《灰侦探》 灰侦探 第1节 《灰侦探》作者:九鱼.d 文案: 简介:一个半恶魔的侦探在此恭候,诸位,请屏息静气,在他的带领下,谨慎地踏入仅属于维多利亚时代的魔幻世界…… 标签:维多利亚时期,蒸汽魔幻,天使与恶魔 第一卷 一个叫做利维的半恶魔侦探 第1章 一个叫做利维的家伙 黑猫被惊醒了,它竖起脊背,在衣橱顶上转了半圈,跳向了对面的大床。 一只手准确地接住了它,它的主人比它清醒的还要早些,这里是六层公寓的屋顶阁楼,不会有任何醉醺醺的邻居经过——利维轻轻地将猫放在枕头边,右手提起藏在床板下的手枪,左手摸到了枕头下的小蜡烛头。 房间里没有一点光。 此时的医生时常警告人们说,污浊的空气会杀人,但开窗依然是只有西区的达官贵人们才有的权力,他们的壁炉可以彻夜燃烧,地板上有柔软的地毯,衣物也厚实保暖。至于穷人么,如果也模仿富人,在又湿又冷的十月伦敦彻夜开窗,要么只是幸运地染上了风寒,要么就倒霉地一命呜呼。 作为一个游走于东西区的私人侦探,利维并不缺少那份木炭钱,他的房间始终门窗紧闭是有原因的,很多东西会随着那些无有定型,四处游荡的雾霭涌入室内,而被警告会严重损伤人类寿命的浊气与烟尘并不会对他产生什么影响,他的眼睛也和他的猫一样可以在黑暗中视物。 利维举起那个小蜡烛头,用大拇指捻了捻凹陷里的棉芯,它就亮了起来,它的光很奇特,不像是其他光是发散的,光线被凝固在一起,只能照亮手掌大的一小捧地方,光线与黑暗之间的界限非常分明,就像是被装在一个玻璃瓶子里。 利维将双脚放在地板上,站了起来,走到房门的一侧,整个过程无声无息,他侧耳倾听,脚步声在他的门外停下,一大圈钥匙发出了轻微的撞击声,廉价的牛油蜡烛在燃烧时响亮的噼啪声,还有它生成的臭气,“利维?”一个女人轻声叫道。 利维没有回答,这个声音属于房东太太,他抬起头,品尝着空气中的情绪分子,烦躁、仓惶、苦恼、疼痛……非常复杂,但没有恐惧和紧张,“我记得这个月的房租我已经交过了。”他柔声说。 “不是房租,”门外的房东太太疲倦地说:“‘黑窗户’酒馆的渡鸦送来了一枚大铜币,有人要找你。” 利维再次品味了一番,才将小蜡烛头转向门把手,黄铜的门把手被蜡烛头上的火焰一碰,就像是人被烧到了那样一缩,就听咔哒一声,门开了,房东太太站在门外,举着一盘蜡烛,眼睛直律律地看着黑洞洞的房间,却没法看见就站在距离她不到半步远的利维。 她没有说话,而是挺了挺胸。 或许是因为已经入睡的关系,她只穿着一件长罩袍,在长罩袍外面是一件临时套上的老式紧身衣,在这个时代女性如果不穿紧身胸衣就等同于光着身子地在外面跑——紧身胸衣没有系得很紧,前方用来插上薄木板胸托的地方也是空的,像是个口袋,利维伸手进去,在最下面摸到了一枚大铜币。 大铜币就是一便士,一便士可以买到一磅土豆,半磅面包,在绳子上挂着睡一晚,所以是穷人口袋中的常客;与西区那些总是将领子浆洗到又白又硬又尖几乎可以用来切面胚的绅士侦探不同,像利维这样的东区“灰外套”侦探既不愿也不屑于定制精美的名片,他们想要留下仅属于自己的联系方式时,一般都会选择一些常见且不容易引人注意的小物件。 房东太太可以感觉到有一只透明的小雀,乖巧地从自己的胸衣间钻了进去,又迅速地钻了出去,叼着那枚大铜币,不由得呸了一声:“现在倒规矩起来了!” 而后她听到几声犹如气音般的笑声:“我并不介意多交几次房租的。”利维说。 他将大拇指按在小蜡烛头的棉芯上,熄灭烛火,这样房东太太就可以看见他了,他是个又高又瘦的年轻人,有着一头蓬乱的灰色卷发,几缕不那么听话的发丝从前额垂下来,遮住了他的一只眼睛,不过房东太太并不能确定这是不是他有意为之,毕竟她的年轻租客有着一双罕见的异色瞳,也就是一只蓝色,一只黑色,这对于东区的侦探不算是件好事,太明显的特征了,毕竟他们偶尔也会成为罪犯的帮凶。 她的视线往下走,利维在房间的时候经常只穿着一条棉布的衬裤,上身赤裸,他身上的肌肉线条并不像是那些地下拳击场里的打手那么轮廓分明,但作为可能最熟悉利维的一个女人,她知道必要的时候这些肌肉能够爆发出多大的力量,她几乎想要伸手摸一摸,但还没触碰到那层苍白的皮肤的时候,她看到了低垂的裤腰。 只有在衬裤口袋里藏了一把沉甸甸的枪,并且是威力强大的胡椒盒枪才能造成这样紧绷的皱褶,她立即冷静了:“那么我等你回来。”她说,然后就毫不犹豫地离开了。 利维看着最后一点光亮消失在楼梯的末端才关上门,他叹了口气,从衬裤口袋里摸出那把胡椒盒枪看了看,正如其名,这把有着六管滑膛枪管的巨大手枪,它的枪口看上去就像是个胡椒盒的顶盖,有着六个圆形阵列的小洞,他检查了一下引火孔、击砧、火帽、枪管,以及在里面装填的火枪子弹、圣水子弹和银子弹后,才重新将它塞回放在小桌子上的枪套。 他穿上衬衫、长裤、挂上枪套后罩上灰色的外套,并不是他有意选择这个颜色,而是在日夜烟尘弥漫的东区,无论你选择什么颜色只要在外面逗留得足够久,就都只能留下一层没法洗净的灰扑扑,西区人时常蔑称他们为“灰外套”也是这个原因。最后利维拿上手杖,戴上了一顶水獭皮散料拼接的猎鹿帽,这顶帽子是他身上最为昂贵的部分,也是他最喜欢和满意的。 “你和我一起吗?莉莉丝?”他看向脚边的黑猫,黑猫喵了一声,敏捷地跳上他的肩膀,他拉住黑猫的项圈看了看,那上面挂着一只只有核桃大的蓝珐琅怀表,上面的分针和时针正重叠在一起。 第2章 东区的灰外套侦探 人们对伦敦东区的夜雾有着一个非常形象的称呼,“豌豆汤”,豌豆汤是磨碎的干豌豆加水熬煮成的浑浊汤羹,从这个称呼你就能知道东区夜晚的雾气有多么浓厚。 在凌晨四五点时工作的送货工都需要雇佣一个熟悉道路情况的孩子或是盲人来牵引着自己才不会迷路,在雾霭累积到最高点的子夜时分就更别说了,你伸出手臂就别想看见自己的手指,这倒是给了罪犯不少便利,无论盗窃还是抢劫,只要他们能够跑出一臂长就没人能抓住他们,可惜的是在这个时候离家的也只有被生活逼迫得没法的穷苦人,有时候“收获”还不够他们耗费的那份力气。 利维的帽子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几个人甚至都已经带着酒气冲到了距离他不远的地方,可一看到那是个没有围着围巾也没有戴着护目镜,却在酸臭刺激的雾气中行走自如,都没发出一声咳嗽的家伙,他们立即就溜了,比来得时候更快。 这些在腥臭的泥沼里讨生活的人似乎从不关心酒和女人之外的东西,但他们总有着一些无法追踪源头的情报来源和犹如动物般的求生本能。 利维抬头看了看路灯,应当十分明亮的煤气灯在浓重的雾气中看上去也不过是个小点,小点向着远处延伸,他按压了一下帽子,向着灯光的指示走去,若是没有雾气的遮掩,准有人发现他的步行频率与速度完全不搭,有时候他的速度是正常的,有时候他只走出一步,就跨越了好几盏路灯,他脚下的路面也随着他逐渐深入而变得崎岖和泥泞。 东区是贫民窟,毫无疑问,由于伦敦的风从西往东,在蒸汽机械大革命达到了一个顶峰的时候,达官显贵们毫不犹豫地将西堤地带往东的大片区域划分给了工厂主,工厂主建造了大量的厂房与工人公寓,房屋密集,街道狭窄,人员流动的频率比泰晤士河的流速还要迅急,悬赏名单上最为穷凶极恶的罪犯在东区也只是一颗不起眼的水滴,道德和法律在这里毫无作用。 但自从更多的工厂不得不扩建到了城墙之外的地方,而西区聚集的工业新贵越来越多,东区反而变得不再那么糟糕了,一些有良知的议员也在呼吁尽快改善这片距离西区过近的无法之地,犯罪和堕落逐渐如同浑浊的雾霭那样流向了新的洼地,东区成了西区与新贫民窟的缓冲地带。 利维所租借的公寓在东西区的交界处,“黑窗户”酒馆位于东区与郊区的边界,在距离酒馆不远的地方,利维用手杖击退了好几个浑浑噩噩的流浪汉,他们已经连最基本的判断能力都没了,一被击倒就倒在地面上无法动弹,有些连围巾都没有,只能断断续续地咳嗽和喘息,或许到了天亮的时候这里又会多上几具尸体。 “黑窗户”酒馆原址是一座制革作坊,即便大部分制革作坊都开始使用蒸汽驱动的机械作业,用的制革剂还是最廉价的粪便和尿,即便它已经在几年前搬迁到了更远的地方,但这股经久不衰的臭气依然强烈到可以盖过盛夏傍晚时分的鱼市场,在这里喝酒的人大概根本尝不出自己喝了什么,不过“黑窗户”也不是为了喝酒而存在的,它的主人是一个罪犯与侦探共用的掮客。 利维先是站在窗户外看了看,窗户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泥灰,一开始可能是这里的工人疏于打理,后来就是酒馆的老板蓄意为之了,毕竟这里全都是见不得光的老鼠,从抹开的那一小点玻璃里看过去,他一眼就认出了他的委托人——太显眼了,简直就是煤炭里的一点雪花,狼群里的一只羊羔,济贫院麦子粥上的一抹油脂。 他的年龄可能与利维表现出的差不多大,戴着高礼帽,带褶皱的衬衫,马甲,里大衣与外大衣,在东区的人只会穿一件外套,顶多加件马甲,更多人就穿着一件肥大的罩衫。 他拘谨地坐在三条腿的小圆凳上,面前摆着一个锈迹斑斑的大铁杯,他甚至不敢往里面看一眼,利维注意到他笔挺的长裤和靴子都已经彻底地被泥巴包裹住了,还有一点血迹。 利维尝了尝周围的空气,只有常见的烦躁与混沌,很好,他走了进去,“记得帮我补好,”老板指着窗户说,他是一个看似憨直的中年男人,肩宽背厚,皮肤红亮,混迹在重机械厂的工人中没人能发现不对,“这是要找你的人,他真走运,”他又指着一个正端着几个大杯子走过来的女招待:“没被剥光丢进泰晤士河前就遇到了我们的人。” 女招待也看到了利维,她向他点点头,因为双手都举着杯子,她就抬起一条腿,插进利维的膝盖间磨蹭了一下,算是打了个招呼。 利维往她的紧身胸衣里塞了一个先令。“再给我们端杯酒,真的酒,别用灯料。”他说的是工业乙醇,一些地方也用工业乙醇代替煤气做路等燃料,这种玩意儿喝了会死会瞎,但抵不住很得东区人的青睐。 委托人先是看到了酒杯——不是那种看起来就粗制滥造比屋顶打了更多补丁的铁杯,而是一个正正规规,甚至称得上漂亮的玻璃啤酒杯,玻璃不够透亮,可能是用料不好或是没擦洗干净,但里面的啤酒即便在昏暗的煤气灯下也有着动人的金黄颜色,细密的小气泡快乐地翻涌着。 然后他就看到了利维。 “利维.伦蒂尼恩……先生?”他迟疑地问道,伦蒂尼恩是伦敦的另一个名字,用它来做姓氏,就是在说,是伦敦的利维先生,西区的显贵们时常采用这种命名方式,但这是一种炫耀领地的特殊方式,在东区,几乎就是私生子,或是父不详的代名词了。 他不是大铜币的原主人,这枚铜币是作为叔父的遗产传承到他这里来的,他以为那位叔父的朋友也应当是个老人,最少也应该是正在盛年的人,而对方看起来比他还要小,尤其是他没有安安稳稳地坐着,而是双腿分开,跨坐在那片小小的木板上,手杖随意地插在桌腿间,双肘放在桌面上,肩膀上还蹲着一只黑猫,简直就像是个最令老师头痛的学生。 “是我。” “抱歉,我还以为……” “这有什么奇怪的,先生,”利维说:“那枚大铜币难道一开始就是你的吗?亲爱的先生,既然你可以继承,我当然也可以继承。” “话虽如此,”委托人说:“但我要做的事情……”他为难地看了利维一会:“您还很年轻呢。” “看来是足够上断头台或是绞架的事情了。” “我希望能够更改委托的内容,先生,”委托人客客气气地说道:“您只要给我介绍几个大胆的掘墓人就行了。” “哦,好嘛,偷掘墓穴,”利维若有所思地说,“七十二项重罪之一。” 这个时代的英国律法十分严苛,尤其是对于穷人,挂在架子上晃荡的尸体出现在每个广场,砍树和盗窃都能结束一个罪犯的生命,但偷掘墓穴,即便放在现在,也不会有人产生什么异议,主要是因为当时的盗墓贼不仅仅是冲着死者的随葬品去的,他们还会偷走尸体,卖给医学院作为解剖和教学的用具,还有些时候,一些医生会将尸体的一部分作为药物主料出售给病人。 因为“原材料”的稀缺,以及随着科技发展,人们对知识与健康的渴求,尸体的需求量非常大,盗墓贼的猖獗甚至引发了“铁制棺材”,“炸药棺材”的普及,还有一些人会在亲人下葬后将尸体挖出来,煮成白骨后重新下葬,或是派人守墓,穷苦人则在墓穴周围堆积荆棘,不过这就是聊胜于无了。 委托人露出了羞愧的神色:“请相信我,”他礼貌地说:“这不是一桩罪行,确切地说,这不但不是一桩罪行,还可能揭露一桩罪行呢。” “我倒不怎么在乎这是一桩罪行还是一桩善事,这里是东区。”利维做了一个请用的手势:“但我最起码要知道你要掘的是哪里的幕,墓穴中的尸体属于谁。” 委托人照他说的喝了酒,酒水非常清澈,但比起他以前喝过的啤酒,里面有一股特殊的甜味,他之前没接触过东区,当然不知道在东区的大部分“真正”的酒水里都会混杂鸦片酊,可以麻痹敏锐的神经,让人感到松弛,更容易说真话或是任人摆布。 “墓地在圣博德修道院,墓穴里的人是我的未婚妻。” 利维一听这个修道院的名字,也就明白为什么这个委托人为什么会冒着极大的危险,孤身一人骑着马走到东区,来找一个之前完全不了解的“灰外套”侦探了。 第3章 合同 在与委托人的叔父,也就是他留下大铜币的那位主顾告别的时候,他可是差点被利维的真实身份吓死,除非他痛恨自己的侄子,不然那肯定会在遗嘱中提到这枚信物,告诫他要谨慎使用——这个年轻的绅士肯定是已经用尽了所有能够想到的法子,包括不那么光明的。 要知道,西区也一样有掘墓人,也一样有犯罪掮客,他们不会和钱过不去,如果他们坚决不肯干,那么肯定是得和命过不去。 没人愿意接手这活儿,是因为圣博德修道院虽然只是一个小修道院,但它在黑色大瘟疫的时候出现了仅有的一个幸存者,他在死后被奉为真福者,为了保证他的遗体在墓穴中不受打搅,国王特命一队蒸汽枪手在修道院里常驻。 “是你的未婚妻,不是妻子,也就是说她的监护权还没从她的父亲或是其他男性长辈手里转移给你。” “是的。”委托人窘迫地说:“问题就在这儿,我有一些疑惑的地方……” 利维摆了摆手,“这不是我关心的事情,”他抬起头,撩起一点卷发,用那双罕见的异色眼睛盯着委托人:“在我的同行和同类中,”他大言不惭地说:“我可以说是一个很好打交道的人,我索取的代价大部分时候都只有钱,珠宝和黄金也可以,但不要抵押物或是地产,”他将手放在委托人的手腕上,隔着袖口委托人都能感觉到一阵冰凉:“现在看着我的眼睛,你的需求就只有那具尸体吗?” “是的。” “你的名字?” “大卫.阿斯特。” “你愿意为这件事情付出多少报酬?” “我现在手上的现金约有一千五百金磅,”委托人低声说:“但为了验证我的想法,在运送与打开棺木的时候我,还有两个证人必须就在现场。” “有点棘手但也不是什么难事,”利维点点头,“那么一百金磅的订金,完事后再给一百金磅,还有三百金磅给我的助手。” 委托人有点惊讶于对方居然没有贪得无厌,叫出最高的那个价码,然后,更令他惊讶的事情发生了,那位灰色头发的东区侦探从外套里掏了掏,抽出一本薄薄的册子给他。 “这是什么?” “合同,”利维说:“为什么做出那么古怪的表情,难道你认为东区的人做事就不需要签订合同吗?” 委托人把它拿到距离自己很近的地方,发现里面全都是密密麻麻的小字,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都是他熟悉的单词,他却怎么都没法把它们组合起来,“也许是我太累了。”他喃喃道。 利维伸出手,在手心里点着一只小蜡烛头,或许是错觉,委托人突然觉得头脑突然清醒了很多,他翻了翻,发现这是一份双务合同。 在此时施行的合同法中,双务合同是以双方相互承诺来作为协议基础的,譬如说,卖方说,我的货物以四百金镑的价格卖出;买家说:我用四百金镑买你的货物。 与之对应的单务合同则是指仅有出资的一方给予承诺,譬如一个工厂主说,我要用每月十个先令的价格来雇佣一个熟练的工人,而工人,也就是合同的另一方就只要完成他的工作就算是达成协议。 听起来似乎没什么区别,但在西区,或是在任何一个律师以及上等人的眼里,双务合同只会出现在同阶层,单务合同则有以前的“雇佣合同”的意味在,委托人虽然是西区人,但他也没有愚蠢到将对面的侦探视作一个仆人或是奴隶。 他仔细阅读了条例(居然还十分完整),“我不认为会有法官认可这份合同。”他说,短暂地考虑了一下将来这份合同会不会成为被敲诈勒索的源头,但还是抽出水笔,签了上了自己的名字 。 就在最后一个字母e被打完最后一点尾巴的时候,委托人听到了一阵歇斯底里的大笑,他惊愕地抬起头——酒馆里的一切,吧台、木酒桶、酒客、桌椅、灯具……所有的东西,包括人都笼罩上了一层赭色的阴影,炽热的旋风从地底升起,在他们身周持续打着转,裹挟着苍白的灰烬与尖锐的铁屑,一股浓重的硫磺味道几乎让他喘不过气来。 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侦探不知道什么时候脱下了那顶水獭皮的猎鹿帽,翻滚的气流将那头灰色的短发推向空中,额头两侧伸出了一对儿赤色的羊角,那双注视着他的眼睛迸射出刺眼的红光,身后的影子也仿佛成为了具备实质的东西,看上去就像是半边儿的蝙蝠翅膀…… 正在大笑的是那只蹲在桌上的猫,或是一个小女孩。 “先生?” 委托人听到有人敲了敲桌子,炙热的气流一下子就消失了,笑声也消失了,硫磺味儿也消失了,仿佛只是眨了眨眼,他发现自己还是好好地坐在圆凳上,手里还握着他的银水笔,合同上字迹未干,周围一片寂静,他的耳朵都因此在嗡嗡作响,他看向正在和自己的黑猫“搏斗”的侦探——后者正在努力不让它去推翻空掉的啤酒杯,或是抓破合同,他捏着它的爪子,把它翻过来,不顾它的挣扎去摸它的肚子,当然,那确实是一只猫。 “那杯啤酒……” “加了点鸦片酊。”利维毫不在意地说,委托人抽出一张支票放在桌子上,利维看了看,夹在合同里一起收了起来。 灰侦探 第2节 “你是骑马来的吧。”利维问:“我送你出去。”委托人看到周围的酒客中有好几个人不加掩饰地露出了遗憾的神色,不免庆幸自己签了那个合同,又有了更多的信心,至少一个骗子是没法威慑住一整个酒馆的不法之徒的。 他们一前一后地出了门,委托人的马被关在一个房间里,女招待将马牵过来又得了一个先令的小费,“你什么时候再来?”她含情脉脉地问道,委托人还没自作多情到以为这句话是宠着自己来的,他尴尬地借着戴护目镜和围围巾的机会转过身,听到侦探说:“可能要很久之后了。” 他的事情可用不了那么久,委托人想,估计又是一个浪荡子和痴心女郎的戏码,他没看到的是,女招待将细长的舌头缠绕在利维的手指上,舔走了一滴血,这才是今晚应付的费用呢。 “你坐在我身后吧,”利维说:“这里的路我比你熟悉得多。”委托人答应了,他的坐骑是一匹高大的汉诺威马,负担起两个人毫不吃力,让委托人有点意外的是它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服从,“抱紧我的腰。”利维说,几秒钟后,他们就上了路。 委托人记得这里的路几乎都是坑坑洼洼,崎岖不平的,极其狭窄还总是有不同的东西堆积在道路一侧或是转弯的地方,但就像是侦探所说,他对这里的情况了如指掌,不带一丝迟疑不决,掠过他们身边的风简直可比两道坚固粗糙的墙壁,就算戴着围巾穿着大衣,委托人都感觉到面颊和手臂被割得生疼,更别说他们还在不断地转折和加速,等到终于停下来的时候,他从马上瘫软下来,在侦探的扶持下扯掉围巾,失礼地呕吐了起来。 好不容易结束了,一边立即递来了一瓶瓶装苏打水,委托人顾不得许多,先是略微漱了漱口,又一饮而尽,水很冷但很干净,他感觉舒服多了:“你还随身带着苏打水?”他惊奇地问道,一边打量着利维一身利索的装束。 “等你对我足够熟悉之后,就像是你的叔父,”利维意味不明地笑着说:“你会发现我们有求必应。” 委托人重新围上围巾,翻身上马后,利维指了指前方:“就这条路,走到底就能看到白教堂。”他说,雾气正在散去,周围的光线也在变得明亮,“等等,”委托人弯下腰:“我们怎么见面?” “我会去找你的。”利维说。 委托人还想要说些什么,他的马却像是受了惊似的,猛地冲了出去,一眨眼就没了影子。 利维将黑猫塞进口袋,转身进了一个死巷,他再走出来的时候,已经站在了公寓门口。 第4章 半魅魔 这时候街道上已经有了影影绰绰的人影,按照顺序,一般来说是点灯员,叫醒人,而后是送奶工,菜肉贩子,工人……就在距离利维不远的地方,就有一个点灯员。 他举着一根长长的杆子,穿着笔挺的制服,腰带上挂着一个非常响亮的铃铛,走一步就响一声,等到了一盏应该被熄灭的路灯下,他就郑重其事地拧拧长杆顶端的铜片,把它举起来,从预留的孔洞里塞进去,压灭火焰。 “好一只该死的阉鸡!”某个窗户后发出这样的叫骂声。 这种叫骂也不是没有理由的,在西区,早就有人发明出了路灯的开关,可以由算力足够的差分机远程管理,根本不需要点灯人来点灯熄灯,但仁慈的女王陛下并不愿意有那么一群人失去了赖以糊口的生计,就将这个职业保留了下来,点灯人当然感激涕零,他们就此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可以穿着制服,昂首阔步地走在每一条街道上,代价不过是成为警察和官员的耳目——什么事情不需要代价呢? 利维举着小蜡烛头从点灯员的身边走过,走进门厅,房东太太的房间在门厅后方,曾经被用作起居室的大房间里,毗邻着厨房,厨房里弥漫着一股清炖牛肉的香气,利维敏锐的耳朵已经捕捉到了一些人在床榻间发出的含糊不清的咒骂,这是一个邀请,他想,将黑猫放在地上:“你自己回房间吧,莉莉丝。” 黑猫愤怒地嚎叫了一声,给了他一爪子。 房东太太笑嘻嘻地倚在门口,目睹了整个过程,她拉起利维的手,舔了舔上面的血痕:“爱嫉妒的小婊子。”她说,牵着利维的手走到自己的卧室,卧室中间的大圆桌上摆着一大锅牛肉炖牡蛎干,利维坐下来痛痛快快地吃了一顿,在之后的几小时里,他身体力行地证明了房东的牛肉和牡蛎都没白费。 在又一次的顶峰即将到来的时候,利维跨坐在房东太太身上,他的双眼如那位委托人在签订合同时浮影掠水般瞥见的那样,散发着危险的红光,女人发出了无声的尖叫,黑灰色的烟雾从她的嘴巴,鼻子和耳朵里钻出来,消散在空气里,这个过程持续了好几分钟,利维觉察到手下的躯体正在变得僵硬,他俯下身,给了她一个吻,力量从牙齿间流进了那具缺乏生机的躯体,一声长长的,长长的喟叹流出了青紫色的嘴唇:“我又活了。”房东太太低声说。 “至少可以维持三个月。”利维说,就算是他也感到了一阵疲惫:“点灯人在门口逗留的时间有点久,你干了什么?” “控制不住吸干了几个人。” “几个?” “六个。” “太多了。”利维说:“那些先生正准备以白教堂为起点重新对东区进行再一次的大改造,还没到冻死人的时候,流浪汉死得太多也会引起他们的注意。” “谁让你之前消失了那么久。” “这儿有的是半恶魔。” “要么没法信,要么收价高。” “那么你要节省点用,”利维翻了个身,把自己丢进成堆的鹅绒枕头:“接下来我又要忙一阵子。” 房东太太不置可否地下了床,坐到小梳妆台前,打开镜子仔细观察自己,那些细细的皱纹还在,鬓角边忽隐忽现的白发也在,脸上和胸脯上的斑点也都在,但之前缭绕在她身上的死气已经被清理一空,让她整个人看上去充满了魅力,就像是一颗微微起皱的果子,已经过了最好的时候,但任何人一看到她就能在记忆里捕捉到那些满溢的甜蜜汁水。 这样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她应当可以招揽到更多的客人,更强壮,更生机勃勃的那些,她从他们身上摄取一部分生机,他们只会感到一阵愉快的倦意,不会引起任何人的关注。 她从梳妆台的暗盒里抽出一只长柄烟斗,给利维点上。 “曼陀罗?” “还能有什么?绞刑架下的,采收可不容易。”房东太太说,利维深吸了一口,烟雾向上扩成一个烟圈,像是一个绞刑架上的套圈,它在空中哀鸣了一声,散开了。 在完事后抽点烟实属享受,人类如此,半恶魔也是如此,房东太太也接过去吸了一口,利维摸出几个金磅,放在她的胸脯上:“小礼物。” “看来今晚的委托人让你很满意。”房东太太试探着问:“足够慷慨?” “慷慨,而且不仅仅在钱上,”利维将手伸向空中,抽出了一份合同:“看看这个。” 房东太太半真半假地惊叹了一声。 “有了这份合同,”利维说:“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能安安稳稳的了。” “真羡慕你们这些半恶魔,”房东太太说:“只要得到人类的委托就能舒舒服服地在人间过自己的日子,”她伸出手抚摸着那份合同,它像是有实质的又像是没有,不然利维也不敢轻易拿出来给她看,“半魅魔就别想。” “一份代价一份回报。”利维收起合同:“你年轻的时候可没少嘲笑我。” 房东太太在还能保持青春的时候曾是伦敦的名妓,那时候她从不担忧床榻空荡,直到她年华逝去,追求者的稀疏不但让她手头窘迫,还带来了另一个恶果——作为半魅魔,她每天都需要从男人身上汲取大量的生气,在顾客盈门的时候,她不用担心这个,但在只有寥寥几个客人的时候,她带来的变化就会格外明显,那些人就算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也会在觉得不对的时候选择另一个可供他们享乐的玩物。 她手中的积蓄还够她买下这栋公寓,保证她人类的一半可以渡过悠闲的后半生,但作为魅魔的那一半可不允许——如果没有利维,她可能早就坚持不下去了。 “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利维意有所指地说。 房东太太的反应大得吓人,她在利维有所动作前就跳了起来,“你怎么敢!”她冲他嘶喊:“你怎么敢这么说!” 金磅噼里啪啦地掉在床上,女人乳白色的皮肤上浮满青色的筋脉,指甲也在伸长,弯曲,她的膝盖往后弯,脚趾也融化和凝结在一起,形成一个马蹄的形状。 整张桃花芯木的大床都在震动,若她还在西区的时候是这个样子,最忠诚的追求者也会被吓跑。 利维一时失言,连忙抓住她,把按住,“嘘,嘘,好啦,好啦,我的错。”他干脆地承认:“亲爱的,我的错,我的错。” 房东太太的魅魔父亲确实给过邀请,或者说,每个半恶魔,半魅魔都会接到父亲或是母亲的邀请,但这几百年来也足以让他们看清地狱并不是什么好归处,原住民情感匮乏,血缘而言对他们一文不值,他们的私生杂种到了地狱就是工具、玩具和食物,半魅魔的下场比起半恶魔来还要糟糕,半恶魔至少还能有点战斗力。 这不是能开玩笑的事情,就算是对一个半魅魔。利维为了自己的一时失言不得不又安抚了房东太太好一阵子,直到她怒意全消,心满意足,一副饕足的神态让利维怀疑自己是不是落入了什么陷阱,他回到阁楼,不出意外地又被黑猫莉莉丝大肆嘲笑了一番。 第5章 报社和出版社 我们之前提到过,东区是伦敦以西堤为界限,向东扩展的工业区与贫民区,而西堤区,就是西区中的中低阶层群聚,并且将王宫、西敏寺大教堂、摄政公园与动物园、贵族与官员们聚集的沙龙、剧院和俱乐部与充满铜臭气的金融街,监狱、卖春地与鱼市场区隔开来的地方。 西堤区的佛里特街是伦敦最著名的金融街,这里银行林立,间杂着证券公司和典当行,除此之外就是报社与出版社,利维已经弄清了委托人的来历,爱德华.劳森是一个银行家的小儿子,为了消除与兄长争夺家产的嫌疑,他在成年后就去做了一个记者,后来在父亲的支持下有了一家出版社与报社,他还在不久前得到了来自于叔父的一笔遗产,那枚大铜币就是其中之一。 他的报社,《真理报》,还有《求知出版社》,在佛里特大街上有着一个很不错的门面,两者共用一个黄铜门的入口和大理石的门厅,这里的人群熙熙攘攘,各个看起来都十分匆忙,进了真理报的大厅,你可以看到一整个开阔的大空间,阳光从格子玻璃窗里射入,投在一张张胡桃木的桌子上,桌子上摆着的打字机、银水笔、玻璃烟灰缸,带着弯曲金属杆子的台灯都在天光下熠熠生辉,不过最令人瞩目的还是位于大厅东侧的一座机械差分机。 大革命后,最先将机械差分机引入实用体系的是银行,差分机之所以会被提上议程,就是因为报表制作中所需的大量人力物力让银行家们产生了极大的厌恶,然后才是军队,议院,政府机关,接下来出现差分机最多的则是报社与出版社。 摆在《真理报》大厅里的这座差分机只有一个房间那么大,利维没有看到蒸汽管和蒸汽必然带来的热量,猜想它可能是通过水力或是畜力驱动的,黄铜的齿轮与拉杆,还有拨片都磨损的非常厉害,可能是银行淘汰下来的老旧机器。 不过就算是被淘汰的,它的劲头仍旧很足,不断地有人向机器入口投入打孔卡,然后等待片刻,从另一端抽出作为回答的打孔卡,再走到解读台前去解读。 “伦蒂尼恩先生?” 利维收回正打算弄坏一根卡簧的手,他身体里的另一半血液总是让他看有秩序的东西不顺眼,想要把它们弄坏,一片狼藉才能让他心情舒畅。 委托人吃惊地打量着来人,他这半天的工作虽然忙碌,但没能消除一星半点的忧虑与悲伤,他想要联系之前的那位灰外套侦探,却发现自己居然连他的来历和住址都不怎么清楚,唯一的工具那枚大铜币也被拿走了,合同更是没他的份,他一边怀疑自己受了骗,一边心急如焚,这时候他的秘书来通报他说,有位先生来找他。 他还以为是某个意图毛遂自荐的记者,作家,又或是俱乐部的同好,公学的同学,某个不熟悉的亲戚,没想到一走出来,他就看到了那头灰色的短发,今天它被梳理的油光水滑,整整齐齐,压在那顶水獭皮的猎鹿帽下面,它也是委托人唯一一个称得上眼熟的地方。 站在他面前的人完全符合“先生”的称呼,白色的硬领和袖口,羊毛衬衫,丝绸绣花的墨蓝色马甲,深紫色的呢绒外套和长裤,黑色的斗篷式大衣,光亮的牛皮靴子,银握柄的手杖,每件衣服和配饰都极其合身与得体,这种精致而奢侈的装扮让他看起来就像是个生于斯长于斯的年轻人。 “你好,先生。”利维说:“冒昧到来,还请见谅。” “你好。”委托人干巴巴地说。 “我在外面的咖啡馆等你,”利维说,“忙完你手里的事情就来,我们一起去见见那位不幸的女士。” “我很快就来。”委托人说。一旁的秘书神色怪异地看了他一眼,因为就此时的社会规范来说,一个人突兀地拜访另一个人,没有名片也没有拜帖,本来就是一件非常失礼的事情,更别说他还邀请终日忙碌的一位绅士去见一个女士,但既然劳森先生已经答应了下来,他也无话可说。 利维当然知道秘书在腹诽什么,但对于一个东区的半恶魔来说,向什么人预先告知自己的行程才是在真正地犯蠢,他选了一个可以看到委托人办公室窗口的位置,这里是咖啡馆的外座区,形形色色的人们从他身边走过,他面对的道路十分宽敞,平整,干净,没有粪便、污水和翘起的石板,砂砾般的混凝土路面的中线位置有着两道在阳光下反射着茨木光芒的道轨。 这是蒸汽有轨机车的轨道,这种机车你没法在西区看到,也没法在东区看到,因为居住在西区的人们对这种粗劣的大块头不感冒,而居住在东区的人们只会想着怎么把它拆了卖钱,只有如西堤区这种充斥着忙碌但不那么贫穷的人群的地方,这种交通工具才可能安全运营并盈利。 委托人大约一刻钟后就赶了过来,距离他们不到三十步的地方就有一个车站。 一辆有轨机车喷吐着白色的烟雾向他们驶来,车头巨大的就像是一座小山丘,除了正对前方,两块不能开启的玻璃之外全都密闭,利维敏锐的耳朵可以捕捉到活塞在里面噗噗叫、曲柄和连杆吱吱呀呀、还有咕咕辘辘的滑阀、沙沙作响的飞轮和咆哮声不断的汽缸,工人咔哒咔哒地搬动手柄,炭块噼里啪啦地落下,火焰呼——呼——地将它们吞噬殆尽。 玻璃窗后还站着一个驾驶员,象征意义大过实用意义,这些有轨蒸汽机车由一台大如教堂管风琴般的差分机调配制约,根本不需要人来控制,但迄今为止,还有很多人对差分机不甚了了,蒸汽有轨机车的设计者就加了那么一个聊胜于无的职位,免得引发不必要的恐慌。 他们上了车,在天鹅绒包裹的座位上坐下,有轨机车的地位有点尴尬,但有两个优点,一是速度,在街道上马车的行进速度也不过比行人快一点儿;二是洁净,煤渣会留到终点站再被运走清除,马儿的粪尿随时随地,它的烟囱或是会生出一些烟尘,但西堤区也时常会被东区溢出的废气倒灌,这点烟尘实在算不了什么 第6章 圣博德修道院 在抵达圣博德修道院站的时候,委托人站起来看了利维一眼:“或许您见过一些非常凄惨的景象,但我必须先说明,我的未婚妻,”他停顿了一下:“她并不是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由于疾病或是受了伤才死去的,”他摩挲了一下手杖:“她是被烧死的。” 说完,仿佛是为了避免进一步地想起那个可怕的景象,他抢先一步跳下了车。 所有与圣人有关的地方都会变得繁荣而喧嚣,修道院也不例外,幸而这里有蒸汽枪队驻扎,他们在修道院外的密林中修建了营房和矮墙,修士和死者才能保有原先的安宁,委托人向他们走过去,说明了自己的身份,“这是我的一个朋友。”他挽着利维的手臂说。 如他们这样的绅士当然不会遭到阻拦,他们穿过枪手营地,这里的士兵和军官不属于警察系统或是军队,他们是女王禁卫军的一部分,因此人人都得以身着笔挺的红色制服,肩章上打着皇印,考虑到蒸汽枪的强大威力,倒也不令人意外——因此两人没有受到任何骚扰(在地方部队经常可见的那种军痞)。 他们径直走到了修道院的侧门,那里有一个看门的修士,委托人向他说明了情况,他露出了一丝犹豫的神色:“先生,”他恳切地说:“愿上帝保佑我们,但那个可怜的女人,她的父亲再三严令,不允许你靠近她的灵柩,他说……” “他说我是个疯子,对吧。”委托人神色如常地说道:“但平心而论,若是您的爱人,遭到了这样的惨祸,您难道还能思维清晰,情绪稳定么?我只是在听闻这个噩耗的时候有点失态,但那已经是三天之前的事情了,您看我,我现在已经接受了这个惨痛的事实,平静下来了,我身边还有一个朋友,他可以在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时候给予提醒和帮助。” 修士犹豫了一下,委托人将一个信封塞到他手里。 看他还在迟疑,利维上前了一步:“那位女士的父亲,并不是这里的院长,或是警察总监吧,他提出的要求你们可以酌情考量,但未必需要切实地执行,从另一方面来说,他也已经证明了这位先生正是那位女士的未婚夫,而作为死者的亲属,他完全有权利与她做最后一次告别,这个权利别说一个凡人,就算是上帝也未必能够剥夺。” 修士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谴责般地看了一眼这个百无禁忌的年轻人,但也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对:“那么我去叫一个兄弟来带你们去。” 这样也可以避免客人真的突然发起了疯。 一个强壮的修士匆匆赶来,他们没有进入教堂,而是直接从耳室后面的一个小房间进了一个地窖,再从地窖往下进了一个甬道,通过甬道,就是墓穴。 修道院的墓地在后来人的认知中,是一片被树林环绕,绿茵处处的平地,白色的大理石十字架如同列队的士兵一般整齐地间隔着矗立,脚下摆放着鲜花和蜡烛。 事实上,这是好几十年后因为墓地紧缺,人们开始倡导墓地公园化才有的景象,现在的修道院依然只有墓穴,这种墓穴一般就是教堂或是修道院的地下室,也有木乃伊化后挂在肋架上或是塞在壁龛里的(现在你们知道为什么教堂会看重焚香了吧)。 随着时间流逝,尸骸越来越多,除了达官贵胄或是其他一时显赫的人物,没人能独享一个墓穴,修士们在地下室塞满后开凿了蚁穴般的新洞穴,然后将棺木如同柴火那样堆积着放在一起,也有等到白骨化后抽出来另外按照骨头的不同种类重新摆放甚至做成家具,灯具的,这样更节省地方。 他们走过的甬道边就是一个接着一个的墓穴,略微有点身家的人被允许木乃伊后挂在高处的壁龛里,一般的人家就只能横躺在棺材里,更普通的人就只能让人看到一个光秃秃的棺头,上面写着姓名,家人从事的职业与生卒年份 。“那位女士的父亲要求我们举行一场火葬。”前面领路的修士瓮声瓮气地说。 利维看了委托人一眼:“什么时候?”他问。 “明天。先生,明天的子夜时分,你们来得很及时。”修士停下脚步:“到了。” 甬道的一侧有个小地窖,像是一个小房间,这里摆着几个算不上粗糙但也不那么精美的棺材,“这些都是要举行火葬的。” 在伦敦的一个墓穴可以塞上二十具棺材,两百英尺的墓园里足足拥挤着六万到七万个亡魂,尸水甚至渗入地下,影响到饮水水源的时候,当然会有人提出采用火葬来降低死人对活人的压力,但因为著名的“复活说”,这种做法一直被教会与信徒默默地抵抗着。 灰侦探 第3节 不过现在也渐渐有人开始采用火化尸骨,而后将骨灰埋葬在陵园的做法——有人是为了抵抗那些贪婪的掘墓人,有人是因为死者罹患了令人难堪的重病,有人则是如委托人的未婚妻这样,遭遇了惨烈的横祸,尸体本身就不完整。 打开的棺木小到会让人以为那是个七八岁孩子的,利维探头看了一眼,发现它被烧得非常彻底,一个即将踏入婚姻的贵族女子,即便身材矮小也应当有五英尺,现在他们看到的可能只有一半多一点儿,浑身焦黑,萎缩,手指如同猴子一般蜷缩在胸前。 他递给委托人一朵用几张薄薄的纸头卷裹着的干玫瑰花,委托人拿过来轻轻地放在焦尸身旁,看得出他确实很爱这个女人,他的视线没有一点闪避。 “好了,先生们。”修士阖上棺盖。 委托人离开的时候一直心神不宁,以至于他们离开那个小房间的时候差点撞在了修士的背上,不过这也不能完全说是他的错,修士停下脚步的举动着实有点突兀。 “哦吼。”利维说。 耳室后的房间外就是一片小花园,修道院的常规配置,他们来的时候这里空无一人,回来的时候多了两个人,一个在军帽上插着白羽毛的军官,一个身着长袍与兜帽外套,挂着大十字架的年轻修士,他一转过身,领路的修士就变了脸色:“院……院长?” “原来是院长,”利维从委托人的身后走出来,笑吟吟地说:“久闻大名,久闻大名。”他热情地伸出双手,不顾对方的僵硬和排斥,和他握了握手,委托人不明所以,但出于信仰和尊重,也紧接着和他握了握手。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他们身后的修士已经缓过神来,有什么可紧张的呢?就像是利维所说,为前来哀悼的死者家属引路,本来就是他们的职责,至于死者的另一个亲属说了什么,他是上帝还是撒旦? 院长脸色铁青,尤其是被利维握过手后,他看上去活像是沾了一堆狗屎或是更令人作呕的东西,但在一个外人和本院的修士面前,他还是忍住了,还向他们介绍了身边的人,威灵顿卫队十二连队的连队长,也就是蒸汽枪队队长。 “感谢这位英勇的先生,”院长看着利维说:“他用三组共十八支威力惊人的蒸汽枪拱卫着这座神圣的居所与圣人的骸骨,已经有整整七年了,期间被摧毁的恶魔与其仆从数以百计。” 利维的笑容丝毫未变,像是根本没听出院长的言下之意似的。 “那两位绅士有什么问题吗?”等客人们离开,军官向院长询问道。 “只有一位绅士,”院长说。 军官听懂了他的暗示,本能地往两人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其中之一?” “那个灰发的是半恶魔。”院长说。 “他?”军官反问道,只是惊讶,而非质疑——之前的院长是个普通人,或许还有认错的时候,但这位陌生的,直接由大主教指派的新院长——他是个半天使。 在被允许看见“另一个世界”的人群中,无论是天使,还是恶魔,都不是什么陌生的东西——天使偶尔会肩负着重大的任务来到人间,恶魔也会应召唤从地狱爬上地面,至于半天使和半恶魔…… 半恶魔的诞生不必多说,恶魔乐于与人类交媾并且繁衍后代,黑弥撒中牧师和祭品都必须抛洒和接受污秽的种子,这些种子有很大的机会在罪恶的胞宫中迅速生长,只需要几个月或是几天的时间就能呱呱坠地。 半天使的来历就要复杂和隐晦得多了,有些人说,他们是那些沉沦在炼狱中并且被允许改悔的罪人,他们重新回到人世间,只要经过漫长并且艰难的赎罪过程,就能在死后升上天堂。 至于另一种出身,就不那么光明磊落了。 半天使也有可能是因为各种原因堕落在人间的天使们的“产物”,人类出生就有原罪,他们的原罪无疑会更加沉重一些,虽然这也不是他们本身的原因。 但要在人世间对抗半恶魔,没有什么能够比得上半天使,除非天使或是圣人亲自降临。 他们是从诞生起就注定了的敌人,不会有哪个半恶魔错认一个半天使,也不会有哪个半天使误指一个半恶魔。 第7章 半恶魔的目的(上) “恶魔的天赋和天性就是欺骗,”院长说:“永远不要相信他们,记住这句话。” 他知道军官的讶异来自于何处,毕竟在今天之前,他见到的半恶魔——怎么说呢,无论他们是男,是女,是衰老,还是年幼,是丑陋,或是美貌,都像是装着腐烂臭肉的精美匣子,不管他们做了多少伪装,多少修饰,那股子令人作呕的邪恶气味都难以掩盖。 如他这样的半天使,还有虔诚的修士与牧师,驱魔人,以及如军官这样,心思敏锐,道德高尚,又见过很多恶魔与鬼怪的人,都能一眼看穿他们。 那个灰发的半恶魔却不在其列。 一定要设法形容那家伙,院长在心里想道,他更像是在黑弥撒上经过了恶魔祝福的匕首,你不能说它不危险,也不能说它不邪恶,甚至它也有可能浸没在无尽的污秽中,但……那是一种纯粹的恶,而人类很难拒绝任何纯粹的东西。 “别相信他们。”他重复道,像是对军官说,也像是对自己说,而后他又嘱咐道:“先生,如果他们到访的时候,曾经穿过军营,那么还要请您询问您的士兵,看看他们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 “您是在怀疑我的士兵们接受了贿赂吗?”军官不快地说:“我倒觉得,比起我的士兵,修士们的嫌疑更大。” “恶魔可以污染很多他们接触过的东西,或是将其化作爆炸物。”院长和气地解释说:“至于修道院,”他望向两人走来的方向:“我肯定是要仔细查验一番的。” 军官向院长举起手,碰碰帽檐,行了个礼,走开了。 虽然院长的态度十分谨慎,军官却不那么担心——自从修道院的那位圣人蒙主恩召,大主教 与继任者将封圣事宜提上日程之后,这里就没缺少过掘墓人与恶魔的轮番骚扰。 一具圣骸的用处实在是太多了——病人的良药,驱魔人的利器,黑弥撒的祭品,贵人们的护身符……等等,也有其他教堂想要抢走圣骸,供奉在自己祭坛上的……这种事情也不是没过。 但七年来,人也好,恶魔也好,他们能够带走的就只有哀嚎、咒骂、支离破碎的血肉,圣人的身躯始终安然无恙,连一缕圣洁的发丝都不曾有半点损毁。 军官将一半功勋留给了天主赐予这座地上住所的恩惠与庇护,一半功勋则毫无羞惭地留给了自己和那十八支蒸汽枪。 他抬起头,看向正被最后的阳光染成了铁锈红的三座小尖塔。 圣博德修道院建造于四百年前,四百年前的人们虔诚但缺乏科学知识,他们为主建造住所固然尽心尽力,但在技术与材料上无法与如今的工人相比,修道院的外墙高度仅过人肩,在必需的小教堂与围绕着它的修士宿舍,工坊与其他附属建筑(厨房,水房)之外,别无他物。 小尖塔是七年前,为了安置蒸汽枪以及供汽设备才建造的。 人们往往有一种错误的想法,以为蒸汽枪和火药枪一样能够轻松地随身携带,事实上,既然蒸汽枪是以蒸汽为动力的,那么就不可避免地如所有蒸汽驱动的机械那样陷入沉重与迟钝的窘境。 军官走进距离他最近的一座小尖塔里,它的墙壁是灰白色的水泥,厚重且粗糙,里面编织着钢筋骨架,坚固程度几乎可以与巨石砌筑的小教堂相比。 门里的士兵一看到他就跳了起来行礼:“上尉先生!”他高呼道,他身边的另一个士兵正在手忙脚乱地系着纽扣,军官不以为意地摆摆手,如果是在军营里,这小子肯定要被好好教训一顿,但这里是一层,也就是汽缸所在的位置。 他们的脚下就是锅炉,蒸汽锅炉虽然可以产生惊人的动力,但与之相对的就是也会产生惊人的热量,在封闭的房间里,哪怕锅炉只会保持着最低程度的运行,这里的人也总是大汗淋漓。 现在还在秋冬季呢,进了八月他们就需要开启镶嵌在墙壁上巨大的通风设备来驱散难耐的燥热,不然这里所有的人都得活活闷死。 军官扯了扯领口,攀着小扶梯下了底层的锅炉房,这里有两个赤裸上身的工人,和有轨蒸汽机车类似,一个人负责观察锅炉的运行情况,一人负责加煤加水。他们见了上尉一样行军礼,他们是工人没错,也和门外的士兵那样隶属于威灵顿卫队,与马夫、铁匠、工兵属于同一行列。 “锅炉怎么样?”军官问。 “一如既往的凶猛!”工人大声回答道。 “很好,”军官严肃地说,他的视线扫过整个房间,连煤堆都不放过:“现在开始加煤加水,”他说:“在这周结束之前,要保证这里始终有一座锅炉在沸腾。” 工人有点迷惑,为了避免金属与橡胶配件的疲劳和磨损,锅炉持续沸腾是工程师们一再警告过他们的事情,零件损坏还是小事,最严重的时候锅炉会爆炸,“这样我们会需要更多的煤,上尉先生,”他说:“还有顶层也需要定时放汽。” “我正要去告诉他们。”军官说:“时刻警惕,先生们!” “是!” 离开底层,从一层沿着同样的黑铁小扶梯爬上去,就是二层,十根潜望镜式的金属管从一层的汽缸上延伸出来,通过一个沉重的黄铜阀门连接着橡胶管,这个阀门就是蒸汽枪的扳机,一开阀门,汹涌的蒸汽就会通过管道冲入枪管,这股澎湃无人可挡的动能能够将弹丸发射到一百英尺之外,可以打穿一掌厚的木板与半指宽的铁板。 军官向这里的两名军士发布了命令,而后伏下身体,亲自检查了放汽口,然后是蒸汽枪,他爱不释手地抚摸着这六支几乎有普通火药枪十倍长,三倍高的蒸汽枪,它的枪管直径同样骇人,与一只笨重的橡木啤酒杯等同,壁厚也与之仿佛。 它还通体铸铁,导致单单一支枪的重量就与一尊小炮差不多,这里还是六支并列,所以工程师设计了一个同样由铸铁打造的可旋转底座,保证枪弹的辐射范围可以达到修道院庭院的三分之一。 他还特意看了看投弹口,与火药枪不同,蒸汽枪的后半部分必须密封,不能后装弹,只能在枪口位置开设一个喇叭样的投弹口,弹丸从这里倒进枪管,但对于这个世界,这种投弹口反而具备一种优势——那就是随便什么都可以被当做子弹发射出去,只要比枪口小。 军官就听说一座王室城堡在遭遇恶魔袭击的时候,就曾将供奉着的圣十字架切碎了倒入投弹口。 他看了一眼储存弹药的位置,军士会意地把它们都端过来给他看,除了黑黝黝的普通子弹之外,还有镀银和圣水浸泡过的子弹,圣水浸泡过的子弹在夕阳的余晖下流动着奇异的金色光芒,一般人看了准以为那是阳光的反射,只有知情人才能准确地分辨出他们。 军官忍耐住了去嗅一嗅的冲动——那些只会追逐权力,金钱,女人和小男孩的主教们祈祷来的圣水可起不到杀灭恶魔的作用,真正的圣水,虽然他没亲眼见过,但听说它们来自于天使或是半天使的血肉。 “准备好这些。”他指了指圣水弹。 “是的,先生。”军士回答,将圣水子弹放在最上面,他看了一眼军官,军官点点头:“是有人发出了警告。” 虽然他也不明白那个半恶魔为什么要在他和院长面前暴露自己,但既然他这么做了,他们再不做准备,那就是不可饶恕的渎职了。 第8章 半恶魔的目的(中) 利维和忧心忡忡的委托人告了别,就马不停蹄地奔向另一个地方——一座荒废的磨坊,距离圣博德修道院不远,这几天成了西堤食尸鬼们的新聚集地。 这些食尸鬼的首领就是利维真正的合作者。 首领将聚集地迁移到这个不可谓不危险的地方来,完全是因为利维的承诺,但要说她有多么信任这个半恶魔——她还不如信自己的大脚拇指呢,至少它不会说谎——它连话都不会说。 “人味儿,”利维一走进来,她就伸长了脖子,嗅着空气中的味道:“人味儿,”她说:“但没有血味儿,”她抽着鼻子说。 “我去见了我的委托人,”利维一边提醒自己可不能露出那么丑的姿态,一边说:“他在之后的事情上有大用。”他站在地上,曲着膝盖,稍稍一跳,就跳上了最高的木梁,也就是首领蹲着的地方。“人类有什么用?”首领不屑地说,她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给利维让出了一点位置:“我们还要等多久?” “很快。”利维说。 为了避免遭到风雨的侵袭,磨坊都只有门,没有窗,用来取光的就只有屋墙连接处的几道大缝隙,它又曾是那种能够同时驱动三座有床那么大的磨盘工作的巨型磨坊,空阔旷达,容纳利维,首领,还有十来个食尸鬼绰绰有余。 木梁上还有很多空位,不过食尸鬼的族群中施行的是类同于鬣狗的母系社会制度,雌性的食尸鬼通常要比雄性更强壮,地位也更高,幼崽的地位看母亲而不是看父亲,首领也是雌性,她要比所有的食尸鬼更高大,即便蹲坐着也可以与站起来的利维保持对视。 首领在族群中的位置独一无二,她的位置从来不和任何人分享,即便是配偶或是女儿,无论是谁敢于觊觎,下场就只有四分五裂地进了她的肚子,利维的特殊是因为他带来了一个让她根本无法拒绝的主意。 只是等了那么久,她已经有些烦躁了,食尸鬼从来就不是那种有耐心的生物,她垂涎三尺地从墙顶间的大缝隙窥视着远处的修道院,又觉得利维的计划不可能成功。 为什么每个死者的亲属都会在葬礼和墓地上花费一大笔钱?并且允许亲爱之人的棺木与其他人的灵柩如同柴火般地堆叠在一起?甚至在白骨化后不分彼此?除了掘墓人时常为恶之外,就是食尸鬼了,虽然很多人都未必相信传说,但在教堂庇护之外的公共墓地总是会被翻掘得乱七八糟是有眼睛都能看到的事情。 首领愿意接受利维的邀请,也是因为厌倦了公共墓地里那些枯瘦没有一点油水的农民或是工人的尸首,相比起来,教堂墓地的死者要丰腴得多,若是遇到一个因为暴食而死的好货色,简直可比我们吃到了一只满籽儿的大虾。 另外,食尸鬼也不是很挑剔,腐肉固然是他们的心头好,新鲜的血肉他们也不介意。 但即便没有蒸汽枪,通常情况下,教堂和修道院依然会被食尸鬼排斥出狩猎范围,公共墓地那些穷人的尸骸确实缺乏油脂,难以饱腹,却不用担心被驱逐或是剿灭。 相对的,但凡教堂和修道院,或是其他需要天主庇佑的建筑,每块砖石都会由虔诚之人铭刻神圣经文,地上和地下莫不如此,修士与牧师们整日祈祷,不断巩固,一些主的地上住所还有圣物加持,恶魔一旦进入,就会如同普通人踏在烧红的铁板上一般痛苦不堪,半恶魔也会感觉到刺痛与束缚,弱小的鬼怪更是会在一瞬间化作黑烟消失。 “你真的能让修道院的防御消失?”首领抽抽搭搭地问道。 “真的,”利维给出可能是九十九次,也有可能是一百次的肯定回答:“看,巨棒陛下,已经有一座小尖塔在升起烟雾了。” 首领看过去,不明所以,但利维的称呼的确挠中了她的痒处,食尸鬼在很多地方都与鬣狗相似,他们在暴怒与猎食的时候头颅会从人类变成鬣狗,雌性食尸鬼胯下也有假丁丁,丁丁的长度对应着她们的魅力,称呼她们为“巨棒”,就像是我们称呼一个女性“貌美肤白大长腿”,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她只是矜持且哀怨地扫了眼半恶魔,“烟怎么了?”她拍拍腿:“这里怎么那么多虫子?” “这些是白蚁,”利维不再考验她的耐性:“然后,陛下,”利维低声说:“您知道,它们无所不吃。” 首领停下了动作:“你是在指望它们吃掉那些石头墙?” 利维笑了,“陛下,我们的时间可不够一群虫子这么糟蹋。”他不再卖关子,指向冒着白色蒸汽的小尖塔,开始的时候只有一座,现在是三座:“三座小尖塔,每个底层有着一个黑铁的大锅炉,这些锅炉平时只保持着最基本的运作,但在需要戒备的时候,它们会不分昼夜地时刻沸腾——我今天才去‘邂逅’了那位可敬的新院长。” “啊,他要对付你。” “无论他是否愿意,他都必须做出应有的姿态。” “继续,亲爱的。” “神圣的经文可以防御与攻击恶魔,鬼怪,但不会警惕普通的昆虫,现在正是深秋,陛下,白蚁正是最饥饿,最容易爆发的时候,”首领点头,食尸鬼通常居住在陵墓与废弃的建筑里,他们当然很熟悉这种昆虫:“我从没指望过它们可以啃掉石头上的经文,但它们可以啃掉金属,只在很短的时间里,它们会分泌出大量的酸液,直到将黑铁与黄铜腐蚀成一大团黏糊糊的美食。” 首领发出了一声犹如哀嚎的笑声:“锅炉!” “是的,锅炉。”利维说:“只要一丁点儿的裂口就够了,那个玩意儿,威力巨大,任何方面都是。” 首领也站了起来,她垂着肩膀,弓着脊背从缝隙往外看,白蚁在昏暗的天光中团团飞舞,但现在她一点都不觉得它们烦了:“这些够吗?”她啜泣着问道。 “地下更多。”利维说。“足够多。” 灰侦探 第4节 “你放了什么?”首领抽噎着说,同时展开手臂,将他紧紧地揽在胸前,不,腰侧:“告诉我,淘气鬼,你叫来了谁?” “你猜?” 首领停顿了一下,脑中迅速掠过好几个恶魔的名字,地狱中用虫子组成身躯,能够驱动虫子的恶魔占据了整体的三分之一还要多,但要说能在上帝的地上住所彰显威能的,撒旦之下,可能只有苍蝇王别西卜,但那位君王可不是一个半恶魔有资格和资本召唤的,他肯定还用了其他手段。 不过她也想到了,利维大概不会那样轻易地告知其中的诀窍,这可是个必要时候可以拿来买命的玩意儿。 事实上也不能说是什么诀窍,半恶魔在心里想,只不过是因为食尸鬼的身份,首领暂时没想到罢了。 “对了,”他说:“待会儿我还要向你借两个人。” “干嘛?” “我需要她们打一条隧道,把我的委托人和另外两个人类带进修道院的地下墓地里,”利维感慨地说:“虽然我一直期望着与您的合作,但在这件事情上,他们的存在还真是不可或缺。” 第9章 半恶魔的目的(下) 院长从那具焦黑的尸骨上移开视线,他询问了那两个修士,司门员并不讳言他接受了一些礼物,那位引路的修士也承认,在客人的请求下,他卖了一件圣物给他,“就在这里,”他说:“您看,和那朵干玫瑰花一起。” 院长弯腰把它们捡了起来,他检查了圣物,这不算是完全的假货,一枚小十字架,可能在祭坛上摆过几天,听过修士们念经。那朵玫瑰花也只是普通的干玫瑰花,院长把它放在鼻子下面嗅了嗅,也只闻到了玫瑰和明矾的气味,这朵玫瑰有着紧密重叠的薄花瓣,他有点熟悉但想不起来。 那些裹着玫瑰的纸张他也仔细地查看了一番,那只是几张手稿,令人惊奇的是,书页和笔迹中居然还带着一丝微弱的圣洁力量,他靠近蜡烛,阅读其中的内容,那些内容也不含任何邪恶的部分,看得出,这只是一个自然学家对于白蚁这种昆虫的研究笔记,字迹潦草,词语也不那么通顺,只能说是随意记下的几个想法。 院长想了想,还是将手稿,干玫瑰连带圣物都放进了自己的口袋,并在那位女士的棺木上撒了圣水,念了经文,“接下来,”他对身边的修士说:“让我们去瞻仰一番真福者的圣容吧。” 那位引路的修士和司门员明显地松了口气,收受贿赂不算是什么大事,但若是妨碍到了修道院的安危可能会导致他们被流放到乡下,或是其他荒僻地方的修道院。 倒是一直跟随着新院长的助理执事忽然白了脸,他是原院长的心腹,一开始这里的人都以为他会接替前者的位置,但在新院长到来后,他也没有有意刁难或是做出其他不堪的事情,恰恰相反,他和新院长相处融洽,给了新院长很多建议和帮助。 他正要说些什么,却突然感觉到一阵天摇地动,引路修士没能拿稳手上的玻璃煤油灯,一下子就让它摔在地上,摔得粉碎,火焰在流淌在地上的煤油里燃烧了一阵,就彻底熄灭了,四人站在墓道里,院长抬起眼睛,寻找着震动的源头。 “啊呀,”他说:“糟了。” 他的动作很快,仿佛黑暗丝毫不能对他造成影响,助理执事紧随其后,他发出了一声短促的尖叫,可能是踩到了地上的玻璃碎片,司门员想要搀扶他却被他甩开,他一瘸一拐地追上了院长,冲上了阶梯,推开门后,他们就看到了在微弱的光线下成团飞舞的昆虫。 按理说,在这个时候,他们是看不见这些小虫子的,但它们太多了,多到就像是一团团漫天飞舞的巨大棉絮,凡是有人开口,就立刻会吃到一口满满的“灰尘”和“砂砾”,他们甚至感觉到无法呼吸,鼻子里全都是蠕动的细小生物,司门员立即抬起手遮住口鼻,就看到院长站在那里,周围一片空荡荡的。 院长看到了,那座矗立在教堂左侧的小尖塔已经向着一侧歪斜了过去,钢铁的骨架保证了它没有彻底坍塌,但没有了锅炉,就算是蒸汽枪完好无缺,也已经成了几根无用的铁管,军官正在向他跑来,院长冲着他大喊:“快去查看另外两座!” 现在不是去考虑恶魔们是怎么做到的,也不是追究什么责任的时候,院长和军官一起奔向另外两座小尖塔,它们一座在教堂的右侧,一座位于教堂的耳室后方,距离它不远就是那个通往地下墓道的小房子,而在这座小尖塔的更后方,就是修士们的宿舍。 修士们严格地按照教会时间行止,下午六点钟他们已经做过了晚祷,也就是说,一日的工作已经结束,在夜祷之前的四五个小时都属于他们的个人时间,此时大部分修士都在自己的房间里。 院长的反应已经很快了,但他们还没来得及行动,第二座锅炉就爆炸了,它就是毗邻墓道和修士宿舍的那座,爆炸产生的后果也要比第一座更危险,地面出现了一个很大的凹陷,超过了小尖塔的地基,小尖塔向修士宿舍倾倒,砸坏了这座方形建筑的一个角。 修士们从房间跑了出来,他们听到了奇特的喘息声,哀鸣声,一个修士迟疑地指着黑暗中的几个亮点:“那是什么?” 一条精瘦的狗儿从阴影里跳了出来,一口咬在他的脖子上。 —— “可以了吧。”利维说。 食尸鬼们早已跃跃欲试,尤其是在嗅到新鲜的血味后,食尸鬼首领用一个危险的眼神慑住了他们,随手抓起一个卷缩在队伍后方的雄性食尸鬼,丢向修道院的外墙。 在利维的眼睛里,修道院的外墙上流动着金色的圣洁经文,但在一个地方,经文断了,出现了一个缺口,看来正如他预测的,十四世纪建造的圣博德修道院沿用的还是庇护二世颁布的教会法中的建筑条例,地面与墙体采用的是一体化的经文防护,这种防护方式可以保证没有缝隙留给恶魔钻,缺点就是一旦地面损坏,墙体也会被殃及。 不过那时候的人肯定会这么想,如果一个恶魔已经进了修道院,他为什么还要去破坏外墙呢? 那个雄性食尸鬼落在了外墙顶端耸立着的矛尖上,他悲鸣了一声,浑身冒烟,但没有化作灰烬,或是索性变作一缕黑气,食尸鬼们躁动着,得到首领的允许后,他们一个接着一个地越过外墙——修道院的外墙只有一人高,没有经文的庇护,压根没法阻止食尸鬼的入侵。 “现在是我们的回合了。”食尸鬼首领侧耳倾听了一会,确定里面只有叫喊、哀嚎和厮打的声音后,对利维说道:“我们一起。” “求之不得。”利维说。 —— 先是疯狗,然后是食尸鬼。 这是一桩看似仓促实则早有预谋的行动,院长想,他抓住了助理执事,“让所有人进教堂避难,然后点个数,”他说:“但要保证两人一组,并且能相互作证,确定是修道院里的人。”他要去修补外墙上的防御经文,助理执事无疑是最值得信任和托付的人,而且他是这里的老人,在修士中威望不低。 “我会看清每个人的脸,”助理执事保证道,“我保证,就算是只陌生的老鼠也别想混进来。” “主耶稣基督庇佑我们。”院长说,在助理执事的肩膀上按了一下,作为祝福,就匆匆离开了教堂,他与惊惶的修士们擦肩而过,很显然,有人和他想到了一个地方,他听见助理执事在大喊,解说他的命令和去向,顿时安心了很多。 但如果他能和这位助理执事相处得更久一点,他就会知道自己犯了一个怎样的错误。 助理执事确实熟悉这里的每一个人,但也因为熟悉,他并不怎么认真——倒是点数的时候会用点心,从修士到宗教官员,从工人到士兵,他小而锐利的眼睛在他们之中扫来扫去,一边数一边就情不自禁地做着加减法,他的心一个劲地往下沉,这个数量实在是让人心悸,他看向黑沉沉的门外,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颤。 一个修士背着另一个明显折断了双腿的修士急忙忙地跑了过来,他们身后紧追着一个食尸鬼。 他们跌进教堂,就在助理执事的脚边,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到有什么东西猛烈地撞击在身边的空气里,食尸鬼追得太紧,没能及时刹住脚,他撞在教堂的青铜门上,门上镌刻着圣博德牧羊与被掠去做了奴隶后,逃离爱尔兰的事迹,食尸鬼一碰到圣博德的圣体,就立刻燃烧起来了。 助理执事面色灰白地滚在一边,等他被搀扶起来,早就忘记了之前的两个人。 —— 在早来修士的帮助下,那个勇敢而善良的修士将断腿的兄弟安置在长椅上,断腿修士不断地呻吟着,闭着眼睛,面孔上满是血污,修士用衣摆擦了擦他的脸,他想要点水,但环顾四周,受伤的人太多了,即便有水,他也不好意思捷足先登。 “安心吧,兄弟,”他只能低声安慰:“我们已经在教堂了,基督和圣母都会保佑我们。”他也受了一些伤,但那些密密麻麻的刺痛正在消失,他抬头望着高悬在后殿穹顶上的紫色裹尸布和裹尸布中的圣骸:“恶魔无法进入这里。” 他看到断腿的兄弟张了张口,他连忙伏身过去,唯恐对方在他无法察觉的时候已经油尽灯枯——面对一个普通人哪怕罪犯的时候,修士都要及时聆听对方最后的忏悔,何况那是他的兄弟,他将耳朵紧紧地贴在那张枯干的嘴唇上。 “兄弟,”他听到断腿修士说:“恶魔还是能进教堂的。” 修士一怔。 “只要脚不沾地就行。” 利维说,他抬起手,放在修士的脸上,修士想要躲避,却一动都不动,他想要大叫,也发不出声音,他保持着原先的姿势,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皮——从额头到脚跟,就如同一张鞣制熟透的羊皮纸那样卷了起来。 恶魔提着那张完整的人皮,站在长椅上,轻轻一跳,就抓住了一张低垂着的旗帜。 。 第10章 得手 院长冲进教堂的时候已经晚了。 半恶魔高高地攀附在穹顶的肋架上,他披着一张完整的人皮以降低这个神圣住所对他的伤害,修士和士兵之中,勇敢的人正在朝他射击、丢掷十字架和其他圣物,或是也想要爬上去给他几家伙,胆小的人则躲避在柱子和祭坛的阴影下念诵经文,还有一些修士正在帮助受伤的人以及为死去的人祷告,助理执事向他跑过来,但院长根本不想听他说话。 他观察着那个半恶魔,发现修士们反而束手束脚,随即他就明白了,这座教堂存在的时间跨越了五个世纪,为了能够升上天堂,有不少尊贵的人都在死后木乃伊化,挂在了距离耶稣基督最近的地方,其中还有好几具属于拥有崇高美德的司铎与修士。 修士们不愿意损坏它们,既是为了避免死者家属的问责,也是考虑到自己或许也会有那么一天被挂在肋架上,在他们迟疑不决的当儿,半恶魔已经借着人皮的便利,像是荡秋千般地践踏着那些可敬的骸骨和旗帜,迅速地向那位真福者的珍贵遗蜕靠近。 院长掀开长袍,从腰后抽出一根荨麻多头苦鞭。 苦鞭对于修士们来说不是什么眼生的东西,他们会在修行或是意志动摇的时候用它,将自己的脊背抽得鲜血淋漓,也知道它几乎不算是一件武器,他们迷惑地看着院长举起它,向空中一抽。 这条苦鞭的长度还不足一根手臂呢,但随着噼啪声在空中响起,无形的威能穿过悬挂着的尸骸与旗帜,一下子就将半恶魔打了下来,就像是一个女仆娴熟地用掸子打下一只苍蝇,就算利维及时地将修士的皮挡在身前也没用。 他掉在地上,接触到地板的皮肤立即焦黑翻卷,烟雾缭绕,活像是一块被直接扔在灼热烤架上的生皮肉,这些完全在半恶魔的忍耐范围内,让他觉得不妙的是那道隔空抽在他身上的鞭痕,这么说吧,他就像是被刺了几刀,每一刀都贯穿了半恶魔,它们撕裂了他的肉身,鞭挞着他的灵魂。 “退开!”院长喊道,驱散那些看到半恶魔落在地上就急切地围拢过来的人,他见过很多半恶魔,甚至恶魔,但这个半恶魔的智慧与抵抗力即便在后者中也算是佼佼者,一般的修士根本没法对付他,何况这场袭击并非临时起意。 “说出你的名字!”院长怒吼道。 我们在旁观驱魔的时候,时常看到驱魔人,或是修士们在念诵诸圣祷文后,紧接着便要设法逼迫或是诱骗到恶魔的真名,那是因为恶魔的真名往往等同于地狱居民往来地狱与人间的通道,人们在召唤恶魔的时候,首先要做的就是高呼其名,要将这些邪恶的生灵驱回地狱,名字也是最重要的一环,甚至可以说,它就是第一位数,没有这个数字,之后的数字再小或是再大也毫无意义。 半恶魔是恶魔与人类的产物,但你若是真以为,利维向委托人报出的那个姓氏伦蒂尼恩就是他真正的姓氏,那才叫笑话,利维的姓氏迄今为止除了他失踪的母亲和地狱里的父亲没人知道,虽然如此,院长的诘问还是让他短暂地陷入了一场狂怒。 “你不会想要知道的,”利维嘶嘶地说:“杂碎,我发誓,无论你是否会得到这个答案,你的余生,不,等你在地狱里忍受煎熬的时候,你都会无数次地为了这个问题悔恨不已。” 他不再说话,只是向高处指了指。大部分人下意识地跟随着他的手指,院长和少数人则一动不动地盯着半恶魔,但这次半恶魔的恫吓并非虚言,他抽出那柄胡椒盒枪,对着上空空发了一枪,这仿佛是个命令,系着旗帜与干尸的绳索、锁链纷纷断裂,它们从天而降,旗帜就算了,那些干燥发脆的尸骸撞击在坚硬的长椅和地面上,顿时碎成了成百上千块。 人们惊叫起来,修士们纷纷奔向那些残破的碎块,惊惶地用自己的长袍把它们裹起来,院长已经无法阻止,他竭力压制住自己的愤怒,一个接着一个地高喊出像是名字的古怪音节,普通人完全听不懂和记不住,只会想要呕吐——那是院长用特殊的语言喊出的恶魔名字,它们被记载在一本厚重的中世纪手稿上,只有很少的人被允许阅读他们,其中就包含着许多恶魔的名字。 院长无法逼迫利维说出真名,时间也不许他慢慢诱骗,就只有尽快一个个地试过去,利维可不会给他这个机会,他抓住了一个修士,把他丢向院长,在院长的呼喊被打断的时候,他在混乱的人群中犹如一条乌鱼般地左右穿梭,一瞬间就冲到了院长面前,那柄体型惊人的胡椒盒枪再次咆哮出声,难以计数的小铁珠从枪管里射出,瞬息间就覆盖了小半个前厅。 他们周围的修士们都以为自己难逃一死,他们闭上眼睛,睁开眼睛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毫发无伤,小铁珠纷纷坠落在地上——院长不得不举起手来阻止这场灾难,付出的代价是被半恶魔压着胸膛来了一枪。 黑色的泥浆从他的伤口里流了出来,继而被淡金色的血液冲淡。但他也抓住了利维。 半恶魔咧嘴一笑,似乎并不介意那只牢牢抓住他小臂的手,院长意识到了什么,急切地看向后殿的方向——悬挂在最高处的紫色裹尸布不见了:“你有同伙!”他喊道:“他有同伙!” 后一句他是对任何一个可以在这里给他帮助的人喊的,他听见军官在大声发布命令,也听见了蒸汽枪噗噗发射的声音,“院长。”他听到了一个悲哀的声音,转过头去,他发现自己抓住的不是那个半恶魔,而是一个看起来有几分熟悉的修士:“院长,主为何不打救我呢?” 可能只有一霎那,院长的束缚放松了,他察觉到不对再用力的时候,手中就只剩下了一张新鲜但千疮百孔的人皮,他追了出去,却发现庭院里到处弥漫着蒸腾的浓厚水汽。 威灵顿卫队的十二连队长确实是个可靠的人,锅炉才爆炸他就当机立断地启用了以防万一的闪蒸锅炉——一种可以在短时间内沸腾产生蒸汽的小型锅炉,它们连接上汽缸后,蒸汽枪就可以立即投入使用,问题是,缺少了墙壁的阻隔后,庭院里到处都是弥散的蒸汽。 进不了教堂的食尸鬼在蒸汽枪前毫无还手之力,即便他们的皮肤坚韧如同野牛革,浸过圣水的弹丸依然可以轻易地撕裂他们,鬼怪不甘的哭嚎声此起彼伏,与人类在最后时刻发出的叫喊声也没什么区别,腐臭的血肉和内脏四处飞溅,与迸起的泥土混合在一起,落下的时候已经不分彼此。 但那个半恶魔和他的同伙,已经在水汽的掩护下,轻松地逃走了。 第11章 委托人的那一边 委托人和他的两个朋友回到磨坊的时候,利维已久候多时。 虽然接近拂晓,磨坊里仍旧没多少光线,这里也没有火把蜡烛等用来照明的器具,委托人将随身携带的煤油灯旋钮转到最大,才能勉强看到正坐在一个石头大磨盘边的侦探。 “小心脚下。”利维抬头说,委托人低下头,才看到另一个正在脚边的大磨盘,投料口就是一个深不可测的黑洞,足以塞下一个体型瘦削的受害者,并且把他连骨带肉的磨得粉碎。 委托人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他摇了摇头,将可怕的幻想抛到一边,沉重的现实重新占据了他的所有思维: “这是我的两个朋友,也是我的证人。”他向利维介绍,一个是伦敦富有盛名的外科医生,鬓发雪白,神情严肃,他父亲的好友;另一个是他在公学的同学,一位年轻的男爵。 他们看起来都很疲倦,浑身脏污,男爵是个标准到可以拿去做模版的西区浪荡子弟,从衬衫到马甲,从马甲到里大衣,斗篷大衣都用了最好的羊毛和丝绸,马甲纽扣都是闪闪发亮的宝石,绣花用了金线和银线,现在它们黯淡无光。 这位来自于上层社会的公子哥儿自以为隐蔽地打量了利维一会,他不像是个……甚至不像是来自于东区,尤其是在他们之间的距离已经很近的时候——东区人也能精心打扮,但他们缺乏卫生观念,皮肤上总是积累着一层厚厚的灰色污垢,这层污垢可不是洗上一两次热水澡,用上几块肥皂就能解决的事儿,更别说还有经年累月寄存在肠胃和牙齿缝隙里的臭气。 这位看上去不比他和阿斯特大多少的侦探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问题,他身上甚至有着一股硫磺与薄荷糅合在一起后形成的奇特气味,不讨人厌,一些人还有可能会很喜欢。 相对于男爵,那位老医生始终眉头紧蹙,严厉的视线不是落在委托人身上,就是落在利维身上,利维身上尤其多,利维猜想他肯定和那位新院长有着不少共同语言。 “您拿到您想要的东西了吗?”利维问。 “拿到了,”委托人说:“正如你所说,他们还没来得及进行火化。” “那位修士说晚上,就只能在晚祷之后,晨祷之前。晚祷是在下午六点,修士们七点就寝,次日的晨祷则是在两点半到三点之间,”利维打开那只蓝珐琅怀表,解释道:“火化尸骨在今天不算是什么稀罕事儿,也不触犯法律,但在修道院,很容易令人联想起异端审判与女巫法案,所以他们只会在夜间,人们都沉睡的时候焚烧尸体,这个时间应当是在凌晨一点前后,修士们只需要牺牲一点睡眠时间,不会影响到之后的晨祷和其他工作,而且焚烧尸体产生的烟雾和气味也能够用工业区烟尘的溢出来解释。”他微笑着看向他们:“一切顺利?” “顺利得好像是一场梦。” “美梦还是噩梦?” 灰侦探 第5节 “很难形容。”委托人说。 —— 让我们将怀表略微拨回去一点。 等到天色完全暗下来后,在约定的地方,委托人他们等到的不是侦探而是两个所谓的“助手”。 他设想过,一个出身东区的侦探可能会雇佣几个彪悍残忍的罪犯,但来人只是两个妆容艳丽的妓女,虽然也称得上高大——她们裸露着青筋的半个乳房几乎可以抵到委托人的鼻尖,肩膀也要比男人更宽阔,就像是一面横过来的盾牌,她们带着皮革手套,系着帆布的紧身马甲,披着斗篷但裙子长到拖地,连鞋跟都看不到。 委托人才要提出质疑,一个妓女就转过头来,凶狠地瞪了他一眼,他一向认为自己不是个怯懦的人,可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眼让他浑身发冷,动弹不得。 她们的态度也很差,近似于恫吓地要求他们跟他走,委托人几乎想要拒绝,还是医生和男爵坚定地认为,已经走到这里了,再回头也不是什么好事——也是为了不让自己的朋友留下毕生的遗憾,虽然他们也觉得这事儿有些可笑和古怪。 就这样,他们跟着那两个妓女跌跌撞撞地进了一条潮湿的暗道,他们的煤油灯被迫留在甬道口,虽然允许他们留下了自己的枪,手杖,还有男爵的匕首,这种行为简直比跟着一个不知来历的引路人走进一条不熟悉的巷子还要危险——这时候的人们不得不在深夜或是大雾里回家的时候,会雇佣一个引路人,引路人一般会举着火把和灯,但若是他和一个抢劫犯约定好了,就会在某个地方熄灭灯和火把,把自己的顾客变成一头待宰的羔羊。 而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条暗道通往哪里。 黑暗中他们只能摸索着前进,幸好那两个妓女身上的廉价香水味异常浓郁,就算甬道里有着很重的泥土味也没法遮掩,只凭着这个他们也不用担心迷路,只是越走,地面就越泥泞,墙面也是如此,到了最后,他们每走一步都要拔一下靴子,精疲力竭也不敢将手放在墙壁上,“还有多远?”他们终于停下的时候,男爵按捺不住问道。 “站着。”一个妓女命令道,她的声音沙哑尖锐,听上去就像是在一个哭久了的人在说话。 他们只得傻乎乎地站在原地,虫子在他们身上爬来爬去,不多会就听到了从上方传来的声音,像是很多人在奔跑和大叫,还有尖锐的哨子声,沉闷的打击声,委托人和他的朋友无从分辨,男爵和那两个妓女的距离稍近一些,他感觉到一阵轻微的晃动,仿佛有什么正在塌陷,他竭力想要站稳,但没用,泥土似乎从四面八方碾压过来,一只尖利的爪子攫住了他的脖颈,把他拉起来,他闭上眼睛,这是一种难以形容的感觉…… 就像是流沙。 无数活的颗粒吞没了他,甚至钻入他身上的任何一个孔洞,男爵惊怖地想要大喊,却发不出一点声音,在他再也承受不了昏厥过去之前,一切一如开始时那般迅速地结束了,“可以了。”一个哀怨的声音说。 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茫然地站在一处地下墓道里,周围满是灼热的雾气,火把的光都有些暧昧不明。 “就是这儿!”他的朋友突然欢喜地高呼了一声! 他带着医生向一个地方跑去,男爵只能跟上,幸好没多远,他们找到了镌刻着描金字:贝尔.查普曼的棺材,在医生和男爵的帮助下,可怜的未婚夫扛起那口小棺木,但蒸汽更浓郁了,他们根本不知道该往哪里走。“那两位女士呢?”医生问。 “我们自己试试也行。”男爵说,医生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虽然男爵是个年轻人,也很有勇气,但他同样具有智慧,在陌生和危险的地方不听从向导的安排,自己乱走,不太像是他能做出来的事情。 但那两个妓女已经从雾气里走了出来,她们在蒸汽中若隐若现的面孔上沾着血迹,一副明显意犹未尽的表情,嘴巴里还在咀嚼着什么,她们之中的一个一伸手就提过了委托人肩膀上的棺材,带着他们从另一处新鲜的甬道中离开——别问男爵是怎么知道的。 回到磨坊的这段路程根本就不能说是他们走的,那两个高大的妓女一个扛着棺材,另外一只手拉着委托人,一个分别抓起了医生和男爵。 也许是这种行进方式太过颠簸了,委托人觉得男爵的脸色非常差。他靠着磨坊的墙,一动不动,垂头丧气,直到他与利维的谈话告一段落才睁开眼睛。 “那么,我的朋友,”他有气无力地说:“你们的交易算是结束了吗。” “我想……”委托人迟疑地说:“结束了吧。” 男爵转向利维。 “可以这么说,”利维托着脸,笑眯眯地回答,男爵明显地松了口气,“我们可是正规买卖,签了合同的。”半恶魔补充道:“您要看看嘛,或许我们将来也会有往来的必要呢。” 男爵不想看,不,出于对朋友的关心,他还是看了,而后面色惨白。 “有什么问题吗?”委托人疑惑地问道。 “对啊,有什么问题吗?”利维问。 男爵抿住嘴唇。“没。”他说。 朋友的异样让委托人担忧,同时伴随着强烈的不适感,他将手放进大外套的口袋。 一条格外恐怖的影子立刻从利维身后站了起来,她是个女人,和那两个妓女一样骨架宽阔,不过一身焦黑,头发卷曲,像是才从火场里跑出来,衣衫褴褛,上面露出乳房,下面露出双腿。在道德的约束下他立即移开目光,可在转开之前,他的视线扫过了女人的脚,那不是一双女人的脚,确切地说,不是人类的脚,那是一双只有两根肉脚趾的骆驼蹄子。 委托人将手放在口袋里,免得被人看出来它们在颤抖,又过了一会才拿出了那张四百金镑的支票,外带一张一百镑的大钞票,这是他早就决定的奖金,他将支票交给侦探,侦探漫不经心地捏了捏它:“您还有什么要和我说的吗?” “非常出色,”无论使用了何种手段,委托人给出了一个中肯的回答:“您完美地完成了我交付的工作。”而且没有让他和他的朋友和任何一个证人打过照面。 “万分荣幸,”利维客客气气地说,“希望您以后也会这样觉得。” 委托人艰难地吞下喉间的硬块:“那么,我们就先告辞了?” “再会,先生。”利维说。 第12章 分赃 “你应该把他们留下来,”食尸鬼首领说:“我们正需要一场庆功宴。” “留下鱼饵,才能钓到大鱼。”利维说。这就是为什么那时他必须特意将这位先生送出东区,脱离了半恶魔的庇护,他立刻就会成为另一个邪恶灵魂的盘中餐,这里虽然是西堤,但磨坊内外全都是被召集起来的食尸鬼,他们对于血肉的贪恋是永无止境的。 “当然,”利维鞠了一躬:“您们应该得到一份补偿,”反正东区有的是自以为是又贪婪至极的傻瓜,而且这种允诺并不一定要达成,即便他去做了,也是为了下一次买卖付定金:“我会让您感到满意的,陛下。” 半恶魔的态度让那位在食尸鬼中也可以说是鹤立鸡群的雌性食尸鬼十分满意,她发出了狂风呼啸般的笑声,在一座废弃的磅秤上坐下,食尸鬼们围绕着她,就像是大臣与议员们围绕着女王陛下,她的坐姿异常豪放,双腿分开,支起膝盖,在聊胜于无的布料下,一根粗壮的棍子赫然入目——利维这时倒希望自己的视力不要那么敏锐。 “那么接下来就是我们的买卖了。”首领指着那团被紫色裹尸布包裹的神圣骸骨说道。 “就按照我们说定的办。”利维说:“另外再给你们加一百金镑。”别以为食尸鬼们不需要钱,高等级的食尸鬼会和人类一样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或是租房,也会追逐最新的穿着打扮,收买墓园的管理人,有时候遇到大事,伦敦城内对异类的“警戒线”提高,他们无法到墓地觅食,还要从掘墓人手里买“食物”。 “行,”首领出乎意料地爽快,“就按之前约定的办。” 利维走上前,在撕开包裹着圣骸的人皮之前,食尸鬼首领躬下身体,嗅了嗅空气中越发浓重的血腥气:“我闻到了血的味道,”她说:“亲爱的,不单单是人类的。” “是啊,”利维说:“我受了伤,你看到了。” “那是个天使,还是个半天使?”首领将锐利的爪子若有似无地放在裹尸“皮”上:“单就那柄苦鞭的呼啸声,就能让我胆战心惊。”她抬起眼睛,呜咽般地低声问道:“我想我必须感谢您,阁下,您也应该获得额外的酬劳,您看孩子们带回来的‘食物’怎么样?您可以和我一起享用。” 恶魔和鬼怪都可以通过“吃”来治愈伤势,不过首领的真意显然不在这里,她那双黄色的眼睛几乎没有离开过半恶魔的脸,殷切地寻找着每一点细微的变化。 利维没有回避她的视线,只是反手扣住了那节粗壮的手腕,首领没有改变姿势,仍旧如同秃鹫般地蹲伏着,但身躯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在剧烈地波动:“我恨不能向您证明我有多么强壮,”半恶魔好似十分真诚地说道:“但陛下,夜长梦多。” 他们僵持了好几分钟,首领终于缓慢地,悠长地抽泣了一声,将手缩了回去。 利维看着她,挖出了圣骸的眼珠。 “按照约定,”他再三重申(并不多余):“我只拿走了眼珠。”他的手指被烧灼得一片焦黑几乎见骨,但一眨眼的功夫,那两枚萎缩到像是小石子样的眼珠就落进了他早先预备的盒子里,那股炙热的力量立即消失了。 他站起来,面对着聚拢过来的食尸鬼们向后退,食尸鬼们躁动不安,因为真福者的血肉,也因为首领还没发出指令。 就在食尸鬼首领终于下定决心的时候,利维向后一跳,跳进了黑暗里,瞬间不见了踪影。 —— 直到回到东区,利维才能略微松口气。 大部分鬼怪都有强烈的地域意识,食尸鬼尤其是,他没有寻找东区的食尸鬼合作,而是找了西堤地区的,所用的借口就是不希望两区的食尸鬼因为一点微薄的利益发生冲突——事实上呢? “希望您别太生气,巨棒陛下。”半恶魔喃喃地道,随后吃吃地笑出声来。 —— 几乎与此同时,圣博德修道院里,院长与那位负责修道院安防的军官并肩站在圣骸前,一个面色苍白,一个面色铁青。 “不是说,”军官声音艰涩地问道:“圣骸一直在真福者的秘密墓穴中,悬挂在后殿穹顶上的只是一具裹着真福者的圣衣,由院长日夜祝祷来维持其圣洁无瑕的替代品吗?” “这要问之前的巴沙修士,”新院长疲惫地看向似乎没有任何变化的圣骸:“他太老了,精力不足,每天早祷都有缺席的时候,更何况是这样沉重繁琐的工作,但他又不愿意舍弃这个职位,于是,”他抬起手按了按额角:“不久前他接受了一个修士的建议,将真福者的眼珠挖出来镶嵌在替代品的眼眶里,这样哪怕他只是在后殿打瞌睡,也没人会质疑他在怠工懒政。” 军官忍不住骂了一句粗话,“活该他下地狱去!”他竭力沉了沉气:“不久前?那个修士呢?” “可能有三个月或是更早一些,那个修士死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能比恶魔和他的子孙更懂得如何利用人性的弱点,”院长说:“所以我们才要时刻警醒,不留一点缝隙。” “您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只比您早几分钟,”院长握紧了拳头:“虽然那个恶魔和他的同伙被驱走了,但为了万一,我还是下来查看了真福者的遗骸……”说实话,拿走眼珠实在是个巧妙的做法,因为真福者的眼睛是闭着的,只要稍加填补,没有眼珠根本看不出来,他之前也没能发现,但这次和他一起下来的还有那位助理执事,老院长巴沙修士的亲信,他以为露了什么蛛丝马迹引起了新院长的猜疑,慌张之下就什么都说了。 军官沉默了:“我们该怎么办?”向大主教或是首相告发?巴沙修士已经死了,他或许正在炼狱中哀嚎,但谁也没办法把他拖上来受审,承担责任,最后还是要落在他们身上,即便他们在这件事情上没有半点过错——军官不会涉入修道院的内部事务,而新院长来到这里不过一周。 “我们要找到那个半恶魔。”院长坚定地说,“我会夺回圣骸的眼睛。” “但那个恶魔……” “半恶魔。” “半恶魔,”军官说:“是不是有点棘手,难对付?” 院长有点羞惭地动了动手:“是我不该心怀侥幸,”圣骸替代品的事情他倒是在继任前就知道了,同时他还担心着教堂里的修士们,在半恶魔与他的同伙逃跑的时候没有继续追击:“但只要找到了他,先生,我一定会把他送进地狱里去!” 军官奇怪地看了院长一眼,随后露出了了然的神色:“啊,您不是伦敦人,”他理所当然地说:“我们不像苏格兰的岛民那样野蛮。”他和气地说:“我倒觉得,我们可以试试另一种解决方法。” 第13章 焦油 利维把蜡烛头抵到眼前看了看,才遗憾地熄灭了它。 这根蜡烛的烛芯来自于一个老扒手的食指,蜡油里混合了他的脂肪,在一场正式的黑弥撒中点燃才能起到隐身和开门的作用。扒手在东区比苍蝇蚊子都还要多一些,黑弥撒也不是什么不常见的玩意儿,难得是扒手的生命往往都很短暂,十一二岁就被送上绞刑架的大有人在,这根蜡烛用的是一个扒手头儿的手指,他幸运而卑劣地活到了四五十岁,食指也要比那些孩子长得多。 但想到怀里的小匣子,利维又不觉得太可惜了。 他坐在床边,房东太太进了房间才发现他,吓了一大跳。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她低声问,一边打开煤气灯的阀门,准备拧亮煤气灯。 “先放下铁窗。”利维说,房东太太马上将手转向另一个机关,隐藏在墙壁里的铁板条刷地一声落了下来,将窗户遮挡得严严实实。之后房间里才得以大放光明,她转过身来的时候利维已经脱掉了上衣,露出活像块冷烤肉的身体。 “趴到长凳上去。”房东太太说,她说的是床尾凳,用来睡前搁外衣的地方,利维虽然高,但很瘦,这条凳子足够放下三分之二个他了,半恶魔嘟嘟囔囔地趴在凳子上,膝盖跪在地上,双手垂在两侧。 房东太太扯了扯被利维膝盖压住的拼布地毯,这种地毯是东区人的最爱,用料是碎布头、零皮料还有没法卖出去的枯头发,“别弄脏了我的地毯。”她用脚踢着一把椅子把它踢到利维身边,然后坐下,用松萝酒给他擦伤口。 她的发髻挽得太随意了,垂下的发丝碰到了利维的血,它们立即就化成了细碎的灰烬,房东太太随意拉了拉,“不行,”她吐着气说:“这是我最好的松萝酒了,苦艾酒来自于威尔士的毒尖钉会的女巫,松萝是从奥利弗.克伦威尔的脑袋上长出来的。” “那位可敬的护国公还挂在威斯敏斯特教堂的屋顶上呢?”利维尖刻地嘲笑道:“也算是一份难得的殊荣了!” “虽然他砍下的是斯图亚特王朝国王的头,但一点也不妨碍汉诺威王朝的女王用他那颗干瘪的尿壶来警示所有的后来者。”房东太太心不在焉地说,这颗脑袋曾经在二十五年前掉下去一次,差点被拿去展览,教士们发现后又在女王的命令下把它钉回屋顶,继续接受风吹日晒鸽子粪的折磨。 但作为松萝这药物原材料的孳生地,克伦威尔的头颅显然远胜过任何一个工人或是农夫的。威尔士是女巫最密集的地方,毒尖钉会更是赫赫有名,她们出产的苦艾酒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房东太太俯下身,仔仔细细地观察那些无法痊愈的地方,那是三道清晰的鞭痕,但就深度而言就像是刀伤,可若是把半恶魔翻个身,你会发现它们还是贯穿伤。 “你说他用的是苦鞭。” “嗯。” “我还以为是圣矛。” “那可是三重圣器。”利维没好声气地说。 天使与半天使们若是用荨麻编织的苦鞭鞭挞自己,那条苦鞭就成了有三种加成的利器——神圣的意义、神圣的材质和神圣的血肉。(野荨麻是被选来祭祀236年当上教皇的圣法宾安的花) “不过今后我就知道该到哪儿弄最干净的货色了。”他又苦中作乐地道。 “或许你觉得这个笑话很有趣,”房东太太望着放下了铁挡板的窗户:“但你听到乌鸦们拍打翅膀的声音了吗?” 半恶魔之间没有任何正面的情感可言,有同伴受了伤,他们的第一个念头绝对不是保护或是治疗,而是分而食之。 灰侦探 第6节 很多双眼睛看着他们。 “你干了什么?” “一件好事,”利维用对待院长的诚恳语气说道:“为了一对有情人。” “我不信,”房东太太讥笑道:“你确实会偶尔犯蠢,但绝不对得不偿失。” “恶魔也是有感情的,”利维说,“不,应该说,他们,还有我们非常地了解感情这玩意儿,我在地狱的第二层看见过罗密欧和朱丽叶,兰斯特洛与王后桂妮维亚(注:兰斯特洛是亚瑟王的骑士,他爱慕王后桂妮维亚并与其通奸),还有保罗与法兰西斯卡(但丁《神曲》中的嫂嫂和小叔子,丈夫发现两者私通后杀死了他们)——他们可都是被绑在一起儿挨石头砸的,一起嚎叫,一起痛苦,直到血肉,骨头和内脏全都合二为一,再也不用担忧被分开,”他叹了口气:“对吧,大利拉,爱情,这就是爱情。” 房东太太对半个情人半个房客的胡言乱语嗤之以鼻,但她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她又给利维用了一点骨灰、一些草药,毫无作用。 利维听着房东太太在房间里焦躁地走来走去,他与这位夫人现在正是相互寄居与被寄居,密不可分的状态,但要说恶魔与恶魔间会有什么真感情,那可真是个彻头彻尾的大笑话——他对这个房间很熟悉,哪怕背对着也知道她正在走向房间角落的三角橱。 她会拿什么出来呢? 房东太太推开一个抽屉,关上一个柜门,又打开一个抽屉,一个小到只能探进手指的匣子跳了出来,她从里面掏出钥匙,打开了第一个抽屉底部的暗锁,利维听见了玻璃撞击木板的声音,房东太太没拿稳。 然后利维就嗅到了一股他永远不想想起来但也永远没法忘掉的气味。 “焦油。”他说。 房东太太的手停顿了一下:“是的,焦油,你他妈的真幸运,不久前我偶尔拿到了一些,还没来来得及把它换成钱。” 真正的圣水是半天使或是天使的眼泪和血,焦油当然也不是普通的煤炭干馏后的产物,在利维的世界里,它是恶魔应从召唤从地狱升上人间后带来的东西,它们从恶魔的体内溢出,你可以说是血,或是其他更恶心的玩意儿,恶魔并不在意这些,但焦油一旦没能及时收取到绘制了符文的避光玻璃瓶里,它很快就会在腐蚀污染了一大堆东西后消失。 单独为了一点焦油而召唤地狱居民是极其得不偿失的事情,一般都是献祭或是黑弥撒的副产物,也不存在预定或是囤积,利维有点好奇房东太太怎么舍得拿出来给自己用。 “用吗?” “用!” 房东太太的手指虚虚地放在利维背上:“要是浪费了就没第二瓶了。”她警告说,没给利维一点准备的时间,就把瓶子里的焦油一股脑儿地倒在了伤口上。 在利维发出惨叫的时候,她立即后退,退到房间里距离半恶魔最远的地方,她也是地狱居民的子嗣,深知这群杂种绝不会弄出什么默默忍受的感人玩意儿——她退得很及时,因为下一刻利维的手指就插进了她原先位置的地板,深到足以贯穿她的大腿。 不过他还记得房东太太的话,坚持着没在地上打滚,只是接下来他就畅快淋漓地让整座公寓的人都享受了一场脏话大宴。 从千年来一直相当通用的“操”、“狗屎”、“婊子”到颇具时代风格的“基督洒血”、“打鸟的货”、“滚蛋蛋”……然后就是普通租户无法理解的地狱语——轮到这一步的时候,很多人都出现了眩晕与呕吐的状况。 就在房东太太正准备用搁在炭火里的铁棍让利维礼貌一点的时候,利维终于过了那阵儿了,他的脸埋在拼布地毯里,满嘴的碎屑,混着他自己的舌头和一部分内脏,或许还有几颗牙齿,他听到那个女人堪称幸灾乐祸地说:“呦呦,”她呲呲地说:“两支军队正在开战呢。” 利维当然知道,这就是身为半恶魔最大的坏处了——仅次于他们的父母殷切的地狱邀请。 半恶魔,一半是恶魔,他们会被圣水和圣光伤害,也会被驱逐到地狱里去;一半是人类,意味着他们会被恶魔的力量所侵蚀——所以,操他妈的,一旦如利维这样被最纯净的圣水伤到,寻常的药物根本没法治疗他的伤口,只能用“焦油”或是其他来自于地狱的产出来和天堂的造物对抗。 问题是,这两样东西碰到一起,就会不死不休地相互倾轧到最后一点彻底消亡——它们从最表层的碳化皮肤开始,战斗到焦香的脂肪,紧接着从脂肪战斗到枯槁的肌肉,再从肌肉战斗到发脆的经络与骨骼,又从骨骼战斗到萎缩的血管,而后从血管战斗到炙热的内脏,末了直接抵达大脑,整个过程中,利维除了忍耐之外别无他法。 太疼了,就算是习惯了疼痛的利维都觉得脑瓜子嗡嗡的。 万幸的是效果也是立竿见影的,半恶魔的诅咒还回荡,那些伤口就都痊愈了,不留一点痕迹,至少从表面上看是这样。 不知什么时候,房东太太的房间里凝聚起了一团黑雾,它将半恶魔缠裹在里面,像是用蚕丝裹着一支蛹,半恶魔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哦,大利拉,”他声调古怪地说道:“大利拉,我要是没了你我该怎么办?” 他可能转了个身,“你不过来吗?我想我该好好谢谢你。” 房东太太屏息静气,既不动也不回答。 半恶魔似乎也没有强求的意思,他撕裂黑雾,凭空捏出那个我们熟悉的小蜡烛头,用拇指搓亮后,两者一起消失在了空气里,只留下恐怕几天都没办法消散的酸臭气味,还有一片狼藉的地面。 “狗娘养的。”过了很久,房东太太才吐出那口憋了好久的气,她盯着被腐蚀出好几个黑洞的地板(拼布地毯早就无影无踪了),恶狠狠地骂道,也不知道是在对谁说。 第14章 吃饭 一个男人懒洋洋地靠在窗口,他看见一个小女孩正在走过窗前,裹得严严实实,护目镜和围巾,斗篷、靴子一样不缺,“那是谁?”他问:“我从来没看见过这么一个人。” “闭上你的臭嘴,”他的姘头骂道:“也收起那点子见不得人的心思吧,”她大口大口地灌了一杯劣质的葡萄酒,之前不知道什么声音引发的呕吐让她嘴里发苦:“这里距离西区不远,可还是东区,你觉得一个小女孩凭什么能好好儿地在这儿待着?” 此时正值黄昏,工厂的烟尘和雾霭正在缓慢地沉淀,要到子夜才能达到最浓厚的程度,即便如此,这里的人还必须尽量缩短在外的时间,用围巾罩住自己的口鼻,不然就会咳嗽不止。 街道上还没有多少人,工人普遍要在晚上九点到十点下班,童工也是一样,小女孩提起围巾,遮住了大半面孔,在乌鸦和人类的注视下走到街道的末端,转了个弯向河堤走去——泰晤士河是东西走向,贯穿整个伦敦,河道并不平直,而是弯弯曲曲的——利维所租住的野葡萄公寓就位于泰晤士河的一个凸岸造成的沙洲上,三面环水,相当适合罪犯与半恶魔群居的地方。 “你猜,最先的会是罪犯,还是半恶魔?”被藏在斗篷下的黑猫问。 小女孩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如果是半恶魔,利维,”她说:“今晚摆上餐桌的就得是你了。” “这可不好说,”利维,也就是暂时寄居在黑猫身体里的半恶魔说:“我还有你呢,莉莉丝。” 小女孩拧住了黑猫的颈皮,让它不舒服地喵了一声:“谁知道呢?也许我会有一个新主人。”她冷淡地说。 “这就有点过分了,我对你一向非常忠贞。” “忠贞到总是上那个老娼妇的床。” “我上很多人的床。”黑猫利维不服气的说,然后就忍不住哀嚎了一声。 小女孩从猫嘴里缩回手,将一颗新鲜的带血猫牙扔进奔流不息的浑浊河水里,在一堆发臭的货箱上坐下,她看着河水从黄褐色变成了暗红色,而后变成了银蓝色,黑暗总是能掩饰很多问题,它现在看起来竟然很有几分异样的美。 “你一个人吗?孩子?” 声音从侧后方传来,小女孩拉下围巾,没有错过那阵子混杂着欲望和贪婪的惊喜。 “等等……这里可是……”女人身边的男人不安地说,“见鬼,别管那么多了,”女人急促地说:“马上带她走,上马车,往东走,谁知道我们是谁?谁能还找到我们?” 她转向了小女孩和黑猫,略微提起手上的油灯,微弱的灯光照亮了一双金色的眼睛和一双黑蓝色的异色瞳,其中属于女孩,后者属于黑猫。 “多漂亮的眼睛啊。”她赞叹说,已经想好了要在自己的沙龙里怎么推出这么个出色的新货,虽然按照新颁布的法律,乳房没有发育的女孩不能成为妓女,但……因为惧怕染上梅毒和其他疾病,也有人只是想要“干净”,或是畏惧那些久经人事的妓女,纯洁的女孩或是男孩的需求量一向很大。 “跟我来,”她充满诱惑地说道:“小宝贝,跟尼达姆夫人来,你想要什么就能有什么。”她甚至等不及对方回答,一把就将小女孩拽进自己怀里,半抱半拖地把她带上马车,男人犹豫了一会,就紧跟着跳上马夫的位置,迅疾地挥动了一下鞭子,只听噼啪一声,马儿就奔跑了起来。 这部马车终究走向了何方,谁也不知道。而那位鲁莽的委托人,大卫.阿斯特先生,要在一礼拜后,才会在审阅记者递交的最新稿件时看到这么一则消息——伦敦东北部的爱平森林发现了一辆倾覆的马车,马车中的一位夫人与马车夫不幸遭遇狼群,被啃噬至只剩白骨——但他也只是改了改过于耸人听闻的标题,以及从这位夫人的职业(鸨母)发散出去的色情小说型描写,压根没想到这和不久前才和他告别的东区侦探有什么关联。 —— 小女孩打着饱嗝回到房间里,那位夫人很丰满,车夫也挺强壮的,两人加起来足有四五百磅,前者肥嫩柔滑,后者有咬劲,这是一顿令人满意的大餐。 她放下黑猫,在地板上撑直脊背,伸了个懒腰。 黑猫环绕着她走了一圈,跳到她的膝盖上,然后拉长身体,贴近了小女孩的嘴唇,在一阵轻微地颤抖后,他们交换了过来,利维睁开眼睛,将猫捞进怀里,灵活修长的脚趾一挑,将整套浸透了鲜血的衣服丢到壁炉里,他打个个响指,火焰升起,没一会儿就将整套衣服烧得干干净净。 “这他妈的可真是个好东西。”他凝视着火焰说。 半恶魔可能是这个世界上第二差的出身(第一是谁利维不说),圣水会折磨他属于恶魔的那部分,而焦油会消耗他人类的那部分,伤势好转并不代表他的内在也是如此,为了尽快回到原先的状态,利维需要进食——新鲜的、美味的,富有生机的血肉。 但作为一个半恶魔,除非万不得已,利维不会亲自去攫取鲜活的血肉,它们会留下深刻的“烙印”,会有看得见这些烙印的家伙,主动来将他驱逐出人世间——另外,烙印还会侵吞他属于人类的那部分,一旦恶魔的部分大于人类的部分,他的父亲就能更容易地借助他来到人世,或是相反,把他拖下地狱。 但若是让他的黑猫使魔莉莉丝去吞噬人类,他再从莉莉丝身上汲取生气,那么事情就要简单得多了。 黑猫有点虚弱,她是利维的血中血,骨中骨,肉中肉,但利维没给她灵魂,缺少了这点东西就代表她要用肉体抗衡烙印带来的沉重负荷:“再有下一次我就直接吞了你!”她喊道。 “好啦,好啦。”利维甜蜜地说:”我知道你爱我,宝贝,我也爱你。“ 黑猫狂怒地喵嗷了一声。 “好乖乖。”半恶魔任凭莉莉丝给了他好几爪子,“我的好乖乖。”他喃喃道,开始用细长的指头为使黑猫梳理毛发,手势娴熟且满怀柔情,间歇着还捏捏它的小爪垫,在它小小的脑袋上啾地吻一下。 这是他的一贯伎俩,他的心又冷又黑,他还会这么干的。 黑猫一边心里提醒自己,一边却不受控制地在利维的膝盖上瘫成了一滩毛水洼。 好吧,它说,下次一定。 第15章 黑窗户酒馆里的交易(上) 利维站在浓厚的雾气中抬抬头,尝了尝周围的情绪,还是老一套,和我们每天胡乱塞进嘴里的早餐差不多,一股子工厂味,窥视的视线早在半恶魔不再露出虚弱痕迹的时候就已经消散的一干二净,连只多余的老鼠都不会在周围徘徊。 他怀里的圣骸眼珠即便间隔着珍贵的龙骨匣子都烫得他一阵阵地发疼,幸好马上他就能解决这件事情了——他提起手杖,向前走了一大步,就如他曾经演示过的那样,一步就走出了野葡萄公寓所在的三角区域。 黑猫莉莉丝蹲在他的肩膀上,爪尖刺进他的外套,抓得牢牢的。 “我们去哪?” “黑窗户。” “那么你是不是该先去看看大利拉?”黑猫问。 “为什么,亲爱的?” 黑猫发出一声刻薄的冷笑:“别在我面前装模作样,”它擦着自己的胡须:“我听说她的乌鸦正在寻找一个合适的新租客。” “哎呀,”半恶魔装模做样地说道:“看来我是被厌倦了,真糟糕,我们要被驱逐出去了,好个钢铁心肠的妇人!可怜的莉莉丝,可怜的我!” 黑猫忍了忍,还是忍不住,啪地给了他一耳光。 “快别胡说八道了!”黑猫尖声尖气地说:“你到底干了什么?” “可能是,”利维含糊地说:“之前从修道院回来的时候,我不是到了她房间里,让她帮我找点松萝酒擦擦吗?就是……那个,松萝酒没用,她就找了点——焦油,”他捏开黑猫的爪子:“你知道那玩意儿很有用但很疼,我有点控制不住自己——见鬼,我就是对她……嗯哼,起了点食欲——哦呀,我又没真的吃了她!” “你觉得我会信你吗?”黑猫在他的脖子上磨爪子:“你就是老毛病犯了,想要试试大利拉的底线在哪儿吧。” “我发誓,绝对没有,我那时是真的疼糊涂了。”利维叫苦道:“但我马上就清醒了,就算不顾大利拉,我难道还能不顾里鲁吗?” 黑猫若有所思地收回了爪子:“那个传闻是真的?” “谁知道呢。”利维轻声说,“但里鲁对大利拉确实十分照顾。” “不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 “我不知道,但他们确实有上过床。” 大利拉在圣经中,是一个引诱并且出卖了参孙(上帝的战士)的一个娼妇,在她还在伦敦的时候,这个隐晦的名字会为她引来不少渴望踏过信仰界限的客人,但在东区,这个名字比莉莉丝(亚当的第一个妻子,后坠入地狱)还要显眼,而我们都知道,在一片浓雾中,显眼意味着你会成为众矢之的。 她还买下了野葡萄公寓。 在圣经中,耶稣基督曾特别强调,“我”是真葡萄树,能够结出香甜饱满的果子,而将错误的信仰视作“野葡萄”,也就是表面上与真葡萄相似,事实上只能结出苦涩甚至有毒果子的葡萄树。 野葡萄公寓原先属于一个使徒兄弟会的异端分子,在他被抓住绞死后公寓被他的远亲迫不及待的售出——那时候的原主人给公寓起了这个名字,本来就是为了招揽有着相同思想的“朋友”,迅速引来不少手头宽绰的宗教罪犯或是利维这样的半恶魔,它就像是鱼市最偏僻的角落里堆着的鱼内脏堆,苍蝇和老鼠可以尽情地在上面大快朵颐,可若是什么人想起来该清理一番了,这里必然首当其冲。 对于利维来说,他就是能飞的苍蝇,能跑的老鼠,野葡萄公寓就算是被彻底铲平了,他也只会遗憾失去了这么个不错的栖身之所,并不会有半点多余的复杂情绪。但一年,两年,三年,快十年过去了,野葡萄公寓还好好地待在原地,没有引起任何多余的关注。 人人都说,这是因为大利拉有个一个忠实的姘头,“黑窗户”酒馆的老板里鲁。 甚至将利维引荐给里鲁的人都是大利拉。 利维不是伦敦人,据他说,他可能出生在罗马的一个圣人陵墓里,也有可能出生在一艘搁浅在冰岛最北处的捕鲸船上,或是出生在意大利的一座葡萄园的浓密枝叶下……反正他不是伦敦人,他出现在这里的时候,就是现在的这个样子了,倒是黑猫莉莉丝,是他来到这里之后才创生豢养的一个使魔。 —— 灰侦探 第7节 “你好,里鲁。” “你好,利维。”酒馆老板说。 若是委托人再来这里,准认不出这个酒馆就是他曾来过的那个酒馆,不是说它突然变得明亮耀眼、金碧辉煌了,恶魔所在的地方少不了污秽和黑暗,“黑窗户”也不例外,不过现在窗户上的黑色不再由外界的煤烟提供,而是从天顶上不断流淌下来的水痕,你抬头就能看到悬挂在一众酒客头上的低沉云雾,不过你若是看得太久,你会觉得它应当是一片沼泽,那些水痕不是流淌下来而是蒸发上去的,你也不该站着,你应当正在坠落…… 利维很快低下头,去看那些看似固定在墙壁和柱子上的蜡烛,事实上蜡烛台都能自由移动,它们有蛇一般的鳞片或是蜘蛛般的八只脚,只要有人愿意付钱,或是有需要,它们就能营造出一片绚丽的红蓝色光圈或是一片不见五指的黑暗。 在这些游移不定的光和黑暗里,你可以看见如利维展现过的那种蝙蝠膜翼、角、三角箭头般的尾巴尖,灰黑色的羽毛,红色的眼睛,金色的眼睛,蹄子,利爪獠牙。 若是你侧耳倾听,还能听到各种奇怪的呻吟,小情人的绵绵细语,野兽的咕哝,夜枭的哭叫,但当你想要寻找声音的尽头,你只能找到一片呆滞的死寂。 酒馆老板向利维点头,利维向吧台走去,东区的吧台可不会如西区那样使用珍贵的桃花心木或是核桃木,它就是一堵u型的粗劣砖墙,外面覆盖着一层发黑的船木板,但利维的身体靠近它们的时候,无论木板还是砖头都像是被开水浇过的雪那样迅速地融化了,他从吧台里穿了过去,就和每个受到老板邀请的“人”那样,老板握住了他的手——这是必须的,不然就算是利维也免不了在之后的穿梭中迷路。 酒馆只是一个入口,它连接着一片废弃的纺织厂房,具体在哪儿我们不得而知,就算你可以记住它的一些特征,恶魔的力量也足以扭曲你的认知,你看到,嗅到和听到的都未必是真实的——虽然说是废弃的,但这里的锅炉似乎从来没有停止过燃烧,纵横在你上方,左右两侧的蒸汽管道还在嗤嗤地冒着白烟,远处还在不断地传出汽缸活塞抽出与拉起时候的乒乓声,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灼热的铁锈味,脚下遍布着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产生的灰烬与碎渣。 利维在酒馆老板的带领下一直走到一个办公室,说是办公室,也就是悬挂在半空中的一个铁架子平台,现在的人可能很难想象,但这时候的工厂经理是有可能在俯瞰整座工厂的高处办公和接待客人的,但在半恶魔的脚下没有人们熟悉的铁梯子,只有一片虚空。 第16章 黑窗户酒馆里的交易(下) “我听说圣博德修道院的事情了,”酒馆老板慢慢地搓揉着自己的手指,这个在工人身上常见的动作他做起来居然很有几分魅力,“你可是大闹了一场啊,利维。” 利维的回答是先把龙骨匣子从马甲口袋里掏出来放在老板的办公桌上。 “这不是你的委托吗?”利维说:“探探圣博德修道院新院长的虚实。” “我看到了你的成果,”酒馆老板问:“过程怎么样?” “不管他是不是来自苏格兰奥克尼群岛的乡巴佬,”利维诚实地说:“他的力量倒是毋庸置疑的。” “恩,一个从天而降的守旧派,”酒馆老板敲打着桌子:“能够突破女人的裙带,胞宫连接着的脐带,或是姓氏、出身地或是其他紧密的联系,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修士突然晋升为伦敦修道院,哪怕只是一个小修道院的院长——我一点也不奇怪他肯定有过人之处。” 他的视线在那个匣子上短暂停留了了一会:“不过在我们可爱的小利维面前,他还是少不得一败涂地。” “话可不能这么说。”利维马上否认,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半恶魔而已,他很清楚自己在群魔出没的伦敦实在算不得什么,譬如在他面前的酒馆老板,他应当和房东太太大利拉一样是个半魅魔,但将“黑窗户”酒馆建设为东区与郊区之间的犯罪纽带,可不是一个半魅魔可以获得的伟大成就。 “怎么?”酒馆老板注意到了利维的神色。 利维当然不会说,他想起了之前与莉莉丝的对话——很多年前里鲁确实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半魅魔,可惜的是他更多地继承了人类的部分,而不是恶魔的部分,也就是说,有着一张普通的面孔,虽然身体很“出色”,却仍旧免不了被人嘲笑,所以比起利维,和房东太太,里鲁的欲望要比他们更强烈。 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的魅魔母亲从地狱爬出来,轻而易举地占据了他的肉身,成了一个可以在人世间长久存在的“半魅魔”。 而大利拉很有可能也是这个女性魅魔的后代,他对大利拉格外优容,也是为了保留一个还不错的备胎。 利维理智地保持缄默,但酒馆老板似乎并不需要从声音中得到回答,他莞尔一笑,“在你之前,可没什么人能从圣博德修道院里全身而退,甚至拿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那是因为圣博德修道院本来就是一块鸡肋,”利维说,要说圣骸,在这个遍布天使,堕落天使,半天使的世界里,它并不像另一个地方那样罕见难以获得,圣骸的交易一直在黑暗世界里自由流通,真福者的眼珠只能算是略微值得注目的一样小玩意儿,只有如耶稣基督的裹尸布,圣杯中的血液,圣约翰的头颅之类的东西才能引发一场震动。 圣博德修道院的圣骸之所以能够由蒸汽枪阵保护,也只是因为女王陛下的一点私心,毕竟这是在她的执政生涯中第一个进入了封圣程序的圣人,这个圣人若是完成了最后的仪式,完全可能成为女王的主保圣人——女王陛下是肯定要升上天堂的,但在她还在人世间的时候,有一个或是多个主保圣人,对于她的肉身生命和政治生命都是一桩非常重要的事情。 但女王陛下今年也只有三十岁而已。 若是圣博德修道院的老院长巴沙修士安然无恙,它还未必能被轻易突破,但事情不就是如此凑巧吗,新院长不但年轻还是个苏格兰人,从遥远的奥克尼群岛来,他对伦敦是个陌生人,伦敦对他也是一个陌生地,圣博德修道院的修士们要么对他充满敌意,要么对他充满怀疑,他缺少与人相处的手腕,就算有一周的时间也做不到什么。 而在这之前,利维就尝试性的安排了那么一个修士在老巴沙身边,原先利维的打算是,诱惑或是收买一个可以进入教堂的人乘机将圣骸替代品上的眼珠扣下来带走——毕竟知道圣骸替代品这件事情的修士都不会对假货太关注。 让半恶魔也没想到的是老巴沙会突然下了地狱,接替他的又是那么一个愣头青,不过这也不算是什么坏事,他马上调整了计划。 在普通人之中流传的小道消息也不全是假的,比如说,吸血鬼在进入某个房子前必须受到主人的邀请,这是对的,而且这个规则扩散在整个鬼怪与恶魔界,也就是说,任何鬼怪和恶魔都必须受到邀请才能进入悬挂着十字架的房间。 普通的房子尚且如此,教堂和修道院就更不会例外了。 作为一个东区的灰外套侦探,踩在侦探与罪犯界线上跳舞的半恶魔,就算是经过了完善的伪装,兼之巧舌如簧,出手阔绰,只怕也没法与一个真正的绅士提供的担保相比。 “您看,”利维这样解释一番后说:“只是一个巧合,加上一个巧合,再加上一个巧合,缺了其中之一,事情都未必能够这样顺利,”他谦虚地说:“我只是玩弄了一些小技巧而已,根本不值一提。” “嘿!”酒馆老板愉快地说:“可不就是这个么,我们是恶魔的种子,可不是粗鲁的狼人,也不是愚蠢的食尸鬼,能够将那些伪善的家伙们至于股掌之间,才是最让人快活的事情呢。”他招了招手,从近在咫尺的黑暗里拿出了一个龙骨匣,和利维拿出来的那个一模一样。 他打开匣子,里面盛满了似乎还在燃烧的煤块,黑沉中透着鲜艳的红色,至少看上去如此:“和你谈话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他说:“不过我想你更希望尽快完成与我的交易。” “债务在身,实在难以轻松。”利维说。 “委托……真福者的眼珠……”酒馆老板一边说,一边从匣子里数着“煤块”,“你父亲,或是母亲,还是追得那么紧?”他头也不抬,仿佛不经意地问道:“给我个名字如何,或是他在人间用过的名字,或许我可以和他谈谈,你是个好孩子,留在人世间对我们会更有用,他着实不必那么急切地把你招揽到身边。” “万分感谢,”利维也“信任”地答道:“不过祂还是非常宽容的,只是我不太喜欢欠债。” “信守承诺即便对于恶魔来说也算是个好品德,”酒馆老板将“煤块”整齐地排列在桌子上,收回两个匣子:“好吧,但我真的很喜欢你,利维,只要你愿意,任何时间都可以来投奔我,我会给你留个好位置的。” 利维保持笑容,不去关注那只落在他肩膀上的手,他捡起“煤块”,一块块地观察。 这些煤块是地狱的产物,用于焚烧那些罪人的灵魂,但把它们拿到人世间,就能直接吸纳人类承诺给出的灵魂,不需要等到地狱开门,哦,对了,如利维和大利拉这样的半恶魔,半魅魔,如果有大魔鬼拿在手里,这些煤块也能成为他们的囚笼。 利维帮房东太太“做事”,补充她缺失的生气,换取公寓顶层的住所所有权和刺耳的警报,就像是栖息在渡鸦领地里的野兽,一听到渡鸦呱呱叫就知道有危险来临;他帮酒馆老板做事,或是帮其他半恶魔,鬼怪们做事,出卖情报,多半就是为了这些“煤块”。 有时候他也会用人类的钱财去购买这些“煤块”,当然,这样“煤块”的价格就会变得很高。 但只要有了足够的“煤块”,他就和其他半恶魔那样,可以设法从“父亲”这里换取时间——下地狱的时间。 就如委托人担心的那样,半恶魔也能如恶魔般和人签订合同,一手交付人类想要的东西,一手收取人类的灵魂,但这样做,就和直接啃噬人类的血肉那样,属于重罪,恶魔的部分将会借此侵蚀人类的部分,结果还是一样,不是坠入地狱就是被恶魔的的父亲或是母亲占据肉身。 但若是只是抢劫,杀人,破坏圣物,虽然也是犯罪,造成的后果却要轻微很多。 利维的做法有很多半恶魔都在用,但缺乏运气,缺乏智慧,缺乏力量甚至只是错失了一个机会都能让他们难以为继,酒馆老板也不是在完全说谎,只不过将能利用完的都利用完后,指望他能怎么善待利维也是一件说起来就能让人发笑的蠢话。 利维点完“煤块”,主要是观察里面的灵魂的真假和完整——这些还不够让他维持到第二年的开春,幸好他现在还有一桩开口合同等着,或许就在明天,顶多后天,那位带给他不少好处的委托人就又要来找他了。 第17章 叫魔鬼的时候(上) 有句俗话说,叫上帝时,上帝未必能马上到,叫魔鬼,魔鬼立时降临。 这句话不但亵渎了生灵,赞美了魔鬼,还十分恶毒,因为这句话还挺正确的。 利维没有呼唤魔鬼,但他一想到那位可怜的委托人,里鲁就露出了饶有趣味的神色:“有人来找你了。” “谁?” “那枚大铜币的主人。”里鲁站起来,挽住半恶魔的手臂,半恶魔与恶魔总是浑身冰冷,里鲁的手指却像是燃烧着的炭火条,他在虚空中打开了一扇门,门后烟雾缭绕,他们一踏进去,就到了一个密不透风的房间里,它看上去像是一个酒窖,事实上却是一个停尸房,虽然木架上摆放着的还是橡木桶,但橡木桶里全是浸没在酒水里的尸体,或许这里是里鲁提供给东区食尸鬼们的一个“谷仓”,利维跟着他爬上了一道小梯子,就看到了站在路灯边,神情忧郁眼神却很坚定的委托人。 “他很聪明,”里鲁用气音在利维的耳边说道:“他才踏进这里,就遭到了抢劫,但他立即大喊道,他是黑窗户酒馆的客人,他们就把他带到我这里来了。” “我明白。”利维说,他也没想到委托人会那么快地找回来,不然他也不至于让里鲁得了这份便宜,无论如何,最后他都得和里鲁分赃,不然下次里鲁就会把他的客人丢进泰晤士河或是橡木桶。 里鲁满意地点点头,后退了一步,在委托人将视线移过来之前消失在了黑暗里。 利维从煤气灯没法照到的地方走出来,“先生,”他半是抱怨,半是欣喜地说:“我还以为我得等上一段时间呢。” 委托人盯着这位年轻的侦探,利维.伦蒂尼恩还和他第一次见到时一样,戴着水獭皮的猎鹿帽,短斗篷外套,靴子,肩膀上停着一只猫——黄色的煤气灯光下,成团的烟尘犹如雪花一般从高空中坠落,落在灰色的呢绒上,明明是一样的颜色,看起来却泾渭分明,侦探并不去掸掉它们,只是微微耸了耸肩,发出一声感叹:“先生,这才是东区的原住民呢。” 他们一起向天空看去,天空中看不见月亮也看不见星星。 “我的朋友,”委托人转动着手杖:“他说……” “说什么?”半恶魔声调柔和地道。 “他希望我能够停止与你的往来。”委托人回答,他没说的是,男爵认为,他应当将这件事情交给教会或是另一个专门处理此类事情的组织来做,于是他问,假如真如他们发现的那样,他的未婚妻,贝尔.查普曼女士能有多少获救的希望? 男爵给不出他想要的答案,所以,他来了,站在一个半恶魔的面前。 “放松,”利维说,他将手安慰般地放在委托人的后背上,“放松,先生,事情并没有你以为的那样可怕,现在可不是1478年(1478年由西班牙天主教双王费尔南多和伊莎贝尔要求教宗思道四世准许成立异端裁判所),您又是一位可敬的绅士,最不济,您还可以忏悔呢。”他语气轻快地说,而后小鹿犬般地向后一跳,从人行道——虽然在东区,人行道与马车道的区别并不大,曾经有过台阶的地方不是缺了就是平了,下水道更像是一个个等待人们踏入的黑色陷阱,或是长条的垃圾收集站——他从人行道跳进马车道,在光线暗淡的地方转起了圈。 黑猫不满的叫嚷了一声,跳到地上。 “忏悔!”他说,“先生,这是一剂万灵药。” “你还可以奉献!”他抽出自己的手杖,敲了敲委托人的肩膀:“奉献一台弥撒,不够的话十台!” “您也可以委托修士们为您祷告,他们的声音可以直达圣人的耳边!” “您也可以去朝圣,”半恶魔做了一个跪拜的姿势,“耶稣基督走过的那条路,您也可以走走!” “去触摸圣墓!” “去喝圣水!” “您甚至可以去建造一座教堂,”他停下来,笑意盈盈:“不能再多了,要知道,亨利八世想要一个儿子想得快要发疯的时候,他也只是许诺了三座教堂,先生,那可是一个国家。” “如果能让她安然无恙地回到我身边,一座教堂又能算得了什么呢,”委托人毫不动容地说:“那么你呢,你想要的是一座教堂吗?” 利维举起手杖,在杖头后笑了笑:“当然不。” “那么你要什么?灵魂?” “我说过我是一个宽容和气的人,”利维说:“我只要金镑,叮当作响,或是珠宝,也没什么大问题。” 委托人露出了怀疑的目光,“贝尔.查普曼女士……” “我之前的工作完成得如何?”利维反问道:“先生,您为什么会在这里?还不是因为那些人没法让你信任?见鬼,他们或许要比我更专业,更强力,更虔诚,但他们要得太多了,他们和恶魔一样贪婪,一位普通女士的生死,荣辱,在他们的秤杆上值不了多少钱。” 他重新回到委托人身边,靠近他,用那种几乎可以说服任何人的温柔声音说道:“先生,你没法控制他们,但可以控制我,我是一个最愿意遵守合约的人,我会为您做事,在合同的存续期间,只为您。” 委托人抬起头。 “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谈谈吧,告诉我,您需要我去干什么。” “现在?” “看,这就是你雇佣了一个半恶魔的好处了,”利维挥舞着手杖,兴致勃勃:“我们不需要进食,不需要休息,也永远不会懈怠。” 委托人还以为半恶魔会把他带进一个酒馆,一个妓院,又或是符合人们对恶魔和地狱想象的地方,但事实上,那只是一个旅店,很多神情疲倦的人正挂在旅店的大厅里睡觉,看上去就像是一排排不那么整齐的服装模特,他们走进去的时候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侦探娴熟地从一个看不出颜色的柜子里找出了钥匙,打开了一扇位于楼梯下方的门。 第18章 叫魔鬼的时候(下) 门吱嘎一声打开的时候,委托人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但没有灰尘,房间里空空如也,没有墙纸没有壁炉,简直就是一个石板匣子,等到利维将蜡烛点上,他才看到墙上原本有个窗子,但现在窗框和玻璃都被拆掉了,窗口也用砖头封上。 “几小时?”利维掏出怀表看了看:“看来您没有考虑很久。” “我没有犹豫的时间。”委托人说:“他们,他说,我的未婚妻可能卷入了一场可怕的阴谋,就在,就在12月8日,她可能会在遭受到极其残忍和暴虐的酷刑后死去。” “你不妨说圣母无染原罪瞻礼。”利维说,“今年是圣母无染原罪瞻礼被正式确立的第一年,想要狂欢的可不止天主和他的信徒。”他直接坐在了地板上,一边用手示意:“请坐,请坐,先生,冰冷的地板有助于我们头脑清醒。” 委托人不那么熟练地坐了下来,除了野餐和还在蹒跚学步的时候,他的屁股就没接触过椅子之外的东西,“我之前的委托……”他迟疑地说:“不知道您是否已经知道了,”他摘下帽子:“那口棺材里原先装着的应该是我的未婚妻,贝尔.查普曼女士。” “我看到名字了。” “但那口棺材里装着的并不是她。”委托人的语调变得坚决起来:“先生,我做出这件事情,很多人都觉得我是发了疯,或是中了邪,因为贝尔.查普曼女士的死亡,是在她父亲的注视下发生的,没人会觉得,一个父亲会伪造女儿的死,还为了这件死亡实践真的烧死了一个人——他本来不想让我看尸体,他说就算是贝尔,也会希望在我的心中留下最美好的形象,但我那时候充满了悔恨与悲伤,我带来了戒指,结婚戒指,想要在她下葬前戴在她的指头上。” 灰侦探 第8节 “你发现了什么不对吗?” “我只吻过她的小手指,只有一次,但要说我会分辨不出爱人的手,那可真是大错特错了。”委托人冷静地说:“但问题是,没人相信我,我们都觉得我受了太大的刺激,毕竟我们明年就要结婚了。” “那个医生检查了棺材里的尸体吗?” “一个无辜的女人,”委托人低沉地说道:““医生检查了她,虽然火焰可以毁掉很多线索和证据,但牙齿和指骨还被完好的保留着,贝尔.查普曼女士的牙齿非常干净,齐整,而骸骨的牙齿却东倒西歪,并且龋损得非常厉害,牙结石几乎覆盖了每一块牙龈。还有手指,她有着非常严重的风湿病,多处指骨关节都有肿大的迹象。”他还没说的是,这位女性的盆骨与耻骨都有打开过的痕迹,这表明她经过生产。但在这个时代,在桌子腿都不能说“腿”的严格规范下,他还是避开了这个敏锐的关键点,反正之前的两点证据就已经足够了。 “您原先的计划是在两个证人的帮助下——一个医生,一个男爵,两位真正的绅士——他们如果愿意为您作证,您是可以求助警察或是西区侦探的。” “我是这么打算的,直到我的朋友提醒了我,这不是普通人可以对抗的邪恶力量,”委托人想起了在酒馆见到的幻象,“您是一早就知道这件事情吗?” “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呢?” “……不怎么样,”委托人说:“我甚至应该感谢您,如果不是由您介入其中,我可能还会被继续蒙在鼓里。” “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半恶魔认真的说:“真是太可笑了,现在已经是十九世纪了,荒野和街道上行驶着轰隆作响的蒸汽机车,每家银行和报社,还有军队里都埋设着犹如山丘般的差分机,每时每刻都有打孔纸条被送进去,然后吐出来,它们计算就如数以百计的基甸(圣经中记叙过的一位聪慧的圣人)在思考,用蒸汽驱动的枪弹足以贯穿钢铁,火药可以填平沟壑,弥平尖峰——他们的思想却还停留在五百年前,战战兢兢地地守护着每一只小羊羔,完全不顾我们也只是想吃口饭。” 委托人沉默了一会,“直到现在我依然如同沉浸梦中,”他艰涩地说道:“我也许做了一件错事,但我不想在之后的几十年里,在每个晚上被悔恨的毒蛇噬咬心脏,先生,为了这个,就算是要下地狱,我也甘之如饴。” “令人感动,”利维说,装模作样地抽出手绢擦了擦眼角:“这就是爱情呀,” 而后,他站起身,将手伸向委托人。“好吧,先生,就让我们尽快行动起来吧,” “我们要做什么?” “先去看看你最后看见查普曼女士的地方。” —— 伦敦人不在伦敦城。 这不是个笑话,这是一个事实。 伦敦城内充满了有毒的雾气与腥臭的空气,为了权势和钱财,人们不得不在社交季(5月到8月)留在伦敦,但在其他时候,他们就如候鸟一般,舒舒服服地住在郊外的别墅与庄园里,如果如查普曼女士这样,需要长时间的养病,那么在社交季也一样可以不回伦敦,留在自己的庄园里,毕竟在此时的人们认知中,新鲜的空气能比药物更有效地治愈痼疾。 这座庄园建造于十七世纪,原本属于一位可敬的内阁大臣,直到他倒霉地被卷入了乔治三世时期的政治风波,关进了伦敦塔,他没有继承人,庄园又起了一场莫名其妙的大火,远亲无力承担重建庄园的费用,就将它送上了拍卖台。 “我的父亲曾经劝过查普曼先生,”委托人声调沉重地说:“暂时不要在伦敦郊外购买庄园,他可以先租借,或是先买一幢别墅——据我母亲说,查普曼先生听了他的话,当场勃然大怒,指责我的父亲早就忘记了先前老查普曼先生于他的恩惠,也背叛了他们之间的友谊,只是为了不借给他钱才这么说——” “查普曼先生的生意做得怎么样?” “不是很好。”委托人说:“他经营的是漂洗业,您知道吧,水力漂洗工坊,原本经营得也不错,但在蒸汽大革命后,蒸汽机迅速地被引入各个领域,漂洗业也不例外,他的生意立即衰弱下来,如果他向我父亲借钱,是为了购买蒸汽机和配套的设备,我父亲肯定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 他叹息了一声。 “他在刺猬庄园上耗费了太多资金,”委托人说:“这座庄园因为经过大火,被拍卖的时候已经几近于荒废,为了将它修缮到可以居住,查普曼先生又投下了一大笔钱,可还是有点不够——他向银行和私人借钱,重复抵押,伪造证券,总之什么都干了……贝尔说过,那时候她父亲就像是疯了一样,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又变成了原先的样子,和和气气,开开心心,那些债主也不再登门,他对贝尔说,他终于找到了一步登天的捷径,只要完成最后一部分工作,他就能飞黄腾达,狠狠地报复那些胆敢看不起他的人了。” “这简直就是标准范例了。”利维轻声说。 “后来他也和我父亲道歉了,一时冲动,他这么说,我的父亲也愿意理解他——他们原先都是居住在一条街道上的邻居,只是机缘巧合,我父亲成了一个银行家,我父亲和我的朋友,也成了伦敦城内著名的外科医生,而他,他还是一个商人,虽然说已经超过之前的境况无数倍了,他只要看看另外两个人,还是会一阵阵地愤懑不平。” “好一个最佳客户,恶魔的本性就是摧毁一切美好的东西,”半恶魔感叹地道:“友情,爱情,亲情,人类的短短一生中最贵重的几样珍宝,诱惑了这么一个杂碎,可以毁灭友情,摧残爱情,倾覆亲情,正是地狱居民们最爱干的事儿,简单明快还能一箭三雕,不,四雕,因为他还有个纯洁美丽的女儿,等等,如果我没有插手,或许还有五雕,”他看向委托人,“还有你,你是个好人,恶魔顶顶喜欢你这种人。” 扭曲或是折磨起来格外有快感。 “这里就是刺猬庄园了。”委托人看到了庄园外的树篱——这些树篱是为了标识土地界线设置的,他在拜访查普曼先生的时候这些树篱就东倒西歪,凌乱不堪了,现在更是难以分辨与野生灌木的区别,他们的马车穿过一片矮树丛,还有一片可能是金雀花从的杂草,绕过干涸的水渠,以及一座可能是谷仓或是磨坊的房子,就看到了庄园的主体建筑,三座方正的灰瓦白墙建筑,中间五层,两侧三层,有游廊、落地长窗、突出墙壁的针线室,深绿色的窗板——如今没人再用窗板了,就算是农舍也愿意在窗子上镶嵌几块小玻璃而不是不透一点光的木板。 “刺猬是一个很罕见的名字。” “这不是查普曼先生起的,这里原本就是刺猬庄园,他没改名字。”委托人不经意地说, 一般情况下,贵族们会如何为自己的庄园命名,名字,姓氏,历史,地貌,景物特征,都会被用在名字里,动物很少,刺猬更是仅此可见,“可能是因为这里很多刺猬吧。”他说。 “或许。”利维笑着说。 第19章 刺猬庄园(上) 委托人将马车直接驱赶到沉重的大门前,他们下车的时候,门被打开了一点,一个小脑袋钻了出来,又很快被按了回去。 “罗莎太太?”委托人喊道:“你们还在?” 门后的声音停了一会,“是您吗?阿斯特先生?” “是我。” 一分钟后,一个瘦骨嶙峋的女仆走了出来:“先生,”她的眼中闪烁着泪光:“先生,”她喊道:“您终于来啦,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她揉着围裙:“他们都走了,都走了,先生,一个不留,我找不到查普曼先生,也见不到小姐,他们都说她死了,我不相信……这么好的一个人呢,怎么会突然死了呢?” “他们说这里还有两个人,是你和你的女儿吗?” “是的,”女仆紧张地说:“我也不知道,到处乱纷纷的,我也不知道该往哪儿走,我连一封推荐信都找不到人来给我写,我不知道,先生,我想在这里等等,但没有薪水,我只能先把女儿接过来。我付不起给保姆的工资……” “没事的,”委托人温和地说:“我不在意,我相信贝尔也不会在意,你能去把所有的窗板打开吗?” “可能不行,”女仆为难地说:“先生,您去看看吧,每块窗板都是被钉住的。” 利维闻言向最近的一扇窗户走去,摇了摇:“真的,”他说:“在你最后一次拜访查普曼女士的时候,这座房子是这样的吗?” “如果那时候就这样了,”委托人说:“不管怎么样,使用什么手段,我都要设法见一见贝尔了,不,那时候这座房子还是好好地,虽然也有窗板,但窗板都是被拉起来的,里面是闪闪发光的玻璃窗,房间的每个地方都是明亮干净的。” 利维大概估计了一下窗户的数量,认为委托人说的不可能是谎言或是错觉,这座房子曾经腐烂到只剩下了木梁和地基,他们现在看到的一切都几乎是查普曼先生重新修建起来的,每一面墙上都有至少十二面长方形的大窗户,玻璃现在已经不算是奢侈品,也没有窗户税了,可这个数量也能体现出主人急切地想要彰显富贵的心思。 他站在门外:“您先进去吧,”半恶魔说:“然后邀请我。” 委托人露出一个苦笑,在这幢房子的真正主人不是失踪就是被囚禁的时候,他也只能以查普曼女士未婚夫的身份暂代主职,他走进门厅,打开大门,“请进。”这个邀请对半恶魔来说尤其重要,没有这个邀请,半恶魔就需要使用手段或是魔法进入房子了。 因为窗户都被木板封住了,门厅之外的地方就一片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清,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类似于猫屎的臭味,浓郁到几乎能让人窒息,不知道那个女仆是怎么在这里住下来的。 委托人从工具房里找来了羊角锤,这种锤子一端是锤子,一端是弯曲的锤爪,锤爪有两个,当中的缝隙可以用来撬开钉子,他向一扇窗板走过去,借着从大门射进来的光线找到了钉子的位置——微微突出木板的钉子反射出的细微光点,他敲了两下让它松动,用锤爪拔掉它,然后是其他钉子,“不是很着急,”他一边拔一边说,“是从里面钉的,四角各有一个钉子,横直边框中间一个……咳咳……” 女仆还在他们身边,“这里太乱了,”委托人温和地说:“带你的女儿到厨房去吧,给我们准备点柠檬水。” 利维目送女仆母女离开,就径直走向了距离他最近的一扇窗户,他站在那里看了看,伸出双手,细长的手指深深地嵌入坚硬的桦木板,他没有试着拔掉钉子,而是直接将窗板从窗框上拔了下来,有一两根窗框也跟着掉了下来,墙壁都在震动,阳光里的灰尘癫狂无比的飞舞着,引发了委托人一阵接着一阵的疯狂咳嗽,但显而易见,利维的效率比他高多了,他们也没有拆掉所有的窗板,能够让他们看清里面的东西就好。 这座房子的布局完全符合十七世纪人们的喜好,大门内就是门厅,客人们在这里在仆人的服侍下脱掉帽子,大衣,放下手杖,这些会被收入专用的衣帽间,等待客人离开时拿走。 门厅两侧环绕着盘旋而上的楼梯,两翼分别为餐厅,会客室,书房(有时候也是品鉴烟酒的房间)。 但依照现有的社会阶层划分,作为一个普通的商人,庄园对查普曼先生来说完全就是一个鸡肋的存在,大卫.阿斯特的父亲对他的劝告并非全无善意,就算他用了近五万金镑买下了刺猬庄园,又耗费了几乎相同的价钱将这里重建,又有什么意义呢?他没法邀请到与这座庄园身份相称的客人,也不会有人愿意帮他组织起一场精彩的沙龙聚会或是社交舞会,更不可能凭借着几块砖头打进他之前难以触及的社交圈,而他能接触到的那些人,愚蠢些的可能还在啧啧称奇,聪明些的就在估算他在其中投入了多少资金,是否已经背上了承担不起的债务,正打算在之后的生意场上狠狠咬上一口呢。 会客室正在二楼大厅的下方,位于建筑的最深处,这个房间也有六扇窗户,但因为朝北而显得有些阴森,冰冷的阳光从铁格镶嵌的玻璃中射入房间,照亮了房间里的家具与摆设——这里不但用橡木板覆盖了四面墙壁,地板,就连天顶上也是雕了花的板子,中间悬挂着一盏煤气灯,仔细看只有中间一个灯头,其他的枝条全是摆设,在利维的左手边,是一个很大的壁炉,壁炉上是一个同样厚重的大壁炉架,上面摆设着一尊雕像,很多个相框和一个刺猬形状的黄铜烟灰缸,利维伸手摸了摸,啪地一下收回了手。 他的手被刺得鲜血直流。 半恶魔的血迅速地消失在密密匝匝的小尖刺里,他握着自己的手,听到了一阵不知从何而来的啾啾声,很多人不知道刺猬也是会叫的,它们在啾啾叫的时候一般都是在求爱,不过这个时候就像是在嘲讽。 “看来你的主人也不会是个太聪明的家伙。”利维说:“他也和你一样,什么都吃吗?” 他才说到最后一个字,刺猬的叫声就从啾啾声变成了嘶嘶声,像是一条毒蛇,嘶嘶声代表厌恶和可怕,或是两者具有,在半恶魔的注视下,原先光滑的黄铜表面突然泛起了绿色的斑点,那是铜锈,铜锈从里向外飞快地蔓延和扩张,不一会儿就遍布了整只刺猬,尖刺是最早耐不住腐蚀断裂的,然后就是肥胖的身体,一个接着一个的窟窿,大大小小,很快,它就只剩下了一个老鼠样的脑袋,利维走过去,将脑袋拿起来放进口袋。 第20章 刺猬庄园(下) 委托人没看到利维藏起的小战利品,他情感微妙地环顾四周:“之前查普曼先生就是在这里和我谈了最后一次话,或者说是威胁和驱逐也行。” “这是谁?”利维举起一个相框,里面有三个人,打扮精致但看得出出身平平的三个年轻人,照片发黄,保护的很好,但看得出拍摄了很长一段时间了,“是我的父亲,”委托人拿过来仔细端详了一番:“另一个应该是约翰.斯诺医生,就是我父亲和我的朋友,也是查普曼先生的。” “那时候他们还都很年轻,对将来充满了希望。”委托人又连续展示了好几个相框,里面都是两个人,或是三个人的合影,姿态都称得上亲密,不是挽着手臂,就是搭着肩膀,还有坐在彼此膝盖上的:“我父亲也和我说起来过,在他的记忆中,查普曼并不是那种天性邪恶,暴躁贪婪的人,他们曾经非常要好,三个人的友谊一直持续到他去了美国,而在这前后,他也确实受到过老查普曼先生的帮助和指点——所以除非证据确凿,他总还会愿意给查普曼先生一个机会。” 半恶魔发出了一声短促的尖刻笑声。 “要我说,他将三个人的合影放在这里,更像是在炫耀和提醒。” “一个是银行家,在纽约和西堤区有自己的银行,娶了伯爵的女儿,”利维并不避讳他对委托人做过的调查:“另一个,就是你请来做证人的医生,我见过他,他经常深入东区义诊,调查疫病传播情况,非常得人们的喜欢和尊重,他们都说,女王陛下也听说了他的名字,即便他只是一个工人的儿子,也有可能受到召见——这样的两个人,”他似笑非笑地举起相框:“查普曼先生不将合影都放在自己的书房,或是卧室里,而是放在接待客人的会客室里,放在一旦品酒或是抽雪茄就必须待着的壁炉边,难道不就是在等人发现和询问吗?” 合影至少证明他们有段时间是非常要好的朋友,看见相片的人或许不会在重大利益上让步,但在可有可无的时候,他们大概也不会介意给查普曼先生行个方便,在很多时候,对于普通人来说,大人物的随手一抬就能够改变很多事情了。 “而且我还有一个很有趣的小发现。”利维随手拿起一个相框,撕开了后面的衬板,抽出相纸,翻过来,委托人在看清了内容后顿时脸色苍白。 相纸背后被划了一个大叉,在很多地方,打叉都表示否定和拒绝,在查普曼先生两位朋友(他们一左一右)的大概位置上,还画着两个侮辱性的符号,犄角手势,类似于我们比出一个八,在英国文化里,犄角手势一是代表恶魔,二是嘲笑对方戴了绿帽子,这些痕迹都非常鲜明,有重叠的部分,可以看得出有人不止一次地在上面恶狠狠地诅咒过。 利维满意地咀嚼了一会空气中的愤怒与悲哀,才说:“我们看看其他地方如何?或许他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也说不定。” 他率先出了会客室,向二楼走去,二楼通常是一个没有隔墙的开敞空间,用作举办沙龙和舞会,周围或许有些临时张设起来的独立空间,用于宾客休息,但现在这里是空荡荡的,没有帷幔,没有落地花瓶,吊灯上积满灰尘,金属的部分生锈发黑,甚至有些油腻,表明这个地方从很早开始就不再使用了。 这里没有什么,除了墙壁上的画像,有两副很大的画像分别位于大厅的壁炉上方,一副属于一个故作威严的中间男人,不用委托人介绍,利维也能猜到这就是那位查普曼先生,还有一副应当就是他的女儿查普曼女士了,这位女士正在芳华最胜的年龄,鹅蛋脸儿,头发乌黑,嘴唇嫣红,格外特别的是她还有着一双仿佛能够射出智慧之光的眼睛,能够在画面上体现出这一点,完全可能够说明她留给画家的印象有多么深刻。 “她是个怎样的人?” “一定要说,只能说与她的父亲恰恰相反,她的母亲是个出身平平但非常具有先见卓识的女人,在她的丈夫徒劳地将钱财耗费在虚荣和盲目投资上的时候,她坚持让贝尔完成了九年学业,在回家之前,她一直在在北伦敦女子学校学习。”委托人停顿了一下:“她也是一个虔诚的信徒。” “可别这么说,如果您真想要她活着,您就该希望她坚定的不是信仰而是意志。”半恶魔难得说了一句实话。 三楼一般而言就是家庭成员的卧室了,这里的主卧分作男女主人,是套件,有卧室和小厅,更衣室,当然,一间只有床铺和一些柜子,查普曼先生对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不是那么精心,另外就是孩子们的卧室,活动室,餐室,孩子们在七八岁之前要和保姆住在一起,之后与同性的兄弟姐妹住在一起,查普曼女士是独生女,这些房间就都成了她的。 “查普曼女士没有家庭教师和女仆吗?” “有,但……”委托人迷惑了一会,才想起当他最后一次看到查普曼女士的时候,她身边就只有一个女仆了。 查普曼女士的房间家具要比查普曼先生的完备得多,梳妆台,在窗前的写字台,四柱床,衣橱,三角柜,用来喝茶的扶手椅和小圆桌,壁炉架,还有一些用于装饰的挂画和石头雕像。 一个还未完成的女红作品摆在窗台上,绣着一些小雏菊,一句箴言,也没什么出奇的地方。 最值得关注的就是查普曼女士卧室外的小厅,那里有着一个很大的壁炉,甚至超过了主人小厅的那只,它单高度就超过了半恶魔,我们说过,利维.伦蒂尼恩又高又瘦,即便如此,他的额头也只能将将碰到壁炉架上的厚木板,壁炉周围还是一片乌黑,不知道是仆人们不敢清理,还是有人故意留下,利维将手放在那片污渍上,感到一阵鲜明的油腻感,人类的油脂。 委托人已经转过头去了,良久,他才抱着一点微薄的侥幸问道:“您觉得呢?” “什么?” “这会不会只是一桩普通的绑架案?”委托人充满希望地问道,眼中闪烁着泪光,如果是那样,他在心中说道,哪怕她只是被带去了美国,带去了澳大利亚,带去了非洲,哪怕她被迫和某人结婚了,也要比之前的设想好上一百倍。 利维用一种你是不是突然傻了的眼神盯着他看了好一会,“您觉得您怎么样?”他问:“您是个两手空空的穷光蛋吗?您是个厚颜无耻的私生子吗?您是个品行低劣,为人吝啬的刻薄鬼吗?” “都不是,对吧,”他接着说道:“既然如此,站在查普曼先生的立场上,他有什么理由拒绝你和查普曼女士的婚约?一旦你们结了婚,他和银行家就成了亲戚,为了面子,你的父亲至少也会承担起他表面的风光,你也不会拒绝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他的生活需求,他的晚年可能不是那么辉煌,但肯定会非常安稳,这是现在的伦敦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无法达成的目标——你觉得,他破坏了这门婚事,能够获得的好处能有多大?” “非常大,”利维代他说:“大到 您难以想象,大到他可以舍弃那些可贵的情感,血脉的牵系和信仰的桎梏,或许就是那些人类无法达成的奢想。” “如果你与查普曼女士之间的感情不是那么稳固,或者你不过是个小人物,”他又继续说道:“事情或许还不至于发展到这个程度,但你态度坚决,查普曼女士也不愿意成为你们之中的背叛者,哪怕她一直是个温顺的好女儿——他不得不取此下策,用死亡把你们分开,若是贸然解除婚约,你和你的父亲都不会善罢甘休,到那时,他的秘密就没法继续隐藏下去了。” “查普曼女士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虽然遇到了一个不做人的父亲,却有个坚贞的爱人。” 半恶魔感叹地说:“您看,那位查普曼先生完全不该弄出什么裙摆杀人案,他对女儿有绝对的权利,可以任意摆布她,但她还有你,你不是那种风流成性薄情寡义的人,你会定时拜访她,关心她的身体状况,失踪了你会雇佣侦探,不追查到底誓不罢休,除此之外,你还是一个报社和出版社的老板,这意味着什么,如果你有需要,你会利用起手里所有的人脉。” 利维指了指自己:“只是你先遇到了我。” 第21章 柠檬水 委托人闭了闭眼睛。 “那么您知道是什么……是什么向他承诺了一些,他认为很有价值的东西,让他做出了这种可怕的事情来呢?” 灰侦探 第9节 “我有一个名字,”利维说:“你有没有发现,这座房子里,有很多奇特的纹样?” 委托人抬起头到处看了看,他心绪烦乱,根本看不出来,“请您别戏弄我了,”他恳求道:“我完全看不出来。” “刺猬 啊,”利维说:“刺猬。” 查普曼先生装饰这里的时候,用了很多雕花,橡木板从天到地,雕花是葡萄和常春藤,常见的花样,但如果仔细端详,你能从里面找出一两只隐藏在阔叶子后面的刺猬,门廊上的柱头上,地面的大理石拼花也有向四周辐射的尖刺图案,帷幔上也吊挂着针插形状的小饰品,但这些图案与形状很容易被人误认为只是太阳光芒,太阳光芒要素很早就从法兰西传到了英国,从十七世纪一直沿用至今。 但它和刺猬还是有区别的,经过提点,委托人就能看得出,那些尖刺并不规律,有大有小,也不是向四面八方发射,而是向着一个方向倾斜。 “众所周知,被恶魔们驭使的不只有人类,”利维捏着口袋里的黄铜刺猬头:“狮子,蛇,猫,狗,龙,山羊,乌鸦,苍蝇……这些都是人们熟悉的,象征着各位恶魔君王或是大臣的动物,它们有时候是他们的使者,有时候是他们的化身,而它们之中的大部分,迄今为止都在被人们所恐惧,厌恶——但有种动物因为缺乏威胁性和诱惑力而被人们忽略,它甚至很普通……刺猬,但它确实是地狱大臣之一的代表动物。” “那位大人的尊名我不能提。”利维说,“不过他很有可能会在圣母无染原罪瞻礼日被召唤,嗯,您对黑弥撒熟悉吗?” 委托人忍耐着摇了摇头。 “您可真是一个正直的人,”利维心不在焉地赞美了一句:“查普曼女士的生日应该是在9月8日吧。” “是的。” “圣母的生日在8月9日,老把戏了,”半恶魔不太恭敬地说:“所有的一切都要逆转,那位女士应该还是处女。” “他们……”委托人不得不竭力压下快要沸腾的焦虑心情:“也这么说。” “一个商人的女儿,就算有点价值,”半恶魔讽刺地评点:“也比不过完美地破坏或是利用一场隆重无比的黑弥撒,那些大人物总是相当懂得权衡利弊——” “我就不是了,”半恶魔沾沾自喜地道:“我只要钱,先生,这就是关键所在,我超级便宜的!” 委托人还能怎么样呢,他现在能够指望的似乎也只有眼前这个半恶魔。 他们离开了那个不祥的房间,主建筑从外面看有五层,事实上接下来只有一个顶楼,阁楼被封住了,也没有通往那里的楼梯,他们在顶楼转了转,这里是仆人的房间,前楼梯通往二楼三楼,后楼梯通往后门和地窖,这样仆人们出入和接送生活必需品,食物等的时候就不必影响到主人和宾客的心情了。 一人一半恶魔沿着后楼梯一直走到厨房,厨房里也是暗沉沉的,窗板没有打开,女仆点着一盏昏暗的油灯,松木大餐桌——用于仆人们用餐——上摆着孤零零的两杯浑浊到近似于牛奶的柠檬水,她见到委托人和利维,不安地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蜂蜜都结块了,先生,”她说:“我弄散了一些,但看起来还是有点不好。” 委托人原本就不是什么刻薄的人,何况他现在满心愁绪,而且也真是有点口渴了,他们一早从东区奔到这里,滴水未进,谁都知道,干渴比饥饿更难捱,他举起杯子,一饮而尽,放下杯子的时候,他发现女仆正紧紧地盯着他,“有什么问题吗?”是想要请辞,需要推荐信?还是希望继续留在这里,拿一份足够养活自己和女儿的薪水? 委托人能想到的就只有这些,女仆的视线转向那个被查普曼女士的未婚夫带来的陌生人,他的唇边带着诡异莫测的微笑,但还是将杯中的柠檬水喝得干干净净。 她骤然松弛了下来,“妈妈。”她身后的小女孩拉了拉她的围裙,“我痒?”女孩用力抓了抓脸。 “一会我给你找点石灰擦擦。”女仆说:“先生?” 委托人看向利维,“查普曼先生给了你多少钱?”半恶魔突兀地问。 “什……什么……” “好吧,随便,”利维说,“已经无关紧要了。”他走了几步,在女仆警惕的眼神中拽住了厨房的窗板,把它拉开,阳光倾泻进来,照亮了小女孩满是疙瘩的脸,那些大大小小的疙瘩还在不断地蠕动着,就像是被光线惊动了似的,女仆发出尖叫,但利维已经抽出了他的枪,他看也不看,随手一拨,就将转轮拨到正确的位置,在委托人惊骇的喊声中,闪烁着微弱金光的圣水子弹呼啸着穿过污浊的空气,准确地击中了女孩那张小小圆圆的面孔,那张鼓胀的脸爆开了,正想要扑向利维的委托人只感觉一个巨大的力量把自己拉开,几缕不知道从疙瘩还是从伤口里迸裂出来的液体落在厨房地板上,顿时将那里腐蚀成了黑色。 利维一手按住委托人,一手对准女仆。 “上帝啊,”女仆哭叫道:“看看你们干了什么?!” “尽早地给她解脱,”利维说:“这不是蟾蜍毒,你给她用上一车的石灰也治不好。”他平静地说:“查普曼先生把这些毒药交给你,嘱咐你若是看到大卫.阿斯特来了,就给他喝下去的时候,你大概没想到,他也没想过要留下你。” 他看向那个死去的孩子:“这种毒药只要碰过就没有幸免的可能,她还是个孩子,发作起来应该比你早,至于你,你近来没有感觉到浑身发痒,肚子鼓胀,没有胃口,不想吃也不想喝吗?” “我听你胡说!”女仆嚷嚷道:“我要杀了你,我可怜的小沙拉,我要让警察抓住你,把你送到绞刑架上去!” “哦呀,我还以为我们活不过今天呢。”利维收起枪,委托人神情复杂地站在他身后:“你放了不少啊,柠檬水加蜂蜜都加到发黏了,我还是尝得出那味儿。女士,您下手的时候可没有一点犹豫。” “去死吧!” “要死的是你。”利维说,他打开了厨房对外的门,更多的光线射了进来,委托人在走出厨房的时候回过头,他看到了什么?、 层层叠叠的疙瘩正从女仆的脸上,手上,所有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冒了出来,她先是惊恐地遮住了脸,而后也开始和女儿那样用力抓挠了起来,一边抓,一边发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声,就那么一会儿,皮肤也被抓下来了,肉也被拽下来了,头发也成缕被撕下来了,她很快就不动了,但变化没有到此为止,在阳光下,她和女儿的尸体很快就如同油锅里的沫子那样,鼓着泡儿消失了。 “我们刚才喝下去的……” “我们谁也没有喝。”利维说:“一个小小的障眼法。不过您差点就变成那样子了。” 他停下脚步,饶有兴致地看着对方:“您觉得怎样?您还要继续下去吗?虽然毒药不是普通的蟾蜍毒,但手段还是人类的,先生,接下来,您要面对的可不止这些。” “那我从修道院离开后,就不会第二次出现在您面前了。” 半恶魔瞅着他好一会,骤然爆发出一阵大笑,“哎呀,”他说:“撒旦,您可真是太会讨人喜欢了!” 第22章 后到的访客 住在刺猬庄园附近的人肯定会觉得很奇怪,这个庄园在重建后宾客寥寥,几乎半年几月地见不到马车驶入庭院,不知怎么的,在发生了一场可怕的事故后,连接在一天之内,又有两拨人前后脚地前来造访。 —— “看来你的朋友没有听从你的劝告。” 男爵摸了摸脸:“是我的错,”他疲惫地说:“我应当将事情说的更清楚些,也更严重些。我应该想到,那时候他是顶着怎样大的压力也没同意取消婚事——他父亲,还有他的母亲和兄长,他的家庭里没有一个不反对的,但他就是一意孤行——” “你觉得他是出于爱情,还是出于责任感?” 男爵迟疑了一会:“责任感吧,”他不确定地说,“阿斯特并不是那种轻浮的人,在公学里的时候,他就是个少言寡语的稳重之人,也从不出去找妓女或是与人勾搭,不管你问谁,哪怕是不喜欢他的人,也必须承认他是个品信优良的好学生。” “我看过他的报纸,也看过他出版的书籍,”那人说:“如果他确实是你所说的那种人,男爵,我们或许可以更宽容些,俱乐部也需要一些正直强壮的新血。” 男爵先是一喜,随即又担忧起来:“那么这次……” “我们已经派出中间人去调解此事了,”那位身形高大魁梧的绅士拄着手杖,慢慢地说道:“你成为俱乐部成员也已经有两三年了,孩子,你应该知道,在俱乐部里,或是秘议院,一份与半恶魔的合同算不了什么。” 刚从马车上下来的年轻修士不禁咳嗽了一声。 “您好,院长先生。”绅士说:“就是这里了,刺猬庄园,您能看见吗?有没有恶魔或是半恶魔,又或是他们的仆人留下的痕迹?” 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抬起头,浅蓝色的眼睛或许是因为反射着阳光的关系,就像是鎏了金的水晶似的,在这双眼睛里,这片有些荒僻的建筑与周围的树木,处处都笼罩着一层灰烬般的东西,“有人在这里召唤过恶魔,”他说:“但这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这里曾经的主人是哈洛必勋爵,或许你们对他不是很熟悉,那么我要说,他曾经有个仆人,后来做了商人,他的名字叫做约翰.贝林汉呢?”绅士说道。 “就是那个刺杀了首相斯宾塞·珀西瓦尔的人?”男爵惊叫道。 “一条漏网之鱼。”绅士说:“哈洛必勋爵在乔治四世的时候就被送进了伦敦塔,并在那里被斩首,他没有继承人,刺猬庄园被他的远亲拍卖,那时候是1790年,先生们,最早的哪哒俱乐部成立于1800年,它没有被归入档案也是有情可原。” “哈洛必勋爵当初的罪名是叛国。” 绅士顿顿手杖:“事实上,真正的罪名应当是他与魔鬼做交易,刺杀了与他有矛盾的首相珀西瓦尔,当乔治三世向他问责的时候,他还企图诅咒国王陛下,”他看向院长,“不过当初负责梳理与净化其产业的还是教会,他们采用了最简单的方法——一把火烧了这儿。” “火焰确实有净化的作用,”院长有点气恼地说——为了那些教士的不负责任:“但就像是长在地里的荆棘,只是烧掉表面的枝条和叶片是没用的,一有机会,它们就会马上生长出来。” “那就不奇怪了,”绅士对男爵说:“你朋友未婚妻的父亲,就是新的雨露和养分,他心中的欲望引发了恶魔的苏醒,恶魔又反过来促使其膨胀壮大。” “你还能看出什么吗?院长?”他又问。 “我们来晚了,”院长走向后门,指着旁人看不到的印记说道:“有两个灵魂被拖入了地狱。” “新鲜的?” “新鲜的。”院长不知道这就是那对女仆母女留下的残迹,作为半天使,他可以看到那个黑黝黝的坑洞,你往下望,它深不见底,冒着硫磺的灼热气息,因为它直通地狱,“不要让人靠近这里。”有罪的灵魂被拖下地狱后,坑洞还会存在一段时间,生人踩上去也不要紧,就是很容易召来不干净的东西,会生病。 “是恶魔作祟吗?”绅士问。 “不算,先生。”院长说,他抬起眼睛,注视着从没有关紧的门里蜿蜒流出的深色液体,他们走了进去,厨房里空空荡荡——半恶魔连着杯子和里面的毒药全都带走了,但半天使的眼睛还是可以看到盘旋在屋顶的污浊蒸汽,“我不清楚,”他摇摇头,“没有交易的痕迹。” “如果这里还有什么人,”绅士说:“就我们所知,就只有一对女仆母女。” “若你是查普曼先生,有那么一个讨人厌的家伙始终紧随其后,让你不得不舍弃最心爱的产业逃走,你会怎么做?”他自问自答:“我会给他个教训,好叫他下辈子鼻子别伸那么长。” 男爵沉默了一会:“那个半恶魔就在阿斯特身边。”阿斯特宽容仁厚,顶多将他们交给警察,但有个半恶魔在……他肯定给她们开了一个特快通道。 之后他们按照委托人与半恶魔的足迹走了一遍大宅,地板上一行行的都是不曾被掩饰过的脚印,院长在会客室嗅到了血的气味,“但不是那个半恶魔的。”他曾经让那个半恶魔受过很重的伤,记得他的血味,他们又去了二楼,三楼的主人卧室与查普曼女士的卧室,得出了与利维一样的结论,“查普曼先生的卧室经过清洗,”院长的意思是,那些可能与恶魔有关的东西都已经被处理掉了:“其他地方可能有些东西,不过已经被捷足先登了。” 绅士不以为意地点点头,“也许不算什么坏事,”他说:“我们可以回去了,筹备一下之后的工作。” “等等,”院长惊讶地问道:“你们就让那位先生和一个半恶魔继续待在一起?” “他若是已经受到了伤害,那么我们再做什么也都无济于事,”绅士愉快地说道:“但既然他没有,那么就表明对方至少还愿意遵守约定,那真是一份相当完全的合同,对吧?” “是的。”男爵说。 第23章 准备(上) 利维告别了委托人,真诚地嘱咐他回去好好休息,诚心祷告,如果可能,最好能弄点真正的圣水子弹和圣物(他大概教了教有关于这些东西的鉴别方法),“在伦敦,虔诚很有用,但金镑会更有用。”他就像是老母亲般的敦敦教诲,“我们还有时间,但时间不多,一个礼拜,但你比我方便,你可以去找找神父,找找牧师,找找修士,找找修女,或是找找古怪的清教徒,顽固的老寡妇,他们身上都有一些经历了很长时间的东西,担保要比修士们放在祭坛上熏了几天香的十字架好用,至于教派,没关系,都可以,他们拜得都是一个上帝,圣公会可以,长老会可以,多明会可以,青年会可以,哪怕是天方教也行。” “假如您实在觉得为难,”半恶魔一口气说完那么多话也有点累:“我教您一个办法,那就是去找几个偷儿去教堂偷点圣器来,就是一直摆在祭坛上的那些东西,蜡烛台和水皿都行。” “这些有用?” “谁知道压垮了骆驼的是哪根稻草呢,这可不比上次,先生,您大概想不到,比起黑弥撒现场,我更喜欢弥撒的现场。”半恶魔毫无愧疚之心地说道。 “我会的,”委托人说,“另外我再给您三千金镑,我想您也会需要做一些准备。”这是他从另一个银行家那里临时周转来的,他不是神父,也不懂这里面的事情,但他知道,越是罕见的东西,就越有价值,他之前给出的五百金镑,不过是半恶魔投下的鱼饵,现在是他这条大鱼投入罗网的时候了。 利维欣慰地接过支票,塞进口袋。 “您猜的没错,”他说:“我也确实需要补充一点装备。” —— 黑窗户酒馆。 若是有人时刻注意着这家酒馆,他们肯定会奇怪这家酒馆怎么会不分白昼黑夜总是有客人,利维走进去的时候,一个客人掀开扁平的帽子朝半恶魔打了个招呼,实际上那应该是顶圆顶帽,只不过过于陈旧,拥有它的人也不那么爱惜,才会被压得活像是块皱巴巴的面包片,“你好,半恶魔,”他说,一抽一抽的。 “你好,今天轮到你当值啦?”利维问道。 他,不,应该说是“她”,从袖口抽出一块大手绢擦了擦鼻涕:“可不是我么,”她说,带着食尸鬼们常见的哭腔:“‘大鼻’陛下希望您可以在诸圣节前去和她说说话,”她挤眉弄眼了一番:“若是您有时间。” 不可能没时间的,就算利维的大半心思都在即将到来的黑弥撒上,但“大鼻”陛下,东区的食尸鬼首领想要召见他,肯定不会是无缘无故,“您之前不是耍弄了西堤区的‘小棒子’傻瓜蛋一通吗?”食尸鬼说的是“巨棒”陛下,食尸鬼们就是那种缺少智慧,目光短浅的鬼怪,他们在面对竞争者或是敌人的时候,采用的也是那种拙劣如同幼儿般的手法,像是给对方起个侮辱性的绰号就获得了某种胜利似的。 “她肯定是要奖励您呢。”她用那块沾满鼻涕的手绢擦了擦耳朵,又擦了擦眼睛。 有巨棒在前,我们一点也不用怀疑“大鼻”意味着什么,利维觉得自己应该还是有点选择权的,但他还是干脆地说了“行!”,食尸鬼即便在鬼怪中地位也不算高,因此她们的自尊心反而格外的高,如果利维露出些许迟疑,这家伙肯定会加油添醋地告诉她的首领,那位“大鼻”肯定会勃然大怒,接下来别说做准备工作,利维能从食尸鬼的骚扰里有点喘息的功夫就很不错了。 何况他之前才得罪了西堤区的“巨棒”,万一在接下来的工作里需要食尸鬼参与,他也得有点周旋的余地。 得到了满意的答案,食尸鬼又退回到桌边喝酒了,她的杯子里装着的是腐烂的尸水,就连利维这样的恶魔都有点受不了,他看向吧台,吧台后空无一人,女招待正从一扇隐蔽的小门走出来,她摇曳生姿地掠过昏昏沉沉的酒客,俯身在利维的耳边低声说:“里鲁叫你进去。” 利维搔了搔蓬松的灰头发,他当然不会去指责一个半魅魔甚至魅魔在光天白日里肆意宣淫,只感叹自己今天来得不是时候。 在走进那扇小门前,半恶魔仿佛十分随意地整了整帽子,擦了擦手杖,拉了拉外套,事实上就在这短短一会儿,他就给自己套上了不少诅咒,护身符和其他乱七八糟但有用的东西。 —— 打开门,门内就是一片滚热潮湿的蒸汽,机器发出响亮的轰隆声,指示灯在雾气中闪烁,红光,绿光,黄光,所有的织机都在有序地运行,卷轴,滚筒,针圈,胶辊上密密麻麻地裹满了灰白色的棉线,也许是棉线,利维并不能确定,锭子飞快地旋转着,发出呜呜的哭叫声。 利维向前踏出一步,眼前的景色又发生了改变。 灰侦探 第10节 棉堆,这也是在纺织工厂里经常可以看到的景象,从地面到高高的厂棚,每个棉堆都有马车那么大,它们挨挨挤挤地被压在一个对体积与面积都过于狭小的空间里,似乎随时都会爆炸——在靠近潮湿地面的地方,堆着一些杂棉和碎纱,一些疲惫到无法走出工厂的纺织女工,童工还有搬运工,都会在这里睡觉,说实话,这里或许还比他们租借的房间更温暖宽敞一些。 但危险也同样如影随形,棉堆时刻有坍塌的可能,一旦坍塌,下面的人就连求救的机会都不会有,他们不会死于窒息,只会死于多处骨折,若是能直接折断颈骨算是上天对他们最大的仁慈。 里鲁就躺在一堆凌乱的棉纱团里,他的身边卧着两个半魅魔,身后蹲着一个,半魅魔两条蜷缩起来的结实大腿间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凹陷,里鲁把自己的头放在里面,任由那颗粗壮的头颅被柔韧温暖的肌肉紧紧地包裹住,他的双腿打开着,毫不掩饰地显露着欢乐的余韵。 “来吧,”他说,利维从善如流地在他面前坐下,一个半魅魔走过来,利维轻轻地嗅了嗅,确定她的年纪还不是很大——即便对于人类而言,看到他的动作,里鲁笑了:“十五岁,和当初的大利拉一个年纪,”他说:“离开那座该死的修道院还不到一个月。” 利维看了看身边的半魅魔,她体内流着的恶魔血并不多,鼻子圆圆的,脸也是圆圆的,蓬松的卷发,看上去比十五岁还要小一些,身体却很成熟——那种奇异的违和感会最大程度地激发一个人由背德而来的强烈欲望。 半恶魔温柔地接受了这份礼物,他连“大鼻”陛下的邀请都不会拒绝,何况是一个地狱居民的邀请,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种友好的表示——可能是仅有的可以被归入正面反应的交往方式,有时候,一个鲁莽的傻瓜会对这种行为感到惶恐或是畏惧,从而引发主人的不快,当然,他的结局也是不言而喻的。 又过了好一会儿,这场应酬性质的欢愉才告一段落,里鲁弹弹手指,让半魅魔们离开,转瞬间,棉堆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废热水池,同时做印染工作的纺织厂常有的设备,池水沸腾着,冒着泡,散发出一股浓郁的臭鸡蛋味。 里鲁做了个邀请的手势,走入池子,他深深地吸了口气,露出了惬意的神色:“事情办得还算顺利?” 利维微微地动了动,池水正在烧灼他的皮肤,他拿不准这是一个警告,还是一个惩罚:“我看见了刺猬,”他直截了当地说。 里鲁眨了眨眼睛,“好啊。”他说:“看来主持这场黑弥撒的人野心勃勃。” 利维没有隐瞒,详细地将过程与里鲁说了一遍,不过他适当地隐瞒了一些东西,只是猜想,他在心里说,何必说出来影响了原本正确的判断呢? 第24章 准备(下) 里鲁斜睨了半恶魔一眼:“所以你要什么?” “不是很多,”利维说:“但您也知道,有些东西是永远不嫌多的。” “譬如?” “圣水。圣水祝福过的子弹也行。” “我这里也不多了,”里鲁说:“你拿什么来换?只有金镑不行。” 利维沉默地比了个手势,在恶魔与半恶魔间,有很多单词是不能言之于口的,有些连手势和写出来都不能,不然就很容易引来灾祸——利维比出的是前者,里鲁看懂了,利维感觉到有什么在水下接近自己,像是某种鳞片黏滑的鱼,也像是蛇,又或是有着很多条腿和刚毛的虫子,那种令他浑身发麻的感觉不太好受,幸而对方只是在隐蔽地讨价还价。 他们很快商定了一个合适的价钱。 “另外你从黑弥撒里得到的东西首先要给我。”里鲁补充道。 “我还能给谁呢。”利维甜蜜地回答说。 “你可真是个满口谎话的杂种。”里鲁说,“谁不知道东区有个八面玲珑,左右逢源的小利维?”他切开池水,来到与半恶魔只有一根手指那么近的地方:“西堤区的‘巨棒’首领可是和我好好地抱怨了一番,她向我买你,”他低下头,“你觉得你值多少钱?” “我是无价之宝。”利维没有一点羞惭之色地说道:“食尸鬼能有什么好玩意儿?” “一具圣骸。” 利维呼地一声笑了出来,里鲁也跟着笑了起来,“食尸鬼蠢的确实有趣。”他说,最后一个音节落下的时候他回到了原先的位置:“她们以为别人会和她们一样蠢,不过这也确实有点麻烦。” “有什么麻烦,”利维说:“我可是的的确确地遵守了协议,我只要两颗眼珠,其他的都归她们,她们太贪心了,就算不是真福者的,那也是一具在教堂穹顶上挂了好十来年,被修士们祝福了同样时间的尸体,她们吃了它,一样可以生下强壮的小崽子。” “何况,”他补充道:“我说过是要给她们圣骸吗?我可一个字都没提过,只说我们合作,从圣博德弄点好东西。” “随便你,”里鲁微笑:“不过我要是你,我就会非常小心,你的委托人似乎还在西堤?” “这个么……”利维回报了一个十分相似的微笑:“谁知道呢,里鲁,不得不说,我这位委托人还是相当幸运的,是吧。” “看来你胸有成竹,好吧,”里鲁说:“你要多少圣水子弹?” 利维报了个数字。 “只能给你一打。”里鲁说:“你知道我这里的圣水子弹是货真价值,不掺一点水分的。” “那对圣人的眼珠你拿去做什么用了?”利维马上发现自己说错了话:“我的意思是,难道你没有拿着它们去和那位半天使院长做交易,他那里可至少有三四十磅的圣水。”他说了一句粗鲁的话:“就算他撒泡尿,也足够满足一匣子(一百颗)圣水子弹 所需要的量!”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利维,那是个新人我们都知道,你也去试探过了,足够强大,也足够耿直,他拒绝用圣水换取圣骸,我只能把圣骸的眼珠交给俱乐部,由他们做中间人,但这样一转手,我拿到的圣水就不那么充足了。” 利维蹙眉,“那只鸽子是什么来头?”院长的名字遵照教会的传统,沿用了圣人的名字,他的名字就来自于著名的温顺者约拿,约拿在希伯来语中是鸽子的意思。 “他是苏格兰长老会的人。”里鲁说,并不是每个来自于苏格兰的教士都是长老会的人,但能被里鲁提起,就表明他至少不是一个无名之辈。 而苏格兰长老会是个怎样的存在呢?这么说吧,若说苏格兰是英国这部三驾马车上最不顺服的一匹马,那么苏格兰长老会无疑就是那只看似忠诚实则悖逆的,握着马缰绳的手,他们在明面上遵从女王陛下与国教圣公会的支配,实则我行我素,并且在暗地里无数次地诟病与指责圣公会的教法与仪式,将其斥为不折不扣的异端。 有人开玩笑说,一个长老会的牧师若是敢走进圣公会的教堂,准会被那里的神父与修士群殴致死,反之亦然,如今却有一个长老会的修士跑来圣公会的大本营伦敦做修道院院长……就算是半恶魔,也觉得大开眼界,毕竟这些教士对异端可要比对恶魔狠多了。 或许有人要说,圣博德修道院这种名不见经传,只不过幸运地有了一个预备圣人,真福者的小修道院,这个院长职位也不是那么重要。 毕竟按照教会法,管理各地区同一规章制度的所有修道院的是大修道院长,地位等同于大主教;执掌某个大修道院和附近本会神父、教徒的是修道院长,地位相当于主教;修道长就只是区区一介修道院以及附属教堂的管理者罢了。 但这里是伦敦。 作为国都,不夸张地说,伦敦的尘土都可比外省的黄金,有权势的,有钱财的,有能力的,有智慧的人无不蚁聚蜂屯而来,而金字塔尖的掌权人,尽可以随心所欲地挑挑拣拣,将自己喜欢的人安插在合适的位置上——而不是一个可能的定时炸弹。 半恶魔摸了摸下颌,“他不会是某人的头生子吧。” “如果是他才不会来这儿。”男爵不假思索地说,说的也对,如果有人愿意为这个年轻人考虑,他就不会陷入现今这个进退两难的境地——圣骸的眼珠虽然被利维交给了黑窗户酒馆的老板里鲁,但就如我们所了解的那样,连一个蒸汽枪队队长也知道可以与恶魔或是他们的仆从做交易,用不为人知的方式将圣骸的一部分交换回来——圣博德修道院虽然是个小修道院,但还不至于出不起这点赎金。 就算这位院长拒绝了用圣水做交易,也应当有人对里鲁施压,而不是任由里鲁将这份欠条转出去,拿到圣骸眼珠的人难道还会慷慨地直接归还吗?才不会呢,利维知道那些以圣经中的植物命名的俱乐部,它和它的十二个同类遍布联合王国的四十三个郡,类似于曾经的圣骑士与裁判所的综合体,小心谨慎地维持着人类与非人类之间的平衡。 他们可不会那么轻易地放过一个力量可观的半天使,那家伙一定会被狠狠地压榨,吃上不少苦头。 “没人愿意给他担保?”利维问。 “好像没有。”里鲁意味深长地说。 “他还是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 “是的。” 也就是说没人想乘机作祟,不然单单修道院受到袭击,造成数名修士死亡,就足以把他拉下来了——利维可真是有点好奇了,不过他还是现将这个问题压了下去:“一打不够,我要两打,最少两打。” “十五颗,不能再多了。” “二十。” “二十,”里鲁说:“但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情。” “什么?” “今天你回去,”里鲁说:“要记得去向大利拉道个歉,和她和好。” 利维笑了一声,随即就发现池水正在变冷,不,除了池水,周围的一切都在变冷,他很清楚恶魔的情绪经常能够影响到所在地的温度、气味和大气压力,于是他立刻干脆地站了起来:“如您所愿,里鲁,”他说,“我这就回去。” 第25章 和好 “所以你就只能来啦?” “所以我就只能来啦!” 房东太太轻浮地伸出手,去抚摸利维的面颊,手指探入他的口腔,去触碰他的舌头和牙齿,这里已经不是脆弱的地方而是致命的地方了,恶魔们都有一两样不为人知又奇特的杀手锏,如果那根冰冷的手指突然变成了一条毒蛇,它就能直接窜进半恶魔的肠胃里,将所有的心肝肺全都撕咬成一团碎片。 这种事情房东太太原先是绝对不敢做的。 利维摊着手,神情从容地让她摸了个彻底,就算指尖深入喉咙也没露出任何不快的神情,手指离开了他的嘴,取而代之的是嘴唇。 “扯平了?”他问。 “还没。”房东太太用一种很难形容的语气说道,但利维可以尝得出她已经没有多少怒意了,里鲁还真是把她养得很天真,他想到,一边挽住了半魅魔赤裸的腰肢,丰满的,柔软的,不如少女那样纤细,却很容易就能令人沉溺其中,他轻轻地,重重地揉捻着它,回忆着在酒馆里见到的里鲁,与那个面容粗糙的男性相比,大利拉的身躯可要有价值多了,不用担心她的衰老,对于魅魔来说,不过是一两个街区的男人就能轻而易举解决的事情。 不过里鲁现在对“养自己”这件事情乐此不疲,利维也不会蠢到去揭露他的真正用心,得罪一个真正的恶魔会有什么下场他最清楚不过,他打断了自己的思维——虽然大利拉是有点蠢,但谁知道她会不会有什么窥视片刻思维的技巧呢?要避免溺水最好的就是远离所有有水的地方——他放开房东太太,转身从挂在床头的衬衫上摸索了一番,摸出了几块“煤块”。 这下子房东太太的笑容就要真实多了,比起利维曾经给她的金镑,“煤块”才是在地狱居民以及其后裔中流通的硬货,尤其对他们这种生活在人世间,但随时可能被血亲拉下地狱的杂种来说,“煤块”有时候比他们的性命更重要,毕竟少了肉身,他们还能再找一具,没有了“煤块”,他们就只有在地狱里哀嚎挣扎,再无出头之日了。 利维控制住了自己的好奇心,没有去询问大利拉举行仪式的时候有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异样——他们和地狱中的“父母”之间的关系,就和人世间欠了高利贷的家伙和债主一样,每个月都要付利息,付利息的方式当然也不可能是支票或是找个邮差,他们需要举行一场黑弥撒,幸好只是小型的黑弥撒,简单地说,就是设置拒绝基督教天主的祭坛,倒置的十字架,污秽,血液就行了,会由玛门麾下的小恶魔前来收取并送达,当然,手续费是需要的,但总比把一个恶魔或是魅魔直接叫上来安全得多。 “这是里鲁给你的?” “之前的酬劳。”利维把双手放在脑后,舒舒服服得躺下来,房东太太将“煤块”收好,重新伏卧在他身边,将一条肥美的大腿压在他的腰上。 “是上次的事情?”这本来是她不该问的,但利维主动来找她,还是在去了黑窗户酒馆之后,她就知道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要抓住。 利维果然没有语焉不详或是如以往那样恐吓她,他安安静静地说了那些事情,食尸鬼,修道院,委托人,刺猬庄园,就连他之前去找里鲁时,遇见的那几个半魅魔也说了,他说起那个十五岁的半魅魔时,她明显地呆了呆,露出了憎恶的神色。 里鲁说那个半魅魔与大利拉一样来自于修道院,可不是在说谎或是在亵渎,是真事。 大利拉以前是伦敦最有名的妓女之一,但成为名妓之前她被不知名的父亲或是母亲被关在一个女子修道院里,在那里她和一些不幸的女孩一起遭受心灵与身体上的折磨——七八岁,五六岁甚至还在襁褓中的小女孩在与世隔绝的地方长大,除了身为半魅魔的大利拉,她们是很难理解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的——胸部隆起是罪恶,流血是罪恶,引起了别人的欲望是罪恶,为了消弭这些罪恶,她们要被罚“彻夜祈祷”也就是通宵达旦地全身匍匐在石板地上念诵经文,要被鞭子抽,要挨饿,要受冻,要忍受修女们的诟骂与嘲笑——这样才能让自己身上的罪孽不至于更加深重。 在被送去接待客人之前她们要忏悔的是原罪,接待客人之后还要加上诱惑了他人犯罪的罪。 一些正直的绅士淑女大概没法想象,一个半魅魔的贞洁居然是在一个表面上壁垒森严的女子修道院里失去的,而她在里面学到的东西,床上的要比经堂上的多得多。 如果不是一场白喉把修女和管理人都吓得逃走了,她还不知道要在那里蹉跎多久。 很难说里鲁把她,她们从修道院带出来,她们算是得到了救赎还是沉沦得更深,但要让大利拉来说,同样是出卖自己,自己得到好处和别人得到好处,这个差别可真是太大了。 她深吸了一口气,半恶魔特有的硫磺味和薄荷味涌入她的肺部,她在其他人类,还有半恶魔,半魅魔身上都找不到的味儿,她知道自己有点软弱——之前她气恼于半恶魔对她升起的食欲,好吧,她认为自己至少是有点不同的,她可以发誓,自己确实动了寻找替代品的念头,至少也不能让利维继续一人独大,但利维只是来轻轻敲了敲门,她就忍不住妥协了。 其他的半恶魔她去见了,但每个都会让她想起那些贪婪的白痴。 她不得不承认利维确实有点特殊。 门外传来了猫爪抓挠木板的声音。 “我该走了,”利维起身:“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那是莉莉丝?” “可不是么,”利维穿上衬衫,套上裤子:“提醒我的是它,催促我的也是它。”半恶魔仓促地吻了吻房东太太的嘴唇,算是告别:“平时的时候它的气性可大得吓人。” “或许是因为它也觉得我应当有点不同,”房东太太意有所指地说:“我也不怎么喜欢它,但如果你换了一个使魔,我想我会更烦躁。” “嗯哼,”利维说:“所以你们联合起来对付我,” 黑猫从打开的门里跳进来,它看上去是在笑。 —— 西堤区的布市街道今天来了一个相当可爱的小客人。 在这个时代,未婚女性没有父亲,兄弟的陪伴,是不能一个人走在街上的,独自或是两两成群走在街道上的就只有妓女,就算这个孩子可能只有七岁或是八岁,也不例外,不过从面容上来看,她的监护人可能与她没有太近的血缘——可能是堂兄弟,表兄弟,又或是可信的朋友,人们这样想。 原因很简单,一个哪怕还只是个孩子,也像是一朵在拂晓时分的微风中轻轻摇摆的玫瑰花苞儿,另一个么,一看就知道是个外省来伦敦读书的大学生,一张方正的脸,大下巴,鼻子很长,几乎占据了面孔的三分之二,头发犹如乌鸦般像两侧翘起,身材虽然高大但脊背总是下意识地佝偻着,这时候还没有可调节的书桌,比普通人更高的人就免不了要弯腰低头地去写字看书。 “你的兄长太不负责任了,”大学生禁不住说:“他居然就这么走了,把你留给一个陌生人,他真不怕出什么意外吗?” 他今天是打算去约翰.弥尔顿的墓前吊唁的,没想到他还没走到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就突然走来一个绅士,说自己有一件急事要办,请他代自己将小妹妹送到西堤区布市街道的某处,当然,那位绅士租借了马车,留下了酬劳,他也不是那种危险的罪犯,但…… 灰侦探 第11节 “快别抱怨了,”小女孩,也就是黑猫莉莉丝搜索着自己的目的地,她看到了,黑猫,也就是现在的利维,也跟着叫了一声:“就是那儿,”她快步跑了过去:“就是这儿。” “等等我,”大学生喊道,跟着跑了过去。 艺术作品,可让男爵松了一大口气。 第26章 相片(上) “要爱人如己。” 这是《爱人》照相馆铭刻在门楣上的一句箴言,也是利维在查普曼女士未完工的女红上看到的箴言。 半恶魔不是人类,恶魔中也没有明确的性别区分,他们可不像是此刻的人类,对女性总有一些无法扭转的轻视与忽略,一个男性能够做出什么来,一个女性也能做到甚至更多,所以从委托人这里得知,查普曼女士是个意志坚定,又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时,他就在想,这位女士是否留下了什么可以利用的线索。 查普曼女士在后期,等于是被自己的父亲软禁起来了,她身边的女仆与其说是女仆,倒不如说是看守,同性的便利让她可以窥视查普曼女士的一举一动,也可以走进任何一个角落进行搜查,这位女士被转移后,她的房间也应当经过了相当仔细的检查,于是利维就想,她会把什么留在房间里呢?书信是不可能了,也不可能刻在什么地方,她应当没有那么大的力气,会写在灰尘上吗,没有,他检查了壁炉的炉膛,或许会有把钥匙,但也没有。 唯一一个有文字就是放在窗台上的女红,一个男性很少会关注的东西。 但那句箴言可以在很多地方看到,伦敦人熟悉它们就像是熟悉自己的手指,它并不能指出什么,也不能提醒什么。不过事情总要结合起来考虑,利维问了委托人,在查普曼先生发了疯似的买下刺猬庄园之前,他们住在哪儿? 答案就是布市街道,顾名思义,布市街道就是布匹买卖的地方,查普曼先生做的是漂洗生意,当然也和布匹密不可分,他们在这条街道开设公司,也在这条街道购置住宅,除了北伦敦女子学院,刺猬庄园,这里是查普曼女士最经常待着的地方。 而在查普曼老宅的对面,只有一家店铺在门楣上用了这句箴言,小女孩跑了进去,大学生一头雾水地跟在后面。 这是个照相馆,照相技术发明到现在不过二三十年,算得上是一桩颇为时新的玩意儿,但因为它的价格与速度都要大大地优胜于绘画,除了一些食古不化的顽固家伙,和需要彰显身份的新贵勋老,很多人都愿意尝试一下照相。 为了招揽顾客,照相馆有着两面等身高,双臂展开那么大的玻璃橱窗,橱窗里摆设着各种大小的相片来供人欣赏,姑且这么说吧,部分照片甚至称得上美,但总是有种阴气森森的感觉,画面上每个人都是神情肃穆,眼神凝固的,轮廓也有些模糊,只有寥寥无几的面孔是清晰的。 “那是……”黑猫莉莉丝还是第一次看到相片,她盯着里面的人:“死人吧。”作为半恶魔的使魔,它能嗅出死亡的气息。 “是死人,”利维在她的耳边低语道,“如今的伦敦可流行给死者留影了。” 还不是那么完善的照相技术需要长时间的曝光,也就是十五分钟到二十分钟,那么长的时间,活人不可能没有一点移动,拍出来的相片当然就会有点模糊,但死人肯定不会动。 “女士,”照相馆的老板从柜台后面走出来,莉莉丝的年纪太小了,他虽然口称女士,但看的是那位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 “我想问问,”莉莉丝说:“有没有一位贝尔.查普曼女士留下的相片。” 老板想了想:“有。”他说,这时候照相采用的是银版摄像术,在经过漫长的曝光后,还要经过定影,水洗和晾干,不可能立等可取,所以有很多人,是拍摄好相片后约定一个时间来拿:“她违期了,先生,需要保存费用。” 保存费用不高,“是查普曼女士让您来拿的吗?”老板不过心地问道,相片又不是金镑,被人冒取了也没什么用处,何况不是那位女士亲口说,别人又怎么知道她在这里拍摄了相片呢,那次她是单独来的,如果老板的女儿和她不是同学,老板还未必愿意做这笔买卖。 相片被交给了大学生,作为一个绅士,这是他的责任,只是一出照相馆的门,他的手就一轻,在他惊讶于一个小女孩竟然有那么大的力气时,莉莉丝已经看清了相片的内容,相片里是贝尔.查普曼女士没错,她靠在一张圆桌上,神情忧郁,利维趴在莉莉丝的肩膀上凑过去看,画面上的一样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 “看来我们得去和那位可敬的好人确认一下了。”利维说。 大学生不确定他是不是听到了一只黑猫在说话,他仿佛就只是眨了眨眼睛,就发现自己正站在布市街道上,他露出了困惑的神情,完全想不起自己到底干了什么,但一看天色,他就着急慌忙地叫了一辆公共马车,到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去了。 —— “注意看这里。”利维说。 利维指给委托人看的是贝尔.查普曼女士手肘边的那副小画,相片里她做出了一个非常优雅的姿势,一手支着下颌,一手搁在另一只手的肘关节下,手指有点奇怪地曲起,如果不仔细看怎么也发现不了的一小节指尖正指着那个画框——因为画框是固定的,所以拍摄的非常清晰,这也是照相胜过绘画的好处了,若是绘画,画家不会那么巨细靡遗地描绘每一个细节的。 委托人拿出一个放大镜,搁在相片上:“——我认出来了,”他说:“这是亚麻圣母小堂。”他露出了悲哀的神色:“我和查普曼女士原先要在那里举行婚礼,她父母也是在这里成的婚,这幅画还是我送给她的——只是查普曼先生不同意,他坚决要求我们在圣玛格丽特教堂举行婚礼。”圣玛格丽特教堂可是亨利八世早逝的兄长亚瑟王子举行婚礼的地方,在伦敦城仅次于威斯敏斯特,即便如此,委托人还是想方设法地想要满足这个苛刻的要求,现在想起来,查普曼先生或许只是想要拖延时间,或是激怒他,让他主动提出解除婚约。 “这张相片拍摄完毕的第二天一早,查普曼先生就迫不及待地搬走了,”利维说:“相片是在照相馆关门之后拍摄的,老板向我们抱怨了很久,尤其是查普曼女士竟然也不来拿相片,还有尾款和保存费用呢。我不是在说费用的问题,”他按住委托人的手:“您就不奇怪,为什么查普曼女士要在这个时候拍摄相片呢,只怕她要留下的不是自己的影子,而是这幅小画。” 布市街道的人对亚麻圣母小堂是相当熟悉的,它存在的时间也很长,但很小,只能容纳几十人同时做弥撒,没有彩绘玻璃,没有青铜大门,没有大理石的祭坛,里面的主持人也只是个疲惫不堪的辅祭,这里有很多人在这里洗礼和结婚,但只要经济条件允许,他们一定会将人生大事安排在其他更堂皇富丽的大教堂。 “查普曼女士不会冒那么大的险就为了给你留张照片。”半恶魔看向委托人,直到他不堪重负地转过头去:“你明白了吧。” 那场黑弥撒的举行地点可能就是亚麻圣母小堂。 第27章 相片(下) 亚麻圣母小堂虽然被布市街道的人熟悉,但它的位置并不优越,具体位置在伦敦塔桥左侧,一个曾经的鱼市场中心,鱼市在前几年迁移了,但还是有股绅士们无法接受的味道,“您是说……”委托人不敢置信地说:“不管怎么说,那也是伦敦!” “而且,”他说:“如果他们选定了查普曼女士做牺牲,又怎么会告诉她这个秘密呢?” “您错了。”利维不容置疑地说:“您和大部分普通人有着一样的想法,恶魔怎么会那么蠢,那样轻而易举地将重要的秘密泄露出去呢?”他向后一靠,靠在椅背上,“这么说吧,大部分黑弥撒都会将时间定在礼拜日,瞻礼日,圣人日,宗教节日举行,地点定在修道院或是教堂,陵墓,主持者经常是牧师或是教士,又是为什么呢?” “难道说,除了这样的时候,除了这样的地点,除了这样的人,黑弥撒就没法举办了吗?大错特错,先生,”利维继续说道:“这也是对天堂宣战的一种方式,一种挑衅——对那些被迫成为恶魔食粮与猎物的人来说呢,更是一种恐吓与折磨,您或许不会相信,除了不知事的婴儿,几乎每个祭品都会在被送上祭坛前得知完整的内情,之前还会遭受很长一段时间的惊吓,这是为了增加他们的绝望与恐惧,就像是猫儿在吃掉老鼠前总要玩耍一番——有些性情软弱的人,一下子就会崩溃了,但那些意志坚定的人呢,譬如您的未婚妻,即便在那样严密的监视下,她还是设法留下了可用的讯息。” 当然,也有可能,这是主持者对祭品的放纵,之前利维说过,爱情是恶魔们最喜欢的一种美食,他们咀嚼它就像是人类咀嚼烟草,被放在牙齿中反复磋磨的灵魂自然也是一双更胜一个。他可以猜到,委托人的朋友肯定有严厉的警告他,不要继续涉入这场危险的事故——与半恶魔签订合同未必不能挽回,但若是失陷在黑弥撒里……尤其是可能召唤出一位恶魔大臣的黑弥撒,有些人即便被救回来了,也会终生沉沦在无法言语的悔恨与罪恶中,无法自拔,利维见得多了。 “我们……” “我们现在过去也没什么用,我担保那里肯定还是个干干净净的地方,将血泼洒在屠场里有什么意义,将白布染成黑色才更有趣味,”利维说:“接下来我们就只有等待,他们离开了布市街道,离开了刺猬庄园,就可能在任何地方落足,谁知道呢,即便是修道院也不是没有可能,” “12月8日。” “没有几天了,”后天就是诸圣节:“如果我是您,我就去做场弥撒。”利维说。 —— 接受一个半恶魔的建议,去做一场弥撒实在是一桩听起来就足够匪夷所思的事情,不过委托人还是去做了,他去了他经常去的那座教堂,在神父惊讶的眼神中请求他将祭坛上的圣器卖给他,并且承诺明天之前就会有圣器制造商带着全新的器皿来替换它们,并且要比原先的更大更好。 神父(这里还是圣公会的教堂,所以还是神父)的眼神很快从讶异变成了了然,他也是一个知情人,委托人的要求可能有些僭越和无礼了,但他还是慷慨地答应了下来,他将圣器放进匣子,交给委托人,“还有这个。”他说,递来一根灰白色的羽毛,委托人一拿到手里,就感觉一股暖流从指尖渗透到胸中,说不出的轻松,舒畅,他看向神父,神父点点头:“愿主保佑你,孩子。” 委托人几乎要流下泪来,这几天他的生活天翻地覆,如果不是还有责任感与对未婚妻的爱支持着他,他早就倒下去了,他将面孔埋在神父的手里,好一会儿才起身。 离开教堂的时候天色已经全黑了,煤气灯已经点亮,一路蜿蜒直到看不到的尽头,他的公寓距离蒸汽机车站还有几百尺的距离,他看见有两个绅士走在他前面,道路对面则是一个覆盖着黑色面纱的寡妇和她的陪同者,一个醉汉用报纸遮住面孔倒在路边,等待巡警里把他拖走。 等快要走到公寓下的时候,委托人看见了两个装束暴露的女人,她们将披肩掀开,露出肩膀和半个乳房,裙子提起来掖进腰带,白晃晃的大腿上黑色的吊袜带直刺人的眼睛,两个妓女,他想,同时感到疑惑,虽然西堤区的沙龙与俱乐部一样多,但街头妓女是最低等的,她们可能出现在东区,码头或是郊区,但绝对不该出现在绅士们的公寓下,他一边考虑着是不是该叫警察来,一边侧过身体,想要从她们之间走过去。 才走到距离她们大约三四尺的地方,一股浓烈的劣质香水味就混杂着凶猛的臭味汹涌而来,委托人觉得自己应该在哪儿闻到过这股味道——他想起来了,几乎在想起来的同时,食尸鬼的爪子就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没有遭遇过食尸鬼的人永远不会知道这群食腐鬼怪的力气有多大,她们一把就将身高超过六英尺的委托人摔倒在地,委托人猝不及防下只能保证自己的头没有直接砸到地上,但肩胛和胯部传来的剧痛还是让他眼前一阵发黑,他想要呼救,却发不出声音,匣子也落在了地上,盖子朝地,委托人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到的——他用尽最后的一点力气,将匣子向外一拨,里面的圣器顿时叮铃哐啷地全都掉了出来,一个食尸鬼正要把他拖走,却因为碰到圣器而被烧灼到失声哭叫起来,另一个食尸鬼给了她一耳光,随后一把提起委托人,把他背负在自己身上。 它们要带走我了,委托人心想。 但就在这时候,他看见了那个面蒙黑纱的寡妇,她正在举起一柄小巧的弓弩,弩箭在煤气灯下闪烁着不容错辨认的淡金色光晕,委托人在半恶魔的帮助下辨认了不少圣器,圣水——一阵天旋地转,他被重重地扔在了地上,食尸鬼发出了哀伤的悲鸣,她们想要逃走,那两个绅士,还有寡妇的陪同者,那个用报纸盖着脸的醉汉,都跳了起来,他们或是抽出手杖里隐藏的刺剑,或是拔出手枪,又或是抽出匕首——委托人在食尸鬼前有多无力,食尸鬼在他们面前就有多无力,可能只是几分钟,周围又都安静了下来。 一双手,两双手在帮他收拾掉落的圣器,另外一个人把他扶了起来,“你怎么样?头晕吗?想要呕吐吗?”对方问。 委托人勉强地表示了谢意,那些人把他送到公寓门口,就又如出现时那样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委托人不能确定,其中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否属于他的男爵朋友。 —— “‘巨棒’陛下命令她手下的食尸鬼去袭击了你的委托人。”里鲁说。 “肯定无功而返。”利维说。 “俱乐部?” “我在他的那个男爵朋友身上闻到了歌斐木的气味,虽然别的地方也有人用歌斐木装饰客厅,但这种就像是浸在里面的味儿可不太容易伪装得了。”半恶魔捏了捏鼻尖,歌斐木就是圣经中的诺亚方舟的制造材料,有着浓密的油脂线,歌斐木俱乐部就是那十三座俱乐部中最激进也是最危险的一座:“他还看了我们的合同。”那脸色可真是不敢恭维。 “那么你要小心,”里鲁玩笑般地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如果你在黑弥撒里得不到什么好东西,也别指望我会让你拖欠债务。” “现在我又不是你能干的小利维了。” “如果你是,那就算多了个俱乐部也难不到你,”里鲁招了招手,几只巨蜘蛛摇摇摆摆地送来了两杯血酒:“喝吧,利维,算我请你的。” “对了,”他说:“别忘记诸圣节前,‘大鼻’陛下那里你还要去一趟。” 第28章 查普曼女士 “女士?” 贝尔.查普曼女士睁开眼睛,随着黑弥撒举行之日的接近,围绕在她身边的视线也越来越多,看管也愈发严格,她原本还被允许靠在窗口看看外面的景色,读读书,做做女红,现在都不行啦——为了保证身体洁净——挺可笑的,他们要保证她身体洁净,这样弄脏的时候才更能获得恶魔的欢心,她被迫斋戒。 祭品的斋戒当然也不是信徒们的那种斋戒,她被灌下很多烈酒,里面有曼陀罗与罂粟,保证她每天都是昏昏沉沉的,只在一日三餐的时候醒来,她躺在床上,四肢瘫软无力,也发不出声音——这里的修女直接将肉桂粉灌进她的喉咙,粘膜被热性的药物灼伤,空气震动声带的时候就会让她感受到难以忍受的剧痛。 但这并不是最让她痛苦的,作为一个虔诚的信徒,她被告知,她将会于12月8日,也就是最新确定的圣母无染原罪瞻礼日,在她母亲与父亲缔结婚约,她也曾希望能够与所爱之人厮守一生的地方,亚麻圣母小堂,被奉献给一位恶魔大臣,她将会受到公开的侮辱,接受恶魔的种子,为他孕育地狱的后裔,她将被迫舍弃所有的美德,堕落成为一个人人唾弃的荡妇,她的灵魂将径直向下,永远地与母亲,未婚夫,以及她所爱的人擦肩而过,被恶魔们掠夺,撕裂,吞噬。 她只来得及在被迫搬去刺猬庄园之前,匆匆在照相馆留下了一点线索,她不知道是应当期望她的未婚夫能够发现那未完成的女红中的秘密,从而得到她留下的照片,而后设法来营救她;还是相信了父亲的谎言,以为她已经死了,在悲痛中慢慢地遗忘她,重新获得一份美满的爱情与婚姻——越是逼近12月8日,她的心情就越是低沉,越是痛苦,但慢慢地,她又希望是后者,不是她终于失去了信心,而是…… “女士?您要再喝点酒吗?”一个怯生生的声音问道。 查普曼女士抿了抿唇,张开了嘴,一双小手捧着杯子,上面插着一根麦秆,这几天她就是靠着这个活下来的——浓郁的葡萄酒,里面加了盐和蜂蜜,还有上面提到过的一些药物,温热的液体流入喉咙,她知道自己很快就会意识混沌起来,在还能有几分清醒的时候,她挣扎着看了看给她送酒的孩子,今天是个眉目清秀的小女孩,她有点紧张,但看到她把酒喝了酒,她又马上高兴起来。 为什么查普曼女士又改变了之前的想法呢? 她还被软禁在刺猬庄园的时候,还以为与恶魔做交易的只是她的父亲,但从刺猬庄园又被转移到这里之后,她发现事情比她想象的还要糟糕,查普曼先生并不是始作俑者,他可能只是一个喽啰,顶多是个趋势附庸的小人,真正与恶魔达成协议,召唤地狱居民,举行一场盛大的黑弥撒的另有其人。 不,应该说,另有很多人,他们都来看过她,用淫秽与残忍的眼神扫视过她的每一寸皮肤,如果不是她足够坚强,可能早就羞愧而死,但除了她对于生命的渴望之外,她的胸中更是涌动着一股强烈的不甘——她还那样年轻,那样纯洁,她有她爱的人,而她爱的人也爱着她,他们本可以有近乎于完美的婚姻,她甚至早就想好了女儿与儿子的名字,她渴望坐在阳光下,微笑着看着他们向自己跑来…… 她为人真诚,坦率,正直,她是个恭顺的女儿,是个勤奋的学生,是个良善的主人,她还在蹒跚学步的时候,就和母亲一起去施舍穷人,她可以骄傲地说,她的身上没有一点可指责的污点! 难道她这样严格的要求自己,时刻警醒,就是为了被摧毁,为了一些可憎的罪人满足自身的欲望么?绝不,绝不,绝不! “女士……” 女孩的声音中断了查普曼女士的思绪,她的头脑开始混沌起来,但还是坚持用麦秆吸尽了最后一点酒液。 这就是她改变想法的原因,那些人实在是太残忍了,也太——危险了,他们往来的时候都带着面具,穿着斗篷,让人看不清面目,认不出身份,但他们能够控制住一整个女子修道院,让这里的修女们为他们所用,还有这些孩子,他们都以为,自己是被买来做唱诗班成员的——他们也是祭品,还是那种随时可以取代的祭品,当查普曼女士拒绝喝酒的时候,他们就鞭打那个送酒的孩子,打得他遍体鳞伤气息奄奄,直到查普曼女士变得温顺为止。 那个受了鞭打的孩子再也没出现过,他去了哪儿?谁也不知道,查普曼女士一次次地想要提醒他们,叫他们逃跑,但如果没能成功呢,她不认为自己可以承受得起这份沉重的罪责。 她的父亲来看望过她,与其说是看望,倒不如说是在夸耀,他津津乐道于自己将要在这次黑弥撒中得到的赐福,还有在与这些大人物成为朋友后,可以获得多少提携与好处,他说,亚伯拉罕将自己的儿子以撒献给上帝,上帝给了他大大的赏赐,六个儿子,长久的青春,无数的牛羊,人们的尊崇与爱戴——如今他奉献了女儿,他从恶魔这里能够得到更多的东西,难以计数的财富,伯爵或是公爵的爵位,女王的召见,白金汉宫的房间,等等等等,诸如此类。 查普曼女士如今对这个曾经是自己父亲的人,早就没了期待,甚至连愤怒都没了,她努力倾听,不过是为了从他的疯言疯语中提炼出自己想要的信息,就像是当初在布市街道的时候得到“亚麻圣母小堂”这个重要情报——可越是听,她就越是恐惧,若是她没猜错,这场黑弥撒的背后支持者,可能就是一位位高权重的人,若是真有人破坏了这场黑弥撒,他会不会遭到这位大人物的敌视与打击? 怀着这样的心情,她沉睡了过去,眼泪在她的眼角流下,划过面颊,渗入提花床单里。 第29章 黑弥撒(上) 亚麻圣母小堂事实上已经算是一个正在逐渐荒废的地上圣所,被废弃的圣所并不在少数,有些是因为居民搬迁——现在的联合王国教派纷呈,教民各有各的信仰,一个地方的居民搬到另一个地方,不会突然从圣公会的信民变成了长老会的信民;有些是因为附近有了更大,更好,或是更多圣迹的教堂,像是圣玛格丽特教堂就是因为在亚瑟王子结婚的时候奉献了整座彩绘玻璃,才一跃压过周边的其他教堂,成为仅次于威斯敏斯特的大教堂的;还有就是如亚麻圣母小堂,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里流传起种种诡异可怖的传说,河流里的水怪啦,墓地里的食尸鬼啦,修士的幽魂啦…… 一个教堂有这样多的奇谈怪论,不是教士不够虔诚,就是地狱在这儿开了个口子,加之这里不知何时,煤气灯也坏了,路砖也缺了,马车在这里要陷轮子,人也要崴脚,渐渐地,愿意来这里做圣事的人就越来越少啦。 做奉献的人少了,小堂想要维护也没了资金,门上的青铜大十字架被拆掉了,座椅腐朽不堪,壁画褪色,吊灯锈蚀,祭坛上的圣器也零零散散不成套,这里的神父很快申请到其他地方去了,只有一个辅祭还在勉为其难的支持。 事后回想起来,这里可能很早就被确定为一个合适的黑弥撒举行地点了,人为造成的种种弊病不过是为了赶走信徒。 12月8日的深夜,圣母无染原罪瞻礼日的第一次弥撒早已落下帷幕,而恶魔们的庆典才刚刚开始,车轮辘辘,从第一辆马车开始,客人们一个接着一个地到齐,他们的身上可能还沾染着教堂的乳香味儿呢——每个人身上都披着带兜帽的斗篷,就是苦修士们经常穿着的那种,只是质地大有不同,这里可没有寒酸的亚麻布,除了丝绒,就是皮毛,最差也是毛呢,这些厚重的衣物将他们藏得严严实实,就算是最熟悉他们的人也未必认得出来。 小堂的门后还有一层厚厚的黑色帷幔,这样就算是开门的时候,也未必有人能够窥见其中的火光,来人乘坐的马车停在门外,马车夫熄灭了悬挂在车厢和车辕上的煤油灯,自己裹紧了外套,安静地坐在高高的座位上等待,他们不但是车夫,还是护卫与杀手,若是不幸有人撞见了这一幕,肯定是要被灭口的。 在大厅里,那些破败不堪的座椅已经被清理干净了,随之一同消失的还有那些碍眼的圣人像,画在墙壁上的圣人被有意涂抹上双角,加上尾巴,还有硕大的男性器官,悬挂在祭坛上方的十字架被倒挂,下面燃烧着劈啪作响的蜡烛——这些蜡烛,就如利维手中的那只,用的是偷儿的指骨,加上他的油脂,所以烧起来的时候不像普通的蜡烛那么安静,也不是很亮,不过黑弥撒确实不需要太多的亮光就是了。 灰侦探 第12节 原先的祭坛被抽掉了白色亚麻布,用黑色的呢绒布代替,这种布料是用于葬礼的,在层层叠叠的布料上摆着一尊非常大的雕像,它有三个头,一个像是丑陋的男人,一个像是美貌的女人,还有一个像是鸟或是鼠类的畸形头颅,头颅下是粗壮的脖颈和宽阔的肩膀,两只展开后几乎覆盖了整座祭坛的蝠翼从肩胛的位置伸出,它双手张开,仿佛要急切地拥抱什么,往下看,是膨胀如同孕妇的腹部,小腹下是一根高耸的圆棍,大概有五六岁男孩的手臂那么长,那么粗。 它蹲着,无名的雕刻家有着极其精湛的记忆,那些虬结的肌肉让它看起来像是随时会飞起来或是跳起来。 有六座支架香炉围绕着祭坛,里面焚烧着香料和会令人产生幻觉与欲望的药物,它们的烟不是白色的,而是灰黑色的,粉料里混杂着细小的骨头,蟾蜍、蛇和蜥蜴,还有蝙蝠与老鼠。 唱诗班,或是说作为前菜的祭品已经预备妥当,就是查普曼女士看到过的那些孩子,他们懵懂无知,即便有些略微懂了些人事,也在鞭子的教导下学会了拒绝思考,惟命是从——男孩们都是身无寸缕,女孩们披着似有似无的薄纱,他们在头上戴着紫色的乌头花,乌头花期在六月到十月,这些可能是某位贵族温室里的珍贵出品。 这些孩子都捧着小香炉,里面是和大香炉里一样的香料,他们绕着祭坛走了三圈,将香炉里的灰烬倒进一个大酒壶,搅拌均匀后分给在场的每个人,“喝吧,”负责主持的黑神父走了出来,他穿着白色的祭衣,祭衣前后是倒五芒星的图案,但也只有这么一件祭衣,祭衣也称作祭披,两侧没有缝上,每个人都能看到他赤裸的毛腿,实在是有些滑稽。 不过他接下来要做事情一点也不滑稽,他从一个箱子里掏出一个青紫的婴儿,一旁的辅祭——不是小堂的辅祭,而是一个浑身赤裸的妓女,端来了一个金色的大酒杯,“女人的血,”她喊道,然后将发黑的血液倒进了祭坛前的圣水池,圣水池里的水立即被污染了,黑神父将婴儿举起来,在他要将婴儿投入圣水池的时候,一个人突然阻止了他:“等等,”他说:“你确定这是个未经洗礼的杂种吗?” “我确定,”黑神父咧嘴一笑:“我亲手把他从妈妈的肚子里拽出来的。” 那人,或者说那畜生满意地嗯了一声,退回人群,死婴被投入圣水池,污浊的水立即泛起了涟漪,无数的泡沫从底下升起,破裂的声音就像是什么东西在低声呢喃。 黑神父转过身去,面对祭坛和雕像,背对信徒,开始念诵一段拉丁文,语调与神圣的弥撒一模一样,但仔细一听,里面的词句都是倒转的,最后他说,“以撒旦之名,我将登上污秽的祭坛。” 信徒们跟着唱到:“他将赋予我们堕落的喜悦!” “地狱之王,不死的大蛇、混沌的支配者,邪眼,暗之子,死亡的使者,驱散光明并带来万世的黑夜!” “主啊,撒旦!” “愿您能看见我们的妄行,听见亵渎的语言!” 他摘下那只倒挂的十字架,把它扔在地上,让每个人都过来踩了一脚,又往上面泼洒了粪便,“来吧,”他撕心裂肺地喊道:“来吧,我要粉碎你,我的仇敌!” “我的仇敌!”信徒们也跟着叫唤。 他直到将那个十字架彻底踩成了几节才罢休,然后他抬起头,“来吧,祭品。” 人群向两侧让开,一个将自己裹得不露一点痕迹的女人走了上来。 —— 利维一把压住了想要扑上去的委托人。 他手里的蜡烛头闪了闪,现在它只有一个指甲盖那么多了,半恶魔心疼地看了一眼:“还没到时候呢,”他说:“那不是查普曼女士,黑弥撒的过程很长,祭品也是一件件奉上的,最珍贵的会被放在最后。” 果然,就在委托人艰难地抬起头时,那个女人已经掀开了斗篷,露出雪白的身体,她也是个美人,但不是贝尔.查普曼。 第30章 黑弥撒(中) 利维紧紧地捏着那只快要熄灭的小蜡烛头,如果不是今天最少可能得到三支蜡烛的补充,他才不会这么浪费,他听到委托人在无法控制地喘息,身体也在颤抖和发热,他低头看了看,把膝盖移动到委托人的脊背上,把他死死地按在冰冷的石板地上——那些洒在油脂、蜡烛和香料里的东西应当是来自于女巫的情药,她们用与恶魔交媾后留下的液体来浇灌曼陀罗,等它开花结果,结出的果实晒干磨碎,得到的药粉在服用或是燃烧后就能起到唤醒欲望的作用。 委托人方才的冲动既是因为他误以为那个祭品就是可怜的贝尔.查普曼女士,也是因为受到了这些特殊药物的影响,利维把他按在地板上,冰冷潮湿的石头应当可以让他略微清醒一些,“你得比你要拯救的人更坚强些,先生,”他呢喃道:“不然我就不得不擅自违背某些合同上的条约了。” 委托人不动了,他在忍耐。 他能够不再亲眼目睹之后的景象或许也是一件好事,对于一个信徒来说,黑弥撒里的一切无疑是相当恶毒的,但打破禁忌后产生的快感又是任何一个人类都难以抵挡的——利维说,委托人找到他这么一个半恶魔来解决这桩案件,实在是称得上万分幸运,这些诡异而又糜烂的景象并不能对他构成哪怕一点细微的妨碍,反而能成为他与委托人最好的庇护——在仪式逐渐进入高潮的时候,没人会去注意一个阴暗的壁龛里藏着什么东西。 这时候那位“祭品”已经主动踏上通往祭坛的阶梯,在黑神父的帮助下,她伏下身,展开手臂,头往前伸,将柔软的乳房压在祭坛上,高高地翘起屁股,支开双腿,这个画面顿时引发了不少恶魔信徒古怪的吞咽声,不过这都是站在后面的新人,站在前列的重要客人们只是发出了几声短促的笑声,他们可能已经经过了好几场黑弥撒,对这样的程序司空见惯。 辅祭,也就是那个妓女,提起一个篮子,黑神父从里面拿出了一块很大的无酵饼,“感谢我们的兄弟,”他说:“他从圣安妮教堂举行的弥撒上偷偷拿走了这块圣体,”他又从篮子里提出了一瓶葡萄酒,“这是一位好姐妹从圣保罗大教堂拿来的。”人们纷纷向站立在他们之中的两个人点头致意,他们回礼,很显然,虽然都带着面具,披着斗篷,这些人还是能认出身边都站着谁的,利维想,幸好他没为了省事儿就把委托人伪装了塞到队伍里去。 这两者都算是经过祝福的圣体,前者代表耶稣基督的肉,后者代表耶稣基督的血,黑神父让妓女污染了无酵饼和葡萄酒——具体过程我们就不详述了,只能说非常恶心,黑神父将无酵饼放在祭品圆滚滚的臀部上,然后——让利维都差点忍俊不禁的,他居然从那尊三头雕像的双腿间拔出了那根圆棍(原来它们是组装起来的),紧接着,他开始用这根圆棍猛烈地抽打起祭品的屁股,把上面的无酵饼打得粉碎。 他一边打,一边高声叫道:“请来吧,我的主,撒旦,来吧,来接受您仆人献上的祭品!” 无酵饼被打得四分五裂,他抓起来向着四面八方抛洒:“来吧,撒旦,”他朝着南方抛洒的时候这样喊。“来吧,亚巴顿,”他朝着北方抛洒,“来吧,莫斯提马,”他又朝着西方抛洒,“来吧,”最后他将剩余的部分抛向东方:“来吧,阿萨兹勒!”这几个都是地狱君王的名字,地狱君王当然不限于这四位,但每个黑弥撒都会因为所在地,主持人,所求的东西不一样而产生变化。 这些被污染的无酵饼一落在地上,就有恶魔的信徒跪下去去捡,去吃,他们在吞咽的时候还不忘记呼喊恶魔的名字,祈求地狱之门尽早打开,请求地狱之王撒旦允许他的臣民应呼而来。黑神父将葡萄酒倾倒在祭品的脊背上,鲜红的酒水立即沿着她的脊沟往下流,一直流进溪壑,而后沿着双腿淌到地上,这些葡萄酒也被迅速地舔舐干净了。 最初的时候,那些新人还有些犹豫,但他们只要尝试了,就会像是发了疯般地你抢我夺起来,利维将视线落在那个妓女身上,她匍匐在黑神父的脚下,肆意地抚摸着自己,她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红光,半魅魔,利维在心中说,半天使的血肉就是最纯净的圣水,半恶魔的血肉当然也不可能只是一堆垃圾,它们发挥的效用可远胜于女巫的魔药。 不过能有这样立竿见影的效果,这个半魅魔的血脉至少应当与年轻时的大利拉齐平,里鲁之前允许利维与他一起享用的小礼物根本无法与之比较——半魅魔突然睁开了半闭的眼睛,她的目光在纷乱的众人中掠过,是谁?她寻找着之前那道冷酷而又尖锐的视线,“赞美撒旦!”黑神父的高呼转移了她的注意力。 “赞美路西法,”他响亮的大喊道:“赞美谋杀,赞美弑亲,赞美乱lun,赞美jijian,赞美纵火,赞美亵渎,赞美一切罪恶!” “六六六!”所有人跟着一起喊道。 这里的六六六就等同于弥撒中的“阿门”了。 “让晨星坠落!”他接着喊道:“让黑暗替代光明,让耶稣基督如同这块饼一样粉碎,并被野兽吞吃入腹!” “六六六!” 利维也跟着默念了一声六六六,虽然不知道将要到来的是谁,但也请可敬的撒旦庇佑自己能够在这场黑弥撒中赚得盆满钵满吧,他伸手按住委托人的头,刚才他又挣扎了一下,绅士厚密干净的头发现在已经浸透了冷汗。 “啊,来吧,来吧,进入我们,也让我们进入!”黑神父嘶哑地喊道:“神圣的我主,神圣的古敌,请来吧!您是全能的,您是强大的,您是战无不胜的,来吧,来吧,”他手舞足蹈,不断地哀求着:“我们奉上祭品,奉上,所有能让你喜悦的,我们统统奉上,请来吧,打开门,进来吧,进来吧!” “六六六!”信徒们哭泣着,喊叫着。 这就等于邀请了,利维知道,三次六六六后,地狱中的恶魔就能听见这些人的祈祷了,也能嗅见污秽的气味,窥见邪恶的仪式,但恶魔也不是那么容易被召唤的,他们还要看祭品,祭品不够令他们满意,恶魔或许也会出现,但随之而来的肯定是诅咒和杀戮。 那些“唱诗班”的男孩女孩们已经自愿或是被迫喝下了热红酒,加了糖、丁香和肉桂的烈酒,他们很快失去了反抗和挣扎的能力,信徒们也从地上站起来,脱掉斗篷,他们早有准备,在斗篷里面只有简单的袍子,有些人甚至直接一丝不挂,他们或是相互纠缠,或是直接侵犯那些预备的小祭品。 利维看向那些无法被光照耀到的地方,露出了一丝嘲讽的笑容。 第31章 黑弥撒(下) 委托人的脸紧贴着地面,阴森的寒意从石板穿透过他的大衣,外套,衬衫,给他灼热的皮肤降低了温度,他可以感觉到侦探的髌骨卡进他的肋骨里,对方用了很大的力气,他想要告诉侦探,他已经清醒过来了,但他连呼吸都觉得困难——这位绅士只能睁开眼睛,他们的位置是一座位于角落里的壁龛,壁龛里原本悬挂着一位教士的木乃伊,因为天长日久,它变得干枯瘦小,布置黑弥撒场地的人试图把它搬出来的时候它碎了,于是他们就草草地往上挂了一块被被玷污的裹尸布算数,此刻倒正好成了半恶魔与他雇主的藏身处。 他被按在地上,上方是垂下来的残破不堪的亚麻布,透过那些窟窿和裂口,委托人正好可以看见那些已经三三两两倒在地上的恶魔信徒,黑弥撒的成员,虽然戴着面具,但从裸露的皮肤和丰硕的臀部与胸部来看,这些人养尊处优,他们可能只穿丝绸的寝衣,只用鹅绒的枕头,他们身上的皮毛经过千挑百选,稍稍有点硬结和瑕疵就弃之不用,他们的手套用的是最娇嫩的小羊皮,抚摸起来就像是婴儿的皮肤。 现在呢,他们却能够毫不在意地倒在粗糙的石砖上,任凭膝盖、手肘、后背的皮肤被磨得鲜血淋漓,每个人都像是根本感觉不到疼痛,个个兽欲高涨,男人和女人,女人和女人,男人和男人,手指,嘴唇,舌头,牙齿,甚至脚趾,他们拼命地抓住任何一个经过身边的灼热肉体,竭力要将自己和他人糅合为一个整体——你要是以为,这个场景会很好看,那就错了,至少委托人已经快要呕吐出来了。 一个浑身赤裸的男人,可能已经很老了,你看不到什么难堪的东西,因为他的肚腩可以一直垂到膝盖上方的地方,他抓住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尖叫着——因为热红酒和受到的伤害她几乎发不出声,听起来就像是正有微弱的气流穿过了窗户的破洞——她的脖子和胸口都在流血,她向委托人的方向看过来,委托人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看到了自己,但作为一个有勇气,又有道德的绅士,他几乎无法忍耐。 利维的蜡烛突然伸到了他面前,火焰一闪,他的眼前顿时一片灰蒙蒙的,“还不是时候,”侦探的声音直接传达到他的耳蜗:“你要懂得取舍。”譬如那些始终袖手旁观的家伙。 接着,利维也不再说话了,委托人看不见了,却被折磨得更厉害了,也许是因为视觉被阻挡,他的听觉作为弥补就变得更加敏锐。 大厅里起初只是一些呻吟与喘息,渐渐地,嚎叫与哭泣占据了更多的位置,从不同地方传来的稚嫩的惨叫声让他一阵阵地颤抖。 不谙内情的人时常会将黑弥撒与沙龙里的狂欢相提并论,别开玩笑了!连天堂都不会干白工,你想要召唤恶魔,达成夙愿,尽情地享乐一番就行啦?当然不可能,在淫邪之后就是暴力,血,痛苦,眼泪,有时候黑弥撒的主持人和信徒都要付出代价,何况那些一早预定下来的祭品? 黑神父也在与辅祭,与那个捧着篮子的妓女,还有其他人欢媾,他一次次地抵达巅峰,皮肤因此变得苍白,就像是他舍弃的是血液而不是别的东西,他将一个抱着他双腿求爱的女人推开,将那根圆棍插回到原先的位置,并亲吻 了它。 利维的呼吸也开始变得缓慢,轻盈,若有若无,他看到那些被亵渎的壁画人物正在朝他眨眼睛,动嘴唇,他们向他招手,热切地邀请他加入狂欢,空中浮动着绚丽的云雾,非常类似于漂浮在东区排水沟上方的油污,烛光周围环绕着三层或是更多层的光晕,每种颜色都不一样,越来越浓重的硫磺味刺激着半恶魔的鼻子和记忆,非常不好的那种。 大厅的温度也在升高,在场的人无不汗流浃背。 但凡有点经验的驱魔人或是神父,以及黑弥撒的参与者都知道,这代表着已经有恶魔受到了邀请,地狱那方的大门已经打开,接下来,就是黑神父念出恶魔的真名,把他邀请到地上来的时候了。 利维本能地微微侧身,倾听着黑神父发出的每一个音节——有些时候人们会迷惑于那些召唤者怎么能够知道恶魔的真名,以及,既然知晓了恶魔的真名,又为何不能轻易地将其驱逐回地狱——他们若是在这里,就能明白了,还记得当初利维在野葡萄公寓,房东太太的房间里因为疼痛而大叫大嚷的事情吗? 地狱语。 这不是一种美好的语言,它自诞生起就充满了恶意与扭曲,你翻遍可敬的沙利亚编写的恶魔字典,你会发现里面没有一个单纯用于正面形容与描述的词语,恶魔们用它们交谈和下诅咒,黑神父,女巫和鬼怪用它们来召唤恶魔,普通人听了会呕吐,严重的可能会耳膜破裂,口鼻流血,而那些神父,牧师与驱魔人则会被这种语言伤害。 更不用说,作为黑弥撒的主持,召唤者还会加上种种修饰主语或是宾语用的定语,更让人难解其中真意。 不经过训练和指导,普通人根本无法学习这种语言,教会也不赞成神父与牧师(教派不同)去学习地狱语言,虽然这对于狩猎恶魔会很方便,但沉溺其中太久,很有可能导致他们堕落,倒是驱魔人不在乎,但这也是大多数驱魔人最后都下了地狱的缘故。 “请贝尔.查普曼女士来。”黑神父嘶哑着声音说道,这个单词他用的是人类语言,利维可以感觉到膝盖下的肌肉绷紧了。 他将蜡烛头往委托人眼前一晃,委托人的视野顿时清晰起来:“我会击倒祭坛边的人,”他听到侦探说:“你带走查普曼女士。” 委托人只感觉血液和脑浆都在沸腾,“好的。”他说,随后他身上的桎梏就松开了。 他曲着膝盖直起身,就看见了自己的未婚妻,她被两个妓女一边一个提着臂膀扶着,被打扮成了新娘的样子,自从维多利亚女王在与阿尔伯特亲王的婚礼上穿了白色的婚纱后,民间也越来越多女性在结婚的时候穿上白纱裙了——不知道是不是出于某种恶趣味,查普曼女士也是一身纯洁的白纱,她的头上还带着枯萎的玫瑰花冠,嘴唇上涂着鲜血,她看起来柔弱无力,甚至不能自己站着。 她被送到祭坛前,黑神父握着她的手,在一份契约上写了名字。 委托人的心狂跳着,若不是利维提前警告过他,这份契约在恶魔对新娘表示满意,落下自己的名号前没有任何效力,他早就冲上去了。 要忍耐,他对自己说,不自觉已经热泪盈眶,他都不敢将视线转开,除了对查普曼女士的责任和爱之外,他还怕看到那些无辜的小受害者,。虽然他也知道自己无能为力。 两个妓女为查普曼女士卸下纱裙,让它躺在祭坛上,雕像下,黑神父在她的胸前,腹部和腿间都摆放了黑弥撒的“圣物”,摆在胸前的是一柄黑曜石的护身符,形状类似于男性的性征,摆在腹部的一个萎缩的胎盘,曾经连接着那个未受洗礼的婴儿,摆在腿间的是一只篆刻着邪恶经文的金杯,待会儿可以用来收集仪式结束后的余留。 硫磺的气味越来越浓,烛光越来越暗,气压也在变低,黑神父的汗水从额头流到下颌,从胸口流到腹部,从腹部流到脚跟,他丝毫不敢大意,在低声念出最后一个音节后跪倒在地,头抵着祭坛的边缘。 委托人牢牢地记着利维的话,不要抬头看雕像,也不要去听周围的声音,没有人能够在这个时候阻扰他,但他只有一次机会。 第32章 失败或是成功?(上) 没有恶魔会对贝尔.查普曼这样的祭品不满意,利维几乎不用看,都能知道那尊雕像正在渐渐复苏,它会长出毛发,或是鳞片,它会温度会从那种死物的冰冷变成活物的冰冷,它会睁开双眼,贪婪地检视奉上祭坛的白兔,它会用尖锐的指甲刺穿她的皮肤,它会将触须深入她的喉咙,注入毒液,然后,贯穿,贯穿,贯穿。 如果这些人召唤的正是如利维估计的那位恶魔大臣,这样的大恶魔,是没法完全降临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他可能只能通过一小部分,这一小部分也足够他在这个世界上散播种子和灾祸,掀起一场暴乱或是一场瘟疫,这些信徒们所祈求的东西也可能就会在这场暴乱或是瘟疫中达成。 利维小心地计算着时间,感受着那股子让他简直无法呼吸的压力,猛地一松手,委托人就和一只被关了三天的猎狐犬那样疯狂地冲了出去,很难想象,这么一个绅士也会有这种疯癫的模样,他紧紧地咬着牙,两条长腿一前一后,跑得几乎不见影子,这里距离祭坛原本就没有多少距离,那些俯下身来礼拜的信徒们更是浑身瘫软,一点用不上力气,直到他奔到祭坛前,竟然都没几个人能够反应过来,遑论阻拦他了。 委托人看见了贝尔.查普曼女士,她还是那么美,那种肃穆而又庄严的美,就是瘦得惊人,她双目紧闭,双手放在胸前,他一弯腰就把她抱了起来,摆在她身上的圣物落了下来,黑神父在狂怒与不可置信中站起身来,他举起手,想要发出呐喊。 变故就在这个时候发生,委托人只感觉到一阵微妙的凉意从胸前弥漫开,他低下头,双臂突然没有了力气,查普曼女士从他手中滑落,他竭力想要抱住她,力气却在持续地被抽走,他看到自己的胸口多了一柄形状奇特的柄、 我被刺了,他想。 查普曼女士站在他面前,大睁着眼睛,瞳孔缩得只有亚麻籽那么小,她的手还握着那柄黑曜石护身符的手柄,晶莹的泪水从她的眼角流下来。 一只手,正确地说,一只爪子,端着那只亵渎的金杯,抵在她柔软的面颊上,收起了那些眼泪,并送到嘴边,一饮而尽。 雕像有三个头,饮下眼泪的是那个美貌的女人头,男人头则露出了狡猾的笑容,还有一个畸形的头,原先还看得清,现在却像是被笼罩在了一层迷雾里,怎么也分辨不出它的具体特征。 祂握着查普曼女士的肩膀,在祂的新娘脚下,是流着血的爱人,他也在流泪,两人的眼泪与鲜血混杂在一起。 伴随着刺鼻的臭味,像是沥青,也像是石油的浓稠液体从雕像的脚下慢慢地溢出来,一落在祭坛布上就将结实的黑色毛呢布烧出了一个个的窟窿。 利维从隐身处站出来——再不站出来就不礼貌了,他向雕像,不,现在应该说,一位恶魔大臣,恭敬地行了一个礼。 “哦,我记得你,”祂说:“你是那位的儿子。” “向您致以崇高的敬意,大臣。”利维谨慎地说:“愿我们的圣父(指撒旦)早日重临世间!愿地狱与野兽主宰之名得到颂扬!” “一切都由撒旦造就,祂无所不能。”恶魔说。“你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利维正要回答,黑神父就愤怒地伸出了手指:“他是作为一个破坏者而来的!阁下,他破坏了这场神圣的仪式!” “是破坏还是增光添彩?”利维狡猾地反驳道:“你那套老掉牙的把戏还用得着我来妨碍吗?你的祭品循规蹈矩,简直和大主教的弥撒有的一比,而我的祭品,”他指了指倒在地上的委托人:“如何,大人,多么珍贵的真心实意,多么戏剧性的波澜突起,希望与绝望,责任与爱情,悔恨与痛苦,难道还有比这更好的献祭吗?” “多么灵巧的舌头,”黑神父喊道,“不妨连着这个一起拔下来献给我主!” 灰侦探 第13节 利维相信他是真的敢动手,他是个堕落的神父,身边还有个力量不弱的半魅魔,从数量上来说…… “我很喜欢你的小礼物,”恶魔打断了黑神父的话:“不过外面那些也是吗?” —— “好了,”神父说,一直守候在亚麻圣母小堂外的人们行动起来,神父们披上祭披(里面有衣服),搭上圣带,让它长长地从脖子垂下来,他们手捧罗马礼典,圣水和圣器,还有几个驱魔人,他们带着和利维相似的胡椒盒枪,靴子和腰带里插着匕首。 “我和你们一起吧。”男爵恳求道:“我朋友在里面。” 他应当和其他俱乐部成员(那些普通人)持着猎枪,以马车为临时工事在外面以防万一。 “他很有可能已经被恶魔迷惑了,”从语气上来看,神父已经确认那位绅士已经不幸成为了半恶魔的牺牲品,他不是已经堕落了,就是已经死了,但男爵作为墨尔本子爵的后人,他的生死并不是一份普通的说明就能解决的事情,但此时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站了出来:“我和他一起进去,”对于那位绅士,院长和男爵一样有着深刻的歉疚感,如果那时候他没有因为圣骸的事情迁怒于前者,那么事情是不是还能有挽回的可能? 小堂的门打开了。 神父们鱼贯而入,引发了一场意料之中的骚动。 “欢迎,道貌岸然的杂碎们。”恶魔说:“哦,还有一个耶稣的私生子。”他指的是院长。 神父们整齐地划了一个十字,为首者举起圣水瓶,他正想要举步穿过大厅,走到祭坛前,却被一股莫名的大力抛了起来,在那一瞬间,他并不慌乱,直接将圣水瓶努力抛向祭坛,它在一层看不见的屏障上碎裂,落下,随即升起了一阵烟雾,滋滋地,硫酸浇在血肉上就是这个声音。 院长将男爵往后一送,就跳了起来,他在半空中将神父稳稳地接住,放在地上,从怀里抽出了自己的罗马礼典。 “seupu –bewede!”他高呼道,声音刺耳,男爵忍不住蒙住了耳朵。 院长曾经用地狱语读出几个大恶魔的名字来试探利维,现在他念出的正是那个以刺猬作为象征物的恶魔大臣之名—— 无形的,纠结在一起的黑暗骤然收缩了一下。 院长大踏步地走上前,指向祭坛,“我们在天上的父——愿您的国降临在地上,愿您的旨意行在人间,如同行在天上……” 第33章 失败或是成功?(中) “不要叫我们遇见试探,”院长大声诵道,他坚定地站在祭坛前,“救我们脱离罪恶,”他指向恶魔的雕像,贝尔.查普曼女士呻吟着,不堪重负地低下了头,“嘁嘁!”恶魔的男人头发出了微妙的嘲笑声,更多的焦油从祭坛流下,硫磺气味的烟雾越发浓厚。“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父神,我在这里呼叫您的圣名,祈求您的赐福,请您给予我力量,对抗人类的古敌,求您怜悯,求您垂顾……” “耶和华已死,耶稣已死,”恶魔说:“即便他能再次复活,他会被杀死,会被吃掉。” “您是世界与众人的创造者,我们是您的仆人,我们依靠您,犹如孩童依靠父母,请您……” “你真的觉得上帝还在吗?”恶魔好奇地问:“那么你是怎么来的?你的天使爸爸是怎么和你的妓女妈妈弄出来你的?你干嘛不把翅膀露出来,给他们看看?灰色,还是白色的?又或是黑色的?他还在吗?或者已经被你干掉了……” “请你给予她眷顾,与她力量,让她能够逃脱邪恶的桎梏……” “没用的,”恶魔说:“你也知道的,对吧。” “容我的呼求达到您的面前。” “没用的,没用的,没用的,她注定了就是我的祭品,我已经在地狱定好了仅属于她的位置,”祂低头看着倒在地上的委托人:“或许还有他。” “主与我们同在!” “拉屎的时候也在吗?” “也与我们的灵同在!永不改变,无所不知,无所不在!” “如果真是那样可就糟了,下贱的东西,他一睁开眼,就看到满世界全是混血的杂种!你猜他会不会再来一次大洪水?没有诺亚方舟的那种?” “全能的父——”院长高声叫道,随后,他用另外一种同样无法被普通人理解的语言念诵起了一段经文,利维深深地吸了口气,蜷缩起来,那具残破不堪的尸骨正好成为了最好的屏障,不管怎么说,它也是在这座神圣的地上住所待了很多年,即便如此,利维还是能够感受到这座被污染的小堂重新开始焕发出原先的生机,也就是说,它开始复苏,那些对恶魔不利的东西又开始滋生出来了。 他不用去看,也知道那股纠结在祭坛上方的黑暗力量正在收缩,仿佛在畏惧,但如果被召唤而来的确实是那位,这可能只是他的恶趣味。 贝尔.查普曼女士突然毫无预兆地倒了下去,这在通常的驱魔仪式中几乎就可以说是已经接近成功了。 院长在空中画了三次十字,一点也不松懈地念诵着经文,不过使用地狱语言的对立面,天堂语,哪怕对于半天使仍旧是非常重的负担:“耶稣基督对我们说,我已经给你们权柄可以践踏蛇和蝎子,又胜过仇敌一切的能力,断没有什么能害你们……”到了这里,他不得不改换成人类的语言,不过此时祭坛上的恶魔雕像已经开始缩小,女人的头开始啜泣,男人的头开始诅咒,而那只始终没法看清的头发出了奇异的咆哮声。 这声咆哮犹如恶魔吹响的号角,之前一直小心地委顿在祭坛一角的黑神父毫无预兆地跳了起来,他展开手臂,狰狞的花纹从他的心脏爬向身体各处,他的眼睛发着红光,喉咙里犹如野兽般滚动着吼声,他屈膝一跳就跳向了院长,院长身后一个手捧罗马礼典的神父立即迎了上去,他从礼典里抽出一个很大的十字架,几乎可以说是匕首了,与黑神父展开对战。 与此同时,黑弥撒的辅祭,那个半魅魔也开始行动了,她扑向一个端着圣杯的神父,而那个神父也毫不畏惧地举起了圣杯——圣杯就是他的武器,大概杯子底座加手握的部分也有一臂长了,他挥舞它就像是在挥舞一个战锤,虎虎生风。 半魅魔直接攀在了他的身上,即便圣杯敲得她骨头断裂也没松手,她的双手紧紧地,紧紧地抱住了他的脑袋,她的舌头从嘴里伸出来,至少有普通的舌头三倍那么长,径直伸进神父的嘴里,伴随着一声响亮的吸吮声,神父立即倒了下去——另一个神父叫喊着,直接将手中的礼典扔了过来,随后他讯速地拉下自己的圣带,那个白色的长带子,直接把它抽打在半魅魔的背上,灰白色的皮肤顿时多了一道鲜亮的血痕。 半魅魔疯狂地嘶叫了一声,她转过头,盯着那个手持圣带的神父。 “我知道肯定很疼。”利维嘀咕道:“还有你,”他低声鼓劲:“院长先生,你的苦鞭呢?赶快拿出来,苦鞭!” 仿佛心有灵犀(某位半天使吐了),院长先生一手举着礼典,一手举起了那根让利维印象深刻的多头苦鞭:“耶和华啊,听我的祷告,”他的眼神变得犀利:“我驱赶你!恶魔!”他威严地喝令道。 苦鞭发出了尖锐的破空声,他一边抽打雕像,一边喊道,“我驱赶你,邪恶的造物!以基督的名义命令你!滚开,从这个雕像上滚开,回到你的苦海里去!回到火焰里去,回到你的罪孽里去!”他又用地狱语叫出了那个名字,“seupu –bewede!以神的名义!” 他每呼喊一声,就往雕像上抽一鞭子。 恶魔显然也没打算束手就擒,女人,男人和鬼怪的头都开始颤动着发出命令,匍匐在地上的信徒全都爬了起来,在恶魔的掌控下与神父们厮打起来,比起可以向恶魔借力以及具有血脉天赋的黑神父与半魅魔,他们的干扰只能说聊胜于无,但他们之中的大部分都是有身份的人,神父们对应起来不免束手束脚。 “打昏他们,绑起来!”男爵适时 地命令道。 院长听见了,不免感到安慰,他的情绪被恶魔捕捉到了:“你是不是觉得你们已经胜利啦?” “撒旦的仆从,”院长冷淡地回应以祷文:“野兽的首领,背叛了神国的渣滓,人类的敌人,怪物!离开!”他再三喝道:“这里不是你的住处!回地狱去!我命令你,远古的毒蛇!奉父、子、圣灵的名,你要被打落原野,受野火的焚烧!离开!” 雾气散开,院长终于能够看清那颗畸形的头了,他微微一愣,因为那并不是一个刺猬的头,那是…… 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直接击中了他的胸膛,他飞了出去——比之前的神父还要急骤与凶狠,他在空中经过的不是一条弧线而是一条直线,半天使撞在了祭坛对面的墙壁上,也就是大门的上方,坚硬的大理石墙都被他撞出了一个深深的凹陷。 铅白色的羽毛在人们惊骇的视线中四处飞洒,还有闪烁着微弱金光的血液——最后时刻院长展开了翅膀挡在身前,但似乎并没降低多少伤害。 第34章 失败或是成功?(下) 利维吹了个无声的口哨,他将仅有的一点蜡烛头在手里捏灭,蜡油和烛心烧得他的手心滋滋作响,盗贼的尸骨最后发挥了点作用,让半恶魔得以从容地游动到从半空跌落的半天使身边——所有人都能看到他,又不能看到他——他们无法解析半恶魔的存在,不是把他看做了一个虚幻的影子,就是把他错认成身边的同僚。 半恶魔快乐地收集着半天使落下的羽毛,血,这些东西和“焦油”一样,不马上存放在特殊的器皿里,很快就会自行消散。 摔在地上的院长咳了两声,他还是能看见半恶魔的,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存在不会被半恶魔的小手段欺瞒,利维感觉到脊背上犹如被烙铁炙烫般的刺痛,他无奈地叹了口气,站了起来:“看来我们还是得打一场。” 那股视线来自于被召唤而来的恶魔,他在催促这个半恶魔,半恶魔在恶魔的眼中和人类也没什么区别,不是用,就是吃,如果利维不想被吃,就得被用——院长站起来,他身后耷拉着半扇羽翼散乱的翅膀,它并不如人们想象的那样是纯白色的,更像是鸽子的翅膀,白色里总是带点灰,不过就利维所见,院长的翅膀还算是干净的——堕天使的翅膀是深灰色的近似于黑,半天使的翅膀从白到灰都有,与半恶魔相似,他们人类的部分越多,灰色的部分就越多,反之亦然。 利维曾经半开玩笑地说,半恶魔是这个世上倒数第二倒霉的存在,那么第一倒霉的是谁呢,当然就是半天使。 半恶魔的诞生总是伴随着黑弥撒,死亡,亵渎和淫邪,无论是黑神父或是恶魔留下了种子,又或是祭品在仪式中接受了种子,母体都会在几个月,几天甚至几个小时里鼓起肚子并生下这个孽物,一般而言,半恶魔的命运要看他的“父亲”是谁,以及有没有后续的仪式要用到“它”,如果它出生的时候,恶魔已经离开,那么它可能避开成为口粮的可能;接下来,若是黑神父也不准备把它做成护身符或是召唤用的祭品,譬如之前那个被质疑是否经过洗礼的胎儿,他就有一定的概率长大——恶魔的种子长大的速度远超过人类,或许是因为在地狱没人有耐心等你慢慢成长——就利维自身而言,他大概长到人类孩子八九岁的模样时生长速度才缓慢下俩。 八九岁的恶魔种子就可以自己走,自己说话,自己狩猎了,大大地提高了自身的存活率。 之后就就要看他是自己逃走了,还是被豢养起来了,逃走的半恶魔有很多夭折在狩猎的途中,半恶魔也吃半恶魔,鬼怪也会将年幼的半恶魔视作一份美味珍馐,修士和教士会驱逐他们,他们一旦被打入地狱,结果也和前两者差不多,以及,一些较为孱弱的半恶魔,会在捕猎野兽或是村庄里的牛马时被乡民发现,他们会被群起而攻之,最后卑微地死在连枷和草叉下,如果靠近城市,还会受到热武器的攻击。 有些半恶魔的“父亲”或是“母亲”属于那种有权势和能力的人,他们会因为各种原因有意将半恶魔们豢养起来,这些半恶魔会被囚禁在废弃的监牢、高塔或是修道院里,譬如大利拉就是如此,半魅魔尤其多,因为在战斗力上,魅魔显然无法与恶魔相比,修道院的祈祷,经文和艰险的生活条件能够对她们形成很好的压制。 但无论是那种,很少会有人考虑到半恶魔们的教育问题,他们没有老师,也不会去学校,如果不是半恶魔天生就有出色的学习能力,现在会出现大批量文盲半恶魔,连二十六个字母都认不全的那种。 可就算是这样,站在利维的立场,也不觉得半恶魔的境况是最糟糕的。 “他们召唤了谁?” 对于这个问题利维睁大了眼睛,他不敢置信地指了指自己,院长点点头,“你疯了!”利维惊奇地说:“你在试图让一个半恶魔背叛地狱?” 院长点点头:“你和那位先生签订了合同,你要遵守合同。” “他现在正躺在那位可敬的大人脚下,等着和他的未婚妻一起坠入地狱,”利维笑嘻嘻地说,“你们看过那份合同,确认里面没有一点问题?他和我签订合同的时候,身边可没有一个你们的人,正如您们所说,院长先生,恶魔们总是乐于玩弄人心,善于欺诈,从一开始,我就没打算只是弄点金镑。” 院长摇摇头,举起苦鞭,向利维猛烈地抽打过来,只有利维能够在纷飞的羽毛间听见他说:“他们坠入地狱,对你有什么好处?即便他们召唤的是一个强大的恶魔,但对于你来说,对于一个半恶魔,他能给你什么?地狱的入场券?或是其他他们允诺给人类的东西?不,他们才不会,”苦鞭的多个鞭头呼啸着扫过半恶魔的肩头,他半真半假地嚎叫了一声,在地上打了个滚,乘势拔出自己的武器,一柄卡在手杖里的细刺剑。,反手挑开苦鞭,“人类向他们奉献祭品,他们需要给予财富,爱情与权力,但他们向你们索要灵魂,可是一分钱都不用给。”院长后退一步,继续说道,“委托人坠入了地狱,对你有什么好处,”院长冷漠地说:“半恶魔只能凭借着与人类的契约才能不被拉到地狱里去,你觉得,祂会在你被拉进地狱的时候,给予你什么特殊的权力,让你免于被分食和蹂躏吗?” 利维向前一步,细剑发出尖锐的嗡鸣:“你们这些小鸟又能好到什么地方去呢?” 他连续刺击:“两种说法,半天使们不是来自于炼狱的无神论者以及多神信徒,就是天使与人类生下的杂种,无论哪一种,你们都背负着沉重的罪孽,比人类的原罪还要难以清除,当然,天堂会说,只要你们在人间行走,传播福音,净化邪恶,就能在死后升上天堂,欧耶,确实不错,”他露出一个愉快的笑容:“那么,也有好几百年了,不,如果从诺亚那时候算,有一千年了,那些降临在世间的天使,你有看见过一张熟悉的面孔吗?” “你猜,”他淘气地说:“我去过地狱,在地狱里遇见了谁?” 第35章 梅林(上) 院长抬起眼睛看了半恶魔一眼,神色倒是出乎意料的平静,“或许这就是你我的命运。”他说。 利维一怔,又发出了一声尖利的笑声:“让所谓的命运见鬼去吧,如果它就我知道的那破烂玩意儿。”他忽地展开了膜翼,就是委托人在和他签订合同时看到的,类似于蝙蝠的翅膀,没有羽毛,伶仃的骨架,一层光滑的哑光漆膜,和半天使的羽翼一样,都只有半扇——这仿佛就是他们的身份证明,无论光明还是黑暗,都只有一半。 借助着扇动的膜翼,半恶魔跳了起来,罕见地显露出狰狞的神色,他的指甲变长,犹如锋利的小匕首,獠牙也隐约可见,他居高临下,一个扑击就将院长再次打到在地上,刺剑闪烁着冰冷的光辉,直接穿透了半天使的羽翼,大约在尺骨与桡骨之间,那里是肌肉最厚实的地方,血管也一样密集,院长疼得失声喊叫,淡金红色的滚热血液顿时浸透了灰白色的羽毛。 半恶魔丝毫没有手软,他俯在院长身上,拔出刺剑,又给了他一下,院长咬着牙举起礼典,却听见对方说:“教堂里你给过我三下。” 他微微一顿,半恶魔就刺了第三剑,都是非常严重的穿透伤,院长浑身冷汗,一双浅蓝色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利维,利维戏谑地笑了笑,他什么也没说,也没暗示什么,院长的第一个念头是他又被这个半恶魔戏弄了,但随后,之前的一个猜测得到了证实,他提起脚,猛地向半恶魔的腹部蹬去,利维乘势后退,看上去就像是被半天使的反扑踢出去了似的。 院长翻身跳起,他来不及关注自己的伤势,就大声喊道:“错了!”他指着祭坛:“我们都被欺骗了,”从那位查普曼先生买下了刺猬庄园开始,“他们要召唤的从一开始就不是seupu –bewede!”他挥动翅膀,仿佛毫无痛觉似的扫开了前仆后继向他扑来的信徒,“祂是merula !”这个名字他使用教会拉丁语说出来的,所以在场的人都听懂了。 “什么!?”一个神父喊道:“是 myrddhin!” 这两个词,一个来自于拉丁语,意思是“黑鸟,小隼”,一个来自于威尔士语,词根来自于凯尔特,意思是海上沙丘,但它们自从十一世纪后,就成为了一个人的名字,人们说起它们,就是在指这个人。 梅林,你也可以说是穆林,墨林,马林,他是一个游走于真实的历史与虚幻的魔法中的巫师,曾经为三位国王效力,而最后一位国王,也是最著名的那位国王,就是我们熟悉的亚瑟王,他做过亚瑟王的老师,也是他的挚友,他几乎将亚瑟王带向了“唯一王”的宝座,但就在最关键的时刻,他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人们都说,他是因为爱上了自己的弟子女巫薇薇安,被不愿意接受这份感情的女巫乘机囚禁在一块巨石里,就此丧了命。 但稍微知晓一些内情的人都知道事情绝不是这样的,不说梅林那时候已经有一百多岁,是位位高望重的长者,就他曾经服侍过三位国王,就有无数的贵女愿意侍奉枕席,怎么可能被一个年轻的王女所诱惑和控制——他本人就是一个半魅魔,魅魔与修女所生下的孩子,它能被一个女巫征服那才叫天大的笑话。 在利维听到的故事里,围绕着亚瑟王原本就是一场天堂与地狱的战争,作为半魅魔的梅林——按照他回到地狱吼展现的身份,可能和酒馆的老板里鲁那样,地狱中的“穆林”来到地上,吞噬了自己的后裔“梅林”的灵魂,侵占了他的躯体,取而代之——他一路指引着身为不伦之子的亚瑟成长,学习,并在尤瑟王死后证明了亚瑟就是尤瑟王之子的身份,避免了他被骑士与大臣质疑。 在之后的白龙与红龙(威尔士与萨克逊)的战争中,梅林更是进一步地展示了他的魔法与智慧,亚瑟王和圆桌骑士们在他的帮助下打了十二场战役,将萨克逊人赶出了英国——那正是采果子的好时候,梅林却被自己的弟子囚禁起来了?谁会信?地狱方面不承认,不过他们确实是在这儿输了一局。 失去了梅林后,亚瑟王就明显地向教会倾斜,他停止了不断的征伐,将他的圆桌骑士们都派了出去寻找圣杯,一些人自愿,一些人被迫,但大部分都没再回到亚瑟王身边,亚瑟王没了这些忠实的臂膀,也就压制不住底下的魑魅魍魉,之后的事情,我们也不必多说,毕竟这是七、百年前的事情了。 更不用说,为了消弭“梅林”对人们的影响力,教会甚至连亚瑟王的存在都有意模糊了,现在还有人以为,亚瑟王只是被虚构出来的一个英雄呢。 院长叫破了“梅林”这个名字,神父们马上就能想到,他们可能确实受到了愚弄,从最初的刺猬庄园,他们就弄错了。或许你要问,既然那位伦敦塔里的贵客召唤的明明是那位以刺猬为象征的恶魔,那么出现在这里的如何是恶魔大臣梅林呢?这又关系到黑弥撒中的一点小知识,在恶魔中,相互猎食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行为,当一个大胆的黑神父想要召唤一个强大的恶魔时,他可以奉献人世间的祭品,也可以用地狱中的“食物”做奉献。 举个例子,半恶魔们总是对自己的“父母”讳莫如深,除了容易被猜出真名而后被驱逐之外,也是担心招来父母的仇敌或是食物链的上一环,若是有黑神父知晓了某个半恶魔的血亲是地狱中的那一位,那么他就可以针对性地将这个半恶魔作为祭品,引来他的血亲或是血亲的天敌。 梅林的象征是小隼,小隼的猎物之一就是刺猬,他们在一个曾举行过仪式,并成功召唤过后者的地方召唤梅林,既能彰显自己的能力,也能说是一种很容易引发恶魔好感的奉承行为——当然,如果他们下了地狱,而梅林又不愿意庇护他们的话,他们也会比其他灵魂更倒霉一些。 “merula !”院长喊道,他现在可明白,为什么半恶魔那么热衷于履行他与委托人之间的合同了,恶魔们乐于破坏所有美好的东西,一个虔诚的处女当然好,但若是多上一个坚贞的爱人,那么就是一加一远大于二,尤其是梅林,他很有可能是个魅魔,而魅魔厌恶所有的真情实感,正如利维所说,他将委托人带到祭坛前,让他被自己的爱人杀死,这种富有强烈讽刺意味的爱情悲剧绝对是魅魔们最喜欢的。 就像十四世纪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你若是细究,你会发现他们的悲惨命运中掺杂了很多关键的要素,关键到没有其中之一,事情的发展完全不会是那样。 第36章 梅林(下) 一直安坐在祭坛上的恶魔终于完全显露了身形,女人,男人,也是小隼,那只目光锐利的鹰首灵活地转动着,视线犹如实质般地穿过每个人的躯体,祂还未完全降临——一直垂首而立的查普曼女士转过身去,面对雕像,她周身的每一寸肌肉都在抽搐着,头发左右摇摆,“让我出来。”恶魔意有所指地说:“让我出来,我可以满足你的任何愿望。” “你爱那个男人吗?”恶魔说:“我想你应当知道,恶魔没有嫉妒心这东西,我们相当大方,把你交给我,完全地,我们要在祭坛上欢好,你会发现,你能够得到多么大的快乐!你会生下世界的孩子!他会让你飞黄腾达,财源滚滚,青春永驻!”他的爪子轻轻摸过查普曼女士的脸,那里立刻就像是被刀子割开似的裂开了口子,鲜血直流,女人头伸出了长长的分叉舌头,贪婪地吸吮着它们:“哪怕你要你脚下的这个男人!”她诱惑地说道:“我也可以立即命令他站起来,来到你身边,你渴望过他吗?” 灰侦探 第14节 查普曼女士的眼睛里露出了恐惧的神情。 “你想过他如何在你面前赤裸身体吗?”女人头发出了粗野的笑声:“他是个绅士,是的,但你的父亲也曾经是,”她的头发卷起来,缠绕在祭品的脖子上:“还记得我们在庄园,还有在修道院的几次狂欢吗?你看到了你父亲的裸体,你看到他怎样和女人,男人,孩子厮混,他怎么看你?从一个父亲到一个男人?” “……不!”那不幸的女士坚强地说道。 “你以为你的恋人,你的未婚夫会是个例外吗?”女人头说:“他也不过是个人类。” “并且被你背叛,就在刚才。”男人头转过来说,他张开嘴,满嘴都是三角形的利齿,看上去就像是一张鲨鱼嘴。“他恨你,恨透了你,他还没死,遭受着痛苦的折磨,他原本前程光明,万事如意,如果他坚持来到这里,希望能够拯救你……” “不,”查普曼女士说,她已经流不出泪来了,现在从她的眼睛里流出的全都是鲜血,她不明白这个恶魔为什么没有强迫她,但祂的话不但没有动摇她的意志,反而让她坚强起来了:“愿神……怜悯我们,赐……福与我们……” 恶魔的三个头都发出了愤怒的嚎叫声。勒在查普曼女士脖子上的头发瞬间收紧,她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在神父们的协助下终于走到了祭坛前的院长神色肃穆,眼中满是对这位女士的赞叹,他念起了主祈祷文,“请……用脸光照我们;好叫世界得知你的道路,万国得知你的救恩。神啊,愿列邦称赞你,愿万民都称赞你。” 他没有举起苦鞭,而是打开那本厚重的罗马礼典,从里面抽出了一柄匕首。 恶魔太贪婪了,如果祂直接杀了或是占有了祭品,那么仪式就算完成,但这样,他降临在人世间的部分就只有很少的一点,这里既然已经被发现,被攻占,那么很有可能,祂待不了多久就会被驱逐回地狱——半恶魔带来的新祭品激发了他的欲望,祂想要将祭品的意志与肉体一同摧毁,这样他能够将更多的部分投掷于此,若是一帆顺遂,祂或许还能找到自己的后裔,长久地在这里占有一席之地。 “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 院长举起匕首,恶魔的三张面孔都露出了疑惑不定的神色:“你要做什么?” 没有回答,院长一手将礼典高高举起,一手画了一个十字,不过不是用手指,而是用那柄精致的小匕首,匕首从额头到胸膛再从左肩划到右肩,最后回到胸椎位置,它是那样锋利,被破开的不但只有衣服,还有掩藏在衣服下的皮肉,他 的白祭披在与半恶魔族争斗的时候就染上了许多血迹,现在更是如同一件赤红色的无袖外疱。 恶魔尖叫着,他将查普曼女士拉向自己,做出最邪恶与恶心的姿态,想要完成仪式,但令人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直躺在祭坛下一动不动的委托人先生突然跳了起来,他一把抓住了查普曼女士,同时从马甲里抽出一柄胡椒盒枪,没有一点犹豫地连续扣下扳机,六发纯正的圣水子弹从枪管里呼啸而出,全都打在了雕像上。 雕像上附着着恶魔的力量,就算你用最锋利的斧头来也未必能够劈开,蒸汽枪的子弹也未必能够伤害其分毫,但圣水正是最适合用来针对恶魔的,雕像被打得木屑纷飞,同时因为子弹的冲击力而向后仰倒——祭坛后面空无一物,它竟然就这么掉了下去——这个场景着实可笑,但在场的人没有一个笑得出来。 恶魔终于被激怒了,虽然在撒旦的宫廷里,八大侍从只是最低的官员,但祂的力量仍旧是普通恶魔的百倍,千倍或是万倍,伴随着一阵令人作呕的地狱语,一股力量从狭小的管道里迸发出来,小堂里所有的东西,人,都像是被飓风卷了起来那样,被抛向半空,然后被恶狠狠地砸在地上,几个普通的信徒顿时口吐鲜血,神父们也几乎无法控制住自己的躯体,也有一两个被砸得头破血流。 就连伪装成被半天使击败的利维也不得不暂时屈服于这个地狱大臣的淫威,好好地享受了一番被肆意抛掷的“乐趣”,就算他是个半恶魔,也免不了浑身骨折,内脏破裂,不过幸运的是,这不过是怒意的余波,人和东西的落点没有任何针对性,他乘机大捞了一把黑弥撒中的各种“物品”,至少那根蜡烛头的损失全找回来了还有补。 唯一一个还能站立着的就是院长,他将手放在委托人与查普曼女士的身上,保证他们不会被恶魔再抓过去,然后在雕像,恶魔的寄宿体爬上祭坛后,看到的就是院长正蘸着自己的鲜血在胸膛上迅速地写上一个圣名。 “圣丁丁!”恶魔诅咒道:“多荣耀啊,那是谁的名字,是给了你圣丁丁的那家伙吗?他干你妈的时候有没有赞美他们的主人?他怎么说的,愿你们那几把玩意,下三滥的荣美,归于我们身上?”祂怪声怪气地唱起故意篡改的赞美诗,“你就是这么被生出来的是吧,你妈妈呢?哦,那死了的可怜女人。我发誓我可没在天堂里看到她,来吧,”祂用那种狂暴而又卑劣的口气说道:“来吧,把我打回地狱,看看,半天使,我会找到你妈妈,我会让整个地狱的恶魔都去和她找找乐子!我会……” 院长抬起了眼睛, 那双眼睛证明了他的坚贞没有受到一点影响,恶魔瞪着他,他举起双手,撕开伤口,胸膛上的圣名骤然爆发出刺眼的光芒,伴随着一声不甘的,如同滚雷般的长嚎,自从仪式开始就逐步压在人们心头的黑暗层层退去,聚集在那尊残破的雕像上,院长迅速上前,将匕首刺进了那只鹰首,木雕的小头颅翻滚着掉下台阶,女人和男人的头挣扎着要咬他,但这时候其他神父都已经冲了上来,他们用礼典,用苦鞭,用手杖,甚至用圣带来阻扰恶魔的行动,院长紧咬着牙,像钉钉子那样用力凿敲着雕像,终于在两条手臂都鲜血淋漓的时候将剩余的两个脑袋也都凿了下来。 那个女人头正落在利维身边,半恶魔偷偷摸摸地捏着一根新蜡烛,伸出手去…… “这不是你能拿的。”院长疲惫地说,虽然他低着头,视线也不在半恶魔身上,但他就像是在半恶魔的脖颈上装了一只眼睛。 利维咳嗽了一声,他谨慎地继续保持沉默,虽然按照通常的情况来说,这场召唤算是基本失败了,但恶魔的能力千变万化,谁知道会不会留下什么监视他们的鬼东西? 院长又看向委托人:“大卫.阿斯特先生,”他说:“你吃了什么?” 喝了一杯半恶魔递给他的酒,委托人想,在他们动身前,酒水的味道很奇怪,类似葡萄酒但更像是一种调制酒,被称作苏格兰铁锈钉的酒,他摸了摸自己的胸口,那个应当被刺穿的地方早就彻底痊愈了,不留一点痕迹。 第37章 余波 委托人的沉默并不出院长的意料之外,他转过头,不再追问,事实上他也能大概猜得出来,不是圣水,也就是半天使或是天使的血肉,就是圣物,不是摆在祭坛上短短几天就拿下来的十字架或是念珠,而是货真价实的圣骸或是圣人遗物,正如利维所说,这种东西并不难得。 利维站起身,在神父们警惕的注视和隐约的包围下,他向委托人伸出手:“那件东西你可以还我了。” 委托人一手挽着昏厥的查普曼女士,一手从马甲里抽出了一件像是许多个带刺铁环缠绕在一起的东西,一个神父马上认了出来并且对半恶魔怒目而视,他伸出手,想要夺过它,却被委托人严厉的注视拒绝了。 “先生!”神父喊道:“这是苦修带!” 苦修带是只会出现在苦修士身上的东西,为了摒弃人性中那些脆弱的部分,苦修士在修行的时候,把这些带刺的铁环串联起来的环带戴在大腿上,每天至少两小时,这样只要一活动,皮肤就会被刺得鲜血淋漓,所以你若是遇见一个苦修士,他时常都会是一瘸一拐的——院长听到苦修带的名字,立即将视线抽了回来,他还在襁褓的时候就被送到了远离人世的修道院,那里的苦修士少说也有二三十个,他等于是他们养大的,对苦修带再清楚不过,他的房间里甚至都有一条。 院长的第一个想法也是夺回这条苦修带,无论这个半恶魔是偷来的,抢来的,或是更恶劣的,是从尸体上捡来的,这件隐约闪烁着细碎光芒的圣物就不该落在一个地狱居民的后裔手中,但委托人的态度很坚决:“他兑现了他的承诺,我也要兑现我的。”他说:“或者你们有谁能证明,这件圣物并不属于他,有真正的,另外的主人。” 这谁能证明呢,即便他们都知道一个半恶魔可制造不出圣物来。 利维笑容可掬:“我就知道您是个诚实守信的先生,”他跨了几步,接过苦修带,手腕一翻,谁也不知道他把它藏在了哪儿,神父们神情激动,院长却只是摇摇头,看向教堂外面,他们马上想到,教堂里确实都是教会人士,但教堂外面,还有歌斐木俱乐部的那些人呢,作为宗教警察,他们总不见得看着一个半恶魔携带着赃物大摇大摆地离开吧。 委托人正要收回手,利维却一把握住了他的手腕,令人吃惊地站在了他的身旁,“打起精神,先生,”他笑吟吟地说道:“接下来还有一场仗要打呢!”委托人看了他一眼,在他们来到教堂前,侦探就拿出苦修带,让他佩戴在马甲里面,苦修带上的尖刺刺进了他的皮肤,他的血浸染了苦修带,侦探说,这样可以避免那些恶魔的仆从立即发现他被圣物庇护着。 至于那位恶魔的来历,利维和他可要比里面的这群圣职人员更早些,在刺猬庄园,侦探就发现重建这座庄园的查普曼先生显然用力过猛,哪怕恶魔们都很喜欢彰显自己的威名,但像这种恨不能让所有人都猜到真实源头的行为也未免太过粗糙了,“但若是布置诱饵,那就不奇怪了。”委托人也打过猎,猎大雁,猎狐狸,猎鹿,都有可能用到诱饵,有时候是雌兽,有时候是诱饵,前者肯定会比真正的雌性味道更浓烈,叫声更响亮,后者呢,猎人们还会割开它们的皮肉,让血流出来,让空气中弥漫着甜腥味,让哀鸣声传得更远。 他也问过委托人,作为一个普通人,直接走到一个真正的恶魔面前,可不是只有勇气才能做到的事情,何况他还要与一个恶魔争夺祭品,按照利维对梅林的了解,查普曼女士很有可能在祂的操纵下做出相当可怕的事情来,最大的可能是举起仪式中的利器给予爱人和拯救者致命一击——“小说中都这么写。”侦探这样笑着说道,委托人心有余悸地摸了摸胸膛,他每呼吸一次都觉得疼痛难忍,估计可能有骨头断裂,内脏可能也受到了冲击,幸好那件仪式用具本来就不算是一件真正的武器,苦修带又是铁环编织成的。 “大卫.阿斯特先生!”院长忍不住低声斥责道:“您知道您在做什么吗?” “我知道。”委托人低声说,侦探询问他是否愿意为查普曼女士献出生命,名誉甚至灵魂,他说愿意,在恶魔面前他已经接受了一次严酷的考验,现在是第二次了,他不是不愿意相信这些人,但:“贝尔.查普曼女士会怎么样?”他问。 院长明显地愣了一愣,他想起了在苏格兰,这些被指定为黑弥撒祭品的女性,或是孩子,当然,年轻的男人也有,他们的结果如何? “我来告诉你吧,”一个声音响起,他们齐齐看去,一个身材高大的绅士正在向他们走来,他的身后传来了枪声,不是蒸汽枪,蒸汽枪暂时还没法自如移动,只是火药枪,但火枪的威力也足够威慑住那些想要逃走的家伙了,他们原本就在恶魔的怒火中受了伤,没法迅速地奔跑,子弹把他们逼回小堂的大厅,俱乐部的成员们也正在默契地鱼贯而出,而后在周围散开,他们都披着带短斗篷的大衣,压低帽子,戴着手套,手上举着雅各布步枪,这种步枪只有少数爱好虐杀的人会在打猎的时候使用,因为它太危险,也太残忍了,这种双管步枪使用的是一种带着四片鱼鳍的子弹,与膛线嵌合,子弹尖装有弹药,若是没能击中目标,会引发小爆炸,指引猎手改变射击方向,若是击中呢?这种爆炸就会发生在活生生的血肉之躯里,一下子就能开凿出一个大得惊人的伤口。 这些枪管里装着的也是浸透了圣水的子弹。 那个女性魅魔在神父们冲上祭坛的时候就逃走了,没成功,利维已经看到两个俱乐部成员正在将她装进一个描绘着经文的木箱里,半魅魔有一定的战斗力,但这份战斗力远不如祂们的固有天赋,利维在心里摇摇头,她跑得太慢了,如果是他,在仪式发生变故的时候他就会设法脱身,不然就算仪式完成,被召唤出来的恶魔一样会找在场所有人的不痛快。 那位黑神父是被拖进来的,他仰着头,亵渎的祭披被撕掉,赤身裸体,从胸膛到小腹,还有双腿都是毛乎乎的,现在几乎都已经被肮脏的血污覆盖,他受过恶魔的“赐福”,就算是被雅各布步枪命中了多处要害也没死,不过利维想他肯定宁愿死了——地狱和天堂的力量正同时展现在他身上,就像利维遭受过那样,他用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哀嚎。 不急,半恶魔愉快地默念道,等到了地狱里,他所要受的苦还多着呢。 “把他放下吧。”那位高大的绅士说:“离他远点,地狱之门就要打开了。” 像是那些罪大恶极的人,还有恶魔的仆从,地狱的后裔,若是他们死了,地狱之门会很快在他们死亡的地方打开——果然,在院长,利维还有一两个应当不是半天使就是半恶魔的注视下,从黑神父的身下逐渐荡起粘稠的涟漪,很像是密林深处的沼泽或是一个天然的沥青池,无数双尖锐的小爪子从里面伸出来,抓住了黑神父的灵魂,不顾它怎样哭喊,哀求,径直把它拖进了深不见底的深渊。 两个人等到周围的空气不再那么冰冷,才抓起黑神父的身体,把它放进了一个袋子。 院长看着那位绅士,也就是歌斐木俱乐部的首领,“勋爵先生……” 那位勋爵先生却只向他点了点头,就来到了委托人面前,委托人也以为他要和自己说话,但对方却摘下了帽子:“利维.伦蒂尼恩先生,”他说:“好久不见。” 第38章 往事(上) 委托人即便正处在非常不安的状态下,依然不禁睁大了眼睛,他认识这个人,报纸上曾经出现过他的照片,史东.哈姆斯沃斯爵士,北岩勋爵。 他之所以著名,是因为他是非常罕见的,从一介平民之身借由战功攀升到贵族阶层的人,虽然他的头衔不过是从男爵,一个只有英国人承认而在欧洲大陆上不存在的头衔,但这已经是一桩非常了不得的事情了,这意味着从他开始,他的家族就从一个阶层跃升到了另一个阶层,而这个阶层,就算说是与之前的史东.哈姆斯沃斯有着生殖隔离也没什么可奇怪的。 而他能够得到这样的奖赏,完全是因为他在反法战争中的优秀表现,除了他率领的重骑兵小队在那场堪称绞肉机的萨拉曼卡战役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之外,他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救了威灵顿将军(那时候他还不是公爵),如果没有他的舍命相救,那么在1815年的滑铁卢战役中,联军是否能够真正地战胜法国皇帝与军神拿破仑还未可知。 拿破仑最后被放逐到圣赫勒拿岛后,作为联军指挥的威灵顿公爵毋庸置疑地成为了备受人们推崇的“世界征服者的征服者(沙皇亚历山大一世如此说)”,并且两度出任首相——他当然也没忘记自己的救命恩人,这位出身普通的农家子被他一路拔擢到上校的位置,并请求当时的国王乔治四世授予其从男爵的爵位,同时,他还被威灵顿公爵引入了上议院,成为掌握最高权柄者中的一个。 这样的经历,实在是令人啧啧称奇,在沙龙,在俱乐部,绅士和淑女们或是高谈阔论,或是窃窃私语有关于他的种种事情,还有人打赌说,他会如流星一般,在半空中一闪即逝,并不能长久地存在——贵族们的傲慢与危险已经持续了有上千年那么久,尤其是在英国,他们可是连国王的头都砍过,一个粗鲁的军官,只凭着过往的功绩,哪怕它确实异常辉煌,也不值得他们动摇长久以来的规则。 他做得不好,很快就有人出手让他湮没于虚荣的尘埃之中,他做得好,同样会遭受嫉妒与中伤,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他,之后的事情仿佛也证明了他们的猜测,随着威灵顿公爵的退隐,这位因为古板、冷酷、不近人情的从男爵,很快就从上流社会的交际圈中消失了,也有人问过他的去向,只知道他可能去了一个类似于警局的地方,于是就没人再关心此人了。 这个时代的警局可不比后世的警局,最早设立警察制度的竟然是苏格兰,伦敦的苏格兰场因此得名,里面也只有五十名警探和一百五十名警察,对于大伦敦所有的内外三十二个区,简直就是聊胜于无。 委托人想起了他的朋友语焉不详的话,他从很早之前就知道,他年轻的朋友在大学毕业后就加入了一个俱乐部,那不是绅士们用来交际与消遣的俱乐部,至少他知道男爵在俱乐部中接受了相当系统的军事训练,他也从父亲和兄长那里打探过,这样的俱乐部在整个大不列颠还有十九个,它们以圣经中的植物命名,其中在英格兰有十五个,恰好三个郡尽可以分到一个,苏格兰有两个,威尔士有一个,北爱尔兰有一个,它们的会员不予许自荐,只允许推荐,而且要经过严格的审查,门槛非常高,有人说那可能是一些军官俱乐部,因为从军队中退役的人在其中比例非常高。 他看着那些身着沉重的丝质防弹衣,背负着雅各布步枪,依然身手敏捷,脚步轻快的人井然有序地控制了场面,那是一种奇异到有点荒诞的景象,因为他们之前才强行中断了一个邪恶而又盛大的仪式,将一个可能是恶魔侍从官的家伙驱回了地狱,这里还有人因为受到恶魔的力量波及而受伤,或是没命,他也亲眼看到了一个修士是如何通过摧毁自己的身躯来召唤天使——应当是天使吧,总之,那是一股神圣的力量,和他佩戴的圣物同出一源。 但等到俱乐部的人出现,他们身上的装备几乎都来自于蒸汽大革命之后,护具,武器,还有他们的设备——几个戴着鸟嘴面罩的绅士背负着圆柱形的圆筒,手持喷射杆,将气雾所能喷射到的地方都喷上了一层鲁米诺液体,这种化合物最近才被合成出来,但很快,科学家们的发现它能够和氧化物起反应,在黑暗的地方发蓝光,于是很快就被用在了检测血迹上。 亚麻圣母小堂和其他黑弥撒的举行场所一样,经过了彻底的污秽,这些污秽如果不清理干净,那么哪怕把它烧了,这里也会成为一颗种子,在必要的时候发芽,譬如曾经的刺猬庄园——他们将鲁米诺用在这里,最细微的血迹也无所遁形,果然,这些人很快发现了就连半天使也没能发现的一些残积。 不过院长大概不会太在意自己的这点疏忽,他之前和勋爵共同行动过一段时间,史东.哈姆斯沃斯爵士虽然名如其人,犹如岩石一般冷硬刻板,但他的品行就算是最挑剔的人也不说不出什么来,而且,在院长的想法中,既然俱乐部作为秘议院的行动部门,他们应当与他一样,对恶魔,半恶魔以及所有的地狱产物都深恶痛绝才对。 但这位勋爵不但认识这个狡猾的半恶魔,似乎还和他有过一段交情。 勋爵察觉到院长正要说些什么,他举起手打断了对方:“您做得很好,”他不容置疑地说道:“恶魔已经被打回地狱了,罪人也已经全部伏诛,先生,我们会如实向秘议会汇报,您会受到应有的表彰与奖励——但现在,您应当先去治疗,”他指了指院长的身躯,虽然伤口愈合了,但破裂的衣物不会自动缝合,“充分的治疗,我们这里也有一个半天使兄弟,”他扬声到:“亚伦,来一下。” 那位俱乐部成员早就等待在一旁,听到呼叫,他立刻挽住了院长的胳膊,他一碰到对方的皮肤,就颤抖了一下,太冷了,半天使的体温通常要比普通人更高些,类似于小孩子,现在他却像是碰到了一块冰,他原先不过是听从首领的安排,此刻却多了几分真心实意:“约拿兄弟,”他叫着院长的名字:“快跟我来,”他急切地说:“你至少该相信我。”他展开了自己的半扇羽翼,院长看了一眼,知道自己没法再留在这儿了,何况他真的感觉到恶魔的诅咒正在侵袭自己的躯体。 他不畏惧痛苦,也不畏惧死亡,但他不愿意让这具流淌着神圣之血的肉体受到污染。 “我也觉得你该滚蛋了,”利维说:“可爱的小鸽子,”半恶魔展开那份厚重的合同,翻到一页,让院长看清楚:“喏,就是这儿,看到了吧,现在我是这位先生的代理人啦,在他和这位可爱又可敬的女士的喜剧或是悲剧落幕之前,”他合上合同,“就算是你把那个带火剑的家伙叫下来,他也未必还能把我赶回地狱里。” 说完,他对勋爵眨了眨眼睛,表明这句话并不单单是对院长说的。 第39章 往事(中) “你还是老样子,”北岩勋爵说:“贪婪,永不知足。” “我只是希望能够物尽其用,”利维回答说:“浪费可不是什么美德,尤其对我这个贫穷的东区侦探来说。” 北岩勋爵不屑地冷笑,他转向委托人:“你和他签了第二份合同。” “是的,先生。”委托人并不奇怪从他脸上看到反感与不赞同的表情,就像是从朋友脸上看到的那种——男爵在他们离开圣博德修道院后,就强烈地要求他中止与半恶魔的合同,他说,他有办法处理这份棘手的契约,但委托人所求的并不只是一个真相,他还想要贝尔.查普曼女士安然无恙地回到他身边,他这样对男爵说,但男爵的意思是…… 他问院长的时候,院长的欲言又止已经给了他答案,在苏格兰,像是这种指定为黑弥撒祭品,恶魔新娘,邪恶种子的孕育地的女性,一般都会被直接处死,然后焚烧,她们或许是无辜的,但就算是那些值得怜悯的女人,也不能留在这个世上——黑弥撒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她们在更早之前就被打上烙印了,即便被救回来,那么在之后漫长的岁月中,她们依旧更容易听见地狱的声音,恶魔的召唤,她们可能在你一个疏忽的时候就成为荆棘的巢窠。 当然,也不是没有办法,如果贝尔.查普曼女士是有爵位的,流淌着高贵的血液,那么她就可以被囚禁起来直到死,会有警惕的修女和修士日夜关注着她的一举一动,稍有不对就可以及时地予以剿灭——如果你愿意翻开史书,你会发现有很多这样的例子,譬如血腥玛丽伊丽莎白·巴托里,三年之内她虐杀了五百九十八名少女病吸吮她们的血液以求永葆青春,但在罪行被证实后,她也只是被囚禁在塔楼里,不得自由而已。 但查普曼先生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人,贝尔.查普曼女士固然是委托人视若珍宝的未婚妻,但对男爵,院长甚至俱乐部的成员来说,她就是一个不值一提的平民女性,她的价值完全不足以他们让步,舍弃这份功绩——查普曼先生算不得什么,黑神父算不上什么,那个做了辅祭的半魅魔也不能说是什么大收获,他们看重的是这场黑弥撒的幕后主持人,他才是一个庞然大物。 男爵的意思就是让自己的朋友放弃贝尔.查普曼女士,不是他轻慢大卫.阿斯特的品德与爱情,只是这样太不值得了——这原本就不是什么门当户对的婚事,何况他们察觉的时候木已成舟,查普曼女士的名字已经刻印在恶魔的新娘名录上了,就算她被救回来了,她,她身边的人,她的后代,都仍然会受到地狱的影响——这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而是几年,几十年,上百年的事情。 甚至可能更久——直到世界末日,地狱和恶魔依旧存在。 “我想要和你谈谈,史东,”利维用亲密的语气说道:“有关于,嗯,这件驱魔案,作为直接当事人大卫.阿斯特的代理人。” “我也正想要和你谈谈。”北岩勋爵说。 “你暂时先把查普曼女士交给他们吧,”利维转头和自己的委托人说:“我知道他们,比起教会,尤其是苏格兰的长老会,他们更偏向于世俗,”他说:“他们从属于秘议会,而秘议会直接对女王陛下负责。”他意味深长地注视了委托人一会,委托人顿时明白了,他虽然只是父亲的幺子,但你要说他不受宠爱那就错了,银行家很爱自己聪慧的小儿子,不然也不会支持他开设起那么两家规模可观的报社与出版社——在此时人们还习惯性地将大部分财产留给长子,还有他们与查普曼家的婚约,如果不是出于对大卫.阿斯特的爱,他也未必会愿意将这份婚约延续到今天。 委托人的父亲曾经作为一名成功的银行家受到女王召见,他的妻子不受看重但也是外交大臣克拉伦登伯爵的远亲,他自己的事业也称得上成功,既然如此,他的意志就可以在世俗社会中得到应有的尊重,他望向勋爵,眼中多了几分希望。 北岩勋爵蹙了蹙眉。 —— “看到他我就想起了之前的我。”等到他们与委托人分开,坐在马车里的时候,勋爵悠然地说道。 “那时候你多乖啊,”利维说:“一个傻大个,说什么都听。” “可不是,一模一样,可能比那位年轻的绅士还要蠢些,对吧,”北岩勋爵顿了顿手杖:“但可以原谅,利维.伦蒂尼恩,哦,不,那时候你还不是这个姓氏,你是利维.格林,格林岛是爱尔兰的别名,我们在爱尔兰相遇,你总是喜欢用所在地的另外一个名字做自己的姓氏。” “我遵照的可是人类的传统。”半恶魔漫不经心地说。 “你总是表现得平易近人,和蔼可亲。”北岩勋爵低声说:“我第一次离开家,遇见的就是这么一个好人,我的心里真是暖洋洋的,尤其是你从不欺负我,哪怕我是个什么都不懂的乡下人,我以为你会是我最好的朋友。” “难道不是吗?”利维摊开双手:“史东,我对你难道不好吗?你刚走出村庄的时候简直连个婴儿都不如,一只大鹅都能把你叼走,更别说是军队这种鱼龙混杂的可怕地方,我庇护你,我教导你,我听见了你的愿望,然后决定满足你……” “恶魔总是能给出无法拒绝的条件。”北岩勋爵说:“你和我签了一份契约,我对你毫不怀疑,就像是今天的这个年轻人。” 灰侦探 第15节 “我履行了契约,”利维说:“你也得到了你想要的,出人头地,显赫门庭,既然如此,你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如果我知道代价……” 北岩勋爵陷入了回忆——那个最关键的夜晚,法国炮兵正在向他们开火,猛烈的炮火简直就如同落在他们头顶上的瓢泼大雨,天空被烈火与黑烟占据,到处都是灼热的灰尘,他们脚下的大地都在颤抖,坚固的城墙都裂出了一道道的缝隙,不断地有各种东西掉落,瓦片,石头,树枝,残肢,他们听不见指挥行动的号角,也看不见自己或是敌人的旗帜,他们和自己的马儿一样惊慌失措,无所适从。 他们难道只能等待吗,等待天亮,或是炮击结束,他们似乎能够想象得到敌人正在散开,包围他们,他们会被切割,吃掉,在战役的后期,所有人都疯了,谁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够成为俘虏,每个人的剑都是血淋淋的,几乎插不进剑鞘。 那时候他在祈祷什么呢? “给我指引。”给我一个方向,为此我愿意献出一切。他祈求的是上帝,但回应的是恶魔。 “我都没有拿走所有的东西,”利维点了点他的胸口,通常挂着勋章的地方:“只拿走了一些人的性命,在战场上,死亡原本就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 他们胜利了,北岩勋爵清楚地记得,他们冲到炮兵阵地上,已经顾不得自己身边还有几个人,他们竭尽全力地砍杀,每个人,就算对方已经跪下哀求也没有饶恕。 “仔细回想,”半恶魔冷酷地说:“在每个深夜,认真的询问你的心,你是在懊悔呢,还是在欢喜?” “你若是坚决不承认也没关系,”这个不折不扣的杂种愉快地刺道:“现在也可以,你离开了军队,史东,可没有离开名利场啊。” 第40章 往事(下) 马车在深夜中一路前行,车轮在石头格子路上咯咯作响,马车中的人们各有心思,利维向窗外看去,皎洁的月光泼洒在深黑色的树木上,犹如一层银色的薄纱,他曾经与很多人一起度过漫长的黑夜,但结局几乎都没有什么区别。 也有人愤怒地指责他薄情寡义,不说他原本就是地狱的种子,天生的罪人,就为了延缓刑期,利维的心中也不可能存下一星半点的仁慈,有时候,他还会感到强烈的嫉妒,对那些平凡的人类,无论他们是否与他交易,又或是犯下了怎样的罪行,几乎都可以获得赦免,弥撒,祈祷,忏悔,看看他身边的这个男人吧,他犯下的罪孽可不比查普曼女士的父亲来得轻,但就因为他是亚当与夏娃的后裔,就能理直气壮地宣称自己是受了恶魔的诱惑,只要幡然悔悟,就能重获无罪之身。 “威灵顿公爵……” “别提这个名字,利维,”北岩勋爵垂着头,缓慢地说道:“你只是一个半恶魔,公爵大人还不是你能触碰的等级,就算是那位年轻的绅士,你的行为也太过火了,只能说,如果这件事情能够被约束在俱乐部的范围内,你还能苟延残喘一段时间,但若是不能,你就得滚出伦敦了,克拉伦登伯爵并不是那种老好人,他或许不会在意那么一两个远亲,但若是被他察觉到有人想用他们做文章,我可以保证,他的打击必然是极其迅猛的。” “我说我并不打算就这件事情做什么,”半恶魔狡猾地说:“你信吗?但这确实是一个巧合。何况贵族之间,凭借着血脉与裙带的联系,早就密集到犹如一百张层叠的蛛网了,而且我只是在帮助我的委托人,你看,完全没有超出常规的范畴,一份可以延续很久的合同,对我是很有好处的。” “告诉我你要多少?”北岩勋爵说:“别说一百年,甚至延续到数代之后,俱乐部有的是人可以强行结束你们之间的合同。” “就像当初你毫不犹豫地斩断了我和你的契约那样,”半恶魔举起手,挡在胸前,露出悲伤的表情:“史东,你知道他们的行为会让我受伤。” 北岩勋爵移开视线,利维可能是他见过的最能蛊惑人心的半恶魔了,他想,他自从离开了军队,来到俱乐部里,成为女王陛下掌握另一个时间的工具后,也有快二十年了,这二十年里,他见过的鬼怪,半恶魔,恶魔不计其数,但无论是哪种,除了三代吸血鬼中的掌权者,很少有人能将人心把握得那样准,即便到了今天,他,或是知晓二十年前那些事情的人,也很难说出当初的利维.格林先生诱导他做出的决定有什么不可饶恕的部分——尤其是利维简直可以说是为了他考虑和说话的。 北岩勋爵的心又不够卑劣恶毒,他要拷问利维,就先要拷问自己,这也是这几十年来持续不断的梦魇之一。 “好吧,”半恶魔意兴阑珊地说:“我和那位先生的合同虽然是开口合同,但也是围绕着贝尔.查普曼女士的安危制定的,等到尘埃落定,那份合同就算是完成了。” 他可以明显地听到对方松了口气,有那么一瞬间,半恶魔都想问问北岩勋爵是否还保留着与利维.格林的几分情谊,但他也知道一问出口勋爵肯定要翻脸,暂时先忙委托人和查普曼女士的事情吧,他在心里说。 —— 举行黑弥撒的地方是西堤区的边缘地带,那里距离西区的伦敦塔桥已经不是那么远了——他们还是遭到了几次盘问,不过夜巡的卫兵们很快经过了车队——俱乐部这次的收获可不小,单就罪人就有三十几个男男女女,他们的身份么,至少要比利维更高贵一些,还有那些唱诗班的孩子,他们是祭品,但也没有将他们随意抛在外面的理由。 之前出过黑弥撒中的祭品儿童在济贫院或是养父母家召唤恶魔的事情。 歌斐木俱乐部从外表上看,与伦敦城内成百上千的俱乐部没多大区别,人们时常错误地认为这是一家热衷于研究植物或是圣经的俱乐部,它的位置又比较偏僻,修饰也很简单,与就在白金汉宫黄金厅的“玛哪俱乐部”没有一点可比的地方——除了比较大,有个庭院。 它是一座外形普通的三层建筑,位于威斯敏特斯大教堂与皇家马厩之间,对着街道的正立面用深褐色的花岗岩与白色的克拉拉白大理石装饰,阶梯的两侧各自排列着四根石柱,石柱上没有人物或是动物的雕刻,就连屋檐上的排水口也只采用了平平无奇的斜切管口,而不如其他建筑那样是精美的滴水兽。 它的黄铜门倒是货真价实,即便是正门两侧的小门也需要由身强力壮的看门人用力推开,男爵带着朋友走进门厅,这里的门厅非常古怪,简直犹如一条狭长的走廊,这不免让委托人想到了古城堡城墙中的长甬道,过了门厅,眼前才豁然开朗。 这是一座与朴素的外观形成强烈对比的奢侈大厅,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大厅中的护墙板全都使用了歌斐木,正如俱乐部的名字,歌斐木是一种生长得非常缓慢的乔木,对环境也很挑剔,但从色泽,芳质,细密程度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木头了,它的底色是明亮的金黄色,镶嵌着细如丝线的棕褐色条纹,蒸馏出来的精油可以治疗许多疾病,尤其是针对肺部与皮肤的,当然,在歌斐木的建筑中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 如今歌斐木的价格已经超过了紫玫瑰木和楠木,换个粗鲁些的人进到这里,准会大惊小怪地嚷嚷“这是把金镑贴在墙上啦!”事实上,就算把金镑贴在墙上也未必能超过这些歌斐木护墙板的费用。 相比自地到顶的护墙板,大厅中的其他装饰就要含蓄多了,丝绸,皮革,镀银或是镀银的金属器具,深色木质的画框——位于大厅对门的那座墙壁,画面上的人物正是现今的帝国统治者维多利亚女王,画面上的她要比此刻的她更年轻些,戴着王冠,身着冕袍,强烈的阳光从一侧照向另一侧,让女王的大部分身躯全都暴露在明亮的光线下,或许是错觉,第一次见到它的人呢会觉得这幅画的光线对比过于强烈,简直就是将女王分作了明暗两部分。 与其他俱乐部只有下午五点之后才会有人的传统不同——旧勋贵们要在正午起床,下午是要处理事务,与家人们相聚,晚上五点之后才是交际时间,新贵们则简单得多,他们要工作——歌斐木俱乐部的大厅里总是有值班的俱乐部成员。 这里的仆从不多,一部分马车早在进入街道的时候就转向了俱乐部的后门,那里直通地下室,也可以说是俱乐部的临时监牢。 “这里?”利维有点意外。 “你不是大卫.阿斯特先生的代理人吗?”北岩勋爵按捺不住讥嘲了一句。 男爵挽着朋友的手跟在他们身后,这个年轻人现在倒是安心多了,虽然朋友没有听从他的劝告,但这个半恶魔看上去显然与俱乐部首领有点关系在,事情的发展或许不会和他们想象的那样糟糕。 这里连俱乐部惯有的侍从听差都很少,走廊上铺设着厚厚的地毯,散发着羊毛和蚕丝的气味,颜色一样深得活像是缺了一大块,幸好墙壁上挂着煤气灯,煤气灯的热量将歌斐木护墙板里的油脂熏热,散发出令人心旷神怡的清香。 但这里没有十字架,没有圣像,没有任何可以让人联想到天使与恶魔的东西。 “当然是因为,任何东西一旦具备了鲜明的立场或是特征,就能被任何人或不是人的玩意儿利用。”北岩勋爵说,他们一起进了一个隐蔽的小会客室,这里的墙布都用了厚密的天鹅绒,里面还有衬板,可以最大程度的隔音,一关上门,这里就安静得让人耳朵发疼。 “接下来,”勋爵说:“就让我们来说说有关于贝尔.查普曼女士的问题吧。” —— 院长回到圣博德修道院的时候,神色疲惫,蒸汽枪队长正等着他,不过他觉得这种疲惫更多地来自于内里而不是外在。 他正想要询问,院长摸出一样东西放在他手里,“拿回来了。”他说。 “你需要休息吗?”队长问。 看到队长这种仿佛早有预料的神情,院长的心就更加沉重了,他也不知道用这种手段拿回圣骸的眼珠是好事还是坏事,按照苏格兰长老会的通常做法,他们应当将那个半恶魔驱逐回地狱,取回圣物,但伦敦不是,他们更看重事情的解决速度与代价大小,而不是信仰和立场。 他拒绝与恶魔做交易,圣公会居然就找来了俱乐部做中间人,他无法拒绝,这是教会给他的命令,但他只要一想到,这份回报并不如人们以为的那样光明磊落,他就浑身难受。 更不用说,那个罪魁祸首,竟然以“代理人”的身份,大摇大摆地与那位应当站在他一边,捍卫教会尊严的俱乐部首领,犹如老朋友般地上了马车,继续对这场黑弥撒的追查与审判,而他呢,他被无情地摒弃在外,虽然理由是需要他们继续净化黑弥撒现场——但院长心知肚明,他能够涉及的部分就仅限于亚麻圣母小堂了。 “我以前只听说过这十九座俱乐部,”院长说:“他们在苏格兰只有两座,我的朋友,”他认真地询问蒸汽枪队的队长,“如果您对此有所了解,你可以和我说说吗?” 第41章 圣植俱乐部的诞生 “事实上,”男爵说,“最早升起组建一支属于普通人,但又针对那些非人类的军队或是组织的念头,来自于乔治三世,”他说的是现今维多利亚女王陛下的祖父,“您知道的,那时候蒸汽机已经有了雏形,而热武器也不仅仅只在战场上显示了他们的威力,当然,还有差分机,科学和医术,简单点来说吧,当狼人的利爪,吸血鬼的飞行,魔鬼的诅咒和瘟疫,普通人都有了对应的手段,即便没有,他们也坚信,自己将会在不远的将来找到解决它们的办法。” “第一次蒸汽大革命之后。”委托人说。 “嗯,有人说,乔治三世的疯病很有可能就来自于他的不恭敬,我是说,对,”男爵指了指下面:“那些存在 ,然后呢,” 他指了指上面:“祂们也有可能对一位不够虔诚的国王产生不满,总之,乔治三世疯了,不过他的长子和次子,也就是乔治四世,和威廉四世都坚决地继承了他们父亲的意志——也有科技的发展已经不容阻扰的缘故——蒸汽枪也在那时候被发明了出现,威廉四世就产生了想要建立一支无人知晓但可以在必要时刻派上用场的队伍。” 男爵在椅子上坐下:“他一开始想要建立一支军队,但他很快发现这个方法不可行,因为在蒸汽机诞生之前,普通人对于那些恶魔,天使或是鬼怪可以说没有多少抵抗力,一个吸血鬼可以在一夜之间毁灭整座村庄,一个天使也可以用雷霆或是强光击溃一团骑兵,除了那些单独行动的鬼怪,如群聚起来的食尸鬼或是小精怪也能对人类造成威胁——所以他没法找到有经验的军官以及士兵,他也不愿意向教会求援——虽然教会也一直支持对普通人隐瞒天使与恶魔的存在,但他们也一直凭借着被他们掌握的圣物、圣水和混血们与国王们争夺世俗的权利。” “也有人说,他们可以建立一支如苏格兰场的警察部队来承担起这份沉重的责任,”男爵继续说道:“不过你也知道,伦敦的警察体系建立的比苏格兰还要晚,到现在人数也只有两三百,这些人投进大伦敦简直就如同海中投沙,而且警察中的大部分都是不可救药的混蛋,国王是不可能将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的,威廉四世那时候的想法是,以嘉德骑士团为蓝本。” “那样人数也太少了一点。”委托人说,嘉德骑士团是由爱德华三世在1347年建立的,他的初衷是仿效亚瑟王的圆桌骑士团,而嘉德的名字来自于“吊袜带”,据说当时爱德华三世与一位可敬的夫人跳舞,夫人的吊袜带落在地上引发嘲笑,于是爱德华三世就说“心怀邪念者应该觉得羞耻!”,他将吊袜带捡起来并系在自己腿上,并以此为骑士团命名。 这个骑士团的成员只有二十三个,因为国王或是女王,以及王位继承人威尔士亲王要占掉两个位置,总计不超过二十五名,这也是爱德华三世限定的,这是一份相当崇高罕见的荣誉,历代君王都以此收揽了不少重臣勋贵——但威廉四世有很快发现,一份不能公开的荣耀就像是在黑暗中的金子,毫无意义。 “这时候正有了第一家俱乐部。”男爵说:“于是国王很快发现,俱乐部才是最好的选择。” 俱乐部对于此时的人们来说,依然属于一种新兴产物,它所面对的主要是蒸汽大革命后的新贵——贵族和乡绅们更愿意在官邸与庄园聚会交际,缺乏底蕴的新贵们则亟需更适合他们的私人会所,这些地方必须位于城市中心,交通便利,位置却足够隐秘,周围没有喧闹的集市和商店,也没有熙熙攘攘的人群。 因为俱乐部诞生的理由就是为了让绅士们能够凭借着各自的需求与爱好聚集在一起,那么种种奇怪的规定和入会限制如同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也不奇怪了,这样俱乐部可以随心所欲地挑拣成员,绅士们频繁地进进出出也不会让人觉得奇怪,好奇的视线或是心怀叵测的窥视也可以用俱乐部内部设置的规定严格地阻挡在外面。 圣植俱乐部是这十九座俱乐部的统称,歌斐木俱乐部算是其中一座较为强力与纯粹的分部,白金汉宫黄金厅的玛哪俱乐部才是真正的首脑与中心:“玛哪俱乐部的成员,除了圣植俱乐部的首领之外,就是女王陛下,威尔士亲王,与其他王室成员,还有首相,重要的一些大臣,如威灵顿公爵,”男爵说:“他们的名单也和秘议院的有部分重叠。” “秘议院……” “秘议院制定黑暗世界中的法律,他们也是法官,”男爵说:“教会拥有其中的三分之一名额——没办法,这是必须做出的让步。” “我能理解,”委托人无力地说:“但这些,简直比你告诉我说,我和一个恶魔签订了契约还要来得不可思议。”他不是一个虔诚的信徒,和大多数正值盛年又一帆风顺的人一样,对信仰没有什么急迫的需求,但他接受过洗礼,还有每周一次的礼拜,入睡与餐前的祈祷,在宗教节日时候的斋戒,以及其他一些定期不定期的捐献,他还陪自己的母亲去过罗马,敬拜过圣徒约翰的墓穴,亲吻过那条崎岖的苦路,在主基督流过的血前忏悔……他也跪倒在祭坛前,但那是一股子人类天性中就有的善念所促发的,他所想到的不是主曾经展现过多少神迹,而是耶稣基督为所有人类做出的牺牲,他是为了这些而真心实意地感动和哭泣的。 然后,他被告知,是的,是的,这些都是真实发生过,圣经上的天使,恶魔也不都只在书页里,他们在天堂,地狱以及人世间,大部分人类一无所知地与他们共存——现在,为了他自己,也为了贝尔.查普曼女士,甚至还有他们的后代,他不但要涉身其中,今后可能还要继续与这些具有可怕力量的生物对抗和战斗——不仅仅是恶魔。 教权与王权的争斗有多么血腥,多么冗长,委托人不可能不知道,更别说,现在的战斗已经不限于人类之间——“我的搏击不怎么样。”他说,一边认真的思考起来,倒是男爵看到朋友这样认真,不免摇起头来:“我倒觉得你只要略微加点决斗课程就行了,”他说:“北岩勋爵愿意招揽你,除了信任你的品行,欣赏你的才能之外,你的真理报和求知出版社也是相当重要的一个原因,”他做了个手势:“秘议院,俱乐部还有女王陛下对舆论都很看重。”毕竟在普通民众中,有相当大的比率是不被允许得知内情的,这样被他们视作耳朵与眼睛的报纸就能起到大作用,想想看吧,是让人们去相信一个不幸的祭品在黑弥撒上被开了膛呢,还是告诉他们一个倒霉鬼因为被抢劫而丢了命会更好些呢? 委托人安慰地叹了口气,他不是怯懦,有关于贝尔.查普曼女士的决议就在一小时前被紧急做出,可以说,这位女士已经被完全系在了他身上,他能够为俱乐部出多少力,做出多少奉献,与查普曼女士将来 的自由甚至生命都密切相关,他若是死了,很难说查普曼女士之后的监护人会怎么做——他可能什么都不做,直接将这位无辜的女士处死,以免引来更多的灾祸。 “那我与利维.伦蒂尼恩先生的合同……” “可以解除,”男爵说,但他突然又放低了声音:“但让我说——你最好还是保留着这份合同。” 他之前请求自己的朋友能够舍弃查普曼女士,是希望他能够避开这个危险的世界,但既然他已经一脚踏进来了,以后还会更加深入,一个愿意遵守合同规章的半恶魔,或许反而能够成为一道有用的屏障,至少为了能够留在人世间,不被轻易驱逐,利维.伦蒂尼恩都会尽量保证大卫.阿斯特的人身安全。 “我看北岩勋爵似乎认识利维先生?” “他是半恶魔,”男爵不在意地说:“只要不是被驱逐回地狱,他可以待上很久,几十年,一百年都不奇怪。” 委托人站起身来,走到窗边,从这里他可以看见庭院,庭院里两个人,不,一个人和一个半恶魔正并肩站着,不知道正在说什么。不管朋友,还有勋爵怎么说,他对利维.伦蒂尼恩始终怀抱着一份感激之情,不单单是黑弥撒,在刚才的谈判中半恶魔也给了他很多帮助,毕竟他之前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根本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着手。 他的视力不错,可以看到半转过身来的北岩勋爵神色不虞,半恶魔倒还是笑嘻嘻的,一如既往的神态轻松,他有点儿夸张地向勋爵鞠了个躬,退后一步,委托人可以看出他在说“我要走了。”然后他就倒回到黑暗里,不见了。 北岩勋爵举起手,示意麾下的俱乐部成员不要拦截。 “他拒绝了?”一个成员问道,她是个半天使,有着非常漂亮的金头发。 “嗯。”北岩勋爵说。 “只是个半恶魔。” “他是不同的。”北岩勋爵说,作为曾经与利维签订过契约,在契约前还和他待在一个骑兵连队里长达数年之久的人,他再清楚不过对方的厉害了——利维(就不要去管那多变的姓氏了)是那种罕见的,汲取了恶魔与人类优点的杂种,他足够残酷,又善于伪装,同时又懂得学习,这让他能够在需要遵守规则的时候遵守规则,在不需要的时候当机立断胡作非为——最重要的,他能克制住自己的欲望,不像大部分半恶魔、恶魔,只会盲目地追逐着暂时的乐趣。 他可以长久地作为一个人,甚至一个好人和你相处,他可以让你在痛苦万分,懊恼无比的时候还升不起对他的憎恨,就像是他,还有大卫.阿斯特,以及其他的受害者,他就像是一只伪装成狗的狼,哪怕你知道那是一头野兽,生性残酷,但总有一种错觉,觉得你是可以掌控他的,你对他而言是特殊的,你们可以有一个超越常规的结局…… 虽然不可能。 只要他还在喝血吃肉,就不可能。 “会有机会的。”北岩勋爵说。 第42章 一些后续的处理(上) “不说这些啦,”北岩勋爵说:“我们要尽快完成之后的工作。” “审讯吗?”俱乐部成员说:“其中一些是贵族,还有官员。” “有什么区别,”北岩勋爵说:“当初的太阳王路易十四最宠爱的蒙特斯潘夫人和奥尔良公爵夫人被控诉使用黑弥撒和巫药,也不是一样在巴士底监狱中受了刑,”只是不为人所知罢了:“没有什么比女王陛下以及英国的安危更重要,哪怕是——”他吞下了一个名字:“哪怕是那位,我们要抓紧时间,孩子,不然很快就会有人要索要这些人了。” 北岩勋爵的判断很正确,黑弥撒在深夜十二点的时候举行,凌晨一点一刻他们展开行动,三点的时候将所有人甄别并且分别予以了初审,四点的时候有几个人被格外、重点照顾了,黎明时分,就有两个自称为康罗伊男爵仆从的人前来向勋爵问好,也带来了一些口信,他们带走了一部分囚犯,不过这些人都已经留下了口供。 “将这些都暂时封存起来吧。”北岩勋爵说。 男爵暂时充任了他的秘书,他将口供放在匣子里,放进密室里的保险箱内:“勋爵,”他用眼神示意:“那位康罗伊男爵,是否就是约翰.康罗伊?”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疑惑地问道:“那位审计官大人不是已经被解约并回到乡下了吗?” “你又为什么会待在这儿呢?”北岩勋爵几乎都要被都笑了,“墨尔本子爵不是也已经早就辞职了吗?” “那是因为……”男爵恍然大悟:“您是在说肯特公爵夫人!” 灰侦探 第16节 “嗯,”北岩勋爵指了指他的额头,“别在这儿提起这个名字。” “她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情?” “为了权势呗!还能有什么。”北岩勋爵在一个三角柜里拿了一瓶金黄色的威士忌,给自己和男爵倒了一杯,他们这一晚也真够累的了。 “可她已经是英国仅次于女王陛下最尊贵的女性了。”男爵不解地问,肯特公爵夫人就是现今维多利亚女王陛下的母亲,但她并没有王太后的头衔,也没有摄政王的权利——这里就要说到在子嗣方面极其令人困扰的汉诺威王朝了。 乔治三世是现在女王陛下的祖父,他有好几个儿子,照理说,王室的传承没有值得担忧的地方,但从乔治四世开始,绝嗣的阴影就时常笼罩在国王的心头——长子乔治四世是个风流的国王,他有无数私生子,但在婚姻中只有一个女儿,夏洛特公主,依照英国的继承法,夏洛特公主在没有兄弟的情况下可以继承王位,但谁知道她在二十一岁的时候因为难产而死,孩子也没能活下来。 于是传承王朝的责任就落在了之后的次子,三子与四子身上,次子就是约克公爵,结果他死的比自己的兄长早,也没孩子,之后人们将目光集中到三子后来的威廉四世身上,但他该死的也只有私生子,私生子没有继承权,当初亨利八世宁愿和教会打一架也没能让自己的私生子成为威尔士亲王,威廉四世因此命令自己的弟弟肯特公爵和他夫妻般生活了二十年,生了十来个孩子的情妇分手,娶了比利时国王利奥博德的姐姐,也就是萨克森公爵之女,在这场婚姻中他们只有一个孩子,就是维多利亚女王陛下。 女王的母亲是个纯粹的政治动物,为了达成成为“代女王”的梦想,她对年幼时的女王陛下多加约束,并予以严厉的教育,甚至引起了威廉四世的不满,他曾说:“我一定要活到维多利亚成年才离世,免得那个女人成为摄政王。”他做到了,而维多利亚女王也如他期望的那样,并没有收到母亲的桎梏——她在成为女王后的一小时就决定将自己的床搬离母亲的卧室。 第一次听到这个轶闻的时候,男爵简直不敢相信,要知道那时候维多利亚女王已经成年了! “不是有说他们已经在阿尔伯特亲王的调解下和解了吗?” “和解了,但这并不意味着陛下愿意给予她母亲参与政事的权利啊。”北岩勋爵说,说起这个他心情轻松,无论如何,他在军队或是俱乐部里都是向女王陛下效忠的,如果女王是个优柔寡断,哭哭啼啼,会让别人夺走手中权柄的小女孩,他也会感到头痛和失望:“她当然会继续尝试,各种手段,从合法到非法,从神圣到亵渎。” “那么说,约翰·庞森比·康罗伊还在为她做事。”那位前审计官曾经是女王陛下的家庭教师,但据说与肯特公爵夫人“交情”不浅,这让年轻的女王陛下一直觉得受到了双重背叛,这次也是阿尔伯特亲王出面解除了康罗伊与王室的合同,不过现在看起来,这位先生只是换了一个地方为公爵夫人做事。 “这些贵族!”男爵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他们难道不知道现在的局势已经够混乱了吗?” “他们为什么要在乎,”勋爵咽下了一大口辛辣醇厚的酒液:“他们是法外之人,除了叛国罪,几乎所有的罪行都可以获得宽恕或是减免——就算事情到了真的无法挽回的地步,他们也只是会被囚禁起来,之后也许还会被释放,就像我们的肯特公爵夫人,就算我们将口供拿到陛下面前,她又能怎样呢?难道会去审判和惩罚自己的母亲吗?而且肯特公爵夫人肯定会说,她只是爱女心切,才会落入了恶魔的圈套。” “那我们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吗?” “当然不,”勋爵说:“我们要强大自身,虽然可能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但至少我们现在可以先利用起身边的一切。”他点了点密室的方向:“公爵夫人也是要付出一点代价的,还有这些口供,谁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发挥作用呢?” “还有的就是,”他放下酒杯:“在人类的力量还无法与这些怪物正面对抗的时候,我们可以采用一些其他的办法。” —— “你拒绝了北岩勋爵的招揽?”房东太太惊讶地问:“为什么?” 半恶魔们中的绝大多数都会成为罪犯,像利维这样从事灰黑色职业的都在少数,但不是说,没有半恶魔接受人类的雇佣了,他们有时候会被人类的军队雇佣去打仗,在十三,十四世纪的时候,雇佣兵还很流行的时候,他们经常出没在意大利,法国或是其他国家的军队里,到了十八世纪后,雇佣兵不再能大行其道,但还是有军官或是治安官愿意收纳一些“勇武”的年轻人作为私人豢养的士兵——比起贪生怕死的普通人,半恶魔也更愿意上战场,他们受伤了可以迅速痊愈,对痛苦也不那么敏感,而且他们确实个个强壮又敏锐,以及,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他们还能大朵快颐一番。 贵族们偶尔也会收容那么一两个半恶魔,尤其是魅魔。 而圣植俱乐部几乎是半恶魔们向往的一个好去处了,他们给的是“煤块”,也就是能让勒在每个半恶魔脖子上的绞索松一松的东西。 “快别说笑话了,”利维说:“你还能不知道那些老爷们爱玩什么把戏么?” 他比了比喉咙:“我们是什么,一群流荡在房屋外的野狗,又恶心,又歹毒,但他们又不能没我们,因为他们还需要我们来清除房屋里的老鼠和屋外的狼、毒蛇、狐狸,”半恶魔噘嘴:“这个看法是不会变的,即便你进了屋子,套上项圈,但只要你没用了他们就只要一抬手——你就得乖乖被勒死,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 “至于那些好处,”他轻轻地摸了摸房东太太的脸:“我知道傻大个史东是个什么样的人,”利维低声说:“他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而我只要这些,就足够了,”他叹气:“我从来就不是什么贪心的人。” 第43章 一些后续的处理(下) “看来你在这场黑弥撒中收获颇丰。”里鲁翻转着一个小小的头骨,满意地摩挲着。 这次里鲁选择的地点仍旧是纺织厂的办公室,悬挂在空中的平台,满是锈蚀碎片的地板上随意地丢着一张碎布地毯,碎布交杂着人类的头发,每一根都在蠕蠕而动,它身上是与这座老旧平台格格不入的桃心木桌椅,完全按照此时最流行的款式,深红色的桌面,边缘包裹黄铜,抽屉装饰着鎏金的金属花,椅子是半圆形的,扶手与椅背齐平,只在腰部有支托。 “那可是一场盛大的仪式。”利维说:“他们准备了三轮祭品,淫邪而有知,纯洁而无知,有知并虔诚,”妓女,孩童,查普曼女士,“那些来望弥撒的人也都是贵族或是富有的人,他们将整座小堂装饰的富丽堂皇而又污秽不堪,哪怕我只是趁火打劫呢,也捞到了不少好处。” 半恶魔可不会告诉里鲁,事实上他拿走的那些东西几乎都在北岩勋爵的默许下,在教会人士无权插手,而俱乐部的成员们都对他们的首领言听计从的时候,他当然可以放肆地打开口袋,尽可能地拿走每件他觉得有价值的东西,这着实是件痛快的事——他都要为自己鼓掌了。 “我听说,歌斐木俱乐部的首领似乎曾经和你有过一点来往。” “我曾经在布伦瑞克的骷髅骠骑兵团服役过一段时间,”利维从桌面的玛瑙雪茄盒里抽出一支把它点燃,火星闪烁,他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就是战争,和那位可敬的皇帝,拿破仑.波拿巴——在那里我恰好与那位先生遇见,给了他一些帮助。” 里鲁放下头骨,也抽出一支雪茄惬意地抽了起来:“看来你们相处的不错。” “他现在可是大人物了,”利维的口风很紧:“你知道那些大人物,他们做起事情来总是半真半假,他还记得我是真的,但要说有多少感激的成分那就大错特错了,他甚至有点憎恨我,不管怎么说,里鲁,你知道的,我们是地狱的后裔么,我帮他也不是没有索取回报的——他可能只是随意地施舍了一些东西,只等着今后有需要的时候可以摇摇铃铛就能喊来一条好狗——你要说有什么见鬼的情分,我倒希望有呢!” 里鲁了然于心地笑了一声:“好吧,”他说:“我可爱的小利维,我知道你就是一条护食的狗崽子。”他不再提起歌斐木俱乐部的首领,他和利维的想法事实上是一样的,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那么还是老样子,”他点了点利维带来的东西,其中有那具为利维和委托人提供了藏身之处的尸骨(虽然不是圣人的,但也在教堂里摆了好几十年了),那个未受洗礼的婴儿,一些被污染的圣饼,祭坛上的葬礼用布,蜡烛,祭祀用具,那柄黑曜石的刀子,亵渎的祭披……虽然有些都不完整了,但因为这场召唤还是半成功了的,那位恶魔梅林的力量印记鲜明地留在了它们上面。 “不过就这些吗?”里鲁问:“你就没有拿到那个祭品的东西?” 他说的是贝尔.查普曼女士,作为梅林钦点的新娘,她与梅林的关系要比这里的任何一样东西都要紧密,里鲁想要她的头发,血液,骨肉,什么都行,若是有人将来想要举行黑弥撒召唤梅林,成功性会增大很多。 “我也想给你,”利维说:“但不行,我和大卫.阿斯特,”他说的是委托人:“我们正在蜜月期,亲爱的里鲁,他会是俱乐部的成员,今后肯定会给我很多方便,在我们彻底翻脸之前,我不能动那位女士。”他劝说道:“而且,何必呢,我们都知道那位女士现在在哪,我会守口如瓶,捏可以把它当做一份情报卖出去。” “卖出去然后再卖给你,你再拿去向那位先生示好?”里鲁嗤笑:“我就知道你不把骨头敲碎了吸干里面的血髓是绝对不肯罢休的。” “我还要把碎骨头炖个汤呢。”利维厚颜无耻地说,有关于查普曼女士,他早有打算,这不是一件明晃晃,香气诱人的诱饵吗?梅林是八位恶魔侍从官之一,说真的,他拉出来的屎都能卖出一个好价钱,何况是他的“新娘”呢,他几乎可以看到今后十来年几十年的血雨腥风,而他的委托人就是守候在城堡外的骑士,严阵以待着每只前来掠夺公主的恶龙:“多么可歌可泣的爱情!”他说。 “我暂时被你说服了。”里鲁说:“那么说,那位女士以后会在亚麻圣母小堂吗?” “应该,”利维说,“不过不是亚麻圣母小堂,而是亚麻圣母女子修道院,小堂会被摧毁重建,那位女士将她父亲的遗产全都拿了出来,还有我的委托人,他也拿出了一大笔钱,至少重建的费用他们不必担心了。” “他们今后会结婚吗?” “那位女士已经发愿了,”虽然成为真正的修女要经过三次发愿,初愿,复愿,终身愿,但贝尔.查普曼女士在遭受了这样长时间的摧残后,她对自己的处境已是一清二楚,如大卫.阿斯特所以为的,只要中断弥撒,她就可以恢复到正常的生活完全不可能,她今后会一直受到地狱的骚扰,如果她和某人有了孩子,那个有着她血脉的孩子也一样会成为恶魔的目标,她的意志非常坚定,“她大概不会回到世俗了。” “太可惜了。”里鲁说,他和梅林一样是魅魔,这句可惜也有着一样的意味。 利维将还有一半的雪茄捏进手心,若是普通人会觉得灼痛无比,还会受伤,但半恶魔只是蜷缩了一下手指,他的掌心立即燃起一团火焰,他向前倾身,将烧得只剩一团烟雾的烟草全都吸进肺里:“谢谢你的招待,我要走了。” “我送你出去,”里鲁说:“但真的不要我帮忙吗?玛门的快递费可是越来越贵了,而且很多地方还不能送货上门。” 利维突然有股冲动要说出自己父亲的名字,但他只是眨了眨眼,就立即清醒过来了。 “如果他们这么干,我会投诉的。”他说。 —— 在一处人迹罕至的废墟里,利维点上那六根人指骨蜡烛的时候,还是心疼的快要流血,里鲁的建议一直在回荡着,诱惑着他,为什么不试试呢,这不是什么紧要的秘密,梅林也不是一眼就认出他了吗?若是交给里鲁,他可以省下很多有用的道具——但很快,另一个念头就变得清晰起来。 滚他喵的,半恶魔在心里说,里鲁肯定会立即把他卖个好价钱。 比起亚麻圣母小堂,这里的祭祀场所简直可以说是潦草,粗糙,一块黑色的葬礼用布被搭在半块墓碑上,一个残缺的祭祀用杯子里装满了污染的圣水,几块饼渣被摆在另一边,地面上用鲜血描绘着倒五角星,一具干瘪的羊胎被安置在最中央。 利维念出咒语,低声祈祷,风逐渐变得燥热起来,蜡烛劈啪作响烧得飞快,空气中弥漫着硫磺的气味,黑布从中间亮起了火光,燃烧的地方没有露出石板,而是深不见底的黑洞,一只枯瘦的小爪子搭在洞穴的边缘,然后是另一只,一个像是剥了皮的狗脑袋从里面伸了出来,到处嗅着,利维塞过去一块“煤块”,小恶魔咀嚼着,想要将更多部分探出来,但被利维按住了。 “交给——”他说了一个名字,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风声尖啸,就算是里鲁站在他身边也未必能听清,但这个小恶魔动动青筋绽露的耳朵,表示听懂了,它脖子上套着一个项圈,项圈上的字母在发光“mamon”,希伯来语的玛门,后面是一排数字,表明它确实是玛门的信使没错。 它拿出了一个锈迹斑斑的天平秤,利维将要缴纳给血亲的“煤块”成袋子地放在一边,另外一边就立即高高翘起,他往上加煤块,一边加一边心脏抽痛,太贵了,太贵了,玛门的快递费一直在涨,这次几乎用掉了等同于血税一半的“煤块”,天平才勉强保持平衡。 小恶魔还打着手势要小费,利维没好声气地往它嘴里塞了一只干羊胎。 它咕哝着表示不满,但还是拖着袋子走掉了。 利维整理剩下的东西——也没多少需要整理的了,就是一些残渣,玛门的信使和他一样贪婪,利维痛得都不愿意去计算了。 即便如此,他也没想过要把他的父亲召上来,不召唤大恶魔也许会不高兴,但若是召上来了,就不由得利维做主了——“我这次可是给您带去了一些好东西。”利维喃喃道,那个袋子里还有一样东西,那尊恶魔雕像的鸟头,这是他和北岩勋爵交换来的,大恶魔之间可没什么情谊好讲,相互挤兑倾轧是常事,有了那样东西,他的父亲不但可以好好地嘲笑梅林一番,还能借此动摇这位侍从官的地位呢。 希望他的父亲能看在这玩意的份上,让他多喘几口气吧。 第二卷 瘟疫与麻醉 第44章 恶臭的河流 利维从北岩勋爵这里拿了不少好处,也做好了随时听候召唤的准备,但也许是因为之前的亚麻圣母小堂案件直接涉及到了女王陛下的母亲肯特公爵夫人的关系,一时间上层圈子里奇异地陷入了平静,接下来的几桩有关于黑魔法,巫术,半恶魔的案件,被卷入的时候只有一些愚昧的市民,利维在和里鲁见面的时候随意地听了几耳朵,没有放在心上。 值得一提的是,在亚麻圣母小堂的事情结束后,半恶魔就去见了东区食尸鬼的首领“大鼻”陛下,这位母鬣狗般的食尸鬼首领和他一起尽情嘲笑了西堤区的“小棒子”傻瓜,不过她也有意提起,西堤区的“小棒子”对利维的戏弄十分恼怒,她不但对里鲁这样的半恶魔掮客发出了通缉令,还承诺给所有的鬼怪,若是有人能够拿来利维的一只手或是一只脚,他可以获得食尸鬼们的赏金,或多或少,如果还能拿来眼珠,头颅这样紧要的东西就更好了,“她说,她允许对方成为她的‘丈夫’,哪怕不是食尸鬼也没事。” “呸!”“大鼻”轻蔑地说:“就凭她的长相!那股子臭味!就算是地沟里的蠕虫见了她都得吐唾沫!” 实际上,无论是“巨棒”,还是“大鼻”,如果从人类的角度来看,都不能算是样貌丑陋,食尸鬼中的雌性多半五官深刻,轮廓分明,身材高大,骨节鲜明,这让她们看起来像是男人扮成了女人,但也有人会有特殊的嗜好,食尸鬼妓女的生意并不差,就是要小心她们胯下的巨物,有时候她们会隐藏,有时候她们会恶趣味地拿出来——通常是准备把客人吃掉的时候。 至于臭味,这时候的肥皂和香水都还是奢侈品,下等人身上总是缭绕着驱散不了的恶臭,这种臭味是历久弥新的,层层叠叠并有前后味的,所以食尸鬼们身上经常沾染的腐臭味也不太能引起人们的注意,但要说谁更臭些,只能说在伯仲之间。 “你什么时候给我们也弄一具圣骸?”“大鼻”问道。 “我可没给什么人弄来圣骸,那是假的。”利维无奈地说。 “大鼻”抽抽搭搭地笑了几声:“亲爱的利维,你是谁?东区没有哪个半恶魔能比你更狡猾,更善于和人类打交道了,”她抚摸了一把肚子:“不是我想要逼迫你,”她悲戚地说:“最近东区的尸首质量越来越差了,虽然他们一直就是干巴巴的,但这几个月实在是太过分了,你想得到吗,就连肠子也是瘪的,老天!吃起来活像是烂布条!更别说其他地方了!我的几个女儿都没法怀孕——就算怀了,子宫里的胎儿也会被很快吸收掉!” 利维疑惑地看向食尸鬼:“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东区虽然还是贫民窟,但这里生活着的都是工人,无论是在工厂里做工的人还是杂役,又或是童工,女工,他们至少可以吃饱,比不得西区的绅士淑女们皮肉细嫩,脂肪饱满,但听“大鼻”的形容,倒像是不久前苏格兰大饥荒——1771至1772年的“黑色冬天”,严酷的寒冬伴随着牲畜瘟疫,导致苏格兰高地发生了灾难性的大饥荒,作为半恶魔,利维当然是要去搜罗灵魂,狩猎同类的,他亲眼看到过那些活像是火柴棒的四肢和凹陷的腹部。 在刚开始感受到饥荒的威力时,人们通常会四肢细瘦但腹部胀大,那是因为产生了腹积水的原因,但等到饥饿进一步地加剧,腹部就会急剧地萎缩,最后整个人都会变得轻飘飘的,比他们的灵魂还要轻,而“大鼻”描述过的那种形态,利维也见到过,那是胃液腐蚀了胃部后,流淌在腹腔内对其他内脏造成的恶劣后果。 “好吧,我会给你找一些营养丰富的食物。”利维心不在焉地答应着,他想,在离开这里后他一定要去看看食尸鬼提到的那几个地方。 “太好了,宝贝,”“大鼻”给了他一个臭气熏天的吻:“我就知道你可以。” “作为回报,”半恶魔可从不会打白工:“那些讨人厌烦的小虫子你也要帮我打掉。”他说的就是被“巨棒”的悬赏找来的那些蠢货。 “没问题,”“大鼻”一口答应下来:“为了你,亲爱的利维,就算要我和西堤区的小棒子对上也不是不行。” “我都要受宠若惊了。”利维甜甜地回应道:“陛下,我何德何能。” 他的话引发了“大鼻”的一阵哭嚎,这对于食尸鬼来说是大笑,她心情愉快地结束了与半恶魔的谈判,“别忘了,”她说:“我会在这儿一直等着你的。” “很快。”利维承诺道。 这并非是半恶魔在随意敷衍,他还没能打发了西堤区的食尸鬼们,当然不会这个时候触怒东区的食尸鬼,最近东区不太安宁,里鲁的生意也受到了影响,他委托利维去看看情况,如果可能,他会发动一场“局部战争”,保证这片区域的“和平”,虽然这场战争可能只是几个街区和另外一些街区的战争,但也不妨碍利维从中拿走一些尸体。 他这里还有一点受污染的圣水,可以拿来制作“圣骸”,反正能保证这些食尸鬼们能生孩子就行。 或是直接给他们生人,食尸鬼没有外来的生机就无法繁衍,这些东西圣骸能给予,鲜活的血肉也行——你或许很少看到食尸鬼袭击人类的新闻,那是因为食尸鬼的战斗力在鬼怪中不算强,就算没有蒸汽枪,火药枪,人们也能用连枷草叉赶走他们,但如果一个人受伤落了单,食尸鬼们绝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 “所以说,还是‘巨棒’陛下过于苛刻了,”利维嘀咕道,他肯定那几个吃到了修士血肉的雌性食尸鬼后来都能生下小食尸鬼来。 他抬起头,意外地看见了天空,在伦敦这可是很少见的景象,可能是从北面或是西面吹来了飓风,风带走了烟尘和雾气,现在又是最干净的早晨,他才能看见璀璨的晨光,“对半恶魔来说可真是有点奢侈.”他咕哝道,或许是出于这份难得,利维选择慢慢地走回野葡萄公寓。 景色很好,可惜的是气味仍旧不敢令人恭维。 从蒸腾的泰晤士河里传出的是粪便在发酵和堆积后产生的古怪臭味,一会儿轻,一会儿重,一会儿酸,一会儿苦,我们之前说过,泰晤士河并不是直挺挺地流过伦敦的,它是一个几字形,它就像是一个熏臭器,将整个伦敦都熏染入味了。 这个味道不由得让利维想起了他初到伦敦的时候,那时候伦敦和其他大城市那样就是一个大粪坑。 这都要怪教会,从中世纪开始,粪便被普遍认为是污秽与亵渎的产物——事实上也是如此,因此它在人们的生活中一向受到忌惮与排斥,但只要是活物,都会产生粪便,你可以将粪便划分到恶魔的阵营里去,可你总要想法解决粪便,你不能说声“这是邪恶的”,就把它们丢在一边不管啊。 问题是教会就是这么做的,他们对信徒说,粪便是不洁的,而后就任由他们将粪便扔在了房子外面。 如庄园,城堡和田野之类的地方还不是什么大问题,但自从有了城市,尤其是那些聚集了上百万人口的大城市,粪便再丢弃和堆积在街道上,简直就是一场不折不扣的噩梦里,要利维说,就算是地狱,可能也要比伦敦这样的大城市干净些——至少那里的火焰日夜不息。 人们对付粪便的方法就是踩踏,一层层地踩成实地,“粪便道路”真不是说笑的,在不久前,人们还要穿着半尺高的高跟鞋,就是为了避免陷入粪路而无法自拔——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国王与贵人们忍无可忍,他们雇佣了一些人来清理粪便,但因为这里的农民不愿意将“污秽的东西”倒进田地,所以这些粪便都堆积在城墙外。 只有堆积,没有消耗,结果就是堆成了一座粪便山丘。 伦敦的情况要比其他大城市好一些,因为人们除了城墙外,还有一个地方可以倾倒粪便,那就是泰晤士河。 灰侦探 第17节 人们原先就在河里倾倒粪便,这也不奇怪,关键在于,在十八世纪人们发明和完善了抽水马桶,却没有发明与马桶匹配的下水处理设备,因此在伦敦人迫不及待普及抽水马桶的时候,更多的粪水就从街道上转移到了泰晤士河里。 第一次见到泰晤士河的人会惊讶于它的多变,从流速,到颜色,到质感,就和伦敦上空弥漫的烟雾一般,他们也许还会觉的那是一种独特的美,直到他们知晓这些变化都来自于粪水的恩赐——绅士淑女们对此缄口不谈,也没人去关心那些需要在泰晤士河里汲取饮用水的穷人,这简直可以说是一种奇观,下游的人不但喝下了水,还喝了粪便和尿。 这也是少数利维为自己的半恶魔身份感到庆幸的时候,半恶魔们对水和食物的渴求都没有普通人那么大,他们可以持续很多天不吃不喝仍旧精力充沛,而且,无论作为雇佣军,罪犯还是侦探,他们都有足够的钱来维持一份富足的生活。 第45章 约翰.斯诺医生(上) “伦蒂尼恩先生!” 停在河堤边的正是之前的委托人先生,或者我们可以直接称呼他为大卫.阿斯特,他仍旧神情凝重,但可以看得出对于之前的事情,已经释怀,他没有解除与利维的合同,也在半恶魔的预料之内——原先俱乐部和教会是有可能将这位迷途的羊羔拉回正途的,但谁让他们,无论是那位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还是俱乐部的男爵与北岩勋爵,都低估了爱情对一个年轻人的威力呢。 即便他今后会正式成为俱乐部的一员,但他的信任仍旧会留在利维这里一部分,直到半恶魔彻底地背叛他,以及那位贝尔.查普曼女士。 对了,那位查普曼先生倒是求仁得仁,在几天前被俱乐部秘密处死了,利维虽然没能旁观,但也知道他肯定也是直接被地狱吞没的,到了地狱,他的日子也不会好过,梅林可不会忘记黑弥撒中受到的羞辱,他暂时拿不到查普曼女士的灵魂,肯定不会介意拿她父亲的灵魂来充个数。 “您好!”半恶魔笑容可掬地向阿斯特走过去,“您好!我的好先生,”他和他拥抱了一下,“能见到您真是太令人高兴啦。”他拉着阿斯特的手说:“让我们瞧瞧,是什么风把您这位贵人吹到这里来啦,这可不是什么好地方。”半恶魔愉快地打量着他身边的马车:“是有什么人让你给我带口信来了吗?” “啊,”阿斯特先生有些窘迫,他还不太习惯半恶魔的轻浮行事:“您是说勋爵,”他摇摇头:“不,不是勋爵,”他后退半步:“是我的老师和朋友,约翰.斯诺医生。” 还记得那位勇敢的医生吗?他曾是阿斯特先生父亲的朋友,也是这个年轻人的忘年交,在阿斯特的父亲还在美国的时候,他可以说是阿斯特在伦敦的半个监护人,当前者坚持认为贝尔.查普曼女士没有死,只是被囚禁的时候,也是他毅然决然地站出来,愿意做他的帮手和证人。 医生从马车上跳下来,握了握半恶魔的手,他的手大而粗糙,不像是一个贵人的手,一双浓密的眉毛下是炯炯有神的双眼,除了眼角和嘴角的细纹,他的神态完全不像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人。 “我们进房间谈吧。”利维说:“我让房东太太给我们弄点好东西。” —— 和大部分公寓一样,底层是房东的生活空间,大利拉的卧室,很大的厨房,可以容纳十个人在里面用餐,浴室,一个公用的门厅,装饰朴素的会客室,也是可以供给房客们接待朋友的,他们在结实但粗糙的扶手椅上分别坐下,房东太太紧着披肩从厨房里端来了沸腾的牛奶,倒在咖啡杯里,里面的咖啡粉末立刻冒起了很多泡沫,都溢在了杯子外面。 “土耳其的喝法。”医生说,一点也不介意那些淋淋漓漓的水迹,端起咖啡杯,痛快地喝了几口。 阿斯特先生也喝了,他有点心不在焉,结果被烫了一下。 医生哈哈大笑:“要小心,”他说:“这里的一切都有点激烈。” “听起来您对这里很熟悉。”利维说。 “我原先就是东区人,”医生说:“现在我虽然搬到西区去了,但还是经常会回到这里。” “那就不意外了,”利维说:“我听说过您的名字,斯诺并不是一个常见的姓氏。”他没说他对医生也做过调查,毕竟医生也是查普曼先生的老友,被他嫉妒憎恨的对象。 斯诺医生在东区和西区都可以说是一个奇迹般的人物,不是说他有多么显赫的身世或是传奇的经历——他就是一个工人的儿子,一份来自于母系长辈的遗产,不多,但让他的母亲供得起他在医学院读书,而他也确实有那份才能与毅力,他先是成了药剂师,后来成了医学博士,顺理成章地,他成了一个医生,在接生与婴儿护理这方面有着旁人无法企及的天赋,他很快在西区打出了名头,在人们以为他在飞跃了阶层后,也会和其他的幸运儿那样,对自己的出身讳莫如深甚至抛在身后的时候,他又回到了东区。 他在东区行医,为女人和孩子,并不收取费用,或是只受一些很小的药钱。 利维想到这里,就不禁再次慎重地观察了医生一会,但没有看出任何有关于天使的迹象,医生并不是天使或是半天使,但他做得可比那些天堂的混球好多了,至少他不会说,你的病来自于你背负的罪孽,你应该去苦修和祈祷,或者捐献,而不是去就医,吃药和休息。 “你们遇到了什么难题?”他好奇地问:“您现在应该已经在俱乐部的庇护之下了吧。”他问的是大卫.阿斯特。 “不是我,”阿斯特说:“是医生。” “我不知道是不是意外,”医生干脆利索地接过话头:“侦探先生,您知道,我是一个医生,但近些日子,围绕在我身边的死亡似乎也太多了一些。” 利维挑了挑眉毛。 “首先是罗宾逊先生,您大概不知道他是谁,他是一个牙科医生,”医生说:“他是第一个成功地用乙醚麻醉病人,然后施行了拔牙手术的医生,就在九月份,他出了一个意外,他的马车翻了,他的脖子折断了,我当时并没太注意——虽然他是一个好医生,一个好朋友,我对此十分悲痛,”他看向阿斯特:“然后就是阿斯特的事情,我在忙碌中几乎忘了去探望罗宾逊先生的遗孀,后来我去了,但她对我说,这可能是一场谋杀。” “哦?” “我对此大感惊讶,但我第二天再去的时候,她又改口说,是因为受了刺激,才语无伦次,弄出了笑话。我没法追问,她回了乡下,也断绝了与我的联系——之后,就在圣诞节前,我的另一个医生朋友说,他接到了一份匿名信,有人在信里威胁他说,如果他继续他的研究,他会受到来自于上帝的惩罚。” “他做了什么?” “和罗宾逊一样,麻醉。不过不是对牙病病人的,而是对产妇的,是的,诸位,他研究是如何降低产妇在分娩时的剧痛。” 第46章 约翰.斯诺医生(下) 耶和华上帝对女人说∶「我要大大增加你怀胎的痛苦,你必在痛苦中生产儿女;你要恋慕你的丈夫,他却要管辖你。」——创世纪3:16 —— 利维顿时露出了了然的神色。 为什么罗宾逊先生在为人拔牙的时候,使用了乙醚麻醉来降低病人的痛苦时,人们拍手称幸,但要想把麻醉用在降低生产疼痛的时候,反而会遭到威胁呢,道理很简单,在任何一本圣经中,你都能看到上面这句话,因为当初亚当与夏娃在伊甸园的时候,上帝对他们说,园中的果实,他们都可以吃,只有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实,他们不可以吃。 上帝的敌人撒旦,就化成了蛇,对夏娃说,那果子是好的,吃了就能明耳目,辨善恶,与上帝一样有智慧,于是夏娃就劝诱了亚当,将果子摘下来吃了。 耶和华发现后,就将他们逐出了伊甸园,并诅咒说,蛇这一生要用肚子在地上爬,要咬他们后裔的脚跟,亚当要终日劳作,才能果腹得生,至于夏娃,她要忍受生产的痛苦,并在所有的时候受丈夫的管辖。 这里我们姑且不去论这些惩罚是否合理,但对于此时的人们来说,女性在生产时产生的巨大痛苦,是她们应当承受的惩罚,就和所有人必须背负的原罪一样,是不允许逃脱或是减免的,这几位医生的行为,无疑是在挑战教会的权威,也会触怒那些古板守旧的信徒,他们遭到恐吓一点也不奇怪——放在蒸汽大革命前,他们只怕会被送上火刑架活活烧死,或是直接在宗教审判所里被各种刑具折磨死。 “那位医生?” “他也死了,”医生疲倦地擦了把脸:“就在几天前,这次甚至不是意外,他在行医回家的路上,被人捅了十几刀,人们发现他的时候,尸体都僵硬了。” “还有其他人吗?” “我的学徒,”医生说:“他在我的诊所被杀了。那晚上本来是我值班,但正好有位先生需要我的帮助,我去了,临时把他叫过来暂时替我一下——他们敲碎门上的玻璃冲了进来,把他杀了,他们原本应该是来找我的。” “你们没去找过警察?” “找了,”医生说:“但他们的态度非常……敷衍,甚至还有警察认为这些人还有我都是罪有应得。” “其他侦探呢?” “我们,”医生看了一眼阿斯特先生,“捡到了这个。”他举起一根羽毛,看上去它和普通的鹰羽差不多,但上面流淌着一层浮动的金光。 半天使的羽毛。 “俱乐部怎么说?” 阿斯特指了指利维。 “嗯哼,”利维举起双手表示投降:“我明白了。”他说。 “还有一个原因,”医生微笑着说:“虽然阿斯特认为我应当在这段时间里留在西区,在女王的光辉下,俱乐部也能给我最好的庇护,但我为东区出诊的时间就快要到了,我可以不去,但那样只怕会有很多人失望。”他犹豫了一下:“也可能会有很多人死。” —— 东区没有医生。 这句话说出来会有很多人来反驳我,但确实如此,在十九世纪,伦敦的大贫民窟里,医生是一件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东西”,也没有药房,男人女人,受了伤或是生了病就是喝酒,用甘蔗渣酿造的朗姆酒,加了鸦片酊的雪莉酒,不掺水的威士忌,它们的主要作用就是补充糖分,振奋精神,催眠,一般来说,能在酩酊大醉后醒过来就是“病好了”,醒不过来就是死了。 女人们可以随时随地的生产,在纺织机边,在咸鱼堆边,在洗衣坊里,在妓院的床上,她们生下孩子,或是随随便便的一裹,或是随随便便的一扔,和血肉模糊的胎盘和脐带一样,都不是值得耗费心力钱财的东西。 如果不想生产,她们会去找老鸨,她们有办法弄下胎儿。热水浴,药草酒,往子宫里注射各种刺激性液体,或是用毛线针刺穿胎膜。 能够活到成年的孩子大约占据总数的百分之十到二十,当然,他们六岁就要出去干活。 他们往往很多人拥挤在一个没有窗户和门的房间里,也有可能挂在绳子上,倒在大路边,他们浑浑噩噩,过一天算一天,不要说治疗,就连生存他们也未必能有这个意识。 然后约翰.斯诺来了,这个出生在东区的孩子,他成了医生,然后他回来了。 “我在西区有两家诊所,”医生对利维说:“在东区也有一座,这里的房东很好心,他没有要我的钱,我可以将这些钱用在更有用的地方。” “我觉得他要钱才是顶顶恶心的事情。”利维说。 医生的东区诊所位置不错,但穿过弯弯曲曲的街巷后,你首先看到的是一座无顶棚的养猪场,十来头瘦骨伶仃的猪在一个被拦截了一半的巷道里钻来钻去,不住嘴的哼哼着,“猪实际上要比人爱干净,”医生一边带着利维穿过猪群一边说道:“你看,它们都不在自己睡觉的地方拉屎。” “我觉得这几章的屎尿成分过高了。”半恶魔抱怨道。 幸好他们不需要走的更远了,在另一半巷道的尾巴这儿,有个小门,医生弓着身体在门上敲了敲,门很快就打开了,一个女人一见到医生,就露出了狂喜的神色:“您来啦!”她大声嚷嚷道:“您晚了点儿,不不不,我不是在责怪您,我只是担心,医生,这不是什么好地方。”她拉起披肩迅速地擦了一下眼角,利维猜她是想说,医生就算不来了也不奇怪。 这时候房间里已经聚集了一些人,他们看到医生,都露出一种说不明道不白的扭曲神色,就算是半恶魔,也要想一想,才能明白,这些人可能把医生看做了一张博彩大奖,医生来了,就是他们中了奖,医生不来,就是他们倒霉,他们努力让自己不生出期待的心,但又无法控制。 这个房间被一块亚麻布隔成两个地方,等待区与就医区,那块亚麻布在昏暗的光线下亮得刺眼,利维将医生的大药箱在一个角落里摆好,他今天要暂时充当药剂师。 利维从坐着的地方可以看到医生,他坐在一张三支脚的桌子后面,桌面被擦得锃亮,可能用了猪油,椅子居然十分完好,上面还加了一个蓬松的鹅绒枕头,这可能是因为在这个地方,桌子没法搬走,但椅子可以搬来搬去的原因,医生从自己携带的皮箱里掏出听诊器,放血针,试剂条,然后是会让人误以为来到了铁匠铺子木匠作坊的工具——锤子,钳子,凿子,锯子,烙铁,一个男人帮医生点起了火盆。 一个男人率先坐在了医生面前,他伸出胳膊,让医生看,胳膊上缠着看得出尽量弄干净的布带,但布带依然是灰色的,而且浸透了黑色的血,医生用剪子把它剪开,看了看里面的情况,一股恶臭顿时充满了房间,男人充满希望地看向医生,医生看了看锯子,在他脸色苍白的时候说:“很不好,你的胳膊,”他严肃地说:“它正在烂掉,我们要设法锯掉它,不然你还是会发热,直到死。” “不行,医生。”男人瞪大了眼睛:“我还有孩子,我得养活他们!” “那你能不再喝酒吗?”医生说:“一滴都不能。” 男人居然明显地迟疑了:“小麦汁?” 医生拿起锯子。 “好的,好的,”男人立即站起来,嘟嘟哝哝地道:“不喝酒,先生,不喝酒。” “坐下,我还要给你清创,我再给你一点杀菌药,别问是什么,你拿回去,一包药倒一瓶子干净的水,用来泡你的胳膊。”医生对利维喊:“给他三包杀菌药!” 利维从大药箱里拿出三包杀菌药递给男人,“记得告诉他这不是什么宝石,就是药,药,药!不值钱!”医生又嚷嚷道,这是一种发现不久的药剂,半恶魔用不上普通人的药但能分辩,这种紫红色结晶体的药看上去确实有点像宝石。 男人之后是个女人,她抱着一个婴儿,递给医生看。 医生用手指翻开襁褓摸了摸婴儿的皮肤,然后在火盆上点了根蜡烛仔细看了看他的脸色,拨开他的嘴唇观察了一下他的牙齿。 “梅毒。”他低声说。 女人还在看着他,医生注视着她,慢慢地摇了摇头:“把他带回去吧,给他喂点奶,加点鸦片酊也可以,让他舒服点。” 女人怔了一会,跪了下来:“求求您……” “抱歉,”医生说:“我不是天使。” 那个女人或许还想要哀求,但已经有两个人上来把她扶起来,拉了出去,医生的时间很宝贵,后面还有很多人。 接下里的一天,医生几乎没有停下过,就连午饭和晚饭都是用塞在嘴里的半个面包打发,利维除了做药剂师,还做了他的手术助手,第一个男人还算幸运,只要浸泡药水就还能保住手臂,后面几个就有点倒霉了,被狗咬成贯穿伤的,被铅弹打中没能及时取出的,还有一个可能只有七八岁的孩子,脚踝被机件砸断了,如果能及时纠正上夹板,再吃点有营养的东西还能痊愈,但在这里——医生的手都有点发抖,那稚嫩的小脚,还不如他的手掌一半大。 “我来吧。”利维说,半恶魔举起锯子,孩子在麻醉中发出哼哼声,额头上全是汗,但没醒,接下来就是止血,包扎和换药,换药的事情交给他的父母,希望他的父母足够尽责。 “麻醉可真是样好东西。”利维说,他是上过战场的,知道被截肢的人会疼得疯狂挣扎,别说人,有时候铁链都会被挣脱,很多人都因此失血而死。 第47章 医生的工作(上) 医生的动作很快,除了在那个孩子身上浪费了一点时间之外,接下来的人他几乎只用了几分钟,甚至几秒钟,他一抬头就看得出对方遇到了什么问题——不是他医术高明到无需仔细诊断,而是这里的人都脱不了这几种毛病——营养不良,呼吸道疾病,伤寒,皮肤溃烂,被动物咬伤(多数是老鼠),没有处理妥当的殴斗伤,梅毒,耳聋……大多数他就叫一声利维给他们配置好的药包,一些就要动用那些令人脊背发寒的锯子凿子,有些人不愿意截肢,医生就立刻把他们赶走,接待下一个病人,也有病人用到了烙铁,就是那些感染,化脓和溃疡的地方,医生用烙铁烙在伤口上,滋的一声,伴随着惨叫,治疗就算是结束了。 就这样他们一直忙碌到深夜,外面还有病人,“最后一个!”医生喊道,两个戴着软帽,绑着绑腿的男人站起来,向门外走去,他们负责驱赶那些不愿意离开的病人——“我也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医生对利维说:“看完这个我们就回去睡觉。” 最后一个病人是个女人,她还年轻,但嘴唇奇怪地往下瘪,她坐到医生面前,疲倦地说:“医生,我要拔牙。” 在她说话的时候,半恶魔敏锐的视线已经捕捉到了那几个阴森的黑洞,她缺了好几颗牙齿,在东区,完整的牙齿不多见,但像她这样年轻就几乎少了一半牙齿的还挺少见,他俯身嗅了嗅,闻到了白磷的气味,哦,他知道了,一个火柴厂女工。 灰侦探 第18节 “玛丽,”医生居然认得她:“我上次说过,你不能再拔了,磨牙是最重要的,它们负责你的咀嚼功能,你之前已经拔掉了六颗牙齿,如果继续拔掉剩余的牙齿的话,你今后就没法嚼碎任何东西了。” “我知道,先生,”女工用含混不清的声音说道,除了牙齿,她还痛苦地捧着下颚,几乎不敢用一点力气:“但我太疼了,疼到不能干活,工头说,如果我还是那么拖拖拉拉,就要开除我。”她哀求道:“请您给我拔掉它们吧,没有了牙齿,我还能喝牛奶,也能咽下面包汤,但没有工作,我就只能去死了。” 医生深深地叹了口气,与他一再告诫那个受了伤的男人不同,他知道喝酒不喝酒是自己能够控制的,但就如女工所说,如果无法控制牙疼带来的痛苦,工头就会毫不犹豫地拿走她工作的机会,反正东区永远有源源不断的儿童和女工想要进火柴厂工作。 “那么你——躺下吧,就躺在那儿,”医生说,他说的是一个由两个椅子拼起来的临时手术台,上面血迹斑斑,已经有不少人在上面失去了手脚或是其他东西。 他从箱子的最里面拿出了一个小瓶子,又拿出了一块手绢,女工在椅子上躺好,或许有人会质疑,两把椅子如何能够容许一个成人躺下——这个时候只有贵族与富人能够长得高高大大,穷人的孩子通常会因为营养不足而引发侏儒症,女工可能只有四英尺,而利维平常见到的男人身高也只在五英尺,而西区的淑女与先生起码要比他们高出八英寸到一英尺。 “这是麻醉剂。”医生说。 “我听说过,”女工不安地用双手抓着椅子脚,不是她们突然信息灵通起来了,而是医生们很喜欢在东区挑选试验手术手法与药物的人,乙醚麻醉最早公开在四年前,但在九年前,东区就有人在酒馆吹嘘自己接受麻醉手术的事情了:“很贵吧。”她惶恐不安地说。 “很贵,但你付得起这笔钱吗?付不起,”医生说:“所以你只要好好地接受就行,也给我少点麻烦,”他说的是,没有乙醚他就得把女工绑起来,绑得严严实实,还要忍受凄厉的惨叫:“也算是你配合我做个实验,你的佣金我算在手术费里。” “我要怎么做?” “我把手绢放在你的口鼻上,你要深吸气,直到手绢往下沉,”医生说:“我会一滴一滴地往上滴乙醚,直到你昏迷过去。我可能会刺伤你的牙龈,看看麻醉起效了没。” 女工点头表示理解,医生将手绢放在她的脸上,开始滴下乙醚。 在女工张开嘴的时候,利维嗅到了一股就连半恶魔也不怎么能承受的恶臭,这种病被称作“火柴病”,不过在书面语言中,它应当是“下颚磷化”,医生这么说:“她的病情已经非常严重了,”老人紧蹙着眉头,就像是突然失去了嗅觉似的:“我第一次给她拔牙的时候就已经说过,如果她能找到其他工作……”他顿了顿,在东区长大的他也知道这这种话没有任何意义:“她的病情已加重到口腔溃疡以及颌骨部分肿胀了,”他拨弄着患者的牙床:“就算今天拔掉了剩余的牙齿,不切掉颌骨她也没法活。” “要切吗?” 医生露出了一个无奈的苦涩笑容,如果躺在他面前的是个贵女,即便下颌切除她也能在一个远离尘世的庄园里由无数佣仆服侍着度过下半生,一个女工?她们在火柴厂工作,一日不停,每时每刻都在不断地吸入剧毒的白磷烟雾——工头们甚至不允许她们离开工作台,到其他地方去吃饭,于是,那些沾染了白磷的手又去捏面包,白磷随着面包进了她们的嘴,肠胃——把内脏烧得稀巴烂。 但他能说,不让她去工作吗?工人是没有可能有积蓄的,她不想流离失所,饥肠辘辘就要干活,她连来看病都要等到深夜放工的时候。 医生的动作很快,他拔掉了所有的牙齿,从龋坏的到还能用的,他几乎看也不看地将拔下的牙齿丢在废料桶里,“好了,”他对门外的男人说:“让她在这儿睡一晚吧,我给钱。” “没事,医生。”男人说:“我认识玛丽,用不着。” 他脸上倒是一副司空见惯的神情。“您明天还来吗?” “不了,”医生说:“我明天要去红砖巷,然后从那里往二十七号码头走,我听说最近那里又多了很多病人。” 男人有些失望,但他只是压了压帽子:“需要我叫几个兄弟和您一起去吗?” “不用了。我只是去看看情况,”医生说:“何况我这里还有一个很不错的助手。” 男人见过利维,不过并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野葡萄公寓的侦探,”他说:“好吧,看来您这次走的是黑窗户里鲁的路子,那么就这样,您需要什么随时说。” 他说完就走进房间去照顾昏厥中的玛丽。 利维提着药箱,和医生一起穿过了一群打盹儿的猪,“您准备在哪儿休息?” “野葡萄公寓,”医生看了他一眼:“我向大利拉女士借了一个房间。” 第48章 医生的工作(中) 利维做了一个微妙的鬼脸,然后他转过身面对医生:“你知道吧。” “我知道,”医生说,“比我可怜的小阿斯特还要早些呢。”想想也是,医生在东区行医也有快二十年了,他也对这里行走在白昼黑夜里的魑魅魍魉一无所知那就太可笑了,很有可能,他在这里还受到了一些来自于各方面的庇护——半恶魔或许不需要医生,但除非是完全失去了理智的那些,半恶魔们也会有人类的下属和同伙。 “俱乐部没想要招揽你吗?”利维提起药箱,继续往前走去。 “招揽了,招揽了,”医生说,“早在几年前,番红花俱乐部就和我接触过,他们希望我能够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 “你没答应?” “你为什么没接受歌斐木俱乐部的雇佣?”医生说:“我承认成为俱乐部中的一员可以得到不少好处,尤其是他们的庇护令和宽赦令 ,但同样的,你也要被套上辔头和缰绳,他们改造的不仅仅是你的躯体,还有你的思想,”老人诙谐地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手指绕了绕:“我已经快要四十岁了,先生,我的思想与观念都已经僵硬到煮不烂也烧不化了。何必在生命即将完结的阶段,还要去忍受他们给予的扭曲和修剪呢?不,不不不,”他晃着头:“让那些年轻人去吧,有时候规整些反而对他们有益。” “我听说过一些你的事情,”利维问道:“但你似乎不仅仅在这里看病。” “明天你就知道了。”医生说。 —— 医生肯定是要带着利维的,半恶魔不但在东区很有点威慑力,他还足够强壮,也不畏惧疫病的威胁,走上一天似乎也不会劳累。 “你在把我当成驴子用。”利维忍不住抱怨道。 他这下可明白医生是在干什么了,他在做一件非常大胆,就算是半恶魔也不由得要为之咂舌的事情——他在统计东区的霍乱病人数量,绘制瘟疫地图——在后世的人们看来,伦敦的霍乱可能只有三次或是四次,但那都是大瘟疫,也就是患病人数超过五百人,影响范围超过十个街区的瘟疫,有些时候这些瘟疫一直要扩散到南区或是西区才会引起重视,得到记载。 但在现实中,霍乱,猩红热,伤寒、结核病、疟疾这些疫病的阴影始终没有从东区民众的头顶消散过,病人就像是雨后的蘑菇,这里出现,那里消失,只不过消失和出现都引发不了大人物的兴趣罢了。 利维是半恶魔,半恶魔不会受到人类疾病的困扰,他行走在污秽的街巷或是下水道,和食尸鬼这种满身尸毒的鬼怪厮混,搬运一两个传染病人更是不在话下,“你比我的学徒有用多了。”医生夸赞道,半恶魔完全不想要这种夸赞,如果不是俱乐部的委托,他实在没兴趣做这些无聊的工作。 他们先到了红砖巷,因为医生听说这里有几个病人出现了腹泻与呕吐的现象。 这些病人已经被关了起来,哪怕他们已经没什么力气了,但门还是锁得紧紧的,窗户也钉上了木条,虽然这时候伦敦还是很冷,但房间里还是一股浓郁到仿若实质的热臭气,医生命令他们拆除木条,让房间里空气流通,看守犹豫了一下:“医生,”他说:“他们会逃走。” “不逃走可能会被烧死。”利维代那些躺在地上的人说。 “有人死了吗?” “还没有,但是……” “从第一个人发病到现在几天?” “六天了……” “那有很大可能不是霍乱,是疟疾。”医生大跨步地走到病人中间,他戴着一个面具,面具的衬里里加了碘酒和纱布,但要说防护作用只能说是聊胜于无,他提着煤油灯翻看病人的舌苔,眼睑,摸他们的脉搏和温度:“一些人在发冷,一些人在发烧,他们之前是不是才从码头来,他们是水手或是搬运工吗?” 看守点点头。 “那就是疟疾,霍乱可不会那么好说话,我见过最快死亡的霍乱病人从病发到死亡只有四小时。”医生站起来:“你给他们喂水的时候有呕吐吗?” 看守摆摆手:“我可不敢接近他们。” “疟疾不会传染,”医生说,甚至摘下了面罩,“告诉他们,拆掉木板,不然他们先要窒息而死了。” “我不是能做决定的人。” “那就找能做决定的人来!”医生发出一声咆哮,差点把他吓死,他匆匆跑开,不多会一群人来了,出乎意料的,为首的竟然是个女人,她看上去年纪不是很轻了,衣着朴素,眼睛明亮,主要是举止神态间属于“正派女人”的那种,在东区实在是非常罕见——别说这里的女人都有工作,无论是纺织工还是洗衣工,她们的工资都很微薄,几乎没法糊口,一个女工在下班后继续待在巷子里做些皮肉买卖赚点外快是很正常的事情,她们平时行动起来也不免带上了几分扭捏作态。 而这位女士身后跟随的男人们看着她就像是在看着另一个男人,她说起话来不轻不重,不高不低,但每个字都有人立即去执行,很快,窗户上的木板被撬开了,空气涌入,阳光也投入其中,不说病人,就连医生都觉得好过了不少。 “我是怜褔会的芳女士。”她说,向医生伸出手,当医生迟疑的时候,一些人对医生怒目而视,这点就有趣了,利维看着,心想道,他们一路走过来东区的人都对医生很有礼貌,毕竟谁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受伤或是生病,而约翰.斯诺是唯一一个走进东区的真正的医生,但在这些人的心中,一位女士竟然胜过了这仅有的救世主。 “我刚才碰过病人,”医生解释说,“洗手前最好不要和别人接触。” 芳女士莞尔一笑,“我明白,”她说:“赶紧让医生洗洗手!”马上就有人端来了水,医生洗了手,才慎重地与她握了握手。 利维知道怜褔会,不过程度大约与医生相等——也不是每个绅士淑女都对东区一无所知漠不关心的,议会中始终都没停过对东区改造的讨论,如果你捧着箱子走到西区的街道上为东区的穷人募捐也能收获颇丰,教堂和修道院也会定期发放食物,提供住所,还有一些就是虔诚的信徒们组织起来的各种互助会。 这些互助会多半都会雇佣可信的人到东区发放施舍,但也有例外,这位芳女士明显就不是东区的人,但她能得到这些人的拥护,表明她在这里经营了也不止一两天了。 第49章 医生的工作(下) 这位芳女士的到来让医生的工作顺利多了,她在这群人中颇有威望,当然,这份威望也不是凭空得来的,她承诺说,这些得了疟疾的人都可以得到治疗,治疗的药费可以全由她出,她还可以动用怜褔会的一笔基金,来保证红砖巷的这群人可以得到一份免息贷款,他们可以安心的养病,家里人可以得到照顾,痊愈后还能找到工作。 这些事情听起来很简单,所耗费的钱财也只有几个金镑——是的,在这里的人,除了那些为非作歹的,几乎都没可能拿过金镑,按照此时的物价标准,一个金镑可以兑换十二个银先令,一百个铜便士,一个便士可以挂绳子睡一晚,一个一磅的面包需要一点五个便士——在蒸汽机大革命前,工人所得勉强还能满足一家几口所需,蒸汽机与各种钢铁怪物(如粉碎机,车床,纺织机等等)一步步地侵占了他们的工作地盘后,他们所能做到就是保证自己不至于饿死。 老爷们总说,东区是罪犯的巢窠,是灾难的温床,但如果他们愿意松一松手上的绞索,东区的人也未必个个都愿意去偷窃,去劫掠,去出卖身体。 医生当然是不会收取治疗费用的,就算想这儿也没人能给他,东区的人从来不想明天,袋子里若是有钱就一定要用掉,酒,女人,赌博或是其他能够麻痹他们的东西——他带来的大药箱里装着的药,也都是免费赠送给这些人的,不过其中也没有多少真正有用的,多数都是安慰剂,烈酒、糖还有一些鸦片酊,还有少量的乙醚。 “他们需要奎宁。”医生说。 “奎宁很贵。”芳女士明确地表示拒绝:“如果我将捐款都用在奎宁上,那么接下来红砖巷的其他女人和孩子就都没法得到医治了,医生,您知道的,她们多数都没有丈夫和父亲。” 她看了一眼门外,隔壁就是那些得了疟疾的人,其中有一些是码头工人,也就是红砖巷的人,但是里面也有一些是外来的水手,作为怜褔会在这个地区的负责人,她不准备将珍贵的资产用在这群不知道会不会再回来的人身上。 “那么就让人去照顾他们,给他们干净的水。”医生说:“要在水里放盐和糖。” “除了这些呢,”芳女士咨询道:“我记得我在一本描述古罗马人的书上看到,可以让他们与正来月潮的女人上床来终止病情的发展,或者喂臭虫、鸡蛋和葡萄酒,或是找一些蟾蜍的肝脏,用纸包起来,用亚麻线系在他们的胳膊上——或许会有用,我们应当试试。” 医生露出了难以令人恭维的表情,不过他最终还是忍耐下来了,“女士,”他说:“我知道东区的人可能支付不起奎宁的昂贵费用,那么你们或许可以尝试一下忍冬,这不是一种罕见的植物,虽然在东区也不多,但你可以招募一些人去采集它们的种子,现在应该还有,将这些种子浸泡在烈酒里,给他们饮用至少三十天朝上,一般十天就能看到效果。” “听到医生的话了?”对于医生的隐晦拒绝,芳女士倒没表现出什么不愉快,她马上命令身边的男人去找忍冬,忍冬并不是英国的本土生物,引进时间也不长,但这种藤蔓有着极其强健的体质与芳香的黄白色花朵,立即受到了人们的欢迎,它们迅速地在这片土地上蔓延开,就连东区这种终日灰烟缭绕的鬼地方也可以看见它们的踪迹。 “还有其他的吗?” “你们能找到罗马艾蒿,或是尾穗苋,也就是圣多米尼哥之花也可以拿点来,”医生说:“榨碎了给他们灌下去。” 芳女士认真地记了下来,等到事情都安排妥当了,她才抬起头来,“医生,事实上,我今天是特意来找您的。” “你说。” “我有一个不情之请,医生,”芳女士说:“听说你给玛丽动了手术?” “我拔掉了她的牙齿,不过这是她自己要求的。”医生皱着眉问道:“怎么。她有什么问题吗?” “略微有点发热,没什么大事,”芳女士说:“但我这里还有几个类似的病人,他们一样正处于难以摆脱的痛苦之中,白磷毒深入他们的身体,已经造成了非常可怕的后果,但我认识的一个医生说,若是有人愿意给他们动手术,他们就还能活一段时间。” “我每月都会来东区,一整天,任何人都可以在我这里看病,”医生说:“他们为什么不来?” “他们拿不到名额,”芳女士坦然地说:“您不会以为那些来看病的人没有经过帮会的筛选吧,他们被认为没有价值,所以没有名额。” “那么我就不能违背帮会的意思。”医生说:“如果我不遵守这里的法律,也就别指望他们能保护我。” “有回报的,这是交易,”芳女士说:“这样他们就无话可说了。” “什么回报?” “我知道您正在寻找患了霍乱的人,医生,我知道最近又有两三个地方出现了不少于十个家庭的霍乱病源,医生,你给我的病人手术,我就带您过去,总比您毫无头绪地到处乱走来得好。” “成交。”医生说,“你和我一起?”他问一直坐在房间角落沉默不语的利维。 这时候芳女士才仿佛意识到房间里还有个人,“他是您的学生?” “不,他是我雇佣的一个助手。”医生说:“他给我帮了很大的忙。” “他看起来不像是西区的人。” “可不是,他是东区人,一个侦探。” “那我这里也有很多好小伙子,”芳女士盯着利维说:“我不能说他们个个都是绅士,但他们至少有一份正规的工作,医生,或许您在西区的时间太长了,错误地将侦探列入了一个可信的范围,我建议你让他回家去,我可以给您提供助手,他们不要钱,干活还认真,为人也很可靠,您将要帮助的人里面可能就有他们的爱人或是孩子。” 这可真是有点过分了,利维想,他站起来,将药箱放在脚下,走向芳女士,芳女士身边的两个男人立即站到她与利维中间,但不知道怎的,他们只感觉一阵微风拂过,利维就到了芳女士的身侧,他微微探头,在芳女士的脖颈处嗅了嗅。 他没弄错,芳女士身上确实带着一股半天使的味儿。 灰侦探 第19节 第50章 乙醚与霍乱(上) “伦蒂尼恩先生!”医生严厉地说,虽然他知道利维是个半恶魔,但这样的行为无疑是非常轻佻的,一个客人可以对妓女这样做,对芳女士这样的规矩女人做就是在犯罪,芳女士的两个护卫恼怒地冲上来,但利维已经回到了医生身边,芳女士身上的气味确实来自于一个半天使,但和那根犹如恐吓信的羽毛不同,不是来自于同一个人。 不是他在找事儿,而是芳女士的到来实在是太凑巧了。 “很抱歉,”医生说:“但我不能解雇他,他不是我雇佣的,我有一个很好的小朋友,他担心我的安慰,为我雇佣了伦蒂尼恩先生。” 芳女士的表情很像是那些在码头被海鸥砸了一头屎的人,看得出她竭力忍耐了一会,“好吧,”她勉强地说:“如果您坚持,我也确实有需要您帮助的地方。”虽然这么说,但利维想,那些守候在这位女士身边的人准在预备着给他套进麻袋里,再往麻袋里扔只猫,然后一起丢进泰晤士河。 将这些得了疟疾的人安置妥当,他们与芳女士等一行人穿过了弯弯曲曲的小巷,利维将自己的“领地”局限在野葡萄公寓与黑窗户酒馆附近,但作为一个谨慎的半恶魔,他在这几年也利用各种机会与手段访问了东区的每一个角落——有些人知道他,有些人不知道。 芳女士虽然是作为怜褔会的代表在东区占据了一席之地的,不过很显然,她还没有降尊纡贵到成为这些人中的真正一员,看她说的话!她身边的工人还能有妻子和儿女呢,他们算不得最堕落和无望的一批,这可能与她身边就有一个半天使有关,毕竟半天使的双脚可以踩在人世间的尘土里,但踩在血污和沼泽里又是另一回事了。 利维反复回味着在她身上嗅到的半天使的味儿——可能还有人记得,半天使的来源并不如人们以为的那样光明磊落,尤其是与一个人类女性紧密相关的时候——别忘记,色欲也是地狱的产物,是无法饶恕的九样罪行之一。不过也有可能,芳女士是作为怜褔会的一员才与半天使有频繁接触的——半天使们最常出现的地方莫过于主在人间的地上住所,修道院,教堂,以及各类神圣组织内,也有一部分会成为国王身边的宗教官员,怜褔会是圣保罗大教堂的产业之一,它里面当然也不会缺少半天使的神父或是管理者。 但这股气味,利维心想,怎么说呢?恶魔出现的时候总是带着沥青与硫磺的刺鼻气味,这种气味怎么都没法掩饰,有经验的驱魔人和神父甚至可以用气味的浓淡,走向来判断恶魔降临的时间与地点,天使们呢?你一定要在人间找个形容词的话,烈日,火焰,蒸汽,那种很难形容的,尖锐到一碰触到鼻腔就能直接刺入你的大脑,同时裹挟着灼热气流的那种味儿,在侵占所有感官的同时,也会净化它们,没有一丝孔隙地净化,直到一切都如同最纯净的光那样毫无杂质。 圣博德修道院院长的身上就是这股味道,纯粹的几乎让利维不想再回忆。可他在芳女士身上闻到的气味要更柔和一些,也许是一位女性半天使? “这儿。”芳女士说。 他们这时已经走到了一个仓库前,仓库的门打开了一条小缝,利维微微张开嘴,品尝着那股涌动在黑暗中的恶臭气息,有趣的是,里面居然没有多少绝望,半恶魔有点扫兴地推了推医生,他们一起进了仓库,仓库的门关上了,黑暗中,亮起了白色和青色的光,光线非常微弱,就像是裹在一层厚厚的磨砂玻璃里。 “夜光下巴。”医生准确地判断说。 一盏煤油灯亮了起来:“是的,”芳女士说:“比玛丽更严重的人都在这里了。” “你想要我给他们动手术。”医生站着不动,“但之后呢,如果他们再回到火柴厂工作,白磷还是会继续侵蚀他们的身体,然后让他们的其他部分一起烂掉。” “他们不会回火柴厂了,”芳女士说:“等您完成了手术,如果他们能够痊愈,怜褔会会给他们找一个在马戏团或是奇异沙龙的活儿,现在能够动手术的还不多,他们能靠着自己活下去。” 利维用半恶魔在昏暗光线中依然锐利的视线掠过仓库,这里大约有七八个人,大部分是女人,只有一两个男人,白磷对火柴厂工人的伤害从嘴和手指开始,手指溃烂不是什么大事,但从呼吸道和唇齿进入的白磷蒸汽在三五年内就能毁掉一个人的健康,玛丽还只是牙齿疼痛,下颚肿胀,只要拔掉牙就还能坚持一阵子,但这里的人无疑都已经进入了中后期,他们从鼻子往下的部分就像是个发酵面团那样高高鼓起,让他们看起来就像是无毛的大猩猩。 “我不保证这里的每个人都能活。”医生说。 “他们知道。”芳女士说,等待做手术的人也都紧张地表示,他们愿意接受手术——到了他们这个程度,疼痛已经让他们没法继续干活了,而就算他们有家人,家人也承担不起一个不干活只吃饭的人,何况他们还只能摄入流质,牛奶,肉汤,都不便宜。 医生长长地叹了口气,“那么准备一下吧。” 在这个外科手术还能在剧场举行,作为一场公开表演的时代,当然也没什么消毒,无菌的概念,人们在一张长桌上接受手术,医生用乙醚麻醉,然后锯掉他们的下颚骨,如果他们能活下去,其面目可能很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小恶魔。 那些小恶魔的身躯很像是猴子,但面孔就各有各的缺损,有些没有后脑,有些没有眼睛与鼻子,有些没有下颚,就是这些接受了手术的人今后的样子,但他们如果能活下去,伤口痊愈,那么在马戏团和奇异沙龙或许还真能有人愿意花钱来看他们,触摸他们的伤口,尤其在那些极度缺乏消遣的乡下,畸形人一向很受欢迎。 完成了所有人的手术,医生在站起来的那瞬间只觉得天旋地转,幸好他身边还有利维。 “快给医生拿点酒,”芳女士说,有人给她递来了酒瓶和杯子,隔着几步都能嗅见浓郁的香甜味,甚至短暂地冲淡了脓液与污血散发出来的恶臭,她捏着瓶颈倒了一大杯:“这是最好的格鲁特酒,医生,”她说:“是我带来的。” 医生差点就接过了杯子,长时间的体力与脑力劳动,那点早餐早就被消耗一空,但利维抢在他之前接过了杯子,“谢谢,不过我们带面包来了,”他转过去对医生说:“您还要去看看那些得了霍乱的病人呢。” 芳女士不太愉快地笑了笑,她伸出手,想要拿走杯子,但利维只是一倾,杯子里的酒就全都倒在了地上,“哎呀,”他假惺惺地说:“手滑了,请您别在意。” 医生低着头,为了完成手术,仓库里多点了几盏煤油灯,但光线还不是很亮。作为一个普通人,他只能看到带着丰富泡沫的白色液体在地上流淌,他有点可惜地摇摇头,格鲁特酒是一种用格鲁特花而不是啤酒花酿造的啤酒,在中世纪前就有了,酒液是淡黄色的,但因为大量悬浮在酒体中的白色酵母,与稠密的泡沫,它看起来就是白色的,所以也叫白啤酒。 它的味道相当不错,在醇厚的蜂蜜味基础上还有柑橘香气,与一种颇为刺激的辛辣味,用来提神醒脑十分不错,但因为啤酒花的普遍使用,现在只有少数远离尘世的修道院还在酿造这种啤酒,他也很久没有喝过了。 第51章 乙醚与霍乱(下) “可惜了这些格鲁特酒,”医生说:“不过我的助手提醒的对,我们接下来还有紧要的活儿做,我们也带了糖和面包。” 这算是向芳女士委婉地道了歉,医生和利维走到屋外,用消毒水浸润的纱布擦了手,只用了几分钟就解决了自己的午餐,实际上几乎可以说是晚餐,此时夕阳已经将泰晤士河染成了一片血红的颜色,医生有点犹豫,“您说的地方距离这里近吗?” “很近,”芳女士说:“他们都住在河边。” 就算是在东区,住所也是有高下之分的,河边在科技与医学都不那么发达的时候,从来就不算是什么好地方,河堤上那些积水的凹陷与垃圾会滋生蚊虫,而住在河边的人也很难放弃近在眼前的河水,走到街区中心的水井打水,他们没这个时间——一般工人的工作时间都是早上六点到晚上六点,也没这个精力,有这份力气不如去糊糊火柴盒——他们或是直接从泰晤士河里打水,或是从附近的水井打水。 泰晤士河河水的污浊程度之前我们已经有所了解,而水井,若是位置过于靠近河流,泰晤士河里的病菌与微生物一样可以通过渗透过土壤来污染井水,之所以这里的人们很容易就会一下子得了一样的疫病,就是因为他们在一个地方打水喝。 医生选择野葡萄公寓可能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东区的公寓只有少数符合后世人对公寓概念,因为东区的建筑一开始就是决定要给工人以及家属居住的,工厂主当然不会去考虑舒适性和个人隐私,这里的公寓更像是排屋,顾名思义,就是一排排连在一起,巷道都没有的房屋,每个房间只保证有一个窗户,有时候还会被封掉,人们要么在地板上生火,要么租用房东的厨房。 前者危险,后者要钱,所以这里的人大多都直接喝生水或是酒。 他们造访的第一家就是这样的一座公寓,它在后院靠近河堤的地方有一口水井,利维探出头看了一会,觉得它更像是连接着地狱,除了没有硫磺味外,里面的水又黑又臭,浑浊不堪,“原本没那么糟。”身材矮小,声音也和女人一样尖细的房东解释说:“都是一些蠢货,他们打水的时候太用力了,把井壁上的土都挂了下来。” “你肯定没做过井壁硬化处理。”利维说:“这里距离泰晤士河那么近,你难道就没想过它很快就会被渗透吗?”他大胆地靠着低矮的石头井沿,伏身下去,半恶魔尖锐的指甲,不,他觉得,就算是一个略微有点力气的成年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地从井壁上挖下一大块土,这里的土都酥松了,也亏得这里出现了霍乱,不然不知道什么时候,这口井就会崩塌了。 “年轻人,”房东气恼地说:“这里可不是西区,”他威胁道:“要是有人胡言乱语,可是要被拔掉舌头的。” 利维无所谓地耸耸肩,他的态度进一步地激怒了房东,“我来帮您吧,医生。”他假意要接过医生的药箱,一只手肘已经恶狠狠地朝利维的腹部打去——他不是个高大的人,但对付过很多高大的人,他也知道这个地方挨一下会让人当即昏过去,他当然不会杀了这小子,但给他一点教训还是可以的。 他的手肘碰地一声砸在了一块铁板上,尖锐的剧痛让他立即发出了刺耳的嚎叫声。利维敏捷地将药箱转到身后,只用一只手就提起了房东,一把把他塞进了那口水井里。 医生无奈地摇摇头。 “请跟我来吧,”芳女士说:“我知道他们在哪里。” 那是一个大房间,按照建筑师最初的想法,可能是个起居室,里面没有任何家具,地板坑坑洼洼,焦黑处处,一些地方露出了白色的土,这种排屋工厂主可不舍得用什么好材料,当然不可能全都用上混凝土,楼板是用老旧的建筑方式,在木梁间搭起肋条,再往上铺一层木板,这就是楼下的天顶,然后往木板上铺一层普通土与白垩的混合物,再覆盖一层木板,就是楼上的地面。 这种做法还只是为了减少火灾的产生,若是没有这种顾虑,他们面对的就是一层木板。 这里横七竖八地躺着十来个人。 “这里有十个家庭?”利维好奇地问。 “活下来的都在这儿,死了的都烧成灰了。”芳女士对医生说:“死者有三十六人,孩子,女人和老人优先,这里都是能撑过一阵子的年轻男人。” 医生在见到那些疟疾病人的时候为什么要问发病时间呢,就是因为霍乱引发的剧烈腹泻,呕吐会让人迅速脱水,有时候两三个小时就能带走一条生命,孩子和女人,还有老人身体虚弱,根本禁不起这样的折腾,死得当然也最早,而强壮的男人至少可以支撑一段时间。 利维见过霍乱病人,正确地说,他见过所有在瘟疫下遭受折磨的病人,每一种,梅毒,伤寒,疟疾,猩红热,天花,黑死病……有时候人们会指责巫师与恶魔带来瘟疫,事实上恰恰相反,走在人世间执行天堂给予的任务的存在,被他们成为“灭命天使”的,有很多都是携带着装载瘟疫的口袋而来的。 恶魔偶尔会推波助澜,但说实话,他们杀的人绝对比不上那些吹奏着号角,挥动着翅膀从天而降的混蛋。 他注视着医生,医生走在幸存者间,仔细观察他们的病况,这里既然已经出现了死亡,就表明霍乱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这些还活着的人只怕也难逃一死——他们的模样实在可怖,皮肤松弛到可以垂落到地面上,满是褶皱,就像是一块经过数次鞣制,堆叠起来的绵羊皮,肌肉血液似乎都消失了,各处的骨头都在奇形怪状的耸起,医生没法分辨,但半恶魔可以看清,这些人已经缺水到皮肤和指甲都在发蓝。 难怪在霍乱这个名字被确定下来之前,被一些人称作“蓝色病”呢。 医生看过了所有人,直起身来摇了摇头,他们走出了这个气味肮脏的大屋子,“给他们一点糖块吧。”医生说:“再请个神父来为他们做圣事。” 芳女士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那么说没一点希望了。” “没了。” “我已经不再让其他人喝那口井里的水了。” “很好,您是个智慧的女士。”医生说,他们又去看了另外一个地方,距离这里不远,他们没有从井里取水,但正处在第一个地方的下游,也就是说,这里的人或许会直接在河里倾倒粪便,导致最靠近他们的下游人遭了秧,同样的,他们被安排在一个房间里,也只有人看管,没人照顾,或者说,他们也很难被照顾,他们浑身发热,喝不下水,吃不了东西,除了呻吟之外什么都干不了…… “虽然……”芳女士说:“我还是要感谢您,医生。” “我一个人派不上什么用场,”医生说:“不过等我将地图绘制完毕,希望能借此引起议院或是卫生官员的兴趣,志愿医院也可以。” “我也殷切地期盼着那一天,”芳女士说:“如果以后还有这类情况,我也会和您说,”她看了看天色:“很抱歉让您如此劳累,若是可以,您觉得您还有什么需要我们做的吗?” 利维看得出医生已经累得快要没法思考了,但他只摇了一半的头,就像是想起了什么:“如果可以,”他低声说:“可以给我两具没有亲属追悼的尸体吗?” 第52章 解剖与猎巫(上) 之前在有关于食尸鬼的章节里,我们已经对这个时代的葬墓方式有了一定的了解。 在东区也有教堂,教堂也有墓地,但同样的,不狠狠花上一大笔钱是没法埋在墓地里,寻求天主与圣人的庇护的,除了少数几个盘踞在东区金字塔尖的人物,大部分人还是选择将尸体直接丢进泰晤士河,如果那个不幸的死者是孩子或是婴儿,那么就丢在垃圾堆里,等着被野狗,老鼠分食,和粪便污物混合成难以辨认的一堆。 得了疫病的死者会被焚烧,而后将灰烬与余下的骨骸(木柴也是要钱的,他们基本上都烧得不怎么干净)扔进河里。 所以说,东区的食尸鬼可以得到大量品质不佳的食物,很多医生与研究者也会跑来东区买尸体,但霍乱是种烈性传染病,除了医生,很少有人大胆到去研究这种暂时还不知道传染途径的疫病——这时候还没有系统正规的医理学与病毒学,人们或是将霍乱视作一种诅咒,或是将其视作一种“穷人病”,确实,因为没法得到干净的饮用水,多人混居,没有卫生观念,霍乱经常在贫民窟里爆发。 医生在西区的时候,没人会愿意帮他运送得了霍乱而死的尸骸,等他到了东区,因为情报不够及时,等他来到霍乱爆发地点的时候,往往只能收获一堆黑灰或是腐肉,就算还有活着的人,他也不能去询问对方死了愿不愿意被他解剖。 “幸好之前我就在东区新买了一座小房子,”医生对利维说,“并逐步将一些必要的设备都搬运了过来。” 芳女士给了医生三具尸骨,不是没有亲人,而是这里就是一个家庭里所有的人,一对孩子和他们的母亲,孩子是昨天去世的,母亲本来还能支持,但听了这样的噩耗,就毅然决然地舍弃了脆弱的生命,他们被裹在厚重的帆布里,由一辆敞篷马车载着,运到了医生在东区的新住处。芳女士还问医生需不需要帮手,医生看了看利维,拒绝了,他这几天可是太了解利维.伦蒂尼恩所能具有的,超乎寻常的力气了。 利维停下马车,在医生笨拙地爬下座位的时候,他将包裹扒拉下来,将比较小的夹在手肘下,两个大的分别提在手里,也亏得这三个人都得了霍乱,要比平常人轻得多,但几道暗中注视着他们的视线迅速地收了回去——对于这个买下了废弃仓库的邻居周围人还是很感兴趣的,对于贫穷的东区人来说,什么都是好的,最差也有一身衣服,马,马车还有家具。 “你觉得那会是什么?” “我觉得很像是……但他们要那个干什么?” “干什么都与我们无关,但如果是那个,”提问的人自言自语地说道:“我们还是少碰这些邪门儿的事吧,除非能确定那会是一笔大买卖。” 这些藏在下水道里的老鼠还不值得引起利维的关注,他将三具“货物”搬到房间里,因为这里原先只是一座仓库,所以没有间隔,就是一个空荡荡的大空间,医生也没打算住在这里,他看中的是这座仓库用了混凝土,没有窗还有一扇坚固的铁门,他让利维去点了煤油灯,这点倒无需吝啬,他用了好几盏,充沛的亮光总算给这座死气沉沉的建筑增添了几分生气。 墙壁周围有着几个架子,架子上摆着几个木箱。 “来,”医生乐滋滋地说:“我给你看看,这才是我买下这里的原因。” 他努力挪开一个架子和上面的木箱,下面是一片厚重的尘土,利维蹲下身。毫不费力地找到了一个暗拉环,一拉就出现了一个方形暗门,暗门下是一座狭窄的楼梯,“这里曾经被人用来走私茶叶,”医生说。 利维跟着他走下去才知道这里别有洞天,说真的,走私犯用来储存茶叶的房间都要比给人住的房间好得多,这里墙壁,天顶和墙壁都铺设了木板,虽然只是普通的冷杉,但都有夹层,还有一层层的架子,架子上摆着原本昂贵但现在已经非常廉宜的锡罐,锡罐里还有残余的石灰和木炭。在它们旁边,是一个个大如人头的玻璃罐子,里面装着干瘪的器官与胎儿。 “小心,”医生在看到利维打开一个罐子的时候提醒道:“那是……哦,我忘了你不是人。” “我怀疑您正在理直气壮,明明白白地骂我。”利维盖上罐子,现在的人们用来防腐的手段还是沿用了五千多年前埃及人的手法,用蜂蜜,盐和蜡,但最近另外一种药物进入了医生们的视线,那就是砷,这种矿物被人们当做药物使用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的希波克拉底,这位可敬的医学之父认为砷可以治疗皮肤病。 等到了文艺复兴时代,古希腊与古罗马文化得到了进一步的诠释与推崇,医学也不例外——说实话罗马帝国覆灭后,那些蛮族也没什么医学可言——他们的医疗手段就和屠夫差不多。 于是砷以及化合物迅速地成为了“百灵药”,什么疾病都可以用砷试一试,假如到这里还有人不明白砷的害处,那么你只要知道,砷在氧化后就会生成一种人们熟悉至极的东西——砒霜。不过这不妨碍病人们愿意尝试——反正放血和烙铁一样致命,还有人明知它是有毒的,也要小剂量服用,用他们的话说,就是可以用来抵御真正要命的毒药…… 作为半恶魔,利维当然不会恐惧这么一点小小的毒物,他帮医生将最大的,也就是那位不幸的丈夫搬上了解剖台,也就是一张大餐桌。 “我不知道……”医生用眼神询问利维:“你在乎吗?”他说的是解剖。 “不用在意我,”利维说:“但你不需要休息一下吗?” 医生的眼睛发着光:“不,我一点也不累。”他摩拳擦掌地走向解剖台,“这里的气味不太好,你可以到上面去等。” “那么祝您玩得愉快。” 利维说,他回到一楼,在一个木箱上坐下,打开了一本写满了亵渎之语的小说,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本书是个半恶魔的杰作,却胜过了很多半魅魔,里面种种匪夷所思的理念与行动让利维都看得目不暇给,聚精会神,直到一阵急骤的敲门声把他惊醒。 半恶魔不情不愿地走向铁门,“谁?” “玛丽。”一个含混不清的声音说道。 利维从缝隙里看了看,确实是那个被医生拔光了牙齿的火柴厂女工,他把门打开,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撒了一大把沙子。 不,不是沙子!是浸没过圣水的盐! 利维按住脸,嚎叫了一声,圣水对半恶魔原本就有不小的杀伤力,何况还有提纯的盐! 灰侦探 第20节 第53章 解剖与猎巫(中) 盐可能是东区人最容易拿到的驱魔物品了。 驱魔道具可以有很多种,圣水,十字架,念珠,棕榈枝,经书……但这些东西哪怕不算贵重也不是一个东区人随时可以拿出来的。 但盐可以,盐早就不是什么值钱东西了,而它一直就被人拿来驱魔。 因为盐最广泛的用途就是防腐,无论是肉类蔬菜还是面包,这让人们很容易就相信,盐代表是这不朽,也就是恶魔们最憎恶的那种不朽,“凡献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盐调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与神立约的盐;一切的供物都要配盐而献。”神父们说,盐是奉献给上帝最好的祭品,在洗礼的时候要用盐,祝圣的时候要用盐,净化祭坛的时候也要用盐,一些医生用盐来治疗疾病,也真的治好了一些病,不过很多人则因为这种粗鲁的方式丧命。 如果你仔细看这个时期人们的绘画作品,还能看到画家们时常用打翻的盐罐子来代替不祥的征兆。 像是利维这种半恶魔,他吃饭的时候是放盐的,只是数量不多,不过在黑弥撒或是其他与恶魔地狱相关的仪式上,他会谨慎地不去摄取任何盐分,以免发生任何意外,如果有人愿意去尝一口那些被污染的圣饼和圣水,也会发现它们除了甜腻、苦、酸之外并没有一点咸味。 利维挡住了脸,免得被看到被飞快腐蚀又飞快痊愈的皮肤,他的动作很快,确保没有被那个火柴厂女工看到一星半点不对的地方,但那个女工一边后退,一边大叫起来:“恶魔!”她喊道:“恶魔,他是恶魔!”她的声音有些颤抖但非常高亢,在深夜里更是清晰得惊人。 她叫了两声,就打算转身逃走,但这时候利维已经不快地放下了手,他弯曲膝盖,站在台阶上轻轻一跳,就跳到了她的面前,半恶魔那张漂亮精致,换个地方和时间会让她很愿意来一段罗曼蒂克的脸距离她可能只有半英寸,她深吸了一口气,就觉得有一股寒气从嘴巴传进了肚子了,比冬天的泰晤士河河水还要冷,她一下子就冻僵了。 “你还没看到我呢。”利维说,他微微昂首,眼睛发着赤色的光,黑色的部分只有针尖那么大,女工愣住了,她没想到——是芳女士让她来的,也是芳女士让她这样叫喊的,芳女士说,并不危险,他们只是要给医生一个教训,东区人就该为东区人着想,而不是待在西区做一个老爷,倒是来东区靠着残害自己人牟利。 玛丽都没法听懂牟利这个词,但这和她有什么关系呢?医生是不要钱,但她要从帮会那里拿一个名额,却要她一整个月的工资,她因此欠了债,高利贷,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能还得起——芳女士愿意帮她说话,叫那些可怕的人宽限几天——她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是有点不好,但更应当责怪的是医生,如果他不是只来一天,两天,而是天天都在这里,她们看病就不需要名额了。 她是这样想的,甚至没有想过拿它来做宽慰自己的理由,她理直气壮地接受了芳女士的提议,毫不犹豫地来敲门,在撒出盐的时候就准备好了大喊大叫,将医生定死在与恶魔交易的男巫身份上。 “啊,”她听到那个恶魔说:“这真是无聊的一天。” 她眼前的世界突然颠倒了。 对付这个女人利维不需要武器,半恶魔尖锐的长指甲就如同一柄柄锋利的小匕首,他一挥手,就切开了她的脖子,她的头颅与脖子只有一根颈骨和皮肤还勉强连着,动脉里的活血喷出老高,在月光下就像是一股高高射向天空的黑色喷泉。 “恶魔!” “真的是恶魔!” 更多人从仓库两侧的巷道里站了起来,他们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是医生!” “玛丽!”“安吉!”“约翰逊!” “医生杀了她们,把她们献给了恶魔!” 利维眯起了眼睛,他还记得那几张脸,他们在几个小时前还在热切地握着医生的手感谢他为自己的亲人动了手术——他伸出舌头,品尝空气中的情绪,贪婪?有的,虚伪?有的,但更多的还是沸腾的怒火与深切的悲恸,这些都是真实的。 半恶魔叹了口气,他就觉得芳女士的慈善行为有点过于迫切和古怪了——在东区做慈善,只要不是第一年来干的人,基本上不会选择这些一眼就能看出来没有多少挽回价值的人——不是他们残忍,是因为这个时代与社会能够给予穷人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不能够有一点点的浪费,男人胜过女人,年轻人胜过老人,健康的人胜过病人,而在病人之中,像是白磷引起的口腔溃烂,下颚肿胀是最没有必要治疗的,就算他们能被送进奇异沙龙,马戏团这些地方,只能靠着流食的他们也活不了多久——几年,几个月,几个星期,几天? 医生用的那些乙醚完全可以用来给人拔牙(那些强壮的水手和工人也会因为缺乏良好的防护而大范围龋齿),治疗骨折、伤寒或是癫痫,哪怕折成钱,也能让一大群小崽子活下来,为什么要白白地耗费在一群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怪物身上? 想必芳女士那时候就想好了,要用这些人的性命激起那些追随者的憎恨,让怒火冲昏他们的头脑。 “医生在这里受到庇护!”利维大声喊道:“你们想要被里鲁的宝贝儿们割掉鼻子吗?” 果然有人畏缩了,利维说的小宝贝儿们当然不是小孩子,而是里鲁麾下的打手们,或许是因为魅魔的性情作祟,即便是人类打手,里鲁也会选择容貌端正,身材高大的家伙,一些心有不甘的混球就造谣说(也有可能不是造谣),这些人同时在床上和床下为里鲁效力,所以有时候,他们也会被称作里鲁的宝贝儿。 东区的帮会打手们惯用各种酷刑,像是敲牙齿(当然是没麻醉的),碎酒瓶割鼻子,和猫一起装在麻袋里挨揍,西班牙绞刑(坐在椅子上被慢慢绞死),烧死等等诸如此类,数不胜数。 但芳女士出现了,“你们还在等什么?”她严厉地喝问道:“你们想让那些可怜的孩子和女人都上不了天堂吗?”她举起手:“你们也早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说服这些人的显然不是第一句话,东区的人不怎么在乎死后如何,他们更看重眼前——看来芳女士承诺了什么,可能就是帮他们在东区之外找一份工作,离开东区,是大多数东区人梦寐以求的事情,可惜他们总还是生在这里,烂在这里,最可怕的是,如果他们有后代,后代也会如此,沿着父母的路,一路走到底。 她的承诺果然坚定了一些人的心,他们掀翻身边的木桶,浑浊的液体从桶里流向了仓库。 第54章 解剖和猎巫(下) 这些木桶里流出的东西马上就让利维想起了地狱,硫磺,焦油和沥青,可能还有一些煤炭,这些混杂着细碎杂质的粘稠液体流向利维,以及他身后的仓库,一路留下深黑色的不祥痕迹,芳女士大笑着,划着了火柴。 利维迅速地向左右一看,这座仓库有个很好的地方那就是正好与其他排屋有段距离,并且屋子后面就是泰晤士河,在作为走私窝点使用的时候,堪称天时地利,在作为医生的隐蔽研究室使用的时候,也能给他挡掉多余的眼睛与耳朵,但现在就不太妙了——如果它是座排屋,那么无论芳女士怎么说,这里的人都不会答应纵火,因为一旦烧起来,没有阻燃功能也没有灭火设施的排屋就是一个通风的大烟囱,几分钟火焰就能从一个屋子蔓延到另一个屋子,还会形成如同海啸般的燃爆,一下子就能将这些纯粹由木板和夯土搭建起来的屋子吹得四分五裂。 但这座仓库正处在一个空白地带,后面是泰晤士河,前面是街道,左侧是一个临时码头,右侧是一个废弃的皮革作坊。 芳女士将火柴扔进焦油里,那条黑色的河流立即变成了火焰的巨蛇,它蜿蜒流动,沿着仓库的墙基攀援游走,利维不是科学家,但作为半恶魔,他对火焰的了解可要比一般人强得多,一般人或许会认为,医生还在地下室,还能坚持好一会儿呢,但利维知道,火就和空气一样,是无孔不入的,坚实的铁门或许可以阻挡人群,但无法将每一缕火焰隔绝在外,只要有一点缝隙,风会将火裹挟进来,焦油会将火渗透进来,仓库还有木架和木箱,它们一旦燃烧起来,就会迅速掠走密闭空间里的空气,也会将那扇通往地下室的门烧得滚烫,就算医生想要爬出来也做不到。 他转身想要回到仓库里,但那些人已经冲了上来,半恶魔露出了一个恶狠狠的笑容,他反手往左肩一搭,就从空气里摸出了一柄手杖,微微一震,就从手杖里抽出了一柄细剑,闪亮的剑刃在他的头顶切割出一道明亮的弧线,在空气中发出飕飕的声音。 “没什么可怕的!”一个人喊道:“我们有圣水!” 他冲上来,利维惊奇地笑了笑,因为从那个人举着的瓶子里洒出来的还真是圣水——也就是天使或是半天使的眼泪或是血液,淡金色的液体和那股子勃发的热量,还有犹如星辰碎片的光亮,可不是什么东西都能冒充的——不过就算圣水是真的,使用圣水的却只是个普通人,利维没有一点畏惧地上前,一手按住剑尖,一手握住剑柄,把它弯成紧绷的半圆形,人们就听到一声犹如弓弦鸣唱般的声音,男人的手掌连同那只装着圣水的瓶子就一同高高地抛向了半空,在黑色的背景与煤气灯的照耀下,洒落的水滴犹如一阵金雨。 男人跌倒在地上,他举着手,不,应该说,举着手腕,瞪着还在地上翻滚的两只手,“我的手!”他声嘶力竭地喊道:“我的手!” 但没人注意他,利维敏捷地闪过四处飞溅的水滴,一把将还有大约三分之一的圣水瓶塞进口袋,就犹如一只凶狠的猎犬那样冲进了人群,“枪!枪!”有人喊道,也有人举起了经过祝福的斧头和匕首,还有人挥舞着闪烁金光的锤子,半恶魔都不由得有点咂舌:“你们打劫了哪个教堂吗?”他加快脚步,比起在教堂里的那场混战,这里的人更加不堪——毕竟修士们还会相互帮助,东区的人则更为自私,他们或许会愿意为了自己的亲人爱人流别人的血,流自己的血就有点迟疑了。 “他只有一个人!”芳女士嘶哑着大叫。 “我说您说真的?”利维说,他只是在低语,但就像是在每个人耳边说话似的:“我是恶魔,”他坦然地承认道:“你们怎么会觉得一个恶魔会畏惧一群人类?您见过秃鹫畏惧一群鸽子吗?” 他掠过一个人,在他的喉咙上留下一道深刻的切口,好比那位忘恩负义的玛丽,顺手接过对方掉落的匕首,虽然手指免不得要被灼伤,但在收入囊中的时候他还是满心欢喜,几乎与此同时,半恶魔的剑贯穿了另一个人的小腹,他呻吟着,扔掉手里的锤子,抓住了利维的手臂,旁边一个人露出了狂喜的神色,他举起斧头,猛砍下来,斧头击中了一具血肉之躯,撕裂了皮肉,嵌在了骨头里:“我杀死他了!”他疯狂地叫喊着,又戛然而止——他砍中的只是他的同伙。 半恶魔的利爪从那家伙的后颈上离开,留下了几个鲜血淋漓的窟窿,还没等有人发出鼓励,譬如“他没武器了”,他就一扬手,那柄应当留在受害者体内的利剑就又重新出现在了他的手里。 他用脚尖挑起斧头和锤子,一边收起它们一边轻盈地避开两个向他飞扑过来的黑影,黑影在撞在一起后分开,一个握住脖颈,一个按着胸口,其他人看到了,都下意识地后退了几步,“那不是人,”一个带着软帽,看起来可能才从孩子晋升为成人的年轻人喃喃道:“那不是我们可以对付的——怪物!” 他大叫了一声,丢下一柄刀子逃走了,这仿佛是个警示,那些工人突然清醒了过来,复仇突然不那么重要了,恶魔与男巫,和他们有什么而关系?至于离开东区——他们想要离开东区但见鬼的不是这个方式! 一时间,芳女士身边居然只剩下了一个人。 利维将丢弃的武器一件件地捡起来,他回头看了一眼还在燃烧的焦油,幸好这些人没有继续翻倒木桶,这些焦油固然会将外墙烧得发黑滚热,但看起来还没能侵入内部:“您这是来干嘛的?”他冷笑着问:“给我送装备来啦?” “每逢一个人要祷告,他的仇敌魔鬼总设法阻止他,因为它知道无论一个人作了什么善工,总会阻碍它的魔道,人若坚持,就会得到安息。祈祷是坚持到底的战争。”芳女士吟诵了一段讲道中的内容,然后严肃地说:“圣人能够依靠祈祷来赶走你,恶魔!可怜我弱小,无用,身负罪孽,我只能用我的方式来驱逐你!” 她指向利维:“孩子,”她对身边的人说:“现在就是你清洗罪孽的最好时机,去吧,去杀死那个恶魔!” 那个人抬起头来,这时候利维才发现他不是穿着一件长外套,而是一件苦修士的短袍子,在他将那件短袍完全揭开的时候,利维嗅到了那股和圣博德修道院院长相似的气味——他将视线短暂地在那件短袍上停留了一会,猜想它可能是一件很不错的隐蔽物,而后又仔细品尝了一下空气中的成分,之所以他说相似而不是一模一样,就是那个“半天使”的味道实在是有些古怪。 半天使向前走了两步,他从后腰拔出两柄短矛,一种很少见的武器,半恶魔这么想的时候,就看到他将短矛翻转,刺进了自己的胸膛! 第55章 天使之子(上) 芳女士期待地看向利维,以为这个半恶魔会被吓得瑟瑟发抖,但她只看到利维在发笑,她又是失望又是愤怒,“快!”她指着利维说:“别让你的父亲失望!” 这句话就像是抽打在牛马身上的鞭子,半天使颤抖了一下,猛地抽出了短矛,犹如融化的金子,半天使的血液流淌在粗糙的亚麻衬衫上,让它看起来竟然有几分光彩熠熠,而更为明亮是浸透在血液中的短矛,每根矛尖都在发亮,“你每次都这么干嘛?”利维好奇地问道。 在亚麻圣母小堂的黑弥撒中,作为圣博德修道院院长的约拿也这么干过,但那时候他面对的是一个大恶魔,即便仪式不算是全部完成,梅林升到地面上来的一小部分也会给人类造成很大的麻烦,他的判断很正确,他的手法也很迅速——但面对利维这样一个不熟悉的敌人——利维对这个半天使的气味是完全陌生的,一上来就这么做,无疑是在白白地损耗自身的力量。 但无论是芳女士,还是芳女士带来的这个半天使,似乎都不怎么在意这点,后者沉重地踏出了一步,他的脚在东区泥泞的路面上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子,几块格子石头在牛皮鞋底下碎裂,而后他飞跃而起,并不轻盈,但更可怕,利维都能听见那具强壮的身躯带起的风声,他像是面对着一头黑铁的公牛,而不是一个人,好吧,他也不是人。 半天使挥动短矛,短矛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们惯用的武器,更不用说是双手短矛,一般而言,中世纪的人们将它与小盾,以及短斧配合着使用,双短矛就意味着牺牲了防护与更大的自由性,利维没有因为他之前的鲁莽而轻视对方的攻击,他的想法是对的,这个让他感到古怪的半天使在如何使用短矛上有着出乎意料的优雅与才能——他先是用一根短矛击中了利维的剑,非常小的接触面,但随后而至的巨大力量让半恶魔的利剑向一侧歪斜,另一柄短矛随即跟上,刺向利维那只深黑色的眼睛,利维向后退步,矛尖刺伤了他的面颊,沾染着的圣水立即渗入伤口并造成了烙铁一般的后果。 那里的皮肤立即焦黑,打卷,甚至升起了一丝灰色的烟雾。 利维感到一阵剧痛,他的眼睛在抽搐,但仍然可看见那道细小窄长的光芒,那是矛尖,两道光,一个从左往右,一个从下而上,在空中交叉成一个倾斜的十字架,芳女士发出一声喜悦的欢呼,但那道光的十字架搅碎的只是一件外套,半天使转过身,借助某种法术脱身的利维站在距离他不过几英尺的地方,举起了一根烧过的蜡烛,半恶魔大拇指一擦,就擦亮了蜡烛,然后就连同亮起的烛光一起消失在空气里。 芳女士的大笑变成了懊恼的疑问,她挥舞着拳头,发出无声的催促,半天使迷惑地看着她,将左手举高,割开了自己的手心,让更多的血流淌下来,同时,芳女士垂下眼睛念诵咒语,周围的空气变得灼热,它们炙烤着那些淡金色的珍贵液体,把它们变成淡淡的雾气,雾气在几分钟就覆盖了仓库四周的地面与半空。 站在路灯上的利维将失去效果的蜡烛收回口袋,“看起来他很听您的话,女士,但您真打算这么使用他吗?”就算如同圣博德修道院院长那种让利维感到棘手的家伙,也只是在面对即将降临的大恶魔面前才动手损毁自己的躯体——“他的老师,”半恶魔突然想到了之前听到的那个名词:“不,应该说,他的父亲,难道没有教导过他应当如何正确地对待这份昂贵的馈赠吗?” 半恶魔只是出于猫那样的好奇心随口一问,芳女士却被彻底地激怒了,她尖叫着,念诵着经文:“日头一出,兽便躲避!”她大喊大叫:“我怜悯你,恶魔,因为你总要下地狱去,昨天你逃过了,今天你就逃不了,随你们怎么做,恐吓也好,诱惑也好,总有坚定的人来惩戒你们,将你们打回你们的巢穴中去!你要吃苦,你要受罪,你要在火焰中哀嚎!”她蹬着脚,头巾落下来了,头发也乱蓬蓬的,那些工人看到现在的她,肯定不会再那么听话了——她现在也和东区的疯婆子没什么两样。 利维耸耸肩,迎向真正的对手。 —— 医生一开始并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对他来说,这不过是诸多日常中的一天,他到东区义诊,绘制霍乱地图,为一些不幸的人动了手术,作为回报,他拿到了三具新鲜的医学材料——现在他和另外几名医生只能初步判定出,霍乱的致死原因是病人会在呕吐与腹泻后大量缺水,所以他给那些人的建议中就包括了补充饮水,最好还能让他们吃点东西,但他也知道这不太容易,霍乱会导致病人无法吞咽,哪怕只是喂一口水也会引发激烈的呕吐。 也有人提出,可以用输液的方式来保证病人不会因为水分流失而丧命,补充体液这种说法最早在两百年前就有了,羽毛管输液法也已经被沿用了几十年,但这种疗法费用高昂,而且需要洁净的场所与设备,不是东区的人可以承担得起的,医生想,或许他可以从这几场解剖中详细地了解病人器官的恶变,看看是否能够采取其他的方法来解决最大的致命点。 他拧亮了带来的煤油灯,仔细地拨开一些内脏,从颜色和质感来判断它们在生命之火熄灭的时候,还有没有在继续工作,在这种密闭的空间里,解剖工作带来的窒息感与恶臭味是很难避免的,但医生像是什么都感觉不到似的,完全浸没在研究的快乐中,他总是感觉,自己距离揭开谜题只剩下了最后一步,虽然这一天他都没能停过——他知道自己的身体里残留的能量已经所剩无几,但一股劲儿还是逼迫着他继续干下去,切开皮肤,剥除脂肪,分解肌肉,剖出内脏…… 让他突然有所察觉的是光线。 房间里突然像是多了一个光源,医生抬起头,看着不知何时出现在一个角落里的“人”。 他不是俱乐部成员,也不是半天使或是半恶魔,但就算他是个一字不识的乡下汉子,只要做过礼拜,听过讲道,也能知道停驻在半空中的是个什么玩意儿——那是个天使。 他,祂就是光的源头,医生不得不眯起眼睛,就如同不能直视太阳,他也没法直视这个天使,他只能在朦胧的泪水间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一个男性,从肩膀和胯部可以判定,祂有着修长的四肢,宽阔的肩膀,身后展开两枚又长又阔的羽翼。 “约翰.斯诺。”祂严厉地说道。 “是我。”医生听到自己回答说,他还想要说些什么,却只感觉到一阵尖锐的热风袭来,他被一股无比强大的力量击中,直接飞了出去,撞在了木架上,木架一阵晃动,上面的玻璃瓶子与锡罐叮铃哐当地掉了下来——这下我可死定了,老人在心里说,没人能比他更清楚这些东西的重量。 第56章 天使之子(中) 医生闭上眼睛,但没有东西砸到他,他欣喜地睁开眼睛,那团刺眼的光芒已经消失,一个从凡人的眼光来看,可能在二十岁到三十岁左右的男性站在他面前,如果没有他身后的双翼,他看起来倒很像是一个年轻的绅士,不过他没有穿着三件套,而是如希腊人那样只在身上套一长内衣样式的长袍,他赤裸着双足,皮肤犹如上好的白瓷那样发着柔润的光芒。 那些玻璃瓶与锡罐只停顿了一下,就跌落在了医生的耳边,碎片飞溅,造成了一些细微的割伤,医生没有在意,“谢谢?”他试探地问。 “不用感谢我,”天使说,脸上露出厌恶的神情“我并不是要拯救你,罪人,你注定了要下地狱,但在死之前,你要为你所有的罪行忏悔。” “如果那样,”医生挣扎着说:“只要忏悔就能被上帝宽恕,我就能上天堂,这不是你们一直在宣扬的吗?” “何等愚蠢的狡辩!”天使说:“固然,我主是仁慈的,但凡有人真心实意地向他忏悔,并真心悔改,他就会宽恕那人的罪,即便是出卖了耶稣的尤达,但这不是说,那人犯的罪造成的后果就能被消除,因为他们的罪并不单单是对自己犯的,还是对他人犯的,譬如尤达,他的罪并不是单单对耶稣犯下的,因为耶稣承担了所有人类的罪,他的行为就是背叛了所有的人类,所以他仍旧需要承担起严厉并且公正的惩罚。” 医生听了,不由得说道:“这可不能让那些家伙听到了,尤其是那些教会的主教们,他们若是听到了,第一件事情倒是要将你烧了呢。” “尽管玩弄你的唇舌吧,”天使的双颊升腾起异样的嫣红,他知道医生在说什么——红衣亲王们自从教会建立并壮大后就没有停下过堕落的脚步,说起敛财、暴食、淫欲、暴虐、欺诈……那样少得了他们,比起世俗的国王,他们驾驭起权力的劲头可比诵经的劲头大得多——但就算祂没有……作为一个地位不高的天使,他也没权利去干涉这些人类的去向。医生这样说,只能被祂理解为讽刺,祂举起了手,房间里所有的光芒都在朝那只手中凝聚,很快,一柄锋利的光矛就在他紧握的手指间出现:“既然你不愿意忏悔,罪人,”祂轻蔑地说:“地狱已经为你准备好了!” 祂不再迟疑,一扬手就要用长矛刺穿医生的胸膛,但就在长矛即将碰触到医生的时候,它被挡住了,天使淡蓝色的眼睛不可置信地睁大,谁在阻挡他?那个半恶魔的仆从,又或是一个恶魔,他都不会感到奇怪,但一个半天使? 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约拿兄弟神色严肃地单膝跪在医生面前,他手中持着曾经让利维吃够了苦头的多头亚麻苦鞭,苦鞭的末端缠绕着玫瑰念珠(念诵玫瑰经时使用的计数念珠),它的手柄是香柏木。所罗门王用作修建上帝圣殿的木料就是香柏木,更何况上面还缠绕着真福者的祭披,两股神圣的力量交缠在一起,一时间难分胜负。 医生将身体往后靠,紧贴木架,虽然他早就知道了另一个世界的存在,但因为他一向谨慎小心,尽可能地避免与“祂们”产生联系,所以还是第一次这样清晰地端详这些本应该被隔绝在人类生活之外的……存在,他斟酌着选择了一个较为平和的词语,事实上他更想说,怪物。 他现在倒要可惜自己只是一个医生,若是个画家,或是诗人,绝对能够按照眼前的景象绘制出一副令无数人赞叹的画作,或是创作出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歌——天使与院长居然还有点相像,或者说,如果孩子继承了父亲的长相,那么所有的半天使都会有点相似——月光或是晨光般的银发或是金发,湖泊或是大海般的虹膜,白皙的皮肤,比起凡人,他们的皮肤非常光洁,没有痣,疤痕与粗大的毛孔,五官端正,身材高大,又都展开着洁白的羽翼…… 等等,医生的视力还是不错的,他怎么隐约觉得,院长身后展开的单只羽翼,要比天使身后的双羽翼更白一点呢,他揉了揉眼睛,确认不是自己看错,或是什么东西投下的阴影,天使羽翼的末端的确是灰黑色的,只不过过渡区域十分宽阔,加之光芒闪耀,匆忙之间很难发觉。 但也只有这么一会,天使发出了狂怒的咆哮,他的声音应当是悦耳的,但无论怎样动听的音符,音量被提高到一个凡人无法承受的地步就只能被判定为噪音——医生按住耳朵,低下头去,因为他们已经打了起来,仓库的地下部分虽然不小,但在这里争斗的两个甚至不是人,他们都有羽翼,都能飞,院长使用的苦鞭攻击范围极其惊人(这点利维可以作证),天使的长矛则可以随意缩短或是增长,即便祂把它投射出去,也能重新在手里凝聚出一柄新的。 整个房间都在晃动,在溃散,到处都是弹跳碎裂的木头,玻璃和锡片,还有里面的东西,医生拉掉掉在脖子里的一片器官,他不想知道那是什么,连滚带爬地藏在倾倒的木架与墙壁形成的三角形小空间里,只是他不知道它能坚持多久,从缝隙里看出去,他只能看到极端的光和黑影,到处都是,根本没法分辨,还有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尖锐的轰鸣声,他以为是轰鸣声,但不久他就估测出那应该是一种语言。 医生猜的没错,天使一直在用天堂语来斥责与诟骂院长,祂又惊又怒,如果说一开始作为半天使,院长出面庇护一个堕落的罪人,已经让祂感到愤怒,那么几番往来后,祂竟然在一个半天使面前讨不了什么好,更是让祂惶恐不安——祂始终畏惧着一件事情,而今天这件事情仿佛已经来到了祂面前。 院长当然能听懂天使的话,但既然他答应了俱乐部的委托,与一个半恶魔合作来保护一个可能被遭到——威胁的医生,就表明他早就搭建起了心中的堡垒,他不是不动摇,但这些话语还不足以彻底摧毁他的思想,他很清楚他在做什么。 灰侦探 第21节 —— 利维眯起眼睛,仓库崩塌了。 幸而不过几秒,一个矫健的身影就提着另一个人从弥漫的灰尘里跳了出来,“多谢,多谢。”利维一眼就看到了安然无恙的医生,他眉开眼笑地走过去,从院长手里提过了医生,医生剧烈地咳嗽着,声音很大,力气十足,看来真没什么问题。 “我就知道可以信任你。”半恶魔真心实意地说:“不过那个人呢?” “逃——离开了。”院长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这场争斗他应当处在下风才对,但过程和结局都恰恰相反,尤其是到了最后,他呼喊着圣灵之名祈求得到庇护与力量的时候——那个天使就像是被灼伤了一般地飞走。“这里是?” 利维看到这个半天使在蹙眉了,“没办法,他们是来袭击我们的,”他指指半倾斜的建筑:“你看到那些焦黑的痕迹没?还有油味?他们可是打算纵火。” “这些都是人类……”院长的眉头难以松解:“你完全可以在他们动手前废掉他们的行动能力。” “还有一个半天使,”利维提出了那个妈妈的大宝贝儿,还有他妈妈,“你看看吧,我就觉得有点怪,不过比起你来,他可真是差多了。” 院长跪在那个已经被半恶魔殴打到面目全非的同族身边,他看到了那个凹陷了大半的胸口,如果是人类,他就可以为他做圣事了,但既然是半天使,那么就还有挽回的机会,他挽起衣袖准备放血,顺便解开了对方的衬衫。 医生正在被利维照看,高瘦的身影完全挡住了他的视线,所以医生只听到了一声惊呼。 “怎么?”他下意识地问道,然后就看到半恶魔得意洋洋的笑容。 “他是个女人!”院长喊道! 第57章 天使之子(下) 利维哈哈大笑,医生无奈地捧住了自己的脑袋,而院长在喊过之后才意识到自己又被这个半恶魔耍了。 不过他也有值得人们钦佩的地方,他还是认真而稳定地给躺在地上的半天使治好了伤,半天使和半恶魔一样,肉体的伤害是会很快痊愈的,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半天使的恢复速度很慢,即便有院长给予的血——“你干了什么?”院长不快地问。 “我干了什么?”利维说:“揍了她一顿,但除此之外,我什么都没干,先生,你难道没有嗅见和看见这里的痕迹吗?她泼洒起自己的血简直就像是在威尼斯狂欢似的。” 院长之前还在和一个天使对战,他和天使都流了血,天使的血比他更纯粹,这时候他才观察到那些从煤气灯柱到外墙,从地面到河堤的,星星点点的光芒——天使与半天使在与敌人作战的时候,确实会经常使用到自己的血——毕竟是最纯净的圣水么,它对恶魔的伤害非常大,这也被视作七重天(圣经中的至善之地)给予这些使者与猎手的保护,但这种做法无疑是轻浮且不负责任的,对自身,对人类都很不负责任。 “有多少人知道?”院长想到了一件事情。 “大概有十来个吧,”利维说:“这位怜褔会的女士做起事情来毫无顾忌,或许她以为可以利用这些人和那位可敬的半天使宰掉我,然后再宰掉他们来灭口,但她实在是太过低估东区人的智慧了,她那一套可以用在其他地方,因为那里的人至少接受过一些教育,上过教堂,他们会让信仰和道德凌驾于求生欲之上,而东区么,若是有这样的人,他早就死了,活不到那么大。” “我马上去通知俱乐部的人。” “不用,”利维说:“我做了标记,那些家伙一个都逃不了。”除了他们,俱乐部甚至会将芳女士接触过的所有东区人都控制起来,他们或许可以回到这里,但更大的可能是被送上苦役船或是流放到澳大利亚,那两个地方没人会听他们胡言乱语。 院长看起来放心了点,他不相信恶魔,但对俱乐部有所了解后,他认为在人与神之间,有这么一层屏障与渠道也是一桩好事,他看了一眼呼吸逐渐变得平稳的半天使,把她放在地上,走向芳女士,芳女士的整个上半身都奇特地扭向了一个方向,院长一看就知道她的脊椎被折断了,这无疑是半恶魔所为。她看见了院长,还有从院长身后伸展出来的半只羽翼,眼睛睁得很大但瞳孔却在缩小,小到只有针尖那么大。 “女士……”院长屈下膝盖想要给她治疗,脊椎折断并不只是简简单单的失去行动能力,但他一靠近芳女士,就被恶狠狠地唾了一口血沫,“堕落者!”她声音微弱而坚定地骂道。 院长听到了一声大笑,半恶魔又在嘲笑他了。 “想要谋杀医生的是谁?”院长站起身来,他是个生性温和而又慈悲的人,但这不是说,他就没有属于自己的原则和脾气了,“你们为什么想要杀死他?”而且不是一般的刺杀,那根半天使的羽毛并不是无意留下的,这本来就是一个警告,也可以说是一个误导,如果不是半恶魔向北岩公爵提要求,坚持要他来(他还以为这是半恶魔在报复),一个天使——再加上一个半天使,半恶魔或许可以全身而退,但医生,一个脆弱的人类肯定没法活。 “下地狱去吧!” 利维的笑声更大了,院长只感觉到肩膀上一冷,半恶魔的手就搭在了他身上,“还是我来吧,”他说:“您这么礼貌周到地问下去,天都要亮了。”他指了指医生:“帮我看着这个,还有那个。”就是那个正躺在地上的半天使。 “好咧,”看到院长果然温顺地退开了,半恶魔兴高采烈的擦了擦手掌:“芳女士,事实上他也想到了,就是实在不好意思说出口,额,我是说,那家伙,我是说那个背着两个翅膀的混球,他是你姘头吧?!” “唉?!”医生支起了耳朵。 “你应该知道,恶魔的鼻子是很灵敏 ,尤其是血,”利维开开心心地揭示道:“你又让那杂种撒了太多的血,虽然只有一会,我就对这个味儿很熟悉了,之后么,房子塌了,你的姘头逃跑了,但我的朋友(院长露出了难以忍受的神情)身上可还有他的血,这两个味儿实在是太相近了,你是否庆幸过,你们的女儿,一个半天使,体内的天使血液更甚于人类的?确实不错,在对付我们这方面,但要辨识出她的父亲究竟会是哪个……堕落者——就要容易的多了。” “住口!恶魔!”芳女士声音尖利地喊道:“住口!我要拔掉你的舌头!你那根蛇的舌头!你以为……” “我都不需要什么人来相信我的话,”利维收起笑容,面无表情地说道:“我只是在做铺垫而已,反正我们有时间,我总要先将事情弄得清楚明白一些才好——我暂时权当怜褔会并不知晓你们的作为,但一个母亲带着女儿纠缠住守卫,一个父亲偷偷跑进去偷窃或是杀人,在东区我可是看得多了,虽然你的女儿要比那些孩子强一点……” “他不是我女儿,他是天使!他是……他是天主的恩赐,是的,天主赐给我的!一件武器,一个荣耀!他注定要来杀你们的!恶魔!” “这就是你给她做手术的原因?”利维故作惊讶地问:“半天使的肉体是可以痊愈的,除非是大恶魔留下的伤口,你用什么来遏制她的胸脯重新鼓胀起来?还有她作为女性的另一个重要部分?焦油?”院长猛地颤抖了一下,他之前还以为那些污秽的痕迹来自于半恶魔。 “等等,”医生忍不住问:“你们在说什么?伦蒂尼恩先生,你是说,那个——半天使,她是那个天使与这位女士的女儿?” “你可以叫我利维——有什么可奇怪的呢,”利维蹲着,手肘支着膝盖,手掌托着下巴:“要不然你以为半天使都是怎么来的?”他满怀恶意地看了院长一眼:“虽然总有人说,一些沦落在炼狱中的无神论者或是诞生在耶稣降临之前,没能获得宽恕的灵魂,如果他们真诚地悔过,愿意皈依,就能得到重新返回人世间的机会,而只要他们在人世间虔诚地度过纯洁的一生,就能在死后升上天堂,获得永生……呸!”半恶魔轻蔑地唾了一口:“算了吧,最少就我所知,没有哪个半天使是这么来的,你若是去了炼狱,倒是可以好好数数那些灵魂,我保证一个都没少。” “你不知道并不代表不存在。”院长不得不开口了,“我并不晓得我从何处来,”他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就被放在修道院外了:“但我见过几个好人,他们就曾是古希腊时期的先贤与哲学家,在他们终于完成自己的工后,也确实升上了天堂,不再受到炼狱的折磨。” 利维撇了撇嘴:“就算吧,”他也懒得和一个半天使争辩,不然呢,就连他也幻想过有那么一天他在地狱的老爹崩毁了或是陷入长久的沉睡,虽然他可能还要继续积攒血税,但至少不用担心哪一天会被突然拉进地狱(回不来的那种),“但这个肯定是。”他用眼神示意:“你也能感觉得出来吧——特蕾莎可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医生发出了一声低呼,“那是圣徒。”他提醒利维,“对啊,”利维说:“你以为她是怎么成为圣徒的?她有个好丈夫,也有个好儿子。” 芳女士声嘶力竭地咒骂了起来。 “你是没可能了。”利维拍拍她安慰道:“就算你把女儿变成儿子也没用,不是你的原因,那个贯穿你的家伙等级不够高,他甚至对付不了一个半天使,对了,他这样急切,是不是因为他堕落的程度已经很高了,他的翅膀还是白色的吗?或许有点黑?你没有找点白垩给他擦擦?” 芳女士的嚎叫骤然卡顿了一下,不过更为响亮肮脏的咒骂在几秒钟后就又回荡在了黎明前的红砖巷里。 院长看着她,芳女士还没意识到她已经被半恶魔的话语所诱惑与引导——与人们想象的不同,恶魔有时候未必要说的多么明白,尤其是他们只需要情报的时候,他叹了口气,略微向下一瞥,看到了一双眼睛——那个半天使的,同样是浅蓝色的,发光的眼睛,他以为她在流泪,但事实上那只是煤气灯的光。 “真相大白,”利维一拍手:“看看,诸位,就是那么简单,”他朝院长笑了笑:“一个意识到自己快要彻底堕落的天使,任何一点渺茫的机会他都会去试一试的,或许下一刻就行了呢?”他眨眨眼:“对吧?” 第58章 天使,半天使(上) 就在他们对话的当儿,俱乐部的马车已经到了,从马车上面下来了几个戴着鸟嘴面具的绅士,他们在地上撒上石灰,覆盖血迹,然后将芳女士与那个女性半天使搬上马车,芳女士还要叫喊,但那些人立即拿出了乙醚,手绢往她脸上一盖,万事大吉——她女儿得到了更为慎重的对待,她被穿上了铁质紧身衣。 在后世人们的印象中,紧身衣似乎一开始就是为了女性而创造的,事实上,最早使用紧身衣的是男性,作用也是为了治疗骨骼畸形,身形不齐,后来更多人觉得,为了保证具备优雅的体态与苗条的腰身,女性似乎更应当使用紧身衣,一个十七世纪的医生甚至说,年轻的女性要比年轻的男性更容易产生脊椎变形,因为她们要长时间地学习行礼,舞蹈,缝纫和写字,这些工作将会对她们的脊背与颈部产生很大的压力。 医生倒是很熟悉这种铁质紧身衣,有些女性对自己的身材要求过高,又或是罹患了臆病或是歇斯底里症,就需要用这种可以限制行动的衣服来保证她们与别人的安全——它由镂空的铁片、柔软的小牛皮肩带和铰链组成,从外观上来看,就像是一件收腰的长背心,可以分作前后两部分的打开,中间可以用螺丝或是皮带系紧,内衬用了厚实的天鹅绒,免得割伤皮肤。 从铁质紧身衣的肩膀位置伸出了两条黑色的帆布袖子,这两条袖子各有着一条长长的纽扣条,密集的小纽扣可以让这两条袖子不用穿过胳膊就能套在手臂上,但因为它又结实又柔韧,穿上了几乎就没办法弯曲手肘或是转动臂膀。 不过那个被半恶魔连同她母亲折磨得半死的半天使也没什么反抗的意思就是了。 最后一位绅士登上马车的时候,看向了院长,医生还有利维,“你们要和我们一起走吗?”他问的是院长和医生,医生摇摇头,玛丽曾经抱怨过他为什么不索性回到东区给他们看病——她不知道的是,作为一个在西区行医的医生,作为一个已经被另一个阶级接受的人,他可以偶尔回到东区义诊,绅士和淑女提起来,就会说,那是个多么仁慈又念旧的好人啊。 但若是他过于频繁地回到东区——他是说,一个月超过两次,他可能就要被一些敏感的人群隔绝在宅邸、俱乐部与沙龙之外了,因为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在自甘堕落,又或是无可救药,一旦他失去了西区的工作,那么就算他回到东区,他也没法继续为东区人弄到免费的药,也没办法和精力继续自己的研究,更别说在交际中设法为东区人争取一些微博的补贴与福利了。 “我做完工作再走。”至少要完成红砖巷的瘟疫地图,医生不确定这两个地方的病人是不是芳女士有意为之,但既然知道了,最起码的,他要确定霍乱的源头正如他们所说的那样,也没有病人因为恐惧或是怜悯被人带走,疫病不至于继续毫无控制地传播下去。 “院长?” 院长倒是想要尽快回到修道院里,修道院里的重建工作还没结束呢,可他看了看医生,又看了看半恶魔,医生是个怎样的人,他已经在这段时间里有了充分的了解,不得不说,若是医生生在五百年前,或是更早些,他也是个活圣人——他的天性正在不断地鼓动他守护在这个好人身边,以及,他很担心,已经有了一个大卫.阿斯特,就不要再多一个约翰.斯诺了,他若是在这个时候离开了,天知道那个半恶魔会如何巧舌如簧地将医生拉到自己的阵营里。 “我留下,”他对那个人说:“请转告勋爵,这几天我都会在医生身边,直到他离开东区。” “这可不太好,”利维抗议道:“这是我的工作。” “我不是你可以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东西,”院长忍不住说:“如果你真心想要做好这份工作,就不会把我叫过来!”他和利维交过手,直达这个半恶魔未尝对付不了那个天使。 利维打开双手,表示投降:“好吧,”他转过身:“我想我还是要感谢这位院长先生的,请转告勋爵,我的猜测是正确的,他们之中果然有天使,请彻查怜褔会,还有那些打着印记的人,另外,记着这个半天使也有我的一份。” “我会的。”那个俱乐部成员说,他知道半恶魔的意思,这个半天使算是他的猎物,若是活着,俱乐部要给他相应的补偿,若是死了,俱乐部也要记得分一杯羹给他,其他的就算是这个半恶魔给俱乐部的回扣了。 利维看着俱乐部的马车迅速地从街道的转角消失,泰晤士黑沉沉的河面上也开始泛起了钴蓝色的光芒——已经是接近拂晓的时候了,“我们要回野葡萄公寓,”他看着院长,“您呢?” “我已经在那里预定了一个房间。”院长轻描淡写地说,看到半恶魔的嘴角往下拉,他总算有了点好心情。 —— 医生回到公寓啥事都没干,先和衣倒在床上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全身疼痛。他摸索着找到药箱,从里面拿了一瓶鸦片酊混合了一点烈酒吞下去,才感觉略微好了点,不过疼痛离开了,饥饿接踵而至,他爬下床,发现这里居然意外的干净,皮肤上没有臭虫,跳蚤和虱子留下的红斑,空气也很干净,没有明显的恶臭味。 除了一点点的硫磺味。 “难道恶魔开的公寓还有这样的好处?”医生咕哝道,不知道自己是歪打正着了,正因为恶魔停留的地方会留下焦油之类的污秽,还会带来各种虫蚁蛇鼠,作为半恶魔的临时巢穴,野葡萄公寓反而会被“处理”得非常干净,这样一旦有外来的恶魔入侵,无论是大利拉还是利维都会立即发觉。 他的房间就在大利拉的房间隔壁,也就是说,距离厨房很近,饥肠辘辘的医生毫不犹豫地拧开门锁,走出房间,来到那座大厨房。 厨房的长桌上居然已经坐了两个人,姑且这么说吧,因为那是一个半天使和一个半恶魔,医生看也没看他们,他只看见了桌上的浓汤,面包,果酱和黄油,还有香气浓郁的咖啡。 他在利维身边坐下,伸手拿了食物,大吃大喝起来,半恶魔从不亏待自己的舌头,这里的东西竟然丝毫不逊色于西区最好的餐馆。 第59章 天使,半天使(中) 一个半天使,一个半恶魔耐心地等着医生痛痛快快地将桌上的东西吃得七七八八,神情都变得倦怠松弛了,院长才伸手给他倒了一杯浓浓的咖啡。 “谢谢,院长先生。”医生客气地说。 “我们已经认识了,”院长说:“之后我们还会共处一段时间,您可以称我为约拿。”这是他的圣名。 “谢谢,约拿兄弟。”医生又说,半恶魔脸上浮现出奇妙的微笑,他不觉得这是半天使在和他赌气——他之前才让医生称自己为利维,那么只能说:“虽然是我邀请你来的,”利维问:“但最终让你答应下来的是教会还是俱乐部呢?” 院长看了他一眼,“教会。” “圣公会还是长老会。” “无论哪个教会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让我来,是不希望一个好人行差踏错,误入了恶魔的陷阱。”院长冷淡地说。 “我真想知道你干了什么,医生,”利维咕哝道:“您的身价越来越高了。” “可不是么,”医生转着脑袋,东看看西看看:“我可从来没想过,我是说,我还在煤堆里打滚的时候,也没想到真会有一个天使来审判我啊。” “那不是……”院长说。 “不是什么?” “不是天使,”利维说:“他已经堕落了,您可以将他称作堕天使,不过看样子他正在竭尽全力赎回自己的罪过,”半恶魔咧嘴一笑:“天使们,还有他们的长官,先生,他们对医生并不是那么喜闻乐见。原因你也清楚,在没有医生的时候,人们的信仰要虔诚得多,可有了医生,就有很多罪人宁愿将钱花在雇请医生和买药上,而不是将它们投入教士捧着的捐款箱。” 医生忍不住瞅了眼院长,院长面无表情,作为一个温柔慈悲的半天使,站在他个人的立场上,他乐于看到人类摆脱衰老与疾病的折磨,健康完满地活着,但站在另一种存在的立场上,他也是矛盾异常,读过教会史书的人都能看得出,人类越愚昧,就越是看重信仰——具体是什么信仰他们并不怎么在意,并且真诚地敬畏着信仰中的神明;但随着科技发展,文明进步,人类对自然的剖析越来越深刻,越来越细小,他们或许还有很多不了解的东西,但掌握在手里的已经能够足以让他们对神明不再那么重视——人类本来就是一种 功利的生物,当一样东西无法给他们带来利益的时候,当然也会被弃之如敝履。 在与奥克尼修道院的老师与同学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也曾讨论过这个问题,不过得到的答案有些亵渎——要让信仰的浓度重新回到九世纪到十三世纪的时候,唯一的方法就是向人们展示,神明的力量必然是超过所谓科学的,他们只要做到现在的技术无法做到的事情,就能让信徒们再次回归到天主的脚下。 但立刻就有一个修士问道,谁来做这件事情呢? 在场的人顿时沉默了,奥克尼修道院是一个特殊而又神圣的地方,这里的半天使不在少数,据说还曾收容过一个半恶魔,也不是没有性情比较急躁的半天使想要用血脉中的力量来让迷途的羔羊回去牧人的羊圈,他失败了,不但失败了,还有天使降临,发下了严厉的申饬,从哪之后,不管是半天使也好,还是天使也好,都不再被允许随意将天主的恩惠赐予凡俗之人。 医生笑了笑,他倒是可以理解这些——的心思,这么说吧,天使们在人类的面前,几乎就是仅次于天主以及圣人的,若是为了博取凡人的欢心使用力量,岂不是和凡人驾驭的牛马差不多?这种行为不但不合适,还是一个非常不好的兆头。 “天使各有自己的职能,”院长努力挽尊:“依据经书,祂们在天上,要敬拜天主,探问天主的计划,为天主做工,执行天主的旨意,见证天主的仁慈与愤怒,同时,祂们也要代天主关注他在地上的子民;祂们若是落在地上,就要将天主的旨意与话语告诉信徒,教导祂们,给予他们启迪,祂们也要保护善人不受恶魔的侵扰,在修苦工的人面前显现,好让他知道自己没有走错,也或许会在罪人面前降临,审判与惩罚他们。” 他温柔地看着医生,“医生,我知道您是一个心善的人,若是遇见了苦命的人,您会不由得向天空高呼,为何让让一个无辜的人来受惩罚呢?但您是看不到的,您只是一个凡人,您看不见他的罪过,也看不见他的福报——我们为什么要向人们隐瞒我们的存在呢?并不是我们想要懒惰,只是人类犹如初生的婴孩,将一柄缭绕的火焰的剑给他,不但会让他伤害到自己,也会让他伤害到别人。” “papa!”半恶魔拍拍手:“说的太好了,”他假模假样地擦了擦眼泪:“真如俗话所说,叫天主天主不来,叫恶魔恶魔一叫就到——让您这么一说,约拿兄弟,尸位素餐倒成了恪尽职守了——” “我没允许让你称我的圣名!”院长厌恶地打断了他的话:“医生,”他说:“暂且这么说吧,若您有这个权利,叫教会,叫议院,叫女王陛下,公开我们的事情,你会么?” 医生想了想,摇摇头:“不会。”若是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世界上天堂,地狱,天使,恶魔都是真实存在的,比起立即痛哭流涕想要改悔,马上想出上万条利用或是毁灭方式的人只会更多。 灰侦探 第22节 “是的,所以我们也都是有苦衷的。” “不干事,也不准别人干呗!”半恶魔补充——还挺对,医生几乎忍不住笑意,“我们并不都是这样的,”院长连忙说:“长老会一向非常支持医生与医院的建设,我们一直说,医生是天主走在地上的使者,他们是不穿祭衣的神父和牧师,也是无翼的向导,只要他们没有与恶魔勾结,伤害人命,污秽圣地或是圣物,我们从不会横加干涉。” “但事实上确是有人死了,而你也看到了,有天使在袭击医生。” “我说过祂并不能被称作天使。”院长抬起头,认真地说:“我之前说过,天使在地上也有祂们的工作,但即便是与地狱中的君王战斗,也不会比前者更危险。” “你刚才说到了堕天使。” “是的,”院长慢慢地,苦涩地说道:“我之所以说那是最危险的,就是因为,天使要堕落,是一件非常快速而又简单的事情。” 第60章 天使,半天使(下) 说到这里,院长又忍不住看了利维一眼,说真的,如果不是有这么一个恶魔在,约翰.斯诺医生最近的身份又有一个很大的变化,长老会和圣公会都在要求他切勿令得这位好人误入歧途,他是不会和一个凡人讨论这样机密而又严肃的事情的。 院长的犹豫让医生误会了,他以为院长是在斟酌用词,于是他决定做个好学生,“院长先生,”他认真地问道,“圣经是我的第一本读物,”这很正常,在印刷术普及后,就算是普通的工人家庭也能有一本印刷版圣经,虽然鉴于此时的识字率,很多人看不懂圣经只是把它当做一件圣物留在家里,但若是孩子有幸上了学,能够阅读,一个经济不宽裕的家庭也没法给他提供其他的书籍:“我当时就有一个疑惑的地方,”他问:“天使是否是具有实体的呢?若是有,是如同希伯来圣经还是如同我们的圣经呢?” 在最早的希伯来文圣经中,对于天使的描述,更容易令人联想到恶魔或是怪物,经文中这样写道:但凡基路伯,也就是天使,必然具有四张面孔,人类的面孔,狮子的面孔,牛的面孔与鹰的面孔,这代表着这些上帝的造物具有全知与全能的职权,同时具备智慧,力量,坚定的意志与无可比拟的速度,他们拥有四对翅膀,两对展开,遮掩身体,两对则用于飞翔,他们的腿长而笔直,脚则犹如牛蹄,好似黄铜一般闪闪发亮。 不过这份文件,并不能得到教会的(任何一座教会)的承认,不过这完全可以理解,因为从这份文件里,鲜明地存留着古早时期人们对异神的崇拜痕迹,建立在旧神尸骸上的唯一神教会当然不会允许人们由此产生联想。 而真正被他们认可,不,应当说,由教士们撰写的圣经,在旧约与新约中,天使的形象就幡然一新,从畸形的鬼怪变成了身形优美,举止优雅,容貌秀美超越常人的存在了——在创世纪中,就有描述过,两位天使听从上帝的命令到索多玛去,城里的人看到他们,就要收留了他们的义人罗德把他们叫出来,好“任他们所为”,罗德为了保护天使,就哀求他们,甚至说,我这里还有两个女儿,都是处女,我把她们带出来,任凭你们处置,这些人也不愿意。 虽然这可以说是上帝对罗德的一次考验,但也可以说,天使的形象确实是美好的,乃至于两个年轻的处女,都无法让淫邪的索多玛人改变主意。 在另一个章节中,也有说,天使们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胸间束着金带。所以说,即便在七重天上,他们也是应当具备一个可以穿衣的类人躯体的。 听到医生的问题,院长思考了一会,微微地叹了口气:“就我所知道的,”他说:“天使是应当如同旧约中所描述的那样,具备一个类人的躯体,但正如圣徒贞德所描述的,降临在人世间的天使,并不真正具备人类的器官与其象征的性别,你可以这样设想一下,就像是有实体的光,或是凝聚在一起的火。” “这点和恶魔有点类似,”利维补充道,“医生,您或许剖开过很多人类的身体,你可以看到头发,皮肤,骨头,肌肉,各种结缔组织,血液,内脏——但天使是没有的,恶魔也没有,天使如院长先生所说,而恶魔,有时候祂们的身体由沥青组成,有时候是各种虫子,老鼠也有可能,偶尔他们也会用火焰组成他们的身体,但你若是劈开了祂们,你会发现这并不能造成对他们的伤害。” 医生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情,“他们没有心脏,也没有大脑,我说的是实质上的,但院长先生,他们应当有智慧,那么,他们是否具备人类一般的情感呢?” “……不能。”停顿了好一会后,院长才回答了他:“不能,先生。” 是不能,而不是不会。 “天使是天主的造物,比亚当和夏娃更早,”利维笑容可掬地说道:“来,别为难我们的院长,接下来的事情不是他能说的,医生,我想你也应该知道亚当和夏娃偷食禁果的事情吧。——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他难得地重复了一段圣经上的话,因为这段话正是地狱的主人撒旦,“但真正的重点并不在善恶上,也不像是夏娃所以为的,在智慧上,他们并不愚笨,至少在伊甸园时,就像是一个纯洁的孩子,他没有接触过污秽与黑暗,但不是说他就是个白痴,至于善恶么……”他做了个人人心知肚明的表情:“动辄灭了一城,一族,一国,让河里流淌血水,瘟疫横行,所有的头生子,哪怕只是襁褓里的婴儿都无法幸免的哔哔,就别站在正义的立场上说话了——你就当做没听见吧,”他百忙之中还来得及对院长说一句:“我是恶魔嘛,恶魔不说亵渎之语怎么可能呢?” “那么他们吃的是什么果子呢?” “是……自我。”利维轻声说,医生差点就没听清楚:“自我是一种非常可怕的东西,尤其对天使而言,祂们是祂造的,祂们应当听从祂的命令,成全祂的旨意,做祂的诸军,做祂的仆役,行祂所喜悦的,要称颂祂……医生,你觉得那是什么?” 医生抿着嘴,他下意识地看向院长,院长垂下眼睛,神情中带着一丝迷茫。 “为什么到了人世间,天使们就会很容易堕落呢?”半恶魔的声音犹如蛛丝般地钻入他们的耳朵:“——很简单,若是你见过初生的婴儿从什么时候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人——一个独立的个体,就知道他们是如何异变的。 祂们来到人类身边,见到了祂们所做的事情,有好的,也有坏的,更多是不好不坏的,祂们或是履行了职责,或是完成了工作,又或是在战斗中获胜,本来,只要祂们能够不带一丝迟疑地立即脱身,祂们是可以避免被毁坏的,但只要有那么一瞬间,祂们因为一些因素,一朵小花,一个微笑,甚至只是一个悦耳的曲调,只要短短一刹那,当祂们开始为自己思考,天堂的大门就对祂们关上了。” “因为上帝是不需要一个拥有自我的造物的。” 第61章 约翰.斯诺医生的价值(上) 医生听得瞠目结舌,他简直不敢相信,自从知道天使与恶魔,天堂与地狱都真实存在之后,他的精神世界就崩塌了一次,现在更是——怎么说呢,他必须努力控制自己的思想,因为他很快就联想到,古罗马人如何看待他们的奴隶——会说话的牛马,能走动的家具,在古罗马人的心里,奴隶和他们不仅不在一个层次,更不在一个世界,他们对待奴隶,有时候还比不上一只喜爱的杯子,一匹强健的骏马。 但如果半恶魔没有在说谎,那么,造物主对他的第一个造物,天使,苛刻的程度甚至要远超过奴隶主对奴隶,奴隶主至少不能,也无法控制奴隶的思想,但耶和华可以……他又不由得想起了人类的祖先,他们是如何被驱逐出伊甸园,又如何承受天主赐予的惩罚,背负沉重的原罪,只因为他们辜负了创造者的期望,变成了祂不想要的样子。 他毛骨悚然,他像是看到了一双手,一双创造了世界万物的手,祂的技艺是那样的高超,手法又是那样的精妙,日月,星辰,大地,天空,天使,人类,动物,昆虫,植物……所有的一切都在这双手中诞生,他们本能地眷恋着祂,就如同婴儿眷恋母亲,但——但只要他们略有瑕疵,那双手也会没有一点迟疑地将他们撕碎,湮灭,抛弃。 “那么,”医生用干涩的声音问道:“若是天使这样容易堕落——那么现在人世间,堕落的天使与半天使岂不是有很多?” “那就不是那位会在乎的事情了,”利维说:“医生,请背诵启示录5章11节。” “我又看见,且听见宝座与活物并长老的周围,有许多天使的声音;他们的数目有千千万万。”医生诵读道,因为这段就属于圣经中神圣的部分了,半恶魔可以读但会唇舌腐烂,他还是不自找罪受了,“天使的数量确实有那么多吗?” “天使没有唧唧。也没有子宫,”利维说:“他们在七重天上的时候,是不具备任何生育或是分裂能力的。但他们的数量确实非常可观,无法准确计量,事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万万。”半恶魔引用了赞美诗中的一段,这是凡人撰写的,对他没有妨碍:“另外,也不是每个天使都可以随意降临人世的,祂们必然承担着一份重要的工作。” 半恶魔感叹地叹口气:“亚当与夏娃离开伊甸园后,他们的子孙迅速繁衍,覆盖大地,同时蔓延开的还有他们的亵渎与罪恶,上帝看了,就决定要发洪水淹没他们——之后的事情你也知道,圣徒诺亚与他的后代成了人类的祖先,他们的儿孙建立国家,最初的时候,人们还是虔诚的,天使来到他们面前,多半是为了传达上帝的旨意和指引人们做事,但随着时间流逝,新的罪恶又如同田地里的秕子,重新生长起来——但上帝总不见得再发一次大洪水,于是,为了与恶魔,还有恶魔的子嗣与信徒对抗,天使就开始大量地降临到人世间。” “祂们……如果只是因为那些原因,也不能说是犯了罪吧。”医生说。 “医生,”沉默了良久的院长终于插入祂们的对话之中:“天堂的法律,一向十分严厉,‘是天使犯了罪, 神也没有宽容,曾把他们丢在地狱,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又说‘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而且这些律法与执行的大能,是不接受任何申诉与辩解的,那些天使一旦产生了别的心,就会立即从空中跌落在地上,祂们由光和火焰组成的躯体,也会在一瞬间物质化,变成与人类一样的血肉之躯。” “到了这一步,”院长难过地说道:“若是祂们能够改悔,能够赎罪,或许在这具躯体彻底失去生机之前,还能在忏悔后摆脱这具沉甸甸的束缚,重新升入天堂,但若是祂们没有悔过,或是无法抵御凡俗的娱乐给予祂们的诱惑,那么祂们就要一步步地堕落下去,直到落进地狱里。” 医生将赎罪两字在嘴里咀嚼了一会:“他们用什么方法赎罪?”他一针见血地问道。 半恶魔嗤嗤地笑出声,院长也有些尴尬:“就是……”他不好意思地说:“苦修,行善,驱魔,还有……” “还有惩治罪人。”医生摇着头:“但他们没觉得这原本就是一种错误的行为么?是的,圣经中确实说过,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但先生们,除了上帝,谁能来判定这份苦楚应当达到什么程度呢?我们确实用乙醚减轻了生产时的疼痛,但减轻不代表没有,何况在之前的孕育与之后的养育中,女性依然要忍受躯体与灵魂上的苦痛,她们所要承受的责罚,也没少多少——祂们又有什么资格来诘问和惩戒我们?” “那是因为祂们的时间不多了,”半恶魔回答他说:“医生,我相信你也想到了,天使如此容易堕落,那么人世间的天使岂不是很多吗?很遗憾,他们的数量依然少于恶魔,因为一旦堕落,天使的腐化程度就会以次方级的速度递增,如果祂们继续犯罪,或是拒绝忏悔,那么少则几个月,多则十来年,他们就会坠入地狱里去了。” “地狱中不是也有坠落的星辰么?”医生好奇地问道:“难道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并没有曾经的天使长带着三分之一的天使叛逃去地狱?” “哦,这件事情是有的,”曾经造访过地狱,也曾经谒见过堕天使出身的恶魔君王的家伙说:“但您以为天使就没有等级吗?在堕落之后,祂们所具有的恶会更为纯粹和巨大,那些后来的堕天使,除非具备出色的资质与强大的力量,不然是没法获得注意的。”有时候注意也不是什么好事,别以为只有原生的恶魔可以吞噬同类壮大自己。” “何况,”利维坏笑着补充道:“祂们杀死几个凡人,又有什么妨碍呢,要说杀死凡人是罪恶,那么七重天就没有一个无辜的人。” “住嘴吧,恶魔,”院长厌恶地说:“那些都是不可饶恕的罪人。” 利维笑嘻嘻的一摊手:“那我可真是无话可说了,”他甜滋滋地说:“人类本来就背负着原罪啊,就算是那些不信的,不信也是他们的罪,就算是他们还在襁褓里,或在妈妈的肚子里,还没出生也是一样呢。” 医生看了眼院长气得铁青的脸,但作为一个信仰淡薄的人,他也不想去反驳利维的话:“那么,”他调转话头:“他们还会继续刺杀我吗?还有那些可能在接生手术中设法减轻产妇痛苦的人?” “有可能,”利维往桌上一趴,托着自己的脸:“但你很特别,医生,一个半天使,还有一个天使,以及怜褔会。” “我确实,”医生犹犹豫豫地说:“我想我的确接到了一份邀请,不过非常隐晦——一位身份尊贵的先生,要求我在这几个月内多做几次乙醚麻醉接生手术,并要求在旁围观,为此他愿意承担产妇的所有医疗费用,当然,你知道我一直在为穷人义诊,对那些几乎没有收入的母亲来说,这简直就是久旱甘霖,我做了几次手术,都很成功。” “那位先生的身份,尊贵到什么地步?” “我不知道,”医生说:“但我偶尔看到了他从披风里露出的一截翠鸟蓝丝带。” 第62章 约翰.斯诺医生的价值(中) 晨光逐渐移过湖泊、溪流、树林,用来分割地块的树篱,最终落在了肯辛顿宫的黑灰色屋顶上。 肯辛顿宫曾经只是诺丁汉公爵的一座庄园,在十七世纪的时候才被当时的威廉三世买下,并加以扩建与修缮,但在王室拥有的宫殿中,它并不能算是最为堂皇庄严的,也不具备特殊的政治意义,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在还是个胎儿的维多利亚女王即将降生的时候,当时的摄政王乔治才允许他们在弟媳在肯辛顿宫中生产——不过在维多利亚女王登基之后,肯辛顿宫就一跃成为伦敦的真正中心了。 尤其现在已经是1850年,37年登基的女王陛下年近而立,当初才登基的她就被许多人称赞说具备君王的特质与意志,现在做了十三年女王的她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政治动物,哪怕时常有传闻说,她已经被四个孩子消耗掉了所有的体力,对政务越发力不从心,总是精神恍惚,恹恹欲睡——不是将工作交给首相,就是交给她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甚至交给她的母亲肯特公爵夫人,当然,最后一种说法已经过时了,因为就在不久前,肯特夫人被迫回到德国的莱宁根,按照她的话来说,只不过是思念在前一段婚姻中的儿子,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不过是一种较为和善的流放罢了。 但事情的真相果然如此吗?至少让肯特公爵夫人,阿尔伯特亲王,首相,以及一系列野心勃勃的人来说,他们并不这么觉得,或许女王陛下在面对他们时确实有几分温情脉脉,也像是一个温顺的女儿和妻子,或是一个可以任意摆布的傀儡,可等到他们离开女王的房间,回到清冷的室外,就会发现,自己所能拿到的承诺空洞的就像是消融在口中的糖丝,它给了他们一点大权在握的幻觉,可真要履行的时候,这点幻觉并不能支持起什么坚实的框架。 可你要说,别到女王的面前去啦,别去恭维她,呵护她,帮助她啦,他们又不舍得,就为了那么一点甜味——确实很少,但一国君主能够拿出来的一点点,也足以让一个人得到莫大的好处了,这就是近臣的特权,所以自打有了国王和女王,他们身边就没少过人。 八点的时候,阿尔伯特亲王已经起身,因为女王已经在孕晚期,所以他们不在一个卧室休息,这对他或许是件好事——不,作为女王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并没有情妇,他觉得能够与妻子分开睡,不过是因为他的身体已经远不如年轻的时候那样火力旺盛,伦敦的冬季又格外的冷,加之最近阴雨连绵(今天倒是一个好天气),他的膝盖和头都觉得有点受不了——他想点壁炉,但维多利亚却早就习惯了这种阴冷——在他们共用的卧室里,只有最冷的几天才会烧起壁炉来。 “再加点柴。”亲王对男仆说,他搓了搓手,考虑是否要再加一件羊毛披肩,但考虑到之后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他还是选择了放弃,他坐在那张橡木书桌前,在玻璃罩的油灯下,打开装着信件和文件的箱子,一封封,一份份地归档和抄写,这份紧要的工作被为维多利亚交给他后引来了不少人的反感和抗议,大臣们认为,将英国的国事交给一个外国的王子来审阅,实在是太过僭越了——当然,在女王的坚持下,这项任命还是一直持续到了现在。 这份工作很重要,但也很冗累,因为这些都是机密文件,不能够为女王以及阿尔伯特亲王,还有负责这些工作的大臣以外的人知晓,所以归类与抄写工作亲王不能委以他人,十三年了,除了少数陪同女王出行,家庭聚会,宗教和外交事务之外,阿尔伯特亲王就是坐在书桌前一动不动的看,抄,抄,看。 男仆在壁炉里加了柴,站在一边看了一会,走出门去,又走回来:“殿下,”他说:“有马车正在驶入肯辛顿宫。” 亲王站起来,朝窗户走去,透过玻璃他看到了,一辆黑色的,没有纹章的马车正在转入广场后方,虽然没有纹章,但他也知道那肯定是维多利亚特许的仅有的几个,能够将马车直接驶入肯辛顿宫的人之一,联系到近几天的事情,来人可能只有一位。 “给我换件衣服。”亲王说,他在男仆的帮助下迅速地装扮整齐——之前他只穿着丝绒睡衣与晨袍,他才走进起居室,就看到了他的妻兄。 “你好,卡尔,”亲王亲密又诧异地问道:“有什么事情让你那么早就来了?” 虽然说是妻兄,但卡尔,也就是莱宁根亲王并不是维多利亚女王同父同母的兄长,不然按照英国的继承法,现在就是国王而不是女王,他是肯特公爵夫人在前一桩婚姻里生下的儿子,虽然不同父,但女王陛下与这位兄长的关系还算是挺融洽的,前一阵子因为肯特公爵夫人愚蠢的行为,她被驱逐出英格兰,当然,最后她还是会回来的,但莱宁根亲王十分担心母亲与妹妹的关系,尤其这个妹妹还是一个强大国家的君王,他更要保持好与她的关系,所以这边肯特公爵夫人一走,他那边就来了。 莱宁根亲王造访肯辛顿宫也不过是为了缓和妹妹与母亲的矛盾,没想到他一来,倒是被维多利亚女王委托了一桩重要的工作。 “昨晚约翰.斯诺医生遭到了袭击。”莱宁根亲王没有心思寒暄,直截了当地说道。 亲王微微一怔,“他怎么样?” “安然无恙,但据说袭击者中有天使。” “什么时候圣公会与秘议院的意旨也成了一纸空文了?”亲王面带愠色地问道,对于是否应当减轻孕妇在生产中的痛苦,这件事情在教会与民众中一直有很大的争论声,也有一些狂信徒与阴谋家想要乘机作乱,但因为——亲王看了一眼间隔着两个房间的女王卧室——圣公会的大主教与秘议会的议长已经做出了警告,在他们定论之前,不允许再有暴力事件发生。 “总有一些固执的蠢人。”莱宁根亲王说,就在这时候,有仆从来说,女王陛下醒了,她要见莱宁根亲王。 莱宁根亲王只得向阿尔伯特颔首致歉,他在仆从的带领下走进女王的卧室,卧室里的窗户已经打开了,房间里很冷,冷得不由得让他担心起女王陛下的健康状况,何况她还是个孕妇,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向女王鞠躬行礼,在得到允许后,他端正地坐在一张扶手椅上,翠鸟蓝的佩带垂在他 的左肩,他的左侧胸膛佩戴着圣嘉德骑士勋章,几年前女王把它颁给了自己的异母兄长。 圣嘉德骑士有二十五个,除了女王,但在这些骑士中,能够让维多利亚信任,又可以将这些私密之事交付的,也只有阿尔伯特亲王与莱宁根亲王了,但因为这件事情涉及信仰,那么作为外来者的莱宁根亲王更不容易引起其他人的关注。 第63章 约翰.斯诺医生的价值(下) 维多利亚女王在肯辛顿宫的卧室非常大而空旷,她是在这里出生的,但在十八岁成年之前,不,应该说,在威廉四世死去,成为英国女王之前,她都一直和自己的母亲睡在一个卧室里——那种压抑与无奈简直是普通人无法想象的——莱宁肯亲王一边抬着头观赏着墙壁上的暗蓝色壁布,一边回忆着曾十几年前的小碎花壁布,那是他的母亲,也是维多利亚的母亲肯特公爵夫人的手笔,她和她的情夫康罗伊死死地把控着肯辛顿宫中的一切,无论是当时的国王威廉四世还是远在比利时的舅舅利奥博德都无法插手其中,他偶尔来访的时候,也曾劝说过母亲但毫无作用,那时候他看见怀抱着玩偶目光呆滞的妹妹,都觉得她前途渺茫。 肯特公爵夫人的用意很明显,即便无法成为摄政王,也要成为女王身后的操纵者,这样一个被有意养成了废物的女孩,如何能够承担得起一国的重任呢? 但事实出乎人们的意料,维多利亚是个天生的君王。 “陛下。”莱宁肯亲王深深地弯下腰去。 “请起来吧,哥哥。”他听到一个柔和而又清亮的声音说道,他直起腰,看见正坐在一张十分宽大的扶手椅上的维多利亚女王,女王已经三十岁了,这个年纪放在后世人眼中还能被归类到年轻人这一行列,但对于这个时代的人,已经算得上花期已过,何况维多利亚很好地履行了女王最为重要的职责之一,就是为国家与王朝诞下继承人,她和阿尔伯特已经有了五个存活的孩子,三个女儿,两个儿子,去掉夭折的那两个,肚子里的是第八个,可以说是一年一个,就算在乡村里,生育能力这么强的女性都少见。 这样频繁的生产按理说会严重损伤母亲的健康与容貌,但就莱宁肯亲王看到的,三十岁的女王仍旧仿佛一朵洁白而娇美的玫瑰,她将赤褐色的长发全部盘起来,深蓝色的眼睛犹如一泓看不见底的深潭,她有着一个犹如男性的挺直鼻梁,嘴唇红润,皮肤细腻光洁,没有一个丑陋的斑点或是皱纹,与装束整齐的阿尔伯特不同,她只在睡袍外面披着一件短绒晨衣,拖着拖鞋。 莱宁肯亲王露出微笑——这种松散疏懒的待客方式在路易十四时代就已经十分流行,是君王在面见臣子时,所表露出来的一种糅合中信任与亲密的姿态,他虽然是莱宁肯亲王,但莱宁根不过是德意志内的一个小公国,其军力与财政根本无法与大不列颠这样的怪物相比,能够成为维多利亚女王的心腹,为她做事,莱宁肯亲王没有一点不情愿的地方。 “母亲怎么样了?”女王问。 莱宁肯亲王微微怔了一下,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了:“还能怎么样呢?妹妹。”既然维多利亚不称呼他为莱宁肯亲王,而是哥哥,他也就是自然地称她为妹妹:“大发雷霆,歇斯底里,”他想起女王登基的第一天,或者说第一个小时,就命令肯特夫人搬出自己卧室的旨意下达后,他们的母亲也是这样发疯般的大吼大叫的:“但没关系,她会想明白的。” “希望如此,”女王说:“请帮我看她几个月,等我安全生产了再让她回来。” 莱宁肯亲王隐约听说过一些之前的事情,他用眼神询问女王,女王点点头:“我明白了,我会的,我尽量把她留到第三年或是第四年。”肯特公爵夫人毕竟是他们的母亲,现在的道德与伦理也不允许他们将她关进监狱或是处死,但肯特公爵夫人应该明白,她举行黑弥撒,针对的是女王。维多利亚女王现在又处在一个关键而又危险的时刻,如果女王出了什么事,她的长子爱德华只有九岁,那么成为摄政王的就只有阿尔伯特——国王的父亲,与国王的舅舅,国王的外祖母,这两种关系孰近孰远还用说吗? “我相信你,”女王温和地说,这也是为什么在二十五名嘉德骑士中她选择了莱宁肯亲王的缘故,她在这个位置上,即便同母异父,莱宁肯亲王也是在血缘上与她最亲近的那个,最妙的是他虽然与她流淌着一半相同的血液,却没有一星半点的继承权,他和她没有利益冲突,只有相辅相成:“那么你今早来,还要什么事情要告诉我吗?” 莱宁肯亲王就将约翰.斯诺的事情告诉了女王,维多利亚女王的神色没有什么改变:“他现在还在东区?” “是的,您觉得呢,我们是否应该将他接回西区,甚至让他住在我的公寓里?”莱宁肯亲王问,在肯辛顿宫里他有房间,但为了能够帮妹妹与女王办事,莱宁肯亲王还是多数住在西区的一座公寓里。 “不了,”女王拢了拢身上的袍子,闭上眼睛,吸了一口清晨的清冷空气:“就让他在那里吧,别打乱他的计划,距离我生产还有三四个月的时间……” 灰侦探 第23节 “但如果他出了什么问题……” “我相信威灵顿公爵,”女王说:“而且我们并非只有约翰.斯诺可用,事实上,大臣们更希望我选用御医,而不是一个工人的儿子,”说到这里,女王露出了一个讥讽的笑容:“天知道,哥哥,他们之中可有不少都是十二御医的后代,他们治死了一个国王,现在还想要治死一个女王呢。” “虽然作为一个外国人,我不该对您的宫廷发表意见,但我还是要说,那些都是一些庸医,他们只会胡搅蛮缠,胡作非为,胡言乱语。”莱宁肯亲王一连说了三个不那么动听的词,不是他情感过于充沛——那十二御医的行为何止是警钟,就说是敲在列位君王脑袋上的一记闷棍也不为过,从那之后,各个国家的君主都开始看重医学与技术了。 女王莞尔一笑:“所以我不会允许他们靠近我,除非他们之中确实有人具备应有的道德与学识——就像那位约翰.斯诺先生,你给我的观察日记我都看了,也让人去看了那些幸福的母亲和孩子,她们都很好,非常健康,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 “您已经决定了吗?使用麻醉?”莱宁肯亲王担忧地问:“坎特伯雷大主教还未发言吗?” “我可以体谅他的彷徨煎熬,”女王冷淡地说:“如果是第一胎的时候,我会接受他的建议,不采用任何方式来回避上帝给予夏娃以及其后裔的惩处,但这是第八胎,没人知道我承受了怎样的折磨,若是他们不同意,我会拒绝这份礼物。” 莱宁肯亲王的脸色变了:“陛下,”他实在说不出堕胎这句话:“那样也很危险。” “我知道,”女王让他看自己已经鼓起来的肚子:“我想好了,我没有拒绝,但我已经决定了,要在分娩过程中采用乙醚或是氯仿。” 第64章 老师 莱宁根亲王微微一笑,作为一个统治者,他完全能够理解女王的意思,维多利亚女王和阿尔伯特亲王是在40年结婚的,41年底他们第一个孩子就降生了,不夸张地说,那时候女王陛下登基才三年,熟悉她的人可能还不如威廉.兰姆,也就是墨尔本子爵,无论是上议院还是下议院,又或是秘议院,那些绅士们看女王陛下就和他们家里的女儿或是妹妹差不多,而当时的坎特伯雷大主教更是顺理成章地将自己放在了指导者的位置。 但现在已经是50年了,就连做了两任首相的墨尔本子爵也早已在数年前不再参与到女王的政治事务中,之后的首相更是唯女王马首是瞻,伯德大主教虽然坚守着自己的理念与思想,但也不得不承认女王陛下作为宗教领袖的资格,即便女王陛下要冒大不韪地违背教会与圣经的旨意,逃避作为一个女性应当承受的责罚,他也只敢龟缩在修道院里,假装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 至于那位约翰.斯诺医生,虽然女王陛下对他赞赏有加,但很显然,她并不准备在他为她效力前给予格外的恩惠,亲王不得不猜想,维多利亚是否准备好了其他麻醉医生,只不过将这位出身贫寒的医生当做一个替罪羊,或是一面盾牌——在人们的注意力被引开后,负责为女王麻醉的真正医生反而可以安全地隐匿到最后一刻。 既然明白了女王的意思,莱宁根亲王也就不再白白耗费她宝贵的休憩时间了,在退出房间的时候,他再次短促且完整地扫视了一眼女王的卧室,你并不能在卧室里看见文件或是卷宗,倒是能看见几件婴儿的小衣服,木马和摇篮,地上铺设着厚软的地毯,墙壁上贴着闪光的丝绸墙衣,灯光柔和而明亮,哪怕壁炉里看不见火焰熊熊,这也是一间让人一看就觉得舒适温馨的房间。 相比起来,那位阿尔伯特亲王的房间要更像是一个执政者的居所,一张很大的书桌,书桌边有推车,两者上都堆满了各种文件,墙壁四周矗立着书架与保险箱,主人总是坐在书桌后头也不抬地做事——有时候莱宁根亲王也会怀疑,阿尔伯特亲王所负责的那些复杂而繁琐的工作,是否是女王有意为之的,至少就他所知,国内有不少锐利的评论与不满的指责都是对着阿尔伯特亲王去的,就算他可能并没做过任何一项重要的决定,还有一些则被首相与大臣们接收。 而维多利亚女王陛下在民众中的形象可要比他们好多了,人们提起她,就认为她是一个宽容的君王,一个温顺的妻子,一个慈爱的母亲,他们似乎根本没察觉到有很多可怕的决议,正是由这位可敬的陛下做出的——亲王微微地撇了撇嘴,他真不知道母亲还在闹什么,她应该就明白,早在十三年前她就失败了,现在更是不可能成功。 不过想到这里,莱宁根亲王也不免感到好奇,难道他这个异父同母的妹妹真的那样天赋异禀,即便无人教导也能成为一个完美的君主?要知道,别说肯特公爵夫人从襁褓时就开始对这个女儿进行不断地控制与洗脑,即便是现在那些接受了修道院或是女子学院教育的年轻姑娘,也未必能够懂得权力是怎么一回事,如果没有一个强硬的监护人,她们连自己的钱财都难易保全。 —— “老师。” 等莱宁根亲王离开,房间的门重新合上,维多利亚女王突然向虚空中呼唤了一声,但那里确实什么都没有,只有微薄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投射在地板上,由格子形成的光柱在空中形成了几块规则的亮块,里面弥漫着无数细小的灰尘,“一个针尖上可以站立几个天使?”一个有趣的哲学问题骤然跳入女王的脑海,这让她浮现出一个轻快的笑容:“快出来吧,”她催促道:“老师,我知道你在那里。” 光凝聚在一起,从透明变得厚重,从虚幻变得真实,一个天使从里面走了出来,光没有离开而是环绕着他,他的双翅收拢在身后,垂在脚跟,每一根羽毛都是那样的雪白洁净,只在末端有一点点发灰,女王向他伸出手,他犹豫一会,又走了两步,“让我看看你的翅膀。”女王恳求道,天使展开翅膀,将她笼罩在里面。 这几乎是他们之间的一个重要并不可或缺的仪式,女王将面孔靠在翅膀上,感受着光滑的羽片,蓬松的绒毛,还有隐藏在羽毛下的肌肉与骨骼,“您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她喃喃道。 “记得,”天使回答说:“就和此刻一样。”他是作为君主的指引者降临世间的,他要向她传达天主的旨意,但在传达旨意后,他本应返回天堂——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出现在一个国王面前,他做过殉教者爱德华(英格兰国王)的向导,也向僭王理查三世发出过警告,作为仅次于权天使的智天使,他从未觉得自己会坠落在地上,人世间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胜得过至善之地的荣光。 直到他见到了维多利亚,那时候她还不是英格兰唯一的继承人,威廉四世在于他的情妇乔丹夫人长达二十年的姘居生涯中有过十个私生子女,五个儿子五个女儿,为了王位,他在五十岁的时候与年龄只有他一半的萨克森公主结婚,按理说,他应当很快有合法的婚生子,所以直至35年,他还在努力想要生下自己的继承人…… 当时肯特公爵夫人和威廉四世的关系很差,更是拒绝国王插手女儿的教养问题,在国王的数个婚生子女连接夭折后,沾沾自喜的公爵夫人更是刺痛了国王的眼睛,他更是不可能去关心一个几乎从未谋面的侄女,她夺走了他子女的福荫——威廉四世知道维多利亚在肯辛顿宫中过着半囚禁的生活,但他只是漠不关心,而不是憎恨或是落井下石就足够宽仁了。 天使回想不起来那时候发生了什么,他只知道,自己几乎是一霎那间就落在了地上,他第一次感到了寒冷,从无所不在的空气到脚下的地板,也第一次感到了温暖,从小女孩靠在他怀里的面颊与小手,他低下头,那是一种奇特的感觉,他像是活了,也像是死了,他仰望天空,却无法看到返回七重天的道路,他的身体变得笨拙,累赘,但他的心却在轻快地歌唱。 “我很抱歉,但我必须那么做。”女王说:“您要责怪我吗?和那些人一起责怪我?因为我不愿意承受分娩带来的痛苦?” “我不知道,”天使说:“但如果这是你的决定……” “这是我的决定。”女王说,“真奇怪,老师,我若是掉下马,折断了肋骨,您会治疗我,我若是得了伤寒,您也会治疗我,或是有刺客用枪弹或是匕首刺伤我,你也会救下我的性命,但您就是不愿意解除我在分娩时的痛苦?” “这是……” “天主的旨意,”女王说:“但就这样吧,老师,我经历了七次分娩,我很明白我要经受什么,我即便有罪孽,也应当偿还干净了,如果您不允,那我就会在下一次分娩的时候因为痛苦而死,这对我,对我的孩子,对我的国家,我的民众,甚至是您,都不会是一件好事——” 她的手指抚摸着那些发灰的羽毛:“您只是我的老师,”她坚决地说:“只有我才可能让您重新回到天上,只要您站在我这边,老师,永远站在我这边。” 第65章 弥撒与赌约 第二天医生下楼的时候,在大厨房里没能看到院长,他感到奇怪,因为就他这几天的了解,院长并不是那种会随意破坏诺言的人:“约拿兄弟去哪儿了?”他一边坐下来,一边问。 “他回圣博德修道院去了。”利维说,院长先生还在这里的时候,作为半魅魔的大利拉几乎都是端上菜、面包和酒就离开的,她总是有点怕他,今天院长不在,大利拉就坐在利维的膝盖上,他们分享奶酪和葡萄,在医生不那么赞同的眼神中痛饮朗姆酒:“你们也需要喝酒吃东西吗?” “要不然为什么要在天使或是恶魔前面加个半呢?”利维说,他点了点盘子,盘子立即变得灼热,里面的培根和煎鸡蛋噼里啪啦地响起来,医生说了声谢谢,院长先生在这里的时候吃东西向来就很克制,只有面包和清水——这些肉,鸡蛋和酒里是否有什么不好的东西?至少医生到现在还没有感觉到,这些食物又新鲜又美味,完全能够激发出人类饕餮一番的渴望。 “那么你知道他回去干什么了吗?”医生大口地吞下鸡蛋——这几天他一直在连轴转,芳女士的行为引发了一些不好的后果,霍乱果然在那两个地方传开了——令人气恼 的是,几个地区的首领还在建议医生近期不要进入东区深处,因为那些被芳女士怂恿和雇佣的人还有一些家属在这里,他们不懂什么恶魔啊,天使啊,也不认为一个真正的医生在东区有多可贵,医生很有可能遭到暗中报复。 医生很想自私一下,但他发现自己是真干不了这事,霍乱不比疟疾,伤寒,猩红热,甚至比天花还要可怕,因为它来势凶猛,最快几小时就能夺走一条鲜活的生命,流行起来更是没有一点征兆,在1830年,霍乱在俄罗斯与波兰横行,那时候人们都说,二十个俄罗斯人中有一个死于霍乱,波兰人则是三十个之中死一个,伦敦之前的两次霍乱大流行,也死了上万人,上百上千个家庭支离破碎,它之所以不受重视,不过是因为罹患这种疾病的人差不多都是金字塔尖的统治者看不到的那种。 “他回去做弥撒了,感恩弥撒,”利维说:“女王陛下昨晚的旨意,为了她的孩子们,环绕在她身边和还在她肚子里的,你也可以把它们看做一种祈求与祝福,总之,今天伦敦内所有的钟都要被敲起来, 每个神职人员都要走上街道去游行,无论他们的教义是否允许他们这样行圣事。” “真是有点突然。”医生说:“我本来还想要跟他探讨一下翅膀与飞行的关系。” “我也有翅膀,但无论是我和他,还有天使与恶魔,我们并不是像鸟儿那样飞,”利维一边说,一边推推身上的房东太太,房东太太噘着嘴跳下他的膝盖,半恶魔则大大方方地露出了自己的蝠翼,医生盯着看了很久,伸手摸了摸,“像是活的。”他做了那么久的医生,也解剖过不少人体,他知道骨骼与肌肉应有的比例,如果人类要像鸟儿那样飞,他们的胸膛就要有现在的三倍宽阔,两倍厚重,骨骼必须是中空的,并且覆满轻盈结实的羽毛才行。 “半天使与半恶魔都是物质的,”利维收起膜翼:“恶魔可以在人世间保持无实体化,但在一些必要的条件达成的时候,他们也是有血肉的,至于天使,他们堕落的过程的就是实体化,等到那具神圣的躯体完全被人类的污浊浸染,他们就该下地狱去了。” 医生若有所思地刮起最后一点鸡蛋:“我记得约拿兄弟之前说过,天使即便坠落在地上,也可以通过赎罪与忏悔的方式回到天上。” 半恶魔在椅子上支起膝盖,这种难堪的姿势他做起来居然还挺漂亮,“随便他怎么想呗,”他抬起头,堪称天真无邪地微笑:“医生,你在见到一个已经无药可救的病人时会怎么说?你会说,你没救啦,去死吧,你不会的,对吧,基于一些怜悯和戒备,要知道,总有一些人不爱听真话,你若是说了真话,他不会去怨恨那个罪魁祸首,倒是会怨恨起你来了。” 医生拿着叉子,在餐盘里点了点,也不知道是不是吃的太多了,他觉得胃部沉甸甸的:“你知道女王陛下为什么突然想起来举办弥撒了?”还是这样盛大的弥撒,在这之前她怀孕过七次,可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举措,毕竟弥撒从来就不是什么廉价的玩意儿。 “我不知道,”利维干脆地说:“除非我要同时举办黑弥撒,不然这种圣事能和恶魔有什么关系?对了,”他问:“您要回去了吗?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弥撒肯定挺隆重的,而且女王的预产期也不是很远了吧。” “我承认那是一位值得人们敬重的陛下,”医生平静地推开盘子:“但还不值得破坏我的计划。” “我怎么觉得。”半恶魔狐疑地问道:“你是好不容易抓住了一个白给的仆人,在尽可能地压榨和利用呢?” 医生发笑,“是的,伦蒂尼恩先生,你真的很好用,”力气大,威慑力强,还不怕染上疫病,在东区也有很多熟悉的打手和眼线,他当然愿意用他:“所以,”他笑眯眯地说:“不仅仅在东区,先生,等我回到西区,你是否愿意继续接受我的雇佣呢?” 半恶魔微微睁大了眼睛:“回到西区之后?”确实,俱乐部的雇佣直到医生离开东区为止。“你觉得你还会有什么危险?” “那个天使可没死,也没被你们抓住,若是为了钱财,或是为了一时的怒气,一个普通的凶手或许会就此罢手,但如果他,还有那些狂信徒认为我就是一份存在银行里的功德,他们的袭击就不会停止。”医生遗憾地说:“若是昨晚,今早就有马车来接我,我就可以认定,女王陛下已经选中我啦,但到现在还没动静,就表示我还不值那份价钱。”他已经那么大年纪了,从东区一路攀爬到西区,见过人形形色色,无所不有,怎么能估量不出自己的分量?被袭击的医生只能说是最显眼的那几个,就他所知,伦敦医学研究学会的几个俱乐部里,事实上都在进行有关于麻醉的一系列研究,其中当然也不会缺少分娩麻醉。 对女王陛下来说,他活着,当然很好,但他死了,也不是什么大事。 “你知道雇用我并不单单只有钱就行了。”大卫.阿斯特的那单这样优惠是因为利维嗅到了他身上那股子地狱的气味,他可不是为了阿斯特,半恶魔看重的是黑弥撒和祭品,“你只是个凡人,对吧。” “我可以答应俱乐部的邀请,”医生温和地答道:“而且你要和我打个赌吗?” “什么赌?” “有关于女王陛下,”医生向后一靠,露出那种专业人士才有的倨傲神态:“她或是是个好母亲,好妻子,甚至一个好女王,但她并不能完全了解有关于医学研究的事情,她并不知道别人与我的差异有多大,而麻醉这种新型医术有着多大的技术含量,但只要她愿意尝试和比较,她就知道她现在的决定可能是错的。” “你是说她会来找你喽?” “是的,我确信,”医生想起那些俱乐部里的先生们,其中不乏十二御医的后代,也有一部分愿意进取精进的人,但他们并不愿意降尊纡贵地去为穷人的妻子接生,而那些贵人的妻女,她们的信仰要比东区的女人坚定得多,除非女王在分娩时采用了麻醉,她们才会跟进,不然她们是不会轻易违背上帝颁下的旨意的。 这些医生会或许出身世家,人脉充盈,但他们对乙醚或是氯仿的熟悉程度肯定无法与约翰.斯诺相比。 “若是我赢了,只要我来东区,你就得接受我的雇佣。”医生说:“若是我输了,这次的雇佣费用我按照三倍的价格和你算。” “你知道我的价钱吗?”利维神情古怪地说:“你要是输了,你这辈子都要卖给俱乐部了,不,说不定你的灵魂还得继续给他们干活。” 医生松了松衣领,思考了一会:“嗯哼,”他说:“那也没什么不好。” 第66章 光河 光在街道上流动。 利维蹲在一个工厂的烟囱头上,这里比白教堂的塔楼还要高,里鲁站在他身边,他们的脚尖只在砖石上占据了很小的一点地方,高处风声狂暴,却一点都没办法奈何得了他们,“居然连白教堂的教士们都出来了。”半恶魔说。 白教堂位于东区,和所有东区的教堂与礼拜堂一样,那里的教士都会尽量避免一个人走进不熟悉的巷道与房间,别说这里的人也有信仰,信仰抵不上面包和酒,一个劲头上来的坏家伙可不会注意他的猎物脖子上有没有束着白领圈,但今晚他们也都出来了,举着圣像,举着十字架,举着蜡烛,他们的脸在摇晃的光里忽隐忽现,口中诵念经文。 虔诚的信徒跟着他们,东区的人可能给不了教会太多捐助,但只是费点力气倒不是什么难事,有了人,那么小偷、强盗和情欲熏心的好色之徒也来了,队伍变得很长,在巷道里弯弯曲曲地变成一道朦胧的丝线。 “这是女王陛下的旨意,”里鲁说:“你觉得她想要干什么?” “你在考我吗?”利维懒洋洋地反问道,与医生他只能浅尝辄止,但与里鲁就没必要那么遮遮掩掩了:“女王想要在生产的时候使用麻醉,来减轻女性必须经历的分娩之痛,但这种痛苦正是上帝赐给人类的,这种做法……”他轻轻地吹了声口哨:“如果她只是一个贵妇人,这种行为并不能引起太多人的关注,但她也是一个君王,如果她使用了麻醉,那么今后这种行为就会迅速地流行起来——” “君王们为何要谨慎自身的举止?就因为他或是她总是被无数人注视着,而从君权被确立以来,所有的哈里发,法老和皇帝都在追求与神合二为一,每个君王都在自称,他们具备神性而不是人性,他们乐于作为一位神明被子民追随,子民们也乐于追随他们如同供奉一位神明——几千年来始终如此,人与神的战斗始终没有停歇过,直至今日,利维,科学诞生了,它成了国王与女王们手中最为锐利的一柄武器,那个天使的初衷是对的,他唯一的错误就是弄错了对象。” 半恶魔的舌尖轻轻勾过锐利的牙齿:“那他能怎么办呢?女王身边可少不了拱卫她的恶魔与天使,他连靠近白金汉宫或是肯辛顿宫都不可能。”还有俱乐部,你猜最重要的,也是俱乐部权力中心的“玛哪”俱乐部怎么会在黄金厅? “据说在女王陛下还很小的时候,她身边就有一个天使,这个天使如同曾经的梅林那样充任一个君主的老师和朋友。” “呃,梅林,”说起这个名字利维还有点不太舒服,毕竟不久前他才摆了那个恶魔侍从官一道,幸而里鲁也很小心,用的是梅林,而不是恶魔语言中的穆林,“有可能,里鲁,这些弥撒就是为了安抚那位天使而举行的。” 里鲁点着头:“那位女王陛下可不是什么虔诚而又冲动的人,那位天使的状况可能不太好了。” “可惜我们看不到。”利维说,不过他们可以看到另外一些不幸坠落的天使与半天使,就如同天使和半天使可以一眼辨认出恶魔,恶魔的后裔,乃至于被恶魔附身的人,地狱的子嗣也可以看见天使与半天使身上缭绕着的光,如果只是堕落不久的天使,祂的身躯仍旧会在一些时候呈现出半透明的虚幻状态,垂在脊背后的翅膀大部分也犹如游移不定的光点或是烟雾,但在人世间逗留的太久的天使呢,从外表上看,他们与人类已经没什么区别了,翅膀也像是鸟儿那样,可以清晰地分辨出各个结构与细节。 但无论是哪一种,他们一靠近那条发光的河流,笼罩在他们身上的阴霭仿佛就像是被湍急的水流冲刷了似的,虽然不那么显著,但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层层地消退了,他们抬起头,也难得地露出了摆脱了桎梏的轻松神情——人们看不见他们,他们就和民众们一起喜悦地诵唱着经文,跟着游行的队伍一起前行。 “里鲁,”利维忽然问道:“真有坠落的天使回到天上吗?” “没有。”里鲁很快地回答,“就我看到的,没有,无论他们怎么挣扎也好,行善,驱魔,祈祷,苦修,都没用,你见过泼洒在地的水重新恢复原有的洁净吗?你见过灰烬重新变成木头吗?你见过掉落枝头的果实再次生长吗?”他双手插在裤兜 里,漫不经心地耸了耸肩:“至少在我见过的天使里,就没有回到天上的,一张白纸染上黑点,无论你是擦啊,还是抹啊,又或是遮盖啊,痕迹都只有越来越明显,”他露出笑容:“不过他们总是不会轻易死心的,总要怀抱着一丝希望苟延残喘到最后一刻。” 翅膀完全变成黑色,地狱的门打开,恶魔前来“迎接”——他们之中大多数都会成为食物和玩具,只要少数才能成为恶魔的同僚,里鲁酒馆里的一些堕天使就是这样来的,但他们的人数,比起坠落的星星可谓少之又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哪怕有一位君王在为他挽回?” “你不是看到了吗?”里鲁尖刻地指出:“何况如果女王陛下真的那么爱护自己的天使,她完全可以继续忍受分娩的痛苦嘛。但她就是不,她宁愿花费一大笔钱来做弥撒,也不愿意舍弃自身的一点点利益——相信人类,”他晃了晃脑袋:“这种事儿也只有天使才能干得出。” “他不相信又能如何呢?”利维补充道:“难道他还能去谴责女王陛下的薄情寡义不成?” 里鲁咯咯地笑出声来:“君王们本来就都是怪物,”他仿佛这才想起来:“野葡萄公寓里的那位医生先生如何了?” “再没有比他更健康有活力的人了,”利维抱怨道:“他本不该在东区待那么久,他肯定是觉得有我这个白工用,不乘机将东区踩一遍实在是太可惜了。” “他居然没有立刻逃走。” “没有。”利维说:“不但没有,他还兴致勃勃地和我打赌说,女王陛下肯定找不到比他更好的麻醉医生,她的使者只怕还是要来找他的。” “那么自信吗?” “可能吧,我看着他这几天又做了几次接生手术,”他还特意代医生回去拿了一瓶乙醚和氯仿:“他的医术确实出色,快速,准确,没有一桩失败。”这个时候人们看一位医生是否高明,尤其是外科医生,手术时间是很重要的一项,为了减低病人的痛苦与挣扎时造成大出血,所有的医生在做手术的时候都是能快就快,越快就证明越是手艺精湛。 “若是他赢了,”里鲁斜睨着半恶魔说:“我们的小利维可就要忙碌起来了。” “我甘之如饴,”利维面不改色地说:“我拿两份钱,歌斐木俱乐部的,还有你的。” “我只是一个中间人,”里鲁说:“但人类真是奇怪,医生很奇怪,那些为了医生的性命来下委托的人也很奇怪。”那些都是东区赫赫有名的暴徒首领,一些人自愿献出生命和灵魂,来和恶魔做交易,保证医生在东区的安全。 灰侦探 第24节 “你觉得他会徒劳无功吗?” “当然,”里鲁举起手臂,伸了 一个懒腰:“瘟疫从来不是能够被人类把玩的东西。” 第67章 一份外卖(上) “对了,”里鲁问:“那个医生说要绘制的瘟疫地图——” “很难,”利维摇摇头:“瘟疫是会四处流动的,空气,水,动物,在一个地方爆发又突然销声匿迹,他就像是一只三条腿的猎犬,追在敏捷的兔子身后无可奈何,只能嗅嗅气味,不过我想他可能是想要借此晋身……” “晋身?” “你也知道麻醉的事情嘛,约翰.斯诺虽然算得上是个好人,但他也有缺点,譬如十分傲慢,他认为整个伦敦乃至英格兰都不会再有比他更好的麻醉医生了,他认为,女王陛下如果要在分娩中施行麻醉术,肯定会来找他,但这份功绩还不足以他在御医中立足,不不不,应该说,作为一个东区出身的医生,他不但要跻身于他们之间,还要凌驾于他们之上呢。” 这句话顿时让里鲁笑了,不是讥讽的笑,而是恶魔窥视到了人心之中那些污秽的东西时所爆发出来的快乐,“看来他野心勃勃,你觉得他能成功吗?” “所以除了麻醉之外,他还需要一份更大的功绩。” “瘟疫地图?”里鲁说,然后他似笑非笑地摇摇头:“他确实有一些野心,但还是太天真了,一份只在东区流传的瘟疫地图并不能引起那些达官贵胄的重视,东区有什么呢?他们即便寻欢作乐也不会走到红砖巷去,这里无论发生了什么,和他们都没有丝毫关系——我倒觉得,医生如果向女王献上瘟疫地图,只会引起她的反感,或许不会再传召他也说不定,除非他的技能真和他说的那样,无人可以取代。” 他望了一眼灯火通明的白教堂,还有夜空西侧的点点亮光:“人类是最擅长分割大群体 ,区分阶级的,那些绅士,淑女尤其看重这些,约翰.斯诺为什么直到现在也没办法在医学界获得尊重,就是因为他仍然会到东区给这些穷人看病,难道在他之前就没有幸运儿通过聪慧的头脑或是秀美的容貌跃升吗?他们为什么都不回来呢?一些人甚至只要有可能,就会坚决否认自己出身东区——当然,他们不可能继续为‘罪犯’服务,那种一种非常可耻的行为。” “他们也没说错。”利维说,他是个侦探,但人们一提起灰外套,只会把他们看成罪犯,预备罪犯和罪犯掮客,但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蒸汽机械大革命后,人力的价值越来越低,工人们的工作时间在变长的同时,工资也在降低,一开始只是养不起老人和多余的孩子,最后连自己的温饱都成问题,女人就只能去街道上卖身,男人就只能混迹于帮派或是团伙,四处作恶,偷窃,抢劫和纵火,若是那些高高在上的老爷们说,东区全都是罪犯,没人可以辩驳。 “但如果,”里鲁说:“我是说,假如他确实赢了赌约,我的小利维,我建议你和他继续保持关系。” “你是在想,若是他成了女王的御医,我们可以设法从中取利。”利维站起身来:“这可不太容易。” “有谁会不喜欢我们的小利维吗?” “他已经答应了歌斐木俱乐部的招揽,里鲁,”利维低声说:“等到他在这里的事情一结束,俱乐部就会派人来接应,要是他真的得到了女王陛下的青睐,他在俱乐部里的等级就会进一步提高,你猜会有多少双眼睛盯着他,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半恶魔,我不想卷入到什么我对付不了的风波里去。” 里鲁嗤笑一声:“我可不那么觉得,”他盯着利维:“不是那个半恶魔都能从穆林那里弄到好处的,虽然你不愿意告诉我你的父亲是谁,但你的父亲肯定是个大恶魔,你身上涌动着他的血——你知道为什么有很多人喜欢你又有很多人讨厌你吗?就因为你……”他伸出一根手指,搔了搔半恶魔的喉结:“你身上总有那股子劲,让人想要弄死你——一点要说有什么区别,大概就是方式不同。” “你呢?”利维大胆地盯回去:“里鲁,你是想要吃了我,还是吃了我?” “两者都有,”魅魔贪婪地舔了舔嘴唇:“别诱惑我,半恶魔,大利拉可是称赞过你非常美味。” “那么需要我留下来吗?” “不需要,”里鲁收回手,他的神情骤然从暧昧变成了冷淡,“以后或许会。” 利维不由得猜想里鲁是否想要用另一具身体来享用自己,“我需要做点事,里鲁。”他低头表示请求许可:“可能需要动动你手下的一些人。” “人类?” “人类。” “你什么时候见过我在乎一个人类?”里鲁说:“偶尔也来黑窗户和我喝喝酒,小可爱,我也不想总是要从大利拉那里得到你的消息。” “求之不得。”利维说。 “可以具体说说是什么事情吗?” “芳女士,从她那里延伸出去的一些藤蔓,”利维头痛地说:“约翰.斯诺好像找到使用我的方法了,我不想等到那时候再慢吞吞地清理道路和场所,怎么说呢,就连操蛋的圣徒都知道只将荆棘烧掉是没用的,非得把根撅起来不可。” —— “大鼻”陛下——是的,她也是一位女王陛下,即便她只有一百来个子民,领地也只有东区靠近郊外的一小块,但陛下就是陛下,她可以得到最好的食物,最舒服的木头或是石块,躺在最宽敞的墓穴里,也可以穿着打扮后进城里尽情享乐,可以随意使唤和奴役任何一个雄性食尸鬼,甚至叫他们去死,群里的雌性食尸鬼都是她的妹妹与女儿,身份比雄性略高一点,但也不存在挑衅其权威的可能性。 所以她听到有个半恶魔,也就是那个叫做利维的家伙来觐见她的时候,她不但不高兴,还有点愤怒。 “距离我召见你已经过去多久了!?”她哀嚎道:“半恶魔!你在嘲弄一位陛下!” 第68章 一份外卖(下) 食尸鬼们唧唧啾啾地附和着,因为他们无论说话还是嚎叫都很像是人类在抽泣或是在恸哭,所以听来就像是一群人在悲哀的哭哭啼啼。 半恶魔举起双手,举过肩膀并且掌心朝外,这种姿势可以说是在任何地方与任何时间都通用,除了展示自己没有握着武器或是符咒之外,这种姿势也是最难发力发起攻击的,“我知道错了,”他采用了一种亲密的态度,与面对“大棒”陛下时完全不同:“陛下,我承认我真是罪不可恕——不过请您相信我,我之所以拖延了那么久,不是因为我胆敢怠慢一位可敬的陛下——‘大鼻’陛下,我四处奔波,可是为您准备了好一份大礼。” “倒不如说是应当的报酬!” “我承诺给你们的可没那么多,”利维在这方面可是寸步不让的,他很清楚这些贪婪的鬼怪会如何得寸进尺,他做了个手势:“我答应的是十个。”他比出手指强调:“但现在我可以给你们二十个!” 大鼻陛下的眼睛顿时发出光来:“三十个!”她哭喊道。 “二十个,”利维重复道:“很多了,你们可以度过这个冬天,连带生下十来个小杂种。” 食尸鬼们并不怎么在乎利维对他们“孩子”的称呼,恶魔与鬼怪都缺乏对后代的温情,他们会和野兽那样在感到不适,危险或只是感到饿了就吃掉延续自身血脉的骨肉,“不够,不够,”大鼻坚持说:“三十个,不然不能算是礼物!” “二十五个,”利维看似退了一步,“二十五个,保证各个皮肉丰满,气血旺盛。” 他这样说,大鼻反而升起了疑心:“什么人,”她问:“都是些什么人?”东区的工人们生活境况如何她是最清楚的,肥嫩的小猪仔在这儿堪称罕见,半恶魔答应给她送来二十五个好货,她不免开始担心,这是不是一个圈套或是陷阱了。 “是红砖巷和二十七号码头的人,”那一带居住着的主要是仓库的看守,装卸工人和铁匠,木匠,还有他们的家属,他们为码头服务。 “那是里鲁的……” “我已经征得了里鲁的同意,”利维诚恳地说:“那些人已经不再服从黑窗户酒馆的命令,而去跟随一个西区的女人了,怜褔会,”他轻声说:“您听过这个名字吧!”果然,大鼻的神情顿时狰狞起来,“我听过,”她向前伸出脑袋,鼻子抽动着,发出哀怨的叫喊声:“那群多事的畜生!”她愤怒地拍着脚掌:“他们带走了我们的食物!” 作为一个慈善机构的怜褔会,在提供食物,水,药品等生活必需品之外,当然也会提供一项这个时代最重要的服务——葬礼。 一些被认为可宽恕的“罪犯”们,或是还没来得及犯罪的孩子,可以得到在怜褔会支持下得到一个像样的告别仪式,值得深思的是,绅士与淑女们在为饥饿的农民或是工人提供捐款的时候会显得很犹豫,但在他们需要棺材墓地的时候又挺慷慨的,与教会们推崇的,宁愿拯救灵魂也不愿意拯救肉体的作为并列起来看,简直就是一个绝妙的黑色笑话。 但对食尸鬼们就不太友好了,即便不是教堂或是修道院的墓地,他们一样要冒着被守墓人发现的危险去掘墓,开罐头,动静大了还会引来治安官与士兵,普通民众也会聚合起来驱赶他们——他们只喜欢东区人的处理方式,尸体被随意地丢弃在垃圾里,废墟里,小船里,河面上,对他们来说就是一顿自助性质的大餐。 “所以现在就让他们还回来吧。”利维说。 要将那些怜褔会的信徒们诱骗出来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也有些人拒绝了“邀请”,对此利维也不怎么在乎,本来他就是要筛掉仍旧满怀仇恨的那些人,不过这些家伙也真是又蠢又怯懦,难道他们不知道自己的亲人是被芳女士利用了吗?他们知道,但他们还想着芳女士给出的好处——既然医生死了可以给他们带来不少利益,那么医生就该乖乖去死啊,他不但没有死,还做出了反抗,让这些家庭失去了最重要的劳动力,这就实在是太可恨了。 这些人被利维雇佣的一个人分别带进了几个仓库,他们会被囚禁起来,作为食尸鬼们在冬季的储备粮——冬季的泥地会结冰,不太好挖,这份大礼算得上及时雨——他们并不知道自己被送给了食尸鬼,在利维向大鼻陛下告别的时候,隔着铁门还能听到他们在哀求和叫嚷。 干完了这件事情,医生在东区可能遭遇的危险就小多了,稍微理智些的首领都知道只要是人都有生病受伤的时候,没了医生,他们难道还能让那些只懂得怎么给妓女堕胎的老婆子给自己看病开药吗?更不用说,一些比较新式和昂贵的药物还要医生从外面带进来。 不过医生也要回去西区了,他这次在东区逗留的时间已经超过过去的三倍了,他可以用瘟疫地图来搪塞那些俱乐部的同僚们,但若是让他的病人怀疑他在东区给工人,流浪汉和罪犯看病,那么他的诊所就再也不会有人来了,这就是残酷的现实——不要说一个诊所,就连餐馆,旅店,剧院,沙龙,俱乐部都得时刻注意往来客人的阶级,这时候就是这么泾渭分明,不容僭越。 利维把他送到了集市广场,这里已经很靠近东区的边缘了,烟雾不那么呛人,行人也不那么形容诡异,地面也算得上干净,在这里你还能看到马车——“是俱乐部的马车。”利维说,黑色的马车,没有装饰,两侧悬挂着煤油灯,车夫和里面的乘客都穿着整齐的大外套,他们从马车上下来,迎向医生,利维立即看见了其中的北岩勋爵,半恶魔瞥了一眼医生:“看来我要输了。” “还不算,”医生说:“第一,北岩勋爵是个信守承诺的好人;第二,他与未必是为我而来的,或者说,不单单为我而来。” “约翰.斯诺医生,”北岩勋爵和他握了握手,“很高兴看到你安然无恙。” “这要多亏了我的小朋友,”医生揽过利维的肩膀:“天知道,”他感慨道:“我可真没想到,竟然有这样的殊荣,”他带着几分笑意说道:“能够被一个天使惩戒,这在一千多年前,可只有一国的国王,或是一城的罪人才能享受的待遇。” “这不都是在与时俱进嘛,”北岩勋爵说,一边看了一眼利维,医生说‘小朋友’,他大概不知道半恶魔在这个世上活了多久,“有件事情可能需要您同意。” “说吧说吧。” “你最好别回诊所或是公寓了,”幸好医生一直在做研究和精进医术,没有结婚生子,这让俱乐部的工作简单多了:“马车会直接把你送到俱乐部,你有任何要求都可以和分配给你的仆人说,他们会给你带来的。” “我以为这件事情算是结束了。” “恐怕不能,”北岩勋爵说:“如果从那晚之后你还在不断地遭到袭击,反而是件好事,但水面骤然平静无波,只能说下面酝酿着更大的波澜。” 他将医生送上马车:“你要更谨慎一些,医生。” “确实,”利维说:“医生,你还记得那杯格鲁特酒吗?” 医生记得,被打翻的时候他还觉得可惜。 “那里面放了霍乱病人的排泄物。”半恶魔笑吟吟地说:“医生,他们不是只会横冲直撞的野猪,他们什么手段都会用。” 第69章 温莎堡的晚宴(上) 东区每年,每月,严苛点说每天都有瘟疫爆发,不过就利维所说,这次霍乱爆发就像是细小的冰雹,一阵阵的,但范围非常广,有很多地方都受到了影响,这还是在冬季,等到了夏天,蚊虫横行,河水蒸腾,得病的人只会更多。 “我知道了……”北岩勋爵心思沉重地说,他从大外套口袋里抽出一个匣子,递给半恶魔,利维毫不掩饰地打开看了一下,里面装满了暗红的“煤块”,他愉快地一笑:“以后有这样的事情还可以来找我。” “四月前医生可能还要进行每月一次的义诊。”女王陛下的预产期在五月初,这是谁都知道的事情,勋爵也不需要隐瞒。 “你觉得他还有希望?” “事实上陛下并不是那种很在乎规矩的人,”北岩勋爵回想起他与女王陛下的几次会面:“应该说,先生,但凡坐在了那个位置上的人,只会用律法与条例去约束别人,至于他们自己……”他长长地叹了口气:“总之,我们应当做好准备,利维,站在我的立场上,我是希望让约翰.斯诺先生为这个重大的手术做执行人的。” “因为约翰.斯诺和你们一样都是平民出身,对吧,看来阶级之间的争斗还真是无所不在。” “平民的境况比起几百年前来确实大有改善,”北岩勋爵毫不讳言地说:“至少在蒸汽机械大革命前如此,但大革命之后,更多的农夫被夺走了土地,工厂的工人也在成批地失去工作……” “你讨厌大革命吗?” “我不能说我讨厌大革命,先生,从长远来说,”北岩勋爵支着手杖,手指摩挲着杖头:“您看,我们读过书,经历过很多事情,眼光自然可以放得长远,站在人类的立场,大革命对于我们以及子孙后代都是有好处的,但对于现在的人们——如果说国家是一头蛹,那么大革命就是可以说是羽化的过程,那些被舍弃的人就是蜕下的蛹壳,他们的悲剧几乎是注定的,但若是可能,我希望这个过程不那么残忍,锋锐。” 半恶魔遮掩在额发下的异色双瞳闪烁了一下,“真可惜,我超讨厌大革命的。” 对于人类来说,更多的机械,更多的科学,更多的知识,当然,这是他们发展的方向,但就如同男爵对大卫.阿斯特,利维曾经的委托人说过的那样,这些东西极大地降低了人们对于天堂和地狱的敬畏,以至于他们不得不在近百年里更多地投入了天使与恶魔。 —— “你在咕噜什么?”勋爵一边合上了手里的小册子,一边抬起眼睛问道。 在明亮的月光下,勋爵额头的皱纹显得更深了,坐在他对面的男爵终于按捺不住了:“您为什么要和一个半恶魔说那么多?”他好奇地问:“恶魔们难道不是乐于看到瘟疫横行,哭嚎处处吗?” “你在胡说些什么啊,”北岩勋爵无奈地说:“好好去看看经书,孩子,看看究竟是谁在散播瘟疫,瘟疫从来就不是恶魔们的手段,虽然他们时常化身为老鼠,蚊虫和污泥,但这些并不是瘟疫的真正源头,死神也从来不是撒旦的使者——”他指了指天上,而后继续平静地说道,“从更早的时候开始,恶魔们渴求的是人类灵魂的堕落而不是肉体的腐烂,瘟疫只会让人类的信仰更坚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麻烦。” 男爵沉默了好一会儿:“你说的,”他虚弱无力地道:“只是猜测吧,东区那地方太糟了,出现疫情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你说得对。” 对于北岩勋爵的敷衍男爵也只能转过头去看窗外,窗外灯火通明,正是东区的标志性建筑物白教堂,不过看到白教堂,也就是在说他们距离东区的边界不远了,很快,那些拥挤黝黑的排屋飞驰而过,泰晤士河波光粼粼的河面重新出现在他的视野里,在冬季,河水的腐臭味减轻了很多但还是有,可以想象在八九月份的时候能臭成什么样子,男爵和大部分伦敦的贵人一样,不在伦敦过夏天,但他也看到过一两次那时候的泰晤士河,说真的,那河水都是粘稠的,流动缓慢。 而东区的很多人依然要从那条河里打水,即便有井,井也很容易被渗透进泥土的河水污染,毕竟东区的井是不舍得打深,加固以及砌筑防水井壁的。 男爵不得不狠狠甩了甩脑袋,行了,他对自己说,他又不是伯祖父墨尔本子爵,英国的首相,他为什么要为这些事情担忧呢? “这次温莎堡的圣诞晚宴您接到邀请了吗?”他另外找了一个比较轻松的话题。 “接到了。”北岩勋爵说,虽然他的出身依然叫一些人如鲠在喉,但在温莎堡的圣诞节期间,被女王邀请参与庆祝的人是一批一批的,并不是所有人蜂拥而至,所以她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尽可能将受邀的客人按照职业、地位与阶级分开,像北岩勋爵,他和其他圣植俱乐部的首领一样,将在圣诞节前的第三天进入温莎堡,接受女王陛下的慰问。 北岩勋爵对于这种礼仪繁琐,沉闷无趣,充满了尔虞我诈的宴会不感兴趣,他唯一想要见到玛哪俱乐部的首领,也就是黄金厅的主人,威灵顿公爵,威灵顿公爵已经快要八十岁了,作为一个身体还算健朗的老人,他在玛哪俱乐部中更多地担任着镇石的作用,主要工作还是由另外一个年轻的副手完成,但威灵顿公爵更偏向于将玛哪俱乐部交给北岩勋爵,勋爵对此不抱希望,他的出身是弱点,敌人肯定会就此大肆讦短毁长,就算女王陛下认可了他,他也没法在那个位置上长久地待着。 何况他也不觉得女王陛下会给他特许,北岩勋爵很清楚,歌斐木俱乐部在伦敦确实仅次于玛哪俱乐部,但在覆盖了整个大不列颠岛的二十座俱乐部里,难道都是些傻瓜蠢货?怎么可能,威灵顿公爵只是出于私心,而女王陛下的私心并不在这个不怎么见面的平民将领身上。 灰侦探 第25节 第70章 温莎堡的晚宴(中) 半恶魔目送着俱乐部的马车远去,抛了抛手里的匣子,他与勋爵曾经的过往带来的好处就在这里呈出来了——并不是只有他一个半恶魔受俱乐部雇佣,但他们所得的报酬也不总是那么及时,并且在分量与质量上都没有问题——毕竟这些并不是真正的“煤块”,而是从地狱的余烬中取出,用于囚禁人类灵魂的物质,每一块煤块中都囚禁着一个人类的灵魂。 在地狱里,恶魔们以人类的灵魂为食,但凡落在他们手中,就几乎没有逃脱的可能,在很多情况下,知道这些“煤块”真正来源与用途的人,都会升起一股同情心与怜悯心,连带着对恶魔的憎恶,在俱乐部做事的成员当然早就过了悲春伤秋的年龄了,但他们在于半恶魔交易的时候,如果面对的半恶魔并不是那种危险的家伙,他们总是会有意留下品质较好的那部分,据说“煤块”的品质越好,里面的灵魂就越纯粹。 虽然就算留下,他们也没法将灵魂释放出来,但总有人仿佛觉得可以就此略微减轻一些内心的愧疚。 从战场上下来的北岩公爵就没有这种顾忌,这一整盒“煤块”都闪烁着动人的亮光。利维又打开匣子欣赏了一会,相信这些应该能让自己在地狱的“父亲“感到满意。 是那个乡巴佬大个子变得残忍了吗?利维摇摇头,不,应该说,经过了战场与政场,北岩勋爵至少懂得别在无可挽回的事情上加重损失,譬如这个委托,如果约翰.斯诺死了,对利维有什么伤害吗?没有,但对东区的人,还有所有依靠着肮脏的泰晤士河汲取生活用水的人却很重要,而且他也明白,这些“煤块”如果不拿出去,最终的结果也不过是随着时间逐渐暗淡,等到里面的光彻底熄灭,就真的变成一块废渣了。 “还是那个好人啊。”半恶魔感叹了一声,他环顾四周,拿出了那个我们熟悉的蜡烛头,他的身影从原地消失,在几分钟后出现在野葡萄公寓门外。 “你在等我吗?” “等你,”房东太太大利拉说,“也在等我的房租。” 在那次不太愉快的意外后,他们的关系亲密了很多,或许是里鲁说了些什么,房东太太对利维的态度更加随意,甚至有点放肆,她将手伸进利维的衬衫里,摸出那个匣子:“能给我多少?” “给你三分之一。”利维说,房东太太顿时笑逐颜开,她甜甜蜜蜜地挽着利维的手回到她的房间里,坐在床上打开匣子,点出“煤块”,这里面也有一部分她帮着利维看着医生的费用,这样医生在野葡萄公寓过夜的时候,利维可以分心去做别的事情——不过她才挑出了三块,就听到门外传来令人毛骨悚然的抓挠声,半恶魔走过去开了门,黑猫蹲在门口,看到他就气愤地喵了一声。 “进来吧,莉莉丝。”利维说。 房东太太有点不开心,但看在“煤块”的份上,她没说话,利维脱掉外套,一手抱着黑猫莉莉丝,一膝盖跪坐在她那张柔软舒适得像是不该出现在东区的大床上,随后从匣子里捏了一块塞进黑猫的嘴里,大利拉撇撇嘴,而黑猫则将那块“煤块”咬得咯咯作响,活像是在啃骨头。 等她终于挑完了自己想要的“煤块”,利维已经舒舒服服地在大床上躺好了,四肢展开,双眼微闭,他感觉到身边的床垫缓慢地沉了下去,一个丰满的躯体嵌进了他的右侧臂弯,不知道什么时候,房东太太已经去掉了身上的累赘,她紧紧地贴着他,长长地叹息着,用面颊和秀发摩挲他的胸膛,“你打算留到什么时候?” 这句话当然不是对利维说的,而是对黑猫莉莉丝说的,黑猫不屑地喷气,两只金色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恶魔与魅魔都不会在乎礼法和隐私,但房东太太被莉莉丝咬过,抓过,她不想在之后的享乐中被分心。 “行啦,”半恶魔一伸手,就将她们一起揽进怀里:“我有点累,好姑娘,先让我好好休息一下吧。”这几天他还真是有点疲惫不堪,不是身体上的,是精神上的,因为医生的行为很明显就是善行,这让他浑身不适,人世间的恶魔虽然也不怎么欢迎瘟疫,但他们也不会向人类伸出援手,只会乘火打劫,落井下石,这段时间来利维简直就像是几百年后007的小职员,浑身充满了痛苦悲壮而又无可奈何的悲剧感。 他将手指插进黑猫耸立起来的毛皮,轻轻地抚摸着,另一边拢住了房东太太的脖颈,在她的耳后动脉搏动的地方咬了一口。 “那么和我说说话吧。”房东太太要求道:“那个医生应该是个普通人,谁为他支付了那笔费用?” “一位绅士。”利维一抬手,房间里的蜡烛和煤气灯就全灭了,黑暗令他们感到放松,他想了想,对于房东太太,北岩勋爵的事情倒是无需隐瞒,毕竟里鲁知道的比公寓里的任何人(除了利维)都要清楚,他简单说了说俱乐部的事情,但没有提起北岩勋爵和自己之前的事情。 “我就说那个匣子不像是东区的东西。”房东太太懒洋洋地说:“那位绅士可能是个贵族。但要么就是没落了,要么就是一个新人。”她用做了十来年交际花的眼光精准地评价道。 —— 第二天就是圣诞节的前三天,也就是在温莎堡中举行的,女王陛下,阿尔伯特亲王,俱乐部首领以及重要成员的秘密宴会。 女王陛下与阿尔伯特亲王是宴会的主人,他们是肯定要出席的,除了他们之外,还有维基公主(最大的女儿),还有爱德华王子,爱德华王子今年只有九岁,维基公主比他大一岁,放在普通家庭,他们还没有资格参与到成人的博弈中,但在王室,他们已经必须要承担起自己的一部分职责。 北岩勋爵一踏进黄金厅,就看到了一颗几乎碰触到屋顶的冷杉,上面悬挂着数之不尽的装饰品和丝带,悬挂着几十颗闪闪发光的金球,大厅里难得地烧起了壁炉,壁炉里火焰熊熊,让偌大的庭室都温暖起来了,这不是女王陛下喜好的那种“干净清爽”的感觉,估计是为了年近八十的威灵顿公爵考虑。 威灵顿公爵正坐在一把最靠近壁炉的椅子上,他一看到北岩勋爵,就高兴地朝他招了招,示意他过去。 第71章 温莎堡的晚宴(下) 北岩勋爵刚抬起脚,就听见厅堂一侧的乐队忽然演奏起了“天佑女王”,在这种场合里,人们听到这首乐曲就知道女王驾临,他立刻站住,转过身去,就看到有两位绅士已经为女王拉开了门,并向她深深鞠躬,身着墨绿色丝绒露肩礼服的女王陛下走了进来,勋爵低下头,看到精致的赤褐色盘发上垂挂着的同色头巾正从眼下掠过,勋爵身材高大,身高只有五英尺不到的女王陛下正好到他胸口——他听到一声“你好,勋爵。”但不是女王的声音,而是跟随在她身边的阿尔伯特亲王,勋爵再一次低下头,等他再抬起头来的时候,这对帝国里最尊贵的夫妻已经站在圣诞树下,笑意盈盈地看着这群特殊的臣子。 威灵顿公爵已经在一个年轻人的帮助下站了起来,这个人北岩勋爵也认识,他就是著名的旁遮普之狮,东印度公司嘴里最血腥的獠牙,尼克尔森,他今年不过三十一岁,但已经在与锡克人的战争中战绩斐然,并且留下了相当恶劣的名声——当然,只是对印度人的,他在英格兰,是个当之无愧的英雄,也因为这份功勋和他的出身,他得以成为玛哪俱乐部的首领副手,人们都看好这个虔诚但暴躁的军官,认为他完全可以接过威灵顿将军的衣钵。 威灵顿将军却始终有自己的想法。 不过此时女王已经开始向诸位臣官发放礼物,这些礼物都放在一旁的桌子上,上面都标着标签,由女王亲手签名并写上一两句祝福的话,第一个接过礼物的毫无疑问是威灵顿公爵,尼克尔森想要搀扶他被他拒绝了,他顽强地独立走到女王面前,接受每年一度的馈赠,即便是女王陛下,对这位军功显赫的老人也表露了足够的敬意,毕竟这位铁公爵曾经带着俄罗斯帝国、奥地利帝国、普鲁士王国、汉诺威王国、西班牙王国、葡萄牙王国和尼德兰王国七国授予的元帅杖回到英格兰——在他最后一次击败拿破仑之后。 歌斐木俱乐部从来就排在玛哪俱乐部的后面,北岩勋爵穿过人群的时候,注视着他的目光简直就像是要在他身上燃烧起来,有人钦佩他,有人却觉得他不过是适逢其会,也有人觉得,无论如何,让一个平民走到这样高的位置,相当不妥,但女王陛下似乎将对威灵顿公爵的尊重延续到了他的学生与下属身上,她不但送上了礼物,还按着勋爵的肩膀,说了几句勉励的话。 勋爵平静地垂着眼睛,他的视线落在女王陛下肩膀上的圣嘉德勋章上,威灵顿公爵曾经希望他回到军队,或是进入下议院,要么就进入内阁。但北岩勋爵思虑再三后,还是拒绝了,“除非圣嘉德勋章有朝一日出现在一个平民身上,”他在心里说,不然他是不会离开帷幕之后的,他看多了那些误以为可以轻易迁跃阶级的可怜人,他们被欲望和权力弄昏了脑子,任由真正的掌权者摆布,结果可想而知——不是成了替罪羊,就是成了小丑。 他退回行列后,随意地打开盒子一瞧,里面装着一柄裁纸刀,纯银的手柄上镶嵌着红宝石与钻石,这份礼物至少价值六百金镑,在女王的置装费已经从两万金镑一年降低到一万五千金镑一年的时候,这份礼物堪称贵重,毕竟这里有二十个俱乐部的首领呢——不过如果这些礼物是出自于阿尔伯特亲王的手笔,那么勋爵又觉得不是那么意外了,这个外国王子自从与女王结婚后,就一直不遗余力的敛财并向陛下身边所有的人示好。 报纸上总是在说,女王陛下以及阿尔伯特亲王,还有他们的孩子正过着如同平民百姓般朴素的生活,想起这点勋爵就要发笑,看看他们落座的桌子,那些闪耀的水晶灯,玻璃器皿,银器,餐具把手都刻着不同的符号与花纹,它们都是成套的,如果宴会是连续好几天的,那么每晚都会使用不同的餐具,鲜花更是不用说了,在这里简直就如同身处在伊甸园般,触目所及到处都是新鲜的玫瑰与百合。 数以百计的侍臣在温莎堡的走廊与房屋中穿梭,为主人与宾客服务,在他们的脚下,厨房里还有同样数量的厨房雇员在忙碌着准备各种各样的美食,从四百磅的牛肉到五十只火鸡,牛腰子,酥皮馅饼,烤鸡蛋,奶油华夫饼等等,据说厨房里用来吸收油渍的沙子每天都要更换六次。 北岩勋爵低着头,餐盘里的食物满满登登,他却不合时宜地想起了那些尸体——那些东区的工人和他们的家属,就算没有霍乱,他们也是干瘦干瘦的,没有一个孩子的脸是圆的,也没有一个女人的胸部是鼓胀的,你更看不到红润的嘴唇和累赘的脂肪,即便是干苦力活的搬运工,他们的肌肉也像是直接攀附在骨头上,皮肤更是紧绷绷的,好像随时都会爆开。 除了北岩勋爵,其他人倒是其乐融融,大快朵颐,尼克尔森更是盛赞用一百只山鹬做的雀肉馅饼香甜美味,他痛饮葡萄酒和香槟,并不断地夸耀自己在旁遮普与外伦敦区的赫赫战绩,就他说,他对待魔鬼就如同对待那些锡克人——他没弄颠倒,是的,在这个军官的眼里,锡克人比恶魔更低劣,卑微,他说起他在旁遮普的时候,因为怀疑汤里有毒,就吊死了厨房里所有做工的人…… 北岩勋爵可知道为什么威灵顿公爵不喜欢这个人了。 他忍耐到宴会结束,绅士们转移到另一个大房间,阿尔伯特亲王告退,女王陛下坐在一个矮塌上,与首领和她看重的人交谈,了解情况,他们也会诉苦和请求支持,威灵顿公爵是第一个,,然后是北岩勋爵,等到这桩工作完成, “来,”公爵说,“我们打一会儿牌。” 除非是极其重大的事情,不然绅士们的交流总是在牌桌或是球桌上,又或是一边品鉴着雪茄和威士忌完成,他们打了几圈牌,北岩勋爵一如既往地输得惨不忍睹,公爵哈哈地笑了笑:“一整晚你都心不在焉,亲爱的,”这位饱经风霜的老人像是不在意地问道:“发生了什么事吗?” 北岩勋爵并不打算向公爵隐瞒他为瘟疫地图做出的努力,但他还不确定要不要在这时候说出来,就在他犹豫的时候,阿尔伯特亲王快步踏进房间,“抱歉,先生们,我有一件急事要和我的妻子商量。” 说着,他就俯身在女王耳边,说了几句话,北岩勋爵眼看着女王的脸色一下子就沉了下来,她猛地站起来,吓得亲王和身边的几个首领连忙伸手搀扶——女王和亲王迅速地出了房间,不过只一会儿,在这里的人也都知道了发生了什么——埃里克森爵士死了。 这位爵士对我们来说无关紧要,是的,他只是女王陛下为自己准备的麻醉医生,之一,他一直在深入研究乙醚与氯仿的使用,但非常隐秘,几乎无人知晓,而且他只在怀特岛的夏日行宫用羊和兔子做实验,近日他回到伦敦,终于开始对需要拔牙与放血的病人用麻醉——在听说了约翰.斯诺医生已经成功进行了好几例减轻分娩疼痛的手术后,在女王的许可与催促下,他又征集了数位女士的许可,在她们分娩的时候使用麻醉镇痛。 能够让这位祖父父亲都曾为国王效力的御医亲自动手的,当然也不会是工人的妻子或是农夫的女儿,她们最少也是乡绅或是银行家的女眷,在成功数次后,他在今天为一位上尉的妻子施行麻醉术,结果,意外就这么发生了——他可能放了太多的乙醚,产妇在吸入后就迅速陷入了昏迷,怎么也无法唤醒,失去了母亲的努力,孩子也没能生下来,胎死腹中,孩子的父亲勃然大怒,当即要求与医生决斗。 私人决斗早在1571年由伊丽莎白一世女王宣布非法并取缔,但绅士们是你取缔你的我决斗我的,决斗依然时常发生,威灵顿公爵就决斗过好几次。 埃里克森爵士当然立即拒绝了,但那位上尉不愿意接受,他背对医生走到房间的尽头,然后转身,向医生开枪,当即打死了他。 第72章 奇怪的坚持(上) 房间里立即安静了下来,在场的人无不露出了愤怒之色,北岩勋爵在为埃里克森爵士哀悼的时候,心中却不由得浮现出了几分啼笑皆非的念头——在埃里克森爵士之前,也有两位享有盛名的医生遭到刺杀,约翰.斯诺医生距离死亡也只有一步之遥,他的学徒死在了大火里,但对这里的大部分人来说,几个平民死了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即便这件事情身后有天使隐约的身影,也不能让他们更关切一些——就像是利维曾经对房东太太说过的那样,天使也好,恶魔也罢,只要不影响到上层的利益,底层的民众就全都是祭品和牺牲。 那位旁遮普之狮,尼克尔森先生更是站了起来,向女王请求,要将这件事情追究到底,他们可不会以为这是一桩意外。 “交给歌斐木,”威灵顿公爵却有不同的意见,“玛哪不能直接参与其中。” 女王点点头,她的想法与公爵一致,黄金厅的玛哪是属于汉诺威王室的最后一道防线,虽然埃里克森爵士的死亡直接影响到了她的计划,但玛哪必须按兵不动,这样在伦敦城内,歌斐木俱乐部反而成了最合适的——尼克尔森站在一旁面色又红又白,他大概没想到竭力谋求到的位置反而成了掣肘,在玛哪俱乐部里他虽然是副手,但在威灵顿公爵死前他无法动作,可除非王朝倾覆这样的大事,玛哪俱乐部这枚沉重的棋子又不会被女王轻易挪动。 北岩勋爵大踏步地走出来,向女王鞠躬,沉默地接受了这个工作。 事实上这也没什么可调查的,那个上尉未必是被收买的,什么样的报酬比得上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而且就算有,他也知道自己肯定拿不到这份报酬——在决斗已经被取缔并设定为非法的19世纪,他大概没法在军队里待下去了,最大的可能是流放,如果埃里克森爵士的家人还不能满足,那么他也许会在流放途中“意外”死亡。 但要说会不会有人一直在他耳边怂恿,欺骗,催促,那就说不定了。埃里克森爵士曾经公开说,做任何开胸开腹手术都是谋杀,像这样一个保守的老人,你要说他会突发奇想般地在接生手术中使用新兴的麻醉药剂,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只能说,他是受了女王的委托,在练习如何让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减轻痛苦。 既然知道了幕后之人的用意,除了丰厚的佣金(给产妇的),那位军官可能也怀抱着为女王效力的想法,何况之前已经有好几个女性做了手术,并未出现异常——所以死亡来临的时候,他接受不了这份刺激,发了疯,完全有可能。 —— “哦。”利维盯着报纸,吹了声口哨,“他们开始变聪明了呢。” “什么?” “很简单,”半恶魔坐在大餐桌旁,用每一桩不幸的消息为自己的早餐增添风味,“之前他们一直在袭击医生,想要这种方法来阻止医生们研究在分娩 时使用的麻醉技术,但这没用,袭击那些出身世家,身上有着爵位的医生代价有点太打,而平民医生的生死无法让绅士或是淑女动容……” “所以他们弄死了个爵士?” “不仅如此,”利维点着报纸上的图画,插画非常精细、准确并且富有情感,实在不像是在一夜之间完成的:“看看这个,大利拉,无辜的医生,悲痛的丈夫和父亲,惨死在床榻上的产妇和她高高隆起的肚子,血流在地毯和床单上,周围的人不是在惊呼,就是在恸哭——即便说是身临其境也不为过了,想象一下,如果你只是一个普通人,看到这幅画你会有什么想法?” 房东太太皱着眉看了一会,利维给出的前提是必须的,半天使,或是半恶魔,以及大利拉这样的半魅魔,他们在生产的时候根本不会如同普通女性那样需要冒着生命危险,也不会有太大的痛苦,幸而在她长达几十年的生涯中,见过修道院里的修女和妓院里的娼妓生产,“我,”她迟疑地说:“我或许会对这种技术产生疑虑,但那有什么用,女王会为之退缩吗?” “不需要女王退缩,”利维折起报纸,往咖啡里加了一点雪莉酒:“虽然现在女王已经有好几个孩子了,其中还有两个男孩,但最大的王子不过九岁,女王一旦在生产中死亡,王子登基,那么阿尔伯特亲王就可以有最少十年的执政生涯,英国人一向很讨厌外国人对他们的国家指手画脚,从血腥玛丽那时候就开始了,所以,在他们的思想中,比起痛苦,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他们一定会设法向女王进言,请求她不要在生产过程中采用麻醉术。” “原来,”房东太太举着咖啡壶,忘了给自己的杯子里倒咖啡:“他们是这样打算的吗?”现在早不是国王或是女王可以一言九鼎的时候了,王室成员,贵族与大臣都可以劝谏女王,无法说服他们,女王陛下也很难一意孤行。 “不过我真是不明白,”房东太太将咖啡倒进杯子,在升起的烟雾中说道:“女王陛下究竟用不用麻醉术,到底有什么妨碍呢?竟然要弄到现在这个局面。” —— “我不明白,维基,”阿尔伯特亲密地呼唤着维多利亚女王的昵称,维基是维多利亚的缩写,只是在女王登基后,能够这样称呼她的人就只有阿尔伯特了,她的大女儿继承了这个名字,当人们听到有人在呼唤维基的时候,都只默认是公主——这也是一个传统,维多利亚的名字也是来自于她的母亲维克多丽(维多利亚的德语发音):“你为什么要坚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麻醉呢?它并不安全,或许我们可以等到下一个孩子……”他伸出手,搭在女王赤裸的肩膀上,他想要低下头给她一个吻,却被梳妆镜中倒映出来的面容吓了一跳。 那不是一个妻子的脸,那是一张女王的脸。 “这不是你可以干涉的事情,阿尔伯特,”女王温和地发出了警告,亲王往后退了一步,他看着自己的妻子从梳妆台前站起来,走出去,却不敢问她要到哪儿去,那个眼神也在提醒他不要跟随。 良久后,亲王捡起女王落在凳子上的头巾,墨绿色的丝绒上缀着红宝石,这是他今天的建议,正如人们“看到的”,维多利亚是个多么温顺的妻子啊,她甚至只愿意按照他的喜好来选择衣服——但也只有衣服了。 阿尔伯特疲倦地低下头,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坐在书桌前,开始整理最新送来的文件。 —— 而在他无法看见,听见和知晓的地方,女王接过了威灵顿公爵递来的纸条:“还是那个结果?” “还是那个结果。”公爵说,一个半恶魔能看出的东西威灵顿公爵当然也能看得出来,事情发生后,具体事宜与后续交给歌斐木,他第一时间来到了整个伦敦最为隐秘的地方,重新询问了那个重要的问题。 回答一如之前。 第73章 奇怪的坚持(下) “新生在痛苦中终结。” 女王重新看了一遍字条,从她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开始,从贵族,到大臣,以至于反应最为激烈的教会,都不明白已经生了好几个孩子的她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异想天开,甚至不在意接受一种新的,还没能大范围实验的手术方式,人们的猜测多种多样,但事实很简单,那就是维多利亚按照传统,在胎儿满三个月的时候,为它请求了一份占卜结果。 “您说,诺查丹马斯会出错吗?”她低声问。 “已经三十年了,”威灵顿公爵说:“诺查丹马斯从来没有错过。”他看着女王,女王身形娇小,加之有天使的加持,她看起来简直就和公爵的孙女儿一样大,“或者您希望祂出错?” “我还没有愚蠢到不接受现实。”女王有点疲惫地抬头望着“诺查丹马斯”,祂当然不是那个历史中的诺查丹马斯,但祂没有辜负这个名字,祂的预言就和诺查丹马斯的一样准确——祂第一次预言的时候,就预言了威廉四世不可能拥有合法的亲生子,才出生的维多利亚将会登上女王的位置,不过威廉四世还是挣扎了好几年才终于开始正视这个侄女。 可就在上一次,女王陛下得到的预言并不好,“新生在痛苦中终结。”甚至无需占卜师们来解释,这具堪称意义鲜明的预言也能让人看懂——非常不祥。假如是痛苦在新生中终结,那么就是说,在婴儿呱呱坠地的时候,产妇的痛苦就可以结束,那就是一句吉利但平平无奇的预言,也算是个好兆头,但新生在痛苦中终结,往好的方面说,死的就只有婴儿,往坏的方面走,那就是连同母亲都要遭殃,因为在婴儿诞生的同时,也意味着一个全新的母亲也随之产生了。 御医埃里克森的死亡让女王陛下有所动摇,但既然拿到的还是这句预言,她就不会改变主意。 “我不仅仅是我自己的,孩子的或是丈夫的,”维多利亚说:“公爵,我还是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的女王。”她将纸条撕碎,“告诉歌斐木的首领,”她神色严峻地说:“继续为那位医生保留一个入场资格吧,叫他随时做好准备。” —— 女王的担心在次日果然得到了验证,利维也没猜错,贵族与大臣们纷至沓来,只为了劝说女王陛下改变主意,而那些御医,除了那些已经被排斥在女王信任名单之外的,那些接受了女王的招揽,一直在秘密行事的医生,也都或是委婉,或是直白地请求陛下取消手术中的麻醉——一来,他们原本就不怎么看重所谓的新技术,分娩中的痛苦是上帝的旨意,数千年来,女性们从来就无法摆脱这份严厉的惩戒,而这份痛苦也只是痛苦,有谁在生产中因为痛苦而死了呢?连受伤的都没有。 二来,何况自从埃里克森爵士的病人死在了产床上,他们已经没法寻找到愿意接受手术的病人了,当然,会有妓女、农夫的妻子和洗衣妇接受免费的手术,但她们的体质与女王陛下不尽相同,就算是手术成功了也不能作为有力的例证。 一些人固然是为了自己的性命,但还有一些人,是真的在关心女王陛下的健康,这就有点令人啼笑皆非了,“诺查丹马斯”的预言也没办法拿给他们看……毕竟诺查丹马斯的存在就是一个仅限于极少数人中的秘密。 对于歌斐木俱乐部的首领北岩勋爵而言,虽然他并不知道女王为什么会如此固执,但女王陛下愿意重新启用约翰.斯诺对他来说也是一个好消息,只要能够围绕在掌握实权的君王身边,不夸张地说,一条狗都能发挥难以令人想象的大作用,何况是如医生这样亲密紧要的职业,放在其他时候,约翰.斯诺的出身是个限制,但在现今,勋爵知道自己不该喜悦于三条生命的逝去,但他们确实给了同样身份低微,但依然心怀赤诚的勋爵与医生一个再好也没有的机会。 他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医生,“你要设法多做几次手术。” 灰侦探 第26节 “这倒不难,东区有的是孕妇。”医生说,“你还要去东区?”勋爵不太赞成地说道,“现在西区或是其他地方,”医生慢条斯理地整理着皮箱里的药物,“还有贵女愿意接受麻醉手术吗?我听说现在就连拔牙和截肢的人都在拒绝麻醉了。” 这也是,只有东区那些将一个先令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重,过了今天也不知道有没有明天的人才会不在乎媒体的恫吓,他们可能连报纸都没有,或是连字都不认识:“我会继续雇佣伦蒂尼恩先生,”他这么一说医生就笑了:“老天,”他说:“之前他可被我折磨的够呛。” “半恶魔总有一个好处,”北岩勋爵说:“只要你有他要的东西,他还是能很好地完成你交给他的工作的,无论是什么。”他也不禁笑了笑,半恶魔不是不能做好事,就是这样会让他们浑身不适,就像是一个正常的人,你突然要求他用眼睛去听,用耳朵去看,用手走路,用脚进餐——反正哪哪儿都不太舒服,有时候还会感到疼痛就是了。 “至于在西区的时候,”勋爵说:“你最好不要过于频繁地外出,若是你去东区,路上也要乘坐俱乐部的马车,由我们的人护送。” 医生乖乖地点头,他老啦,但没有老人的那种倔脾气,他从东区一路走到这里,很懂得如何珍惜他人的好意。 但奇怪的是,从埃里克森爵士事件后,哪怕女王陛下还是坚持要在分娩中采用麻醉 减轻痛苦,但人们除了劝说之外,就没有更激烈的事情发生了,那些绑架啊,谋杀啊,纵火啊,都消失了,是那些人气馁了吗?还是看事不可为不得不放弃了?医生可不觉得,自他从利维.伦蒂尼恩那里听说了天使,半天使的事儿……其他不说,现在还有人愿意花大把的钱买赎罪券呢,设身处地地像,若他是个不幸堕落的天使,现在有人跟他说,只要弄死个普通人就能洗清罪过,重新回到天堂…… 嘿!别说是个把人,就算要他毁灭一座城市也不是什么问题啊! 第74章 厮杀(上) “给我面包,”约翰.斯诺医生在出门前嘱咐俱乐部的仆人:“不用肉冻,放在餐盒里会弄得一团糟,但可以来点鸡蛋。” 今天是复活节的第二天,也就是四月十九日,上一周他才去过东区,也就是说,在女王分娩之前,他得一直等在这里,期待一个可能有可能没的召唤,只是不久前这场风波似乎又平息了下去——有报纸在推波助澜,也有报纸在息事宁人,譬如大卫.阿斯特的真理报,北岩勋爵对这个年轻人的招揽没几天就起了莫大的作用,作为一份公正严明的宣传媒体,真理报即便发行量不是最高的,也是最受人们信任的。 真理报也没有夸大其词或是虚言修饰,他们邀请了几个富有盛名并且不那么固执守旧的医生,请他们就麻醉手术一事发表了很多文章,其中并不讳言乙醚和氯仿的危险性,就事论事,什么手术和药物没有危险性呢?但他们也有特意指出,分娩中的痛苦除了宗教意义之外,对产妇和孩子并没有什么好处,痛苦可能让产妇畏惧再次生育,也会迅速消耗体力导致难产,也有敏锐的医生拿出了更有力的例子,确实有产妇因为痛苦而自杀,自杀是宗教中的大罪,那么究竟是自杀罪过更大一些呢,还是减轻分娩痛苦罪过更大一些呢? 人们议论纷纷,但有争论总比之前的众口一词好得多,更不用说,坎特伯雷大主教出来主持了一场悔罪弥撒,就是一个在生产时使用了麻醉的贵妇人捐献的,这个意思很明显,站在圣公会的立场上,减轻分娩痛苦的罪过是可以通过弥撒来得到宽赎的。 医生也能感觉到俱乐部的紧绷气氛略微缓和了一些,虽然他在上周前往西区的时候,和他同行的俱乐部成员还是有点草木皆兵——要知道在混乱的东区谋杀或是绑架都是很容易的,但什么也没发生,半恶魔把他完整无缺地交了回去——医生在马车经过自己修整一新的诊所时差点要下去看看,但还是忍住了。 俱乐部的仆人给医生装了一个篮子,他们今天要去拜访一位待产的伯爵夫人,这位夫人的丈夫也是俱乐部中的秘密成员之一,比起普通人,他没有那么——虔诚,也没有那么守旧,在觉得女王需要的时候,他就自告奋勇,请求让自己的妻子来尝试最新的麻醉手术——这种情况在君王依然具备实权的时候非常常见,甚至不算谄媚。 举个例子,在太阳王路易十四患了痔疮的时候,御医们对两种治疗方案举棋不定——一是保守疗法,放血、吃补药、灌肠、涂膏药等;二是外科手术治法,动用刀子,烙铁;结果就有很多平民与大臣宣称自己得了痔疮,要求先用自己做实验…… 分娩时用麻醉减轻疼痛,如果不是有人趁机兴风作浪,也只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罢了。 医生接过篮子,篮子里放着几个苹果,还有十字面包,十字面包通常会被人们放在复活节期间吃——复活节并不如现在人们想象的只有一年,在十九世纪,它通常能够贯穿一两个星期,大学都会放假——从忏悔星期二的傍晚(圣灰星期三之前)到耶稣受难日的中午,人们就经常会吃一种在表面上用奶油画了十字的小面包,如果制作者家境宽裕,还会加上香料和葡萄干。 俱乐部的十字面包当然是最好的,分量十足,奶油充盈,塞着满满的果干和核桃——“这还是从威斯敏斯特教堂拿来的呢。”仆人嘱咐说:“还是在耶稣受难日当天烘烤的,一年都不会变质。” 是不是真的能够一年都不变质医生不保证,但他马上就想到,应该拿回到东区去,东区缺医少药,但十字面包从来就被人们视作神力的化身,有很多人会留下十字面包,在生病的时候当做药吃——医生不保证那些面包作坊里的十字面包有没有用,但他知道威斯敏斯特教堂的十字面包肯定有用。 他谢过仆人,端着篮子登上马车,“行啦,走吧。” 今天他们要去的地方有点远,歌斐木俱乐部位于伦敦塔桥的南侧,而这位伯爵先生的宅邸位于惠灵顿路,也就是摄政公园附近,间隔着四分之一个伦敦,还要经过好几个集市和公园,医生今天只是去看诊,不是接生,不然可能还要住在哪儿。 “如果能乘坐蒸汽机车……”他忍不住抱怨道,他在西堤区乘坐过蒸汽机车,又平稳,又快速,还没有粪尿的问题,但勋爵和他闲聊的时候说到过,要在建筑密集的西区建造蒸汽机车必须的轨道,非要拆掉好几座重要的建筑不行,而且就算那些不重要的,屋主也不会同意,毕竟这里的宅邸除了经济意义还有政治意义,更别说贵族和官员们也不想一开门,一抬窗,就看到轰隆隆的机械怪物从自己面前驶过,反正他们不用考虑交通问题,也不存在什么心急火燎必须立即解决的事儿。 可惜他人微言轻,就连首相大人也没法办成的事情,一个平民医生就更别提了,医生将篮子放在脚下,闭上眼睛,马车到那儿最起码还要两三个小时呢。 他们先是经过了萨瑟克大教堂,教堂的钟声惊起了渡鸦和鸽子;之后他们沿着泰晤士河走,河水缓慢地流动着,与人们的谈笑声共同形成了一股和谐的音波;之后是河边剧院,这里有个小广场,不少卖艺人在这里聚集,翻跟斗,说笑话,抛小球,说些污秽不堪的笑话……而后他们过桥了,亨格福德桥,一座古老的石桥,听说议员们一直想把它换成铁的,但因为战争始终未能如愿。 过了桥,就是整个伦敦艺术气质最为浓厚的地方,画廊,艺术学院,音乐厅,博物院——马车转向右侧,进入马里勒本路,医生靠着车窗昏昏欲睡,即便俱乐部的马车都是双层玻璃,他都闻到了浓郁的水汽气息,他微微睁开眼睛,耀眼的光芒射入瞳孔,在他的右侧窗户就能看见波光粼粼的摄政湖,湖边三三两两的都是举着小伞的淑女与戴着高礼帽的绅士,孩子们在奔跑,老人们在微笑,白天鹅在湖面上游曳,人们欢呼着向它们投掷面包,这些在东区可能需要一条人性命来换的白面包,天鹅们已经不感兴趣了,它们傲慢地从漂浮在水面上的面包块边游过,任凭它们慢慢地沉入水底。 医生闭上了眼睛。 马车继续向前,在伦敦内城,马车的速度不会超过十英里每小时,幸而只要穿过摄政公园,这一天的奔波就算是去了一半,医生正想要坐端正,窗外的光线就突然暗了下来,他们驶入了一片红松林,医生侧耳倾听,他工作繁重,但摄政公园也是来过几次的,比起有天鹅与鸳鸯的湖泊,他更喜欢红松林,因为这儿有很多不怕人的松鼠,它们性情热烈,脾气狂暴,经常在枝头大声吵架,次数频繁到你可以从红松林头听到红松林尾。 但今天这里很安静。 医生也不知道怎么了,突然福至心灵,他不但没有直起身,还顺势往下一滑,从座位上滑到了地板上,一霎那间伴随着一股巨风,光线大亮,他仰着头,看着天空——没错,是天空,有人手持着类似于大镰刀之类的武器,从车夫的位置横向劈砍,一下子就将马车劈成了两半儿。 第75章 厮杀(下) 马儿的头颅已经掉落在地上,它们的身躯按照惯性向前跑了几步,颓然倒下,车厢侧翻,从防护板里伸出的断铁条差点刺伤了医生的眼睛,他想要站起来逃走,却发现脚被卡在了变形的座位里,他一伸手,正好抓了一把玻璃渣子,疼得撕心裂肺,刚才的摔打更是让他眼前一阵阵地发黑——有非常耀眼的光正在向他逼近。 医生拧着脑袋,四处张望,他努力眨着满是生理性泪水的眼睛,寻找着车夫的踪迹,他们今天在西区,而且是去一位成员的家里,所以就没有配备多余的护卫,车夫也是俱乐部成员之一——医生的心在看到那个一动不动的黑外套时猛地沉了下去,“救我!”他喊道:“看在女王陛下的份上!” 黑外套不但没动,反而向后退了一步。医生骂了一句,他已经认出了袭击者,就是那个在仓库的地下室企图谋杀他的天使,他今天没有穿着哲学家的长袍,倒是和凡人一样穿着整整齐齐的四件套,从衬衫到马甲,从马甲到外套,只都是白的——欲盖弥彰,医生的心里立即浮现出了这个词,衣服的纯白色反而显出那对翅膀愈发的暗淡了。 “没用的!”医生喊道:“不只有一个医生,先生,我死了并不能妨改变任何事情!” 天使仿佛想要说些什么,但他还没来来得及开口,那个黑外套就低声说:“快点!”他催促道:“就因为灰尘总是会堆积起来,我们就不再打扫屋子了吗?” 这句话立即坚定了天使的信念,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里顿时流泻出无穷的凶狠,医生见状,连忙从身边的篮子里抓出了几个十字面包,把它拿在手里:“愿主驱逐你!”他叫嚷着还是小孩子时看到的神父们喊着的口号,“魔鬼,去吧,回到地狱里去!” 医生这么做,完全是出自于不甘心,以及出身在东区的人惯有的那种顽强的求生意志,这种意志经常被上层阶级的人们嘲笑为懦弱和无耻,但它确实给了蝼蚁们不止一次机会,只要活下去——医生心想,我要活下去,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但他确实没对这些十字面包抱有什么希望。 令他惊讶的是,一个十字面包还真的击中了天使,明明只是一个面包,他却像是被陨石击中了,不但猛地倒退了一步,连举起的镰刀都垂下来了,天使站在那里,眼睛中充满了无措,就像是一个莫名被抽了一个耳光的小孩子,黑外套也露出了意外之色,但他很快就清醒过来了:“别呆着,做你的工作!只是个面包而已!”他咬牙切齿地叫道。 “是吗?”医生反应敏捷地接道,“你确定?我看到了一个天使,可他被圣物击退了,那是什么,难道是恶魔伪装的天使吗?” “这不是你能评判的事情,”黑外套气恼的说道:“蠢货,等到了地狱里,去问你的恶魔主子吧!” 天使转过头,他的视线就像是最冷天气里凝结的冰锥:“罪人!”他说,而后举起了大镰刀。 医生悲叹一声,举起手臂挡在面孔前方,他也知道这派不了什么用处,他在一片灰蒙蒙中感受到了一股无形的压力,就像是有座高山正在向他倾倒,又像是有火热的罡风正要将他撕裂,但就在一刹那后,所有的动作都停止了,有什么东西隔绝在他与天使的武器之间,他深深地吸了口冰冷的气息:“你来了。” “我来了。”利维说:“另外这是什么用词方式?我确认我不是那什么龙。” 半恶魔笑吟吟地站起身,心爱的胡椒盒枪在他的手指上转圈,刚才他就是用这柄又粗又长的枪管挡住了天使的大镰刀,医生的视线不由得落在胡椒盒枪上,这柄枪他在利维身上看到过很多次,但他以为——你知道的,在人们的印象中,只有长矛,盾牌,镰刀,鞭子这类冷武器才应当是天使与恶魔的武器,枪支?太奇怪了,这种东西新的简直能上世界博览会,在这种战斗中,简直就是出戏。 天使也在看着这柄形态奇特的武器,他的大镰刀当然不是从天堂上带下来的,而是重新淬炼打造了遗落在人世间的圣物,锋利与坚硬程度根本不是凡人的造物可以比拟的——俱乐部的马车车厢用的是坚硬的橡木,双层厚玻璃,夹层中有编织的铁条,即便如此,也没能经得起他的一击。但半恶魔硬扛了这一下,枪管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利维咧嘴一笑,这也是他在一个黑弥撒上的战利品,当然,它原先并不是这个样子,没道理天使可以做,恶魔就不可以做,对吧。 “你看,医生,”半恶魔说:“我猜的还是很对的。” “你对。”医生没好气地摘掉头上的一片木屑,就在他上一次回到东区的时候,利维叫他小心俱乐部里的人,医生问为什么,半恶魔说,当人们发现一条路走不通的时候肯定会走另外一条路,医生之前得到了俱乐部的庇护没错,但俱乐部里的成员就能固守本心——他不是说钱财美色什么的,俱乐部成员里可有不少半天使,天使可能也有,女王的做法无疑是在撼动他们的认知,谁知道他们会不会被说动,何况些许疼痛而已,对女王的生命又没什么威胁。 黑外套摘下帽子,他果然是个半天使,从展开在身后的翅膀来看,他的信仰还挺坚定,利维抓了一下头发:“这不太公平。” “我们什么时候要对地狱的恶魔讲公平了。”黑外套淡漠地说道。 “我们?”利维大笑:“先生,那可是个天使,简单地说,就是和你那个只管生不管养的老爸一个身份,你老爸是怎么对你的?你难道还不清楚吗?他的女儿拉结还在歌斐木俱乐部里接受治疗呢!你见过她了吗?还是他?你知道你身边的这家伙厌恶他孩子的女性身份,所以摘除了她的一部分器官,并用地狱的焦油来保证伤口不会痊愈吗?” 医生惊讶地侧过脸去看利维,又马上转头去看天使。 “巧舌如簧并不能让你活命!”黑外套说,他从身侧拔出刺剑,笔直向前,一点也没有被影响到的样子。 “我就该知道,”利维咕哝道,“这群家伙,本来就啥事儿都干得出来。” 他微笑着抬起头:“那么我也要叫人了。” 他大喊起来:“陛下,陛下,大鼻陛下!” 医生舔了舔嘴唇,他看到一群食尸鬼正从红松林里弓着脊背走了出来,最前面的是雄性食尸鬼,他们面露哀戚,畏畏缩缩,但又不能不往前走,一见到这些下贱的鬼怪,无论是天使还是黑外套都不由得蹙眉,但他们的眼中没有多少畏惧之色,食尸鬼么,这种就连有防备的人类都还能打倒和驱赶的玩意儿——就在雄性食尸鬼们弯曲膝盖,碰地一声跳向空中,向黑外套与天使扑去的时候,刺剑的锐光与镰刀的弧光同时割裂了空气,锋利的刃口切开食尸鬼坚韧的皮肤时发出的声音就像是结实的布匹被撕开,撕拉,撕拉,撕拉,一声接着一声,食尸鬼们的哀嚎声不绝于耳,他们当然是不愿意对上天使的,但首领打在他们灵魂上的烙印坚固到上帝也没法去除。 “只是时间问题。”医生低声嘀咕。 第76章 幻想 一个普通人能够看出的问题,半恶魔当然也能看得出,“还有我呢。”他亲昵地说,一边看了一眼红松林的深处。 —— 天使挥动大镰刀,从三个,或者说六个二分之一的食尸鬼中穿过,腥臭的血液犹如暴雨般洒落一地,即便他速度犹如雷电,也不免沾染到了一点,他不耐烦地拉了拉人类的衣物,如果不是他不想让这些东西碰到自己的皮肤,他会马上脱掉它们……更多的食尸鬼从松林里跳了出来,都是雄性食尸鬼,食尸鬼中的炮灰和垃圾,如果他还是曾经的自己,那么只需要一瞥就能从眼睛里射出火焰,将这些肮脏的生物烧得干干净净。 曾经…… 天使努力不让自己去回想过去,毕竟他已经回忆了无数次,从最初的一个念头,到刚堕落时的惶然与无措,再从短暂的爱恋——那堕落的源头,那甜蜜的毒药!之后就是无尽的懊悔,在孩子诞生之后,他凝视那个女人,那个夏娃的后裔,那些污秽的气味,那些横生的皱褶,那些发黑的疮疤与瘤子,他早该知道,她们就是原罪,就是诱饵,就是地狱! 他日日夜夜哭泣,跪拜,祈祷,从那天起,他唯一的念头就是要回去,回去,回到七重天,回到天使与圣人的行列中去,他曾经那样的纯白无瑕,洁净无垢,他不该这样,他不该落在尘土里,背负着罪孽,与他曾经最鄙视与最厌恶的东西踏在一个地方,呼吸着一样的空气,甚至需要进食,睡眠,需要解决时刻升腾在身体中的欲火! 他横过镰刀,让一个食尸鬼直接撞在上面,它顿时身首分离。 他该怎么做?他不知道,他逼问人类,天使,恶魔,得到的答案不是模棱两可,就是混沌不清,但他想,如果他犯了罪,那么只要将罪行赎清,那么是不是就可以重新得到天主的垂怜,把他从这个令人作呕的人间直接拔擢到天上去呢? 他听到黑外套在喊着什么,但他听不明白,他回以天堂的语言,丝毫没察觉它们已经变声变调,如果他的孩子不是个女儿,而是如黑外套这样的儿子,他会不会不那么委屈和痛苦呢?他想,会的,他还是会的,凡人渴求的东西在天堂的辉煌前不值一提,何况离开了天堂,他就站在了悬崖边上,不管往那里走,都只有坠落一条路,而在那深黑的底部,闪烁着红色的光,那是地狱的火焰,正在等待着燃料投入。 恶魔们,那些被他驱逐的,被他殴打的,被他羞辱过的恶魔,都拥挤在下面,等待着他,他们向上伸出利爪,急不可待,“你会受伤一百万倍的苦!”几乎每个被驱逐的恶魔都会这样咆哮,他曾经不以为然…… 曾经…… 不要舍弃我,主!天使在心中呼喊道,不要舍弃我!请看着我!主,我的父,我的创造者,我的主宰! 他看到一个雌性食尸鬼,正在被黑外套的剑贯穿喉咙,食尸鬼们不会战斗到最后一个,等到雄性食尸鬼全军覆没,雌性食尸鬼也死了一半,剩下的就会逃跑,果然,他这里才斩下一个食尸鬼的头颅,食尸鬼们就开始四散逃走,那个可憎的半恶魔喊叫着,想要挽回他们,在发现不可能后,他也想要走了,但天使可不会放过他,他纵身一跃,就落在了他身前。 这个半恶魔在战斗上确实有可取之处,他拔出刺剑,与那柄胡椒盒枪同时使用,近处就用刺剑,远处就用火枪,火枪的子弹对普通人是个巨大的威胁,但对天使来说,他的眼睛可以捕捉到蜻蜓的每一次振翅,他轻而易举地用镰刀的刀面击飞了每一颗子弹,在那个可怜的杂种还没能反应过来的时候,他重重地撞击在对方的怀里,一下子就打断了所有称得上坚硬的东西。 他没有用大镰刀割断半恶魔的脖子,而是把它提起来,用手掌盖住他的脸,念诵经文,神圣的经文和神圣的声音,神圣的躯体让它绝望地尖叫起来,烟雾从指缝中升起,它在燃烧,噼里啪啦的,烧得声音响极了,它在他的手渐渐地缩小,变脆,最后化成一团灰烬。 这时候天使才感觉好受了不少,自从那个仓库里“离开”之后,那股总是压在他心头的郁结总算是被消除了。 他站在那里,想着自己该做什么,对了,医生,这才是他今天最重要的工作,仿佛只在一转念间,他就看到了那个人类,企图用所谓的科学,在恶魔的诱惑下帮助人类悖逆上帝旨意的毒蛇,他大踏步地走过去,在惊恐的眼神中割下了那颗罪恶的头颅。 一股狂喜顿时涌入他的心头,他算是成功了吗?他可以洗清多少罪孽?他的罪行并没有那么重,对不对?他只是产生了一个错误的想法,双足就落了地,如果天主可以饶恕那些人类,那些被他创造出来,却不知道犯了多少过错的人类,只需要他们在临终前真诚地忏悔,就可以得到升上天堂的权力,那么作为人类的兄长,更早被上帝创造出来的天使就更应当有权利得到宽宥。 他这样想着,他的身体就突然轻盈了起来,那些人类的衣服脱落在地上,他不再需要他们了,因为他已经重获了无物质的身体,光和火焰是不需要遮羞的,他向着天空伸出手,翅膀在身后展开,他看见了那些色彩斑斓的光路,那些被人类称之为极光的天堂阶梯,他轻快地踏了上去,璀璨的光门在距离他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方打开,他看见了熟悉的面孔,他露出了笑容…… “我们应该给这孩子起个什么样的名字?” “拉结。”他听到自己说。 下一刻,光消失了,他从空中坠落。 —— “他怎么以为我就会一个人来呢?”利维看着医生:“你也不会这么以为吧。” “没有,但,”医生四处张望了一会,在食尸鬼们垂涎欲滴的眼神中闭上了嘴:“总之——谢谢。” “我让大利拉送你回去。”一个强壮的男人说,这个人医生认得,毕竟他经常在对方的地盘上活动——黑窗户酒馆的老板,里鲁,据说,嗯,也是一个地狱居民的后裔,东区的人们很尊重医生,也很尊重他,早就嘱咐过医生不要和他太接近,医生也是这么干的。 房东太太从里鲁身后走了出来,她在西区待了二十年,对这里很熟悉,摄政公园更是她经常来下鱼饵的地方,她左顾右盼,呼吸着带有血腥气的空气,“我可以去买点丝带吗?” “随你。”里鲁带着几分宠溺地说道:“让医生给你钱。” 医生当然不会蠢到说自己没钱,“随你挑,女士。”他说,引得房东太太一阵大笑,她过来挽住他的手臂,把他带往一部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马车。 “等等!” 医生回过头,看到了倚靠着一棵红松,勉强站着的黑外套,“你不能就这么走了,把我留下!” “为什么?” “我是送你来的人,你回去了没法说清,”黑外套的意识已经有点模糊,但他还是坚持着说道:“如果他们知道你与恶魔勾结……你会被处死。” 灰侦探 第27节 医生立在原地思考了一会,很短的一会:“我会如实说。”说完,他就拉开车门,登上了马车,房东太太还记得给利维抛了个媚眼,才跟着上了车,马车夫拉着帽檐向里鲁颔首为礼,才驱使着马车离开。 第77章 分食 黑外套看着医生离开,面色灰白,他似乎还想要奋力挣扎最后一次,但还没等他举起细剑,里鲁就抬起了头,那双玫瑰红色的眼睛只在半天使的脸上停留了一瞬,他就倒了下去,动弹不得。 他的眼睛还在看着医生的方向,或许他会以为医生会通知俱乐部的人来救他,毕竟医生是个那样好的人,他连东区的那些渣滓都愿意救,何况是他呢,俱乐部也不会随随便便地舍弃这么一个强大的战力,他是个半天使,不是吗。他要是死在了这里,北岩勋爵如何面对教会的质询? “你怎么舍弃别人,别人就怎么舍弃你,”里鲁收回目光,平静地说道:“你怎么背叛别人,别人就怎么背叛你,”他的语气之间变得奇特:“我很久没出来啦,真不知道现在的天使居然能够这么厚脸皮,教会是怎么教你们的?把真家伙拿出来啦?”他装模做样地拍了拍手,“就连我都要感到钦佩了。” 利维嗤笑了一声:“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他们的标准从来就有很多套,随机应变,里鲁,”他不可思议地摇摇头,对天使说:“比如说这家伙,好吧,女人就是肮脏的,有罪的,那么你干的时候怎么就没想着这是肮脏的,有罪的,还干的兴致盎然呢,老天,你们还有个孩子,你怎么不说那种子是被抢走种在她肚子里的呢?” 黑暗里发出了几声嘶嘶的笑声,听起来更像是在抽泣,东西区的食尸鬼还是第一次聚在一起,黑外套惊惶地看着他们:“不,你们不能。” “我们不能什么?” “你们不能伤害我,”黑外套盯着利维:“你是俱乐部的人,我看到你和勋爵在一起——” “你看,里鲁,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拒绝招揽的原因,我承认俱乐部里以聪明人居多,但总还是有些蠢货。”半恶魔咋着舌头:“您看,先生,您在背叛俱乐部的时候毫不犹豫,在需要俱乐部庇护的时候又理直气壮,你怎么会觉得,你的那些同僚,还有北岩勋爵,会在听说了你的行为后继续承认你是他们的一份子呢?” “无论如何我也是俱乐部的成员!”黑外套倔强地说:“你们可以把我送回俱乐部,我愿意就今天的行为接受任何惩罚,但你们,你们没有这个权利!” “我比较喜欢七分熟的牛排。”利维突然对里鲁说,里鲁马上听懂了,他低声发笑,黑外套还不明所以。:“什么?” “我的意思是,”利维耐心地解释说:“如果这块牛排跳起来跟我说,它只有三分熟,你觉得我会舍弃这么一顿美餐吗?不,”半恶魔摆摆手指,“我只会把它重新煎一煎,或是随便吃了算了。” 他看向那些早就蠢蠢欲动的食尸鬼:“按照之前说的,可敬的女士们,”他笑容可掬地对那两位食尸鬼中的陛下说道:“请吧。清吧。” 食尸鬼们发出了响亮的哭嚎声,她们等待了太久了,久到都有点无法忍耐,一得到许可,她们就扑向了黑外套,这不是圣骸,却是个半天使,他身体里浓郁的圣水足够两个食尸鬼族群生下数以百计的小食尸鬼,为首的两个当然是“巨棒”与“大鼻”陛下,黑外套的负隅顽抗没能造成什么太大的阻碍,倒是撕裂了他的喉咙时,因为忙于吸吮过于纯粹的血液而被灼伤,但这些灼伤对食尸鬼们来说算不了什么——她们埋头在黑外套的胸腔与腹腔里猛吃,不遗漏一点鲜嫩的内脏,黑外套的惨叫声响彻了整座红松林,只不过在里鲁的控制下,没人能听到他最后的哀鸣。 等到两个首领的肚子都鼓起来了,端着头颅走开,才有雌性食尸鬼畏畏缩缩地上前,因为这顿美餐太丰盛了,所以这次两位陛下也格外慷慨,雌性食尸鬼退去,才是雄性食尸鬼,可怜他们在之前的战斗中损失了不少,剩下的也伤痕累累,但他们的眼睛还是发着光,这可是平时时候他们怎么也没可能吃到的美食! 在被撬开头骨吃掉脑子的时候,黑外套的眼睛还能转动,这就是身为半天使的坏处了,利维感叹了一声。 “这个我拿走了。”里鲁指着地上的天使——他的身体不但已经完全凝实,就连羽翼也有一大半成了黑色的,“我要尽快把他带到地狱里卖掉。”堕天使就不太值钱了:“你的报酬还是‘煤块’,怎么样,或是你需要一些别的东西?譬如一个口信?” 利维翻了个白眼,他能给谁带口信,地狱里的老爸?别了,他希望对方一百万年也被想起来他来,“就煤块吧。”他说,这次他可不是主力,只是个诱饵,连接在医生后面的那种,里鲁才是真正击溃了这个天使的家伙,他拿走全部利维没有异议,更多的还是希望能够继续与黑窗户酒馆的主人保持一个良好的关系。 里鲁的笑容变得真实了一些,“好吧,”他说:“我不会忘记你,我可爱的小利维。” —— 医生被那个已近荼蘼但还是看得出倾城之色的女人丢下马车的时候简直有点晕头转向,幸好他才站稳,就看到了俱乐部的后门,两个成员正在飞奔而来,医生不知道会不会有第二个黑外套,但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到那两位先生说:“太好了,勋爵正在找你!” 随后他就看到北岩勋爵飞奔而来,他紧紧地抓住了医生的手臂,一看就知道医生遇到了意外,但利维.伦蒂尼恩应该及时赶到了:“没有时间和你多说了,”他急切地低声道:“那位夫人正需要你的帮助。” 医生的脊背立刻出了一身冷汗:“等等,我的箱子,我的药物……” “那些都有,”北岩勋爵把医生推到马鞍上,然后自己翻身上马,这时候就没时间用马车了,他大喊了一声,那匹骏马就立即发足狂奔起来,幸好这时候已经接近黄昏,俱乐部的位置又偏僻,街道上没有太多人,不一会,不得不压着帽子避开狂风的医生听到身后传来了急骤的马蹄声,他的心才提起来,就看到那是几个俱乐部成员分别提着他的药箱和设备箱。 这群人犹如狂风般地卷到了肯辛顿宫,医生被半拖半拉地穿过了长长的走廊,连接在一起的好几个房间,终于被送进了一个装饰富丽的起居室里,他连打量装饰的功夫都没有,就被带到了一个绅士面前。 第78章 分娩(上) “阿尔伯特亲王……” “是的,医生,我需要你的帮助。”阿尔伯特亲王以一个绝对不会出现在公众面前的狼狈形象站在医生面前,他身边是同样神情紧张的莱宁根亲王,还有威灵顿公爵,首相,坎特伯雷大主教等等,不夸张地说,这里的每个人,只要打个喷嚏英格兰就要下场雨,但这里每个人都是湿漉漉,乱糟糟的,按照传统,在孕妇生产的时候,所有扣子都要打开,房间里烧着壁炉,温度打得很高,房间里有椅子,可也没人去坐。 就这么一点时间,就有人等不了了,“亨利爵士!”莱宁根亲王大叫道,从里面的房间里急匆匆走出来一个头发花白的医生,可怜,他肯定也是被女王指定来做手术的几个人之一,约翰.斯诺医生不费什么力气就认出了总是在他的演讲,教学与现场演示中出现的几张面孔:“是陛下……”他谨慎地问:“是陛下正在生产吗?” “是的,”亨利爵士神情恍惚地说:“斯诺先生,女王陛下在散步的时候,被一只蜜蜂蛰到了,或许是受了惊吓,她立即破水并且发动了……” “你们给她用了乙醚或是氯仿了吗?” “还没有,朋友,我记得您说过,在生产前期,最好不要使用麻醉,这样产妇会太早进入平和阶段。宫缩减少并且延长产期,尤其是在……” “羊水已破的时候,”斯诺马上接道,他现在可知道这里的几个人为什么都那么紧张不安了,活见鬼!羊水已破就代表着必须尽快生产,但麻醉固然能够减轻痛苦,但也会延长生产时间——“你们和陛下说了吗?现在可能已经不能用麻醉了。” “但是……” 医生捧着头,他现在也觉得头重脚轻了。 在御医们的簇拥下——约翰.斯诺毫不怀疑他们的欣喜来自于多了个替罪羊,他清洁了自己的手和面孔,换了衣服——这时候医生的外套可不是白色的,为了避免放血和截肢的时候弄的血迹斑斑,医生们更多地穿着纯黑的外套,这件外套是肯辛顿宫准备好的,斯诺嗅到了消毒水的气味,他略微安心了一点,沉了沉气,走进女王的卧室。 维多利亚女王正半蹲在床上,两个助产士在身后扶着她,之所以摆出这个奇特的姿势,是因为当时的人们习惯于采用这个姿势生产,女王也不例外,她满头大汗,双手紧紧抓住从床柱悬挂下来的两根布条,深深地吸着气,在看到约翰.斯诺医生走进来的时候,她居然还能在剧痛中点点头,示意侍女取下她咬在嘴里的软木。 ——这时候大喊大叫被视作下等人的行为,所以即便是女王,也必须在安静中生产。 “你好,医生。”她说,斯诺快速并且深深地向她鞠躬,而后挽起袖子,检查了女王的肚子,只能说现在的情况很不妙,羊水快要没了,但孩子丝毫不露痕迹,他尝试着隔着肚子摸索胎儿的轮廓,发现它是横过来的,要命!如果是在前两个月,或是羊水充盈的时候发现这个问题,他可以试试——这项技术也不是斯诺发明的,这是东区那些给娼妓打胎的老婆子才有的手艺,也有女人会想要生下孩子,有些胎儿的位置不正那些老婆子就能把它们转过来,当然,和其他手术一样,这种手术的成功率也不高,死胎很多,斯诺医生也是研究,解剖过一些尸体才知道该怎么正确地转胎位。 可现在,他就像是面对着一个根本没打开,但水都已经从孔洞里流光的水囊,里面还有一整个泡到轻轻一碰就会碎掉的大面包,要完整地拿出来,同时还要保证水囊的安全…… 他几乎就要转身走出去了,但一想到东区,还有如北岩勋爵和自己这样平民出身,但对本阶级无能为力的人,以及着半年来持续不断的刺杀——“陛下,您胎位不正。” 女王点点头。 “我可以为您用麻醉,然后设法将胎儿调转过来。”斯诺大胆地说:“这个过程会比较痛苦,但如果有了麻醉,我想您还是可以坚持下去的。” “用吧。”女王说,一旁的阿尔伯特亲王欲言又止,但最终什么也没说,他和斯诺一起出了房间和众人说了这件事情,然后由斯诺说了手术方案,这时候也没人辩论或是反驳了,谁都看得出事态紧急,容不下一点拖延,就在斯诺检查手术设备和药物的时候,一个侍女走出来,“陛下说,事情无论进行到那一步,都恕约翰.斯诺无罪。” 斯诺忍不住叹了口气。 他本来计划用手绢滴入氯仿的办法来为女王麻醉,而不是他通常使用的面罩,但现在前一种姿势优雅但需要时间的方式已经不能被采用了,他只能提着面罩回到房间,“听我的命令,深呼吸,”他对已经躺下的女王说,一边为她带上面罩,一边将深色玻璃瓶里的氯仿倒入蒸汽发生瓶里,摇晃瓶子让氯仿尽快挥发成气体,“深呼吸,陛下,请深呼吸。” 女王遵照命令深呼吸了三次或是更多,痛苦从她的脸上缓慢地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放松和愉快,斯诺计算着次数,将面罩从女王脸上挪开,然后开始着手为她调转胎位,在干涸的胞宫里拧转将要降生的胎儿有多么艰难,不言而喻,至少斯诺发誓今后再也不会施行胎位调转术,幸而在经过了漫长的一段时间后,胎儿终于头朝下了。 “万幸。”女王精疲力竭地醒来后说了这么一句,虽然麻醉了,但在过程中她还是痛醒了好几次。 “我不能再给您麻醉了,”斯诺说:“但接下来的过程会很快。”这不是女王的第一个孩子,孩子也不大,按理说,整个生产过程会很快,但在胎儿的头初步露出之后,更棘手的事情来了。 脐带绕颈。 第79章 分娩(下) 东区从不缺少胎死腹中的可怜女人,她们的亲人或是朋友用一个低廉的价格将她们的尸体卖给了医生——医生才有可能一探其中的秘密,当然,对那些愚昧的人来说,解剖死者简直就是一种恶魔般的行为,但若是没有这些医生,牺牲者只会越来越多。约翰.斯诺的第一个老师就是妇产医生,他学习的也是接生手术,以及有关于产妇与婴儿的种种病状,他很早就知道,连接胎儿与母亲的脐带,有长有短,短的只有几英寸,长的可以达到三英尺。 与人们想象的不同,脐带并不是非常脆弱,或是非常固定的“带子”,它更类似于小肠和大血管,韧性十足,而且是漂浮在羊水里,环绕在胎儿身边的,但没有神经,胎儿有时候还会拿着脐带玩——为什么那些被调转过胎位的女人容易生出死胎呢,是因为在调转的过程中,那些过长的脐带会更容易缠绕在胎儿的脖子上,在胎儿下降的过程中,脐带一头绕在胎儿脖子上,一头还固定在胎盘上,两相拉扯,要么胎盘剥离,要么胎儿窒息。 虽然只是匆匆一瞥,也能看到脐带在胎儿脖子上绕了整整两圈,这时候约翰.斯诺的眼神已经近似于绝望,而一边的阿尔伯特亲王也是摇摇欲坠,两个御医在商讨后也进了房间,“您需要帮助吗?”他们问,他们的眼神是真挚的,确实是想要来帮忙,只是斯诺说了情况后,他们也是面色煞白,很快,房间外的人也知道了这个消息,一会儿后,莱宁根亲王敞开着外套,将斯诺引到一边:“真的没办法了吗?” 斯诺明白他的意思,比起麻醉,比起转胎位,欧洲的医生与接生妇们更早学到的是堕胎,像这种已经长成的胎儿,他们的办法是将一种做成剪刀式样的钳子伸进去,将胎儿肢解了拿出来,“这要女王陛下自己做决定。”莱宁根亲王对阿尔伯特亲王说,站在他的立场上说,女王已经有了四个孩子,还是两个男孩,两个女孩,英格兰的王位已经不用担忧没有继承人,而且就算这次没有成功生产,女王下次一样可以怀孕生子。 阿尔伯特亲王走到女王身边,低声询问。 人们都以为女王会选择堕掉胎儿,但思考了一会后,女王将约翰.斯诺召唤进房间,“你有尝试过剖腹产吗?” 阿尔伯特亲王的脸上出现了真实的恐慌神色:“维基,”他没察觉自己叫出了女王的昵称:“别,别,不,请别这样做。” “阿尔伯特,”女王疲倦地说道:“你应该知道我想要尝试分娩麻醉术并不单单只是为了逃避痛苦。”那个不详的语言她不能告诉丈夫,但她的其他想法却是毫不隐瞒的,作为女王,所有人都会注视着她,模仿着她,她往后退,所有人都会往后退,她往前走,所有人都会紧紧跟随——为什么坎特伯雷大主教一直拖延到最后才肯定了自己的站位?除了信仰之外,最重要的一点在于,这就是打破宗教法律的一快砖头,人们得到了科学的便利,就会愈发地追求科学而将宗教抛在一边,这对于教会而言,就等于被缓慢地绞杀—— 这次如果她舍弃了孩子,那么人们就会说,麻醉手术果然是不好的,违背了上帝 的旨意果然是要受惩罚的,到时候别说是产妇,就连那些拔牙的,截肢的人或许也会因为信仰问题拒绝麻醉,甚至有可能延伸到医生和学者身上——几百年前被烧死的医生和学者可不少,乃至于科学,这种情况她是绝对不想要看到的。 约翰.斯诺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剖腹产手术有吗?翻开史书,还真有,古罗马时期就有法律规定,若是母亲在难产中死去,就可以剖开母亲的肚子,拿出还未死去的胎儿,但这种做法母亲肯定是死了——直至1610年,才有个大胆的医生剖开孕妇的腹部取出孩子,问题是他和古罗马人一样,只懂得切开不懂得缝合,只会将伤口简单地包扎起来,结果不是大出血死亡就是感染死亡,能活下来的不到三分之一……然后到了约翰.斯诺医生的时代,也有人提出,可以在取出胎儿后将子宫摘除,但这样产妇今后就无法继续生育了。 按照女王的意思,她需要的是一次完美无缺的手术,她,还有孩子,都不能有任何后遗症。 斯诺医生停顿了一会,终于摇了摇头,“我很抱歉,但我不能,陛下,我不能保证。” “我能保证。”女王说,她忍耐着强烈的疼痛,“请把房间留给医生和我。”她看向斯诺:“你需要助手吗?”等斯诺点了头,她又命令进来两个可靠的御医,他们居然就是之前进来询问是否需要帮助的那对医生,要比其他医生更年轻一些。 这次斯诺医生用氯仿彻底地麻醉了女王,他戳刺女王的脚底保证她已经完全昏迷了过去——这是一场可以被称作疯狂的手术,只能说这时候的人们依然流行放血和公开手术真是太好了,两个医生担任了助手,虽然战战兢兢但还是坚持了下来,斯诺依照他之前尝试过的手法,将每一层切开的肌肉和皮肤都缝合了起来,并在创口上涂抹消毒药水,他对自己的手法没有把握,但最少现在母亲和孩子都活了下来。 “是个王子。” 阿尔伯特亲王急切地想要进房间看看妻子的情况,但房间的门关着,他看了看周围的人:“还有人在里面吗?” 回答他是沉默与迷惑,忽然之间,阿尔伯特亲王想起了一个可能,他不再言语,踱到房间的另一边,几分钟后,门开了,女王还在沉睡,但房间中的血腥气已经一扫而空,亲王走到妻子床边,送上礼物——一根钻石项链。不过女王没醒,只能放在她的枕头边,阿尔伯特亲王坐在她身边握着她的手,婴儿被乳母抱到隔壁的房间,人们识趣地退了出来。 出了房间,最受人瞩目的当然还是约翰.斯诺医生,他方才的手术完全可以说是富贵险中求,别说女王陛下承诺过不会追究他在手术中的过错,但若是女王和王子有个万一,他立即就会身名狼藉,被打回原形——别说查理二世的十二御医如何,他们都是世家出身,身上也有爵位,是最值得尊敬的人,而且,到了维多利亚女王登基的时候,他们也早就被王室弃用很多年了。 斯诺医生敏锐地察觉到自己还在亢奋状态,作为一个医生,他很清楚这种状态下他什么都干得出来,他连忙请求唯一不是在报纸上看到的威灵顿公爵派人送自己离开,威灵顿公爵果然马上派了仆人把他送出肯辛顿,一离开宫室,医生就看到了北岩勋爵,北岩勋爵肯定有很多话要问,而医生只用最后一点力气说了,“母子平安。”就倒了下去,昏迷得比受了氯仿麻醉的人还要彻底。 医生整整睡了两天一夜才醒过来,他醒过来后立即大吃大喝了一顿——在看到房东太太大利拉的时候他才知道自己又回到了野葡萄公寓:“我怎么到这儿来了?” “还能为什么?”利维说:“还不是那个车夫的事情。”为医生担任车夫的人也是俱乐部的成员,还是一个半天使,半天使很难被钱财或是美色打动,那么就只有可能是为了信仰了,一察觉到有这样的漏洞,勋爵可头疼了,但在他彻查俱乐部成员的时候,又不能把医生放在俱乐部里,所以就送到利维这儿来了。 “这是个什么世道啊,”医生咕哝道:“恶魔的住所竟然比不上天使的。” 第80章 新御医 医生没有对利维隐瞒女王房间里的事情。 “是天使,”半恶魔说:“女王身边的天使,可能是她最信任的一个。”也是最能被她掌握的那一个,因为就天使而言,女王的行为根本就是在悖逆圣经,动摇神权,但女王依然赌了,她赌她身边的那个天使不会看着她大出血或是感染而死,“她赢了。” “我有点不甘心。”医生说,“伦蒂尼恩先生,人们都说,我医术高超,但我知道那根本不是医术。” “人们在种植葡萄蔷薇这类攀援植物的时候,通常都会采用捆绑支柱的方法来保证它们不会淹没在泥地里烂掉,这些支柱有时候是苹果木,有时候是竹子,它们有时候也会重新勃发生机,但那时候,葡萄长成了,人们就要砍掉它们,那么这些苹果木,还有竹子,难道要抱怨那些人忘恩负义,竟然为了葡萄要杀死自己吗?老兄,她要的原本就是葡萄啊。” 利维点了点桌子:“你完全可以将女王的谎言看做一副精美的风景画,人们看了,就无法自拔地憧憬起它来,他们就会向它走去,等到他们终于走到那个位置了,即便发现画是假的,但景色是真的啊,他们并不会生气,只会感叹——前人的幻想,竟然可以与今人的实践相媲美。” 医生愣愣地看着他,好一会儿才说,“天啦,这些话竟然是从一个半恶魔嘴里说出来的。”他站起来,给利维倒了一杯咖啡。 “半恶魔没什么好处可说,”利维美美地喝了一大口咖啡:“唯一的好处就是你若是谨慎就能活很久。” “哈哈哈哈,确实如此。”已经进入日暮阶段的医生没有一丝芥蒂地说道:“不过我这次要在这里待多久?” “等北岩勋爵来接你吧,不过我猜,等到女王陛下赐给你爵位,让你进入医学院的时候,你就可以自由行动了。”利维说:“不过你还是要小心嫉妒的小人,还有一些偏激的狂信徒,我猜啊,”他放下咖啡杯:“等到你重新回到西区,除了爵位,女王肯定还会让你继续对麻醉以及接生的研究。” “只有这两个?” “不好吗?” “不是不好,”医生耐心地向利维咨询:“你知道,我一直在绘制一份瘟疫地图……” “你想要让女王重视这份地图?”半恶魔漫不经心地拨弄着茶杯,“这样吧,你给我一笔酬劳,我设法将瘟疫传播到西区去。” 医生就如字面意义地那样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几乎掀翻了沉重的餐桌,利维哈哈大笑,他才知道自己是被捉弄了,“请别恐吓我这个老头儿啦,我真的会被吓死 。”他掏出手绢擦了擦手绢上的汗。 灰侦探 第28节 “我不是在开玩笑,”利维说:“我是恶魔的种子么,不过别担心,医生,我不会那么做的,你出不起那个钱。”人类有阶级,鬼怪有地盘,恶魔就没有吗?当然也有,还有虎视眈眈的俱乐部,天使与半天使,教会,如果没他们,伦敦乃至整个欧罗巴早就被搅得天翻地覆了。 “你真不太像。” “我好歹救了你的命,两次,你干嘛要这么诅咒我。” 虽然利维.伦蒂尼恩的一些话时常让医生浑身发寒,但他的预测可真是挺准的,一星期后,小王子亚瑟举行了受洗仪式,医生受邀参加,参加前,他被授予爵士称号,以后他就是约翰.斯诺爵士了,虽然这个爵位没有领地也没有继承权,但代表着约翰.斯诺已经跨越了最难迁跃的那一步,从此之后他就是“老爷”了,他的文章会被很多人看到,他的发言也会被很多人听见,人们尊重他,理解他,他好像突然从一条狗变成了一个人。 瘟疫地图也被很多人知晓,只是:“他们只关心我是否需要捐款……”斯诺医生在又一次来到东区采样绘制图纸的时候,对利维苦笑着说道:“他们好像把我做的这件事情当成了慈善活动,你知道的,就和那些教会或是仁慈的妇人组织的那种。” “但你不是想要捐款是吧。”半恶魔懒洋洋地说:“但你想的那件事情,别想了,干不了的。” “那么肯定?” “就那么肯定,”利维说,“你是想改变东区,对吧,但你看看外面,看看东区的街道,看看东区的人,看看东区的房屋,看看东区的天空和河流,看看东区的面积,医生,不是没人想要改变东区,但这笔费用,你要整修街道,你要给每个人提供工作和医疗,你要净化河流与空气,你要拆除与重建那些房屋,这要花多少钱?就算是用黄金与香柏木建造神殿的所罗门王也提供不起,何况是我们的政府与女王?他们还在忙着和印度人,还有俄罗斯人打仗呢。” “你若是向女王陛下送出这份地图,”利维摸了摸下巴:“我想被申饬不太可能,你也是好心,但被束之高阁是肯定的。” “也就是说我仍然要等吗,”医生看了看自己的手,皱纹密布,皮肤干燥:“我可能等不了那么久了。” “谁知道呢,事情总是在不断地变化,”半恶魔说:“但我觉得,你可以把这件事情交给你的学生或是孩子。” “我确实有两个学生,但他们还在上大学,至于孩子,即便我马上结婚有孩子,我难道还要等二十年吗?” “你还有我啊,医生,交给生命悠长并且信守诺言的利维.伦蒂尼恩先生好了。” 医生突然狐疑地抬起头:“等等,你不是在骗我放弃绘制瘟疫地图吧……对吧,你就是在骗我,混蛋,你可是拿了两份报酬!” 利维在报纸后撇了撇嘴。 医生跳脚了一会,但也知道他的叫嚷对这个半恶魔毫无用处,就悻悻然地闭了嘴,。你也不一定要我不可,”半恶魔苦恼地说:“现在东区的动荡已经平息下来了,工头换了一批,工人也都是新人,首领们已经将任何敢于污蔑你伤害你的人列为叛徒,就连怜褔会的人也都被他们赶跑了,你就算什么也不带,光着在红砖巷子或是码头跑一圈,都不会有什么问题,你一定要带着我,难道是打算感化我吗?提前说一句,你要是有着打算,我可是会杀了你的。” 让一个半恶魔从善,就和杀了他差不多了。 “除非你能找到接替你的人。”医生顽固地说道:“另外怜褔会是怎么回事?” “因为芳女士是怜褔会在东区的负责人。” “让他们回来吧。”医生说:“东区需要这些慈善组织。”他很清楚,那些面包,干净的水,暖和的衣服,只有这些人能提供,就连教会也只在教堂前分发食物,提供住所,教士们也未必会在每个冬季深入东区,他就算是死了,也不想仓库的孩子因此冻死。 “如果你坚持。”利维说:“我回去告诉他们 的。” “我知道给我做事有点麻烦,”医生想了一会对他说:“那么,等到瘟疫地图绘制完毕了,我们可以解除合同。” 第81章 后续——怜褔会 ——怜恤他人的人有福了! 约翰.斯诺医生无疑是伦敦城内的新贵,可惜他有点老,不然会有很多没落贵族或是富商的女儿愿意尝试和他结婚——不是每个人都能获得进出温莎堡和肯辛顿宫的荣誉的,他现在是名副其实的御医,不但为女王看诊,也为阿尔伯特亲王,还有他们的几个儿女看诊,王子和公主们非常健康,连同最小的亚瑟王子也是如此。 能够坐在温莎堡前翠绿柔软的草地上,看着注定要成为国王,王后的孩子们跑来跑去,实在是一份难得的殊荣,可惜的是医生始终心不在焉,半恶魔和他说的话犹在耳边,女王陛下是不是真的不需要这份地图呢,或者说,这份地图只能给她带来烦恼,毕竟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工作,但萦绕在他生命中前二十年的东西,还是没法让这位平民医生轻易抛弃。 “今天我叫您来,”维多利亚女王一边看着孩子,一边温和地对医生说:“是有原因的。” 医生微微低下头。 “我听说您之前在东区的一个地方,遭到了暴徒的袭击,他们焚烧了你的房屋,还差点杀了你,”女王说:“他们受了一个女人的煽动,而那个女人,据说是怜褔会在东区的负责人。 “是的,但……” “这就太凑巧了,”女王轻轻一击手掌,像是小女孩般地笑了起来:“怜褔会的主持人,是我的一个朋友,不过她这几年都在印度,伦敦的事情完全交给了别人,听到竟然有人借着她的名义,做了这样恶毒的事情,她就立即从印度的军营赶了回来,昨天才到,请原谅,她想要亲自来见你,向你道歉,我就把你叫过来了,希望你不要介意。” 医生有点意外,但他本来就不怎么介意,像是怜褔会这样的组织他在东区见得多了,芳女士这样借着组织的恩情来招揽打手的有,趁机敛财和贩卖人口的也有,还有肆意享受年轻男女服侍的还是有,没关系,东区 人不在乎这个,他们手里的东西太少,能加一点加一点,就算是敛财和贩卖人口,总比什么都拿不到的好,而且若是能够离开东区,别的地方也未必很差。 但女王这么说了,他也不会拒绝,他在仆人的引导下走进一个房间,片刻后,一个御医带着一位女士踏进屋内,在道德上,这是必须的,只要来人是个未婚的女性,不过一看到她,医生就惊讶地喊了出来:“弗洛伦斯.南丁格尔女士?” 这位女士看上去要比女王更苍老一些,但从医生了解到的情况,她应当比女王小一岁,只是考虑到她二十岁的时候就离开了家,去了收容所与济贫院做工人和护士,苍老些也无可厚非——她一如既往地穿着黑色的长裙,头发紧紧地盘在一起,带着一顶式样简单的帽子,神情有些冷淡,但举止十分从容。 在医学界中,这位女士是个值得尊敬的传奇人物,据说她很小的时候就如圣方济各那样爱护动物,珍惜生命,她的慈悲心有如圣母玛利亚,意志力犹如西西弗斯,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就照看过自己的老祖母与家里的老仆人,一直服侍到她们被上帝召唤,或许在这漫长的护理生涯中,她终于意识到了她的命运应当走向何方——她公开请求父亲的医生朋友,希望他能够收自己做学徒。 这让她的父母勃然大怒,因为南丁格尔女士出身上流社会,而在这个时代,只有愚蠢、轻浮、穷困的女性才会去做护士,她们甚至比女仆还要低下粗鲁,这种行为简直比自甘堕落去做娼妓还要不可思议——为此她离开了家庭,在外面为了自己的理想漂泊了整整十年,十年里她含辛茹苦,四处漂泊,但不是没有结果的,有人被她的思想打动,有人被她的行为折服,她获得了友谊甚至爱情,不过为了她的理念,她最终拒绝了婚姻。 作为医生,特别是个平民医生,约翰.斯诺当然是欢迎如弗洛伦斯.南丁格尔这样的女士成为医护界一员的,虽然有不少医师因为嫉妒或是轻视不赞成女性参与护理工作,但斯诺医生见过修女们如何安抚病人,在提供药物和手术的同时,周到的看顾也能大大提高病人的治愈率,他在绘制地图的时候,也始终关心着这位女士,希望她的事业不要中途夭折。 不过既然女王说了,南丁格尔是她的朋友,又允许她带着四十名护士前往英国与印度的战场护理士兵,想必她的前路会平坦很多。 他们握了握手,“因为这个原因见到您实在是太遗憾了,”南丁格尔女士说:“先生,也许您不知道,我听说过您的名字,您是否在绘制一张伦敦东区的瘟疫地图?”这下子医生真的感到惊讶了,“是的,”他说,“我是在试图分析和记录东区的瘟疫传播情况,啊,”他想到了。“是怜褔会吗?” “两位,还请坐下说话吧,”一旁的御医忍不住说道,如果不是两者年龄悬殊,而南丁格尔女士几乎就是一个没发愿的修女,他真要怀疑他们是一见钟情了。还好,就他在情场中的经验来看,这两位纯粹是一对儿志同道合的好友——有时候友情的萌发可要比爱情快多了。 南丁格尔女士与斯诺医生相视一笑,“怜褔会是我在十七岁创办的一家慈善机构,”南丁格尔大方地说:“那时候我才和家里提出我要做医生的学徒,他们知道我要去做护士,气得大吵大闹,还马上把我带回了伦敦,母亲或许为了改变我的想法——做慈善可以,做护士不可以,就带我去做弥撒,捐款和为穷人祈祷,为了满足他们的愿望,我只能假装打消了之前的念头,只从事慈善而不是亲身历事,但您也知道,只是高高地站在露台上,是看不到那些角落里的人的。” “我也听说过您的故事,女士,您值得所有人的尊敬,至于怜褔会,”斯诺医生说:“您离开了那么久,它还能和您有什么关联呢,玫瑰失去了养护也会变成刺人的荆棘,何况是慈善会,何况芳女士在那之前,一直做得很好。”不然也没办法收服那么多人。 “您这样说可太好了。”南丁格尔安慰地拍了拍自己的胸膛,“那么,”她直截了当地问道:“您觉得,我可以将怜褔会交给您吗?” “什么?”人们听到慈善,就觉得这个组织肯定无利可图,事实上这可真是大错特错,但凡成规模的慈善组织,肯定有一个成熟的人脉网,一些绅士淑女会将定期捐款看做一项必须的支出,也不会有人查账,寻找资金流向,这样说吧,若是负责人利欲熏心,他完全可以将慈善组织变成一座个人的摇钱树,同时,作为最主要的负责人,他也能昂然出现在沙龙和俱乐部里,慈善家是个职业,在这个时代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交给您,约翰.斯诺爵士,我说过我听说过您的名字,自从您成为医生,每月一次的义诊就从来没有停止过,您医术高明,收入颇丰,但只有一座公寓和一个诊所,您不赌博,不出入妓院,不酗酒,在衣食住行上朴素的就像是个修士,但您每月都会花一大笔钱买上不少药用在东区的平民身上,而您从来没有要求过任何回报,哪怕这次出现了恩将仇报的恶人,您也没有在愤怒的促使下停止义诊——芳女士是否哄骗你为几十个病人动了手术?” “他们死了,”南丁格尔做了个手势示意医生不要打断她的话:“我知道这不是您的过错,您甚至还是这一环的受害者,但不是说,他们死了,芳女士也死了,他们亏欠您的就一笔勾销了,医生,好人应当得到回报,不然等你垂垂老矣,坐在壁炉边,有人问了你过去的事情,听到最后,却说,做一个好人也没什么意思……你什么东西没得到,这多么令人难过啊。” 或许是因为习惯安抚病人和受伤的士兵,南丁格尔说起话来,语气平和,声调温柔,速度缓慢,但在这些言语中,有着一种格外坚定的东西,让人无法打断,“那么您呢?您得到回报了吗?”医生下意识地问道。 “得到了,非常多。”南丁格尔说:“所以我也希望您能得到回报,我相信您,您会好好地经营它,让更多不幸的人得到安慰和支持。” “我……”医生深深地吸着气:“您知道的,我正在……” “瘟疫地图,”南丁格尔温和地说:“那么您想过了吗,既然芳女士可以借助怜褔会的名义收拢那些工人,您为什么不能借助怜褔会去完成您的地图呢?” “我可以吗?” “为什么不可以,烈酒可以用来消毒,可以用来暖身,可以用来欢愉,只要您不是拿去作恶,随便您怎么用。” “我……” 斯诺医生还在斟酌,就听到外面忽然一阵喧哗,他们立即从椅子上站起身来,透过宽大的玻璃窗,他们看到一群人正围在爱德华王子身边,“医生!”一个仆人急匆匆地进来喊道:“王子受伤了。” 两个医生与一个护士立即跑了出去,他们分开人群,看到爱德华王子正蹙眉抱着膝盖,孩子们受伤是家常便饭,但这次的伤格外触目惊心,女王用她的羊绒披肩裹在王子的伤口上,血已经渗透了披肩并且还在不断地往下滴,这个出血量,斯诺医生跪在草地上,小心打开披肩,血液立即大量地涌出,但就算这么短短一会,他们也看清了伤口——那不过是手指宽的一条小伤口而已。 一个医学名词跳进约翰.斯诺的脑子,血友病。 最早记载的两个血友病患者,是在公元2世纪,他们因为受了割礼流血不止而亡。但直到1828年的时候它才被命名,凝血功能缺失,遗传性疾病,它用希腊文中的“血与爱”命名,名字很美,但病症一点 也不美,得了这种病就意味着最好不要受伤。 第82章 拉结 有关于爱德华王子的病症,在场的人都被要求三缄其口,毋庸置疑,一个君王的继承人罹患上这种遗传性病症,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维多利亚女王倒要感谢汉诺威王朝的人口凋零,这意味着没人可以以这个借口来夺走她儿子的王位,。 “这不是什么大事,”她对自己说:“只要别受伤,别受伤……” 但真的可以吗?女王并不确定,除了奔跑、骑马、狩猎这类剧烈活动必然会受伤之外,一个君王必须面对的还有数之不尽的阴谋和刺杀——人们总会天真的以为,只要成为国王,或是女王,就不会受到致命的威胁,这可真是大错特错,一个坐在王座上,主宰着无数民众命运的人,有多少人喜爱她,就有多少人憎恨她,这种喜爱和憎恨都可以说是毫无理由的,与她是否作恶或是行善无关,有些人想要哗众取宠,有些人反对君主制,有些人将遭遇到的不公迁怒于她,还有些人只是被雇佣和收买。 她登基后的第二年,乘坐马车经过康厄尔大道的时候,就曾经遭到过枪击,幸好火枪的准头很差,子弹只在马车的车厢上留下了一个凹坑,她本人毫发无伤;之后隔了不到两年,在一次弥撒游行中,一个男人伪装成修士靠近女王,同样对她开了枪,这次子弹距离她可近了,烧焦了她的头发,差点打碎她的耳朵,但她还是没受伤;然后42年,她又被投掷了一个燃烧瓶,我们或许还记得,当初委托人的未婚妻就是被假托碰到了明火,引燃了裙子被烧死的——女王的裙子并不特殊,不是防火材料,如果烧起来了,身边的人未必能及时援救,毕竟这只是几分钟的事情。 最近的一次是在不久前,女王在返回白金汉宫的时候,马车突然故障,她下车走到一处绿荫旁,一个看似偶尔经过的男士用手杖的金属头狠狠敲击女王的头部。 但她真的只是幸运才得以安然无恙吗?女王再清楚不过了,统治者身边不可能没有天使护佑,而那些袭击者,未必也都出自于本心,他们或许连身躯都不是自己的了,在法庭和监狱里,他们就是一个疯子,按理说,刺杀女王应当被处以极刑,以儆效尤,但维多利亚一点也不觉得有用,那些能够被威慑住的根本不是真正的凶手。 但这是她,如果是她的孩子呢,如果将来是爱德华成了国王,遭到了刺杀,他该怎么办呢?或许一次不经意的戳刺就能让他丧命。 “我该怎么办呢?诺查丹马斯?” 她之前还在喜悦于打破了不祥的预言,现在又不得不咽下这枚苦涩的果实。 —— “也就是说,你发了一大笔财。”利维说。 医生笑盈盈的,“可不能这么说,”他志满意得地说:“虽然怜褔会确实在银行里有着一笔数额不小的善款,”大约在十万金镑左右,他看到的时候都惊呆了,而且这还不是所有,怜褔会是由南丁格尔创办的,而那时候她在伦敦,也可以说是一个富有的淑女,想想看,她都接触到当时还是王位继承人的维多利亚,并且能够被现在的女王依旧称为朋友,这可是一个特例,要知道,维多利亚女王在某个程度上相当薄情寡义。 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身边有个家庭教师,是她的舅舅利奥博德送来的,这位家庭教师陪伴她整整十二年,和她一起共同对抗其母肯特公爵夫人以及其情夫康罗伊的压力,但在女王登基后,只是给她一个男爵的爵位,随便打发了了事,并不允许这位家庭教师继续陪伴在自己身边,或是出入宫廷。 能够被女王称为朋友,必然有超乎常人的可取之处,南丁格尔的家庭或许在伦敦之外算得上显赫,但在伦敦城内就不怎么起眼了,她能够得到女王的看重,完全是她本人的才能与品德带来的,医生有幸得到这么一位女士的委托,交付重任,也算是得到了一个道德崇高之人对自己品行的肯定,不免有些得意洋洋。 “另外,她也允许我借助怜褔会的人力物力,完成对瘟疫地图的绘制。” “这真是一件好事,”利维无精打采地说,“但不要对一个恶魔说了。”里鲁之前对瘟疫的看法让他有点担忧,不是担忧医生,是担忧自己的收入,不过现在想起来,医生有了怜褔会,可能就不需要他的帮助了,在帮 医生做事的时候,利维很头痛,但在没事做的时候,他又不免忧心忡忡,有地狱在,他就永远活在噩梦里。 “利维?”房东太太在门口叫了一声,“有人找你。” “你暂时留在公寓里,”利维说:“等我回来送你回东区。”等医生表示一听到了,他才往公寓外走去,北岩勋爵正在门外等他,也许是知道半恶魔生性多疑,他总是亲自来,“找我有什么事情吗?”利维挺愿意接待这个顾客的,出手大方还深谙内情,不用他在做事的时候还要担任解说员。 “跟我来。”北岩勋爵说,等利维登上了马车,他才说:“还记得那个天使和芳女士的孩子吗?” “那个半天使?”利维当然记得,“她活着?” “活着。”北岩勋爵说:“但她身上有些问题,可能需要你帮忙解决。” “只要酬劳到位。”半恶魔说:“不过她有什么问题?”半天使与半恶魔都有很强的自愈能力,就算用了焦油,只要将那部分皮肉剜掉,很快新生的血肉就会长出来了:“你看了就知道了。” 他们没有去俱乐部,而是到了俱乐部的另一个落足点,毕竟这个半天使还不是俱乐部的成员,俱乐部之前又才出过黑外套的事情,勋爵带着利维上了顶层,顶层也是阁楼,但比利维的那个舒服多了,两个俱乐部成员正负责照看和监视这个半天使,勋爵走向女孩:“让他看看你的上伤口。” “你好,”利维说:“还记得我吗,小家伙?” 女孩明显是记得他的,但没有露出多少畏惧之色,半恶魔没有作恶成功,意兴阑珊地拨开披在她身上的袍子看了看,“这不仅仅是焦油,”他说:“有点糟糕,那些器官是被献祭的,”他转向勋爵:“说真的,我真担心我们恶魔以后要没啥可干了,这些家伙的手段可比我们高明多了——你看,被切割了的还能长出来,焦油也只能限制一时,但若是被献祭了——除非有人能帮她找个替换的,不过就算是替换了,也没法长在一起,纯粹看个样子。” 利维还真是有点无法理解,天使是没有性别的,恶魔也——也算是没有吧,因为恶魔可以随意地变换自己的性别,无性也可以,你怎么判断一道光,一团火,或是一堆虫子是男性还是女性?天使要堕落到人世间,无物质的身躯逐渐物质化,才会有性别,但问题是,这性别也是自己选择的,可以说,在选择的同时,也就更进一步地堕落了,因为有了性别也有了爱和欲望——天使几乎都会选择成为男性,没问题,与人类女性有了孩子,也没问题,但对孩子的性别不满意——你大可把她丢到一边不闻不问,或是杀了也可以,弄成这个样子……简直就是莫名其妙。 “就算是祂献祭了芳女士的……” “父权,”北岩勋爵平静地说:“别忘记,最崇高的那位父亲,”他指了指天上,“天使原本不该有妻子,也不该有孩子,在成为父亲的同时他不会感到欣喜,只会感到僭越和恐惧,他将女儿塑造成儿子,献祭了邪恶的器官,或许就是一种他认为更好的赎罪方式,譬如,”他沉吟了一会:“就如同上帝创造了他们,他们也只是创造了另一个自己。” “你们打算收下她吗?” “她不单单是半天使,还接受过战斗的训练,把她放在我们看不见 的地方,她未必会去研究昆虫,总不能等她做出了更大的事情再来收拾残局,不过有点可惜,”勋爵说:“我们最近收到了一个很不错的委托,需要一个十七岁到十八岁的女孩。” “哦……”半恶魔意味深成地看着勋爵。 “女孩。” “性别卡的不要那么死。”利维说,“总不见得要她去妓院干活儿吧,既然不是去妓院,谁会要求她脱衣服呢?” 北岩勋爵笑了笑:“我不知道该不该给你,利维.伦蒂尼恩先生,这份委托还挺重要的,”他斜睨了半恶魔一眼:“你还记得你的那个委托人,大卫.阿斯特吧。” 灰侦探 第29节 “我记得。怎么?” “他的母亲是外交大臣克拉伦登的远亲,说是远亲,也不是那么远,可能就是堂兄妹的这种,你挑中大卫.阿斯特的行为可真是冒险,有些名字一旦被记住了,你会发现自己寸步难行——哪怕你是个半恶魔——不过很巧,最近克拉伦登正有一桩烦心事,说起来也没什么,他的儿子和一位有妇之夫有了一个私生女,为了保证男女双方的名誉,这个孩子被送往乡下交给乳母抚养,七岁的时候被送到一个女子修道院寄宿,不,她的父母还算有责任心,他们并没有彻底放弃这个孩子,他们计划这个孩子成年了,就借用一个亲戚的名号,把她接出修道院,找个合适的绅士结婚。” “那么事情发生在修道院里,还是发生在修道院外。”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他们派出的人发生了意外,马车坠落在悬崖下,等到他们等不及了,再派人去问,修道院说第一波人已经将那个女孩接走了,但他们查了马车坠落的地方,并没能找到女孩的痕迹——但也很难说,据他们说,那里是个海边悬崖,悬崖是遍布嶙峋的礁石与翻腾的海浪,附近也有野兽徘徊,可能尸体落入海中被卷走,也有可能被狼群拖走吞噬。” “那个女孩叫什么?” “拉结。” “怎么会起这个名字?”半恶魔说:“拉结,母羊吗?”在圣经中拉结的意思就是母羊,无论是作为食物,还是作为祭品,都不算是什么好兆头。 “里面那个也叫拉结,”勋爵指了指阁楼:“这个名字很普通,何况这不是他们起的,是修女给的。” “那是个什么样的修道院?”大利拉那时候住的也是修道院,比妓院还要肮脏些,妓女还有法律限制必须胸部鼓胀才能接待客人,大利拉寄宿的女子修道院百无禁忌。 “和你想象的不同,”北岩勋爵说:“那是个非常严谨和规矩的修道院,能够走进修道院的男人只有主教,连同性家属都不被允许探望,顶多隔着铁门看一眼,男性则是根本不准上岛——它在一座小岛上,送淡水和食物的人也只能是女人,有一个水手被风浪打下船,好不容易才游上了岛,又被修女们挥舞着木棒赶下了海,差点死在那儿,他还提出申诉,要求赔偿来着。” “但她们说的是,被人接走了吧,又不是被魔鬼带走了,怎么会委托给俱乐部?” 北岩勋爵擦了擦脸:“克拉伦登勋爵听说那个修道院曾经发生过恶魔附体事件,他怀疑他的孙女儿也是被恶魔附体,发生了不幸,但被修道院隐瞒了下来,正好他的儿子想要接回女孩,她们乘机说女孩已经被接走了。” “这个修道院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很特殊?” “是有点特殊,”北岩勋爵说:“它不是圣公会的女子修道院,是长老会的女子修道院。” 利维立即想起了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他也是苏格兰长老会的修士,但被派到了伦敦:“苏格兰还真是喜欢在海岛上建造修道院。” “你们打算派这个新人去?”利维好奇地问:“她可信吗?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另外你们也算是杀了她母亲的同伙吧。” “他们把她扭曲的很好,”北岩勋爵说:“她就是一柄武器,她也不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他们也不允许她拥有自己的思想,而且我们也只需要一双眼睛和一双耳朵,如果能够验证修道院的说法是最好的,如果不能,那么能够打草惊蛇也不错,而且拉结的姿态与性格都不太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她之前过的就是苦修士的生活,我们的……半天使较为不同。” 养尊处优,利维在心里说。 “好吧,我知道该扮演怎样的角色了,”半恶魔为自己鼓了个掌:“那么,老规矩,涉及到非人,我可以分一杯羹,只是人类之间的问题,我只要我那份报酬。” “就这样。”勋爵说。 —— 恶魔附体,这点利维.伦蒂尼恩是不太信的,虽然他自己就是一个半恶魔,他也知道,恶魔们很喜欢修女,他们诱惑修女,或是鼓励信徒们在黑弥撒中用修女做祭品,并且让修女生下自己的杂种,但真正与恶魔有联系的修女要么死了,下了地狱,要么彻底沦落成恶魔的追随者,在人世间肆意撒播邪恶。 那些总是高叫着自己被恶魔侵犯了,被恶魔附体了的,就和宣称自己见到了天使,被天使的长矛贯穿的圣徒差不多,都属于欲求不满造成的癔症,这种病状在俗世很好治疗,婚姻,情人,或是医生,不是开玩笑,此时人们的道德水准要求很高,医生治疗病人的“歇斯底里”症的时候,会采用一些爱抚之类的手法,但这毫无疑问是治疗手段,就连最爱吃醋的丈夫也不会怀疑。 但修女们只有院长才能单独一个房间,其他人一概双人,多人一个房间,什么时候都不允许脱衣服,房间里通宵点灯,时刻都在同伴的监视下,从凌晨三点到晚上九点,不是念经做功课,就是干活,刺绣,种菜,做饭——除了幻想,她们还能做什么? 只不过,若是有人愿意荣耀家族的名声,家族也愿意支持,那就是圣迹显现,若是不能,不愿意,那具是魔鬼附体。 利维愿意接下这份委托,也是因为其中有北岩勋爵的好意在,他在黑弥撒中利用了大卫.阿斯特,差点让他死在了恶魔手里,到时候说不定还要下地狱,这件事情大卫.阿斯特不在意,但若是被克拉伦登那个老家伙知道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来一下让这个胆大妄为的半恶魔尝尝厉害——别说恶魔如何,天使如何,他们在勾心斗角这方面永远没法和人类比。 这个私生女受到重视,也是因为克拉伦登的儿子还没有婚生子,他也接近四十岁了,可能一生都没有孩子,他不会承认这个女孩,但用她来让自己得到一点安慰还是可以的,若是利维可以帮他们找回这个女孩,那么就将来算东窗事发,事情也能有转圜的余地。 第三卷 女子修道院 第83章 赤足女修道院的新生莉莉(上) “这位就是莉莉.伦蒂尼恩。” 这里是法恩群岛再往北一点的霍利岛,这里距伦敦有点距离,属于英格兰的北部,但距离苏格兰的首府爱丁堡很近,在苏格兰还在和英格兰打仗的时候,苏格兰人在霍利岛上建立起了一座坚实的城堡,等到真正结束,这座城堡连同附近的领地全都归属了英格兰,但苏格兰的长老会又设法赎买了这座城堡——但不许驻扎军队(这是当然的),后来更是被强行指定为女子修道院。 毋庸置疑,作为想要守贞缄默的女子修道院,能够矗立在一座与世隔绝的海岛上是最好的,它只有一个小码头,只容得下小船栖息,修道院的参事嬷嬷带着两个杂务修女一早等待在码头——参事嬷嬷在修道院中,地位仅次于院长,实权类人物,也是能够被放心见到外人的那种老成修女,年纪约在五十岁左右,面纱遮挡下的嘴巴抿得紧紧的。 至于杂务修女,她们出身贫寒,在进入修道院时拿不出足够的“嫁妆”,即便她们是嫁给耶稣的,所以她们在院中的开销就要用自己的劳动来抵消,所以比起发愿修女,她们要粗壮和结实很多,但若是从高度而言——参事嬷嬷眯着眼睛抬着头看了好一会儿,才望向教堂执事,虽然没发声,还带着面纱,但也可以从眼睛里看出她的疑惑。 这就是新学生? 在发愿前,可不是人人都可以被称做姐妹的,新人被称之为备修生,在学业上,属于最低的一级,但这个备修生,请原谅,参事嬷嬷若是平视就只能看到“她”平坦的胸膛,可能就在第三颗纽扣的位置,如果不是纤细的身材,看上去不但不窈窕,还有点凶猛,执事看到参事嬷嬷的眼神,连忙做起了手势,他“说”,这个姑娘一直没能找到丈夫,父亲在遗产中给了她一百金镑,允许她用来结婚(如果她还能找到愿意娶她的人),或是用来嫁给耶稣,也就是进入修道院。 不熟悉这个时代或是修道院的人,或许会错误地认为,参事嬷嬷或是执事中有一个是聋子和哑巴,但实施并非如此,在很多修道院中,修士或是修女都在兑行“沉默”这一美德,他们除非必要,绝不开口,平时有什么事情,都按钟声或是手势来沟通——执事将莉莉.伦蒂尼恩往前一推,女孩只能跳下来船,执事帮她提起两只箱子丢在码头上,这里面装着她的衣服和床单等生活必需品,都是按照修道院的要求配置的。 参事嬷嬷无可奈何地叹口气,执事在船上抬了抬帽子,算是打了个招呼,船夫就摆动舵桨,将船调头往大海里驶去,整个过程中都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执事的脚尖都能没有碰到霍利岛的一点沙子。 参事嬷嬷将手往自己摇了摇,这个动作就算是没有学习过也能看得懂,那个姑娘果然温顺地往她这里走了几步,杂务修女们却搓着手,一动不动,或许她们还指望着新人自己提着箱子呢,可惜的是这个新人不像是孩子那样好摆布,她只管跟着参事嬷嬷,根本不管自己的箱子。 一个杂务修女想要说什么,却被同伴阻止了,即便是提醒,她们也不能说,这是你的箱子。在修道院里,眷恋自己的东西,拥有私欲是一种无法摆脱俗世的行为,一个修女要和另一个修女说起自己的什么东西,不能说,我的,只能说,我们的——我们的床单,我们的围裙,我们的面纱等等——若是她们说,这是新人的箱子,那么首先遭到惩罚的就是她们自己,因为这已经是“我们的”箱子了。 作为杂务修女,她们并不是不可取代的,有的是贫家女孩想要进修道院干活,至少修道院会容许她们不受男人们侵犯,比较仁慈富裕的修道院还会在她们老到干不动活儿的时候给口汤,给个床铺。 两人互相望了一眼,认命地提起了箱子,这种带着财产和物品来到修道院的学生今后都会是发愿修女,也可以说是她们的金主,如果是那些性情软弱的,年纪幼小的,还能被她们吓唬一阵子,但这种…… 参事嬷嬷丝毫没有注意到杂务修女们的小动作,或者说,她不屑于在这种事情上耗费心力,长成的也不错,她在心里说,至少不会像是小孩子那样容易夭折——虽然进了修道院,就算是与世俗隔绝了,但世俗可以不和修女隔绝啊,若是还有残存的亲情,会有亲人前来探望,他们一般都会带来一笔捐赠,若是想要和修女说话 ,还会加一笔额外的献礼。 莉莉.伦蒂尼恩,当然,我们都知道,“她”就是我们的半恶魔侦探,利维.伦蒂尼恩,北岩勋爵算是开了个后门,将这件工作交给了他,这个工作事实上没什么危险性,也不会出什么大纰漏,“如果这次又是一个天使拿着长矛贯穿修女,”勋爵居然还能开玩笑地说:“你就回来吧,我请克拉伦登去给他的私生孙女请个圣女的称号。” 说真的,勋爵还真是有点不太虔诚。 不过有关于这位女性圣徒,虽然得到了教会的承认,但不以为然的人确实有很多,她没什么特殊的才能或是成就,只能说“将一生奉献给了主”,但哪个修女不是这样的呢?她写了自传(从这点就可以看出她出身显贵),大肆宣扬自己“与主对话,不与凡人对话”,“看到了天主的仁慈,感受到了为天主工作多么伟大”,“灵魂将与上帝达成完美的融合”这类不是狂傲就是空洞的言论,完全违背了人们对女性和修女的所有要求,更不用说,她幻想天使手持长矛或是羽箭贯穿其胸膛的行为,“剧烈的痛苦带给我至极的甜蜜”几乎只能被人们往极其荒诞的方向去想。 烈火浇油的是雕塑家贝尼尼应科洛那家族所请,以这个题材雕刻的雕像,“圣特蕾莎的狂喜”就摆在他们家族的小礼拜堂里,但凡看过这尊雕像的人,都无法否认其中的人性部分超过了神性部分——看看那个青年男子形态,半裸的天使像,看看他手持的羽箭,拉开修女衣襟的手,浮现在面孔上的微笑,看看修女张开的嘴唇,闭着的眼睛,即便覆盖着衣物也无法遮掩的曼妙躯体,还有暴露在外,绷紧的赤足…… 另外提一句,贝尼尼创造这尊雕像的时候正是意大利禁欲主义最为盛行的时候。 而对于半恶魔来说,他也不确定自己是想要遇见一个喜欢贯穿的天使,还是一个喜欢“贯穿”的恶魔。 与他的房东太太大利拉不同,利维觉得,在他的身体里,占据了绝对性作用的还是恶魔的血,诸位,他喜欢争斗,喜欢赌博,喜欢那种行走在钢丝上的感觉,他也想过,如果没有地狱里的老爹和那份血债,他会选择更为悠闲的生活吗?不,他想,他还是会是灰色的,但要更自由一些,自由,天使和恶魔都在渴求的东西,可惜的是,他们有这种想法就是在犯罪。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咧嘴一笑,让参事嬷嬷又看了她一眼,一个粗俗无礼的女孩,她想,联系她的姓氏,一个私生女,这样就说得通了,一个富有的,或是一个有身份的男人与一个卑贱的农妇或是娼妓的孩子,他没有承认她,让她和自己的母亲一起住,以至于在营养充足身体康健的前提下,没有接受过任何教育,当然也不可能有人操心她的婚事,现在这个父亲死了,出于最后的怜悯,就给了这个孩子一笔钱,随她怎么处理自己的后半生。 第84章 赤足女修道院的新生莉莉(中) 这座位于孤岛上的女修道院叫做赤足女修道院。 顾名思义,这里的修女们都赤着脚,参事嬷嬷和杂务修女在进入修道院一侧的小门前先脱了鞋——她们之前要去见执事,所以才穿上了鞋子,然后参事嬷嬷做着手势,让利维也脱了鞋,鞋子被收在箱子里,参事嬷嬷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那双脚。这双脚倒是非常干净,脚趾甲剪得干干净净,是漂亮的贝壳粉色,脚面薄薄的皮肤下裸露着几根青筋,脚踝很细,但脚很大,简直就像是个男人的脚。 以后那些发愿修女可能会叫她“大脚修女”,参事嬷嬷想,这并不是在嘲讽或是欺凌,就如同男性成为修士或是教士,就会为自己起个圣名,修女也是一样,你会在一座修道院里发现很多“头巾嬷嬷”“贞节嬷嬷”“美德嬷嬷”……大脚嬷嬷也是有过的。 杂务修女将利维带来的箱子先带去给另一位参事嬷嬷检查,主要是看里面有没有掺杂一些世俗的用品,超过修道院标准的也不允许——利维则被带进了内堡,别忘记这里原本就是一个城堡,外堡里是田地,零星散落着一些棚子样的工具房和杂物间,内堡是三座塔楼,大的那座被改造成礼拜堂,也就是修女们做功课的地方,另外两座一座是修女们的宿舍,院长在最高层,还有一座则是修女们的工作间——她们在这里做手工,刺绣和做饭。 院长嬷嬷年纪与参事嬷嬷差不多大,面孔上布满了细密的皱纹,一身黑色的修袍,头巾一直包裹到下颌,在胸前交叉,下摆方方正正,胸前挂着一个圣像,白色的遮额巾紧紧地压在眼眶上,几乎看不见眉毛,这里按照教法,只有发愿修女腰侧才能悬挂念珠,院长的手腕上还有一串玫瑰念珠,她左右摆着头看了看,有点无奈地说:“来,孩子,向我们的主跪下。”她指着一个挂在墙上的圣像说,“跪在这里。” 等利维跪下了,院长才终于能看清他的脸,那个可怜的参事嬷嬷为了不违背修女的品德,就只有看到他的脚——修女们无论何时都该谦恭地低着头,猛抬着头不但粗鲁而且还显得放荡——不管怎么说,这是一张秀美的脸,不像那双脚般骇人听闻,淡淡的眉毛,灰色的短发,还有黑色的眼睛,虽然令人喜爱但没有什么出格的地方,就算是在不那么偏僻的修道院,也只要戴上面纱就可以避免邪恶的注视,她略微放了点心,“我让敬爱嬷嬷来做你的老师。” 敬爱嬷嬷就是前去迎接利维的参事嬷嬷,也可以把她看做备修生与初学生的老师,至于修女,哪怕是发愿修女,也没资格成为这些新人的老师的,一来是因为她们自己的信念还不够坚实,稳固,二来么,年轻的躯体和年轻的躯体是不能长期保持一个亲密距离的,恶魔总是能从这些欲望勃发的人群中找到孔隙,就如同蛆虫会在汁水丰盈的果实上滋生。 敬爱嬷嬷才走进房间,就听见钟声敲响,她们默数着钟声的次数,而后高声说:“九点钟了,每时每刻,称谢耶和华,歌颂你至高者的名!”,而后嬷嬷转向利维,“你要说,歌颂他!” “歌颂他!”利维鹦鹉学舌般地说道,幸而这虽然是圣经中的话,但截头去尾,对他没有多大影响——后世的人们完全不理解驱魔人和神父为什么要在那么紧急的时候还在长篇大论,滔滔不绝,这就是原因了——你可以把它理解为一柄言语的枪械,唱诵经文,那就是在压子弹,高呼圣灵与圣人的名字,那就是在打开保险,而叫出恶魔的名字,就是在瞄准…… 这几个步骤哪怕只缺了一步对恶魔的伤害都会变得很有限,甚至无用。 这可能是修女们——无论是院长还是杂务修女,或是备修生仅有几次可以动用舌头和喉咙的地方,敬爱嬷嬷比着钟塔说,每次整点敲钟,无论在做什么事情,都需要按照钟点来唱诵,就和从挂钟里弹出的小鸟似的。 利维心知肚明,这也是教会用来修剪修女与修士们思想的武器之一,我们都知道,人的思想是无形的,看不到听不到也触摸不到,那么怎么来保证思想也能被圈入牢笼呢,这种礼俗就是一种手段,无论你的思想飞翔到了怎样的高度和远方,一听到钟声就要把它拉回来,归置在信仰的镣铐里,没几次人就不会随随便便胡思乱想了。 那么,或许有人来问,如果不呢? 塔楼的房间如同一个圆环围绕着旋梯,在旋梯旁有着很小的公共空间,壁龛上摆着一尊圣像,一个人影低着头,跪在圣像前,即便听到敬爱嬷嬷与利维走过来的声音,她也是一动不动,就像是死了或是凝固了,那是修女的功课之一——永敬。 每人一小时,轮班制,这尊圣像前永远不会留出空位。 还有大赎罪,连续十二个小时。 这还只是功课,不是惩戒。 院长和参事嬷嬷住在最上层,院长有个小房间,参事嬷嬷两人或是三人一间,发愿修女们在三层,四人一间,初学生和备修生则在二层,六人一间。杂务修女们住在底层。在来之前,勋爵给他的资料上已经说明了,这里有二十个发愿修女和三十名初学生与备修生,还有同等数量的杂务修女,所有的修女都住在一起。 这种堡垒式塔楼的房间本来就不会很大,二层的房间里几乎只有床,走道窄得利维需要侧着身体前进,敬爱嬷嬷看了他一眼,摇着头,这个备修生也太大个儿了。 房间里有个窗,但在很高的地方,没有木梯,普通人根本碰不到。 利维的衣物已经被整整齐齐摆在床上,还有按照修道院要求准备的羊毛毡(用来铺在稻草上),备修生只能穿着粗毛呢的长衬衣,这种遍体小刺的毛衣可以被视作一种简化的“苦衣”,除了粗糙之外还很热,冬天就算了,夏天得了“热症”的修女数不胜数,更别说外面还要罩着羊毛哔叽(斜纹布)的修袍,罩着头巾和面纱。 等换过衣服(这里不洗澡),敬爱嬷嬷又把利维带到一个挂钟前,挂钟硕大的表面画着几个图形分别表示:起床,就寝,干活,唱经,利维数了数,算了算,好,七点钟睡,凌晨一点起,干活九小时,唱经九小时——虽然从大利拉那里听说过一点修道院的规矩,但,就算是给恶魔拉磨的驴子都没这样的! 利维深切地怀疑,恶魔真的会选择这儿的修女附身吗?或者说,修女们假称被附身了只是为了喘口气吧,宁愿挨几顿揍,也要叫嚷几声,休息一会…… 换衣服的时候,敬爱嬷嬷离开了一会,这件粗毛呢长衬衣穿上去后就没法脱下来了,除非还俗嫁人,利维乘机点了一点颠茄水在眼睛里,为了避免异色瞳引来质疑,他用人类女性惯用的手法来扩大瞳仁,这样不仔细看眼睛就是黑色的,这比法术更可靠些。 敬爱嬷嬷检查了一下利维的着装,表示满意,然后她把他带到了另一座塔楼,那里的参事嬷嬷打量了一番新来的备修生后,示意他去揉面——他们有烤炉,可以自己烤面包,揉完百来人的面包胚子,看看天色,敬爱嬷嬷又把他带到另一个房间里,递给他一个绣花绷子,刺绣是女士们的必修课,无论是世人的新娘还是耶稣的新娘都一样。 半恶魔沉默地坐了下来,拈起针线——这份委托真的是北岩勋爵给他开的后门吗? 第85章 赤足女修道院的新生莉莉(下) 绣品也是女子修道院的资金来源之一,就像是男子修道院的修士们会酿啤酒。 刺绣的房间在塔楼的最高层,这里原本是用于防御的瞭望塔,也是整座城堡最明亮的地方,充沛的光线与微凉的海风穿过沉重的修袍,撩起轻薄的面纱,金银线和彩线在扁箩上一束束地排列整齐,看着就让人赏心悦目,修女们各自有各自的活儿,技艺熟练的发愿修女和嬷嬷们围在一起绣一块斗篷,斗篷上的图案已经初见雏形,应当是扫罗与大卫的故事。 扫罗是犹太人的王,大卫则是犹太人的英雄,先知撒母耳看重大卫胜过扫罗,民众们也更愿意追随年轻的大卫而不是年迈的扫罗,扫罗因此嫉恨,就意图杀死大卫,在一场宴会中,他假意酒后失手,将一柄长矛掷向大卫,差点就杀了大卫。 她们所绣的就是这么一个场景,修女们用打结法绣花蕊,绣眼睛,绣星辰;用珊瑚法绣边框,绣波浪,绣云彩;用直针绣绣背景,绣刀剑,绣树木;用缎面绣绣花朵,绣面颊,绣嘴唇 ;用轮廓绣绣表情和手指,除了这些之外,还有平针绣,锯齿绣,回针绣,还有一种非常高难度的针法被称为玫瑰绣,这种绣法被用来表现层叠的美感,可以用在头发与圣光上。 像是年幼的备修生和学习时长不足的初学生,她们只能给手绢缀缀花边,给衣服锁锁扣洞——利维看了一眼那件斗篷,若是他的目标在修女这里,他倒是不吝于展示一下自己在漫长的生命中学习到的各种技巧,但既然那位拉结女士是初学生,那么他暂时还是待在这儿好了。 之前资料里说过,这里的备修生和初学生有三十人,去掉失踪的拉结,就是二十九人,但现在利维填补上了这个空缺——所以还是五个房间,敬爱嬷嬷和其他监看这些年轻女孩的嬷嬷们坐在一起,女孩们则按照房间结队坐着干活,这里的每个人都已经舍弃了世俗的名字,由院长嬷嬷重新给予名字,所以围绕着利维的分别是:鹌鹑,鸬鹚,鹧鸪,孔雀和戴胜。 这不是正式的圣名,圣名到等到她们发了愿才能有。 利维高大的身形别说在这群大女孩中了,就算是在修女中也如同鹤立鸡群,院长嬷嬷自然而然地给了他一个红鹤的名字。半恶魔猜想,院长可能就是按照她们的性格,外貌或是其他特征来命名的,譬如那个叫做鸬鹚的女孩,她的脖子就格外的细长,就连头巾都遮盖不住;那个叫做戴胜的呢,她有着一个格外突出的下巴,就和戴胜鸟的尖喙似的;叫这鹧鸪的女孩可能得过天花,脸上斑斑点点的全是麻子,和鹧鸪身上的花纹很像;鹌鹑就不必说了,这个女孩又胖又小,若是说敬爱嬷嬷只能看到利维的第三个扣子,她可能只能看到利维的腰带——最后一个女孩被称为孔雀,她也确实是这些女孩中最显眼的,如果没有利维,即便说她是这个房间里最美貌的女性也不为过。 利维在打量她们,她们也在打量利维,对这个新人,这些女孩不免充满了好奇,只是碍于修道院的规矩,她们不能叽叽喳喳地询问对方的来历,出身和家世,坐在利维身边最近的就是孔雀,她轻轻地靠在新人身边,确定自己没有嗅到臭味,和男爵判定陌生人阶级的方式相同,一个人身上是不是干净,不仅仅与道德和自律有关,也和贫富有着很深的关联。 赤足女子修道院的戒律之一就是清贫,但因为修道院就在海岛上,修女们每隔一段时间还是要洗澡的,她们的生活状态比船上的水手还要差,毕竟水手还能裸着身体晒晒太阳,她们长年累月的包裹着厚重的织物,潮气侵蚀,蚊虫滋生,若是她们为了虔诚坚持不碰水,肮脏发臭就算了,身上的皮肤很快就会烂掉,人也会发起高热,不多久就一命呜呼。 所以这里的气味还不是太恶心。 灰侦探 第30节 另外一个正在观察利维的就是鸬鹚,她的脖子不自觉地伸长,视线落在利维灵巧的双手上,这个新人的手都要比她们大,手指又细又长,活像是一只海蟹,但指甲剪得很圆润,里面也没没有藏污纳垢,一旁的戴胜看得更深入一些,这里的绣线,用珍贵的染料染成红色,蓝色,墨绿色与紫色的丝线,还有细细的金线和银线,若是出身贫寒,准不敢碰上一碰,又或是笨手笨脚地弄坏了,但从新人的手势来看,她之前肯定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 利维任凭她们估量,不一会儿就绣完了一朵凤仙,他在亚麻底布上刮了刮,正想要去拿绿色的丝线,就有一只小手先帮他取过来了,原来是鹌鹑,这个在六个女孩中最年幼的备修生向利维羞涩地笑了笑,随即低下头去,开始为第二条手绢锁边,孔雀用手肘碰了碰利维,做了个手势——大拇指向上,一个通用的赞赏手势,利维也回给她一个——孔雀的手法也足够精致细密,她和利维是经过嬷嬷允许后,唯二摆脱锁边,锁扣眼,绣边框这类简单但反复无味的工作的。 孔雀略微动了动身体,虽然她们的身体从表面上看还有距离,但在厚重的布料下,一只小脚正在一下一下地碰着利维的脚踝。 利维看了她一眼,布料下的动作停止了,利维转过头去,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工作,然后对方又开始动作了,还从触碰变成了摩挲。 钟声响了。修女们和学生们计算着次数,在钟声落地后异口同声地高呼道:“十点了!每时每刻,称谢耶和华,歌颂你至高者的名!” “歌颂他!”她们又这样喊道,而后就像是被一阵无形的手关上了开关,房间里又陡然陷入了一片死寂,修女们低下头,学生们也在嬷嬷们的注视下收起了想要伸展一下的手脚,将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工作上,这时候,突然有个嬷嬷走了进来,她打了几个手势,敬爱嬷嬷看了,露出了一种奇特而又厌倦的神情,也有一些警惕和防备,她转向修女们,打着手势,修女们鱼贯而出,等房间里只有学生了,敬爱嬷嬷才难得地开了口。“长老特使要见你们。” 第86章 长老特使(上) 参事嬷嬷的古怪态度也是有原因的。 众所周知,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因为在与妻子凯瑟琳的婚姻中无法获得一个婚生子(儿子),所以一直就想要解除与凯瑟琳之间的婚约,来让自己与这个国家有个无可挑剔的继承者——那时候的英格兰继承法虽然允许女性继承父亲的财产(在没有兄弟的情况下),但女性的后代依然需要冠上丈夫的姓氏,也就是说,若是亨利八世让女儿即位,即便女王能够把握住权力,都铎王朝依然会在女王死去之后终结。 现在的汉诺威王朝也是如此,等到女王死了,爱德华王子即位,那就是萨克森-科堡-哥达王朝,跟女王的父系就基本上没有姓氏上的联系了。 但因为种种原因,当时的天主教教会的教皇拒绝否认这桩婚事的合法性,于是几番交锋后,亨利八世摔了棋盘——不下了!老子另开新路! 当时欧洲已经出现了新教信仰,但亨利八世更为激进,他不但建立了新国教,还公然将国教首脑的冠冕戴在了自己脑袋上——就是在罗马帝国覆灭后,第一个将君权与神权同时套在自己身上的挂逼…… 不过这位君主最后还是没能逃过教会的诅咒,他的儿子很快就死了,最后他的长女玛丽即位,这位天主教徒深深地厌恶着父亲与新教,一手重新扶起天主教会,一手立起了无数宗教审判庭,烧死了数百个新教教徒,荣获“血腥玛丽”这一称号。 反正这对父女将大不列颠的教会和信徒们折腾的够呛——在这里之所以要特意说明一下,就是因为长老会作为新教教会,按理说是不该有修道院和修士的,亨利八世当初就关闭了很多小修道院——一来是修道院里确实不那么干净,二来教会的财产也有百分之二三十全在修道院里——一开始大主教还能保持镇定,但后来波及到的修道院越来越多,几个修道院院长不得不“亲自”去和国王,还有新教首脑们“商榷”了一番。 天晓得,修道院不但是教会的存钱罐,还是教会的军事储备基地!有多少堕落的天使和半天使都在修道院里静修?取缔修道院,这些非人难道都要被塞进宫廷和教会吗?就算可以,国王和新教的首领真的有这个勇气往身边塞满定时炸弹? 于是,修道院作为天主教的“遗产”,就这样被新教继承了下来,在新教的牧师们可以结婚生子的时候,修道院里的修士和修女继续着他们虔诚而又静默的生活,但要说,修士和修女们对长老会的特使有什么好感,那就是大错特错了。 幸而在院长嬷嬷走出去迎接的时候,看到的也是一个身着粗毛呢修袍 的修士,而不是一个在他们的眼中非常不合格并且不纯洁的牧师。 他们相互鞠躬,娴熟地用手势问好,“愿上帝保佑你,”院长嬷嬷“说”,“兄弟,你来是因为之前的那桩事儿吗?” “这件事情已经惊动了伦敦的女王陛下,”修士用手势说——同样作为修道院里的一员,他们用手势说话就和我们用舌头说话一样简单,甚至还能表示出微妙的情绪与细小的暗示:“我是受了长老会的委托,前来调查这件事情的。” “我会配合,”院长嬷嬷说:“兄弟,但你还是不能在岛上过夜,也不能和任何一位姐妹单独相处。” “毫无疑问。” 能够有这么一个深谙修道院条律的特使,院长嬷嬷算是放下了一半的心,之前传出恶魔附身之事的时候,她最担心的就是一个牧师带着助手,大摇大摆地闯进修道院,用放肆的眼神观察每一个修女,逼迫她们做出淫荡的行为,说出亵渎的话语,或是用言语恐吓她们,用刑罚折磨她们,来佐证谣言的真实性,好让这座修道院洁白无瑕的名声被彻底的摧毁。 其中,还有一点院长嬷嬷也不愿意承认的原因,那就是由此地主教与长老引接而来的特使,实在是太年轻啦,他皮肤白皙,有着淡金色的短发与蔚蓝色的眼睛,就连心如铁石的院长嬷嬷也要为之面红耳赤,何况那些年少的姑娘们呢。 按照修道院里的规矩来办,就要简单得多了,只要是男性,就没有与修女们面对面的可能,在礼拜堂里,有一个角落,是曾经的祷告室,也就是悬空的厕所,院长嬷嬷做主把它拆了,改造成一个狭小的告解室,当然,这个是不符合新教教义的,但修道院于新教而言,原本就是一个类似于bug的存在,长老们勉强接受了这个告解室,但倾听告解的只能是院长嬷嬷,她也没有免罪的权利。 院长嬷嬷让特使坐在最里面的小房间里,关上门,拉上门上小窗的帘子,这样他就只能听见声音,不能看见人了,修女们也是如此。 “我知道您必然是虔诚而又谨慎的,”院长嬷嬷比着手势“说”:“但如果可能,还请您不要发出声音,若是有疑问,请叩击门板两次,若是需要重复,请叩击门板三次,”她拉拉铃绳:“准备好了就拉铃,结束了也拉铃。” —— 铃铛响了第八十次。 特使听到外面修袍细索作响,即便他精力充沛,还是免不得叹了口气,为了避免修女和学生们乘着这个机会说嘴饶舌,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制的,但八十个人的分量放在哪儿都沉重得很,更别说,即便只是专注地问约定好的几个问题,也会有人犹犹豫豫,嘟嘟哝哝,或是明显地言不由衷,这些人只等下次再来问询——现在海面上已经看不见多少亮光,在黑夜来临之前,一个男人留在女子修道院里不但不合适,而且很危险。 在上一次修道院恶魔附体事故中,就有一个年轻的主教被指认为召唤了恶魔,而被折磨后处死。 他轻声咳嗽了一声,“姐妹……” 特使话音未落,就听见门外传来了一声愉快的嗤笑,他眉头蹙起,想着是那个学生这样轻浮荒唐,但随即他就认出了这个笑声,他站起身,怒气冲冲地猛地拉开门,“利维.伦蒂尼恩!” 半恶魔坐在门外孤零零的一把椅子上抬着头向他笑了笑,“嘿!约拿兄弟。” 第87章 长老特使(中) 没错,站在小告解室里的正是我们熟悉的那位圣博德修道院院长,可敬的约拿兄弟,他瞪着半恶魔,有那么几秒钟他以为这里的异样情况就是这家伙在为非作歹,但他立刻觉察到了——作为一个对地狱生物嗅觉灵敏的半天使,他怎么会没有升起警讯呢,他的视线围绕着利维转了一圈,利维大大方方地拉开了修袍——这件修袍当然是俱乐部为他准备的。 赤足女修道院虽然只是一座女子修道院,修道院里没有教堂,因为之前只是一座军事基地,也没有在建筑初期就埋设的经文与符咒,礼拜堂里虽然也有圣物,有祭坛,有浸润着信仰之力的十字架和圣像,但其威力显然比不上那些大修道院,不过考虑到利维如果要在这里待很久,那么修女的功课是少不了的,每天9小时的祈祷和唱经就算他可以设法敷衍过去,对半恶魔的伤害也不小。 所以这件自行准备的修袍另有契机,在领口,袖口和袍边,各有一道皮边,这种为了增强修袍耐久时间的小修改是允许的,但这道皮边并不是羊皮或是牛皮,而是人皮,来自于一本黑弥撒中使用的逆圣经的封面(逆圣经的每个字母都是倒的),在皮边里面,又是一件圣徒的裹尸布上撕下来的布条——在布条上又用天使的头发绣着防护的符文。 这样大费周章,起到的作用也不过就是遮掩半恶魔身上的硫磺味儿,让他更像是一个“人”。刻薄点说,就和半恶魔试图夺走圣博德修道院的圣骸时,剥下了那个修士的皮裹在身上差不多——想到这一档儿,约拿的脸色就更加阴沉了,见状利维立即在嘴唇前合拢手掌,“嘘嘘嘘,”这个邪恶又狡猾的杂种说:“我知道你是为什么而来的,好人,我也受了为俱乐部的委托,我们的目的是一致的。” 他喜滋滋地虚拍了一下手:“我们应该合作,朋友,我们之前合作过,非常愉快,不是么,我们一起挽救了一个善人的性命。” 约拿盯着他看了一会,突然轻松地笑了笑:“我承认我喜悦于救了约翰.斯诺的命,让他可以继续行走在人间行善,但我并不是俱乐部的成员,我不受任何一个凡俗官员的控制与安排——恶魔,这里可能发生了一些事情,事情也未必与你无关,但我至少可以让你滚蛋!”他上下扫视了一番利维身上的修袍,妆容,还有赤着的脚,“这里是女子修道院,一个男性,一个恶魔,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该出现在这里!” 利维后退了一步,做出了虚伪的惊愕神情:“不是吧,亲爱的,”他双手抱胸:“我们曾经那么默契,那么友好!” “你觉得我是太过愚蠢,还是太过卑劣,以至于能将你做过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约拿不容置疑地一摆手:“碰到我你算是完了,恶魔,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派你这么一个……来办这件事情,但未必只有你办得成,你应当庆幸,你身上的契约不至于让我立即打你下地狱,但我在这里,就算他们要派人来,也应当是个人!” 半恶魔叹了口气,歪了歪身子,靠在墙上,一只脚搭在另一只脚上面,“你确定?” “确定,”半天使毫不迟疑地说:“别用俱乐部或是其他东西来威胁我,这里是长老会的修道院,我不会容许一个地狱的渣滓来污秽我主的地上住所!” “我更觉得我是在为那老家伙增光添彩,”半恶魔委屈地伸开双手:“我今天可绣了好一份难得的佳作,姐妹们都说我的技艺堪比雅拉姐妹,她曾经为伊丽莎白一世绣过衬衫和冕袍——”他陡然话音一转:“您以为您这么一说,我就会灰溜溜地逃走吗?” “我会如同驱逐靠近羊群的鬣狗那样驱逐你,”约拿冷淡地说:“就和之前一样。” 利维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那三道鞭痕确实让他受了很大的苦:“但你不能打我下地狱,就算没有契约,你也知道你做不到,”他没等对方接话,就继续说道:“你只要给我一点时间,我就立刻跑出去,一边大喊大叫,一边脱光所有的衣服,”他似乎幻想着那个场景——“院长先生,现在也不算很晚,海面上可能有船只经过,贝里克城的居民们若是正在眺望远处,说不定也是可以看见我的……我可以一口气冲到海里,然后跑到码头上去,您觉得我该怎么说?一个打扮成修女的男人在修道院里的艳闻乐事?我们可以打个赌,一个晚上,还是两个晚上,它就能像是长了翅膀似的钻进爱丁堡大长老的耳朵里?” “当然,”半恶魔厚颜无耻地说道:“你要是觉得这对修女们的名声有妨碍,我也可以说我是为你而来的,我会乖乖地告诉所有人,我是你的情人……” “闭嘴!” 约拿忍不住厉喝了一声,然后他才想起门外还有嬷嬷和院长,他走出去一看,就看到她们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眼珠也是。 “我已经把她们弄昏了,”利维慢悠悠地走出来说:“总不能让人打搅我们的谈话。” 他四下看了看,“得了吧,院长先生,特使先生,你也知道,你干不过我的,你是个好人,而我真是一个恶魔。与其疑神疑鬼,思前想后,不如和我合作,天啦,”他不耐烦地说:“我又没要求你和我一起打上天堂,只是一件小事——我们调查,你在外我在内,找到原因,是恶魔,我就从中分点好处,是人类,我和你的工作就都算是完成了——人类的交给人类嘛。” 利维觉得自己真是善解人意,外加委屈万分了,但半天使还是瞪着他。 “这是女子修道院!” “那又怎么样,你以为我会缺女人吗?”利维说,别说房东太太大利拉,里鲁那儿他总是能得到盛情款待的,若是他不讲究点,“巨棒”与“大鼻”陛下那里也有的是容貌艳丽的雌性食尸鬼,她们也很欢迎利维,半恶魔与半天使的血脉强劲,能让她们更容易生下孩子,孩子也能更壮实,更聪慧,至于东区的娼妓们,只要不是那种收入微薄,还要抚养孩子或是供丈夫酗酒的,愿意免费招待的也很多。 修女们总是让人产生无数想象,但真的见到修女,你们准会大失所望,她们因为常年不见天日而面色惨白,因为长期持斋而身形瘦削,脊背佝偻,她们因为要行大赎罪与做永敬功课,膝盖与手肘都有着一层厚厚的茧子——即便有些修道院为了摆脱疾病的困扰而允许修女每隔一段时间洗澡,洗澡的时候也是不能脱下那件粗麻长衬衣的,你可以想象一下,在那件衬衣下面,皮肤可能是光滑柔嫩,毫无瑕疵的吗? 也只有如孔雀,鸬鹚这样进来没几年的学生,或是那些与其说是修道院不如说是特殊“沙龙”的鬼地方,修女和预备修女们还能用美色来形容。 “你在诋毁我的品位。”半恶魔嘀嘀咕咕地道,“要知道,只有缺少才会渴望,像是新教的牧师,自打你们答应他们可以结婚生子,豢养情妇的就几乎没了,而那些豢养情妇的,也不太会对小孩子感兴趣——别这么看我,你听说过恶魔在仪式中杀死婴儿,但听说过恶魔哔哔——他们的吗?倒是人类常干。” “那些人都是要下地狱的。” “没错,但那是我们要的吗?有哪个恶魔走到你面前,或是任何一个天使面前,说,把那些坏的果子给我们,我们就喜欢坏果子吗?没有吧,都是你们丢过来的,就像是丢垃圾似的,地狱就是个垃圾场——见鬼!你们还要抱怨垃圾场里全是垃圾!” 半天使拉直了嘴唇,他很不高兴,但也意识到,在口舌上,他不是这个半恶魔的对手,在战场上——很显然,半恶魔不会在他占据优势的战场上和他作战,他只会把对手也拉进道德洼地里滚得一身泥,“如果你冒犯了这里的任何一个修女或是学生……” “如果是她们冒犯我……”利维低声说,就在几小时前还有个姑娘在他的小腿上擦脚。 “你就让开!别说你不能!”约拿严厉地说。 “我尽量,”利维说:“我尽量,”他窥着半天使的表情:“那么,说定了?合作?” “暂时的。” “当然,暂时的,”利维诚恳地说:“我没忘,我们是天生的敌人嘛。” 第88章 长老特使(下) 即便快要六月了,海边还是免不了寒风料峭。 “我应该和小姑娘们待在一起。”半恶魔咕哝道:“勋爵提醒我说,要谨慎地使用魔法。” 修道院里不存在个人隐私这种问题——修女们和学生们的房间都没有门,参事嬷嬷和院长嬷嬷的也没有,倒是厨房和圣物室可以有门,为了避免黑暗带来的诱惑,每个房间都毫不吝啬地点着蜡烛和煤油灯,保证每个人的脸和手都能被看得清清楚楚,每张床上只能躺一个人,嬷嬷们会不定时的来查看,若是发现有人将手放在床单下面,或是两个人躺在一起,她们就会被叫起来忏悔,然后看情况来决定是做“永敬”功课还是“大赎罪”。 利维或者说莉莉被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约拿兄弟叫出来,他就要在同寝室的姑娘和嬷嬷身上施加魔法,除非他愿意在第二天直接在脖子上挂条绳子或是在冰冷的石板地上做地毯——做大赎罪的修女要在圣像前跪拜12个小时,一般来说,就算是最虔诚最健康的人也办不到,所以为了减轻修女们的负担,她们被允许在脖子上吊一条绳子,或是在确实无法坚持下去的时候,伸开四肢,下颌贴着地板,用五体投地的姿势来祈求上帝能够宽恕自己和人类所有的罪过, “我知道这对你不是什么问题。”约拿说:“我原本想要去一趟地狱,但需要有人协助——问题是,长老会不太希望这件事情牵涉太多的人。”这是长老会管辖下的女子修道院,如果出了恶魔附体这样的丑闻……距离法国卢丹地区的群体附魔事件也有两百年了,两百年里人们对那座修道院连同它的归属教团乌尔苏一直津津乐道——原本不该弄得这样人尽皆知,不过那时候的红衣主教正是大名鼎鼎的黎塞留,他对卢丹地区的主教于丹一直耿耿于怀——黎塞留还是教区长的时候,年轻的神父竟然在游行中站在了他前面。 为了将这位主教拉下马,在黎塞留的指示下,驱魔人和神父们可是竭尽全力地使用了各种手段,像是审问,拷打,灌肠……而且就在全城民众甚至游客的众目睽睽之下,修女们可能受了贿赂,又或是真的发了癔症,她们叫啊,喊啊,在地上打滚,撕扯衣服露出身体——人们看得津津有味,简直就是一场持续了好几个月的大戏。 法国的天主教会可能还能受得了这种愚蠢透顶的自我羞辱,苏格兰的长老会可不愿意,他们希望约拿能够尽可能秘密地调查此事,他们给他权力,如果有需要,就是说,确定是恶魔,他可以调动长老会在爱丁堡的人手,但在调查过程中,无论是圣公会,还是天主教会,又或是凡人的官员,都最好能被屏蔽在外。 “你的胆量令我钦佩,”利维说:“你要是走到地狱里,大概就和一根能自我行动的培根差不多吧。”他补充了一句:“不不不,我也不会去,俱乐部的价钱还不值我冒这个险。” “但你或许能从遗留下来的痕迹看出点什么来。”约拿指着高处说道:“就在那儿。” 他说的就是前来迎接女孩的马车坠落的地方,贝里克城正对霍利岛上的修道院,但它和很多城市一样,是围绕着一处军事要塞建立的,军事要塞矗立在一座探入海面的岬角上,一条之字形的道路从码头向着要塞延伸,有好几个地方都很危险,马车坠落的地方是个看不见前路的转角——底下就是一道向内侧倾斜的悬崖,若是凡人,他们需要用绳索縋下去,约拿和利维不需要,他们攀着岩壁上的微小突起,很容易地就落在了地上,这里还有很多没有收拾过的马车残骸,以及喷溅在各处的血迹,脑浆。 “车夫,家庭教师和一个提行李的男仆。”约拿语气沉重地说:“三个人,无一幸免。” 潮水冲走了很多痕迹,但这里是半天使,还有半恶魔,他们能够寻找到很多普通人发现不了的踪迹,“他们没有直接被地狱带走,”利维说:“他们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人——应该也不是什么虔诚无比的好人。” 约拿点点头,刺猬庄园里的那对母女死亡后立即就被地狱的恶魔们带走了,但没有罪孽在身,也没有功德遍体的,平平凡凡的人,他们的灵魂离开躯体后,会走上很长一段路,这段路上通常遍布迷雾,让他们看不清周围的情况,他们会一直走一直走——直到走进炼狱,或是走上天堂,利维见过很多走进炼狱的灵魂,但还没有见过走上天堂的灵魂——半恶魔没有那个荣幸。 约拿原本的打算走一趟炼狱,甚至地狱,去寻找这三个人的灵魂,询问当时的情况,“你觉得这是你那些同僚的手笔吗?” 利维微微张开嘴,垂着眼睛,咸涩的空气和潮湿的风涌入他的喉咙,半恶魔品尝着其中的各种味道,恐惧,惊惶,没有什么异样的地方,从悬崖上坠落也是需要一段时间的,坠落下来后他们也未必立刻死了,骨头刺穿内脏,肌肉翻出皮肤,鲜血流淌不止,痛苦与对生的渴望因此非常鲜明,但他们没能等到援救。 “只要稍有经验的马车夫都不会选择在黑夜里走这样危险的道路,”约拿说:“修道院的院长嬷嬷说,那天他们中午就到了,但女孩坚持要和每个修女与学生告别,临走时又突然说要最后做一次‘永敬’,将时间拖延到了黄昏,即便如此,他们还是能在天黑之前赶到要塞。” “你是想问她是不是被什么迷惑了?”半恶魔说:“就算是被什么迷惑了,也肯定不是恶魔,这里没有地狱的气味,另外你们没有在这里找到女孩,她不是被卷走了,马车坠落的时候她不在车上。” “有人带走了她。” “可能是自愿的。” “不可能是自愿的,”约拿说:“那些家伙杀了人。” “这可很难说。”利维在东区见多了那种错误地将恐惧和幻想当做了爱的女人,一个在修道院中长大,对外界一无所知的女孩,太容易被引诱和欺骗了,只是他不知道那个人是怎么进入修道院的,又怎么与那个女孩认识的,修道院的严苛他哪怕只尝试了半天都觉得没什么缝隙可钻,除非是可以进入梦境的半魅魔或是魅魔。 第89章 修道院里的温馨生活(一) 这一晚上算是无功而返。 不,也不能这么说,因为利维回到修道院的时候,是晚上十点,修女与学生们都已经沉沉睡去,只有在做永敬功课和大赎罪的修女还醒着,他乘机巡游了整座修道院——作为曾经的军事要塞,赤足女修道院的面积并不小,但也因为不是很小,所以只在一些重要的地方铭刻着经文与符咒,城墙有些地方经不住海风与盐分的侵蚀,已经坍塌了,若是有心人想要偷偷进入修道院,也不是没有可能。 灰侦探 第31节 直至今日,除非修道院里还隐藏着什么大秘密,不然恶魔入侵的可能性很低,这里甚至没有一个半天使,全都是一些凡人,没有圣骸,也没有罕见的圣物,更没有圣人和圣迹——利维也没找到召唤恶魔的用具和场地,别以为召唤恶魔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恶魔的真名,污秽的祭品,肮脏的祭坛,还有,仪式的主持人仍然需要一个神父或是牧师,而不是修女。 大约在凌晨十二点的时候,半恶魔回到了他的房间,女孩们安安稳稳地躺在床上,笼罩在她们身上的魔法没有被触动的痕迹,利维穿过那一张张小床,在煤油灯的亮光下仔细看过每一张脸,她们是否知道些什么?那个克拉伦登家的女孩可是在这里如同姐妹般地与她们相处了好十来年,他在床上坐下,粗麻的床单下是不那么干燥的稻草,但没有多少小虫子。 他躺下,拉上床单,一小时后,敬爱嬷嬷摇着铃铛走进房间,女孩们依次醒了,她们睡眼惺忪地比着手势问了好,套上白色的长袍——她们那件贴身的长衬衫是永远不脱的,睡觉不脱,洗澡也不脱,她们在塔楼外的水房里洗漱,相互帮助梳理头发和检查仪容,一个修女待在一边,在她们洗漱完毕后收走牙刷,梳子,这些都是容易引发事端,动摇信念的东西。 这时候天色仍旧黑得像墨汁,嬷嬷们提着油灯,女孩们跟着她,她们上了主塔楼,主塔楼原先的大厅现在就是修道院的礼拜堂,四周的壁龛环绕着圣人的画像,朝北的墙壁上挂着十字架,下方是祭坛——依然遵照天主教的布局方式,礼拜堂里没有座椅,院长嬷嬷和参事嬷嬷站在最前面,然后是发愿修女,学生们站在最后面,作为新学生,利维都差点要站在门边了,不过对半恶魔来说也是一桩好事。 院长嬷嬷诵读经文,修女们随后开始低声吟唱,她们的声音是很美的,柔和,虔诚,犹如微风吹过海面,利维微微地张着嘴,若是这里有谁能有狗或是蝙蝠般敏锐的耳朵,准能发现他是在倒背圣经,半恶魔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或是诋毁圣人,圣灵来抵抗经文带来的压力,何况他还有俱乐部为他特制的修袍,他只要小心那些灵性较强的修女就行了。 做完早课后,她们还不能吃饭,要先干活,这天轮到利维这个房间的女孩们到厨房帮忙,为修道院百来个人口准备食物。 利维和鸬鹚被分派去地窖拿防风和土豆。 防风就是一种类似萝卜的植物根茎,和土豆一样是修道院里的常见菜,这些菜被储存在地窖里——也就是她们做事的那座塔楼后面,从一个小屋里的地窖入口爬下去,利维还没来得及关上地窖的翻门,就听见身边的女孩深深地吸了口气,“嘿,”她说,“要来说说话吗?”她的声音有点发颤,或许是因为紧张,但有情可原——她们有舌头,却要装哑巴,每天不是念经就是唱赞美诗,完全违背了女孩爱聊天的本性,只是她这样急切,若新人是个爱取巧卖乖的家伙,她可要惨了。 “说吧,”利维善解人意地说:“说吧,我也想说说话,”他仿若好奇地问道:“这里非常严格吗?” “就像你看到的那样,”鸬鹚在黑暗中说:“嬷嬷说,言语会带来是非,是非会带来事端,事端会带来罪恶,”她在空气中摆摆手:“但她们也知道总不能永远不让我们说话,所以有时候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就像这次吗?” “有时候也会让我们去告解室去,或是去城墙边的药草地,”仿佛想起了什么,鸬鹚转过话头:“我可以问吗?” “什么?” “有关于你的一些事情,红鹤,”鸬鹚欢快地搬起一把防风:“我们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大的女孩进修道院做备修生。” “我家里发生了一点变故,是啊,”利维顺着她的意思说道:“我和我母亲在乡下长大,虽然按照父亲的意思,我应该在七岁后进入修道院,但我母亲坚决不同意——我并非来自婚床,”他坦然地说道:“所以父亲就顺从了母亲的意思,但现在,我并不打算走进婚姻,所以就来了修道院。 ” “为什么不想结婚?” “你们很想要结婚吗?” 鸬鹚沉默了一会:“我不知道,”她说:“但很多人都结婚了,结婚应该是件好事吧,这里也不错,但我们的前半生就是在这里度过的,今后的几十年也要这样度过吗?永远不会变,每时每刻……”她的声音低沉下去:“而且,我们几乎没有选择……” 利维将土豆捡到布兜里。 “不过,”鸬鹚又说:“孔雀说你很干净,你之前应该不是一个农妇或是纺织工吧。” “父亲对我,还有母亲都不错,”利维说:“我们在乡下有一座小房子,有几亩葡萄园,还有一个磨坊。” “你的刺绣功夫很不错,”鸬鹚问:“但你们若是一直待在乡下,是你母亲教导的你,还是为你聘请了老师?” “老师吧。” “我想也是,那不是普通人能做出的活儿,多漂亮啊,就算是发愿修女们也觉得你的绣法精致时兴,我看见她们在讨论,是不是应该将更重要的工作交给你,如果是那样,可真是太好了,这样你就不用干任何可能伤到手的事儿——我可讨厌采摘药草了,一天下来腰都会断掉,手也会被割伤。” 第90章 修道院里的温馨生活(二) 鸬鹚一口气说了很多,地窖里又潮湿又闷热,实在不是一个可以长待的地方,何况,她记得修女们曾说,距离地窖不远就是祭坛下的集体陵墓,赤足修道院的修女们在死去后都是葬在祭坛下的,如果不是孔雀瞩意她来探问这个新人的情况,她才不会在这里耽误那么长时间,“你妈妈呢?”她放下装着防风的袋子,问道:“她还活着吗?” “我想应该是死了。”利维回答说,大部分半恶魔都不知道自己的另一半父母是谁,他说的是人世间的那种,怎么说呢,为了督促孩子们“努力上进”,地狱里的父亲或是母亲肯定是会降临在他们面前,赐给他们无尽的恐惧与痛苦的,但另一半,不是在黑弥撒的仪式中就丧了命,就是将他们视作一种累赘或是可买卖的货物——在这个时代,除了那些穷苦人,父亲和母亲都是很少出现在孩子面前的,何况这个孩子本来就是罪恶的产物呢,有时候还会成为要命的证据。 利维就从来没有见过他的母亲,她应该死了,就算没有因为生下他这个半恶魔而死,作为普通人类她也应该死了,死后灵魂理所应当地归属于他的父亲,利维没有提过,地狱里的那家伙也没提过,但他们心知肚明,在某些时刻,这个女人的灵魂肯定会被提出来作为武器或是筹码。 但对鸬鹚来说,应当就是这样——对于私生子女来说,母亲事实上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存在,若是母亲还活着,风韵犹存,能够得到父亲的怜悯,那么孩子也能获得父亲的看顾,相反的,若是死了或是不能,这个孩子就和没父亲一样。 “对了,”利维问:“说了那么多,你呢,你很小就在修道院了吗?” “啊……啊,”鸬鹚不那么情愿,但还是说了,毕竟之前利维没有推诿或是搪塞过:“我没什么可说的,”她没精打采地说:“我父亲是个船商,他只是暂时把我寄养在这里,再等两年,他会来接我回去的。”简单地说了两句,她就背上防风袋子,率先爬出了地窖,避开了继续这个让她感到讨厌的话题。 未必,利维心想,在修道院里,备修生是可以随时离开修道院的,初学生则被看做还未发愿的修女,她们都穿着白色的修袍,只在头巾和念珠上略有不同,所以说,备修生和初学生各个年龄不同,并不是说,备修生年纪就小,初学生年纪就大,像鸬鹚最少也有十七八岁了,这个年纪,已经逼近了最佳婚龄的底线,像是失踪的拉结,她就只有十四岁。 若是鸬鹚的家人有意让她 回去结婚(这意味着他们要给出一大笔嫁妆),也应该在两三年前就接鸬鹚回家——在修道院里待了十来年的女孩肯定需要一段时间来修整自己的行为举止,譬如说,就有一个妇人,在嫁人后很多年,只要听见敲钟就会高呼:“*点钟了,圣灵无瑕!” 就和她们现在每到整点就要高呼“歌颂他”一样,属于在修道院里养成的本能,但因为没来得及改正过来,引来了不少人的耻笑。 还有,一个女孩才从修道院回到家,立刻就被送去结婚,也会被质疑在某些方面有缺憾,或是发生了丑闻——正常的流程是,从修道院回来后,重新增添世俗的衣物,珠宝,日用和零花钱,参加舞会,看演出,野餐、狩猎,总之,在社交季里应当出现过一次或是两次,与一位绅士产生了良好的默契与感情后,由绅士向她求婚,并取得其父母的同意,才能缔结婚约。 像是鸬鹚这个年纪,等她回到家里又是要在社交圈子里消磨两三年,二十岁的姑娘,就是个老姑娘了,如果没有丰厚的嫁妆,可谓前程暗淡。 她们一起进了厨房,利维又被叫去揉面,“昨天的面包发酵得格外好,”厨房的嬷嬷打着手势说:“院长嬷嬷希望今天能做得更多一些,好拿去给贵客们尝尝。” 贵客,不会是那位可敬的院长约拿老兄吧,利维假装没怎么看懂,侧过脸去,对着墙壁做了一个鬼脸,他走到长桌前,拉起袖子,白皙的手臂上只覆盖着一层薄薄的肌肉,房东太太大利拉曾经称赞过的力气用在面团上一样具备奇效,松散的面粉,水混合后搅拌,然后进行揉捏与捶打,每一下都能让厚重的桌板都震动一下,迅速从粗糙变得光滑。 揉完面团天空才微微地有了一些亮光,利维去水桶里提了点水擦了擦手,“要帮忙吗?”他向正在洗防风的鸬鹚伸了伸手,示意道。 “不,”嬷嬷马上阻止,她想起利维才到修道院第二天,看懂的手势不多,所以比划得很简单,就是指着上面,让他走上去,上层是修女们做针线活和刺绣的地方,利维在踏上台阶的时候突然回过头瞥了一眼角落,鸬鹚马上低下头,但利维还是看见了她那双充满了嫉妒的眼睛。 从这个时候开始,就能看出刺绣活儿好的修女,以及学生们拥有这样的特权了,她们是最先来到顶层房间开始工作的,因为刺绣需要手指灵活,视力明锐,所以房间的窗户被有意开凿的很大,并镶嵌玻璃,这样不但能够更明亮,还能屏蔽狂劲的海风,以及它带来的阵阵寒意——在穹顶的最高处,还有一扇可以打开的小窗,用来清醒头脑。 等她们坐下,修女们在一扇天使的羽翼上缀完细小的珍珠,利维也绣完了第一个环绕着金盏花的袖口,其他学生们才姗姗来迟——她们可不是在房间里呼呼大睡才到这个时候的,和鸬鹚一样,她们之前还在做其他活计,在进入房间的时候,每个学生脸上都有如释重负的神色,果然如鸬鹚所说,刺绣是这个修道院里最轻省的活计。 鸬鹚来得最晚,距离利维也最远,倒是孔雀笑吟吟地继续靠在利维身边,她的手艺也不错,所以分配到了另一只袖子。 这次她没用脚蹭利维的小腿,但坐得实在有些近,近到她身上的热量源源不断地从厚实的修袍里传进利维这里,作为半恶魔,利维的身体和血液都是冰冷的,他惬意地眯着眼睛,享受着柔软的身躯和那份属于人类的灼热体温,直到嬷嬷指着孔雀叫她端正身体,但没多久,孔雀就借着观察学习技巧的名义,再一次依偎在利维身边,有意做出一副亲亲密密但天真无邪的样子来。 利维揣摩着她的意图,他相信自己还没那么人见人爱,他是半恶魔,不是半魅魔,而且就嬷嬷和修女们的神态来看,孔雀所求的大概也不是什么罪恶的爱情或是欲望,那么这个小女孩会想要什么呢?她的表现非常迫切。 在大约十点的时候,她们一起回到厨房里吃了第一顿饭,在去唱经的路上,孔雀拉着利维的手,向嬷嬷们做手势说,她们要去“祷告”,不是这种祷告,是那种祷告。 一个修女负责监督她们,但不妨碍孔雀一离开她的视线范围就抽出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探望日有人来看你吗?” 这些学生们进了修道院,即便是初学生,也会有家人想念,想要来看一看她们的。只是就如之前所说,要来探望进了修道院的姐妹和女儿,只有女性家属才有可能,而且要给一笔捐赠,所以并不是每个学生都会有人来探望,但这无疑是接触外界的唯一一个机会。 利维点点头,俱乐部当然不会舍弃这么一个与他交流的机会,而后他抬抬眉毛,用口型慢慢地问:“你要什么?” 孔雀没有立刻回答他,而是迅速踮起脚,在修女转身的时候,在利维的嘴上亲了一下。 第91章 修道院里的温馨生活(三) “糖果,只是糖果?” “你以为一个小女孩会要什么,能要什么?”利维好奇地问道。 约拿微妙地沉默了一会,然后他叹了口气:“是我的错,之前毕竟发生了那样的事情——我以为她会想要珠宝,衣服或是回家。” “孔雀虽然是个小女孩,但她很明白自己的处境,”半恶魔说:“她们可没有单独的房间,大多数时间都在修女和同伴的监视下,没有任何可以称得上个人物品的东西,就算是拿到了珠宝和衣服,也会被院长嬷嬷收缴,送进圣物室作为修道院的财产储存起来。倒是糖果,如果拿到了拿上吃到嘴里,大概率是不会被发现的。” 孔雀的行为让一个普通人来看,可能也要误会她有什么了不得的企图,但在一个半恶魔这里,他一眼就能看出孔雀的行为不过是笨拙的临摹,可能是在她还没进入修道院前耳听目见的一些风流韵事。 “……”约拿很快想到了一个可能,他的神色顿时变得阴沉起来——没错,孔雀的引诱就像是一个小孩子在模仿大人调情,人们见了只会哈哈一笑,但她很娴熟,很从容,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在利维之前,有个人,甚至很多人让她这么做过……代价不过只是一点糖果。 “这没什么可奇怪的,无论是寄宿学校也好,修道院也好,甚至定居点,人类有时候和鲷鱼或是蜥蜴很像,当只有单一的性别生存在一起的时候,就会有雄性兑化为雌性,雌性兑化为雄性,我看那些修女或是年长的学生也没胆量做些什么,就是看到一朵漂亮的花苞儿,想要把它折下来而已。” “圣奥克尼修道院就没有这种污秽的事情。”约拿坚决地说。 “嘘嘘嘘,”利维竖起一根手指在唇边:“我们都知道满话可不能说,”他上下打量这位年轻的院长:“你肯定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受到了很好的照顾。”半天使利维也见过不少了,并不是每个半天使都能好好地在教会里长大,譬如还待在修道院的那个女性半天使,她可被自己的父亲和母亲折磨得够呛——另外,就算是受到教会庇护,也很少有约拿这种从眼睛就能看出有多么纯粹和幸福的半天使。 “我和苦修士们一起长大,”约拿下意识地回忆起他在修道院里的生活,圣奥克尼修道院也是一座位于海岛上的修道院,修道士离群索居,但他们对约拿犹如父亲,老师和兄长一般,在他的记忆里,是澄澈的海水,璀璨的阳光,灰黑色但被晒得很暖和的礁石——他是离开修道院后才见识到了这样多的丑陋与罪恶,“简朴、禁欲和自我牺牲,他们并不是被逼迫的,他们对任何苦难都甘之如饴,更不会放任自身的欲望肆意横流。” 半恶魔迅速地隐藏起一点得逞的笑容,约拿能够判断出利维不是那种普通的半恶魔,利维又如何不能估算出约拿的分量?他对约拿的一切都很好奇,一开始是因为难得见到这么纯粹的家伙,后来就是奇怪于他为什么会出现在伦敦,一个长老会的修士——怎么看都觉得像是交易中的一部分……圣公会和长老会有什么紧要的事务,需要在圣博德修道院安插这么一个强大的钉子吗? 约拿的回答无疑佐证了利维的猜想,很显然,圣奥克尼修道院是一所专门为这只小鸽子打造的黄金牢笼,毕竟不是特意清洗过,哪来那么干净的地方?那里的修士可能都是从各处调拨过来的,保证麦粒里不会有一颗砂砾。 “你觉得……”虽然说起来都觉得反感,约拿还是忍不住问:“那个女孩的失踪是与这些罪恶的事情有关吗?” “这称不上什么罪恶,”利维说:“拉拉手,亲个嘴,让嬷嬷看到了肯定要大发雷霆,追究过错,给予严厉的惩罚,但比起那些和神父,贵族子弟们厮混,生下孩子来扔进池塘里的又算不了什么了,就算赤足女修道院是一座有着严苛条令与律法的监狱,它也只是对男性而不是对女性的,院长嬷嬷和参事嬷嬷们保证的也只是修女和学生的贞洁——床上的贞洁,不会引起她们的监护人与将来丈夫质疑的贞洁。” “而且,”他微笑着说:“孔雀小姐可是相当可爱的一个女孩子,就算是最严肃的嬷嬷看了她也要心软,我们的被委托人,恕我直言,单看画像,她算不得漂亮,只能说是端正,甚至你要说她有点丑,也是有的,她不是那种会被身边人在意,瞩目的女孩。” “也许她发现了什么。” “还是那句话。”利维说:“不值得,尤其是她快要被带回家了,她的父亲没有孩子,她可以得到一个身份,进入伦敦的社交界,即便无法成为伯爵或是法官的妻子,至少也可以与一个年轻有为的律师或是乡绅缔结婚约,前途光明,即便她看到了什么,说出来对她又什么好处?难道她想要之后人们提起她,都会说是一个从有着不堪名声的修道院里出来的女孩吗?” 虽然大部分人都对修道院里的那些事儿心知肚明,但暗度陈仓和明修栈道他们还是能分清的。 比如,一位贞洁的淑女可以说桌布下是桌子的四条“肢体”而不能说腿,但可以在婚姻之外与其他男性建立“得体”的深厚友谊,只要没有摆在台面上,她就还是一个值得尊重的好妻子,好母亲。 赤足女子修道院为什么能够得到外交大臣儿子的青睐,不就是因为它在众多女子修道院里有着极其卓然于世的名声吗?这里的女孩,将来不是要发愿做修女,就是要有一桩好婚事的。 “向我保证,你不会趁机作恶。” “她的胸部甚至还是凹陷下去的……”在修道院里没有紧身衣,但修女和学生们会用亚麻绳来束胸,利维叫苦道:‘我都担心一头撞上去会敲出个包来,老兄,我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你可以不信任我,但至少应该信任一个半恶魔的审美——我不喜欢小孩子,喵的,我又不是个神父!’约拿露出了不快的神色,但他也无话可说,“我查了附近的航线和船只,”他移开话题:“你提醒我说,有个传闻说,曾有个水手漂流到霍利岛附近,却被修女们赶下了水,我还以为这是很久之前 的事情了,原来不是,这件事情发生在半年前。” “那个水手呢?” “他的船沉了,”约拿说:“没人知道他是否得了别人的雇佣,我们还在找他。他有可能进了修道院,即便如此,你在修道院待了这两天,也应该知道修女和学生们不可能单独见到他,修女们都在一起做事,行动的时候也会两人或是三人一组,我也询问过她们,她们要么根本不知晓此事,要么只听见了喧闹声,只有两个嬷嬷和三个杂务修女参与其中,而她们的年纪都很大了,不可能与水手有什么纠葛。” “我有一种预感,这小子应当与我们要追查的事情有些牵系。” “但那是半年……” “钓鱼的人永远不会在乎等待的时间。”半恶魔说。 第92章 修道院里的温馨生活(四) 利维来到修道院的第一个主日就是探望日。 因为——第七天乃是安息日,圣经上是这么说的,所以在这天,修女和学生们不工作,不过不工作不代表她们就可以安逸地度过这一天,她们要在礼拜堂里祷告,唱经,永敬礼和大赎罪也是仍旧要完成的,今天因为利维在这几天里的表现很不错,“安分守己”“缄默勤勉”,还被嬷嬷要求站在学生们的前列——半恶魔可是好受了一番煎熬! 而且在午祷之后,还有一场冗长的审判要进行。 院长嬷嬷首先走上了祭坛前的台阶,台阶前是一张很高的小木桌,类似于摆在指挥家眼前放乐谱的台子,台子上只有一本圣经,还有一个小木槌,这支木槌的构造与法官的法槌相同,可以在木桌面上敲出非常响亮的声音——现在所有人都聚集在礼拜堂里,院长嬷嬷严肃地环视了一周,举起木槌敲了一下,响亮的声音顿时回荡在这座不大的厅堂里,靠近的人都有些耳朵嗡嗡的。 “忏悔吧。”她说。 然后,从最年长的参事嬷嬷开始,跪在那张小木桌前,开始虔诚地,高声地述说自己在这一星期里犯下的所有错误,大小都要说,不过做到了参事嬷嬷,她们能犯的错就很少了,可能只是唱经的时候没控制住咳嗽了几声啊,又或是在做永敬或是大赎罪的时候歪了歪身体啦,这都不是什么很大的过错,也有虚弱和衰老的缘故,这些都是值得原谅 的,她们的“服罪礼”也很短暂,只要跪在院长嬷嬷前,院长嬷嬷说声“宽恕”,敲一下木槌,就算是了结了。 参事嬷嬷之后是修女,她们的过错也没什么可说的,大抵与嬷嬷们的差不多,只有一两个发愿不久的修女红着眼睛和脸承认自己藏起了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这些东西都被缴纳出来,她们也被罚了一场日课(就是差不多要跪一整天的意思)——杂务修女们犯的过错就更多了,因为修道院里脏活和累活都要她们干,她们会弄脏衣服,也会丢失工具,忘记了祈祷,弄错了日课的时间,更有甚者,连斋戒日也弄错了,但院长嬷嬷还是会说“宽恕”,因为她们若是也要跪一整天的话,修女们就根本没法完成应该做的功课了。 备修生与初学生也是要忏悔的,女孩们肉眼可见的搜肠刮肚,她们当然“罪孽累累”,像是鸬鹚,一下地窖就滔滔不绝地和利维说了一大堆话;像是孔雀,她向利维索要糖果,还试图去厨房偷面包,去庭院摘野果子吃,她还向往过海边的牡蛎和海带——不说了,与轻浮的行为与艳丽的面孔完全不相符的孩童心性;还有戴胜,那个下颌尖长的女孩,她的父亲是个牙医,或许因为这一点,她非常看重自己的牙齿,经常借着水面仔细打量,还藏了一把柳树枝条用来刷牙;鹧鸪喜欢漂亮衣服,她时常节省下一点食物给孔雀,让孔雀给她的袍子里绣几朵颜色暗淡的小花;就连最不起眼的鹌鹑,她是这几个女孩中唯一一个能够连贯里写字和阅读的人,这要归功于她的父亲是个宽容的牧师,她很爱看书,也很喜欢写一点会让嬷嬷们发出尖锐的爆鸣声的东西。 哦,对了,比起会让修士抄写圣经与文书的男子修道院,女子修道院对文字看管的很严,只有院长与嬷嬷们有圣经,修女和学生唯一能够看到文字的地方只有圣像,壁画,以及陵墓里,她们通常不会被允许阅读,写字,唯一能够精进的只有女红——这也许是因为赤足女子修道院的位置太微妙了,无论是英格兰,还是苏格兰,那些已经长成,甚至结婚的贵族女性不会选择这里度过自己的下半生,也就没有懂文识字的老师来教导学生们了。 所以这些学生是很聪明的——就算不聪明,她们也不会轻易地重蹈覆辙——于是有人说,她起床的时候晚了几秒钟,也有人说,她打破了一个杯子,又有人说,她在厨房帮忙的时候,弄错了盐和糖,或是弄灭了火……这些错误不但不大,还是已经被发现了,无法逃过的那种。 院长还能怎么样呢,备修生至少要在修道院待两年,一般是四年,初学生是实打实的四年,也就是八年,监护人总是会在女孩们大约十岁出头,可以脱离母亲或是保姆的看护时把她们送进修道院,真正发愿到等到她们二十五岁左右——就如我们之前描述过的,比起形容枯槁的修女们,这些欣欣向荣的花朵总是很受人喜爱的,考虑到她们之中还有些人会被接回去,她也不可能过于严厉地对待她们。 灰侦探 第32节 她只能敲一下木槌,说“宽恕”。 等到所有人都忏悔过了,炽热的太阳也开始渐渐失去了刺目的光芒,海面上的云层覆盖上了一层朦胧的金光,即便不是在深冬,留给前来探望修女与学生的人,还有被探望的人的时间也不多了。 当然,能够光明正大踏上霍利岛的人也只有女性,嬷嬷带着杂务修女去迎接她们,她们有的直接带来了钱,有的带来了布匹和糖盐,还有一些生活用具,这些东西都是捐献给修道院的,不然的话,修道院会拒绝她们探望亲人。 有人来探望的修女和学生们被统一带到修道院的后门,那里有扇沉重无比的巨大木门,寿命几乎与这座修道院,也就是之前的军事要塞一样长,在木门的两侧,各有一个小到只能容得下一双眼睛的小窗口,那原先是给卫兵探查和交流外面情况用的,现在它的内外都拥挤着焦虑的眼睛。 被探望的修女不多,学生不少,她们之中有些人并不是被抛弃的,或是说,不是被完全抛弃的,其中前来探望鹌鹑的一位夫人(应当是她的母亲)就表现得格外激烈,她甚至将一只婴儿的手从那个小窗口塞了进来,“吻吻她吧,吻吻她吧,”她模糊不清的哭喊声从门的另一边传过来:“她是你妹妹啊,马丽亚,”她叫着一个女孩的名字,可能就是鹌鹑原先的世俗名字,“你还没见过她呢!” 鹌鹑,又小又羞怯的鹌鹑,脸上还带着一点原先的婴儿肥的鹌鹑,也哭了,她伸出手,想要抓住婴儿的手吻吻她,但一旁监督的参事嬷嬷立即发出了嘹亮的训斥声,她身边那几个强壮的杂务修女马上跑过去,想把已经靠近木门的鹌鹑拉过来。 “噗通!” 一个杂务修女突然摔了个跟头,连带她身后的同伴也跟着跌倒了,她愤怒地跳起来,左右张望,但在平坦的石子路上看不出一点痕迹,就这么一耽误,鹌鹑已经抓住了婴儿的手指,将自己的嘴唇压在了上面。 等到杂务修女重新站起来,抓住鹌鹑,就已经太晚了,鹌鹑流着眼泪,但也带着笑容。 参事嬷嬷怎么生气我们就不必多说了,利维耸了耸肩,将剩下的几粒小石子扔进苗圃里,走向木门,和自己的“姐姐”,也就是俱乐部的成员,简单的交谈了几句。 比起对利维心有疑虑的半天使,俱乐部这里的反馈就快得多了。 第93章 修道院里的温馨生活(五) “奥利弗.帕克。”半恶魔说。 利维是在第三天才和长老会的特使先生约拿兄弟见面的,因为出了鹌鹑这桩事,院长嬷嬷大为气恼,觉得这种行径严重损害了修道院的声誉——至于女孩对家庭,母亲和姐妹的眷恋,自从她踏入这个门后就不该再有了,她严厉的发布命令,鹌鹑今后不再被允许会见家人,除非她和她的家人愿意在圣像前忏悔直到得到圣灵的宽恕——也就是说,要奉献弥撒,或是更多的捐献。 连同其他的女孩,修女,备修生,初学生,一个不留的全部要行“服罪礼”,修女们要加功课,学生们要加行永敬,就是每晚多在自己的窗前跪一小时,这两天就是因为所有人都在灯火辉煌的礼拜堂里行“服罪礼”,利维才没能抽出空来和约拿见面,他当然可以使用魔法,但要屏蔽一百多个人的眼睛和耳朵,就算是对半恶魔,也觉得太麻烦了。 “那个水手并不叫这个名字。”约拿疑惑地问。 “我说的是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年轻人。”利维说:“或者说,是他们的首领。” “如果那个水手也是罪犯,他为何要不悄悄地离开霍利岛,还要在被修女驱逐后大喊大叫,宣称要让治安官来惩罚她们呢?” “哦,”利维停顿了一下,恍然大悟地般地说道,“你看我犯了个错误,先生,我忘记你这十来年全是在一座就连贼鸥也未必愿意造访的荒岛上度过的了,你在伦敦的时候大概也是非必要不出修道院的——我来告诉你,若你只是一个普通的绅士,你在东区或是其他偏僻的街道上走路,时常会碰到一些脏兮兮的小乞丐,或是一个漂亮的妓女,前者会绕着你讨钱,后者会挽着你的手臂,用胸部压着你的胳膊求您照顾她的生意,但事实上,他们的作用是一致的,那就是引开你的注意力,在小乞丐中,必然有个技艺高超的偷儿在窥视你的怀表和手绢,在妓女引着你去的巷子里呢,可能也有一个手持棍棒的混球等着。” “你说那个水手只是来引走……” “也许就在修女们叫嚷着驱赶那个水手的时候,真正的罪犯就上了岛,进了修道院,至于他如何做到避开那么多双眼睛,这就是你要去查勘的事情了,至于那个水手如何敢于向治安官控诉修女们的暴行,那又牵涉到另外一种生存智慧——您知道有一种女性罪犯会走到珠宝店里盗窃乃至抢劫吗?是的,就如字面意义,她们将自己打扮的富丽华贵,走到珠宝店里,随意拿起一条值钱的项链,转眼间就塞进自己的紧身胸衣,然后马上跑到店门口,高喊自己遭到了猥亵。只要那个店员略羞涩或是胆小一点,就不敢阻拦或是拉着她们,她们就能立即跳上马车逃走。” “还有,在某个禁酒日,一个老人或是女人在旅店或是酒馆的门前跌倒了,会有见义勇为的绅士出来搀扶并索要一杯威士忌,若是店家发了善心,给了他,那么他立刻就会被控诉在禁酒日卖酒,不被勒索一大笔钱是过不了那关的。”对这些恶劣的作案手段了如指掌的灰侦探,半恶魔,女子修道院的备修生如同行云流水般地说道:“还有可怜兮兮带着孩子的母亲想要一份女仆的工作,实则盗贼的内应;在大路上呻吟哀嚎,说是翻了车,摔断腿的可怜人,转眼就能跳起来用手枪抵住你的脑袋——太多了,他们穷匮,疲乏,没有道德,没有良心,一个水手,遭了修道院修女的打而不是救济,凭着他们的品行,他们不去敲诈一笔才叫奇怪呢。他这样做,反而能麻痹人们的感官——一个倒霉的家伙,他们在下午茶的时候哈哈大笑,完全不知道那些盗贼已经做完犯罪前的准备工作了。” “克拉伦登大臣的儿子确实是在半年前准备接回这个女孩的,但那些人的嗅觉竟然灵敏到这个程度吗?” “东区是罪犯的巢穴,”利维咕哝道:“这点议院里的大人物们倒是没说错,先生,那些人栖身东区,但他们或许也曾熟睡在丝绸的摇篮里,破产的商人,潦倒的乡绅,受排挤的医生和工匠,他们的孩子从干净的屋子沦落到污秽的泥沼里,一部分人很快就会变坏,但他们读过书,知道怎么打扮自己,也能懂得一点人情世故,往来应酬,这些人若是可能,总是会被那些老手培养为可信的骗子,他们非常擅长愚弄那些利欲熏心的蠢货,又或是走投无路的可怜人,还有的就是不谙世事的姑娘们。” “他们将乡下来的姑娘卖给老鸨,从交际花和妓女的手里挖钱,还有的就是和良家女孩私奔。” “私奔?” “嗯,”半恶魔才到东区的时候,可是受到了不少招揽,但那些只是普通人,给不出他要的价钱,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但其中的手法利维可是很清楚的:“这里距离苏格兰的爱丁堡不到一百英里,乘坐快车只要一个晚上就能赶到,你也知道,在苏格兰结婚是很容易的。” 约拿沉重地点了点头,他虽然在修道院长大,在离开海岛前没有见过一个女人,但他若是需要学习教法和世俗法律,婚姻这一章是避免不了的。 “人们若是想要在天主教或是新教的教堂里结婚,无论主持者是牧师还是神父,都需要在三个主日仪式里公开宣布他们结婚,有时候还要发公告,登报纸,期间有一个人声称他们的婚姻不合法就不能成立,还需要父亲和监护人的书面许可,所以,如果是在英格兰,这些家伙的计谋是无法得逞的。” “但在苏格兰就不同了,”利维说,“在苏格兰,只需要一对男女公开宣称他们是夫妻就算是结婚了,或者找一个证人证明他们结了婚,甚至可以在旅馆登记本上签上名字——某某先生携某某太太,这种婚事非常简陋,但有约束力,即便是在英格兰,也是能够得到承认的。” “拉结女士只是一个非婚生女,难道那些人以为可以就此攀上一个外交大臣?” “呸,”利维轻蔑地道:“若真正是外交大臣的孙女,他们才没有这样的胆量呢,他们知道一旦被抓住,就会被立即绞死,但一个私生女,分量正好,只要木已成舟,她的父亲和祖父也懒得在她身上耗费什么心力,你以为他们会想要一个议员的位置吗?又或是成为圣嘉德骑士?不不不,他们不会太贪,他们只要一点小钱就能被打发走,他们会承诺,带着姑娘去澳大利亚或是印度,总之永远不回英格兰,就算回来,姑娘也不会给跟着回来,总之不会对外交大臣以及其家族的声誉造成一点影响。” 想到“永远不回来”意味着什么,半天使无法控制地抬起手,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 “你怀疑是那些人——他们之中的一个,设法引诱了那位女士。” “在我们看到马车的时候就该知道了,”利维蹲在一段断裂的石柱上说道:“她为什么要拖延时间,就因为已经和人约好了啊,可能他们只是说,会设一个路障,截停马车后把她带走,不会伤害任何人,但我们也知道,为了保证不会出现意外,连人带车坠入悬崖是最方便的。” “……那么,她现在在苏格兰?” “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利维竖起手指:“马车坠落也有一个星期了,我们过来也有一个星期了,两个星期,他们结一百二十次婚都行了,但为什么我们还没收到一张纸条,甚至一个口信呢?” 第94章 修道院里的温馨生活(六) “那么你承认是请求家人带来了糖果喽?”在第三周的主日,参事嬷嬷神色肃穆地问道。 “是的。”利维说。 “那么你也承认向红鹤索取了糖果。” “是得。”孔雀心不甘不情愿地说。 正如我们之前描述过的,在主日,每个人都要忏悔自己在这一周里犯下的过错,原本在嬷嬷,修女之后,学生们的忏悔不过是老调重弹,他们在一起生活,几乎没有单独的时候,谁不会犯点错呢,你为我保密,我为你缄默,这几乎就是一种不可言之于外的约定了,但就在今天,戴胜突然走了出来,揭发红鹤,也就是利维的“家人”给她私下传递了一些东西——这是不被允许的,更不用说,红鹤还分给了孔雀一些糖果,在这座修道院里,只有生了病,才有可能喝到一点蜜水,糖果作为对信仰毫无裨益又容易引发疾病,令人堕落的东西更是不该出现在学生的手里。 这桩罪行没有什么批驳的可能,因为嬷嬷们已经从孔雀的秘密储物罐子里掏出了那些糖果。 按理说,利维要否认这些东西是他带来的也不是不可以,第一,没人亲眼看见他将这些违禁品带进修道院;第二,证人也只有戴胜,证据也只有不会说话的糖果;但对半恶魔来说,否认没有什么意义,孔雀不是那种意志坚定到不会出卖同伴的人,嬷嬷们也不是需要尊重律法的法官,以及,就算被定罪了,这些普通人能够给予他什么样的惩罚呢?她们之中甚至没有一个半天使。 “为什么?”一个参事嬷嬷问道:“你受了胁迫,又或是被引诱了?” 利维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他和孔雀都跪着),那是守贞嬷嬷,她和其他人有点不一样,她不喜欢孔雀,也不喜欢利维,确切地说,她厌恶那些有着一张漂亮面孔的女孩,听说孔雀和红鹤的名字都是她定下的,孔雀在圣经中,只出现了一回,与金银、象牙,猿猴放在一起,都是所罗门王在逐渐失去了清醒的头脑后,在穷奢极欲中索取的宝物,另外,因为孔雀的叫声粗噶难听,也被人视作禽鸟中近似于粗鲁的娼妇一般的角色。 还有红鹤,它曾在埃及人的异神信仰中担任神使者的身份,但在基督徒中,它是不洁的,属于不可接触者,这个名字也算不得什么好名字。 “啊,”他像是没发现提问中的陷阱,心平气和地说道:“并不是那样,嬷嬷,我给她糖果,既不是受到了胁迫也不是受到了诱惑,我只是觉得她很可爱,就给了她想要的东西,这很奇怪吗,当我跟随母亲或是父亲去济贫所的时候,我也会准备一些糖果放在口袋里,施舍给很少尝到甜味的孩子们——何况她又是那么可爱,嬷嬷,我想她才降生的时候,天使肯定吻过她的脸。” “可爱……”守贞嬷嬷还想要说些什么,但被院长嬷嬷举起的手打断了,院长嬷嬷是站在守贞嬷嬷这边的——在一座与世隔绝的修道院里,若有个人拥有格外出色的容貌,无论对于修士,还是对于修女们都是很大的冲击与困扰——孔雀不止一次地向修女,向新人索要食物,同时回报以幼稚的亲密行为,院长嬷嬷当然不会不知道,当然,这是一种罪孽,但对修道院的管理者来说,也不能说完全不是什么好事。 修道院的严苛规章,一眼可见的暗淡未来,不允许被暴露出来的生理渴诉求——修女们的压力要比修士大得多,孔雀可以说是一个出气阀,她们满足她的愿望,也满足自己不可告人的恶欲,比起真正的情爱,更像是一种无能为力下的宣泄——孔雀无疑是比她们更弱小,更愚笨,加害起来无需承担任何后果的那种“东西”…… 院长嬷嬷甚至想好了,如果孔雀再长大一些,懂得了廉耻,知晓了真假,反抗起来应当怎么处理了——孔雀的出身也并不怎么光彩,单看她在送到修道院之前学到的那些下作玩意儿就知道了,随着她年岁增加,不但没有人来询问,什么时候可以把她接出去——就像克拉伦登大臣的儿子所做的那样,就连给修道院的捐赠也停了,这样的女孩,如果她只是清秀,那么院长嬷嬷倒不在意让她发愿,继续留在修道院,但孔雀并没有按照她想的那样去长大。 再过两年,她就不是可爱,而是艳丽了。 院长嬷嬷想了想,将注意力转移到利维身上,这个莉莉.伦蒂尼恩,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院长嬷嬷只是觉得她也是个容貌端正,秀美超脱的女孩,但现在看起来,比起一个女孩,她更像是一个身形挺拔的少年,她的视线落在了被交叉的头巾遮住的喉咙上,在没有戴头巾的时候,她可以确定自己没有看到喉结,但若是年岁很小,也不是没有能够冒充女孩的男孩。 她说“可爱”,是出于对于美的纯粹之爱呢,还是更污浊,更低等的那种呢? 那种古怪离奇的事情院长嬷嬷也不是没听说过,但赤足女子修道院既不富有,也不显赫,她不觉得有什么地方值得旁人处心积虑的谋划。 她收回目光,与周围的参事嬷嬷们商讨了一会,给出了判决,利维(红鹤)和孔雀都要增加每天三小时的永敬功课,还要每周做一次大赎罪,孔雀听了就痛哭起来,这样她几乎就没有多少睡眠时间了,不过她也没多少悔意,只可惜自己珍藏的糖果也都被收缴了。 “等等,”利维说:“还有个人没受到惩罚呢。” “谁?” “戴胜。” “她犯了什么罪?” “嫉妒和说谎。”利维说,“她受了孔雀的贿赂,拿了她的糖果,发了誓绝对不说出去。” “那只是为了给我们展示证据。”守贞嬷嬷说。 “啊,我知道,”利维说:“但你们拿到了多少?三颗还是四颗,有巧克力吗?孔雀给了她巧克力。” “没有!”戴胜用尖利的声音喊道:“我闻也没闻,马上拿给嬷嬷了。” “你挺小心的,”利维说:“但修道院里不允许刷牙,你也没有时间漱口,你只是擦了擦嘴,”他微笑着说:“你吐一口唾沫在窗台上吧,看看会不会马上招来苍蝇和蚂蚁——一般情况下,唾沫是不会引来昆虫的,但若是里面有糖……” 戴胜掩住了嘴。 第95章 修道院里的温馨生活(七) 欺负一个小孩子,就算是恶魔也会觉得意兴阑珊,但要他受旁人陷害,他还真怕地狱里的那个老爹会生出更多“教育”的心来——结果不言而喻,戴胜也要和他们接受一样的惩罚,大赎罪的时候戴胜哭哭啼啼,孔雀昏昏沉沉,利维百无聊赖,他一边慢慢地低声诵读逆转经书来解决那种挥之不去的作呕感,一边细细打量悬挂着的十字架和圣像。 一道影子忽然掠过他的眼角,半恶魔敏捷地转过头去,原来是一只老鼠,它大胆地站在祭坛边,竖着两只脚,眼睛发着红光,有那么一瞬间,利维以为遇到了同行,但那只是一只普通的老鼠,在被另外两人发现之前,它拱起脊背,一溜烟儿地逃走了。 大赎罪是通宵的,在修女与学生们来祈祷的时候,她们三人还要跪着悔罪,戴胜叫了一声昏了过去,随后又被参事嬷嬷们弄醒,她们做这个是很熟练的——一直到祈祷结束,用早餐的时候,他们才被允许站起来,坐到桌子边,利维不得不参照着另外两个女孩做出颤颤巍巍,混混沌沌的样子,机械地吞咽着汤和面包,只差一头栽倒在木桌上。 “今天我们要沐浴。”一边的修女打着手势说道。 “为什么?”另一个修女问道:“今天不是沐浴的日子。”赤足女子修道院按照教法和理念来说,不该这样频繁的沐浴,但因为这里太潮湿了,不经常洗澡的话很快就会皮肤溃烂直到死,所以她们每月洗一次澡,不过都是冷水澡,因为热水澡容易引发罪恶的欲望。 是院长嬷嬷的意思——在修道院里,修女与学生们都不被允许裸露身体,任何情况下都是如此,她担心自己也遇到了如十日谈那样的荒谬故事,才会想着用洗澡的方式加以鉴别。 她们在大厨房洗澡,在冬天的时候,这里会点起一个炉子,但在即将迎来初夏的时候,炉子是没有必要的,虽然这里还是很冷——半恶魔好奇地看着,他还是第一次看到修女们如何洗澡——长桌被移动到一边,空地上取而代之的是用来酿酒的木桶,木桶的大小几乎只能容下一个纤细的人或是孩子,杂务修女往里面倒满了水,这个场景还是蛮壮观的,十来个桶,水波荡漾,女孩们只穿着长衬衣跺着脚站在一边。 这里当然也不存在换水的可能,最先是嬷嬷们,然后是发愿修女,再是杂务修女,最后才是学生,她们进来的时候,水已经不那么干净了,年长的学生彼此帮助着跨进去,年幼的学生们被修女们抱进去。 就算是最有想象力的人,也很难从眼前的这一个场景看出什么旖旎的味儿来,女孩们都整整齐齐地套着只露出脖子,手和脚的长衬衣,长衬衣不是丝绸的也不是棉布的,而是勉强称得上柔软的细麻,这种布料就算是进了水,也不会紧紧地贴在身上,修女们监视着她们,每个人都要将手搭在木桶边上——你或许要问,这样她们这么洗澡呢?有杂务修女带着刷马的刷子来刷,隔着长衬衣…… 万幸的是这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而已,等到所有人都被刷过了,她们就站起来,离开木桶,湿漉漉地站在满是水迹的地上,抱着手臂,发着抖——敬爱嬷嬷仔细观察了一下红鹤的胸,还有腹部,确定这的确是个女孩,不由得在心中暗笑院长嬷嬷的异想天开,她移开视线,转过身去,打算离开大厨房,然后和院长嬷嬷回报此事来解除她的忧虑——但就在她一回身的时候,就听到身后传来了尖叫。 利维觉得脸有点热。 他说过,赤足女子修道院里没有地狱的种子。 但就在这里,这个时候,就在他的眼前,鸬鹚突然伸出手,弯下腰,将自己的长衬衫从小腿的位置一路卷到膝盖,然后是大腿,腰部,胸前,而后用力一拉,把它从头上摘了下来,她赤身露体地站在那儿,在不受控制的尖叫与慌乱的躲避中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呸,”她说:“圣唧唧。”这样亵渎的话几乎让修女们昏厥了过去,她们拼命地画着十字,呼喊着圣名。 到这里利维还能安慰自己这也许只是女孩犯了癔症,但随后,鸬鹚就快速地说起话来,都是一些恶毒,淫秽与尖刻的话,在场的人不是每个都能听懂,除了利维——她用了英语,西班牙语,法语和意大利语,或许她天赋异禀,但接下来,她又开始说希伯来语和埃及语,这就不是一个修道院里的女学生可以掌握的东西了。 但恶魔可以,就连利维这样的半恶魔,也对语言有着极高的天赋,他几乎生来就懂得每一种语言。 敬爱嬷嬷浑身颤抖,也不知道是在恐惧还是在气恼,她死死地握着念珠,指向鸬鹚,两个有胆量的杂物修女在她的指示下向鸬鹚扑过去,一人揪住了一边胳膊,同时用自己壮硕的身体牢牢地压在女孩的身体上,试图将她压倒,但鸬鹚此时骤然爆发出如同大卫或是参孙(两者都是圣经中的大力士)般的力气,一把就将她们甩开,两个杂务修女踉跄着往后退,绊倒了装满水的木桶,木桶哐当倒在地上,水流得到处都是,女孩们跳着脚躲避,鸬鹚朝敬爱嬷嬷跑过去,伸出手臂将她紧紧地抱在怀里,她细长的脖子左摇右摆,舌头从嘴里伸出来,不断地舔舐着嬷嬷的脸,腥臭的气味就连远在好几尺之外的利维都闻到了。 半恶魔无声地诅咒了一句。 鸬鹚,或者说附身在她身上的恶魔忽地转过头,“wejwrhwy……”她说,这是一句地狱语,是一个类似于打招呼之类的词,换成人类的语言大概就是粪便和渣滓,她在找寻另一个来自于地狱的家伙,但没找到——更正确地说,被打断了,院长嬷嬷气势汹汹地冲了进来,她挥舞着礼拜堂里的十字架,将十字架抽打在鸬鹚的身上,这可能是这座修道院里为数不多真正具有力量的圣物,鸬鹚发出一声怪叫,从她的嘴里喷射出了一大股臭烘烘的黄水,落在了敬爱嬷嬷的脸上,也有一些落在十字架上,这两者都立即升起了被腐蚀的白烟。 鸬鹚一声不吭地倒了下去。 第96章 修道院里的温馨生活(八) 同样感到惊异与气恼的还有我们的长老特使,圣博德修道院的年轻院长,约拿,最早被派遣来查证赤足女子修道院所谓的恶魔附身事件以及备修生失踪事件的时候,作为半天使,他采用了对他们而言最简单的方法——那就是和每个人近距离接触,半天使对地狱来客总是非常敏感,即便他们已经离开,也能察觉出他们留下的蛛丝马迹,他观察了从院长嬷嬷,参事嬷嬷,发愿修女到杂物修女,学生,修道院中的人心或许不那么纯洁刚正,也有细小的污秽隐藏其中,但确实没有恶魔,传言就只是传言而已。 但就在他着手调查半恶魔给出的那个名字,那个奥利弗.帕克的时候,赤足女子修道院却突然传来了紧急讯息——一个学生毫无征兆地发了狂,做出了各种异常的举动——他顿时感觉像是被人迎面打了一耳光,这种情况,若不是他轻率地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就是他天真的误信了一个恶魔会在主的地上住所中安分守己。 他心急如焚,甚至不愿意乘坐马车,而是从马车上解下来一匹马就翻身骑了上去,他寄宿的贝里克大教堂的长老连忙跟了上来,大声呼喊,“我先去,”约拿不得不勒住缰绳:“您带着牧师团和驱魔人随后跟上来。”说完,他就策马匆匆上路了——这时候天色已晚,长老担心的可能也是这个,毕竟在这个时代,即便在城市中路面也是崎岖不平,在起伏不定的山间小道上奔驰,很容易摔断自己的脖子。 灰侦探 第33节 不过对于一个半天使来说,即便是在深夜他的视力也不会受到一点影响,贝里克距离霍利岛不远,穿过城市就是那座耸立在海岬上的军事城堡,吊桥前方的空地连接着之字形的狭长小道,也就是那辆前来迎接他们的被委托人的马车倾覆的地方,这里满是细碎的砂石,马蹄不断地打着出溜,速度也降了下来。 而就在这个时候,约拿只感觉到身后忽然一重,有什么落在了他身后,并将手臂搭在了他的腰上。 “恶魔!”他冰冷地呵斥道。 “首先,见鬼的不是我!”利维快速地说道:“其次,也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最后,别问祂怎么来的,别忘了我经过伪装!”俱乐部的北岩勋爵对利维确实有着一份额外的信任和慷慨,凭借着俱乐部提供的教袍与护身符,利维不但没有暴露出恶魔的身份,就连骤然降临于此的恶魔都没有发现他——恶魔的领地意识非常强烈,半恶魔也是如此,利维之所以能够借住在野葡萄公寓,还是因为房东太太是个不够强大也缺乏意识的半魅魔——在某种意义上,野葡萄公寓所在的三角地带就是利维的领地,利维在这里休憩,狩猎,其他半恶魔,恶魔只是经过的话也就算了,若是也在这里捕食,盘踞,利维就要和他打一架了。 就算是借用使魔与分身的窥视,也得在利维衰弱的时候进行,不然还是会被毫不留情地吞噬掉。 这个突兀地降临在赤足女子修道院的恶魔,要么和利维一样,经过了极其巧妙的伪装,避开了半恶魔与半天使的探查;要么就是刚刚降临,并且……“只希望别是谁召唤上来的,”利维在约拿的脊背上叹气,若只是一个鲁莽的新生杂种,那么就还算好对付,若是一个鲁莽但力量强大的家伙,那才叫真糟糕! “院长嬷嬷不是已经用十字架打倒祂了吗?”前来报信的鸽子是这么说的。 “要是那样,”利维喊道:“我就不必那么匆匆忙忙地跑过来了。”就是因为事情不但没有解决,还闹得越来越大,他才赶忙离开修道院,在半途中截住约拿,免得他一见到修道院里那些女士的惨状,上来就给自己一鞭子。 “坏到什么程度了?” “你自己去看吧。”利维说:“你身后还有没有什么人?” “还有牧师团与驱魔人。”他们一路疾驰,已经看到了赤足女子修道院影影绰绰的轮廓,“是个很难对付的家伙吗?” “不是个,是群,”利维说:“希望只是几个从地狱爬出来的小恶魔,而不是大臣或是侍从官的前驱,她们都分散开了,被附身的,被惊吓的,想要躲藏起来的,还有一些修女企图用祈祷和圣水建立防线。” 这时候他们已经到了码头,半天使将眷恋着自己的马儿推开,径直走向了水面,半恶魔紧随其后,不过他们在漆黑的水面上的倒影,一个就像是浮动的月光,一个就像是翻腾的火焰,他们在无人窥见的状态下飞奔起来,最后简直犹如两道异色的闪电掠过夜空,平常乘坐小船需要半小时才能抵达的路程,他们只用了几分钟就到了。 外堡空荡荡的,这里有着药草地,果蔬地,还有水房,马厩(嬷嬷们有时候外出也需要乘坐驴子),杂物房——通常情况下,这里会住着几个充作警卫的杂务修女,今天就算他们没有掩饰脚步声,也没有一个人出来查看,半恶魔眼睛眯了迷,“没有人,都空着。”他们越过空旷的广场——所有的门都打开了,仿佛正在迎接他们,这个不好的兆头让约拿眉头紧蹙。 三座塔楼,主塔,两座分别被用作住宿与工作的塔楼都暗沉沉的,唯一有光亮的地方就是高处的礼拜堂。 约拿是没有一丝犹豫的,利维则叹了口气,为了验证自己的清白,他只能跟了上去,“给我一根羽毛。”他在旋转向上的阶梯上低声说,“不然我没法站在你这边。”如果只是小恶魔,利维当然不会在乎,但若是一个大恶魔——他在亚麻圣母小堂的黑弥撒中对付梅林可以,因为恶魔相互倾轧是常事,但他若是站在一个半天使身边驱逐同僚,这个味儿就不太对了,说不定下次他下了地狱就别再想上来。 约拿没说话,但很快他就递了一根过来,羽毛在光线昏暗的地方散发着莹润的白光,利维用教袍裹着,插在自己的领口上,面孔和声音无所谓,恶魔总是千变万化。 礼拜堂的大门也打开着,他们一踏出转角,就看到了十来具明晃晃的躯体。 有发愿修女,也有学生,还有几个嬷嬷,她们的身体就和刚出生的婴儿一样,没有一点遮掩,她们先是背对着他们,在听到响动的时候转过身来,不过说实话,就像是利维抱怨过的那样,嬷嬷和修女的身材乏善可陈,一定要形容的话大概就是剥了皮的甘蔗,白,但粗糙,并且干巴巴的,那几个学生中有孔雀,她的眼神直挺挺的,倒映不出任何东西,还有鸬鹚,她那条细长的脖子在失去衣物的遮蔽后显得格外长,她的脊背上还留着一个深刻的红色十字印记,就是院长嬷嬷用十字架抽的那个,但现在她行动自如,看来那具十字架的威慑力不过尔尔。 约拿展开了翅膀,半只翅膀,淡金色的光从每一根羽毛上流泻下来,为首的鸬鹚抬起手臂遮住了脸。 第97章 修道院里的温馨生活(九) 半天使展开翅膀的行为,无疑是种震慑与警告,因为这些恶魔都是附着在这些不幸的女性身上的,若是他做出冲动的行为——譬如对待利维那样一翅膀把她们抽开,恶魔或许会被驱逐出身体,但人类的肉躯也会受到不小的伤害。 利维谨慎地避在一处阴影里,举着一个并没有什么用的物件,虽然它看上去很像是某种圣物,但事实上只是半恶魔随便从杂物室里拿来的一个木头杯子,那些恶魔也感受到了,祂们发出了刺耳的讥笑声,约拿发出严厉的斥责声,“上帝!万物的创造者,救你的仆人脱离这处泥沼 !”他高声呼喊:“我在这里请求您!驱逐祂们!” 他的身上发出了更为耀眼的光芒,利维不得不后退,他已经感觉到了如同被火焰焚烧般的刺痛,幸而这时候那些恶魔——果然如利维猜想的那样,都是一些地狱的小恶魔,它们叽叽嘎嘎地从修女与学生的嘴里冒出来,先是尖利的爪子,然后是两条枯瘦的手臂,之后是一张如同狗或是鳄鱼的长吻,从这里开始,它们其余的部分都极其畸形和残缺,有的少了鼻子以上的部分,有的胸膛塌陷,有的双腿反折像是一只鸟,而有的索性没有下半身只有一根血肉模糊的脊椎骨。 这些小恶魔都曾经是一个罪人的灵魂,在恶魔们汲取了自己所需要的养分后,留下的就是这些渣滓,它们若是幸运,可以靠着相互吞噬来壮大自己,也可以像是现在这样,如果召唤的仪式不齐全,或是祭品不够让恶魔满意,又或是哪里出了错,留下的狭小缝隙里就能让这些弱小的杂碎们通过,它们一样可以附身,入梦和作恶,不过也很容易被驱逐。 这是一个非常壮观的景象,利维站在半天使的身后,聚精会神地观察着每一个细节,这也是相当重要的情报。 那些小恶魔一被赶出修女的身体,就立即烧了起来,这些光犹如最纯粹的火焰,而它们的身体就像是浇了油的干柴,它们尖叫着,纷纷向着黑暗的角落爬去,但这里几乎没有一点可以被阴影覆盖的地方,除了利维所在的位置,一个小恶魔才用尽最后的一点力气跳到没有光的地方,就被一只脚踩住了,它疯狂抓挠,牙齿摩擦着发出吱吱咯咯的可怕声音,若站在这里的只是一个普通的教士,准要吓得魂飞魄散,但利维只是在脚尖上用了一点力,它的身体就类似于那种被烧透了的木炭那样,啪地一声粉碎了。 灰黑色的尘埃还在半恶魔的脚下飞扬,但地面流淌着似有似无的雾气,这些雾气会引领这只小恶魔残余的部分回到地狱,但回去之后,它们就只是一点灰烬,就是每次利维被迫回到地狱时,脚下踏着的那种厚厚的灰层,它们或许会在几百年后复苏,或许不会,或许会和其他残余融合,这就不是半恶魔会关心的事情了。 在光芒下,更多的小恶魔在化为尘埃,它们曾经附着的身体虚弱地软倒在地,约拿走过她们,确保这些无辜的人至少性命无忧,他将一只手放在鸬鹚的额头上:“就是她最先显露异样的?” “就是她,她叫鸬鹚。”利维说:“她曾经受了某人的托付来试探我。” 约拿抬起头:“试探?” “别想太多,天使,”利维说:“应当与我们所要调查的事情无关。”不过他一开始还以为是孔雀,但后来他发现孔雀只是一个愚蠢的好吃鬼,鸬鹚身后另有其人,但这个人看重的可能也不是利维的真实身份,或是对他的到来有所忌惮,只是所有修道院里常有的一些敛财手段罢了,毕竟不知道新人的底细,叫她们怎么勒索,怎么敲诈,怎么逼迫呢? “但她然成为了第一个,那么肯定会有一些特别的原因。”约拿说,他还没来得及从鸬鹚身边站起来,就听见钟楼上的钟被敲响了,他侧耳倾听,一下,两下,三下……如果没有别的缘故,所有的修道院都采用一种钟语,“那是在召集修女和学生们去工作塔楼。”半恶魔说,他敏捷地跳向墙壁,在半天使的注视下好似一只壁虎般地攀上高处的小窗,从窗口探头出去,“在瞭望台!”他简单地说。 礼拜堂在主塔的三层,从这里下去再上副塔楼的顶层,太浪费时间了,利维动了动身体,谁也无法看清,他是怎么通过那只窄小的只能容许鸟儿穿过的窗口的,反正他一下子就到了外面,脊背紧贴外墙,手指插入石砖的缝隙,海风狂暴地推搡着他的身体,不过一秒钟,光从窗口流出,约拿也到了外面。 半恶魔忍不住吹了一声口哨:“你干了什么啊,”他感叹道:‘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可以将身体重新虚无化的半天使。”只有一些堕落还不久的天使可以做到重新精神化——即便约拿维持的虚无时间很短,但也肯定有那么一瞬间摆脱了肉体的束缚,明白?就是说,若是他能将时间维持到天堂的大门向其打开,他真的可以如许多半天使与堕天使期望的那样回到七重天。 约拿没回答他的话,他 这样急迫是有原因的,就在瞭望台上,聚集着院长嬷嬷和其他的一些修女,她们同样一丝不挂,但这不是最危险的——牧师与驱魔人已经逼近了她们,但就在他们要用圣水,圣物和十字架将那些恶魔打出来的时候,嬷嬷和修女们整齐地漂浮了起来,她们的脚离地足有三尺高,而后那些曾为这里带来的光和热的玻璃在众目睽睽下毫无预警地破碎,碎片击中了被附身的人,还有前来解救前者的人,修女的身体到处都是伤口,鲜血淋漓,但她们只是发出了锐利的狂笑,一些修女甚至痉挛起来,断断续续地唱起了赞美诗,但若是仔细倾听,你会发现里面充满了亵渎的词语。 她们继续往上,头抬得很高,双臂向左右伸直,双腿也是笔直地朝下,脚尖紧绷,然后在头部即将碰到天顶的时候,倏地翻转了过来,这样,原先是人形十字,就变成了逆转的倒十字架。 一个牧师惊呼了一声,他举着的银十字架突然变得犹如火炭一般,他下意识地把它丢在地上,在他发现自己做了什么之前,一股黑烟扑过来钻进了他的嘴里。 他的同伴马上冲了上来,将圣像压在他的胸前,但圣像断裂了,耶稣的头从上面翻滚着掉下来,颈部流出了黑色的血。 第98章 修道院里的温馨生活(十) 利维与约拿对视了一眼,半恶魔伸出手,抓住半天使的胳膊向空中用力一抛,副塔楼要比主塔楼低矮多了,即便是瞭望塔,也足够约拿从主塔的外墙轻盈地滑翔到瞭望台的顶端,他翻身下坠,握住了翻起的玻璃窗铁格,一跃就跳进了大房间——这里曾经摆着许多精致的绣绷架,挂浆后的亚麻布,棉布,昂贵的皮毛和金银线固然是要被收藏起来的,但各色丝线还是会分别摆放在角落里的三角柜里,因为刺绣需要手指灵活,这里还有壁炉,有比修女的床榻更舒适的座椅,还有用来浸针线的水和油,墙壁上有蜡烛架,穹顶上有多枝油灯。 现在这里已经彻底地变成了乱七八糟的样子,家具翻倒,壁炉满是水迹,丝线和绷架缠成一团,还有断裂的烛台和灯架,墙壁上涂满了不可言说的污渍。 到了这个时候,约拿已经无暇顾及被附身者的安全,他一边呼喊着圣灵的名字,一边抽出那支让利维看了就发疼的苦鞭,噼啪一声犹如雷霆般击打在空中,圣物的威力伴随着声音贯穿整座厅堂,那些悬浮在空中的“人体倒十字架”顿时犹如成熟的果实那样噗通噗通地落了满地。 半天使收敛起翅膀落在地上,与在礼拜堂不同,他没有先去照看那些修女,而是迅速地奔向牧师与驱魔人,他的苦鞭落在谁的身上,就能将附着在对方身上的小恶魔打出来,一时间房间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哀嚎声,男人的,女人的,恶魔的,人类的。 利维捏住他的小蜡烛头,虽然没法避过半天使的嗅觉,但最少不会让房间里的人看见他,小恶魔们可能会捕捉到他身上的硫磺气味,但在他们被半天使的苦鞭打得到处乱跑的时候,也未必能有着这份心思——半恶魔当然不是平白无故站在这里发呆的,他一手捏着蜡烛头,一手提着一个奇特的袋子,它看上去可能只能装下一根手指,但利维看中了那个小恶魔,顺手一兜,就能把大概有猴子那么大的小恶魔轻而易举地装进袋子里,袋子没有封口,但无论它怎么挣扎都逃不出来。 这当然也是利维的珍贵收藏之一,获得它的方式非常艰难并且危险,但用起来的时候就别提多畅快了,可惜的是,他才装了三四个小恶魔,半天使的苦鞭就朝着他来了,约拿的意思很明显,毕竟他们约定过,若是这次行动中有属于地狱的部分,利维可以拿走一些作为酬劳,但这里统共只有十来个修女与嬷嬷,小恶魔们可以拥挤在一个躯体内,但没法把自己分开藏在两个人的身体里,这里有多少双眼睛啊,被收走了一半或是更多的话,就算用“被驱逐了”的借口也很难敷衍过去。 当然其中可能还有约拿对恶魔本能的防备。 利维只能收起袋子。不过有了约拿,又有了他,牧师与驱魔人肩膀上的压力骤然一轻,他们将负伤的人推到后面,往修女和嬷嬷身上泼洒圣水,念诵经文,驱魔人的手法要更花俏一些——他们更多地行走在不谙内情的普通人中,若只是洒水念经,有些客户或许会感到不够诚恳认真,所以,他们之中有些人举着烙铁——就地取材,火来自于壁炉中的木炭,灯里的油脂,铁印来自于蜡烛台或是拨火棍,还有他们随身携带的金属十字架,有些人拿来了灌肠用的针筒,将圣水打进被附身者的身体里,还有人仔细搜索她们身上的纹身或是黑痣,用小刀割掉它们。 这些行为在外行人看来,简直就是荒谬,后世人更是将其看做一种恶毒的迫害——事实上,这些举动却是非常合理和必须的,恶魔们畏惧十字架或是其他圣痕,尤其是小恶魔,即便只是放在它们面前,它们也会焦灼不安,若是直接烙印在人类的身体上,它们就无法继续伪装下去,只能逃跑,至于灌肠,效果也类似于烙铁,然后就是纹身和黑痣,或许有人要问,这些东西和恶魔附身有什么关系呢? 这么说吧,恶魔有时候也会在自己的眷属或是祭品上留下属于自己的符号,有些是文字,有些是图案,但很多时候,它们无法被人类辨识,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将任何不属于皮肤的东西割掉,就等于抹除了恶魔的标记。 不然的话,这些修女和嬷嬷今后就要和在圣母亚麻小堂被奉做祭品的查普曼女士那样,在严格的监督下度过后半生,并时刻恐惧着地狱的再次侵袭——她们也挺幸运的,遇到的只是一群小恶魔,而不是如梅林(穆林)这样的大恶魔,大恶魔留下的标记甚至可以一直由祭品的血脉延续下去,几百年也不是没有可能。 牧师和驱魔人匆匆忙忙地将这些昏厥过去的修女与嬷嬷们束缚起来,他们有准备祝圣过的亚麻布,这些纯白色的大块布匹一边起到了遮羞的作用,一边也能为这些可怜的女性们驱散些许恶魔带来的痛苦与寒冷,不过她们在这之后还是要大病一场——几个人,明显是牧师和驱魔人的头儿吗,上前来真心实意地和约拿问了好,简单地道了谢。 “还有谁吗?”约拿问道,这时候他们才发现约拿身后居然还有一个备修生——因为备修生,初学生和修女的衣着都不一样,所以很容易辨认出来,“她是这里的学生?” “嗯。”约拿不想多说。 “还有一些修女躲在了房间里。”他们各自分散去寻找受害者与幸存者,很快,所有人都被集中在礼拜堂,利维走过去看了一眼:“还有一个人。” “谁?” “守贞嬷嬷。”利维对她印象深刻,他可一点不想有‘红鹤’这个名字,这里所说的红鹤就是埃及人的朱鹮,托特神的使者与化身,而在地狱中他有另一个名字瓦拉克,一个据说可以回答几乎所有问题的大恶魔,在小恶魔们已经在这里狂欢的时候,再叫红鹤这个名字就有点危险了。 后来是一个驱魔人在水房的池子里找到了守贞嬷嬷。 第99章 修道院里的温馨生活(完) 在这里生活的人不是没有伤亡,就利维一个房间里的人来说,鹧鸪死了,孔雀多处骨折,首当其冲的鸬鹚可能会被囚禁和监视起来,厨房里负责做面包所以和利维接触比较多的嬷嬷,被物理驱魔的时候烧伤了脑袋,头发全没了……还有几个修女因为恐惧和惊惶从塔楼上跳了下来,幸运的只是断了腿,不幸的就直接死了。 最妥当的是藏在圣物室的几个学生,她们当时正在一个修女的带领下擦拭各种金银器皿,赤足女子修道院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捐赠,但还是有些零散的圣物存放在这里的,上帝保佑,房间里还储存着一些圣水——因为有利维与约拿在,救援也来得很快——不是虚言恫吓,在很多偏僻的地方,万一有人着了魔又没有被及时发现,一个修道院死光了都未必有人知道。 但就算是在那些着了魔,死了的人里面,守贞嬷嬷也是最凄惨的一个,衣不蔽体不说了,她的嘴,肚子和胸部都有好几处巨大的裂口,裂口被水泡得发白肿胀,器官流了一池子,古怪的是她的脸上非但没有恐惧,反而露出一个扭曲的笑容来,平常人看了可能会害怕,但还能走动的不是驱魔人,牧师就是半天使,牧师们低声为死者念着经文,两个驱魔人手持着草叉将守贞嬷嬷一块儿一块儿地捞起来,不是他们不想给嬷嬷一个完整的尸骨,她的遗骸就和很多被恶魔侵占过的身体那样,在死后会迅速腐烂。 “她在修道院是个怎么样的人?”约拿看了一会后问道。 “一个谁也不喜欢的人。”为了避开人们的视线,利维随手捏住了小蜡烛头,他们一起走到水房与马厩之间的一个狭窄廊道里,廊道的尽头就是一副牧羊的壁画,不过牧羊人被绘制得很小,又是背影,看不出是亚伯拉罕,还是大卫又或是摩西,也许是为了避免修女们在夜晚过多地浮想联翩,亵渎圣人。 这幅壁画也受到了恶魔的羞辱,上面涂抹着驴子的粪便,半恶魔试试自己的时候,应当是个被迷惑的修女所为,可能就是死了的守贞嬷嬷。 “之前你在告解室里,向这里的每个人都提了问题,那时候你有没有发现什么?” 约拿抿着唇,“不,没有。”他说,若是才从圣奥克尼群岛走出来的他,肯定要严厉地申饬这里的长老、牧师与修道院院长,但他之前已经在圣博德修道院做了近一年的院长,对修道院中藏污纳垢的行为也算是有了一点了解,即便不能接受,也知道这不是一个人在短时间内可以改变的,何况赤足女子修道院里的情况已经算得上好的了,毕竟它是在宗教改革后才有的修道院,院长也只是一个牧师女儿,而非什么贵族女子,这样修道院里就少了很多恶劣的风气——如果不那么严苛,这里可以说是干净的。 “你问了什么?” “修道院和有关于备修生拉结的一些事情。”约拿叹了口气,“他们告诉我说,拉结是个性情有点轻佻的女孩,或许还有点傲慢,但不是个坏人,她也没有遇到什么陌生人,或是收到什么不知根底的信件,除了临走的时候,她突然对修道院恋恋不舍了,其他时候没有一点异样。” 半恶魔笑了:“可怜的好先生,”他说:“你自以为可以从心跳和语气来判断一个人有没有说谎,就可以一切顺遂了,殊不知言语本来就是一种最不可靠的东西,对于你这个来到人世间还不久的雏儿,她们有的是办法愚弄你——别以为远离尘世的修道院就只会养出一群笨嘴拙舌的傻瓜蛋,但凡是物资匮乏,娱乐罕少而又聚集着三个人以上的地方,人心肯定会复杂得和团猫玩过的线团似的。不然的话,她们怎么填补身躯与灵魂的空洞呢?” “最简单的,”利维愉快地说道:“像是拉结有没有碰到什么陌生人——陌生是个什么定义词?见过一次的算不算陌生人?一开始不认识后来认识了算不算陌生人,对拉结或许是陌生人但对她们不是的又算不算?以上三者她们都能理直气壮地告诉你没有,拉结没有见过陌生人。” 约拿怔了一怔,他确实没想到那么多,他又不是在和一个恶魔签订契约,他面对的是耶稣的新娘,以及纯洁无瑕的孩子——他的心情立即变得糟糕了起来,利维还以为他会否认,要么回避,但他忘了站在他面前的确实是个善良的人。 “是我的错,”约拿低声说:“是我的错。”他的眼睛里流露出鲜明的悲伤,很显然,他正在责怪自己,这下子就连半恶魔也几乎无话可说,“他们原本就就该派个其他人来。”如果担心遇到恶魔,那么可以让约拿当副手,也可能那些人有其他的想法——这他就不得而知了,毕竟半天使不会对一个半恶魔推心置腹。 “天亮了。”约拿突然说,果然,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乳白色的晨光仿佛在一瞬间就吞没了黑暗。 如今利维也没了回到修道院的必要,他悄无声息地进了驱魔人的队伍,和他们一起回到了圣贝里克大教堂,一路上驱魔人都在谈论赤足女子修道院的事情,赤足女子修道院建立的时间不长,也没有显赫家族的女性成员加入其中,因为率属于长老院,圣公会和天主教都对它不太关心,位置又在一个荒凉的海岛上,只能说,它唯一的好处就在于没有出过丑闻。 “现在好啦,”一个驱魔人哈哈地笑道:“现在仅有的一点筹码都没了,这座修道院可算是倒了大霉。”出过恶魔附体的事情,那些达官显贵们大概是不会把自己的女儿送过来了。 “还没确定呢。”另一个驱魔人说,他们都坐在马车里,摇摇晃晃的,人挨着人,但谁也没发现这里还有一个睁大了眼睛的半恶魔,俱乐部的配置真是一件好东西,利维挪了挪身体,免得碰到了某个驱魔人挂在腰带上的银圣物盒。 “还需要牧师或是神父裁定吗?”之前的驱魔人说:“语言,超人力量,升空和针刺,有几十双眼睛可以做证明。”他说的是教会在《女巫之锤》里定下的四项对女巫,巫师和恶魔附身者的测试方式,语言就是测探被附身者能够说几种语言,尤其是拉丁语,希伯来语和埃及语,也有其他荒僻的小语种;超人力量就是鸬鹚展现出的那种,巨大的力气,飞快的速度;升空测试就是附身者经常可以如同蜥蜴一般在垂直的墙面上爬行,升起在空中,或是四处飘浮;至于针刺,那是一种代称,教士们会用针来戳刺被附身者,因为恶魔不会感觉到人类躯体上的疼痛,有时候他们也会使用烙铁或是刀子。 这四种判定方式对于恶魔,巫师与被附身者都是很有用的,不过从十四世纪开始到十八世纪的四百年里,无论是《女巫之锤》,还是宗教审判所,都成了世俗的君王和领主用来牟利与排除异己的利器,教会不得不内部决定不会公开承认女巫——免得平民的怒火被引到自己身上……慢慢地这些也就成了只允许教士与教会许可的驱魔人才能够学习的内容了。 所以说,若是一个普通人在此时指认某人是女巫,巫师或是被恶魔附身,不好意思,他倒是会被作为异端投入监狱。 “但也很难说吧,”第三个驱魔人开了口,他头发花白,在驱魔人中也有很高的位置,“若是赤足女修道院的院长嬷嬷,或是其他参事嬷嬷,修女中有着显露出被拯救的痕迹,只要教会愿意承认,她就能成为圣人,修道院不但不会因此落魄下去,反而能够飞黄腾达呢。” 另外两位驱魔人立刻点了点头,除了对这位老人的尊重之外,对方说的话也没错,记得前面提到过的,法国乌尔苏教团的女子修道院发生的群体附魔事件吧,连接着几个月的大笑话,但之后修道院的院长嬷嬷在遭受了漫长的来自于恶魔的“折磨”后居然好转了,她在恢复健康后的某一天向人们展示了她手臂上的三个名字,耶稣,耶和华与圣母的,声称是祂们驱走了魔鬼,于是一个罪人,摇身一变就变成了可敬的受赐福者,也许是乌尔苏教团也嫌这桩丑闻实在是难听了,居然也给她弄了个真福者的称号……这就是因祸得福了。 第100章 拉结去哪儿了?(上) “特使大人!” 才踏进教堂,一个牧师就喜滋滋地迎了上来,经过这一夜约拿实在是精疲力竭,难得地没有露出和气的神色,让他不由得一顿,声音也放低了不少:“大人,”他说:“贝里克的治安官找到了奥利弗.帕克!他们把他押送回来了!” 有那么一瞬间约拿几乎想不起奥利弗.帕克是什么人,幸好他马上想起来了,这个名字还是半恶魔给他的,他不觉得一个半年前的水手会和这件事情有什么关系,现在还弄出了真的恶魔附身事件,他都要以为,这是半恶魔在引导他望错误的方向走,他沉默了一会,在牧师(他不是圣贝里克大教堂的牧师,所以对赤足女修道院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开始忐忑不安的时候,他点了点头:“谢谢,”他说:“那个人在哪?” 在拘禁所。 十八世纪的大不列颠当然是有监狱的,但监狱和监狱也是不同的,分等级和阶级的,譬如著名的伦敦塔,不是贵族和官员还没资格入住;若是你听到有人说,“地牢”“水牢”,那么一般是指城堡里的私人监狱,这种监狱被用来关押忤逆权贵的平民和奴隶,不过现在已经很少了;在贝里克这种小城里,一般只有拘禁所,关押娼妓,小偷和骗子这种没什么杀伤力的罪犯,就连走私犯和强盗都会被尽快押送到更大的城市去;还有的就是感化所,专门用来关押孤儿,流浪儿和犯了轻罪(比如未婚先孕)的女人。 奥利弗.帕克虽然是被长老会特使点名要的人,但他只是一个盗窃与诈骗团伙的头目,所以只是被关押在贝里克的拘禁所,拘禁所也只是一座半荒废的三层罗马式小楼, 他被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而不是和另外十来个罪人挤在一起,可谓受到了特殊对待,所以看上去还挺光鲜的,至少在穿着上,他和一个真正的绅士差不多,只有他习惯性地翻着眼睛从下往上看人的时候,才能感觉到他内心的邪恶与歹毒。 灰侦探 第34节 在门打开的时候,这位先生隐蔽地做了一个曲起手臂和微微下蹲的动作,你可以说是防备,也可以说是准备攻击,只是他一看到外面不但站着治安官和几个警卫,还有身着黑袍的牧师的时候,他马上放下手臂,假装做出一副无辜又放松的姿态。 “我要单独和他谈。”约拿说,治安官有点犹豫,但随行的牧师贴着他说了几句话,他立刻就答应了,只是在临走前,犹犹豫豫地向约拿要了一个赐福,“我的妻子就要生孩子了。”他充满希冀地说:“我希望母子平安。”约拿想了一下,摘下 自己的十字架放在他的手里,一旁的牧师有点羡慕,但什么也没说——在没有警察制度的地方,治安官并不是由政府派遣的,他们只是乡绅,牧师或是有威望的人,由当地民众选举,而且治安官没有薪水或是其他酬劳,完全是出于内心的正义和责任心。 何况奥利弗.帕克的团伙并不只在贝里克活动,他们流窜在好几个城市,治安官要抓住他一定耗费了不少力气和心思,可能还要收买一些线人,贿赂一些官员,看他风尘仆仆,眼睛发红,这几天肯定没睡好过。 治安官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其他人等在外面,约拿一个人走进了房间,他没有穿着牧师的衣服,而是身着修袍,但帕克看到了那些人对他是如何的毕恭毕敬,也就没有拿出那股子无赖的腔调,而是认认真真地坐下,像是个乖乖的小学生。 “我忙了一晚上,”出乎帕克意料的,这个修士居然没有念什么经文,也没说什么罪人啦上帝啦,他连圣灵的名字都不叫一声,说起话来和一个普通的城镇年轻人没什么两样:“我很累,”帕克只听那家伙语气轻柔地说:“所以不打算浪费时间,你也别浪费我的时间,”他的语调听起来真是温柔得很,但帕克就是没忍住打了个寒颤。“不然,先生……”修士说。 “不然……怎样?” “不然就把你交给我身边的这个……” 约拿转过头,果然,那个半恶魔已经捏着蜡烛头隐身和他进来了:“这个……人,”他的称呼让利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你也许不认识他,没关系,你只要知道他的父亲是个恶魔就行了,当然,不是一个比喻,”他用手指戳了戳利维,利维只好无奈地挪开蜡烛头,半恶魔就这样从空气中显露了出来。 帕克瞪大了眼睛,他张开嘴,像是要尖叫,但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别拿样作怪了,人类,”利维不耐烦地说:“你可不是对另一个世界一无所知的白痴,我一听说你的本事,就猜到你即便没和地狱直接打过交道,也肯定拿过地狱里的东西,”应该是后者,不然他会更快窥视到这条线索,只有某件器具,比如他的小蜡烛头,才会在使用过后没有留下痕迹——可能会有一些,但随着时间流逝,痕迹会很快消失:“你拿了什么?” 约拿看着这个人类的表情从虚伪的恐惧迅速地转化为冷酷的蔑视:“你既然知道,”他得意洋洋地说:“阿斯莫德,我持有的是阿斯莫德的信物,”他高高地昂起头,“你是个恶魔吗,你身边是个堕落的修士,你们想做什么?不管你们想干什么,先看看这个名字,”他拖长了声音:“阿~斯~莫~德。” 约拿微微地抽了口冷气,他转头看向利维,希望得到一个否定的答案,但半恶魔只是若有所思。 地狱中的恶魔总是对自己的真名讳莫如深,而知晓了恶魔的真名,确实可以召唤祂,和祂交易,甚至驭使他,但也有例外,那就是地狱中的恶魔君王,祂们并不在意自己的名字流传世间,阿斯莫德就是其中之一——七十二柱之[至上四柱]之一,统治北方的君主,这可是一个比梅林更值得敬畏与恐惧的恶魔。 面对梅林的时候,约拿毫不犹豫地就上去和祂战斗了,虽然只是梅林的一部分,但在听到阿斯莫德这个名字的时候,半天使竟然罕有地犹疑不决起来,半恶魔却没有如帕克期望的那样退缩,半恶魔用那双不同颜色的眼睛紧盯着他,发出了一声古怪的嗤笑:“信物?老兄,”他轻慢地说:“说谎不要紧,最重要的是别把自己给骗进去了——你难道以前没有遇到过恶魔吗,不,连祂们的崽子你也没遇到过吧,如果那真是信物,相信我,你会立即被杀死,拖进地狱,你会在火焰里尽情享受恶魔们的盛情款待,哀嚎到世界末日——你以为那是谁?”他谨慎地没有叫出那个名字,一个蠢货人类可以做的事情一个半恶魔未必能做:“那应该只是一个……符号,或是一个象征物。”他看向约拿:“还记得那个黑弥撒中的雕像吗?” 约拿当然记得。 “那个雕像有三个头,男人女人和小隼。” “你是说有人召唤了……” “不不不,如果那样,这儿可不会那么平静,”利维说:“可能是一个崇拜者自己雕刻的小像,偶尔获得了君王的一瞥,就这么一瞥,就赋予小了像一些微弱的权能,祂不会在意,除非拿着小像的人下了地狱,他会被认作是那位大人的所有物,但祂所有的灵魂太多了,可能也不会发现——反正,”他耸了耸肩:“你想象不到地狱的君王们有多大力量的,一丁点儿也够这些人类挥霍了。” 第101章 拉结去哪儿了?(中) 奥利弗.帕克的脸上第一次显出了惊惶的表情,在他们走进来的时候,这家伙还挺从容的呢,不过这种人利维在东区见得多了,他们比强盗更残忍,比妓女更无耻,他们混迹在渣滓中,却始终觉得自己应当高人一等,也总是幻想着,只要弄够了钱,就跑到美国或是澳大利亚改头换面,重新成为一个绅士,但真正能够做到的人可能还不到万分之一,不是那些地方的治安官明察秋毫,而是他们永远停不下那双蠢蠢欲动的手和贪得无厌的心——不管是淘金,还是种棉花,恕他直言,都比不上抢劫和诈骗来得快。 有时候你会在监狱里看到非常,非常,非常老的家伙,老到你明知他们是什么人都不免升起同情心,但事实上呢,他们之所以在监狱里,可能只是为了一个便士害了一条人命,而他的钱箱里可能堆满了金表和手绢。 而帕克此人,又有另外一项超乎常人的地方,那就是他所说的“信物”,当然,那不是什么信物,恶魔们对自己的东西一向非常吝啬,利维和约拿在路上已经看过了奥利弗.帕克的案卷,他出身不错,曾是一个男爵管家的儿子,在维多利亚女王统治的年代里,管家的儿子一般也会成为管家,或是接替父亲的工作,可惜的是这个年轻人有着 不同的野心——跨越阶级不是什么坏事,也不是没人做到,譬如利维熟悉的那个傻大个,他现在已经是北岩勋爵了,但帕克并不愿意上战场,或是在图书馆里耗费光阴,他走了捷径——拐走了男爵的女儿,试图在苏格兰达成婚姻事实。 这件事情毫无疑问他是失败了的,那时候他毕竟还很稚嫩,姑娘的夫妻和兄长在半路截住了他们,婚约当然是无效的,他被勒令选择以绑架罪的罪名进监狱或是被流放到澳大利亚,他选择了后者,但没多久就逃回来了——作为一个曾经上过大学和苦役船的罪犯,他凭借着天生的狡猾与无情重新策划了一系列类似的案件,有些家长愿意息事宁人,拿钱赎回婚约,不愿意的他就将姑娘卖到妓院——他甚至招揽了一个牧师,虽然这个牧师也是早就被驱逐出长老会的,但他们可不会和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姑娘说得那么清楚,那些傻乎乎的女孩,一看到打着白领子的男人,就以为真的有一桩最好的婚事在等着自己。 “这里。”利维指给约拿看,这个社会等级分明,一个人从穿着,举止,谈吐到品位,乃至身上的气味,牙齿的颜色,使用的语言,往来的人群,都能说明他来自于哪里,又该往哪里去,奥利弗.帕克在离开了男爵家后,他是没法再次进入类似的社交圈的,就连接近也不可能,他的猎物都是一些商人或是小乡绅的女儿,但就在几年前,他的狩猎目标突然跳跃了一两个等级,其中不乏低阶贵族与官员的女儿,他的行动也不再那么谨慎,但偏又让人抓不住他。 “我说过,我是伟大的色欲之神阿斯莫德的使者,快放了我,”帕克急促地说:“千万不要叫自己后悔!” 利维看得出这家伙还在挣扎,他捅了捅身边的半天使,“给他看看。” 约拿瞪了他一眼,但还是按照利维的要求,展开了半扇洁白,闪烁着淡金色光芒的羽翼,帕克将双手举在胸前,嘴里喃喃地说着什么,他的膝盖不受控制地发软,他跪了下来,但还不是全部,利维也展开了他的膜翼,黑色掩蔽在白色后面,但货真价实,硫磺的气息扑面而来:“看看,”半恶魔咋着舌头,“别那么惊慌失措,在这里不过只是两个又下不了地狱又上不了天堂的可怜人而已——”他笑嘻嘻地:“你举行过黑弥撒?那么你知道但凡出现在黑弥撒里的人,不管是主持,还是祭品,又或是信徒,甚至你只是半夜爬起来撒尿经过那儿,都会被地狱标记吗?” 帕克打了个哆嗦,他低下头,不让对方看到自己的侥幸之色。 “你或许在想,没事儿,没事儿,这个很好用的玩意儿只是我抢来的,偷来的,骗来的,我没有参与过任何邪恶的仪式,只要我忏悔,我做弥撒,我祈祷,我就还是个好男孩,将来一样可以上天堂,但你难道没听说过吗,说恶魔,恶魔就到,恶魔的名字本来就是一个通道,若你不是在呼唤一个地狱的君主,而是一个大恶魔,又或是一个小恶魔,也许祂早就找上你了——尤其是你用了他们的力量,恶魔可比尤达人更会放高利贷,”说到这里,利维就忍不住感叹了一声,他是有切身感受的:“他们只是在等待——使用了它的人,譬如你,因它受害的人,譬如那些轻浮的傻瓜,从众多得利的人,譬如你的手下,还有那些妓院的老鸨,他们都要承担这份沉重的债务——当然,你是主要债务人。” 帕克浑身发抖,但他还是紧咬着牙,正如利维所说,他并不是从正式的黑弥撒上得到这样东西的,这件东西来自于一场黑吃黑,他发现了它的妙用,狂喜不已,但作为一个普通人,他压根儿不知道这份馈赠要给出多么巨大的回报,他就连弥撒,忏悔和祷告都没做过,他从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他正义凛然,认为自己不过是向这个不公平的社会索取了应得的报酬罢了。 不是没人提醒过他,在灰暗的地方行走的人总是知晓很多东西,但帕克只想着他可以在最后的时刻忏悔,教士们不是都这么说吗,只要忏悔,就能上天堂,何况比起其他凶恶的歹徒来说,他的手还算干净,他没杀过几个人,至少亲手的没几个。 “您还是不信,”半恶魔有点失望地说:“好吧,我可以略微给你一点甜头,”他斜睨了半天使一眼:“靠后点,天使,我要打开一道缝隙,别到时候你先被拉下去了。” 第102章 拉结去哪儿了?(下) “不!”帕克立即发出了一声惨叫,他扑向约拿,却发现自己抓住的是半恶魔的腿,这个可怜的家伙又叫嚷了一声,连忙放开了利维的裤腿往后蹭,一边倒退着爬行,一边还在向半天使求饶:“看上上帝的份上!”他哭喊道:“你怎么可以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好人受恶魔折磨?” 利维差点笑出了声:“别了,老兄,说起这个,若是天主觉得什么人都能得救,那里还会有地狱的事儿?恶魔们一向尽忠职守——是的,他们也是在干一份相当重要的工作,你猜谁叫祂们这样干的?最早将罪人投入地狱的可不是撒旦……”约拿轻声咳嗽了一声,半恶魔在自己的嘴上拉了一下表示闭嘴,然后他笑吟吟地拽起帕克,把他扔在地上,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摸出了一面亮闪闪的小镜子。 要召唤恶魔,打开地狱的大门有很多种方法,简单的有,复杂的也有,就是要召唤大恶魔,不做完全的准备是不可能的,不过利维也没想给自己找麻烦——他捏着镜子往地上一敲,就把它砸成了无数碎片,而后他在它们上方摆了摆手,这些碎片就像是有生命的那样站了起来,他又从身上摸出一个蜡烛头,从房间里的煤气灯上取了火,再把蜡烛立在玻璃堆里。 玻璃碎片就像是一片片的小镜子,反射着蜡烛的光芒也反射着彼此,光在不断地重叠,影子与黑暗也是如此,约拿神色凝重地向后退了两步,没有离开房间但确实距离那个人类更远了一些。 “这是一种非常简便但实用的开门方式,”利维还不忘记和帕克介绍:“当然,你要有恶魔的血,你得是地狱的居民,才有这样的特权。” 帕克的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在蜡烛头立着的地方,蜡烛头的影子——那本该是一条狭长的影子,但现在它就像是一个纠缠在一起的章鱼,每一根触须都在疯狂地舞动,向着四周探索,向着中心塌陷,从塌陷的中心位置,仿佛始终错觉,一只红色的眼睛正在张开,它张开了,并且逐渐向两侧裂开,缝隙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硫磺的气息从里面翻涌而出,这时候帕克又看到了光,但那个光并不能给人带来温暖和安慰,它是冰冷的,是锐利的,是包含剧毒的,他听见了哀嚎声,从低到高,每个人,所有人,都在哀嚎…… 灰烬与碎屑覆满了他的面孔,骗子团队的首领左右张望,在荒寂的平原上他看不到一个活人,只有连绵的泥沼与废墟,有什么从那些犹如方从大火中度过的残垣断壁中探出了头,那是头吗?只能说是头的一部分,只有鼻孔的鼻子贪婪地抽吸着,长满了刚毛的耳朵转动着,它们就像是一群群的老鼠,也像是一团团的白蚁,它们向着鲜活的血肉而来…… 帕克狂奔起来,但这里到处都是怪物,它们从泥沼里来,从火里来,从灰烬里来,甚至从空气中也会伸出尖利的爪子,他希望这是一个噩梦,但那些紧随在他身后,身侧的怪物,它们就像是鬣狗狩猎公鹿那样追逐他,不停地从他的身上撕下新鲜的皮肉,他疼痛难忍,鲜血淋漓……他感觉到自己的喉咙在燃烧,他的双脚也在变得沉重,他知道自己可能已经抵达了极限……也知道一旦他停下,就会被抓住,会被撕裂,吃掉…… 他跌倒了,小恶魔们蜂拥而上,一眨眼就覆盖了他的全身,帕克凄惨地呼喊着,这时候,一只手伸了过来,直接把他提了起来——一直提到半空,他泪眼朦胧,但还是能感觉的到自己就是一条被挂在钓竿上的鱼,而那些怪物们还在虎视眈眈,“拉结去哪儿啦?”他听到一个欢快的声音问道。 “走了!”他不顾一切,歇斯底里地大声喊道:“走了,该死的娼妇,该死的杂种!”他的鼻涕眼泪流了一脸,还有裤子,也都已经被浸湿了,有血,也有粪便和尿水,“我,”他语无伦次地说道:“我把拉结交给了他,见鬼!我把他当做儿子看待!” “他是谁?” “负责引诱拉结的小伙子。”帕克说,他紧闭着眼睛,没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先前的房间里——这原本就只是利维弄得一个幻境罢了,不然怎么,还真的打开地狱之门给这儿的人见见世面不成,就算他愿意,他身边的那个半天使也不会愿意。 奥利弗.帕克已经有几年没有亲自下过场了,就和沙龙里的老鸨那样,在芳华已逝后,一个眼睛不再光亮,头发不再漆黑,皮肤不再白皙干净的男人也没法获得女士们的青睐,他只能为自己准备几个助手,这些助手和他一样,都算是有不错的出身,只是因为命运以及自身的不堪沦落到罪犯的行列里,其中被他派去和拉结勾搭的年轻人是他最得意的作品。 虽然终于明白自己已经回到人世间,身上也并没有留下伤口,但帕克还是老老实实地吐了真话,这些情报原先是他准备与来人交易用的——此刻他也顾不得了——原来在那晚,他们的行动是很顺遂的,拉结拖延了离开修道院的时间,逼迫马车不得不在夜幕降临的时候行走在偏僻的道路上,他和同伙设置了路障,等到马车停下,他们就将拉结带走,剩下的人处理后面的事情,也就是利维和约拿看到的那一幕。 但没想到的是,在他们还未进入贝里克的时候,遇到了贝里克的巡防队,做贼心虚的几个人立即决定让那个小伙子带着拉结先骑着马走,等他们敷衍过了巡防队,再约在在贝里克郊外的一个旅店见面。 “没想到,”帕克目光呆滞地说:“我们没等到他们,之后一些人坚持等,一些人要去找他们,他们还对我有了意见——我,”他鼓起胸膛吸了口气:“我算是从暴乱中逃出来的,真可恨……他们明明都是我带出来的!若是没有我,谁知道他们还在那条苦役船上带着脚镣拉缆绳呢!” “那个年轻人只是带走了拉结吗?” 帕克露出了一个诡异又悲惨的笑容:“当然不是,先生们,我如何会被你们抓到?还不是因为我将那件信物交给了他!” 第103章 拉结在这里(上) 利维露出了然的微笑:“交给他?”他凝视着帕克,他曾经英俊过,年轻过,但现在已经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一些能够凭借着青春遮掩过去的缺点已经无法掩饰,鼻子太大,嘴唇太薄,头发稀疏——这几乎是每个大不列颠男子的最大痛点,那件所谓的信物可以给他一些帮助但现在不在外貌上,他和老鸨没什么两样,在自己没法吸引猎物后就豢养了一批年轻人。 但年轻人也不是傻瓜啊,尤其是那些经过了风浪的“绅士”们,要知道有资格与钱财接受教育的那群人就不可能因为营养缺乏而头脑迟钝,一二次就算了,三次,四次乃至更多次,难道他们自己就没有什么想法吗?“他是威胁了你吧,”利维说:“那个时候肯定挺紧张,也挺混乱的,说不定还有人站在另外一边,为他鼓噪使劲,你当时的处境也就和那些海盗船上的船长差不多,只是没地方和没时间让你走挑板,荡秋千……” 帕克面露怒容,不过只一会儿他就笑了:“是啊,”他说:“我也知道总会有那么一天的,他们又年少,又漂亮,又足够狠心,抓住的时机又足够精确,我没有办法,只好将信物给了他,但我们确实约定了在那座旅店见面。” “他没去?” “没去,我也感到奇怪,”帕克破罐子破摔地说道:“我们等在房间里,焦躁不安,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他们没有一点消息,眼看着伦敦那边久候不至,很快就会派人来询问调查,我和其他人都觉得不能再这么下去了——就如我所说的,我们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万幸的是我还是争取了一些人的支持,摆脱了死亡的威胁——我一直在找他,在你们找到我之前,但很奇怪,你知道他们的路都是我带着走的,就算他自己找了人,也不可能没有一点蛛丝马迹。” “我也想过,他可能带着女孩去了苏格兰,又或是在苏格兰后直接去了伦敦,”帕克接着说道:“这是原本就有的矛盾,我只想和以前那样,设法弄点钱,但他似乎已经厌倦了周旋在一个接着一个的蠢货中间——他可能和这个女孩结婚后,会回到伦敦,设法从女孩的父亲这里讨要一份职位,说真的,”他垂下头:“如果真能行得通,别说他了,就连我也要心动……” 利维点点头,“看来就是这样了。” 帕克抬头:“你找到他们了?” “没有。”利维说。他站起来,和约拿一起走出房间。 “你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了?”约拿不禁问道,他一开始还以为这个奥利弗.帕克愿意吐露实情这桩事情就算是结束了,没想到帕克也不知道拉结和她的情人到什么地方去了,他们是去了苏格兰吗,但他们还是没能收到任何信件与情报,按理说,无论那个年轻人有何企图,只要他和拉结结了婚,哪怕只是简单的登记,他都应该现身出来讨价还价了。 “我们回修道院。” “修道院?” —— “奥利弗.帕克所拥有的信物,就我从线人那里知道的,可能只是一尊小雕像,但拿着它的时候,他会显得格外有魅力,能够轻易地说服别人,获得别人的信任——之前可能属于一个高利贷者或是商人,反正帕克把它弄到了手,并且借此大展宏图,他的团伙能够建立起来也有这尊雕像不小的功劳——我也问过了这里的一些‘朋友’,”利维说,虽然与其说是朋友倒不如说是同类:“他们知道这件东西,但对它不感兴趣,那不是什么强大的……你知道吧,打个比方,我们在黑弥撒中得到的祭品和器皿,相比起它,就像是你腰间的苦鞭和那些教士们在祭坛上摆了几天的小十字架。” 就是利维和大卫.阿斯特进圣博德修道院的时候,那个引路修士想要卖给他们的东西,这种人工圣物当然不能和约拿那件浸透了真正圣水的苦鞭相比,他这么一说,约拿就明白了。 “所以那件东西并不能完全扭曲人类的认知,只能在一些方面扩大与增强他们的想法,”等帕克人老珠黄,就算他拿着雕像,也没法说服女孩和他私奔了,他才会去找那些小伙子:“和拉结有关联的那个年轻人,也是凭借着这个——等等,你是说,在修道院里,受到这尊雕像影响的不仅仅只有拉结吗?” “再对也没有了,”利维举起拇指表示赞赏:“你看,第一晚我就走过了整座修道院,对,外墙是有一些塌陷的地方,但修道院的律法可不只是在限制外人,它最大的威力还是在嬷嬷,修女和学生身上,她们相互监视,彼此仇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一小时六十分钟,一分钟六十秒,说句不好听的,她们拉屎都有人看着,而且不单单是学生,还有修女,还有嬷嬷——这才是修道院里最坚实的围墙。虽然有一见钟情的说法,但罗密欧和朱丽叶还是要在阳台上相见,桂薇妮和兰斯洛特也要在亚瑟王出征的时候私会,谈情说爱,一个要谈,一个要说,这都需要时间和空间。” “你是说,”约拿惊讶地问道:“你是说,有学生,修女和嬷嬷为他们遮掩?” “很奇怪吗?”利维轻声笑了笑:“最初的时候可能只有与拉结结队的学生,然后是同一寝室的室友,接着是修女,最后可能是一两个嬷嬷,”半恶魔说:“应当有人告诉过你,别试探人心,人心经不起试探——他们从半年前起就在策划这件事情,愿意付出的成本肯定也要比一般的婚约高得多,而在这座修道院里,人们渴望的东西也未免太多了些。” “如果那是阿斯……” “嘘嘘嘘嘘,别叫这个名字,”利维连忙打断了他:“你以为为什么你和我都没能察觉出修道院里的异样?就因为这本来就是一件力量薄弱的物品啊,推动和促进这桩罪行的始终就只有汹涌的,多样的欲望——而你要承认,人类总是能让我们大开眼界。” 第104章 拉结在这里(中) “我听说过古罗马有个非常狡猾的盗贼,”利维说:“他总是喜欢走到浴场里去,在那里偷取别人的珍贵首饰,但进出浴场,每个人都是赤条条的,他又怎么将这些沉甸甸的好东西带出去呢,于是他想了一个好主意,就是将它们先藏在譬如雕像,摆瓶这些不引人注意的地方,然后走出去,等到客人们都离开了,他就化妆成清洁浴场的工人进去,将赃物放在污物和拖把中,大摇大摆地走出浴场。” 约拿不说话,但从眼睛可以看得出,他不怎么相信——毕竟这种推论实在是有点匪夷所思。 作为长老会的特使,约拿当然是可以进入已经被控制起来的赤足女子修道院,他身边的利维打扮成一个衣着朴素的牧师,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驱魔不是一时半刻就能结束的事情,在这里的每个人也都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监管才能摆脱被地狱污染的嫌疑,负责人告诉约拿说,从院长嬷嬷到学生们,她们都被单独关押在房间里——卧房肯定是不够的,所以如地窖、仓库和礼拜堂之类的地方全都被利用起来了。 “我要……见见一个叫做孔雀的备修生。”约拿说。 负责人没有异议,孔雀作为曾经和鸬鹚在一个房间的备修生,她被拘禁在地窖里,这个待遇非常慎重但真不算好,尤其对一个手脚都折断了的女孩来说——地窖里沉闷潮湿,没有一点儿风,他们走进去的时候,孔雀居然还慢条斯理地啃着一根干瘪的防风,可能是驱魔人们清空地窖的时候留下来的,利维走到她面前,举起蜡烛,让她看清自己的脸。 孔雀的瞳孔微微放大,而后她居然微笑了一下:“原来是你。”她低声重复道:“原来是你,我就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 约拿有点惊讶,他看了一眼利维,在利维和别人的述说中,孔雀是个空有容貌,没什么头脑,缺乏廉耻心,只对食物感兴趣的小傻瓜,但从她的口气来看,她似乎并不那么愚蠢,“孔雀,”利维语气轻柔地问道:“拉结去哪儿了?” 约拿以为孔雀会否认,或是顾左右而言他,没想到孔雀干脆利落地点点头:“她应该在老墓穴。” “老墓穴?” “对,老墓穴,”孔雀将最后一点防风根塞到嘴里:“这不怪您,”她对约拿说:“这里也不是每个人都知道。” 半恶魔笑吟吟地瞥了一眼约拿,半天使的神色有点不对,他当时问了修道院里的每一个人,但就像是利维猜测的那样,他提出问题,别人回答问题,她们未必说谎了但肯定懂得如何避重就轻,而——直白点来说,半天使对她们也太信任了,甚至可以这么说,若是他愿意让院长嬷嬷来问,或许还能知道的更多些,不管怎么说,院长嬷嬷在每个主日都要听每个人说一遍谎,她肯定对寻求真相有着丰富的经验。 当然,只要她愿意。 “老墓穴可以说是一个避难所,当修女们想要发疯的时候,她们就会去那儿,回来的时候就又能坚持一阵子。”孔雀说:“你们有带吃的吗?” 约拿的嘴唇动了动,有利维给过提醒,他当然能猜得出为什么孔雀会知道应该只有修女知道的老墓穴,他握紧苦鞭的鞭尾,那里缀着的碎片割裂了他的手,淡金色的鲜血流下来,他虚虚握着拳头:“喝下它,”他说:“它可以让你好一些。” “喝吧,”在约拿的复杂眼神中,利维对孔雀点点头:“这是圣水,真的那种。” 灰侦探 第35节 孔雀犹豫着,慢慢地凑过来——也许不是犹豫,只是她受了伤疼得厉害,但才喝了一点,她的眉头就舒展开了,她甚至情不自禁地闭上了眼睛,然后睁开,充满了纯净的欣喜与好奇:“这是什么?”她说:“我不疼了。” “你试试站起来,然后带我们去找老墓穴。”利维说。 孔雀抬起头来瞄了他一眼:“你们为什么不去找修女和嬷嬷们?” “我讨厌那些家伙,”利维直截了当地说:“你不讨厌吗?” 孔雀干涩地笑了几声,“没错。”她小心翼翼地扶着一旁的空木桶站起来,神情变得更加轻松——在她发现自己确实痊愈了的时候,“你真的是天使吗?”她问。 “半天使。”约拿说。 “原来这世界上还真有恶魔和天使,”孔雀说:“我还以为这都是她们说来吓唬我们的。那么跟我来,”她转向利维:“我们要穿过城堡。” “不用,”利维说,“那样太麻烦了。” 他捏着蜡烛头——虽然约拿是可以将孔雀带出地窖的,但肯定要费一番口舌,反正他们很快就会回来——老墓穴肯定不会距离修道院很远。 这对于孔雀来说,完全是新的体验,他们把她带到有部分塌陷的地方,然后,半天使打开了翅膀,他托住她的脊背和膝弯,他们就这样飞了起来,巨大的白色翅膀距离她不过几寸,她都能感觉到细小的绒毛擦过面颊,而就在他们前方,不远的地方,提着一盏小灯的半恶魔也展开了犹如蝙蝠般的膜翼,虽然羽翼和膜翼各自都只有一半,却丝毫不影响他们在夜空中轻盈地滑翔,他们越过了厚重的外墙,将修道院抛在身后,孔雀一眼就看到了那块熟悉的黑色礁石。 “就在那儿。”她说。 他们落在礁石前,这是一丛礁石,有四五块,聚合成一个凹凸不平的岩石堆,只有小部分在沙滩上,大部分都在海水里,孔雀指着被海浪拍打的地方,“要从那里潜下去,然后穿过一条很短的甬道,再浮上去,甬道里看不见光,但没事,只要摸着岩壁念着经文就行,念完了诗篇的第一节就行。” 时间是很短,但说到诗篇的第一节,就连利维这个半恶魔也忍不住神色古怪:“约拿,”他对半天使说:“你记得诗篇的第一节是什么玩意儿吧。” 半天使当然记得,他几乎无法控制,不得不深呼吸了几次才能平静下来。 诗篇第一节—— 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 而这些修女带着孔雀去老墓穴是干什么的呢? “她们当然不觉得自己是在犯罪,”孔雀平静地说:“她们对院长和嬷嬷们说,是去教导我的。” 说完,她就走向了海水。 第105章 拉结在这里(下) 利维将手放在她的肩膀上:“老墓穴是个海底空洞——就是明明在水下,但还是能够有空气的洞穴,是吧。” 他说的是肯定句不是疑问句,孔雀点点头,然后摇摇头:“你们确定要去吗?”她盯着利维:“你们真的是天使和恶魔,不属于人类的那种存在?” 利维饶有兴致地斜睨了一眼约拿,意思是你看,一个被关在修道院的小女孩都知道我们是什么,约拿转向孔雀,他对这个女孩充满了怜悯,“是的,”他说:“所以不用担心我们会遇到什么危险。” “我倒觉得那大概是不是什么危险。”利维嘀咕道。他将约拿的羽毛再次插在胸口的别针上,率先下了水,乌黑的海水在他身边翻腾着,咆哮着,而半恶魔就像是一片没有实质的影子,很难说他是融入了海水还是黑暗,光线几乎穿透了他。 约拿想要摸摸孔雀的头,但他还是在距离她还有一两寸的地方停了下来,这个女孩只怕对亲密的行为没有任何好感,他随着半恶魔踏入海中,孔雀注视着他们,海水在约拿的脚下分开,比起在半恶魔身边的桀骜不驯,它在半天使的面前犹如一只只温顺的羊羔,任凭摆布,约拿很快就追上了利维——甬道不长,正如孔雀所说,是一首诗歌的长度,但就在中间,它断了。 “她是怎么做到的?”利维拉了拉那堆横七竖八的铁条,铁条锈蚀的非常厉害,但就算是锈蚀了,它仍旧有小拇指的粗细——若是在陆地上,一个强壮的男人是有办法把它撬开或是砸开的,但在充满了海水和黑暗的甬道里……半恶魔直接将手指插进了歪斜扭曲的栅栏,一用力就撕开了四五条,他一边摇晃和抽出其余的部分,一边判定道:“哦,我知道了,这里虽然被称为老墓穴,但原先是城堡守军的一个特殊场所,可能被用作监狱,或是军械库,所以他们在这里安置了一个可以拉下的小闸门,无论是敌人要来攻击这里,还是他们要在这里固守,这道闸门都可以为他们争取一点时间。” 约拿游到他身边,他不怎么习惯在水里说话,正确地说,他们不是在说话,而是半恶魔利用了地狱生物的一项天赋,耳语,这里的耳语不是说像人类那样靠近了说话,而是不经鼓膜直接传达到脑子或是心里的交谈方式,很多人常说,在某某时刻,恶魔在我耳边说话,就是这个意思了,有趣的是,天堂居民同样有这种本领,只是他们很少使用,毕竟不够光明磊落。 不过利维也不需要回答,他只是自言自语罢了,等拆除了这道障碍,他们径直向前,不一会就看到了隐约的光线,半恶魔做了个手势,抬起了头,比人类更为细长的分叉舌头探入波光粼粼的水面,碰了碰空气,等了一会,他安下心来,不管这里来过谁,祂都不在这里了。 两人一起离开了水面,这里果然是个海下空洞,不算很大但非常空旷,他们一眼就看到了这场邪恶闹剧的罪魁祸首。 一具完好的尸骸和一具明显被切割过的…… 那个完好的属于一个年轻的男人,无需多说,应当就是那个负责诱骗拉结的骗子,他仰面倒下,但不是死于疾病,饥饿或是他杀,“他是自杀的。”当他意识到自己再也走不出去的时候,他坚持了很多天——半恶魔的意思是,他靠着拉结坚持了很多天,当然,他或许还能顽强地存活好几天,但在拉结的尸体开始腐坏的时候,他终于无法忍受绝望带来的压力,自杀了。 在这里约拿就能看见浮动在地面与空气中的阴影了,还有硫磺的气味,这种硫磺气味与人世间用来作为药物和子弹的硫磺是完全不同的,他能辨别出来,他走近两步,半恶魔正在从那个年轻的男人手里拿起一枚小雕像,他在临死前还紧紧地握着它:“不是一场正式的仪式,但非常符合恶魔的喜好,”要召唤恶魔,最慎重的方式当然就是举行一场盛大的黑弥撒,若是祭品能够让恶魔感到满意,祂会答允主持人的请求,更鲁莽和专业一些的就是邀请恶魔附身,附着在祭品或是主持人的身上,同样的,在达成目的后可以设法请求恶魔离开——虽然大部分最后都会变成一场撕破脸的驱逐。 后一种方法有时候可以非常简单,利维挪开那个男人的尸体,果不其然看到了五芒星,五芒星中间原本应该还有一支蜡烛,但被血液熄灭或是被倒下的身体压灭了,反正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当一个人画上一个五芒星,在中间点一支蜡烛,然后用刀子割开手指,将血滴在蜡烛上,就可以用血的气味来吸引恶魔。 “他们怎么会到这里来?”约拿跪在拉结的尸骸边,为她做了祈祷,而后不解地看向利维,按照他的想法,这个年轻人应该带着利维,远远地奔向苏格兰,不管他之后要做什么,都不该再回到修道院,更不该来到这个危险的老墓穴。 “我想,大概是为了避开搜索她们的人吧,除了巡防队,治安官,牧师,还有奥利弗.帕克与他们的同伙,这家伙应该是想要独吞这个姑娘能够带来的利益,”利维分析说:“他可能也只是想耍耍小聪明,什么灯下的阴影是最浓郁的等等,又或是他因为手握着那位君王的‘信物’,可以随心所欲地将整个修道院玩弄于股掌之中,至少他一点也没怀疑她,或是她们怎么会把他领到这个地方来,或许在最初的时候,他还洋洋得意于自己的魅力,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足够隐秘的藏身之处呢。” “她?” “孔雀呀,或许还有修女,嬷嬷们。”利维举着那尊小雕像,它是乌檀木雕刻成的,原本应当十分粗糙,但经过了一场成功的仪式之后,它的表面光滑得就像是玻璃,闪烁着诡异的光芒,“他享受了被喜爱与信任的好处,就应当承受反噬的坏处——只能说那时候他的情绪应该也被放大了,他没法做出正确的判断。”、 “你是说,是修道院里的修女们将他们诱骗到这里来,然后封住了甬道?” “对,后来他也想到了,”利维遗憾地说:“但为时已晚,正因为知道她们绝不会放过他,他才会自杀。” 第106章 拉结和拉结(上) “不,或许不该说是自杀,”半恶魔补充道:“是以自杀为名的复仇,他意识到自己出不去了,也知道是什么人造成了这个悲惨的结局,作为一个狼心狗肺的罪犯,他当然不会幡然醒悟,从容赴死,他在挣扎了好几天后,才决心用自己的性命向这座修道院的每一个人予以最恶毒的报复,”他绕着那个简陋的五芒星走了两圈,那个五芒星是用匕首画出来的,歪歪扭扭很不成样子,没有符号,也没有姓氏和经文,让任何一个占星师或是魔法师来看都会嗤之以鼻,但它还是连接到了地狱——就如之前所说,身负重罪者会在死去的那一瞬间被拖入地狱,就像是刺猬庄园里的那对仆人母女,自杀者也是如此。 虽然时间非常短暂,而且没有祭品,或者说,有祭品但太微薄,别说地狱君主之一的阿斯莫德,就连稍微有点自尊心的大恶魔都不会听从召唤而来,他们愿意放任一些小恶魔穿过地狱之门可能还是因为事情的发展实在是有些戏剧化,“就是这群小恶魔引发了修道院里的骚乱。” “只有小恶魔?”约拿反问道,虽然只是一个被长老会,正确地说,长老会后的苏格兰人借宗教之名占据的军事基地,但修道院毕竟是修道院,这里还是有一些圣物和经文的。 半恶魔一眼就看出了他的不信任,换做一个普通人也许会觉得受到了羞辱,但对利维来说,连痒痒挠都不算,他将小雕像放进怀里,靠近约拿拍了拍他的肩膀:“小鸽子兄弟,”(约拿在圣经中就是鸽子的意思——所以这里利维是在调侃他),“这么说吧,你以为我这十来天真的是在刺绣,做饭,还有和给小女孩吃糖果吗?” 就利维来看,赤足女子修道院真不能说是一个很差的地方,但站在他这个半个地狱杂碎的立场上来说,这似乎又不是一个褒奖,但放眼整个人世间,比这里坏得地方实在是多的去了——也是这里的学生之前也是环境优越,事事顺遂的,才会觉得可以吃饱穿暖只需要念经做点轻省活儿的修道院生活难以忍受,别的不说,东区里和他们一样的女孩有的选择吗?可以说,从脱离襁褓起,环绕在她们周围的男人,从她们的血亲到工头,甚至只是一个路人,都可能将她们看做一块随时可以取用的小点心,她们随时都会遭到暴行与殴打,她们到工厂工作,时间比男人长薪水比男人短,就这么一点微薄的工钱可能还要交给她们的父亲和丈夫,他们总是喝得醉醺醺,哪个晚上没有屋子传来女人的尖叫声,只不过有些可以在黑夜过去之后醒来而有些不能。 女孩们十岁就可能挺着一个大肚子,如果幸运的话,她们能生到死,十来个孩子,死得时候可能也只有二三十岁。 赤足女子修道院里确实有些顽固的污垢,这导致了一些嬷嬷,修女以及学生们精神屏障有些薄弱,当没人对它们感兴趣的时候还好,但一旦有敌人入侵,她们几乎毫无还手之力——“你要听听她们是怎么说的吗,放心,这回她们肯定不会再有心思糊弄你了。” 听到利维这么说,约拿忍不住深呼吸了几次,他知道这是半恶魔在有意挑拨刺探,但他不免还是感到了一阵沮丧,他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蠢货,只是他来修道院询问修女们的时候,本身就没有将她们放在一个罪犯的位置上,甚至没有把她们看做受害者,在他的想法中,修道院里涉入此时的人应当很少,大部分人只是坚守本职,或是度受静默,所以没察觉到拉结的异样,有罪的人在修道院的墙外,而不是墙内——而事实,如果半恶魔所说的是事实,那就是打在他脸上一记响亮的耳光。 结果他们一人将一具尸骸带出甬道的时候,半恶魔还不忘说了个不好笑的笑话:“你觉得,”他看着还在一丛灌木边等待他们的孔雀说道:“如果我们没有露出翅膀,带着她飞到这里,而是和两个普通人那样和她来到这儿,那道铁闸门又能放下第二次的话,你觉得她会不会也把我们关在那座老墓穴里呢?” 约拿没说话,但他知道这个可能性真的很大。 嬷嬷和修女们再次被提出审问,她们见了拉结与那个年轻人惨不忍睹的尸体,果然都没了继续伪装下去的勇气,尤其是两个修女,她们见到那个年轻人,就无法控制地昏厥与痛哭起来。 事情的经过也很简单,作为一家历史不够悠久,位置偏僻,也没有显赫的资助人与贵族女性发愿于此的女子修道院,赤足女子修道院仅有的收入仅来自学生,从备修生到发愿修女的路程异常漫长,所以无论是自愿还是被迫,学生的监护人都肯定要缴纳一笔费用,若是将来要将学生接回去,那么还要给一份捐赠,若是发愿成修女呢,那么她在世俗的财产都要作为嫁妆充入修道院。 像是探访费用之类的我们之前已经说过,就不再赘述了。 所以它的风气还不像是那些罗马的女子修道院那样糟……当然,要说学生们是不是受到修女或是嬷嬷的“惩戒”了,那肯定是必然的,不说要将一群八九岁到十八九岁,活泼好动生机勃勃的女孩子怎么教导成一个符合世俗与教法规范,寡言少语,恪守戒律的“新娘”——无论是对一位绅士还是对耶稣基督,不动用点严厉的手段肯定是不行的。 但在世俗,学徒们,学生们,乃至于孩子对母亲,一旦犯了错还不是要挨打吗?这是上帝赐给他们的权利,无可厚非,即便有些人做过了,院长嬷嬷也很难苛责她们,毕竟这种事情本来就很难有什么精细的规范可讲。 反正,至少在拉结的事儿出来之前,这座女子修道院的风评还是相当不错的,也许假以时日,这里也会成为达官显贵们为自己的女儿选择发愿的地方,现在么,就要看长老会的意思了,若是他们愿意为赤足女子修道院作保,那么这桩事情或许还能有转祸为福的可能,但若是他们不愿意,这里的每个人都要被发配到更偏僻,更凄苦的修道院里去赎罪。 但无论念多少次经文,唱多少次赞美诗,做多少次永敬功课,行多少次大赎罪,作为一个正常的人类,一个女性对爱情与欲望的向往还是无法掩盖的,之前只是没人愿意在这座荒寂的修道院上下功夫,这次外交大臣的儿子有了享受天伦的念头,随之而来的鬣狗和苍蝇当然不会舍弃这么一个大好机会,奥利弗.帕克因为有了那件“信物”,是突破最快的一个,他派去的年轻人要避开修道院里所有的眼睛当然是不可能的,他先是收买了拉结的室友,也就是鹌鹑,鸬鹚,鹧鸪,孔雀和戴胜——利维就是补了拉结的空缺,然后又引诱了几个修女给他们打掩护。 “守贞嬷嬷是怎么回事?”约拿突然问道,在所有人当中,守贞嬷嬷的结局是最凄惨的,他不觉得在这场闹剧中这个嬷嬷没做什么。 “她,”那个修女从容地回答道:“叫我们将那个年轻人和拉结诱骗到老墓穴并把他们封在里面的,就是守贞嬷嬷啊。” “她顶顶嫉妒拉结了。”另一个修女补充说:“我不知道当初他向嬷嬷许诺了什么,但她要求过,只要他来一次,就得和她来一次。” 第107章 拉结和拉结(中) “噗嗤!” 所有人,哦,几乎所有人都立即转过头来对那个在这种肃穆场合下笑出声来的家伙怒目而视——除了那个说漏嘴的修女和另外一个也笑出声来的驱魔人,他有点感激地看了一眼站在长老会特使身后的小修士,努力收敛自己脸上的笑容,不是他控制不住——天晓得!在桌子腿都不能直接说出口的维多利亚时代,人们早就习惯了用各种隐晦的词语来描述不太适合公开宣讲的话题,所以即便这个修女只是重复了两次“来一下”,他们也听懂了这来一下与那来一下有什么不同。 也就是说,每次这个年轻人来找拉结一次,就要和守贞嬷嬷快活一次呗,不过快活的大概只有守贞嬷嬷,守贞嬷嬷是被四分五裂了没有错,但她的脑袋还是基本完整,也能看得出皮肤与肌体状态的,赤足女子修道院允许洗澡只是为了抵御疾病,可不是为了保持肌肤洁净光滑,嬷嬷又是快六十的人了,皮肉松弛,瘦骨嶙峋,交叠的地方生满疮疱硬结,和她睡在一起大概就和一具覆盖一层空荡皮囊的骨头架子差不多,也不怪那个自杀的年轻人有那么大的怨气。 “这小家伙回去后肯定要被罚了。”笑出声来的驱魔人压低声音和身边的另一个较为年长的驱魔人说道,幸灾乐祸的成分怎么都掩饰不了。 年长的驱魔人只是瞥了他一眼,“我不觉得。” “咦,”年轻一些的驱魔人发出了质疑的声音,然后他了然地弯了弯手指做出了一个意义淫邪的手势:“难道他是特使的那个?” 自从教会改革后,至少在大不列颠的新教教会里,可以结婚生子的牧师们对小男孩的需求就减少了很多,但也不是说没有,年长的驱魔人立即气恼地呸了一声,往他靴子上踩了一脚,“少胡说八道了!那是约拿大人,一个再纯洁不过的,真正的天使!见鬼!回去后我要用盐好好洗洗你的嘴巴!”他嘴唇不动,用比蚊子嗡鸣大不了多少的声音说道:“我还要抽你的屁股,把它抽到妓女见了都要啊哈哈大笑,让你老老实实地守上一个月的斋戒!好让你记得这个教训!” 年轻一些的驱魔人立即发出了无声的哀鸣,驱魔人比东区的暴徒还要放浪形骸得多,毕竟他们随时可能去死,还有可能下地狱,地狱里全是等候已久的老对头,驱魔又是一个很赚钱的行当,他们不在活着的时候尽情享乐,还能把金镑带到棺材里去? 他们虽然压低了声音,但抱歉,在场的一个半天使,一个半恶魔都听得清清楚楚,利维笑得浑身颤抖,幅度大到约拿就算是个普通人都能感受到,他轻轻咳嗽了一声,厅堂里终于安静了下来,“我明白了,那么就就如证人所说,指使修女将两人带到老墓穴的确实就是守贞嬷嬷了?” 两个负责执行的修女点了点头,比起身边的同僚,她们的神态倒是平静许多,一个修女说:“事实上,我们是不太信的,我是说,他向我们承诺说,愿意将我们带出修道院,和我们结婚,但我们都知道他是为了拉结而来的,而我们更早知道,拉结是外交大臣克拉伦登伯爵的私生孙女,而他儿子的婚姻并没有孩子诞生,她的父亲最近有了想把她接回伦敦的念头……” “她向我们炫耀了很多次,”另一个修女及时补充说:“还有学生们,我们努力阻止她的行为,但她不以为然并且充满了对我们的轻蔑与仇恨——不过也不奇怪,我们哪怕发了愿,也不免受到恶魔的诱惑,何况是一个只有十四岁的小女孩呢。” 克拉伦登伯爵的儿子没有继承人,当然拉结也不可能成为他的继承人,但作为一个传承了四百年,近来更是显赫一时的古老家族,对于只有一两百个金镑嫁妆的修女们就是个庞然大物,何况若是拉结得到了父亲的怜悯或是爱惜,她还有可能拿到比私生子女应得部分更多的钱财——就利维估计的,可能有一万到两万金镑的嫁妆,每年或许还有两千到五千的生活费,想想大卫.阿斯特吧,银行家的儿子,他还是一家报纸与出版社的老板呢,能拿出来的流水也只有这么点,也不怪会让当事人轻飘飘不知所以然了。 这还不算,若是克拉伦登伯爵自愿或是被迫承认了拉结的丈夫,他还能摇身一变,从见不得光的罪犯变成光耀门庭的官员甚至爵爷。 但若是按照奥利弗.帕克团伙最初的想法,这份“酬劳”是需要与其他人均分的,也即是说,他们不可能和拉结都结一次婚,也不可能让伯爵给予他们每人一份官职,所以最大可能就是敲诈一笔,然后每个人分——负责和拉结勾搭的年轻人有了背叛的念头也无可厚非,只是他到底还不够老谋深算,换做奥利弗.帕克,根本不会回修道院——经过的多了,男人才知道女人恶毒起来有多可怕。 或许那个年轻人还觉得,自己是受了很大委屈呢,但不好意思,守贞嬷嬷可不会觉得自己和对方只是交易,还是自己得利的那种,她只觉得自己的“爱情”被背叛了,而那个狠心的家伙居然还敢带着新欢回到自己面前来寻求帮助——她就帮助他们一块儿下地狱去了,只是她大概也没想到,自己最后也被年轻人召唤来的恶魔撕成了碎块。 “等等!”约拿问:“你们是什么时候才把他们带到老墓穴去的?” 利维的脸上浮现起一缕微笑,这个天真的半天使终于意识到了啊…… 修女说了一个日期,约拿的脸色不由得一阵阵地发白,从伦敦的克拉伦登伯爵发现不对,向俱乐部和长老会求援开始说起。距离那两个人进了老墓穴也不过三天,他们知晓前因后果后,当日就出发了,利维进了修道院埋伏,而他则作为长老会特使马上诘问了所有的嬷嬷和修女——当时她们肯定已经对好了口径,以至于成功地遮掩了过去…… 现在是五六月份的天气,气温还不算很高,在被海水淹没的海底洞穴中温度只有更低,既然想要在一个隐蔽的地方躲藏几天,那个年轻人肯定会想到携带一点食物,就算有修女承诺会送来吃的也一样,毕竟他不是一个不知疾苦的贵族子弟而是一个四处流窜的罪犯——那时候他们肯定还活着,年轻人可能发现了甬道被封死但大概率还没有绝望——利维想起他们在老墓穴里看到的除了两人的尸骨外还有被毁坏的箱子、木桶或说是棺木。 那里原本是守军的预备军械库,但后来被修道院的嬷嬷们用来埋葬修女了,她们被简单地装在木箱和木桶里,所以才被叫做老墓穴。 半恶魔几乎可以想象得出那个年轻人是怎么毁掉这些灵柩的,一开始是有序的,冷静的,慢慢地变得焦躁,混乱,末了则是绝望与疯狂,拉结是什么时候被他杀死的,是意外还是预谋?不得而知,不过作为他辉煌未来的保证,那个年轻人肯定能维持一段时间的虚情假意,但只要他发现修女们铁了心地要让他死,而他也没法从老墓穴里寻找到隐藏的密道,无法回到人世间,拉结也就没了留下的必要,她也要吃东西,喝水,无谓地地消耗珍贵的生存资源。 但在他们踏进修道院的时候,两个人必然都还活着,之后利维在修道院里懒洋洋地绣了一个多星期的花,约拿则徒劳地和修道院里的每个嬷嬷,修女和学生谈心说话,或是跟在奥利弗.帕克的屁股后面乱转,而就在这段时间里,那个年轻人吃光了所有的食物,翻了整座老墓穴,杀了拉结,然后又坚持了一段时间,当他明白再继续苟活下去可能连报复的机会也会流失掉后,他自杀了。 是的,那个年轻人手持的“信物”力量微薄,又间隔了好几天,以至于约拿无法发现,等到约拿来到修道院,他们又还活着并且没有继续使用“信物”,老墓穴又在修道院外——但半恶魔呢,他就在修道院里,不说恶魔对摆弄人心的娴熟程度,就说恶魔对新鲜血肉的渴望与敏锐,他真的一无所觉?要到地狱之门打开,小恶魔们蜂拥而来才心急火燎的跑了来请他救命? 约拿陡然回头,凶狠地注视着身边的半恶魔,而利维只是对他微微一笑。 第108章 拉结和拉结(下) 可怜的小鸽子以后再也不会相信一个恶魔了——虽然让利维来说,这完全是先撩者贝戈,就算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半恶魔,总是听着别人义正言辞地警告自己别胡作非为也会觉得烦的,何况胡作非为原本就是他的天性,再说,不做点什么,岂不是令人失望? 利维在判决下来之后就离开了,不然呢,等着约拿和自己算账?作为长老会的特使约拿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而且长老会的决定也很快下达了——这里距离爱丁堡实在是很近,他们说,赤足女子修道院不会被取缔,但里面的院长嬷嬷,参事嬷嬷,发愿修女都要分散到其他女子修道院里去,其中一些人会受到监视,不用想,等待她们前往的修道院只会更加荒僻,更加艰苦——这里的学生如果他们的监护人愿意,可以继续留在这里,如果监护人不愿意,也有两家更为名声清白的女子修道院愿意接手。 也不是没有监护人愿意将学生继续留在赤足女子修道院,当然,发生过恶魔附体事件的修道院确实令人担心,但将来的院长嬷嬷大有来头,她的世俗名字是玛丽.萨摩维尔,圣名是玛利亚,她曾经有过两次婚姻,不过她的显赫并不在丈夫身上,而是在自己身上——她是一个罕见的女性数学家与天文学家,并在十五年前成为皇家天文学会的名誉会员,在女性普遍很难得到高等教育的维多利亚时代,她的成绩令人赞叹——这是普通人知道的部分,事实上,她还是受惠与长老会的一个半天使,也是长老会的占星师之一,但无论是在天文学会,还是在占星室,她的成绩都是依靠着卓越的才能与敏锐的头脑而来的,是一个相当值得人们尊敬的女士。 有这位女士坐镇,赤足女子修道院今后的风气可能会更好一些吧,她还带来了一些愿意追随她的修女,这些修女也可以说是她的学生,比起之前在赤足女子修道院里的嬷嬷和修女,她们更加生气勃勃,意志坚定,有自己的想法与野望的人和浑浑噩噩,不知将来如何的人根本就是不同的生物。 约拿最后一天履行作为特使的职责时,特意在两个修女的陪伴下见了孔雀,“你想要留在这里,”他直截了当地问道:“还是离开?”他注视着孔雀那张或许只要两三年就能彻底显露风姿的面孔,“我可以保证,玛利亚嬷嬷的修道院里不会出现之前的那些……恶行,”孔雀听到他这么说,眉头明显地一挑,露出了意外的神色,不过她还是安安静静地听了下去。“如果你决定离开,我可以为你找一个收养人。”约拿说:“同样的,我可以保证你不会受到任何打扰,你可能会去一所女子中学,毕业后随便你想要结婚,还是工作。” 孔雀低下头想了一会,她没有回答约拿的问题:“您知道的,对吧?” 灰侦探 第36节 她的话听起来没头没脑,但经过了利维这一番折磨,约拿倒是能明白这个小女孩的言下之意:“或许你有煽风点火,推波助澜,但比起你,她们原本就该有更坚定的意志与更虔诚的信仰。”这件事情里果真只有阿斯莫德的“信物”在作祟吗?如果约拿没有被赤足女子修道院平静安和的表象蒙蔽,那么他早就该发现,无论是拉结,还是修女,又或是守贞嬷嬷,事情发展到那个地步少不了一双在关键位置轻轻推动的手。 但这难道是孔雀的错吗?当然不是,孔雀只是一个孩子,在修道院中处在最底层,她只是一点火星,若那些恶念没有酝酿到一触即发,她能逼迫谁?学生,修女还是嬷嬷? “我留在修道院。”孔雀说,“现在这里也有老师了。” “那么你会好好读书,认真做事吗?” “我会的。”孔雀说,约拿拿出一颗糖,放在她手里,孔雀笑了:“您知道当初我只是想要试探一下新人吧,”她顿了顿:“她怎么样了?” “她已经离开了。”想到这里约拿忍不住的又要叹气,当时利维告诉他糖果的事情,他只以为是半恶魔的随口抱怨,现在看起来,孔雀只是想看看利维是不是为了拉结而来的,不管怎么说,依照利维杜撰的身份,他也应该在第二个探望日才能拿到糖果,第一个探望日就拿到了,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莉莉.伦蒂尼恩”可以随时随地的与外界沟通,她就是来调查的,难怪当初孔雀见到他们这样镇定。 —— “那个女孩已经死了。”利维说。 在约拿还在忙于应付玛利亚嬷嬷的时候,利维已经回到了伦敦,他甚至没有先回到东区的野葡萄公寓修整,而是先来到了西区,一个非常幽静的小公寓里和一位女士见面,他们是约定好的——不过利维突然出现在房间里的时候,还是让这位女士吓了一跳,她正要将咖啡杯放在碟子里,结果因为利维的这下子,骨瓷金边的小杯子和碟子发生了碰撞,发出了清脆的乒乓声。 “您总是这么神出鬼没?” “我觉得最好还是别让人发现我们见过面,”利维拉开椅子坐下,从三层的点心架上拿了一块饱满丰润的三明治,比起东区面包房里那些所谓的夹心面包,这块三明治用料讲究,烘焙得当,色彩鲜艳,别说吃,看一眼都能让人心满意足。 “我无所谓。”那位女士说:“不过您随意吧。” 她沉默了一会:“您杀了她吗?” “不,”利维和气地说:“我并不想让您这么一位品德高尚的夫人背负上这样沉重的债务,女士,她死在和她私奔的情人手中,非常不幸,但那确实只是一桩意外,一个事故。” “我……我想我应该如释重负,”那位女士说:“但先生,我已经做好了准备,没关系,无论她是出于什么原因离开人世的,我都愿意承担这份责任——毕竟我一开始就希望她能够去死。” 第109章 卧室侍女(上) “您感到惊讶,为什么?”女士问。 “因为很少能够看到有勇气直面内心黑暗的人。”利维抬起头,将一整块三明治塞到喉咙里,这种举动和仪态简直就可以用不堪入目来形容,尤其是对这位女士——克拉伦登伯爵的儿媳,科恩伯里子爵的妻子,现在在肯辛顿宫担任一个女官的职位,她应当无法忍受这种粗鲁的行为,但不知道该怎么说,她倒觉得,自己不像是在面对一个无礼的男人,而是在面对一条贪婪的毒蛇,若是显露在一个人类身上的恶劣姿态,在一条毒蛇身上反而有种异样的美感。 “我也算是一个有勇气的人么,”女士喃喃道,“不,我只是一个怯懦的人,只是我一直在后退,现在已经没有任何余地了。”她闭上眼睛,而又像是骤然苏醒般地打了个寒颤,眼神也变得凌厉起来:“这里是三千金镑,算是您愿意答应我所求的一点回报。”她一边说,一边已经做好了起身的准备——这个年轻人是自己找到科恩伯里子夫人的,但她作为宫廷人物,当然不会对另一个世界一无所知,她当时完全是一时冲动——她承认自己甚至有点后悔。 “您真是慷慨至极,”利维拿起支票,轻轻地弹了弹:“看在这三千金镑的份上,您愿意听听我的建议吗?” 女士转过身来,她知道自己应该坚决地走开,但——“您还想要做什么呢?不,”她温和地拒绝道:“我憎恨我的丈夫,也厌恶他的父亲以及我的父亲,但我并不打算通过魔法做些什么,事实上,按照现在的道德与法律,他们都没有做错什么。啊,”她轻柔地说:“您或许要发笑了,因为我才雇佣您了结了一条无辜的生命,但先生,相信我,如果有其他的办法……” “您还是会那么做。”利维打断了她的话,“请坐下吧,我们谈谈。” 女士回到桌子前,她无法控制自己,她的心脏在狂跳,几乎要跳出身体:“您……您做了什么?” “我什么也没做,”利维说,他的一只手正握着那尊阿斯莫德的小雕像,“让您回到我面前的是您自己的意愿。” “您想要什么,一场黑弥撒?”女士尽可能镇定地说:“或是圣物,又或是他们给您的那种报酬?” “不是,”利维说:“您想不想收养一个人?” “我?” “对啊,没道理只有您的丈夫可以收养一个十四岁的女孩,您却不行吧。” 女士笑了,带着点不可思议:“我没有私生女,”她说:“我的丈夫对我和婚姻都不够忠诚,我却不想降低我个人的品行,我可以对上帝发誓,我兑现了我在祭坛前发下的誓言。” “我没有说那个女孩和您在血缘上有关系,”利维说:“仿佛命中注定,女士,我说的那个女孩也叫拉结,虽然在这十来年里,她一直被作为一个男孩教养,但她是个半天使……” “等等……”若说女士之前还有点迷惑,现在根本就是无法理解对方说出的每一个单词:“她和您有什么关系?” “可能是仇人,”利维说:“但没关系,我有很多仇人,但我觉得,您若是能够有一个这样的女儿,对您竞争卧房侍女这件事情会有很大的帮助。” 女士盯着他,“您知道的事情还真多。” “若不然我怎么会第一时间找到您,看您是不是需要一点适时的帮助呢?”利维说:“您看,我当时听说,科恩伯里子爵突然想起,他还有一个十四岁的私生女被放在一所荒僻的女子修道院里,就急切地想要把她带回伦敦——他明明有好几年去做这件事情,但真正开始行动起来却是在五个月前,五个月前又恰好发生了一场悲惨的事故——您和子爵的女儿,在骑马的时候折断了脖颈,死了。” 女士的嘴唇猛烈地颤抖了一下,她呼吸急促,神情恍惚,就像是又回到了那一天:“是的,”她很小声地说,好似怕惊醒了什么:“那天,我还在肯辛顿宫……”突然女王召见,她匆忙赶了过去,却看到一个满怀惋惜与哀恸的使者——甚至不是女孩的父亲和祖父,他带来了这桩难以令人接受的噩耗,但这还不是最悲惨的,等她回到家里,为唯一的孩子举行了葬礼,坟墓上的泥土还没干,克拉伦登伯爵已经在和儿子商量,原本定给她女儿的那件婚事应当怎么处理。 这件婚事对克拉伦登伯爵,乃至于整个海德家族,整个党派都很重要,这时候子爵想起了他还有一个置放在赤足女子修道院的私生女,是的,在这个时代,私生子女没有继承权,但并不是说,他们就没有可能得到父亲或是母亲的馈赠——这种馈赠体现在各个方面,钱财上的,权势上的,爵位上的——而私生女若是有父亲的支持,丰厚的嫁妆,要得到一门好婚事并不难。 远的不说,近的就有科恩伯里子爵夫人的姐姐,她是巴麦尊勋爵与墨尔本子爵(前首相)的妹妹通奸而生的私生女,虽然在后者丧夫后他们已经在十三年前结婚,但人们提起那个姑娘,还是会说她不是婚床上的产物,不过这也不妨碍她成为沙夫茨伯里伯爵夫人——所以说,只是站在政治立场上来说,克拉伦登伯爵的考量完全可行。 他或许没有想到,也可能是无暇顾及儿媳,就将这门婚事重新定了下来,而婚约的另一方也没有多少不满,为了弥补出身的不足,他未来妻子的嫁妆会比之前更加丰厚。 “我发现,”利维说:“这个世界上,最令人类无法摆脱的莫过于两句话——为什么是我,和,为什么不是我?” 女士猛地抬起头,力度之大让人怀疑是不是听见了一声清脆的咔嚓声——对啊,对啊,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是我的女儿在即将踏入社交界,迎接美好未来的时候突然亡故?为什么是我要遇到这样的婚姻与家庭?为什么不但是我,就连我的孩子也要遭受这份羞辱与漠视?为什么?他们怎么能这样厚颜无耻,要求她在文件上签字,将原本属于她女儿的嫁妆转让给一个私生女? 她哭泣过,反抗过,吵闹过,除了女儿之外,还有个原因,那就是她有很大可能成为维多利亚女王的卧室侍女,而无论克拉伦登伯爵或是缔结婚约的另一方杜撰了什么理由,这都算是一桩丑闻,这桩丑闻不但将她和她的女儿放置在了一个令人怜悯也让人嗤笑不已的尴尬位置,还会极大地影响到女王对她的观感——谁都知道女王陛下的道德洁癖,她希望人人都能够与她和阿尔伯特亲王一样能够成为令人艳羡与尊敬的恩爱夫妻,阿尔伯特亲王可没有——至少没有为人所知的情妇,女王身边也只有丈夫一人,若是她知道了身边的女官就有一个将私生女接回来,作为婚生女的代替品继续婚约的丈夫,她肯定会觉得恶心。 失去了女儿,失去了婚姻,也失去了父亲,女王授予的权柄可能她最后能够拥有的东西了。 第110章 卧室侍女(中) 叫一个距离王室与贵族很远的普通人来看,让一个勋爵的女儿去做一个侍女简直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即便对方是女王——但在女王身边的侍女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女仆,她们更类似于女王或是王后身边的官员,只不过头衔是“女官”或是“侍女”罢了。 维多利亚女王身边的侍女分作三个等级,最高等级是司袍女官,这个女官并不是女王自己选择的,而是由议院任命,就像是对待官员那样,而且只有非王室的公爵夫人可以担任,从名义上来说,司袍女官负责管理女王或是王后的珠宝与衣服,但更重要是管理整座宫廷内的女官与其他侍女,同时也要陪伴这个国家里身份最为显赫的女性出席各种重要的宴会或是隆重的仪式;之后是司寝女官,同样的,名义上她们负责照看女王,王后,公主们的生活起居,当然,这些女官们可能从来没有碰过一条毛巾,她们只是负责监视女仆们工作,另外,她们也有陪同女王一同出席各种活动的义务和权力;之后就是这位女士想要谋求的卧室侍女职位,这个职位类似于政府中的书记员工作,为女王整理文件,代为写信,偶尔也会作为陪同人员和女王一起出行——之前科恩伯里子爵夫人(就是利维所见的这位女士),是女王陛下的女侍从,在女官等级中最低,她们平时几乎见不到女王,只有很少数的机会可以与女王见面,交谈。 所以对于科恩伯里子爵夫人来说,能够从女侍从一跃晋升为卧室侍女,是一桩很重要的事情,胜过她的夫家与娘家的利益——并不全都是因为她对婚姻的不满,对孩子夭折的悲恸,以及嫁妆的损失,至于人们通常会拿出来的理由——嫉妒,几乎没有,毕竟她和丈夫之间原本就没有什么感情可言,这只是两个家族与实权人物的联合,一份用婚书代替的契约。 她雇佣了利维这个自荐的家伙来破坏掉这桩新的婚事,新的约定,若是败露,必然会引起父亲以及克拉伦登伯爵的怒火,但如果她能够成为女王的卧室侍女,那么到头来他们还是要与她和好,不管怎么说,比起招牌似的司袍女官,同样年纪很大的两位司寝女官,与女王陛下年龄相仿的科恩伯里子爵夫人若是成为了距离权力中心最近的一个人,她的家族就不得不重视她。 可若是任由他们肆意妄为,引来了女王陛下的厌烦与排斥,让她失去了这个机会呢,他们难道还会感恩吗?当然不会,女士太了解他们了,尤其是克拉伦登伯爵和自己的父亲巴麦尊勋爵,克拉伦登伯爵的名声从来就不怎么样,巴麦尊勋爵可以和墨尔本子爵的妹妹保持长期的通奸关系,他们会要求别人具备高尚的品德与清白的身份,对自己可是宽容得很——他们不会在意一个一无所有的女人。 只是她反复思考了一会后,慎重地问道:“和我说说那个女孩。” 这方面利维倒是没什么必要隐瞒,反正若是这位女士想要知道,也会有人告诉他,当时这件事情本来就是歌斐木俱乐部扫尾的,女士听完,眼中浮现出了些许的怜悯之色,“那么说,她现在在歌斐木俱乐部?” “是的。” “我以为歌斐木俱乐部一直保持中立。”在任何地方都有派系与站位,宫廷和教会都不能避免,俱乐部当然也是。 “歌斐木俱乐部一向忠诚于女王陛下。”利维说。 “这件事情,我是说,一开始的那些……登徒子,罪犯……” “快别说笑了,您觉得那块大石头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吗?”北岩勋爵能够拿出“煤块”,是因为“煤块” 有时候也会是战利品与赃物,被释放出来的灵魂也无法得到解脱,只会消散或是沉入地狱,但让一个罪犯去诱拐一个十四岁的女孩,他绝对做不出来:“我想在伦敦,想要破坏这桩盟约的人肯定不止一两个。” “您说得对,”女士说:“那么您是歌斐木俱乐部的人?” “不算是,但我接受他们的雇佣。”利维说。 “我不能……我是说,一个半天使,”女士犹豫不决地说道。 利维曾经嘲笑过北岩勋爵,说他麾下的半天使都是养尊处优的,事实上确是如此,因为最早的时候,豢养天使与半天使的只有教会,而天使坠落必然有其理由,半天使也有很多承袭了人类的弱点——简单地说吧,就是他们会追求享乐,厌恶苦行,教会对他们倒是毫不吝啬,反正那时候的教会也养着不少闲人——坠落的天使和半天使是真的可以驱逐恶魔,消散罪孽的。 后来君主和贵族也参与了进来,就像是王权与教权在争夺最大的发声权那样,国王,女王和领主们若不想在关键时刻低声下气地去求教会,也肯定是要设法拥有自己的杀手锏的——一个领主若不能善待自己的骑士,他就会发现自己在出战的时候无人可用,对待在另一个战场上的“骑士”,当然更不能轻忽怠慢,所以比起半恶魔,半天使的待遇反而要好上不少。 作为一个伯爵的女儿与伯爵的儿媳,要承担起一个半天使的生活费用,这位女士当然不会觉得吃力,但这里又涉及到另一个问题,那就是资格,女王身边有天使庇护,这是肯定的,或许还有恶魔,但这就不是她们能知道的了;威尔士亲王身边或许也有,还有几位公主与王子,据她所知,一些古老且依然拥有实权与财富的家族也有,比起他们,她的身份与资历就显得微薄多了。 “那个半天使非常善于战斗。”利维投下一枚沉重的筹码,女士有点吃惊,是的,并不是每个半天使都能懂得如何挥舞刀剑的,有些半天使甚至会厌恶争斗,她听懂了眼前这个半恶魔的意思,若是她取得了这个半天使的所有权,她的夫家和娘家未必会允许她继续持有,可能会理直气壮地拿走交给另一个他们认为值得的人——就像他们随意地拿走她的嫁妆交给一个私生女,但若是她向女王陛下投诚,那么这个半天使就有一半甚至更多属于女王陛下。 女王陛下会觉得可用的半天使太多吗?当然不会,那么,顺理成章地,她会成为卧室侍女,经常呆在女王身边。 “北岩勋爵会愿意吗?”他一样可以将这个女孩留在俱乐部。 “他可是一个心软的老好人。”利维说:“我都有点想要帮帮他。” 女士迅速地回忆了一下最近的一些事情,“我可能没法给他太多的帮助。” “偶尔一提就行,”利维无奈地说:“他对权势没有太大的欲望,但威灵顿公爵还能活多久?” 第111章 卧室侍女(下) 威灵顿公爵还能活多久?这位老先生生于1769年,到今年已经是八十岁的老人了,即便是在平均寿命已经大大延长的十九世纪,也算得上是个长寿的人——这里要特别提一下,这个平均寿命是不包括下等人的——何况他并不是平静无波地度过这八十年的,在他年轻和盛年的时候,他有好十来年都在战场上度过,经过了大大小小六十场战役,他两度击败拿破仑,被八个国家授予元帅头衔,既是荣耀也是瘢痕——他能够坚持到现在已经很令人惊奇了。 但只要他还活着,就代表着在他麾下的一干人等都能受到庇护,譬如歌斐木俱乐部的首领北岩勋爵,在这十九座俱乐部里,他是唯一一个没有背景,没有血脉,孤零零独自一人无可依靠的首领,一旦唯一一个能够给他支撑的威灵顿公爵死了,北岩勋爵的位置肯定会被动摇,毕竟一个俱乐部能够动用的财富与力量着实令人垂涎。 不是利维夸大其词,就看看不久前的亚麻圣母小堂黑弥撒时间,那些达官显贵为了达成自己的野望,和魔鬼做起交易来没有一点迟疑,而任何一座圣植俱乐部,他们的首领都至少掌握着不亚于一个红衣亲王的宗教财产,从坠落的天使,到半天使,半恶魔,以及各种真正具有极大威力的圣物,以及禁忌的知识、文件、符咒和法阵等等,这些事物又是武器,又是灵药,无论是想要权力还是想要其他人类为之渴求不已的东西他们全都能办到。 而北岩勋爵,不管他对女王陛下有多么忠心,为人有多么正直,行事有多么公正,品德有多么高尚,就出身这条就可以把他打翻在地了,不是维多利亚女王陛下目光短浅,识人不清——第一,她周围围绕着的人,不是贵族的女儿,就是大臣的妻子,没有爵位和头衔,平民百姓甚至连靠近她,和她说话的几乎都没有,若是有人声称北岩勋爵犯了叛国罪或是堕落了,女王身边没有一个会去警告他,或是请求女王给予其自辩机会的人;第二,说句真实的话,女王陛下并不会认为,歌斐木俱乐部的首领只有北岩勋爵可以担当,北岩勋爵固然有很多优点,但其他人没有吗?作为大不列颠与爱尔兰的女王,维多利亚一点不缺骁勇善战,忠诚可靠的人,她愿意接纳北岩勋爵,不过是看在威灵顿公爵的面子上。 “如果换做另一个人来对我说这些话,”北岩勋爵说:“我一定会要求和他决斗。” “那你肯定输。”利维说,今天他们又在歌斐木俱乐部的庭院里散步了,歌斐木俱乐部的庭院与北岩勋爵的性格十分相似,除了大块的绿茵地就是高耸挺拔的乔木,它们犹如最坚贞的护卫那样环绕着这座建筑,让外人难以窥视——今天利维是陪伴着科恩伯里子爵夫人前来探望那个可能成为其养女的半天使的,他的建议不但让这位女士吓了一跳,也让北岩勋爵吓了一跳。 事实上圣植俱乐部中这种事情并不罕见,这些天使,半天使虽然要受到监视与调派,但他们还是能拥有一些自由的,一般而言,若是半天使被发觉的时候,已经成年,那么他就会成为俱乐部的成员,得到一个政府内的职位和相匹配的生活条件;若是还未成年,那么他们会被“收养”,也就是利维唆使科恩伯里子爵夫人做的——这种方法倒比前一种简单,因为在军队和政府里,一个绅士想要获得一份工作从来就是非常简单的。 当然,一位淑女也是。 “利维,我曾经以为,你是可以抵御天性的那种人,”北岩勋爵略带责备地说:“哪怕到了今天,我也从未见过和你一样具备理智与同理心的半恶魔,但这次,你明显地让贪婪在思想中占据了上风,你明明只需要……” “只需要走到修道院去,找出那个女孩,把她交给科恩伯里子爵就行了,对吧,”利维笑吟吟地说,而后他的神色诡异地冷淡下来:“但那对我有什么好处?” “好处——”北岩勋爵有点难以理解:“好处难道不是显而易见的吗?我是说大卫.阿斯特……” “不不不。”利维摇晃着手指,“我的傻大个儿,我的兄弟,”他用还在战场上的那种口吻说道:“你在战场上待的太久了,又或是威灵顿公爵还是没把你教好,又或者说,他们成功地迷惑了你,”他朝勋爵莞尔一笑:“你在西区,我在东区,但我绝对要比你更懂那些人,在我还是一个东区来的灰侦探时,我所做的一切,即便是我救了克拉伦登伯爵的性命,我也还是一个下等人,一个下等人与一个上等人是不可能站在一个平面上对话的,像是谈判啦,恩情啦,歉意啦,都是不可能存在的,他们会说谢谢,没错,还会给一份丰厚的酬劳,但若是他们觉得受到了欺骗与羞辱,就像是你担心的那样,他们动起手来也不会有丝毫犹豫。” “……所以你去找了科恩伯里子爵夫人……” “只是试试,”利维神态轻松地说:“大人,这就是你们的另一个坏毛病了,你们看不起女性,觉得她们和儿童一样都是不完整的人,但据我所知,只要她智力健全,身体康健,至少在思想上,和男人并没有什么区别——果然,作为婚姻中的另一方,一个母亲,她有着不同的想法与看法,而我觉得,如果能够争取到这位女士,你今后的道路可能会略微平坦一点——你看,就如你说的,我是一个难得好心的半恶魔,你帮助了我,我就帮助你,我们互相帮助,”他在勋爵和自己之间晃动手臂,仿佛那里连接着一根线,“我们是好朋友,理应如此。” 北岩勋爵的心情有点复杂,他将这件事情交给利维去做的时候,的确出于好心,想要弥补之前因为大卫.阿斯特可能出现的一些纰漏,但很显然,半恶魔不相信克拉伦登伯爵和他的儿子,他宁愿相信科恩伯里子爵夫人——不是说这位女士如何品德高尚,而是她作为一个女性天生有劣势,她接受了歌斐木俱乐部的帮助,就意味着和北岩勋爵达成了联盟,那么只要北岩勋爵的问题不至于彻底摧毁她的事业,他们也算是在女王陛下身边有了一个人。 利维碰碰勋爵,勋爵应声望去,就看到那位女士正和一个女孩手挽着手走过来。 —— 半个月后,科恩伯里子爵夫人成为了女王陛下的四位卧室侍女之一。 第112章 鼠蚁的征候(上) 利维重新出现在那座小阁楼里的时候,距离他离开野葡萄公寓已经足足半个月了。 半恶魔的脚还没落在地上,手里也还捏着那枚用于隐匿身形气息的蜡烛头,他的使魔与半身黑猫莉莉丝已经从一处幽深的阴影里跳出来,径直跳上了他的脸,黑猫的爪子伸了出来,紧紧地抓住他蓬乱的灰发,还有脖子上的皮肤,它的力气是那样大,就算利维对新鲜空气的需求不那么急迫都不由得感到了一阵窒息,但他也没有摘掉黑猫——他知道莉莉丝肯定很担心他,可能恶魔使魔的担心没那么纯粹,但鉴于他的生命与灵魂都和莉莉丝牵系在一起,若是他出了什么意外,莉莉丝也要跟着倒霉,这份担心倒显得很真实。 尤其是他在赤足女子修道院的时候,为了不在祭坛和礼拜堂里露出马脚,他穿上了歌斐木俱乐部为他准备的修袍(可惜的是事情结束后它就被收回去了),这样不但隔绝了那些灵感强盛的修女们的窥视,也让黑猫莉莉丝无法得知主人的情况,而作为利维的杀手锏之一,莉莉丝又不可能在利维不在的时候独自外出,如果只是被其他恶魔或是天使抓住了还好,若是察觉到了它与利维的关系,那才叫糟糕。 灰侦探 第37节 利维就这样戴着“莉莉丝面具”坐回了床上,作为一个地狱的杂种,他不会轻易感到疲倦,不过这桩事情确实足够离奇,让他这个见多识广的家伙也不免感到兴奋——他仰面倒下,阁楼里总是密不透风,幸好作为恶魔的巢穴没有霉菌和老鼠栖身的余地,空气有点浑浊,那是因为半恶魔身上带着的硫磺,灰烬和蒸汽,他身下的床榻上纹丝不动地摆着他离开前设下的陷阱,不过对主人而言它就是一张柔软舒适的毛皮,过了好一会儿,利维还以为莉莉丝就这么睡着了,黑猫却从他的脸上爬了起来,它先是舔了舔自己的爪子,又舔了舔利维的面孔和头发,然后恶狠狠地呸了几声:“这是什么玩意儿啊!”黑猫喵喵地抱怨道:“一股恶心人的味道!” “是教会的香。”利维说,他的修袍可以帮助他混迹于修女与学生中,可没办法阻挡只要是教堂,修道院和礼拜堂必然焚烧的乳香,就连蜡烛里也有一些香料,这些香料在很早的时候还能被用作驱魔,身为使魔的莉莉丝当然会觉得不舒服:“赶快去找大利拉,”它喷着鼻子说道:“让她给你准备洗澡水。” “好吧,”利维说:“但在这之前,我先要给你这些,”他在身上一抹,就抹下来一个袋子,再往下一倒,不是那么干净和大块的“煤块”就全倒在了床上,可能有一对手掌捧起来那么多吧,数量超过了他之前给大利拉的那一匣子,莉莉丝没挑剔——它又没必要缴纳血税,这些是给它吃的——使魔固然可以生吃人类的血肉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但煤块中的灵魂才是真正能让它和利维壮大的东西。 黑猫没有一点犹豫地跳了下去,蹲在“煤块”里大吃大嚼起来,这些看上去像是煤精,质感与坚硬程度也很像的东西在莉莉丝的牙齿间比咯嘣脆的小鱼干强不了多少,黑猫咬开外壳,带着倒刺的舌头一卷,就将里面凝固不动的灵魂卷出来,像是吞一颗鹌鹑蛋似的一口吞掉。 吃着吃着它的脖颈上突然一重,黑猫撩起眼皮瞄了瞄,原来是利维往她脖子上挂了一个小雕像,“并不能说是那位大人的。”利维说,这尊雕像可能只是出自于某个听说过阿斯莫德之名的工匠之手,虽然精致但没有阿斯莫德的特征,如果不是持有雕像的人坚决地相信这就是阿斯莫德,并且时常称颂祂的名字,向祂祈祷,它就是一根毫无用处的木棍,但在经过奥利弗.帕克的多次使用,以及那个年轻人的自愿献祭,成功的诅咒之后,它也具备了一些力量,这些力量还不足以被牧师与驱魔人看中,约拿虽然被利维气得半死,但也没阻止他拿走雕像。 在面对真正的恶魔或是天使时,这个小东西毫无用处,但挂在莉莉丝的脖子上,哪怕知道它是使魔,一些人也会不自觉地降低防备,莉莉丝也只需要一个小小的孔隙就行了,它并不是那种善于战斗的半身。 “我要去找大利拉了,”利维摸着莉莉丝的脊背:“我……可能还要下一次地狱。” —— “你不是才交过一次血税?”房东太太蹙眉,她可不太愿意……她想到要回到地狱都会浑身发抖。 “我有一件紧急的事儿要办,”利维说:“来,先给我洗个澡,然后给我准备一些东西。” 半恶魔们最害怕的事情莫过于被自己的“父亲”或是“母亲”带下地狱,但利维所说的下地狱,又和前者不同——有时候神父,牧师和驱魔人也会下地狱,或是为了寻觅只有在地狱中才能找到的线索或是器具,又或是搜索迷失在地狱中的灵魂,设法拯救他们或是从他们口中探查答案,也有些时候,是恶魔们带着想要收获的灵魂游历地狱——有些渴望知识的学者会向恶魔提出这个要求。 半恶魔下地狱当然是无需向导的,但他们不能停留太久,停留的时间过长,不管是他们被小恶魔绊住了脚还是找不到回去的路,嗅到他们身上血脉气味的恶魔就会寻踪而来,若是其血亲的敌人,他们免不了要成为筹码和食物,若是他们的父亲或母亲……只能看他们能不能说服后者,后者又愿不愿意给他们一个机会了。 房东太太咕哝了一会,还是给利维准备了沐浴用的水,利维在踏进木桶前就不禁咬牙,这可不是普通的沐浴,为了减轻那身与生俱来的气味,他让大利拉准备的是稀释过的圣水,一个足以容纳两人的大桶里只倒了一两滴,但对于一个半恶魔来说也像是直接浸泡在稀释的酸液里,他全身上下每个地方都在刺痛,但半恶魔还是张开嘴,让冰冷的水流过自己的喉咙,他在忍耐了三个呼吸后站起来,每一寸皮肤都在发亮。 第113章 鼠蚁的征候(中) 利维曾经在那个倒霉的奥利弗.帕克面前演示过如何进入地狱,其中不乏一些夸张的地方,但也足够真实,他不屑于对这么个家伙用心思,也就没做多少伪装。幸而之前他和约拿一起进入了海底空洞,那个老墓穴,得到了不少好材料,他寻觅到一处合适的地方——那是一个曾经堆满了鱼市垃圾的地方,臭烘烘的鱼内脏,鱼鳞和弃婴混杂在一起,人们偶尔能够听到一两声哭泣,有时候婴儿能得救,有时候不能。 这里毫无疑问是个污秽的地方,利维赤着双足,踩在泥泞里,用手指画出法阵,他将修女的骨骸与自杀者(就是那个年轻小伙子)的骨骸烧成的灰烬洒在上面,然后放进刚杀的兔子和鸡,点上黑弥撒中得来的蜡烛,不一会儿,地面上升起了黑色的烟雾,烟雾自内向外旋转,逐渐形成一个漩涡,它就像是铺在地面上的一张纸又像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泥沼,利维侧耳倾听,被吸引而来的小恶魔们发出的咕哝声已经清晰可辩。 大概两三分钟后,漩涡已经大到可以容纳一个人,三五成群的小恶魔伸着尖利的爪子爬了上来,迅速地钻进兔子和鸡的肚子里大吃起来,利维这次没有去捕捉它们,而是纵身一跃,就跳进了那个黑洞洞的漩涡。 从人世间往地狱坠落,是一种非常奇特的感受,你像是落进了一个狭窄的管道里,但风和气流又告诉你它事实上非常宽大,坠落的速度应该很快,但因为周围没有可参照的东西,你反而会觉得时间仿佛在此时停顿了。 在往下坠落了大约一百个数后,利维就能看见红色的光了,按理说,红色的光应当第一时间让人联想到阳光和火焰,事实上这些光也确实来自于火焰,但无需触碰,单用眼睛你都都能感到那是冰冷的,冰冷刺骨——赤色的范围在利维眼前迅速扩大,直至占据了他的全部视野,半恶魔做好了准备,在即将坠入昏沉的雾气前展开了膜翼,虽然只有一半,但它仍旧让利维犹如一片灰烬般地,悄无声息地落在了地上。 意大利诗人但丁·阿利盖利在接受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邀请前往地狱一游,在他的著作“神曲”中,地狱和炼狱可比一个计时漏斗,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圆锥体与另一个圆锥体用最小的尖角连接,地狱有七层,罪孽从上而下的变得沉重,最底层就是地狱君王撒旦的庞大身躯,但丁与维吉尔翻过祂的身躯就到了炼狱,炼狱就是一座倒置的高山,若是有灵魂可以从高山底部攀到最高处,就能升上天堂。 果真如此吗?或许吧,因为在每个人的眼里,地狱都是不一样的,或者说,他们能看到什么,以他们生前的罪行与恶魔的意愿为主,像是但丁,他的引荐人看似是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实际上却是大恶魔瓦拉克,就是我们之前提过的那位,博学多才的学者型恶魔,祂们叫但丁来,也不是为了宣扬善行与美德,更不是警告人们远离罪恶,而是为了教导更多的人如何走上堕落与邪恶的道路。 利维站起身,他看到就是一个浩瀚无垠的荒原,但在荒原之中,在白色的灰烬与赤色的火屑中,以漆黑的天幕做背景,总有城市和村庄的轮廓若影若现,如果利维仔细去看,就能发现这是他近百年来走过的每一个地方,他若是继续靠近,还会有熟悉的面孔来问好,哀求,哭泣和求助,他很清楚,但凡他动了一点心,就会立即被无数双手臂拉进某个恶魔的领地,再也无法回到人世间。 半恶魔将斗篷上带着的兜帽拉起来,蒙着自己灰白色的短发和脸,略微估计了一下方向,就朝一个地方走了过去。 在地狱中,恶魔各有势力范围,君王们不必说,大臣和官员们也占据着相当广阔的领地,不过那些时隐时现的建筑并不是真正的官邸,而是用来诱捕灵魂的罗网或是陷阱,一路上,利维看到有不少迷失的灵魂——譬如刺猬庄园的那对男女,还有在老墓穴自杀的罪犯,他们并不是通过黑弥撒或是其他方式被献祭到地狱的,没有恶魔来攫取它们,它们摇摇晃晃地走在路上,不时地就有几个被幻境所吸引,走向了自己的终点。 也有一些灵魂被出没在尘埃与废墟中的小恶魔抓住,这些声音尖利,耳朵高耸,鼻子塌陷——如果它们还有这些东西的话——地狱最常见的猎手,一抓住灵魂就会马上撕裂吃掉,但这种行为在地狱可不会得到鼓励,一个恶魔从沙尘中出现,提着海盗们常用的九尾鞭,每根鞭稍都是一只昂首挺胸的蝎子尾巴,只是尾巴,但和活着的蝎子那样灵活凶猛,这样的鞭子小恶魔只要挨上一下,就会立即烟消云散。 从胸口往上还是人形的恶魔在驱散了胆敢与他的主人争夺猎物的渣滓后,站在原地四处观望了一会,他的脖子就像是猫头鹰那样可以直接旋转一百八十度,从正前方一直转到正后方,但他什么也没发觉,片刻后他退回沙尘——利维靠在一块倾倒的柱础上,一动不动,就像是另一块任凭风沙摧残的石头,过了一会儿,那个恶魔又出现了,这次他还提着一条有手臂那么粗的毒蛇,毒蛇向空气中弹出舌头,但没有对哪个方向露出敌意。 利维非常想念那件歌斐木俱乐部借给他的修袍,万幸的是圣水净身也洗掉了他身上独特的气息,他身上可能还有一点微弱的硫磺味,但在地狱这种味道实在是太常见了,恶魔终于转身离开,他也可以继续自己的行程——他要找的是地狱的三巨兽之一,贝希摩斯。 贝希摩斯是地狱中的恶魔大臣之一,他原先是天主的造物,但在受了恶魔的诱惑后坠落到了地狱,还有两个巨兽分别是海兽利维坦,巨鸟利兹,按照经文中的说法,它们会在世界末日的时候成为天堂居民的食物。 不过那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 或许你们还记得,被利维推给科恩伯里子爵夫人的半天使拉结,她的性别器官被她的父亲,一个天使,她的母亲,一个修女,献祭给了恶魔,被献祭的东西是没法重生出来的,也会持续地带给受害者痛苦与缺失感,所以北岩勋爵就给了利维一个委托,请求他设法找到得到这份献祭的恶魔,然后将这些器官赎买回来。 虽然这么说,北岩勋爵也知道希望很渺茫,地狱里有上万只能够接受献祭的恶魔,作为一个半恶魔,利维就算真的找到了,他真的能走到恶魔面前,提出交换条件吗?他还没这个资格。 利维答应得倒很利索,不是他愚蠢到错估自己的力量,而是他也有需要解答的问题——这件工作没有必须完成的要求,他可以乘机借用俱乐部丰厚的资源来保证自身的安全。 第114章 鼠蚁的征候(下) ——上帝在创造天地的第五天创造了山和海,第六天用粘土创造了贝希摩斯和利维坦。 作为一个半恶魔,利维始终只能走在荒原上,那些忽隐忽现的风景,可能是陷阱,可能是诱饵,也有可能是他的目的地,他要仔细分辨,而且地狱的罡风会不断地剥除他身上那些属于人类的部分,半恶魔的血肉气味在地狱比活人更诱人,小恶魔们在他身后亦步亦趋,利维也不在乎,反正遇到一个可能的岔路口他还会随手抓一只小恶魔丢进去,看它是哀嚎一声尸骨无存,还是迅速地逃走,如果是后者,那么他就可能走到了某个领地的边缘。 大概第十七个小恶魔被丢入沙尘暴,但没有粉身碎骨而是连滚带爬地逃走时,利维举起握着一只河马牙,它被雕琢成酒杯的形状,周围环绕着各种野兽的浮雕,这不是利维的,而是歌斐木俱乐部的一件藏品。 贝希摩斯在经文中被描述为一头巨大到难以想象的野兽,上帝在第五天或是第六天创造它,它在受到恶魔的诱惑后坠入地狱,成为地狱君王玛门的附庸,职位是酒库长——当然,这不过是一个称呼,事实上,祂是一个拥有可怖力量的强壮战士,足以与上三级的天使对战而不落败,作为君王中最不擅长战斗的玛门,对这个下属非常满意。 不过贝希摩斯和所有的恶魔一样,并不具有固定的状态,祂可以是狐狸、狼、熊或是老虎,但最有可能的是河马,《约伯记》中说,“你且观看,我造你也造它,它吃草与牛一样,它的气力在腰间,能力在肚腹的筋上。它的尾巴如杉木般挺直,肌肉如石头般结实,骨骼如铜铁般坚硬。”又写道:“河水泛滥,它不发战,就是约旦河的水涨到它口边,也是安然。” 还有经文中说,贝希摩斯居住在河水退去的土地上,那潮湿的地方,一旁是一千座山,是祂的食物。 另外,依照基督的传统,凡是异教徒崇拜的神明,不是成为了圣徒,就是成为了恶魔,在埃及人的信仰中,盘踞在阿努比斯以及灵魂天平下的阿米特就是一头具备鳄鱼头颅,狮子上身与河马下半身的怪物,它会吞噬罪人的灵魂。 联合起来看,贝希摩斯最初的状态无限地靠近河马,至于为什么是酒杯,当然是因为它在地狱里担任的职位。 这个酒杯曾经被歌斐木俱乐部的前一任首领谨慎地使用过几次,他们的成员在执行危险的任务时可以随便将什么液体倒入酒杯——最好是鲜血,再倒出来的时候就是最甘醇的美酒,喝了就能让人拥有如同恶魔般 的力气,思维也会变得敏锐,尤其是战斗方面的,不过只能维持很短一段时间,而且,若是喝得太多,饮用者最后也会陷入彻底的疯狂。 今天这个酒杯是被用来寻找贝希摩斯的。 可惜的是这个领地并不属于贝希摩斯,利维迅速地离开了,他离开的非常及时,因为就在他离开不久,领主的卫兵就赶到了,“你嗅到什么味道了吗?”一个恶魔问,“一点点,”另一个恶魔说,“不是很浓重,可能是个驱魔人,也可能是个半恶魔。” “半恶魔吗?”之前提问的恶魔伸出细长分叉的舌头:“会是那个半恶魔吗?” “那他还真是大胆。”他的同伴说,随后脸上露出了耐人寻味的微笑,却没有动身前去搜索的意思,他们的领主穆林(也是梅林)在不久前遇到了一桩不太愉快的事情,遭到了不少恶魔的嘲笑,可能与一个地狱居民留在地上的种子有关,作为穆林的下属,他们理所当然地应当关注这个小虫子,但……他们的领主还没有动作,不是吗? 利维并不知道他差点就踏进了穆林的领地,他握着河马牙,上面的野兽浮雕总是在不断地变化,他时刻关注着,浮雕显现的野兽越是强大,就表示他距离贝希摩斯越近——他今天还算是幸运的,走错了两次后,河马牙酒杯里终于渗出了深红的液体,它散发着毋庸置疑的浓烈血气,引来了无数小恶魔。它们嘶叫声,张开嘴流出如同硫酸般的唾液,挥舞着尖锐的小爪子,它们从四面八方聚集起来,你踩着我,我踏着你,为首的一跳,就跳上了利维的脊背。 半恶魔没有迟疑,他俯下身体,将河马酒杯咬在嘴里,在骤然浓烈的阴影里,人类的形态瞬间蜕变为兽类的形态并一跃而出——一只拥有两只头四只膜翼的豹子,浑身漆黑没有一个斑点,它迅速地张开宽大的膜翼——这些膜翼并不完整,甚至有点残破,简直就像是在骨骼间挂上了一层单薄的皮膜,但它又是那样的有力,只扇动了一下,就将利维带上了半空,那只匍匐在背上的小恶魔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掉了下去,还没发出半声惨嚎就粉碎了。 它没有得到半恶魔一星半点的关注,地狱中的秃鹫来了,它们是那些在生前陷入了淫欲陷阱的人类灵魂,也是小恶魔中的一种,只是作为惩罚,它们无法落地,只能任由狂风吹袭,四处飘荡——比起在地上的小恶魔,它们更加饥渴,因为人类的灵魂若是已经出卖给了恶魔,死去的时候就有恶魔来收账,若是自行跌落的,也不会飞到空中——它们能够争夺的也只有和它们一样,被恶魔吸吮榨磨后丢到的渣滓…… 它们的外表犹如长着人类面孔的昆虫,翅膀超乎寻常的艳丽,超过人世间的任何一种蝴蝶,每次扇动都会掉落下大量鳞粉,只是原应肥胖的腹部几乎都干瘪得要卷曲起来——一抓住猎物,它们就会从口中生出长长的吸管,随便插进什么地方,把里面的“汁液”吸到一点不剩。 “看来我走对了哈!”利维愉快地和它们打了一声招呼,犹如一柄利刃般地从虫潮中“刺”过,留下了一大块显眼的空白,那些鳞粉在空中爆开,争先恐后地想要附着在他身上,却没能留下哪怕一点。 利维微微低头,豹子咬着的酒杯向下倾洒,殷红的酒液散发出更为浓烈的甜香,仿佛想要诱骗他改变主意——但它一洒落在风中,地上,气息就淡了,半恶魔轻而易举地摆脱了引诱,向着正确的方向飞去。这些因为淫欲而获罪的灵魂也不是遍布在地狱的每个地方的,它们就和人世间的昆虫一样喜欢栖息在潮湿的地方,而正如人们时常用“让我到地狱里打水”来形容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地狱里有水的地方实在不多,这里到处燃烧着冰冷的火焰,只在少数几个地方下着冰雹、冬雨,它们汇集起来,形成漆黑的溪流,而后在某个地方造出一个巨大的沼泽。 这个沼泽就是贝希摩斯休憩的地方,也是祂的领地。 利维落在地上,他现在有两个头,可以观察前后左右,他看到的仍旧是一片布满了灰黑色沙尘的荒原,暗红色的天空与沙尘接壤,群山在远处时隐时现,“一千座山。”他在心里嘀咕道,走向那些或是高耸或是倾塌的山峰,他以为自己要走很久,但没有,仿佛只在几个呼吸间,半恶魔就站在了湿漉漉的沼泽边。 这座沼泽大的就像是一片海,不过也只有如此才有可能让贝希摩斯舒适的待着,祂的身形笼罩在浓厚的雾气里,不太恭敬地说,活像只被端上餐桌的烤鸡,只是大得让人看不清全貌。与人世间的沼泽不同,这个沼泽没有可见的水,只有淤泥,也没有任何植物和动物,只有如同芦苇杆那样被插在淤泥里的灵魂。 这些灵魂按照罪责来说,就是那些在活着的时候热衷于争斗,厮杀的人,以及容易让自己陷入暴怒无法自拔的人,前者还在无休止地相互殴斗,叫骂,后者则深深地沉入淤泥,不能说话也不能行动,只能让怒火在心中燃烧,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他们每时每刻都在变得苍白,消瘦,他们的皮肉在腐烂,灵魂则在被贝希摩斯和围绕在祂身边的恶魔们撕咬,灵魂丢失地越多,他们越是不像人类。 围绕在贝希摩斯身边的恶魔——地狱中的恶魔会随着他们领主以及君王的意愿变化,毕竟他们没什么固定的姿态,贝希摩斯的下属分作两个类型,一个是人形但浑身遍布污秽,一个是各种野兽,利维没有回到原先的形态,还是一只畸形但强壮的豹子,就是为了迎合此地领主的癖好。 能够踏入沼泽的范围就表明可以交易,利维缓步上前,在涌动的淤泥前停下脚步,低下头,将流淌着酒液的杯子放在地上,然后咬开舌头,将自己的血滴入酒杯,酒杯里的液体刹那间就如活物一般地翻腾着,发出尖锐的喊叫,它的力度那样大,就连杯子都翻倒了,所有的液体都流向了沼泽,沼泽的雾气在豹子警惕的目光中发生了轻微的变化,就如同一条巨大的鱼在平静的湖面下游过似的。 过了一会,一股淤泥从沼泽里升起,“bazi。”它用地狱语说,当然,在地狱中,没有表达善意或是美好的词语,这句话只能说不那么恶毒,算是一个比较温和的问候词,利维站直了身体,别以为态度温和就代表着对方对你有好感,你要说贝希摩斯是头河马那是自寻死路,但祂真的和河马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比如它们时常懒洋洋地一动不动,但张开口就可以咬碎狮子的整个脑袋。 这股淤泥慢慢地升高,直到有七八分的人形,不过从表面上看还是看不到五官和其他细节,这不是贝希摩斯,利维还没这个资格,只是贝希摩斯的一个恶魔下属,他向利维问了好,然后收回了贝希摩斯的信物,对,这才是信物,它在地狱在人间都有着莫大的力量,而不是那尊阿斯莫德的小雕像,最初只能算是人类的自我安慰。 这件信物和利维留给大卫.阿斯特叔叔的便士差不多,都只是一张名片,接下来的交易还要谈,豹子利维深深地吸了口气—— —— 今天肯定是自己的幸运日,利维心想。 他居然真的从贝希摩斯这里得到了那个半天使拉结被献祭出去的器官的下落——他特意选择了贝希摩斯是有理由的,为了一个半天使,一个半恶魔直接去找地狱君王之一玛门交涉那真是异想天开,就算他愿意也不可能,而在玛门的众多下属里,他知道的只有贝希摩斯是最适合打交道的那个——作为创世纪时就诞生的巨兽,贝希摩斯在还未坠入地狱的时候,它是作为一个良善的造物存在的,譬如说,它的力量会在每个夏至日达到顶峰,每年这个时候,它会在天上发出一声大吼,震慑住所有的生灵,尤其是那些猛兽,逼迫它们在之后的一整年收敛起自己的爪牙,这样弱小的动物也能得到生存的机会。 即便现在坠入地狱,它也更像是贝利亚(懒惰)的附庸而不是玛门,在人世间,你很少能够看到贝希摩斯的信徒,人们若是向魔鬼祈祷,贝希摩斯也不是最常被提起的,作为一个恶魔大臣,它能这样懈怠真是人类之福,而对于利维这样的半恶魔来说,贝希摩斯这样不容易对什么发生兴趣的领主,也真是他命中的恩人。 而你要说,地狱里消息最灵通的人是谁?当然是玛门了,玛门是贪婪的代表,相比起傲慢、嫉妒、愤怒等等,祂的触手涉及到的范围最为广阔,而且祂的小恶魔还在忙碌于人世间与地狱的通讯与快递通道,有什么时候祂会不知道呢?作为深得玛门欢心的一个下属,贝希摩斯即便不怎么喜欢四处探听,祂身边那些恶魔侍从也会不断地带来各种消息。 拉结的器官就是这么被找到的。 但利维的另一个问题就没能得到答案。 “什么问题?”房东太太好奇地问道。 “一个不需要答案的问题。”利维说,这个问题确实不需要答案,他只要走过一次地狱就知道了。 在海啸来临之前,鱼儿会潜入深水;在地震即将发生的时候,老鼠也会成群地搬家;大火席卷森林,最早奔逃出来的肯定不会是老虎或是豹子,只会是不起眼的虫子,小鸟。利维在人世间经过了那么多年,深知很多事情都不会是毫无征兆的,只是人们没有发现罢了。 早在他遇见圣博德修道院的新院长,也就是那只力量强大又纯洁坚贞的小鸽子时,他就感到困惑,不是不可以,而是每个地方都应当安插相应的棋子,约拿可不是那种会同流合污的人,何况他具有着那样惊人的伟力,那些家伙难道就不担心他会因为失望而反戈一击吗?这不是没发生过的事情。 除非圣博德修道院将要承担起什么重大的工作,所以才会让这么一个人成为了它的院长,来保证这条防线不被动摇——就像他在战场上的时候,即便他身边的傻大个儿,现在的北岩勋爵不过是个平民之子,但因为他作战勇敢,战术出众,又因为有利维在身边而显得嗅觉灵敏,在做战术部署的时候,他们的上司还是会舍弃贵族子弟而选择前者,他才可能一路攀升到威灵顿公爵身边。 但利维观察了很久,也没发现伦敦有什么大事要发生。 地狱也还是老样子,每个恶魔都在忙忙碌碌于自己的事业,残破的灵魂在罡风中惨烈地呼号,罪人们在火焰、冰雹、热砂地里受苦,一切都仿佛没有改变——利维试探地询问了一些熟悉的半恶魔,他们的回答也像是对了口径般的一致,没有,没有问题,或许会有一场瘟疫,或许会有一场战争,但不会涉及到很多人。 利维更愿意相信自己的预感。 他总觉得有那里不对,但他也说不出有那里不对——但在浩劫来临之前,虫刍们是最警惕的,因为它们那么小,那么脆,只要一点点小小的风浪就足以让它们万劫不复了。 但他没有和房东太太说,甚至没有露出痕迹,在床榻上,大利拉是个默契的好伙伴,但在其他事情上,她非常糊涂,就算她不糊涂,说不定什么时候里鲁就来“取货”了,到那时候,大利拉的一切都只会是里鲁的,利维不想冒这个险。 另外一个险倒不需要他去冒。 半天使拉结,那个很难说是不幸还是幸运的女孩,她之前等同于歌斐木俱乐部的财产,之后经过利维的牵线搭桥,她被交给了克拉伦登伯爵的儿媳,虽然北岩勋爵的原意并不是这个——他指望利维能通过那个私生女和伯爵达成和解呢,但最后北岩勋爵也不得不承认利维的考量是对的,“克拉伦登伯爵现在对我也不是那么客气。” 他从利维手中拿过情报,取回被献祭的器官,可是一份不轻的馈赠,这个人情俱乐部不会让给一个半恶魔。 “是因为威灵顿公爵快死了吧。”利维说。 第115章 威灵顿公爵的骤然离世 若是有人没有见过伦敦塔,他准会以为,伦敦塔就是一座高塔,事实上,它最初的时候并不是一座监狱,而是一座不折不扣的宫殿,十一世纪的时候,威廉一世建造了它的主体白塔,后来的国王又陆续围绕着它建造了十三座塔楼,塔楼围绕着主塔,就像是卫兵拱卫着国王,其中还有天文台,地牢,教堂和广场,小码头等附属建筑,直到十七世纪,詹姆斯一世还住在这里。 在詹姆斯一世之后,伦敦塔才渐渐地从一个威严壮丽的宫殿群变成了一座多建筑的监狱,不过也只有达官显贵才有可能被关在这里,普通的平民若是犯了罪,如果没有被绞死,斩首,那么也只能在如同地狱的监狱、济贫所或是苦役船上度过十来年甚至大半生——只是监狱就是监狱,没人会喜欢监狱,何况伦敦塔内自从有了被理查三世关押并秘密杀害的两个王子,不甘的冤魂就越来越多,它们或是捧着,或是提着自己的脑袋,又或是浑身鲜血淋漓,面色惨白地在塔楼里穿来穿去,无止境的哀鸣和哭泣……又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王室和大主教也从来没有提起过将这些幽魂驱逐出去。 渐渐地,伦敦塔周围的住宅就渐渐稀少了起来,现在围绕着它的几乎都是公共建筑,像是造币厂,学院,医院、教堂和港口管理处等等,还有的就是如歌斐木俱乐部这种并不忌讳和恐惧亡魂的团体场所,也因为这个原因,伦敦塔内传来的各种声音也很难引起人们的注意。 “陛下。” 维多利亚女王距离娩下她的第七个孩子(仅存活)已经有五个月了,虽然约翰.斯诺医生说,她最好能够休息半年以上,但她今天还是来到了这里,伦敦塔,但不是单纯的伦敦塔,而是伦敦塔的地下。 从中世纪直至今日,只要有建筑,就不可能没有地下部分,普通人的民居挖掘地下室,是为了储藏食物和在战争中躲避灾祸,贵族、领主与国王们在自己的城堡与宫殿下设置地下部分,功能就更多了,像是太阳王路易十四都在凡尔赛宫的地下预备了一个“秘密大礼堂”,用于私人聚会与会议之用,先是宫殿后是监狱的伦敦塔更是不可能例外。 伦敦塔的地下从不公开,也令人意外的广阔,少数人知晓的部分曾经关押过著名的安妮.博林,伊丽莎白一世、托马斯·摩尔,还储存着大量机密文件,但这些“少数人”依然超过了一百这个数字,然后,只有他们的十分之一,除了女王陛下,可能就只有九个人知道最深处还有一个最让人恐惧又向往的地方,或者说,一个存在。 诺查丹马斯。 作为人类的诺查丹马斯早已死去,更正确地说,作为一个坠落于人世的天使,诺查丹马斯也早已沉沦在地狱受苦,这里的诺查丹马斯……只是借用了这个名字,以免引起外界的窥视与怀疑,也是为了缅怀那位可敬的预言家,作为一个天使,他既是无耻的叛徒又是懦弱的胆小鬼,但他确实给了人们很多有用的启示。 灰侦探 第38节 “请小心台阶。”“看门人”这样说道。 “看门人”是个正值盛年的绅士,他的血脉最早可以追溯到斯图亚特王朝的安妮女王,不过因为他的祖先并非婚生子,他并不具有任何继承权,但作为王室的远亲,他的家族一直就是伦敦塔的“看门人”,他们为历代国王与女王保守着许许多多的秘密,直至今日,他就是那九个人中的一个,威灵顿公爵是一个,阿尔伯特亲王不在其中,而女王的孩子们,除非女王发生意外,不然他们要等到成年后才会被允许知晓这个秘密。 还有的一个人是必须知道的,那就是历任首相,因为诺查丹马斯诞生也不过三十年,所以迄今为止,也只有四个首相得知此事,从最早到现在,分别是威灵顿公爵,格雷伯爵,墨尔本子爵,还有罗素伯爵,其中还有一位罗伯特.皮尔,保守党的创始人,因为他在位时间太短,所以没有见过诺查丹马斯。 陪伴在女王身边的就是罗素伯爵,这位先生今年五十多岁了,不过比起之前的墨尔本子爵,他体弱多病,身体羸弱,但与不乐观的身体状况相比,他的精神总是相当强韧甚至锋利,有人说他傲慢暴躁,妒才嫉能,但也有人说他冷静沉稳,手段高妙,女王并不怎么喜欢他,但在遇到重大事件时,首相不能做那个不知情的人。 “我觉得,陛下,在这个时候……去见一位占卜师……”罗素伯爵神情不虞地说道,虽然他偶尔也会参加占卜会,去见星相师,但发自内心地说,他是不信这些东西的。 维多利亚女王没有回答他的话,她对待罗素伯爵就像是罗素伯爵对待别人一样冷淡,他们在看门人的引导下进了一个房间,又从这个房间进了一个密室,密室里有个小门,打开后里面只有一个仅能容纳三个人和一把椅子的空间,椅子当然属于女王陛下,罗素伯爵只能站到椅子左侧,在他寻找另一扇门的时候,这个空间动了。 伯爵差点吓得跳起来,女王用扇子挡住了翘起的嘴角,但一想起今天需要询问的问题,这个嘴角又迅速地跌落下去,她瞥了一眼罗素伯爵,“这是升降机。”她说,罗素伯爵想了想:“这不是说要在世界博览会上展出的东西吗?”一个美国人的作品,没想到那么快就被应用在这里了,他仔细嗅了嗅,确实闻到了新鲜的木头和丝绸的气味——升降机的速度不快,但这里距离地面也不如今后的现代建筑那么远,随着一阵轻微的摇晃,他们听到了轻微的铃声。 因为这里不被允许有太多知情人,所以还是看门人为他们打开了门,门外是一座……工厂? 罗素伯爵对这里的第一印象就是工厂,这里难道不是工厂吗?几乎与所有的工厂一样,空中横着纵横交错的管道,底下布满了一台台几乎毫无区别的巨大机械,具体是什么他看不太清楚,这里到处都是蒸汽,汽缸撞击的声音此起彼伏,震得人耳朵一阵阵地发疼。 “这不是工厂,”女王走到他身边说道:“这就是诺查丹马斯。” 罗素伯爵睁大了眼睛,他扶着栏杆,再次往下看去,在蒸汽略微散开一些的时候,他看见了,从他们的脚下,到足足有五百英尺或是一千英尺(他实在估计不出来)的地方,一排排排着的不是纺纱机也不是织布机,更不是磨面机或是碎石机,那是一座座犹如蒸汽机车车厢那么大的差分机,每座差分机都有成千上万个齿轮,每个齿轮都在不间断地咯咯转动,底下是约有半人高的动力供给基座,滑杆前后刺击,飞轮飞速转动,曲柄和偏心轮只留下了模糊的残影。 “这个……上帝,天啊……”罗素伯爵不应当那么失态的,差分机早就不是什么稀罕的玩意儿了,但这里太大了,也太多了,任何东西大或是多到了一个程度,都会让人有压迫感。 “这里一共有三百一十三台巨型差分机,”女王从容地说道:“当然,不是一蹴而就的,从我的祖父乔治三世开始,连我在内的四位君主,就一直在支持差分机的诞生与进化,但一直到我登基那一年,诺查丹马斯才真正启动,但迄今为止,三十年了,它没有错过一次。” 罗素伯爵敬畏地看着眼前的——诺查丹马斯,女王轻轻地将手臂放在他的胳膊上,“跟我来,这还不是诺查丹马斯,”他们一起沿着差分机间的小路走向远方的端头,罗素伯爵惊讶地发现,地面是温热的金属,他用脚擦了擦,猜想那可能是铜。“是铜,”女王猜到他在想什么:“铁太容易生锈,用钢的话,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无法顺畅运转,所以这里的金属都是铜。” “铜也会生锈的。”在蒸汽中所有金属都会生锈,除了黄金。 “这里还要一些工人。”看门人随意地说道,罗素伯爵想起了自己签署的那份保密协议,难道这些工人都签了,不,应该说,他们没那必要,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被称为知情人或是不知情人的,他们只是用来维护差分机的工具,从保证机器的每一个部件都不会生锈,到打孔,穿孔,整理信息纸带等等所有繁琐的工作,都是由他们做的,而他们除了不能偷懒,走神,不能走出伦敦塔,论起衣食住行,或许还要比外面的工人舒服安稳得多。 今天这里没有工人,差分机还在运转,供能的部分可能还在工作,其他人则在女王贲临的时候回避了。 他们沿着那一座座差分机走出了很远,罗素伯爵都开始感到吃力的时候,他们终于来到了一个开阔的地方,一开始罗素伯爵都没能认出这也是一台差分机,之前的差分机有蒸汽机车车厢那么大,这座差分机则有白金汉宫的黄金厅那么大,它就是一座金属齿轮屋,直到他们走到差分机的投入口,罗素伯爵才敢相信它就是诺查丹马斯。 诺查丹马斯并不是这一座,也不是外面的那一群,而是它们聚合在一起,才被称作诺查丹马斯。 一个人,你也可以称之为知情人之一,适时地走了过来,向女王鞠躬:“这是巴贝奇先生。” “巴贝奇?”罗素伯爵仔细打量了一下对方:“请原谅,但我听说……” “我死了。”巴贝奇干脆地说:“是的,原先的巴贝奇死了,新生的巴贝奇继续为女王陛下工作。”差分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他也得到了英国政府的奖励与表彰,作为一个绅士,他已经功成名就,但作为一个科学家,一个工程师,他并不觉得满足,这时候有人找到他——他当然是极度渴望看到差分机中的巨人诺查丹马斯从自己的手中诞生的,但作为代价,他必须死去,然后在伦敦塔内度过余生。 不过巴贝奇并不认为这是一种代价,反而是一种奖励,他根本无法离开诺查丹马斯,“它会和诺查丹马斯一样伟大!”他这么说。 “今天您要问什么问题?” 众人等了一会,女王却沉默了下来,最后她说:“阿瑟·韦尔斯利的死亡时间。” 有那么一瞬间,女王之外的人都以为自己听错了——或者是另外一个同名同姓的人?但他们也知道这是在胡思乱想,有什么人会让女王屈尊来查询死亡时间?阿瑟·韦尔斯利只可能是威灵顿公爵。 威灵顿公爵的生死重要吗?当然重要,非常重要,他只要还活着,就是一面旗帜和一张盾牌,鉴于他两次击败拿破仑,也等于两次挽救了欧洲诸国,他的声望毫无疑问的高出当代人杰一大截,另外,即便他早就从首相与总司令的位置上退了下来,在政场与宫廷上的分量依然不容小觑,就看北岩勋爵始终只有他这么一个依仗就始终在风浪中屹立不倒便能一窥其中奥妙了。 但,罗素伯爵艰难地吞咽了一口唾沫,预知一个人的死期——天哪,这不该是一台差分机可以做到的事情!更确切地说,不是一个人造物能够做到的事情! 但这时候,巴贝奇已经颤抖着手接过了女王亲笔书写的问题,然后迅速地做成打孔卡片,再把它塞进“诺查丹马斯”。 “接下来呢?”罗素伯爵问。 “接下来我们要等一段时间。”看门人代替女王回答说。既然这里是属于女王陛下的差分机诺查丹马斯,当然有给女王休息等待的房间,这个房间布置得非常舒适,还有送风机不断地送入新鲜空气,小桌上摆着三层点心架,茶壶还有漂亮的杏子和桃子,但在这场的人没有一个有心思品尝美味,连同女王也只是将茶杯拿在手里。 难捱的好几个小时过去了,一声清脆的叮咚声响彻房间,女王猛地站了起来,差点摔倒,罗素伯爵连忙扶了一把,他们匆忙走出房间,巴贝奇从脖子上抽出钥匙和女王一同打开放置最后结果的匣子,里面是一张穿孔卡片,巴贝奇将卡片放进读卡机,机器慢吞吞地(可能只是在场人的心理作用)吐出了一张纸条。 女王捡起它并打开了它。 上面写着:“1850年9月14日晚间9点14分。” 距离此时不过三个小时。 罗素伯爵的第一反应是发笑,轻松的发笑,他认为,这台机器是出错了,他之前被压迫到沉甸甸的心终于欢快地跳了起来,预言生死,这不是人类或是人类的造物可以,或是应该做到的,他正想要说两句诙谐的话来宽解一下心情,就看到女王陛下露出了惊惶的神色:“快叫人!”她以一种君王不该有的仓促口吻喊道:“快!叫人去警告威灵顿公爵!” 看门人立即飞转离开,巴贝奇和罗素伯爵一起搀扶着女王,他们重新坐下,忐忑不安,“那会是……真的吗?”伯爵低声问道,巴贝奇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他也不知道是希望诺查丹马斯出错好,还是不出错好。 看门人向女王的侍从传达了命令,立即有人用传讯机(也是差分机的一种)向威灵顿公爵的官邸发去了消息,但消息很快回来了,威灵顿公爵没有在官邸,他去了郊区的庄园,可能是聚会,也有可能是消遣,立刻有两份命令重新传了出去,一份传给威灵顿公爵庄园所在地的治安官官邸(他那里有传讯机),一份传给歌斐木俱乐部的北岩勋爵,允许他动用俱乐部的非凡力量。 北岩勋爵直接住在俱乐部里,他接到命令,一个半天使成员立即出发了。 —— “你是谁?” 威灵顿公爵镇定地问道。 他是从战场上从无到有建立起仅属于自己的功勋与威望,也在建立内阁后(他两次担任首相)遭到过不止一次的恐吓与威胁,他有个绰号叫做“铁公爵”,别误会,这个绰号并不是来自于他在军中建立的铁规严律,而是他在担任首相后,一些人因为不满于他的政策与理念,数次想要进入他的房间刺杀他,他逼不得已在窗户上焊上铁条才得名的…… 再则他也是八十岁的老人了,他并不畏惧死亡,只感到奇怪,“难道我妨碍了谁吗?”他停了停:“允许我做最后的祷告吗?” 刺客没有回答他,而是扣下了扳机,子弹从枪口呼啸而出,准确地击中威灵顿公爵的胸口,他像是被人猛推了一把,胸口一阵灼热,一阵冰冷,他倒了下去,陷入了黑暗。 第116章 操之过急 歌斐木俱乐部的成员,一个半天使赶到庄园的时候,正看到光透过厚重的云层倾泻到人世间,普通人看到,只会以为那是一缕恰好穿过缝隙的月光,但在半天使的眼中,那是展开的光之阶梯,是通往天堂的路径,他站在那里,动弹不得——他看到威灵顿公爵的灵魂从躯体上脱离,公爵是否做过了祈祷,又或是刺客秉承着最后的善意,为他擦了圣油,对于爱戴这位老人的人来说,这是一件值得宽慰的事情,但他完全想不起来,他的脑子彻彻底底地被“天堂”这两个字占据了。 他的诞生与大部分半天使一样,来自于堕落的欲望,但他的母亲是个子爵的女儿,半天使也不像是天性邪恶的半恶魔那样令人畏惧,让人厌恶,他在母亲的裙下长到六岁,被一位伯爵收养,这位伯爵正是歌斐木俱乐部的成员,等到他成年,也就顺理成章地进了俱乐部,并就此开始为女王效力——他听说过天使,还有半天使如何渴望着回到天堂,但他是从来不以为然的——他的体内人性更重,他喜欢打牌,喜欢喝酒,还喜欢出入各种艳色沙龙,俱乐部的特权与薪金又足够他尽情挥霍,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缺失,必须要上天堂才能弥补。 当然,也有恶魔诅咒他,一旦他死了,他就会因为父亲与母亲的罪孽,他身上的原罪直接下地狱,下了地狱,他驱逐的魔鬼们会成群结队地在入口等候,他们会为他准备一个大型游乐场,他会遭受到每一样由人类或是恶魔发明的酷刑——对此他也不是很在意,他认为自己应该能上天堂,虽然他背负着沉重的罪孽,但他非常虔诚,每次礼拜都没错过,他还做过很多次弥撒,唯一的翅膀也不是那么黑。 万一,他是说万一,他落进地狱里,也不是没有可能立即成为一个大恶魔,他在人世间做的是猎手,不认为自己进了地狱就会便变成猎物。 至少在今天前,他是这么想的。 他是第一次看到来自于天堂的光,他不假思索,向这道光奔了过去,他张开了双臂,也张开了单只的羽翼,风急促地穿过他的头发和大衣,他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也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还有我!”他大喊:“还有我!” 他正看到威灵顿公爵的灵魂正在往上飞去,速度看似缓慢,但他抵达的时候,公爵灵魂的足尖已经越过了他的头顶,他伸出了手,想要抓住它,但一股耀眼的雷电瞬间穿过了云层,空气和光,它打在了半天使的身上,直接将他打入淤泥,电流犹如小蛇般地在他身上行走,每一寸皮肤都在闪耀着代表着罪责的火光——那种痛苦与伤痕不但停留在他的躯体上,还深入到他的灵魂中,他凄惨地嚎叫着,在泥地里蜷缩起身体。 他昏了过去。 等到他醒来的时候,人们已经找到了威灵顿公爵还有他,他面色苍白地跟随人们将公爵的遗体搬运回庄园,北岩勋爵看到了他,拍了拍他的肩膀,勋爵不知道昨晚的事情,还以为他是在阻拦刺客的时候受了伤。 公爵的妻子和两个儿子还在伦敦,他们先到了庄园,公爵夫人的神情十分冷淡,她和公爵曾经相爱过,但随着时间流逝,他们的爱情也像是被锈蚀的金属那样黯然失色,至于公爵的两个儿子,长子和次子一样的平庸,他们手足无措,完全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办,还是北岩勋爵一边向女王通报这个不幸的消息,一边强忍悲痛,将公爵的遗体送往伦敦——因为按照公爵的遗愿(他曾声明,他的身体“将由他的君主支配”),他的爵位,曾经的功勋,不可能在庄园附近的小教堂举行葬礼,果然,他们还没到伦敦,女王的使者就带来了命令,公爵将会被举行国葬,葬礼在圣保罗大教堂举行,他也会安葬在那里。 圣保罗大教堂是英格兰第二大的大教堂,在政治意义上仅此于王室专用的圣乔治大教堂,无数重要人物在此长眠,现在又有一个人人赞誉的英雄安身于此,葬礼筹备整整持续了两个月,在伦敦最冷的几天里,威灵顿公爵的葬礼终于在一个早晨开始——十二匹头戴黑色鸵鸟羽毛头饰的黑马拉着一辆沉重的殡葬马车,车辆用了如同炮车一般的青铜车轮,车壁上装饰着头盔,长矛,火炮以及一切与战争有关的饰品,以一个非常缓慢的速度在伦敦的街道上前行,两侧有骑兵护卫,后方跟随着他的亲人,好友与下属,还有将近一万名支持者,浩浩荡荡的游行队伍延续了有数英里,左右两侧的房屋与巷道聚集了一百多万人观看,在车轮陷入泥沼的时候,他们都走过来帮着推车。 等到了教堂,北岩勋爵毋庸置疑地成为了抬棺人之一,他的另一侧是尼克尔森,被人称为旁遮普之狮的年轻将领,他们之间没有目光交流,一起直挺挺地盯着前方,勋爵可能出于悲痛,尼克尔森就可能怀抱着另外一种想法了,毕竟在威灵顿公爵去世之前,他还坚持扶持北岩勋爵,按照威灵顿公爵的想法,他更想让北岩勋爵成为黄金厅,玛哪俱乐部的首领。 玛哪俱乐部的意义与其他十八座圣植俱乐部完全不同,只看俱乐部的所在地,就在白金汉宫的黄金厅,距离女王的办公室不过咫尺之遥,请问,那些公爵,伯爵,将军,大臣,如此费尽心机地想要挤到女王身边是为了什么呢,很简单,就是为了成为女王陛下的近臣,成为近臣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他们靠近女王,了解女王,懂得每个眼神与小动作下的所有含义,他们的一张小纸条丝毫不逊色于首相签署的一纸律令,他们随便说出的几句话,就可以让整个伦敦乃至大不列颠天翻地覆…… 还有,女王的禁卫军军团是属于凡俗人的力量,玛哪俱乐部就是非凡世界的力量,不是深得女王信任的人,根本不可能进入玛哪俱乐部。 对于威灵顿公爵的突然死亡,他的副手尼克尔森当然是欢喜多于悲伤的,之前他百般讨好威灵顿公爵,威灵顿公爵依然对他不假辞色,当然,他知道威灵顿公爵是在厌恶他在锡克时,对那些卑劣的土著们做出的种种血腥残忍的行为,但他也要说,不用这些暴力的手段,英格兰永远无法获得一片平静的殖民地,他是英国人,当然应该站在英国人的立场上说话,做事,威灵顿公爵的看法,让他来说只是狮子老迈后生出的懦弱之心。 威灵顿公爵的棺木被放进了预备好的石棺,乳香散去,弥撒的乐声也渐渐消失,人们回到家里,脱下黑色的丧服——这位伟大人物的离世固然令人哀恸,但生者的日子还要继续下去。 正如维多利亚女王,她为什么要去伦敦塔的地下,向诺查丹马斯寻求帮助呢,很简单,她正在为玛哪俱乐部的首领花落谁家而感到忧心忡忡。 若是在五百,不,哪怕是三百年前,女王陛下要选择玛哪俱乐部的首领都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毕竟那时候的君王还没有脱离教会的掣肘,首领肯定是教会的教士,副手才是君王的人,但现在,就看十九所圣植俱乐部里没有一个首领是教会里的人,就知道女王陛下根本没打算给教会分一杯羹或是插一只手的理由,玛哪俱乐部更是选用了威灵顿公爵来做首领。 她原本以为威灵顿公爵可以再支撑两年或是三年,她可以设法从可信任的人里挑选出一个合适的对象,没想到威灵顿公爵骤然离世,他留下的空缺一下子成了众人虎视眈眈的目标,对于公爵喜欢的那个北岩勋爵,女王一直有点犹豫,作为一个天生的贵族,金字塔的顶尖统治者,她对平民既不了解也没有多少好感,她不确定是否应当将自己,自己的丈夫以及儿女的安危交在一个农民之子的手上。 但要说尼克尔森,是的,他在军队里有很多支持者,也有人称赞他的杀伐果断,但也有人认为,他对锡克土著的残暴行为表现出这个人在道德品行上有所缺失,另外,她又担心这个过于虔诚的家伙会更多地靠近教会,而不是王室。 女王的想法自然而然地被她身边的人传达给了更多的人,尼克尔森感到焦躁,歌斐木俱乐部里也不免人心惶惶,北岩勋爵几乎无法继续沉浸在失去师长与庇护者的悲痛里,只能打起精神来重新将俱乐部管理起——又一个圣诞节快要到了,大大小小的黑弥撒也跟着多了起来,等到圣诞节当晚,又会是一个高峰。 肯辛顿宫再次被妆造一新,到处挂满了红色与绿色的丝绸,阿尔伯特亲王带着爱德华王子亲自从郊外砍了好几棵冷杉树回来,它们被竖立在窗外,女王陛下一转头就能看到它们郁郁葱葱的绿色针叶,还有各种各样的花瓶,花篮,礼物盒,这些都要早些准备起来,免得事到临头措手不及。 “太冷了,亲爱的。”维多利亚女王再次看到窗外多了一棵冷杉树的时候说道,阿尔伯特亲王无所谓的摊开双手,他还没来得及洗手,他靠近女王,在她的面颊上吻了吻,一边接过侍从递来的手帕擦手,一边说道:“我知道威灵顿公爵的去世让你很不开心,”他说:“你一直情绪低落,我的陛下,我可以理解,但我也希望你能尽快从这种悲伤中脱离出来——” “我会的,”女王也吻了吻自己的丈夫:“我会的,阿尔伯特,”她叹着气说:“只是,墨尔本子爵离开我了,现在威灵顿公爵也离开我了,在我即位的时候,他们就如同两根最坚实的立柱帮我支撑着这个国家——我多么希望他能再等几年,等我再熟悉一些,再从容一些……” “我会帮助你的,”阿尔伯特亲王大胆地将擦拭干净的双手放在女王的肩膀上:“你还有我,还有我们的孩子,你可以相信我。” 女王沉默了一会,没有给出阿尔伯特亲王想要的回答:“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布置圣诞树?”她问。 阿尔伯特亲王的面孔上顿时掠过一阵阴影,他微微转过脸免得让人看出他的愤怒与羞惭,“就这几天吧。”他说。 人们总是错估了阿尔伯特亲王对女王的影响力,一旁的科恩伯里子爵夫人心想,譬如圣诞树,有人说用一棵树来庆祝圣诞是女王为了迎合阿尔伯特亲王所做的,但真实情况如何呢,最早的时候是夏洛特王后在1800年就开始用圣诞树来装点城堡了——所以恰恰相反,阿尔伯特亲王弄来的圣诞树是为了让女王感到开心。 装扮圣诞树可以说是女王在处理政务之后的最大消遣了,毕竟威灵顿公爵葬礼的余波还没过去,她也没心思举办舞会或是沙龙,也许是为了兑现诺言,阿尔伯特亲王这次花费了很大一笔钱,在议事厅的桌子上摆满了数之不清的鲜花,摆在圣诞树下的,色彩缤纷的盒子简直就如同落在地上的雪花那样多,女王,亲王还有他们的孩子亲手布置的圣诞树有十二英尺那么高,有九层树枝,每层树枝上托举着火光闪烁的蜡烛,挂着小盒子,小盒子用丝带系着,里面装满了甜蜜的糖果与饼干,还有琳琅满目的饰物和玩具,被随意地摆放在各个角落。 最后阿尔伯特亲王拿出一个匣子,取出里面的一颗大星星让女王亲手挂到一棵只有三英尺高的小冷杉树上。 一拿到手女王就立即感觉出这不是铁镀金,或是银镀金的装饰品,她举起来仔细打量,发现那一道道绚丽的火彩也不像是玻璃做成假钻石才有的,她的脸上顿时浮现出动人的笑容来:“一个惊喜?阿尔伯特?” “一个惊喜!”阿尔伯特亲王喊道:“怎么样,你喜欢吗?” “毫无疑问!”女王干脆利索地说道,她高兴地将这枚大星星放在自己的胸前,大星星大约有她的手掌那么大,底座应当是铂金的,一种比黄金更贵重的金属,中间是一颗大约十克拉的蓝钻,星星的轮廓线上镶嵌着更小一些的白钻,钻石的品质很高,而且女王一眼就看出,它可以作为胸针也可以作为挂坠使用,她愉快地比了比,反身环抱住亲王的腰肢——矮小的她抱这里最合适。 “你花了多少钱?” 与人们想象的不同,此时的维多利亚人即便是在夫妻之间,谈论钱财也不是什么值得羞愧的事情,婚书更像是一张财务往来的契约,嫁妆多少,什么类型,婚后丈夫对嫁妆有多少处理的权力(是的,这个时代丈夫可以随意处置妻子的嫁妆,但有时候女方会在婚书附带的契约上限定如何使用,免得男方将妻子的嫁妆挥霍一空),女性在婚后可以问丈夫要针线钱,就是零花钱——因为女王的身份不同,没有嫁妆这个概念,但她将王室财务交给了阿尔伯特亲王打理,而阿尔伯特亲王不负其望,将本来赤字的王室财政在几年后就成功的转为了盈利,不过作为代价,女王的置装费有大大地缩减过。 这份礼物当然佷得女王的欢心,但她估计了一下这个挂坠的价格,可能要在两千金镑左右,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不过她也只是随口一问。 “五百金镑。” “我不信,”女王说:“它绝对不止五百金榜。” “如果是从那些贪婪的商人手里买,当然五百金榜不止,可能要三千金镑也说不定,”亲王将大星星别在女王胸前,“但这是一个忠心的朋友从印度带回给我的钻石,我特意找了一个手艺精湛的工匠做了镶嵌,这是我亲自设计的式样,你喜欢吗?”为了给女王别上胸针,亲王不得不深深地弯着腰,以至于错过了女王的第一表情。 “我可以知道那是谁吗?”阿尔伯特亲王再次直起身的时候,女王微笑着问:“谁给我们带来了这样的惊喜?” “当然是旁遮普之狮,我们最英勇的将军,”阿尔伯特亲王笑吟吟地说:“他从锡克的王公那里弄来了这些钻石。” “尼克尔森?” “还能是谁呢?”阿尔伯特亲王说,“我知道了。”女王说,接着,她没有再提钻石的事情,而是继续欢欢喜喜地挽着亲王的手,去和孩子们分享装饰圣诞树的快乐了。 —— “这个,”晚上女王就寝的时候,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说道:“暂时性先放在盒子里吧,不要拿出来。” 一旁的另一个卧室侍女还有点没有反应过来,但在亲王赠送礼物的时候恰好就在一边的科恩伯里子爵夫人马上反应过来了,她的手很巧,一下子就将那枚大星星胸针从女王的衣服上摘了下来,找了个空匣子装了起来,在上面扎了一根丝带,给女王看了看后收在了梳妆台抽屉的最底部。 “你说他是怎么了?”女王好似 有意无意地问道。 她没说那是谁,科恩伯里子爵夫人心里明白,但也没回答。不用她给出答案,女王心里也明白,距离圣诞节不过一周,按照常例,圣诞前三天他们会举行晚宴,专门款待俱乐部的首领与成员,每个首领都要从女王首领接过礼物,但玛哪俱乐部的首领究竟是谁,到现在也没定下来。 第117章 弄巧成拙的尼克尔森 灰侦探 第39节 圣诞节前的倒数第二天。 利维蹲在自己的小阁楼里,他才从赤足女子修道院回来,就下了一次地狱,从贝希摩斯那里弄来了北岩勋爵需要的消息,但他自己的问题呢,算是得到了答案也算是根本没有,作为蝼蚁的一员,他也值得暂时偃旗息鼓,除了更谨慎地观望外界的情况之外就没有做其他多余的事情,但是非似乎还挺爱纠缠着他的,没几天,黑窗户酒馆的里鲁就邀请他去“谈一谈”。 “伦敦的圣植俱乐部怎么了?”这次里鲁显然也没心情和他享受一番再说话了,他直截了当地问道:“我安插在伦敦西堤区的人几乎都没了,据侥幸逃出来的人说,他们遇到了大扫荡,俱乐部的人是在做什么?想要开战吗?” 圣植俱乐部建立起来的初衷,说实话,与其说是抵抗地狱带来的邪恶与污秽,倒不如说是对抗教会对权力的渗透与掠夺,那么多年下来,就像是西区与东区,也算是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无论是站在天堂的立场,还是站在地狱的立场,又或是以普通人为主旨,都尽可能地保持着一个平稳安宁的局面——至少对大多数人如此。 毕竟犯罪的人还是多于恶魔,俱乐部有时候也要雇佣恶魔,真的将恶魔逼迫到无路可退的境地,他们也大可鱼死网破,毕竟恶魔被驱逐了顶多回到地狱,但若是恶魔在伦敦城内尽情肆虐,造成的恶劣影响可不是几个俱乐部可以承担的——其他不说,一百多年前的伦敦大火,还有不久前的瘟疫,总有人分析这个,分析那个,但知晓内情的人都知道,这都是恶魔做得祟。 “我还不知道这件事情。”利维说:“这几天我都在家里睡觉。” “去找你的人类朋友,”里鲁刻薄地说,对于恶魔来说,将一个人类当成朋友,简直就是将一块面包看做亲友(虽然恶魔对亲友也不怎么样),除了嘲讽还是嘲讽,“问问他究竟想要干什么。”之前为了保护约翰.斯诺医生,他暂时允许歌斐木俱乐部通过他的领地,这笔账还没要回来呢,如果这次歌斐木俱乐部打算拿他立威的话,就别怪他 不客气了。 “我会的,我会的。”利维无奈地说道:“我马上去,今晚就给你回音。” “最好别让我太失望。”里鲁冷淡地说,几乎于此同时,利维只觉得眼前一黑,就被直接扔了出去,一个恰好路过的小烟囱工看到了,指着他大叫:“这个人突然冒出来了!”幸好他身边的工头没那么好的兴致来研究一个人怎么跑出来的,他给了小烟囱工一个头槌,说了一句脏话,类似于操你之类的,也有可能不是脏话。 利维瞥了一眼那个小烟囱工,作为要爬到烟囱里清扫灰尘的小工,孩子不会长得太大,他连工头的大腿根儿都碰不到。 这就是东区,他心想,活见鬼,这里的人已经够倒霉的了,怎么还有人来找他们的麻烦? “不是找东区的人麻烦,抱歉,”北岩勋爵说:“是尼克尔森,威灵顿公爵大人去世之后,玛哪俱乐部的首领位置迟迟没有定下来,最近又有人提起,他应该回旁遮普履行他作为总督的职责——他不想舍弃旁遮普的总督位置,也不愿意放开玛哪俱乐部的首领位置,我想他是想要在圣诞节前促使女王陛下做决定——晚宴就在这一两天,他或许只是想要展示一下玛哪俱乐部在他手中所能发挥的威力……” “确实威力强大。”利维讽刺地说,玛哪俱乐部的存在意义被尼克尔森弄错了,这个俱乐部距离女王最近,就是要发挥近卫军的作用,而不是征伐四方,当然,为了保证女王的安全,玛哪俱乐部的成员也确实是最强大也是最忠诚的:“他们居然也愿意听从尼克尔森的命令?” 北岩勋爵笑了笑,他居然还笑了笑!“不,原先有些人还是听喜欢尼尔尔森的,他们也不介意尼克尔森成为首领——在所有圣植俱乐部中,”他顿了顿:“玛哪俱乐部的首领是最荣誉性的,你明白我的话吧。” “哦……”利维说。 “玛哪俱乐部的成员都是有爵位的,爵位都在男爵以上,十来个伯爵,两个公爵……”北岩勋爵说:“只有威灵顿公爵才能成为真正的首领,至于尼克尔森,他们可能只是在戏耍他,”他叹了口气:“贵族中这样的人很多,除非你能够拿出无法质疑的成就来压制住他,让他低头,不然只凭女王的一道命令,他们总有办法让你苦不堪言。” 事实上威灵顿公爵一开始的身份在伦敦的贵族圈子里也只能说是平平,他得到尊重和爱戴是在他战胜拿破仑之后,至于惟命是从,要等到他二次击败拿破仑,并获得八国元帅权杖之后了,至于他在玛哪俱乐部中的威信,也是在这几十年里积累起来的:“另外那些人之所以开始厌恶尼克尔森,可能是因为他试图通过阿尔伯特亲王来影响女王。阿尔伯特亲王是德国人,他对于政治或是经济的任何建议都会被视作意图干涉英国内政,尼克尔森离开伦敦的时间有点久,”他没说尼克尔森可能是因为在旁遮普做无冕之王做得太快活以至于失去了对贵族的警惕心,“他们不会允许一个可能与外国人达成联盟的人成为玛哪俱乐部的首领。” “但如果继续如此,”利维说:“恶魔们也要动手了。”恶魔原本就不是善于忍耐和宽容的品种。 “你可以回去告诉他们,事情已经了结了,”北岩勋爵说:“今晚肯辛顿宫就要举行晚宴了,我们都会参加——我想玛哪俱乐部会给出赔偿的。” —— 女王走进了房间,所有人都站了起来,尼克尔森也不例外,他今天看起来格外兴奋,面色通红,放下酒杯的时候发出了很大的声音。 按照惯例,玛哪俱乐部的首领是第一个走出来接受礼物的,维多利亚女王看了看众人,“北岩勋爵?” 尼克尔森已经向前走了一步,在听到北岩勋爵的名字时愣住了。 北岩勋爵走出行列,“陛下。” “从今天起,先生,你暂代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位置,直到我确定出合适的人选。”女王简单地说完,将礼物交给了北岩勋爵。 第四卷 降神会 第118章 弗雷德里克. 詹姆斯.兰姆 “我的名字是弗雷德里克.詹姆斯.兰姆。”男爵说。 蒸汽机车的车厢里,坐着三个人,他们都是我们熟悉的人,半恶魔利维.伦蒂尼恩,他的委托人银行家的幺子,出版社与报纸所有人大卫.阿斯特,还有男爵。 “如果我是一篇小说中的人物,”男爵愤愤不平地说:“至少也是半个配角了,可现在就算是一个走过场的小人物都有了名字,”他说的是奥利弗.帕克:“这篇小说的读者还一个劲儿地叫我男爵呢,你们知道整个伦敦有多少男爵吗?如果有一只鸽子飞过摄政公园,它排泄的污物至少可以砸到两个半男爵。” “两个半?” “有准男爵的说法嘛。”男爵说:“不过既然你已经和大卫互称教名了,那么你也应该叫我弗雷德里克才是。” 利维笑了笑,人和人是不同的,他拒绝了北岩勋爵的建议,就是因为就算他为外交大臣克拉伦登的儿子找到了他的私生女,并把她安然无恙地带回伦敦,他在对方眼中也只是一个穿着灰蒙蒙外套的东区人,这种比仆人,屠夫或是街面上的清洁工更令人鄙视的罪犯,是不值得他屈身相交的——相比起来,大卫.阿斯特就要天真得多了。 别以为恶魔,坏人就会喜欢同类,他们虽然不会对好人心慈手软,但如果可能的话,他们更愿意和好人打交道——倘若当初大卫.阿斯特在踏入东区的时候,和其他不通情理的公子哥儿那样颐指气使,盛气凌人的话,他或许还是能用那枚大便士找到利维,但他浑身上下肯定剩不下什么,别说那匹马了。 笑完利维才说:“你在你的朋友中一定也是一个异类。” “是啊,我是,大卫也是,”看发生过的事情就知道,大卫与查普曼女士之间并没有正式的婚约,他们没有订婚,也没有婚书,所有的约定都在口头上,可大卫依然坚守着自己对未婚妻的承诺,即便要为此忤逆他的父亲,舍弃自己的性命,他都没有动摇过,而他的同龄人呢,他们还在忙于追逐妓女,赌博,狩猎,尽情享受青春,等到了需要进入政场或军队的时候,他们就去找一个富有的女继承人,这就是为什么在维多利亚时期,男性结婚的年龄往往会大过女性很多的原因:“不过我们都是次子和幺子,我们无需承担起长子的责任,社会对我们的要求总会更低一些。” 男爵相当不以为然地说,他知道,若是他是长子,是爵位的继承人,肯定会有人会干涉他的交友,但既然他只是次子,就像是他的中间名——他的名字沿用了他的祖父的,但不是因为对他有什么期望,而是因为他的祖父就是次子,墨尔本子爵(第二代)威廉.兰姆的弟弟,威廉.兰姆没有合法的继承人,他的爵位就交给弟弟继承了,而詹姆斯,名字的含义就是替代者,次子就是在长子不不幸身故并且没有继承人的时候拿来替代的。 威廉.兰姆的弟弟原本就有一个男爵的爵位,不过我们这位男爵的爵位是女王陛下在墨尔本子爵离世后 顾念旧人而格外赐予的——附带一说,这就是距离女王近的好处了,君王的记忆力有时候很好,有时候差得让人无法置评。 “那么,”利维从善如流地说道:“ 弗雷德里克。” 男爵,不,弗雷德里克心满意足地点点头,事实上他和他的叔祖父威廉.兰姆也很像,属于那种容貌英俊,神采飞扬的类型,不然当初威廉.兰姆也不会以一个可以做女王祖父的年龄与年轻的女性统治者传出种种绯闻了,“你确定北岩勋爵不会突然要找你们吧。”他问的是两个人,但看得还是利维,毕竟大卫.阿斯特最被看重的还是他的出版社和报社,之前他作为女王的喉舌为分娩麻醉术建立起了不错的口碑,也获得了女王的嘉奖,但要说他能和弗雷德里克,还有其他俱乐部成员那样与恶魔以及其他针对英国与女王的邪恶势力作战,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与磨合。 “如果是其他事情,”利维说:“或许会,但这是——一场试炼,我不接受俱乐部的雇佣,不算是俱乐部的力量,他不会找我的。” “女王陛下确实有那么一道旨意?” “你可不要把它登载在你的报纸上,”弗雷德里克说:“是的,她先让北岩勋爵暂代了威灵顿公爵在玛哪俱乐部的位置,但她也宣布说,谁找出了杀害威灵顿公爵的凶手并将其绳之于法,才有资格继承威灵顿公爵在玛哪的遗产。” 难怪这件事情北岩勋爵不会让利维插手了,利维毕竟是个半恶魔并且不在俱乐部的控制之下,尼克尔森肯定会虎视眈眈寻找北岩勋爵的任何一丝破绽,一个外人的介入只会引起其他首领与成员的不满,何况歌斐木俱乐部并不是没有半恶魔成员,勋爵也有值得信任的半天使可供驱使。 事实上,超乎后人意料的是,此时的人们对刺杀了达官显要的刺客并不怎么关心,遑论追究到底。 有些刺客若是被当场抓住,可能会被义愤填膺的群众当场打死(如果被刺杀的人确实很受民众敬仰),若是他逃走了,在没有监控,没有警察系统,没有详尽的身份信息的十九世纪,想要抓住他是很难的。这还是在他刺杀成功的情况下,有些时候,即便他刺杀的是国王,若是没有成功,那么接受的惩罚也远不如一百多年前那么残酷。 就如我们之前提到过的,女王曾经遭受过多次刺杀,但最严酷的惩罚也不过是流放。 比起之前刺杀国王的人,这些罪人可真是太走运了,要知道,过去刺杀国王的人,一概都是叛国罪,而叛国罪的罪人是要在遭受种种酷刑后才能被五马分尸,但在欧洲在文艺复兴时代时兴起的人文主义思想与自由主义思想,君主们也不得不开始展现足够的仁慈与豁达,女王的祖父乔治三世就曾经宽恕了一个刺杀他的女人,女王更应该温和与宽容——虽然这让她很不舒服。 何况就算有人愿意为公爵复仇,但刺客的源头也太复杂了,为了钱财,为了政治目的,为了权力,为了理念,甚至可能是无政府主义者,他们反对所有的统治者与管理者,还有可能是罹患了“弑君病”的普通人,他们杀死公爵可能就是为了出名和炫耀。 第119章 弗雷德里克. 詹姆斯.兰姆的侄子(上) 所以之前的两个月,无论是维多利亚女王,还是大臣,又或是民众,都没有将精力放在寻找凶手上,他们宁愿为威灵顿公爵筹备一场无比盛大的葬礼——有点讽刺,但符合这个时期人们的想法与观念。 “不过女王陛下提出这样的解决方法,也不是没有根据的。”弗雷德里克说。 “习惯法,对吧。”利维的答案让两个人都点了点头,作为一个实际年龄远超过外表的半恶魔,他经历过的事情远比这两个年轻人要多——在罗马帝国尚未崩溃,现在的诸多 国家只是部落的时候,他们施行的法律就是习惯法,习惯法顾名思义就是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譬如血亲复仇,在某些部落失去了首领,而首领的继承人不被众人接受的时候,那么其他的候选人,就可以用为首领或是部落复仇的方法来决出胜利者。 当然,在空白了两个月后,追查工作肯定艰难到了极点,但圣植俱乐部又不是还在雏形的警察系统,也不是义务大过权力的治安官,不管是尼克尔森,还是北岩勋爵,又或是其他人,只要能解决这个难题,他的能力肯定是毋庸置疑的。 “陛下也不喜欢尼克尔森吗?”大卫问:“支持他的人多不多?” 这个弗雷德里克倒是有所了解的,“女王陛下并不怎么喜欢他在锡克的所为,但他的支持者确实有很多,除了他出身诺福克家族——虽然很远了之外,很多人将他视作充满了男子气概的英雄。”他皱眉,但也不太好评价,因为这里直接涉及到工业大革命后产生的性别问题——在更早一些的时候,譬如斯图亚特王朝以及汉诺威王朝早期,男性在外面种地,工作,打仗,女性在家里照料孩子老人,打理家务,这是如同上帝创造人类那样,是刻印在人们头脑中的法律,不容动摇,女性理所应当地应该服从与尊重自己的丈夫,这点从女王到女仆都没有什么区别。 亨利八世那样迫切地需要一个儿子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但自从工业大革命,也可以说是蒸汽大革命后,女性的地位就产生了变化,说起来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在马力惊人的蒸汽机介入到生产工作中后,女性在体力方面的不足就得到了弥补,还有纺织业的兴起,大量的女人涌入了工厂,她们努力干活至少可以养得起自己——男性工人当然会感到不满意,但他们也无可奈何。 因为他们工资微薄,已经没法养得起一家几口,他们也不能驱赶女工,因为老板不愿意,女工的工资要比男工低,而且善于忍耐,就算有什么不满也不容易引发暴动。 女性在有了工作之后,她们就没有必要为自己寻找另一个主人了,而男人们在苦恼的同时,对于恢复旧秩序的渴望就愈发迫切起来,这种渴望折射成现实生活中对男子气概的苛刻要求,相比起与动物,孩子并列的女人,男子总是被描绘为“理智、强壮、冷静”的形象,绝不软弱,绝不温和,他们凶狠地对待任何一个可能的叛徒——像是同性恋者,如果一个人被指认为是爱慕同性的人,他会被处以监禁与苦役。 而在国王们取缔了决斗之后,中上阶层的绅士们也逐渐认为,个人的暴力是一桩不体面的行为,他们的思想从上而下地让所有人受到了影响,那么,绅士们要体现自身的男子气概,要采取什么方法呢,很简单,那就是推崇战争中的“英雄 ”——如今英国与外国几乎没有战争,除了殖民地,因此,如尼克尔森这样的怪物就应运而生,他在锡克越是残忍,越是暴虐,就越是能得到一部分人的喜爱与崇拜,这些人在国内也多得是。 他当然无法与威灵顿公爵相比,但与在反法战役后就寂寂无名的北岩勋爵,仍旧在锡克为女王陛下效力的尼克尔森当然更具优势。 这已经不是两个俱乐部之间的战争了,大卫露出了忧愁的神色,这将是好几个势力的相互争夺,他们当然希望北岩勋爵能够获得最后的胜利,但不到最后谁也说不好,不看他和男爵都被隔绝在外免得受到波及了吗?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你的侄子是怎么回事?” 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呢,正是因为他的好友男爵弗雷德里克遇到了一件难事,这件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确实非常麻烦——我们都知道,弗雷德里克是前首相墨尔本子爵的侄孙,他的祖父继承了前者的爵位,但他的祖父本身也是一个颇为成功的外交特使,他的父亲相当年轻的时候就去世了,他的兄长接替了祖父的位置,现在在汉诺威公国担任大使,他结婚很早,所以已经有了一个男孩,正在威斯敏斯特公学就读。 这时候的男孩与少数女孩几乎都在公学就读,而且一个家族若是选定了一个公学,几乎所有成员都会在里面就读,而且公学的同学几乎就是天生的同盟,像是男爵和大卫.阿斯特,他们就是在公学认识,而后成为朋友的。 男爵的兄长可以说是顺理成章地将自己的长子送入了他就读过的公学读书,所有的公学都是住宿制的,学院封闭,和修道院一样不接受家长探访,除非学生敢于冒险,不然在学期内也不被允许离开学校。 不过就在几天前,弗雷德里克接到了兄长的信件,他说,他的独子阿尔奇在学校里可能遇到了一些事故,这些事故可能与非常现象有关,他想到自己的弟弟就是俱乐部的成员,就将这件事情委托给他,请他去看看阿尔奇的情况,如果可能,给他一些帮助。 大卫和弗雷德里克都是公学毕业的,他们当然知道公学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象牙塔,成人社会中的风气也会影响孩子,具体表现就在公学中的男孩们会竭力体现与要求所谓的男子气概,老生对于新生,老师对于学生,没有一丁点儿温情脉脉的余地,阿尔奇是新生,入学不过半年,弗雷德里克一开始还以为他遭到了霸凌,但事实并非如此。 “他加入了一个降神会社团,并连续参与了几次仪式。” 第120章 弗雷德里克. 詹姆斯.兰姆的侄子(下) 说起公学,人们耳熟能详的可能是伊顿,哈罗或是温彻斯特,但威斯敏斯特同样古老而庄严,它的创建时间甚至比前三者还要久,在作为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本笃会僧侣建立的一座教会学校时,还是十一世纪,1540年,著名的英国国王亨利八世即便驱逐了修士们也没关闭学校,反而确保了它的正统性,1560年的时候,童贞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成为了这座学校的庇护者,因此被认定为威斯敏斯特公学的创始人。 威斯敏斯特公学的位置就在威斯敏斯特教堂的附近,从学校的广场,可以看到大教堂耸立的钟楼与绚丽的花窗,从西堤区,有蒸汽机车可以行使到距离学校大约三百英尺的地方——若是乘坐马车也不是不可以,但这里的三个人都是身体强壮,行动力强的年轻人(暂且将半恶魔估算在内),对于一些人所追求的传统与礼仪也不是那么在乎——他们到了车站,就跳下车,徒步走向学校。 既然在伦敦的市中心,你就别指望这座学校有多大了,比起坐落于距离伦敦二十英里的温莎小镇的伊顿公学,位于伦敦西北角十一英里的哈罗村的哈罗公学,还有更远的,距离伦敦整整八十英里,位于南部汉普郡的温彻斯特公学,它就在这座政治与权力中心的心脏地带——所以它只有结构紧密的三十座宿舍,只能容纳一千名学生,以及负责他们生活与学习的老师与职工,这里的职工连仅属于自己的领地都没有,他们和学生居住在不同的建筑里,但不能说是完全隔绝——威斯敏斯特狭小的空间实在没法和其他公学那样分割出学生宿舍区与教职工宿舍区。 他们抵达的时候恰好是在下午三点,学生们正在上课,不大的广场上只有寥寥几个修士和学者在缓慢地踱步,思考,前来迎接与陪同他们的校长秘书看上去忧心忡忡,但也没有催促他们的意思,而是如接待每个学生家长般地为他们介绍着学校内的建筑,大回廊,礼拜堂,主厅,庭院,宿舍,灰黄色粗糙石材为主体装饰的礼拜堂与主厅是最早的僧侣宿舍,现在是公共建筑部分,红砖白腰线,白门窗的则是在十一世纪后新增的部分,其他公学可以将学生按照年级分开,这里只有低年级与高年级两部分,还有一部分属于教师与职工。 公学学生是在十三岁入学,十八岁毕业,“这里属于新生到十二年级生,”弗雷德里克指着那两座看起来差不多体量的建筑说:“那里属于更高年级的学生。”他注意着利维的神色,这个混迹于东区的灰侦探,一个半恶魔,按理说这种地方不是他们会感兴趣的目标,但从利维.伦蒂尼恩的神色上来看,他并没有太多的好奇之色,不是不感兴趣,而是带着几分熟悉。 难道他也上过公学吗?弗雷德里克在心里说,事实上何止,利维不但上过公学,他还上过大学——或许他与其他半恶魔不同的地方就来自于他曾经长时间地浸润在人类的知识殿堂里,他或许并不能成为第二个瓦拉克(博学的大恶魔),但受教育无疑让他拥有了比其他地狱杂种更多的理智与自我,不过这就不是弗雷德里克,或是大卫需要知道的事情了。 半恶魔深深地吸着气,他善于从空气中攫取需要的讯息,这里没有多少恐惧的成分,也就是说,事故应当是在没有大范围地扩散时就被控制住了,但既然还需要圣植俱乐部出面,那么就说明还有一些棘手的后续没能解决。 他们在秘书的引领下一直走进了主厅的深处,也就是礼拜堂后方的耳室,这里被作为校长,也是一位德高望重的修士接待重要客人的所在,房间非常朴素,深色的半护墙板,白色的油漆,十字架和圣像,一个小小的讲道台放在房间角落,椅子环绕着圆桌,可能有些时候还会被用来讲道——这在教会学校时必不可缺的。 威斯敏斯特的校长鬓发灰白,但与利维熟悉的修士不同,他的着装更近似于凡俗人士,也就是说在整齐的四件套外加一件宽大的黑色罩袍,他上前来和三人握了手,在碰到利维的时候没有任何奇异的表现,不是他足够镇定,而是这位老先生的灵感并不强,比起修士,他更像是个学者。 他简单地感谢了歌斐木俱乐部愿意给予公学的帮助,然后就干脆利索地讲起了最近公学里发生的一些事情。 “现在这里有不到九百个学生,”说是近千个,但有时候也会不足,“都是一些活泼好动的孩子,他们大胆,鲁莽,喜欢胡作非为并不在乎后果,”校长说:“我不得不说,降灵会并不是其中最糟糕的一项活动。” “我听说这里有降灵会社团。”弗雷德里克说,降灵会,在英国甚至整个欧洲,事实上都不能算是什么应当被取缔的非法组织,甚至在上层社会中相当流行——降灵会séance一词来自法语中“session”一词,来自古法语seoir“坐着”,但它的真实意思是人们聚集在一起倾听与加入另一个世界的讯息与生活,当然,教会是保持不赞同的态度的,不管怎么说,即便大部分降灵会都是在装神弄鬼,但次数多了,也可能在某次意外地打开地狱之门。 尤其是在有人突然生了病,见了血,甚至丧了命的情况下。 “这是违反宿规的,”校长说:“但总有孩子们想要尝试。” 公学中的社团我们可以看做俱乐部的雏形,有着相同喜好与观念的人聚集在一起,而要展示自身的魄力与胆量,在不能如中世纪的骑士扈从那样挥舞刀剑的现在,召唤幽灵并与其交流,难道还有比这更好的方式吗? “他们召唤出了什么吗?”弗雷德里克问道,“还是出现了伤亡。” “没有伤亡,暂时没有,”校长低声说:“但有两个人失踪了,一个是教士,一个是学生。” “当事人还在吗?” “在,他们是一个宿舍的。”校长说:“男爵先生,您的侄子正在其中,你要见见他吗?” 灰侦探 第40节 弗雷德里克点点头,不一会儿,一个男孩被带进了会客室——在英格兰,男孩幼小的时候是相当可爱的,他甚至可以称得上漂亮,脸上还带着一点婴儿肥,头发卷卷的,兰姆家族的特征之一,他第一眼就看到了弗雷德里克,立即大叫了一声。 “叔叔!” 他跑过来,紧紧地抱住了弗雷德里克的腰,从身高上来说,这孩子有点缺憾,也不怪男爵起初以为他是遭到了霸凌。 第121章 三人的安排 等到阿尔奇一开口,他们更能确定这个孩子在这几个月里应该没受到什么折磨。 “弗雷德里克叔叔,”他高兴地说,“您是来看我的吗?” “是来看你的,”弗雷德里克说:“也是来这里担任客座教师的,还有我的两个朋友。” 阿尔奇立刻从弗雷德里克的怀抱里离开,有点羞赧地向房间里的另外两个陌生绅士行礼,不是他忘记了礼节,而是在远离原先的家庭,在一个完全不熟悉的环境中待了几个月后,不免会对亲人朋友产生强烈的思念,不过他很快就又有了笑容:“教师?”他兴奋地问道:“您是说,您会留在这里吗?” “可能要待上一段时间吧,”弗雷德里克说:“我会承担一部分低年级的修辞学课程,大卫.阿斯特——他会在这几个月里分担一些高年级的哲学与板球课程,利维.肯尼特先生则负责你们的拉丁文和拳击课程。” 阿尔奇好奇地望了利维.肯尼特一眼,在这里利维当然不能再用自己原先的姓氏,也就是伦蒂尼恩,不然就等于将私生子的名头挂在胸口了,而在上层社会,但凡显赫人士的私生子也未必会用地名做姓氏,若是有人追究,事情就会变得棘手起来,不如利维换个姓氏,反正他地狱里的老爹也不会在乎这个——肯尼特的含义是“骑士”,这个姓氏在欧洲与大不列颠很普遍,毕竟骑士是很多的。 “您也是威斯敏斯特公学毕业的?” “不是哦,我是坎特伯雷公学毕业的。”利维一本正经地说,这下子就连校长也忍不住看了他一眼,虽然在他的心里,俱乐部的成员都是一群有出身,有地位的绅士,但坎特伯雷公学?坎特伯雷公学甚至比威斯敏斯特公学还要谨慎、封闭,它是大主教圣奥古斯丁在597年建立的,那是什么概念?那是大不列颠的七国时代,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七个部落联盟还在争斗不休,西罗马帝国覆灭,东罗马帝国也已经失去了最后的光辉——它最昌盛的时期能够收纳的学生可能只有威斯敏斯特公学的三分之一,也就是大约三四百人,不奇怪,毕竟这座公学没有独立的学区,它就在坎特伯雷大教堂内。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来自于坎特伯雷公学的学生了,”校长说:“大主教还好吗?” 若对方只是在说谎,准会以为校长询问的是坎特伯雷大主教,也就是圣公会的主教长,但利维顿时笑出了声:“原来您也知道,”他愉快地说道:“它很好,在我离开的时候还是一只公鸡。” 校长大概估算了一下,“是的,”他宽慰地说:“那时候它确实还是一只公鸡。我有一个朋友也是在坎特伯雷公学毕业的,但比你早得多,他离开的时候它还是一只驴子。”他猜想对方可能用了假名,这也不奇怪——他和利维所说的大主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那位宗教亲王,而是矗立在坎特伯雷公学庭院一角的一尊雕像。 几乎每座公学都会矗立着创始人以及曾就学于此的各个显贵达人,譬如威斯敏斯特公学的庭院里就立着童贞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雕像,但只要有孩子与大孩子在的地方,你就别指望他们能安安分分地让这些雕像待着,威斯敏斯特公学的女王雕像时常被人擦上白粉,涂抹口脂,套上层层叠叠的拉夫领,这些都是公学里的淘气家伙们在晚上偷偷摸摸去跑去干的,有时候会作为新生的考验,有时候则是老生的炫技。 像是坎特伯雷公学的“大主教”,他甚至和教会没一点关系,他是著名的英国诗人杰夫雷.乔叟,这位诗人撰写了享有盛名的叙事短片文集《坎特伯雷故事集》,大名由此为人所熟知,但他死后并没有葬在坎特伯雷大教堂,而是葬在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后来有很多诗人都随着葬在那里——诗人之角由此而来。 坎特伯雷故事集的名字是因为故事的源头就是假托一群前往坎特伯雷朝圣人在往返路途中说的故事,乔叟本人和坎特伯雷没什么关系,但公学还是在一个不引人注意的角落立起了这位诗人的雕像,但或许是因为工匠手艺不怎么样,雕像看上去古板而又缺乏特征,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平平无奇的苦修士,于是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公学的学生开始将它打扮成故事集里的各种人物和动物。 将乔叟雕像装扮成一只五色斑斓的大公鸡正是十多年前的事情,按照利维的外表年龄是没错儿的,校长并不会怀疑俱乐部的绅士会是一个骗子,但再说一次,毕业于坎特伯雷公学的学生实在是不多,他见到了,不免生出一些探寻的心思。 “好了,”他和蔼地对阿尔奇说,“你已经见到你的叔叔啦,你应该回课堂去了。” 阿尔奇有点不情愿,但他也已经在公学待了好一阵子了,也知道撒娇和耍赖没什么用处,他悻悻然地和三人告了别,校长叫来秘书,“带三位先生去他们的房间吧。” 虽然说公学和修道院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学校毕竟是学校,比起赤足女子修道院,在威斯敏斯特公学查案就要简单多了,虽然他们是没法作为学生,但他们可以作为教师不引人注意地在这里长时间地停留。 公学的学生当然背负着沉重的学业,但相对学生的辛苦,教师们的负担也不会轻到什么地方去,哪怕他们一个人只要面对大约二十名学生,但这二十名学生的所有需求——生活上的,学业上的,都需要他们来管理和关注,所以有些时候,公学会招募一些可信的年轻教授来分担教业,也有时候,是某个著名的学者或是研究者有了作品或是出色的研究成果,也会被邀请来做一段时间的教师——譬如约翰.斯诺,在他被授予爵位后,有好几个医学院都邀请过他去教学。 三个年轻的教师,其中两个都是威斯敏斯特的毕业生,学生们的前辈,一个是墨尔本子爵的侄孙,一个是真理报与求知出版社的主人,还有一个,暂且不说其他,但能够被任命为拉丁文教师与拳击教师就知道不会只是个平民。 只不过这三个初来乍到的先生不能和其他成家的教授住在一座宿舍里,只有携带家眷的教授才能居住在教职工宿舍,单身的教师还有一个额外的任务,就是负责一座宿舍的管理——这里的宿舍就是在外界常见的三层公寓楼,有五十名学生住在这里,一部分高年级学生和低年级学生,高年级学生有着管理低年级生的权利和义务,还有一位舍监,由教师担任,用来处理各种学生无法处理的紧急事务。 “失踪的就是那位舍监。”秘书站在那座出了事儿的宿舍说道。 “那个学生呢?”弗雷德里克问。 “乔治.贝克是个新生,”秘书说,“他的父亲十分富有,我们怀疑这可能是一个绑架案。” 利维嗅到了熟悉的气味,果然,贝克的含义是面包师,有着姓氏就表明这个学生出身不高,可能是个新贵,他父亲想法设法地将他塞进威斯敏斯特公学,应当是希望他能在这里结交显贵,从而出人头地,没想到的是还没过一年,他就成了牺牲品——迄今为止,公学还是如此平静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一个普通的,单身的教师,一个并没有强大背景和广泛人脉的学生,想想看,如果失踪的是阿尔奇.兰姆呢? 利维成为这里的新舍监也是约定好的,另外两个人终究还只是一个普通人,他们告了别,利维走进舍监的房间,它在最底层,但面朝庭院,满目葱茏,房间的面积也很大,家具和陈设都称得上精美,半恶魔将行李丢在一旁,将身体抛向大床,舒舒服服地闭上了眼睛。 第122章 先从拳击开始(上) 利维.肯尼特先生在小睡了一会后,心满意足地坐起身来,打开行李,从里面拿出沉甸甸的教材。 弗雷德里克最初的时候还有点担心,他说,如果利维.伦蒂尼恩愿意,他可以在军队挂名,然后以军官的身份成为公学的特聘顾问,这种顾问也是弥补教资力量不足的方式之一,但他实在是想多了,半恶魔悠久的生命意味着只要他们愿意学习,个个都能成为人群中的佼佼者,只不过大部分半恶魔并没有一个好起点,在他们长大后,习惯了使用魔法与暴力的家伙很难坐下来,用委婉的手法去取得自己想要的东西。 利维说自己想试试拉丁文的时候,弗雷德里克有点惊讶,“这个可能有点难度,”他小心地说:“威斯敏斯特公学的拉丁文与其他地方拉丁文发音不同……” “我知道,教会拉丁文,”利维说,在十九世纪,就连梵蒂冈的教士也很少有娴熟使用这种古老的拉丁文发音的了,但对于利维来说,这不难,他总是在学习,在三百年前,这种发音在教会和上层社会还是很常见的,现在你只可能在几个守旧的修道院和公学寻觅到一星半点的踪迹。 这些教材都算是利维曾经的收藏,比弗雷德里克准备的要详细和真实很多——如果这里还有一个三百年前曾经在坎特伯雷公学上过学的学生看到,肯定会惊讶地发现这些都是修士们辛辛苦苦亲笔撰写的课案——每本书都精美的如同手抄圣经似的,前后还写着珍贵的箴言,每张羊皮纸上都满满登登的,除了最初的设想,还有不少在授课中产生的感悟与经验,包括但不限于如何鉴别学生们愈发高明的作弊手段,装病技巧,以及各种风流韵事,甚至还有如果学生偷了农民的鸡鸭啤酒如何处理的。 那些修士如果在这之后还在继续教导学生,他们的教案上肯定会深恶痛绝地指出曾经有个为非作歹的小子偷走了他们好十来年的心血。 不过现在这些内容对利维来说就太有利了,不要以为三百年前的教案就无法在今天使用了,毕竟公学里还在将教会拉丁文这种早该扔进垃圾桶的垃圾奉若圭臬,但仔细一想,也不是没有道理,公学的学生几乎都是显贵出身,这些诘曲聱牙的单词与文法,可能在一场沙龙(不带颜色的那种)成为身份识别标志,也有可能会被设置为俱乐部的一块敲门砖——是有俱乐部要求成员通悉某种外语。 不过去见新生之前,他明天就有一场对高年级生的拳击课。 威斯敏斯特公学如今将学生们分作两个大年级,低年级生是新生,九年级,然后是十年级,十一年级,高年级生是十二、十三年级与十四年级,十三和十四年级通常都在预备考入大学的课程,几乎不和低年级生有穿插的可能,十二年级的学生会被选出一部分较为优秀和沉稳的人配备在新生宿舍里,作为那群吵吵嚷嚷的小孩子们的指导者,在这里他的公开职位是“宿舍长”,但私下里也被称为“爸爸”。 “义父”传统可真是不分时代,不分地点也不分肤色的。 但相比起数百年后人们随口说出的玩笑话,这里的宿舍长还真具备着一点父亲的权力,他们可以让低年级生为自己和其他高年级生做事,如拿作业,取报纸,擦鞋,打水等等,也能收缴他们的食物或是玩具,他们还有一根手杖,如果新生犯了错,可以和教师一样用手杖抽打孩子的屁股。 不过在面对利维这位新舍监的时候,这位宿舍长还是很有礼貌的,“您要在房间里用餐吗?还是到大餐厅去?” “去大餐厅。”利维说,他正要仔细地看看这里的人,就像是在赤足女子修道院,他第一晚就“见过”了所有的修女和学生。 大餐厅也是每个公学必备的附属建筑之一,威斯敏斯特公学的大餐厅也是这里的礼拜堂,在需要做礼拜的时候再移动桌椅就行了,有点窘迫,但只要公学不搬迁就只有如此——大餐厅可以容纳几百个人同时用餐,桌子宽大,两侧摆着长凳,对新生有点难,一些身高不是那么理想的孩子必须垂着两条腿吃饭,可怜的阿尔奇就是其中之一,他看到利维,犹豫了一下迅速地挥了挥手。 利维就端着盘子走到他身边去了,公学的晚餐只能说可以让孩子们吃的很饱 ,也算健康,但实在称不上美味,在这个时代,人们对孩子的要求还是很苛刻的,溺爱被视为一种容易养出娘娘腔的罪行,挑拣食物更是容易引发修士们的不满——他们匆匆吃了点面包,奶酪和牛奶,几乎没能说什么话,“我们还要去图书馆自习。”阿尔奇愁眉苦脸地说,他瞪着眼睛瞧着利维,显然希望他们的新老师能够免掉他们今天的功课,“哦,”并不存在同理心的半恶魔说道:“你的功课我会放在第一个看的。” 他给了阿尔奇一个善良的微笑,似乎还在等待孩子的赞美,阿尔奇扁扁嘴,爬下了凳子,再端走了空盘子,整个过程垂头丧气。 一旁的宿舍长发出了轻微的笑声:“您是阿尔奇叔叔的朋友?” “是的,”利维看着这个大男孩,他这座宿舍五十五个孩子的“爸爸”——他不会不知道降灵会的存在:“我们受邀而来。”兰姆家族的孩子才进公学就发生了这种事情,当然,公学从上到下都不会允许那些下等人,我是说,警察,进入学校调查,而在绑架案与失踪案中经常大显身手的私人侦探也不是受欢迎的客人,但孩子的叔叔作为受害者的亲眷,还有他勇敢忠诚的朋友,被暂时雇佣为客座教师,在公学里停驻一段时间,完全可以。 “那么您可以不要给他们开后门,”宿舍长看似苦恼地说:“您不知道这些孩子有多么淘气,又有多么聪明,一发现您是个好说话的人,整个宿舍里就只有两个人,你和我,还有五十五只猴子啦。” “就像是原先的那个舍监?” “可以这么说,他是个老好人,所以孩子们都不怕他,但这并不是什么好事。”宿舍长神情阴沉地说道:“如果换了一个严苛的人……”他没有继续说下去:“我是十二年级生,”他转换话题:“明天就有拳击课,是您吗?”、 “如果是明天的课程,”利维说:“那就是我。” “那您可要做好准备,明天的课程中有几位高年级学生是拳击社团的成员,他们的性格——有点……不太好。”宿舍长尽量不那么明显地打量了一下利维,正如之前描述的,利维不是那种身形魁梧的人,他又高又瘦,就像是一根拉直的铁条,而善于拳击的人,无需多说,即便身材匀称吗,四肢修长,他们的腿、腰腹和脖子肯定都有可见的粗壮肌肉,利维.肯尼特看上去更像是一个总坐在打字机前的文员。 “谢谢你的提醒。”利维笑吟吟地说,“明天我会给他们一个下马威。” 第123章 先从拳击开始(中) 宿舍长让利维想起了孔雀。都是用来试探新人的棋子,但宿舍长更从容不迫,高高在上,他与孔雀最截然的不同就是一个是支配者,而另一个是被支配者——这里的学生也和修道院的修女不同,他们知道他们的来意与身份,至少一部分是,可就算是他们之中确实有始作俑者,他们也不害怕,不担心。 弗雷德里克的兄长让弗雷德里克以家长与俱乐部成员的身份同时进入学校,是个正确的选择。 如果只是降灵会召唤来的鬼魂作祟,那还不是什么大问题……可利维见多了黑弥撒,说句实话,黑弥撒和弥撒都不是穷苦之人可以举办得起的,从场地,到主持人,再到祭品和器具,什么不要钱?其中一些东西不但需要钱,还需要常人无法企及的人脉与来路,那些戴着面具,匍匐在魔鬼脚下的人无不都有着一个显赫的姓氏,或是一个优越的出身——人们经常会错误地认为,上等人因为有着足够的资源与权力,应当更加宽容和仁慈,这是个错误而且要命的想法。 那些钱是从何而来的呢,那些权力又该如何表达呢?他们很清楚自己若是跌落阶层会遇到什么事情,因为这些事情他们也都在做,一直在做。 撕开虚伪的表象,绅士和淑女们争斗起来,即便是东区的鬣狗也会为之胆寒。 利维与另外两个年轻人选择这些课程当然是有目的的,在公学里,没有只能参加一个社团的规定,在拳击社团,辩论社团,还有板球社团,诗歌社团里都有降灵会的社团成员,这也不奇怪,毕竟从更早一些时候开始,因为战火四起,天灾频频,教会力量又适时地进入了衰弱期,人们对于非自然力量的好奇与渴望进入了一个高峰期——近些年,降灵会已经成为了一个能够被俱乐部与沙龙接受的交际方式。 或许叫人吃惊,但此时的英国人与欧洲人确实非常流行在降灵会中相互攀谈与熟悉彼此。 利维等待宿舍长离开,就先去看了造成了两人失踪的降灵会场地,那是宿舍里的一个公用房间,用来阅读与思考,房间的墙壁用了深绿色的壁布,绘制着金色的卷草纹,家具都是茶褐色的胡桃木,房间不大,在窗帘拉起来后可以保证每个角落都不见一点光亮,正符合降灵会对光线的要求——传说强光会妨碍幽灵到来或是参与者进入另一个世界。 房间里原先用来阅读的是一个大圆桌,周围摆着十来把椅子,据说降灵会开始的时候,这里坐着八个人,但舍监不在其中,那些孩子们试图召唤一个名人,或是一个将军的灵魂,但突然之间,狂风大作,击碎了窗户的玻璃并且掀起窗帘,外面的月光直射室内,一大股黑烟从桌面上的水晶球里冒了出来,每个人都在不受控制地尖叫与发狂,虽然高年级生竭力想要控制局面,但还是有几个低年级生不顾阻止拧开门锁跑了出去。 有两个孩子在他们自己的房间里被找到,乔治.贝克却跑出了宿舍,舍监要求高年级生将其他孩子留在原地,他自己提着煤油灯冲了出去…… 利维抬起头,从已经修补好玻璃的窗户可以看到在晚上的时候有些阴森的密林,那可能是比起其他公学可谓狭小的威斯敏斯特公学仅有的绿地,它不大,但就是这么一个绅士保持着均匀的步伐环绕一周也不过一个小时的林子,就像是一个怪物那样瞬间吞没了两个人,据当时靠在窗户边看的学生说,舍监的煤油灯一直在黑暗中摇晃,一会儿到东,一会儿到西,他们还以为舍监在追逐乔治.贝克,但一直到校长赶到他们也没见舍监带着乔治回来,就知道不对劲了。 “是恶魔吗?”利维自言自语到,与修道院不同,他在这里确实嗅到了地狱特有的硫磺气味,也就是说,这群孩子竟然真的在降灵会中成功地召唤了一个或是多个灵魂——上了天堂的灵魂是召唤不回来的,毕竟他们只要到了天上,就等同于半个圣人,但地狱和炼狱里的可以,而就像是利维之前前往地狱时那样,无论是将灵魂从地下叫出来,还是自己落入地狱,地狱之门都会短暂地打开,里面会出来什么,说实话,很难讲。 他也去了树林——反正半恶魔不需要睡眠,睡眠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享乐的方式,就算恶魔也不会高兴每时每刻干活的不是?树林里也一样,有两个人在这里被恶魔戏耍过,留下了很多悲惨的痕迹,像是踉跄的脚印,斑驳的血痕和碎裂的玻璃——煤油灯的玻璃。 他在早晨的时候回到房间,学生们已经起身了,公学里的学生是不被允许带仆人的,一切都要自己打理,一群孩子挤挤攘攘地从房间里走出来,幸而这已经是半年后的新生了,像是纽扣扣错,领带歪斜,靴子左右式样不同这种低级错误已经不再发生,他们要先去礼拜堂做祷告,然后才能去吃早饭,宿舍长和另外几个高年级生严格地监督着他们,就像是狼犬看管着一群小羊。 阿尔奇扭着脖子左右张望,但没看到叔叔的那个朋友,他感到失望,并被他的“爸爸”恶狠狠地教训了一番。 失踪了一个学生,一个舍监,对这些孩子似乎并没有什么很大的影响。 利维这时候已经走在了前往拳击教室的路上,拳击教室位于一座高年级生公寓的下方,有四个横向的气窗为它提供新鲜空气和光线,拳击场上铺满细沙,天顶上悬挂着沉重的沙袋。 利维试了试沙袋,还有挂在墙上的拳击手套,他还发现了这里居然还有长皮条,小铁球和木块,不禁有点讶异,这可不是应该出现在一座公学里的东西——这些东西他在东区的拳击场上见过,为了足够血腥和刺激,拳手们不用拳击手套,而是如古罗马的角斗士那样,用皮条裹在手指和关节上,而后握着铁球,木块等物品加强拳头的破坏力。 第124章 先从拳击开始(下) 利维摆弄了一下这些皮条和铁球,在东区的拳击场上,人们为他们信任的拳手下注,同时也希望看到一场鲜血淋漓的胜利,在受支持的拳手让他们感到失望的时候,他们就会如同古罗马人那样愤怒地挥舞着拳头,要求赢家能够将失败者处死,一般来说,这要看那个拳手是否还有用,如果他已经年老体衰,或是受了必定会影响战绩的伤,拳击场的主人就会示意得胜的拳手将其活活打死。 今天是威斯敏斯特十二年级生的体育日,这时候的公学课程并不如后世那样穿插进行,而是尽量将每一门课程都集中在一天,因为有很多课程,不是一两节课就能讲完的,尤其是体育课程,像是划船,板球,拳击等等,学生们要做早祷,祷告完了还要更换专门的服装,课程结束后还要做松弛体操,洗澡和接受按摩,就连午餐有时候都是匆匆一个三明治了事。 更何况,如果将体育课程安排在上午,下午继续修辞或是文法课程,学生们免不了会因为身体疲惫而精神涣散,思维迟钝,而放在下午呢,上午的时候学生们就会因为期待着体育课而对枯燥无味的文课漫不经心起来,这都是教师曾经有过的教训。 在早祷后,十二年级的学生就陆续到了,为首的是他们的“女王学者”,与伊顿公学的“国王学者”相映成趣,其意义也是一样的——每年被精挑细选出来授予的荣誉称号,但凡获得这个称号的学生,伊顿公学的可以在外套上加短披风,威斯敏斯特公学则是可以穿着粉色衬衫,对,为了向创始人伊丽莎白一世致敬。 不过这里的粉色可不是指女性,这个时代的粉色依然属于男性,它被认为是血液稀释后的颜色,当初威斯敏斯特公学为了和伊顿公学争夺这个象征色还曾经比过一场激烈的板球赛。在拿破仑的军队里,军装有着很多的粉色部分,绅士们也会时常穿着粉色外套,若是去看十九世纪之前的画像,你也会发现圣母所抱着的圣子都是用了粉红色的襁褓。 虽然为首的女王学者的穿着让我们看来会非常可笑——那是一件粉红色的连体衣,连体衣在胸口左右打开,形成两个斜领,露出胸膛,胸膛下是四五颗扣子,从肋骨位置一直扣到双腿--之间,下面的裤子非常蓬松,类似于南瓜裤,在脚踝位置收紧,脚上穿着软皮靴子——但这就是这个时代男性的运动服。 至于那种在小说或是其他载体上经常出现的,宽松的衬衫加紧身裤的风流打扮,很可惜,事实上它是不存在的。 女王学者的身后就跟着二十个学生,一个班的数量,他们也穿着滑稽的连体衣,但都是米白色的。 学生们看到利维的时候,也不禁露出了如同宿舍长那样的迷惑眼神,利维的体型还不如他们之中的几个,虽然这种瘦削很能引发女士们的怜悯与爱意,但在拳击场上——别说技巧,他的对手可以挨上一百下,他挨上一下就会飞出去了。 “早上好,先生们。”利维也懒得和这些孩子们浪费时间,作为半恶魔,他没有孩童和少年时期,但他见多了这种小鬼头,深知他们的恶劣习性与暴烈脾气,尤其是这些正在叛逆期的家伙,即便公学里依然允许教师使用教鞭和戒尺,但让利维来说,这些惩戒不但没能让他们养成良好的习性,反而对弱肉强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他不得不承认,也不是每个公学学生都会变成一个伪善的恶棍,譬如大卫.阿斯特和他的男爵朋友,但确实,大部分公学学生最终成为了他们父母与所在阶级需要的样子。 女王学者仔细地打量着这个新教师,他没有换上连体衣,这倒也没关系,有些教师不太喜欢在学生面前暴露身体,新教师或许也是其中之一,他将外套随意地放在一边的架子上,只穿着衬衫——看上去更瘦了,不过他在挽起袖子的时候,看得出手臂还是有点力量的,“需要我帮忙吗?”他看出新教师的用意,是想要试试沙袋。 打沙袋几乎是所有作者在描写拳击的时候必须写到的一幕,有时候你会看到有人扶着沙袋,而有些时候为了展示角色的力量,他们会描写他如何将沙袋打得高高飞起。这里就要提一句了,如果要按照现实理论,前者才是对的,将沙袋打起来并不是一种正确的攻击方式。 人类在最初的争斗中,是不存在武器这种东西的,在没有斧头,锤子,匕首之前,人们除了如野兽那样用牙齿,就是用手和脚了,当然,很快有人发现,手指的指甲并不能与野兽的利爪相比,将手指卷缩起来,按进掌心,捏成拳头,才是最适合打击的形状,以这种简单的姿态作为基础,人类渐渐地发展出了使用拳头的攻击手段,这种手段即便在冷热武器出现后也没消失,只是随着时间的大河时隐时现。 最初欧洲人也是将拳击视作一种下等人才会采用的娱乐和决斗方式,它并不受达官显贵们的青睐,但在使用利剑与手枪决斗被取缔后,愈发渴求彰显男子气概的绅士们开始将拳击引入伦敦——一位绅士最早将击剑的精髓融入拳击,并设定了各种规定与要求,拳击由此摇身一变为上层阶级的健身方式——因为按照绅士们设置的法律,拳击需要的场地,衣着与繁琐的条令,已经不是普通人可以承担得起的了。 而在长期的摸索中,人们也发现,如果将人打飞出去,拳头造成的伤害反而不会很大,只要将力量全都收束起来,才能造成最大的损伤。 灰侦探 第41节 但没有人扶着,不是每个人都能娴熟地掌握只将沙袋打得微微震动,而不飞出去的技巧的,不,应该说,这不但是技巧,还有力量,之前的拳击教师也不是没有出过被沙袋反馈回来的力致伤的情况。 但利维要让学生看的就是他的实力,虽然作为一个半恶魔,这种说法着实有点厚颜无耻,但他毕竟是个恶魔么——他站在沙袋前,略微做了一下准备,稍稍后退半步,沉腰挥拳,一拳就击中了沙袋的中央部分,沙袋犹如去掉钟舌的大钟般地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嗡嗡声,就像是一个有生命的巨人那样浑身颤抖了好一会儿,才缓缓地停了下来。 第125章 拳击 十二年级生不是第一次来上拳击课,他们自己也打过沙袋,非常清楚这个大沙袋的重量,他们兴致勃勃地交换着眼神,但一直等到那位“粉色先生”开始鼓掌,他们才跟着拍起了手,这种行为无疑也是给新教师一种无形的压力——十二年纪的学生都在十六岁到十七岁左右,是最不愿意服从权威的年龄段,如果只是在文法学校里(就是那些面对平民孩子的慈善学校),教师必然是拥有如同国王般的权威的,但在威斯敏斯特以及伊顿这些几乎只接收显贵之子入学的公学里,学生与教师的地位有时候反而是颠倒过来的。 尤其是这些已经就将长成,去上大学的学生,没道理他们在公学里规规矩矩的,到了大学就放浪形骸起来的对吧——在公学放假的时候,已经达到了社交年龄的他们会被父亲,或是其他男性长辈带入伦敦的社交圈,一旦进入了成人的世界,他们就知道权力的好处并知道怎么使用它了。 而公学的教师,他们或许在某一方面是杰出的科学家,诗人,医生,研究者……但这些东西在权力面前当真脆弱的就像是蛋壳似的。 “威斯敏斯特公学的教学器材相当不错,”半恶魔才不在乎学生们怎么看他,只有那些敏感且软弱的人才会被这种似有似无的戏谑影响到,退一万步来说,他也不是真的来做教师的:“只希望它们不是被白白摆设在这儿的,”他自顾自地又打了几拳,沙袋小幅度地摇晃着:“你们之前已经上过了一年的拳击课,那么,”他转过身来注视着学生们:“先让我看看你们的进度。” “我们大概没您那么大的力气,”一个学生说道:“我可以问问您之前经过了多少年的训练吗,您看起来并不强壮,但像是可以随手翻起一辆马车。”他神色如常,语气诚恳,但若是有人读过雨果所撰写的长篇小说《悲惨世界》,那么他肯定能够品位出其中的恶意——伦敦对绅士们的要求从来就是又苛刻又扭曲,譬如拳击和锻炼这件事情吧,绅士们若是身手矫健,体魄惊人,当然是一件值得赞誉的事情,但这样的特点只能显现在战争与决斗中,倘若他将这些优点用在体力劳作上,比如说,耕种,捕鱼,搬运货物,总之,一切底层贫民们用来养家糊口的工作,即便他们并不是为了获得那些微薄的报酬,也会被人嘲笑,讥讽,甚至被排斥在上层社会的社交圈之外。 现在雨果先生的悲惨世界还未首次发表,那是十来年后的事情了,但在伦敦,一位绅士凭借着超乎常人的力气出名,是会让人皱眉的,至少也会被当做一个粗鲁的人。 “我的力量是与生俱来的,”半恶魔声音轻柔地回答说:“你们就别想了,我也只能看看你们的步伐和动作要领,我甚至不确定你们能从我们这里学到多少。” 学生们不免露出了一些不服气的神色,他们之前的拳击教练不是一个粗鲁的平民,而是昆斯伯里伯爵的一个学生,而昆斯伯里伯爵就是那个制定了拳击比赛规则的苏格兰人,就这点,他们也觉得自己的技巧应当可以远超于这个陌生的新教师。学生们在商讨后分作几组,在利维的注视下展示了之前从那位著名拳击手那里学到的技术,不得不说,从视觉上来说,他们击打沙袋的动作还是相当优美的,完全符合人们对绅士暴力的想象,就算是其中看上去最笨拙的,也没犯一些基础错误——像是头手并行之类。 头手并行是拳击的新手最容易有的毛病,你可以试试,一般来说,头总是跟着手行动,当你向一个方向挥拳的时候,你的头也会向一个方向倾斜,但这样你就很容易迎上敌人挥来的拳头……所以拳击的基本功之一就是要让身体违背本能,在出拳的时候,头和身体同时向反方向倾斜——虽然有一两个学生看上去还有点“需要思考”,但也只是更多训练就能解决的问题。 这些学生的领头人既然能够被选为“女王学者”,那就表明他无论在学业上还是在体育上都没有多少可供挑剔的瑕疵,他在其他学生孩子还只能固定在一个地方打沙袋的时候,已经能够灵活地围绕着沙袋旋转,并且灵活地使用上勾拳与下勾拳,并不局限于中间位置。 这里又要格外说明的是,拳击本身就是一种攻击方式,但很多绅士学习它只是为了锻炼身体,并不热衷于和人决斗,所以在实战中,他们经常吃亏——因为一旦真的开打,胸膛反而是最能抗击打的地方,人体脆弱的位置在喉咙,面部和腹部,所以在拳击比赛和实战中,攻击面部,下颚的上勾拳,还有攻击腹部的下勾拳,才是最有效的着力点。 “将沙袋看做一个真正的敌人!”领头的学生大喊道,他已经做了一组练习,可能有十二分钟左右,听起来很短,但十二分钟的拳击带给身体的负荷是很大的,他的粉色连体衣已经完全湿透了,头发也紧贴着额头,他的眼睛闪闪发亮,充满了公学学生不太有的凶狠气息,“这是我父亲和我说的,”他盯着利维说:“您觉得他说的对吗?” “你父亲是谁?” “昆斯伯里伯爵。先生。”那个已经即将迈入年轻人门槛的男孩骄傲地说道:“确实对您有点不公平,”他回击般地说道:“您可能没有什么可教我的。” “我能够被校长雇佣是有道理的,”利维懒洋洋地说:“我必然有一些你们和你们之前的教师没有的东西。” “什么呢,可以告诉我们吗?”对方近似于逼迫般地说道。 “你觉得我应该怎么……表达?”利维打开双手,笑吟吟地说:“和你打一场吗?” 第126章 令人啧啧称奇的公学(上) “然后怎么样?”利维耸耸肩,从托盘上拿了一块饼干放进嘴里,公学有专门为教师和学生服务的厨师,虽然没有过于精致的奢侈食材,但像是饼干,面包和三明治还是能保证质量和分量的。 弗雷德里克与大卫分别坐在圆桌两侧,作为客座教师,又是单身,同时也为了能够接触更多的学生,了解案情,他们也分别在一座宿舍里做了舍监,在需要谈话的时候,或是在利维,又或是在另外两人的房间里,舍监的房间是独用的,给了他们很大的方便。今天他们就在利维的房间里,从房间里看出去还能看到那座吞没了两个人的密林边缘,弗雷德里克一边望着深绿色的树影,一边打开自己的笔记。 “我一拳就把他打倒了。”利维说,半恶魔没有心,对于欺负一个手无寸铁的年轻人类毫无羞惭之心,他回想着当时的情况,只是一拳,当然,对于那个过于自信的“女王学者”先生,他可以用连绵不绝的打击来让他颜面全无,灰心丧气,他之后的拳击课程会简单很多,但这里还是要说一句,他并不是来做拳击教师的,如果打在沙袋上的那一拳没法慑服住那些男孩,那么打在他们领袖身上的一拳就绝对能。 “他的父亲是昆斯伯里伯爵。”大卫有些担心地说:“他是否会为他的儿子抱不平?” “昆斯伯里伯爵倒不是那样的人,”弗雷德里克说:“虽然不是百分之一百,但喜爱拳击的人通常都不是那种心胸狭窄的小人,何况利维只是打了一拳,非常标准的一拳。”之后也没有为难昆斯伯里伯爵的儿子,只是让学生们把他搀扶到一边的椅子上坐下,继续自己的教学,也没有在之后用言语或是行动为难或是嘲笑后者,这就不算是羞辱。说到这里,他忍不住看了一眼利维。 在男爵最初见到利维的时候,他就觉得利维不像是一个东区人,但也不是没有家道中落最后迅速跌入底层沼泽的人,不过利维今天的做法,又恰好非常地符合绅士们的道德标准,面对挑衅必须反击,但在反击之后不该继续施加报复,无论是哪一种,一个具有高尚品德的人,应该具备博大的胸怀与足够的克制。 他想起之前利维说,他曾经在坎特伯雷公学就读,难道这是真的?不过随即他便为这种想法发笑,这怎么可能呢,如果利维真的是坎特伯雷公学毕业的,他就不可能还挂着伦蒂尼恩的姓氏,更不可能在东区做一个灰侦探,他尽可以找到任何一个同学,哪怕是高两年级或是低两年级的学友,他们也会慷慨地伸出援手,这原本就是一件不会公之于众但内藏于心的契约,谁能保证自己永远不会遇到困难呢? 如果利维能够听见他的心里话,他肯定会说,他倒是有两个同学的,但问题是,他们已经死了很多年了,就算他们的家族和后代还在……他们也不会“认识”利维——恶魔的契约是可以追随着签约者的血脉一路传承下去的,但那时候的利维还只是个幼崽,经过诸多书本以及现实的教育后,他很清楚,如果他真的贪心了,那么他下地狱的速度可能要比那些同学更早些——那时候坎特伯雷公学里的教师还都是修士呢。 “听你的口气昆斯伯里伯爵应当是个性情坦荡的人,”利维摩挲着咖啡杯问道:“那么他知道自己的儿子在干什么吗?” “什么?”弗雷德里克坐直了身体,他看着利维拿出了一个让人感到熟悉万分的蜡烛头,把它放在他们中间,大拇指一抹,蜡烛就亮了,火焰很小,他们周围的空气迅速发生了变化,像是有什么被打破了又有什么被建立了起来,“你看到过这个标志吗?”利维说,他用一种幼童般的拙劣手法在桌面上勾勒了一个图形,弗雷德里克探头一看,虽然笔画简单,但特征已经很明显了——一个恶魔的象征符号。 他们之前在赤足女子修道院里发现了阿斯莫德的雕像,但这不是真正的神父或是信徒雕刻的,雕刻它的工匠没有亲眼见过阿斯莫德,恶魔君王之一,他只听说过,阿斯莫德应当是个三头怪物,牛头,羊头和一个时男时女的头颅,嘴巴里喷火,骑着一条龙,但就这个雕像也引来了不少麻烦,而利维描绘的图形,要比那个雕像更标准——不是阿斯莫德,而是阿斯摩尔麾下的一个魅魔,一个赤裸身体的女性,但双腿是蛇尾。 “那个伯爵的儿子将它挂在身上。贴着皮肉的那种。”利维说,那个粉色连体衣的“女王学者”被击倒后,就直接昏了过去,那个护身符就连着链子滑落了出来,一个学生立刻把它拿起来塞回去,但还是被利维看到了。 “他们在干什么啊?!”弗雷德里克气恼地说。 “你们在公学的时候没有遇到这些事情吗?我看那些学生似乎都知道这是什么但并不在意。”利维问道,他面前的这两个年轻人离开公学都只有几年吧。 “说起来或许你不信,”弗雷德里克说:“当时我们算不得他们一伙的,我们在公学中并不受欢迎。”他上公学的时候墨尔本子爵已经从首相的位置上退了下来,女王对他依然十分尊敬和信任,但他的接替者和政敌可不愿意他继续对女王施加影响,什么“女王爱上了足以做她祖父的首相”这种荒谬的耀眼就是从那时候传出来的,为了确保自己与女王的声誉不受影响,墨尔本子爵不得不中断了与女王的联系,这样,他在女王的记忆中所能占据的部分越来越少,家族的势力也大不如前。 “我当时还要依靠弗雷德里克给予的庇护。”说起来大卫.阿斯特只是外交大臣的远亲,在文法学校中他还算得上一个贵族,在公学里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平民。 “不过我们确实听说过,”大卫说:“高年级学生用召唤幽灵与在墓地过夜来测试新生的胆量,”也可以看做一种考验和欺凌,幸好那时候他的宿舍长是弗雷德里克。 “降灵会社团倒是这几年的产物。”弗雷德里克说,他也做了一些调查:“这东西在沙龙和俱乐部里也很盛行,有时候人们在别墅避暑的时候也会把这当做一种游戏……” “他们真是疯了……”大卫,阿斯特说,他还没有见到另一个世界之前,还觉得打搅死者是一桩很不应该的事情呢,现在看到了,更是觉得那些人可能在出生的时候忘记了些什么。 “这可不好说,”利维刻薄地说:“如果查普曼女士下了地狱,而一个灵媒来说,只要你开设一场降灵会就能再见到她呢?” 大卫立即无言以对。 第127章 令人啧啧称奇的公学(中) “那么他们有说这个护身符是怎么得来的吗?”弗雷德里克问道,如果是从校外得来的,事情可能还不是很糟糕,毕竟作为一个富有的继承人,这些公学里的学生只要一走出去就会被各种人紧密地窥视着,只要他们身边出现一点裂缝,苍蝇就会一哄而上,而这种东西,和圣物一样在伦敦的地下世界里流通,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利维说:“很可惜,他们已经承认了,这个护身符是他们通过一次祭祀得到的。” 这下子就连大卫也不由得睁大了眼睛:“他们还是孩子!”他不敢置信地摇着头:“我不信,他们——他们是做不到这些的,”在亚麻圣母小堂里他亲眼见过黑弥撒是如何举行的,就算没有成功,黑弥撒至少也杀死了一个婴儿和她的母亲,要知道就算是最穷苦的东区人也会在孩子出生后找到牧师或是教士做一个简单的洗礼,而召唤恶魔的仪式和祭品又绝对不能出错,所以与其去判断这个孩子有没有经过洗礼,倒不如直接杀死孕妇,从她的肚子掏出即将诞生的胎儿,等到胎儿发出第一声啼哭,表明他已经降生于世,就把他弄死,这样就可以保证这个婴儿是绝对没有经过洗礼的。 “你是负责高年级的,”利维有些奇怪地看了看他,“你觉得这些学生还能被称为孩子吗?他们是男孩,一旦成年甚至接近成年,就会被父兄带进仅属于他们的世界,而你也看到了,上层阶级的人非常热衷于利用所有可利用的东西来维护他们的利益,天使,恶魔,弥撒与黑弥撒,你觉得会有什么区别?” “威斯敏斯特公学可是一座教会学校!” “教会学校又如何,这些学生离开了学校,就会有另外一座公学,伊顿,哈罗,温彻斯特……但若是威斯敏斯特公学没有了这些学生,它就会立即荒废掉,除非它愿意接受商人或是平民的儿子,但问题是,如果真到了这一步,它就真的死了,没有复活的可能了。”利维托着下巴看向弗雷德里克:“看来你在公学的时候还真是把他保护的很好。” “他的母亲和我的母亲曾是闺中好友。”弗雷德里克说:“何况那时候的威斯敏斯特公学的学生确实还没狷狂到这个份上。” “公学需要大量的资金,人脉和特权,他们就不能违背这个社会运转的一些标准,”利维说:“别看教师们依然可以在课堂上用教鞭打学生的屁股,这不是什么大事也不是什么坏事,他们的父亲与母亲乐得看别人来使用严厉的手段来逼迫自己的孩子上进,但如果他们发现,教师开始干涉他们自己对孩子的‘教育’,必然会勃然大怒。” “这算什么教育?” “亚麻圣母小堂。”利维用一个简单的词就让大卫再次失去了声音:“那些跪俯在恶魔面前的信徒都是些什么人?你信不信如果你愿意,可以将他们的名单与这里学生家长的名单对照一下,看看有多少重合?”他又敲了敲弗雷德里克面前的桌子,“那些信徒被你们抓住之后,怎么处理的?” “还能怎么处理,”弗雷德里克苦笑着说:“组织者就是康罗伊爵士,他身后是肯特公爵夫人,女王陛下的母亲,我们可以将那些信徒拘禁起来,但没法剥夺他们的权利与爵位,或许还有领地,这连女王陛下都做不到,而且他们的亲眷与朋友也会抗议……除非我们能够证明他们举行黑弥撒是针对女王陛下的,是要危害她的,这样他们就都算是犯了叛国罪。” 大卫.阿斯特是俱乐部的新成员,但他同时也算是这场黑弥撒的苦主之一,他是知道这些人的下场的,作为始作俑者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惩罚,除了罚款和必须离开伦敦一段时间之外,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离开不是流放,他们只要别公开出现在女王面前就行——这种惩戒当然是非常,非常,非常不公平的,大卫.阿斯特在那之后修养了很长一段时间,而他的未婚妻查普曼女士虽然侥幸从祭坛上逃离,但等待着她的不是一场幸福的婚姻,而是几十年受监控的孤寂生活,还要时刻提防着恶魔卷土重来。 但他也知道并不是俱乐部不想为他寻求一个公正的答案,但在法律尚不完全,有罪与否完全看出身与资产,警察人数不超过一百个的现在,要对这些达官显贵们作出正义的审判实在是太难了——他能得到的就只有一些权力与财富上的补偿。 如果这些孩子看着自己的父母如此行事,你觉得他们会尊重生命,敬畏无论是人类还是上帝的审判因此不作恶吗。当然不,在利维的“询问”中,这些高年级生也不是第一次举行小仪式来召唤灵魂,召唤恶魔了,他们或许大部分时候都失败了,但也有可能成功的时候,他们还能用手里的零花钱去购买一些渠道不明的护身符或是祭品——而他们这样做的理由甚至很简单,有些人想要戏弄一下打过自己的教师,有些人想要获得心上人的青睐,还有些人只是出于嫉妒或是不同的阵营而想要让某人吃吃苦头。 那位伯爵的儿子所要求的倒很简单,那个魅魔护身符可以让他在睡梦中享受不同的欢愉。 其他学生就未必了,这次让校长不得不来请求圣植俱乐部的帮助,就是因为他们捅了个篓子,真的召唤出了幽灵并导致两人失踪。 “这已经是很棘手的事情了,”弗雷德里克说:“但那些孩子似乎并不以为意,我问过他们了,他们认为,要因为这件事情而关闭降灵会社团,禁止相关活动,甚至惩罚一些举行大小仪式的学生,根本就是一桩极其可笑的事情——他们并不为失踪的学生和教师担忧,也不认为自己应当为此负起什么责任。” “他们应该还会说,”利维补充道:“这本来就是失踪者本人的错,乔治.贝克不该乱跑,之前的舍监也不该独自一人跑到密林里去找人。” “我还没问过他们,”大卫不快地说道,“但我的确没有看到异常的地方。”每个人都在平静地过自己的生活,学习,自习,去图书馆,去食堂,在自己的宿舍里和同学们开辩论会,练习乐器,锻炼身体……但就是一潭死水,才叫人心惊胆战。 “你面对的学生要比我们面对的更麻烦。”利维说:“不过我给你一个建议,你可以先从那些不会说话的东西开始。” 第128章 令人啧啧称奇的公学(下) 大卫.阿斯特回到房间里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但作为自习与讨论用的公共房间里还有人,他走进去,得到了恭敬的对待,高年级生从椅子上站起来,向他问好,有人让出壁炉边的座位,也有人为他端来了茶。 他仔细地,一个个地看过去,这些十二年级生正处在少年到青年的转化期,因为有着充足的营养,足够的运动,他们身材高大,四肢修长,又因为接受了九年或是更长时间的教育,举止从容,谈吐优雅,这还不是全部,比起只能在文法学校学习拼写的同龄人,他们的眼睛里闪烁着权力赋予人类的特殊光彩,他们就像是一群聚集在一起,具有智慧的野兽,只认可与他们同等阶级的人,其他人对于他们只是猎物或是垃圾罢了。 这种景象,在大卫.阿斯特就读于威斯敏斯特公学的时候就有隐约的预兆,但还不是那么光明正大——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公学在最初的时候都是供给穷苦平民的,国王与贵族有着仅为他们提供服务的教士,更早的时候他们索性不读书,领主可能看不懂契约,骑士签字用鬼画符,国王连自己国家的语言都无法准确掌握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公学一般来说都属于宗教学校,教会们从中挑选合适的人作为教会的新血,毕竟主教们就算有成打的私生子,他们也不受任何法律的保护,教会中的职位也不存在继承与被继承的可能,一些没有私生子女或是私生子女不那么出息的教士就选择了另一种衣钵传承的方式——那就是师徒。这也是平民除了战争之外(事实上连凭借战功迁跃阶层的都很少),仅有的摆脱原有阶级的机会,他们在公学里读书,学习各种知识,在毕业后成为教士,补充到日益腐朽的教会里去,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在宗教改革后才出现的行政与教育体系确实让教会获得了一些生机。 不过既然是为了教会创办的,学校的真义当然也完全倾向于教会,他们教授古希腊人提倡的七艺,但王冠必然还是只能落在神学上,教士交给孩子们的认知是:信仰高于理性,他们学习的目的只为了将来为基督与教会服务。 只是在国王、贵族、官员与另一个新兴的阶级,也就是商人阶级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后,这些公学就理所当然地从被教会控制转向了被世俗统治,原先穷苦的平民孩子也渐渐地被显要的子嗣取代——但在大卫还在这里读书的时候,这里还能算是一座封闭的象牙塔,外界的风雨似乎并不会影响到这里,孩子们偶尔会有矛盾,冲突,老生对新生的训导或者说折磨虽然有……至少不像现在这样明显,激烈——大卫是高年级生宿舍的舍监,但他看到的新生一点也不比利维少。 公学拒绝仆人,于是新生就成了老生的仆人,九年级为十二年级服务,十年级与十一年纪为即将毕业的十三,十四年纪服务,他们一边要应付沉重的课业,一边还要为老生擦鞋,整理房间,搬运东西,来回奔跑着传信,送报纸,如果不是公学里的学生都会将脏衣服和床单交给外面的洗衣妇洗,我们可能还能看到一群男孩们挤在水泵边用木棒敲打衣物。 除了新生们的“爸爸”之外,其他高年级生也要求新生对他们有“足够的尊重”,要让路,要脱帽,要鞠躬,不允许随意拒绝前辈的要求,哪怕那些要求可能让他们受罚,受伤。 问题是,在大卫.阿斯特在这里读书的时候,这些扭曲的上下关系还不是这样赤裸裸,毫无遮掩。 学生们逐渐离去,临走前还和他们的新舍监客客气气地道了再见,单看他们现在的神情,你绝对无法将他们和面对新生时,那些暴戾而又冷酷的面孔联系在一起,“您还需要些什么吗?”这里的宿舍长彬彬有礼地问道:“我叫查理陪着您。”他指着一个学生说道。 “不了,”大卫说:“已经很晚了,你们应该去休息了。” 听到他这样说,宿舍长点点头,和那个学生一起走了,他们在临走前,调暗了房间里的煤气灯,只留下大卫身边的两盏,这样只有大卫.阿斯特周围还是明亮的,其他都笼罩在一层灰蒙蒙的雾气里。又过了几分钟,一阵倦意袭来,大卫站了起来,他俯下身,将身边的台灯关掉,他向门外走去,但还没走出几步,他就突然停了下来。 之前他也和这座宿舍的几位降灵会社团的成员谈过之前的事情,他们的回答大同小异,出现了奇怪的现象,低年级生感到惊惶所以冲出了房间,他们把控住了混乱的局面,但还是有个新生跑出去了——再要深究,他们就会露出为难的神情,“当时的情况非常复杂,”这是在场的一个降灵会社团成员给他的答案,“我们之前也不是没有遇到过,只是这次,非常遗憾……这不是我们期望看到的,但既然要成为社团成员,就不可能什么都不参与,任何社团都会发生意外,降灵会社团也一样。” 那些虽然是降灵会社团成员但没有加入那次降灵会的学生更是给不了什么确切的线索。 但利维提醒他了,如果那些会说话的学生没法给出答案,不会说话的那些呢?不会说话的当然就是指可能留下来的蛛丝马迹了,大卫站在房间里环顾四周,作为公用房间,学生们在这里阅读,思考和辩论,除了壁炉桌椅之外,这里还有三个书架,一个大书架,两个三角书架,书架上堆满了各种书籍,有学校的,也有学生自己带来的,后者扉页上都有记号,有时候学生会带走在自己的寝室里继续阅读,有时候就直接放在书架上,愿意读的人可以自己拿去读,但不能带走。 大卫稍稍拧亮书架之间的两盏煤气灯,大书架是长方形的,从地面一直到天顶,天顶上两排全都是宗教类书籍,下面才是学生们惯于阅读与寻找资料的书册,下方是大本的画册,以及一些文具。 三角柜里更多是一些学生的私有书籍。大卫大略地看了一些,没有发现有什么问题,除了一些类似于《十日谈》之类的,介于禁书与消遣的小说之外,这里干干净净,他再次关上煤气灯,也说不出是失望,还是欣慰。 但就在他即将走出房间的时候,看到黑暗中一个东西在发亮,他放低膝盖,跪在地上,从一个扶手椅的缝隙间抽出了一本小册子,它是由几张纸钉起来的,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拉丁文,大卫当然是能够阅读这些教会文字的,但他发现自己看不懂。 第129章 死水中的微澜(上) 大卫犹豫了一下,房间里太暗了,他一手抓着小册子,一手伸进壁炉侧面寻找点火器——就是用来点燃煤气灯的器具,他全神贯注,以至于根本没有察觉到有人正从身后来,他正单手拨动点火器的时候,一根木棍从后面打了过来,他听见了风声,本能地一侧头,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肢体完全不听头脑的指挥,可能只是慢了一两秒的功夫,他就被一下子打到在地上。 他的眼前顿时一片黑暗,一只手伸过来,抢走了他手上的小册子,但在大卫倒地的时候就想到了来人可能就是为了这个来的,他下意识地将小册子紧紧地捏在手指里,作为一个成年男性,也会练习拳击与板球的绅士,他的手劲儿也不小,凶手又很匆忙——他听到了喘息的声音,有人想要掰开他的手指但没能成功,只能勉强撕下了所有露在手指外的部分,因为用力过猛还差点让自己摔了一跤。 这时候大卫已经恢复了一点力气,他翻身捉住了对方的脚,凶手立即惊惶地踢了他一脚,正中面部,大卫顿时鼻血横流,头脑轰鸣,但他已经可以肯定,如果凶手不是早有预谋,那么这家伙肯定是学生之一,因为他正好摸到了对方的鞋子,他穿着的是牛津鞋。 顾名思义,牛津鞋是在十七世纪后开始流行在牛津大学的学生制服鞋,公学的高年级生也会穿着这种鞋子,以此与低年级生的短靴保持差异——这种鞋子要取用柔滑而又坚韧的胎牛皮,在鞋头和鞋身两侧打孔,这些密集的小孔会形成精巧别致的翼纹,鞋面上有三对以上的鞋孔,用牛皮绳系着,遮住鞋舌。 这种鞋子教师也有可能穿着,但尺码不会那么小,而校工们只会穿着实用的短靴。 那个人冲出了房间,大卫挣扎着想要爬起来,想要叫喊,但他才一开口,血就涌入口中,他按住嘴,踉跄着起身,但还没走到门口,他就昏厥了过去。 灰侦探 第42节 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在礼拜堂的耳室里了——这个时候还没有如后世那样专业又安全的医院,虽然这个单词的确已经出现了,但比起医疗机构,它更像是个慈善组织,像是红衣主教所掌管的大贫民院,济贫院,收容所等等,有时候若是遇到了大规模的战争或是瘟疫,所有教堂,礼拜堂的大厅也会被开放用来作为病房,但说到有什么确切的治疗手段和药物,就看看连维多利亚女王陛下要在分娩时使用麻醉术都要承受来自于世俗与教会的双重压力,就可见一斑了——修女与修士们通常还是采用他们的办法,祈祷和圣油,圣水。 事实上,如果伤员和病人足够幸运,有天使或是半天使愿意献出血肉,稀释后的圣水确实可以拯救不少人的性命,但这必须在大面积的伤亡面前,平时那些收容穷人的地方,能够有点糖水就很不错了。 威斯敏斯特公学当然没那么糟糕,毕竟这里有着几百个精力充沛的淘气鬼,他们还要上体育课,受伤和生病不可避免,礼拜堂的左右耳室就成了医疗室,孩子们如果只是受了轻微的伤害,或是得了风寒,这些不怎么重要的小问题,可以在医疗室休息,接受治疗,住上几天也不是不可以。 大卫.阿斯特遇到的凶手显然不是那么心狠手辣,察觉到不对的利维发现他的时候他还活着,只是流了很多血,血液浸透了一整块地板——她立即被送到了医疗室,半恶魔娴熟地检查了他的伤势,他的后脑被打了一棍,万幸打在了最坚硬的顶骨上,只是皮外伤,被踢了一脚的地方损伤在颧骨和鼻梁,口腔和鼻子原本就是容易大出血的地方——简而言之,看上去有点可怕但伤势不重。 大卫要是要感谢最早发现他的是利维,凶手可能折返,若发现者是学生,也有可能为自己的朋友或是避免麻烦而隐瞒,拿走他手里的线索。 “你知道是线索?” “一开始还不能确定,”大卫疲倦地说:“但我挨了一棍子后就能确定了。” 利维拿过一杯利口酒,在里面混了一点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递给大卫:“喝了它你会好点。”大卫迟疑了一下,但还是拿过来一饮而尽,可能只过了几分钟,他就感觉疼痛和虚弱正在飞快地离他而去:“这是什么?”他下意识地问道。 “一些好东西,但不能经常使用。”利维漫不经心地说,弗雷德里克去探勘现场,寻觅证人了,他坐在大卫身边,一边照顾他一边翻开那些没有被撕走的书页,留在大卫手里的实在不多,又因为他用力攥着而皱巴巴的,上面还沾染着血,汗水,幸好上面的墨水用的是很不错的矿物蓝黑墨水,纸张也是最好的涂布加工纸,笔迹不容易被浸润,散开,所以还能勉强辨认出几个字母。 但就这几个字母,又是不再流通的教会拉丁文,换了一个不怎么擅长这些的人来看,还真看不出什么,但这对半恶魔可不算什么难题——他在一旁的小桌上对应着残缺的文字,抄抄写写,拼拼读读,不一会儿就凑满了几个单词,“哎呀,”他感叹道:“这里的学生可真是了不得啊。” 他低头看着躺在床上的大卫:“所罗门的钥匙,”他念出书名:“真的。” 大卫一时间甚至没能反应过来,他进入俱乐部的时间还不长,但刚走进医疗室的弗雷德里克却不由得失声喊道:“所罗门的钥匙?怎么可能?” 但凡对另一个世界有所了解的人,就不可能不知道所罗门的钥匙。所罗门王是最伟大的尤达君主,古以色列国王,他统治他的王国长达四十年,而在他统治期间,是以色列王国无可指摘的巅峰,最强大的军队,最繁荣的集市,最宏伟的宫殿,他时常发动对外的战争,掠夺他国的财富,甚至没有一次失败,人们经常传说,他之所以百战不殆,是因为他设法封印了七十二个恶魔,让他们为他效力。 第130章 死水中的微澜(中) 很多人都知道所罗门的钥匙,但这本书就和所有具备秘密力量的书籍那样充满了假冒与扭曲的伪本,或许每个俱乐部,每座大学,每个修道院的藏书室里都有所罗门的钥匙,就和所谓的恶魔圣经似的,但事实上,这些几乎都是被人杜撰出来的,真正的所罗门钥匙被小心地隐藏在梵蒂冈圣彼得大教堂的某个隐秘之处,只有历任教皇能够从上一任的遗嘱中找到它的位置。 但既然是所罗门的钥匙——这本书上据说写满了召唤恶魔的咒语,祂们的真名清晰地被刻印在阵法周围,总共有七十二个魔王,连同他们的眷属,你可以随心所欲地驱使祂们为你所用,除了这些,你还可以在里面找到所有你需要的符文,诅咒、祝福、治疗……每个词语只要一经念出就能产生效力,有人猜测,里面甚至还能找到可以打开天堂之门的办法。 说实话,罗马高级教士的德行能够让这本书留在原先的位置直到今日,就算得上是个奇迹了,不过利维也曾经听地狱中的几个大恶魔说,那是因为有两个最坚贞的天使,即便他们落在了地上——他们一直坚持着,没有堕落到地狱里去,他们看守着这本书,不让地狱的通道在最神圣的地方打开。 但只要人类还在,他们总是能想出办法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将这本书复刻下来,与恶魔圣经相似,只要能够背诵和记录下来,符文,真名和阵法都是可以使用的,虽然利维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说服那两个天使的,但里面的一些内容切切实实地流传了出来,现在人们所用的大部分黑弥撒与召唤术几乎都是从这里来的。 利维将那些被他小心翼翼复原的碎片交给了弗雷德里克,弗雷德里克拿过来发现自己也看不懂——这就等于拿着一千张拼图的七八张碎片猜它的原样,也只有利维这样的半恶魔,他从血脉里继承的东西和他从人类那里学到的知识糅合在了一起,才能辨认出这些词语的来历。 “这些学生真的召唤了恶魔?”弗雷德里克疲惫地在椅子上坐下,他倾身摸了摸朋友的头,万般庆幸当初犹豫再三但还是让大卫与半恶魔签了约,这次如果不是半恶魔与他之间的契约发出了警告,大卫真有可能失血致死,他回到椅子上坐下的时候,利维看到他提着一根板球棍。 板球棍从外形上看很像是木浆,一个手柄,大约一英尺,是供击球手握持的地方,往下就是一个长方形的板子,板子的长度大约在两个半英尺左右,宽度和成年男性的手杖差不多,在比赛中,投球手将一颗木球向击球手投出,击球手要将球打出去,不能让投球手抓住球或是将球扔进他身后的球门——当然,具体规则要更复杂一些,但和这里的“意外”没什么关系。 为什么要特意提起它的形状与用途呢,是因为这只球棍也很适合用来做凶器,为了保证能够将球又稳又准地打出去,球棍用了橡木,板面宽,打击面大,有分量但又不是太重,造型更是注定了它非常适合被用来挥舞,另外,这只球棍不是被收在储藏室里的,它是一个学生的私人物品,就放在三角柜的下面。 上面血迹斑斑,还残留着一些浅色头发,与大卫的头发颜色一致,“它被扔在宿舍外的灌木丛里。” “袭击我的应该是个学生,”大卫又开始感觉到一阵阵的刺痛与混沌,利维给的药正在失去效用,但他也知道这个药恐怕不能多吃,他坚持着看了看球棍,说道:“不过我也不确定,会不会有人有意穿了牛津鞋。”男孩过了十六岁,鞋码还会长大一些,但留给人们的余地已经不太多了,他不能坚持说凶手肯定是个学生。 “或许我们可以将宿舍里的学生全部集合起来让你摸摸脚?”利维提议说,一时间大卫和弗雷德里克都不知道他是在说笑话还是真心实意,这件事情涉及的范围不大,因为公学里的每座宿舍都有宵禁,大卫遭到袭击的时候已经在宵禁时间后了,学生们甚至不能停留在公共房间里,只能回自己的房间,他们固然能够翻出窗户,撬开门,但肯定会留痕迹,所以最大可能就是大负责的那座高年级生宿舍里的学生。 弗雷德里克再次看了看手上的残片,他露出了疑惑的神色:“但这件东西……”如果是假的,那么很有可能是有人在故弄玄虚,引来他们的视线,但半恶魔都是说了这是真的,难道真的是有人粗心大意地将这样重要的证据丢在座位上,发现了没有才匆忙回来寻找,差点杀了拿到了证据的大卫.阿斯特? “校长那里怎么说?”利维问道,大卫已经支撑不住,倒回在枕头上。 “他非常愤怒并且慎重。”弗雷德里克这么一说,利维就嗤嗤发笑,果然又是那一套,校长不愿意公学里再出什么丑闻,也不想得罪那些显赫的家长,就让他们来充数,万一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家长的怒火尽可以向他们去,遇到了危险,他们也不属于公学,不用担忧之后的首尾,圣植俱乐部也会采取相应的行动来肃清公学中涌动的污秽,从头到尾,他们都是干干净净的在一旁袖手旁观。 “说到这里,那位降灵会社团的社长什么时候回来?”利维问道。 他们这几天一直在和降灵会社团的成员交谈,并且观察他们,寻找可能没有被清除干净的痕迹,但一个最重要的人物在事情发生后就被他的家长带出了公学,据说是生了急病——不过在大卫遇到袭击后,他就不能不回来了,这也算是校长给他们的一个交代。 “明天。”弗雷德里克简短地说。“他是弗洛.哈斯廷斯。” 哈斯廷斯是一个颇有名望的家族,但看着弗雷德里克的神情,似乎其中还有什么古怪。 第131章 死水中的微澜(下) 弗雷德里克低下头,对于这件事情,他倒是知道一些的,但他不知道半恶魔是否也神通广大地了解其中内情,至于大卫.阿斯特么,想到这十九座圣植俱乐部都是属于女王的力量,大卫作为俱乐部的成员,谁知道今后会不会被卷入某桩他不清不楚的阴谋呢?没看现在他就遇到了弗洛.哈斯廷斯吗? “话说起来有点长,”他重新坐回到床边,为自己的朋友垫了一个枕头:“你们都应当知道,女王陛下的母亲肯特公爵夫人曾经有个密友,康罗伊男爵吧。”他并不需要两人的回答,“康罗伊男爵最初的时候,只是一个普通的爱尔兰军官,但他后来设法谋求了一个职位,也就是爱德华王子,女王陛下的父亲肯特公爵身边的仆从,人们都说,他是一个极具魅力并且野心勃勃的人,但他在公爵身边的时候,公爵并没有拔擢他的打算,还是在公爵死后,他摇身一变成了肯特公爵夫人之后,他的地位才节节上升……”他给了两人一个会意的眼神。 “公爵去世的时候,”弗雷德里克继续说到道:“女王陛下还在蹒跚学步,她的母亲肯特公爵一向对权力有着很大的渴望,她坚持和女王住在一个卧室里并且和康罗伊,那时候他还不是男爵,只是肯辛顿的审计官,但他们在肯辛顿必然是一手遮天的,他们甚至制定了肯辛顿法以阻止年幼的女王陛下与王室其他人更亲近。” “我有所耳闻,”大卫说:“父亲曾经提起过那时候的事情,当夏洛特公主连同她腹中的孩子一同去世的时候,他们都以为将会迎来一个任由母亲和母亲的情夫肆意摆布的傀儡女王。” “感谢上帝,并没有。”弗雷德里克说:“女王从最初的那一刻开始就表现的很顽强,很独立,这让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利维悄悄地笑了,他们确实要感谢上帝,因为女王身边有个天使来着,这个天使承担了真正的教职,比起墨尔本子爵,祂才是女王最信任的那个父亲——若是没有这根坚实的支柱(在灵魂与躯体上均是如此),维多利亚女王怎么可能有这样出色的表现?要知道威廉四世在1837年6月20日驾崩,大臣与亲王向她通报了这个消息后,她只用了一小时就整理好了繁杂的思绪,立即将母亲赶出了自己的卧室,这几乎是个信号,之后肯辛顿宫的每个人,从她的保姆,到她的私人教师,再到她的母亲,还有康罗伊,都没能在女王的宫廷里占据一席之地。 康罗伊这个爵位还是肯特公爵夫人和女王大吵了一架拿来的,但作为代价,康罗伊也失去了审计官的职位,并且之后一直处在郁郁不得志的状态。 “肯特公爵夫人并不甘心退出这场母女之间的战役,”弗雷德里克是墨尔本子爵的侄孙,在墨尔本子爵的最后几年里,他也已经成年了,因为正在伦敦上学,他的父亲好好地对他耳提面命了一番,这些秘闻当然也得告诉他,免得他在不知情的时候触犯了女王的忌讳:“她坚持留在伦敦,并且时刻准备着从女王手中瓜分一份权力,只在39年的时候,她曾经离开过一段时间,去了德比郡。” “啊,巴克斯顿事件。”大卫马上说。 “嗯,就是那个事件,”弗雷德里克说:“那件事情弄得女王很尴尬,并且差点下不了台。”他看向利维:“您知道吗?” “那时候的报纸精彩纷呈,我很难不知道。”利维说:“就是那个 哈斯廷斯吗?” 弗雷德里克点点头,这件事情距离现在还不是很远——从表面上看,可以说是初登基的女王陛下与母亲的一次激烈交锋——交锋的中心点就在那位康罗伊男爵(那时候他被封为男爵了)身上。外人只知道,女王提起了控诉,什么样的控诉呢?那就是肯特公爵夫人身边的侍女,哈斯廷斯小姐,一位未婚的贵族女性,腹部突然毫无来由地“肿大”了起来。 在这个时代,一位不曾婚配的女性的肚子大了起来,所有人都会认为,这是一桩丑事导致的孽种,还很年轻的女王也是这么想的,因为她是肯特公爵身边的侍女,与康罗伊男爵接触的最多,于是女王不假思索地认为,这个孩子是康罗伊男爵的,她认为这是一个将康罗伊男爵打进监狱的好办法——此时的英国法律是有通奸罪这一条的,并且仅次于故意杀人,是一项重罪,不过更有趣的是,这个罪名女性一方很少会获罪,男性一方则会被判处苦役或是流放。 因为这是女王提起的控诉,即便哈斯廷斯小姐坚决否认,她还是被迫在几个月后接受了医学检查,但出乎大部分人的意料,她并没有怀孕,不,她甚至还是一个处女,也就是说这件罪行完全是女王陛下空穴来风,雪上加霜的是,这位小姐在一年后死去,死后征得家人的同意,医生解剖了她的尸体,确定她的腹部肿大是因为肝脏上有一颗肿瘤。 这件事情顿时严重影响到了女王陛下的风评,人们指责她过于冷漠,残酷,哈斯廷斯家族更是以牙还牙,造谣说女王与墨尔本子爵有着不正当的关系,墨尔本子爵也因此不得不辞去了首相的职位,折断了女王的一条臂膀。 “但事实并非如此,是吧。”大卫已经猜到了一点,不过他还是谨慎地问了一句。 “嗯,女王陛下也是在很久之后才明白过来这是哈斯廷斯家族与肯特公爵夫人联合起来给她设下的一个陷阱,”弗雷德里克说,墨尔本子爵关注此事无可厚非,毕竟他受到的影响最大,“而且这可能还不单单是个陷阱。” “那位弗洛.哈斯廷斯小先生……” “是的,他是女王陛下同母异父的弟弟。”弗雷德里克厌恶地说道:“当时肯特公爵夫人发现有了身孕,不知道是不想放弃还是不能放弃,她决定将这个孩子生下来,但她也知道这会成为一个把柄,毕竟康罗伊男爵的出身众所周知,于是她就精心策划了这个阴谋,她选定了哈斯廷斯家族做盟友——我不知道那位小姐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总之,作为侍女,她总是与肯特公爵夫人同进同出,肯特公爵夫人虽然不在花信之年,但依然身材苗条,腰肢纤细,她们的身高又都差不多,所以——在离开伦敦后,人们只能看到一位戴着面纱,衣着华贵的夫人和一位同样戴着面纱,‘腹部胀大’的小姐在一起,却不知道她们谁是谁。” “那位小姐是真的生了肿瘤吗?”大卫忍不住问。 “谁知道呢?医生这么说,哈斯廷斯家族也这么说,肯特公爵夫人也这么说,”弗雷德里克气恼地摇摇头:“她在临终前还说,‘我感觉这场考验是带着爱意来到我身上的,它让我与上帝走得更近。‘,哈斯廷斯家族也坚持说,解剖是死者坚持的,以此证明自己的清白,”他深深地吸了口气:“总之,民众们是相信了她是因为女王陛下的逼迫而抑郁致死的,那时候女王陛下的处境很糟糕,出行的时候有人往她的马车上扔石头。” “真相是在几年后被揭露的,但女王陛下也不能对这个孩子做什么。”弗雷德里克说,这个时代很奇怪,私生子当然是个污点,又是个罪证,但若他是国王,女王甚至达官显贵的私生子,又能得到一份很不错的待遇——国王的私生子只要得到承认就能封为公爵,女王的私生子也能得到一个爵位,其他人么,私生子总也要比平民的婚生子更好些,他们通常都会进入低一等的阶级或是进入教会。 所以,维多利亚女王不但要和哈斯廷斯家族妥协——因为他们避免了一桩更大的丑闻,将来可能还要给这个“弟弟”一个爵位呢。 第132章 鲍勃与查理 大卫低着头算了算时间,“那时候肯特公爵夫人已经五十多岁了吧。” “是啊,”弗雷德里克鄙夷地说:“她曾在一场沙龙上不知羞耻地宣称这是上帝恩赐给她的一份珍宝,我倒觉得更像是撒旦的一个恶作剧,但她确实非常地宠爱这个孩子,你看,按照常理,如果想给这个孩子一个出身,那最好就是康罗伊男爵和一个女人结婚,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他的姓氏和财产,但很显然,就连肯特公爵夫人也不认为康罗伊这个姓氏有什么值得延续的,于是她就将这个孩子交给了哈斯廷斯家族,所以他现在姓哈斯廷斯。” “接走他的是谁?” “康罗伊男爵,他真正的父亲。”弗雷德里克说:“我也不知道还能从那孩子身上得到多少情报。”他和大卫都经过青少年时代,也知道上层社会的运作方式,一旦这些少年人犯下了什么他们自己没法处理的事情,他们的尊长就会第一时间先把他们揽到自己身边,如果能解决,那么一段时间后,他们就可以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法发生似的回到原先的生活中,若是不能——像是现在,大卫遭到袭击,可以被视作对圣植俱乐部的挑衅,这下子就算是康罗伊男爵也没法拖延了(肯特公爵夫人还在国外),只好将他送回来接受调查,但若是不出意外,这个男孩肯定已经被教好了,知道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 “不过就算我们知道了什么,”利维突然说,“诸位,我们也不能对他做什么吧。” 大卫和弗雷德里克沉默了,那个男孩和女王陛下有着一半同样的血——这是一种忌讳,之前有私生子意图篡位却依然只是被囚禁起来的事情,因为此时的人们认为,流高贵者的血是一个不祥之兆——虽然已经有国王和女王的头被砍下来了,但统治者们似乎仍然在努力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们至少可以设法救回那两个受害者。”大卫说,利维只是笑笑,他不觉得那两个人还能活着。 他告别了大卫和弗雷德里克,在走回自己宿舍的时候,经过了那片密林,半恶魔敏锐的听觉捕捉到了一些异常的声音,像是有人在压抑着哀嚎,哭泣,这个总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一转身,就走进了密林,现在正是午后,不过既然是伦敦,就别指望有什么明媚的阳光了,树叶略微茂密些的地方光线就暗的像是黄昏时候,不过利维的眼睛可比夜晚的猫和號鸟还要锐利,他立刻就看到了声音的源头。 如果大卫在这里,肯定能认出,站在一圈高年级生中的学生,就是昨晚宿舍长给他指出的那个男孩——查理,他也是十二年级生,但和站在他面前的学生相比,他要纤瘦得多,毕竟对方就是那个挑衅过利维的拳击社团社长,昆斯伯里伯爵的儿子…… 鲍勃.道格拉斯,鲍勃是个好名字,显赫的声望,正直,诚信,而这位留给利维最深刻印象还在粉红色连体衣上的“女王学者”此时的神情可不像是之前的三个形容词可以描绘的。 “你们在干什么?”利维问,学生们转过头,原先提着板球棍的几个人都本能地放下了球棍,他们都是在拳击课上看到过利维怎么一拳干掉鲍勃的,就连鲍勃的神色也变得缓和了一些,“先生,”他说:“我们正在训练。” “你们是拳击社团的,”利维指了指球棍:“这是板球棍。” “我们也用板球来做拳击训练,”鲍勃说,这句话倒也没说错,板球原本就是一种可以训练手眼的协调能力,上肢动作控制能力的运动,而拳击也很需要这两种能力,不过利维可不是傻瓜,他一眼就看出来这是在教训与被教训,别以为公学里的欺凌只限于高年级生对低年级生,高年级生里的阶级一样泾渭分明,鲍勃是“女王学者”,教训一两个不听话或是太蠢的同级不是什么问题,让利维好奇的是,为什么要用板球棍? 大卫.阿斯特之前差点就被板球棍一下子打进了坟墓。 “那么你们的训练结束了没?”利维问。 鲍勃踌躇了一下,“训练”只进行了一半,但作为一个教师和舍监,利维已经走了进来,并进行干涉——他们彼此心知肚明,那么坚持下去会不会不太好?倒不是说利维的那一拳就能让这个性情倨傲的男孩心悦臣服了,他本身就不是那种擅长思考的人,“好吧,”他说:“先生,训练结束了。”反正哈斯廷斯就要回来了,等回来了再问他吧。 学生们陆续离开,只留下利维和那个学生,他们似乎一点儿也不担心受害者会说些什么,利维将手放在这个男孩的肩膀上,一股微妙的阴冷气息从男孩身上传过来——只有近些日子接触了恶魔或是幽灵的人才会有这种气息,利维暗自咂舌,“让我看看你的伤。”他说,实则乘机检查了男孩的脸,脖颈和手,他几乎可以肯定……“你犯了什么错?” “我搞丢了一些东西。”男孩说:“先生。” 等着听他否认或是沉默的利维挑起了眉毛。 —— “被那个新来的教师阻止了?”大卫.阿斯特所在宿舍的宿舍长不太愉快地蹙眉,然后又松开:“算了,”他说:“哈斯廷斯明天就回来了,等他回来了再决定怎么处理这小子。” “哈斯廷斯回来了?”鲍勃奇怪地问道:“我还以为他要在外面待一阵子呢。” “就是因为查理,”宿舍长不满地说:“他不小心将笔记留在公共阅读室了,他回去的时候发现我们的新舍监正在翻阅,一时冲动,就用板球棍砸了他一下,听说有点严重——圣植俱乐部最近正在忙着追查杀死威灵顿公爵的凶手,但你也知道那就是一群大马蜂——他算是捅了窝了,所以哈斯廷斯得早点回来,不过我想弗洛也不会在乎这个,他本来就不想避在外面。” 第133章 弗洛(上) 马车很快在威斯敏斯特公学的门外停下,马车上很快跳下一个少年,他下了马车没有立即离开,而是抬着头,和马车里的人说了一些什么。 “别说啦,”他用那种被宠溺娇惯养大的孩子通常都会有的那种口吻说道:“我知道了,是的,我会小心的,那几只狗……好吧,我保证,我会安安稳稳地什么都不做,他们肯定没法抓到我的把柄,嗯嗯,我会等到母亲回来的,我只是有点生气……那群家伙,他们有什么资格对我们指手画脚——陛下也真是太过分了,这种事情难道不是人人都在做吗?……好好好,我答应你,我会小心的……” 说着,他的神色就渐渐地不耐烦起来了,正在嘱咐他的人立即发觉并且提高了声音,可能只有一点,但语气非常严厉。 不过马车也没法在门口停留太久,几个教师正在从铁栏内注视着他们,少年懒洋洋地点点头,再次向马车里的人做了承诺,这一段交流才算结束——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将孩子送来的家长应当去见见校长,和他寒暄一番,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总要感谢他对孩子的照顾,但马车上的这个人显然并不觉得他应当感激这里的任何一个人,他轻轻地哼了一声,在孩子走进铁门后用手杖敲了敲马车的壁板,车夫立即会意地将马车驶走。 少年看到了前来迎接或是监督他的教师,露出了一个狡猾的笑容,这个笑容似乎在说,我知道我做了什么你们也知道我做了什么,但你们能拿我怎么样呢?他知道这些人不敢得罪他的母亲,也担心女王陛下虽然不喜欢这个“弟弟”,但若是认为他们冒犯了王室的尊严也会感觉不快,才叫了圣植俱乐部的那些人来,毕竟比起公学里的教师,这些人可要铁面无私得多了,到时候,他们至少可以将这场混乱带来的麻烦推出去, “那就是弗洛。哈斯廷斯。” “挺让人意外吧,”弗雷德里克说:“他和失踪的乔治.贝克,还有我的侄子一样,都只是今年的新生。” “他是怎么成为降灵会社团首领的?”利维问。 “降灵会社团是个新社团,”弗雷德里克问:“之前的学生也玩降灵,召魔或是占卜,但真正将它作为一个社团建立起来的还是在今年的九月,我不知道弗洛是如何说服那些高年级生的,但他肯定拿出了这些学生愿意接受的回报——而且很大,大到足以让他们允许一个新生成为社团社长,我想这后面可能有肯特公爵夫人的原因,据说她对这个孩子非常溺爱,几乎愿意答应他所有的要求。” 利维眨了眨眼睛,没有继续说下去,他从弗雷德里克身边走过,同样想起了那座被用作黑弥撒场地的亚麻圣母小堂,还有祭品查普曼女士,和不幸的委托人大卫.阿斯特,那场黑弥撒的主要成员几乎都被歌斐木俱乐部一网打尽了,但其中真正受到惩罚的没几个,就连查普曼女士的父亲也没有——虽然他只是一个商人,但他可能被黑弥撒的主持人推出去平息恶魔的愤怒了,但就算如此,他也不是罪有应得地死在刑场上的。 灰侦探 第43节 那场黑弥撒的最大金主就是肯特公爵夫人,可能还有她的情夫康罗伊男爵,他们向曾经担任过亚瑟王老师与首相的梅林(穆林)寻求帮助,以便尽快回到伦敦的政治中心,也就是女王陛下的身边,不过因为歌斐木,利维还有圣博德修道院院长,那个半天使约拿的缘故,黑弥撒最终失败了,肯特公爵夫人遭到了驱逐,康罗伊男爵更是被排斥在整个伦敦城的社交圈外,他们肯定心有不甘并且充满了憎恨。 威斯敏斯特公学的新生入学年龄是十三岁,十三岁没有成年,但也不是对什么都一无所知的小孩子了,这个弗洛.哈斯廷斯…… 正在这么想的时候,弗洛.哈斯廷斯已经走了进来,维多利亚女王除了下巴有点短,其他地方都可以称得上秀丽精致,她的母亲肯特公爵夫人还是公主的时候就有数不尽的人称赞其美貌,这点就算带着身份的加成也没有多少夸张的成分,她甚至比自己的女儿也就是女王陛下更美一些,因为她的下巴没有那么短,中间还有一条小小的美人沟。 然后就是康罗伊男爵,诸位,若是我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但凡在国王,女王,以及握有权柄的贵人身边,是不会出现面貌丑陋之人的,康罗伊起初只是一个军官,爵位都是从他这一代开始的,即便是个仆人,能够走到当时的爱德华王子肯特公爵身边也算是相当出色并且运气好的了,更别说,在肯特公爵去世之后,他还能接手他的未亡人。 如果只是钱财就算了,肯特公爵夫人甚至愿意让渡一部分权力,让他和自己一同监管未来的女王维多利亚,这点就更是耐人寻味了。 作为这两个人的孩子,弗洛.哈斯廷斯面孔和身材都是无可挑剔的,他微笑着的时候,即便你很清楚他是个什么样的货色,都会忍不住升起几分怜爱之心——他看上去有点倨傲,但有这样的容貌,这份倨傲也会让人觉得合情合理——除了这些,他的美貌还让他显得要比真实年龄更成熟,看上去要比弗雷德里克的侄子年长两三岁的样子。 弗洛也看见了利维,他当然已经知道了,这个就是他们的新舍监,圣植俱乐部的成员,女王的猎犬,他露出一个讥讽的微笑,与这个灰发的年轻人擦肩而过——非常短暂的接触,但利维已经嗅到了他身上的气味,和查理一样的气味。 不,应该说,查理只是一个浅尝辄止的过客,这位才是真正的主人。 看来极其热衷于借助另一个世界力量的肯特公爵夫人有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儿子呢。 第134章 弗洛(中) “再一次降灵会?”一个高年级生惊讶地问道。 他是降灵会社团的一员,也是十二年级生,二十位宿舍长之一,他同时还是板球队队员,对于弗洛.哈斯廷斯这样快地回来,他不觉得意外,但弗洛在回来的第一天,就邀请他们到自己的房间里,商讨再一次举办降灵会的事情,就完全出乎他们的预计了。 “圣植俱乐部的三个人就在我们之中,”鲍勃.道格拉斯慎重地说道,人们总是会错误地将爱好暴力的人视作有勇无谋之人,但若只有单纯的力量,也只能是个丑角,他遇见的人正是利维,他虽然不知道利维的真实身份,但善于战斗之人必然有着敏锐的第六感,他一点也不觉得这位新教师会是一个心慈手软之人,要知道,具有力量是一回事,能够将力量发挥出去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就像是你随便拿起一把刀塞给某个人,有些人能拿着它去杀人,有些人能拿着它去切肉,有些人甚至无法自如地挥舞它,还会伤害到自己。 新教师给他的一拳怀着杀意,他一点也不怀疑,如果有必要,这一拳可以让他再也醒不过来。 “你害怕?”弗洛讥讽地看向鲍勃,但鲍勃只是摇摇头,说实话,他们容许一个新生来做社团的社长,除了那位阴魂不散又身份特殊的肯特公爵夫人,还有他超出常人的秀美容貌之外,可能就是那股子天真可爱的蠢劲儿,他们任由他蹦跶,可高年级生可不是一两句激将法就能煽动的,他们利益至上,并且完全知道自己想要些什么。 “他们什么都不会知道,”弗洛撺掇道,“而且你们以为我真的只是出去避了避风头?我从我母亲的牧师那里拿来了一些好东西。” 鲍勃身边的几个高年级生顿时露出了饶有兴致的神色,弗洛说的牧师当然不是可以公开的那种——他说的就是举行黑弥撒时不可或缺的主持人,他们聚敛的好东西当然不会是一般的媒介,弗洛从口袋里抽出几张犹如信封般的东西,把它们一一打开,打开后学生们就看到了几缕秀发,黑色的,金色的,褐色的,红色的,弯曲的,顺直的,但无一不在煤气灯的光下闪烁着动人的光泽。 “这是哪儿的?” “各处都有,但我可以保证,都是商人或是军官,又或是官员的女儿,都还没出嫁,绝对纯洁。”弗洛说,这些东西对于黑牧师,黑神父来说倒是不难收集,在十九世纪,人们并不看重女性的身体健康,她们被要求节食、静坐、即便运动也只能是如同散步或是网球(那时候的网球需要穿着专用的长裙来打,和散步也差不多),就连骑马也需要用侧鞍,这种骑乘方式并不支持马匹疾驰,很容易造成意外。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为了追求贵族们推崇的娇弱姿态,有很多年轻女性,甚至男性故意染上肺结核,肺结核是一种传染病,但精妙的地方在于它并不会形成脓疮,瘢痕或是其他污秽的痕迹,染病的人往往会因为身体虚弱而面色苍白,又因为时常咳嗽而面颊潮红,身体变得纤细,有无数诗人赞颂这种美,而一个女性若是在还非常年少美貌的时候因为结核病死去,更是会被视作一朵鲜花在盛时就坠落在地,极其值得人们的惋惜和赞叹。 这种错误的观念与道德规范导致了很多年轻的女性在年华正好的时候死去,她们死去之后,就如之前我们看到的那样,坟墓会成为食尸鬼与盗墓人觊觎的最佳目标,食尸鬼想要的是肥美的肉身,盗墓人的目的就复杂多了,医生需要尸体用以研究与解剖,黑弥撒需要尸体来做器具或是诱饵,还有的就是如弗洛的降灵会所需要的引子。 高年级生大多露出了犹疑的神色,鲍勃则很快改变了原先的想法,说到底,他们也并不怎么忌讳圣植俱乐部,何况他们只是举办了一场降灵会,降灵会到处都有,他们的父母,他们的亲眷,他们的老师,都有可能是降灵会俱乐部的一员,唯一需要隐瞒的可能就只有他们的用意,但这份用意就算是暴露了,也只是有点令人尴尬罢了。 “那个大卫.阿斯特正在卧床休养,另外两个,那个灰头发的,是弗洛的新舍监,也就是给了鲍勃一拳的那个人。” “那么我们这次的降灵会就改到没了舍监的那个宿舍吧。”弗洛愉快地说,“毕竟还是要给圣植俱乐部一些面子的,也希望他们别来干扰我们,这将会一场痛快淋漓的聚会。”他看向那座宿舍的宿舍长,“你们的公共房间有问题吗?” “没有,”宿舍长马上说,他笑了笑,“现在我们倒要感谢我们的白痴小查理了。” “听说查理丢了一些东西。”弗洛说。 “没事,都已经拿回来了。”宿舍长说,事实上并不是全部,但他不觉得这些人可以从那些残缺的碎片里看出些什么,要说古代的教会拉丁文,在威斯敏斯特公学岂不是一种相当普遍的东西吗:“不过作为惩罚,查理,这次降灵会你不会被允许参加。” 也在这里的查理仓皇地抬起头,露出恳求的神色,但没人理睬他,他们继续聚合了一下有关于降灵会的意见,就陆续离开了房间。 查理没有离开,这本来就是他的房间,他呆呆地站了好一会儿,才看似沮丧地坐回到床边,良久才从床底抽出了一个小箱子,小箱子打开后可以看到里面装满了各种书籍,他拿出一本常见的黑封面圣经,在里面翻到了一页,喃喃地祈祷起来。 “ 神明白智慧的道路,晓得智慧的所在。 因他鉴察直到地极,遍观普天之下。 要为风定轻重,又度量诸水。 他为雨露定命令,为雷电定道路。 那时他看见智慧,而且述说;他坚定,并且查究。 他对人说:‘敬畏主就是智慧;远离恶便是聪明!’” 约伯记中人们耳熟能详的一章,查理反复背诵,但似乎并不全都是为了经文本身,他看上去也像是那些得了结核病的人,神色恍惚,面色通红,手指捏得紧紧的,关节发白。 第135章 弗洛(下) 这一晚下雨了。 鲍勃.道格拉斯看向窗外,如果放在平时,这个时候壁炉已经生起了火,保证房间里暖意融融,年轻的学生们只需要穿着衬衫长裤就能自如行动,也不会因为寒冷畏畏缩缩,但今天的主人和宾客,个个身着轻暖的皮裘——在召唤灵魂的时候,房间里会熄灭所有人为的光源,煤气灯,炭火甚至雪茄,这样才能不惊扰到前来造访的幽灵。 作为伯爵的长子,鲍勃身上是紫黑色的貂皮外套,陆续到来的高年级生有用狐狸皮的,也有用河狸皮的,还有两个人用了传统的灰鼠皮,也是相当符合现有的绅士着装标准的,这些灰鼠皮说不定还是好几十年前由他们的祖先留给后代的——他们默不作声地在圆桌边坐下,只留下一个位置给今天的主持人,也就是弗洛.哈斯廷斯。 这个位置在其他地方的降灵会中,是留给灵媒的,灵媒们在降灵会中属于重要角色,是开端,也是贯穿,更是结尾,弗洛.哈斯廷斯并不是狂妄到了不知所谓的家伙——他还真是一个灵媒,也是他在高年级生前展露了一番自己的手段,才能取得他们的支持,成为降灵会社团的社长。 等他坐在座位上,最后的蜡烛也被吹灭了,蜡烛从桌子取下,放在学生们的脚下,旁边还有打火器,只要他们愿意,随时可以点亮蜡烛,但今天这里都是熟悉可靠的人,应该不会再犯上一次的错误,这里的每个人都是如此想的,他们就和任何一个团伙中的罪犯那样,认为失手被抓的同伙只因为太蠢或是运气太差。 “我们先喝点酒。”弗洛说,一旁的学生立即娴熟地打开了早就准备好的茴香酒,这种用茴香油与蒸馏酒调配的烈酒很得灵异爱好者的欢心,因为通常在这种调制酒中,除了茴香油外还会加入如罂=粟、曼陀罗或是颠茄之类的药物,它们的主要作用就是为了尽快让人进入到放松恍惚的状态里。在古罗马,古玛雅人,古印度人和古埃及人的历史中,神的祭祀也会这么做,他们在涣散的神志中与自己的神灵沟通,倾听祂的声音,祈求祂的帮助,领受祂的判决,而现在,这些学生们服用酒水,目的要纯粹地多——只是一场狂欢的序曲。 有很多人会感到疑惑,如威斯敏斯特公学里的学生,生来养尊处优(虽然在上层阶级中也认为男孩们需要刻苦的学习与锻炼,但在衣食住行方面绝对是不会受到亏待的),将来也是一片辉煌,前途光明,他们有什么必要如下等人那样不择手段地去需求刺激呢?这些刺激不但会让很多人受害,也会让他们自己的道德与健康有损。 所以说,他们根本不了解,越是可以随心所欲的阶级,就越是缺乏生命能够带给他们的乐趣与向往,简单地举个例子,一个东区人事实上是很容易得到快乐的,你给他一块面包,他就能得到一顿饱腹的美餐,你给他一杯酒,他就能情绪高涨连接好几个小时,你给他一条毯子,他就能舒舒服服暖暖和和地度过每个晚上——但这些你若是给了一位绅士,一个淑女,能有用吗?这些东西你甚至不能说是司空见惯,而是他们生命中如同空气般必然存在的,和日落涨潮那样是天经地义,绝对不允许改变的事情。 想要让这些生来高高在上的人获得满足感,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同时,他们还承担着极其沉重的压力,他们的父母或许会溺爱孩子,却不会蒙上他们的眼睛,有时候还会故意指引他们往下看,好让他们知道阶级跌落会是一桩多么可怕的事情,其中一些还坚守着道德与人性底线的贵族与他们的儿女还好些,有些完全堕落的人所做出的事情,会让他们的孩子夜夜噩梦,他们或许并不会去怜悯那些受害者,但绝对会猜到自己若是落入沼泽,所得到的待遇不会比后者好多少。 学生们专心致志地享用了同样由弗洛带来的茴香酒,酒精和药物很快发挥作用,他们迅速地落入了熟悉的状态,他们将双手放在桌面上,轻轻地摇晃着脑袋,他们听到弗洛正在低声呼唤恶魔的名字,请求祂为自己打开地狱的大门,接着,就是那些女孩的名字,她们的秀发就压在学生们的手指间。 这里本应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那种黑暗,但几分钟后,学生们嗅到了硫磺的气味,不那么明显,但确实存在,然后是寒冷,说不出的一种又冷,但冷得像是火灾灼烧你的感觉,每个人都谨慎地不发出一点声音,随后,从不知名的地方传来了少女的啜泣声,她们并不是那么心甘情愿的——若是有人在这时候睁开眼睛,就能看到被镣铐系着的女性幽灵正一个个地走出房间,她们穿着洁白的衣裙,面孔如同象牙一般光洁,泪水不断地从眼睛里落下,但还没滴在地上就化作了灰尘,她们的身形从虚幻逐渐变得真实,不,也不那么真实,鲍勃粗鲁地握住了走近他的一个少女幽灵的手,它让鲍勃想起了冷餐会中的鱼冻,晶莹,剔透,柔滑,看似冰冷但一放在舌尖上就化了,他也是那么做的,他猛地咬住那只手,恶狠狠地。 少女幽灵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嘶喊,对于这些不幸的女孩来说,这纯粹是无妄之灾,她们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沦落到这个境地的,若是说在地狱,见到了恶魔们她们是惶恐又绝望的,到了这里她们更像是坠落到了更深的深渊里——这里是人世间吗?这些是还活着的人吗?一些幽灵还能辨认出这些都是公学的学生,她们甚至有意向他们寻求帮助,但接下来的事情,足以摧毁她们所有的意志。 她们是玩具,是食物,是不用付出任何代价的一次性用具。 这些学生们正是十六七岁,他们精力旺盛,对女性充满了好奇与冲动,或许有些人已经被他们的父兄带出去见过世面,但无论是沙龙还是交际花都无法取代这种在降灵会上被召唤而来的幽灵,怎么说呢,在沙龙,在交际花的房间里,甚至在东区最低等的妓院里,那里的嫖客至少都还是一个人,这里的,不是。 尤其是这些幽灵根本不会被轻易杀死,即便受到伤害,摧残,她们的身体也会很快回复成原先的样子,要说有什么缺憾,可能就是没有血,皮肉也冷得像是在冬夜的水里浸过似的,但这种特点又反过来促使一些人彻底舍弃了原先的束缚,他们就像是小孩子对待娃娃那样对待这些实体化的幽灵,敲,打,挖,抓……他们兴致勃勃,心迷神醉…… —— 第136章 挑衅(上) 利维伸手按住了大卫.阿斯特。 一行三人——一行两人,外带一个半恶魔,悄无声息地从水晶球上移开了视线,一旦他们不再注视,那个水晶球中的影像就立即消失了。 在弗洛与那些大胆的高年级生们再次举行降灵会的时候,他们的新教师和舍监也在从事不法行动,当然,这只是开玩笑,降灵会是绝对合法的,在教会不再有那么大的权威之后,灵媒们就如同后世的明星那样受人追捧,就连之前从不接触另一个世界的大卫也曾经参加过几次降灵会,以此来架构自己的人际关系网。 但那些都是假的,心照不宣的,特殊的交际手段,你可以将其看做一种类似于“摆酒瓶”(几个人围成圈,旋转一个空酒瓶直到它朝向某人,然后某人就要选择大冒险或是真心话)的破冰游戏,因为在场的每个人都要说出自己的诉求,有些是真的,但无伤大雅,有些分明只是虚言,大家也只是一笑了之。 他还是第一次真正地看见幽灵,亚麻圣母小堂的不算,那是恶魔,黑神父与邪恶的信徒。 弗雷德里克握住了他的手,他们看着利维有条不紊地将桌面清理干净,每一场黑弥撒或是降灵仪式都需要有头有尾,不然之后就是数不尽的麻烦。他现将那颗大如头颅的水晶球遮住,用一块像是浸润了鲜血的红色丝绒,然后按照逆十字的方向依次熄灭桌角上的四根蜡烛头——在他们观察这场降灵会的时候,利维从上一次黑弥撒拿来的人指骨蜡烛燃烧得特别快,简直就像是一根蹦蹦直跳的火把,肉眼都能看见它们在迅速地缩短,半恶魔心疼极了,就连一根差不多没了烛心的蜡烛头也被他小心地收了起来。 然后他擦掉用污秽的液体写在桌面上的恶魔之名,撤掉符文(刻印在金属牌上),拿走加了眼泪的葡萄酒,把它们全都收藏好,最后拉开窗帘,让月光透进来,点上蜡烛,引燃煤气灯,他走到壁炉前,俯身朝里面吹了一口气,里面的木炭立即熊熊燃烧起来。 等到房间里又亮又暖和了,他才回到小圆桌前坐下。 “那些是什么?”大卫问道,他希望听到半恶魔说,那只是地狱居民玩弄的某种把戏,引发的某种幻觉,又或是鬼怪或是妖精,但他很快就失望了。 “那是什么?”半恶魔平静地说,“那就是一些无辜的少女的灵魂。” “那……她们怎么会在这里?”大卫声音低沉地问道:“她们犯了什么罪吗?这样的少女,能够犯下什么样的罪行要承担这样的惩罚?” 利维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而后又看看弗雷德里克:“哦,”他说,“我忘记你来俱乐部没多久,”他说:“不过你也应该知道,虽然每个教士都在说,只要你愿意祷告,愿意忏悔,哪怕你罪恶多端,罄竹难书,你也能在最后一刻获得赦免,得到上天堂的权力——但事实上,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是的,你是洗清了罪过,得到了宽恕,但你还是得下地狱,在炼狱,或是随便什么鬼地方待着,直到末日降临,天堂与地狱大战,毫无疑问,天堂会获得最后的胜利,然后,所有的灵魂都会被提上高空,他们会被审判,无罪的才可以升上天堂,有罪的就要和恶魔一起沉沦在深渊里。”他比了个不那么恭敬的手势:“所以无论按照经书还是现实,这些女孩即便没有做过一桩有罪的事情,她们也只能滞留在炼狱的火焰里——虽然按照教士们的解释,这些灵魂是应当停留炼狱,也就是地狱的第一层的,但那些恶魔难道还会听从教士的安排吗?” 他温和地说:“只有少数灵魂,譬如在基督降临世间之前的无罪异教徒,著名的学者,国王,英雄,他们被允许在情况不那么糟糕的地方继续自己生前的生活,至于那些普通的,占据了大多数的灵魂,虽然说起来他们只是在等候审判,但在恶魔的眼中,也只是徘徊在荒野上的羊群罢了,若不是人世间的灵魂足够多,他们可能早就被猎杀殆尽了——你若是有机会下了地狱,就可以去看看,去询问,你会发现,那些并不具备什么特征的灵魂都是在近一两百年里下了地狱的。” 大卫不禁神色微变,他自问并不是那种可以在史册上留下名字的人,看看但丁曾经在《神曲》上记下的名字,英雄有凯撒,赫克托尔,恩里克特拉(特洛伊的创造者),哲学家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科学家有欧几里得,希波克拉底……他是谁,他不过是个再寻常不过的普通人,他之前几乎不曾想过自己会不会下地狱,他总觉得,自己所需要接受的考验也不过是漫长的等待罢了,而他对自己的灵魂还是很有信心的——现在有人告诉他,他的灵魂未必能等到末日降临? “平心而论,这并不奇怪,先生,”利维说:“想想看吧,地狱的恶魔也不是精力无穷的,人类生育孩子,他们的孩子又生育孩子,子子孙孙无穷匮,而地狱只有一个,恶魔也只要那么多,人类的灵魂又是他们的食物,你会每天去计算整个大不列颠有多少面包并且将他们妥善地分类并储藏好吗?” 大卫看向弗雷德里克,弗雷德里克露出了一个饱含苦涩的笑容:“要不然呢,你以为圣植俱乐部的成员都是怎么来的?”要么有身份,要么有才能,要么有财力,这些已经盘踞在金字塔尖的人为什么要冒着这样的生命危险去驱逐恶魔,剿灭恶魔的信徒,摧毁邪恶组织?难道十九个俱乐部,上千个内部成员全都是因为有着有一颗无私的,仁慈,虔诚的心吗? 就是因为他们已经看到了将来,才会为了避免这样的将来,才会为了自己和家族竭力拼搏。 “我打算慢慢和你说的,”弗雷德里克说:“只要积累了足够的功勋,天堂就会直接打开大门,就像迎接那些圣人那样直接将你引领进至善之地。” “虽然只在第一重的月球天,并且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有没有人上去过。”半恶魔补充道。 “威灵顿公爵就得到了这样的荣耀。”弗雷德雷克冷静地说。 那个本应当保护威灵顿公爵却慢了一步,但亲眼看着天堂投下的光芒将公爵的灵魂借走的半天使在失魂落魄了很久后,还是向北岩公爵坦诚了此事,男爵也是最近才知道的,不得不说,这件无法公开的圣迹在俱乐部里掀起了一场接着一场的巨大浪潮,也不怪尼克尔森会那样疯狂,除了俱乐部首领能有的权力与资产之外,不免有人会想,威灵顿公爵能够被直接带上天堂,是不是因为他还有一个身份是俱乐部的首领? 第137章 挑衅(中) 弗雷德里克与利维一同将大卫送回他自己的房间,而后在皎洁的月光下,两人一同漫步在洁净的林间小道上,在黑暗中闪光是猫头鹰的眼睛,它正警惕地打量着侵入它领地的人类,月光在茂密枝叶的遮挡下只留下了星星点点的散碎,脚下淅淅索索,落叶,泥沙中混杂着无数昆虫,还有鼠兔之类的小动物时不时地从他们身边掠过—— 在意外还没发生的时候,这些生物还没那么活跃,毕竟每晚都会有那么一两个不听话或是太“听话”的学生来打搅他们,但在降灵会发生了事故之后,学生们总要安分一段时间。 “他知道我们在这里,但还是召开了降灵会,”弗雷德里克说:“甚至不愿意等上一天。” “等上一天,我们就有可能把他提出来质询了,无论是作为俱乐部成员,还是作为教师,他必然处在一个后发者的尴尬状态,他不愿意,所以一回到学校,他就立刻展现了他的力量,看,他能够随意地摆弄那些高年级生,也能在女王的特使——虽然没有明确的任命,但谁都知道圣植俱乐部的成员是效忠于女王陛下并且为他效力的,他知道你们等同于另一个世界的警察和法官,但他依然可以大摇大摆地召唤幽灵,驱使恶魔,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譬如查普曼先生的那种,他可能就要立即被抓起来然后投入俱乐部的监狱了吧。” 利维笑嘻嘻地转过头去看着弗雷德里克,“你能把他抓起来吗?按照俱乐部的法律与条文,他已经完全够格了,别说 他还是个孩子,我知道俱乐部的监狱里什么样的人都有。”要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强壮的,年轻的男人总是属于同等阶级中较为好过的一方,尤其是他们拒绝结婚,拒绝抚养孩子(可能是他们也可能不是)的时候,他们过得非常逍遥,所以与他们相比,老人和女人,还有孩子反而是容易受到恶魔诱惑的三类人。 老人无需多说,无论贫穷还是富有,他们都急切地渴望着恢复青春,延长寿命,如果没有孩子,他们还会索取几个孩子;而女人呢,除了最底层的女性只会想要吃穿之外,其他女性,在温饱得以满足的情况下,则会沉溺于对爱情的幻想,她们可能只是被书中或是传说中的爱情迷惑,或是希望通过婚姻迁跃阶层,反正为了得到一个称心如意的丈夫,她们是什么都能干得出的;然后是孩子,孩子当然是纯洁的,但也因为缺乏理性与智慧,就和女性那样,不算是一个完整的人,他们做起事情来可以说是毫无忌惮,不要说他们自己必然会遭罪,有时候还会连累身边的一大群人。 正如利维所说,圣植俱乐部等同于一个直属于女王陛下的宗教裁判所,同时肩负着调查、抓捕、审讯、判决还有处刑的工作,他们的监狱里,老人,女人和孩子占据了绝大多数,这些人若是如查普曼女士那样,属于纯粹的受害者,那么还有可能被送到修道院或是精神病院监控居住,若是受了恶魔诱惑做了恶事,又或是不幸被恶魔附身,但没法摆脱地狱诅咒的,很抱歉,他们一般会在接受拷问后被处死,不然今后就是一条活生生通往地狱的通道,恶魔也随时可能再次降临在他们身上。 但对于贵族与王室成员来说,不管是世俗中的法律,还是神异中的法律,都很难奈何得了他们——即便已经有国王和女王被砍了头,法国的大革命也杀得达官贵胄们人头滚滚,特权阶级依然存在,只不过是一个换了另一个罢了——现在大不列颠唯一的主人就是维多利亚女王,而弗洛.哈斯廷斯是她的同母异父的弟弟,当然,女王并不会看重这个男孩,甚至觉得他是个耻辱,但这个耻辱也不是一个子爵可以随意拘押的。 除非维多利亚女王连同其后裔都像是曾经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六那样被送上了斩首台,不然弗洛.哈斯廷斯尽可以享受来自于最高首脑的庇护——他将来还有可能获得爵位,进入上议院,若是肯特公爵夫人能够找到办法,圣嘉德勋章他也会有一枚——除了不能染指王位继承权之外,不过也很难说,天晓得,都铎王朝的开端就是两个私生子的媾和,有趣的是他们的血脉都来自于母系而不是父系,也就是说,他们的父亲地位卑微,而母亲才是真正的蓝血。 “即便如此,他也不应该这样做。”弗雷德里克心头一阵烦闷,他下意识地想要拒绝利维的看法,因为如果按照半恶魔所说,这些无辜少女的灵魂可能正是因为他们的到来而提前遭到摧残的,他的神态让性情恶劣的半恶魔感到愉快:“你也不用将责任全都背在自己身上,亲爱的,”他仿佛好意安慰地说道,“你看,弗洛早就预备好了这些头发——这是一种东正教教士中非常流行的法术。” 他挽住弗雷德里克的手臂,弗雷德里克明知道半恶魔非常享受自己的难堪与折磨,但还是忍不住想听——没有比半恶魔更了解这些邪恶与亵渎的法术的了,除了恶魔。“这是一种东方僧侣发明的法术——一个平庸无比的灵媒,只要他是灵媒,他就有可能从地狱召唤出灵魂来,但这种做法是相当危险而却无序的,他们并不能确定会叫出什么来,可能是个和善的幽灵,也有可能是个暴躁的恶魔,或是一个精怪或是魔物也说不定,就像是你在一个陌生的湖泊里钓鱼,根本不知道自己会钓上什么,”利维详细地说道:“所以有时候,降灵会会在一个特定的地点举行,特别是那些有鬼怪传闻的地方,他们在那里出没,就像是鲈鱼在溪流里,鳗鱼在沼泽里,鳟鱼在海里,他们在鬼魂出没的地方召唤,就会大概率召唤出那个有关联的幽灵来了。” “而东正教的教士的法术,”弗雷德里克瞥了津津乐道的利维一眼,心想这个教士肯定也是一个堕落的教士:“他从死灵之书里找到了灵感,开始用死者的一部分来作为祭品呼唤他们的灵魂,”半恶魔拍了拍子爵的手:“他成功了。” “这些女孩的头发……” 灰侦探 第44节 “应当是向盗墓人订购的,”利维随意地说道:“只要有年轻的 女孩死了,盗墓人就设法弄下她们的一缕头发,然后只要收买恶魔,就能将对应的灵魂召唤上来,”他若有所思地说:“而将幽灵固体化……我似乎也听说过……” 第138章 挑衅(下) “最初的法术是驱动死者的躯体,”利维说:“但这种将幽灵固体化的法术也不是没有,事实上,如果幽灵没有去往地狱,而是因为本身强大的怨恨或是不甘留在了它记忆最为深刻的地方,那么随着时间的流逝,它的存在就能影响到现实中的物体——如果俱乐部的存在再早几年,你接触到的这种幽灵就会多得多了,现在么,因为大部分古老的城堡都已经不再被作为居住使用了,所以发生的事故也要少很多。” 弗雷德里克回想起他在读大学的时候,在图书馆看到的一些杂文轶事,其中不乏某些地方出现了幽灵,它们能够推动门扉,拉开抽屉,也能将树枝摇晃得噼啪作响来恐吓打搅了它们的人类,想来这就是那些已经积蓄起力量,不同于那些缥缈亡魂的幽灵了。 “这些女孩……” “如果要破坏降灵会,这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但你这次破坏了,难道他们就不会再次组织吗?他们也不会承认自己侵害了无辜的人,确实没有,那只是一些无法追踪与确定的灵魂,何况也没用,”利维说:“你看到的灵魂,已经施加过相应的法术了,就和那些被奉献的祭品,她们没有罪,但已经被玷污了,没法再上天堂了——就像是,”半恶魔停顿了一下想了想该如何比喻:“就像是一个鸡蛋,被敲碎了做成了蛋糕,你就算将蛋糕从食客的嘴边抢下来,也没法让她们重新变成鸡蛋了,她们注定了要堕落,在末日审判后与恶魔一起坠入深渊。” 弗雷德里克又是悲哀,又是愤怒地捏紧了拳头。 “好啦好啦,”利维随意地安慰道:“这都是法国大革命的错,如果不是那场将国王,王后,王子与公主,还有贵族都砍了头的大革命,让人类终于开始追逐那些莫名所以的自由、平等、民主,你现在也不会那么纠葛了,也不会这样痛苦,这就是具有智慧的坏处了。” 弗雷德里克有点迷惑地抬头,完全不明白事情怎么转移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但他也很快就领悟半恶魔话中的真意——就他所知,利维.伦蒂尼恩这个半恶魔曾经是北岩勋爵的战友,和他一起参加过滑铁卢之战,但就勋爵所说,利维诞生的时间应该还比这更早,早上一两百年也不奇怪,也就是说,他可能是亲眼目睹甚至亲身参与过那场大革命的(法国大革命爆发在1789年)。 那么,在1789年之前的法国,乃至整个欧罗巴,大不列颠,平民对于贵族来说是什么呢?要说他们如同罗马奴隶主对待奴隶那样对待平民也不太对,但要说如某些后世的人所美化的,平民们单单只是受到了税收与战争的伤害那就更是不对了——弗雷德里克在家里的时候,曾经听墨尔本子爵那一代的宾客们一边哈哈大笑着一边谈起年轻时的轻浮行为——你以为他们只是逃学,偷平民的东西,引诱不谙世事的少女?大错特错。 就弗雷德里克听到的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情,当时的贵族少年们极其热衷于一种介于折磨与情*色的行为,简单地说,就是他们会在夜晚潜入到某个平民的屋子里,然后将他们的女儿捆绑出来,吊在一个人人可以看到的地方,倒吊,因为那时候的人们还没有穿着内裤的意识,哪怕被倒吊起来的是个贵妇,依然会暴露出最为隐私的部分,然后他们就轮番用鞭子抽打那个地方…… 第二件事情,要比第一件事情更严重,当时在法兰西,还有一些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平民不能背对着贵族说话做事,所以只要贵族一问话,平民们无论做什么都要立即毕恭毕敬地转向贵族老爷,所以,就有那么几个无所事事的贵族,夹着刺剑,迅速地围着一个平民,假意要和他说话,若是那个平民面对贵族甲,他身后的贵族乙就会用刺剑刺他,逼迫他转身和自己说话,但他一转身,贵族甲也会用刺剑刺他——在那个平民几乎不可能得到医疗的年代,被戳了几个血窟窿的倒霉鬼几乎没有生还的可能。 也就是在法国大革命后,贵族老爷才突然醒悟,原来他们的脑袋也是会掉的,平民就算没有武器,也有镰刀和锤子——现有的社会运行规律才总算开始朝着好的那方面发展,至少平民们可以不用担心某天上街会被贵族们玩笑般地刺成筛子。 利维说弗雷德里克没有生活在那几年,对他而言确实是桩好事,不然他不确定弗雷德里克和大卫这样的人是不是能够承受得住这份良心的谴责,那时候也不是没有这样的人——他们会被视作阶级的叛徒和疯子,不,现在或许还是如此,像是弗洛.哈斯廷斯这样的恶童才是受整个上层社会赞许与接纳的对象。 “我明白他为什么 要这么做了。”弗雷德里克说。 利维点点头,弗洛.哈斯廷斯是个什么样的人?他被女王的母亲娇惯着长大,他的父亲又仰仗着他母亲的权势,他在入学之前恐怕不会受到什么像样的约束,说句恶劣的话,他可能比维多利亚女王陛下更像是个陛下——单就被骄纵那方面,他可能从未遭到过挫败,而他们三个人,虽然之前甚至没有见过面,但这个孩子只怕已经将他被匆匆接走的事情怪罪到他们身上了。 毕竟他单独离开,其行为很像是一个胆小鬼提前从战场上撤离,哪怕只是康罗伊公爵的过分担忧,他也会感到不满与羞耻,而他回来也不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是因为俱乐部的成员遭到了袭击,作为降灵会的社长他不得不出面好让学校能给歌斐木俱乐部一个交代。 两重不满下,他故意在回来的当天就召开一场降灵会,也就是在给他们难堪。 弗雷德里克深深地叹了口气:“但我还是觉得奇怪,”他说:“利维,你也曾经上过公学,”他认真的地说:“那些高年级生……”那些兼具了年轻人的暴躁,冲动与成年人的多疑、狡猾与残酷的高年级生,就算是弗洛.哈斯廷斯召唤来了几个魅魔,也不至于能让那些人都乖乖听他的话吧。 “嗯,”利维说:“所以,我待会儿要去见一个人。” 第139章 查理(上) “光亮从何路分开?东风从何路分散遍地? 谁为雨水分道?谁为雷电开路, 使雨降在无人之地、无人居住的旷野? 使荒废凄凉之地得以丰足,青草得以发生? 雨有父吗?露水珠是谁生的呢? 冰出于谁的胎?天上的霜是谁生的呢? 诸水坚硬(或作“隐藏”)如石头,深渊之面凝结成冰。 ” 查理跪在地上,手捧着一本小小的黑皮圣经,喃喃地念完约伯记中他最为熟悉的一段,又重新复诵了一次,这是他最近才养成的习惯,借助这种方法让自己平静,一阵微风轻轻地掠过他的嘴唇,带去一丝寒意,少年下意识地举起手擦了擦自己的脸,才突然想到,自己在开始祈祷之前,已经将所有的门窗全都关紧。 威斯敏斯特公学因为学生数量不如其他公学,高年级生可以每人一个房间,虽然很小,但五脏俱全,床,书桌,衣柜和脸盘架等必须的生活家具,还有作为一个教会学校必须有的圣像和跪凳——一般来说,这些男孩们的房间们也不总是紧闭着,但因为之前的事情,让查理不得不提高警惕——这里群居着一群心胸狭隘又性情暴戾的少年人,比起人们以为的温顺羊群他们更像是一群鬣狗,群体内等级分明,头领和重要力量具有难以撼动的权威,中层的惟命是从,底层的备受欺凌。 公学里高年级生将低年级生进行驯化与压制的传统就是这么来的,每个高年级生都必须这样做,不然他们就要代替低年级生承担“羊”的工作,这份工作可不好做——而若是从众去做一只鬣狗,这会让一些还有些良心与道德的人心中不安,但至少在大部分时间里,他们可以得到一丝喘息的机会。 查理原先的位置并不在最底层,他是萨里郡吉尔福德伯爵的外甥,不过因为他的母亲和大卫.阿斯特的母亲那样,做了一个商人的妻子,只是与后者不同,前者的婚姻不是由父母安排的,这让他的家族非常生气,甚至有意与其断绝关系,但伯爵作为舅舅,还是愿意偶尔给妹妹一点支持,查理的公学名额就是这样来的。 因为吉尔福德也是一个古老的家族,第二代吉尔福德伯爵腓特烈·诺斯还曾经是国王的密友,又做过一段时间的首相,所以查理起初在公学里,还是得到了一些优待的,甚至被吸纳进了中心圈子,不过他在萨里郡长大,性格沉闷,并不怎么喜欢伦敦城内由上而下的利欲主义,更厌恶公学的高年级生隐藏在温雅表象后的狰狞面孔,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他又生性懦弱,没有那个勇气与他们分裂,之前做的那件事情已经用尽了他最后一点勇气。 “你做的那件事情,”一个声音说:“是说你有意将我们的视线引到那些家伙身上吗?” 查理猛地抬起头,动作太迅速引起了一阵眩晕,他扶着身边的柜子站起来,身上的淤青,那些被板球棍毫不留情地打出来的檩条和红肿,猛烈地疼痛起来,仿佛在警告着他,他咽了一口唾沫,摇晃着脑袋,才能勉强看清坐在他床上的不是别人,正是一早被宿舍长指出来的三位新教师与探员——暂且这么说吧,之一。 三个新教师之中利维.肯尼特无疑是最引人瞩目的那个,不是说另外两个就不年轻,不英俊,而是他浑身都萦绕着一股拂之不去的古怪气质,这种气质非常少见,在底层,中层与上层都是如此,一定要让查理描述一下的话,他像是一个覆盖着青苔的沼泽,你若是只是用眼睛看,它就像是碧绿的天鹅绒那样柔软,厚重,仿佛你只要跳下去,就能全身心地得到最大的放松,几乎令人无法控制,但你的大脑又时刻在警告你,只要你跳下去,迎接你的绝对不会是温暖和安全,只会是污浊的泥浆,冰冷的沼水,与接踵而来的死亡。 查理那时候还庆幸过,分配到他们宿舍的不是利维.肯尼特,而是大卫.阿斯特。他不是不能对肯尼特先生下手,但总觉得自己若是动了手,倒霉的可能是自己。 “那份小册子是你故意留在公共房间的吧。”利维抬起一条腿放在另一侧的膝盖上,手肘支撑在膝弯,捧着自己的脸,“你不敢与我们有任何明面上的接触,不奇怪,这里的每个学生都是如此,但你也很急迫,你担心我们只是来应付差事,敷衍一番就走人,你应该也听说过圣植俱乐部的事情,之前的,还有现在的,确实,就算是歌斐木俱乐部如今也很难抽出更多的人手来了——所以你就打算先把我们架起来,调查无果是一桩事情,被袭击又是另一桩事情了,俱乐部的人心还是挺齐整的。” 半恶魔无视查理苍白的脸,继续说道:“为了解释你为什么必须给大卫.阿斯特那一下子,你可真是费了不少心思,你从哪儿得到哪些东西的?我是说,真正的‘所罗门的钥匙’?” “……他们给我的。”查理说:“我也是‘女王学者’,我的教会拉丁文与希伯来文学得最好。” “可不是么,这是必须要马上拿回来的,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大卫.阿斯特直到早晨才被人发现,他可能流血致死?” “我设法给一个教授留了字条,如果不是您更早发现了,他在两个小时后就会来找大卫.阿斯特。”查理解释说:“我下手有轻重。” “好吧,就算你考量周到,”这句话立即让查理的面孔变得通红,他不是不羞惭的,他知道自己在黑暗中的那一击——谁知道会不会有什么意外?万一那个教授没有看到纸条或是不愿意在深夜拜访同僚呢?他选择大卫.阿斯特或许也是因为他是三个人中最为寻常的那一个。 没有这份残存的良知,他早就和那群家伙沆瀣一气了:“你也达成了目的,那么现在呢?” “现在?” “你可以说了,孩子,告诉我,他们究竟干了什么?” 灰侦探小百科:(不足千字不计费用哈) 承上。 因为涉及到国王与女王的异母兄弟姐妹问题,在这里继续说一下啊,不然不痛快。 谁知道我看到都铎王朝起源时——真.大为震撼! 喵喵的,完全搞不懂当时的守贞与婚姻观念啊。 欧洲王室的奇特传统,王后要当众生产,这个大家都知道吧,一群大臣王公挤在产房里——王后要裸露着大大的肚子,从他们中间穿过,在众目睽睽之中被摆在床上,和宾客之间只有一张床单间隔,这还是我在电影里看到的,说不定连床单也没有——一些贵女是有资格亲眼目睹王子或是公主从母亲双腿间诞生的……反正,胎儿要连着脐带被血淋淋的抱出来,这样才能杜绝王后用其他孩子冒充王位继承人的可能。 另外就是在婚前必须是处女,不然就很难保证第一个孩子是丈夫的。那时候亨利八世要求教皇宣布自己与凯瑟琳的婚约无效,采用的借口就是她曾经是自己的嫂子,而凯瑟琳坚持没有与他的兄长圆房,以避免婚约取消,以及自己的女儿成为私生子,后面我们就不说了哈。 我们还是说他的老祖宗,亨利.都铎是金雀花王朝的第一个国王,但最初的时候,他被人称作私生子婚姻的结晶,因为他的母亲就是一个私生子的后代,玛格丽特·博福特是约翰·博福特的孙女。约翰·博福特是14世纪英国亲王兰开斯特公爵冈特的约翰和情妇凯瑟琳·斯温福的私生子,虽然之后被承认是婚生子了,但…… 至于亨利都铎的父亲,那就是实打实的私生子,而且不是国王的,是王后的。埃德蒙·都铎,是威尔士贵族欧文·都铎(当时在王宫里做管事)和英王亨利五世的寡后瓦卢瓦的凯瑟琳的私生子,是英王亨利六世的同母兄弟,这亨利六世对这个私生子弟弟还挺好——没有承认他的正统地位,这个实在很难自圆其说,但设法给他找了一个王室郡主,这个郡主,也就是玛格丽特,结婚的时候只有十二岁,埃德蒙二十四岁,按照习俗,他应该等到新娘十六岁或是更大些才圆房,但很显然,埃德蒙太渴望有个王室血统的儿子了,他当时就那个嗯嗯嗯了…… 第140章 查理(中) 查理低下头,他的理智慢慢地从思考中恢复了过来,对于自己被找到他也不是没有预设过的,只是没想到利维.肯尼特先生会这样突兀地出现在他的房间里,但这样也不是没有好处,他至少不用担心被什么人看到后,会向宿舍长或是其他人告密。 “肯尼特先生,”他问:“我可以坐下来吗?” “当然可以。”利维说,查理拖了一把椅子在利维面前大约三四步的地方坐下,双手放在膝盖上,他看起来缺乏少年人的英气,有点萎靡不振,考虑到他等同于背叛了自己的群体,尤其这个群体可能已经超出了寻常的范畴,他肯定背负着不小的压力,“先生。”他慢慢地讲道。 威斯敏斯特公学固然已经完全不同于大卫与弗雷德里克就读时的公学了,这是因为在大革命后,无论哪一阶层都泛起了不小的波澜,上层阶级也同样受到了影响,但在查理在入学的时候,“他们还不是那么糟糕。”查理说,“是的,高年级生对低年级生有着规训与教导的义务以及权力,”他指了指自己,“我也是从一无所知的新生过来的,那时候的老生,虽然也会欺负新生,逼迫新生做自己的仆人,或是设法让他触犯各种规定,有时候是为了取乐,但有时候,您也不得不承认,是为了锻炼新生的胆量与体魄,毕竟在进入公学之前,他们在家里,在母亲或是姐姐的裙子下面,身边环绕着仆从,无论是冷了饿了,都随时有人嘘寒问暖——这样的人,我们必须说,是无法承担起成年后社会需要他们承担起来的重担的。” 半恶魔露出一个微妙的笑容,。 “事实上最忙碌和受罪的还是十年级到十一年级,这个年级正好已经对公学足够熟悉了,也强壮到可以做些体力活,涉及到比较复杂的如整理资料,清理图书之类的事情也可以让他们去做,我就曾经在图书馆做过好几个月的义工。” “那么这种情况在你成为十二年级生之后发生了改变吗?” “是的,”查理搬弄着自己的手指:“我们原本不会直接指派新生,新生最多接触到的还是他们的‘爸爸’,这些高年级生是我们的眼睛和耳朵,他们负责观察每个新生,了解他们的底细,可能还有兴趣什么的,当然,您也知道,还有他们的人际关系与背景,虽然这里不太可能出现乞丐或是流民,但伦敦多得是错综纷杂的血亲与姻亲关系。” “一个微缩的小社会。嗯哼?” “总比他们走出公学后面对的更温和一些吧。”查理争辩道,随后又不免低落下来:“但这样的情况,在前一批新生入学的时候就有了改变。” “好的改变还是坏的改变?” “当然是坏的改变,公学的气氛变得,古怪了,老生们对新生的教导越来越多,越来越残酷,他们不再将这件事情视作一桩责任,只是在……” “只是在发泄自己的私欲。”利维冷淡地说,查理顿时红了眼睛,“我不明白,我劝说过,也拒绝过,但他们,那些人……” “在一群恶人中,你若是什么都不做,那么你就是叛徒。”利维补充道,他在东区,在其他地方待了那么多年,早就知道无论在什么地方,合群是一桩相当重要的事情——在一群苦修士中,你若是贪嘴好色,你就是叛徒;在一群浪荡子弟中,你若是坐怀不乱,你也是叛徒;在军队里,临阵退缩的士兵会被处死,在盗贼窝里,一个不愿意犯罪的好人也会被捅刀子。 查理可能是那种不好也不坏的人,随波逐流,但他某一天醒来,突然发现推动着自己不是一条和缓的小溪,而是一条湍急的大河,他被推搡着,道德和良知随时可能砸在削壁崖边上砸得粉碎的时候,他当然会感到害怕,想要逃离。 “他们对新生做了什么事情,让你觉得无法接受?” “……”查理犹豫了一下:“抱歉,我不能说,这不但涉及到加害者,也涉及到被害者,我只能说,他们做了非常可怕并且亵渎的事情。” 半恶魔那两只不同颜色的眼睛微微地转动了一下,在查理以为他要询问那天的降灵会事件时,利维突然问道:“那么弗洛.哈斯廷斯是受害者,还是加害者?” 查理的肩膀非常快速地耸动了一下,他抽着鼻子,“先生……” “我一直很奇怪,弗洛.哈斯廷斯是个新生,今年九月份才进公学,现在不过半年的时间,是什么让他在眨眼间就摆脱了新生的束缚,与那些高年级生平起平坐,甚至还能成为社团社长的呢,就算这个社团——哦,这个社团几乎是为他建立的,之前你们也开设降灵会,但也没人要设立一个社团,毕竟你们将来也不会去做一个灵媒。” “可能是……”查理几乎不敢抬起头:“可能是因为他有一些特殊的才能,先生,我也参加过那种……降灵会。” “我知道,”利维漫不经心地说:“但不够,这些还不够。就算他有着一个那样的母亲也不够,”私生子终究是不道德的,将来女王可能给异母弟弟一个爵位,一个官职,但那是成年之后的事情了。他沉吟了一会,“在那场出现了失踪人员的降灵会前,还有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 查理茫然地回忆了一会:“我不知道,我……没有印象。” “那么我改变一下说法,”利维诱导道:“你觉得,和你在一起的那些人,有什么原因会让他们将一个新生,一个小家伙,抬上这样的高度呢?” —— 查理最终还是没能给出答案,不过那个灰发的新教师似乎并不在意,他说,可能等上一段时间,这个谜题就会自己解开了。 查理觉得他应该猜到了什么,但他也没有追问的权力和勇气,然后就在这个礼拜的最后一天,鲍勃来邀请他参加降灵会。 “你们不是才举办过一次?”那次查理没有受到邀请,他并不在乎,只要那些人没发现他的小动作就成。 “弗洛要给那些家伙难堪。”鲍勃说,“你的惩戒期已经结束了,”他歪了歪头,“还是原来的地方,我们一起好好痛快一下,但查理,我希望你能记住这次教训,你不见得有第二次机会。” 第141章 查理(下) 查理不太愿意再加入到那种秽乱亵渎的聚会中,但这种聚会并不只是为了满足这些大男孩的欲望才举行的,它和成年的绅士们所必定要参加的俱乐部一样,属于一种特殊的社交礼仪,这种社交礼仪甚至超过真正的交际,他们不让查理参与上一次的降灵会,是在警告他还有他身边的人,像是在无声的呼喊,查理犯了大错,要接受惩罚,但现在惩罚结束了,那么这次降灵会就是为了将他重新吸纳进公学高年级生的权利中心。 他们没有想过查理会拒绝,查理也不敢拒绝,他还要在公学待上整整两年多,何况他的父亲是他最大的弱点,他的母亲是吉尔福德伯爵的妹妹,他是伯爵的外甥,但上一任吉尔福德伯爵已经等同于将这个与商人私奔的女儿逐出家门,他们是没有资格出现在伦敦的社交圈子的,他很爱自己的母亲,也很爱自己的父亲,也因为这个原因,当他们热切地看着他,希望他能借助伯爵舅舅的关系,在公学中交到真心实意的朋友,借此摆脱商人阶级的时候,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此刻他只能希望圣植俱乐部的人能够尽快将这件事情解决掉,就算不能取缔降灵会社团,至少别让他们再这样胡作非为了。 “你来得有点晚。”弗洛.贾斯汀斯说,作为后辈,他的口气僭越得厉害,但查理没心思去纠正,也不得觉得愤怒,他与其他高年级生最大的区别就在这里,作为成绩优异,被教师们看重,被学生们敬仰的他根本不需要在弱者身上彰显权威,要他去教导新生,他是愿意的,但要他参与到欺凌折磨一群小孩子的罪行中,他只觉得恶心。 当然,像是弗洛.哈斯廷斯这样的人——查理一点也不觉得这家伙像是个小孩子,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恶童,与那种抓小猫尾巴,拆蜻蜓翅膀,追得小狗汪汪叫的同龄人,他的心智要成熟得多,可能是因为他有着那样一个母亲,那样一个父亲——你要以为康罗伊爵士只是一个侥幸得到了肯特公爵夫人青睐的面首就大错特错了,要迷惑一个女人或许不难,但要肯特公爵夫人这样的政治动物分出手中的权利那就是难上加难,这可不是单靠几句甜言蜜语就能做到的,他还让肯特公爵夫人给他生了一个儿子!那时候肯特公爵夫人可是已经快五十岁了!女王和她的异母弟弟整整相差了二十岁! 至于肯特公爵夫人么,别看她爱搞黑弥撒,崇拜恶魔,但她做起事来可是有条有理,有根有据的,她在肯辛顿宫生下维多利亚女王之后没多久丈夫就去世了,作为一个刚下产床的母亲,她一边要小心照看脆弱的 初生婴儿,一边要面对两方面的压力——一边是来自于英国国王威廉四世,以及其他王室成员与官员的压力,毕竟她是个外国人,而英国和欧洲大陆一样,王室与民众对外国人,哪怕她或是他已经是王位继承人的父亲或是母亲了,还是会充满了不信任。 另外一边,就是她的弟弟利奥博德一世,利奥博德一世一直想要插手维多利亚的教育,维多利亚身边的家庭女教师就是他态度强硬地插进肯辛顿宫的一个眼线和助手。但就这样,这位公爵夫人还是联合了自己的情夫,将肯辛顿宫打造成了一个国中之国,据说就连威廉四世想要看看自己的侄女,都不是每次都能如愿。 所以说,当时人人都不看好维多利亚女王,总觉得被这样教导出来的肯定是个外国人的傀儡,当然,女王后面的表现让所有人大吃一惊,也让人感到欣慰,肯特公爵夫人与康罗伊公爵也遭到了莫大的挫败,不过虽然他们没能拿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但也不是毫无回报的,肯特公爵夫人深谙在必要时应当抛却所有风度与礼仪,甚至连道德和良心都要抛弃的地步,她仗着生母的身份,时常与女王大吵大闹,令人头痛,也容易招来耻笑,所以有些时候,如果不是太过分的要求,女王都会答应她。 但就像是我们之前所说的,即便只是冰山一角,敲下来也足够撼动整个伦敦的了。 生长在那种环境,耳濡目染,弗洛可不会长成一个小天使。 查理走进房间,最后的蜡烛,也就是点在圆桌中心的蜡烛还没灭掉,摇摇晃晃的火焰很小,但因为墙上,壁炉上,书架上都摆满了镜子的缘故,这个房间的光线还能让查理看清里面的人,都是一些熟悉的面孔,然后他看到了另一个矮小的身影,“阿尔奇.兰姆?” 灰侦探 第45节 阿尔奇.兰姆向查理羞涩地一笑,低头不说话,查理惊讶地看着身边的人:“他还是个小孩子!” 弗洛就算了,他就是始作俑者,而查理怀疑,他可能早就尝过了禁果,十三岁的孩子也不是不可以了,但阿尔奇.兰姆……查理对他不是很了解,但他了解墨尔本子爵,二代与后面的三代,虽然继承了前首相爵位的是他的弟弟而非儿子,但这位三代墨尔本子爵也是一个值得尊敬的绅士,一个果敢的外交人员,这个家族如何,就看当初墨尔本子爵的政敌只能捏造他与女王莫须有的丑闻而找不到其他攻击点就可见一斑了。 他并不觉得阿尔奇.兰姆会是一个堕落的孩子。 “坐下吧,”查理的肩膀上突然放下了一双手,“仪式已经开始了。” 不用回头看,查理也知道那是鲍勃.道格拉斯,拳击社团的首席,他的手就和钢筋一样有力,瘦弱的查理根本动弹不得,好吧,他在心里说。这只是一个有点荒唐的降灵会,等到一切结束,他就马上告诉那几位新教师,快要成为大学生 的年轻人疯狂点没什么,但一个还没成年的孩子……这就是学校与家长都要出手 干预的事情了。 第142章 祸事(上) 弗洛向桌子中心倾斜身体,吹灭了最后一根蜡烛——因为他的身高还没到站起来就能轻而易举靠近蜡烛的地步,他略微踮起了脚尖,放在这种场景里十分可笑,查理却一点也笑不出来,他总觉得今天的降灵会与之前的有所不同,他感觉有什么东西正在压制着房间里的所有人,这种感觉在黑暗笼罩下来之后就更加明显。 “以撒旦的名义,大地的统治者,世界之王;在撒旦的名称,地球的统治者,是世界之王,我命令黑暗之力,于此之地……”这次的召灵祷文也似乎大有不同,每个人都将双手放在桌面上,每只手与另外人的一只手握在一起,查理试了试,没能挣脱,反而被抓得更紧,他更加害怕了,因为他仿佛听见感受到有什么正从房间的天顶中央爬下来,从吊灯上,他抬头去看,什么都看不见,但空气在波动,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腥臭气息正在变得浓郁。 他的耳朵也捕捉到嘶嘶的声音,是什么呢?他想起自己曾经在避暑的庄园里到处乱跑时遇到的危险——蛇。 这种罪恶的生物,被上帝惩罚,注定了要用肚皮在地上行走,即便如此,它依然是恶魔在地上的号角与象征,一些蛇没有毒,一些蛇有毒,尤其是唯一剧毒的蝰蛇,它们在草丛里穿梭,在泥土里埋伏,在水里滑动,任何时候,只要人类稍有疏忽,就会在它们的牙齿间丧命。 查理没有 被蛇咬过,但他见过一个不幸被蛇咬中的小伙伴,他死了,皮肤灰白,身躯肿胀——查理睁开眼睛,他看见了,一条蝰蛇正盘踞在桌子中央,围绕着那根蜡烛,它在微光中翩翩起舞,三角形的脑袋犹如升起的雾头,难以捉摸,它的鳞片熠熠生辉,光就是这些鳞片带来的,它尖细的尾巴不断地扫过桌面,抚摸过每一个人的手。 手,这时候查理才发现,如今只有他还将手放在桌子上,他万般惊恐,想要收回来,却动弹不得。 弗洛还在祷告,和其他人一起,他们低沉地念着亵渎的经文,但每个人距离桌子已经有一段距离,如果查理还能动,他低头往下看,就知道桌子只是一个掩饰,在他的脚下,是一个占据了房间三分之一的圆形法阵,用鲜血绘制的法阵在血液干涸后就是黑色的,在昏暗的光线下与橡木地板没有多少差别,桌子又掩盖了阵法中心必须由宝石粉末与其他有色液体描绘的符文和名字。 虽然对降灵不是那么感兴趣,但见过那些被胁迫的女性幽灵后,查理也去翻阅过一些古老的文卷,何况为了让他翻译所罗门的小钥匙,他这里有着最完全的手抄本,拿到手的时候查理都要惊讶这种东西怎么能够被流传出来的,但仔细看过里面的内容后,他也明白了,就像是珠宝、美食,技术,武器……所有最好的东西都是属于食利阶级的,只要掌权者愿意,也不存在什么真正的秘密。 这时候他已经汗流浃背,他有所了悟,自己的下场可能比想象过的还要凄惨一些。 查理想要出声哀求,但为时已晚。弗洛.哈斯廷斯已经开始与桌子中心的毒蛇,更正确地说,是他们召唤来的恶魔所附身的毒蛇,交谈了起来。 无论他们在谈论什么,被安置在法阵中央与恶魔待在一起的查理不是祭品就是食物,查理当然不会想要束手就擒,他竭力倾听着弗洛与恶魔的对话,恶魔和弗洛用的都是古希伯来文,换了一个人,可能就一点也没法听懂他们的谈话了,但查理正是因为对古希伯来文很有天赋,才会被社团中的其他人看中的,他陆陆续续,勉勉强强地听懂了一部分内容,期间恶魔附体的毒蛇也看了他两眼,似乎并不觉得这个人还能干什么,就漫不经心地继续与弗洛谈了下去。 查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就他听到的那些,还有他与那些高年级生来往时偶尔触碰到的蛛丝马迹,他已经能够将整件事情联系起来并且勾勒出整个轮廓来了,同时,他也愈发绝望,这次降灵会就和引来了圣植俱乐部的那次降灵会一样,不是单纯的为了娱乐或是冒险,而是一场真正的献祭! 而为什么要献祭呢?查理突然想起了那位灰发新教师的若有所思,他说过,就算是为了享乐,如弗洛这样的新生能够在半年内就让一群老生对其俯首帖耳,也太不可思议了——原来如此,他口中苦涩万分,原来如此……在今年九月新生入学的时候,十二年级的高年级生正是跃跃欲试的时候,他们才从十一年级升上来,正是从被压迫者,被奴役者成为压迫者与奴隶主的时候,他们设置了很多“考验”和 “试炼”,决心要玩一场大的。 因为查理对这种名为试炼实则凌虐的行为不感兴趣,就以研究所罗门钥匙的借口推掉了,所以大部分时间他都不知道同学在做什么。 一开始,他们确实没造成什么太大的恶果,顶多让几个新生哭了大半夜,也有几个发烧了,还有一些受了皮肉之苦,但就在他们要求新生半夜起身,到密林里“寻宝”的时候,阿尔奇.兰姆和一个高年级生发生了冲突,冲突的原因和过程查理不得而知,但结果已经摆在他的面前了——阿尔奇.兰姆死了。 查理惊恐地看向一直待在一旁的阿尔奇.兰姆,他明明就在那儿啊,站在那里,露出微笑,和任何一个可爱的小孩子那样——一个念头骤然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是的,阿尔奇是在这里,但那只是一具躯壳,里面……里面是个从地狱攀爬上来的恶魔……就和那条毒蛇一样,这已经不是阿尔奇.兰姆,只是一个恶魔行走在人间的工具。 难怪弗洛.哈斯廷斯能够说服那样多的高年级生,如果阿尔奇不是兰姆就算了,但墨尔本子爵去世也没多久,女王还提起要将他的弟弟,第三代墨尔本子爵调回伦敦,兰姆家族依然深得这位最高统治者的宠信,前首相留下的势力与情分也还没被消耗完毕,阿尔奇是兰姆仅有的子嗣,他出了事,所有在场的人都要承担罪责! 第143章 祸事(中) 这样事情就完全说得通了,整件事情的源头,根本不是从那场降灵会开始的,而是从阿尔奇.兰姆意外死亡开始的。 那些高年级生针对阿尔奇.兰姆可能是受了他们父母的影响,别忘记,墨尔本子爵曾经把持了英国政坛整整三十年,即便他因为丑闻离开了女王,女王依然将他视作一个可敬的长辈——女王没有父亲,她是将墨尔本子爵当做父亲看待的,墨尔本子爵退居幕后的时机都很恰当,他之后连续几个首相都不如他又得女王的信任,又得民众的欢心。 也有谣言说,女王将墨尔本子爵的弟弟,也就是三代子爵召回伦敦,就有意让他接过前者的衣钵,这个影响实在是太大了,肯定会有人在家里,在俱乐部,在打猎或是赌博的时候随口提起。而这些家长的孩子们,或许起初只是想要欺负一下这个兰姆的后人,但谁知道发生了什么,反正阿尔奇.兰姆是死了没错。 查理面色煞白,他已经猜到了,那位年少的新生贝克并不是在降灵会上因为恐惧而跑进密林失踪的,而那位舍监可能也不是为了寻找他而消失,贝克是第一件祭品,但他所能交换的可不是复活阿尔奇——要让一个死者死而复生可是一桩不折不扣的圣迹,前一个这样做的人是耶稣,何况他复活的还只是自己,所以寄居在阿尔奇的躯体内活动的家伙只可能是个恶魔,但就那条毒蛇与弗洛“交谈”的内容来看,贝克加上那个教师都还不够——这次降灵会,不,应该说,一个小而全的黑弥撒,是为了提供第三件祭品所举行的。 蝰蛇突然扭转了三角形的脑袋,嘶嘶了两声,蛇的眼睛是没有巩膜的,也就是白色的那部分,所以你在凝视一条蛇的时候,很难从它的眼睛里看出它的感情,但恶魔附体的蛇又是不同的,查理明明白白地看出了它的讥讽,他颤抖着,努力想要说话,或许是他的意志太强烈了,他的舌头突然又能动弹了:“别,”他哀求道,“这里……这里还有三个圣植俱乐部的成员,他们……他们是为了降灵会而来的……” “对啊,”弗洛交叉手指,用那种孩童特有的神气得意洋洋地说道:“说实在的,”他抬着头,骄傲地说:“他们能拿我们怎么样?我们可不是那些工人,农民和小商贩,就算他们抓到了谁,最后也只能好好地将他放出来,”他说的正是不久前亚麻圣母小堂黑弥撒的案件,那桩案件俱乐怒确实没留下几个人:“我回来就办了再一次的降灵会,他们还不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不过他们在这里也确实挺让人讨厌的,但没事,过了今晚,”他露出一个恶毒的笑容:“公学里就又有人失踪啦。” 查理知道他说得是谁。 “然后,”弗洛碰了碰身边的人,那个高年级生无可奈何地说道:“然后,我的父亲会向歌斐木俱乐部提出质疑,他们要么重新派更得力的人过来,要么换成其他俱乐部。”而无论怎么做,其中肯定会有一段时间的空档,这段空档足够他们奉献上足够的祭品,按照恶魔的说法,他们无法让死者复活,但可以通过诅咒将他的灵魂固定在躯体内,当然,如此阿尔奇.兰姆就等同于地狱安插在人世间的一个钉子了,但这对他们有什么坏处吗? 只要阿尔奇离开公学,他的死亡就没法再算在他们头上,而且若是操作得当,他们或许还能将恶魔与拉姆家族联系在一起,女王陛下一定会非常生气,毕竟她的母亲就企图用黑弥撒来博得她手中的权利,那么回过来,墨尔本子爵在那时有没有与恶魔勾结?她对墨尔本子爵的好感,有多少来自于内心,有多少来自于魔法的操纵? 若是如此,兰姆们带给女王陛下愤怒只会大于那些原本就与她不那么亲近的人,譬如肯特公爵夫人,被背叛与出卖的羞耻会让她就此将兰姆家族打入冷宫,这样议院,内阁,王室成员都会感觉安全不少,他们可不想看到第二个墨尔本子爵了。 哦,还有,其中有几个高年级生,家中也有长辈,甚至就是父兄也是俱乐部成员甚至首领,他们可能在伦敦之外履职,但女王陛下说出,只要能够找到杀死了威灵顿公爵的凶手就能成为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事情,也没有局限在北岩勋爵与尼克尔森将军之间啊,若是这件事情闹大了,这两座位于伦敦中心的俱乐部要继续加派人手,在他们白白耗费时光与精力的时候,其他俱乐部也不是不能乘虚而入,对吧。 “别杀我!”查理尖叫道,虽然他的尖叫声很小,但在场的人都能听见:“你们不能杀我!”他咬着牙,竭尽全力地为自己争夺一份生机。 弗洛已经示意一个高年级生举起了短剑,短剑冰冷的刃面紧贴着查理的脖子,他可以感觉到血管突突直跳,不断地撞击着锋利的金属,“因为,”他闭上眼睛:“因为我出卖了你们!就在那一晚,我故意将,将所罗门的钥匙的手抄本留在公共房间里,等到大卫.阿斯特先生发现,他不发现也行,因为我只是为了找一个必须攻击他的借口!” 弗洛睁大了眼睛,查理所在宿舍的宿舍长更是差点一步踏进了法阵,他的面孔又红又白,他一向看不起查理,觉得他除了有点语言方面的天赋之外一无可取之处,甚至有点背离所在的阶级(他指的是他母系这一方的),也因为这份轻蔑,他觉得查理不会搞出什么事儿来,虽然查理总是娘们唧唧地不愿意参与到他们的“游戏”中,但给点惩罚也就算了——没想到,也就是这么一个胆小鬼,竟然敢冒大不讳,将他们全都给卖了! 他几乎咆哮了起来,若不是身边的人拉住了他,他准会扑过去给查理一顿好打。 查理的头发已经彻底被汗水打湿了,内衣也是,他喘着气,居然还笑了笑:“我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开始行动,但可能就是现在,看看窗外如何?或许那里会有一场大惊喜也说不定!” 房间里的学生们开始紧张起来,他们左右张望,但在一片黑暗的房间里,他们看不到太多的东西,有视线落在窗帘上,但弗洛马上就阻止了:“献祭还没结束!”于是他们只得继续呆在原地,那个举着匕首的高年级生更是进退两难。 桌子中心的毒蛇发出了呼呼的声音,听起来很像是在发笑:“哦,”祂用拉丁语说道:“我喜欢这样的小滑头。” 第144章 祸事(下) 弗洛还想要说些什么,却只听一声巨响,破碎的玻璃、木片和丝绸四处飞溅,一只只黑色的抓钩从被巨力粉碎的窗户和门扉中冲进来,准确地勾住了一部分参与献祭仪式的成员——这个房间里也只有八个人,七是一个具有魔力的数字——查理是祭品,他不被计算在内,但被带出的也只有三个人,毕竟门和窗也只占据了两面墙,俱乐部的成员们可以拆除墙壁,但这里的房间位于学生宿舍的底层,上面还有好几十个学生。 能够一下子先拉出三个人已经算是俱乐部行动迅速,意志坚决,不过被拉出去的三个学生都在大声哀嚎,俱乐部只需要保证他们性命无虞,至于他们会不会被玻璃和木片割伤,会不会因为撞击到墙壁或是地板骨折,那就不是成员们关心的事情了。 说起来另外几个学生也很机敏,一意识到有人打破了仪式,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逃离。对另一个世界不怎么了解的人会以为,只要法阵不被破坏,其他仪式中必须履行的规定就不是那么重要,这当然是错的,地狱居民时刻渴望着离开地狱,爬上人间,所以只要有一点点孔隙可以给祂们钻,祂们就会拼命地攫住,而那些繁琐而又麻烦的程序,符文和盐之类的关键物品,若是可有可无,主持人一开始就不会去耗费那份心力。 从窗户被打开的那一瞬间,法阵就算是被破坏了,而与亚麻圣母小堂的那次黑弥撒不同,这次恶魔已经算是被召唤了上来,祂在人世间已经有了两个凭依处,一个是那条蝰蛇,它立即弹跳起来,几乎跳到了屋顶,同时身形也在迅速火焰化,在拉走了学生留下的空隙里,已经有十来根弩箭射了进来,这些弩箭都是空心弩箭,箭头是装着圣水的玻璃椎体,箭身中有触发式的注射装置,只要箭头一遇到阻力,后方的弹簧就会立即将圣水喷射出来,以及,就算没能射中目标,玻璃也会在接触坚硬物体的时候炸裂,裹挟着圣水一同对恶魔造成伤害。 蝰蛇形态的恶魔确实被烧灼到了一部分,祂在火焰中发出嘶叫,但不致命,祂的体型陡然膨胀到几乎充满了整个房间,火焰的触手四处流动,猛然卷住了房间里没能逃脱的几个学生,查理也在其中,还有那个举着短剑想要杀死他的高年级生,这时候他们倒是一对儿难兄难弟,同时,墙壁天顶上灰泥簌簌落下,吊灯碰地一声掉在地上,挂在墙上的画像(这些应该是圣像,不过已经被调换过了内芯)也全都掉在了地上,整栋宿舍都在摇晃。 查理只觉得自己就是一块被放在烧烤铁架上的生牛肉,火焰触须就和地狱中的每一种火那样,看似滚热实则冰冷,这种深刻的寒意开始让你觉得冷,但很快就让你觉得那就是一条条烧得正旺盛的炭火,极度的疼痛让他忍不住大声哭叫,在摇晃的景象中他看见了阿尔奇.兰姆,虽然他已经知道兰姆已经不是一个真正的人类了,但看到兰姆居然一手就提住了弗洛.哈斯廷斯,另外一只手,或说一只足以覆盖整本圣经的利爪,一挥就撕开了窗前的两个人,跳出窗外并眨眼间消失在了黑暗里。 他听到有人在叫“利维!”,应该就是那位利维.肯尼特先生,果然,灰色的影子紧随其后,他是去救弗洛.哈斯廷斯的,当然,一个姓贝克的祭品能够让俱乐部来调查,一个与女王陛下有着一半相同血脉的先生……就更不能任由恶魔把他带走,哪怕他就是一个天生的坏种,罪魁祸首,查理一阵昏眩,胸膛中鼓胀着难以言喻的不甘。 —— 留下俱乐部的其他人对付那只蝰蛇形态的恶魔,利维紧紧跟上那个带走了现英格兰最为尊贵的一个私生子的……应该是另一个恶魔,应该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么,这小子弄出的场面可要比他父亲大多了,康罗伊男爵在亚麻圣母小堂也只是尝试召唤了一个穆林,虽然说,这两个恶魔未必能够够得上穆林的阶层,地狱里有七位恶魔君王,他们承担着七种罪孽,还有七十二位王子,也就是所罗门在书中记载的那七十二位,还有大约二十五个大臣,一万两千四百五十个大恶魔,小恶魔与精怪数不胜数,这还是一个笼统的数字。 不过既然这些学生有所罗门的钥匙的手抄本,那么被召唤出来的恶魔就不会无名无姓,利维根据之前的降灵会与这些高年纪生突兀臣服于一个新生的可能原因推算了一下,最有可能的是吉蒙丽,她的外在形象就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作为魅魔,在阿斯莫德的麾下效力 ,而她也经常使用毒蛇的下半躯体显形,另外一个就是阿米,阿米同样是七十二位魔神之一,他善于占星,以及延长,缩短和交换人类的生命力,也算是一个经常被人召唤的恶魔。 利维这样推算,并不是毫无来由的,他一直就在怀疑,这些高年级生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呢?他们的父母无一不是有权有势之人,无法让他们认为可以轻易摆平的应该就只有人命了,还是允许被放入这些达官显贵眼中的人命,一个平民,不算什么,一个如贝克或是查理这样,要么出身不显,要么远离主枝的学生,也不是什么可以让他们三缄其口的麻烦…… 但在那个降灵会前,没有失踪的教师和学生,威斯敏斯特公学周围又没有普通的民居——在这之前,利维也隐约猜到了一些可能,俱乐部曾给过他一件掩盖气息的长袍,这件长袍让他可以在具备力量的修士与驱魔人中行走自如,这里的恶魔处处都留下了痕迹,不像是疏忽,倒像是挑衅,可能祂们正披着一张人皮,在暗处嘲笑那些无用又盲目的人类呢。 掠走弗洛的是阿尔奇.兰姆,正符合利维预设的对象,只是半恶魔不免在心中叹气,看来弗雷德里克要悲伤上一段时间了。 此时他已经差不多追上了那个伪装成阿尔奇的恶魔,在密林中,他们相距只有一百步不到,但利维马上就停了下来,站在原地,没错,他是受了歌斐木俱乐部雇佣,也承诺了,如果遇到了棘手的目标,他会追踪以及试着战斗,但若对方是个强大的恶魔,他也有立即撤退的权力。 阿尔奇站住了,他拎着弗洛,面带笑容,简直就和一个提着个棉花熊的孩子没什么两样,“唉。”他说,“利维,好久不见。” 第145章 老爸(上) 利维转身就逃。 但已经来不及了,他甚至没有懊悔的时间,这段日子来他可以说是过得相当顺遂并且惬意,每个月的血税虽然是桩始终选在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但重新与那个大个头,也就是北岩勋爵有了联系后,至少他可以保证最基本的支出;作为半恶魔,他在东区如鱼得水,与显然已经培植起一股势力的黑酒馆老板里鲁关系也不错,他待在野葡萄公寓,房东太太大利拉就是他的眼线和警鸟;在之前的一系列事件中,他又结识了一些可贵的朋友——恶魔也喜欢好人,像是约翰.斯诺医生,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约拿,还有真正的绅士大卫.阿斯特,以及阿斯特的朋友弗雷德里克……即便最后那位老兄明摆着是自有打算。 利维忏悔着自己的疏忽大意,他应当和之前的每一次那样,隐藏在所有人的身后,除非帷幕落下,绝不出面。 来人不是吉蒙丽,也不是阿米,而是他在地狱的老爸瓦拉克。 还有人记得吗,在赤足女子修道院里,因为利维身材高挑,给他取名的嬷嬷就怀着恶意给了他红鹤这个名字——在修道院的修士和修女都是如此,他们借用圣徒的名字来取代世俗的名字,以此表示自己已经远离尘世,不再受到钱财或是权力的诱惑,在修道院就读的学生们被重新取名也有这方面的原因,只不过在发愿之前,她们没有资格取用圣名。 而红鹤我们之前也简单地解释过其中的含义,这不是个好名字,它是异教徒神明的使者,是恶魔的化身,而这个恶魔就是所罗门所驭使的七十二魔神之一,瓦拉克——尤其是对于利维来说,因为瓦拉克就是赋予他另一半血脉的恶魔,用人类的话来说,就是他的老爸。 利维向下坠落,他有些过于轻慢了,但事实也确实超出了半恶魔的想象,毕竟瓦拉克在地狱中也是一个赫赫有名的领主,虽然人类会错误地以为,在所罗门的钥匙中,七十二个恶魔按照实力排行,这是个不折不扣的错误认知,譬如就利维之前提到过 的吉蒙丽,祂位列56名,位阶是公爵,统领着二十六支恶魔军团,阿米位列58名,位阶是统领,统领着二十八支恶魔军团,而他的老爸呢,虽然位列62名,位阶同样是统领,并却统领着三十八支恶魔军团……更不用说,赫赫有名的堕天使贝利亚,祂的位阶是君王,但也排在68位。 地狱中总是用实力说话,虽然瓦拉克在人类中也有学识渊博的“美名”,但祂确实是一个相当出色的先锋,无数折断羽翼,粉身碎骨,被巨龙喷吐的火焰焚烧成灰烬的天使们完全可以证实这一点。 利维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他不该认为,一群被禁锢在公学里的学生很难召唤出这样的大恶魔,纯洁的心灵如同白纸,如同泉水,被污染起来也是易如反掌——“你应该先去查看一下,那张被桌子掩藏了最重要讯息的法阵里究竟写着谁的名字。”一个声音说。 半恶魔从满是冰渣的地面站起身,这里的每一片冰渣都像是粉碎了的玻璃或是小匕首,而且地面非常的冷,冷到他流出来的血一瞬间就与布料,冰面牢牢地黏贴在一起,他一动,衣服就连同着碰触到的皮肤一起被撕下来,但他慢了一点,那么被冻住的就不单单是皮肤了。 他笑了笑,“老师。”他说,站在他面前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老师,除了他和地狱的老爸,几乎没人再知道他和这位堕落了的苦修士的关系了——利维对大利拉没几句实话,但也有一丁点儿真的,那就是他确实在欧罗巴的最北端度过了一段漫长的日子,那时候他和那位约拿先生一样,还是个襁褓中的婴儿,真奇妙,他们都是被一群苦修士抚养长大的,也在修道院接受了最基本的教育,只是约拿很显然都是被一群真正的人间圣徒包围着,而他呢,他所寄居的修道院早就在他出生前就成了恶魔的巢窠。 老师对利维点了点头,他是这座九世纪时就完工的修道院的院长,他不是一个利欲熏心,或是一个好色恶劳的人,但对于学识上的贪婪最终还是战胜了他的虔诚,他召唤出了瓦拉克并且成为了他的奴隶,然后就是修道院里的每一个修士,瓦拉克从来就是一个擅长矫饰与掩藏自己的恶魔——其中的过程我们或许可以在以后深究,但现在,你们只需要知道,这座修道院就如同隐没在雾气中的幻象,在无声无息中慢慢地,彻底地断绝了与外界的联系——或许也因为它太偏僻了,它在霍恩角,面对着格陵兰海,人迹罕至,尤其是在当地的维京人逐渐迁移向较为温暖的南方时。 但它仍旧存在着,不但存在着,还成为了一个“锚点”。 人们在举行降灵会时,会在幽灵曾经出没或索性直接设置在不幸发生的地方,会更容易引来幽灵,恶魔也是一样,地方和人都能成为地狱联通人世间的一个通道,他们已经与恶魔产生了不可切割的连接——恶魔的名字——奉献祭品的时候主持人呼唤恶魔之名,在刻印法阵的地方也会写上恶魔的名字。 在瓦拉克主宰这里的时候,整座修道院都成了他在人世间的殿堂,不过这种过于癫狂与放肆的行为还是引来了天堂的注视,恶魔与天使的战斗彻底摧毁了修道院,瓦拉克虽然被驱逐回了地狱,但他索性也将修道院带回了自己的领地,大恶魔几乎都能做到这一点,你可以将它看做一个现实的投影,就像是利维在地狱中行走时,看到的那一座座城市与庄园。 在合适的时候,若是瓦拉克重新返回人世间,譬如现在,他还能将投影映射在原有的修道院废墟上,将它变成自己的临时领地。 利维的第一个老师说了之前的那句话后,就不再发声了,他转过身,在前面领路,利维忍着一阵强似一阵的剧痛,跟在后面。 第146章 老爸(中) 曾经被年幼的利维视作“家”的地方,并不巍峨,也不高大,甚至很难被称作具有某种建筑制式,它就是一座连接着一座的平房,连绵在海边的背风处,与九世纪维京人的房屋十分相似,要说有什么区别,那就是维京人的房屋用的是木头框架,干海草的屋顶,教堂用的是石头,但也不是那种大块的,整齐的长方形石头,而是我们经常能在海边看到的圆石头,大大小小,并不规则,修士们用自己的双手把它们捡拾起来,然后用鱼胶,贝壳胶粘结在一起,中间用海草填充,这样建起的房子撑不起一人之上的高度,只能勉强让人不至于爬着进门,只有主教堂是有木梁和柱子支撑的,可以容纳大约十来个修士在里面祈祷。 这也不奇怪,维京人是欧罗巴大陆上最晚被基督信仰征服的,他们之前崇拜以奥丁为代表的多神,他们将整个宇宙分做九个世界,五个体系——巨人,诸神,精灵,侏儒和凡人,他们的祭司每年都要献祭数以百计的活人祭品以及数不清的牛羊,他们耕种,但在无法耕种的深冬就以劫掠为生,在长达百年的时光里,修道院不但不是他们跪拜祈祷的地方,还是他们最优选的打劫对象。 没人知道当初决定在这么一个最北段建立修道院的人是怎么想的,或许他当真抱持着滚热的虔诚之心,又或是为了谋求在教会的记载中留下一席之地,总之,他招募了一些人,还有联合了几个与他志向相同的修士,在这里建起了一座小屋——据说当时有不少维京人听说这里有座修道院,就来查看,看到的人无不哈哈大笑,说,这种屋子就连海豹都不会去钻。 这种说法当然是夸张了的,不过也能证明那时候的修道院确实没什么值得人们关注的地方,它连名字都是最朴素的“黑石”,最早的院长给过它一个辉煌的圣名,但左右的人们提起这座修道院,就会说,哦,那个黑石头建成的房子啊,渐渐地,就连修道院的修士们也不得不认可了这个名字。 起初修道院只有一间屋子,后续的屋子都是修士们一块石头一块石头地建造起来的,它没有防护用的外墙,也没有高耸的塔楼,挂钟被悬挂在一块凸起的礁石上,一个苦修士负责看守它(因为挂钟是铜的很值钱),他从不离开那块礁石,吃喝都有其他修士送过来,他也负责观察那只简陋的日冕,定时敲钟,人们都称他为敲钟修士。 利维还很小的时候,就承担过这个工作,他走过那块礁石——那块礁石大约有一个房间那么大,最矮的地方只有两三个台阶那么高,一只皮包骨头的手向他伸了过来,利维停住脚步看了他一眼,自从瓦拉克被召唤过来后,这里的修士无一幸免,这位苦修士也是如此。 瓦拉克是个极具幽默感的恶魔,他说“我们应当测试一下这位先生的信仰是否坚定”,于是他将这个可怜的苦修士固定在了礁石上,那时候他们还在人世间,苦修士发现自己无法起身后,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的考验,他也坚决地认为自己可以通过这场试炼,但他随即发现,没有人再给他送食物和水,他先是忍耐,忍耐不住了他就喝自己的尿液,吃自己的衣服,腰带和粪便,他在夜晚舔舐石头,因为上面有凝结的露水,他在白天仰望天空,希望有一只鸟儿坠落在他的怀里。 来往的修士都能听到他的呼唤,哀求,诅咒和祈祷,但在瓦拉克的要求下,没人给他一点回应,利维也是如此,他必须如此,他被送入黑石修道院的时候,修道院里从院长,也就是召唤了瓦拉克的那位修士开始,已经有三分之一的修士遭到了恶魔的腐蚀,另外三分之二的修士也缺乏勇气或是智慧,他们要么知道内情但不敢声张甚至不敢逃跑,要么浑浑噩噩,相信了这位敲钟修士只是在禁食苦修的混账说法。 灰侦探 第46节 那只伸出的手,或者说是包裹着一层灰色皮肤的手骨,散发着一股浓郁的臭气,普通人没有水喝,七天就死了,没有食物,顶多坚持十来天,何况北边的天气那么冷,没有足够的热量支持,他早该冻死了,但在恶魔的戏谑下,他始终死不了,日夜忍受着饥饿带来的折磨,他起初还有理智,放在嘴里的东西,哪怕是敲钟的绳子呢,也算是可以吃的东西,但到了后来……他开始啃石头,啃钟,吸入空气,他说,只要有人给他吃饱,他什么都愿意做,他堕落的那样容易,恶魔马上给了他回应。 利维无需抬头看,也知道敲钟修士的躯体是残缺的,恶魔给他的食物就是他自己,挖下眼睛,扯掉耳朵,咬断手指,他揭开皮肤,挖出血肉和内脏,扯出血管和骨头,他把它们放在嘴里,咬得滋滋作响,这些血肉被他吃下去,消化,然后重新长出来,长出来的同时又消耗掉了这些珍贵的能量,他只能重新撕开那些还是粉红色的新皮肉,周而复始,延绵不绝。 “吃的……吃的……” 他们走过礁石,在那一座座黑色的小屋子前,修士们就和数百年前那样勤勤恳恳地忙碌着,修士们不比教士,他们不接受供奉,尤其是在教会的荣光还未覆盖整座欧罗巴的时候,他们只靠自己的双手过活,何况这里的气候和环境优势那样的恶劣。 在黑石修道院里,没有一个清闲的人,他们在祈祷之余,做得最多的就是狩猎和捕鱼,要在冰块封锁近海前累积起足够的食物度过寒冬,基督的修士并不忌讳荤腥,在斋戒日里他们可以吃鱼,黑石修道院所在的位置在这点上倒是得天独厚,因为除了驯鹿和树林里的鸟,这里的大部分动物,像是海鱼,海象,海豹,都算是水里的生物,是另一种油脂丰厚的“鱼”,修士们可以一年到头地吃它们,这里的动物也很好捕获,因为人类对它们来说是陌生的,有些好奇的家伙还会来看他们。 在人世间,瓦拉克还未成为这里的主人时,修士们要忙碌于捕捉海象,海豹,他们剥掉海豹和海象的皮,敲掉它们的牙齿,割下肥厚的脂肪塞进陶罐里备用,肉被悬挂起来晒干,就连骨头也要煮过后连着牙齿一起被制造成圣物;还有大海雀,这种鸟儿笨拙,不会飞行,很容易被捕捉,捉到后人们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来处理它们——海雀不拔毛,也不去除内脏,将它们放进一个木桶中,加入盐和酸奶,然后压上一块沉重的大石头,将桶密封后,埋进地里,等待它们自然发酵,可能需要几个月或是几年才能拿出来食用,在发酵过程中,会产生一种恶臭的液体,可以避免鸟肉腐烂,还能产生一种特殊的风味。 修士们现在仍旧在干着这种活儿,只不过他们手下处理的不再是动物和鸟类,而是他们自己与他们的同伴——别以为恶魔带走了灵魂,灵魂们就只是在炼狱或是地狱里受苦,就不用996了,只要恶魔觉得有需要,他们一样要007,而且没有偷懒或是开小差的可能——重申一次,灵魂在地狱就是货币、工具、玩具和食物,恶魔又是不在意做出任何事情的存在,他们没有同理心,也没有慈悲心,不将手里的灵魂吃干抹净,他们是绝对不会罢休的。 修士们相互将对方按在地上,娴熟地剥掉皮肤,马上绷在一旁的架子上,立刻有另外一批修士上来刮掉皮肤上附着的油脂,把它们放进瓦罐里,血也被搜集起来,放在瓶子里,这些可以用来与其他恶魔交易,或是在黑弥撒上赏赐给取悦了恶魔的信徒,这些堕落修士的油脂和血有着很大的作用,可以让人恢复青春,或是产生爱意,修士的皮肤,大块的会被拿去做成皮纸,用来撰写恶魔的文章或是经文,小块的会被用来点缀衣物,像是俱乐部借给利维隐蔽恶魔气息的那件——修士的牙齿也会被敲掉,这些牙齿同样会在精心雕琢后送进人世间成为护身符,诅咒附着体甚至开启法阵的钥匙。 去掉皮肉后的骨头通产会被制作成更大的“圣物”,这些亵渎的圣物被用来装饰恶魔的宫殿。 还有一些较为年轻的修士们会被如同海雀般的处理,他们被灌入烈酒和眼泪,塞进桶里,在黑暗中不知道度过多少岁月后再被取出来,作为恶魔宴席上的美味佳肴被肆意分享。 利维并不能确定这是重新刻印的幻象,还是真实的——这是仅属于他的优待。地狱中的灵魂从来就是消耗品,但若是恶魔愿意,他可将一部分微不足道的力量分配给属于他的灵魂,也就是一些人叫嚣的所谓,下了地狱也能成为恶魔得到永生的意思,有了地狱原居民赏赐的点滴恩惠,灵魂就能在不断消耗生机的地狱里苟延残喘下去,只不过恶魔愿意给出力量,要么是在人生前就签订了契约,要么这个灵魂对祂还有点用处——就算只是被折磨,也算是有用处。 若是没有力量补充,那么灵魂在遭受折磨后,会一点点地被消磨掉其中的价值,就像是被吸吮干净的骨头,最终消散成灰烬成为地狱的一部分。所以利维从来不信所谓的末日救赎,开什么玩笑,难道上帝还有办法将这些不晓得混杂了多少次的灰烬分开来然后进行审判吗?当然,如果你愿意相信,他也不会反对就是。 “你的父亲就在里面等你,”他的老师停下了脚步:“他等了你很久,”他转头看向利维,空洞的眼睛里流淌出鲜艳的血泪:“你为什么不回到他的身边呢,我们都在这里,孩子,都在这里,这里才是你的家,回来吧,在这里你可以得到永恒的安息。” 利维的回答是抬起手,拉下了他的长袍,在长袍下是一具没有覆盖着绷带的木乃伊,干瘪的胸腔里拥挤着上百只老鼠,陡然见光,它们惊恐而愤怒地吱吱叫着,从断裂的肋骨与绽开的干肉,犹如棉絮般的皮肤 间一跃而出,跳到地上,一眨眼就跑得都不见了。“就和你一样?”利维说:“自从来到地狱,老师,你终于有了数不尽的时间来研究学问,但你的脑子里还有多少可以用来思考的脑浆?”恶魔从来不会随你心意,祂们最想看到的就是人类的失望与绝望,在半恶魔的注视下,他的老师摘下头盖骨,向他露出空荡荡的壳子,里面就和胸腔一样涌动着小生物,但不是老鼠而是蛆虫,它们噗噗簌簌地掉下来,落得满地都是。 利维没有继续在老师身上耗费时间,他转身走向这里最大的一间屋子,恶魔永远不会亏欠自己。 推开门,半恶魔立即被一股浓郁的恶意包围了,它几乎是有实体的,一层层地,紧紧地将他裹住,即便利维并不愿意,他也被迫回到了恶魔的样子,也就是那只四只膜翼的豹子,皮毛漆黑,他曾经以这个形态拜望过贝希摩斯,那是因为野兽的姿态更容易取得贝希摩斯的青睐与宽容,但若是情况允许,利维不会选择这个形态——这不是人类的姿态,一旦恢复到这个形态,在他的躯壳中占据主要地位的就是恶魔的利维,而不是人类的利维。 “来,我的孩子,”盘踞在高背椅上的瓦拉克笑吟吟地说道,“来,让我摸摸你。” 豹子立即上前,就像是任何一头被顺服的野兽,瓦拉克的手指落在豹子的下颌,他轻轻地搔着,豹子发出半真半假的呼噜声,它终究不是一头真正的豹子,恶魔的脖颈也可以说是一个致命的要害,何况瓦拉克同样是个大恶魔,天性注定了他们要相互厮杀,但悬殊的力量又逼迫着恶魔的部分臣服,同时恐惧——瓦拉克的手转向另一只脑袋,那里被利维的人类部分掌控,他本能地颤抖了一下,没有避让,但这仍旧激起了恶魔部分的仇恨,豹子提起一只前爪,恶狠狠地给了后者一下,那只头颅顿时鲜血淋漓,眼睛也差点被挖了出来,瓦拉克看着咯咯直笑:“你总是能让我开心,利维,”他甜蜜地说道,猜到其中可能有点演戏的成分,但他愿意看的时候这就是一场有趣的演出。 利维属于恶魔的那部分微微抬头,用眼角的余光窥视着瓦拉克,瓦拉克依然使用着阿尔奇.兰姆的身体,但没有多少违和感,因为他原本的人形躯体就是一个少年的模样,从外表看俊美而天真,人间行走的时候他也倾向于选择孩子附身,孩童的姿态很容易引发人类的怜悯与疏忽,有时候利维也会想,他从未谋面的母亲是否也因为这点才做出了一个愚蠢透顶的选择。 但他随即就被迫低头,瓦拉克抬起一只脚,踩在了豹子的头颅上,他没有用力,但豹子立即温顺地垂下了头,视线从空中转向地面,“看见我的符号了吗?”瓦拉克叹口气:“我要好好教训你的老师,利维,你看你犯了多么低级的错误!” 七十二魔神的符号在所罗门的钥匙中都有记载,瓦拉克的符号和他的名字写在一起就是一个最基本的召唤阵法,每个魔神的符号都不一样,瓦拉克像是一朵横向的八瓣花和一张微笑的人脸,吉蒙丽像是一颗正向的心脏或是一枚子宫,阿米则是一头耸起鬃毛的四脚野兽,一般来说,一个召唤阵法中只会有一个恶魔的符号和名字,利维当时判断来人可能是吉蒙丽,阿米,也是是从象征物(鲍勃.道格拉斯的护身符),以及恶魔的能力才推测的,但恶魔之间的象征和能力也有重叠的部分——瓦拉克的象征不是蛇而是巨龙,但他有一项能力就是通过蛇的 眼睛看到世间万物,利维应该记得的,但他…… 他应该是受到了瓦拉克的干扰。 每个半恶魔最畏惧的事情莫过于下去和上来,下去当然就是被恶魔一方的父亲和母亲永远地留在地狱里,上来就是应该被他们称作父亲或是母亲的恶魔来到了人世间,他们的肉身与灵魂就是天生且无法改变的锚点,恶魔只要愿意,随时随地都能找到他们,或是将他们拉进自己的领地,就像是瓦拉克现在在做的那样。 而恶魔找上门,无论对于什么样的存在都不能算是什么好事,就算是半恶魔也是如此,孩子对于恶魔是美味的食物,顺手的工具,有价值的货币,如果他们愿意暂时放过他们在人世间留下的渣滓,最大的可能不是亲情,而是利益——瓦拉克的脚轻轻地掠过豹子的面颊,触碰它的胡须,从皮毛顺滑的脖颈一直到耸起的肩,他仿佛在思考,也像是在折磨:“利维,”他说,“你还需要点时间吗?我是说,斟酌和解释的时间,没关系,”他慷慨地说:“我没有什么紧迫的事情要去做,何况我们已经……有几十年没有见面了吧,我一直很想你,可惜你一点也不在乎你的老父亲,你只在乎你自己,看看,你宁愿给玛门的小恶魔一笔可观的快递费,也不愿意亲自来见见我——”他的脚突然用了一点力气:“哎呀,哎呀,”他拍着手说:“我想起来了,你上次还去见过贝希摩斯,我都听见了你的声音,我满心欢喜,一直等着你,我给你预备了一个儿童乐园,宝贝,比黑石修道院更有趣,所有人都只为你服务,你却没来,你知道我有多么失望吗?” “我很抱歉……”利维的恶魔头颅发出了模糊不清的声音,不是他仍然在抗拒,而是瓦拉克的力量触须已经刺入了豹子的躯体,大恶魔的力量与躯体同样有着污染的作用,前者污染灵魂,后者污染肉身,这也是为什么恶魔出现过的地方一般都要进行数次彻底净化的原因——利维的每一丝思维都在剧烈地颤抖着,人类的部分已经被剥夺了抵抗的可能,而恶魔的部分则被打开了枷锁,咆哮着要将残存的人类意识吞噬干净,它没有那么做只是自私,它很清楚,一旦它在这里抵抗不住瓦拉克的压迫成了恶魔,瓦拉克会第一时间将它吞吃殆尽,毕竟恶魔太多了,对于瓦拉克这样有着三十八支恶魔军团的统领毫无价值,只能成为一口聊胜于无的小点心。 “留下我……” “我不觉得留下你有什么用?”瓦拉克笑吟吟地,冷酷地说道:“利维,我曾经以为我总算有个值得一用的孩子了,没想到你却将你的智慧全都用在了躲避与苟活上面,你以为我需要你每个月的那点血税?” “穆林……” “哦,你还记得他啊,我还以为你耍了他后就立刻忘在了九霄云外呢——对于一个侍从官,利维,你可真是大胆的让我叹为观止。” “没有,我没有忘记。”利维勉强说,他一直警惕着穆林的报复,在赤足女子修道院里,他也认为穆林会插手予以惩戒,但没有,穆林耐心地等到了这里,在公学里,他将利维的视线引向了错误的地方,所以,不单是瓦拉克的干扰,瓦拉克可能只是遮掩了自己的存在,真正推动事情的还是穆林——穆林是魅魔与修女的私生子,他回到地狱后成了一个恶魔,并青云直上,但不是说他的父亲就此销声匿迹了——穆林要么通过他,要么通过他留下的联系,成功地误导了利维,让利维以为只是遇到了一个小问题。 事实上他将瓦拉克拖上了地面,让半恶魔面对了他最大的噩梦。 话说:瓦拉克还挺时髦的,放在现在可以被称作“保护动物大使”。 第147章 老爸(下) “我有,”利维说:“我有可以回报给您的东西。” 瓦拉克施加在他身上的束缚没有减轻,但他至少可以流畅地说话了,用豹子的喉咙和舌头说话会让他的声音听起来犹如巨石滚落时产生的低沉轰鸣声,不过瓦拉克也不是非要去“听”,祂伸出手,抚摸着豹子的脑袋,注视着那两对赤红色的眼睛,明明祂只是一双眼睛,利维却感觉像是被无数视线所聚焦,他竭力放开防御,反正这点儿警备在瓦拉克面前不值一提,任由祂侵入自己的记忆。 瓦拉克耐心地翻阅着,他一点也不急躁,反正坚持不下去的话倒霉的都不是他,他兴致盎然地欣赏着利维与房东太太大利拉的床上风景;也在他与里鲁你来我往的时候发出有趣的笑声;他看到了那场虎头蛇尾的黑弥撒,在穆林的雕像摔到地上四分五裂的时候回味地咂舌;他在看见食尸鬼们的时候厌恶地蹙眉,不是恶魔不喜欢这种在人世间游荡的精怪,有时候他们也要靠食尸鬼破坏封印,奉献祭品,只是食尸鬼缺乏头脑,多数时候凭借着动物般的本能行事,如瓦拉克这种具有智慧与理性的恶魔不是很喜欢;但他在看见了大卫.阿斯特和查普曼女士的时候饶有兴致的捏了捏手指,或许除了穆林之外,瓦拉克也会试图挑战一下将这对真挚坚定的男女拉下地狱,纳为己有——这就是不是利维能够控制的事情了。 不过他在瞧见约翰.斯诺的时候,神色就更加冷淡了,这点瓦拉克和里鲁保持着一样的想法,医生,尤其是那些真的有救死扶伤本领的医生,让恶魔们厌恶,不,应该说,又时候也会让天堂厌恶,毕竟在他们与科学出现之前,人类的痛苦,疾病,生死都是由他们随心所欲地操控的——医生无疑是抢夺了一部分只属于他们的权力。 “你和那个医生是怎么回事?”祂问。 “他说要控制瘟疫。”利维如实说,瓦拉克顿了顿,爆发出一阵大笑,“哦,”他说:“好啊,就叫他来看看吧,哈,一个人类……”如此地大言不惭。他没有再说话,继续看了下去——但或许不久之后,约翰.斯诺所在的地方就会爆发一场甚至很多场大瘟疫,这就是恶魔所擅长的,摧毁希望,灭绝美好,医生这种人是他们最憎恨的,恶魔会在这场瘟疫中针对他,想方设法地毁掉他的信心,断绝他的前程,剿灭他的理想,等到他走投无路,彻底地堕落了,他们就会把他拖进地狱,让他受尽各种残酷的刑罚,直到灵魂因为长久不间断的折磨而灰飞烟灭。 若利维属于人类的部分更多些,他会感到悲哀与愤怒,但他只是在想,如果瓦拉克需要一个熟悉医生的人,又或是想要看一场背叛的好戏,他难道不是一个最好的人选吗? 他果然是个恶魔。 瓦拉克这时终于看到了圣植俱乐部与北岩勋爵,他点点头,对利维预备下的这张牌很感兴趣,虽然圣植俱乐部明面是为了清剿恶魔设立的,但作为恶魔他怎么会不知道这更多的是王权与神权的争斗?国王和女王,又或是大主教与教皇,谁需要对谁低头,就没法高声大气不是?喜欢挑拨离间,尔虞我诈的恶魔可是最明白不过的,而能够靠近最高统治者,无论对天使,对恶魔都算是一条捷径,不然当初穆林也不会走到亚瑟王身边,连续耗费了几十年在他身上,还做了一个人类的老师与大臣。 当记忆翻到了最新的一页,也就是赤足女子修道院,这段时间里,与利维接触最多的是谁?当然不是孔雀,而是约拿,瓦拉克一眼就看出了他是个半天使,但他的灵光甚至超过了很多天使,在看到约拿将身体无物质化又重新物质化之后,恶魔的眼睛睁得更大了,他终于露出了利维希望的那种笑容:“你让我看的就是这个?” “也是我的一个疑问,”利维巧妙地恭维道:“我没有对任何人说,因为我不觉得除了您之外的存在能够解答这个问题。” 瓦拉克歪歪头,因为现在的外表,看起来居然还挺可爱,“怎么看也不觉得会是一件消耗品,奇怪的是他们把他放在这里干什么?”祂微微低头,用脚尖推了推豹子:“我知道了,这就是你捏在手心里的筹码,或许之一,是的,”祂思考着,“那些教会总是有数不尽的敌人,我是说,除了我们之外,但他们相互之间厮杀得更凶猛,能够让长老会与圣公会联合起来,撒旦。”他不可思议地摇摇头:“这可以突破了信仰和政治两大藩篱的合作……” 这里说的是,苏格兰长老会与英格兰圣公会不但在教义上有着激烈的冲突,爱尔兰与英格兰的关系也不怎么样——准确地说,非常糟糕。 要知道虽然英王一直宣称自己是大不列颠的唯一主人,但英格兰在十二世纪末才开始征服爱尔兰,在接下来的四个世纪里,英格兰的贵族与军队进入爱尔兰,掠夺了爱尔兰人的土地,强迫爱尔兰人改变自己的传统与信仰,并对其施加严密的控制与沉重的税收,这导致数百年来爱尔兰起义不断,然后不断地被镇压, 这种波澜一直起伏到十九世纪初,议院通过了《合并法案》,将爱尔兰与英格兰合并,将国名改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你以为这之后爱尔兰人就不再寻求独立啦,当然不,他们还在抗争,不过已经从明面转向了地下。 而这股独立势力所依仗的最大靠山就是长老会,就和我们之前说过的那样,缺少教育的农民,工人和其他低阶层的人物,是很难持续战斗以及将战斗成果保持下来的,而长老会多得是受过教育的贵胄子弟,有他们担任抗争的领头人,才能真正地威胁到英格兰的殖民者。 利维一时间不知道瓦拉克是不是在伪装,他之前去过地狱一次,也同样感觉到了地狱的暗流涌动,难道真的只有天堂和教会发生了什么但地狱没有任何影响,他不太信,在他这样的半恶魔,以及一些心明眼亮的天使,人类眼中,天堂与地狱就是硬币的两面,即便在经书中说,末日审判后,好人上天堂,恶人下地狱,和恶魔一起在“满是硫磺的地狱之湖”中受苦——但说到底,现在恶魔难道不是就在“火湖”中吗?地狱的火焰永远燃烧,终日不息,每一点火星都会烧灼没有防护的灵魂,对恶人的灵魂来说,或许是第二次死亡,但对于恶魔来说,那根本就是回家了吧。 幸运的是,不管怎么样,他的说辞似乎确实打动了瓦拉克,那股不停地被吸吮,剥夺带来的虚空感消失了,利维轻轻地动了动身体,瓦拉克的手指在它的皮毛中滑动着,“不过我还是要给你一些惩戒,”他听见瓦拉克说,然后,属于人类的那只豹子头颅感觉到了一阵撕裂般的疼痛,或者不该说“般”,因为它确实被撕了下来,泥沼般的黑血四处喷溅,利维发出了凄厉的哀嚎,他的身体与灵魂同时被夺走了一部分,可它们都还活着,被紧握在瓦拉克的手中。 恶魔的豹子头颅也露出痛苦的神情,本能促使它去吞噬脆弱的那部分,只有残存的理性还在努力地勒着它的缰绳,“不能,”它咕哝道,“不能……”瓦拉克在狂笑,连同祂的宝座,整个殿堂都在飞速地后退,下沉,利维知道自己如果再不走就会被留在这里,一起回到地狱,瓦拉克可不会大发慈悲把他送回人世间,而他正处于虚弱状态,就连那些如同蜂群蚁窝的小恶魔都会成为他的威胁——豹子悲惨地嘶吼着,强迫自己忘记身体与灵魂被撕裂的痛苦,它伸出利爪,用尽全力地向上一跃,抓住了贯穿大厅的木梁,它看到屋顶正在破碎,露出晨曦时分的耀眼白光,最后确定了一下位置,它向前跳去—— 一只干枯发黑的手擦过豹子的尾巴,利维眼角的余光瞥见了自己的老师。 “带我走!”他张着没有一颗牙齿的嘴:“带我走!带我走!求你,带我走!带我离开这个鬼地方!” 利维头也不回,径直跃入了白光,他没有看见,但也猜得到,在他消失后,老师会露出怎样的神情,他或许是想要离开地狱,但更多的还是想要把他留在这里…… —— 威斯敏斯特公学的降灵会失踪案件,最初的时候谁也没放在心上,别说是失踪了一个学生和一个教师——在阶级分明的十九世纪,从乡村到城市,始终存在着一个食物链,任何想要跻身上层的人都要做好被出卖,被牺牲,被消耗的准备——贝克如此,那个教师也是如此,所有人都认为,俱乐部只消派几个得力的人去调查,找出主要涉及其中的人,然后降灵会社团被暂时取缔一段时间,一些学生得到校方与家长的警告,还有一些被要求保持缄默,失踪学生和教士的亲友得到赔偿,这件事情就算是了结了。 现在也可以说是真相大白,也可以说是找出了主要涉案人员,但问题是,在失踪了一个学生和一个教师后,又死了两个学生。 这两个学生还不是一般人物,一个是阿尔奇.兰姆,也就是墨尔本子爵家族中最小的一个孩子,也是仅有的一个子嗣,一个是弗洛.哈斯廷斯,肯特公爵夫人与康罗伊公爵的私生子,他妄尊自大,为所欲为的时间太久了,错误地认为,另一个世界也要遵守这个世界的法律与传统,可惜的是纵容他的人中肯定没有恶魔,那只附身毒蛇的恶魔,在被驱逐的前一刻,骤然变大并且一口咬下了弗洛.哈斯廷斯的头。 死者为大并不只在东方通用,在西方,人们同样会怜悯死者,就像是那位哈斯廷斯女士,作为女王的侍女,她配合家族中人与肯特公爵夫人成功地愚弄了年轻的女王,虽然她之后也没得什么好结果吧,但就因为她死了,还被“亲自请求”解剖尸体,说明肚子膨胀不是因为怀孕而是长了肿瘤,而让女王遭到千夫所指,让她在亲政后踏出的第一步就遭了滑铁卢,她倚靠的左膀右臂墨尔本子爵也被迫下了台——就是因为死者是不会再犯错,也不会对生者造成危害了,人们在做出判定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倾向于前者。 更麻烦的是,弗洛.哈斯廷斯被咬下脑袋的时候,在场的人全都亲眼目睹,于是那些已经深谙权力交易手段的高年级生立即决定,与其将罪名全都推给死掉的哈斯廷斯,不如坚决否认,反正作为显贵的后裔,他们不可能被拘禁,更不可能被严刑拷打,弗洛.哈斯廷斯的存在有算得上一件不那么光彩的事情,女王陛下也只会希望能够尽快结束这个案件。 “他们还是坚决不承认任何与召唤魔鬼有关的事情吗?”北岩勋爵问,他面色憔悴,之前他一直在忙于搜索威灵顿公爵之死的证据,除了他也不愿意将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位置交给如尼克尔森这样的人之外,也有威灵顿公爵曾赋予他的信任与恩情的关系——他虽然是歌斐木俱乐部的首领,但俱乐部并不是他的,是女王陛下的,他并不能私下动用俱乐部的权利去调查威灵顿公爵的死因,他甚至不能单独行事,因为他还是女王的臣子,他应当先为女王效力,而不是因为私人的感情而荒废公务。 有了女王的承诺与旨意,他当然满怀热忱地投入了寻找线索与凶手的工作中,这并不容易,尤其是他还有不少竞争对手,一些人还算磊落,而另外一些人,哪怕他们做出销毁证据,隐匿凶手来妨碍他成为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事情他也不觉得奇怪——但就在进度还不足三分之一的时候,他就听闻了这个噩耗。 女王并不喜欢这个私生弟弟,但他的死就是对王权的挑衅,何况还有唯恐天下不乱的康罗伊男爵,北岩勋爵才被召唤进宫里,就听闻肯特公爵夫人已经动身从莱宁根返回伦敦——之前维多利亚女王在生产前就暗示过莱宁根亲王,希望他能将他们的共同母亲“留”在莱宁根,而不是在伦敦跟她胡搅蛮缠,女王对肯特公爵夫人没多少感情,公爵夫人则憎恨着这个不愿意将权力与她分享的女儿,她可不会怜惜女王生产后的虚弱身体,只会趁机与她大吵大闹,争权夺利。 莱宁根亲王也确实兑现了自己对女王的诺言,他借助黑弥撒的东风,将最大嫌疑人肯特公爵夫人一股脑儿地裹挟回了莱宁根,并在之后的好几个月里寻找各种理由不让她走。 但弗洛.哈斯廷斯一死,肯特公爵夫人就有了无法让任何人拒绝的回归理由,谁也不能说,一个才失去孩子的母亲不该去见自己孩子的最后一面,不应当参加他的葬礼,就算只是个私生子也是如此,更不用说,这个孩子不是病死的,不是出了意外死的,他连全尸都没能保住,作为监护人的女王陛下难辞其咎,可以想象,肯特公爵夫人回来后,还会近似于疯狂的歇斯底里一番——她倒是真爱这个孩子的,若不然弗洛.哈斯廷斯也没法拿到那么多与黑弥撒有关的东西。 一些东西可能连康罗伊男爵也不知道,比起肯特公爵夫人,更伤心的肯定是他,公爵夫人没可能给他生第二个孩子了,若是他早点知道,他肯定不会那么容易就让弗洛离开自己的视线。 “他们只承认自己举办了一场降灵会。”什么凌虐新生导致阿尔奇.兰姆死亡,什么召唤恶魔,什么献祭,有证据吗?有证人吗?他们对于黑弥撒一无所知,甚至降灵会也只是玩玩而已,不当真,失踪的贝克只是太胆小,什么,他失踪了,不该去找侦探和警察吗?还有那个教师,谁知道他是失踪还是和什么人私奔了,也有可能是偷了东西所以溜走了,至于阿尔奇.兰姆。那么多双眼睛都看着呢,在那之前他都是活蹦乱跳,生机勃勃的,说他已经死了,被恶魔附体才能行动——上帝,你们胡言乱语些什么啊,这里可是伦敦! 俱乐部没有拘禁这些学生的权力,也没法继续询问他们,出了那么大的事情,他们的父母立即要求把他们接回去,他们回家后肯定会对父母说着真话,然后他们的家族立即就会相互连通,看看这件事情上谋取些什么利益,反正真相是不可能被说明的,凶手也已经死了,证据等同于无,证人……半恶魔不可能被取信,大卫.阿斯特受伤了,对大部分事情也不是那么清楚,弗雷德里克.兰姆可能知道一些,但他首先要面对的是兄长和父亲的责备——就算他来到之前阿尔奇.兰姆就已经死了,但人类的情感有时候不受理智控制。 还有半恶魔,利维,他和阿尔奇.兰姆的尸体一起在密林中被发现,北岩勋爵倒要感谢首先搜索到他们的是自己,不然换了弗雷德里克和其他人就难说了,虽然在这之前他们都听见了,献祭是为了隐瞒阿尔奇.兰姆的死,但一个半恶魔,不免让人怀疑他可能突然失去了理智,杀死了阿尔奇,或许阿尔奇只是被附身但没有死呢? 反正大部分人是没法讲理的,北岩勋爵当时就想到了很多必然爆发的矛盾,幸而这时候,利维的使魔黑猫找过来了。 —— 仓库。 若是参与过那场保护约翰.斯诺的战斗的人,肯定能一眼辨认出这个仓库,它曾经被用作走私犯用来储存茶叶的地方,后来被约翰.斯诺医生买下来作为私人的储藏室与解剖室,这个地方也被芳女士当做了一个有出无进的捕鼠笼,在天使试图杀死医生,免得他采用麻醉手段消解女人在分娩时该受的苦楚时,这里爆发了一场大战,仓库的外墙和门被火焰焚烧,里面则是半天使与天使在战斗,整座仓库的内在被毁得差不多了,外在也是黑乎乎的一片。 但因为这里留下过圣水,天使与半天使,还有利维与那位天使之女拉结的战斗痕迹——俱乐部的教士们清理过很多次,这里成了一个让恶魔与半恶魔们暂时敬而远之的地方。 黑猫莉莉丝在感受到主人受到了巨大的创伤后,立即离开了公寓,听循利维的呼唤,赶往威斯敏斯特公学。 它可以在阴影中穿梭,速度快得惊人,正从踌躇不定的北岩勋爵中接过了彻底陷入了沉眠的利维,在离开勋爵的视线后,她马上施展魔法,将自己与利维的身躯互换——利维这次受到的伤害极其恐惧,莉莉丝几乎没能坚持住,她在一个角落喘息了一会——幸运的是公学就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旁边,里面的学生可以召唤恶魔,但在周围游荡的恶魔与半恶魔却不多。 倒是有几个胆大妄为想要找机会发一笔横财的人,他们见到了小姑娘莉莉丝,就试图诱拐她,结果不必多说,他们都成了使魔的盘中餐,有了这份丰盛的补偿,莉莉丝才能将利维带回东区。 但野葡萄公寓是不能去的,里鲁时刻注视着大利拉,谁知道他会不会乘火打劫。 当然,作为半恶魔,利维也懂得什么叫做狡兔三窟,而这个仓库就是他最新设立的藏身处。 这里残留的神圣力量会让半恶魔感到痛楚,压抑,但比起被其他恶魔吞噬,又是一个好得不能再好的地方了。 第148章 半恶魔的求助 最近,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约拿先生度过了一段难得的清闲日子。 赤足女子修道院的恶魔附身事件让他做了一次长老特使,让别人来做,他们肯定是求之不得的,而让约拿来说,简直就是苦不堪言,他在远离俗世的修道院里长大,不善言语,更不懂得察言观色,他为人正直,性情执拗,但又不是个傻子,以至于他来到贝里克的时候,面对着蜂拥而上的市民与教师无所适从,他能从每张面孔上读出他们的用意——给我权,给我钱,给我赐福……他不但要拒绝他们,还要设法阻截他们送上了的各种礼物——他们一点也不觉得这样年轻的特使会是一个真正的好人,他们只认为他身后肯定有一个不得了的背景,不喜欢黄金?他们有宝石;不喜欢羊毛?他们有丝绒;不喜欢女人?他们还有男人! 就连约拿这种好性子都差点骂出粗话来,事实上他真的试了,可惜的是苦修士没教过他粗话……他总不见得诅咒这些人下地狱去,虽然他觉得他们必然是会下地狱的,但作为半天使,他的诅咒还真有可能成功。 有时候,这位虔诚的修士也会在心里嘀咕,比起这些人,就连那个半恶魔都变得可爱了一些——一些,无论他在赤足女子修道院事件中得到了利维.伦蒂尼恩多少帮助,一回到修道院,看到了那个还在艰难修养的修士——他的皮肤长回来了但还是非常薄,非常容易被弄伤,他就立即心如止水。 何况那个半恶魔也在那件事情里弄到了不少好处。 “咪~咪?” “你在干什么?”约拿推开窗子问道。 一个正蹲在忍冬丛前的修士慌忙站起了身:“院长先生,”他羞涩地说:“我在喂猫。”约拿的视线随着他的位置转动,他看到了那只猫,一只油光水滑的黑猫,肥敦敦的面孔甚至呈现出扁平的形状,眼睛是漂亮的蓝色与黑色,圆圆的瞳孔,看起来确实非常讨人喜欢。 修士看到院长盯着那只黑猫不动了,不免有点紧张,现在不像是过去几个世纪,人们总是将猫,尤其是黑猫与恶魔联系在一起,见了猫必定要打死或是烧死,如今养猫的人很多,甚至有议员特意提出了动物保护法——基本针对宠物猫狗,来保护它们,但修士还是很少和猫出现在同一画面里,这涉及到一个有趣的看法,人们觉得猫和女性是有统一性的,在很多绘画与文学作品里,猫和女性时常被划等号。 一只温顺的小猫可以被抱在一位女士的怀里不受质疑,但抱在一个男士,特别是修士怀里,就有点暧昧不清的意思了。 “没什么,的确很可爱。”约拿说,“不过你,”他停顿了一下:“现在应该是在时候照看药草?” 修士顿时露出了惭愧的神色,“我正要去,院长先生。“他举了举手里的工具,表示自己正走在去药草园的路上,只是被小猫吸引住了。”那么快去吧,别耽误了工作,如果它就在附近,那么还会找到这里来的。“约拿都这么说了,修士也只能遗憾地离开——他恋恋不舍,回头张望了小猫很多次,看来真是一个爱猫的人。 灰侦探 第47节 修士一离开视线范围,约拿的脸色就马上沉了下来:“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恶魔。”他听说过,利维有只黑猫使魔。 黑猫瞥着他,没说话,它就蹲在忍冬丛里,和约拿僵持了一会,约拿观察它的时候,发现它靠近地面的绒毛都在发黑打卷,也就是说他重新加强的防护经文没有失效,只不过作为使魔,黑猫受到的影响要略微小一点,它又没进主堂,或是靠近圣人的遗骸,所以还能坚持,但坚持也是很痛的。 约拿看了看已经重新修建起来的蒸汽枪塔,现在的箭塔下不再是空的了,全都浇筑了混凝土,用了钢筋,保证就算有火炮轰击它也不会塌,还有个好处就是蒸汽枪队的队长终于愿意低头和他和解了,不仅仅是在对食尸鬼与恶魔的战斗中院长表现的战斗力,还有就是他治愈了那个被剥了皮的修士,这种情况若只有普通医生那个修士就只能等死了——队长上过战场,看到过被火焰焚烧的士兵,知道只要被烧掉一英尺见方的皮肤人就基本活不成了。 一个人可能不会畏惧一个凶狠的暴徒,但肯定会尊重一个妙手回春的医生,院长不是医生,但一样的,队长虽然是贵族,但贵族也会生病受伤。 约拿的意思很明白,但黑猫的态度也很坚决,它向约拿举起一只爪子,喵了一声,约拿不想理它,还打算抽出苦鞭让它滚蛋,但就算是苦鞭快要抽到身上了,黑猫还是一动不动。 “好吧,”约拿说:“你最好有重要的事情和我说。”他不去想这是不是一种堕落的征兆,在房间里转了转,打开自己的箱子,从里面找出一件朴素的长袍,反复检查上面有没有特殊的标志与符号,而后托着它走了出去,他找到忍冬丛,伏下身,黑猫立即跳进了他的怀里,一上手,约拿就感觉不对了,黑猫完全不如看到的那样健康强壮,他托着它都不觉得和其他猫咪那样沉甸甸的,倒像是捧着一件猫咪标本。 “这里不行,”约拿说:“我们去庭院。” 身为院长的好处就是除了每天的祈祷,唱经,用餐,他的工作内容和时间都是自由的,约拿托着黑猫来到修道院草木扶疏的庭院里,在一棵茂盛的桃金娘树后对黑猫说话:“说吧。”这里也有可以将黑猫放下的地方,但约拿可不想让一个曾经袭击过这里的半恶魔探知到修道院防护的薄弱点。 黑猫抬起爪子擦了擦脸:“我的主人需要你的帮助。” “利维?” “还能有谁呢?” 这句话里的理直气壮几乎让约拿笑了,“他是个半恶魔,我是个半天使,我们是天敌,你说他需要我的帮助?我可以帮助帮助他,你觉得下地狱怎么样?” 黑猫瞪圆了眼睛:“喵的,”它尖声尖气地喊道:“我还以为你们是朋友呢!” “我们不可能是朋友,”虽然合作过……但那是因为有更糟糕的比着,回到现实之后,约拿不觉得自己非要在鸡蛋里挑一只臭的来吃:“如果你纠结这个问题,我现在就可以把你扔出去。” “那么,至少别说天敌什么的,你和利维,至少还有一半是人类的吧,人类是懂得合作的,之前你们合作过,现在也可以,利维需要你的帮助,而你的帮助可以得到回报。” “什么回报?” “从什么时候天使也变得这么斤斤计较起来了,”黑猫抱怨道,突然间它有点毛骨悚然:“你用这种眼神看我干什么?” “人们都说使魔与主人会非常相像,”约拿沉吟着说:“我几乎就要以为是利维.伦蒂尼恩藏在这个身体里面了。” “当然……不是,”黑猫说,一边忍不住舔爪子,然后用爪子摸脸:“我的主人还在藏身的地方呢,半天使,他受了非常重的伤,需要救治。” 约拿静静地看了它一会,看到黑猫浑身炸毛:“我对恶魔还是有些了解的,”他慢慢地说:“就连食尸鬼也能通过食用鲜活的血肉来令自己痊愈,他不行?”利维是他这几年来见到过最强的半恶魔了,就连一些恶魔也可能无法与他相较。 “请你相信我,”黑猫端正神色(不说约拿是怎么看出来的),“先生,如果有可能,我的主人是愿意做个好人的。” “我不信。”约拿毫不犹豫地说,黑猫不满地嘁了一声,“随便你,但我说的都是真话,你去看一眼就知道了。” 约拿有那么几分钟猜度那会不会是个陷阱,但他还是点了点头,“我和你去看看。” 院长先生叫来一个卫兵,让他给歌斐木俱乐部的首领北岩勋爵送去了一封信,他不怎么相信半恶魔,但相信品德高尚的北岩勋爵,若是他遇到什么不幸——他也实在没法看着一个熟悉的人去死——北岩勋爵即便与利维.伦蒂尼恩有着什么过往,也绝不会舍弃自己的立场,任由罪恶横行的。 —— 等见到仓库,约拿就略微放松了一些,“等一会,”黑猫说:“数一百个数,然后再进去。” 说完,它就从约拿的怀里跳到了地上,脚步轻捷地没入了黑暗,消失不见了,约拿看着天空,阳光已经不是那么刺眼,他都能直视正在西沉的血红夕阳,一天最后的光照在泰晤士河的河面上,就像是将整条河流变成了圣经中描述过的血河。 这实在是个不祥之兆,约拿想,不过他也没忘记数一百个数,他数到九十七的时候,空气中传来了一阵隐蔽但有点熟悉的波动,这是利维惯用的老手法,罪人的指骨蜡烛,可以隐身,可以开锁,约拿径直向仓库走去,那扇修缮过的门无声地打开,他走了进去,仓库的地面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灰尘,连老鼠的脚印都没有,看上去像是根本没人来过,也没人在这里。 约拿曾经在这里埋伏过那个想要杀死斯诺医生的天使,他当然知道这下方还有一个很大的密室,他按照记忆走过去,但那里只是一块坚实的地面,半天使相信自己的记忆,思索片刻后闭上了眼睛,这次他走对了,打开地面上的小门,走下阶梯,恶魔的气息顿时汹涌起来,而不是先前的若有若无,约拿警惕地蹙眉,握住了苦鞭。 “别,”一个熟悉的声音说:“别。” 他转过去,看到了正坐在那张解剖台上的利维,他看起来似乎没什么不妥,除了面色苍白,但恶魔的面色原本就没太多红润的成分,约拿小心地靠近他,越是靠近,恶魔那股混杂着硫磺与薄荷的气息就越发浓烈,不,应该说,比起之前,硫磺的成分已经远远胜过了薄荷的成分,约拿想起了他在修道院看过的资料——恶魔身上的气味虽然都以硫磺为主,但也有各自的特殊性,一些是血的气味,一些是虫子的气味,一些是沼泽的气味,一些是木头或是植物的气味,这些气味也被教士和驱魔人用来分辨恶魔的身份,他和利维接触得多了,也知道他的气味——一半硫磺,一半薄荷,不但不会令人生厌,还挺好闻。 每个半恶魔身上必然有硫磺的气味,这是他们身体里的那部分罪恶的血脉带来的,永远无法抛弃和改变,但,若是一个半恶魔身上的硫磺气味加重,是不是代表他正在从半恶魔蜕变为恶魔。 半恶魔蜕变成恶魔,可比半天使晋升为天使容易多了,后者还是传闻,前者数不胜数,或许是堕落总要比升扬容易,但约拿还是第一次看见一个半恶魔蜕变,之前也不是没有过,但只要蜕变为恶魔,很快就有被打回到地狱的风险,而一旦去到地狱,像是这种半路恶魔就没有重新回来人世间的可能。 除非能如穆林那样以一个王国的覆灭,一个明君的沉沦,一个时代的终结这般辉煌的成绩来确定在撒旦面前的位置,但迄今为止,也只有他这么一个半魅魔做到了。 “你看到了,约拿,”利维声音低沉地说:“我正在往下滑呢。” “那么你叫你的使魔来,是打算让我送你一程吗?”约拿毫不客气地说。 “不是,”利维说:“我还没发疯,虽然快了,约拿,在我认识的人,或是非人里,有能力但会帮助我,而不是乘机将我变成奴隶或是食物的,也只有你了。” “告诉我我为什么要帮你。” “我才去了一次地狱,”利维说:“不是自愿的,我被我的父亲抓住了,一个大恶魔,我在他那里遭了一点罪,好吧,很多罪,我不是要你怜悯我,半天使,我用情报和你交换。” “我怎么相信你没有用谎话骗我,或者只是一件小事。” “一场大瘟疫算吗?”利维说:“你也不用担心我骗你,因为这场瘟疫还没有开始,但也没多少时间了,恶魔不是善于拖延的存在,而且,如果没有什么意外,它会发生在伦敦。” 约拿绷紧了肩膀,瘟疫,他可真是再清楚不过了,上帝喜欢用瘟疫惩罚罪人,而恶魔也喜欢用瘟疫来折磨好人,天花,霍乱,猩红热,黑死病……那种不是一旦流行开,就会导致一城乃至一国沉寂如同死地的罪魁祸首?伦敦现在有两百六十多万人口,而且大部分人都居住在一个地方,密集程度远超过蒸汽大革命之前,譬如东区那种一个房间可以挤挤挨挨住着是十口人的配置,他曾经帮过约翰.斯诺医生,见过他的研究资料,在没有恶魔促发前,每次瘟疫都会导致几十个家庭的破灭,若是有了恶魔的推动,情况只会愈发的不可收拾。 “你在其中担任什么角色?” “还能是什么,一件工具,”利维说:“但工具肯定要比受害者更早知晓内情,至少它得派上用场不是?” “如果你骗了我……” “如果我骗了你,那么这可真是一件值得额手称庆的好事。”利维诚恳地说:“不是吧,难道你还指望着瘟疫大爆发?” “当然不是!”约拿气恼地说,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将沉积在胸腔的郁闷吐出来,“你需要我做什么?” “治疗我。”利维说,他打开只是虚虚裹在身上的衬衫,约拿看到的第一眼还以为自己是看错了,那是一股涌动着并且成团的黑色气流,仔细看,那是许许多多无法数清的细小虫子,它们长着如羽毛般的半透明小翅膀,忙忙碌碌,喧扰不休,但只是一转眼的功夫,那里又是苍白的皮肤,下面是凸起的肋骨。 天使可以将身体在非物质与物质间转化,利维面前的半天使也能,转化后他们的身躯要么是光,要么是火焰,而恶魔就多变得多了,有些恶魔也可以化身火焰,请注意,是冷火,和地狱的火焰一样,并不能带来光明和温暖,只会带来疼痛与死亡,有些能够化身污浊的泥浆,有些则能够化身为老鼠蝙蝠之类肮脏的小生物,还有的,也是最多的,就是如利维表现出的那种,化身为虫子,虫子的种类各个不同。 “这就是恶魔化。” “嗯,”利维放下拉着衬衫的手,就约拿看到的,大概有三分之二的胸口都在呈现这种状态,“还在继续蔓延。”利维说,他的人类头颅被父亲撕掉,带回地狱,同样会受到侵袭,而象征他的恶魔血脉的头颅,在失去约束后也会不可避免的疯狂蔓延,他虽然说服了瓦拉克,但若是他真的堕落了,瓦拉克也不会费那个力气把他转化回来。 “我该怎么做?”约拿问,他也是第一次试着遏制恶魔化,原先他都是直接驱逐回地狱了事。 “我失去了属于人类的一部分,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利维说:“但我也不是没有准备的,”既然知道有这么一个老爸,“你看这个。” 约拿接过利维递来的盒子,感觉了一下,没感觉到有什么邪恶的气息,他小心翼翼地打开,看到里面装着一个玻璃瓶子,直径大小和他的手指差不多,里面装着缠绕在一起的鲜红带子,他提到眼前仔细看了看,但看不出是什么。 “是我的脐带。”利维说。 约拿的手猛地颤抖了一下,差点将瓶子摔在地上,利维握住了他的手,连同瓶子:“小心,小心,”他说:“这可只有一件。”他举起约拿的手,把瓶子放在明亮的煤气灯下,“这是一个难得的好机会,半天使,举行黑弥撒的人也不是经常能看到这个,”如果召唤来的是女性恶魔,她们通常会吃掉胎儿,只有少数才会与主持人交换,用胎儿换取祭品;若是祭品怀孕了呢,她连同孩子整个儿都算是主持人和恶魔的东西,若是主持人得力,那么他就能留下自己想要的东西,胎盘和脐带都是相当有用的东西,若是恶魔占据上风,那么结果就更是不用说了。 “只是……” “母亲的一份礼物,”利维说:“出乎意料吧。”这还是他在黑石修道院的时候,他的老师给他的,他不知道老师是怎么得到它的,那时候他也不知道它有什么用,但半恶魔的本能让他牢牢地把握住了它并藏到了今天,或许他的老爸瓦拉克也没想到,也有可能是被骗了——后来利维才知道这是一份何等贵重的馈赠。 “半恶魔必须保持自己的血脉能够平衡。”利维说,这方面的情报他倒是不惮于和半天使分享,反正能和一个半天使和平相处的半恶魔也可能只有他一个了,“有一些半恶魔的人类部分胜过恶魔的部分,虽然很少,但他们很快就会被其他恶魔,半恶魔捕捉到并且吞噬掉,”像是大利拉,如果没有里鲁,她绝对活不到离开修道院,“但若是恶魔部分胜过了人类的部分,那么他就会……” “蜕变为恶魔。” “正确!加十分!”利维高兴地喊道,他笑眯眯地低下头:“但这种情况并不是没有办法扭转的,约拿。” “就是这个?” “你也应该知道这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它是从母亲的身体里长出来的,但连接着婴儿,婴儿借助它汲取母亲给予的养分,所以它也能算成婴儿的一部分——可我的母亲是个人类,所以它是人类的一部分,我的,”他加重语气:“我的,人类的一部分。” “所以你要把它重新融合到你的身体里,来弥补缺失的人类部分?” 半恶魔又要兴高采烈地喊加十分,但在约拿严峻的面孔前暂时退缩了一下:“是的,”他温和地说:“只要将它重新纳入我的身体,恶化的情况就能得到遏制。” 第149章 占星(上) “按照智慧之神的授意,背叛月亮女神的箴言铭语,人们自远方赶来,四面八方,庄严地围绕在一起,占卜者是他们的中心,推测命运,绘制天宫,寻找丢失的财物,预测婚姻的凶吉,军队是否应当在明日出行?殿堂是否应当在满月奠基?所有人都在急切地等待着。” 这首短诗是某个佚名者在十一世纪撰写的,有关于占卜—— 威斯敏斯特公学降灵会事件暂时告一段落,弗洛.哈斯廷斯算是自取其咎,阿尔奇.兰姆是他的受害者,还有失踪的贝克与教师,不过这两个人只能算作零头,其他涉及其中的高年级生就要看他们父母的能力与门路了,肯特公爵夫人还在路上,但等她回到伦敦,必然要掀起一阵惊涛骇浪,这种能够将私生子宠溺到无所不为的妇人你指望她能讲道理,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忌惮她了,没看女王陛下都要避其锋芒。 歌斐木俱乐部也真是遭了无妄之灾,若是威灵顿公爵还在,威斯敏斯特公学的事情当然应该由他来负责,但他骤然离世,玛哪俱乐部没有首领,当然也没法主导此事,女王只能将这件事情交给伦敦两座圣植俱乐部中仅有的另外一座,毕竟北岩勋爵之前将俱乐部经营的很好,连同之前的亚麻圣母小堂黑弥撒事件,还有直接关系到女王本人的麻醉医生事件——当时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件小事,谁知道最后能荒诞成这个样子。 女王陛下没多做考虑,直接就将北岩勋爵重新派出了伦敦,让他继续调查威灵顿公爵遇刺一案,这让以尼克尔森为首的人们有点紧张,因为这无疑在表明,女王陛下已经将北岩勋爵的等级从无视调整到了爱惜,她知道若是肯特公爵夫人回来,肯定会拽着北岩勋爵疯狂撕咬,不咬下一块肉来绝不罢休,毕竟站在肯特公爵夫人的立场上,如果不是歌斐木俱乐部的成员太过固执,坚持要调查个水落石出,她的儿子就不会铤而走险,召唤出他没法应对的恶魔来,再退一万步说,就算是他召唤出了危险的大恶魔,当时俱乐部有那么多教士与驱魔人在现场,难道就不能保下弗洛.哈斯廷斯的一条性命来吗? 这也是此时大部分达官贵人的想法。错的肯定是别人,就算是我错了,我也不该是付出代价的那个人。 “这可能是墨尔本子爵的谏言。”在一场不对外的私人沙龙上,有人低声说——阿尔奇.兰姆在公学遭到排挤与欺凌,不奇怪,就是长辈的看法渗透到了孩子的心里,若不是这次意外,也不过是学生间的追逐打闹,根本不值一提——但阿尔奇死了。 他是第三代墨尔本子爵的孙子,而将来的第四代墨尔本子爵也继承了其父亲与大伯的衣钵,在外交场上长袖善舞,如鱼得水,原本看在第二代墨尔本子爵,前首相的面子上,就算他是个碌碌无为之人,女王也会给予嘉奖与照拂,何况他又确实是个出色的人才——现在可好了,在这些buff下,他又多了一个身份,失去了独生子的父亲,一个不折不扣的苦主。 这位兰姆先生一回到伦敦,就立即得到了女王的召见,据说他们在肯辛顿宫交谈了很长一段时间,随后还有阿尔伯特亲王,还有诸位王子与公主一同进了晚餐,第五天,他就得到了一个子爵的爵位,立即从下议院跃升到上议院,据说女王有意将他超格拔擢到内政大臣,但受到了现任首相的反对,此事搁置,但谁也不知道女王是真的放下了,还是蓄势待发,要知道内政大臣不但是个紧要的职位,还曾经属于前首相墨尔本子爵。 弗雷德里克的兄长也和大伯一样叫做威廉,此时的人们很喜欢给长子起这个名字,威廉.兰姆,也可以说是继承了二代墨尔本子爵的名字,子爵曾经的政敌眼前一阵阵地发黑,年轻的兰姆先生神采奕奕,五官俊朗,除了因为丧子之痛有点神情忧郁,几乎没什么可挑剔的地方,这可是叫人烦恼!要知道,别说女王,就连国王,主教,甚至大臣们,议员们,直到最底层的平民,都喜欢容貌端正,气度不凡的人,而这位兰姆先生站在那里,就很有说服力! 没人知道,当威廉.兰姆踏上不列颠土地的时候,第一个见到他的人竟然不是别人,而是北岩勋爵,别误会,北岩勋爵还是那个不懂得拉帮结派的傻大个儿,在这个关键时刻,他亲自来见威廉.兰姆,是担心他因为失去了独生子,导致情感超越了理性,说出,或是做出了令人悲痛的行为,尤其弗雷德里克.兰姆,他是北岩勋爵看好的一个年轻人,有着贵族中少见的热忱与勇敢,但这次侄子的死给了他很大的打击,这时候你说什么 阿尔奇.兰姆早就死了,弗雷德里克也只是一个普通人,等等,完全没用,他被这个噩耗完全地打倒了,他几乎不敢离开房间,因为不想看到父亲和兄长失望的眼神…… 威廉早就在信上看到了这个不幸的消息,作为孩子的父亲,他必然是悲痛的,但没有如北岩勋爵以为的,因为儿子的骤然离世而失去对自身的掌控,勋爵看到的还是一位冷静而又体面的绅士,相对弟弟对于自身的严苛态度,他非常宽容,“我会去寻找真正的凶手。”除了那些欺凌他孩子的高年级生外,还有的就是弗洛.哈斯廷斯,比起那些高年级生,弗洛的行为更可憎与亵渎,他居然召唤了一个恶魔,让祂侵占了阿尔奇.兰姆的身体,作为另一个世界的知情者之一,威廉.兰姆太清楚不过阿尔奇的下场了,不是已经被恶魔吞噬,就是成了地狱的收藏,想要重新找回他的灵魂,不会是件容易的事情。 弗洛是死了,但康罗伊男爵和肯特公爵夫人不是还在吗? 北岩勋爵的到访让他感到意外,更意外的是,北岩勋爵居然只是为了他与弗雷德里克的兄弟感情而来的,威廉也不免感到了一丝安慰,他当然不会去责备弟弟,不过他也因此找到了一个值得信任的盟友——在他离开英格兰的时候,事态还没有那么糟糕,但既然境况已经向最令人不安的地方演变过去了,他也回到了伦敦,可能要受到女王重用,那么再将另一个世界排斥在敏锐的感官之外,就只能说声愚蠢了。 “你是说兰姆开始与平民媾和了吗?” “兰姆并不是一个古老的姓氏 ,”有人愤愤不平地说,“他们虽然有世袭爵位,但这个爵位的来处并不光明正大。” “第二代墨尔本子爵也未必就是他父亲的儿子,”有人嬉笑着说道:“第一代墨尔本子爵夫人据说非常风流。”这种话就有点有失风度了,马上有人嘘他,也幸好是在私人沙龙上,若是在公开场合或是俱乐部,以后这个人很难再踏入有规格的交际圈,毕竟按照现有的道德标准,可以做,但不可以说。 “不说墨尔本子爵本人,就连他的夫人,据说与拜伦勋爵……” 烛光昏暗,话题也逐渐向暧昧的方向滑去,不过这种流言蜚语丝毫不能触及威廉.兰姆在女王陛下面前的恩宠,他开始频繁出入肯辛顿与白金汉宫,有他在女王陛下面前说话,女王很容易就能想起北岩勋爵,哦,还有因为拉结而与勋爵达成约定的科恩伯里子爵夫人——这次女王陛下没有将北岩勋爵顶在身前让他去对抗肯特公爵夫人,而是把他调开,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这些利维只隐约听说了一些,在约拿的帮助下——主要是拿到了约拿的血肉,也就是最纯净的圣水,手指那么长的一根脐带终于能够长成足以弥补亏空血肉的大小,另外,约拿也只是一个好人,他没有给了血肉立即就走(也有可能担心被利维拿去做坏事),而是在他身旁守着,看着他好了大半才离开。 不得不说,有了约拿的帮助,利维算是度过了这个难关,之后他也没有回到野葡萄公寓,他不确定穆林的陷阱有没有里鲁卷入其中,别忘记里鲁也是个魅魔,他在歌斐木俱乐部待了一阵子——成员们对这个半恶魔有点好奇,但既然有北岩勋爵做担保,他们也就让他去了,反正歌斐木俱乐部的牢狱与收藏室都处在半空的状态,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俱乐部里原先也有几个半恶魔,但都不在伦敦,“他们的控制力……不如你。”一个成员这样说,一边神色复杂地打量着利维,利维在俱乐部待了很多天了,期间没有出现过一星半点的差池,如果不是成员中的半天使还是按捺不住对他的厌恶,他还真像是个彬彬有礼的绅士。 “既然我们有人类的那一半,就应当具有另一半的优点。”利维不那么客气地说:“我也认识一个半天使,他就能毫不在乎我的出身,他还是我的好朋友呢,坦诚相见,可以将性命相互交托的那种。” 对方看了半恶魔好一会儿,才勉强说:“这种谎话就不必了。” 利维也知道北岩勋爵一直在忙什么,不过自从威廉.兰姆得到了女王的青睐,并隐约与歌斐木达成盟约,针对勋爵的攻击就变得强烈起来,英格兰的上层经过数百年的联姻、交易与共同犯罪,早就成了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外来人若是要分走他们手中的权力,那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多得是人在他的路上下绊子、 本来一个成员已经在威灵顿公爵的庄园外找到了个目击证人,他说自己可能看到了一个年轻男人,面目陌生,可能就是杀害公爵的凶手,估算时间也差不多,但等到勋爵亲自去找他的时候,他连同他的家人都消失不见了——他是附近的更夫,受治安官管辖,治安官也是他的雇主,但治安官坚持说,没有听到任何不同往常的响动,至于那个更夫,他可能自己走了,谁知道他去什么地方了,他不是奴隶,治安官也不是奴隶主,至于他说的陌生人,治安官只有发笑,“勋爵先生。”他说:“我们这里不是穷乡僻壤,萨里郡多的是达官显贵的庄园与别墅,每次他们来度假,浩浩荡荡的总是带着一大堆仆人,你说这些仆人的脸,谁能记住几千个人的每一张脸啊。” 这下子就算北岩勋爵再迟钝,不谙世情,也知道这条线索已经算是断了,他只能期望如果是对手拿到线索,可以继续追索下去而不是漠不关心地放在一边,是,女王陛下说过,谁找到了杀死威灵顿公爵的凶手,谁就是玛哪俱乐部的首领,但也有一种可能,若是所有人都毫无成绩,难道玛哪俱乐部就一直没有首领吗? 听说肯特公爵夫人回到伦敦后,就曾大声抱怨过,如果当时让玛哪俱乐部来调查这个案子,她的孩子就根本不会有事!“平民是无法了解我们的。”她这么说,居然也得到了不少人的认可。 —— “我和你们一起去?”利维问。 灰侦探 第48节 “是的,”北岩勋爵说:“玛利亚院长想要见见你。” 于是半恶魔又在马车上见到了与他坦诚相见,可以以生死相托的好朋友,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约拿先生。 “有什么可值得惊讶的,”约拿平静地说。他早就习惯了命运总是把他和这个半恶魔安排在一起:“玛利亚曾是我的老师,”在离开修道院后,一段非常短暂的教学式旅程,但这段时光同样令他难以忘怀,铭刻在心,玛利亚作为一位性情高洁的女性,本不该和一个半恶魔有任何关系——除非是她将祂打进地狱里。 不过说实话,玛利亚就是那种并不擅长战斗的半天使,她的天赋在于数学,天文和星象,也就是占星术。 占卜的光辉可以说是贯穿了人类的整部历史,最早的时候,占卜来自于多神崇拜中的神谕,祭祀们服用药草,引用烈酒,在混沌与迷幻中倾听神明的旨意,再往后,他们切开鸟儿的肚子,割开公牛的喉咙,从内脏和血的颜色中判断凶吉——而有人开始仰望星空的时候,仿佛恒古不变的星辰又成了他们新的指引方向,这就是最早的占星术。 炼金术师很早就成了领主与国王的座上客,他们有三种最令人渴望的成果,炼金术,长生不老,还有的就是占星预言术,人类对将来的渴望,趋吉避凶的本能,导致这个职业就算是在教会的权力高于王权的时候也没完全地消失掉,据说就连教会的红衣亲王们也会豢养几个炼金术士。 那么教会是否认可预言呢?事实上他们是认可的,毕竟在圣经中,就有已经能够被证实的预言,《创世纪》预言:以色列人在埃及被奴役,之后脱离奴役;《以赛亚书》中的弥赛亚预言,预言被认为预示了弥赛亚的降生,他将成为拯救和带来和平的救世主;《马太福音》中的弥赛亚预言将耶稣的降生与弥赛亚的预言相联系;《以赛亚书》预言了巴比伦的毁灭。 虽然你要坚持说,圣经未必是预言的事情尚未发生是撰写的,但坠落的天使中确实有人能够预言将来,只是祂们能力不一,而且随着时间流逝,做出的预言也会出现偏差,只是谁知道从哪次预言开始出错呢?既然无法全部采信,就只有全部舍弃,这也成了半天使与天使们最不受看重的能力之一。 但玛利亚院长可能是个例外,比起占星,她首先是个数学家和天文学家,事实上她最早的爱好就是天文,数学只是走向天文学必经的途径之一,更是占星术最重要的基础,除了固定的星座,星体,相位,宫位哪一个不需要精细准确的计算呢? 她的父亲就是一个天使,不过比起那些怨天尤人的同伴,他性情豁达,为人平和,即便知道将来必然要坠入地狱,他也坦言会平静地接受这个结果,因为他的的确确深爱着玛利亚院长的母亲,他丝毫不觉得,自己是在牺牲,是在堕落,他觉得自己只是做出了一个选择——有这样的一个父亲在,玛利亚的孩童时期可以说是完整的,她几乎和其他女孩一样,只是在父亲的纵容下,她拿起了女孩们很少拿起的书本,放下了社会对女孩们要求的针线——她或许继承了一部分父亲的天赋和期待,在一次次地仰望星空,想象着父亲口中的天堂时,她也看见了星辰。 上帝创造的星辰是如何运转的?它们的运转是否真的彰示着某个人,某个地方,甚至一个国家的命运? 在她还没有长大的时候,她就开始了尝试,大胆的尝试,先是一只动物,再是一个人,渐渐扩大到一个群体,一个地方,从最小的事情开始——譬如谁偷走了厨娘的围裙,再到一场暴雨何时来临,后来她开始占卜一场战争的胜败——那时候她已经结婚了,她成功地得出了正确的结果,这个结果让她结束了第一段婚姻。 因为她的丈夫对此感到恐惧。 幸好她的第二个丈夫非常支持她对数学,天文和占星的热爱,即便后来知道他可能是长老会挑选出来送到她身边的人,也没对他们的婚姻造成什么妨害,他们感情很好只是没有孩子,在第二个丈夫去世之后,她就发愿,成了玛利亚嬷嬷。 “他们要我看着你,”约拿直截了当地说:“你知道玛利亚院长为什么要见你吗?” “我想我可能知道一点,但不确定。”利维说,他觉得可能是因为他人见人爱,但说出来约拿肯定要生气——他肯定会嫉妒,半恶魔心安理得地想到。 至于玛利亚院长为什么要见利维,他们也很快知道原因了。 “我现在是玛利亚院长的弟子。”孔雀得意地说道,她还是那么艳丽,几乎没有多少孩子的稚气,但过往的阴翳似乎已经从那张玫瑰般的面孔上消退,她上前,想要挽住利维的手臂,利维阻止了她,“我现在可不是红鹤。”孔雀立即咯咯地笑了起来:“天啦,”她轻快地说:“那时候你装得可真像,我们都没能认出来。” “现在你是玛利亚院长的……弟子?”约拿疑惑地问,弟子和学生是不同的概念,学生可以有很多,玛利亚也会受公学的雇佣去为学生们讲课,但弟子,就意味着她将来可能接过玛利亚的衣钵。 孔雀带着点在敌意地瞥了约拿一眼,她听说约拿之前也做过玛利亚院长的学生,只是时间非常短暂,玛利亚嬷嬷几乎不记得他:“他在数学上就是一个白痴。”在赤足女子修道院再次见到约拿的时候,玛利亚不由自主地就感到一阵头痛,约拿真是一个诚心实意的好学生,但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就是没有,活见鬼,在抵达伦敦后,玛利亚几乎是逃走的。 “嬷嬷说我是个数学天才。”孔雀昂着头说。 —— “所以您才提出要见我吗?”利维问。 “我很喜欢孔雀,”玛利亚院长说,“她是个天赋出众的孩子,不仅仅在数学上,其他方面也是如此,”天文学不仅仅需要数学天赋,还需要优秀的记忆力,以及丰富的联想能力,这些孔雀都有,至于是否会成为一个占星术家,玛利亚倒不是很在意,但她开始了解孔雀后,又对一个名字担忧起来,“你看,孔雀是个正值豆蔻年华的女孩,你又是一个俊美的半恶魔,我不见见你,怎么能放心呢?” “你已经见到我了,”利维问:“你觉得呢?” “我想我可以安心了。”玛利亚说:“你在她的记忆里很深刻,但对于你来说,孔雀也只是沙滩上的一个名字吧。” 第150章 占星(下) 玛利亚院长当然不会拒绝北岩勋爵的请求,他能够出现在这里,由曾经做过长老特使的约拿陪同,说明长老会已经同意了他的请求。 “我还从未给一个死者占卜过。”玛利亚先说明,占星术需要一个人的出生日期,越精确越好,这是为了一个人占卜,若是为了一件事情,那么就需要一个与之紧密相关的人的出生日期,从他的将来来推测,譬如玛利亚占卜滑铁卢战役的时候,用的就是威灵顿公爵以及几个重要人物的出生日期,他们的命运必然与这场战场密不可分,当然也就能占卜出战场的赢家。 但只要是战争,就代表着必然有成千上万的人死去,玛利亚心性坚定,而她的第一任丈夫却觉得她能够毫不动摇地计算直到得出结果,丝毫不在意这代表着什么,实在是太可怕了,他大叫着女巫从房间里逃出去,宁愿“死了”也要结束与玛利亚的婚约——玛利亚对此无可奈何,比起人心,数学可真是简单有趣得多了,她这样对第二任丈夫说。 这是她第二次拿起威灵顿公爵的出生日期,占星师也确实不会占卜一个死者的命运,有什么占卜的,一本书翻到了最后,一场好戏也已经落幕,就算占星师一无所知,他就不能从其他人嘴里知道吗?这其中的纠葛可太多了,幸好玛利亚不用担心北岩勋爵会因为这个在外面声称遇到了个骗子。 在玛利亚一边观测星象,一边在纸上写写画画地计算时,利维也在百无聊赖中观察这个房间,这个房间他可真是太熟悉了,毕竟他在这里绣了好几天的花,原先的顶层房间本来就有很大的窗户,之前的小天窗也被改造成了块状的大天窗,并且可以打开,一架望远镜正正地摆在下方,书桌旁边,随时可供观测星象,玛利亚在计算的时候,也会时不时地叫孔雀去看看星星的变化。 在约拿的印象中,孔雀还是那个误入歧途的小孩子,她犯了罪,毋庸置疑,但他不觉得自己有审判她的权力,那时他劝说孔雀离开修道院,为她寻找一个合适的监护人,过上几年平静的日子,然后结婚生子,过完虔诚又富足的下半生,确实是发自内心的——孔雀说,自己要留在修道院的时候,他并不认为这会是个好决定。 他没想到孔雀会成为玛利亚的弟子,说句有点可笑的话,约拿是有点畏惧玛利亚院长的,玛利亚院长并不苛刻,也不凶狠,即便当初长老会想要试试能不能让他成为玛利亚的弟子,而让他们有了一段短暂的交汇,那段时间里玛利亚也没对他求全责备过,只能说,在玛利亚和数学面前——他一败涂地。 他对玛利亚的畏惧就是从敬仰而来的,所谓高山仰止,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反正他是不想再被玛利亚教导了。 “真奇怪,”他听到玛利亚说:“难道我的时间也到了吗?” 她按了按额角,重新拿过白纸计算起来,确实有点难,因为她不是在预言威灵顿公爵的命运,而是从威灵顿公爵的死亡开始,预言导致他死亡的人的命运,这种做法并不是没有,就是不太容易,并且指向模糊,举个例子,在佛罗伦萨轶事集这本书里,就描写过一个十五世纪的占星师,他做了三个极其准确的预言,第一个预言了自己的朋友,一个杰出的船长会因为遵守诺言而死,第二个预言是给他自己的,他说他会死在断头台上,第三个预言是给他当时的保护人兼带雇主的,他一开始不肯说,直到他的保护人坚持要求他说,并承诺绝对不会迁怒,他才说了。 听完预言,他的保护人哈哈大笑,不为别的,因为占星师预言说,他将来会遭人背叛,受人诬陷,穷困潦倒,如同一个乞丐般的死去。 而这位保护人是谁呢,当时最富有并最有权势的领主,有着上千人的军队,一座犹如黄金之城的领地,他向国王放贷,与公爵联姻,和教皇交易圣职,他觉得占星师真是满口胡话,不过他还是宽容地原谅了占星师,认为他只是一时出错。 但不过几个月,占星师预言的三件事情都发生了,领主的伯父向国王密告,说他有意掀起叛乱,国王相信了(也有可能只是为了免掉债务),立即决定举兵攻打领主的城市,领主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自己的亲信出卖,只能仓皇逃走,港口只有占星师的朋友一艘船愿意兑现对领主的承诺,把他接上船送走,但在回来寻找占星师的路上,船长不幸被捕,如预言那样,因为遵守诺言而死。 占星师被捉住后,果然也死在了断头台上。 至于那位领主,他虽然逃到了别的城市,但身无分文,也没有谋生的本领,也得不到朋友和亲人的接济,最后果然如同一个乞丐般地在路边卷缩着死去。 但若是他相信了预言,那么从这个预言中,他可以推测出很多东西,譬如什么样的诺言会让船长死去,占星师在他的庇护下如何会被送上断头台,他遭人背叛,受人诬陷才沦落到衣食无着的地步,那么他要遇到什么事情,才能失去所有的权力和钱财呢? 不需要他推测到巨细靡遗的地步,只要他略微提高警惕,在国王与亲眷身边安插几个眼线,预言中的灾难就可以避免了。 这就是所谓的,从一个人的命运推测到其他人的命运。 “预言难道不是不可改变的吗?”约拿忍不住问。 “那预言还有什么用?给人看看国王和贵族有多么倒霉,然后拿来开心吗?”玛利亚理所当然地说:“预言原本就是为了避开灾祸诞生的,但凡说,命运就是不可改变的,全都是一群蠢货!预言是什么,打个比方,就是你站在道路的这一头,看到路上有个水坑,一个盲人手持着拐杖慢慢地走过来,你急忙大喊,这里有个水坑!他果然绕开了,免得受伤,弄脏衣服,你能说,我看见了水坑,但盲人命中注定要跌进水坑,所以我紧闭着嘴巴一言不发——” 利维笑出了声。 “人类最珍贵的地方在哪儿?先生们,”玛利亚撤下一张写满了数字的纸张,继续毫不客气地说道:“就在于勇气,敢于抗击一切,改变一切的勇气!若是只愿意听从命运的安排,随波逐流,倒不如去做一棵树,”她随即皱了皱眉,“哦,我不该这么说,植物也是很顽强的,它们可以为了雨露与阳光顶开巨石,好吧,没有勇气的人呢,倒不如去做一块石头,随便踢,随便踩,就算被磨成粉,捏成泥也算是求仁得仁。” “您的论调很像是那些无神论者。”北岩勋爵说。 “反正我又不会去议院占位置,也不会和官员们抢夺职位,而且和一个半天使说无神论,岂不是太可笑了吗?”玛利亚重新拿起一张纸:“不,我不是无神论者,恰恰相反,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虔诚无比的好人,”她从纸面上抬起头来,露出微笑:“因为我的天赋,正是上帝赐给我的,所以我用它来研究数学,天文,占星,也都是秉承着上帝的旨意,诸位,在这点上谁也没法反驳我。” “我现在倒有点羡慕孔雀了。”利维说。 这时候玛利亚院长总算是算出了一份结果,“我只能算出这些,在继续算下去只会错得越来越厉害,”玛利亚解释说,“因为最初的基本数就是错的,”看着一群茫然的人,她不得不又举了一个例子:“譬如我和另外一个人,在路上并排行走,走到最后也应该只有几英寸的距离,实则我们刚出发的时候就形成了一个不正确的角度,在我们走了一百英尺的时候,我们之间的距离可能只有一英尺宽,”她拉开手臂:“但若是我们继续走,走出一英里,我们之间的距离就可能有十英尺或是更多。” “我明白了,也就是说,现在的结果虽然信息少,但可以保证正确,如果继续推算,结果多但是谬误也多。”约拿说。 “是的。”玛利亚松了口气,所以她不爱做占星,就是因为热衷于此但一窍不通的人简直数不清。 利维最后一个拿过纸条,上面只有几行字。 萨里郡——等同于无用信息,因为威灵顿公爵被刺杀的地方就是他位于萨里郡的庄园,但如果这个单词指的是凶手的状态,那么是不是说凶手就是萨里郡人或就在萨里郡? 雷霆——利维回忆了一下,威灵顿公爵被刺杀的时候万里无云,难得的几天没有下雨,不存在自然的雷霆,那么是否是在说,凶手的名字或是住所与雷霆有关? 罪恶——嗯,刺杀威灵顿公爵本来就是一一桩严重的罪行吧,要么罪犯在此之前还犯过其他的罪? 亵渎,惩戒…… 看到这里利维已经在叹气了,玛利亚的预言如果能和那位佛罗伦萨的占星师预言的那样详细就好了,不过那位占星师能够拿到的也只有受害者信息的话,可能也占卜不出什么。 北岩勋爵看不出有没有失望,他谨慎地将纸条卷起来,塞进自己的烟盒,“万分感谢,”他说:“这是非常重要的讯息。” “我不在乎你是真心还是假意,”玛利亚回到书桌后,“但我可以提醒你一下,记住这些关键词,或许某天,凶手会自己走过你的身边,触动这些单词,只要你能准确地抓住他们——但那可能是很久之后了。” 约拿下意识地看了北岩勋爵一眼, 发现这个强壮但冷硬的男人没有丝毫动容:“这就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北岩勋爵固然是想要玛哪俱乐部的首领位置的,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也为了女王陛下,还有伦敦,从贵族,到平民,他们都不应该是某个人野心滋生的牺牲品,但比起这些,他同样希望能够为威灵顿公爵,他的恩人和老师报仇,站在他个人的立场,勋爵想,应该是后者大于前者 的。 勋爵大步走出房间,他完全不知道的是,放在烟盒里的纸条,上面的单词,正和女王陛下不久前从伦敦塔下的“诺查丹马斯”那里取出来读过后马上烧掉的纸条上的几个单词,完美契合。 —— “查理?” 查理从椅子上站起来,他的精神还有点恍惚不定,几天前他从威斯敏斯特公学退了学,他的父亲很生气,但母亲却觉得,他的安全和健康此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是否要从商人阶级迁跃到贵族阶级,这位女性并不是很在乎,“如果我在乎,当初就不会和你私奔。”她用一种查理从未看到过的严厉神情说道:“查理是我的儿子,我理解你的心情,但不会允许你把他看做向上攀登的阶梯。” 他的父亲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些什么,但还是什么都没说,垂头丧气地走开了。 查理回到了父母身边,虽然是私奔,但得到兄长承认后,母亲还是回到了萨里郡,这里是她的故乡,她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 但出声呼唤查理的人并不是他的母亲,而是查理的半个老师,说是半个,是因为这位老先生曾经凭借着自己的努力与天赋上过公学,虽然只是一座普通的宗教学校,并且因为犯了疯病中途退学了,但他作为一个铁匠的儿子,还是获得了很多人的赞誉与钦佩。 在他情绪稳定的时候,最喜欢教导周围的小孩子,查理也是其中之一。 第151章 疯子法拉第 “迈克尔!” 查理猛地从椅子上跳起来,径直从一层的小会客室跑到了门厅,又从门厅跑到走廊,这时候那位双鬓灰白的绅士才走到台阶上,年轻的小伙子冲了上来,热情无比地拥抱了他,也幸好他抱得很紧,不然他一撞就要将来客撞下去了。 “太不礼貌了!”查理的妈妈在身后喊道,“你应该称他为法拉第先生!” “没事儿,”那位法拉第先生一边摆正被年轻人弄乱的领巾,一边从容地脱帽行礼:“午安,麦克斯韦夫人。”然后他亲密地挽住查理的手,说道“虽然年龄悬殊,但我们的确是朋友,既然是朋友,他用教名来称呼我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您毕竟做过他的老师。”麦克斯韦夫人说道,不过她了解这位先生,知道他不是一个伪君子,不会如一些“绅士”那样,表明上宽容大度,背地里却心胸狭隘到令人恐惧——“您是来看查理的吗?”查理从公学回来之后,周围的人也知道这件事情了,当然,作为一个受害者,查理可能不会回到威斯敏斯特公学,可能去其他公学——那种较为普通的,这固然不太合她丈夫的意,但麦克斯韦夫人原先就是一个性情果断,意志坚定的女性,当初即便私奔也是经过一番仔细斟酌的,才没有在被父亲驱逐的时候让自己陷入难堪的窘境,还能扶持丈夫的生意,不然,说句苛刻的话,如今的吉尔福德伯爵未必会愿意认可这门亲事,接受他的妹妹和外甥。 “这样也好,”麦克斯韦夫人说,她知道有很多人总是在暗中嘲笑迈克尔.法拉第被基督公学录取又因为发疯而被公学要求中途退学,但就这几年的观察来说,这位绅士并没有显露什么疯癫的症状,恰恰相反,他是个热情而又纯洁的人,在物理与化学方面天赋出众,哪怕从公学退学了,他依然得到了好几位学者的认可,并且继续着仅属于他自己的研究。 “也不知道他退了学,是他自己的损失,还是基督公学的损失。”麦克斯韦先生这么说过,夫人一边回想着她那位算得上知情知趣但总有点急功好利的丈夫说出这句话时的神情,一边高声叫来仆人,端来茶,点心(正好是下午茶时间),让查理在小会客室招待他年长的朋友。 “您来了正好可以和查理谈谈他今后的事情,”麦克斯韦夫人温和地说道:“他有意辍学,但我觉得,无论他以后做什么,还是应当上完大学在说。” 法拉第闻言看了查理一眼,查理转过头。 麦克斯韦夫人没有参与到绅士们的午后聚会中,作为一个母亲,也作为一个曾经的女儿,她太清楚孩子在朋友面前所需要建立起来的信心了,只要父母在场,他们总是会如坐针毡,举动失措——她回到自己的房间,做了一会针线,等到座钟敲响,她看了看时间,四点了,一个小时,他们应当谈得差不多了,她站起身下了楼:“查理呢?” “他和法拉第先生出去骑马了。” 麦克斯韦夫人微微地怔了怔,如果查理只有八岁,她肯定是要让仆人去守着的,但查理即将成年,法拉第先生也是一个沉稳的人:“好吧,告诉吉姆,”她说的是家里的车夫:“等到六点他们还没回来就去看看。” —— “整件事情就是这样了。”查理说。 “你还是太冒险了。”法拉第将那双又粗又浓的眉毛绞在一起,他今年已经是六十岁的人了,他读公学的时候,公学还是对一部分贫寒子弟开放的,要不然作为一个铁匠的儿子,即便他天赋惊人,也不可能进入基督公学,那时候公学的教师还占据着道德与规条的高地,他们的教导非常严厉与残酷,法拉第就曾经总是有着太多“异想天开”类型的质疑而遭到教师们的辱骂与鞭打,学生中嘲笑他的也大有人在,但查理就读的威斯敏斯特公学,那些出身显贵的高年级生是将公学视作自己的狩猎场吗? “也不算太冒险,”查理平静地说:“那些家伙越来越疯狂了,我在公学还要待上好一段时间,偏偏我的父亲只是一个商人,母亲虽然是个伯爵之女,但她结婚后就只是一个平民,就算我死了,吉尔福德伯爵也不会为我寻求一个公道,先生,您知道的,我身边都是一群什么人,他们的父亲不是上议院的议员,就是政府的高官,又或是元帅或是公爵的儿子,今年的新生还有一个女王同母异父的弟弟……他们对我和善,邀请我加入降灵会,只是因为他们需要一个对古文学有研究又不至于太难‘处理’的人,就算没有阿尔奇.兰姆这件事情,我迟早也会成为他们奉献给魔鬼的祭品。” “万幸你还是回来了,”法拉第说:“按照他们的做法,你的父亲会得到一笔补偿,而你也可以继续求学,不过我想你不会再选择伦敦的公学了。” “他们之中确实有人劝我说,最好不要再回伦敦。”查理说:“这件事情涉及到很多家族,那些学生的长辈现在在忙于交涉,谈判和争斗吗,等到一切都平静下来了,他们就会迁怒,或是灭口。” “他们?” “圣植俱乐部,迈克尔。” 灰侦探 第49节 “哦,”法拉第了然地说:“那群和非人厮混在一起的疯子。” 查理发笑:“迈克尔,你才是被人叫做疯子的人。” “我可和他们不一样,”法拉第用力挥了挥手:“事实也证明了,不管是天使也好,还是恶魔也好,他们就是混在人世间的一堆马粪球,不管到哪里,哪里就是一片混乱——不信的话你可以看看圣经,从公元前就是这样,不不不,从伊甸园的时候就是了,要是没恶魔,也没天使,人类的日子就要美好得多了。” “但现实就是他们存在,”查理说:“我们又没办法,”他撅起嘴唇,吹了口气:“像是吹蒲公英那样把他们一口气全吹走。” “谁知道呢,或许以前不能,”法拉第说:“但我们现在有了科学,科学给我们带来的差分机,蒸汽机,现在人类已经能够做到很多以前的古人无法想象的事情了——可能有那么一天,人类就真的能够彻底地拥有自己的世界呢?” 第152章 麦克斯韦先生与麦克斯韦夫人的一番谈话(上) “他们不回来了?”麦克斯韦先生回到家里,他在仆人的服侍下脱去大外套(就是一件套在三件套或是四件套之外的大氅),大衣,在碰到外套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按照此时的礼仪标尺,即便是在家里的客厅或是餐厅里,一位绅士依然应当穿着整齐,就像随时都会有客人到访似的——倘若他是在爱丁堡,倒是可以换上一件宽松舒适的夹克衫。 他的夫人从针线里抬起头来瞥了他一眼,知道他在顾虑什么,“去给老爷拿一件夹克衫过来,里面缀皮毛的那件。”男仆应声从命,麦克斯韦先生迟疑了一下,也没有拒绝,萨里郡是比伦敦这个大盆地好一些,但在初春时分还是很冷,他在妻子对面坐下,面对着壁炉,搓着手,:“是和法拉第先生吗?” “法拉第先生来探望查理,”麦克斯韦夫人回答说,一边挑去绣品上的固定线,她等了一会,没有等到第二句话,就抬头看了看麦克斯韦先生的脸色,发现他比早上更阴郁不安:“怎么了?”麦克斯韦先生依然没说话,麦克斯韦夫人马上就想到了原因:“哦,”她说:“又有那些长舌夫在多嘴饶舌了。” 麦克斯韦先生勉强地笑了笑:“我的太太,”他说:“可没有长舌夫这种说法。” “怎么没有,”麦克斯韦夫人手指灵活地打着线结:“我的祖父,我的父亲,我的兄弟都是俱乐部的成员,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这群男人聚在一起都在干什么吗?除了一些禁止发声的俱乐部之外,你们最喜欢的就是捏着酒杯,夹着雪茄,靠在壁炉边高谈阔论,嘿,别以为你们谈的是政治就高人一等了,所谓的政治脱去漂亮的外衣,也和互扯头发的娼妇没多大区别,一定要说,那可能就在价钱上,”她耸了耸肩:“政客更贵些。” “好啦,好啦,”麦克斯韦先生都快要去按住妻子的嘴了,但他没有,只是一个劲儿地阻止,又不停地道歉,麦克斯韦夫人总算是不再继续这个耸人听闻的话题了,“是有人和你提起查理的事情了?” “嗯,”麦克斯韦先生接过仆人送来的夹克衫,深深地叹了口气,为孩子谋求一个光辉的未来可不是几百年后的父母才会做的事情,十九世纪的父母也是如此,只要他们有这个能力,也愿意那么去做,底层平民们会设法让孩子学一门手艺,中层阶级,如商人,律师,医生等会希望孩子们能够实现阶级迁跃,更高就不必说了,麦克斯韦先生找到自己的大舅哥,吉尔福德伯爵,奉献了一大笔可观的资产,又向威斯敏斯特公学捐了至少五千金镑,才总算为自己的儿子拿到了一个学籍。 他必须承认,他确实有隐晦地炫耀过,但这也不该是那群家伙们肆意嘲讽他的理由! “我说过,”麦克斯韦夫人说:“你和那群爵爷打交道没什么好处,”她伸出手指点了点丈夫的夹克衫——夹克衫并不是现代工业的产物,它最早出现在中世纪,那时候农民们穿着粗硬的麻布上衣干活,那就是夹克衫,演变到维多利亚时代,一些不拘小节的老爷们也会穿着这种服装,尤其是苏格兰人,面料也从麻布变成了棉、羊皮和绸缎,只是因为其宽松的版型与朴素的外表,被伦敦的绅士们嗤之以鼻:“你以为你脱下夹克衫,他们就不知道你是什么出身了?有这个不可改变的因素在,你做出再大的成绩,达到了怎样的高度,你的孩子再怎么优秀,都避免不了他们在身后窃窃私语——当然,在你不那么有力的时候,他们还能当着你的面大声说。” 她笑了笑:“别看我,老爷,我可是亲眼见过的,亲耳听过的。” “那么我能去哪儿?和那些农民一起厮混吗?”麦克斯韦先生垂头丧气地说。他不满法拉第先生的就是这点,法拉第先生也不是不认识出身高贵的人,但他总是带着查理去公社,若是在十五世纪前,公社几乎是个囊括了村庄土地,人口与法律的庞然大物,但在圈地运动和蒸汽大革命后,它不过是个随时会倒下的老旧废墟,其中最显赫的也不过是几个当地的乡绅,学者,他们能够给查理什么前途? “也没什么不可以啊。”麦克斯韦夫人将绣品收起来,漫不经心地说。她还以为会遭到麦克斯韦先生强烈的抗议,没想到他只是反复思考了一会后,又认真地问道:“可以和我说说吗?” 这下子轮到麦克斯韦夫人仔细盯着他看了,麦克斯韦先生当然是个英俊非凡的人,不是如此,一个商人根本无法引起伯爵之女的注意,但最重要的是,他是这个时代罕见的相信女性也有思考能力与自立能力的人,这着实有点奇怪,因为他是个苏格兰人,而苏格兰长老会一直在要求女性回到家庭与婚姻中去,他们可是一些能够指着女王陛下高喊“女人没有统治权”的老顽固。 但这也有可能,是他们这个家族的传统。 要知道麦克斯韦的母亲也是一个大家族的女儿,而麦克斯韦的父亲则是一个机械设计师——这个时代只要看职业就知道该人所在的阶级,对于贵族来说,只有来自于土地的收益是值得赞赏的,其他的,靠做生意,靠投资,靠工厂等等都算是不够体面的行径,这些行业他们虽然也会看在丰厚的利润上染指,但肯定有个代理人。 麦克斯韦先生在成为一个商人前,和自己的父亲,弟弟一直住在乡下,他们上的公学也只是一所慈善公学,是英格兰人为了稳定其对苏格兰的统治而设立的公立学校,与伦敦的公学完全无法相提并论。 “确实,”她首先肯定了麦克斯韦先生的看法:“现在公社的权力几乎已经被政府与贵族瓜分了,但萨里郡又是一个例外。” 乡民公社是个相当有趣的组织,在中世纪的时候,出现了轮耕制与公地制,轮耕,顾名思义,就是一块地在耕作收获之后,要休息一到两年来累积肥力,免得耕作之后仍旧颗粒无收;公地呢,指的是在耕地之外的丘陵、森林、荒原和沼泽,这些地方按理说属于所在地的领主,但就和休耕时期的土地那样,当地的农民拥有拾穗权、捕鱼权、采泥煤权、砍伐树木权,这些权力有时候也有限制,譬如捡拾稻穗只限于最穷苦的那些平民,捕鱼需要上缴一部分收获,采泥煤和砍伐树木也是如此,但权力有限制也是权力——而这也是必须给的,因为按照当时的耕种与加工技术,平民们没有田地之外的补益可是会活活饿死的。 不过除了少数勤勉的领主之外,大部分贵族更愿意留在城市里尽情享乐,于是就有了管事,监工和其他为他效力的代理人,这些人有一部分是领主的亲眷,但也有一部分是从村庄里拔擢上来的能干人,既然是能干人,当然也懂得如何尽可能地往手里拨拉权力,他们不可能与上层联合,就和下层,也就是农民结成盟友,并逐渐形成一个散漫但庞大的组合,这就是乡村公社的来历。 但在圈地运动——也就是纺织业愈发兴盛的时候,越来越多的领主开始将原先的公地,也就是那些丘陵森林和荒原,全都圈成牧地,农民们就等同于失去了原先的公共权力,没有另外的补充,单凭耕地,他们没法养活一家人甚至自己,有些农民就卖掉了手中的零散地块,一旦没有了土地,他们就成为了流民,而流民不具有任何权力。 而之前那些公社中的领头人呢,他们要么出于道德与良心与圈地运动对抗,最终也只能落得个家破人亡的结局,要么推波助澜,乘火打劫,趁机收购土地,摇身一变,从原来的管事,律师,代理人变成了富有的乡绅,与那些养着吃人羊的贵族站在了一边。 那么,萨里郡又有什么不同呢,萨里郡是一块被森林覆盖的丘陵,按理说,是个改造成牧场的好地方,但因为距离伦敦不远,森林茂密,湖泊密集,成了一个再好也不过的狩猎场,上至国王下至爵士都曾经来过这里打猎嬉游,这里还有不少伦敦显贵的别墅和庄园——所以,直至今日,这里的土地还是零散的,分块的,而不是和其他地方那样,大部分土地都被攫取在一两个人手里。 “所以萨里郡的乡村公社还是存在的,虽然成员有所改变。”不再是普通的农民,而是乡绅和小贵族。 第153章 麦克斯韦先生与麦克斯韦夫人的一番谈话(下) “我知道你的计划,你给查理设定的道路是上公学,”麦克斯韦夫人扳着手指说道:“认识几个值得结交的上流人物,大学毕业后凭借着这份深情厚谊拿到推荐信,去做某个贵族的代理人,或是某个官员的秘书,有你在钱财方面的支持,还有我的兄弟在政场上的支持,若是一切顺遂,他就可以一路青云直上,脱离现在的阶级,成为官员,只要他在任期里没有出现过什么大的差错,又能展露本领,要成为贵族,也不会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我没有拒绝你,”她认真地说,“是因为我的兄弟也有这个想法,你也怀抱着十二万分的热情,但你们都没看到其中的奉献,额,等等,我兄弟可能是看到了不在意,而你呢,你被未来的美景蒙蔽了双眼。” “这我已经知道了。”麦克斯韦先生郁闷地说道。 他倾其所有,只能给儿子一条没顶的小船,那些贵人的儿孙呢,却能乘坐着一艘有着水手与火炮的三桅大船,他们要穿过一样的惊涛骇浪是不假,他的儿子是九死一生,对于那些贵人的儿孙就只是一场虚惊罢了,他们甚至只要站在舷窗边,就能被盛赞勇气过人,而他的儿子呢,若没有如北岩勋爵那样的好运气,他甚至不能被人看到。 “这次威斯敏斯特公学闹出来的丑闻或许也不是什么坏事,”麦克斯韦夫人说:“说起来毕竟不关政治也不关王室,”肯特公爵夫人的私生子终究没有被王室承认过,他彻头彻尾都只是哈斯廷斯家族的一个分支子弟,其他涉及在内的人,除了阿尔奇.兰姆,也都安然无恙,或许他们会在心中仇恨查理,但这几年他们肯定要在女王的注视下安守本分——但如果在大学,甚至离开了家庭,走上了社会呢,查理若是进了政府做事,按照她这个儿子的性格与品德,要么成了替罪羔羊,要么就成了众矢之的,这可比中途辍学可怕多了。 何况他只是从威斯敏斯特公学退学,不是就此中断学业,碌碌无为了。 “只希望他别看见了法拉第先生,就认为即便是中途辍学也不算什么了。”麦克斯韦先生说。 “这个法拉第先生会用现实教导他的。”麦克斯韦夫人说,她相信查理很快就会明白过来,他在古文学上有天赋,但不是说他就是如法拉第先生这样的天才了,天才可以不受世俗的约束,但庸人就得老老实实去上大学。 “至于我为什么更希望他能在萨里郡,而不是在伦敦,”麦克斯韦夫人说:“你有没有听说过‘衰败选区’和‘口袋选区’?” “这个我当然知道。”麦克斯韦先生迅速地回答,这里涉及到英国下议院议员选举中的决疣溃痈,衰败选区算是从十六世纪余留下来的大问题,因为当时的国王拥有判定某个城镇是否拥有选举权的权力,所以有很多城镇,即便在战争,饥荒与瘟疫中人口凋敝到只有小猫两三只,甚至荒废了,它们仍旧具有两个下议员席位,于是事情就变得简单了,无论是收买那几个选民也好,还是直接卖掉席位也好,都是轻而易举;至于口袋选举,就更简单了,由当地的领主或是管理者划定候选人范围,然后交给市民选举,也就等同于指定了。 “啊。”麦克斯韦先生顿时明白了,联系上文来看,萨里郡是少数几个大部分权力沉淀在中层阶级的郡,这里没有大领主,也没有独断专行的执政官,各个乡村公社名亡实存,如果查理能够和那些乡绅,学者与教士们足够熟悉,获得他们的信任,当他从大学毕业后,他可以设法在萨里郡为他寻求一个合适的职位,假以时日,未必不可以通过吉尔福德伯爵得到一个下议院议员的位置。 一旦成为下议院的议员,就属于进可攻,退可守的位置了。 “也是很多年后的事情了,”麦克斯韦夫人不得不提醒他,“但基础要从现在就开始打,尤其是查理并不能算成真正的萨里郡人。” 麦克斯韦先生还是轻轻地松了口气,查理被迫从威斯敏斯特公学退学,对外面人来说一桩不光彩的事情,虽然他是受害人,但见鬼的其中原因又不能公开,毕竟关系到三起意外致人死亡(他们并未被获准知晓内情)和好几个出身显赫的学生,更别说还有女王的私生子弟弟,难缠的肯特公爵夫人和标准的小人康罗伊男爵,他们继续保持沉默或许还能被暂时忘记,跳出来又喊又叫那就是自寻死路了。 事实上他更担忧的还是儿子的前程,现在看到了一线曙光,他的心也总算能够稳定下来了。 麦克斯韦先生伸直双腿,小心地伸了个懒腰,只是他依然有些愁眉不展,“还有什么烦心事?”麦克斯韦夫人问道。 “不能说是烦心事,”麦克斯韦先生说:“你知道我的弟弟詹姆斯正在爱丁堡大学读书,但就在今天,父亲写信跟我说,他有意从爱丁堡大学转到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数学系就读……” “哎呀,”这下子麦克斯韦夫人真的意外了,“那么巧吗?” “据说他有这个意向已经是几个月前的事情了,但正式与剑桥达成协议还是在一个星期前,”麦克斯韦先生摆摆手:“如果没有发生查理这件事情,我们现在应当开酒为他庆贺,”无论从师资还是前程,剑桥大学肯定要胜过爱丁堡大学,但查理的事情之后,他很怕自己的弟弟会在伦敦遇到什么不堪的事情。 麦克斯韦夫人低下头,慎重地思索了一会,“我记得护送查理回来的是一位兰姆先生。” “弗雷德里克.兰姆,”麦克斯韦先生说:“墨尔本子爵的侄孙,”他说的当然是二代墨尔本子爵,前首相:“他的侄子阿尔奇.兰姆……”他沉重地说:“愿上帝保佑他。” 随后他抬起眼睛:“等一下,你的意思是说……” “其他人不论,兰姆确实欠了我们一份情,”阿尔奇.兰姆是在高年级生欺凌的过程中遇害的,查理是目击者与举报者——这是公开的说法, 但兰姆确实要承这份情。麦克斯韦夫人拍着椅子扶手:“就请他们帮个忙吧!” “但那是……”这份情麦克斯韦先生是打算用在查理身上的。 “没有但是,”麦克斯韦夫人意味深长地说:“恩情也是会随着时间流逝淡化的。” 第154章 基恩.尼克尔森(上) 圣博德修道院的军营里最近来了一个新面孔的神父。 这个时代的军营还没有几百年后那样警备森严,处处都有规范的条例可遵循,军官们有时候未必都会住在简陋的营房里,而是选择租借周边的民居或是直接住在旅店里,士兵们虽然居住在营房里,但营地里总需要有人来打扫卫生,洗衣服和做饭,士兵们需要面包,黄油,酒和其他食物,以及,人类最基本的欲望同样需要满足——一些人很快来来往往成了熟面孔,有很多时候,一个小城镇就是围绕着军营建立起来的。 在这些人中,最受尊敬的当然神父与牧师,鉴于亨利八世以及他女王玛丽女王的奇葩行为,天主教与新教都算是英格兰的合法宗教,天主教的神父与修士,新教的牧师,也都时常来营地驻守轮值,在无法随时离开军营的士兵们需要寻求精神慰藉的时候,他们就能派上用场了。 士兵们大概都不太记得曾经陪伴大卫.阿斯特先生前来的灰发侦探了,但蒸汽枪队队长可不会忘记,当初院长不曾隐瞒这个灰发年轻人就是个半恶魔的事情,后来这个半恶魔试图窃取,不,应该说,劫夺圣骸,还成功了,为了这个放倒了两座安置蒸汽枪及其附属设备的小塔,他可是记得清清楚楚。 “我相信您的为人,”蒸汽枪队队长迷惑地对院长说:“他是威胁您了么?”譬如将圣骸的双眼曾经失窃过的事情公之于众,令院长的能力受到质疑之类的额。 “他是威胁我了,”约拿想了想,有关于半恶魔所说的,将来可能有大瘟疫爆发的事情,他已经上报长老会,很快圣公会和女王陛下,大臣和所有有资格一窥内情的人都会知道此事,队长本来就是一个贵族,他不说对方也会知道的:“用整个伦敦,两百多万条性命来威胁我。” 有了这么一个回答,队长也只能让利维.伦蒂尼恩,一个半恶魔以神父的身份进驻营地,这说起来着实有些亵渎,不过亵渎神灵与教会的神父数以万千,还在不断增加,多一个也无所谓了——队长只要安排心腹防止他和士兵接触过多就行。 后来心腹回报队长说(他的神情十分奇妙),说这个新神父居然还干得很不错,虽然他很少和别的神父那样总是长篇累牍地念经文(因为半恶魔嘴巴会疼),也不经常捧着经书和念珠(手也会疼),但士兵们都说,新神父特别地会安慰人,他还会给士兵们出主意,无论是他们想要引起某个女孩的注意,还是碰到了一个用泥巴鸭子冒充好肉的奸商,又或是被花言巧语的掮客骗租了一间破败到没法住的屋子(一些士兵带着家人)——他都有办法,还能给他们找到处理这些事情的人。 “事实上大部分士兵都猜到这家伙并不是一个神父了,”队长的心腹这样说,他还从新神父手里买了一瓶可以能够促发欲望的香水呢,“只是他们都不介意。”总有遇到了一些棘手事情的人会跑到军队里,这时候的士兵还没有后世那种受人尊崇的身份,人们畏惧他们,也厌恶他们,别提那些风流韵事,那是军官们才有的——所以只要到了军队里,很少有人会对你追根究底,只要你能作战勇猛,不畏生死,就能获得同僚的接纳和尊重。 揭开神父的真面目对他们有什么好处?这个人能以神父的身份躲藏到军营里,肯定有队长和其他军官的默许,他这样神通广大,说不定也是个贵族呢。 利维.伦蒂尼恩并不关心士兵们如何想。 他在约拿兄弟的协助下——约拿兄弟真是个好人,不但帮他融合了那根脐带,还帮他打飞了几个想要乘火打劫的混球,但这时候仓库也没法继续待下去了,这里固然有天使的力量残留,但残留就是残留,还不足以彻底阻绝那些贪婪的眼睛与利爪——他更不可能回去野葡萄公寓,理由同上,他真怕在床上等他的不是大利拉而是裹着大利拉皮囊的里鲁。 半恶魔当然还是有藏身之处的,只是他突然灵机一动,既然好心的约拿兄弟都愿意帮一个半恶魔治伤了,那么好人不妨做到底,当然,圣博德修道院是不能待的,他用莉莉丝的黑猫身体进去了一次,黑猫的皮毛被烧得七七八八,一换过来莉莉丝就发现自己成了斑秃,顿时给了他好几道深刻的血痕——如果不是利维的状态实在是差透了,说不定还会给他几口。 但就在修道院外,不是有一座军营吗,这座军营是为了圣博德修道院修造的,就在修道院所属的小树林里,但距离那些灼热的经文和符印还有段距离,会让半恶魔,鬼魂,精怪感到不舒服但不至于受伤,周边又没有太过嘈杂的居民区和市场,是一座再好也没有过的修养胜地。 利维不可能以士兵的身份入驻,士兵也是需要巡逻,训练和执行其他军务的,闲杂人等也不可能一直留在那儿,只有神父或是牧师既可能是个新人,又可能随时离开,不会受到任何人的关注——毕竟大不列颠这片土地上的教派多如牛毛,不是专精于此的人,谁也弄不明白他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队长还给了半恶魔一个单独的屋子,可能是担心他和士兵们住在一起,会在深夜里起身随机吃掉一两个——虽然利维确实有可能这么干。 不过利维除非迫不得已,可不会动兔子窝边的草,这个兔子不是说他自己而是在说那只小鸽子,他还有些天真,但半恶魔当着他吃人你猜他会不会从修道院里冲出来挥舞着苦鞭把他打成渣渣?何况作为东区的灰外套侦探,一个犯罪掮客,利维再清楚不过,什么样的人死了会有人追查到天荒地老,天涯海角,什么样的人死了,或是失踪了,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的关注,甚至还有人觉得庆幸? 人们或许会误会,东区的那种人会更多些,但利维和黑猫莉莉丝得惋惜地告诉你,这是个错误的刻板观念,对于恶魔来说,西区的食物要更丰盛些,也更美味些。 只是利维毕竟是被撕去了一大块躯体和灵魂,就算有连接母亲和胎儿的脐带弥补,他也还需要一段蛮长时间的休养,“这段时间只能辛苦你了,”他难得诚恳地说道:“莉莉丝。” 莉莉丝没好气地喵了一声。 第155章 基恩.尼克尔森(中) 可惜的是,或许上帝,又或是撒旦,就看不得一个半恶魔这样逍遥自在。 这天一个士兵才从利维这里买了一件圣物——一串玫瑰念珠,天晓得,他从一个半恶魔这里买,倒比从某个真正的神父那里买更可靠,不为别的,这些都是半恶魔自己或是从其他同类手中调拨来的战利品,绝对真货,而不是某个修士从商贩这里买的廉价货色,在祭坛上摆一摆就翻上几十几百倍地卖给信徒——士兵回来的时候,利维还以为他还想要带什么给自己的妈妈呢,没想到他探头看了看,就问,“神父先生,”他恭恭敬敬地问道:“您有一个朋友叫做基恩.尼克尔森吗?” 然后他就看到年轻的灰发神父拧过头去叹了口气,然后又转过来:“算不上朋友,”他直率地说:“但如果他想见我——行吧,把他请进来吧。” 士兵走了出去,外人进入军营肯定是要通过值班军官的,但如果是基恩.尼克尔森就没有这个问题,普通的士兵不太熟悉旁遮普之虎不奇怪,但军官肯定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说不定还挺崇拜他。 没一会儿,从门外就昂首阔步地走进了三个人,走在最前面的人皮肤黝黑,眉骨高高耸起,加上浓密的眉毛,为那双狭长的眼睛投下了浓密的阴影,他的嘴唇牢牢地紧闭着,唇角往下弯,显得十分凶狠,更别说缭绕在他身周的那股子血腥气——简直能让恶魔都退避三舍。 这可能不是形容。 俱乐部之所以能够诞生就是君王有意在另一个世界摆脱以教会为代表的神权掣肘,首领当然不可能是任何一个高级教士,甚至最好与教会无关,他们都是普通人,但也不那么普通,从威灵顿公爵,到尼克尔森,再到北岩勋爵,十九所圣植俱乐部的首领都有如下几种特征——盛年,男性,上过战场,见过血,杀过人,身体强健,意志坚定,性情果决。 就连俱乐部的成员也或多或少地具备其中的几个条件,而只要满足了,就算是普通人,也能在圣水,圣物和火药枪,蒸汽枪的帮助下对抗恶魔,驱逐或是摧毁精怪或是幽灵。 恶魔们也不是某些人臆想中的,胆敢向天堂与造物主高举反旗的勇士,说起来什么样的人才会下地狱,成为养分,货币和小恶魔呢?或许原因各种各样,但不得不说,大部分都是人们口中的恶种,杂碎和渣滓,祂们下地狱前就是废物,难道下地狱后就能勇敢啦?祂们即便攀升到人间,具有凡人无法企及的力量与智慧,最先选择的目标还是女人和孩子。 而在各地的传说中,一个骑士,甚至只是一个普通的士兵,跑去和恶魔战斗,最终得胜的也不少。(虽然这些勇士后来被恶魔诱惑失去力量也大有人在)。 尼克尔森今天没有穿着他最喜欢的乌木色制服,而是装束得如所有的绅士那般,厚重的四件套,他神色严肃,正确地说有些倨傲,身后跟随着的两个人,居然一个是半天使,一个是半恶魔,这种隆重的姿态几乎让利维发笑,几乎,他并没有发笑,没有人觉得,一个正在与北岩勋爵争夺玛哪俱乐部首领位置的家伙毫无预兆的造访,理由会很单纯。 “请坐,”利维站起来,军营里的房间都不会很大,这个也是如此,放下一张床,一个写字台,一把椅子后,几乎没有多少空间,衣服都要挂在墙上,尼克尔森理所当然地坐在那把椅子上,不加掩饰地打量着利维,他听说过这个半恶魔,毕竟北岩勋爵给他开了不少方便之门,要知道北岩勋爵从来就是一个古板严苛的军人,对别人如此,对自己也是如此,但对利维.伦蒂尼恩,说句粗俗点的话,如果不是利维留下踪迹的时候的比北岩勋爵还没出生,他们准要怀疑这个灰发的东区侦探是不是勋爵的私生子。 但后来也没人再提出什么非议,毕竟这个半恶魔真是相当可用,胜过俱乐部里的大多数半恶魔,军队里的也是——单论力量利维.伦蒂尼恩可能不是第一,但任何一个统治者与管理者都知道,如果一件武器不受统治,越强大也就越危险——他在被歌斐木俱乐部雇佣后,显示出了超乎寻常的稳定性,这是之前从未有过的。 灰侦探 第50节 尼克尔森对半恶魔不陌生,半恶魔有着地狱居民与生俱来的残酷与暴虐,就算套上项圈,系着锁链,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暴起反噬主人,所以在联军对法战争结束之后,半恶魔士兵最常出现的地方就是殖民地了,松散、混乱、缺少道德与法律约束的殖民地简直就是这群鬣狗的伊甸园,军官们也更愿意把他们放在印度或是非洲,甚至澳大利亚,反正那里的土著还很多,就像是用兔子投喂猎犬,对于造成的一切血淋淋的后果,他们并不会因此感到愧疚。 “北岩勋爵给你多少?”他直截了当地问道,之所以不说多少钱,他当然知道雇佣半恶魔钱倒是最好筹集的回报,半恶魔除了钱之外,他们还要“煤块”,鲜活的血肉,以及俱乐部的战利品,圣水,圣物等等,只要涉及地狱和天堂,他们没有不要的。 利维虚伪地挑眉:“哎呀,”他说:“大人,您不是想要雇佣我吧?” “不是雇佣,”尼克尔森说:“我不是北岩勋爵,”他斩钉截铁地说道:“我不是那种优柔寡断的人,利维……先生,”他讥讽般地说道:“我不用不受控制的下属,”他交叉起手指:“雇佣?不,我要你加入玛哪俱乐部,为我效力,作为酬劳,你可以拿到所有你能从北岩勋爵这里拿到的,任何,任何东西,”他加重语气:“还有,我还能给你北岩勋爵没法给的东西。” “什么?” “你是不是不久前受了伤?”尼克尔森说:“你需要血肉来尽快痊愈吧。”他轻轻地挥了挥手:“只靠一只使魔打猎你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所以?” “我可以给你人,活人,”尼克尔森轻描淡写地说道:“一整船,三百个人。” 第156章 基恩.尼克尔森(下) 现在的我们听起来,这种说法犹如天方夜谭,什么样的情况才能容许三百条鲜活的生命被轻而易举地送出去成为野兽的美食?但在十九世纪,如果利维不是非常挑剔的话,这件事情还真不是很困难。 这里就要涉及到从十五世纪开始到二十世纪初才开始逐渐消退的一行极其暴力的玩意儿——奴隶贸易。 最早开始从非洲掠夺奴隶并将他们如同牛马一般贩卖到欧洲的是葡萄牙人,但在西班牙人与尼德兰人发现这桩买卖有利可图之后,就立即参与其中并后来居上,不过无论如何,他们都没能比过英格兰这个后起之秀,更别说动作迟缓的法兰西了——这儿我得说件可笑但又顺理成章的事儿。 要知道,在圣经中,贩卖奴隶是一件极其不道德的事情,教会在表面上,也严正声明不但不能将一个基督徒卖做奴隶,若是发现一个基督徒在做奴隶,还要设法把他从主人手里解救出来,不过这并不妨碍教会通过各种其他信仰的代理人,将战争中的俘虏卖给苏丹,而在十字军战争的末期,更有神父煽动说“只有纯洁的孩子可以拯救耶路撒冷!”并由此组织了至少有两三万的孩子登上前往圣地的船只,当然,这些孩子根本不可能去和十字军都无法应付的萨拉森人打仗,他们一落地,就有早就等待着的马赛商人一拥而上,将这些送上门的货物瓜分干净,他们被卖给埃及人,阿尔及利亚人或是不知名的其他地方。 这些孩子几乎都被送去做了劳工,很快在严苛的生活条件与沉重的劳作下死亡,只有少数人侥幸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但就算回去了,他们也不得不三缄其口——尤其是有人询问其中内情的时候,毕竟很有可能,他们就如传说的那样,只是罗马教会的高级教士们发财的一条捷径。 既然几百年前教会就在热衷于此事了,在几百年后他们更是不会管,只要能够拿到钱——非常直白,而作为世俗的统治者,国王与女王就更是不会例外,就拿那位著名的贞洁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举例。 在第一个英国人通过奴隶贸易牟利的时候,这位女王毫不掩饰地说,这是一种令人憎恶的行为,会招致上帝对罪人的惩罚,人们都以为,女王陛下改变了以往的行径,开始注重道德与良知的时候,奴隶贩子摊开在她面前的可观利润迅速地让她改变了想法——伊丽莎白一世不但不再公开责备这种行为,或是以女王和法律的名义遏制奴隶贸易,反而秘密参与了这笔买卖,虽然官方坚决否认此时,但只要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看到那位奴隶贩子有了新的船,那艘船曾经是海军船队里排水量高达七百吨的战船,你要说这种船只没有经过女王的同意就被卖给一个商人,所有经手的人都得因为叛国罪而被处死。 不仅如此,在数年后,伊丽莎白一世还册封那位奴隶贩子为爵士,为他定制了一枚盾型勋章,勋章上的图案就是一个被捆绑着的黑人,以奖赏他不断为自己带来的黄金、白银、珍珠和宝石。 而在伊丽莎白一世去世之后,有幸戴上王冠的每一位君王也都没有禁止奴隶贸易的意思,他们就像是得到了新游戏的孩子那样前赴后继地向每个有着奴隶生意的公司投资,有时候他们索性连同其他王室成员,贵族与官员一同成为这些公司背后的庇护人,而随着棉花,甘蔗,橡胶的兴盛与广泛利用,奴隶贸易就像是寒冬时候的雪球那样愈滚愈大,尤其是随着英国海军的船只征伐四方,百战百胜——女王所有的殖民地越来越广阔的时候。 尼克尔森为什么能够获得不少人的支持,除了之前我说过的那些原因之外,也因为他同样还是一个相当成功的奴隶贩子,不过他的奴隶不是从非洲来的,而是从莫卧儿帝国来的,虽然此时还有一个被英国人扶持的傀儡皇帝,但这头衰老的雄狮早就四分五裂,人心犹如散沙一盘,他们没有统一的概念,与非洲的部落以及酋长对应,这片无垠的土地上多得是盘踞一地的苏丹与邦主,而他们不但没有团结起来与外敌对抗,还在因为信仰与私利相互争不休。 作为旁遮普的总督,尼克尔森就是这座庞大帝国北端领土的皇帝,不折不扣的主宰,他用血腥与恐怖的手段统治着那里,想要从里面抽出几百个褐色皮肤的锡克奴隶易如反掌,他唯一需要烦恼的可能就是要将这些从肤色上就可以辨认出来的异教徒不令人察觉地转移到自己的庄园里——他的劲敌固然是北岩勋爵,但也不是说其他俱乐部的首领就会甘愿舍弃这次机会。 特别是在威灵顿公爵死亡之后的事情,不下一打的人和非人都去探查过来,天堂的大门打开和关上都只在一瞬,但就和天使坠落,恶魔攀升那样,所经之处肯定会有力量残留,那些不是人类的成员一到地方就能感觉到。 谁不想死后立即升上天堂?他甚至不需要经过末日审判! 十八所圣植俱乐部的首领,谁也不敢保证自己真的在信仰与品行上毫无瑕疵……如尼克尔森这样的就别说了,哪怕他一直坚持,自己的任何行为都遵循着上帝与教会的教导,没有一丁点儿的行差踏错——他可能还挺相信自己的,毕竟他折磨和屠戮的都是一群异教徒么。 就算是现在,他坐在利维面前,坦言说可以提供一些人,一些鲜活的血肉供半恶魔治疗伤势,消解饥渴的时候,他也没有丝毫动摇。 “如何?”尼克尔森催促道。 利维低头想了想:“我有个问题。” 尼克尔森有点不快地皱眉,但还是点头说:“说吧。” “你是想要我做什么呢,我不是说以后,而是说现在。”利维直言不讳地说:“据我所知,现在最紧迫的莫过于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位置了吧。” 尼克尔森不说话,利维就继续说了下去:“你也向玛利亚嬷嬷寻求了预言——”他盯着对方:“如果那位占星师没有给你更多的单词,那么我可以推测一下吗?” “你想要我去做的事情,是不是与那个学生有关?” 第157章 拒绝(上) 利维一听到玛利亚嬷嬷的预言,就推测出了几分真相,虽然他也非常惊讶,非常。 当他和男爵弗雷德里克与大卫来到威斯敏斯特公学的时候,半恶魔并没有一丝半点的预感——毕竟一座公学里的学生的胡作非为,怎么能够与一位功高德勋的公爵遇刺案件有所关联呢?威灵顿公爵的子孙都在伊顿公学,威斯敏斯特公学与他最紧密的联系可能就只有挂在图书馆里的一副公爵画像。 但当玛利亚嬷嬷从无尽的星辰之海中打捞出那几粒微不足道的砂砾时,作为半恶魔,他与生俱来的那根心弦就立即被拨动了——查理.麦克斯韦的名字落入他们眼中的时候,这个学生的资料也就自然而然地被俱乐部雇佣的其他侦探送到了他们手里,只是与弗雷德里克与大卫不同,利维一下子就窥到了其中的古怪之处,因为按照麦克斯韦的出身,他是不可能被迅速接纳进那个小圈子的,联想到那本丢失的手抄本,以及查理之后遭到的惩罚,很容易就能将两者联系起来,唯一需要判定的是查理本人的用意。 果然,利维只不过轻微地一诈,查理就和盘托出了,不过也有可能他早就做好了坦白的准备,他也达成了心愿,畅快淋漓地报复了那些达官贵胄的后代,虽然他也免不得要付出一些代价,但对这个少年来说,完全值得。 而在查理的资料上,就清楚地写着,自从吉尔福德伯爵表示愿意接纳他私奔的妹妹以后,这位坚强的夫人就带着丈夫和儿子从苏格兰的乡下搬回了她的家乡萨里郡,毕竟苏格兰等同于英格兰的半个殖民地,本身就没有多少可供攀爬的资源,就算有,也已经被长老会的长老们垄断,麦克斯韦的母族在苏格兰也算是赫赫有名,可是的是在麦克斯韦先生这一代就已经与他们断绝了关系,麦克斯韦夫人又是一个英格兰贵族的女儿,这件婚事放在一两百年前,私奔而来的女人和娶了一个英格兰贵族女儿的男人都会被绞死,他们的孩子也无法幸免——所以,即便麦克斯韦的弟弟已经在爱丁堡读了大学,麦克斯韦先生也依然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就读伦敦公学。 更不用说,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就是麦克斯韦的弟弟,也突然改变了主意,即便他的父亲一力反对,他也希望能从爱丁堡大学转学到伦敦的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其中原因麦克斯韦先生不得而知,但他是欢迎弟弟来到伦敦的,他甚至做好了准备,为弟弟之后的学习与生活提供足够的资助,这种情况在这个时代也很普遍,贵族之外的学者如果没有资助人,别说研究,就连衣食住行都能成问题。 不过在这里,这位学者并不能引起俱乐部众人的过多关注,引来北岩勋爵与尼克尔森注视的还是查理.麦克斯韦,别忘记,所有被奉为祭品的人类都注定要下地狱,而他们还在人世间的时候,也会随时成为恶魔们打开通道的关键所在,就像是查普曼女士,还有那些黑弥撒中的孩子,他们要么被囚禁,要么就是被日夜监视,查理也不例外,他能够回到父母身边,除了这件事情的真相没有被公开之外,还有个原因就是威斯敏斯特公学的恶魔召唤事件还没完。 首先,是那些高年级生们坚决否认召唤了恶魔,他们只承认,自己从不知名的商人那里购买了一些护身符与禁书,至于那个商人是谁,从哪来,很遗憾,他们也不知道——他们只是出于好奇心召唤了一些幽灵,就和所有的降灵会那样,并不曾对任何人造成妨害,你说那个失踪的贝克,还有那个舍监?抱歉,他们对此也是一无所知,就像阿尔奇.兰姆,没人承认他们殴打和威胁过这个新生,也没人会承认他们早就知道这具躯壳里装着一个恶魔。 每个人都缄口不语,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歌斐木俱乐部无法确认,这些胆大妄为的家伙召唤的是哪个恶魔。 而就如我们曾经说过的那样,要彻底地驱逐,戒备一个恶魔,就必须知道他的名字,还有他的底细,越多越好,恶魔的每个信息都能成为抽打祂的鞭子与击中祂的箭矢——一开始他们也以为那个连利维也迷惑了的魅魔雕像就是这次黑弥撒的“主要宾客”,但随即就有人提出了异议,经过一番调查,他们才知道那天总共有两个恶魔,并不是一个恶魔的两个分身。 利维的伤势固然沉重,但若是有丰厚的报酬,他也不是不能忽略,毕竟最棘手的问题已经拜托约拿兄弟解决了,那什么让他止步不前呢?不用多说,当然就是他在地狱的老爸瓦拉克了,他好不容易才从瓦拉克的手下逃出来,而且他也没第二根脐带了,即便北岩勋爵确实需要他的帮助——狡诈自私的半恶魔也不会再将自己牵连在这桩大*麻烦里了。 开什么玩笑,查理.麦克斯韦看上去毫发无伤,神志如常,但瓦拉克可是被实打实的召唤出来的,即便他当时的目标是利维,但这并不能改变查理的祭品身份,另外因为黑弥撒的过程被打断,没有“结束”,那些高年级生除非能够给出令恶魔大臣满意的补偿,不,就算做了奉献,在今后的几年,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甚至他们的血脉,后代,都没法从瓦拉克的诅咒中摆脱出来了。 现在他们还能苟延残喘,不过是因为瓦拉克暂时还没有想起他们来。 但俱乐部并不知道那位真正隐藏在幕后的恶魔正是被学者与教士最为推崇的瓦拉克,勋爵询问过但利维只说当时失去了知觉,根本不知道遇到了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当然不会说,作为一个半恶魔,地狱血亲的名字从来就是最致命的东西,像是这次,就是因为穆林知道了他的父亲就是瓦拉克,即便瓦拉克也算是他的对手,他仍旧能够将瓦拉克设置成一个致命的陷阱,利维已经得到了惨痛的教训,肯定一个字都不会泄露。 所以,玛利亚嬷嬷一说出萨里郡,利维首先想到的不是威灵顿公爵庄园的所在地,也不是他遇刺的地点,而是查理,之后的雷霆,更是让利维想起了他在查理的房间里听见过的祈祷,圣经中有多处描写过雷霆,雷霆意味着天主的愤怒与权威,但祂决定惩戒恶人的时候,就会投下令人畏惧的光矛——有那么一会儿,利维也误以为查理在借助诵读经文来发泄怒火,幻想着有天使来代他复仇。 但这个想法显然与查理的行为有矛盾的地方。 第158章 拒绝(下) 而且 尼克尔森与北岩勋爵都有一个大问题,那就是他们都只是普通人,不是天使,恶魔也不是教士,本身也不那么虔诚,这让他们在思考问题的时候,更多地往人类的方向靠拢,而不是宗教或是信仰。 在人类还在荒原中跋涉,在岩洞中栖身,用最朴素的方式来祭祀神灵的时候,就有了用骨头与内脏里占卜的骨占卜师,脏占卜师,随着时光流逝,人类开始掌握这个世界,火占卜师,水占卜师,土占卜师……也随之而生,那时候的人类似乎什么都可以拿来占卜,也认为世间万物都附着着神灵或是神灵的力量,当然,最后占据了主流的还是星占卜师,不过偶尔你还是能够看到乡野间会有老人用植物的生长状态或是在特定时刻听见的人言作为占卜方式。 但若是你仔细地翻阅史书中记载的所有有关于占卜的内容,你就会发现,占卜师们固然会做出正确的预言,但这些预言也会因为他们个人的经历,思想与见识而受到制约,像是在特洛伊战争的时候,被太阳神诅咒的预言者卡珊德拉就能明确地说出:“特洛伊人呀,你们还不知道我们的道路直通哈得斯的地府吗?我看到城市充满着血腥和火光,我看到死神从木马的腹中冲出来!”这样详实的预言(虽然没人相信她),但你若是让一个从未见过都城的地方祭祀来预言,他可能就只能预言到死亡与不幸,或许还有马匹与敌人,但这种预言也同样会被人嗤之以鼻,就像是玛利亚嬷嬷给出的占卜结果,也是北岩勋爵与尼克尔森这样属于知情者的人来请求她出手,若是对这位年长的女性一无所知的人,肯定会觉得自己受到了愚弄和欺骗。 只是北岩勋爵也应该站在玛利亚嬷嬷的立场上来想,无论玛利亚嬷嬷的信仰是否坚定,她体内流淌的天使血脉是无法扭转也无法改变的,这就注定了她说出“罪行”的时候,很有可能并不是人类以为的那种“罪行”,利维要说,若是由天上的那些天使来做判定,人世间的诸多罪恶或许并不那么令人忌惮,至少没法和无信或是信奉异教神明,或是悖逆信仰相提并论。 所以玛利亚嬷嬷说“罪行,”他应当往信仰方面靠拢,也就是说,那个被预言命中的人有很大几率是个无信者或是叛徒。 有了这条线索,继续往下梳理就变得简单起来了,一个无信者(请注意,这里说的是在耶稣复活之后的无信者),或是背弃了圣灵的人,岂不是一个真正亵渎了神明的存在么,而在这种沉重的罪名下,他必然会受到惩戒。 这才是玛利亚嬷嬷看到的东西呢。 一个声音打断了利维的思考,尼克尔森先生有点不耐烦地摩挲着椅子的扶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利维.伦蒂尼恩。”他特意叫出了那个姓氏,利维抬起眼睛瞥了他一眼,怀疑这个人是否并不了解半恶魔是种什么样的玩意儿,半恶魔怎么会和人类那样在乎自己的出身呢?那是人类才会看重的东西,半恶魔只在乎那什么能不能给自己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于是半恶魔的视线相当自然地与另一个半恶魔接触了,只是非常短暂的接触,除了另外一个非人之外谁也没注意到,嗯,也就是尼克尔森没有注意到,这么一碰利维大概就能猜到在玛哪俱乐部里半恶魔的境况如何了,不过也不奇怪,毕竟之前弄得里鲁都来抱怨的“清洁行动”不就是这位先生干出的好事吗? 假如不是女王陛下投出了玛哪俱乐部首领位置的香饵——利维在心里耸了耸肩,“我不能答应。”他说,全然不顾尼克尔森的脸色已经阴沉了下去,很显然,他觉得自己纡尊降贵来到这里,亲自来招揽这个半恶魔,已经是很有诚意了,何况他还承诺了比北岩勋爵所能给出的更多的酬劳,反正他知道对于北岩勋爵这种人,“煤块”就是他们的底线,无论如何,他们也做不出拿鲜活的人类去喂养半恶魔的事情。 尼克尔森有时候都会觉得可笑,是的,他们必须尊重每一个具有信仰,道德与社会地位的人,但那些褐色皮肤的,红色皮肤的,黑色皮肤的,那些是人吗?才不是,那些只是没有毛发覆盖的猴子,和动物一样的“生物”,它们根本没有与他们平起平坐的权利,没有什么可争取的价值。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他生气地问道:“别告诉我说,一个半恶魔居然也有美德这种东西。” “正因为我是一个半恶魔,”利维耐心地解释说:“查理.麦克斯韦已经被奉给了一个大恶魔,很遗憾,祂的力量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强大。虽然我追了出去,但我并没能得到祂的名字,不,应该说,我侥幸从祂手中逃脱,先生,我就和查理一样,等于是在祂那里挂上名字了,你明白是怎么回事吗?也就是说,若是我再插手和祂有关的事情,祂是真的会杀了我的,祂会捏着我的灵魂下地狱,然后为我准备一个专用的游乐场。” 尼克尔森的神情告诉利维他压根儿不信他的说辞:“你以为我也是那种一无所知的白痴吗?”他讥笑道:“我麾下有的是半恶魔,”他看中利维也不过是以为他容易受人摆布,毕竟北岩勋爵不是那种善于操控他人的当权者:“或者说你格外胆小,可我怎么听说你在亚麻圣母小堂的黑弥撒中可是显了一把好身手。” 这说起来可就复杂了,确实,半恶魔为了血税,为了留在人世间,为了从自己的地狱血亲那儿拿到赎罪券,可是相当不择手段的,很多时候也愿意去冒个险,但利维毫不怀疑,如果他再出现在瓦拉克面前,或许瓦拉克就会改变之前的想法了——何况他也不愿意被瓦拉克认为,这个儿子有叛逆的迹象,之前也不是没有过半恶魔试图反抗邪恶的母亲或是父亲,但结果都一样,不是重新成为了恶魔的一部分,就是成了恶魔们威慑他人的活体警示标志,反正利维是不会想去做的。 经过了之前的那么一遭,利维今后接任何任务都会再三排查,保证与瓦拉克毫无干系才会接受。 现在你要他走到瓦拉克随时可能收取的祭品身边? “我不干,先生。”利维清清楚楚地说道:“我不干。” 第159章 事情总在变化 尼克尔森生气地离开了。 当晚利维就遭到了袭击——利维的营房原先是一间小仓库,用于放置一些重要的军需,距离士兵营房比较远是为了减少闲杂人等的出入,不那么远是因为一旦发生意外,看守军需的卫兵们可以立即叫来同伴——当然,现在是没有守卫的,利维又不是罪犯,当他几乎快要习惯性地在这座安逸又宁静的小房间里享受独处的快乐时,他设置在屋外的陷阱被触动了。 利维设置的陷阱可不止一个,其中有对付恶魔的,也有对付天使的,这几年的储备全都被他用在了这里,半恶魔可不会犯人类的错,没了命,再珍贵的东西也是没意义的。 他走出房间,在银灰色的月光下,他看见了那个曾经站在尼克尔森身后的半天使,尼克尔森甚至懒得去做伪装,对,他就是要宰了这个让他不愉快的渣滓,他根本不在乎利维.伦蒂尼恩是不是真的可以在之后的探查中派上用场,或许他最初的想法,就是想用这个半恶魔来羞辱北岩勋爵,其他原因都在其次。 利维的拒绝无疑让他感到了十二万分的不满,可能半恶魔,半天使在这位先生心里也和那些黑人,锡克人,印第安人没什么区别,被本质上低于自身的存在轻视,让这位先生立即采取了措施,就像他对付那些图谋不轨的土著那样——他可以成村庄地绞死那些褐色皮肤的牲畜,当然也可以越过北岩勋爵处死一个地狱的杂种。 “你还想要说些什么吗?”利维说,只是他并不需要半天使的回答,没必要,他曾经将拉结,也就是那个曾经试图杀死他的天使的女儿,送给歌斐木俱乐部,但不是每次他都会这么做,更别说这个半天使原本属于玛哪俱乐部,如果把她送走,北岩勋爵面对尼克森的索取,就只能把她 送回给玛哪俱乐部,利维是那种以德报怨又甘于一番辛苦后一无所获的好人吗? 半天使跌落在一丛荆棘里,每根荆棘都犹如活着的毒蛇一般紧紧地缠绕和束缚着她,小刺上的倒钩深深地嵌入她的衬衫和皮肉——荆棘本来应当是一件天生的圣物,毕竟在耶稣戴过荆棘桂冠后,他的血就已经成为了这种植物的养分,但就连十字架和圣经都能被污染,荆棘就不用说了,她抬起头,像是要和利维说什么,半恶魔却只是摇摇头,一柄不知何时抽出的刺剑一下子就贯穿了她的喉咙。 她立即死了,她的灵魂从躯体上浮起,旋即,那张朦胧的面孔上露出了无比惊骇与恐惧的神情——她没法离开这具身体,她被固定住了,就像是被大头针戳住的蝴蝶标本。 利维叹了口气,按照他平时犹如猫儿般的性格,他倒是很愿意折磨和戏弄一下这个一看就知道是被俱乐部养起来的半天使,但这里距离修道院太近了,他很担心,她的哀嚎会引来另一个半天使,即便如此,从伤口升腾的淡金色雾气,也就是最纯正的圣水散发出的气味,也很快会影响到周围的天使与恶魔——半恶魔迅速地站起身,从身上拉出一件半透明的布匹,大小可能与一件斗篷差不多,他把它覆盖在死去的半天使身上,又倾倒了一点焦油,来自于地狱的刺鼻气息眨眼间弥漫过半个比邻屋子的树林。 除非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约拿兄弟正半夜不睡,走出修道院四处巡逻,这件事情应当可以被掩盖过去——利维在心里祈祷着,只是不知道该向上帝还是撒旦,他弯下腰,将半天使的身体连同缠裹着她的荆棘一道拔起,这份重量可能有五六百磅,一般人可能连举都举不起来,半恶魔就没有这种烦恼。 “你说我是不是该给尼克尔森先生写封感谢信?”这可比三百个锡克人值钱多了,最少利维就不用担心下个月的血税了,在得罪了老爸瓦拉克后,接下来几个月的血税就不是一两盒“煤块”可以冲抵的了,打个比方,煤块就像是地狱里的金镑,一个半天使就是一块价值不菲的宝石,只希望这份礼物可以让瓦拉克感到愉快。 利维没有迟疑,他拿出蜡烛头,把它点亮,提着装着半天使的皮箱就脚步轻快地走出了军营,这次算是尼克尔森判断失误,他错误地估计了利维的力量与狡猾的程度,他以为,要对付一个受了伤还未痊愈的半恶魔,一个半天使绰绰有余,但等到明天或是更早,这位女士没有回去俱乐部,他肯定就会来索要,就算是死了,半天使的躯体仍旧很有价值,作为玛哪俱乐部的首领副手,他不可能就让她变成失踪人口。 半恶魔还在担心的就是,虽然他的动作很快,万一约拿兄弟仍然有所察觉呢?他一样要做无用的白工,不如立即将手里的东西献祭掉,献祭之后这件东西就等同于属于被献祭的恶魔所有,这样即便那些人明知道罪魁祸首是谁,他们还是没法找到证据,除非他们可以请到瓦拉克或是玛门来佐证,不过如此——利维的唇边浮现出一丝微笑,也不知道是自己的罪孽更深些,还是他们的罪孽更深些。 黑猫莉莉丝竖着尾巴,跟在利维身后,他们走出很远,才在一个蓄水池边停下,这个蓄水池属于一家洗衣作坊,里面常年不清洗,满是青苔和水垢,地下淤积了一层厚厚的泥巴,但正合利维的意,他将一把自杀者的灰烬洒进水池,灰烬先是静静地漂浮在水面上,片刻后,水面上就起了波澜,一点点的小圆圈,看上去像是有一群小鱼在啜着水面进食,利维伸手拨了一把,涟漪逐渐变成了漩涡,漩涡由小变大,最终大到足以让一个小恶魔进出。 没一会儿,一个小恶魔就从漩涡里爬了出来,它看上去和地狱里的其他小恶魔差不多,但在还算完整的头盖骨上铭刻着玛门的符文和象征图样——一只双头鸟,这个可没人敢冒充,它没有双眼,就伸着鼻子努力地嗅着,利维给了它一块异教徒的骨头,算是酬劳,就将皮箱交给了它,小恶魔颠颠分量,摇摇头,不够。 “我知道里面装着什么,你也知道,”利维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肯定会想方设法地偷走一些作为额外的酬劳吗?” 小恶魔呸了一声,消失了,但带着皮箱。 第160章 老爸的委托(上) 这是美好的一天,对很多人来说。 查理一早从床上醒来,就看到了透过乳白色的蕾丝纱帘透进来的光,他一瞧这个亮度就知道今天肯定会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想到这里,他迅速跳下床,跑进盥洗室里洗了脸刷了牙,穿着整齐后下了楼。 麦克斯韦家的餐厅和大部分英国人那样设在会客室的对面,隔着门厅,连接着厨房,热气腾腾的早餐早就摆上了餐桌,咖啡,黄油,培根,香肠,鸡蛋,番茄,蘑菇,吐司,焗豆,炸薯块,黑布丁……这些美味的食物在城市里反而不多见,毕竟这时候人们还没有维持食物新鲜度的好办法,倒是在乡间,鸡蛋,蔬菜,牛奶这些都是可以从邻近的村庄买过来的,不过今天如此丰盛,还有个原因就是几天前,被麦克斯韦先生抱怨过的弟弟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也来到了这里,他是来为就读三一学院来做准备的。 灰侦探 第51节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弗雷德里克的中间名也是詹姆斯,而这里的詹姆斯有着同样的意义,表示这是个次子,另外克拉克则是他们母亲的家族,这种做法在维多利亚女王统治的时期也非常常见——这位詹姆斯先生年少有为,聪慧过人——他今年也只有十九岁,只比查理大两岁,但已经是个能被许多人承认的卓越学者了,他看见查理正从楼梯上下来,就向他颔首致意,“早安,查理。” “早安,叔叔。”查理说,他坐到餐桌前,一边为自己的杯子倒满咖啡,一边好奇地打量着这个有点陌生的亲戚,查理还是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孩子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回到萨里郡了,而詹姆斯为了学业和照顾父亲,一直留在苏格兰的爱丁堡,但也不能说不熟悉,查理的父亲经常骄傲地提起他有个天资卓越的弟弟,并且发誓说他将来肯定能够成为一个大人物。 “今天天气很好,”詹姆斯对麦克斯韦夫人说:“请允许我和查理一起出去走走吧。”麦克斯韦夫人闻言犹豫了一下,她不是被允许知晓内情的人,但作为伯爵之女,她也影影绰绰听说过一些事情,黑弥撒,献祭和诅咒在上层社会从来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那些贵族和官员为了一己私利什么都能干得出来,而他们的子女耳濡目染,做起事情来也是相当的不择手段,就连麦克斯韦夫人年轻的时候也吃过一两次亏,这也是为什么她愿意支持查理暂时休学,甚至转学的想法——比起前程,当然是性命更重要。 虽然她说给丈夫的理由也不是没有根据的,但作为母亲,爱孩子的心才是真正让她倾向于往另一个方向发展的缘由。 “可以告诉我你们要去那儿吗?”她客客气气地问道。 “我们打算去拜访法拉第先生。”詹姆斯微笑着说:“我之前和他通过几次信,他是一位有着远见卓识的学者,如果能和他当面交谈,我会感到非常荣幸。” “那么查理不会打搅到你们吗?” “查理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詹姆斯说:“何况法拉第先生还是他的老师。” 麦克斯韦夫人看了看查理,发现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期待,还做出了祈求的手势,不由得微微一笑,“好吧,好吧,”她说:“你们打算骑马,还是乘坐马车?我叫一个仆人陪着你们去吗?” “我们骑马,”詹姆斯说,“另外不需要人来陪了,我们能照顾好自己,你说呢,查理?”如果是克拉克或是吉尔福德这样的大家族就算了,他们总是豢养着很多仆人,就算少一两个也不是什么问题,麦克斯韦家只能支撑得起最基本的雇佣人口,也就是一个厨娘,一个贴身女仆(用来照看女主人和孩子),一个男仆(照料男主人和客人),一个马夫,负责照料马儿和马车,麦克斯韦夫人甚至没有雇佣园丁。 要是他们带走一个男仆,不是麦克斯韦先生回来后没人使唤,就是麦克斯韦夫人没法外出,万一有急事那就太麻烦了。 詹姆斯固然对这里不是很熟悉,但查理可以说是在这里长大的,尤其是他们要去拜访的是法拉第先生,法拉第先生就是在自己的家里教导那几个学生的,查理对路途很熟悉,“我们会回来用晚餐的。”詹姆斯保证。 “如果太晚了,”查理兴致勃勃地说:“也可以留在法拉第先生家里,他们家里有很多房间,我经常留在那儿。” “你可不再是小孩子了。”麦克斯韦夫人说,但又担心他们在夜晚骑马会摔进水沟里或是遇到劫匪,“……我会让仆人去接你们的。”倘若仆人到了,法拉第先生依然坚持留宿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 詹姆斯和查理还是乘上了马车,假若他们要在晚上赶路回来,马车毫无疑问地要比骑马安全多了。 他们在启程的时候,路面上还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气,但只要几分钟,雾气就散开了,取而代之的是悬挂在草木上的露水,这些闪亮的小玻璃珠在晨光下犹如钻石般的闪闪发亮,查理坐在长凳上,虽然姿态端正,但还是忍不住不断地向外张望,鸟儿,松鼠,偶尔经过的农夫都能让他眼睛发亮。 詹姆斯想起昨晚他和兄长的谈话,不由得心想,对于从威斯敏斯特公学退学一事,这里唯一担忧的可能就只有他的哥哥,无论是麦克斯韦夫人,他的嫂子,还是当事人查理,都没有什么心理负担,或许是因为比起麦克斯韦,麦克斯韦夫人距离她的家族还不是那么远,查理也未必一定要走公学这条道路——他转念又想起了他在爱丁堡的师长朋友,无需多言,他们对他的决定十分失望,但爱丁堡或许可以保证他在学业上的高歌猛进,但对于麦克斯韦这个姓氏来说毫无裨益,要踏进伦敦的名利圈,只有人们熟悉的那几座大学才有可能。 更何况,要论起师资,教材,资金,爱丁堡大学也是无法与牛津大学相比较的。 第161章 老爸的委托(中) 法拉第先生出生在伦敦城郊的纽因顿,但在他凭借着出众的天赋脱离了原先的人生轨迹后,他就从纽因顿搬迁到了更远一些的坎伯里,后来他又为一名皇家科学院的院士工作,就从坎伯里搬到了法纳姆,后来他觉得法纳姆实在是一个很适合悠闲度日的地方,就在这里买了房子和一些土地,定居了下来。 这里必须要提一提的是,法拉第先生是一个相当值得惋惜的人物——他来往的很多人都说,如果他没有在就读基督公学的时候发了疯病,他完全有可能成为一名科学院的院士,而不是院士的仆人——是的,他出身贫寒,又不幸在攀升的道路上跌倒了,即便他离开公学后就渐渐痊愈了,并继续在数学,物理与化学方面展现了旁人难以比拟的天分,他也只能成为隐匿在黑暗中的助手和工人。 只能说,在科研界中,人情和出身占据的比重还不是那么大,毕竟人人盯着的还是你的成绩。而且这种成绩会经过同僚与对手的一再审核,主持人还要演说,辩论,探讨,根本没法滥竽充数——所以法拉第先生哪怕在公开场合,身份只能是“仆人”,他仍然结交了不少好朋友,而这些不缺钱的好朋友虽然无法给予他相应的名誉,钱财总是还能给的。 这些年的积累不但让法拉第先生能在法纳姆拥有一小块地产,娶妻生子,还能建起一座三层楼的大房子,这座白色的大房子不仅仅是法拉第家人们的住所,也是周边乡绅和学者们最爱聚集的地方,几乎可以被称作半个科学俱乐部,在房子前面有个废弃但结实的谷仓,也是法拉第教导孩子们的地方。 “最先的时候先生只是在教导他自己的孩子,”查理说:“但后来他家的工人和农夫就请求他来教自己的孩子数数和读写,最简单的就行。” “法纳姆难道没有主日学校吗?”詹姆斯下意识地问道,他的家庭并不富裕,但还没有窘迫到如最底层平民的地步,小时候的他能上公学,等到兄长成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后,他的大学学费和研究资金也不用担心了,他并不知道他和他的家庭还不算是最糟糕的,等等,应该说,能够让孩子接受教育,就不算是最糟糕的,因为真正穷困到了极点的家庭,不会允许一个劳力白白地在课堂上浪费时间和体力。 萨里郡因为有着大片风景优美的丘陵与林地,愿意在这里置产的贵人也很多,所以以慈善为目的的主日学校,文法学校,国立学校也很多,但总也有些家庭不愿意或是无法承担孩子上学的费用,即便是只需要在星期六和星期天上学的主日学校也是如此,他们受不起一点风浪,但也很清楚,就算是庄园里需要干重体力活儿的园丁,马夫和木工,铁匠,也是需要掌握一些知识的。 一开始只是法拉第先生自己的雇工,后来附近的孩子们都跑来了,麦克斯韦当然不需要吝啬那么一点学费,书本费,查理也不需要干活,但作为老师,以及一个曾经同样处在知识匮乏到几乎空白的家庭中的法拉第先生,他非常善于教导孩子,也不会过分地使用教鞭和其他体罚,他能做出最凶恶的事情也不过是将不爱听课,打搅到别人的小家伙赶出谷仓。 很快,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也看到那座房子了,因为那座房子真的非常大,还有一座同样很大的谷仓,相比起来树篱围起来的庭院反而显得格外小巧,和麦克斯韦家一样,法拉第先生这里也没多少仆人,只有寥寥几个雇工,一个正在拾掇野草的园丁,也可能是帮工或是马夫,看到了辘辘向前的马车,歪着头打量了几眼,就大喊道:“是查理!”看来查理也不是第一次来了,查理这时候已经不再去关注窗外的风景了,他兴奋地整理了一下帽子和衣服,马车一停下,他就急不可待地跳下车,冲向门廊。 詹姆斯跟在他身后走到门廊前时,就听见那位面容和蔼的夫人对他说:“他和一个新朋友在后面的花园里。” 在冬日还未离去,春天尚未到来的时候,法拉第先生原本就乏善可陈的花园里就更没什么可看的了,要打理花园也是很费心力和钱财的,法拉第先生可能有,但他宁愿将钱花费在研究和教学上,他在焦黄深绿交杂的花园里摆了一张非常大的橡木桌子,上面布满了风雨侵蚀后的深刻痕迹,桌子边没有椅子,只有长凳,查理跑进去的时候,就听到了法拉第先生爽朗的大笑声,他似乎在和什么人交谈,但夹杂着一些查理也没法弄懂的单词,不过他很快就唱起了一首在英格兰很有名的童谣: “我赴圣地爱弗西,途遇妇女数有七,一人七袋手中提,一猫七子紧相依,妇与布袋装猫与子,几何同时赴圣地?”这并不单单只是一首童谣,还是一道数学题。 “肯尼特先生?”查理惊讶地喊道,不错,坐在法拉第先生对面的人正是他在威斯敏斯特公学认识的教师利维.肯尼特先生,当然,还是圣植俱乐部的成员,一个类似于宗教裁判所教士的人物——说来查理还要感谢他和他的同僚,不然他早就被献祭给恶魔了,只是查理以为,离开公学后,他们应该就没有多少见面的机会了。 “你好,查理.麦克斯韦先生。”利维说,一边在心里叹气。 果然,曾经来到人世间,又因为他的缘故而只能短暂停留(献祭仪式没有成功)的老爸瓦拉克那里,这桩事还没掀过去,利维固然拿出了谈判的筹码,但说实话,这枚筹码也要很久之后才能兑现,恶魔等不了那么久,他现在就要更多的回报,利维送过去的半天使——虽然是个半天使,但就像是半恶魔和里鲁评价过的那样,半天使也是有等级的,这个半天使并不能让瓦拉克满意,他让玛门的小恶魔向利维传递了一个要求,也可以说是委托吧——把他的祭品拿回来。 瓦拉克的祭品是谁?当然就是查理.麦克斯韦了。 至于这枚鱼饵上挂着多少钩子,这并不是瓦拉克会去考虑的事情。 第162章 老爸的委托(下) 法拉第先生站了起来,他目光灼灼地打量了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一会,“麦克斯韦先生?卵形线 与多焦点曲线?气体动力?土星环?” 这三个问题都是麦克斯韦曾经在书信中和法拉第描述和研究过的,“是的,”麦克斯韦摘下帽子,用一个学生对老师的尊敬态度鞠了个躬,“法拉第先生,是我。”如果说一开始,他被一位教授引介给法拉第先生的时候,他并不相信,一个居住在伦敦郊区的铁匠之子能够具有多少值得敬畏的学识,他甚至没有上过大学,连公学也是半途而废,他在学术界,唯一的公开身份就是“仆人”。 但学术有一样好处,那就是才华与咳嗽一样无法掩盖,起初年轻气盛的麦克斯韦只是碍于情面才和法拉第通信,但往来几次后,他就发现,法拉第先生的品德与学识都如砂砾中的钻石一样闪闪发亮,无法忽视。虽然年龄悬殊,但很快地,凭借着在研究与教学方面的默契,他们很快成了一对忘年交。 “怎么啦,”法拉第先生发现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一直盯着自己看,“和你想象的有什么不同吗?” “不,和我想象的完全一样。”詹姆斯有点激动地说,他毕竟还是一个年轻人——他确实曾经想象过法拉第先生的样子,事实上,法拉第的样子与那些他经常见到的年长学者完全不同,尤其是那些出身显贵的学者——法拉第完全是一副普通乡绅的模样,我们之前说过,此时的英国绅士即便在家里,没有客人,也要穿着整齐,法拉第穿着整齐了,但从每个地方都能看出他的随意与松弛,没有大外套,用了简易领结,衬衫上的条纹也不是那么直,一看就知道没有熨烫过,他头发全白了,几乎称得上蓬乱,就如同一本打开的书那样向着左右两侧分开,他的面孔也看得出不是那种养尊处优的人——眉毛紧压着眼睛,垂挂着很大的眼袋,法令纹深的就像是有人在他脸上写了一个中国字“八”。 他看人的时候,总是微微带着那种宽容的笑意,就像是一个暮年的老人看着顽皮的孩子似的,或许这里的人对他来说都像是个孩子。 “我倒是没想到我的新朋友竟然会是这么一个英俊潇洒的年轻人。”法拉第大声说。 利维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詹姆斯,确实,麦克斯韦家的人都不丑,查理.麦克斯韦还在新生的时候就能被纳入观察范围,也要归功于他的皮象,那时候他可没显露出什么在古文学上的天赋,而当初吉尔福德伯爵的女儿选中麦克斯韦先生,他的容貌和举止也算是一个重要得分项,而詹姆斯呢,他的容貌更胜其他麦克斯韦一筹,他是那种典型的苏格兰少年,五官精致,皮肤白皙,头发茂密而光亮,任何人看了他都会心生好感。 这时候法拉第先生已经站起来,和詹姆斯紧紧地拥抱了一下,又和查理拥抱了一下,然后他又向詹姆斯他们介绍了他今天的新客人,“这位是利维.肯尼特先生,”他说:“他听闻我在寻找一本古籍拓本,就把它带来了。” “你好,先生。”查理高兴地说,很显然,他还没想到在这里见到利维,可能并不是什么好事,利维俯身和他抱了抱,又和詹姆斯握了握手,詹姆斯的神情倒是有点犹疑不定,他不知道威斯敏斯特公学的内情,但比起在萨里郡无忧无虑地长大的查理,在贫苦与孤寂中(他的母亲早在他八岁的时候就离世了)艰难成长到今天的年轻学者,要比自己的侄子敏锐得多。 “这是?”在桌边坐下后,詹姆斯也看到了正摆在桌子中间的资料册,他没有贸然翻阅,而是用眼神示意,“看吧,”法拉第先生说,他摸了摸口袋,想要拔出烟斗但还是忍住了,虽然这位肯尼特先生带来的都是拓本,但关联到公元前近两千年的文本,拓本也足够珍贵了。 “啊,是斐波那契难题。” “不不不,”法拉第先生得意地说:“现在我们已经可以证明,这道难题可以被提前三千年之多,詹姆斯,”他说:“要知道有关于僧侣阿莫斯的传说,一直没能得到证实,但现在,我们有了,”他指指桌上的文件,“这位先生拿来的是拓本,但他也有原件。” ——留给利维的时间和空间不多,不说地狱的瓦拉克能有多少耐心。现在那位难缠的肯特公爵夫人正从莱宁根公国返回伦敦,莱宁根公国与英格兰间隔着一座海峡和两三个国家,即便现在有了蒸汽火车和蒸汽轮船也不是一天两天能回来的,但一个星期肯定能,等到公爵夫人回到伦敦,肯定会为弗洛.哈斯廷斯的死亡大闹一场,若是她没能得到足够的安抚,或者说女王陛下拒绝了她的要求,这场波澜肯定会涉及到所有与之有关的人,利维不担心自己也在其中,他担心的是自己不在其中,毕竟之前他拒绝了尼克尔森的雇佣,谁知道那个赔了面子又折了一个半天使的家伙会不会损人不利己地做些什么? 利维也不确定,北岩勋爵是否能够顶住压力,继续让他参与其中——说起来这件事情和他 也没有什么很大的关系,他以伤势沉重为借口拒绝勋爵的时候,勋爵也没太在意,反而嘱咐他好好养伤……之后他不得不出尔反尔的时候,还是托了尼克尔森的福——半恶魔假惺惺地说,他着实放不下心,才在身体还未彻底痊愈的时候来看看能不能给勋爵一些帮助的……勋爵感动的要命,所以,如果情势需要,北岩勋爵很有可能让别人来接受这桩工作,还自以为是对他好哩。 现在他总不能对勋爵说,他在这儿根本就是在为自己的老爸瓦拉克干活,为他收取祭品,所以不能离开——他也不是不可以铤而走险,在上百双眼睛下劫走查理.麦克斯韦——但今后他就别想在大不列颠待了,他知道北岩勋爵这种人,这种人能一厢情愿地对你好,但你要是背叛和欺骗了他们,他们可是能追杀你到天涯海角。 第163章 乡村公社中的奇特思想(上) 查理.麦克斯韦以及其家人已经被纳入了俱乐部的监视范围,这点萨里郡的吉尔福德伯爵可能已经知晓了,但出于一种谨慎或说是自私的态度,他没有提醒妹妹,而作为一个家庭中的女性,曾经的诺斯小姐(诺斯是吉尔福德伯爵的姓氏)现在的麦克斯韦夫人,也对其中的内情不甚了了——不过在法纳姆,这个家庭的周边,肯定多了不少游客,神父或是商人。 利维的起步略微有点晚,但没关系,恶魔如何能在人世间行走自如,还不是因为祂们有着很多人类所渴望的东西?一些东西甚至在当时并不具备价值,就像是利维手中的古埃及纸草书,这本纸草书若是放在几个世纪后,肯定会被珍而重之地藏在恒温恒湿的保险箱里,只有拓本可以摆在玻璃画框里供人参观阅读,现在么——没错,埃及虽然还未成为英国的殖民地,但也差不多了——埃及曾经获得过英国的支持,但在野心勃勃的雄主阿里的统治下,埃及的迅速扩张就引起了英国人的不满与忌惮,他们转而支持埃及当时的宗主国奥斯曼,最终英埃开战,毫无疑问,埃及得到了一场预料中的惨败,而在年迈的阿里死去后,他的继承人又是一个像是从模子里套出来的纨绔子弟,他对治理国家毫无兴趣,一心只想要享乐。 英国以及欧洲的冒险家得以大批地进入埃及,测绘,探勘,掠夺,他们用炸药炸开金字塔,不但将法老、贵族们的陪葬品搜刮一空,还将他们的尸首,也就是木乃伊堂而皇之地以展览与研究的名义搬运到英国——在颜料里,一种颜料名称被称为木乃伊棕,就是木乃伊的粉末制作的,还有一些绅士与淑女们,将木乃伊视作一种可以治疗各种疾病的特效药,他们会举办一场宴会,然后当场从木乃伊身上刮下粉末混酒吞服。 所以有时候利维也会觉得,地狱和人世间的差别也不是那么大。 曾经的最高统治者甚至不能保证自己死后不会沦为颜料和草药,纸草书就更不能了,这本纸草书之所以能这样完整的保留下来,还是因为它是从一个古埃及僧侣,也可以说是祭司的墓穴中发现的,这本纸草书在今后会被命名为《知暗黑物》,现在只是一本不知名的古老文本,但可以确定它的存在时间,因为这位阿莫斯僧侣服侍的法老正是安特伏四世,这位法老留下了不少珍贵的宝物,他的壁画与随葬文书里也都有阿莫斯的记载。 詹姆斯在桌边坐了下来,他和此时的大部分人那样并不在乎这件东西作为文物的价值,毕竟从埃及来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何况这也不是英国乃至基督徒的,虽然作为历史的勒石,纸草书存在的时间远远大于基督徒们尊崇万分的约柜和圣杯——但既然此时英国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埃及人不过是闭关守国,苟延残喘的可怜人,他们的东西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 纸草书上理所当然的都是埃及的象形文字,不过利维早就把它们翻译了过来,法拉第虽然看不懂,但有个同样对古埃及文字有所研究的朋友做了担保,这确实是纸草书上的内容,詹姆斯举着那张纸,上面写着一道令他倍感熟悉的数学题:“在7间房子里,每间都养着7只猫;在这7只猫中,不论哪只,都能捕到7只老鼠;而这7只老鼠,每只都要吃掉7个麦穗;如果每个麦穗都能剥下7颗麦粒,请问:房子、猫、老鼠、麦穗、麦粒都加在一起总共该有多少数?“ 那首与这道题目相类似的英国古童谣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有的,但所有对数学感兴趣的人都知道,早在1202年,著名的斐波那契就在他的算盘书里写了这样一个问题,“7个老妇同赴罗马,每人有7匹骡,每匹骡驮7个袋,每个袋盛7个面包,每个面包带有7把小刀,每把小刀放在7个鞘之中,问各有多少?” 而斐波那契的这道题目,就有当时的人提出过,与古埃及人的某个数学题十分类似,因为有这样的记载,数学界中一直争论不休,法拉第这样高兴,并不在题目本身,而是在数学的诞生显然又跃升了一个惊人的高度,这道题目不是在十九世纪提出的,也不是在十三世纪提出的,它最早出现在公元1700年前! “每个数学家,每个对数学充满向往的人都应该为它干一杯!”法拉第兴致勃勃地说,他说到做到,一边将纸草书与拓本收起来(亏他还记得),一边从旁边的厨房里亲自端来了麦酒和杯子,他们一起痛饮了好几杯,然后法拉第提议说,他们应该将这本纸草书带到公社去,让其他人也能感受到同样的快乐,这点无论是麦克斯韦们还是利维都不会拒绝。 公社距离法拉第先生的宅邸只有几百英尺的距离,他们甚至都没用马和马车——公社是一位曾经居住在这里但又搬迁到伦敦去的居民捐赠出来的,是一座扁平的大屋子,值得赞赏的就是有着很大的门厅和客餐厅,虽然没有多少房间,但作为公用设施,没多少人会在这里住宿,只要留出给仆人和管理者的就好。 麦克斯韦先生曾经抱怨过法拉第先生总是把查理带到公社去,但麦克斯韦夫人的想法才是对的,相比起伦敦有着种种严密规则与推荐制度的俱乐部,公社要宽容多了,你在这里可以看到萨里郡法纳姆镇的所有人,农夫,工匠,商人,乡绅,神父,军官,还有法拉第这样的学者,当然,这里的农夫和工匠也是家资充裕,人口旺盛的那种,而且往往在各自的村庄里都有着很大的威望。 “你好,查理!” “你好,法拉第先生!” 人们纷纷给他们打着招呼,个个都显得又亲密又快活,半恶魔跟在查理身后,注意着每个人的姿态与神情,他所能拿到的情报里,就有一条有关于公社的消息。 与预言有关的消息。 第164章 乡村公社中的奇特思想(中) 亵渎,罪孽,当玛利亚嬷嬷的预言中有了这两个字的时候,几乎每个人都以为,这是指恶魔,地狱或是其他悖逆教义的罪行,但就如利维所推测的,最大的罪孽永远不可能是: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和色欲,最不可饶恕的只有一样,那就是不信。 利维当然就是今晚的主角了,法拉第先生高高兴兴地向他介绍了在场的人,也向在场的人介绍他,或许是巧合,今天这里坐着不少可敬的学者,他们其中也有对古文字与历史颇有研究或是感兴趣的人,立即与利维兴致勃勃地攀谈起来。如果他们要讨论数学,物理甚至化学,半恶魔都不免会感到为难——他虽然接受过教育,也足够聪慧,但作为地狱的种子,他和半天使一样,是不被建议靠近科学的,原因我们也都清楚,自从人类开始启智之后,科学就在不断地蚕食信仰的力量。 别看宗教总是在尽力挽尊,譬如他们总是说,某某哲学家,数学家,科学家,即便在平日里总有对教会以及教会代表的天主有不尊敬的言论与行为——这些人总是对一切怀抱着质疑与探究到底的态度——总是让教会很难堪。但在临终前,他们终于感到懊悔了,他们在虔诚的教士面前痛哭流涕,为自己的罪行忏悔,不仅如此,几乎每个人都表示,要坚决地推翻自己曾经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情。 且不说在临终祷告的时候,教士们为了避免将死之人的秘密被别人听取,肯定要将所有人都赶出房间的,死者最后时刻做了什么说了什么全凭他们的一张嘴,就说教会这样斤斤计较,百般宣扬,而不是一笑了之,只怕他们自己心中也怀着一份恐惧吧——这或许也是从中世纪后教会逐渐撤下这个世界与另一个世界坚实屏障的原因。一来是神权终于在王权与人权前低下了尊贵的头,教会的权威已经不足以消弭所有的眼睛,耳朵和舌头;二来就是教士们也不得不用这种方式来证明,他们所坚持了上千年的教义与史学并不是虚假的,它们不但真实存在,甚至超越了人们的想象。 所以无论是天使,还是恶魔,抑是他们的后代,都会下意识地避开这些新理念,新思想,天使与半天使最坏不过堕落的速度加快,恶魔的子嗣就麻烦了,就像是利维,他只是稍稍越线,就引来了他在地狱的老爸瓦拉克——不过有时候利维也会想,作为自诩博识多才的瓦拉克,若是有人召唤他,向他询问一道难解的数学题,或是询问物质的构成,他该怎么回答呢? 利维一边在心里腹诽着难怪瓦拉克的脾气越来越坏了,作为一个以智慧为傲的恶魔,倘若真的碰上了这么一两个固执的学者,因为无法完成他们的要求而灰溜溜空手回地狱的话,他的那些对头可不会因为不可改变的主观原因而放弃嘲笑他。 但若是瓦拉克真的去学习和研究了……半恶魔不禁打了个寒颤,他已经尽力不去碰触那些禁忌了,但随着人类对未知的探索越来越深入,想要完全不沾染可真是不太容易,有时候,他都要强行毁坏自己的思考能力,才能避免发生更可怕的事情。 幸而法拉第先生已经说明了,利维.肯尼特先生并不是一个数学家,他只是机缘巧合,听说法拉第正在寻找一本古埃及学者撰写的书籍,才从伦敦来到这里的,“那么,肯尼特先生,”一位语言学家高兴地说道:“您是对埃及文字有一些研究喽?” 古埃及,曾经是一头命运多舛但寿命悠长的庞然大物,不过早在凯撒征服埃及之后,它就已经死了,之后不过是外来者在巨兽的尸骸上搭建起来的简陋框架罢了,它的文字,法律,人文风情全都被埋葬在了炽热的风里,厚重的沙子里,石砖砌筑的金字塔里,而那些名为冒险家实则盗贼的人来到埃及后,他们的眼睛里只能看见金子,宝石和木乃伊,至于这个古老文明最为珍贵的东西,反而被他们丢入了尼罗河湍急的水流,随着泥浆与草叶一同流向了浩瀚的大海,再也无从查找。 等到学者们真正开始正视这个古文明的,还要等到拿破仑的军队在开罗发现了方尖碑,而后又有法国人在罗塞塔发现了玄武岩石碑,因为石碑上刻着古埃及象形文字,古埃及通俗体文字和希腊文,学者们才能恍然大悟,古埃及是有文字的,那些在草叶上,在壁画上,在棺木上奇形怪状的图案就是他们的文字。 不过这个发现距离现在也不过五十年,学者们对这种文字的研究还不是那么深刻,何况站在教会的立场上,他们更希望人们去研究希腊文,希伯来文与古拉丁文,古埃及人信奉的是多神,也就是基督教教会们一致排斥的异教神灵,并且从未皈依过,当然,毕竟在最后一个法老死去的时候,基督教还不存在呢,那时候只有摩西创立的youtai教派。 更不用说,若是承认了古埃及文明,那么基督教的很多说法就很难自圆其说了——古埃及的历史可是可以一路追溯到公元前三千年的! “只是有些好奇。”利维说,几乎所有的半恶魔都可以在语言方面做别人的老师,因为地狱中的恶魔与天堂中的天使都有一项最基础的能力,那就是可以用任何语言说话,也能阅读和书写,他们的后代至少可以理解话语中的意思,阅读和书写需要学习——举个例子,就像是一个法国人,一个德国人,一个英国人同时说“苹果”,半天使和半恶魔都能明白,也能说出这个字,但要他写出苹果这个字,或是从书本里找出来,那就需要学习,只不过学习起来也是非常快的。 现在是没人说古埃及语了,但炼狱既然有维吉尔这样的古希腊学者,当然也会有古埃及学者,哪怕他们的数量正在逐年减少,但还是有的。 那位先生再度打量了一下利维,已经有些明白了,学习从来就是一桩昂贵而又长期的买卖,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根本没法让孩子接受教育,所以在如主日学校慈善学校这种向中低阶层普及的学校扩散之前,能够在研究方面有所建树的几乎都是贵族。 譬如著名的费马大定理,提出者皮耶·德·费马,父亲不但富有还是当地的执政官员,他的母亲出自穿袍贵族,他自己也通过婚姻取得了爵位,自己还是一个议员。 灰侦探 第52节 第165章 乡村公社中的奇特思想(下) 那位费马先生的行为事实上与那些爱好赌博、寻欢作乐,打猎的贵胄人士没什么两样,只是他的爱好是数学,他将时间精力与钱财全都耗费在数学上而不是那些浮夸的娱乐上而已,最确凿的证据就是那条困扰人们至今的数学猜想,也就是之前说到的费马大定理,他在阅读《算数》拉丁文译本的时候,偶尔得到了一个结果(具体在这里我们就不说了,因为数学对大部分人来说毫无趣味),按理说,一个数学家,应当在结果之前写上自己的证法,但问题是,这位仁兄注释说,书页的空白地方太小,不够写,就没写。 那么你回去之后,也可以继续拿出纸笔来大写特写啊,但这个只是将数学当做娱乐的家伙根本没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他写下结果的时候是1637年,去世的时候是1665年,整整近三十年的时间,有关于这条定理的证法没有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等他死后,这个结果被人发现,接下来就是长达数百年直至今日的反复验算论证——没有人成功。 据说还有走火入魔的数学家跑到费马的故乡去,在他的老屋里翻了个底朝天,看看有没有可能落下与之有关的只字片语…… 所以当这几位学者和利维.肯尼特交谈过后,并未因为他在学术上的薄弱点产生质疑,这些将研究看做娱乐的人,大多不会耐着性子慢慢地循序渐进,他们通常都会迫切地想要看到进展,对于艰难枯燥的过程不屑一顾——这也不算什么罪过,那些宵衣旰食,夙兴夜寐的学者们固然是搭建起人类文明的础石,但这些人的灵光一现也可以说是装点在这座伟大殿堂上的珍宝,础石固然重要,但这些闪光的点缀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何况利维.肯尼特先生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那就是他很慷慨,带着一股年轻人的天真的慷慨,短短一两个小时,他就承诺了好几个人,为他们寻找古希腊或是古埃及的孤本,这让他立刻得到了众人的喝彩与恭维——他们的热切态度让半恶魔不由得想起了瓦拉克,据说在百多年前,瓦拉克是最常被召唤的恶魔之一,召唤他的人都是教士和学者,他们为了知识,几乎是可以不惜一切的。 作为引荐人,法拉第先生肯定是最兴高采烈的,利维.肯尼特是个毋庸置疑的金主,而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就是凭借着自己的天赋与才能获得人们的青睐了,到了晚上八九点的时候,一些人离开了,其中就有利维,但詹姆斯留下了,他请求利维将他的侄子查理送回家,至于他么,他可能要和几个同好在这里观测星辰,讨论几个有关于星辰运转与起降的问题,“如果你有兴趣,”他虽然这么说,但眼神可不是这个意思,“也是可以参与其中的。” “但一定会很无聊吧,”利维说:“我猜肯定会有一张大桌子,桌子上摆满了空白纸张,贮水笔和数学书,旁边架设着望远镜,不,我在伦敦尝试过这种聚会,结果就是在长凳上睡了一晚然后肩膀脱臼,谢谢,我要回去,然后吃上一顿美味的夜宵,洗个澡,然后睡觉。” 詹姆斯的笑容顿时真实了很多:“我嫂子会照顾好你们的。”这时候除非万不得已,来访的朋友都不会住在旅店里,家里的女主人有照看他们的责任,有时候朋友或是亲眷甚至可能住上很久,有新婚夫妇度蜜月,然后在亲戚家生了两三个孩子才离开的。 —— “肯尼特先生,”在回去的马车上,查理小心翼翼地问道,“您在这里,是为了……我吗?” 利维转头看了他一眼,说实话,当初他接下威斯敏斯特公学这件工作的时候,完全没想到那群年轻人能搞出那么大的事情来,或许这就是所谓比起勇士傻瓜更难对付——他们知道一点又不知道更多,作为达官贵胄的后代他们在此之前也应当没遇到过什么真正为难的事情,他们没有被蛇咬过,不知道后果能有多惨痛——最麻烦的是他们又有资源。 弗洛.哈斯廷斯回到公学后拿出的那些头发,黑弥撒的用具与诅咒,就来自于他的亲生父亲康罗伊男爵的秘藏,虽然这个私生子还是个孩子,但他肯定不止一次听说甚至见过黑弥撒了,也不知道有没有参与其中,他次次全身而退,当然也不会太过看重需要付出的代价——利维摇摇头:“不全是。” 现在俱乐部盯准了查理,还是因为他是一件没能被“取走”的祭品,他们希望能在肯特公爵夫人回到伦敦之前给出一个答案,至少要知道这个恶魔是谁——黑弥撒的主持是一个相当危险的行当,召唤失败还不是最糟,最糟糕是恶魔应邀前来却对祭品不满意,祭品缺失,失格,还有的就是恶魔来了你却没办法把祂送走…… 以上情况一旦出现,主持人和参与者都有可能被立即带走生命与灵魂。 弗洛.哈斯廷斯的躯体已经没法挽救了,但灵魂,如果那个恶魔觉得这个灵魂还算有价值没有立即吞噬,那么还是有可能将这个孩子的灵魂带回来的,这样也算是给了肯特公爵夫人一个交代。 至于预言,你可以认为是个巧合,但还没来到萨里郡,利维就可以凭借着半恶魔的第六感,看见冥冥之中犹如蛛丝一般脆弱的链接了。 “我也没想到,”利维仿佛自言自语地说道:“一个威斯敏斯特公学的学生,竟然与一个大人物的死有了关联……但这也许就是命运的奇妙之处吧。” “什么?”查理没听清楚,但这时候马车已经停了下来,利维将手放在他的肩膀上,“没什么,”他说:“我们到了,你回家了,快去吧,孩子。” 他看着查理跳下马车,向门廊上的麦克斯韦夫人奔去,“珍惜这点美好时光吧,”他喃喃道:“很快……” 第166章 无神论者们(上) 虽然这么想着,半恶魔还是毫无愧疚之心的吃了麦克斯韦夫人端上来的一大盘子三明治,结束后他表面上是回了自己的房间,事实上却是乘着夜色离开了麦克斯韦的宅邸——他可以从马厩里悄无声息地牵出一匹马,但今晚的夜色实在是太漂亮了,没有月亮,也没有星辰,自然的原野里缺少城市里常有的那种微光,很多地方都像是一团凝结起来的黑暗,你看不到天空,也看不到地面,你无从辨别障碍,从石头到树木。 这时候的乡村,农民们依然以面包,马铃薯与茶作为日常饮食,缺乏脂肪与蛋白质的结果就是他们的眼睛很难在夜晚看到东西——即便他们看见了犹如一只大鸟般掠过树梢的利维,一时间也很难理解这是个什么东西。 事实上作为半恶魔,利维也和女巫们学习过如何将符咒与魔药附着在器具上,用来飞行的法术,但这种方法半恶魔不是很热衷,主要是它太……虽然恶魔是没有节操可言的,祂们的交媾对象从来就是包括并且不限于,但女巫们让常见的扫帚动起来之后……嗯,大多时候并不是用来代步的——这让任何一个男性,哪怕恶魔可以变换性别,也觉得这种行为实在是太寒酸了。 想想看吧,如果你要举行一场淫狂乱荡的聚会,是看到有上百个男女相互抚慰亲昵,还是看到上百根扫帚杆子蹦蹦跳跳呢?活见鬼,恶魔又不是开家政公司的。 所以当利维决定返回那座公社去看个究竟的时候,他只是短暂地从一只夜枭那儿借来了两扇灰色的羽翼,当然,他也可以抽出自己的膜翼,但在失去了原先的半个人类部分,靠预留下来的脐带才勉强保持了平衡的半恶魔看来,哪怕一小点儿可能让他向地狱倾斜的行为都绝对不能有。 至于借用鸟儿的羽翼,这个算是一桩来自于异神的法术,使用者甚至可以说是神灵的祭司,当然也就不存在被污染的问题——利维回到公社的时候,只用了来时不到三分之一的时间,他收起翅膀,蹲坐在客厅的上方,这里有一个很小的天窗,可能是用来观测星象所用的,这时候正有一只望远镜对着它,一个人走过来,对着天空看了一会,利维捏着蜡烛头,往下看去,发现他正是法拉第先生。 另外有好几个人都坐在那张大圆桌边,其中就有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只不过看他的举止和神情,实在不像是第一次被引荐到这里的陌生人,半恶魔不由得在心中猜度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此时,一位先生朝法拉第摇摇脑袋:“迈克尔,”(法拉第先生的名字就是迈克尔),“那只是一个借口,我们都知道占星术纯属无稽之谈,星辰并不能说明什么事情。” “这点我的想法恰恰与你相反,”法拉第说:“占星术并不是你所想象的,纯粹是些骗子玩弄的把戏,星辰的运行轨迹,颜色和位置,都能告诉我们很多东西,只是我们太过愚钝,无法正确地解答罢了。” “你是在说那些看你出生在什么时候就能知道你会在那一天被饼干噎住差点送命的占星术吗?”那位先生不太满意地反驳道。“迈克尔,你应该知道什么叫做概率,当他对一千个人都这么说,那么只要其中有一个人满足了这个条件,他就能得到一个占星师的名头,何况他们几乎不会说的那么详细,顶多提供给你几个单词,等你自己浮想联翩,你就会觉得他真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简直就是你生命中的明灯了。” 法拉第闻言哈哈大笑,他实在是个心胸豁达,乐观向上的人——但也不奇怪,换了别人,被迫从基督公学退学就足以让他一蹶不振了。 “你说得的,威廉,”他亲密地叫着对方的教名:“是的,骗子如同星辰一般密集,尤其是在伦敦,但我要说,单单一张伦敦桥涨潮时间表就能打破你对占星的怀疑,月亮也是星象之一,还是一个最重要的星象,是不是?我们已经证明了月亮确实能够对潮汐产生影响……” “潮汐是一种物质,请问与人类的灵魂或是身体又有什么关系呢?” “人类的身体也是一种物质不说,”法拉第敏捷地回击道:“你也无法证明人类的灵魂就不是一种物质啊,除非你确定没有灵魂的躯体与具有灵魂的躯体在物理层面上是没有一点区别的。” “这点我们确实是在实验,”那位先生说道,一边摸了摸自己的胡须,“但我还是认为距离我们如此遥远的天体是无法对我们产生哪怕一点影响的。” “那是我们还未达到那个层面,”法拉第说:“即便我们现在已经有了差分机,但它还是不能达到可以分析所有物质的地步,如果能,那么你就会发现,占星也只是一门精细的学科,和我们已经验证的定理别无二致。”他走过去,在一张白纸上写上端端正正的——1+1=2。 “很简单对吧,当我们的先辈写下这个数值计算等式的时候,他们也应当在此之前产生过怀疑与担忧,但幸好,他们可以验证,无数次的验证并得出正确的结论,而现在,亲爱的朋友们,我们依然可以验证,只是需要精力与时间。譬如说,你对占星术的质疑来自于它们的泛泛与平庸,是的,他们会说,在土星走到一些不和谐的相位时,诞生在这种时候的孩子就会成为卑鄙下流的人,但我们也知道,在这个时刻会诞生多少孩子,他们可能生在‘紫房’(拜占庭帝国的王室成员都生在挂满紫色帷幔的产房里,这里法拉第代指贵胄子嗣),也有可能生在马厩里,难道他们的命运和性格就会如星象所言完全一致吗?” “难道不是这样吗?” “变量!”法拉第高举双手:“先生们,我们在做实验的时候,总是要反复衡量得到几组,十几组甚至几十组结果才能罢休,但它们肯定会建立在一个统一的基础上,就像是我想要得到合金钢的时候,我往熔化的钢液里分别加入铬、镍、铂、铭、铜、金、银、铂,然后测试加入这些元素之后,钢铁性能的变化。但我能够允许钢液的分量,金属的纯度,焦炭的温度随心所欲地变化吗?” “当然不能。” “所以,在质疑占星术的时候,我们也应该站在一个更纯粹的立场上,无论如何,至少平台与条件应当是一致的,当我们要验证一个星象下的人是否具有同样的命运时,我们应当将他与同样条件的人相比,看看他是否会比其他人更暴戾或是温和。” 第167章 无神论者们(中) 说到这里,法拉第先生甚至站了起来,挥舞手臂:“先生们,我们是什么?我们是学者,数学,物理,哲学,化学,医学……人类所有的智慧都在这里集中,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更不该如那些愚蠢的教士那样,无论到了什么,就是随手一指,这是错误的,这是邪恶的,这是亵渎圣灵的!我们熟悉的如此,我们不熟悉的也应该如此!” 他过于兴奋,几乎有点语无伦次,不过他的意思已经被在场的几个人了解,一位绅士鼓起掌来说,“我赞同法拉第先生的话,的确,诸位,在科学的曙光尚未到来之前,人们沉溺于无知的黑暗中,他们很少去思考,也几乎无法思考……”他拍打桌子:“这是一个恶性循环,一个人在饥饿的时候,只会考虑如何填饱肚子,但若只是如同一只动物般的去劳作,他们获得食物就没法支持他们思考——思考也是需要体力的。” “所以他们听教士的话,而不是使用自己的脑子,”另一位先生补充道:“不过科学最初也是萌芽在教会里的,”他讽刺地笑了笑,但这是一句再真实不过的话,那时候也只要教士能够学习与需要学习,他们有这个体力,也有这个空暇,还有他们的工作——那时候贵族和国王对学习毫无兴趣,教士们承担了大部分的文书工作,还有,那些从古希腊,古波斯,古埃及或是更早一些的时候流传下来的资料,也是他们在整理。 “我们生在这个时代可以称得上是一桩幸运至极的事情。”法拉第先生由衷地说:“三百年前我顶多是个技艺精湛的铁匠。” “那么你是说我们需要验证。”最初反对法拉第的先生说道:“当然,作为一个凡人,我们无从搜集与整理那些数之不尽的资料……”他停顿了一下,无需赘言,在场的人都想到了差分机,这是一桩无比伟大的发明,尤其是有了蒸汽机驱动的差分机之后——一开始差分机是需要人力驱动的,现在只要是在政府机关里,银行里,以及如报社这样需要情报快速流通的地方,都有大型的蒸汽驱动差分机,它们代替人类做冗长繁琐的计算,而后给出结果——但若是要验证星象学的真伪,可能要用到更大的差分机,一想到这里,他竟然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颤,他脑中仿佛升起了一阵迷雾,而后又是一阵怒火,他是真的在轻蔑星象学,将所有的占星师视作骗子吗? 不对,他应该和迈克尔.法拉第那样,冷静地审视与剖析占星学这个绵延了数千年的职业才对,没有什么东西是无法计算的,不是这样吗?不说他们是否能够做到验证占星,只要有这个想法,他们就可以将它如同费马大定理那样留给后人——蒸汽大革命还未完全结束,它还是一个新生的婴儿,差分机也只是一桩诞生了不到三十年的新事物,但它们现在就能达成如此惊人的成就,那么又一个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呢? 如果星象能够被差分机验证,那么是不是说,差分机也能模拟星辰的运行,做出……一缕灵光出现在他的头脑里,但转瞬之间,一阵剧痛湮没了他的思维,他靠在桌上,叹着气,周围的人正在激烈的探讨,没有察觉他的异样,几分钟后,他清醒过来,“占星就是一个骗局,”他咕哝道,“没有一点价值的骗局。” 他已经完全忘记了之前的想法。 —— 利维坐在屋顶上,奇怪地望了望天空,他确定是有什么掠过了这里。 他正在犹豫自己是否应该离开这里的时候,却奇怪地发现,房间里的人讨论的话题似乎又转向了另一个方向,一个先生拿出了一张机械图纸,想要寻求同僚们的意见:“如果这个改造能够成功,”他说:“离心摆的速度与准确度可以再提升一个层次。”离心摆是蒸汽机械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部件,它负责调控蒸汽进气阀门的开关,以此来控制蒸汽机的转速。 不过这也是学者们的通病,利维将疑惑压进心底并放进记忆仓库,继续倾听下去,只是接下来的话题就不如之前法拉第先生提到的占星术话题有趣了,作为一个半恶魔,利维当然应该站在他们的对面,但他心中也有一个声音在说,如果蒸汽机与差分机能够继续发展下去,他们所说的机械占卜还真是有可能出现的。 虽然有一些理智的人会认为占卜,占星都是精巧的骗局,但谁又能保证,人类的躯体不会如同潮汐一般受到星辰的影响呢?以及,身躯所遭受的苦难也会在灵魂上留下痕迹,那么,既然人类总是要依靠躯体行动,依靠灵魂思考的,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是这两株树上结出的果子——而我们都知道,只要满足一些条件,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果实”,这个结果是可以重复的。 利维现在也明白了,这座乡村公社可能要比麦克斯韦夫人以为的更危险一些,这里豢养的不是野心勃勃的官员,也不是贪婪的乡绅,更不是喜好钻营的学者(譬如牛顿),这里聚集的是一群无神论者。 无神论者在后世总是会被人误以为,就是一群不信圣灵的家伙,事实上没那么简单。最初的时候,无神论者应该指的是异教教徒,多神祭司,或是扭曲了神意的异端——后者甚至同样狂热地信奉着圣灵与圣子,更别说否认祂们的存在了,只是在十三世纪后,教会的力量开始从民间退去,从十五世纪到十七世纪,真正的不信才初见端倪,当然,这些人一概是被视作疯子,傻瓜,天生的罪犯之类的,他们往往会被剥夺教籍,失去世俗中的一切权力,所以除非万不得已,不会有人公开承认自己是个无神论者。 到了今天,无神论者遭受的迫害已经不如之前那么激烈,但歧视和防备还是有的,譬如上下议会都不会允许无神论者的进入,他们当然也成不了议员,而他们无论是仕途、商务还是进入军队,也都会被排斥在交际圈之外。 有趣的是,在伦敦倒有一大批无神论者,就在东区,他们或许也不是不信,只是沉重的生活压力与看不见尽头的苦难让他们已经没有了一点多余的力气,他们就和数百年的农奴那样从不思考,神?除非给他们好处,他们才愿意去稍微花点力气想想。 第168章 无神论者(下) 最初的学者来自于教会,而最初的叛逆也来自于教会。 半恶魔慢吞吞地用脚尖磨蹭着天窗的玻璃,他诞生到这个世界的时间大约有两百年多一些,这个时间段人类的智慧已经越过了教会,或者说天堂与地狱划分下来的范畴,而你要让一个聪明人从不质疑,那几乎不可能,何况那还不是一个,两个聪明人——而教会的那些东西,经不起认真与理智的考证。 有时候,利维也会把自己放在上帝或是撒旦的立场上去考虑,如果是他,他也许会设法遏制人类对于知识的渴求与探索,哪怕为此延缓了传教的速度也在所不惜,但随即一想,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十五世纪到十七世纪的猎物运动就是最为臭名昭著的手段之一,不明其中内情的人会说,受到迫害的难道不是一群寡妇,老太婆以及妓女吗?是的,她们确实是受害者,但更多的还是正处在中低阶层的商人和贵族,他们可能并不会被处以死刑,但会被剥夺财产,开除教籍,驱逐出原先的城市与乡村,因为没有大批的人骤然死亡,所以不会引人注意,就算有人察觉到了,他们也会说,这是国王与教会的贪婪导致的。 但不得不说,这场大浩劫确实湮灭了不少新的知识与思想,尤其是十四世纪到十六世纪兴盛起来的文艺复兴运动, 文艺复兴运动是什么,无论表现方式如何,它确实是起源于人们对于天主教文化的厌恶与反抗,那时的欧洲市民与学者经过了十一世纪到十三世纪的“黑暗时代”后,人类本性中那种追求美,知识与开阔思想的需求愈发强烈,但这时候并没有其他成熟的文化体系可以取代天主教文化,于是他们就开始以复兴古希腊,古罗马文化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思想与理念。 利维出生的时候就连猎物运动都很少有了,他只在炼狱和地狱见过几个文艺复兴时期的学者,以及接触到古希腊与古罗马的灵魂,还有寥寥无几的古埃及祭司或是信徒,这些灵魂总是很愿意与恶魔,连带能够来到地狱的非人打交道,做交易的,毕竟他们在恶魔的眼里永远无法摆脱食物或是玩具的地位,你会认真倾听一块蛋糕或是一张手帕的请求吗? 不过像利维这样,还保有少许好奇心,微薄的同理心,罕见的向学心的半恶魔实在是太少了,这也给了利维一些方便,不需要多少利益,这些人就会倾囊相授,只是随着时间流逝,利维也大幅度地减少了与这些灵魂的接触——他开始胆怯了,他发现自己知道得太多了,这些灵魂的述说就像是劈开了一场无法拂去的迷雾,迷雾散开后,半恶魔就看到了——他的面前就是一座深不见底的深渊,深渊中的怪物觊觎的目光犹如箭矢一般射向他,如果被他们发现,他就会立即被捉住,被吞噬殆尽。 古罗马在末期的时候才开始信奉上帝,皈依基督,那么在这之前呢,那些多神究竟是存在的,还是不存在的呢?但经书中确实严厉地申饬过那些背叛了天主,信奉异教神明的人,即便祂们的出现比圣灵更早——还有可以追溯到公元前数千年的古埃及,他们也有自己的神明,那些都是伪神 或是恶魔?这些埃及人是否也是亚当的后代?就如经书上所说,亚当和夏娃因为偷食禁果而被驱逐之后,他们的子孙是逐渐扩散到整个世界的。 但如果这是真的,他们为何不信基督? 天使,恶魔都是存在的,他们分别居住在天堂与地狱里,他们如今可以来到人世间,给人类带去赐福或是惩戒,但在那时候,祂们却踪影全全无,留在人们记载中的就只有形形色色的神灵,祂们具有与人类相似的躯体,也有和人类一样的喜怒哀乐,甚至完全一致的欲望——他们也会喜欢美丽的男女,享受美食与美酒,畏惧疾病,伤害和死亡,为了彰显自己的权威而相互争斗。 这实在是一个半恶魔所不能深究下去的东西,利维深深地吸了口气,这就是和学者们待在一起的坏处了,他们总是会逼迫和诱骗你们去思考。 这时,一个熟悉的称呼引起了利维的关注,“肯特公爵夫人……”一个学者说,他的装束显然要比其他人更华贵一些,丝绸,海狸皮和象牙柄手杖,每一样东西都价值不菲但又不会过于刺眼,“她会在下星期三前回到伦敦。”他的回答顿时让周围的人都露出了敬谢不敏的神色。 “她一到了伦敦就会开始大吵大闹。”象牙柄先生继续说道:“女王陛下肯定是妥协的。” 利维借着蜡烛头隐藏身形,大大方方地从天窗中窥视着这些家伙,他们竟然是知晓另一个世界的存在的,但对于这些无信者来说,天堂,地狱,恶魔,天使可能只是一些他们乃至这一个时代的人都无法理解的东西吧,就像是一个猴子很难理解蒸汽机是个什么东西那样,但他们又不是无法继续进化的猴子,他们将不可理解的东西看做一个课题,一个待破解的秘密——只是如此,他们没有一星半点的敬畏之心。 “我只从我的朋友那里听说过只字片语,”象牙柄先生说:“麦克斯韦先生,你的侄子很有可能卷入了一场大-麻烦,这个麻烦让肯特公爵夫人的私生子丢了命,她肯定是要迁怒的,”他向左右点点头:“北岩勋爵似乎都被驱逐出伦敦了。” “我也听说过那些暂时无法解释的事情,”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说,“我的兄长和嫂子还不知情,但我有个老师是长老会的。” 所以他才匆匆赶回到萨里郡,虽然他早就准备转学到三一学院,但这件事情显然要比他的学业更重要,查理是他的侄子,他的兄长与嫂子对他爱若珍宝,何况查理的行为,或许还是他的过错导致的。 第169章 雷霆会(上) 他为雨露定命令,为雷电定道路——约伯记第28章 第26节。 “你需要帮助。”之前的象牙柄先生说,“麦克斯韦先生,如果说北岩勋爵也会被列为仇敌之一,那么在那场黑弥撒中侥幸存活的学生都很难逃过肯特公爵夫人的逼迫,吉尔福德伯爵大概不会愿意为了他的外甥付出一大笔钱或是利益,你和你的兄长又是苏格兰人,女王陛下未必会站在你这边,你赶回这里,显然你在长老会的老师也无意在这方面给予你什么帮助——你计划怎么做?” 詹姆斯露出了有些愧疚的神色,他的视线在法拉第的身上短暂地停留,而后又在另外两位先生身上掠过:“诸位,我打算去觐见女王陛下。” “啊……”法拉第轻轻叫了一声,象牙柄先生却顿时露出了几分怒意,他猜到了麦克斯韦的计划:“是的。”他几乎是咬着牙说道:“女王陛下一直在搜罗所有能够为她效力的卓越人才,伦敦的皇家科学院早在十五年前就设立了针对科学家与发明家的特别年金,而近来也有人说,他们有意授予几个科学家爵位。” 法拉第笑了笑,虽然象牙柄先生说的是,几个,但在这里的人都知道,他说的就是迈克尔.法拉第,法拉第先生就是那种单凭着天赋与勤奋而凌驾于血脉与权势之上的人,在他研发出合金钢之后,就连女王也听说过他的名字,第一个受赠科学院特别年金的就是他,但或许天才总是在一些地方格外的倨傲,他拒绝了,认为自己的收入足以养家活口——不过人们都知道这是因为,当时的首相墨尔本子爵在与这位著名的“仆人”相见的时候,略显轻率地说道:“特别年金授予那些劳苦功高的将军或是官员当然是使得其所,但授予科学家,作家这些对社会并无太大作用的人就未免过于浪费了。” 这不奇怪,哪怕已经经过了蒸汽大革命,有了差分机,有了纺织业的大跃=进,那些穿袍贵族与持剑贵族仍旧固执地将科学家与工匠相提并论,此时的科学家并没有后世那种崇高的地位,他们固然高于平民,但也只是更受尊重一些的仆人,甚至算不得侍从,侍从也是贵族——贵族们可以将物理,化学,数学与文学当做一种消遣和娱乐,但若是他们公开宣称将这作为一种职业,立刻就会被人看做一个疯子,从交际圈里被驱逐出去。 墨尔本子爵的话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一开始他并不在意,但那时的女王陛下请求他再慎重一些,于是这位首相最后还是向法拉第先生为代表的科学家们写了一封道歉信,法拉第才欣然接受了那笔特别年金——但没有接受爵位,但这几年来,女王陛下确实授予了好几个学者爵位,虽然只是爵士,属于一种荣誉头衔,没有土地也没法世袭,但已经算得上态度鲜明。 “你还那么年轻,”象牙柄先生摩挲着 手杖,这是一种绅士常用的威胁手势,这时候绅士们经常在手杖里藏刺剑或是用金属做杖头,必须的时候它就是利器与棍棒,“虽然你已经有了很多奇妙的想法,在哲学和天文学方面也有了一些成就,但这些要用来寻求女王陛下的庇护还是不太够,你要拿出什么来说服她呢?是法拉第和你写信交流的那些,还是——雷霆会里的那些资料?” 利维终于听到了一个新词,他好奇地伏下身,从字面意义上来说,雷霆会应当与宗教甚至异神崇拜有关,毕竟信奉基督的人很少会为自己的团体起这样一个名字,虽然经书中多次提到雷电,并且将它与天主的愤怒相连接,但人们一提起雷霆,还是免不得联想起那些湮灭在时间长河中的古神……但从象牙柄先生的口吻中,雷霆会又像是一个学者们的俱乐部,伦敦也有好几家学者们聚集的俱乐部,相比起其他俱乐部,这几家俱乐部更像是一个微缩的大学,里面有图书馆,有老师,有学生,俱乐部的成员会将自己的研究与论文放出来一部分与其他人共享。 象牙柄先生说,小麦克斯韦先生有意拿着研究成果与女王做交易——他再天资卓越,也还只有二十岁,他甚至还没能上完大学,成果也是需要一次次地实验与验算出来的,他能拿什么给女王,让女王满意到可以为他抵挡肯特公爵夫人的怒火?看他的表情,利维猜想,可能是他与法拉第在书信交流的时候萌生的一些想法,但这些想法未必都是他验证的,法拉第先生才是出力的大头,所以他的行为就等于剽窃了法拉第的成果,是小偷,是窃贼,是学术界中最不耻的那种人。 “是啊,”法拉第倒还是那么平静:“你要拿什么去说服女王陛下?查理也是我的学生,如果你拿走一些东西就可以保证他不会被肯特公爵夫人报复,我是愿意的,只要那些东西是我的——当然,我不能慷他人之慨,”说到这里麦克斯韦的脸顿时变得通红:“但你也知道,有些东西我们还不能拿到外面去,那对你,我,我们的同伴和家人都很危险。” 麦克斯韦没说话,但这里的每个人都猜到法拉第说对了。 灰侦探 第53节 “我确实有些论文在手里,但那些不够。”小麦克斯韦先生羞惭但顽强地说道:“先生们,女王陛下并不是一个博识之人,要向她解释那些深奥的东西实在是太难了,我也没有那么多时间,但她是乐于接受新鲜事物的,像是差分机,蒸汽枪,麻醉术,这些立竿见影立即就能展现出来的事物……” “恕我直言,”法拉第深深地叹了口气:“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东西,它之所以还不为人所知,是因为之前想要研究它的人几乎都夭折了——”他不那么愉快地微笑了一下:“我现在有点后悔当初和你谈论得太深了,这是我的坏毛病,麦克斯韦先生,但你还记得我和你提过那几个人吗?” 第170章 雷霆会(中) 这句话立即让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安静了下来,“这只是猜测,”他低声说:“并没有什么事实可以佐证。” “查理也是我的学生,如果可以,我不会拒绝你拿着我的,或是你的,又或是我们的论文去给女王陛下交换肯特公爵夫人不再迁怒于麦克斯韦,”法拉第说道,在象牙柄先生面露不赞成的神色时他只是摇了摇头,若他是那种看重名誉和地位的人,他早就是法拉第爵士了,他也不会拒绝恩师汉弗莱-戴维的建议,摆脱“仆人”这个不名誉的称呼,在他的担保下成为公学的学生,然后进入大学深造,进而彻底地摆脱原有的阶级——他不在乎,一点也不。 和他来往的学者为数众多,也有不少偷偷攫取了他的想法与成果的人,而法拉第只要他们给予一定的回报,就不会追究他们的卑劣行为,当然,他的宽容引起了不少人的非议,但更多人因为钦佩他的胸怀,早在没有见面的时候就与他成了精神上的好友——法拉第所说的那几个人,他们可能间隔着海峡与国界线,但因为有着频繁的书信往来,他们也会相互交换研究进度,而他们最新的研究,也就是——麦克斯韦想要拿出去的那份资料,其中确实牵涉了不少性命。 经常有人嘲笑学者们在生活上的不拘小节,浑浑噩噩,可相对的,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必然拥有对其事业的不倦热情,广泛持久的好奇心,超越凡俗的眼光与敏锐的感知,以及为了求知而不惜一切的疯狂,所以,若是有同僚在实验中丧命,或是在疲惫中永眠,甚至被战争或是政治中的倾轧波及而死,他们都不会觉得奇怪,但他们的研究一旦受到阻碍,这些人精神上的警铃就会立即大声发作。 法拉第凝视着桌面,雷霆会建立的时间并不短,也要近百年的历史了,但与会者并不多,而且他们就和圣植俱乐部那样,很多成员都是被卷入漩涡后才被引荐入会的,既是为了保证他们的自身安全,也是为了保证他们的研究还能继续下去,只是,就算有了雷霆会,他们做起有关于那样东西的实验和论证,还是需要百般小心——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场雷火,一个意外,就能让研究者与他的研究灰飞烟灭。 桌面上有一个点火器,点火器上镶嵌着一枚琥珀,它是雷霆会的信物,用天然宝石做信物的秘密结社不算罕见,但只要是与那个研究有关的学者,一看就能懂得其中的含义。 雷霆会以雷霆为名,但它指的是雷霆带来的东西——电。 但雷霆是thunderclap,源头是拉丁语的tempestas ,电是什么呢?电是electric。对此没有研究的人会感到奇怪,因为闪电是lighting,源头是光light,但怎么看,电和闪电都是两种东西。 这是因为,在电被发现的时候,它并不被认为与天空中闪电是一样东西。最早在公元六百年前,古希腊的哲学家与天文学家塞勒斯偶尔用一块丝绸快速地摩擦一块琥珀,这块琥珀随即犹如磁石般地吸引了周围一些质量细小的物体,如同羽毛,灰尘等,它们粘结在琥珀上,好一会儿才落下——若是一个普通人看到了这个景象,他也许转头就忘记了,也有可能以为是精怪作祟,但作为一个学者,塞勒斯即便不懂得其中的原理,也认认真真地把它给记录了下来。 这一记录一直被保留到了两千年后,伊丽莎白一世,英国女王的御医威廉.吉尔伯特先生,因为那时候女王身体康健,精神健旺,还不怎么需要御医的服侍,让他多出了很多空闲的时间,就如我们说过的那样,这是除了钱财之外科学必须的关键之一,那时候正是英格兰争夺海上霸权的重要时刻,这位御医先生也没有免俗,他开始翻阅各种资料,想要研究出更精确的指南针。 他没能发明出更好的指南针,但发现了塞勒斯的记载,他以为自己找到了一种新的磁性材质,于是就开始复刻塞勒斯的实验,琥珀、玻璃、水晶石、硫磺、蜂蜡和一些矿石,这些石头都能在摩擦之后带上磁性,虽然不怎么强烈,时间短暂,也无法被用作指南针,但他可以确定自己发现了一种新的事物,他借用塞勒斯最早的发现,引用了琥珀的拉丁文词根,琥珀(electron),造出了电(electric)。 这让之后的人们,一听到“电”这个词,根本不会和天空中凶猛的雷霆联想在一起,只会以为那是一种和琥珀差不多的东西,轻盈,光滑,透亮…… 接着这位御医先生,也有一些学者或是以科学研究为兴趣的人参与到其中,像是冯·格里克,一个神圣罗马帝国的小小市长,他用天文学来消解政务带来的压力,做法就是旋转一个很大的硫磺球,然后摩擦它,硫磺球在受到摩擦后会吸引羽毛和其他小东西,然后把它们“吹开”,他用这个球和羽毛与客人开玩笑,为枯燥的生活增添点乐趣,有时候球转动速度过快,就会带起火光与亮光,当客人们问这是什么的时候,他理所当然地回答:“这是电。” 在他之后是一位同样出身寒微的学者斯蒂芬.格雷,这位先生发现了人体与很多物质都是能够导电的。 但同样的,他的研究发现没能引起什么重视,电仍旧是贵族们的小玩具,一些人将琥珀镶嵌在首饰上,摩擦后送给心仪的女士,让她放在嘴唇上感受那阵细微的酥麻,称之为“电吻”,也有主人将金属丝缠绕在椅子上,当客人坐下就餐的时候,他会惊奇地发现餐具上有小小的火光。 不过对于电的研究还在持续,然后,第一个牺牲品出现了,本杰明.富兰克林。 第171章 雷霆会(下) 本杰明.富兰克林,他是个美国人,但英国人对他都不陌生,对他深恶痛绝的也大有人在,毕竟在独立战争期间,这位先生作为北美殖民地的代表,多次来到欧洲四处游说,寻求愿意对北美殖民地伸出援手的人,当时的路易十六最终同意对北美殖民地给予经济与军事上的支持,这位仁兄功不可没。 令人惊讶的是,这位先生不仅仅在政治上具备着敏锐的嗅觉与出众的天赋,他在科学研究上的成就也是不容小觑的,在数学,光学与传导学,甚至医学上都有独到的见解,发明创造大大小小的也有好几十项,所有人都认为,他将来无论在政坛上,还是在学术界,都能成为一颗熠熠生辉的明星——但命运无常,就在他五十多岁的时候,作为一个已经对“电”有了不少研究和探索方向的科学家,他提出了一个古怪但合理的想法——地上的“电”和天上的“电”,应当是一种相同的物质。 有了这个想法,他立即付诸于实施,他采用的方法就是在雷雨天,做了一次电传蓄实验,也就是我们所熟悉的风筝实验,他用了丝织的风筝,麻绳风筝线,然后在风筝线的末端拴上一把钥匙,在他看到风声线末端的麻绳纤维都像是接近了摩擦后的琥珀那样竖立起来后,他马上将手碰在钥匙上,果然感受到一股酥麻,这种感觉与他碰触琥珀以及其他会应摩擦产生电流的物体时没有什么区别。 有了这次实验,他更加确定了自己的想法,只是他才预备开始做第二次实验,当地的教会就找上了他,牧师的意思很明白,他希望这种近似于亵渎的行为不要再持续下去了——别忘记,他为雨露定命令,为雷电定道路,能够驾驭雷霆的只可能是天主,圣灵与天使,凡人不应当碰触到那些不该由他们知晓与掌握的东西——作为一个信徒,富兰克林应当听从牧师的劝导,但作为一个学者,他对未知的渴求永远超过了他对信仰的敬畏。 这就是开智的坏处了,法拉第想,对另一个世界,他们略有耳闻,雷霆会里一些需要隐藏身份的成员的真实身份若是说出来肯定会让你大吃一惊,但也像是一些人所调侃的那样,若是耶稣降临到梵蒂冈,教皇和高等教士们会怎么做——当然是立刻把祂重新钉回到十字架上去喽!瞧,在最虔诚,最纯洁,最坚定的地方,一群天主的仆人,也会毫不犹豫地因为自己的私心立即否定掉所有不利于他们的东西——你还能指望一群胆大妄为的无信者会因为天使与恶魔的真实存在而选择舍弃理念,隔绝思想吗? 在后世有人将科学称之为科学教,这句话倒也没错,当一个人坚信科学胜过原有信仰的时候,他就等于是个叛逆了,而一个善于探索,嗜好破题的叛逆,见到天使,见到恶魔,他们不但不会惶恐,还会狂喜地扑上去,想要仔仔细细地研究一番呢? 就像法拉第先生对占星术的态度,他相信占星术,但不是相信那种虚无缥缈的命运之说,他相信的只是数学中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富兰克林就和所有的科学家那样,对牧师的警告置若罔闻,他不仅没有停止实验,还秘密在庄园里竖立起了一个高高的杆子,杆子缠绕着金属线,尾端系着两个铜铃,金属线中间吊着铜球,铜球连着风筝线,他决定,要在下一次雷雨到来的时候,将天上的雷霆引下来——他自制了一个很长的金属杆,允许在场的宾客们将手放上去感受电的存在。 他还说,本来他听说,荷兰的一位物理学家和神圣罗马帝国的一位副主教都在研究可以将电存储起来的容器,但不知道为什么,副主教突然停止了研究,并且舍弃现有的圣职,去了一座与世隔绝的修道院,而那位物理学家,也受了友人的感召,发愿一起做修士去了——他们的研究无人接手,不了了之,富兰克林原先想要自己研究一些这种容器,但因为政务缠身,一时间无法找到空挡,只得罢休。 不过他现在所要证明的也不过是天上的雷霆与地上的电流的异同而已,在场的人——有几位宾客缺席了,其余的人和富兰克林一起触摸了那根金属杆,按照富兰克林的计算与之前的实验,这份电流顶多能将他们电得头发竖起,引起一场哄堂大笑,但…… 蓝白色的粗大电流犹如一条发光的巨蛇那样从黑沉沉的天幕垂直落下,它击中了那根高高的杆子,在所有人都来不及反应的情况下冲入了那根金属杆,雷霆直接在地面炸开,将每个握住了金属杆的人攫住,澎湃的电流穿透了他们的躯体,火焰从躯体的内部爆发,他们的眼睛,口鼻,耳朵都喷出了白色的雾气与灰黑色的灰烬,他们都死了,没有一个生还者,其中还有富兰克林的儿子。 这桩惨绝人寰的意外震动了当时的整个科学界,之前因为研究和探索而死的学者也不在少数,但这样悲惨痛苦的死亡简直让人无从想象,据说那时候室外正是暴风雨的天气,富兰克林的仆人,也是当时唯一一个还活着的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雇主和他的儿子,朋友烧得一干二净,等到他反应过来,去叫了人,人们上来的时候几乎分辨不清凝结在那根金属杆上的固体污渍究竟属于谁,死者的尸骸都无法收取,高温,蒸汽,暴雨冲刷,最后他们只能勉强挖了一些泥土。 如果说,本杰明.富兰克林的死亡还是一场不幸的事故,那么紧接着,另一位科学家,也在试图复制这场实验的时候遭到雷击而死,就让人觉得不怎么对头了……一些学者开始退出对电的研究,还有一些学者则将研究转向了地下,但还是频繁地出现了各种意外。 仿佛有什么在阻止他们。 第172章 真相这样的简单而又荒唐(上) 学者们从来就是普罗大众中最为聪明的一些人,何况他们之中有不少都是贵族或是官员,善于揣摩局势,察言观色,何况他们做研究很多都是为了娱乐自己和他人,并不固执,但也有一些人,即便,不,应该说,正因为他们已经拥有了大部分人都有的东西,才会对未知的世界这样迷恋,他们畏惧冥冥中的惩戒,却 不那么愿意舍弃自己的学术之路,于是他们开始秘密结社,在城市中就是俱乐部,在乡村就是公社或是慈善学校,雷霆会也只是其中之一。 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年轻有为,思维敏捷,在研究中确实出了不少力,但这些成果都是阶段性的,片面的,凌乱的,简单地说吧,就是无法如蒸汽机,差分机,或是其他有用的发明那样得到女王陛下的青睐的,他要设法将自己的侄子从这桩事情里解脱出来,非要雷霆会近百年上来所有 的积累不可。 “你考虑到会社里的其他人吗?”象牙柄先生严厉而又失望地说道。 “我不会说出其他人的。”詹姆斯坚决地说。 “那么你就不是剽窃而是厚颜无耻地掠夺了,”法拉第说,这个残酷无情的单词让詹姆斯脸红,“我们在进入公社前都曾经发过誓,除非牵涉其中的人都已经死了,最后一个人才能将这些东西发表出来,而且必须标注上每个人的名字——你拿走这些东西,就算你能弄懂里面的每一个步骤,不用担心在之后的研究与应用中露马脚,但他们呢?他们的努力就注定要成为你成功的踏脚石吗?当然,你也可以说出他们的名字,但事态尚未明朗的时候,你是想看着他们一个个地出了‘意外’么?” “瑞典的乔治.里奇曼是在富兰克林之后死的,和富兰克林一样,被雷电击中身亡,之后还有巴黎的诺莱,都灵的贝卡里亚,意大利的亚利桑德罗.伏特,他的父亲是耶稣会的成员,在卸任之前和他的三个叔叔一样都是牧师,家里九个兄弟姐妹,五个都在担任圣职,他安然无恙快快乐乐地活到了五十岁,可就在他试图制作放电盘的时候就突然染上了来势汹汹的疾病,还有意大利医生和解剖学家路易吉·高尔瓦尼,他宣称人体与动物体内一样具有电——没多久他就因为在外科手术中失手杀死了病人而被判决处死——就连我的老师和雇主,汉弗莱.戴维,他突然终止了实验并强烈要求我销毁所有资料,就在我们的研究已经初见成果的时候……我也被他要求离开科学院,你觉得他在畏惧什么?” “或许你是在想,意外总是无所不在,作为研究者,在实验贵过程中出现什么差错也是在所难免,但你要为那些无辜的死难者负责吗?”象牙柄先生锐利地指责道,直到整个鲁莽的年轻人低下了头。 “查理是个好孩子,”这时候,从象牙柄先生这里补全了整个事情经过的法拉第深深地叹了口气,“我会到伦敦去,寻找我的朋友们看看是否能够从中斡旋一番。” “肯特公爵夫人是个疯女人,”象牙柄先生说:“我觉得,小麦克斯韦先生,你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劝说你的兄长和你的嫂子立即离开萨里郡,”他停顿了一下:“不,离开英格兰,他们可以去爱丁堡,但上上之计应该离开大不列颠岛,去法国或是意大利,总之就是肯特公爵夫人手伸不到的地方去。” “他们……”詹姆斯口中发苦,他何尝不知道这个建议才是最可行的,但问题是,如果做出这个选择,他的兄长和嫂子就必须舍弃查理,若他探听到的消息是对的,查理被卷入的不是一桩普通的公学霸凌致死案件,而是一场黑弥撒,不仅仅是查理,他的父母亲友都有可能被波及——他听说过那些最恶劣的后果,恶魔的诅咒可以蔓延上百年,上千年,范围可以大到一整座村庄乃至一整个城市。 甚至一整个王国都有可能,亚瑟王最终背弃了他的导师与首相,也就是大恶魔穆林化身的梅林,他或许以为自己利用了湖中仙女薇薇安将梅林囚禁在了橡树或是岩石里,但梅林还是逃回了地狱,而这位大恶魔的诅咒确实导致了亚瑟王的骤然离世,圆桌骑士的分崩离析,还有他最珍爱的国家的消亡,它消亡的这样彻底,以至于人们都以为那只是个杜撰出来的传说。 他想要向女王陛下求助,除了肯特公爵夫人之外,也是在隐隐恐惧另一个世界的威胁。 他更不能和自己的兄长说清这件事情,迄今为止,查理也是守口如瓶,大概这孩子也知道这种事情一旦被不知情的人获悉,他们就无法避免被卷入漩涡——他或许可以用肯特公爵夫人的歇斯底里来恐吓兄嫂暂时离开萨里郡,但他们一定会要带走查理,而查理……如果他的想法无法兑现,他根本保不住查理! “我们会尽力,”象牙柄先生顿了顿手杖:“但小麦克斯韦先生,”他低声说:“你要做好准备。” 什么准备?当然是最坏的结果了。 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一开始还抱着一点希望,他虽然聪慧过人,但人生中的大部分依然在象牙塔里,他从长老会的老师那里听说的事情也不免罩上了一层道德与体面的薄纱,以至于他的想法过于天真和鲁莽,就算是非常喜欢他和查理的法拉第,也不会允许他拿着雷霆会的成果去和女王交易。 会社会吸纳这样生机勃勃,思维敏捷的新血,但不代表就会将原先的枝桠剪除干净来让出位置,即便只看利益,原先的枝桠已经可以反哺了,而他这样的新芽,也不知道有没有长成的机会呢。 詹姆斯只能失望又痛苦地离开,没有雷霆会的帮助,他不知道自己该向谁求助,爱丁堡大学的老师与同学已经将他视作一个叛徒,而剑桥大学的教授呢?他们看重的是他的才能而不是他的麻烦,他不用开口就知道不会有结果,甚至可能自取其辱。 他回到麦克斯韦的庄园时已经接近黎明,此时正是最为黑暗的时候,他回到房间没多久,门就被敲响了。 “叔叔,”查理站在门外:“我可以和你谈谈吗?” 第173章 真相这样的简单而又荒唐(中) 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对这个只比自己小了两岁的侄子很头痛,他之前一直在爱丁堡大学就读,对这个侄子没有多少感情,但他爱自己的兄长,自从母亲离世之后,他们的家境每况愈下,不是有兄长放弃了学业成为一个商人,他根本没法安安稳稳地度过自己的少年与青年时期,遑论拥有现在的成就——他的兄长比他年长许多,他不太可能再有孩子了,詹姆斯已经下定了决定,无论如何要留下查理的性命,即便从此不再回到英国也行。 “你要和我谈什么呢?查理,”詹姆斯按了按额角:“如果是威斯敏斯特公学里的事情,我比你父母知道的可能要多点……” “所以不必了,”查理说,“叔叔,不必再为我操心了。” “你在说什么?” “叔叔,”查理走过来坐在他面前,露出了一些不甘心却又无可奈何的神色:“你看,叔叔,既然你已经能够知道了一些内情,那么我也可以在你面前坦白了——”他平静地和詹姆斯说了他去到威斯敏斯特公学之后的事情,他父亲尽心竭力为他铺设的前路在如他们这样与贵族略有点血脉联系的家族中并不少见,但坏就坏在他拥有别人没有的天赋与才能,而最初的时候,还是个孩子的他并未察觉到来自于高年级生的“爱护”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有多么沉重,就如利维查探到的那样,查理入学的时候公学的霸凌情况已经非常严重,他又不敢对自己的父亲或是母亲倾诉——他们在他入学的时候还举办过一场小小的宴会,他们对他充满了期待。 在情况最糟糕的时候得到帮助,无异于苦水里终于有了一点蜂蜜,回想起来,查理觉得自己那时还是很高兴的,何况隐约间他也感受到父亲是愿意他与那些达官显贵的子嗣们有着亲密的来往,只是自从他成为高年级生,先前含情脉脉的假面具终于被揭破,堂皇的上流阶层所隐藏的狰狞面目不再掩藏——作为一个尚有良知与道德的人,他想要摆脱,但没有成功,不仅如此,他还被视作了白痴和叛徒。 “我们并不是没有机会……”詹姆斯疲惫地说:“不管他们如何辩解,查理,你都是受害者。” “我见过很多受害者,”查理打了个寒颤,“你不知道我见过多少受害者,我也知道他们是如何看待这些人的,”他垂下头:“叔叔,自从我离开威斯敏斯特公学后,吉尔福德伯爵,也就是我的舅舅,没有来过一封信,也没有派来过一个仆人,他就像是死了,或者……”他古怪地了然一笑:“我已经死了,或是更正确地说,我注定要死了。” “查理!” “别大声,你要吵醒别人了,”查理说:“我回来了,我坐在这里,是因为我还怀抱着一丝渺茫的希望,我想活着,我还那么年轻,但,”他举手阻止詹姆斯打断他的话:“我知道不行,你知道了多少?”他看着自己年轻的叔叔,“你的老师也不会对你毫无隐瞒,这种事情——简直就像是沥青,粘在身上就没法摆脱,叔叔,我——我是被奉为祭品的,”他干巴巴的,直白地说道:“他们为了复活一个人,就要将我奉献给一个恶魔,但他们搞砸了,来的可能不是一个恶魔,也许是两个,谁知道呢,他们的胆子很大,或许他们召唤的是谁都没能弄清……” “弗洛.哈斯廷斯作为主持人都死了,仪式没有成功,恶魔可能还在人世间,又或是没能成功的离开地狱,祂在愤怒,我感觉的到。”查理茫然地说:“他正在召唤我,我是祭品,我必须去。” “……并不是每个祭品都会下地狱。”詹姆斯说:“我可以为你找牧师,找教士,找那些愿意帮助我们的 人。” “我周围的教士与牧师已经足够多了,”查理明明白白地说:“我看过‘所罗门的钥匙’,在召唤恶魔的阵法与咒语前,有很大一部分篇幅都是警告与威慑,但凡与恶魔和地狱有所牵扯的人从躯体到灵魂都算是毁了,尤其是祭品,恶魔会纠缠不休,他们在看着我,不是为了帮我,而是为了从我身上找出那个恶魔的线索——” “没关系,”说到这里查理倒是有点坦然了:“反正到时候死得绝不只是我,在场所有的参与者都要遭殃。”他往椅子上靠了靠,“我到这里来,是希望你能劝说父亲和母亲,若是我出了什么事情,请他们不要去徒劳地追究,吉尔福德伯爵都噤若寒蝉,他们一个商人,一个远离了伦敦交际圈十来年的伯爵之女,能够起到什么作用呢?请他们离开萨里郡吧,去爱丁堡或是更远的地方,免得我招来的灾祸降临到他们身上。” “这不可能。” “我知道很难,”查理看了看头顶,间隔着一层楼板,他的母亲正在安然入睡,不知晓其中内情的她还怀抱着美好的愿望——“另外还有一件事情,叔叔,有关于雷霆会……” 詹姆斯抬起了头,他的神情有点困惑,完全不明白查理为什么会突然提起雷霆会。 迈克尔.法拉第是雷霆会的成员,但查理的天赋是在文字和语言上,而不是数学,物理和天文,法拉第即便是查理的启蒙老师,又和詹姆斯长期书信往来,但也没打算将查理引入秘密结社,一来是因为雷霆会有着不少危险的秘密,二来查理的前程也不在这方面,但查理知道有雷霆会的存在,还是可能的。 “就在几个月前,”查理平稳地说道:“我看到一个曾经造访过老师的人,他应该是雷霆会的一员——他走过一条小道,在那条道路上杀死了威灵顿公爵。” 他没有等詹姆斯给出反应:“那时候我不知道那位老人就是威灵顿公爵,”这时候的照相技术远不如后世那样纤毫毕现,报纸上的图像更是模糊不清,大部分时候报纸还是用插画来呈现某个景象,何况那晚天光昏暗,查理只看到了一个老人无辜被杀,后来他到了公学,综合周围人对这件事情的讨论才推算出那个人就是威灵顿公爵。 第174章 真相这样的简单而又荒唐(下) 查理一边说着,一边不由自主地露出了悲伤的神色,再怎么稳重他也是一个孩子,对于骤然到来的死亡他毫无察觉,更何况他在死后还有可能被拖入地狱,成为恶魔的所有物,即便他在法拉第的影响下信仰已经不那么坚定,他还是会害怕,非常的害怕——他甚至有一种冲动去忏悔,去祈祷,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不过在他的内心深处,他也知道这么做大概没什么用,他曾经背弃过天主,也轻蔑过恶魔,他诵读经文,不是要澄清自己的罪孽,而是要坚定自己的意志——就像是人们总是会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向主保圣人与上天祈求。 只不过他祈求的是科学。 但当他发现科学并不是万能的时候,他的信心动摇了,他知道自己的结局无法更改,就只能提醒他的叔叔詹姆斯,免得他落入和自己一样的窘迫境地。 “你是说雷霆会的成员?”詹姆斯不可思议地问,这么说吧,雷霆会就和早期的教会一样因为入会门槛很高,并没有多少成员,哪怕其中有如艾萨克.牛顿那样既热衷于学术又追逐着权势的,他们也很少会采取如此粗暴的手段,毕竟科学不是绘画,音乐或是炼金什么的,你宰了你的对手也没法掠夺他的成果——所有的成果都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或者一个发明家可能与另一个发明家争夺专利权,会做出一些下作的事情来,但威灵顿公爵是什么人?他是政界与军队里的无冕之王,他和雷霆会成员根本不在一条跑道上。 “你认得那个人吗?”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查理说:“但如果看到他,我是能认出来的。” 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闭上了眼睛,他在回到萨里郡之前,或者说,在自己的侄子遇到这件可怕的事情之前,他是有意加入雷霆会的,也就是从预备成员转为正式成员——他在伦敦势单力薄,单靠吉尔福德伯爵……这个关系简直要比家臣和领主还要疏远。别以为他已经被三一学院接纳,每年都有幸运儿进入牛津,剑桥或是罗素,他们的同学也都是显贵的子嗣,但真的有用吗?真的有用阶级迁跃就不会那么艰难又罕见了,像是查理这样,哪怕进入了威斯敏斯特公学仍旧只能做仆人与替罪羊的可不在少数。 但他也明白了查理的意思,如果雷霆会并不如他以为的那样单纯,像他们这样的背景,被卷进入就是一场根本无法应对的灾难。 “我画了那个人的肖像。”查理将一张小画像交给了詹姆斯,然后就向他告了别。 灰侦探 第54节 “等等,查理……” 查理摇摇头:“接下来我打算痛痛快快地度过最后的这段日子,我不知道恶魔什么时候来,但我总不能白白耗费了仅有的这点时光吧。” —— 詹姆斯站起身,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但他的房间门才关上,他就不受控制地倒了下去,他跌在床上,陷入了昏迷。 半恶魔打开窗子跳进房间,这真是个意外之喜,之前有过一个目击者,但因为各方掣肘最终他们不知去向,看看现在还没人跳出来,可能那家伙已经遭遇了意外——别以为人人都想让威灵顿公爵被刺案水落石出。 玛利亚嬷嬷做出的预言,已经让利维窥见了真相的一部分,但他原先的想法中,凶手与雷霆会的关系可没那么近,他可能还要寻踪觅迹,抽丝剥茧,费上一番功夫才能找到真正的刺客,不管怎么说,雷霆会这个秘密结社确实和威灵顿公爵没什么冲突,他们甚至不在一个赛道上,谁还能想得到呢? 他从詹姆斯的手里拿起了那张小画像,作为一个聪明的小家伙,查理的素描倒是没什么可称赞的地方,不过拿着画像肯定能认出画像上的人。 利维犹豫了一下,抽出小画框里的纸,迅速地复制了一份——幸好查理用的也是这里的纸,纸张的标志与质地都是一样的,他将原件收起来,在临摹的版本上略微改动一二,他猜查理不会向詹姆斯索要画像再看一眼,改动的不多但要凭着画像再找到人恐怕就不那么容易了。 做完这些,半恶魔没有回到自己的房间,他重新向一只经过的灰雁借了羽翼,在晨光尚未显露端倪时振翅而起,他的目的地很明确——肯特公爵夫人。 肯特公爵夫人接到消息后就立即动身返回伦敦,这次没人可以阻止她,她几乎是马不停蹄地从莱宁根出发,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上了船,横渡多福尔海峡,此时她正在一艘客船上,因为事情紧急,船上最好的舱房让公爵夫人看来也是糟糕透顶,但想到弗洛,自己的小儿子,还有自己的长女,维多利亚女王,公爵夫人觉得这些不便她还是能够忍受的。 不过这艘客船的主人还是尽可能地为她预备了一些家具和装饰,像是地毯,鲜花和梳妆台,梳妆台有着一面很大的镜子,几乎可以完全罩住公爵夫人的上半身,因为是在船上,照明没法用煤气灯,房间里只点着蜡烛,随着船身起伏不定,蜡烛的光也是忽强忽弱,难以捉摸,光和影子不断地在灰白的墙布上交替出现——公爵夫人坐在梳妆台前,她不是才起身,是根本没睡。 她抬头看向镜子,镜子里照出一张古怪的面孔,它像是在恸哭,又像是在狂喜,正确地映射出了公爵夫人的心情,她一边为自己幼子的死悲伤,一边为自己能这样快地回到伦敦而兴奋。 她最幸运是没有亲自主持亚麻圣母小堂的黑弥撒,即便人人都知道为首的信徒是她最忠诚的仆人,但没有直接的证据,从女王到首相,从大主教到大法官,没人能够追索她的罪责——但终究是个丑闻,依照一贯的传统,她被要求暂时离开伦敦,维多利亚与莱宁根亲王也给了她一个体面的理由,那就是莱宁根亲王夫人的身孕,名义上她是要去照看儿媳直到生产的……不过所有人都知道她等同是被流放了,没有合适的理由,莱宁根亲王可以一直把她留到孩子成年! 第175章 半恶魔的一贯伎俩 虽然肯特公爵夫人对这艘客轮很不满意,但这艘客轮也是载客达到两千人的中大型客轮,它有五层,甲板下的两层和甲板上的三层,肯特公爵夫人毋庸置疑地占据了最好的第二层(顶层是救生船甲板),那是一个供给显贵们的大套间——现代的人们是无法想象的那种大套间,具体点说,就和一个在陆地上的套间别无二致的房间,它有主人卧室,客人卧室,会客厅,餐厅,浴室,健身房,宠物房,还有提供给男女仆人的卧室,即便是男女仆人的卧室,也是一个正规的房间,并不存在上下床榻这种事情。 而肯特公爵夫人的房间外面还有一个露台,从露台可以眺望浩瀚的大海,还可以用面包喂海鸥。 当一只体型庞大的影子收拢双翼,落在露台上的时候,沉溺在复杂思维中的肯特公爵夫人并未在意,她脚下的影子却立即扭曲起来,它们犹如扁平的毒蛇那样从公爵夫人宽大的裙摆下爬出来,丝丝缕缕地攀到隔绝了露台与主人卧室的玻璃门,那个影子停住了,“晚上好,陛下。” 肯特公爵夫人转过身来,但没有离开梳妆台前的凳子,她的神色非常冷淡,冷淡到足以令人望而却步,如果不是来人称她为陛下——她肯定就举手示意叫身边的侍从把这个不速之客赶出去了,“给你一分钟,先生。” 玻璃门向两侧打开并折叠起来,海风呼啸而入,但还没能扬起公爵夫人的长发就已经消弭无踪,卧室里的浓郁玫瑰香气都没消散一分半点,利维站在露台上,尽量不去与公爵夫人身边的恶魔对视,他身上的麻烦已经够多了,不过半恶魔也不由得在心中咂舌,虽然半恶魔常在军队和一些阴暗的地方服役,但敢于将一个半恶魔带在身边的人仍旧是少数,而这位肯特公爵夫人呢,她带着的可是一个,不,可能还不是一个,可是真正的恶魔!即便是不是地狱中的大臣和领主,也够让人心惊胆战的了。 “王太后陛下,我给您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肯特公爵夫人终于抬起了眼睛,唇角微微上扬,虽然来人不是什么贵族,这也不是什么公共场合,但这个称呼依然让她心旷神怡,她可是从三十年前就在期待这个称呼,但因为她的丈夫比先国王死得更早,她的女儿维多利亚登基的时候,她的头衔就只能是queen‘s –mother,也就是女王之母,而不是王太后queen mother,看似只有一个字母的差别,其中的荣誉与权力可谓天差地别。 “说吧。” 肯特公爵夫人肯定已经知道了,那个从黑弥撒仪式中逃脱的祭品已经回到了萨里郡,甚至她的威胁已经越过女王送到了吉尔福德伯爵手里,吉尔福德伯爵才会如此装聋作哑,“但您也许不知道,现在查理.麦克斯韦正在被很多双眼睛看着,您固然可以……”利维没有说完,但在这里的人或是非人都懂他的意思——这里面或许有为女王,以及肯特公爵夫人考量,希望至少能够从恶魔手中夺回弗洛.哈斯廷斯的灵魂的,但肯定也有讨厌公爵夫人与康罗伊男爵,试图找出他们的破绽,将他们重新驱逐出伦敦的,更多想要浑水摸鱼的人就更是不必多说了。 肯特公爵夫人好不容易才借着私生子的死才回到了英格兰,她肯定是不会想要没几天又得被送到莱宁根或是其他地方的。 “我或许有荣幸给您的侍从做个向导?”半恶魔说,而后鞠了一躬。 “为什么不说直接给我带来查理.麦克斯韦?” “我只是个小小的半恶魔,”利维甜蜜蜜地说道:“但有件事情我或许是可以帮您做到的——我是说,我们可以完成那个仪式——陛下,他们现在找不到那两位受召唤而来的贵人,就是因为仪式没有完成,祂们仍旧在地狱,满怀愤怒,但仪式并不是不可以继续的,只要献上祭品……您原先也没打算简简单单地杀了查理.麦克斯韦吧,既然如此,何不废物利用呢?” “仪式完成,我主降临,我们知晓了祂们的名字,就可以祈求祂们的宽恕了,”也就是和恶魔做交易,对此肯特公爵夫人并不陌生:“进来,没礼貌的先生。” 利维停顿了一下,向前走去,黑色的影子在他眼前散开,但他知道祂们肯定都还在,他慢慢地走进光里,公爵夫人看见了他,他也看见了公爵夫人。 但凡有人看见了肯特公爵夫人,就不会质疑那个几乎不能被称之为传闻的传闻——也就是公爵夫人热衷于黑弥撒与献祭的传闻。她太年轻了,当然,原先的德国公主就是一个浓艳的美人,维多利亚女王倒是没能继承她的太多美貌,但不管怎么说,她都已经是几个孩子的母亲和祖母了,按照年龄计算,她今年也已经有六十多岁了。 英国女性成熟得早,衰老得也很快,十六岁是进入社交圈的最佳年龄,底层的妓女很有可能要从十岁开始干活,等到了三十岁,就马不停蹄地开始迅速下滑,状态一天比一天差,就算是再小心与奢侈的贵族女性也免不了皱纹横生,赘肉遍体,与肯特公爵夫人同龄的贵妇人几乎已经不再出现在社交场合了,她看起来却要比自己的女儿还要饱满,娇嫩。 肯特公爵夫人看到利维,也略微怔了怔,她当然见过很多俊美的少年和青年,但半恶魔身上那股子特殊的阴郁气质确实是非常少见。 “但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即便如此,她依旧毫不留情地说:“对你又有什么好处?”她瞥了一眼阴影里的恶魔侍从:“对了,”她说:“你就是那个追出去的半恶魔?看来你对北岩勋爵说谎了,你认识那个大恶魔,你知道祂是谁。”这么说她倒有了点耐心,知晓一个恶魔的名字,举行仪式的时候就能少出很多错。 “我知道,”利维说:“但我现在还不能告诉您,”他说:“他是个恶魔领主。” 肯特公爵夫人的神色变了变,手掌轻轻在大腿上拍了拍,“他们怎么做到的?”她有点不可思议地说,就算是她,要召唤一个恶魔领主也没俺么容易。 利维当然不会告诉她这是因为有两个他得罪过的大恶魔挤在一起找他的麻烦——“那么?”他微微侧过头来问道。 “你能给我什么?” “你要弗洛,哈斯廷斯的灵魂?”利维问道:“还是他的躯体?” 第176章 利维完成任务 “躯体!”肯特公爵夫人毫不犹豫地回答。随即她又笑了:“哦,”她说:“我也许不需要用你。” “我便宜。”利维说,肯特公爵夫人的回答他倒是不意外,有什么可奇怪的,作为出身尊贵,又有一个女王女儿的肯特公爵夫人根本不需要在五十多岁的时候生孩子,粗粗估算一下,女王在37年登基,弗洛差不多也是在那个时候出生的,这就很值得玩味了,说的不好听一点,弗洛或许根本不是什么爱情的结晶,而是一桩交易的果实,虽然他不是半天使,也不是半恶魔,但他能够在这样小的年龄就成为黑弥撒的主持人,肯定有什么利维也不知道的特殊之处。 别以为人类之中才有疯狂科学家,地狱里的偏执狂只会比人世间的更多,而且他们的研究可以深入灵魂,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躯体。 对于肯特公爵夫人来说,弗洛.哈斯廷斯可能就是在康罗伊男爵之外的另一件工具,如果不是弗洛过于轻狂——肯特公爵夫人没有一点迟疑地就选择了躯体,看来灵魂可能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附赠品,利维希望带走弗洛的那个恶魔是个更类似于瓦拉克这样的学者型恶魔,而不是如利维坦这样不怎么喜爱思考,更倾向于欲望与本能的野兽型恶魔。 利维的回答让肯特公爵夫人的笑容变大了一些,她饶有兴致地打量了半恶魔一会:“听说你和北岩勋爵的关系很不错?” “顶上的人欲望更强烈,底下的人欲望则要更简单,”利维谨慎地回答说,“我只是一个弱小的半恶魔,能够做到的事情实在是不多,北岩勋爵出身寒微,在军队里的时候,他所期待的东西非常容易取得,说实话吧,陛下,就算是一个略有手段的人类,也可以达成他的愿望,何况我并不是一个纯粹的人类,和他做买卖,利益不多但很安全。” “他现在可不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士兵了。”肯特公爵夫人说,一边注视着利维的眼睛,那双异色眼瞳,非常漂亮,在烛光下犹如两颗不同颜色的宝石,让她有把它们挖出来的冲动:“我听说女王陛下许诺说,如果他能找到刺杀威灵顿公爵的凶手,就可以赐给他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位置。”作为已经深入到另一个世界的肯特公爵夫人,她当然会对圣植俱乐部保持着足够的警惕与关心——在她离开莱宁根前,她就考虑过应该支持谁。 她可以选择的余地并不多,圣植俱乐部也是有势力范围的,伦敦只有两个圣植俱乐部,玛哪和歌斐木,玛哪原先直属于女王陛下与威灵顿公爵,歌斐木能够被交到北岩勋爵的手上,很明显就是威灵顿公爵的大力支持与保证。至于其他地方的俱乐部,他们就像是地方领主,女王肯定会更信任近身的内臣而不是他们,他们在伦敦盆地所掌握的力量也不多,人脉也不够充沛,他们可以在调查上做做乱,像是那个已经失踪的目击人家庭,但——就算是他们真的找到了凶手,没有女王的认可,在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位置上也待不了多久。 肯特公爵夫人非常讨厌威灵顿公爵,那就是个又臭又硬的铁老头,他虽然不能对女王的母亲做什么,但只要能够斩断她的触手公爵就从来没手下留情过,现在公爵死了,最初的时候尼克尔森更得肯特公爵夫人的心意,主要是尼克尔森在殖民地的做派十分符合肯特公爵夫人的喜好,但半恶魔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的一句话,又让她犹豫不决起来,确实,尼克尔森暴戾冷酷,对钱财与权势有着极其强烈的渴望,要收买他至少不会比收买威灵顿公爵更困难;而北岩勋爵,据说他是个品德高尚的人,能够被威灵顿公爵视若子侄,甚至可以说是“继承人”,大概率他也不会对肯特公爵夫人的行为保持一个宽容与忍耐的态度,但就像半恶魔说的那样,尼克尔森已经是旁遮普的总督,他可以被满足,但满足他肯定需要一大笔支持,包括并且不限于金钱,权力与地位,甚至可能涉及到另一个世界的恩惠,但北岩勋爵——他并不能算是一个上层社会的人物,最少在成为玛哪俱乐部的首领之前不算,初入名利场的穷小子永远不知道自己手里的筹码值多少钱,也不懂得牌桌上的条条款款,只要操作得当,还能用责任和道德约束他,在他身上耗费的成本可能还要比尼克尔森少一点。 “北岩勋爵知道你来找我吗?” “他,”利维露出一个暧昧的微笑:“当然不知道,陛下,我想在整个伦敦,知道我来找您的人还不足一根手指。” “我的女儿也不在其中吗?” “不在。”利维的回答让肯特公爵夫人陷入了斟酌,她一点都不相信半恶魔的话,站在她的立场上,不,站在任何一个与恶魔打过交道,具有正常思维的人的立场上,都不会相信北岩勋爵事实上对这个半恶魔没有一点制约的手段,事实上歌斐木俱乐部的其他半恶魔雇员也都是签过契约受到控制的,但谁能知道利维与北岩勋爵的过往最早可以追溯到滑铁卢战役时期呢?那可是好几十年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的北岩勋爵还是个初出茅庐的乡下小子,利维是他的老师、上司和恩人,而在纯白的纸张上最初留下的印记是其他后来的痕迹无法抹除的。 但肯特公爵夫人只会相信,是北岩勋爵另辟蹊径,派出了使者,有意与自己暗中联盟,至于为什么要暗中,当然是因为她的好女儿,维多利亚女王对她的严防死守啦——她也不信北岩勋爵真的对玛哪俱乐部的首领之位真的无动于衷,但在威灵顿公爵骤然离世后,他在伦敦的功利圈中还有什么人能成为他的新靠山呢?他或许不太情愿,可他能够找到的人可能就只有肯特公爵夫人了…… “好吧,”她欣慰地说:“如果这是勋爵的诚意,那么我可以将这件事情交给你去做。”她摆摆手:“我会让我的两个侍从去萨里郡,不过事情会变成什么样,还要你自己掌握。” 利维等的就是这句话,他深深地鞠躬,表示感谢,又向后退了几步,退到露台上,重新借用了大雁的羽翼,飞向了深紫色的天空。 天快亮了。 第177章 野葡萄公寓的水烟 “后来呢?” “一如既往的无趣。”利维说。 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已经从萨里郡回到了野葡萄公寓,更确切地说,回到了房东太太大利拉的房间里。 算起来,自从威斯敏斯特公学的案件后,他就没再见过大利拉,一开始是因为要作为教师入住宿舍,后来是因为他陷入了极度衰弱的状态,真正的衰弱,不带一点儿假的——他在袭击圣博德修道院时受了伤,还敢找房东太太给他瞧瞧,等他被“父亲”大恶魔瓦拉克撕掉了半个身体,他连面都不敢露。 等他伤势痊愈,也没有立即回到公寓,而是躲在了圣博德修道院附近的军营,等瓦拉克发出了命令,他才不得不去了萨里郡,即便如此,以半恶魔一贯的作风,他也不是那种喜欢出风头的人,不过他也必须承认,他没想到事情竟然会如此顺遂——他起初担心肯特公爵夫人回到伦敦后会影响到他在萨里郡的布局,除了瓦拉克的命令之外,就是他也希望能让北岩勋爵成为玛哪俱乐部的首领——无论他是不是在歌斐木俱乐部挂了名,让那些人看来他已经是北岩勋爵的人了,就像是肯特公爵夫人,尼克尔森又是那种狂妄自大的人,就算是利维愿意毛遂自荐他也未必愿意用,何况在他那儿不管半天使还是半恶魔都得做狗。 从查理这里得来的意外之喜不禁让半恶魔想到来自于远东的一句俗语,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或许运气到了最低谷,就必然有个上扬的趋势,他是为了消弭老爹的不满而被迫来到萨里郡的,没想到连北岩勋爵的事情都解决了。 既然已经与肯特公爵夫人达成了协议——哈,这可是标准的两头骗,他一面有意让公爵夫人误解他是作为北岩勋爵的使者而来的——让她以为,北岩勋爵准备与她成为同盟;一面对北岩勋爵拿出了他从查理这里得到的小肖像,但没说是从哪里来的,而是转达了公爵夫人对他的招揽,虽然公爵夫人根本啥都没承诺,可他们还能当面对质不成? 北岩勋爵当然是想要拒绝这份盛情的,只是尼克尔森的咄咄逼人已经呈放射线状地向着伦敦四周扩散,他不得不考虑,如果让性情桀骜的尼克尔森成为玛哪俱乐部的首领,伦敦会不会成为一个混乱的大漩涡,何况利维也已经提醒他说,地狱里的大恶魔们又在蠢蠢欲动,若是让一个目光短浅,贪婪暴戾的人成为联通另一个世界的桥梁,谁都不能说今后的事态会如何发展。 “还有,”利维懒洋洋地陷在房东太太的大靠枕里,微微抬起眼睛说道:“肯特公爵夫人如何,从来就不是他这样的人可以干涉的。” “确实如此。”大利拉发自内心地说,“肯特公爵夫人从来就不是一个好招惹的家伙。”她看向利维:“那么北岩勋爵真的在萨里郡退让了吗?” “肯特公爵夫人可不需要什么人退让,”利维说:“她的恶魔侍从在萨里郡大闹了一场,”他想起麦克斯韦宅邸燃起的熊熊大火,公爵夫人的恶魔侍从没有丝毫掩藏痕迹的意思,他们直接在麦克斯韦的宅邸里举行了一场血腥而又残忍的黑弥撒,查理.麦克斯韦想要保护的父母也成为了附赠的祭品,按照恶魔的癖好,他们应该还在生前遭受了惨无人道的折磨——精神和躯体上的。 不过那时候利维已经离开萨里郡了——如之前的每一次,他将那些熟悉的面孔全部压在了记忆底层,不必缅怀,他想他回到地狱的时候,瓦拉克肯定会拿出来给他看,哪怕他从来没有表现出对这些人的在意,他可是地狱的种子,他连养育了他几十年的修道院院长都可以置之不理,何况只是见了几次面的麦克斯韦夫人呢。 唯一逃出生天的是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说起来出手的还是利维的熟人,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约拿,其中或许有雷霆会与长老会的双重原因。 这场仪式应当是成功的,利维可以感受到瓦拉克的喜悦,想必之后的几个月他都能好过不少——另外还有一件值得关注的事情,那就是据说死了的弗洛.哈斯廷斯,又回到了威斯敏斯特公爵就读。 这位弗洛.哈斯廷斯当然就是利维与那位大恶魔交易的结果,万幸,这个大恶魔是玛门麾下的一个魅魔,祂和穆林可能有些关系,也接受了祂的邀请,但回到地狱后,同为魅魔的情分可不够让祂放弃公爵夫人给出的好处,何况一个小孩子的躯体对于魅魔来说,没什么用处,祂给的非常爽快,唯一让利维有些担忧的是,是什么在操控这具躯体。 “他们竟然愿意?”大利拉惊讶地问道,“那可是威斯敏斯特公学!” “他们当然不愿意,”利维说:“但肯特公爵夫人愿意接受监控——他们可以监控那个孩子,也答应了不再追究那些学生和他们身后的家族,这可是很重要的,让几个学生担惊受怕个两三年,这份代价几乎可以说是小到忽略不计,对,只要弗洛.哈斯廷斯从公学毕业,他就会到意大利或是其他地方上大学,不会再回伦敦了——女王陛下也觉得可以接受,毕竟这比肯特公爵夫人时不时地在她面前歇斯底里一番来得简单。” “能有个女王女儿可真是不错。”大利拉酸溜溜地说。 “可不是么。”利维真心实意地附和,肯特公爵夫人为什么能够这样肆意妄为,可别说女王陛下对她有什么真情实意,一个企图将女儿打造成牵线木偶的母亲怎么可能得到孩子的濡慕?但女王终究是她生下来的,而在宫廷里,王室中,无论是女王的母亲还是王太后,都是一个身份特殊的存在,这样的人是绝对不能被处以刑罚的,甚至不能被送进修道院,因为女王不会允许她被宣布有罪。 这里或许要有人问,在一个国王与女王都被处死的年代,人们怎么会对一个女王的母亲束手无策呢?这还是因为她与女王之间不可分割的血缘关系。这直接关系到维多利亚女王的王位的正统性——我们都知道,自从亨利八世之后,英国国教的最高领导人就是国王或是女王,但不管是长老会,圣公会还是什么会,他们的基础依然是那本不容动摇的经书,出生证明、婚约、履职等所有重要的社会活动,都需要手按圣经来发誓。 而被确定了与恶魔有染的信徒,肯定是要被驱逐出教会的,而按照所有的教会法,被革除教籍的人他之前签订的所有契约,但凡是建立在信徒身份上的,全都不作数。 这个法律是在神权大于王权的时候被确定下来的,现在依然在沿用,所以,不管肯特公爵夫人怎么胡作非为,女王能做出的最大惩罚就是将她驱逐出伦敦,而不能承认她已经堕落成了恶魔的仆从,不然肯特公爵夫人与爱德华王子的婚约就会被宣布无效,现在的女王就成了一个没有继承权的私生女……这可真是贻笑大方了。 “要是我就索性干掉她!”大利拉漫不经心地说,她从修道院出来后就杀死了抛弃自己的母亲,她承认后者可能有情可原,但她为什么要体谅? “你可以这么干,”利维说:“但女王不能,何况肯特公爵夫人在一些时候还是挺有用的。”在女王陛下需要做些不那么道德的事情的时候。 大利拉撇撇嘴:“这次你能留多久?” “应该有蛮长一段时间吧。”利维深深地吐了口气,就算是半恶魔,这段时间他也真是有些心力憔悴了。 “那可真是太好了,”大利拉毫不掩饰自己的喜悦,在利维不知所踪的这段日子里,她要维持体内不断流失的生命力就必须去找更多的人类或是其他半恶魔,也幸好这些日子里伦敦的圣植俱乐部和教会也在动荡不定中,她的行为才没能引起那些猎犬的注意,至于半恶魔,她是从里鲁哪儿得到了一些推荐,这么说吧,她没被吃掉已经算是最幸运的了。 “那么来点水烟?” 大利拉曾经是伦敦享有盛名的交际花,既然如此,她耗费的心力就绝对不会限于闺阁,不然怎么能将那些官员,贵族和富有的乡绅留在身边?要知道他们喜新厌旧的频率简直比一个六岁的孩子还要高,今天她就拿出了一份旧日里的特殊行头来招待半恶魔——她的大房间早就被布置成了一座弥漫着浓烈香气的寝室,寝室里没有高脚家具,没有窗,地上铺着厚重的,花纹精美的地毯,到处都是随意抛下的抱枕与靠垫,华美的帷幔将门窗遮挡得严严实实,一时间甚至无法辨认出出入的地方,只有膝盖高的镀银矮桌上摆着葡萄和桃子,这些都是从暖房里来的,还有水瓶和烟管——也就是阿拉伯水烟。 大利拉也没穿着她日常的紧身衣和裙子,而是套着一件短袖背心,露着腰,下面是一条肥大的宽腿裤,她的脚踝依然足够纤细,相比起来腰肢就有些丰满,但在这样的装扮和那根宝石腰带的衬托下,那些溢出的部分反而更能增添食欲。 她跪在利维身边,一边将水烟的过滤铜管插入水瓶,然后拧紧,再套上铜碟,烟槽,放入烟丝,折了一小块锡纸将烟槽包裹住,扎几个小孔,然后将木炭放在烟槽上,插上抽烟管——烟雾袅袅升起,渐渐充盈了整个水瓶,“我放了玫瑰花油,石榴汁,酸樱桃汁。”大利拉用比烟雾更虚无缥缈的声音说道,自己先抽了一口,再将烟嘴送到利维口边。“腾云驾雾间,水迷烟醉中,经典的时光恍若倒流,回到了遥远的过去。” 这是一个阿拉伯诗人做的诗,大利拉当初也请过好几个老师。 利维抽了一口,确定除了大利拉说的那些东西之外,她肯定还放了如夹竹桃,罂-粟或是颠茄之类的东西,不过这些会引发幻觉的药物对人类会有伤害,对半恶魔来说只能是消遣,他慢慢地将口味芬芳的烟雾吸入肺里,感受着那种柔软糜烂的气氛——“你听说过……雷霆会吗?” 如果雷霆会确实有法拉第说的那样长的历史,利维记得大利拉说过,“在她的床榻上没有秘密。”就算是最古板,最懵懂的学者进了大利拉的房间,他也没法控制住自己的舌头,不管是用在哪里,“有没有人和你提起过这个名字?” 大利拉在烟雾中仔细回忆了一下,她离开西区都有十来年了,何况作为一个半魅魔她并不怎么关心学术问题,“啊,也许听过,怎么?” 灰侦探 第55节 她的态度让利维发笑,或许他也不该那么在意,天堂和地狱是天生的对手,但在某一点上他们倒是殊途同归,不说其他,最早阻碍人类自身发展的一件事情,可是明明白白记载在经书上的——那时,天下人的口音言语都是一样。……耶和华说:“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作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作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因为耶和华在那里变乱天下人的言语,使众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别(就是“变乱”的意思)。 那是人类第一次明确地表示,不需要神的祝福,而要用自己的智慧与力量来向上攀升,他们甚至大胆地挑战了神的权威,也不怪上帝降下了那样大的惩罚——当然是惩罚,如果现在的人们还使用着同一种语言,利维想,恶魔们想要挑起战争可要难得多了,毕竟就算是一头牛,一只鸡能够和你讲话,除非万不得已,一个普通的人类也很难能下手杀了它。何况是具有智慧的同类?在任何一场战争前,舆论都要将敌人渲染成恶魔,野兽,反正不是人的怪东西,免得士兵们产生同理心,一旦士兵们觉得,对面的敌人也是一个人的儿子,丈夫,父亲,和自己一样有血有肉的人类,他们就没法下手了,这在战场上是大忌。 所以没什么奇怪的,星象,天文,炼金,医学,这些新事物出现后,哪样没有遭受过教会的打压?教士身后不但有天堂,还有地狱哪,只是他们的做法似乎只能起到一时的作用,就像是在湍急的河流中投入石块,水流的方向会出现变化,但它们还是必然往前,直至融入大海——除非他们能够如巴别那样,建起堤坝,不过河水也能蒸发成为云雾,被风推动,然后化作雨水降落在堤坝无法阻挡的地方…… “那好像是个学者们组建的秘密结社,”大利拉似乎有点想起来了,“它或许有些能量,但比起政府和俱乐部就差得远了。难道最近的事情竟然还和那些小傻瓜老傻瓜有关系吗?”她好奇地问道。 “我也不太明白,”一个雷霆会的成员怎么会去刺杀威灵顿公爵,不过也有可能,主要不是在雷霆会上,而是在其他方面,他只是恰好属于雷霆会,驱使他去刺杀的是他的其他身份,无政府主义者,反对王室的人,又或是一个民族主义者——后世的人们有时候会错误地以为,威灵顿公爵是爱尔兰人,这可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错误。 威灵顿公爵的家族是英格兰的贵族,在伊丽莎白一世完全地将爱尔兰掌控在手中后,大批的英格兰贵族或是自愿,或是被迫迁移到爱尔兰,那么他们的领地与权力从何而来呢,自然是从原先的爱尔兰贵族手中夺取的,所以威灵顿公爵只能说是 盎格鲁-爱尔兰人,不但不能算是爱尔兰人,还应当说是爱尔兰人的仇敌。 虽然刺杀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算不得什么值得炫耀的功绩,但也算是一个理由吧。 利维倒不担心北岩勋爵会找不到肖像上的那个人,他既然能够成为雷霆会的成员,就不可能是个寂寂无名的农民,工匠或是游商——果然,在利维还在舒舒服服的享受房东太太的服侍时,伦敦那里就传来了好消息,凶手落网了, 据说尼克尔森也得到了一些确切的消息,可能是那些想看他和北岩勋爵鹬蚌相争渔人得利的人,发现北岩勋爵占据了上风后,放出了之前的那个目击者,他可能只比勋爵慢了一步,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对半恶魔,半天使的态度让他的非人下属不太满意,所以有意拖延了,总之,将凶手送到女王陛下面前的是北岩勋爵,就连肯特公爵夫人也难得地给出了嘉奖。 北岩勋爵欣然接受了女王的赏赐,还有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位置,就,肯特公爵夫人的恩惠他就很难接受,但在明面上,肯特公爵夫人给他的赏赐完合情合理——除了威灵顿公爵之外,弗洛.哈斯廷斯的“生还”也被公爵夫人记在了他身上,这下子就连女王陛下都无话可说。 这也是为什么利维这段时间要避开北岩勋爵的原因,北岩勋爵再迟钝,也能察觉到肯特公爵夫人那份古怪的亲近感,他成为玛哪俱乐部的首领,与女王陛下的青睐密不可分,他的忠诚是属于女王并且只能属于女王的,肯特公爵夫人是个不惜举行黑弥撒也要从女儿手中争夺权力的疯子,在此之前也没有正眼看过北岩勋爵,威灵顿公爵的小跟班——结合利维给他的肖像,他肯定会猜测半恶魔在其中牵了线搭了桥,至于其中有多少添的油加的醋,就不是他们能知道的了。 北岩勋爵猜对了,但他没有证据,利维也懒得去面对他的质询,他相信他的乡下大小子,相信他能处理好这桩复杂的三角关系,如果他处理不好,那么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位置也做不长,何必去让一个可怜的弱小的半恶魔去操这份心呢? 他悠闲自得地在野葡萄公寓里,在房东太太大利拉的服侍下度过了整整一个季度,直到夏季来临。 在伦敦你怎么能感受到春天过去,夏日到来呢?不是日渐茂密的林荫,也不是啁啁啾啾的雏鸟,更不是璀璨的阳光,而是—— 越来越臭的泰晤士河…… 第五卷 伦敦瘟疫 第178章 臭烘烘的泰晤士河(上) 赛文河才是英国的第一大河流,也被称之为最重要的水运航道,但无论如何,它都无法与流经了整个伦敦的泰晤士河相比,英国人对它有着无比深厚的感情,把它称作“老父亲”,不过这也不妨碍他们随意糟蹋这个任劳任怨的“老父亲”——我们之前说过,泰晤士河不但是伦敦的水源,航道,还是伦敦的垃圾场,下水道,什么东西都能往里扔,反正水流最终会带走一切。 利维察觉得很早,毕竟野葡萄公寓就是位于一个三角洲上的建筑,三面都环绕着河水,在寒冷的时候,水面虽然浑浊,飘着垃圾和泡沫,但只要不是“新鲜的”,就没有什么太大的味道,但随着温度升高,河水的存在感就越来越不容许忽略。 半恶魔已经从底层的大利拉的房间搬回了自己的阁楼,别以为恶魔们就会喜欢臭味,在黑弥撒与献祭仪式中的血水、秽物主要的意义是在“污染”而不是单纯的发臭,一些恶魔喜欢污秽,也是因为化身后的虫子是在污秽中诞生的,譬如苍蝇和臭虫,利维继承的是瓦拉克的血脉,瓦拉克的恶魔形态也是人类的小孩子或是巨龙,不是虫子,他对恶臭没什么好感。 他离开了阁楼,去到一层的厨房,厨房里难得地空空荡荡——能在野葡萄公寓居住的人都不是什么善茬,他们不必工作,对于维持生命的食物偶尔也能减免——主要是伴随着不断涌入的热臭空气谁也吃不下东西,简直就像是在合着粪便尿水用餐似的。利维倒在椅子上,房东太太面前的盘子里有面包,黄油和鸡蛋,但她只是捏着一只红亮的苹果在鼻子前面使劲儿地闻。 “你不是写信给毒尖钉会的女巫了么?”利维问。 大利拉有气无力地看了他一眼,“她们寄来了一点花椒和丁香,但没有其他的了,她们说,她们不擅长去除臭味,毕竟在威尔士的森林里没有这种问题……”她仰头喘息了一会,又按住鼻子,完全就是在呼吸与不呼吸间艰难选择,利维也没兴趣嘲笑她的怪异姿态,他自己也不好受,他都在考虑是不是再去打搅一下那只修道院里的鸽子,军营里还是很讲卫生的,又或是去看看北岩勋爵,成为俱乐部的首领就代表他有着对俱乐部所有资产的管理权,俱乐部的资产可不限于金银,住宅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当俱乐部的成员需要停留或是掩藏的时候,这些房子就是现成的隐蔽点。 在伦敦街道里,还有郊区这种房子都不少。 利维打了个响指,窗户在响亮的噼啪声中一扇接着一扇地关上,因为在东区,野葡萄公寓底层都是结实的木板窗,窗子关上后就没有一点光亮透进来,但随之而来的是温度骤增,空气也在变得浑浊,幸好对于半恶魔与半魅魔来说,这种窒息感完全无法与地狱的相比,大利拉喃喃地抱怨着,她比利维还要麻烦些,她不敢离开野葡萄公寓,或者说,离开黑窗户酒馆老板里鲁的庇护范围,像她这种不合格的地狱产物,教士,驱魔人和其他恶魔与魅魔的种子,都在虎视眈眈,她可不想变成他们的赏金或是食物。 “我弄些冰块来吧。”利维说。 冰块的应用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四百年的波斯人,他们建造了圆锥形的冰窖,借助沙漠在夜间的急速降温而制作冰块,马其顿的亚历山大大地也非常喜欢将蜂蜜浇在冰块上使用,古希腊人吃了太多冰块以至于著名的医生希波克拉底都在嘱咐他们要减少冰块的摄入以免胃部疼痛,古埃及人懂得添加盐来减缓冰块融化,古罗马人的宴会上更是缺少不了冰雪,他们甚至奢侈地将从山顶运下来的冰雪铺满整个长桌。 到了这个时代,人们对冰块的需求有增无减,虽然他们还是没能学会如何工业化地制造冰块,但他们懂得如何从湖中取冰,这些冰几乎都是从美洲的北方湖水冻结的时候取出的,每块冰都有两百磅重,加上木屑填充,可以保证一路运送到伦敦而不融化,这些可以说除了运送和搬运之外没有任何成本的货物在夏天简直就是供不应求——毕竟不是每个伦敦人都能在夏季躲到庄园里避暑的。 冰块很快就送到了,除了大利拉的房间(利维索性就和她住在一起了)之外,其他房客也端着杯子下来买一杯冰麦酒,或是直接端一杯子碎冰回去:“你从哪儿弄到冰的?”一个房客一边痛饮冰水,一边问道,半恶魔当然通过了一些不为人知的手段,但他马上意识到这可能是个答案而不是问题:“怎么?”他反问道:“伦敦不是一直有冰块买卖吗?” “之前是,”那个房客想了想,“我听到一个消息说,王宫正在大批量地采购冰块,有多少要多少,伦敦城内已经有不少人被迫离开了,不然不是被臭死,就是被热死。”以前每到夏季王宫也会采买冰块,毕竟就算女王陛下可以去温莎避暑,首相和大臣却还是要留在伦敦,这也算是女王对下属的体恤,但这样一点不留的还是第一次。 利维很快就知道了——女王陛下现在还留在白金汉宫,并且尽可能采买冰块的原因——比利时国王利奥博德一世即将来访。 说实话,伦敦的六月着实不是什么探访的好时机,但既然利奥博德一世有意,维多利亚女王也不可能断然拒绝,利奥博德一世也曾给了她不少帮助,虽然他也在她身边安插过眼线,但也是女王登基之前的事情了,她也早将她的家庭教师打发走了——作为一个外甥女,以及一个君王,她都得好好地款待自己的舅舅。 北岩勋爵算是遇见了他新的职业生涯中的第一项重要任务,幸运的是有暴躁的尼克尔森在前,伦敦城内只要还有点脑子的鬼怪,恶魔与幽灵都知道应该给这位新首领一点面子,贵族们冷眼旁观,但这次访问不但挂着女王陛下的面子,还挂着整个伦敦乃至英国的面子,他们当然也不会在这时候出来找事,甚至连最麻烦的肯特公爵夫人,都变得善解人意,温柔和蔼——这毕竟是她的弟弟么,她还请求女王陛下允许她参与到欢迎仪式的筹备 中,她相信自己要比所有人都了解利奥博德一世。 整场欢迎仪式与之后的宴会果然完美无缺,利奥博德一世和肯特公爵夫人一样都是萨克森公爵的儿女,他曾经与威尔士的夏洛特公主结婚,如果夏洛特公主没有死在产床上,也没有留下后代,现在的英国女王就不会是维多利亚了,不过他对维多利亚和自己的姐姐确实不算很差,或许其中也有新独立的比利时仍旧需要英国支持的缘故。 利奥博德一世也已经六十岁了,他看上去简直就是肯特公爵夫人的父亲,在看到公爵夫人的时候,他就情不自禁地蹙眉,但也没法说什么,他和自己的姐姐,外甥女与外甥女的丈夫,子女一起度过了如同普通家庭的愉快一天,第二天,在女王陛下的邀请下,他们登上了游船,打算沿着泰晤士河一路观赏两岸的风景。 不知道为什么没人敢去提醒女王陛下,现在的泰晤士河就是一条满是污秽的下水道,一向在温莎度过夏天的女王陛下对夏季的泰晤士河具备的威力不甚了解,虽然她也命令过清理河面,并且在河面上撒上玫瑰和百合,但这些花朵早上撒下去,中午不到就成了腐烂的臭泥,还是持之以恒漂浮在河面上的那种,王家游船划过水面,虽然没有可见的尸体,泡沫和垃圾,但那股子几乎能将活人腌制入味的臭气还是爆炸性地冲入了所有主客的鼻子,就算在周围摆满冰块和鲜花,撒上香水也没用,利奥博德一世坚持了几分钟就不得不告退,女王陛下则是尴尬地撤销了游览泰晤士河的计划。 第179章 臭烘烘的泰晤士河(下) 女王陛下的不愉快很快波及到首相与大臣,但和之前的每一个夏季一样,人人都想要治理泰晤士河,但谁也拿不出有力的举措和充足的资金,泰晤士河可不是一天两天就变成这样的,在女王陛下出生的时候,泰晤士河里还有鲑鱼,欧鲽、雅罗鱼和比目鱼,但在蒸汽大革命之后,随着烟囱林立,工厂星罗棋布,涂料厂、皮革作坊、冶炼厂、地毯厂、酿酒厂、橡胶厂、肥料厂、油漆厂、造纸厂、制碱厂、焦油厂、水泥厂、肥皂厂……每天有数不尽的,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废水流入泰晤士河。 事实上早在十几年前,泰晤士河就因为上流的村庄与城市中的生活污水不堪重负了,尤其是在人口增长到两百五十万,抽水马桶普及之后,污水 的密度降低但体积增大,有人统计过,单就生活污水用的下水道,就有一百五十条,每天排泄的污水有两百五十吨……雪上加霜的是,泰晤士河是感潮河,这就意味着,每当涨潮,海水就会倒灌河道,将还未来得及落入大海的污秽全部倾倒回伦敦城内。 要治理泰晤士河是每个人的共识,但谁也不敢承担起这个责任,反正,城内的绅士淑女们可以离开伦敦去庄园避开热浪与臭气,大臣们有冰块和开敞的房间,至于那些用不起冰块,每天还要工作十几个小时,好几个人挤在一个小屋子里,窗户都是密闭的木板窗的平民百姓,他们仍旧可以麻木地在近似于半流体的泰晤士河里取水吃喝,反正之前的每一年他们都是这么过来的。 愿意为这些可怜的贫苦之人担忧的官员和贵族寥寥无几,其中就有约翰.斯诺医生,不过在其他御医眼中,他还算不得是他们之中的一员,只是一个运气稍好的乡下郎中罢了,只是他们的排斥和疏远好像没能起什么作用,斯诺医生从来就是一个独来独往的家伙,而且意志坚定,不然也不会是他成为了女王的麻醉医师,他还是坚持每月一次的义诊,而且随着气温升高,河水浑浊,他去东区的次数还多了一些,“因为那里的病人也在增多。”他这么说,利维偶尔走出去的时候也能看到他在怜褔会成员的协助下分发药物,健康小册子和白矾(白矾可以净化水源),不过在他看到自己之前,半恶魔就溜走了,免得被他拉去做白工。 不过比起利维的视若无睹,更多的人则是认为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 利奥博德一世离开已经有几天了,维多利亚女王还是在为泰晤士河游览计划的失策而不快,这种不快一直维持到雨季的到来,河水终于开始变得清澈,气味也不是那么难闻,一直在讨论从来没停息也没开始过的治理计划也终于被其他紧要事务取代,一个私人侦探看着斯诺乘坐马车离开西区,就马上去向自己的雇主汇报。 而他的雇主,也就是御医之一,听了之后马上动身前往白金汉宫,他在王宫的眼线将他引到女王的房间外面,他请求女王的召见,理由是为了陛下以及其他王室成员的身体健康,如果是其他问题,女王可能放置到一边,但涉及到她最关心的事情之一,她就立即将此人召唤了进来。 “费舍尔先生,请坐。” 费舍尔先生很老了,他同样出身于御医世家,但他的儿子和孙子似乎都没有继续从医的打算,这让围绕在女王身边的医生们颇为安心,同时,他被推举出来向女王陈情,也更像是出于公心而不是私心——他没有切实地坐在椅子上,将膝盖悬空,这让他两条细瘦的小腿更加突出,女王对他的态度也可以说是相当和蔼,毕竟在她小时候,照看她最多的就是这位费舍尔先生。 “陛下,”费舍尔没有过多地耗费女王的耐心,他经过了三位君主,非常清楚时间对最高统治者意味着什么,他们或许看上去很悠闲,仿佛大把好时光不怕浪费的模样,可要是你没能表现出应有的价值——对于他们付出的零星光阴而言,他们是绝对不吝于立即翻脸,把你赶出去的,当然,被赶出去的人几乎没有再谒见他们的可能:“陛下,我要和您谈谈约翰.斯诺医生的事情。” “哦,”女王端起茶杯:“他怎么了?”她知道御医们都很烦约翰.斯诺,约翰.斯诺出身寒微不说,他还在不断地挑衅他们传承了数百年的行医理念与方式——就算水蛭、烙铁、灌肠等等古老的手法在查理二世死后就不再被国王与女王们采用,但他们仍旧手握着许许多多特殊有效的药方和医学器械——问题是,有约翰.斯诺为首的,更多地依靠科学而不是神学的新医学工作者在前,他们的病人也开始要求他们给出详实正确的实验数据和真实案例了。 但他们就算能给,也不愿意给,这里面有太多密不宣人的东西了,举个例子,尚博朗斯发明的产钳,这种简单易做的器械发明了一百多年后才为人所知,之前一直被这个助产士家族保护的密不透风,而它被揭露出来,还是因为这个家族只有最后一个人,而这个人快要死了,才愿意将产钳的图纸公布出来…… 而这些御医虽然杀死过一位国王(或许还不止一位),但他们也多多少少掌握着一点诀窍,这点诀窍或许是他们自己发现发明的,也有可能是偷窃和掠夺来的,可他们就是靠着它才攀升到现在的位置,要他们公开,岂不是要了他们的命? 不过对于女王以及其他位高名显的病人来说,能够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吃了什么药,要接受什么样的诊疗手段,要过多久才能痊愈——万一对某个医生看不顺眼可以说换就换,而不是为了自己的性命屈就于一群可能的蠢货——才是最令人安心的,她看着御医们和约翰.斯诺争斗不休,私下里还是很快活的,她还对自己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说,如果可能,她会让约翰.斯诺引入更多的平民医生,这就是君王的特权,他们本来就应该享受所有东西中最好的那些! “您知道约翰.斯诺医生依然在为东区的那些下等人看病吗?” 女王看了费舍尔一眼,放下杯子:“我知道。”约翰.斯诺报过备,而他的理由也很合女王的心意——为了磨炼自己的医术,医生 是少数会随着年龄增长而变得更有价值的职业,比起会因为年龄增长而气力不足,眼昏、耳聋或是思维迟钝的雕刻家,画家与音乐家,医生是累积的经验越多,就越发地胸有成竹,毕竟很多治疗手段,都是他们经过了成百上千次实体试验后才被用在更尊贵的病人身上的。 “我想约翰.斯诺医生一定指责了我们这些御医故步自封,墨守成规,”费舍尔先是自嘲了一句:“的确,陛下,我必须承认现在的医生缺少应有的勇气与胆魄,”事实上他们都知道这些御医们可不会自甘低贱地去为穷人看病,还是免费的,甚至还要贴补药物,就算是为了累积经验,他们也会挑拣病人:“但关键就在于,斯诺医生实在是太胆大了,陛下,”他端正神色:“他就没有想过,他接触了太多的病人,也会将他们的病气传播到宫殿里来吗?” 第180章 酷热(上) 费舍尔说完这句话就没再继续下去了,他也已经是快要七十岁的老人了,几乎不再履行身为御医的职责——他似乎真的只是担忧女王与其他王室成员的健康,才特意赶来提醒这么一句,但他知道,女王陛下肯定已经将他的话听进去了,他经历了三任君王,太清楚不过这些站在金字塔尖的统治者们会如何想了。 约翰.斯诺是什么人?父亲是工人,母亲是主妇,不是机缘巧合,他永远不可能踏进白金汉宫,能够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城镇医生演已经算得上走运——女王招揽他,不过是因为她需要一条鲶鱼。 最早的医生是神殿里的祭司与教会里的神父,行走在凡人中的是炼金术师,环绕在君王身边形成的医阀却只有几百年的历史,但就看不幸的国王查理二世,就知道这种不可动摇的阶级与门阀已经严重影响到国王与女王们的身体健康,毕竟医学和科学一样,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容不得半点弄虚作假——维多利亚女王拔擢这个出身卑贱的乡巴佬,不过是为了紧紧那些御医们的弦,叫他们产生一些危机感罢了。 大概女王本人也没想到,这些御医世家竟然会无能到这个地步,她都等于拿着别人的答案给他们抄了(约翰.斯诺有关于麻醉术的资料可以说是半公开的),但在她临产前居然还是只有约翰.斯诺一个医生可用,虽然更愿意信任御医,女王还是因此恼火得不轻。 但距离小王子降生也要近一年了,约翰.斯诺显然不是一个善于阿谀奉承,长袖善舞的人,因为出身的限制这位新贵确实目光短浅。费舍尔听说,他并不介意与其他医生分享有关于麻醉术的数据与手法,以至于现在他已经不是伦敦城内仅有的可以施行麻醉分娩术的医生了,那些御医也在累积经验(当然,他们的病人还是非富即贵),若是女王还会怀孕,约翰.斯诺被替代已是定局。 而这个迟钝的……好人,费舍尔在心里摇头,作为一个医生,他是相当钦佩这个人的,但作为御医,他一眼就能看到前者暗淡的将来——尤其是费舍尔还听说,女王陛下曾经希望他不要再去研究瘟疫和其他病症,而去专精麻醉分娩术,这样说几乎就是在表示,如果约翰.斯诺愿意听从女王的旨意,他将来也会成为御医,就和曾经发明了产钳的医生那样,单靠一门技术就能为整个家族带来长达百年的荣华富贵。 约翰.斯诺没有按照女王吩咐的那样去做,他似乎一点也不在意名利,依然我行我素,他将大部分精力全都投注在了瘟疫或者说那些东区的低贱之人上,虽然女王没有发怒,但费舍尔知道她心里肯定很不舒服。 别以为君王总是那么亲民,和善与温情脉脉的,在冷兵器时代,在骑士和长枪还能纵横战场的时候,君王所需要关注的只有贵族和官员,平民对他们而言只是一箱箱的税金,他们会因为人口流逝或是消灭而不快,也只是担忧享乐的时候拿不出钱,或是发动战争的时候没有足够的民夫炮灰罢了。 这样的局面还是在蒸汽机与热武器被发明之后才有了改变,毕竟比起弓弩来,同样不怎么需要训练的火枪威力更大,如果说当初砍掉简.格雷脑袋的还是一个女王,砍掉查理一世脑袋的也是护国公克伦威尔,那么砍掉路易十六以及无数贵族脑袋的就是真正的平民了——那些屠夫、农民、工人、女仆……那些以前根本不在贵族与君王眼中的牛马,工具和家什,他们终于让贵族与君王感到疼痛了——才有了现在的英格兰女王维多利亚。 维多利亚女王真的如那些被掌控的报纸与杂志上描写的那样是个温柔的妻子,慈爱的母亲和宽仁的圣人吗?别开玩笑了,如果她真如宣扬的那样充满了慈悲心,爱尔兰陷入饥荒后就不会死那么多人,要知道她那时甚至不需要做什么,像是拨款之类的——她只要答应在《废止谷物法》的提案上签字就行了。 像是这样可以无动于衷的地看着上百万农民去死的陛下,真的会将那些东区的娼妇、小偷和强盗视作与自己平等的“人”吗?当她意识到约翰.斯诺的心里竟然将那些渣滓与自己相提并论的时候,她就再也不会相信这个医生了。 费舍尔的马车驶离王宫的时候,他看到了约翰.斯诺的马车,那辆马车非常普通,但他从车窗里看到了斯诺医生的脸,他看上去非常疲倦,但看马车的方向还是往伦敦城东面去了,一时间费舍尔心中百味交杂,不过他很快就安慰自己说,或许约翰.斯诺就是那种不适合在宫廷里工作的人,能让他早点看清状况,离开王宫与伦敦或许会是一件好事,乡下生活贫寒但宁静,对于一个工人的儿子来说,也不过是回归正轨。 约翰.斯诺完全没注意到正有人窥视着他,或者说这样的人太多了,他早就不在乎了,他的马车一路驶向东区,在二十七号码头停了下来,他从马车出来的时候只觉得阳光从未这样刺眼过,同时一股浓烈到仿若实质的臭味扑面而来,他身体一歪,踏空了阶梯差点摔下去,幸好一条有力的手臂立即把他拉住了。 “谢谢。”斯诺医生说,他看向一旁的车夫,车夫因为实在太臭了下意识地捂了捂鼻子,才没有及时抓住雇主,看上去有点惶恐,斯诺医生只是摆了摆手,“你先回去吧,”他说:“我这儿有……朋友。” 他看了一眼身旁的利维,也是半恶魔有这种速度了。 “我可不认为我有这份殊荣。”利维垂头丧气地说,若不是看斯诺医生现在算是女王身边的新贵,他给老爸的承诺还寄托在医生身上,他才不愿意在这种时候出来呢。 第181章 酷热(中) 本来利维是可以继续和房东太太一起藏在房间里尽情享受冰凉与另一种热情的,但约翰.斯诺是个例外,他那时候不惜与一个天使对战,也要设法保下这个过于仁慈固执的医生,就是因为他可能是距离利维最近的,最后可能接触到这个国家最高统治者的人——而且他和那个圣博德修道院里的鸽子,还有歌斐木与玛哪俱乐部的首领北岩勋爵那样,对利维这个半恶魔具有一种天真的好感,利维可以很好地利用这一点。 但也不是没有坏处的,譬如现在,如果利维拒绝了医生的求助,医生就很有可能逐渐疏远甚至审视他,半恶魔可经不起冷静下来之后的分析与考量——他只能来了。 斯诺医生一边戴上填满了香料与草药的鸟嘴面具——对啦,现在可没口罩这种在后世大行其道的基本医疗用具,这时候的人们依然认为疫病是经过瘴气(空气)传播的,既然是气体,那么几层薄薄的棉纱能起到什么作用呢,在可能接触到染疫病人的时候,最好的还是使用了几百年之久的鸟嘴面具,不过利维想,作为已经初步确定了霍乱是由污水引起的斯诺医生,使用面具可能不是为了防止被传染,而是为了抵挡臭气,前几天短暂地下了一阵雨,随后伦敦又迎来了罕见的酷热天气,即便没有阳光,气温还是不断地在升高,而之前的降水也引起了泰晤士河河水上涨,如果是尼罗河泛滥,它会给埃及人带去肥沃的淤泥与充足的渔获,泰晤士河,不好意思,它原本就是一条大下水道,冲上堤岸与码头的就只有粪便,尸体与垃圾,这些被河水带上岸的东西在高温天气下发酵,气味浓厚到竟然连虫子都不会在距离河流太近的地方孳生…… 要知道苍蝇的嗅觉只有人类的七十八分之一,能够连苍蝇都赶走,这个味儿…… 我们之前也说过,大部分恶魔并不喜欢粪便,他们只是喜欢用它们来污染洁净的东西,还有一些恶魔因为原形态的特殊性而不得不接受污秽遍体,恶魔形态的利维是一只有翼豹子,理所当然地他也不喜欢臭熏熏的地方,但斯诺医生自打用过了半恶魔,就真心觉得半恶魔真是一个好东西——别误会,他只是很高兴不必让更多人冒着致死的风险来完成他的目标,半恶魔不会染上疫病,而且力大无穷,几乎不会感到疲惫。 而且,斯诺医生现在也付得起雇佣利维的钱了,作为女王的御医,圣植俱乐部的成员,他可以设法兑换来一些半恶魔需要的东西或是“煤块”。 “今天我们要走几个地方?”利维接过医生递来的酬劳,略微掂了掂就大概估算出了里面的煤块数量,医生在这方面倒是毫不吝啬,可能也因为利维一个半恶魔可以干好几个人的活儿,他还不必有什么心理压力。 “七个。”斯诺医生说,利维摇摇头:“你这样干总有一天得完蛋,”他指了指医生的胸口:“我是半恶魔,你是什么?一个人类,还挺老,挺瘦。” 虽然干起活来的时候医生爆发出来的光亮几乎能灼伤利维的眼睛,但理想是没法影响到现实的,作为以人类的灵魂与血肉为食的恶魔,他能和狼那样分辨出猎物的老少强弱,要他说,斯诺医生再这么糟蹋自己的身体下去,半恶魔之前的投资全都得打水漂。 斯诺医生为了保护自己,在这么潮湿和酷热的天气里还要穿着皮大衣,带着鸟嘴面具,短短几分钟,他的脚下就聚集起了一个小水洼,利维真担心他连码头都走不出去就得昏厥,犹豫了一会,他上前握住了医生的手臂,一股寒意从半恶魔的身体里迸发出来,直接投进医生的体内,医生打了个哆嗦,“天啦,”自从雇佣了半恶魔后,他也开始减少喊上帝的频率了:“真冷!” “不能常用。”利维说,人们总是会觉得荒僻的地方会比热闹的地方阴冷,这不是错觉,因为幽魂往往只会在人烟稀少的地方出没,而作为将要下地狱,正在下地狱,或是有幸被放出地狱的存在,它们就是地狱与人世间的一种通道,当然,半恶魔也是,经过他们,地狱的冰寒就能透过缝隙对生人产生影响。 利维说不能常用也不算是在说谎,你可以常用,代价就是会被恶魔们窥视到,之后如何,就看你有没有祂们出手的价值了。 有了利维的帮助,医生的考察与记录就要轻松得多了,他们一连检查了好几个点位,让斯诺医生生气的是,即便有他一再嘱咐,这里的人们还是会不断地将感染了霍乱的病人移动到码头上的屋子里,一来是因为这些屋子基本上都可以被称之为水上厕所——就是那些歪歪倒倒搭建在河堤旁的屋子,这些屋子在没有疫病的时候通常会被用做守夜人的住处,他们会在地板上挖个洞,洞下就是奔腾的河水,他们要方便的时候就直接在洞口排泄,这里也可以被用来处理霍乱病人的呕吐物和粪便,一些看守甚至不用擦拭,直接用水桶往病人身上泼水;二来,如果这些病人中有人死了,他们也会如同粪尿那样被直接投入泰晤士河,河水会带走他们最后的痕迹——你总不能强求活着的人从嘴里挖钱来举行一场葬礼i吧,何况东区也没有多少像样的墓地,就算有,霍乱病人也未必能被接受。 但这样就意味着,这些疫病的结晶,化身会被投入东区人唯一的饮用水水源,投入的尸体越多,被污染的水源就越多,被污染的水源越多,染病的人就越多,染病的人越多……这简直就是一个恶性循环! “我不是给了你们钱,让你们到远离码头的地方去租借一个仓库或是旅店吗?”斯诺医生严厉地诘问道。 灰侦探 第56节 被他厉声喝问的男人垂下了头,捏了捏帽子,他也是怜褔会中的一个干部,经过审查后他确实没有被卷入到那场针对约翰.斯诺医生的刺杀中,斯诺医生也没有去追究他的责任,甚至继续让他为怜褔会做事——这种情况显然是他失职了。 “我没办法,医生,”他哭着喊道:“我没办法,他们不愿意把房间借给我们,”他难过地说:“他们说待过病人的屋子就没法做其他用处了,没人会和病人待在一个房间里,我们要用,”他抽泣着:“除非我们买下来。” 第182章 酷热(下) 这个男人已经算不得是个毛毛糙糙的小伙子了,他突然做出这种姿态,让医生都吓了一跳,他很快意识到,对方并不是为了没有做好这些事情而羞愧,而是担心失去这份工作,他皱了皱眉,“行啦,”他尽可能和蔼地说,“只是一些小问题,”他故作轻松地点点头,“总有一些……嗯,不太友好的人,”利维猜他想说的不是那些房屋的所有者,而是站在这些所有者身后的家伙——那些御医除了费舍尔这些得到爵位的之外,都只是王室的高级仆从,可只要能够是女王身边的近臣,谁有敢不把他们当做一回事呢? 东区的屋主基本上没什么权势可言,夹在约翰.斯诺医生和那些御医之间,他们当然宁愿得罪前者,斯诺医生怎么也不会叫来警察把他们全都抓走,那些御医却会——他们之中也没几个是双手干净,身家清白的人,或者说,一个也没有,缺乏教育与耳濡目染又让他们目光短浅,只能看到眼前的一点利益——医生的行为,让利维来说,得到最大好处的可不是西区,而是东区,泰晤士河先由西向东流,至牛津转向东南方向流,过雷丁后转向东北流,至温莎再次转向东流经伦敦,最后在绍森德附近注入北海,也就是说,即便西区的人也从泰晤士河取水,他们也不会喝到受了疫病污染的水。 不过作为一个地狱的种子,利维只是负责微笑与旁观,还早呢,他在心里说,一边猜度着其中是否也有恶魔们的撺掇,毕竟里鲁早就和他明说过,医生的狂妄言行让地狱里的领主都感觉不是那么快活——瘟疫不但是上帝的武器,也是恶魔的爪牙,任何一种单凭着人类自身的力量终结瘟疫流行的行为都会让他们的权威受到动摇。 就在他暗自估量的时候,医生也已经做了决定,他成为女王的御医后,在伦敦的诊所可谓门庭若市,但要单靠他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疫病病人的费用根本不可能,不过让利维有些惊讶的是,他倒是没对那个哭哭啼啼的男人手下留情,他毫不犹豫地开除了那家伙:“不,”他对着那张陡然从悲伤转为凶狠的面孔说道:“不,我不是因为房子的问题来责备和惩罚你,”医生平静地说:“这几个点的病人患病的时间有长有短,那些只有两三天的我当然不能说什么,但那些已经有一个星期到两个星期病程的呢,当你走到那些房东面前,被他们拒绝之后,你就应该立即来通知我,但你没有,你只是把他们全都扔到了一个我再三申明绝对不能作为安置病房的地方——他们没有得到照顾,虽然我给了你分派工作的权利……” “没人愿意来照料这些死狗!”男人咆哮道。 “随便你怎么说,”医生继续道:“我只看结果,只看现实,嗯,你为什么敢这么做呢,我不信那位女士在掌管这里的时候你也敢这样阳奉阴违,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你知道你的新上司是个什么人——一个老好人,对吧,你听说过我的名字,你知道我是唯一一个走出东区还会回来的医生,你知道我会贴补药物给那些无力承担这些的病人,所以你有恃无恐,你认为我不敢对你做什么……” 男人面色阴沉地握紧了拳头,随后就向医生冲了过来,利维抱着手臂,在听到砰通一声后吹了个口哨——被打倒在地的不是医生而是那个男人,虽然后者要比前者强壮上好几倍,但医生既然已经是圣植俱乐部的成员了,就算他可能这辈子也不会参与什么行动,他也一样要接受训练,可能还有一些“改造”,毕竟恶魔附身后,最大 ,也是最常见的特征就是变得力大无穷,一个小女孩都有可能将一个训练有素的拳击手掀飞。 医生将男人踩在脚底下,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皮大衣,还有歪了的鸟嘴面具,“这儿还有什么能用的人吗?”他没好声气地问,声音透过面具有点嗡嗡的,结果等了一会后,一群人中终于走出一个女人,“你需要我们干什么?” “没人愿意照看这些人吗?”医生问:“他们有亲属吗?” “就算有在他们生病后也没了。”女人说,霍乱往往一感染就是一家人,还有的就是,东区的人经不起一丁半点的挫折与磨难,他们自己活着就够吃力,根本没法承担起别人的命运。 “我给钱。”医生说,这个男人本来也应该有一笔钱,但肯定已经被他挪用了,果然,他说了这句话,原本僵硬的局面就出现了微微的松动,半恶魔的耳朵非常灵敏,他听到有人在窃窃私语——这里的病人也有几个亲属怀抱着微薄的希望没有走远,若是又能照看家人,又能拿钱,他们还是可以考虑的。 医生又给了一个孩子一个大便士,叫他跑一趟腿儿去找怜褔会在红砖巷的人,他本来不想用普通人的,但接下来的转移就靠一个半恶魔不知道要干到什么时候去,这些人很快来了,在医生的安排下,他们借来了马车,利维就负责将这些病人堆上去——医生近似于强行地租借了几个半废弃的仓库,之所以说是强行,因为他索性叫身边的那几个怜褔会成员将看守仓库的人捆绑起来——“我会给你一份新工作。”医生对那个倒霉的守卫说。 一些病人被转移到仓库后病况迅速恶化,不幸离世,但更多的病人因为得到了新鲜的空气,水,食物,干净的床榻与照料得以与死神继续新一轮的抗争——他们从白天忙碌到深夜,最后一个病人被放下来后医生的身体猛烈地颤抖了一下,双膝发软,几乎摔倒,幸好这次利维又抓住了他、 “你该回去休息了。”利维说。 “借你的公寓洗个澡,”医生说:“我换个衣服。” “你想要去见谁吗?”半恶魔笑吟吟地说:“我觉得你可能会无功而返。” 第183章 医生无功而返 已经快要凌晨的时候,即便女王陛下还未入睡,医生也不可能去请求她召见自己,约翰.斯诺要见的另有其人,他们是两位爵士,一个是伦敦下水道委员会的会长,一个是英国卫生委员会的会长,这两个人正是医生需要说服与寻求帮助的对象,但医生乘着马车,去了他们那里之后,他们的仆人说,自己的主人已经安歇,若他有紧要的事情,请他明天再来吧。 斯诺医生当然有紧要的事情,是的,每年又多雨水又燥热的时候,瘟疫总是在伦敦的每幢屋子里潜行,东区更是它们寻欢作乐的大巢穴,但这次他开始义诊的时候,就发现多了不少霍乱病人,这些还是才开始出现症状或是侥幸已经逃过一命的患者,真正发展到高危期和已经死了的根本不可能到他面前来,他又去巡视了码头与河岸边最容易引发瘟疫的地方,果然,单就他找到的,就有一百多个家庭正在遭受霍乱的侵袭。 他对那个男人这样生气完全是正常的,他原本想让这些病人聚集在较为空旷以及远离水源的地方,脏污进行深埋处理,当然,这样安排,照顾着些病人的人会感觉很吃力,但可以避免霍乱进一步地扩散,只是他没能料到,御医们竟然在这种地方给他下绊子,屋主们这样一致地拒绝病人——要知道霍乱年年有,如果东区的人会担心这个,说不定这种危险的瘟病早就从伦敦绝迹了也说不定。 约翰.斯诺回到伦敦,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拜访伦敦下水道委员会和英国卫生委员会,作为研究瘟疫的医生,他和这两位先生不可能不熟悉,在他成为女王的御医后,他们几乎成了最亲密的朋友——他在深夜遭到拒绝的时候,心中还抱着一点妄想,或许他们确实已经入睡了呢,在神志恍惚的时候,和他们讨论这样的事情也确实是在为难人,也未必能达成他想要的结果。 这样想着的约翰.斯诺医生回去只和衣小憩了一会,第二天——一早,他就又去了这两位先生那里拜访,不过这依然是不合规矩的——先生们,女士们,当一个维多利亚时期的绅士“晨邀”你去他们家做客的时候,可不是希望你一大老早地跑到他家门口来敲门,这个“早晨”指的是下午两三点,而且还是指普通客人,熟悉和亲密的人会在四五点钟到访,不过想想也是,维多利亚时期的贵人们有着极其丰富的夜生活,跳舞,赌博和私会,只有女仆才需要在天色未央的时候起床打开炉子,扫地和打水。 但站在斯诺医生的立场,他将要汇报的是一桩大事,急事,应该能够获得豁免——应该,结果,下水道委员会的会长索性就没有见他,而卫生委员会的会长,他倒是见了医生。 约翰.斯诺医生在野葡萄公寓就洗过澡,换过了衣服,但一个人再怎么装扮,是熬了一晚上还是舒舒服服睡了一晚上还是看得出来的,卫生委员会的会长,那位老先生,看着他就不由得叹了口气,他和另一位会长虽然都是爵士,但一个的爵位来自于他的曾祖父,一个爵位来自于他的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这点还是有点不同的。 无论国王和贵族们怎么吹嘘自己天生就带着血脉里的尊贵,勇敢无畏与品德高尚,不好意思,早在十七世纪那场几乎摧毁了整个伦敦的大瘟疫时,事实就证明这些达官贵人们没几个能派上用场的,先是当时的国王查理二世带着所有的王室成员与整个宫廷逃到了牛津郡,之后就是绝大部分拖家带口的贵族,一大半的圣职人员,之后就是与他们有关系的仆役,工匠和商人——倒是当时的主要官员,从市长到参事,从参事到小办事员几乎都流留了下来,还有一些具备良心与道德的神父与牧师,医生和药剂师,还有一些勇敢的志愿者组成的“鼠疫医生”,他们竭尽全力地在一片死寂与荒凉中维持着社会运行必须的一切秩序,稳定生者的情绪,安抚死者的灵魂…… “医生,”卫生委员会的会长在斯诺开口前便诚恳地说道:“虽然我见了你,我也知道你要说什么,但,我不能给你任何承诺。” “什么?” “不,”会长想了想又说:“更正确地说,斯诺医生,现在在整个伦敦,能够给你承诺的人已经没几个了。” “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场战争,”会长坦然地说道:“你应该知道你为自己树立了不少敌人,”他叹了口气:“你正在遭到围攻,本来你若是没在东区滞留的那么久,或许还会有人提醒你一两句,但你不在,医生,你被他们咬中了要害,鲜血淋漓,随时都有可能倒下起不来了,很多人都在观望,你和……你的敌人,必须倒下一个,才能有人出来宣明立场,虽然,”他意味深长地看着约翰.斯诺,“我是希望你能赢的。” 约翰.斯诺不是个蠢人,再说他也不是第一天遭到御医们的攻讦,只是女王一直很信任他,几次三番下来,他也慢慢放松了警惕,他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马上就着手弥补,但他赶到白金汉宫的时候,女王拒绝召见他,斯诺医生只能回到歌斐木俱乐部,他想要寻求北岩勋爵的帮助,谁知道北岩勋爵压根不在伦敦,他受女王的派遣到其他地方去了,至于去了什么地方,这就不是医生这个层次的成员可以知道的了。 “你在这里等等,”一个成员说,他有点同情医生,但还没到愿意得罪那些人的地步——不单单是御医,可能还有守旧派的教会人士与信徒,以及一些嫉恨一个平民能够连续迁跃几个阶级的小人,“如果……”他压低声音说:“如果拉结这几天来了这儿,我会提醒你的。” 他说的就是那个取代了克拉伦登伯爵的私生孙女,从一个身份不明的半天使成了科恩伯里子爵福夫人养女的拉结,据说她很得女王陛下的喜欢,已经可以出入陛下的卧室了,她偶尔也会回到俱乐部待几天,和俱乐部的半天使成员在一起度过一些仅属于他们的时光,毕竟在这之前,她没有一个正常的母亲也没有一个正常的父亲。 若是医生可以请到拉结为他说话,只要他能见到女王陛下,那么事情或许还能有转机。 第184章 女王的用人之道(上) 发现一个bug,改一下,女王在1850年生下的小王子应该是亚瑟而不是利奥博德。 —— “维基……” 女王含笑抬起头,如今除了她的母亲,糟心的肯特公爵夫人之外,只有寥寥数人可以用这个昵称来呼唤她,男性更是少之又少,或者说只有阿尔伯特亲王与——她的老师,启蒙者,指引者, 在人们还将希望寄托在威廉四世身上,期望他能与王后生下一个健康的继承人的时候,身边只有偏执的母亲肯特公爵夫人,还有她的情夫,轻浮无德的康罗伊,为了那个虚无缥缈的希望,肯特公爵夫人绝对不允许有人能够成为可被维多利亚信任与爱戴的其他人。 侍女与仆从就不说了,就除了上述两者之外与维多利亚公主最亲近的的人也就是她的女家庭教师,可惜的是,这位家庭教师并不是一个品行清白的人,她是比利时国王利奥博德一世的眼线(虽然那时候利奥博德一世还只是个公爵),她并不真心爱这个孩子,和所有人一样,她只想从维多利亚身上找好处。 所以让外人来看,维多利亚女王登基后的一系列行为堪称薄情寡义,将自己的母亲从肯辛顿宫的卧室里驱逐出去,拒绝授予康罗伊爵位,只给了自己的家庭教师一个子爵夫人的爵位但要求她立即离开伦敦——因为每个国王或是女王登基后都会大肆封赏一番身边的人,这种作风确实很容易引发旁人的诟病,当初瓦耶也曾劝说过,但她没听。 那时候自己是多么地年轻和鲁莽啊,女王在心中想道,为了扭转最初给人的不良印象,只有她的确花费了不少心力,但她一点也不后悔,只觉得当初还是优柔寡断了些,如果是现在的她,她或许会做得更彻底一些,譬如说,直接让肯特公爵夫人和她的老狗一起去死——大概没人能想到一个只有十九岁,深居简出不谙世事的姑娘会下这样的狠心吧,也正是因为没人能想到,反倒不容易叫人怀疑,就算几年后有人察觉到了一些蛛丝马迹……有这个能力的人不会允许君王背负上这样的罪名,没有能力的人又能如何呢? 只是她很快就为了这个想法发笑,这大概是不可能的,瓦耶肯定会阻止她,那时候身边只有瓦耶的她根本没法违抗瓦耶的意志。 瓦耶,也就是在维多利亚女王还是一个蹒跚学步的孩童时就来到她身边的天使,维多利亚不知道他在天堂的职阶,他看上去——就是最普通的,人们印象中的天使的样子,一个年龄约在二十岁到三十岁左右的年轻男性,蓝眼,金发,身后背负着一双洁白的羽翼——女王的视线落在了那双羽翼上,从内心深处浮现出一份不可动摇的自豪与宽慰,那些洁白的羽毛上没有一点污渍。 在她还小的时候,瓦耶当然不会告诉她有关于天使堕落的事情,这些事情都是在她即将成年的那几年由当时的国王威廉四世与坎特伯雷大主教教导她的——那时候威廉四世也终于认命了,他年寿不永,死亡迫在眉睫,就算突然有了个孩子也没法教导他直到能够负担得起那么一个庞大的国家,他只能将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侄女身上。 一听说天使有堕落的可能,并且几乎不可逆转(事实上没人可以逆转,只不过国王和大主教都不是那种会将话完全说绝的人)——维多利亚依然记得那时候的仓皇心情,她的父亲在她还没周岁时就死了,降临在孤苦无依的小女孩身边的只有瓦耶,他是她的父亲,也是她的老师,更是近二十年来唯一的精神支柱,她以为他会永远在她身边…… 然后,有人告诉她说,但凡滞留在人间的天使,或早或晚,都是会堕落的,他们会落入地狱,在冰寒的火焰中沦为仇敌的食物——这就是惩罚,对他们轻易动摇了信仰的惩罚,但瓦耶是为了我,维多利亚在心中说,而她是个女王,“朕既国家”,这句话是法兰西的太阳王路易十四说出来的,但每个君王难道不都是这样想的吗? 瓦耶低着头,看着坐在摇篮边的,这个国家最尊贵的女性,“我能用整个国家来挽回你。”还未成年的未来女王如此铿锵有力地发出了誓言,她也做到了,在一个婴孩长成了大人的漫长时间里,她成功地拂去了每一丝落在了瓦耶身上的阴影与罪恶。 “您不打算见见那个医生吗?”天使声音柔和地问道:“我昨晚看了天空,那里确实弥漫着不祥的阴影。” “我已经让其他人去巡视东区了。”维多利亚女王懒洋洋地推了推摇篮,篮子里装着她最小的一个孩子,在盛夏来临的时候,他就会离开摇篮,开始在房间里跌跌撞撞地探索,再长大一些,他就会离开房间,走到大厅和花园里去,最后,他会离开她的眼睛能够看到的地方,走进教室,走进军队,走进婚姻,走进他自己的家庭……这就是每个母亲都必须经历的折磨——她的心思只有一半放在这里。 “如果他们愿意做,能做好,那么一开始就不会是约翰.斯诺向您报告此事了。”瓦耶看得出女王的心不在焉,人们都说女王对约翰.斯诺十分看重,事实上,如果不是瓦耶,在人情世故上过于笨拙的约翰.斯诺并不能获得女王的青眼——毕竟对他们而言,如约翰.斯诺这样的人,能够为他们效力,哪怕是救了他们的命,也是一种荣幸,而不是一份功劳,女王并没有薄待他,甚至可以说是僭越地给了他御医的职位,按理说,或者按照女王的想法来说,他应当就此远离原先的阶级,尽心竭力只为女王一个人做事(顶多加上王室成员和官员)就足够了。 但很显然,约翰.斯诺并不这么认为,他并没有将女王的青睐与爱护看做一件能给他带来荣华富贵的外套,而是把它当做了一件可以遮风挡雨的盔甲,顶着它去干自己的事业了——不是说不行,但这肯定伤了女王的心。 第185章 女王的用人之道(下) “你总是这么温柔,瓦耶。”女王说。 瓦耶当然是个温柔的天使,这点女王还是维多利亚公主的时候就知道了。天使也是有职介的,但凡你翻开一本经书,或是阅读那些可信的记载,你就会发现,降临到世间的天使并不在少数,他们或是对不义之人射出惩戒的箭矢,或是拯救那些虔诚的信徒,或是带给被选中的圣人启迪以及恩惠(如摩西与玛利亚),又或是给予君王或是统治者们警告或是预示——瓦耶应当就是最后这种,他落在维多利亚面前的时候,维多利亚还很小,但命运已经确定了她就是英国将来的主宰。 但天堂似乎并不在意一个国家的主宰究竟是愚笨无能还是睿智仁慈,或者说,君王若是个傀儡或是白痴并不影响到祂们以及祂们的代理人,甚至可能还会更好些——我们在翻看那些国王与女王的历史时,会惊讶地发现,在王权不够稳固的时候,取而代之统治人民的就是教会——维多利亚女王还是个小公主的时候,按照肯特公爵夫人的想法,她将来顶多只会是个简.格雷,当时的人们也没想到他们会迎来又一个如同伊丽莎白一世这样的女王。 而能让维多利亚摆脱原先悲惨命运的,毫无疑问就是一直陪伴在她身边的瓦耶,维多利亚已经不记得第一次与瓦耶见面时,自己正处在一个什么样的状况,但肯定很糟糕,以至于这个天使无法控制地心生怜悯——可能只有一瞬间,不过已经足够让天堂判了祂的罪。 维多利亚有时候也会猜想瓦耶是否会感到后悔,不过从后面的几十年来看,他似乎没有表露出任何对天堂,女王或是其他人的不满,他兑现诺言,一直静默地守护在女王身边,看着她从一个孩子长成大人,登基,结婚,生子,看着她在自己的教导与扶持下成为一个纯粹的王者,啊,没错,一个君王,“我知道你喜欢约翰.斯诺,”女王难得地做出解释:“你是乐于看到的人来到我身边的,虽然他出身寒微,但他的确是个好人,可我得说,老师,教会将傲慢列为第一罪,还真是情有可原。” “斯诺医生并不是个傲慢的人啊。”瓦耶说。 “不不不,”女王说:“老师,你接触的人并不多,所以你不会明白,有很多傲慢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子,”她想要拿堕落的晨星举个例子,但想起瓦耶现在的身份,她就又改了口:“瓦耶,事实上,在某一点上,约翰.斯诺与那些围绕在我身边的大臣没有什么很大的区别,那些大臣,那些贵族们,他们在我的面前,或是在其他人的面前矜持,无礼,不过是因为他们得以生在有着姓氏的产床上,家族的徽章可以追溯到好几百年前,他们生来就有无数个仆人服侍,拥有大片的土地与原野,他们出入宫廷,议会,沙龙,他们与平民几乎就是两种完全不相干的人——他们的傲慢令人厌恶,对吧,我知道你不喜欢他们。” “而斯诺医生呢,”女王又接着说:“他似乎没有什么可拿来骄傲的,为人处世也相当谨慎,温和,但他就不傲慢吗?一样的,只不过他的傲慢并不对于和他同阶级或是更卑微的人,而是对比他更尊贵和富有的人,甚至是对于我,他看着我,不是在看一个君王,而是在看一个病人,和其他病人没有什么差别的存在……” “这或许是一些学者的通病。” “这就是傲慢,当然,他的傲慢不在表面,在心里,”摇篮里发出了几声不安的咕哝,女王连忙轻轻摇了摇它,里面的孩子就又睡了过去:“他难道不知道是谁给了他地位,给了他荣誉,给了他权力吗?他知道,他也明白自己应当对我恭敬服从,但他的傲慢让他拒绝这么做,他似乎觉得,他能有这些,完全是因为他的善良与才能。” “你觉得是吗?瓦耶?” 天使没有回答,他看了女王一眼——她是在说约翰.斯诺,还是在说……他?二十年前那个苍白迷茫的小女孩已经长大了,她已经不再需要他了,或者说恰恰相反,现在是他需要她,没有女王定期在各大教堂举行的赎罪弥撒,他可能早就染黑了双翼,坠入地狱了——他感到了一阵深切的悲哀:“您为什么还要留着我呢?” “我爱您,”女王毫不犹豫地回答:“我爱你啊,老师,所以无论怎样,我都希望您能留在我身边。” 天使长长地叹息了一声,他的身影逐渐变得透明,然后消失了。 与瓦耶的一番交谈并没有动摇女王的想法,威廉四世放弃拥有一个亲生子的想法后,与她相处了可能只有短暂的两三年,但这两三年他教给了维多利亚几乎所有别人都没法教给她的课程,那就是君王的用人之道,“对于一个君王来说,没有什么人和事物是不可取代的。”何况她也没立即决定放弃约翰.斯诺,只是要给他一些惩罚,如果他能幡然悔悟,那么她也不会吝惜一点赏赐,但如果他还是执迷不悟…… 今天可能没有约翰.斯诺,明天可能没有约翰.斯诺,但后天也许就会出现第二个约翰.斯诺了——甚至她可以说,那些已经能够掌握和施行麻醉分娩术或是同样在研究疫病传播问题的御医,只要抛下足够的诱饵,他们也能做到约翰.斯诺做的事情。 —— 约翰.斯诺又一次吃了闭门羹。 伦敦的上层交际圈里,情报有时候流窜得比风还要快,更不用说,这次还有御医世家们推波助澜,费舍尔先生才走出女王的房间,有关于“外来疫病可能影响王室”的说法已经喧嚣尘上;等到约翰.斯诺狼狈不堪地从伦敦医学委员会的会长家里跑出来,几乎每个贵族都吩咐了门房扣下这位新贵的名片,无需提交;女王的拒绝,也不过是在判决书上敲下的最后一根钉子。 第186章 费舍尔一家(上) 费舍尔老先生昂着头走进了家门。 这里还是威廉四世陛下为了回报他的辛苦与忠诚,在三十年前赏赐给他的,虽然只是一桩面向街道的三层公寓,甚至不能说是宅邸,但也足以让他傲视其他御医,当然,作为御医中的老资格,他历年来谋得的钱财,也足够他在伦敦郊区置备避暑的别墅,在伯明翰他的家乡他也有一座大屋子,周围环绕着茂密的树篱,溪流从不远处经过,天地之间是一片深绿色的森林,他已经做好了打算,等到约翰.斯诺的事情了了,他就像女王陛下告退,回到伯明翰去养老。 女管家向他问好,为他倒咖啡,送上报纸,并仔细询问了费舍尔老先生对午餐菜色的要求,“先生们呢?”费舍尔问,他说的是他的两个儿子。 实际上这也没什么可问的,他的长子现在是一个下议院议员的秘书,次子是一个律师,但费舍尔老先生的野望是他们一个能够成为议员,一个能够成为法官,倘若一切顺遂,议员和法官可以得到爵位,不是他现在这种无法被继承的爵位,而是子爵或是男爵,这样,他们的子孙就可以迁跃阶级,从不被贵族们看在眼里的医匠一跃成为新贵。 这也是为什么他会愿意在这样的年纪卷入大是非中的原因,他总是对人说,他的两个儿子对医学毫无天赋可言,事实上,他早就看穿了达官贵胄们对医生的态度,看看约翰.斯诺吧,他因为女王的一句话而荣登顶峰,也因为女王的一个念头而坠落深渊——换做一个主教,或是一个法官,女王陛下的态度会如此轻慢吗? 女管家听了他的要求,就屈膝行礼告退了,她是个不错的仆人,但每次费舍尔老先生看着她就有点遗憾,如果可以,他更愿意用一个男管家,但男管家几乎只为那些穿袍或是持剑贵族服务,一个御医,还不够资格。 比起丰盛的早餐,此时的人们对于午餐倒是毫不讲究的,费舍尔老先生对午餐的要求更多的是为了彰显作为老牌御医的身份,他谨慎地挑拣蔬菜与肉类,腌制番茄,黄瓜冰淇淋和一盘子冷切肉,还有必不可少的茶,他只在晚上喝酒。 不知道是因为年纪大了,还是心里有事,费舍尔老先生总是觉得今天的饭菜和茶都有一股子怪味,“这是今早刚送来的菜吗?”他严厉地问道,厨娘连忙诚惶诚恐地表示,绝对是的,她每天都会在后门接收菜贩子送来的新鲜菜,费舍尔老先生又皱着眉头闻了闻残余的茶水,他望向窗户,思忖是不是为了通风而开着窗,以至于外面的臭气不断地涌入房间造成的——他的房子在哈利街,这条街道可以说是伦敦最好的地段之一,北面是摄政公园,南面就是詹姆斯宫和白金汉宫,西侧是肯辛顿宫,东侧就是伦敦塔——固然这里面也有国王希望御医能够随叫随到的原因,但谁也不能否认这真是一个好地方。 尤其是在泰晤士河变成一条大粪便河之后,因为泰晤士河还在白金汉宫的南面,与河道有段距离的哈利街虽然一样会遭到恶臭的侵袭(毕竟整个伦敦都有幸笼罩其下),但总不会像是那些就在河边的房子那样令人难以忍受,费舍尔老先生咂咂嘴,还是有股——让人反胃的感觉,他站起来,走到公寓的另外一个房间,从这个房间往下看就能看到一个非常狭窄的小院子,通往后方的巷道,这里不如房子面对的大街干净,主要是因为总有身份卑微的家伙在这里走来走去,他们在这里处理鱼,鸡鸭和蔬菜,随意排泄……很臭,但这种臭味还不至于侵入食物。 费舍尔老先生想了想,“是隔壁的化粪池又爆炸了?” 费舍尔老先生最讨厌的邻居莫过于只隔了一道墙壁的犹&太商人了,那可真是个吝啬的家伙,在几乎每个伦敦人(对于费舍尔老先生来说一些人是不算人的)都开始使用抽水马桶的时候,他还在用粪桶,同样的,他也拒绝耗费二十金镑,天啦,只是二十金镑而已,为自己家增设一条下水管道通往主下水管道,所以他们家里还在沿用一百年前的化粪池。 灰侦探 第57节 这种化粪池可不像几百年后的化粪池,它就是一个挖在后院的大泥坑,上面覆盖着木板,有可以打开的活门,每天都会有粪车涌入伦敦,挨家挨户地收集化粪池里的粪便,气味可想而知,万幸这种情况在有了抽水马桶和下水道后改善了很多——但你也不能强迫别人改善是吧,犹&太商人就是其中的一个,据说他还准备在乡下买地,免得浪费了这些“好东西”呢。 没有防水层,这种化粪池里的粪水是很容易渗透到其他地方的,尤其是水井,费舍尔家没有水井,也不喝井水,但他们有自来水管道,自来水管道虽然已经从原先的木头换成了铁管,但仍旧容易损毁——锈蚀,地面沉积造成的断裂,还有就是如化粪池爆炸那样巨大的外力影响——见鬼的化粪池还特别容易爆炸,毕竟你要有个犹&太商人去为一个化粪池购置一个排气设备压根儿不可能。 费舍尔老先生非常担心是隔壁的化粪池爆炸了,造成给水管断裂,泥土里的污水涌入管道引起的水质变化,但去打听消息的仆人很快回来了,化粪池没有爆炸,而且周围很多人都在抱怨自来水水质正在迅速地变差:“也许是因为天气太热的关系。”费舍尔老先生只能用这种话来安慰自己。 不知道为什么,七八月份应该开始阴凉下来了的伦敦还是热得让人坐立不安,充沛的降雨又让河水猛涨,一些较为低洼的部分已经出现了倒灌现象,自来水公司的给水系统出现污染问题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费舍尔老先生亲自去厨房拧开水龙头,即便此时光线不足,他又老眼昏花,仍旧看得出水质确实不如以往清澈——因为此时的自来水公司只有少数是采用沙子过滤,大部分还是直接抽取河水送入用户家庭,水里的沙子,水草甚至鱼卵,蝌蚪都不算是什么稀罕东西,但无论如何,也不会像是现在这样,将水盆对着烛光,可以看到上面漂浮着一层五颜六色的油脂,就算是沉淀几小时,水里还是混蒙蒙的,就像是稀释后的牛乳或是血液。 “我们这几天不喝水了。”费舍尔老先生知道有些家庭会在饮用水里加酒,但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决定破费一段时间,“去买点啤酒,葡萄酒和其他淡酒。” 等到晚上的时候,费舍尔老先生的两个儿子都回来了,他们也在抱怨现在的咖啡和茶都有古怪的味道,宁愿喝啤酒,一家三人其乐融融地举杯畅饮,在明亮的煤气灯下舒展身体,想象着各自辉煌的未来,说不出的畅快,他们一共喝了一加仑(约三升)的啤酒,才算是酒足饭饱,在微醺中回房间休息。 厨娘看着他们都上了楼,才松了口气,她搬起啤酒桶,倒出里面的残渣,尝了尝,啤酒里面加了一些柠檬皮,让它尝起来有点酸——也能祛除异味——“应该没问题。”她在心里嘀咕道,这也不算是她的错,老爷吩咐的太晚了,她买不到修道院里送来的啤酒,能给她选择的就只有工厂啤酒。 第187章 费舍尔一家(中) 最好的啤酒当然是修道院啤酒,每个人都这么认为,这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最早的时候,啤酒并不算一种值得推崇的饮品,因为那时候这种小麦酿造的酒类是埃及人的饮料,而征服了埃及的古罗马人更崇尚葡萄酒,但比起葡萄酒,啤酒酿造时间短,价格低廉,主要用料小麦也有着广泛的种植面积——一些地方葡萄是没法生长的,而在基督教会逐渐统一了人们的信仰之后,有人将这种泛着细小泡沫的麦酒端给教皇,教皇在仔细斟酌了一番之后,确定它是基督徒可以饮用的酒类,并且允许修道院酿造啤酒。 而当时,修道院拥有大量的土地,同时也有着数不清的雇工,他们从不用担心小麦的收成不够或是帮工不够,修道院又往往都修建在河流或是其他水源旁边,一些修道院自己就有地下水库,啤酒酿造需要的水也不是问题。 啤酒酿造的大半个过程都需要水,在第一步制作麦芽的时候,就需要将它们浸泡在水里促使它们发芽,麦芽在干燥后去皮磨碎,挤压出汁水,将磨碎的麦芽与热水混合在一起进行糖化,将麦芽中的淀粉转化为可以用作发酵的糖,并且添加啤酒花以及其他香料,在这些麦芽汁发酵后,还要进行过滤与煮沸,煮沸后再进行二次发酵。 在现在这个时候,啤酒的生产工艺已经十分成熟,尤其是在蒸汽大革命之后,一些需要人力的地方完全可以由蒸汽驱动的机器取代,啤酒的工业化生产也就提上了日程,早在五十年前,泰晤士河边就矗立着许多啤酒工厂的大酒桶,每个啤酒储存桶都有一层楼那么高,啤酒被储存在里面进行二次发酵,等待装桶出卖, 就在利维刚到伦敦不久,东区的啤酒厂就发生过一次惨烈的事故,一个储存桶突然因为发酵时产生的压力而爆炸了,并且引起了另外几个桶的连锁反应,它们的碎裂引发了一场“啤酒洪水”,后来人们估算了一下,当时有三个桶爆炸,每个储存桶里储存着将近61万升啤酒,总共有近147万升啤酒流出来,举个简单的例子,就是一整个50米游泳池的存水量,这些啤酒流到街道上,然后从街道的地下通风窗里冲入地下室,淹死了地下室的七个妇孺——这个啤酒厂后来得到了政府的赔偿,而那七个不幸被啤酒淹死的人什么也没能得到,这就是题外话了。 在此赘言,不过是向诸位展示一番,此时的啤酒工厂所具有的庞大产能,这些清凉的,金黄色的泡沫酒精饮料,不但供给了伦敦城内外的数十万人口,还向四面八方辐射,每天都有马车不断地从这些工厂里运走轰隆作响的木桶——但随着酷热来临,就连这些工厂也开始觉得捉襟见肘,小麦尚可从其他地方购买,水呢,水是一种非常麻烦的东西。 曾经有人问,此时的泰晤士河已经变成了一个大下水道,那么无力向自来水公司购买净水的穷人完全可以挖掘水井来取水啊,确实,他们也这么做了,毕竟伦敦本身就是一个大洼地,水井不用打得很深就能见到水——但我们也需要懂得,在这个时候,穷人挖掘的水井是无法作硬化与净化处理的,也就是说,它本身就是一个大泥坑,遇到暴雨,外界的污水会流入竖井,即便没有外来的污水,随着时间流逝,泰晤士河河水也能渗透泥土,轻轻松松地污染井水。 这些工厂在天气还不是那么酷热的时候,通常是向自来水厂买水的,但随着天气变得越发酷热,泰晤士河几乎已经无法取水的状况下,自来水厂的水几乎每个小时都会涨价,一些工厂已经开始动用自己的水库,或是向外买水,更有甚者,自我安慰式地认为,啤酒原本就是一种可以治病的饮料,就算水质肮脏,被酿造成啤酒之后也会变成安全的酒水。 这些工厂偷偷地从井里抽水,甚至从河里直接抽水,稍加过滤后就被用在了酿造啤酒上。 在我们看来,如果真的严格按照酿造工序的要求来制作啤酒,那么其中的大部分细菌与病毒都是能够被杀灭的,可惜的是,此时的工人每天只能拿到二十个到三十个便士,而要拿到这些钱他们要每天干上十六个小时,繁重单调看不到尽头的工作让他们几乎没法思索,或者说唯一的思考只在于如何偷懒,此时也没有与食品相关的法律与规范,他们只要能省点力气,什么都干得出——于是,理所当然的,可能使麦芽汁在二次发酵时被误加了不干净的水,又可能在装载过程中原先的木桶没有洗净,或是一个工人开错了阀门,将应该排进河里的污水灌装进了储存桶…… 总之,就有这么一个错误的啤酒桶,被送到了市场上,又因为伦敦对啤酒的需求大增,费舍尔老先生的厨娘没有买到修道院啤酒,就买了工厂啤酒——这桶酒杯送入厨房,然后是费舍尔一家的肚子,最先发作起来的是费舍尔老先生的长子,因为这一天他一直在到处奔波,早就精疲力竭,口干舌燥,在晚餐的时候就不自觉的喝了很多啤酒,临睡之前还到厨房拿了一大杯,他睡下没多久,肚子就开始咕噜作响。、 第一次,第二次的时候,费舍尔老先生的长子还没觉得什么,这时候人们对饱腹的需求远大于健康的需求,就算是费舍尔老先生这样的家庭,也不免吃到过几次过期的培根,发霉的面包,他一边思忖着是自己吃多了晚上的冷切肉,还是因为因为穿少了衣服才会拉肚子,一边蹲在抽水马桶上打着盹,他太累了,一直混混沌沌的,根本没注意到自己几乎才碰到床,就又不得不爬起身,他几乎在厕所里睡着,直到被自己的弟弟摇醒,他的弟弟急不可待地将兄长推到一边,自己蹲上了马桶,一番酣畅淋漓后,他才叹着气站起身,“肯定是厨娘用了变质的黄油。”他气哼哼地说,但在转向兄长的时候,他就无法控制地尖叫了一声 费舍尔老先生的长子昏厥了过去,他半蹲半靠在厕所的木板墙上,身下一片狼藉。 第188章 费舍尔一家(下) 费舍尔老先生一家三口人,连带部分偷嘴的仆人,一同得了霍乱的事情,起初并没有人在意,虽然西区很少会见到传染病,但总有一些倒霉鬼——而且费舍尔老先生相当地果断,一判断出自己和儿子得的是霍乱,就立即住进了由怜褔会开设的医院,说起来也真是有点不要脸,因为之前怜褔会的天使与管理者试图刺杀约翰.斯诺医生并且差点成功的缘故,这座由南丁格尔女士用自己得到的赏赐与私产建立起来的医院也被作为怜褔会的一部分转交给了斯诺医生,虽然只是管理者而非所有者,但几天前费舍尔老先生还在女王陛下面前进谗言,自己一生了病就赶快进了怜褔会下属的医院…… 但无耻的人总是能得到不少好处的,南丁格尔女士对这种走廊狭窄,不见天日,病人混杂居住并且没有任何有效的治理方式,连洁净都未必能够保持的医院深恶痛绝,所以这座完全由她的理念营建起来的医院简直就如同一座洁白的教堂,里面有愿意效仿南丁格尔女士为医护事业献身,或只是为了酬劳而来的护士,还有如约翰.斯诺那样具有高尚品德的医生。 费舍尔老先生和他的两个儿子一到了医院(他们家同样罹患霍乱的仆人已经被“迁移”出了西区),就得到了妥善的照顾,作为一个恪守希波克拉底誓言的良善之辈,斯诺医生虽然知道在自己的事业中屡屡作梗的就是费舍尔老先生为代表的老派御医,但还是不计前嫌地为他做了治疗,霍乱的治疗事实上没有什么特效药或是特殊手段,主要就是补水和补盐分和糖分,此时的人们还不了解盐分糖分对人体的重要性,斯诺医生是在长期与大量的东区病人身上发现这一点的。 费舍尔老先生没有喝太多啤酒,可他终究老了,不断的腹泻与呕吐让他的面颊迅速地凹陷下去,他感到虚弱,痛苦,几乎无法思考,但在病房外,传来了巨大的吵嚷声时,他还是能弄明白发生了什么的——一些西区的绅士要求将这座医院里的霍乱病人转移到东区或是其他地方去,总之,要将这些病人继续留在距离他们这么近的地方,绝对不可能! 费舍尔老先生甚至能听见几个熟悉的声音,他们曾在宫廷与沙龙里谈笑风生,妙语连珠,他们有着相同的思想与理念,并且发誓要将任何一个敢于悖逆他们的同行彻底地毁掉——他那颗几乎无法转动的脑袋立即想到了这是一个阴谋,不,应该说,这是一个明谋,有他对女王的“提醒”在前,约翰.斯诺这个平民医生只顾惜穷苦之人的生死,而不在乎西区这些达官贵胄的健康的思想,已经被灌注到大部分贵人的脑袋里——今天,是御医世家对斯诺医生的第二次围剿,如果说约翰.斯诺带着病人的瘴气前去拜访女王与她的家庭成员,只是妨碍到了王室,那么怜褔会开设在摄政公园附近的医院收容霍乱病人,就是对整座金字塔尖的管理与统治者的轻蔑! 而按照老旧的习惯法,传染病人确实是要迁移出伦敦的,但问题是,费舍尔老先生和他的两个儿子得的是霍乱,这种病需要持续不断的服侍和补水,若不是如此,费舍尔老先生早就大义凛然地躺在马车上回去自己在伦敦郊外的庄园了——关键在于他得的是霍乱,现在已经过了呕吐期,也就是说,接下来他和所有病人一样要每天腹泻数十次,颠簸和摇晃可能还会加重病症,何况离开了怜褔会的医院,其他地方的所谓医院能够提供什么样的照料——嘿,也曾从里面捞了不少钱的费舍尔老先生还不清楚吗? 他可以想象得到,他,还有他的儿子,会被一群蒙着脸,带着手套的家伙如同搬运死猪般地搬运到一个偏僻的修道院(这还算是一种优待),在那里每个房间里都躺着好十来个病人,一个低贱的女人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不是在照顾病人,而是在看谁死了,谁还有口气——如果费舍尔一家还有一个健康的人在外面,有他监督贿赂,他们或许还有离开那座地狱的机会,但现在他们全家都在这里了,费舍尔老先生非常后悔,他一直将儿子们的婚事待价而沽,报应就是在这个时候他甚至找不出一个可以救救他们的人。 现在他只能将希望寄托在约翰.斯诺医生可以坚持住…… 他听到斯诺医生在和那些人大声辩论,是的,约翰.斯诺并不是第一个提出霍乱可能经由污水传播的学者或是医生,在他之前,早有医学工作者在某处爆发霍乱的时候放弃水源,也有市长和治安官决定拿走某个水井的水阀(这样人们就无法从里面抽水喝了),还有一个商人提出,可以将水煮沸来防止疫病传播——斯诺可以说是一个先行者,但他的前方也不是没有前辈留下的足迹。 可惜的是,在十九世纪,人们尚未能够证实微生物与病毒对人体的危害,“瘟疫是由空气传播的”这一理论依然占据着大部分人的思想——而正是因为这个愿意,这些人强烈地要求,约翰.斯诺关闭这个医院,然后这个医院的病人与医护全都要转移到远离伦敦的一个修道院里去,不说医生护士如何,这里的病人若是经得起通宵达旦的折磨,霍乱早就不是那么可怕的事情了,但聚集在这里的人并不都是辩论而来的,在约翰.斯诺被纠缠住的时候,另外一群受雇佣的,带着鸟嘴面具和穿着皮大衣的流氓突然冲了进来,他们训练有素,目标明确,一冲到医院里,就首先将医生和护士敲晕,或是捆绑起来,然后他们将一块麻布挽在手上,一前一后地抓着一个病人的肩膀双脚就往外抬,他们的动作飞快,而为了迁就速度,动作就不会很礼貌,很温和,费舍尔老先生几乎是被抛在马车上的。 这是一部粗劣的敞篷马车,就是农民们用来运载农作物的木板车,车厢向外张开,像是一双打开的手,这是为了在满足车辙宽度的同时也能装载更多的货物,今天的货物就是病人,费舍尔老先生听到约翰.斯诺在愤怒的呼叫,但他看不到,他仰面朝天,看见的只有阴冷晦暗的天空,很快,他的身上一重,居然是他的长子,长子的病症最严重,压在费舍尔老先生的身上简直就像是一大块冰,还是那种满含杂物的冰,粗糙的面颊摩挲着费舍尔老先生的脖子,在压上更多人后,费舍尔老先生只能看见一小块地方,那个地方堆积着层层叠叠的皮肤,他知道,他看过约翰.斯诺的论文,他知道自己的长子危在旦夕,他想要大叫,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 约翰.斯诺站在空荡荡的,仿佛,不,就是遭受了一场浩劫的医院里——他以为自己也会被一起送出伦敦,这就是那些御医世家的目标之一,一旦离开伦敦,他或是被染上霍乱然后死掉,或是碍于陛下与其他王室的安全,有那么两三年都没法回到伦敦,两三年后谁还能记得他?反正他的麻醉分娩术也早就被御医们学到手了,女王若是再次有孕,临产,也不会担心少了医生。 但就在他也要被架上马车的时候,在冲突中像是隐身了的警察突然出现了,他们吹着哨子,挥舞着棍棒,将那些所谓的“瘟疫医生”赶开,围绕着他的学者和医生也迅速退去,很显然,他们读懂了其中的意思——女王或许要教训一番约翰.斯诺,但还没有真正地舍弃他。 第189章 只是一些小问题(上) “这不是什么小问题。”首相如是说。 现在的首相是罗伯特.皮尔,这位仁兄比起之前的首相墨尔本子爵,要显得更为激进,这个激进不单单在于他建立了英国的第一个警察系统,还在于他曾经强烈支持过废除“谷物法”,我在之前已经说过了,谷物法是为了保证英国国内谷物价格,而设立的法律,这个法律保证了外来的粮食需要征收高额的税金,免得商人们从外国进口大量的低廉谷物,使得本国农民受到损失,当然,在利益的趋势下,再动听的歌儿也会被人唱走调,不多久这个法律就成了英国商人们敛财的最好工具——尤其是在爱尔兰爆发了土豆大饥荒的时候,为了活命,爱尔兰人最后一点骨血都被敲吸干净了。 皮尔首相不是一个出色的人才,但就看他支持废除谷物法来拯救大饥荒中的爱尔兰人呢,就知道他不是一个生性冷酷的人,女王陛下一听见他这么说,就不由得莞尔一笑:“哦,看来,”她捏着一束新鲜的苦橙花,修长的花瓣在翠绿的叶片衬托下格外洁白无瑕,皮尔首相短暂地在花束上停留了一会——苦橙花是一种气味馥郁的花朵,从欧洲到英国处处都有人用它做精油,据说嗅闻这种气味可以使人平心静气,在宫廷中出现这种花朵并不让人奇怪,它的存在的确驱散了不少来自于风和水汽中的臭味,但这时候看到苦橙花,就不由自主地让首相想到了王夫阿尔伯特亲王。 在女王的婚礼前,阿尔伯特亲王曾经赠送给女王一件礼物,就是苦橙花式样的花环,是由陶瓷珐琅彩盛花组成的,白色的骨瓷花朵,纯金的叶片,花瓣与叶片都打造的栩栩如生,十分精致,女王对它简直就是爱不释手,在多年后,还在花环上加了数枚珐琅果实,象征她与亲王的孩子。 首相之所以会联想到阿尔伯特亲王,就是因为他所要禀告女王陛下的事情,其中也隐约有阿尔伯特亲王的影子,阿尔伯特亲王作为一个外国人,就和历任的外国王妃那样不得英国人的信任,女王手腕精妙,用处理往来信函的方法将他牢牢地拘禁在自己的房间里,但这位一向就是野心勃勃,以胡安娜女王的丈夫菲利普为榜样,一心一意地想要在英国的政坛上占据一席之地——为此他愿意接受任何向他投靠的力量。 女王执着于麻醉分娩术的行为,不但引发了守旧派教会人士的反感,御医们也大为不满,虽然女王已经大幅度偏向于他们了,但御医们心中最好的病人,当然还是如查理二世那样的,如果你们不记得他们干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样的回报,尽可以看看前文。 而维多利亚女王将一个平民引入御医团的行为,对他们而言已经算是背叛了,他们当然不敢对女王如此,但对一个平民,他们总是有很多办法的。只是要精确地算中女王的想法与心态,就必须有个女王的身边人不可——女王的侍女们当然是最好的人选,问题是御医们大概给不起收买她们的价钱,那么阿尔伯特亲王呢? 阿尔伯特亲王的是个相当适合的人选,首先,他与侍女或是大臣不同,作为最尊贵的家庭的一员,他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关心女王陛下与孩子们的健康问题,他与御医往来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再则,他与女王同一房间,工作的时候距离也不远,可以说形影不离——这当然是女王为了彰显家庭和美而有意造成的“景象”,但若是加上那些信函文件,阿尔伯特亲王根本不需要线人或是奸细,也能对女王的情况了如指掌。 他只是不能将这些内容转达到伦敦,英国之外,可若是要稍微提醒一下御医们,只能说是一件 再简单也不过的小事。 而皮尔首相之所以马上窥见亲王与御医之间过于亲密的关系,是因为作为警察系统的建立者,他生性多疑,目光精准,御医不是将军和大臣,阿尔伯特亲王和他们交往似乎没什么大问题,可皮尔首相马上就想到了,御医们有个极其关键的地方,那就是他们在出入各大府邸的时候,必然可以掌握到很多别人无法探知的秘密。 毕竟病人在医生面前,总是要说真话的,有时候这些话语可能比他们的忏悔还要真实些。以及,为了追溯疾病(尤其是瘟疫)的源头,医生也会询问病人去过什么地方,见过什么人,碰触过什么东西,吃了什么喝了什么,这些问题都回答了,也就和完全坦白没什么区别了。 不过就算皮尔首相考虑了那么多,仍然没将真正的忧心之事向女王禀告,阿尔伯特亲王是女王的丈夫,他们之间有好几个孩子,亲王与女王的关系早就混杂不清,没法切割了——如果女王陛下是亨利八世就好了,阿尔伯特亲王的出身在王室里可不算显赫,叛国罪至少可以把他囚禁终身。 “我明白您的顾虑,”女王陛下温和地说,她对皮尔首相的信任是绝对比不过墨尔本子爵的,但皮尔首相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他算是威灵顿公爵的下属和被保护人,威灵顿公爵的骤然离世让女王失去了一个亦父亦师的重要长辈,她也因此对这些“遗物”多了一些温情,“好吧,先生,我会叫他们更谨慎,更周详一些的。” 皮尔首相在心里叹了口气,想必御医们让阿尔伯特亲王在女王耳边吹了不少邪风,阿尔伯特亲王又是大公的儿子又是女王的丈夫,将来还是国王的父亲,他对怎么调控一个君王的情绪实在是算得上驾轻就熟,站在首相的立场,当然希望女王仍旧将这件事情交给约翰.斯诺医生在做,并且给他更大的权利,但现在看来,女王虽然还是留下了斯诺医生,却打定主意要给他一个教训了。 首相聪明地没有再对女王的做法提出什么异议,他知道自己的分量,也不打算将威灵顿公爵的余泽用在这个地方,只是他经过海德公园的时候,就无法控制地蹙眉,他看到了一辆马车正停在街角,一张熟悉的傲慢面孔正从车窗里露出一点儿,这一点还被一块手绢遮挡了一部分,一个看上去就是私人侦探的男人正在聚拢一群男孩,从每个男孩手里收取纸条,这个距离和马车的速度当然没法让皮尔首相看清纸条的内容,但他不看也知道那是什么。 女王的意思是,让那些御医去做约翰.斯诺的工作,如果可以,她也更愿意用曾经的旧臣,但这些御医怎么可能亲身走到疫病病人中间去?理由都是现成的,他们不能让女王遭到疫病的威胁嘛——于是,他们就用了私人侦探,让侦探们雇佣孩子们去记录人数,地点和时间,这种做法必然错误百出,但有什么关系?女王还会亲自来复查吗? 就算瘟疫因此扩散,女王也会带着王室成员避出伦敦,温莎城堡,荷里路德宫,奥斯本宫,巴尔莫勒尔城堡,桑德灵厄姆庄园——哪里容不下女王和她的家人,朋友与亲信?何况瘟疫从来就不是人力可以扭转的事情,御医大可理直气壮地声称自己已经竭尽全力。 第190章 只是一些小问题(中) 约翰.斯诺坐在自己的房间里。 他原先在水果蔬菜市场这里租借了一个屋子,这里虽然算是西区的一部分,但也是边缘地带,几乎可以说是擦边位置,他倒是不在意,反倒觉得这样可以更方便快捷地回东区,等到他成为女王的御医,这个地方就不合身份了,他原先的房东当然希望他能留下,不过在医学委员会那位爵士会长的暗示下,他还是迁移到了距离牛津街不远的一幢屋子——也就是费舍尔老先生居住的哈利街。 会长的意思事实上很明白,就是希望他看好的约翰.斯诺可以缓解与御医间的矛盾,平民又如何,御医们往上追溯几百年也不过是王室的仆人(或许现在还是),他们只是一时间无法接受,还有的就是斯诺为人处世过于磊落,无私——别开玩笑,人们总是会排斥异端的,尤其是这个异端还会有损他们的利益时。 譬如有关于霍乱的调查与取证,原先可是没这种事儿的,别说霍乱,就连黑死病御医甚至普通的医生们,若是愿意舍弃良心,也大可以高高在上,不置一词,毕竟按照教会法,所有的天灾与瘟疫都可以说是上帝的惩罚或是恶魔在作乱,人类只能接受,无法扭转…… 但有了约翰.斯诺,一个平民医生可以做到的事情,御医们为什么做不到?女王或许不会呵责他们,但肯定会有人觉得他们尸位素餐,玩忽职守,可本来他们就不用去做这种又危险,又低贱的活儿——会长因此劝说过约翰.斯诺,万事都需要循序渐进,霍乱年年都有,他也还有时间,搁置几年也不是什么大问题,等到他地位稳固了,再来继续自己的研究也不是不可以——但约翰.斯诺太清楚不过了,一个人若是愿意堕落,即便是假装堕落,那个速度会有快,结局会有多么难以挽回。 他身边也不是没有平民出身的医生,他见过他们,他们起初或许也抱持着辉煌的理想,或是朴素的慈悲,但只要他们如会长劝说的那样,“融入”那些只为显贵们服务的医生圈子,那么很快,他们的眼睛就不会再往下看了,说来也是,喝了甜美的葡萄酒,怎么咽得下肮脏的河水;穿着绸缎,就没法再忍受亚麻布的粗劣;更何况,在上层社会,只要人们愿意与你交好,他们简直就如天使般的可爱,而在底层,那些苟延残喘的虫鼠,他们为了活着就耗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哪里有心情反复斟酌你的想法——像是那个得了烂牙病的玛丽,医生在看到她出来作证说他是个男巫的时候,非常平静,一旦也不生气,他知道他们就是这样的,在东区,你救了一个奄奄一息的人,他略微有点力气就要咬下你一块肉的情况时有发生。 于是,当那些有幸从东区走出来的人,最终再也没有回到儿时的故乡,他们也许不是什么坏人,只是一个普通人。 “先生,要关上窗户吗?”斯诺医生身边的女仆小声地问道,她是女仆,也是斯诺医生的助手和护士,斯诺医生暂时还雇不起太多人,也因为如此,她掌握了一些乡村女孩无法懂得的知识,譬如烟尘,对人的眼睛和呼吸道都是有害的——原本街道上弥漫着的都是来自于泰晤士河的臭气,但因为西区的街道上也出现了霍乱病人,那些御医们就雇佣了大量的平民,一边要求他们穿戴成“瘟疫医生”的样子在街巷中行走来掩人耳目,混淆视听(让人们误认为他们在认真干活),一边买了许多柴火,煤块,堆积在路边烧起来,据说这些火焰能够净化会带来瘟疫的瘴气,一些人还在往里面投入辣椒,啤酒花和香料,不断有市民走过去深深地吸一口升腾起来的烟雾,然后吐出去,据说能够清除那些不干净的气体。 如果你愿意翻看史料,你会发觉这种燃烧香料免疫法最早出现在古罗马时期,那时候的祭司以及后来的神父都是这么干的,让人吸入烟雾——因为烟雾具有强烈的刺激性,以至于人们能够清楚地感觉到它们在体内流淌,他们会产生错觉,以为自己真的得到了治疗。 但在这个时候,是多么的可笑与滑稽啊。 “不要关,”斯诺说:“好了,让我一个人待在这里。” 女仆担心地看了他一眼,屈了屈膝,沉默着退出房间,关上门,她知道的不多,但也能从斯诺医生的脸上看出什么事情都没能得到解决,事实也是如此,斯诺医生原本在俱乐部等待拉结,没想到她传信来说,因为伦敦瘟疫横行,女王身边的人已经被限制出行,或是出行后就不能再回王宫,科恩伯里子爵夫人是坚决反对拉结离开的,女王身边从来就是见缝插针,没有条件也有人想要创造出条件,半天使在王室里也不算是什么稀罕的东西,拉结得到女王青睐不过是因为她比起其他半天使来有着一种天真而又纯洁的心态——毕竟拉结之前几乎是被当做兵器抚养的。 他等不到拉结,只能回到医院,然后医院又遇到了那样的事情,女王的警察将他从暴徒的围攻下解救出来,这给了医生一个错误的讯号,因为得到了女王的谅解,他兴匆匆地赶到王宫,希望能够得到召见,结果我们也看到了,女王仍旧冷淡地拒绝了他。 “我现在才意识到自己的愚蠢,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斯诺医生在心里说。 “来得及。”一个声音回答了他,医生惊讶地抬起头,就看到了一张倒挂着的脸,他还没能认出这张脸就从标志性的灰发中猜到了来人是谁——没有人能和半恶魔利维那样有着一头几乎没有一点杂质的灰色短发,这种灰色在明亮的地方是银灰色,在阴暗的地方是铁灰色,又不像老人的那种灰发,这种灰是光彩熠熠的,一看就充满了生命力。 利维从屋檐上的滴水兽上翻下来,在空中折转身体,轻盈而稳定地落在了窗台上,窗台上只够放下他半只脚,风一吹他还在微微摆动,若是个人类,斯诺医生早就扑上去拉住他了——这栋屋子是三层公寓,斯诺医生待着的地方是阁楼。 医生看上去非常憔悴,利维想,他看上去就像是西西弗斯,西西弗斯受到的惩罚来自于古希腊的众神,现在你在地狱依然可以看得到那个不断将石球推上山顶的可怜家伙,哦,对了,他们做的事情似乎也很相似,西西弗斯囚禁了死神,让世上再无死亡,而医生,做的也是这件事情。 第191章 只是一些小问题(下) “我猜你也该来了。”医生说。 “这句话对恶魔来说可不算恭维。”利维说,一边从窗户外面跳进来,恶魔可以预测人类的行为,但如果反过来被恩磊预测到自己的行为,那就是贻笑大方了,“我并没有那个意思,”医生辩解说:“只是,”他苦笑了一下:“伦蒂尼恩先生,当人们绝望无助的时候,会向上帝祈求希望得到帮助,但若是祈求得不到回应,他们就会转而向恶魔祷告,这是人之常情。”他之前在俱乐部等待拉结的时候,也不是没去过教堂向上帝祈祷,问题是没有,上帝似乎并不关心一些平民的生死,现今他走投无路,茫然无措,他很清楚自己正在等待什么……尤其是他身边正好有那么一个半恶魔。 利维站在房间里,端详着医生,约翰.斯诺医生是13年生人,今年已经有三十七岁,作为一个东区出身的工人之子,他已经可以说是功成名就,可作为一位曾经无限接近最高统治者的御医,他可真是失败透顶,直至今日,除了这幢只是暂时借居的公寓,岌岌可危的存款(为了抵抗这次瘟疫,医生又贴了不少钱进去),一个如果能够狠下心来就能发财,但狠不下心来就要被拖累的慈善机构——怜褔会,一个护士连带女仆,车夫,以及一个必须的贴身男仆之外,医生就没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东西了。 就连这个房间,恶魔不用左右环顾都能点出房间里有几样家具,他将手放在医生肩膀上,让他坐下,这个男人原先还有一些黑头发,现在已经是灰白色占据了大部分,垂下来的眼袋简直可以割下来论斤称,他的眼睛里满是血丝,嘴唇干裂起皮——半恶魔注视着他,不过作为地狱的种子,他心里没有多少怜悯和赞叹的成分,里鲁早就警告过他,约翰.斯诺医生的行为诱发了不少领主与王子的不满,这些曾经将瘟疫一次次地带入荒野,田地,村庄,城市与城堡的恶魔们一直非常讨厌医生——非常,非常,非常讨厌,何况他们还不能说是全部…… “那么你打算怎么干?”利维打开双手:“医生,我就在你面前,告诉我,你准备怎么改变现在的状况,如果你需要我的帮助,”半恶魔愉快地一笑:“我倒是不介意帮你弄死一两个敌人。” “敌人?” “对哇,”利维绕过去用手臂圈住医生的肩膀:“你是我的朋友,医生你该知道,恶魔从不会让他们的朋友吃亏,我们和别人做交易,讲得就是一个信义,可比那些只用舌头说得天花乱坠的小鸽子们强,而且见效飞快,你在日落前决定,在日出前就能得到消息,说吧,说个名字,不过若是费舍尔就算了。” “费舍尔先生怎么了?”斯诺当然听说过费舍尔这个姓氏,也知道后者在女王面前进了谗言,那位老先生虽然很多年不再承担起御医的职责了,但因为连续服侍了三位国王,在王室与大臣眼中很有一些分量,那些御医们发现无法在工作和研究上摧毁他后,就将这位重量级的武器拿了出来,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他们成功了——但费舍尔老先生带着儿子跑到怜褔会的医院寻求救治的时候,他并没有把他们与其他病人分别对待。 “他死了,他们一家都死了。”利维盯着斯诺医生的眼睛,希望能从里面看到一点幸灾乐祸或是如释重负,但他只看到了一丝痛苦与愤怒。 “唉,”利维说:“有没有弄错,我亲爱的医生,他们是想要你死的。”别以为那些上等人的手和心有多么干净,他们与他们眼中的老鼠——也就是那些东区的底层平民也没什么两样,甚至更为狭隘暴躁,东区的平民只要能够吃饱肚子,有个地方休息就是一只温顺沉默的小羊羔,而贵族们呢,每个人(至少大部分)都几乎将所有的精力用在了争权夺利上——只要走到了他们这个位置,就绝对不能掉下来,他们知道那些掉下的人会怎么样,因为他们脚底下践踏的就是那种人…… 御医们又是这些贵族中最恶心的一群,他们不算是大臣,也不是将军,也就是说,既不穿袍,也不持剑,他们是王室的高等仆从,凭借着人们对于医学这一陌生学科的不熟悉攀爬到了原本不属于他们的位置,他们往往只掌握着一两种特别的治疗方法——我是说,灌肠或是烙铁,或是一两种特殊的医疗工具——如产钳,又或是一两种被奉若珍宝的秘药,像是罂-粟和木乃伊粉末,他们不思进取,也不在乎病人的安危,只想着凭借这些老旧的东西更进一步。 他们被贵族们蔑视,但在普通的同行与平民之前,他们又是高高在上的“老爷”,自认为对前者有生杀予夺的权利,约翰.斯诺一下子就占了两条,这就算了,他居然还能无视他们的排斥与刁难,毫无滞慢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岂不是间他们看做了引人发笑的小丑?好吧,如果这样一些御医还能忍受的话,约翰.斯诺对于医学的热忱与对生死的无畏才是最让他们无法忍受的。 要知道,御医们的孩子多半也是要成为御医的,不然他们怎么会被称为世家呢?现在可好了,因为有了一个约翰.斯诺,他们就要从富丽堂皇,安乐无忧的宫殿里走出来,走进肮脏的贫民窟,和得了瘟疫的人厮混在一起,随时都有可能染上致命的瘟病——而且这不是一时半会的,而是永久的,他们的孩子和他们一样要承受不该有的危险。 若是他们之前的计划成功,斯诺医生被赶出伦敦,大概没几天就会碰到意外吧,什么染上重病啦,马车翻倒啦,什么遇到劫匪啦——伦敦城外从来就不怎么平和,萨里郡不久前不才烧死了一家三口吗?他们还是萨里郡主人吉尔福德伯爵的亲戚呢。 灰侦探 第58节 “杀了他们就能解决问题吗?”医生问,他托着脑袋,仿佛不堪重负。 “当然呢,”利维就差点说个“亲”了,不过所有的恶魔都挺像是客服的,他们售卖一切不甘,暴怒,淫邪与嫉恨,“知道萨列里吗?医生,他向恶魔寻求帮助,杀死了沃尔夫冈·阿玛多伊斯·莫扎特。” 第192章 坏事成双?不,成三!(一) “怎么可能!”斯诺医生下意识地反驳道,莫扎特是十八世纪的音乐家,距离现在还不是很远,他当然也对这位天才而狂放的作曲家与演奏家的生平有所了解:“萨列里和莫扎特之间……或许是有些同行之间的竞争,但萨列里赞美并且演奏过莫扎特的作品,在莫扎特死后,他还收了莫扎特的儿子做学生。” 在一百年前,学生与师长的关系要比此时更紧密,即便是平民将孩子送去工匠手下做学徒,都要在教堂里对着教士老爷和圣经发誓,这个孩子的所有权与监管权将在这一天完全转移给他的师傅,无论是挨了骂还是挨了打,是打伤了还是 打死了,孩子的亲眷也没追究或是阻碍的权利,如果孩子逃走了,孩子的原监护人还要支付他在师傅这里的吃喝穿用的钱,若是他最终出师,也要按照契约上约定的那样为师傅干上三年到十年的活儿,当然,在这个时间段,他是拿不到一点工钱的。 而那些为权贵们服务的医生,药师,音乐家,画家,也是一样的,学生们简直就像是兔子敬畏猎犬那样敬畏自己的师长,他们可能很少挨揍,但作为代价父母就要给出一大笔学费,这些学生也和学徒一样,需要从小就跟随老师生活和学习,如果有那个学生能够得到老师的青睐,那么他也能成为老师在专业方面的继承人。 萨列里收了莫扎特的儿子做学生,可以说是平息了许多有关于他与莫扎特不和甚至相互倾轧的传闻,毕竟他完全没必要这么做,那时候莫扎特的妻子已经改嫁,莫扎特的父母已经离世,曾经也称得上音乐神童的姐姐结婚生子,泯然于众人,掀不起什么风浪,他又何必白白浪费了一个学生的名额呢? 而有了虽然也可以说是命运多舛,但至少还在奥地利宫廷里担任三十六年宫廷乐长的萨列里的指导,莫扎特的儿子即便没有他父亲的卓越天赋,也能保证在后半生衣食无忧,这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凶手能为受害者的后代所做的事情。 斯诺医生欣赏莫扎特的才华并且为他的英年早逝而悲叹,但他也不会允许一个德高望重的好人被有意曲解与诋毁。 利维没有辩驳,他看着医生,只是哈哈一笑:“好吧,”他说:“或许我真的举了一个错误的例子,好人,”他不无讽刺地道:“那么我们回归到最初的问题来,医生,你想要他们死吗?或者只是染病?至少这样他们就不会再成为女王与你之间的阻碍了。” 医生摇摇头:“不是他们的问题。”他已经想明白了:“真正做出决定的人在白金汉宫,”女王陛下给了他这栋公寓,事实上就是在暗示,他应当与东区彻底地切断关系了,他如今是女王的御医,哪怕他再怎么寻找看似合情合理的理由,他在东区的义诊就将最卑贱恶心的妓女与这个国家最崇高的女性摆在了一样的位置,只是女王还想要用他,用他来逼迫与威胁那些御医,才没有立即把他赶出伦敦——但要说在他和御医之间,更正确地说,在贵族与平民之间,女王是绝对不会站在后者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的。 即便西区已经有了零零星星的几件霍乱病症——但大部分官员,贵族与伦敦市民(那些富有的商人,银行家)都安然无恙,毕竟他们都喝得起已经从两个便士涨到了十个便士的桶装水,就像在燥热的夏天,也总有人用得起从遥远而冰冷的瓦尔登湖运来的冰块,当然,这个价钱对于每天只能赚到二十个便士,而这二十个便士还要用来吃喝,住宿(哪怕是挂在一根绳子上也是要钱的)的工人来说,简直就是另一种式样的天方夜谭。 不过东区死了多少人,与西区的老爷们有什么关系呢?就像是泰晤士河总是从西往东流,东区的人想要踏进西区也像是逆水而上一般地艰难,尤其是在东区霍乱病例暴增之后,被人认为多此一举的警察系统终于派上了用场,成百上千的暴徒被警局雇佣,日夜巡逻,就是为了避免东区的疫病源头悄悄潜入了这座洁净堂皇的伊甸园。 这份数据还是约翰.斯诺医生亲手交给女王陛下的,只是他没想到,女王压根儿没想过要为东区的人做些什么——驱逐和隔离除外。 斯诺医生心中涌起了浓重的失望之情,在女王陛下坚持推广麻醉分娩术并且以身作则的时候,他是非常感动的,他以为自己终于遇到一个仁慈宽容的君主,之后的种种无疑打破了他的幻想,他坐在这里思考了整整一夜——半恶魔的建议对他实在没什么诱惑力,他也不想干掉女王。就算女王的继承人登基,他能如医生所期望的那样,俯下身来亲眼看看这些苦难的民众吗?他不会,就算会,贵族与大臣们也会阻止他这么做,更有甚至,若是君王触动了这些家伙的利益——英国人也不是没砍过国王的脑袋。 “那么你就打算坐在这里,看着事情慢慢变得糟糕透顶?”利维尖刻地问道。 “当然不,”医生低下头,用手掌恶狠狠地擦了擦脸,“既然女王陛下并不准备把我赶出伦敦,不管什么理由——那么我就会继续干下去,无论是医院,霍乱还是别的什么……” “你想要怎么做?” 医生咧嘴一笑:“东方人有句谚语,叫做只有给予,没有回报是一桩失礼的事情,那些……那些混们既然对我做了那些事情,那么我略微还击一下应该也是可以的……吧。” “需要我帮忙吗?” “暂时不需要,”医生毫不掩饰地说:“这是人类的战争。” 说实话,利维还挺好奇医生要怎么做,他看着医生跑下楼,喝了点酒吃了点面包,与此同时他叫来贴身男仆,叫他去找几个跑腿的小子来,等那些孩子到了,他就给了那些孩子一些钱,让他们去将怜褔会的人召集起来,等这些人陆陆续续都到了,他挑选了二十几个强壮的男士,分发了皮大衣,鸟嘴面具(这些都是医生为了疫情爆发时不至于手足无措而准备的),他们就这样浩浩荡荡地走出了房子,沿着哈利街,一间一间地去敲那些御医们的门。 之前御医雇佣了暴徒伪装成鸟嘴医生从他的医院里抢走病人,现在斯诺医生如法炮制,无论房子里的人开不开门,他都举着喇叭响亮地宣告,听说这间房子里有了霍乱病人,为了避免瘟疫在西区流行,他必须检查房子里的每个人,如果有病人,还得带走病人,送到郊外的疗养院去。 御医们当然不会允许他们跑进自己的屋子里,但那二十个强壮的男士就是派这个用场的——第二个御医喊来了警察,斯诺医生平静地摘下了面具,说:“是霍乱,先生们。” 警察们就裹足不前了。 第193章 坏事成双?不,成三!(二) 利维在屋顶笑得打跌。 恶魔们都是很喜欢看热闹的,尤其是涉及到人性这一方面的热闹,如果是一个通常的好人做出了些不那么良善的举动,反过来让恶人自食其果 ,他们更会开心得不得了,别以为恶魔们作恶,他们就会偏颇恶人,他们就算要偏颇,也一定是偏向于强者,所以若是有朝一日你成了地狱的信徒,别惊讶,你会发现恶魔们厌恶所有的失败者,哪怕是他们的同类或是他们自己。 御医们顿时陷入了一个困境。 这个困境还是他们自己设置的,为了说服伦敦城内的显贵,从最底层的管事到最顶层的女王陛下,他们竭尽全力地渲染了约翰.斯诺是如何热衷于研究危险的霍乱,甚至将得了疫病的病人留在距离伦敦中心不过数百英尺的地方,他们将约翰.斯诺斥为不知好歹的蠢货,唯利是图的目光短浅之人,卑劣的盗贼(指他剽窃其他人的医术成果),咬主人的狗,他们在沙龙,在官邸,在公寓,在王宫里都这么说,将约翰.斯诺的任何一桩细小的行为都渲染成他的不择手段——因为约翰.斯诺确实对钱财并不热衷,在细细思考后,御医们给他扣了顶“追逐名望”的帽子,告诉所有人说他就是个对研究和医学发了狂的疯子。 这些围绕在女王身边,相对于医学,更擅长争权夺利,尔虞我诈的御医们大概没想到,回旋镖会来得这么快,对,他们让每一个人都知道了,约翰.斯诺即便有千般不好,他在霍乱领域就是不折不扣的国王,他说出去的每一句话都可以算是金玉良言,但他们并不在意,霍乱不是上层阶级的人会得的病,在进入七月后,伦敦城内的绅士们都已经不再从自来水管里取水,而是从一百英里以外的巴斯小镇拉过来的泉水——虽然巴斯以温泉疗养闻名,但那里也有澄澈甘甜的地下水,这些水已经上涨到一个先令一桶,也就是十二个便士一桶,而且还是一天一个价格。不过已经能够有很多人在考虑提前结束四月到八月的社交季,返回乡下的庄园避开酷暑,恶臭和瘟疫了。 约翰.斯诺再对霍乱有研究又怎么样?那些工人和罪犯,能从口袋里掏出超过一便士的诊费给他吗?哈,哈,哈! 他们没想到的是,约翰.斯诺能够从一个工人之子成为一个西区的医生,就不会是甘于命运摆布的愚昧之人,他坐在房间里的大半天里,与其说是在思考对策倒不如说是在调整自己的思路与方法——他曾经对女王陛下保持着异常深厚的期望,显而易见,女王不是那种固执守旧之人,但很可惜,她和每个金字塔尖的统治者那样,只会对自己需要的东西宽容,约翰.斯诺带来了新的麻醉分娩术——有过实验者的陈述,报告和数据,它确实能大大降低女性在分娩时遭受的痛苦,还能减少她们可能遇到的危险(痛苦会分走产妇的一部分精力,也会造成胎位不正或是伤口迸裂)。 而作为圣公会的宗教领袖,英国的君主,无论国王还是女王,都少不了一项天主赋予的重要使命,就是让他们的统治能够永久地延续下去,国王也就算了,作为男性,他只要保证自己的妻子能生下继承人,但作为女王,维多利亚面对的是更为巨大的挑战——她不能避孕或是堕胎,而后,每一次生产都有可能要她的命! 她从婚后的第一年就开始生产,然后每一年或是间隔一年就要生一个孩子,她今年三十一岁,想必之后还会继续生养儿女,有约翰.斯诺医生研究并施行的麻醉分娩术,确实让她感到了一丝欣慰,医生的行为,大抵也可以说是挽救了一位君王的性命,她虽然一开始的时候并不那么情愿用他,但亚瑟王子诞生后,她是真的,高高兴兴地拔擢了斯诺医生。 但这份拔擢就像是将一颗茂盛的花树从原先生长的土地上拔出来,种到自己的花园里,她并不会去询问斯诺医生的意见,也不会理解他对故土的渴望与思念,更不会允许他继续将自身的繁华展现给那些不值一提的底层人。 斯诺医生一旦发现了自己的错误,就立即行动了起来,正如以上所说,御医们为了提起上流阶级对斯诺医生的厌恶,可以说是牢不可破地将他与“下等人”才会得的霍乱连接在了一起,无论什么人,哪怕是并不被要求懂得政治与科学的淑女们,也知道有这么一个喜欢研究瘟疫的医生,他们或许的确对约翰.斯诺反感到不允许他的名片排在造访者的行列里,但他们绝对不会怀疑,约翰.斯诺对霍乱下的每一个定义。 约翰.斯诺 的行为算是另一种形式的以牙还牙,御医们雇佣暴徒,伪装成瘟疫医生抢走他医院里的病人,他就让怜褔会的会员们同样伪装成瘟疫医生,跑到他们的屋子里,带走御医和他们的学生,宣称他们得了霍乱,要送到郊外去隔离——确实也有人大声喊叫,自己没有染上瘟疫,但谁去证明呢?能证明的人就是那个睁眼说瞎话的人,他们依仗的那些官员与贵族,也不会有这个胆量去靠近他们去检查他们是不是在呕吐或是腹泻……为此斯诺医生还要感谢那些坚持“霍乱瘴气说”的同行,正因为他们说,霍乱是通过空气传播的,所以他们一说什么人得了霍乱,就连他们朝夕相处的亲眷和朋友都立即四散奔逃。 御医们气得要死,却也无可奈何,他们被拖上马车的时候,还在向周围的警察(他们是被求助后跑来的)寻求救援,但他们收买这些警察的时候用的是金镑,斯诺医生用来收买他们的是他们的命,这些警察根本不敢靠近马车,这时候的警察几乎都是从那些无所事事的暴徒里挑拣出来的,毕竟这时候身材高大,年轻,健康,能够读写的人实在是不多,他们既然没能进入军队,那么大多数都只可能在犯罪的边缘游走——嗯,虽然要求品德良好,但……大家心里都有数。 约翰.斯诺医生一口气将马车,这差不多可以说是一个车队了,前后共有七八辆,每辆上面都塞满了人,车上的人一开始是怒吼,咒骂,威胁,叱喝,之后就变成了诱惑,哀求与道德绑架,等过了泰晤士河,穿过水果蔬菜市场 的时候,他们发现约翰.斯诺真是铁了心要把他们送过去和那些疫病病人关在一起了,顿时着了谎。 约翰.斯诺靠在马车车夫的座位上,深深地吸了口气,一旁的怜褔会成员之一充满钦佩地看着他。 “好了,”斯诺医生对他还有另外几个机灵的小伙子说:“别打开车门,也别解开他们的绳子,一个个地去问,看看这些可敬的老爷们愿不愿意为了那些可怜的病人向怜褔会捐赠一笔钱?” 那几个小伙子笑逐颜开,怜褔会的成员就不会是什么达官显贵,他们之中的大部分都是工人,残酷的生活已经压迫的他们几乎连喘息的力气都没有了,瘟疫还在不断地蔓延和爆发,他们每天都要提心吊胆,担心自己醒来的时候睡在一滩呕吐物和粪便之中,约翰.斯诺医生是个好人,但也只有那么一个好人,怜褔会的医院也开设在西区,他们需要照顾,需要药,需要糖和盐,还有隔离用的房间,但这些都得要钱,让斯诺医生一个人出那就是天方夜谭。 现在可好了。 第194章 坏事成双?不,成三!(三) 怜褔会的小伙子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一个戴着圆顶帽的年轻人突然压低了声音,低声问道:“医生……您觉得我们应该要多少?” 约翰.斯诺在动手前就已经有所准备,他做了那么多年医生,对各个阶级的医生收入也有所了解,乡村和小城镇里那些只做过医生学徒,助手,没有医学院毕业证书的所谓“医生”,每年的收入大概在五十到一百金镑左右;有证书的城市医生,他的年收入在两百到五百金镑左右——这要看他所在的城市,毕竟曼彻斯特不能和利物浦比,利物浦又不能和伦敦比;而伦敦的御医先生么,当然,他们受王室雇佣,是有一笔丰厚的年金的,他们为那些贵人看病问诊,也能得到丰厚的回报,他们的年收入,最高能够达到五千金镑!虽然其中可能包括一些封口费或是非法手术(如堕胎)之类的特殊诊金,但也足以令人咋舌了。 ——之前说过,一个金镑约等于二十个先令,一个先令等于十二个便士,大便士,也就是含有银的铜币,它不是数值最小的,还有一种小便士,只有铜,叫做法寻,一个便士可以兑换四个法寻。而如果按照可敬的读者们所持有的货币,一个金镑大约可以兑换现在的两千元…… 这里的工人通常只见过法寻,便士顶多就是先令了,他们之中只能做散工的一年只能赚到一千个便士,也就是说,四个金镑,其他哪怕一个家庭都在干活也不会超出多少,毕竟只要长了嘴就要吃饭,因此医生对他们的道德品行从来不做苛刻的要求,还是孩子的他在父亲运气不好的时候也挨过饿,他知道一个人在挨饿的时候几乎什么时候都能干得出来。 “学生一千金镑,老师五千金镑。”他这么说,顿时令得周围寂静无声,还有人伸手掏了掏耳朵,“您没说错吧,医生,或许是我听错了,您是说一千先令?”这个人已经放大了胆子说了,但医生只是微笑着摇摇头:“去要吧,”他说:“他们会给的。” “……狗屎!”之前那个戴着圆顶帽子的年轻人突然瞪大了眼睛,他恶狠狠地将帽子摘下来,握在手里捏紧,然后又把它粗鲁地扣在头上,他狠狠地跺着脚,“就算是他们把我吊在旗杆上!”他说的也是一些人担忧的地方,这种行为几乎可以说是绑架勒索了,如果只是一两笔无伤大雅的捐赠,像是几百金镑之类的,也许这些老爷们还不会将怒火扩散到这里的每个人,但一个人一千金镑?御医还要五千金镑?他们会疯了的,他们肯定会要求警察把这些卑贱的工人抓起来,然后一个个地绞死! “他们难道不会把钱拿回去吗?”另外一个年长些的人考虑得更多。 “你们都知道怜褔会是南丁格尔女士创建的,”约翰.斯诺说,“但她后面还有一个非常强有力的支持者。”要知道此时的人们并不推崇女性过多地参与到政治,经济和战争中,最初的时候,南丁格尔女士受到了很多不堪的诋毁与辱骂,人们的旧观念不是那么容易调整过来的,那么是谁在推动舆论,潜移默化地扭转民众的思想呢——维多利亚女王,在十九世纪,在世俗中,女性依然被看做和孩子与动物一样的不健全者,举个小例子,女性几乎不会被判谋杀罪或是其他重罪,因为法官们普遍地认为她们没这个脑子。 维多利亚女王对南丁格尔女士这样优容,是因为南丁格尔女士的思想与行为,显而易见地向所有人证明了,女性与男性一样,具备健全的人格,责任感,稳定的情绪与坚韧的意志,南丁格尔就像是她矗立在另外一个领域的旗帜——时刻提醒着那些大臣和官员,女性并不如他们以为的那样软弱可欺。 所以斯诺医生要的不是赎金,而是捐款,怜褔会后站着的是为女王效力的银行家,钱款会马上兑现在怜褔会的账户里,这些钱并不经他或是工人的手,如果这些御医们想要索还捐款,就要亲自走到女王面前和女王说——他们会有这样的胆量吗?很显然,没有,很快,听到了这个要求的马车上传来了震耳欲聋的辱骂声。 若是为了擢升,若是为了投资,甚至只是为了向人们炫耀自己的富有,五千金镑这里的几个御医会毫不犹豫地拿出来,但为了一群恶心的穷鬼?呸!他们一个便士也不会掏,但医生无论他们怎么骂,只是心平气和地告诉他们一个现实,简单地说吧,如果他们不拿钱,他就把他们全都送到郊区的慈善医院和疗养院里去,也就是他们搁置霍乱病人的地方,不说医院的条件如何,他们会不会被染上瘟疫——只要他们进了那里,那么就至少有四五个月不能靠近女王与其他王室成员,伦敦城内的达官显贵也不会要他们看病……别以为御医们中就没有竞争,这里只是御医中最为固执和守旧的几个人,如果他们暂时无法履行其职责,多得是又年轻又有才能的医生随时听候着女王的召唤。 斯诺医生最无耻的地方就在于他把这些御医的学生也都绑架过来了,也就是说,他们缺少利益攸关,无论如何也要代他们向女王陈情的人——他们不是爵爷,女眷没有出入宫廷的资格,他们的保护人,以及他们的盟友阿尔伯特亲王,也不敢在霍乱的话题下随便发言,如果他们将御医们弄回来了,而御医中确实有得了霍乱的人(如费舍尔),到时候波及到了小王子,小公主,乃至女王,等待他们最坏的结果是叛国罪,最好的结果也是流放。 他们为了什么才会这样发疯?为了几个不是不可取代的庸医吗? “我只给你们一刻钟的时间。”斯诺医生温和地提醒他们:“不是我不能给你们更多的时间,各位,拖得越久知道的人就越多,流言就越发不可收拾。” “那么你得让我们的学生去拿支票。”一个御医终于冷静点了,但他看到约翰.斯诺从口袋里掏出了属于他的支票本时,他忍不住再次破口大骂,此时的支票还很原始,等于银行开给存款人的一本无记名空白提款凭证,需要提取钱财的时候,存款人在凭证上写上名字,日期和简略的支付说明,像是某某人向某某人支付一笔费用用于定制大衣之类的,持有人拿到对应的银行马上就能拿钱。 约翰.斯诺有时候也必须承认,认得一两个手脚利索的小伙子是很有用的。 “老师,斯诺老师。”从另一个马车窗口探出了一个脑袋,约翰.斯诺并不惊讶地发现这是他指导过的一个年轻医生,他知道他是一个老牌御医的学生,向他求教不过是为了代替自己的老师把他踩下去,但他教他的时候,斯诺医生可以发誓,没有一点保留的地方,那个年轻人在他看过来的时候羞愧地低下了头。 “这还是你第一次叫我老师。”斯诺医生平静地说道。 “我很抱歉,”那个年轻的医生嗫嚅着说道:“抱歉,先生……”斯诺医生耐心地等了一会:“你究竟要说些什么呢?” 年轻的医生闭了闭眼睛:“太……太多了,”他哀求道:“老师,一千个金镑,太多了……我拿不出这么多钱……先生,我还是一个学生。” 斯诺医生盯着他看了一会,就在年轻的医生以为事情有转机的时候,斯诺医生笑了笑:“我不这么认为,哈维先生,你父母为了能让你成为一个御医的学生,可是为你筹集了一万两千金镑的学费。” 第195章 坏事成双?不,成三!(四) 年轻的医生顿时说不出话来了,斯诺医生叹了口气,不管怎么说,前者跟了他很长一段时间,还和他一起动过几次手术,虽然他隐瞒了已经有老师的事实,但不得不说的是,他确实聪慧过人,谨慎细心——斯诺医生为什么会知道他的底细,就是因为年轻人的老师也很喜欢他,引起了其他学生的嫉妒,他们跑到斯诺这里来,想要他把年轻人赶走,让他完不成老师的嘱托。 “学生一千,老师五千。”另一个苍老的声音说道:“斯诺先生,你是真的不打算再回伦敦了吗?” “我本来就是东区一个工人的儿子,”斯诺医生平和地说道:“回到东区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旁边的一个怜褔会成员担心地看了医生一眼,同时不由得露出了一丝羞惭的神色——他们当然知道,弄到了那么一大笔钱,他们就等于将这些医生老爷全都得罪过了,但他们和医生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他们本来就是东区的工人,一大部分还是散工,而且为了今天的事情,怜褔会和行会头领都保证了,这几年他们就算一点活儿也不干,他们和他们的家人也不会冻死饿死,但医生干了这桩事情之后,御医们无论如何也不会允许他再回到伦敦了,而且对于那些高高在上的爵爷来说,这还真是被自己的狗咬了一口,无论斯诺医生的出发点有多么崇高,即便有人钦佩于他的仁慈与勇气,也没法说服其他人再给医生一次机会,毕竟他能绑架同僚,谁知道什么时候又会绑架病患呢? 问出这个问题的人正是那个年轻医生的老师,他从年轻医生这里窃取到了所有有关于麻醉分娩术的技巧与经验,在费舍尔一家染上了疫病,约翰.斯诺再也无法为女王效力后,他是最有可能成为御医首席的人,也因为这点,他对于这五千金镑倒不是很在意,不过,他探头张望了一番,前后七八辆马车,装满了人——由于学生们几乎也和老师住在一起,就和学徒也会和师傅待在一起——这里至少有五个御医,还有二三十个学生,算起来,怜褔会今天可以得到五万金镑以上的捐款,这是个什么概念? 当然,这笔钱无法与那些拥有大片土地的贵族们相比,但对于那些中等阶级的小公务员,商人或是教士来说,完全可以说是一笔可以让他们就此躺平或是翻天覆地的巨款,对于如怜褔会和东区这些工人与无业者来说,它能更改的就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命运,而是成百上千人的命运——斯诺医生坐在房间里思考的时候,就已经打定了主意。 西区对他而言重要吗?不,一点也不重要,他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的出身,也很清楚工人之子的名号会陪伴他一生,无论他做出了怎样辉煌的成绩也是如此,他没有结婚,不过就算结婚了,他的孩子想要摆脱血脉的桎梏,恐怕花费一千年也不可能,没看意大利的梅迪奇家族,他们想方设法地有了一个佛罗伦萨的僭主,有了两个教皇,还有一个法国王后,但怎么样呢?人们说起梅迪奇,还是会轻蔑地将之称为商人或是药丸家族(梅迪奇最早贩卖药丸发家)。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医生,他的儿女,如果他有,将来可能也是医生,或是医生的妻子,或是如费舍尔老先生那样,不惜一切地将孩子送到另外一条看似平坦的路上,有用吗?没有,他们和那些被他们鄙视的平民一起被甩上了马车送走,运到了不知道在哪儿的乡下,也没看有谁顾虑到费舍尔老先生的身份与资历。 想到这里,前路就豁然开朗了,既然约翰.斯诺一开始想要的就是让东区能有一个医生,一个医院,充足的药物,医疗用品,还有护士和帮工——那么有一大笔钱一样可以做到这些,虽然这个医院起初在人手上有点掣肘,但没关系,自从得到了女王的瞩目后,斯诺医生就有了很多不亲自来的学生,他已经累积了许多教学经验,等到了东区,他可以从那些小伙子中挑出聪明又胆大的,先做自己的助手,然后看能不能从里面择选出几个学生,这些学生边学边做,出师后就可以立即开业。 斯诺医生没有继续与这些瓮中之鳖交谈,他的底线已经摆在了这里,而且之前的那位老先生也愿意下马车去劝说那些还没转过弯来的人,当然,他们肯定愤怒异常,但斯诺医生也说得对,时间拖久了,他们就算回到西区,也不免被怀疑已经被染上了病,尽快回去,还能掩盖掉大部分痕迹,如果有人问起,也可以说是朋友之间在开玩笑。 何况约翰.斯诺是真的不打算回伦敦了,也就是说,他真干得出把所有人送进疗养院的事情来,以及,因为他曾经缓解过女王御体因为生产而造成的痛苦与损伤,女王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把他关起来或是处死,甚至这些怜褔会的人也不会受到什么追究——他们又不是拿了赎金就去肆意挥霍的罪犯,他们只是“请求”御医们向怜褔会捐了款,这当然是这些先生们心甘情愿的,要不然怎么说?他们对女王是有什么不满吗? 御医们最终还是一个个地签了支票,他们的学生也是如此,后者也有想要哀告或是耍无赖的,但他们的老师比任何人更早地投来了锐利的视线,他们为保证自己的地位已经花了五千金镑,这些愚蠢的小子若是敢因为区区一千金镑就引发了他们绝对不想看到的流言蜚语——嘿,把他们赶出伦敦都可以说他们的老师过于心慈手软了。 这里御医们才签下支票,那里就有几个小伙子骑着马返回西区,等到这些钱被转入怜褔会的名下,作为怜褔会的管理者,斯诺医生就有权力动用这笔资金,他毫不犹豫地买下了一联排曾经的啤酒厂仓库,这里的仓库因为要储存发酵的啤酒做得又高又大,顶上有天窗,可以通风,最妙的是啤酒厂本身就有上下水,可以供给病人和工作人员饮用和清洁。 第196章 坏事成双?不,成三!(五) 我们暂且不说御医们如何愤怒而又狼狈不堪地回到了家,又怎么继续精疲力竭地向人们解释这只是一个同僚所开的,无伤大雅的玩笑,当然,能够住在中心地带(北摄政公园,南詹姆斯宫与白金汉宫,东伦敦塔,西肯辛顿)的人都心知肚明这是怎么一回事,即便如此,这几位御医还是要有那么一两个月处于焦头烂额的状态——他们又不能继续之前的交际往来,免得遭人反感,又不能深居简出,坐实了自己被染上瘟疫的谣言,于是这段时间,出现了一种非常奇特的景象,那就是这些公寓面对大街的玻璃窗户后面,总是会站着一个看上去红光满面,精神奕奕的家伙,专注地盯着一个固定的沙袋打个不停…… 这种古怪的表现几乎让哈利街成为了伦敦的新景色,女王陛下听说了,还兴致盎然地带着王夫阿尔伯特亲王,还有皮尔首相亲自去看过,皮尔首相坐在亲王对面,看到对方居然还能笑得出来,没有一丝窘迫与尴尬的神色,也不由得在心中升起了一丝钦佩之情——在表面上,维多利亚女王完全符合这个时代人们对女性的要求,贞洁,温柔,顺从,善于取悦丈夫,生儿育女,管理家庭……虽然深谙内情的人很清楚女王除了在生儿育女这方面还在框架之内,其他的部分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君王,作为臣子,他们也不知道是该高兴好,还是该沮丧好。 但作为王夫,阿尔伯特亲王难道就感觉不到吗?他是个聪明人,打从萨克森来就知道自己将会是怎样的一个角色,也知道那些堆积在他办公室的文件不过是女王用来安抚他的玩具,但你要说,他真的就此甘心做一个贤夫良夫了吗?皮尔首相可不这么认为,不说卡斯蒂利亚的疯女王胡安娜的丈夫费力,就说他们的费力吧,也就是著名的血腥玛丽,玛丽一世的丈夫费力二世,他可是一踏上了英格兰的土地,就成为了英格兰的国王,与玛丽一世共同治理这个国家——费力二世之所以没有在最后将英格兰的权利全部揽入怀中,还是因为他后来继承了西班牙的王位,即便如此,他还是设法说服了玛丽一世在英格兰已经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支持西班牙与法国开战,至于玛丽一世因此在国内受到了多少非议与反对,他是不在乎的。 而且在玛丽一世疑似怀孕的时候,费力二世还设法让她写下遗嘱,指派自己为孩子的监护人,也就是说,在孩子成年之前,他就是英国的摄政王,万幸的是这只是一次荒唐的假孕,在玛丽一世去世后,继承王位的是她的妹妹伊丽莎白一世,而伊丽莎白一世,终身未婚,其中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一旦结婚,她就必须将手中的权利分享给自己的 丈夫,而她的丈夫,大概不会被这一半所满足。 而在三百年后,王夫的处境远不如他们的前辈,他们没有王冠,只有亲王的头衔,而且为了避免如玛丽一世与费力二世那样因为身为两个君王而不得不长期分居,王夫的出身又要高贵又要无足轻重,譬如阿尔伯特,他是萨克森公爵的次子,女王的表兄,如果他没能和女王结婚,那么现在也不过是多如繁星的爵爷之一罢了。 但就算是对外国人总是抱持着怀疑态度的皮尔首相,也必须承认,阿尔伯特亲王是个仪表堂堂,举止优雅的美男子,符合这个时代对男性的所有美誉,他睿智,沉稳,富有理智,如果说这些还不算难得,那么长达十数年如一日的胸有城府,不露锋芒,就更加令人唏嘘了,若他不是女王的丈夫,而是在政府中工作,甚至进入军队,首相想,他也是可以做出一番事业来的。 灰侦探 第59节 所以皮尔首相一点也不奇怪阿尔伯特亲王做出的一次次的尝试与窥视,只是……站在同为男性的立场上,他又免不了感到了一丝悲凉,在普通民众的眼里,女王是个无可挑剔的妻子,事实上呢,看看那些还在玻璃窗后“跳舞”的御医吧,他们在人们的眼中简直就是一群小丑,而在女王眼中,她的丈夫也只是那群小丑中的一个吧。 “好了,”女王重新端正了坐姿,首相立即举起手杖敲了敲车厢,马车夫立即驱动马车,他们这次是秘密造访,不然肯定会有大臣劝谏女王不该到这样危险的地方来,谁知道约翰.斯诺说的是真是假——车轮转动着碾压过石砖路面的时候,首相听到女王说:“如果约翰.斯诺再次请求觐见……”她点点头:“就让他来见我吧。” 对,即便约翰.斯诺闹出了这样大的事情,几乎成了每个御医的敌人与更多人的笑柄,女王依然不觉得,约翰.斯诺会舍弃御医的身份,真的回到东区去做一个无名无姓的医生,女王笃定他还会来请求召见,到时候她会让身边的侍女狠狠地训斥他一番——这次他确实做得有点过火,虽然女王也觉得挺有趣,等到训斥完了,约翰.斯诺也应该明白了,没有权利,他的理念与才能就是一场空,他什么都干不了。 至于如一些人以为的女王会就此放逐约翰.斯诺——很遗憾,在新的御医没能达到女王的期望之前,斯诺这条鲶鱼还得好好地活着,活在伦敦,活在那些充满了嫉妒与仇恨的眼神里。 —— 而在御医们笨拙地挥舞着拳头的时候,斯诺医生却已经如火如荼地在东区的红砖巷干起了自己的事业,顾名思义,这里既然叫做红砖巷,就表明这里的建筑大部分用的都是红砖,而不是木框填充泥土,涂刷白垩——此时有许多房屋都是这样建造的,只有靠近地面的部分才会用到石头,这样的房屋并不坚固长久,一旦招惹了白蚁随时都会垮塌。 而一开始商人们在这里用红砖,也不是为了让工人们能够住的安全舒适——这里就是一个仓库,仓库里的货物比人值钱得多。之前买下的啤酒厂的发酵用仓库也是这个道理,最初的时候厂主甚至还做了相当完备的防水处理,就是担心一旦啤酒桶爆炸,啤酒流出渗入泥土,他们就没法把它们重新收集起来卖掉了…… 医生准备拆掉一部分已经被他买下来的公寓,然后将之改造成一个大医院,这个医院要和南丁格尔女士建议并且实施 的那样,阳光充足,空气流通,每个房间病人至少能够躺在床上而不是被堆叠起来。 这几天他一直跑来跑去,兴奋不已,根本没注意到利维.伦蒂尼恩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第197章 坏事成双?不,成三!(六) 利维.伦蒂尼恩是个半恶魔,不过从表面上看,他理智,温和,甚至还有点谦逊,所以很多时候,很多人,都会忘记了这个也是个灾难与混乱的种子。 在约翰.斯诺认清了自己的地位,以及上位者的冷酷无情后,他没有一点迟疑地就回到了东区,带着怜褔会的一大笔财产,可能是因为之前对他的亏欠,或许更正确地说,是因为为自己预备一条后路——御医以及他们的学生都学习了麻醉分娩术,也已经在不少贵族女性身上得到了实践的机会,但不管怎么说,约翰.斯诺都是第一人,女王将来还会怀孕生产,万一那些御医还是无法达到女王的要求,约翰.斯诺仍旧会被召唤回宫廷履行他最重要的职责。 因为这点,对于斯诺的放诞行为,最终没有一个人跳出来要控告他,阻止他,他满心欢喜地投入到了为东区建设一个大医院的计划中,这是他从孩提时便有的梦想,那时候东区的情况比现在还要糟糕——每个人,老人也好孩子也好,男人也好女人也好,根本不存在治病的想法,他们只要没能从铺上(姑且那么说吧),绳子上爬起来干活,就能饿一整天,饿到没力气做事,就更不可能拿到东西吃,也没地方睡,结果就是死在大街上,你也别指望他们有什么存款,工厂主和房东总有办法榨干他们最后一个便士。 你要他们身边的人生出什么怜悯心,给他们找医生,提供食物和睡卧的地方也是不可能的,一个本来就骨瘦如柴,摇摇欲坠的病人再放血给别人就是自杀。 约翰.斯诺的家庭还算是东区不那么窘迫的人家之一,他们幸运的是机缘巧合下继承了一套小房子,这样他们就不必为房租担忧,微薄的工资可以设法积攒起来成为一些小买卖的成本,他的母亲也是一个灵巧而又聪慧的妇人,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为自己的丈夫谋求到了一位贵人的赏识,当然,这也是因为斯诺的父亲原本就是一个可以上进的人——我没说错,是可以上进,工人们难道都是一群愚蠢迟钝的傻瓜?他们只是被迫沉溺在无穷无尽,将人类压迫到极限的工作中而无力去做其他的事情,对,我说的就是思考,一群麻木的机械是永远无法与一个懂得思考的人类相比的——不过大部分时候,工厂主似乎更愿意看到前者而不是后者。 不过有了这么一个机会,斯诺才有可能成为药剂师的学徒,进而得到医生的青睐,在他的帮助下去医学院就读,这份幸运简直可以说是千万分之一也不为过,看看他身边的那些工人的孩子!他的父母当然希望他能就此飞黄腾达,迁跃阶级,将不堪的出身远远抛在身后,但约翰.斯诺,他又是怎样一个可敬的人呢?他的心似乎生来就是仁慈的,无私的,每当他在黑暗中闭上眼睛,就能看到…… 那些生下来就因为一点点小小的咳嗽,发热而死去的婴儿,那些被机器碾压,截断,或是卷入其中一部分肢体甚至全部的孩子和妇人,那些因为各种烟尘、噪音、灰烬、有毒的蒸汽、药物等等在工作了几年后就开始产生各种古怪病症的工人,还有,如果他们有幸老去,这些病症产生的后遗症同样会让他们变得残缺和畸形。 至于那些自愿或是被迫买卖自身的女孩,她们几乎个个身上都有溃烂的疮疤。 在斯诺开始义诊前,这些病人最好的待遇就是去药剂师那里拿点药——只有身强力壮的男性工人或是年轻的娼妇才有这个可能,另外一些人会在集市上买些聊胜于无的假药,还有一些人会采用某些稀奇古怪的药方,像是老鼠油脂,蝙蝠粪便,热狗皮之类的东西,更多人听之任之,能活一天是一天,顶多刮点白垩擦在溃烂的地方。 斯诺知道自己的努力只是杯水车薪,但至少有那么一点小火焰被他浇灭了不是?现在他有了钱,也终于断绝了从上层阶级谋求解决之道的幻想,终于彻底地放开手在东区干起来,他行走在暂时用仓库与酒库充作的病房里,一个个地检视着病人的状况,这些病人并不都是霍乱病人——他们按照疾病种类与病情发展程度被分割在不同的区域里,虽然墙壁只是单薄的木板,但总比之前一大群赤裸裸的“怪物”和“垃圾”堆叠在一起来得安全又舒适。 “这些是什么人?”他站在一个病人的床前问道,说是床,事实上就是一条毯子,但在一根绳子也能成为床榻的时候,这条毯子简直就是无上的享受,只不过这个病人大概感觉不到,他面色通红,双眼紧闭,体温已经高到即便只是站在他身边,也能感觉到一阵阵的热气蒸腾着冒上来,一旁的助手翻看了一下册子,“这是从法国瓦那来的水手,一条船上有四个病人,船长把他们赶下来就走了,还是他们的相好把他们送过来的,他们……可以支付自己的治疗费用。” “除了发热还有其他症状吗?”斯诺医生又问。 “还有少许呕吐。” “腹泻有吗?” “没有。”助手踌躇了一下,他之前只是个工人,就算接受了紧急培训,他了解的医学知识还是不多,但霍乱的几个特征他还是能记住的:“可能不是霍乱。” “他头疼吗?头疼也许会是伤寒,”斯诺用戴着皮手套的手翻看了一下病人的眼睑和舌头,“不太像是伤寒,”他想到了一个病症,但很快否认了,如果这些人确实是从法国来的,那么——天花的可能性就要小得多了,当初拿破仑做了皇帝后,曾经在法国大力推崇天花牛痘疫苗,法国现在已经很少爆发天花,而在船上,更容易出现伤寒蔓延,伤寒的病状进展速度很慢,可能要等一周才能看得出来。 “暂时把他们转移到另一个房间,”斯诺决定还是更谨慎一些,“嘱咐护士,每隔四小时观察一次,主要看他们身上有没有红疹。” 第198章 坏事成双?不,成三!(七) 工厂。 利维偶尔也会感到困惑,里鲁作为一个从地狱里爬出来,寄生在其子嗣身上的魅魔,他居然并不如人们所为的那样,选择沙龙或是剧院作为自己的安乐窝,反而相当热衷于工厂,这种对于绝大多数地狱生物都算得上陌生的东西,虽然工人的怨恨与痛苦十分诱人,但娼妇们的眼泪品尝起来难道不更为甜美?但里鲁仿佛是为了迎合这具躯体给人的印象,每次利维走进他的领地,都是形形色色的各种工厂。 上上次利维来到这里的时候,这里是一座棉纺厂,纺织机犹如一台台绞刑架那样整齐地排列着,丝线犹如蛛网四处张挂,他和里鲁召唤来的魅魔与半魅魔们躺卧在巨大的棉花包上,尽情的享乐放纵;上次则是一座机械加工厂,蒸汽弥漫,齿轮哑哑转动,汽缸活塞的碰撞声此起彼;而这次,是东区人都很熟悉的火柴加工厂。 如果还有人记得玛丽,那个有幸得到医生帮助的女孩,她被拔光了牙齿就是因为她之前在火柴厂工作,现在的人们或许想象不到这个时代的工作环境有多么恶劣,这样说吧,所有的工人和流水线上的材料一样都是可以随时被舍弃的,只要“不符合规定与要求”,他们就会被扣工资,被开除——在工人们想要提高一便士工资都难如进地狱打水的时候,想要让这些工厂主们注意工作环境和防护错措施,进而承担起工伤费用,你就算走过去说给教堂门上的圣人雕像听,他们都会笑得从柱子上掉下来。 纺织机会卷入女工的头发,袖子,把她们的整张头皮或是手指活生生地撕掉;机械加工厂的工人们最容易被截掉手指,砸断脚趾,也有不走运地被吊挂 起来的大件正巧砸中头顶的,至于冶炼厂和煤矿,生产事故中死去的人就更多了;至于火柴厂么,就如玛丽所遭遇的那样,女工们遭受的是磷烟雾的伤害。 利维慢慢地走过一张张紧密连接的桌子,桌子上赫然摆放着一大罐一大罐,没有一点遮挡的黄磷与白磷,它们被简陋的浸没在水里以免燃烧,在桌子的一边,堆着密密麻麻的火柴梗,女工们会站在桌前,手指灵活地捏着火柴梗在白磷和黄磷罐子里一裹,火柴梗头上就沾上了一层薄薄的磷,然后它们会被放在一晾干,晾干后有人会把它们收起来塞进火柴盒,整个过程中,女工们不带口罩,也没有防护眼镜,磷不断地在空气中升腾成烟雾,这些烟雾就是要命的磷烟雾,一个健康的女孩顶多五年,就得报废。 若是幸运,她能离开火柴厂又不至于饿死自己,那么她还能顶着一张畸形的面孔苟延残喘上一段时间,这段时间也不会很长就是。 这里是里鲁的领地伪装成的工厂,没有歪斜着嘴巴的女工,但磷烟雾仍旧覆盖了整个工厂的天顶,半恶魔不会被这种东西危害到,他们甚至会觉得很舒服,像是回到了地狱老家——像是,又不是,这种感觉实在是很微妙——利维一边走,一边猜想这次里鲁会把办公室放在什么地方,半空,还是地下,哦,他找到了,火柴厂的地下室,这里因为阴凉而成为了白磷与黄磷最好的储存地点,当然,一旦着了火,这里的每个人都跑不掉。 不过里鲁终究还是一个魅魔,之前阴冷粗糙的地下室早就被他改造成了了一个土耳其浴室,磷烟雾在这里取代了水蒸气,光滑的大理石台子上或是坐着,或是躺着好几个容貌艳丽的半魅魔,她们将自己打扮成苏丹后宫妃子的模样,在身上挂满了五颜六色的宝石,她们的长发犹如锦缎一般闪闪发光,皮肤则如同象牙一般,利维还能饶有兴致地打量估算,一边的人类早就目瞪口呆,神魂颠倒。 “怎么样,”利维走到里鲁面前,视线从半魅魔身上转移到那几个人类身上:“我挑拣了好一阵子,保证符合你的要求。” “你也该给地狱干掉活儿了,”里鲁躺在一个半魅魔的腿上,懒洋洋地抬了抬眼睛:“看看,利维,你可真是不折不扣的小混蛋,小杂种,这几个月你究竟在干什么啊,不是在给人类做事,就是在为天使效力,撒旦,我真怀疑你正在准备跳槽——我得提醒你一下,地狱固然更糟糕,但天堂也好不到什么地方去。” “天堂连祂们的耶稣老爷都能用过即扔,”利维几乎要笑出来了:“我,一个半恶魔?如果我能,里鲁,我觉得地狱里的诸位殿下只怕不会有什么异议,祂们老早就烦透了一成不变的日子,早就想找点新鲜的乐子呢。” “这我倒是相信,”里鲁咕哝到,满怀恶意地瞥了一眼利维,没能在他身上嗅到更多的硫磺气味,看来之前来自于穆林的报复就算是如同雷电般的迅疾暴戾,也没能对这个半恶魔造成不可挽回的损伤——看来他之前没有回应穆林的召唤反而是件好事,他倒不是真的喜欢上了利维什么的,他只是不想回地狱,回地狱他就要脱下身上的皮,谁知道还能不能找到这样合适的躯壳——至于大利拉,他为什么要为穆林付出这样大的一笔“款项”? 他在心中庆幸,若是他当初回应了穆林,穆林很有可能会因为这场失败而迁怒,道理?你和恶魔讲什么道理。 里鲁不再说话,他直起身看向那几个人,男性,女性,但都很年轻,强壮,生机勃勃,只是比起健美的躯体,他们的灵魂就要污浊多了,不过这不是魅魔在乎的地方,反正真正意志坚定,生性良善的人也没法成为他的工具。 他动动手指,三个半魅魔分别端上了三个大罐子,就是那种装着磷的大罐子,只是里面分别装着血,唾液还有死老鼠。 “你们各自选一样,”里鲁说:“在完成了你们的工作后,就能得到你们想要的报酬了。” 第199章 坏事成双?不,成三!(八) 站在里鲁与利维面前的人总共有六位,四位男性,两位女性,女性容貌清秀,甚至带着点木讷和笨拙,她们一个曾经是护士,一个曾经是女仆。 男性之中只有两个小伙子来自于东区,而这两个小伙子平时干得是那位帕克先生过的勾当,简而言之,勾引年轻的女性,带着她们私奔,然后视情况强迫抑是诱惑她们卖身,或是向她们的家人索要钱财——所以他们平时的时候,几乎是不干任何体力活的,皮肤白皙,牙齿整齐,身形优美,行走坐卧都带着那种浮夸的腔调。 还有两位先生,其中一位是个小商人,和伦敦城内所有的小商人那样,唯利是图,斤斤计较但怎么也发不了财,另外一位呢,诸位,这位我们还是有点熟悉的,若是斯诺医生在这里,可真是要大吃一惊,这家伙不是别人,正是那位曾经追随过他的年轻医生。 他可能是这六个人中最熟悉疫病的人了,在另外几个人伸头探脑,又是好奇又是厌恶地观察着罐子里的东西时,他下意识地抬手遮挡了一下面孔,并且向后退了小半步,“这个是……”他试探地问道。 “天花病人的血,唾沫和咬过他们的老鼠。”里鲁说,他的五官平平无奇,在环绕着他的半魅魔的衬托下简直没有一点可以用来记忆的点,眉毛太粗,太乱,眼睛不是很小但深深地凹了下去,鼻子尖锐并且有钩,嘴唇薄薄得就像是一根画在鼻子下面的线条,但只要他在这里,每个人的视线还是不由自主地向他这里集中,仿佛有无形的手把它们牵系在一起似的——他的声音倒是非常的浑厚洪亮,让人听了就想要挖挖耳朵,一方面是总感觉有什么东西被打破了,一方面是本能地想要听多一些。 “你们自己选,”里鲁随意地摆摆手,“你们可以吞服,可以切开手臂涂抹一些血或是唾液在上面,要是愿意,也可以生吃一些老鼠肉,随便你们怎么做……然后……” “然后?” “然后你们就会感染上天花,别怕,你们都是种植过牛痘疫苗的人,正因为如此我才选中了你们,”里鲁愉快地说道:“诸位,我想你们也知道我们是什么了,那么你们也该知道,相比起天堂,地狱反而更加珍惜在地上的信徒,毕竟不多么,”他爽快地说道:“等到你们做完了这件事情,你们可以拿走我承诺的金子,之后么,随便你们愿不愿意继续为我工作,说真的,虽然神父和牧师们总是把我们说的很坏,但坏人也是需要打手和跑腿的啊,譬如这次,我们可没办法事事都靠自己亲力亲为,就算我们是那个也不行。” “我没听说要这么干,”那个年轻医生迟疑地说道:“如果只是要 将天花带进伦敦城,那么只需要几个玻璃瓶子就行。” “以前可以,”里鲁叹着气:“现在可不行了,别以为女王和他的大臣们,还有教会的教士们就真的对城内的瘟疫毫不关心了,事实上,在霍乱蔓延起来的时候,就有天使造访过遭了难的家庭,确定没有恶魔的手笔在里面……” “不是你们?” “谁知道呢,”里鲁狡猾地说:“难道你们以为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就只要我这么一个坏家伙么,何况,先生,你可以回去翻翻经书,比起恶魔,天堂的使者们才是干这事的行家里手,论起次数和规模,我们只有望尘莫及的份儿——当然,我并不是说,这场瘟疫的开头可能是另一波非人类做的好事,但现在我们确实要下场了。”他举起一只手,“但别问为什么,恶魔也有职责所在,”他瞥了一眼利维:“除了少数几个怪胎。” 这算是给利维的警告了,利维笑吟吟地点点头:“你也要体谅我那,里鲁,那时候我倒也愿意请你帮帮忙,但那件事情你还真没法帮忙,你也是地狱的一份子——你碰到那件东西,那件东西就会被你污染了,而且比起救我,你会更愿意吃掉我吧。” 里鲁发出了一声类似于咕哝的笑声:“一如既往的伶牙俐齿,”他说:“总之,”他看向这几个人,“天使与半天使,还有教士与驱魔人已经建立起了一层层的防线,如果你们带着恶魔的东西那股子气味是瞒不了他们的,但如果你们将疫病的种子种植在身上,种子的气息就会被人类的血肉掩盖,至少在七天内,他们什么都嗅不出来,而在第七天,你们早就离开原先的地方,回到这里来,拿走金子,让我把你们体内的疫病种子取出来了。” “我们还是会发热吗?”那个油头光面的小骗子问道。 “会,但不会很严重,”里鲁认真地说:“我可以向我母亲的坟墓发誓,这些东西对种植了疫苗的人毫无杀伤力。” “你也……可以……在……东区里用。”年轻医生低声说,或许还因为保留着那么一点良知,短短一句话他结巴了好几次。 “那么你们就没用了,”里鲁奇怪地问道:“你不要金子了?” 年轻的医生骤然加重了呼吸,他也不想接受这份魔鬼的聘请,做下那种伤天害理的事情的,更不用说他本身就是一个医生,但斯诺医生的绑架与勒索彻底地摧毁了他薄弱的金融防线,放在前几年,他或许还能向父亲求援,但今年因为持续潮湿高温的原因,他父亲囤积的法国葡萄酒在一夜之间全部变质,液体浑浊,味道酸臭的葡萄酒别说原先的十金镑一桶了,就算是十个先令也卖不到,就这样还处理了一大批只会占据仓库和人手的葡萄酒——这场损失不至于让他们家破产,但也是伤筋动骨,年轻的医生也没法打算去要,要也要不到,六月的时候他父亲才给过他一笔钱,正好一千两百金镑。 两百金镑也足够一个年轻人在伦敦一年的花销了,但这意味着,他不能再去追逐那些交际花,不能进剧院,不能去沙龙,不能一掷千金地购买马具,靴子,漂亮的外套,他得像个苦修士那样,蜷缩在他老师的宅邸和医学院熬过三百多天,单单这么一想他就觉得日月无光。 或许没什么的,他安慰自己说,伦敦城内就算不是百分之一百地种植了牛痘疫苗,也有百分之六七十,只有最顽固和最穷苦的那些人才没有种植,前者早应入土,后者……即便有了空缺,也总有源源不断的新人涌入伦敦,对于那些新人来说,他反而做了一桩善事呢。 第200章 坏事成双?不,成三!(九) 年轻的医生很快就说服了自己,不过比起其他几个毫无医学知识的人,他倒很懂得怎么选择,他沾了一些病人的疮疤脓液来引入新割开的伤口,就像是种植人痘那样,这种方法会流血并且很痛,其他四个人选择了用鼻子吸入病人的血液,还有一个,令人意外的,是那个来自于东区的小伙子,他直接生吃了一块老鼠肉:“不坏,”他得意洋洋地说:“这东西对于我们这些东区人也算的是一份美味佳肴。” 他可能是有意彰显在这几个人中的特殊性,或许还指望着恶魔能够对他高看一眼,果然,里鲁也表现出了一份额外的慷慨,“你可以多拿一份报酬。”他愉快地说,在这几个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让麾下的半魅魔端来了一盘子金灿灿的好东西,金镑,那诱人的金黄色顿时让他们一阵阵地晕头转向,“这里是五百金镑,”里鲁说:“等到你们回来,还可以拿到更多。” 那个身材娇小的女仆没有一点迟疑地扑了过去,她抓起她那盘子里的金镑,用来塞进自己的胸衣——她是西区中最常见的那种小女仆,西区的人从不从东区挑选仆人,东区的人全都是窃贼和强盗,叫她们来做仆人,当晚整个家当都会被搬光——富有底蕴的贵族与世家会从自己的领地和庄园里挑拣仆人的备选,略有家资的人则是会从济贫院开设的仆人介绍所里雇佣仆人,别以为济贫所就是随随便便从流民里抓出几个来介绍给雇主,他们也是很有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的,一般而言,才从乡村来到城市的淳朴女孩是他们最愿意用的人,若是她们被退回,负责人还会询问原因,如果她们偷懒,做事毛躁,鲁莽,或是勾引了男主人,负责人就会在用人手册上划掉她们的名字,反正总有大量的新人不断涌入伦敦。 之前我们似乎提到过,在这个时代,女性的地位非常低微,虽然绅士们会荒谬地认为,女性智力不足,甚至无法成为罪犯,但成为荡妇倒是简单得很,在工厂会受到工头的骚扰,在乡村会被管事窥视,进了某个家庭做了女仆呢,男主人想要与某个女仆发生些什么的话,他是不会有一点心理负担的,因为在此时的认知中,若是一个女仆上了男主人的床,那肯定是她自己过于轻浮贪婪。 女仆只要怀了孕,无论是男主人的,还是男仆的,又或是其他人的,都立刻会被赶出去,她的孩子连私生子都不算,就算男主人在正式婚姻里没有留下哪怕一个孩子,也是一样的,他绝对不会承认那是他的孩子,也不会负起责任。 旁人看不出来,利维和里鲁这对地狱来的杂碎可是能一眼看出来的,这个女孩不久前才堕掉过孩子,可能是意外,也有可能是人为,但要说她是不是咎由自取——单看她满怀愤懑的心吧,她用力握着那么金镑,即便她的胸衣顶多只能塞上几枚_——按照现在的称量单位,一枚金镑大概有7克左右的黄金,五百枚就是3500克,也就是三公斤半,七磅的重量,这个重量不算重但也不是一套胸衣能够承载得起的。 里鲁这里有袋子,也有箱子,但他似乎很愿意看到这些人狼狈不堪地收拾起属于自己的那份钱,“我们怎么……”年轻的医生回顾身后,他只能看到数不清的长桌,堆积如山的火柴梗,还有升腾着烟雾的罐子,这些烟雾不是黄色,就是绿色,惨淡淡的,让人一见就心生不祥之感。 “我会把你们送到白教堂。”里鲁说:“然后,就要看你们各自的本事了,亲爱的,我得说这不是什么难事,霍乱已经在西区蔓延开,济贫院,医院和教堂都在招募人手,你们年轻,健壮,要么就具备照料人的经验与耐心,他们一定很愿意接受你们,而你们只要在那几天,让伦敦城进一步地增光添彩就行啦。” 在脑中幻想了一下恶魔们所期望的那种增光添彩,年轻的医生就忍不住打了个激灵。 “我可以去其他地方吗?”身材娇小的女仆突然问道,“我很惦记原先的雇主,我能回去看看他们吗?”她的声音甜美得几乎有点矫揉做作,年轻的医生短促地看了她一眼就转过头去,那个生吃了死老鼠的东区小伙子一阵大笑,“你不但要回去,还带着一份丰厚的礼物对吧。” 即便不算上恶魔,这里的几个人也能猜到这姑娘应该是在雇主家吃了亏,施恶者没有得到惩罚,倒霉的却是她这个受害者,她对那个家庭充满仇恨,以至于第一个念头就是要回去,让那里所有的人都染上瘟疫,面对破相和死亡的威胁。 “他们难道没有种植过牛痘疫苗吗?”那个曾经做过护士的女人低声问。 “他们认为种植了牛痘会和牛那样长出角,哞哞叫。”女仆回答,护士露出了古怪的神色,“不会吧,”她说,“我以为这个谣言早在三十年前就失去可信度了。”琴纳医生发明牛痘疫苗也有快五十年了,这位可敬的先生无偿将这份知识传播到了每一个地方,但总有固执守旧的人认为,这种行为就和将动物的血输给人类没什么区别,他们坚持认为,动物血会让人变成半个动物,疫苗也是,当时的报纸上还有与之相关的讽刺画。 年轻的医生竭力不去想这种家庭伦敦还有多少。 里鲁只是轻轻一抬手,这几个人顿时觉得手中一轻,那些沉甸甸的金子就像是突然失去了重量似的不再坠着他们的口袋和围裙,“闭上眼睛,”里鲁说:“记得我们的交易。”他就像是赶苍蝇似的摆摆手指,只是一瞬间,这些人就都消失不见了。 他回过身,看到利维已经躺在了一个半魅魔的怀里,他伸展四肢,咬着一串葡萄,说不出的惬意自如。 “那不是天花。”利维说。 “天花已经有人去散播了,”里鲁走过来,坐在利维身边:“这是鼠疫。” 第201章 坏事成双?不,成三!(十) 灰侦探 第60节 科恩伯里子爵夫人是回来收拾东西的。 爆发了霍乱的哈利街距离他们居住的牛津街可不是很远,何况大臣们也在建议女王陛下,提前一个月结束伦敦的社交季,去温莎或是夏宫,尤其是夏宫,那里就是之前提到过的奥斯本宫,因为它孤零零地矗立在怀特岛上,只要有需要就能与世隔绝,确实是个躲避酷热与瘟疫的好地方,女王暂时还没有答应,但科恩伯里子爵夫人从来就是一个谨慎的人,她想好了要将一部分衣物和首饰转移到自己在肯辛顿宫里的小房间里,免得女王突然要走打了她一个措手不及——毕竟到了夏宫,就是八九月了,盛夏时候的装扮和服饰都要与春季的不同。 若科恩伯里子夫人和夫家的关系还算融洽,那么她可以理直气壮地向丈夫索要针线钱,当然,针线钱只是一个称呼,事实上这是丈夫给妻子的零花钱,视所在阶级与丈夫的收入各有不同,科恩伯里子爵夫人之前每个月的针线钱约在三百金镑,这笔钱可以支持她向商人购买新的衣服和珠宝,但现在可不行了,她的丈夫愤怒于私生女的死——她确实没想到他竟然还真是对那孩子有点感情的,有点,但不多,不然也不会把她丢在千里之外的赤足女子修道院不闻不问,直到需要联姻的时候才想起她来,另外,就是对于她收养了那个半天使——又让那个半天使用了私生女的名字,倒不是有什么不好的意图,只是这时候他们的交际圈里都隐隐约约听说了拉结这个名字,如果她再宣称要收养另一个女孩,不免叫人暗中非议。 至于她的公公,克拉伦登伯爵的不满则是在另外一面,简单地说,他希望子爵夫人能够将这个意外获得的半天使交给他,然后由他来决定将这个半天使豢养起来还是由他向女王送上这份礼物,只是在女王陛下身边待了好几年的子爵夫人看得很清楚,能够改变命运的东西,永远都该我在自己手里,无论是爱,或是仇恨,又或是伦理,道德以及利益,她将拉结引荐给女王,换来的回报立竿见影,若是她真的听话地将拉结交给公公或是丈夫,哈,得到一声谢谢就顶多了,更有可能只是一个漫不经心地颔首或是从鼻子里发出的一声嗯。 这件屋子里两个男主人对子爵夫人的厌恶,甚至已经到了影响她日常起居生活的地步了,子爵夫人也没兴趣去看那对儿丑陋的面孔,反正是作为女王的卧房侍女,她在每个宫殿里都有自己的房间,她又没有亲生儿女需要担忧(这点很让女王满意),她尽可以长时间地待在女王身边不回去,作为臣子的职责总是大过女人的,这点从伊丽莎白一世就已经非常明显了——那时候伊丽莎白一世的侍女如果结婚,是必须经由女王陛下签字准许的,女王不准,她的婚姻就算无效。 而结了婚的侍女,或是女官,如果不能全心全意地为女王效力,也会很快被新人顶替,维多利亚女王已经有了好几个孩子,但如果她的侍女有了孩子,无论是孩子出生前还是出生后,她若是拿不出比之前更旺盛的精力与更专注的态度,女王也会毫不留情地把她赶走。 科恩伯里子爵夫人早就察觉了这点,她胜在结了婚但又没有孩子,以后可能也不会有孩子,她和丈夫之间只有怨恨,没有爱慕,她对这个冷冰冰的家庭毫无眷恋之心——而一个结了婚的夫人,又要比一个未婚的少女有着更大的行动自由,她紧紧地抓住了这个机会,诚惶诚恐不敢有一点疏忽,可不是么,就算是为了收拾衣物首饰而耗费的半天,她都要在女王和丈夫,子女一起游湖的时候抽出空去做,而不是等到女王说要走了再告假。 望着愈发陌生的方便,子爵夫人甚至有一股冲动想要带走所有的东西,但她立刻就控制住了自己,别看女王陛下恨不能侍女们一个个天生的孤寡,但在表面上,她又非常看重自己与周围人的名声,她本身就一直在经营一个贤妻良母的美好角色,也不希望身边的侍女弄出什么丑闻来,无论天主教,还是圣公教,都不会高兴看到夫妻中的任何一个人违背了他们在上帝面前发过的誓言。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还是决定坐下,写一封短信给自己的丈夫,柔情蜜意又无比悲伤地表示,为了履行臣子的职责,她可能还要继续与他分别一段时间,但为了宽慰双方的离别之苦,她还是在百忙之中找到了那么一点空暇,若是他有时间并且愿意,可以回来和她共进晚餐。 反正女王陛下得明天才回来。 她将信交给管家,管家交给男仆,让他尽快将信交给科恩伯里子爵,男仆戴上帽子飞奔而去,子爵夫人猜想子爵可能不会回来,也有可能会回来,毕竟他们也要从她这里探听一些有关于女王的动向。 子爵夫人在起居室里等到了大约六点钟的时候,距离晚餐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她听到门外有响动,还以为是子爵回来了,没想到管家面有难色地走了进来,低声告诉她说,是之前一个在这里做事的厨房女仆,因为犯了错所以被赶了出去,但现在她又回来了,装扮的……怎么说呢,虽然有点……粗俗,但看上去至少有了一个身份。 子爵夫人正觉得无聊,她走出起居室,沿着旋转的楼梯往下,还有四五阶的时候就看到了站在门厅里的那个姑娘。 难怪管家会有些迟疑,那个据说之前只是厨房女仆的姑娘,衣着富丽,神情傲慢不说,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闪闪发亮的钻石项链,这些都有可能是她偷来的,骗来的,让管家迟疑的不是这个,他担心的是这些东西都是子爵给的——对,这位女仆犯的错就是诱惑了子爵,让她有了子爵的私生子。 子爵夫人并不在乎她的丈夫是否又一次背叛了她,她只是下意识地瞥了这姑娘的肚子一眼,看上去还是平坦坦的,是还没有显示出来还是…… 女仆也在打量着子爵夫人,这位夫人她算是有听说过没有见过,她会怎么对待自己?她感到好奇,是把她赶出去,还是把她扔进监狱或是济贫院?她在街上流浪的时候就听说过一些夫人会这么做,仿佛惩戒了受害者,加害者就没有任何污点,她们也不用蒙受被丈夫背叛的耻辱了。 第202章 坏事成双?不,成三!(十一) 子爵夫人会鄙视如女仆这样的人吗?在她还是一个不谙世事,脑子里只有爱情和婚姻的小女孩时,会的,但她现在已经是女王的卧室侍女,这个职位听起来着实有些卑微,但事实上,就像是服侍太阳王路易十四穿衬衫的人从来就只有奥尔良公爵——这种职位最微妙的地方就在于名称与实际权力的悬殊性,就算子爵夫人曾经只是一个被限制在父权与夫权之中的普通女性,等来有幸来到女王身边,没几天她就领会到,拥有话语权的人能够活得有多惬意。 要不然她也不会毫不犹疑地选择了北岩勋爵做盟友,并且将半天使这份大礼留在自己身边而不是交给丈夫或是公公。 当一个人身处高位的时候,若是他向上仰望,他的贪欲就会永无止境地增长,若是他平视左右,则不免被眼前的繁华所迷惑,而他若是愿意往下呢,他会发现自己看得要比过去清晰百倍,所有他曾经觉得无法解决,甚至连题目都无法看懂的问题,居高临下时就能迎刃而解。 这种醒悟绝对不限于此人是个男性或是女性,所以当子爵夫人听说有这么一个女仆的时候,并不吃惊,也不会觉得她是个应当被烧死的女巫,她坐在小女仆对面,仔细地想了想:“是爱德华叫你回来的吗?”她觉得不是,无论科恩伯里子爵多么荒唐,他也是极力维持现有社会秩序与制度的绅士之一,维多利亚时代人们对于婚外情的观念非常奇特,简单地说,就是可以做但绝对不可以说,所有的私生子和他们的母亲,或是父亲都可以说是“不存在”的,若是他们有幸得到承认,那么父母会为他们筹划一条出路,若是没有,那么就只能烂在孤儿院或是贫民窟里,前提是他们还活着。 对于这些私生子与他们的母亲,最好的道路莫过于他们的父亲愿意费劲心力,在与现在的妻子结束婚约后(无论是妻子死了还是婚约无效),愿意娶之前的情妇做妻子,他们的私生子也可以通过教首或是教皇特赦而成为婚生子,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但这样对他们的将来是很有好处的,就像是子爵夫人的私生姐姐,她做私生女也有好十几年了,但现在也是一位伯爵夫人。 有那么一会儿,子爵夫人猜想是不是子爵有意留下这个孩子,在他的私生女已经死了的情况下,虽然私生子无法继承克拉伦登伯爵的政治人脉与资本,但至少可以继承一部分来自于父亲的财产,子爵夫人冷酷地猜测着子爵的意图,要知道丈夫的财产中向来是包括有妻子的嫁妆的,她的嫁妆相当丰厚,但就像是对丈夫的那个私生女,她也不愿意他将自己的钱财用在一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孩子身上。 “……不是。”小女仆大胆地看了她一眼,子爵夫人发现她的唇边还带着一丝微笑,仿佛有什么依仗,她有些烦恼地蹙眉,如果不是子爵,那么是谁把她带回来的呢,而且看那身合体的富贵打扮,那个人可能还有更多的企图,“子爵先生让管家赶走了我,”小女仆安安稳稳地说道:“我到了大街上……怀着孩子,不知道该去哪儿……” “我给过你一笔钱。”从门外传来了一个声音,子爵走了进来,他还是个年轻人,但或许是因为已经进入政场的关系,他的法令纹很深,让他看起来带着成熟政客才有的,令人望而生畏的冷酷面容,他的话语中充满了厌恶——与之前的那个私生女的母亲相比,这个女仆只是他的一时兴起,确实只有一次,他根本不相信对方的孩子是自己的!他也不会允许这种女人有自己的孩子,即便只是私生子,要知道他的任何一个床上伙伴都是名噪一时的交际花或是名妓,他甚至没在这个女人身上花费什么心思……这种情况,在庄园里长大又马上进了屋子做女仆,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很快就会被残酷的底层社会吞噬,不留一点痕迹。 “但事情总有例外。”子爵夫人慢吞吞地说:“对吧,我的好先生。”她的话让子爵更生气了,他的妻子留下只是为了维持夫妻和睦的假面具,现在则是在看笑话。“谁收买了你?”他厉声问道。 若是在以前,面对男主人的呵斥,小女仆肯定会惊慌失措,如今她只是定了定神:“一个您怎么也想象不到的好人。”她盯着子爵,甜蜜蜜地说:“他给了我钱,衣服,和住宿的地方,大人,一开始我也有点惊惶,不过现在不会了。” “他要你做什么?”子爵烦躁地拍打着手套,把它们打得噼啪作响,有个私生子女并不算什么,但这个私生子女可能成为敌人掌握的把柄就麻烦了,他看了眼女仆的肚子,发现的时候它已经有点显形,现在……小女仆没有穿紧身衣,他看得出来,而此时的裙子非常蓬松,很难看得出那些皱褶下面藏着什么。 “我说过他只是一个好人,”小女仆收起了原先的虚伪姿态,尖刻地说道:“他可怜我,给了我和孩子一个好去处……” “孩子?” “对啊,孩子还在。”小女仆轻蔑地说:“大人,我会把它生下来。” “我不允许!” “自打你把我赶出去这就不是你允不允许的事儿了,”小女仆盯着子爵的眼睛说道:“它会好好地降生,可能是个女儿,也有可能是个儿子,大人,你还没有孩子吧。” “你什么也别想得到!”子爵说,他的怒意反而在这个时候迅速地消退了,他瞥了一眼子爵夫人:“抱歉,夫人,”他说:“我本来是想要回来和你共进晚餐的,但现在我相信你也没什么胃口了。”他说完就走了出去,子爵夫人和小女仆很快听到了大门和墙壁撞击在一起的声音。 子爵夫人看了小女仆一眼,她发现这个小女仆很有可能在发烧,她的脸红扑扑的,眼睛发亮,不是健康的那种发亮:“你……感觉怎么样?”她在发问的时候,小女仆正在向她走来,听到这个问题,她就慢慢地停了下来。 “可能有点发烧,夫人。” “我给你叫个医生,”子爵夫人能叫到的医生和一个女仆能叫到的医生完全就是两回事:“你住在哪儿?我不能让你在这里看病。” “我会说服子爵先生的,”小女仆吃吃地笑起来:“他会让我留在这儿。” 子爵夫人有点担心这个女孩已经得了癔症,她摇摇头:“你不知道……他……不,如果你还想要好好地活下去,就赶快走吧,”她严肃地说:“我不知道是谁给了你钱还有这些东西,但若是被他弄明白了你身后的主使,他只会直接和那个人交易,你是怎么都活不成的,他不会在乎孩子——他还年轻,不是一个老家伙,而他什么都干得出。” 小女仆出神地朝着煤气灯望了一会:“那么您呢?” “我?” “我是他的妻子,”但谁知道呢,被丈夫暴力殴打致死的妻子即便在上层社会里也不少见,子爵夫人顿了顿:“或者你愿意去我在布莱顿的一个小屋子。”有个情妇和私生子司空见惯,但她担心的是一向妄尊自大的丈夫会杀死这个姑娘,这个姑娘身后还有一双窥视的眼睛,万一子爵因为谋杀被捕,她也就别想待在女王的身边了。 小女仆仔细地打量了她一会,突然歇斯底里地大笑起来,“好吧,好吧,看来您是真心实意的,”她抬起手用手帕遮住脸,“你如果还有什么事情要去忙,就去吧,我会走的,”她说:“您的丈夫确实令人憎厌,是吧,”她环顾四周:“这里也是,对吧。”、 子爵夫人完全听不懂她的意思,但她能做到的事情也只有这些了,她在心里叹了口气,提起裙摆,径直离开了这座令人窒息的屋子。 第203章 坏事成双?不,成三!(完) 利维蹲在一座废弃的旧水塔顶上,这座水塔建成的时间不能说很长,它是一个愚蠢的商人为了他的皮革作坊建造的——当然不是给人用的,东区的工人还没这种殊荣,但因为西区的老爷们一直在试图推进东区改造计划——不,不是想要改善工人的居住与生活条件,而是因为西区与北区人满为患,为了保证新老勋贵们的舒适与安全,混乱的贫民窟要向更远的地方迁移。 这个商人的皮革作坊因为气味难闻,还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就被迫关闭了,商人损失了一大笔钱,他当然不会继续维持这座水塔的运转,而在东区,只要没人看管,任何一件有价值的东西都会被拿走,不过几个月,这座水塔就成了一座空壳,然后不断地有人试图在这里住宿——要知道对于那些睡绳子睡街道都行的散工来说,水塔就算没窗没门,至少也是砖头砌的,可以遮风挡雨,不过这样又妨碍了旅店主人的生意,于是在一个夜晚,有人在这里纵火,出口被有意堵住,水塔变成了大烟囱,一下子就烧死和熏死了好几十个人,等到天亮了,大火熄灭,才有人敢进去收敛尸体,据说水塔的墙壁上都印着人体的黑色油脂。 这下子就算是最大胆的人也不敢进来睡觉了,人们都说,每到夜晚,那场大火燃起的时候,水塔里就会传来凄厉的嚎叫,无数黑色的影子在阴影里晃动,灰烬四处抛洒,其中闪烁着难以计数的火星,仿佛这些可怜的冤魂都没能下地狱,还继续留在人间受煎熬似的。 “那么他们真的没下地狱吗?”房东太太大利拉问。 “下了,”利维将一只脚压在另外一只膝盖下面,歪斜着身体,用一只手托着脑袋:“灵魂是恶魔们的食物和货币,那些有幸留在人世间的幽魂,要么是和恶魔做了交易,要么就是和天堂达成了默契,当然,后者要难得多,但也不是没有,”譬如伦敦塔里的那几位,他们留在那里,并不是天堂的那几位有什么宽容之心——只因为处死他们的人的后裔与继承者还在这个世上,他们留在人世间,就是对现有王室以及君主最大的威慑,“这个是投影,”利维怀疑在里鲁的纵容下,大利拉可能一次都没下过地狱,想想也是,她的债主就在她身边不足一英里的地方,有什么必要把她弄到地狱去?半恶魔的心头泛起了一阵浓烈的嫉妒,虽然他知道里鲁这样做并不完全出于善意,魅魔也会担心自己的备用躯壳被其他恶魔窥视与占据:“战场,屠场,献祭的地方,墓地,都算是隔膜最为薄弱的地方,若是遇到阴天,夜晚这种没有阳光的时候,恶魔们就很容易利用在这里死去的幽魂再现他们曾经待过,并且赋予强烈情感的景象……”就像是他的父亲瓦拉克能够利用收养他的神父们重新在一个地方营造出那座利维记忆深刻的修道院——“不过你可不能以为它真的就是投影,大利拉,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一个结了薄冰的沼泽,冰面光滑如镜,你站在上面,可见蓝天,白云与沼泽边的植物,但你只要走上去,它就会立即碎裂,露出下面的血盆大口——地狱的通道会打开,一口把你吞下去。” 大利拉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的胳膊,她应该带件披肩来的,“但你在这儿,”她勉强地说:“你不会看着我掉下去的吧。” 利维知道不应该,但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讲真的,大利拉。”他说:“如果有机会,你最好还是亲自下一次地狱比较好。”在里鲁对现有的身躯还没什么不满,对大利拉又有着一种豢养宠物的微妙感情的时候,她就算下了地狱,里鲁也肯定会给她一个保证,保证她可以安全归来,可她再这样浑浑噩噩下去,面对里鲁,她一点机会都不会有。 大利拉没说话,利维也转过头去,作为一个半恶魔,今晚可能是他多愁善感的债该还了,不然那句话传到里鲁耳朵里,里鲁肯定会不高兴。 只希望里鲁还在忙着地狱交代的事情,暂时脱不开身来窥视他们吧——想到这里,利维有点幸灾乐祸,当然,人世间半恶魔的数量肯定要多余恶魔,但只要能来到人世间,恶魔们肯定会被赋予更沉重的责任,别看里鲁借用了子嗣的皮囊,如果地狱要他回去,他也得乖乖回去,没有辩驳的理由——里鲁也算是一个领主,但他上面是穆林,而穆林上面是玛门,轮到散播瘟疫这种大事,最少也是与玛门同级别的恶魔君主颁布的旨意,譬如苍蝇王别西卜,其他君主也有可能牵涉其中,只要他们愿意。 东区与西区间隔着一条泰晤士河,而泰晤士河的两侧有着非常显著的明暗区别,当初建造煤气灯街灯的时候,东区也在规划之内,但我们都知道,东区的人什么都要,一些为非作歹的人对光明更是充满了厌恶,煤气灯很快就会被破坏掉——但不知道为什么,大利拉总觉得今天的西区要昏暗了很多。 与之相反的,东区倒是有个地方变得明亮起来了,那就是建造在红砖巷与码头之间的东区医院,与后世的医院不同,建筑外部几乎没有经过什么改造,斯诺医生的,更正确地说,怜褔会的钱必须用在刀刃上,也就是药物和医疗用品,还有雇佣护工的费用,但连接着这些老旧仓库与公寓的煤气灯已经重新点起来了,它们彻夜不息,不断地有病人送过来,也不断地有人来应聘,东区的人也不是全然没有感情和心的,何况一旦瘟疫蔓延,对无法离开这里的他们又有什么好处,而且斯诺医生也给钱。 “女王陛下允许医生挪用怜褔会的钱,是否也想到了这一点?”利维自言自语道,不错,霍乱都已经侵入到哈利街了,说不定西区会有更多人得病,那么与其让这些人苦苦哀求留在西区的医院里,倒不如把他们全都送到东区,过去的东区不能,是因为那时候这里没有医院也没有医生和护士,现在这里都有了,而且斯诺医生还是最好的瘟疫医生,女王这么做,谁也说不出她有什么错,即便病人死了,那也是约翰.斯诺的错,他给了女王陛下错误的讯号——反正几百年来,为君主背锅的大臣从来不是少数,若是引发众怒,女王大可直接将约翰.斯诺处死以平息诸多沸腾的怨恨。 “霍乱,天花和鼠疫。”房东太太慢慢地靠近了利维,半恶魔的身体总是冰冷的,半魅魔也是如此,只是他们可以营造幻觉来让人以为他们的身躯暖如春意,在酷热的天气里,按理说冰冷的气息会让人感到畅快,但大利拉只觉得浑身僵硬:“祂们——都已经进去了吗?” “在症状爆发出来之前,天使也无从察觉人类身体里携带的疫病种子。”利维望着灯火辉煌的西区,慢慢地说道:“里鲁这里只是一部分。”里鲁也不会全都展示给利维,六个人,真正走进伦敦西区的可能是六个人的数倍,数十倍吧,还有其他的恶魔,他们应该也在动作…… 第204章 霍乱,天花与鼠疫(一) “你怎么才回来?”没等被诘问的人给出回答,满脸不耐烦的老者就严厉地挥挥手:“赶快去准备行李,我们要和女王一起去怀特岛。” 年轻的医生当然不敢告诉自己的老师,自己受了恶魔的诱惑,答应他将天花的种子带入伦敦,同时的,他的心中泛起了一阵烦躁,如果早知道女王会带着他们一起去怀特岛,那么他或许就用不着冒险了——一旦去了怀特岛,就意味着连接几个月他都得待在岛上,怀特岛的奥斯本宫是女王的夏日行宫,虽然为了随行的贵族与官员,岛上也有一些用来消磨时光的设施,但比起伦敦,那种维纳斯开设的沙龙和公寓肯定是没有的,人们通常只能用垂钓,狩猎和赌博来打发时间,这些都不是必须随时听候传唤的御医可以参与其中的。 他的父亲只是在葡萄酒生意上受了一点损失,等上几个月,说不定情况就会好转,他也可以继续过着之前那种挥霍无度的生活。 但无论他现在怎么懊悔,都无济于事了,他一边跑回房间收拾行李——不单单是他的,还有他老师的一些手术工具 如灌肠管放血刀之类的东西,都是需要他这个名为学生实则学徒的家伙来收拾的,那些工具非常复杂,每样都有各自的匣子收纳,装着它们的皮箱从材质到手工都超过了年轻医生自己的行李箱,箱子又大又重,年轻的医生一边磕磕绊绊地把它们搬到门厅(御医不允许那些仆人碰触这些重要的器材),一边累得汗如雨下,当他终于搬下了最后一个箱子,直起腰来的时候,无来由地觉得煤气灯要比平时亮得多,金黄的光芒刺进了他的眼睛,他感到一阵头昏目眩,如果仆人搭了一把手,他准要摔在地上。 年轻的医生只觉得一阵恐慌,他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从口袋里摸了一个金镑递给仆人,仆人会意地一声不出,叫了门外的车夫悄悄地将这几个箱子一起搬到了马车上,年轻的医生伸着脑袋看了几眼楼梯,确定老师没发现自己偷懒耍滑的行为,赶忙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水壶里还有一些水,他拧亮桌面的油灯,仔仔细细地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看上去似乎并没什么不妥,皮肤上没有疹子,眼睛里没有血丝,就是面孔红了一点,他撩起一点水擦了擦脸,令人不安的热度立即下去了一点。 “我种过牛痘疫苗。”他嘀咕道,一边伸手拉起袖子看了看手臂上的十字疤痕,同时,另外一只掩盖在绷带下的手臂上微微地有点渗血,他想,那股子不适可能只是因为轻微的失血——他犹豫了一会,还是带上了赠送给娼妓的胭脂与铅粉。这个时代的绅士们明面上并不推崇化妆,女性更讲究德行与操守,或许还有嫁妆,她们顶多只会擦点底粉让自己看起来足够白皙,然后捏自己的面颊让双颊发红,咬着嘴唇让嘴唇有血色……不过就和每个时代一样,娼妓总是能够在时尚方面快人一步的,良家妇女不会用的东西她们尽可以大大方方,肆无忌惮地使用。 不过他带走这些东西不是为了讨好可能有的娼妇,而是为了万一,万一他身上起了天花的轻微症状,他就用粉和胭脂来遮掩,只要保证自己不是第一个被发现的,他就可以成为一个受害者而不是一个加害者。 等上了马车,年轻的医生一直盯着老师,等到老师终于(他年纪很大了)裹着毯子睡着了,他也拉起毯子,将自己遮挡在羊毛布的阴影下,闭上眼睛,疲累不堪地睡了过去——他差点就没能支持住,为了掩人耳目,他在一夜间孤身一人往返东区与西区,还受了伤,回到老师的宅邸后,又立即被派去整理行李——他只觉得浑身疼痛,脖子僵硬,呼吸也有点困难,像是有什么东西压着胸膛。 等他们从马车换到船上的时候,年轻的医生几乎是一头栽倒在床上的,幸而他一路坚持着没让老师发现什么端倪,而他作为老师唯一带上怀特岛的学生,自己也有一个舱房,虽然很小,只有一张床和一个小方桌——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了鸦片酊,借口晕船向水手要了瓶酒,鸦片酊加酒效力挥发的很快,他几乎是一下子就昏睡了过去,等到第二天,他从睡梦中醒来,欣慰地发现自己的高热已经退了一部分下去,但他还是谨慎地先插上了一截蜡烛,小心翼翼地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脸,真糟糕!他看见了一些细小的丘疹,一些不起眼,在耳后和脖颈的位置,有绿豆那么大,一些就很明显,在额头和下巴,不过只有针尖那么小,他略微打开门,趁着光亮往脸上擦了一些粉,至少盖住了那些就在脸上的。 再往脖子上围一条围巾,他看起来还是那么健康有活力。 —— 科恩伯里子爵回来的时候,是带着警察和罪名回来的——他并不承认自己有什么亏欠于对方的地方,他是犯了一点小错,但也给了她补偿,现在这个曾经根本不在他眼里的小女仆竟然愚蠢地以为——不,应该说,她身后的那个人,竟然天真地以为,用一个还没出生的孩子就能影响到他……哈,简直是异想天开,比子爵夫人想得还要差,子爵根本不打算和一个仆人你来我往。 警察会以入室盗窃的罪名拘捕这个女人。 虽然我们之前说过,此时的社会并不承认女性有犯罪的动机和能力,但也有些女性会以“被胁迫犯罪”的同伙而受审,她们不会如男性罪犯那样被绞死或是被长期监禁,最可能是几个月的轻刑,,或是送到殖民地终生劳役(一般几年就会被赦免),子爵已经决定将她送到澳大利亚,在大海上颠簸几个月,孩子不可能活下来,一个流产的女人也是希望渺茫。 他原先并不打算耗费太大心力,但因为她让自己在妻子面前丢了丑,所以还是在警察将女仆带出来的时候走到了她面前。 然后他就被咬了。 第205章 霍乱,天花与鼠疫(二) 科恩伯里子爵气得要命,他在警察的帮助下拉出了自己的手腕,看着那道鲜血淋漓的伤口,他恶狠狠地给了女仆几个巴掌,打得她面孔顿时红肿起来,警察们低垂着眼睛但视线乱飞,唇边带着微妙的笑容——后世的人们总以为这时代的绅士们总是风度翩翩,文质彬彬,对女性温文有礼,对佣仆和善慷慨,事实上并非如此,可以说,确实有一部分品德高尚的人会竭力达到他们认可的道德标准,但更多人,他们虽然富有,尊贵,掌握着权力,但德行和那些肮脏酒馆里的罪犯也没多少区别。 别说女仆,子爵甚至殴打过自己的妻子,只是在子爵夫人成为女王的卧室侍女后,父子两人都要仰仗她从女王这里得到的消息,子爵才重新戴上了温情脉脉的假面具。 女仆舔着嘴上的血迹,有她自己的,更多还是子爵的——那个恶魔,当然,她并不能确定那是不是一个恶魔,假如不是那沉甸甸的几百枚金镑,她都会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一场噩梦——她是说,那个不管是什么的东西,告诉她说,她并不需要和人一同吃一个面包,一起喝一杯水,或是在床上亲密接触,只需要正常的呼吸说话就能将疫病的种子传播出去。 她不那么擅长思考,只能从自己熟悉的地方入手,而她在成为子爵家女仆之前只是一个庄园里的小姑娘,来到伦敦没多久,万幸的是她已经掌握到了一个诀窍,那就是在这些看似高不可攀的人群中,比起品德与操守,更值得尊敬的是珠宝和衣着,他们谈起这个的时候毫不掩饰——尤其是在一个女仆面前,大概他们以为所有的仆人都只是能行动的家具——而就女仆看到的,确实,当一个没有携带名片的人前来造访的时候,管家的视线固然是严厉的,但多得是不愿意泄露身份的人来拜访伯爵,这时候钻石,丝绒和绸缎就能起到很好的作用了,一般而言,他们会被带到门厅旁的小会客室等候,虽然管家偶尔也会看错人,但伯爵和子爵并不会因为这点而责备他。 所以女仆特意去租借了华服,珠宝,不然她可能连这里的门都进不了,何况见到里面的人了 ,果然,管家看到了她的装扮,误以为她已经成了子爵的情人,他没有这个胆量将她拒之门外,她走进了这幢曾经让她蒙受了屈辱的屋子,在里面整整待了好几个小时,空气中充满了无法用眼睛看见的瘴气——子爵夫人的一点善意,虽然她不明白对方的想法,但她还是设法返还了一点好处,当然,如果子爵夫人身体过于脆弱,无法承担起之前受到的损伤,染上天花,那么也就是她的命了。 说来她并不清楚子爵夫人有没有种植过牛痘疫苗,但她知道子爵,还有这幢屋子里的大部分人应该是没有种过的,克拉伦登是个古老的大家族,也因为其古老因而有点顽固不化,克拉伦登伯爵更是其中翘楚,而且和约翰.斯诺医生一样,牛痘疫苗的发明者同样只是一个出身寒微(相对于这种大贵族而言)的普通医生,他在小镇上出生,也在小镇上工作——不然那也没办法从养牛场的女工身上发现牛痘与天花的关联,如克拉伦登这样的人连御医都不怎么放在眼里,何况是这样一个平民医生呢? 而且天花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如果周围的多数人都免疫了,那么后者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个天然庇护圈,而事实也证明了,自从伦敦周围的城镇普及了牛痘疫苗后,伦敦没有再发生过大规模的天花爆发。 还有一点就是,此时的牛痘和人痘疫苗仍旧会失效或是导致高热,疹子不退等情况,一些身体较为虚弱的孩子因此而死,也让一些珍稀自己与家人性命的贵族们裹足不前,英国王室在18世纪末才开开始试用人痘疫苗,而维多利亚女王和其他王室成员是否种植了疫苗还是个不为人所知的秘密。 女仆并不知道自己携带的并不是天花的种子,但对于罪魁祸首,她一点也不想他有逃脱的可能,一有机会,她就在他身上留下了伤口,伤口上浸透了她的唾液和鲜血,这些应该足够了,还有她留在屋子里的那些——从管家到仆人,在她遭受侵犯,怀孕,到被驱逐的整个过程里,没有一个出来为她说话,安慰她的,倒是有些女仆酸溜溜地认为是她勾引了子爵……他们丝毫不理会她的解释,也吝于施舍一点怜悯——一个未婚的女性失贞甚至怀孕,又被驱逐出雇佣她的家庭,被迫在大街上流浪,几乎就是注定要成为一个妓女了。 她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在尖锐的笑声中被警察带走了。 子爵面色铁青,这时候管家急忙带着医生过来,在小会客室里检查了他的伤口并进行处理,这时候的人们通常使用酒……和新鲜的尿来清洗伤口,从酒精杀灭细菌与尿本身足够纯净这两方面来说,可算是歪打正着,又或是实践出真理,子爵的府邸当然有的是酒,不过杜松子酒被倾倒在伤口上的时候还是让子爵忍不住抽冷气,如果不是女仆想要尽量将血和唾液送进他的伤口,那块皮肉肯定已经被咬下来了。 管家一直缩着头,免得让主人想起来女仆就是他放进来的……但在子爵吩咐拿来大衣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询问子爵是否需要休息——此刻天色已经彻底地黑了下来,子爵瞪了他一眼:“我要去见父亲,”克拉伦登伯爵没有回来,周三他总是在巴比伦沙龙里消磨到深夜才回家。 灰侦探 第61节 子爵跳上马车,和那位年轻的医生一样,他已经被感染了可怕的疫病,却浑然不觉,他的精神还格外振奋,因为子爵夫人给他写了信,虽然结果不是那么令人满意,但他从管家这里知道自己的妻子还拿走了一些衣物和首饰后,就猜到女王很有可能要提前前往夏日行宫了,既然如此,他要尽快找到父亲,他父亲肯定是随驾的大臣之一,但他就要争取了。 —— 约翰.斯诺皱起了眉头。 越来越多的病人被送到了东区,女王的意图昭然若揭,问题是,她送得多给得也多,除了御医们的“捐款”与怜褔会本来就有的基金外,几个银行家也特意发放了低息贷款,而承担这笔贷款的也不是约翰.斯诺,而是圣公会,也就是说,将来需要偿还贷款的人不会是约翰.斯诺,但这些钱被作为一项专用款项由医生负责管理…… 另外伦敦城内的几个行会和商会也各自带来了捐款,他们倒是心甘情愿的,女王,贵族和官员可以提前结束社交季,离开伦敦,他们可不行,有愿意承担起这个责任的人,他们可以接受一些损失。 但让医生感到恐慌的是,除了原先的霍乱病人,医院里也出现了天花病人——很久不见的天花病人,以及……若隐若现的,第三个让人们为之闻风丧胆的瘟疫——鼠疫。 或者,它的另一个,更让人熟悉的名字——黑死病。 第206章 霍乱,天花与鼠疫(三) 整个伦敦如科恩伯里子爵,御医学生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女王即将出行的消息犹如长了羽翼一般的不胫而走,比起霍乱来上层社会的人更担心自己没法加入到随行队伍里去。是的,每年女王都会在怀特岛的奥斯本宫度过炎热的夏季,但是否可以随行也是一个最重要的风向标,若是一个人始终无法踏足奥斯本宫,那么他即便贵为勋爵,也很难在金字塔的顶尖位置立足,而一个人,即便原先默默无名,若是有幸在奥斯本宫占据一席之地,那么他回到伦敦后也能得到许多贵人的青睐与看重,还有的就是,官员们,尤其是首相,外交大臣,将军等等这些掌握着一国命脉的重要人士,如果没有得到女王的邀请一同前往怀特岛,那么他之后的政治生涯也必然会暗淡无光。 这次女王陛下因为伦敦城内流行起的霍乱而不得不提前动身前往怀特岛,打乱了很多人的计划,也扰乱了他们的心绪——一些人或许并未感染瘟疫,但对报纸上的报道嗤之以鼻,就像是费舍尔一家,若不是那桶掺了泰晤士河河水的啤酒,他们还在喜滋滋地盘算今后的前程呢,更别说那些用一个先令或是更多钱来买水的家庭了,那些水又干净又甜美,他们的生活一如既往,没有收到一点影响——他们烦恼的是社交季提前结束,但他们的女儿还没找到称心如意的丈夫,他们的儿子还没得到贵女的欢心,家长也还没能还和人谈妥商场或是政治场上的交易……就连他们的妻子也会抱怨白白做了那么多参加舞会或是赛马会的衣服。 还有一些人,他们知道自己生病了,但抱着侥幸心理,一边死活不承认自己是得了霍乱,一边悄悄地让人高价请来医生为自己治疗,约翰.斯诺的善行被伦敦城内的贵人们鄙视与厌恶,但用起他的治疗方法与药物倒是毫不犹豫,有些人还特意注明,要那些曾经和约翰.斯诺学习过的“新式医生”,而不是那些只会放血,灌肠的“老式医生”,即便他们在公开场合从来就是极力推崇后者而不是前者。 只是他们大概没想到,因为这个时代的人们依然缺乏重要有效的消毒手段的缘故,跟随约翰.斯诺学习过的医生固然会为病人创造干净通风的休息与养护环境,给他们补充糖水与盐水,给他们吃白垩止腹泻,却没有一点防护的意识,他们这里才碰触过某个病人的呕吐物,下一刻就用手去检查另一个病人的舌头,如果这次恶魔们带来的全都是霍乱也就算了,但这里还有天花与鼠疫。 —— 约翰.斯诺直到今天才意识到,伦敦竟然还有这么多没有种植过牛痘疫苗的人,不过想想也不奇怪,当初法国皇帝拿破仑一世就曾经非常认可琴纳医生的牛痘疫苗,他不但因为这件伟大的发明而释放了不少英国士兵,还在法国建立了“中央疫苗委员会",从军队开始向民间推广疫苗,从1801年开始,每周都有两次免费种植疫苗的机会,他甚至让自己的儿子也种植了疫苗。 即便如此,法国的天花疫情还是此起彼伏,从来没有消失过,只能说死亡率确实有了很大的降低。 法国如此,更为守旧的英国民众就更是不用说了,虽然“伦敦医学委员会”声称,现在英国的民众五个之中就有一个种植了人痘或是牛痘疫苗——不过让那些老爷们来说,一些人是不算人的,那些在乡野间终日耕作的农民不说,就连东区的工人,他们连每天的面包都不知道能不能买到,晚上是不是能躺下睡觉都不清楚,更别说自己掏钱去种植疫苗了,有这点钱,不如去卖酒。 何况谁也不敢说,自己能统计得出伦敦东区与更远的郊外有多少流动人口。 不过瘟疫一来,那些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又或是贵人们压根不去注意的隐匿人口就像是被捅破的脓包那样猛烈地爆发了出来,他们当然无法如老爷那样地逃跑或是藏起来,他们每天都要做事,不做工就得等着饿死——而且一个工人被卷入机器,掉进染缸,被货物压死难道不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么,忙忙碌碌的工人们根本不在意身边的人突然倒下是因为什么,只要别妨碍他们做事就好。 许多可能还能被挽救的性命就是这样躺在机器下面或是路边而被白白耗费掉的,在八小时工作制和最低工资连幻想中都不存在的时候,只有寥寥几个幸运儿才会被自己的朋友与家人送到斯诺医生的医院,就这样,十分之一甚至更少的比例,也依然将医院的病房填得满满的,斯诺医生一开始还在分病情轻重,到了后来,只能交给学生和护士几个简单的判定标准,强迫他们将霍乱病人与天花病人分开罢了,就这样,还有冲突在不断地发生,那些愿意白干一天的工人当然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亲友被放在一边,他们急切地请求医生给予治疗,但这里能够称得上是医生的只有约翰.斯诺一个人,他必须庆幸自己得到了南丁格尔女士的认可,得以接管怜褔会,怜褔会的雇工,还有一些志愿维持秩序的工人用强健的体魄,锤子般的拳头与暴雷似的大嗓门成功地将这些可能酿成暴乱的动荡消弭在了萌芽阶段。 “这样不行,”一个护士声音嘶哑地说道:“这样不行,医生,就算您没有染上瘟疫,也一定会因为劳累倒下去的。” 斯诺医生闭上眼睛,短暂地喘了口气,他原本以为自己只要负责东区的这些人,也以为自己要迎接的考验只是一场较大的霍乱,譬如几十个家庭这样的体量,没想到女王索性将整个伦敦的病人都送到了这里,而他又没法找到拒绝的理由——东区的病人是病人,西区的病人也是病人,连费舍尔这种人他都愿意接受,治疗,更别说那些只是在背后散播了一些流言蜚语的蠢货了。 :“我们需要更多的医生,”斯诺医生看了一眼护士,她是南丁格尔女士的一个学生,只有三十岁,现在看起来简直和一个饱经风霜的老妇人没什么区别,这里的每个人都在连轴转,“还有护士,搬运工,清洁工人……”他只觉得太阳穴在一跳一跳的发疼,“洗衣妇,烧水工……”他一一点了下去,“报纸,不,报纸来不及了,去让他们找报童吧,让他们在街道上大声喊,说这里的医生要招工,人数不限,待遇优惠,如果家里有病人,只要有两个人愿意来做工,就可以让一个病人得到免费治疗。” 护士也深深地吐出了一口气,她马上转身去找人吩咐了,瘟疫当然是可怕的,但也有更多人怕的是口袋空空,何况随着疫情的迅速发展,也会有更多的病人,像是如普通商人,低级官员与办事员,工匠,艺术家等等这些虽然是伦敦人但仍旧徜徉在底层的人,他们可请不起“新式医生”,家里也没有仆人,像斯诺说的这样,能够和自己的亲人一起进医院,亲人得到治疗,他们也能就近看护,即便要面对瘟疫他们也不会感到恐惧。 这种事情在以往也不是没有发生,就斯诺所知,一个乡村就曾经在发现了瘟疫后,封闭了所有出入口,他们自己照料得病的人,虽然最后这个村庄的死亡率达到了百分之七十,但他们的勇气确实阻止了瘟疫继续向四周蔓延,死去的人在最后一刻也不是如屠场的动物那样悲惨而卑微的堆积着断了气,而是在自己的亲人怀抱里升上天堂的。 只是约翰.斯诺没想到的是,随着报童奔向四面八方,一些医生也来了,就和曾经行走在黑死病蔓延的城市中的瘟疫医生,他们可能是一些对新医学一无所知的放血派或是灌肠派,或只是药剂师,又或只是学徒和医生,但他们还是来了,他们的到来,让约翰.斯诺终于可以放下压在心头的一口气,昏了过去。 第207章 霍乱,天花与鼠疫(四) 约翰.斯诺昏厥过去的时候,他并不知道,更惨烈的事实还在后面。 一个据说犯了偷窃罪的女仆被投入了市政厅附近的拘禁所,这种事情每天都会发生,并不令人在意,除了苦主是外交大臣的儿子科恩伯里子爵之外,就是人们最常津津乐道的那种风流韵事了,警察们一边哈哈大笑,一边灌着啤酒,绘声绘色地为没去的同僚描述子爵如何马失前蹄——他原本是想看看这个女人是如何狼狈不堪的,没想到自己反被咬了一口,伤口鲜血淋漓不说,还叫人看去了难得一见的丑态。 “相当勇猛的一位女士。”一个警察愉快地评论道。 “长相如何?”另一个警察心怀鬼胎地问道:“丰满吗?一定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才能勾引得了一个子爵。” “嘿,”之前参与拘捕女仆的一个警察不屑地说:“别把他们想得太……”他低下头,仔细思考应该用一个什么样的单词来形容:“你去问问胖子茉莉,臭鲑鱼巴巴,”他说的是两个经常在附近出没的“腰部”女郎,“头部,腰部,脚部”是此时的伦敦人对妓女们的分类用词,头部就是出没于歌剧院与沙龙,自己有公寓只接待上层人士的交际花,腰部就是商场的售货员,酒馆的女招待等这些外本职之外打零工的,脚部不必说,她们或许也曾是头部和腰部,但娼妓只要没死堕落得很快,看绰号就知道了,胖子茉莉和臭桂鱼巴巴都不算是什么好货色,但她们确实接待过一些高贵的绅士:“他们在私下里的时候……啧!”他谨慎地没说下去,但在场的人都知道,西堤区的风月场所有着专门的“处子与幼童专区”,里面的孩子和处女大部分都是被拐骗来的,她们并不知道自己要面对什么,一些看似风度翩翩,文质彬彬的客人会特意花大价钱去凌虐这些弱小干净的猎物。 “不过随便你,”仿佛是为了挽回同僚间的情谊,那个警察又说道:“如果你想,你就去吧,不过我怀疑她已经脏透了。” 拘禁所只会关押盗贼,骗子和其他轻罪罪犯,不过它甚至比不上济贫所,这里男女罪犯并不分开关押,全都混乱地统一关押在一个接着一个的大房间里,当警察要提人审问的时候,就会大喊那个人的名字,让她自己站出来——一个女性罪犯被投入这里,第一件事情就是被抢走身上所有有价值的东西,虽然在入狱前,她已经被搜刮过一遍了,但对于囚犯来说,什么都是好的,连头发都会被割下来,然后会有罪犯中的“头儿”来审问她的来历,罪名和能够联系到的亲友,再来决定怎么处置她。 一般而言,所有的女性罪犯,只要进了拘禁所和监狱,都可以看成娼妓了,每个男人都有享用她的权利,奇怪的是,警察去看她的时候,她坐在一个角落里,身边并没有人,他仔细看了对方的脸,顿时觉得索然无味,那真的只是一个女仆,和他在街道上巡逻的时候看到的女仆都差不多,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年轻。 皮肤也挺白,在昏暗的光线下,他还能看见她面颊上的红晕,怀着恶毒的念头,他伸手去抚摸她的脸,所有的眼睛都在看着他们,警察却一点也不在意,反正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他将女仆拉进怀里,用力地咬着她的嘴唇,吮吸她的舌头,她没有拒绝,反而更加用力地抱住了他的腰,他撩起了她的裙子——事情很快就结束了,他想子爵看上这个女仆也不是不可理解,他拉起腰带,正想要说两句拙劣的调情话——就看到那个女人还疲倦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这确实是件让男人得意的事情,他想在流放前,他或许可以给她一个单独的房间。 但就在这时候,女仆突然翻了个身,她剧烈地咳嗽起来,警察站在那里,看着血从她的指缝间流出来,他的脑袋嗡嗡作响,是结核病?应该是结核病,他喃喃自语,伦敦得这种病的人太多了,他看着女仆抬起头来,露出狡狯的笑容:“你肯定在想。”她喘息着说道:“这是结核病,”她说:“没错,得这种病的人挺多,”她看着警察慢慢放松了双肩:“但很可惜,”她的声音就好似在下死刑判决书“这不是结核病,我不知道这是什么,虽然让我得病的人说是天花,但我觉得……”她的声音从很远的地方飘来:“这应该是一种更可怕的病……” —— 相隔两百年,伦敦第三次黑死病大爆发起自于一个拘禁所。 —— 伦敦人对于黑死病并不陌生,1348年首次爆发,一次爆发就带走了英国三分之一的人口,之后三百年间依然有零星的鼠疫爆发,直至1665年,鼠疫再次降临伦敦,这时候的人们已经有了隔离意识,伦敦市政府要求居民们独自呆在家里不要外出,可惜的是白痴年年有,瘟疫时期只会更多不会更少,市民们根本无视卫兵的阻拦,继续出游,做工,买卖货物,很快鼠疫就蔓延到了整个城市——堪称地狱笑话的是,鼓励与撺掇市民们拒绝隔离的是那些达官贵人们,因为他们无法忍受一座“死寂”的城市,而瘟疫爆发后,第一个抛弃城市的也是他们,马车连绵在街道上,几乎看不到头,医生和神职人员也都跑了,只留下那些相信了前者承诺,满心欢喜地“追寻自由”的市民们,他们没有积蓄,也没有储存食物,甚至连出行工具都没有,若是徒步走出城市的庇护,不说会不会被强盗杀死,活活饿死在路上也要可能。 这次的情况,与1665年有相似的地方也有不尽相同的地方,首先,嗅觉灵敏的王室与贵族已经早走了一步,而在发现了浑身青黑斑点的死者后,市政府的官员与教会人士一样,都保持了沉默,他们迅速地收拾行李离开,奔赴各自的庄园与修道院,之后就是一些消息还算灵通的中层阶级,如银行家,商人和艺术家们,等到黑死病人的尸体都摆上了街道,普通市民才意识到大祸临头,他们惊恐地关闭房门,又想方设法地到处打听,却像是一群无头苍蝇,找不出半点对策。 “啪!” 弗雷德里克.詹姆斯.兰姆的脸上挨了一耳光,他的兄长威廉给的,他紧蹙眉头,面颊因为愤怒而变得通红。 威廉从国外回来没多久,为了弥补他的失子之痛,也为了替自己的母亲安抚苦主,女王陛下才给了他子爵的爵位,不久之后他又成了上议院的议员,虽然还没有实权位置的任命,谁都看得出来他前途无量,这次女王提前前往怀特岛,他也是随行人员之一,为了保证家族的安全,他甚至没有带上自己的妻子,而是带上了自己的弟弟,也就是我们熟悉的那位男爵先生。 这位年轻的男爵,平时总是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笑容轻浮,举止夸张,但自从没能抢回侄子阿尔奇的性命和灵魂,他就消沉了不少,作为兄长,虽然妻子一直在抱怨,威廉却觉得这件事情不能怪弟弟,他也早就从北岩勋爵口中得知,阿尔奇早在他写信给弗雷德里克之前,就已经被恶魔附身了,之后行动说话的只是一个恶魔用于伪装的躯壳罢了。 “我没有阻止你成为圣植俱乐部的成员。”威廉压低声音说:“我知道你们一直在从事一桩非常危险的行当,”但他没有这个天赋和机会(他也不怎么想要),“所以我从未责怪过你,弗雷德里克 ,阿尔奇是只是遭遇了不幸,命运如此,不是人力能够转圜的 ,而现在,”他指了指窗外:“现在的伦敦,也同样不是人力可以扭转的 ,你们面对的甚至不是恶魔!而是根本无从揣测与对付的瘟疫!你能做什么?弗雷德里克,告诉我!你能做什么?你都不是一个医生!” 弗雷德里克冷静地抬起头,他的脸在肿胀,他也没有去碰碰的意思:“我不是医生,”他说:“但我可以去寻找医生。”他盯着兄长:“我还可以去探查疫区的情况,收拢净水、食物和人手,市政府的人走了一大半,市民们人心惶惶,如果没有人把他们组织起来,他们只会让瘟疫继续扩散,死者也会增多,原本不该受害的人也会受害,局面会更加混乱……” 第208章 霍乱,天花与鼠疫(五) 女王走了,她的孩子与丈夫也走了,贵族们走了,官员们走了,富商也走了,所有能有办法的人几乎都逃离了伦敦,即便如此,伦敦还剩下了了两百万人,这两百万人甚至还不包括伦敦郊区的流动人口,还有那些无法被统计的婴儿与孩子,就更加无法计数了。 利维用黑猫的身体行走在街道上。 在瘟疫方才开始扩散的时候,教会的神父与牧师,半天使与天使,驱魔人立即构建了一条严密的神圣防线——没有什么瘟疫会是三种一起爆发的,他们察觉到了恶魔从中做的手脚,当然也会设法阻止,但在恶魔突破了防线之后,除了少数对人类有着眷恋的半天使,还有一些愿意为钱卖命,或确实是品德高尚的驱魔人,圣职人员,天使与其他人几乎都随着王室撤离了,没有了最后的庇护,这座城市已经沦为了恶魔寻欢作乐的巢穴——听听吧,那些哀嚎,那些恸哭,那些祈祷——不是对上帝的,而是对恶魔的,“请您回应我吧,为了我的孩子,为了我的丈夫,为了我的朋友……只要您能够让他痊愈,我愿意付出我的一切,包括灵魂……” 后世有人说,医院的墙壁听到的祈祷要比任何一座教堂都多,现在利维也可以说,当人们感到绝望时,他们的祈祷也更为真心实意,坚定不移,他丝毫不怀疑,若是他降临到某个正在祈祷的人面前,许诺给他,或是给他制定的人一条生路,他会不带一点迟疑地信奉撒旦,献出灵魂,毕竟若是得了瘟疫,他们几乎都会在七天内死去,但若是得到了魔鬼的宽赦,他们至少可以在几十年后再去考虑灵魂的得失。 何况在这几十年里,这些人肯定会想方设法地寻求解除契约的方法。 想到这里,黑猫的猫嘴微妙地向上扬起,这是一个无比近似于人类的笑容,看到的人准要吓的大叫,不过如今人们已经大大减少了上街的时间,街边还没有倒下的尸体,但已经有了用木板封起来的窗户,也不知道是因为宅邸里有了病人,还是防止其他人闯入室内,他还看到一个窗户上悬挂着十字架,圣物盒和香球,似乎里面的人更希望能够得到天堂的庇佑,不过…… 虽然这次瘟疫是恶魔散播的,但要说到天堂是否对此一无所知……利维喵喵了两声,他们应该知道,一枚钱币总是有正反两面的,而且,从另一个方面来论证,上帝若是一切事物的造物主,那么恶魔也应当就在其中,但若恶魔不是造物,那么上帝就不能称为世界的主宰——只能说,恶魔虽然是造物,却违背了上帝的旨意,因此遭到惩罚。 只是若是这样说,恶魔作恶,是秉承了上帝的意志还是又一次悖逆了上帝呢?这真是一个危险的想法啊,利维摇摇头,弹弹耳朵,将所有的杂念甩在身后,继续沿着墙壁投下的阴影往前走,他这次来可是有任务在身的——瘟疫在流行,恶魔也要看看成果,而留在人世间的恶魔与半恶魔们就是最好的记录者与监察官,从事着查缺补漏的工作——当然是那种令人恐惧的查缺补漏。 利维黑猫突然停下了脚步,黑猫小小的身影正好被一个倾倒的木桶遮住,他从木桶后面探出头,看到了原先辉煌喧嚣,现在一片寂静的市政厅。 伦敦的市政厅曾被市民们视作他们的“威斯敏斯特宫”,“市长”就是他们的国王,这是因为伦敦市民曾因自治权与君王产生了不少次摩擦并取得了不小的成果,市长由市民们选举出来,并且拥有任免参事官员的权利,仿佛是为了证明这一点,这座在十五世纪建造的市政府厅也像是一座真正的宫殿,它的长度有一百五十英尺,宽度在六十英尺,屋顶是高耸的石拱,大厅宏伟空阔,其他房间则按各自的功能极具奢靡或是舒适,里面还有不少用于审理不同案件的法庭,有附属的修道院和教堂,有供人们聚集的广场和门廊,门廊两侧还有象征着美德,智慧,勇气与责任的雕像。 这里曾经非常,非常,非常的热闹,广场聚集着如同蜂群般的人群,律师,法官与验尸官进进出出,执政官身边总是簇拥着很多想要探听消息或是溜须拍马的人,议会代表们在演讲台上慷慨陈词,寻求着愿意支持他们的人,市民们也会汇拢在周围的道路或是庭院间,散步,说话与嬉戏——虽然利维在西区待得时间并不长,但还是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此刻这里活像是个空荡荡的殡仪馆,不过也可能真是一个殡仪馆,过不多久,这里就会堆积起如山的尸骸——1665年伦敦城内最高峰时每周有一万人死亡。9月的一天,一天就有七千人死亡,即便后来慢慢地有了政府官员试图控制局势,将得了鼠疫的人连同家人一起关在房子里,饮水和食物都有专门的人送进唯一一个小窗,每周还是有一千到两千人死亡, 整场瘟疫一直持续到第二年九月大火燃起,不知道是有人想要烧掉瘟疫,还是因为无人照看火种 而意外失火,反正因为那时候已经没了可以救火的人,大火烧掉了大半个伦敦,连圣保罗教堂也未能幸免——才终于连同瘟疫停止了蔓延…… 那么死了多少人呢,没人统计,但利维听说,最后烧掉的是一座空城。 伦敦城在1605年的时候人口是二十二万。这还只是黑死病。 不过没关系,等到王室,贵族和官员们回到伦敦城,许多建筑也被重新造了起来,更多人涌入伦敦,等到了1670年的时候,伦敦城的人口具重新冲上七十万,女王的镇定自若不是假的,半恶魔咧嘴一笑,这场瘟疫就算杀死了一百万人,两百万人又如何,他们在那里,那里才是伦敦城,而伦敦城内那些曾经高高在上,自命不凡的市民们,大概也没想到,他们的命在贵族和女王眼中,和那些卑微的东区罪犯也没什么区别。 黑猫跃上木桶,耳朵高高地竖了起来,他听到了什么?马车的车轮咕噜噜在地上转动的声音,有人来了?谁?或许是乘火打劫的强盗,毕竟市政厅出了名的富贵堂皇,里面的金箔可以剥下来,家具窗帘都可以拿出去卖钱。 马车很快停下,从上面跳下来一个人,黑猫的瞳孔放大了,这个人他认识!男爵,弗雷德里克.詹姆斯.兰姆!墨尔本子爵的侄孙,兰姆家族的次子,自从降神会事件后,利维还是第一次见到他——毕竟半恶魔太忙了嘛,而对于已经搭上了北岩勋爵的利维,他的价值也不是那么大,不过听说他的兄长回来后,受到了女王的多次接见,人们都说,他很有可能成为政场上的又一个墨尔本子爵…… 黑猫竖着犹如避雷针般的尾巴走了过去,围绕在费雷德里克身边的人看到了他,有几个人露出了不悦的神色,虽然烧猫和烧女巫都是百年前的事情了,伦敦都出具了“宠物保护法”,但有些人还是会有点忌惮猫,尤其这还是一只黑猫——利维不在乎他们的呢,黑猫围绕着弗雷德里克走了两圈,发现他正处在一种精神极为亢奋的状态,他带着那些人一边往市政厅走一边说着什么,而黑猫则提着耳朵在一旁听——他倒是要对这个年轻人刮目相看了,原来在这么危险的时候,他居然还能挺身而出,不顾自己光明一片的未来,也不顾他是兰姆家族仅有的两名男性继承人之一,竟然向女王恳求留在伦敦,负责疫情中的城市运转,设法减轻与遏制疫情,尽快结束瘟疫的蔓延与危害。 女王陛下一如既往的大方,她从来就是如此,愿意为她效力的人她就不会吝啬,她马上任命弗雷德里克做了伦敦的城守,允许他动用伦敦城内的一切力量,只要它们还在。 第209章 霍乱,天花与鼠疫(六) 人们或许会对城守这个职位有点迷惑,这么说吧,要成为伦敦市长,从来就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从十六世纪之后,要成为市长,一般都经历过好几个阶段,譬如某一任的伦敦市长,他原本只是一个布匹商人,他先从市 做起,然后是审计官换,之后是是议会代表,城守(也就是现在弗雷德里克担任的职位),最后一步是高级市政官,最后才是市长。 因为市长通常需要从市民中选举出来,其中虽然不乏贿赂与收买,但本来就是不该由君王任免的,但正所谓特事特办,被选举出来的市长已经夹着尾巴逃走了,现在的市民也不可能聚集在一起投票选举出新的市长,为了维持伦敦城的运转,女王以特许状的方式任命弗雷德里克做城守,承担起市长的大部分职责,还是能被人理解的,至少这些被弗雷德里克召唤的人愿意理解,利维跟在他们的脚后跟听着,知道他们都是商会的会长与行会的行长,也就是伦敦基层的掌权者们。 比起普通市民,以及拥挤在贫民窟的流动人口,这些首领都可以算得上富庶,从容,如果不是什么叛国的大罪,他们几乎不会感受到一夕之内家破人亡的痛苦,有时候他们甚至可能与那些可望而不可即的银行家,艺术家和贵族们有些来往,但在三种瘟疫侵入伦敦的时候,他们也被抛弃了,没人愿意带他们走,他们也没办法走,组成他们权力的就是那些普通市民,工人和游商,他们走出伦敦,就等同于赤身露体走在旷野里,就算能活也和死了差不多——他们是很清楚那些工人处境的。 他们连成为农民的可能都没有,单从瘟疫爆发地出来就足够其他地方人决定把他们烧死了,更别说在一个陌生的村庄里立足,他们只能成为乞丐,不知道哪一天就死在了道路旁。 “这只猫……”一个人小心翼翼地说:“它一直跟着我们。” “猫吃老鼠,”另一个人说:“但如果老鼠带来了瘟疫,那么它身上肯定也有。” 他们几乎已经能够要将这只猫驱赶出去了,但就在他们还未动手的时候,利维黑猫跳到了桌子上,距离弗雷德里克只有一个手肘不到的距离,弗雷德里克下意识地低头看向了那对猫眼,市政厅的大厅里光线充足,但他们选择的房间却不怎么明亮,因此黑猫的瞳仁缩成一条线,这让一只蓝色,一只黑色的虹膜看上去非常显眼,罕见的异瞳立刻让弗雷德里克想起了一个人,不,一个半恶魔,当初还在威斯敏斯特公学的时候,那只恶魔越出了他们的包围,现在想,祂就是在有意引诱利维跟上,然后带走利维,他就是冲着半恶魔去的,虽然利维不是人类,但男爵认为自己应当就朋友的生命与爱情承他的情。 “不用了,”弗雷德里克说:“我认识他。”他将利维提起来放在膝盖上,“它不离家,可能是因为受惊才逃出房间的,等会儿我把它送回去。”他都这么说了那几位先生也不可能强硬地要求他把猫丢出去——他们谨慎地坐远了一些,然后开始与弗雷德里克讨论之后的安排——事实上如弗雷德里克的兄长所说,人类能在这种天灾中做的事情实在是很少,燃烧香料已经被证明没有用,现在也不可能找几个女巫来烧烧,那么他们所能做到的事情,和能够起到最大效用的还是隔离。 “但工人们还是要干活。”一个行会首领说道,他是纺织工人行会的首领,纺织厂是日夜无休终年不断的,女工们都是在接班干活,机器二十四小时都不会停止轰鸣,其他人也在点头,应该说,所有以蒸汽为动力的工厂都不可能停工,锅炉熄灭然后重新燃烧需要好几个步骤——关闭所有阀门,放水,检查一切是否正常,清理炉膛和灰渣,补充水,检查水位,再检查一次所有设备,点火,启动——整一套做下来就算是熟练的工人也需要好几天,毕竟锅炉还热的时候,可以将钢铁都烧化,更别说是人了。 或许你要说,几天的损失算不了什么,但大部分工厂主都没那么豁达,他们和工人计算工资的时候俩一个便士都要斤斤计较,更不用说,不单是锅炉要停,没人操控机器也只能停下,谁知道这场瘟疫什么时候过去?以及,如果弗雷德里克坚持,那么最后掀起暴乱的绝对不是工厂主只会是工人,除非他能提供在隔离时间里所有的食物,水还有其他必须的生活用品。 你以为在1665年还要坚持出门的人都是为了自由?怎么可能呢,更多人还是为了养家糊口,对于穷人来说,他们最多能够看到明天,再多就看不见了。 “可就算他们坚持,他们能够坚持多久?”弗雷德里克问既是在问自己,也是在诘问众人,没人能够回答他,东区人还是要从泰晤士河提水,或是继续使用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污染的水井,他们还是要在小作坊里买面包,哪怕这个面包师的面粉都没有筛掉老鼠的粪便,他们还是要蜷缩在小小的屋子里,紧靠着得病的亲友——或只是同租人,他们也没可能去种植牛痘疫苗,以前没有这个钱和时间,现在就更没有了,就算他们有了钱,在医生几乎都快跑光的伦敦,他们又能去找谁呢? 弗雷德里克有点绝望地抬起头,他几乎可以看到不久之后的将来——“但我们也不能什么都不做。”他鼓起勇气,只能从眼前的人开始帮起了,“先隔离,我们设法募集一些干净的水和食物,保证隔离的人都能维持必须的生存条件,还有,我会支付给愿意来做工的人钱和食物,”这句话引得几个先生都点了点头,他们手下有的是健壮的小伙子,为了自己和家人,他们肯定愿意来冒险做工:“我还会准备一些布料,给他们做防护。” “什么布料?”之前的纺织工人行会首领问道,他还真知道几个布料仓库,也不介意让工厂主出出血,既然他们自己身在安全的地方居然还有脸派人送信督促工头们命令工人干活,但弗雷德里克只是摇摇头,“你们给我几个人就行了,”他指着市政厅悬挂在高大墙壁上的帷幔与窗户前的窗帘。这些布料如何金碧辉煌且不说,几乎都是绸缎或是丝绒的面料,支数也高,又厚又重,他不是医生,不会如约翰.斯诺那样准备上好几十套隔离的皮衣和面罩,但他至少知道,一些验尸官会在面对尸体的时候用绸缎做的面具来防止吸入臭味和瘴气,既然他们可以使用,那么来做工的人当然也可以仿效。 至于市政府的官员们回来后看到一个光秃秃的市政厅会如何气恼,就不是他会关心的事情了。 接下来就是分配各自的任务了,弗雷德里克只有一个,但他设法将伦敦以白金汉宫为中心,主要街道为脉络,分割出了几个区域,在穿戴上防护衣物后,卫兵和工人会按照他的要求,巡视每个街道,每座房屋,若是发现了病人,就在墙上涂刷显眼的标志,阻止人们靠近,他们约定,用黑色十字表示这里有鼠疫病人,用白色三角表示这里有天花病人,用红色方块代表这里有霍乱病人。 “但我们也不能分辨病人啊。”一个首领愁眉苦脸地说。 “我们需要医生,但医生都跑了。”另一个首领明显地犹豫了一下:“不过……” “不过?” “如果您愿意试试去找约翰.斯诺医生,”那个人说:“约翰.斯诺医生之前一直在收容瘟疫病人,他那里有不少医生,或许您可以……” 灰侦探 第62节 “那不是医生,”一个人立即打断了他的话:“只是一些受了些许指导的散工,学生。” “只需要能辨别出病症就行了,我们又不需要治疗!”对方哼了一声:“哦,我知道,你是东区人,你不舍得给我们医生。” “就算是那样,又怎么样?”来自于东区的行会首领尖锐地笑了两声:“之前你可没少嘲笑过东区没医生,好了,现在东区有了医生,西区的医生却都逃走了,你现在又想给你的贵族老爷抢几个医生回去?”这句话顿时让对方面红耳赤,他是西区人没错,但他在成为行会首领之前,是一个贵族的私属工匠……这种话极大地刺伤了他的自尊心。 眼看这两个人就要吵闹起来,弗雷德里克只能头痛地拍拍桌子,“别争了,我认识斯诺医生,”他们可是同一个俱乐部里的,“我会设法向他借几个人,如果只是辨认病人,用不了多久,不会妨碍他继续收治病人。” —— 斯诺医生打了个喷嚏。 一旁的护士立即警觉了起来,虽然医生在探查病人情况的时候一定会将鸟嘴面具戴好,皮衣穿好,但这身衣服也不是能够百分之一百隔绝所有疫病的,天花和霍乱就算了,黑死病中死去的瘟疫医生可不是少数,斯诺医生却只是幅度很小地摆摆手,“没什么,”他说,“我想我需要休息一会。” 疲惫和忧虑几乎要压垮他了,他连没有买下的仓库都敲开门做了病房——反正这里的工厂主几乎都走了,但还是不够,病人简直就如同泰晤士河般滔滔不绝,而且还不止一种瘟疫,有些人甚至有着三种症状,不过,说句有些恶毒的话,这些人也不会占用病房多久 的时间——他合衣躺在一个棉花包上的时候,还在思考是否应该“打开”一些半废弃的旅店与公寓,增设新的病房。 他做这些的时候一点都不会愧疚,因为不久前这些旅店老板和房东还企图借着瘟疫的风头强迫他买下他们一文不值的房子呢,等到了瘟疫爆发,一些人从爆发地点逃出来,他们也一视同仁的敲诈勒索,企图拿走这些不幸的人身上最后的一个便士。 只是还没能睡上几个小时,他又被喊起来了,护士面带不忍之色,但这件事情还真需要他来做决定,“什么决定?”医生问,随后他就看见了弗雷德里克,“是你?”他惊讶地问:“我还以为所有的兰姆都跟着女王去怀特岛了?” “我是例外,”弗雷德里克来不及和他慢慢寒暄,看看医生肿胀的眼睛和发白的嘴唇吧,与其讲究礼仪客套不如让他好好地在房间里睡一觉,他和医生提起了需要辨认病状的事情,果然约翰.斯诺医生在犹豫了一下后马上就答应了,“城内的情况已经那么糟糕了?”他问,半个月来他一直在忙碌医院的事情,根本没去关心伦敦西区如何,在他的想法中,既然女王和御医们都在,那么他们最少会给出一些措施与解决方法吗?没想到这群人还是和两百年前一样,遇到瘟疫就是一走了之,根本不在乎那两百万人会怎么样。 虽然早就知道女王陛下是什么人了,医生还是不免感到一阵悲戚。 “另外,”弗雷德里克的话语把他拉了回来:“我知道你一直在苦恼病房的事情。”他说:“我有个地方,又干净,又大,还有很多房间,如果要收治西区的病人,也很方便,你觉得怎么样?” 斯诺医生瞧着他:“我已经好几天没好好睡了,”他指指脑袋:“这里几乎没法运转,好人,”他慢吞吞地说:“你不妨直接告诉我呢?” “市政厅。”弗雷德里克说。 斯诺医生的思维顿时停转了一会,他努力理解,几分钟后才惊讶地喊了出来:“市政厅!” “市长和主要官员都已经跑掉了,”弗雷德里克说:“只有一些普通的办事人员还在工作,我可以让他们到我的公寓里做事,将整个市政厅都空出来,市政厅很大,如果没有暴风骤雨,门廊也可以放上好几百人……” “等等,但那是……市政厅啊。” “对啊,现在正是它物尽其用的时候,”弗雷德里克说:“市民们用税钱造了它,现在就是用它的时候了,说实话,我觉得这个用途可比放一群人在里面天天开辩论大赛好多了。” 斯诺医生几乎失笑,“我们如今只能希望今后英国不会有法兰西那样的大革命,先生,不然就这个罪名,你也要被砍头。” “到那时只怕你也少不了,”弗雷德里克轻轻地说:“我们只是凡人,要逆转命运,我们必须拿起所有能够拿起的权柄和力量。”反正他对权力没有渴望,等到疫情过去,女王回到伦敦,他就会立即辞职,反正那群市政厅的人也不会高兴看到有个女王任命的贵族插在他们中间。 斯诺医生不得不承认弗雷德里克的想法完全正确,霍乱,天花,鼠疫病人哪个都经不起颠簸,尤其是第一个,将西区的病人转移到东区的医院又是一段漫长的路,除了病人的病况之外他也必须考虑瘟疫会不会因此散播到更多的地方,那些血液,呕吐物和咳嗽出来的痰液,还有他也不怎么确定的瘴气——他只了解霍乱,天花在这次爆发前确实不多,至于鼠疫,它从来就是去无踪来无影,就算找到了爆发地,他也未必能调查和研究出什么来,谁知道这两种疾病会不会通过空气传播? 而市政厅就在伦敦塔的对面,不说是西区的中心也要比东区的码头和红砖巷近多了,而且那里的环境,斯诺医生在心里哈哈一笑,他是去过市政厅的,不仅仅是广场和门廊,他还是女王面前的红人时,那些官员对他十分殷勤,他不止一次地走进大厅去赴医学委员会的约——那里的房间确实又高大,又明亮,窗户非常多(市政厅又不需要缴纳窗户税)让新鲜的空气涌入室内简直就是轻而易举,他马上接受了这个协议,几个他得意的学生被他交给了弗雷德里克,他们要先去市政厅,看看怎么把它修整成一个大医院,然后再去寻找需要住院的病人。 在斯诺医生这里得到了一个完满的答案后,带着学生们弗雷德里克马不停蹄地赶回了市政厅,这里还有几个人在焦灼地等待着他,“他们也是医生?” 一个学生好奇地问道。 “才不是呢,”弗雷德里克回答说:“他们是商人,犹太商人。”在这种危险的情形下也只有犹太商人愿意为了钱冒险出门。 他将学生交给一个小官员,自己迎向几个商人,商人们疑惑地看了他几眼:“男爵先生,”其中为首的人吞吞吐吐地问道,“您说有一笔大生意……” 第210章 霍乱,天花与鼠疫(七) 弗雷德里克的脸上又露出了那种会让熟悉他的人觉得牙疼的那种笑容,他以那种富家子弟常有的,玩世不恭的方式一挥手,“这里,”他朝目瞪口呆的商人们说道:“市政厅里,除了窗帘和帷幔,我要用它们做防护衣,之外,全都交给你们了。” 商人们张大了嘴巴,一句话都说不出啦,他们也和斯诺医生一样,暂时没法理解这位男爵先生的意思,哦,对了他现在还是城守,不然他们也不会甘愿在瘟疫的阴影下赶到这里来,但他说什么? “我说,”弗雷德里克认真地说:“市政厅里的所有家具,装饰和摆件,甚至雕塑,”他向大厅走去,其他人一时间都只能怔怔地站在原地,商人,学生和那个小官员,直到弗雷德里克不耐烦地催促了一声,他们才急忙跟上,市政厅被誉为市民的王宫,虽然所有权和使用权都不在平民手里,但从里到外没有一个地方不符合这个称呼,所有家具都是桃花芯木或是红橡木,雕刻精美,用料大方(没有拼接),鎏金,擦银,甚至颇具异域风情的螺钿与陶瓷镶嵌也不是那么罕见,地板光可鉴人,墙上的壁布不是绸缎就是亚麻,吊灯、壁灯和书桌上的台灯无不金光闪闪,熠熠生辉,每件文具都值得一个工人工作一个月或是更久。 “全部?”一个商人犹豫着问。 “全部。”弗雷德里克不带一点迟疑地回答:“你们……我知道你们肯定有自己的办法,”犹太商人在一个地方还是很值得钦佩的,那就是他们什么路都敢走,“我需要大量的水,食物,这次东西都要从伦敦城外运进来,作为回报,这里的东西你们都能拿走,随便你们怎么处理,保留,卖掉,或是典当,当然,我觉得你们还是卖掉的好。”他轻快自然地说道。 “您或许 有这个权力,”一个商人委婉地说道:“但如果事情败——泄露,人们知道了,蜂拥而至向我们索要这些东西怎么办?” “我会和他们说明,”弗雷德里克转过身,用明亮的眼睛看着他们:“你们以为我连这点勇气都没有吗?”他也是没有办法,兰姆家的财产不是他一个次子能够动用的,在官员和贵族都离开了城市的状况下,他就算有 女王的支持也没法去找他们募捐,女王陛下虽然说,可以向怜褔会求援,但他也看到斯诺医生现在的状况了,他不觉得斯诺医生还能给他支持,这个城市太大了,人太多了,他们所做的一切都算是杯水车薪,根本不可能有谁帮助谁的事情发生。 先前的商人没说话,但其他几个商人已经开始暗暗计算市政厅里这些东西的价值了,这些东西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置办出来的,这座市政厅建造在伦敦大火后,也就是有两百年的寿命了,期间每个市长与官员都在不断地为它锦上添花,里面甚至有不少东西都是他们通过犹太商人购买的,他们对大部分货物的价格都胸有成竹,连怎么搬运,要卖个什么样的价格,如果市长回来,想要重新添置,他们应该怎么怂恿他,贿赂他都已经能够想好了。 “但是,男爵先生……”那个小官员忍不住开口了,难道以后他和他的同事都得在地板上趴着办公? “先说现在,再说以后吧。”弗雷德里克叹着气:“先生,这里有很多人,如果没有及时的医治,隔离和疗养,他们就没有任何以后了。” 小官员抿了抿嘴唇,他也是普通人中的一个,不然也不会在这个时候还试探着来工作,他还算幸运,家里暂时还没有出现疫病的征兆,但男爵先生说得很对,何况就算他坚持,他也没有权力对抗城守,他向后退了一步,“我们走吧。”他对学生说,不过他在听说,这里将要成为一个大医院的时候还是很吃惊,他真不知道他的上司,第一个从伦敦逃走的官员还敢不敢回来做事。 将半个市政厅打包卖掉后弗雷德里克 终于聚敛了一笔钱,这笔钱甚至不需要从银行里流转,就直接从商人这里变成了水,食物和药品,斯诺医生派来的几个学生也很勤勉,他们迅速地瓜分了市政厅的主体建筑,毕竟之前斯诺医生在建造医院的时候他们是全程跟随,不但很快就确定了图纸,还弥补了不少东区医院落成后才发现的缺憾。 帷幔和窗帘都被卸了下来,防护衣用不了那么多布料,但可以设法拉起来作为病床之间的屏障,又厚又重表明这种布料不会稀疏到允许体液与血轻易透过,需要清洗的时候也很方便——就在第三天,只改造完工了一小部分的市政厅就迎来了第一批病人,有些病人会蠢到拒绝去医院,有些开明的病人则恰恰相反,他们会对担忧的家人们说,与其留在家里时刻担心传染给你们,倒不如来医院,心情反而更加放松。 还有的就是病人的家属,西区的贵女们在女王陛下给予南丁格尔女士嘉奖之前,一直对其抱持着谨慎的态度,因为此时的人们依然认为,只有出身低微的女性才会工作)——如纺织女工,招待员,售货员,家庭教师等等,护士这个职业因为需要接触陌生男性,更是让人觉得有损名誉,这种情况直至今日也没什么改变,但照料家人就不同了,若是一个贵女能够体贴耐心地照料家中的病人,她的身上就会被笼罩上一层圣母与天使的光环,是值得推崇与褒奖的。 不过既然来了医院,在照料自己家人的同时,给另外一个可怜人搭把手,传个话,递个水,应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可惜的是,能够得到护士照料的几乎只有霍乱与天花病人,此时约翰.斯诺的研究几乎已经可以得到证实,也就是霍乱不是经由空气传播,而是经由食物和水传播的,看护人员只要避免污染到嘴,手位置,做好消毒工作,几乎就不会被传染,至于天花,的确有些人自始至终没有种植过天花疫苗,但还是有一些人种植过疫苗,让后者去照顾天花患者,一样可以保证医护人员的安全。 只有鼠疫,只有黑死病,这些病人被隔离在市政厅的附属修道院的修士宿舍,修士们一部分离开了,一部分还留在这里的,他们向弗雷德里克请求说,可以待在这里照看病人,弗雷德里克冷酷地拒绝了他们,在三种瘟疫里,只有黑死病是致死率最高的,或者说,与其问死了几个,不如问活了几个,几乎每时每刻都有尸体从修士宿舍被搬出来,然后新的病人被搬进去。 搬运这些病人的人要么是家属,要么是为了钱不顾一切的工人,之前有行会首领说,若是停工,比工厂主更急着宰了男爵的肯定是工人,他们没有一点余钱,幸运的人只要喂饱自己,不幸的人还要喂饱他的妻子与孩子,就算之前一家人都在工作也是如此,而当瘟疫来袭时,他们的家人因为身体虚弱,反倒是最容易被传染的,如果他们立即死了,那么工人还有一线喘息的机会,若他们活着…… 这些工人都可以说是一些做活的好手,比别人能吃到更多东西的结果就是他们也会比其他人更强壮一些,也只有他们能穿着瘟疫医生的鸟嘴面具和皮衣(与黑死病有关只能用这个)还能搬得起沉重的病人,他们每搬运一个人,一具尸体就能拿到一个先令——工厂里的好手工资大约是每星期十个先令到二十几个先令,也就是说,如今他们每天都几乎能够赚到以往一个月能够赚到的钱…… 弗雷德里克远远地看着他们的时候——必须远远的,他们也拒绝和任何人靠近,食物和水都是放在一个地方由他们去拿的,就看到他们在痛饮烈酒,这些味道醇厚,不带渣滓的酒是他们从来没碰过的,他们一边兴高采烈地往喉咙里灌,一边还在含混不清地唱歌,他们是那样地高兴,让人觉得就算是下一刻就死去他们也是面带笑容的。 “再给他们每人一只鸡,每天。”弗雷德里克说,他知道这些人之中的一大半将来都是要死的。 黑死病实在是太可怕了,尤其是咳嗽样黑死病,也就是从拘禁所为源头的黑死病,瘟疫医生们经过仔细观察,发现这种黑死病人与其他黑死病人不同,他们看起来就像是得了伤寒或是肺结核,主要症状是咳嗽,胸口疼痛和大量出汗,这种黑死病传染的最快,死亡率——这么说吧,几乎没有生还者,那个拘禁所里的罪犯和警察都几乎是在三天到五天里死去的——之所以没有明确的时间,是因为没人敢进那个拘禁所,第一天发现的人只是踏入半步就逃出来了,他仍旧染上了病——拥挤在一个大房间里的死者堆积如山,根本没法收敛,现在或许都已经…… “” 第211章 霍乱,天花与鼠疫(八) “克拉伦登伯爵的府邸?” 弗雷德里克有点吃惊,确实,咳嗽样黑死病是最难防御的瘟疫之一,但这种瘟疫是如何被传到一个伯爵的府邸呢,那可是一个古老的持剑贵族,克拉伦登伯爵是外交大臣,科恩伯里子爵夫人还是女王身边的卧室侍女,按理说,他们身边肯定有教会,又或是俱乐部的人进行护持与监视,恶魔的种子没法传播到他们身边,侵害到他们的身体——伦敦城内有不少贵族都有此殊荣,他们接受教会或是女王的庇护,自己也会寻找半天使或是驱魔人来驱逐邪恶,保证自己的安全——但事实如此,在门被叩响却没能听到回音的时候,学生和卫兵已经觉得事情不妙,他们爬上一颗枝叶茂密的大树,从上面举着望远镜看过去,看到庭院里横斜着一具尸体,。尸体的白色衬衫上满是暗红色的血迹,房间与马厩里也隐隐约约倒卧着一些人。 随着他们的补充与说明,弗雷德里克的神色慢慢地变得严厉与危险起来,不顾人们的劝阻,他亲自去看了一眼克拉伦登伯爵府邸的情况,在确认之后他忍不住地浑身颤抖起来,如果他没记错,克拉伦登伯爵与他的儿子也在随驾行列里,只是没有与女王同行,他们可能要慢上一到两天,他不能肯定,但——但克拉伦登伯爵的儿媳,科恩伯里子爵夫人必然是伴随在女王身边的! 人们只看到一直异常果断与坚决的男爵先生突然一阵摇晃,摇摇欲坠,他们急忙扶住他,询问原因,弗雷德里克怎么敢告诉他们这件事情,他只能一边祈祷着女王身边的天使能够发现端倪,驱逐瘟疫,一边匆忙赶往市政厅,但在路上他就想到了,因为人手缺乏,现在的差分机无法使用,他只能用马匹来传送信件。 女王前往的怀特岛距离伦敦有一百二十英里,一个熟练的骑手,一匹强壮的骏马可以在半天内抵达,但问题是怀特岛与大不列颠岛还间隔着一条窄窄的海峡,这条海峡虽然狭窄,但也不是一个人可以迅速泅渡过去的,需要乘船,也就是说,使者最短也需要一个白昼的时间才能来到女王面前。 他又不知道克拉伦登伯爵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一想到他可能已经站在女王面前,唾沫飞溅地说话,还会时不时咳嗽两声,男爵就不由得头昏目眩,而且他还在担心,因为伦敦的糟糕情况,他的使者可能要通过重重关卡才能找到可以与女王说话的人,而在这之前,他说不定会被关起来…… 他最后只能写了一封信,请使者设法递交给他的兄长威廉.兰姆,威廉.兰姆虽然不在女王的身边,但他只晚了一天就出发了,使者赶过去应该还能找到他——弗雷德里克写完信,送出去就只能将这件事情放下——他在俱乐部听说过,但凡君主以及他们的子女身边,几乎都有天使守卫,普通的毒药和瘟疫,是没法对他们造成伤害的,这也是为什么黑死病横行近千年,蹂躏了整个欧洲大陆,除了莫斯科大公与当时的东正教牧首之外,没有一个国王或是女王,甚至只是王子,公主因此受害死亡的。 而莫斯科大公与东正教牧首的死亡又牵连到另一个内幕,只是这个内幕就不是弗雷德里克这个等级可以知道的了。 而弗雷德里克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 克拉伦登伯爵面色苍白地登上了马车,“快走!”他说,而他的车夫犹豫了一下:“大人,还有子爵先生呢?” “他要留在这里。”克拉伦登伯爵咬着牙说:“走!”车夫不敢消磨伯爵的耐心,他举起鞭子,发出一声唿哨,马车就立即开始动了,车厢上的小玻璃窗户立即被拉上了窗帘,里面顿时漆黑一片,克拉伦登伯爵靠抓起一边的靠垫,按在自己脸上,不敢呜咽出声,他在痛苦中感到一阵侥幸,侥幸于为了尽快赶上女王,他和子爵都没有携带太多仆从。 科恩伯里子爵从出发的时候就在喊着难受,伯爵不知道他是怎么了,但出于爱子之心,还是让他单独乘坐了一辆马车,但走还是得走,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难得在女王面前露脸的机会,为了那个私生女的事情,女王对科恩伯里子爵没什么好感,只是为了维护婚姻的纯正,她不会允许子爵夫人背弃自己的丈夫,但作为一个君主,她大可以就此截断子爵的前程——这比杀了伯爵还要让他难受,所以这次即便子爵后来都在摇摇晃晃了,他都强迫他跟着自己走。 但快要到渡口的时候,子爵的仆人赶上来说,子爵真的没法支持了,他必须休息,他们看到了一个守林人的小屋,就停下了马车——科恩伯里子爵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倒在了那张肮脏的床上,伯爵一边暗自抱怨着,一边回到自己的马车上给他拿药——一个三十岁的年轻人,居然还比不过他五十多岁的老父亲! 但才走到门外,他就看到自己的儿子在猛烈地咳嗽,吐血,那些血液不是鲜红色的,是暗红色,但还是刺眼得让他眼睛发疼,伯爵下意识地后退了,同时举起手臂,遮住了自己的脸,他丢下了药——是霍乱吗。不,霍乱会呕吐,呕吐到最后可能会有些血丝,但肯定不会是这样大量地吐血,那么是肺结核,他了解自己的儿子,他不会得肺结核,他不是那种为了面色苍白就去故意染病的白痴…… 他想起来了,在他临走之前,在沙龙里,一个妓女玩笑般地提起,在一个地方出现了黑死病,一个人拼命地咳嗽,咳得胸骨都断掉了,然后就是吐血,他几乎将自己全身的血都吐出来了——那时候伯爵根本没在意,如果伦敦真的出现了黑死病,那么他就算不是第一个知道,也应该是在前十之列,但他根本没听说过有人得了黑死病,这是一桩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或许在几十年后,伯爵也没法理解自己是怎么做的——他丢下药,抽出了藏在手杖里的剑,他直接刺穿了儿子垂下的脖颈,然后刺中了还在瞠目结舌的仆人的胸膛,儿子所在马车的车夫迎面而来,他或许要询问主人什么时候出发,一柄利剑已经穿透了他的喉咙。 三个人都倒在了灰尘和血泊里,伯爵脚步踉跄但还是快速地走出树林,万幸他的车夫和仆人没有进入树林,还等在原地,他上了马车——他还要去到女王身边吗?若是女王知道了他的儿子得了黑死病,会不会以为这是一场蓄意良久的谋杀?他在去沙龙之前还觐见过女王,虽然时间短暂,他要怎么解释在这之前他根本不知道科恩伯里子爵接触过黑死病人并被感染? 他呢,他自己呢,他有没有被染上黑死病?他按住胸膛,那里正在隐隐作痛,他想,这是弑子的心痛,还是发病前的征兆? 马车还在前行,伯爵倒在座位上,仿佛已经死了。 —— 伯爵还在路上,弗雷德里克的使者却已经追上了威廉.兰姆,威廉.兰姆现在还没有正式的职位,但人人都知道他很快就会得到一个,看过弟弟的信,就连一向沉稳的他都不禁骤然变色,他知道自己不能去见女王,他已经接触过疫区的人,谁知道他身上是不是携带着危险的瘴气,再三思索下,他设法借用路上的差分机驿站,给女王身边的科恩伯里子爵夫人寄去了一份简短的信件。 “这真是一个宁静平和的夜晚,对吧。”子爵夫人对身边的养女说,她的养女,也就是那个曾被父母操纵的半天使,子爵夫人帮助她夺取了丈夫私生女的身份和名字,拉结不是个好名字,子爵夫人思忖道,或许在将来,她可以给她一个更好的名字。她们这时正走到一从野玫瑰花边,白色的单瓣玫瑰在月色下散发着柔润的漂亮光泽,子爵夫人摘下一朵,别在拉结耳边,半天使看着她,眼睛一动不动,“怎么了,”她笑着问道:“这样可真是让我有点害怕。” “别害怕。”拉结说,她在亲生父亲,一个天使,亲生母亲,一个修女那里受尽了折磨与操纵,即便到了今天,还是不那么擅长言辞,只偶尔和俱乐部里的半天使聊聊天,但除了同类之外,与她最亲近的就是子爵夫人了,即便她们能成为养母女当真是一桩在半恶魔策划下的小小阴谋——拉结那双浅蓝色的眼睛在缺少光线的地方很像是一对白色珍珠,她用左手握着子爵夫人的肩膀,右手按在她柔软的胸膛上,“闭上眼睛好吗?” 她说。 子爵夫人是想要闭上眼睛的,但拉结的动作太快了,话音未落,她的右手指尖就插进了子爵夫人的胸口,子爵夫人惊骇无比,正想要大叫,却觉得自己的肺部正在被一只手捏紧,捏得紧紧的,她甚至无法呼吸,更别说大叫,她泪眼朦胧地看向拉结,完全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女王的旨意?还是俱乐部首领北岩勋爵的命令?勋爵是被收买了吗?或是她的夫家,又或是她的母家想要从她这里攫取拉结的监护权? 无数念头纷至沓来,而现实里不过过去了一两秒钟,拉结的手在子爵夫人的胸膛里摸索了一会,就抽了出来,子爵夫人只来得及看到一个捏紧的拳头,那双白皙的手指就打开了,“恶魔的种子。”拉结说,一开始她也没发现,只觉得有点烦躁,后来子爵夫人给她戴上花朵,那么近的距离,她就看见了子爵夫人的胸膛深处有个影子,一个不祥又污秽的影子。 “你是怎么……做到的?”子爵夫人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膛,惊讶地问道:“刚刚,你的手,那是什么?是幻觉吗?” “不是幻觉。”拉结说,若是她曾经的父母在这里,准要欣喜若狂,这是还未完全堕落的天使才能做到的事情,就是将自己重新化为无实体的状态,也就是天使在天堂时的模样,半天使因为继承了半个人类的血,所以只有非常少,极其虔诚的人才能做到,而且其中大部分只是能虚化身体的一小部分,拉结能够虚化一整个手与部分手腕,已经很厉害了——不过此时只有拉结和子爵夫人,她们对此一无所知,子爵夫人因为所有的天使都能做到这一点,而拉结就像是刚发现自己还有小脚丫的婴儿,好奇地翻来覆去实验,只是成功的几率越来越低,虚化的部分也渐渐少到了只有一个小指甲盖。 子爵夫人含笑看着拉结玩着自己的手指,她这辈子大概不会有亲生儿女了,她也不屑于和科恩伯里子爵生养孩子,她也怀疑自己是否会是一个好母亲,但一个好监护人,她应当还是能够做到的——她们原本享受着这份难得的寂静,却很快被人打破了,不是科恩伯里子爵,也不是克拉伦登伯爵,连自己的父亲和“姐妹”都不是,墨尔本子爵的后辈给自己送信是怎么回事? 她没有在拉结面前遮掩,直接打开信一看,瞬间面色惨白。 克拉伦登伯爵的府邸已经成了黑死病肆虐的巢穴,按照黑死病潜伏与发作的时间倒推,那时候她回了克拉伦登伯爵府一趟,正准备拿走一点自己在旅途和行宫里要穿着的衣服和首饰,那时候已经有人染上了这种可怕的瘟疫了吗?她无法控制地想起了那个看似有恃无恐的小女仆,丈夫的丑事让她感觉羞耻,但她也不觉得小女仆和操控她的背后人物能得什么好处,克拉伦登家族一向有完美的处理手段,大事小事都是如此,科恩伯里子爵也不是那种会顾惜女人和孩子的绅士。 但现在想起来,小女仆依仗的真的是人吗?她依仗的东西或许根本不是克拉伦登伯爵或是任何一个人类可以撼动的呢?她与子爵夫人告别时,那场歇斯底里的大笑,还有那句话——那不是阐述,也不是辩解,而是宽恕和提醒。 “子爵夫人……”拉结担心地问,她还没法弄清人类复杂的情绪,但看了信,子爵夫人就手足冰冷,神色惨淡,就算是她也能看的明明白白。 一时间子爵夫人的头脑里转过了很多念头,克拉伦登伯爵和科恩伯里子爵应该还在路上,子爵被咬伤的消息也早就传到了她的耳朵里,他们出发时间要比女王晚很多,府邸里的病人已经死了,难道子爵就能幸免,而和子爵亲密接触过的伯爵呢?还有……自己,拉结从自己的肺部抽出来的东西,恶魔的种子,那是……瘟疫的源头吗? 然后,她是否应该告诉女王陛下这件事情呢?女王是否会厌恶她的疏忽大意,或是因为科恩伯里子爵而迁怒于自己,她或许应该装聋作哑,当做什么都不知道,威廉.兰姆传信给自己而不是女王,就证明了他有意将这件事情交给自己处理,但同时,与弗雷德里克同样的担忧涌上了她的心头——如果女王真的一无所知,接受了克拉伦登伯爵的觐见,怎么办? 就算女王身边有天使,有教士,有驱魔人,但万一……出现了什么意外呢,就像降临在她身上的意外。 “拉结,”子爵夫人转过身,她已经平静下来了,“我要觐见女王。” —— “你看,”女王得意洋洋地说:“我就说科恩伯里子爵夫人是个忠诚的人。” “确实。”瓦耶说,天使一如既往地隐藏在帷幕后,观赏了整场特殊的演出——弗雷德里克与子爵夫人的顾虑都是对的,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女王知道的可比他们早多了,她故作不知,只是想看看费雷德里克,还有夫人是否会因为自己的利益而有意隐瞒她,把他们的君主置身于危险之中,虽然这份危险几乎算不得危险。 灰侦探 第63节 但她就是想要试试,结果令她满意,墨尔本子爵的侄孙没有背叛她,科恩伯里子爵夫人也没有。 “那么你要见克拉伦登伯爵吗?” “不,”女王懒洋洋地回答了天使的问题:“让他去见他儿子吧。”她可接受一个心狠手辣的人,但克拉伦登伯爵在杀死了自己的儿子以后,依然往怀特岛这里赶来,他难道就没有想过,他可能已经携带着致命的黑死病传染源了吗? “那么,伦敦呢?” “这是恶魔的手笔吧。” “可能不仅仅只是恶魔……”瓦耶低声说,即便滞留在人间那么久,他仍旧无比虔诚,他不认为这是我主的过错,但天堂肯定出了什么问题 女王没有说话,遇到这种事情,她一点也不意外,比起恶魔,更擅长和喜欢在人世间散播瘟疫的存在在经书里就能找到,而从她的祖父开始,英国的君主们就一直在做天堂不喜欢的事情,也就是发展科技,倡导科学,当然,如果天使们能够做到蒸汽机做到的事情,她也可以全身心地成为一个唯教会之命是从的狂信徒,但天使做不到,恶魔也做不到——而人类总是要往前走的。 第212章 霍乱,天花与鼠疫(九) 弗雷德里克出乎意料地接到了兄长的信件,兄长称赞了他的果决与敏锐,告诉他说,女王陛下安然无恙,只是在一个月内,可能都不会亲自面见任何一位臣子了,王子与公主,还有阿尔伯特亲王也是,怀特岛已经断航,等于与世隔绝,看到这里,弗雷德里克安下了心,但随即又翻看了几次信件,如果兄长已经没法上岛了,那么他在什么地方呢? —— 威廉.兰姆站在克拉伦登伯爵面前,他们之间的距离超过了一百尺,威廉谨慎地站在上风口,伯爵无论怎么咳嗽,都没法将瘴气传送到他这里,他手中持着一把传统的英国长弓,这柄曾经令无数法国人闻风丧胆的冷武器在十九世纪又发挥了新的作用——它的射程可以达到六百英尺,在一百尺的距离内,它可以破灭克拉伦登伯爵的一切希望。 “你用什么罪名杀我?”克拉伦登伯爵问。 “叛国罪。”威廉说,“任何对君王不利的行为都是叛国罪。”他补充说。 “我只是想要去觐见女王陛下。” “你在发现科恩伯里子爵染上了黑死病后就应当立即折返,而不是将黑死病带向女王所在的地方。”威廉冷冰冰地回答:“你疯了。” 伯爵点了下头:“或许,我害怕,先生,真的,怕极了,我想我是因为太过恐惧而疯了,”他又问:“我可以去伦敦塔吗?” “不行,”威廉说:“在你没有染病前,可以,但你现在已经是个黑死病病人了。” “伦敦城内早已瘟疫横行。” “没错,但你不值得我费这份心。”威廉回答说,然后他双手一张,对准了伯爵,一箭射穿了他。 等到伯爵最后的祈祷和颤抖停止,威廉提起一只小桶,将里面的油脂全都倾倒出来,油脂蜿蜒着穿过干枯的草地,流向伯爵的尸骸,他又点燃了一枚箭头,将燃烧着的火焰射进油脂,油脂慢慢地烧了起来,噼里啪啦,他等了一会,直到可能造成瘟疫蔓延的源头被烧得干干净净,一点不剩。 —— “五百二十七人。霍乱,天花有三百二十一人,”弗雷德里克握了握拳头,这只是一天新发现的疫病病患,万幸,不是死亡数字,只不过在看到第三个数字的时候,他的面色就不由自主地阴沉了下来,黑死病,和两百年前一样猖獗,现在死者已经累积到一万,这还是没有完全统计完毕的情况,等到疫情结束,还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在这场灾难中失去亲人,失去自己。 这时候他听到了一阵喧哗声,几个人正在大叫大喊,不肯被送入医院,弗雷德里克伸着脑袋一看,都是年轻的小伙子,装扮入时,可惜的是因为被捆绑着无论衣服还是鞋子都歪歪扭扭,乱七八糟的,他歪歪头,“怎么回事?” “抢劫,强暴。”一个卫兵说:“他们闯进了霍乱病人的家里。”在瘟疫爆发的时候,这种事情非常常见。 弗雷德里克点点头,然后就听到一个小伙子在嚷嚷:“我很健康,我没病,我是个好人!”他看向卫兵,“你听见了,他说自己没生病。”卫兵有点惊愕地松了手,而那几个卑劣的家伙以为得了宽赦,居然大笑起来,还要求卫兵解开捆着自己的绳索,“卫兵,”弗雷德里克又说,“既然没病,就别送医院,”卫兵正想说这些人接触了霍乱病人的亲眷,就看到弗雷德里克也笑了笑:“病床本来就够紧张了,先生,按照临时法,”他说:“在瘟疫爆发的时候乘火打劫的罪犯,全都该被吊死。” 小伙子们愣住了,他们的笑容瞬间转移到了卫兵脸上。 “额,等等,”弗雷德里克又从窗口伸出头,在小伙子们爆发出希望的欣喜时,他说:“瘟疫流行,就别挂黑旗叫人来看了,随便找个地方把他们吊死,然后埋掉吧。” 在诅咒与哀求声中,弗雷德里克重新回到办公桌前,每个数字都让他的心口像是悬挂了一大块石头,他一点也不后悔自己刚才又夺走了几条生命,活见鬼,就算是东区现在也是秩序井然,那些还都是今天活着明天就不知道还能不能喘气的工人,他们的孩子饿着肚子,他们的妻子骨瘦如柴,他们也不是没犯过罪,偷窃,抢劫,谋杀,不然西区的绅士们也不会将他们直接划分到罪犯的行列里,但在这种朝不保夕的时候,他们居然能够显现出令人难以想象的美德——至少在约翰.斯诺的医院里,没人去强暴一个正处在痛苦与绝望中的女孩。 黑猫跳上桌子,弗雷德里克抬头看了他一眼,“这次不是还有你吧,”他咕哝着说:“那么你在这里干什么,想要监视我吗?”他伸手想要去摸摸黑猫,却被黑猫一把打掉了爪子,随后它纵身一跃,从桌子直接跳到了窗台上,又从窗台跳了出去。 我在干什么?利维在心中回答弗雷德里克的问题,还有什么呢,当然是在等待地狱的命令。 —— 又是一个晚上,下雨了,连绵的细雨不但没能带来凉爽,还让空气更加沉闷了,弗雷德里克走到窗前,拉开了一个衬衫扣子,这是相当不合礼仪的行为,但现在谁来关心这个呢?忽然之间,煤气灯的灯光闪了闪,一条黑影从弗雷德里克的眼角掠过,弗雷德里克回到桌子前,将手放在抽屉了,握住了一把转轮枪。 “这个对我没用。”黑影说,弗雷德里克发现那个黑影就是经常来造访他的黑猫。但一只黑猫本来是不该会说话的,他想起了黑猫的异色双瞳,有这种眼睛的还有一个他认识的半恶魔,“利维?”他试探着叫道,黑猫没回答他,它只是左右张望了一番,伸了个懒腰:“弗雷德里克,”它叫着弗雷德里克的名字,“你干的真不错啊,这几天。” “我该说谢谢夸奖吗?” “我不是在夸奖你,蠢货,”黑猫说:“你应该猜到了吧,这场瘟疫的发起者—— 是……” “是恶魔,”弗雷德里克抢答:“是恶魔吧,如果只是霍乱,只是天花,只是黑死病,那么可能只是人类历史上的又一次灾难与折磨,但三种劫难顷刻间就降落在伦敦,我实在不敢相信命运的长河里竟然能够有这么一块奇特的石头。” “既然知道,”黑猫有点生气地问道:“你为什么还要插手其中呢,你只是一个小小的弗雷德里克,就算你的叔祖父曾是首相,那和你又有什么关系,人们并未因此爱你,反而憎恨你,你除了一个弗雷德里克的爵位之外也没得到什么实际的好处。” “如果我是这么想的,”弗雷德里克没有说出利维的名字:“那么我从一开始就不会加入俱乐部了。” “呸!”黑猫说,“那么。”它的声音陡然变得阴冷,弗雷德里克忍不住打了个哆嗦:“那么你也做好准备了吧,面对恶魔们的报复……” 黑猫在弗雷德里克的注视下,慢慢地,慢慢地,慢慢地从一只只有手臂产的小猫,变成了一头强壮的豹子,说是豹子,但弗雷德里克从来没有看到过有着一对残破膜翼,两只头的豹子,一只头的眼睛是蓝色的,另外一只是黑色的,每只眼睛都有着着赤色的瞳仁,并且都注视着弗雷德里克。 弗雷德里克不再犹豫,他抬起手,就开了枪,子弹呼啸着穿过空气,却穿过了豹子的身躯,“用子弹来对付恶魔,”豹子说:“你玩真的?” “当然!”弗雷德里克高声回应,他再次开枪,这次子弹的呼啸声陡然发生了变化,在豹子还没有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子弹在空气炸裂,里面藏着的圣水四处迸散,一些落在了豹子的身体上,顿时升起了一阵灼热的黑烟,弗雷德里克听到了豹子的嘶吼声,来不及去查看情况,就抓起办公桌上的一个圆球装饰品砸了过去,这支看似装饰品的水晶器一落地就生长出了无数细而坚韧的藤蔓,豹子一伸爪子就把它们全都撕裂了,但就这么一会儿工夫,弗雷德里克已经跑到了门外,一面跑还一面大叫。 “你觉得这里还有谁能帮你吗?”豹子用那种奇怪的声调问道,一跃就跳到了门口,然后沿着走廊飞一般地追了过去。 —— 约翰.斯诺医生也还在办公。 犹太商人不但从其他地方搬来了没有被污染的水和食物,还搬来了医生,这可真是意外之喜,之前我们说过,那些在乡村或是在小城镇里的医生,收入并不高,只比普通的乡民好一些而已,有了弗雷德里克嘱托商人给出的价钱,他们明知道伦敦现在是个瘟疫的泥沼,也仍然有人愿意来,当然,也有一些品德高尚的绅士愿意为了良心和道德冒险。 他们的到来比起学生和工人,更能让斯诺医生从繁重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最明显的就是他能整整睡上四个小时的觉了,而且西区的市政厅大医院也减缓了不少东区医院的负担,斯诺医生的时间逐渐从诊疗,检查,开设药方转移到了行政方面,这种陌生的工作让他感到艰难但又不能不做,若是有人在其中牟利,就算是一枚大便士也有可能导致一条生命无力地逝去。 今天他在桌前的工作依然超过了十二个小时,煤气灯的灯光闪烁的时候,医生还以为自己的眼睛开始疲劳了,还仔细地按摩了一下眼睛,但他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他看见了一张难以忘怀的面孔:“伊芙琳?”他惊愕地叫道。 “是我。”那位女士回答说,她还是医生最后一次看见她的样子,披着羊毛披肩,深蓝色的绸缎裙子,在脖子上挂着一条珍珠项链,珍珠并不大,那时候他们还不怎么富裕。 “你怎么会在这里?”医生问道:“我记得你已经……” “是的,我死了,我去了地狱。”伊芙琳回答说:“我在炼狱的火焰中受折磨,我很冷,也很痛苦。” “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停止你现在所做的一切。” “什么?” “改变命运,你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本来他们和我一样,应当在定下的时刻迎来死神,但没有,他们没有,你拯救了他们的性命,让他们活了下来,唉,虽然当初你没能救我,但你救了他们——但为了这些人,我在地狱受折磨,”她哀伤地哭泣着:“你难道还不明白吗?这不是一场普通的疫病,这是恶魔们在人间的狂欢,他们本该成为食物,货币和柴薪,是你将他们强制性地留在人间,他们现在欠下了债,你以为他们到了地狱,就不用偿还吗?” “你在说些什么啊,伊芙琳。” “这就是他们的命运,死亡,下地狱,成为恶魔的财产,”伊芙琳说:“你现在让他们活命,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还是会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死去,然后背负起沉重的利息,等到那时候,他们明了一切,他们会诅咒你,怨恨你的。” “他们不会。” “他们会,因为我现在就在诅咒你,怨恨你,你坏了恶魔的好事,恶魔们就来折磨我。” 医生定定地看着她:“你还记得我们之间的事情吗?” “记得,”伊芙琳说:“我们是爱人,我的死亡让你感到痛苦,你因此无法再爱上别的什么人。” “那么你就该记得,你向我发过什么誓言吧。” “我发誓爱你。” “除了这些呢?” “永远爱你。” “不,”医生说:“你露出马脚了,女士,你不是伊芙琳,”伊芙琳的脸上突然失去了所有的表情,医生却只是平静地说了下去:“你发誓说,你也要成为一个医生,即便你只是一个女孩,没有医生会收你做学生,没有医学院会允许你入学,没有一个患者会信任一个女人,你知道,但你还是发誓说,要成为一个医生,女医生,你不屑装扮成一个男人,你发誓说,你会永远追逐这个目标,直到生命之火熄灭——”说到这里,医生的眼睛就有了一点闪光,但他还是坚持着说完:“爱情存在过,但女士,爱情不是唯一,甚至不是她所求的东西。” 站在他面前的“东西”,不管是什么,终于露出了狰狞的面目,曾经熟悉的五官都在扭曲和变化,声音也开始变得畸形刺耳:“那么我也要告诉你,医生,你的伊芙琳女士确实在炼狱受苦,在地狱受苦,她本来是可以不受那么多折磨的,但就是因为你。” “因为我!” “一个人类,卑贱的人类,”恶魔,不,一个魅魔怒气冲冲地说:“竟然敢于干涉神和恶魔的领域,说出那样大胆无耻的话,医生,我要把你拖进地狱里,好先生,我,还有我的同僚,都在等着你,你和你的伊芙琳,还有所有你关心的,爱护的人,全都会凄惨地死去,并且在地狱里与你重逢,你们要偿还如今欠下的债,一场狂欢,朋友,一场狂欢!” “谁?”医生不但没有露出魅魔想要看的恐惧神色,反而轻蔑地抱起双手:“谁能这么干?你吗?” 魅魔愤怒的发出了一声嘶叫,祂向斯诺医生伸出了利爪,但就在下一刻,它就被打飞了出去。 神圣的光照亮了整个房间,魅魔惊骇地抬起手臂遮住了脸,从手臂的空隙间,祂的双眼被刺痛到流血,“天使!”祂喊道。 “抱歉,虽然很想,但不是。”约拿谦逊地回答说:“只是个半天使。” 他握着斯诺医生的手臂,一手举着十字架,指向魅魔,强大的力量压得魅魔喘不过气来——虽然地狱生物并不需要喘气,祂嚎叫着,扭动着身体,不断地变化出各种姿态,人类的,动物的,老的,年少的,幼小的,各种可能让人生出怜爱之心的形态令人目不暇接地掠过约拿和斯诺的眼前,但斯诺根本捕捉不住清晰的形象,约拿则坚硬如铁,没有一丝动摇,直到魅魔终于变化成了……一个天使。 约拿冷笑了一声,抽出了苦鞭。 曾经让利维苦不堪言的鞭子终于落在了魅魔身上,祂想要逃走,但无论祂往什么地方走,鞭子都会精准地落在祂身上,利维当初只是挨了一鞭子,魅魔在转瞬间就挨了三鞭子,祂的皮囊鲜血淋漓,祂的内在也是一片狼藉,当祂意识到利维说的并不夸张的时候,只剩下了抛弃皮囊逃走的一条路了,祂当然不愿意,没了皮囊,祂在天使,半天使,教士和驱魔人的眼睛里就是一盏明亮的煤气灯…… 但祂还有…… 约拿正准备给祂最后一击,房间的墙壁突然裂开,一只同样伤痕累累的豹子窜了进来,一口叼起魅魔,转头冲入了无边的黑暗里。 第213章 霍乱,天花与鼠疫(十) 利维没把里鲁带太远。 恶魔与恶魔之间不存在相互帮助的事儿,祂们只会交易、诬陷、倾轧与交媾,一个恶魔若是受了伤,祂也要表现出毫无妨害的样子,免得被其他恶魔看出来,若是被发现了,那么祂就免不了被撕裂分食——半恶魔在一般情况下也是如此,利维在约拿那里受了伤,却有意无意地做出一副仿佛设下了陷阱,只等贪婪的家伙前来自投罗网的架势,让那些觊觎着他的地狱生物们迟疑不决,等到他们知道他真是受了伤的时候,他预警痊愈了;在父亲瓦拉克的手下受了伤的时候,利维宁愿跑到敌对生物的领地上给一群人类占卜也不愿意回到野葡萄公寓…… 别看里鲁之前遭到了重击,但受伤最重的地方还只是他的皮囊,利维并不大打算去赌皮囊的内容物是否完整——他一脱离圣光笼罩的范围,就将里鲁放下了,里鲁随之跃起,和豹子一起在黑夜中奔驰,“去酒馆。”里鲁简单地说,半恶魔与魅魔一同展现出了黑暗属民的特征,他们的形体在没有光的地方迅速地变成了更适合跳跃或是飞行的形状。 利维的恶魔形态我们都见过了,黑色的豹子,红色的瞳仁,支离破碎的膜翼,还有两个头,这对膜翼似乎无法飞行,只能在豹子高高跃起后滑翔上短短的一段距离,不过这段距离也足够豹子飞速前行在公寓耸立的屋脊间,有几个孩子或是仆人睡在阁楼里,他们可以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掠过眼前,但比雷电还快的速度保证了人类是无法分辨短暂遮住视野的是什么东西。 更何况半恶魔在恶魔形态的时候,他可以让自己变得非常轻盈或是非常沉重,通常一只黑豹的体重和一个成年女性差不多,但现在他可能还不如一只鸡蛋重,当人们探出头来也没法察觉有什么异样的时候,他们会理所当然地以为只是飞过去了大虫子或是麻雀。 至于里鲁,约拿的苦鞭没有丝毫留手,如果说,当初他抽在利维身上的那一鞭子,还因为利维当时举着修士的人皮,教堂里又都是旗帜和尸骸,他还有点顾忌的话,那么约翰.斯诺先生只是临时征用来做办公用的空荡房间他尽可以随意施为,这三鞭他几乎用尽了全力,每一鞭都深可见骨,甚至可以看见内脏,里鲁不得不部分恢复了恶魔形态,现在他只能希望在这场大瘟疫中,多数教士与驱魔人已经离开了伦敦。 至少别逗留在东区,就算在东区,最好这时候也正在乖乖睡觉。 魅魔现在寄居的人类身体是个男性,虽然是半魅魔但在五官和躯体上都缺乏应有的,能叫人一见钟情的魅力,只有靠近他才会感受到那股无可抵御的吸引力——现在或许还有,但必然也会让人感到恐惧万分——他的皮囊裂开了,从苦鞭造成的伤口,它们就像是厨师在烹饪鸡鸭时为了入味而特意割开的口子,每道口子都是斜着切进去的,皮肉翻卷,断骨突出,按理说,内脏会从里面流出来,但若是有人能够靠近仔细看,会发现有什么密密麻麻的黑点正附着在咕蛹着的器官上,将它们牢牢裹住。 利维与里鲁始终保持着一段距离,他受伤的时候饿到想要吃了大利拉,里鲁大概也不会拒绝一份送上门,营养丰富的美餐,不过豹子的一只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里鲁太远,即便在奔跑和飞跃中视线始终起伏不定,他也明确了那些黑点的种类。 我们之前说过,天使的能量体是光和火焰,恶魔则是动物,昆虫和地狱中的火焰——冰冷而致命的那种。 里鲁是个魅魔,他的恶魔形态也很典型,是在魅魔中常见的昆虫,斑蝥,这种虫子只有小指头尖那么大,浑身生长着细密的黑色绒毛,翅膀又细又长,不过对于欧洲人和英国人来说,还有一个名字更为他们所熟悉,那就是“西班牙苍蝇”,女巫和炼金术师非常喜欢的一种春情药和毒药。 这些斑蝥中或许还混杂着其他的一些虫子,利维确定自己看到了枯叶蝶的翅膀和圣金甲虫的金属反光,豹子迅速地将视线收回来,希望里鲁没有注意到。 里鲁或许真的没注意到,片刻后他可以说是无法忍耐地伸开了一双膜翼,也不能说是膜翼,因为它只是一对枯干的骨骼上攀满了斑蝥,一种普通人无法听见的嗡鸣声顿时冲入了豹子的耳朵,利维立即离得更远了一些,有了这对膜翼,以及上面每一只都在奋力拍打翅膀的斑蝥,魅魔简直就犹如一条留下了残影的烟尘,它从街道上滚滚而过,每经过一个地方,那里的煤气灯就顿时碎裂熄灭,黑暗犹如一张巨大的帐幕落了下来,吞没了利维眼前的一切。 在经过野葡萄公寓的时候,就算看不见,利维也能感觉到里鲁短促地顿了一下脚步,他或许正在思考,要不要将大利拉这个备用品用起来,幸好他只是思考了一下,随即又向酒馆的方向奔去。 黑窗户酒馆在东区是个非常有名的地方,罪犯,妓女和一些不够谨慎的人总以为那里是可以得到庇护的天堂,没错,大部分时间它是的,一些受到里鲁欣赏的家伙,无论是半恶魔,半魅魔又或是凡人,只要踏进酒馆,无论是他们的仇人还是私家侦探,治安官都没办法找到他们,里鲁的酒馆可不是单纯的酒馆,这里是魅魔的领地投射,里鲁可以随心所欲地将它们改造成任何一种样子。 灰侦探 第64节 但今天这里能给魅魔提供的唯一场所大概就是餐馆了。 利维停在酒馆外的那条巷道里,蹲下,并且搔搔自己的耳朵,在斑蝥的大合唱后就是此起彼伏的惨叫声了,恶魔们在受伤的时候可以通过补充血肉来痊愈,这个法则已经不用多说,只是那些在酒馆里纵情欢乐的可怜人大概从来么想到自己竟然会有这么一个下场——就算他们知道里鲁是恶魔…… 但恶魔总是非常擅长伪装的。 第214章 霍乱,天花与鼠疫(十一) 约翰.斯诺半倒在地上,他看着约拿,笑了起来,一边有人走进来,把医生扶起来。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对约拿说,很多个不是第一次,不是第一次被非人的怪物追杀,不是第一次被约拿救命——约拿瞥了他一眼,“以后只怕还会有更多的。” “为什么,”医生龇牙咧嘴地坐在椅子上,任凭护士给自己脱掉衣服检查伤口,这次约拿的对手是个魅魔,但打起来之后房间里依然避免不了地一片狼藉,医生身上也有伤,即便只是一些轻微的擦伤和淤青,但考虑到这里到处都是天花与鼠疫病人,所有的伤口都需要尽可能地消毒并且包裹得严严实实,以及,“这个房间待会儿也要被封闭起来。”约拿说:“恶魔们总是会携带着很多瘟疫的种子。”所以很多举行过黑弥撒,或是开启过地狱之门的地方都要用大火长时间地焚烧过。 “你一直在这儿?”斯诺医生被搀扶着离开房间的时候忍不住问道。 “……嗯,”约拿抬起头,“自从知道这场瘟疫并非自然形成的时候,我就——您的存在无疑会阻碍到恶魔展现他们的淫威。” 斯诺医生动了动嘴唇,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想要说些什么,但在看到约拿身后展开的半扇白色羽翼后,他明智地保持了沉默。 约拿移开了视线,他知道医生想要问什么,但这个问题别说让他来回答,就算只是想一想,他都觉得自己犯下了一桩可怕的罪行。 —— “约翰.斯诺身边怎么会有半天使?”里鲁问道,他的神情并不凶恶,语气也不是那么严厉,他似乎只是自言自语般地在说话,他甚至露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微笑,但他的视线毫无偏移地盯着利维。 里鲁当然不可不能与利维分享他的仓库,利维也不可能接受“邀请”,谁知道去了是摆在餐桌上还是坐在餐椅上?前者的可能性大多了,何况里是地狱的居民,接受大利拉的焦油利维还有找平的机会,接受一个魅魔的馈赠这份利息一个半恶魔可承担不起。 “我听说过那个半天使,他是一个修道院的院长,来自于长老会,利维,”里鲁轻轻地摸着下巴:“我记得不久前你曾经受过一次非常严重的伤,是他吗?” 利维才不信大利拉用了焦油之后没将他的事情向里鲁倾囊而出呢,大利拉在别的半恶魔面前,或许是愿意偏向利维的,但在里鲁面前,她就像是依恋父亲和母亲的小女孩,就算里鲁要她把利维炖了送给他当夜宵,只要大利拉能办到,她也会去做的,顶多在锅子里撒点眼泪当调料。 半恶魔知道里鲁正在怀疑他,约翰.斯诺算得上与他关系亲密,而约拿呢,虽然半天使与半恶魔是天生的敌对关系,但他们终究有一半是人类,只要他们能够控制自己的天性,也能相互忍耐——每个圣植俱乐部,甚至教会里都有半天使和半恶魔做同事,也没见他们天天打架,顶多尽量避让不见面就是了。 “那次是我和食尸鬼们联合起来偷了教堂里的圣骸,”利维提醒里鲁他和约拿的开头并不那么美好,“他给了我一鞭子,差点把我抽成两截,”他努力将自己的伤势说得严重些,这次里鲁可真是马失前蹄,遭了大罪了,虽然吃到了足够丰盛的血肉,利维还是能嗅到隐约的臭味——就是斑蝥那种特殊的腥臭味,还有里鲁的眼睛,嘴唇,耳朵,脖颈,手指,这些皮肤比较薄,底下也没有太多脂肪的地方,仔细观察,可以看到一小点一小点凸起的黑点,它们还在不断地蠕动着,看着就让人触目惊心,利维真担心或许不久之后他就见不到大利拉了,他是说,现在这个傻乎乎的大利拉:“如果不是大利拉拿来了焦油,我可没办法痊愈的那么快,他用的是一件圣物,而且,”他压低声音,声音大小对恶魔而言没什么影响,不过这样可以渲染一下气氛:“你知道吗,我和他战斗的时候,他曾经在我面前化成了光?” 事实上这是他们在调查赤足女子修道院修女遇魔事件中约拿呈现给利维的,但这不妨碍利维把它模糊到某次战斗中,虽然他在圣骸失窃后就没和约拿打过——但半恶魔也是深谙说谎之道的,半真半假,九真一假,都太愚蠢了,最好的谎言应当都是真话,只是总有人“理解错误”,很显然,就算里鲁是个魅魔,地狱领主,他也没能辨识出这句话的真假,或者说,这句话的真假不如其中传达的讯息让他看重:“他是个半天使。” “毫无疑问,”利维说:“是个半天使,但很强大。” “你遇到了什么?”直至此时,里鲁才问起了利维那里的情况。 “我遇到了天使,真的,不折不扣的,堕落程度不深的。”利维干脆的回答,“幸好我那边是弗雷德里克,他的朋友受过我的‘帮助’,虽然那时候我只是想要弄点黑弥撒的祭品——”在里鲁面前他当然不会说要给穆林难堪,穆林和里鲁是一个阶层的:“他出手阻挡了一下。”一个人类能够在天使与恶魔的争斗中做什么?但弗雷德里克身份微妙,他是兰姆仅有的两个继承人之一,他的兄长可能还会受到女王的破格拔擢:“那个天使是玛哪俱乐部的成员……”利维又附加了一句解释,要知道,至少圣植俱乐部的人肯定知道北岩勋爵与利维的关系。 “你和人类走得太近了,”里鲁责备了一句:“他们怎么会知道我们的计划?” “可能不用‘知道’吧,”利维说:“三种瘟疫,他们可能猜到这是地狱的谋划,弗雷德里克和约翰.斯诺同时也被女王陛下关注着……” “弗德克里克只是家族的次子,”里鲁怀疑地说道:“约翰.斯诺也只是一个平民……” “所以他们身边也只有这两个人吧,”利维无奈地说:“斯诺这边还只是一个半天使呢。”至于他为什么那么强大,谁知道呢?他似笑非笑地看向里鲁,“我们可都是在最后一刻才聆听到了地狱的命令。”论起等级,里鲁肯定要比利维高,安排利维去弗雷德里克这边,而他去杀死斯诺医生肯定也是里鲁的打算,毕竟斯诺医生身边可能就只有一两个俱乐部的侍从……还不一定,如果北岩勋爵也和那些人一样势利眼……没想到竟然是约拿,一个强悍的完全不像是个半天使的半天使。 “我需要更多有关于约拿的情报。”里鲁说:“我记得,后来你们关系似乎还不错?”利维都跑到修道院里去养伤了。 “那是另一份价钱了,里鲁。”利维不客气地说,里鲁露出怒意,而后又发出了一阵大笑:“好吧,”他说:“我想我会出得起这个价钱的。” 第215章 霍乱,天花与鼠疫(十二) 利维的拒绝让我们看有点无礼,但对于里鲁这个地狱领主来说,反而要比顺从更加合情合理,毕竟恶魔回到地狱,只是回到不太舒适的家,半恶魔被打回地狱,那就是要了老命了,不看利维,他上次回到地狱,还是被他的老爹瓦拉克拉回去的,就这样也被瓦拉克撕扯掉了近乎半个身躯——要知道,那时候利维可是没欠过一次血债,之前还为瓦拉克恶狠狠地嘲弄了一番他的对头穆林,即便如此…… 总有人幻想,地狱中的恶魔只是不懂得如何去爱,没有被爱过,只要有人愿意爱他们,也能在经过一番波折后,得到这些大能力者的反馈——这纯粹就是痴人说梦了,恶魔们蔑视弱者,人类,半恶魔在他们的眼里就和人类豢养的鸡鸭差不多,就算一只鸡鸭会说人话,你会和它谈情说爱甚至提升到与你同等的地位吗?至于强者么,祂们或许是崇敬的,温顺的,服从的,但这种态度可不是一成不变的,地狱里的阶级现在也只有撒旦与七君王暂时没有太大的变动,祂们之下的官员和领主时常会有变化,只是有时候他们为了能够有更多机会爬上人间,会沿用部分失败者的名字与符号,一些不知内情的人类会以为他们召唤的还是同一个恶魔。 里鲁的问题大部分半恶魔都不会回答的,里鲁有那么一瞬间猜想是不是利维与那个半天使勾结,泄露了地狱的秘密,他看着利维,利维向他微笑,魅魔的脑袋里不停地转动着,当然,地狱领主要对一个半恶魔做什么,不需要任何理由,就算他杀死了利维,所需要的也就只是与瓦拉克交涉,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散播瘟疫的任务他们是完成了的,至于约翰.斯诺,说真的,更多的还是因为私怨,里鲁不喜欢他。 约拿的鞭子确实教里鲁吃了苦头,但他至少还没回地狱,另外,里鲁心想,既然自己也受过骗,那么是不是也可以将这个半天使作为一个必要时刻的杀手锏来使用呢,毕竟在他的名气被宣扬开之前,恶魔们见到一个半天使,大概率不会太过谨慎。 作为一个领主,里鲁能够这么想,也不怪利维一直藏着有意做个护身符了,里鲁回给利维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回去吧。”他故作宽容地说,利维在心里深深地松了口气,至少这一关是暂时过了——至于他们的任务都失败了的这回事…… “这也不是很奇怪,先生,”利维恭敬地说道:“斯诺毕竟是女王陛下的御医,弗雷德里克也是一个兰姆呢……” “这不可能,”里鲁仿佛只是下意识地反驳了一句:“天堂……”他微微地沉默了一会,笑了起来:“哦,干嘛和我说起这个,你这个该死的小杂种,这和你没关系。” 天堂,利维想,他当然不是莫名其妙谈起这件事情的,不过恶魔在一起的时候,吐槽天堂从来就是一桩乐事,何况这也没什么好遮掩的,说起来天堂与地狱的合作非常类似于这个时期的道德标准,很多事情可以在台面下做,程度可能远超乎你的想象,但绝对不能放在台面上说,不然就是一大群人要倒霉。 里鲁的意思倒是很明白,这场大瘟疫不仅仅是地狱的杰作,应该是地狱冲锋,天堂按照一向的规矩袖手旁观,几千年的历史中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并不算罕见,远在怀特岛的女王也应当意识到了这点,就看直至今日,都没有有分量的大臣或是王室成员出来承担责任就可窥一斑了,至于弗雷德里克,如果他能有幸不死,对于他自己和兰姆家族都是一桩好事——兰姆这个姓氏在沉寂了好几年后终于又可以回到大众的视野里了。 不过弗雷德里克可能根本没察觉到其中的奥妙,他似乎只是一个纨绔子弟,事实上能够和大卫.阿斯特这样的人成为朋友,他就不可能是那种胆小怯懦的伪君子,而且他侄子阿尔奇的死亡引起的愧疚也可能导致了他对生死的漠视——作为教徒与俱乐部成员,他当然不会去自杀,那是自投罗网,但他可以犹如勇士一般在战场上奋战到最后一刻。 只是弗雷德里克和约翰.斯诺的行为,也能被解释为女王陛下仍旧没有向另一个世界妥协的意思,利维行走在路灯完全破碎,路面上满是玻璃碎渣,伸手不见五指的街道上——想来现在的怀特岛也不会安宁如初吧。 —— “我是不是该庆幸博览会的请柬还没有发出去?”女王问。 她也不需要有人来回答,在她做出决定的时候,她从不需要别的什么人来干扰她的思绪,丈夫,孩子,天使,恶魔,教会,母亲……所有的一切——她最初是打算在明年的五月举行一个博览会,邀请世界诸国来共同展示在蒸汽大革命后取得 的成果,毫无疑问,英国将会是所有人仰望的存在,差分机,蒸汽机,纺织机,有轨火车,麻醉分娩术……这些都是王冠上闪闪发亮的明珠。 可惜的是,这些明珠并不属于天上或是地下,只属于人类,人类的科学。 这个博览会一开始筹备,就有教会,无论是圣公会,还是长老会,又或是天主教,都来劝说她改变这个主意,虽然说,自从伊甸园的亚当和夏娃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实,就注定了终有这么一天,但世间万物谁能坦然接受消亡的来临,何况祂们也未必没有这个能力,仔细翻阅历史书,你会发现很多奇妙的巧合,无数享有盛名的哲学家,科学家,当他们拒绝将膝盖放在地上,跪拜神祗,而是将专注的视线看向天空,看向大地,看向人类本身的时候,死亡就会毫无预兆的悄然而至…… 有时候女王也会感到遗憾,如果她的老师不是天使“瓦耶”,而是另外一个天使,甚至依照母亲为她安排的道路,做一个安分守己的傀儡,她现在的烦恼会不会没有那么多,“才不呢,”她只是一想,就觉得毛骨悚然,“还是现在这样比较好。”她对自己说,然后拿起差分机传送过来的情报,差分机可以起到早些时候的鸽子与马匹的作用,而且有穿孔带和解读机,速度和准确性都大有提高,但差分机也有一个弱点,那就是它仍旧需要蒸汽驱动,也就是说,在伦敦文艺横行的时候,大部分差分机与传递管道都瘫痪了。 现在只有伦敦塔下的“诺查丹马斯”,因为一早料想到这个情况,伦敦塔的地下部分都是与世隔绝的,储备有酒、水和食物,只是处在待机状态,女王如今得到的消息,都是环绕着伦敦的其他城市发出来的,伦敦的情况本来应该很糟糕,但因为有了约翰.斯诺,弗雷德里克.詹姆斯.兰姆,他们一个在西区,一个在东区,配合默契,他们带动了其他人,现在已经有不少街区自己组织起来,聚拢病人,搬走尸体,用石碳酸消毒,分发干净的水,食物。 “你们所期望的混乱并未到来,”女王翻过医生和男爵可能遭到暴徒袭击的情报,若有所思,“你们还会怎么做呢?” 所以当以侍女惊惶地报告,怀特岛上也出现了霍乱和鼠疫的时候,女王一点也不奇怪。 第216章 霍乱,天花与鼠疫(十三) 怀特岛是英国的一个郡,它的面积并不小,而且历史悠久,从青铜时期这里就有人居住,后来罗马人,未赛克斯人,丹麦人,法国人都在这里驻守过,英国著名的断头国王查理一世还曾经在这里的城堡里被囚禁过,除了女王的夏日行宫之外——因为整个宫廷和半个政府都要跟着女王陛下走,所以这里时间久了,也就逐渐形成了一个不小的城镇和几个庄园,毕竟这些人不会形单影只的来,他们身边总是跟随着更多雇员与随从。 毕竟奥斯本宫也只有几百个房间而已,只能容得下女王最亲近的那些人居住。 那位气息奄奄的年轻医生被塞上马车的时候,只来得及匆匆借着晨光一瞥还笼罩在暗紫色天光的奥斯本宫,这座建筑与其它宫殿也有类似的地方,那就是采取三围一的体态,主体建筑与两侧的翼楼呈现出一个u字形,将方正的广场环抱其中——他们没有进入奥斯本宫的资格,但居住的建筑群距离王宫并不远,谁知道呢,这里爆发出来的情况竟然是最严重的的。 他也只来得及这么一瞥,穿戴着防护衣与面具的卫兵将他们塞进马车,这里不但有医生——他一连感染了好几个人,包括他的老师,还有一些贵族和仆从,他们与他们曾经异常蔑视厌恶的平民也没什么两样,成马车的人被送到距离奥斯本宫大约有70英里之外的白垩石地,那里因为地势陡峭,海风猛烈,所以暂时还没人在那里常住,连绵的帐篷在光秃秃的地面上迅速地耸立了起来,但凡看见了,意识到的人都不由得大声哀嚎起来,尤其是贵族,他们之中甚至还有一个伯爵,即便他已经因为霍乱而呕吐腹泻到浑身无力了,但还是很好地表露出了自己的愤怒与悲哀:“这绝对不是陛下的意思!”他勉强喊道。 “确实不是,”一个人回答他说,他的眼睛在黑暗里发着红光,一个半恶魔,不过是俱乐部的成员,“会有医生,也会有看护,你们会得到治疗,但这个时候,谁还想回到奥斯本宫或是附近,那么他就犯了叛国罪。”他低下头:“您打算在这里,安安静静地待着或许还有一份生机,还是要因为叛国罪而立刻被绞死呢?您应该庆幸现在没有太多人手,陛下也不热衷于观看他人遭受酷刑。” “她疯了吗?”伯爵喘息着,瞪大眼睛。别以为英格兰的王座有多么稳固,第一个被大臣们公开审判并且砍头的就是英国国王查理一世 ,难道维多利亚一世也打算步他的后尘吗? 半恶魔摇摇头,不再说话,怎么说呢,三种瘟疫几乎是在同一时刻爆发的,每个人都在胆战心惊,惶惶不安,谁也不知道身边的人什么时候会倒下去,又或是自己在照镜子的时候看到满脸红疹,而且,因为伦敦的瘟疫,想要跟随女王逃离伦敦的人太多了,一些人并未接受女王的邀请,但奥斯本宫是女王的财产,怀特岛不是,它是英国的一部分——太多人一拥而入,庄园,旅店,教堂,修道院,只要能住人的地方全都是人满为患——别说女王将这些病人迁移到白垩石地是一桩冷酷的行为,他们如果继续待在房屋里,除了会传染更多的人之外,自己也会受到危害,在伦敦已经出现不幸到三种瘟疫都染上的倒霉蛋了。 这里虽然都是帐篷,但都是军营里的牛皮帐篷,而且还有曾经师从约翰.斯诺的医生们,另外还有源源不断从伦敦转来的教训和经验,他们将病人分别安置在不同的病区里,虽然这三种瘟疫,除了霍乱病人还能补充点糖,盐和水,另外两种几乎都只能靠病人的免疫力与体力熬过去,天花的死亡率还不是很高,鼠疫就危险了,时时刻刻都有死者被抬出帐篷。 如果这些人只是仆人,那么只要往海里一丢就能解决问题,但既然其中不乏有身份的人,那么处置起来就要更加慎重一些了,值得安慰的是怀特岛本来就在一座巨大的白垩地层上,白垩的英文名本就来自于拉丁文“calx”,意指可烧成石灰——他们用石灰覆盖尸体,然后砌出一个小小的坟墓。 —— “现在的情况,正需要您慎重考虑。”坎特伯雷大主教站在维多利亚女王面前说道。 在威廉四世去世的那一天,快马加鞭从温莎堡赶到肯辛顿宫向继承人宣告,她已经成为女王的坎特伯雷大主教已经去世了,不过接替他的大主教让女王来看也没什么区别,一如既往的忧心忡忡,总是充满了质疑与苦恼,对于一个女性执政者来说,一个顽固的守旧派显然要比一个开明的改革派更难对付,但只要能够登上大主教这个位置,那么就和梵蒂冈的教皇那样,无论他在台阶下的时候有多么活泼,多么灵活,登上台阶之后就会变得沉闷古怪起来。 这也不全是权力与地位对人的影响,只要到了能够把持局势的位置,不管是世俗的君王,还是神明的代理人,都得安分守己。 当然,年轻的女王与之前的叔伯一样,都不是那种甘心于沉溺于享乐,原地踏步的人,用一句后世的人玩笑时用的梗来说,就是他们没兴趣去做一群猴子的国王或是女王,虽然——天堂和地狱似乎并不在乎在祂们之间的是人类还是猴子。 “他们想要什么?” “……请相信我,陛下——祂们并没有干涉世俗的意思,但若是可能,一个虔诚的君王才能让世间安宁,万物欣欣向荣,创新和开拓是好事,但陛下,更重要的是脚踏实地。” 女王笑了,她玩着手里的一支羽毛笔:“我以为我一直很虔诚。” “陛下,我们应当论心不论迹。”大主教说。 这就是在胡说八道了,女王心想,将圣保罗大教堂改造成纺织厂试试? 第217章 霍乱,天花与鼠疫(十四) “陛下,”大主教看出了女王没有说出来的话,但他没有生气,反而称得上温柔地笑了笑,仿佛并不在意,而维多利亚女王在看到这个笑容后,眼神就变得更加冷酷与淡漠起来——自从她登基之后,这种神情看得就太多了,甚至最早的时候墨尔本子爵也会这样看着自己,不过很快,他在意识到女王也是一个君王后就改变了自己的态度——也就是现在的绅士们看待值得他们“尊重”与“爱护”的女性时通常会抱持的那种姿态,女性是弱小的,女性是愚蠢的,女性是天生有缺陷的,一个男性在面对一个女性的时候,要么把她看成一个妻子,要么把她看成一个女儿,要么把她看成一个荡妇,反正,不会是个和他一样完整的人。 “祂们要得并不多 。”大主教和蔼地说道,确实,他对自己的孙女也是这么说话的,他发自真心地希望女王能够与另一个世界和解。 “我倒想知道祂们能要什么,”女王以一种同样温文尔雅,从容不迫的语气问道:“祂们希望我做什么呢?想要重新回到人人荒昧的黑暗世纪吗?十八世纪,十五世纪,九世纪又或是一世纪,在那个世纪古希腊数学家亚历山大港的希罗发明了汽转球(蒸汽机的原型),祂们已经无数次地阻碍了人类向着文明的曙光前进,祂们杀死了多少人,焚烧了多少书籍,扭曲了多少思想啊,但这又有什么用呢?没有这个人,也会有那个人,人类长了双腿,就注定了要往前走——现在甚至不再是少数人能够操控多数人思想的时代了。” 她犹如一个天真的女孩那样歪了歪头:“难道我能对那些商人,那些工厂主,那些大臣们讲,我们应当重新回到蒸汽大革命之前,我们要拆除纺织厂,面包厂,染料厂,我们要取缔报社,出版社,我们要废止有轨火车,差分机,抽水机,不允许人们再享受这些科学带来的便利?我们也要阻止医学,药物学,农业和军事上的一系列重要研究?毕竟这可不是上帝赐给我们的?你觉得我应该这么做吗?” 女王向椅背上一靠:“我知道,祂们正在威胁你,也在威胁我,三种瘟疫,天花,霍乱与鼠疫——祂们甚至等我来到了怀特岛而不是伦敦,因为伦敦只是个盆地,而怀特岛是个岛屿,在贵族与大臣们等同于被囚禁起来的时候,他们的想法也会改变——可难道他们能够被永远地关在岛上吗?难道祂们,恶魔也好,天使也好,会降临在他们面前,说,只要你们拒绝科学,就能安然无恙地回家吗?算了吧,”女王尖刻地说:“我不知道上面或是下面究竟发生了些什么,但我们可以追溯到的最晚的大覆灭记录也就是公元三千七百年前的索多玛,那座城市确实是毁灭了,而影响最大的,距离我们最近的也只有亚瑟王,但被摧毁的也只有亚瑟王与他的国家,更正确地说是他们的记录,大不列颠连一块石头都没少。” 而后这位正在盛年的女性统治者略微前倾身体,双手按在椅子扶手上,“这么说吧,”她无比爽快的说道:“你去和祂们说,现在的英国,甚至于整个世界,想要让世间的轮盘不再转动,唯一的方法就是发动又一场大洪水,将现存的文明全部摧毁,抹去一切科学的痕迹,让人类再次从呱呱坠地的婴儿开始做起,不过,”她说:“先生,这又能维持几年呢,只要生存在这片大地上的是人类而不是猴子,所有的一切总是会重新出现的。” “陛下,”大主教疲惫地说:“祂们……祂们当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作为君主,作为教会的领袖,即便你不能予以阻挡,那么你至少也不该在后面推波助澜,说实话,民众们变得聪慧,变得有力,对您又有什么好处呢?如果那些哲学家和思想家没有建立起那些有关于天赋人权与自由博爱的核心理念,普通人无法学习读书,写字,辩论与演讲,就不会有君王被推上绞刑架或是断头台——原先的制度多好啊,陛下,民众,贵族,大臣,教士,国王与女王,每个地方都是井然有序,安宁无忧的……” “这大概就是要选择是去统治一群猴子还是一群人类的艰难选择了吧。”女王说。 大主教终于忍不住瞪了她一眼,“言归正传,”他说:“如果您还在伦敦,这些贵族与官员也还在伦敦,您要改弦易辙或许还有点困难,但现在,他们正处于恐慌无助之中,我们准备——陛下,这对您也是有好处的。” “什么方法?” “君王的抚摸治疗。”大主教有些得意地说道。 “英国已经很久没有抚摸治疗了。”女王有些惊讶地说。 “应该说,陛下,英国很久没有抚摸治疗了。” 一些读者可能听说过,抚摸治疗是在公元五世纪到十八世纪极其盛行的一种医疗手段,最早来自于法兰西的创立人克洛维一世,他在睡梦中听见上帝对他说,只要他触摸某个大臣的患处就能治疗他的疾病,醒来后他果然去试了,那个大臣竟然正如梦中所说,不药而愈,从此后这种治疗方式就受到了大批人的追捧,不久之后,其他地方的国王也随之宣称自己拥有了这份神力——不过让明智的人来看,这不过是一场心有默契的演出,毕竟在克洛维一世的时候,君权神授这个概念已经有了但还不是深入人心,而克洛维一世此时正因为皈依天主教而与其他的法兰克部落首领关系不睦,他的军事地位也因此受到动摇——有一个能够影响到大多数人的神迹无论对他,对天主教以及新生的法兰克都算得上是个好消息。 “那是真的。”大主教说:“不然那些桀骜不驯的部落首领怎么会愿意向克洛维一世臣服呢?”在那个野蛮的时候,根本没有什么有效的医疗手段,受了伤得了病就只能看自己是不是足够走运,能不能熬过去,克洛维若是真的治好了一些人,作为有力的大祭司,部落首领也会心甘情愿地低头。 第218章 霍乱,天花与鼠疫(十五) 事实上,如果我们仔细翻阅王室的近代历史,你会发现,最近的一次抚摸治疗是在1688年,威廉三世登基后,认为这种行为非常荒谬可笑,拒绝进行触摸治疗仪式,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对此抗议声最大的不是教会,而是大臣和民众,大臣们认为,举行这个仪式对他的统治稳固有好处,而许多得了病的平民,想要通过新王登基后的触摸治疗来解除痛苦。 灰侦探 第65节 而就维多利亚女王从她的伯父威廉四世那里获得的消息,可能早在几百年前,触摸治疗就只是类似于安慰剂之类的精神抚慰,接受触摸治疗的病人是经过筛选的,其中有很多都是得了自己可以痊愈的疾病,如最常见的瘰疬,那是一种因为患者脖颈位置的淋巴结遭到细菌感染,在淋巴结的位置形成肿块,并且随着病情加重,肿块会破损,融合,在体内和体表形成巨大的疤痕类物质——这种患者要么是营养不良,卫生情况不佳,或是得过结核病,总之,算是一种免疫力低下才会形成的疾病,只不过在那个时候,人们对疾病如何形成和治疗全都是一知半解甚至丝毫不解,他们不知道这种疾病只要环境干净,休息充分,营养补充足够就能慢慢痊愈——说实话,当时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做不到这点。 但国王和女王们,在触摸仪式中,可不单单是碰触病人的身体,他们还会送给病人一枚金币。 金币的价值从来就是相当可观的,别看女王,大臣甚至大卫.阿斯特这样的一个普通出版商就能轻而易举地拿出以百千计数的金镑,那是就算阿斯特也算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而最底层的工人,农民,可能这一辈子都没有见过一枚金镑,这种情况在触摸治疗大行其道的中世纪更是变本加厉,有很多记载说,在触摸治疗后,有几个病人当即有了明显的好转。 当然,若患者甚至不是得了瘰疬,而是“饿病”,那么得了国王的金镑,他可以马上拿去买面包,买肉,买酒,可不是一下子就变得健康了么。 所以举办这种仪式基本上对王室,对教会都没什么坏处,尤其是教会,若是那几百个几千个人中确实有病情无法好转,更甚者继续恶化,死亡的呢,那时候人们就会说“那是国王的邪恶”,意思是,国王厌恶这个人,所以拒绝赐福给他,他就只好去死了…… “那只会发生在……”大主教敷衍地说:“在祂们没有看着的时候……陛下,您明白的。” 女王明白,一开始的时候,克洛维一世以及后面的几个国王,都应该是有天使在身后予以庇护与指导的,但后来,不知道是因为天使堕落的太多,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天堂就不愿意再为这些凡人付出力量了,国王和女王们就只好硬着头皮,先谨慎地筛选一批只是略微有点不适的病人,而后在仪式上加上一枚金镑,意思也很明显了,这种与其说是治疗倒不如说是赏赐的行为,也不过是请求别人为他们的正统说几句好话罢了。 而现在,是教会以及他们背后的祂们在与女王谈判,做交易,他们的手里至少还应该握着几枚筹码——女王想到,果然,大主教很快就明示她说,只要她愿意举行仪式,那么他们可以给出几个名额,保证她可以通过触摸治疗天花,鼠疫和霍乱——这可真是大手笔啊,如果放在蒸汽大革命之前,每一个病人的痊愈都可以被视为神迹,最少可以在原地建立起一座教堂和附属修道院的。 那么祂们要什么呢? “时间长河只能奔流向前而不能停歇或是倒退,这点所有的存在都必须承认,”大主教委婉地说:“但有时候,每个节点都应该在它应该在的位置上,陛下,人们是什么时候开始发出第一个音节的呢,他们又是什么时候写下了第一个字母和数字?他们举起火把,又在烈火中冶炼金属;他们用双腿奔跑,又开始驾驭骏马与骡子;他们起初只是披着皮毛,旋即又开始剪裁丝绸与棉布;农民们在田地里劳作,工匠们挥舞着锤子,骑士们举起刀剑——这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不是你在夜晚睡去,在早晨醒来后就见到了一个新世界。” 他上前,温和地将双手放在胸前:“陛下,想想看吧,人类从石器到青铜器用了近万年,从青铜器到铁器又用了好几千年,从铁器到现在呢,也用了一千多年,但蒸汽……”他有点畏惧地叹着气,“当然,有些人说,蒸汽机的雏形最早出现在一世纪的希腊,但我们都知道,蒸汽机械成为人类最常用的工具只在这一百年里,而就在这一百年里,以它为基础,又有多少新鲜的东西被发明了出来呢?” “……不好吗?”女王的疑惑倒是货真价实的,“您难道就没有乘坐过有轨电车,用过差分机的通讯仪,计算器和解读器吗?就算您没有用过,您的信徒也应该用过。” “这就是我们担忧的事情了,”大主教说:“人们为了赶赴一个新的地方,往往会策马奔驰,但他们在拥有了速度的同时,也不免失去了对传统与安全的看重,他们丢弃了一些东西,以为无关紧要,谁知道当他们想要捡回来的时候,这些东西不是已经损坏,就是面目全非了。” 能够被舍弃的就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女王在心里说,但她终究还是沉默地任凭大主教说下去。 “……我们应该关闭一些学校,或是对学校的教材,老师与课程进行一些严格的规划与教导……” 也就是说,教会开设的神学学校将会取代绅士们开办的慈善学校,教育事业将会回到一百年前,也就是说,普通人的孩子们依然要接受神学的启蒙而不是科学的启蒙,他们可能能认识几个字母,能够用手指头来算数,但指望他们能追随着前人的脚步继续往上走,是不可能的了。 或许还会有一些科学社团和俱乐部,但那就多数就是显贵人士的消遣了,他们可能会热爱科学,但也有可能不会,譬如那位只是为了寻求乐趣的费马先生,他将一个猜想写在书本的页边上,却丝毫不在乎它是否可以被证实,或许这个珍贵的定理,对他来说就和那些写在报纸上的数独游戏差不多。 第219章 霍乱,天花与鼠疫(十六) 单就这一条,就足够令人不快了,大主教却还只会只是开了一个头。 报纸,书刊,以及任何一种画册,所有的合法与非法的出版物都要将经过详细的审查,审查委员会必须有教士占据大多数位置,这是为了“提高民众的道德水准与虔诚之心”——女王知道这只是因为在印刷术,特别是可以经由蒸汽驱动的印刷机诞生后,以前由教会掌握的喉舌已经不再受到他们的控制,譬如牛痘,譬如麻醉分娩术,只要女王,大臣甚至只是一个略有家资的人愿意,他们就可以将新的技术发扬和宣告给大众,而这些从科学中诞生出来的东西,又不可避免地会动摇人类的信仰。 别说什么科学也都是由上帝创造的,一个智慧的存在绝对不会创造一种必然会杀死自己的东西。何况人类的精力,钱财与思想也都是有限的,他们在这个地方用了,别的地方就会匮乏——事实上教会对出版物的严格控制古来有之,在印刷术还没有提升效率之前,人们所能阅读到的东西几乎都出自于教士与修士之手,是他们一个字母一个字母抄写在羊皮纸上的,里面会说什么,会带给人们什么,教会当然一清二楚。等到了印刷术出现之后,圣经的印刷依然被教会视作一种亵渎与犯罪,不不不,女王心想,似乎在更早的时候,将拉丁文的圣经翻译成本国的语言,都算是一桩不道德的事情。 “以及,我们希望,您能限制一下皇家科学院的规模与经费,医学院也是,他们可以继续研究如何治疗病人,但解剖与实验必须停止。”这倒是相当一般的手段,等于釜底抽薪,科学研究总是需要大量的钱财来做基础,学者们也是人,他们和他们家人的衣食住行都需要一笔稳定的收入,一些研究材料和器具非常昂贵,他们或许还要招揽同行与学生,需要一个多个实验室,需要帮工与杂役,等等…… 虽然对医学放了一马,但就女王所了解的,没有解剖和实验,医学方面的探索必然止步不前——想想看之前的放血治疗,烙铁治疗,灌肠治疗,液体说,星象说——用大主教的话来说,这些治疗方式也已经有了上千年的岁数,老旧且无效,现在能够真正拯救病人身体和性命的还是在近百年里研究出来的新事物,像是产钳,外科手术,麻醉……可这些东西,没有教会想要禁止的那两样事物根本没法诞生…… 除非天堂愿意慷慨地赐予每一个医生特殊的力量,让他们的眼睛可以看穿人类的皮肤,肌肉和脂肪,能够不经实验,就能知道各种疾病所需要的治疗手段,并且娴熟地施展——想到这里,女王都忍不住莞尔一笑,她身边就有不少天使与半天使,在偶尔的闲谈中(这种情况很少见,大部分天使为了减缓坠入地狱的速度,都会选择在一个僻静的地方苦修与祈祷),她知道天使们治疗病人的时候,并没有探查病源,选择方式的需要,祂们只要将手放在病人身上,就和耶稣那样,病人就能痊愈了。 所以说,即便天堂愿意,祂们大概也没法赐给凡人祂们根本无法掌握的技能。 大主教这时候正专注于踱步与斟酌话语,没能注意到女王的表情,还有什么呢,他也非常为难,正如女王所说,他总不能要求陛下关闭所有的工厂,摧毁差分机与蒸汽机,拆掉轨道和水车吧,这些东西说实话,教会用得也不少,如果不是教皇一力反对,甚至有人想要在梵蒂冈架设机车火车,而差分机教廷里早就开始使用了,比银行还早。 “至少博览会需要延期。”他说。 女王的博览会仍旧在筹备中,这场盛事的背后当然有很多原因,但不可否认的,无论是为了什么,当这场博览会召开后,民众们对于科学的渴望与追求必然又要上一个等级,毕竟科学能够带给他们的东西要比基督带给他们的东西实在得多,当科学家们携带着他们的发明而来,像是曾经的差分机,抽水机,纺织机,谁能按捺住那份冲动,不去拿走那份唾手可得的财富呢? “本来也要延期了,先生,”女王无奈地说,“才经过这场瘟疫……”伦敦人就算了,外国人肯定会有顾虑。 “您明白我的意思。”大主教略带责备地说,延期只是一个借口,那些存在希望它永远不要出现。“那么,您若是觉得能够接受,”他又稍稍缓和了一下语气:“只要立下一份契约,那么明天我们就可以举行仪式了。” 那么急吗?女王微微一笑,可能是因为发现,祂们散播的瘟疫,再也没法如中世纪时,给人类带来能够湮灭一切的绝望与恐慌——医生的力量依然不足,但已经不是毫无还手之力,而人类的精神总是非常坚韧的,只要能找出一点空隙,他们就能顽强地找出一条生路,时间的流逝对天堂与地狱不再有利,反而有害。 毕竟那么多双眼睛都在看着,看着伦敦,看着不但没有被毁灭,反而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的伦敦。 是的,病人还在呻吟,死者也在增加,但秩序已经回来了,也有人渐渐地痊愈,他们清醒了,他们能够说话了,他们能够吃饭了,他们能够站起来了,当第一批康复的病人走出医院后,瘟疫的阴影就不再那么浓重,这种气氛甚至影响到了怀特岛——在最初的时候,大主教可能还在等着贵族与大臣们因为恐惧而围攻女王,然后他们来做个好人吧。 事实却是,他们等不了了,大主教不得不走到她面前,不那么情愿地来做她的敌人。 “不过我有个问题,”女王问道:“您所说的契约,据我所知,除了经书中有天使与圣人做约定,天堂似乎没有与人类达成契约的经历……” 她发现大主教的脸红了,又有点发白,他几乎不敢抬起眼睛看女王:“陛下……”他嗫嚅着说:“不是,”他垂头丧气地咕哝道:“不是,是和……” 和恶魔签约。 第220章 霍乱,天花与鼠疫(完) 利维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你挺走运的。”里鲁说。 利维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说——他现在也觉得自己挺走运的,因为在亚麻圣母小堂里得罪了穆林,而他所做的另外一些事情引起了老爹瓦拉克的不满,这两个大恶魔联起手来,在威斯敏斯特公学事件中可给了他一个好看,那桩案件,从结果上来说算是他们的失败——受害者死了,加害者也死了,而且他们也没可能将罪魁祸首送到肯特公爵夫人面前让她宣泄怒火。 利维在那件事情中跌入了瓦拉克的圈套,瓦拉克在地狱的投影中给了他一番切切实实的教训,如果不是他丢出了手里仅剩的筹码,又有母亲为他留下的脐带,他现在的状况可能不会太好——半恶魔就算堕落成恶魔,除非穆林这样,带着一笔可观的回报下来的,不然只能是那种游走在灰烬和火光里,耸动着残缺的鼻子来找寻一点残羹剩饭的小恶魔,又索性成为恶魔们的消遣与食物,以及用来交换利益的货币——利维记得里鲁似乎曾经提到过,在很久之前,半恶魔与小恶魔还有晋升的可能,但那也是好几百年前的事情了。 但那时候的瓦拉克至少是带着一种消遣的心情来对待他这个儿子的,若是换成了现在,利维一想就不由得浑身发冷,不是他怯懦,胆小,而是他太知道一个大恶魔发怒起来会有多可怕了。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决定下个月的血债要准备的充足和纯粹一些,还要加上额外奉献给玛门的那部分,称颂撒旦,玛门是个难得会认认真真做买卖的恶魔,小恶魔收取的“邮费”之外他不会索取其他的代价,但利维还真是在真心实意地感谢玛门,如果他必须亲自面对瓦拉克,瓦拉克说不定会把他捏成指头大的肉团一点点地吃掉。 半恶魔不再说话,他和里鲁都待在白教堂的钟楼顶端,从这里可以看到泰晤士的上游也就是伦敦的西区,那里曾经一片晦暗,寂静,但不过几个月,那里又恢复到了原先的模样,曾经让整个欧洲颤抖的三瘟疫犹如洪水般地冲刷过这座城市,但在洪水过去之后,城市还是那座城市,甚至显得更干净了点。 悲痛是有的,痛苦是有的,绝望和愤怒也是有的,但任何人只要和以往的无论哪一场瘟疫一比较,都会默然无声——在兰姆的弗雷德里克与那个平民出身的御医约翰.斯诺的主持下,即便医学的发展还无法完全遏制瘟疫造成的恶果,伦敦还是坚持下来了——天花,轻症百分之三十的致死率,重症百分之九十的致死率,霍乱百分之三十到五十的致死率,鼠疫百分之二十到七十的致死率,当然,如果是肺鼠疫和败血鼠疫,也就是里鲁让那六个男女感染的鼠疫,那是必死无疑。 若是放在一个世纪前,在人们还没有正确的卫生意识与科学的态度时,别说三种瘟疫,单单一个鼠疫就能让整个伦敦城的人口下降到十分之一甚至更低,但如今只是有了一些堪称粗陋的消毒与医疗措施,生存率和死亡率就得以相互交换,当然,十分之一的死亡率在乘以巨大的基数后还是非常可怕的,不过奇怪的是,这次死亡人数最多的地方反而不是混乱穷困的东区,而是在东区与西区之间的缓冲地带,譬如西堤区——利维很清楚那是因为恶魔们大多选择了那里作为散播瘟疫的入手地区,那里的陌生年轻男女不容易引起戒备,人口密集,交通便利,往来的人流也很复杂。 恶魔们的计划一开始是顺利的,可惜的是有点虎头蛇尾,祂们试图狙击企图干扰与破坏祂们计划的人,是有几个人不幸遭到了恶魔的刺杀,但最主要的两个人,弗雷德里克.詹姆斯.兰姆,还有约翰.斯诺,可能是女王,有可能是圣植俱乐部的北岩勋爵,也有可能是那个耿直过头的小鸽子,以及……某个可以将一份少得可怜的筹码反复押注,来回倒手的半恶魔——反正这场有意酿造的大劫难没能达成想要的结果。 从怀特岛上传来女王举行“触摸治疗”仪式的时候,利维就知道这场战争是天堂与地狱输了,不然教会不会那么急切地抛出一块这样香甜的诱饵,事实如此,他可在这里看着呢,就算没有另一个世界的干涉,瘟疫也被遏制住了,病人开始痊愈,人们看到了希望——祂们不得不让瘟疫在怀特岛爆发出来,以此来威胁宫廷与朝廷,让利维来说,这简直就是得不偿失,如今的人类可没有那种毕恭毕敬,诚惶诚恐的心了…… 天堂和地狱的做法与几百年前如出一辙,这些傲慢的家伙,只是想要凭借着人类对死亡与疾病的恐惧来操控人类,逼迫他们走向自己设定的道路,但有种情绪利维是知道的,那就是从恐惧之中滋生出的怒火。 举个例子,鼠疫曾经爆发过两次,第一次是公元五世纪到七世纪,瘟疫的流行坚定了国王与皇帝(拜占庭)的信仰,一座座教堂犹如雨后春笋般地矗立起来,教会也因此迅速地在人群中奠定了不可估量的稳固地位;在十四世纪的时候,祂们面对开智的人群故技重施,但问题来了,懂得思考并且愿意教导别人思考的学者们即便经过了那样可怕的黑暗时期,仍旧没有投向神学,反而让他们一次次地开始对人类文明展开反思,并且在十几年后掀起了名为“文艺复兴”的磅礴大潮——说是复兴,但谁都知道,那些早于基督之前的古希腊,古埃及,古罗马中掩藏的知识与思想,都不是教会乐于看到并且散播的东西。 而在几百年后,人们掌握了更多的东西,只是单纯的瘟疫,已经无法恐吓住他们了。 里鲁说利维可真是幸运,利维也这么觉得,就是因为与女王签约的恶魔正是瓦拉克。 第221章 失败的契约 地狱里有多少魔鬼,这和天堂里有多少天使一样不为人所知,只能说浩如烟海,无从计算,又因为人类无法深入地了解地狱,但丁是被邀请过,但他也不可能见过每个恶魔,鉴于引领他的人还是瓦拉克扮演的维吉尔,他见到的恶魔是不是“维吉尔”口中的谁谁还不能确定呢——所以很多时候,人们很容易将地狱里的恶魔混淆,或是错认,或是替代,就算是最堕落的黑牧师与黑神父也不敢说自己每次都能召唤出正确的恶魔,最老练的驱魔人和最虔诚的神父也会弄错驱逐的目标。 利维只大概知道,在地狱中,有一位初始的万魔之王,在祂之下,是七位君王,贵族与官员,地狱又四处散播着割据一方的领主,也就是大恶魔们,这点和人世间十分相似,而人们传说的,所罗门所驱使的七十二魔神,祂们并不能算是一个阶层,应该说,每个阶层都有,所以若是你能掌握“所罗门的钥匙”,你会发现这七十二个恶魔的顺序是完全被打乱的,你没法从排序上看出祂们的底细,当然,这也是恶魔们有意为之。 瓦拉克属于七十二魔神之一,而他也是一个强大的领主,但要与七位君王相比,他又欠缺了一些势力与实力,不过他在人间,向来有通晓过去未来以及所有隐藏或失传的事物与知识的美名,更重要的是,他的原身并不是基督之前的异教神灵,性情也算得上温和(在这里利维持反对意见),被地狱挑选出来与维多利亚女王达成契约也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情。 与人们的想象不同,历代国王与女王,与恶魔签约的不在少数,最鲜明的近例就是英格兰的亨利八世,他为了拥有一个合法的继承人而与罗马教会彻底地闹翻,如果地狱与天堂算不得真正的敌对关系,人世间就要出现一个恶魔国王了,不过他在后来的那几年,终于与教会妥协,虽然新教依然存在,但它与天主教的区别也只是在信仰观念、教义、教会组织和崇拜方式上,也就是一根枝条上开出的两种颜色的花儿,根本还是一致的,而作为回报,一个温和虔诚的女人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利维所能知道的只有这些,不过看亨利八世的独生子爱德华六世在勉勉强强活过了十五岁后就死了(十四岁成年),也没有留下后代,看来亨利八世的神操作还是激怒了一些……我们都知道的东西,半恶魔想,如果那位女王足够聪明的话,就不该签下一份没有时间限定或是限定太长的契约。 但他随即一想,有天堂在注视着,维多利亚女王应该不会成为第二个亚瑟王。 随后发生的一切也证明了这点,即便对于瓦拉克,这也只是一份短期的小契约——具体内容利维要在好几个月后才知道,地狱里到处流传着瓦拉克的新笑话——契约也真是很简单,女王答应延缓人们对科学与新事物的追逐速度,而另外一方则设法为她博取臣子与民众的忠诚与爱戴。 瓦拉克起初认为,只要有显示了神迹(就这么说吧),接受触摸治疗,得以痊愈的贵族与大臣们肯定会对他们的陛下充满了感激与崇敬,并且深深地恐惧着赐予她这份力量的存在,就像是当初的克洛维一世和后来的几位国王——但他没想到的是,那些接受了触摸治疗甚至是从肺鼠疫与败血鼠疫中被拉回来的幸运儿,他们并未如祂们所期待的那样变得虔诚,温顺和服从,恰恰相反,他们就像是一群贪得无厌的秃鹫,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是得到了赐福,反而觉得是遭到了羞辱——羞辱到了他们的智商。 一个伯爵在痊愈后,明明白白地与前来探访的朋友说,“他们以为我们是什么?没有记忆力和思考能力,只懂得吃和交配的虫子吗,就算被人撕掉了翅膀,折断腿,只要给点吃的就能马上欢欣鼓舞地接受?”他甚至不在乎遭到恶魔的报复:“我原先还在疑惑女王陛下为什么要在教会之外设置圣植俱乐部,现在我可算是理解了,”他阴沉着面孔说:“无论什么时候,武器都不能只让一支军队拥有。” 这样的人占据了大多数,而另外的那小部分人,也只对女王抱持着猜疑与怜悯的态度,并没有产生契约中所需要的那种热烈情绪。 无论是恶魔,还是天使,都有聪慧的头脑,他们不该想不到这种情况,只能说,这些虽然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的存在,在过于漫长的时间里,已经渐渐被傲慢与狂妄占据了身心,哪怕祂们承认了,人类的发展让祂们感到“不适”,但还是会轻慢地认为,只要来一场瘟疫,就能恐吓住他们,叫他们如同顺服的羊羔那样跟着鞭子走。 “在死亡率没有达到预期的时候你就该想到了,老爹。”利维咕哝了一句。 这个契约算是失败了,地狱的失败,也是天堂的失败,维多利亚女王倒也没有立刻悖逆协议,给教会和他们身后的存在难堪,只是在瘟疫平息之后——这里也必须提一句,女王曾经试图让瓦拉克或是随便什么恶魔来让瘟疫不再蔓延,但就和让病人立即痊愈那样,瓦拉克承认他做不到,不但他做不到,……祂们也做不到或是不愿意去做,最后瘟疫只是影响到了如温莎,布莱顿,巴斯这样的几个周边小城,还是因为官员、医生、商人以及民众自己的共同努力。 和祂们没啥关系。 契约失效是在九月,而十月就发生了一件事情,女王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他在为女王整理文件信函的时候,将应当被废弃的,有关于世界博览会的“外交邀请信函”给发了出去,没人注意到这些一早该被销毁的文件犹如长了翅膀一般地飞向了受邀的国家,而等到十个国家的受邀回函发到伦敦的时候,事情已经无可挽回。 第222章 城市的复苏(上) 伦敦的复苏远比人们想象得要快。 这点要归功于女王的“世界博览会计划”,这个博览会最初也并不是维多利亚女王的想法,而是继承于她的伯父威廉四世,威廉十四是乔治三世的第三个儿子,当初他看来没有一点继位的希望,他如所有的三子那样选择进入海军,在军队里度过了好十来年,虽然因为身份的缘故,也没有建立多少功勋,但他在成为国王后,这段时光还是给他带来了一些难以磨灭的印迹——他活跃,开明,生性节俭并且不拘小节,却极其看重名誉与声望,在他还是个军人时,他渴求得到拔擢,在他成为少将后,他开始寻求封爵——为此还和自己的父亲吵了一架。 而在他成为威廉四世后,那么他的视线就从自身转移到了整个国家上,正如太阳王路易十四所说,朕即国家!而在没有战争的时候,国家的辉煌就要以领土、军队和经济来提供确证,威廉十四骄傲地认为,在蒸汽大革命后,哪怕所有的文明国家都在飞速的发展,但无论它们怎么做,英国都将摘得最为华美的一顶桂冠,他在教导侄女国事的时候,曾经不止一次地提起,要召开一场由诸国君王与首脑们共同见证的盛会,展示英格兰自从蒸汽大革命后的种种成绩,让他们失败得哑口无言又心悦诚服——这种事情在历史上也不少见,只不过主人炫耀的东西各有不同罢了。 威廉四世的想法还在宴会,舞会和狩猎上,但在维多利亚女王的心里,却突然有了一种不同的想法——她要开设一场无比显赫的盛会,但参与的人绝对不仅仅是国王,女王,王室成员,贵族和大臣,她要让更多人看见——她曾想过打开一座宫殿来作为博览会的会址,但在那场瘟疫之后,封闭的空间只会带来不那么美好的回忆,即便是白金汉宫,每座宫殿都有因为瘟疫死去的人,也有不少房间被征用来安置病人,血迹,唾液,呕吐物与粪便,这些东西的污染不是几次彻底的打扫就能完全去除的。 现在这些房间里都撒了消毒用的石碳酸,石灰和香料,这些东西对人类的喉咙和眼睛都有刺激性,待上几分钟就会呼吸不畅,甚至昏厥过去,当然不能作为展馆。 而且女王也已经看过了一部分展览品,也不奇怪教会和他们的主子会那么不快于女王对博览会的坚持——这些几乎都是曾经可以被用作神迹来形容的事物,具体内容在这里就不再赘述了,但一想到这些居然都是人类的杰作,而不是圣人或是恶魔的作为——人们就不免对自己曾经无比信任和重视的东西投去审视的目光了。 不是他们突然就成了无信者,只是人类的精力与时间都是有限的,他们又是那样的薄情寡义,一旦发现获得的东西不足抵偿他们付出的代价,他们立即就会变得吝啬起来。 譬如这次祂们认为十拿九稳的契约——祂们大概也没想到,医学竟然会这样快的消除掉人们对瘟疫这种大灾难的畏惧,它甚至只是一颗从教会的严厉管制中探出头来的幼嫩触须——人们拒绝为女王在“抚摸治疗”中显现的神迹买单,恶魔具没法缴出他在契约中承诺女王的东西,契约已经宣告无效,瓦拉克受到了反噬,女王则平静地,唉,多么令人厌恶的平静!教会都在怀疑,她是否一早就猜到了这个结果,总之,她平静地将一记耳光反抽在反对者的脸上——在阿尔伯特亲王犯了那个愚蠢的错误之后,随着博览会工程的启动,他们和祂们所期望的一切都化作了一团绚丽的泡影。 博览会是一桩浩瀚到令人无法想象的工程,维多利亚女王不止一次地独自在房间里思考过自己需要怎样的一个博览会,在瘟疫来袭之前,她的想法还不成熟,但在瘟疫之后的某一个早晨,她的思维就突然被打开了,就像是阳光照亮了房间,她兴奋地跑去与阿尔伯特亲王讨论,对了,为了酬谢丈夫为她做出的牺牲(教会对阿尔伯特亲王的错误非常愤怒),她将这场博览会交给了亲王来筹办。 “就让它彻头彻尾地成为科学的会堂吧!”女王这样说道。 —— “我都想去看看了。”房东太太说。 利维靠在椅子上,撕碎了一些面包,蘸着盘子里的血喂着黑猫莉莉丝,前些日子莉莉丝也干了不少活儿……这些血来自于几个新的交易者,或许是忘了说,女王与瓦拉克签订契约的行为在一些知情者的社交圈里掀起了一阵新的波澜,原本女王对黑弥撒一直抱持着厌恶与排斥的态度,想想也对,国王,女王,他们已经很少再有得不到的东西了,而为了一些不可言明的原因,君王与他们的直系成员几乎都能上天堂(少数无信者或是背信者除外)——他们当然不会喜欢黑弥撒,或是那些与恶魔做交易的人,因为后者的行为针对的多半都是身居高位的他们——肯特公爵夫人在亚麻圣母小堂举行的黑弥撒就是为了博取女王的信任,成为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不过如今女王也已经与恶魔签了约……一些早有企图与计划,或是只想孤注一掷的人就开始蠢蠢欲动了,这段日子地狱的居民和祂们的种子可真是忙得不可开交。 利维一想起老爹瓦拉克,还有他承诺给玛门大君的额外报酬,毫不犹豫地投身其中,在他之外还有里鲁,里鲁原先很少离开黑窗户酒馆,这次为了补偿自己在这场瘟疫中的损失,也开始时常早出晚归了。 里鲁狩猎的范围很广泛,毕竟恶魔与魅魔们能够爬上地面的机会很少,他们就算遇到了也不会轻易起冲突,免得引来神父,牧师与驱魔人的注意,这几天他去了博览会的筹备处——海德公园,海德公园原先只是威斯敏斯特大教堂附属的一个庄园与邻近的森林与荒野,后来亨利八世将其作为一个狩猎场,到了维多利亚女王执政的时候,这里已经成了一座大公园,不过比起它的面积,它的内容只能说乏善可陈,一来是因为太大了,如果要精心打理就要花上一大笔钱,二来它虽然就在伦敦的中心地带,但伦敦人更愿意在非社交季节离开伦敦,去温莎,巴斯或是其他风景优美,空气新鲜的地方避开盆地城市不可避免的恶臭,酷热,潮湿与阴冷。 女王决定在海德公园建造博览会会场后,大批精干强壮的小伙子就一如潮水般地涌入了这里,魅魔在那里打牙祭,不但可以轻松地找到目标,还不容易被发现,他尽可以一天换一个。 “你也打算一天换一个吗?”利维问。 第223章 城市的复苏(中) 房东太太笑得很开心,她知道半恶魔几乎不会拥有太过正面的情感,也就是说爱,没有爱当然也没有嫉妒心,你要说独占欲?恶魔中不存在贞洁这种东西,在地狱君主,大臣以及领主的麾下,有着数不清的恶魔与魅魔,祂们若是相互媾和,那就是为了消遣和繁殖(地狱也是需要补充新血的),若是在地面上,那就是为自己和自己的主人争夺新鲜的灵魂,要知道,没有什么能比床榻之事更容易叫人堕落的了——如果有一个恶魔或是魅魔说,自己要专一于某一个存在,即便是撒旦或是路西法,都会被视作一件失败品被处理掉的。 灰侦探 第66节 但利维的表现就像是那些男人的恭维话,用来开开心还是挺让人满足的。 “不全是,”大利拉说:“我听说,海德公园聚集起了成千上万个工人,他们将要建造一座水晶宫,非常广阔的那种,足以容纳几十个国家的珍品放在里面展示。”她有点好奇,也厌倦了总是呆在公寓里,而且自她从伦敦离开后,也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再回去了。 “里鲁答应了吗?”利维问,有时候他也会猜测大利拉是否知道她只是里鲁的备用躯壳,或许大利拉还是个修道院里的女孩,或是沙龙里的名姝时还有点懵懵懂懂,天真愚昧,但过了那么久,她也接触了不止一个半恶魔,恶魔,总该对地狱的德性有所了解,里鲁的庇护对她来说差不多就是无偿的,好吧,别说地狱和恶魔了,就算是人类,也知道免费的东西最贵。 “哦,”大利拉说:“他会同意的。”这句话让不知情的人听起来似乎有点持宠而骄,利维却马上理解了大利拉的意思,她知道了,不过知道了又怎么样呢?她就是里鲁藏在玻璃盒里的一只小虫,里鲁一直在有意限制她的力量,垄断她的人脉,甚至局限她的活动范围——若她与里鲁发生冲突,别说其他有往来的地狱种子,就算是利维也不会站在她这边,说不定还是第一个抓住她拿去和里鲁换人情的混蛋。 里鲁果然没有拒绝大利拉的请求,在表面上,在人类的认知中,他们都说,里鲁是个挺有爱心的男人,因为他已经算得上是码头和红砖巷附近的老大了,但还是一如既往地保护和供养着他之前的女人,就算他现在几乎不怎么上大利拉的床……也有人说,大利拉很有可能是里鲁的妹妹或是女儿,这件事情在东区很常见,与前一种猜想并不冲突。 接过这份工作的当然还是利维,除了房东太太大利拉,里鲁居然还交给他一批工人,令人意外的是,这些工人还真是老老实实到海德公园去找活儿干的,“他们回来后,无论钱,身体还是灵魂还是我的,”里鲁百忙之中抽空奇怪地瞥了利维一眼,“我为什么要阻止他们为我赚更多的钱?” 利维只能带着这些工人连带大利拉上路了。 里鲁将大利拉和这些工人交给利维也是有原因的,利维.伦蒂尼恩在瘟疫横行的时候,为了保证自己不会立即坠入地狱,私下里干了些什么,该知道的人都心知肚明,只是出于各种原因,摇摇欲坠的平衡终究还是没被打破,此刻里鲁就要将之前利维欠他的人情拿出来用了,有利维在,这些工人不会遭到过多的盘查,诘问,或是被驱逐出西区——女王回到伦敦后就立即论功行赏了,约翰.斯诺医生被召回了肯辛顿宫,并且受命组建一个新的御医团队,这个团队并没有完全取代原先的御医团队,而是更多地赋予了研究与创新的重要职责。 而兰姆的弗雷德里克,人人都知道他肯定要飞黄腾达了,不过也没太多人嫉妒他,毕竟那个恐怖的时刻人们连伦敦的名字都不敢提起,人人都在争先恐后地跑到其他地方去,或是竭力寻求随驾前往怀特岛的机会(虽然这群家伙也很倒霉),他能够放弃辉煌灿烂的前程(谁都能看出女王要用墨尔本子爵的后人了),独身一人返回伦敦,并组织起居民自救,实在是非常地了不起,值得钦佩和赞赏——当然,这里面也有弗雷德里克是自己人的关系,如果弗雷德里克只是一个工人或是农夫的儿子,他可能连名字都留不下来。 弗雷德里克现在已经是苏格兰场的警察厅厅长了,皮尔首相推荐,女王欣然任命。弗雷德里克在接到这份任命的时候确实感到了一些意外,他承认自己的初衷没有那么纯粹,但他的兄长早就和他分析过,在伦敦的权利游戏中,所有“新”的领域都有可能成为一块肥美的好肉,一是因为新的就意味着陌生,让政客与投机商们不敢轻易涉足,二是因为只要是新的,又能站起来,那么肯定有掌权的大臣与女王在后面支持。 圣植俱乐部如此,约翰.斯诺的新学科如此,即将到来的世界博览会也是如此。 年轻的新厅长正如人们预想的那样雷厉风行,他一上任,就几乎开除了所有的警察,不开玩笑,在瘟疫中,他也试图寻求警察的帮助,毕竟他们至少非常了解伦敦城,但应者寥寥,甚至还有警察乘着带队的机会去勒索,抢劫和强暴,也有警察一早就偷偷跑掉了,还有警察要求立刻得到一笔丰厚的赏金——后来弗雷德里克索性从伦敦市民里抽取了一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让他们暂时充当治安队,才勉强平息了瘟疫阴影下的诸多罪恶行为。 反正截至瘟疫发生前,警察人数也不多,区区几十个人,即便全都裁掉,也很快就能招募到,弗雷德里克在征求女王的意见后,将警察的人数扩增到三百人,看似不多,但最少可以保证每条街道都能有一对警察巡逻警惕。这对西区的市民们是桩好事,但对于那些想要乘机跑到西区去做些什么的人就是个大00麻烦,里鲁交给利维的工人总共有近百人,他们如果只是自己走到西区,很有可能会被立即赶回来。 西区到现在还有一些因为瘟疫而空旷下来的房子不时地遭到洗劫呢,只是偷窃还不是最糟糕的,怕的是有人在里面用家具点火取暖,毕竟伦敦的冬季近在眼前了——1666年的伦敦大火也是在遭遇瘟疫后被点燃的,这点不免让人忧心忡忡。 第224章 城市的复苏(下) 泰晤士河在流经伦敦市区的时候,并不是径直向东或是径直向南的,它在地图上是一个“几”字形状,而伦敦的西区,位于几字的西侧,东区则是在几字的内部,上方是西堤区,也就是伦敦的北区,以及一片荒野与森林——在最初的时候,西区的划分十分严格,具体点来说,就是以牛津街为界线,西侧的部分才算是西区,非富即贵者的聚集地,我们在描述费舍尔老先生的住所时,也曾说过,伦敦的最中心就是以肯辛顿宫,詹姆斯宫,白金汉宫与伦敦塔这四座宫殿点线连起来后形成的一块小四方区域,但随着伦敦的人口日益增长,现在的西区不得不将海德公园与摄政公园这两个地方也囊括进来,不管怎么说,你要那些新贵和肮脏的蔬菜市场,鱼市场,皮革工坊混在一起肯定是不行的。 而西区与东区的界限节点,除了泰晤士河之外大概就是著名的白教堂了,白教堂原先也只是一座人们熟悉的圣母堂,但因为教堂的石材全都采用了圣洁的白色,白教堂之名反而越过了它原先的名字,在教堂不远的地方,有一座蒸汽大革命后才建造起来的铁桥,过了铁桥距离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以及其附属建筑就不远了,也可以说是正式进入了西区,这座桥上原本就有士兵把守着,不过利维也看到了有穿着黑色制服的伦敦警察。 这些警察穿着统一的制服,带着奇特的盔帽,帽子像是一个耸起的头盔,正面镶嵌着盔徽,盔徽和钮扣、腰带扣及哨链一样,都是黄铜材质,和其他地区的白锡材质有所区别——房东太太在看见这些小伙子时,露出了一个暧昧的微笑,确实,比起原先那些会酗酒,勒索和强暴的所谓警察,如今站在他们面前的警察都是弗雷德里克重新从伦敦居民中挑选出来的,不是商人的次子,三子,就是工匠或是行会首领的儿子,简而言之,就是良家子,他们不会因为在幼儿与少年时期缺乏营养,所以个个长得面目端正,身材挺拔,而身上的制服又给他们增添了一些额外的魅力——利维这次乘坐的是一辆两轮出租马车,他和大利拉装扮整齐,除了容貌之外,看上去就一对在西区非常常见的绅士与淑女,一个工人在车子后面为他们充当车夫,另外的工人则在后面的旅行马车或说是运货马车车队里。 利维跳下马车,先是拿出了通行证与文件交给守桥的军官,然后与一个年轻的警察相互介绍和接洽——他还在弗雷德里克的办公桌上做猫的时候,见过这个小伙子,他显然是为了利维而来的,利维已经提前和弗雷德里克说过了——等他们都过了桥,一个身材壮硕的工头走了过来,他用那双突出的牛眼睛仔细打量了一番那些从东区而来的工人们……他看起来还有点不情愿,毕竟,强盗,娼妇和小偷从来就是东区人的代名词,那个年轻的警察靠近他,拍了拍他的肩膀,“总要比……那些不清楚底细的外省人好吧。”他压低了声音,但利维和大利拉都听得清清楚楚的。 伦敦人的歧视链一向稳固,如果说东区人是最底层的蚂蚁,那么外省人就连蝼蚁都不如,海德公园正在进行一项大工程,需要相当可观的人手,别说之前才有一场大瘟疫掠过伦敦,就算没有瘟疫,为了达成女王的目标,伦敦现有的年轻人全都投进去都不够,工头叹口气,左右看看,他也看到了正不断有一看就知道是外省人的家伙走过桥面,这些人都是听说了博览会的事情,来伦敦找工作的。 这些人一下子就填补了瘟疫产生的空缺,可能还多了些,但说回来,工头也更愿意雇佣东区人,东区人再怎么糟糕,也是伦敦人,他们懂伦敦的“规矩”——若有万一,工头也能找到他们身后的推荐人,那些外省人虽然便宜,但谁知道做过些什么呢,何况他们有很多都是一起从一个乡村或是城镇来的,工头试过,他们团结一心,性情执拗,不怎么好对付。 “您保证他们都能听我的话。”他对利维说:“起码还在这里工作的时候。” “我保证。”利维说:“之前的事情……”他知道人们不太愿意提起瘟疫,大火之类的灾祸,所以只是含糊其辞:“码头和工厂都少了很多活儿,”伦敦与外界的往来正在逐渐恢复,但海上航运就像是一只庞大的老式三桅船,要调转方向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可能还要等上两三个月码头才能恢复到原先的热闹场景,因为缺少原料,或是无法发货,一些工厂也停工了,里鲁将这些工人交给利维,既是因为这些人都算是他的仆从与奴隶,也因为他的人类身份需要履行这项义务。 不单单是里鲁,就连医生,约翰.斯诺,作为怜褔会的管理者,他也要负责给没有出路的工人寻找工作机会,不然就只能看着他们为了一口面包犯罪或是去死——海德公园的工地上只怕已经有不少东区人了,利维看出了工头的意思,他伸出手,在工头与他握手的时候,他做了一个隐晦的手势,这个手势表示工头可以在之后得到一笔分红。工头立即笑逐颜开,他向后退,然后挥了挥手,“跟我来吧,”他说:“这里就不用马车了,我们走到车站去——” “怎么,机车已经开了吗?”利维问。 “已经通行了,”工头客客气气地回答说:“昨天就开通了,我们可以直接从这里到海德公园。您和我们一起吗?” “不了,”利维重新跳回马车,“我们还是坐马车。” 车站距离铁桥还有段路,但很快他们就看到了亮闪闪的铁轨,还有按照现在人的眼光来看缓慢但坚定的蒸汽机车,它轰鸣着从两轮马车身边驶过,喷吐着浅灰色的蒸汽,不过很快他们就分道扬镳了,西区的绅士们可能已经从这场瘟疫中吸取到了教训,愿意乘坐机车了,但铁轨的铺设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第225章 七个约定(上) 海德公园的面积约有360英亩,如果你不太能理解这个数字,那么这么说吧,一个足球场约等于2英亩,也就是说,海德公园有一百八十个足球场那么大,这个面积就算放在五百年后,也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精细入微,不说前期的投入——植被、动物、草块、休憩用的长凳,路灯等等,后期用来看护和整修的人也不是一两百人就能打住的。 那个警察说的也没错,越往海德公园方向走,越能看见那些一看就知道不是伦敦,或是不是西区的人,利维还从里面看到了好一些怜褔会的工人,他们的担保人应该就是约翰.斯诺医生,在遭遇了这样大的灾祸后,这些人来不及为自己的亲友哀悼,就急切地投入到了工作——他们从不东张西望,也不谈笑议论,他们几个人一群地,面色严肃地向前走,扛着简陋的行李与作业工具。 这些人大多都是男人,也有健壮的女人,但很少,还有的就是,原先海德公园的常客,那些绅士与淑女们则寥寥无几,尤其是淑女,偶尔也有骑着马的绅士经过,不过一看就知道他们可能承担了工程中的某个任务,或是为了瞻仰人们传说的奇迹建筑而来的。 “看到了吗,”利维以眼光示意,“那里就是水晶宫。” 女王想要召开一个面对全世界的工业博览会的想法,成熟的很早,她也一直在筹划与谋算中,在她最初的想法里,会场应当是一座宫殿,新的宫殿,犹如古希腊 的雅典学院或是古罗马的万神殿,又或是如同梵蒂冈的圣彼得大教堂,所有的空间都必须明亮,轩敞与高大,任何人一走进里面,即便还没有来得及看见一见展品都要先为它震撼,但这场大瘟疫可以说是摧毁了所有的前期布置,从拨款到材料,从材料到人手——瘟疫是平息了没错,但要弥补它留下的疮痍仍旧需要很多钱,建造新宫的材料也需要从断裂的航线中获取,人手,这点缺憾倒是可以用金镑补足,伦敦内的工人需要工作,伦敦城外的人也需要工作,为了养家糊口,他们根本不在乎一点儿小小瘟疫对于生命的威胁,不看那些夜光钟表厂,那些皮革作坊,那些染料场……甚至纺织厂,女工和童工也会随时被卷进机器里。 在女王还在怀特岛与教会以及他们的主人虚与委蛇的时候,已经是九月,现在是十一月,因为阿尔伯特亲王是误将邀请的官方信函发出去的,所以原先的召开日期也没变,还是明年的五月份,女王之前想要建造一座新宫的想法已经不可行,但从弗雷德里克那里听说某位原先为德文郡公爵服务的家务总管,提出了一个相当大胆,大胆到几乎荒谬的做法。 这位帕克斯顿先生最早只是公爵的一个园丁,因为擅长培养温室植物而得到了主人的青睐,并且因此被推荐给了女王,他繁殖了一种漂亮的大莲花被命名为维多利亚王莲,按理说,他若是成为了一个生物学家,都要比成为一个建筑设计师更令人信服,可他就是这么做了,在繁殖温室植物的时候,为了做到更好,他开始研究温室建筑,而温室建筑,我们都知道,哪怕在几个世纪后,仍旧是钢铁框架与玻璃墙顶面为主体的一种建筑。 当他听说,女王需要在六个月甚至更短时间内建造起一座宏伟的大宫殿时,他就马上想到了,温室,这时候的温室已经可以做到五十英尺,但他说,如果能够得到上下鼎力支持,他可以做到两倍以上的高度,五倍于此的长度,三倍于此的进深,这样一算,即便是最为庞大的巨型差分机或是抽水机,蒸汽机车车头,轮船也能轻而易举地放进去——这个方案一下子就从几十分方案中脱颖而出,要知道本来这些方案都局限于砖石与木料,那样的会场只能达到帕克斯顿方案的一半大小,而且耗时太长。而最为狂妄的想法也不过是将会场建造成斗兽场或是露天剧院的样式,也就是说在时间和材料都不够的情况下,用空旷的场地来抵消建筑的不足。 女王陛下当然一眼就看中了帕克斯顿的方案,比起用砖头砌筑,钢铁框架,玻璃墙顶面的模块式做法肯定要快得多,而且现在的英国也能支持起这笔开销,毕竟从18世纪开始,玻璃制造业就从威尼斯转移到了英国,至于钢铁,在蒸汽大革命后,无论是采矿还是冶炼,几乎每天都在增长,只要有女王与首相,议院的支持,这些都不是问题。 地狱种子的视力要比普通人更好些,大利拉已经看到了距离他们最近的一座建筑,那是一个临时车站,这里的铁轨闪闪发亮,没有什么锈迹,它是最新从国家剧院那个方向,沿着牛津街一路伸展到海德公园的,不先将车站建设起来不行,有太多材料要从港口运送到伦敦市中心了,马车没法承担起这样繁重的运输任务,在车站周围材料堆积如山,铁,玻璃和木头,搬运工人正忙碌着把它们堆砌起来,然后盖上油布,就算是接下来伦敦不会那么多雨,潮湿的空气也会对它们造成损伤。 这里也有警察,不过利维和大利拉看起来就是一对寻常的游客,他们被收取了一些费用(官方)之后就被允许走到更近的地方参观,这时候还没有什么生产安全的概念,工人们就像是一群群的蚂蚁那样在车站,道路和工地上忙碌,游客们则是掺杂在其中的其他昆虫,大利拉引起了不少人的侧目,做工的女性和男性都差不多,灰扑扑的,一些女工只在裤子外面围着一条围裙当做裙子,而大利拉穿着一条玫瑰红色的裙子,虽然没太多珠宝,也没有过多的蕾丝装饰,但很显然地与这里格格不入。 第226章 七个约定(中) 房东太太大利拉若是在平时,肯定会非常享受这些充满了各种情绪的注目礼,不过此刻,她的思维全都被眼前的庞然大物占据了,她甚至微微地张大了嘴,不住地转着头,幸而和她一样的人不在少数,这是一座何等宏伟的建筑物啊,哪怕它现在只有黑铁的框架,但你们有没有见过巨物的骸骨呢?利维见过,在地狱之中,少不了最初的造物,它们可能没法做到利维坦那样巨大,但也足以吞没一整座平原,或是犹如丘陵与山峰,恶魔们的领地上也会耸立起城堡与箭塔,这些建筑都是非常大而且空旷的,按理说,下过地狱的利维不该对人类的造物有什么惊讶的心情,但…… 就因为这是人类的造物!环顾四周,半恶魔有些讽刺地发现,在这里的游客和工人虽然多,其中还混杂着一些前来觅食与寻找目标的半恶魔,半魅魔,却没有宗教人士的半个影子——他们大概是发现事不可为,就不再来自找没趣了,毕竟梵蒂冈的圣彼得大教堂也只有这组建筑的三分之一——若是在以前,这样的建筑只能是上帝的人间住所,不可能是别的。而且最令他们苦恼的是,这座建筑还是一座纯粹的科学殿堂,也就是说,是人类的智慧结晶之地,没有信仰的立足之地。 在人世间,就连君王的宫殿,领主的堡垒,或是一个简陋的窝棚,都必须留给无所不能的造物主一块地方,大到教堂和修道院,小到一个壁龛,一副画像——利维猜想那些神父,牧师,主教们是否会请求在这里安置一个礼拜堂,随即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这不太可能,输掉了与女王的赌约已经足够祂们恼羞成怒了,祂们怎么会愿意如败兵那般摇尾乞怜? “你知道……”这时候他和大利拉已经走到了整座黑铁框架的中央部分,也就是最高的地方,从地面计算约有一百英尺高度的穹顶从东向西,足有七十英尺的宽度,绵延一百五十英尺,两侧是依次降低的方形框架,让人们啧啧称奇的是,在这些黑铁肋架与立柱间,居然还耸立着翠绿的乔木,这些高大的乔木原先在这块场地上,曾有人建议说将它们砍掉或是移植,但设计师阻止了他们,将这些树木留了下来,现在看来,这真是一个奇妙的想法,如果一些人对会场的空旷开阔还无法理解的话,这些高耸如云的树木就是一个最好的实证,一些记者正在摆弄照相机,也有一些人正在竖立起画板,将这幅犹如梦幻的景象记录下来。 利维看到了大卫.阿斯特,不过今天他没兴趣和曾经的委托人耗费时间,半恶魔拉着大利拉轻轻一转,就隐入了人群,大卫抬起头来的时候什么也没能看见,“怎么了,先生?”他身边的记者问,“没什么。”大卫说,“确实没什么。”就站在他身侧的另一位绅士说,“一只狐狸和一只老鼠。” 他不开口就算了,一开口就露出了马脚,不过这位绅士显然毫不在意,他掩藏在浓密眉毛下面的眼睛炯炯有神地盯着来往走动的每个人,“这里可真是热闹啊,阿斯特先生。”阿斯特随着他的视线扫视了一周,可惜的是他虽然是俱乐部的成员但并不具备驱魔人的天赋,也就是说,他看不到掩藏在衣服下面的东西,“这里,有很多……吗?” “教会正在和女王冷战。”那位浓眉毛的绅士粗声粗气地说:“之前的……也应该是他们弄出来的东西,但没能让我们的陛下妥协,”他笑了两声:“我不知道后来是怎么谈的,但教会还有他们的主子肯定没讨到什么好处,看,”他歪着头示意:“我之前可听说教会要竭尽全力阻止这场……波,波什么会的召开……”他从口袋里捏出一根雪茄:“可它还是在这儿了,没几个月会有好几十个国家受邀来参加这场难得的盛会,除非他们愿意背上叛国的罪名,不然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不过既然他们感到不满又无法阻止,那么至少可以插起手来什么都不干,先生,他们正在有意放纵恶魔横行,如果女王的圣植俱乐部没法弹压得住这些为所欲为的家伙,这场波,博览会说不定会弄出什么大丑闻来。” 大卫.阿斯特沉默了一会:“你们呢?” “我们是拿钱办事的,”浓眉毛绅士说:“但我们也得顾忌着一点教会,先生们,你们又拿不出足够的圣水来。”他说的圣水当然不是那些教堂洗礼盘里的淡盐水。 “我会向上传达的。”大卫.阿斯特说。 浓眉毛绅士意味不明地点了点头:“我期待着你们的好消息。” —— “那是驱魔人吧。”大利拉问。 “嗯,”利维也想到了,这可能是教会的软刀子,难怪最近伦敦的恶魔与半恶魔们都像是被邀请参加了一场狂欢会,当然,还有食尸鬼,幽灵等鬼怪,现在就看女王是不是能够承受得了这份压力了,圣植俱乐部虽然仅属于君王,但其中被教会掺杂进入的沙子也不少,俱乐部中的成员,大抵就和弗雷德里克招募的警察那样,最少要替换上好几代人才能完全摆脱教会的掣肘,但留给女王的时间不多了。 “我可以问问吗,”大利拉低声问:“之前祂们……做了什么?” 她知道瘟疫,也知道瘟疫与地狱脱不开关系,以及天堂和地狱是有一定默契在的,但更深的地方她就想不出来了:“我还以为祂们会更强硬一些。” “祂们应该也想,”利维喃喃道,更强硬一些,譬如上帝曾经对埃及人,罗马人和索多玛人,以及所有的敌人做过的那样,洪水,瘟疫,野兽,战争,饥荒……祂们既然已经撒播了瘟疫,为什么不继续下去呢?更酷烈更可怕的种子也不是没有——如果说祂们不愿意放出最后的种子也有情可原,那么让女王与瓦拉克签约更是连利维都没能想到。 瓦拉克确实是个大恶魔,但与悖逆神明的君王做约定,从来就是天使的事儿。 “你知道这里让我想起什么吗?”利维答非所问的说:“巴别塔,大利拉。” 第227章 七个约定(下) 在女子修道院里长大,后来又去做了交际花的大利拉当然不可能不知道巴别塔,她还知道巴别在希伯来语中的意思是变乱呢。 “这里的变乱最初有两种含义,”利维让大利拉挽住自己的手臂,一边带着她在繁乱的人群中缓缓前行,一边说道:“一种是指,上帝变乱了人类的语言,一种则是说,巴别塔的建造本来就是一种僭越和混乱的行为,前一种解释在九世纪前还经常出现,在九世纪后就很少了。” 虽然这种说法是很难说得通的,因为建造巴别塔的人并不是异教徒,也不是受了魔鬼的怂恿,而建造这座塔的初衷也不是为勒膜拜异教的神灵。 利维一边慢慢地走着,一边回忆着他在修道院里时,他的老师曾经教导过他的那些知识——巴别塔诞生在洪水纪之后,诺亚因为受了上帝的旨意,建造了巨大的方舟,收拢了地上所有的生物吗,带着自己的家人上了船,在毁灭的大洪水来临的时候,他们在海面上飘荡了七天七夜,才终于寻觅到一块新生的陆地。 随后洪水退去,诺亚和他的家人作为仅存的人类繁衍增长,渐渐地,他们变成了一支强盛的部落,而后是民族,他们拥有一个祖先,有着相似的容貌,使用着同样的语言与仪式,也有着一样的信仰,他们彼此之间没有一点怀疑与防备,相处和谐——他们一直向四周探索,在遇到了一座平原的时候,就有人提议说,我们在这里建造一座塔吧,塔要连接天和地,教所有人都能看见,这样我们就不会分散了。 利维清楚地记得,老师在说到这里眼睛里射出的光,他的老师在没有堕落,失去神志与自我之前,实在是个好人,他的家乡因为战争而覆灭,他却并不十分憎恨那些屠戮了他兄弟与姐妹的人,“因为他们并不懂我们的话,我们也不懂他们的话。”他说,“就像是老虎遇到了熊,它们即便并不需要为了食物和领地争斗,也是要拼个你死我活的,因为它们都有利爪与獠牙,又无法通悉对方的想法,就只能往最坏的地方想——而战争的开端,往往也只需要……”他摇摇头,没继续说下去,他告诉利维说,耶和华从天上降临,要看看诺亚的后代建造的城市与这座塔,当祂看到那座还未完工但已经如人们所期望的那样,几乎连同了天地的塔后,祂就说…… “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做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做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于是祂就说,“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 祂说我们,应当也有天使吧,天使坠落在人群中,变乱了他们的语言,让他们无法理解彼此的意思,而人类中的天性又无可挽回地让他们在心中产生了黑暗的念头,一旦如此,如巴别这种不尽人类之力就根本无法完成的宏伟建筑当然就没法继续下去了,人类也重新回到了纷争与混乱之中,诺亚的子孙又一次展开了自相残杀。 那时候还以为自己是个人类的利维是怎样想的呢,或许他天生就是一个地狱的渣滓吧,他当时就在想,上帝在降到人世间,踏在巴别塔上的尘土上时,他是否感到了一丝恐惧呢,这并不是出于信仰或是畏惧的城市与高塔,而是人类本身的想法,他们只是为了自己而建造这座塔的,而他们拥有的智慧与力量也做到了——只差一点,若是耶和华没有注意到他们的行为,等到他们真的建成了塔,那么他们会不会认为,以人类的力量,可以做到更多的事情呢? 所以——不能有“他们所要做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的事情发生。 就算是变乱了语言后,诺亚,这位领受了神旨的圣人的子孙,必然会舍弃与生俱来的血脉牵系与做同一份工而产生的深厚情谊,陷入恐慌,欺骗,戒备与战争的漩涡里,也在所不惜——不过现在的利维,已经可以品位出其中的奥妙了,就算是诺亚又如何?但凡是圣人,就不能对耶和华产生一点怨怼的心来,不,应该说,天堂中所有有思想的存在,都必须无条件地顺服与倾慕他们的主宰,上帝不需要任何一件有瑕疵的造物——譬如地狱里的路西法,上帝的愤怒是为了什么,为了他的圣子,还是为了路西法悍然悖逆了他的旨意? 那三分之一随着路西法坠落进地狱的天使,还有之后数以百千计的,只因为一瞬间的动摇而被天堂隔绝在“门”外的天使们,总是会让利维产生一种错觉,上帝就像是一个苛刻的老妇人,每天都在摇晃着他的簸箩,从里面挑出哪怕只有一丁点儿坏了的种子,只留下最好的,等等,也不能这么说,应该说,只留下祂最需要的。 那么祂需要什么呢,利维一点也不相信什么末日来临的时候天堂会和地狱展开最后的大战,如果是,那么天堂就更不该继续损耗自己的战力,地狱这里么,半恶魔,半魅魔的境况也不该那么糟糕。 更不用说,按照经书与教会的阐释,末日之战基本上没人类插手说话的份儿,人类就只能等着接受审判,然后被拔擢上天堂或是沉沦到地狱,但现在看起来,除非末日就在明日降临,不然人类绝不可能束手就擒——就像是现在你要是对谁说,只要他愿意,他可以立刻上天堂——他肯定是不愿意马上去死的。 “……但要我说,那位陛下可真是大胆,”大利拉打断了利维的思绪:“她明知道这场瘟疫就是冲着她的那些……行为来的。” 君王们在天堂和地狱这里都是有优待的,但也不是没有君王在生前就失去了应有的荫庇。 利维正打算用些似是而非的传闻敷衍过去,却忽然一愣,大利拉的话让他想起了一个可能,知情人或许会以为,女王被迫与一个恶魔签订契约,是一桩有意为之的严厉惩罚,但如果不是呢? 我们之前说过,天使与人类立下约定,并不是一件罕见的事情,甚至可以说,经书原本就是一本约定,旧约,指的就是上帝与人类立下的七个约定,伊甸之约、亚当之约、诺亚之约、亚伯拉罕之约、摩西之约、巴诺斯坦之约、大卫之约,只不过人类到后来都毁约了,上帝才派了他的儿子耶稣来,所以新约是耶稣基督与人类的约定。 而在新约之后的人类历史中,仍然有天使与圣人,或是与君王约定,只是——越来越少了,少到,几乎看不见也听不到了。 第六卷 开膛手 第228章 大利拉的旧友(上) 利维的思绪犹如白马过隙,一闪即逝,教士们常说“君权神授”,但反过来,神灵在地上的威望同样需要君王来确立——基督教每到一个蛮荒的新地,教士们第一时间寻觅的必然是酋长,领主,国王,可汗或是随便什么称呼的首领,他们无论是因为血缘,还是因为权力,又或是个人的武力与魅力,被大部分人所信服拥护,若是他先跪下去了,那么所有的人都会跟着跪下。 所以在诸多传说中,经常 有天使降临到君王面前,给予他启示或是警告,君王们用这个来佐证自己的正统,而教会们也会用这个来宣扬基督的神圣,但最后一个被认可的,与统治者有所关联的神迹一直到追溯到盎格鲁-撒克逊王朝时期的忏悔者爱德华,他是什么时候的人呢,1042年到1066年,据说这位国王在与苏格兰的叛军大战后不久就决定要去罗马伯多禄陵墓朝圣,大臣们担忧国王离开会让原本就不安宁的英格兰再度动荡,但国王坚持如此,直到天使降临在他的面前,宣读旨意,允许其免除执行圣愿的义务,但需要将朝圣旅行所需的费用,用在行善与建造修道院上——于是国王就拿出了英格兰当年十分之一的收入,建造了威斯敏斯特修道院,也就是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前身。 若是仔细查证,你会发现,他也是最后一位被封圣的国王,哪怕之后大不列颠与欧罗巴不乏虔诚的国王或是女王,譬如为了参与圣战而丢了王位与性命的狮心王理查,虽然他在圣战中最终败给了萨拉丁,但谁也不能说他不是为上帝而战 的勇士,可就是这位勇士,他先是负债累累,又在回国的路上遭遇到敌人的拘捕与囚禁,被自己的弟弟背叛,死于叛贼之手,整个过程中似乎没有收到过任何应有的保护,据说他的母亲在他死后只是有意为他谋求一个真福者的位置,但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灰侦探 第67节 或许也就是从那个时候,从第三次十字军圣战虎头蛇尾,狼狈不堪地结束之后,教会的威信就又一次遭到了致命的打击,人类的视线不再投向圣人的画像与十字架,而是投向了自身与天地,国王们也站在了教会的对立面,以往的盟友成了争夺利益的敌人——不过令人奇怪的是,如果天堂和地狱曾经将一个信仰从无到有地扶植起来,并且令其茂盛壮大,几乎占据了整个权力中心,那么祂们为什么不继续下去呢? 就像是这场瘟疫,如果那些瘟疫的种子犹如恶意一般可以无孔不入,如果它们并不能被沸水与石碳酸杀死,如果得了病的人无论如何也没法痊愈——就像是那些在一夜之间死光的埃及人的长子,或是如末日之书中描写的那样,河流变成肮脏的死血,地面干裂,树木枯萎,星辰坠落,大雨倾泻直到大洪水席卷一切…… 又或是如基督曾经做过的那样,用五饼两鱼喂饱五千个人甚至更多,让哑巴说话,让瘸子走路,让死者复活,在水面上行走——虽然他最后也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了,那也是因为……数量有点少,倘若天使,或是恶魔,能够不断地重复这些神迹…… 那么不管是女王,还是北岩勋爵,又或是任何一个科学家,他们也会舍弃知识,转向宗教吧。 毕竟就算是利维也能看得出,人类是一种相当自私自利的生物,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舍弃的,教会,天堂和地狱被逼迫到现在这个地步,只能说,祂们已经拿不出,或说,吝于拿出足以威慑人类,强求他们改变——“一个赌徒开始犹豫的时候,肯定是因为筹码不多了,但还有。”利维对自己说,但他所感到的“虚弱”又是那么的货真价实。 即便他们纵容恶魔,半恶魔与魅魔们在这里捣乱又能如何呢,只要这座由钢铁与玻璃建造的科学圣堂矗立起来,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里面放置着琳琅满目,数不胜数的各种工业制品,蒸汽大革命的各种成果,科学的结晶,数以万计的人涌向这里并亲眼目睹人类创造的奇迹——少数人的死亡和失踪,就和泰晤士河里的恶臭那样,煞风景但造不成任何损伤。 而且,若是被人察觉到了教会的无力或是放纵,肯定也会有人站在女王这边。 就像是圣植俱乐部,圣植俱乐部可不是人类能够立起来的组织——在文艺复兴之前,被拒在天堂门外的天使,还有他们堕落之后诞生的半天使,都更愿意走进一座教堂或是修道院,就连一些能够控制住本性的半恶魔,半魅魔也是如此,但教会的腐化与堕落很快就让他们之中的一些失望透顶,他们只能离开,或是独自去到一个人烟罕至的地方苦修,或是走向领主抑是国王的城堡接受他们的招揽。 “大利拉?” 一个声音中断了利维越来越危险的思考,他感觉到大利拉捏紧了放在他小臂上的手指。 一位女士正在朝他们走过来,我们之前说过,在狼烟动地,有充满着工人的海德公园里淑女很少,但这不是说,女人也会很少,这里有好一些强壮的女工,还有一些么,就是一眼可以看得出其职业的娼妓,按照分类,她们几乎都是“脚部”,也就是说,只能和工人,水手,士兵,小商人这类底层平民做买卖的妓女,就和曾经的军营那样,这里有着大量年轻力壮,欲望强烈的男性,她们当然也会如逐臭的苍蝇那样蜂拥而至。 大利拉离开伦敦西区也已经有二十年了,能够认识她的人当然也不会很年轻,哪怕她尽力地涂脂抹粉,精心打扮了,还是能够看得出层叠的皱纹和松散的赘肉,她的脸上贴着黑色的圆点纸,这是用来遮掩梅0毒疮的。 利维瞥了她一眼,确定这是个人类。一个幸运的娼妇,大利拉能够活到现在是因为她是个半魅魔,而大部分的娼妇都会在三十岁到四十岁之间因为各种原因死亡。 第229章 大利拉的旧友(中) 大利拉盯着自己曾经的旧友看了好一会儿,对方也是如此。 很显然,利维想的很对,普通的娼妓,直到最顶尖的交际花,她们的职业寿命与真正的寿命都是很短的——她们的短短一生中,要遭遇到很多危险——从乡村里走出来到城市里来打工而受骗做了妓女的女孩,可能还能将初夜保留在十五岁到十六岁,而如果是在城市中,那些在拥挤着十几个人的大房间里出生和长大的女孩,可能早在孩提时期就遭到了暴行,等到八九岁,十岁的时候,如果她们没有到工厂去做工,那么做娼妓也是有可能的,或者说,即便她们白天在做工,晚上依然要从事令人难堪的勾当。 毕竟对于那些在黑暗中蠢蠢欲动的野兽来说,越小的猎物越容易捕猎,凌虐起来也更能让他们感到快乐,尤其是一些生性暴虐,心理扭曲的家伙——在绅士中这种人甚至超过了平民,他们可能会使用工具,或是直接用匕首,用棍棒,反正只要给够了钱,鸨母很少会追究顾客的责任。 而只要女孩们长到了一定的岁数,有了做母亲的能力,那么她们还要迎来另外一场危机,那就是怀孕。 自古以来避孕的手段从来就是多种多样,各出奇招的,埃及人用挂在腰带上的护身符,用由枣、金合欢树皮和蜂蜜混合而成的药膏,用蜂蜜和鳄鱼的粪便,:古希腊人用槐树油、雪松油、胡萝卜汁,苦艾和沼泽薄荷——附带说一句,这些避孕药物依然在被女巫们使用,他们也会使用行动避孕法,也就是立即跨过一条毒蛇,使用含铅的蜡烛,以及打喷嚏等方式来驱逐胎儿;等到了基督的时代,因为教士们一直在坚称,男女之间的事情,只能是为了繁衍而不是寻欢作乐,所以,一旦女性怀孕,几乎没有堕胎的必要与可能,避孕手段也成了一种密不可宣的罪行,不过手段还是有的,总有人想要犯罪,这时候人们经常会使用有毒的药草,譬如颠茄和曼德拉草。 而在文艺复兴后,另一种新颖的避孕方式出现了,那就是动物的膀胱和小肠,这时候的——是可以重复使用的,使用后清洗干净,擦上油,放在撒了滑石粉和香粉的盒子里……但这种工具的产生不是为了娼妓,而是为了顾客——虽然梅毒的蔓延并不因此而减少多少,何况这也是一种昂贵的东西,不是每个顾客都愿意另外拿钱。 现在的我们都知道,以上几种避孕方式,几乎都没有什么可靠的科学根据,娼妓们总要要失手几次,有些娼妓会愿意将孩子生下来,不过这种孩子没法得到父亲的承认,她们只能自己抚养,而她们往往会在孩子长成前死去,如果孩子也是个女孩,多数也会走上母亲走过的道路;她们更多地会选择堕胎,而无论她们是西区的,还是西堤的,又或是东区的,能够帮助她们堕胎的就只有鸨母和年长的妓女们,或是非法医生,他们的技术和手段可想而知,在堕胎过程中死掉的女性数不胜数。 若是她们能够逃过这一劫,那么另外一种危险是所有娼妓都没法逃过的,除非你是如大利拉这样的非人——那就是梅毒,你若是有幸看过此时的风俗画,你会发现,只要画中有人物是妓女,那么她的脸上肯定有很多黑点,这些黑点就代表着梅毒产生的斑疹和丘疹,而在人们的认知中,这种可憎的疾病也是由不检点的女性带来的,针对梅毒的指责和措施一直就在娼妓身上,而不是顾客,她们被勒令定时检查身体,或是被强行拘留,供医生实验梅毒的治疗方法,因为有牛痘在前,竟然还有医生异想天开,将梅毒转移到健康的娼妓身上,看看是不是能让她免疫——当然,这种方法除了制造更多的梅毒患者之外毫无用处。 在梅毒之外,位于“头部”的娼妓们还要经受另一种疾病的折磨,那就是肺结核,肺结核是一种慢性疾病,具有传染性,但因为得了肺结核,人就会变得虚弱无力,身材纤细,面部苍白,但双颊又能带上因为剧烈的咳嗽而泛起动人的红晕,所以很受上层人士的追捧,在这个时期,但凡能够有点名声的交际花,装也要装出结核病的症状来,当然,能真的得病就更好了。 但无论是结核病,还是梅毒,都没法让一个娼妓在头部的位置待得更长一些,人们甚至不愿意看到她们能够从富丽堂皇的吃人窝里全身而退,他们渴望她年纪轻轻风华正茂的时候唯美地死在一张床榻上,就像是一副画儿,又或是看着她失去供养她的主顾,不得不变卖 掉所有的资产重新回到她原本的阶级,最终沦落为一个乞丐或是一个疯子,这也值得他们在沙龙或是剧院里给予深重的惋惜。 交际花尚且如此,腰部和脚部的娼妓就更不用说了,在之前的大瘟疫中,弗雷德里克和约翰医生调查出来的数据中,这些从事不道德行为的女性死亡率相当的高,一来是因为她们原本就日夜颠倒,身患疾病,抵抗力非常差;二来就是她们几乎都没什么积蓄,只有欠债,一旦供养她们的人不再为她们维持各种支出,她们立刻就会入不敷出,而放债人总是非常敏锐的,他们才嗅到了瘟疫的气味,就立即跑去向这些女人索要欠款了,她们手上没有了钱,公寓主人会立即把她们赶出去,哪怕她们当时已经生了病。 “哦,”大利拉堆起一个假笑:“原来是蜜蜜。” 蜜蜜当然不是一个正式的名字,但和大利拉一样,这也算是一个交际花常用的名字,不管那些追逐她们的绅士多么殷勤,一个娼妓若是使用了一个贞节的淑女才有的名字,肯定会让他们感到不快,即便她再怎么秀美过人,都没法打动他们——因为她“僭越”了,违背了社会的道德规则。 蜜蜜几乎没法掩盖得住自己的嫉妒之色,当初她和大利拉,算是在西区里排行前十位的交际花,可惜的是,无论是口碑还是那些寻芳客人撰写的小册子,她都被排在大利拉之后——虽然大利拉也没在前三,但谁也不能阻止蜜蜜将大利拉视作仇敌,她也确实试过抢夺大利拉的客人——大利拉离开西区后,她还以为大利拉去了某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镇,或是堕落到码头或是工厂,甚至已经死了,没想到,她现在居然还过得挺不错,蜜蜜的眼睛从大利拉身上转移到利维身上,不过只一会儿她就放松下来了,这应该不是个非常有钱或是有地位的主儿。 第230章 大利拉的旧友(下) 出乎大利拉的意料,蜜蜜居然也穿着的非常体面,蓝色天鹅绒的蓬裙,开司米的披肩,鼓胀带有褶皱的袖口,蓬松的卷发上压着一顶巨大的船型帽子,上面缀满了鸵鸟的褐色羽毛,一根很粗的银帽针顶端镶嵌着一颗闪闪发光的钻石,虽然不那么纯净,但也有小指甲盖那么大,大概能值几十个金镑。 这真是一个奇妙的景象,两位女士都认为,昔日的敌人会过得糟糕透顶,但从表面上看,她们居然都称得上衣食无忧,无忧无虑——蜜蜜身边也有一位男士,不过从衣着与姿态上来看,他可能是个皮条客——因为伦敦现行的道德标准,一位女士不被建议独身出行,就算是妓女也是如此,蜜蜜不悦地往他的胳膊上扭了一下,因为他紧盯着大利拉瞧个不停。 确实,按照真实的年龄,大利拉和蜜蜜不要说荼蘼,可能已经凋零到连个花瓣都不剩了,但比起蜜蜜,大利拉仍然残留着过往余留的魅力渣滓,甚至有种稚嫩的少女无法与之相比的……颓废与堕落感,水果总是即将腐烂的时候最甜蜜,她现在的模样,依然会引来不少具有独特品鉴力的绅士。 “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大利拉,”蜜蜜说:“你离开得很突兀,退了公寓,卖了珠宝,赶走了仆从,她们都说你遇到了没法解决的大00麻烦。” 大利拉离开伦敦可不是自愿的,是里鲁的要求,那时候她的顾客们已经没法支撑得起半魅魔的需求,大利拉要么迅速地衰老下去直至死亡,要么就得惊动圣植俱乐部或是教会——但妓女们只会满怀恶意地揣测她是被抛弃了,或是怀孕了,又或是与下等人勾搭被发现了,以上三种情况都会导致一个交际花迅速坠落。 “我在另外一个地方买了一座公寓,”大利拉倒是从容不迫 :“我现在正在做房东,”她瞟了利维一眼:“这是我的房客。” “哦,”蜜蜜伸了伸脖子,她在看到大利拉的第一眼时就感到不快,除了大利拉仍然穿得起玫瑰红色的衣服(这时候玫瑰红色的染料依然价值不菲),还有的就是她身边的这个年轻人,作为和男人打了好几十年交道的老家伙,蜜蜜一眼就看出这个年轻人肯定和大利拉一起在床榻上厮混过,是否有过亲密关系的男女一看便知,何况换做是她,她也不会拒绝这么一个漂亮的小先生,她猜这位可能是个浪荡子弟,或是一个大学生,但就算他拿不出多少钱,就那张脸和身材也足够抵付费用了。 “我也买了一座公寓,在考文特花园。”说到这里蜜蜜几乎掩饰不住自己的得意之情,以至于她的声音听起来又尖又细,大利拉顿了一下,“哦,”她说:“看起来我得恭喜你了。” 本书曾经提起过,在伦敦的北部,也就是金融业为主的西堤区,有着许多沙龙和妓院,这是因为西堤区在繁荣起来之后,大量的富人开始聚集在这个区域,但西堤区也只能算是一个新风月区,在西区,除了一些较为隐秘的私人沙龙之外,考文特花园可以说是一个历史相当悠久的风流场所,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的时候,那时候妓女们主要为军营里的士兵服务。 而现在的考文特,在每一座酒馆和旅店里都有老鸨与皮条客,她们密切地观察着每一个客人,一方面是为了寻找顾客,另外一方面则是为了寻觅新血,孤身从乡村和小城镇到伦敦来寻找工作的女孩是她们 的主要目标,想到这里,大利拉的眼神中就充满了了然,蜜蜜既然已经做了鸨母,她大概不会为了一点好奇心跑到工地来,她可能是在女工中寻找目标——女工中符合“要求”的可能是少数,但很多人会在合适的条件下卖掉自己的女儿或是妹妹,在大瘟疫后,失去庇护或是无法继续被庇护的孩子肯定不少,这样鸨母也省得走到东区去,那里真是不安全。 “你也不错。”蜜蜜喷了下鼻子,事实上她们的下场都还不坏,妓女们年老色衰后,要么去做房东,要么去做鸨母,也有去做修女或是隐居的,但后果很难说,毕竟她们没有一个值得尊敬的身份,也没有亲朋好友,而大多数人都能猜到她们会有点钱:“对了,”她说:“既然在这里遇到了你,也算是一种缘分,大利拉,”她从腰间的小包里抽出两张精美的烫金请柬,“下周在考文特花园的蜜蜜夫人沙龙里,会有一场拍卖会,欢迎你们到时参加。” 大利拉接过请柬,蜜蜜的目标应该是她身边的利维——年轻人可能不如年长的绅士富有,但他们会因为一时兴起而孤注一掷,实在不行,蜜蜜也认识几个高利贷者——大利拉打开请柬,看了一眼,神色顿时有点古怪:“夏洛特?”夏洛特最初的意思是法国的水果奶油布丁,一种小甜点,在这里也可以被视作一个花名,就和蜜蜜,以及大利拉一样,但这个夏洛特……如果她没记错,她离开伦敦的时候,蜜蜜仍旧在苦苦经营,并没有听说过她怀孕生子,但后来也隐约听说,她和一个客人有了一个女儿。 “对,是我的女儿,”蜜蜜说:“今年十二岁,我得在年末前把她的初夜拍掉,不然就太迟了,该死,再过两年她就该正式开张了——”她兴致勃勃地拧了拧腰:“如果不是这场该死的瘟疫,拍卖会应该在社交季的最后一个月举行,不过现在也没差,”她环顾四周,“最近来了很多人。” “我的初夜被拍了一百个金镑,”她转向大利拉:“我没听说过你的,”大利拉一到伦敦就立即成了剧院和沙龙的座上客,蜜蜜一直在私下诋毁大利拉只是一个乡下姑娘:“但我相信夏洛特的价钱肯定能超过你我。” 第231章 拍卖会(上) 考文垂花园是一个地区的代称而不只是一个花园,它是集市,也是剧院,更是纵横的街道,两侧矗立着一桩桩精致可爱的安乐窝,就像是费舍尔老先生矜持于自己被赏赐了牛津街的公寓,这里的销金所大抵也就是妓女和鸨母们向往的乐园了。 蜜蜜在做头部妓女的时候,并不能算是有最多人追逐的,她的位置一向就在第七,第八名左右,尤其是她一直没能找到地位显赫的供养人,她最得意的一个金主也只是个伯爵,而且他们之间的交易可能只有一两年,蜜蜜不是不美,但缺乏特色,像她这样的美人,伦敦每年都要出现好十来个——“她的女儿大概也没什么可值得一提的地方,”大利拉如是对利维说,“但年轻,干净,这是两个非常值钱的优点。” 梅毒在伦敦泛滥已久,也就是利维近来接触的人里,修道院的鸽子约拿,所有精力全都投进了东区医院的约翰.斯诺,同样为了整肃警察体系而日夜劳碌的弗雷德里克.詹姆斯.兰姆,还有为了自己的未婚妻查普曼女士就连姓名和灵魂都能牺牲的大卫.阿斯特,以及已经成为玛哪俱乐部首领的北岩勋爵——都算是上层人士中难得愿意洁身自好的人。 但要说利维没有见过放浪形骸的人,那就是大错特错了,东区暂且不说,那里的人倒下去就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起来,他们对于梅毒几乎是毫不关心,也压根儿不在乎的,就说西区,西区的绅士们除了俱乐部,最常出入的就是 某某夫人的沙龙,以及医生的寓所,他们在那里用水银与砒霜治疗梅毒,导致牙龈溃败,肠道糜烂,就这样,他们的脸上和手上一样会生出黑色的斑点,不过这些人总是懂得如何矫饰的,他们将这些斑点视作风流的附赠品,虽然在品德上这种行为不该被宣扬,但先生们还是带着一点隐秘的骄傲,甚至还有诗人写诗说,这是在皮肤上闪烁的宝石,犹如仙人掌上盛开的花朵…… 可惜的是,疾病就是疾病,并不会因为你说几句好话就痊愈或是减轻症状,梅毒会引发发热,疼痛和脱发,掉牙齿等问题,水银和砒霜被作为药物使用也会让人精神癫狂,神志不清,于是,一些热衷于寻欢作乐,但又畏惧染上病症的人就会选择处女或是孩子,当然,在伦敦城的一个腰部妓女只需要三金镑到五金镑的时候,一个处女的价格至少是她的十倍,但总有人付得起这笔钱。 还有的就是,部分人还认为,与处女在一起,可以治疗他们身上的疾病,尤其是梅毒。 利维是个半恶魔,大利拉是个半魅魔,可一想起那些人,就连他们都觉得有点恶心。 “那么你要去吗?”利维问。 “这句话应该我问你,”大利拉说:“蜜蜜如果能把你从我身边抢过去,她一定会非常得意——”她沉吟了一会:“去吧,去吧,”她说:“不过我就不去了,但既然教会的力量已经等同于半放弃了伦敦,那么考文垂花园也一定会非常热闹。”她看了利维一眼,利维顿时会意,他能够一直游走在天堂,人和地狱之间,就是靠得嗅觉敏锐,反应快捷——大利拉不太清楚,但也能从里鲁这儿了解到一些。 事实也是如此,利维用人世间的异样从自己的老爹瓦拉克那里逃脱,又用从里鲁的态度和地狱的气味那儿得来的答案换到了约拿的庇护,而他对约拿与圣植俱乐部做出的准确预测又让他及时救走了里鲁,如今教会想要用怠工的办法来要挟女王,那么女王肯定会更加倚重她的圣植俱乐部,就在伦敦的玛哪俱乐部与歌斐木俱乐部肯定首当其冲,作为北岩勋爵“雇佣”的半恶魔,也可以说是他的“亲信”,利维必须在他不在的时候搜集到最多的信息才行。 “对了,北岩勋爵到哪儿去了?”大利拉仿若不经意地问道。 “他去为女王做事了。”利维说,“很远的地方?”大利拉问,毕竟瘟疫爆发的时候,虽然玛哪俱乐部和歌斐木俱乐部的成员们都投在了繁重的工作中,女王这里,约翰.斯诺这里,弗雷德里克这里,但人们似乎真的没怎么看到那位身材高大,头发花白的年长绅士,“一定是很重要的事情吧。”大利拉喃喃道,利维没有回答她,他伸出胳膊,让大利拉挽着,半魅魔的放风时间结束了。 —— 让后世的人们很难想象的是,在维多利亚时期,人们一边将对绅士和淑女的道德标准提到了一个高到匪夷所思的地步,一边又在面对“下等人”的时候,将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踩在了脚底,仿佛他们面对的只是一些家具和器皿,你会认为,你的椅子,你的水杯,你的夜壶也会有尊严和感情吗?当然不会,若是有人这样认为,反倒是与现在的风向背道而驰,会被人视作堕落或是疯癫。 所以,当利维持着请柬到场,发现蜜蜜为自己的女儿,也是她手里最重要的商品,举行的拍卖会并不是偷偷摸摸地在一个小房间里举行,而是在一个有着大穹顶的玻璃温室兼带小剧院里举行的时候,一点也不惊讶,这里的主人,客人也都是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的,穿着整齐,姿态挺拔,只不过绅士占据了大多数,而仅有的几位女士,她们要么是蜜蜜手下的妓女,要么就是前来打探和估量行情的鸨母。 毕竟鸨母们都会供养着几个十来岁的女孩,每个月都有新货待价而沽,每个妓女都需要有个好开头,若是第一夜的拍卖会就没能卖出价钱,之后的价钱也没法抬上去。 今天和每个伦敦的冬日一样,阴沉沉的,但在温室里还算暖和,利维一进到里面,就嗅到了馥郁的玫瑰香气,看来蜜蜜是真心为自己的女儿打算的,十一月份的玫瑰可不便宜——这个温室的面积约等于一个小广场,原先的花卉都被转移到了墙边或是桌椅间,中间空出一片场地,最前方是一个褐色的橡木小舞台,两侧和中间都有深红色的帷幕遮挡着。 客人们陆续坐定,每个人都是那样的精神振奋,兴致盎然,若是遇见了朋友,还会客客气气地交谈几句,他们的脸上看不到羞耻的神色,也不觉得窘迫,仿佛这里只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社交场所。 利维正准备挑选一张桌子坐下,忽然在一从白玫瑰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哎呀,”他走过去说:“我之前还提到了你,先生,在心里,”他调侃道:“我以为你是不会出现在这种地方的。” 大卫.阿斯特叹了口气:“我是陪着朋友来的。”他站起来,和利维握了握手,而后就顺理成章地邀请利维坐在了他和那位陌生先生的身边。 第232章 拍卖会(中) “这位是……”按照社交规则,大卫是三个人中唯一一个同时认识两个人的绅士,那么他就该为两人介绍,“利维.伦蒂尼恩,一个私家侦探,”他在介绍利维的时候没有什么犹豫,部分上层人士会拒绝结交一个底层人物,但大卫身边的这位应该不会,不过在介绍新朋友的时候,他突然迟疑了一下:“威洛比,”这不太对,因为无论什么时候,都应当将姓氏放在前面,称某某先生,或是某某上尉,某某教授,然后才是全名,“威洛比.富兰克林。” 我们之前说过,对于英国人而言,很多时候,只要一听姓氏就能知道这位仁兄出身在那里,做什么工作,前程如何,因为有很多姓氏,都是依照所有人的职业取得,像是面包师,铁匠,乐手等等,富兰克林也不是一个显赫的姓氏,它在古英语中是自由的农场主,或是自由人,也就是说,典型的平民阶层,比奴隶好些,但和权力没半点关系。 只是近几年英国人对这个姓氏还是挺熟悉的,主要是因为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关系,这位老先生不但在科学上有建树,在政治上也是野心勃勃,为了美国能够独立,他可游走了不少地方,说服了不少人,也是他在最后一次雷电试验中不幸死了,不然在美国,也就是英国最早的殖民地独立之后,这位先生倒是很有可能在新政府中占据重要地位,或许成为总统也说不定。 “没错,”威洛比在大卫说出那个姓氏的时候脸色微微地阴沉了一下,但很快就摆脱了那股子令人不快的情绪:“我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的曾孙。” 利维之所以知道富兰克林纯粹是因为他在地狱里也是一个声名显赫的人物,不过利维只是一个半恶魔,每次下地狱都是迫不得已并且不敢长久地逗留,也不可能走到君王的领地里去自寻死路,所以没有亲眼见过他,他好奇地看了威洛比几眼,比起本杰明,他的儿子和孙子都是平庸之人,而且他的儿子在政治理念上恰好与他背道而驰,也是万幸,他们在最终撕破脸之前就一起死了,不然英国人可能还能看场父子相残的好戏——至于这一位么,他在祖父与父亲死后,据说继承了不少遗产,只是物质上的,两人的政治遗产他是一点也没能拿到,毕竟新政权不需要来摘果子的人,而旧政权么,如果他没有那个曾祖父,或许女王还愿意给他一个闲职。 但这位先生可能并不想要这么默默无闻下去,“威洛比是来参加世界博览会的,”大卫说:“他带来了一些本杰明.富兰克林的手稿和发明。”利维了然地点点头,维多利亚女王作为英国的君王与教会的首领,肯定不会对富兰克林抱持着什么好感,但作为一个有意进取的政治人物,她又无法对本杰明.富兰克林这个名字无动于衷,至少在博览会上,会有成千上万的人为了这个名字而来瞻仰膜拜,无论其人如何,他终究还是为科学研究做出了不少突出的贡献。 最著名也是最实用的,利维抬头一望,从透明的穹顶玻璃看出去就能看到高高耸立在支架顶端的避雷针,要知道雷电对钢铁结构的温室实在是太不友好了。 威洛比也看到了,他深深地叹了口气,他承认自己没能继承曾祖父的聪明才智,也没能继承祖父的勇气忠诚,他唯一能够拿出来的也只有这些。 一时间三人之间的气氛有点古怪,幸好就在这个时候,小舞台两侧的帷幕在轻快的音乐声中拉开了,但出乎人们的意料,走出来的并不是今天的主角,而是一对,六个芭蕾舞演员。 众所周知,芭蕾最早出现在宫廷,曾经是一种非常高雅动人的艺术表现形式,但在十九世纪之后,芭蕾舞就渐渐走出了森严的壁垒,来到民众间为他们表演,只是我们都知道,在鱼龙混杂的社会环境中,任何表演都会迅速地向底层滑落——对于那些没有接受过多少美学教育的人来说,他们唯一看兴趣的就是裸露的胸部,到小腿处的短裙(这时候女性的裙子一概都要拖地遮住双脚),紧身裤袜捆绑着的大腿……他们对技巧和节奏毫无兴趣,而为了谋生,一些演员也不得不迎合他们的需要。 “还真是下了大血本。”他们附近的一个鸨母不屑地说。 在这种拍卖会里出现的芭蕾舞演员当然不会是什么正经人,她们在舞台上翩翩起舞,不断地抬起一只脚,诸位,在这个时期,女性还没有配套的贴身内衣,她们可能穿着一种叫做束裤的东西,就是类似于宽松的短裤之类的玩意儿,但没有裆——所以当芭蕾舞女演员站在高台上,举起一条腿的时候,坐在下面的观众可以“一目了然”。 当然,英国也曾颁布法律,按照教会的要求,规定芭蕾女演员必须穿上蓝色或是黑色的长裤,并且不得露出长裤,但这种规定很快就名存实亡了,狡猾的女演员们会在表演之初穿上长裤,并在舞蹈中抬腿,在观众们高喊不能露出长裤的时候,她们就把长裤脱掉然后继续跳舞,不管怎么说,没有“露出长裤”。 这次在温室表演,为一场妓女的初夜拍卖会暖场,她们索性一开始就不穿长裤,果然,此举立即引燃了现场,绅士们哈哈大笑,前俯后仰,一个劲儿地鼓掌,还有人往舞台上抛洒先令和金镑。 这下子气氛就更加热烈了,一些妓女将香槟与葡萄酒洒向地面和空中,一边还跺着脚,发出响亮的尖叫声,温室的热潮一阵盛似一阵,大卫与利维中间的威洛比先生已经忘记了之前的不快,也挥舞着帽子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在看到一些人向舞台上抛去金镑的时候,他也在朝一个看中的芭蕾舞女演员投去他的自由女神像金币。 而就在芭蕾舞女演员们再一次猛地高高跳起的时候,温室里最大的煤气灯突然灭了,整个场地陷入了一片昏沉,虽然还有光线,但骤然失去的光亮让所有人都不由得一怔。 音乐声几乎都消失了,只有小提琴还在演奏,舞台中央的帷幕拉开,今天的主角,或说最重要的货物,终于缓缓地走了出来。 第233章 拍卖会(下) 十二岁,按照习惯法,成年了,即便在最严谨的道德卫士这里,也不能说这是非法的,不伦的,她能结婚了,也能生子,当然,也能出卖自己。 但无论怎样,那都是个孩子。 即便因为衣食无忧,这个叫做夏洛特的女孩不至于如街面上的那些孩子一般瘦骨嶙峋,脊背佝偻,矮小,发黄或是发黑,但她即便穿着成年女性才应当穿着的紧身衣,蓬裙的时候,仍然像是一个陶瓷玩偶,她的皮肤非常的白皙,细腻,这是成年后的女性无法相比的,她的手和脚都非常小巧,小到可以塞进三盎司的酒杯里,蜜蜜用最昂贵的鲑鱼红色丝绸来包裹它们,深褐色的秀发被仔细地烫成发卷,垂落在肩膀和脊背,当人们想要一睹芳容的时候,却发现她还戴着面具。 灰侦探 第68节 这张面具看上去就像是一张黑色的人脸,只露出眼睛,椭圆形的绸布拒绝了所有窥视,这是十八世纪的时候意大利人的贵族女性间非常流行的一种面具,它有两个有趣的称号,“妻子的缄默”与“丈夫的满意”,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种面具并没有系绳,要将它牢牢地戴在脸上,靠得是戴面具的人用牙齿咬住面具内侧的一个口子,这样,如果不将面具拿下来,戴面具的人就没法喋喋不休。 让人感到好笑的是,这种面具到了最后反而成了贵妇人与情人眉目传情的特殊器械,除了免得被人从声音听出来身份之外,这张几乎掩盖了整张面孔的面具也能避免不该被发现的丑事,一些贵女甚至可以大大方方地与情人共骑一匹马而不被发觉。 这张面具在这里承担着类似的作用,利维不用抬起眼睛过去看都知道绅士们变得更加兴致勃勃,音乐声渐渐增大,一个芭蕾舞女演员上前去牵住女孩的手,把她带下舞台,另外一个芭蕾女演员则点燃一根蜡烛,交给女孩端着,这时候天色已经真正地暗了下去,熄灭最大的煤气灯后,提供照明的就只有钴蓝色的天光与少许壁灯,这些壁灯虽然也是煤气灯,但在有意关小了阀门后。它们提供的光亮完全不足以让人们看清对面桌子的人脸。 利维敏锐的耳朵捕捉到了一些戏谑的话语,在这里的还有另外几个妓院的鸨母,她们对这种手段简直就是驾轻就熟,了如指掌——之前的情0色表演为了激起绅士们的欲望,揭开他们的面具,让他们的血液沸腾起来,也能更快地从一个规则森严的世界堕落到一个放浪形骸的世界,熄灭最大的灯光,则是因为黑暗更能让人彻底地放纵与疯狂,另外,它也能让所有人的视线全都集中在夏洛特手持的那根蜡烛上。 女孩在芭蕾舞女演员的带领下,慢慢地走过一张张精致的圆桌,她可能不算是最漂亮的姑娘,但蜜蜜做的准备确实让她呈现出了一种别样的优美姿态——因为只露出眼睛的面具,还要咬着面具内侧的扣子,虽然举着蜡烛,她还是没法看清脚底的路,这让她有点战战兢兢,犹如一只刚出生的小鹿,只敢紧紧地靠着牵引她的芭蕾女演员小步前行,又因为举着的蜡烛时不时会滴落滚热的泪珠——她甚至有点颤抖。 这种模样着实令人爱怜,她才走到第一张圆桌前,就有人伸出手来示意,她就抬起没有举着蜡烛的手,轻轻地摘下面具,同时将蜡烛靠近自己的面孔,微微仰头,但只有几秒钟的时间,她就垂下头,重新戴上面具,走向第二张桌子。 事实上真正的客人也只有十来张桌子,有客人与身边的朋友低声交谈,作为老练的寻芳客相互探讨着之后的开价,也有鸨母和他们身边的皮条客在估价,没错,蜜蜜不会让女儿走到他们面前,但这样的人物眼神要有多犀利就有多犀利,大概看一眼,也能知道小姑娘今天能拿到个什么价钱,。 当蜡烛的光眼看要移动到利维这一桌的时候,大卫.阿斯特就有点坐立不安了,“你不知道……今天是这位小女士的拍卖会吗?”利维小声问道,“我知道,”大卫说,“但她……”他闭上了嘴,因为蜡烛已经照亮了他们面前的白色玫瑰,威洛比迟疑了一下,伸出手,女孩向他们行了个礼,然后摘下面具,利维可以感到身边两个人的呼吸都暂停了一下,不知道蜜蜜是怎么做到的,夏洛特的脸看上去比她身材还要小,她并不热情,有点茫然,但正符合“无知、纯洁、天真”的印象符号,威洛比匆忙地瞥了大卫一眼,收回手,等到蜡烛的光圈从桌面移开,两人一起叹了口气。 “太小了。”威洛比忍不住说,“太小了,我还以为……”他还以为所谓的十二岁只是一个噱头呢,毕竟在美国,一个宣称自己十二岁的姑娘走出来可能能一手提个酒桶,而他现在看到的女孩简直就像是一个大号的娃娃。 大卫则开始犹豫了,他握着双手,不知道是不是该阻止——利维碰了碰他,示意他去看就在不远处站着的蜜蜜,夏洛特的亲生母亲和鸨母,她殷切地看着夏洛特,绞着两只手,虽然不能看得很清楚,但也能从动作窥出她现在的心情——急切的,亢奋的,喜悦的,和一个真正的母亲看着自己的女儿出嫁没什么区别。 西堤有那么多的妓院与沙龙,即便大卫.阿斯特在身体与内心上完全忠诚于自己的未婚妻查普曼女士,但要说他对这些污秽之地的内幕毫不了解,那就是在胡说八道了——何况他还是一个报社的老板——他知道自己无法阻止,就算他买下了夏洛特,难道还能真的成为她的供养人吗?何况他能拯救一个夏洛特,还有更多的夏洛特怎么办? “别傻了,”利维说:“不喜欢今后就不要来,而且你觉得蜜蜜会怎么教养这个女儿?她是在妓院里长大的,耳濡目染,先生,她现在的所有神情与姿态都是表演出来的,她的内心并不具备一位淑女才有的道德与尊严,她的母亲和身边的人也会为她打造一片绚丽的美景,”他似笑非笑地看着大卫:“你要是叫破了她的幻想,那才叫残忍。” 第234章 丘比特阁下(上) 这样的拍卖会里也不是没有出现过只是因为一时好奇而参加的客人,像是如威洛比这样的美国人,更是没法按捺住自己的好奇心,威洛比似乎很难接受一个——孩子,大卫以为他不会再参与拍卖了,没想到他只是不那么愉快地叹了几口气,却没有立即退出接下来的拍卖。 这里的拍卖并不如其他拍卖那样人声鼎沸,吵吵嚷嚷,夏洛特回到舞台,摘下面具,在身周点起蜡烛后,随着敲击玻璃杯的声音,绅士们就开始报价了,喊价的幅度没有限制,也就是说,你可以一个金镑一个金镑的加,也可以十个金镑十个金镑的加,倘若你愿意,或是一时冲昏头脑,也可成百上千的加,不过那时候鸨母也会看情况,如果喊价的人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外省人,就让人送上葡萄酒或是香槟打断一下,免得真有人因为冲动叫出了大价钱又不肯履约,白白赶走了旁的好客人——但如果她斟酌着觉得喊价的人可以支付得起这笔费用,哪怕需要借贷,她也不会有什么怜悯之心,这种拍卖虽然对于后世的人来说又畸形又恶心,但在这里,在这个时候,它和很多牵涉到信用的口头契约一样有效。 蜜蜜也在关注在场的每一个人,客人们中会流传着类似于《巴黎美人》,《考文特花园姑娘名录》,《寻芳地图》《快活指南》之类的小册子来寻找寻欢作乐的对象,鸨母之间虽然相互竞争但也会互通有无,即便她们毫无道德与良心可言,但手下的妓女就是她们的财产,什么客人喜欢短打,什么客人喜欢长住,什么客人喜欢挨鞭子而什么客人恰好相反,什么客人喜欢年长的女人而什么客人更倾向于幼小的女孩,甚至一些熟客是不是得了病,她们都知道。 像是蜜蜜邀请的客人,大部分都是热衷于追逐处女,并且愿意为之花钱的,不然一场拍卖会只请到了兴致不在于此的客人,热场变成冷场,不说夏洛特将来如何,蜜蜜也会非常丢脸,不过在开始喊出五十金镑的底价时,蜜蜜还是有点紧张的,尤其是她还和大利拉放过狠话,她也看到了大利拉的姘头,一个灰头发的年轻小伙子,大利拉说他只是个私人侦探,但他和一个美国人,还有真理报的报社老板坐在了一起,三人之间的气氛也很和谐——私人侦探除非是出身名门的次子或是三子,只是为了个人兴趣才做这一行的,不然也和贵族与官员们的仆从差不多,吝啬点说,不属于“绅士”的范围,但蜜蜜确定大卫.阿斯特向那个美国人介绍了第三个人。 于是她又不由自主地升起了嫉妒与竞争的念头。 从五十金榜开始——不要轻视这五十金镑,这笔钱等同于现在的一万元,在伦敦城内的女性有五分之一全都在从事卖身的工作,这还只算是全职,没将兼职的女工,女仆和女性服务员包括在内,干这件事情的人多了,价钱也会被压低,夏洛特也就是有个曾经做过交际花的鸨母母亲上下打点,不然一个普通的处女只能卖到三金镑到五金镑——五十金镑的底价已经算是一个高价了,在场的客人中或许还有蜜蜜的老客人,接受了她的恳请来捧场的,所以当绅士们一个金镑,两个金镑地加上去的时候,蜜蜜的神情顿时有点难堪,她知道自己的女儿夏洛特是个漂亮的姑娘,但伦敦城内哪里没有漂亮的姑娘呢,她费了好大的力气渲染气氛,烘托情景,但效果甚微……毕竟来赴约的也都是老手。 他们的眼光又挑剔,又精准,夏洛特甚至不如蜜蜜年轻的时候有特点,更不用说大利拉了,蜜蜜不知道大利拉原先是什么身份,但有人传说大利拉可能是从修道院出来的私生女,某个贵族的私生女,这个噱头可比什么都强,那么她出现的有点突兀,但还是阻止不了绅士们如同飞蛾扑火般地朝她涌过去,大利拉统治西区的时间长达十年,别小看这十年,大部分交际花只能维持两到三年的光彩,就算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失去了作为交际花最重要的新鲜感,依然有人愿意娶她,带她离开伦敦。 单就这一点,大利拉就足以让蜜蜜嫉恨到双眼赤红,要说每个妓女都会幻想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或许有点夸张,但大部分人还是希望能够重新回归到阳光下,回归到婚姻与家庭中的——大利拉如今的状况,虽然没有一个丈夫,但仍然能够吸引到一个年轻人,看起来也经济情况也不是那么糟糕,就十分值得庆幸了。 “一百金镑。”威洛比的声音响起。 这个价钱比前一个价钱高了大概二十金镑,可以是可以,但有点突破常规,先前喊价的人和左右的朋友低声谈论了一番,最终摇摇头,很显然不愿意和一个粗鲁的美国人争高下,几秒钟后,另一个角落里传出了“一百一十金镑”的叫价,利维微微侧头看过去,那是一个中年人,这里的客人有些戴着面具有些没有,他是后者,也因为这个原因,他脸上的黑色圆点非常显眼,鸨母们不由得露出了幸灾乐祸的微笑,他们认识这个人,一些鸨母还为他提供了不少孩子和处女——一个严重的梅毒患者,他买下夏洛特并不是被女孩的美貌打动,而是打算把她当成药。 夏洛特也看到了,她有点惊慌地看向母亲,蜜蜜木着脸,纹丝不动,要说没考虑到这个情况就是在说笑了,何况只要过了今晚,夏洛特除非马上找到供养人,不然也一样要每晚接待不同的客人,这些客人中得了梅毒的大有人在。 “两百金镑。”威洛比说。 这个价钱让那个梅毒病人呸了一声,这个价钱已经超出大部分人的心理预期了,主要是不值得,没性价比,蜜蜜敲了三下玻璃杯,如释重负,一个美国人也不符合她对夏洛特的第一个客人的期望,但总比一个梅毒病人好。 第235章 丘比特阁下(中) 威洛比.富兰克林对这种幼小的女孩不感兴趣但还是愿意花两百金镑把她的初夜买下来,利维马上想到了一个可能,毕竟女色一向都是在各个时期与地方通用的贿赂,半恶魔对一个美国人并不怎么熟悉,毕竟他的活动范围一直只在欧洲与英国,但之前因为威斯敏斯特公学的事情,他对这些学者也做了一番了解, 本杰明.富兰克林在信仰和政治上都可以说是个离经叛道的人,他应当算是一个英国人,即便他在美洲出生,他的父亲是圣公会的教徒,但他在推动美国独立上从来就是竭尽全力,至于信仰么,这位仁兄在被教会再三警告后还是坚持不懈地进行对于天上雷电的研究,并且聚集起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人。 只是令人惊奇的是,本杰明的儿子威廉.富兰克林虽然曾经是父亲的左右手,但他始终认为自己是个英国人,不仅如此,他还接受了英国政府的任命,成为了新泽西的总督,这种行为让父子之间的关系变得很差,富兰克林的最后一次实验,可能是因为威廉有意与父亲和解,才重新做回他的实验助手,没想到就这么一次,他就和父亲一起烧成了黑炭。 在本杰明.富兰克林与威廉.富兰克林去世之后,他们的后代因为能力平庸而没能继承到他们的政治遗产,美国是个崭新的世界,但政府中的权利倾轧绝不比白金汉宫来得简单,到了威洛比这里,富兰克林就只是一个商人的姓氏了,很显然他并不甘心于此,如果美国没法给他他想要的东西,那么或许英国可以。 在威洛比叫出两百金镑后,就不再有人继续喊价,蜜蜜敲了三下玻璃杯作为拍卖结束的信号,她面色红润,眼睛发亮,看起来比身边的女儿夏洛特还要激动,哪怕威洛比也只是一个面容普通的中年人,但她看着威洛比的时候那副含情脉脉的神情简直就像是看见了一个骑着白马的王子,她亲密地挽着威洛比的手臂,将女儿交给他,“好好待她,亲爱的,”她甜蜜地说:“这是一只纯洁的小羊羔,你会发现她有多么听话。” 绅士们有礼貌地鼓了鼓掌,或许有点遗憾但并不多,一些人已经开始低声讨论接下来的时间要怎么打发,也有人相互约着去酒馆或是俱乐部,这毕竟也是一个社交场合么,当然,那些芭蕾女演员也几乎都找到了自己的目标,大卫.阿斯特摇摇头,“和我一起吗,”他问利维:“我今天叫了马车。” 马车当然是为了威洛比.富兰克林准备的,大卫说,威洛比是他的父亲,也就是那位美国银行家推荐到伦敦来的,他给大卫写了信,希望自己的小儿子能够代他接待这位客人,富兰克林的政治遗产虽然都被其他政客瓜分了,但他还有诸多专利,这些专利也足够富兰克林家的人衣食无忧,大卫猜想他们之间肯定还有另外的交易,但这就不是他能知道的事情了。 “那么这位先生想要去寻求那位大人的垂青呢?” “一个男人,”大卫.阿斯特不那么愉快地说:“年长,位高权重……”他说的很对,首先,在英国政府里也要论资排辈,一个年轻人不可能迅速地获得权力,总要煎熬上好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其次,年轻人很少会喜欢一个孩子,他们更热衷于追逐身材丰盈,容貌艳丽的成年女性——但那些年老的政客们就恰恰相反,时间让他们变得成熟,沉稳,老奸巨猾,但同时也在让他们变得衰弱,疲惫,他们已经不想在正事之外的地方耗费脑力和体力,成熟的果实当然甜美,但他们已经没法消化那些浓郁的蜜汁了,倒是年幼的女孩,他们应付起来简直就是得心应手,就算是被鸨母养大的,短浅的目光与拙劣的手段也只会让她们更像是一群仓皇的小老鼠,而不是狡猾的狐狸或是有毒的蛇。 —— 夏洛特被带到了一个公寓里,拍卖会有个不错的结局,她的母亲蜜蜜和她说了,拍卖的底价 是五十金镑,然后每上升十个金镑,她今后接待的客人就能攀升一个阶层,作为妓女,单价高就意味着工作少,而工作少就意味着患病和怀孕的机会少,这点性命攸关,更不用说,蜜蜜是她的母亲,她承诺说,只要有可能,她会设法把她推上交际花的位置,如果有一个位高权重的人愿意成为她的供养人,那么她可能只需要几年就能积攒起买下公寓或是一笔嫁妆,她或许没法在伦敦找寻丈夫,但如果在美国,或许有些不那么在乎出身的人愿意和她结婚。 夏洛特在听到自己的第一夜就能卖到两百金镑的时候,和蜜蜜一样,打心底里的高兴,这是一个超级美妙的起点,她虽然有点遗憾于威洛比的容貌与身材,但也决定了要好好地侍奉他,没想到这个美国人在进了房间后,只是让她脱了衣服,皱着眉上下打量了一番,就让她穿上衣服——在夏洛特惶恐不安了几分钟后,她的母亲和鸨母满面春风地进来了,“我的好女儿,”她眉飞色舞地说道:“我可真要去见见大利拉了,看看!”她拉着夏洛特转了一个圈,“那个从乡下来的姑娘——也不知道第一个晚上是给了驴子还是骡,真可惜她没来,不然我非得让她瞧瞧……” “妈妈?” “是的,”蜜蜜从胸衣里抽出一张支票,“看看,孩子,看看,那位先生不但给了今晚的钱,夏洛特,他还要做你的供养人!” “什么?” 对一个妓女一见钟情,立刻决定要成为她唯一的一个情人的绅士不在少数,但这个开头确实称得上一切顺遂,而且这位威洛比先生虽然是个美国人,但出手阔绰,他将夏洛特带到了一个公寓里,衣柜里摆满裙子,首饰盒里也是满满当当,为她配置了女仆和听差,几乎就是一个交际花必备的行头和装备了。 “我该怎么感谢您呢,先生?”夏洛特问。 “今晚会有一位先生来拜访你,”威洛比说:“把他服侍妥当,我就会感到满意了。” 夏洛特有点惊讶,“我可以知道他是谁吗?” 威洛比没回答她。 —— “你可以叫我丘比特阁下。”那位陌生的客人这样对夏洛特说。 第236章 丘比特阁下(下) 不愿意用真名的客人也很多,但在听见“丘比特阁下”的时候,夏洛特还是无法控制地笑了一下——除了这个名字之外,这位丘比特阁下已经头发花白,但还是一位非常有魅力的绅士——即便夏洛特只是一个妓女,她仍然和所有的英国人那样认为美国人只是一群粗鲁的罪犯,她已经意识到自己是作为礼物被赠送给了另外一个人,但心中反而充满了意外的喜悦。 对上层社会只有粗略和浅层认识的夏洛特并不知道,若是那些行走在肯辛顿宫与白金汉宫的贵人们听见这个绰号,脸上的表情肯定不会像她这样轻松——这个绰号出现的很早,大概在四十多年前,一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继承了父亲的爵位,进入了下议院,而后又在海军部任职,他在伦敦的社交圈内凭借着俊美的外貌与出色的口才赢得了不少贵女的青睐与爱慕,而其中最有名也是带来最大影响的莫过于墨尔本子爵的妹妹,考珀伯爵夫人。 没错,这位欣然接受了富兰克林后代贿赂的英国人,就是巴麦尊子爵。 巴麦尊子爵之所以被称之为“丘比特阁下”,也是因为他的风流多情,放荡不羁,先是《泰晤士报》用名字来暗指他,随后在政府与王宫里,人们也开始用“丘比特阁下”来调侃这位新贵,不过这并不算什么羞耻的事情,与人们想象的不同,哪怕是在极度推崇道德洁癖的维多利亚时期,上层社会的人们仍旧属于“制定了很多严格的规范条文但自己从不遵守”的那种活见鬼的玩意儿,只要事情没有被摆在桌面上,他们也和东区最底层的渣滓一样什么都干得出,甚至干得更多,更彻底,因为他们还有一层遮羞布需要拉住,若是有人想要揭开这层布,就是要和他们做敌人,而这些家伙在这方面从来就是宁过勿纵的。 或许是因为在年轻的时候,经过了太多成熟的夫人与贪婪的贵女,巴麦尊子爵的爱好早在十年前就发生了彻头彻尾的改变,他的视线更多地落在了更年轻的姑娘身上,若是平时,巴麦尊不会接受一个美国人的“馈赠”,但他最近确实在忙碌于追逐一个重要的职位,但又需要找一个可以尽情纾解压力的地方…… 说来这个职位和之前的大瘟疫还有点关系,若是诸位不曾忘记,我们的外交大臣克拉伦登伯爵和他的儿子科恩伯里子爵——子爵得了瘟疫,而他的父亲和他一起待了好几天,竟然还打算隐瞒下来登上怀特岛,不论他们是有意,还是无意,又或是受到了胁迫,这种可能影响到女王与其他王室成员安危的事情还是严重影响到了女王的心情,而弗雷德里克的兄长,也就是兰姆家族的继承人,遵照女王的吩咐,在半途上就截住了克拉伦登伯爵并且处死了他,还焚烧了他的尸体,在女王回到伦敦后,伯爵与他的儿子被判定“意外身亡”——伯爵的爵位可能由一个远亲继承,而那个外交大臣的职位,则被他的亲家巴麦尊子爵紧紧地盯住了。 —— “是父亲叫我回来的,”科恩伯里子爵夫人说,“然后他自己却失约了吗?” “可能有什么重要的急事。”巴麦尊的妻子说——她就是我们上文所说的,那位曾经与巴麦尊子爵长期通奸的,墨尔本子爵,也就是维多利亚女王曾经十分信任的首相的妹妹,因为这个关系,在对方的前一任丈夫也就是考珀伯爵死后,已经身为鳏夫的巴麦尊就和她结了婚,并且设法为他们的女儿谋求了一桩很像样的婚事,比起纯粹属于政治婚姻的科恩伯里子爵夫人,她的这位私生姐姐过得很不错,有这样的对比在前,科恩伯里子爵夫人自然不会对自己的婆家和娘家有什么真情实意。 何况她大概也能猜到,一直以来无论她怎么痛苦,怎么哀求都像是死了的父亲,突然在近几个月对她温柔体贴起来了——当然,只是言语上的,行动上他还在观望,也只是为了试探一下,看看自己的这个女儿能不能抛弃之前的仇恨,帮他在女王面前进言,为她谋取外交大臣的职位——科恩伯里子爵夫人曾经想过拒绝,就像他曾经拒绝自己那样,但看看她身上的黑色丧服吧,她的丈夫和克拉伦登伯爵在生前没能给她什么温情和帮助,在死后倒给她带来了不少麻烦,至少女王一直在犹豫是否要将她继续留在身边。 子爵夫人还不知道子爵和他父亲的死与女王有关系,但能够服侍女王的人太多了,女王的薄情寡义夫人也早就见识过了,她如今时常暗自庆幸,在北岩勋爵递来橄榄枝的时候她接住了,在之后的日子里,也坚持没有将拉结交给卡拉伦登伯爵或是巴麦尊子爵,为这她受了不小的压力,但现在拉结就是她最坚实的依靠。 巴麦尊的妻子抬起头看了一眼会客室里的挂钟,确实,巴麦尊和她说过,今晚他要邀请自己的次女(这着实有点尴尬,因为他们的私生女要比巴麦尊的第一个婚姻中的婚生女年长)到家里来用晚餐,而作为墨尔本子爵的妹妹,她也能猜到这次邀请应当与巴麦尊之后的计划有关,她不得不按捺住烦躁的心情,与这位敌视自己的女人坐在一个房间里,喝着不知道第几杯红茶,等着巴麦尊回家。 英国人一般在七点半到八点半用晚餐,等到九点钟了,巴麦尊还是没回来,派去办公室与俱乐部询问的仆人也都回来了,他们说,巴麦尊子爵在下午三点的时候就离开了办公室,没去俱乐部消磨时间,而是独身去了另外一个地方,具体哪里身边的人并不清楚,听到这里,巴麦尊的妻子的神情就阴沉了下来,她只比巴麦尊小三岁,巴麦尊六十五了,她也早已容色消褪,白发苍苍了,巴麦尊最近的小嗜好也瞒不过她的眼睛,一个礼物,她能接受,但如果对方居然能够让巴麦尊忘记了今天与女儿(政治盟友)的会面,那问题就大了。 科恩伯里子爵夫人听见自己的继母低声说了一个地址,男仆领命而去,她的脸上不由自主地露出了厌恶的神情,那个地址是考文特花园附近的一座公寓,拜科恩伯里子爵之赐,她对这些名字可熟悉得很。 第237章 丑闻(上) 科恩伯里子爵夫人原本是打算回去的,但想到如果她的父亲巴麦尊子爵坚持要见她,和她说话,那么她还得向女王陛下请假,作为女王身边最亲近的几个人之一,子爵夫人当然知道女王事实上并不怎么喜欢她的侍女有比工作更重要的东西,像是家庭,丈夫,孩子以及父亲,她意外受了寡,又没有孩子,那些对她的职位虎视眈眈的人都以为找到了把她拉下去的好机会,但子爵夫人隐约觉得,可能过了这段时间,女王对她的信任就会更上一层——只要她没有被牵涉进外交大臣更替的事情里。 维多利亚女王就和之前的每一位君主那样,他们会因为宠爱身边的人而赏赐他们官职,领地和钱财,与后者有关的人也能鸡犬升天,但若是让他们感觉到你正在利用他们对你的爱重而有意利用一个君王,他们翻起脸来也快得很。 子爵夫人在时钟即将敲响十下的时候已经决定要回去了,她也决定了,如果巴麦尊子爵还要见她,就等她休沐,反正她不会去向女王请假出宫了,免得女王觉得她太过看重自己的父亲。她转向同样眉头紧蹙的继母,想要告辞的时候,就听到门外传来急骤的铃声,有人正猛地拉扯着悬挂在门上的铃铛,门被打开了,一个人冲了进来,脚步急骤,子爵夫人以为来的是之前去找巴麦尊的男仆,但一看那张脸,来人不是巴麦尊子爵的秘书又是谁? 他面色苍白,冷汗津津,一见到两位尊贵的女士,他马上摘下了帽子,而后仿佛不堪重负地跪了下来,“夫人,”他看向巴麦尊的妻子,然后看向巴麦尊的女儿:“出了一件……一件非常,非常……坏的事情。”他看向一旁的女仆:“这里有嗅盐吗?再拿点烈酒来。” 女仆不敢走开,但匆忙赶来的管家马上就吩咐了下去,巴麦尊夫人迅速地从一旁的小几抽屉里拿出了一瓶嗅盐:“说吧,”她深深地吸了口气:“我听着。”科恩伯里子爵夫人若有所感,她马上也冷静地取出随身携带的嗅盐握在手里。 承畸形的紧身衣和裙撑所托,十九世纪的女性们非常容易晕倒,疲劳,炎热,寒冷,刺激的消息或是场面,有时候哪怕是跳舞厅里过于闭塞也会让她们昏厥过去,不过更多的时候,昏倒是一种礼貌,若是一位贵女在人们认为她该昏倒的时候没有昏倒,那么她会被暗中评价为一个要么过于冷漠,要么过于健壮(这个在上层社会里可不算什么好词)的女人,除非她的嫁妆足够丰厚,不然愿意向她求婚的人肯定会少上一大截。 秘书重重地闭上了眼睛又睁开:“夫人们,我要向您们宣告一个不幸的消息——您的丈夫,”他转向科恩伯里子爵夫人:“还有您的父亲,他遭到了一桩恶毒而且卑劣的刺杀,女士们,他死了,就在刚才。” 巴麦尊夫人发出了一声响亮的抽泣,随即软绵绵地倒了下去,她的女仆立即扶住了她,同时发出惊惶的叫喊“夫人昏倒了”,说实话,子爵夫人并不觉得继母这声哭泣和昏厥中有多少真情实感的部分,他们或许相爱过,即便违背伦理也要生下两人的私生女,又在五十多岁的时候结了婚,但巴麦尊是个何等风流多情的先生呐,他怎么可能将充满爱意的视线永远停留在一个女人身上,何况这位曾经的考珀伯爵夫人也已经老了,容颜不再,她现在就和所有的贵妇一样,习惯于丈夫的荒淫无耻,并且默默忍受,闭口不言,仿佛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子爵夫人也“昏倒了”,幸好她今天虽然没带着女仆,但一直坐着,她只要闭上眼睛假装弱不胜力地歪在扶手椅里就行,不一会儿,嗅盐也用上了,威士忌也用上了,巴麦尊夫人轻声哭泣着,可怜对这个父亲已经不再有任何感情的子爵夫人也不得不取出手帕挡在脸上,勉强做出悲痛的样子,秘书放任这种虚伪的痛苦弥漫了几分钟,“抱歉,”他艰难地说:“夫人,接下来……可能还有点事情……” 从子爵夫人这里可以看到巴麦尊夫人的面孔陡然变得冷酷起来——确实,如果巴麦尊是在他的办公室里突然离世的,又或是在俱乐部里被上帝召唤了,更有甚者,只是在街道上骑着马突然掉下来折断了脖子,抑是坐在马车里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头,前来报信的就算是秘书,他也尽可以大大方方地说出来,他这样遮遮掩掩,吞吞吐吐,就表示巴麦尊死得可能并不怎么光彩。 “他现在在哪儿?”巴麦尊夫人放下手绢,秘书假装没看见那张应当悲恸万分的面孔上没有一点眼泪与痛楚的痕迹:“在……”他说了一个地址,就是巴麦尊夫人所说的那个地址,巴麦尊夫人握了握手指:“您和我一起去吗?”她问的是自己的继女,科恩伯里子爵夫人迟疑了一会,她也猜到了父亲的死亡可能连着一桩丑闻,而只要是丑闻,她就没法全身而退,不染分毫,“我去。”她站起身来。 就如科恩伯里子爵夫人与巴麦尊夫人所猜测的那样,这确实是一桩丑闻,据说男仆跑到了那个公寓后,他先是询问了公寓里的仆人,他们说,“老爷”的确来了,而且就和往常一样,上了楼就没再下来,他们习以为常,只有些奇怪今天的时间特别长,不过能够被一个交际花雇佣的仆人能够好到哪儿去呢,他们乐得自在,在厨房里美美地喝起酒来,还邀请了男仆,唉,假如不是男仆知道两位夫人还在等着消息,他或许真的会加入其中。 如果只有巴麦尊夫人,那么男仆可能会跑回去回复,但既然还有科恩伯里子爵夫人,他就不得不硬着头皮去敲门,他在门边大声提醒了——他知道巴麦尊子爵正期待着与女儿的会面,但他怎么都得不到回应,而且房间里安静得就像是一片墓地,天晓得,还真是一片墓地! 巴麦尊子爵死了,那个被商人买来贿赂他的妓女也死了。 等来到这座公寓,站在门外,嗅着浓郁的血腥气,秘书才终于告诉巴麦尊夫人和科恩伯里子爵夫人——这原本不该是可以让贵女们知晓的事情,但巴麦尊的死着实不是一个秘书能够兜揽得了的事情…… 他们是被人杀死的,两人都赤身裸体地躺在床上,这还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是,他们都被开膛剖腹,并且拿走了一些器官。 第238章 丑闻(中) 在这个时代,与妓女寻欢作乐并不是一桩有损绅士们身份与品德的事情。就算和巴麦尊子爵共处一室的是个十二岁的女孩,没事,只要蜜蜜坚持她的女儿不是十二岁而是十三岁,就不算是触犯法律,但最糟糕的地方就在于,夏洛特并不是巴麦尊自己买下来的,而是一个美国商人送给他的,这事儿稀奇吗?一点也不稀奇,只要别公之于众——就在不久前,还有一个郡发生了市政府一笔不小的资金被挪用给某某夫人的事情,这位某某夫人就是一个妓女,简而言之,官员们用公款来嫖娼,这件事情引发了轩然大波,但关键也不在官员嫖娼,而在于他们使用了公款。 巴麦尊子爵的男仆也算是个机灵鬼儿,又或是因为他的父亲也曾是一个大臣的管家,在发现巴麦尊子爵竟然凄惨无比地死在了一个妓女的公寓里后,他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冲到街道上大喊大叫,而是用威胁与利诱将公寓里的仆人们全都控控制住(他们现在被锁在一个房间里),然后叫了一个报童去通知巴麦尊子爵的秘书,此时的秘书几乎等同于政治上的贴身男仆了,男仆都有这样的敏感度,他更是不必多说,他先去看了巴麦尊子爵的状况,确定他的样子没法伪装成急病或是意外,就马上决定先去通知巴麦尊子爵的夫人,还有正好回了父亲家的科恩伯里子爵夫人。 不过与我们以为的相反,他将事情禀报给这两位贵女,并不指望她们能做些什么,毕竟这个时候的女性们一向被绅士们看轻,将她们视作如幼童,动物一般不可理喻的,头脑匮乏的存在,他告诉她们实情,是因为巴麦尊子爵夫人是墨尔本子爵的妹妹,墨尔本子爵也有不少人脉留在政府和王宫,他们或许愿意看在前首相的份上,给予一些必要的帮助,更何况,兰姆家族即便在墨尔本子爵去世之后陷入了短暂的暗沉期,现在也有两个前途无量的年轻人支撑起了整个家族,威廉.兰姆虽然还未被授予官职,但他现在在肯辛顿宫里有个房间,并且时常随驾出行,弗雷德里克.詹姆斯.兰姆呢,他是个次子,但由于在大瘟疫中表现出色,而被女王拔擢为伦敦警察厅厅长,这个空白的新地曾经被人忽略,现在看起来,也是一块肥美的好肉;至于科恩伯里子爵夫人,她的丈夫和公公虽然死了,但因为这个家族没有合适的继承人,远亲只能拿走表面上的财产,克拉伦登伯爵的人脉和政治遗产在被瓜分后,饕餮了一顿的大人物们还是愿意给予这位年轻的寡妇一些恩惠和照拂的,而且,在这位子爵夫人的身后,还有女王陛下,女王陛下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和儿女,却不怎么希望自己身边的侍女也是如此……科恩伯里子爵夫人在再婚之前,形单影只反而是她最大的优势。 巴麦尊夫人虽然只是一个被绅士们轻视的女人,但她当初能够紧紧抓住风流的“丘比特阁下”可不单是身份和容貌,她拒绝了秘书的好意,坚持要进房间仔细查看巴麦尊子爵的——身体,或者说是残骸。 威洛比.富兰克林一开始就打算好了,要送给巴麦尊子爵一份大礼,好打开这个陌生的旧世界大门,他又手头宽裕,在夏洛特与配套的公寓,仆人,马车和配饰方面毫不吝啬——夏洛特所在的房间是个套间,外面是个小会客室,帷幔之后是卧室,卧室采用了深绿色的壁纸,这是最时兴的巴黎绿,鲜艳的就像是雨后的森林,窗前与床边的帷幔都是暗红色的,缀着金色的穗子,地上是乌黑的檀木地板和雪白的皮毛垫子,开司米的披肩,蕾丝花边的女帽随意地丢弃在丝绒靠垫的椅子上,不过镜子都已经被遮挡起来了,“小心,夫人。”秘书低声说。 巴麦尊夫人避开了一瓶打碎的香水,难怪这里的气味这样令人作呕,她想,她靠近了床榻,没去看那个已经被包裹起来的女孩,而是亲手掀开了掩住了巴麦尊子爵的丝绸床单——她当真是勇气可嘉,足足看了好几秒种才放下,她身后的科恩伯里子爵夫人一直不喜欢这个继母,现在也不得不钦佩起她来了。 灰侦探 第69节 “确实不能正常……下葬。”巴麦尊夫人艰难地说——毕竟在这个时代,人们是要向死者做最后告别的,每个人都能看见巴麦尊子爵的脸——而巴麦尊子爵的脸,被毁坏的非常彻底,足足有三分之二的部分几乎看不出什么了,如果不是对他格外熟悉,巴麦尊夫人都不能判定这个“东西”就是自己的丈夫,而且这些伤痕一看就知道是被利刃划开,捅穿以及搅动造成的,就算她想说巴麦尊是撞上了有轨机车都没办法,除非她提着巴麦尊去撞一下,想到这儿,她甚至有点想笑,幸好凭借着这十来年的怨恨与蔑视,她忍住了。 “我写一封信,”巴麦尊子爵夫人对秘书说:“你去直接交给兰姆的弗雷德里克。” 科恩伯里子爵夫人站了起来:“我得回肯辛顿宫,”她说。 “你要去……谒见陛下吗?” “总比她从其他人这里听到这件事情来得好。”科恩伯里子爵夫人说,她对这个父亲没什么感情,尤其是她了解到,这个公寓和女孩并不是巴麦尊子爵子爵买下来的,而是一份“礼物”的时候就更加头痛,无论巴麦尊子爵是不愿意让人知道他已然无法消受那些凶狠的母兽,还是他因为即将到手的外交大臣之位而变得轻浮鲁莽……这件事情处理不好就是一桩丑闻,不是婚姻,也不是童妓,能让民众对一位政客不满的就只有贪污和贿赂,就像是之前的公款嫖娼案。 “你去说吧,”巴麦尊夫人说,而后她突然像是领悟到了什么:“等等,”她低声说:“你,你不妨告诉陛下,巴麦尊的脸,还有身体被破坏的非常严重,这不是一场简单的谋杀,对,不是抢劫,也不是出于嫉妒——”她盯着那张被血迹印染的毯子:“我们,我们应当有个统一的说法——这是一场报复,子爵夫人,针对你父亲的残忍报复。” 科恩伯里子爵夫人立即明白了继母的意思,她点了点头:“是的,这不是一桩风流韵事,而是一场政治谋杀。” 第239章 丑闻(下) 巴麦尊子爵的非正常死亡已经是不可遮掩的事实,只要有心人追究,他接受了一个美国人的贿赂的事情也会马上被公开,美国从英国独立已经有近百年,但仍旧有不少顽固的守旧派将美国人视作罪犯和叛徒——巴麦尊的行为会让那些被他留下的人面临一个非常尴尬的局面,不仅仅是他的妻子,女儿,他的盟友,亲眷和下属也在其中。 但如果能够淡化掉巴麦尊子爵死亡中那些偏向于暧昧和叛逆方面的内容,而将巴麦尊死亡时的形态予以真实的渲染与适当的夸张,反而能激起人们对于他的怜悯,若是能够将罪名抛给英国人讨厌的那些人,像是犹大人,吉普赛人,美国人或是爱尔兰人,都行,若是操作得当,巴麦尊子爵完全可以从一个死在童妓床上的荒唐老家伙变成一个人人为之钦佩慨叹的英雄人物。 —— “那么他们选谁?”弗雷德里克问道。 大卫.阿斯特疲惫地擦了擦发麻的脸,他也是深更半夜被叫起来,带着两个记者赶到苏格兰王室宫殿的——这里被女王陛下钦定为伦敦警察厅的办公地,也是后世的伦敦警察厅会被叫做苏格兰场的原因。 科恩伯里子爵夫人非常幸运,事发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但女王陛下恰好还在处理一些紧急公务,当她听说巴麦尊子爵遇害的消息后,确实感到了一阵不悦,她不是厌恶巴麦尊子爵的私人行为,对于接受了一个美国人贿赂,说实话,不是有人想要乘机兴风作浪的话女王也不会在乎,她烦恼的是,她之前确实想要将外交大臣的职位交给巴麦尊,如果巴麦尊能够干得足够好,他还有可能成为新首相。 现在可好,全都砸了。 女王陛下没心思在一个死人身上耗费精力时间,她简单地吩咐了几句,将事情交给了弗雷德里克.詹姆斯.兰姆。之前的大瘟疫,如今的大开工,弗雷德里克都做的不错,她想,将这件小事交给他,或许可以从其他方面看看他的能力。 弗雷德里克很清楚,女王陛下对真相并不怎么感兴趣,她要的 是结果,巴麦尊的死引发的问题可大可小,可好可坏——尤其是在这个关键时刻,再有几个月,第一次世界博览会就要在伦敦的海德公园召开了,现在就有更多外省人和外国人来到了伦敦,他们的眼睛和耳朵无处不在。 “万幸,”弗雷德里克叹着气说:“巴麦尊子爵的仇敌可不少。” 像是如威灵顿公爵这样的好人,依然免不了在自己的庄园附近挨上一枪,如巴麦尊……就更别说了,他固然倜傥多情,风度翩翩,性情却绝对称不上宽容良善,无论对国内,还是对外国,都是如此。 他曾公开演讲支持过炮轰哥本哈根,免得丹麦人的舰队落入拿破仑的手里;他同意托利党将军费(对法战争)开支转移到民众身上;他支持保持庞大的常备军,也认为体罚是维持军队秩序的,绝对必要的手段;他派出军队镇压了反对“谷物法”的民众,禁止谈论与出版自由;他要求政府严法峻刑,即便只是偷盗也该被处死; 他在政府以及军队工作的时候,对下属也有着苛刻的要求,不过他的下属完全不需要对此感到不平,因为这个混球对外国使节也是如此粗暴,他一向认为,比起外交手段,军队和军备才是谈判的基础,他也是这么做的,他支持比利时独立,设法让女王陛下的舅舅成为国王而不是法国国王的后代,他和俄国人打仗,镇压印度人,他从不认为国家与国家之间有长久的联盟或是友情可言,为了利益他和英国随时可以对任何人,任何权力机构 翻脸。 这样的一个人,令人厌恶,却是女王陛下需要的,在蒸汽大革命之后,英国的工业与农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维多利亚是女人,更是君主,没有一个君主会在手握着庞大军队的时候,依然对外界的大片土地无动于衷的…… 不过巴麦尊子爵如此作为,也就别怪在二十来年的政治生涯中累积起无数敌人了,法国人,比利时人,俄国人,印度人,爱尔兰人——他是爱尔兰人,可惜的是新爱尔兰人,如果诸位还记得,从亨利八世开始英格兰的国王们就不断从英格兰迁移贵族到爱尔兰去,巴麦尊的祖辈是爱尔兰贵族,但追根溯源,他们是在十七世纪晚期才来到爱尔兰的,也就是说,他不是土著,而是掠夺者,而且巴麦尊子爵是在英格兰出生的,也在英格兰求学,交友,从政,从根子上和爱尔兰没什么关系。 “我居然觉得,这些人中的任何一个人走出来,将巴麦尊子爵的脑袋敲成一个西瓜也没什么可惊奇的。”大卫.阿斯特说。 “我们设法总结出几个结论,交给陛下做决定吧。”弗雷德里克对自己的好友说,这就要看英国政府想要谁做下一个敌人了,将巴麦尊子爵的惨相呈现给民众,肯定会掀起一轮新的民意狂潮。他从办公桌后站起身:“但陛下也同样需要得到一个答案,真的那种。” “真的?” “嗯,”弗雷德里克穿上外套和斗篷,“我们去地下室,你看了就明白了,这可能不是人类干的事儿。” 苏格兰场的地下室,原本是王宫的储藏室,水库和监牢,面积广大,现在正好可以用来作为安置证物与受害者的特殊房间,走廊上的煤气灯都已经打开了,但没能被光亮照到的地方还是黑沉沉的一片,像是一张巨大的嘴,空气有点潮湿,粗糙的地面和墙壁上随处可见黄褐色的水痕。 一个法医和两个警察正在忙碌着,除了他们之外,还有一个人,不,应该说,半恶魔。 利维抬起头来向两人微微一笑,“晚上好。”他说:“好久不见了,两位。” 是有段时间没见了,这几个月他们都在忙碌于自己的工作,大卫也不是那么意外,一听到弗雷德里克说,这件谋杀爱可能牵涉到非人类,他就猜到利维.伦蒂尼恩可能会被派来参与其中,伦敦人乃至整个英国都是如此,他们不太愿意与陌生人共事,弗雷德里克和大卫都可以说是利维的“朋友”,俱乐部不会让其他半恶魔来负责整个案件。 第240章 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上) 法医调亮了墙上的煤气灯。 煤气灯要比蜡烛和火把明亮得多,也不会升起黑烟,刺激人们的眼睛,但它的照度依然无法与日光相比,尤其是在没有窗户的地下室,这里的墙壁,天顶和地面都是深黑色的岩石,光照在上面,几乎没有多少反射——站在木台边的法医并不是后世人们理解中的那种专业法医,现在还没有,他们只是普通的外科医生,但这不是什么重要问题,外科医生在研究生者的时候也在研究死者。 早有医生对汞中毒做了解剖,也有医生研究过机械性窒息,溺死婴儿,以及鉴定处女,非处女,是否有生产经历之类的案例,我们之前说过,那位康罗伊子爵曾经涉嫌与女王的侍女有染,彼时还很年轻鲁莽的女王因此错误地指责了一个无辜的贵女,导致她郁郁而终——她临终前提出要医生来检查自己的身体,以证明自己的贞节——就是因为当时已经有医生可以判定女性是否曾经怀孕了。 当然,这场显然由康罗伊子爵与肯特公爵夫人设下的圈套最终让初出茅庐的女王十分被动,不过我们也能从中一窥此时的医学水准。 但若是单单只让医生来看,巴麦尊子爵与他的情人夏洛特所受到的伤害大概没法脱离人类所能认知的范畴——“您看,”一个医生指着巴麦尊的头颅说道,“这并不是单纯的锤子,或是匕首 ,而是两者兼而有之,简单地说,就是一柄羊角锤,”顾名思义,羊角锤是一种外形上非常靠近羊角的锤子,古罗马人就开始使用这种锤子,然后美国人加以优化,现在很多英国工匠都在使用这种锤子,锤子一头是窄小的锤头,一头是弯曲的爪子,爪子之间的缝隙从小到大,可以轻而易举地拔出钉子,“凶手非常残忍,但也异常冷静,他没有给子爵挣扎的机会,一下子就从眼眶,”医生指了指那块经过擦拭清洗后缺损明显的地方,“打进去,就像是木匠敲钉子似的,可能有一整个锤子都敲进了脑袋并且导致这个部分的骨头全都折断和粉碎,”他比了一下鼻梁和面颊的部分,“这个缺口看起来很可怕,”就像是有人从一个空心面包上挖了一块似的,“但只有一下,等我把图画出来,诸位,你们可以看到裂痕是经由一个点向四周发散的,没有多次打击。” 而后他拉开了巴麦尊子爵身上披盖着的白色亚麻布,他的身体已经被全部打开了,“我们没有拿走什么,”医生说:“你们看到的就是现场的样子。”弗雷德里克和大卫不奇怪医生为什么要加这么一句,因为里面……确实很干净。 “至于这位女士,”医生说,“她就没子爵先生那么幸运了,”他示意他们来看:“您看,她的脸一样被打过,但没有打在额头,太阳穴这些要害上,而是打在了下颌的位置,从下而上,她的牙齿和下颚骨都被打碎了,还有她的舌头,这个地方堵满了血块,她根本没法叫出声音,她的……大部分骨头都折断了,内脏,我是说剩余的部分,全都碎了,凶手应该是个高大有力的人,他没用锤子,这些伤害应该是把她放在地上踩踏造成的,而不是单纯地用锤子砸。”医生摇摇头,拉上了亚麻布,“真糟糕,是吧。总有一些疯狂的家伙。” “谢谢您的分析,”弗雷德里克说:“你们可以休息了,我们还有一些事情要做。” 医生看看他们,“好吧。”他说,然后叫上了自己的朋友,和警察们一起离开了地下室。 “凶手是人类,”弗雷德里克问道:“还是……” “这正是让我感到疑惑的地方,”利维说:“他们太干净了,”他围绕着木台慢慢地走了一圈:“要知道,无论是人类,还是恶魔,甚至是天使,但凡要拿走别人的性命,必然会留下一些痕迹,但我在上面嗅不到什么多余的气味,”他说的是人类可能没法嗅到的那种气味,这种气味来自于人类或是非人类的情绪或是灵魂,弥漫在空气中,驻留在无生命甚至有生命的物体上,人类会恐慌,会兴奋,会疯狂,而半恶魔会留下硫磺味和昆虫,动物与沼泽的气味,就算祂们有意遮掩,也逃不过利维的敏锐感官,天使么?那是一种会让利维非常不舒服的气味,一定要形容的话,就像是人类将舌头放在锋利的刀刃上时嗅闻到的那种危险的味儿。 “不过要从伤口上看,的确很像是食尸鬼。”利维说,考文特花园正在西区与西堤区之间,也就是说,西堤区由“巨棒”陛下统治的食尸鬼族群完全由可能制造这桩惨案:“但我也要说,先生们,巨棒陛下是个极其谨慎小心的人,之前你们有听说过食尸鬼登堂入室吞噬鲜活血肉的事情吗?” 如果事情发生在东区,郊外也就算了,考文特花园也在俱乐部和教堂的辐射范围之内——“何况它们在大瘟疫的时候都没有入侵街区,现在就更不可能了。”利维说,而弗雷德里克和大卫,一个是大瘟疫时组织起人手清理死者与集中病人的人,一个是消息灵通的报社老板,当然不会不知道在之前的瘟疫中,食尸鬼们确实只侵扰了一些墓地,但没有入室掠夺生者的事情发生。 “死去的血肉当然没有鲜活的血肉……营养丰富,”利维用手指弹着木台:“但那时候的瘟疫也确实导致了大批人的死亡,在你没有插手之前,墓地里已经堆满了以一整个家庭为单位的尸骸,食尸鬼们可以尽情享用这些安全的肉食,当然,如果那你没有出现,它们或许会的,但你的确打破了不少家伙的美梦。” “羊角锤,也有可能是一只巨大的爪子。”大卫说:“那么是半恶魔?或是撒旦信徒?”在加入俱乐部前他会以为是狼人,吸血鬼,不过他现在知道了所谓的狼人,吸血鬼不是半恶魔,就是接受了恶魔“赐予”的撒旦信徒。 “也有可能,不过我还是会去见见西堤的巨棒陛下,”利维说:“她或许会知道些什么呢。” 第241章 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中) “你刚才不是说……不是食尸鬼吗?”大卫迟疑着问道。 “大概率不是,”利维点头,“但食尸鬼也算是消息灵通人士。特别是……妓女。” —— 利维原先是不打算带着弗雷德里克或是大卫去见巨棒陛下的,带着一个活人去见食尸鬼基本上的意思就是打包小蛋糕去见人类,但弗雷德里克那里是有自己的安排没错,大卫.阿斯特却坚持要和利维一起去见那位“巨棒”陛下,“这样对你我都好。”他在歌斐木俱乐部做了登记,他和约翰.斯诺医生都已经是俱乐部成员,有他在,利维可以少受些非议。 “哦,”半恶魔说:“是有人看我不顺眼了。”圣植俱乐部与军队中都有半恶魔,但你要说,人类会对这些比猎犬更凶猛,比枪械更具自主性,比一般的士兵更聪明的“工具”不加任何控制性手段——怎么可能呢,利维加入过军队,却是以人类的身份,他见过那些在教会与军队里栖身的半恶魔,他们的日子并不怎么好过,讽刺的是,他们那些无所顾忌,生性冷酷残暴的同类,至少在下地狱前,可比他们惬意多了。 “是的,”大卫.阿斯特说:“北岩勋爵受女王陛下的命令去了印度,到现在都还没能回来,我想这是一桩重要的任务,但有人认为,他是被流放了,或是自我放逐,因为他没有在大瘟疫的时候出面,女王对他很不满意,你一直在北岩勋爵的庇护之下……”他没有说下去,但未尽之意就算是个孩子也能听懂,在失去了俱乐部首领的庇护之后,利维这个桀骜不驯的半恶魔当然会刺伤一些人的眼睛,不,就算没有妨碍到人类,俱乐部里的非人也会感到嫉妒,包括但不限于恶魔。 “你觉得我应该接受俱乐部的项圈吗?”利维在脖子上做了个手势。 大卫沉默了一会,而后他凝重地说,“我们是朋友,我不会高兴看到朋友受到控制,”无论是谁都不行,哪怕是北岩勋爵,作为一个麾下有着十来个记者的报社老板,他了解人性,人类多变,甚至多于恶魔,而且一旦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了生死予夺的权利,他就会不自觉地对对方生出懈怠和轻蔑的心理,就像是俄国人对他们的农奴,美国人对他们的黑鬼,谁都知道后两者也是具有智慧的人,但你觉得他们在奴隶主的眼中能和一件家具,一只狗有区别吗?“站在俱乐部成员的立场上,我也不愿意。”他说。 他和利维见面还早在俱乐部之前,但就算是他的朋友弗雷德里克,也在和利维相处过一段时间后,认为这个半恶魔可以——交易,请注意了,不是结交,是交易,利维.伦蒂尼恩是少数具有理智与思考能力的半恶魔,他接受过人类的教育,这让他在和人类的交往中可以使用人类的方法来估量对手或是盟友,而不是人类无法理解的恶魔思维——北岩勋爵也是如此,他可能会感恩于利维在滑铁卢战役中给予的帮助与指导,但真正让北岩勋爵力排众议,拒绝为这个半恶魔带上镣铐的还是利维身上的某种特质。 利维靠在马车窗口,斜睨了大卫.阿斯特一眼,确实,能够带上一个俱乐部成员,北岩勋爵可以少费很多口舌,减少很多疑虑,但对于半恶魔来说,也不能说是十全十美,不过要比带着弗雷德里克好,除非男爵愿意和他签订契约——里鲁就警告过他说,他身上的人类部分正在超越恶魔部分,就是说,他的人性已经让一些地狱种子看不过眼了,想来老爹瓦拉克突然从地狱跑到人世间来找他,除了穆林的挑唆之外,可能也有这个原因在里面。、 但哪个半恶魔会想要去地狱呢? 当初的穆林也未必愿意。 大卫忽然感觉领口凉了一下,他在意识到利维碰了碰他的脖颈后才露出了一个疑惑的眼神,“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利维舔掉指尖上的血:“只是加深一下我们之间的契约。” —— “人类,人类。” “食物,食物。” 大卫认识这里,这里是泰晤士河南岸,距离考文特花园仅一河之隔,“这里才是花园的发源地呢。”利维说,在古罗马人占领这里的时候,妓女们在这里云集,做士兵们的生意,而后才随着英格兰宫廷的搬迁渐渐转移到现在的考文特花园,而原址——成了一片墓地。 也是巨棒陛下与她的食尸鬼们最大的巢穴所在地。 这时候已经接近凌晨,正是食尸鬼们出动的好时候,利维和大卫才一接近这里,就算是大卫这个人类,都能嗅到食尸鬼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浓郁臭味,听到犹如鬣狗般的凄厉嚎叫,还有婴儿的哭声,那当然不是人类婴儿在哭,而是食尸鬼们的另一种交流方式,它们也用这种声音来诱惑人类。 “叫巨棒陛下来,”利维声调轻柔地对黑暗中摇动的树木说道,对于一片讥讽般的寂静他毫不在意,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大把先令扔在地上,银灿灿的先令落在墓地的石板地上,顿时响起了一阵清脆无比的乒铃乓锒声,几枚银币还在地上使劲儿地打着转,散发出比星月更为动人的光晕,立刻就有几只爪子从灌木丛中伸出来,一把抓走了它们,“我还有先令,金镑也有。”利维说:“谁想要?” 一个黑影从墓碑后面走出来,她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普通的娼妓,浓妆艳抹,就是有点过于高大,关节突出,当然,一个雌性食尸鬼,她伸出手,几个矮小的雄性食尸鬼畏畏缩缩地从摇晃的枝叶里走出来,万分不舍地将银币放在她的手里,雌性食尸鬼数了数(她居然能数数!),不知道是真的发现了数量不对,还是有意诈一诈那些可怜的“男性”,她劈头就给了最靠近的雄性食尸鬼一个耳光,打得它晕头转向,不得不将藏在裤裆里的几枚银币交了出来,之后雌性食尸鬼照葫芦画瓢地料理了另外几个雄性食尸鬼,也敲出了几枚硬币,只是除了先令之外还有便士,便士不是利维的贿赂,雌性食尸鬼毫不在乎地全都收了起来。 雄性食尸鬼们咕哝着,像是在抱怨,等雌性食尸鬼的视线扫过来之后就变成了示弱的啜泣,不过随即他们落在大卫身上的眼神可称不上和善,欺软怕硬在这群家伙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大卫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现在知道为什么在马车上利维要“加强”契约了,弗雷德里克那时候也没有坚持要和利维一起行动——大卫是半恶魔在人世间的“契约人”,也就是说,他是半恶魔的锚点,就算是利维将来下了地狱,在被吞掉之前,他依然可以凭借这份契约和人世间有联系,如今更不用说了,有这份契约在,人世间对于半恶魔的排斥都要小一点。 而对于大卫来说,有这份契约在,他可以避免多数鬼怪的骚扰,半恶魔中如果有认为自己无法对抗利维.伦蒂尼恩或是不想惹麻烦的,也不会去伤害他,当然,相对来说,利维的敌人也会嗅到契约的痕迹,但这就是应有的代价了。 雌性食尸鬼看了一眼利维和大卫,转身走开了,走开后不久,就从深处走来了一个被雌性食尸鬼们簇拥着的庞大身影。 “真是蓬荜生辉。”利维点评说,大卫忍住笑,他们首先看到的竟然不是食尸鬼的“陛下”,我是说,她的脸和身体,她尽可能地用人类的东西来装扮自己——蓬裙,帽子和手套,每样东西虽然是定做的,但还是被绷得很紧,每件衣物上都点缀着大量的蕾丝与丝绸花朵,还有闪烁的玻璃假宝石,层叠的珠链,数不清的丝带——那顶帽子大的可以给三个人做帐篷,她还模仿着人类女性略微往下拉,松松垮垮的鸵鸟毛简直就像是张帷幔挡在了巨棒和他们之间。 但那是巨棒。 半恶魔的神态比之前轻松了不少,要知道食尸鬼有很多地方都与鬣狗相仿,权力斗争也是如此,一个“陛下”如果老了,不强壮了,不能生育了,她的姐妹和女儿就能把她撕碎,但巨棒陛下看上去不但比之前更高壮,更肥胖了,还垂着一个巨大无比的肚子(即便有着蓬裙也能看得出来),沉甸甸的如同一个装满水的牛皮袋子,还有“水波”荡漾,一看就知道里面不单单是脂肪,还有小食尸鬼,这几个月可不是食尸鬼们的繁衍季节,只能说,之前的瘟疫让食尸鬼们吃得很好,对了,还有利维对于天使的围猎行动,感谢那位可敬的天使先生,他填饱了食尸鬼们的肚子并让食尸鬼们得以繁育后代,因此消解了好一部分食尸鬼们对利维的怨怼,真事功德无量。 “您好,巨棒陛下。”利维鞠了个躬,大卫也跟着做了,这不是体现人类尊严与勇气的时候和地点,然后他听见利维说:“七个,还是八个?” 这是在说巨棒陛下肚里的崽子,巨棒陛下这下子也没法维持住原先那副凶恶的姿态了,她露出的笑容居然和人类的母亲也没什么区别,就是说起话来还像是在哭泣:“十二个,半恶魔。” “太……令人惊讶了,”利维露出的讶异让巨棒更加满足了:“您真是一个强壮的母亲。” “我希望有更多的女儿。”巨棒说:“难得食物充足。”虽然有弗雷德里克组织起人手清理城市,但街区与街区之间仍旧有藩篱,何况那是三种瘟疫同时横行的时候,没人能大公无私到去好好收敛无关人士的遗骸,还有的就是,这座被人们私下里命名为“交叉骨”的墓地,不属于教会,也不属于政府,它就是一片无人的贫瘠之地,从十二世纪开始,人们就将无家可归者,妓女,罪犯的尸体丢在这儿,让这里慢慢变成了白骨横生之处,等到伦敦发展,也有人想要将这里整理出来建造公寓或是广场,但翻了几层后,还是尸骨累累,主事人只得悻悻然地放弃了原先的打算。 “瘟疫过去好几个月了,”利维温和地问道:“你们还没吃完吗?”食尸鬼食腐,但尸体肯定是越新鲜越有营养,如果条件允许,它们更愿意吃活的。 巨棒陛下似笑非笑地瞥了半恶魔一眼,挪动了一下身子,一边的雌性食尸鬼立刻抓过几个倒霉的雄性,把它们一把塞进巨棒的屁股底下,巨棒碰地一声坐下,大卫发誓自己听到了好几声犹如足球泄气般的噗噗声,他怜悯地看了一眼已经变得扁平的雄性食尸鬼,一股庆幸之意油然而生,“十二个,”利维慢吞吞地说:“您需要更多的皮毛,更多的丝绒,更多的鲜肉。” “我需要,”巨棒抽动着鼻子,发出一声长长的喟叹:“怎么……”她抽泣着问:“您愿意给我吗?” “您应该知道利维.伦蒂尼恩从不让盟友吃亏。”利维毫无羞惭之色地说道,好像他从来没利用巨棒去修道院里偷圣骸,最后还拿走了圣骸上唯一的真圣物,两只眼珠,只留给食尸鬼们一个聊胜于无的假圣骸:“我想看看你们最近的食物。”、 “一百金镑。” “太多了,”利维说:“我只是想给老朋友一点好处,不然我独身一人来看也行。”食尸鬼们用餐可不讲什么餐桌礼仪,也没人给他们收拾首尾,尸体被拖出棺木,食尸鬼们就在坟墓边大吃大喝,遗留的残余如果没有野狗,野猫和老鼠打扫,就会留在黑洞洞的墓穴边风化到只剩下坚硬的残余,利维的话让巨棒陛下罕见地思考了一会:“一百金镑,”她狡猾地说:“要不然你为什么不一个人来看呢?” 利维噘嘴,“我只是想偷个懒。”他看向大卫:“给它们。” 大卫这下可知道为什么在来之前,利维要他先到银行里拿金镑了,食尸鬼们接触的人类层面狭窄并且居于底层,一个守墓人或是一个清洁工拿着一百金镑的支票去兑换,人类只会第一时间把他们控制并且关押起来,除非有人为他们作证,但那时候你要大卫.阿斯特怎么说?我用一百金镑收买了食尸鬼,只为了去看看它们的餐桌? 巨棒掂了掂装着金镑的袋子,对分量感到满意,“我让我的长女带着你们去看。”说完,她就轻盈地起身——看来之前坐下的姿态纯粹是为了威慑半恶魔和折磨那些雄性食尸鬼,一个雌性食尸鬼从她的姐妹间走了出来,她要比其他食尸鬼都要高,甚至有点超过巨棒,但在巨棒身边的时候,她会弯曲双膝,非常聪明的做法,在巨棒走开后,她就完全站了起来,她比大卫还要高出一个头,冷漠地俯视着他们,不久后又突兀地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你总是带着一个人类,”她声调悲痛地问道:“你就那么担心会饿肚子吗?” “我是半恶魔,”对于这个有些危险的问题,利维从容不迫地回答道:“这个人类比食物更重要,如果你能理解什么叫做契约。”他知道今后还会被各种鬼怪,各种恶魔,甚至天使问,幸而有契约,他想,就算是恶魔,为了一张滞留人世间的通行证,也会非常宽容并且温柔的,他的行为并不过分,但接受试探也是必需的,若是他表现出愤怒,或是畏缩,那才叫麻烦。 “哈……”巨棒的长女从鼻子里喷气,转过身去,“跟我来。” 灰侦探 第70节 交叉骨墓地用通俗的话来说,只是一个无人打理的乱葬岗,石头的墓碑,木头的十字架与四处蔓延的藤萝,横生的枝条,纠结的棺木一起构成了这个阴森的空间,这里的人不讲究位置,也没人来守夜,拜访,加上食尸鬼们的肆虐,你还能看见一个个被打开后的墓穴,残破的棺木中时不时露出一些颜色暗淡的纺织品和白森森的骨头,草木从里面抽出新芽。 大卫在经过一个很新但已经被打开的墓穴时——因为歪斜的墓碑上还系着一根丝带,上面写着“愿上帝宽恕我们的过错。”这根丝带出自于某座圣母堂,因为距离他的公寓很近,他时常能收到教士们的馈赠,礼物上的丝带就是这个式样,只是字迹不同,但他知道,对于他这样的绅士,丝带只是一件礼物的附赠品,但对于被埋葬在这里的人,无论是乞丐,罪犯还是妓女,肯定是要钱的,而且还会要不少钱,可就他看到的,将丝带系在墓碑上的人所期待发生的效果,根本不存在。 第242章 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下) 大卫没有说话,但他盯着墓穴的时间有点长,长到被巨棒的长女发现了,她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响亮的哭叫声——事实上她只是在嗤笑,“这种玩意儿只有绅士和淑女拿着的才有用,”她一边迈开步子,一边抽抽搭搭地说道:“那些教士才不会拿出真家伙给他们眼中的罪人呢,虽然他们拿起钱来毫不手软,但钱归钱,事归事,他们也会担心,将‘圣物’,就算只是在祭坛上摆了摆,给了这些注定要下地狱的下作玩意儿,可能会引起教会和天主的不满——这只是他们交给作坊加工的装饰品,就和普通的丝带一样,不,更不值钱,看看这个颜色,还写了那么难看的字……何况,就算是没能有什么用,那也是她们本身的邪恶污染了圣物,难道那些妓女和乞丐还能跑进教堂控诉不成?” 大卫的神色变得难看起来,这让巨棒的长女,一个鬼怪发自内心地感到愉快,利维没有阻止,说实话,他对大卫的庇护已经足够多了,如果连他脆弱的小心灵都要保护,下次来找他的可能就不单是瓦拉克了。 “这里是一片新墓地。”巨棒的长女说,这里已经非常靠近河岸了,比起更深处,这儿肯定会更安全一些,在泰晤士河上有巡逻的船只,虽然看到了他们也未必会管,但鬼怪们肯定要避开人群,保持与一些群体的默契,盗墓人也是如此——但只要找到巡航的间隙,这些墓穴还是会被挖空。 “居然还有人在这里守夜呢。”巨棒的长女停住脚步,从这里大卫都能嗅到泥土被新翻起来的草木气味,利维碰碰他,“给钱吧。”金镑何止能让魔鬼推磨打水呢,它可以组成无数条通往每个地方的坦途,守夜人也是被雇佣的,“几个妓女雇佣了我,让我在这里看守墓穴,”守夜人坦然地说:“每个墓穴十二天,一个先令。”也是天气寒冷的缘故,不然只要一星期就足够棺木里的尸体腐烂殆尽了。但在金镑面前,先令不值一提,而且在他们走后,守夜人完全可以将墓穴重新复原,反正这种墓穴不会挖的很深。 “每个墓穴?”大卫疑惑地问:“一天?”这里至少有三四个新墓穴。 “怎么会是一天呢,”守夜人咧嘴一笑,他同时还兼带着挖墓穴的活儿,所以很熟悉这里的情况:“这个是上周的,一天两个,一天三个,隔了一天来了五个,好家伙!然后是一天一个,不过这周就多了,看看这个,一天就有六个,之后一天也总有两三个……” “我以为瘟疫已经消失了。”大卫说。 “哦,您是个医生吗?”守夜人马上摘下帽子,向大卫鞠了一躬,因为之前的大瘟疫,他对这些医生还是很尊重的,据说还有一个医生在东区开了一个给穷人的医院呢,他是西区的“人”没错,但他也给不起让医生出诊的钱,也吃不起除了酒之外的药,“放心,放心,”他的语气更和善了一些:“不是瘟疫,医生老爷,不是瘟疫,这是很正常的。” “正常的?”大卫.阿斯特喃喃地重复道,他的记者行走在大街小巷,就算真理报和求知出版社都按照他的要求在道德上有着很高的底线,但要说与考文特花园或是西区的沙龙,堤区的公寓没有一点关系当然不可能,但他的记者们并不会去关系花团锦簇后的秽物,毕竟在这个时代,阶级的分别犹如天鉴地壑,绅士和淑女们很少会愿意往下看,能够成为记者的人至少可以供得起他读书与最初的支出,作为社会最底层的妓女,他们可以光顾但绝不可能去了解。 “您难道以为我在说谎吗?”守夜人有点生气地说:“拿我祖父的坟墓发誓,我们一家从查理二世的时候就在做掘墓人和守墓人了,我的祖父,我的父亲,我,我的儿子都是行家之中的行家,我干得尤其好,可以在一个钟头就挖好一个墓穴,”这当然夸张了,可能省略了两三个帮手,以及墓穴可能只是给一个瘦小的女性或是孩子用,用的时间也可能只是估算的,“当然,”他的语气略微放缓了一些,“您是个绅士,大概不会知道,那些妓女,她们就和街道上的猫,或是狗那样,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倒霉事儿,她们或是生了病,或是堕了胎,又或是遇到了不好的客人,也有因为嫉妒被其他妓女推下楼梯,或是扔下河的,您知道,”他歪了歪脑袋:“咯嘣一下,她们本来就不是什么强壮的人,也给不起医疗费,白天还在叫唤呢,晚上说不定就没气儿了,不是我说,这真是一桩很寻常的事儿,不信您去码头,去旅店看看,总是有鸨母和皮条客在哪儿东张西望,花园和公寓里也总是养着人,不然一个运气不好,就有一座妓院得关门。” “那么最近死人有多一些吗?”利维问,守夜人盯着他夹在指缝里的一枚金镑:“有点多,”他以一个诚恳的语气说道:“但您知道的,冬天的时候死人肯定会多一点,一些鸨母非常苛刻,如果妓女招揽不到客人就不允许回房间睡觉,她们不想死就要拼命揽客,但总有一些老的,得了病的,丑的找不到客人,她们要给新来的能赚钱的让位置,鸨母们就会任凭她们冻死在街道上。” “不是冻死的呢?” 守夜人沉默了一会:“得加钱。” 利维放下一枚金镑,然后再放下一枚,“这笔钱足够你拿着消失上几个月,随便你去哪儿,舒舒服服的消遣上一阵子再回来的了。” 守夜人娴熟地将两枚金镑掠进掌心:“我看到那些尸体的时候,就知道可能会有人来问。” 他拿出一本皱皱巴巴的小册子,“我在这儿干得挺久了,但也得说,最近肯定有人在做什么并且有点做得过分了。” 就纸张,笔迹与词汇量来说,这本守夜人的小册子一看就知道属于一个只短暂地接受过教会慈善学校教育的底层人,有很多单词都拼错了,只能用上下文联系和猜测,以及询问记录了这本小册子的人来通读,但这一点也不妨碍大卫.阿斯特品尝到夹杂的鲜血与泪水,这是一本简陋的记录,上面记录了送来的每具尸体的伤口形态和数量,也有用暗号表示的来源地——就是妓院和鸨母,皮条客的名字。 这应该是守夜人在万一的时候用来保命或是敲诈勒索的工具,这一个个名字对守夜人来说就是叮当作响的金镑和先令,对于有良知的人来说就是一根根抽打在他灵魂上的鞭子,大卫只看了几页,就被利维拿了过去:“我读给你听吧。”有时候半恶魔相当善解人意,大卫.阿斯特是一位真正的高洁之士,他和自己的未婚妻一样坚守贞节,从来没有去过妓院,虽然看得到,听得到,没有亲身经历就没法深入其中,他当然也不知道,妓女们鲜少能够遇到一个正常的顾客,她们会被羞辱,会被殴打,会被折磨,而鸨母和皮条客,以及妓院的打手只在意她是否能够继续接客,和向顾客索取相应的赔偿。 对于妓女们来说,打耳光是最常见的,鞭子紧随其后,有些客人喜欢勒脖子,或是把她们的头往墙上撞,又或是踢她们的肚子,用随手拿到的什么东西敲她们的脑袋,除了打耳光和鞭子,后面的几种很容易造成死亡,一般来说,妓女们也能通过交流来知晓顾客的癖好,拒绝是不可能的,但可以提高价钱,或是让打手和姐妹在外面听着,一旦事情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他们就能冲进来把她救出去。 不过事情总有万一,也有平时文质彬彬,温和有礼的客人突然发怒,打死妓女的意外发生——每天几个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但一想现在的妓女高达八万人,还不算那些兼职和没被登记的,算上前者可能有近四十万人,所以这个数量不但正常,还显得有点少,毕竟也不是每个妓女都有朋友愿意拿钱出来举行葬礼,以及雇佣守夜人的,泰晤士河就是一个天然的大墓地,而且尸体会随着水流一起流入大海,不留一点痕迹,尤其是在这个妓女的死亡与某位达官贵人有直接联系的时候。 翻看到小册子的最后几页,利维就找到了一些或许可用的线索:“看这里,”他说:“从两周前开始,被割喉和开膛的妓女就多起来了,”肯定有类似的受害者只是被扔进河水里或是烧掉了,还有一些独行的妓女,没人关心她的去处,可能会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默默腐烂,所以从比例上来说,册子上的十二位死者可谓触目惊心,“割喉和开膛都不是什么人都能上手的,”一些人就算杀个兔子都能割伤自己的手,人么,就算被麻醉了,力量不足的话,可能只会割开一点表皮,不清楚人体结构,也没法一刀到底,会留下很多细碎的伤口,用绳子勒和用东西砸,用刀子捅才是一些生性暴戾的畜生们惯用的手法。 “房间一定会很难打扫。”半恶魔咕哝道,但鸨母不会报案,皮条客不会申诉,就算是房东,也只会诅咒几句后尽快将房间的痕迹清理干净,然后租给下一个房客,或许是妓女。 “他们怎么会允许……”大卫简直有点难以置信了。 “为什么不允许?”利维好笑地抬起头来:“大卫,我的朋友,”他亲密地说道:“你觉得,在距离西区这样近的地方,为什么会有一群食尸鬼始终没能被消灭呢?是教士无能,还是俱乐部懈怠,又或是驱魔人全都死光了,那么蒸汽枪呢?食尸鬼会移动墓地可不会,只要架设上几架蒸汽枪,就可以把它们赶出这里,最少能有几年,这里会非常安宁,但不。我的好先生,”他放下册子,“有一位可敬的绅士说,妓女对于现在的社会来说,就像是马桶对于人类,虽然污秽但必不可缺,甚至可以说,正是这些污秽保证了周边环境的洁净安全,而这些食尸鬼,”他点了点漆黑的外界:“就是打扫这些马桶和下水道的清洁工,毕竟,也要给那些‘污秽’的工具一些希望嘛……”但那些大人们肯定不会希望交叉骨墓地扩展到令人生厌的地步,泰晤士河瑞士漂浮着太多尸体也真是有碍观瞻,更担心有人拿着死者生事,这时候永不饕足的食尸鬼就能派上用场了。 那些妓女,在勉强保持温饱,有个住处的同时,所积攒下来的钱大部分都给了教会,给了自己的葬礼,墓地、墓碑和临终祷告,她们满心以为,自己可以用这点钱来摆脱下地狱的罪过,事实上呢,教士们连一个安慰或说欺骗都不屑于给,而天堂,是绝对不会对这些人敞开大门的,她们死了,要么成为四处游荡的幽魂而后在日光中迅速消失,要么就被拉下地狱,成为恶魔们的食物,这群可怜的女人!她们的灵魂贫瘠而虚弱,就连成为玩具的资格都没有! “或许我应该让你知道,”利维一边瞅着大卫,一边重新打开小册子,默默计算的同时漫不经心地说道:“自打上回的事情后,你在地狱里可有名气了,一个现在已经很罕见的,真正的义人,勇气,守信,正义这三枚勋章同时在你的品德上熠熠生辉,如果你是如威灵顿公爵这样,一死就会有天堂打开大门迎接也就算了,你被穆林下了印记,又不愿意舍弃查普曼女士,天堂肯定也会犹豫,所以,有无数魅魔与恶魔摩拳擦掌地想要诱惑你,让你在死前背弃信仰,这样他们就能提前把你拖下去了,啧啧。” “额?”大卫有点懵懂,完全不明白怎么话题突然就转到了自己身上,“我说的意思是,”利维补充说:“你可以怜悯这些女人,也可以设法予以补偿或是帮助,但千万不要沉沦于此,要知道很多人犯了罪,起源并不是一个恶念,反而是个善念——你想要拯救她们吗?但这不是一个人可以做到的事情,就算你是大主教或是国王也是如此,而你的良心又会责备你,在你忍受不了这份痛苦的时候,恶魔就会来敲门。” “恶魔能做到?” “怎么可能,就算你叫撒旦来也做不到,”上帝也未必行,他毁灭了一个索多玛,还能毁灭一千个索多玛吗?这里还是伦敦,利维知道有很多地方比伦敦还要堕落,无可救药,“但祂可以骗你啊。”半恶魔理直气壮地说,说的大卫都不禁发笑:“谢谢你的提醒。” 等了一会,他又说:“但不会总是这样的,对吧。” 半恶魔翻了一个白眼。 话说回来,守夜人的小册子确实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为了验证册子的真实性,又给了三个金镑后,守夜人给他们开了五个墓穴,里面的尸体因为阴冷的天气暂时还能看,她们的姐妹竭尽全力地让她们恢复成原先的样子,伤口被缝起来了,缺少的部分被填充了棉花,被剥掉的皮肤上堆着面粉,利维三下五除二地弄掉了这些东西,现在可以看得出,这些死者与夏洛特的死亡情状非常相似。 “一个熟练的凶手。”利维从墓穴里跳出来,说道:“没有循序渐进,没有迟疑不决,没有颤抖和不安,他割起人来像是在割萝卜。” “那么说……” “不是一场政治谋杀,虽然巴麦尊夫人这样宣称,还有女王和你的报纸,”一场凶残的政治谋杀总比一场肮脏的贿赂闹剧值得安慰,利维抽出一条手绢擦了擦手,然后将手绢包在一块石头上扔进泰晤士河:“但可能真的不是夏洛特被巴麦尊先生牵连了,而是巴麦尊先生被夏洛特牵连了,对方也只是想要杀死一个妓女罢了,她 的客人只是随手……” “但他难道没有认出巴麦尊子爵吗?” “一位绅士穿着衣服和没穿衣服根本就是两回事,”利维毫不客气地指出:“巴麦尊子爵也暂时没到人人都能认出一个赤身裸体的他的地步,何况当时光线昏暗,凶手也没先和受害者聊聊天的兴致,”半恶魔顿了一下:“还有一个可能,凶手可能只知道当时是一个美国人,威洛比.富兰克林买下了夏洛特,他也以为,那个来找夏洛特的男人就是威洛比,”威洛比的年纪要比巴麦尊子爵小一点,但或许是因为在美国吃了太多的风,威洛比显得比同龄人更老些,看上去与子爵没有太大差距,凶手又没有斟酌的意思,一下子就杀了目标的附赠品。 “他可能要看了报纸后才知道自己杀了一个子爵。” 说完利维展开双臂,伸了一个懒腰,“好了,”他说:“这下事情就变得简单得多了,你去告诉弗雷德里克,让他去禀告女王,这可能是一个只针对妓女的杀人犯,没事儿,去吧,我们的工作结束了。” “结束了?” “对啊,你觉得,是女王陛下,还是大主教,又或是别的什么人,愿意来关心一些随时可以更替的马桶和下水道吗?现在……又是一个紧要的时候,别说旁人,就是你,”利维点点对方的胸口:“你难道以为你可以抛下女王陛下给予的任务,去追查一个只是杀了几个妓女的罪犯吗?” 那双异色的双瞳注视着大卫.阿斯特:“你是个好人,阿斯特,但这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第243章 驱魔人(上) 相比起大卫.阿斯特的沮丧,利维在归途上只感到了一阵轻松,没错,他没告诉大卫所有的发现,这个罪犯确实只针对妓女,巴麦尊子爵只是倒霉的恰逢其会,就和那些不幸撞上了黑弥撒的普通人——但尸体上的“干干净净”又意味着另一件事情,简单说吧,就是这个罪犯要么不是人类,要么是个人类,但不是得到了恶魔的祝福,就是有个来自于地狱的同伴。 这种消除痕迹的手法利维也会,在他还没有分割出莉莉丝之前,没有这个,在修道院长大,但对外界一片陌生的他很快就会被教会或是驱魔人抓住,就和其他半恶魔那样。 一发现,利维就不打断继续追索下去了,他只是个半恶魔,若是让大卫知晓内情,他肯定不愿意止步于此,而他与大卫所具有的多重联系,又很难让他可以毫发无伤地摆脱这个令人苦恼的“好先生”,但利维实在不想再招惹上一个或是多个敌人,不管那是个撒旦信徒也好,还是个恶魔或是半恶魔也好——他觉得身上的事儿已经够多了,实在不需要为自己增加负重。 可惜的是,他是这样想的,事情的发展却不如人意,或许是因为他不算是个人的关系。 —— “这是克拉玛先生。”大卫说。 今天原本是个难得的好日子,阳光明媚,泰晤士河也不那么臭了,利维在野葡萄公寓的底层大房间里,和房东太太大利拉舒舒服服地睡了一个懒觉,他喝了酒,吃了肉,黑猫莉莉丝卷缩在他的膝盖上,每一根毛都是蓬蓬松松的,约翰.斯诺医生要去参加一个远在伯明翰的医学会议,弗雷德里克也随着博览会的开幕时间临近而忙得不可开交,北岩勋爵传信过来说,他将在博览会开幕前回到伦敦,想来他的工作也已经圆满完成,有关于巴麦尊子爵的死,已经被定论为“政治谋杀”,对于他的小情人和情人的来历虽然也有小报刊载,但已经没人放在心上,毕竟一个略有瑕疵的英雄和一个收了美国人贿赂的政客是两码事。 利维又连续接了几个案件,虽然与黑弥撒、恶魔与地狱无关,但借着送罪人下地狱的功夫,利维省下了一笔举行献祭弥撒的支出,他将“煤块”递交给玛门的小恶魔后,没有梦里见到他的老爹瓦拉克,看来,要么瓦拉克满意于他的回报,要么瓦拉克正在忙于其他的事情而无暇顾及他这个孽子。 应该是后者,利维想,如果有万全的把握,他会找些事情给他的老爹做。 但他还没来得及找出一个合适的由头,俱乐部里的人就来了信,说是大卫.阿斯特请他到歌斐木俱乐部去一趟,有个人他想要介绍给他。 “我该庆幸于他竟然没有直接把人带到我这里来么。”利维忍不住大叫了一声,黑猫莉莉丝吓了一跳,从他的腿上跳了下来,房东太太在惊愕后大笑起来,利维是该庆幸的,也是大卫已经进了圣植俱乐部,知道了野葡萄公寓以及周边地方都算是半恶魔的领地,要不然他还真会将一个驱魔人带到这里来…… 一个驱魔人,利维有时候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形象塑造得过于良善温和了,大卫.阿斯特经常会忘记他是个半恶魔,一个驱魔人见了恶魔必然要打得祂烟消云散,难道他见了一个半恶魔就会满心欢喜,打开双臂紧紧拥抱不成?至少利维只能感到晦气。 留在歌斐木俱乐部的成员明显少了不少,为了保证博览会的顺利开幕,女王将大约三分之二的圣植俱乐部成员都召回了伦敦,歌斐木俱乐部就在西区,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唯一可以不在外面奔波的可能就只有玛哪俱乐部的成员,他们要保护女王陛下与其他王室成员,基本上,除非发生了如护国公克伦威尔反叛的事情,他们是不会走出黄金厅的。 之前利维和大利拉已经在海德公园,博览会工地上见到了这个驱魔人,那位眉毛浓密得宛如森林的驱魔人,他看上去很像是个工人,或是美国人,没有穿着伦敦绅士们熟悉的四件套,只是在马甲外面套了一件宽大的皮夹克,里面是剪短的羊毛,外面是一层羊皮的那种,与后世的皮衣不同,这时候的皮衣没有拉链,只有纽扣,有翻领,长度直到膝盖,腿上是皮裤,穿着一双尺码很大的靴子,他的外表与精致堂皇的歌斐木俱乐部格格不入,神态却很自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他将烟卷而非烟斗咬在牙齿间,眉头紧皱,露出一副不那么愉快的样子。 “克拉玛,驱魔人。”大卫说,然后转向驱魔人:“这是……” “一个半恶魔,”驱魔人打断了他的话:“那股味儿我在一千英尺之外都能闻到。” “真厉害,”利维看似毫无芥蒂地称赞道:“我见过最好的狗也只能嗅到一百尺之外的气味。” 大卫深吸了口气。“我们之中最该戴项圈的难道不是你吗?”驱魔人马上回击道。 “驱魔人戴项圈的历史可比我们悠久得多了,看来您确实很有经验。”利维坐下,“给我一杯威士忌。”他对大卫说。 这句话还真是没说错。 驱魔是受教会承认的,任何一个教会。在新约中,就有耶稣基督几次为他人驱魔的记载,神学家将其视作他对恶魔具有权威的证据,被驱逐的恶魔有附着在人类身上的,也有附着在动物身上的,但都不是圣子的一合之敌,这些神迹都被详细地记录了下来并且被视作神迹。而作为新教的奠基人,马丁.路德作为一个宗教改革者,他也认为驱魔是一个有效的仪式,他在洗礼令中加入了驱魔仪式,认为这种仪式可以让婴儿在今后的生活中远离魔鬼和邪恶,类似于打疫苗之类的…… 而在十三世纪到十七世纪陆陆续续但没有停止过的猎巫时代,驱魔更是成了人们经常可以看到的宗教仪式之一,从站笼,到沉河,到上火刑架,都算是驱魔,驱魔人更是出现在各个阶级里,他们之中的一些只是骗子,但也有些人确实有些值得一提的本事。 只是在进入十八世纪后,教会的力量开始分散并受到王权压制,这种比拟酷刑的驱魔仪式开始被摒除在正式的仪式之外,教会也开始公开宣称,只有教士,修士与牧师(看他们所在的教会)才有资格成为驱魔人。 但在真正的宗教人士之外,驱魔人中更多的还是君王与领主的走狗,他们的出身未必高贵,信仰也没教士那么坚定,所能凭借的只有自身的天赋,力量与头脑,追逐的也不是崇高的理想与道德,而是钱财与地位,那时候国王与女王们愿意用他们,是因为想要借助他们的手来掠夺贵族与民众的财产,在猎巫的行为变得不可控之前,前者没有一点犹豫地舍弃了这群狗。 问题是,这些驱魔人可以说是有原罪的,他们可能是驱逐了一些恶魔,但更多的“恶魔附体的罪人”是纯然无辜的,而他们也知道这一点,但为了私欲,他们没有拒绝从天而降的权力,他们是一群被放出去的猎犬,只要主人属意,甚至只是可能被属意的对象,都会被他们撕咬的鲜血淋漓,很难说他们之中有没有眼光长远的人,可以看到不久之后的将来,但绝大多数肯定是没有的,当被第一个主人彻底地驱逐之后,他们可真是茫然无措了——要知道,在那些年代,有资产的人也不会是奴隶或是平民,这些人或许还没力量对抗国王,但要弄死一两只丧家之犬可没什么难度。 他们走投无路,教会倒是愿意接手,但前提是他们必须皈依教会,对于驱魔人来说这不是什么问题,问题是他们即便到了教会,依然处在食物链的最底层,而教会对他们的禁锢与限制不比王室少,所以知情人经常会嘲笑他们先是做了国王的狗,又做了教会的狗。 至于半恶魔么,从教会承认有“使用”半恶魔开始,也只有最近的两百多年,说起来是比驱魔人的历史短。 比起教士,修士和牧师,利维当然更讨厌驱魔人,不仅仅是因为驱魔人的手段比起那三者更粗暴,也因为驱魔人的数量更多,并且他们经常隐藏在市井间,除了部分有名的驱魔人外,他们可能是工匠,是军官,是屠夫,具有智慧的半恶魔会避开教堂和修道院,但无论是要还“血债”还是要猎食,他们都没办法离开人口密集的地方,而这些驱魔人一旦发现了恶魔,半恶魔的踪迹,就像是被割了喉咙的公鸡那样兴奋得上蹿下跳,不将祂们打进地狱绝不罢休。 “人们都说皈依者胜过狂信徒,就是这个原因了。”半恶魔毫不留情地说。 “北岩勋爵希望你能和他解决那个案子。”大卫说。 利维瞪着他:“那只是一个普通的案子,你应该去找警察,治安官也行。” “一次就够了,”大卫说:“我带着一个驱魔人在你面前,你还要继续骗我吗?” “和博览会没关系。”利维说:“好好做你的报社老板去吧。” “我整夜无法安睡,”大卫平静的让半恶魔头疼,他现在非常后悔,就算是让其他恶魔猜忌,俱乐部猜忌,他也不该带上大卫,其他人或是什么人都不带都行:“我给钱,而且,”他说:“弗雷德里克也觉得,这个罪犯过于猖獗,如果我们坐视不理,他可能会做出更多令人惊骇的事情,这次是巴麦尊子爵,下次会是谁呢?——我可没办法关闭所有的妓院,将妓女关进感化院,也没办法将每个想要去妓女的人关起来。” 事实上他也已经和驱魔人伦敦工会谈妥了雇佣的事情,教会是准备袖手旁观的没错,但女王这次也拿出了足够的诚意,既然知道圣水是个怎样重要的东西,难道历任国王与女王就会看着教会收揽这些东西吗?更不用说,王室也早有收纳半天使与天使的历史,还有部分愿意向王室献出忠诚的持剑与穿袍者,他们几乎拿出了所有的存货。 驱魔人还是更信任钱财,但圣水是保证他们的躯体与灵魂不受伤害的重要事物。 这里就要提一提教会套在驱魔人脖子上的项圈了,说到底,这个项圈当初还是教会交给王室,王室戴在驱魔人脖子上的,那时候天使和半天使还等同于被教会垄断,圣水的来源当然也是如此,但后来王室与教会的争斗变得激烈,王室与贵族成了同盟,作为工具之一的驱魔人自然也遭到了舍弃,教会愿意接纳他们也是如此,反正圣水原本就是他们的东西。 但正因为驱魔人之前等于是受世俗统治者雇佣的,他们没法得到教会的信任,教会把他们隔绝在权利层之外,并“按件计费”,也就是说,他们驱逐一个恶魔,才能从教会这里得到一笔菲薄的收入,以及一点儿圣水,所以比起之前,他们更累,更危险,还……更穷…… 你要说他们不做驱魔人可以吗?当然可以,不过从他们的祖辈驱逐了第一个恶魔开始,他们就从血脉里打上了地狱的印记,他们,他们的后代会不断受到恶魔的侵扰,直到人世间再也没有恶魔或是他们都被拖下了地狱。 这点和半恶魔们挺像,不过半恶魔们可以通过献祭驱魔人来让地狱的老爹老妈们感到开心,驱魔人也能用半恶魔来让教会抬抬那只矜持的手…… 如果说半天使与半恶魔就是如同水火一般的天性不相容,那么半恶魔与驱魔人就是类似于蛇和鹰的相互猎食关系了,谁吃了谁都能饱。 “但现在,”大卫.阿斯特高兴地说道:“驱魔人工会已经答应与我们合作了。”利维懂他的意思,也就是说,饿得汪汪叫的小狗们既然没法在现在的主人这里吃饱,又暂时摘掉了项圈,就重新回到了前主人的怀抱呗,这种行为肯定会让教会愤怒不已,但在他们已经没法截断圣水来源的时候,红衣亲王们也做不了什么。 “我们是不是该握握手?”利维露出了一个虚伪的笑容,驱魔人既然再次成了王室的所有物,那么和圣植俱乐部的成员一样,在需要俱乐部给予庇护与补给的时候,他大概没法一脚将眼前的驱魔人踢进地狱,当然,驱魔人也不能拿他怎么样,不然就是要和圣植俱乐部翻脸,也会招来王室的不满。 “不,”克拉玛说,“我不想和一个半恶魔待太久——我们行动吧。”他站了起来,身高体型和巨棒陛下十分相称,利维恶毒地想到,如果可能,他真该暂时充任一下驱魔人与食尸鬼的丘比特,只要他有那根金箭。 —— 利维不得不参与到这个案件中,他们重新回到苏格兰王宫的地下室,比起他们之前看到的景象,两具尸体上残留的信息流失得更多了,“我下一次地狱,”克拉玛的话让利维感到意外,他还以为驱魔人会让自己下地狱,“你做我的守灵人,”克拉玛声音嘶哑地说道,“我要去找找这两个人的灵魂,上帝保佑,如果我能找到,等到我给出讯号的时候,你就拿着这个,用它猛烈地划过我的脚跟。” 利维先裹上了一层人皮绷带,才拿过了那件东西,那是一枚圣像金币,驱魔人常用的圣物之一,用它触碰被恶魔附体的人,可以赶走恶魔,这里么,应该是为了截断追逐着驱魔人的小恶魔或是更坏的东西。 “您知道凡事总有万一吧。”半恶魔意味不明地说道,让它在自己的手指间翻来翻去。 灰侦探 第71节 “不管你是有意还是无意,”克拉玛说:“只要我回不来,我的女儿一定会弄死你这个杂碎,送你到地狱去和你老爹,也有可能是老妈见面。” “这就太过分了。” 克拉玛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酷的哼。 第244章 驱魔人(下) 我们之前说过,半恶魔是很容易进入地狱的,他们有一半属于地狱,而地狱总是在无时不刻地呼唤他们,之前利维只是用到了自杀者的骨灰和黑弥撒的蜡烛,以及一些污秽的东西就打开了地狱之门,而驱魔人呢,因为他们的祖辈曾经对抗过恶魔,恶魔就在他们的血液和灵魂上打上了烙印,为了报复,他们也是很容易被拖进地狱的——只是比起半恶魔,他们要履行的程序还要复杂一些。 为了能够尽快找到巴麦尊子爵和夏洛特的灵魂(这里克拉玛可没天真的以为巴麦尊这种家伙可以上天堂),仪式就在地下室举行,他们一直等到天完了,弗雷德里克巡查一遍,保证所有人都离开了,不会打搅仪式进行才开始——克拉玛的同伴们搬来了两面等身镜,它们一模一样,深金色卷草叶装饰的黑色镜框,略有一些锈蚀的镜面,还有两只被雕刻成狮子爪的支撑脚,克拉玛坐在一把中世纪的拷问椅上,两只手和两只脚都被加以束缚,并且脱去了鞋袜,直接踩在一片裹尸布上。 在这之前,克拉玛还卸下了身上所有的圣物,在人世间,圣物可以驱逐恶魔,保护人类,但在地狱里,圣物就是一盏明晃晃的灯,召唤着恶魔们前赴后继地来用餐,利维不太舒服地走远了一些,一个驱魔人看了一眼那个不加任何掩饰的半恶魔,有点紧张地低声问:“为什么不让我们留在这儿?” “总要有这么一天的,”克拉玛说:“圣植俱乐部里有的是半恶魔,何况我们在教会里的时候……”那些主教们不但用半恶魔,还用半魅魔呢。 “如果,”克拉玛又说:“我们和圣植俱乐部现在还只是合作,教会或许会生气,但你们可以将这些事情全都推在我们身上——”他笑了笑,“反正驱魔人本来就不怎么团结,”他瞥了一眼半恶魔,“如果他真的将我留在了地狱里,或是向他的主子出卖了我们,而俱乐部采取措施的话,你们也能提早得到警告,孩子们,只不过……今后你们的境况就要变得更加艰难了。” 做墙头草的坏处就在墙头没了,就只能随波逐流了。 利维等了好一会儿才懒洋洋地走过来,克拉玛不但拿走了所有圣物,还脱掉了外套,马甲和衬衫,赤裸的上身肌肉虬结,颇为壮观,半恶魔在在心里撇嘴,恶魔们真正的身体都是由火,昆虫与动物组成的,所以很少选择这种——嗯,粗壮的外形,半恶魔们,半魅魔们除非不幸继承了凡人的体格,譬如里鲁,也几乎全都是纤细苍白的类型——太粗鲁了,利维下了定语。 两面镜子已经一前一后地对着克拉玛放好,镜子一向是种具有强大魔力的家具。 在巴麦尊子爵死去的房间里,秘书第一时间将镜子遮起来,就是在传说中,镜子可以囚禁死者的灵魂,而不甘的死者会将他的亲眷一同拉下地狱;而在塞尔维亚,人们在下葬的时候在棺木里放镜子,也是为了保证灵魂不会游荡在外——好人的灵魂从此安息而恶人的灵魂不会出来作怪;文艺复兴时期,人们通传镜子中出现了诱惑人类不断地在镜子面前徘徊的恶魔,它用财富,美貌与青春诱惑受害者,让他们在镜子前慢慢地耗尽生机,直到死去。 到了今天,镜子又成为了通灵会上的恩物,人们相信他们若是对着镜子说话,或是做某件事情,就能召唤出恶魔或是幽灵,向祂们询问将来的事情,就能得到答案,当然,有时候他们会弄假成真,到时候就是教会,俱乐部和驱魔人的事儿了。 这两面镜子就是驱魔人从一个通灵现场弄到的器具,要隐藏这么大的两件东西很不容易,但非常值得,两面镜子相对,镜子倒映着镜子,镜子中的场景就会不断地重叠,只是越来越小,科学家们将之称为无限镜现象,但对于另一个世界来说,就是地狱门的简易开启方式——越往深处,镜像越小,一直往里延伸,仿佛没有尽头,镜子里的克拉玛也是如此,等到他的身影最后几乎与看不见的终点合二为一了,他张大嘴,从喉咙里发出了一阵古怪的咆哮,那是地狱生物的语言,这个声音从低沉,到尖锐,从微弱,到高亢,如果利维只是个普通人,可能早就倒在了地上,痛苦不堪,但现在他只是冷静地站在镜子外,注视着克拉玛的脚下,这块裹尸布克拉玛没有说来源,但肯定来自于某个黑弥撒,可能是一个圣人被玷污后留下的东西,它渐渐地起了褶皱,但驱魔人肯定没动脚趾,它的下方像是有什么东西要拱出来,尖锐的爪子,凸起的嘴,弯曲的角,坐在椅子上的人疯狂地喊叫着,裹尸布缓慢地起伏着,不像是某种纺织物倒像是一滩半凝固的沼泽水。 半恶魔的眼睛可以看到,有透明的形体正在从通道的另一端爬出来,它们急切地抓挠着驱魔人的身体,想要侵入他,占有他,控制他,甚至取而代之,但那个出口太小了,它小到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通过——克拉玛停止了叫喊,裹尸布上的波澜反而变得更为密集和剧烈,它们等不及了,不顾一切,利维站在一个镜子后面,拨动机关,从镜框上方突然垂下了一个很小的重力球,它跳跃了两下立即垂在了镜面的正中,无限镜的完整立即被破坏了,最终的终点出现了一个黑点,而这个黑点骤然形成了一个漩涡,无数人类无法看见的幽魂呼啸而出,冲入另一个镜面,而克拉玛的灵魂,从躯体上一跃而起,跳进了漩涡。 几乎就在他的脚跟还没离开镜面的时候,利维就提起了重力球,若是他动作太慢造成灵魂残缺,就算他自己倒霉吧,半恶魔恶毒地想,一边捏碎了一个侥幸逃出来的幽魂,“别让我等的太久。”他朝坐在椅子上,垂着头的身体说,“因为这实在是太无聊了。” 滴答滴答,怀表上的指针与分针重合在了一起,克拉玛的身体轻微地颤抖了一下,非常轻微,比羽毛在空气中产生的气流还要细微,看似心不在焉的半恶魔却没有半点犹豫地举起了金币,金币带起的光线切割过驱魔人的双脚,并不存在的噼啪声响起,椅子上的躯体犹如被重击一般地猛烈摇动了一下,而后是一个男人所能发出的最大喘息声,紧接着是咳嗽,像是将心脏咳出喉咙的那种咳嗽,驱魔人低着头,血混合着灰烬从他的嘴里溢出来,滴在裹尸布上。 他抬起头,面容在微弱的灯光下迅速地……变老,他的牙齿全都脱落了,嘴唇向内凹陷,头发也是如此,皱纹从颈部爬到额头,眼睛也在变得浑浊,灰白,他放声大笑,拼命摆动身体,想要挣脱束缚,他看到正有一个人站在他面前,“是谁?”他喊道:“是谁,我的朋友吗,还是我的爱人,快来,快来,到我这里来!……” 他还想要说些什么,一块发臭的布料突然罩了上来,他耸着鼻子用力地嗅,但还是嗅不到除了地狱和幽魂之外的气味,本来嘛,这块裹尸布才被用来作为联通地狱的媒介之一,但在他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腹部就挨了重重的一拳! 经书上说,耶稣将恶魔打出了人类的身体,让他得以摆脱地狱的束缚,而在真正的驱魔中,这套方式完全可行,事实上,不但是拳头,河水,火焰和钉子都能做到,只是大部分受害者根本就不曾被魔鬼附体罢了——而这个恶魔在驱魔人的身体里,倒是彻彻底底享受了一番文艺复兴格式的驱魔,打在驱魔人身体上的拳头重的像是铁锤,恶魔甚至听到了骨头碎裂,内脏泥化的声音,他自己也感到疼痛不已,“别打了别打了!”难道留在驱魔人身边的是他的敌人而不是朋友?反正对方肯定是一点手都没留,这具躯体原本强壮鲜活,让恶魔非常满意,可是它如今都快变成一堆狗屎了。 恶魔不满地诅咒着,不过既然祂已经穿过了通道,来到了人世间,那么…… 一枚圣物金币压在了驱魔人的额头上,正准备从那里穿出来逃走的恶魔顿时发出了一声惨叫,消失了。 —— 克拉玛清醒了一点的时候,就感觉到有人正在朝他嘴里灌东西,出于本能的警惕心,他用尽全力地往外吐,结果被打了两记耳光,顿时晕头转向,对方索性把他的下颌拆了,往里面倒了几滴——圣水,他尝出来了,但又有不同,几秒钟后,他的视线变得清晰,他看见了正在半恶魔手里晃动的小玻璃瓶,里面金光闪烁,犹如刺目的阳光,有什么正从他的喉咙满溢到整个身体…… “你怎么有圣水?”话说完了驱魔人才觉得有点可笑,这不是一个野生的半恶魔,他是被俱乐部豢养的,有圣水再正常不过。 不,这不是从俱乐部来的,是利维从小鸽子这里拔的,没稀释过也没被污染,如传说中的那样,天使的泪水可以让一个垂死的病人顿时痊愈,天使的血也是一样的,哪怕是个半天使,约拿的血就和他的信仰一样纯洁,效力强大,之前被利维锤成一堆狗屎的驱魔人完好如初,甚至还变得年轻了点,当然,半恶魔也不会那么大方,他不吝啬只是因为还能到约拿那儿薅,约拿肯定不会轻易给一个半恶魔血或是眼泪,但若是他说,这些圣水能救一个虔诚的驱魔人,判定他没说谎后,约拿会给得很慷慨。 “我……” “活见鬼,”利维打断了驱魔人的思维:“你只是去找两个灵魂问问情况——你遇到了谁,王子还是君主?” 半恶魔在人世间很少会提起恶魔的名字,特别是那些不掩饰真名的大恶魔,谁知道祂们是不是正在听? “有点不太走运,”克拉玛疲惫地说:“我遇到了一场领地战。” 哦,那是真倒霉了,像是利维之前下地狱的时候,恶魔领主与君王们恰好暂时平安无事,各自盘踞在自己的领地上,只要不受诱惑,没有靠近就不会有问题,但遇到了领地战——这意味着将会有成千上万的恶魔形成的漩涡,大潮,飓风,地面迸裂,天空无光,到处都是厮杀到失去理智 的恶魔,耳朵里更是充满了各种哀嚎,悲鸣,惨叫,你能触碰到的东西也都无法确定,火,虫子和老鼠,刺猬,狐狸……可能是翅膀,或是刚毛,也有可能是利爪獠牙……人类的反应速度根本没法理解眼前的一切。 “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领主还在观望。”克拉玛说:“而且我已经问到了夏洛特。”他没找到巴麦尊,不过巴麦尊也不是第一目标,巴麦尊死得太快,他可能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拖进地狱了——这家伙身上的罪孽可不轻,他先设法去找了夏洛特——在死者身边进入地狱,死者的气息会变得格外明显,他之前在夏洛特的尸体上嗅到了蛋糕味,应该是鸨母特意让人调配的,与她的名字一致,可以形成强烈的个人风格,让人容易记忆,在地狱了,这种气味实在是太罕见了,哪怕是浓烈的腥臭与硫磺气味也没能全部遮盖掉。 “我沿着气味的丝线找到了夏洛特。” 克拉玛一边穿上衣服,一边怜悯地扫过女孩掩藏在亚麻布下的冰冷躯体,“她几乎无法弄清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正在被一群小恶魔追,我驱散了那些杂碎,用了点手段让她记起了当时的情况……”他看向利维,神情有点古怪:“那是一个军官,半恶魔。” —— “骄傲的红制服。” 英国军队从几个世纪前就采用红色作为制服主色,在制服外是白色的武装带与腰带,外套下摆没有燕尾,是平的,后开襟,袖口倒翻,裤子也是白色的,非常紧身,佩戴着长刀,弹药盒子和背包。 军官也是考文特花园的常客,蜜蜜仔细地教导过,英国的,外国的,陆军的,海军的,夏洛特可能认错面孔,但绝对不会认错制服,“只有衣服吗?” “她还提起过,对方的帽子很奇怪,不像是个头盔,倒像是一个罐子再加上一块布,这让他看起来极其怪异,”克拉玛思索了一会:“还有她说他穿着长裤。” “长裤?但军官不穿长裤。”此时的英国军官固守传统,还穿着半截马裤,下面是长袜或是绑腿带。 “不,有一种军官会穿长裤,还会戴罐头似的帽子。”弗雷德里克在一旁脸色阴沉地听着,听到这里,就连利维都感到有点熟悉,“殖民地军队。”他简单地说,当然,这些军队有一个正式的名字,但这样说众人一听就明白,“不是北美的,是更炎热的地方。” “印度或是非洲,”大卫.阿斯特补充说:“那里天气又热又潮湿,所以没法穿紧身裤,只能穿宽松的长裤,头盔帽也会引发中暑和皮疹,所以改成了筒帽,为了遮挡阳光,筒帽后侧有遮阳布。” “她还记得凶手的身高,面孔和口音吗?”弗雷德里克接着问:“有几个人?” “她只记得那是一个不怎么……年轻的人,但也不是很老,他很强壮,眼睛发光,散发着一股硫磺味,”克拉玛说:“说到几个人,她像是说一个人,然后又说是两个人,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思维混乱了,但我觉得,这个人应当是被恶魔附身。”在驱魔大纲中(梵蒂冈出版和认证),要判定一个人是犯了癔病还是被恶魔附身,有几种基本的判定方法,像是容貌改变(如克拉玛那样迅速衰老),力大无穷,行动迅速并且诡异(譬如爬到房顶上),不停地改变声音,从老人到孩子,不同的口音,甚至不同的语言,能够回答之前根本无法回答的问题,说出预言,做出不雅的行为,呕吐,裸露,疯癫的舞蹈等等…… 受害者先说是一个人,然后又说是两个人,可能是在被施暴的过程中听见了被附身的人说话,还有恶魔说话。 “殖民地军队里的军官最近也有不少人来了伦敦。”世界博览会谁不想要来看一看呢,还有很多人是为了押送殖民地提供的展览品而来的。 “再多也可以查得到。”弗雷德里克说,既然女王陛下已经说了要得到一个真正的答案,像利维这样戛然而止可以说是一个真正的答案,但追查到底谁又能认为这是一个错误呢? 第245章 凶手(上) 弗雷德里克没说错,要筛查那个身着殖民地军官制服的人,很容易,他的好小伙子们,就是新警察们,在伦敦市民中已经有了不小的权威——他们不酗酒,不勒索,不敲诈,勤勤恳恳地干活儿,街道上总是能看到他们的身影,在面对小偷或是强盗的时候,他们也足够勇敢无畏——不像之前的警察,纯粹是些欺软怕硬的胆小鬼,他们都说,幸好女王陛下为他们选择了这么……警察厅厅长,不然因为博览会来了这么多外人,伦敦肯定会混乱上好一阵子。 这些好小伙子负责西区的旅馆和公寓,约翰.斯诺医生则借着自己在东区的声望,还有怜褔会的人手,排查了从码头到仓库的一大排建筑,这个地方可不是军官们会待的地方,但既然被恶魔附了身,谁知道他会不会认为如鱼市场这种肮脏的地方才是舒服的居所呢?医生只是尝试,没想到还真的找出了好几个士兵与一个低级军官,士兵中有两个逃兵,还有几个是计划与盗贼们勾结,盗取军用物资的,至于那个低级军官,他是来寻找爱情的,不是那种一晚上的爱情,他对一个娼妓一见钟情,想要把她带走,被拒绝后一直追到了红砖巷。 这件事情可以说是一出滑稽的小喜剧,但在西堤区还有西区查到的结果就不那么让人愉快了,虽然弗雷德里克向女王申请的只是查找殖民地军队的军官,但网撒下去,谁能确定自己捞到的就是自己想要的鱼?他们找到了异装癖的军官,找到了赌到丢了武器和制服的军官,找到了窃卖情报的军官,找到了在一个寡妇家白吃白喝的军官……总之各种奇形怪状,难以形容,女王看了就不禁一阵阵的头昏目眩。 “好了,别让我看这些,”女王说:“有军官被恶魔附身了吗?” “有,”弗雷德里克说,“但我们审讯过后,确定这些军官都不是凶手。”他们的手都沾染了无辜者的血,但不是那个残杀了不知道多少个妓女的凶手,“我已经让俱乐部和驱魔人对他们进行驱魔了。” “等到驱魔完毕。”女王说:“就把他们全都流放到非洲去。” “那个人……”弗雷德里克斟酌着问道:“还要继续找吗?” “原本不需要,但现在既然你已经找了,就继续找下去吧,直到找到,”女王冷淡地说:“如果置之不理,教会或许会利用这一点。”譬如某一天某个报社将整个案件公之于众,或是凶手亲自写信向女王与政府挑衅,他们措手不及,教会有备无患,等到教会一举抓住了凶手,而后进行公开驱魔仪式——教会是有这个权利和义务的,在民众中,世俗政权的威信会受到质疑,无论他们信不信有恶魔附身这回事,他们会说,既然这样凶残的罪犯都会被有意隐匿,那么会不会有更多的罪犯因为政府的无能而一直横行在外呢?有多少纯洁的女士和孩子会因此受害? 毕竟从亨利八世开始,王权就在有意取代教权了,正确地说,教会被排除了世俗统治之外,但王室和政府做不好,人们自然会将希望的视线投在教会这一边。 女王注意到弗雷德里克突然沉默了下来:“怎么?” “我……”弗雷德里克吞下了那个“们”字:“陛下,我怀疑到了一个人,他就在伦敦,行动轨迹与凶手有着比较多的契合,他的外貌与身高也符合驱魔人找出来的线索,但他……” “怎么?” “他是基恩.尼克尔森。” 女王陛下抬起了头,她的惊讶并不是假的,在这位陛下的心里,仍旧有着根深蒂固的“身份等于品德”的观念,是的,尼克尔森因为在印度的行为一直遭到部分人的诟病,认为他过于凶残,性情恶劣,但对于女王来说,那些褐色皮肤的旁遮普人就和她温室里的观赏植物差不多,她乐于欣赏不同的风景,但植物就是植物,生长得过于旺盛,就该修剪,生长的不是地方,也会被拔掉,尼克尔森就是她最喜欢的一个园丁,他是用剪刀剪掉藤蔓,还是用镰刀割掉荆棘,有什么关系?她只要知道自己的花园井然有序,欣欣向荣,她可以随时看到自己喜欢的花朵就行了。 至于为什么不愿意给尼克尔森玛哪俱乐部首领的职位,是女王觉得,尼克尔森更适合待在外面,非洲,印度或是其他什么地方,他不适合留在伦敦,他是一条太过吵闹的小狗,没法心平气和地对待其他小狗,他待在女王身边女王会很烦躁。 虽然之前尼克尔森想要通过阿尔伯特亲王来影响她的行径有点让女王不高兴,但人总有瑕疵,对吧,女王早知道自己找不到十全十美的臣子,她还想过,如果尼克尔森不愿意去印度,她可以推荐他到舅舅利奥博德一世那里做事,利奥博德一世正在进行他雄心勃勃的非洲大开发计划,想必很需要尼克尔森这样手段狠辣,性情果断的军人。 现在听到这位园丁先生发了疯,开始铲除玫瑰和郁金香了,女王不免有点惊愕。 “确定……吗?” 女王的迟疑与反问让弗雷德里克心里忐忑:“很大的可能。”他在女王面前这么说,几乎就是直接指出尼克尔森就是凶手了,女王的眉头先是紧蹙,而后又舒展开:“我知道了,是恶魔作祟,是吧——那么你去和……和坦普尔去商讨这件事情吧,但别公开,他也是一个受害者。”坎普尔是玛哪俱乐部的一个资深成员,在女王最终选择了北岩勋爵作为玛哪俱乐部的 首领后,尼克尔森大为愤怒,拒绝回到俱乐部,在北岩勋爵被派去做秘密任务的时候,这位先生就同时承担起了玛哪俱乐部与歌斐木俱乐部临时首领的职责。 弗雷德里克的心在女王说出别公开的时候,就差不多沉到底了,他向女王告退,转身离开了肯辛顿宫。门外,一个他此刻更不想见到的人出现了,威廉.兰姆,不久前女王已经赐予他子爵爵位,这位新晋的子爵面色温和地看向自己的弟弟,“来。”他简略地说:“我和你一起去见基恩.尼克尔森。” 如果没有女王之前的提醒,弗雷德里克只会满心欢喜地认为,这是刚刚成为子爵与议员的兄长有意给自己支持,但在之后,他就猜到,兄长是作为女王的耳目,去监视他有没有按照女王的旨意去执行任务的,他神色冷峻地上了马车,在兄长的陪伴下向着歌斐木俱乐部前行——看到弟弟这个样子,威廉.兰姆有点无奈,也有点好笑,更有点忧虑,如果弗雷德里克还是一个连名字都没必要有的纨绔子弟,他没什么可担忧的,可既然他已经进了政场……这种天真的心理实在是个相当致命的弱点。 之前被判定为恶魔附身的几个军官已经被拘押到了歌斐木俱乐部,驱魔人已经安排妥当,圣物,经文和十字架,还有必不可缺的圣水,这些圣水洒在人类身上可以让他们从痛苦中痊愈,洒在恶魔和被恶魔附体的人身上就像是烧红的木炭碰到了冰块,会立即爆裂和灼伤这些地狱里的渣滓。 如果是教会,那么按照驱魔大纲,仪式会非常繁琐,首先人们要清除房间里的杂物,以免恶魔附着在上面,要用圣水擦拭地面与天顶,还有墙面,不能移动的家具也需要擦拭,教士要身着法衣,披着紫色的圣带,念诵固定的经文,将圣水洒在受害者身上,等到受害者身体里的恶魔开始呻吟,就可以以耶稣基督的名义命令它离开人类的身体,回到地狱里去。 如果附身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幽魂,进行到念诵耶稣名字的时候通常就可以驱走幽魂了,如果进行到这一步,恶魔还是没有离开,那么只能说这是个强大的恶魔,但在以耶稣基督的名义逼迫祂说出真名后,教士也可以利用真名驱使祂,把他打回到地狱里。 驱魔人采用的方式大同小异,就是没有披着圣带穿着法衣,另外他们还会撒盐,布置圣像,手里握着圣物来加强自己的力量。 这几个军官身上附着的幽魂或是恶魔都不算棘手,一个军官甚至还没等到开始念诵经文就恢复了正常,另外几个也很快被驱逐了出去,一旁守候已久的驱魔人立即上前,在恶魔的诅咒声中把祂们打回地狱,说句粗俗的话,身上的虱子多了不愁,债务也是如此,他们已经是被恶魔打过印记的人了,反正要下地狱,受折磨,不如乘着还在人间痛痛快快地给这些家伙一顿好打。 —— 基恩.尼克尔森是被坦普尔邀请来的,虽然说是一个小小的聚会,但在看到驱魔人的时候,这位曾经的圣植俱乐部副首领毫无意外之色,甚至还带着一点预料之中的微笑:“这是个惊喜吗?”他问身边的坦普尔,“真令我大开眼界,”他厌恶地扫过俱乐部会客室里的这些人,“为什么不让教会的人来呢?他们比较像是个文明人。” 驱魔人的首领,也就是那位克拉玛先生,一点也不受影响——恶魔骂的可要脏多了,“请坐,尼克尔森先生,”他指指那把古老的行刑椅,“让我们给你驱魔。” 没有一个恶魔会老老实实等在原地让他们驱魔的,俱乐部成员和驱魔人都保持着警惕,尼克尔森正值盛年,又是个军官,他曾经率领着三十个亲兵镇压过阿托克要塞的叛乱,那时候要塞里有上万名叛军,只要有一个没能被他震慑住,局面就会瞬间扭转,但他做到了,不仅如此,他在战场上也犹如一头凶猛的野兽,视死如归,身先士卒是司空见惯的常事,他的力量也不容小觑,曾经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徒手拆卸敌方的工事……旁遮普之狮并不是被吹嘘出来的,他真有功勋战绩在身上。 等到尼尔尔森真的坐在了那把椅子上,驱魔人才在惊讶中给他上了手铐和脚镣,这里才上完,就听到尼克尔森骤然从口中爆发出一声雷鸣般的可怖吼叫,他再抬起头,瞳仁已经变成了鲜红的血色,驱魔人熟悉的地狱语言在大厅里撞击与轰鸣,正如每一次驱魔,恶魔骂得超级脏,不过这次不是针对驱魔人的,而是针对基恩.尼克尔森。 一旁旁听,但藏身在圣人画像后面,不至于被恶魔窥视到的利维轻轻地按住了弗雷德里克的耳朵,弗雷德里克总算是从剧烈的耳鸣中摆脱了出来,他看向另一处画像,画像后的威廉.兰姆正被一个半天使展开的单只羽翼温柔地拥抱着,他在心里暗自咕哝了一声真是不公平,“他们说了什么?”他低声问。 利维感觉了一下圣人画像对自己的烧灼感,确定它能遮蔽掉自己的存在感,才靠在弗雷德里克的耳边说道:“祂在骂人。” “骂谁?” “还能有谁,当然是基恩.尼克尔森,”利维低声说:“这位……先生,我曾经觉得他就是个蠢货,现在看起来蠢货也有一些值得钦佩的地方。” 弗雷德里克看着半恶魔,他的神情逐渐从你在说谎变成了不可思议,最后变成了愤怒。“对,”利维点头:“这位先生被人称作旁遮普之狮,但对那些褐色皮肤的土著来说,他就是个恶魔——去年,为了争夺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位置,他回到了伦敦,但你见过换了一个栖息地就不再吃人的狮子吗?不,他仍然需要鲜嫩的血肉,但他也知道,偶尔在愤怒和欲望中杀死一个妓女,他可以用赔偿来免除自己的罪责,但基恩.尼克尔森的名字立刻就会成为风月场里需要注意的名字,何况隔墙有耳,不只是客人们会在床上无所不言,为了让客人们感到新鲜,这样的事情也会被妓女们分享给他们的客人——他可以在土著面前做一个恶魔并且得到人们的赞美,但如果是在一个英国人面前……妓女虽然——只是下水道,但也是伦敦人的下水道,破坏它的人是会让其他人感到不安和不快的。” “但……恶魔……” “他终究是圣植俱乐部的副首领,”利维感叹道:“他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但肯定不会在这样漫长的时间里一无所获,我想,他肯定是……” 尼尔尔森束手就擒,但驱魔的过程并不顺利,附在他身上的恶魔因为受到了被附身者的欺骗而气得发疯,他用尼克尔森的嘴完整详细地复述了每一起案件的过程,他们最初是在东区,那里的妓女多如牛毛,也没人会关心她们的去向,就算有人发现了作案现场,也只会逃走,避开而不会喊叫,求助;但这样的女人浑身发臭,身上布满了梅毒的疮疤,还有掉了满口的牙齿,嘴巴瘪进去,像个老太婆的,掀开裙子,她们的乳房和肚子就像是流水那样泄下来,除了这些之外,她们还有一个坏处——那就是无论受到怎样的对待,都像是个死人那样毫无反应,就算是拉出她们的肠子,她们也将会露出如释重负的神情,像是在说,“啊,我要去睡了。”“可以休息了。” 这种反应无疑是在恶魔和被他附身的人脸上抽耳光,他们很快就兴味索然,于是就将狩猎的目标转向西区和西堤的腰部妓女,这些妓女几乎都有白天的工资,有些人还有家庭,有孩子,她们受到袭击后眼睛里的不甘就如同烈酒那样值得回味,杀了多少,不记得了?他们是兴之所至,随心所欲,走到什么地方,杀到什么地方。 “我们可是一对好搭档。”恶魔嘶嘶地说道。 “你是说他是有意识地让你附身,然后借着你的手享受杀戮的吗?”克拉玛严厉地问道。 恶魔用尼克尔森的脸露出了奇妙的表情:“我说是,你们还能审判他,然后以杀死妓女的罪名来处死他吗?他似乎是你们的英雄呢。”见到众人沉默不语,恶魔啧了一声:“明知道拿他无可奈何,就别提这种蠢问题了,”祂摇晃了一下脑袋:“不如你们宣告驱魔失败,让我继续待在他的身体里,相信我,之前只是一个小失误,恶魔绝不会放过胆敢欺骗他的人,诸位,只要我能找到一条小缝隙,他就该去死了,我会立即拉着他下地狱,他会受至少一千年的折磨,并在末日来临的时候和我们一起在火湖嚎啕。” “……”克拉玛思考了一会,在恶魔露出希冀的眼神时,他有点惋惜地摇摇头:“可惜,”他说:“我们从来不听恶魔的话。” 灰侦探 第72节 第246章 凶手(下) 恶魔重新开始诅咒咆哮的时候,弗雷德里克已经需要利维的扶持才能站住了,他进入圣植俱乐部已经有好几年了,他知道被恶魔附体的人要么不够虔诚,要么过于贪婪,轻浮和浅薄更是兼而有之,但甘愿被恶魔附身的人,多数是蠢到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那些对黑暗与邪恶知之甚深的人,反而会竭尽全力地敬而远之, 他们太知道被恶魔附身是个什么结果了——恶魔附身作恶可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作恶越多,灵魂就越薄弱,越污秽,等到了时候,恶魔会直接吞掉你的灵魂,然后占据你的躯体,好在人世间尽情享乐。 “他是有意的。”弗雷德里克同样低声说:“我们都错了,他不是针对夏洛特,也不是针对威洛比.富兰克林,他就是针对巴麦尊子爵来的,他知道巴麦尊子爵即将成为外交大臣,他若是非正常死亡,为了确保这不是一场政治谋杀,女王肯定要追究到底,就算不公开——是的,这个案件的真相无法公开,但我们肯定会发现,他被恶魔附体,我们会驱走恶魔……”他恶心到想吐,尼克尔森如果只是一个普通人,那么就算恶魔被驱走,他也会被打上地狱的印记,但他本来就是圣植俱乐部的成员,副首领,恶魔早就将视线放在了他身上,打不打印记都无所谓。 但被驱走了恶魔,他就不用担心被恶魔吞噬灵魂,拿走躯体,他还能摆脱所有罪名,毕竟——那是恶魔的行为,不是他的。就如同女王所说:他也是受害者,哈,受害者!可无法否认的是,在上层社会,是会有人支持这个论据的,就像是也有人赞同尼克尔森在庞泽普的作为。 他可能会被远派,没关系,他的舞台在战场上,在殖民地上,等到他获得了几次盛大的胜利,夺取了足够广袤的土地,他就会再次成为英国人的英雄,女王陛下也会赞赏他,褒奖他,他尽可以光明磊落地回到社交圈,回到王宫与政场,如果可能,他还会设法谋求一个政府职位,等他老了,他就会带着在殖民地掠敛的财富,和在战争中获得的勋章,赫赫扬扬 地回到家乡度过最后的日子。 他或许会下地狱,但谁知道呢,伦敦以及每个有权势和财富的地方,为什么总是少不了献祭与黑弥撒?不就是那些有财势的人在想法设法地避开最后的结局吗,他们都很清楚自己会下地狱,为了逃开死后的折磨,他们什么都愿意,什么都能做。 别说他可能上天堂了,就算是想象一下他今后可能重新以一个清白的受害者身份回到伦敦,继续享有权势和地位,弗雷德里克都要浑身颤抖,在愤怒之余,他更感到害怕,难道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吗?无法改变?罪人得意,无辜者却连申诉和复仇的机会都没有?他想要拉开利维束缚祝自己 的手,它们却纹丝不动,“你的兄长在看着你。”半恶魔将弗雷德里克的头微微转了一点,看到兄长的眼睛时,弗雷德里克陡然失去了力气,他对兄长是有愧的,即便兄长一直说,他的侄子早在他赶去威斯敏斯特公学之前就被恶魔占据了躯体,灵魂也不知所踪了,但他还是会感到痛苦,如果他能再快一点呢?再谨慎一点呢,甚至,在最后的时刻,他抓住了恶魔,逼迫他交出侄儿的灵魂呢? 他在大瘟疫的时候留在伦敦,也不是没有用自己的生命来悔罪的意思,只是上帝最终还是宽恕了他,他完好无缺地活下来了,并且因为这个原因,他得到了女王的赏识,兄长对此感到欣慰和喜悦,他坦诚地告诉弗雷德里克,可能在不那么久远的将来,他会成为女王身边的人——一个隐形的,透明的人,一颗藏起来的棋子,但对于兰姆家族而言,没有一个公开的支柱,会引来许多人的觊觎,他能够在这个时候脱颖而出,真实太好了。 兄长说,太好了,弗雷德里克根本没勇气去对抗女王的意愿,警察厅厅长虽然已经被敏锐的人察觉到了其重要性,但对于民众来说,远不如市长和法官来得熟悉,他若是被撤职,人们会感到遗憾——女王可能会补偿他一个富足但无足轻重的官职,那么就连遗憾也不会有了,之后的警察厅厅长只要继续他之前的措施与计划,就不会引发大的动荡,但他的兄长会感到失望,兰姆家族也可能会陷入新的危机。 弗雷德里克终于不动了,利维松了口气,看向画像外,驱魔已经到了最后关头,圣水已经撒过了,以耶稣基督的名义他们询问恶魔的真名,但回答他们的就只有恶魔的嘲笑和辱骂,行刑椅被拉扯得咯吱作响,这可是一件圣物!这个恶魔确实非常棘手,利维收回视线,免得被发现,但他猜到的事情,驱魔人也能猜到,克拉玛抽出一根长长的铁荆棘,在手里挥舞了几下,发出了飕飕的响声:“我们要用这个把恶魔打出来!”他大声说,一边想着那时候他被打得浑身疼痛是不是也是那个半恶魔在乘机作祟。 尼克尔森的脸色顿时变了,他张开嘴,想要说话,但恶魔马上控制着他的牙齿合拢,差点咬掉他半根舌头,克拉玛立即将一块圣像板卡进他的牙齿之间,“喊!”他高声说:“喊出祂的真名!”尼克尔森立即发出了一连串不那么清晰的音节,但克拉玛马上就猜到了恶魔的真名——他们背诵过所知的每个恶魔真名,他捧起了经书,“以耶稣基督的名义!我命令……”他想要说出恶魔的真名,同时感受到一股似乎从四面八方而来的压力,他的内脏被抓住了,无形的大手在揉捏它们,痛楚与恶心同时涌上来,让他没法说话,但与此同时,另一个驱魔人捧着经书跟了上来,清脆的,低沉的,明亮的,温柔的,这些声音就如同铁索一般紧紧地将恶魔捆绑住,克拉玛坚持着举起十字架,贴在了尼克尔森的额头上,尼克尔森大声尖叫,克拉玛死不放手,在一阵浓烈的硫磺气味和黑色的烟雾中,一道凡人看不见的门打开了,铁索拖着从人类身体里驱逐出来的恶魔,飞快地坠入了地狱,恶魔最后发出一声诅咒。 “我在地狱里等着你!” 这个诅咒平时驱魔人只会以为是对着自己的,现在他们都知道那是对着谁,克拉玛精疲力竭地站起身,“没注意”让行刑椅和椅子上的人一起摔倒在地上,尼克尔森叫嚷着,但等了好一会儿,才有驱魔人把他松开,他才咬着牙从地上站起来,就看见了威廉.兰姆,有一瞬间这个人间的恶魔感到了一丝畏缩,但随即他就露出了可憎的笑容:“原来是您,子爵大人。”他略微思考了一下,笑容就变大了:“你带来了女王的旨意吗?” “陛下要你马上离开伦敦。”威廉.兰姆平和地说,仿佛他对这个人的罪行一点也不了解似的,“你要立即返回旁遮普,你仍然是旁遮普的总督,但在得到女王陛下的旨意之前,你永远不能踏上英格兰的土地。” 尼克尔森紧绷的肩膀慢慢地松弛了下来,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他深深地向威廉.兰姆鞠躬,“请向我转达对女王陛下最深刻的愧疚与歉意,请告诉陛下,我对她的忠诚就如同阿托克要塞那样永远不会倾毁,我期待着她的召唤,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 威廉.兰姆毫不动容地点点头。侧身让开了位置:“你该走了,总督。” 尼克尔森回过头,向每个正在注视他的人投去一个得意的微笑,他走了出去,没有人阻挡他,他叫了一辆马车,立即飞驰到港口,在那里乘上了一艘随便到什么地方的船,反正他可以从任何地方返回旁遮普,他感到非常满足,愚弄了恶魔,愚弄了教会,愚弄了驱魔人,愚弄了俱乐部,愚弄了许多以为他是个蠢货的聪明人,这件事情他会放在心里咀嚼到最后一刻。 不过他也很小心,在伦敦,也不是没有品行高洁,并且不惮于生死决斗,也不会担心令女王不快的人。所以他没有一点停留彷徨的意思,等到了海上,他就可以安下心了,谁能追上一艘正航行在海上的船呢? —— “大利拉!” 大利拉是被一声尖锐的叫声吵醒的,她从床上爬起来,十分迷惑,在这里可没人敢这样叫她,她是黑窗户酒馆里鲁的情人,身边还有一个瘦削但身手出众的灰侦探做她的第二个床上贵宾,她的房客们也都是一群不那么好惹的家伙,但这个声音她真的有点熟悉——她披上羊毛披肩,在门厅摆摆手,赶走了一些探头探脑的房客,打开门,“是你,蜜蜜?”大利拉喊道:“你怎么会来这里?” 蜜蜜的女儿夏洛特身上发生的事情,大利拉已经从利维这里知道了,很不幸,但在东区这种不幸就像是地上的砂砾那样随处可见,而且蜜蜜第一时间就从巴麦尊夫人那里得到了一笔赔偿,一千金镑,或许比不上夏洛特干上二十年得到的回报,但也足够蜜蜜再养出一个出色的“女儿”了。 她将蜜蜜从冰冷的街道上带进厨房,给了她一杯蜜酒的时候没多想,有什么可想的,事情结束了,虽然利维还在忙碌,但大利拉已经不关心了。 “我的女儿被杀了。” “啊,”大利拉垂着 眼睛说,“我听说了。” “她被剖开了。” “嗯,节哀。” “他们抓住凶手了。” “哦?”大利拉振奋了一下精神,利维还没回来,她还一无所知:“是谁?” “一个贵人,一个……被女王陛下看重的军官。”蜜蜜说,她的神情和与语气都很平静,只有大利拉感到了一丝不妙,她走向蜜蜜,想把她提起来,扔出去,她一开始就不该让蜜蜜进来! “怎么才能和恶魔做交易!?”但晚了,蜜蜜面色绯红,无比快速地说道:“我知道,我知道,大利拉,你身边的那个年轻人就是恶魔,有人告诉我了!让他出来,大利拉,我要和他做交易!我可以卖掉我的灵魂!要是他觉得我的灵魂不值钱,要钱吗,我也有钱!我还能杀人!我会将很多人的灵魂和生命奉献给他!只要他能帮我杀了基恩.尼克尔森!” 大利拉发出了一声懊恼的叫喊,她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她将蜜蜜从椅子上拖起来,对着她的耳朵喊:“你疯了!” 妓女的女儿也是妓女,太常见了,而妓女遭遇暴行甚至被杀,也不是什么罕见的事儿,比起大利拉,蜜蜜在考文特花园厮混的更久,她没见过吗,她没听吗,她不知道让自己的女儿去做妓女迟早会碰到这种事情吗?地狱!她该知道的,“你还有你的公寓!”大利拉声嘶力竭地嚷嚷道:“你还有其他的‘女儿’,她们能给你赚钱,赚更多的钱!你也可以收手,和我一样在没人认识你的地方买个田庄,但……”她喘着气:“别再说什么报仇之类的蠢话了,好好想想,是谁告诉你这个名字的!又是谁告诉你我身边有个恶魔!” 她一边低声说话,一边咬牙切齿地将蜜蜜拖出公寓,扔在结霜的石板路上,天晓得,她只是心软了那么一回,就惹来这么一个大-麻烦! 大利拉关上门,任凭蜜蜜在门外又哭又叫,她走到厨房,拿起了一把刀——这是试探,里鲁向她抱怨过,“你把利维带坏了。”魅魔说“坏了”,恰好与真正的坏相对,但地狱不会高兴看到它们的种子“坏了”。 她正要打开门,声音突然消失了,在她犹豫的时候,门又打开了,利维站在门外,“地狱,”他说:“我刚看了一场好戏,没想到这里还有一场。” 大利拉没去问蜜蜜到哪儿去了,“抱歉。”她说。 “没什么,”利维说:“事情已经解决了。” —— 约拿站在修道院的钟楼顶端,幸好是深夜,没人看到他身后垂落的半只羽翼,不然准要高声叫嚷起来,半天使有点迟疑地看了看手里的指南针,最终还是用天上的星辰辨别了方向,一振翅膀,就飞到了天上,他越飞越高,直到云层之上——他的脚下迅速地掠过王宫,教堂,弯曲的泰晤士河,鳞次栉比的公寓与仓库,码头,他向着大海飞去, 在没有定位器的时代,一艘船开到海上,就算有航线图,它又按照航线航行,想要追上它也是不可能的,海洋浩瀚,一艘船进了大海,就如同灰尘落入湖泊,谁也找不到它。 但一个半天使可以。 尼克尔森看着这个突然出现在舱房里的半天使,他面色苍白,脑子中转过了无数念头,“你是……”女王,教会,还是俱乐部?、 “我是谁无关紧要,”约拿说:“三十七名受害者请我代你问好,希望你在地狱能过得愉快。” —— —— “还是会有妓女遇害的。” “还是会有凶手逃之夭夭,或是得到赦免。” “还是会……” “但是,我们能改变的,对吗?”“如果不可以,我们也能期待将来,人类只会走向光明。” “或许。” “肯定。” 第247章 一些后续 基恩.尼克尔森死的无声无息,他所在的船上的船长,也要到第二天一早发现他的贵客失踪了,只留下了空荡荡的舱房。 诸位应当还记得,但凡与地狱签过约,被恶魔打下印记的,还有罪恶累累无法赦免的人,他们一旦死亡,就会省掉颇多的步骤,直接在死亡地打开地狱之门,小恶魔们会蜂拥而出,将他拖进地狱——问题在于,地狱之门打开之后,虽然没有阵法或是魔法的支持,它很快就会在规则的逼迫下关闭,但就这么一点时间,若是有人正在附近,甚至走入其中的话,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有时候是生病,有时候是发疯,约拿知道这一点就不会鲁莽地直接在房间里处死尼克尔森。 他将尼克尔森带到了一处荒僻的大漩涡上方,然后把他丢了下去。 这只大漩涡的位置虽然偏僻,却已经被经过的船只记录下来了,除非船长和船员一起得了癔病,不然绝对不会有船经过这里,而这个大漩涡的力量可以轻而易举地搅碎钢铁,尼克尔森再怎么疯狂也只是血肉之躯,他一落入漩涡,就悄无声息地旋转着沉没了下去,半天使悬浮在大漩涡上等了一会,直到地狱那股子阴冷的气息浮上水面——尼克尔森曾经得罪过整个伦敦的恶魔——别忘记他那时候为了争夺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位置干了什么!何况还有一个被他愚弄了的恶魔,这个恶魔应当还不到瓦拉克或是其他恶魔王子,君主的实力阶层,但其他恶魔虽然会嘲笑祂的无能,但肯定会协助他建造一个地狱专有的酷刑地狱等着那家伙掉下来…… 恶魔有时候也是很团结的。 半天使回到圣博德修道院的时候,天色还是暗的,没有一点光明即将到来的迹象,他换掉之前穿着的衣服,只穿着一件亚麻长袍走进院长卧室里,对着圣像用苦鞭抽打自己,直到鲜血淋漓,然后将鲜血和苦鞭上的皮肉都搜集起来,血在滴落和流动的时候还是红的,只是在赤色中荡漾着丝丝缕缕的金色,等到了瓶子里,它就慢慢的变得澄澈,透明,流动性更强,最后看上去就是一瓶淡金色的液体,那些沉淀的血肉则凝固成了一颗颗无色的,不规则的晶体,这些就是教会,俱乐部,驱魔人以及大部分知情人趋之若鹜的“圣水”。 它们若是附着在武器上,能够对恶魔或是鬼怪造成致命性的打击,它们可以清洁被污染的圣物,圣体和圣像,可以驱逐人类身上的疾病…… “我听说过你,约拿。” 约拿才吓了尼克尔森一跳,现在就轮到他被人吓一跳了,他转过身,才发现这个也不能说是人。 “瓦耶?”他离开修道院的时候,长老会的长老拿着名册和画像来给他恶补了一番伦敦的重要人物,这本册子里含括的可不仅仅是世俗中的人类,还有那些天使与半天使,恶魔与半恶魔,不管是什么原因,这些家伙得以在人世间长驻并有了一定的影响力——利维.伦蒂尼恩和里鲁都榜上有名,只不过利维是他在战斗过后才想起来的,不过这些存在中最令人瞩目的还是瓦耶,据说他在天堂的等阶不低,因为他下到人世间,是要向将来的女王宣读天堂赐予君主的旨意的……每个君王,只要不是僭王,都能得到这份旨意,只是他们有些以为自己只是作了一个好梦,转头就忘记了,要么就是太小,不但自己记不住,就算是说出来也不会有人信。 而这类颁旨的天使,往往都是来去匆匆,祂们非常谨慎,毕竟之前已经有不少同类陨落,本来这个天使应该也是如此,但祂选择的时间和地点都太糟糕了——对他,也对还是维多利亚公主的女王。 “很高兴看到你的心仍旧坚定,纯洁。”瓦耶说,他的视线落在约拿手捧着的瓶子里,天使坠落在地上,天堂的大门就会对祂关上相对的,地狱的大门则会打开,无论祂们怎样悔恨,怎样挣扎都没用,污染就如同荆棘一般地缠绕着祂们,人们最容易看到的是天使的羽翼,但事实上,污染是同步的,内外没有区别——在堕落的同时,天使的血肉也会产生杂质,随着杂质增多,祂们也会逐步失去身为天使的种种特权。 约拿的血肉已经无限靠近才坠落的天使了,但他是个半天使,他的存在就是原罪。 瓦耶神情复杂地看了一眼约拿:“基恩.尼克尔森死了?” “他下了地狱。”约拿说:“那是他该去的地方。” “这本不是我们应该插手干涉的事情。”瓦耶疲惫地说。 约拿沉默了一会:“但是,”他低声说:“这不是我们应该履行的职责与义务吗?” “人类的罪孽犹如累积了成千上万年的污秽,”瓦耶说:“你是想要凭借一身之力扭转天地吗?”他叹息了一声:“我并不愿意阻止你,也不想要责备你,但约拿,我为此担忧,孩子,并不是所有的善行都能得出一个好的结果,你以为你在除恶,但有没有可能,他人只是将你看做了一柄可用的利刃呢?” “尼克尔森。” “什么?” “尼克尔森,”约拿耐心地说:“他忏悔了,非常详细的忏悔,他向一个教士忏悔了,那个教士听了,吓得根本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于是他又向另一个教士忏悔了,那个教士又跑来找到我,向我做了忏悔。”他露出了一个宽慰的微笑。“三十七个无辜的女人,其中还有两个怀着孩子,也有五个自己还是孩子,我想谁也不能代替上帝宽恕他,我只有送他去见上帝,”他居然还用那种利维见了肯定会觉得熟悉的,阴阳怪气的语调说道:“但上帝不愿意见他,只有恶魔兴高采烈地来迎接——这就不是我能预料到的事情了。” “哦,对了,”约拿又说:“您说的那个‘他人’是谁啊?” 第248章 光明之山(上) 八十年后才会有一个心理学家经过研究给出这么一个结论——也就是著名的六度分离理论,简单地说,就是你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所间隔的人不会超过五个,虽然那个时候人世间已经有了远超过这个时代的科学发明,但对于恶魔们来说,祂们的手段可以弥补这么一点时间带来的缺憾。 恶魔们当然是乐于看到自己的子嗣在人世间作乱的,一个半恶魔若是不作恶,就像是一个半天使不行善(即便是拉结的父亲,祂也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认为自己是“善”的),半天使不行善,堕落的程度会比人类更快,半恶魔不作恶,就会被恶魔们所“注视”,若是他确实离经叛道,令得地狱的居民们失望,祂们有的是手段来收拾这个坏掉的种子。 那么半恶魔一味作恶,就是一桩好事吗?我们之前也说过了,每一次施展暴行,使用法术,引诱人类堕落,或是吞噬他们的血肉,都会让半恶魔属于地狱的部分占据上风,它会如同一个活物般吞噬人类的那一半,而人类的部分被吞噬得越多,恶魔的天性就会越占上风,北岩勋爵和弗雷德里克为什么会对利维宽容以待,就是因为具有理智,善于思考,能够自如地行走在人群中的半恶魔实在是太少了。 像是弗雷德里克或是其他人类在俱乐部里的时候,很难看见半天使,或是半恶魔,就是因为这两者都需要尽力延缓坠落的速度,半天使靠得是苦行与祈祷,半恶魔靠得是自我禁锢,靠近人类他们很容易受到诱惑。 里鲁已经将警告摆在了明面,而利维的敌人也不少,半恶魔们会相互争夺领地与猎物,尤其是利维身边的房东太太大利拉,她虽然是个半魅魔,但说实话——有点蠢,缺少攻击力,在里鲁确定拿回备用躯体之前,有这么一个小玩意儿陪着还是挺让人安心的,她还有野葡萄公寓,没错,半恶魔们也是需要一个栖身之地的。 蜜蜜应该就是他们之中的一个随手投出的小石子,反正一个容颜衰败的妓女,一个无能的鸨母也不用他们耗费多少心思。 只是他们能够想到的,利维怎么会想不到呢,早在夏洛特的幽魂说出“筒帽和长裤”的时候,利维就猜到了这件事情很有可能会与之前那个趾高气昂来“雇佣”他的玛哪俱乐部首领副手有关联,这是作为恶魔种子的天赋,就像是苍蝇缀着腐烂的鸡蛋飞 ,一个人是不是天性恶毒,暴虐,又或是自私自利,轻浮放浪,恶魔和半恶魔们一嗅就能知道,不然祂们怎么能够签下这样多的契约,保证地狱里总是热闹滚滚呢? 别说尼克尔森已经是圣植俱乐部的首领副手了,“近则不逊远则怨”这句古老的东方谚语可不单只用在普通人这里,有人知道得越多,就越是惶恐,有人则恰恰相反,他会觉得自己掌握的东西,已经足够他为所欲为了——他真该去看看曾经驾驭过七十二个魔神的所罗门王。 至于要如何利用这“五个人”,不留一点痕迹的让约拿知道这件事情,那就要看利维.伦蒂尼恩的手段了。 “一点小小的回报。”半恶魔对应该已经进了地狱大乐园的尼克尔森咧嘴而笑,恶魔们总是睚眦必报,并且记忆力总是超级的好,如果说尼克尔森的招揽只是让他感到不快,之后的两次袭击就是在触碰他的逆鳞了——不是有人觉得,利维只是杀了那两个倒霉鬼就算是了事了吧。 “什么回报?”大利拉问。 “一个蠢货该得的回报。”利维说,大利拉没在乎他的回答,半恶魔的敌人就和漂浮在泰晤士河上的粪便那样多,额,最近是有人在打捞了,但也只是将就,至少保证不会被臭得眼睛发疼,她将几份报纸和一杯茴香酒放在利维面前,半恶魔拿起来放在最上面的一份,在一个小角落里看到了“基恩.尼克尔森”没有回到旁遮普,在海上失踪的报道,看来这位英雄在伦敦人的心里也没太重要,毕竟他的战功都是在殖民地里取得的,对于大部分伦敦人来说,殖民地的土著就是一群和猴子差不多的存在,你驱逐,杀死一群猴子他们不会指责你残暴冷酷,但也别指望拿着战胜一群猴子的功绩来夸耀自己。 利维翻到首页,报纸首页的内容就要精彩多了,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张钻石的照片,虽然这个时代的照相技术根本没法还原钻石的火彩,但有人在旁边放了一枚金镑做对比,这样一下子就能看出钻石的大小了,房东太太只是瞥了一眼就被定住了,她有过钻石,但无论什么样的钻石只怕都要在这颗出色的造物面前黯然失色。 灰侦探 第73节 “’光明之山’的最后继承人、锡克王子杜利普·辛格将钻石献给女王……向女王陛下致敬……”利维念了一段照片下的说明,大利拉忍不住嗤笑了一声,看来就算是这个对政治一无所知的半魅魔也能看出这些话语中的厚颜无耻。 几天前,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北岩勋爵终于回到了伦敦,他的任务也算是圆满完成,是什么样的任务会需要玛哪俱乐部的新首领去做呢?即便伦敦瘟疫大爆发女王陛下也没让他回来——当然就是在女王决定了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位置后,为了避免基恩.尼克尔森心生怨恨,所以要在旁遮普做一些准备了。 尼克尔森有个绰号,旁遮普之狮,不过这个称呼实在是很有讽刺意义,因为这个称呼最早属于锡克王国的开国国王,兰吉特辛格,这位皇帝曾经只是一个锡克氏族的族长,但因为自身的睿智与英武,在战场上为自己先后博得了总督,领主,乃至国王的尊荣,可惜的是他生得有点晚,在他成为国王的时候,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已经侵入了那片古老的大地,他们先是与兰吉特辛格合作,对抗与打击阿富汗王,在兰吉特辛格死去之后,又毫不犹豫地与阿富汗王瓜分了锡克。 北岩勋爵去了一次旁遮普,就是带回了这桩政治事件的唯一后患或说是把柄,他就是兰吉特辛格的独生子,只有八岁的杜利普辛格,有了这个真正意义上的法理继承人,尼克尔森就算是真的变成了一头狮子也掀不起什么风浪。 当然,现在女王陛下已经无需为尼克尔森担忧了。 第249章 光明之山(下) 阿尔伯特亲王身着寝衣走出卧室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坐在窗前沉默不语的女王。 今日正是伦敦冬日最为平常的一天,天空是浅灰色的,刚下过一场大雨,泥土湿润,草木呈现出极为浓郁的深绿色,不远处耸立着高大的松木,一颗阿尔伯特亲王亲自从温布顿公地砍伐下来的枞树,距离圣诞节还有一周,它暂时被包裹着潮湿的苔藓,支在一个巨大的架子上,等到圣诞节前几天,女王,亲王和他们的孩子会将这颗在房间里足以顶天立地的青翠树木装饰起来。 民众们或许会以为,登载在报纸上的照片正能说明女王一家是如何地和谐,快乐,完全符合此时人们对“理想家庭”的所有幻想,但只要有点脑子,仔细一想,什么样的家庭会需要摄像师来拍照,记者来采访,在照相技术尚未完善,每一次拍摄都需要好几分钟的曝光时间,也就是说,无论照片里的人摆出各种姿态,都需要保持这个姿势一动不动上一段时间——所以只要是照片,肯定都是摆拍的,并且都有着轻微的模糊,因为活人没法真的丝毫不动。 死人倒是能拍得足够清晰。 一缕轻微的闪光从女王的手里闪过,阿尔伯特亲王走过去,看见了那颗硕大的钻石,它来自于印度的钻石矿山,在最初的时候,印度的异教经书上记载过,它曾是一位神明额头上的眼睛,但真正被人类史书记载的,还是在三百年前,它属于苏丹巴布尔,一百年前它又成了波斯王的战利品,而在它落入女王的手中之前,一直在锡克王国的开国国王兰吉特辛格的宝库里。 在兰吉特辛格去世之后,英国人与阿富汗人瓜分了锡克,兰吉特辛格的独生子那时候也只有十岁,他和母亲被迫分离,基恩.尼克尔森曾是他的监护人,也就是说,他同时是人质和俘虏,尼克尔森无耻地剽夺了他父亲的兰吉特辛格“旁遮普之狮”的名号,并在英国政府的示意下,诱迫年幼的王子签下拉合尔约定,将旁遮普合并进英国。 不过在基恩.尼克尔森回到伦敦后做出的一系列“不得体”的行为之后,女王对他不再那么信任,为了保证旁遮普不会成为一个国外之国,譬如美国,她给了新的玛哪俱乐部首领一个任务,让他去带回锡克王国的法理继承人杜利普辛格。 这个任务看上去挺简单的,一个十岁不到的孩子,没有父亲,也并没有母亲,他或许有过幻想,但基恩.尼克尔森是个怎样的人我们都了解了,他即便是头狮子的幼崽,也早就被打断了脊梁——但我们又要想想,一个远在印度的总督怎么得以成为玛哪俱乐部的首领副手呢?在威灵顿公爵垂垂老矣的时候,也有人将他当做合情合理的继承者——这就涉及到一个知情人都会下意识缄口不言的问题了。 在欧洲,在英国,在任何一个信奉基督的地方,都可能会有天使,恶魔与他们的种子,那么那些不信基督的地方呢,公开(只在内部公开)的口径是,那些也都是恶魔,但也只有天堂和地狱知道,这些也是神明,只是祂们已经衰败了,沉睡了,死亡了,祂们只能留下一些微薄的残余力量,祂们的信徒犹如围绕在野兽身边的苍蝇,只能骚扰而没法造成致命的伤害。 只是即便只是“骚扰”,祂们对于普通人还是有一些杀伤力的,尤其是在殖民地,移民们经常以定居点的方式落脚,人不多,建筑不够坚固,聚堆也很难保证每个点都在巡逻范围之内,经常有一个定居点全军覆灭却要到很久之后才能被发现的事情发生。 十九座圣植俱乐部都在大不列颠岛上,但这些俱乐部的成员也会偶尔被派去短期,长期驻守殖民地,一些俱乐部成员也是因为曾经在旁遮普做事,才和尼克尔森结识,而正所谓臭味相投,尼克尔森的残虐行径也能得到一部分人的暗中称好,他们碍于各种原因,没法将灵魂中的那些污秽之处表现出来,却可以从尼克尔森的暴行中感到快慰,并且给予支持。 北岩勋爵前往旁遮普,以及,他要带回的不仅仅是杜利普辛格这个重要的人质,还有锡克王国这百年来积聚和掠夺的大量资产,黄金,宝石和重要的各种文件——也就是说,他要面对尼克尔森的盟友,下属,那些仍旧忠诚于兰吉特辛格的锡克人,野心勃勃的邦主,阿富汗人……诸多敌人,单凭纯粹的武力或是一纸文书,他是绝对不可能完成这项工作的。 这样应当是一场考试,妙的是它可以零分,可以及格,也可以满分,北岩勋爵拿到了及格,虽然在外人眼里,他完成了纸面上的任务至少应该有个八十分,但女王不满意于他的心慈手软,“也许是出身的关系。”这位已经有了好几个孩子,在民众的眼里是个仁慈的君王,顺服的妻子,宽容的母亲的女王陛下这样咕哝道,北岩勋爵是镇压了好几次叛乱才终于将杜利普辛格与锡克的半数宝库带回伦敦的,但他对于那些叛逆者,那些土著的处理方式让女王不满意——要让女王说,应当乘此良机,将所有可能还忠于兰吉特辛格的贱民全都绞死在木架上,然后将这些木架从阿托克要塞一路竖到白沙瓦,任凭他们的尸体在灼热的阳光下腐烂,让乌鸦啄去他们的眼珠,让他们的内脏在腐烂后流淌到地上。 “他缺少那些与生俱来的东西。”阿尔伯特将一杯温热的蛋奶酒送到妻子和女王面前,“只希望他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吧。”阿尔伯特亲王是萨克森公爵的儿子,他是个天生的贵族,当然也不会去理解和体恤一个平民,要他说,北岩勋爵除了忠诚与无信 之外别无长处,但问题就在于,贵族中可能有很多忠诚不二的好人,但说起无信…… 女王要和教会对抗,就不能在身边安插上一个有信的人,信仰的力量有多大,他们再清楚不过了。 “算了。”北岩勋爵在宫廷和政府中缺少仅属于他自己的势力,就意味他可以随时被提上来,也可以随时被换下去。女王伸了个懒腰,在没有照相机和记者的时候,她的姿态总是非常松弛,完全符合一个君王应有的表现——一位最高统治者原本就是无需迎合任何人,而应当被任何人所迎合的,她将钻石塞进阿尔伯特亲王的手里,端起蛋奶酒大喝了一口,醇厚甜美的酒液流过她的舌头,喉咙,在胃部燃起一堆暖意融融的火焰。 阿尔伯特亲王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钻石,印度人对钻石的雕琢完全没有美感与技术可言,可能只是凿掉了一些明显的黑点和裂纹,整颗钻石有婴儿的拳头那么大,但显得暗淡粗粝,活像是一块表面没处理好的大玻璃块,只有在特定的角度,对着光,可以看到其中流转不定的灿烂火彩, “它应该被更仔细地雕琢一番。”他说:“可以把它交给我吗?” “当然可以,”女王说:“但不是现在,我要把它放在博览会上。”她有意无意地避开了亲王的弦外之音,“它先是英国的战利品,才是钻石,等到博览会结束,你就可以拿走它,随便你把它雕琢成什么样子。” 阿尔伯特亲王还能保持微笑,反正这样的拒绝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他总是只能捡起女王的残羹剩饭——权力上的,荣誉上的,政治圈子里的,他想要北岩勋爵,得等到他不再被女王信任,不再为她所用才有可能,但到了那时候,一个平民对他又有什么用处呢? 第250章 一位淘气的老绅士和一个胆大的假绅士(上) 黑猫莉莉丝在狩猎。 巴麦尊子爵的凄惨死亡只获得了一星期不到的讨论,更正确地说,可能就在两三天后,人们的话题就从巴麦尊之死的政治意义与官场变动转移到了更值得津津乐道的部分,也就是和他一起死在床上的妓女,男人们暗自窃笑,原来这位丘比特阁下到了年迈的时候也不得不挑选年幼无经验的女孩来作情人——他的肠胃大概已经没法消化成熟甜美的果实了,至于女人们,是的,她们连桌腿都不能说,只能说,桌布以下的部分,就和我们在看到“伏下-身体”的时候肯定会有一个白框那样,但这并不妨碍她们眉飞色舞地互相交流,尤其是对那位巴麦尊子爵夫人,要知道她还是考珀伯爵夫人的时候长期与巴麦尊通奸,不仅如此,在两者都成了鳏夫寡妇后还结了婚(这是一种非常荒唐的行为),巴麦尊还要求自己的女儿科恩伯里子爵夫人称考珀伯爵小姐为“姐姐”,这可真够恶心的了,谁都知道这位考珀伯爵小姐是个私生女。 巴麦尊子爵如此,夏洛特更是连个零头都不算,她的死亡只是每周都有的几十上百件案例中的一个,这还是因为她身边的死者是一个官员和子爵,不然说不定都未必有人报案,人们很快忘记了她,她和她突然失踪的母亲和鸨母蜜蜜一起成为了这座庞大都城中的尘埃,浮在空中的时候无人关注,被人践踏的时候也不会得到怜悯,就连消失……都是无声无息的。 而就如某人所说,东区的白教堂,红砖巷,西堤区的露天剧院与摄政公园,西区的考文特花园和爱平森林,以及数不清的公寓,沙龙,戏剧院,妓女和她们的顾客仍旧熙熙攘攘,人头攒动——老的,小的,男的,女的,胖的,瘦的,挨鞭子和抽鞭子的,兼职和专职的……应有尽有,任君挑选,那种可耻的拍卖会也依然每隔几天就会有一场,在这种拍卖会上倒是有人提起了夏洛特,不过他们可不是在惋惜和哀悼,而是认为,夏洛特只是运气好,遇到了一个不懂行情的美国人。 唯一受到影响的可能就只有一些专门为客人搜罗幼儿的皮条客和鸨母了,毕竟英国的法律中,不允许十二岁以下的孩子买卖身体,但基本上都没什么用,孩子和他们的父母可以谎报年龄,鸨母和皮条客,还有顾客也不会过于声张,何况在贫寒的家庭里,为了取暖和安全,全家人都睡在一起,孩子接受启蒙的时候压根儿就不分年龄,以及,年幼的孩子也要做工,他们在街道和工厂里的时候也会遭到侵犯,如果客人们只要处女,那么猎手就不得不将视线放得更低一些。 原本这件事情政府和官员是不会管的,谁知道“发了疯”的警察厅厅长,也就是弗雷德里克.詹姆斯.兰姆突然认了真,他的警察正在全力打击童妓,一些年龄在十岁上下的还能谎报年龄混淆过去,那些还没有胸口,腰部甚至只到大腿的怎么算?一旦被抓住,客人和鸨母都要受罚,鸨母会被关进教养院,感化所,客人要进监狱。 这下子,新货的价格顿时水涨船高,买卖的过程也更加隐秘了,鸨母与打手不得不走到更远的地方,譬如危险的东区和郊区,“方便多了,”莉莉丝说:“就像是鱼儿自投罗网。”他们失踪了,会有谁来追根究底呢,被他们操控折磨的妓女?还是失望的顾客? “别吃得太多。”利维说,莉莉丝是他的使魔更是他的一部分,黑猫身上属于地狱的部分更多,另外一部分则是野兽,这注定了莉莉丝若是放纵自己,它可以一直吃下去直到这具身体承受不住活人血肉带来的罪孽,到那时候利维不想舍弃也得舍弃,除非他想和莉莉丝一起下地狱,这次下地狱可未必回得来。 “再吃一个吧。”莉莉丝擦着脸说。打个比方,作为半恶魔,属于地狱的那部分和属于人世间的那部分都会有饥饿感,但渴求的程度是不一样的恶,属于地狱的那部分,渴望人类的血肉就像是人类对于面包,肉,酒的需求,而作为人世间的那部分,可以吃人类的食物,但感觉就类似于人类的蔬菜,水果,后者不但吃起来多数寡然无味,吃久了还会让半恶魔饿到发狂,因为这个失去理智的也不是没有。 利维在修道院里的时候就吃过这样的苦头,也幸好有这段经历,他在自由后也能忍耐得住,不过长期的饥饿确实很折磨半恶魔,以至于他必须每隔一段时间就离群索居,直到他设法分割出了莉莉丝,但这就样,他也是一直半饥半饱的。 “等到博览会开幕,”莉莉丝说:“我就去睡觉。”这样利维能感觉好一点。 “那么最后一个。”利维说。 狩猎的目标是莉莉丝早就看好的,也可以说是一个不自知的诱饵,一个人口贩子,他从东区和郊区诱拐那些走上街道卖花,卖报,卖火柴的孩子——反正他们的父母几乎不太会关心他们的去向,等到他们应该回去而没有回去的时候,早就来不及了也找不回来了,或者说,那些父母也没法找,他们没有钱,没有时间,没有力气,如果他们敢用一晚上的时间来找孩子,那么明天就可能因为打盹失手而被开除,没了工作,他们连自己都养不活,何况他们或许还有另外的孩子。 这个人口贩子肯定会觉得奇怪,最近来找他的客人有点少,按理说应该更多才对——东区可没警察。 黑猫莉莉丝咂着嘴。 一辆简便的马车驶进了小巷,黑猫站起身,跟了上去。 —— 几分钟后,莉莉丝回到了利维身边,利维正打算伸手摸摸她的肚子,被她躲开了,“麻烦了,”黑猫喵喵地说道:“你去看看吧,那两个好像不是鸨母和皮条客。” 利维一怔,说实话,若不是为了给客人找“小甜点”,就算是西区的鸨母和打手也不会轻易到东区来,东区的暴徒可不会在乎你是什么身份,一个绅士若是不够当心,被洗劫一空扔到泰晤士河来也是很常见的事情——对寻花问柳没兴趣的人就更不会了,东区能有什么?污水横流的街道,拥挤得没有一丝空隙的联排公寓,危险贪婪的强盗和小偷,肮脏的旅店和酒馆,浑浊的空气与这些污染的制造者各种工厂,这里没有鸟儿鸣叫,也没有娇嫩的花朵,除了最为低廉的商品——人之外,还有什么有吸引力的东西? —— “我们只是想要一些……新闻。”对方说。 一般而言,因为违法,这种马车上只会坐着鸨母,车夫通常由打手充任,这辆马车上也只有两个人,但车夫怎么看都是一位绅士——利维的意思是,如约翰.斯诺那样的绅士,打扮上有点不拘小节,但眼神干净,年龄也差不多,至于另外一位,就有点……嗯。 “女士?”利维客客气气地问道,这位是女性,但不是妓女,也不是鸨母,她是一个打扮成绅士的淑女,哦,按照法国的法律,这种行为也有罪的,英国暂时没有,但可以有社会性死亡。 第251章 一位淘气的老绅士和一个胆大的假绅士(中) 黑猫莉莉丝的狩猎方式其实是非常粗暴的,她的黑猫身躯只有手臂长短,而且除了眼睛全都是黑色的,连通常黑猫有的白色爪子和肚皮都没有,她行走在阴影或是黑夜里,普通人根本无法捕捉到她的踪迹——如果猎物是步行,她会一跃而起,小小的爪子瞬间就能折断猎物的颈椎,如果猎物骑马或是乘坐马车,在他们进入一个僻静的巷道时,黑猫会释放属于地狱的力量,惊吓马匹——动物们的感觉要比人类更灵敏,马匹受惊,会直接将骑手抛在地上,或是挣脱辔头和车架的束缚逃走,如果马上的人,马车里的人不够走运,直接摔断脖子也是有可能的。 莉莉丝之所以察觉到马车里的绅士是个女人,就是因为在马车倾覆的时候,她无法控制地惊叫了一声,女士的尖锐喊叫和男士的浑厚高声差别可太大了。 本来利维完全可以不管这两个人,但这里是东区,就和第一次造访这里的大卫.阿斯特那样,如果他不管,被叫声吸引来的鬣狗会毫不犹豫地撕碎这两个家伙,若只是这样,或许也只能说他们倒霉,但莉莉丝说:“我在那位绅士身上嗅到了大卫.阿斯特的气味。”黑猫喷了口气:“还有一股是说不出的讨人厌的味道,不像是天使或是恶魔,倒像是某种精怪。” 为了自己的长期契约人,半恶魔只能跑一趟。 来人并不知道自己进了怎样的一个魔窟,那位年长的绅士左右张望,假绅士则有点紧张,野葡萄公寓在东区也算是一座维护得比较好的建筑,楼板没有腐朽出大洞,玻璃完好,厨房里的壁炉炉火熊熊,不一会儿就让房间暖如春日,房东太太给他们每人一杯奶油甜酒,因为意外——马车突然倾覆而狂跳的心脏终于慢慢地安定了下来,利维走出门去叫了一只乌鸦给大卫.阿斯特送去了一封手信,叫他来接人,等他回到厨房,那位年长的绅士注视着利维的眼睛,突然问道:“伦蒂尼恩先生?” 他这么一叫,利维立即感到头疼,他面无表情地转过身,也不回答,按照伦敦现行的社交规则,做出这种姿态就是不想被打搅,而那位年长的绅士却颇为愉快地喊道:“哎呀,”他说:“您是利维.伦蒂尼恩先生!太巧了,我们正是要来找您的。” 大卫是个普通人,他大概没法像半恶魔或是半天使那样在瞬息间越过四分之一个城市抵达此处,利维只能重新面对对方:“这里是东区,”他说:“非常危险,先生,如果只有您就算了,大不了泰晤士河多具浮尸,您身边还有一位女士,您应该知道,这里的顾客可不怎么挑剔。” 这句话带着非常鲜明的羞辱性质,若坐在这里的是一个普通的淑女,可能已经昏厥过去,没几瓶嗅盐绝对醒不过来,但那位假绅士只是笑了笑,毫无芥蒂:“伦蒂尼恩先生,我有雇佣护卫,”她温和地说:“只是他很难被人发现。” 利维下意识地瞥了一眼莉莉丝,黑猫咕哝了几声。 “当然,”假绅士没注意到那只黑猫,它的皮毛简直就是天然的保护色,不过利维已经猜到了一点,他略过这个问题:“你从什么地方知道了我的名字?”他问。 “在大卫.阿斯特那里,”年长的绅士说,“不过真正注意到您还是因为约翰.斯诺医生,您没注意到我,我是怜褔会的捐助人和志愿者之一,我在医生身边看到了您,您的眼睛……”他指了指自己的眼睛:“这个颜色非常特别,一看就能记住,我从其他人那里听说,您是这里的侦探,曾经被医生,还有大卫.阿斯特雇佣过,嗯,他是我的老板,姑且这么说吧,我为他的报纸和杂志写文章。” 利维警觉地蹙眉:“是他让你找我的?” “不,”年长的绅士说:“我只是听说,”他的视线陡然变得犀利:“在不久前的巴麦尊子爵被害案件中,您是少数几个被允许参与此案的外部人员之一——而且您也不负众望地提供了一条相当关键的线索……对于堪破案情,找寻凶手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他略微停顿了一会:“但不是阿斯特先生,侦探先生,他并不支持,甚至可以说是禁止他的记者,摄像师们深究与过多报道此事,我想这可能是政治原因——”他仿佛想说什么又停住了:“但我们想要探知的并不是这个问题,先生,或者说,我们不是为了巴麦尊而来的。” 利维没说话,只是盯着他。 “说来您或许不相信,先生,”年长的绅士说:“我们是为了那个妓女而来的。” “谁?” “夏洛特。”年长的绅士说:“还有,那些和她一样遭到凶手虐杀的受害者们。” 然后他看到那个灰发的侦探切实而古怪地瞄了他一会:“她们和你有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年长的绅士看到利维的视线转移到那位假绅士身上,连忙说:“和她也没关系,不过以后可能有关系。” “我不想听顺口溜,”利维说:“不过你要说什么别的受害者,我没听说过,也没看到过,先生,我知道只有夏洛特一个可能体现不出你们想要的……惊奇感,你们或许想要塑造一个恐怖形象,让人浑身发抖又不得不捧着报纸看下去,但真没有,我没法提供给你根本不存在的东西。” “啊,”年长的绅士了然地说:“你把我们当成那种小报记者了。” 我们之前曾经提到过,在这个时代,报纸还是一种全新但已经被迅速普及的传播媒介——关键在于,它还没有受到限制或是纳入管理。 受惠于印刷术的普及与识字率的提升,在民众急切地需要一份廉价的娱乐方式时,报纸填补了这份空缺,也因为如此,就算是如真理报这样正当的报纸,在刊登了政府与王室的重要信息后,仍旧需要辟出一部分版面来登载屎屁尿笑话,粗俗的漫画,各种巨细靡遗的犯罪现场重现等等——对,这个时候的人们可不讲什么分级,报纸上不但会刊登出罪案始末,还会有犯罪现场,受害者与罪犯死状的照片(很难得),或是绘画(比较常见),像是被砍掉的脑袋啊,被剖开的尸体啊,突出的眼珠和舌头啊,怎么刺激,怎么吸引眼神怎么来。 这还是正当报纸的行为,像是小报,那就是一张简陋的丑闻传单,在上面你看不到一点事实,只能看到耸人听闻的题目,或是恐怖或是香-艳的详情,还有各种不负责任,添油加醋的揣测与幻想……一些记者比起他们的本行,倒是更适合去做一个下流小说作家。 “我们不是为了……这个来的。”那位假绅士第一次发声,她的声音非常柔和,要说浑厚也不是不可以,还有点沙哑,不那么清脆,如果不是受惊大叫,一般人很难分辨,而且她在扮男装上颇有心得,她没有愚蠢地去贴胡子,弄鬓角,这种夸张又容易被揭穿的伪装只会招来麻烦,她的装扮更靠近一个爱慕虚荣的纨绔子弟,脸上擦着白粉,双颊上点着胭脂,眉毛描黑加粗——虽然维多利亚女王已经说过,化妆是粗俗和不礼貌的,只有妓女才化妆,教会也说,化妆是一种犯罪,但就和侵害儿童,虐杀妓女,偷情,生下私生子女等等这些可怕的罪行一样,只要不被放在台面上,那么就等于“不存在”。 现在毕竟距离人人浓妆艳抹的十八世纪还不太远——路易十六还在用鸡蛋和蜂蜜来抚平皱纹,把香水喷满假发和衬衫,拿胭脂虫做的口红擦满嘴唇呢…… 第252章 一位淘气的老绅士和一个胆大的假绅士(下) 但出乎这位大胆的假绅士意料的是,那位灰发侦探只是露出了疲乏而又厌倦的神情:“这不是我会关心的事儿,”他说:“接你们的人很快就会来,你们安分点等在这儿,先生,以及这位女士,你们还是听走运的,就别去自找晦气了。” 那位女士似乎还想要说些什么,但被一旁的年长绅士拦住了。 大卫.阿斯特来得很快,他曾经犯过蠢,那次也是因为身上带着利维的信物才没有成为诸多浮尸中的一具,在真正地见识到另一个世界之后,他也总算明白那时候自己做的事情有多么冒失,所以接到乌鸦的报讯时,他并没有质疑利维.伦蒂尼恩的行为,而是马上乘上马车,带着两个仆人和枪赶了过来。 “他是……”大卫正准备向利维介绍这两位——胆大妄为的外来者,却见半恶魔向他左右摆动了一下手指,“不必了。”他指指门外:“带走吧。” 大卫在心里叹息了一声,这两位,不,至少之中的那位年长的绅士,他之前来造访过大卫.阿斯特,也向他询问了一些有关于巴麦尊子爵案件的细节,但这位好人,并不是为了子爵,而是为了子爵身边的那个妓女而来的,也不是为了满足好奇心或是别的私欲,他有更为可敬并磊落的目的。 “但你们还是太过鲁莽了。”大卫严肃地说,“狄更斯先生。”他尽力不去看狄更斯身边的那位女士,主要是这位胆量过于惊人的女士不同于他之前见到的任何一位女性——他不是刻板守旧的人,不然也不会违背父亲的意愿,坚持一桩对他毫无裨益的婚事,还差点为自己的未婚妻送了命,即便如此,他现在也在恶魔的名单上,甚至可能影响到他的后代(如果他还能有),但他也难以想象,一位淑女会在自愿的前提下,打扮成一个男人,和另外一个男人走进混乱的贫民窟,还要去见一个声名狼藉的皮条客。 与其说他对这位女士抱着什么反感或是厌恶的态度,倒不如说是阿斯特先生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对方。 “我的错,”那位女士倒是大大方方地开了口,“是我听说了有关这些少女和孩子的事情,”她的眼中迅速地掠过一道惊怖的光:“我的祖父,父亲,还有环绕在我身边的绅士们就算是死了也不会和我说这些,当我从狄更斯这里听说,还有这些可怕的事儿存在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对我的前三十年而言,最坏的事情也就是私奔——他向我请求帮助,我愿意,但我不亲眼看看,我是不信的。”她笑了笑:“之前可有不少人总是以为可以从我手里弄到钱,慈善是最常用也是最好用的名头。” “您可以委托别人来做您的耳朵和眼睛。”大卫说。 女士摇摇头:“恐怕不行,”她堪称慈祥地看着这个年轻人,“简单点来说吧啊,如果是你的母亲,你的妹妹,你的妻子,你的女儿——你会很高兴她们去做礼拜,做弥撒,向教士捐献布匹和食物,也会很高兴她们宽容地对待仆人和路边的穷人,但如果她们对你说,她们要去帮助一个,不,一群妓女……”她乐不可支地看着大卫的脸色一下子变了:“看,先生,你不是不怜悯那些女孩,也不是不厌恶那些顾客,鸨母和皮条客,但别说接触了,我就说了一个词,嗯,妓女,你就如坐针毡,浑身难受了——毕竟你之前接受的所有教育就是要将我们与这些罪恶的黑暗面永久地隔离开,你不是个坏人,但你仍旧认为我,还有所有的女士们,和另外一些女性们应当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物。” 大卫看了一眼狄更斯,他早就知道这个在他成为真理报报社主人之前,就已经是个成熟撰稿人的老记者是个有点愤世嫉俗的……斗士,他写了许多报道,还有好几本书,他都拜读过,其中《匹克威克外传》,《奥利弗·特威斯特》,《老古玩店》中都有涉及到“下等人”的部分,尤其是妓女,值得一提的是,他可能是大卫看过的文学作品中,唯一将妓女描写为一个和他们一样的人,而不是一个天生荡妇与没脑子的动物的作者。 当狄更斯向他提起巴麦尊子爵的案件中的那个女孩的时候,他并没有误会这位先生突然改弦易辙了,只是在听了他的想法后,就算是大卫.阿斯特都觉得他过于天真了,“妓女是城市的下水道”这句话几乎是所有人的认知,就连妓女自己也这样认为,弗雷德里克在巴麦尊子爵死后有意将童妓的年龄问题提到桌面,都有人觉得不成体统,也有女孩的父母抱怨他们的孩子没法早卖,卖出价钱,鸨母和皮条客,有特殊癖好的顾客也是抱怨连连,非议不断,也幸好弗雷德里克是女王看重的年轻新贵,不然他面对的就不是现在的绵绵细雨,而是暴风骤雨了。 灰侦探 第74节 “我拒绝了你,所以你就找到了库茨男爵夫人?” “哦,谁没听过慈善夫人的美名呢?”狄更斯说,面对大卫隐约的责备,“我只是没想到夫人的想法比我更激进。” “正因为我做过很多次慈善,济贫院,感化院,教养院,向我寻求募捐的有牧师,有神父,也有修士,还有政府官员,在最初的时候我谁都愿意相信,但偶尔一次我亲自去看了改建后的济贫院,我发现我的钱并没有变成宽敞的房间,干净的衣服和让人可以吃饱的一日三餐,而是变成了管理员的银餐具,马车,嬷嬷的新衣服和朗姆酒,厨师身上的肥膘……狄更斯先生的求助让我震撼和感动,我想要帮助她们,但……”女士,也就是库茨男爵夫人没有说出自己的怀疑:“我们并没有打算深入东区,我们只是和人约定了——沙龙的鸨母说,她认识了一个东区的恶棍,可以为有需要的绅士们提供十岁以下的男孩或是女孩,保证干净,安全,可以亲自挑选,只要五个金镑——而我正需要一个验证他说法的机会。” “如果不是马车发生了意外,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危险,”狄更斯说,“他们只要钱,而且中间人也会对我们的安危负责,我们只是去到那里,接上孩子,然后就会马上离开……” “那么您知道弗雷德里克已经在打击童妓了吗?”大卫生气地说。 “但就我看到的,”库茨男爵夫人从容不迫地说:“好像没什么用嘛。” 大卫哑然,在这里,甚至不仅仅是在这个年代,警察,军队中的每一个人,或是无论哪一种有才能的人,都只会将自己的忠诚和能力奉献给金字塔尖的统治者,如果你对他们说,你应该去保护一个妓女,他只会觉得受到了羞辱继而暴怒——警察们对严格打击不足年龄的童妓这件事情懈怠,阳奉阴违,敷衍了事,还因为他们都是由弗雷德里克发现和拔擢的,不然情况还会更差些。 第253章 开膛(上) 狄更斯望向马车的车窗外他们来的时候就是黄昏时分,现在已经夜幕幢幢,东区的煤气灯损毁严重,工厂喷出的烟雾也在寂静中缓慢地沉积下来,形成了浓厚的夜雾,““阿斯特先生,”他小小声说:“您觉得我们有办法雇佣到那位灰侦探吗?”他是亲眼见到过这位侦探的能力的,要知道大瘟疫的时候伦敦的王宫附近都已经陷入了一片混乱,就别说东区了,东区本来就是一个拦你沼,约翰.斯诺医生能够在这里站住脚,除了他带来的药物,设备和人手之外,就是这位灰发先生了,就狄更斯看到的,有很多时候,许多风波都是在暴徒们瞥见了那一片灰色才得以平息甚至还未掀起就无声消弭的。 “你还打算进东区?”大卫说:“西区也有很多妓女,伦敦到处都是妓女。” “那是不一样的。”狄更斯说,“怎么说呢,”他苦恼地搔搔头:“您是一位好先生,一位真正的绅士,所以说,有很多东西连你自己都看不到,您或许去过西堤的沙龙和公寓,但那是您的极限了,您连孩子都没法接受——就更不会用鞭子,烙铁和刀子了对不对?那些鸨母的眼神非常锐利,一看到您不是那种客人,就只会介绍性情温和,资历浅薄,没受过什么苦的年轻女孩给你,所以你和最糟糕的那些人永远是隔着一堵墙的。” “但我们如果想要帮助这些人,”狄更斯放下手,接着说道:“就不能隔着一堵墙,毕竟你没法隔着一堵墙给予什么真正的帮助。” “是我要求狄更斯先生带我亲自来看看这些女人和孩子的,”库茨男爵夫人说:“比起你,我能接触到的就更少啦,先生,我的祖父和我的父亲,虽然不能说洁身自好但也不太热衷于寻花问柳,我又还没有结婚,”她从祖父这里继承了财产与爵位,也就是baroness,这个称呼有着女男爵与男爵夫人的双重含义,“我没有丈夫,也就意味着绅士们更不会在意味未婚女性面前提起任何暧昧的话题。” “夫人……” “我曾经天真过,”库茨男爵夫人说,:“不但是教会,也有绅士们,以及我见到的,无论哪一位需要帮助的穷苦之人,但我很快发现,就算他们没有欺骗我,我也没法让她们改变,或者说,她们也不知道自己要如何走到正确的路上去。”她想起自己设法挽救过的一些女孩,作为男爵夫人,她接触的层面很少,一个私奔的女仆,一个生病的厨娘,一个偷了东西的帮佣,她以为,只要给了钱,工作,这些可怜的人就会很快好起来,但事与愿违,女仆只会拿钱回去让她的丈夫继续酗酒和赌博,厨娘是因为生育频繁而导致体液失衡,但她不会停止生育,“这是上帝的恩赐”,她这么说,还有偷了东西的帮佣……她并不感激男爵夫人的宽容,甚至反过来企图绑架男爵夫人来勒索更多的钱——至于为什么,她自己都是茫然的,为什么不能要更多的钱呢?她从小到大,就没有感恩或是羞愧的思想,所有人,从她的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伙伴同伙(她没有朋友),都在拼命地争夺着微薄的资源……“不,或许我也不能。”她低声说。 “如果是狄更斯先生的那个方案,即便是您,也是杯水车薪。”大卫在沉默了一会后说道。 “没错,那会是一项大工程,而且需要持续很多年,但沙滩上的小鱼肯定会在乎。”库茨男爵夫人笑着说:“我们也没有那样狂妄,年轻人,我们的计划也只是想要在黑夜里点一盏灯,就像是南丁格尔女士所做的那样,当人们看到那盏灯,就会知道他们还有一条路可走,也许,”她深深地吸了口气:“或许会有更多有良知但缺乏勇气的人会愿意默默跟随,灯多了,先生,天就亮了。” “我们可能看不到树木长高,枝繁叶茂,结出果实,”狄更斯眨了眨眼睛:“但即便只是看到幼苗萌发,也是相当值得欣慰的。” 他们几乎要说服大卫了,他本来就是一个善良的人,“但如果可能,请不要再来这里了,就算要来,也请告诉我或是弗雷德里克。” 狄更斯忍住了没说——若是他们身边跟着五六个仆从,七八个警察,然后跑到东区来,就连下水道里的老鼠都会跑光,大卫.阿斯特和弗雷德里克.詹姆斯.兰姆不是愚蠢也不是恶毒,他们只是太年轻了。“我们真的不能请那位灰发先生帮忙吗?” “他不愿意,就不能。”大卫现在也是俱乐部的成员,就这样他也没见过几个除了利维.伦蒂尼恩之外的半恶魔,有老成的俱乐部成员告诉他说,半恶魔,都过得不怎么容易,尤其是那些愿意保持理智的半恶魔,如果只是一只嗜血的野兽,那么他们很快就会坠入地狱,或是被围剿至死,但若是想要留在人世间,不至于成为恶魔的食物和玩具,就得走钢丝。 意思就是,他们需要行善,来保证自己的人性不会迅速流失,又要作恶,才能保证不至于成为恶魔眼中的孽种和叛逆,被恶魔们盯上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情,正如一个恶魔发出的诅咒——在你之后的几年,十几年,几十年里,凡是你遇到了任何一件值得你悲伤,痛苦,煎熬的事情,就往后看看吧,你肯定能看到我的影子…… 所以受到“雇佣”的半恶魔,通常都会去做一些不可公之于众的阴私之事,像是刺杀,劫掠,亵渎之类的,幸好地狱居民们在这方面不怎么挑剔,你若是拉了一个善人下地狱,祂们会欢欣鼓舞,你若是拉了一个恶人下地狱,祂们也不会拒绝——一些撒旦信徒会幼稚地认为,他们为地狱流过血,为恶魔挡过枪,就能得到特殊待遇了,哈,怎么可能,恶魔们最喜欢看到的就是人们从希望落入绝望时的有趣表情。 第254章 开膛(中) 利维之前做得太多了,他已经受到了恶魔们的警告,别说一个陌生人,就算是约翰.斯诺再来找他他也不会应诺,他在考虑,是否应当暂时离开伦敦一段时间,因为博览会开幕在即的关系,对人类与非人类的监管再一次加强了,黑猫莉莉丝也是乘着皮条客们的狂欢(因为从外省和外国涌入了很多人)最后捞一波,但半恶魔需要的不止是胃袋的满足,他还需要装着灵魂的“煤块”,这些东西北岩勋爵之前或许可以满足他的需求,可惜的是他现在已经是玛哪俱乐部的首领了,尼克尔森不是第一个对他不满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无数双眼睛盯着他——利维对这个过去的“朋友”很满意,并不打算把他当做一件消耗品。 哪里呢,半恶魔想,爱尔兰正在大饥荒中,或是苏格兰——那里人类发现了一个遗迹,又或是更远些,美国,澳大利亚,这两个被作为流放罪犯的荒凉大陆,也是半恶魔们兴风作浪的好舞台,又因为面积广阔,半恶魔,恶魔们的领地也间隔较远,不过要小心那里的原始信仰遗留下来的残余……或者欧洲?冰岛反正是不会去的,那里是利维长大的地方,也是瓦拉克投影领地最多的地方,一旦一个地方曾被恶魔占领过,那么之后那里的地狱大门也会更加容易被打开。 房东太太走到利维身边,坐在了他的膝盖上,半魅魔终究还有一点她自己的本事,她的心脏在颤抖,由于某种不祥的预兆,利维摸了摸她丰满的肩膀,确实,一旦他离开了伦敦,大利拉就要重新寻找能够提供给她生机的目标,但她这几年身边只有利维一个,难道是因为半魅魔还有守贞的概念吗?还不是因为,无论是东区,还是西区,半恶魔们都携带着天性中的贪婪并且不加收敛,大利拉的迟钝很有可能让她自己变成了食物或是货币,就算她侥幸逃走了,若是让里鲁觉得,这个“后裔”实在是无可救药,他或许会提前侵占这具精心养育的躯壳。 但利维是不会在乎大利拉的,就像是在里鲁面前,大利拉也会毫不犹豫地出卖利维。 利维唯一需要斟酌的就是是否应当保留一点转圜的余地,毕竟他在野葡萄公寓的大部分时间还是过得很舒服的,换成另一个半魅魔,祂未必会允许利维将这里打造成自己的领地。 “大……”被打断的半恶魔不悦地蹙眉,他推了推大利拉,大利拉从他身上跳了下来,“去开门。”利维说,等大利拉走到门口,打开门,正看到一辆熟悉的马车迅速驶来,马车停下,大卫.阿斯特从上面跳了下来,落地的时候踉跄了一步,差点摔倒,幸好跟着下来的狄更斯先生扶了他一下,然后狄更斯先生又从马车上接下了摇摇欲坠的库茨男爵夫人。 “好新鲜的血味儿。”大利拉说,“你们遇到强盗了?” 大卫苦笑了医生:“我倒希望是强盗。”马车车夫,他和狄更斯先生都带了枪。他看向利维:“只要两三个小时就行,让他们暂时在你这里待一会儿,我去找约翰.斯诺医生。” 何止是新鲜的血味儿,还有回荡在他们身周的尖叫,出自于那些不甘的幽魂,利维伸出手,在大卫.阿斯特身上拍了拍,大卫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但那种时刻想要作呕的冲动顿时消失了大半,“我让狄更斯先生和你说。”他压低声音:“我去找斯诺医生。” 利维点点头,大卫立即回身冲向黑夜,大利拉不用说,马上拿出了烈酒和鸦片酊,这两个人都很需要,“有多余的房间吗?”狄更斯先生问道,大利拉看了一眼利维,一把抱起了浑身颤抖,四肢无力的男爵夫人进了一个厨房边的空房间,也幸好野葡萄公寓是个半恶魔的领地,这里的房间并不都是满的。 “我们遇到了一桩可怕的事情。”狄更斯先生猛地吞了一大口烈酒,他的手也在发抖,但他终究是个长时间游走在底层,甚至差点蹲了监狱的人,他不是没见过死人:“只是没见过那么……”他注视着利维身后的一点,“我们一开始都没意识到那是个……人,先生。” 大卫的马车是一辆四轮马车,带有车厢的那种,在煤气灯和街道都有不小损坏的东区,车夫当然也不敢催马快行,他一个劲地观察着两侧的街道,紧闭的门扉和黑沉沉的下水道,亮闪闪的水坑,对于像是一堆垃圾似的东西,压根儿没注意,虽然马儿表露出了些许不安,但直到马车的轮子压过了一样坚硬而圆滚滚的东西,他才意识到这可能是个…… “东区的街道上出现尸体并不令人意外,”狄更斯先生声音嘶哑地说道,“但……”车夫立刻跳下去查看,随后他就发出了一声惨绝人寰的叫喊声,大卫立即握着手枪跃下马车,他还以为车夫是中了枪或是挨了刀子,没有,他们的马车上方正好是一盏完好的煤气灯,煤气灯照亮了那个区域,于是大卫也看到了——那是一具尸体,女性,蓬乱的头发,惨白的皮肤,她的身体“就像是一个空豆荚”,狄更斯如此说,不亲眼看到,谁也想象不出那是一副多么恐怖的景象——“空的。”他重复说,如果不是还有一颗脑袋,他们甚至无法想象那是一个人,就算有手脚在…… —— 在狄更斯先生向半恶魔述说他们遇到的可怕事情的时候,大卫.阿斯特和约翰.斯诺也正在赶往现场。 “你不该先叫警察,或是叫治安官吗?”斯诺医生问道,“我需要一个证人。”大卫说,狄更斯不行,也是约翰.斯诺已经是女王身边的御医了,他的证词才有可能被取信,“我要擦掉一些痕迹。” “你疯了!”斯诺医生喊道,这时候警察体系才建立,但侦探已经有了一段时间了,如今的人们已经注意到了证据与现场的重要性。 “你看了就明白了。”大卫说。 斯诺医生确实一看就明白了,“slut”四个用红色油漆写在地上的大写字母在煤气灯光下简直能刺伤他的眼睛,“我会告诉弗雷德里克,但不能让更多人看见了。”大卫说,“我以为……”斯诺医生已经想到了。 “伦敦可不止真理报一家报社有记者,”大卫疲惫地说:“肯定有一些小报——弗雷德里克没有公开太多的案情和证据,但他们肯定会无缝不钻地寻找可能有的缝隙,收买警察,收买守墓人,收买目击者——在我们没注意到的地方,小报上的报道已经扩散开了。” 尼克尔森死了,他不可能再回到伦敦继续作恶,但还是有凶手,有受害者,正如大卫和弗雷德里克最担心的那样,有人正在摹仿他犯案,从留言来看,对方说不定还认为基恩.尼克尔森是个值得钦佩和学习的卫道士呢。 第255章 开膛(下) 但就在他们开始动手的时候,几辆马车匆匆赶来,从马车上跳下了举着笔记本的记者和抬着照相机和镁灯的摄像师,他们立即与现场的怜褔会工人爆发了一场冲突,这位受害者是东区人,她可能也是某位不在场之人的母亲,妻子和姐妹——但记者和摄像师们只想把她从临时的棺木中搬出来,重新摆在冷硬的地面上,对着那四个大字母暴露出她生命中最为凄惨与痛苦的一刻。 这种行为无疑引发了东区人的怒火,他们和记者打了起来,摄像师的镁灯被摔在地上,遮光罩被踩扁,支架被折断,有人认出了大卫.阿斯特,开始高声指责这位真理报报社的主人不该用这种手段来妨碍正当的竞争,大卫懒得和他们多说,不一会儿,警察终于姗姗而来,他们对大卫倒是十分尊敬,毕竟大卫.阿斯特是他们顶头上司的好友。 但就和狄更斯先生所担心的那样,弗雷德里克招募的警察虽然在品德和操守上远胜于原先的同僚,但问题也就在这里,他们都是伦敦中下层阶级的孩子,他们若是足够聪明,或是足够幸运,就有机会迁跃阶级,而与任何一个有希望有前途的人那样,他们只会向上看,偶尔平视,但绝对不会往下看,他们甚至会厌恶那些堕落的人,毕竟他们也是凭借着自己的力量攀升向上的——至少他们是这么认为的。 警察们接受了大卫.阿斯特的报案,也做了记录,驱赶了小报记者,还留了两个人跟随大卫.阿斯特去野葡萄公寓接走他们的朋友,免得他们再次受到伤害,但对于那个妓女,负责的警察只是耸耸肩,“她不该那么晚了还在街道上游荡。” 这下子就连大卫都忍不住想要说话了,他从未寻花问柳,或许有那么几次,他被约在公寓或是沙龙,但绅士之间的交流,可不会仅仅限制在战争,政治和金融上,为了活跃气氛,拉近距离,绅士们非常热衷于分享各种讯息,何况他虽然洁身自好,但他的父亲和兄长却是风月场中的常客,他第一次进公寓就是兄长带着他去的——以及,按照伦敦现在的妓女数量,你要说一个报社主人对此一无所知也是在说一个不怎么好笑的笑话,他知道,上层的头部妓女也就是交际花暂且不论,腰部和脚部的妓女都没法操控自己的命运,腰部的妓女需要为自己的房间,饮食和装扮付钱,而她们基本上是没有什么积蓄的,和工人一样手停口停,房东会时时刻刻偷窥她的房间,来确定自己是要赶走这个女人还是涨价——而脚部妓女,她们连最基本的人身自由都没有,更不论收入和支出,所有的一切都由鸨母控制着,一个妓女如果在某天没有赚到让鸨母满意的钱,那么就算是外面有暴风雪,她也得走出去招揽客人。 “最近这样的事情很多吗?”约翰.斯诺医生问道,警察警惕地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因为来时仓促,医生没有穿着绅士们惯常的四件套,而是穿着工人那样的衬衫,短外套和一件厚重的大衣,带着有点扁掉的圆顶帽,脚上套着一双翻毛靴子,“这是约翰.斯诺医生。”大卫说,警察立即放松了下来,谁没听说过斯诺医生的名字?“是的,”他用一种简直截然相反的和善口吻说道:“先生,这些女人总是很容易出事,但最近就像是发了疯似的……”他低着头,估算了一下:“有那么三四个,五六个,我不确定,她们,”他用手指在自己的制服扣子上比划了一下:“对,就和今天这个女人一样,被开了膛,活像是一只被收拾干净的阉鸡。” 大卫只觉得一阵阵的反胃,斯诺医生倒要平静得多:“你们没有上报?” “这里是东区,”那个警察说:“而且这些妓女都是在外面被害的,没人看到她们遇到了谁,也没有人听到什么古怪的声音,我们也提醒过那些妈妈们,”他说的是鸨母:“让她们的姑娘暂时不要离开公寓,但你也要知道,这行不通,东区……”他斟酌了一下:“东区不比西区,她们讲的是个物美价廉,薄利多销,”他说了句俏皮话,自己都被逗笑了:“她们有时候靠在墙上都能干完一笔买卖,有时候一天甚至能接待好几十个客人,这可不是在房间里就能完成的繁重工作,你要她们待在公寓里,什么地方都过不去,她们就得活活饿死。” “而且我们还有更重要的工作去做。”警察仿佛感觉到了医生的不满,补充道:“我们现在人手紧张,或许等到博览会结束……我们会进行调查的。” 斯诺医生不受控制地瞥了一眼地上的字母,工人们已经擦去了不少,但从模糊的残留上还是能辨识出来这是个什么单词,“拿点油漆来盖掉吧。”他说,一边按了按额头:“还需要我做什么吗?” “没了,”大卫说,他之前找医生也只是为了怜褔会的那些工人,他来不及回到西堤区然后叫来自己的记者,何况他也担心他的记者也会为了钱而向其他报纸出卖情报,但现在还有必要隐瞒吗?他这段时间一直在忙碌于博览会的事情,没有如以往那样时不时地翻阅一下其他报纸和小报,巴麦尊子爵案件最可能造成的几样后果都出现了…… 他和弗雷德里克之所以没有允许其他报纸的记者进入苏格兰王宫的地下室记录和照相,就是担心出现摹仿犯案的罪犯——摹仿犯案并不算是什么新鲜事,除了一些自以为是的卫道士之外,还有的就是游手好闲,庸碌无聊,只为了追求刺激和风尚无所不为的年轻人,只要他们没有将目标设定在同阶级的人身上,他们的行为就不能说是有损道德,违背法律。 毕竟英国还有女王,还有王室,而在法国大革命前,年轻贵族最为热衷的游戏方式就是利用平民不得背对贵族这点,围着一个被挑中的受害者,然后借着他违背条令的机会,反复用剑或是匕首刺伤他,直到他倒下。 第256章 维纳斯的小屋(上) 后世的人们一说起绅士风度,除了骑士之外可能就是这个时代戴着高顶礼帽,持着手杖,身着深色四件套的先生们了,但就和骑士们对平民而言只是一群粗暴的盗匪那样,现在的绅士们也是鱼龙混杂,有大卫.阿斯特这样洁身自好的好人,也有如巴麦尊子爵这样厚颜无耻的混蛋,英国的王室已经丧失了很多权利,但这不妨碍贵族们继续享有他们的特权,即便没有如法国那样古怪的法令,规定,凭借着对知识与财富的垄断,他们依然可以随心所欲地处置任何一个“下等人”。 再早两三个世纪,你会发现,无论是牛津也好,还是剑桥也好,这些大学附近的居民对那些大学生们并不会抱持着什么好感,他们偷盗,抢劫,吃了饭不付钱,随意勾搭路边的女孩都是司空见惯的常事,他们赤身裸体地在河道游泳,在黑夜降临后对偶尔经过的路人恶作剧,他们之中最为大胆的人会受到学生们的推崇——有时候他们的胆量会仅限于给雕像装个动物头什么的,但有时候,他们会做出令人惊异的恶事来,你甚至都不会相信这是一群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干的。 等他们离开了学校,回到父亲与家族的庇护后,能做的荒唐事情就更多了,而在他们拥有正式的公职,继承爵位,与一位称心如意的贵女结婚之前,他们依然被允许胡作非为,只要没有越过界线,就算是杀人,这些事情在那些沙龙或是俱乐部里也是能被作为一桩趣事提起的小问题,一些持剑贵族甚至会赞赏这种勇气,只是大部分时候这种事情都不会为人所知罢了。 大卫和弗雷德里克当初商量不对巴麦尊子爵的案件做全部公开,首相和女王也是支持的,不过他们不是担心会引来摹仿的人,而是觉得这件事情终究不够体面——但对于那些被尼克尔森虐杀的妓女们,后者则根本没去在意,三十七这个数字,可能就只有那两个天性良善柔和的年轻人始终记在心里,哦,可能还有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先生,斯诺医生或许也会时不时想起来,但作为一个东区人,他的接受能力要比其他人更强些。 但等到大卫.阿斯特回到西堤区,开始召集记者和他们的线人开始对这类事情开始详查的时候,才发现暗流已经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汹涌成灾,不少小报都登载了被割喉,然后开膛的女性,每篇报道都尽情渲染了受害者的种种详细状况,从出身,到居所,到婚姻和孩子(如果她们有),还有寻芳册那样的具体资料摘抄,为了争夺人们的眼球,撰写这些稿件的人竭尽全力,怎么惊悚怎么来,不断地将自己的揣测和观念强加在凶手身上,仿佛他们就站在案发现场亲眼目睹并且巨细靡遗地做了记录似的。 让大卫担心的是,这些记者们的观念还有截然不同的地方,一些人将凶手塑造成了如同圣人一般的存在,认为他们就是为了涤荡污秽而来的天使,一些人却认为凶手只是一些野蛮如同恶兽般的下等人,他们行凶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他们或许都是对的,但也有可能都是错的,就在大卫目击了开膛案的第二个星期,弗雷德里克在苏格兰场就连续接到了两封不同的信件,他们都是凶手,信封里附带了最新受害者的衣服碎片或是一缕头发,但他们却分别声明,报纸上所说的话全都是一派胡言,要求警察在报纸上为他们正名。 “对,一个认为自己是个活圣人,而另外一个认为自己虽然杀了人,也足够邪恶,但并不是毫无理智的野兽。”弗雷德里克说。 “他们只是给你寄了信吗?”大卫问。 “可能,但当天的报纸就报道了这件事情,”弗雷德里克将几份报纸啪地一声丢在办公桌上:“要么是凶手也给报社寄了信,要么是警局内有人买卖消息。”他坐下来,抓着自己的头发,他和大卫将记者们拒之门外就是为了避免引发“新风尚”,现在却前功尽弃,伦敦有上百家报社,虽然大报社会碍于警察局长与他身后的女王,忍痛放弃这么一份美味的饵料,但你总不能永远让他们克制下去,何况小报一旦销量上来,你再要求别人白白放过眼前的机会,就是在得罪人了。 “现在还不是最糟糕的时候,”大卫不想说,但:“等到所有的报纸都开始狂欢……” 作为一个报社和出版社的主人,大卫.阿斯特的预言果然没出错,很快,从小报到大报,从平民到贵族,从酒馆到公寓,每个地方都开始热热闹闹地讨论起了妓女连续被杀案,很快,有个聪明的记者为凶手起了一个“杰克”的绰号,弗雷德里克和报纸立即就在几天后接到了署名为“开膛手杰克”的自首信或说挑衅信,他在信件中宣扬自己的理念,阐述自己的动机,大肆嘲笑警察,侦探和官员——当然,只看这些信件,也知道凶手并不是同一个人。 不过在警察局的案件登记册上,受害者自始至终只有五名,这里面还有大卫代为报案的一名,其他有人愿意为她报案,并且被上报记录的也只有四名,即便我们都知道受害者几乎每隔两三天就有一个,但就和之前在殴打,被迫流产,疾病或是饥饿中死去的妓女那样,这些女孩也是伦敦无数无名死者的一部分,她们有些甚至都没有被埋葬,而是被丢进了泰晤士河或是森林里。 愿意为她们说话和哀悼的人都很多,大部分人只是在看笑话,做消遣——不过约翰.斯诺医生倒是得到了一个让他吃惊又欣慰的消息,有一位富有的女继承人正打算开设一座庇护所,专门用来庇护那些已经和将要成为妓女的人。 “我们打算把它称作‘维纳斯的小屋’。”狄更斯说道。 “在这个时候?” “没有比这更好的时候了。” 第257章 维纳斯的小屋(中) “这些事情有恶魔们的手笔吗?” 听到北岩勋爵这么问的时候,利维就知道大事不妙。“没有。”他坦率地说:“或许你不信,但这次确实只有人类在狂欢。” “自打我上了战场,”北岩勋爵语气低沉地说:“我就知道人间即地狱,人类更胜恶魔。” “看来你这次的公费旅游并不怎么愉快。”利维亲自从房东太太那里接过了威士忌,威士忌是一种烈性的“平民酒”,贵族们更喜欢低度数的香槟和葡萄酒,免得在酩酊大醉中被人利用或是说出不应暴露的秘密,但一些从军队出身的官员,私下里还是很喜欢在睡前来一杯烈性酒。 至于平民们,尤其是城市里的工人,他们最早的时候喝得是粗劣的麦酒,也就是啤酒的前身,后来荷兰人将甘蔗从印度传到了加勒比海地区,并在那里大量种植,在出产珍贵的糖的同时,作为废料的甘蔗渣被用来酿造有甜味的并且度数不低的酒,然后这种被称之为朗姆酒的东西由水手带上了岸,在短短几年内就迅速泛滥,而威士忌呢,威士忌最早和啤酒,香槟一样是修道院的出产,不过比起香槟,威士忌要命运多舛得多。 北岩勋爵注视着深褐色的液体,他想到是威士忌从修道院走向民间,正是因为亨利八世在与教权的战斗中,解散了大量的苏格兰修道院,修道院的修士们在进入民间后不得不依靠酿酒的本事谋生,威士忌才有机会成了民众们的饮品——亨利八世很难说是赢了,他虽然做到了当时的大部分君王都没法做到的事情,但无论如何,宗教还是宗教,教会还是教会,无论他怎么遏制,怎么整改,他创立的新教,圣公会还是在他生前就偏向了信仰而不是对君王的忠诚,他为此砍了他最好朋友的脑袋,也就是当时的坎特伯雷大主教,这个愤怒之中不理智的行为证明了他的失败,教会立即将这位大主教封为圣人,不要说天主教,长老会,就连他的圣公会都产生了一批接着一批的反对者…… 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接下来的三位国王,爱德华六世,(这里暂且不算可怜的九日女王简.格雷),玛丽女王,伊丽莎白女王,这三者在位的时候宗教,经济,政治的漩涡与波澜始终没有消失过,只是有大有小,每次几乎都伴随着叛乱与谋杀,这种动乱一直持续到伊丽莎白女王去世,她终生未婚,没有可以被承认的合法子女,都铎王朝最终绝嗣。 有人说,这是因为伊丽莎白女王亲眼目睹了她姐姐玛丽女王因为婚姻而产生的种种疯癫行为,尤其是所有人都认为,作为一个女性君王,她必然会受到丈夫的严重影响并且就此干扰朝政,如同之前的疯女王胡安娜,以及,一旦结婚,女王也会遭到所有女性必须承受的可怕罪责与酷刑,那就是生育,频繁生育会夺走一个女性的很多东西,健康,精力和智慧,而不生育呢,也会让人们认为她遭受了上帝的谴责,肯定在什么地方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责。 但这其中,要说没有教会的手笔,那可真是谁都不会信,尤其是爱德华六世,他去世的时候已经十五岁了,按理说应该算作成人了,虽然说他年幼的时候就一直体弱多病——不过那时候他对宗教改革的热忱确实引来了不少非议,在亨利八世的时候,虽然他创立了圣公会并自任教宗,但他并没有强行取缔天主教会与其他教会,爱德华六世却这么做了,你或许要说,这可能出自于当时的摄政大臣爱德华.西摩的授意,很可惜,这位以为自己可以独揽大权的蠢货在爱德华六世登基的第二年就被处死了。 然后,众所周知的,爱德华六世之后登基的就是立即重新皈依天主教并且开始搜捕与处死新教教徒的血腥玛丽,而之后的伊丽莎白女王也要更为谨慎和耐心——而有都铎在前,随后的斯图亚特王朝和汉诺威王朝,每代君王甚至有权力的大臣与领主,都开始有计划地收揽半天使与半恶魔,之前不是没有,但基本上不成规模,毕竟更早一些,教权还大于王权,而在双方关系不是那么紧绷的时候,降临到地上的天使和攀爬到地上的恶魔也没有现在那么多,嗯,怎么说呢,大概就和教会中事实上有很多数学家、医生和炼金术师那样,他们原先是归在非世俗这一边的——最早的那些统治者出于对信仰的畏惧与虔诚,并不敢公开染指教会的禁脔。 这么说也真是有点意思,半恶魔想,在人类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有了能够对抗教会以及那些非人的力量后,他们对于这些曾经敬而远之的东西反而兴致勃勃,贪得无厌起来了。 北岩勋爵举起眼睛,他的额头因此堆积起了一层层厚厚的纹路,他注视着利维的眼睛,他才安排好手上的事情,就来找利维,其用意不言而喻——他是个正直的好人,而这件事情,也可以说是个人的私事,他手里也不是没有“煤块”,但看到利维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这件工作半恶魔大概率不会接,俱乐部里不是没有半恶魔,只是他们更擅长谋杀和犯罪,他们也坦诚,如果让他们一直和人类在一起,他们很难拒绝新鲜血肉和灵魂的诱惑,除非这些人类能够如北岩勋爵那样具有强韧的意志与体魄……要不然对于半恶魔来说也是一种难以抵御的诱惑。 灰侦探 第75节 但利维肯定不会答应,他有时候非常宽容,有时候则相当谨慎,北岩勋爵说的那份工作应该就是那位狄更斯先生与库茨男爵夫人的护卫工作,而他们想要做的事情只怕不会是什么坏事…… 利维笑了,不知道他身边为什么总是这种就算是恶魔也很难讨厌的好人,他微微压低身体,瞧着烦恼的勋爵,好奇地问道:“那么你希望是没有恶魔参与其中呢,还是有恶魔参与其中呢?” “当然是……”北岩勋爵刚想要回答,就下意识地顿住了。 第258章 维纳斯的小屋(下) 他思考了一会:“我有一个新的工作给你,”他说:“你会满意的。” “什么工作?”利维希望那颗石头脑袋已经弄明白了自己的意思:“说说?” “陪一个孩子。”勋爵说。“那一定是个了不起的小杂种!”利维感叹着说:“保姆的竞争已经变得这样激烈了吗?” “你要这么说也不算错,”勋爵说:“但……”他摇摇头,想起对一个半恶魔说怜悯,同情和尊重都是没用的:“女王愿意出一笔费用来保证他的安全。” “圣植俱乐部……” “我们不要好出面,”勋爵说:“利维,可能会有很多人,”他做了一个危险的手势:“异教徒,他们会前赴后继地想要把他从英国带走,而我们必须阻止他们,上面的意思是——若是能够有雷霆万钧之势……” “啊,”利维说:“那么我来猜猜,是那位旁遮普之狮——的儿子吗?” “确实就是这位殿下。”北岩勋爵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神情又变得抑郁起来,“一来是因为博览会的缘故,我们人手不足,二来是……如果是圣植俱乐部的成员,他们可能会有点束手束脚……” 利维表示理解,女王陛下的圣植俱乐部可能不那么干净,但就和基恩.尼克尔森那样,他们在大不列颠之外的地方,尽可以胡作非为,但若是在大不列颠之内,他们就应当是个“绅士”,但若是女王陛下又想要用血淋淋的尸骸来恐吓和阻止那些锡克王国的忠诚民众……那么一个明面上是个罪犯预备役,掮客的灰侦探,暗地里索性是个天生恶种的半恶魔的利维.伦蒂尼恩会更放得开…… “成交!”利维爽快地说,异地的神明被污蔑成了恶魔,但祂们又不是恶魔,地狱对于祂们的信徒而言也是侵略者,恶魔们肯定不会因为他杀死了几个异神明的信徒而对他不满,到时候这些也是一份不错的祭品,相信他的老爹瓦拉克也会感到高兴的,祂应该能从残留的荣光里搜索出不少有用的情报。 北岩勋爵也应当听懂了半恶魔的暗示,没多久,他就看到了报纸上争前恐后地刊登出罪犯们的新预告和挑战信,要说原先他们说到天堂和地狱, 更多的还是为了恐吓与申明自己的“正义立场”,那么现在居然已经有好几封信,明明白白地宣称自己就是为人世间清除罪恶之人的力天使或是为地狱收拢污秽灵魂的大恶魔……利维不知道其中有多少被怂恿的成分,这确实激怒了恶魔,这些凡人对祂们而言只是食物,和那些被前者视作猪狗的妓女没多少区别,现在这些弱小的,无用的,下作的东西居然僭用了祂们的名字和身份……恶魔们不会畏惧天堂,教会和圣植俱乐部,但绝对不会高兴看到自己反被那些渺小的尘埃戏弄,对,就算只是用了天使的名号也不行,想想看,如果有个蠢到不行的小恶魔相信了报纸上的话,兴冲冲地跑过去想要抓住一个堕落的天使,却只看到了一个人,一个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祂会有多气恼! 也不知道是不是恶魔们发出了命令,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开膛手杰克”似乎有好几个就此金盘洗手,销声匿迹了,但还是有人在跃跃欲试,只不过从两三天的间隔变成了一周或是两周,女王和首相对此感到满意,反正就算没有开膛手杰克,也会有割喉的汤姆和绞颈的杰瑞,弗雷德里克得到了口头上的褒奖,以及……“将那些好孩子从东区撤回来吧。”他们是这么说的。 “幸好库茨男爵夫人已经取得了女王陛下的允许,可以在东区以及西堤区开设几所收容所,”狄更斯先生说:“库茨男爵夫人觉得,收容所的名字不是很好听,或许会引来一些不太好的联想,所以她决定将它们叫做‘维纳斯的小屋’。” “这听起来……似乎……更……”弗雷德里克又想笑,又有点悲哀,但也松了口气,在冬天的时候,临时妓女就会多起来,也是,春天,秋天,夏天,她们和她们的孩子可以躲避在屋檐下,墙角里,但到了冬天,伦敦的冬天又冷又潮湿,一场雨就能让她们和孩子生病,而她们是绝对没钱来买药看病的,得了病就只能去死。 这些临时妓女的要价也很低,通常只要能有租借一个床铺的价格,她就愿意卖了,这是单纯地为了搏命。 “维纳斯的小屋”也不可能从打地基开始,库茨男爵夫人在得到女王的允许后,她买下了好几座半废弃的济贫院,疯人院和教养所,将里面整理清扫粉刷后,用来收容冬日里无处可去的女人和孩子,虽然没法拯救那些在鸨母和皮条客控制下的妓女,至少临时妓女可以不再冒着生命危险,深更半夜地徘徊在街道上等待一个愿意光顾自己的客人。 这种慈善行为等同于釜底抽薪,弗雷德里克也警告了那些鸨母,如果她们在凌晨后再将妓女赶出去招揽客人,他们就等着时不时地被抽检吧,没错,妓女虽然是合法的,但聚众醉酒,街头集会 是违法的……违反的人会被判处入狱一年……而且按照法律条文,妓女也需要每隔一段时间进行身体检查,一旦被查出有病就会被送进教养所。 教养所可不是什么好地方,教养所通常都是由教会或是教会的附属组织负责管理的,他们对这些罪恶的女人深恶痛绝,一旦进去,就要待上两年,确保身心都已经“痊愈”,在教养所的女人,每天早晨五点就必须起床,每天祈祷四次,两天做一次弥撒,当然,她们也没有空闲时间,在晚上八点入睡之前,每个人都要勤勤恳恳,持续无休地干活。 而说是治疗,那里也没有医生和药物,你是否能活着全看你是否“虔诚”,死了不用说,你就是一个不知悔改的罪人,你好了,你还是有罪的,而且你要加倍干活来偿还这份恩赐。 第259章 教养所(上) 库茨男爵夫人想要买下来的这座教养所就在白教堂的附近,也就是东区的边界位置,这里当然少不了入住的妓女,只是就在几天前,有一个妓女在自己的房间里被杀了,杀死她的人是教养所里一个被报纸上的所谓宣扬弄昏了头脑的蠢货,他并不是为了捍卫道德或是惩处罪恶,只是想要借着这个机会弄点钱——因为人们正在追逐所谓的开膛手杰克,所以只要什么地方出了妓女被害案,那里的人就能小小地发一笔财,有的是记者想要得到最详尽的现场资料,证据和受害人的遗物,他们就像是守候在动物腐尸旁的秃鹫,只一会儿就能啄走每一块还能入口的血肉。 这个守卫听了,一直十分羡慕,可惜的是这些凶手虽然残暴但还有点脑子,街道上有的是妓女,他们为什么要偷偷潜入有着高墙铁门守卫的教养所杀人?等到这个守卫因为赌博欠了一大笔钱,他看在他监管下的妓女就像是在看着一堆堆的金镑,她们为什么就不能死一个呢,他这样想,也这样做了,结果不言而喻,他笨手笨脚地才杀了一个身体虚弱的妓女,就被人当场撞见,目击者立即尖叫起来,其他人都跑了过来,立刻把他抓住,等到了弗雷德里克这里,在警棍伺候下他没几下就吐露干净了,法官也是个干脆的人,又遇上主日,他和一群小偷被送上了绞刑架,一起在人们的欢呼声中晃悠去了。 因为这件事情,负责管理这里的辅祭老爷连带所在教堂的神父都受到了 主教的斥责,他们被调派去了其他地方,这里原本应该由另外一个教士来继续管理,谁知道没几天,他就面色惨白地说,这里似乎出现了不甘的幽魂,她们飘来荡去,大声哭喊,弄得他无法安宁——按理说,教会不至于没法处置几个幽魂,但主教大人早就有意关闭这个容留污秽罪人的场所——他认为妓女是绝对无法得到赦免的,何必白费这番功夫呢,于是在他的示意下,这座教养所就拿出来卖了。 如果诸位看过这个时代的济贫院的平面图纸,会发现它与监狱何其相似!一个大房子,三层或是四层,里面密密麻麻的排列着如同墓穴般的房间,每个房间都有可以锁起来的铁门,在济贫院里你看不到什么绿色,只有水渠和光秃秃的石板地,地面上时刻污水横流——这时候洗衣也是一个重要的行当,而且赚钱,济贫院里没有蒸汽机驱动的机械,能做的也只有缝纫,洗衣和一些手工,教养所大同小异,就是无需分出男女——济贫院里分成男一半,女一半的,教养所里全都是妓女。 “这里荒废了没多久吧。”狄更斯先生忍不住抽出手绢按住了鼻子——他可不是贵族,他父亲只是一个海军部的小职员,他母亲是个家庭主妇,和所有此时的家庭一样,儿女众多,以至于在遇到一场危机后,他的父亲不得已借了一笔高利贷,高利贷的危害我们都清楚,他很快就发现自己还不起钱了,于是他的债权人就将他告上法庭,他和他的家人一起被关进了此时特有的债务人监狱。 狄更斯在监狱里煎熬的时间不算长,因为他是长子,年龄最大,所以很快就被卖给了一个鞋油作坊做学徒,就和他后来的作品《奥利弗.特威斯特》(雾都孤儿)中的奥利弗那样,中间人把他卖了,得到的钱拿去缴纳欠款,而他不得不留在作坊里给玻璃瓶贴标签,没完没了地贴标签——直到几个月后,他的父亲终于求助到了愿意伸出援手的朋友,还了钱,出了监狱。 狄更斯也因此可以重新回到学校,虽然没过多久他又被迫辍学了,万幸他虽然没有血脉和权力带来的天生尊贵或是富有,但他有着上帝赐给的才能,在老师的推荐下,他进入到一个通讯社做学徒,而后又到了律师事务所做学徒,他曾经差点去做了演员,但后来他的舅舅在报社里给他找了一份工作。 大卫.阿斯特之所以认识狄更斯先生,就是因为他曾经为真理报写过稿——我们之前说过,狄更斯先生可能是现在所有的作者中最愿意为底层的“下等人”发声的,他在《奥利弗.特威斯特》中就写了如南希这样既可怜又可爱又悲哀的一个妓女,而且即便自己的身家也不是那么丰厚,也一直在试图帮助这些被生活和老爷们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可怜人。 像是这样的一位绅士,当然不会只因为这里曾经是个针对妓女的教养所而有什么不满,而是这里实在是——他待过那种租借给好几家人的大房间,每个人都是幕天席地地待着,没有窗户,没有壁炉,人们在地板上生火,随时可能遭到抢劫或是掠夺,但这里终究是个教养所——但看上去像是遭遇了一场无可挽回的浩劫,外墙墙面处处剥落,地上石板凹凹凸凸,歪歪斜斜,浑浊的水流早就干涸了,只留下一道道深色的痕迹,有点价值的东西,像是灯,玻璃,门都被拆掉偷走,院子里虽然没有树木遮蔽,但就是要比墙外的天空更暗一些,走到房子里就更不用说了,一股说不出的潮湿味儿和腥臭味儿混杂在一起——狄更斯感觉有点不妙,他见过死人,也闻到过死人放了一段时间后的气味。 虽然教会那边信誓旦旦地说,这里已经被清理过了,肯定没有问题。 “你有没有听到哭泣的声音?”库茨男爵夫人问道。 “我觉得我们应该出去了。”狄更斯说,但更不妙的事情发生了,他一回头,就发现始终跟在他们身后的管理人突然消失了,距离他们应该只有几尺远的大门也消失了,他们站在门厅,门厅连同着几个走廊,两座楼梯从门厅两侧盘旋朝上,但无论是楼梯还是走廊的尽头,都是黑乎乎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 第260章 教养所(下) 狄更斯后悔了,他们不应该将男仆留在外面,但从外观上看,这座房子并不大,之前也只能容留一百多人而已,三层,从外面看就只有大约十五个房间,他们只是打算看看就走,反正之后还要重新修缮——不过从另外一方面想,如果他们确实得到了一场免费的,真实的降灵会,就算有十个警察跟着他们进来也没用。 “我听见了婴儿的哭声。”库茨男爵夫人喃喃自语,狄更斯面色一变,正想要握住男爵夫人的手,却抓了一个空,他大叫了一声,就看到男爵夫人提起裙子,毫不犹豫地冲着一座楼梯奔跑了过去,他只能紧紧跟上,但怎么也追不上男爵夫人,而这座楼梯格外地长,长到他跑到气喘吁吁都没能跑完,而男爵夫人的深蓝色裙摆已经若隐若现,他深吸了口气——老天,他也不是一个年轻小伙子了,继续咬着牙往前跑,只是不得不拉着扶手借力,也幸好他这么做了,因为就在下一步,他的脚下突然悬了空——阶梯消失了,狄更斯直挺挺地掉了下去,在最后一霎那终于捉住了黑铁的雕花栏杆……也不知道是因为这些栏杆焊得太死,还是被腐蚀的差不多了,反正没被人偷走,现在它救了狄更斯的命。 狄更斯先生慢慢的往下望,下面还是一片黑沉沉,看不到任何景象,他挂了一会,就感觉有股阴冷的气息正在沿着自己的脚踝往上爬,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他试图把自己提起来,但能抓住栏杆不掉下去已经是他能够爆发出来的最大力量了。 —— 库茨男爵夫人进入了一个微妙的状态,她的年龄和狄更斯先生相仿,也就将迈入四十大关,她没有结婚,但也不年轻了,她已经进入了应当沉稳的年纪,只是她认为,自己还有一颗活跃的心,这颗心让她可以平静而不是麻木的生活——别说其他贵女,就连一直非常喜欢她的女王陛下也不理解她的行为,女王和她是同龄人,而且她正是女王加冕后,第一个被女王加爵的女性男爵,如果不是她不愿意留在宫廷,女王身边的卧室侍女肯定有她的一个位置。 而站在女王的立场,一个养尊处优的贵女,去关心一群妓女,是一桩相当惊世骇俗的事情,简直“比弗洛伦斯要去看顾一群满身血迹的士兵更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女王这么说,弗洛伦斯就是弗洛伦斯.南丁格尔,在她还未获得女王的褒奖和得到“提灯天使”的称号,获得大量士兵的感激与拥护,并且交出了一份完美的答卷(伤者的死亡率从百分之四十二变成了百分之二点二)之前,她也被视作离经叛道,有失体统。 库茨男爵夫人的行为比南丁格尔女士更为激进,如果说南丁格尔的善行,还可能被认为是“家庭天使”的引申的话,连桌脚都不能直接说出口的淑女,去和一些最堕落的妓女混在一起——若不是库茨男爵夫人一再坚持,女王陛下都不会允许她去做这种一旦出错,就会身败名裂的事情。 就算身败名裂又如何呢?库茨男爵夫人很清楚,她并不是一个可以甘于沉沦在婚姻中的女人,对社交和舞会也并不热衷——她的祖父托马斯.库茨是个著名的银行家,在确定了由她做继承人的时候,他留给库茨的可不仅仅只是两十万金镑和一个姓氏。 伦敦的上层社交圈一向认为,若是一个淑女有五千金镑的嫁妆,就足够找到一个真正的绅士做丈夫了,两十万金镑意味着什么?托马斯.库茨在最后的几年教导库茨男爵夫人的就是这个,可以说,从继承了这笔庞大遗产的二十三岁,库茨男爵夫人就开始思考,自己应当成为怎样的一个人?这些金镑,应该用在什么地方,才能让自己达成所愿? 在删减了许多人都求而不得的选项后,库茨男爵夫人终于选定了自己的路,而且一直坚定地走到了现在,虽然也走了不少歧路,受到了一些诱惑,但她可以说,她的意志从未被动摇过,这点也是让女王陛下最终愿意放手让她去做这件事情的 原因,换做另外一个贵女,异想天开地要去拯救妓女,女王不马上叫来她的监护人,父亲,兄长或是丈夫,随便什么——把她立即领回家里,叫个医生来给她治治癔症不可。 所以,库茨男爵夫人的思想是清晰的,她知道自己可能遭遇了一些不太好的事情,但她的心情却异常欢欣,激动,她的双脚不受控制地往前飞奔,又带着一点焦灼,她仿佛听见了狄更斯先生的呼喊,有好几次,她都感觉到他的手指掠过她的脊背,但最后还是被她甩在了身后,她已经踏上了平台,平台的走廊有着微弱的灯光,但看不见具体的灯具,她向走廊走去,脚下的木板吱嘎作响,婴儿的哭泣声越发明显。 她一边走,一边四下扫视着走廊上的状况,曾经的白墙上污迹斑斑,房间的门有些打开,有些没有,打开的门里明明传出了求饶,祷告和呜咽悲鸣的声音,但看不到人,一个也看不到,还有一些声音库茨男爵夫人作为一个未婚女性听不太懂——那是女性遭到侵害的时候发出的声音,她径直走向走廊末端的房间,推开门,一束光正从高处的小窗打下来,她看到了一个浑身赤裸,伤痕累累的女人,那个女人也看到了男爵夫人,几乎是下意识地,拉起长发挡了挡身体。 “你好,”那个女人说:“夫人,你好,”她到处看,似乎想要找一样东西遮住自己,但这里什么都没有。 库茨男爵夫人沉默了一会,取下自己的开司米披肩披在了那个女人的身上,她的指尖碰到了女人的皮肤,顿时被皮肤渗透过来的冰寒刺痛了手指。 第261章 匹克希(上) “谢谢,”那个女人说:“真暖和啊,夫人,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好的料子,或许看到过,但肯定没碰到过,它真是太暖和了。” “你怎么在这里?”男爵夫人问。 “我是被抓进来的,”女人说:“他们说我得了病,是梅毒。” “现在你可以离开这里了。” “我好了?” “没有。”男爵夫人冷静地说:“不过也可以说是另一种痊愈,你得到了解脱。” 若是有教士,驱魔人或是了解另一个世界的人听见男爵夫人这么说,肯定要大惊失色——这个女人当然不是一个幸存者,在已经被确定空置的教养所里,在这样恶劣的情况下依然能够“活着”的,只能是个幽魂,而能够将自己的身体重新凝聚起来,能够拥有披上开司米披肩的这种结实程度,只怕也会保留一些生前的记忆和智慧,而她们生前的记忆多数都不会太好——在温暖和爱中死去的人早就安安稳稳地抵达炼狱了。 像是这样的幽魂,最好的办法是稳住它,不要让它想起自己已经死了,男爵夫人的话显然错得厉害,她抬起头,觉得整个房间都在变冷,在她没看见的地方,墙壁的青苔正在发白,“夫人,”那个女人,那个女性幽魂也出乎意料地没有骤然发狂,它站起来,夫人才看到它已经将开司米披肩拉下来,包裹着胸前的什么东西,“夫人,”它殷切地说:“您是个好人,那么,”她颤抖着说:“您可以帮我带走她吗?我的女儿,她还那么小,夫人,我不能把她留在这里,这里……”它喃喃道:“多冷啊,多冷啊。” 库茨男爵夫人本能地后退了一步,她看见了,在这个“女人”站起来之后,她居然还能看到对面的墙——从女人的喉咙,到小腹,开了一条很大的口子,就像是一张从中间裁开的纸张,原先被她以为是堆色彩斑斓的肮脏毛毯的东西,则是滑落的内脏,还有一部分肠子连接着身体,虽然知道对方已经不是人了,男爵夫人还是有那么一会儿根本无法动弹,也没法思考,让她清醒过来的是熟悉的细羊毛触感和怎么都掩饰不了的寒气。 她的视线从模糊变得清晰,站在她对面的“女人”还在原来的位置,但随着夫人的后退,它的手臂变得很长,有普通人类的两倍长,它举着开司米披肩做成的襁褓,襁褓与男爵夫人之间几乎已经没有距离,男爵夫人听到了婴儿的咕哝声,她低头往下看,不,那不是婴儿,那是胎儿,一个只有五六个月的胎儿,脸,手脚和身体都长好了,性别特征鲜明可见,但它是透明的——男爵夫人没有见过堕胎后的恶果,也没人敢在她面前讨论这个,但她可以看到她以为的肠子,实则婴儿的脐带正连着幽魂的腹部。 她陡然想到了一个疯狂的可能,那个不幸被守卫挑中,杀死的女性或许是个孕妇,也正是因为她是个孕妇,她才会偶尔与其他人分开,这里的房间可不会是一人一间的,但孕妇肯定会得到一些照顾。 “我怎么带她走?”库茨男爵夫人竭力控制住自己的声音。 “带她走。”幽魂说,男爵夫人不得不又问了几次,她现在看向门外,门外也是一片漆黑,连走廊和其他房间都看不到了,但幽魂只是重复着说带她走,渐渐地,它的声音开始变得尖锐,刺得人耳膜疼痛,身形也开始浓淡不定,就算男爵夫人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到幽魂,也知道事情正在变得恶劣,她抱着襁褓,只觉得像是抱着一团冰雪,她转身走向门外,幽魂在她身后,从叫嚷陡然变成了哭嚎,在哭嚎中,男爵夫人极其勉强地踏出了一只脚,脚尖碰到了实木的触感,她心中一喜,猛地冲出了房间。 翻滚的黑色在她面前散开,男爵夫人快步走过,在她来的时候,房间里只有声音没有人,现在她的眼角余光可以瞥见一个接着一个的人,皮包骨头,面容惨淡,她们袒露着自己的身体,但不是为了炫耀和出卖,而是为了控诉——在她们的身体上看不到一点儿完好的皮肤,鞭子和藤条的瘢痕,烙铁的三角印记,脓疮,水疱,她们仿佛是被释放了,从房间里蜂拥而出,追逐着唯一的一个活人,男爵夫人怀里的婴儿突然大哭起来,在尖锐的哭声中,一阵古怪的咆哮声在男爵夫人身后响起,她顾不得回头,只在踏上旋转楼梯的时候匆匆瞥了一眼——婴儿的母亲,也就是那个被开了膛的幽魂,正在与其他幽魂相互厮杀和吞噬。 那根脐带越来越长,男爵夫人却没注意到,她已经看到了楼梯的末端,满怀喜悦地加快了脚步,“夫人。”她看到了一个男人,但不是和他一起过来的狄更斯先生,而是一个身材高大的陌生人,而且对方手里还握着一柄短剑,剑刃在微弱的光线中闪着光,她空出一只手,握住栏杆,另一只手却更用力的搂住了襁褓。 “这样很好,”男人说,“夫人,就站在那儿,不要动,”他严厉地说道:“我暂时不想去追究你的愚蠢和大胆,不过现在,马上将那个襁褓放下来,然后到我这里来。” “你是谁?” “驱魔人克拉玛。”男人说,他稍稍抬起头,夫人看见了他的脸,那是一张饱经风霜,并且一看就知道人生中几乎没什么乐事的脸,她犹豫了一下,她敢发誓就那么一下,她怜悯那个受害者,还有这个还没见到人世间就已经死去的孩子,但克拉玛已经粗鲁地伸出手,一下子就拽出开司米的襁褓,把它恶狠狠地摔在地上,又一把拉过男爵夫人。 随后他忍不住叫了一声,原来从男爵夫人的外套里跳出了一个小精怪,它趴在他的手上,凶狠地咬了一口! 一股狂暴的气流冲向了他们,婴儿的哭泣变成了哀嚎,而在它上方,脐带连接着的什么东西正在成团地滚下来。 “睁眼看看吧!”驱魔人克拉玛气急败坏地吼叫道:“你以为幽魂和生者是一样的东西吗?” “还有你,蠢货!”他又冲着那个小精怪喊:“你竟然弄不清该对付的是谁吗?!” 第262章 匹克希(下) 驱魔人克拉玛并不是为了男爵夫人而来的, 按照之前与王室,以及警察厅的协议,驱魔人进入伦敦,他们按照政府和圣植俱乐部的要求,分队按时地在街道上巡逻以防备另一个世界对人世间的频繁侵袭, 突然之间,一辆马车从他面前飞驰而过,虽然速度很快,他还是在窗口看见了那张令他讨厌的脸,那个半恶魔,异色双瞳的半恶魔,他正俯身朝着马车里的人说了些什么,面带笑容。 克拉玛犹豫了一下,将巡逻任务交给了自己的搭档,飞身追去,那辆马车似乎在戏弄他,一会儿快,一会儿慢,一会儿向右,一会儿向左,一会儿行走在大街上,一会儿转进小巷子,有些时候,他甚至失去了马车的踪迹,只能凭借着空气中若有任务的硫磺气味来追踪,不过幸好,最终他还是没有追丢马车。 他一连追了好几条街道,一直追到男爵夫人所在的教养所附近,教养所所爆发出来的地狱气息只要是个驱魔人就没办法忽略,克拉玛可能只是踌躇了几秒钟,就舍弃了马车,转身飞奔向教养所。教养所铁门紧闭,高墙耸立,但这一点都难不倒驱魔人,他沿着围墙走了两步,就看到围墙上有一块地方少了好几块砖,他抓住缺损的凹陷,脚蹬墙面,一跃就翻过了尖锐的铁栏杆,落在地上。 他看到了那座被黑雾笼罩的大宅子,一个男仆正紧张地守候在门外,忐忑不安,他已经受到了影响,头脑混沌,但还记得自己的职责,他手里握着手枪,想要冲进去,又似乎想要逃跑,克拉玛走过去的时候,他下意识的将枪口对准了克拉玛,这也不怪他,克拉玛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凶悍的盗匪。 驱魔人已习惯了人们对他的戒备,他一边大步走过去,一边动了动手指,他的手指仿佛具有某种魔力,男仆的神情和缓下来,但还是警惕地绷紧了身体。 “里面还有谁?”克拉玛问。 被询问的人没能给他答案,他竭力挣扎了,但还是眼神涣散,嘴巴里咕咕哝哝的,像是在说什么,但仔细一听,全是类似于面包啊,马车啊,肉啊,老鼠啊,布料啊,这类稀奇古怪的话,没有一点用处,克拉玛没有犹豫,抬起手来就给了他一个大耳光,几乎将男仆直接抽到地上,男仆的肩膀撞到了铁门,眼神顿时变得清明起来,但只有一会儿,他举起枪,克拉玛向他举起十字架,“我是个驱魔人,”他重复问道,“里面有谁?我闻到了恶魔的气息。” 男仆的神情明显的变得紧张了起来,“我的主人,狄更斯先生,”他急切的说,“还有男爵夫人。” 克拉玛往外歪了歪头,“好了 ,”他说,“你可以滚蛋了。” 灰侦探 第76节 男仆明显的不愿意,但克拉玛没有迁就他,而是提着他的肩膀,把他拧过来,往他屁股上踢了一脚,“去叫警察来!”他喊道,男仆在迟疑了两三秒后,终于跑开了。 克拉玛松了口气,作为一个驱魔人,他见的最多的就是犹犹豫豫,满怀质疑,什么都不懂又爱指手划脚的蠢货,他看到男仆走了,才从口袋里捏了一把盐在手里,大踏步的走进了门厅,门厅看上去与其他地方似乎没有什么区别,颜色暗淡,设备陈旧,家具东倒西歪,克拉玛顺手将盐抛洒在地上,这里顿时泛起了如同沸水一样的泡沫,每个地方似乎都在溃败和朽坏,即便是没有盐撒到的地方也是如此。 克拉玛沿着硫磺气息最为浓郁的一条走廊往里走,他一边走,一边继续撒盐,盐碰到的每个地方,都像是门厅里面一样,开始腐烂并散发臭气,这种景象实在令人感到恐惧。驱魔人顿了顿,往天花板也撒了一把盐,天花板上的吊灯立即疯狂的摇摆起来,频率各自不同,光线也随着忽明忽暗,驱魔人的影子也变成了很多条,浅深不一,它们各自投射在天花板、地板和墙壁上,犹如一张无形的罗网将驱魔人紧紧的包裹在里面。 克拉玛掏出手枪,向摇摆的灯盏开枪,他枪法精准,一枪打碎一盏灯,几声枪响后,走廊顿时陷入了黑暗,影子也不见了。 影子在另一个世界里,是一种非常玄妙的东西,它属于人,但又不属于人,它是人体的一个投射,体现着主人的形体,思想,情绪,但在有些时候,它又那么擅长助纣为虐,很多时候,在镜子里面的影子,在地板上的影子,在水面上的影子……会按照恶魔的意愿,变成各种各样可怕但又无法摆脱的东西,让人类陷入疯狂不安之中, 驱魔人当然不会上这种当,要面对黑暗啊,没关系,他们习惯了面对黑暗, 克拉玛掏出了一副可以固定在脑袋上的眼镜,并把它卡在鼻梁上,他又能看的见了,而且比原来更清晰,这只眼镜由由猫的胡须,蝙蝠的耳朵和蛇的鼻子制作而成,用来辅助驱魔人在恶魔制造的黑暗中行动,非常便捷。 但随着影子的干扰退去,各种各样的杂声接踵而来,有老人的,有孩子的,有男人的,有女人的,有哀求声、哭泣声,也有嘲笑声和辱骂声,老鼠啃咬墙板,铁链在地上拖动,有什么东西不断地敲打着窗户——而在这些杂声中,驱魔人依然敏锐的察觉到了唯一的人类的求救声,他沿着这个声音,飞快地奔跑过去,一路上不知道避开了多少稀奇古怪的障碍,他一把抓住了即将跌入地下室的狄更斯先生,把他拉了上来。 狄更斯先生惊魂未定,他也不认识这个驱魔人,克拉玛把他推倒在地上,“在这里坐着,”他说,“应该还有一位男爵夫人。对吧?”狄更斯先生连忙点了点头,驱魔人将一个十字架塞在他的手里,“在这里不要动,在我回来之前,任何人对你说,离开这里,舍弃十字架,或者让你去做任何事情都不要答应。” 狄更斯连忙点了点头,不过他马上想到,他怎么判断来人是不是这位先生呢?但驱魔人已经离开了。 驱魔人有个简单的判断方式,虽然他没有听到更多的求救声音,但他可以往硫磺气味,也就是地狱气息最浓郁的地方走,他没有走楼梯——这时候楼梯很容易误导人走向错误的方向,而是攀着墙面直接爬上了更高的地方。 他居高临下,看着那位心地善良的夫人接过了幽魂递来的襁褓,他可以理解,有很多品德高尚的人,容易受到幽魂的骚扰和委托,这些幽魂并是并不是为了满怀善意的好人以为的那个理由,而是为了挣脱束缚地对他们的桎梏,它们会将自己伪装成为一个无辜的受害者,一个无害的灵魂,将一些与自身紧密相关的小东西递交在来人的手里,让他把这些东西,送出束缚地之外的随便什么地方,这些东西有可能是一块手绢,一个,一件珠宝,甚至只是一朵枯萎的花。 只要这些东西出了束缚地,这些幽魂也就得到了自由,而得到自由之后,即便他们生前有多么虔诚,多么纯洁,多么温柔,都只会成为一个充满嫉妒与愤怒的凶手,毕竟从死亡的那一刻开始,他们就不具有一个生者应有的所有道德和尊严了。 第263章 后续 克拉玛耐心地等着,一直等到男爵夫人即将抱着襁褓走完最后一节楼梯。 男爵夫人看不到,他却能看到——从襁褓延伸出来的脐带,一直连接到幽魂身上,只要男爵夫人继续往前走,走出教养所,这个幽魂,以及这个教养所里所有的死者都能得到自由,那时候可就好看了。 克拉玛在最后一刻出手,他的刀锋何其锐利,一刀,就割断了襁褓与幽魂之间的脐带。 之后就是我们看到的景象了,克拉玛大声诅咒,因为匹克希还在咬他,这个蠢蛋小家伙,没弄清楚它的主人碰到了怎样的危险,傻乎乎的任凭幽魂摆布,咬他倒是咬的很起劲,伤口不大,但很疼,克拉玛顾不得了,他想了想,还是捡起襁褓,一手提着它,一手抓住男爵夫人的胳膊,把她往外拖。 男爵夫人也是个聪明人,加上她也感觉到自己之前确实“不像是自己了”,在脐带被割断的那一瞬间,她马上就知道了问题所在,立即提着裙子,跟着驱魔人不顾仪态的狂奔起来,他们在经过门厅的时候,居然看到了蜷缩在那里的狄更斯先生,他还没来得及叫叫喊,就看到驱魔人克拉玛用力丢出了一件东西,那件东西一碰到狄更斯手上握着的十字架,就爆发出一团亮光,这团光像是有生命似的,将狄更斯先生猛地拽向他们。 狄更斯先生撞在克拉玛身上,克拉玛借着这股力量,往外一扑,左手拽着襁褓,右手拽着男爵夫人,身后还拖着一个狄更斯先生,冲出了大门,他们跌倒在阳光下,襁褓开始散发出一股难闻的烧焦味,布料在阳光下脆化,发黑,碎裂,从襁褓里爆发出一阵恐怖的哭叫声,但只有一瞬间随后就消失了。 克拉玛的动作飞快,他扑向襁褓,将正在白骨化的碎片全部收敛起来,塞进自己的口袋。 这时候,尖锐的警笛声响起,男仆带着警察们回来了,为首的警察一看到站在原地的身材高大的克拉玛,以及倒在地上的狄更斯先生和男爵夫人,第一反应就是抽出身上的警棍,不过等他走近了,看到了克拉玛的脸,就立即放松下来,将警棍放回原处。 既然驱魔人协会已经和王室以及苏格兰场达成了协议,警察们肯定要认过所有在伦敦的驱魔人的脸,他认得克拉玛,也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他小心的看了看倒在地上的两个人,“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这样问,格拉玛摇摇头,“带他们去最近的教堂,请那里的神父或者牧师给他们做一次净化,”他说,“这里交给我们处理。” 当然,请教堂处理这里也是可以的,但既然站在这里的是驱魔人克拉玛,就不可能把这份意外的收获交给别人,像是这种曾经被大量幽魂占据,并且开过地狱之门的地方,不但教会,圣植俱乐部会趋之若鹜,驱魔人也绝不会放过这样的宝库。 接到克拉玛传出的信号,驱魔人很快抵达了这里,为首的就是克拉玛的女儿,一个可爱的,年轻的小姑娘,但也已经身经百战,她看到黑烟翻滚的教养所,不但不感到恐惧,反而兴致勃勃,“哦,爸爸,这可是一个大家伙。”她着迷地说道。 确实如此,克拉玛在心中想到,这会不会是恶魔做的一个局呢?针对他或是针对其他恶魔?但没关系,他总会知道的。 就在距离教养所不过三条街道的地方,一辆马车正静静地停在那里,马车外表普通,内里的装潢倒是相当奢华舒适,一个八岁的男孩,有着明显的异国特征——褐色的皮肤,黑色的眼睛,端正的坐在天鹅绒的坐垫上,看着利维。 这个半恶魔正笑意盎然的看着马车外,看了好一会儿,男孩儿不敢去问他,也不想去问,他知道这个半恶魔是来干什么的,毕竟,在他与对方相处的短暂时间里,这个半恶魔已经斩杀了好几批想要来救他或是杀他的人。 利维靠回坐垫,他闭着眼睛,手指敲打着窗户,静静的思考起来。 他将驱魔人引往教养所,并不是一时兴起,一方面是因为他担心如果狄更斯先生和男爵夫人在教养所出了什么事故,这桩麻烦的工作还是要落在他头上,另外一方面,是因为他这几天心情实在很好。 至于说他为什么这几天心情都很好?或许是因为这几天他终于能够彻底地放纵了一下属于恶魔的本性,那些来自于遥远地方的异教徒们,他们确实有一点超过凡人的能力,但这种能力的源头非常……非常的虚弱,像是从很远地方传来的回音,也像是花朵衰败之后留下的残香,或是像是木炭焚烧之后留下来的灰烬,它或许辉煌过,或许强大过,甚至无所不能过,但到了现在,也只有这些并不虔诚的信徒还记得他们的名字,虽然这些名字中还有不少错乱和混淆的地方,以至于他们能够从他们的圣灵身上借到的力量越发地稀少,微薄,且短暂。 要斩杀这些人并不困难,而利维将这些人作为血债的一部分,“快递”给地狱的时候,无论是玛门底下的小恶魔,还是他的父亲瓦拉克,都没有给出不满的回应,瓦拉克甚至还要求更多,这些异教徒身上既没有值得利用的能量,那么就只有他们脑子里的知识能够被瓦拉克垂涎了。 利维很好奇,瓦拉克能够从这些异教徒身上研究出什么来? 这件事情是不能深究的,想想看吧,按照经文上所说,是造物主,是上帝,创造了世间万物,在他之前,没有别的神灵,在他之后,也没有别的神灵,除祂之外所有敢于以神来自诩的存在,全都是恶魔玩弄的拙劣把戏。 但这里就又有一个问题了,在经文的旧约中,曾经有一卷列王记,上面记载了上百个有名有姓的人物,其中,可以与真正的历史联系起来的已经超过了五十个,如果有人认真查证,是可以借助这些人的名字与事迹来判断经文描述中的时间和地点的,但这些时间,当地的人们还在崇拜异教神明呢,他们并没有多少地方留给上帝、天使和恶魔。 当地的其他记载所描绘的人文景观,也与经文中的世界间隔着一层厚厚的壁障,仿佛是两件没有一点相似的作品。 当然,按照天堂和地狱的说法,这些神明,都是地狱中的恶魔在人世间作怪,而愚昧的人们无法分清他们与真正的唯一神的区别,才会造成这样的后果,但就异教徒所残留的些许记载来看,那些神所能做到的事情可丝毫不逊于可敬的造物主,如果恶魔有这样伟大的能力,他们为何还不反攻上天堂呢?想到这里,利维都要笑了,到那时,他可能是圣徒瓦拉克而不是大恶魔瓦拉克的儿子了。 既然如此,这些神明是否是真的存在的呢?他们现在还在吗?如果他们存在过,现在又不存在了,那么是否说明?神明也不是永恒的呢。 半恶魔啧了一声,这可真不是一个应当继续深入的问题,如果他再被瓦拉克抓住,而他的老爸从他的脑子里搜索出了这些记忆,他可没什么好果子可吃,但总有一种被本能促进的冲动在逼迫他想下去……想下去,利维猜想这可能是他属于人类的 那部分,他的人类部分对地狱是如何的深恶痛绝,无需多说——啊,你也许要说,地狱与那崇高的唯一神又有什么关系呢? 关系太大了,诸位,唯一神创造万物,所有的,万物。 第264章 小嘉宝 驱魔人们犹如发现了一只肥美的蝗虫的蚂蚁群,他们急不可待,蜂拥而至,只用了一天一夜的功夫,就彻彻底底地将整座教养所瓜分殆尽。 这座教养所存在的时间不长,积累的罪恶倒不少,每个驱魔人都收获颇丰,尤其是克拉玛的小女儿嘉宝,因为是驱魔人中少见的女性,她在这场大规范驱魔行动中占据着独特的优势,几乎已经丧失了理智的女性幽魂在见到她的那一瞬间,不会第一时间扑上来与她争斗,还有不少幽魂愿意与她交流,她因此获得了不少珍贵的情报和收获。 克拉玛心满意足,这件事情应该就这么结束了,他想,无论是半恶魔,教会,教养所还是被救出来的两个人,狄更斯先生和那位男爵夫人。 他是了解那些贵族的。那些贵族虽然只是凡人,但教士也只是他们驱使民众的工具,何况是他们这些居无定所的驱魔人呢? 那些高高在上的绅士与淑女看驱魔人几乎就像是在看一个罪犯,哪怕极为偶尔的,驱魔人也会得到贵族的雇佣,接触到的也不会是贵族而是他手下的仆人和管家,并且很难得到信任,这边驱了魔,那边立即被投入监狱的也不是没有。 但让克拉玛没有想到的是,他们才堪堪将教养所清理干净,他就接到了一个邀请,是由大卫.阿斯特转告的——那位被他救出来男爵夫人有意向驱魔人协会雇佣一个女性驱魔人作为这段时间里的贴身护卫。 按照常理,作为一个虔诚的信徒,男爵夫人应该向教会寻求帮助。但等她惊魂未定地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慢慢的冷静下来,仔细思考之后,就发现了一个问题。 这座教养所是教会提供给她的,那末,教养所里的异样,教会真的一无所知吗?作为教养所的管理者,这里的主教,神父,辅祭,没有一个对她说起过这里的事情,哪怕给她一点暗示呢?她不得不怀疑这座教养所是一个针对她的陷阱,或者说,是针对女王陛下的一个小小的警告。 无论她是不是已经继承了祖父的爵位和上百万金镑的遗产,对于教会来说她依然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小人物,而最近王室政府和教会的摩擦始终没有停止过,谁也不愿意先低头,即便已经到了博览会即将开幕的重要时刻,教会依然可以对伦敦阴暗面的暗流涌动,一派混乱视若无睹,听若未闻。 男爵夫人觉得自己无法信任教会,但在这个紧要时候她也不想去打扰女王陛下,女王陛下可能已经将所有的精力投注在这场博览会中了。她和女王之间确实有来往,也有一些私人的感情,但这些情分可不能用在这种微妙的时刻。 既然如此,自然而然地,她就想到了驱魔人,无论外界对驱魔人的看法有多么恶劣,作为当事人,男爵夫人觉得他们还算是一个可信的团体——那时候可没人去雇佣驱魔人来救他们,那位克拉玛先生也不晓得他们的身份,就算晓得,他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能得到回报。 但基于现今社会对一位淑女严苛的道德要求,男爵夫人不可能让一个陌生男性不分昼夜地留在自己身边。甚至走入卧室,她确定自己在离开教养所的时候,看见了那些驱魔人中确实有女性,有女性就好办得多了,在贵族女性身边,有女仆,也有家庭教师,还有女伴,这些女伴基本上都是穷困的远亲,她们的地位比仆人和家庭教师要更高一些,相处起来也更为平等。 克拉玛当然会假公济私,何况比起其他正在伦敦的女性驱魔人,小嘉宝更适合去做这位男爵夫人的护卫,她年轻,活力十足,更重要的是她虽然非常可爱,但在克拉玛的严格监督下,她还只是个孩子——驱魔人们在男女之事上非常肆意,毕竟他们都可以说是朝不保夕的人,经常打交道的也是精怪或是恶魔,若是被发现有什么必须遵行的道德准则,他们的敌人(有恶魔,也有同僚)准会第一时间利用起来。 男爵夫人也是未婚女性,如果她身边的女伴被发现与其他男性私通,对她的声誉也是一大打击。 小嘉宝一来到库茨男爵夫人身边,立即就得到了她的喜欢,小嘉宝有着一张还带着婴儿肥的圆面孔,灰色的卷发亮晶晶的在阳光下就像是戴着一顶镀银的小帽子,她的眼睛也是天真无邪的孩子所有的那种澄澈的碧蓝色,小麦色的皮肤有点粗糙,但更显得生机勃勃。 小嘉宝一开始还有点担心,她和父亲风餐露宿的时候,遇到的女性仅限于娼妓,旅店老板娘,农妇,驱魔人中的女性则强壮凶悍得丝毫不逊于一个男人,而在他们进行驱魔工作的时候,遇到的贵女要么脆弱的就像是一朵温室里的玫瑰,要么就疯癫的活像是一只吃了发霉麦子的母羊,但那时候他们驱魔完毕就里可以立即滚蛋,不用去看那种厌恶或是轻蔑的眼神。 现在她可能要和这位男爵夫人共处好几十天呢。 男爵夫人当然愿意接受小嘉宝,她原本就是懂得感恩的人,不是那种虚荣轻浮的蠢货,只因为救命恩人只是一个底层人士而拒绝承认这份恩情。只想用金钱或是一些不值一提的东西随意打发。 她对待小嘉宝也不像是对待一个女仆或者护卫,倒像是对待一个远道而来来的后辈,耐心而体贴,适时地予以指引和教导——在小嘉宝还在她身边的时候,这是必须的,有些人很宽容,有些人则非常苛刻并且无礼,何必给后一种人借口发作呢?等遭到了驱逐或是伤害再来报复,之前的损失难道就能不存在了? 小家伙有一点很好,她或许也很厌恶这些规矩,但她也同样尊重自己的工作和委托人,她的学习速度飞快,做的也很好,只是一看到男爵夫人身上的匹克希,她就忍不住发笑。 “您觉得它真能有什么用吗?”小嘉宝问:“您之前是不是没有碰到过恶魔?也不知道有这种东西?” “没有,亲爱的。”男爵夫人放下茶杯。 她是她祖父的继承人,继承了爵位和财产,但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不想让仅有的一位继承人提前接触到可怕的真相,她的祖父并没有明确的和男爵夫人说过有关于另一个世界的事情。 第265章 三位可敬的女士(上) 但豢养匹克希是她们家族的传统。在库茨男爵夫人很小的时候,在她还只是个小姑娘而不是一个继承人的时候,她的祖母就在教导她每天都要端一小盘子牛奶放在窗台上,这样匹克希就会保护你了——白发苍苍的祖母这样说。 匹克希是英格兰传说中的一种小怪物,喜欢恶作剧,它们比人类的手掌大不了多少,看上去就是一个滑稽的小玩偶,红色的头发,绿色的眼睛,鼻子翘翘的,总是一副神气活现的样子。 匹克希不分男女,经常穿着一身紧绷绷的绿色衣服,最喜欢的恶作剧就是让人迷路,不过,只要你将外套反过来穿,就可以免得被它们戏弄。有时候它们也会附着在人身上,让他们发疯,胡言乱语,为了避免产生这种情况当地人就会在晚上留一桶水在门口,这样匹克席就可以在水里面清洗它们的婴儿,也会在窗台上留一盘牛奶给它们喝,还有的就是壁炉也要打扫干净,这样匹克希就可以在壁炉里面跳舞。 匹克希是英格兰的精怪中,罕见的几种愿意与人类交流,不会与人类发生激烈的,无可避免的冲突,也不嗜好血肉的精怪。为此在英格兰的乡下,很多家庭都会愿意付出额外的一盘子牛奶来邀请这些匹克希到家里做客,这些家养的匹克希可以起到如大鹅、猫、猎犬那样的作用,在具有威胁性的野兽和人走进这个家门的时候它们会率先发起攻击。 那时候库茨男爵夫人说,她有保镖,说的就是自己身上的这个匹克希。不过现在看来,匹克希或许可以保卫她在乡下的家庭,避免一些烦人的骚扰,却没法阻挡真正的恶魔,它甚至无法辨清一个幽魂会对自己的主人造成多么大的伤害,反倒对来拯救她们的驱魔人又咬又抓。 因为自己的父亲在匹克希的牙齿下受了伤,嘉宝当然也不会喜欢这只匹克希。碍于库茨男爵夫人的情分,她只是将匹克希提出来放在桌子上,用一只透明的玻璃杯罩住它,然后笑嘻嘻地对它做鬼脸,匹克希气得大叫大嚷,迅速变大直到撑破杯子,它也想咬小嘉宝,但小嘉宝立即掏出了一枚护身符,匹克希立刻躲开了。 “别欺负它啦,”库茨男爵夫人说,“它已经很怕你了。去准备一下,今天你要跟我一起去见一个朋友。” 嘉宝只得悻悻然地放过了匹克希。 她们一起出了门,乘上马车来到了一座位于伦敦梅菲尔南大街十号的公寓,这座公寓的主人早早就等待在会客厅里,一见到库茨男爵夫人她立即迎上去,与库茨男爵夫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小嘉宝好奇地打量着这位夫人,这位夫人与她之前见到的贵族女性不太一样,她只穿着一身黑绸的长裙,披着黑色的羊毛披肩,褐色的头发用凯开司米的本色头巾紧紧地包裹着,只露出少许蓬松的卷发,她的眼睛是灰色的,配合着两条高高挑起的眉毛,很深的法令纹,看上去有点凶。 “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库茨男爵夫人说:“这位是我的挚友之一,弗洛伦斯.南丁格尔。” 小嘉宝忍不住叫了一声,作为四处流荡的驱魔人,他们也时常在慈善机构开设的救济所或是收容院里面短暂住宿,这位南丁格尔女士开设的救济所可能是小嘉宝待过最舒服的地方了,那里干净,整洁,阳光充足,每个人都有被子和床铺,来往的护工对她们也没有任何轻蔑的意思。 “你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小嘉宝天真的说,“怎么不一样?”南丁格尔女士好奇地问道。“你和圣母玛利亚一点也不像。” 南丁格尔听了这句有点冒失的话,不禁莞尔一笑,“真是个可爱的孩子。”她听懂了嘉宝的言下之意,但不以为忤,别人或许会气恼,但她明白小嘉宝的意思——之前她已经遇到过很多如小嘉宝这样的人了,他们生活在底层,没有接受过教育,对他们来说,最好,最温柔,最愿意给予他们救赎的人就是圣母玛利亚,他们也会一厢情愿地认为,她就该是圣母玛利亚的模样。 “也是一个可靠的战士。”库茨男爵夫人说,听到库茨男爵夫人这样说,南丁格尔女士顿时露出了忧伤的神情,“我们让小朋友到隔壁的房间坐一会儿吧,”南宁格尔女士挽着库茨男爵夫人的手说,“让我们来说一些大人之间的无趣话题。” 嘉宝在女仆的引领下走到隔壁房间去靠着阅读和弹琴消磨时间,南丁格尔女士和库茨男爵夫人一直等到仆人上完茶之后,又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听见库茨男爵夫人叹了口气:“弗洛伦斯——原来恶魔是真实存在的东西吗?”她现在安全了,坐在朋友身边,但想到之前的事情,还是不由得一阵阵地发冷,“弗洛伦斯,”她叫着朋友的名字,仿佛可以从中得到一点勇气:“之前我隐隐约约地听说过一些,但我相信了祖父和父亲,以为那只是一种特殊的癔症——而已。”她知道自己的朋友也接受过相应的治疗,但弗洛伦斯从来没有告诉过她真相。 “我去的是战场,非洲和印度的。”南丁格尔女士平静地说:“人类大量死亡的地方和时候,地狱之门随时都会打开,是的,我知道那些经书上所写的东西,都是存在的,人类,天堂,地狱的争斗从未消失——但如果你暂时还没有接触到这些危险的东西,我们是绝对不会和你讲的。” “因为一旦接触,无论是听见,看见还是读到,都会被卷入其中。”库茨男爵夫人给她补充完毕,她在离开教养所后,就有教士和俱乐部成员来和她科普了。“我曾经被保护的非常好。”她喟叹道。 “请你原谅我的隐瞒,”南丁格尔女士握住库茨男爵夫人的手,诚恳地说:“我已经身处险境,但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不能将朋友拖入泥沼。” “你不需要我的原谅,”库茨男爵夫人坚定地说:“倒是我要寻求你的原谅,我对你的艰难处境一无所知,甚至还……还轻视过你的事业……” “快别说了。”南丁格尔女士轻快地打断道,她在走上那条荆棘之路前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别说是在成年后才相识的库茨男爵夫人,就连她的亲姐姐,也曾愤怒地对她咆哮,她亲自走到病人,尤其是那些“下等人”病患中的行为,不但损害了她和家族的名誉,还会将疾病带进家庭,杀死家里的每一个人——亲人如此,其他不了解她,对她没有任何感情的人又怎么会懂得她的想法呢? 就连最初的库茨男爵夫人,也认为,要做慈善,拿钱或是做一个管理者就行了,决定不婚,远赴非洲,印度,与那些病患甚至异教徒日夜共处……或许还是会引起一些非议的。 “不过现在他们要说,都是受到了你的影响,我才会变得如此鲁莽。”库茨男爵夫人略微放松了一点心情,微笑着说道:“我必须承认,在你没有提醒我之前,我没想到会有人将慈善款项视作私产,将其中的大部分甚至全部塞进自己的口袋里,更不会想到,还会有职业骗子专门用这种借口骗走我的钱。” “我也有私心,”南丁格尔女士打趣地说道:“要是你的钱全被一群贪婪的家伙骗走了,那么我的济贫院,收容所,孤儿院和养老院,又要从那里去募集资金呢?” 库茨男爵夫人听了,忍不住放声大笑。 灰侦探 第77节 第266章 三位可敬的女士(下) 南丁格尔女士没有笑。 她望着自己的朋友,看着她从大笑到微笑,最后嘴角拉直。 “在我这里,你尽可以放松一些。”南丁格尔平静地说:“我见过比你糟得多的人。” 男爵夫人终于放下了防备,她向南丁格尔伸出手,南丁格尔急忙站起来,原本她们是面对面坐着的,现在,她坐到了男爵夫人身边,以一种与外表完全不符的温柔态度,伸出手挽住了她的肩膀,让她靠在自己的怀里。 男爵夫人终于不顾仪态地哭了出来,她虽然已经不是一个小姑娘了,但因为她的出身,她一直被很好地保护着。她以为这次与狄更斯先生的冒险,面临的最大威胁也就是人。她实在没想到自己竟然会遇到这样大的事故,几乎到了万劫不复的地步,她不是不后怕的,她清楚这一次的轻率冲动,很有可能毁灭了自己,也毁灭了她的好友狄更斯先生。 “我要忏悔,”她抽抽搭搭地说,“我要忏悔,我要记得这次教训。” 南丁格尔沉默着,她轻轻地拍打着朋友的肩膀,又自上而下地抚摸着她的脊背,犹如母亲般的安抚很快让男爵夫人冷静了下来,她有点不好意思地抬起头:“抱歉。” “对我你不用说抱歉。”南丁格尔站起身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丝巾,沾了水,给男爵夫人擦了擦脸,她仔细地看了看男爵夫人的眼睛,万幸,虽然哭得有点厉害,但眼角只是有点红肿,待会儿出去的时候带上面纱没人能发觉她的异样。 她们就这样肩并着肩,继续静静地坐了一会儿。“你打算把这件事情告诉女王陛下吗?”南丁格尔问道。 “我不确定。”男爵夫人说——如果女王想要知道,她会知道的,而且,如果这件事情真的是教会的授意——男爵夫人若是不管不顾,直接揭开,一定会将女王置于一个相当尴尬和为难的境地。 南丁格尔知道她说得对,在这种紧要时刻教会依旧阳奉阴违,敷衍推责,女王都能忍耐。男爵夫人虽然遭到了威胁,但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损害,以此向教会追责也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何必打破现在岌岌可危的平衡呢? “对了。”男爵夫人问道,“你现在不该在印度吗?” 女王陛下命令北岩勋爵将锡克王国最后的继承人带回伦敦,而尼克尔森又没能及时回到旁遮普,以至于在锡克境内又发生了几次暴乱,南丁格尔现在应该在英国人的军营里,兑现她对上帝和民众的承诺。 “博览会要开幕了,”南丁格尔耸耸肩,“我可是最重要的展品之一。” 男爵夫人下意识地皱眉,南丁格尔拍了拍她的手:“没事儿的,我们早该知道……”她停顿了一下,没有继续说下去,“我们不该对陛下太过苛求。”她慢慢地说道,“我也没有什么不情愿的,毕竟当初不是有你们,不是有陛下的保证,不是有你的捐助,我可能早就放弃了。” 弗洛伦斯.南丁格尔的出身并不低微,她的母亲是一个贵女,与王室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她的父亲也是一个贵族,常年辗转各国充任外交大使,有这样的起点,她的人生注定了会是洒满了鲜花的阳光大道。从她还在蹒跚学步开始,人们就知道,她今后八十年的人生会是怎样的——长大,学习管家,参加舞会,接受求婚,结婚生子,抚养儿女,照料丈夫,最后在亲人的拥簇下,平静地去世。 南丁格尔有时候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选择了这么一条崎岖的道路,或许是上帝的感召,但毫无疑问,她的选择遭到了所有人的反对,哪怕是把她当作自己女儿疼爱的医生,他父亲的朋友,当南丁格只是想向他学习一些有关于护理与医学方面的知识时,这位成熟稳重的医生欣然应允,大感安慰,但南丁格尔说她想要成为护士,想要在医院里工作的时候,这个医生大惊失色,马上叫来了她的父亲并且坚决地拒绝了她的要求。 在这样的环境下,南丁格尔不得不选择与身边的朋友、亲人虚与委蛇,她来到伦敦,表面上是按照父亲的嘱咐,在伦敦寻觅一个合心意的夫婿。实际上呢,她跑到了医院,一边做了医院的护士,一边向医生学习,解开她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惑。 与后世人们以为的不同,维多利亚女王,男爵夫人,南丁格尔并不是人们以为的,是在舞会,宴会或者在其她公开公共场合遇见的。她们相互结识的顺序应当是南丁格尔与男爵夫人,然后才是维多利亚女王。 南丁格尔与男爵夫人成为挚友的场合并不太符合人们的想象,库兹男爵夫人在她二十三岁的时候来到伦敦,她的祖父刚刚离世,为了继承祖父的爵位和遗产,继承人必须要到伦敦来请求女王的恩典和特许。但刚到了伦敦,她就突然发起热来,随从连忙把她送到医院里,在医院里她认识了南丁格尔女士。 南丁格尔那时候还是一个十七岁的小护士,但她对工作非常的认真和热忱,比起其她邋邋遢遢懒散成性的护理人员,这个小姑娘在男爵夫人的眼里简直就是一个天使。 之后她与南丁格尔逐渐熟悉起来,询问起她的姓氏和家世时,才发现南丁格尔的出身居然丝毫不逊色于自己,甚至更高一筹。她在惊讶之余倾听了南丁格尔的愿望与理想,不得不为这份崇高的理念所折服,也就从这时候开始,她成了南丁格尔的资助人。 南丁格尔创建怜褔会,其中最大的股东并不是维多利亚女王而是男爵夫人,之后南丁格尔在各处开设的慈善机构,也都有男爵夫人的支持。而维多利亚女王之所以能够与南丁格尔认识,也是因为男爵夫人在继承了爵位之后,将南丁格尔引入了自己的社交圈。 当时还十分年轻的女王对这位性格奇特的贵女也有一点好奇,等她们见了面,意外的发觉她们可能都是这个社会中的离经叛道者。 南丁格尔如同古罗马的塔维斯贞女一般,想要将自己所有的生命,精力与智慧投注到社会服务,而不是婚姻当中。男爵夫人她对婚姻也没有什么很大的兴趣,她所追求的是另外一种尊重和认可——女王陛下,当然在现今社会中女王陛下是人们公认的模范的妻子与母亲,但这真是她的想法吗? 这只是作为一位女性君王所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不容摆脱的义务罢了。 南丁格尔可能在私人感情上与男爵夫人更为更为亲近,但对于女王陛下,她也是感激的。没有女王陛下的允许和鼓励,她的父亲根本不会放她走出家门,遑论让她作为一个护士跑到非洲和印度,要知道,在南丁格尔之前,在军营中的女人都没有什么好名声。 这个恶劣的印象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在古罗马时期的军队行军打仗的时候,经常会有大批的妓女跟随,还有一些名为女工,事实上也是妓女的女人混迹在军营里。她们为罗马士兵煮饭,洗衣服,打扫营地甚至喂马,清洁盔甲,但在夜晚,她们也会在帐篷里接待各种各样的客人。 这种传统一直延续到现在,人们都知道妓女最多的地方莫过于跑马场,公园和军营。所以说,南丁格尔作为一个未婚女性,走到军营里照顾伤兵——那甚至不能说是真正的治疗,她只是给士兵们提供了一个干净整洁的养病场所,抚慰他们,如同母亲那样看着他们入睡——在最一开始的时候,也是被怀疑和否认的。士兵们用轻浮的眼神打量她,而那些知道她真正身份的军官们则坚决地认为,应当让这位未婚的尊贵女性早日离开军营,他们认为,南丁格尔的行为是毫无益处,没有一点意义的。南丁格尔女士和被称之为姐妹的其她护士都是来捣乱的,惹麻烦的,即便她已经得到了女王和当时政府的允许。 除了士兵和军官的不信任之外,横亘在她面前的还有一座壁垒。那就是军队里的医生,这些男性医生一方面是出于传统,一方面也是处于顾忌与防备,他们不认为这些在他们的印象中如同白痴一般的女人可以承担起属于他们的一部分职责,他们不允许护士靠近病房或是病人——南丁格尔和其她护士被拒之门外,一连好几天。 那时候也是因为有了库茨男爵夫人的资助,南丁格尔才得以打破僵局。 她从那些需要花钱的地方开始——提高伤员的饮食标准,加快衣服与床单换洗的频率,增加人手和设备——如供水排水系统,等等,南丁格尔整整拿出了三万金镑,我们都知道,一个金镑约等于现在的两千元,这是一笔巨款。看在这笔巨款的份儿上,医生和军官不得不做出退让,允许南丁格尔和其她护士进入医院照料伤员。 结果出乎人们的意料,说是奇迹也不为过,原本伤员有百分之四十二的死亡率,在南丁格尔和她的护士来到之后,不过半年,这个死亡率陡然下降到百分之二,她们做了什么吗?事实上并没有,她们也只是一群凡人,但就是这群凡人,达成了如同天使降临般的巨大成就。 “只能说,他们原先就是不该去死的。”南丁格尔说。 每晚,她都会提着油灯沿着走廊巡视,那时候的条件非常差,伤员非常多,痊愈又缓慢,所以不但是病房里,连医院的走廊里也摆满了痛苦呻吟的伤员们。每一晚,每一晚南丁格尔提着油灯从狭窄的小道里面慢慢地走过伤员身边,查看他们的情况,她没有立即可以起效的药物,也不会做手术,甚至不能减轻他们的痛苦,但让那些不幸的人来说,她的灯光就好像寒夜里的一把篝火照亮了这些他们的心。 她的行动告诉他们说,他们不是被舍弃的,他们还有希望,他们的意志变得坚强,求生的渴望缓慢的充满了士兵们的胸膛。渐渐的,每当南丁格尔或者其她护士提着灯走过走廊的时候,每个伤员都会挣扎着爬起来亲吻她在墙壁上的影子——这就是著名的壁影之吻。 南丁格尔也因此得到了提灯女神的美称,但对于维多利亚女王——她可能是喜欢南丁格尔的,但你要说尊重,之前不多,之后也很少,她是一个真正的君王,对于任何人都是高高在上,目光中带着审视和挑剔,哪怕你成就斐然。譬如这次,她直接在开幕式即将到来的时候,将南丁格尔从混乱的印度召唤回伦敦,致后者的意愿与工作于不顾,只是为了在各国显要面前炫耀她的提灯女神——南丁格尔心知肚明,但还是遵从了女王的旨意,没关系,她之前遭受了这样多的挫折与磨难,早就对这些小小的问题不屑一顾了。 她重新握了握男爵夫人的手,“博览会结束后,我可以马上回到印度或者到其他需要我的地方,陛下允许了。” “那可真是太好了。”男爵夫人故作轻松地说:“我到时候只要将我的成果直接交给女王陛下就行了。” “你买了多少?”南丁格尔问。 男爵夫人拿出随身携带的小本子,翻给南丁格尔看,她对数字不敏感,这点完全不如她的朋友,南丁格尔计算出了男爵夫人现在已经置备下来的场地数量,她微微闭上眼睛,甚至能够想象得出这些建筑所在的位置,结构和周边的各种市场和店铺,作为一个将医院的制度化从无到有有的精干人物,她提出的建议男爵夫人当然欣然笑纳,而且比起男爵夫人,南丁格尔接触的底层人民比狄更斯先生还要多一些。毕竟在十九世纪,士兵的来源还是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那么一点。 “你打算把它们交给谁来管理呢?”南丁格尔问道,教会是不可能的,不能说教会里的每个人都是贪婪和邪恶的,但在教养所和收容院这种管理者可以一言九鼎的地方,绝对的权力会迅速的腐蚀一个人,男爵夫人咬着嘴唇踌躇了好一阵子:“你觉得我有可能吗?” 南丁格尔叹了口气,她当然愿意看着朋友走出最重要的一步,但她也不得不感到担忧。伦敦现在是多事之秋,瘟疫刚刚过去,教会与王室的冷战还在持续,陛下又要召开一场盛大的博览会——我不太清楚这个博览会的用处,南丁格尔想,但她知道可能会有上百万人来来到伦敦参与到这场盛会中。 “所以我的计划是,”男爵夫人说:“维纳斯的小屋只收容女性,即便她们结婚了也不允许她们的丈夫和她们住在一起,就和济贫院那样男女分开,我这里只收容女性。” “这样冬天的娼妓会少很多。”南丁格尔说,然后两位女士隐秘地笑了笑,也只有在这种相对封闭的场合她们才敢将妓女这个名词说出来。 “我也听说了,最近有不少针对妓女的谋杀案,不知道我的行为能不能够给她们一些帮助。”男爵夫人说。 “会的。”南丁格尔斩钉截铁地说,“我们早就知道并不是每个妓女都是自甘堕落的,尤其是那些底层的女性。” 女王陛下可能暂时不能为男爵夫人所遭遇的事情做些什么,但她的反应还是很快的,就在第二天下午南丁格尔女士和男爵夫人就受到邀请,与女王一起用下午茶。 三位尊贵的女士在花园里谈天说地,笑意盈盈度过了相当愉快的一个小时,女王没有承诺什么,也没有给出旨意,但下面的人不可能不去理会其中的用意——所有涉及到男爵夫人的事情,都办得非常迅速,几乎可以说是一路畅通,就连教会那里也没有再出什么恶心人的小幺蛾子。 维纳斯的小屋在一周内就挂起了牌子,虽然名字只是小屋,事实上,那都是可以容纳上百人的大型建筑,西区两座,东区两座,西堤区两座,总共六座。 最初的时候,想要来此寻求帮助的女性总是犹犹豫豫的,尤其是她们听说这里不接受男性,即便是她们带着的孩子,男孩也必须在腰部以下——不过此时腰部以上的男孩已经可以去做童工或是做学徒,这样就可以避免一些男女不分滋生出来的混乱与罪恶。 只是各处小屋还是不可避免的遭到了一些皮条客与靠着自己的妻子卖身的丈夫的骚扰,他们理直气壮地前来索要自己的“财产”,要么想要翻进围墙,要么敲打铁门,要么拖着孩子在门口哭哭啼啼宣称自己的妻子、姐妹母亲被关起来了,并且受到了不可言说的侵害。他们不但要求管理者放他们进去,对,不是放里面的女人出来,而是放他们进去。这样,他们就可以有一个免费的栖身之地了——还要求管理者给予赔偿,鉴于他们的“姐妹”和妻子在这一段时间里没能赚钱给他们, 这种厚颜无耻的要求,男爵夫人和她雇佣的管理者当然不会同意。这些家伙想要趁着人多势众冲击收容所的时候,警察们吹着警哨,挥舞着警棍赶来了,这也是男爵夫人与警察厅厅长弗雷德里克达成的协议,警察们没有抗拒这份工作,对于他们来说,这份工作并不是在保护妓女而是在保护一位男爵夫人的财产,这种理由就正当的多了。 没多久,维纳斯的小屋就走上了正轨,它的作用也显现出来了。虽然只有六座收容所,每座收容所里也只能收容两三百个无家可归的女性,但这些地方就如同南丁格尔女士的提灯一般,给了那些绝望的人们一点希望,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聚集到收容所旁边,她们未必能够进得去收容所,或是放不下家里的孩子,但可以从管理者手里那点可以回家做的手工,她们在家里面做手工收入菲薄,但至少可以买上一块面包,买来一点木炭,让她们和家人可以在这个严酷的冬天继续活下去。 只要有选择谁愿意去做妓女?! 与此同时,驱魔人协会也接到了男爵夫人提供的另外一项工作,只不过这份工作不是针对恶魔的,而是针对人的。 “我们不对付人。”克拉玛说,这也是驱魔人长久以来积累的经验中所吸取的教训,他们没有身份,没有固定的资产,没有可信的资助人,教会不承认他们,政府也不承认他们。一旦他们针对人,而不是恶魔,无论那人是好是坏,最先被投入监狱的只会是他们。 男爵夫人拍了拍手:“先生。”她带着一份狡猾的笑容说道“我希望你们对付的难道是人吗?人,能够做出那种暴虐和凶残的事情吗?不不不,我觉得,他们早就被恶魔附身了,只是没有被发现,我也并不要求你们去伤害他们,甚至杀死他们,你们只要把他们抓住,然后交给警察就行了。” 克拉玛盯着男爵夫人,脸上带着一丝惊讶和戏谑,“好吧,夫人,就算看在金镑的份上。” 驱魔人接下了这个任务,很快就有不少被打得鼻青眼肿的男人被递交给了警察,他们要么已经动了手,要么还没来得及动手。那些动了手的肯定要被送上法庭,那些没动手的也会被弗雷德里克邀请来的记者暴露其身份,职业,真面目——他们可以在暗中大肆宣扬所谓的堕落论,认为自己在替天行道 但在现实中,谁敢去接近那么一个残酷的杀人犯?他们没有死,但也和死差不多了。 最终,所有人都心照不宣的清理行动只持续了一个星期,所谓的“开膛手杰克”就就如出现时那样,无声无息地销声匿迹了。 ——以下内容是因为作者有话说里不能超过五百字,未满一千字不收费。 灰侦探小百科: 这里要说说英国继承法。 首先百度——欧洲在中世纪初(公元507-511年)汇编法兰克人萨克利族的习惯,编成首部法典——萨克利继承法,其中一章规定女儿不允许继承家族土地,但并没有规定不可以继承王位,16世纪初,这一条规定被错误地理解升华为女性没有继承权,开始了女性在继承上不平等的局面。 尤其是欧洲中心国,以德国和法国为首的国家坚决反对女性继承王位,但在欧洲边缘地区,比如英国和西班牙等国,则没有真正地落实这部法典,所以英国在中世纪时,其继承规定比较模糊,并没有堵死女性继承的权力。 ——以上,所以说,虽然维多利亚女王是女性,她依然可以继承其伯父的王位,但在贵族之中,就要看爵位是否跟随着领地,如果爵位联系着领地,女性就没有继承权,需要寻找远亲中的男性继承,具体可见当时的文学作品,《傲慢与偏见》,还有唐顿庄园。 都是生了好几个女儿,但没有男孩,就必须交给外人来继承最大财产——土地的例子。 第七卷 博览会 第267章 博览会之前的四月(上) 维纳斯的小屋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在这个时代,绅士和淑女们做慈善也是一桩正当而紧要的功课。人们更多津津乐道的还是即将召开的博览会,辉煌的水晶宫,各国宾客,还有源源不断的船只,它们从世界各地运来了各种各样的展品,大的如一头巨象,小的如一枚指针,它们都将在博览会上大放光彩。 不过每个英国人都觉得,最终摘得明珠的必然还是他们,他们的国家,他们的女王,“英国万岁!女王万岁!”他们举起酒杯,满怀自豪,同时充满期待。 但对伦敦城内一千多名无家可归的女性,以及更多的,虽然有一处栖身之地但没有更多的钱来购置食物和木炭的母亲和妻子来说,维纳斯的小屋才是她们梦寐以求的乐土福地。 或许有人会产生疑问,英国可能是所有国家中最早颁布济贫法的国家,也是最早开设济贫院或是其他慈善机构的国家。既然如此,怎么还有那么多无法求活的穷人? 这里我们要将历史并列起来看。英国政府和王室最早制定济贫法,并不是出于对那些穷人的怜悯。而是因为在羊毛吃人运动或者说大圈地运动后,失去了土地,家园和工作的农民们流离失所,他们无处可去,也没有工作可做,空着双手面对的却是自己和家人空荡荡的肚子,人在饥饿的时候,什么都干得出——社会治安因此沦落到了一个相当不堪的地步。 也是为了安抚和收容这些人,济贫法和济贫院才得以诞生。济贫院并不是如我们所想象的,只要是穷苦的,衰老的,无法养活自己的人都可以进去居住一一它只接受还有工作能力的人,男人和女人会被分开,每个人每天要做十几个小时的工作,但得到的回报微乎其微——单薄的床铺,勉强能够蔽体的衣服,一日三餐,甚至两餐,只是一些糊糊,也就是麸皮、土豆、豆子和陈谷一起打碎磨烂煮熟之后的半凝固液体,就算这样也只有一小碗,让人勉强活着,说吃饱,这是绝对不可能的。无论男女,济贫院里的每个人都长期处在慢性饥饿的状态。 不过就算你饿到昏厥过去,工作也不会少哪怕一点。而且你若是得了病,也不会有药物和医生,如果管理员和嬷嬷们比较仁慈,那么他们可能获得一杯劣酒或是一碗热汤,最后就看他们自己能不能熬过来了。 这样的处境当然会让很多人想要逃跑,所以我们看到的济贫院,就是一个四四方方,相当正规的监狱。高墙耸立,警备森严,每个想要逃出去的人都会被视作罪犯处以监禁,流放,或者是服苦役。 而在济贫院中的女性遭受的折磨更多,很多济贫院中的女院就等同于管理者的后宫,他尽可以随心所欲的挑选自己喜欢的目标,这些女性带进去的孩子,如果有幸长到可以被派上用场的年龄或是身高,他们就会被带出去被卖给作坊或者是工厂里做学徒和童工,每个人的价格约在两先令到三先令,当然,这笔钱只属于济贫院的管理人,无论母亲还是孩子,一个便士都别想拿到。 相比起这些所谓的慈善机构,维纳斯的小屋虽然也需要每个被收容的女性做上一整个白天的工,但至少可以让这些女性以及她们带着的孩子。吃饱,穿暖,房间依然是多人共用,但铺着厚厚的稻草,有一张粗粝的毛毡毯子,可以供她们盖在身上或是垫在身体下面,不过在最冷的时候,同一个屋子的女士们会挤在一起,分出一些毯子压在身下,再将另外一些毯子披在身上,虽然比不上那些有壁炉的房间,但最致命的寒风与冰雨都已经被隔绝在厚重的墙壁之外了,靠着彼此暖融融的身体,她们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心。 最终让维纳斯的小屋走进大众视野的还是那些无孔不入的记者们,那些记者们起初也许只是想要找个噱头,毕竟,维纳斯的小屋这个名字着实有点暧昧,而且每天都有大量的女性在那里聚集,他们以为窥见了什么大书特书的秘密,特意乔装改扮过去打探,得到的结果却很让他们失望——看一位尊贵的女性做慈善有什么意思?完全不如谋杀、抢劫或是初夜拍卖会…… 但也有一些有良心和良知的记者觉得自己终于看到了一些美好的东西,或是一些聪明的家伙意识到了这是个趋炎附势的好机会,如今约有五十万左右的外省人和外国人聚集在伦敦,他们每天都要看报纸,如果报纸上都是一些谋杀、诈骗、风月之事或是些一些无聊的笑话……这样实在是太过有碍观瞻了。 更不用说这里还有大卫.阿斯特的真理报,还有如伦敦晚报、公报、每日邮报之类较为正统和严肃的报刊。有关于《维纳斯的小屋》的报道很快出现在了报纸的头条头版头条上,顿时引发了一阵轰动,没错,人人都爱刺激,但看多了阴暗的一面也会向往阳光,何况博览会在即,一些接待了远方亲友的伦敦人,在看到朋友看完报纸后投来的,若有所思的眼神时也会感到不满——这里可是伦敦!世界文明的聚集地和源头! 不至于总是只有这些肮脏的事儿可以报道吧——这时候他倒是全然不顾自己之前看的是多么兴致盎然了。 库茨男爵夫人再见到南丁格尔的时候,也忍不住苦笑:“看来女王陛下的展品又要多一个了。”她说——女王陛下在看过报纸之后非常满意于她的善行,立即让人把她召进宫里来,要求她进宫陪伴,在博览会结束之前最好也不要离开伦敦。 “这并不是什么不好的事情,”南丁格尔柔声安慰她说。有了女王陛下的青睐,男爵夫人的事业今后会顺遂很多,就像是南丁格尔之前创建的怜褔会和医院,毕竟从有了济贫法与济贫院后,这道原本应当有助于穷苦之人生存的法律和行当已经成了很多人虎视眈眈的敛财之道——现在没有失地农民了,但有在蒸汽大革命后因为各种机械失业的工人,他们进了济贫院,就是不是奴隶的奴隶,只要给口饭,不用工资也不用关心什么劳动环境与工作时间……得到的每一分利润都是纯的。 男爵夫人总是要离开伦敦的,即便现在已经有了可以快速传递消息的差分机,她不在这里,就很难保证他的代理人能够不折不扣地完成她的每一个要求,但如果在女王陛下的面前挂了号,至少可以让他们下手的时候瞻前顾后一点。 第268章 博览会之前的四月(中) 骨瘦如柴的老人倒在了利维面前。 半恶魔慢吞吞地在手腕上擦了擦刀,走到他面前,半蹲下来查看他的情况。 一股浓烈的异味扑面而来,就算是半恶魔也不禁皱眉,这是他杀死的第一百七十三个从印度而来的刺客——也有可能是依然愿意忠诚于兰辛格的人,这点对利维来说没有什么不同,他的职责就是保护锡克王国最后一个继承人杜利普辛格王子的安危。姑且这么说吧,这个孩子不能死,也不能离开伦敦,他必须在女王陛下的庇护下安乐无忧的活下去,他也是一个战利品,展示给所有的国家,象征着大英帝国对印度的无情征服和统治。 灰侦探 第78节 不过,近来像是这样的刺杀所能造成的威胁越来越小,最初的刺客,强壮,高大,蓄着长长的头发和胡须,裹着色彩缤纷的头巾,能够如同猿猴一般地跳跃,也能够犹如海獭那样的潜水,他们的牙齿和指甲都有毒,口诵的经文也会扰乱人们的思想,最令人畏惧的是,他们能够如同一个死人般的不呼吸,血液不流动,体温几乎等同于石头或是木头,加上可以收缩肢体,让他们可以藏在许多你想象不到的地方,烟囱、壁炉、箱子也就罢了,他们之中的一个甚至藏在了一个银质的大水壶里,真是难以想象,毕竟他们站起来后甚至能比利维更高,头巾包也大得出奇(单就那个头巾包的体积就超过了那个水壶),是不是? 但这些锡克祭司派来的刺客很快就被消耗殆尽了,也可能是因为他们觉得,旁遮普之狮的儿子已经不值得他们付出更多的代价,愿意继续为兰辛格国王付出忠诚的人只剩下了烈火燃尽之后的灰烬,譬如这个佝偻着的老人。 他可能也就比普通人强上一点,力量更大一点,速度更快一些,仅有可以称道的地方,也就是更善于忍受痛苦,也不畏惧死亡,半恶魔先是砍断了他的腿,他就用一只手支撑地面另一只手依旧挥舞着弯刀砍过来,利维接着将他的两只手全部砍断,他才倒下,眼望着天空,说着一些利维无法理解的话——要知道半恶魔原本是可以听说所有语言的,但这不是印度话,也不像是某个城邦的土话。仅有的一个能够辨认出来的单词就是古鲁,也就是锡克人所崇拜的大神。 当然对于恶魔来说,异教的神明也是他们的敌人,杀死他的信徒,半恶魔没有任何不适。 利维来回走了几步,他在等待。 之前的刺客或是忠于锡克国王的人,他们死在了伦敦的土地上,天堂的大门当然不会对他们打开,但同样的,地狱之门也依然紧闭着,即便地狱里面的恶魔对这些异教徒有着不小的兴趣,由半恶魔的眼睛看过去,他们的灵魂仿佛凝结在自己的躯体上,紧密不可分割,只是在躯体表面轻微浮动着另外一张脸,也就是灵魂的脸,这些面孔往往都是坦然的,平和的,不像是利维曾经见过的那些死者,那些死者的灵魂即便没有被地狱立即吞噬,依然会充满了痛苦、彷徨、不可置信,它们会不甘心地挣扎着,不愿意离开这个世间,不顾一切地要重新回到躯体里。 所以这时候一个人一旦死去,他的亲眷和朋友会立刻会为所有的镜子盖上一块黑布,因为一旦灵魂回不去躯体,它就会躲到镜子里,等到夜深人静,它就会出来,拉着房间里的人一起去死。 “是因为你们仍旧信奉着的那些神明吗?” 利维自言自语了一句,他回头看了看马车,马车里寂静如死,里面的人一直装作没听到外面的动静,也没有兴趣往外看一看,作为一个只有八九岁的孩子,他实在是非常早熟,但这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不说所有能够成为君王或者几乎成为君王的人,似乎从小便有着与他人不同的特质,在女王陛下命令勋爵把他带到伦敦之前,他已经在尼克尔森的手下过了不少担惊受怕的日子,那时候负责抚养他的人还有他的母亲也肯定会耳提面命地教导过他很多重要的知识,忍耐肯定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一课。利维转到马车后门,踏着车厢后的架子,跃上车顶,提出一个箱子。 按照协议,除了圣植俱乐部的佣金之外,在战斗中遗留下来的尸骸也全部归利维所有,半恶魔这几个月的血债全都指望着这些一帮人。他将那个苦行僧塞进皮箱里,这个只有十八寸的皮箱原本是塞不下一个成年男人的,但这个苦行僧不但皮包骨头,身材也矮小异常,塞进去不但绰绰有余,还有点哐当作响。 尸体也不重,就算是被半恶魔砍掉了一条腿,两只手,流出来的血也不多,肚子都是往内凹陷的,不得不让人怀疑他的体内还有没有内脏。半恶魔重新跳上车顶,将皮箱轻轻地放在马车的行李架上,没有引起一点震动。 “今天我们还要去哪里吗?”车夫问,他也是圣植俱乐部的成员,但他并不插手有关于这位杜利普辛格王子的事情,他只是个监督和辅助,利维看了看天色,就算到了四月,伦敦依然黑得很早,“明天早上我再过来。”杜利普辛格当然不会住在王宫里,尤其是他现在等同于一个大号的鱼饵,他被安排在牛津街的一套公寓里,里面服侍着他的仆人都是英国人,他在这里接受英国人给予的教育,过几天还会受洗成为一个基督教徒,他的穿着打扮,行走坐卧也一如所有的英国贵族子弟,如果他的肤色不是那么褐,眼睛也不是那么黑…… 他几乎接受一切安排,任凭人们摆布,但他的心中是否真的就毫无怨怼?利维可不信,半恶魔可以感觉到人类的情绪,而利维更能通过品尝空气中的气味来搜索查探更深更真实的内容,即便留下情感分子的不是人类,又或是当事人已经离开了。 他要分析这个小王子的思想简直轻而易举,何况憎恨、愤怒、绝望这些负面情感原本就要比快乐、轻松、满足这样的正面情感浓烈鲜明得多,一定要比喻的话,前者是胡椒、盐和酸醋,后者是蜜糖、水和奶油,根本不会被混淆。 这些气味在那个小王子的卧室和浴室里尤其浓烈,毕竟作为人质和展品,杜利普辛格能够独处的地方也只有这两个,只是近几天这种情绪也慢慢的淡化了,不是杜利普辛格已经接受了这样的结果,而是他知道,凭借着他还有他父亲留下来的荣光,事情已经无法改变——他也感觉到愿意来找他人越来越少了,半恶魔心想,这份工作可能不到博览会开幕就可以结束了,他略微有点遗憾,毕竟这种大鱼争先恐后向着往罗网里撞的事情,实在不多。 第269章 博览会之前的四月(下) 第二天利维一如既往来地到了小王子在牛津街上的公寓,但还没踏入门厅,半恶魔就嗅到了空气中不同于以往的味道。如果这些味道中不曾包括北岩勋爵,也没有一些不太好的内容,如杀意、警惕和防备,他可能会马上离开。 一个仆人迎了上来,拿走了他的帽子和手套,“今天有什么贵客来访吗?”利维仿佛不经意地问道,这个仆人并不是俱乐部的成员,他只是一个忠于大英帝国的普通人,听到利维这么问,他马上毕恭毕敬地说:“先生,今天北岩勋爵还有另外一位大人前来拜访杜利普辛格阁下。” 利维有点好奇,北岩勋爵和另外一位官员来看望杜利普辛格并不是什么不可以理解的事情,但如果是这样,北岩勋爵为什么不告诉自己,让自己避开呢?他有点疑惑地走进了会客厅,在会客厅里,杜利普辛格正站在房间正中,而北岩勋爵还有另外一位绅士站在他的对面。 小王子在看到了利维的时候,他仿佛很高兴地喊道,“先生,您来了!”,一边露出了一副对他无限信任的模样,若不是利维很清楚自己在这个小王子的心中就是一个恶魔——天哪,他的确是个恶魔——利维准会以为他还挺喜欢自己的。 半恶魔笑盈盈地走到杜利普辛格身边,向北岩勋爵投去一个问询的眼神,“你好,伦蒂尼恩先生。”那个陌生的绅士说,“我是威廉.兰姆。” 一听到这个名字利维马上就知道了,他就是大卫.阿斯特的那个男爵朋友的兄长,也是那个不幸在公学事件中第一个死去的学生的父亲,因为利维不但见过男爵,还和男爵有过一段时间的来往,甚至可以说是短暂的合作过,他快速而隐蔽地端详了那位先生一回,比起弗雷德里克,威廉.兰姆要更具男性气质,也更符合人们对一个伦敦绅士的想象。他的眉毛很粗,眼睛深深的凹陷下去,鼻梁上方有一个小小的凸起,仿佛天生就该架着一副金丝边框眼镜,鼻尖细小,嘴唇很薄,以至于看上去有点薄情寡义,当然,你也可以解释为这是一个坚毅果敢的象征。 “我受一位可敬的女士的委托,来教导杜利普辛格先生一些可能在之后的宴会与猎场里所需要用到的社交礼仪,还有一部分更为个人化的标准与规则,他会在之后的谒见中用到。”他看向利维:“你是杜利普辛格先生的随从?你或许会被要求与阁下同行。” 这句话的意思是,他也要和杜利普辛格一起学习这些所谓的……等等,可能,他才是威廉.兰姆出现在这里的原因,要知道,杜利普辛格一来到伦敦,就觐见了女王陛下,并且有幸在白金汉宫中居住过一段时间,就算复习功课,也不至于要带上一个东区的半恶魔。 利维再次看了看北岩勋爵,北岩勋爵微微点头,虽然几乎看不出幅度,半恶魔这下可真是有点意外了,他以为这场会面会来得更晚些:“这是我的荣幸。”他马上说。 威廉.兰姆还是那副平静到就算是伦敦大铁桥在他面前垮下来也只会按一按帽子的鬼样子,他向杜立普辛格重复了一些伦敦的上层人士们耳熟能详的内容,如:那位女士走进房间里的时候,所有人都必须起立,最好在那位女士走进房间并且落座之前,你也最好不要坐在座位上;又比如那位女士没有开口说话,你也不能开口说话,在交谈后,如果那位女士转向另一个人,就表示谈话结束,你不能随意插嘴或是自言自语;还有另外一些琐碎的小问题,像是在面对那位女士时,应当如何行礼,如何前进,如何后退,如何站立,都有详细的条文需要遵循…… 不过这场名为杜利普辛格实则为了利维.伦蒂尼恩的礼仪突击课,并没有对这位据说出生在东区,一直与下等人乃至罪犯打交道的灰侦探造成什么不快,他的表现非常从容并且大方,超出了在场的每一个人,整个过程犹如行云流水。但在马车上的时候威廉.兰姆就明白过来了,他面对的并不是一个普通人,一个凡人,而是一个半恶魔。他和北岩勋爵一同参与过滑铁卢战役,也就是说他的年龄并不像看上去那样年轻,他可能一百岁了,也有可能两百岁,而在这漫长的岁月中,他难道没有觐见过国王或者女王吗?对于他来说威廉.兰姆的教导只是帮他纠正了一些细微的不同,“没办法,”他说:“我还是有点不习惯。” 虽然作为兰姆家族的长子,他很早就从他的伯祖父墨尔本子爵前首相那里听闻过有关于另一个世界的事情,在不久前他也已经成为了玛哪俱乐部的成员,而且占据了一个重要的位置,女王陛下可能有意让他成为北岩勋爵的副手,而且若是一切顺遂的话,他将来或许还会接替北岩勋爵,成为玛哪俱乐部的首领——陛下对于兰姆家族的期望还是很大的。 “没关系,”北岩勋爵摇了摇头:“他不在乎那种东西。” “你说得对,我也听说过一些有关于他的事情,对了,我还要恭喜你,勋爵。”威廉没有明说他要恭喜什么,但北岩勋爵明白他的意思,他和利维的私人交情已经持续了很久,作为一个天生光明磊落的人,他也不觉得自己需要遮掩,很多人都知道他与一个半恶魔交情莫逆,甚至有公器私用的嫌疑。如果不是利维确实具备许多半恶魔没有的理智和能力,为他避免了很多流言蜚语的侵袭,又有威灵顿公爵的庇护,他现在可能连歌斐木俱乐部的首领都做不成。在他成为玛哪俱乐部的首领之后,女王依然没有询问过他和利维的事情,她甚至从来不提这个名字,仿佛这个半恶魔并不存在,这是一种宽容吗?当然不是,这仿佛在告诉人们说北岩勋爵不过是一个暂时填补空位的人,他的品行上是否有瑕疵,他的行事上是否有纰漏,陛下并不怎么在乎,所以才会容留他留下这么一个可怕的大窟窿——现在利维算是进入了这个帝国最高统治者的视线,而女王——也就是那位女士,名为召见杜利普辛格实则要求利维作为杜利普辛格的侍从随同见驾意思也很明显,她要看看利维,如果利维不符合她对北岩勋爵的要求,她会要求北岩勋爵处理掉这个显眼的瑕疵;相对的,若是利维符合那位女士的要求——她也会要求北岩勋爵将利维吸纳进正规的体系,免得因此遭人诟病诋毁。 所以威廉.兰姆才会恭喜北岩勋爵。这是一桩好事,无论那个半恶魔结局如何,女王愿意关心此事,就表示就女王已经将北岩勋爵放进了身边人的行列,能够成为君王信任的人所能拿到的荣耀和权力有多么大,无需多说,看看曾经的首相墨尔本子爵就知道了,他即便已经去世多年,遗泽还是惠及到了他的后辈子嗣。 对于未来同僚的恭喜,北岩勋爵只能表示感谢,但是他在心中仍有隐忧,你永远无法确定一个君王的想法,同时他也不确定利维的想法,是他不愿意让利维成为俱乐部的一个成员吗?利维从来就不是那种可以随意操纵和摆弄的半恶魔。 既然这是一场并不公开的召见,他们见面的地方当然也不会是王宫或是任何一个女王的公开住所。那是兰姆家族的一座庄园,距离伦敦只有不到八英里,位于一个山坡顶端,可以居高临下的俯瞰绵延的碧绿草坡和郁郁葱葱的灌木林。 它是一个法式的私家堡垒,与那些在十九世纪后为了享乐而建造的庄园相比,它的防御性更强,环绕着庄园有一道宽阔的壕沟,壕沟里充满了从泰晤士河引来的河水,壕沟内侧有着梯形的土堤,还有箭塔和小堡垒,与那种有着上百间房间的长方形大屋子不同,它是由数个三层或者四层的圆形塔楼式建筑组合而成的,这些建筑中房间不多但非常安全,而且如果在这里常驻的人数不多,那么依然可以居住的非常舒适。 譬如利维现在看到的这个套间,它占据了整整一层,阳光从新开设的窗户里投射进来在地板上,照出绚烂的光影,深色的胡桃木护墙板上悬挂着肖像画和精美的挂毯,三角橱里摆放着银餐具和一些精美的陶瓷盘子,而在房间的中央是一个巨大的椭圆形餐桌,可以同时供十几个人使用,房间的入口面对餐桌的一端,而他们今天所要谒见的那位女士,她的座位则摆放在餐桌的另一端,当中有好几十尺的距离。 利维还没进入这个房间,就感觉浑身刺痛,今天这座建筑里有多少天使、半天使、半恶魔?他知道这里的天使或是半天使,对他不会有什么好感,就像是曾经的小鸽子约拿,他们本身具有的圣光会如同尖刺那样灼伤他们认为是敌人的存在——半恶魔呢?当然,女王身边是不能出现恶魔的,这不是在打王室的耳光,而是在打教会的耳光——半恶魔可以通融,或者说,教会可以尽量做到无视。 但半恶魔和恶魔一样具有领地意识,所以若是在无需交付任务或者接受命令的时候,俱乐部里的那些半恶魔会远离人群,无声地隐蔽在自己选择的藏身处,一座荒僻的农舍或是一座孤悬野外的瞭望塔;利维所在的东区虽然也有很多半恶魔,但他们也是各自占据着一块单独的领地,并不会有一个半恶魔心血来潮的想要和利维做邻居。 大利拉也是因为她本身是一个偏向于人类更多的半魅魔,又对利维有着格外的需求才能够与半恶魔分享同一片领地。 这么多的半恶魔聚集在一起,就像是像一群嗜血的野兽被关在几乎只允许转身的笼子里,他们忍耐着不互相撕咬就很难了,想要保持冷静简直难如上天。 那位可敬的女士并不是一个人来的,不是说她身边那些看得见和看不见的护卫——她身边还跟着一个小女孩,在那位女士身边出现小女孩并不是一件值得让人奇怪的事情,贵女们侍奉女王从来就是一件值得赞颂和骄傲的事情,奇怪的是这个女孩有着如同木炭那样的黑皮肤。半恶魔的视线才落在这种小女孩身上一秒钟,就猜到她应该就是被奉献给女王的另一件礼物。 她和杜利普辛格没什么区别,都算是大英帝国的战利品,她来自于非洲,本来是一个小国的公主,但在与另一个国家的战争中,她的王国覆灭了,她的父亲和母亲被杀死,而那时候只有五岁的她,被作为一个奴隶卖给了一个英国人。当然,因为英国的蒸汽大革命促使的工业化大迁跃,英国人并不需要奴隶,它的敌人中倒有很多依然在施行奴隶制的国家,比如那该死的美国。 所以英国很早就颁布了有关于废除奴隶制的法律,这个女孩并不能被称为黑奴,而买下她的英国军官也不是出于怜悯,他只是想到这个家园与亲人都毁灭于奴隶制(她的国家经常被另一个国家攻打以劫掠民众作为奴隶贩卖)的小公主,可以被作为一个活生生的证据,趁着博览会召开的时候展现在各个国家面前,以彰显大英帝国的文明与仁慈,并由此映衬出他们的敌人是如何的残酷与落后。 她在英国军官的家里度过了两年,这两年里,她一直在接受英国式的教育,等到她可以勉强被称为一个英国淑女的时候,她就被英国军官带到了女王面前。这份礼物深得女王欢心,她立即宣布,这个黑皮肤的女孩将会成为她的教女,和杜利普辛格一起,一个褐色皮肤的教子,一个黑色皮肤的教女,可真是足够往伦敦这张并不怎么干净的面孔上增光添彩了。 “到我身边来。”那位女士说,杜利普辛格看了看利维,不知道他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而为,不过,这种状态很容易引起那位女士对利维的怀疑,如果利维不是一个地狱种子,杜利普辛格的行为倒有可能给他惹来一点麻烦,但既然他是个半恶魔,他能够凭借着杜利普辛格得到些什么呢?总不见得跑到锡克去,和那些异教徒神明的余孽们打一架,成为那群猴子的国王,然后和这个世界最为强大的海军敌对吧。 那位女士也像是没有注意到这个小插曲,她将杜利普辛格叫到自己面前,像是在打量着一件东西似的上下看了看他,“哦,孩子,”她说:“你看起来好多了,像个体面的小绅士。”她略微侧过一点身体,让杜利普辛格看到身边的黑皮肤小女孩:“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莎拉,”她说:“她会是你的好朋友。”她说的是肯定句而不是祈使句或是问句,同时指了指杜利普辛格:“这是杜利普辛格,他是我的教子,你是我的教女,你们年岁相仿。”那位女士温和而坚决地说,“你们应当可以相处的来,好了。”她对他们身边的侍从说:“带他们到花园里走走吧。” 两个深色皮肤的孩子就像是一对被操控着的玩偶那样,手拉着手走出了房间。 利维在那位女士将视线转到他身上的时候,恭敬地低下了头,掩去了脸上的表情,半恶魔并不会怜悯人类,他只觉得好笑,莎拉这个名字应当是那个英国军官取的,这是一个纯粹的英国女性名字,但充满讽刺意味的是,人们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的时候,只会以为它属于一个皮肤白皙,身材纤细,头发乌黑的英国女孩。 “你好,伦蒂尼恩先生,久闻其名——我身边有不少你的同类,但你显然是不同的,就我看来,你身上具有更多属于人类的美德,是一个值得信任和赞赏的绅士。” “谢谢。”利维礼貌地说。 “但我听说过,你曾经拒绝过北岩勋爵的邀请。” “是的。” “为什么?是因为那时候的勋爵先生所拥有的资本,还不足以你下注?”那位女士轻快地说道:“那么,你现在觉得他有了吗?” “当然有。”如果在那位女士面前,说守卫她以及整个王室的玛哪俱乐部的首领都不值得一个半恶魔服从,那简直就是在自找麻烦了。利维停顿了一下:“但,不,现在的他或许有了让我下注的资本,但若是可以,我依然不愿意交出我手上所有的筹码。” 这句话说的在场的大部分人变了脸色,那位女士则露出了一些轻微的不愉之色,因为她的身份,这种细微的改变也算是一般人的疾言厉色了:“那么,什么人可以让你孤注一掷呢?”她若有所指地说,“你又有多少筹码?” 女王虽然对北岩勋爵并不是十分满意,但后者依然是个值得尊敬和信任的人,一个半恶魔,如果不是因为北岩勋爵,根本不值得她耗费时间和心力。 “不多,但也不会比别人更少。”利维抬起头,半恶魔那双诡异的异色双瞳注视着这个国家最为尊贵的一个人:“您啊,陛下,您,既然我的同类之中有人可以效忠于您,那么我为什么不可以?” 第270章 狼和狗 “你是故意的。”勋爵神情凝重地说,“只是为了不进俱乐部。”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半恶魔一边漫不经心地眺望着窗口飞速掠过的风景,一边说道:“女王陛下身边的狗都是精心挑选过的。就算是在一群狼中突然出现了一只性格格外温顺,表现格外优异的狼崽子,难道她身边那些人就会将这只狼崽子提出来送到女王身边去吗?不说这只狼崽子怎么样,狗儿也会对着他们叫唤的。” 利维说的是事实,女王身边那些半恶魔都是有姓氏的,更直白点说,他们的父亲和母亲可能就是某个误入歧途的贵族,他们祈求了些什么旁人未必能够得知,但在献祭仪式上,他们与恶魔生下来的孩子如果有幸没有被恶魔吞噬、带走,或者在幼年的时候失控,差不多都能好好地长大。 显而易见,他们肯定比那些寻常祭品生下的孩子好命得多,他们会被寄养在修道院里,由教士监督,当然到了这几年,贵族也会选择一个他们所信任的人监管这些“儿女”,或许他们的活动范围会受到限制,但他们可以衣食无忧,并且拥有受教育的权利。 现在人们都知道,如果一个婴儿生下来就不接受任何教育,那么他肯定是愚昧无知的,如果还要遭受寒冷与饥饿的折磨,那么他们长成后也与一头野兽没什么区别。一个半恶魔,如果有人精心教导,那么他至少会知道如何处理自己的冲动和欲望,并且有缓解它们的可能——权力和金钱可以买到很多东西,有时候人命也在其中。 只有这种半恶魔才有资格进入女王陛下的圣植俱乐部,或是成为女王在另一个世界的护卫。 利维这样的野生半恶魔,即便人人称赞,勋爵更是把他视作一个真正的朋友,那些人也是绝对不会把他放在女王身边。 勋爵动了动嘴唇——如果他不是俱乐部的首领,没有见过半恶魔加入俱乐部时必须执行的“仪式”,他倒可以坦然地说,就算是进了圣植俱乐部,利维也能得到他的庇护。但他既然已经成为了俱乐部的首领,就知道俱乐部是怎样对待这些半恶魔的,比起教会,俱乐部的手段是要温和一些,但就像是会给烈性犬套上带有倒刺的皮圈那样,他们也会在半恶魔身上烙印下无法去除的符咒,施加各种限制以及一些不为人知,但可以随时可以夺走他们性命的小手段。 他没法兑现自己的承诺,若是利维进了圣植俱乐部,在他还是首领的时候,利维或许还能和现在一样自由并且安全,但一旦他不是首领了,他就要将权力移交给下一个人,而这个人对半恶魔就有了生杀予夺的权力,他可以肆意的羞辱半恶魔,折磨他,把他打回地狱,不会有任何人谴责这种行为,地狱种子可不单是半恶魔对自己的嘲弄,它也是人们心中最为顽固和正确的想法。 “我留在外面。”利维说:“对我们来说只有好处。”他低沉而又温柔地对勋爵讲道:“我还不知道你是怎样的一个人吗?你耿直的脾气早晚会害了你,而君王的心要比娼妓的更加多变,她今天可以把你当作父亲兄长一般的对待,明天也可以将你看作可耻的叛徒与凶手,他们下起手来从不犹豫,干脆利落,宁愿在最后一刻忏悔自己的过错也不会迟疑那么一星半点。” “你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半恶魔准确地判断说:“别说你的君王和你的同僚了,你甚至无法和其他人那样,将那些黑人、褐人和红人看作与自己不同的存在,你认为,他们也是人,不是动物,你说,他们不该受到奴役,不是嘴上说说,而是心里真的这么认为——你看着杜利普辛格,心中充满愧疚,你意识到,自己将一个孩子带离母亲的身边,带他离开熟悉的故土,远离那些忠诚于他的人,将他置身与一个尔虞我诈,处处危机的世界的时候,你就在动摇,这是一个不好的兆头。”他耐心地说:“别以为你的想法不会被女王或是其他的人窥见,一旦他们发现了你是个异类——你知道他们会怎么对付异类。” “我若是进了俱乐部,”利维说:“那么等到他们动手的时候,我们一个都别想脱身,我没法帮你,你也没法帮我,若我留在外面,”他直言不讳地说:“最少我能给你收个尸。” 勋爵沉默不语,利维也没有再说话,作为一个半恶魔,他已经说的够多了——如果不是看在北岩勋爵的耿直或说固执不仅仅对着那些平民和奴隶,也对着他这么个半恶魔的份上…… “你也不用太担心女王的看法,”过了一会,利维又没好声气地说道:“你以为我算什么?可能是我的名字因为你,还有杜利普辛格的原因,让她有了点模糊的印象,也只是一时兴之所至,来找个乐子罢了——你要是有时间去动物园,难道不给猴子扔个桃子,看看表演什么的?” 确实,对于女王而言,这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只是繁重的政务中一个可以作为消遣用的小插曲罢了,假如利维是个大恶魔,她或许还会试着看看他能做到什么程度——这个名字很快被她抛在脑后,在即将到来的五月,没什么能比即将在伦敦的海德公园召开的第一次世界博览会更重要了。 而在复活节的守夜弥撒后,女王陛下的心情就更好了,她身边的人都能感觉到周围的气氛都在变得轻松,只有很少人知道,就在守夜弥撒的当晚,坎特伯雷大主教秘密造访了肯辛顿宫,既然他是请求受到召见而不是女王先召见的他,那就是说,在这场无声的战争中,教会又退了一步。 但凡有信仰的地方,教权与王权的争斗一向非常激烈,而英国可能是最为出格的地方,除了胆大妄为的亨利八世,没哪位君王差点倾覆了整个天主教会,并企图用自己建立的新的宗教权力机构取而代之,不过亨利八世终究是个凡人,在他去世之后,备受压迫的教会立即在他女儿玛丽继承王位的时候大力反弹,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后果,以至后来的英国国王或是女王——他们或许做出了一些妥协,但没有一刻不想着将这一部分被切割出去的权利重新收到怀里。 维多利亚女王一直非常推崇科学、技术研究以及一切可能对人类的信仰产生影响的东西,很难说不是因为这一点。 可以说,如果不是还有天使与恶魔降临在这个人世间,作为活生生的证据摆在女王面前,她的行事可能更为激进。 至于死后是升上天堂,还是下地狱,这点别说女王,就连略有影响力的官员和贵族都不会在意,他们很清楚自己必然是要上天堂的,倒不是说他们有多么虔诚,而是他们在生前就向教会,也就是天堂在地上的代言人缴纳了异常丰厚的税款,也做了足够宏大出众的姿态,如果他们都上不了天堂,那些因为穷困犯下了各种罪孽,却连一张赎罪券都买不起来赎罪的穷人又该怎么办呢?他们会说,看,这样的老爷都上不了天堂,我们就更别说了,别以为他们会因为恐惧把兜里的最后一个子掏出来捐献给教会,才不会,事实已经证明了,在人类的底线被迫降低到一个无法挽回的时候,他们就会为所欲为,毫无顾忌。 说个笑话,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教堂都是第一被劫掠的地方,异教徒会攻打它们,骑士也会从中收刮,农民决定起义的时候,教堂和城堡一样是他们的首要目标。天主的地上住所并不能遏制住人类的贪欲和疯狂。 有这么一个摆在所有人眼前的明牌,教会和女王的争斗中很难取得真正的上风,有时候坎特伯雷大主教也会责备他的前任,如果允许之前的威廉四世或是乔治三世有一个儿子,而不是想要一个女王——他们希望会有一个拥有普通女性优柔寡断的性格和悲天悯人的性情的统治者…… 确实有疯子胡安娜,但也有卡斯蒂利亚的伊莎贝拉,国王们各有各的脾气,女王们也是如此。 维多利亚女王对外的形象是个贤妻良母,充满了一位尊贵女性应有的光辉和仁爱,因此取得了很多民众的支持。但事实上,她既可以对爱尔兰大饥荒造成的上百万人的死亡与流离失所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也能对伦敦市区三大瘟疫四处横行的惨状毫不在意,更何况女王一向所依仗的科学,也确实帮助她抵御住了这桩由无形之手推动的人为浩劫。 没能达成预期的效果,教会当然是异常沮丧的,而让他们感觉更加糟糕的是,即便在之后的这段日子里,他们以全体冷暴力的方式来抵制这位女王的统治,却依然收效甚微。这位陛下在某些方面异常——想得开,虽然更相信贵族和官员,但若是贵族和官员没能达到她的要求,她也不吝于将目光放在以往不屑一顾的小人物身上,教会拒绝服从,而女王的圣植俱乐部还没有壮大到可以取代到教会,女王就可以启用之前在他们的眼里如同吉普赛人一般的驱魔人协会。 起初驱魔人只是犹犹豫豫地来了几十个人,但等到这些人在伦敦取得了些许立足之地,就有更多的驱魔人都在朝着这里来。 毕竟在之前的几百年里,驱魔人的日子都不太好过。 他们要么被视作骗子,要么被视作罪犯,他们可能想要如一个平常人那样的生活,但几乎不可能。 最早的驱魔人就是一些有意被当时的教会和王室引入另一个世界的普通人,他们出身不高,为了获得身份与地位能够无所不用,毫不畏惧,是一群非常好使唤的狗,但正如古老的东方传来的箴言——鸟儿打完了,弓箭就要被收藏起来,兔子被杀完了,下锅的就是狗了——那时候教会是为了巩固信仰和争夺权力,而王室则是为了统一王权和消弭内患,才容许他们暂时凌驾于大部分人之上,但等到事情干完了,这两位可不会在乎这堆被废弃的工具会遭到怎样的排斥和报复。 比起那些境遇相似的平民官员,驱魔人还要面对一个如同跗骨之蛆的诅咒——假若你们没有忘记,一旦被恶魔打上标记的人,就此一生都没法摆脱地狱的纠缠,若是他们有了后代,诅咒会在他们的血脉里繁衍,只要他们的血脉没有断绝,它就会一直在他们的子子孙孙中流传下去…… 这些孩子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就会遭到恶魔的侵袭,若是幸运或说不幸地没有被当即拖入地狱,长大后他们会因为眼睛可以看到凡人看不到的东西,耳朵听到凡人听不到的声音,而变得疯疯癫癫,没人会要这样的学徒,也没人会要这样的雇农,他们最后能做的也就是捡起父母或是其他长辈留下的圣水、盐和武器,继续永无止境地与恶魔缠斗下去,这种行为堪称是一个恶性循环。 他们不依靠与恶魔战斗,就没法获得最基本的食物、住所和衣服,但他们一旦触碰到了这个禁忌的领域,他们就再也得不到片刻安宁——这份意外的雇佣合同,对于驱魔人来说,就像是在漫长的黑夜里终于看见了一线微薄的曙光。如克拉玛这样反应敏捷的驱魔人,在确定了他们必不可少的圣水可以得到供应后,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投出了所有的筹码,他的同僚也担心过,如果教会最终向女王屈服,愿意被其驱使,驱魔人会不会再次被赶入到黑暗中呢? 未必,克拉玛觉得,经过了大瘟疫和之前的事情,女王应当意识到了,教会并不是什么可以值得相信的玩意儿,而隶属于王室的圣植俱乐部显而易见的还很稚嫩。 教会,圣植俱乐部,还有驱魔人,“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比三角更稳固。”克拉玛喃喃道。 “爸爸,我可以和男爵夫人一起去水晶宫吗?”小嘉宝的请求打断了克拉玛的思绪。 他看向自己的小女儿,“当然可以,”他说:“但你要记得,她终究是你的雇主,她愿意犹如对待自己女儿那样对待你,这是一桩好事,但你不可以因此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你可以爱她,尊敬她,保护她……”驱魔人忍耐了一下,没有继续说下去。 他还有一个奢望,那就是他的小女儿,可爱的小嘉宝能够不再重蹈其他女性驱魔人的覆辙。 若有可能,他不希望小嘉宝继续做驱魔人,若是小嘉宝能够得到那位库茨男爵夫人的喜爱,成为她的女伴甚至养女,由此得到一桩称心如意的婚事,从此远离这种颠沛流离,日夜不安的生活该多好啊。 灰侦探 第79节 毕竟作为一个老驱魔人,克拉玛已经见多了女性驱魔人的多舛命运,即便是在驱魔人里,社会的道德规范依然存在,男性驱魔人放浪不羁,或许还能得到一些怜爱和理解,女性驱魔人则会被视作娼妓,而且比起男性驱魔人,女性驱魔人还要面对一重危机,那就是她们很容易被恶魔视作祭品,有不少女性驱魔人在与恶魔的战斗中,要么受到诱惑,要么受到欺骗,甚至被暴力占有身体,生下了恶魔的孩子,但凡遇到这样的状况,母亲很难从恶魔的控制下生还,她们很快就会死去,灵魂也会落入恶魔的掌心,任其奴役,只有极少数的女性驱魔人能够逃离,但只要有那个孩子在,那根致命的套索还是会时刻套在她们的脖子上,等着在某一个黎明或是深夜收紧。 第271章 众生相(上) 想要去博览会的何止只有小嘉宝一个人呢? 五月一日的黎明时分,就有数以万计的人从四面八方涌向海德公园,这还不算一早就在海德公园附近租房、露营甚至睡在马车里面的人。 黎明时分的伦敦雾气依然厚重到令人窒息,即便今天是个难得的晴天,能够穿透雾气的晨光也只有十之一二,但即便是在这种阴沉的光线下,人们依然可以一眼就看到博览会的会场,那座巨大的水晶宫,何其壮美!何其宏大!何其绚丽!这些曾经被用来称颂天主的天上住所与地上住所的话语,现在全都被用来称颂人类自身。 混迹在人群中的教士或许心有不快,但在看着这座建筑的时候,他们也很难说得出什么来。 利维与大利拉之前来到工地的时候,水晶宫还只是一个枯瘦的框架,只能从规模上大概看出这座建筑将来会有多么辉煌,那时候作为它皮肤的玻璃也都还堆放在地上,现在它们都被镶嵌起来了,就像是有一个手艺精湛的工匠在王冠上镶嵌钻石,工人们乘坐着为了这次博览会而发明的移动脚手架车,在距离地面约有三十尺的地方,将一块块巨大的玻璃固定在黑铁的框架里,玻璃有平整的长方形,也有拱起的圆弧形,但都如水晶一般的澄澈透明,即便只有一些微弱的光,也足以让它们在人们的视野中熠熠生辉。 我们之前也说过,在建造博览会会场的时候,场地里原本有很多参天大树,按照设计师的意愿,它们不但没有被砍掉,反而被完整的保留了下来,在水晶宫建好之后,这些树依然生机勃勃,绿意盎然,人们行走在其中,甚至有一种错觉,无法确认自己是在室内还是在室外。 库茨男爵夫人今天也是难得的放松了心情,毕竟,在运作维纳斯的小屋这一慈善机构的过程中,无论到了哪一个环节,都不由得让人心情抑郁,原有房屋的主人会和她讨价还价,邻居会抗议,因为他们不想和穷人以及娼妓住在一起,在挑选管理人的时候一样需要提起十二万分的小心——谁能轻易看出那些隐藏在堂堂仪表下的黑心肠呢,更不用说,还有教会,教养所的事情发生后,他们也向库兹男爵夫人表示了歉意,但说实话吧,男爵夫人如果当时就死在了那个教养所里,教会还能向谁表达歉意呢?她拒绝了教会派来的教师,哪怕他向男爵夫人展示了自己的单侧羽翼,男爵夫人坦然地说,不是我不愿意相信你,而是站在神的造物的立场上,你也不得不承认一个凡人的性命、灵魂和思想,是没法和教会——你们在人间的代理人相提并论的,她相信这个半天使会在恶魔与暴徒前很好的保护自己,但如果教会又有了什么异动,他也不会为了自己悖逆教会的旨意。 那位教士果然也不是对教养所的事情一无所知,对男爵夫人的诘问,只能面露愧色,沉默不语,但在临走前,他还是建议男爵夫人最好能向女王请求,请女王派出一个可信的俱乐部成员来保证她在伦敦的安全而,不是选择一个驱魔人。 驱魔人确实曾经率属于教会,他说,但他们脱离教会的时间也太长了,他们要比任何一个凡人更接近恶魔,如果说一个凡人要坠入地狱,总要有个过程,他们就是一脚踩在人世间,一脚踩在地狱里,稍微歪一歪,他们就不是人类而是恶魔的走卒,而那时候,若是有人在他们身边,就是他们最容易得到的祭品和表露忠诚的证明。 “我会的。”男爵夫人说,但可能要在博览会之后了。如她说过的那样,与女王陛下那点交情还不能被用到这种无关紧要的地方,再则,她与小嘉宝共处的这段时间里,发现小嘉宝并不如教士们所说,是个天性邪恶的坏种子,她的举止或许有些粗俗,头脑也有些简单,很像是那些在无边无垠的田野中长大的乡下姑娘,但她的心不坏,而且在男女之事上,她还是个孩子,懂得未必有上流社会的那些年轻女士多。 她也看出了驱魔人首领的心思,她在二十三岁时接过了祖父的爵位和财产,之后想要做她女伴的小姐们一向很多,其中不乏有在爵位和家族的历史上超过她的,这不是什么值得羞愧的事情。在十九世纪,女士们除了姓氏和父兄的地位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嫁妆。 这种风气自上而下,也不止在这几年,那些因为王后的嫁妆而导致两国交战的事情并不在少数,就说曾经的查理二世的王后,葡萄牙的凯瑟琳公主。这位公主即将出嫁的时候,她的王国葡萄牙才从西班牙的统治下独立出来,西班牙当然不甘心。而葡萄牙急切地需要找到一个支持,英国的查理二世无疑是一个最好的人选,但令查理二世失望的是,凯瑟琳原来说好有八十万金镑的嫁妆,到了最后只有三十八万金镑可以兑现。 “这简直就是一桩奇耻大辱!”查理二世给自己的大臣说:“这桩婚姻建立在一个骗局上!”最后,这位可怜的葡萄牙公主只能独守空房,直到去世没能生下一个孩子。一国的公主,一国的王后,尚且如此,何况是那些普通的贵族女性呢? 而此时的绅士们在讨论起某位未婚女士的嫁妆时,也是毫不羞惭的给她们分出了好几等,只有一千金镑嫁妆的女性只能嫁给乡绅,拥有两千金镑嫁妆的女性就可以在外省寻觅一个同等级的绅士或是一个富有的商人,有幸得到五千金镑嫁妆的女性可以在贵族当中挑选自己的未婚夫,若是有着一万金镑或是两万金镑嫁妆的女性呢?她的选择面就更加广阔了。 如果能够达到库茨男爵夫人的这个程度,即便她要选择一位公爵、一个亲王也不是不可能,所以若是能够成为男爵夫人的女伴,在相处过一段时间,有了感情之后男爵夫人甚至无需动用本金,只需要拿出一小部分利息就足够这个女伴寻觅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好夫婿了。 但在库茨男爵夫人了解到这一点之后,她身边几乎就没有出现过长期陪伴的朋友,如果是亲戚的女儿或者姐妹,她会容许她们在庄园里居住一段较长的时间,但在她的身边,无论男女都是来来去去,从不常驻。 有些是男爵夫人的安排,有些则是如狄更斯先生与南丁格尔女士这样的,虽然他们之间的友情真实且深厚,但他们都有着各自的事业,并且为此竭尽全力。 你说男爵夫人有没有在他们身上用过钱?用过,很多。但她心甘情愿,南丁格尔女士创立下了怎样令人称颂的伟大事业,我们有目共睹;至于狄更斯先生,在他们在沙龙上认识之前,因为性别和身份根本无法触及底层社会的库茨男爵夫人就是通过他的《匹克威克外传》、《奥利弗·特威斯特》、《老古玩店》意识到,自己之前捐助出去的钱和物资可能都只是喂饱了一群鬣狗和蛀虫…… 她也愿意为身边的这个小姑娘筹划,也是因为这个女孩有着可以称道的优点。 要知道一个从底层陡然被拔擢到上层的女孩,非常容易被上流社会的那种富丽浮夸,五色斑斓的表象弄得眼花缭乱,无所适从,甚至迅速堕落,毕竟人们早就说过,从奢侈走向简朴是很困难的,但从简朴走向奢侈又是非常容易的,何况小嘉宝她还有值得人们驻足一顾的秀丽面孔,她又那样年轻,那样的明亮,这个形容词没错,她走出来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光线都会集中在她身上,那是一种沉闷刻板的伦敦上层社会中缺乏的活力与新鲜。 在还是驱魔人的时候,她被她的父亲有意打扮的非常粗俗,甚至可以称得上丑陋。等她来到男爵夫人身边,男爵夫人就做主让她把厚重的斗篷卸掉,换掉皮夹克和长裤,头发不再简单的梳成一个大辫子或是盘起来,而是如现在的贵族女性那样卷成精巧的发卷——男爵夫人年轻时候有很多衣服,在得到妥善保存后,现在依然光泽如新,丝绸、亚麻、毛呢和棉布,那时候的她也是又瘦又高,和现在的小嘉宝身形相仿,于是这些衣服也都被拿来,挂在女孩的卧房里。 除了这些之外,管家依照她的吩咐,如同对待一位远亲女眷那样,将应有的各种配套,像是仆人、房间、马车、用具以及各种各样零零散散的小配饰都准备妥当,这些东西单件看上去不算太昂贵,全部加起来就是一笔可观的数目。 如果这个女孩在受到这样的款待后,变得轻浮和贪婪,男爵夫人也不会责怪她,只是她也不会为了避免这个女孩走进歧途而故意将她置于家庭教师和女仆的位置——只要在她身边,这种落差总是不可避免的,女王陛下曾经半玩笑地说,全国至少有一半女性都会嫉妒库茨男爵夫人,而欧洲的一些国家的公主,都拿不出她十分之一的财产来做嫁妆。 她也想好了,如果小嘉宝愿意,她也会站在一个长辈的立场上去教导她,她或许不会需要小家伙来自己做护卫,但她会为这个女孩安排一个女子修道院。让她去上学,接受教育,等她毕业后她就会为她挑拣一门合适的婚事,这不单是为了小嘉宝,更是为了克拉玛,感谢那位驱魔人的救命之恩。 小嘉宝倒是一如既往的快活,轻松,她没有拒绝男爵夫人的好意,她尝了男爵夫人推荐给她的美味食物,穿了男爵夫人送给她的衣服,用了浴室和那些五颜六色,气味芬芳的沐浴用品,擦了粉,洒了香水,她和男爵夫人学跳舞,不是那种粗俗的乡间舞蹈,而是古典宫廷舞与维也纳华尔兹。 她也听音乐,看书,她沉静下来的时候就像是一个真正的淑女。 但这样的状况状态她可能就持续了一天,或是两天,等到再次陪伴男爵夫人出行的时候,她又重新穿上了男人的裤子、衬衫,将头发紧紧地缠起来,披着一件简单的小斗篷,裙子里面也没有加上紧身衣和裙衬——如果不是会被卫道士们指责,男爵夫人怀疑她连裙子都不会穿——她没有闻到香水和脂粉的气味,虽然小嘉宝还没有到用这些脂粉的年龄,但男爵夫人看得出她之前很喜欢一款以紫罗兰为基调的香水。 “但和您在一起的时候,我最好还是不要用香水或者其它有味道的化妆品。”小嘉宝说,没有半点迟疑,“万一再出现如教养所里的那种状况,我身上的气味会和别的气味混淆在一起,我就找不到您了。”而在那种时候,哪怕慢上一秒半秒都是生死之别。 男爵夫人在心中轻轻的叹息了一声,不知道是感到遗憾,还是感到宽慰。 “来吧,”她伸出手让小嘉宝挽住:“我们一起去水晶宫。” 第272章 众生相(中) 利维看到了她们,半恶魔的灰白发色在英国并不常见,或者说,在整个世界上灰色头发在年轻人身上都是不多见的。天生灰发的人可能都有一些或近或远的亲戚关系,这是一种先天性的遗传,半恶魔的视线迅速的从那个灰发女孩身上扫过,幸好博览会可以说是一个公开性场合,而淑女们在公开场合的时候都不可能将头发露在外面,她们要么披着头巾,要么戴着帽子,能露出来的也就是这么一点儿。 他身边就站着魅魔里鲁,里鲁今天打扮得格外花俏,一点也看不出是个灰绌绌的东区人,他穿着一件雪白的衬衫带硬领,暗绿色格子的领巾、粗花呢外套和条纹长裤,虽然只穿了三件套,饰品倒是非常齐全,戒指、固定袖口的链扣、领子上的装饰扣、固定领巾的别针、怀表链子,金光灿灿之外还镶嵌宝石,他没有戴眼镜,但戴着黑色皮手套,拄着手杖,人们在经过他的时候偶尔有点诧异,因为按照里鲁的人类外表呈现出来的年纪,他应当装扮得更加肃穆庄重一些,像这种色彩艳丽而又光彩熠熠的装扮,应当属于那种刚从公学里离开还未有正式职业和身份的年轻人。 但当他们一看到他的眼睛,又觉得这种装扮对于这个男人来说再合适也不过了,毕竟里鲁还是一个魅魔,一个魅魔若是因为一具可以随时更换的皮囊而影响到自己的魅力,就实在是太可笑了。 利维曾经以为,这个据说向着整个世界开放,并且有十多个国家应邀而来的盛会,会将恶魔、半恶魔拒之门外,没想到他们也只是在被警告了一番后,就被放行了。 不过看看这里的教士、俱乐部成员和驱魔人的密集程度——在一些被伪装过的地方,还有蒸汽枪……大概也不会有有恶魔想要在这个时候闹事,但就以里鲁为例子,恶魔们也会有好奇心——他们和半恶魔甚至压抑下了天性中的一部分,对领地的独占欲、对人类生命与灵魂的觊觎以及与生俱来的破坏欲,平静地行走在人群里,也就是为了看看这座由人类创造的奇迹建筑。 “我记得巴比塔。”里鲁说,利维不知道他说的是真话,还是谎话,毕竟你要从一个恶魔嘴里得到什么真实的信息,尤其是有关于他的,可不太容易。“它并不如巴别塔。”里鲁肯定的说,“但它也同样令我感到畏惧。”他仿佛赞叹般地说道:“这是第一次,但你说,会是最后一次吗?” 这是个奇迹,但它还是一个开端,而不是一个终点。上帝曾经担忧,人类若是建成了巴别塔,连贯天地,那么今后就没有什么他们做不成的了——水晶宫当然无法与巴别塔相比,但它还未尽人类的全力,这里只有人类很小的一部分力量,它就像是一滴污染了湖泊的墨水,又像是在荒原上燃起的一点火星,它将来会掀起怎样的惊涛骇浪,人类,恶魔,天使都能就能看到。 “我们要一起吗?”利维问。“不用了。”里鲁瞪了他一眼,他可不是大利拉。除非是在他的领地上,她对利维占据绝对性的优势,他才能勉强暂时与利维一起沉溺于享乐之中。 里鲁很快就走开了,利维则慢慢的跟着另一股人流往前,云层散开了,阳光从高高的玻璃穹顶上投入会场,视野逐渐变得清晰起来,人类的声音也渐渐的变得嘈杂多变,因为没有必须要看到的东西,半恶魔只是信步闲游,他先是走进了左侧的耳堂——一座庞大的蒸汽机赫然矗立在所有人的眼前,它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宽敞的房间,里面摆着一组一人高的轮子、连杆和转盘后方是一个数人环抱的锅炉;再往前走是用在船上的发动机,看起来像是一架古怪的天平,在一组平衡杆下方垂挂着三座扁平的装置;在船用发动机后面是一个鸟笼式样的汽轮机,机车发动机上面耸立着一高一矮两个烟囱、下面是有着几十根辐条的车轮;一排排的纺织设备,棉布、亚麻、丝绸,还有羊毛梳理机、提花机、流苏机,还有许多就连半恶魔也不知道做什么用的产床和机床,这些设备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傻大黑粗,黑色的铁和灰白色的精钢是最主要的色泽,仅有少数黄铜配件能够闪闪发光,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机油气味,这股气味让一些淑女忍不住抬起手绢掩住了鼻子,一些绅士也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只有一些对科学和机械格外感兴趣的人才会徘徊在它们周围,惊叹、钦佩、流连不去。 利维也不是很感兴趣,它们就和人类的其他造物那样让半恶魔感到不适,就像是人类正在俯瞰一座深不见底的陷阱。就在这时候,他突然捕捉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利维向着那个方向看过去,同时也捕捉到了一道甜蜜芬芳的气味,虽然其中还是有一些机油的古怪味道——哦,那里是食品制造机械专区,正在向人们展示的是制作各种糖类,糖类衍生品的机械。 他最先看到的就是一个巧克力加工设备,为了向人们展示,工人们正忙碌于在现场制作巧克力,当然在会场里,他不可能从烘烤和压榨可可豆开始,他们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可可液块,可可脂,粉,奶油和其他一些如果酱、果干、朗姆酒之类的配料,它们被一起投入投料口,机器搅拌,加热,而后送上履带冷却、切块,最后分给前来参观的绅士和淑女,除了这些,它们身边还有真空制糖机和果酱、罐头制造机械,说是展出倒不如说是广告和分享,这里聚集着会场里所有的小孩子。 利维毫不费力地在这群小孩子里面找到了一只孔雀,她正充满期待的看着参展者手上一大把又一大把的糖果,双眼发亮,这种行为和神态,严格来说,并不符合现有社会对一个淑女的要求,但她真的很美,尤其是在摆脱那些下作的控制和桎梏之后,她所展现出来的明媚与光彩,让人没法对她生气——就连最小最暴躁最自私的孩子,也允许这个大姐姐先于他们之前拿到最大的糖果。 利维也看到了孔雀身边的玛利亚嬷嬷,也就是萨摩维尔女士,看来她们也来了,或许萨摩维尔女士也接到了女王的邀请,她毕竟已经入选了英国皇家天文学会,而她在天文学和数学上也可以说是成绩斐然,令人瞩目,同时还是长老会的占星师,女王也有与长老会保持融洽关系的意思。 “走运的家伙。”利维低声说,他感到正有个人在看着自己,他沿着视线的方向看过去,看到了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小鸽子约拿,他也是长老会派来伦敦的修士,和玛利亚嬷嬷站在一起,合情合理。 利维注意到他用如同慈父一般的眼神,注视着混在孩子里面的孔雀,还带着莫名其妙的微笑,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我快吐了。”他嘀咕着,正准备离开,怎么,难不成还要去寒暄一番么? 但与此同时,他又看到了那缕刺眼的灰发,让他感到不安的灰发,灰发的主人竟然和曾经被利维拒绝过的狄更斯先生还有库茨男爵夫人走在一起,男爵夫人在高兴地说着些什么,并且轻轻地推着那个小姑娘,把孔雀指给她看,似乎在说,看,那个和你年纪差不多的小姑娘也在索要糖果,你为什么不能过去呢? 第273章 众生相(下) 利维的不祥预感变得更加强烈,他几乎想要立即离开,在从耳堂回到主堂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另一个熟悉的人,大卫.阿斯特,他今天并不是孤身一人来,也不是带着寥寥几个朋友和同伴,他是一个团队的首领。扛着支架和一个大木箱子似的照相机的摄影师,手拿着小本子,蓄势待发的记者们,还有一些明显看上去是属于报社与出版社的作家和助手跟随在大卫.阿斯特身边。 还有两个像是正在监督与指导工作的绅士,他们身边簇拥着更多的人,个个衣着华贵,神情凛然,脸上带着那股身份与权力带来的傲慢,那是主管出版业的两名官员,以及其他的报社和出版社的老板——大卫.阿斯特在伦敦报业中算是后起的新秀,女王直接点名,要他来负责这次开幕式的报道工作,并要求其他人予以配合,这让一些人感到不满但又无可奈何,毕竟大卫的挚友兰姆男爵是可以直接面见女王陛下的近臣,这前他也为女王做了不少事,这份褒奖理所应当。 他们有身份,但还没有高到可以随同女王一起出现在开幕式上,很快,他们暗自诋毁的弗雷德里克.詹姆斯.兰姆也来了,虽然他也是一身盛装,带来的一百多名警察却都身着黑色毛呢大衣,系着黄铜头腰带,头顶着盔形帽,看起来不够漂亮但足够威风凛凛。 警察的肩膀到腰部的位置,横跨着一条鲜红色的丝绸绶带,这条绶带是女王陛下为了嘉奖他们在这段时间以及之后的一段时间的服务,而特意授予的。 感受着这份荣誉,这些年轻的警察们无一例外地容光焕发,神采奕奕,他们今天没有用警哨来提醒和驱赶人群,而是用了更早一些警察们用来提醒人们避让的木警笛。这种木警笛类似于一个拨浪鼓,用两块木板相互敲打后产生的声音来提醒人们注意,这个声音可以一下子传到四百英尺以外的地方,在玻璃穹庐和墙壁的封闭空间内,这个声音就更加响亮了,只是听起来噼噼啪啪的,像是有孩子在淘气的摆弄他的玩具,一些人甚至忍不住发笑。 有这一百多名警察维护秩序,从会场门口的广场直到主堂的中央,极其迅速地被开辟出了一条空白的大道,一条沉重的地毯被工人们举到身前,从外而内的徐徐展开,地毯的颜色鲜艳的就是像是刚流出来的鲜血,其中闪烁的金光就如同抛洒在里面的阳光,事实上那也的确是金子,是一开始就编织在里面的纯金线。 以半恶魔的视力,已经可以看到一些官员正在相互掏出怀表,确认时间,他也听到了有人在说女王将会在正午十一点的时候贲临此地,同时,他也能感受到那个来自于天上的力量正在降落此地,并且不断地向外舒展,它是无形的但也是有形的,不断的驱逐着地狱里的不速之客和他们遗留在人世间的种子,仿佛是在告诉他们,他们所能享用的额外恩赐已经消耗殆尽。 其中恶魔受到的压迫肯定是要比半恶魔多的,利维看到了里鲁正在悻悻然地退出人群,他也很不好受,与他一样的半恶魔有很多就索性离开了,反正博览会不会马上结束,他们可以过几天再来。 利维慢慢的贴在一台冰冷的机器上,他试过,沉重而质地坚硬的钢铁,可以为恶魔遮蔽掉不少圣光的压迫,也幸好今天的圣光并不针对于某一个恶魔或者半恶魔,他们只是和警察一样开辟了一个“干净”的空间,在机械的遮挡下,利维可以勉强坚持,但他也已经看不到外面的状况了,不过他可以听见。 他可以听见人们急切的窃窃私语,偶尔爆发出一阵小小的喧闹,也是因为某位将紧身衣收得太紧的淑女因为过于紧张和闷热昏倒了,旁边的人都在急着给她找烈酒和嗅盐,毕竟若不是真的无法坚持,在场的人都不会希望失去这次可以亲眼目睹女王以及整个王室的机会。 利维听见了长号声,这种号声会在正式场合里宣布国王或者女王的驾到,他考虑了一会儿,如果在这里偷偷窥视,会不会被视作有意对女王不利,但我只是一个弱小的……卑微的……可怜的……半恶魔而已,他在心里说,一边慢慢的靠在那台可能是汽轮机或者是差分机的设备上,从密密麻麻的齿轮间望出去,女王的面容与身姿被那些细小的不规则的空隙里分割成了好几百块,但半恶魔可以在自己的脑子里把它们重新组合起来。 今天女王着装的庄重程度可能只低于她在加冕,或者出席其他官方重要场合的时候的装扮,那是一条象牙色的裙子,笼罩着带有纯金丝线的透明硬纱,只到肩膀以下的袖口滚着直到手肘的蕾丝花边,蓬起来后就像是一朵多瓣芍药,按照传统,这条裙子外面还搭配着一件墨绿色的天鹅绒紧身上衣,为了与这件衣服相配,女王带着一整套晶莹璀璨的祖母绿首饰。 这是女王所有首饰中最为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套,是阿尔伯特亲王在一八四五年送给维多利亚女王的珠宝套装,那时候他们结婚已经五年了,而阿尔伯特亲王在打理王室产业的时候,为了能让鲜红的赤字变得好看一些,对女王陛下的着装费用提出了一切旁人看来有些苛刻的建议,但女王欣然接受了。为了回报妻子和君王对自己的宽容和看重,在王室的财政状况有所好转之后,阿尔伯特亲王立即亲自购买宝石,并设计了这一整套首饰。 整个套装中包括项链胸针和耳环,还有最重要的王冠。 女王曾经在日记中记录了这件事情并盛赞阿尔伯特亲王有着相当美妙的品位,并且描述了自己是如何喜爱这套首饰的——“这是我心爱的阿尔伯特设计的,有可爱的钻石配着祖母绿。” 很多年后的人们可能无法理解,在中世纪的时候,一个人如何只是凭借着一身华服,一套珠宝,就能让一个骑士或是平民心悦诚服的生出臣服之意,但这种从根源上来说,并不值得人们推崇的象征最终延续到了此刻,珠宝仍旧被认为是权力的产物——女王头顶的王冠上,轻轻晃动着十九颗不同等级和形状大小的梨子型祖母绿,它们简直可比地狱中魅魔的眼睛,每一缕翠色的光芒都能映射出人类灵魂深处的狂乱与贪婪,它们被钻石簇拥着,拱卫着,也被钻石抬升着,这简直就是女王与民众关系的另一种体现。 第274章 开幕式(上) 女王陛下已经算不得年轻了,她是19年生人,到了今年也有三十一岁了,加上她持续不断的生了好几个孩子,少女的天真纯洁早已从她身上消失,但这点对于公众来说,却是最不需要在意的一点,因为年轻的母亲所呈现出来的柔和光辉反而不会刺痛他们的眼睛。 在他们的心目中一位母亲,即便她是女王,也肯定是温柔的,体贴的,不具备任何攻击性的。 他们没有注意到的是,女王没有挽着阿尔伯特亲王的手臂,如那些心身同样温顺的妻子。从马车里走出来的那一刻,女王就走在亲王的前面,亲王要比她略略靠后一些,只有一点,看上去他只是为了避开妻子过于宽大的裙摆,但谁都知道,没人可以走在一位君王的前面,永远,也不论他有什么身份。 站立在展厅里的群众可顾不得这些繁文缛节,他们看到女王陛下就立即激动的叫嚷起来,“英国万岁!女王万岁!博览会万岁!”这些在这几天里面被他们反复叫嚷着的口号,今天仿佛也有了新的意义,他们个个面红耳赤,神情亢奋,绅士们举起帽子,淑女们摇晃花束,在女王看向他们的时候,他们犹如被风吹过的麦浪一般整整齐齐地倒伏下来,就连利维都小心地从机器上滑落到地上,免得引起更多的注意。 主堂的正中,有座从体积上而言异常惊人的大型展品,但因为一直被厚重的帆布盖着,并且有人看守,观众们都不知道这是什么,只能从形状上猜测它可能是一个大型雕塑,他们可能只猜对了一半,等到女王陛下缓步走到它的面前,就有人递来了一根从最高处垂下的丝绳,女王只是轻轻地拉了拉,人们就听见了从隐蔽处传来的轻微的吱拗声,这是一组或是多组传动装置正在发挥作用,微不足道的拉力最后传达到雕塑的上方时,已经足以将整块沉重结实的帆布完整地拉起,每个看到它的人都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叹。 这是一座高度约在十五尺左右的雕塑,也可以说是一座精美的艺术喷泉,主基座上矗立着一尊雪白的大理石雕塑——维多利亚女王的骑马雕像,女王的面容慈悲而庄严,披着冕袍,戴着王冠,骑着骏马,目视前方,目光炯炯,一手紧握权杖,一手捧着圣球,完全就是一副世界征服者的模样,而就在马蹄下的平台,有四个被雕刻成狮子的出水口,幕布一落下,立即就从四张狮子口里吐出了晶莹的流水,奔涌出来的水从弯曲的水道里流向每个角落的女神雕塑,这四尊女神雕塑,婀娜多姿,神采各异,但就她们身上的特征和拉丁字母,就能知道她们象征着世界上的四大洲,这四条水道,人们甚至不用去对照地图,也能猜到应当是世界上的四大河流,多瑙河表示欧洲,恒河表示亚洲,尼罗河表示非洲,里约·德·拉·普拉达河表示美洲。 人们原本就高涨的情绪顿时犹如泼洒了油脂的火焰,不是继续燃烧,而是整个爆裂了,每个人都在歇斯底里的叫喊、高呼,如果这里不是还有警察和一些身份隐秘的绅士们在竭力维持秩序,整个场面可能会变得非常混乱。幸好此时有一组教士缓慢地穿过了整座主堂,他们像是吟唱着圣歌又像是诵念着经文,人们的情绪立竿见影的平静了下来,他们依然热泪盈眶,心脏狂跳,但头脑已经重新变得清醒,重新具有判断力了,警察们如释重负开始处理因为刚才的狂乱而产生的一些问题,昏倒的人被抬了出去,还有一些人被挤伤和撞伤,利维也趁机走了出去,那些教士的神色可不怎么好看,他要小心被迁怒。 对于政治和信仰不怎么敏感的人可能不会发现,敬献给女王陛下的雕像,完全借鉴了十七世纪著名雕塑家贝尔尼尼为教皇英诺森十世的宫殿奉上的作品——四河喷泉雕像,顾名思义,这尊雕像组正中是一座埃及式样的方尖碑,四个老人雕塑背对着方尖碑席地而坐,他们的身上各有象征性的标志,如“非洲”身边的棕榈枝条,“欧洲”脚边的雄狮,“亚洲”一旁的马匹(白马象征佛教),“美洲”所踞岩石上散落的金币。 这座雕塑被人公认为寓意着天主教在全世界的胜利,现在在一个工业博览会上,被用来宣扬一个凡人的野心,也不由得这些教士们心绪难平,但之前教会已经和女王陛下明确达成了协议,两者之间的战争至少在表面上得以平息,不然他们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了。 但这份协议肯定不会将一个半恶魔囊括在内,对吧。 利维最后一瞥中,正看到一群人正在加入女王的游行队伍,南丁格尔女士,库茨男爵夫人,萨摩维尔女士,也就是玛利亚嬷嬷,还有一些在各个领域都有这出色成果与卓越贡献的人,果然如南丁格尔女士所说,他们也算是展品之一,奇怪的是,他没有看到斯诺医生,明明御医们有着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位置。 但等到他走出会场,又看到一个特意开辟成温室,展出各处花卉的地方,同样有着不少教士和士兵把守,斯诺医生正坐在一群孩子当中,一副焦头烂额的样子,看来他今天不但是医生,还是这些王子与公主们的大玩具。 或许就是女王陛下的平衡手法,一方面他没有让斯诺医生得到更多的荣誉,但另一方面她又允许他和自己的孩子待在一个地方,算得上是一种对自己人的优容,尤其是其中还有必将继承王位的长子爱德华, 众所皆知,与现任的国王关系良好并不代表着就能后顾无忧了,与下一任的国王继续关系良好,那才是能够庇护自身甚至后代的好事。 利维在没有引起注意之前走向会场的后方,海德公园为了建造水晶宫,除了保留下来的大树之外,清空了很大一片场地,但在会场的外围,除了一个邮局、一个蒸汽机车车站,周围还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在夜晚,这些森林就像是黑色的群山,但在森林与这片空地的交界处,还隐藏着一些不会允许入内的客人就在此停驻观望,希望等到警备不再那么森严的时候,也可以偷偷的走进去大开眼界。 就像是会场里天堂与地狱都不得不暂时休战,利维居然在这里看到了应当水火不相容的两位女士,巨棒陛下和大鼻陛下,她们身后跟随着她们的女儿以及能够讨得她们欢心的兄弟和面首,今天这些食尸鬼们都打扮得像模像样,雌性食尸鬼看起来就是一些妆容过于艳丽的底层女性,她们还奢侈地在身上洒了香水,虽然只是一些劣质的香水,半恶魔都被它们弄得头痛;雄性的食尸鬼则有意打扮成了工人或者是农夫的模样,也就是夹克衫、长裤、平顶礼帽,不是他们不想打扮成绅士,而是他们更像是鬣狗而不是人类的身躯根本容不下任何一套四件套。 “我说,”半恶魔忍不住说;“你们是打算进去开个自助餐会还是怎么?” 巨棒陛下拉起裙子,一边懒洋洋地抓着大腿,一边答道;“别以为食尸鬼就不能与时俱进了,”她大言不惭地说:“人类可比我们狡猾得多了,不弄明白人类的手段,就算食尸鬼也要吃大亏。”大鼻陛下居然也表示了赞同:“半恶魔,你在里面的时候,难道就没有看到有关于棺材或者墓地的工业设计吗?” 别说,还真有,墓地被盗墓贼、食尸鬼或是其他精怪盗掘的事情一向让人们深恶痛绝,他们确实开发出了不少奇特的方法来阻止自己和亲人的死后安宁被打搅,利维走得非常匆忙,但还是看到了有人展出了钢铁质地的棺木,棺木的夹层里还能放置炸药,一旦有人暴力打开棺盖,整个棺材都会爆炸,这个……食尸鬼的未雨绸缪居然没错。 半恶魔难得的无语,他向食尸鬼女士们举了举帽子,权当告别。也不知道她们是不是能够找到合适的方法混进去,不过这就不是他所要担心的事情了。 第275章 开幕式(下) 第二天也不太安宁,公寓罕见的堆起了很多报纸,之前可只有利维在订阅一两份报纸,从里面看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猎物,以及探测一下最近的风向。 报纸毫无疑问都是只能留在野葡萄公寓里的大利拉定下来的,房东太太的情绪不太美妙,在会场还没有建造完毕的时候,里鲁允许她和利维去看看,是因为那时候会场里还没有聚集着那么多的人和非人,利维也能保证她安然无恙地重新回到东区。 灰侦探 第80节 现在就不同了,就算里鲁答应了大利拉的要求,利维都不会同意,不是他做不到,而是各种变故多了,谁也不能保证不发生什么意外,里鲁也不会允许自己的备用身体在被使用前损坏,甚至被废弃。 大利拉只能看看报纸,她一份接着一份地看过去,不停地发出清脆的啧啧声,她可能是在努力鼓动半恶魔那不知道有没有的怜悯之心,利维一直无动于衷,她就坐到利维身边,绘声绘色的朗读起报纸中那些有关于展品和宾客们的描写,她不敢去向里鲁恳求,但她想让利维悄悄带着自己再去一趟。 —— “大利拉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气得发疯。”莉莉丝说,大利拉大概没想到她所做的所有工最后都便宜了黑猫莉莉丝。 莉莉丝是利维的使魔,几乎所有的恶魔和半恶魔都知道,但很少有人知道他们之间是可以灵肉互换的——之前为了保证在博览会这个特殊时刻而骤然紧绷起来的气氛而让半恶魔感到饥饿——对于人类血肉的那种饥饿,莉莉丝连续吃了很多顿大餐,过于饕足的后果是它沉睡了很多天,博览会都过去一周了,它才慢慢的醒过来,一醒过来就听到大利拉在读报纸,原本不怎么关心外界的使魔在连续几天魔音贯耳后也不免对博览会产生了一些兴趣,相比起随时可能出卖自己的大利拉,与自己性命相连的使魔当然更得利维的宠爱,于是,在博览会召开的第八天,一个小女孩抱着一只眼睛一黑一蓝的黑猫走进了博览会的会场,当然,在你看上去只有七八岁的时候,想要关心你的人就多了。 在博览会里固然也有一些不怎么体面的人,但更多的还是绅士和淑女,毕竟只有他们才愿意将珍贵的时间和金钱抛掷在所谓的博览会上,这是一种让那些食不果腹的人所无法理解的行为。 我们之前说过,这个时代,一位淑女身边没有若是陪伴她的绅士,独自走在街道上都会被视作一个娼妓,或是一个被劫掠的受害者,一个可能还不到胸口的小女孩穿着精致,皮肤白皙,举止从容,凡是看见她的人都会以为她是个不幸与父母兄长姐妹走散的小孩子,频频过来询问,还有人要把她送回家。 莉莉丝不胜其烦却又无可奈何,她不想回去公寓,她才来到会场,还没有去看看那些引起了她兴趣的各种东西,辉煌的殿堂,精美的装饰以及琳琅满目的展品……正在苦恼的时候,她怀里的黑猫突然叫了一声,莉莉丝抬头看过去,看到了一位有着几分熟悉感觉的绅士。 他非常年轻,嘴唇上甚至没有胡子,但作为使魔,莉莉丝一眼就看出这不是个绅士,而是一位女士。女士将自己打扮成了一个瘦削的年轻人,忧郁而苍白,他没有做出一些人们以为的男士必有的粗鲁姿态,也没有贴假胡子,假鬓角,但他身边来来去去的人没有一个心生疑窦,毕竟她在不久之前还是作为一个男性被抚养了好十来年。 拉结站在一辆印度来的水牛车展品前,有点无所适从,她自从成为拉结后,就几乎没有离开过肯辛顿宫或是白金汉宫,她是子爵夫人的养女,但等同于子爵夫人奉献给女王陛下的一份礼物,或许她在面对利维的时候表现的不那么尽如人意——但那个时候,她在那对与恶魔也没什么区别的父母手下已经折磨了很久,还被献祭了一部分器官,她已是强弩之末,而利维也是那种擅长战斗的半恶魔,她的战败并不是毫无理由的。等她来到了俱乐部。得到了同类与长辈的抚。慰接受了系统的训练之后。她曾经遭受的那些折磨反而成了她的优势,她或许不是半天使中最擅长战斗的,但她肯定是最善于忍耐和毫无畏惧的,而且比起其她养尊处优的半天使,拉结更容易得到满足,像是其她半天使若是让她们如坐监狱一般的留在女王身边,她们可真可能早就抱怨连连了。拉结却从来没有一丝不满或是对外界的向往,更不会产生如一些女性的半天使那样,对爱情与婚姻的渴望。 毕竟她自己就是来自于爱情与婚姻的罪孽。 女王听说了她的事情,也不由得生出了几分怜悯,今夜女王陛下将在白金汉宫召开宴会,招待那些从各个国家而来的达官显贵,其中最为重要的宾客就是她的舅舅比利时国王利奥博德一世,这位国王也带来了属于他自己的护卫,白金汉宫由此愈发的铜墙铁壁,坚不可摧,于是一些年轻的半天使就被女王放了假,“随你们到哪里去吧,就是不要离开伦敦,我可能会随时召唤你们。”女王这么说。 拉结又能去哪儿呢?她是子爵夫人的养女,按理说,子爵夫人在伦敦的府邸和公寓都算是她的家,但她肯定更喜欢留在女王或是子爵夫人身边,但作为卧室侍女,子爵夫人除非生病了或是被囚禁,多数都是要陪伴在女王身边的,今天也一样,她要随时在女王左右,听候她的吩咐,但她不愿意拉结继续留在自己身边。 “去吧,孩子,你应该有自己的生活。”子爵夫人温柔地说道:“我承认收养你的时候有我自己的私心,但同样的,我也觉得一个不幸的人若是得救了,她就应当比过往的每一天都要过得更好。” 拉结只得听从了子爵夫人的安排,她回到子爵夫人为她预备的公寓,这里有合她身材的女装,也有男装——子爵夫人是听说过她之前的事情的。 拉结在裙子和长裤之间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选择了熟悉的男装,虽然在这之前作为一个男性她穿的最多的还是修饰的长袍,长袍里面可没裤子——她想了想,询问了一下管家,她不喜欢音乐会,也不喜欢沙龙,更不喜欢跳舞或是赌博之类的娱乐活动,那么还用说吗,管家马上就回答她说,“您为什么不去博览会走走呢?那里总有你喜欢的东西。” 管家不知道拉结的身份,她只听说子爵夫人收养了一个远亲的女儿,后者遭遇到了一些不幸的事故——她发了疯的母亲把她打扮成一个男孩,并且就这样把她养大了,以至于她的思想有了一些问题,但总体上她还是一个温柔可亲的淑女。 管家故意装作没看到拉结的着装,非常遵守职业道德地为“先生”,他原本还要让拉结带上一个男仆,但被拉结拒绝了,这倒没什么关系,一个淑女不能单身一人在外面走,一位绅士就没这个问题。 拉结来到了博览会,可惜的是,博览会上来来往往的人,堆积如山的展品,就如同流水留过河滩那样,无法在她心里留下哪怕一丝痕迹,她茫然的看过那些沉重的钢铁巨物,但很抱歉,她的天使父亲对任何的人类造物都深恶痛绝,别说了解了,她连接触的机会都没有,她最多触碰过人类造物可能就只有武器了,她想看看武器,但又不想去询问什么人,只能一间一间展馆地走过去。 而就在她走到印度展馆的时候,她突然轻微地颤抖了一下,这里还有一个让她感觉不太舒服的地方,那就是这里有着不少四处游荡的恶魔与半恶魔,若是还在以前,她早就和他们展开了战斗,正如她父亲教导她的那样,但现在—— 作为一个俱乐部的成员,作为子爵夫人的养女,作为一个接受了教育与正确指导的半天使,她当然知道,这些地狱的客人能够如此惬意自在的行走在人群中,可能也在女王与另一个世界的协议中,她贸然出击,不但会破坏了这场盛会,或许还会引发一场新的战争…… 战争,是不好的,她在心中喃喃自语,但如果有什么存在,敢在这里犯罪或是诱惑别人犯罪,她也不会手下留情。 一股微弱的硫磺气味。渐渐的变得浓重,明显向她而来的时候,拉结还以为是某个按耐不住的恶魔和他们的子嗣想要趁机劫掠或是伤害自己,她做好了准备,但那股气味在距离她还有大约三四十尺的地方停住了,这个距离对于人类非常的远,只能看清面容,说话都要故意提高声音,但拉结都不用转身就认出了来人,毕竟对方是个曾经把她揍到半死的半恶魔,但她马上就变得不确定起来,因为站在她面前只是一个小女孩。当然,对于善于改变自己的外形的恶魔和半恶魔来说,祂们可能是老人、孩子、男人、女人,甚至动物不一而足,但这个小女孩身上虽然是那个半恶魔的气味,但非常淡,可能与那个半恶魔有点关系——拉结不能确定的盯着,没想到的是那个小女孩竟然大胆地走过来,在她的注视一下,拉了拉她的衣角。 “先生。”她可怜兮兮的说:“我能跟着你吗?”拉结当然不愿意,正准备拒绝掉她的时候,一个正在四处巡视的警察走了过来,他手里还拿着那个可笑的木警笛,他看了看莉莉丝,又看了看拉结。 “请问您认识她吗?”拉结还没有来得及说话,莉莉丝就笑着摆了摆手,半恶魔的法术立即迷惑了这个警察,他点了点头,“哦,我知道了,”他说,仿佛从拉结这里得到了什么肯定的回答:“好吧,先生,请看好您的妹妹,别让她和你走散了,这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我今天只是想来看看博览会,”莉莉丝在拉结开口之前截住她的话头:“陪我走一会儿,不然这些人总是要上来问,太烦人了。” “我为什么要答应你。” 拉结冷淡地说,她知道自己能够成为子爵夫人的养女,其中也有这个半恶魔在牵线搭桥,但她也没忘了半恶魔差点就杀了她,那股子疼痛与空虚就算她下了地狱都能清楚的记得。 “就算是为了这些人类吧,”莉莉丝不在意地说:“”这些小法术对我来说没什么负担,但对于这些人就未必了,你应该知道吧,碰触了太多恶魔气息,地狱巨门会更容易在他们面前打开,就算没有,他们也会更容易变成疯子或是傻子。” 她等了一会儿,拉结转身向前走去,莉莉丝连忙跟上牵住了她的衣角,这次果然没有被拒绝。 使魔得意的笑了笑。 第276章 一件简单的工作(上) 在旁人看来,拉结和莉莉丝这一对,是极其符合现有社会审美规范的兄妹,虽然他们长得并不相像,但既然一个已经是成年的瘦弱男性,一个还是只到腰部高的七八岁的小女孩,容貌有所不同,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年轻绅士和小小淑女一起漫无目的地走着,拉结原本想要去看看武器展厅,但她生性内向,又缺乏与人打交道的机会,所以并不敢也不愿意去询问武器展厅在哪个地方,她没有询问也是对的,因为这时候的博览会还没有专业的服务人员,而且展厅是按照国家分的,而不是按照类型分的,其中美国、俄罗斯与英国都有武器展出,但这些被混杂在所有产品之中,并不做单独区分。 不过无论是拉结还是莉莉丝都只是为了了解外界和缓解心情而来的,并不是要来完成某项必须完成的工作,他们漫不经心的走着,一路上也确实见到了不少令人或是非人惊叹的东西,其中有占据了半座厅堂的管风琴机组,管风琴不是如以往那样由鼓风机驱动,而是由蒸气机驱动的,所发出的声音洪亮的就像巨兽的长鸣,这只巨兽可能来自于天堂也有可能来自于地狱,莉莉丝就不用说了,她是经常跟着利维下地狱的,至于拉结?她是从他父亲那里继承了来自于天堂的记忆。 这也是最容易让半天使们受折磨的地方,在某种情况下天使会将他在天堂的记忆遗留一部分给自己的子女,无论地狱和祂们的种子对天堂有多么鄙视、厌恶、百般嘲弄,但在不幸坠落的天使的心里,天堂永远是他们无法再度企及却无比渴望的故土,是一切的源头,也是一切的终点,即便他们的坠落并不是毫无原因——正如人类所说得不到才是最美好的东西,半天使们长年累月接受这种想法,心灵很容易发生扭曲,即便是在贵族家庭中,那些得到了妥善照顾与教育的半天使也是一样,有什么能够比得上想象中的世界更加美好呢?能够与命运和解,坚定自己人生信念和道路的半天使实在是很少…… 如萨摩维尔女士,也就是玛利亚嬷嬷,还有如圣博德修道院的约拿,以及昆虫研究学家法布尔这样的半天使(当初在修道院里利维用来引诱白蚁的就是这位半天使的亲笔笔记),这样的不是没有,但少如砂砾中的珍珠。 大多数半天使还是不可避免地在畸形的幻想中徒劳地折磨自己,最终,为了升上天堂,他们开始无所不为,毫无顾忌,反而加快了坠入地狱的节奏。 有趣的是,就利维所看到的,哪怕那些能够隐藏住自己的不甘,从容地接受自己不幸的将来的半天使,最终还是不得不落入地狱,除非他们曾经与地狱中的恶魔为敌,他们的待遇竟然也不是很糟糕——恶魔们热衷于将这些灵魂尽快封入“煤块”,镶嵌在宝座或是手杖上来向其他同类炫耀——这些煤块非常漂亮,即便有少许的浑浊与裂缝,但就像是在一张白纸与一副精美的画作相比那样,后者反而更有价值。 拉结在进了俱乐部后,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你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会在灵魂上留下痕迹,至于留下什么痕迹,那都是你自己的意愿——她时常在想,自己的父亲,还有母亲,留下的会是怎样的痕迹呢?想必是恶魔也不会喜欢的痕迹吧——在她的回忆中,她的父亲总是痛苦不安,总是充满愤怒,永远都在诅咒,诅咒她的母亲,诅咒她,诅咒世上一切不让他返回天堂的事物,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拉结也认为这是自己的错,直到她的父亲决定将她的某些器官献祭给恶魔,拉结的世界仿佛在一瞬间就崩溃了,她无法理解,一直发誓要与恶魔作战到底的父亲如何会做出这样的一个决定? 无法再生的缺损部位一直在流血,渗出脓液,散发着臭气,让她痛苦,但这种将自身的罪孽转嫁在自己子女身上的恶毒行为,不但没让她的父亲感到愧疚,反而让他轻松和快活——比起身为凡人的母亲,拉结更能感受到他的真实心意。 拉结几乎无法想象,如果她的父亲没有听说过那个医生的事情,没有想要去杀死那个医生以净化自己身上的罪孽,她现在会是什么样子呢?父亲在献祭了她属于女性的那部分器官之后,是否会变本加厉将她的肢体、心脏、脑子或是其他东西,一样一样的献祭出去呢? 毕竟也是他对拉结说,恶魔是贪婪的,与恶魔做交易就是滑向深渊的第一步,并且永远不可回转。 一股清凉的水雾扑面而来。在因为挤满了人而变得燥热的厅堂里,这简直能救命,尤其是对那些身着紧身衣的女士来说,水汽中甚至还带着一缕大马士革玫瑰的馥郁气息,原来就在距离他们不远的地方伫立着一尊细巧的玻璃喷泉,这座喷泉当然不如女王骑马的那尊喷泉雕像组庞大伟美,但它全都是由玻璃建造完成的,至少从表面上看,你只能看到透明晶莹,折射出无数光点与影子的玻璃,看不到里面暗藏的机械,水雾喷的很高,加上顶端的风扇,一下子就将细密的水滴吹散到了很远的地方,一些活泼的淑女甚至放下扇子,走到水雾中,迎接这股子令人沁人心脾的动人香气。 半恶魔的使魔和半天使始终站立在原处,没有走过去,使魔是因为见惯了这种手段,恶魔经常使用这类伪装诱惑人类走入陷阱,半天使则天生的对这种奢侈糜烂的行为充满反感。 拉结率先走向另一座展厅,莉莉丝不置可否地跟在后面,这里是俄罗斯的展厅,而俄罗斯的展厅并没有完全符合这场博览会的主旨,这是一场工业博览会,而他们展出的主要都是服装和珠宝首饰。 俄罗斯的装饰风格与英国或者欧洲完全不同,它们用料扎实,技艺精湛,但总是充满着那种荒僻之地特有的粗犷风格与丰富色彩。 以让半天使停下脚步的一件展品为例,那是伊万雷帝在十六世纪为报喜大教堂定制的宝石福音书,它的书面、书脊和书背全都是由黄金打造的,上面镶嵌着上百颗红蓝宝石,并且有着五副宗教性质的小画,画中尽是圣人与天使;在他旁边是一个十七世纪的十字架,几乎有小臂那么长,上方装饰着王冠,下方十字架的中心是耶稣受难像,展开的十字花叶也同样镶嵌着难以计数的珍珠和宝石,其他如圣像、圣物盒,甚至圣人灵柩之类,几乎都是如此,黄金、白银(那尊圣人灵柩)、钻石、宝石,这些昂贵的金属与矿物在这座展厅里简直就如路边的石块那样低贱和多见。 可惜的是,这些东西并没能引起英国人以及其他国家民众的瞩目与赞叹,在这里驻足的人不少,尤其是那些淑女和贵妇人,对于珠宝的倾慕几乎是每个女性的本性,甚至一些绅士们也会下意识的端详自己手上的戒指和怀表上的宝石,与这些展品的中的宝石比较,他们只是没有表现出来。 更多的人还是在嘲笑俄罗斯的粗野和落后。毕竟在这个时代,俄罗斯帝国还是农奴制度,国王,贵族统治着少数的平民和绝大多数的奴隶,尤其是在英国这个已经颁布了废奴制度的国家里,无论俄罗斯拿出了多么好的展品,也只会被他们讽刺为如同印第安人或是鞑靼人那样的蛮荒部落。 不过大部分人还是非常节制的,只有两位显然来自于外省的绅士,大肆点评的时候,声音略微高了一点,让站在他们身边的一个年长绅士重重的哼了一声,这位绅士也和其他英国绅士一样穿着整齐肃穆的深色四件套,但从蓬乱的胡须,以及刻印着无数只有最严酷的天气和环境才能造就的深刻线条的面孔上来看,他并不像是一个英国人,他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德国人,但如果按照他站在俄国的俄罗斯的展厅,并对那些发出低俗嘘声的英国人露出的不满与厌恶,他也有可能是俄国人。 让拉结在意到的是他的手上还拄着一柄象牙柄的手杖,这柄手杖的顶端是手持雷霆权杖的宙斯,雕像惟妙惟肖不说,宙斯的权杖是纯金的,头冠也是纯金的,权杖上还环绕着一排小如米粒的,象征雷电的紫水晶。 手杖的杖头有多大,我们都知道,这么精细的雕像着实不易,绅士在冷哼了一声之后,看也没看其他人就走出了展厅。 第277章 一件简单的工作(中) 几分钟后,这位绅士停留在了一个展出位前,这个展位的名字叫做“天使男孩”。 这种与其说是展出,倒不如说是表演的艺术行为——早在一百年前就有了,但愿意欣赏这种表演的人自始至终都有。 从根源上讲,还是我们曾经提到过的那位霍克斯比先生,他受到牛顿的拔擢,成为英国皇家物理学协会的重要成员为了迎合他比起科学研究更擅长玩弄政治手段的上司,他每周都会做一些引人注目的实验,所谓的霍克斯比玻璃球就是其中之一——他曾经制作了一个空心玻璃球,然后将里面的空气全部吸出来,等到房间里的蜡烛全部熄灭,他就摇动把手,把它转动起来,同时将手放在玻璃球的上方,细微的光芒就会在玻璃球的内部成型,并且不断地跳跃,当时人们都以为这是上帝彰显的一种奇迹,但我们都知道,这就是现在人们已经非常熟悉的静电。 随后,像是这种表演越来越,像是用丝巾摩擦玻璃,而后用玻璃棒靠近羽毛,就可以让羽毛漂浮起来;也可以用刚才的那种机械所产生的静电引到宾客的金属座椅上,给宾客一些小小的电击惊喜;更有大胆的人敢让这种电流转移到自己身上,在他的手指噼里啪啦的发出火星的时候,将手指伸入高烈度的白兰地,用火星点燃白兰地,引发一阵惊呼——但对于这种光和麻木感的研究也就只到这里了,仿佛是某种神秘的力量驱使,但凡想要深入研究这些东西的人最终不是徒劳无功,就是骤然猝死。在这个无论什么研究都需要大量时间经历和金钱的时代,当事人只要一放弃或者被迫放弃,他们的研究成果就会悄无声息地湮灭。 天使男孩的表演是这种研究后的残羹剩饭,表演者让一个男孩横躺在两架由丝绸制成的秋千上,然后用我们说过的那种玻璃瓶制造静电的方式,让静电流过他的身体,男孩将手指伸向早就准备好的金箔,那些比绒羽更薄的金箔立即就会随着他的手指摆动而轻快的舞蹈起来,甚至能够跟着他的指引飞向天空,看到的人无不赞叹,齐声欢呼。 那个主持表演的人也不失时机地送出了自己的名片,想来他最后在剧院或者沙龙里表演的时候,可以招揽到足够多的观众。 那位象牙柄绅士却始终面沉如水,他就站在那里,眼中又带着极度的愤慨与悲哀,仿佛看到什么自己最为心爱的东西被不识货的乞丐践踏和羞辱,但就和在俄罗斯展馆那样,他这次甚至没有哼一声,而是沉默的转身离开,虽然压在他心头的阴云,直到他离开博览会会场的时候还没有完全消散,让他更为不快的是,在他回到公寓后,他的仆人带来了他雇用的私人侦探,侦探没能带来什么好消息,他重新穿戴上大衣,帽子提起手杖,骑着马匆匆出了门。 他根本没有注意到一只眼睛一黑一蓝的黑猫正在无声无息的跟在他身后,马匹的速度虽然快,但快不过能够在阴影中如同梭子一般自如穿行的小动物,它和绅士一起来到了一座靠近东区的旅馆,在这座旅馆的一个套间里,他见到了威洛比.富兰克林。 黑猫藏在绅士的影子里,绅士丝毫没有察觉,他未经主人的邀请,就不那么客气的在房间里的一个座位上坐了下来,威洛比.富兰克林看到这个人脸上顿时带上了不快的表情,“我没有邀请你,先生。”他粗鲁地说:“请你马上从我的房间里滚出去,海因利希.楞次先生!” 绅士的面颊轻微的跳了跳:“如果你要钱,先生,”他说:“看在本杰明.富兰克林的份上,我可以给你一大笔钱,足够你回到美国后东山再起。”闻言,威洛比.富兰克林不但没有动心,反而露出了一个讥讽的笑容:“我不要钱,楞次先生,我要拿回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黑猫感兴趣地直起了身体,这位威洛比.富兰克林先生说起来也真是倒霉,在本杰明、富兰克林以及其长子莫名其妙的在一次科学实验中身故之后,因为这场实验还悲剧性的造成了许多位科学家与官员的死亡,富兰克林家族因此被不少人迁怒,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出身本来就很低,他的父亲只是一个印刷工人,他还做过学徒,他能够取得这样的地位,更多的是由于他本人的天赋以及机缘巧合在美国独立战争中作为美国大使为美国争取了不少盟友的支持,如果他不是不那么走运地在实验中丧了命,那么可想而知,在不久之后的美国政府中他肯定有极其显赫的一席之地,他的家族也能因此阶级迁跃。但他就这么死了,还带上了自己的长子,他的政治遗产顿时被瓜分得一干二净,他的子女只能凭借着富兰克林的一些发明专利,勉强维持一个富有商人应有的排场与生活,但对于曾经在大陆会议中担任主要成员(五人中的一个),协助起草独立宣言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富兰克林的长子也曾经做过殖民地总督)的富兰克林后人来说,一个普通商人的未来并不是他们想要的,于是,趁着第一次世界博览会的东风,威洛比.富兰克林作为富兰克林家族最受看重的男性子嗣,收检了所有有关于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资料,他的发明,他的论文,他的理念、他的论文以及所有可能会被当权者看中的东西,把它们带到了伦敦,希望能够得到某个权贵的赏识,把他引荐给维多利亚女王陛下。 他选中的那个人就是那位风流成性的巴麦尊子爵,据说他将会成为外交大臣,甚至可能成为首相,为了贿赂这位雄心不老,春心也不老的官员,威洛比.富兰克林甚至还去了初夜拍卖会,买了一个可能得到子爵欢心的处女,但还没等他的贿赂发生作用,勉强对他有了一点印象的巴麦尊子爵就毫无尊严的在情妇的床榻上遭到了谋杀,被杀死的手段还非常残忍,威洛比.富兰克林 作为这场粉色交易的中间人,还因此受到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羁押与审问。 也幸好现在的警察厅厅长已经是兰姆的弗雷德里克,他才没有丢失他最重要的东西,也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留下的那些资料,谁也不能否认本杰明.富兰克林对于雷电的研究有着相当独到的见解与远见,作为雷霆会的成员,海因利希.楞次很早就在接触威洛比.富兰克林和其他后人,想要从他们手下买下这份资料。但富兰克林的后人很明显的打算握着这份最后的筹码,待价而沽,他们对美国政府不满就是因为美国政府不愿意付出除了金钱之外的回报来得到它们。不过也不奇怪,对于美国政府来说这份资料也确实不是最重要的,他们更多还是顾惜着本杰明.富兰克林之前做出的贡献。 既然没能在美国政政府这里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富兰克林的后人自然而然地将目光转向了英国,现在的英国女王维多利亚很明显的不是个古板守旧的君王,她乐于看到技术发展,科学昌明,并且以此来巩固自己的王权。 他们觉得,如果能够将这份资料递交给女王,女王或许不会吝啬于一个殖民地总督的职位,或者允许他们在英国的下议院里得到一个席位,威洛比.富兰克林看得出楞次还想要设法说服他,但他只是轻蔑地摇摇头:“我知道你们要说些什么,譬如为了人类的未来,为了本杰明.富兰克林的研究不至于被束之高阁,他的理想能够成为现实,将这些手札交给雷霆会才是最准确的选择,但你们能够给我什么呢?你们给的钱并不是开价最高的,要论到爵位和权力你们更是一点都拿不出来,额,别说你,你自己也只是一个教授和学士,还是俄罗斯的,你知道伦敦人怎么形容俄罗斯吗?一个封建的,偏僻的,毫无人性的蛮荒之地,”他也很坦白:“除了这份资料我一无所有,我若是到了你们这边,就算你们能够让我成为俄罗斯政府里的一个官员,我又怎么和那些根深蒂固的贵族争斗呢?何况,俄罗斯政府也并不在乎所谓的现代文明,俄罗斯的统治者如彼得一世,或许曾经有着远大的目光与明确的目标,但在他之后俄罗斯就没再出现过开明的君王,他们固守在自己的土地上继续着一千多年以来的传统和法律,对于他们来说,‘永恒不变’就是最好的事情,他们一点也不想改变。” 威洛比.富兰克林又不是那种非常聪慧并具有科学头脑的人,他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平庸的家伙,若是给他权利他或许还能够成为一个不错的总督或者是官员,但如果不给他权利,他就和那些汲汲营营的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威洛比.富兰克林自觉话说到了极致,几乎已经超越了社交规范中所限定的底线,他甚至还距离海因利希.楞次更远了一些,楞次不是那种身材高大如熊一般,粗俗野蛮的俄罗斯人,但他有点担心,楞次会因为一时的怒火勃发,而失礼地将他打倒在地——他可不想因为这份冲动受什么皮肉之苦,但他看到楞次只是摩挲了一下手杖的象牙柄。 “我很遗憾。”楞次说,他略微将手杖举起一点,让宙斯的权杖对准正防备的盯着他的威洛比.富兰克林,伴随着一声只有半恶魔听得见,人类根本无法听见的轻微震颤声,一根细小的空心针从象牙权杖的顶端飞速射出,射中了威洛比.富兰克林裸露在外面的脖子,他疑惑地摸了摸喉咙,“你干了什么?”他奇怪的说,一边冲向摆在桌上的一面小镜子,但他什么都没找到,仿佛对方只是开了一个恶劣的小玩笑。 海因利希.楞次一言不发地离开了他的房间,黑猫迟疑了一下,没有跟着离开,而是留在了房间里。 威洛比.富兰克林根本不知道自己遭遇了什么事情,他疑惑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又擦了把脸,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的地方,或许真的只是一个玩笑,他自言自语的说。 过了一会儿,威洛比.富兰克林走下楼向旅店老板要了一份晚餐,吃完后,他就回到了房间,在黑猫的眼睛里他的体温正在不同寻常的迅速升高,而他并没有感觉到,或者是因为临近晚上已经是入睡的时候了,他将这份不适看成了倦意,只脱下了外套就一头栽倒在床上呼呼大睡。 或者说,他是直接昏迷了过去,高烧一直持续了好几个小时,等到第二天早上旅店老板来请客人下去吃早餐的时候,他发现了垂死的威洛比.富兰克林,他连忙将威洛比.富兰克林送到医院但为时已晚。 就在旅店老板将威洛比.富兰克林送走之后,一个声称是富兰克林朋友的年轻人就来给他结了账,不但给了之前的房费,还给了一笔酬劳作为旅店老板送威洛比.富兰克林去医院的回报,旅店老板有着这样的一份意外之喜,当然也不会在乎这个年轻人是不是拿走了一些原属于威洛比.富兰克林的东西。 这个雷霆会究竟是做什么的?半恶魔在心里嘀咕着,他对雷霆会的了解完全是个意外,那时候公学事件中的受害者查理.麦克斯韦,为了免于遭到肯特公爵夫人的报复而被迅速送回了他父母身边,虽然他的结局没有好到什么地方去——他和他的父母都死在了一场莫名其妙的大火里。 但因为因为查理.麦克斯韦,半恶魔知道了雷霆会,法拉第以及另一个小麦克斯韦先生的名字,也知道他们现在可能正在进行某种不被教会所允许的研究,当然,现在的教会已经没有资格将科学家们送上火刑架了,但他们依然可以轻而易举的终结某个凡人的生命,同时扼杀他的研究,本杰明.富兰克林留下的是什么?值得这些学者们做出了如盗匪和诈骗犯一样的行为? 这些凡人无法看到的是,在房间里的威洛比.富兰克林先生虽然被搬走了,但他在出房门前就咽了气,呀的灵魂并没有随着他的躯体一起去医院,而是留在了那面没有被盖上的小镜子里,随着时间流逝,如很多普普通通没有犯下深重的罪孽,但也没有积累下足够的功勋可以被直接引入天堂的灵魂,威洛比.富兰克林的灵魂渐渐的从那面半打开的小镇子里浮现出来,他看向房间,茫然无措,似乎还不能接受自己已死了的事实,但慢慢的,他想起来了。 即便他才能平平,思维迟钝,但也不妨碍在成为幽灵之后,有了不同于生者的灵敏嗅觉,他已经觉察到了,自己并不是因为急病而死的,而是死于一场策划已久的谋杀,在看到那个年轻人走进房间,将所有能够见到的资料甚至是只是写了几个单词的字条都全部打包起来,收进一个皮箱里的时候,他更加愤怒了,他发出凡人无法听见的嘶叫声,从镜子里探出自己的身体,犹如一缕人形的黑烟,向着那个年轻人扑去,想要将他的灵魂一同带入地狱。 但此时一直蹲坐在橱柜上一动不动的黑猫骤然跳了起来,他一把抓住张牙舞爪的灵魂,塞进嘴里,吞进肚子。 还在努力搜索床铺下和椅子下有没有遗留的年轻人只感到脊背上突然遭了重重的一击,有什么东西掠过他的眼角,跳出了窗外,他都没能觉察到那是人还是动物,他站起身,突然心跳加快,手脚发冷,顾不得再去仔细搜索,提着皮箱就匆匆离开了。 利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做,但他已经做了,幽魂一旦进了他现在这个身体的肚子,就和鲜活的血肉一样没法再拿出来拼成一个完整的了,后悔从来不是半恶魔的长项,但他会在之后仔细斟酌,看看自己是犯了哪门子邪。 黑猫融入阴影,犹如风一般的奔驰,他离开的不可谓不及时,另外一个来自于地狱的客人几乎与此同时踏入了旅店,他悠然地从旅店老板和其他客人面前走过,没有惊动任何人,径直走进了威洛比.富兰克林的房间,一进入房间他就知道自己来晚了,房间里充满了各种复杂的味道,但恶魔绝对不会错认死亡和阴谋的气味,他也很快看到了镜子,如果威洛比.富兰克林是在这个房间里死亡的,那么这个镜子里面肯定会留有他的灵魂,他走过去,翻开镜子发现里面空无一物。 他又去找了旅店老板,在恶魔的力量下老板无所不言,言无不尽,但等到恶魔赶到医院,却发现那是一具空荡荡的躯壳,恶魔顿时陷入了狂怒,人类可以毁灭尸体,但毁灭灵魂可不是人类可以做到的事情,是哪个恶魔在有意给他下绊子?但这是来自于撒旦的命令。,并不觉得有哪个恶魔敢无视于撒旦,只为了和他作对,他又回到旅馆仔细地四处搜索,嗅闻了一番,察觉到了一点点可能来自于小恶魔或者使魔的浅淡气味,可能威洛比.富兰克林就是那么倒霉,他才死就有偶尔经过的小恶魔吞掉了他的灵魂。 但他也不敢将这件事情视作一桩单纯的意外,他马上回到地狱,向领主汇报了此事,在第二个夜晚来临之前,他得到了一个新的任务,但这个任务并不是给他,而是给半恶魔的。 “利维,”里鲁不快地说,“对你来说,这是一件非常简单的工作。” 确实简单——在一个人离开英国之前,最好是离开伦敦之前,杀了他,而后毁掉他随身携带的所有资料。 第278章 一件简单的工作(下) 说起伦敦港,人们往往有一种错觉,觉得如伦敦港这样的大港,也肯定是一个可以由人力来搜索与监控的区域,事实上,伦敦这座在公元前四十三年就完工的港口,它的面积大得惊人,从泰晤士河的入海口开始,向上游延伸进,第奥伯尼港区,一直越过伦敦桥,直到特丁顿码头,囊括南北两岸,长达八十英里,而在这八十英里的宽阔区域里,装卸货物的码头、船坞、仓库以及工厂犹如鳄鱼的鳞片那样密集到几乎要重叠起来,更不用说在伦敦港外那些用来走私和偷渡的秘密码头甚至只是一个可以用来停泊小船的栈道木台,没人计算过,也没法计算,有多少人或是货物在这里流进流出。 而且很不幸的,这个港口地区还隶属于东区,而不是秩序井然,繁荣昌盛的西区,也就是说,在这里,几乎没有那些绅士和淑女们以为的道德与法律可言,只有赤裸裸的弱肉强食,尔虞我诈。 但对于利维来说,这是一个优点,而不是一个缺点。 利维不是那种受人豢养的半恶魔,但刺客从来就是半恶魔们最常选择的一个职业——如果他们能选择,因为一旦接受了这种工作,他们至少可以得到一份鲜活的血肉,一个可以献祭的灵魂,如果雇主不够谨慎,这份额外的回报还能变成双份,就算雇主是个足够聪明的知情人,他也没法摆脱半恶魔代地狱给他搭上的印记。 灰侦探 第81节 别开玩笑了,就连普通人不慎涉入灰色区域都免不了被纠缠半生甚至到死,何况是地狱。 曾经唯一一个能够驱使恶魔以及其子嗣而不必担忧将来的可能就只有一个,不是人,是整个体系——教会。 利维出生的时候,教会已经由盛转衰,但他仍然遇见过不少曾经被教会控制的半恶魔,他们注视着利维的眼神很难形容,仿佛高高在上,又仿佛充满艳羡,里鲁曾说过,这些半恶魔都是还在襁褓里就被教会收养的,教会有自己的方法来操控和驾驭他们,以折磨,羞辱居多,在半恶魔还小的时候,一些对恶魔根本无效的手段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地狱——有点可笑,但是的,就是地狱。 这还是在躯体上的,还有一些精神上的,教会原本就非常擅长在精神上控制他人,如果这些半恶魔体内的人类部分更多些,情况会变得更糟糕,这也挺讽刺的,但确实如此。 而教会如此做,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半恶魔简直就是天生的猎手,别说恶魔,除了领主,王子和君王这一等阶的,多数恶魔都缺少理性,和动物也没什么区别,见到危险就逃跑,见到诱饵就兴奋,但半恶魔有一半是属于人类的,所以只要教导得当,他们就能够如一个人类那样地受到约束和接受管理,即便是在无人督促的时候也是如此。 利维的老师曾经给他说过教会的历史,当然,不是那种冠冕堂皇,纯白如雪的历史,而是教会都不愿意提起的那种——基督教会刚刚建立的时候,对于那些依然信奉多神和自然神明的异教徒来说,基督教会就是那些连祭品都置办不起的穷人才会去信奉、膜拜和追随的神明,根本不值一提,当时的罗马皇帝给基督教会最好的待遇,就是在万神庙里的角落里悄悄地放上一尊上帝的雕像,那么,是什么让教会得以在短时间蓬勃发展,甚至在最后的几百年里到达了一个难以想象的高度呢? 答案就是从天上走下来的那些和地下爬上来的那些——事实上,在古希腊、古埃及和古罗马的时期。哪怕只看在圣经中所记载的部分,上帝伸出手来帮助教会奠定权威基础的行为也有很多,像是令河水发红,鱼类和鸟类死亡,发瘟疫,发虫灾,一整个城市里的头生子在一夜间全部夭折等等,几乎只能用可怖来形容的奇迹在重创了基督教会的敌人之后,也为他们带来了很多信徒。 毕竟那个时候更早的神明所能展现的大能几乎只存在于人们口耳相传的传说中了,而基督教会呈给人类可是切切实实的灾祸。 虽然在基督降临世间后,前来履行奇迹的就只有天使和恶魔了,但祂们的威能仍旧可以让最为桀骜不驯的人低头——神权最为昌盛的时候,即便是国王和贵族们不那么心甘情愿,依然要将自己的所得奉献给教会,并且允许教会在他们在统治中分一杯羹,最后甚至变本加厉到了允许教皇凌驾于所有之上,延续至今的加冕仪式就是来自于此。 而这个阶段,就如我们曾经提到过的那样,那时候人世间还没有太多堕落的天使以及他们的儿女,地狱中的恶魔也暂时处于可控制的状态,人类对另一个世界也不了解,教会可以站在光明的一面为你治病,使你身体强壮,不得疫病,也可以延长你的寿命或是让你可以拥有一个后代,但站在黑暗的那一面,他们可以发起瘟疫,发起干旱或者洪水之类的打击,以及更为直接的——确实,恶魔能从肉体上消灭你这个敌人,虽然教会从不承认,但是就圣经上可明明白白地写着曾经的所罗门王,也就是当时拿撒勒同时兼具世俗与神圣首领之责的国王,能够驱使七十二个魔鬼王子。 幸而随着教会的飞速堕落,世俗的领主和国王们也总算是找到了切开教会与另一个世界的机会,那个时候的教会也确实到了一个令恶魔都会觉得匪夷所思的地步,不知内情的人在翻阅历史书的时候,他们会看到教权与王权的数次在世俗上的战争,一边会觉得荒诞一边又会觉得可笑——一会儿国王一家在教皇的城堡外赤足冒雪忏悔,一会儿教皇被打得丢盔弃甲,不得不逃出梵蒂冈,一会儿又在三个地方,立了三个教皇……但就在这种小丑般的真相下,掩盖的是另外一场又一场鲜血淋漓,无人知晓的内战——教会中难道只有人才会想要改革吗? 那个时期如何的混乱而又动荡,我们就暂且不说了,不过从教会到世俗,从家养到野生,没人会否认一个半恶魔作为刺客的天赋就是了,利维只是担心,这是否与他不久之前遭遇的那场凶案有关,那时候,利维以使魔的身躯行走在阴影之中,意外见证了一场谋杀,并且在莫名的冲动下吞噬了受害者的灵魂,他也听说了,在他离开后,似乎有恶魔造访那座旅馆,但那时候他已经走了,他认为那份浅淡的硫磺气味未必能够让地狱想到他身上,毕竟在伦敦。这个隐藏着无数罪恶与污秽的地方,小恶魔绝不罕见,祂们弱小,但不会如大恶魔那样需要在地狱之门完全打开之后才能冲出来,只要有点缝隙,它们就能露露爪子,威洛比.富兰克林很有可能就是被祂们之中的一个随口吃了。 需要他去追踪并刺杀的人就是杀了威洛比。富兰克林的人,利维不觉得一个凡人值得地狱点名凶手,只是不太明白地狱如何会和一个学者过不去,但仔细想想,地狱的学者确实也不少,姑且就当做地狱中的领主和君王们一如既往的好学。 他没有耽搁,立即动身前往港口区,他正占有一个特殊的优势,那就是即便没有里鲁提供的那份有关于富兰克林的私人物品,他也能嗅到凶手的气味,凶手才杀了人,他的手上就不免沾染了罪孽的味道,而这份独特的味道,一直会持续到他被拖下地狱。当然,如果他能够立刻找到一个地方,做个忏悔弥撒,净化一下自己,这份气味会变得非常浅淡,无法捕捉,但他显然没有,他正急着要离开伦敦。 利维让黑猫莉莉丝蹲在自己的肩膀上,重新打扮成一个灰侦探应当有的样子,也就是宽松的外套、长裤、靴子和一顶圆顶礼帽用来遮住半个面孔,他轻快而迅速的跳进了已经降临到人世间的夜雾,东区有很多煤气灯会遭到损坏,港口区的也不例外 虽然这里的人进进出出,装卸货物 检点人员都需要灯光,但比起灯光,他们似乎更厌恶所谓的光明,只有仓库周围的灯是完好的,那里有人时常巡视、维护、检修,就是为了避免帮派成员借助黑暗的掩护冲上来,一举捣毁仓库,抢走货物。 在这八十英里以内,任何一条小船都有可能是俄罗斯人撤退的路径,这些北方人没有英国绅士的那么多讲究,也不介意介意与下等人打交道,但利维记得留在他手上鲜血的味道,他继续往,前将身体隐藏在浓郁的雾气与浑浊的黑暗当中,有很多人甚至没能感觉到任何异样,在无可避免需要碰到其他人的时候,半恶魔就吹出一口气让他们头脑变得混沌,失去思考能力,这样他可以大大方方地从他们中间走过而不引起质问与怀疑,他就这样走过了一个仓库公寓——他说的意思是有一些帮派和他们的成员、成员家属会集体居住在一个很大的仓库里,仓库里被隔成很多层每一层都用破布烂皮做成的帐篷拉起一小块个人的区域,毫无疑问,这些人比那些在工厂里工作的工人还要凄惨,他们都是罪犯以及罪犯的子女,没有接受教育也不屑于接受教育,他们也没有任何可以称得上正当的职业,在最糟糕的地方苟延残喘,几乎看不到好转的可能,但在这层病入膏肓的表象中,又是另外一种生机勃勃的内在。女人在在呻吟在嚎叫在哭泣,男人在咆哮在恐吓在互殴,婴儿啼哭不止,有人在计算今天的收入,有人在“教导”下属,有人在拆解和融化首饰,有人在炉火边精心的挑去手绢上的名字刺绣,还有人在烤面包,烤香肠,以及,另外一种特殊的课堂教导孩子们偷窃、钻管道和碰瓷,在这里,一切都是赤裸裸的,没有丝毫掩盖,无论是欲望还是罪行。 半恶魔轻巧的从杂乱污浊到几乎无法立足的地面上走过,一边兴致盎然地打量着这些这些奇妙的景象,而只要他走出这座仓库,除了门被打开又关上之余留下的一缕让人叫骂不止的冷风意外,就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而那些喧嚣的吵闹声也被立即封闭在内,从远处看。这里又是一个黑漆漆冷冰冰的大家,一点也看不出里面容纳了上百个人。 他也走过了那些仓库,这些仓库被用来储存从世界各地运来的商品,在没有码头仓库管理条例和消防规范的年代里,仓库的所有人只在乎仓库有没有被租出去,仓库里的每个角落是不是都已经全部被塞满了,决不能有一个空间被浪费,所以在这里你可以看到布匹压着蜡烛,烈酒紧靠着火药,干燥的麦子与面粉,木屑可能毗邻着一个临时厨房,所有的东西都处在一个薛定谔状态,一个醉汉不小心弄翻了油灯或者是一个管理员随后扔下来还没被熄灭的烟头,都会导致一场大火,并且迅速的向着左右蔓延,但这不是半恶魔所要关心的事情了。 不过半恶魔还是看到了一些工人装扮的巡逻人员,他们举着的还是油灯,但至少可以大叫,还有一些帮派人员在仓库周围徘徊,不知道是在看守自己的领地还是预备发起攻击,他还看到了穿着白色外套的人,这些人这是约翰.斯诺所创办的医院里面的医生,在这个时代,医生的穿着以灰黑为主,最早的医生就是修士和教士,他们几乎都身着黑色的长袍——鸟嘴医生的防护服则本来就是用羊皮做的靴子、皮裤与短袖皮衣,用来隔绝病菌的,当然不可能是奢侈的白色,另外护士们也是如此,有些医生还会穿着屠夫的围裙,这是为了避免他们在做手术的时候鲜血喷溅到身上,若是浅色衣服会非常显眼,引起患者的恐慌,深色衣服就可以避免这一点。 但约翰.斯诺也在不断地与同僚们研究和探讨有关于医学方面的各种知识与理论,他与一位法国的医生巴斯德是书信上的至交好友,而巴斯德对微生物有着非常详细正确的研究,当巴斯德提出,穿着白色的外套能让医生和护士更快的意识到自己有没有受到外界的污染的时候,约翰.斯诺大力赞成,在自己最新建立的医院中实行了白外套制度。 从他开始,到手下的医生和护士都穿白外套,而东区人们也已经习惯了,只要看到白外套,除非是到了性命攸关的时候,就算是帮派交战,也会再次停火,允许这些医生们通过或者让他们去做自己做的事。 医生的船很快从码头离开了,这里面并没有利维所要找的人,恐怕也只有亡命之徒才敢跳上全是医生和护士的船,瘟疫过去没多久,谁知道那里的哪个医生或者护士身上就带着致命的病菌呢? 利维一直追踪到了泰晤士河入海口的地方,半恶魔看见和嗅到的各种气味就更加复杂了,如果不是他之前就在富兰克林被杀的现场,他可能都没法从千万条阴晦气息中找到自己需要的那一条,这里有太多不为人所知的犯罪行为,从偷窃、抢劫、强暴到谋杀无所不有,并且无时不刻的在发生,一些谨慎小心的帮派成员也会将受害者的尸体搬到入海口这里来抛掷。因为这里的河水凶猛湍急,更容易将尸体尽快冲到大海里。一旦尸体冲到了大海里,就算你有一百条手臂,一百双眼睛也没法把受害者重新捞回来。 第279章 见鬼!(上) 海因利希提着皮箱,在一行人的护送下,从一辆粗陋的双轮马车上跳下来。 这辆马车原本是这里的葡萄酒走私商人用来运载葡萄酒的,没有车厢只有向着两边展开的护板(用来装更多的葡萄酒),他们蹲坐在几个酒桶当中,头上盖着散发着葡萄酸败后产生的那种浓郁腐臭气味的帆布,令人窒息,他雇佣的人反而非常乐于享受现在的状况,他们笑着说,就在这段路上,他们不知道用鼻子喝了多少酒下去呢。 如果海因利希是个英国绅士,他肯定无法忍受这些人的粗俗,但俄罗斯人既然被英国人和其他欧洲人视为白皮的鞑靼,肯定有与他们不一样的地方。俄罗斯的国土辽阔。但论起有多少流淌着奶和蜜的富饶之地谁都会摇摇头,露出怜悯的神情。那里更多的是贫瘠的冻土,呼啸的寒风,铺天盖地的冰雪,即便在盛夏也显得那样稀薄微弱的阳光。 在那里的人根本养不出细腻温柔,多愁善感的心肠来,哪怕是俄罗斯的贵族,他们有些时候和他们管辖下的自由民也没什么两样,一样身着着厚重的皮袄(当然要富丽柔软得多),坐在爬犁上,一边痛饮烈酒一边引吭高歌,所以,即便这些人都是英国绅士们看不上的下等人,海因利希与他们相处的依然非常和谐。 可惜欢聚的时间总是非常短暂,一个驱魔人伸出手帮着他站稳,他们钻进了一条看上去几乎没有出路的巷子,那里到处都堆满了横七竖八的木箱,网状的帆布,长宽不等的板子、酒瓶、钉子,还有铁丝,就像是横生的藤蔓和倾倒的树木那样将去路堵得严严实实,但带着海因利希走进这里的人根本不以为意,他们戴上手套,蒙上面罩,走上前去,不带一点犹豫的将那些垃圾搬到一边去,一股犹如实体的臭味涌了出来,海因利希模模糊糊地看到那里可能悬挂着一只狗或是猫的尸体,这里的人们任凭它在这里腐烂,被扯开后从零零散散的皮毛里顿时掉出了一大兜说不清楚是什么东西的玩意儿,海因利希无法判断自己是不是听到了扑叽扑叽的声音,他有点面色发白,拧开随身携带的白锡酒壶,往嘴里猛灌了一大口。 “好样的,先生。”一个人赞同地拍了拍他的脊背:“居然没吐出来。” 另外一个人哈哈的笑起来,说起上次的某某小子,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都忍不住吐了——这是为了避免警察或者是私人侦探在跟踪到什么人到这里的时候,发现这条隐秘的通道。不得不说,这相当的行之有效,如果不是他有人带着,海因利希也会望而却步,即便知道自己的目标就在前方,近在咫尺,也不是每个人都有准备和勇气掀开这些屏障,除了恶心之外,一不小心,还会得破伤风或是鼠疫。 通道已被打开,从港口吹来的海风就立即驱散了这些肮脏的气味,他们带着海因利希朝着小巷尽头的那一道光芒走去,这条小巷很长,也很崎岖,让海因利希觉得他们走了那么长时间,路程却一点都没缩短过,但仿佛就在下一刻,光亮突然降临,一个人举着一盏青白色光芒的油灯照亮了他们面前的一小块空地。 海因利希吓了一大跳:“这难道不会引来巡逻的警察吗?” “不用担心。先生,这是一盏盗贼用的灯,除了手持着这盏灯的人。以及他愿意让这盏灯照到的人,其他人都是看不见的。”驱魔人说,这盏灯与利维曾经用过的小蜡烛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比起那种只能容许一人使用的蜡烛,这种盗贼灯应用范围要更为广阔一些,毕竟,驱魔人很少独来独往。 在距离他们可能只有几尺的河面上漂浮着一条小船,这条小船可以说就是一块稍微凹陷的木板。上面连船桨都没有,勉强可以容纳四个人。 海因利希看了不免有些踌躇,但带着他过来的驱魔人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从同伴手里接过灯:“放心吧,”他说:“我们既然已经接受了你的雇佣,肯定是要把你安全的送到船上的。” 果然,他们一踏上小船——海因利希,那个叫做克拉玛的驱魔人,以及他的两个同伴,那艘小船就立即如同箭矢一般的径直飞射出去,没有人划桨,海因利希也没有看到螺旋桨或者是一个蒸汽发动机,小船的速度却比他乘着滑翔翼在空中滑翔的时候还要快,这点他是从风速上判断出来的。 他的心还没有来得及狂跳,小船的速度就开始降低,他们可能在几分钟内走了几百尺,把他送到了另外一个码头,这个码头连接着一个船坞,也就是船只需要修缮的时候才会被拉到这里,但今天这里停泊着一艘精巧的蒸汽轮船,这艘轮船可能只能容纳几百人,但已经占据了这个船坞的大部分水面,只能说勉强出入而已。 海因利希抬头张望,虽然船名被遮盖了,但从船只的旗帜和颜色上可以看出这确实就是他约定好的那艘船,海因利希这次来到伦敦,并不是如往常那样,只是一个普通旅客——他在俄罗斯的使团名单内,可以说是维多利亚女王邀请的客人之一,如果他没有杀死富兰克林,那么他倒可以在几个月后,与其他人一起乘坐使团的船只返回俄罗斯,但现在,他只能依靠自己的人脉寻找一艘愿意将他尽快送回俄罗斯的船,免得成为英国人的阶下囚,让沙皇与他的家族蒙羞。 这艘船并不是俄罗斯的船,俄罗斯在一百年前才经由彼得大帝与叶卡捷琳娜二世对外发动的数次战争,获得了波罗的海与黑海的出海口,他们的海军和威尼斯的陆军一样滑稽可笑,在跨国商业上,他们也更多地在陆地上行走而不是在海上行走,当然也没有足够的海外商船可供海因利希选择。 第280章 见鬼!(中) 这艘船来自于奥地利,普鲁士、奥地利与俄罗斯曾经签订过三国盟约,也就是所谓的“神圣同盟”,说起来这和叶卡捷琳娜二世有着不小的关系——叶卡捷琳娜二世的父亲克里斯蒂安·奥古斯都是普鲁士王国安哈尔特王族的成员, 母亲是荷尔斯泰因-戈托普公国的约翰娜·伊丽莎白公主,她是个德国人,但在来到俄罗斯后,为了得到俄罗斯人的接纳,她改名叶卡捷琳娜,并且转信东正教。 但无论如何,这位女性沙皇的出身是无法改变的,在这之后,俄罗斯的宫廷,军队和政府里都有了不少德国人。 海因利希.楞次也是其中之一,他多么希望自己出生在一百年前,在叶卡捷琳娜二世的手下做事。那位女性沙皇所具有魄力与雄心,丝毫不逊色于现在的英国女王维多利亚,对于科学,她也有着相当开明的态度,虽然她宣称自己是虔诚的东正教徒,但说实话,作为沙皇,在在打击国内的宗教势力时她也没有手软过,反正那时候她的政治基础是贵族而不是教会。 至于现在的沙皇,很不幸,他不好学,并且将科学与哲学混淆为同一种容易祸乱人心的东西,他虽然年轻,但更保守也更严苛,他还是一个真正的东正教教徒,不抽烟,不喝酒,不错过任何一个宗教活动,海因利希也不知道自己将这些资料以及更重要的东西带回俄罗斯,是不是能够得到沙皇的重视,但即便得不到重视。俄罗斯的环境也要比英国或者欧洲好得多。 他不是在胡言乱语,沙皇虽然不支持科学研究,但俄罗斯的面积过于广大,有很多地方要跋涉上百里才能见到一盒城镇,只要能够获得一个喜爱科学和技术的领主的支持,科学家们就可以悄悄的在东正教和沙皇的触须都无法碰到的地方继续自己的研究。 欧洲和英国这里的人口都太稠密了,教会的力量也过于稳固广泛,只要稍微有风吹草动都会带来无可挽回的后果。 他们也考虑过美国,但科学家中多的是聪明人,他们已经嗅到了这座新大陆上的硝烟味。或许不久之后,美国就会再次陷入战火,他们都知道,一旦战争爆发,像他们这种手无缚鸡之力,却具有一定资产的人必然首当其冲,而他们的许多研究根本离不开固定的场所、人手和漫长的时间。 “先生。”克拉玛催促般的推了推突然发起呆来的雇主,此时,从蒸汽轮船上已经垂下了一道绳梯,海因利希犹豫了一下,站起身,一旁的人要帮他提着皮箱,“先将皮箱送上去吧,”他说,不一会儿,一根绳索抛了下来,他将皮皮箱拴在绳索上,看着皮箱慢慢的被提上去的同时,他也攀上了绳梯,开始往上爬。 但就在这时候,他的眼睛眼前突然闪过了一道锐利的寒光,那是克拉玛惯用的一柄大猎刀! 大猎刀是驱魔人最常使用的一种武器,毕竟,英国绅士们常用的刺剑虽然便于隐藏也能对人类造成致命伤,但对那些精怪,半恶魔以及被恶魔附身的人类来说,他们要么受了伤也能快速痊愈,要么就有着厚实如同橡胶的皮肤,刺剑这种武器只能在身上留下一个小小的伤口,他们很快就会痊愈,更糟的是,刺剑这种武器根本无法刺穿对手的皮肤,所以驱魔人最多使用的还是刀子和斧头,但斧头这种东西你在荒野和农庄中可以随身携带而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在伦敦这种大都市里可能就会惹来麻烦。 相比起来,更加便于隐藏的可折叠猎刀可以插在靴筒里,藏在裤子下面,或者掩在外套下面。 这柄大镰刀的刀刃是纯银的,由一枚供奉在圣母玛莉亚雕像前的银十字架熔铸后打造,它的刀柄则是一个圣人的股骨,中空的股骨简直就是一柄天生的刀柄,连挖空都不用,刀柄的末端还镶嵌着一枚驱邪的蓝宝石,刀刃上浮动着神圣的符文。 就在刚才这柄大猎刀挡掉了一枚呼啸而来的子弹,克拉玛一跳就从小船上跳到了码头上,半腐朽的木板在他脚下吱嘎作响,他没有看见子弹的主人,驱魔人想了想,一边催促他的同伴们尽快将雇佣者护送上船,一边将灯放在地上打开灯罩,往里面投入了一把骨粉,这把来自于圣人的骨粉一碰到罪人的油脂就砰得一声炸开了,油灯骤然变得非常明亮,利维不得不显露身形,他只和克拉玛对视了一眼,无需多说,就动起手来。 驱魔人和半恶魔本来就是敌人,他们虽然合作过,但这份合作的情谊并不能延长到事情解决之后,而且一见到利维,克拉玛就格外的不安,烦躁,尤其是在看到那头灰白色的短发时——他的小女儿嘉宝也有这么一头犹如白银的短发半恶魔的发色虽然要比小家伙的发色更加暗淡一些,却看得出它们有多么的相似,如利维那样,克拉玛也不敢深想下去,大猎刀割裂空气、木板、水,以及一切所有阻碍它的东西,却最终落空的时候,克拉玛并不怎么失望。 果然,利维才从一处阴影中跳出来,就看间两道明亮的光刃交错而来,他轻轻地啧了一声,重新跳进一个漆黑的角落里,而与此同时,一颗子弹洞穿了克拉玛的肩头,巨大的冲击力把他撞向身后的小木屋,这座小木屋可能只是被走私犯用来堆放货物和容纳看守者的,并不牢固,他一撞上去,小屋子就顿时晃了一晃,克拉玛只感到一阵尖锐的刺痛,他看了一眼自己的肩膀——恶魔在有可能对付同类或是精怪的时候,会携带上浸泡过圣水的银子弹,但在驱魔人的时候,他就将子弹调换了过来,这也很难说是子弹,在薄薄的黄铜外壳下,并不是软铅的弹头,而是种地狱生物,你可以把它看作一只大如金镑的长脚蜘蛛,子弹击中人体,撕裂皮肉的时候,蜘蛛趁机冲出囚笼,它的牙齿深深地刺入了人类的骨头,吸取里面的骨髓,它的八只脚则仅仅地攫着能碰到的任何血肉筋骨,毒液的作用下,驱魔人只感到痛苦只是转瞬即逝,接踵而来的是一股说不出的欢欣,比吃饱喝足,或是与女人同床更能让人快乐…… 他没有犹豫,反手提起大猎刀,将那里的一大块皮肉连同蜘蛛一起挖了下来扔到一边,蜘蛛发出怪叫,它的身躯被神圣的白银灼伤了,克拉玛随后一脚过去,沉甸甸的皮靴将蜘蛛碾得粉碎,他马上移开靴子,不然从蜘蛛体内溢出的血液和内脏就会将他的脚腐蚀出一个深深的窟窿,而此时恶魔已经再次不见踪影,驱魔人忍不住呸了一声,今天他接到这份雇佣的时候,就觉得有点奇怪,但对方给出的雇佣金实在是太过慷慨——但这个人怎样看都只是一个凡人,他没有在他身上嗅到与另一个世界连接的痕迹,现在看来,果然每一分钱都不是那么好赚。 我们看来,克拉玛与利维的交手,用了一段很长的篇幅,但事实上,也可能就只有几秒钟的时间,他的同伴已经将雇佣他们的人半拉半拽地拖上轮船的甲板,海因利希一上到甲板就立即将皮箱拉进怀里,而不是第一时间冲入船舱——这也是好事,一个驱魔人从船舱冲了出来,他的面孔和肩膀鲜血淋漓——他之前先下到船上去查看舱房的情况。 他的牙齿咬得咯咯响,想要说些什么,却因为喉咙受伤而混沌不清,不过一看到他这个样子克拉玛和其他人也能知道,在船舱里可能还隐藏着一个恶魔,他顾不得吝惜手上的道具,一脚踢翻了放在地上的油灯,玻璃灯罩顿时碎了,油脂流了一地,他将一袋子圣人骨粉全部都倾倒在正在燃烧的灯油上,顿时亮光大盛,四面八方百尺之内的所有非人都无所遁形,一只黑猫从船舱里跳了出来,凶狠地向他们嚎叫了一声,克拉玛比看到更早的听到了枪声,驱魔人们带着海因利希伏身躲避,但利维的子弹并不是射向他们,而是射向天空。 子弹打向天空,在大约距离他们还有几十尺的空中爆裂,污秽的血水纷纷坠落下来,一落到地上就腐蚀出一个小小的坑洞,而在血水当中还混杂着危险的虫卵,这些虫卵是一个恶魔从非洲弄来的特殊品种,一碰到活人的皮肉,就会立即飞快地往里钻,如果只是普通的蜱虫,驱魔人根本不会在意,但这是地狱领主的得意之作,它们携带着地狱之火,一但冲破防御,进入内脏和骨头,这个人就非死。 有反应迅速的驱魔人立即取出了圣水,一边倾倒在伤口上一边口服,有多余的就递给其他人,被驱魔人所保护着的黑海因利希倒是没有遇到这个问题,他看到在摇曳不定的白色光芒中,驱魔人克拉玛已经和另一个年轻的男人打在了一起,他看不清他们的动作,只能在偶尔的停顿中看到男人得意而奇妙的微笑,他还没有理解到这个微笑的含义就听到克拉马在气愤地喊叫,他条件反射的抚摸了一下自己的脖子,只摸到了一个空洞。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只黑猫洞穿了海因利希的喉咙,他的脑袋不受控制向着一边歪斜下去,世界在他的眼里颠倒,而后就是一片黑暗。 克拉玛斯感觉到一只冰冷的手轻轻地按在了他正在猛烈鼓动的颈动脉上。“好了。”半恶魔说,“你的工作已经结束了,虽然非常失败,但结束了。先生,为了你,还有你同伴的生命,你应该知道怎么做。” 克拉玛面沉如水,但半恶魔说得对,他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呼啸,即便还有一些人身受重伤,动弹不得,也在他们同伴的搀扶下,迅速跃下了轮船,和克拉玛一起撤离了码头。 自始至终,这艘蒸汽轮船里面的人都没有出来过,看来他们也知道这不是一场平常的接送。 利维犹豫了一下,不知道是否应该散播一些瘟疫,好让这艘船上的人彻底的沉默,但一想到他已经放走了驱魔人,他就不再多此一举了。 他看了一眼还在地上燃烧的油灯,避开不断跃动的白色光芒,有点惋惜,如果这里还有一个他可用的人类在,倒是可以将这些残余的油脂和骨灰收起来——现在他只能点燃自己的小蜡烛,小蜡烛保证了就算有人敢于偷窥也看不到是什么人带走了那只皮箱。 半恶魔承认,自己确实有点该死的好奇心,这只只是普通的皮箱,即便不需要打开它也能看见里面的内容。但说实话,里面那些本杰明富兰克林的研究成果,就算他读过大学也不怎么看得懂,何况里面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符号和代用词。 他提着这只皮箱走回去,找到了里鲁,从他那里借了一些材料做了一个小小的祭坛,将这份东西拜托玛门快递的小恶魔送回地狱,虽然工作任务是将这份资料毁掉,但谁知道地狱的毁掉需要做到什么程度,反正他是看着海因利希.楞次的灵魂直接被地狱打开的门吞噬了,现在他的资料也进了地狱,那么谁也不能指责他的这份工作完成的不够出色。 —— “真奇怪,”在脱离了险境后,一个驱魔人恍惚地说道:“我以为我们这下准要死了。” 另外一个驱魔人点点头:“那是个半恶魔吗?或是一个恶魔,就算说是领主还是一个公爵我也不觉得奇怪——他甚至没被圣光慑住。” 克拉玛没有说话,那的确只是一个半恶魔。但这个半恶魔的能力与力量确实可以与一些棘手的恶魔相提并论,但这不是能够公开讨论的话题,驱魔人当中也不是没有被刺和出卖同类的人——引起一些人的疑窦也在情理之中,别说是半恶魔,就算是一只精怪,在占据上风的时候也应该大开杀戒而不是容许他们全身而退——克拉玛想一些人可能已经猜到了答案,所以,他想,也没什么避让掩饰的需要了。 在半恶魔再度造访的时候,他甚至都没有露出惊讶的表情,他看着半恶魔那在灯光下发着微光的灰发,神情复杂。 “我该怎么称呼您呢?”他停顿了一下:“我的高祖父,还是曾祖父?” 第281章 见鬼!(下) 房间陷入了一片微妙的沉默中, 看着半恶魔饶有兴致的眼神,克拉玛也不免尴尬起来,他想应当是自己的推测出了错误,但也不知道具体的错误在哪里。 不管人类能够在他们的文学作品中,将一只恶魔,一尊神明,一个英雄,一位圣人的寿数上限提得有多么的高,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对寿命的最终想象,也不过是在百年上下,如果一个人类能够成为高祖父,已经算是生命中的一桩奇迹。 那么半恶魔是否会有子嗣呢? 当然会有,半恶魔的生长速度与半天使以及人类都不同,半天使大概率的与人类趋向于一致,而半恶魔从他们落入胞宫开始,所需要发育成长完全的时间,就几乎只有人类的一半,甚至于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在几个月内,他们的母亲肚子就会大得可以随时生产,落地之后,在他们同龄的孩子还在蹒跚学步的时候,他们早就可以纵跳如飞,而其他孩子还在抢夺糖果,拨弄玩具的时候,他们也早就懂得了威胁与谋杀,等他们再长大一些——有据可查,一个可能只有五六岁(这时候他们可能有人类孩子的十二三岁大小)的半恶魔,就足以让一个女人怀孕,我们之前也说过半恶魔也分接受教育和没有接受教育的两种,若是他们没有在幼年夭折,接受教育的半恶魔,能够懂得如何控制自己的本性与冲动,但没有接受过教育的半恶魔,它们会肆意挥洒内心深处的黑暗一面。 当然,无论是哪一种,他们的孩子夭折率都很高,与天使和半天使会生下的孩子不同,半恶魔与人类的孩子更趋向于地狱中污秽的那一面,也就是说它们生下来就是畸形的,像个动物,而不像是一个人类,他们之中很多天生就没有大脑,就像地狱的小恶魔那样,只懂得无休止地汲取人类的血肉和灵魂,也因为如此,人类要分辨出祂们也变得非常容易。 只有少部分半恶魔的子嗣,生来就具有人类的形态,而有了人类的形态,有了人类的大脑,他们也具有了人类的智慧,只有这种半恶魔的后裔可以侥幸存活,如有可能,也会成为教会的黑手套,或者是如克拉玛这样的驱魔人。 在第一次见到克拉玛的时候,利维就感到了轻微的不适,但那时候他只以为,这是一个半恶魔在看到驱魔人时候的本能反应,但在第二次的时候,他几乎就可以确定了,这家伙居然真的和自己有脱不开的关系! 后来他在博览会上见到了小嘉宝,然后从小嘉宝这条线上牵到克拉玛——但他很确定自己没有留下过种子,无论是床上的同伴,是同样的半恶魔,或者是人类。 利维既然可以确定自己没有后代,那么能够与他有血脉牵系的,就只剩下了地狱里的大恶魔瓦拉克,还有他的人类母亲,他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他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张面孔就是他的老师,一个充满凄苦的岩石面孔,他之后的几十年里接触的所有人类几乎都是这个样子,他在远离人群的修道院里长大,而对于他的出身,他的老师,和其他修士并不隐瞒。 他很早就知道自己是个怎样的存在,又背负着怎样的沉重债务,说起他的母亲,他的老师毫不避讳的说,她就是一个淫荡的妇人,一只恶魔的夜壶,一条口吐甜蜜毒液的雌蛇,要到很久之后,利维才理解到最后一个词意味着什么,他的母亲应当是一个修女,或者是一个驱魔人,但从它的留下的些许的蛛丝马迹看来——尤其是在利维接触过驱魔人之后,利维觉得她更应该像是一个女性驱魔人。 不是说修女就没有坚贞的意志与顽强的精神,但修女更趋向于忍耐与服从,她可能坚守自己的心灵未必能够坚守自己的思想,也有可能她们还未受到玷污的时候就已经被教育得逆来顺受——向恶魔发起反击的多数都是修士,教士,修女却很少。 瓦拉克在地狱里夺走了利维属于人类的那一半,并未手下留情,而他的老师在他遁逃到人世间的最后一刻,递给他的那条脐带,也并非出自于老师的本愿——他很清楚老师恨不能把他留下来和他们一起受苦,那么就只能说,是他的母亲瞒着瓦拉克藏起了这条脐带,并设法用契约或者是其他手段,控制住了他的老师,要求他在某个关键时刻将这份重要的馈赠留给她的儿子。 能够做到这一点,利维实在是很难想象,自己的母亲会是一个恪守本分的修女,毫无疑问,修女需要跨过的门槛要比一个驱魔人更多,而且他都能隐约感觉到自己的母亲可能仍旧在这个世界上。她并不如老师所说,已经死了,灵魂被瓦拉克拘押在地狱里肆意折磨,瓦拉克留在他身上的眼睛似乎也在无时不刻地寻找着她的踪迹。 现在想起来,利维甚至要出一身冷汗,他不得不后怕,他曾经将克拉玛送进地狱,让他去寻找两个受害者的灵魂,如果事情不那么顺利,让克拉玛遇见了瓦拉克,或者是熟悉瓦拉克气味的恶魔,那么他们就有可能从这条线上追溯到利维母亲的去向,而利维的母亲一旦被找到,等待着利维的也不会是什么好事。 灰侦探 第82节 瓦拉克为什么不索性吞噬掉利维的老师和其他修士呢?就是为了可以在必要的时候羞辱与折磨他的儿子,如果这个灵魂是属于他母亲的,那么效果显而易见的会更好一些,父亲与母亲,母亲与孩子这种联系是非常坚固的,无论多么恶心,利维都要承认是他们创造了自己——就连天上的父也要让他最得意的天使向他的儿子跪拜,而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即便知道自己的父亲要将自己奉上祭坛,也不得不垂首屈从,要打破这层障碍,至少现在的利维是没什么法子的。 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立即让驱魔人克拉玛和她的女儿小嘉宝离开伦敦,离开英国,走到恶魔都很少触及的地方,譬如俄罗斯。 在那片浩瀚无垠的冻土上,力量薄弱的可不仅是教会,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天使和恶魔都是附属人类而生存的,没有了人类,它们爬上来干什么?猎熊还是痛饮烈酒?又或是在荒原里打雪仗玩?利维想到俄罗斯也是因为他刚刚杀死了一个俄罗斯人,既然俄罗斯人都想得到将教会和恶魔都忌惮的科学家弄到俄罗斯去,那么要隐藏克拉玛及其后裔的踪迹,也不会是一件难事,他们又不要继续做什么该死的研究! 利维越想越觉得这主意很妙,但动作要快,昨天里鲁才他见了面,魅魔对他这次任务,完成得如此干净利索表示赞赏,利维之前做的,看似多余的动作也没有白费,海因利希.楞次灵魂是完整的,它资料也是完整的,所有的东西,都已经被递交到了玛门那里,作为七宗罪之一的恶魔君王,玛门还特意提起了利维,只是不知道这次提起,是褒奖,还是一种恶意的捉弄,反正近阶段来利维再想要平静度日恐怕是不可能了, “我不是你的高祖父或者曾祖父,或者说我们的血脉并没有那么亲近,但确实有联系,驱魔人,”他说:“现在有个问题,我有一个非常厉害的仇敌,而它的嗅觉,比狗还要灵敏1万倍,如果让他们嗅到了你还有你女儿嘉宝的和我的关系,你们的结局恐怕不会太美妙。” 克拉玛盯着他,神情凝重,“您说的是地上的还是地下的?” “如果是地上的,我还不至于这样急迫,除非对方是女王,或者是其他君王。” 克拉玛陷入了犹豫当中,如果没有小嘉宝与库茨男爵夫人的事情,他或许老早就答应了利维的要求,甚至在利维说出要求之前,他就会下决心带着嘉宝尽快远离这片多事之地,但谁让现在的嘉宝已经打动了男爵夫人的心呢?男爵夫人非常喜欢这个女孩,她已经明确地和克拉玛说过,等到博览会结束之后,嘉宝可能会被她留在伦敦,她会找一个合适的亲戚,将嘉宝寄养在那里,等过上一段时间,人们渐渐的遗忘了嘉宝原先的身份——一个女性驱魔人,嘉宝就可以以远亲的名义重新回到她身边,她会给嘉宝一份丰厚的嫁妆,当然对于这位男爵夫人来说,这笔钱也只是只是九牛一毛,但对于一个驱魔人来说,这就是一笔难以想象的财富,这笔嫁妆可能在五千到一万英镑左右,佳宝可以随心所欲的,在伦敦之外的地方寻找合意的夫婿, 不是男爵夫人不允许她在伦敦寻找婚事,而是伦敦的眼睛和耳朵实在太多了,一个新人进入社交圈,马上就会引起很多讨论与争议,一些嫉妒嘉宝的人很有可能趁机诋毁,就算是婚事成了,也会在将来引来数不尽的麻烦,因为嘉宝身上所具有的驱魔人的血脉,男爵夫人还好心的提醒说,他们或许可以在圣植俱乐部里寻找目标,圣植俱乐部遍布整个英国,而在他们的组织内也有一些编外人员,这些人员属于知情者,但又缺乏那些古老家族的底蕴,可以说是已经深陷泥潭却不知该如何处理的人,他们如果将嘉宝纳入家庭,也等于身上有了一层额外的庇护,这样,她对克拉玛说,嘉宝的最重要的嫁妆就不是我提供的那笔钱,而是她本身即具有的技能与知识,这才是最珍贵的,而且任何人都没有办法把它们从他身上夺去,这要比嘉宝嫁给了一个,地狱和天堂的概念都只限于书面知识的人家要来得好,也免得引来恶魔时,她的家人会将罪过全部都推在她身上。 男爵夫人考虑得非常周详,克拉玛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将来,还有嘉宝的将来, 他可以容许自己,陨落在某一场不知名的战役里,即便要坠入地狱,他也毫不畏惧,但他更希望能够看到嘉宝,拥有一个正常人所拥有的幸福生活,家庭、婚姻,孩子,或许在将来,这股子受诅咒的血脉可以得到进一步的稀释,他们的后代可以能够如一个正常人类那样生活…… 这是否又是一次恶魔偶尔投来的瞥视?就如祂们所说,每当他们遭到不幸,回头看就能看到祂们正在身后窃笑?祂们难道已经看到了嘉宝的美好未来,所以前来摧毁? 但若是如此,这个半恶魔就可以在不久前将他们一网打尽,将他的脑袋塞进他女儿嘉宝的肚子才是恶魔的行事方式——恶魔寿命悠长,他们的报复可以持续到世界末日,但并不是说,祂们报复起来就会慢悠悠的,对祂们的敌人而言,哪怕尝到一丝甜头都算是祂们的失败。 克拉玛仰着头,深深地吸了口气,他见过太多贪婪的人了,他们未必都是坏人,但人类本性如此,贪婪也不仅仅是金钱,有时候是情-欲,有时候是食物,有时候是友谊,有时候是亲情,但无论是哪一种,克拉玛看多了只因为一霎那的犹疑而被彻底拖下地狱的事情。 就算是一张罗网,一个陷阱,克拉玛的神情坚定起来,就看在半恶魔之前放过了那一队驱魔人的的份上,他都愿意带着嘉宝走一趟俄罗斯。 “行,”他干脆地说,“我明天就带着嘉宝走。” 至于要如何此男爵夫人解释他为什么要带走嘉宝,以及不得不给她调换另外一个护卫的事情,克拉玛总有办法解决。 不过,“我们到了俄罗斯,您需要我去找什么人吗?”他试探着问道。 利维笑了,他的出生地在冰岛,而两百年来,他所有的行踪几乎都在欧洲和英国,俄罗斯他没去过,也没结识过那里的人,“你真觉得继续和我有所联系会是一件好事吗?蠢货,”他不客气的说,:“我只知道俄罗斯这个名字,你们想到哪里去?见什么人?在哪里立足?跟我有什么关系?”他站起来,压低帽檐,半恶魔嘶嘶地说,“滚吧,在没有多余的眼镜,注意到你们之前。” 第二天的夜晚,行动力惊人的克拉玛就已经带上了小嘉宝踏上了一条就将前往俄罗斯的船——也是因为最近的博览会,以往的俄罗斯-伦敦航线可没那么多船。他满怀遗憾,但又不得不做出这个决定,有趣的是和他一同上船的,居然还有另外一些人。 克拉玛奇怪的扫视了他们一眼,那都是一些普通人。年轻人,中年人和老年人,都是男性,一派英国绅士的派头,其中那个年轻人,神色格外古怪,他看着逐渐在灯光中远去的伦敦港,带着无限的眷恋,又带着说不清的悔恨与憎恶,一旁的老人扶着他,比起年轻人,这位头发花白的老者要更为健壮,神色也似乎更为坚定, 他望着朦胧的海岸线,发出一声释然的微弹,“我们或许终有一天还是会回来的。” “就是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另外一个中年人接着说道,老年绅士瞪了他一眼,“没事的,”他拍拍年轻人的肩膀:“科学与我们同在。” 如果站在这里的是利维,或许他会认出这几个人,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以及那位老顽皮法拉第先生,还有他们身边的几个人,无一不是雷霆会的成员,自从那场莫名其妙的大火之后,麦克斯韦先生就不知所踪,而雷霆会的其他人也迅速的沉寂了下来,或许是觉得警告已经到位了,教会没有继续采取行动,何况他们这几位也都是在皇家科学院挂了名的,赫赫有名的学者。 但怎么样的名望都抵不过一场意外,从马车摔出来折断脖子,家里突然燃起大火,在游泳的时候突然溺水,被野兽袭击,被窃贼刺杀——世上的意外有那么多,谁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发生在他们身上。对于现况他们也不是不能接受,反正学者们在当政者以及教会的迫害下逃亡,他们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只希望到了俄罗斯……”一个人低声说,他们心里也没有什么把握,如果说当海因利希.楞次邀请他们的时候,他们还是欢欣鼓舞的,但到了现在,他们又不确定了,海因利希据说遇到了一个异常残暴的凶手,他抢走了海因利希身边所有的钱财,带走了他所有的随身物品,还割开了他的脖子,并且迅速逃走,无论警察还是私人侦探,都找不到他的踪迹,但雷霆会的成员都知道,这就又是一次意外。 因为海因利希曾告诉他们说,他这次来到伦敦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威洛比.弗兰克林索要本杰明.弗兰克林留下的有关于雷电研究的资料,雷电,法拉利在心中念诵着这个词语,他完全不明白,如果说日心说,地心说这两门学说的争执还能动摇到人们对于上帝创世的认可,那么雷电又如何会影响到教会?又如何会让天堂和地狱如此大动干戈?他完全不明白,但作为一个科学家,他很清楚,任何事物,任何理论,只要研究下去,研究的透彻,研究到其根源——这就是科学的魅力,它不看美丑,也不看你年老或者年轻,也不看你出生在马棚还是紫室里,也不看你有怎样显赫的姓氏,也不看你的父亲是个窃贼还是骑士,也不看你的母亲是个娼妓还是公主,它甚至也不看你的老师是谁,你身边的朋友是谁?甚至不看你是邪恶还是善良,只要你愿意付出所有的精力时间,以及其余的一切,你就能得到答案。 只希望这个答案来的不要太晚。 第282章 博览会的鬼影(上) 极其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在科学家们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到一个对他们而言完全陌生的大陆时,为了宣扬英国的文明、开化、强大的世界博览会仍旧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 这次世界博览会,或者按照女王所说的万国博览会,仿佛是伦敦终日终年灰暗阴沉的生活中难得的一抹亮色,占地广阔,晶莹剔透的水晶宫内挂满了色彩纷呈的各国国旗,参观的民众如同流水一般往来不息,各种原材料、工业制品、创造发明以及雕塑之类的艺术品一一呈现在每个人的眼前,有一万多个商人提供了十万多件展品,除了这些展品之外,还有异彩纷呈的表演以及为了展现各国风情的绘画作品以及相片,人们徜徉在其中,就像是在方寸之间走过了诸多国家,又是兴奋又是好奇。 他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为每一个细节欢欣鼓舞,雀跃不已。但对于英国人,尤其是伦敦人来说,在这些产品中最令人骄傲的还是他们大英帝国的工业产品与创造发明,他们展出了各种车床、机床、纺纱机、抽水机以及各类机车,轮船的驱动机,为了让人们更能领会到这些庞然大物所能创造的利益,他们还特意在水晶宫的地下建造了锅炉房来提供足够的蒸汽,这些蒸汽不但能够让这些机器在展示时运作起来。还能提供给了占据了一整个展厅的管风琴机组,以及那座大如厅堂的差分机——这台差分机即便比不上它在伦敦塔地下的同类,也有近十吨重,有八千多个零件。 当然,这些零件普通人是根本数不清楚的,他们只能看到密密麻麻的齿轮、转轮和连杆,这台机器也同样可以在宾客的面前运作,在疙瘩疙瘩的计算声中,不断吐出他们所询问问题的答案。 不过在这里的问题,也是经过甄选的,倒不是担心这台差分机无法读写,或者是回答不出来——而是一些敏感的问题很有可能触及到政府与王室的颜面。 譬如正在两国政府间相互拉扯的海因利希.楞次的遇害问题。 海因利希是一个德裔俄罗斯人,也是俄罗斯皇家科学院的学士,即便是现在的沙皇并不怎么看重科学研究,他的名字依然能够被这位陛下所熟悉,可见他在学术上的成就不同一般。而这位海因利希也并不是第一次来伦敦,他在伦敦认识了不少志同道合的好友,经常来和他们会面,小住,一起畅谈学术上的种种疑问和设想。 但这次他是跟着使团来的,也就是说,他也是女王邀请的客人之,一但就在俄罗斯人因为他们的展品不受重视而暗自气愤不已的时候,海因利希的尸体被人在东区的一个小巷子里发现,这条小巷子已经非常接近港口,但没人想到海因利希是想要立即返回俄罗斯。这件事情他没有对任何人说。 于是,按照通常的推测,他可能是去东区寻花问柳,或者是要做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这是英国报纸的说法,才会被那里的暴徒袭击,这个暴徒的手法非常凶残,他不但抢走了所有的财物,还割断了他的脖子,几乎让他的头都掉了下来。 为此,俄罗斯使团的人表现出了极度的愤慨,大有新账老账一起算的意思,他们谴责英国政府,公开宣称所谓的开明严谨的社会制度在英国根本不存在,这里到处充满了如同美国人那样的罪犯和渣滓,不得不说,这其中有不少迁怒的成分,但英国政府也很难回复,他们总不能说——对,我们是有这么一个该死的垃圾堆,你们的人就根本不该到东区,那就是一个无法无天活见鬼的烂泥地,普通人根本无法全身而退,这样说,岂不是凸显了英国政府的无能吗? 英国政府只能捏着鼻子将这件事情下发到警察厅,让警察厅去调查,然后弗雷德里克倒是调查出了一些东西,那就是富兰克林的死亡。旅店老板一下就是就认出了海因利希,因为他的容貌实在是与伦敦人太不相似了,何况他还蓄着那样大的一把胡子,实在是令人印象深刻。他说,那位先生进了富兰克林先生的房间之后,他们确实没有发生过什么可以被听见和看见的争执,但那位先生离开的时候,很显然的心情不快,而弗兰克里先生下来用晚餐的时候,也是一脸沉郁,看来他们并没有得到一个让双方满意的结果。而就在他们不欢而散之后,当晚富兰克林先生就发起了高热,他们将他送到医院的时候都不能确定他是不是已经死了,而就在富兰克林先生还在医院的时候,一个年轻人走过来,宣称是他的子侄为他支付了房费,“然后嘛,”旅馆老板摊摊手:“我看他也是一个合称的绅士,一点都没有考虑到他可能是来冒名顶替的,何况那位先生,”他不小心漏了一点口风,“也没有留下什么值钱的东西,只有一皮箱的书和笔记——就是你们说的资料。”还是他从调查人员口中听来的新名词。 “然后那位绅士带走了资料。” 旅馆老板点点头,说,“是的,他带走了所有有字的东西。我们回去收拾房间的时候,发现房间里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能留下,我是说那些有字的,富兰克林先生的外套、行李和手杖都还好好的摆放在原位,没有被拿走。” 如果海因利希只是一个普通的使团人员,那么他们可能还会陷入暂时的迷雾,但弗拉克林已经和他接触过的几个权贵说过,他这次来伦敦带来了所有本杰明.富兰克林的研究资料,他所有的发明,他所有的创意,他所有的研究成果,实验材料与论文,只为了在英国政府里谋求一个小小的职位。 当然,在交易中,他首先选择的是倒霉的巴麦尊子爵,子爵一死。他寻求上进的路径也被拦腰截断,他不得不重新寻找对象。而就在这段时间里他死了,资料也丢失了。 海因利希是一个学者,似乎也进行过对雷电的研究,于是,两者联系起来,不得不让人怀疑海因利希会不会就是为了这些资料而杀了富兰克林,科学家之间的倾轧争斗并不罕见——就如我们熟悉的牛顿爵士,在科学界中论到如何使用政治手段以及肉体打击的,他几乎就是一个降了维的怪物,被他排除的异己可不在少数。 完全有可能,富兰克林并不打算把自己的晋升之径交易给海因利希,但海因利希对这份资料势在必得,不惜雇人来杀了他,然后拿走东西。 于是,俄罗斯人指责英国就是一座犯罪的温床,凶手的巢穴,而英国人则指责俄罗斯都是强盗与骗子他,们抢走了大英帝国珍贵的科学资料,反正两者在报纸上你来我往辱骂不休,让外省人和外国人好好的看了一番热闹。 不过也不能怪他们,在世界博览会召开之后,即便主办人是英国,其他国家也希望能够借此机会向世界展示自己的国家与辉煌成果,法国人提供了一万多件展品,德国人提供了八千多件展品,美国人虽然少些,只提供了五千多件展品,但在这五千多件展品里更多的符合了这次博览会的主旨——其中有播种机,缝纫机,收割机、左轮枪,橡胶制品和口嚼式烟草,得到了人们颇为广泛的好评。 但对于英国人来说,这些产品无论如何都无法与他们的展品相比较,虽然英国确实提交了有四万多件展品,但他们又有着本土之力,又有着充足的筹备时间,有这些数量并不令人感到惊奇。当然。在蒸汽大革命和机械大发展之后英国的种种发明和创造也确实引来了许多人的称赞与感叹,但无论如何,英国报纸的一些厚颜无耻的行为还是激起了别国人的愤怒。 他们无视其他国家的成绩——在报纸上将美国渲染成一个叛逆的儿子,一个可恶的卖国贼,一个无耻的小偷,虽然美国独立战争已经过去一百多年了,但依然有人将美国看作英国的附庸,并且大肆嘲讽美国人的粗俗与无赖;同为一个古老国家的法国与德国也没能得到什么好评,法国的展品被评论为浮夸,繁琐,不知所谓,德国的展品则被斥为刻板、老旧、缺乏新意——至于其他的国家,那就更不用说了。 俄罗斯,我们之前已经提到过他所能拿出来的展品多数都是珠宝,报纸们将他形容成十九世纪的东方鞑靼,由许多个落后没开化的部落组成的联盟,凭借着“榨取”奴隶的血汗而满足于腐朽堕落的享受;至于其他国家,像比利时,荷兰这种小国家,报纸们要么不提,要么就是嘲讽,嘲讽比利时也只能凭借着钟表镜子聊以自-慰,嘲讽荷兰的郁金香大骗局,讥笑他们人民的愚昧和无知。 还有印度以及其他亚洲被殖民的国家,像是美国这种早已独立的国家都难逃轻蔑的评论,这些的的确确就是附庸的国家更是无需多说,他们的展品不但有大象有动物,还有人,对,褐色皮肤的和黑色皮肤的人。 一个被围在围栏里如同猫狗一样被展出的黑皮肤小女孩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他们就像耍弄猴子一样的耍她,向她投去糖果,捏她的胳膊,戳她,看着她哈哈大笑,虽然他们的女王也确实收养了一个黑皮肤的小女孩。但这对年龄相仿,容貌相似,皮肤也同样黝黑的女孩却得到了完全不同的待遇。 可能这就是女王的宠物与民众的宠物的区别。 第283章 博览会的鬼影(中) 这种小插曲并不能影响女王的心情,直到发生了一件在她预料之内,但又在预料之外的事情,那就是博览会会场出现的幽灵。 鉴于此时还没有电灯,在博览会会场里,依然只能使用煤气灯与油灯照明,而这两种灯几乎都是明火,容易引发火灾。所以博览会一般都是在早上九点钟开场,然后在晚上四五点钟的时候就关闭会场,也就是说,这座晶莹剔透庞大宏伟的会场依然需要自然光来照明。 伦敦本来就是一个阴沉多雨的城市,能够提供给会场的阳光就更少了,但在宾客散去之后,会场里依然需要巡逻的警卫人员,这里毕竟有十万多件展品,而且一些产品都是价值连城的珠宝首饰,没人监管,伦敦的窃盗集团会将这里一扫而空,所以这里的巡逻人员不但不少,还很多,几乎每隔几分钟就能看到一个手举着油灯的警卫面色沉静的从各个展厅间走过。 幽魂的传说就是从这些警卫的口中传出来的,他们说自己先是听到了有什么东西从高处跌落,还以为是树木的枯枝跌落在会场里或者是放置在某个高处的展品因为位置不对而掉落在地上,他们连忙奔过去查看,却发现那里空无一物,什么都没有,而等到他们放松下来,重新开始巡逻的时候同样的声音又在另外一个地方出现了,但结果还是一样,他们什么都没能发现。 如是三番两次之后,他们又听到了人类痛苦的呻吟声,哭号声,喃喃自语般的祈祷声,这些声音似乎从四面八方而来,找不到一个固定的源头,然后就是从雕像的基座下流出了深色的水迹,像是凝固后的鲜血,后来又从某个角落里看见了彷徨的白色虚影,但灯光一照过去,他们就不见了。 于是,教士们很快进驻了水晶宫,在夜晚的时候,他们在这里举行了弥撒,到处喷洒圣水,怪相消失了一段时间,但几天后,他们又出现了,并且变本加厉。 这次不但发生在距离闭馆还有一段时间的黄昏时分,还一口气吞噬了好几个前来观看展品的宾客,其中就有库茨男爵夫人与随她而来的狄更斯先生。说起这两位,最近也是风头正盛,他们创建的维纳斯的小屋这一慈善机构在寒冬中拯救了几千条活生生的性命——不但拯救了母亲,还拯救了她们的孩子与家庭,说起他们,每个人都是赞誉有加与有荣焉,女王也在这场博览会的开幕式中带上了他们,就像在自己的王冠上点缀上绚丽的珠宝。 他们的失踪当然引起了女王的关心。这时候,教会已经向她屈服,圣职俱乐部的大部分成员也都聚集在伦敦,这件事情解决起来应该没什么压力,唯一要担心的就是幽魂过于凶残,在他们行动之前就吞噬了所劫持的人类。 坎特伯雷大主教还特意去看了一下现场,不过,他带回来的消息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陛下,”他对女王说:“那可能并不是单单的幽魂作祟。” “怎么说?”女王问,大主教沉吟了一会儿,才慢慢地说道:“那里可能是一个投影。” 投影,利维的老爹大恶魔瓦拉克就曾经将他的一部分领地投影在了一个伦敦郊区的荒僻所在,也是在那里,利维被他的老爹剥夺了属于人类的一部分,还差点没能逃出来。 博览会的情况也是如此,这里聚集的幽魂引来的地狱之门很有可能开在了一个距离某个恶魔领主很近的地方,于是,顺理成章的,恶魔领主就将一部分领地投影在了这里,这里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比地狱之门更加可怕的地方,也就是说,只要这位恶魔领主的实力足够强大,这里也可以被称之为地狱的延伸部分。 “首要的是要关闭博览会会场。”大主教说。 “不可能!”女王斩钉截铁的拒绝道,她与英国政府共同创建的伟大奇迹正在最为辉煌鼎盛的时候,如果因为幽魂的滋扰,而将会场关闭。它就会立刻成为一个大得不能再大的笑话——每天都有数十万外省人,外国人涌入伦敦想要一睹水晶宫的壮丽身姿以及其中琳琅满目、目不暇接的各种展品,如果因为凶案或者是幽魂作祟而将会场关闭——女王可以想象得到,它如今拥有着多少赞美,就会迎来十倍于此的,不留情面的嘲笑与讥讽,之后就算重新将会场打开,也没法再挽回之前损毁的信誉。 “你们就没有什么办法吗?”女王不信任地问道,大主教沉默了一会儿,苦笑着说:“领地投影对于恶魔来说轻而易举,这样说吧,”他想了想,找到了做了一个合适的比喻,“就像是镜子里的倒影,陛下,当你举着镜子,让它映照出一片景色的时候,这部分景色就会转移到镜子上,它们之间建立了联系,镜子里的影像可以说是景色的衍生物,它属于景色,但景色不属于它,我们可以损坏镜子,破坏镜子里的影像,但没法对景色产生什么影响,但相反的,如果景色发生了变化,镜子里的影像也会产生变化,若是我们还不幸在这个镜子里,也没法幸免于难。 所以说,就算我们能将其损毁和净化,但对恶魔与祂的真正领地的影响只能说是微乎其微,但如果恶魔想要通过真实领地与镜子的联系来做些什么,我们又是防不胜防,它太大了。”大主教将双手张开比了一下:“以往我们要对付这种领地投射,几乎只有两种办法,一种就是不惜代价的将圣水倾倒在领地所投射的地方,一点一点的把它蚕食掉,等到净化到一定的程度时,所残余的引子部分(也就是那些幽魂或是其他被污染的东西)承受不起投射所带来的负担,它就会如同被戳破的尿泡那样嗖的一声缩回去。” “大量。”女王蹙眉:“需要多少?” “每一寸。”大主教冷酷地说:“这种解决方法只用了一次,而它发生在哪里呢,陛下,发生在梵蒂冈。” “梵蒂冈居然也会有被恶魔侵蚀到这种地步的时候?” 大主教不太自在地搔了搔脖子:“那是16世纪的时候了。”他说。 哦,十六世纪确实是教会最为腐败和堕落的阶段,红衣主教们在自己的府邸里召唤妓女作陪,大吃大喝,尽情享了不少,还为了自己的私利与家族相互残杀,彼此贿赂,一个教皇在临死甚至还买了两个健壮的男童,抽取他们的血液输入自己的身体,希望能够就此回复康健,青春永驻。 这种场面,说是恶魔将领地投射到某个地方,就算是恶魔将地狱搬到那里,也不叫人奇怪,“但之后就没有了。”大主教说:“不是不再有恶魔将领地投射到梵蒂冈的某处府,。而是就算是梵蒂冈的教会也承担不起这份损耗。”女王沉默不语,博览会会场有多大?之前我们也已经说过了,整整半座白金汉宫,要将圣水铺满整座会场,就算把现有俱乐部和王室所有的半天使,天使全都宰了都不够,何况这些天使和半天使又不是她豢养的鸡鸭。 “那么还有一种方法呢?” “还有一种方法。”大主教深深地叹了口气,那就是等。陛下,地狱是受到人世间排斥的,”甚至也排斥天堂。这句话他没敢说出来:“地狱的造物——恶魔他们要在人世间活动,就必须要披上人类的皮囊,半恶魔也是因为有着一半的人类血脉,才能够留在世上,他们都如此了,难道投射就能豁免?地狱的一部分即便只是被投射到人世间,也一样会受到排斥,需要有恶魔耗费力量进行维持,只要这恶魔感到满足或是觉得无力支持了,他就会收回投射,也就是拿走被镜子映射的景象,人世间这块地方也可以恢复……”他原本想要说正常,但想想看,这个地方也不可能是正常的了,那里会让人生病,自杀或是更容易再次打开地狱之门,但只要将那里围起来,不让人接近就行了。 女王的脸色已经阴沉得快和伦敦的天空一个颜色了,开什么玩笑,等它自己消失,谁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会场是一天都不能关的,不,连一个小时都不能关,何况,就算是投射被消除了,那片地方依然容易招灾引祸。 “现今最好的办法。”大主教无可奈何的说:“就是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他坦然的说:“陛下,当然,还是会有一些人失踪,会有一些人死亡,但只要处理妥当,民众也能接受这些不幸的事故,等到十月份博览会结束,我们可能会损失几十或者几百条人命,但对于现在的伦敦来说,这几条人命并算不得什么。” “那男爵夫人呢?” 大主教垂下头:“我们会为她祈祷,另外,陛下,您只要记得提醒您所关心的那些人尽可能不要去博览会会场或者是避开没有阳光的时候——就行了。” 女王对此没有异议。事实上,在这个时代,有很多牵涉到另一个世界的事情都是如此处理的,教会,圣植俱乐部甚至是驱魔人都没有可能将精力放在这些既赚不了钱,也得不到什么利益的事情上面,毕竟他们的付出是货真价实的。 所以我们后世人在观看此时的记载和记录时,经常会看到某个古堡会有幽魂出没,某个沼泽总是会有人在那里失踪,也有人莫名其妙的死在一个固定的路口,又或者是某个地方掀起了一场大瘟疫,这些都是价值不够而被弃之不理的结果。 贵族或是其他被认为有价值的人一早就会接到提醒——虽然未必都是真话,但足以让他们避开那些地方。 而不知情的人,比如说那些穷苦的,不得不在墓园里寻找以其栖身之地的乞丐与流浪者们,他们难道不知道那些地方充满了危险吗?他们知道,但他们别无选择。他们的死或者是生也不会引起社会上的一点波澜,既然如此,又何必多此一举。何况,如果说一个地方出现了太多的失踪和死亡人口,底层的平民也会意识到问题,尽量不去那里。如果还有人会走到那些危险的地方,那么就只能说,他们蠢得连活下去的价值都没有。 博览会的会场有九万多平方米,算上周围的广场,机车站和供人休憩的温室和露天营地,成天都有数以万计的人在里面走来走去,偶尔出现几个失踪的人也并不会令人太过惊奇,何况现在的人也不会报警——或者说,对他们的政府抱有信任与爱戴的人实在是很少,尤其是在平民阶层(或许几百年后也不会有)。 总之,一旦某个人突然没再回家,他们的家属第一个想法就是会寻找身边的人,朋友,或者是亲眷帮忙,然后才会去寻找私人侦探,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了,才会想办法求助警察或者是当地的执法官,这么一套漫长的程序走下来,至少要好几个月,还会花上一大笔钱,不管为了什么,当事人的亲眷都会接受了当事人已经可能回不来的现实,如果是男性,他们会说,他可能去逃债了,也有可能去了美国或是澳大利亚,如果是女性,他们倒是可以众口一词地认为她和某个男性私奔了。 而且这么做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避免引起一个大恶魔的愤怒,能够在地狱里拥有领地,并且将领地的一部分投射到人世间的恶魔最起码也是一个领主,如果他们还是瓦拉克、穆林,玛门这样,属于七十二位恶魔王子,甚至君王中的一个,那就更糟了。 第284章 博览会的鬼影(下) 乔从高空坠落下来的时候,并不惊慌。 灰侦探 第83节 他不是那种原先只是农民、杂工或者罪犯,半途才转到建筑行业的人。他的姓氏是史通,史通在英文中是石头的意思,引申为石匠,而他有着这么一个姓氏就表示他的家族从几百年前开始就是一个真正的手艺人。 在那个年代里,手艺人以及他的家族是非常受羡慕的。做了手艺人,不管是牛倌也好,监工也好,哪怕只是一个送信人,都意味着他和他的后代摆脱了终日耕作在田地里,拖着犁耙如同牛马一般辛劳,到了收获的时候,却只能得到一把麦子一把豆子,勉强果腹的农民行列。 而且作为手艺人,他们还是领主最重要的资产,一旦敌人来袭,他们是会第一批被允许进入城堡的人,他们从不会忍饥挨饿,在某些时候还能得到一笔奖赏,这笔奖赏甚至很有可能扭转整个家族的命运。 他的祖父就是如此,乔依然记得像那个难得放晴的午后。他的祖父一边享受着暖融融的太阳,一边手脚不停地做着某个顾客交托的小活儿,可能是一个拴马桩子也有可能是一个壁龛,他不记得了,但祖父脸上那种骄傲与自豪的神情,他怎么都忘不了。 他的祖父说,他曾经为大主教建造过教堂,帮国王建造过宫殿,也给他们的领主建造过城堡,他经手的大大小小的房屋、河堤、牲畜圈、磨坊简直就是数不胜数。 他想,这里他的祖父可能说了点谎,因为在他的记忆里还残留着那个小乡村的一些痕迹,他在那里长到了勉强能够自己走路的年龄,原本他们的生活是非常安定并且祥和的,村庄里的老爷是个好人,对于他们这些工匠和雇农都非常的客气,他不但会让乔的祖父干自己的活,还会为他介绍一些其他绅士们所需要的活计。 但圈地运动来了,贵族们需要更为广阔的土地来种植牧草喂养绵羊,然后刮下羊毛去纺织做成羊毛布来卖钱。 他们村庄的老爷也未能幸免,他不得不向贵族出售自己的土地然后迁移到城镇里,临走的时候,他也给乔的祖父赠送了一笔小钱,也是他对老雇工仅有的帮助。之后他们就得离开了,毕竟绵羊不需要房屋,就算他们的祖父能够给它们来一个华丽可比白金汉宫的羊圈也毫无意义,何况贵族老爷肯定也会有自己的手艺人。 他们就此向自己的家园告别,四处漂泊,但他们的祖父也没说错,只要有一份手艺,总是能看到希望的。他们偶尔在伦敦附近的布莱顿村庄落了脚,并借助自己的手艺与卑微的姿态。获得了一处庄园管事的青睐,他们重新定居在这里,继续自己的生活,仿佛一切都没有改变。 乔的父亲死在乔七岁时,然后,他的大伯死在他九岁那年,之后,是他的两个堂兄死在他十二岁或者十三岁的时候,他记得不是很清楚,因为那时候他的祖父已经找了关系。把他送到一个建筑工人那里去做学徒了。 而在他做学徒和做工人的这十几年里,他看多了各种各样的意外和死亡,从脚手架上掉下来,被石头砸到,被玻璃割伤,掉进石坑,被倒下的木梁击中,人类的生命在这些坚硬冰冷的无机物前面犹如一块布丁,可以被轻易捏碎。从那一刻起,他就知道他也会是这样的,在某一天毫无预警,突兀地死去,他对人世间不是没有眷恋,但他也知道这份眷恋没用,就算是他已经预计到了自己的死亡,也不可能拒绝这份工作,这份工作甚至还是乔用掉了最后一个先令从工头那里换来的。不说为了赶工这里的每个工人都能赚到比平常更多的钱,今后他走出去说自己曾经建造过水晶宫,那些工头也会高看他一眼,给他更多的工作,而他已经有了妻子和三个孩子。 但他就是这么不走运,他并不痛苦,只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撞击到了地面,他从躯体上轻轻跃起,从来没有那么轻松过,他立在半空,低头可以看到自己的身体正扭曲着半匍匐在地面,面孔朝上望着,周围的人发出了悲惨的尖叫声,但他们的面孔也是麻木的,毕竟乔也不是第一个不幸身亡的工人。 工头们带着几个人冲了过来,他们迅速的用帆布将乔裹起来,然后带走,一个工人拿了些沙子撒在他坠落的地方,沙子很快的吸掉了那些血迹,没几分钟,一个年轻人匆匆忙忙的在工头的带领下赶了过来,他的衣服不怎么合身,裤脚有些宽大,鞋子也有一些哐里哐当的,他在心里说,这可不行,小子,这个活儿本来就危险,你穿得这么累赘就更麻烦了,但他说的话没人能听见,新来的工人立即手脚敏捷的爬上了移动脚手架,回到了乔原先的位置,开始接替他的工作。 乔所在的位置,是整个水晶宫最高,也是最危险的筒状穹顶模组,这时候能造出的玻璃尺寸最大大约在八英寸宽四英尺长,这里的每个框架都是按照其最小尺寸或者是倍数尺寸来制作的,两侧的耳堂屋顶比较安全,因为那里的玻璃屋顶采用了棱状设计,以便引导雨水尽快滑落,不对屋顶的玻璃造成压力,所以那里的铁架比较密集,但为了引入更多的自然光,或是说,让这座建筑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奇迹,穹顶的铁架宽度则到达了四英尺,也就是说,这里的每块玻璃都不是按照宽度,而是按照长度来放置的,从照片上也能看出,里面的空隙完全可以让一头公牛从容穿过,遑论一个普通的人类男性? 每个黑铁框架都是一个空荡的血盆大口,移动脚手架车并不能达到这个高度,他们只能骑在钢梁上,然后将沉重的玻璃一块块的用绳索拉上来,然后几个工人同时协作,将玻璃滑入凹槽,再用木头固定,整个过程因为玻璃又滑又重又不能随意丢下,很容易失去平衡,一旦失去平衡,他们会被玻璃碾压,撞击,摔到地面,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会造成重伤或者死亡。 乔并不奇怪自己成为了其中的一个,但工头也承诺过,任何一个工人不幸身亡了,不但他的工钱可以如数拿到,还有一笔丰厚的赔偿金在等着他的家人,这笔钱或许不能和乔几十年的薪水相比,但足以让他的妻子将三个孩子抚养到可以做去做学徒和工人的年龄,他们至少可以活下去,而不用去济贫院或者是更糟的地方。 他的妻子很快就赶来了,这位坚强的女性苍白着面孔,眼珠木然地转动着,在看到帆布包裹的时候就冲上去,猛地把它拉了下来,看到乔的脸才确认自己得到的噩耗是真实的,她顿时痛哭起来,一边紧紧地抓住了乔的衬衣,一边拼命地摇晃着他,虽然谁都知道这种行为徒劳无功,但她还是这么做了,仿佛这样就可以将乔唤醒。“没事。”乔忍不住在她身边说,“没事,你拿了钱可以回乡下去,这笔钱足够你们在乡下过活好几十年了。” 第285章 多么仁慈! 像是这样的小事,当然不可能有阿尔伯特亲王或者是其他贵人来处理,乔的妻子见到的是一个小工头,也就是将乔介绍到这个工地上来的人,那时候,乔对他不可谓是不感激的,他也一直说,乔是他最好的朋友,虽然他的妻子也听说过这家伙不是什么好东西,甚至有人说他最好不要再回东区。 但她还抱着一丝侥幸,毕竟工头曾经多次来过他们家,他们还倾其所有为他准备了好几顿丰盛的美食,让他吃饱喝足(哪怕他们和自己的孩子还在挨饿),乔还承诺要将今后每一次第一笔拿到的薪水全部交给他当做好处费,可怜的女人在管事的要求下走进那个屋子的时候,还在想看能够得到多少抚恤呢——穷人总是很吝啬,就算是悲伤——他们实在没多少可以用来浪费的东西。 没了乔,她还有三个孩子,可能是四个。她摸上自己的小腹,她都没有来得及将这个好消息告诉自己的丈夫,工头瞟了她一眼,“到这里来。”他用一种平静到顺理成章的语气说道:“趴在这张桌子上。”他说:“撩起裙子,别浪费时间。” 乔的妻子一时间还以为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错,她在棉纺厂干了好几年——等她明白了工头的意思后,露出了不敢置信的眼神……工头只是等着,他心平气和,知道自己不会等太久,更不会被拒绝。 乔的妻子在十几分钟后蹒跚着走出了房间,不是她不想走的快一些。避开人们充满暧昧意味的打量,而是她实在走不快,她在流血。血从她的双-腿之间一直流到地上,浸润了灰白色的沙土,就和不久之前她丈夫留下的那种一模一样,揣在口袋里叮当作响的装着十个先令,这个数字当然不对,但工头说,十个先令已经是他争取来的最大数字,爱拿不拿。 这个数字和工头当初承诺的有着天壤之别,但她又能去跟谁说呢,她难道能向阿尔伯特亲王或者是女王陛下申诉吗?如果她胆敢去接近一辆马车或者是某座官邸,立刻就会遭到马鞭和棍棒的驱赶,警察们也会吹着哨子飞快的赶来把她拖到监狱里或者是济贫院里,她还有三个孩子,如今这个女人倒要感到庆幸,刚刚失去了第四个,不然的话,这个孩子也是生不下来,或者生下来就要被溺死的。 她就这样坐在路边想了很久,拿了十个先令中的三个去买了两磅面包,两磅咸肉,两磅土豆,两夸脱的牛奶,还有一些黄油,一些糖,一整瓶的朗姆酒,对于这位没有尝过太多甜味的妇人来说,这是她所能想到的最奢侈的一餐了,她回到家里,找到邻居还了之前欠下的一些钱——邻居们感到意外,因为对于他们而言,这些钱几乎是回不来的。 然后她就和自己的孩子们痛痛快快地大吃大喝了一顿,天黑的时候一个邻居走了进去,不那么意外地发现她们都死了,当然,在新教和天主教的教义中,自杀都是大罪,她们的灵魂都被拖入了地狱——毕竟牛羊不好好地吃草长大,供老爷们挤奶吃肉剥皮,这个世道岂不是要大乱了? 不过对于这些人,自杀不自杀的没什么区别,她们反正进不了教堂的墓地,邻居们收了摆在桌上的仅剩的三枚先令,瓜分了他们房间里的一些有用的东西,就将这一家子埋进了河岸墓地,也就是所谓的穷人墓地,那里埋葬着流浪者,妓女和乞丐。 —— “那么工人的死亡赔偿金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利维问道。 大卫.阿斯特抿紧了嘴唇. 这个时代没有所谓的工伤赔偿,若是雇工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受了伤,甚至死了,都不会得到任何赔偿,所有的责任都在他们自身,甚至还有一些苛刻的雇主会因为他们延误了工期,弄脏了工地,损失了材料,反过来向他们的家属索要赔偿。 “这不是什么……”阿斯特艰难地说:“赔偿,这是一份库茨男爵夫人提供的慈善基金,用来抚恤在工地中不幸丧生的工人的妻子儿女。” 没错,他甚至不能说,这是赔偿,就连女王也不能,女王一旦提出了工伤或是死亡后必须得到赔偿的要求或是这么去做了——那么接下来几乎所有的产业都要受到一次大冲击。 这时候的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受伤,得职业病的概率可太高了,或许有人记得,约翰.斯诺先生治疗过的那个火柴厂女工,这个女工在当时被人称之为“火柴厂女孩”,当时的火柴厂和所有工厂一样环境拥挤肮脏,危险,所有者也和其他工厂主那样,只在乎利润,而根本不在乎其他的东西,员工的健康与他们有什么关系?不能干了就滚蛋,反正有的是人干。 而他们委派的管理者比起工业时代的中层人员,更像是奴隶制度时期的监工,他们只热衷于讨好工厂主,排挤同僚,从各个地方捞取好处,他们会逼迫工人不断地干活,每次都要干得更多,时间更长,做得更好。火柴厂女孩的职业病就是因为火柴在制造的时候要将火柴梗浸白磷或者是黄磷,两种磷都是非常容易蒸发的化学物质,它们蒸发之后会形成蒸汽,火柴厂女工将这些蒸汽吸入口中,磷就会开始无情地腐蚀她们的牙齿和下巴,渐渐的,她们的牙齿会全部脱落,下颌肿胀,那些中毒较深的人,他们的脸甚至还能在黑暗中闪闪发亮,就如斯诺医生在那个仓库里看到的。 火柴厂女孩会在五年之内开始发病,而她们一旦开始发病,工厂就会解雇他们,而此时,火柴厂并不是唯一一个用工人的血肉来换取金钱的地方。 英国每年的煤炭产量比欧洲其他国家的煤炭总产量还要高出很多,蒸汽大革命后。对于蒸汽机的应用和机械的大发展更进一步刺激了煤炭产业的发展,于是,在煤矿中,你不但能够看到健壮的成年工人,还能看到八九岁的孩子,四五岁的也有,而这些煤矿开采并没有具体的规范,设备也非常陈旧,虽然已经有了抽水机,输送机,粉碎机这些可以保证工人健康和安全的机械设备,但就是为了省那么一点钱,煤矿主人更愿意用孩子来代替这些机械,这些孩子赤裸着身体,套着绳子,绑着皮带,身后拉着一个比他们身体还要大出许多倍的藤筐,藤筐里装满矿石,他们用四肢爬行,就像是一条狗,因为长期在潮湿肮脏的环境中工作,他们的皮肤大片溃烂,关节也变得僵硬,无法灵活转动。不过,他们至少还活着,还有数不清的人死在了瓦斯爆炸,通道坍塌,渗水里。 有人说,或许其他工作会更好一些呢?姑且不论所有的工厂里,即便是孩子,也要工作十五六个小时甚至通宵整夜的干活,即便是在被人们认为算得上舒适的纺织厂里,人们依然要忍受煤气以及蒸汽混合后的有毒气体对呼吸道的损伤,同时,他们吸入的还有尘埃以及一些纤细的纤维,这些东西会堆积在肺部,让他们呼吸艰难,总是咳嗽,甚至得上结核病。 如果是一个成人进去,他们可能四十岁就不能干活了,儿童呢,他们能够活到十六岁,已经算是万幸。 还有一些孩子会被送去扫烟囱,因为烟囱内部管道曲折窄小,这种活儿只能允许五六岁甚至更小的孩子来做。而他们在做了一段时间之后,如果没有卡死在烟囱里或者是摔死在壁炉里,那么他们会发现在自己的私处产生了剧烈的肿痛和溃烂,这是因为,每个扫烟囱的孩子为了保护衣物和免得被卡住,都会在开工时可以脱掉所有的衣服,再进入烟囱,而烟囱里沉淀着大量的烟油,这些烟油不但会让他们脏兮兮的,还会侵蚀着他们的每一寸皮肤尤其是那些娇嫩和薄弱的地方,让他们得病。 这个时代,还有一句人们耳熟能详的谚语叫做asmad.as.atter,疯如帽匠,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你疯的就像是一个做帽子的工人。 绅士们总是要有一顶溜光水滑的高顶礼帽,甚至很多顶,它的材料是河狸皮。 但是要将河狸皮处理成我们现在看到的样子,就必须用剧毒的硝酸汞来处理皮毛,这种液体能够让皮质和软毛分离,并且让软毛变得平滑光亮,进而可以毡化——而在皮革工坊里,因为常年接触蒸发出来的汞蒸汽,工人就很容易中毒,得上所谓的疯帽子病,汞中毒会导致他们面色苍白,眼睛血红,精神紊乱,也就是发疯——他们还会不由自主浑身颤动,也被人称之为疯帽癫痫。 但考虑到这时候每顶帽子可以卖到五个金镑,约等于十分之一个乔,难道皮革和制帽工坊的老板会因为工人的健康问题而拒绝售卖河狸皮帽吗? 这样多的行业,这样多的人,如果都要按照工人所要求的给予他们赔偿和抚恤,这些工厂主要多出多少支出,损失多少利润?就连大英帝国的税收也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影响,你要让女王怎么做呢? 即便库茨男爵夫人满心慈悲,愿意给工人这笔赔偿金,也只是慈善性质的,非强制性的,没有什么严密的规章和制度——只是一位仁慈的贵妇人的好心罢了! 当利维询问的时候,他们甚至不知道具体的身亡者与伤者的名单,后续更不用说,完全由管事与工头自由发挥。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纰漏,这些家伙们也是言辞凿凿——这听起来实在是……太不体面了……对女王、政府乃至所有的英国人来说,这场盛大的聚会就是为了向世界展现英国——它是这样的光辉,伟大和先进,简直就是人类文明之光,如果出现了为了建造会场,导致几百上千人的死亡,岂不是很讽刺吗? 而秉承上意的管理者们当然能比上位者更早的意识到这一点,毕竟这也方便了他们上下其手为自己谋利——作为工程的主事人阿尔伯特亲王也无言以对,他还需要这些人为他做事,而且事已至此,再去追究也只会把混乱的局面搞得更加不可收拾。 第286章 多么邪恶! 乔行走在水晶宫里,眼前的一切让他感到迷惑。 在乔的认知里,他见过水晶宫的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利维和大利拉前来参观时,还只有一个框架的水晶宫,那时候乔也是刚来到工地上,看着堆积如山的玻璃、木梁和铁件,即便他只是一个普通而卑微的工人,也不由得因为自己将要参与到这桩伟大的事业中而心神激荡,难以自已;第二个阶段,也就是中间阶段,铁架全部搭设完毕,他与其他工人往上镶装玻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乔不得不认为,经由他的手,这里将会出现一座奇迹之城,他祖父曾经曾经描述过的城堡、宫殿、教堂,都已经在他的记忆中淡化了,取而代之的是灿若晨光的水晶宫,玻璃倒映着碧树,照耀着大地,反射着阳光,他们在其中渺小的就像是一粒尘埃,但也就是他们这些尘埃才有了如今这座水晶宫;第三阶段乔成为了一个幽魂,他没有看到地狱,也没有看到天堂,他担忧与自己的妻子和三个孩子,他想自己应该看到了什么,但每当他去这么想的时候就会无法控制地陷入一阵狂怒,之后他的理智就会伴随着他的记忆消失,等他清醒过来又不得不面对那一大片突如其来的空白和狼藉。 他现在看到的水晶宫是个什么样子呢? 那是一座奇特的废墟。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如果其他废墟,即便是木屋,在遭受了几天几夜的大火焚烧后,6它至少还能看得出原先的模样,看得出这里曾经有过一座建筑,毕竟地基是没法轻易毁掉的。 但水晶宫完全不同,它留下的残骸是一团一团的,纠结在一起,犹如风滚草一般的铁梁,它们在高温的折磨下弯曲扭动,发出吱嘎吱嘎令人牙酸的声音,并在重力的压迫下向着不同方向折叠弯曲,最终纠结成一个看不出是什么形状的圆球,里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空隙。 那些玻璃呢,那些让所有人都会为之目眩神迷的玻璃呢?那些沉重的,冰凉的,透明的如同水一般,又坚硬如同岩石一般的玻璃呢?它们在大火中融化了,从固体变成液体,就像一个心肠刚硬的妇人终于在灾难之中软化了,流下了热泪,热泪流淌到地上,要么堆积起来,形成一层层的黑红色褶皱,要么重新凝结成一块充满了杂质与污浊的半透明结晶,这些结晶还会在不确定的时刻爆裂形成一片片尖锐的小碎片。 这些东西就像是遍布在荒原上的砂砾与藤蔓,无论你叫什么人过来,他都无法确定这就是值得万民称颂的水晶宫。 有一个声音告诉乔说这里是水晶宫,他才知道此地就是他曾经工作并且为之殒命的地方。和乔一样的人,或者说幽魂这里还有很多,有些乔也会感到陌生,有些乔则非常熟悉。 譬如小杰米,他是一个童工,在伦敦的每座工厂里,童工都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水晶宫的工地也不例外。 这里的童工少,只是因为这里的工作大部分孩子都承担不了,小杰米能够被算进来还是因为他母亲的姘头就是一个工头,母亲把孩子塞进来,也只是希望他能够多赚一点钱,减轻一下家里的负担——小孩子做不了什么活儿,但他可以给工人们打打下手,给他们买点东西或者是传送一些消息,他在工地里精神百倍地跑来跑去,让人看了也觉得欢喜,不过虽然说是多赚一点钱,但他几乎没什么收入,工头把他算成一个工人,但给钱的时候没他的份,他顶多能在工地上吃饱,另外唯一值得称道的地方就是在工地上,他不用担心过早的得病进而夭折,他的母亲或许是这么想的,但她忽略了,工地上的危险显然要比工厂里多得多。 很难说是有人有意为之,或是他命该如此,小杰米在走过一个脚手架的时候,上面突然掉下来一个铁桶,铁桶里只装着少少的一点泥浆,但考虑到脚手架也有几十尺的高度,哪怕一个小小的铁桶以及一点儿半凝固的泥浆,砸在了小杰米的头上,也一下子就把他砸死了,他的寡母此时也正在工地上做工,听到这个消息匆忙赶来,但也已经晚了。 听说,后来这个女人还和工头发生了一些争执,即便他们曾经有过几场露水情缘,但工头对她依然没有丝毫留情,小杰米可能只拿到了不到十个便士的赔偿费,工头甚至不承认小杰米是在工地上帮他们干活的。他说这个孩子是自己跑进工地来。然后莽莽撞撞的到处乱跑才导致了这场意外的发生,他不但不该给这个女人钱,还应当向她索要赔偿,因为小杰米弄脏了地面导致了工程延误,他还应该向这个女人索要了那个铁桶和半桶泥沙的钱…… 听起来匪夷所思,但工头的话在这个时代还真没错。 乔走近小杰米的时候,小杰米还在嘟嘟哝哝,作为幽魂,血不会再从他的额头上滴落下来,而是凝固成一个像是红帽子似的东西,凝结在发梢的部分就像垂挂着的红缨子,他一边甩着红缨子,一边问乔,“你拿了多少?” 听到乔说是十个先令,小杰米露出了不快的神情,十个便士,十个先令,他一边这样反复说着,一边走了过去,一先令等于十二个便士,十个便士连一先令都不到,也难怪这孩子总是满怀抱怨,乔咧嘴一笑,继续向前走去。 在作为一个人类的时候,他很少有这样悠闲的时光,可惜的是作为幽魂,他似乎没办法再去享用美味的麦酒或是朗姆酒不然,他倒可以找一个人好好地喝两杯,譬如正坐在那里打盹的老汤。 老汤可能是他们之中年龄最大的一个工人,据说他也和乔的祖父那样主持过很多大工程,但随着年纪的增长和社会的变化,他所具有的那些知识与经验已经派不上什么用场,而且他还在建造一个磨坊的时候失去了一条手臂,作为一个残疾的老人,他几乎找不到什么工作,只能以一个低廉的价格和低声下气的态度做做杂工什么的。 工头可能把他当做一个虚头招进来的,和小杰米派着一样的用场,就是顶着一个工人的名额,但工钱全归工头,他拿到的可能只有两个便士或者是三个便士,可以让他去买到几磅的面包不至于饿死,他在工地上睡觉,同时也起着守夜人与狗的作用,像是这样的人乔也见得多了,工头对他不客气,工友们对他也没有什么好脸色。 不过就算老汤虽然残疾了,但还是一个能干并且肯干的人,他似乎并不服气他的衰老和他的残疾,凡是年轻人要做的事情,他都要去做,只是他毕竟有一只手不能用,反而引起了很多错误和返工,引得人们一阵咒骂,而他只是惭愧的笑笑,就去其他地方忙碌了。 这样的人似乎并不值得尊敬。 但老汤的死并不是出于他自身的错误,那时候他正在和一个年轻人支起一个铁架,而这个年轻人不知道是因为缺少经验还是心不在焉导致铁架突然失去平衡,向着他的方向砸了过去,谁都知道是十来尺的的铁架有多重——肯定是要超过一棵树的,当时所有人都以为这个年轻人必死无疑,但老汤突然爆发出一声响亮的大叫,他只用一只手就死死的抓住了那个铁架,可能只有一两秒的时间,那个年轻人就迅速地逃了出去,但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帮助老汤姆一起稳住铁架,铁架就因为受了相反的力而向老汤姆这里倒了过去,铁架的倒下看起来非常缓慢,却没有一个人可以阻止。 它将老汤压在下面,老汤顿时肋骨断裂,口吐鲜血,但他还活着,只是难以呼吸,有工人跑过去叫来工头,希望他能够叫来吊车,将钢架移走,当工头说,这时候所有的吊车都在忙碌,不可能为了一个工人把它们拆掉再重新搭建起来,于是老汤痛苦的挣扎了好几个小时,才终于没了声息,这时候,吊车才姗姗来迟,但它最主要的作用已经不是救人,而是救那根铁架。 乔尊敬的向老汤姆举了举帽子,老汤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来回应,他再走上几步就就看见了那个被老汤救下来的年轻人,这个可怜的家伙虽然侥幸在老汤的帮助下逃脱一劫,但也没能在世上幸存多久,就在几天后他们要上屋顶干活了,那里是耳堂的屋顶,就是乔说过的,因为铁架密集所以比较安全的屋顶,可他就是这么倒霉,明明那里的铁架只有八寸宽,一个人只要略微举起手肘,就不会从里面漏下去,但他或许是在为老汤姆的死悲伤或者是承受不了人们对他的谴责,反正,乔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在一块玻璃才被安装好,另外一块玻璃还在吊装过程中的时候,他突然看了看脚下,身体一滑,就从那个小小的空隙里掉了下去,径直摔在地上,旁边的人只能惊叫,却没有办法援救。 但他看起来比生前快活多了,年轻人朝乔摆了摆手,就朝老汤跑了过去。 乔抓了抓头发,有点难抓,因为鲜血凝结在头发上,结成了一个硬邦邦的钢盔,他自嘲的想到,如果那时候有这么一顶钢盔,他说不定不会死。 有什么东西从他脚边飞快地穿过,可能是某种大老鼠,乔不确定,也像是一群没有了脑壳的猴子,这些东西总是叽叽咕咕吵得他们无法安息,但乔也不敢去惹它们,这些东西有着非常锋利的爪子和牙齿。 这时候,他的眼角余光瞥见了一只老鼠,或者说是一只猴子,正抱着一个圆滚滚的东西跳跃过去——前后都有声音传来,前面是一个人的大叫声和骂声,后面则是两个人的,然后三个人从他身边跑过——哦,原来是考特三兄弟。考特三兄弟曾经是工地上的一霸,他们的地位低于工头,但显然要高于其他工人,在工地上。他们总是寻寻觅觅地找那些又轻松又安全的活儿来干,工人们敢怒不敢言,因为他们是从一个村庄一个家里面出来的三兄弟,又在农庄里养出了一副身高力壮的模样,只是他们没有把这份力气用在工作上,而是用在了欺凌其他工人头上。 也不知道是不是报应,他们为了一笔额外的工钱从机车上卸玻璃的时候,捆绑着玻璃的绳子突然断了,一大叠玻璃哗啦啦地从车上倾泻而下,而此时最为明智的方法莫过于马上逃开,躲到安全的地方去,但或许是因为工头之前已经警告过他们,又或是担心自己赔偿不起这几板玻璃的钱,他们居然站在那里举起双臂,想要靠着血肉之躯抵挡这些玻璃的重量和冲力,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这些看起来很钝没有什么杀伤力的玻璃在那一瞬间就变成了斩首的铡,。一下子就将他们的头全都砍了下来,当然比不上钢铁的刀刃整齐干净,他们的头简直就是被砸下来的,但这一点也不妨碍他们成为无头的三兄弟。 乔在他们身后哈哈大笑,因为那些猴子抢走了三兄弟之一的头,他们不得不在身后狼狈地追着,又喊又叫却没有一点办法。 希望这些猴子可以把它们的头吃掉或者是扔到他们找不到的地方去,也能够出出心中的一口恶气,乔也被他们敲诈过。 乔实在是幸灾乐祸的过度了,。他甚至没注意自己已经游荡到了主堂的中央,这里可能是此地仅有的能让人稍微联想起水晶宫的地方。因为这里曾经矗立过一座女王的骑马像雕塑,这座雕塑也同样像是在大火中被焚毁过,但还勉强保持着原先的形状,而且为了彰显女王的荣耀与权威,这座雕像上的女王一手捧着圣球,一手举着权杖,这两样意味着君权神授的圣物在这里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庇护所,当然不是对乔或者其他幽魂的,而是误入这里或者被他们拉扯进来的生人。 乔的笑容消失了,鲜血重新从他的眼睛、耳朵、鼻孔里流出来,他看着那些人,心中涌动着无限的欲望,食欲,性-欲以及将他们摧残殆尽的种种想法——这是一个幽魂应当具有的天赋与思想,但他只要一靠近。从雕像和另外一件圣物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光就会灼伤他,逼迫他后退,对于其他幽魂也是如此。 他们环绕在雕像的周围,窥视着,期待着,之前他们就从里面拉出了一个因为发疯而到处乱跑的傻瓜,他的灵魂从躯体里被拉扯出来,然后被他们撕裂、吞食。 比起乔在生前非常喜欢的朗姆酒或者是腌肉,这才是真正能让这些幽魂空瘪的肠胃得到慰藉的东西,乔点着数,就像是牧者点着羊圈里的羊,一、二、三、四、五……总共二十三个人,他想着,如果再有机会,应该给老汤带去一份。 不过看起来,他们其中有一个主心骨。这个主心骨控制住了其他人,让他们不至于疯狂的到处乱跑,他们还能坚持一段时间,乔遗憾的想,但也坚持不了多久,这里没有生者可以吃的东西,他们会感到饥饿,感到干渴,进而绝望。而且无论是女王手上的圣球,权杖还是那个主心骨手中所持圣物的光芒都在消散,减弱,或许不用等到他们发疯,游魂们就可以冲进去大快朵颐。 库茨男爵夫人蜷缩在女王的马腹下,这个地方当然是最安全的,四面都有马腿的保护,而人们让她坐在这里也不是因为她的身份或是她的性别,这里有女人和孩子,还有身份更高贵过于她的人——只是因为那件圣物只能被她把持——那把曾经属于驱魔人克拉玛的大猎刀,刀刃是圣银十字架融化后铸造而成的,刀柄是一个圣人的胫骨,这两件圣物合二为一,可以对恶魔或者精怪造成致命的伤害,也能在这个地狱的投射空间里形成一张可靠的屏障。 被幽魂们拉进来的人只有两名男性,而且这两位绅士都不是身强体壮的人,他们一个是老人——狄更斯先生,一个少年,其他的都是女性和孩子。 库茨男爵夫人还有点恍惚,碧丽死了,她是克拉玛在接走小嘉宝之后,又向她推荐的一个女性驱魔人。 这位女士比起小嘉宝来,并不怎么符合男爵夫人的审美,她就如同每一个刻板印象中的底层女性那样放肆、泼辣、毫无顾忌,不愿遵从任何道德规范与法律,男爵夫人甚至想等到博览会结束,就给她一笔钱打发她走。 但没想到的是就在她走过一尊雕像的时候,变故就发生了,只在一瞬间,她就从金碧辉煌,明亮通透的水晶宫到了一片废墟里,她甚至以为自己是在做梦,那个女性驱魔人却更早发现了这里是“投影”,她来不及和男爵夫人解释,男爵夫人只知道这里是个极度危险的地方,她还以为这个从不遵守任何规范与接受约束的女人会抛下自己逃走,但她没有,她一边带着男爵夫人在这片焦黑的废墟中寻找庇护所,一边不断的劈砍着向她们涌来的幽魂和小恶魔,她确实是一个强大的驱魔人,但无论怎么强大的驱魔人,在一片恶魔的领地上都会觉得力不从心,何况作为驱魔人,她的身上也有着恶魔的烙印,她甚至能感觉到那个给予了她印记的恶魔正在寻踪而来。 她带着男爵夫人一路冲到了女王的雕像脚下,她让男爵夫人拿好克拉玛留给她的那柄大猎刀——还是那么粗鲁,而后孤身离去,男爵夫人看着她冲向别处,也看着她就在不远的地方就被小恶魔们围住,撕咬、吞食,她一开始还能反抗,然后就是大声诅咒,最后发出了一阵歇斯底里的大笑声——笑声突然断了,她也倒了下去,男爵夫人看到她的躯体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和她一模一样的影子,一条无形的套索套住了她的脖子,她被飞速拉进了一个虚空的黑洞中,消失不见,躯壳则被小恶魔们分食殆尽——男爵夫人虽然不知道这就是恶魔在收取祂的战利品,但也知道这个女孩的结局非常可悲。 她只能蜷缩在雕塑的底座上,握着大猎刀流着泪,瑟瑟发抖,幸好,狄更斯先生找了过来,这位正直而又勇敢的老绅士即便到了这样的环境里,依然巍然不惧:“我见过比这些更可怕的东西。” 他对男爵夫人说,一边安慰地抱着她,这时候也顾不得所谓的社交距离了。 被拉入这里的人,如果没有第一时间被幽魂或是小魔鬼狩猎,又有足够的勇气和力量,凭借着昏暗地界中那隐约的一点光亮,也几乎都能走到雕像的位置。 灰侦探 第84节 他们都是幸存者,男爵夫人已经听见了不止一次的求救声、哀嚎声,有时候小恶魔们也会拖着没吃完的部分在她们面前经过。 “会有人来救我们吗?”那个男孩嗫嚅着问道,“会的。”男爵夫人也不确定,但这时候她还能给出怎样的一个回答呢? 第287章 女王的考题(1) 今天是万国博览会开幕后的第二十七天。 伦敦人已经渐渐习惯了这座在晨光与夕阳中闪耀的庞大的玻璃宫,蒸汽机车的新车站与新的邮局,络绎不绝往海德公园去的马车,马匹和徒步行走的游人,以及在酒馆、咖啡馆里、剧院中、街道上那些古怪到令人发笑的外省方言和陌生的外国语言,绅士与淑女们不再热衷于在空闲时间里打牌、看戏、跳舞,而是更愿意相约着去博览会消磨时间,即便对博览会不感兴趣的人,也不得不隔三差五的去一次,详细的阅读其中几种展品的介绍,免得再下次与朋友的聚会时,必须搜肠刮肚的找到一个相关的话题。 一些刻板的老家伙原先对这些新事物颇有微词,但渐渐地反对的声音小了下来,不为别的,就因为这场博览会不但向全世界展示了本国工业化的成果,提升了其作为世界工厂的形象,加速了自由贸易的进程,也给伦敦城带来了一笔新的收入,而且比起前者,后者更加立竿见影——博览会将会持续到今年十月,预估下来可能会有上百万人涌入伦敦,而此时虽然有了蒸汽机车与轮船,但交通还是没能便利到一个人可以随随便便地跨越几百上千英里,他们来到伦敦,就不会马上离开,而这些外省和外国的达官显贵在这里也必须要有自己的社交和娱乐,租借公寓,租借马车,配置行头,甚至寻觅女伴,结交朋友都需要花钱,这些钱是谁在赚呢,当然是聪明的伦敦人。 博览会投资巨大,但只有一个月,成本就有了收回的希望,也就是说接下来的几个月,伦敦人从这场盛会中得到的就全是纯利润,这笔钱可能有五十万金镑左右,五十万金镑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也许并算不了什么,但对于一座城市来说已经算得上是一笔不容小觑的收入,而且这份好处几乎可以到惠及每个人。 当然最底层的那些仍旧不在其中,他们不算人,乞丐和流浪者现在连在街道上卷缩着打盹的可能都没了(因为有碍观瞻),农民与工人遭到的盘剥也只会更残酷与急迫,工厂的烟囱依旧终日浓烟滚滚,纺织厂里纺机的声音震耳欲聋,孩子们继续在煤炭矿坑里拖着有他们几倍大的背篓,或是在烟囱里攀上爬下,这些人的生活没有丝毫改变,如果说一定要有改变,那么也只可能是最更糟的地方去。 就算是他们死了,到了另一个世界似乎也是如此。 利维懒洋洋的靠在温室的小靠背椅上,这把椅子也是黑铁铸造的,坚硬冰冷,涂着白油漆,也算是展品之一——早在几千年前这里的人们就开始将铁融入到生活之中,除了武器,铁的招牌,大门、楼梯,露台的栅栏和窗台的护栏,灯饰、用品上的装饰部分都有可能,但作为家具,尤其是椅子,还是一种相当新奇的想法。 这间温室就是当初他看到斯诺医生与女王的几个儿女待过的地方,它是耳堂的一个小角落,被特意开辟出来用来摆放植物与花卉类的展品,在温室的中央有一个空地,只能摆放三套的白油漆铁艺桌椅,上方有着巨大的遮阳伞当然,比起遮蔽阳光,它最大的作用还是用来挡住落下的树叶与花瓣。 半恶魔抬起头来,从扶疏的枝叶间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此时正是白昼与夜晚的交接时刻,也就是最具魔性的黄昏时分,光明正在褪去黑暗即将到来,展厅正在陆续关闭,宾客们也纷纷走出了会场,没有人注意到在绿荫掩蔽中的利维。 除了大卫.阿斯特,他正是来找利维的,或者说,他们约定了在这里碰面,大卫.阿斯特自荐参加这次行动,狄更斯是他的作者也是他的朋友,库茨男爵夫人则是他极其尊重的一个长辈,他不可能对他们的失踪无动于衷。 利维摆了摆右手,其他的地方动都没动,这种轻慢的姿态让大卫.阿斯特身后的几位绅士都露出了不赞同的神情,如果利维属于他们的俱乐部——很可惜,半恶魔只是一个特殊的编外人员,在这次行动中还占据着指导者的位置——他们最多也只是蹙眉而已。 半恶魔的视线轻轻的扫过这些成员,就像是一缕微风掠过鸟类的翅膀,羽毛轻轻耸动,这几个家伙都感觉到了一阵轻微的不适,但这种感觉来得快,消失的也快,他们警惕地张望了一番,没能找到任何异样之处,也只能悻悻然地坐下——占据了另一张桌子。 有那么一两个人将怀疑的目光投向半恶魔,但在圣植俱乐部中,至少还有一点是被他们共同遵从的,那就是用实力说话。 半恶魔可能用了某种魔法用具或者是某种法术。又或者是自身的天赋“观察”了他们。他们却没能判断出它是什么,怎样起效或是捉到其他把柄,就表示他们棋差一招,再去大吵大嚷毫无根据的指责只会显得自己更蠢。 在这里没有蠢人。 此时会场的客人们几乎都已散去。一群人与他们擦身而过——他们上车对方下车,这是一群看上去像是吉普赛人或者是印第安人的家伙,即便他们和工人那样戴着平顶礼帽,穿着宽大的外套长裤、靴子,但总是有种与这座城市格格不入的感觉。 驱魔人,数量约在七八人左右。 驱魔人协会是一个相当松散的组织,他们各自为营,并没有一个绝对意义上的首领。驱魔人克拉玛也只是其中一支的领导者,他受到绝大多数人的推崇也是因为他是一个正直而又公平的好人,而且无论在什么地方拥有一个正常的家庭和孩子的绅士,总是能得到更多人的尊重——这点即便是在混乱的驱魔人社会中也不例外。 这次来到这里的驱魔人是一个来自于威尔士森林的小型团体,总数只在四五十人左右,为首的是一位女性,而他们受到邀请这是因为他们有着一个旁人无法取代的作用——他们的首领莉莲和与男爵夫人一同失踪的女性驱魔人碧丽是一对姐妹,谁都不知道一位恶魔君王或者是领主投影出的领地会有多大,这完全看祂们那时的兴致以及愿意付出魔力的多少,就算这片领地就覆盖了这座会场,那也是九万平方米,半座白金汉宫,几十个人投入进去如同无头苍蝇般的四处找寻,也不知道要找到什么时候,但有了直系血亲的血、泪水甚至灵魂上的牵引,事情就要简单得多了。 第288章 女王的考题(2) 驱魔人从车站离开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暗了,只有温室里的煤气灯还在散发出淡黄色的温暖光芒,他们向着温室走去,还未踏入其中,就已经透过玻璃看到了里面的情况。 大卫阿斯特和利维坐在一起,无论利维是不是恶魔,他都可以说是阿斯特的朋友,何况他们之间还有一张对双方都有好处的契约,另外还有几位绅士或坐或站的聚集在另一组桌椅旁。 碧莲带着驱魔人走进温室,利维身上所散发的硫磺气息可以让驱魔人判断出,他就是自己他们要寻找的那个半恶魔,但他们犹豫再三,没有说话,而是转身走向温室的角落,在一丛夕阳色的蔷薇花下站定,大概又过了半小时——已经有俱乐部的成员在略显焦躁地拿出怀表查看时间——是的,他们这次接受的不是女王陛下的旨意,而是女王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的命令,当然,谁都知道亲王没有女王的授意,是不会做出任何有悖于女王的事情的……虽然女王之前已与大主教达成了协议,但女王也有着反悔的权力,就像是那些万国博览会的请柬会莫名其妙的夹在其他外交信件中被“误发”那样,这也算得上是阿尔伯特亲王所要犯的一个小错误。 没人能够指责女王出尔反尔,但相对的,女王不希望这次任务影响到博览会的进行,也就是说等到展厅关闭,客人散尽后,他们才能进入会场,而在明天早上九点开馆之前,他们就必须离开,更不能对这座辉煌的新万神殿造成什么损伤。 但对于利维来说,等待是必须的。最后一班蒸汽机车在沉闷的轰鸣声中离开了车站,从弥漫的夜雾中,出现了一辆马车,马车在会场前面的小广场上停下,从马车上跳下来两个人,一位修士一个修女。修士就是我们所熟悉的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鸽子约拿,而另一位修女则是被女王委派到这里来的,充作其眼睛和耳朵的半天使拉结。 不夸张的说,两个半天使走进温室的时候,他们简直就如同最温润的珍珠那样散发着柔和的微光,在场的人反应各个不同,半恶魔还是懒洋洋的坐在那里,手指间翻转着一枚铜币,也就是所谓的大便士(大便士在长久流转之后,经过各种磨损或敲打后会变得坑坑洼洼,残破不堪,会减少克重甚至难以分辨,这种叫做小便士,小便士的价值会被折半)。 圣植俱乐部的成员纷纷脱帽,毕竟来人是一位修道院的院长先生以及女王身边的贴身侍女。虽然后者只是卧房侍女子爵夫人的养女,但更多的时候她还是随侍在女王身边,很多人都认得她的脸。 驱魔人则分作两个部分,其中之一就是以莉莲为首的一些人,他们只是略略后退了一点,没有其他的过激反应。而另外一些就怪了,他们就像是突然碰到了尖锐的刀剑,或者是长久处于黑暗里的人被放在了灼热的太阳光下,他们瑟缩着低下头,侧过身体,避进阴影,完全不敢直视两者。 约拿先是略略惊奇了一下,随后便略带谴责的看向了利维,很显然,半天使认为这些驱魔人是利维招募或者是雇佣来的。 这些人还是人类,但——利维说过约拿所具有的力量已经丝毫不逊色于那些才堕入人间的天使了,他能够舍弃实体,也能够爆发出灼热的圣光,圣物握在他手中犹如雷霆万钧,他的血液也像是流动的朱砂与金箔,而非如其他半天使那样只是在鲜红的血液中掺杂了一点点光屑,而他予以恶魔的打击嘛,就更不用说了,利维可是亲身尝试过的。 或许是因为这里过于接近恶魔的领地,约拿与拉结周身都涌动着本能的敌意,才会让这些人感到难受。 这些驱魔人可能在之前的驱魔生涯中,或是自我堕落,或是被迫与恶魔签订了契约,也就是说,即便他们还没有死,但已经注定了是地狱的居民。最后就看他们是能够成为地狱里的灰烬,玩具还是工具了,像是这种可以说是无药可救,罪孽入骨的人当然承受不起半天使的注视,即便并不针对他们,只是一些薄弱的余光。 “别看我。”利维说:“不是我。” 约拿看了一眼拉结,既然不是利维带来的人,那么只有一个可能——那位坐在宝座上的贵夫人。 毕竟当初打破规则,解除禁令,允许驱魔人进入伦敦的,就是这位女王陛下,拉结点头表示肯定,她今天做了修女而不是贵女的打扮,而她的举止行为也如同一个温顺沉默的基督新娘,她跟随在约拿身边,除了点点头外一言不发,虽然还有多余的空置座椅,他们似乎也没有坐下来的意思。 利维环顾四周,几乎忍不住要发笑,女王给了他一些什么样的人啊?!这就是一团一团松散的沙子,而他不但要将它们握捏在一起,还要将他们融化,铸造成一柄尖锐的利刃,好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这桩棘手的案件。 而且除了这三方都在相互蔑视,彼此防备甚至充满抵触之外(似乎用了这个句式情况就不那么糟了?——半恶魔乐观地想),这里的驱魔人,俱乐部成员以及半天使们——说实话,虽然也算是接到了邀请,但这些人无一例外的都是些浮动在权力中心范围之外的家伙,怎么说呢? 以利维为例,按照传统并未公开的法律,作为半恶魔,他享受了歌斐木俱乐部给予的庇护,就应当接受歌斐木俱乐部给予的制约,他应当与其他半恶魔那样在身上套上项圈,打上烙印,发下誓言,签署契约,以保证他的所作所为永远不会与他们的主人相悖,但利维别说是进入歌斐木俱乐部了,他和歌斐木俱乐部的首领北岩勋爵之间甚至连一张书面或者口头的契约都没有,勋爵将他视作朋友,但别人只会以为是个笑话。 有关于北岩勋爵与半恶魔的流言蜚语一直没消失过,如果不是半恶魔插手的几桩案件最后都得到了很不错的结果,威灵顿公爵也没有动摇过他对勋爵的信任,以至于影响到了女王的观感和之后的想法,事情会演变成什么样,谁也猜不到,只能说现在的局面远在利维的想象之外——他一开始还以为借着与勋爵在战场上的那点情分,能从歌斐木俱乐部搜刮一点好处,就已经是上上大吉——说真的,在公学事件后,他都做好了从伦敦跑路的准备。 大卫.阿斯特呢,他的报纸和出版社有幸成为了女王的御用喉舌,女王对这个年轻人也颇为赏识,但和弗雷德里克一样,他最大的闪光点也是他最大的缺点——那见鬼的责任感与正义感,而且他的正义并不单纯的站在贵族或者是财阀的立场上,而是站在绝大多数人这边,那么在英国,绝大多数人是什么人呢?大部分绅士们不会将那些底层的工人和农民看作和他们相同的人,但大卫.阿斯特肯定不在其列。 而那些环绕着大卫.阿斯特的俱乐部成员,这些年轻的绅士们,他们不是歌斐木俱乐部的,也不是玛哪俱乐部的。他们是除了伦敦之外,各郡中的十七圣植座俱乐部中的成员,他们野心勃勃,身强力壮,一心一意要干出一番大事业。 如今当然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他们都想要在女王面前表现一番,以便获得这位最高统治者的青睐,但他们可信吗?他们是否愿于为了王权而舍弃更多的东西?他们身后的家族,他们的信仰,他们的亲朋好友,他们的道德与良知……这些都需要经过反复试验与斟酌,女王将他们放到这里,毫无疑问的就是想要进行一场测试,只有在这场测试中脱颖而出的人才能成为伦敦新防御体系中的关键角色。 驱魔人更是不用多说,驱魔人本来就是女王陛下为了平衡圣植俱乐部与教会而特意引入的第三者,但与后两者不同,陛下不会抬高他们的阶层,也不会容许他们进入权力中心,他们将会在女王的统治中承担起最重要的基础作用——也就是宫殿的基座。 它们就是一堆堆的小石头籽儿,下方是散乱,疏松,数量虽多但只能沉浸在污秽与黑暗中的普罗大众,上方则是犹如柏油和砂浆一般的管理阶层,而在柏油与砂浆之上则是贵族与官员们糅合而成的石头,大理石或是花岗岩——再往上么,当然就是女王陛下与帝国的辉煌宫殿。 令人感到悲哀的是。即便要成为基层中的石子,也同样需要经过甄选,太锋利的不行,太肮脏的不行,太光洁的不行,太粗粝的不行……即便如此,在他们真正被投入使用之前,只怕还要经过一番粉碎与碾磨,以达到女王陛下最为可信的形状、质地与大小。 约拿,他是长老会送到伦敦来的修士,却担任着伦敦市内一座古老修道院的院长,其中圣公会,长老会与王室之间有多少不为人知的交易与绸缪,可能连个恶魔看了都要瞠目结舌。 而约拿还是那种不同寻常的半天使,修士,他并没有如人们以为的那样,会安静的守在圣博德修道院闭门不出,与其他长老会的修士那样做一个离群索居的学者,他更像是一个满怀热忱,嫉恶如仇的战士,半天使可没半恶魔那样必须背负着的沉重债务,而他的行为也似乎没有什么太大区别,他一直在战斗,一直在学习,一直在苦修,他的行为完全符合人们对于天使的想象,每次听到这位仁兄的消息,利维都在怀疑他死去的时候他可能会成为第一个洗脱本身的原罪而升上天堂的半天使。 “不过能看到你,我还是挺高兴的。”利维说。 “而我恰恰相反。”约拿毫不留情地回应。 半恶魔利维毫不介意的微微一笑:“那至少现在我们也不算是敌人,对吧。” 这次,约拿默认了。 “我正有件事情需要你帮忙。”利维不见外地说,约拿投来了探寻的眼神,“我需要一点你的血。”半恶魔说。 他坐在这里,是因为在女王的苛刻条件下,伦敦可能找不出一个能比他更熟悉投影领地的人,或者说,他们可能找到比利维更熟悉的,却不敢相信祂们——教会和王室豢养起来的半恶魔确实不少,他们固然有着更多的人性,但他们身上的制约就注定了他们不可能在坠入地狱后还能返回人世间,就像是一条被铁链拴住的狗,无论如何也经不起狼群的撕咬和猎杀——而那些有力量与智慧在进入地狱后还能回到人世间的野生半恶魔呢?抱歉,他们也显然不会是任由别人摆布的主儿,何况他们将要进入的投影领地,虽然说是半个地狱,但事实上——怎么说呢,打个比方就像是水彩画上两道相互融合的颜料,与人世间堪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并没有鲜明的界线,行走在其中的人,稍有差池,就是万劫不复。 第289章 女王的考题(3) 这样看来,与他们合作过很多次的利维反而成了一个最好的人选,亲王甚至暗示过,如果这次半恶魔能够完满的完成任务,不但可以前罪一笔勾销,他和勋爵之间依然可以保持这种令人诟病的古怪关系,还可能会有更多的工作和任务,交在他手里。对于一个半恶魔来说,至少他不用再担心每个月的血债,有一个国家从中支持,他或许可以快快活活,无忧无虑的活过下一个两百岁。 “我需要一点最纯净的圣水。”半恶魔客客气气地说道,他甚至站了起来,双手举在胸前,做出一副少女向上天祷告的姿势。 “我以为这种东西俱乐部应当有准备。”约拿说,他并不吝啬自己的血液,在修道院里,他经常为蒸汽枪的子弹附魔,但他们已经距离地狱的漩涡非常之近,谁也不能说这个半恶魔就不会弄出一些什么意料之外的花样。 即便经过一些事情后,半恶魔利维在他的心中已经成了一个不同于其他地狱种子的怪胎,半天使依然牢牢地记得他在修道院中所接受的教导,还有他在离开修道院后恶魔与半恶魔展现在他面前另一种的“言传身教”。 半恶魔是地狱的种子,是邪恶的根源,是罪孽的胎儿,他们现在不犯罪,不代表以前没有犯过罪,以后也不会犯罪,他们没有朋友,也不在乎亲人,你永远不知道他们的心中是否还有值得眷恋与惦记的东西。 “我要给每个人盖一个章。”利维快活地说道:“院长先生,你也看到了,我们这里总共加起来也有快三十个人。”他用手指划了个圈——俱乐部来了十五个人,连同阿斯特有十六个人,加上利维是十七。然后驱魔人来了,八个人总共二十五个人,加上拉结和约拿那么就是二十七个人,这二十七个人之前互不相识,也不了解,聚集到了这里只为了各自的利益。 “你下过地狱吗?”利维好奇的问道,约拿点了点头,虽然说半天使下地狱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但为了保证他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不会措手不及,在修士们的庇护与指引下,他是见过地狱的。“那么,你也应该知道,恶魔们最常玩弄的把戏就是寻找并且击溃人类内心最深的那个恐惧点,累,饿、渴,受伤,痛苦,衰老,孤独,欺骗,背叛,死亡,无穷无尽的折磨,自己的所爱的人被连累……我们一进入地狱的投影,”半恶魔平静的说:“在没有见到恶魔之前,它们就可能接踵而来,即便我们一直手拉着手……”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看到一位绅士明显的做出了恶心的表情:“肩并着肩,”半恶魔继续说下去,充满了恶趣味:“我们都不能保证,一直握着的手臂就是属于朋友的,可能只是一个转头,你身边的人又换了一个,而他或许很愿意打开你的头盖骨,吮吸里面的脑浆,或者是扯开你的肋骨,把你的心脏连同其他五脏六腑全都掏出来当做烟花散着玩儿。” 约拿神情凝重地思考了一会儿:“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会在荒芜的原野上亮起来。”他说的亮起来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圣光与圣水中所携带的纯洁力量在人世间就能够发光,容易叫人发觉,到了地狱里这点光更是无从遮掩,恶魔们会蜂拥而至,追逐在你的身后。“如果连那点恶魔都应付不了,”利维无情的说,“那么还是立即转身离开,打道回府吧。别给我们拖后腿。” 出乎意料的,约拿居然非常赞成这个主意,他说:“我也认为在这次任务中,我们并不需要那样多的成员。”他说的非常温和,但在场的人都懂得他的意思,这里有些人——身上的污秽差不多和恶魔一样重,半天使没时间去慢慢了解他们,拒绝是最简单的。 “恐怕不行。”半恶魔用同样柔和的声音回答了他:“院长先生,那位可敬的夫人所要求的是,”他停顿了一会儿:“这将是个秘密。先生,我们,整件事情,这件事情所涉及的每一个人,”他加重了语气。“每一个人,先生都是秘密。” 约拿从半恶魔的眼睛中看出了答案,女王的意思就是,博览会场中出现的任何异状都必须消弭在无形间,没有人会知道这里曾经发生过多么可怕的事故,更直白地说,就是在这场任务中,他们虽然也有需要援救的人,譬如库茨男爵夫人,狄更斯先生,还有几位有姓氏和来历的贵客——但其中大部分人,也就是说那一百来个人,就算侥幸没有被恶魔杀死,吞噬,他们也永远无法走出地狱,甚至最好的就是在投射领地中就将他们彻底的毁灭,让他们成为飞扬的尘埃与灰烬,无论是灵魂或是肉体,那么这件事情谁来做呢? 约拿能做吗?就算他被迫做了,只怕立刻就会堕落进地狱里去,俱乐部的成员能做吗?他们或许能做,但他们未必愿意为了女王而承受这份压力——至少在表面上。他们必须维持一位绅士应有的道德水准与为人处事的行为标准,杀害无辜的妇孺,不要说将来,就连现在的同僚也会在之后默默的远离他们,他们会被整个阶层唾弃,沦落到罪犯的行列里去,这显然与他们原先的期望背道而驰。 能够做这件事情的,只有驱魔人,他们本来就是王室与教会的黑手套,罪行累累,罄竹难书,即便再加一些罪孽,也不是什么很了不得的事情。驱魔人也读出了这份没有说出的含义,紧接着,他们听见了一场歇斯底里的大笑声,还有手掌拍打大腿的声音。 莉莲一边拍着大腿,一边放声大笑,甚至笑出了眼泪,“对啊,可敬的院长先生,你难道要自己,或者是让这些绅士们去下水道打捞垃圾吗?”约拿以为驱魔人会勃然大怒,但他未免太不了解这些人了,驱魔人不但没有感到愤怒,反而露出了释然的表情,比起方才,他们甚至更轻松了一些。 他们一向很清楚自己的地位,看看这间温室,半恶魔毫无顾忌半躺半坐在椅子里,坐在他身边的是大卫.阿斯特,其他俱乐部成员们也都好好的坐着或是站着,半天使们虽然拒绝坐下,也只是为了保持应有的警惕态度和立场。 那么驱魔人为什么不去坐着呢?他们甚至站在最角落的地方——即便他们坐着,也没法融入这里。反而会被绅士们厌弃与鄙视,约拿难得地感到了一阵轻微的愧疚,他一直生活在修道院里,从修道院里出来就直接到了伦敦,他听说过驱魔人,但对这个群体完全不了解,只是继承了师长们和同僚们对他们的戒备与厌恶——哪怕他们也在狩猎恶魔,维持人世间的秩序。 他抿起嘴唇,没有继续说话,而是取出一个很小的银盒子,然后将手指按在里面,盒子里可能有一根小针或者是其他的东西,金光熠熠的血液立即从他的手指间溢出,很快盛满了整个盒子。 半恶魔笑盈盈地拿出了一个很小的皮袋,他一拿出来,约拿就忍不住后退了一步,露出了难以忍受的神情。 “基督之敌。”他说。 “没错,罗马皇帝尼禄的戒指。”利维从口袋里拿出戒指,展示给众人看。 众所周知的暴君尼禄曾经做出过许多叫人闻风丧胆的罪行,而令天主教徒们最为刻骨铭心的,莫过于他对基督徒们的迫害,比起其他罗马皇帝对基督教的容忍与无视,尼禄无疑是第一个将迫害基督徒的行为提上每日行程的皇帝,虽然也有人说他对基督的暴行很有可能只是教会在后世对他的虚构与夸张,但令人感到讽刺的是,教会的宣传更多地带来了信徒对尼禄的恐惧而不是憎恨。 大到几百年后,基督徒们依然认为尼禄会在某个时刻回到罗马,敌基督将会重生,甚至弄出了不少令人啼笑皆非的城市——一个教皇曾经下令砍掉砍掉尼禄坟墓上长出的一棵树,并且在那里建了一座小教堂,因为他认为在那棵树上筑巢的乌鸦就是尼禄的化身。 那么事实确实如此吗?作为瓦拉克的儿子利维倒是可以和你们讲讲有关于恶魔尼禄的事情,在最一开始的时候,他可能只是堕入地狱的一个普通灵魂,但有趣的是人世间的基督徒们对他的恐惧,尤其是教会一再地夸大他的罪行,陈列他的污名,甚至捏造各种似是而非的邪恶故事来证明他就是敌基督之后,尼禄反而有幸在诸多幽魂中脱颖而出——人们大概不知道,他在近期内确实很难重生,因为他已经在地狱中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并且正在玛门麾下工作,他是个很不错的恶魔官员,或许是因为他在生前就很善于享乐与敛财的关系。 “这是三枚戒指中的那一枚?”莉莲好奇地问。 虽然说是尼禄的戒指,但能够被视作这位暴君象征的应该只有三枚印章戒指,都是他从继父克劳迪乌斯那里继承来的,而他的继父又是从第一个罗马皇帝,奥古斯都那里继承来的,三枚印章戒指分别镌刻着亚历山大大帝的头像,奥古斯都的头像,以及尼禄自己的头像。 “看看就知道了。” 半恶魔小心地捏着那枚戒指,在银盒子里碰了碰,可能只有一层薄薄的圣水附着在上面,然后他提起来,毫不犹豫地往自己的手臂上一按,只听嗤的一声,一阵黑烟升起,他在提起戒指的时候,就看到他的左手小臂上留下了一个鲜明的头像,那是属于第一位罗马皇帝奥古斯都的头像——驱魔人们松了口气,在尼禄已经成为了一个恶魔的时候,奥古斯都的头像反而更让人放心。 利维啧了一声,扬了扬戒指:“接下来是谁?” 俱乐部成员们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有些犹豫,他们看向阿斯特,阿斯特无声地伸出了手臂,他同样被按了一下,只是感觉到的痛楚不如半恶魔那么剧烈,之后抢先了一步的居然是驱魔人,莉莲挽起袖子,她是个高挑的女性,在宽松的外套下是简约的猎装,没有穿裙子,而是和男人一样穿着裤子,只是她的衬衫领口被打开着整整两颗纽扣,露出了一双优美的弧线,阿斯特不得不转过头,利维提着戒指在她手臂上轻轻一按,她闭着眼睛,深深地喘息了一声,收回手臂仔细的感觉着这枚印章给自己带来的影响。 过了几分钟,她向其他的驱魔人点了点头于是,驱魔人一一上前让半恶魔为自己印下烙痕。俱乐部的成员们最终也伸出了手臂,他们也许并不是那么心甘情愿,但他们担心会被半恶魔或是驱魔人挟乱报复或是利用——到时候这些家伙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将他们误认为了恶魔。 “我们需要吗?”拉结低声问道。 半恶魔只是瞥了她一眼:“你们就不用了,”他说:“这里没有普通人。”恶魔有时候会伪装成天使,没错,但也只有凡人会将恶魔看做天使,何况他们要去的地方还是地狱在人世间的投影,未曾堕落的天使在其中简直就如同冰天雪地中的一点火炭。 半恶魔谨慎地收好了戒指,又不知道从哪里抽出了一张羊皮纸,这张羊皮纸应该经过特殊的处理,半恶魔用刀子割开自己的手掌在羊皮纸上一抹,纸上就露出了一个形状奇特的花纹,聚拢在桌子边的人看到了这个花纹,有些人几乎要吐出那个名字,幸而立刻被身边同僚们所阻止。 “看清楚这个图案。”利维说,事实上,这不是“图案”,而是恶魔王子们的符号,每个召唤法阵上都必然会出现的个人印章,“等我们进入了领地,”利维说:“你们就要注意了,能够提前判断出这片领地属于谁,对我们是很有好处的。” 事实上,利维时常腹诽地狱中的这些恶魔,很像是人世间随处用尿尿来标记领地的小狗,他们相当热衷于将自己的气息和印记打在他们的祭品,领地或是敌人身上,以宣称这件事物已经归属他们所有。 但对于一些领地广阔的恶魔,要留下个人气息浓厚的物品是一件相当不划算的事情。毕竟这些东西随意丢在地上,就可能为他们打开通往人世间的大门,另外,他们也不希望在自己没有顾及到的时候,这些东西被他们的敌人拿去做了诅咒的道具,所以他们更愿意留下自己的名字和符号。 灰侦探 第85节 一个恶魔附身在一个普通人身上的时候,就如我们之前看到的,修士们和教士们会举着十字架或者捧着圣经,用属于上帝的力量来强迫祂们说出自己的名字,然后呼喊着祂们的名字,把恶魔打回地狱。但在一位恶魔领主的领地中,再用这种方式就是自寻死路了,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一边搜索幸存者,一边观察领地上的符号,只是它们通常极其隐蔽,有可能是在被沙砾所掩埋的石堆中。也有可能是在某个小恶魔的舌根上,一根铁钉,一块残破的布片都有可能成为祂们留下符号的地方,但如果能够判断出这片领地属于哪个恶魔,他们就不至于如此被动——他们可以召唤祂,和他做交易,要求祂将投影收回;也可以直接和祂战斗;又或者,还能召唤这个恶魔领主的死敌,他们甚至无需等到祂们分出胜负,别忘了,投影是需要恶魔予以注视和投下力量维持的…… 第290章 女王的考题(4) 半恶魔的速度很快,不,更准确地说是羊皮纸的速度太快了。它虽然只是一张焦黄发卷的纸,没有舌头,没有牙齿,没有连接着的肠胃,但它吸收起血液的速度却丝毫不逊色于任何一种地狱生物,半恶魔的血才擦上去,马上就会被吸收得一干二净,符号也只是稍显即逝,如果不是在这里的人都有着一双敏锐的眼睛,可能就根本捕捉不到它的形状,但没有人说停一下,也没有人说再让我看看,他们都知道,在使用这种魔法用具的时候,使用者和旁观者都最好能够全神贯注,不受一丝干扰。 莉莲觉得可能过去了几秒钟,几分钟,也有可能是几百年,见鬼,半恶魔向他们展现了大约有十二三种符号,但她能记住的可能就只有两种。她感到悔恨,应该早就和自己的同伴说好,分别记录其中的一个或者两个符号,几个俱乐部成员也露出了懊恼的神色。 别看在公学事件中,那些伯爵和公爵的儿子可以随心所欲的拿来召唤高阶恶魔的小册子——即便只是被抄录下来的很小一部分,但他们可以随意翻阅,占有,流传,甚至交给本该不被涉及的同学。但这个等阶的知识依然只能算作少部分人的禁脔,而且每次流转都有可能出现错误,抄写的错误,阅读的错误,记忆的错误,俱乐部的成员之中还有一些出身不错的人,驱魔人作为被王室和教会驱使的狗,根本没有机会接触这些珍贵的资料,他们现有的一切都是从与恶魔的战斗中一点一点地累积而来,可以说,老驱魔人教导给新驱魔人的每一个字母,每一个发音,每一个花纹都是用血肉和泪水,甚至灵魂换来的。 这次她没想到这个半恶魔居然能够如此慷慨,毫不犹豫地拿出了真正的好货,莉莲竭力忘记呼啸而来的懊悔,将注意力全部都集中在方才看到的图文上,如果记不住全部,至少可以记住其中一些具有象征性和鲜明特征的部分,只是她越想抓,越想记住,这些知识就越像是捏在手里的沙子,不停地往下滑落。 她听到一位绅士正在发出低沉的呼喊声,当看到他们正在咬着牙丢掉原先摆放在一角的墨水和纸张——显然是打算做记录,随后就遭到了反噬,她不由得露出了一个幸灾乐祸的微笑——就连半恶魔也必须用自己的血去换那么一点儿刹那间就会消失的答案,他们居然还打算用普通的纸张复刻下来,简直蠢笨的叫人发笑。 利维不太关心驱魔人与俱乐部成员之间的明争暗斗,阴阳怪气,正如莉莲所观察到的,他这次也真是下了大血本。 这张看上去像是一张普通羊皮纸的文书,实际上是取自于瓦拉克的一件藏品,主要材料来自于圣巴多罗买被剥下来的皮肤。 刺青是一种相当古老的手艺,不过古希腊与古罗马时代,它被用在罪犯和奴隶身上,一个奴隶若是逃走,他的前额和其他显眼的地方就会被刺上“我是奴隶!”的文字,而在阴谋和战争中,也有人将书信刺在头皮上——这样等头发长出来就看不见了,但被刺青的人也依然是最卑微的那些人,有学者考证说,一些贵族也会在身上刺上神明的名字来祈求庇护,但在君士坦丁大帝皈依后,明确地说过,纹身是一种亵渎,他的理论是,人类是上帝的造物,他们的每一寸皮肤也是如此,伤害和污染它们就是一种罪行。 但在教会尚未涉足的野蛮地区,那里的蛮族仍旧会有一身色彩斑驳的皮肤,他们的祭司尤其热衷于借此来获得神明的喜悦,这种做法一直被他们沿用到皈依基督——现在你在拥有圣职的教会人士身上看不到刺青,但在驱魔人身上还是能看到,而那些撒旦的信徒,更是经常利用刺青来增强自己的感知与力量,有时候也能将其视作一个简单的法阵,用来召唤恶魔或者祛除恶魔。 这块皮肤是瓦拉克一时兴起时的得意之作,在他得到了圣巴多罗买的皮肤之后,他就将一部分知识用刺青的方式复刻在上面,比起类似的魔法用具,它不是那么危险,它不会让你做噩梦,也不会射出毒液,更不会卷起来把你绞死,但是它也有一个最危险的地方,那就是你想要的很多问题几乎都能在它身上得到答案。 得到它的人,无论是普通人,还是教士,又或是撒旦的信徒,他们往往就是在得到了一个答案之后,又忍不住提出下一个问题,然后就是下一个,下一个,下一个,没完没了的下一个。直到他们身上的血液和脂肪肌肉、骨髓全都被这张羊皮纸吸干…… 利维觉得自己应该被抽掉了将近一半的血液,普通人类被抽掉一半的血液必死无疑,对于半恶魔来说,却是只要休息一会儿就能痊愈的小问题,只是失血的空洞感让半恶魔感觉很难受,而且他身边还有这这样多鲜活的血肉。 大卫.阿斯特一直在关注着自己的朋友,他看不明白这些符号,也不觉得自己能够记住,所以当半恶魔将羊皮纸收起,双手放在桌面上的时候,他就下意识地把他扶住了。 人类与半恶魔过于接近的结果,就像是在利维的嘴边放了一块香甜可口的蜂蜜烤肉,他几乎控制不住,想要咬一口,但他一口下去,就只听到了铛的一声,他的牙齿碰到的不是柔软的皮肤,而是坚硬的金属,他本能地咬了一下,那件东西立刻被它咬穿,里面的东西涌了出来,流入半恶魔的喉咙。 利维立即痛苦的哀鸣了一声,按住了嘴巴。 “你给他吃了什么?”阿斯特喊道。 约拿看了一眼这个被恶魔所蒙蔽的人类。 “你离他远点。”他说:“他现在很饿。”。 阿斯特怔了一下,才能理解约拿的意思,约拿走到了他与利维当中,将利维与他分开,他刚刚扔到利维嘴巴里面的东西就是那个装着他血液的小盒子,利维用的时候非常小心,所以里面的血液可能只下去了一小半,剩下的一大半血液说起来至少也有一口的分量。这一口的分量也足以将半恶魔的舌头,喉咙,部分肠胃腐蚀的干干净净,但同样的,但同时他也在治疗半恶魔体内缺失的那些人类部分,于是,在这些器官重新长回来的时候,血液也再次充盈了半恶魔的血管和骨髓。 “或者我该说声谢谢。”半恶魔没好气地说。 “不用谢。”约拿说,“我也是为了之后的工作。”他可以放任半恶魔自己恢复,但半恶魔失血后显然食欲大增——谁知道他不会。会不会因为过于饥饿而发疯,半天使在心里嘀咕道,接下来他们就要进入恶魔的领地,这些血液除了会引来一些嗅觉灵敏的小恶魔给他们添麻烦之外,别无他用。 他也不可能把它留在这而,如果是知情人还好,若是不知情的人拿走了,这就是在给他们招来祸患。 利维轻轻地呸了一声。 第291章 女王的考题(5) 拉结看着这两个人,半天使与半恶魔是否能够成为朋友呢?她还在父亲和母亲控制下的时候,这个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甚至于连想都不能想,她的父亲将她称之为罪孽,而将半恶魔称之为污秽,她还曾经幼稚地反驳说,污秽和罪孽难道不该是同类吗?结果这句话激怒了她的父亲,为此,她守了整整三十天的斋,也就是挨饿,每天只有一点水,连块面包干都没有,还要一日三次的苦修,也就被苦鞭抽打,但这样的想法始终没有从她的脑子里消失过。 在来到俱乐部之后,她见过了许多半天使,也见过了一些半恶魔,只是两者之间几乎没有接触,她也问过某个年长的半天使,半天使想了想,并没有如父亲那样凶狠地责骂她,或者是惩罚她,她只是指了指挂在俱乐部窗口的鸟笼,以及被俱乐部的某个成员养在这里的黑猫,:“你看到了吗?这就是人类所豢养的两种宠物,猫和鸟,但在自然界中,鸟儿是猫的猎物,是一份美食,但凡一只猫看到一只鸟,肯定会设法捕捉,有时候甚至不是为了饱腹,只是为了好玩,这是它们的天性。但在这里,情况就发生了变化,它们被人类豢养,无需承担生存带来的压力,只需要,也必须满足主人的需求,但你要说它们天性中的那种疯狂与警惕就消失了吗?” 她走过去,摘下鸟笼,打开门,让里面的白色小鸟走出来,那只黑猫就在距离她们不过十来步的地方,它看了看她们又看了看鸟笼,再看了看小鸟,转过头去开始洗脸、摇尾巴、舔毛,似乎对这只幼小的猎物丝毫不感兴趣,而那只小鸟也并不急着飞走,它躺徉在阳光里,轻轻地啄着桌面,发出咔哒咔哒的声音,阳光照在黑猫滑润的皮毛和小鸟晶莹的羽毛上,看上去是那样的和谐,仿佛身处在上帝的伊甸园,互不干扰,互不侵袭,整日安乐无忧。 那位年长的半天使轻轻地拍了拍拉结,让她转过头去,她们移开视线后,可能只有一两秒的时间,就听到了一声非常响亮的扑隆声,拉结急忙转过头去,就看到黑猫落在了原先小鸟落在的地方,桌上掉下来一两根纤细的羽毛,小鸟早已飞到了一个书架里,藏在书本的缝隙间,小心翼翼地朝下观望。 黑猫发现了她们的视线,吆呜了一声跳下桌子,跑向了另一个方向。 “看到了吧。”年长的半天使对拉结说:“这就是本性,无法摆脱和改变的本性。这在上帝创造万物时就已经定下的规则,只是,猫遵从本性,得到的惩罚可能只是被驱逐,而鸟如果不够谨慎,它就只有被吃掉。“她说,“我并不反对某个半天使或者跟某个半恶魔交好,但半恶魔的邪恶是根深蒂固无法拔除的,那么一旦半恶魔最终还是无法抵抗自己的天性,无论他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半天使所要付出的永远只会比半恶魔多。”她抬起手,手指按在拉结的胸前,感受着那颗正在跳动的年轻的心脏。 “他成功了,结果当然不用多说,他失败了,就会导致这颗心在痛苦中破碎。” “半恶魔呢?”拉结忍不住问道。 “或许也会,但他们的痛苦是会消失的,犹如伤痕也会痊愈,而且对于半恶魔来说,这份痛苦可能促进他加快堕落,重新坠入地狱,但对于他们来说,地狱的种子即便落进地狱,也不过是回到了他们应该回去的地方。” 年长的半天使向那只鸟儿伸出手,鸟儿犹豫了一会,还是飞了起来,落在了她的手上,半天使将鸟儿送回鸟笼,关上门:“但对于半天使来说。如果他已经跟这个半恶魔奠定了友谊的基础,拥有了感情。友人的背叛甚至……攻击,即便他们侥幸逃脱了,他们的心也会碎掉、裂开,这种空隙很有可能被恶魔视为一个乘虚而入的最好机会 ,你也知道,半天使本身就是罪孽,这注定了一旦他们开始坠落,就很难再有回头的机会,地狱是半恶魔的家,却只是他们不得不前往的监狱和屠场。”说到这里,年长的半天使也忍不住长叹了一声,她凝望着远处,可能想起了某一个她认识的半天使,她甚至可能亲眼看到过这样的悲剧发生。 拉结知道,如果她走过去问这两个人,他们是否是朋友——院长肯定会断然否认,半恶魔可能会得意洋洋地承认下来,但你若是仔细观察他的眼底,也只能看到其中的冷淡与嘲讽,太复杂了,拉结在心里说,或许事情还不至于发展到那个地步,毕竟那位前辈也说了,半天使与半恶魔之间的友谊是非常罕见的。 大卫阿斯特隔着半天使看了看他自己的半恶魔朋友,发现他的面色果然要比之前好了很多——暂且就算半恶魔也和人类一样可以从外观上判定健康与否吧——虽然半恶魔刚才确实吞下了一整只银盒子,那只银盒子不大,只有三根手指并起来的大小,但那也是一只金属盒子。何况里面还有半天使的血,最纯粹的圣水,他也曾经不止一次地亲手拿着这些圣水泼洒过被附身的人类,被污染的土地和器具,也曾经用它来重创精怪和恶魔,它真的不会对半恶魔造成伤害,反而对他有益吗?他不确定,不过肯定很疼,因为他是眼看着利维突然之间就像是一只被扔进了沸水里的虾那样猛地抽搐成了一团,而后又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只不过被约拿按住了而已。 他的视线从半恶魔身上挪到桌子上。果然在那张铸铁桌子旁看到了两个深深的缺口,就像是被某种蒸汽驱动的巨锤敲打过那样,整整齐齐的凹陷下去一大块,再往地上看,还有零星的铁片和碎屑,或许半恶魔的胃真能够消化那只银盒子。 “诸位,”他喊道,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我这里还有一部分狄更斯先生和库兹男爵夫人的私人物品,请你们每人领取一样戴在身上,或许你们能够靠着这些来找到他们。” 这些零碎东西不多,一些决定了会结伴同行的驱魔人和俱乐部成员也都只拿了一样,莉莲也拒绝了:“我和我妹妹是血亲,我们有着同样的血。” “还是拿着吧,”一个俱乐部成员突然说道,他也是约拿提出无需驱魔人帮助的时候,面露赞同之色的一位绅士,他平静地说道,“你的妹妹未必和库茨男爵夫人在一起。” 阿斯特想了好一会儿后才听懂了这句话,莉莲的面孔突然胀得通红,又变得铁青,最后陷入一片灰白,驱魔人们也是在愤怒之后迅速的冷静了下来。没办法,对于这些本身就是贵胄之后的俱乐部成员来说,驱魔人的可信程度也就和外面的那些四处流浪的吉普赛人差不多,他们拒绝接受社会道德规范的约束,拒绝接受法律的规范,拒绝效忠于教会或者王室,也就注定了他们没法得到这三者的做保,而且,有一些驱魔人也确实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他们在遇到了棘手的敌人时,会抛下自己的雇主独自逃生,有时候还会回转身来掠走雇主身上的财物。 这种人或许并不多,但哪怕一百个驱魔人中有一个这样的人,驱魔人这个群体也很难自证本身的清白,毕竟能够为他们说话甚至只是倾听他们发声的人实在是太少了,莉莲动了动嘴唇,最终还是拿起了一串玫瑰念珠缠在了自己的手上。 第292章 女王的考题(6) 前置工作准备完毕,接下来当然就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走进投影。 但这里又面临着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如何打开通道。而就我们曾经看到过的那样,有时候,地狱和人世间的距离也并不那么遥远,在一些污秽肮脏的角落,譬如墓地和沼泽,就很容易在达到某个要求的时候出现连接两界的空洞,这些空洞通常来说不会很大,只允许小恶魔穿行觅食,偶尔就连小恶魔也只能伸出一只爪子,但如果有不幸的人正经过那里,遭了祂们的毒手,那么这个裂隙会因为吸收了亡者的憎恨与血肉而被撕得更开,这也是为什么一旦教士和修士听说某某地方出现了死者,即便他只是一个身无分文的流浪汉,又或是一个罪犯,他们也要赶过去为他做临终圣事,不是他们有多么虔诚,也不是他们有多么尽责,而是一旦放任不理,原来的祸患会更大。 另外还有一个方法,就是驱魔人克拉玛曾经使用过的镜子迷宫,但镜子迷宫也有一个限制。那就是通过的路径大小不可能大于镜面,现在已经可以生产出一人等身镜,但镜子迷宫一旦进入的人超过三个,镜面可能产生的波动可能会导致通道突然消失或者是畸变,之前和之后的人不说,正在通过这人肯定是凶多吉少。 当然,还有第三种方法,半恶魔有点恶毒的想法,那就是让这片领地的主人亲自来邀请他们,就像是他的老爹瓦拉克就曾经邀请利维到他的投影领地上做客——这可真是一个标标准准的地狱笑话。 留给他们的方法似乎只有一个,在要满足女王的要求——也就是不破坏展厅,也不会延误次日的展出——就只能实行一场具有针对性的祭祀仪式了。 人们一听到祭祀仪式几乎马上就会把它与黑弥撒联想在一起,这个想法也没错,毕竟在现在的教会中采用活祭的仪式已经很少了,何况他们这次采用的依然是人祭,但是这场仪式若是苛刻点来说还真不算是恶魔专属,驱魔人会用,一些手段强硬的教士也会用,这种仪式最早可以追溯到古老的血亲复仇,也就是用仇人的血打开受害者的陵墓,祭司可以经此找寻到受害者的灵魂,平息他的仇恨,安抚他的痛苦。 “这家伙是谁?”一个驱魔人问道。 “一个工头。” 负责押送他的人回答说。 “哦。”驱魔人了然,显然他也知道这种人就算全都挂起来绞死也找不出一个无辜的——如果说工厂主或是工程商是狮子和老虎,那么他们就是鬣狗与秃鹫,他们助纣为虐不说,更热衷于啄下白骨上的最后一片血肉——或者说,他们更是叛徒,能做工头的人几乎都曾经做过这份工作,才能对它了如指掌,从而协助主子对曾经的同伴敲骨吸髓。 这里的每个工头都犯下过譬如接受贿赂,欺压工人或者是勒索敲诈之类的罪行,但这家伙可以说是他们之中最贪婪,也是最冷酷的,这里死去的一百多名工人有十来个他都必须承担起直接责任,利维想起他之前翻阅过的那些审讯记录,这个工头承认,在这里的每个工人都遭受过他的迫害,他会仔细观察这些人,估算他们的分量,然后斟酌着扣押 下他们三分之一到一半,甚至全部的薪水,他会找出各种理由进行罚款,弄坏了材料,丢失了工具,不小心冒犯了某位宾客等等——但这些所谓的错误。都只是他自己一个人进行判断并且口头宣布的,如果工人敢和他吵闹,他就立刻将这个工人开除,把他赶出工地,当然他也是很小心的,如果这个工人高大强壮或有帮手,那么他会暂时退却,做出一副软弱的模样,甚至还会赠送一些礼物,但一回头,他就会纠结起其他愿意服从他的工人或者说打手,故意制造生产事故让那个工人受伤或者是死亡。如果对方实在很难对付,他会藏起一些珍贵的材料,招来警察,诬陷他们盗窃,将他们投入监狱。 他还是个好色的家伙,除了那些单身的工人,几乎每个工人家中的妻子儿女都被他骚扰甚至侵害过,他会装作和那个工人做朋友,到他家去拜访,一边大吃大喝一顿,一边用那双鬼鬼祟祟的眼睛扫视着他的妻子和孩子,他不放过任何一次机会,虽然这是一件足以让所有丈夫感到愤怒的事情,但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人都选择了忍气吞声,只有两个孩子不小心被他弄死的工人一直在不屈不挠的想要报复,或是提起申诉,但这也没什么用,反而因为工头的反击,一家不得不离开伦敦——另外一家可能现在正齐齐齐齐整整的待在泰晤士的河底。 看到这里,就连利维这个半恶魔都有啼笑皆非的感觉,此时的伦敦一个孩子如果偷窃了手绢,都有可能被送上绞刑架绞死,而这么一个为非作歹了那么久的工头,却还能逍遥自在的享受着他从其他人身上百般掠夺来的血肉,如果不是引来了恶魔的注视,他可能还会一直悠悠哉哉的呆到博览会结束,然后带着这笔充满罪孽的钱回到乡下去,买点田地,过自己的小日子,或者借着参与建造了水晶宫的功绩以及恰到好处的贿赂,更进一步向上攀升也说不定。 工头被带到了这些人面前,他被摘去头套,神色惶恐地打量周围,但这里的确是他非常熟悉的水晶宫,他是看着它从一无所有渐渐变成这个样子的,如果环绕着他的是一些凶神恶煞的暴徒,或者是一些愤怒的工人,他还不至于这么恐慌,但这些是什么人呢? 一些古怪的外乡人,他一眼就能看出来。他们不是那种老老实实的工人,即便他们有意打扮成了这样。还有一些是衣着得体、风度翩翩的绅士们,甚至还有一位修士和一位修女,但隐约的主导者应该是一个又高又瘦的年轻人,工头觉得他可能在某次展览时看到过他,他也看到了这里唯一一个让他感到熟悉并且能叫出名字的人——大卫.阿斯特,他马上转向了阿斯特并且低声乞求起来。他的嗓子又粗粝又嘶哑,毕竟自从选定了他之后,他就没再被允许喝水和吃东西,他举起被捆缚着的双手跪了下来,向阿斯特的方向膝行了几步:“先生,先生,大人,”他喊道:“求求您,救救我吧,这些人把我带到这里来,可我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如果你们有什么想知道的,问我吧,问我吧,我什么都会说的,但我真不是一个,”他环顾四周,猜出这些人的身份可能并不低,没敢叫嚷自己是个清白无辜的好人:“我真的没有犯过什么大事儿,先生,我只是小偷小摸,拿了点好处罢了。如果你们需要,我可以全部吐出来,全部还给他们,我也可以赔偿,只要他们愿意,要怎么样对待我都可以。” 很可惜,大卫.阿斯特也是翻阅过那些卷宗的人,他沉默地摆了摆手,两个驱魔人上前将工头拖向一只倒挂在铁架上的十字架。 工头一见到这个又黑又大的倒十字架,顿时慌了神,再怎么愚钝,再什么无知他也知道倒十字架意味着什么,尤其是他还看到了教堂里的祭坛和其他祭祀用品,他可不会天真的以为这些人是要在这里进行一场正常的弥撒,“上帝啊,上帝呀……”他开始祈祷起来,一个驱魔人不耐烦的在口袋里掏了掏,直接掏出一团融化了的蜡球塞到他嘴里。“要弄昏他吗?”一个驱魔人问道。 “不用。”利维说:“他清醒着,效果只有更好。”驱魔人点点头,他们两个都是非常强壮高大的男人,轻而易举的就将这个瘦小佝偻的犹如一个猴子的家伙提溜了起来,扒掉了他的鞋子,弥漫出的臭味顿时让他们皱起了眉头,幸而只要是驱魔人就闻到过更难闻的气味,他们动作迅速地将工头捆缚在倒十字架上,用浸湿的牛皮绳索将他的手脚缠得紧紧的。 一个驱魔人看到了工头一个劲儿乱转的眼珠,“怎么,你以为你会如一个圣人般的死去吗?“他说的是著名的圣人彼得。那时候他被罗马人抓住,罗马人要将他钉在十字架上,他说,我不配与救主耶稣那样的死去,于是他叫人们将十字架倒过来,然后他就这样倒着被钉在了十字架上,直到流血而亡。 因为有圣彼得的这桩故事,所以即便倒十字架是撒旦教教徒最热衷用的一个符号,它表明的含义是“没有救恩”——他们还是不能将祭品钉在十字架上,只能用牛皮绳索捆紧。 其他人也没闲着。俱乐部的成员迅速地画好了所需要的法阵,半恶魔检查了三次,已确定符号和数字都没有写错后,亲自点燃了蜡烛,蜡烛一经点燃立即散发出了一股说不出的浓郁气味, 像是没药和乳香,又像是脂焦和骨臭,极端的两种气息混杂在一起,顿时让人觉得呼吸不畅。 第293章 女王的考题(7) 利维抬头望了望在黑暗中闪烁着微光的玻璃穹顶,当初那个不幸的工人乔就是从这里掉下来摔死的,他的妻子本可以靠着库茨男爵夫人的仁慈,带着三个孩子继续活下去。但工头不但侵犯了这个女人,还拿走了大部分赔偿款,只给她留了十个先令。十个先令猛一听上去不少,但对于这个已经失去了顶梁柱的家庭来说,就算是他的妻子,连同他的长女一起到街道上去卖身,也没法养活他们自己,何况还有两个还没长到干活的年纪,只懂得吃和睡的孩子,他的妻子只能带着孩子在饱饱的吃了一顿之后自杀,也不知道他们一家是否已经融入了游荡的幽魂中,但利维可以确定。只要这个工头的灵魂脱离了躯体,最先赶来的肯定是这个乔。 半恶魔走到工头面前,让他看了看手里的东西。 此时工头全身的血液都在流向头部,他几乎看不清,但快速掠过的一个小亮点还是让他想起来了,对了,这是乔的妻子经常挂在脖子上的一个项坠,坠子是一块可能从窗棂上取下的铰链叶做的,上面镶嵌着一颗不值钱的红玻璃,他记得这块玻璃垂挂在乔的妻子脖子上的景象,颜色鲜艳的玻璃让女人灰黄色的皮肤都白皙了很多,他当时就在打算着什么时候尝尝这个女人的味道,他尝到了,他还记得,女人趴在桌子上,紧紧地握住这个项坠,仰起头无声呜咽的样子,那时候他多痛快啊,他侮辱了这个女人,虽然他确实有这个癖好,但他知道在内心深处,他是嫉妒着乔这个家庭的——乔的不幸让他如饮甘霖,这些卑贱的工人!这些下作的动物!他们本不该就有露出笑容的可能! 半恶魔将项坠按在他的脖子上,让他感受了一会那份充满憎恨与狂怒的冰冷,然后轻轻一划,割开了他的颈部血管,血管里流出的血是暗红色的,而不是鲜红色的,也就是说,不是动脉。血沿着工头的脖子、下颌、耳朵,额头,头发往下流,他开始震惊的挣扎与喘息,但一只几乎与凶器同样坚硬的手固定住了他的脑袋,不一会儿,失血让他昏眩,绵软,手离开了,他软绵绵地垂着,对着一个蚀刻着复仇三女神的大锡盘,在召唤魔鬼或是像这样想要前往地狱的仪式中,人们经常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金银器,但为了亵渎和扭曲,金银器要么受过亵渎,要么采用假金和假银,也就是愚人金(黄铁矿)或是锡,不是举行仪式的人敢于滥竽充数,而是恶魔经常会拒绝相对纯净的东西,像是这种驳杂的金属,反而更能让他们满意。 这个盘子可能有人双手握持那么大,但非常浅,不一会儿,血就流满了这个盘子,并且往外溢出,利维后退了一步,“来了。”他低声说,血不断的流着,流着,不断的溢出,溢出了盘子,溢出了祭坛,浸透了黑色的裹尸布后(来自于那个不幸的家庭)沿着裹尸布的边缘滴落在地下,在祭坛下是厚厚的毛毡(掺杂了受害者的毛发),毛毡吸取了血液,从灰白色变成了暗红色,这时候,一个人体内血应该已经被流尽了,但工头还是不断的在流血,这些血最终流入了法阵,并迅速地入侵了每根凹陷的线条,符号、字母和图案随着血液逐渐充满,而轻微地颤动起来,仿佛具有了新的生命。 众人紧张地等待着,他们可以感觉到周围的温度正在降低,蜡烛的光芒也从明亮的黄色变成了暗蓝色,并且变得非常微弱,摇曳不定,即便没有风——几乎只能照亮自身,工头喉咙还在呼噜噜地发出声音,但已是强弩之末,半天使可以看到他的灵魂正在缓慢地脱离躯壳,无论是躯壳还是灵魂,他的神情中都充满了惶恐与不甘,灵魂拼命的想要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就算灵魂没有实体,那双半透明的手还是如同铁钩般地抓挠着那具正在变得僵硬丑陋的身躯。 但此时从黑暗中伸出了一只惨白的手,紧紧地握住了灵魂的手臂,工头的灵魂仓皇地转向它,他张开了嘴,从口型上可以看得出,他在叫,而后从眼中迸发除了凶狠的光,以一种生者无法做到的姿态扭转身躯,想要去咬它——它的手还在抓着自己的身体——但更多的手伸了出来,一双看得出因为成年劳作而骨节变形,皮肤粗劣的手紧紧地抱住了工头,就像是抱住了一个久未谋面的好友,但接下来它做的事情可不像是对一个朋友,那双手深深地抠进了工头的灵魂,仿佛抓住了并不应该存在的内脏,它猛然往外拉扯,工头的灵魂僵直了,它发出凡人无法听见的哀嚎,但它还在挣扎……它嘲弄过那些工人,那些因为受了伤甚至死了的工人的不甘,但此时它也没能多从容。 一张似笑非笑的面孔从它的肩膀上浮现出来,狠狠地一口咬在了空头的脖子上并且猛地撕下了一大块——对于普通的生者而言,灵魂就是一件无形的事物,就像是风,也像是空气。它们可能会穿过任何实体也不会被任何实体捕捉。但一旦是灵魂对灵魂,那么就和拥有真实躯体的人没什么两样。被撕咬的伤口甚至渗出了一点薄薄的雾气,就像是灵魂的血,工头瞪圆了眼睛,他呼喊着几乎要将嘴巴撕裂,一边紧紧地抓住了自己的脚腕,也就是最后一点连接着躯体的地方,他要回去,回到生者的世界! 但更多的亡魂出现了,我们之前认识的乔,他的妻子和孩子,老汤,小杰米……小杰米伸出圆圆的脑袋咬着工头的脚,就像是咬着一串牛蹄,在场的人甚至能够幻听到咯嘣咯嘣的声音,乔可能这些幽魂中吃的最多的,但它的速度并不快。他看向工头,不像是望着一个仇人,反而像是望着眷恋已久的爱人,它品尝着敌人的眼睛,舌头,喉结,心脏,肝脏,手,脚,那些曾经残害过他的,威胁过他的东西现在都成为了它的食物,填充它永远饥渴的喉咙和肠胃…… 围观这场仪式的人像是都已经被这种残暴而诡异的场景威慑住了,他们只觉得口舌发木,四肢冰冷,动弹不得,直半恶魔抽出一只烟斗,把它点燃,然后迅速的绕了一圈,他们才感觉到自己还活着,还在自己的身体里,而不是成为了幽魂的一部分。 莉莲低头看向法阵,就发现这个可以让三个人手拉着手环绕起来的法阵已经从诡异的暗红色变成了无光的黑色,这个黑色犹如一张深不到底的大嘴,“现在,”他说:“你们还有拒绝的机会,先生们,女士们,在我们的世界,怯懦就算不是什么美德,也不算是什么可指摘的过错。” 他们是为了利益而来的,也会为了利益而退却。如果他们觉得他们在这次行动中得到的东西还不如他们的性命,但没人退却,半恶魔往后退开,莉莲是第一个,驱魔人紧随其后,然后才是俱乐部的成员们,大卫.阿斯特原想和利维一队,但被毫不留情地拒绝了,半恶魔和半天使一样都算是地狱里的恶魔们最热衷的猎物,他可没法保证在保全自己的时候还能护住一个凡人。 阿斯特最后和拉结一队,约拿想了想,拔下一根羽毛,放在了大卫.阿斯特的嘴里。 “好东西。”利维说:“吃吧。” 大卫吞了吞,倒是咽下去了,但感到自己不像是吞了一根羽毛,倒像是吞了一个硬邦邦没法消化的金属物品…… 约拿是倒数第二个跃下去的——利维是“守门人”,就如同他曾经感受过的那样,明明知道那只是一个画在地上的法阵,他的双脚接触到的却是虚空,一个无穷无尽的甬道,你无法触及任何东西,似乎十分空旷,但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正在压迫和束缚着你,没有光,却似乎被无数双眼睛注视着,下落的速度根本无从判断,或者说你甚至难以确定自己是在下落,还是在上升,因为耳边没有风声,衣物也没有向上扬起或者是向下垂落。 当然,也无法确定时间,约拿先是嗅到了硫磺气味,在感觉到自己的双足碰到了地面,从尘埃中站起身来,发现这里只有自己一个人,身边没有半恶魔,没有拉结,也没有俱乐部成员和驱魔人。 第294章 女王的考题(8) 这里是水晶宫,也不是水晶宫。 乔看到的水晶宫是一片废墟,满地畸变与毁弃之物的绝望家园,约拿所看到的水晶宫似乎与原先的水晶宫也没有什么区别,或者说改变还在逻辑之内——它就是变得……古旧了。 灰侦探 第86节 约拿之前也来过水晶宫,观赏过这里的展品,与大部分教会人士的义愤填膺不同,他对这些人类的造物并没有太大的反感,在他单纯的思想里人类也是上帝的造物,既然是天主的孩子,那么无论他们向哪个方向发展,发展到哪个程度,只要他们的走向是正确的,那么在步履匆匆中丢失了什么也不必太过愤怒。 就像是真正爱孩子的父母绝对不会去指责孩子为自己带来的回报太少。 但他现在看到的水晶宫,虽然除了没有游客之外,唯一的改变就是仿佛已经过了几十年或者是上百年。 暗淡的光线从破损的穹顶投射下来,穹顶上的铁架犹存,但玻璃已经十不存一,剩下的玻璃上也结满了污垢,堆积着灰尘与落叶,几乎没有多少透明的成分,更像是一块灰白色的布匹,铁架也已经生了锈,涂刷油漆的部分则如同龟甲一般片片裂开,像是鱼鳞一样向上炸起,原先展厅的隔墙也已经大多破损,这些隔墙都是用木质框架和夹板制作完成的,所以朽坏的非常严重,发黑,腐烂,一些地方还长着颜色艳丽的蘑菇,与这些蘑菇相比,原先悬挂在墙上的油画就要暗淡的多了,你需要竭力辨认才能猜出它原来拥有着哪几种色彩,画框与家具上的鎏金几乎全都剥落殆尽,露出里面的木材本色,而这些木料也几乎都是摇摇欲坠,似乎只要一碰,就会彻底的塌陷。 距离他不远的展厅里摆着两组庞大的机械,约拿一眼就认出,其中一台正是用来计算与回答各种问题的差分机,它原先有成千上万个精巧到令人咋舌的零件,现在因为生了锈,锈斑堆积膨胀起来,将这些大大小小的零件全都粘结在了一起,让它看起来更像是一块黄褐色的岩块。 而它对面是一组蒸汽枪枪组,不知道是因为外力的作用还是因为连接的部分过于脆弱,一人长的枪管从中折断,垂落在地上,看上去犹如某种怪物的肢足,而在它们中间的走廊上,石板都已经被掀开,不是人类或者是其他生物的作为,它们是被凶猛生长的藤蔓所掀翻的,只是半天使并没有能够看到任何植物,这里曾经有过的高大乔木,用来装饰和展出的各种宠物花鸟,任何一种具有生命的东西都已经死去了,他只能看到犹如黑色线条般的残痕,在它们之中是闪烁着细小光芒的玻璃碎片,这可能是在这个灰暗世界中唯一能够发光的东西。 约拿虽然是在荒僻的修道院里长大的,但长老会早已指定了他要成为一个战士,他和其他修士曾经进入过地狱。 人们都说地狱就是一座无生命的火窟,那里到处都是流动的岩浆与灼热的火焰,烟雾弥漫,灰烬满天,确实,地狱有很多地方都是这样的,不过它们的火焰是冰冷的——地狱里没有温暖可言,更正确点说,没有任何美好的东西可言。 他们那时进入地狱,是为了援救一个被无辜卷入了献祭仪式的灵魂,你在其他地方或许还能看到荒芜的宫殿,倾倒的废墟,各种各样你在人世间都能见到——但在地狱里就会发生畸变与歪曲的事物,挤挤挨挨的小恶魔们藏身于每个缝隙与孔洞间,耐心地等待着猎物的降临。 但那片荒原似乎只有无尽的灰烬与沙子,以及不间断的飓风,人们行走在其中,一不小心就会坠入其中难以逃脱。风中不但有砂砾有尘土,还有人类的灵魂,没有实体的灵魂在这里。一会儿被拉长,一会儿被缩短,一会儿被撕裂,一会儿又与其他碎片纠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只会哭嚎的怪物。 修士们手握信物以及那位无辜者血亲的头发,竭尽全力,终于在他彻底溃散之前找到了他,在地狱里无法准确的估计时间,直到回到人世间,约拿才知道他们总共也只不过昏厥了五分钟左右,但就在这短暂的几分钟里他们却像是过了好几天,而且他们才来到荒原,嗅觉敏锐的小恶魔们就已经寻踪而至,一开始只是几只,在沙子里和风里发出犹如幼兽般的凄厉叫声,没多久,它们的数量就增加到了几十或几百,它们一群一群地涌上来,不断地被修士们摧毁,但它们不会退缩,无论面对痛苦还是死亡,它们存在的唯一意义似乎就是为了撕碎地狱中的每一个生者。 它们也是恶魔的哨探与前锋,在找到那个灵魂之后,约拿已经可以隐约看到在天地交界之处出现了恶魔的骑兵,但那些骑兵可能并不属于这片领地的主人——恶魔们对领地非常看重,不经允许踏入某个恶魔的领地甚至经过允许都有可能引发一场大战,那队恶魔只是略微犹豫了那么一会儿,修士们就齐诵经文——地狱里的和地狱外的,神圣的经文回荡在地狱中,叫那些恶魔愤怒地呼号畏惧,仿佛只在一瞬间,他们就一起回到了人世间。 之后约拿只参加了两次关于地狱或是地狱投影的行动,事实上,除非必要,半天使不太会被允许参与到这些危险的事务中,半天使的血液,纯净的圣水都能引来恶魔的觊觎,何况是其本身。 约拿做好准备,或许他一落地,就可能有受到小恶魔们的盛情款待,也有可能是这里的领主卫队兴高采烈的前来迎接,但是他慢慢地,轻轻地踱过那布满了碎渣与灰尘的通道时,除了他之外没有任何人甚至活动的东西——他像是在一幅褪了色的长卷中缓慢行走,不受任何打搅,而这条路分外的漫长,约拿在心中计算着步数,他可能已经走过了整座博览会会场,但面前的景色依然如故。 换做是个普通人或者是那些意志薄弱的同类,可能已经开始惊恐,彷徨,不安,极致并不是什么好东西,极致的安宁也是如此,每一点细微的声音都会被无穷的放大,脚步声、呼吸声、心跳声、血液流过血管的声音、耳内的绒毛在相互摩擦,然后是通常情况下即便是半天使也不应该听到的——关节相互摩擦的声音,肌肉舒张收缩的声音,身体里的器官蠕动的声音,约拿停住了脚步,这可能是个一张业已打开的罗网,只是不知道这个猎人是否正守候一侧,等待猎物自己陷入慌乱之中——恶魔是相当具有恶趣味的生物,这种事情他们完全做的出来。 那么他是否要摧毁现有的平静呢?约拿想,不过下一刻约拿就不必考虑了,因为伴随着一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噼啪声——有什么东西在远处碎裂了,碎裂的声音越来越大,就如同雪崩又如同洪水,越来越响,越来越近。 第295章 女王的考题(9) 声音在距离约拿还有四五尺的地方戛然而止,那个人,或者是那个恶魔,与约拿可能只间隔着一堵薄薄的墙壁。有时候平静并不是一桩好事,猛兽寻踪奔袭而来,在发现猎物后反而立即不慌不忙地停止了动作,屏息静气,谨慎地等待着猎物身上的任何一个疏忽和漏洞。 约拿摘下兜帽,拉下斗篷,将它缠在自己的手臂上。他的惯用武器是一柄苦鞭,这柄苦鞭曾经被长老会的数位长老使用过,这些长老中有天使也有半天使,他们用苦鞭鞭挞恶魔,也鞭挞自己,数百年的传承让它变成了一件圣洁而又凶悍的武器。 但它与约拿现在所持的武器相比较又不是那么珍贵了,约拿这次带来的武器是连枷,它的来历可要比那柄苦鞭更令人敬畏,它是圣人哲罗姆的武器之一。也可以说是他在叙利亚苦修的时候必备的生活工具——毕竟那时候叙利亚还是一片盗匪横行的荒漠,而他们在掠夺和杀死一个修士的时候,心里不会有哪怕一点负担,在基督教会创立的早期,一些教士完全可以如同骑士一般上马作战,圣哲罗姆也是其中之一。 连枷原本是农民用来敲打麦穗,好让谷粒脱落下来的一种农用工具,看上去就像是一柄短手杖,在在末端系着一根绳子,绳子上系着一个石块或者其他沉重的东西,然后在某一天一个骑士老爷发现用它来敲破敌人的头也一样的好用,于是,连枷正式从农具变成了武器。 木杆的选用更加注重坚韧与牢固,绳子换成了铁链,末端的沉重物体几乎被固定为一个圆形的锤头,锤头上遍布如同刺猬般的尖刺,比起约拿的苦鞭——后者能够从末端迸发雷霆,击打到更远处的目标,但依然比不上圣哲罗姆的火焰手杖——圣哲罗姆在沙漠苦修的时候,用它来驱逐野兽和强盗,而在山坡上游荡的野兽和强盗绝不可能形单影只,一些强盗还会骑着马,而狼群奔跑起来速度也很惊人,所以,当这柄连枷横扫出去的时候,那就是一片骤然爆发的火焰浪潮,在一瞬间,它不但能够吞噬掉数以百计的生命甚至可以将那个区域的空气完全抽空,即便有侥幸逃脱的人或是野兽,也会因为无法顺畅的呼吸而变得虚弱无力,任由他人宰割。 约拿将圣人留下的珍贵馈赠轻轻地靠在肩膀上,稳稳地站在原地,他确信,无论这个不知道是敌是友的家伙从何处现身,都难以逃脱这柄圣器的打击。 “院长先生。”一个声音从薄薄的板壁之后传来:“我不是敌人。” 那是驱魔人首领莉莲女士的声音。 但要说摹仿他人的声音,这可是地狱生物最基本的天赋能力,即便是那些没了半个脑壳的小恶魔也能做到,约拿纹丝不动,新的声音出现了,对方丝毫不掩饰自己的脚步声,莉莲从一面挂着肖像的墙后走了出来,身边的物体与约拿所看到的景象重叠在一起,浮动不定,非常诡异。 “在这里遇见的第一个人是你,可真是太好了,院长先生。”莉莲一边说,还一边拍了拍手掌,她的手上空空如也,没有拿着武器,整个人从肩膀到脚尖都是松弛的。 “第一个?”约拿问道,他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血吗,也看到了那枚正在裸露的肌肤上闪烁的皇帝头像,站在他面前的,也是一个人类——他还不至于判断出错,但总有一种若隐若现的违和感,即便他与与莉莲接触的不多,也觉得仿佛从她身上看到了另一个人。 “你看到的是什么景象?”约拿问道。 “富丽堂皇,美不胜收。”莉莲说:“我记得这里应该是个博览会的会场,但我看到的却如同一座巨龙盘踞的宝库,到处都是白银、黄金,闪烁着璀璨火彩的钻石和宝石,还有如同葡萄一般四处垂挂的珍珠,”她环顾四周:“哦,对了,还有丝绸,大幅大幅的丝绸、呢绒,厚重柔滑的挂毯,胡桃木或者是桃心木的家具,晶莹透亮的玻璃器皿,如同雪堆一般的瓷器。”她说:“世上所有的宝物似乎都堆积在了这里。” “你没有去触碰它们吗?” “没有。”莉莲爽快地回答说:“我知道这是假的,谢谢,我做过很多次与珍宝相关的美梦,这样的景象我也不是没有看到过,我幻想的比这些还要周全,毕竟,这里可没有年轻英俊的绅士,”她突然瞥了一眼约拿,轻佻地说道:“就算有一个,”她直白地说道:“但您也不会脱了衣服,在我面前跳舞呀。” 她看着约拿不快的神情发出了一声浑厚的笑声,与淑女们毫不相关,简直就像是一只凶悍的狮子在咆哮,“但正因为太完美了,”她继续说道:“您看,我不是没有在现实中触摸过宝石与贵金属,无论任何金属制品都肯定有杂色,打磨纹和缺损,而再完美的宝石都会有隐藏的裂纹与瘢痕,至于珍珠呢,更不用说了,世上从来就没有两颗一模一样的珍珠,珍珠的表面还会布满细小的坑洞,”她举手碰碰自己的眼睛:“我的眼睛可是很犀利的,从来就没在估价上出过差错。” “它们可以被破坏吗?” “可以,我一路破坏过来,希望能够找到走出这桩迷宫的捷径。但只要我移开视线……”对方做了一个无奈的手势:“但能够找到您,已经算是一桩值得惊喜的好事了。” 约拿用表情告诉她自己并不那么想。 “那么,您看到的是怎样的一个景象呢?”莉莲反问道,约拿迟疑了一下,“我看到是一副老旧的景象,除了我,没有任何人,任何生命,就有点声音也给的非常吝啬。”他看着在不远处的一幅肖像说道:“而且随着时间流逝,我可以感觉到这里的颜色和形状还在消失,或许再过一段时间,它们都会变成空白和虚无。” “很显然。”莉莲说:“一个幻觉陷阱,一个不那么聪明的猎人。他认为一个驱魔人肯定会被财富所迷惑,不计后果地沉溺其中,但他认为你的弱点是什么?是独处吗?”她似乎只是出于好奇的地问道。 “怎么可能,”约拿说:“我是一个修士。”无论是在城市里,还是在原野中,修士们最基本的功课就是忍受寂寞与孤独,或许我们在电影和小说中会遇见热情洋溢,喋喋不休的某个修士,但大部分修士都是笨嘴拙言,敏感内向的,他们独自住在一个单独的小房间里,房间里只有最基本的床和一个放置杂物的木箱,有时候连木箱都没有,所有的东西都是公用的,每个修士都曾经走到荒无人烟的地方去进行苦修,苦修的过程中不接触任何人,或是去朝圣,踽踽独行,在原野与沙漠中跋涉,远离人烟,还有一些修士会进行另一种艰难的苦修,就是主动舍弃自己的一部分感官。 举个例子,闭口戒就是指一个具有正常言语功能的修士,在一定的时间内如同一个哑巴般的生活,他甚至不能和哑巴一样比比画画喔喔的说话,在面对任何事情,任何人,任何问题的时候都要保持沉默,一言不发,即便是羞辱、诬陷或是死亡。 以上几种修行约拿都无一例外地亲身经历过,他不觉得自己会是那种畏惧孤独的人。 “或许是他弄错了吧。”莉莲愉快地说:“我们遇到了一个笨贼,但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桩好事。”莉莲说:“那么你觉得它会躲藏在哪儿?” 约纳抬头望了望他曾经走过无数次的走廊,这个恶魔一力想要为他们创造单独的幻境,但他对人心的了解显然过于片面,尤其他们同在一处的时候…… 第296章 女王的考题(10) 约拿实在不愿承认自己与这位女士心有灵犀,但事实上,他们只是双目一对,就猜到了这个幻境可能并不能同时容纳下两只猎物,但莉莲跃到约拿身边的时候,约拿甚至吓了一跳,因为这位女士竟然伸出了她那条又瘦又长的手臂,牢牢地挽住了他的腰。 “失礼了,天使。”她说。 约拿或许应当对她的轻浮不满,但那股诡异的感觉又浮上来了,利维是一贯的又高又瘦,在绅士中也算得上身形颀长,而约拿的身高丝毫不逊色于半恶魔,只是他时常身着修袍,看起来就不那么明显,但就是这个接近六英尺半的高度,被莉莲“提”在手里的时候,他的双脚竟然碰不到地面。 这可能是一种法术,约拿冷静地想,比起高度,倒不如去关注莉莲的力量,他可不是那种骨瘦如柴的苦修士,修士袍下是一具即便说是中古骑士也毫不令人惊讶的坚实躯体,而莉莲一手就提起了两百磅,而且还是这种小女孩夹着洋娃娃的姿势——几乎会让他以为自己面对着一个魔鬼,而不是一个普通的人类。 “要飞喽!”莉莲轻快地说道,没有一点为自己这种鲁莽的行为表示歉意的意思——她甩出了鞭子,莉莲的鞭子不是约拿以前所用过的那种苦鞭,苦鞭从手柄到鞭稍都可能只有手臂长短,因为它的作用更多的还是用来鞭挞自己而非他人。 莉莲手中的鞭子属于牧人,牧人在放牧羊群的时候为了最大范围的控制住到处乱跑的羊羔,他的鞭子会非常的长,而莉莲的鞭子比寻常的鞭子更长了一倍有余,而且它的材质可能并不普通——博览会会场的穹顶我们之前都已经说过,在一百英尺左右——莉莲将鞭子抽向高处的黑铁肋梁,那个高度换做普通人就连仰望都会觉得吃力,但约拿只觉得有一股巨大的力量将他们猛地向上拉起,又向前抛出,肋梁与他们的距离迅速缩短,他都能看清鞭稍在黑铁的枝条上缠绕了几圈……而后他们一如之前那样飞速下坠,但在双足接触地面之前,他们就又“飞”了起来…… 这种前进方式着实吓了约拿一跳,尤其是原先宽敞平直的通道突然变得凌乱不堪,犹如一幅完整的画面骤然变成了儿童在万花筒中看到的散碎景象,他们几乎就要撞在一尊大理石雕像手持的酒瓶上,但此时约拿也挥出了连枷——虽然他现在姿势着实令人不敢恭维,灼热明亮的火焰呼啸而去,如同一柄金红色的巨剑,将他们面前的障碍完全劈开。 “干得漂亮。小子!”莉莲大声喊道,无论手上,还是脚下都没有丝毫停顿,不管面对着什么,面对着火焰,面对着墙壁,面对着锋利的刀剑,面对着沉重的钢铁——约拿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感谢她的信任,不过他也没有辜负这份信任,即便被夹着,还在频繁地摇晃和移动,他使用连枷的手法仍旧娴熟的像是一个参加过三次圣战的老练骑士,带着尖刺的锤头每一次被投掷出去,就会破坏一整块绚丽的幻境,而就如他们猜想的那样,速度够快,破坏的范围够大,力度够强,隐藏在这张罗网后的猎人就免不得顾此失彼,露出破绽。 仿佛只在一刹那间,天地旋转,莉莲的鞭子和约拿的连枷突然就落了空,她带着约拿往下坠落,在女性驱魔人的混沌视野中,半片雪白的羽翼在灰暗的背景中展开,它们那样耀眼,简直叫人移不开眼睛。 两人落在地上,或者说,一片黏腻的沼泽中,而他们眼前就是熊熊燃烧的水晶宫。 “这不是水晶宫,”莉莲说,她可能动用了某件魔法用具协助,但也看了一会儿才分辨出那是个蟾蜍。“好大的蟾蜍。”确实好大,他们不得不将头抬到几乎垂直于地面的高度,才能勉强看清这只庞大蟾蜍的全体,它蹲在那里一动不动,耸起的头冠就等同于水晶宫的筒状穹顶,而它支起的后腿与前肢就是水晶宫的两侧耳堂,火焰在它的体内燃烧,就像是一个被打翻的玻璃车灯那样,从里向外喷吐着浓烟与火焰。奇怪的是,这只蟾蜍一动不动,似乎早已失去生机。 “这是一个捕兽夹。”也不知道是失望还是庆幸,莉莲如此说,确实如此,这是一只地狱巨蟾蜍,不知道是何原因丧了命,恶魔在攫取了灵魂和血肉之后没有轻易丢掉它的皮囊,这座空洞洞的皮囊以及少许骨骼正好被此地领主设做了一个陷阱——蟾蜍的皮肤上往往长有白色的毒疮,这些毒疮里面含有的浆液可以叫有血肉的动物或是人类发狂,他们之前受到影响也应该源自于此。或许是因为时日良久,毒性减弱,以及猎人可能正在其他地方,没有守候在侧,察觉问题,他们才能够这样简单地逃出来。 “接下来我们该往哪里走?”莉莲问道。 “我也不知道。”约拿说:“但我们可能要先考虑该怎么走出这里。” 他一震连枷,锤头击破黑暗,火焰犹如密集的箭矢一般向着四周射出,他们周围的黑水顿时涌动起来——青蛙、蟾蜍,数不清的黏糊糊的四只爪子的小东西睁开了眼睛,它们的眼睛发着光,不,更准确地说,它们不像是在发着光,而像是某人在黑纸上点上的一个白惨惨的小点,小点瞬间密集起来的时候着实叫人毛骨悚然。 不仅如此,在火焰终于焚毁了那只大蟾蜍的骨架后,这座庞大的空皮囊崩塌了,一股暗沉到几乎要融入背景的洪流向着他们奔涌而来,那是更多的蟾蜍与青蛙,那只大蟾蜍死了,被利用,被焚烧,但地狱里的生物总有最后一步棋,只是他们很倒霉,被当做了替罪羊。 在没有高大树木与废墟的沼泽中,莉莲的鞭子几乎派不上什么用处,他们一边逃跑,莉莲还在一边感叹:“没想到有一天,我也能和上帝的敌人拥有一样的待遇。” 如果不是如果站在这里的不是约拿,而是另外一个更为古板虔诚的修士,莉莲可能要因为这句话吃点苦头。 虽然她也没说错,《出埃及记》记载了上帝警告法老,要求他释放犹-太人,不然就要接受惩罚,第二次神罚就是青蛙和蟾蜍,青蛙和蟾蜍从河里、沼泽里、湖泊里跳出来,密密麻麻的涌上了街道,跳进了房屋,叫埃及的民众们充满了恐惧,并给他们带去疾病与污秽——现在追逐在他们身后的蛙蛙大队也应当与当时的情况相仿佛了——但将神罚与地狱生物的侵害相提并论,总有不敬之嫌。 约拿相信自己可以应付这些爬行动物,但他们并不是在人世间,也不是在某一个隐蔽的空间里,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其他人又如何了,贸然动作很有可能让他们遭遇一场大失败,约拿也许能够保全自身,依然被拘禁在这片鬼域里的人质就不好说了。 “你看到了吗?”莉莲突然问道。 “看到什么?” “巡逻队。”这似乎不是一个好消息,就像约拿曾经经过的,领地上的骚动很快就会引来恶魔领主的巡逻队,恶魔骑着骨马或是梦魇,可以在水面上、火焰上、冰面上,甚至虚空中犹如风一般的奔驰,他们会狩猎迷失的灵魂,生者更是他们最渴望的猎物。 约拿没有放下过对莉莲的警惕,但他竟然没有避开莉莲的一抓,莉莲简直可以说是轻而易举地从她的翅膀上撕下了一根羽毛——大卫阿斯特在吞下羽毛的时候,觉得那就是一块沉甸甸的金属物品,但事实上,天使羽毛是没有实体的,不经他同意,即便被摧毁了,羽毛也只会消散在空中,不留一点痕迹。 但莉莲就是那样简单而准确的摘下了一根。不仅如此,她倒转手腕,羽毛的边缘瞬间变得锋利无比,它在约拿的耳根位置轻轻掠过,皮肤裂开,散发着淡金光芒的血滴立即被狂风席卷而去——恶魔领主的巡逻队马上停住了,他们距离两人还非常遥远,但几个呼吸间,约拿就可以清晰地看见骨马眼中闪烁着的红色光芒与口中喷吐出的冰寒雾气。 “不错,天使。”莉莲说:“那是一个三人小队。” 第297章 女王的考题(11) 地狱有多大?这是一个好问题,后世的人们或许会疑惑十六世纪的人们怎么会如此愚蠢地将一个纨绔子弟所撰写的文学作品看作真实的记录,但对于知情的人来说,但丁所撰写的神曲确实是一本纪录式的卷宗,伪装成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大恶魔瓦拉克邀请但丁参观了地狱,但丁详细的描写了地狱的总貌,组成部分以及每一层的详细状况,其中不乏有真实的地名与人名,因此在神曲面世数年后,一些不失虔诚但同样不失科学精神与探究意识的学者们,通过佛罗伦萨科学院邀请了当时只有二十四岁的伽利略来计算地狱的面积。 放在现在,这可真是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课题,但在当时伽利略堪称受宠若惊,他当即狂热地投向这份工作中,因为但丁在文中明确地说过地狱犹如一个圆锥形的漏斗,中心位置就是神圣之城耶路撒冷,而耶路撒冷距离地狱的边缘也就是意大利城市库玛总共有两千七百尺的距离,也就是直径应该在五千四百尺左右, 之后他又通过地狱的直径和高度测算出来这个圆锥形的角度应当是六十度,除此之外,伽利略还设法借助佛罗伦萨百花圣母大教堂的穹顶计算方式,算出了地狱的穹顶应当有四百六十尺,以及通过撒旦所在地的数据,证明了撒旦的身高应在一千尺左右,这些详尽的数字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伽里略也因此一举成为人们公认的数学天才。 他的答案是正确的吗?正确,也不是那么正确,这个世界的物理法则并不能影响到另一个世界,地狱中人们很难感受到时间如何流逝,距离也是一样,何况恶魔还能通过各种手段窃取人世间的空间——投影不过是诸多法则中的最容易遵循的一条罢了。 在恶魔中,经常会出现“猎场”这个词,这个词并不指在祂们在地狱的领地,更多的还是指祂们在人世间开辟出的新空间,因为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都会被作为外物受到这个世界的排斥,所以恶魔们在拓展空间的时候,往往都是从点到面——某个地方发生了凶案,那发生凶案的房间就是那个点,如果没有教会或者其他宗教人士进行处理,那么这个点很快会向外扩张,可能从一个房间扩张到整座房屋,再从整座房屋扩张到外面的庭园,扩张的面积越大,受牵连的人也越多,无辜丧命的生命累积到一个程度就会形成一个盛满罪恶的漩涡或是泥沼,能够引诱小恶魔聚集,小恶魔非常弱小,只要有道缝隙就能钻出地面,等到缝隙撕开的足够大,恶魔就能从地狱攀爬到人间,或者如现在我们看到的这样,将自己的领地投影于此。 也就是说,在这里,祂们可以随意使用自己的力量,驱使自己的下属,掠夺人类的灵魂,这样的领地一般都需要恶魔领主注入力量维持,猎场的收获如果足够丰富,恶魔们会很愿意制服一部分力量在上面,但若是遇到了敌人,或是回报不足以让祂得到满足甚至反而有所损失,恶魔领主就会收回力量,领地也随之收缩,投影跟着消失。 这样的状况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所以,地狱和天堂一样,是没法准确估计出其面积和体积大小的,所以当人们来到了这片领地时,面对的是怎样的景象,也就可想而知了。 不过既然被称作投影,这里也不能算作恶魔领主的真正领地,它的基础不在地狱,而在人世间,所以 在投影中,我们经常可以看见与诱发此地异常相关的事物,建筑,动物和人都有可能。 这里之所以成为被恶魔注视的地方,就是因为在施工中不仅仅死去了很多工人,这些工人生成的幽魂也没能得到安抚,甚至于它们留在人世间的妻儿父母,也没什么好结果,它们没有希望,满怀怨恨,充满愤怒,但留在他们记忆中最为深刻的还是水晶宫——这仿佛是一种奇妙但极具讽刺性的证明,它们的血流在了这片土地上,它们的身体被这里的铁架刺穿,它们的幽魂在每座展厅里巡索行走,“这是我的水晶宫!”不止一个幽魂有这样呼号着,即便恶魔受邀而来,落下投影,这些幽魂依然没有离去,它们是这片投影的创造者,也是这片投影的居民,只是要找到它们,就能找到真正的水晶宫。 但这并不容易,地狱中所有的事物都会发生畸变,即便只是钢筋玻璃,但从原先的建筑上仍旧会滋生出许多赘生物般的复制品,而且水晶宫的九万平方米未必就是这片领地的大小——至少他们被蛙蛙大军们追逐出了好几十里,他们也没有看见第二座建筑。 约拿知道自己身边的这个女人非常危险,他都不知道这就是原先的莉莲,还是一个恶魔借助她的躯壳在说话做事,他知道自己应当远离这个危险的源头,不安定的分子,但这个“莉莲”总给他一种难以描述的熟悉感,这个感觉让他想冒个险。 但不是这个险。 莉莲的做法就是将他当做一枚香甜的诱饵。 “你想要祂们的骨马。”约拿板着脸说。“你怎么知道它们不会引来更多的恶魔?” “如果祂们这样做了,”莉莲毫不犹豫地回答道:“那祂们肯定就是天堂安插在这里的探子。” 确实如此,恶魔之中可不存在善意的分享,也没有共存的概念,它们就是自私的化身,贪婪的结晶,恶魔一嗅见从狂风中传来的血气,马上就向着两人的方向追逐而来,祂丝毫没有考虑到自己身上的职责与对领主的忠诚——每天都有坠入地狱的灵魂,惊惶虚弱的凡人,不甘而绝望的天国叛逆,还有它们诞下的罪孽,但就像是腐烂的,干瘪的,生了虫子的果子是怎么比得上干净、甜美、新鲜的果子呢? 为首的恶魔已经看见了伫立在灰白雾气中的半天使,它的翅膀犹如坠落在地上的星辰,闪亮,洁白,只在末端略微有一点点灰色,比这对翅膀更加明亮的则是他的灵魂,他身上的罪孽微乎其微——为首的恶魔顿时陷入了一阵狂喜,祂的舌尖低落毒液,牙齿伸长,祂的肠胃在疯狂的蠕动,几乎要消化自身,祂迫不及待,想要将圣洁的躯壳污秽,撕碎,吞吃入腹,祂要将这尊无暇的灵魂收藏起来,或许祂可以将它献给玛门,甚至献给撒旦,向祂们祈求更大的力量。 那个半天使身边的凡人女性恶魔们甚至懒得投去他一瞥,对于祂们而言,这种乌黑发臭的灵魂实在是太多了,它或许有价值,但价值可能只在于它或许就是这个半天使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祂们没有看到约娜在巨蟾蜍处的行为,没有意识到她可能个相当棘手的猎物,一个恶魔在靠近他们的时候还因为蛙蛙大队的吵闹和干扰,不耐烦地随手割裂了一道缝隙,那些青蛙与蟾蜍呱呱叫着,连同那些从沼泽涌出的灰水,跌落深不见底的裂口。 “好马。”莉莲低声说,约拿忍住不翻白眼。 灰侦探 第87节 第298章 女王的考题(12) 世界上最大的马也不过七英尺两英寸,那是一匹强壮的夏尔马,但既然地狱中没有正常的生物,而恶魔们也不会对生命保持着尊敬与爱护的态度,它们为了拥有满意的坐骑,会对亡马的骨架进行改造——这匹骨马大概有九英尺高。 即便周身覆盖着马用的皮甲与钢片,但还是能看出这匹骨马的头颅犹如带着一顶荆棘王冠,从前额到颈后,都长着密密麻麻的骨刺,一些小刺甚至从祂的眼眶中刺出,它的吻部也犹如鳄鱼一般丑陋地凸起,上下犬牙交错,一排排的肋骨之中缠绕着数不清的毒蛇,取代了之前的内脏,蛇头从骨头的缝隙间伸出,缠绕在一起,发出细小的嘶嘶声,祂的马蹄非常宽大,符合用来耕种的夏尔马的特征,但恶魔的改造可能是为了更利于践踏——马蹄下钉着着锈迹斑斑的马蹄铁,但马蹄铁的边缘就如同刀剑的刃面那样锋利…… 祂确实是一个非常值得争取的战利品,但无论是约拿还是莉莲都不会犯这种愚蠢的低级错误——只有最强的头狼才有资格最先享受猎物,最危险的敌人当然要最先处理——火焰扑面而来,它是骤然爆发的,仿佛瞬间从无到有,为首的恶魔发出一声狞笑,天使的化身从来就只有两种,火焰和光,拥有火焰的天使无疑更具战斗力,但他们此刻身在地狱……他身边还有一个人类,注定了他不能全力施为…… 人类……那个人类呢? 此时恶魔的骨马无需主人驱使,已经高高跃起,祂越过了火焰最为灼热的部分,灼烫的气流犹如湍急的河水一般冲过祂的身侧,掀起恶魔的斗篷,几乎与此同时,祂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轻轻地落在祂的身上,犹如一片灰烬,但肯定不是灰烬。 从火焰中跃出的可不单单只有恶魔,莉莲曾在巨蟾蜍的腹中带着约拿犹如鸟儿一般的飞翔,而现在她简直就像是一枚没有生命和实体的幻象,她神色平静,从容无比将一柄猎刀刺进了恶魔的脊背,恶魔回过头,不是如人类那样转身,而是和鸟类那样,直接在马背上将脑袋旋转了一百八十度,这个角度足以让一个人类立即丧命,但对恶魔来说,属于常规操作,莉莲当然也知道,就是骤然在她眼前放大的竟然是个鸟头——有点出人意料。 恶魔张开尖锐的鸟喙,狠狠地向她啄去,如果被啄中,整颗脑袋都会被祂拧下来,但比它更早的竟然是莉莲的头槌——这种硬碰硬的打斗方式就连恶魔也很少经历,祂面对的是个人类。这让祂产生了一个非常致命的疏忽,毕竟人类的肉体强度可没法与恶魔相比,但这个女人的头盖骨是花岗岩还是精铁?恶魔被她一撞,居然被撞得两眼发花,脑袋轰鸣,莉莲也没有放过这个稍纵即逝的好机会,她抓住恶魔颈上的羽毛用力,继续给了祂几个头槌,而后跳下骨马,将祂向下一拉,恶魔的身体歪斜了过来,但没有掉下来,这时候莉莲才看见恶魔的双腿竟然和骨马的腹部肋骨紧紧地纠缠在一起,一些地方已经半融合. “打碎它!”她喊道,一边抽出猎刀,再度刺中正在疯狂挣扎的恶魔,骨马被他们拉拽着,一边嘶鸣,一边侧过身想要帮助自己的骑手,也有可能想要尝尝莉莲的味道——但约拿已经暂时脱离了与第二个恶魔的纠缠,挥出连枷,一下子打出了一个贯穿了两座畸形身躯的窟窿(莉莲只差一点就被殃及),火焰与细小的骨片四处飞溅,骨马的肋骨断了好几根,毒蛇们犹如摆脱了束缚般蜂拥而出,莉莲吹响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含在嘴里的短笛,笛声一起,毒蛇们就纷纷坠落,一部分漏网之鱼跳跃着冲向约拿,半天使甩下卷在手臂上的斗篷猛烈的向前抽打,祂身上的斗篷也不是一件普通的织物,某位大长老的祭披,看似柔软实则坚韧,细小的毒牙根本没法穿透它。 此时第二个恶魔已经开始犹豫——这种行为在地狱中并不罕见,甚至为恶魔们所称道,只有如小恶魔、青蛙、蟾蜍这些没脑子的生物才会不死不休地追着一个麻烦的敌人——恶魔们从来就是一种非常擅长趋吉避凶的存在,但是祂着实不该背对着自己的敌人,虽然骨马在地狱之中飞驰的速度非常快——这种快不单只指速度,还附加有法术以及环境对祂们的加成,但半天使的连枷没有受到一点影响,他径直将它投掷了出去,一锤就砸断了第二个恶魔的脊椎,祂的整个上半身几乎是飞出去的,只留下了还和骨马连接在一起的双腿,莉莲飞奔上前一把抓住了骨马的辔头,当然,骨马不会那样温顺的任她驱使,伴随着几声令人不适的细索声,从骨马的身侧中探出了许多条犹如干枯纸条的附肢,它们尖端锐利,关节众多,在地狱灰暗的光线中折射出危险的光芒——简直像是无数条手臂挥舞着锋利的匕首。 骨马能够感觉到敌人正在自己身边,但无论是祂扭动脖颈四下撕咬,还是附肢一声声地割裂空气,又或是近似于疯狂的践踏,都没弄碰触到任何实体,相反的,那些被祂引以为傲的附肢却在不断地断裂,它们落在地上,还在蠕动,仿佛要重新回到骨马身上,却始终徒劳无功。 下一刻一股巨大的力量从缰绳上传来,骨马还在坚持,祂们的力量甚至要大于一个恶魔骑士,这个人类女人肯定不是个纯种,骨马愤怒地想,祂是一个虽然嗅起来看起来感觉起来都像是一个人类但绝对不是一个人类的家伙,像人类的半恶魔也不少,祂用四只蹄子和残余的附肢抵着地幔,尖锐的嘶鸣着,但还是不那么甘愿的被莉莲一把拉了下来,祂重重地砸在泥泞的地上,蹄子朝天,莉莲举起了拳头,她的拳头似乎也和她的头槌一样硬,砰砰砰几下就让这匹骨马彻底的安静了下来。 而莉莲站起身的时候发现约拿已经不在原地,她身边的骨马居然还露出了一个非常人性化的讥笑表情:“你的同伴好像甩下你了。”祂幸灾乐祸的说道,就是因为脸上的某块骨头被莉莲砸狠了,声音听起来有点怪腔怪调。 但祂高兴了没几分钟,约拿拽着另外一匹骨马回来了,骨马神色憔悴——别问我是如何从一张只有骨头的马脸上看出瞧出来的——祂原先应该是一匹白色的骨马,当然,骨头都是白色的,但现在看起来更像是一匹黑白花马,到处都是焦黑的,被烧灼过的痕迹,祂垂头丧气,身上的骑士也不见踪影,看来也是凶多吉少。 两匹骨马对望了一眼,“我遇到了一个不守规矩的混球。”第三匹骨马喷着鼻子说道,听到这里,莉莲都不由得下意识地瞧了约拿一眼,约拿给人的印象就是那种循规蹈矩、刻板守旧的好修士。“他飞了!你想象得到吗,我们已经跑出很远啦,但他飞了,见鬼的只有一片翅膀,飞得还挺快,他追上了我们,然后一把将我的骑士打下来……” 祂愤愤不平地说。 “然后你就没干什么?” 祂干了,但之后祂怎么被天使烧的吱乱叫的事情,还是别说了。 他们将两匹骨马拴在一起,检查了恶魔们的遗骸,躯体和手脚没什么可看的,和所有恶魔那样有着尖锐的爪子,肌肉发达的四肢,邪恶的器官以及与人类相似但数量不同的心脏,肠胃和肝脏,还有尾巴和膜翼,尾巴和膜翼上生着一些羽毛,从颈部往上也是,祂们的脑袋就是一整个鸟头,“乌鸦头。”莉莲说。 这是莉莲的第二个目的,恶魔们会与祂们的领主保持近似的形态。 “是汉帕,还是玛帕斯?”莉莲沉吟道,汉帕是七十二魔神中的第三十八位,玛帕斯是第三十九位,因为化身都是乌鸦,而且都擅长与热衷建筑,所以经常被人误认为是一个恶魔的两种形态,不过驱魔人和修士可不会犯傻,可能这两位魔神是意识到有较多相同的地方而特意模糊两者的差异,事实上,祂们确实是两个存在,而且汉帕更乐于战斗,玛帕斯更乐于迷惑与引诱人类堕落——有谁真的弄错了祂们,无论是撒旦的信徒还是上帝的战士,统统要倒大霉。 “也有可能都不是。”约拿说,利维就和他说过有关于公学的那桩案件,那次连半恶魔都吃了亏。 “你要垫子吗?”在骑上骨马之前,莉莲不知道从哪儿抽出了两张垫子,用女巫们的头发与荨麻编成的垫子,骨马们都露出了失望的表情,莉莲看向祂们,真不知道这些家伙为什么总以为会遇到一些没长眼睛的蠢货——他们已经看到了骨马的上一任主人是怎么付出代价的——那些恶魔肯定有处理与骨马融合部分的办法,但这可能就是骨马所索要的报酬,地狱中可没有什么是免费的。 两人当然不会就这么骑在骨马上,这样不需要走出多远,他们的血肉就会被骨马吃掉大半,骨马的嘴可不单单在祂的脑袋上。 约拿已经懒得去问莉莲究竟是从什么地方拿到了这些荨麻毯——女巫的毛发与荨麻共同织成的毯子,是隔绝魔法的最佳织物,甚至比得上一些附着符咒和法术的布料。 早在教会统治这块大岛前,这里就有个传说——一位公主用自己的头发与荨麻一起编织成毯子,盖在被施加了魔法的七个兄弟身上,让他们从野天鹅变回了人类,虽然是传说,但女巫的头发与荨麻一起织成的毯子确实可以隔绝魔法这点是真的。他们一将荨麻毯披在骨马身上,就连恶魔们原来与骨马融合连接着的残余部分也开始脱落。“人类,你应该有点常识,”莉莲的骨马咕哝着说道:“至少我们应该可以做个交易。”骨马也是地狱中的恶魔之一,祂们的形态并不会制约住祂们的智慧和邪恶:“对你我都好。” 莉莲像是没听到,几秒钟后她甚至打了个哈欠,“我觉得你的命应该还是挺值钱的。”她说。 “这样真的好吗?”骨马不甘示弱地反唇相讥:“看看你身边的那个同伴,他可是在瞧着你呢,他是一个半天使,对吧?你觉得他不会怀疑你吗?” 第299章 女王的考题(13) 一个圣植俱乐部的成员正在竭力飞奔,他几乎用尽了全身上下仅有的一点力气,胸膛疼痛,喉咙发干,双腿更是麻木到几乎没有一丝感觉,他甚至都不能判断自己是在现实中还是在幻境中,这可能就是一个噩梦,但无论如何,他都不敢停下脚步,他在为自己的生命做最后的抗争,有时候他也会感到懊悔,自己是否应该如那些年长成员们所说的那样,即便无法摆脱地狱的诅咒,也应当从一线成员退居到幕后,但作为幕后成员,他所能得到的特权与人脉根本无法与一线成员相比。 作为一个年轻人,他心中自然有野心,他不甘心就此默默无闻地作为一个乡绅的儿子度过之后的几十年,他注定要在死后下地狱,那么在生前他为何不能直上青云?被迫接触到另一个世界是一场灾祸,也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既然他已经看到了一条通天之径,为何不能借此往上攀爬? 但他在十九座圣植俱乐部中的哪一座呢?很遗憾,是在多塞特郡的凤仙花圣植俱乐部,这片大陆上到处都有等级,圣植俱乐部也不例外,伦敦仅有的两座圣植俱乐部,一座是玛哪,那一座是歌斐木,玛哪是神赐予的食物,吃了它的人可以永远感觉不到饥饿与干渴,歌斐木是一种珍贵的香柏木,法老用它来造自己的航船,所罗门王用它造上帝的圣殿,古罗马人用它来造皇帝的宝座。 乳香是一种珍贵的香料,旧约中,祭祀们所用的香膏肯定少不了这种珍贵的树木分泌物;还有牛膝草,牛膝草在旧约中,常被用作清洁人体,在基督受难的时候,就有人用海绵蘸了醋,混合牛膝草,送到在他的嘴边,让他可以在最后的时刻洁净自己;基督将自己称作葡萄树,又将信靠他的人比喻为葡萄树的枝子;还有多次被提起的小麦,无花果和棕榈,甚至荆棘——荆棘在创世纪中,被视作一种诅咒,但在基督受审后,士兵们为他戴上的也是荆棘王冠,虽然那时候的人们只把它当作一种玩笑,但毫无疑问,浸染了基督的宝血后,荆棘也成了一种神圣的植物。 那么凤仙花又有什么用处呢?它只是在诗歌中被用来比喻良人,它的嫩枝和叶片可以用来做粉,花瓣可以用来染红指甲,但除此之外,它对人类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就像是位于英格兰西南部的的多塞特郡和多塞特郡的凤仙花俱乐部,这座圣植俱乐部之所以存在,与其说是为了维持多赛特郡的安定,倒不如说是必须放上的一颗棋子,免得让这片地区成为了整座大不列颠岛的短板——如果其他地方有圣植俱乐部而这里没有,恶魔肯定会乐于涌入这里,泛滥成灾。 他身后追逐着的是一群小恶魔,它们之中混杂着形状奇特的青蛙与蟾蜍,而小恶魔身上也有许多这种爬行动物的特征,利爪间有蹼,脊背拱起,舌头可以弹出好几尺,并且带有粘液,其中一只个头最大的小恶魔似乎已经厌倦了这种长时间的追逐,它猛然一跃,就跳在了一个同伴的身上,并且借此飞到更高的地方,在最高点它伸出了舌头,那根桃红色的舌头,就像是一条划在空中的明艳线条,发出清脆的噼啪声,一下子就缠住了这位绅士的脚踝。 他只感觉到浑身一轻,整个人都被拖起,抛向空中,他要往下一看,就能看到无数张张大的嘴,虽然其他部分都很像是蟾蜍,那小恶魔的獠牙倒是一根不缺,甚至还有好几圈,更类似于七鳃鳗,它们一起向上,一起张开嘴巴,似乎正在等待着美食自动掉进自己的嘴里。 圣植俱乐部的成员紧紧的握住了领结处暗藏的一个小玻璃瓶,这个小玻璃瓶中藏着最纯净的圣水,只是现在用圣水只能驱散一小部分恶魔,他在想自己是否应该将它吞到肚子里?即便他落下的时候就会被撕碎,也能让这些小恶魔好好的吃上一番苦头, 但他还没来得及拿出瓶子,就听到一声巨大的轰响,热浪将他再度抛起,有什么东西就在他下方爆炸,顷刻后,他重重地跌进了一片黏糊糊的沼泽里,这片沼泽是新产生的,主要材料是小恶魔们的血肉和内脏,还有丰富的体液。 他距离地面可能只有四五尺,摔下来的时候依然免不了晕头转向,但此时一双手猛地将他从这片腥臭无比的沼泽里拔了出来,他在地上被拖行出很远的距离,然后被撒上了一袋子盐,盐粒一碰到他身上这些肮脏的东西就立即发出了可怕的吱吱声,他只觉得周身的皮肤都在被灼烧,但他忍住了,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一件斗篷罩了下来,将他连头带脸的盖住,一只手按在他的肩膀上,他聪明的遵从了这无声的安排,一动不动,从斗篷的缝隙里看出去,他可以看到,虽然之前的爆炸毁掉了许多小恶魔,但侥幸还活着的小恶魔却没有放弃已经到嘴的食物,它们还在寻找他,但不知道为什么,即便触手可及,却还是没能嗅到他的气味,它们茫然的在他身边走来走去,四处探查,最终却一无所获,一个体型较大的小恶魔甚至发出了不满的嘶叫声,咬住身边的一个同伴,随口就将它撕成了好几瓣。 发泄了一番之后,小恶魔们叽叽咕咕地退走了,两个人躲在斗篷下面,仍旧是一动不动,果然没过几分钟,一个个头很小,几乎只有拳头大的小恶魔从沙粒里面钻了出来,它左右张望,露出了人性化的失望神色,等它也走了,救了这位成员的人,才慢慢的掀开斗篷,又撒出一波盐,这种驱魔人所用的盐当然不是普通的盐,虽然普通的盐也能驱邪,但他们的这种盐经过祝福和祈祷,对地狱里的生物有格外的杀伤力,也会被它们忌讳,避让。 圣植俱乐部的成员心情复杂的向这位男士伸出了手,“哈里。” 驱魔人瞧了瞧他,也伸出了手,“保伯。” 哈里没说谢谢,言语上的感恩一分不值,何况在这种境况和时候说谢谢有什么用?他拿出来更实惠的,也就是他藏在领结里面的一小瓶圣水,即便只有一盎司,甚至放在舌尖也只能尝尝味道,驱魔人依然露出了愉快的笑容,他看了看,“这货真纯。” 圣植俱乐部的成员将它递给他,他没有拒绝,毕竟对于驱魔人来说圣水是他们必不可缺生存的必需品,“你找到其他人了吗?”驱魔人问道, 圣植俱乐部成员摇了摇头。 “那么你跟我走吧?”驱魔人说,“我们倒是找到了三四个人,他们都在离这不远的地方,我们看到有一个人在被小恶魔们追着跑……”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但圣植俱乐部的成员想到了,他肯定以为那是另外一个驱魔人,“没事,”他深深地吸了口气:“或许我的同伴也在不远的地方等着我。” 驱魔人迟疑了一会,摇摇头,“来吧,先生,”他说,有着几分真心实意:“我们也在找他们,这个地方不太好对付,没错,你们不喜欢我们,我们也不喜欢你们,但这时候就别再维持那份见鬼的……随便什么玩意儿了,有命才是最重要的——”他上下打量了一下对方:“你一个人肯定得完。” 圣植俱乐部的成员的脸都僵硬了,但也无话可说,当驱魔人动起来的时候,他也站起来了,两人一同向着一片废墟走去 。 第300章 女王的考题(14) 距离他们可能不到一百尺的地方,谁也没有注意到,一个半恶魔正心平气和的坐在一座雕塑的顶端,静静的注视着他们远去,他的手中轻轻地抛着一个戒指印章,这个印章在地狱的微光中依然如同新铸造出来的那样闪闪发亮,只是每一次被抛起,每一次翻转中,它上面的图案总是会发生改变,一会儿是亚历山大大帝的头颅,一会儿是奥古斯都的面孔,一会儿则是暴君尼禄的肖像,利维似笑非笑地注视着他们远去,没有出声,不多会儿,一阵轻微的翅膀扇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又很快消失。 他随手一抓,将戒指抓进手心里,放回原来的口袋,才转过身去,“怎么,你不去和他们会合吗?” 站在他身边的不是约拿,而是半天使拉结,拉结没有说话,如果她还是那个在父母的淫威下,无法也无从做出抵抗小女孩,那么在看到有同伴受难的时候,或许会秉承本性,立即跑过去帮忙,但她自从成了子爵夫人的养女,成了女王身边可信的侍从,她就不可能继续对人类社会中那些阴暗的部分一无所知。 正如子爵夫人所说,在权力的争斗中,男性所能做出的事情可能比女性险恶卑劣得多——比起人们津津乐道的,花前月下中的尔虞我诈,床榻间的争风吃醋——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斗争,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在政局里,都更加的,刀刀见血,不死不休。 她们站在了女王身边,作为女王身边的女官,就要如女王一样,即便表面上她们还是一个好妻子,好女儿,甚至好母亲,但事实上,他们既然已经掌握了权力,就已经不再是男人爱慕的对象了,而是与他们站在同一角斗场上的敌人,他们注定了刀锋相对,你死我活,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如果她们这时候还保持着作为一个女性,天性中或者是被驯养出来的温柔、慈悲,她们的结局只会更加悲惨,更加可笑,就像是曾经的卡斯蒂利亚女王胡安娜,瑞典女王埃里奥诺拉,西班牙的伊莎贝尔二世,她们倒是顺应教会与监护人的教导,将权力让渡给自己的丈夫,父亲,儿子和母亲了,但结果如何呢?她们不但没法拥有权力,生命都要遭到威胁,名誉更是摇摇欲坠……就别说什么愚钝,淫邪了,比她们更荒诞的国王比比皆是,但作为女性,她们生来就被认为身具原罪。 而且拉结还有一个致命的地方,那就是——她不是人类。 利维轻轻地笑了一声,看来拉结也意识到了,半恶魔,半天使,在人类的心中,事实上都没什么区别,无论他们之中的哪一个与人类结为同盟,都会在这种危险的境地里遇见无法推卸的道德或是利益绑架,他们的起点原本就要比人类高得多,寿命比人类长,力气比人类大,视力、听觉,甚至嗅觉都要比人类强,还能够飞翔,使用魔法,既然如此,他们若是与人类达成了同伴的关系,又如何能够不为后者付出呢? 人类并不会为了这种付出而感动,除了少数真正的好人之外,人类对于和他们不同的东西,总是非常警惕并且鄙夷的,正如古老的东方有一句话,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无论他们嘴巴上说的有多么动听,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刻,最先被排斥出去的肯定是异类,半恶魔是异类,半天使也是异类。 别说人类对天使如何崇敬,他们在面对半天使的时候,总有一些隐晦的暧昧情绪,毕竟只要有半天使,就表明肯定有一个天使受到了人类的诱惑,从天堂坠落到了地上,而他们就是这份罪孽的见证。 “对了,”利维问道,你能够感觉到约拿的位置吗?” “我不能,”拉结说,她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忧虑之色,半天使,尤其是那些并没有沾染多少罪孽,以生者的身份下降到地狱的半天使,他们在这片混沌之中就犹如一颗璀璨的星辰,小恶魔首先就会寻踪而来,恶魔也会接踵而至,但她始终没有感觉到约拿的气息,是他们距离太远?还是……她简直不敢去想象那种令人绝望的可能,约拿即便在半天使中也称得上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完人,虽然他来自于长老会的修道院,却心胸宽广,和善仁慈,在拥有强大的力量的同时还能保持谦恭的内心,恶魔们对他深恶痛绝,半天使,以及一些纯洁的人类,却对他充满了喜爱与信任——只是在地狱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何况她一路行来,见到的都是被肆意扭曲的景象和生物,她甚至已经摧毁了三四座复刻的水晶宫赝品,这些赝品中充满了陷阱,毒药,和野兽,它们像是此地领主对这些外来者的嘲笑,或是对他们的警告。 她暗中救助了一些人,但始终没有让他们发现自己的痕迹,直到遇到了半恶魔,似乎什么都没法从半恶魔犀利的眼中逃脱。 如果她身边正站着约拿,他们大概不会与这个半恶魔同行,但没有了约拿,拉结发现比起人类,她更愿意选择对方,她发现自己很难解析这个原因,可能是因为约拿曾数次与这个半恶魔同行——圣植俱乐部里的人也有好几个敢对他付出信任,他们都说半恶魔的本性或许无法扭转,但一个具有理性的半恶魔,确实……非常难得—— 王室也有豢养半恶魔,甚至一些古老的家族也会有,他们之中甚至有一些人不惜亲自与恶魔交媾,来换取一个身为地狱种子的后代,但这些被豢养的半恶魔,永远无法与一个野生的半恶魔相比,为了削剪前者的毒刺,压抑他们的天性,他们几乎不允许被进食鲜活的血肉,遑论人类的灵魂,但这样养出的就像是牙齿软弱无力的小狗,根本无法与他们真正的敌人相对抗…… ——我说的是地狱中的恶魔,你以为我在说什么? “你那个印章?”拉结反过来问道,“能够感觉得到那位莉莲女士的踪迹吗?” “那个印章只是为了让他们辨别敌我的。” “或许它确实有这样的功能,但肯定也有其他的用途。”拉结平静地揭破恶魔的恶癖,“我知道你会有办法找到她。” 她有一种隐约的感觉,只要找到莉莲,或许就能找到约拿,即便约拿不在莉莲身边,凭借着莉莲与另一个女性驱魔人之间的血亲感应,他们或许就能找到真正的水晶宫,而不是继续在这一座座的假象中打转——约拿肯定也会往那里去。 “你是在命令我吗?”半恶魔,语气轻快的问道,好像只是出于好奇,又或只是在调笑,但他站了起来,他的身高,即便在英国绅士中也是数一数二的, 加上身形瘦削,看起来简直就像是一柄径直插在沙地上的细剑,寒意凛然,拉结可能只到她的肩膀,但半天使没有露出一点畏惧的迹象,“你知道我在说什么?”拉结说,“他们现在已经各有损失,驱魔人也就算了,如果圣植俱乐部的成员折损的太厉害,女王陛下只怕不会感到满意。” 第301章 女王的考题(15) 半恶魔凝视着半天使,轻轻的啧了一声,“人类,”他呢喃般地说道,“他们原本只是教会的羔羊,天堂的奴隶,恶魔的猎物,可从什么时候起,他们反过来执掌了主人的命运?”虽然这一点,绝大多数天使,恶魔都不会承认,但这并不是不承认就可以当作不存在的东西,又像是现在这样,拉结是半天使,他是半恶魔,不一样都在受到女王的驱使吗?更不用说,女王身边也有天使,明面上虽然没有恶魔,但谁知道呢?或许她身边潜藏着比恶魔更可怕的东西也说不定。 不过半恶魔从来就不是那种犹犹豫豫的人,“你说服我了,”他说,而后毫不羞惭地伸出手来,无视拉结脸上古怪的神情,“你也应该有飞行的能力。”拉结拒绝,“这在一个恶魔领主的领地里,半天使是敌人,你们干什么都是正常的,我是个地狱种子,我飞起来会被视作挑衅,得了,我为你们付出得够多了。”我半恶魔坦诚而无耻地说道,一边用眼神催促她,一边伸出手来,“来吧,我很轻的。” 拉结将手放在利维的身上,利维也同样挽住了他的腰,不过两者之间可没什么旖旎的成分可言,毕竟不久之前,其中一个还被另一个打的半死。 拉结不由得又想起了子爵夫人的话——在角斗场上,不分性别,她对这句话的理解可比其他女性更深刻,也更早,那时候的半恶魔可没有半点手下留情——不过正如利维所说,他非常的轻,不但轻而且非常的柔软,让拉结觉得自己正提着到一只很大的猫。 半天使的羽翼将他们带向空中,也很快引来了数不清的小恶魔们,它们流淌着具有酸蚀性的唾液,发出嘶嘶的叫声,不顾一切的紧随着他们,但只有少数小恶魔,身上才有短小的膜翼,但这些膜翼根本无法支撑它们飞得太远,它们总是飞到了一个高度,然后就重重的跌下来,跌得粉碎或者是半死不活,然后被同类分食。 小恶魔身后的是紧随而来的恶魔巡逻队,但暂时他们还没有遇到太难对付的家伙,半恶魔戳戳半天使,“干掉他们。” 半天使拉结忍耐了好一会儿,“为什么不是你来?”利维面露真诚:“说实在,的这笔买卖我可能要赔本,如果你坚持要我出手,”他略微沉默了一会儿,“你要赌我得索取多大的报酬吗?半天使,我付出的东西和你们付出的东西是不一样的,你们可能只是面对女王的责问,同僚的疏远,或者是你们总要迎来的堕落,但在恶魔中,所有的代价就只意味着一件事,死亡,或是比死亡更糟的东西,你为什么会觉得我会因为一桩任务,一些人类,两个半天使,而甘愿付出这些?” “你会不战而逃?” “战前我就会逃走,”利维语气平和地说:“你有没有发现?这里的小恶魔都有着青蛙和蟾蜍的特征,一部分领地上还有着沼泽,沼泽中同样生活着大量的爬行动物,当然,青蛙和蟾蜍是诅咒的象征,罪孽的代表,地狱中的生物有这些黏糊糊的小东西并不奇怪,但范围如此广泛,种类如此繁多,数量如此惊人,就只能说明,要么这里的领主是类似于利维坦这样的水栖巨兽,要么就是以这些东西为食物的恶魔。” 这里利维做出了与约拿相同的判断,汉帕与玛帕斯的化身都是大乌鸦,而大乌鸦最喜欢的食物就是青蛙与蟾蜍,在恶魔领主的领地上,如果你能看到许多科目相近的生物,甚至小恶魔也具有部分相同的特征,要么就是遵从了这位领主的审美,要么就是符合了领主的胃口,这里的领主显然就是在这两位中二选一,毕竟在地狱的诸多恶魔领主中,虽然也有原型为毒蛇或者是鲶鱼的魔神,但原型如蟾蜍这种满身疙瘩的软体动物的——不是不满于它的形状与表皮,而是这种生物在战斗的时候确实缺乏威慑力。 利维可以招惹穆林,也可以为了自己的性命撩撩老爹瓦拉克的虎须,也能在有几分把握的时候与懒惰的利维坦做做交易,但你要说为了几个人类,女王空洞的许诺去激怒汉帕和玛帕斯…… 拉结思考了一会,不得不承认利维说的很对,她抽出了自己的武器,也不知道是不是利维给她的那顿教训实在是让她印象深刻,所以她终于有了自我意识,有了能够选择的权力的时候,她所挑中的武器,都是远程。 她这次携带的武器,说是一副弓箭,但事实上只有箭头,拉结张开食指与拇指做出一个弓的形状,将箭头压在了那根无形的弓弦上,轻轻一拨,箭头便呼啸而出,身后拖曳着一条纯白色的光芒,犹如真正的箭矢,正骑在骨马上追逐他们的恶魔,甚至没有反应的时间,一个跟头就摔了下去。 “圣塞巴斯思安?” 他也不需要拉结的回答,在诸多圣物中,可就可能只有圣塞巴斯思安与弓箭紧密相关,他是弓箭手的主保圣人,因为他就是为了反对罗马皇帝对基督教徒的迫害而殉难的,当时的罗马皇帝命令人们将他捆绑在树上,让士兵们对他射箭,让他身中多箭而死,虽然之后一位好心的妇人来收敛他的时候,才发现他还活着,他被救回去,但在不久之后他还是忍不住走出来为天主教徒们说话,于是罗马皇帝又命令人用棍棒将他打死,并将尸体扔进了罗马的下水道里,所以他有时候也被称为二次殉难圣人,那些曾经深深嵌入过圣塞巴斯思安身躯的箭头,最后当然也就成了毋庸置疑的圣物。 拉结随身携带的这些箭头可能并不是真正的圣物,但肯定与这些圣物有关,或许是仿造了圣物的形态,然后施加祝福,也有可能是取用了圣物身上的一部分,将它熔炼进普通的黑铁或者是精钢中,总之这些箭头几乎无一落空,通通击中了目标。 第302章 女王的考题(16) 灰侦探 第88节 可惜的是,身在巡逻队中的恶魔,可不会像是缺了半个脑壳的小恶魔,或是如巨型蟾蜍这样的地狱本地生物那样愚蠢,他们的反应堪称神速,在第二个恶魔连同身下的坐骑被一道明亮的光束贯穿后,其余的恶魔就舍弃骨马,展开膜翼飞了起来,虽然在这个过程中祂们依然持续地损失了三四个同伴,但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天堂,人间,地狱,这三个空间能够相互连通,而又相互排斥,作为地狱的原生居民当然可以在这里得到相当大的裨益和庇护,即便它们的膜翼看上去破破烂烂,简直就像是泰晤士河上垃圾船的船篷,飞起来之后速度依然要快于半天使,几个呼吸间就将距离拉到了彼此之间都能看清,面孔和表情的地步。 追上来的恶魔有五个,祂们就如约拿所遇到的那三名恶魔一样,带着如同鸟嘴面具般的面盔,身着古罗马式的铠甲与皮衣,祂们的眼睛在圆形的孔洞中闪烁着腥红的光芒,胸前佩戴着一整块黑铁的胸甲,胸甲前方镶嵌着一张或是悲痛欲绝或是愤怒如火又或是喜笑颜开的人类面孔(属于祂们的战利品),胸甲的下面,是细密的链甲,链甲的每一片孔隙里都穿着一枚指甲,一直垂到膝盖,腰上系着厚重的黄铜腰带,腰带下是散乱的裙甲,小腿上覆盖着胫甲,祂们的脚或者说是双爪,套着尖头的铁靴。 “你还能再飞快一些吗?”半恶魔厚颜无耻,也可以说是冷漠无情的问道。 拉结并不想回答他的话,在地面上徒步跋涉的时候,她的感觉还不是那么强烈,飞起后她就马上赶到了这个空间对天堂产物的压制。在人世间飞行的时候,即便她只有一半属于人类,天空依然对她抱持着欢迎的态度,风将她托起,阳光照耀她的全身,云雾滋润她的眼睛和嘴唇,她就算是飞上一天一夜都不会觉得疲累。 但在这里,她一起飞,就觉得自己仿佛是一只落入树脂或是黏液的小虫子,四面八方都有无形但粘稠的东西紧紧的包裹着她,她的每一次呼吸,每一次动作,每一次提升,都会感觉到有莫名的阻力在妨碍她——值得宽慰的是,她以为身边的半恶魔会是一个累赘的想法,似乎也在此时被否定了,如果说地狱的压制对她而言就是一个无形的牢笼,那么半恶魔的存在就像是一道缝隙,虽然不能为她抵消掉全部的压力,但至少可以让她有喘息与挣脱的间隙。 她张开双指,比出手势,但就在她决定目标之前,半恶魔突然猛地拉了一下她的手臂,她顿时失去平衡,从半空中翻滚而下,差点摔在地上,堪堪在距离地面还有一两百米的地方稳住了身形,她没有开口指责,或者是斥骂,因为她的眼角余光已经看到了一道灰黑色的影子飞速掠过,而且就在祂们上空,一股污秽的气息正在肆意弥漫。 “会射的可不只有你们,天使,恶魔更擅长此道。”半恶魔懒洋洋的提醒说,拉结停在半空,向上望去,果然看到了在半恶魔手中闪烁着不祥光芒的十字弩。 “但是……” “没错。”利维回答她说,或许是因为拥有比人类更多的天赋,力量与智慧的关系,地狱中这些傲慢无比的家伙们即便曾与天堂发生过数次圣战,武器的形状却始终停留在古罗马时期,也又是冷兵器的初级时代,长矛、双手剑、弓矢,顶多加上钉头锤和斧头,从这方面来说,半恶魔想,祂们还是相当刻板守旧的。 十字弩最早出现在十一世纪中期,作为杀人工具不如传统的长弓有效率,因为它们的发射速率比较低,使用长弓的时候,弓箭手只要搭箭,单手往后拉开弓弦到耳廓处,然后瞄准,松开弓弦即可,但在使用十字弩的时候这套程序就要复杂得多,弩手必须将十字弩的头朝下,踏着最前端的弩蹬,而后双手拉开弓弦,弓弦拉满挂在牙钩上,压进弩箭,进行固定,之后才能发射,这一套程序下来耗费的时间非常长,在激烈的战斗中,可没人愿意等你慢慢装好弓弩——但在守城战上,十字弩中显然是一种非常得力的武器,而且随着工匠们对十字弩这种武器进一步的开发与改进,十字弩最后的射程可以达到九百尺,穿透力也随之大大增加,原先骑士们在身着全身盔甲的时候,可以无惧箭矢,但面对精准又强力的十字弩,他们的生还几率就会微乎其微。 因此教皇曾经公开谴责十字弩,因为这种武器令得“一个最为卑贱的农民也能隐蔽在灌木丛中,举起十字弩,葬送一个高贵的骑士,让他的名誉与生命一同泯灭在一根小小的弩箭下”,它被人认为这是恶魔的发明——但十字弩确实是人类的创造没错。 只是在十一到十七世纪的频繁战争中,大量的满怀罪孽的灵魂坠入地狱,不少都是有着丰富的十字弩使用经验的雇佣兵或者是农民兵,在作为小恶魔的时候,祂们是没有记忆的怪物,但如果其中有几个侥幸晋升为大恶魔,剩下的记忆就会回到祂们的体内,其中当然也包括了十字弩这种武器,于是在地狱中,恶魔们也开始大量的装备这种被谴责为恶魔造物的武器,说起来也真是极具讽刺性意义。 当然,恶魔们所用的十字弩必然也是施加过法术的,刚才如果不是半恶魔拽了拉结一下,他们就有可能被被恶魔的箭矢击中了,击中之后的结果不用多说,看看被弩箭击中的地面就可知晓一二了,那里已经完全的冻结了起来,无论是砂砾还是枯枝,又或是拼命从沙堆里翻出的蠕虫,都覆盖着一层厚重的灰色冰霜,风一吹过,立即就化作了白色的灰烬。 拉结第一次露出了惊恐的神色,虽然十分细微,她再次做出了射箭的手势,半恶魔一看那道光芒,就不由得在心中咕哝了一句,果然如他所想,那道明暗不定的弓弦所射出的箭矢,没能击中任何一个恶魔,反而从祂们打开的空隙中穿了出去,恶魔们鼓噪着,发出响亮的嘲笑声。 紧靠着拉结的利维甚至能够感觉到她在浑身颤抖,这就是被豢养者的坏处了,利维想,无论是半恶魔还是半天使,一旦好好照顾着,就失去了在生死关头才能获得的经验与教训——毕竟他们本身也是很有价值的。 尤其是半天使,即便是半天使不愿作战,也不会有人去责怪祂们,因为祂们的血也就是纯净的圣水,可以延缓衰老、治愈疾病、冶炼武器,半恶魔的血肉和灵魂也能拿来作为祭品,或者是诱饵。 半天使拉结或许在之前执行女王的任务或是参与过圣植俱乐部的行动,与恶魔面对面地战斗过,但那肯定不会是在地狱,面对数量众多的敌人,恶魔可能只有一个,甚至两个都会非常罕见,而她身边还有着可信任的同伴与长辈,那时候她在心中涌动的肯定是一种平静而又热烈的情绪。 现在呢,她在恶魔的领地上,面对着几倍于自己的敌人,身边却只有一个心怀叵测的前敌人,她之前能有几记准确的击杀,算是上帝保佑了。 如果利维是拉结的长辈,他绝对不会将这样一件需要坚定的信念与无畏的勇气才能够使用的武器交给拉结,要他说,这件武器给约拿还差不多,毕竟缔造了这件圣器的人是圣塞巴蒂斯安,而圣塞巴蒂斯安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曾是罗马皇帝身边的卫队长,身为贵族,拥有高官厚禄,却为自己的信仰奉献出了所有——不仅如此,他被弓箭攒射,幸而不死,换做任何一个人,可能早就因为经历了一次死亡而心生怯意了吧?他没有,在罗马皇帝第二次对基督徒进行迫害的时候,他竟然又走了出来,再次舍弃了这条宝贵的性命。 如果一定要让拉结拥有这件武器,那么至少他们应该给她配一套真实存在的长弓与弓弦,以自身的勇气与虔诚的信仰作为弓弦与弓身,听起来和看起来确实很美好,非常令人动容,但只要武器的持有人稍有动摇,这件武器就等同于一件无用的废品。 拉结并不知道,半恶魔正在无比凶狠的腹诽着他的前辈,她咬得牙齿见血,她不认为,自己会是那种因恐惧而变得软弱无力的人,她曾遭受过那样多的折磨,经历过无比深重的苦难,痛苦与死亡对她而言难道不是一级举步就能跨越的台阶?她肯定能做到的——但还没等她再次抬起手臂,就觉得双臂微微一麻,一条毒蛇咬中了她的肋下,箭头坠落下去,被半恶魔一把抄住塞进了口袋里。 “看来还是得我。”利维用一种令人痛恨的无奈口气说道,他不知道从哪里,捏出了一个很小的蜡烛头,如同每一次一样,轻轻一搓,就让它燃烧了起来,与祂们相隔不远的恶魔们,都不免露出了讶异的笑容,人指蜡烛固然是地狱赐予人世间的一种恩物,它能够隐匿使用者的身形,在必要的时候,按其用料与手法的不同,还能够消弭持有者的痕迹与气味,但在地狱中,这种东西就是一个笑话。 何况祂们距离猎物如此之近,即便看不见,嗅不到,恶魔们展开的罗网也足以抓出这两只可爱的小鸟。 祂们注视着半恶魔,看到他一将蜡烛头点燃,就马上向祂们投掷了出去,一个恶魔立即咕咕地说道,“火药。”祂们忍不住爆发出了一声更为歇斯底里的大笑声,他以为祂们身在地狱中就没有听说过, 人类的新发明火药吗?祂们之中甚至还有人在爬上地面的时候,亲身感受过这种武器的威力,这种武器对人类确实有危险,能够将他们炸得鲜血淋漓,骨肉横飞,但若是只有那么一点分量,对于恶魔来说,不,哪怕是如食尸鬼、女妖,小恶魔这样的精怪来说,它所产生的的伤害都未必能够撕裂祂们的皮肤——甚至可以说,即便火药分量加上百倍,也许真的会对祂们造成一些损伤,恶魔也能在瞬间变成昆虫,蟾蜍之类的爬行动物,或者是污浊的水流,顶多缺失一小部分,很快就能补全——这种东西对恶魔的威胁力,还不如天使的一根羽毛。 其中一个恶魔,甚至伸出了膜翼末端的钩爪——恶魔的膜翼与蝙蝠相似,蝙蝠们经常用长长指骨末端伸出的钩爪,勾在任何的突起物上,倒挂着沉睡,恶魔的钩爪用处更多,可以让祂们在一个看似没有落足可能的地方滞留,在战斗中增加一份出其不意的助力,在祂们狩猎完毕后,也可以携带多余的猎物返回巢穴。 祂轻轻地一伸爪子,就勾住了那个小蜡烛头,这时蜡烛头上的火焰已经熄灭,这下子,就算里面装的火药也无法对祂们造成任何伤害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其中一个警惕性最高的恶魔却生出了一股不祥的预感,祂想要高呼,也可能想要立即逃走,但祂还没能做出任何反应,那个小蜡烛头就爆炸了,那是比火药更要强烈上千百倍的爆炸,从中心点开始,气团犹如一朵瞬间绽开的玫瑰或者是昙花那般无比绚丽,层层叠叠地向外翻起,灰白与黑色的烟雾翻腾不休,恶魔们被重重地抛出,从高空中坠入地面,就连还有段距离的半天使也不例外,她感觉到有一些细小的颗粒打在了身上,那种感觉密密麻麻但似乎没带来什么疼痛,她挟着还在哈哈大笑的半恶魔竭尽全力的向外展翅飞去。 她可以感觉到那股灼热的,蕴含着庞大力量的恐怖气流还在追逐着她,她不知道自己飞出了多远,直到精疲力竭才勉强停下,不堪重负的落地,半恶魔从她的臂弯里掉了下来,四肢展开地躺在地面上,脸上带着那种令人震撼的笑容。 “你干了什么?”半天使喘息着问道。 “打了个信息差。”利维温和的回答,但没有更深的说下去,有时候面对人世间的日新月异,天堂与地狱的时间似乎总是过得非常缓慢,变化也似乎总是那样迟钝——反正人类无论弄出什么东西,他们永远都只是两者的奴隶。 不过这种东西还真是非常崭新的一样发明,它叫做硝化甘油,意大利化学家索布雷罗在一八四七年的时候用硝酸和硫酸处理甘油,得到了一种黄色的油状透明液体——这种液体可以因为最轻微的震动而爆炸,但他暂时还没想到可以用它来做什么,或者说,他想到了,但不敢付诸于行动。 他大概没想到是驱魔人最先发现了这种东西的用处,他们对于这种便于携带,体积小,又容易引发的爆炸物非常感兴趣,虽然硝化甘油非常危险,但他们身上有哪件东西是不危险的?何况爆炸向来是针对鬼怪与恶魔时最有效的物理手段之一。 那么这样一件发明了不过三年的新事物是怎么到了利维手中呢?这里还要说到克拉玛与嘉宝这对父女,因为察觉了克拉玛与自己之间有可能的血脉联系,利维毫不犹豫的将祂们送往了人少地广,宗教力量薄弱的俄罗斯,他相信这对父女,应该可以在那片荒芜的冻土大地上找到自己的栖身之所,而在他们离去之前,利维给了他们很大一笔钱,原本半恶魔也不会如此慷慨,毕竟在运气不好的时候他也要用金镑来换取蕴藏着灵魂的煤块来缴付血债,但在在与北岩勋爵联系上后,缴纳每个月的血债对他而言就不是什么难事了,而且经由勋爵介绍的工作,每件都可以说是收获颇丰,除了公学事件,他的雇主们都非常慷慨。 而且对于一贯穷困的驱魔人来说,几千金镑就已经算得上是一笔非常大的财富,所以克拉玛在临上船之前,除了几件最重要的用来保命的东西,将自己的积存全部留给了利维,其中就有这么几瓶硝化甘油,驱魔人还特意向利维介绍了这些药物的用途,只是利维怎么也没想到居然会那么快的用上它们。 他说自己只是打了一个信息差,并不是在说谎,或许再过个几百年,地狱里面的恶魔也会意识到这种东西可能会对祂们造成伤害,并且设法予以防备,但至少这几十年里,它还能被作为一个杀手锏使用,“祂们死了吗?”拉结问道。 如果只有硝化甘油,这些恶魔们即便四分五裂,但还不至于死,或者说不至于彻底消亡,但在硝化甘油的外层,还有一些圣水,那可不是一般的圣水——利维做了个鬼脸。 不过利维还是带着拉结去看了看那些恶魔的状况,真是太惨了,不愧为是鸽子约拿的血,它们对恶魔造成的伤害,远比利维之前用过的任何一种圣水都要猛烈,它们就像是恶魔对人类的污染,或是传说中只要碰触有生命的东西,不燃烧到最后绝不熄灭的火焰,它们不断的侵蚀着恶魔的躯体,予以最彻底的净化,当然,你要说吞噬也没什么问题。 被恶魔杀死,还能留下灰烬,被约拿的血净化,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 第303章 女王的考题(17) 拉结看到眼前的情形,微微松了口气,她还是不大了解利维,若是站在这里的是一个对利维有一定了解的人——譬如那位不幸被迫与半恶魔共事多次的半天使约拿——他肯定能猜到,在这次行动中,半恶魔并不打算为了这些普通人去招惹一个棘手的敌人,这个敌人还有可能是地狱中的恶魔领主,他甚至没有留下过多的个人痕迹,至于他之前扔出的小玩意,硝化甘油是人类的造物,对恶魔造成致命伤害的是半天使的血液,请问与他这个小小的、卑微的半恶魔有什么关系? 只是空气中浮动着的力量残余让拉结忍不住蹙眉,半天使对同类的血液足够敏感,但很难区分这些血液来自于谁,毕竟能够对恶魔造成伤害的血液必然蕴含着丰富的光明之力,但光明没有气味,也没有形体和颜色,更没有味道,更没有种类。 倒是地狱中的恶魔,半恶魔,他们身上的硫磺气味总有细微的不同,一些经验丰富的猎人,可以凭借这些不同,来判定一个恶魔来自于地狱的哪一个层面,隶属于哪位君王或者大臣?本身又具有怎样的特质。 譬如但丁在神曲中描述过的第三层地狱,这里终日阴云笼罩,天上不间断地下着大雪或是冻雨,那些在生前喜好暴食暴饮的人不得不拖着沉重的脚步在泥地里跋涉,他们身上寒冷,腹中空空,迫切地想要寻找一星半点的食物来宽慰自己绞痛的肠胃,但就算是他们掬起堆积起来的雪,或是接到雨水,雨水和溶雪都是腥臭发黑,根本无法入口,何况这些东西就算吃了,也会让他们立即呕吐出来。 但在泥地里,他们还能找到四处乱窜的蛇,老鼠和蟾蜍,他们会欣喜若狂地将这些活物嚼碎或是囫囵吞下,但这些动物都是这个地狱层面的恶魔变化,有罪之人的灵魂根本无从消化,祂们会在他们的肠胃里跳舞,蹦跶,甚至从内向外的吞食罪人的灵魂……而后从吃空的躯壳里跳出来。 如果还有具备理智与意志力的灵魂,他们会忍耐着不去进食,但没用,荒原上还巡索着饥饿的鬣狗,祂们是更难对付的大恶魔,一见到灵魂或是生者,就会一拥而上,撕碎分食。 而这些恶魔爬上人世间的时候,除了污秽之外,祂们所经的地方还会有如同人类胃酸般的黏液留存,硫磺气味中也会带有如同牛马反刍时的浑噩气息,并且很喜欢逗留在厨房或是食物储藏室,而祂们周围的人也会突然变得胃口大开,索取无休,如果强行禁止他们进食,他们会吃人,木头,石头和泥土…… 某个大恶魔如果不是直接诞生在某位领主的领地上,祂们也会尽可能小心地分辨被追随者的化身与本质,主要是因为恶魔之间没有感情和道德之说,同类相食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像是第三地狱的大恶魔,很少会跑到以狮子,熊等为兽类形态的恶魔领主的领地上,有时候如玛门,汉帕,玛帕斯这样的也不行,因为祂们的化身是大乌鸦,如果大恶魔的化身是蛇,一样遭到猎食。 如果祂们不想成为领主食谱上的一页,要么改变效忠的对象,要么改变本身的属性,除此之外,没有第三种办法,但这两种办法都难得要命——字面意义上的要命。 “听。”利维说,他一看就知道拉结那颗幼稚的小脑袋瓜子里正在想些什么,轻而易举地打断了她的思考。 “什么?” “有什么在急速的靠近我们。”利维说,拉结显而易见的紧张起来, 她原本信心十足, 在这次行动之前,她是子爵夫人的女儿,是女王身边的侍女,虽然她的职责是保护与战斗,但站在她身边的的人几乎都是力量强大并且经验丰富的同辈和长辈,她从未单独承受过这种尖锐而沉重的压力。经过这一次她都在怀疑自己,今后还能不能捡起圣塞巴蒂斯安的弓箭?对,这个半恶魔虽然没有摧毁她的躯体和灵魂,但严重的挫伤了她的自尊心和自信心,而她又不得不和这个无耻的地狱种子待在一起,甚至受到他的庇护。 “这可真是一场令人感动的重逢。”半恶魔感叹的说,他坐在潮湿的地上,盘着膝盖,双手托着下巴,丝毫不在乎正在被侵蚀的衣物。 当乘坐着两匹骨马的骑士飞奔而至的时候,即便披盖着沉重的斗篷,拉结还是一眼就看见了属于半天使的白色光芒,她立即展开单翼飞了下去,急切而仓皇,心中涌动着难以分辨的情绪,是受了委屈,还是——感到了恐惧? 原本拉结和利维就已经在朝着约拿与莉莉的方向飞,后两者也正在朝拉结的方向走,他们能够提前遇见,并不令人感到惊奇,而且正如利维所猜测的那样,约拿一落地,他首先就会设法与拉结会合,或是找寻莉莲,前者是他的同伴,后者是尽快找到男爵夫人等人的重要线索(或者说重要工具)。 让他没想到的是约拿一来就落入了陷阱,也不是他找到了莉莲,而是莉莲找到的他,他更想不到的是莉莲可能未必就是他们所以为的那把钥匙。 “啪嗒!”半恶魔心情愉快的模仿着钥匙打开锁的声音,有了莉莲,借助血亲之间的牵引,他们要找到真正的水晶宫就简单的多了,当然前提是莉莲的那位姐妹,没有如俱乐部的成员讽刺的那样,在危险来临时当机立断地抛下自己的雇主跑了。 不过在看到骨马的时候,利维还是堪称罕见地对约拿露出了钦佩的眼神,约拿要打到几个恶魔当然不是什么问题,但在半恶魔的记忆中,约拿还是那个循规蹈矩的好孩子,一个好孩子大概想不到用掠夺恶魔的方式来获得坐骑,如果有可能,他或许连碰都不会碰一下。 人类总是那么复杂,半个也是。 半恶魔走向那两匹骨马,那两匹骨马一开始还在唠唠叨叨的,希望驱魔人或者是修士能够与祂们签订契约,祂们不断的诱惑这两个人,保证只要签了契约,他们不但能从这座领地中救出他们想要的每一个人,还能在将来进入地狱的时候,得到祂们的帮助,但无论是驱魔人,还是修士都没给祂们一点回应,甚至没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祂们身上,当祂们看到这两个人正准备与自己的同伴会合时,心中掠过了一丝隐秘的欣喜,身为地狱生物,祂们就不信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能心硬如铁。 就算这两个人的心灵没有缝隙,他们的同伴难道就没有吗?在接下来的艰难行程中,祂们可能只需要轻松的挑拨两句,就能让这些人反目成仇,相互杀戮,这些可都是生者,意味着祂们不但有新鲜的灵魂可以攫取,还能大肆享用甘美的血肉。 但当那个半恶魔……应该是半恶魔吧?祂们嗅到了他身上属于地狱的气息,但奇怪的是,这应该只是玩具与食物的半恶魔站在他们面前的时候,祂们却感到了一阵从灵魂深处爆发出来的畏惧,仿佛面对着无可抵御的天敌。 莉莲尖叫了一声,约拿转过头去,才发现两匹骨马已经在利维的手下化作了灰烬,他微微皱眉,不是因为利维杀死了祂们,而是半恶魔这种丝毫不询问主人就擅自动手的行为,非常地具有地狱生物的风格。 利维没兴趣去关心小约拿的心理活动,他蹲下身来,饶有兴致的欣赏着那两张荨麻毯子,“这可真是非常难得,”他说,“之前我去过威尔士,女巫拒绝了我,她们觉得我付出的报酬不足以她们耗费心血与头发。”他伸手捧起一张荨麻毯,感受着其中涌动的魔力,“这一定是个强大的女巫。”他说,荨麻毯看似厚重,实则非常蓬松,中间充满了巨大的空隙,不知道是经过特殊处理,还是因为这个女巫已经非常年老了,荨麻线中参杂着的头发,亮的就像是白银, “这可真是好东西。”利维正赞叹道,一边理所当然的说,“可以给我吗?” 若是平时,约拿会说这不是我的东西,或是索性默认,让半恶魔拿走算了,比起半天使,半恶魔更需要荨麻毯这种可以完全隔离魔法的织物,毕竟他们要防备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但联想到利维的一贯作风,约拿只是再度转头,看向神色不定的拉结,“拉结,他有没有拿走你的什么东西?” “一枚箭头,圣塞巴斯蒂安的箭头。”拉结犹豫了一会,才迟疑着回答。 约拿向利维伸出手,利维不满的嘟哝了一句,但还是将那枚箭头掏了出来,拍在约拿的手里,约拿将箭头还给了拉结,这边半恶魔已经手脚利索的将两张荨麻毯卷了起来,塞到了一个他们看不到的空间里,整个过程中,没人去问过一旁的女性驱魔人。 莉莲也感到奇怪,她有自己的记忆,记得自己从空洞的甬道中坠落,她睁开眼睛就看到了一个富丽堂皇的水晶宫,这里到处都是黄灿灿的金子,白亮亮的银子,翠如新叶,红艳如血或是碧蓝如天空的宝石,犹如水滴般的珍珠,晶莹剔透的水晶杯,和柔滑的白色瓷盘,就如同泥土和瓦块那样随意的倾倒在地上, 她随手拿起的任何一件小东西,都可以在外界为她换来几年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是的,她窥破了其中的秘密——这全是假象,但她知道有点不对,因为她很清楚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她的道德并不高尚,意志也不够坚定,她应该冲上去,将这一切纳入囊中才对,但她没有,她很快遇见了同样落入了陷阱的约拿,两人协力击破了陷阱,脱离险境——但问题是,她怎么不记得自己这么擅长使用长鞭?鞭子并不是驱魔人喜欢或者是愿意接受的武器,它对材质,手法和使用者的体力都有着很高的要求,而贫穷的驱魔人甚至承受不起它的定制费用,更别说,不久之后,她居然还如此大胆的向约拿提出,他们可以劫掠一个恶魔巡逻小队,从祂们的胯下夺取骨马,然后将骨马作为坐骑,更快速地巡索领地,寻找他人或是真正的水晶宫,他们甚至因此与恶魔来了一场硬碰硬的正面争斗。 她简直不敢相信这是自己,她对这段记忆非常陌生,感觉就像是有一个人从别处裁切了一卷精美绝伦的画卷,贴在了一本粗糙的手抄本上,看似严丝合缝,无可挑剔,实则格格不入,难以融合,但那个人似乎也不怕她发觉,或者说不在乎,应当已经意识到问题的半天使,也没有给她任何解释,甚至在半恶魔索要那两张荨麻毯时,也没有提起她。 莉莲当然想要这两张荨麻毯,但她也知道,不该有的贪婪可能为自己招来杀身之祸,而且她摸了摸外套口袋,袋子里有一串价值连城的鸽血红红宝石项链,这不是假的,是真的——这可能就是她的躯体租借费,而且她继续追究有什么用呢?难道她还能从半天使或者是半恶魔这里拿到更多的赔偿? 她勉强镇定了一下自己,竭力让自己从那种浑浑噩噩的状态中摆脱出来,女性驱魔人摘下挂在自己脖子上的链子,打开链子上挂着的项坠,打开后可以看到里面是一只栗子大小的黄铜罗盘,罗盘的指针非常特殊,看上去就是一个中空的箭头,莉莲将自己的血注入箭头,明明那个指针没比牙签更大些,她注入的血血液却足有二十盎司或是三十盎司,她都感觉到自己有些头脑昏沉,脚步虚浮了,那根指针才大发慈悲的开始慢慢转动,当它最终停止在某个方向的时候,就表示与这份血液相关的人就在这个方向的位置。 现在她只希望没有太晚, 但正如人们所说,愿望总是与事实相违背,他们耗费了一些时间,找到了莉莲的妹妹,克拉玛推荐给男爵夫人的女性驱魔人碧丽,但她已经死了,她的灵魂已经被恶魔取走,身躯上那些鲜美,多汁的部分已经被啃噬干净,只留下了一副枯干的骨架,可以看得出,她最后遭遇到的是恶魔,而不是小恶魔,小恶魔们只会将她撕扯干净,弄得七零八落,只有恶魔才有这个兴致,施加法术让这幅骨架继续保持完整,并且用一根生锈的长矛,将她插起来,立在丘陵上,不仅如此,她还被摆出了一个非常下作而又恶心的姿态。 骷髅的嘴巴微微的张开着,像是在爆发出一个淫荡的笑容,她的尺骨、桡骨与手骨从髌骨膝盖下方穿过,提起了自己的两条股骨,骨头晃荡着向来人大大地张开,仿佛是一个浪荡的娼妓正在渴求嫖客的光顾,莉莲却感到一阵眩晕,她确定这不是失血的后遗症,虽然早有预计,但亲眼看到,她还是无法控制地感到愤怒与悲痛,她几乎要扑上去,但她只走了一步,就停了下来。 “莉莲女士,你还好吗?”拉结低声问道,她现在对这位女性驱魔人充满了同情。 莉莲摇了摇头,随手摘下身上的一个挂件,向骨架抛了过去,只听叮咚一声,挂件撞上了一根肋骨,跌落在地上,没有发生任何变故。 “对那里射一箭,”约拿头也不回的一把按住利维,对拉结说道,拉结抿紧了嘴唇,约拿大概可以猜得出,她和半恶魔相处的时候发生了些什么事情?在他和半恶魔共事的时候,半恶魔也从不惮于一次次的激怒他,想要在他的意志壁垒上撕开裂缝,寻找摧毁他的机会。 “圣塞巴斯蒂安被誉为二次殉道圣人,”半天使温和地说道,“但也有一种说法,他身中多箭被一个寡妇救下之后,并没有立即回到罗马皇帝面前,指责他的罪过,而是在又一次针对基督徒的迫害中,见到了诸多悲惨的场景,他忍无可忍,才终于走出来与皇帝对峙,从而二次殉难,所以也有人说,他或许也曾经在这段时间里,动摇,甚至背弃过自己的信仰。” “怎么可能?” “为什么不能?”约拿平静的说道,“圣人在成圣前也只是一个人类,只要是人类,就必然有软弱的时候,我们的身体中同样有人类的那一半,软弱并不可怕,孩子,可怕的是在软弱之后,就再也无法坚强起来,这是一个机会,拉结,在我们离开这片险境之前,我们仍旧需要你的力量,你难道不想看看?圣塞巴斯蒂安是否愿意宽恕你,继续护佑你,给予你属于他的伟力吗? 我告诉你,会的,一个圣人,不可能不去宽恕一个无辜人的过错,”他将手放在了拉结的肩膀,“让我看看,也让那个混蛋半恶魔看看。” 拉结低下了头,她的胸膛剧烈的起伏着,眼睛闭上,又睁开,她看着自己的手指,洁白,晶莹而修长,骨节分明,她紧紧地捏住了手指,又倏地松开,明亮的弓弦在双指之间成型…… 只听轰隆一声,圣洁的力量与邪恶的陷阱相碰撞,瞬间就在原地造成了一个巨大的坑洞,碧丽的尸骨无影无踪,黑色的水迅速地冲入那个坑洞,它立即就沸腾了起来,它们在争斗,只不过这里毕竟是地狱,即便圣人赐予的力量足够纯净、强大,也抵不过源源不断的污染,最终那个坑洞陷入了一片死寂,荡漾着浅灰色的水纹。 “愿主保佑。”约拿说,拉结慢慢地放下了紧绷的肩膀,跟着他一起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轻声念起了经文。 第304章 女王的考题(18) “那么说,”女王陛下一边漫不经心的翻阅着手上的报告,一边看似随意地问道:“那个女性驱魔人,,是否如他们猜测的那样,在危险来临的时候,就毫不犹豫的抛下了自己的雇主,独自逃走了呢?” 拉结踌躇了几秒钟,“抱歉,陛下,”她说:“虽然我们发现那位女士的时候,她距离真正的水晶宫有一段路程,但这应当是恶魔把她带到那里的,我们找到了男爵夫人,男爵夫人告诉我们说,那位可敬的女士,在变故发生之后并没有舍弃她,而是拖着她这个累赘,在数不清的恶魔和怪物的追逐下拼命地逃跑——直到把她送到了,一个安全的庇护所,也就是您的雕像脚下……而后才不知道什么原因,她突然离开了男爵夫人……” “说说那座雕像。”女王打断了她的话,一个驱魔人并不值得她浪费时间,但在听到她的雕像居然给予了幸存者庇护的时候,女王顿时变得兴致勃勃,“我的雕像,是那座骑着马的雕像吗?”她这么说是因为在整个展馆之内,除了那座巨大的喷泉雕像之外,在各处也有布置着女王为题材的其他小雕像,拉结点了点头。 “你看到的雕像是什么样子?” 女王兴致盎然地追问,“它是白色的,那么它在黑暗中发光吗?它如何庇护那些人?是打开了一个屏障,还是举起了长剑,它有没有说话?有没有动作?脸上有没有留下慈悲的泪水?” 拉结只能一一回答,女王非常高兴,并且决定要在博览会结束之后,将这尊雕像完整地搬运到“维多利亚与阿尔伯特展览馆”里去,她完全没有注意到拉结有些仓皇的目光,一开始的时候,她所关心的也只有两个人,库茨男爵夫人,还有狄更斯先生,“因为那位先生写的小说非常有趣,尤其是我经常可以在里面看到颇为熟悉的几张面孔,而且偶尔看看那些……人的生活,也很有意思。”女王陛下愉快的说道。 拉结几乎忘记了宫中的铁规——不允许主动开口,只能等待女王询问,“除了库茨男爵夫人与狄更斯先生之外的那些人呢?”但她看到站在女王身后的科恩伯里子爵夫人在向她摇头,在她提起女王的雕塑的时候,子爵夫人微笑,颔首,表示赞赏,此时她的摇头,也一样轻微但凝重,她知道养母的意思,何必呢?那些人的结局未必就是死亡,即便是不幸离开了人世——也不是无缘无故的,他们踏入过地狱(即便只是投影),身上沾染了阴晦的气息,也不知道身体和灵魂上有没有打上此地领主的烙印,若是如此,他们回到人世间,就会源源不断的吸引来恶魔的窥视,到时候遭殃的,不但是他们自己,还有他们的亲人,朋友,甚至于就在附近的邻居,到那时候,可不是十来个驱魔人,十来个俱乐部成员就能够收尾的事情了。 除非他们能够如库茨男爵夫人那样富有,又或是如狄更斯先生那样,因为作品受到女王的喜欢,又有大卫.阿斯特的担保,才有教会或是其他机构(如圣植俱乐部)愿意为他们举行净化仪式,这种净化仪式,因为要用到纯净的圣水,也就是半天使的血液,应而价格高昂,还需要有一定的身份与人脉,这些平民即便要比东区的那些工人和流浪者更好一些——有一份稳定的收入,一个完整的家庭,或许还和某些大人物沾亲带故,但他们即便工作上三百年,也还不上一次净化仪式所需要消耗掉的钱财,其它就更不用说了。 雕像的事情果然让女王的心情略有好转,她将身体靠向椅背,双手搭在扶手上,做出了一副悠然自得的神态,她已经想好了,这个圣迹应该得到保存,等她百年之后,她会要求继承了自己王位的新王,向罗马教会申请认可这桩圣迹,并且借此为她博得一个真福者,或是更高的一个圣位。当然,站在新教的立场上,依照它们的教义,圣迹是不该存在的,但那又如何?她和她的子孙才是新教的首领,而且世间的变化那样多,那样快,谁能知道几十年之后是个怎样的状态?新教与罗马教会的关系会不会得到缓解,更甚一步,它们会不会再度融合呢? 灰侦探 第89节 这可不单单只是一个荣誉,至少就女王陛下所知道的,那些曾经被封圣的人,他们若是有后代,都能领受到天堂的泽惠,即便很少——更直白地说,虽然每一届君王几乎都有天使在一旁护持,但女王并并不满足于此,她有那样多的儿女,即便她的长子可以继承王位,她的公主可以嫁出去成为王后,但其她孩子呢?她还有三个或者更多的儿子,既然知道他们可能有摆脱凡人的命运,走向更高阶层的机会,她为什么不去争取一下? 子爵夫人看到女王的神色,一颗紧绷的心才总算放了下来,之前女王正在翻看的报告,正是那些外省俱乐部成员的。伦敦有两座圣植俱乐部,玛哪俱乐部与歌斐木俱乐部,但不得不说,里面的成员,并非个个忠诚于女王,他们其中的一些可能属于王室的其他成员,一些则属于某些古老的大家族,一些甚至是教会安插进来的钉子——女王陛下突然启用了北岩勋爵,可能就是之前与教会的争斗中,察觉到一部分成员不但不能为她所用,甚至还可能反戈相向的缘故。 但这些外省人确实让女王感到失望,女王没有指望过他们能够一个不缺的全员凯旋,但一开头就折损了十之四五是怎么回事?他们甚至比不过驱魔人,那些没有任何道德可言,意志薄弱的驱魔人,等到半天使找到他们的时候,也只损失了三四个人,最终完完整整地离开投影的,也有三分之二。 “他们可都是军人或者是贵族的儿子。”女王陛下在看到报告的时候,忍不住向科恩伯里子爵夫人抱怨道,在这个时代,如果有一个人告诉你说一个贵族的儿子,必然要胜于一个工人或者农夫的儿子,请先别生气,他说的可能是对的。 想想看吧,诞生在一个富有家庭的孩子,他会在营养丰富,平稳安定的胞宫中成长,长到足月,才咕咕坠地,一出生就有乳母,和女仆服侍,他有自己的房间,摇篮里铺满了柔软的棉布与细腻的丝绸;他不必担心自己会因为饥饿而营养不良,也不会吃到那些以次充好或是腐烂变质的食物;等他能走了,他不必如那些农民的孩子那样,被扔在羊圈里,猪栏里,马厩里,和牲畜一起吃一起玩,也不必如工人的孩子,因为无人照看,被放在一个木箱里,或是用绳子拴着腿,免得他掉进火里烧死,摔到楼下,或者是溺水,他可以在自己的大房子里尽情的跑来跑去,也可以在庭院里与猎犬相互追逐,他的眼睛会闪闪发光,腿脚会强健有力;年岁增长之后,他会在家庭教师的辅导下,开始系统而周详地学习各类科目,而那些平民的孩子,如果他们的父母没有把他们卖到作坊和工厂里,顶多也只能去免费的主日学校,除了学习如何尊敬上帝,尊敬教士,尊敬老爷,尊敬任何一个比他们更“高贵”的人之外,所学到的也只有几个字,数几个数,他们没法借此改变命运,飞黄腾达,只能保证自己不至于听错了话,看岔了数,导致工作出错罢了。 至于意志,哈,意志是什么?坚定的意志和健康的身体一样,这也是最底层的民众最可望而不可求的,在他们随时都会饿死,被赶出房间冻死,在田地里活活累死,或者是在工厂里被机器生生绞死的时候,你跟他们说要意志坚定,拒绝那些唾手可得的美食,女人和财富的时候,根本就是对牛弹琴,他们即便知道是假的,也会满足于一时间的快乐与满足。 倒是这些持剑者或是穿袍者的后代,他们衣食无忧,前途光明,接受过高等教育,他们的眼光难道不该更长远,欲求难道不该更纯粹吗? 可就是这些本该被女王给予了深切期望的年轻人,也让她感到了深深的失望。 最终离开地狱投影的只有六个人,然后有三个人坚决要离开第一线,宁愿到俱乐部里做后勤,也不愿意再度面对恶魔,剩下的那一半呢,抱歉,他们得以全身而退不是因为他们勇敢或是聪慧,而是他们灵魂中那些肮脏的部分迎合了恶魔——女王已经在用人不看品行上吃过了亏——尼克尔森……他们就是又一些尼克尔森,一群流着唾液的疯狗,在拴着项圈,勒着皮带的时候,它们或许只是疯狂吠叫而已,等你一松手,他们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谁都没法猜到。 这样的人女王根本不敢放权给他们。 上帝,女王在心中默默祈祷,为什么就不能给我?就不能赐予我一个如阿尔伯特那样出身高贵,如威灵顿公爵那样勇敢无畏,如大卫阿斯特那样坚定忠贞,如费雷德里克那样仁慈温柔的人呢? 虽然说,这确实是有点过分了。 女王叹了口气,“之后你们又遇到了什么事?”她鼓励地看向拉结。 事实上,真正的水晶宫距离那位可敬的女士并不远,利维一行人很快就看到了——那座即便是在地狱的微弱光线下依然折射出无数绚丽晶芒的水晶宫,很难想象,它在海德公园的时候,虽然辉煌壮丽,但也只是一座人类所建造的普通建筑,但它一来到地狱,就成了一座真正的宫殿。 属于恶魔领主的宫殿。 利维捏了捏额角。 “有些麻烦,”他低声对约拿说。 “怎么?” “这座建筑应该已经被这里的领主标记了。”别以为只有人类才能够被恶魔留下标记,事实上,恶魔会在他们所有感兴趣的东西上面留标记,而一旦被恶魔领主留了标记,就等同于他已经公开宣布这件东西是属于他的,任何人敢于染指,等着他的只会是地狱中最为残酷与漫长的暴行。 利维并不想去尝试一个恶魔领主能有多少丰富的创意。 第305章 女王的考题(19) 他们站在了水晶宫外,真正的水晶宫。 但这座建筑曾有的入口都已经不见了,你所能看到的就只有一大块,又一大块完完整整的玻璃,它们看上去与黑铁的框架严丝合缝,找不出一点缝隙,现实中的水晶宫曾经允许上百万的游客从中出入,现在它看上去就像是成千上万个小个体组成的一个巨大整体,一块多边的魔方,一只无机质的怪兽,他们也试过从底部发掘,看看能不能找出一条通道来?原本应该是可以的,水晶宫建立在一块夯实的基础上,无论女王有多么奢侈,也不至于在地下都铺满了玻璃和黑铁,但就如所有的东西在地狱里都会发生畸变,水晶宫也不例外,他们看到的还是就是玻璃。 一个驱魔人试图用一柄锤子来敲碎其中的一块玻璃,但被半恶魔及时制止了。 “一个小问题,” 利维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此刻你们应该能猜出这里是哪位领主的领地了吧。” 驱魔人可以通过师徒血亲口耳相传,俱乐部的成员,可能从家族或者从前辈这里通悉奥秘——汉帕,或者玛帕斯,这点已经毋庸置疑了,何况就在他们围绕着真正的水晶宫反复巡查的时候,也能够看见一直有若隐若现的乌鸦幻影停落在这座建筑的屋顶或是檐角上。 这两位王子的化身都是大乌鸦,“是玛帕斯。”利维说。 他们难道不是一个恶魔吗?有驱魔人小声嘀咕,他立即就被同伴瞪了一眼,他们难道还能和一个半恶魔比比谁更懂得地狱吗?利维懒得去纠正他们,何必呢?任何一点知识都是宝贵的。 “这是玛帕斯的风格。”最后是约拿的一句话结束了所有争论。 —— “那么玛帕斯的风格又是怎样的呢?”女王好奇的问道,拉结想起当时的情形,不由自主露出了揉杂着畏惧与憎恶的神情。 “半恶魔说,但凡是大乌鸦,都会喜欢闪亮的东西,以及一个大巢穴,而水晶宫恰好满足了这一点,至于为什么这只大乌鸦是玛帕斯而不是汉帕……” —— 当然,在地狱中,半恶魔巧妙的使用了代称,没有直呼这两位君王的姓名——因为汉帕虽然非常的喜好建筑工事与堡垒,但他更希望能够将这份杰出的技巧使用在战场上,也就是说,祂对建筑的热爱建立在好战的基础上,所以如果将水晶宫交给他,他们看到的,只会是一座连绵数里的玻璃城墙,与城墙后耸立着的军事要塞。 只有此地的领主是玛帕斯的情况下,水晶宫才有可能以原先的面目完完整整的保留下来,因为祂正是一个对建筑美学有着深入研究与高度热爱的恶魔,或许就是因为水晶宫的特殊构造与用材,早就引起了祂的兴趣——当这座建筑不那么意外地累积起足够多的幽魂时,祂才会毫不犹豫的将其收入囊中。 之后的发展似乎也证明了半恶魔的推理。 他们很快就发现,众人能够透过玻璃,看见博览会会场内的景象,人类曾经浏览过的展厅,现在成了展示他们的展台——在女王派出队伍之前,会场里已经失踪了一百多个人,这里的幽魂,差不多也是这个数量,于是他们能够从每一座展厅中看到不同的景色。 譬如一些幽魂还在不断的重复死去时候的景象,血泪横流,骨茬惨白,脑浆崩裂,它们痛苦的呻吟着,紧闭着双眼,双手直挺挺地伸出,向任何一个可以求助的人祈求哀嚎,却始终无果,直至消散,而等到完全散去后,它们又会重新凝聚为一个不那么坚实的个体,返回现场,再次接受一次痛苦而悲惨的摧残。 还有一些展厅展出的是一些小恶魔与精怪们对生者的围剿,一些人还活着,但他们或许更愿意尽快去死,小恶魔们在吞噬活人的时候有着熊的习性,不会一口咬住猎物的致命处让它快速死亡,它们蜂拥而上,抓到什么咬什么,一个劲儿地往里挖,直到将所有血肉吃干净。 一个求生欲极强的男子,或许他曾经是一个强壮的工人,他死死的抓住了从天顶上垂下的一条旗帜,将自己悬挂在上面,也许他的本意是想要借助高度来摆脱小恶魔的追逐,但不知道是玛帕斯的有意为之,或者事实就是如此,它的高度正好在只要小恶魔跳起来就能碰到的地方,他现在就是一根挂在吊杆上的,大号鱼饵,而小恶魔们就是踊跃跳上水面的鱼,它们的每一次跳跃都能撕下来一块肉,哪怕只有指甲盖大小——他们见到他的时候,他的双腿已经被剥得只剩白骨,他也看见了他们,他向他们呼救,又只能用憎恨的眼神目送他们离去。 他大概不知道,比他更悲惨的剧目在这所场馆里比比皆是——就在距离他不过十来尺的地方,还有一个将自己孩子紧紧揽入怀中的一个母亲。 这位女士的装束甚至可以称得上精致,她可能是一个商人的妻子,或是一个律师的女儿,因此她在外出的时候,套着紧身衣,穿着裙撑,裙子的用料是丝绸和薄纱,但就算是最轻盈的布匹,叠加后重量也轻不到什么地方去,何况它打开后足以阻塞一条走廊,她很清楚,所以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放弃了逃跑,她将孩子推向玻璃外墙,然后用自己的身体覆盖住他,希望他能够就此逃脱一条性命,但他们面对的不是沙子,也不是火焰,而是思考能力虽然不多但还是有的小恶魔们,而祂们也没有试图去拉开这位母亲——因为不需要,它们跳到她身上,撕裂斗篷,长裙,与紧身衣,大快朵颐,母亲的表情凝固在一个极度的痛苦与绝望中,但仔细看,或许还有一丝欣慰,或许她以为被她双手紧紧揽着的孩子,最终可以逃出生天。但玻璃外的人都能看到,小恶魔将她吃空之后,散乱的骨架根本无法遮住下面的孩子,小恶魔,们顺理成章的开始,享用第二顿美餐,孩子大声哭叫着,从口型上来看,他叫着母亲,但是他的母亲已经没有办法给他任何回应了,这时候不仅仅是驱魔人,就连俱乐部的成员们,都有想用随身携带着的手杖端头敲开玻璃的想法。 这次阻止他们的却是约拿,“帕马斯正在注视着这里,”他静静地说道,“这是祂选定的巢穴,也可以说是祂的得意之作……而且……” 他没有说下去,但在场的人都能明白他的意思,他们现在看到的,可能只是恶魔领主有意留在巢穴里的小碎片,悲剧早已发生,没有任何挽回的可能,而在这之后他们还看到了更多展厅,一部分是恶魔对人的,另外一部分则是人类自己的争斗与厮杀,在绝境之中,人类的美德会有如砂砾中的珍珠那样发光,但人类本性中的卑劣与自私,也会更加赤裸裸的显现出来——一些人将身边的人,陌生人,朋友,亲人,推给追逐在身后的小恶魔,一些人则是因是认识到自己已经走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舍弃了良知与道德的约束,放纵了内心中的丑陋欲望,他们对弱者做出来的事情丝毫不逊色于任何一个恶魔。 第306章 女王的考题(20) “这可真是惨绝人寰。”女王说。 虽然这种行为并不符合现在的社交礼仪,更不符合宫廷中的安规则,但拉结还是微微地抬起了眼睛,窥视着上方的女王陛下。 女王陛下说这句话的时候,颇有这几分真情实感,脸上的神情也固定在悲痛与凝重之中,但不知道为什么,她的神情与语气,都不由得让拉结想起自己被子爵夫人带去观看歌剧的时候——一出酣畅淋漓、情真意切的演出结束之后,观众们都会起立鼓掌,他们面色绯红,热泪盈眶,说不出的感动,但这种感动,建立在一个虚伪的基础上,并不会有人将这份感动记在心里,也不会有人为了这份感动去做什么。 如果拉结还是那个被父母拘禁在身边,对这个社会几乎没有任何了解的孩子,或是如之前那样,即便摆脱了父母的禁锢,但社交范围还是局限在王宫与俱乐部之间的半天使——她并不了解那些平民,也没有想法去了解她们,而她身边的人似乎也在有意引导她往这个方向走。 问题是,就算半天使的思维再简单,见识再浅薄,她这次可是真真切切的面对了那些平素她几乎根本不会接触到的阶层,这些人中当然有害群之马,但也有闪烁着光辉的灵魂,在责任感,勇气,品德,仁慈上,他们并不逊色于任何一个淑女或者是绅士,当然,拉结也知道,自己如果在此时表现出疑问或是不满,只会带来女王的疏远,而女王的疏远则意味着她会失去此时的话语权,她要庇护的不单单是自己一个人,还有她的养母,她的同僚,以及她所珍视的那些人。 所以,她只是跟随着女王的节奏而长长的叹息了一声,“是的,陛下,”她说:“他们都是一些可怜人。” 这种态度当然是女王愿意见到的,“好吧,好孩子,”她温和的说,“那么告诉我,最后你们是怎么处理这个局面的呢?” 怎么处理的? 在看到这一幢幢鲜血淋漓而又纤毫毕现的展厅后,没人再怀疑利维之前的推断,这里确实就是玛帕斯的领地。 地狱中恶魔众多 ,但玛帕斯仍然是一个能够让人印象深刻的恶魔,他经常以一个身披羽毛斗篷,带着鸟嘴面具的学者的模样出现在人们的面前,彬彬有礼,温文可亲,而在建筑的知识层面,几乎无人能够出其右,即便知道他是一个恶魔,愿意膜拜他的工匠医师仍然有不少,甚至有很多人愿意向他献祭自己的亲生儿女,只为了谋求这位恶魔在口中吐出的,一星半点的秘闻卓识。 而玛帕斯也确实是一个慷慨的恶魔,他会收下祭品,然后给出回报,但同样出于恶魔的恶劣性,你并不能判断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是正确的,尤其是一些关键的数字,没错,他乐于建造各式各样的建筑,宫殿,城堡,壁垒,甚至于上下水道,但他也很乐于摧毁人们几年、几十年,甚至于几百年来的成果——就像是一个顽皮的儿童,你在堆砌积木的时候,他可能袖手旁观,甚至可以给予指点,当然,过程中他不会忘记收取酬劳,但等你真正要完成的最后一刻,他会从旁边伸出手来,啪的一声,将所有的成就全部摧毁,一点不留。 不过有些时候,玛帕斯也会开恩,允许一些建筑留下来,譬如这座宫殿,毕竟水晶宫实在是太特殊了,它是在蒸汽大革命与工业大迁跃后才能酝酿出的一颗明珠,在这之前,人类绝对想不到也办不到用玻璃建造一座宫殿——玛帕斯可谓对它一见钟情。 现在人们总算知道,为什么先有利维后有约拿不允许他们破坏这座展馆了,这座展馆虽然还在人世间,但地狱领主已经将自己的领地投影在了这个范围里,它已经被侵蚀,成为玛帕斯的私人收藏——人类曾经用来展示造物的展厅,被祂用来展览人类自身,祂肯定乐于,向观众们展示这份精心修整的改造计划,但祂肯定不会希望,他的观众们鲁莽而愚蠢的破坏了这座精致的景观,如果他们这样做了,最好的结果是,玛帕斯会立即提走这座建筑,把他们抛给饥饿的小恶魔与愤怒的恶魔巡逻队,最坏的结果是,他们成为展品之一。 他们还是耽误了太长时间,如果他们能够在领地彻底的覆盖住水晶宫之前,找到真正的水晶宫,那么他们或许还能设法入内,营救出里面的幸存者,但很显然,玛帕斯对这座建筑非常满意,他简直就是迫不及待的先将触角伸展到了这里的每一处。 现在留给他们的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设法邀请这里的主人,然后与他谈判。 当然,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如果他们在人世间召唤恶魔,那么他们等于是站在主人的立场,恶魔则站在客人的立场。 在民间传说中,经常有人说道,若是有一个陌生人,在夜晚或者大雨滂沱的时候,突然敲响了你家的家门,并且礼貌的询问他是否可以入内的时候,你千万不要轻易的就回答他说可以,因为对方可能是一个不怀好意的不速之客——人世间对地狱的排斥性导致人类的家就如同他们自己的堡垒,无论是恶魔还是精怪,祂们想要走入其中,必须依靠媒介,媒介可能是一样东西,也有可能是一张契约,甚至只是一句口头承诺,但凡你答应了,你就等于与恶魔达成了协议,祂就可以进入你的家庭,并且肆意的伤害你和你的亲人。 而他们现在的情形则是相反的,他们站在地狱与人世间的融合处,恶魔领主才是这里的半个主人,他们则是客人,而且是不受欢迎的客人——当然,如果他们愿意奉献出自己的灵魂和血肉,这里的住客可能还是蛮喜欢他们。 “难道我们要献祭吗?”一个驱魔人讥诮地问道, 虽然这里可能是黑弥撒的最佳举行地点,但说实话,谁又来做这个祭品呢?俱乐部的成员当然不会甘心情愿的自我牺牲,驱魔人也不至于贪婪到这个地步,毕竟就算有再多的钱,没有命怎么享受呢? “为什么不呢?” 利维说,而后懒洋洋地打了一个哈欠,他的犬牙不太像是人类,倒像是某种猛兽,非常尖锐,而且上齿几乎可以全部覆盖下齿——约拿看了他一眼,或许是已经非常接近地狱的关系,半恶魔身上人类的部分正在消失,而恶魔的部分则彻底的显露了出来,无论是驱魔人,还是俱乐部的成员,都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并且做出了戒备的姿态,他们并不怎么慌张,不管怎么说,他们有那么多人,而半恶魔却只有一个,他们要担心的是,半恶魔会不会指定他们之中的某一个人?或者几个人。 如果他只是指定了俱乐部成员,或者是驱魔人的话,那么,原本就不怎么默契和谐的两个组织就有可能会暗中争斗起来——恶魔也是最擅长挑拨离间的,他们可没忘记这一点。 半恶魔发出了呵呵的笑声,“真可惜,如果我选择你们之中的任何一个,那两位可敬的半天使是不会饶恕我的,他们甚至会在,我说出这句话之后,就先杀了我,免得引起动乱。”利维慢慢地摸了摸自己的嘴唇,“约拿,”他对修士说,“就算这次我们要徒劳无功,双手空空的回去,你也不会允许我在这里,将人类作为祭品的,对吧?” “对,”约拿说,“我不会允许,拉结也不会允许。” “我知道,”利维声调轻柔的说道,“我知道你是个怎么样的人,”他发出一声叹息,“那么换句话说,你愿意为了这桩案件付出多大的代价呢?除了人类的灵魂和血肉之外。” 约拿沉默了一会——“你想要做什么?” “地狱中有很多规则,”利维说:“但有一条是颠扑不破,并且凌驾于所有规则之上的,你应该知道那是什么。” 约拿看了利维一眼,冷淡的说道,“弱肉强食。” “答案正确,”利维笑着拍了拍手,他环顾四周:“你们猜猜?现在玛帕斯有没有在看着我们?这是他的领地,他不可能不知道我们已经到了这里,但他并没有发怒,说不定他还在饶有兴致地观察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就像是一个小孩子观察着一个蚂蚁窝,看看我们究竟能够做到什么程度。” “你想说什么就快说吧。”一个驱魔人忍不住喊道。 “献祭仪式的祭品未必一定要是人类。” 半恶魔的回答立即让他的神色凝固住了。 看着那些人脸上要么惊讶要么怀疑的神情,半恶魔乐不可支,“对,就算你们奉上恶魔或是地狱的生物,他也会欣然接受。” “不可能!”一个俱乐部成员不由得叫道,“这里是祂的领地,那些恶魔难道不是他的从属吗?” “你以为恶魔是什么?你以为在地狱里有人类的道德规范、情感和法律吗?恶魔王子们都是一些没有感情,只有自我,对自身以下的弱者不屑一顾的混蛋,”利维说,“无论是他的恶魔宰杀我们,还是我们宰杀了恶魔,对他而言都没有什么区别,那些骑在马上的家伙可算不得上是什么重要的卒子,”他举起手,做了一个范围很大的手势:“整座地狱,从上到下,每一个层面,每时每刻,每个角落,都有大恶魔从小恶魔中诞生,虽然有学者说,地狱中的恶魔军队应当有一万两千四百五十个恶魔骑士,但这纯粹是人类的私下臆测,地狱中有多少恶魔?即便在恶魔君王中,能够知晓那个确切数字的,也只有寥寥几个,这个数字是不断在变动的,一定要形容一下的话,那就是大海之中的沙粒,天空之中的星辰,数不胜数。” “地狱中的恶魔领主,可不是世俗间的人类领主,他们的士兵可不需要漫长的时间才能长成,更不需要他们付出食物,水、房屋和其他必须的东西,他们也不需要甲胄,需要军饷,罪人的灵魂挤满了地狱,即便士兵的人数出现了缺口,君王们也只需要适时的出一点力量,将长成的家伙拔擢出小恶魔的行列,就能获得成千上万的士兵。更不用说,如玛帕斯这样的领主,他已是恶魔中的王子,距离君王只有一步之遥。” 之后的话利维没说——除非再来一个晨星坠落在地狱里,不然君王——王子(官员)——领主(官员)——大恶魔——小恶魔的阶层基本不会再发生变动,虽然恶魔之间的倾轧与争斗还是没有间断过,但在圣战之外,恶魔们已经失去了对士兵们的紧迫需求。 而且,恶魔最常的消遣方式就是看着他们的敌人在祂们的罗网中挣扎求存,像是苦修的修士,彪悍的驱魔人,还有坠落此间的天使们,他们经常会在被恶魔标记之后,能够苟延残喘上很长一段时间,几年、十几年、几十年,甚至几百年都有可能,他们次次能够逃脱,未必都是凭借着自己的勇气与智慧,更有可能只是恶魔领主在欣赏自己的小傀儡为他呈上的,一次次精彩绝伦的表演。 这种想法确实令人沮丧,对利维这种半恶魔来说,他可没有那种无谓的自尊心,但这些人类可就未必了,如果他们意识到自己正在被一个恶魔摆弄——无论他们是为了自己的尊严,还是已经丧失了原先的勇气,不敢面对绝望而放弃抵抗——你觉得兴味索然的操控者会怎么对待这个让祂无趣的玩具? “我拒绝。”一个俱乐部成员斩钉截铁的说:“恶魔是不死的,若是我们狩猎了他们,他们在地狱中再次复生后,就会重新找上我们,给我们和我们的子孙后代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莉莲嗤笑了一声,没等俱乐部的绅士们投来不赞同的目光,她就率先转身离开了,她不信对方不懂献祭是什么意?献祭,用简单的解释方法来说,祭品就是食物,被献祭的存在就是品尝食物的人,食物到了人的肠胃里,立即就会被消化和分解,再也不复存在,恶魔们也不会例外,这也是为什么恶魔们相互吞噬,不会出现被吞噬的恶魔重新复生,来找吃了他的恶魔的麻烦的事情发生。 但是,这下子不但是莉莲,利维,就连约拿也看出来了,这些人推推拖拖,只不过是不想去直面恶魔而已,他们之前有些人可能已经遇见过恶魔,侥幸从祂们的手下逃脱,他们并不想去做那些危险的事情。 “那你呢?”一个俱乐部的成员盯着利维,“你也会去狩猎恶魔吗?” “我和你们可不太一样,”利维慢吞吞地摇了摇手指:“你们是一些外来者,或者说是猎物,而我呢?我是主人的狗,狗儿反过来咬了主人,其后果你们也能知道吧?但如果是猎物反噬了猎犬,主人反而会感到欣喜,你们都打过猎——你们的猎犬在遇到熊的时候死了几条,你们难道还会因为猎犬的死去憎恨那只熊吗?“” “那么谁来主持仪式?”另一个俱乐部成员问道。 “随便你们挑一个吧,理由同上。”利维理直气壮的说道,对方忍不住气得发笑,“那么你就是什么都不做?我们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在欺骗我们,想让我们去激怒这里的恶魔领主?”虽然不知道这个半恶魔想做什么……但一想到他们可能面对一个暴怒的恶魔王子,他们就不由得浑身颤抖。 “随便你们怎么想,”利维说,“但时间宝贵,诸位,恶魔领主的耐性从来就不会太好,等他觉得无聊了,这片领地或许会出现一些你们不想看到的变化。” —— “所以你们就相信了那个恶魔的话?”女王交叉手指,感兴趣的问道。 灰侦探 第90节 “我们之中,下过地狱的人并不少,”拉结说,“但进入过地狱投影,并且能够全身而退的人,几乎没几个,何况这些人里很多还是堪堪踏入领地就立即发觉不对的人,他们退出的速度很快,几乎对投影内的情况没有什么太大的了解,能够给他们指路解惑的就只有这个半恶魔。” 最先妥协的是驱魔人,反正他们早就被恶魔打上过烙印,之前也摧毁了好几个水晶宫,与恶魔发生过正面冲突,反正做都做了,再做一些也没什么,而且利维所说的变化,他们也已经看到了,生者在地狱里就是一块美味的奶油小蛋糕,何况他们当中还有两个半天使,周围已经充满了悉悉索索的咕哝声,黏哒哒的蠕动声以及獠牙与利爪相互摩擦的声银,风中除了硫磺气息中也带上了各种各样的恶臭味,他们正在慢慢的陷入地狱生物的包围之中,这本来就是一场你死我活的生死局。 驱魔人离开后,俱乐部的成员们也不得不相信半恶魔的话,只不过有好几个人都对半恶魔投来了怨恨的眼神,很显然,他们总觉得半恶魔应该有其他的更好的办法,而不是逼迫他们去与恶魔战斗,还要将恶魔作为祭品奉献给这里的领主玛帕斯,甚至召唤祂,和祂做交易,以上的每一条,都能让他们和他们家族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他们将希望的目光投向半天使,但半天使沉默不语,并未对半恶魔的话做出否定或者是质疑,只不过在俱乐部的成员离去后,约拿飞向了他们的方向,拉结则飞向了驱魔人的方向,看来两位半天使已经做好了决定,各自庇护一方。 听到这里,女王不由得露出了不快的神色,也就是说,那些折损得这样厉害的俱乐部成员中,硕果仅存的那几个人,还是在半天使约拿的庇护下才能侥幸生还的吗?她的眼中涌起了浓浓的失望,她原本还想要从中挑选出几颗能够为她所用的棋子——可现在看来……希望渺茫。 难道还真的是要从平民中筛选出合适的砖石来建立新的壁垒吗?或许她可以尝试从军队中寻找有能力的人,但平民也有一个明显的弱点,那就是他们更容易被一些看似开明的思想蛊惑,他们对王室缺乏敬意,也很难让自己的立场立即转移到更正确的阶层上去,就算有人愿意这么做,他们的品行又很难让人相信,这样的人,一旦执掌大权,腐化堕落的,会比一般的贵族还要快,而且他们目光短浅,往往会为了微薄的利益而做出令人匪夷所思的蠢事来。 第307章 女王的考题(21) 第一个回到这里的会是谁呢?半恶魔百无聊赖的坐在地上,比着手指想道。 答案很快就出来了,是莉莲。 女性驱魔人正在快速的向利维靠近,她身后接近地面的地方,浮动着很大一块阴影,也就是有着超出常人的卓越视力的半恶魔,才能分辨出那是一个大约有普通男性三倍那么大的巨蟾蜍,面孔朝天,露出白色的肚子,四肢耷拉在地上。 呃,负责搬运祂的是一群吵吵嚷嚷的红帽子,红帽子和曾经出现过的匹克希都算是英格兰本土的精怪,但比起性情较为温顺的匹克希,红帽子则是一群无法无天的暴力精怪,虽然它们每个都只有手掌那么大,但性情偏激,嗜好血肉,但凡有谁得罪了它们,它们会以一族之力全力报复——别以为这种小小的精怪造不成什么伤害,它们通常使用缝衣针或是荆棘刺作为自己的武器,会在夜晚的时候爬上熟睡之人的床头,刺伤他们的面孔和手脚,也会偷偷的往无人看管的陶罐里投掷有毒的蘑菇和果实,甚至会偷走还在襁褓中的婴儿丢进泥沼或是井里。 为了搬运这件硕大的战利品,红帽子的数量可不少——至少有上百个,沉重的负担让它们怨气冲天,何况这还是在为一个人类效力,路途中它们一直在叽叽喳喳,嘟嘟囔囔,不停地抱怨和诅咒,如果可以将憎恨的目光化作利剑,莉莲现在只怕早已满身窟窿,但女性驱魔人只是挥了挥手中的小皮鞭——鞭子很小,可能只有火柴梗那么大。下面连接着一个细细的老鼠尾巴,但只要她一挥动鞭子,那些红帽子就像是猛地挨了一下狠的,顿时不敢再有任何怨言,老老实实地干它们的活儿。 莉莲在距离利维还有几步远的地方停下,她挥动鞭子驱使红帽子们钻进一个皮口袋——能够容纳上百个红帽子的皮口袋,当然也不会很小,但等到所有的红帽子都进了口袋,莉莲将口袋捆扎起来之后,这个口袋看起来也只有两个手掌那么大,她将皮带拴在腰带里,然后收起鞭子,才将巨蟾蜍的尸体移动到半恶魔面前。 “您看看这个如何?”她问道,但微微挑起的一侧眉毛似乎说明了她的得意。 粗略的看上去,这只巨蟾蜍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蟾蜍、蜥蜴、毒蛇,可以说是地狱里最常见的本土生物,除了少数地狱——如那些遍布滚热沙粒,或是只有岩石、飓风的层面之外,凡是有沼泽和泥地的地方,你都能看到这种四肢着地懒惰成性的生物,将一只巨蟾蜍作为祭品奉献给恶魔领主,大概和在人类的君王面前摆上一盘子活蹦乱跳的青蛙没什么区别。 半恶魔轻快的围绕着这只巨蟾蜍走了一圈,马上发觉了其中的蹊跷,巨蟾蜍就和人世间的同类一样,具有着湿润而遍布皱褶的皮肤,皮肤上满布剧毒的白色瘤子,但这只巨蟾蜍的皮肤非常古怪,一些地方紧绷着,另外一些地方则异常松弛,半恶魔想了想,从袖子里取出一把异常锐利的小刀,围绕着背部褐色部分与腹部白色部分的交界处走了一圈,然后就像是剥掉一只烤土豆的皮那样,轻而易举的将这只巨蟾蜍的皮给剥了下来。 在祂还覆盖着这层丑陋的皮肤时,看不出什么特别的地方,但一旦揭掉皮肤,祂与普通巨蟾蜍的差异就立即显现出来了——皮肤下的血肉与其说是一只蟾蜍的,倒不如说是一个人类的,祂的头骨让利维想起了猩猩,伦敦的动物园里有展出这种据说与人类关系颇近的野兽,猩猩的嘴部会异常的向前突出。但比起蟾蜍来,这种突出并不明显,而且猴子的眼睛趋向于面孔中央,而不是如蟾蜍那样分布在面孔两侧,祂的脊椎粗壮有力,并且呈现出一个完美的s型,盆骨粗大,连接着股骨以及下方的胫骨,脚掌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脚弓。也就是说,可能大部分时间里,祂如同一个人类那样直立行走和奔跑。 以及比起其他巨蟾蜍那短小的前肢,它的前肢已经与后肢差不多长,并且在末端伸出了明显的五根手指,手指间只有很少的蹼相连着,并且大拇指靠下,其他四根手指朝上,距离分得很开,虽然末端还带着尖锐的爪子,可以想象的出,祂可以相当灵活的使用这双手掌做任何事情。 “这是一个恶魔。”利维做出结论,在地狱中,恶魔的数量犹如海中沙粒,草上露水,无穷无尽,难以计数。恶魔的来源通常有三种,一种是地狱的原生恶魔,第二种主要是从天堂坠落下来的天使转化成的恶魔。第三种就是罪人的灵魂。落入地狱后,如果没有被恶魔们捕捉到吞噬或是有意被恶魔放任,他们就会变成只残留着少数记忆与情感的小恶魔——小恶魔的身体会发生畸变,看上去就像是一只缺了头盖骨的猴子或是狗,祂们会相互吞噬或是捕捉人类的灵魂,吃的越多就会变得越强大,随着力量的回归,祂们的躯体也会逐渐变得完整,以往的记忆和智慧也会回到他们的身体里,只要遇到恰当的时机,祂们就随时可能进化为大恶魔。 不过就利维所知,还有第四种,少数地狱的本土生物,野兽,爬行动物或是昆虫之类的东西,同样可以遵循小恶魔的进化途径,只是比起小恶魔,祂们还有一个艰难的关卡要度过,那就是要从野兽的头脑里滋生出人类的思想,让祂们意识到自我的存在,才能摆脱动物的本能,去追逐那些对祂们更有利的东西,而不是混混沌沌的终生在泥地里打滚,即便长到了有水晶宫那么大,也只会被恶魔视作一顿美餐或是一个得手的工具。 这只巨蟾蜍相当走运,祂点亮了自己的智慧之光,但又足够倒霉。祂相当狡猾地没有在进化为恶魔后选择人类的形态长存,而是继续披着巨蟾蜍的皮来等待食物们自投罗网。 “我可以问问你是怎么抓到祂的吗?”莉莲犹豫了一下,如果换做另一个人,譬如那些俱乐部里的绅士,她可能会拒绝回答或者随便说个谎。但既然站在她面前的是个半恶魔,她就不必欲盖弥彰了。 “我用了女巫汤。”莉莲干脆的说道。 女巫汤,伦敦的底层民众对它可不陌生,它就是一种用劣质的红酒,以及随便找的能找到的任何材料熬组在一起做成的汤水。我们之前也说过,伦敦的穷人基本上都住在拥挤的公寓里。房东并不会顾虑租客的安全和健康。即便房租从来没有便宜过,但它里面损坏的任何东西,家具(如果有的话),门窗玻璃墙纸等等等等诸如此类,就算是损坏,缺少了房东也不会补上。所以很多房间在租出去一段时间之后就会变的空空荡荡,四面透风。当然,有些人为了不被冻死,他们会在地板上生火。但这种行为毫无疑问的非常危险,房子可能会被焚毁,住客也会被烧死在里面,所以一旦被房东抓住,就会被立即驱逐出去。 所以这个时候大厨房里如果能熬一锅香喷喷滚烫烫的女巫汤,那可真是再好也不过了,没人会拒绝在寒冬料峭的时候来这么一杯。 利维在之前的旅程中,也曾在真正的女巫那里喝过女巫汤。 最早的女巫汤来自于希腊人和罗马人,或者更准确的说来自于多神教的祭司们。古罗马人非常喜爱葡萄酒,也喜欢各种香料。于是很快,祭司们就无师自通的将这两者糅合在了一起。葡萄酒里可以放入象征着男性能力的月桂叶。犹如女性某种器官的小豆蔻,缓和紧张情绪的丁香蜜,令人兴奋的肉桂皮,可以刺激情欲的茴香和牛质,令人意乱情迷的曼陀罗花。女巫这里,你还能看到曼德拉草,甲虫,狼和山羊的睾-丸、骨髓,还有人类的肝脏。 就是一旦品尝了女巫的汤水,就免不了要与她们共度一夜,竭尽全力让她们满意,但对于半恶魔来说,这并不是什么会让他为难的事情——不过莉莲的女巫汤应当只是一种代称。也就是说,最大的可能是她利用女巫汤里的一些材料和自己作为诱饵,迷惑并杀死了这只已经完全进化为大恶魔的巨蟾蜍。 即便如此,她能够独自一人杀死这个恶魔,也能证明她的实力没有多少水分,并不如一些人所揣测的那样,一个女性驱魔人只能靠着自己床榻之间的本事,才能够成为这些男人的首领。事实上,这种话一开始就不该被取信,驱魔可不是一桩没什么危险和后果,用游乐般的态度就能敷衍过去的工作,它不但可能会让你丧命,还会波及到你的灵魂和你的后代,这个时间跨度甚至可能从现在一直计算到世界末日。 什么样的美人才会让一个老练成熟的驱魔人色授魂与,心愉于侧,心甘情愿地付出这样大的代价? 所以驱魔人之间的暧昧来往,更多的还是为了缓解身体上的和精神上的压力,和权利倒没有什么很大的关系。 “可能算不上什么……珍贵的祭品,在质量上祂未必能够令人满意,”利维说,但他随即话锋一转:“但祂也有一个其他祭品无法企及的优点,祂有点特殊。”他点了点巨蟾蜍,祂已经成功蜕变,从一只软绵绵的爬行动物变成了一个恶魔,这份幸运业已凌驾于以百万计的同类,但功亏一篑,祂死了,还是死于一个人类之手,被用作献祭,祂甚至失去了重生的机会——恶魔领主会很愿意享受这份不甘和怨恨的。 “你能感觉到祂的怨恨吗?令人印象深刻的厚重。”半恶魔微笑着问道,而莉莲只是看了他一眼,“谢谢,”她客客气气的回答道,“我是个驱魔人,先生,如果每个恶魔的怨恨我都要记住——有这份好记性,那我现在倒不如去读大学,成为一个学者呢。” “这可真是一个相当有趣的比喻,”利维说,而后他收敛起笑容,若有所思地注视着莉莲——之前见到莉莲和约拿的时候,他还以为是约拿找到了莉莲,并且庇护了她……他之前想到莉莲应当可以摆脱困境,和他们会合,但不会那么快,也不会那么……完整。 但让他迷惑的是,约拿和莉莲之间一直有着一种明显的割裂感,仿佛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让这两者相互戒备,莉莲戒备约拿也就算了,修士和驱魔人的关系并不怎么好。但约拿为什么要去戒备一个驱魔人?约拿又不是那种滥竽充数的傻瓜,即便不算他本身的德行与良知,他的力量也要远远大于莉莲,如果莉莲是不幸被恶魔附了体,受到诱惑或是堕落了,约拿最有可能的是直接杀死她,或者说净化她,而不是放任她自由行动。 还有那两张荨麻毯,在他们离去后利维又重新查看了一遍。他发现这两张毯子几乎可以说就是为了自己准备的。利维猜测这可能是又一个针对自己的圈套。对于半恶魔来说,从天而降的从来就没有馅饼只有冰雹。 “你记得那两张毯子吗?”他突然问道,然后他就看到莉莲猛地颤动了一下,就像是一个正在酣睡的人毫无预兆地被惊醒,眼睛中充满了惊惶和茫然,她明显的努力回忆了一下,似乎想要回答——对,这就是我的。但是她几次启唇,都没人说出那个肯定的词语,“我不记得了,先生,”她说,“或许你不相信,但我不记得了,这似乎确实应该是我拿出来的。但在我更早的记忆中,没有获得过它们的记忆。” 女巫的荨麻毯可不是什么随随便便就能拿到的东西。如果是她的东西,,无论是从什么渠道拿到的,都肯定会牢牢记得——以寻求更多的交易机会。但她没有这段记忆,那块地方是空白的,不存在的。 “我明白了。”利维说,这是一份经由了多人转交到他手里的礼物,他知道最好的处理方式应当是将它们焚毁丢弃,但总有股力量在阻止他,他的手指下意识的抚摸上那两张厚实而绵软的毯子。过了一会儿,他看向莉莲:“克拉玛有跟你说过女王的特赦令吗?针对驱魔人的特赦。” 莉莲点头。 他所说的就是在一六四二年,英国国王查理一世签署的禁止令,这份禁止令并不面对大众公开,它为另一个世界的参与者特意设定,他将驱魔人与罪犯并列,不允许他们踏入伦敦与另外十八座大城市。这令得驱魔人失去了最大的市场,毕竟在荒野和小城镇里的民众可出不起雇佣他们的钱,他们才不会在乎是不是被恶魔纠缠上了,就算担心自己的灵魂会下地狱,他们也更愿意相信神父和牧师。 还有一些更穷苦的人,比起前两者,会不会在第二天饿死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他们连听驱魔人说话的时间都不会有。 这也是驱魔人势弱的开端。 女王想要重新启用他们这些驱魔人,驱魔人当然愿意接受。但想要重新得到君王的信任,可不容易——有的是和他们竞争的家伙——这个案件直接涉及到了三方势力,那么女王为什么不单单交给一个人或是团体去做呢?莉莲应该不会愚蠢到以为它已经棘手到只有驱魔人抑是圣植俱乐部,又或只有天使就没有解决了吧。 “这是女王的一次测试。”半恶魔举起一根手指,“就幸存者的人数而言,”他快乐的说道:“驱魔人显然已经占据了一定的优势,您也该知道,女王或许会更偏向于那些绅士,而不是你们这些和吉普赛人没什么两样的家伙,你如果想要和你的同族结束这种颠沛流离,人心惶惶的日子,你得加码。” “怎么加码?” “我并不在乎之后与领主做交易的是谁,”半恶魔说,“但你觉得女王陛下会更容易看到报告上前几列的名字还是浪费大量的时间去关心每一个无足轻重的‘参与人士’呢?” “你想让我来做这个交易人。” “这对你或许还能算是一件好事。”半恶魔毫不避讳的说,“虽然我不知道标记了你或是你先祖的恶魔是谁,但祂肯定比不过玛帕斯(这里利维使用了隐晦的代称),而且就算没有玛帕斯,那位恶魔老兄难道就会大发慈悲放过你们吗?可如果是玛帕斯,”他仿若真心实意般地劝说道:“玛帕斯是什么样的存在?所罗门七十二柱魔神中排第三十九位的魔神,位阶统领,统帅四十个军团的恶魔王子,人世间信徒无数,你若是与玛帕斯签了契约,相信我,在你还没下地狱之前,你的日子会过得超出你想象的快活!你可能会成为崇拜玛帕斯的信徒们的祭司,而那些率属于玛帕斯的恶魔若是爬到了地上,若是见到你,也要给几分颜面,你还要担忧什么?!钱财,地位,荣誉,甚至男人,婚姻,你想要什么都能有!” 第308章 女王的考题(22) 召唤恶魔是一桩危险的事情,现在他们要以客人的身份,站在主人的领地上,召唤一个恶魔王子,就更是险上加险。但不可否认的是,利维的话还是让莉莲心生踌躇,她是个驱魔人,在驱魔的过程中,恶魔们的许诺只有更动听更甜蜜的,像是公主的头衔,高贵的爱人,一屋子的金子等等——但其可信度与可行性,根本无法与利维的提议相比。 半恶魔的话并没有多少虚假的成分,可以说,十句话里面有九句话可以成为现实,唯一一句不那么确定的地方,可能就是被利维有意忽略掉的有效期——一个人类若是与玛帕斯签了约,他就等同于时刻都在玛帕斯的注视之下,他的命运不再由自己掌控。只能随着这位恶魔王子的心意摇摆,他可能在人世间停留一百年,十年,一年甚至一个月,一天也不是没有可能。 但驱魔人是什么?一群惶惶不可终日的丧家之犬。自从被王室与教会抛弃之后,他们这群被地狱打了烙印的可怜虫,就注定了永无宁日,民众厌恶他们,嫉妒他们,恶魔憎恨他们,纠缠他们,他们甚至无法如一个普通人般的去做农民,去做工匠,或是去做一个猎人。他们没法在一个地方长久的,安定的居住,一旦被人发现驱魔人的身份,为了避免引起恐慌和灾难,他们会被马上驱逐。 他们被咒骂为国王的鹰犬,教会的鞭子,地狱的杂碎。在查理一世颁布了禁止令后,驱魔人更是被断绝了最为主要的收入来源,只能如吉普赛人一般四处流浪,兜售自己,即便有了一份比较丰厚的收入,他们也只敢犒劳自己一瓶烈酒,一点人吃的东西,或许还有一个免费的男人和女人,因为他们的钱还要用在向教室或者是修士购买纯净的圣水,向炼金术士购买武器与符咒,以及在危急时刻赎买自身上。 他们永远居无定所,手头窘迫,但莉莲也看到过那些崇拜撒旦的信徒,他们所尊奉的黑神父与黑牧师,或是他们的首领,过着怎样奢靡无度的日子。那时候她就在想,这样的日子,哪怕只有一天,她也是满心渴望的,哪怕代价会异乎平常的沉重。 “我得等我的同伴回来再做决定。”莉莲说,这并不奇怪,驱魔人协会是一个松散的,没有严格的阶级划分的组织,他们的首领完全靠着个人魅力与公正的处事态度,才能让底下的人信服。如果莉莲出于私欲,而答应了半恶魔的提议,她就别指望能在之后的行动中继续得到驱魔人的协助,甚至在离开这里之后,也不会有人继续将她奉作首领。 即便能够猜到结果,半恶魔依然耐心的等到剩余的驱魔人回到这里,有半天使的庇护与帮助,他们这次居然没有什么严重的损失,只有一个人重伤,他失去了一条手臂,面孔也被撕开,但有半天使的血液他痊愈的很快,只是暂时还不习惯失去了一小半的身体。 而那些被女王寄予厚望的俱乐部成员们却过了好会儿才姗姗来迟,他们的猎物也不那么尽如人意,虽然是两只大恶魔,但祂们只是一些游荡在地狱中的“新生儿”,虽然可能有一些小恶魔跟随着祂们,但既然没能被领主选中,就意味着祂们的力量还不够强大。 驱魔人所狩猎的却是一整个巡逻小队,也就是莉莲和约拿遇到的那种恶魔巡逻队,这意味着他们狩猎到的实际上是六个恶魔,三个恶魔守卫与三匹骨马。 而且这些俱乐部成员在进入地狱投影的时候,就已经折损了一小半人。也就是说加上大卫.阿斯特,他们只有九个人抵达了汇合的地方,现在他们又失去了两个人,随行的半天使神色凝重,带着浅淡的厌恶之色。 看来之前发生了一些有趣的事儿呢。利维在心里想道。 早先还在温室里的时候,他就看出,别看俱乐部的绅士们深孚众望,又在人数和装备上占据优势,但他们可未必有那八个驱魔人同心一志——他们或站或坐,但半恶魔只是眼睛一扫,就能发觉这些人隐约分成了好几个小团体——应当是按照俱乐部分的,他们似乎只愿意相信同一个俱乐部的人,而隐约排斥其他俱乐部的成员。 各自为政的结果就是,即便有半天使看护,留下来的也只有两个俱乐部的成员,一个是葡萄俱乐部,一个是荆棘俱乐部。这两个俱乐部单看名字也知道要比另外几个俱乐部略胜一筹。正如之前所说,耶稣曾将自己比喻为葡萄树,将追随他们的信徒,比喻为葡萄的枝条,并且劝说他们说他们应当结好的果子,而不是坏的果子。之后在诸多信奉基督的教会中,葡萄酒也被誉为救主的血液。荆棘呢,它曾是苦难的象征,但自从沾染了救主的血液,它也就成为了受人尊崇的圣物。 驱魔人之中那个叫做保伯的男士下意识的朝俱乐部成员中张望了一下,确定自己没有看到那个曾经被他救过的俱乐部成员——那位凤仙花俱乐部的年轻人,他知道对方定然凶多吉少,但他也只能摇摇头。如果那个凤仙花俱乐部的成员愿意留在驱魔人这里,驱魔人可以将他看作一个临时的同伴,但他回到了俱乐部成员的身边,看来他所信任的那些人并不值得这份信任。 莉莲很快与她的下属们商讨出了结果,她没有和半恶魔说话,只是朝他微微的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他之前的建议。 半恶魔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舒展四肢,接下来的工作就全都是他的了,毕竟在这里,没有谁能够比他更擅长绘制法阵。 用来召唤恶魔的法阵有很多种,还会随着时间(主要是星辰的位置)发生变化,恶魔的名字和召唤他的意图也会需要召唤者采用相应的符号,文字和经文。但大同小异的是每个法阵都是两部分,一个内圈,一个外圈。有时候法阵的绘制者会先画一个圆,而后在这个圆外面套上一个三角形,召唤恶魔的时候,他会站在圆心里,然后恶魔则会出现在三角形与圆圈中间,在这里圆形代表着无懈可击的防护,三角形则意味着坚固的束缚,但这种法阵若是用在这里,用在玛帕斯身上绝对会激怒这个恶魔领主,因为这种法阵代表着召唤者对恶魔的态度是居高临下的,是主人在寻找一个奴隶,而非平等,或者相反。 他们所能采用的就只有第二种,也就是同心圆法阵,先画一个可以容纳一个人或是更大一些的圆圈,然后在外面画上一个更大的圆圈。同样的施法者和召唤者站在小圆里,恶魔则会出现在大圆里面,只要小圆不会受到破坏,恶魔就无法侵入小园,伤害到召唤者,当然法阵不会那么简单。在法阵的周围,要写上诸多精灵与天使的称号。而后在小圆外大圆内的位置上,要绘制上恶魔的五芒星,在法阵的前方写下所要召唤的恶魔的名字与符号,其中还有很多复杂繁琐的经文与符咒,这里就不一一 说明了,只能说,一个普通人要绘制这样的法阵,至少需要一个昼夜的时间,有时候还要好几天。 而半恶魔的动作简直称得上不假思索,迅速得几乎会让人觉得他只是在胡乱比划。但事实上,每一个字符成型的时候,在场的人都能感觉到心头仿佛挂上一枚新的砝码,周围的空气似乎也在向内收缩和压迫,叫人喘不过气来来,寒意更是一阵强过一阵。 让半恶魔来画这个法阵还有一个好处——因为恶魔不太喜欢自己的临时领地被践踏,所以以往绘制法阵的人需要会在外圈和内圈上留下一个缺口,等全部画完之后,他站在内圈里补上缺口。但这样的行为很容易造成错漏,哪怕只要有一丝缝隙,恶魔都能化作流动的黑水侵入内圈,杀死召唤者。 还有一种做法就是用神圣的法衣撕成布条,在内圈和外圈上搭建“桥梁”,,召唤者可以踏着“桥梁”走进去,然后收起布条烧掉——因为这是恶魔所憎恶的东西,不过,若是这些布条燃烧的不够充分,或是飞散的灰烬也会让被召唤来的恶魔陷入暴怒之中。 但这两种方法半恶魔都用不着,他全部绘制完毕后就展翅飞起,从内圈飞到了圈外,莉莲向他走去,接下来只要半恶魔将她带到内圈,她就开始举行召唤仪式,但半恶魔才向莉莲伸出手,俱乐部那儿就突然就走出了一个人。 他是一个从外貌就可以看出其性情的人,他的眉毛很浓,但不像是其他浓眉毛的人,虽然看上去严肃刻板,但也有稳重和可信在里面——他那双浓浓的眉毛犹如一个倒置的对勾那样,向着太阳穴的方向展开与许多有着浓眉毛的人相反的是,他的眼窝很浅,眼睛甚至有点突出,或许是因为压力与情绪的关系,那双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几乎看不到白色的部分,嘴唇丰厚而且很大,鼻梁末端犹如鹰喙般的向下勾起。 他身材高大,双肩宽阔,腿脚粗壮,看起来不像是个英国人,倒像是个俄罗斯人,他甚至像俄罗斯那样人那样留着茂密的络腮胡,每一根胡子都像是卷曲的铁丝,和他的头发那样在深褐色中显露出不易令人察觉的棕红色。 红色的头发与胡须是爱尔兰人的特征,但在被英格兰人征服之后,爱尔兰人的红发不再被视作高贵的象征而被视作奴隶或是仆从才会具有的标记——虽然说维京人与诺曼人也有红发基因,但这种遮遮掩掩的红色仿佛是一种隐晦的暗喻。像这种人利维看的多了,东区有很多这样的人,看似威武高大实则怯懦胆小,只敢对弱者挥拳头。 他放下手,看着这个男人怒气冲冲的向他们走来,“你想做什么?”他凶狠的对利维喊道,大卫.阿斯特控制不住地露出了愕然的神情。他是歌斐木俱乐部的一员,已经习惯于歌斐木俱乐部,甚至于玛哪俱乐部成员对利维的温和态度,就算是威灵顿公爵也只是对这个游走在规则之外的半恶魔保持着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态度。 他忘记了,这里站着的都是外省人,他们还没那么敏锐的嗅觉,能够觉察出这个半恶魔的与众不同。 毕竟在这些俱乐部里,半恶魔的地位可没有那么高,这点从曾经的尼克尔森身上就能看出来了。他在成为玛哪俱乐部首领副手前一直在旁遮普,那里有俱乐部的成员辅助他工作,但这些成员几乎都来自于外省,也就将外省的圣植俱乐部的一些坏习气带给了他——他在伦敦的时候近乎于肆意妄为的弄出了那么大的动静,也是因为他在旁遮普的时候,身边的半恶魔差不多就等同于那些套着项圈的猎犬,他没有尝到过这些地狱种子的苦头,才胆敢轻视与羞辱他们。 他最后栽了这么一个大跟头,很难说其中没有恶魔们的推波助澜。 所以在这位俱乐部成员的眼中,这个半恶魔就算有些棘手,也不是那么难以对付,而且他针对的人不是利维,是莉莲。 “抱歉,先生,”他骄傲的抬起头,对利维说道:“我们似乎还未决定由谁来召唤那位恶魔王子。” 利维适时的露出了一个惊讶的表情,虽然没有说话,但他的话全都在了这个表情里。 这个俱乐部的成员重重地吐了口气,他是荆棘俱乐部的成员之一,出身不高,但格外野心勃勃,比起其他俱乐部成员,他确实要更为勇敢,也更为残忍,或者是或者说更为果决——他的残忍可不单对着人类的敌人(野兽、精怪和恶魔)也对着自己的同僚,甚至于朋友,只不过他一向做的很小心,几乎只在没有目击者的时候才会动手,或者寻找一个无懈可击的理由,用巨大的利益胁迫或者是诱惑身边的人闭嘴,甚至巧妙地诱惑他们被迫成为自己的同谋。 他们在半天使还在另一个地方的时候,就猎到了一只恶魔,但他用的方式着实令人不敢恭维——和莉莲一样,他用了诱饵,但诱饵不是自己,也不是荆棘俱乐部的其他成员,而是一个凤仙花俱乐部的小家伙——很不幸的,凤仙花俱乐部只剩下了这一个人,又错误地相信了他们,和他们走在了一起。 原本他已经和其他人商量好,他们已经猎取了祭品。如果回去后半恶魔还要求他们推举一个人出来做召唤者的话,他们必须坚决的予以拒绝。无论是半恶魔也好,还是那些肮脏的驱魔人也好,让野狗们相互撕咬才是正确的做法。 但在法阵绘制完毕后,半恶魔居然不经过他们,径直项驱魔人的首领伸出了手,就不免让他们心生疑窦。这种做法几乎就是在说,在他们离开的时候,半恶魔与驱魔人已经达成了某种约定。 他们认为如驱魔人这样的下等人,绝不会去做无利可图的事情。半恶魔肯定向他们承诺了什么,或者说召唤玛帕斯可能会是一桩好事,他们之中的聪明人果然很快就想到了利维向莉莲所描述的——若是成为玛帕斯的契约者,他们将会在人世间得到多少财富与权利啊。 虽然这意味着他的子孙后代和他的整个家族都会被拖下水,但那又如何,他来到伦敦的时间不长,但也听说过,就连女王的母亲肯特公爵夫人也曾经召开过一场盛大的黑弥撒,希望她的女儿能够回心转意,重新将她召回宫廷;她的私生子,甚至也涉及到了一场不那么名誉的召唤当中,甚至因此夭折。 既然这些大人物都可以这么做,他为什么不试一试呢?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心潮澎湃,难以平复,以至于一看到莉莲理所当然的要成为那个召唤者,就按耐不住的跑了出来,打断了仪式的进行。 “您不是想要成为这个召唤者吧?”半恶魔再次确认:“您是否受到了什么人的胁迫或者迷惑?”他甚至夸张的向约拿招了招手,“约拿先生,请您过来看一下,这位先生是否清醒?他做出的判断是否是出于自愿?” 约拿一眼就能看出这个人类的自私与贪婪,“他很清醒,”半天使冷淡的说道:“ 他所说的一切都出自于他的本心。” “哦呀,”半恶魔笑容可掬的拍拍手:“”我是真的没想到——这里竟然有那么多愿意自我牺牲的好人,”他左右看了看,“那么除了这两位,还有谁想要成为召唤者的吗?” 驱魔人们敬畏地摇了摇头,从他们的眼神看,他们觉得这位绅士可能是发了疯,那些俱乐部的成员们——无论是葡萄俱乐部还是荆棘俱乐部,要么幸灾乐祸,要么漠不关心。 灰侦探 第91节 “看来没有了。”等了一会但始终没有第三个人走出来,半恶魔仿佛很有些遗憾的说,“那么……” 还没等利维说出之后的话,莉莲就抢先说,“我退出。”她之前确实受了利维的劝诱,想要赌一把,但与她竞争的不是另一个驱魔人,而是俱乐部的一个成员。在这几秒钟里,她飞速的思考了一番,他们没多少时间来辩论和竞争,何况…… 若是女王有意将驱魔人重新纳入王室管辖,那么最有可能的是,他们会成为某个宗派或是膜拜团体的下属,但他们曾经隶属于教会,这次王室只怕不会让他们回到老主人那里,那么最有可能的就是圣公会和俱乐部,而与俱乐部相比,圣公会与王室的连接更为紧密,也更加容不得任何污点和诋毁,驱魔人一向放纵,短时间内只怕没法立即变成循规蹈矩的绅士和淑女,而且,圣植俱乐部遍布各郡,要将零散的驱魔人整合起来也更容易——所以,圣植俱乐部的可能性更大。 想到这次行动可能是女王给出的一张考卷的人可不止只有利维,莉莲也隐约感觉到了——若是这位绅士将来成了圣植俱乐部的首领甚至只是一个说得上话的重要干部,他们都得因为她今天的鲁莽行为而遭殃。 第309章 女王的考题(23) 莉莲没想到的是,正因为她答应的太快,面前的这位俱乐部成员,反而露出了犹豫之色。这下子就算是作为驱魔人的莉莲,都忍不住在心里翻白眼——看到好东西就要抢夺,占为己有,是人之常情,但只想拿好处,却不愿意承担一点点责任与危险,就算是最下三滥的盗贼和无赖,都没办法做的出来。 但她又一想,这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不就是因为有这一张足够厚的脸皮,一颗足够无耻的心脏,一双贪婪的爪子才能飞黄腾达,高高凌驾于他人之上吗?想到这里,她顿时心平气和地露出了一个微笑,,展开双手向后退。意思是说,随便他们怎么安排。 这位荆棘俱乐部的先生也确实想要好好思忖一番,他担心自己因为一时冲动而踏入了半恶魔与驱魔人的陷阱,但又舍不得触手可及的种种好处。他看向半天使,尤其是那位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约拿。虽然约拿到伦敦的时间不算很长,但因为他一直工作勤勉,待人和善,美名早已传到了伦敦之外的地方。 如果是这么一个人,红发先生想道,即便他察觉到了自己在不久前的狩猎行动中用了不光彩的手段,他也应当站在自己这边,而不是去选择那个下作的地狱种子或是那群下等人。 即便没能得到任何回应,他的心还是骤然安定了下来,转向半恶魔,以满怀悲壮的心情说道:“这样危险的事情,原本就不该让一位女士来做。” 半恶魔几乎要按耐不住哈哈大笑,但留给他们的时间确实不多。对待一个男人,他无需有什么绅士风度 。虽然那位红发先生是想要挽住他的手臂,但半恶魔一眨眼间就落在了他的身后。红发先生只觉得身后的衣领猛的一紧,他的双脚就悬了空,下一个瞬间他就落在了内圈里。 要召唤一个恶魔,当然不可能就只有绘制一个法阵就足够了,要准备的器具和祭品都很多,不过这里的大部分用具,像是黄铜壶、蜡烛、锁链,水晶球、骨粉等等,驱魔人都有随身携带,他们一向准备周全,毕竟他们不像俱乐部的成员,随时可以招到足够多的帮手与同伴。 除了这些,还需要在法阵外摆上一些腐烂的尸体,蟾蜍,蜥蜴和其他小动物,甚至于人类都可以。不过如果要召唤玛帕斯这样的恶魔领主,这些东西反而不必准备的太齐全,因为只有小恶魔或是那些力量不够强大的恶魔们才会喜好污秽而又发臭的环境。恶魔君主们对此倒没有什么太大的讲究。 半恶魔在离开内圈之前将一只早就准备好的山羊角酒杯塞到红发先生的手里,“往这里面加满你的血。”半恶魔嘱嘱咐道,红发先生皱着眉毛,“我记得只需要小动物的血就可以了。” “这里是地狱,虽然只是投影,但你在这里找不到活的小动物,”动物可比人类脆弱多了,半恶魔耐心的解释道,“你也可以用蟾蜍或者蜥蜴的血液,但请记住这杯血液是要奉献给即将到来的恶魔领主玛帕斯的,你觉得一杯子发臭的动物血液能让他感到满意——你尽可以去那么做。”当然不能,蜥蜴和蟾蜍不能成为祭品,当然也不会成为恶魔领主桌上的美味佳肴。 红发先生露出了一丝懊悔的神色,虽然知道这也是一种常规的做法,但他的面色确实迅速的阴沉了下来,“必须用我的?”他不甘心的追问道,同时视线扫过法阵之外的那些人,尤其是那些驱魔人。 利维的回答是举起了他那条在人世间很少展露的尾巴,它看上去像是一只黑豹的长尾,毛色漆黑,油光发亮。但当它抬起来搭在这家伙肩膀上的时候,隐约可见一只尖锐的骨质矛尖——大约在距离尾梢两三寸的地方,在厚密毛发的遮掩下,尾骨的末端突出了肌肉与皮肤的屏障,犹如一只响尾蛇伸出的角质化部分尾尖——它甚至也是中空的,里面蕴藏着致命的毒液。 不过要对付这么个家伙,还用不到毒液,它和红发先生的肩头接触部分可能只有两根手指那么宽,但却有一股如同巨熊或是犀牛般的力量骤然从上面迸发出来,一下子就像这这个身高体壮的男人压倒在尘埃里,逼迫他屈辱地跪在半恶魔面前。 半恶魔交叉手臂,露出一个狰狞而又轻蔑的微笑,“我知道你们是怎么对待你们俱乐部里面的那些半恶魔的。”他说,“但我可不是你的仆人,可以任由你随意差遣。” 红发先生喘息着,瞪大了眼睛,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正在对着一个什么样的……家伙说话。这不是俱乐部或是贵族们豢养起来的小宠物,他就是一头没有受到任何约束的畜生,随时可能咬断他的喉咙。 “不要耽误时间。”拉结说,半恶魔振翅飞起,回到了他原先的地方,拉结冷淡的看了这个自作聪明的俱乐部成员一眼,就转开了视线,她的面孔上微微的带着些担忧,但不是担忧那个蠢货的安危,而是担心让这么一个人来做召唤者,会不会导致仪式失败? “放心吧,”仿佛看出了她的忧心忡忡,半恶魔幸灾乐祸般的说道,“领主们也是很喜欢找乐子的。” 等了好一会才确定半天使不会再有什么反应,站在内圈的红发先生才悻悻然地抽出了随身携带的手册。当然,即便是他们,也曾经无数次的无声背诵过《所罗门的小钥匙》上的召唤经文,这些拉丁文长而拗口,晦涩难懂,部分内容甚至都是毫无关联的单词,完全只能靠死记硬背。 他认为自己能够记住,但不想冒这个险。幸好恶魔们也不是什么苛刻的老师,只要他们念对了每一个字母,祂们就会应召而来。只是等到这位先生慎重的念完了第一段经文——经文的大略意思就是以神的名义(也就是耶和华)命令(这里要念出恶魔的真名)某某恶魔来到他们面前,与他们说话,并且达成契约。当然,如果是在召唤一个寻常的大恶魔,他们会要求他要如同奴仆那样为他们效力做事。但面对一个领主,他可没这种胆量,甚至在第一段经文念完之后,玛帕斯并未现身,他必须念第二段经文的时候,他也慎重的选择了那些较为温和的,请求式的祷告,而不是常规中的那种诅咒与斥骂。 至于许多黑神父与黑牧师们采用的强制手段,譬如将恶魔的真名写在羊皮纸上,然后将羊皮纸塞进一个小黑盒子,鞭打和焚烧盒子让恶魔感到痛苦的做法,他就更加不可能予以实施了。 他语气诚恳的发出了第三次请求,并且割开手腕,将自己的血倾倒入杯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半恶魔的恶作剧。这只山羊角杯要比普通的酒杯更大一些,幸而它不至于与莉莲之前拿出的黄铜指针那样不榨干人类身体里的血绝不罢休——大概只有十来盎司,却也让这位强壮的绅士面色苍白,摇摇欲坠。他简单地止了血,从身边摸出一个小小的白铜酒壶,往自己嘴里灌了几口里面的东西,不用去猜,也知道肯定是纯净的圣水。他的面色顿时好了很多,已经有力气站起来。 他一手举着杯子,一手举着圣经,高声念诵着经文,语调迫切而扭曲,他的胸膛肉眼可见的剧烈起伏着,眼神涣散,喉咙发紧,似乎已经进入到了一个奇异的幻境。 这时候拉结披上了荨麻毯,另一张毯子则由约拿和利维分享,有约拿在,利维可没办法紧紧的抱着拉结和她挤在一起,而且就拉结对利维的排斥,谁知道在漫长的召唤与谈判过程中,这位女士会不会因为无法忍受半恶魔的接近而把他一脚踢出去呢。 并没有什么明显的预兆,但就在某一刻,这里的每一个人都骤然感受到——祂来了。 恶魔领主玛帕斯正在降临于此。与作为领主一同而来的则是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与驱魔人或者俱乐部成员们之前遇到过的恶魔不同——那些恶魔到来时必然带有着恐怖的轰鸣声或是尖锐的喊叫声,气温骤降,地动山摇——但玛帕斯到来的时候,他们只觉得自己突然聋了,他们的耳朵再也听不见任何声音,他们仍旧就能够看见眼前的景象,但这些景象就像是一张-冲洗出来的照片,它是凝固的,不流动的,时间在此刻失去了意义。他们的手脚也感觉不到空气或者衣物的摩擦,整个人都像是个光辉悬浮在虚空中。但这样的感觉也只维持了很短的一段时间,之后席卷了众人的是强烈的压迫感,他们情不自禁的张大了嘴,想要大口呼吸,肺部却始终无法鼓胀,他们肠胃翻腾,想要剧烈呕吐,他们也确实吐了出来,先是一些食物的残渣,而后是胃液,最后就是血,只有内圈中的红发先生还直挺挺的站着,他的眼中闪烁着泪光,嘴唇颤抖,与之前他们见过的每一个撒旦信徒毫无二致,他在狂喜,甚至不加遮掩,令人怀疑他是否早就期待着这一天。 突然之间,那些俱乐部成员中突然爆发出一声尖叫,一个年轻人瞪大了眼睛昏厥了过去,没人会去指责他,因为就在他身边毫无预兆的出现了一只直立的影子,他最初的时候与一个普通绅士的剪影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四件套,高顶礼帽,手杖,只是所有的一切——从他的五官到衣服的细节都无法看清,就像是一张被人从地上揭起来的褪色画像,然后他开始移动,每走一步,他都在变高变大,笼罩在他身上的阴影也在逐渐淡去,等他停留在了外圈,而不是被召唤的恶魔应当出现的内圈与外圈之间的部分,他已经从一个大略的人形变成了一只直立着的乌鸦。 祂的头部完全就是一只禽鸟的形状,分布在头颅两侧的眼睛,一只大而弯曲的鸟喙,从头部到颈部都覆盖着铁青色的羽毛,但从颈部往下就是一双宽阔无比的肩膀,在肩胛骨的下方是一 张巨大的斗篷,但仔细一看,那是一对膜翼,覆盖着厚重的羽毛,一双强壮的手臂从“斗篷“”下面伸出来,大拇指几乎与食指呈一百八十 度,指尖伸长,末端是闪烁着金属光泽的弯钩。祂的胸膛高高的挺起,将那件古罗马式的托加长袍撑得异常饱满,多余的布料被祂挽在一只手臂上。祂甚至没有携带任何武器,而在长袍下面,无法遮挡的是那双几乎占据了三分之二个身躯长度的腿,如所有鸟类,祂的膝盖向后弯曲,而非向前凸起。 祂的小腿覆盖着细密的鳞片,脚爪上没有穿鞋,但也不像乌鸦的爪子,好像是一双人类的脚,只是格外的黝黑剪影。祂在站立着的时候,似乎只用到了前半只脚掌,脚跟高高的悬挂起来,在足踝的位置生长着一对弯曲的利爪。 在地狱中,这个外形并不能说有多么古怪罕见,甚至带有着一种奇异的美感。 祂走到祭品前外,歪着那颗乌鸦头饶有兴趣的打量了一番。此时无论是驱魔人还是俱乐部的成员们,都屏息静气,不到最后他们谁也不敢保证,这会不会是半恶魔和他们开了一个恶劣的玩笑,或根本就是一个卑劣的陷阱,也许他们才是真正奉献给恶魔领主玛帕斯的祭品。 玛帕斯一个接着一个的看过去,或者也可以说欣赏过去,从最顶端的那是由巨蟾蜍转化而来的大恶魔,到最底端的骨马,虽然那是一张不折不扣的鸟脸,但在场的人都能看得出祂现在的心情与想法——在一群蝼蚁面前,玛帕斯确实无需遮掩。 但半恶魔确实没有欺骗祂们,最后玛帕斯甚至露出了人俊不禁的表情,“非常大胆。”祂说:“非常大胆,”祂重复了一次,“可以告诉我,是哪个讨人喜欢的小家伙给了你们这个建议吗?” 驱魔人们没有动静,俱乐部的成员中倒有一个微微动了动嘴唇,或许是出于不满——半恶魔之前对祂们的态度堪称无礼又残酷,或是想要谋取这位恶魔领主的青睐——他想出卖这个该死的杂种,但等他想要说话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浑身麻痹,动弹不得。 和利维一起藏在荨麻毯下的约拿斜过视线,撇了半恶魔一眼,发现他正在露出一个预料之中的微笑。他想到了那个印章,也想到了自己的血,在地狱中有一层专门用来容纳背叛之人的灵魂,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有暴君尼禄(当然是在他做了玛门的官员之前)——而且就约拿对他的了解,那只印章的用处只怕还不限于此,有了这么一个典范,其他人自然也就保持了明智的缄默。 玛帕斯见到没人回答,也不以为忤,祂转过去注视着内圈里的红发先生,两者之间的距离可能就只有八九 尺,这个距离已经不算短了,但现在的玛帕斯一个人,或说一只鸟的高度就已经超过了一栋三层公寓,大约有十五 尺到二十 时左右,这么一个庞然大物矗立在你的面前,没人不会胆战心惊,召唤成功的狂喜,还未从红发先生的眼中消散,抬起的手臂就出于本能的颤抖起来。 即便如此,他还是坚持住了——这着实是一件好事。但不知道为何,他的神色慢慢的发生了改变,从喜悦到迷惑,再到深重的恐惧。他看见了什么? 玛帕斯太大了,人们只能看到玛帕斯微微低下了头,张开鸟喙从里面呕吐出一摊半是液体半是固体的玩意儿,就像是鸟妈妈喂给雏鸟的食物——它落在地上,发出类似于呻吟和哭泣般的声音,首先变了脸色的是那几个荆棘俱乐部的成员,他们听出来了,他们知道那是谁——那堆东西渐渐地分化出了五官,头颅,脖颈,躯体和四肢,虽然这些东西都还是软塌塌的,一直在随着重力改变着自己的形状,但在某一个瞬间,还是能够看出他原来的面目,驱魔人保伯轻轻的碰了碰莉莲,用驱魔人所常用的手势告诉她说,它像是曾被他救了的那个年轻人。后来他跟着荆棘俱乐部的人一起行动,最后就没能回来。 红发先生的面孔上,恐惧的成分并没能保留多久,他很快发现,这个被恶魔领主反刍出来的幽魂,虽然还记得自身的仇恨却懦弱无力,它甚至无法越过外圈的那圈线,更说侵入内圈来为自己报仇了。 他哂笑了一声,大胆的举起了杯子,“请允许我将自己的鲜血奉献给您,可敬的领主。” 他不知道玛帕斯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总不见得恶魔领主会为了一个善良的游魂来找自己从属的麻烦吧,没错,他已经沾沾自喜的将自己列入了玛帕斯的下属行列里。“我还在人世间的时候,”他用微微颤抖的声音坚定的说道,“我会为您效力,我会为您祈祷,我会为您寻找来更多的祭品,为您举行一万场弥撒,我会在人间传颂您的美名,直到无人不晓,无人不知。”他高声喊道:“而我来到地狱后,伟大的玛帕斯,我就是您最忠诚的奴隶。我会跪伏在您的脚下,任由您随意驱使,直到世界末日!” 人们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听见了玛帕斯的笑声。 红发先生浑身紧绷,气血沸腾,他感觉自己像是要漂浮起来了,所有的荣华富贵距离他只有他一步之遥,只要他向前一步,向前——他及时地刹住了,而他的脚距离内圈不过一寸,他感到了一阵后怕,眼中掠过一丝愤怒。 他眨眨眼睛,将真正的情绪压制下去,后退两步,才重新看向玛帕斯,“我发誓,殿下,您找不到我更好的仆人了——我的价值绝不等于一份食物,如果您这样做了,您必然会感到懊悔……” 他又向玛帕斯举起了杯子,完全没注意到已经有俱乐部成员不忍直视地转过了头,莉莲叹了口气,向他指了指酒杯,红发先生这才发现,因为刚才的颤动,满满的酒杯中溢出了他的鲜血,或许是因为这只酒杯原先就是魔法用具的关系,血液没有凝固,反而一直保持着足够的活性,泼洒在地上的鲜血凝聚成一小摊,而后从那一小摊里分出了一股细细的血线向外流去…… 红发先生的脸色突然变了,没错,那条血线向外流去,流过了内圈,贯穿了内圈与外圈之间的这段距离,已经即将突破外圈上的那条线,他大惊失色,正要抛下酒杯,将缺口补齐,但已经为时过晚,最后一滴鲜血终于滚动着流出了圈外,他绝望的跪在地上,看着玛帕斯,做出了祈求的动作。 玛帕斯没有动,就在红发先生面露侥幸,以为自己逃过一劫的时候,那堆犹如呕吐物般的东西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沿着血线冲刷出来的细小缺口,冲进了内圈——之后的事情就不必多说了,就如每一个在召唤仪式中出了差错的人那样,红发先生一瞬间就被前来复仇的幽魂撕成了碎片。 那堆流动的液体覆盖在祂的身上,犹如有形的躯体那样吞噬,撕咬,咕噜咕噜,吱吱咯咯和咔嚓咔嚓的声音不绝于耳,没多久,内圈里就只剩下了那些还在微微起伏的玩意儿,玛帕斯低下祂的鸟头看了看,一口将它啄起来,吞回了肚子里,露出了颇为满意的神色。 “这可真是一个乐子。”莉莲喃喃道。 第310章 女王的考题(24) 乐子不乐子的还是小事。这场召唤仪式究竟是成功还是失败,才是大问题。 玛帕斯确实降临了,但是不是应了他们的召唤呢?就算是他是应了他们的召唤而来的,但他没有出现在内圈与外圈的中间部分,这就意味着他并不受这场召唤仪式的束缚,而且召唤人已经死在了内圈。他的灵魂连同躯体都归属了玛帕斯所有,但恶魔王子没有承诺过任何东西,不,应该说那个蠢货连自己的要求都没说出来,他就一个劲的跟玛帕斯表忠心来着,人们不由得感到了一阵恶心与懊恼,难道他们还要去对抗?一位站在了半个领地里的恶魔领主吗?何况之前为了预备祭品,他们已经耗费了大半的心力,几乎个个精疲力竭。一些人还受了或轻或重的伤。 这时候有个人动了,莉莲走出人群。 俱乐部的成员们露出了愕然的神色,虽然莉莲是驱魔人的首领,但对他们来说莉莲的首个标签还是女人,一些人甚至以为她是在极度惊恐之下疯了,毕竟在他们所受的教育和经历,都在不断地鼓噪——女人本身就是残缺的,轻浮,鲁莽,智力发育不完全,几乎与一只动物或是婴儿等同,她们经常莫名其妙的大吵大闹,胡作非为不计后果。 若是与他们无关,这些绅士们甚至会乐于看到她自取灭亡,如果莉莲是个淑女,那么她可能还能得到一点同情,但她穿着男人的裤子,想要和男人平起平坐,那么得到任何下场,都是咎由自取。 他们只担心一点,假如莉莲进一步激怒了玛帕斯,他们会不会跟着一起遭罪?但无论如何,已经来不及了,就算来得及,他们也未必有这个胆量,因为莉莲已经走到了距离玛帕斯不过十来尺的地方,已经完全处在了玛帕斯的巨大而犹如实质的阴影底下。 她提着一柄剑,但这柄剑没有开刃,这是用来绘制法阵的专用器具,两侧铭刻着专用的符文,材质和装饰上都有特殊的要求,并且不能用来杀过人,而她站立的地方就是那道细细的血线冲开的缺口所在的位置。 女性驱魔人稳稳的提起那把剑,先后补上了内圈与外圈上的缺口,然后看了看那足有九尺的距离,毫不犹豫的跳了进去。在整个过程中,玛帕斯都没有干涉,或是索性吞掉她,而是兴致盎然地打量着她的一举一动。 莉莲捡起了那只滚落在地的山羊角酒杯,和之前的红发先生那样,她放了自己的血,盛满了山羊角酒杯,而后举起来,送到恶魔领主眼前,她念诵了第一段经文,然后是二段,最后是第三段,她和所有人一起等待着最后的宣判。而玛帕斯只是慢吞吞的,踱了踱步子,那只不像是人也不像是鸟爪的脚掌在地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但祂始终在外圈徘徊,没有踏入契约能够生效的范围。 “你是个驱魔人,”玛帕斯的语气听起来居然还是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的,“我看到了——哦,这是谁的?谁在你身上留下了标记?嗯,很古老了呃,或许也不是那么古老,可能有三百 年或者是四百 年,对于你们人类算是一段很长的时间,对于我们却还崭新。我记得那是一个调皮的小家伙,经常在外面跑来跑去,虽然说我们都很希望能够在人世间有这一座安身之处,但祂逗留在人世间的时间可谓相当的长。她遇到了你的先祖,打下标记,然后你的先祖通过血脉,将这份要命的刻印留给了你,你是别人的猎物,现在却要跟我签订契约?” “还没到手的猎物算什么猎物?”莉莲无谓的回答道,“若是在此之前,祂抓到了我,吃掉了我,我虽然会感到害怕,愤怒和痛苦,但我也不会对此有什么怨言(要抱怨,几百年前就抱怨过了),这是我一早就能看到的结局。如果我有孩子,也是她能看到的结局。” 她从容不迫地说道,即便玛帕斯的力量正如一座岩石山般地压在她的身上:“我没有接受过什么教育,也没有可信的人予以指导,但我至少知道,尘埃落定前,一切都有变数;本钱若有定数,就要看获利如何——”她抬起头,虽然被限制在内圈里,她还是尽量与玛帕斯保持对视:“同样的筹码,我为什么不去赌那个最大的?” 大乌鸦脑后的几根羽毛轻微地立了起来,若是这里有个鸟类学家,他肯定会说,这是鸟类感到愉快的表现。 “但那对我又有什么好处呢?”玛帕斯的问题却恰好与祂的反应相反,狡猾的恶魔弯下脖子,覆盖着一层透明膜层的眼睛闭上,又张开,那是一个圆润而又鲜艳的赤红色光斑,一条黑色竖线般的瞳孔的眼睛正对着女性驱魔人的半个身体,她可以看见自己的倒影,仿佛已经成为恶魔的囚徒。 玛帕斯仿若不满地继续说道,“你难道还能为我组建教会给我举行弥散,为我奉献祭品吗?你能为我做的事情太少了,你还是一个女人,我知道人世间对于女性的苛求可要比男士多多了,你没法说服我,女士,不过我还是可以吃了你,一份鲜美的小点心,嗯哼?” “我当然不是毫无依仗而来的。”莉莲平静的答道:“我来这里之前,就恳请到了贵人赐予的特权,殿下,如果您能够释放你领地上的幸存者,并且暂时收回您的力量,直到明年的复活节前后,我可以代这里的主人,将这座人类的宫殿奉献给你。” 玛帕斯顿了一下,一只大乌鸦居然做出了非常人性化的表情——祂收起了下巴,像人类撅着嘴那样抬高鸟喙:“我想我没有听错,小姑娘,”祂惊讶的问道,“你是打算将已经是我的东西奉献给我,来作为我释放那些小玩具的条件,你简直比一个犹-太人还会做生意。不不不,我不会答应这样的要求,这太蠢了。如果我答应了你,今后的一万年我都会被人嘲笑。”尤其是玛门,祂在心里嘀咕道。 “您确实已经成功的将领地投射到了人世间,你也已经在开始侵蚀水晶宫,但在太阳依然照耀着那里的时候,它依然属于人类,而且只要教士们愿意付出一定的代价,日夜不休的予以净化,这个过程还要延续很长一段时间,或许是一年,也有可能是两年,三年,而我的委托人只需要将这座建筑保留到明年。如果您坚持,那么我想,我们也只能做出一个遗憾的决定。” “哦,你们想怎么干?”玛帕斯神情微妙地问道。 “我们会焚烧这座宫殿,”莉莲抬起头注视着玛帕斯的双眼。他们现在所见到的水晶宫属于玛帕斯的魔力造物,一旦失去了玛帕斯的魔力维持,它就会变成工人们的幽魂所见到那个样子,遍体锈蚀,到处都是碎裂的玻璃与扭曲的铁条,这是地狱的诅咒,任何完美的事物都会变得畸形,腐朽。 玛帕斯可不是汉帕,祂对于建筑的美是有要求的,在这座建筑完全的收拢手中之前,就看着它从一座辉煌的奇迹变成了她妈的一堆废墟——这可不是恶魔领主的本意。 不仅如此,莉莲补充道:“还有约瑟夫.帕克斯顿。” “呃,等等。”玛帕斯故作不知地惊讶道,“那是个人类吗?那个人类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他是水晶宫的设计者,”莉莲说道:“他是一八零三 年生的人,今年四十七 岁,虽然身体强壮,大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去见了上帝,”她露出一个胸有成竹的笑容,“我想您一定已经准备好了。在接下来的几年间,您会设法让他堕落,让他背负上沉重的无法摆脱的罪孽,然后安排一次突如其来的意外。好将他立即收入地狱,握在手中。” 玛帕斯和所有的恶魔居民有着相同的想法,并不具备对人类的同情心,但祂也有个不太好的嗜好,那就是喜欢搜罗具有天赋的工匠。但祂之前搜罗的工匠,最多只是手艺高超,才华横溢的木匠或者石匠,这不是祂的过错,毕竟恶魔王子也没法让时间倒流或是加速。 帕克斯顿此人等于开创了建筑史上的一个新里程。在他之前没人想到过,可以用铁框和玻璃来搭建如此庞大的一座建筑。你要说这么一个人,这么一个有趣的灵魂,玛帕斯会白白任由他变成其她恶魔的口粮,或是一枚小钱币,是绝不可能的。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玛帕斯确定他上不了天堂,只能下地狱,最起码是在炼狱里。如果是在炼狱里,以玛帕斯的身份——七十二 位魔神之一,恶魔王子,一方领主,想要索取一个灵魂还不容易。 莉莲稳稳地说道:“在我们踏入这里之前,约瑟夫.帕克斯顿先生就已被转移到了教会,在一座守卫严密屏障牢固的教堂或是修道院里,他会成为一名修士,等到了最后的时刻,他们为他做净化,举行弥撒或是悔罪仪式,直到将他的罪孽全部洗清。无论如何,他们也会把他送上天堂。” “那可能要很久,”玛帕斯说:“我不相信你们会为了这么一个普通人耗费这样大的心力。” “约瑟夫.帕克斯顿确实是个普通人,但有一个恶魔王子,地狱中的领主愿意眷顾他,他的重量就相当可观了。而且您也知道我是受了谁的委托而来的,您的作为原本就打破了地狱与那位女士的协议,不过她依然愿意做出让步,您所需要付出的只是微乎其微的,一点点的代价,没有了那些小玩具你依然可以拥有难以计数的灵魂,他们依然会为您演出您想要的各种剧目——我们都知道,精彩的是舞台和剧本,演员并不怎么重要。” 玛帕斯陷入了思考,莉莲或者说她身后的委托人提出的条件并不苛刻,甚至可以说在这场交易中,人类站在了弱势的那一方,他们用一整座富丽堂皇的建筑与这座建筑的设计者——一个才华横溢的建筑师来换取几个普通人类,对玛帕斯的声誉并没有什么妨害。 而玛帕斯若是拒绝了与人类交易,那么人类也确实可以在祂完成转化之前将整座建筑彻底焚毁。莉莲还有一点没说的是,人类可以通过举行净化,祷告与做弥撒来清除约瑟夫.帕克斯顿身上的罪孽,将他送入天堂,实际上还有一个更简单的方法,七十二 魔神中也有相互敌对的恶魔,譬如玛帕斯的敌人就是汉帕,汉帕和她一样擅长创造与摧毁建筑,但汉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达成战争的目标,建筑只是手段——相对祂,玛帕斯确实更倾向于搜罗与累积人类在建筑中焕发智慧与才能,两者不对付已经很久了,人类完全可以再举行一场针对汉帕的仪式,将这个建筑师的灵魂直接交给汉帕,那个战争狂一定很愿意让祂吃这个亏。 莉莲还在等待着,但就在瞬息之间,她眼前的视野忽然被一大片黑影所占据,玛帕斯毫无预警地从外圈之外转移到了内圈与外圈的中间部分。此时祂才算是接受了人类的召唤,愿意尝试与他们签订契约 ——不过无论什么交易都得讨价还价一番——大乌鸦俯下身体,耸起身上的那件斗篷,每一根羽毛都在张开,张开后才能发现里面藏着不可计数的眼睛。每一双眼睛都在紧盯着莉莲,“明年的复活节不行。”玛帕斯说,“太久了,我等不了那么久。”祂满意的端详着不远处的水晶宫,“我打算把它造成一个漂亮的巢穴。”祂哒哒的说道,“或许我还会为此举行办一场宴会。小姑娘,你有这份权利吗?” 灰侦探 第92节 “您说个时间。” 玛帕斯歪着那只鸟头想了好一会儿,“在见鬼的那天之前吧。” 见鬼的那天——莉莲不由得哽了一下。如果她不是驱魔人,每天都在底层人群中厮混,大概还没法弄懂玛帕斯的意思,玛帕斯说的见鬼的那天——就是诸圣节,也就是十一月一日,基督教徒们用来纪念所有在天享荣福的得求诸圣,也就是那些被允许与天主和天使们坐在一起的圣人的日子。但恶魔说的也没错,还真是见鬼的那天。 “可以。”莉莲说。 玛帕斯若有所感地朝天使和半恶魔隐身的地方瞥了一眼,恶魔王子们虽然不能说能和天主那样全知全能,但这里是祂的领地,祂的耳目也早已告诉祂说,有半天使和半恶魔出没于此。可能他们采用了某些手段藏了起来。如果是平时祂到可能会有兴趣找找这些小老鼠,但现在水晶宫和那个让祂垂涎三起的建筑师还没到手,祂的心思完全不在这上面。 祂总能知道的,恶魔给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打下了标记,等祂们到了地狱,他们就会被立即移送到祂的手中,到时候祂大可以撬开他们的头盖骨,翻阅他们的记忆,看看究竟是谁胆敢在祂的领地上找祂的麻烦。恶魔的时间无穷无尽,除非那群家伙能够躲到世界末日,不然祂总有办法能抓到他们,“好吧,算是对勇敢者的奖励。”祂说,再次俯下身,鸟喙靠近了莉莲的胸膛。在女性驱魔人还没有来得及做出反应之前,一口饮尽了山羊角酒杯里的血液。 山羊角酒杯落在了地上,莉莲按住胸口,她没有与恶魔做过交易。之前的印记来自于血脉的传承,但就在玛帕斯饮下了她的血液时,她觉得被汲取的不单单是她的血液,还有她的灵魂,她灵魂的一部分被恶魔攫取,成为祂的所有物,她似乎看到了自己正在改变的将来,她会在死去的那一刻立即坠入地狱,成为玛帕斯展厅中的一个小玩偶——按照这位恶魔领主撰写的剧本,无时不休的为观众们表演一场场血腥至极的好戏。 但她随即就平静了下来,这就是驱魔人必经的命运,她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不要有子女,不让自己的孩子经受和自己一样的痛苦。、 玛帕斯转过身去,一口一个将摆放在法阵外的祭品,吃得一干二净。恶魔领主对这些在外形上极其类似于自身的恶魔,没有半点心理障碍,确实也不会有,即便是在人世间,猛禽们也会捕猎比自己更小的鸟类。不管对方是吃肉还是吃果子。 等到玛帕斯尽情享用了祭品,如同一只真正的大鸟展翅离去后,众人依然沉浸在一片恐惧与恍惚中。9莉莲 也没有走出内圈,直到拉结掀开了荨麻毯,她犹豫了一下,看向利维,利维只得做出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展开膜翼,飞向内圈,将女性驱魔人提出法阵。 “来吧,诸位,”他说:“拿回你们自己的东西。”驱魔人立即一拥向前,拿回了他们的东西,毕竟这些器皿与材料都来之不易,并且价格不菲。不过除了这份工作的报酬之外,他们也在这座投射而来的领地中得到了不少好东西,说句实话——就算是地狱中的灰烬,也能派上不小的用场,他们甚至开玩笑的说 ,如今他们身上都有了玛帕斯的烙印,今后或许还能凭着这个恐吓其她恶魔——毕竟不是每个恶魔都愿意去得罪一位恶魔王子的。有了玛帕斯预定,他们至少不会轻易被其他恶魔杀死,拖下地狱或是直接吞噬。 莉莲被驱魔人们围住。他们拍打了她的脊背,面露钦佩,当时确实没人敢在第一个召唤者丧命之后,马上做出弥补的行为,何况那时候玛帕斯已经到来,与一位恶魔领主面贴面的跳舞,这何止是要命的事情,——这意味着在死后的很多年他们还要遭受无穷无尽的折磨,在恶魔没有厌烦之前,这份漫长的痛苦可以一直延续到世界末日。 只是相比起驱魔人的心照不宣,俱乐部的成员们神色都不太好看,他们之前根本看不起这群家伙,认为这群与罪犯无异的驱魔人只是幸运的窥见了一个空档——因为博览会缺少人手女王才暂时撤销了对她们的禁令,允许他们踏入伦敦和其他大城市,为她做事。 但只要他们来了,填补空缺,这些野人就别想爬上更高的位置,就像是一个扫烟囱的工人永远都不可能成为议员,就算女王愿意,他们的家族也会设法阻扰和妨碍。 但事实给了他们一个响亮的耳光,他们没有驱魔人的经验,也没有他们的团结,更没有他们的勇气。 他们一败涂地。 第311章 考题的后续 听到这里,女王脸上原本因为她的大理石雕像显圣而露出的愉快神色已经消失殆尽,她厌烦的抿紧了嘴唇,随手将放在桌上的资料拂落在地上,雪白的纸张飘飘扬扬,连同着上面所写的名字和资历。这些外省来的俱乐部成员都是女王陛下一个个精心甄选出来的,她猜这里面肯定有几个名不符实,滥竽充数的,也可能有几个如曾经的尼克尔森那样,性情恶劣,残暴傲慢的,但对于女王陛下来说,只要出身和才能不缺,这都算是小问题。 但她没想到,这些家伙竟然如此不堪,论勇气与头脑,他们甚至比不上和野人没什么区别的驱魔人,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算了,竟然还有人想要向恶魔领主献媚投诚来换取自己的性命与之后的荣华富贵。 她生气不是因为这混账东西没有一丝犹豫就背叛了人类,而是因为他蠢的可笑。如果像恶魔领主摇尾乞怜,就能成为祂在人世间的代言人,以此获得大把的权力与金镑,早就有数不清的人去这么干了,还能轮到他? 即便如此,拉结不知道的是,在经过这一遭后,那些幸存下来的俱乐部成员居然还有两个人想要从第一线转到后方,毕竟如圣植俱乐部这样的机构也是需要后勤和文书的,只是女王未必会答应,她们的俱乐部首领也不会同意,不管怎么说,这些人曾经步入过地狱,面见过恶魔领主,但这一点就比其他成员强了不少。 “他们就算是死,也要给我换回一些有价值的东西来。”女王在心中咬牙切齿的想道,她也看到了拉结似乎想要对她说些什么。但现在她没这个心情,这位站在所有人之上的女性厌倦地摆了摆手,一直站在她身后的子爵夫人立即站出来,握住了女儿的手臂,带着她向女王屈膝告退。 两个人默默的退出了房间,留下女王一个人在那里,“陛下需要一些时间来整理情绪。”子爵夫小声嘱咐了一句,拉结深深的吸了口气,她想要说些什么,但一看自己正在走廊里,就立即闭紧了嘴巴,子爵夫人赞赏的捏了捏她的手臂,带着她走进走廊尽头的一间小屋子,这间小屋子是卧房侍女们当值时所用的休息间,有一个卧房,外面有一个很小的会客厅,只放得下两个三角柜和一套桌椅。她率先在一张椅子上坐下,然后拉着拉结的手,让她坐在自己的对面。 她摇了摇铃,外面的仆从应声而进,“给我们拿些红茶和点心来。”她客气的对那位仆从说道,那位仆从领命而去,不多会儿就给她们端来了整整一大盘子三明治和一壶滚烫的红茶,红茶装在闪烁着柔润光亮的银壶里,白瓷的茶杯上描绘着蓝紫色的勿忘我。 子爵夫人端起银壶给拉结和自己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红茶。她看着拉结喝了茶,吃了一块三明治,才问道:“你是不是想向女王推荐那位女性驱魔人?” “不能吗?”拉结反问道,她原先对驱魔人也有诸多看法。这些看法都是她身边的人灌输给她的,而出于对这些人的信任,拉结对此深信不疑,直到她亲眼看到了他们——从莉莲到其她驱魔人。就她看来,他们的表现要比俱乐部的成员好得多。如今看来女王陛下正在为无法招揽到足够有才能的人而感到烦恼,那么为什么不用驱魔人呢?查理一世确实签署过针对他们的禁止令,但禁止令不是已经被女王陛下撤销了吗? “因为这里没他们的位置。”子爵夫人冷淡地说,如果她只是一个普通的贵族女性,她大概还不会想那么多。但很可惜,她的父亲是一个政治家,她继母的父亲也是一个政治家,她的公公是一个政治家,她的丈夫,哦,勉强出来也算是一个政治家,即便她不会允许接受与之相关的教育,或者是涉及男人们的领域,却耳濡目染了近二十年,她又不是个白痴,不可能再对这些尔虞我诈一无所知,何况她能够站到女王的身边,就不会是个单纯的小女人。 她一眼就看穿了其中的端倪。“拉结,”她握住了养女的手:“你来到这里也有一段时间了,孩子,那么你应该能够看得出在宫廷里,在政府里或者是在议院里,在社会的方方面面,每个角落,都有这一个固定的阶层框架。 拉结点了点头。 子爵夫人继续说道,“你看,这个阶层框架已经维持了上千年。而我们的整个国家,整个社会的运转体系都是围绕着这个框架而建立的,没人能够去动摇它,女王陛下也不行,任何一点过于随心所欲的改变,都可能引来滔天巨祸。” 拉结露出了轻微的迷惑神色,“但那只是一些驱魔人,”她说:“女王陛下已经宽恕了他们,他们来到伦敦,为女王陛下做事,那么稍微给予他们一些权力和地位又能如何呢?” “又能如何?”子爵夫人叹息道。“你要知道,任何一座坚固的大堤,其崩溃的源头都可以追溯到一个小小的蚂蚁窝。平民们虽然庸俗,愚蠢,无知,目光短浅,但他们有一个莫大的好处,那就是他们的数量,他们的数量着实惊人,一旦被发动起来,那就是海啸、地震和山崩。我想你那个历史老师已经把你教到了百年内,那么你也应该知道在那场所谓的大革命中,不但是国王和王后,王子公主被砍了头,就连贵族官员和他们的子嗣都难以幸免吧?” “是的。” “那么你的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过这场大劫难的开端就是法兰西的启蒙运动呢?” “她并没有和我说的很清楚,”拉结迟疑的说,“但她的确是说过,动乱的源头正是因为法国的国王和他的官员给予了民众过多的权利。” “正是如此,”子爵夫人说,“所有人的最初都是一样的,无论是健康还是虚弱,贫困还是富有,高贵还是低贱,他们都有着无穷无尽的欲望。只不过若是你出身优良,家境富裕,那么你就能接受到较好的教育。而教育就是将一个野兽变成人的过程,或是从善意的方面引导你成为一个好人,或是从恶劣的方面逼迫你遵从法律或是道德的约束,但启蒙运动,”子爵夫人斟酌了一下言语:“一定要说,就是让一头牲畜或是机器意识到,啊,原来我也是一个人。” “这难道不好吗?”拉结疑惑的问道。 “好啊,当然好,”子爵夫人苦笑着说,“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应当有正确认识到这个世界的权利。但问题是,启蒙运动等于摘掉了民众眼前的纱布,让他们得以清晰的看见这个世界的方方面面。但那些人所做的努力也只能到这里,他们没有办法指引民众,教导他们如何解决‘看到’之后的问题—— 想想看吧,你终于懂得了你现在的处境是怎样造成的,谁造成的,而罪魁祸首又享有着怎样的特权与荣华,而后你回到家中,看着因为疾病痛苦呻吟,却没有办法找到医生来给予治疗的父母,看到了你嗷嗷待哺的孩子,看到了你骨瘦如柴乳房里挤不出一点乳汁的妻子,而你呢,你饥肠辘辘,双手空空,房东还在不断的敲门,要你缴纳上个星期的房租,不然就把你赶出去——告诉我,你难道就不会想要去做些什么吗?” “所以他们在畏惧。” “是的,”听到拉结这样说,子爵夫人欣慰的点了点头,“路易十六 和他的王后人头落地后,最为恐惧的,甚至不是君王,而是被庇护在这些君王麾下的贵族与官员,他们真真切切的感到了那些被他们奴役和欺骗的普罗大众能够爆发出多么可怕的力量。每个上等人听了这样的事情,都要浑身发抖,夜不能寐。” 她站起来,走到窗口,凝视着窗外翠绿欲滴的草坪,这些草坪可不是天生长成这个样子的,有近百个园丁和帮工日夜劳碌来保证任何时候女王陛下看出去都能赏心悦目——在法国大革命后,有人提出要关闭主日学校,取缔平民受教育的权利,甚至要取缔出版业,但现在是十九世纪,为了维持整个国家的运转,再想让平民目不识丁,愚昧无知几乎不可能,何况这样也会造成国力衰退,思想落后。 所以当权者所能做的就是,牢牢的把持着手上的权力,控制着向上迁跃的途径,保证权力不至于下放,而底层不至于往上渗透,他们对于平民进入权利中心的试探与企图都异常敏感,别说一个农民或是工人,就连墨尔本子爵也曾被一些老古董视作“新贵”,认为女王不该过多地依仗对方。 她转过身,“你以为女王陛下就不讨厌那些只有个出身的蠢货吗?但问题就在于此,人类是无法背叛所在的阶级的。你已经站在了这里,你就不能摧毁你脚下的地面。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贵族和官员才是女王统治的根基,至于平民……”她停顿了很长一段时间,“平民甚至可以说是我们的敌人也不为过。所以不管是驱魔人也好,还是别的什么人,他们永远就只能是牧人的羊羔,牧人的狗,牧人的篱笆和磨坊,却永远无法成为与牧人平起平坐的同伴,牧人绝对不会允许。” 拉结明白了子爵夫人的意思,驱魔人最早的时候也只是领族手下的猎人、工匠和可信的奴仆。他们的出身已经注定了几百年后也不可能占据曾经主人的位置。 女王原先的打算可能是让俱乐部的成员在这次行动中得到一份叫人哑口无言的成绩,然后借着这份成绩将这些人分别安插在伦敦的两座圣植俱乐部里,虽然结果让她大失所望。但她如果提出要向驱魔人引入玛哪或者是歌斐木,事情只会变得更糟,更坏。 “但莉莲……”拉结不甘心的说。 “她会获得一笔丰厚的奖赏。”子爵夫人冷酷的说:“她和她的同伴或许还能得到特许,被允许留在伦敦。但如果你要说给她更多的权力,只怕不可能。” 她没说的是,莉莲可能还会遭到囚禁与监管,就看是教会还是俱乐部。 —— 就在子爵夫人与拉结促膝长谈的当晚,也有两个与这桩行动紧密相关的人来到了位于尤斯顿街末尾的国王酒馆。这座酒馆的名字来源于它的客源——距离它不过几百尺的地方就是伦敦大学学院和伦敦国王学院。这两座学院最早开设的时候是为了给社会上更多的人提供高等教育——更简单点说,就是被牛津和剑桥这两座古老的学府拒之于门外的人,这里面有无信者,犹-太人,天主教徒和其他异教徒,最初的时候,因为这个原因,它们没有获得皇家宪章,但在女王登基的前一年,威廉四世向它们颁发了皇家宪章,并且合并了这两座学院,合称为伦敦大学学院。 这里总计大约有五百多名学生和他们的师长。这些学生和老师在课余的时候更愿意走出来,在酒馆里觅食聊天,打发时间。而与东区和西区的酒馆不同,这座酒馆除了新而且大之外,还有一项相当独特的地方,那就是它们愿意向进入酒馆的人提供午餐或者晚餐,呃,而且所有的午餐或是晚餐的原材料就悬挂在酒馆的上方,在横贯酒馆的木梁上,密密麻麻的挂着牛肉、猪肉、山羊、鸡、鸭子。坐在酒馆里的人一抬头就能看到这些琳琅满目的肥美肉食。他们若是想要吃哪块,可以向站在吧台后面的老板提出,老板会叫厨师来,厨师会当着他们的面,切下这些肉上的某一块,或者摘下鸡和鸭子,然后称份量按照分量付款,付了钱。厨师会将这些东西拿到后厨去烹饪,酒客们很快就能称心如意地大快朵颐。 利维和北岩勋爵。来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钟,正是晚餐的时候,酒客们点选肉食的声音此起彼伏,有人细细挑选,有人大而化之,而后,从后厨传来的各种丰富香气涌来,许多人感到了饥饿。 “今天你请我。”半恶魔毫不客气的说,半恶魔也会吃人类的东西,虽然无法如人类的血肉与了灵魂那样让他们感到饱足,但既然地狱中的罪行有暴食这一条,就说明恶魔们也不会放弃享用人间美食的机会。 北岩勋爵当然不可能不愿意,他并不熟悉狄更斯先生,但他与男爵夫人关系很不错,毕竟北岩勋爵也是一个经常会去做慈善的人。 半恶魔毫不客气的挑选了一块有着大理石花纹的肥嫩牛肉。他要求厨师说,不要煎的很熟,侧面与双面略微煎,有点焦脆就可以,然后倒上酱汁,加小茴香和胡椒。 “像那样会有点生。”厨师提醒道,“但这块肉够新鲜。”半恶魔说。厨师得意的向他点了点头,“您是个厉害的食客。这块是我今早特意去选的,我把它剥下来的时候,它还在微微的跳呢。” 北岩勋爵瞥了他们一眼,担心厨师会将他和半恶魔的口味混淆起来,于是就特意去选了一块腌过的鸭子,叫厨师煮个汤,然后加一点面包送上来。他们又各自叫了白葡萄酒和威士忌。在一个角落里坐下。 “我能问你一件事情吗?”北岩勋爵问道。 “你是说那些外省的年轻人在玛帕斯的领地上的表现?”半恶魔捏了一块老板奉送的干奶酪说道——老板可能认出了北岩勋爵。“我想你应该已经看过了报告。” “我看过了报告。”北岩勋爵说:“上面的叙述……很节制。” 利维几乎要为这个形容词笑了出来,“老天,”他敲着桌子说道:“节制,你可真会说话。”与其说是节制,倒不如说是写报告的人尽力美化了这些俱乐部成员的作为,夸大了他们的功绩,掩盖了他们的罪行。要不然怎么说呢,说他们都是一些连恶魔都懒得收容的渣滓? “真那么糟?”北岩勋爵低声问。 “比你想象得更糟。”利维回答他说,然后他露出了一个有些讶异的神色,“怎么?你还真打算将他们吸纳进玛哪或者歌斐木?” “为什么不?”北岩勋爵回答说,“”陛下原先的想法,就是想要从这些年轻人中筛选出一些合适的预备人员。玛哪俱乐部与歌斐木俱乐部的成员人数——平时的时候还能应付,但遇到大事的时候就有些捉襟见肘,何况女王陛下需要他们做的事情越来越多了。” “我劝你还是快打消那念头吧。”半恶魔支着自己的下巴,打了个哈欠。 北岩勋爵居然真的露出了毋庸置疑的遗憾神色:“这些人可都是持剑贵族或者是穿袍贵族的后代呀。他语气凝重的说,“他们的祖先不是英勇的骑士,就是睿智的大臣,他们虔诚,宽容,品德高尚,愿为自己的君王与国家殚心竭虑,舍生忘死,不是在战场上开疆扩土,就是在宫廷中纵横捭阖,他们之中或许有小人,但大部分人所立下的功绩完全能够与君王赏赐给他们的爵位和土地相称。” 他话还没说完,就看到半恶魔倒在桌面上,几乎笑成了一团。“哎呀,哎呀。”利维根本没法控制住自己:“勋爵,有时候你还真是可爱透顶。”他笑了好一会儿,但并不奇怪北岩勋爵会有这样的想法,北岩勋爵原先只是一个农庄里的孩子,有幸在主日学校遇见了一个看中他的教士,从他那里得了一些额外的教导和帮助,也是这个教士推荐他进了军队——他的运气很好,在与拿破仑打仗的时候,威灵顿公爵所指挥的军队多数都是联军,其中有英国人,荷兰人,普鲁士人,俄罗斯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混乱的人员配置导致了一些作战勇敢,但出身平平的人也能获得应有的功绩与上官的好感。 那时候北岩勋爵所在的小队的队长还是利维,作为一个半恶魔,利维当然不可能让自己的小队成为牺牲品或是他人的踏脚石,因此对于军队中的种种黑暗面,北岩勋爵了解的不是很多。 之后在滑铁卢战役中,半恶魔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他抛下了小队和北岩勋爵,但这时候北岩勋爵又得到了威灵顿公爵的青眼,公爵直接将他带在自己身边,旁人当然也不敢欺负他——威灵顿公爵又是一个相当罕见的真正的骑士,他将北岩勋爵看做自己的弟子,或是一个儿子,有他珠玉在前,勋爵之后即便遇到了一些白眼和排斥,大概也不会太在意。 这时候利维要的干煎牛排正好被送了上来,只需要将牛排表面略略灼熟,做起来当然很快,牛肉颤动着,渗出红色的汁液,覆盖了大半盘子的深褐色酱汁调得异常浓郁,上面点缀着翠绿的小茴香,看一眼就能叫人食指大动,半恶魔一边切开牛肉一边随意的说道:“我的好勋爵,你难道不知道女王陛下要这些人是做什么用的吗?”他举起叉子在北岩勋爵的酒杯上敲了敲。 “为了取代你呀,小傻瓜。” 第312章 半恶魔的烦恼(上) “我知道。”虽然半恶魔这句话说的又直白又刻薄,北岩勋爵却没有一丝半点生气的意思。他平静的向半恶魔举了举杯子,“我能够成为玛哪俱乐部的首领。只不过因为威灵顿公爵离去的太突然,女王陛下原先的计划因此被全部打乱的关系,”他沉吟了一会儿,继续说道:“或许你也猜到了,当时在威灵顿公爵之下,玛哪俱乐部分做了好几个派系,每个派系都有他们所信任的领头人,只是有威灵顿公爵,谁也不可能越过他挑战首领的位置,可他一旦不在了,为了成为头狼,他们必然会撕咬的相当激烈。问题是,他们的竞争不但会损害到自己,也会损害到女王的利益。所以那时候作为威灵顿公爵的学生,他一直赞赏的人……女王将我推到这个位置,可以让那些家伙稍稍安静一会,只是这种情况维持不了多久。如果我做的不够好,或许他们之中有人认为自己已经拥有了掌握玛哪俱乐部的资本,又或是女王陛下看见了一个合适的人选,我都会从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位置上退下来。我或许还会去做歌斐木俱乐部的首领,也有可能只是作为一个普通的成员继续留在俱乐部里……” “那你就不会觉得懊丧吗?”半恶魔一边津津有味的,吃着半生的牛排,一边饶有兴致的问道,很显然,他在咀嚼牛肉的时候也在咀嚼北岩勋爵的痛苦与不甘,只是这份痛苦与不甘实在是太过薄弱了。薄弱道让半恶魔压根儿没能尝出什么滋味,“利维,”北岩勋爵平和地说道:“你还记得我是怎样的一个人吗?我只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我从老爷的农庄里一直走到现在这个位置,我承认有我自身的努力,但更多的还是幸运,我幸运的遇到了神父,遇到了你,遇到了威灵顿公爵……”他沉默了一下,而后笑了起来,“还遇到了女王陛下。不管怎么说,陛下给了我信任和权柄。我见过那么多人,他们其中有比我勇敢的,有比我聪明的,但只是缺乏了一份运气,他们或许已经倒在了枪弹横飞的战场上,又或是陷入了小人设置的圈套。还有一些人只是因为没有贵人的提携,而默默无闻的待在一个军营或者政府部门里碌碌无为到死,看看他们,再看看我自己,利维,你觉得我会是因为那些本不该得到的东西而沮丧痛苦的人吗?” 利维几乎要忍不住呸一声了,“瞧瞧,瞧瞧,”他有些生气的说道,“你总是这个样子,而这就是为什么,从女王陛下到其他俱乐部的首领,那些贵族,那些官员,那些老爷们不敢相你的缘故。” “难道你的意思是我应该和他们一样,为了财富与权利孜孜不倦,上下求索吗?”北岩勋爵难得轻松的调侃了一句,“但我真的对那些东西没有兴趣,我甚至想过,或许我会回到自己的家乡,在那里置办上一个庄园,几亩田地。每天早上我都会驾着我的小马车,绕着我的农场转上那么一圈,嗅着泥土翻耕后散发出的香气,迎着微冷的晨风,沐浴着绚烂但不灼热的阳光,身边或许还会蹲着一只狗,马车里载着又叫又跳的孩子们,鸟儿鸣唱,虫子跳跃,看看庄稼的长势。等到了中午,我就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吃上一顿,有着面包、腌肉、黄油和麦酒的丰盛午餐。吃饱了之后,我就来到门前的长廊上,坐进摇椅,闭着眼睛悠悠哉哉的度过大半个下午,或许在天气不错的时候,我会去打猎和钓鱼,等到了太阳落山的时候,我就到乡间的酒馆里去,和人一起吹牛、打牌,我会请他们喝酒,他们也会请我喝酒。我们哈哈大笑,通宵达旦,直到精疲力尽才回去睡觉。” 他说了这么一番话,语气真挚,感情充沛,成功的让半恶魔的眼睛从两个oo变成了两道--,只能说利维那颗悬着的心终于死了,他深深的吸了口气,“他们会恨死你的。如果你将这番言论拿到大庭广众之下谈论的话。”半恶魔在这人世间流浪了两百 多年。而在这段漫长到了可以让人类迭代多次 的时间里,他见识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和事——在人群中最危险的事情,不是谋杀,不是劫掠,不是强暴,而是要命的不合群。人类对于这点相当敏感和警惕,撕咬起来也十分凶猛,尤其是面对一个陌生的外来者,当他们不愿意和他们一起做同一件事情的时候,他就会被视作异类,随时可以推出去的外人,他会是平息民众愤怒的最好祭品,或者是某桩耸人听闻的罪行中的替罪羊。 北岩勋爵的理想说起来无可厚非,甚至非常高尚。若是他将这些话说给民众听,民众都会觉得感动,但感动之后依然会觉得说不出的古怪。他们甚至会觉得这个老爷是不是发了疯,不想留在伦敦,享受他的荣华富贵,反而要回到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乡村里,过着普通乡村的生活,就连平民们都会这样想,他身边的人更是别说了,他们宁愿相信他,只是在故弄玄虚,沽名钓誉,也不会愿意相信他真的就是这么想的。或者说,他们若是相信了他真的是这么想的,对他的攻击与仇恨只会越来越多,不会越来越少。谁叫他一下子将做人的标杆提到了一个圣人的标准呢? 谁愿意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干活,到最后还得不到相应的报酬——他比其他臣子更忠诚,更辛苦,更执着,却不向女王索要爵位,封地,伦敦的公寓,乡间的别墅,他甚至没有与一个贵女结婚,没有情妇,没有娈童,他身边只有两三个最基本的仆从。 他甚至对自己的地位与权利都毫不在乎。有他在这里,你叫其他的大臣和官员该怎么做?和他一样,那简直就是要了他们的命。不和他一样,女王就有一个现成的例子让他们感到难堪。上层社会的人有多么睚眦必报,利维再清楚不过,像北岩勋爵这种让他们时刻如梗在喉的人,除了少数真正的绅士和淑女之外,其他人只会将他恨之入骨,甚至于女王都不得不怀疑北岩勋爵这样做的背后是不是有什么更为贪婪的企图。 历史上将自己假扮成圣人的人可不在少数,多明我会会士萨伏那洛拉,反对富人骄奢淫逸,主张重整社会道德,提倡虔诚修行生活,因此得到了大多数民众的拥护,谁不说他品德高尚,为人正直?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差点彻底覆灭了美第奇家族,让当时的教皇亚历山大六世成了“撒旦的代表”,在他掀起的“恢复共和国”运动中,成千上万的人因为他的理想而死去或是活着受苦,他自己的结果也不怎么美妙——他曾因为民众的愤怒而受益,最后也死于民众的怒火。 还有托马斯.贝克特,亨利八世的密友,他亲自将其任命为大法官,上议院议长,而后在上一任坎特伯雷大主教死后,拒绝了罗马的任命,将这个位置交给了自己最信任的人,当时托马斯就说“自己无法忠诚于两个君主”,可惜的是亨利八世只当做这是托马斯的谦词,坚决让他穿上了法衣。 结果托马斯才上位,国王就迎来了昔日好友的背刺,为了证明自己对上帝的虔诚,托马斯一次次地在王权与教权的战争中站在了教会这边,在国王忍无可忍要将他收押判罪的时候,他逃跑了,跑到了法国,接受了亨利八世宿敌法国国王的庇护,不仅如此,在亨利八世又一次与教廷拉锯的时候,他竟然又跑回来,秘密与几位不服从国王的主教联系,这下子,亨利八世实在受不了了,就暗令四个骑士杀了托马斯。 但可能这才是托马斯的杀手锏,他还是坎特伯雷大主教,此事一出,人心惶惶,教廷立即大肆宣扬亨利八世的罪过,宣称要开除他的教籍——亨利八世不得不如曾经的亨利四世那样,赤足在寒冬里走到坎特伯雷大教堂忏悔罪过,并在之后的王权教权之战中做出退让——当然,最后他都报复回来了,但这桩事情还是将诸位君王恶心得够呛。 而距离他们最近的则是护国公克伦威尔,他是一个标准的清教徒,生活朴实,为人谦卑,他的人格魅力甚至能将他的行为准则蔓延到他的军队“铁骑军”,但也就是这么一个人,砍掉了英国国王查理一世的脑袋。 他们都达成了自己的心愿,人们将其誉为圣人。但事实上呢,他们的荣耀全都建立在对于王室的摧毁与折辱上,他们留给诸位君王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现在又有了这么一个无私忘我的好人,也不怪女王一直保持着十足的警惕——毕竟他们的理想都是虚无缥缈,至少君王们没法满足的,而为了达成理想,他们不会受限于任何法律或是道德标准。 “你说的很对,但,我的朋友,”北岩勋爵说,“这就是我的本性,无论他们相信还是不相信,利维,就像是我现在要求你不要再去吃那些鲜美的好肉而去啃草那样。就算你能够忍耐着一天,一个月,一年或者是更多天,但总有一天你会觉得无法忍受,”他坦然的展开双臂,将头搭在椅子的后背上说道,“公爵也曾和我说过,我应当随波逐流,而不是逆流而上。那天我回去之后,也思考了很长时间,我知道我现在所做的都是错误的,很有可能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但我已经做好准备,活见鬼,”他向前探身,豪爽的拍了一下桌子,在周围人惊异万分地看过来时说,“就这样吧,随便他们怎么看我,我不会改变,我也不想去改变。”他笑着说道,“我会欣然面对那个必将到来的结局。” 他微笑着看向神色阴沉的半恶魔,他和利维说话的时候多数是被后者说服,难得看到对方哑口无言,这个想法让他感到莫名的快活。 “哦,”他突然高声喊道,“那是我的鸭子汤吗?老板,在这里,那是我的鸭子汤。”果然老板端着一盆滚热热的,乳白色的鸭子汤向他们走了过来。他在桌上放上了更多的干面包和乳酪,“祝您用餐愉快。”他大声说道,“谢谢!”北岩勋爵也同样高声回应。 那些投注在他们身上的目光移开了,周围的人并未听到前因后果,而在酒馆里讨论到关键的部分而兴奋到大喊大叫,狂笑痛哭的人也不是没有,他们纷纷转过头去继续自己的事情。无论是谈话还是用餐 “我喜欢鸭子汤,我将来要养很多鸭子。”勋爵说。 这下轮到半恶魔,毫无胃口了,他将叉子往桌上一丢,想道——自己应该改变一下原先的计划了。 灰侦探 第93节 —— “伦蒂尼恩先生!”大卫.阿斯特惊奇的叫道. 半恶魔礼貌的摘下了自己的帽子,放在胸前,微微鞠躬,“请原谅,两位,”他彬彬有礼的说道,“我应当提前与你们约定(这是这个时代必经的手续),但我恰好经过这里,想起你们就情不自禁的来了。” “随便您什么时候来,您是这里的贵客。” 查普曼女士从一堆番茄后走出来,面带笑容,爽朗阳光,她已经发了第二次愿,也就是说只要再发一次愿,她就会成为耶稣基督的新娘,再也无法回到俗世中,但这点似乎并不影响她与大卫.阿斯特之间的感情。经过了之前的磨难与现在的障碍,他们的感情反而从世俗的男女之情上升到了更为崇高的柏拉图式的大爱之情。 查普曼女士无法再成为某人的妻子,就将女性的爱奉献给她的朋友和她的兄长——也就是大卫阿斯特,无法成为母亲,就将这份遗憾转化为对那些流浪儿童的仁慈与爱护。是的,原先的圣母亚麻小堂因为被举行过黑弥撒的关系,需要摧毁重建。在重建过程中,查普曼女士将从父亲这里继承的所有遗产全都投入其中,加上一些善心人士的捐款,这座小堂被改建成为了一个面积广阔的修道院,名为亚麻圣母女子修道院。查普曼女士是这里的管理者,女王没有往这里指定修道院长嬷嬷,意思也很明显。等到查普曼女士发了第三道愿,成为修女后,她就会成为这里真正的主人。 比起其他女子修道院,这里收容的孩子,也就是修女预备生要比其他地方更多,以至于它更像是一个孤而远,而非一个宗教场所。查普曼女士也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贵族女性,作为一个商人之女,她见多了人世间的林林种种,她没有白白的养着这些失去了父母的孩子,而是像修道院对待修女的预备役那样,给她们准备统一的服装,鞋子,定量的一日三餐,每天都要祈祷和做事。 有些人在厨房,有些人在缝纫或者是绣花,还有一些则跟着她在田地里劳作。 修道院的食物大部分还是靠采购,尤其是面粉和肉类,毕竟修道院还没有属于自己的磨坊和牧场。 修道院的后方,已经被开辟出了好几块菜地。现在正值春夏交季的时候,每块菜地都郁郁葱葱,无论是防风,卷心菜,豌豆,西红柿都长得非常好。这时候,查普曼女士正带着一群孩子在采摘西红柿,西红柿长势旺盛,硕果累累,一眼望去全都是红色的小灯笼。 查普曼女士选择的这种品种属于非常好吃,但不怎么耐储存的品种,她必须尽快将它们全部采摘下来,然后做成西红柿酱或者是拿到市场上去售卖。它雇佣来的农民在西红柿长到一英尺高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搭上架子,随着植株的长高架子也在不断的升高。但因为这个时代的局限,这些木架子基本上都只在三英尺到五英尺左右,这个高度正适合七八 岁的孩子穿梭其中,他们只要略略抬手就能碰到果实,倒是两个身形颀长的成年男女摘果子的时候,还要劳烦自己弯弯腰,低低头。 阿斯特今天是来拜望查普曼女士,顺道来帮忙的,见到利维,他和查普曼女士脸上的喜悦没有半点虚伪的成分。无论弗雷德里克怎样提醒,作为俱乐部的成员也曾亲眼见过半恶魔的无序和残暴,但在这两位好人的心里,自始至终,半恶魔都算是他们的恩人,即便他们无法成婚生子,还要终生受到监督和管理,这份恩情依然被他们牢牢的镌刻在心中,无法忘怀。 利维以一种不怎么符合现有道德规范的方式,仔细观察了一番乔普曼女士,她挺直了腰背,任凭他上下打量,这可不是什么猥琐无礼的行为。查普曼女士是恶魔领主穆林已经接受,但最终不得不被迫放弃的祭品,别说是利维,就算是查普曼女士本人也不敢抱有什么侥幸心理,她是恶魔曾经咬在嘴里的猎物,祂尝过她的血和肉,甚至差点因为她同时收获了一个高洁的灵魂。 何况当时穆林可是堪称屈辱的被打回了地狱。你要说祂不会迁怒到查普曼女士与大卫阿斯特身上,怎么可能? 半恶魔的眼睛就是最可靠的标尺,就像是野兽能够判定猎物的年龄,疾病或者是其他生理状态,恶魔们也能判定一个人类有没有被同类打上烙印,有没有受到地狱的侵蚀,距离堕落还有多远?他甚至小心的嗅了嗅空气中的气味。说实话,这种气味并不符合他们这些地狱种子的喜好,温暖,祥和,芬芳,生机勃勃。 “没什么大问题,”利维说,而后他看到大卫阿斯特和查普曼女士不约而同的放松了紧绷的脊背。大卫.阿斯特甚至率先一步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说起来也真是讽刺,半恶魔在他近两百 年的生命里,也见过了不少忠贞的爱人,但他们几乎都没能得到一个好结果。 原因出乎人们的意料,就是因为他们太虔诚了。这么说吧,如果查普曼女士是个完全符合现有社会道德规范要求的,循规蹈矩的好女孩,她可能在被选定为祭品的那几天就彻底崩溃,无法挽回了。就算是她的爱人能够冲上祭坛,她也没法听到他的呼唤,并且给予回应。 大卫.阿斯特呢,若他是那种守旧的,诚信的绅士,他也不会去听从一个半恶魔的全劝诱,他只会坐在黑暗的房间里,喝着苦涩的茶水,等待俱乐部,或是教会给他回应,他会为自己的未婚妻哀悼,甚至终身不婚,也有可能。但他不会舍弃自己的信仰,在一个恶魔的唆使下去和另一个恶魔搏斗。 但就是因为这两个人的信仰都不怎么纯粹,才将一个原本应当悲惨至极的结局转化成了现在看起来还不错的进行式。 第313章 半恶魔的烦恼(中) “我还带来了一些礼物,”利维说,“路上买的,临时起意,请不要太在意。” 查普曼女士当然不会在意,她的财产虽然大半都用在了重建修道院上,但还是有一部分被存在银行里,每月都能拿到大约十个金镑的利息。比起那些纨绔子弟,娇娇淑女们,一个月十个金镑可能还不够他们购买马具或者是制办帽子。但在这座修道院里,它可以保证每个人都能衣食无忧——至少在面粉和蔬菜基本上可以保障供应,别小看这个条件,在伦敦有上千所济贫院和孤儿院,能够保证每个人都吃饱,简直就是一桩了不得的善行。大多数慈善机构只能保证你不饿死。还有一些人宣称,如果让这些受救济的人吃饱了,反而会滋生出很多丑陋的欲望,倒不如让他们一直维持在半饥不饱的状态里,可以让他们更温顺,更听话也能少生事端。 而当修道院的两名杂工跟着大卫先生的仆人走向马车,动手从行李架上将那几个木箱搬下来的时候,就忍不住抽起了鼻子,眼中也露出了渴望的神色,这些箱子里装满了牛油、火腿、肉肠、奶制品,奶制品和肉类在修道院里,或者说在其他慈善机构里几乎都是绝迹的,管理者们需要精打细算,保证每一子儿都用到合适的地方,也就是用来满足他们个人的私欲,他们会着重喂养其中几个漂亮的孩子,保证他们面色红润,声音洪亮。在捐款的人参观济贫院的时候,他们就会将这些孩子推出来,作为受接济人的代表,而这种如同演戏般的行为,也被人们所默认,不会有人不给面子的说想要见见济贫院里的其他人,或者是去看看济贫院的厨房。 肉类和奶制品也确实是太贵了。查普曼女士偶尔会购买一些牛奶,给修道院中那些还不足三岁的孩子 ,但要说到昂贵的肉类,有这笔钱,她更宁愿去买糖蜂蜜和烈酒。别以为这些东西是她自己拿来享用的,糖和蜂蜜,可以让一个得了病的人快速恢复过来,也能让孩子变得更加强壮。酒呢,可以用来擦拭伤口,降低发热的几率,也能在某人昏厥的时候口服来增强血液循环,让心脏更强有力的跳动,这些都是作为医药配置的,并不是作为食物。 查普曼女士带来的那些孩子可能隐隐嗅到了空气中弥漫着的,那股陌生或者不那么熟悉的美妙香味,他们深深的吸着气,但手下和脚下都没有停,还在不断的走来走去,快速而小心翼翼地摘下那些摘取成熟的番茄,他们都是一些懂事的好孩子,也知道自己能够来到这座修道院何等幸运。他们之中就算没有去过其他孤儿院或者济贫院的,也会有大孩子告诉他们那里是怎样的一个魔窟。 在这里他们都能吃饱,有个温暖的,独立的床榻可以睡。他们有小毯子和自己的衣服鞋子,这里的嬷嬷和杂工也在查普曼女士严厉的监管下,不敢随意克扣他们的食物,对他们动手动脚或者是殴打他们 。而查普曼女士也一早告诉过他们,这里除了她没人可以把他们赶出去,免得这些孩子在她看不见的地方遭到教唆和勒索。 查普曼女士也看到了箱子上的商店标志,“太谢谢您了。”她满怀感激说,“孩子们很久没有吃到肉了。” “礼物就是要带给人惊喜的。”利维说,查普曼女士展颜而笑,她转向一个杂工,“把这些都搬到厨房去,让嬷嬷们收起来。”她想了想,告诉他们说,“请她们先拿一部分出来准备今天的午餐,我们要招待一个很好的客人。” 杂工听了顿时眉笑眼开,大声应诺,他一口气将两个箱子搬在肩肩膀上,似乎一点都感觉不到其中的沉重。健步如飞的跑向了厨房,利维注视着他的背影,“这也是?” 查普曼女士轻轻颔首,“是的,也是一个不幸的可怜人。事实上,亚麻圣母女子修道院已经聚集了很多因为各种原因被卷入另一个世界的普通人,他们就和查普曼女士一样,即便没有成为祭品,也因为沾染了地狱的气息,而无法回到原先的生活中去,一些人甚至还失去了最亲的亲人和可信的朋友,他们大多都是被俱乐部安排过来的,但也有教会给予救助的一部分人在里面。 “那些人怎么样了?”利维问道,他一面和大卫.阿斯特并肩并肩的走向修道院大门,一面低声问道,“情况还不错。”大卫.阿斯特说,能够从玛帕斯的迷宫中存活下来的人都有一颗坚强的心脏与顽强的意志,他们在魔鬼的狩猎和折磨中都没死,回到这里后就更不会死了。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水晶宫事件的后续了。原先在那失踪的上百人里,除了库茨男爵夫人,狄更斯先生以及另外几个重要的宾客。女王陛下的意思是,其他人都由驱魔人设法处理掉,处理在地狱里也行,在人世间中处理掉也行。总之,女王陛下并不希望他们多嘴挠舌,说出不利于博览会的事情来。 毕竟随着博览会声名鹊起,前来参观的人越来越多,引发的影响越来越巨大,嫉妒与敌视的声音也在响起。如果让他们知道,为了这座宫殿死了这样多的工人,不仅如此,他们甚至没能获得应有的报酬和抚恤,家人也没有得到妥善的安置,即便在其他国家也在不断的发生这种事情,这个污点还是会招来他国凶猛的嘲讽与攻击。 博览会还要持续到今年的十一 月或者是明年的一月份,无论如何,女王也不想让这座辉煌的事业中途夭折。驱魔人这么说的时候,约拿罕见的保持了沉默,大卫.阿斯特也没有任何一样,利维还以为他们终于屈服在权力的淫威下,没想到就在确定过最终的幸存人数后,约拿阻止了那些驱魔人,他以他自身的荣誉和地位做担保,这些人不会对博览会的进行产生任何妨碍。他承诺,他可以设法接收这批人,圣博德修道院也好,或是其他地方的长老会的修道院也好,总之,他不会让这些人沦落为空洞虚名下的牺牲品。虽然半天使没有说出任何威胁的话语,但既然他说了,就表明这件事情,他会固守底线绝不退让,半恶魔没有去特意关心。但后来他听说这些人并没有被安置在圣博德修道院或是长老会的控制范围,可能是女王担心这些人如果送到了长老会那里,说不定将来也会成为长老会摆上棋盘的一枚棋子。 所以这些人在经过了净化仪式——这笔钱居然是女王陛下出的,就被送到了圣母亚麻女子修道院。 “这里面还有几位先生,”查普曼女士低声说,“等他们修养完全了,就会被转移到其他的教堂或者是修道院去,女性和孩子可以留在这里。” 对于这些人来说,这个结局当然是可悲的,他们必须要离开自己的家人,明明活着却像死去一般,他们也没法办法继续自己之前的生活,无论是工匠还是商人,他们都得成为修士或者修女,就连孩子也是一样。但比起被留在地狱里,或者是被秘密处死,这种结果又不知道要好上了多少倍。 “无论如何,他们还活着,活着,才能考虑今后的事情,您说是吗?”查普曼女士低声说,她不单是在说这些水晶宫案件中的幸存者,也是在说自己。 从十三 世纪到如今,如何处理这些曾经收到地狱侵袭与污染,但又侥幸生还的可怜人,从来就是一桩 棘手的事情。曾经的教会采用一种非常简单粗暴的方法,那就是将他们全部打作撒旦的信徒,恶魔的同伙全部拉去烧掉,或者是投入河水,除非你足够位高权重,身家显赫。近几年来他们的方式略有改变,所有声称自己进了地狱,遇见了恶魔的平民,都会被抓起来,他们会被判定精神失常,是个疯子,送到某个偏僻的精神病院。而在这个精神病院里,管理人员和护工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让他们逃出去,他们被关在只有一个小孔(用来送水和食物)的房间里,无论怎么哀求,怎么祷告,都只能在那里绝望的等待着必然到来的结局。 一些人会在几天或者几个月内,就因为加注在肉体上的折磨与无望的未来而自杀;一些人会得病,在没有医生和药物的状况下迅速死去;还有一些人,他们会引来在人世间游荡的小恶魔和精怪,这些地狱的滋生物对曾经被地狱留下标记过的灵魂十分热衷,它们会迅速找到他,而后将其撕碎 吃掉。 后世的人们经常会奇怪,在这个时代并不具备所谓的人文关怀,为什么会有那样多的精神病院?而且每个精神病院都有这样多的患者需要收容,难道维多利亚时期的人全都是疯子不成?他们大概永远无法知道这个问题的真正答案。 不得不说,约拿愿意做出那样的承诺,又愿意将这些人交给亚麻圣母女子修道院,可以说是勇气与责任感具备,还有他对朋友的信任——“我都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和他认识,关系还这么好了。” 利维酸溜溜地说,大卫没好声气地回答说:“这还要归功与你呢,伦蒂尼恩先生,你当初可是借了我的名头才进了圣博德修道院。”然后一转身半恶魔就跑去偷走了人家的圣骸…… 但毫无疑问,这句话中没有多少抱怨的成分,大卫甚至有些好笑,正因为他身边的这个半恶魔经常会显露出这种只有人类才会具有的性格特征,他才觉得这个半恶魔未必会如他的同类那样残暴无情。 半恶魔的心中却平静无波,他怎么会在乎一个人类与另一个人类之间的往来呢?但他知道如果他这么说,那个人类一定会感到很高兴,甚至惊喜,就像是一头对着谁都狂吠的狗,却愿意对着自己摇尾巴,想到这个比喻,他自己都不由得暗自发笑。 大卫丝毫没有察觉到半恶魔的想法,他继续说道,“玛哪俱乐部与歌斐木俱乐部经常邀请约拿先生一同参与行动——而约拿先生也从来没有推辞过。” “他真是个好人,对吧。”利维真心实意地赞叹了一句,“这里有俱乐部和其他宗教部门的人吗?”总不见得让一群隐患在这里自生自灭。 “原先修道院就有一名半天使和两名俱乐部成员驻守在这里,一名修女和两名嬷嬷。” 圣植俱乐部可能是现在的英国,少有的容许女性和男性一样工作,并且地位平等的地方了,愿意为王室效力的半天使数量原本就不多,再要强求性别,圣植俱乐部最初的框架只怕都没办法搭建起来。 “后来长老会那里也派来了三名苦修士。”这样除非是恶魔王子或者是君王降临于此,这座修道院可以说是相当安全了。 “那么除了我之外,”利维又继续问道,“还有谁来看过这些人吗?” “弗雷德里克,”大卫回答说,“还有他的兄长。” 原来是那位威廉先生。相比起在大瘟疫中从一名默默无名之辈,摇身一变为炙手可热的新贵的弗雷德里克,他的兄长反而不为人们所知,他原先在汉诺威公国担任大使,疫情后被女王召回到伦敦,可能要用他。人们都说,女王始终没有忘记墨尔本子爵,并且将这份怀念延伸到了他的子孙身上,或许不用几年,兰姆家族会重新发达起来。 不过比起朋友,墨尔本子爵的敌人更多,他的敌人肯定不会想要看到他的后人东山再起,他们一定会使用各种手段将这两兄弟打压下去。威廉.兰姆的独子不久前在宫学中因为疾病而去世,就很可能有这些人的手笔,虽然非常卑劣,但对一个爱孩子的父亲来说,肯定是一大打击。 如果只是弗雷德里克,利维还不会太在意,弗雷德里克,我们的男爵先生现在是伦敦警察厅的厅长,在知道有另一个世界之后,他也会对这些可能会引来灾祸的人多加注意,恶魔们或许会亲自出手,但有些时候祂们也会诱惑人类堕落,成为祂们的马前卒,也有可能祂们只是引导他们作恶,至于做什么恶,在哪里做,做多少,恶魔们不会在意,祂们只要能看乐子就好, 但威廉.兰姆来这儿就有些耐人寻味了,难道他是在为女王做事吗?如果他为女王做事,半恶魔在心里吱了一声——比起那群无用的蠢货,这位至少出生在贵族家庭,曾经做过外交使节,年轻英俊又有这一份旧情在里面的先生,他很有可能会被女王陛下当做取代北岩勋爵的最佳人选。 他来到这里,可能就是为女王观察这些幸存者。虽然女王曾经希望他们一个不留的去死,好保住博览会场幽魂出没的秘密,但既然他们现在已经得到了约拿的庇护,那么他们其中或许也有能用的人。 利维不高兴的瘪起嘴。他原先推动驱魔人莉莲去做那个召唤玛帕斯的人,就是为了避免俱乐部的成员在这次行动中崭露头角,成为北岩勋爵的威胁。但看来女王陛下是准备另辟蹊径了,没错,按照教会与圣植俱乐部无法公之于众的法律与条令——另外一个世界的秘密,不被允许向不知情的外人透露,除非他已经被卷入了。 当然,这里还要看被卷入者的身份与条件,一般而言他会迎来两个结局,结局之一就是成为教会或者是俱乐部中的一位成员。另外一个结局……也就无需多说了,但女王难道真的愿意将平民引入这个权利圈?这个权利圈并没有摆在明面上的权力和利益,但一旦涉及到青春、美貌、寿命、健康,多的会是权贵纷之沓来的前来想要与之交易与谈判。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北岩勋爵,北岩勋爵不就是因为机缘巧合的被威灵顿公爵看中,才从军队里进入了圣植俱乐部,然后成为歌斐木俱乐部的首领吗?他现在甚至还是玛哪俱乐部的首领,这意味着两个俱乐部的秘藏都能够供他随意使用——最简单的做法,他拥有藏有人类灵魂的“煤块”的决定权和使用权,这些“煤块”可以拿去与一个大恶魔做交易,而只要交易人保持足够的冷静和理智,他完全可能从大恶魔这里交易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随即半恶魔就微笑了起来,他想到了,女王陛下可能有意让这些人成为十九世纪的驱魔人,比起现在的驱魔人,他们没有被利用后无情舍弃的怨恨,也没有生来颠沛流离之下养成的不驯,他们对政府与女王依然抱着信任与敬爱,虽然经过了这么一遭,但不管怎么说,最后救了他们的还是女王的下属——至于女王陛下曾经有意封口的事情,俱乐部的成员不会多嘴,驱魔人即便说了,他们也未必会信。 至于半天使,拉结是女王的侍女,约拿就算是为了这些人的性命,也不会说。 他们若是成为新一代的驱魔人,即便女王用了之前的驱魔人,也有一股力量与他们相互制约,若是他们表现出色,陛下还能利用这些“狗鱼”来激励俱乐部里的那群“鳗鱼”更快地游动起来——没看有了北岩勋爵,玛哪俱乐部里的那些绅士们都变得殷勤起来了。 第314章 半恶魔的烦恼(下) 查普曼女士当然还没有疯狂到让这些可能还在噩梦中沉沦,无法挣脱的幸存者和修道院的孩子们住在一起。 从空中往下俯瞰,新建的亚麻圣母女子修道院是一座非常奇怪的建筑,它原先只是一个位于街道末尾的小礼拜堂,主要提供给附近的居民祈祷,忏悔,最多的时候也只能容纳几十 个人。这样一座小礼拜堂,即便全部拆除后空地也不足以建起一座修道院。所以在最初规划的时候,征得女王陛下的同意,查普曼女士就将亚麻圣母小堂左右两侧的地块都买了下来。 原先的亚麻圣母小堂作为中心,左侧是一片狭长的荒地,这里曾经被一个啤酒厂作为储水塔的安置地点,但不多久,啤酒厂因为发生了泄漏事故而导致工厂主破产,他将厂房和仓库都卖了,储水塔也卖了,但这片地地方又长又窄,就算建仓库也显得过于狭小,还没法留出进出所必要的通道,所以就一直被荒废着,直到查普曼女士把它买下来,改造成了修道院附属的花园和菜地。这里还建有几座小屋用来储藏农具、菜种和花种,以及手套、围裙等工作时的必须穿戴。 小屋后方还有一座很小的压力水井,因为这里距离泰晤士河太近,里面的水基本上不能喝,但用来浇灌菜地没什么问题。 而在小堂的右侧,则是我们曾经提到过的鱼市场,于是上已经拆除了。但在拆除之后,这块地的所有人因为人数众多一直没能达成一致,以至于这块巨大的斜角四方形地块一直被空置着,附近的居民一直把它当做垃圾场,就算是冬天,这里也可以说是臭气熏天。等到居民们受不了,就花一点钱,雇几个工人,把这些垃圾推到泰晤士河里去。但好景不长,只需要几个月,他们又能把这里堆满。所以当查普曼女士提出要以一个优惠的价格买下这块地的时候,无论是这块地的所有人,还是附近的邻居,都表示了强烈的欢迎。 不过很快他们又产生了另外一种不满,他们原本以为这里将会建起一座漂亮的教堂,或者是适合一位虔诚的女士安居的公寓,或者是小楼。但事实上,在高耸的围墙后,矗立起来的是一座在东区非常常见的联排公寓。这种公寓基本上都有三层或是四层,每层都有五六个房间,可以容纳几百个人,而且随后查普曼女士又收养了那样多的孤儿,他们顿时担心起来,以为查普曼女士是想要在这里开设一个济贫院。 “济贫院绝对不可以!我们这里可是体面人住着的地方!”一个妇人这样愤愤不平的喊道,谁都知道,进了济贫院的都是一些什么人?小偷、妓女、强盗,如果他们在这里,这个街区就别想得到安宁了。 另外一些人则在担心,如果真的住了那么多人,他们会不会迅速累积起大量的垃圾和粪便,弄的这块地方比原来还要糟糕呢? “我想开设的是医院。”查普曼女士,对利维说,“但我没有这个资格。如果是一位绅士,哪怕只是一位男性,他有足够的资金,向人们说想要开设一家医院。人们即便不会支持,也不会反对,但若是一位淑女想要做这么一件重要的事情,所有人都会来阻止她,一个连自身的情绪都无法控制,自己的财产都无法掌握的女性,能够做出什么可以理智的决定?他们会下意识的寻找她的父亲、兄长、丈夫、监护人,总是一切能够为她做主的人,最重要的,一个男人。 事实上就连她在建造这座女子修道院的时候,即便她是出资人,那些负责工程的人,建筑设计师、工头、商人,还是会下意识地寻找一位先生。当他们意识到自己要和一个女性谈论正经事儿的时候,浑身上下就像是着了火似的。 最后,查普曼女士穿上了修女嬷嬷的服饰,他们才总算安静了点,毕竟有很多时候,修女嬷嬷作为修道院的管理者,总是需要和这些人打交道的。而且她既然已经是基督的新娘,也就代表着她已经脱离了世俗,不是他们需要保护和监管的对象了。 “你怎么会有这个想法的?” “因为之前的大瘟疫,”查普曼女士说,“斯诺医生曾经来拜访过我,他和我提起了这场瘟疫,也说起了他的意愿。他说,事实上,当时如果有足够多的病房,足够多的人手,可以照料和看护这些病人的话,他们之中有很多人是可以得救的。” 但那时候伦敦人还没有这种集中医疗的概念,他们还是遵循几个世纪世纪之前的办法。一旦发现有人得了病,就将他连同他身边的人直接关在他所在的那栋屋子里。这种方法对于天花、黑死病这类通过接触传染的疾病可能有点用处,但对于霍乱、痢疾这种会通过水源传染的疾病,几乎就没有什么作用了。 即便病人身边的亲友可以照顾他们,但你能要求这些没有经过任何培训的人去标准的,无害的处理病人的呕吐物、粪便和擦拭身体后流淌下来的污水吗?那可太过为难他们了。但在医院,这个问题就很好解决。 “你和别人说过这件事情吗?” “还没有。”查普曼女士狡猾的笑着说,“之前他们以为我要开济贫院,就有颇多人怨言不断了。如果他们知道,我要开的是个医院,而且有可能在瘟疫中收容传染病人的话,他们可能会举着火把,把我绑在火刑架上,活活烧掉吧。” “他们就没有想过,若是再发生了那样的大瘟疫,有你这么一座医院,在他们之中的很多人都能得到就近的治疗和看护吗?” “不曾死到临头,”普曼女士不客气地说,“他们总会以为自己肯定就是那个百病不侵的幸运儿。” 大卫.阿斯特不禁露出了一个礼貌的微笑,半恶魔则拍了拍手掌,附和道,“您这样说,我倒希望真的能够再来一场瘟疫,这些人的嘴脸一定相当有趣。” “这就免了吧。”查普曼女士敬谢不敏。 只是这座作为预备医院而建造起来的联排公寓,还没等到真正需要它的人入住,就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它有两个出入口,都装了坚实的铁门,门很小,只能容许一人进出,一扇通向这座修道院的码头,一扇则通向修道院——它和修道院之间间隔着一道高度达到了十五英尺的围墙。门扉从铰链到锁杆都非常结实,毕竟在之前的大瘟疫中,也有被送到医院,然后逃跑的病人,他们的逃跑可是引来了好一场大混乱——现在只要把两道门全部关上,它就是一座警备森严的监狱,。 “需要我陪您一起去吗?”大卫.阿斯特问道。 半恶魔意味深长地注视了他们一会:“打搅情侣的人都该被马踢。” 这句话说的两个人都不由得露出了羞涩的神情,但很快他们就恢复了平静。查普曼女士直接将钥匙交给了利维,“我在厨房里等您,先生。”她说,利维谢过了查普曼女士对他的信任,目送两人沿着小径离去,等他们走远了才转过身去,打开了那道小门。 灰侦探 第94节 如果换做一个普通人,他可能很难探明威廉.兰姆来到这里的时候,和什么人面对面的接触过,他们又说了些什么,达成了怎样的协议?但对于半恶魔来说,他们生来就有辨别人类痕迹的能力,何况利维还要比他们多了一项特殊的天赋,那就是他能够嗅出空气中弥漫着的情感分子,感情越激烈,留下的气味就越浓郁,有时候利维都能觉得自己能够在空气中看见这些聚合成团的小粒子,它们色彩纷呈,对比鲜明,从门厅开始,然后到走廊,楼梯,再到每一个房间。 这里的每个房间都是从外面上锁的,房间上方有一个小门,可以放进一整条面包,也可以放进一个杯子查普曼女士说,每天他们都会往里面放置一整条面包,然后放进一杯水。。 她是做过黑弥撒中的祭品的,她知道这些人可能还要被记忆里的恶魔纠缠上很长一段时间,虽然这些恶魔未必能够从地狱爬到人世间上去,但人类的幻觉与梦境原本就是一种可能模糊生者与死者界限的行为,有很多意志薄弱的人,甚至可以在睡梦中因为恶魔的滋扰而失眠、受伤,甚至死亡。即便他们已经进过了净化仪式,他们依然需要自己坚强的意志力挺过很长一段时间。 或许有人要问,只给他们提供面包和水是否过于苛刻。事实上,这些人也最好能够在斋戒一年或者更久,动物的血和肉都有可能引发他们潜藏在灵魂深处的那种恐惧,或者是被激发出来的恶毒。这里面可是有好几个吃过同类的家伙,利维可以嗅他们从喉咙里流出的恶心气味。 在那几个吃过同类血肉的人类房间前,威廉.兰姆留下的气味尤其浓重,他可能和他们长久的交谈过,仔细的观察过他们,但从空气中的成分辨别,结果可能并不是那么令人满意。 获救的人总共有三十七 个,但里面除了男爵夫人之外,就只有一名女性。对,只有一名。 小恶魔和地狱生物原本就最爱袭击人类中的弱者,而那些或是因为恐惧,或是因为绝望而放纵自己欲望的人,第一个挑选的捕猎对象,也是女人和孩子。 这位女士被单独安置在了联排公寓的最角落的一个阁楼里,这可能并不是一种排斥,而是一种保护。在这里,她听不见那些犹如野兽般的咆哮与诅咒,也感觉不到其他人给他带来的恫吓威胁,利维从那个小窗看出去,甚至能看到这里居然还有一扇没有被完全封死的窗户。从那道缝隙里,夕阳的光芒正在撒进屋内,即便只有浅浅的一条线,感觉也是那样的温暖,那样的明亮,等到夜晚降临,就会有月光或者是星光洒入其中。这仿佛是在告诉这位女士,她已经回到了人世间,她不会再受伤害了,她还活着。 利维当然认得她,毕竟那时候所有的受害者都经过了他的手,免得有恶魔蛰服在他们的体内潜入人世间。 必须要说一句的是,那位威廉.兰姆先生的气味在这里居然是最薄弱的。他可能就在这个房间门外站了一站,都没有走进去,就转身离开了,为什么呢?想起那时候他们在展厅里的看到的那一幕,利维大概可以猜得出他的想法——俱乐部的成员们当然不会对这位女王的特使有所隐瞒。 这位女士还未结婚,那天她是和自己的未婚夫一起去博览会场参观的。在这个时代,如果已经有了婚约,那么未婚夫妻在获得了女方父母的允许后是可以带着一同出游的,只是不能过夜。一旦过夜,他们就非结婚不可。 这对小情侣大概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遇到这样的事情。他们落在了玛帕斯的手中,唯一称得上幸运的是,他们恰好有恶魔们最爱摧毁的东西——爱情。他们被关在了同一座展厅里。这座展厅里只有冷冰冰的珠宝,没有任何可以拿来解除饥饿或者是干渴的东西。他们坚持了几天,也有可能只是几小时,毕竟恶魔们可以随心所欲的混乱人类的感知,让他们觉得一天像是一个月,一年像是一秒钟。总之在他们看到的场景中,是那位先生先动了手,他想要掐死自己的未婚妻,然后喝她的血,吃她的肉——他想要活下来——他可能在道德上会遭到人们的指责与诟病,因此声名狼藉,但那时候他可能想不到那么多,他更想不到是,当他以为已经将未婚妻掐死了,并且试图用打碎的玻璃割开她的喉咙,痛饮鲜血时,他的未婚妻,看似娇小柔弱,天真到没有任何心机的女孩,却拔出了自己的帽针,一下就刺进了他的眼睛! 伦敦女性的帽针原先就和别针一样精致,细巧,但伴随着治安情况的一再恶化,就有人提出应当为她们配置一件随身武器。只是一位淑女,无论是带着刺剑,还是带着匕首,都是一桩相当不雅观的事情。于是她们就想到了帽针,毕竟这时候的女性出外都必须戴着帽子,而帽针则是穿过发髻,将帽子固定在上面的一种必需品。 很快帽针就从原先的一根手指长变成了一根手掌长,材质也从铜或者是银变成了黑铁或者是精钢,它们的尖端被打磨的格外锐利,以至于在平常的时候需要带上针帽,免得挫伤主人或者是别人。 这根帽针从那位先生的眼睛直接戳进了他的大脑,他一下子就倒了下去,可能死了,也可能没有死,但最让那些俱乐部的绅士们感到不快与厌恶的地方来了—— 这位淑女做了他未婚夫想要对他做的事。 不仅如此,他们还看到她吞噬了未婚夫的尸体后,时不时就有一个恶魔踏入这个展厅,对她施以暴行,这不是她的错,但利维向,那些所谓的绅士们肯定更愿意让她去死。无论是说她被恶魔迷惑了心智也好,还是说她本性就是这样淫荡和邪恶也好——可惜的是,即便是约拿,也只是淡淡的瞥了她一眼。这里的人哪个不是满身罪孽? 半天使没有舍弃她,或者是惩罚她,其他人也只得暂时偃旗息鼓,但从威廉.兰姆的反应上来看,她可能不会被现在的社会再接受了,她最好的下场。也不过在某个荒僻的修道院里,接受修女们的鞭挞与辱骂,在苦修中终此一生。 利维站在门外默默的观察着这位女士的一举一动,他发现比起其她处在癫狂与恐慌中的受害者。她明显要更加坚强一些,她的帽子衣服都已经在净化仪式中被烧掉了,取而代之的是修女的头巾和长袍,但她没有戴着头巾,而是用水打湿了头发,而后用手指将头发梳理起来,梳成一条大辫子,用一根灯芯草绑住,整整齐齐的放在胸前。 她穿着长袍,但挽起了过长的袖子,同时用头巾系在腰间,免得过于宽大的袍子晃来荡去,也更能保暖她的被褥被折叠的整整齐齐,放在盘子的面包,虽然只能用手撕碎,但也没有丢的到处都是残渣,地上也没有水渍,杯子里的水都喝完了,看得出曾经被擦拭过。 就在利维预备走开的时候,她突然做出了一个奇怪的举动。这个房间为了避免受害者们因为精神崩溃而伤害自己,几乎没有多余的家具,只有一床灯芯草的垫子铺在地上,上面是亚麻的床单,一床毯子,一个枕头。除此之外,盛装着面包的盘子和喝水的杯子都是木头的,而且是那种柔软的松木。就算他把杯子或者盘子敲碎了,也没法伤害到自己。 房间里没有灯,光照来自于窗上的那道缝隙,墙壁也都是木质的隔板。上面虽然涂刷了白垩,但白垩是一种可以放在面包里来代替面粉的东西,只靠着那么一点,恐怕吃不死人。 利维看到那个女孩突然仰面躺在了地上,然后她举起了那只木头杯子,用力的砸向了自己的肚子。这种疯狂的行为让半恶魔想到了一个可能,他悚然一惊,低下头,仔细的去嗅空气中的味道,威廉.兰姆的和这位女士的,还有几个陌生的气味,可能是这里的修女嬷嬷在送餐的时候,在这里留下了属于自己的味道。 他捕捉到了那个微弱的,细小的,若有若无的气味,对方的无法捕捉并不是来自于弱小,而是来自于他的能力——那个杂种已经懂得怎么隐藏自己了,半恶魔不再犹豫,他捏出那只小蜡烛头,随手一搓,点燃了蜡烛,他将蜡烛头靠近门把手,只听咯嗒一声,门锁开了,半恶魔推门走了进去。 第315章 一个新的小杂种(上) 房间里多了一个人,女孩当然免不了大吃一惊,木头杯子咕噜噜的滚落在了地上,她正想要叫喊,半恶魔,已经上前一步,伸手一拂,一股倦意顿时席卷而上,让她立即昏睡了过去。 利维低头看了他一眼,屈膝在她身边半跪下来,她一只手从袖口中抽出了一柄又细又长的匕首,另一只手掀开了女孩的长袍,就像是每一个尚未怀孕生子的女性那样,女孩的腹部白皙细腻而又平坦,但这一点也引不起半恶魔的兴趣,他全神贯注地伸出手指在子宫的位置来回揉按,别忘了这里的每一个幸存者都经过净化仪式,如果她怀着恶魔的孩子,那么执行净化仪式的教士不应该没发现——是这个地狱种子躲藏的格外好,还是这个教士有意放纵呢?作为半恶魔,利维,不得不考虑更坏的那个结果。这位女士是一个女性,而且对于那些刻板守旧的教士和绅士们来说,她还是一个品行败坏罪孽深重的女巫。 他们期望的是,这位女士即便面对死亡,也应该顺服的去做一个受害者,而不是加害者。若是她被她的未婚夫杀死,吞噬血肉,灵魂落在恶魔的手中,不得解脱她们,这些人或许还会感叹她的忠贞惋,惜她的早逝,祈祷她的灵魂可以早日升上天堂——虽然根本没他妈的用——谁都知道,祈祷起不到任何作用,除非有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去和恶魔抢夺祂的猎物。 但她叫他们失望。她反抗了,不仅如此,在反抗成功后,她还反过来吃了她未婚夫的肉,更在遭受恶魔凌辱后也没有自杀。没错,自杀是一种罪过,但在这种情况下,自杀反而成了一种值得勉励的行为。自古以来,为了保守自己的贞洁而自杀的女性虽然一样要被炼狱中的火焰灼烧,但诗人们和戏剧家们也总不吝于在自己的作品中赞叹一番的。 可就是这么一个毫无价值的女性。她的腹中如果有一个半恶魔,反倒就成了炙手可热的一件货物,或许是因为之前经过了这样多次的黑弥撒,以及见过了这样多的半恶魔,有些人总会错误的以为半恶魔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生物。 事实上,要举办一场成功的黑弥撒就不太容易,召唤恶魔,让祂从地狱攀爬到人世间后,能够确保一事不出错,没让恶魔杀了在场所有的人,也是一种幸运,而恶魔若是玷污了祭品或者是女性辅祭,她们也未必会怀孕。就算是怀孕了,地狱的种子会飞速的汲取母体的营养,好让自己尽快长大。而在这个过程中,很多因为社会的要求而总是穿着紧身衣,减少饮食,甚至有意吞食蛔虫或是染上结核病的女性是否能够支持到半恶魔长成诞生的那一天还未尝可知。 那么等到半恶魔脱离了母体呢,你以为就算结束了吗?不,还要看这个半恶魔身上是人性多一点,还是兽性重一点?如果兽性占据了上风,将来他固然会是一条嗜血的猛兽,但无法被控制和使用,他的下场也不过是被零切碎割,做成魔法用具或者是下一场黑弥撒中的祭品而若是人性大于兽性呢,那还要看他的人性是否被影响到了他的战斗力,有不少半恶魔虽然生性邪恶,但不知道从哪儿继承来的人类良知会与他的本性相冲突,一些较为多愁善感的孩子往往会接受了错误的教育后选择自杀,他们要自杀又相当容易,毕竟他们的爪子就像刀锋一样的锐利——如果具有理智,又具有战斗力的半恶魔,不是那么珍贵的话,利维也不会得到这样多的特权。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那时候进入展厅的都是顶着一只大乌鸦头的恶魔,谁知道里面会不会有玛帕斯的分身呢?甚至于就是玛帕斯本人,如果是玛帕斯的儿子,那么这桩买卖可真是做得值当极了。 半恶魔将手放在女孩的腹部后,子宫的位置依然毫无动静,就像是里面根本就没有存放过任何邪恶的东西,没有咕哝声,没有凸起,没有变色,也没有变得冰冷。那么这会是个错觉吗?半恶魔咧嘴一笑,真抱歉,他在心里说,这次我更愿意相信你妈妈。 他不再迟疑,又从上衣的内袋里抽出了一个小盒子。他慎重的将小盒子放在距离他和女孩都有一段距离的地上,而后迅速的打开,并且后退,一打开里面就散发出一股温暖又光明的力量来——一根天使的羽毛,拉结在这里准会觉得有点熟悉——她爸爸的。 可惜的是那时候这位天使已经堕落了大半,随时可能坠入地狱,可用的羽毛所剩无几,而且从效力上来说,还不如约拿这个半天使的——利维想着,如果大卫不是他的契约者他会立即想办法从他的胃里掏出那根羽毛来。 做完了这一道防护手续,利维重新回到女孩身边,他将长袍推到女孩的胸部下方,褪掉她的灯笼内裤,让她的整个腹部完全的裸露出来,他用那柄匕首按在那如同雪堆一般的皮肤上,而后慢慢下压,一滴血珠从刀尖上迸出,随后就是一条又细又长的血线。 半恶魔曾经不止一次的剖开过人类的腹部,但在观摩了一百多外科手术和解剖手术后,利维的手法要娴熟和稳定了很多。他从斯诺医生那里得知,孕妇的肚子是要一层一层剖开的,皮肤、脂肪、肌肉以及说不清楚的各种膜层。最后他看到了胞宫,胞宫是一个犹如鸡蛋形状的小器官,隐藏在层层叠叠的肠子里面,没有膨大,也没有充血,表面光洁,两侧连接着豆子一般的卵巢。 他端详了一会,伸手提起了胞宫,打算把它连同卵巢一起割走,不知什么原因,仿佛从母亲的肚子里降生到世上也算是一种途径,半恶魔没法在胞宫之外的地方成长,他们可以撕开母亲的肚子爬出来,但这之前他必须待在这个温暖舒适,营养丰富的小巢穴里。只要拿掉胞宫,随便这个小家伙再怎么会躲藏,都只有化为一滩血水的下场。 一碰到胞宫利维就明了了这个小家伙是凭借着什么手段将自己隐藏起来的,他居然将自己变化成了女性的胞宫,原先的胞宫依然存在,只不过被它撑做了薄薄的一层,而它的原型就像是一颗鸟蛋,只是没有坚硬的壳,并且在内部分层模拟成了肌肉和血管,然后在中间位置还预留了一个小小的空腔,这样就算有人把它切开来,都很难辨认出这不是一个胞宫,而是一个还未成熟的地狱种子。 一察觉到危机来临,这颗蛋也顾不得继续伪装了,利维还以为他会立即显露出锐利的牙齿或者是有毒的刚毛,这是半恶魔们还是一颗种子的时候就已经具备的器官,但他没有,他竟然发出了声音——虽然不知道这家伙的声带和口腔在哪里,但他的确叫了起来。先是如同幼鸟一般啾啾的叫声,然后是如同幼猫那样喵喵的叫声,而后又如同羊羔那样咩咩的哀求着,如同幼犬那样的呜呜咽咽,或是如马驹那样的呦呦呼唤,到了最后就是如同人类婴儿般的啼哭声,哭声并不响亮,反而更显得他柔弱可怜,急需他人的帮助。 半恶魔凝视着他,换做一个人类,这小东西可能就得逞了——他五指收紧,只差一秒钟就可以将这颗鸟蛋彻底的捏碎。 “请住手,伦蒂尼恩先生。”一个冰冷的声音从房间的一侧传来。 利维毫不意外,既然知道了这个地狱种子是被有意留下的,这份有价值的财产必然会有人守护在侧,他维持着自己的姿势,向声音发出的地方看去,那里站着一个修女嬷嬷,浅金色的细眉,冰蓝色的眼睛,单看这个外表,也知道这又是一个半天使——她嫌恶地看了一眼打开着的那个盒子,举起玫瑰念珠,在她举起玫瑰念珠的那一刻,女孩悠悠醒来。之前虽然已经经过了那样多可怕的事情,但一看到自己躺在地上,一个男人正蹲在自己的身边,自己肚子被完全打开,内脏正被这个男人握着——极度的惊骇下,她没有昏厥过去,完全是因为有着玫瑰念珠的加持。 而此时利维手中的那颗鸟蛋又开始颤动起来,婴儿的哭声顿时让女孩的眼睛蒙上了一层晦暗的影子,她瞬间就忘记了自己的处境,也忘记了这个孽种的来源,她甚至露出了母亲一般慈爱温暖的笑容,向那颗鸟蛋伸出手。 “啊,孩子,”她欢笑着说道,“我的孩子,来吧,来妈妈的怀里。” 第316章 一个新的小杂种(下) 利维直接收紧了手指,他手中的胚胎立即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这声叫声是叫给他现在的母亲和任何一个想要保护他们的人的——女孩立即悲惨的哭叫起来,还企图撑起虚弱的身体,从利维手中抢回她的孩子,那个半天使也微微挪动了一下脚步像是要随时走上来。 利维毫不动容,他自己就是半恶魔,还能不清楚吗?比起身体地狱种子成熟的更早的是头脑,有很多不甘愿的祭品在遭遇了恶魔的羞辱后,会设法除掉肚子里的胎儿,但无论她们怎么做,走到冰冷的河水里也好,从楼梯上摔下来也好,甚至于吞吃水银都没用。而且随着时间流逝,受到胎儿的影响,这些女人会对腹中的地狱种子产生一种畸形的母爱,这时候谁再敢伤害这个胚胎,她会和他拼命,就像一个普通的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那样。 “这个孩子是有谁预定了吗?” “请离开他们。”半天使并不回答利维的问题,只是用那种刻板冷漠的语气继续催促。 “好吧,事实上我也不怎么关心是谁想要这杂种。”利维毫不客气的说,“但我也有一个要求,半天使,无论你身后站着的是谁,告诉他们,在天亮之前你们就得把这个麻烦玩意儿给弄出去,随便你们把他们弄到哪里去,弄到梵蒂冈圣彼得大教堂的祭坛上也好,弄到女王陛下的卧室里也好,总之不能放在这里。” “这和您又有什么关系?”半天使说,随后她发现了自己的一个错误,于是马上说:“这里有我们,他和这里的人都不会受到任何伤害。”随后她又冷笑起来,补充了一句,“您可未必。” 利维看了看她,突然发问:“你是哪个俱乐部的,歌斐木,还是玛哪?” 半天使毛骨悚然,半恶魔的提问似乎没什么问题,但其中深藏的意义才是最可怕的,她猛地抬起头,迎面而来的就是一整圈黑洞洞的枪口——利维的胡椒匣子“小狗”还是那么的温顺听话,一弹指间,枪声大作,利维一口气打光了里面所有的子弹。 半天使完全没想到半恶魔根本没想等她的回答,她不得不仓促应战,只能迅速展开了翅膀作为防御,同时用力掷出了手中的玫瑰念珠,这串玫瑰念珠同样是圣物,它能够安定人类的情绪,平息他们的伤痛。但若是打在恶魔或者半恶魔身上,就会在祂们身上灼烧起来——念珠在飞行途中就散开了,它们气势汹汹,每一刻都带着锐利的风声,似乎不将这个半恶魔打成一个筛子誓不罢休。 展开的羽翼挡住了半天使的视线,她不觉得自己会无法抵御半恶魔的子弹,也不认为半恶魔能够从念珠的攻击下逃脱,她唯一惋惜的是这件圣物都要净化很久才能使用——她甚至向前走了两步,想要乘机将那个胚胎和她的母亲从半恶魔的手中抢回来。 但这一切的前提都建立在半恶魔的子弹没有对她造成伤害的情况下——当子弹旋转着呼啸而来,先是击破了笼罩在羽翼上的浅淡光芒,而后撕开羽毛,打断羽管,击碎皮肤和肌肉,然后在骨骼间爆裂的时候,半天使完全没能反应过来,所有的子弹都准确的落在了她打开的羽翼上,除了爆炸之外还有强劲的动能,她被撞在墙上,嘶喊出声,随后才感觉到彻骨的疼痛。她有一瞬间可能是窒息的,头脑也变得混沌,三他随即就清醒了过来,挣扎着向半恶魔的方向看去,即便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狼狈不堪,也希望她的敌人受到了比她更大的伤害。 但事与愿违,她看到的是一个保持着原来的动作,似乎没有丝毫改变的半恶魔,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也打开了自己的单支膜翼,漆黑光亮的表层稍有破损,升起了淡淡的青烟,那是玫瑰念珠对他造成的伤害,但也只有这点伤害,并不是每个半天使都能造成约拿与他的苦鞭给他造成的那种伤害。 利维甚至还能愉快的回味一下,就他估算出来的战力水准,约拿仍旧是毫无疑问的最高一档。他之下可能是拉结,俱乐部里的半天使水准良莠不齐,最弱的莫过于曾经被尼克尔森派来处理他的半天使,他拧断他的脖子时,不必拧断一只小鸡仔儿的脖子更困难。 而站在他面前的这位半天使,她要比前者略强一点,但也就是这样,“你是哪个俱乐部的?”半恶魔重新问了一遍,他轻轻拨动枪管,空腔中涌动着“焦油”,被半恶魔改造过的热武器当然不会出现缺乏子弹的窘境,除了疼痛让半天使更加恐惧的是,她可以感觉到那些子弹上携带着的东西,正在剧烈的侵蚀她的身体,让她迅速堕落。 她终于感到害怕了——“歌斐木,我是歌斐木俱乐部的!”她也听说过这个半恶魔与他们的首领北岩勋爵关系匪浅,那时候她还恶心过这种所谓的友情,现在她倒希望能够凭借这点说服半恶魔。是的,她还在想,如果将北岩勋爵提出来半恶魔会不会愿意退让呢? 半恶魔叹了口气。前几天与北岩勋爵见面的时候,他们可以说是不欢而散,北岩勋爵的天真或者说不愿面对现实的行为,让半恶魔非常苦恼。现在看来,俱乐部中的情况要比半恶魔想象的还要糟。如果半天使说她是玛哪俱乐部的,利维还能放心一点。她说自己是歌斐木俱乐部的——那可真是让人烦恼。 玛哪俱乐部的半天使与其说是俱乐部的倒不如说是各大家族的,对北岩勋爵阳奉阴违,甚至可以说是正常,但歌斐木俱乐部可是北岩勋爵的大本营,也是他的一身之基。不过想想也很正常,北岩勋爵对下属一向十分严格,跟着他不但不能中饱私囊,也没法以权谋私,更别提放纵自己的欲望——歌斐木俱乐部里的半恶魔可能是十九座圣植俱乐部里最被平等相待的,只是现在看来,这种宽容并不能获得所有人的推崇。 这个半天使应当是圣植俱乐部派遣到亚麻圣母女子修道院的一个观察员,她同时起着保护和监管这里的作用。而这里的查普曼女士又是大卫.阿斯特的未婚妻,大卫.阿斯特又是弗雷德里克的挚友,利维的契约人,知道这一层关系的北岩勋爵绝对不会随随便便的派一个人来——她连同可能驻守在这里的成员都应当是北岩勋爵仔细挑选过的。 半恶魔将胚胎放回女孩的胞宫中,站起来跨过她,走到半天使面前,一脚踩住了对方残破的翅膀,半天使立即痛得蜷缩起来。同时从她的宽大袖子里滑出来一柄小巧玲珑的十字 字弩,利维一嗅就知道这柄十字弩的弩箭同样是由神圣的白银铸造的,他轻蔑的呸了一声,一脚将十字弩踢开,又用脚尖挑起半天使的肩膀逼迫她面朝上,打开身体。对于一个女性半天使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屈辱的姿势,她甚至都发起抖来。 “怕什么,”利维说,“虽然我不太喜欢你这类型,但如果你觉得很有必要为你身后的某个家族增添几个半恶魔的话,我也可以邀请一些恶魔来做你孩子的父亲。”这句话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半天使一个劲儿的翻白眼,差一点把自己翻过去了,半恶魔毫不留情的发出了嘲笑声,“你怎么会觉得我会容许你们将一个 半恶魔的母亲放在这里?” 半恶魔出生的时候,血腥味和新生儿的气味会引来周边百里所有的恶魔与半恶魔,红帽子、水怪、食尸鬼林林总总的精怪都会被吸引,祂们会蜂拥至此,试着寻找机会,想要从中分一杯羹。 利维看一下窗外,何况这里的人一大半都是曾经被地狱下过印记的家伙,聚集而来的恶魔,连同祂们所造成的骚动有很大可能在这里直接打开地狱之门。查普曼女士是穆林的祭品,若是这扇门打开的时候,距离穆林的领地足够近,甚至就在祂的领地里,你觉得祂会不会欢欣鼓舞的爬上来一探究竟? “或许你们想要看到的就是这个场面。” “没有,我们没有,”半天使艰难的否认:“我们正在为她寻找一个合适的场所生产。” 利维睁大眼睛:“天啊,”他做出了一个夸张的惊讶表情,“你们是在把我当傻子耍吗?”半恶魔的诞生从来就没有固定的时间,他们又不是人类的婴儿,必须在母亲的肚子里待满十个月才能出来,感到威胁,受到惊吓,过度饥饿,或者只是他觉得自己已经长成了想要出来了,他就随时可以出来,撕开一个女性人类的肚子,对半恶魔来来说,轻而易举。 “而且如你们真有计划的话,为什么不告诉查普曼女士或者北岩勋爵呢?你们知道她怀孕了。”利维摇了摇头,他满怀感叹,查普曼女士还真是不幸者中的大幸运者,能够从穆林的手中逃脱,已经相当罕见啊,今天利维会跑到修道院来,也是因为和北岩勋爵的谈话着实让他感到不快。半恶魔来这里只是想要看看能不能下上几 枚钉子或者是营造一些小小的阻碍,这个小杂种又藏得这样好,如果不是作为母亲,这位女士本能地感到排斥,想要打掉胎儿,做出了奇怪的举动,他都会被瞒过去。 利维都不由得感到了一阵后怕,策划了这场阴谋的人,显然有好几个目的。第一,亚麻圣母女子修道院的安全是由歌斐木俱乐部负责的。也就是说,万一发生什么,所有的责任都会归咎于北岩勋爵身上,即便没有办法立即将他拉下马来,也能让他的威信受到动摇;第二,作为穆林曾经的祭品,一旦这里遭到了恶魔的围攻,地狱之门被打开,查普曼女士可能会被发觉,甚至有可能被穆林的恶魔们找到这里。她会是第一个受到伤害的人,如果大卫阿斯特也在这里,那么毫无疑问的,他们必然会双双殒命,即便死后,灵魂也难得安宁——而这位大卫.阿斯特是弗雷德里克.兰姆的挚友,他完全是出于对北岩勋爵的信任才将大卫.阿斯特引入歌斐木俱乐部,哪怕在理智上知道不该将这种事情迁怒在北岩勋爵身上,他们之间依然会不可避免的出现隔阂; 第三个原因,既然这里已经有了那么多被地狱打下印记的不幸之人,那么他们被恶魔袭击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无形之中,他们就成了这个新生儿的层层壁垒。早有预备的人则可以安心地等待这个地狱种子成熟,并从母体中挣脱出来,而后从容的带着他离开,不必担忧遭到围攻和追击。 所以说世上的事情本来就不是你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利维不由得叹气,真不知道那个石头宝宝什么时候才从襁褓中醒来——半恶魔抱怨着,将半死不活的半天使拖到了还在呢喃着孩子的女孩身边,割开了她的手臂,让她的血流入被打开的腹腔。他见过约拿的血,约拿的血液中,金色的部分显然占据上风,整个看上去简直就是一束璀璨的晨光,而这个半天使的血液几乎和凡人的一样暗淡,只在其中闪烁着点点金芒,效力也是差强人意。 既然质量不行,那就只能以数量取胜了,半恶魔不顾半天使哀求的眼神,足足给她放了三十盎司的血,血液几乎盈满了女孩的腹腔,她的伤口开始愈合,原先躁动的恶魔胚胎也彻底的僵化了,他能够感觉到半天使的血液对她的威胁,虽然觊觎着其中的能量,却不敢脱离人类胞宫对他的庇护。 明明稍稍痊愈,保证母体和孩子不会因为这次开腹受到伤害就行了,利维却一直坚持的伤口全部愈合,就连疤痕也不留一点才住手。他想了想,朝向外喵了一声,窗外立即跳进了一个黑色的小影子,“莉莉丝,”他对黑猫说,“你去把大卫.阿斯特和查普曼女士都叫过来.” 黑猫应声而去,不多会儿,大卫.阿斯特和气喘吁吁的查普曼女士都赶到了,他们的身后,还跟着两个修女嬷嬷,半恶魔一见到她们,就灿然一笑,露出了两侧的犬牙,这两名当然也是歌斐木俱乐部留在这里的监管人士。但现在看来,她们对这桩丑事至少也是个知情人的程度,她们看到利维和房间里的场景,一个面露怒容,一个是露出不安和羞惭的神情,利维也不多说,在那个面露怒容的成员走上前来,想要扶起他脚下的半天使时,他毫无预警的动了手。 对方似乎也没有想到半恶魔竟然敢如此妄为,她一时间晕头转向,眼前发黑,浑身瘫软,做不出一点反应,还听到同伴在惊惶的尖叫,她想要抽出身边的武器,却始终提不上一点力气。 半恶魔心平气和,他很清楚,自己刚刚那一脚肯定是踹断了对方的脊椎,可能内脏也有破裂。 他转向那个起初面带羞惭,但现在也对他怒目而视的俱乐部成员:“你们都是歌斐木俱乐部的?” 半恶魔很少会做无意义的事情,他这么一问,大卫.阿斯特顿时变了脸色,利维简单的和他们叙述了之前发生的事情,大卫面色铁青,他虽然还很担心查普曼女士,但也只能将她托付给利维——虽然利维是个半恶魔,但看起来绝对要比这里的半天使可靠的多。 他穿上大衣,戴上帽子,策马匆匆离开了修道院。几个人在僵硬的气氛里等待了大约一个小时,北岩勋爵,大卫.阿斯特,甚至连带弗雷德里克都赶来了,利维能想到的,他们不可能想不到,北岩勋爵身边居然还带了两个人,而这两个人正是那个想要玛帕斯子嗣的家族的成员,他们原先属于玛哪俱乐部,这可能是北岩勋爵第一次使用他作为玛哪俱乐部首领的权利——他们见了半恶魔,尴尬的笑了笑,立即提走了那个还在昏迷不醒的女孩,就像是半恶魔所说的,随便他们把她带到哪里去,反正不能留在亚麻圣母女子修道院。 至于那个半天使,他们或许还看了几眼,确定“没用了”才转开视线,另外两个歌斐木俱乐部的成员则没能等到他们哪怕匆匆一瞥,那位还清醒着的女性俱乐部成员充满希冀的望向了北岩勋爵。她虽然不怎么喜欢这个苛刻固执的俱乐部首领,但她也确实知道他是一个好人,她嘶哑着声音向北岩勋爵哭诉,希望他能够狠狠地惩罚这个半恶魔。 “他杀了她们,他杀了她们!”她高声喊叫道,北岩勋爵却一反常态的沉默不语,他的视线落在这个曾经他颇为看重也颇为信任的成员身上,直到她绝望地闭上了嘴,“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勋爵问道。 “他们需要治疗,先生,那个半恶魔几乎就杀了他们,求您了,先让他们去治疗。” 他没有得到回答,但也得到了回答。 利维看着北岩勋爵,勋爵此时露出了一副即便是在战事最紧张,局势最恶劣的时候,也没有露出的颓废姿态,他的头往前低着,双手垂着,仿佛身上有着一整座岩石山,压得他抬不起头,直不起腰,“为什么?” 他满含悲意,但还是坚持问道,“他们许诺给你什么?” 那个俱乐部成员却只是冷淡地转开了脸,仿佛要与北岩勋爵僵持到天荒地老,利维不耐烦的弹了弹手指,恶魔们的拿手好戏——扩大人们的负面思想情绪,于是下一刻,他们就看到她抬起了头,扭曲着脸,爆发式的尖叫起来:“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不就是因为你吗!?” “因为我?” 灰侦探 第95节 “对,就是你!没错,,我的父亲是伯爵,她的父亲甚至是一个公爵,我们曾经出入宫廷,服侍女王,而你是怎么对待我们的?你把我们当做女仆使唤!”事已至此,那位女性俱乐部成员似乎已经彻底舍弃了掩饰与防备,歇斯里地地喊道:“在你之前,没有哪座俱乐部是会让女性成员出去做事的。上帝啊,,我们是遭到了……”她咬了咬嘴唇:“一些不幸的事情。但这不是我们的过错,我们已经因此受了罚遭了罪,我们甚至不得不离开家族,来到这儿。”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的语气十分艰涩,几乎一字一顿,似乎觉得这是一桩很羞耻的事情。“但我们的父兄把我们送到这里来,并不是要我们做事的,只是希望我们在这里受到庇护。而在您之前,我们也确实受到了这样的庇护……” “你们是说你们并不想工作吗?” “只有穷人的姐妹儿女才需要工作。” 那个被半恶魔打断了脊椎的俱乐部成员居然还能挣扎着说话。“我们知道你只是一个农民之子,北岩勋爵,但我们依然尊重你,但你实在不该将我们看作仆人或者是妓女,你不能够这样对待我们……” “我知道您又想说什么独立啦,自由啦,尊重啦,”先前的那个俱乐部成员不无讥讽的说道,“但我们在我们的家族中都算是死了的人,男性可以凭借着自己的功绩获得奖赏,权力和地位,我们的付出甚至无法被记录,无论怎么做,都只是为他人做嫁衣裳。既然如此,您为什么不让我们安安静静,舒舒服服的过完这辈子呢?”她看了一眼查普曼女士:“您完全是可以这么做的。您对您的朋友的妻子多么宽容啊,她可以为自己建造一座修道院,然后在里面做一个院长嬷嬷,收养几个孤儿,获得人们的赞誉与尊崇,将来或许还能得到一个真福者的圣品呢。” “查普曼女士是恶魔的祭品。” “她是恶魔的祭品,那又如何,我们还被地狱打下了标记呢?我们也要下地狱的,即便更进一步成为恶魔的祭品,我觉得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她咳嗽了一声,“你问我们被许诺了什么,没什么,先生,他们答应给我们一个庄园,一套公寓,一笔钱,还有可以调到那些较为清净的俱乐部去,不用去工作,也不用听候什么人的命令。” 第317章 新盟友 北岩勋爵脸上的神情十分奇异,就像是个毫无过错的小孩子,突然被自己信任的人当着所有人扇了一耳光,他无法理解这其中究竟出了什么问题。他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就连半恶魔都以为他这次要改弦易辙,严厉的惩罚这些人时,他才摇了摇头说:“好吧,”他坚定地说:“我会去找另外几个俱乐部的首领谈谈,看看他们是否愿意接收你们。如果实在不行,你们也可以去修道院。”他一开始说的时候,还有一些踌躇,但说到这里他就陡然轻松起来,仿佛摆脱了什么负累。 “我们不能留在歌斐木俱乐部吗?”虽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那个女性俱乐部成员反而露出了不确定的神色,真的好吗?离开歌斐木,去到其他俱乐部,玛哪俱乐部是不会要她们的,那里都是一些距离女王最近的人。其他俱乐部都在外省,有什么样的大城市能够比得上伦敦呢?她们也看到了曾经给她们无数许诺,但如今却看都不看她们一眼的家族中人,她们甚至没有勇气去责问对方为何不履行承诺,在一旁看戏的半恶魔眼中全是幸灾乐祸,看,事实就是这么可笑,她们敢对北岩勋爵大叫大嚷,肆意指责,却对真正欺骗了她们的人。懦懦弱弱,温顺缄默,这就是人性。可惜的是,他的这位老朋友似乎还没有醒悟过来。 等到房间里全都被清空了。查普曼女士才终于松了口气,虽然她和利维也不是第一次见面,也不是第一次接触,但就在不久前半恶魔所展露出来的那份力量与冷酷,依然不由得让她胆战心惊,仿佛才是他的真面目,平时只是一个为了礼貌起见而始终戴着的假面具罢了。 但大卫.阿斯特马上握了握她的手,示意她平静下来,随后他走了上去,站在北岩勋爵与利维之间。说起来他与利维的缘分更早于北岩勋爵,毕竟在查普曼女士之前,他对另一个世界一无所知,但出于对北岩勋爵的认同与尊敬,他还是决定设法弥补一下这对朋友之间的裂痕。 “已经快七点钟了。”他说:“我们也别到外面找酒馆吃饭了,先生们,修道院的厨房已经准备好了热乎乎的汤水、面包和黄油,今天还有利维送来的火腿和肉肠,我们不妨去痛痛快快地吃一顿。” 北岩勋爵下意识的望了一眼利维,这次是他理亏,就在不久前利维还在酒馆里提醒他说他的坚持很有可能为自己招来极大的祸患。那时候他根本没听进去,他原先就是个农民之子,等他老了,仍旧是个农民之子也无所谓。可就在今天,他突然意识到了他的退让与沉默并不会让这些人感到满意,他们只会变本加厉,而且侵害的范围会从他扩散到他周围的每一个人。 大卫不但是他的下属还是半恶魔利维的朋友,这场显然针对他设置的阴谋几乎就要害了他们的性命,也不怪利维会感到生气,“听说这里的卷心菜汤做的很好吃。”对于这个耿直过头不善言辞的男人来说,这句话几乎可以等同于一个道歉——几乎。 半恶魔注视了他一会,露出了一个愉快的笑容。“好呀,”他爽快的答应道,“我也想想尝尝这里的卷心菜汤。” —— 威廉.兰姆坐在自己的书桌前,凝视着透过窗户可以看见的一盏煤气灯,他已经维持这个姿势很久了,可能有几小时那么多,他的仆人来敲门问过他是否要用晚餐,也被他拒绝了,这不是墨尔本子爵留给他们的位于牛津街的一座大房子,而是他自己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附近购置的一座小公寓,伦敦的绅士们经常会为自己寻找这么一座无人知晓的小天地,有时候用来安置情妇,有时候用来收藏机密文件,有时候则作为与朋友的会面场所,一起品鉴雪茄,葡萄酒或是谈论政治与金融。 威廉.兰姆对女色并不热衷,这个屋子是他用来自我思考和冷静情绪所用的。他知道自己不该焦躁。墨尔本子爵-前首相曾经是无数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他给他们留下的,不仅仅是权力的余晖,也有阴谋的回音,尤其是在女王一边将他召回,一边将他的弟弟——一个公认的纨绔子弟拔擢为伦敦市警察厅厅长的时候,每一双眼睛都在注视着他们,他们就像是游走在兰姆家族周围的毒蛇,也像是在巡索着想要寻机咬上一口的豺狼,他们担忧这个家族会再出一个让女王信任有加大权在握的首相。 他们也不想一想,如果女王陛下真的那样好摆布,在之前的十年里,他们怎么就没找到这个机会呢?他们将所有的罪过全都推在墨尔本子爵身上,阿尔伯特亲王身上,或是任何一个与女王来往密切,深得其青眼的人身上——难道这些人真的天赋异禀,出色到没有人可以企及吗? 他们平时可以用女人没有脑子这一点来欺骗自己,但还想用这个来欺骗别人,那简直就是愚不可及,君王没有性别,当一个人拥有对其他人生杀予夺的权力时,他或是她甚至不能被称之为一个人——更正确地说,他或她甚至不会将身边的人看做是人,他们是供其驱使的牲畜,是可以被任意调换的家具,是可以被随手牺牲的祭品,一缕尘埃,一片落叶,不过如是。 威廉.兰姆甚至不会安慰自己,说自己是被女王挑中的。他很清楚,即便女王没有将视线投过来,他也会竭尽全力争夺女王对他的信重,若不然呢,就这样守着一个子爵的头衔,默默无闻的终此一生吗? 他愿意,墨尔本子爵的仇敌会愿意吗?那些掌握权势,任凭自己的喜好践踏他人的达官显贵会愿意吗? 他承认自己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也是一个天性凉薄自私自利的人。他还在汉诺威的时候,听说自己的独生子夭折在了公学,而且很可能与一桩不名誉的黑弥撒案有关,甚至涉及到了女王的母亲肯特公爵夫人,他的第一个想法是什么?是狂喜,他知道为了安抚受害者的家属,他这个独生子的父亲肯定会被召回,果不其然,女王的调令没几天就发在了他手中。他立即从汉诺威匆匆赶回,只是令他失望的是,女王似乎并没有想好要把他安排在哪个位置,或者说,女王想要看到看到他奉献出更多的血肉,才愿意投下恩赏般的一瞥。 他的弟弟弗瑞德里克被提升为警察厅厅长的时候,在宫廷中他可是受了不少奇异的打量,他们都在猜他是否会因此感到嫉妒,他当然不会嫉妒,因为在此之前他已经领受了女王的旨意,处死了克拉伦顿伯爵和他的儿子,这是一次考验,但他无惧于此,他知道女王陛下从来就不是一个吝啬的人。 确实如他所想,返回伦敦之后,女王陛下给了他两个选择,一就是遵循曾经的墨尔本子爵的晋升路径,下议院议员,市政官员,上议院议员,内政大臣,首相——虽然可以,但考虑到这个过程中他会不止一次地遇见墨尔本子爵曾经的敌人,还有他的弟弟弗雷德里克已经走上了政途,威廉.兰姆更愿意听听第二种安排。 第二个安排就是他现在所接受的这份任命,说起来,女王给他指出的前景并不能说有多么暗淡,毕竟玛哪俱乐部最初的首领是威灵顿公爵,七国元帅,军界与政界毋庸置疑的顶梁柱,就算是公爵的敌人,也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个无可指摘的伟人。 虽然圣植俱乐部不能明示于公众之前,他立下的功绩也只能秘密记录,但只要女王陛下和内阁大臣都能予以承认,它也会以其他的方式体现在他的爵位和官职上,何况能够成为玛哪俱乐部的首领,就意味着与他来往的都将是与王室最密切的那些勋贵。 让他犹豫的并不是这个职位带来的危险与对信仰的亵渎,而是在面对另一个世界的时候,墨尔本子爵和他父亲的经验没法给他一点帮助,他甚至还未真正接触到地狱或是恶魔。比如这次他遵从女王的旨意去观察了那些原本应当被处死的“弃子”们,想要看看是否能从中挑选出几个可用的人。但真正了解过这些人后,他又不免感到犹豫。这些从地狱中爬出来的野兽真的可以用吗?他们没有一个地方符合现有的绅士标准,或者说就算他原先确实是一个真正的绅士,也早就被玛帕斯的迷宫给彻底扭曲了。 他不确定自己是否可以驾驭这些危险人物,而且这只是第一批,陛下的意思是让他构架起一个类似于驱魔人协会的组织,但是要比驱魔人协会更紧密,也更服从,除了他之外,这个组织内所有的成员都将是消耗品,可能消耗在与恶魔的战争中,也有可能消耗在与驱魔人的竞争中,更有可能消耗在与教会,甚至圣植俱乐部的抗衡中——他深深的怀疑起自己自己是否能够承担得起这份压力,能够忍受得了良心对自己的苛责。对于是否会坠入地狱,他倒是毫不在乎。毕竟为了获得女王的青睐,多少人就算将灵魂奉献给恶魔,也要谋求这到这么一个机会。 是的,他没有后悔,他只是担忧自己可以是否可以顺遂的走上这么一条道路,威廉.兰姆变换了一下姿势,将拿在手上却丝毫未动的报告放在了书桌上,天色已经暗了,他本来想叫仆人,将煤气灯调亮(就是将遮在煤气灯前的拨片再打开一些)。 但想了想,他从书桌前站起来,走到煤气灯前,亲自打开了拨片,房间里一下子就亮了起来。他回过身来的时候,却不由得吓了一跳,不知道什么时候,书桌前已经站了一个人,那个人正在低头看着他刚刚放在书桌上的文件,一目数行的阅读着,似乎很感兴趣的样子。 威廉迅速地后退了两步,手伸进了三角柜的下方,抽出了固定在底板上的手枪。英国政治场上的争斗,可不限于文质彬彬的书面式攻击,有时候,相比起摧毁敌人的精神,他们更擅长和乐于毁灭敌人的肉体。 虽然被威廉.兰姆的枪口所对准,来人却不慌不忙。他慢慢地抬起头来,煤气灯的灯光忽然从金黄色跳到了幽暗的蓝色,又从蓝色瞬间恢复成了原先的色彩,威廉.兰姆看着他摘下帽子,露出了那头灰白色的短发,他的视线往下移,看到了那双一黑一蓝的异色双瞳。 一个名字突然跳进了他的脑子里,“利维.伦蒂尼恩先生。” “是我。”半恶魔说,“现在请将您的手枪放下吧。也不要大声喊叫,引来您身边的那两个护卫,虽然他们都是半天使,但相信我我依然可以在一刹那间杀了您,然后逃走。” “如果不是为了杀我,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威廉.兰姆放下了手枪,他知道对方没说错:“据我所知,歌斐木俱乐部的北岩勋爵与您情深义重。” 半恶魔露出了忍俊不禁的表情。“先生,他说你也是见过另一个世界的人了,然后你要跟我说你认为半恶魔有所谓的友情这种东西?” “那么换个说法,你们享有共同利益的盟友。”威廉.兰姆说,“我们都知道你从北岩勋爵这里获得了不少好处,他也借助你解决了不少案件。” “那么就这么说吧,盟友。”利维回答说,一边反客为主的拉过椅子在上面坐了下来:“但任何盟约有建立的时候也会有破灭的时候,威廉.兰姆先生,何况我与您的弟弟弗瑞德里克也算是好朋友。当我想要寻找一个新的合作伙伴时,找到您,又算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呢?” “您可真是嗅觉敏锐。”威廉.兰姆说,“我甚至还没有成为俱乐部的一员。” “很快就会是了。” “我可能会取代您之前的盟友。” “这对于您或者对于他来说都有可能是一桩好事。我是说,我觉得您不妨与他接触一下,您会发觉有时候他的思想确实很天真,但更多时候凭借着这种简单的思想,您可以随意的使用他。” “这是您的经验之谈吗?”威廉.兰姆忍不住讽刺了一句。 “可以这么说,”利维抬起眼睛,笑盈盈的望着他,“您是在为北岩勋爵不平吗?请相信我,他不会觉得难过的,他或许会认为我能够和你成为盟友,是一桩真正的好事,这样他就不用担心等他离开那个位置后该把我交给谁了。” 第八卷 第四十一头大象 第318章 一点后续和大利拉的小消遣 当人们得知,位于伦敦海德公园的第一场世界博览会将会在今年的十月份落幕,作为会场主体建筑的水晶宫也将要被拆除的消息,无论是伦敦人还是外省人,又或者是外国人,都不免感到了深切的遗憾。他们不断的在口头上和书面上呼吁——即便博览会结束,水晶宫也应当被保留下来继续作为一个展馆,大型温室甚至音乐厅使用。退一万步来说,如果这座建筑确定要拆除,那么也可以转移到其他地方,公园或者广场都可以。也有人说,至少应当将这次成功的盛会延迟到圣诞节期间或是明年的四旬节。官方给出的回答是,因为无法为水晶宫提供保暖措施,所以等到十月份伦敦的天气寒冷下来之后,不但游客会举步维艰,里面的展品也会受到损伤。他们完全是出于产品与人的安全考虑,才决定提前关闭展馆。 这种论调安抚了不少人,但也有不少家中就有温室的达官贵人,不由得在暗中嘀咕了几句——伦敦的冬天虽然又湿又冷,但温室之所以是温室,就是因为它若是建造得当,维护精心,完全可以给主家在冬天提供新鲜的桃子和葡萄——温室与外界的温差,有时候可以高达十几度,水晶宫也是一座超大型的温室,要说里面的温度会降低到对展品和人产生伤害,他们可不信。 但女王曾经一意孤行的坚持要召开了这场世界博览会,现在当然也可以一意孤行的将其关闭。十 月初的时候,展品陆续撤去,人员也开始离场。但有个好消息说,女王似乎确实想将这座建筑整体拆卸,然后重新在维多利亚与阿尔伯特展览馆的广场上搭建起来。人们满心期望可以在另一个地方看到它。 谁知道就在展品全部搬空,人员完全撤离的当夜,水晶宫内就着起了火,说起来也真是奇怪,除了少用来固定玻璃的木梁之外,水晶宫中并没有多少可燃物,又或是那些被留下来的树木?但我们也知道,不是在极其干燥炎热的季节里,树木是不会自己着火的,但事情就是那样诡异,仿佛就在一瞬间,赤红色的火焰就如同无中生有的贴画一般出现在水晶宫的每个角落。 附近的人们看到了,富有的绅士马上让仆人去雇佣附近的消防队。但这些消防队基本上都将驻地安排在密集的居民区,海德公园又是那样的偏僻,他们要过来也要很长一段时间。还有人设法赶来了家里的马车,买了酒馆的空木桶,在海德公园内的湖泊中装满了水,载着一桶桶的湖水赶往水晶宫,但正所谓杯水车薪,水晶宫这样大的面积,几马车的水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人们只能看着它从黄昏烧到子夜,从子夜烧到黎明,只是一夜的大火,却已经彻底的将这座宫殿摧毁了,就如幽魂在地狱中看到的那样——被烧融的玻璃犹如蜡烛的泪液一般从框架上流淌下来,落在地上,凝结成一团一团灰黑色的熔岩块,那些黑铁的框架在被高温灼烧之后犹如藤蔓那样弯曲,盘结,而后不堪重负的垂落,它们在地上,依旧向天空伸出手,枯黑的手臂就像是一重重无叶的荆棘,让人看得毛骨悚然。 一夜之间,曾经被伦敦人乃至整个英国骄傲与炫耀的人类造物,犹如圣迹般璀璨光明的巨大宫殿就这样消失不见了。 利维看着最后一丝火焰消失才放下了望远镜,他在那场交易里是没有露面的掮客,主持了驱魔人与恶魔领主玛帕斯达成的契约。但他也只是一个代理人。虽然进入地狱之前就从女王这里得到了授权,但如果女王改变了想法,这份契约就很有可能不成功,到时候倒霉的当然就是利维和莉莲——那时候玛帕斯不是没发现,而是因为喜欢的东西就在眼前而无暇顾及,但若是祂觉得自己被耍了,这位恶魔王子也不会吝于耗费点时间来报复。 幸而这位陛下似乎还没有无耻到不舍得几片玻璃,几根黑铁的地步。这座水晶宫终究落入了地狱,成为了玛帕斯的珍藏之一,还有在第二天的报纸上,我们可以看到一条并不怎么显著的小消息——水晶宫的设计者约瑟夫.帕克斯顿在发现水晶宫着火之后,急匆匆的赶到了现场,他看到了自己借以立身扬名的杰作正在被无情的大火焚毁,顿时失去了理智,竟然不顾其他人的阻拦径直跳入了火焰,旁边的人援救不及,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与水晶宫一同陷入火场,最后他的家人甚至无法从那些凝固的玻璃与盘曲的黑铁里找到帕克斯顿先生的遗骸。 为了判定帕克斯顿是因为受到了突如其来的打击,精神失常而无意跌落大火,还是因为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而自杀,帕克斯顿的家人和教会们纠缠了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甚至还去寻求了女王的帮助。可惜的是目睹帕克斯顿先生自己跳进火焰的人实在是太多了,而且他之前也没有任何疯癫的征兆,最终失败的是帕克斯顿的家人,作为一个自杀者,他没法葬入教堂墓地,只能回到家乡永眠在一个荒凉的小山丘上——希望他能在玛帕斯那里过得好。 利维收起了望远镜,在没有被压榨出最后一丝灵感与经验之前,这位仁兄可以像是以往那些出色工匠的灵魂,在玛帕斯的庇护下做一个不知疲倦的工匠,他们将会为这位恶魔领主日以继夜地打造他的巢穴,直到世界末日。 契约顺利完成也让利维的心彻底放了下来。他没有继续窥视。何必让玛帕斯注意到他这么一个小玩意儿呢。在人指蜡烛的掩护下。他就和来时一样,没有惊动任何人地下了钟楼,回到了正在逐渐变得热闹的街道。人们熙熙攘攘,来来往往。各有各的欲望,各有各的工作。谁也没去注意到人群中这么一个普通的年轻绅士。 利维回到野葡萄公寓的时候。恰好是正午时分。他去房东太太的房间瞧了瞧,没有看到大利拉,然后他又去大厨房瞧了瞧。大利拉居然也不在这里。大利拉很少会离开野葡萄公寓。作为一个半魅魔。她并善于战斗,即便人们都知道,她是黑窗户酒馆老板里鲁的姘头,但还总有一些不长眼睛的人或者是恶魔。何况,谁知道有没有那么几个偶尔经过这里的,不清楚也不想要清楚,只想要痛快一番的暴徒呢。 大利拉如果想要去市区走走,也会带上利维。这算是床榻之外的租金。黑窗户酒馆的里鲁愿意对利维大开方便之门,也有这一部分原因。毕竟里鲁在人世间,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事情要办,他不可能每时每刻地盯着大利拉。 这时候他听见了大利拉愤怒的叫喊声——从后巷传来的。 后世的人们听到公寓。总觉得那会是一幢幢漂亮整洁的房子,就像是伦敦西区的那些红砖建筑给他们的印象。但在东区,这些公寓一开始就是为了工人们准备的。工厂主们只希望这样可以减少工人们在上班路程中的时间。但随着工人的薪水变得越来越低,工作时间越来越长,岗位越来越少。这些曾经被规划为三房或者是两房一个的套间,全都被改成了十几个人一个房间的“羊圈”。 而每座公寓与每座公寓之间的空隙都异常狭窄,只能容许一个人侧身经过的也不是没有,野葡萄公寓因为位于一座三面环水的沙洲上,才能保证左右两侧都没有过于亲密的邻居,但它的后方就是一座三层高的大公寓,它与大公寓之间的紧窄过道,也就变成了所谓的后巷。这座后巷一如其他的地方堆满了垃圾,肮脏不堪,但无论如何,之前气味和杂乱程度还在可以忍受的范围内。 可就在不久前,有一群女人搬来了这里,她们租借了公寓的顶层,在没有厕所的房间里,租客的排泄问题通常使用一个木桶解决,然后乘着夜晚倾倒在街道上,但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某个女人大发奇想,她坐在窗台上,屁股朝外,直接朝这条后巷倾泻污物,很快这个法子也被其他人学会了。天气炎热起来之后,这里的味道可想而知,还引来了不少野狗和野猫,每逢大雨里面的粪便还会被冲出来,一直冲到野葡萄公寓的窗户底下和台阶上。大利拉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和她们吵了起来。 这些女人也不是普通人,她们是一个女性犯罪团伙。当然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来说,女性等于半个残疾人,没有自主思考能力——这种看法有坏处也有好处,坏处无需赘言,好处就在于,一旦女性犯罪,她不会被认为是主犯,只会被认为是被欺骗或者是被强迫的从犯,她们量刑较低,有时候甚至不判。 一个女性,如果被判处了死刑,甚至于只是判处流放或是进监狱,都将是一桩轰动伦敦的事情。 这些女性罪犯就恰好利用了这一点,她们的组织类似于食尸鬼,女性为主,男性为辅,男性都是一些头脑简单,身强体壮,容易操控的打手和替罪羊。 在这个团伙中,敛财的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种是靠着假的推荐信,女性成员到某个较为富有的家庭里应聘仆人或者是家庭教师。等到她熟悉了这个家庭后,她就会在合适的时间拐走这个家庭里的孩子,而后勒索赎金;或者是在某个夜晚打开房门,任由团伙成员进来偷盗或者劫掠。不过这种罪行很容易会导致男性成员被重判死刑或是流放,因为时间长也很容易出差错,除非确定这桩“买卖”可以赚一大笔钱,不然她们基本上是不会干的。 第二种就简单得多了,她们会和男性成员假扮成一对夫妻或者是兄妹。在走过某一个旅店或是咖啡馆的时候,女方会突然昏厥,而先生则冲进旅店里寻求帮助,要求一杯威士忌或者其它烈酒来帮助他的妻子和妹妹尽快苏醒。如果这个旅店恰好没有贩卖烈酒的许可证,无论是旅店老板提供的烈酒还是好心绅士买的,她们都可以趁机勒索一大笔钱。 第三种是女性假扮成娼妓,或者说她原本就是娼妓。她走到街道上,顺理成章的勾搭了个嫖客,等嫖客和她走到旅馆里,双方都脱光了衣服。团伙中的男性就会冲进来,假装一个愤怒的丈夫将嫖客打一顿,并且掏空他所有的钱。 最后一种则不需要男性成员的加入。她们会装扮成正经人家的姑娘,三五成群的走到商店里,一个人负责缠住店员,东拉西扯,又要看这个,又要看那个,让她忙得团团转,无暇顾及其它人,另外几个成员就趁机偷窃手绢,丝带,花边,什么都可以。 她们有时候还要打打零工,就是给其他盗窃团队偷来的手绢,私人的衣物或者是怀表之类的赃物加加工,这些东西上面都会有绣上去的名字或者是敲上去的印记,这些都是精细活儿,一般都是小孩子或者女人来做,一点点的将上面的印记磨掉或者是挑掉,然后重新熨烫,抛光,当做新东西卖出去。 这个团伙可能是新来的,不懂规矩,也有可能是瞧中了大利拉作为这个地区领头人姘头的身份,想要试试水,尝尝味,若是能够取代大利拉,她们在这个地方做事情肯定要更加方便和顺遂。 她们大概没法猜出大利拉的真实身份,作为半魅魔,她虽然在面对恶魔们的时候简直就像是一只瑟瑟发抖的小鸡仔。但在面对于这一群凡人的时候,凶悍恶毒的舌头足以让她不落下风,哪怕对方有几十条舌头一起在鼓噪也一样——利维能听出大利拉在污言秽语中掺杂着的地狱语——这当然是有点胜之不武,但既然是大利拉…… 利维回到阁楼的时候,就看到黑猫莉莉丝正趴在窗口,两只后爪抵着椅子的椅背,两只前爪搭在木质的窗台上,伸着脑袋,看着下面,一副津津有味的模样,看来就算是使魔,也无法摆脱女人爱看热闹的天性。 利维打了个哈欠,他也是一夜未睡。虽然这点消耗不至于让一个半恶魔精疲力竭,但在感应到契约完成,终于能放下心的时候,他也会想要好好睡上一觉,但没多会他就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在靠近他,而后就是胸膛上被重重的撞了一下,一大坨黑乎乎,毛茸茸的东西径直砸在了他的胸口上。 如果是个普通人,这时候可能早就断了几根肋骨。“我都不知道,使魔也会越长越胖的。”利维闭着眼睛哀叹道,回答他的是猫爪子打在他脸上的两个耳光,莉莉丝不愉快的喵了一声,利维只能握着她的爪子。拜了拜算是道歉,而后他仍旧闭着眼睛问道,“谁赢了?” 莉莉丝喵了一声,这还用说吗? “看来今晚我们有好吃的了。”半恶魔说。 果然,当晚就有一大罐子清炖牛肉被送上了餐桌,半恶魔在大快朵颐的时候,顺口问道,“需要我去给你处理一下吗? 大利拉只是摆了摆手,“不用,”她说,“你知道我最近很无聊。”人人都在说的世界博览会,她也想去看看,但里鲁没有给出准许,她就只能乖乖的待在野葡萄公寓里,幸好还有利维,利维经常会给她带来报纸和有关于博览会的小道消息,甚至还在博览会上买过一两 件精美的小饰品送给她。 但要说这些东西能让大利拉感到满足,不太可能,“留给我消遣几天。”大利拉说:“等博览会的客人全都走了,里鲁或许会答应我,让我出去转转。”她给利维端上一杯加了蜂蜜的甜酒:“到时候,男人留给我,女人留给你。” —— 这个女性犯罪团伙,确实是最近借着博览会的东风才得以踏入伦敦的,原先她们在诺汉丁郡“做事”,在罪犯的世界里颇有一些名声,可能是因为她们之中的几个成员,格外的年轻又漂亮,甚至其中几个若是被送到训练有素的老鸨手里,立马就能摇身一变为社交界冉冉升起的新星也说不定。 “别开玩笑了,”一个女人拉着裙子,欣赏着自己丰满的大腿,有力的小腿和纤细的足踝,“我可太知道她们那一套了,那些妓女赚的钱不是给自己赚的,是给那些皮毛商人,马车商人,珠宝商人,房东,甚至于仆人赚的,和她们自己有什么关系?她们一旦没了金主或者是生病了,债主们马上就会蜂拥上门,把她们所有的财产瓜分一空。最后除了梅毒和结核病,她们什么都得不到。” 她的话,顿时引起了一阵赞同的大笑,其她女人效仿着她,纷纷掀起裙子,露出自己的双腿,只是这种旖旎的景象并没有什么人可以乘机大饱眼福——她们只是彼此欣赏和比较,也在相互展示自己的“标记”在白皙,但有些细腻,有些粗糙的大腿与私密处交界的地方,我们都能看到一个被烙上去的大象印记。 它是这个组织团伙用来辨别成员身份的特殊标志。虽然她们彼此都认得,但这种无疑是一种特殊的投名状。每个进入组织的女人都要挨那么一下,以证明她们对这个团伙的忠贞与服从,也避免了某些成员因为突然动了想要从良的心思,擅自离开团伙,甚至卷款潜逃的危险。有了这个印记,即便她们结婚了,生了孩子,甚至变成了一位受人尊重的夫人。只要她的团伙成员出来指控并且展现了这个印记,并且要求她身边的人去查证,她都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可吃。 子可吃。 第319章 二十年前的丑闻 灰侦探 第96节 十一月的伦敦已经正式进入了寒冬,人们不得不承认,女王的决定或许是正确的。那些习惯了温暖与干燥的游客们根本无法接受伦敦这种诡异难熬的冬天,伦敦冬日的潮湿与阴冷根本就不是燃烧着的壁炉或者是厚重的皮毛可以抵御的——一个俄罗斯人甚至极其形象的描述道:我们俄罗斯有一半时间都在冬天,暴风雪是一个我们从小就熟识的对手,他就像是一个性格暴躁的彪形大汉,随时准备着和你干一场。但若是你有足够的胆量和体魄,完全可以和他来上几个回合;而伦敦的冬天简直就是一个湿漉漉光溜溜的女妖,浑身长满了野猪般的鬃毛,无论是何时,白天,夜晚,房间里还是房间外,她都准备着在你最没防备心的时候扑上来和你进行一场亲密的交流,让你难受至极,又恶心透顶。 说完这些话,他就迫不及待地离开了伦敦。 随着游客的离去。这座大城市也逐渐恢复到了原有的宁静与祥和之中。酒馆咖啡馆和旅店不再人声鼎沸,喧嚷不休;街道上也不在熙熙攘攘,摩肩擦踵——在阴雨连绵的时候,几乎只有被生计逼迫的工人,听差,小商人和底层文员愿意离开温暖的房间,拖着沉重的步子,在湿漉漉又寒冷的空气中艰辛无比,苦不堪言地到处奔波,也因为这个原因,当威廉.兰姆从他们身边走过的时候,他们不免会好奇的看上一眼,毕竟这么一位衣着体面,身形高大的绅士,即便没有马车,至少也应该有一匹马。 威廉.兰姆今天确实是乘坐马车出来的,但在他离开的时候,他让车夫先回家,他想要一个人静静——他沿着泰晤士河畔的栈道往前走,一直走到一个小小的码头,这个码头上矗立着一根水泥的系船柱,灰色的河水簇拥着码头的石头基座不断的拍打出细小的白色泡沫。随着水流的推动,一些垃圾也聚集到了这里。冬天的泰晤士河确实没那么臭了,但随着流速缓慢,河面上漂浮着的各种杂物也越来越多,威廉.兰姆确定自己看到了揉成团的纸张,破烂的布头,色彩斑斓的粪便,烂糟糟的皮毛(也有可能是猫狗的尸体),还有一个可能是胎儿的浮肿物体,这个发现让他不由得转开了视线。 冬日的伦敦似乎只剩下了黑白灰三种颜色,但事情总有例外,在他的位置,只要略微抬起眼睛,就能看到泰晤士河南岸的一抹明亮的绿色,那是英国皇家植物园,从十三世纪就开始营造,奉献给君主的花园,它的面积可能有两个水晶宫那么大,绵延数英里,整座园林有三万多种从各处搜罗而来的植物,从最高大的乔木到最细小的苔藓,里面还有十几座温室,用来供养那些娇弱尊贵的名葩异卉。 女王在其中的一座水生植物温室召见了他,“我有件小事让你去做。”女王陛下这么说,她身边的女官立刻将茶和文件一起送了过来,威廉.兰姆在行礼后落座,他没有急着去翻看那份文件,而是先喝了茶——女王陛下不太喜欢那些性情急躁的家伙,她认为那些人缺乏耐心,行事粗鲁,所以她身边的人几乎个个都练做了一副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依旧举止从容的本领——喝完了茶,他才拿起文件翻看起来,从源头来说确实是一桩小事。 事情发生在距离伦敦有一百五十英里之外的诺丁汉郡,而诺丁汉郡里有一位弗兰西斯.汉莱顿爵士,这位爵士的祖先早在十六世纪的时候就是一个极其富有的地主与矿主,他在诺丁郡建造了一座风景秀丽且面积广阔的庄园,这个庄园的名声大到连女王陛下都听说过。他已经结了婚,有一对儿女,今年大约三十五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好时候。但就在几天前,他突然死了,而且死的不那么名誉。 他被一根牧羊鞭绞死在房间的木梁上,但这个房间并不在他的庄园里,或者是在任何一座属于他的房产里,而是在纽斯蒙德庄园,而纽斯蒙德庄园是什么人的产业呢?说起来,这位先生也和兰姆家族有点关系,更准确的地说,是他的被继承人与兰姆家族有点关系。 说起来这也是一件丑闻,我们都知道威廉.兰姆的爵位继承于他的伯祖父,也就是墨尔本子爵与前首相,威廉.兰姆继承了他的名字,而这位前首相他虽然没有孩子,但也有过一段婚姻。与这个时代的许多婚姻一样,这桩婚约之所以缔结并非出于爱情,而是出于政治需要,墨尔本子爵的妻子卡洛琳是一位伯爵之女,嫁妆丰厚,容貌漂亮,但因为父母相互憎恨,对于她这个婚姻的结晶也没多少爱护之心。虽然在教育和衣食住行方面他们尽可以用金钱来满足,但在感情上,这位漂亮的小姐却只能说是一个两手空空的乞丐,这让她养成了一种非常奇特的性格——自我,非常自我,甚至可以说是自私,而且有着非常严重的强迫症与妄想症,有不少人在背后说她就是一个疯子,不,不应该说是所有人都在背后说,应该说,有一个人曾经在公共场合上表示这位卡洛琳.兰姆夫人就是一个疯子,而说出这句话人是谁呢?就是这位夫人的情夫,著名的诗人拜伦。 拜伦是一个天生的瘸子,他的一只脚在出生的时候就有了残疾,这造成了他的性情阴郁,为人专断,不近人情,但就和现在的威廉.兰姆一样,他也继承了来自于伯祖父的财产和爵位。当他来到伦敦后,他与卡洛琳.兰姆夫人发生了一段仿佛在意料之中的露水清缘,或者说,只有拜伦认为是露水情缘,卡洛琳.兰姆却认为这是一双天造地设的好事。在拜伦明确的说出已经对她感到厌烦,想要结束这段感情的时候, 她就不顾体面,不断的追逐着这位诗人——甚至伪装成听差,潜入他的房间,逼着拜伦不得不说出了上面这句话,即便如此,卡洛琳.兰姆也没对这位梦中情人有什么不满和埋怨,她甚至不顾自己的婚姻和丈夫的体面写下了一本书,专门用来记录她与拜伦之间的爱情。 在这本书中,她甚至提到了她的母亲与婆婆的私情,也写到了那个卑微的丈夫,也就是墨尔本子爵。那时候,墨尔本子爵已经是内政大臣,因为这本书他遭到了无数人的嘲笑,但在卡洛琳走投无路的时候,他还是宽容的接受了妻子的回归,并且允许她在自己的房子中养病。只是在拜伦死后,卡洛琳.兰姆也迅速失去了对生的渴望。他们一个死在一八二四年,一个死在一八二八年,距离距今已经也有二十多年了。这种随处可见的风流韵事也早就淹没在了社交界那些犹如沙粒般堆积起来的各种八卦中 那么,为什么要说这桩事情可能还与拜伦有关呢?那是因为在拜伦继承了这座庄园之前,他的伯祖父已经将这座庄园糟蹋成了一座废墟。他砍伐了庄园周边的树木,杀死了那里的鹿群,拆除或是焚烧了庄园的一些建筑,卖掉了里面的家具,在拜伦继承这座庄园的时候,它已经颓废到无法居住了。拜伦最终只能在附近的村庄里租借了一个只有三个卧室的小房子居住。而在拜伦死后,因为他只有一个女儿,按照现行的法律,他的爵位和土地都要交给另一个男性继承人来继承,于是一个远亲意外的得到了这笔天降之财。 但要重建和维护这座庄园本来就不是一桩容易的事情。于是他就将这座庄园改建成了一个供人寻求快乐的地方。简而言之,就是赌场,妓院,浴场这样的大销金库,只是他用来招来顾客的方式着实令人诟病,他是怎么做的呢?很简单,他宣称在这座犹如废墟一般的庄园里出现了卡洛琳.兰姆夫人的幽魂。他会在每个夜晚,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寻找诗人拜伦的踪迹。如果她找到了,就会和拜伦一起在月光下翩翩起舞,缠绵恩爱;如果她没找到,那么任何一个在这里借宿的先生都有可能遭到一场甜蜜的谋杀,这或许只是一个噱头,但为了寻求刺激,愿意在这里一掷千金的人不在少数。 那位汉莱顿先生就死在了其中的一间房间里。诺丁汉郡距离伦敦着实有一段距离,所以虽然这位大胆的先生如此下作,但在伦敦的交际圈里,暂时还没有这桩新近的丑闻被传出来,但如果女王将这件事情交给了其他人,这件事情可总算是传入伦敦的途径了。 墨尔本子爵的影响力,尤其是对女王的影响力。迄今为止依然令得许多人忌惮万分,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利用这一点,展开一场针对兰姆家族的狩猎呢?毕竟拜伦的妻子虽然与他离了婚,卡洛琳可没和墨尔本子爵离婚,她至死都是子爵夫人,前首相的妻子,她是兰姆家族最明显的污点,那本卡洛琳.兰姆亲笔撰写的爱情小册子,当时可是每个伦敦人人手一本,这种确凿无依的证据,即便当场打在威廉与弗雷德里克的脸上,他们都无话可说。 威廉.兰姆看到这里,立即向女王表达了真挚的谢意。这不单单是女王交给他的一份工作,也是女王为他弥补的一个致命缺漏。即便他们现在说起来与卡洛琳.兰姆女士没有一分半点的血缘关系,但既然威廉.兰姆继承了墨尔本子爵的经济遗产与政治遗产,他就不可能与这个疯女人摆脱干系。 “不用这样紧张。我相信你能处理好。”女王说道,她用一种赞赏的眼光,看着这个年轻人,就在昨天威廉.兰姆正式加入了玛哪俱乐部,而相比起北岩勋爵,俱乐部的其他成员显然更愿意接受这位首相的继承人。 威廉.兰姆竭力控制自己不去看女王身后的小湖,这座水质优良,晶莹透亮的小湖上飘满了挤挤挨挨的大叶子,每片叶子的直径都有成年男性展开双臂那么长,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种水生植物——王莲。当初为了养好这种热带生的大莲花以及建造出能够容许这些王莲自由生长的温室,约瑟夫.帕克斯顿先生可是耗尽了自己的才能与天赋,那么,他现在在哪儿呢?他现在正在地狱里为他的第三个主人勤勤恳恳的干活儿呢。 “只要是您的旨意,”他深深的弯下腰去,“陛下,我无不遵从。” 威廉.兰姆想的太出神,以至于根本就没察觉到自己身边已经多了个人,直到一柄雨伞移到了他的上方,遮住了绵延不断的雨水,他才惊觉过来——但看到来人,他就立即原谅了自己,毕竟他只是一个凡人,一个半恶魔,想要无声无息的接近他原本就是一桩非常简单的事情,“伦蒂尼恩先生。”他说。 半恶魔笑盈盈的举着雨伞,与威廉.兰姆肩并肩的站在一起,沿着男人的视线看出去,利维很容易就能分辨出,那是皇家植物园,能够让一位子爵先生注视着那里,在寒冷的细雨中思考了那么久的,除了女王,陛下不可能有其他人。“三心二意可不是什么好事,”利维说:“君王们都是一群非常敏感的生物,他甚至不需要确凿的证据,只要有所察觉或者是只是他自己的臆测,你都得倒大霉。” “您是在教导我吗?”威廉.兰姆反问道:“我可不是北岩勋爵。” 半恶魔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那双不同颜色的眼睛——蓝色犹如冻结的湖面,黑色则犹如无底的深渊,让威廉.兰姆心生寒意。“北岩勋爵打过仗,”利维低声说道,“在威灵顿公爵将他揽入麾下之前——不止一场战役。当然,你们最熟悉的应当就是那场滑铁卢战役,我可以告诉你,任何一座战场都是一座血肉磨坊,子弹呼啸,大炮轰鸣,你有见过炮弹如何在人群中开辟出一条条涂抹着血肉的羊肠小道吗?我见过,北岩勋爵也见过,这个家伙,”他用一种亲密而又无可奈何的语气说道,“他或许不怎么懂的欣赏歌剧,也不知道该如何发言与辩论,更不懂得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他就和他的封号一样,就是块坚硬沉默的岩石,但请相信我,即便他离开了军队,来到了圣植俱乐部,他仍旧是个骁勇而又忠诚的好士兵。 他和你一样,都是凡人,但不要将你自己与他相提并论,你以为要对抗地狱与恶魔最需要的东西是什么?圣物,圣水,经文,或者是那些长着翅膀的小鸟人,哈,我得告诉你,亲爱的朋友,这些都无关紧要,最重要的是你的意志与信仰。没有这两样东西,你就只可能是累赘,甚至可能是妨碍。不但尽不到你应尽的义务,还会搞砸所有事情,像你这种人,恕我直言,我也看了不少了。” “……我并没有不尊重北岩勋爵的意思。”沉默了一会后,威廉.兰姆说,他或许就是一个标准的贵族,薄情寡义,富有野心,但他也有还能勉强看得过去的地方,他至少不会和曾经的尼克尔森那样对一个人实实在在的功绩与能力视而不见,只看他的出身与姓氏。“我已经是玛哪俱乐部的成员之一了。”他的意思是,北岩勋爵是他的首领,看轻自己的首领难道不正是在轻蔑自己吗? 半恶魔点点头,“恭喜。” “你来找我,是否说明你已经知道了,我已经接受了一个案件。”威廉.兰姆有些艰难的说道。 “我们是盟友,”利维甜蜜蜜地说道,就像是之前充满蔑视的发言压根儿不是他说出来的,“这是你的第一件工作,我当然会来帮你。” 威廉.兰姆松了口气,要说他之前还在想,或许他可以用利益来诱惑这个半恶魔,又或是用勋爵来威胁他,或者设法探寻和查找有关于他的事情和线索,看看有什么他所在意的东西,好用来制约他,控制他——现在这些念头已经全都消失了,半恶魔没有接受他的试探,甚至给予了凶狠的反击。 而且对方的话也没说错。 他现在只是站立在圣植俱乐部的门外,连第一阶台阶都没能踏上去呢。他的伯祖父曾经教导过他,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和别人比试对方擅长的东西。作为一个政客,他可能已经站在了许多人期望不到的位置。但作为一个直面地狱与恶魔的圣植俱乐部成员,他还却只是一个稚嫩的新手,他仍旧需要很多人的帮助,这个半恶魔的,北岩勋爵的,任何人 第320章 拍卖妻子(上) 诺丁汉没有蒸汽机车车站。 这个事实或许会令很多人感到错愕。毕竟在蒸汽大革命与机械大发展后,人们对每一种能够用蒸汽驱动的机械都保持着强烈的热忱,甚至于痴迷的态度。而在蒸汽机车被发明出来之后,没有哪种交通工具能够比得上它的高速、平稳与大载量。而且它还有一个令人向往的优点,那就是洁净。虽然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种蒸汽机车会不断的抛洒下灰黑色的烟尘,从烟囱里喷出带有浓烈刺激气味的蒸汽,实在不能说有多环保,但无论如何,它也要比那些随地拉屎撒尿的骡子或者马干净多了。 或许出于这个原因,蒸汽机车的发展速度超乎寻常的快,以伦敦为中心,它在几十年间迅速的向着四面八方辐射,从郡到郡,从城市到城市,再从乡村到乡村,铁轨犹如春日的藤蔓那般肆意生长。一座城市里,如果没有一两个蒸汽机车的车站,简直叫人难以相信,更有一些大城市仿效伦敦,是在市区内也铺设了机车所需要用的铁轨,增设车站,大量减少了市区内出租马车和马匹的使用。 当初诺丁汉市政府的官员们正是被这种景象所打动,才想要引入蒸汽机车。但他们没想到的是,这个方案才提出来,就遭到了民众的一致反对。民众们之所以反对,不是担忧引入机车的资金不足需要他们捐款或是增税,也不是不愿相信蒸汽机车足够安全快捷,他们只是单纯的讨厌这种在蒸汽大革命后被发明出来的东西。 这里我们要说起一个很少被提起的名词,那就是在一百多年前曾经遍及了整个大不列颠岛的卢德运动,它有一个更加通俗简单的名字叫做摧毁机器运动。 那时候蒸汽大革命方才萌芽,但已经有了以蒸汽为驱动力的纺织机,诺丁汉从十三 世纪开始就是羊毛以及羊毛纺织品的大出产地。这里百分之六七十的人都在从事与之相关的工作。煮羊毛、洗羊毛、梳理羊毛,将羊毛纺成线,送上织机织成布匹,或是拿来编织成披肩、手套和帽子等等等等,诸如此类,这里的工人数以万计,他们几辈人都靠着这门手艺过活,以为今后也能靠着这门手艺继续平静度日,就和他们的父亲、祖父、曾祖父那样,但灾祸总是来的猝不及防,仿佛一夜之间,所有的纺织工厂都换上了轰隆作响的蒸汽纺织机。 这些纺织机不但可以一下子完成很多人的工作,还不会偷懒,疲倦或是粗心大意,更不需要工资,它们只需要一点煤炭和机油,偶尔换几个零件——成群的工人被赶出了工厂,他们失去了工作,衣食无着,身后还有衰老的父母,茫然的妻子与嗷嗷待哺的孩子——他们憎恨这些机器,认为是这些机器夺走了他们的工作,于是,他们冲入了工厂,将这些黑黝黝冰冷冷的大家伙全部砸碎。但这样的行为并不能让他们得回自己的工作,虽然机器被捣毁了,但比起需要报酬,需要吃饭,需要休息的人类来说,可以日夜不休,勤勤恳恳一刻不停工作的机器,显然更得工厂主们的青睐——这些绅士们宁愿将工人投入监狱,再次购买机器,也不愿意重新雇佣他们,好让他们的父母和孩子不至于饿死。 在源源不断的产出与工厂主丰厚的利润后是无数家庭的破碎。即便几十年后,这里的民众终于与机器达成了一个微妙的平衡状态,他们却仍然警惕着所有的新事物,并且对此充满了反感与恶意。 市政府最后也不得不妥协,毕竟蒸汽机车和轨道都是没法被彻底保护起来的东西。这里只有治安官,没有警察,就算有警察,也不可能每时每刻监视着每段铁轨。若是有人心怀不满,破坏了铁轨或者是焚烧机车的话,一桩好事就要变成坏事。 所以迄今为止,诺丁汉还是少数没有架设铁轨与蒸汽机车车站的城市,利维与威廉在距离诺丁汉最近的一个市里下了车。在车站附近,他们租借了两匹好马,两人策马前往诺丁汉。 不得不说,诺丁汉的丘陵与原野还是很美的,珍珠色的晨光慷慨的倾泻在这片土地上,成片的鹿茅草上缀满了细小的露珠,它们在晨光中折射出犹如钻石一般的光芒,令得整片小坡犹如一位公主展开的裙摆, 紫红色的岩蔷薇、杜鹃花,黄色的雏菊与乳白色的酢浆草一小堆一小堆地簇拥在小径两侧。 丘陵的曲线柔和而妩媚,甚至超过了半恶魔之前所见过的任何一位女士,蜿蜒前行的小径则如同系在腰间的裙带,以一个优美而典雅的姿态盘旋在其中,时而隐没在丘陵后,时而展露在阳光下。 他们沿着这条小径向前的时候,看到了一处密林,密林中有守林人的小屋,小屋周边还有几片零散的耕地,里面种植着蔬菜与香料,穿过树林,迎接他们的则是一排显然经过精心修剪的红叶石楠,这排红叶石楠应该是被作为树篱使用的。在这个时代,人们要划分领地界线,在一些天然界线,譬如溪流之外,通常都会采用树木或是灌木为主体的树篱,见到树篱就意味着他们距离这里的村庄不远了。 果然,越过树林后,他们就见到了一望无际的田地,田地被打理得非常仔细,整齐,这里没有成片的密林,只有一些稀疏的树木,这些树也不是什么有价值的乔木,只是一些常见的水蜡树或者是山毛榉。 他们也看到了村庄,红褐色的屋顶与涂刷了白垩的墙面,黑色的水井,吵吵闹闹的鸭子或者是鸡。 随着眼前的道路渐渐变得宽阔平整,走在路上的人也在增多,从天地交界的地方,他们也能隐约看见一座灰色小城 的轮廓。 在廉价水泥被发明和普及之前,当地可开采的石材是什么颜色,建筑就是什么颜色?诺丁汉也不例外,从地面到广场,从教堂到城堡,再到普通居民的住宅,都是一种忧郁而暗沉的颜色——来自于地下的灰色砂岩。 诺丁汉并不是一座平整的城市,与位于盆地底部的伦敦不同,它和罗马一样是一座丘陵上的城市,道路也因此蜿蜒起伏,时断时续,两侧是鳞次栉比的小店铺,这种店铺如今在伦敦已经很少见了,一些店铺甚至没有玻璃窗,还用着沉重的木门窗。 “你要吃点东西吗?”威廉问。 “我对人类的食物没有太大的需求。”利维客气地回答道:“您呢?” “我带了点饼干,”虽然利维说他没有需要,但威廉还是分了一半给利维,两位绅士,一边咬着饼干,一边牵着马,慢慢的行走在凹凸不平的石子路上,有人不断地从他们身边经过。 “前面发生了什么事吗?”威廉突然问道,他看见有不少男士,或许还有几位妇女正兴高采烈的往一个地方拥去,仿佛那里发生了什么——那肯定是值得他们耗费宝贵的劳作时间一探究竟的有趣事,半恶魔的听觉当然胜过了威廉这个人类——“也不是什么大事。”他说,“有人正在拍卖老婆。” “拍卖妻子,现在还有这种事情吗?”威廉惊讶地问道。 “为什么不能,总有讨厌妻子的丈夫,也会有讨厌丈夫的妻子。” 说着话儿,威廉也已经看到了人群的目的地——一个小广场,广场的中央已经站着一个肥胖的男人和一个瘦弱的女人,女人的脖子上被套着一根绳索。她的男人就像是牵着一条牛或者狗那样牵着他向周围的人展示。 拍卖妻子是一桩符合人性,但不符合法理的事件。在旧教依然统治着这片土地的时候,夫妻是不允许离婚的,他们只有等一方死了,才能够摆脱这桩婚姻。而且即便有亨利八世开了离婚这个头,新教对于解除婚约这件事情依然十分慎重,而且暧昧。 我们之前说过拜伦的妻子再忍受不了这位诗人丈夫的放荡之后,向法院提出了离婚。但这种离婚诉讼几乎只有有权有势的人才有可能提起并完成,因为它很贵,从提起诉讼最后所需要的一系列手续费,文书费,律师费,开庭费用等等,总计要达到三千金镑,三千金镑,我们现在也能知道,那是一笔多么可观的财产。 普通的工人和农民当然不可能出得起这笔钱。在城市中的工人还好,他们很少会有正式的婚约,他们通常只是住在一起,如果条件允许就生儿育女,但如果要分开也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失踪的丈夫或者失踪的妻子比比皆是。 但在村庄里,要做这样的事情就会比较困难。在这个时代,大部分农民终此一生都不会离开自己的家乡。那么,当一对夫妻实在过不下去的时候,他们该如何摆脱束缚呢?这里就要用到一条习惯法,习惯法就是指在乡间或者在城市里人们习以为常的种种规定所演变成的法律。而这条习惯法甚至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 古罗马时期,丈夫是一家之主,妻子和孩子都算是他的财产,他可以随意买卖,到了今天也是如此。丈夫们可以利用这条古老的习惯法将妻子牵到集市上,公开宣布要将她拍卖给其他男人。不过,这种行为在伦敦已经很少见了,任何一个绅士都不会容许自己做出这种可耻的行为来,而一个淑女也不会接受这种摧毁般的羞辱。 利维停下了脚步,虽然威廉对于这种古老习俗与人们的需求演变成的行为不怎么感兴趣,但作为一个绅士他可做不出丢下同伴自己离开的事儿,他只能尴尬地站在几个戴着圆顶帽或是平顶帽的农民中间,听着他们兴奋地议论着今天的“拍卖品”。 通常来说,只要妻子没做出如通奸之类的丑事,虽然说是拍卖,但更像是一种简单而廉价的公开解约,价格一般都是象征性的几个先令或者是一个金镑,妻子们往往可以自己挑选第二任丈夫,有些时候甚至就是之前就谈妥了的男士赢得拍卖。 但让威廉来看,这对夫妻可能没那么和谐。 第321章 拍卖妻子(下) 这位妻子给人的第一印象,就像是那些挂在枝头尚未长成,却已经干瘪腐烂的果子。她非常瘦小,站在她丈夫身边,和一个茫然无措的孩子没两样。 她带着头巾,但还是露出了一些头发,那些干枯的,乱糟糟的稻草似的头发,可能是浅褐色的,也可能是茶黄色的,覆盖着厚重的油腻与灰尘,很难分辨,她应该还年轻,但这些发丝中已经出现了灰色与白色。在她丈夫拉拽她的时候,女人惶恐不安地抬了一下手,似乎要用它们来遮住自己的脸。她左侧的眼窝下覆盖着一个浅紫色的半圆,这是淤青退去后留下的浅淡痕迹,眼睛红肿,鼻梁也有些歪,虽然经过擦拭,但还是能从破裂后尚未痊愈的嘴角附近找到一点隐约可见的血迹。、 她的下巴上有明显的新鲜伤痕。像是被某种坚硬的东西刮了。可能是她丈夫手上的戒指,也有可能是他又黑又亮的指甲。 这位女士只穿着一条最普通的麻布长裙,没有裙撑也没有荷叶边,在外面套了一件男式马甲。马甲外是一件披肩,系着围裙,看不出她是否穿着紧身衣,不过那种前后都像门板一样的干瘪身材似乎也并不需要紧身衣。格外值得一提的是,从长裙到马甲都不怎么合身。马甲是男式的偏大很正常,但长裙松垮到可以一拉到底,围裙也足足绕了两圈——想必这些衣服不是从丈夫的祖辈那里继承下来的,就是买的二手货。 即便快要被自己的丈夫卖掉了,她还是不断的,惶恐的看着她的主人,而她的丈夫正在接过一个人的手卷烟,和对方愉快的攀谈,丝毫没有理睬自己窘迫不已的妻子。 在场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有怜悯的。有同情的,但也有贪婪的,无礼的和恶毒的。他们窃窃私语。不怀好意的上下打量。如果不是因为拍卖尚未开始,或许还有人会过来亲手验验货。 有个人也确实这么干了,他走过去,想要拉起这个女人的长裙。丈夫却突然转过身来,发出一声怒吼,威廉看见妻子的目光陡然明亮起来,似乎升起了一丝隐蔽的期盼,但这点光彩很快就暗淡下去了,丈夫的愤怒并不是为了捍卫妻子的尊严——那家伙是个众所周知的穷鬼,口袋里的钱从来没超过一先令,他只是想在拍卖开始之前占占便宜。 “治安官和公证人来了!”一个小伙儿高声叫道。人们向两侧散开,有人向他们脱帽行礼。也有人藏在人群中,不屑的吐着唾沫。 因为拍卖妻子也能算得上是一种公开的声明仪式和离婚-结婚程序,所以必须有公证人在场,治安官则是为了避免出现可能有 的争执与殴斗,公证人走过去和丈夫商讨了接下来的环节。收取了费用,就和治安官一起坐在了一旁早就准备好的椅子上。 丈夫左右打量,确定这个广场上已经聚集了足够多的人,才满意的轻轻点头。他让一群半大小子给他搬来了一把老旧,但是坚固的橡木大椅子,然后催促着自己的妻子站上去。 威廉之前没有亲眼见过这种事情——早二十年,这种行为就在伦敦绝迹了。但他也听说过,更从小说和戏剧中看到过,只不过,无论是小说和戏剧都将妻子拍卖这件事情描写的异常轻松愉快,妻子虽然是被拍卖的,但表现的往往比丈夫更加横行霸道,理直气壮。丈夫嘛,就像是一个被妻子勒索和压迫的倒霉蛋。他不是在驱逐,而是在恳求自己的妻子能够离开自己,放自己自由,对于买下自己妻子的人,他不但不会感到嫉妒和愤怒,还会感恩不尽,而在交易结束后,他们还会一同举杯,欢庆一桩不幸婚姻的结束,并且祝福对方能够得到一个更加美满的未来。 人已到齐,接下来,就该让丈夫来描述,他妻子的好处与坏处,并且列出为何要结束这桩婚姻的理由。在戏剧中,丈夫总是会诙谐的,先说出妻子的几个小缺点,但随即就会用更大的优点来覆盖它,有时候甚至不能说是缺点,只能说并不适合他和家庭的需要——像是轻浮,另一些人看来就是别具风情;冷淡可以被视作矜持;愚蠢也可以被描述为天真;鲁莽则能够用利落或是果决来形容…… 毕竟,公开指责一位女性,除非是她做出了叫人无法忍受的事情,就如同卡洛琳疯狂地追逐拜伦——即便如此,人们也要说,这位男士缺乏一位绅士应有的风度与耐心,他自己的风评也会因此受害。 这位丈夫绕着椅子走了一圈,手指捏成拳头咳嗽了两声,似乎在思考应该怎么说——最后他叹了口气,指了指自己的妻子:“诸位,这位是我的妻子,农庄里的姑娘玛丽安,六年前,我以两个金镑,十个先令的价格,从他家买了她,我们签了婚约——当时我愿意这么做,给了这笔钱,因为她虽然个头很小,但面孔漂亮,声音清脆,听人说,也足够能干,我买她完全是因为我到了年纪,我要结婚了,我必须有后代,和一个完整的家庭,可惜的是,事与愿违,”他语气沉重的说道,“我可以发誓,这几年来,虽然不能说是把她当做了个贵夫人那样的款待和照顾,也保证了她有的吃,有的穿,住在宽敞的大房子里,不受太阳和风雨的侵袭,我对她没什么要求,唯一的希望是她能够尽快的给我下几个活蹦乱跳的小崽儿。 但我得到了什么? 先生们,请看看吧!”他嫌恶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妻子,“她给我生了六个女儿,”他举起双手,伸出六根粗壮的手指,“六个女儿,六个!你们能想象得到吗?我总是满怀希望地期待着,他带给我的却全是失望,不仅如此,在她最近一次生产的时候,接生婆告诉我,她的子宫,也跟着一起下来了,也就是说,她不可能再怀孕了,无法再给我一个孩子,但我肯定需要一个儿子来继承我的田庄,所以我必须结束这段婚姻,所以,先生们,”他绕着空地转了一圈,保证所有人都能看到他那张悲伤的面孔,是啊,多可怕呀,他有了六个女儿,却还没有一个儿子,等到女儿都出嫁了,难道要他孤零零地一个人守着田庄悲苦地度过下半辈子吗? 一些人赞同的摇头,另一些人则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神情,不过这位丈夫并没有太过在乎他们的回应,他这样说,完全是为了渲染气氛,他回到妻子身边,即便踩着椅子,这位可怜的女人也只能到她丈夫的肩头,她像是想要低头,又下意识的,将眼睛往上望,似乎正在祈祷,有什么人能够来拯救她吗? 没有。 毫无预警的,丈夫突然抬起硕大的拳头,往她的背上敲了敲,妻子的脊背薄得就像是一张纸片,他这样猛的一敲,她就差点从椅子上摔了下来,丈夫不满的哼了一声,拽住她的披肩,把她拉回到椅子上,“没错,她是不能生孩子了,”他响亮的,“但她也有很多好处,她确实很能干活儿,田地里,棚子里的,屋里的——随便什么活儿,就算她之前不会的,我也已经教会了她,而且她还有一个别人没法比拟的好处,”他得意地说道:“先生们,我们都知道,女人唠叨起来简直就是有几百只鸭子同时在你耳边叫嚷,但我这个,可以保证你们每个晚上都能舒舒服服,安安静静地睡个好觉!” “你怎么保证?”一个男人问道, “玛丽安,让他们看看你的嘴。”丈夫命令道,而妻子只是拼命得用手捂住了脸,她弓着背,曲起手臂,挡在胸前,身体下蹲,似乎要将自己整个蜷缩起来,但她的丈夫敏捷,甚至几乎可以说是熟练地捏住了她的下巴,另外一只手捏着她的鼻子,猛的一扯,让人们看到她的嘴巴 那张嘴里牙齿所剩无几,舌头上有明显的缺口,在丈夫放手后,她嚎啕大哭,但没有了牙齿,舌头也不全,她就连哭声也是嘶哑低沉,含糊不清的。 “她吃东西的时候太急切,咬坏了自己的牙齿,又弄断了自己的舌头,”当有人问起造成这些残缺的原因时,丈夫轻描淡写的说道,在场人都知道他在胡说,那谁也没有想要去为这个女人伸张正义,何必呢?就连这个女孩的家人也没有出来说话,她自己似乎也习惯了这种折磨与轻视,你若是上前干涉,她或许还会责怪你呢, “她还能干活吗?”另外一个男人问道,他看上去像是一个农夫,紧蹙着眉头。 “为什么不能?”丈夫回答说,“用来干活的又不是牙齿和舌头。”他将妻子的手拉起来,展示给众人。果然。女人的双手上布满了厚实的老茧,关节粗大,一看就知道,是双干活的手。 农夫满意地点点头,“你打算把她卖多少?”他问道。 灰侦探 第97节 “原先价格的零头,”丈夫说,“十个先令。” “十个先令,太贵了,她已经不能生孩子了,而且我不在乎女人的唠叨,她们说话就像是鸟雀在叽叽喳喳,我听着还觉得挺有趣儿的,”农夫说道,但这种话只是为了讨价还价,丈夫也清楚,他摇摇头,“十个先令是起拍价,先生,我买她的时候,她才十四岁,现在她也不过二十岁,你把她买回去,她至少还能给你干二十年的活,一头能够干二十年活的牛或者骡子,都得有几十个金镑才能买到手吧,何况她可比骡子听话和温顺得多。” 他不再理睬这个农民,回到广场中心举起手,“十个先令,先生们,只要十个先令,起拍价。” 公证人也站了起来:“十个先令,每次加价一个先令,三次为准。” 人群中再度爆发了一阵蜜蜂嗡嗡般的讨论声,十个先令的价格确实已经很低了,何况正如这位丈夫所说,虽然不能生孩子了,又不太能说话,但她确实年轻,二十岁的女人,即便能够,再活二十年或者是三十年,那也是一个难得的劳动力了,但也有人担心她是不是得了病,或者因为生了孩子而变得虚弱,听到她们这么说,丈夫立即将妻子从椅子上拽下来,然后提着一条木棍,逼迫她沿着广场跑起来,妻子呜呜地哭起来,但在木棍的逼迫下,她确实跑得很快,而后丈夫又像是一个驯兽人耍弄猴子那样,叫她原地跳,翻跟头,把椅子搬起来——椅子上还坐着公证人,以证明她依然年轻力壮,可以承担起长期的,高强度的劳动,最后,他让妻子回到椅子上,并且拉开了妻子的长裙。 几个浪荡子立即吹起了口哨。 虽然丈夫说过,她的妻子曾经非常秀丽可爱,但经过了这几年的折磨,这个姑娘曾有过的容貌与风姿全都已经在日夜劳作与平凡的生育中消耗殆尽了,但隐藏在长裙下的腿,还是能够看得见几分残留的风韵。 终于有人开始陆陆续续的报价, 十个先令,十一个先令,十二个先令……叫价到了一个金镑,然后是一个金镑加一个先令,更多人加入进来,最终价格攀升到了两个金镑,接近这位丈夫曾经付出的成本,他目光炯炯,扫视众人,“没有更高一些的价钱了吗?先生们!我发誓,她在床下和床上一样好用,两个金镑,再多一点!你会发现完全值得!” 人们哄笑起来,不过两个金镑真的是个高价了,公证人连喊了两次,预备喊第三次的时候,一只颤颤巍巍的手从人群中伸了出来。 “哦,是您,”公证人,礼貌的说道,这人是个小乡绅,有一些田产,还有一座小磨坊,虽然在蒸汽机驱动的磨面机普及后,这些小磨坊都没了以前的收入,但用来维持一个家庭的生活还是没什么问题的,而且听说这位先生有一个很出息的儿子,他读了大学,然后在伦敦找了一份工作,并在那里结婚,似乎不打算再回来了。 他很老了,可能有六十岁或是七十岁,妻子早就进了坟墓,他一直孤身一人生活,人们以为他不会再娶一个妻子了呢。 “你愿意出多少?” “我也出两金镑,”那位老先生说,“但我可以再加上一条狗。” 他拉了拉手上的皮绳,一条强壮的史宾格犬从人群中钻了出来:“这是我儿子送给我的,他说,这条狗可以帮我度过寂寞的长夜,但你说我能拿它干什么?我总不见得去哔——哔一条狗。” 在场的男人们都露出了理解的微笑,老先生继续说道,“我需要一个年轻的伴儿,给我做做饭,打扫打扫屋子,晚上的时候可以陪我睡觉,温暖我这具衰老的身躯,至于这条狗,它长大了,太活泼了,也太健壮了,它拖着我的时候,仿佛它才是我的主人,而我才是它的狗,我一直在想,应该给它找个主人,一个可以驾驭它,和它一样强壮的主人。” 丈夫犹豫了一会儿,他当然更想要钱,但他也看到了那条狗,那条狗确实是条漂亮的大狗,虽然他不可能和贵族一样去狩猎,但有这么一条大狗为他看守门户,捉老鼠,驱逐乌鸦,即便只是牵着它出去散步,他都能觉得自己威风凛凛,不可一世。 他看了一眼公证人,公证人做了一个随他便的手势,他点点头,公证人举起手:“两金镑加一条狗,第一次,两金镑加一条狗,第二次,两金镑加一条狗,第三次!”他高声喊道:“好了,交易成立!这位夫人,归这位先生,这位先生的两金镑和一条狗,归她曾经的丈夫,有人还有异议吗?没有,好的,结束,诸位,鼓掌吧!” 人群里发出了稀稀落落的掌声,有几个人露出了遗憾之色,但他们似乎也没有继续加价的意思,于是,在公证人和治安官的注视下,两位先生友好地握了手,丈夫将妻子从椅子上领下来,拉着她脖子上的稻草绳子把它交给了那位老先生,老先生则将栓着狗的皮绳交在了丈夫手中,完成了这一简单的交接仪式后,妻子就跟着她的新丈夫走了。 威廉还以为,妻子会表示反对,或者说些什么,毕竟在他之前的认知中,在这种交易里,如果妻子拒绝接受第二任丈夫,是可以提出反对意见的,但在现实中,这位女士就像是一件真正的商品,除了哭泣,她没有表现出一星半点的愤怒或是抗拒,也没人去询问她的意见,就像是有一个人在街上售卖商品,有个人决定买了,难道双方会去关注一个商品怎么想,怎么做吗? 她被她的新主人牵走了,而丈夫则牵着那条狗,充满爱怜地抚摸着它的皮毛,还掰开嘴看看牙齿——结果令他满意,他和几个朋友打了招呼,谢过了治安官和公证人——可能之后他还要付点钱给她们,但此时他认为自己更需要为了这桩买卖的顺遂而庆祝一番,他拉着狗进了酒馆,叫了一杯麦酒,美滋滋的喝了起来。 第322章 没吃到的下午茶 这场拍卖对于诺丁汉人来说,更像是一场波澜起伏,精彩绝伦的好戏,即便拍卖结束了,他们还是那样的意犹未尽,每个人都啧啧有声地在心里回味着每一个细节,那个妻子被殴打时的痛苦表情,被提起裙子时的羞辱姿态,以及被她的丈夫逼迫着在广场里跳跃、翻跟头、跑步时的绝望与无助,他们或许只是一些普通的市民,或者是聚集到集市上的农民,对治安官和公证人堪称奴颜婢膝,俯首帖耳,但在面对这个可怜的女人时,他们却高高在上,如同一个法官或是国王 当威廉和利维穿过他们的时候,可以清楚的听到他们对于此事的点评与议论,有个人认为,那个丈夫卖掉了妻子是一件相当划算的事情,他已经享用了她六年,让她生了六个孩子,现在还能以买入价差不多的价格卖出去,还有一条那么威武的狗,他还有田地,以后还有可能娶一个年轻漂亮的新妻子,那个妻子会给他带来一个或者更多个儿子;另外一些人则反驳他说,在这笔买卖中占了便宜的应该是那位老先生,如果那个女人真的如他们丈夫所描述的,以及表现出来的那样温顺听话,那么这位老先生,今后二十年都会有一个勤勤恳恳的仆人随身服侍,而且她被自己的丈夫卖过一次,肯定不想被卖第二次,她肯定会安安分分的,老老实实待到老先生死了,给他做寡妇,为他举行葬礼,还有人说这对这个女人也算是一件好事,不管怎么说,就算那个儿子回来,继承了他父亲所有的财产,看在她照顾老先生这么多年的份上,也会打发给他一点钱,总比现在就被丈夫赶出家门,一无所有,变成乞丐或者娼妓来的好。 一对从穿着上来看不是那么穷困的农民更像是从中受到了启发,也在讨论是否应该将自己的妻子卖掉,换一个新妻子的事情,一个丈夫有点踌躇不定,因为他的妻子很老了,他担心她卖不出什么价钱,另外一个农民则在烦恼他的妻子有两个兄弟,如果他将妻子卖掉了,那两个兄弟肯定会回来揍他——但你的妻子还很年轻,还能生孩子,肯定能卖上一个好价钱,另外一个农民这样建议道,你把她卖掉之后,分一半钱给他的兄弟们,再请他们喝顿酒,他们就不会在乎这个了, 利维与威廉重新骑上了马,他们居高临下的俯瞰这些农民的时候,他们看上去是那样的诚实,那样的温和,那样的淳朴,这些人向他们鞠躬,口中喊着老爷,为他们让路,一点也看不出他们面对女人时的狰狞模样。 诺丁汉的女性地位要比其他地方更低,利维在心中想道,对于能够一眼看透人心的半恶魔来说,那些所谓的绅士淑女,道德规范,“尊重与爱护”,只不过是在血淋淋的现实上披上了一层华美的外衣罢了,是的,在表面上,社会和法律要求男性尊重女性,但这种尊重——应当如何形容呢?确实,他们不和女性争吵,不和女性辩论,不认为女性会犯罪——当然了,你会和家里的猫狗议论政治,探讨金融,和它们一起看报纸吗?它们若是打翻了你的水杯,摧毁了你的花草,你还准备拘捕它们,审判它们然后流放或是囚禁它们吗? 你不会,所以此时的先生们也不会这样对待女士,女士们看起来算是受到了“尊重”,但就像是,无论如何,猫和狗都不扑咬主人那样,女性也不会允许拥有反噬男性的权力,她们没有投票权,也没有财产权,甚至没有人身自由,她们出嫁之前,属于父亲,出嫁之后,属于丈夫,丈夫死后,如果她们有儿子,那么儿子就是他们的监护人,若是没有儿子,一个可能从来没见过面的远方亲戚只要他是男的,他就有资格接手她丈夫的一切包括她。 她们无权继承父亲的财产,毕竟她们自己就是财产的一部分,如果她有一个慈爱的父亲,或者有个通情达理的兄弟,她们或许还能有一笔嫁妆,但这笔嫁妆等到她结婚之后,则属于她的丈夫,若是她的丈夫不那么贪婪,也许愿意签下婚前协议,承诺在婚后不轻易动用这份财产,但这就意味着这笔财产就能够归属女性所有吗?也不能,因为她没有法律上的身份,也就是说,可以在社会上行走和被人承认的身份,她们不能做投资,也不能做买卖,她们在任何文书上签署的名字,都不被认为有效,因为她们是不健全的——除非她们有个男性代理人。 虽然在伦敦,从最底层的女工,到最顶层的女王陛下,女性的自我意识,以及对权力的渴望在逐日增高,但这种行为还是被认为是不得体的,不符合社会规范的——幸而总有人会愿意踏出第一步,即便她们将要行走的将会是一条荆棘遍布的道路,她们会遍体鳞伤,并且可能终此一生都没法走到头。 看起来非常绝望,但让半恶魔都觉得惊讶的是,这一次次看似无望的冲撞与怒吼中——社会施加给她们的禁锢竟然确实松动了一点……哪怕只有一点,绅士们对另一个性别的警惕心还是很高的,尤其是当他们曾经视作禁脔的领域,像是大学,工厂,商店,事务所,医院,律师行……都出现了女性的身影,哪怕只是暂时的,象征性的,不能被公开认可的……但毋庸置疑的是,她们无论是在家庭中和家庭外,都取得了更多的主动权与话语权。 而在中层与上层阶级中,也有女性另辟蹊径,譬如库茨男爵夫人和南丁格尔,这两位女士就是利用了两个社会规范中的缺漏最终达成了自己的目的。 库茨男爵夫人能够有自己的事业,是因为在这时,女性从事慈善行为是被允许的和被鼓励的,而且她还能说,自己是为了继承其祖父与父亲的遗志——她的父亲和祖父也都是慈善家。 南丁格尔在最初从事医护工作的时候,也曾经遭到亲友强烈的反对——她父亲的医生朋友曾经把她看做自己的女儿,但在南丁格尔提出要学习医护的时候,却立即叫来了她的父亲,并要求他严格管教他的女儿,要知道,如果南丁格尔的父亲心肠硬一点,完全可以将南丁格尔送进疯人院——也就是一般家庭对待可能有损家族名声的女儿的常规方法……而进了疯人院,等待着她的可能就是强暴、殴打和变成真正的疯子…… 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南丁格尔很快就将自己的工作场地从普通的医院转到战场,反对声马上就小了,取而代之的是士兵们对她的拥护与赞誉,谁也不能说在战场上拯救了这样多条性命的女士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人,即便有人暗中这样认为,他也不敢大声的说出来,除非他愿意面对成千上万个愤怒的军人。 而在最底层,女性也曾经是家庭的奴隶,但自打有了工厂,尤其是如纺织厂这样女性也能工作的地方之后,虽然工资依旧低于男性,但她们还是可以勉强靠着自己的双手(可能还有身体)活下去之后,丈夫和孩子反而就成了她们的负担,家庭无法再为她们带来好处,只能带来坏处——既然如此,她们为何还要对男性诚惶诚恐,百般服从呢?反正都是被驱使和践踏的一群。 但利维来说,若是让这些女人来到诺丁汉,让她们选择是做诺丁汉一个农夫的妻子,还是回到伦敦东区去做一个纺织厂里的小螺丝钉,她们肯定还是会选择后者,没错,在所谓的丈夫和工头这里她们都不算是个人,但在工厂里,她可能只要面对工头,顶多再加上几个向工头摇尾献媚的混球,工头也不会紧盯着她们不死不休,毕竟东区的工人太多了,她不做是她的损失,没了工作,她可能会饿死,也会可能冻死,但对工头来说有什么妨害? 但是诺丁汉就不同了,她所要面对的,是诺丁汉的每一个男人,还有女人,利维注意到了,那些掺杂在人群中妇人,她们看向那个女人的目光,不是幸灾乐祸,就是鄙夷不屑,她们难道就不怕自己步了那个女人的后尘吗? 或许就是因为害怕,她们会安慰自己说,这个妻子肯定有什么地方做错了,或是什么地方没有做好,自己是不同的,她很好,她不会遭到这种惨事——反正只要她们现在还是某人的妻子,她们就可以毫无负担地,大大方方地嘲笑他人的不幸,像这些人,她们的身体虽然是女人,但思想上已经与男性完全一致,若是有女人向他们求援,得到的只会是嘲讽和背叛。 “我们接下来去哪儿?”利维问道。“汉莱顿庄园,还是纽斯蒙德庄园?” 为何问的?威廉当然想要去纽斯蒙德庄园,自从听过纽斯蒙德庄园出现了卡洛琳夫人的幽魂,他就心急如焚,简直就想飞过去看一看,那究竟是卡洛琳的幽魂在作祟,还是有心人在用这种卑劣的手段蛊惑人心,但站在一个真正的绅士的立场上,他应该先去拜望死者的遗孀,安抚她的情绪,承诺他一定会找到凶手,毕竟此时的纽斯蒙德庄园可是一座明面上未曾宣之于口,但人人都心知肚明的烟花之地。 诺丁汉的一位市议员曾经受过墨尔本子爵的恩惠——因为一个陌生人擅自去拜访另一个陌生人,着实是一桩非常无礼而且令人忌讳的事情,所以这位先生就当仁不让地做了这个中间人,这位先生早就与威廉约定好了,他们在一处地方会合,抵达汉莱顿庄园的时候,正是下午三点,下午茶时刻。 或许他们可以有幸被款待一顿丰盛的下午茶,利维想道。 可惜的是,事情并未如半恶魔所期望的那样发展,他们在会客厅见到了,弗朗西斯.汉莱顿先生的遗孀,一位年轻的寡妇,一个美人,肤色苍白,形容消瘦,浅褐色的头发紧紧的向上收起,在脑后绾成一个大大的发髻面带哀伤,但看上去更像是遵从现有的道德与礼仪,而非出自于真情实感,或许因为正在丧期,她的穿着也十分简单,一件黑色的马蹄袖长裙,只在领口和袖口缀着雪白的蕾丝花边,脖子上戴着一根银项链,下面是一个煤精坠子,煤精是一种石化煤炭,颜色乌黑,质感光润,很适合用来制作丧期时的首饰。 她接受了威廉对她表达的歉意与哀悼,邀请他们在小桌边坐下,仆人很快送上了茶,还有几份咸肉三明治,“很抱歉,”汉莱顿夫人,用嘶哑又微弱的声音说道,“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太突然了,我几乎无法接受,这几天,我一直恍恍惚惚的,神思不定,不知道该怎么办,”她那双烟灰色的眼睛中仿佛弥漫着无比浓厚的雨雾,叫人一看就不由得生出了几份同情之心:“我已经很久没有用过下午茶了,先生们,我……” “这就很好啦,夫人。”市议员连忙说,拿起了一个咸肉三明治就放在了嘴里。 半恶魔并未参与之后的谈话,对威廉与汉莱顿夫人说了什么也毫不在意,那些干巴巴的对白还不如窗台上的一捧玫瑰让他感兴趣——汉莱顿庄园里也有温室,新鲜的玫瑰出现在这里并不过分,但……一位六神无主的孀妇虽然没心思用下午茶,却有心思在窗台上摆上那么一大捧玫瑰,还是明艳的香槟色玫瑰还是挺有趣的。 而且他猜想这位夫人可能并不欢迎他们,只是不知道是不欢迎所有人还是单单不欢迎他们——因为他闻到了一份加了牛奶、乳酪和糖的红茶的气味,还有一份加了柠檬与蜂蜜,威士忌酒的红茶的气味。 以及,茶点,火腿,熏鲑鱼和小黄瓜的三明治,马卡龙,司康饼配果酱和奶油,乳脂松糕,水果挞……不说这位夫人是不是真的因为伤心过度而无心享用下午茶了,这些可还好好地放在厨房的柜子里——就连端出来给他们吃点都不愿意吗? 第323章 对汉莱顿夫人的询问 经过了一番让半恶魔倍感无聊的慰问与寒暄,威廉终于委婉地提出——是否可以请这位“仍旧沉浸在哀伤中”的未亡人,为他们解答一些疑惑,主要是有关于她的丈夫,弗兰西斯.汉莱顿先生的事情。 “我能理解,那位年轻且美貌的寡妇这样回答道,“请问吧,只要我知道的,以及我能够回答您的,我都会告诉你,”她甚至反过来安慰了威廉:“之前治安官也向我提了一些问题,我知道你们都是出于好意,想要尽快找到那个杀死我丈夫的凶手——我也这么期望,所以不必担心您的提问会冒犯我,请说吧,先生,我准备好了。” 威廉从外套口袋里抽出了一个羊皮封面的小笔记本,笔记本上系着一支铅笔,从这套做派上来看,他可比利维更像是个符合人们想象的侦探,会客厅里的气氛也因此变得更加正规,而又平和了许多,公事公办,在有些时候反而更能安抚人们的情绪。 “您和弗兰西斯.汉莱顿先生,是什么时候结的婚?” 汉莱顿夫人露出了略感惊讶的表情,她大概没想到没想到,对方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居然是这个,“六七年吧,”她说:“我记得我在结婚证书上签字的时候,正好是我十六岁的生日,而我二十三岁的生日还没到,那时候汉莱顿先生可能,只有三十岁。” “您和汉莱顿先生,有一对儿女。” “是的,我们是有一对儿女,在结婚后第一年,我就怀孕了,那是一对双胞胎,非常可爱,我很爱他们,弗兰西斯也很爱他们,他们是对小天使。”说到这里,汉莱顿夫人犹豫了一下,“您的意思是想要见见他们吗?” “暂时不用,”威廉说,算起来,这对孩子可能也只有五六岁,五六岁的孩子智力发育不全,即便能够回答一些问题,也不能只保证他们的答案就是正确的——孩子们是有记忆力和判断力不错,但这个年龄的孩子经常会混淆现实与幻想,尤其他们在畏惧大人的时候,经常会不由自主的顺着大人的话胡说八道,如非迫不得已,威廉不会在他们身上找线索。 “那么您和汉莱顿先生的婚姻生活如何呢?” 汉莱顿夫人似乎想要露出一个微笑,但这个微笑的讥讽意味太深厚,以至于她只笑了一半,就立即将这个微笑收了回去,“就和任何一对在天主与父母的祝福下缔结婚约的男女那样,”她平静的说道,“或许你们想要知道,我和汉莱顿先生之间有没有所谓爱情之类的东西,在结婚之前,我确实接受了他的追求,但我们的恋爱,”她说出这个单词的时候几乎要笑出来,“可以算是一部早就撰写好并打印出来的剧本,我们只需要看着它念台词走台步就行,我的父亲生产和经营矿产设备,而汉莱顿先生他有很多矿场,需要用到那些机器。” 听到这里,威廉不自觉的看了利维,诺丁汉人因为之前那个该死的卢德运动,对蒸汽机大革命后的新事物一直保持着厌恶与排斥的态度,所以引进这些新技术与机械的进度也要比其他地方更慢,汉莱顿先生现在想起来,要为自己的矿场购买这些在其他矿场里早就普及的机器——已经算得上是一个开明的家伙了, “当然,我父亲所拥有的事业可能无法与汉莱顿先生相提并论,”汉莱顿夫人继续说道,“但我们的家庭即便不能说是完全的门当户对,也能说相差不大,我的父亲也早为我准备了一一笔非常丰厚的嫁妆,并且答应汉莱顿先生,在之后的生意里,会以一个非常优惠的价格提供给他所需要的机器。啊,对于我来说,汉莱顿先生也是一个很不错的结婚对象,他很富有,健康,比起其他的求婚者,也很年轻,容貌也不是很丑, 他向我求婚,我答应了,而在我们婚后,我也尽力做到了一个妻子应尽的,所有义务,我为他操持家务,管理仆人,接待往来的朋友和宾客,我为他生儿育女。” “那么他呢?我是说汉莱顿先生。” “也和所有的男士一样,”汉莱顿夫人微笑着回答说,“他有他的工作,一位有能力的先生总不能被牵绊在家庭里吧,家庭是女人的职责,他很少回来,但没有缺少过家用和一些必须的支出,甚至可以说是非常慷慨——如果您要问的是他是否忠诚,他并没有背弃婚姻的意思,虽然偶尔也会和其他先生那样,选择到什么地方去放松自己,但这对于我的家庭并没有什么妨碍,他依旧是我的丈夫,我孩子的父亲。 不,我不想对他束缚太多,我想你们也不会希望自己的妻子有着一个巫婆般的长鼻子,一天到晚的就在打探丈夫在什么地方睡觉。” 说到这里,她陡然抬手,轻轻地按住了自己的嘴唇,仿佛为了自己的失言而感到羞愧,毕竟对于一个淑女来说,睡觉本身就是一个值得羞耻的词,虽然他们都知道,她所指的是一种更为不堪的行为。 “那么你是想说,你对你丈夫的去向一无所知?” “不,这个我得知道,毕竟有的时候他可能会在那些地方喝的酩酊大醉,或者是精疲力竭,虽然他身边肯定会跟着仆人,还有车夫,但是……他若是在那里过夜,我也必须打发人去看一看,以确保他安然无恙,或者遇到了什么急事,有听差或者朋友找他,我也必须给他们指路,保证他们能够尽快找到我的丈夫,免得耽误了什么急事。” “纽斯蒙德庄园吗?” “就是那个地方,”汉莱顿夫人说道,她提也不提那个名字,仿佛提起来都会脏了自己的嘴,“前两年他还要去伦敦,或者去牛津,但自打他知道了那个地方,他总是在那里……”她梗了一下,实在是说不出来,威廉向她点点头,表示自己意会到了,汉莱顿夫人顿时松了口气。 “我知道得不多,”,汉莱顿夫人犹犹豫豫说,因为作为一个贞洁的妻子来说,她实在不该对那种地方有所了解,“我只是偶尔和其他的人聊天的时候得知,那里的娱乐方式相当多种多样,他们也会在里面打牌……” “赌博。” “对,是的,赌博,偶尔绅士们也会在那里,打打拳击,喝点酒,抽点雪茄,或者是谈论一些重要的事情。” “汉莱顿先生有和你提起过里面的一些事情吗?” “没有,这不是我们该了解的事情,”汉莱顿夫人说道:“他不会告诉我,我也不想知道。” “那您知道您的丈夫在那里有什么朋友吗?或者比较熟悉的人。” 汉莱顿夫人摇摇头,“他从来不和我外面的事情,我和他见面的机会很少,他有自己的房间。” “非常感谢,夫人。”威廉知道自己应该问不出什么了,他合起小笔记本,这时候利维却突然走了过来,捏起一只咸肉三明治瞧了瞧:“在我们之前,您正在接待谁?” 他听到汉莱顿夫人的心脏激烈的跳动了起来。 “谁?”莱德夫人想了想,“谁也没有,先生,我一直沉浸在哀伤中,无意接待宾客,可能我在这里看书的时候自己用了一些点心,除此之外,应该没别人,要么是仆人?我可能吩咐了她们一点事儿。” 看来这位夫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半恶魔在心里想道,她可能已经驱散过味道了,但总有些人鼻子格外灵敏。 半恶魔微微抬起了头,嗅闻着空气中的味道,就是在他们到来之前,莱德夫人和另一个不知名的客人留下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的情绪分子告诉他说,在这两个人当中,并没有多少负面情绪,也就是说,不存在,恐吓,痛苦,仇恨,反而相当温和平静,甚至还有些愉快。 第324章 纽斯蒙德庄园(上) 在离开汉莱顿庄园的时候,半恶魔将自己的发现告诉了威廉。 威廉对此倒不是非常吃惊,虽然在这个时期,社会上对男性和女性,尤其是未婚女性有着相当高的道德要求——譬如说,一位接受过教育,举止得当的女性,绝不可以说出腿,下身,这种会被此时的人们视为下流的词语,你或许要问,那么他们该怎么说呢?他们可以说——在桌布之下的东西,这种犹如掩耳盗铃的做法听起来着实让人觉得荒诞可笑,但更为可笑的还在后面,那就是当这些姑娘们结婚之后,她们当然无法要求丈夫对她们忠贞,虽然圣经中确实有说过,这是夫妻双方都应当履行的责任,但若是以一位绅士去了妓院或者是拥有一两个情妇,在人们对认知中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没有任何人会去指责他,如果他没有,旁人还会觉得他性情古怪,或是有隐疾。 而出乎我们意料的,婚姻中的女方也可以找情夫,只是无论他们怎么胡作非为,都必须在台面之下,也就是说,不能公开,即便这个秘密人尽皆知——最近的例子就是我们之前提到过的,卡洛琳夫人和诗人拜伦,拜伦与所有的诗人一样风流多情,他的情妇十根手指都数不完,与他春宵一度的女人更是不计其数,卡洛琳与他之间的风流韵事也不过是其中的一小撮,根本无法引起人们的关注。就像是我们之前提到过的巴麦尊子爵,他和墨尔本子爵的妹妹长期通奸,但因为双方婚姻的神圣性都没有被破坏,那时候还是考珀伯爵夫人的她也很好地完成了作为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给自己丈夫一个继承人,打理家务和在外斡旋,考珀伯爵即便在生前知道她和巴麦尊子爵有了一个私生女,也没有指责她的意思,还承认了这个“女儿”。 但卡洛琳夫人最被人诟病的地方在于,一,她将与拜伦的私情公之于众。二,她没能给她的丈夫留下一个继承人。如果她做到了,人们对她的攻击也不会那么凶狠,就如同巴麦尊子爵与考珀伯爵夫人,这段长达二十多年的奸情始终掩盖着一层得体的遮羞布,人们说起来,他们最大的过错居然是在一个成为寡妇一个称为鳏夫之后,居然还结了婚,他们可能实在无法舍弃这些年来累积起来的情感,但和你自己的情夫,或者情妇结婚,都是不道德的。 啊,让我们转回来,简单的就说,汉莱顿先生当然可以在,伦敦,牛津,现在在纽斯蒙德庄园花天酒地,寻欢作乐,但既然他的妻子已经给他生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那么她也可以在社会道德的默许下,寻找自己能够接受的娱乐方式。 即便是在这种乡下地方,贵妇人们有时候也能够与自己的朋友,马车夫,或者是,孩子的家庭教师,画家甚至神父建立一段美好的友谊,只要别弄出私生孩子和留下真凭实据,人们通常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女人么,她们总是那样的多情与冲动,如果这个情夫升起了独占欲或是更卑劣的念头,她也不是不可以成为一个恶毒的从犯。 威廉记下来利维和他说的事情,当天晚上,他就探寻到了这位神秘客人的姓名和来历,只是让他感到失望的是,那个人并不是他们以为的奸夫,反而是一位女性,还是一位与汉莱德先生关系暧昧的年轻女士,一个美国来的寡妇,据说手中至少有两三万金镑的财产,她来到诺丁汉,说是要寻求投资的机会——就像是一大块腐肉,顿时引来了一群苍蝇,汉莱顿先生也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当然,他们并不需要与这位,美艳的寡妇谈什么生意,投资,女人能懂这些吗?他们想要的是,借着这个机会,设法与她亲近,取得她的信任,弄得这个女人晕头转向,答应将这笔钱委托给他们处理。 其中还有几个未婚的先生,可能还打着与她结婚,然后顺理成章占据所有财产的想法。 灰侦探 第98节 “她来拜访汉莱顿先生的妻子,”威廉说:“说是为了致哀,但听说,还是为了汉莱顿先生欠她的一笔小钱。” “多少?” “打牌的时候汉莱顿先生手气欠佳,欠了这位女士大概一百个金镑。” 一百个金镑对于工人和农民来说,是一笔让他们一生都难以企及的巨额财富,但对于汉莱顿先生这样的,大地主来说,又算不得什么,他在赌博上一掷千金,只为了取得这位女士的芳心也大有可能,只是他大概没想到,自己的饵料才投下去,鱼儿还没来得及咬钩子, 钓鱼的人就滑入水中淹死了, 威廉摇摇头,不管怎么说,一百个金镑只怕无法构成谋杀案的主因,无论是汉莱顿先生,还是这位寡妇女士,都不会因为这点儿钱翻脸,那么可能是 女人之间的相互竞争吗?她是不是听说了汉莱顿先生已死的消息,才会在某种隐晦而又畸形的念头下,来拜访他这位似乎一直被蒙在鼓里,一无所知的妻子? 这就不是他们现在能知道的了,当时,只有她们两人在会客厅,仆人都被她们遣出了房间。知道有这么一位女士来访,还是因为女仆正有个男友,他是汉莱顿先生的随身男仆,这个男仆曾经为了夸耀自己如何受主人的看重,特意和这位女仆描述过有关于那位美国寡妇的事情, 听说那位女士不但生得很漂亮,还有殖民地人常有的那股子野蛮劲儿,也就是不那么循规蹈矩,那些先生们当然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女儿和妻子越线,但别人的妻子和 女儿如此,他们可就顾不得经常挂在嘴边的那些玩意儿了——汉莱顿先生就说,就算这位女士没有这笔遗产,看在那张脸和身体的份上,他也愿意在她身上花点钱和时间。 “你觉得这位女士可能与汉莱顿先生的死有关吗?”威廉问道。 “这可真是有点不好说,”利维回答他说,“不过人类自取灭亡的方法,几千年来也不过是那几种,财富,色欲和贪婪。” —— “明天上午我们去拜访一下那位拜伦勋爵。”威廉所说的当然不是那那位诗人拜伦,他已死了二十多年了,他说的是那位,异想天开,利用拜伦与卡洛琳女士的幽魂,来作为招牌招揽客人的拜伦勋爵,他是这个家族的旁支,与拜伦的血脉已经非常遥远,因此,他对这个家族连同曾经的堂兄毫无感觉,他只欣喜于,自己突然得到了这么一大块土地,和附属的爵位。 “他原先是什么身份?”利维问道。 “之前在爱尔做布匹生意。” “他是个商人。” “应该是吧。”威廉心不在焉地回答说,说起来,汉莱顿先生和汉莱顿太太的婚姻与他的真正死因,并不是威廉最关心的东西,他最看重的东西当然还是那桩二十年前的丑闻,虽然知道不该先入为主,但在他的心中,这个拜伦勋爵,也已经和罪犯没有多少差别了,无论在什么地方,羞辱一个死者的清白与打扰一个幽灵的沉睡,都是相当不道德的事情。 —— 他们选择在上午十一点左右的时候造访纽斯蒙德庄园,之所以选择这个时间,是因为只有在这个时间段,这个庄园才是最宁静的, 这次陪同他们的人是治安官先生,他们之前已经在那场拍卖妻子的活动中遇见过了,只不过那时候,治安官也只是以为自己看到了两个容貌出众的外乡人,并没有放在心上,不过现在么,他陷入了一个相当为难的窘境,利维大概可以想到,纽斯蒙德庄园能够发展到现在这个规模,你要说,那位勋爵没有打点好这里的治安官,市议员,与其他有权力的人,谁也不会相信——但站在这里的就是苦主——墨尔本子爵,也就是前首相的后代和继承人,又听说他的弟弟连同他自己都深得女王的青睐,眼看着这个家族又要飞黄腾达,按理说他实在不应该放过这个讨好献媚的机会,但他不仅收受了贿赂,还可能有把柄捏在,拜伦勋爵的手里,才会如此进退两难,他看上去比威廉还要忧愁,一直望在马车外面,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到了,先生们。”他对威廉与利维说,确实,从马车小小的窗口看出去,已经能够看到浅灰色的纽斯蒙德庄园,这座庄园原先是一座修道院,第三个拜伦勋爵把它买了下来,将它改造为了一座庄严华美的庄园——我们都知道,修道院的规模肯定也不很小,何况它从来就不会是孤零零的一幢建筑,必然携带着各类附属建筑,如水房,磨坊,马厩等等——这座庄园最为昌盛的时候,有着一百多个房间,这还只是主人和客人的,仆人的不计在内,虽然被那位不负责任的前主人毁损的不成样子,但等到这位心思灵巧的爱尔兰商人来到这里之后,先向犹太人贷了款,又向自己的朋友们借了点钱——而后就如我们所知的那样……他没有让这里成为一只可怕的吞金兽,反而将它变作了一颗闪闪发亮的摇钱树。、 —— 黑铁但在家族纹章和矛尖上都有鎏金的大门徐徐向两侧打开,马儿踏着轻快的步子,沿着灰白色的大道一路向前。 这个爱尔兰商人确实是个聪明人,即便骤然得到了这么大的一笔财产,还有爵位,他也并未被狂喜冲昏头脑,他很清楚,要让这座荒废了几十年的庄园重新恢复荣光,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一个弄不好,好事变成坏事,他都有可能欠下一大笔债,说不定还要要进监狱,没看当初乔治.戈登.拜伦继承了这里之后,甚至没敢入住,只是在附近借了一桩只有三个房间的小房子么。 即便如今这里已经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销金窟,他也没有急着将整座庄园全部修整完毕,庄园外的田野,丘陵,草坡与湖水更是如此,在这里你看不到伦敦郊区的那些庄园必备的温室,树篱迷宫,和经过精心修剪成各种动物造型的花木,你只能看到非常接近原生态的,连绵不绝,翠绿欲滴的丘陵与小坡,它们的边缘与中间地带矗立着深黑色的密林,密林间有着阳光的地方则铺满了星星点点的野花,它们固然不如温室里的花朵色彩鲜艳,花朵硕大,但奇妙地迎合了大城市人最最爱追求的那种野趣,但你要说,这里的植被被完全放纵了,也不是那么准确,湖边有着一丛丛的芦苇,下方是紫色的风信子与水仙,小湖边还有一个码头,码头上系着两只小船,黑色与白色的天鹅游弋在湖面上,羽毛在阳光下明亮耀眼,仿佛不是真的动物而是黄铜的雕塑。 “如果夏天来,”治安官说,“这里还会有一大片睡莲,”他挥舞了一下手,像是要给这些客人们展示一下有多少旖旎的景象曾在此呈现 :“几乎占据了半个湖,先生们,我不懂的该怎么比喻,这么说吧,就像是在一个大玻璃盘子上打翻了翡翠和各色宝石似的。” “我们大概能想象得出,”利维好脾气的说,“我想,等这里下雪了,这里也会很美的。”治安官仿佛找到了知音,立即露出了一个畅快的笑容,“是的,”他说,“冬天下雪的时候,我们经常在这里喂天鹅,没有看见过,亲身经历的人,只怕无法永远无法想象,当这些纤细的,美丽的小精灵们,破开洒满了积雪的黑色湖水向我们游来的时候,那是一件多么令人惊喜的事儿。” 看来,这位治安官不单是这里的保护伞,庇护者,还是这里的常客,威廉无可奈何的转过头去,马车,在灰白色石子路的末端缓缓停住,这里是个圆形的小广场,广场中央原本应当树立着一个十字架,或者是一个圣人的雕像,但自从这里被改造为一个庄园后,这尊雕像就已经被搬走了,以免亵渎了神灵,现在这里是一个,观鸟喷泉,也就是那种能够一人环抱的小型喷泉,水盘边缘正有几只叽叽喳喳,一点儿也不怕人的鸟雀在那里洗澡,整理羽毛,蹦蹦哒哒,不过,等利维也下了马车,它们就立即一哄而散,飞向空中,很快不见了踪影。 第325章 纽斯蒙德庄园(中) 这里的主人很快走出来迎接,为了不与我们所熟悉的那位诗人拜伦混淆,我们暂且直接称呼他的名字,杰克斯,杰克斯并不丑陋,也不猥琐,他身材高挑,容貌俊美,头发乌黑,皮肤白皙,只在眼角和嘴角有着细细的纹路,可能是因为他已经习惯了长时间的保持笑容,但从神情上来看,他对这两个标准的不速之客似乎并没有表示反感或者是防备的意思,他非常热情的接待了他们,称赞了他们的举止和仪态,他表现的就像是一个与多年不见的好友意外相逢的绅士,虽然带着点陌生,但更多的还是热切与惊喜。 不过想一想也是,作为拜伦的远亲,容貌丑陋,举止猥琐的可能性确实不高,要知道诗人拜伦本身就是一个风度翩翩,姿容不凡的年轻人,要不然,即便他有再多的才华,一个性情阴郁的瘸子,如何能够获得诸多女性-爱慕者的狂热追逐呢——低声说一句,同性的爱慕者也不少。 别忘记,这个时代的人们依然顽固地相信,容貌漂亮的人在襁褓中就必然受过天使的赐福,相对的,容貌丑陋的人则必然身负深重的罪孽,这种想法可不是区区几分才能或者天赋就能抵消的,甚至在几十年后,一位著名的作家和诗人还在公然宣称,“只有肤浅的人,才不会以貌取人。” 对,是不会,他的意思就是说,当你相貌丑陋,鸡胸驼背,满脸皱纹的时候,就别指望人们能够透过这层令人生厌的皮囊来窥见你美丽的心灵了。 这位杰克斯先生可以说是诗人拜伦的堂弟,既然是堂兄弟,他们在容貌上就不会相差太远,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曾经是个商人的关系,他有着一条灵巧的舌头,善于察言观色的眼睛,和利落的手腕——他一眼就认出了威廉.兰姆,也知道他就是苦主的后代,这么一个炙手可热的新贵怎么会跑到这种乡下地方来?当然是为了纽斯蒙德庄园里的传闻了——他却没有一点紧张不安的意思,他们一起换了舒适的夹克(因为接下来要抽雪茄和品酒),在一个半封闭的小厅里,品鉴了西班牙和古巴的雪茄,勃艮第的葡萄酒,谈天说地了好一会儿——总之,和在汉莱顿庄园里相仿佛,这种程序总是要走一遍的。 当然,杰克斯也不是那种喜欢给自己找麻烦的蠢货,等抽完雪茄,喝了酒,他就殷勤地提出,希望能够有这个殊荣,为远道而来的客人们介绍一下纽斯蒙德庄园。 他带着他们走出了小厅,一边推开每一扇门,一边简单的介绍,他是如何将这座庄园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恢复原貌的,当然,按照他个人的喜好,一些房间并不能说和原来一模一样。 利维和威廉也大概明白了,即便这里发生了人命案,受害者还是一个身高位重的绅士,他这里依然可以一如往昔,不受任何影响的缘故了,“这里并不是妓院,”杰克斯平静而又得意地说道,“你们怎么会以为,一位勋爵会在自己的宅邸里开设妓院呢?你们可以把这里看作一个沙龙,一个大聚会厅甚至一个俱乐部,也未尝不可,我只是生性好客,喜欢和朋友热热闹闹的聚会,谈话,跳舞,赌博……总之,各种各样的娱乐我们都想要尝试一番,偶尔也会有几个客人,愿意接受我的邀请长住在这里,但这也并没有触犯法律,或者是违背道德。” 他说的还真没错,在这个时代,主人接受客人的拜访,有些只需要一个下午,而有些时候则需要几天,几个月,几年也说不定,客人们住在主人的宅邸里,就像是住在自己的另一个家里,相当坦然,而主人也不会在意,只要他们愿意,就可以长时间的住下去,甚至有一对年轻夫妻,他们在度蜜月的时候,经过了一个亲戚家,在亲戚的庄园里,他们不但度完了整个蜜月,还在那里生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直到孩子三四岁,可以自己走动的时候,他们才和亲戚说了再见,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有时候你也能从各种文学作品中看到,当有什么事情需要将庄园里的所有人集合起来的时候,总会有一个住了十几年几十年的远方亲戚,一位脾气古怪的老小姐,或者是老先生最后一个走进房间。 纽斯蒙德庄园有着一百多个房间,如果有客人提出想要留宿,主人难道还能不答应吗?当然,客人如果在这里的房间和某个妙龄的美人儿共度良宵,又或是和自己的情人约定好了在这里会面,也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情,作为主人也不可能去打搅或是干涉——至于这位主人,为什么还会为客人提供各种各样,具有场景变化或者是各种设备的房间,你也只能说明这位主人着实善解人意,体贴入微。 当然,客人在离开的时候,坚持要支付这里的食宿费用,主人也没有拒绝的道理,毕竟这些钱都是作为一份回礼赠送给主人的,主人如果拒绝,才是对于客人的轻蔑与疏远。 威廉.兰姆的野心全在他的政途上,对于女色并不热衷,除非是出于应酬的需要或者是探寻机密情报,他几乎从不涉足妓院,有些东西他只听说过,没亲眼见过,倒是利维,他可是半恶魔,不可能不对这些东西进行了解,人类在这方面的奇思妙想,日新月异,有时候他这个半恶魔都要为之乍舌。 你在这里可以看到墙壁没有铺贴壁布也没有安装护墙板,而是绘制着浓墨重彩的壁画的房间,房间里摆着一张光彩熠熠的金床,床上随意地丢放着雪白的皮毛和丝绸,床头和床尾高高翘起,用青金石和黑曜石做出羽毛和太阳的图案——床头一侧摆放着一个无花果篮,另一侧摆放着一个很大的玻璃花瓶,里面游动着一条嘶嘶作响的毒蛇。 “牙齿已经被拔掉了。”杰克斯说。 很显然走进这里的人会以为自己变成了凯撒或是安东尼,这里的摆设和装饰几乎一比一地对照了传说中的埃及艳后克利奥帕特拉七世的卧房。 既然有了凯撒,当然也会有奥古斯都的后人,这里有个玫瑰餐厅,依照暴君尼禄的喜好所做——房间的天顶上悬挂着一个等大的篷布,有个机关,一拉就篷布就会落下,连带着里面好几百斤的玫瑰花瓣——现在没有花瓣,但下方摆设着餐榻,也就是三张无扶手的矮塌,每张都可以容许两个人同时躺在上面,餐榻前居然还有用来放置食物的小桌,瓶子里插着长长的羽毛——那时候古罗马人是用来搔喉咙好吐掉胃里的食物,好继续饕餮的,但在这里可能还有其他的用场。 而在一个经过打扫但还是有些湿漉漉的大房间里,摆满了一个一个的木质浴桶,浴桶边搭着丝绸或者是麻布,利维一看就知道那是中世纪的公共浴室,那时候工匠们没法打磨干净浴桶里的木刺,它们会刺伤客人娇嫩的皮肤,所以浴桶里必须先放上一块布。 在这里忙碌起来的时候,想必会非常热闹,木桶里的热水升起白色的蒸汽,仆从来回忙碌,不断的在木桶里加入沸水或者是冷水,衣着暴露,甚至索性一丝不挂的妓女们,靠在浴桶边,或者是坐进浴桶,与客人们共登极乐,每个浴桶间只有布幔间隔,打开煤气灯,明亮的灯光就会将隔壁的投影清清楚楚的,展现在你眼前,而且布幔能够隔绝影像,却隔绝不了声音,当客人足够多的时候,这里就是一阵阵混杂着响亮水声的声音剧场,偶尔还能看见某个仆人掀开布幔偷窥,这种额外的刺激也不怪乎公共浴室最终成了荤腥不忌的烟花之地,并且引发了梅毒的大流行,以至于教会和王室不得不联手将其取缔关闭。 不过这里的客人大概不用担心这个,毕竟他们可能早就染上了梅毒。 一个比其他房间更大也更空旷的大卧房里的风格则更为奇特,这里倒是有好几扇窗户,但窗户上挂着可以遮蔽视线与阳光的厚重窗帘,地板与半护墙板都是深褐色的橡木,顶面和剩余的墙面简单地涂刷着石灰,让整个房间显得有点寒酸,而最令人觉得奇怪的是,这个房间里居然还摆着两三张课桌,有配套的椅子,看上去像是给孩子用的,但从尺寸上来说,一个大人若是愿意,也可以挤挤挨挨的坐在上面,课桌上还有墨水瓶,笔和课本。 利维走了一圈,大概猜到了这个房间的用途,他走到一旁的三角柜边,径直打开了这个柜子,杰克斯明显的吓了一跳,似乎没料到明明已经上了锁的柜子居然会被陌生的客人一把打开——他随即就露出了一个无可奈何的笑容,在场的每个人都看到了,三角柜里是排列的整整齐齐的,挂起来的各种教鞭。 这里就有一个不那么冷的冷知识,在欧洲以及英国的大部分学校里,无论是只教孩子数几个数,念几个字的主日学校,还是那些正统严谨的公学,学生们所必不可缺少的一项功课就是挨鞭子,或者说是受体罚(包括前者,但不限于前者)。 当这些孩子在课堂上,因为调皮捣蛋或者是没有完成作业,而被迫脱下裤子,光着屁股,爬在课桌上被教师们啪啪敲打的时候,他们大概没想到,等他们长大成人了,午夜梦回,居然还会怀念起那份火辣辣的羞耻与随之而来的某种青春期冲动。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妓女就多了一项必须掌握的本领,那就是用教鞭抽打这些男士的屁股,如果妓女的手势好,力度掌握的巧妙,发出的咒骂能够准确激发这些绅士们的回忆的话,他们就能一边嚎叫着,一边达到顶峰。 这个房间的装备甚至比利维见过的房间还要齐全,他都能想象得出,一位绅士,如同小学生那样的唯唯诺诺地坐在课桌上,然后装扮成教师的妓女走进来,问他几个问题,或者是说要作业,他拿不出来,就得拱着那高大的身体,脱下裤子,翘起屁股,好让这个妓女,一边羞辱他,一边噼噼啪啪地揍他,他听说,曾经有绅士因为太过于热衷这种运动,屁股上都起了茧子。 想来有着这样的房间,他们只怕会愈发地乐此不疲, 治安官最后都忍不住张大了嘴,看来有一些房间他都没有尝试过,威廉则与之相反,他深深地吸了口气,眼中满是厌倦,幸好这样的房间也不是很多,大部分都是装潢华美的普通卧室,杰克斯当然没有在自己的宅邸开设妓院,但他为不少绅士们做了好事——但这里确实只是一个勋爵的庄园罢了。 “地下的呢?”在杰克斯准备将他们带回原先的小厅时,利维问道。 “地下也有?”修道院当然有地下部分,但那里通常是墓地和储藏室,“那里放了一个我的收藏,”杰克斯说:“不过如果你们愿意,我也可以带你们去看看。” —— “韦尔巨床!”治安官失声喊道。 他向杰克斯投去了一个抱怨的眼神,看来他也是第一次见,“这是我最珍爱的宝贝。”杰克斯嘟哝道:“我暂时想把这个秘密保留得更久些。” 治安官也只能罢休,毕竟换了他,他也会小心地把它珍藏起来的。 这张床几乎占据了这座曾经被用于储藏蔬果的地窖的整个空间,就威廉的估计,它应当有九英尺的长度,宽度与高度,四根床柱上雕刻着精美的花卉纹样不说,床头和床尾都有精美的彩色嵌板,床垫厚重富有弹性,床单是丝绒的,而床幔是绸缎的,床体的颜色是橡木的本色,一种烟熏后的浅褐与深褐,而后在较为平整的地方,刻满了曾经在这张床上睡过的人的名字,他们刻下了名字不说,还用蜡烛的蜡封住免得日久天长和木头底色混淆在了一起。 这张巨床是一五九零年某位旅馆老板的奇思妙想,他特意让木匠打造了这张床用来招揽客人,因为它就在韦尔镇上,所以被称为韦尔巨床。但让它名声鹊起的还是因为莎士比亚和他的对手本.琼森都在自己的作品中提到了它,作为上过公学的人,威廉不可能没读过莎士比亚的“第十二夜”。 ——“在纸上写满谎言,尽管你的纸大得可以用来铺满英格兰韦尔的那张床。” 这张床最少可以容纳四对夫妇并且保证他们在入睡后谁也碰不到谁,但据说一六八九年它同时接待过二十六个人,十三名屠夫和他们的妻子——“谁也不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这张床放在任何一家妓院都能成为噱头,放在这里可真是有点暴殄天物。 第326章 纽斯蒙德庄园(下) 这里唯一一间被封闭起来的房间,就是汉莱顿先生出事的那间,毕竟才有人在这里丢了性命,就算杰克斯愿意继续将它开放,也不会有人认为这里是一个适合花前月下,谈情说爱的好地方,杰克斯颇有些遗憾,毕竟这可以说是纽斯蒙德庄园最好的一个房间——它曾属于纽斯蒙德修道院院长,虽然人们都说他也算得上是虔诚勤恳,但他也有一个小小的坏处,那就是贪慕虚荣。 所以他的卧室独占了整整一个塔楼顶层,当你走进门,你会先看到一座小小的会客室(原先是祈祷间)看上去还不那么出奇,但你若是继续走进去,你会发现掩藏在帷幔后的卧室几乎能够与一个厅堂相比,不仅面积广阔,层高也十分惊人,从最高点到地面可能超出了二十英尺,人们为什么传说汉莱顿先生,的死亡不是人为,而是遇上幽魂呢,就是因为他们发现汉莱顿先生的时候,那个牧羊鞭一端绞着他的脖子,一端则高高的悬挂在最高处的吊灯架上,吊灯架距离地面,大约有十五英尺,而此时的梯子最高也只有九英尺,而且这种九英尺的大梯子,几乎不可能通过狭窄的通道被运送上来,遑论还要避开那么多双眼睛——这支古老的吊灯当初都是在建造这座塔楼的时候,在脚手架尚未拆除的时候安装的。 “这支吊灯竟然连升降装置都没有吗?”利维问,从有吊灯开始就有了那种可以通过绞盘将沉重的金属灯盘降下来和拉上去的装置,但在这里他没看到。 “有过,但很早就损坏了。”杰克斯说,“我在庄园里重新装设了煤气灯管道,就没再理会这盏灯。” “汉莱顿先生是什么时候来到这里的?”威廉问。 “大概是晚上十二点左右,”杰克斯说,“我不能确定,先生们,他们是我的客人,不是我的囚犯。” 确实如此,无论客人是什什么身份,住了多久,除非有证确凿的证据证明他们是窃贼或者是凶手,他们要在自己的房间里做什么,主人都是不该也不愿意进行干预的,何况杰克斯原先就打算将纽斯蒙德庄园打造成一个充满了自由与浪漫的伊甸园,除了吃个果子,亚当和夏娃干什么上帝都不会干涉,何况是他呢? “他有固定的情妇吗?”威廉似乎没有看出杰克斯的为难,继续问道,杰克斯踌躇了一会,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让这位伦敦来的贵人知道的太多,按理说,他应当按照他表现出来的那样,对这里的所有事情都一无所知,但事实上怎么可能呢?就像任何一个老鸨都能成为一个嗅觉灵敏的侦探或是间谍,很难说这位仁兄是不是也想着借用纽斯蒙德庄园来掌握到大人物们足够多的把柄,而后凭借着这些把柄,让自己进一步的飞黄腾达。 “他有一个固定的情妇,”杰克斯说,“但她在伦敦的考文垂花园,而且他正在打算与她结束这段关系。” “他有新目标了。” “也许是吧。或许还是一位不同寻常的贵夫人,”杰克斯饱含嘲讽的说了这么一句,嗯,总之,就是能够给这位先生带来更大利益,而不是白白消耗他钱财与精力的女人, 为了讨好这位女人,他不但在这里和她幽会,或许还送上了相当昂贵的礼物,杰克斯回忆道,“我听说他在一个珠宝商那里,订购了一串价值一千金镑的钻石项链。”一般来说,如汉莱顿这种人,一千金镑的钻石项链,只怕不会送给自己的妻子,只可能是他追求的某一个女人,威廉将这件事情记下来。 “你知道他正在追求的那个人是谁吗?” “这就难说了,”杰克斯得意洋洋地说道,“纽斯蒙德没有任何桎梏或是律法,任何人都可以来做客并且受到我们的欢迎,你在这里可以做所有你想做的事情,不管是什么,都不会有人来指责你们,纵容你们或者逼迫你们,而等你走出去,你就还是那个你,没人会知道你做了什么,甚至不知道你来过这里。” “一点痕迹都没有吗?” “恰恰相反,”杰克斯说:“是痕迹太多了,汉莱顿先生是个风流情种,他又不老,不丑,身体强壮,出手阔绰,愿意和他往来的女士很多。” 威廉思考了一会,他注视着杰克斯,想知道是否能够逼迫他交出名单,随后发现这种行径不可取,如果他这样做了,就等于彻底地毁掉了杰克斯以及纽斯蒙德,杰克斯无论如何也是一位勋爵,何况纽斯蒙德庄园经营到今天,他可能也和一些大人物接触过,作为一个女王身边尚未建立功勋的新贵,威廉若是贸然行事,别说那些人,就连女王陛下也会厌恶他。 “那么先生,”利维笑吟吟地问道:“您肯定不会介意多几个朋友吧。” 威廉并不怎么喜欢纽斯蒙德这样藏污纳垢的地方,但要确定这里是不是真有卡洛琳女士的幽魂四处游荡,待在外面肯定不行。 杰克斯肯定不会拒绝,他殷勤的将他们带到了两间相当舒适的套间,“里面的床品和布置都是重新摆设过的,请放心。”他谨慎地说,“抽屉里有面具,如果你们想要出来看看的话,可以戴上面具。” 抽屉里的是威尼斯人的一种名为jester的面具,顾名思义,也就是小丑面具,与人们常见的半脸面具不同,这种面具遮盖的面积很大,即便是熟人,也很难从那张几乎遮蔽掉了所有容貌特征的面具中辨认出自己的朋友或者是亲戚。 唯一能够暴露出来的就是发色,利维的发色无疑是相当特殊的,以至于他往来房间和走廊的时候,有不少客人和仆从都在隐晦地打量他,他们的目光中充满了评估,似乎想要确认他是客人,还是客人带来这里的玩物,但这确实很难判定。 而且半恶魔的身法比鸟儿或是猫儿都要敏捷轻盈,他们还没来得及看上第二眼,他就消失在了他们的视野里,一些人感到遗憾,一些人则打算待会儿去问问杰克斯,这个新来的小家伙是谁。毕竟在这里,客人与客人们之间也不是不可以共享一段隐秘又热烈的情爱密事。 灰侦探 第99节 第327章 比比安娜.巴里克(上) 十二 点之前的纽斯蒙德和十二点之后的纽斯蒙德完全就是两个不同的所在。 纽斯蒙德的客人,无论是这里的主人邀请的,还是不请自来的,又或是客人的密友,他们几乎都要在子夜时分的钟声响过之后才会出现在这座伊甸园里。 这里不得不稍微提一下这个时代的人们独有的奇特睡眠方式。除了那些必须在工厂里连续工作十 来个小时的工人之外,中上层阶级的人们会以一种古怪的方式完成自己的睡眠工作,就如我们在表面上所看到的,在晚上七点到八点的时候会有一顿正式的晚餐,全家男女老幼和乐融融的坐在一起起,共同享用一顿丰盛的美餐,等到用餐完毕,男主人可能会到会客室里去抽支雪茄或者喝杯酒。女主人则看着女仆们将孩子们一个个的带回房间,安抚他们,看着他们入睡,然后他们就一同回到寝室就寝。 这时候大约是九点钟左右,也有些人家会延迟到十点,接着让现代人瞠目结舌的事情就来了,他们会睡上四到五个小时。也就是说,在凌晨两三点的时候,他们会如同早晨一样的起床,穿着舒适的睡袍看书,听音乐,绘画,甚至有人起身去拜访客人,和白天的时候几乎没什么两样。 而后经过大约四十多分钟到一个多小时后的午夜清醒时间之后,他们就会重新回到床上,再次入睡。这次入睡会持续到早上的八点钟或者九点钟。令人感到奇妙的是,这种两节式的睡眠方式,不但没有影响到他们的睡眠质量,反而能让他们精神奕奕活力十足。 纽斯蒙德庄园的客人们也是如此,他们在履行完一个绅士和淑女应尽的义务之后,在子夜时分或是更晚一些的时候醒来,重新装扮停当,乘上马车赶到庄园,他们人人都戴着面具,保证不会被别人看出自己的身份,然后尽情地在这里释放白昼时分所必须隐藏起来的真实性情。 杰克斯确实不提供妓女,这里都是听闻了纽斯蒙的庄园的美名,如同蝴蝶花朵般纷纷而来的腰部妓女,也就是说,她们在白天是有正式职业或是一个身份的,可能是一个打字员,也有可能是一个家庭教师,或者是某位律师或者医生的妻子。家人或许对她们的出格行为一无所知,也有可能出于某种缘故,默许和放纵了她们——她们到这里来,有些是出于个人的私欲,想要追逐爱情与快乐,而有些人却是为了自己的家庭,这里的主顾都是一些慷慨的人,有时候短短一夜就能让她们赚到好几个月的工资,也有一些人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拉拢客户——并不是每个医生、律师或者是学者都是有真才实学的,或者说即便有真才实学,没有贵人的举荐,他们想要出头也很困难。 这些女性可能是自愿的,也有可能不那么情愿。但无论来如何,到了这里,只要她还是个意志薄弱,带有原罪的人类,就不免沉溺到那种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氛围中去。 之前杰克斯说,他在整修这座庄园时重新铺设了煤气管道,确实在一百多年前,煤气灯还不那么普及。现在几乎每隔十几英尺就有一盏可以将整个走廊照亮的煤气灯,但这些煤气灯安装的位置距离地面都不远,即便是一个身形娇小的妇人,也能轻易拨动它上面的遮挡片,只要将遮挡片拉上,那个位置就会陷入黑暗,她也可以将遮挡片略微留下一丝,光线会直接照在她的脸上,或者某个她需要别人看见的部位,自然会有寻芳客循踪而来。 不过就利维来看,像是这样的临时情侣还是很少的,杰克斯所提供的这个场所,更多针对的是那些无法宣之于口,公诸于众的私情,毕竟这个时代对男性非常宽容,对女性却非常苛刻,女性可以在同等级的阶层中挑选情妇,但是如果她们爱慕的对象是个马夫或者是仆人,那就是一桩丧伦败德的丑闻,迎接她的可不单单是社会性的死亡,她的丈夫,父亲和兄弟,子女亲眷也会因她的行为而蒙受羞耻。 她的最终下场可能就是进入修道院或是精神病院,也有可能干脆利落的死掉,但在这里,她们的私会就会变得相当安全,没人能掀开她或是同伴的面具,每个人都在尽量不去窥视其他人的秘密——他们自己也有秘密。 这个社会对绅士们宽容吗?毫无疑问,但也有一桩在这个时代不但会被社会人士所谴责,甚至还会进入监狱,流放,最高可以达到死刑的罪行。 那就是同性之间的恋情。古希腊与古罗马时期曾经盛行过同性之间的爱情,虽然有诸多要求与限制,但即便不被鼓励,也不会被处刑——那时候老师对学生,贵族对奴隶,皇帝对大臣,军队中士兵们的亲密关系都是被允许的。 但伴随着基督教在整个欧洲大陆乃至英国展开,这种不利于繁衍,也有碍于稳定家庭构成的行为就遭到了教士们的强烈反对。在中世纪依然偶尔会存在的同性行为到了18世纪之后,就连接成为了许多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严重罪行。别看年轻的绅士们在街上走动的时候,或者拍照的时候,可以做出譬如肩并肩手拉手,一个人坐在另一个人大腿上的亲密行为,但若是被确认他们之间有类似于进入的行为,最少也要被判处三年到五年不等的囚禁。当然,随之而来的他们在社会上的资格与职位也都会被取缔,甚至无法进入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交圈。 但你要说同性行为会在这种严厉的处罚下销声匿迹了吗?显然不能,早在公学里的时候,男孩们就学会了相互安慰,甚至存在于同性之间的性—霸凌。一些人在离开公学后就进入了正常的婚姻生活。他们挑选情人的时候,也依然会选择女性,但有些人的性向会在这种畸形的环境中扭曲。他们即便结婚,生子,也依然摆脱不了同性对自己的吸引力,他们依然会选择与自己性征相同的情人。但这种关系显然要比他们去包养一个娼妓,或者是一个芭蕾女演员更危险,其他不说,如果他们的爱人品行低劣,薄情寡义的话,完全可能以“同性行为”的罪名将他投入监狱,为了保有自己原先的地位和身份,那些绅士们就不得不掏出一大笔钱来堵住这些人的嘴。 但如果不去追求爱情,而只是为了满足身体的欲望的话,那么纽斯蒙德庄园就会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这里的每个人都戴着面具,也不会相互通报姓名,袒露身份,子夜到来,拂晓离开,而这里能够选择的对象也很多,他们主要是一些年轻的仆人,报童,也有可能是邮差(在这个时代这些性子活泼,年轻健康的男孩们选择这种职业的很多,做着这份工作,他们平时就有大把的理由出入各个绅士的府邸),在这里则更加安全。他们的交易可能只有一次,两次,就算认出了买主的真实身份,他们也没法指认这个绅士买了他们的服务,没人会愿意为他们作证。先士们也可以理直气壮的说,他们来到庄园,是来造访主人,或者是和另外一位女士约会。 当然,正如后世人所说,情色也几乎与另外两个恶魔散播到人间的罪恶紧密相关,那就是麻醉品和赌博。 当一位客人主动询问,或是坐在某个地方露出疲惫之色的时候,就会有一位善解人意的仆人走上前去,问他是否需要吸烟,这里的烟当然不是绅士们熟悉的雪茄,而是阿拉伯水烟。 阿拉伯水烟传入英国的时间很早,它所具有的异域风情与特殊风味令不少人趋之如鹜,流连忘返。纽斯蒙德庄园的吸烟室是一个一个的小房间,每一个房间都垂挂着一重又一重的帷幔,地上铺设着精美的丝毯,到处都是蓬松巨大的鹅绒枕头,往来的仆人都是十来岁的少年少女,他们穿着戏剧中的阿拉伯人服饰,也就是说,男孩袒露上身,女孩只有裹胸,下方则是肥大的裤子,赤着双脚,犹如真正的苏丹后宫,他们的肤色也不尽相同,白色,浅褐色与黑色都有,但每个人都称得上可爱秀美。 他们端着沉重的水烟具走来走去,只要你抬抬手,就能得到最为细致周到的服务——这些男孩和女孩们会为你加水,套烟管,放入烟丝,烧烟丝,插上抽烟管,而后将象牙或是黄铜的吸嘴放在你的双唇之间,你可以坐着,也可以躺着,将头放在仆从柔软的肚子或是胸脯上。 当然,这些水烟中可不只有果汁、香料和酒,其中还有最重要的部分——鸦片。此时的鸦片仍然被视为一种药材,而不是毁坏人精神与肉体的东西。作者们用它来诱发灵感,母亲们在牛奶里加进鸦片,好让婴儿更加好睡,得了病的人吃些鸦片来镇痛消炎也是常事,药店里大大方方的摆着鸦片与酒精混合做成的鸦片酊,酒馆里也时常可以买到掺杂着鸦片的茴香酒和朗姆酒。 一股又一股芬芳,甜蜜而沉重的气息弥漫在每个小房间里,客人们闭着眼睛埋在软玉温香之中,他们的思想已经超越了躯体,游荡到一个他们也不知道的地方,所有的压力与痛苦都远离他们而去。虽然它们还会很快回来,但这些东西让他们可以在这短短的一段时间里获得稍许喘息的机会。 与吸烟室不同,在纽斯蒙德庄园,没有固定的赌博场所。赌博在此时并不能算是一桩会被人们指责的行为,它只是一种消遣方式,从最普通的小市民到女王陛下都在采用这种方式消磨多余的闲暇时间,而对于那些最底层的平民们来说,赌博或许还是他们从重重重压下能够窥见的一丝希望,没开玩笑,确实是希望,经常有人说,某某人因为在赌局中得了一大笔钱,一下子就翻了身,摇身一变成为了他们口中的老爷,在什么什么地方买了地,做起了主人,享起了福。 当然我们现在都知道这种说法也不过是庄家有意为之,为了招揽更多的赌客而精心编织的美梦罢了。 纽斯蒙德庄园里除了寝室也有跳舞的大厅和小厅,一些小厅被作为套间的一部分,而另外一些则位于走廊的一翼或是某些隐蔽但半公开的场所,多数是几张小桌,小桌上准备了多米诺骨牌,骰子和纸牌,最简单的可以投骰子,看大小来判断输赢。其次则是多米诺骨牌,维多利亚女王也经常会和阿尔伯特亲王在饭后来这么一局,多米诺骨牌的玩法也很简单,两人先摸取到一定数量的骨牌,然后从最大数字的骨牌开始,不断接龙下去,接不上就从盲牌那里摸一张,直至出完手里的骨牌为止。 纸牌就更不必说了,绅士们的必修课,淑女们也有“女士桥牌”,有些人相当精道,有些人较为笨拙,但在这里无疑是一种尽快叫人放开自我约束的好方法,再矜持冷淡的人,在经过几次输赢后也会变得放纵起来,接下来的事情自然也就水到渠成——若是有某位绅士因为想要追求看中的女士,也会有意在牌桌上做出退让,对方若是闻弦音而知雅意,当然也会投桃报李。 在一个大厅里,摆放着一张巨大的轮盘,这张赌桌要比利维在其他地方看到的赌桌更大,容许几十个男男女女宽绰地围在桌边,为了不断旋转的小球发出喜悦的惊呼,或者是悲伤的哀叹。听说那位汉莱顿先生在还没有出事之前,就是这里的常客,他非常豪爽,一旦是赢了就会将筹码分给身边的人,输了也不会在乎,他的富有和慷慨当然会吸引很多人,所以杰克斯说他并不确定那天和汉莱顿先生一起进入房间的是哪位女士,有可能是真的 。 第328章 比比安娜,巴里克(中) 无论什么时候,轮盘赌的赌桌边,都不会缺少一位万众瞩目的国王或者女王,汉莱顿的事儿并不会妨碍这些人重新推举出一个新的王,一位女王,她背对着利维,不过,即便只是从背影看,也看得出她并不是一个伦敦人,甚至英国人。 她的骨架偏大,身形高挑,肩膀宽阔,红褐色的头发被卷成了一个巨大的发髻,高高的耸立在头顶,但并没有配上现在的伦敦女性热衷于的那种假发——那种假发被称之为阿波罗结,可以装饰花卉、羽毛、梳子、珠宝和发簪,只是没有一百年前那样夸张。 她的脖颈与半个后背完全的裸露出来,皮肤居然不是雪白色的,也没有擦粉,而是类似一种熬煮太久的蜂蜜的浅棕褐色,,在肩胛骨往下一点的位置,靠近心脏的地方有一颗黑痣,也不算是有意还是无意,它被隐藏在衣服的褶皱间,忽隐忽现,似乎引诱人们去触摸和发现, 而就在这时,人群中爆发出了一阵响亮的欢呼和大笑声,人们开始鼓掌,这表明这张赌桌上有人赢了一大笔钱,其中有个笑声格外响亮,放肆,利维听到有人在喊,“比比安娜!”看来这位就是不久前才造访过汉莱顿夫人的那位女士,杰克提到过,她正在被汉莱顿先生狂热的追求着。 一位富有的寡妇,又年轻又美貌,而且——大方,她没有辜负旁边人对她的期待,直接将手伸进了筹码堆,猛地一抓,抓出了一大把,然后回转身,向四周一抛,筹码噼里啪啦的落在了地上,这时候就能看出这里的每个人所具有的品德与身份了——即便他们都还在面具的庇护下——一些人已经忙不迭的弯下腰去捡拾在地上滚动的筹码,几个人钻到了椅子和桌子底下,甚至女士们宽大的裙撑下,引起了一阵惊呼与笑骂,另一些人呢?他们只是看着,笑着,聊着天,随手拿起一两枚筹码塞进自己的口袋和小包,算是分享赢家的好运。 “哦,是一位新来的小先生。”比比安娜突然说,没办法,灰色头发实在是太显眼了,也太特殊了,而利维就算戴上面具,他露出外面的手和矫健的身姿,也不会让人以为他会是一个青春不再的老人。 比比安娜注视着利维向自己走来,她的美貌已经有三位绅士来验证,但这种美与他们之前见到的汉莱顿夫人完全不同,或者说与任何一个固守在这个社会与大陆上的女性都不同——她是丰满的,粗野的,叫人一看就想起了飞卷的黄沙,炽热的风,和刺目的阳光,她的五官犹如鹰隼一般的凌厉,凶猛,就能一口叨走你的心脏,她受到这样多的追逐,或许不单单因为她手中所拥有的那笔财富。 金钱固然是样好东西,但若是金钱和美色能够兼得,那可真是再好也不过了,尤其对于汉莱顿先生这种自以为是,狂妄自大的男人来说,利维的视线,缓慢的落在了比比安娜耸立的胸脯上,别误会,半恶魔固然会享受欲望带来的快感,却从来不会被自身的欲望所操控,他看着那里,是因为那里正悬挂着一串璀璨夺目的钻石项链。 之前汉莱顿莱先生曾向珠宝商订购了一串价值一千金镑的钻石项链,说是要送给自己最爱的人——这个爱人当然不可能是她妻子,也不可能是他豢养的小鸟,只可能是这位比比安娜女士,毕竟和他一样打算的人还有很多,汉莱顿先生还有一个劣势,那就是他已经结婚了,如果他为了谋取这笔财产,要和比比安娜女士结婚,就得和自己原先的妻子离婚,这可就得颇费一番周折,而在这段时间里,这只漂亮肥美的猎物未必有这样多的耐心来等。 为什么这么说?看看比比安娜今天穿的衣服吧,那是一件低领带帕夫短袖的晚间礼服,在这个时候,这个场合,这个式样无可厚非,但问题是,比比安娜是一个寡妇,距离她的丈夫去世不足三个月,她应当身着黑色的丧服,盖着面纱,躲在乡下的大屋里,寂静的度过每一个黄昏,除非去教堂祈祷,她不该到其他人的家里去做客,或者是允许其他人到自己家来,但这些在伦敦与其她英国省市盛行的陈规陋俗对这位美国人可没有一点约束力,她的短袖礼服是红云纹绸,那种最为鲜艳,没有杂质的红色,简直就像是一团跳跃的烈火,即便裙子上没有装饰蕾丝、花边、丝带、蝴蝶结,但那种顺滑如同湖水的质感就已经可以取代之前所说到的一切。 要知道,无论她的丈夫之前对她如何,他都给她留下了一座价值将近五十万美元的金矿,换算成金镑也有十万,这个数字在伦敦的顶尖人物看来并不如何,但在伦敦之外——也不怪会招来这样多的狂蜂浪蝶——她又是那样的薄情寡义,轻浮浪荡,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就上了谁的钩。 利维想想都觉得好笑,在诺丁汉女性的地位如何有目共睹,毋庸置疑她们也不会受到多少尊重,加诸在她们身上的清规戒律更不会少到什么地方去——但十万金镑,足够让这里最富有,最高贵,最守旧的绅士干脆利落地舍弃所有的原则和规矩。 或许就是这个原因,汉莱顿先生才要下大赌注,一千金镑的钻石项链,说实话,就是以为公爵夫人,珠宝匣子里的藏品也不过如此了。 那条项链上镶嵌有大大小小三十多颗钻石,其中一颗最大的主钻有榛子那么大,环绕它的七颗副钻大小也与杏仁相仿,小钻也有谷粒那么大,它们簇拥着这位女士,就像是流动着的月光,阳光和星光,让她的面孔和眼睛里都跳跃着令人目眩神迷的光彩。 这时候,半恶魔就不由自主的想起了莎士比亚所吟颂过的名句:金子啊,你是多么神奇,你可以使老的变成少的,丑的变成美的,黑的变成白的、错的变成对的…… 金子可以,钻石也可以,尤其是在比比安娜这样的女士身上——有那么一瞬间她确实很像是一位手掌权柄的女王陛下。 “来玩几局吗?”她问道。 “福尔图纳女神的召唤,有谁能够不遵从?”利维说,这句话让比比安娜爆发出一声响亮的大笑,她离开椅子,挽住利维的手臂——福尔图纳是古罗马神话中的幸运女神,同时执掌着人间的幸福和机遇,这句恭维可真是深得她心。 利维坐在了比比安娜的身边,他可以感觉到,周围的几个绅士都露出了不怎么愉快的神情,他们都是比比安娜的追求者,为了博得她的青睐和信任,这些人可能已经耗费了不少时间,精力还有钱,谁知道怎么会突然插进这么个家伙——他们交换着眼神,试图从半恶魔的衣着,举止和言语间窥视到对方的真正身份。 第329章 比比安娜.巴里克(下) 在这个鱼龙混杂的地方,面具确实拉平了一些差距,比如说,权利、地位和身份,这些平时用眼睛就能辨认和权衡出来的资本好像已经失去了原先的作用,要在这里如鱼得水,似乎只能凭借自己的身体、容貌与谈吐,因此有不少痴心妄想的人想要在这里竭力一搏,看看能不能博得一个光辉的将来。 但要做到这点,实在是太难了,一个阶级有一个积极的深刻烙印,孩子也就算了,已经成年的男女们,很难摆脱自出生来的十几年,根深蒂固盘踞在自己身上的习惯与癖好。 从衣着上来说,属于自己的东西和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让别人来看,就是泾渭分明,譬如说,一个男仆可以借着清洗熨烫的机会,偷穿男主人的衣服,一个女家庭教师也有可能得到女主人的馈赠,但就算可以暂时将华服占为己有,他们也不可能一直穿在身上——一个习以为常,司空见惯,而另一个呢,可能只有几分钟或是几小时的时间,两者所呈现出来的仪态与风度怎么可能完全一致? 何况贵族们的工作就是奢侈,他们经年累月,每时每刻,都在不停的为各种繁文缛节增添数不清的细节,这种细节甚至不是始终如一而是会随时变化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一位贵族女性每天可能要更换十几套衣服——一点也不夸张,确实如此,首先,她们在入睡的时候,会穿着宽松舒适的睡袍,等到早晨起来,她们要看这一天的安排来决定穿什么样的衣服——宽松的长外套是一种,这种在宽领口绣满了精致的花纹,在腰部做出很多褶皱的细棉布长裙,里面无需穿着紧身衣和裙撑,这是一种极其舒适而又私密的打扮,她们可以在起床到早餐的这段时间穿着它。 但有些时候,她们要接待密友,这一个密友又分作男性和女性,如果只是女性,她们可以直接在之前的长外套上披上一件,有着大袖子的室内用外套,并且戴上无檐帽,若是男性,她们就要换上更为正式一些的晨服,也就是在没有裙撑但有紧身衣的长裙外加上小披肩。 到了下午,她们就要换上需要同时穿着紧身衣和裙撑的圆礼服,这种礼服一般高领,长袖,但袖口无需做成马蹄袖或者是其他蓬松式样的袖子。 这些衣服都只能在房间里穿着,若是她们决定外出,那么还要换上外出服,也就是要在圆礼服外加上斗篷,戴着软帽、阳伞,一些比较考究的贵妇人,还要佩戴装饰花朵与珠宝的假发。 有些母亲会带着孩子,那么她们孩子也会跟母亲一起穿上母子装,母子装在在质地和式样上都有相似的部分,叫人们一看就知道她们乃是一对和睦可亲的母亲与孩子。 到了晚上,英国人的娱乐与交际多数集中在宴饮,跳舞和观看戏剧上,宴会和舞会的晚礼服裙都是低领短袖裙,观戏服则要更为厚重与华丽,剧院的包厢总是很暗,而伦敦的夜晚除了盛夏之外总是呈现出一种阴冷潮湿的状态。 还有在运动的时候,如果要板球,会有一种小袖口,同时裙摆位于足踝上方的运动裙,当然,这种裙子仍旧需要穿紧身衣和裙撑,上流社会的女性会骑马,她们会佩戴与男士同样的高顶礼帽和领巾,上衣和长裙分开,虽然还有鼓鼓囊囊的袖子,但至少在裙子里刻意穿上棉布的紧身马裤,脚穿长筒靴。 除了这些,鞋子,珠宝和其他如小包之类的配件,都有各种各样的形态和用料,以适应各种不同的场所和时间。 男士们可能要简单一些,但也简单不到什么地方去,几百年后的男士们,仍旧会闹出穿不好大礼服的笑话,现在也是一样。 绅士们从最贴身的白衬衫到马甲,再到外面的外套,以及长裤和靴子,都需要量身定制,还必须找到一个手艺精湛的裁缝,不然穿在身上,不是窄了,就是宽了,要么就是这里不服帖那里不整齐,看上去邋邋遢遢,很不成样子。 穷人想要找到一件合身的衣服,或许还有可能,但要找到一整套合适的衣服就很难了,而且若是没有一个女仆或是男仆每天为你打理衣服——从清洗,熨烫到定型,无论是三件套或者四件套,你穿在身上就像是好几个层叠在一起,鼓鼓囊囊的麻袋。 而且比起女士们,绅士们一见面总是有更多的事情要做,抽烟,品酒, 打牌,钓鱼,举着猎枪,带着猎狗去狩猎等等,都是绅士们的必修课,这种课程甚至不是他们能够在学校里学到的,而是跟随着父亲或者其他男性长辈,十几年来耳濡目染得来的。 这就是为什么当一个诈骗团伙想要靠着诱骗妇女来得利的时候,首先招揽的就是那种家道中落的纨绔子弟。 比比安娜坐在轮盘赌的赌桌边继续投了两把,她又赢了,但她看上去已经意兴阑珊——或者说,她的注意力全都落在了身边的新朋友身上,于是就有人提出,他们可以换个地方继续玩。 “那么我们玩什么呢?”比比安娜问道。 “随便什么,悉听尊便。”一个绅士回答说,没人否定他的话,他们转移到另一处,这里安静又隐秘,在帷幔后是几张小桌,除了他们没有别人。 “那么就有比比安娜女士来做我们的‘波特侍者’如何?” 一位绅士问道,这里说的波特侍者可不是指仆人,虽然最早确实是由仆人充当的——最早可以追溯到亨利八世时期,这位国王非常喜欢赌博因此设立了这个职位,他的职责是在国王所在之处预备好赌博所需的一切,从工具到桌椅,有时候还有人,并且还要为赌客们主持公道,免得引发纠纷——那时候的人可真是会因为一时恼怒而拔剑杀人的。 不过如今说起“波特侍者”,就是指在赌局中做裁判和法官的人。 比比安娜当然不会拒绝这些绅士们的殷勤,她欣然落座,做出了一副庄严而又公正的姿态。 在英国有一种相当简单的骰子游戏,叫做找快乐,具体方式就是,在一个很小的笼子里,放上三个骰子,一个人负责滚动笼子,让骰子在轮子里面翻滚旋转,另外三个人,则负责投注,也就是一到六的数字,如果停下来的骰子里有他们投中的数字,就可以将其他人的赌注拿走 “那么最低是多少?”有人问道,“最低每次一个金镑。”比比安娜严肃地说道。 一个金镑,在外面可能需要一个工人每天十来个小时地连续干上一整年,但在这里,只是一个基础数字,尤其在比比安娜面前,没人愿意退缩,这可是孔雀开屏的最好时机。 “现金吗?”另一个绅士问道,“当然是现金。”其他人附和说,虽然在赌桌上也通用支票和其他有价值的证券,但在纽斯蒙德庄园人人都可以保有自己的秘密——他们拿出来了钱袋,钱袋里的金镑叮当作响。 他们看向了新来的灰发小子,只看他从外套的内袋里抽出了两卷被捆扎得整整齐齐的油纸筒,撕开油纸,里面是整整齐齐叠在一起的金镑,这两卷大约有一百枚左右。 “这家伙不觉得沉吗?”一位绅士低声咕哝了一句,很难说是出于嫉妒,还是真心觉得如此,毕竟每一枚金镑大约都有八克金子,一百枚就是两磅左右,确实很沉。 但在开始前,比比安娜突然说道:“先生们,请不要嫉妒,但我必须,给我们的新朋友一些鼓励。”说完,她从那叠金镑中抽出一枚,放在唇边吻了吻,然后将它放在了利维的手里,“这是福尔图纳给你的好运气。”她笑盈盈的说道, 或许这位异教的女神确实在此刻给予了回应,利维竟真的连着赢了好几把,因为比比安娜已经定过每一场的赌注,只能是一枚金镑,又有三个人同时参与其中,所以表面上的输赢只在十个金镑之内,但已经让一部分人脸色不好看起来,他们或许并不在乎这几个金镑,更是为了在爱慕的女性面前丢了脸的自己,他们竭力做出不在乎的样子,但一些细微的小动作还是暴露了他们的真实心情,只是让利维感到奇怪的是,他所嗅到的,空气中的情绪分子却没有太多沮丧,和愤怒的成分,反而有些隐秘的欢喜与得意,他回身看了比比安娜一眼,比比安娜也注意到了这个眼神,“怎么了?幸运的小先生,”她温柔而甜蜜地说道,“你是觉得厌烦了吗?” “我们可以换一种游戏。”一位绅士半开玩笑地说:“也看看能不能换个赢家。” “这次比比安娜你不能厚此薄彼,在接下来的游戏中,你也应当重新选择一位得到幸运女神眷顾的人。”他身边的朋友说。 “当然可以。”比比安娜说,于是他们将骰子拿走,换成了多米诺骨牌,多米诺骨牌的玩法之前我们已经说过了,比比安娜也一样亲吻了一枚金镑,并且将它交给了另一位绅士,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仿佛只有第一波的祝福才能成真,虽然有输有赢,但赢钱最多的还是利维,这下子,其他几位先生都不情愿了起来,他们纷纷说这肯定是,比比安娜过于偏心,向这位新朋友倾泻了太多幸运的缘故。 “好吧好吧,”比比安娜无奈的说,“我发誓对你们都是一视同仁的,顶多给了新来者一点小小的眷顾。”她捏紧拇指和食指,做出了一个一点点的手势,“这样吧,先生们,如果说骨牌和骰子都需要运气——接下来我们试试惠斯特如何?” 惠斯特是英国上流社会中通行的一种纸牌玩法,具体的规则在这里我们就不多说了,只能说它需要非常优秀的记忆力与缜密的思维方式,最好还有足够出色的计算能力,可以说,擅长打惠斯特的人,不但需要一个敏捷的头脑还需要丰富的桌上经验,甚至需要长久的学习,这点是普罗大众所无法达到的,也是为什么,惠斯特在最初的时候只能在上层社会流行的原因,一个普通的农民可能从一数到一百都会觉得艰难,你叫他们怎么玩牌? 只是今晚利维遇到的几位绅士,似乎都是赌博游戏的苦手,他们玩骰子不行,玩多米诺骨牌也不行,惠斯特似乎也差着那么一口气,。 “最后一局吧,先生们。”比比安娜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说道,已经很晚了,我想要去睡觉了。”对于一位女士提出的请求,绅士们当然不该拒绝,众人都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只是其中一个在下注的时候骤然提高了赌注,原先只有一个金镑的赌注被他提高到了一百枚,也就是一百金镑。 比比安娜放下了遮挡着面孔的羽毛扇,有些不快的问道,“先生,我说过了,赌注是一金镑。” 对方却摇摇头,“这是最后一局了,女士,”他看向四周:“我在这里建议,为了福尔图纳女神今晚的陪伴,我们都应当拿出一百金镑的赌注来,无论是谁赢了,这笔钱都将用于为我们的女神增光添彩,你们觉得如何?” 绅士们面面相觑,即便在面具下,也能感觉到他们的愕然,但随即就有第二个人跟上说,“这可真是再好也不过的一件事情了,”他看了看比比安娜:“我同意你的提议,那么,”他看向利维和另外一位绅士,“你们觉得如何呢?” “我也同意,”第三位绅士说,他甚至迅速的,拿出了自己的钱袋放在桌角,似乎已经迫不及待的要为自己女神做奉献,利维瞧了瞧他们,在比比安娜鼓励的眼神中慢吞吞的说道,“行吧,”他说,“我也觉得这个提议相当不错。” 最后一局惠斯特,每个人都是那样全神贯注,精神紧绷,时间对他们似乎也算不得什么了,每个人手里的牌都在不断的减少——大脑在飞快的运转,视线在不断的旋梭,就连比比安娜也忍不住握紧了扇子,与利维组成对子的绅士,不易令人察觉地瞥了眼对面,在得到某个信号后,他迅速地打出了一张牌,当这张牌的牌面呈现在煤气灯下的时候,他突然发出了一声懊丧的尖叫,“哎呀,”他沮丧地说道:“我弄错了,我不是要打这张牌。” “牌桌上可没有反悔的道理。”另一个绅士不客气的说,随后他迅速出了一张牌,他手里的牌只有两张了,然后他的搭子明显做出了牺牲,他打出了一张牌,满心以为自己的朋友可以打出手中仅剩的两张牌中的一张,但他没想到的是,利维迅速的跟上了一张,他手中的牌也只剩下有一张。 灰侦探 第100节 三个人的视线聚集到,另一位绅士的身上,他在面具下蹙着眉,仔细斟酌后,出了一张牌,他觉得,这张牌应该没人能跟,但利维动了,他打出了手中的最后一张牌,利维的搭子再次发出了一声惊呼,只是这份惊呼可比之前的那次真实多了, “我赢了,先生们。” 利维愉快的说道,他朝身边的仆人打了个手势,这个仆人谨慎的观察了另外三位绅士僵硬的神态后,从他们面前收走了他们的赌注,和利维的放在一起 “感谢诸位的慷慨。”半恶魔说,即便有面具遮掩,在场的人仍旧能够听出他的愉快与调侃,他对面的绅士深深地吸了口气,“那也请您不要忘记之前的承诺”。他们之前提的确说过,这场赌局的赢家应该为比比安娜购置一件首饰,按照常规,这件首饰,至少不该低于赌资的三分之二,如果这位先生确实有意对比比安娜女士展开追求,他可能还会加一点钱,让这件首饰的价格,达到三百金镑或者是四百金镑。 利维笑了:“我怎么会忘记向一位女神立下的誓言呢?”他站起身来,握住比比安娜的手,轻轻的放在唇边吻了吻。 第330章 骗子 “ 你是说,汉莱顿先生的死亡很有可能与这位比比安娜女士有关?”威廉惊讶的问道,也不怪他惊讶,毕竟他们来到这里,以为自己将要面对的是幽魂与恶魔,现在这个半恶魔却告诉他说,汉莱顿先生的死,可能就是一桩相当普通的,凡人与凡人之间的谋杀案。 “只能说很有可能。” 威廉低着头想了想,“是因为爱情吗?”利维几乎要大笑起来,他发觉他所挑中的几个人,似乎都有些天真的坏毛病,“不不不,”他说,“威廉,你认为汉莱顿先生是个怎样的人呢?他并不能算是一个好东西,和诺丁汉大部分男人一样,他刚愎自用,妄尊自大,尤其是在面对一个女性时,对于他们来说,女人是玩具,是工具,是商品,唯独不是人,他不会尊敬她们,也不会爱护她们,爱情这种东西需要双方对等,怎么可能发生在他和比比安娜女士之间呢? 他追求比比安娜女士,并不属于任何一种善意的表现,而是因为比比安娜女士所继承的那份来自于她丈夫的遗产,那条黄金矿脉,其价值大约等于他妻子嫁妆的三倍,他本身就是靠矿产发家的,当然也希望能够在新大陆上开拓一番大事业,汉莱顿夫人或许能够带给他一些利益,但这些利益可远远比不上十万金镑。” “如果说,事情的根源是在汉莱顿先生的移情别恋上,那么凶手也应当是汉莱顿夫人。” “这也未必,”利维坐在椅子上,双手放在脑后,他悠哉地将椅子立起来,让它只有两只后脚站在地面上, 维持着这个危险的姿势,半恶魔闭着眼睛,懒洋洋地说道,“我觉得,比比安娜女士更有可能。” “可比比安娜女士,为什么要杀死一个正在热烈追求她的人?” “当然不是为了爱情,”利维轻轻的刺了威廉一下:“昨天我和他们打了几场牌,赢了一些钱,比比安娜女士做了我们的波特使者,啊,和我打牌的是她的几个追求者,”利维若有所思的说道,“就是不知道是真是假。” 威廉有点弄不太清楚利维的意思,难道比比安娜女士的问题是出在赌局上吗?但赌博从来就是上层社会男女们用来消遣的一种方式,就连女王都会玩多米诺骨牌,更别说是其他人了,他在汉诺威的时候,每隔三五天就会迎来一场赌博,从他手中流过的赌资也有上千金镑,如果你能够看到此时绅士淑女的账册,你会发觉,赌资也是日常开销的一部分。 “我赢了,三百五十七个金镑,”利维说,然后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掏出了一个钱袋,往桌上一扔,只听哗啦一声,金灿灿的小钱币就从没有扎紧的袋口中流水一般的泻出——那些绅士们腹诽利维怎么会带着那样多的金镑,金镑很好,但很重,一百个金镑就有大约两磅坠在身上,肯定会把大衣或者是长裤拉走型,但对于半恶魔来说,在携带一些物品上根本没有人类所需要操心的那种烦恼。 即便这里有三百多个金镑,也就是说,有将近六磅的重量,砸在小桌上都发出了一声响亮的砰声,但他无论是拿出来,还是提起来丢在桌上的动作,都像是捏着一根羽毛轻而易举。 难道是这些钱有什么问题?威廉疑惑的,捏起一枚金镑,放在手里看,就是一枚最为普通的金镑,稍微有一些磨损的痕迹,颜色也有些暗淡,但金子就是金子,放在手里沉甸甸的,难道就是镀金或是包金?他马上动作起来,从身边的抽屉里抽出了一把剪刀,将金镑一减为二,但里面的内芯和外表也是一样的颜色,质感也与他之前接触的金镑没有什么不同。 “金镑是真的,”利维说,“但比比安娜女士未必是真的。” “你是说她是个骗子?”威廉问道,“但确实有好几位可信的,正直的绅士,愿意为她担保。”诺丁汉的人们也不都是蠢货,一个外来人携带着巨额的财富来到他们中间,宣称要将这笔财富用在这座城市里的时候,他们怎么可能,不带一丝犹豫的就相信她,并且将她奉若上宾呢,当然不可能,比比安娜女士的介绍人是这里的治安官和一位法官,还有一个银行家做担保,两名律师为她处理各种事务, 他们证明她确实继承了巴里克先生的遗产,一条价值连城的黄金矿脉,银行家保证她签下的支票可以从银行兑钱,法官则是接到了他在美国的好友——一位伯爵寄给他的信件,信件中说,比比安娜女士是她好友的遗孀,希望他能够在诺丁汉给予这位女士一些帮助。 难道这些都是假的吗? 在利维周旋于纽斯蒙德庄园的男男女女中的时候,威廉也没闲着,他没有急切的先去调查有关于卡洛琳夫人与拜伦勋爵的事情,而是先开始调查有关于汉莱欧先生的一切,在造访了汉莱顿夫人之后,威廉先生也去见了汉莱顿先生的一些朋友,在他们的描述中,不可避免的提到了比比安娜女士,他们说汉莱顿先生,前几个月的所有精力与注意力全几乎全都集中在这位貌美的寡妇身上,与旁人的交际甚至都可以说是稀少了起来,就连他在伦敦的情妇也被他赶出了公寓,断绝了关系。 汉莱顿先生可是个精明的商人,而簇拥在这位女士身边的,也几乎都是有权有势的人物,他们怎么可能如那些贫穷的工人或者是农民那样,轻易的被一个女人欺骗呢? “正因为他们都是有钱有势的人物,才会成为这串链条中的一环。”利维说,他在东区同时作为私人侦探与犯罪掮客,他可是不止一次的见过这样的骗局,上层社会固然固若金汤,但固若金汤的同时也就表示,他们彼此之间的连接必须非常紧密,也就是说,每一个达官显贵,都会自然而然的成为同阶级者的盟友,也因为如此,他们或许不会将一个普通人的话语或者是命运放在心上,却会对同阶级者抱持着信任和宽容的态度——简单地说,他们有时候会因为担心破坏了与盟友的情感而不得不装聋作哑。 所以说,有一些手段高超的骗子,往往会挑中一个身份高贵的人下手,或是欺骗,或是哀求,或是掌握了他的把柄后要挟他,总之,只要有这么一个人开了头,答应给他们写一封模棱两可的信,他们就可以凭借着这封信,找到第二个手握权力的,等到这位手握权力的人,也碍于情面,或者是对于朋友的信任,而给了他们第二份担保后,他们就可以拿着前一个人和这一个人的担保去找第三个人,这样如同滚雪球般的一路滚下去,这场骗局甚至可以将某座城市的大半个上层社会一网打尽。 而且令人倍感荒谬的是,等到这个骗局被揭穿后,甚至会有受到欺骗的人,坚决不承认自己上了当或者是出自某种古怪的情感,愿意赦免这个骗子,他们不但可以由此逍遥于法网之外,还能博得一个富裕宽松的后半生。 只是要策划这样的骗局,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担任这场骗局的主要演员,必须有着如同恶魔般的灵巧舌头,敏锐的头脑,坚定的意志力与强大的心理素质,他不但要扮演那个人们心目中的角色,还要根据事情的演变与场合,面对对象的不同而不断的变化自己的语术和姿态,好让受骗的人更加坚信不疑。 “你有什么证据吗?” “没有证据,”利维回答您:“但他们做的事情实在是太让我熟悉了,”他点了点桌面上的金镑说道,这是一种在东区非常常见的行骗手法,他解释说:“当一个绅士偶尔踏入某座赌场的时候,他并不会一下子被那里的气氛冲昏头脑,他或许会下注,但下注不会很多,可能只是几个先令,仅此而已,但这时候就有一些漂亮的‘淑女’会接近他们,她们会站在他身边,故作无知地胡乱下注,若是幸运女神眷顾,绅士赢了,她们会要求得到他手中的一个先令或者是一个便士,好来分享他的运气,如果这位绅士心情正好,他会答应,但这些家伙可不是要这些小钱——这时候这位绅士会继续赢几把,那位女士也会跟着他下注,等到他们都赢了,就会有两三位打扮得人模人样的家伙走出来指证他们作弊,他们可能会做出一些威胁的动作,不是对那位绅士,而是对那位‘淑女’的,恫吓她说要把她带走去做妓女抵债。 若是这位绅士动了恻隐之心,想要帮助这位女士,他就会被迫加入一场赌局,但这些人不会做得太过分,赢了他能带走这位女士,输了,他也能用赎金赎走两人。 其结果就不必再说了,反正那个妓女和她的同伙都能弄到一大笔钱,绅士们虽然也会在最后察觉到自己受了欺骗,但说起来也算是‘拯救’了一个无辜的女士,只要损失不是太大,他们也不会太过追究。 那位比比安娜女士,我不知道她身边的那几位追求者是她的同伙,还是察觉到了异样,但有什么把柄被她捏在手里,而不得不听从她吩咐的人——但昨天那场赌局他们固然输给了我三百多个金棒,但按照之前的约定,我要为那位幸运女士买上一件首饰。” 他看了一眼威廉,“你觉得这件首饰赢得价值多少金镑才算合适?” 威廉低头思考了一下,若是按照上流社会不可言说的暗规则——尤其是在这种场合,如果这件首饰的价格低于三百金镑,简直就是对那位女士的羞辱,但如果这件首饰的价格大于三百金镑,那就等于利维昨晚根本没有赢钱,还输了一点。 “他们就靠着这个方法赚钱?” “有什么可奇怪的,”利维说,“你钓鱼的时候不下饵吗?几百金镑有时候很多,有时候很少,尤其在追求一位身价可能高达十万英镑的女性时,”他微笑起来,“汉莱顿先生可能也已经遇到了这种事情,毕竟他和他的妻子并没有离婚,但他也没有亲眼见过那条黄金矿脉,虽然有人担保,可一位锱铢必较的商人,应该不会那么仓促地下这样大的赌注,他应当是在某一晚被酒精和鸦片冲昏了头脑,又有比比安娜女士的怂恿,才会做出了这样愚蠢的决定——他清醒后肯定会感到懊悔,想想看,如果他想要索回这份礼物,该怎么做?要知道就算比比安娜和其他人结婚了,他也拿不回来,除非…… “除非他可以证明比比安娜是个骗子。” “比比安娜女士脖颈上那条项链,可真是熠熠生辉,令人不敢直视,按理说,一位女士在接受了一位男士的追求,但这位男士正在婚姻之中的时候,将他所赠予的礼物这样迫不及待的带出来,是一件非常失礼的行为,如果这位女士未婚,她的名声可谓是狼藉一地,就算她是个孀妇,这种行为也等于公开了他们的私情,同样会受到人们的鄙视和排斥,但这位比比安娜女士,却丝毫不做掩饰,直条条的就将项链带了出来,甚至不顾汉莱顿先生不久前才意外身亡,她是出于虚荣吗?不,她是为了刺激那些追求者们,当那些追求者看见这串项链的时候,就会想到,已经有人愿意付出一千金镑的代价来博取这位女士的欢心,那么区区几十,几百金镑又算得了什么呢?他们给钱的时候就会变得更加爽快。” “汉莱顿发现了这件事情吗?” “我不知道,除非我下地狱去问他,”利维说,威廉摇头,利维虽然之前下过地狱,但他也知道,下地狱可不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他现在和利维是暂时性的同盟,当然不会希望这么一个盟友莫名其妙的就丢失了性命,而且利维这么说,肯定有几分把握。 “你要证据或许也不是什么难事”,利维说,“威廉,我们今晚就到比比安娜女士的房间里去,我把她弄昏,然后把她的衣服全都脱下来,仔仔细细的检查一遍,”他无视威廉尴尬的神情,轻快都说道,“像是这些女性罪犯,她的团伙成员肯定会想法在她身上留下一些印记,以免她带着赃物逃跑,或者是临时反悔。”譬如不久前被他处理掉的那些小玩意儿。那些敢于与房东太太大利拉争吵的女性罪犯,她们大概怎么也不会想到,这里赫赫有名的黑窗户酒馆老板,也就是这里的头儿和他的姘头,都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她们以为,将大利拉赶走或是弄死,就能取代她的位置,得到一座牢固的靠山了,殊不知,大利拉在厌倦了与她们吵吵闹闹之后,连里鲁都没惊动,一个利维就简简单单的将他们她们葬送在了泰晤士河里。 那些女人身上隐蔽的位置就有一块类似于大象的烙印,用来增强她们之间的凝聚力,也是为了避免有人跳反,如果比比安娜女士确实是个骗子,她身上肯定也会有这些痕迹。 但这样做确实太不绅士了。 第331章 烙印 “可以再靠近一点吗?先生?”利维不耐烦地催促道:“看在老天的份上,威廉,你不是一个刚走出修道院的小女孩,你结过婚,有妻子,你们之间甚至还有个孩子,”他神情古怪的打量了威廉一眼,“别告诉我说,你们遵守的是清教徒的那套规矩,在干那事儿的时候,还要穿着从头盖到脚的长袍,只露出两个必须用到的洞洞,来吧,求你了,这没什么好在意的,世界上有二分之一的人和她有着一样的器官。” 威廉不得不移动脚步,走到床前,“我们所做的事情,完全违背了这位女士的意愿。” “不,她什么都不知道,既然她什么都不知道,就表示我们什么都没做过。”利维毫不犹豫的说道,“来看看她,你不能把所有的事情全都交给我,我又不是你的保姆。” 威廉深深地吸了口气,比比安娜女士已经彻底的昏迷了过去,她仰面躺在床上,卷曲的头发犹如海藻一般的散开,手脚向着左右伸展,身上没有一点用来遮掩的织物,在煤气灯的光照下,她的肌肤就有如淡金色的天鹅绒,呈现出一种毛茸茸,温暖且舒适的质感,诱惑着人伸手去触摸和揉捏。 威廉尽可能的用医生看视病人的态度,迅速的,专业的,巡索过她的全身,但除了一两颗黑痣,他没有发现其他的人为痕迹,他逼迫自己去观察那些私密的地方,天晓得,就连妻子的身体他都没有这样仔细的探寻过,他看了一眼利维,利维抱着双手,摆明就是不干涉也不会给予帮助的态度,他只得自己伸出手,将比比安娜女士翻过来,检查了她的脊背,臀部和大腿,然后是小腿,脚跟,但还是什么都没有。 他的心中涌起了一股懊悔,对于他这样恪守道德规范的绅士来说,一位无辜的贵女和一个女性罪犯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生物,他或许可以严苛的对待一个娼妓,但没法面对一个无意间被他们羞辱和伤害的女士,利维发出一声嗤笑, 他握着威廉的手,将他的手放在了一个地方,那个地方简直就如同火炭一般的灼烫,威廉吓了一大跳,但随即他就看见了一块被层叠的皮肉遮住的深色印记,更正确地说,烙印——他之前见过罪犯的烙印,知道被烙铁烙过之后痊愈的伤口是怎样的。 虽然那块烙铁块被打造得非常粗糙,简略,但还是能够看出那是一头大象,威廉的心猛然沉下去,然后又迅速的恢复了平静,如果比比安娜女士确实是个罪犯,那么他们现在所做的事情就不算太过不道德——他甚至没有怀疑这个烙印是被迫或是被诱骗才烙上的,利维一眼就能看出这位先生的想法——这些高高在上的老爷大概从来没有理解过“设身处地”这个词。 证据就在面前,威廉看向比比安娜的眼神也有了如同天壤之别的变化,但他还是提起床单,遮住了比比安娜的身体。 “我说,”利维突然问道,“你确实做好了准备吗?” “什么?” “我的意思是说,”半恶魔笑盈盈的问道,“你确实做好踏入另一个世界的准备了吗?威廉先生,你似乎还没有意识到,但凡一个人踏入到那个世界里,就意味着要和之前的自己彻底断绝关系,这种断绝不单单是指亲人,朋友和家庭,更是在这个世界里接受的指导与教育所树立起来的人格与道德观念,好比这样的景象,”他比了比床上的比比安娜继续说道:“你都觉得无法接受,犹犹豫豫,瞻前顾后——那么黑弥撒呢,献祭仪式呢,还有为了取悦恶魔而举行的各种宴会?在这些宴会中,几十个男男女女一丝不挂地搂抱在一起,在地上翻滚和交缠,属于司空见惯的一件常事,如果你现在甚至不愿意去面对一个女人的裸体,今后再遇到这种行动的时候,你难道要卷缩在后方,抱着你的道德准则不放,只让你的下属和同僚去拼命吗?” “我不会。”威廉马上回答说,“那么你最好尽快扭转你的想法与观念,”利维说,“不然我还是建议你在这场案件结束之后尽快返回伦敦,向女王陛下递交辞呈吧,看在你伯祖父的份上,她应该不会对你太过苛刻。” 威廉沉默了一会儿,“我会尽快……”逼迫自己习惯的。 “最好是这样。”利维说。 诺丁汉没有警察,现在警察厅和整个警察系统,也只有大伦敦和附近的几个城市才具备,就和许多老城那样,诺丁汉施行的还是习惯法与教会法,也就是说,如果他们这里发生了什么案件,无论是偷窃、抢劫,杀人,又或是一些稀奇古怪的罪名,像是酗酒罪,无业罪,伐木罪,与吉普赛人混迹超过一个月罪等等,都是当地居民跑去告诉治安官,然后治安官带着他的仆从和下属,将这些人拘捕起来。 如果他们认为有必要,就会将这些罪犯送上法庭,法官和陪审团会来判定他们有罪还是无罪——多半都是有罪,然后看他们所犯的罪行轻重,将他们关进诺丁汉的牢房里或者是送进其他大城市的监狱,当然,送去别处监狱的行为是很少的,毕竟这也需要人工费和车马费,所以多半是被判处做苦工,囚禁或是被驱逐。 如果陪审团们确实觉得这个罪犯罪无可恕,他最大的可能就是被送上绞刑架,那会是一场额外的狂欢,每个诺丁汉人都会来围观,像是欣赏一场戏剧似的看着一个人被绞死。 只是在他们向治安官提出需要拘捕比比安娜与其同伙的时候,诺丁汉的治安官果然露出了犹豫的神色,你要问他是否怀疑过比比安娜女士?估计是有的,但比比安娜和她的那些朋友们,并没有犯下多么恶劣的罪行,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如果只是赚取了一些绅士们的零用钱,单就比比安娜女士的美貌而言,他们也应该稍微宽宥一些,而且说出去,对于这些绅士的名誉也是一种打击。 第332章 否认 威廉想得很简单,但这并没有什么可指摘的,毕竟之前与他共事的全都是些思维敏锐的聪明人。 比比安娜女士与她的同伙犯下的罪行严重吗?说实话,并不严重,这片大陆上到处都是形形色色的骗子和他们设置的骗局,这些人的圈套甚至称得上相当温和而又克制,他们谋取的是这些人原本就计划在消遣中输掉的钱,他们表现的也像是一桩消遣,数额不大,不要实物抵押,也不要当事人签下欠条。 虽然这笔钱,对于普通的工人或者农民来说,简直就是一个想也也不敢想的天文数字,但对于这些贵族和商人们来说,完全是一笔可以承担得起的损失。 既然他们觉得能够承担得起,那么就如治安官所说的,他们或许并不会对比比安娜女士过多苛责,尤其她还是一位女性,只会被视为受胁迫的从犯,她的同伙可能会被流放,或者做苦役,她可能只会迎来1到2年的轻刑或者是缓刑。 除非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证明,汉莱顿先生的死亡与她有着直接关系,譬如说,那根套在汉莱顿先生脖子上的牧羊鞭是她亲手挂上去的,当然,就算有这样的指控,她也只需要一个劲儿地否认就行了,不管怎么说,汉莱顿先生死去的时候,可没一大群在旁边聚集的观众,就算有人说自己看见了,那也只会是她的同伙,法官在面对一群罪犯的时候,肯定更愿意相信一个“无知”的女人,而不是一个男人。 但比比安娜女士和他同伙犯了一个可以说是致命的错误,那就是,他们为了能够尽快博得人们的信任,将比比安娜打造成了一个上等人,你会或许会感到好笑,诈骗与谋杀难道还不如一个伪装的身份更令人厌恶吗?但事实就是如此,自从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后,各国的君王与贵族们终于对这些曾经丝毫不被他们放在眼里的卑微民众升起了应有的警惕与防备,尤其是英国,这些金字塔上的人们近百年来不遗余力的打造着阶级的壁垒,他们不但详细的划分了各个阶级,还保证了无论是哪一个阶级要从自身所在的地方跨越到更高的地方去,都要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而且不能保证成功——北岩勋爵只能说是一个例外之中的例外,并不能证明什么。 不仅如此,英国的上层人士还特意借助报纸和戏剧,以及所有的舆论和喉舌,来告诉人们说,穷人就是卑贱的,恶毒的,自私的,他们或许值得怜悯,但能够怜悯他们,让他们得到解脱的就只有教士和老爷,所有的美德都只能在上等人身上得到体现,若有什么人能够挣脱底层的泥沼,那肯定也是因为他本身就有着不为人所知的高贵血脉。 而比比安娜女士的成功又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他们所打造的壁垒并没有他们以为的那样坚实可靠,一群骗子轻而易举的撕裂了他们营造的假象,让他们露出了狰狞的真面目,他让民众们看到,上流社会的人们,并不如他们所塑造的那样,高贵、纯洁、虔诚,勇敢,慷慨无私,他们和底层的爬虫没什么两样,一样贪婪,目光短浅,为了一点利益不择手段…… 而对于那些傲慢的绅士和淑女们来说,除了被揭穿之后的恼羞成怒,他们更不能忍受的地方还在于他们竟然让一个原本应该被他们践踏在脚下的“猪狗”被奉若上宾,殷勤招待,他们和她说话,和她跳舞,和她一起用餐,邀请她到自己家里做客,追求她甚至有可能步入婚姻的殿堂(确实有人这样做过),一想到这里,他们就不由得咬牙切齿,怒火中烧。 每当法官遇见这种案件,肯定会有意重判,徒刑会变成流放,流放会变成苦役,苦役会变成绞刑,绞刑会变成更为严酷的虐杀,这是一种警告,警告万千蝼蚁不得逾越他们精心划分的底线——威廉清楚地知道他身边的人会怎么做,他甚至亲眼见过,所以他也想当然地认为诺丁汉的人们也会这么做,但他想错了,诺丁汉的第五代拜伦勋爵就是一个无能又懦弱的下三滥,他的继承人乔治.戈登.拜伦则和他的父亲一样是个只想追求自由的疯子,这里的领主早就失去了应有的权力和威望——要不然当初的拜伦也不至于筹不到修缮庄园的钱,只能住在一个小房子里。 诺丁汉的统治者是地主和商人,弗兰西斯.汉莱顿先生就是这群新贵的领头羊,他死得太突兀,没有及时立下遗嘱,所以他所有的财产全部由他的妻子以及两个孩子继承——一个年轻的寡妇,两个什么事儿都不懂的孩子——这么一头庞然大物倒下后,谁会去关心它的真正死因?人们都只关心自己能不能从中瓜分到一点什么。 现在一个外地人跑来对治安官说,曾经被汉莱顿先生狂热追求的比比安娜女士,很有可能是一个骗子,汉莱顿先生正是因为发现了她的秘密才死于非命,当然,按照程序来说,治安官应该立即点齐人马,拘捕比比安娜女士和她的同伙,但问题是,这对他来说又有什么好处?甚至于对整个诺丁汉都没有好处,现在人人都知道汉莱顿先生的是是因为遇见了卡洛琳夫人的幽魂,因为触怒了幽灵而被杀死,人世间没有任何人应当为这件悲惨的事情承担责任,他死了,就这样,他们也不可能去找到并囚禁一个幽魂,何必再做深究呢? 现在他们要关心的事儿可多了,汉莱顿先生的土地,汉莱顿先生的矿产,汉莱顿先生的庄园,汉莱顿先生的人脉,甚至是汉莱顿先生的妻子——所有所有所有的一切,如果不出意外,治安官也能够分享到好几笔丰厚的好处,但若是如威廉所说,比比安娜女士是因为汉莱顿先生发现了他的真实身份,而决定和她的同伙一起将汉莱顿先生杀死——他们固然可以抓住比比安娜,但谁知道其中还会牵扯到什么人? 一个骗子和一个杀人犯是一对儿截然不同的概念,鬼才知道比比安娜夫人在这段时间里究竟结识了多少朋友?而这些朋友又都是什么身份?那位女士又会不会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一个一个的把她知道的名字说出来,胡乱牵扯呢? 一想到这里,治安官的头都快要炸了。 之前利维提醒过威廉,出于各种原因,被骗子骗了的人甚至可能会反过来为骗子辩解,甚至设法雇佣律师来减轻他们身上的罪行,这种行为无论是出于私情,还是出于“尊严”,威廉都觉得不可理喻,难以想象,但现在他就看到了。 治安官一开始还在赞同他的话,但在威廉坚持说,应当立即拘捕比比安娜和其他人的时候,他就骤然改变了自己的态度与说法,他说,作为一个绅士,他不可能去要求检查这样私密的地方,也不该有人去检查这种私密的地方,他的意思挺明白的——威廉指责比比安娜女士可能是个罪犯,但首先他自己就是一个罪犯,因为他违背了一位女士的意愿,做出了相当猥琐和下流的事情…… 威廉的脸色很难看,他总算知道为什么利维没有跟他一起过来了,他可能早就预料到了这个场面,并在暗地偷偷嘲笑自己,但现在他也顾不得之前的顾虑了,直接拿出了女王陛下签署的特许状。 特许状是一种由英国君主签发的正式文书,类似于皇室制诰,专门用于向个人或是团体授予特定的权利或权力。 这里可能要牵涉到一个非常古老的传统,也就是从威廉一世开始执行的巡回法庭制度。 当威廉一世成为英国的第一个诺曼君王的时候,诺曼人是征服者,而被征服者是萨克逊人,他虽然征服了这片土地,却没能征服每一个贵族和领主,他们盘踞一方,拥有军队和民众,哪怕英国有了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地上,依然是唯一的独裁者。 君王的旨意只能保证国都以及邻近的几个城市俯首听命,威廉一世并不在乎他们如何盘剥民众,倒行逆施,但没法收税,也没法征兵,更没办法弄到粮食,这问题就有点大了,于是,威廉一世想出了一个好主意,那就是巡回法庭制度,他将他所信任的大臣和骑士们派遣下去,让他们走到各个领地,代国王贯彻他的意志,更直白点说,就是从当地领主和教会的手中,抢夺立法权和执法权,当民众们发觉,每隔一段时间到来的国王法庭比他们的领主和主教更能为他们说话,主持公道的时候,他们的心也自然而然的靠向了远在千里之外的国王,而不是近在咫尺的领主。 不得不说,这种方法相当有效,只是,在实行了近一百年后,因为巡回法庭所要处理的官司与事务越来越多,法官与陪审团们成员都觉得不堪重负,渐渐的,国王身边的人都在抗拒这项任命,而此时王权也已经奠定了基础,于是,这个制度也就慢慢的消失在了历史的尘埃中。 但因为这项制度的的确确地显示过它的威力,所以在此之后,国王们依然会委托他们可信的人去处理一些棘手但上达天听的案件,这些人一般被称为国王特使,他们有权拘捕罪犯,成立法庭,在君王的支持下,他们手中的特权完全超过了当地的统治者,这也避免了当地的统治者,因为各种原因而包庇罪犯甚至于成为罪犯的同伙。 不知君王们会如此做,就连教会也会这么做——或许有人还记得赤足女子修道院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一个女继承人的离奇失踪和死亡,按理说应该交给当地的治安官或者是警察,但事实上,长老会直接派去了约拿和几位长老,其中固然有天主的地上住所不应被凡俗之人滋扰的原因在,让更多的还是为了避免丑事外泄,动摇人们心中的信仰。 威廉和利维原先只是两个普通的外地人,他们固然身份高贵,但还没有权力干涉诺丁汉的内部事务,治安官当然可以摆出一副严厉而疏远的姿态来警告他们,但等到对方拿出了女王的特许状,说明这两位绅士就是为了汉莱顿先生的命案而来, 有了这份文书,他们甚至可以直接逮捕拜伦勋爵,也就是杰克斯,更别说是一个已经被确证了的骗子。 灰侦探 第101节 诺丁汉的老爷们也只能暂时妥协,治安官毫不犹豫的赶去扣留了比比安娜女士和她的同伙们,这当然是一桩丑事,曾经因为获得比比安娜女士青睐而得意洋洋的人们,有些人愤慨不已,有些人则不敢置信,但正如,比比安娜以及其同伙所想的那样,并没有人太过在乎在赌局中失去了那些钱,只有两三位绅士要求索回他们赠送给比比安娜女士的礼物,其他人则毫不在意,还有几个心胸开阔的家伙,还会在沙龙和公寓里把这种事情当做一个笑话讲。 比比安娜女士和她的同伙都坚决否认自己杀死了汉莱顿先生,甚至拒绝承认身份造假与诈骗——比比安娜女士坚持说,她确实是巴里克的夫人,巴里克先生也确实有着一条价值连城的黄金矿脉,只是因为发生了事故,那里大部分都坍塌了,以至于开采计划不得不中断,但谁也不能说,它将来就不会被重新被挖掘出来,十万金镑只是暂时无法到手,但绝对不是无中生有。 她说,她确实接受了汉莱顿先生的追求,作为一个寡妇,在道德上来说这样做固然有些瑕疵,但在法律上却是无可厚非,她又没有和汉莱顿先生结婚,汉莱顿先生定制并赠送给她的项链,也完全出自于自愿。至于汉莱顿先生有没有发现她的身份? 她说没有,因为她没有和这里的任何一位男性或者是女性发生过亲密的关系,她会和他们跳舞,散步,用餐和谈论文学,但是绝对没有和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上过床,所以,除非对方使用了某些不法的手段——说到这里,治安官瞥了一眼威廉——不然的话,没人能够看得到那个印记,她也承认,之前自己的确犯过一些错误,但巴里克先生都没有在乎,他们又何必为巴利克先生抱屈呢? “那么说她也不承认在赌局上做了手脚?”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治安官说道:“赌局中没人作弊,先生,一些绅士们即便收回礼物,也只是因为,比比安娜女士曾经是一个罪犯,他们担心那些刻印了名字的礼物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名声——但在赌局中没人出千,至于他们约定赢家应当为比比安娜女士购买一件首饰,作为她在赌局中担任波特使者的回报——也确实是他们心甘情愿的,没有受到欺骗或是胁迫。 比比安娜女士在赌局中非常公正,而且也没有强求,所以他们并不准备收回礼物和赌资。何况,”治安官接着说道,“我们也已经勘察过了现场,汉莱顿先生是被一根长度约在7英尺左右的牧羊鞭套住脖子,然后吊死在灯架上的,但若是人类要做到那一点,他就必须准备一架高度在二十英尺左右高的梯子,而后不管用什么手段,将它在众目睽睽之下搬上汉莱顿先生所在的房间,然后将梯子搭在吊灯或者将墙壁上,慢慢的沿着梯子爬上去,攀上灯架,然后将牧羊鞭拴在吊灯上。 如果他们能做到,那么肯定有隐身术,同时力大无穷,身手敏捷,既然如此,他们倒不如去盗窃金库,掠走公爵——好吧,就算他们就喜欢做个骗子,而汉莱顿先生也确实发现了比比安娜女士的身份,并以此来威胁他们,不说诈骗和谋杀是两个轻重迥然的罪名,就算他们要杀了汉莱顿先生,用毒药不可以吗?用手枪不可以吗?哪怕只是用普通的绳子在床上勒死他也不是不可以,他们为什么要麻烦自己做出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 第333章 重演 “还能是为什么?当然是为了将人类的罪行,推到不可捉摸的幽魂身上喽?”一声讥诮的回答打断了治安官的话,治安官面带不悦地看向了声音的源头,不由得微微一愣,发出这种嘲讽的当然不可能是他们自己人,但那也是一个他们之前没有太多关注过的年轻人。 威廉兰姆的同伴。 在这个时代,即便是绅士,也很少会孤身一人出行,毕竟此时道路上还多的是盗匪,旅店中也不乏谋财害命的黑手,甚至于那些看似朴实,诚恳的农民,在发现他们的客人并没有同伴或者是护卫的时候,也会动些不好的心思,说实话,如威廉兰姆这样的身份,他身边没有携带七八个随从,才叫这些诺丁汉的老爷们吃惊呢,如果不是对方确实拿出了女王陛下的特许状,而他确实也有着需要隐姓埋名的原因,他们倒更愿意把这两位年轻人看做骗子。 比起沉默寡言,深居简出的威廉,他的同伴显然要活泼和开朗了许多,他的表现与他们之前见到的任何一个纨绔子弟毫无区别,他喝酒、抽雪茄、打牌、和女人调情,样样精到,在纽斯蒙德庄园,他受欢迎的程度,甚至超过了之前的任何一个宠儿——不但女人喜欢他,男人也挺喜欢他,他也和一些女人上了床,之前就有些人怀疑,威廉能够这样准确的,抓到比比安娜女士的把柄,就是因为这个风流寡妇不慎在床上泄露了自己的秘密,然后就被这个小子告了密。 将一个人吊死在高度距离地面十五英尺的灯架上,听起来相当荒谬,叫人不敢置信,在有心人的鼓动下,很容易就可以把它渲染为幽魂作祟,但事实上呢,就算其他人不清楚,治安官难道还不懂吗?他所见过的罪犯中必然有擅长入室盗窃的人,能够入室盗窃的罪犯,对如何翻越高耸的围墙必然相当有心得,而在酷刑和死亡的威胁下,他们必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诸位不必再说了,”威廉说道,“我已经从临近监狱调来了一个擅长套索和翻越围墙的犯人。” 事实上是在圣植俱乐部其他成员的帮助下,他才能这样快的找到这么一个人,罪犯带来了他的工具,还有一根牧羊鞭。 “只需要一个简单的演示,你们就能发觉,要设置这么一个场景,并不十分困难。” 众人面面相觑,但在女王特使面前,他们也只能移动脚步来到了汉莱顿先生死亡的那间房间,这间房间,在汉莱顿先生死亡之后就马上被封闭起来了,门窗都钉上钉子,拆开那些木条都耗费了不少时间,门一打开,涌出的空气更是令众人蹙眉,没有通风,没有熏香,而汉莱顿先生被吊死的时候,就和所有的罪犯那样,下身失禁,粪便与尿水浸透了床褥,它们都没有被收走,只是胡乱的堆放在床榻上,经过了几十天的密封酝酿,里面的一股恶臭简直能让人梦回盛夏时分的伦敦。 仆从们立即打开了窗户,风和阳光立刻倾泻进来,又有人洒了香水,但他们的努力只让这个房间稍微好了一点点,至少不会令人窒息,威廉率先走了进去,其他人也只能跟进——他雇佣的那个罪犯也来了,或许考虑到当时比比安娜女士可能没有借助其他人手的关系,调来的罪犯,也只有六英尺高,与比比安娜女士的身高相仿,他面目平平,甚至可以说是丑陋,但一双眼睛精光四射,一进房间就开始左右上下的打量,看到老爷们他还讨好了一下笑了一下,露出了参差不齐的黄色牙齿,他知道自己是来干什么的,所以在脱下了并不存在的帽子后,他只鞠了三次躬,就开始干他的活儿。 那条牧羊鞭无论是长度,粗细,和质地都与绞在汉莱顿先生脖子上的那根一模一样,本来这也是一个相当常见的牧羊鞭,罪犯检查了牧羊鞭的端头,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根又细又坚韧的绳子,他手指灵巧的将牧羊边的端头和绳子的一端系在一起,然后掏出一个表面疙疙瘩瘩的旧怀表,将怀表拴在绳子的另一段。 在他摆弄怀表的时候,人们能够看到怀表里面并不是正在走动的表芯,而是一整块金属,看来只是被伪装成怀表的一件作案工具,他垫了垫怀表的重量,然后略微拉开一截绳子,在手里甩了甩,感受它的柔韧度——在所有人都没有预料到的情况下,他突然向上抛出怀表,看不出他用了多大的力气,只听嗖的一声,怀表顺遂地从灯架最大的那个孔隙中穿过,越过铁圈,径直下落,罪犯准确的抓住了它,然后迅速的拉动绳子,绳子带着牧羊鞭,一直垂到了大约距离灯架有一尺多的地方。 罪犯看了看,大概估计了一下牧羊鞭垂下的长度,而后拉着绳子,来回绕了好几圈,最后,他走到床榻的另一侧,仔细端详了一番,此时,牧羊鞭与绳索之间形成了一个可能只有双手展开那么大的小圈,但对这个家伙来说已经足够了,他就如同牧羊人甩出石头那样干脆利索地甩出怀表,在人们的注视下,怀表带着绳子精准的穿过了小圈,飞向空中,又如之前那样碰地一声回到了罪犯的手上。 他抓住怀表,用力一收,就看到牧羊鞭也随之收紧,打了个一个死结。 “但还有绳子。”一个人忍不住问道。 罪犯不屑地瞥了他一眼,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动作的,就这么左右摇晃了几下,又上下抖动了几次,牧羊鞭与绳子打结的地方就骤然松脱,绳子掉了下来,他上前从从容容地收起绳子,怀表,一起把它们塞进口袋里,而后就像是完成了一场出色的表演,向所有人团团地鞠了一躬。 之后又有人提着一个与汉莱顿先生差不多身高与重量的假人进来,如果没有床榻,他们可能还要垫个箱子才能碰到牧羊鞭的末梢,但有了三英尺左右高度的床垫,他们只要踩在床上,就能够轻松地将假人套上牧羊鞭末端的套圈,他们一放手,假人本身的重量顿时将活扣拉紧, 只听灯架砰的一声,人们都以为他要掉下来了,但没有,当时的工匠把它打造和固定得非常结实,它只是朝着一面歪斜,然后又吱吱嘎嘎的摇摆了一会,就停止了动作。 第334章 盗墓(上) 看到这一幕场景,在场的人都无话可说,不过让利维看来,他们的沉默更像是为了迎合威廉这位女王特使,而不是为了寻求所谓的正义,对于之前的敷衍与推脱,他们没有丝毫羞惭之意,无论是治安官还是法官又或是主教,这些人表现得甚至相当豁达,无奈,就像是面对着一个无理取闹的女人或者孩子——你想要什么,我们就给你什么好了。 这些大人的动作也非常的快,演示是在下午进行的,他们回去后连晚餐都没用,直接在一个农舍里组建了一个临时法庭,一个法官和十二位位陪审员一致认定,比比安娜女士以及他的同伙犯有诈骗罪和谋杀罪,依照诺丁汉的惯例,比比安娜女士的男性同伙全都被处以绞刑,而在惯例之外的是,比比安娜女士则被称为女巫,他们认为比比安娜用魔法迷惑了可怜的汉莱顿先生还有其他男人,才会让他们做出这种违背伦理,道德与法律的事情,所以比比安娜女士将要迎接的是火刑。 绞死很多个男人和烧死一个女巫,依照传统来说,可是诺丁汉罕见的大节目,但在这些先生们的推动下,男性罪犯几乎是宣判后立即被拖出去绞死的,他们甚至都没有设置绞刑架,直接把他们吊死在木梁上。比比安娜女士呢?她要更简单一些,她被捆在一棵弯弯曲曲的柳树上,人们在她的脚下堆积柴草,浇上油,点上火…… 等到第二天一早,威廉和利维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比比安娜女士已经变成了一具佝偻焦黑的尸体。 这些先生们骤然增高的效率确实打了威廉一个措手不及,不过幸好他来到这里,也不是为了汉莱顿先生的事,而是为了解决一桩发生在二十多年前的丑闻。 “现在我们都已经知道了,汉莱顿先生的死亡,并不是因为他触怒了幽魂,而是出于人类的贪婪与恶毒,那么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了,”威廉注视着杰克斯:“所谓的卡洛琳夫人每晚都会在这座庄园里,寻找情人的事情,究竟是个传闻,还是事实?” 威廉的姓氏是兰姆,他一到诺丁汉,杰克斯就知道,他是为了卡洛琳夫人的事儿来的,一些消息不那么灵敏的人还向杰克斯打听过这位威廉先生是不是和比比安娜有什么过节——要不然一位绅士干嘛要如一条疯似的紧追着一位女士不放呢? 威廉将这桩案件追究到底并不是为了汉莱顿先生,也不是因为比比安娜,只不过是因为汉莱顿先生的死亡最初被按在了“在纽斯蒙德庄园出没的卡洛琳夫人”身上——所以他才要揭破这个谎言。 杰克斯的面容上不见一点愧色,也没有一点面对苦主的羞愧与窘迫,“我想也是,”他看着威廉说道,毕“竟比比安娜女士又招惹了你们之中的谁呢?真可惜了,那可是好一位佳人。”他说道:“但我可能要让你遗憾了,先生,卡洛琳夫人的事情并不是一个谣言,它是真实存在的,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在庄园里看到过他们。” “而我们在的这几天她就消失无踪了。”威廉讽刺地问道。 “谁知道呢?我又不是这些幽魂的主人,”杰克斯回答说,“他们爱什么时候出现就什么时候出现,不想出现就不出现,我不是他们的主人,他们不是我的奴隶,我无权指挥他们。” “你怎么知道那个幽魂就是卡洛琳夫人?” 杰克斯没有说话,他俯身从脚边的箱子里抽出了一本小书,威廉顿时皱眉,这本书是卡洛琳夫人所撰写的爱情日记《格兰纳文》,里面记述了她与拜伦,还有其他人的风流韵事,而出版商为了让这本书更加好卖,甚至在封面上印上了这位夫人的小像,此时的印刷术已经非常成熟,何况卡洛琳夫人的容貌不但美而且相当独特,叫人一眼就能认出她来。 威廉看向身边的利维,这种案件必然要带着一个半恶魔,或者是教士、驱魔人这类具有超凡力量的同事,威廉再怎么受女王看重,他也只是一个普通人,在成为俱乐部的成员后,他可以借助符文、药水和其他魔法用具的帮助来看见幽魂、恶魔,但说到捕捉祂们的痕迹,与祂们作战,还是要看后者。 利维拥有着相当出众的嗅觉,除了人类能够嗅见的一切气味之外,他还能嗅见空气中的情绪分子,像是天使所携带的那种圣光的凛冽气味,恶魔们身上所必然携带的硫磺气息,他更是可以轻而易举分辨出来,甚至能够通过其中微妙的不同辨识出对方的身份。 但在这里,他还真没闻到过什么特殊的气味, 有可能是因为那个幽魂确实已经有很长时间不出现了,又或者,这里从来就没有过什么所谓的幽魂,但看着杰克斯这样言之凿凿,又不免让人感到困惑——如果他真的只是为了招徕“客人”,现在这个传闻是否存在已经不那么重要了,就威廉.兰姆现在的身份和将来的地位,他完全可以顺水推舟,承认这是一个谎言——难道没了“卡洛琳夫人”,那些食髓知味的客人们就会拒绝这么个可以让他们纵情欢乐的秘密场所吗? “我想我们还得在这儿待一段时间。”利维对威廉说,威廉看向杰克斯,杰克斯摊开双手,“当然,欢迎你们,我爱每一个愿意来我庄园做客的客人。” 他看向威廉,眼神中没有多少尊敬,就如女王陛下与兰姆家族的人所忧心的那样,即便卡洛琳夫人和现在的兰姆家族几乎没有任何关系,无论是血缘还是利益,但她死去的时候是兰姆夫人,所有冠有兰姆姓氏的人都会因此蒙羞。 威廉没有再和他争论下去,既然杰克斯这么说,那么接下来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利维会帮助他找到那个幽魂,如果那个幽魂确实存在,他们就将这个幽魂送入地狱——他们已经证明比比安娜是个骗子,当然也能证明杰克斯是个骗子。 “接下来,你陪我去做一件事情。”利维说。 “什么事情?” “盗墓。”利维说。 第335章 盗墓(中) 利维之前与威廉说,既然要踏入另一个世界,那么这个世界所给予他的种种教导,都应当被抛弃和推翻,无论是观念、理论和思考方式,威廉也是这么做的,这并不困难,兰姆家族发迹得并不能说很早,他们甚至不能算是一个穿袍贵族或者是持剑贵族,墨尔本子爵也就是前首相,他的祖父最初只是一个商人,后来成为了议员,成为议员后他通过某些手段取得了一个从男爵的爵位,这种渺小到贵族们甚至不愿意提起的小小爵位,成了兰姆家族踏出的第一步;然后,前首相的父亲,也就是第一代墨尔本子爵,凭借着他为辉格党立下的汗马功劳,而取得了这个爵位;之后,因为前首相的兄长过早夭折,他以次子的身份继承了爵位,后来的事情我们也都知道,第二代墨尔本子爵,将这个家族推上了一个辉煌的位置,他曾经两度成为英国的首相,并且深得女王的信任与爱重,如果说这样就很难得了,那么更令人惊奇的事情就来了——这份感情,直到现在还在庇佑冠有这个姓氏的人。 所以当女王陛下决定召回威廉兰姆的时候,威廉就知道,无论女王陛下让他去做什么事情,他都会去做的,他的头脑并不顽固,道德底线也没有那么高,若不然女王陛下派他去秘密刺杀克拉伦登伯爵的时候,他就不可能完成的那么干净利索,虽然克拉伦登伯爵当时的行为也可以被指控为叛国罪——他不但隐瞒了自己与儿子可能接触过瘟疫病人的事实,还想要将瘟疫带到女王陛下身边,危害君王的身体,实在是桩十恶不赦的罪过——但一个伯爵,一个外交大臣,没有审判,没有公告,也没有一个与伯爵爵位相称的死法(譬如斩首),这对父子甚至没有坟墓,死得活像是对男巫,让一些固执的大人们知道了,准会觉得匪夷所思。 但他想自己可能还要适应一段时间,尤其身边的朋友和同伴是这么一个半恶魔的时候,“你在北岩勋爵面前也是这样吗?” 利维给了他莫名其妙的一瞥:“你知道北岩勋爵和我结识在战场上吧。”那时候的战场可早就不存在什么骑士了,士兵们就和盗贼一样无耻,和商人一样卑鄙,也和野兽一样残暴无情,他们从死者(无论敌友)的口袋里翻找钱财,剥掉死者的衣服和鞋子穿在自己身上,他们在军营里与妓女一同欢乐,一旦失去监督与制约——就去劫掠邻近的村庄和城市,奸淫掳掠无所不为。 北岩勋爵就是这样被凸显出来的,他固然勇猛,但比他勇猛的多得是,说起聪明,说实话就算是利维也不能说他是一个聪明的人,要比阿谀奉承,那就更别提了——但威灵顿公爵是怎样说的?“一个真正的骑士。”他正是因为有着旁人缺乏的高尚与诚实,才能够一次次地得到拔擢与另眼相待,不那么做如威灵顿公爵这样的人甚至会感到不舒服,因为按照他们的想法,这样的品德就不该属于一个下等人。 如今对北岩勋爵依然感到如鲠在喉的人仍旧不少,但他们对这个平民勋爵的看法还是相当一致的,一个好人。这不妨碍他们继续诋毁和伤害他,但也会影响到他们的某些看法——古老的远东有一句睿智的谚语叫做“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伦敦人也会说,看朋友知品行——所以别看用利维来攻讦北岩勋爵的人这么多,但他们心里也觉得这只是一个借口。 这也是为什么,就算利维觉得北岩勋爵实在是个无可救药的蠢货,他依然与其保持着表面上的友谊。 “我又没想做什么坏事。”利维理直气壮的说。 威廉忍耐得非常辛苦,他不知道在半恶魔的口中,还有什么事情算得上坏事,他们不久前才违背了一个女士的意愿,脱掉了她所有的衣物,并且查看她的私密处来寻找所谓的证据,他都不知道,万一那个所谓的烙印根本不存在,他该怎么面对自己? 现在利维又和他说,他向他发出了一个邀请——请他一起去盗墓。 盗墓是什么?盗墓者在人们的认知中是和食尸鬼这种恶魔仆从画等号的,只不过食尸鬼是为了食用棺材里的尸体,盗墓贼则是以另外一种方式来“吞噬”这些可怜人的遗骨,他们甚至比食尸鬼还要可恶——在没有尸体的时候,他们就会创造尸体,而且被他们盗走的尸体比成为食尸鬼的食物更悲惨——被泡在福尔马林里作为标本,用烧碱和硫酸洗去皮肉做成骨架,又或是赤裸裸地躺在几百个人面前,被作为解剖手术表演的工具…… 盗墓者不但严重地羞辱了死者,还对死者的亲属造成了沉重的打击,谁能想得到?你的亲人好端端的躺在墓地里,你还没从悲痛中完全解脱出来,突然有一天你被告知,他的坟墓被掘了,他的遗骸不知所踪,,伴随着他一起下葬的,所有的具有纪念意义的东西也全部被盗走,不知道流落到了什么地方?嗯,谁能心平气和的面对这种噩耗?谁能? 每个盗墓贼一旦被发现,等待着他的基本上都是绞刑架,在如五马分尸或是车轮刑这种酷刑被取缔前,他们还要遭受好一番折磨,才能被允许死掉,他们在罪犯之中,也是声名狼藉,甚至比不上强奸犯和谋杀犯,毕竟穷人们也会死,而且他们的坟墓也比富人们的更容易被挖掘——无论他们活得怎么样,都不会希望死后继续被打搅。 “你要干什么?盗谁的墓?”威廉问道,“那位比比安娜女士的。”利维说。 “你觉得他们对你说了谎?” “我不知他们是不是对我说了谎,但他们有眼无珠可是你我公认的。” 威廉卡住了,确实如此,就算比比安娜没那个神通,也难保有人会不会心存怜悯,给了她一个活命的机会。“你是担心她若是离开了,会憎恨我们,甚至在今后设法报复我们?” 利维给了他一个“怎么可能”的眼神,“在我离开伦敦之前,遇到了一个女子犯罪团伙,他们的标志就是在大腿根的地方打上大象的烙印。”半恶魔说,无论这些女人从事的是怎样肮脏与下作的职业,对于半恶魔来说,他们就是一顿美餐,一份意外之财,而在将无用的部分丢弃到泰晤士河之前,出于半恶魔的谨慎,他也仔细检查了那些‘零碎’。 这个团伙总共有大约五十名成员,男性成员约有十名,女性成员四十名,最小的大约十四五岁,最大的,在五十岁左右,当时利维并没有太在意,在东区更多人数的团伙也有,最多可以达到一百多人,简直可以说是一个兴旺的大家族。 无论是从比比安娜女士身上发现了什么样的印记,玫瑰也好,十字架也好,甚至可以是个猪头,都不奇怪,但不久前,利维才见到过和她身上一模一样的大象,就不免诱发了地狱居民血液中所必须具有的多疑,比比安娜和那些女人究竟有没有关系?那些女人是不是被有意送到大利拉身边的?他是不是错误地破坏了某个恶魔的“计划”? 这些都是利维心中的疑问,要解决这些疑虑,最简单也是最首要的方法莫过于亲眼去看一看。 第336章 盗墓(下) 诺丁汉的天气可能不如身在盆地的伦敦那样糟糕,但今天确实是特殊的一天,早晨的时候,推开窗户,你就能看到晴空万里,晨风和煦,阳光明媚,一些家中经济条件尚可,管教宽松的太太和小姐们,立即吩咐女仆拿出衣柜里最新的外出服,整理熨烫,又叫来马车夫准备马车,打算出去逛一圈或者去集市采购东西。 一些不那么宽裕或是管教严苛的家庭呢,它们的主妇也没有闲着,一看到这样的好天气,立即呼唤家里的仆人(如果没有仆人,那就是她们自己和她们的子女),将家里的地毯,垫子,枕头,男主人的厚外套,斗篷,靴子,帽子,这些基本上都是由厚重的毛毡与棉布做成的织物,全部拿出去晾晒,经过了一冬,固然之前有洗刷过,但在没有阳光的日子里,它们的状态只能说是勉勉强强,半干不湿,无论怎么烘烤,都带着一股子难以言喻的霉臭味儿,只有好好的暴晒上几天,才能重新恢复到那种干干净净的模样。 只是外出服还没给烫好,马车才套上马,毯子和垫子才整理开,忽然之间就有雨滴打落在人们的身上,一些经验不够丰富的人甚至感到迷惑,他们仰头望着天空,看到的是依旧晴朗的穹庐和璀璨的阳光,阳光穿透树枝,在地上留下了斑驳的痕迹,明明是晴天啊,他们在心里说,但雨是真实的,那些透明的小精灵,从天空一跃而下瞬间就打湿了地面和他们的面孔,当然,还有那些刚刚被晾晒出来的东西,它们还没得到阳光的恩惠,就又蒙受了雨水的侵袭,可等到人们奔跑着将所有的东西收进房间的时候,雨又停了,和它来时一样莫名其妙,如果不是还有打湿的路面和那些衣物上残留的水迹,你都不敢相信刚才确实是下了一场雨。 阳光重新出现在人们的面前,但此时它已经无法得到民众的信任啦,最大胆的主妇也只敢将靴子或者是帽子晾晒在窗口,他们的防备并不是毫无理由的,在下午三四点钟,也就是,上层社会的人们开始想要下午茶的时候,天空在几分钟内暗了下来,云层翻卷着犹如奔腾的海水一般从东涌向西,几个呼吸间就占领了整个天空,雷声轰鸣,闪电雪亮,大雨倾盆,雨丝犹如蒸汽机驱动的大纺织机上的羊毛线那样密集而又均匀,从窗户望出去,天地之间是一片灰白色,所有的景象都朦朦胧胧,犹如一幅褪色的画卷。 当人们都以为这场大雨可能要下到晚上的时候,它却在黄昏来临的时刻停了,雨停之后,云层也很快散去,地平线的边缘甚至出现了一条暗红色的弧线。 “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威廉问道,“晚餐后。”利维说,他在忙忙碌碌地将鹤嘴镐、斧头、锤子、撬棒,和其他一些盗墓者必须用到的工具放在枪盒里。 这个时代,盗匪横行,绅士们当然要需要携带防身的武器,如果他们骑马,那么身上就会携带较为小型的手枪、匕首,或是伪装成手杖的刺剑,但在乘坐马车的时候,他们的行李箱中必然会有枪盒,这种枪盒中是霰弹枪以及配套的子弹 枪盒的长度正好可以放下之前提到过的盗墓工具,利维正忙着把枪拿出来,把工具塞进去,他整整装了两大盒,然后试着提了提,确定它们的重量与放置枪支的时候相仿佛,毕竟绅士若是要亲手提着什么,肯定会引起他人的注意。 威廉放下报纸,表情难以言喻,他现在仍然无法确定自己是否真的答应了利维,要和他一起去盗墓,“如果我没记错,”他问道:“按照女巫之锤的说法,为了避免女巫死而复生,所以在她被绞死、毒死、打死或是焚烧之后,应当将她的尸体投入河中——比比安娜女士的墓地是怎么来的?”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总有那么一两个多情善感的绅士么。”利维说,他们虽然无法推翻法院的判决,但为这位女士提供一处墓地,举行一个小小的葬礼,还是没什么大问题的,所以利维才想起来要把它挖出来看看,不然就半恶魔的多疑心,这个问题肯定会折磨他好几年,而且谁知道这个看似细微的疏忽会不会招来什么大问题呢? 晚餐后是九点,纽斯蒙德庄园虽然要到子夜时分才会宾客盈门,但是它的晚餐时间与其他上流社会差不多,也就是在晚上七点到八点左右,八点用餐完毕,回来整理洗漱,那么大概就是九点钟,“我们为什么不等到凌晨两三点钟或是更晚一些的时候再出发呢?”威廉问。 现在仍旧是昼短夜长,但八九点他们仍旧可能会遇见什么人,威廉一点都不想,在平息一桩丑闻之前,又迎来另一桩丑闻。 “告诉他们说我们要去拜访一个朋友,”利维说,这里他们可没说谎,比比安娜女士确实是一个我们共同的朋友。“想想看,”他说,“你在晚上八九点的时候看到有两位穿着整齐的绅士在月色下漫步,那么他们可能是在讨论政治或者是某位姑娘,但若是你凌晨两三点钟看到两位绅士,即便他们穿着整齐的在外面晃荡,你也不会以为他们在干什么好事吧。” “他们或许会派人跟踪。” “嗯哼,”利维说:“这个你就别担心了,要对付凡人,多的是办法。” 果然,他们在晚餐后向杰克斯先生提出,要去拜访一位朋友,杰克斯先生丝毫没有多嘴饶舌,追根究底,他甚至特意借出了自己的双人敞篷马车,这种马车是纨绔子弟最喜欢的一种车,它没有封闭的车厢,可以让所有人看到乘坐在马车上的人,只能乘坐两人,没有车夫,需要自己驱使马车——也就是少了一双窥视在侧的眼睛。 他们离开纽斯蒙德庄园的时候,已是暮色四合,庄园的前身是一座修道院,修道院就不可能修建在城中心,只会在城外。诺丁汉只有主城区才有煤气灯系统,离开了主城区,仅有能够照亮道路的,就只有马车两侧悬挂着的煤油灯,偶尔可以看见路边有驿站或者是小旅店,门前的木架上往往会孤零零地挂一盏粗陋的油灯,用来吸引旅客,可再往前,连这种灯都没有了,仅有的照明就是那两盏煤油灯,它们在车身两侧晃来晃去,晃来晃去,马车在道路上的影子也是忽短忽长,照亮的地方非常有限,但若是为跟踪者指路,却是再清晰也不过。 灰侦探 第102节 他们甚至可以坠在距离两人很远的地方,毕竟在黑暗之中,两点不断闪烁的光亮实在是太显眼了。 “这是什么?”威廉问,“水泽仙女的眼泪。”利维说,他捏着那个小瓶子,放到威廉眼前,威廉一边驾驶马车,一边抽空看了一眼,瓶子只有手指长短,晃动着一种像是腐坏牛奶般的半凝固的液体,他没问这是做什么用的,反正他马上就能知道了。 利维将瓶子往后一扔,瓶子落在了泥泞的路面上,里面存装的液体流了出来,它一碰到空气,顿时就如落入水中的墨汁般迅速的升腾扩散,越来越大,几分钟内,这个地区就陷入了一片浓厚的雾气。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威廉似乎听到了从后方传来的诅咒声, “你听说过沼泽仙女吧。”利维问道,威廉点点头,沼泽仙女的传说从古罗马时期就开始有了,只不过那时候她们还被称为宁芙,属于半神的存在,她们经常跟随异教的神灵,作为侍女和伙伴存在,但等到基督的信仰覆盖了这片大陆,宁芙的地位也就随着异教的神灵销声匿迹而进一步下降,成为了如食尸鬼这样的精怪,不过就她们的事迹来看,被称为精怪也不算太错,沼泽仙女每次出现的时候,都会伴随着大雾,她们人生鱼尾或者是人身蛇尾,游弋在水泽中,口中发出柔美的呢喃或是呼唤,人类,尤其是人类男性,若是听到了这样的呼唤,就会身不由己地向声音的源头走去,一旦他们踏入沼泽,就会被这些仙子抓住,他会被淹死,然后被仙子们分而食之。 人们以为遇见大雾的天气才会遇见沼泽仙女,却不知道她们自己就能借助魔法,将自己的眼泪或是血液化为雾气,要弄到这些眼泪和血液也不是很难的事情,只要你能找到水泽仙女,无论是诱骗也好,拷打也好,交易也好,随随便便就可以弄到一大瓶。 利维用起来毫不吝啬,这些雾气对于恶魔或者是其他精怪当然是没什么作用,但对付人类,简直就是轻而易举,跟着他们人的被阻隔在了雾气之后,他们应该是不敢往前了,这时候的道路可不如百年之后那样,平整宽阔,马车翻下沟去是常有的事情,一旦翻车,轻则受伤,重则丧命,何况这片雾气就是被跟踪的人在警告他们,他们已经被发现了,若是继续往前,那么等待着他们的会是什么呢? 他们只是受人雇佣干活的,可没想把一条命留在这里。 摆脱了这些明面上的追踪者,之后的旅途就变得轻快起来,雨后的田野与森林,空气澄澈而冰凉,虽然乌云还不曾完全散去,以至于星光与月光都无法透射下来,但暗蓝色的天光也能够为他们照亮前路。 他们在一片密林前止步,下了马车,这里已经没有可供马车行驶的道路了,只有被灌木掩蔽的小径,两人徒步穿越了整片密林,然后在密林的彼端望见了一条溪流,溪流浅而宽阔,水草茂盛,游动的鱼虾闪烁着微光,他们逆流而上,溪流的发源地是一条河流,河流的左侧是一片灰白色的石滩地,也就是女巫最后的埋骨之所。 这片河滩地的面积不小,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石头,生长着尖刺的藤蔓攀爬其间,贫瘠得就连恶魔也升不起兴趣——这里看不见十字架,或者是拱起的石堆,但不用利维,威廉都已经发觉了,一块地方的石头颜色要格外的深,表明这里曾经被挖开,又被埋了回去,他们走向那里,在石头的缝隙间发现了一朵岩牡丹。 岩牡丹可不会在这个时候开花,可能来自于某位绅士的温室,最后的含情脉脉。 威廉还在犹豫的时候,利维已经脱掉了外套,打开了枪盒,从里面抽出了鹤嘴镐和撬棒,不知道被雇佣来干活的工人是出于恐惧,还是心怀厌恶,这个墓穴并没有挖的很深,浅到只需要几镐,威廉就感觉到手下的镐头碰到了什么脆弱的东西,半恶魔动作迅速的又干了几下,那个地方就迅速的塌陷了下去,伴随着木板裂开时的劈啪声,那里出现了一个大洞,沙土淅淅索索地朝那个洞里灌了进去,利维立即拿出撬棒,他将撬棍插进了木板与木板的缝隙之中,用力往上一翘,只听几声吱吱嘎嘎的响动,一块木板就连同着覆盖在下面的沙土一起被扬了起来。 威廉以为自己会嗅到一股子恶臭,他曾经听别人谈论过,被烈火焚烧而死的人是什么样子——伦敦大火距离此时也不过一百多年,人们对此记忆犹新,津津乐道,他们说,被火烧死的人是最臭的,当然,被割断喉咙和被绞死的人都会大小便失禁,他们的粪便会沾染衣物和身体,血液在新鲜的时候,是甜蜜蜜的,可等到它腐烂了,就会有一股相当浓烈的臭味,天气热的时候尤其。 而火焰最初灼烧头发和指甲这些角质层的时候,散发出的气味虽然难闻,但没有太大的攻击性,顶多叫人蹙眉,等它烧到皮肤与脂肪,在最初的臭味之后,就是一股子类似于烤肉的香气,这时候依然不能说是有着强烈的攻击性,只能说,那是一种同时激起人们恐惧与食欲的气味。 然后最肮脏,也是最浓烈的臭味来了,如果烈火持续烘烤,人类躯体内的内脏会膨胀,会爆裂,里面的内容物——粪便,尿水,未消化额食物,会流的到处都是,等到腹部再也承受不住压力,碰地一声爆裂后…… 因为这种气味而当场昏厥的人可不在少数,要知道此时的普罗大众,对于卫生并不怎么看重,他们身上臭,房间臭,工作场地或是农地臭,河流臭,街道臭,马车臭,无所不臭,能让他们昏厥过去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但比比安娜女士似乎并没有那么糟糕,她确实被烧光了,头发和皮肤,焦黑的一团蜷缩在薄薄的棺材里,但占据主要成分的还是焦味,威廉看了一眼,就忍不住转过头去,毕竟他也没办法从那黑乎乎的一团看出什么端倪来。 利维却突然笑了,半恶魔甚至对眼前的情景感到安心。 “这不是比比安娜女士,”他说,“无论这是谁,总之不是她。” 第337章 占卜(上) 威廉的脸色顿时阴沉了下来,在没有表露身份之前,无论诺丁汉的人们如何欺瞒他,敷衍他,甚至嘲笑和伤害他,他都不是不可以理解,毕竟对于诺丁汉而言,他们是外来者,一个外来人原本就不该插手本地区的内部事务,但在他表明身份之后,作为女王特使,他原本就有权利管理与监察这个地区,如果他们还将他当作一个傻瓜般的算计戏弄,就等同于蔑视女王的权威,他当然应该对此感到愤怒。 “等等,等等,我的好先生,”利维慢悠悠地说道:“别急着生气,被骗的可能不只是你一个人。” 他迎向威廉探寻的眼神,继续说道:“不然呢,难道你还真相信了他们所说的?我和比比安娜女士发生了一些床榻上的纠纷,所以才会心抱怨恨,与她不死不休吗?” 对于不知情的外人来说,他们可能会这么理解,但威廉也知道,利维是个半恶魔,一个凡人对他而言不过是一份食物,一枚钱币,你会对食物和钱币生气吗?就算会,他也没堕落到要去借助人类的法庭和舆论。 “这位比比安娜女士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了,”利维干巴巴的说道,“见她的第一面我就觉得有什么地方很不对。”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她没有味道。” “没有味道?”利维这才想起威廉进入俱乐部的时间还不太长,他或许接受了一些指导,但在书本和言语中获得的知识一般都相当浅薄,俱乐部的成员们,都是在实践中获得经验的,毕竟另一个世界里有很多事情说起来,当事人未必听得懂,也无法理解,若是认知出现了偏差,那可是要命的事。 “你知道恶魔的嗅觉都很灵敏吧?” 威廉点点头,当然了,作为地狱的居民,恶魔没有什么感官是不灵敏的,无论是视觉,听觉,嗅觉,触觉,以及人类所不具有的对危机的预感力——但要说到这其中最符合恶魔本性的,莫过于嗅觉,毕竟在人世间野兽们最依赖的也是嗅觉,甚至超过了其他感官,就连在地狱中咕咕唧唧四处爬行的小恶魔们,就算没了半个脑袋,却依然残存着犁鼻器,它们用嗅觉来捕捉猎物的踪迹。 有神学家大概统计过,或者说他暗中与恶魔做了交易,他说,人类能够辨识出一万多种气味,狗儿能够辨识出十多万种气味,而恶魔能够辨识出一亿种气味,这点没人能给他佐证,但作为半恶魔,利维得说他得到的答案是正确的,不仅如此,恶魔所嗅闻到的气味和人类是不同的,不是说香或者臭上,而是恶魔从气味中得到的情报会更为繁多,详细,祂们不会为浮于表面上的那层装饰或者是假象而做出错误的判定,而能够直刺物体的本质。 举个简单的例子,若是将一个出生的婴儿形容为一块才揉出来的面胚,那么这块面胚在今后的生活中,会逐渐沾染各种的气味,并且将这些气味融合到身体当中,成为他不可摆脱的一部分,而他在用香水、化妆品,或者是,其他浓重的气味来掩饰自己的时候,普通人只能嗅闻到外面的那一层,但恶魔们却能嗅到最里面的那一层,并且可以从这些气味分析出这个人曾有的经历——他在什么地方出生?他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从事怎样的职业?他是否遭受过虐待?或者在充满爱的环境中长大,他恋爱过吗?他被朋友背叛过吗?他是否受过伤?或者曾经游走在生死边缘?以上种种,恶魔都能剖析得出来,祂们在嗅闻这些味道的时候,就像是在翻开一本书,书上记载着有关于这个人类的一切。 因为这一点,但凡与恶魔做对抗的人,都会有意识的减少这种本质性气味,流传在驱魔人,教士,修士以及现在的俱乐部成员一般的宗教人士中的说法——沐浴就是最简单的净化仪式,通过这些方式,他们可以不断洗刷掉留在身上的痕迹,至少不会给恶魔留下过于清晰的特征。 驱魔人即便颠沛流离,居无定所,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跳进河中或者湖中沐浴,俱乐部的成员们大多都有洁,修士们更是不用说了,即便是在,经济落后和医疗意识淡薄的中世纪后期,为了避免梅毒泛滥,教会和王室大批关闭公共浴室的时候,一些古老的修道院依然保持着每日沐浴的传统——并不是每个修士都需要去对抗恶魔,但我们都知道,大多数传统追溯源头都必然有现实的原因。 比比安娜女士肯定会使用化妆品和香水,可能还有酒和雪茄的气味,她或许还用了一些医师或是老鸨们调制的药膏,用来避孕或是引诱男性,但当利维仔细探究的时候,就发现其他人可能是面团捏出来的,而这位比比安娜女士却像是陶瓷烧成的,如果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修女,或者是个驱魔人,利维不会感到奇怪,但比比安娜只是个骗子,一个最底层的堕落者,这点可就耐人寻味了。 “那么我们现在要回庄园吗?”威廉问道。 “不不不,遇到这样的事情,应当一鼓作气,”利维说,放在小说里,当事人磨磨蹭蹭是为了给作者赚字数钱,现实中你磨磨蹭蹭就是在给自己找麻烦,“我来试试占卜。” 占卜,利维当然有很多这种办法可以找到比比安娜女士,他选择占卜,只是想要尝试一下自己新到手的一件魔法用具,这件魔法用具的原主人是孔雀,如果大家还没有忘记这个人的话,应当记得,在赤足女子修道院失踪案中,她是仅存的几位幸存者之一,而她之所以幸存下来,并不是因为她有多么善良,也不是因为她有多么无辜,只是因为整件事情至少有一小半是她在其中推动,恶魔在修女中肆虐,她也未必不知情,但要说她是不是犯了罪——反正她一早就是罪人了,让那些为所欲为的修女们来说,她那张美丽的面孔就是原罪,除了这个之外,她们可能还在嫉妒孔雀所具有的智慧与天赋——孔雀一开始的表现简直就像是个只懂得吃喝的白痴,但她做出了那样的事情还能全身而退,就表明那种能被玛利亚嬷嬷一眼看中并力排众议决定让其成为弟子的才能并不是某一个早晨无中生有出来的。 玛利亚嬷嬷是个半天使,又是长老会的占星师,别说是她的学生,只要受她看重的人,都能够得到之前难以想象的尊敬与爱护,当然,玛利亚嬷嬷不会赞同孔雀与利维之间那种微妙的“友谊”,孔雀就是个小坏蛋,加上个半恶魔,事情还不知道会发展到什么地步。 孔雀对自己的老师和监护人始终保持着尊敬,爱戴与无论何事都俯首帖耳的恭顺态度,她和利维似乎也已经断绝了关系,自打利维离开了赤足女子修道院,他们就没有任何联系——书面和口头上的都没有,孔雀甚至没再提起“莉莉.伦蒂尼恩”。 直到不久前的“世界博览会”——在玛利亚嬷嬷受邀前去王宫陪伴女王的时候,孔雀与利维匆匆见了一面,虽然要突破孔雀所在的女子修道院的防护有些麻烦,但半恶魔还是如愿以偿的拿到了他想要的东西,第一件东西,是孔雀的占卜结果,利维请她为一些事情做了一次占卜,可惜的是,占卜的结果依然含糊不清,可能是因为孔雀还没有累积起足够的力量足以窥破命运的迷雾,又或是这件事情后面还牵系着更大的因果,远超过一个占星师学徒的认知范畴。 第二件事情就是孔雀,匆匆忙忙的将自己的藏品之一交给了利维,这是玛利亚嬷嬷的占卜用具,后来她把它送给了自己最喜欢的学生。 “玛利亚嬷嬷会在意吗?”利维问孔雀。 “我会告诉她这件东西被一个半恶魔拿走了。”孔雀面不改色地说道,在一个占星师面前说谎纯属自讨没趣,玛利亚嬷嬷应当能够看见孔雀真正的目的——她曾经被这个半恶魔放过一次,这笔人情债不好还,随着孔雀渐渐变得强大,重要,等到半恶魔来讨债的时候她得拿出更有价值的东西才行。 第338章 占卜(下) 威廉只看到自己的搭档来来回回的走了几步,挑中了一块还算平整的大石块,然后他在石块面前坐下来,竖着一侧的膝盖,捏着两枚骰子,他没看错,那确实是两枚看上去相当普通的骰子,白色底面,红色的小点儿。半恶魔握着骰子在那块石头上来来回回的掷了好几把,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输掉了最后一枚金镑的赌徒在不甘地练习自己的技艺,几分钟后,利维收起骰子,站起身来对威廉说道:“正如我想。” 最后,他们略微花费了一点时间将那个无辜的受害者的墓穴重新恢复原样,威廉还默默的在心中祈祷了一会,愿他可以早日升上天堂——如果他身上没有背负什么罪孽的话,他们沿着原路返回,在密林外,他们看到了依旧等待在那里的双轮敞篷马车,马儿正在懒洋洋地啃着草,在看见他们的时候,还打了一个响鼻。 这次,利维与威廉更换了位置,利维做车夫,把威廉换到了乘客的位置,这几天,威廉几乎一直待在纽斯蒙德庄园,他没有外出,偶尔拜访几个人也在诺丁汉的主城区,他对城外的状况并不熟悉,利维却表现的好像在这里住了一百年,在转向或是加速的时候没有一点犹豫,他的驾驶技术也不逊色于任何一个专业的车夫,甚至口中还哼着有关于罗宾汉的小调——没错,著名的侠盗罗宾汉据说和自己的同伴啸聚在诺丁汉的舍伍德森林。 威廉看到的景物都相当陌生,又或是因为夜晚原本就是一层象征着睡眠与死亡的黑纱,在它的覆盖下,所有事物都会发生改变与扭曲,但随后他就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他看到了汉莱顿庄园。 威廉下意识的摸出了自己的怀表,距离深夜十二点只有几分钟,时针和分针就要重合,这个时间可不是拜访主人的好时候,威廉无奈地看了一眼利维,他担心的事情果然发生了。 “她就在这里面。”威廉几乎要脱口而出,谁谁在这里面,但他心里也知道,利维所说的必然是那位比比安娜女士,这位比比安娜女士在脱身之后,居然没有离开诺丁汉,而是继续留在这里,冒着被发现和处死的危险,她是发了疯?或者是另有所图——就是那些女性罪犯惯用的手段,宣称自己是被冤枉和迫害的,以楚楚可怜的姿态诱骗他人打开房门,然后内外呼应,将主人家劫掠一空,但她的同伙都已经被吊死了,或者还有隐藏在其他地方的罪犯? 威廉不确定,还有另外一种可能从他心中油然而生,要知道,在这个时代,鲜少有男女是因为爱情而走进一桩婚姻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不单单发生在古老的运东,这里也是一样,而且男性对女性的需求更为赤裸,他们需要女方的嫁妆,需要女方的爵位,家世或是人脉,需要女方为他们生儿孕,操持家务。 但以上几点即便你都能做到,你也未必能够逃开羞辱,殴打,以及难以言喻的脏病。 近几十年来的婚姻还产生了一个大问题,男性的婚龄正在不断地推后,而女性的婚龄则在无限地提前, 正如我们之前所说过的,男性几乎要到四五十岁才结婚,而他们妻子几乎都只有十来岁,这种老夫少妻的组合,用美化过的话来说,年轻的妻子更能够更好的服侍丈夫,而丈夫也已经累积起足够的财富,可以保证家庭的支出与保证女方的地位,同时,因为衰老而变得有心无力的他们可以冠冕堂皇地说,自己对于婚姻是忠贞的(婚前的荒唐不算),如果女方有意出轨或者是厌恶自己的丈夫,他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站在道德高地对妻子和其家人进行审判与惩罚。 但就算年龄悬殊不是那么惊人,丈夫与妻子也未必就能心平气和的好好相处。在绅士们决定为了钱和某人结婚的时候,一些较为强势的妻子或者妻子娘家就会强迫丈夫签订婚前契约,也就是限制他任意取用妻子的嫁妆,毕竟,按照此时的法律,只要他们一结婚,妻子连整个人都算是丈夫的财产,遑论她的嫁妆,所以只有在婚前进行书面上的约定,才能保证妻子的嫁妆不至于在短时间内被挥霍一空。 禁令条款包括并不限于:丈夫取用嫁妆,需要妻子或者是妻子的父亲或者兄长同意;妻子的嫁妆中有一部分属于儿女,丈夫不得挪用;丈夫如果犯了严重的错误,妻子可以拥有“独立财产权”等等…… 总之就是在丈夫谋夺妻子财产的路上设置障碍,只不过这种障碍,如果丈夫狠得下心,基本上是没有什么用的,直到几百年后,婚姻内的暴力问题依然难以得到解决,更不用说是现在了,丈夫可以利用各种手段强迫妻子同意交出财产,而且,丈夫也能决定,儿子与女儿的婚姻,他可以将儿子送去新大陆,女儿送去做修女,至于“重大错误”……一万件“申诉财产分离”案件中能有一桩偏向女性,就算是老天开眼。 所以,我们在这个时代,甚至可以看到分期付款的嫁妆——也就是说,结婚的时候给一部分,婚后三年给一部分,妻子生下第一个孩子给一部分——听起来相当荒谬,但确实避免了一些丈夫为了尽快得到一大笔钱,设法弄死自己的妻子。 毕竟女方家里愿意出嫁妆,肯定也是希望从男方这里谋求一些东西的,如果女儿死了,又没有留下一儿半女,两家之间的婚约就等同于无,对于女方来说,完全是一笔彻头彻尾的赔本买卖。 所以,对于某些人而言,弄死婚姻中的另一方,简直就是最快捷也是最简单的方法,丈夫杀死妻子,可以得到所有的嫁妆,妻子杀死丈夫,可以得到他的所有遗产——比比安娜之所以伪装成一个寡妇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没有什么能比一个有钱的孀妇更能叫人癫狂到忘乎所以的了。 如果安娜女士只是在无人知晓的状况下藏在了汉莱顿庄园,或者是出于对钱财的贪婪与对这位女士的嫉妒想要来伤害她,那么这件事情还能落个俗套的结局,但如果不是…… 反正之前他们已经在一位女士没有同意的状况下,看了她的裸体,又去挖了一位女士的墓,现在擅自闯入另外一位女士的房间,似乎成了不算怎么要紧的事儿——威廉安慰着自己,他们下了马车,沿着一条小径,向庄园走去,在威廉还在想着他们该如何进入这里的时候,利维拿出了他的小蜡烛头,他挽住威廉的手臂,按亮蜡烛头,两人不做任何掩饰大大方方地,向着庄园的侧门走去,这座小门是留给供货商的,门上上了锁,但利维只是将蜡烛头靠近门锁,门锁就啪的一声开了,他们走了进去。 第339章 汉莱顿夫人和比比安娜(上) 汉莱顿庄园固然无法与真正的宫殿相比,譬如詹姆斯宫,肯辛顿宫与白金汉宫,但它至少也有一百多个房间,而且如果算上附属的建筑——仓库,马厩,作坊,仆人宿舍,温室,丘陵,湖泊、码头和密林,它的占地面积可能还要远远大于其中的任何一座。 毕竟,汉莱顿庄园位于诺丁汉的城墙之外,而女王的宫殿则必须坐落在伦敦的心脏位置——不过比起利用率来,汉莱顿家族就要屈居下风了,这个家族的人丁一向不怎么兴旺,尤其是到了这一代,汉莱顿先生没有姐妹,也没有兄弟,就连堂亲和表亲都没有,现在,庄园里唯一称得上主人的只有他的妻子,和他们的一对儿女,让后世人看来,这个庄园必然相当的空旷与寥落,但事实并非如此。 威廉和利维都不是那种对庄园一无所知的人,毕竟大部分贵族与商人都拥有自己的庄园,他们在庄园里接待亲友,狩猎,钓鱼,避暑,有时候也用来逃离城市中的恶臭和瘟疫,另外,庄园的产出也能抵消他们在伦敦的一部分支出。兰姆家族就有不止一座庄园,威廉曾经在其中的一座中度过了自己的童年与少年时光,只是当他长大成人,踏入政界后,倒是不再有经常回去的机会了,但要说他就此忘却了在庄园中度过的十几年,当然是不可能。 至于利维,当然,利维现在的身份是一个蜗居在东区公寓阁楼上的灰外套侦探,但他终究是个半恶魔,而且是个在理智与思考能力上远远超过其他半恶魔的家伙,他在这个人世间已经滞留了有两百多年之久,他曾经就读不止一座大学,也曾经从事过不止一种职业,甚至不止一次地上过战场,你要说他真的双手空空,一无所有,那简直是一件恶魔听了都要发笑的事情。 他留在野葡萄公寓,有很多原因,东区混乱,肮脏,贫穷,却是恶魔们最喜欢的栖身与猎食的地方,毕竟那里无论失踪了什么人,或是发生了什么事都不会有人关心,而且,利维认识黑窗户酒馆的老板,里鲁更早于大利拉之前,也就是说,他是先和里鲁达成了协议,而后才成为了野葡萄公寓里的房客,恶魔与恶魔之间偶尔也会达成这样的同盟,毕竟在人世间,他们属于弱势的那方。 还有需要申明的一点,之前利维的大部分积蓄确实都用在了偿还血债上,他不像是那种对自己毫无顾忌,或者是一无所知的半恶魔,他知道,如果自己犯下的罪孽足够多,就会促使他身体里恶魔的那一半吞噬掉属于人类的那一半,而恶魔化越是严重,他的思维就会越发的混乱,甚至会退化——而他堕落为野兽的那一天,也就是被打入地狱的那一天,他并不想那么早就回去见老爹瓦拉克。 但如果不狩猎,不作恶,每个月都要偿还的血债,就是一笔沉重的负担,除非他能杀了老爹瓦拉克,不然总有一天,祂会从地狱里爬出来,将他所欠下的债连本带利的追回去。 但在人世间,“煤块”这种东西,往往会被售卖的相当昂贵,除了要获得确实有些难之外,就是售卖这些东西的家伙很清楚,需要这种东西都不会是什么正经玩意儿,不是要拿去献祭,或是与恶魔做交易,就是像利维这样的半恶魔要用这个贿赂自己在地狱的血亲。 需求大于供给,这个需求还是刚需,拥有这些特殊商品的人,当然可以尽可能的开高价。 当然,现在利维的情况要好得多了,或许这就是因为一些被贵族和教会豢养的半恶魔们就算被视作奴隶和野兽,但还是会忍耐到最后一刻的缘故——虽然情况一旦失控,豢养这些杂种的蠢货都免不了要跟着下地狱。 比起威廉只是单纯的在庄园做他的主人,利维在庄园里担任的职位可就多了,他做过马夫,做过园丁,做过仆人,从打杂的杂工,一直到贴身男仆,他甚至还做过一段时间的管家,如果不是他看上去实在是太年轻了,让人无法信任,他的工作履历或许还会更长一些。 当然他也做过庄园的主人,只是比起混乱的城市,庄园或者是邻近的村庄里若是什么人突然失踪或是死了,都会引发一阵喋喋不休的讨论与四处流散的传闻,很容易引来嗅觉灵敏的驱魔人,或者是教士,所以待了没多久,利维还是选择了城市——尤其是伦敦这种人员密集,组成复杂,流动性强的大城市栖身。 也正是因为他和威廉都曾经在庄园待过不短的时间,所以从踏入这里开始,威廉就开始感到奇怪,就算是守门人疏忽职守,离开了或是睡着了,那么巡逻队和打更人呢?还有马厩里的车夫,这个时候,他们应当为马儿送上一次夜草,检查马儿的状况,而后才能入睡,遇到一些苛刻的主人或者是尽职尽力的车夫,他们还会直接住在马厩里,而仆人也有一些工作,要等主人和客人都回到房间后才能开始做,就算没有,仆人们也更愿意借着睡前的一点点空闲时间,聚集在厨房或是偏僻的房间里做自己的事情——他们一般在早上五六点的时候起床,一睁眼就有做不完的活等着他们去干,这是他们的唯一自由时间。 好吧,就算这里的仆人对于自由时间没兴趣,难道就没有人会想要出来偷吃东西或者是偷个情什么的吗?庄园里有好几十个仆人,但自从他们进了庄园,这些人就像是得到了一个统一的命令,全部走进了房间,锁了门,开始无知无觉的睡觉。 “主人已经敞开了大门来欢迎了,客人就应该大大方方走进去。”利维说,而正如他所说的,一路上他们果然是昂首挺胸,步履稳定地走进去的,没有受到任何阻碍,除了没有照明,只有从窗户透进来的一些微光——不过有利维在,半恶魔一直紧紧地挽着威廉。他们走过了长廊,厨房,餐厅,门厅,走上旋转的楼梯,而后是走廊,会客的小厅和更多房间——仿佛是为了验证利维的话,在他们面对着最后一道门扉——女主人卧室的门时,门突然自行打开了,铰链发出了非常低沉的吱嘎声,晃动着的光穿透了黑暗。 从门内走出的,果然就是他们要寻找的比比安娜女士,她举着一根蜡烛,这根蜡烛应当用了最好的蜂蜡,光稳定而明亮,虽然只能照亮比比安娜女士从面孔到前胸的这一部分,但也足以让人看清她脸上的表情,她毫无惧色,甚至有点烦躁,就像是一个在自己家里,正准备悠闲的度过一个宁静的夜晚时却被不速之客打搅了的主人。 威廉见过比比安娜女士,但现在的她似乎与那时的她有着虽然细微但非常显著的不同,威廉想这是否是因为比比安娜女士现在正身着睡袍,而不是圆裙的缘故,但是他很快就否定了这个答案,比比安娜原先就是一个高挑的女士,现在她变得更高了,几乎可以与威廉平视,她脸上的五官也变得更加艳丽而突出,并且在眸光流动的时候带着一种令人窒息的欲望——像是食欲。 他的视线从比比安娜的面孔上转移到她的手上时,他就更加困惑了,因为他记得,虽然之前比比安娜的手指指甲上总是涂抹着鲜艳的蔻丹,并且又尖又长,但那还是一双人类的手,现在的手指甲是黑色的,尖端向内弯曲,比起经过修饰的指甲更像是某种动物的爪子。 一种难以言喻的恐惧从他心头涌出,他几乎就要抽出外套里的手枪,但被利维按住了,“别紧张,”利维说,“没什么的,只是在面对天敌时的必然反应罢了。”他转向比比安娜,“你用了什么?魔法用具还是药水?”在纽斯蒙德庄园的时候,利维确定比比安娜女士是一位人类,但现在看来,她也经过了伪装,只不知道是用了那种手段。 “她什么都没用。” 另一个声音从她身后响起,一位女士缓步走了出来,她是此地的主人,汉莱顿先生的妻子,汉莱顿夫人, 我们之前说过,她是个美人,并不逊色于比比安娜,但她的美是那种符合现有社会道德与规范的美,严谨的,贞洁的,温和的,没有一点攻击性的美,当她穿着黑色的丧服,抱着孩子坐在沙发上的时候,每个人见到她都觉得,哦,这是一位多么可怜的妇人呢,我应该去安慰她,帮助她,让她尽快从悲伤中走出来,现在她看上去几乎还是那个样子,她的眼角边甚至带着些许红晕,像是才哭泣过,只是,她同样穿着睡袍,而且从睡袍下隐约可以看见一些暧昧的痕迹,从房间中涌出的气味早就告诉了半恶魔刚才这里发生了怎样一场狂热而又放肆的情事。 “她是红帽子的牺牲品。”汉莱顿夫人说道。 “难道传说都是真的?”威廉惊讶地问道。 “哎呀,先生,”汉莱顿夫人失笑道:“你身边就有一个半恶魔,你居然不相信有红帽子的存在。”红帽子就是我们之前提过的与匹克希相似的小精灵,只是比起性情温和,只在受到羞辱和伤害时才会发起反击的匹克希,红帽子的性情要更为暴戾恶毒,它们不但嗜好人类的血肉,还会偷走人类的婴儿,将人类的婴儿与它们的孩子调换——有时候,一对恩爱的夫妻会发现,自己的孩子会越来越暴躁,越来越丑陋,喜欢吃生的东西,或者是昆虫,等到可以不再吃奶的时候,它们往往会径直跳进草丛里或者河流里,变成红帽子。 而这对夫妻真正的孩子,要么被红帽子吃掉,要么就送给其她的精怪们,作为交易的商品,或者是礼物,比比安娜女士就曾经是被红帽子偷出来的一个人类婴儿,她被送给了一个食尸鬼部落的女王,按照常理,她应当被作为一份难得的小点心被女王享用,但也不知道为什么,她活了下来,但等她被人类发现的时候,她已经是半个食尸鬼了,她没有接受过任何人类的教育,身体也发生了不可扭转也无法掩饰的畸变,她甚至还吃过人,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的修士或是驱魔人放了她一马,她回到了人类社会,但比起还能回到自己族群的红帽子,她根本无法融入人类社会,快速堕落完全在情理之中——她成了女性犯罪团伙的一分子,然后她们来到诺丁汉,在她的同伴们将要离开这里的时候,她却留了下来。 “因为我发现了她,”汉莱顿夫人说:“实在是……相当罕见的一个个体,值得研究——” “等等,”威廉打断了她的话:“你是谁,汉莱顿夫人呢?” 汉莱顿夫人的脸上露出了面对一个无知孩童时的无奈表情:“我就是汉莱顿夫人,也是……”她露出了一个恶劣的微笑:“一个女巫,先生们。” 灰侦探 第103节 第340章 汉莱顿夫人与比比安娜(中) 威廉看着汉莱顿夫人,有些难以置信,在人们的印象中,女巫总是离群索居的,无论是单独一人,还是和其他同类在一起,她们要么居住在村庄的边缘,要么住在森林里,悬崖下,她们采集药草,养着毒蛇与蟾蜍,在一个大瓦罐里不停的搅拌,制作各种各样的毒药和媚药,她们一般面容丑陋,脊背佝偻,但在需要的时候也能变成美丽的女人,她们会在深夜的时候,聚集在山顶,举行邪恶的仪式召唤恶魔,而后与祂们交媾。 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她们肯定没有父母,没有来历,仿佛是突然出现在这个世上, 而面前的这个女人,如果需要的话,他可以一直查到她百年前的祖先,她还有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她看上去就是一个完全正常的,上层社会的女性,然后他她自己是个女巫,这叫他如何相信呢?或许她只是说了一个形容词? “为什么露出这样奇怪的神情?”汉莱顿夫人说道,“你们不是烧过很多这样的女巫吗?” “那可不一样,”威廉说,随即他的脸有点发红,因为就在两三百年前,教会和王室,焚烧的女巫和男巫当中有多少是无辜的普通人?他再清楚也不过了,毕竟在他进入俱乐部之后,见到他的人,肯定会先向他说明,另一个世界中的各种组成部分——恶魔、天使、精怪,女巫、男巫…… 至于之前的女巫审判,说实话吧,多数都是教会和王室为了削弱当地贵族的力量,或者是为了掠夺财产与人口,才有意放纵了这种行为,当然,在那种普遍撒网的情况下,也有可能网到那么几个真正的女巫,但真正的女巫必然具备常人无法拥有的力量与嗅觉,她们要么,就是在拘捕她们的人到来之前就逃跑了,要么就是反击——凶狠恶毒的反击,有不少驱魔人、教士和普通乡民都曾经遭到过她们的残害,女巫的报复心可要比其他精怪强烈得多,所以有些时候,一旦知道对方是真女巫,一些驱魔人和教士还会故意当做不知道。 “应该是洄游。”利维说,这里的洄游不是指鱼类的那种,而是指在经过了很多代之后,某个子孙重新继承了祖先的能力。 人们以为,女巫是由普通女性堕落为恶魔娼妇的,这种情况虽然有,但属于少数,多数还是如驱魔人那样经由血脉传承下来,事实上,有很多女巫的祖先,都曾经是异教神明的祭司,她们曾经享有崇高无上的地位,受到人们的尊崇与爱戴,但在基督的光芒覆盖这片大地之后,她们也从曾经高耸入云的位置上跌下来,跌进了泥沼中,一下子就变成了连普通人都不如的奴隶,一些聪明的祭司立即脱下了身上的长袍,与普通人结为夫妻,但只要她们的血脉没有断绝,就表明她们的后代依然能够听到神灵的声音——或者按照教会的说法,她们听到了恶魔的低语。 “啊,对,”汉莱顿夫人的神情非常平静,“一开始他们以为我是着了魔,就叫来了修士,幸好这个修士是个滥竽充数之辈,他并不能看出我的血脉和异样,就按照对待着魔者的方法来对待我。”她没有详细的说当时她都遭遇过什么?不过驱魔的手段也就只有这么几个,鞭打,喝圣水,挨饿,通过种种叫人痛苦的手法,让魔鬼从这个人类的身体里跑出去,“不过那时候我已经掌握了一点力量,也知道发生了什么,说谎加演戏,”汉莱顿夫人说,“就非常简单地过了关,只是经过那件事情之后,虽然修士说我身上的魔鬼已经被驱走了,但我的家人还是不放心,所以我就被送到了一家修道院,我在修道院里面长到十四岁,我的父亲想起了我就给我找了门婚事,也就是汉莱顿先生,也是因为他们这一代只有他这么一个女儿,不然的话,她可能会在修道院里待到死。 当然,也有这些人根本不相信她是着了魔,只以为她是犯了姑娘家常有的癔病的关系。 “那么后来……” “好了,”汉莱顿夫人做了一个停止的手势,“既然我们都已经算是开诚布公了,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坐下来谈呢?”她指向是一旁的小厅,率先走过去坐下,威廉站在那里,他还以为汉莱顿夫人会邀请她们先去坐下,然后自己回到房间里面将睡袍换下来,毕竟按照此时的道德要求,一位女性身着睡袍招待两位男士,实在是……太失礼了。 利维在一旁轻轻发笑,“她是女巫,你忘了吗?”他说,他们坐下后,比比安娜女士就开始上上下下忙忙碌碌,她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蜡烛,又看着厨房里现有的材料,给几人预备了一些可口的点心,她动作轻捷地在楼梯上上上下下,食尸鬼曾经对她的改造得到了最好的利用,上下楼梯的时候几乎没有声音不说,就连装了两个茶壶,四个茶杯,一个三层的点心塔,以及糖罐、蜂蜜罐、果酱罐的大银盘被她举在手中,也看不出一点吃力的模样,她将这些东西放在桌子当中,而后在汉莱顿夫人的身边坐下。 看来汉莱顿夫人已经完全收服了比比安娜,利维在心中想到,所以说,在他遇见的对手中,具有理智与智慧的那些总是最棘手的,她们不会凭借着自己的力量横冲直撞,只会谨慎地埋伏起来,小心翼翼的观察四周,就如一只盘踞在网上的蜘蛛,时刻准备着逃之夭夭或是一击必杀。 威廉不知道事情怎么会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的,他的面前坐着一个食尸鬼的养女,还有一个女巫,他身边则是一个半恶魔,半恶魔虽然说是他的同伴,却仿佛对他的烦恼一无所知,正兴致勃勃的从三层塔上挑选自己想要吃的点心,感觉到了威廉投来的视线,一边选了一块苹果挞——可能是因为晚餐后留下来的,有点冷了,但还是很好吃——“你想问什么就问吧,汉莱顿夫人会回答你的。” 怎么可能呢?汉莱顿夫人是个女巫,一个女巫完全有理由谋害自己的丈夫,如果她确实是这桩事件中的,主谋或者是推手,她如何会向一位女王特使坦白她的罪过,但正如利维所说,汉莱顿夫人微笑着点头表示同意:“是的,您问吧,我不是罪犯,比比安娜也不是。”威廉忍下了一句斥责,如果说,汉莱顿夫人现在还没有证据给她定罪,那么比比安娜必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罪犯,即便她没有参与到谋杀汉莱顿先生的行动中,也应当被送入监狱,或者是教养院。 “汉莱顿先生知道您是个女巫吗?” “不知道,”汉莱顿夫人干脆的回答说,“如果他知道,就不会被一根牧羊鞭吊在房梁上晃悠啦。”她的语气不像是说自己的丈夫,倒像是说一条四处流荡,浑身肮脏到令人烦躁的老狗,威廉仔细的查看了一下她的神色,发现她连睫毛都没有一丝颤动,“您知道是谁杀了他吗?” “我知道。” “那么,你为什么不向治安官告发这个人呢?” 汉莱顿夫人笑了,“老天,”她说,“为什么不?还能为什么呢,当然是因为那些谋害他的凶手之中,就有治安官啊。” 虽然已经有所预料,但威廉还是感到了一阵难堪,“治安官为什么要这么做?” “说来话长。”汉莱顿夫人慢吞吞地说道:“我听说你们在纽斯蒙德庄园也曾经参观过那张巨床是吧,著名的韦尔巨床。” 威廉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缓慢的点了点头。 “那么你也应该听说过有关于它的传闻吧?” 呃,不好意思,威廉还真不知道,他是那种少数没有情妇,坚守着对婚姻的忠贞的绅士,对于风流韵事不关心也不在意,像是如韦尔巨床这种暧昧的传闻,没人会和他说—— 那个旅店老板打造了韦尔巨床,一开始就是想要借此为他们的旅店招揽生意,但很快,它的另一个用途被一些人发现了——这张巨床更应该摆在妓院,妓院里多的是有人想要试试苏丹的享乐方式,一个男人,被十来个女人所簇拥着,在一张巨大的床上颠鸾倒凤,胡作非为,当然倒过来也是可以的。 甚至无需等到那时候,在韦尔巨床从这家旅店消失之前,还有个相当出名的传闻——曾经有十三对屠夫夫妇同时来到这家旅店投宿,旅店老板向他们提供了这张韦尔巨床。 十三对夫妇,当然,一个村庄里的人如果要走长路去市集,是有可能出现十三队夫妇的,但十三对屠夫夫妇,那就可就意味深长了——只能说,有人借着行会的手要求他们这么做,当他们在夜晚来临时,赤裸裸的躺在一张床上,你以为他们会做什么——当然是做一些夫妻之间该做的事情了,但当你身边都是同样一丝不挂的男人或者是女人,谁能弄清那个交缠的躯体是某人的丈夫,又或是某人的妻子呢? 威廉顿时露出了作呕的神情。 “拜伦勋爵死了也有二十年了,”汉莱顿夫人说的当然是那位诗人拜伦,“而他的这个远亲接手整个庄园也有十来年了,他可不比拜伦勋爵,他从一介商人猛然间成为了一个贵族,即便知道接受这份意外之财可能需要背负上沉重的债务也甘之如饴,当然,他也可能一开始就打算好要借着纽斯蒙德打造这么一个销金窟,但最初的几年,纽斯蒙德庄园的境况并不怎么好……” “卡洛琳夫人的传闻……” “在这之后了,最初他们……” “他们?” “当然啦,你觉得杰克斯.拜伦怎么拿得出那么一大笔钱,他找了几个合伙人,其中之一就是我的丈夫弗兰西斯.汉莱顿,”汉莱顿夫人看了看四周,“汉莱顿庄园很漂亮吧,很大吧,但要维持这么一座庄园的运转同样需要很多钱,而且需要持续不断地投入,但近几年汉莱顿家族的采矿事业发展的不怎么样,他的父亲一直在坚持不用所谓的新机械,土地出产也不太好——人们都觉得汉莱顿是个庞然大物,但里面已经空了,轻轻一推就会倒下。” “他们用了很多方法,但那些方法伦敦和巴黎的妓院都用过,它现在的形态并不是吉克斯有意为之,而是因为最早的时候他们供养不起那些著名的妓女,于是……” 对于那些底层民众来说,交换=妻子算不得什么大事,不久之前他们还在诺丁汉的集市里看到了一场,买卖妻子的闹剧,妻子可以随意买卖,当然也可以交换,但对于上层阶级来说,丈夫有情妇,妻子有情夫,都在人们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但一群绅士与淑女们在一张巨床上坦诚相见,那就是不折不扣的丑闻——但也是绝对的刺激。 “会有很多人想要试试,但要说服他们,得到他们的信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汉莱顿夫人说:“于是——汉莱顿先生和杰克斯.拜伦身体力行,首倡新风。” 威廉要思考一下才能理解汉莱顿夫人的意思,汉莱顿要做这件事情,带去的女人就不可能是买来的娼妓,或者是他的情妇,只有可能是——汉莱顿夫人,想到这位夫人曾经经过了什么?威廉就觉得气都喘不过来,利维碰了碰他,“行行好,先生,”他说,“你没忘了,坐在我们面前的是个女巫吧?” 几百年后的人们会错误地认为,那些被指为女巫的人都是无辜的,但不,不是每个都是受害者,真正的女巫与之前的女祭司并没有什么区别,因为能够与神灵沟通,她们将自己居于半神的位置,对凡人只有鄙夷与嘲弄,她们甚至并不将他们看作与自己一样的人,她们调配毒药,并不在乎拿到它的人是去杀人还是自杀;她们与男人或者女人,肆意欢乐,用欲望勾取他们灵魂中邪恶与黑暗的那部分,教唆他们犯罪,引诱他们堕落;她们向恶魔奉献祭品,散播瘟疫,与恶魔交媾,孕育地狱的种子,而在她们的内心深处,无论是她们在俗世间的父母,还是兄弟姐妹,又或是自己的丈夫,乃至自己的孩子,都无法引动她们心中的一丝温情,有时候她们比半恶魔更加生性冷酷,并且善于作恶。 “确实,”汉莱顿夫人毫不纠结地回答说,“我非常享受这些行为,同时也乐于看到这些人在罪恶中沉沦。” 威廉知道不应该,但此时他的心中却是掠过了一丝宽慰。 “比比安娜女士在其中担任什么角色?” “我曾经的角色。” 汉莱顿夫人就像是在和女伴说起自己曾经主持过一场拍卖会——“床榻上的‘波特使者’,要知道这种‘游戏’需要很多对夫妇,但多得是人突然在开始前后悔,有些人是担心消息泄露,有些人是害怕受到伤害,甚至在游戏过程中,会有丈夫或是妻子感到嫉妒,或是被自己看中的人拒绝或是突然有心无力之类的突然状况发生——但我总能妥善地解决。” “他们没有察觉出异样?” “他们只觉得快活。” 所以当他们追查到比比安娜身上的时候,那些人并不愿意交出比比安娜,但当发现无法事情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他们的动作反而变得迅速了起来,立即决定处死比比安娜——免得她的嘴巴里说出什么不好的事情,至于汉莱顿夫人,她是“淑女”,游戏体系中的受益者,她必然会守口如瓶。 第341章 汉莱顿夫人与比比安娜(下) “是你保护了比比安娜?”威廉问道,这句话与其说是个问句,倒不如说是个肯定句,而汉莱顿夫人确实也没有否认,“是的,”她说,“我舍不得她,她是我的小蜜糖,我的小兔子,我的小宝贝。”说罢,她居然还与比比安娜心有灵犀地接了个吻。 她的回答让威廉觉得难以理解:“但汉莱顿先生是你的丈夫,是你孩子的父亲,”他责问说,“你明明知道他正处于一场危险当中,却没有提醒他,也没有去阻止那个阴谋……” “这样的罪名我可不敢承担,”汉莱顿夫人淡淡的说,“而且您还能不明白吗?要留下比比安娜和留下我的丈夫汉莱顿先生,完全就是在难易程度上有着天壤之别的两件事儿,比比安娜只是一个娼妓,一个外来者,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她在诺丁汉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她的裙下之臣只愿意为她提供一块小小的墓地,流几滴眼泪,却不会为她申诉,宣判她有罪的法官,和执行死刑的刽子手都不用担心会在今后遭到什么人的报复,他们对她的生死无所谓,只要她别再出现,无论她活着也好,死了也好,升上天堂也好,掉下地狱也好,他们都不会在意,啊,我只需要,付出小小的几十个金镑,就可以将她从监牢里带出来,让她回到我的身边,何乐而不为呢?至于我的丈夫汉莱顿先生,先生们,你们就没有想到过吗?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人有志一同地认为他该死呢?” 威廉沉默不语,他不是治安官,也不是侦探,但他很清楚,在一个犯罪团伙中,如果有人遭到了另外几个人的谋杀,原因基本上只有两个,一个是分脏不匀,一个是企图背叛或是出卖同伙,后一个可能不会在汉莱顿先生身上成立,毕竟在这桩罪行中,他是主谋,策划,始作俑者,除非他疯了,否则的话,他会是嘴巴闭得最严的那个,那么剩下的就只有分赃不均了。 “你知道这种行为他们持续了多久吗?”利维问道。 “婚前什么状况我不知道,”对于利维的问题,汉莱顿夫人回答的也很干脆,“但在我和汉莱顿先生结婚之后,他就把我带到了那张巨床上。” “那么说至少也有五年了,汉莱顿先生的事业肯定发展得很不错。”利维喃喃道。 要承担着那样大的风险,甚至奉献出了自己的妻子,汉莱顿先生和杰克斯以及其他人,当然不可能是白白奉献的,但凡要加入这场游戏中,或者是已经加入这场游戏的人,都要定时缴纳一笔费用,这笔费用在名义上是与纽斯蒙德庄园主人的赠礼或是食宿费用,但谁都知道它的真正含义—一些人,是出于好奇,或者是一时冲动而参与其中,但等到他们感觉厌倦了,或者是担心被发现而想要退出的时候已经不可能了。 “不只是钱。”威廉冷冷的说道,这次汉莱顿夫人没有回答他的话,但他和利维都清楚——一个老鸨曾粗俗的说过,在床榻上,男人的嘴就和裤腰带一样松,他们会将所有不该被泄露出去的秘密倾诉给自己身边的妓女,以此来搏得崇拜的目光与更殷勤的服侍,你要说他们真的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也未必,他们或许觉得这只是零零散散的只言片语,一些无关紧要的文件和传闻,又或是他们认为妓女这种出身低贱的女性,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 但威廉做过外交使臣,当然也知道,那些公寓、沙龙,或是公开的妓院,都是有心人谋取情报的好地方,一些老鸨甚至会在建造妓院之前,就在墙壁里埋下铜管,铜管的一端连接着妓女接待顾客的房间,另外一个,则延伸到一个被建筑师“隐蔽”起来的房间里,人们可以在这个地方里听见每个房间传来的声音,为的就是收集流言蜚语,绯闻轶事,她们可能是在为一个政客或是一个国王服务,也有可能只是为了借着这些东西让自己更上一层楼,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利维在做灰侦探的时候,可接过不止一次与之相关的委托,只能说成功者万中无一,尤其是那些身后没有依仗就敢于去威胁一个大臣或是伯爵的蠢货。 汉莱顿先生确实在这桩罪行中获得了不小的收益,而且还是源源不断的,按理说,他们该觉得满足,尤其是这笔买卖还能持续很久,甚至有继续增长的趋势——总有些人因为自己落入了陷阱,而有意将其他人拉下水——这种由信任的人相互传播的“瘟疫”蔓延的速度非常快。 但在满足了对金钱的欲望后,汉莱顿先生的野望自然而然地就攀向了另一个方向——荣耀和权力,他想要成为一个议员,还要得到一个从男爵的爵位。 从男爵爵位最先由詹姆士一世于一六一一年设立,用以筹集军费,而在之后的两百年里,从男爵的买卖制度一直没有被断绝过,问题在于,距离最近一次需要国王们买卖爵位来支持的战争也有五十年了,在拿破仑二次战败后,英国的多数战争都发生在殖民地上,而这些战争都不需要用卖官鬻爵来支持。 一个从男爵的爵位听起来与显赫毫无关联,但也是从一个阶级迁跃到了另一个阶级,这不是诺丁汉的官员与贵族们点头就能达成的事情——这需要女王首肯。 思虑再三后,他们还是答应了汉莱顿先生,但他们也说,这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完成的事情,毕竟伦敦才经过大瘟疫,之后就是女王陛下赋予重望的世界博览会,在这段时间里,女王陛下不会考虑任何为他人晋升爵位的事情,除非他做出了旁人无法比肩的贡献,但他们总不能说,这位先生开创出了一个非常好玩的新游戏,请女王陛下雅正,并且授予爵位吧。 “至于为什么最后他们还是决定宰了我丈夫,具体的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汉莱顿夫人提起茶杯,慢悠悠的啜了一口茶水,“我只知道他在那一段时间里,变得非常的暴躁不安,喜怒无常,带我去巨床的时候也越来越多,我看到了那些人看他的眼神,那时候我就知道他活不久了。” “他就像是一只彩老鼠,”她问威廉,“您知道什么叫做彩老鼠吗?威廉不知道,于是,汉莱顿夫人解释说,人们采用很多手法来灭鼠,用水灌,用烟熏,洒毒药,或者是养猫,但还有一种方法,相当简单,只要你去抓一只老鼠,要活的,然后弄点难以去除的油彩,把它涂的五颜六色,然后把它放到鼠洞里,它一进入鼠洞就会拼命的往自己的族群跑,但它那个样子,鼠群嗅不出它的味道也分辨不出它的样子,只会把它当做敌人,一顿撕咬,而它也必然会反击,它会像是个无所顾忌的疯子那样,杀死无数只老鼠,而后自己也因为伤势过重死掉。他们很担心,汉莱顿会变成那只小老鼠,他若是发了疯,所有人都要倒霉,所以他们一致认为,还是让他永远的闭上嘴巴会比较好。 “您呢?您也在憎恨他吗?” “我为什么不能憎恨?”汉莱顿夫人奇怪地问道,“当然,我是一个女巫,我乐于享受男女之事,但被要求去做什么,和你心甘情愿地去做什么会一样吗?我之前没有对他怎么样,是因为他确实带来了一些我需要的东西,但他现在都已经快被他的同伙所抛弃了,他会变得一无所有,我为什么还要在乎他的生死呢? 何况我也知道,他在外面有几个私生子女,啊,这没什么关系,但是他想将我的孩子带出去,然后让那对小杂种取而代之,这可真叫人有点不太愉快了。” “他还真是对您一无所知。” “所以说,在婚姻中,妻子应当保留一点属于自己的小秘密。”汉莱顿夫人眼睛闪闪发亮地说道,当然,威廉和利维都猜到了,汉莱顿先生可能早有此心——汉莱顿夫人和他一结婚就成了“巨床”的常客,他还真不能保证这两个孩子就是他的。 第342章 卡洛琳夫人的幽魂(1) “汉莱顿先生因此而死,”威廉声音低沉的问道,“你对我们却毫无隐瞒,你难道不担心汉莱顿先生的命运也会降临到你身上吗?” “他们畏惧我的丈夫,是因为他手中握着一份详细的名单,只要他将这份名单放出去,周边的有心人只要仔细查看一下,就能发现,名单上的人确实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和某人同时出现过,稍加推算就知道这份指控并非空穴来风。至于您呢,虽然这种丑闻从来就不需要什么确凿的证据,但你也不能在一个虚无的基础上建立起高大的楼阁吧,”汉莱顿夫人从容的回答说,“何况,您的女王陛下也未必会想要听到这个消息,诺丁汉距离伦敦很远,但它仍然是大不列颠岛的一部分,这里的人都是女王的子民,人们不会说他们是诺丁汉人,只会说他们是英国人,单就这件事情就足以抹除世界博览会为大不列颠人带来的荣耀,您将这件事情揭露出来,女王陛下难道会感到开心吗?何况兰姆家族刚刚回到权力中心,”她似笑非笑的瞥了威廉,“别以为女人只懂得床帏之事,我学习阅读和写字,也不单单是为了记账本——在某些时候,绅士们对我又是那样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五年了,诸位,最初的时候,被殃及可能就只有诺丁汉城,现在我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被卷入其中,你也知道,当人类无需为了衣食担忧的时候,为了追求一时欢愉什么都做得出来,您若是一意孤行,坚决要将这个可怕的事实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就暂且不说那些无辜的女性了,她们可不是女巫,这些可爱的淑女们之前接受的教育无不是要求她们贞洁,温顺,可当这两者冲突的时候,她们又往往不得不屈服于丈夫的暴力,但事情一旦暴露出来,受损害最大的难道会是他的丈夫吗?她的丈夫或许会觉得,自己受到了羞辱,名誉遭到了损害,他可不会想去想,那时候是他强迫妻子这么做的,更不会愧疚——如果他们会愧疚,他们就不会要求妻子这样做——他们只会想,这是一个污点,必须除掉的污点,想想看吧,会有多少人?因此被送入修道院或是无声无息的病死,如果您不怜惜这些女人,那么也请看看,要知道每一桩婚姻都是两个家族之间的盟约,妻子或者丈夫的死亡,都代表着这份盟约的破裂,如果他们有孩子,哦,还要看这个丈夫愿不愿意承认这些孩子, 就像我的丈夫汉莱顿先生那样——丈夫愿意承认这些孩子,那么盟约就还能持续,但如果他不愿意或他们没有孩子,那么一切就都完了。 一个声名狼藉的绅士只要他愿意忏悔,愿意回头,他还是会有一桩好婚事,但一个女士成了恶魔的娼妇——你还记得你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吗?难道是为了墨尔本子爵那几桩人们都懒得提起的风流韵事? 你觉得会有多少家族会在暗中诅咒你们,诅咒兰姆家族,您的政途刚起步,您未来可期,前程光明,您的弟弟也可以说是炙手可热的新贵,而你若是将这件事情说了出去——我也猜不到你以后将会遇到多少或明或暗的敌人——这种百害无利的事情,我不相信你会去做。” “所以你认为我会保持沉默。” “你会保持沉默,先生,”汉莱顿夫人说道:“世上不公的事情太多了,你又不是正义女神,何必去干涉这种复杂的因果呢?照我说,诺丁汉的法庭已经给你做出了最好的选择,汉莱顿的死并不是因为激怒了卡洛琳夫人的幽魂,它来自于人类的贪婪与罪恶,罪犯都已经被绞死了,他们之中的罪魁祸首,一个女巫更是被烧成了灰,被投入了河流,您可以带着这个结果回去,我想今后的报纸上,会看到您和这个案件的消息,女王会嘉奖你,人们会称赞你,你或许会成为一个与小说中的名侦探不相上下的人物呢。” 这句话说的可真是有点讽刺了。 “杰克斯说,他确实看见了卡洛琳夫人的幽魂,甚至看到了她和拜伦勋爵在月光下幽会,”威廉沉默了一会儿,继续问道,“请问您看到过吗?” “庄园里的很多人都看到过。”汉莱顿夫人回答说,但也只说了这么一句,她将茶杯放在茶盘上,“我累了,先生们,我和比比安娜要回去休息了,如果你们没有其他的问题……”这明显就是在下逐客令了,威廉和利维只得从座位上站起来,告别了这位胆大妄为的女巫夫人,离开了汉莱顿庄园。 他们从纽斯蒙德庄园离开的时候,是晚上八九点,经过了那么多的事情,居然也在凌晨两三点钟的时候回到了庄园,此时的庄园反而正处于一种诡异的寂静之中,想要离开的人已经离开了,想要留下的人也各自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或者是同一个房间之内,威廉争取不去回想汉莱顿夫人展示给他看的真相,那些令人恶心的…… 他们甚至没有试图遮掩或是暂时偃旗息鼓——即便在知道女王特使就在这里的时候,想来这些人依仗的的东西与汉莱顿夫人一样——那就是威廉很清楚,这件事情太大了,以至于就算是他也必须装作一无所知。 现在他能做的就是回到自己的房间,然后将房门关紧,谁也不理睬,他甚至没有心情去清洁自己,虽然鞋面上沾满了泥,衣服上攀爬着草叶和苍耳,帽子上也沾染着露珠和灰尘,但他只是将它们随便往地上一抛,就靠进了椅子,双手搭在扶手上,一言不发地仰着头,坐着。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就这么坐在椅子上睡过去了,或许没有,但他的意识已经从躯壳上脱离了出来,沉浮在这个房间内,他看着眼前的景象,那些熟悉的、陌生的,他的躯体无比沉重又无比轻盈,几乎找不到一个支点,可就在他意识到自己将要入睡的时候,他的房门毫无预警地,被砰砰砰地敲响了,“先生先生!”一个尖锐的男声在外面喊道,“出现了,卡洛琳夫人的幽魂,出现了!”一听到这个词,漂浮在天顶上的灵魂陡然被拉进了躯体,威廉睁开眼睛,又猛地跳了起来,他甚至顾不得套上外衣,只急匆匆地穿上了鞋子,拿起了手杖就冲出门去,迎面就撞上了一个神色仓皇的男仆,“她来了,她来了!”他喊道,先生,卡洛琳夫人的幽魂,我看到了!” “在哪儿?”威廉大喊道,一把抓住了男仆的衬衫把他拉到自己的面前来,他的神情过于凶恶,差点吓得这个男仆说不出话来,但被反复摇晃了两三次后,他颤抖的指向了一个方向,“就是那儿,先生,她从那儿过去了。” 第343章 卡洛琳夫人的幽魂(2) 威廉向前走了两步,他看向男仆跑来的方向,一群衣衫不整,形容仓皇的男男女女正与他擦肩而过,而他们冲出来的地方,还有一扇门没有关着——因为他在纽斯蒙德庄园的时候就很少出门,所以对这个地方还不是很熟悉,他抽出了手枪,焦灼地向着走廊的另外一端张望——他在等利维,但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了一个惨白的身影,正茫然的穿过墙壁,坠入地板。 这张脸他认得,那是卡洛琳.兰姆夫人,前首相墨尔本子爵去世之后,因为他没有婚生子女,所以他的爵位和财产都交给了都交给了他的弟弟继承,而在继承了爵位之后,新的墨尔本子爵就从原来的房子搬了出来,搬进了那座位于牛津街的房子,这个房子不能被称之为兰姆家族的老宅,因为这是墨尔本子爵成为首相后才购置的,女王对他十分信任,并不希望他距离自己太远,这幢房屋也距离肯辛顿宫很近,进只需要半个小时的马车就能来回。 既然在伦敦市中心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房屋不可能很大,但也有三十多个房间,面对着海德公园的长湖,背靠市政厅,房屋后还有一片小小的庭院,墨尔本子爵曾经长时间的孤身一人住在这里,直到卡洛琳.兰姆夫人在彻底失去了拜伦勋爵的爱后,变得疯疯癫癫,疾病缠身,墨尔本子爵才将她接回来和自己住在一起,在卡洛琳夫人最后的时光里,她在这栋房子里,阅读,弹琴,吟诵诗句,散步,威廉完全无法理解墨尔本子爵当时的想法,或许只是出于对这个女人的怜悯,又或许他们之间确实存在着真正的爱情,但除了墨尔本子爵本人之外,兰姆家族人对这位女性没有一丝半点的好感,她为兰姆家族带来的祸端,甚至绵延到了二十年后。 灰侦探 第104节 但无论他们怎么厌恶这个女人,都没有办法把她从兰姆家族的族谱里驱逐出去, 墨尔本子爵夫人的身份一直到死都挂在她的身上,她的画像也已经挂在了那栋房屋的过道上,与墨尔本子爵并列,每次威廉走过那里的时候,都能看到她的脸,卡洛琳并不丑陋,甚至可以称得上有着一种忧郁的,古典式的美貌,黑色的头发,苍白的皮肤,蔚蓝色的眼睛,总是低垂着眼睫。 她不幸吗,不幸,她还在童年的时候,就没有受到过父母的关注与疼爱,在学校里学会了用鸦-片酊来麻痹自己,与墨尔本子爵结婚后,短暂的幸福了几个月,但随着连接几个孩子夭折(其中还有一个是痴呆),墨尔本子爵的母亲开始骂她是个无用的杂种,生不出健康的孩子来,而更让她感到崩溃的是,这时候墨尔本子爵已经正式踏上政途,前景光明,工作忙碌,根本无暇顾及多愁善感的妻子。 但无论如何,她都不该将自己丈夫的荣誉践踏在脚下,她可以去寻求婚姻之外的爱情,但作为一个丈夫,墨尔本子爵并没有多少过错(至少以此时的标准来看),而她的那本爱情小说引来了多少人的嘲笑?他们是在嘲笑她吗?不,他们嘲笑的是墨尔本子爵,即便他后来身为首相…… 威廉曾经无比崇拜过自己的伯祖父,也因为这一点,他绝对无法原谅卡洛琳——一股剧烈的情绪在威廉的胸膛中爆炸开来,他紧紧的握住了手枪,一步步的走向前方,他穿过门来到了那个房间,这个房间看上去只是一个普通的会客室,摆在几张牌桌,却有两道被掩在帷幔之后的小门,小门没有把手,护墙板同色,挂着两副肖像画,若不有人将它打开,根本无法发觉这里居然会有两个通道——可能是因为从里面出来的人,慌乱之间忘记关上的原因,它们看上去就像一对方方正正,黑洞洞的眼睛,叫人一看就心生不祥之感。 威廉有些犹豫,他不确定是不是应该等在这里,或许利维正在赶来也说不定,但此时,他嗅到了一股气味,也听到了一个声音,那个气味十分奇异,就像是曾经芬芳馥郁的花朵在腐烂之后散发出的气味,那个声音呢,断断续续,细微几乎不可辨识,却在诱惑着威廉往那里面走去,来啊,它说,跟随我,我会让你找到你想要的东西,也会让你达成自己的愿望。 威廉不假思索的向其中一个通道跑去,穿过甬道之后,他就看到了那张韦尔巨床,因为床铺过大,所以没有一张完整的床单或者是床垫,只丢着许多枕头与皮毛,上面散发出一股令人不敢恭维的糜烂气味,床帏半开半挡,地上还有几件凌乱不成套的衣服和鞋子。 威廉只是瞥过了一眼,这些甚至不值得他付出哪怕一丁半点儿的注意力,他已经看到了卡洛琳夫人,那颤抖着的身体,萦绕在身边的雾气,她似乎并没有察觉到有个人正跟在他身后,幽魂向前伸出手,嘴巴里仿佛在说些什么,她在追逐谁?拜伦勋爵吗?或者是某个触怒了她的人。 威廉停下来,但只是检查了一下身上携带的东西,自打来了这,一些紧要的东西他就从来没有放在离自己身边超过三尺的地方,现在它们都在他的口袋或挂在腰带上,口袋里装着一本真福者用过的圣经,手枪里是浸过圣水的子弹,还有由圣银十字架铸造成的匕首,以及一些圣植俱乐部成员们常用的防护用具,以上的每一样都能对这个幽魂产生致命的打击。 他跟上去,发现那只幽魂还在继续往下,往下,那是一条似乎永远看不到尽头的阶梯,阶梯盘旋往下,旁边没有扶手,也没有任何照明工具,威廉想起了利维曾经给过他一个小蜡烛头,他毫不犹豫的把它拿出来,模仿着半恶魔的样子,摩擦烛芯,烛芯果然亮了起来,虽然颤颤巍巍的只有一小点,却照亮了周围的很大一片区域,距离他三四步的地方都清晰可见,他握着蜡烛头,向左右照了照,这道向下的阶梯虽然没有扶手,但同样也是从岩层中开凿出来的,两侧都是墙壁,他无需担心自己会失足坠落。 第344章 卡洛琳夫人的幽魂(3) 那么,当威廉被不甘与愤恨冲昏了头脑,追着卡洛琳夫人的幽魂,径直走向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地界时,利维在做什么呢? 他在尽情欢乐。 纽斯蒙德庄园对于威廉来说,是一座腐臭的泥沼,如果不是还要得到卡洛琳夫人的消息,他根本不会住在这里,甚至踏入这里半步,但对于半恶魔来说,无论如何堕落,纽斯蒙德庄园还远远无法与地狱相比,地狱是半恶魔的老家,这里就是他的半个故乡,他在这里如鱼得水,逍遥自在,这几天,他甚至取代了汉莱顿先生与比比安娜女士成为了轮盘赌赌桌边的国王。 要成为国王,你必定要有出众的地方,要么富有且慷慨,要么美丽且慷慨,当然,这两个慷慨的概念不同,但基本上没什么区别,而这个灰发的年轻人,同时占据了两个优势,他富有美丽而且慷慨。 在无需为血债付出之后,利维手头可以使用的资金相当充沛,让他不吝于在每次赢钱之后分出一小部分筹码,发给等待已久的人们,他也不会拒绝女士们的邀请,女士们私下里交流的时候,也一致认为,这位伦敦的绅士虽然看起来矜持,禁欲,历练不多,但在床榻之上,他让任何一个男人都为之相形见拙,除了最基本的那一点之外,他还相当温柔,体贴,让她们如上云霄,飘飘然不知身在何处。 今晚半恶魔的运气似乎格外的好,当然,作为地狱的居民,利维可以随心所欲地操纵赌桌上的输赢,但还有什么趣味呢?恶魔们也会想要好运气,以及在运气上倾轧别人带来的快-感。 “他已经连赢了几把?”一位绅士问道,“十三把了。”另外一个人说,如果利维今天不是纯粹来打发时间的,他赢的可能还要多,毕竟他没有all过(就是将原先和赢取的筹码全部推出去),即便如此,有些人估算一下,他面前的筹码已经超过了五百金镑,五百金镑是什么概念?当初大卫.阿斯特,跑来东区,为了未婚妻的下落而去寻求一个灰外套侦探的帮助时,他手上所能拿出的现金也只有五百金镑,汉莱顿先生买给比比安娜女士,并且作为了比比安娜女士罪证之一的钻石项链,也只有一千金镑。 人们聚集在他身边,每一次那个翻滚着,跳动的小球落入利维投注的格子时,人们都会爆发出一声如同雷霆般的欢呼与大笑,不断的有人请他喝酒,让他与自己分享好运,香槟,葡萄酒,朗姆酒,茴香酒,威士忌……各种各样的烈酒,色彩纷呈,口味各异,交错着在半恶魔的眼前呈现,利维来者不拒,只要送到他面前,他就端起来一饮而尽,而每次一饮而尽的时候,人群就会歇斯底里般的尖叫,他们称赞他的富有,称赞他的慷慨,称赞他的放荡,称赞他的无所不及,他仿佛是纽斯蒙德庄园的一个缩影,也是这里的人们最渴望能够塑造的一个形象。 利维身边的人来来去去,这并不叫人奇怪,毕竟在子夜之后,绅士和淑女也会有自己的约会,有几位绅士和淑女试图和他攀谈,或者提出邀约,但不久之后,他们不是被自己的朋友叫走,就是突然感受到了自然的召唤,急着需要去解决一下(上厕所),等他们走了,新来的人就自然而然的占据了他们原先的位置。 利维靠在轮盘赌桌上,他的一只手臂搁在桌面上,视线注视着轮盘赌的赌桌,他的身体倾斜着,靠着桌沿,另外一只手自然的搭在膝盖上,一只脚踏着椅子的横杆,另外一只脚轻轻点着地面,他原本就又高又瘦,做出这样的姿态更是说不尽的风流倜傥,令人注目,而在他身后和右手侧都站着一位姿容出众的女士。 正站在他的身后的那位女士,就利维的身高,正好可以让她将双手轻轻搭在他的肩膀上,这位夫人显而易见的不是哪里来的娼妓,在她的双手手腕上,都带着价值不菲的多圈钻石手链,黄金,红宝石与钻石组合成了一条毒蛇的形状,一圈圈的缠绕在丰腴雪白的手臂上,大概有大拇指大的毒蛇头颅,吐出了红宝石做的蛇信。 她就像是一个撒娇的小姑娘似的,将双手垂在利维的胸前,身体前倾,仿佛要和他说些什么,站在利维右手边的女士呢,则轻轻的挽住了他的手臂,将那条手臂嵌入柔软的胸膛里,她的注意力已经完全不在赌桌上,而在利维身上,她抬起半恶魔的手,懒洋洋地玩弄着这些骨节分明,细长苍白的手指,将它们捧在手上,一根根的端详,爱不释手。 而站在利维对面的一位绅士,一直在跟着利维下注,在其他地方这可能是在分享好运,但在这里也有着求爱的意味在——纽斯蒙德庄园里,同性之间的爱恋并不罕见,但利维始终接受的只有淑女和娼妓,让一些绅士们大感可惜,但想要趁机玩些手段将其引入床帏的人也不在少数。 不过其他人来看,都觉得这位仁兄只怕要铩羽而归,或许还会挨上几拳——这位先生的拳头可重着呢,他们笑着说,相互交换着眼神,看来挨过拳头的人,可不止是这里的几个人。 “哦,不过今天,我们可爱的利维先生可能要是挨拳头的那。”那位绅士沿着同伴指出的方向看去,一位怒气冲冲的先生,正推开人群而来,他径直走向了利维,视线却在利维身边的那位女士身上,“玛格丽特,他生气的说,“我来看看是什么让你忘乎所以,甚至抛弃了我们之间的约定。” 那位一直在和利维的手臂与手指亲昵的女士微微站直了身体,但还是没有放开灰发年轻人的手臂,她似乎有些醉了,靠在半恶魔的身上,双眼惺忪地瞧了一眼自己的情人:“你……”她只说了这半个字,就看到那个气势汹汹的家伙挥起拳头,朝利维的脸上砸去。 当然,有男女不忌的,也有爱好单一的,对于那些只会追逐淑女的绅士而言,利维就是他们最讨厌的一个敌人,除了擅长甜言蜜语,床榻上温柔可亲之外,利维最讨人喜欢的一点,那就是他是个新人,没有什么能比新面孔更能引人注意的了,女士们也会互相交流,甚至会为彼此之间排个序,看看谁是最后一个拿到他的,又有谁落到了最后一名。 这种事情上,女士们也会竞争,毫不出奇。 这一拳几乎直接砸在了利维的脸上,利维抬起一只手挡住了对方拳头,他似乎想要解释,但对方根本没有听他解释的意思,因此,瞧着利维含情脉脉的那位绅士,立即站起来,伸出双手,分别搭在那位绅士和利维的手臂上,似乎想要从中劝解。 但变故就在此时发生。原先轻柔的放在利维肩膀上的手臂突然收紧,一双看起来漂亮可爱但应当软弱无力的小手猛地抓住了手链的一端——这根长长的钻石手链瞬间就变成了致命的绞索,在利维的脖子上锁紧,因为此时,利维举起的手,正在挡住那位绅士的拳头,以至于他的视线被遮挡,所以他也看不见,以为是来前来劝架的绅士,已经抽出了一柄尖锐的匕首,匕首正对着半恶魔的胸膛,即便无法一下子刺中心脏,也能够顺势下滑撕开他的身体,而他的另一只手一直被那位女士紧紧的抱着,现在她更紧了,紧得就像是要将他即刻绞断,这时候半恶魔还没有做出应有的反应,这四个人不免一阵狂喜,那位手持匕首的绅士,甚至感觉到了自己的匕首已经刺入了对方的血肉之中,那种熟悉的阻力,还有温热的血液浸润手指的感觉,他正要一鼓作气,却对眼前的景象感到了迷惑,他刺中了谁? 那不是半恶魔,而是他的同僚,也就那个声称是来捉奸,实际上却是与同伴一同合作刺杀利维的人,利维坐在桌边,身上只穿着白衬衣和银灰色的马甲,而然那个挑衅的先生却穿着黑色的外套,现在匕首就深深的嵌在了深色的织物里,是什么时候被调换的? 他忍不住大叫了一声,然后看向被胁持的同僚,只见他一只手仍然被利维牢牢地握在手里,而另一只手,不知何时已经挣脱了出来,扼住了他的脖颈,半恶魔的力气很大,他们很知道,但他们从来还没有亲身尝试过一个半恶魔的力量——它竟然会大到这样的程度,他捏着一位成年男性的喉咙,直接将他拖拽到自己身前,挡住匕首,整个过程可能只用了半秒钟也不到,这叫人根本无法想象——原先抱着利维手臂的女士只觉得怀中一空,身体不由自主地向前倒去,她抓住了自己的同伴,发现他正在抽搐,即将死去的那种抽搐。 而那位绞住了半恶魔的女士呢,她之前背过了身,用肩背的力气来补充手臂力量的不足,这根手链看上去只是一根细细的钻石链子,却首尾贯穿着一根坚韧的钢丝,这根钢丝可以吊起一头四百磅的大熊,她一点不怀疑,她能如同绞死那头熊那样,绞死这个半恶魔,即便不能,至少可以限制他的活动范围。 她无法看到那根熠熠生辉的钻石手链虽然确实卡在了利维的脖子上,却让注视着战局的每一个人都感到了失望——他们看不到半恶魔有一星半点窒息,痛苦或者是神志不清的迹象,也没有血液流下,甚至皮肉都没有出现凹陷,那根钢丝就像是勒在了一根大理石柱子上,他们几乎都听见了吱吱咯咯的声。, 利维却没那个耐心等待他们慢慢思考,在拿那个绅士当盾牌的时候,他已经掐断了这个倒霉家伙的喉咙,随即,他双手一展,就扣住了手持匕首的那位男士与站在他身边的那位女士的后颈,然后重重的将他们的脑袋撞在了一起,人类的头盖骨非常坚硬,甚至在石头上都能砸出痕迹,但在半恶魔的手中,它们脆弱就像是两个鸡蛋,一瞬间就是红白纷飞。 利维终于听见了一声尖叫,是他身后的这位女士发出的,她终于发现自己做,一桩相当愚蠢的无用功,她想要逃跑,但半恶魔的手指已经贯穿了她的心脏。 一瞬间,赌桌边就多了四具尸体。 利维等了一会儿,大概只有几秒钟,但在几秒钟里,他应该遭受来自于敌人的第二波袭击,按照他所了解的,这第二波袭击应该由半恶魔或是半天使发起,但事实上,这几秒钟里是空白的,似乎所有人都陷入了猝不及防带来的恍惚之中。 “你们有点不明白是吧?”利维好心的说道,“你们以为我和北岩勋爵是朋友?的确,我一直在为他的圣植俱乐部效力,我看上去很温顺,也很听话,我就应当——如你们所理解的半恶魔那样,在意识到我的对手是圣植俱乐部的成员时,马上停手,至少应该,留手。但为什么呢?”他微笑着说道,露出尖锐的犬齿,眼睛在煤气灯的光芒下转为艳丽的赤色,仿佛正有无数血腥倒映其中。“我……” 这次没有人在等他说完了,“点火!”有人喊道。 整个房间都开始燃烧起来了, 地板和天顶都在发亮,利维抬头看去,可以看到那些曾经被镌刻在教堂或者是王宫墙壁与天顶上的经文,这些经文,曾经用来守护天主在人间的住所或是他们授予权力的君王,现在居然被用在了一座妓院里,虽然是为了对付他这个半恶魔,但说起来真是讽刺意十足。 为了不让他发现,这些人应当是在今天的白昼时分将这些布置全部安排好,并且进行了巧妙而谨慎的掩饰,不仅如此,随着窗帷与挂毯被烧干净,里面的圣人衣袍也露了出来,利维不久前还在地狱的投影中使用过的那种——它们散发出的气息和火焰都能让恶魔和祂们的种子感到不适。 同时发挥效应的还有那些送上来的酒,那些掺杂了鸦-片酊的酒,因为此时在烈酒里加入鸦-片和香料,属于一桩非常普遍的事情,并不会引起太多的注意,但半恶魔至少有一半是人类,这些药物可以对他的神经系统起作用,让他麻痹。 有趣的是,利维甚至听到了大约距离他只有一墙之隔的人们发出的争论声,他们可能在另一个屋子里,通过小孔可以看见这里的状况,有人在建议释放出俱乐部中的半恶魔——让他们去杀死利维,但也有人说,万一有谁死了,俱乐部经不起这样的损失,而且半恶魔可比普通成员贵重得多,要是有所折损,他们就要向伦敦的俱乐部汇报,这份损失究竟是什么造成的?就算能够从其他家族补充半恶魔,那份代价他们也付不起,然后又有人提到了兰姆家族,像是什么……一定要,必须给,将来现在等等诸如此类的,利维环抱着双手,站在火焰里,兴味索然,人类的罪恶看似多种多样,但追根溯源却相当的单一无趣。于是,还没等这些人争论完毕,他们就见到这个灰发的年轻人朝着他们的方向微微一笑,“抱歉,先生们,我知道你们很想挽留我,不过我的同伴可能遇到了一些麻烦,我得去处理一下,再见了,先生们,不过我想我们会很快再见的。” 说完,他突然拎起了自己的外套,翻转过来往身上一披,而后,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他就从还在燃烧的火焰中消失了,消失的无影无踪,即便他们连忙叫出了半恶魔,但半恶魔不等火焰熄灭,无法靠近这间屋子,而等他们终于可以踏入其中了,什么都没了,气味,痕迹,以及半恶魔彼此之间若有似无的联系都没了,他就像是融化了,或者是升华了,这座据说万无一失的陷阱根本没能留住他。 “他逃走了吗?” “他不会,我们还有威廉.兰姆。”相比起其他人的面沉如水,一位明显是首领的家伙冷静的说道,是的,他是陪着威廉.兰姆来的,无论如何,他若是将威廉兰姆一个人留下,自己逃回伦敦,无论是女王陛下还是北岩勋爵,都不会轻易放过他, 那么就……那样吧。 我们要那么做吗?这很可能引起纽斯蒙德庄园的崩塌。 无所谓了,这个地方的发展已经到了一个瓶颈了,伦敦的……承诺我们,嗯,我们会离开这个地方,永远的。 第345章 卡洛琳夫人的幽魂(4) 威廉不知道自己追着卡洛琳夫人的幽魂一路奔走了多久?他只知道,每当他想要放弃的时候,卡洛琳夫人的幽魂就在就会在不远处出现,他的本能在警告他,他也想起了利维对他的叮嘱,但鬼使神差,仿佛一双大手在他身后不停的催搡着,又像是有尖锐的鞭子在他的身后不断的抽打,逼迫他向前奔跑,他跑得气喘吁吁,筋疲力尽,却还是不能停下脚脚步,周围的光线越来越暗,空气也越来越潮湿和冰冷,他想自己一定是收到了很深的地方,他没想到,在纽斯蒙德庄园的底下,竟然会有这样深的隧道,它是做什么用的?这个深度已经完全与酒窖,陵墓或是其他储藏室无关了。 自己已经走到了什么地方?利维是不是还能找到自己,长时间的混沌中偶尔也有犹如闪回般的清醒,未来就会这样思考,但随即他的思想又被幽魂的身影与召唤所占据,他踉踉跄跄地向前走,口中满是血腥气。 “砰!”这是枪声,威廉给了自己一枪,声音在甬道中反复回答,就连走在他之前的那个幽魂也仿佛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向后张望,她这一张望,威廉就意识到了自己所看到的并不是一个幽魂,而是一个人,他奋力的冲向前,想要抓住她,但他一动才察觉到,刚才给自己的一枪所造成的伤势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期,毕竟那时候他神思恍惚,几乎无法控制自己,他暗骂了一句,唯一的一个好处可能就是他终于彻底苏醒了。 他看着那个身影仓皇地逃走,喘息了一会,感觉肺部不再疼得叫人无法忍受了,才将那本圣经拿出来,按在伤口上,它立即开始汲取他的血液,他感到一阵虚脱,但出血勉强止住了,子弹还在里面但暂时顾不得了,他将圣经重新装回口袋,缓慢的站起身。 威廉这才发现,他走了那么长的路,居然还牢牢的握着利维给他那个蜡烛头没有丢掉,或许是因为这里除了这个蜡烛头就没有其他光亮的关系,他看了看,蜡烛依然在燃烧,奇妙的是,他的手指哪怕按在了火焰上,也没有感到灼痛,更没有受伤。 他举起蜡烛,向着上下左右照亮,希望能够找到一点熟悉的痕迹,但熟悉的东西没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倒是出现了。 威廉微微的放下肩膀,“利维.伦蒂尼恩先生。” “还能是谁呢?”利维走了过来,“我们现在距离地面大约有一百二十尺,我不认为还有谁会来找你,除了我,幸好你还拿着我的蜡烛头,”半恶魔感叹的说,“不然我也没有那么容易找到你,这里到处都是……你见到了什么,卡洛琳夫人的幽魂吗?” “你怎么知道?” “除了这个,还有什么能让你像是一个丢了妈妈的孩子那样,不加任何思考的就追了下来?之前你甚至不愿意走出房间,我还以为你要效仿那些苦修士们守斋苦修。” 威廉感觉脸有点发烫,“那不是卡洛琳夫人的幽魂,”他说,“应该是个人,但他用某种方法伪装成了幽魂。” “应该是某种精怪的皮,或者是祂的血液。”利维用一种司空见惯的口吻说道,自从他踏入这里,他就觉得很奇怪,按理说,像是纽斯蒙德庄园这种藏污纳垢的地方,肯定少不了死亡,痛苦与仇恨,既然如此,这里怎么还有可能干干净净的呢?他说的干干净净是指——以另一个世界的标准而言,看看赤足女子修道院里的那个召唤了恶魔的骗子,他只是个凡人,但临死之前的那些妄想与恶念,还不是一样打开了地狱之门,只能说,这座庄园不是和教会有关联,就是和这里的圣植俱乐部有勾结,毕竟这里没有豢养得起半恶魔和半天使的大贵族,总之,必须有人在这里定期举行净化仪式,绅士和淑女们才能安安心心地恣意享乐不是吗? “你确定?”威廉问道,他不是在怀疑利维,毕竟利维没有什么欺骗他的必要,毕竟他只要回去,一查就能知道结果,女王陛下的圣植俱乐部只有十九座,在她的统治下却有四十三个郡,也就是说,并不是每一个郡都能有一个圣植俱乐部,但诺丁汉郡曾经是英国最重要的纺织品产地,除了羊毛织物之外,这里还出产蕾丝,石膏,皮革,这些都曾经为英国的国王和女王们提供了大量的税金,所以在这里也有一个圣植俱乐部,只不过不在诺丁汉市,而在临近的一座城市里,这座俱乐部的排位在十九座俱乐部中,不算高,也不算低,看他的名字就能知道——无花果俱乐部。 “我也不能确定,”利维实事求是的说,“但我觉得你会很希望确实是圣植俱乐部出了问题,不然只是一些官员和商人就能拿出这个数目的圣物,还有圣职人员,半恶魔……这才叫麻烦呢。” “但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无花果俱乐部的排行虽然不靠前,但整个英国也只有十九座圣植俱乐部,而且圣职俱乐部能够拿出之前只有教会能拿出来的“东西”,贵族们曾经愿意缴纳十分之一的什一税,大额募捐,奉献,做弥撒,做祷告,建造教堂修道院,难道是他们信了那些教士们的胡言乱语?又或是有什么精神问题? 还不是因为教会拿出过实实在在的好处。 现在圣植俱乐部同样可以提供这些,而且有王室做担保,贵族和官员们不用担心遇到骗子,或是落入了恶魔的圈套——圣植俱乐部的收益相当可观,即便王室会拿走大部分,留下的也足够让每个俱乐部成员腰囊饱满,这里还不算人情和人脉。 若不然呢,这样危险的工作居然还是以贵族子弟居多,是因为他们有奉献精神吗? “可能是伦敦的某个人出了一大笔钱吧。”利维心不在焉的说道,威廉顿住了:“伦敦?” “对呀,整件事情你不觉得有些奇怪吗?偏偏是在弗瑞德里克成为了警察厅的厅长,而你也被女王从汉诺威召回之后,兰姆家族的两个男性成员都有了爵位,一个得到了重用,而一个将要得到重用,你们还这样年轻,说句实话,如果一切顺遂,你们之中有个人成了首相,说不定可以做个三任也说不定——眼看着兰姆家族要飞黄腾达,在这个时候,这个鬼地方莫名其妙地出现了有关于卡洛琳夫人的传说,逼迫着女王陛下和你来弥补这个缺漏,不然等到她正式给你任命,有人在将这件丑闻重新提出来,那就要滑天下之大稽了。” “那会是谁?”威廉声音低哑的问道,“ 墨尔本子爵曾经的政敌,或者是弗雷德里克和你的政敌,你们的竞争对手,甚至是女王陛下的爱慕者,王室成员,都有可能。”利维几乎不用考虑:“在你回到大不列颠之前,你的儿子——还是独生子,就在公学里莫名其妙的死了,难道你以为,他们会愚蠢到认为你冷酷到毫不在意,或是懦弱到不敢复仇吗?就算是前者,那也是你的继承人,为了避免仇恨的种苗茁壮长大,不如现在就挖了根,在女王陛下还没有真正的将你们放到一个重要的位置之前,先直接从物理上毁灭你,岂不是一桩最简单的事情?” “他们……不在乎触怒女王陛下吗?” “他们连国王的头都砍过,何况女王陛下现在的执政也不是十全十美,她已经遭遇了四次刺杀,”利维检查了一下威廉的伤口:“子弹还是要取出来——何况你们的根基不深,尤其是你,就算你死了,对女王陛下的统治也可以说是毫无影响,没有了你,没有兰姆家族,也会有其他年轻人和他们的家族涌上前,你认为女王陛下会为了你打破她与贵族、官员之间的平衡吗?何况他们还挺有礼貌的,没在伦敦,波及到的也只有我一个。” “不会。”威廉说。 “所以说,这个传闻一开始就是个陷阱。” “但这个传闻并不是最近才有的。” “确实不是最近才有的,但肯定是最近才传入伦敦的,要不然呢? ” 第346章 卡洛琳夫人的幽魂(5) “我们现在在哪儿?”威廉问,这个问题与之前的话题简直可以说是风牛马不相及,但利维还是回答了他:“在地下。威廉,我们现在距离地面可能有一百二十尺左右。”随后,他就在心里叹了口气,女王陛下在决定召回前首相墨尔本子爵的后人之前,应当更加谨慎和仔细的了解这两个年轻人,威廉.兰姆看似沉稳坚定,忠诚,但在孤注一掷这方面完全无法与自己的弟弟弗雷德里克相比,可能是墨尔本子爵(前首相)掠夺了兰姆家族所有的才能与智慧,他的弟弟和他弟弟的儿子与之相比之后能说黯然失色,相形见拙,他们都是资质平庸之辈,而且缺乏从政的野心,威廉.兰姆是长子,表现也不坏,但他的父亲还是在他大学毕业后,设法为他谋求了一个汉诺威大使的位置。 说到汉诺威,我们最熟悉当然就是英国的汉诺威王朝,1714年的时候,汉诺威选帝侯乔治入驻英国,兼任英国的国王,汉诺威由此与大不列颠和爱尔兰组成共主邦联——在1814年的十月份,维也纳会议又将汉诺威选帝侯国提升为汉诺威王国,他依然与英国是共主邦联,但这个共主邦联在不久之后就瓦解了,因为1837年的时候,英国国王威廉四世去世,他的继承人只有维多利亚公主,虽然英国人允许女子成为君王,但汉诺威王国却不允许,他们依然实行着欧洲的赛利法,也就是男性继承制,所以汉诺威王国的王冠,很快落在了维多利亚公主叔叔的头上。 但曾经有着这样亲近的关系,现在又有着无法脱离的政治连接,汉诺威王国就等于是在英国在俄欧洲大陆上的一块飞地,它们就像是一对同父同母的兄妹,又因为实力悬殊,也不存在于开战的可能,在继承法上,也没有任何可以值得质疑的地方,所以到汉诺威去做大使,对于一些野心勃勃的人来说,简直就是流放。 威廉在汉诺威的时候,将他的工作完成的很好,但让利维来看,他回到英国后,种种行为虽然算得上克制,但始终缺乏一种动物的凶猛,说的委婉点,他是理智,冷静,说的难听点,他就是缺乏为自己争取将来的勇气,他更愿意将自己的生命、尊严、荣誉全部交在另外一个人手里,虽然这个人是女王陛下,但也可以看得出,他实在不适合成为一个领袖人物——如果一定要他做到那个必须杀伐果断的位置上,他得受磨炼,非常严酷的磨炼——他现在只是一柄未开刃的长剑罢了。 现在的威廉拉姆在对待敌人的时候,或许可以做到冷酷无情,但在面对同僚的倾轧时,他反而有点瞻前顾后,迟疑不决,显得有些软弱,女王陛下应该更早让他成为圣职俱乐部的成员,参与到水晶宫失踪人口案里,在那里他应该可以大开眼界, 看看他以为的同僚都是些什么样的人物?相互陷害,竞争,残杀到只有寥寥几个的一群蠢货…… 不过仔细一想,这也没什么可奇怪的,毕竟,圣植俱乐部里的成员大多数都是绅士,也就是说,他们的家庭要么持剑要么穿袍,他们的长辈在哪个部门工作?从属于哪个党派?有着怎样的朋友和亲人?有着怎样的敌人?当打在他们思想和身体上的烙印足够多的时候,他们就不可能成为纯粹忠诚于女王与这个国家的臣子,既然如此,为了个人与家族的利益疯狂争斗起来,展开厮杀也是一件可以理解的事情。 利维想,可能威廉错误地将圣植俱乐部看做了最初的教会,那时候的教士为了信仰是可以奉献一切的,他或许以为他的同僚也是如此,只是将忠诚的对象换成了君王与国家——此刻却发现,事情并不如他所想,这些绅士们是可以被收买的,被雇佣的,甚至不需要太多利益。 他们既不神圣,也不道德,甚至目光短浅。 “这倒是一桩好事,”利维说,“我可不敢想,等你真正开始为女王工作之后才意识到这个问题,你将会迎来多少棘手的麻烦事?” 威廉苦笑了一声,站了起来,他环顾四周,“这里是纽斯蒙德修道院的地下?” 灰侦探 第105节 “一座不错的地下宫殿。”利维回答说,“我们之前见到的地下室,可能只是修道院原先的储藏室或者是酒窖,但在它们之下,还有数不尽的甬道与洞室,修士们为自己准备了好几个安身之所。” 诺丁汉的地下岩洞非常出名,因为这里的地下几乎全都是柔软的砂岩岩层,而且这些砂岩岩层不像是其他砂岩那样酥脆,容易散开,它就像是一块用来制作塑像的陶泥,柔润坚韧,可以轻易塑造出各种形状,又不会轻易崩裂,当诺丁汉的人们发现了这一点之后,他们就开始往地下进发,毕竟地面上的前几个世纪太混乱了,战争,瘟疫,重税,盗匪,水灾或是火灾——而且比起地上,洞室里的温度是恒定的,始终保持在十六摄氏度,不但人待着不错,也很适合酿酒。 当然,不止是酿酒,还有避难所,地牢、墓穴、制革等等,其他零零散散的就不说了,总之人们能在地上做的事情,也会放在地下做。 利维所说的一百二十尺丝毫不夸张,后人们在研究诺丁汉的地下世界时,曾经出过一张横剖面图,那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弯弯曲曲的蚂蚁窝,在一座建筑的下方,竟然是四五条横向的甬道。 “这条通道气味倒不是很难闻,”利维说道:“可能是修士们留个自己的,”他伸出手,可以感觉到微风吹拂,“唉,”他奇异地挑起了眉毛:“我之前没有嗅到硫磺味,哦,不,等等!” 威廉只感到眼前倏地一暗,自己的整个人就被半恶魔撞在了通道的墙壁上,幸而这里的墙壁早就从石砖变成了泥土,他只是闷哼了一声——他仿佛听见了雷声,但在地下那么深的地方,怎么会有雷声? 震动和声响很快消失了,在刚才威廉的蜡烛头滚落在了地上,周围陷入黑暗,他只能看到利维的赤色眼睛。 “他们炸了出口,或许还有入口。”利维说。 第347章 卡洛琳夫人的幽魂(6) “ 你说什么?” “我说他们有意将我们封在这座甬道里。”远处的轰鸣声很快就停止了,利维侧耳倾听了一会儿,伸手将威廉从地上拉起来。 “他们想把我们囚禁在这里?还是希望我们就这么死了?” “可能吧,如果是我,我也会选择这种方式。” “这种方式与朝我们头上开一枪又有什么区别呢?” “区别可大了,先生,”利维捡起威廉的蜡烛头交给他点亮,慢吞吞的说道,“你没有见到过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也没有见到你,他们的手上没有沾到你的血,完全可以如那位罗马总督一样,在金盘里洗自己的手,并且发誓说自己并没有杀死一个义人,引发爆炸封闭甬道的肯定也是一个被他们推出来的替罪羊,他或许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他只是遵照雇佣他的人的要求去做。 而且一大帮人看着你追着卡洛琳夫人的幽魂跑进了地下,到时候他们很有可能说,当时太过于慌乱,以至于有人忘记去寻找或者是通知你,而负责施工的人也完全没有想到,会有一个人正在这些废弃的坑道里。 比起伪装成暴徒在回程中阻截你,在你的食物和水里下毒,或是叫人和你决斗——这个方法回旋的余地就太大了——即便你和我就这样走出去了,我们也完全无法向他们提出指控,而且我想,他们可做的还不仅仅如此。 “他们还会做什么?” “很简单,既然已经有了卡洛琳夫人的幽魂,她还在这里杀了人,当然,现在是不能这么说了,不过他们也可以说是女巫作祟——譬如说,距离我们不远的地方,他们肯定已经设好了法阵,打开一个地狱入口。” “他们是疯了吗?”威廉露出了不可置信的表情, 人指蜡烛只能让持有者看见周围,但利维毕竟是半恶魔,他的眼睛在黑暗中依然可以如白昼般清晰视物——负责教导威廉的老师曾经说过,人世间与地狱之间的屏障相当脆弱,你可以把它视作一张无所不在但轻薄的帷幔,而这张帷幔,可以凭借着死亡、诅咒、怨恨来打开,如果是施法者的力量不够强或者是仪式不够完整的话,那么他只可能打开一个小缝隙,小到只能容许小恶魔出入,但如果设置了法阵,举行过黑弥撒或者是献祭仪式,这个地狱之门就会裂开一道很大的口子,但基本上很少会有撒旦的信徒这么做,这对于他们也太疯狂了,因为在没有明确指示,方向,领地,没有写上恶魔的真名,符号,没有召唤他的时候,这个缝隙就等同于开在荒野上的门,谁都可以出入,小恶魔可以,大恶魔,恶魔领主乃至君王都可以,只不过,后两者,因为人世间的压制与排斥,可能只能出来一小部分,但这一小部分——想想看穆林在亚麻圣母小堂干的事儿吧,最后还是小鸽子约拿,爆发了超常的力量才将祂压制回去的,他还只是恶魔中的一个官员,不是领主或者是君王。 “他们……简直是……” “因为无知啊,先生,”利维没趣地说道:“我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家伙,他们懂一些,但又不是懂得很多,所以就能如同一个无知的幼儿那样肆意妄为,”他拉起威廉的手,将它放在墙壁上,修士们在修建这些通道的时候当然没有奢侈到在天顶和墙面上铺设石砖,但做了一定的硬化处理,免得出现渗水或者是,被植物的根系穿透的情况,威廉的手指一碰上墙壁就猛地往回缩了一下,太冷了,他之前问利维他们现在在哪儿?正是因为感觉到了地下的冰寒与黑暗,这种寒冷的程度绝对不是一个地窖里能够提供的,他们肯定在更深的地方。 而他现在摸上去的这块墙壁,简直就像是一整块冰,而且他甚至感觉到了这堵墙壁有着大冰块那样的黏着力,一碰上去手就像是紧紧地吸附在上面似的,如果不是他撤回得快,他的皮肤都要被撕扯一层下来。 “感觉到了吧,”利维说,“记住这个感觉,当有这种程度的时候,就表明,你这周围肯定已经有大恶魔降临,或者是一个可观的地狱裂口正在形成。” “他们难道就不考虑后果吗?”想到一旦有一个大恶魔冲进这里,威廉倒希望他们给自己一枪算了。 “他们为什么要考虑后果?”利维用那种古怪透顶而又尖刻恶毒的语调说道,“这些危险与灾难,难道不都是那两个伦敦人引起的吗?威廉.兰姆追着卡洛琳夫人的幽魂追入了甬道,而在甬道的深处,可能是为了封印这个幽魂或者是从幽魂手中夺回自己的生命,他可能用了一些不怎么道德也不怎么虔诚的手段,造成了地狱之门的降临,然后呢,我们是会被吞噬殆尽还是被带回地狱,就要看从地狱之门里面走出来的是谁了。” “女王陛下未必会相信他们。” “那就是站在他们身后的人所要做的事情了。”半恶魔用力扯了一把威廉,作为一个人类在黑暗的甬道里行走还是有些困难,何况,若是让他们得逞了,女王的威望也会受到打击,毕竟威廉是她甄选出来预备取代威灵顿公爵的人,却为了一己之私酿成了这样惨重的祸事。 “我听说恶魔都能够化成昆虫,血液,甚至气流,”威廉问道,“你不行吗?”利维可以,他可以化身为恶魔形态,他的恶魔形态是一只有着四只膜翼的豹子,能够在阴影之中短暂的穿行,他瞪了一眼威廉,“我是可以,你呢?”如果他敢带着威廉这么一个大活人在阴影中穿行,他敢保证,一转眼,威廉就会被挤压成无数小如灰尘的碎粒,叫他捡都捡不回来,他总不能带着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人来到诺丁汉,然后将一个灵魂带回伦敦吧,别说是女王陛下了,就连弗雷德里克那里,他都没办法交代。 第348章 卡洛琳夫人的幽魂(7) “他们确信你能带我离开这里,对吗?”威廉问道,“当然,”利维以同样平静的声音回答说,“若不然呢?” 这时候就体现出利维始终游离在圣植俱乐部的体系外,连带他参与的大部分案件,都被列为秘密资料,只有少数人可以翻阅的好处了,那些人对利维的实力究竟如何并不了解,或许他们也并不怎么将一个半恶魔放在眼里,毕竟比起一个可以随时“制造”出来的半恶魔,现在的北岩勋爵才是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利维就是他们紧握在手中的一个攻击点,就算利维真有能力,他们也会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何况利维向来小心谨慎。 在亚麻圣母小堂事件中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约拿才是给了恶魔穆林最后一击的人;赤足女子修道院里的人是莉莉.伦蒂尼恩;威斯敏斯特公学里两位受害者都没能被挽回其生命与灵魂,后半场他索性消失得无影无踪;大瘟疫?恶魔怎么可能在瘟疫中出力,人人都知道当时伦敦的恶魔们都在狂欢,或许三种瘟疫正是祂们从地狱带来的也说不定;开膛手案的影响就更小了,毕竟受害者全都是低贱的妓女——直到出现了可怜的巴麦尊子爵;水晶宫人员失踪案里,利维虽然是驱魔人与俱乐部成员的领路人,但一进入地狱投影,人们就被迫四散,而等到他们聚集在一起,提议用恶魔们献祭来召唤此地领主的又是莉莲——一个女性驱魔人,和灰头发的半恶魔似乎也没什么关系。 所以如果不是那种认知能力格外敏锐,或是生性多疑的家伙,他们只会以为利维也只是一个趋炎附势,贪吝成性的小人,本来么,半恶魔就是兼具了人类与恶魔之劣的结晶体——现在依然有很多人不知道他的名字早已被女王陛下知晓,女王陛下也已经召见过他——虽然是非正式的,而且最近伦敦城里的两个新贵,一个是约翰斯诺医生,一个是弗雷德里克.詹姆斯.兰姆, 他们都可以说是和这个半恶魔保持着非常亲密的关系——本来如他们这样的人,出入宫廷,侍奉君王,可不该在一个本恶魔的关系网内,但利维还是做到了,甚至还得到了女王陛下的默许。 若是他们掌握了这一情报,他们注视着利维的视线应该就会更紧密一些——当他们散播谣言,逼迫女王陛下将威廉.兰姆派来处理此事的时候,也不会以为后两者确实落入了他们的圈套——威廉或许真的不了解利维,但女王陛下么……弗雷德里克,大卫.阿斯特,还有约翰.斯诺,以及最重要的北岩勋爵,如果她提问,他们不会沉默或是说谎。 女王陛下顾虑得并不是这只半恶魔的力量与智慧,而是他的不可把控性。 “我现在就可以把你带出去,在他们还没能反应过来之前,”威廉只听到黑暗中半恶魔诙谐而又轻快地说道:“鸟儿飞出罗网,猎人望空兴叹。” “然后呢?” “什么?” “那道地狱之门。” “没事儿,”利维说:“女王陛下也许会生气,但只要你安然无恙地回到伦敦,作为兰姆家族的长子,她不会就这么把你扔在一边不管的——陛下终究是个女人,她很念旧,而且墨尔本子爵离职和去世的时候她还没能掌握住所有的权柄,她想要弥补他只有通过你们——而且这次失误并不能算你的过错,棋局总是有胜有负。” “不,我们应该往下,”威廉说,“我们或许可以试试关闭那道地狱之门,如果他们真的这样做了,”他斟酌着问道,“如果你愿意——我知道我大概派不上什么用处,但我会给你酬劳……” 他停顿了一下:“三倍。” 半恶魔停下脚步,黑暗中他露出一个奇妙的微笑:“我价值不菲。” “兰姆家族还承受得起这笔支出。” “那么我们要快一点,”利维说,“我可不想按着一个大恶魔的头把它推回去。”亚麻圣母小堂那次他可是真真切切的捞到了不少好处,但用脚尖也想得到,那些预备着让他们与这里同归于尽的家伙们,肯定不会在这里留下太多有价值的东西,既然如此,还是干脆利落的,将这件事情扼杀在襁褓里吧, 利维和威廉都不是那种犹犹豫豫,迟疑不决的家伙,他们一做了决定就立即行动起来,不过也只有利维在行动,威廉只能跟随,纽斯蒙德修道院的地下甬道曲曲折折,四通八达,如果不是有一个半恶魔带着他,可能老早就迷了路,在里面走到精疲力竭,而后因为饥饿,缺水,疲惫而怀抱着绝望死去。 不像现在,他可以明确的感觉到,自己正在向一个方向走,只是越走越冷,越走越黑,他手上捏着的蜡烛头的照明范围也在渐渐缩小,最后只能照亮他手掌大的那么一块地方,但光明就是光明,它可以给人信心与希望。 “怎么了?”利维突然停下了,“再往下,你可能要支持不住了。”然后威廉听到了某种厚重织物抖动的声音,不知道利维从哪里抽出了两张柔软的小毯子,一张盖在他身上,一张盖在自己身上,这张小毯子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一披上,威廉才感觉到之前自己有多虚弱,多冷,那种寒冷非常可怕,它是从里向外的,先去冻结你的灵魂再来冻结你的躯体,那是一种人类对于天敌的畏惧与服从。 这当然就是利维新得到的荨麻毯,它们可以隔绝大部分魔法,地狱之门开启时的侵蚀也被计算在内,不过利维披上小毯子是为了保证自己不会迎头撞到一位恶魔领主,“我们距离目的地大概还有二十尺。” “那很近了。” “我说的是垂直距离。”半恶魔说,他将威廉推到一个角落里,威廉看得不是很清楚,只能看见一个影影绰绰的身形——匍匐在地上,利维仔细地听和看了一会,“我要打个洞下去。”他挽起袖子,威廉还在想他们从哪里找铲子和鹤嘴镐的时候,他已经开刨了。 第349章 卡洛琳夫人的幽魂(8) 我们都知道,人类在身处黑暗的时候,总是不免惶恐不安,这是数千年的进化中,跟随着黑暗而来的,昆虫,毒蛇,野兽以及恶魔带给人类的教训——威廉按照利维的吩咐,站在一边静静的倾听着对方打洞时发出的动静,心里倒没有多少恐惧和警惕,这不是说他就能克服自己的本能了——只是这些泥土翻滚时的沉闷声音,总是不免让他想起了他在少年时饲养过的两只猎犬,他知道自己不该有这种联想,他不是那种除了身份就一无可取之处的纨绔子弟,不说利维还是他弟弟,和他上级的朋友,自从他们到了诺丁汉,利维才是那个真正的主导者,如果只有威廉,他不确定自己能够进行到那一步,或许到了汉莱顿先生那里他就已经被诱入那些人的圈套了。 他不是那种死守着规则不放的人,简单的说,一个半恶魔能够做得像人类那样好,他就应当尊重他如同其他的人类同伴,只是,人类的想法往往不跟着自己的理智所转动,他越想要控制,越是控制不住,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地狱之门带来的负面作用,但他就是不由自主的想要回忆那些温暖的场景,就像是人在寒冷的时候,会不自觉的靠近火炉。 他想起了他童年和少年时待过的庄园,黝黑的山丘,深绿色的密林,透明的溪水,刺目的阳光,就和所有拥有庄园的贵族那样,他们在庄园中也饲养有猎犬,在每个猎狐季节,这些猎犬就会被成群的放出来,它们奔跑在绅士的马前,身后,为猎人们衔回兔子,或是追逐受伤的狐狸。 当然,能够成为威廉少爷的小狗,那两只猎犬的待遇与它们的同伴也是完全不同的,在狩猎季之外的时候,猎犬只能被关在一处虽然不能说狭窄,但也不是多么宽阔的狗舍里,它们吵吵嚷嚷地在贫瘠的沙地里跑来跑去,虽然在训练和放风的时候它们也能肆意奔驰,但比起威廉的那两只猎犬来说,它们的自由少得可怜。 威廉的两只猎犬也似乎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地位,它们走起路来总是昂首阔步,神采意义,活动范围也很大,从庄园的前后庭院到屋子内外,在非常冷或者是非常热的时候,它们会跑进室内,寻找一个温暖,或者是阴凉的地方,懒洋洋的躺下,但在气候适宜的时候,它们就会跑出屋子,奔跑和玩耍自然是必不可少的,狗儿们还有一个相当热衷的运动,那就是挖洞。 直到今天,威廉还能清晰的记起,他曾经坐在书房的窗前,津津有味的看着那两只狗在庭院的某一处挖洞,从早上挖到中午,从中午挖到晚上,弄脏了它们因为食物和水都足够充足而比同类丰厚光亮得多的皮毛——狗儿挖洞往往有三个理由,一是为了狩猎,它们会从地洞中,刨出蛇,刺猬,和鼹鼠,然后叼到人们面前寻求奖赏;第二就是为了埋藏它们珍贵的宝物,也就是吃剩的骨头,和玩具;第三嘛,就是纯粹无聊用来打发时间的,那些在挖洞过程中,伴随着呼吸不断抽动的小鼻子,扑扇着或是耷拉下来的大耳朵,杏核般的黑眼睛,摇晃个不停的尾巴,仿佛就在威廉面前。 利维并不知道威廉在他身上想起了孩童时养过的两条猎犬,就算知道了,半恶魔也不会在意,人类经常以己度人,认为他们将恶魔骂作畜生,骂作渣滓,骂作粪便,恶魔就会愤怒不已,但这些愤怒中,有多少都是被表演出来的呢?事实上,恶魔只有,在捕猎失败的时候,才会感到愤怒,无论对方是通过欺骗的手段,还是强大的实力,又或是单纯的好运气,祂们会感到挫败,然后怒火万丈。 任何口头上的伤害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无关痛痒,何况有多少恶魔,祂们原本的形态就是狗、鳄鱼,猴子或者是如利维这样的猛兽,人类的咒骂对他们来说就像是平铺直叙地说出祂们的另一个身份,像是你对一个人说,你可真是个人——难道他会因此感到沮丧或者是难过吗?当然不会。 此时,利维已经恢复了一部分恶魔形态,这种形态对他的负担不大,就是看上去有点可怖,因为他从手肘往下都变成了豹子的利爪,这种爪子还与普通的豹子略有不同,更大,也更尖锐,指端伸出来的爪尖,就像是一柄弯曲的小匕首,他脱掉了外套,就像是一个偶尔不得不干些体力活的绅士那样,认认真真地朝着地面,干了大概有半小时,他挖穿了大约有八九尺的砂岩层,威廉听到了甬道打通的声音,正有一些沉重的东西夹杂着细小的砂砾嘭嘭落在地上。 “伦蒂尼恩先生?” “我很好,”利维捏亮了自己的蜡烛头,他的这根人指蜡烛可要比威廉手上的那根有用得多了,它所散发出的光亮照亮了周围三四尺左右的地方,他将蜡烛交在威廉手里,威廉看到了距离他不远的地方正有一个不大的凹陷,黑洞洞的,看上去就像是一口干枯的井,但新鲜的泥沙味告诉他,这正是刚刚由半恶魔刨出来的一条垂直甬道。 “从这里到下面的地面,”利维靠着他说道:“如果你攀着边沿再往下跳,也只有六尺, 你能自己能跳下去吗?” “能。”威廉说,他学着利维的样子,将外套脱掉,但是将毯子系在了腰上,然后向着那看似深不见底的洞口跳了进去,跳进一个甬道,最恐惧的地方莫过于不知道它有多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开始?应当做出怎样的姿势才能平稳落地,但既然利维已经说得很清楚,威廉跳下时并不困难,他大约估计着应该碰到地面的时候,双足确实碰触到了坚硬的东西,他立刻蜷缩身体,在落地的冲击力传来时,他向着一侧倒下,顺势在地上打了个滚,威廉撞在了墙上,但稳稳地卸掉了那股力量,只是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噼里啪啦地都落了他一脸。 他下意识的屏住呼吸,闭紧嘴巴,不得不说,这个举动真是正确极了,因为他马上看见了——这里到处都是发黄的骨骸。 这里是纽斯蒙德修道院的地下墓穴,正如俱乐部的前辈所教导威廉的那样——不谙内情的人或许会以为,那些达官显贵,或者是稍微有点能力和财力的人,都会竭力将自己与亲友的尸骨埋入教堂或者是修道院的目的,纯粹是为了他们的信仰。 但事实并非如此,食尸鬼、小恶魔,以及其他精怪都有可能掘开人类墓地,从棺材中拖出不幸的死者吞噬或是亵渎,一些巫师,黑神父或者是黑牧师,也会从墓地中挑选他们所需要的祭祀用具和材料。 为了保证自己长眠后的安宁不被打搅,他们当然会选择有神圣之力屏障的修道院或者是教堂,只是修道院和教堂的土地就算再广阔——去除必需的建筑,比如说教堂和宿舍,还有马厩,工坊,仓库,菜地和庭院等等,留给墓地的空间实在是没多少。 一两年当然没问题,几十年也能将就,一百多年也能支持,但几百年累积下来,那个数量就非常可观了,尤其是,欧洲大陆与大不列颠岛,在十三世纪的时候,曾经遇到过黑死病的大清洗,十户九空,在十五世纪之前,更是硝烟不断,领主对领主,领主对国王,国王对国王,那时候似乎每个地方都在打仗,越来越多的尸骨需要得到安抚与埋葬,修士们实在没有办法,只能将尸体搬进教堂——也就是,圣博德修道院中的那种场景,在经过木乃伊化后,一些有德的人可以与圣骸一起被悬挂在礼堂的天顶上,但就算这样,也依然腾不出多少空地,怎么办呢?一些修士就说,我们来挖个地下陵墓吧,当然这也可以,很多大家族都有着自己的地下陵寝,犹如一座六尺之下的宫殿,空旷而宽大,但这样的情景也没能维持多久,很快,地下陵墓也被装满了。 于是修士们,再次想出了一个更好的法子,那就是白骨化,也就是说,等到自然腐烂,或者是直接烧煮,煮到只剩白骨,然后将白骨取出,用铁丝按照生前的状态重新组合起来,将它们堆叠起来,摆摆整齐。 只是这些修士们大概也没想到,某些死神大力眷顾的地方,甚至发展出了人骨教堂或者是人骨修道院,也就是说他们将人骨做成了装饰教堂的各种饰品,座椅,扶手,吊灯,祭坛或是水池——无所不有,纽斯蒙德修道院暂时性还没有糟糕到这个地步,但也看得出,这里的骨殖也经过了三番两次的整理,最显著的就是,一部分骨殖已经没有办法按照一具具的方式来排列,而是分门别类,颅骨和颅骨堆在一起,腿骨和臂骨像是柴火一样被收拢起来,捆成一堆,其他细小的骨头则被堆成一个个白色的小丘陵,刚才威廉就是摔在这些东西上面。 “可以这么说吧。”利维说,“纽斯蒙德修道院,也可以说是纽斯蒙德庄园的。”威廉怔了一下,随后他才想起来,既然伦敦的妓院里几乎每天都要死人,无论是因为兴奋过度而猝死的客人还是被客人虐杀的妓女,又或是争风吃醋的白痴和犯了蠢的老鸨和皮条客——如果他们有些资产或者是有几个朋友,那还算好,没有,就只能扔进泰晤士河。 纽斯蒙德庄园,每天都要迎接上百个客人,难道这里还真能保证每个人都安然无恙,好好的来,好好的走,怎么可能?这里用来吸引人群的就是无需顾人世间的任何规则,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既然如此,这里就不可能没有死过人,那么那些死者呢? 威廉已经看到了,即便光线昏暗,那几具骨架依旧白得刺眼,旁边灰黄发黑的骨头完全无法与之比较,想来,他们就是用于修士相同的方法处理了尸体,然后搬到这里,这里有上万具尸骨,多几具少几具,谁能知道?而且不需要多少天,它们就会发黄,变脆,和这里的同类一起慢慢的与泥土同化。 第350章 卡洛琳夫人的幽魂(9)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威廉并没有感觉到多意外,所有的罪行都不可能是形单影只的,它必然会有过去、现在和未来,就如同一根根深蒂固的藤蔓,果实必然是花朵缔结的,花朵能够盛放,必然有着叶片的滋养,叶片生长在稠密的枝条上,枝条则附着于强壮的主干,主干之下,是深入泥土深处不为任何人所窥见的巨大根系。 只是当半恶魔像是玩笑般的向他指出,墙面上曾经悬挂着圣物的地方留下的斑驳痕迹——当然现在这个地方已经是一片空白,还有天顶上描绘着的经文——现在也已经被破坏殆尽了,还有在黑暗中隐约闪烁着的淡金色光芒——这些倒还是残留着一些,他还是免不了感到一阵心痛,他想要说服自己,能够做到这些的未必只有圣植俱乐部。 但这么说吧,诺丁汉是一个教会势力相对衰弱的地方,因为诺丁汉郡的财富基本上都来自于地上和地下,地上是纺织业,地下就是矿产,既然需要开发矿产,就必定需要大量的矿工,矿工与同样遭受到剥削与压迫的农民和工匠又有不同,他们的痛苦与死亡,不是经年累月的劳作带来的,而是坑道崩塌,积水,又或是毒气,一个矿工的死亡几乎就代表着一个家庭的破灭。 而在这个时代,是没有所谓的抚恤金或是工伤补偿的,民众们也不是傻瓜,一发现下了矿就会变成快速消耗品,他们当然会拒绝,不过这里的领主,商人和贵族,还有教会,当然有他们的办法——为了得到羊毛,这些贪婪的恶徒都可以驱使着“羊”去吃人,在诺丁汉他们也自然可以施展同样的手段,不过是“矿石”吃人罢了,驱逐,诬陷,勒索,高利贷……总有一个圈套在等待着一根合适的脖子。 罗宾汉究竟是不是真的存在还不好说,但去掉那些神话的部分,翻阅真实的记录,你们会发现诺丁汉的反抗运动从来就没有消失过,只不过时起时伏,那些振臂一呼从者如云的起义者们不但会攻击那些矿主和商人,以及他们的靠山——那些贵族与领主,还会攻击教会麾下的教堂和修道院,他们是没有信仰吗?当然不可能,在那个世纪,不可能没有信仰的人,只是,他们的信仰永远无法抵消他们在现实中所见到的悲苦与残虐。 教会,教会也只不过是分享民众血肉的野兽中的一只罢了。 乔治三世创立圣植俱乐部就是为了对抗教会,他当然不会去选择那些教会势力完全不可动摇的地方,毕竟初创的时候,圣植俱乐部还只是一股孱弱的幼芽,根本经不起摧残,最初的成员都是王室或是与王室较为亲近或是同样对教会有所不满的大贵族们——所以全英国的四十三个郡,迄今为止,也只有十九座圣植俱乐部,它们无一例外都在教会力量不足甚至空白的地方。 威廉也想要说服自己,事情可能还没有那么糟糕,圣物,圣水和符咒,经文,也可以通过欺骗或是胁迫的方法得到,但他也知道这种可能性不是很高,毕竟无花果俱乐部距离这里不到三十英里,两座城市比邻而居,你要说他们对这里的情况一无所知,绝不可能,只能说,要看无花果俱乐部的领导者们究竟是坏还是蠢了——坏到可以为了权力与利益舍弃对女王陛下的忠诚和圣植俱乐部成员应有的道德与良心,或是蠢到被下面的人架空,完全没有意识到身边就埋藏着一颗剧毒的炸弹。 “哦,原来他们是这么做的,”利维说,他再度点亮他的蜡烛,让威廉也可以看到,威廉先是吃了一惊,因为他看见了卡洛琳夫人,随后他就明白了过来,那不是卡洛琳夫人,而是那个假冒卡洛琳夫人幽魂的家伙,半恶魔正屈膝跪在她的身边,将她翻过来,她原本面朝地面地俯卧着,身下是一块石板,石板上是个小雕像,还有枯萎的花朵,干瘪的果实,碎裂的面包和应当装着酒液,但已经空空如也的小杯子。 “这是露西夫人。”半恶魔说道:“一个幽魂,存在时间要比卡洛琳夫人长得多,谁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人们开始祭拜她,有人说她是一个在大饥荒时逃入地下却被饥饿的人们分而食之的女孩,也有人说她是个为了逃脱大审判而潜入此处的女巫,还有人说她是伊莎贝拉王后——她和情夫罗杰·莫蒂默杀死了爱德华二世,当然那家伙也不算什么好东西,后来爱德华三世在他们于此幽会时经过隧道杀死了罗杰·莫蒂默,伊莎贝拉最终被囚禁在他处——后来她死了,但灵魂却来到此处,与她真正的爱人同眠——我想,”利维有趣地说道:“那些人的灵感或许就来自于此。” “但诺丁汉的地下世界是从四世纪开始存在的,露西夫人也是如此,所以,”他拂去雕像上的灰尘:“她应当是曙光女神露西娜——古罗马的女神之一,当人们不得不深藏地下的时候,他们渴望的大概就是这些——光明、新生和希望。” “你是说他们在崇拜异教神明。”威廉有些困惑:“这不是什么大罪。” 灰侦探 第106节 “现在所有的异教神明都遭到了扭曲,不是恶魔,就是精怪,”就像是宁芙与水泽女妖,利维擦干净小雕像:“他们利用了露西夫人的力量,”他检查了一下那个假冒者的身体,果然看见了她胸前佩戴着的另一尊小雕像,“这不是来自于地狱的力量,所以也很难被教士或是驱魔人捕捉到,”这种借用并不罕见,就如比比安娜,她是从养母那里“借用”了食尸鬼的力量,但这种借贷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她已经失去了大部分自我,才会在爆炸的时候不奔向出口而是回到——祭坛,因为对于露西夫人来说,这里才是她的神殿和力量源头。” 第351章 卡洛琳夫人的幽魂(10) “她死了吗?”威廉问道. “死了,”利维说,他开始动手搜检这位女士,身上的衣物,口鼻,指甲和其他可能留下蛛丝马迹的地方,威廉靠近了他,完全是下意识的为他举着蜡烛,他忘记了,这种蜡烛只能照亮持有人身边的一切,却无法为持有人之外的人照亮,同时,利维是个半恶魔,他能够在黑暗中视物,完全不需要额外的照明。 但他看见死者的面孔时,还是不禁露出了一丝怜悯之色,虽然她就是将他引到这个死地的罪魁祸首,但她实在是太年轻了,可能只有十八九岁,带着花环,头发蓬松而蜷曲,五官上至少与卡罗琳夫人有着七八分相像,或许就是这个原因,她才被派来扮演卡洛琳夫人的幽魂,她的脖颈上挂着小雕像,我们已经说过了——露西夫人的雕像,以及一根金链子,链子上挂着一颗水滴状珍珠的项坠,身上穿着白色的长袍,手腕上套着金镯,镯子上刻印着放射线——象征着光,利维看了她的手脚,确认那个细腻与白皙程度绝对不是普通的工匠或者是农民子女所能有的。 也是一个自大的蠢货,利维在心中说。 在欧洲以及英国,异教崇拜虽然不被允许,但在民间,一些古旧的自然信仰却依然被保留着,像是在窗户边摆一份牛奶,不要踩踏雨后的蘑菇圈 ,用兔脚擦拭新生儿的全身等等古怪的行为——这些当然是不被推崇的,但大部分人也依然在做——甚至一部分还在依照千年之前的习俗豢养精怪,像是曾经的库茨男爵夫人就曾经,随身携带过一个匹克希,这种匹克希可能会被一个家族长久的奉养,他们的家族成员将会得到其中一个或者几个作为随身保镖,避免他们遭到邪恶与黑暗的侵袭。 事实上,除了匹克希之外,水泽女妖,红帽子,黑犬,马形水鬼,雪妖这些精怪,只要它具有一定的理智,和能够控制住自己嗜好人类血肉的欲望,都有可能被大胆的人豢养起来,毕竟,人类对于这种超常的力量一直相当痴迷,但要奉养这些非人类,所要付出的代价也是很高的,一个不慎就会导致整个家族顷刻之间覆灭无余。 但你若是按照他们的家族记录追溯上去(如果你能看到),那么你就会发现,这些家族的祖先都几乎与神庙中的祭祀有关,是的,他们的神灵已经消失,堕落了,但他们还在,他们或许还是一些虔诚的教徒呢,但和他们继续履行血脉流传下来的职责毫不相干。 那些还只是一些普通的精怪,即便在基督尚未侵入这里的时候,他们也只是真正神灵的扈从或者是仆人,露西女士的原身是罗西娜女神,虽然只是一个力量薄弱的晨曦之神,甚至无法踏上奥林匹斯山,也不在十二主神之列,但神明就是神明,即便她现在已经堕落成了精怪,那些隐藏起来的祭司依然可以诱导诺丁汉的民众暗中供奉她。 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露西夫人仍旧保有一定的神力,或者说魔力,而那些早已舍弃了旧日信仰的人们对此一无所知,也有可能是一知半解——他们让一个,多个女性成为了露西女士的仆从,更正确地说是祭司,好来借用她的力量来假扮卡洛琳夫人的幽魂。 不过这些家伙还是留了一个杀手锏的,不仅仅是针对威廉,也是针对这位露西夫人,他们在这里预留了一个随时可以爆发开来的地狱之门。 而就如我们之前说过的那样,恶魔与天使都是耶和华的造物,一对双生子,无论他们如何憎恶对方,这点都不容置疑——耶和华真正的敌人在曾经的旧大陆与现在的新大陆上,而见了异教的神明,无论是天使还是恶魔都会举起手中的武器,与之不死不休。 那些人若是打开了地狱之门,如果只是一些小恶魔还好,若是踏出法阵的是一个大恶魔,甚至是领主,那么作为一个犹如回声般虚弱的神祗余晖,等待着她的命运究竟会走向何方可想而知。 当露西夫人意识到,自己不但受到了那些人的欺骗,还有可能沦为死敌的奴隶与食物时——她的愤怒就骤然爆发了。最先遭到这波冲击的就是她的祭司,在古罗马时期,若是祭司违背了神明的意旨或是自己发下的诺言,就会遭到神明最刻毒的诅咒,具体的例子看美杜莎就知道了,她是雅典娜的祭司,发誓守贞,但强迫她的也是一个神明——海神波塞冬,作为一个人类祭司她并没有反抗的能力,即便如此,雅典娜依然以污秽了神庙与违背了诺言的理由将她变成一个妖魔。 从一个圣洁美丽的女祭司堕落成一个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妖魔,惩罚的力度不可谓不重,而这位假扮祭司的少女,更是从一开始就在欺骗她的神明,她能够死得这样干脆,还是因为现在矗立在这里已经不是露西娜女神,而是露西夫人。 威廉只见半恶魔突然停下了动作,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垂目思考,幸好这段时间并不长,可能只有几分钟,利维就抬起了头:“露西夫人已苏醒了,”他对威廉说,“我不能把你留在这里。” 在她还是一个神明的时候,必然拥有的足够的理智和智慧,懂得分析利害,权衡利弊,如今她已经堕落为精怪,而且正在受骗的狂怒之中,威廉又是一个人类,谁知道露西夫人一旦发现威廉的时候,会不会直接杀了他。 利维可不想赌。 他挽起威廉的手臂,“再往前走,你可能会觉得很难受,”他说,“你还有圣水吗?”威廉点点头,因为他一只手捏着蜡烛,一只手被利维挽着,只能说:“在我右边的外套口袋里。”利维伸手进去,拿出和打开瓶子,让他喝了一口,而后自然而然的将瓶子塞进了自己的口袋。 第352章 储水池 他们向前走过了一百多尺,转过了三个转角,那道不知从何时凝聚在威廉脊背上的的视线才终于不那么灼热,取而代之的是愈发深重的阴寒,这种寒冷并不是冬天的雨雪,或是疾病带来的颤栗,倒像是青蛙遇到蛇那种与生俱来的恐惧与僵硬,威廉只觉得自己的手脚,越来越麻木,越来越沉重,他甚至不自觉的松开了手指,利维接过蜡烛,他顿时陷入了黑暗之中,幸好半恶魔一直有力地握着他的手臂,又有那张荨麻毯的庇护,他还能勉强行动,只是这种压迫感,距离地狱之门越就越是强烈,他感觉自己像是一个身负着全身甲胄的骑士,在齐膝高的泥泞中艰难跋涉,他的头上也像是套着只留着一道细缝的头盔,手上套着铁手套,脚上穿着铁靴子,外界的一切感觉在他这里都是朦胧不清的,他似乎随时都会昏厥过去,只是用自己的意志强行支撑着。 利维终于停住脚步之后,威廉几乎想要直接跪倒在地,但他的骄傲让他的双足牢牢地定在原地,他的眼前重新出现了光亮,只不过那种光亮,并不是来自于人指蜡烛,而是一盏普通的老旧油灯,陶土盘子里残存的油脂少且堆满了杂质,燃烧起来的时候发出了很大的噼啪声,并且散发刺鼻的烟气,灯光也是忽明忽暗,摇曳不定。 但是他终于可以看清眼前的一切了,那是一个四方形的小房间,除了他们进来的通道之外,别无其他出口,看得出这里曾经是一个储水池——只要多人聚居的地方多数都有这种储水池,城堡,要塞或是宫殿,像是诺丁汉这种特殊的地下城池自然也会有,因为此地地下多为砂岩层的关系,地下水资源非常丰富,居住在这些甬道里的人不但能有足够的饮用水,还能简单地洗漱,并且利用这些地下水来酿酒和鞣制皮革。 这个房间的天顶和墙壁都没有什么需要描述的特殊之处,特殊的是它的地面,它的地面犹如一个倒置的四方锥形漏斗,每一面都是向下的台阶,锥形的最底层就是一个出水口,现在的水线大约在第五层台阶,约在总高的三分之一, 当然,从干枯的青苔上来看,在盛水期,它可能会升到到第十一层和第十二层,甚至满溢出储水池。 透过这些青绿发黑的水,威廉可以清晰的看到在水底轻轻晃动着的散碎骨骸,它们是在多久之前留下的?除了始作俑者大概没人能知道——整个水面上都升腾着火焰,没错,就是火焰,但与他之前曾经看到的火焰不同,这种火焰虽然也是赤红色的,但它并不让人感到温暖,甚至无法带来光明——这种说法有点自相矛盾,但确实,它们似乎只是“存在”而已,它们不会为凡人效力,“这是地狱中的火。”利维在他耳边说,地狱中总是燃烧这样的火,它能够灼烧罪人的灵魂,但同时又能冻结一切美好的东西。 半恶魔也没想到,这里的景象竟然会如此壮观——他之前还以为只会是个如他在教养所或是女子修道院的陵墓中见到的那种小孔隙——现在看来,他们倒是相当的大手笔。 “这里肯定发生过什么事情,”利维说道,地上的世界已经足够艰苦,充满罪恶,地下的世界当然只会更坏,而不会更好,战争、瘟疫、饥荒,哪样不能让这里充满了不甘的冤魂呢? 那些修士们应该曾用圣物和定期的祈祷来安抚它们,但纽斯蒙德修道院变成了纽斯蒙德庄园后,这里的主人——无论是杰克斯还是之前的几位勋爵,他们都显然有着自己的小心思,不是决定将这里彻底地净化或许封锁起来,而是将其视作一种危险的储备……可能对他们而言,这里就和个炸药库差不多,维护起来有点麻烦,但必要的时候就能有大用——现在想起来,他们所认识的那位诗人拜伦,或许正是因为没法做出这样的“决定”才不得不舍弃这份可观的遗产,搬迁到村庄里的小房子居住。 在他们决定要在这里打开地狱之门的时候,只要撤走压制的圣物,擦掉经文,再往储水池里投入污秽的引子,譬如未受洗的婴儿,被玷污的圣物,罪人的骨头等等就可以激发起累积了多年的怨恨,破坏掉人世间与地狱之间的那道薄薄的屏障—— 利维已经听到了犹如吹哨子般的声音,旁人听来,或许会以为只是风在穿过细窄的缝隙,但半恶魔可太熟悉这声音了,这是小恶魔在哀鸣,其中还会夹杂着婴儿般的啼哭声,女人的呻吟声或是说不清是什么但一旦被人类听见,就会诱惑着他们循声而去的音调。 他望着与火焰一同翻腾着的水面,似乎已经看见了数以百计的小恶魔跳跃着向这里冲来,小恶魔的异常聚集必然会引起恶魔巡逻队的注意,大恶魔会接踵而至,他迅速的扫了一下水面,确定这样大的缝隙,完全可以容纳下一个大恶魔,若是恶魔领主愿意挣扎一下,也可以钻出来很大的一部分。 半恶魔转头看了一眼威廉,猜想自己与威廉一起向无花果俱乐部或者是临近的几个俱乐部求援是否能够得到回应,无花果俱乐部就算没有全部烂光,但只要有那么一两个人装模作样进行问询,或者提出质疑,他们速度就快不了;至于周边的几个俱乐部,如果今天来的是北岩勋爵或者是威廉.兰姆已经成为了玛哪俱乐部的首领,他的命令或许还能让他们立即行动起来,现在嘛,作为一个半恶魔,利维并不想去自讨没趣。 不过他倒觉得今天他还是有点幸运在身上的,至少他身边的这个还是一个人类。 他伸手挽住了威廉的胳膊,带着他缓慢后退,免得他一个不稳跌倒引起了“火焰”的警觉,地狱之火并不是人世间那种普通的火焰,它比恶魔更早地诞生在地狱之中,比起无机质,它更类似于遵循着本能的野生生物,半恶魔说不好它们有没有智慧,但它们确实可以自行探寻或是搜索。 第353章 露西娜的女祭司(上) 不得不说,利维做出的决定相当正确,他们还没有退回第一个转角,威廉就看到了那些在水面上舞蹈的火焰,他不想说这是火焰,甚至不能说是颜料,因为它就像是某种有生命的平面物质,沿着墙壁一路向他们延伸过来,幸好避入第二个转角的时候,那种红色就不再向他们这里攀援,可能还退回去了一点,只是不知道它是否就如那些隐藏在黑暗中的野兽一般,等着他们回去自投罗网。 “如果你也感到有点棘手的话,”威廉低声说,“那么我们还是先离开这儿。”利维瞥了他一眼,确定他这句话说得发自内心而不是在激将。 “也不是没有办法。”换做其他人,或许会觉得现在的境况简直就是前有狼,后有虎,前方是即将打开的地狱之门,而且他们根本无法判定它会在何时开启,或许留给他们的时间都不在意让他们回到地面;而后方则是露西夫人的雕像,曾经的女神已经沦落为精怪一类的存在,祭司的叛离让祂愤怒异常,原先就足够浅薄的理智如今正是荡然无存——虽然这个祭司从一开始就是假的。 但对于半恶魔来说,驱虎吞狼,煽风点火,他不是第一次做,也不是最后一次,而且有一个相当有利的条件放在他们面前,那就是露西夫人已经被唤醒了——如果露西夫人没有被唤醒,他们还要举行一场仪式,现在的他们根本拿不出仪式所需要用的用具,更提不上人员和配置。 “所以事情变得简单多了,”利维仔细地端详着威廉的面孔和身体,“但我们还是需要一个祭司。” 威廉马上想到了那位倒在露西夫人雕像前的年轻姑娘,“她活着?” “死了,死的透透的。”利维毫无遮掩地回答说,人类也是半恶魔的食物,而半恶魔总是能够精确的分辨出食物的品质,与新鲜程度,威廉这才注意到半恶魔的视线正凝聚在自己身上,他先是不明,而后是愕然,“你没有弄错吧?”他喊道,“我是个男性!” 在公学里,当然也有与古希腊与古罗马文化相关的课程,或者说这本来就是一位绅士必须掌握的知识之一,毕竟这个时代的人们仍旧继承和眷恋着彼时的辉煌,凯撒们的信仰已经死去了,但他们的文化依然留存至今,他当然知道,曙光女神的祭司必须是女性,他肯定是个男人,这一点他确信无疑。 “我可以用一些办法,来掩盖你的性别,你放心,不是永久的,也不会造成什么伤害,只要在短时间内让露西夫人认可你就行了,”这也是因为露西夫人现在已经不是曙光女神罗西娜,而是在人们的传说中苟延残喘的精怪,半恶魔才敢这么说,“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举,”他恳切地道,“如果我不是一个半恶魔,我倒愿意自己来扮演这个角色。”反正半恶魔在必须的时候也可以更换自己的性别,就像是他们的恶魔父亲或者恶魔母亲,事实上,恶魔和天使都不过在这方面受到约束,不过恶魔属于无固定性别,而天使则是无性别。 但他体内既然有地狱居民的血,就别指望露西夫人会对他有什么好脸色?甚至露西夫人都不会去在乎那些正从地狱之门中爬出来的恶魔,一心一意的只想先干掉他这个彻头彻尾的亵渎者。 威廉没能思考太久,毕竟留给他们的时间实在是不多,他们回到了露西夫人雕像所在的房间,利维从身上解开荨麻毯,将它劈头盖脸的照在了露西夫人的雕像上,因为女巫的前身就是祭司,她们编织出来的织物当然也可以被以往的神灵们所接受,他不用担心这短暂的遮蔽会引起女神的不满。 半恶魔抱起那个年轻姑娘的尸体,走去他们之前经过的一处房间,这里可能曾被用于鞣制皮革,沉重而巨大的石头水槽没有被搬走,它足以容纳四个工人围着一起干活儿,足以容纳下一匹强壮的河马,底部沉积着一层黏稠的黑色,只是臭味已经不那么明显。 威廉看着半恶魔将尸体放进石槽中,他看着她被解开了衣裳,然后半恶魔取出了一柄锋锐的匕首,“如果你看不下去”,利维善意的提醒道,“你可以闭上眼睛或者转过身,抬起手,堵住耳朵也行。”威廉摇摇头“总有这么一回的,”他苦涩的微笑了一下,“只是没想到会来的那么快。”他还以为自己总要经过三四次任务,才会遇到这种血腥的大场面,利维耸耸肩,没有多说,他游刃有余地切开皮肤,脂肪,分开肌肉,掰开肋骨,然后从里面取出来肝脏与骨髓。 威廉发现自己的感觉中并没有多少不可接受的成分,或许是因为利维做事的时候,神情严肃,动作轻盈,利落,不像是个残忍的恶魔,倒像是一个医生—— 威廉也曾在剧场看过公开的外科手术表演,说起来,两者还真是不少异曲同工之处,毕竟按照最终的目的而言,利维也是在救人,他救的人甚至要比一个外科医生更多,毕竟,若是地狱之门被彻底打开,谁也不知道这场灾祸的波及范围将会有多大。 可能只有一个纽斯蒙德庄园,也有可能是整个诺丁汉,最糟糕的状况,不仅仅是一个诺丁汉市,整个丁汉郡都会被卷入其中,而在圣植俱乐部与教会,驱魔人伸出援手之前,又会有多少生命成为恶魔的食物和货币? 这位少女死去的时间并不长,但足以让她体内的血液凝固,骨髓是造血的地方,肝脏则储存着大量的血液,这里当然没有碗盆或者其他器皿,但头盖骨可不少,利维迅速地离开又回来,“借用”了几位先生或是女士的一部分,他将骨髓中抽出的血液和肝脏融合在一起,将它们倾倒在简陋的骨碗里,而后,他擦拭干净双手,往里面滴入圣水,圣水一接触到这些死去的血液,就立即发出了轻微的爆裂声,即便这里的光线不足,威廉还是可以看见,从圣水滴入的地方,死血的赭黑色仿佛在瞬间就变成了深红色,又从深红色变成了殷红,更是从固体变成了流体,又从流体变成了液体,最后它看上去与刚从生者血管里流出来的血液毫无二致,利维端着它站在威廉面前:“现在轮到你了,”他说,“先把衣服脱掉 第354章 露西娜的女祭司(中) 在这个时代,一位男士若是在另一位男士面前脱光衣服,要么后者是他的贴身男仆,要么两者之间就有不可告人的关系,当然,若是后一种,是可以将两者一起送上法庭的,但威廉没有一点犹豫的意思,他脱掉外套,蹬掉鞋子,解开马甲,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没有浪费一点点多余的时间,对于这点,利维颇感满意,毕竟在另一个世界中,一点点犹豫和迟疑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恶劣后果,他只想重新找一个搭档,而不是想要找一个拖后腿的累赘。 更重要的是,威廉对他的态度很不错,他毕竟是个半恶魔,如果威廉也和其他俱乐部的那些傻子一样,要么鄙视他的出身,拒绝与他合作,要么勉勉强强的与他组队,但心中还是充满了鄙夷与防备——当然,像是这种人,利维一点也不介意在某个关键的时刻随手推一把,以便尽快结束这种令人尴尬的关系。 威廉的身体,就和所有的英国绅士那样,有着一种不见天日的惨白,利维绕着他走了一圈,直接用手指蘸着那位年轻女士的血,在威廉的身上绘制图文与符咒——站在威廉的立场上来看,他没有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有发生任何变化,他没有多出任何零件,也没有缺少任何零件,他轻轻的咳嗽了一声,发现自己的声音也没有丝毫改变,他询问地看向利维,半恶魔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我们要蒙蔽的是露西夫人,又不是要蒙蔽你或是我。”虽然换了另一个半恶魔会想要借机恶作剧或是弄假成真,毕竟品尝人类的崩溃与绝望是他们的天性——但利维最为骄矜的莫过于他能够并且愿意遏制自己与生俱来的恶毒与刻薄——这也是他两百年来没有进一步恶魔化的最大原因。 在半恶魔动手之前,假祭司的衣服已经被全部取下并妥善地放在一边,没有遭到污损,里面是一件宽大的丘尼卡,也就是一件如同开口口袋般的宽大睡袍,威廉穿上后恰好合身,外面是一件帕拉,按照罗马时代的道德与法律规范,托加(男性正装)不是女性可以穿着的衣服,但贵族女性和祭司可以穿着与托加相似的帕拉,从外表上看,两者几乎毫无区别,也都是一块巨大的羊毛布匹,缠绕在身体上并在肩头垂下,而这位假冒的祭司身上穿的还是亚麻帕拉,留下的余地更多,以便能够折叠出更为密集的漂亮皱褶,现在倒是方便了威廉,威廉本身也是个身形高挑,几乎没有一丝赘肉的年轻男性,利维的手又格外地巧,整理完毕后,竟然看不出有什么违和或是不妥的地方。 利维又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些干瘪的果实,枯萎的花朵,还有酒,这些东西可能是原先居住在这里的民众们供奉露西女士的,这种供奉并不会引起修士的反对,毕竟在这种阴暗窘迫,压抑潮湿的环境中生活,人们的精神可能就跟一根紧绷的弓弦没什么区别,如果他们强求人们不要供奉露西夫人, 若是没有发生什么事情就算了,一旦发生了任何意外,他们就得背负起导致了这种意外的责任,修士们固然虔诚,但也不傻。 利维拿着花朵与果实,在稀释后的圣水里略微碰了碰,花朵就重新焕发出生机,果实也重新变得圆润饱满,酒——实际上这很难说是酒, 只能说是酿酒的地方留下的一点残余,但在圣水的护持下,它也如同花朵和果实一样焕发了新生的光彩,在昏暗的光线下荡漾颤动,波光粼粼,呈现出一种犹如蜂蜜般的金黄色。 “待会儿我教你怎么做,”利维说,他虽然没有生活在一千年年前,但比起人类留在世间的典籍和记录,地狱里的资料只会更齐全,毕竟,如瓦拉克这样的大恶魔还有很多,在基督教会发誓要摧毁所有与异教神灵有关的东西时,恶魔们可不在乎凡人的恫吓与叫嚷,他们非常乐于接手这些被人类舍弃和厌恶的事物——当然这些事物在不久之后就成为了人们只可仰望却无法触及的珍宝,有时候恶魔甚至会用这种知识来诱惑那些渴望追忆与重建旧时文明的学者,就像是利维曾经的养父和老师,他们从恶魔这里学到了很多已经在人世间湮灭的珍贵知识,并且毫不吝啬地将其转授给利维。 威廉庆幸半恶魔并没有为他梳妆打扮,或许正如半恶魔所说,他们只需要让露西夫人相信他是个女性就行了,别人和他自己怎么看,无关紧要,只是他还忍不住问了一句,“这是唯一的办法吗?” “怎么可能呢?”利维说,“我这里至少还有三种方法,不过,保证能够控制住这扇地狱之门,或者说延迟它的爆发的办法,可能就只有两种, 除了现在这个之外就是举行一个仪式。” “什么仪式?” “活人献祭。”半恶魔轻快地回答说:“孩子,女人,男人——尤其是你这样年轻,健康有英俊的男士,如果您愿意,我也可以将您放在那个石槽里,割开你的喉咙,让你的血流满地面,露西夫人同样会为之心满意足的。” “请原谅,”威廉疑惑地问道:“我记得我的老师曾经说过,古希腊与古罗马人或许在很早之前进行过活人祭祀,但伴随着他们渐渐有了属于自己的璀璨文明与庞大的帝国,这种行为就成了野蛮与愚昧的象征,譬如伽太基人会向他们的巴力神献祭孩子和女人,高卢人将他们的俘虏塞进巨大的稻草人里焚烧给他们的神,诺曼人则会将活人宰杀后倾倒在大锅里,而后将大锅倾倒,女祭司从这些血迹中辨识未来的轨迹——以及某些地中海周边的小部落,若是遇见了那些因为海难漂流到了那里的希腊人,他们就会将他们杀死,然后将他们头颅高高的悬挂在木头柱子上好让神明看见…… 而相对的,早在公元之后,古罗马人就开始用动物和人偶来取代活人,露西娜女神消亡在几百年前,那时候古罗马人已经不再采用活人祭祀了吧。” “这个啊……”利维暂时还不会告诉威廉太多的实情,他想了想,举了个例子:“我知道,在古老的远东,一些虔诚的佛教徒会因为想要得到神灵的眷顾而长时间的吃素,也就是拒绝所有肉类,为此他们雇佣的厨师就用蔬菜和果实做出了肉的形状和味道,但如果是你,或是任何一个不受这种信仰约束的人,有人在你面前摆了一盘子真正的牛肉,和一盘子被做得很像的‘蔬菜牛肉’,你会选择哪种?” 当然是真正的肉了。 “对哈,”半恶魔理所当然地一摊手:“神灵也是如此。” 第355章 露西娜的新祭司(下) “祝贺你,我的孩子,”一个轻柔但苍老的声音在威廉耳边响起,是个老妇人,她正在对威廉说话,语气中充满了慈爱与欣慰,仿佛是个老祖母对着自己的孙女谆谆嘱咐:“从今天起,你就是曙光,新生与丰饶之神的祭司了。” 威廉抬起头,努力睁开眼睛,但或许是夏日的光芒过于炙热了,他所看到的景物都是朦朦胧胧的,像是罩着一层层的薄纱,身边的人湍流不息,吵吵嚷嚷,仔细辨认,可以听出其中大部分都是女人和孩子,他的身体自己动了,走向了那座巍峨而又神圣的建筑,在踏入门厅的时候,四周又骤然阴暗和凉爽了起来,他想自己应当已经走进了神庙内部,有晃动的白色影子,那是和他一样的女祭司,她们身着白色的亚麻布帕拉,系着黄金的腰带,露西娜并不是一个显赫和强大的神明,就连神职——新生,曙光和丰饶都只是借助了兄长与姐姐的光辉,她不是十二主神,甚至每年只有一次机会能够踏上奥林匹斯山。 但对于这位女神和她的祭司来说,即便信仰她,愿意向她献祭她的人不多,但这点微薄的信仰,已经足够让她与所有的神明一般,无忧无虑地享有漫长没有尽头的生命与青春。 她和她的祭司曾经以为这种宁静的日子将会持续到永远,命运三女神的纺锤上注定了不会出现任何一根属于神明的金色丝线。但灾难总是毫无预兆地骤然降临,是宙斯的雷霆吗?还是哈迪斯的咆哮?又或是泰坦终于冲破了大地母神的监牢?不,都不是,冲入神殿的是那些无信的野蛮人,他们曾经被罗马帝国的军队碾压与摧毁,高卢人与日耳曼人的奴隶充斥着角斗场,但不知何时,他们再度崛起,并且转换了两者之间的地位。 他们带着自己的军队,民众以及信仰而来,而他们的信仰并不允许第二个选择存在,威廉躲在一个角落里,她不确定自己是否看着或是听着,因为自始至终,她的眼睛和耳朵都像是蒙着一层轻纱,看不清楚也听不明白,每天只能循规蹈矩的跟着其她的姐妹做事,现在也一样,她只能依稀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中充满着愤怒与恐惧,她听到几个熟悉的声音,那是和她一样的女祭司,她们嚎叫着,向女神露西娜祈祷却始终没有回应,被野蛮人的士兵拖出去之后遭受了惨无人道的奸污与虐待,而后他们把她们送上火刑柱,要用火烧死她们。 威廉以为自己在劫难逃,但始终没有人注意到“她”,随着脚步声与尖叫声逐渐稀疏,她生出了一个侥幸的念头——她冲向了神殿的深处,找到了露西娜女神的雕像,不同与人们供奉的那种雕像,这种雕像是纯金的,所以被铸造的非常小,可能只有一尺多高,她一把将它取了下来,用自己的帕拉裹住,然后从庭院的一个密道里逃了出去,她不知道自己在荒野中跋涉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她遇到了一个好人,与他结为夫妇,她将女神的神像埋藏了起来,并不告诉任何人,只是在一场大瘟疫降临的时候,她随着她的丈夫迁入了地下,在收拾包裹的时候,她将神像掘了出来,随身携带,并且在洞穴中供奉她。 这种行为当然瞒不过她的家人,和她的朋友,当他们充满疑惑地问起来时,她看着他们脖子上悬挂着的十字架,“这是露西夫人。”她说,“供奉她吧,她会保佑我们在,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够迎来光明与新生。” —— 利维也给自己喂了一口女巫的药水。 威廉相信他,他可不相信威廉,威廉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几乎可以拿来作为标准范本的英国绅士,他在前二十几年的生活中,从来没有接触过另一个世界,他或许听过一些,但很显然,他的祖父与父亲都不认为,他应当被卷入到这种难以预测凶吉祸福的事件中,他甚至可以说是被保护的很好,所有的灾祸都是在他父亲离世之后,才发生的,既然如此,他怎么敢保证在接下来的仪式中,威廉的思想中不会掠过一丝过往的火花呢,可能是对异教神明的质疑,也有可能是对半恶魔的不信任,更有可能是,并不那么虔诚的信仰中突然就有了那么一点坚定…… 现实并不会给他们第二次试错的机会,既然如此,他就要拿出恶魔们经常耍弄的一个花招了,众所周知,如果你想向恶魔索取什么,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金钱,感情,生命与灵魂。 不过在诸多传说故事中,总有人成功的耍弄恶魔,得到了报偿,却没有付出代价,这种情况有吗?或许是有的,但也很难说,这是不是恶魔的另一种恶作剧,恶魔们最为擅长的一种手段就是制造幻觉,半恶魔也能,只是短暂的幻觉恶魔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支撑,但长久的幻像,譬如说,让一个人以为他真的达成了所愿——他成为了一个国王,迎娶了公主,他四处征伐,百战百胜,他成为了世界之王,即便教皇也要在他面前下跪,他甚至打进了天堂和地狱——像是这种,跨度很长,想象力丰富的幻境,就需要一些特殊的辅助材料了,死藤,苦艾,蘑菇,曼陀罗,鸦片,烈酒,这种从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相当盛行的致幻材料,恶魔们用起来简直就是炉火纯青。 利维让威廉喝了一点魔药,反正祭司们在祈祷前也常有这种行为,一边能够尽快与自己的神明联系——然后为他营造了一段小小的梦境,在这个梦境中,他就是曙光女神露西娜的祭司,并且 灰侦探 第107节 目睹了露西娜从女神堕落为精怪的整个过程。 如今,曾经侵害过他们的恶魔又来了——作为“威廉”唯一的后裔,她重新回到了女神的麾下,向女神哭诉与哀求,希望她能够用神力来庇护自己。 第356章 打起来打起来打起来! 雕像上的织物被移开了,露西夫人重新睁开了眼睛,正如利维所说,女祭司们亲手纺织的布匹披裹在神像身上,神明并不会因此感到愤怒,因为神灵的雕像有时候也是需要进行移动的,可能是为了修缮神殿,或者是搬迁到一个新的地方,而在移动的过程中,为了避免让神灵看见不该看的东西,或者是被神灵所注视,人们就会谨慎的用一块宽大的帕拉或者是托帕将雕像包裹住(这主要看他们是男神还是女神)。 或许有人认为,被神灵注视并不是什么坏事,当然,有可能是好事,但这种好事对于当事人来说可就未必了,毕竟神灵的愤怒与喜悦都是那样的沉重,犹如山裂,犹如海啸,当它们像一个凡人倾泻而来的时候,凡人根本就没有拒绝或是逃避的可能, 最鲜明的例子——神王宙斯,掌握着天空与雷霆,那么被他注视并爱慕着的凡人有谁得到一个好下场了吗?塞墨勒被雷火烧死,卡利斯托被驱逐而后便变成了熊,伊娥被变成了母牛……伽倪墨得斯本来是一国的王子,却被宙斯变化的老鹰带上了奥林匹斯山,成了众神的侍酒者——这就是一桩好事吗?远离了他的家乡,远离了他的父母,远离了他的亲朋好友,他于众神来说,甚至不如一个奴隶,一个普通的女仙或者是神仆都有可能将他随手扼杀,他能够活着,完全仰仗着宙斯对他的庇护.一旦失去了这份庇护,等待他的就是生不如死。 即便到了奥林匹斯的众神已经几乎完全消亡的今日,已经堕落成了露西夫人的露西娜女神依然掌握着,对普通人类生杀予夺的权利,那份残存的力量犹如傍晚时分的余晖,看似随时都会消失,却依然可以映照到每个人的身上。 利维的药物让威廉得到了一千多年前的女祭司的部分记忆,又借助死者的血让他拥有了这位祭司后裔的气息——这才混淆了露西夫人的认知,起初的时候她或许还有点迷惑,但等到威廉点燃了炭火,又往里面投入香料——幸好,他们这次出来,像是举行仪式之类用的香料几乎是必备的,几克昂贵的乳香被投入火焰之后,半恶魔甚至能够从荨麻毯的缝隙间,看见露西夫人的雕像露出了惬意的神情,毕竟在堕落为露西夫人之后,供奉她的人中就没有贵族和君王了,只有贫寒卑贱的平民,这些在一些时候连自己都难以保证衣食无忧的人们能够提供得出酒,花朵和果实给她,就算得上相当虔诚了,珍贵的乳香它可能很久都没有接触过了。 酒和香料的混合物被威廉倾倒在一块柔软的丝绸上——这块丝绸还是他从衬衫上撕下来的,然后用这块丝绸擦拭露西夫人的雕像,这也是女祭司们的每日功课,用掉了最后一点干净的丝绸后,威廉伏下-身体,亲吻雕像的双脚,继续摆放鲜花,果实这些微薄的祭品,他甚至还记得调整了一下花朵的方向与姿态,让最美的一面朝向雕像,整个过程做下来不仅如同行云流水般的流畅,动作甚至称得上优雅从容,唇边的微笑还带着少许女性的妩媚。 半恶魔不免感到可惜,现在的照相技术依然局限在那套巨大繁琐的设备上,不然的话,这个形象倒是相当值得记录下来留念,不过他也只容许自己放纵那么一小会儿——储水池的方向传来了越发浓重的硫磺气息,空气在颤动,叫人浑身颤抖的嘶嘶声与抓挠声也愈发清晰,层层叠叠的冰霜沿着天顶与墙角蔓延过来, 黑暗中闪烁着星星点点的光芒——那是地狱之火的火星,碰到哪里,哪里就会被腐蚀。 地狱与人世间之间的缝隙已经岌岌可危,随时都有可能碎裂,不,不用在说随时了,它已经被撕开了,这种感觉相当地难以形容,就像是有什么东西终于在不断地重压下爆裂了,里面充盈着的东西正要汹涌而出,利维不再等待,他一把拉下自己身上的荨麻毯,猛然从身后伸出残破的蝠翼——露西夫人的雕像眼珠一转,立即就盯准了他,但还没有等她做出反应,半恶魔已然凌空而起,他一把抓住了正匍匐在雕像前方的威廉,飞了起来。 虽然房间连带甬道的宽度实在不怎么适合飞行,尤其是他的蝠翼展开后超过了九英尺(单只),但半恶魔的飞行原本就不是物理性的,而是魔法层面的,他一头撞进了黑暗中,身后传来露西夫人狂怒的嘶吼,半恶魔可以感觉到正有什么庞大的东西正在朝他碾压过来——如果说,之前那些家伙只是用一个假冒的祭司来偷窃女神的力量,现在他索性是在露西夫人面前掠走了她唯一的一个祭司,他现在只能盼望露西夫人已被怒火冲昏了头脑,失去了所有的理智和判断能力——他确实做得过分了点,如果激怒的不是露西夫人而是女神露西娜,那可真是有点不太妙。 幸好这次利维又赌赢了,虽然紧紧坠在他身后的力量尖锐,恐怖并且浩大,几次都差点被它捉住和吞没,但无法思考就意味着力量的驱动方式必然笨拙迟钝,何况祂们之间的距离确实很近,近到仿佛转瞬之间,利维就看见了打开的地狱之门,小恶魔正在从里面蜂拥而出,大部分只有着下颚的脑袋在空气中嗅来嗅去,它们嗅到了半恶魔,人类和圣水的气味,正在变得兴奋异常,在它们的认知中,这三者混合起来,就意味着它们就算吃不到最新鲜的那一口,也能尝到一顿丰盛的残羹剩饭,一些小恶魔甚至不自量力的张大了嘴巴,露出了一排排的细密利齿,希望食物能够直接撞到它们的嘴里。 利维确实撞了过去,带着威廉,但他不是直接撞入了裂缝,也不是撞进了小恶魔堆里,他很清楚如果他撞进地狱之门,那么结果就是他会连人带着威廉一起坠入地狱,虽然半恶魔即便坠入地狱也未必没有脱身的机会,但他之前踏入这里的时候,就看得很清楚,地狱的火焰是浮动在水面上,而不是从水中升腾而起的,他提起了没有收起来的荨麻毯,迅速地兜头一挡,猛地撞进了水面。 倏然消失的气息让小恶魔和火焰为之迷惑不已,它们没能抓住任何东西,当它们企图四处搜索的时候,露西夫人也到了——祂们是真正的死地,一见面,就恶狠狠地撞击在了一起,无论利维还是威廉都已经能够被抛在了脑后,祂们只能看见对方——整个房间连同周围的地层,都在晃动,碎裂,但此时利维已经带着威廉,从那个小小的出水口钻了进去。 这个连通着地下河流的水道,至少也能容纳一人进出,毕竟一旦发生拥堵淤塞,还是要有人下去清理,有些地方因为沉积和碎裂的石块有些狭窄,半恶魔只需要一爪就能直接撕开,只是威廉免不了要受一番撞击与擦撞的苦楚。 利维带着威廉冲上了河面,他从水面探出头来,这里居然还有着星星点点的微弱光亮,这些光亮来自于一些发光的菌类,这里没有多少人工痕迹,当初勘探这里的人也可能只是发现了这处河流,然后直接将水源引入了甬道,并没有继续探索的意思。 地下河有时深,有时浅,水道也时窄时宽,一些前宽后窄的地方可以将人直接卡死在里面,不过利维不是人,这些障碍对他来说不值一提,他要带着威廉尽快离开这里,因为地下的震动已经越来越明显,露西夫人可不会和那些从地狱爬上来的杂碎好好说话,恶魔也不会,这可能是祂们少数无法妥协的事情之一——这必然是一场生死之战。 让半恶魔感到惊喜的是,在穿过了一个格外幽深细长的区域之后,他竟然看到了人类的痕迹,一根铁索,他沿着铁索往上望,还看见了少许微弱的星光,他马上意识到,这是一口汲取地下水用的水井,他拽着铁索,拖着威廉爬了上去,果然,他才从井口露出头,就感觉到了带着寒意但干净的风正在拂过头发和面孔,就算是半恶魔,此时也不由得深深的吸了口气,如果他们扔下了这个地狱之门,直接转身离开的话,现在还不会那么狼狈,不过这样也好,不管怎么说,他和威廉,都不是可以站在原地止步不前的人。 他和威廉身上都是湿漉漉的,尤其是威廉,他身上还穿着女祭司的帕拉,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有着异装癖的怪人,虽然喜欢打扮成这种模样的绅士们也不在少数,但这个样子显然无法去雇佣马车或者是入住旅馆,而且他们还要小心诺丁汉的官员们——纽斯蒙德庄园的……丑闻会波及到多少人就连半恶魔都没把握——还有不知道情况究竟如何的无花果俱乐部…… 所以利维只是将威廉拖上了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橡树,他将威廉放在一根横出来的树枝上,自己坐在另一根树枝上,远远的眺望着纽斯蒙德庄园,他们在庄园进入了地下,但那条地下河将他们送出了很远,现在他们看纽斯蒙德庄园就像是在看一栋笼罩在尘雾中的积木房子。 威廉醒了过来,他浑身上下都冰透了,简直就像是一个被丢进了冰窖的苹果,酥脆得一碰就能散开,他头脑混沌,记忆在女祭司与英国绅士之间反复拉扯——这时候从他的身边递来了一只手,透明的小玻璃瓶子里装着混杂着淡金色光点的血液,他看了看瓶子,那不是他的,那就可能是半恶魔的私藏——他找回了一些威廉的记忆,“谢谢,”他说,“等回到伦敦后,我会还你。” “嗯,要记得算利息。”半恶魔不客气地说,威廉将圣水一口饮尽,思绪和视野才得以变得清晰,他想起来了,自己看见了地狱之门,啊,为了避免地狱之门打开后引发的灾难,他同意了半恶魔的建议——祸水东引——引到被唤醒的旧日神明身上去。 他低头一看,身上果然还穿着那件白色亚麻的帕拉,而且浑身都滴着水,裸露在外的部分几乎没有一块完好的皮肤,不是擦伤、挫伤,就是深色的淤青,他活像是被一百头猪践踏了好几十遍,但他还活着,四肢齐全,意识清醒,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看。”利维说,威廉应声抬头望去,在他瞬间缩小的瞳孔里,纽斯蒙德庄园正在塌陷,可能只有几分钟,它就被无声无息出现的黑洞完全的吞噬了,沙尘弥漫,而后降落,瞬间只留下了一片残垣断壁,而这片残垣断壁也在缓慢的下降,下降,冰冷的水从地面涌出,将所有的罪恶彻底掩藏。 而等到被惊动的人们匆忙赶到纽斯蒙德庄园的时候,他们只看到了一片新生的小湖。 第357章 无花果俱乐部(上) “我们需要换件衣服。”利维说,威廉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自己,心里很清楚,真正需要换衣服的,不是利维,而是他自己。 在甬道间穿行,跃入暗河,一路奔跑,利维当然不可能还是干干净净的,他的头发和衣物以及鞋子都浸满了水,每个地方都沾染着沙土与灰尘,还有一些零散的覆盆子和苍耳,它们就生长在那口井旁,郁郁葱葱,他们走过这里的时候,不免会被勾到,但一位绅士走在外面总归会遇到一些意外,像是遇到盗匪,被野兽追逐,马失前蹄,或者是落进河里,都有可能,他若是向人求助,很少会有人坚决的拒绝。 但反观威廉,一位先生,当然毫无疑问,去穿着一间古罗马时期的女士服装——就算不是每个人都能认出这件帕拉的来由,那么想想看吧,一个身材高大,有着肌肉的男人,穿着一件长背心,外面裹着一条白色的亚麻布床单,赤裸着双臂,小腿,和两只脚——如果说这还不够惊世骇俗的,他裸露在外的皮肤几乎没有一块是完好的,像是被匕首割出来的刀伤,大面积血淋淋的擦伤以及遍布各处的淤青,简直就是一个标准的疯子或是背德者,又或是一个触犯了教会以及世俗的法律的罪犯?除非是认识他并且愿意相信他的人,否则威廉很难想象,有哪个家庭有这样的胆量敢于接待他这样的一个客人, 从他们所在的大橡树上,可以看到,距离纽斯蒙德庄园不远,就有一座村庄,这个村庄并不大,这是,我们所熟悉的诗人拜伦曾经借住过的地方,从他们的高度,很容易就能看到低矮的墙垣,灰白色的房屋,以及黑褐色的烟囱,但威廉很快就将视线转开了,他想到了这里的治安官,毫无疑问,他是个与杰克斯狼狈为奸,沆瀣一气的帮凶,或者说,诺丁汉的整个证法体系都似乎成了这个肮脏游戏中的一环—— 比比安娜不久前才被他们指认为女巫,但他们都知道比比安娜虽然有个女巫的姘头,但她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人类(除了那些被侵染的部分),若不是莱特夫人,她现在已经被烧成灰投入河流了。 至于他们,哈! 利维一开始就没有把这个村庄纳入自己的思考范围,从他们刚来诺丁汉,所遇见的“妻子拍卖”就可以知道,诺丁汉这个地方,无论是思想,还是法治依然相当的落后——几乎迟滞伦敦一百多年,比起外人所说的什么自由和人权,他们更愿意相信一千多年来此地人从出生到入土来一直严格遵循的习惯法与教会法,对于他们来说,法官与治安官的威望可能还要高于天高地远,根本干涉不了他们的女王陛下。 如果他们贸贸然的进入村庄,而后被村民们发现,告知治安官的话,治安官只要告诉他们说,这两个人就是从伦敦来的一对骗子,穷凶极恶,十恶不赦的歹徒,他们就会立刻把他们抓起来,最后是投入监狱,还是处以私刑?甚至直接杀死,都就不是他们所能决定的事情了。 这时候利维甚至有点可惜站在他身边的是威廉兰姆,而不是那位尼克尔森先生,说实话,同伴的道德水准高,对于恶魔是很有好处的,但有时候,他们道德水准如果足够低,恶魔行起事来也会很方便,若是尼克尔森,他肯定不会介意利维大开杀戒,反正在这个时代,仍然存在一个村庄因为瘟疫和其他灾祸一夜之间就荡然无存的事儿。 这么想的时候,利维甚至能够感觉到自己的獠牙正在摩擦着自己的牙龈和嘴唇,属于恶魔的那部分正在蠢蠢欲动,血气翻涌,刚才在地下的时候,他两次接近了地狱之门,又激怒了露西夫人,他不可能不受到他们的影响。 “我们去汉莱顿庄园。”强迫自己回复理智的半恶魔拍了拍自己的同伴,说道。 汉莱顿庄园与纽斯蒙德庄园都在诺丁汉城之外,比起从这里到城里,两者之间的距离反而非常近,只间隔着几座丘陵和一处密林,它们甚至共用了一条溪流,而且此时正好是凌晨四五点的时候,虽然已经有些人被纽斯蒙德庄园的变故所惊动,走出来查看,但在威廉和利维两人前往汉莱顿庄园的路上,除了惊起的一些鸟兽之外,就没有再遭到其他的阻碍。 他们第一次来到这座庄园的时候,这座庄园平静有序,堂皇壮丽,只因为男主人的骤然离世而笼罩着一层淡淡的悲伤,完全符合人们的想象,而他们第二次到这里的时候,这个地方就变成了女巫的巢穴,汉莱顿夫人似乎对他们的造访早有预料,更有着几分有恃无恐——她依仗的是什么呢?或许那时候她就猜到了,这两位客人只怕再也没法离开诺丁汉了。 这是他们第三次踏入这座庄园,还没落地,利维就觉察出了它的不同往常。 他们上一次来的时候,虽然庄园里的其他人——那些仆从、管家、工匠,都在他们的房间里静静地陷入了沉睡,但只要他们还在这里,还活着,那么半恶魔肯定能够听见他们的呼吸声和心跳声,但今天,无论是佣人的房间,还是客人的房间,他们都没有听见属于生者的声音,倒是二层和三层有人在走动说话,这就有点奇怪了,因为按照此时的社交礼仪,一层,多半用于会客和供给仆人们休息,工作,二层一般属于主人,主人的子女和一些比较重要的客人,三层是客房。 你可以说,或许汉莱顿夫人正在接待他的客人呢,但既然有了客人和主人,这间建筑里面最不可缺少的应当是仆人,没有这些仆任,难道这些尊贵的大人们还要自己清扫,做饭,洗衣服吗?在没有现代设施的庄园里,这些人几乎一刻都离不开仆人,仆人对他们而言就和家具一样不可或缺,须臾不离。 利维对威廉做了一个手势,他将蜡烛头轻轻地靠向一个房间的门,只听啪嗒一声,门就开了,他推进去,发现那是一个单人宿舍,按照房间所在的方位,应当是管家的房间——因为管家才有可能单人一间,其他仆人只可能是两人一间或是四人一间,房间里的家具和装饰似乎也说明了这一点——每样东西都井井有条,整齐有序,除了床边的椅子,椅背上搭着一件睡衣,睡帽盖在睡衣上面,小桌上摆着一本打开的书,里面夹着一枚羽毛做成的书签,利维走过去,摸了摸小桌上的油灯,灯油还能流动,表明几小时之前它还被点亮过。 利维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猜想,他带着威廉继续查看了两间房间,其情况大同小异,这里住的人是被突然带走的或者是被驱逐出去的,他们只换了衣服,匆匆忙忙,甚至没有能带上自己最重要的东西,像是衣服,怀表和一些微博的积蓄, 再回到大楼梯(就是门厅后方矗立着的巨大楼梯,通往二楼)前时,半恶魔率先踏上楼梯,威廉紧随其后,利维的恶魔形态是一只豹子,而他在必要的时候,行动起来也有如一只大猫般的悄寂无声,哪怕他的脚上穿着的是皮鞋,而不是柔软的肉垫。 威廉脚上裹着亚麻布,他们这一路走过来,可没有让他找寻并更换鞋子的地方,他轻轻的放缓了呼吸,虽然知道,利维给他的蜡烛只能照亮他自己和他自己的视野,但看到有晃动的人影和亮光时,他还是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不过他完全是多虑了,这些人将房间的煤气灯都调的很亮,好让他们更精细与准确地搜查和劫掠,这让他们很难看清阴影中的事物,而且这里只有他们——汉莱顿庄园的仆人都已经被驱逐了出去,而它的主人几乎也不可能回来了,这个时间段也不会有人前来造访或是拜望——他们非常随意,松懈,并且贪婪…… 第358章 无花果俱乐部(中) 无需利维提醒,威廉也能察觉到那些正在房间里走动,翻检和乘机盗窃、抢劫的人,绝对不是圣植俱乐部的正式成员。 正如我们之前说过的,圣植俱乐部并不是什么人都收纳的,即便你是受害者,是被迫卷入另一个世界的,要成为圣植俱乐部的成员,你首先得有一个姓氏,如果没有姓氏,那么你至少应该有个出身,没有出身的话,起码得有个可敬的职业——如果不是因为半天使与半恶魔中都有女性这个性别,还要加上一条前提——你得是个男人。 但他们所看到的这些人,显然都不属于绅士阶级。 或许会有人觉得奇怪,此时的人们如何正确的分辨出一位绅士和一个平民,乃是一个罪犯呢?这点就要从衣着上来说了,19世纪的纺织业已经非常兴盛,布料已经不如过去那样有价值,但衣服还是要由人来裁剪缝制出来的,一个手艺精湛、技术高超的裁缝要价可不会低,他们也不会接受廉价的料子,因为这些料子只会赶走出得起价的客人——所以就连一些低级官员和普通的商人,小贵族,在定制新衣的时候,都要再三考量,要么是按季节,要么是遇到了盛大的庆典,或者是某个宝贵的面见机会,他们才会去裁缝那里量体。 当然,一分价钱一分货,裁缝们是完完全全按照每个人的体型,尺寸和生活习惯乃至着装场合来做的,绅士们的着装虽然看上去大同小异,白衬衫、马甲外套、大外套、斗篷,高顶礼帽,长裤,背带,皮鞋……但无可否认的是,一个好裁缝做出来的衣服,就是能够让它服服帖帖,严丝合缝,又不会对行动产生任何妨碍,犹如野兽身上的一层毛皮,鸟儿身上的羽毛,或者是攀附在树干上的青苔的,保准合体又舒适,叫人看起来从容优雅,挑不出一点毛病。 这可不是一个工人或者是农民承担得起的价钱,那么他们的衣服从什么地方来呢,如果他们有妻子和女儿,妻子和女儿会为他们做衣服,如果没有,那么他们就会到裁缝铺去找寻合适的二手衣物,没错,那时候的裁缝店是有这项服务的,他们甚至会将二手衣物清洗干净,缝缝补补钉个纽扣什么的。 所以他们在天气炎热时候会穿着宽宽松松的罩衫,在天气寒冷的时候,套着肥大的夹克,或者是粗毛呢外套,这些衣服有一个相当统一的标准,那就是不要求穿着人的体型,瘦子也能穿,胖子也能穿,高点也凑合,矮点反而宽绰——穿着这些衣服的人,看着就是一副松松垮垮,不成体统的模样。 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的那些先生们就都只穿着皮革或者是帆布的夹克衫,下面是极其肥大或是过于紧窄的裤子,裤子的裤脚掖在皮靴里,皮靴上沾满了泥巴,他们的腰带非常宽大,而且是牛皮的,翻着毛边,上面悬挂着形形色色的武器和小皮囊,皮囊里面时常发出叮当作响的声音,可能是钱币或者是药瓶。 而且他们在房间里做事的时候,还会咬着烟卷,提着酒瓶,那种白锡的扁酒壶,只能装着十来盎司的酒,他们时不时举起来放在嘴边喝一口—— 绅士们不会那么做,他们想要喝抽雪茄的时候,都会去专门的房间,一边和自己的朋友谈天说地,一边惬意地享受;想要喝酒,不是在餐桌边就是在书房里,总之,要安安静静地坐着,配上奶酪,冰块,哪怕他单身一人的时候也是如此。 驱魔人则完全不在乎这些,他们原本就是另一个世界中的吉普赛人,他们被这个,充满了规则的社会所排斥,当然也不会去遵守这个社会的法律与道德规范,不过,他们做起事情来还是颇为有章程的,或者说他们也很在乎自己的性命, 威廉听到他们时不时的谈到这里的主人,毕竟一个女巫——嘿,男人们对这个话题就没有不感兴趣的,只不过驱魔人说得要更“专业”一些——他们猜测汉莱顿夫人应该是一个返祖女巫(完全正确),也就是说她的祖先有古祭司的血统,无论是古罗马人还是古凯尔特人,但距离他们最近的一个祭司或说巫师可能有几百年了,而对于人类来说,只要三代不出现异常,他们就能将过往的一切忘得一干二净。 所以当她的父母发现她是个女巫后,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他们可能把她送去了教会或是修道院进行驱魔(他们又猜对了),等上几年,发现她似乎和其他普通女孩没什么两样了,就把她嫁了出去。 而汉莱顿夫人在意识到自己是个女巫,拥有旁人无法启及的力量之后,也没能得到一个导师或者是同类,她可以说是肆意的挥洒着自己的天赋,而她身边的人,要么对这件事情一无所知,要么纯粹就想要利用它,他们只是择日待食,有意让她养成了傲慢自大的性情——以至于那些人想要对她动手的时候,她不比比比安娜好到什么地方去,比比安娜还有她,她却没有另一个汉莱顿夫人。 这些驱魔人还提到了无花果俱乐部,虽然他们说得相当隐晦,但他一听就知道他们所说的绝对不是教会——利维忽然轻轻的握了握他的手——半恶魔嗅到了空气中骤然变得复杂暴躁的情绪分子,威廉.兰姆能想到的他当然也能想到,不过比起威廉的悲哀与愤怒,半恶魔最多的还是幸灾乐祸,想象一下吧,圣植俱乐部从建立到现在还不足百年,伦敦的两座圣植俱乐部倾轧不休还能解释成过于靠近权力中心而不得已为之,远在诺丁汉的无花果俱乐部竟然混乱到了这种程度……天知道另外十来座圣植俱乐部还能有多少乐子可瞧! 已经在水晶宫案件中瞧过一次乐子的半恶魔静静地咂咂嘴。 第359章 无花果俱乐部(下) 但站在无花果俱乐部的立场上,他们并没有做错,汉莱顿夫人难道不是一个女巫吗?她自己都承认了,何况她的姘头还是一个被食尸鬼豢养的杂种,一个食用同类的娼妇——你可以说比比安娜也是一个受害者,她在襁褓中的时候就被红帽子偷出去卖给了食尸鬼,能够存活下来,完全是因为极其罕见的幸运,而不是得到了什么人的拯救,同样的,她如果不接受食尸鬼的教导和“食物”,不和它们一起狩猎,她也不可能活到现在,但对于教会或者是圣植俱乐部来说,这种“受害者”纯属鸡肋,因为如果她将自己的遭遇说出去,不免在人群中引起恐慌,毕竟无论是教士还是俱乐部的成员,都不会耗费那份力气去保护工人或是农民的每一个婴儿,也做不到——而且比起半恶魔和半天使,像这种原本只是人类,只是受到了精怪玷污的孩子,本身而言,并不具备魔力或是其他的天赋,头脑也未必聪明,他们体内野性居多,难以受到约束和管控,所以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直接杀掉。 那等到人们诘问他们的时候,他们该怎么说呢,是说不屑于保护那些没用的“下流种子”呢?还是坦诚自己没那份力量? 教会依然需要这些下等人的奉献,而俱乐部也同样用着纳税人的税金,所以他们只会说,如比比安娜这样的受害者根本就是披着人类皮囊的精怪,他们不值得被拯救,也不需要被拯救。 至于这些驱魔人,只能说,圣植俱乐部与所有的官方机构那样,他们也会雇佣编外人员来进行辅助和收尾工作,尤其是一些他们不太好处理的事情,就像是中世纪后期的军队会招揽一些雇佣兵军团——一些军队的指挥官会给这些有组织的盗匪一些酬劳,也有些指挥官会直接将被占领地的无辜民众和他们的财产作为回报,也就是说放纵雇佣兵大肆杀烧抢掠,这样又可以打击敌人的士气,又可以中饱私囊且不会引发哗变——驱魔人的行为属于后者。 除了避免付出一笔可观的佣金之外,无花果俱乐部以及他们的同伙也是用他们来排查汉莱顿庄园的一些隐患,这里毕竟被一位女巫居住过,谁知道里面有多少无人知晓的法阵,毒药和诅咒?这些东西对驱魔人而言也是有价值的东西,只要得到允许,他们就会设法拿走,给后来的人留下一座干净的庄园。 利维就看见一个驱魔人正在处理汉莱顿夫人的梳妆台,梳妆台从来就是盗匪们劫掠的主要目标,它的抽屉都已经被打开了,镜面也被拆卸下来,看上去已经没有什么好处可寻,但这个老练的家伙只是上下敲了敲桌面和底板,就听出了异样,他抽出匕首,插入夹缝,只听咔咔几声,整个桌面板就被撬了下来,这边桌面板一打开,就骤然跳出了几条细细的黑影——那是周身漆黑发亮的毒蛇,他低低的惊叫了一声, 一挥匕首,就斩断了它们,虽然其中一两只蛇头在落在他身上的时候,还是狠咬了两口,但因为驱魔人几乎都穿着厚重的大外套,或者是夹克衫,这点伤害对他来说无关痛痒,顶多衣服上被腐蚀出了两三个小洞,收获却很可观。 果然,除了那些放在明面上的梳妆盒,保险柜,珠宝匣子之外,在梳妆台的夹层中还藏着几串念珠,几个戒指,一副骨牌,除了这些珠宝本身的价值之外,在它们之间流动着的力量,说明它们并不是普通的装饰品和游乐用具,可能被诅咒或者是祝福过,甚至原本就是圣物。 其他驱魔人都投来了艳羡的目光,有了这份近在眼前的激励,他们干起活儿来更为热切和聚精会神——随后也有几个驱魔人,在护墙板里,或者是吊灯上,又或是大理石窗台下,床柱的一尊雕像间发现了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当然,这些东西无一例外地都施加了咒诅,或者是蝎子,蛇和蜘蛛之类的有毒生物进行保护,在找寻和取出的过程中,也有驱魔人受了伤,譬如,从雕像中抽出一根金链条的驱魔人就遭受了毒火的伤害,这种毒火实际上就是经过女巫们淬炼的地狱之火,她们设法将这种只要碰到有生命的物体就会燃烧到最后的火焰收集起来,藏在一个小瓶子里,一旦有人触动这个瓶子,瓶子就会碎裂,然后地狱火焰就会喷薄而出——这个倒霉的家伙直接被击中了面部,虽然他的同伴立即拿着圣水或者是魔药泼洒了上去,但他的眼睛肯定保不住了,可能还有鼻子,嘴巴,他如果能活下去——不,他应该活不了多久了,恶魔们就像是捕猎山羊的狼群,祂们能够轻而易举的分辨出哪个猎物正处于虚弱的状态,即便他马上洗手不干,跑到某个乡村躲起来都会被恶魔们找到,而后被虐杀,拖入地狱,享受恶魔们为他准备的酷刑大餐——除非他能够拿出足以打动教士们的珍宝,换取一个在荒废的修道院中栖身的资格,或许还能苟延残喘上几年。 不过要是碰上了利维的父亲——瓦拉克那样的大恶魔,别说是他自己,就连整个修道院都要一起跟着遭殃。 可能之前有过协议,这些驱魔人拿走的几乎都是珠宝,钱币,或者是一些小玩意儿,像是证券,票据,地契和文件,他们只要找到了都规规矩矩地归拢在一起,看也不看一眼——可能在这场搜检结束之后,这些东西都要交给无花果俱乐部,这些才是大头,但驱魔人根本不可能认识一个银行家,他也不可能走到证券交易所去要求兑换票据。地契和产证也是一样,这些都需要在正规体系的默许下才能变成可用的资产。 利维发现他们其中确实有一个首领,首领走来走去,视线不断地掠过那些兴奋的手下,可能就是担心有那个目光短浅,利欲熏心的驱魔人犯下了这样的错误。 但就在他刚刚转身离开的时候,就有两个驱魔人为了一串玫瑰念珠的归属发生了争执,一个人说是我先发现的,一个人说是我破坏了上面的机关,他们吵吵嚷嚷,甚至动起手来,而首领也不得不转身回来,插进两者之间想要为他们说合,三个人推推搡搡,一下子就跑到了走廊上,他们的声音越来越高,动作幅度也越来越越大…… 而就在此时,威廉的耳边突然响起了半恶魔戏谑的短评——“看来也不都是一群酒囊饭袋嘛。” 在最后一个音节落下时,他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根闪烁着灰黑色光芒的小箭,它距离威廉的眼睛可能只有半英寸,却再也无法前进,因为半恶魔伸出的一只手已经牢牢的抓住了它,威廉这才意识到,那三个相互推搡叫骂的人,只是以此为由头——他们发现了他,并且不带一点犹豫地下了手。 第360章 离开汉莱顿庄园 威廉一直以为在危急关头时间的流速会变慢的这种说法,要么是心理作用,要么是文学中的夸张手法,但当他身临其境的时候,他才发现这种说法千真万确,毫无谬误——他睁大了眼睛,不知道是自己的想象,还是真切的事实,他看见半恶魔一伸手就握住了突如其来袭来的短箭矢后,就将它猛地掷了回去,箭矢径直刺入了一个驱魔人的喉咙,其速度竟然比他用弓弩发射出来的更快,这个驱魔人还没有来得及抬起双手,按住自己的喉咙,半恶魔就已经冲入了他们之中。 威廉无法辨识半恶魔的动作,只知道瞬息之间那两个人就飞了出去,一个明显的从中对折,而另外一个头颅猝然向后折去,靠向脊背,眼睛紧盯着身后的墙壁,显然不可能活了——半恶魔的行动并不因为干掉了这三个人而终止,他犹如一头野性上涌的豹子冲入了房间。 而此时,房间里的驱魔人有反应机敏,心思灵活的,还能做出一些反抗,另外几个反应迟钝的蠢货,则还沉溺在珠宝与钱币的耀眼光芒中,他们的头颅滚落在地上的时候,嘴边甚至还带着得意的笑容,他们的双手留在了箱子,柜子或是丝绸里,都没能握住自己的匕首,或者是短枪,一个正在从帷幔上撕下流苏的驱魔人因为正背对着房门,被半恶魔随手夺来的一柄短剑直接刺死在了窗棂上——这一下并不致命,他还在挣扎,因为伤在了肺部,所以从喉咙里涌出的都是粉红色的黏液。 威廉根本追上半恶魔,他只能沿着惨叫和呼嚎的声音一路追去,每进一个房间,房间里的人不是死了,就是失去了反抗能力——而且是长时间甚至可能永久的那种,他们倒在地上呻吟着,也有人用微弱的声音进行许诺或者是诅咒,要么就是威胁。 他们说出了无花果俱乐部的名字,声称自己是被这些老爷雇佣的,并不是那些流离失所无所归依的野狗,因为威廉身上所穿的这种奇装异服,这些家伙将威廉认作了一个同类——可能和他们差不多,也有可能是那些表面光鲜实则腐臭的衣冠禽兽,总之,他们哀求他去向无花果俱乐部求援,也有一些有点小聪明的驱魔人认为告诉俱乐部的先生们,这里有一个女巫的姘头,一个恶魔会让后者的援救更快一些。 这些祈求和威胁反而让原本还想查看一下他们状况的威廉改变了主意。 灰侦探 第108节 半恶魔还在杀戮,威廉第一次感觉到一座庄园里竟然有这么多的房间——实在是一桩叫人无法忍受的事情,幸好房间虽然多驱魔人却不多,他在气喘吁吁的奔上三楼时,血腥的乐章终于暂告一个段落,威廉往自己身上一碰,才想起来自己的圣经,手枪,或者是其他用来护身的东西,可能全都留在了那座甬道里,他手无寸铁,又没有任何可能与半恶魔对抗的天赋,但在迟疑了几秒钟后,这位真正的绅士还是勇敢地推开了那扇虚掩的门。 “利维.伦蒂尼恩先生?”他谨慎地问道。 “嗯,”半恶魔笑了一声,“放心吧,”他转过身来,在幽暗的光线中,半恶魔的一双眼睛闪烁着赤红色的光芒,令人不寒而栗,“我没有发疯,也没有失去理智,威廉,我知道我在做什么。” 利维看见威廉,他举起手指放在唇边做了一个安静的手势,然后走到墙边去引亮煤气灯,这里原先可能是个小会客室或者是雪茄室,房间里没有太多家具,巨大的书桌被推到了窗边,可能是想要为这里腾出更多的空间,地毯上横七竖八地倒着十来个人,他们周身赤裸,一丝不挂。 威廉一眼望过去,就见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在他们第一次造访汉莱顿庄园的时候,这些仆人们为他们开门,拿衣服,牵马,送茶……他们有男有女,有丰满的妇人,清秀的男人也有孩子……威廉的目光短暂地在那个被其他人尽力遮挡住的两个孩子身上——一般而言,庄园雇佣仆人的时候不会雇佣那么小的孩子,这两个孩子可能是帮工,或是仆人的亲眷…… 无论是什么人把他们带进了这个房间,为了避免他们逃跑,或者是反抗,他们的手脚都被打断了,一些人还遭到了相当惨烈的折磨,手指,脚趾,眼睛,耳朵,舌头都有缺损,地毯上掉落着牙齿和一缕缕的头发。 “他们只是普通人,是吗?” “这是狂欢,”利维说,“是普通人没错,但是女巫家里的普通人。”他已经在这个人世间游走了两百多年,而两百多年之前,宗教的力量还如同藤蔓的根系那样深深地扎在普罗大众的心里,人类的思想也要更加愚昧,稍微与女巫、恶魔、地狱牵连上一点关系,对于某些人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一个工匠或者是农民膜拜恶魔,当然十恶不赦的,他不但会被关入监狱,还会被罚没所有的财产——如果他有的话,他的妻儿与邻居都会被作为恶魔的同党一同受到惩处,再往上一点,一个商人,一个磨坊主,或者是一个贫穷的学者,若是证据确凿,波及范围太大,也一样难逃一死。 但如果你是一个伯爵或者是公爵,那就是两回事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著名的女伯爵伊丽莎白.巴托里,爱尔兰人传说她是个吸血鬼,事实上,她只是一个女巫,她利用六百五十名年轻少女的鲜血来保持自己的青春和美貌,事发之后,她的帮凶,一个看门人;孩子们的奶妈;一个老寡妇;一个年迈的洗衣妇都被施以酷刑最后处死,城堡里那些未必全都知情的上百个仆从也无一幸免,统统被绞死在大路两侧的十字架上。 而对于伊丽莎白.巴托里的惩罚是什么呢?即便她坦诚自己的手上已经有了数百条人命,但因为这些人中并没有身世显赫的贵族或者是官员,这份证言被宣称无效,所以她得到的最大惩罚,也不过是被终身囚禁(还是未经正式审判的),由她的一个亲眷来负责看护他,她最后还活了很多年,死得非常安详,终年五十四岁。 所以当利维知晓汉莱顿夫人终于因为她的大意而翻了船,连同比比安娜以及两个孩子一起被无花果俱乐部带走之后,就知道这个庄园里的仆人大概不会被简单的遣散。 汉莱顿夫人为什么那样有恃无恐,甚至敢于接待他们,并且骄傲的说出自己的身份呢?因为她是汉莱顿先生的妻子,她的娘家也并非是默默无名之辈,她还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是儿子,注定将会是汉莱顿庄园的继承人,但她实在是太低估了那些人的野心和贪婪,即便他们和他联手杀了她的丈夫汉莱顿先生,他们也没打算将这笔可观的财富留给这对孤儿寡母。 当然放在明面上来说,审判一个新丧的寡妇,尤其是以女巫这种罪名,放在一百年前或许还可行,但放在这个时候,在法国人已经将人权和自由提上桌面的时候,这种理由就有些亏缺了,绅士们的名誉将会不可避免的受到损害——汉莱顿夫人也是这么想的,但她也应当想到,如果不能够放在明面上的话,那么完全可以暗中行事——就像这次,只要无花果俱乐部能够抹平上面的诘问和责难,他们就可以从从容容,简简单单地将这块肥美的好肉一口吞下,或许他们还能将利维与威廉的死推到这个女巫身上,不不不,只要她死了,所有的罪名都可以由她来承担起来,而他们只要打点的好……打点不好也无所谓,难道上面还能因为一个已经死去的女巫来责怪他们吗? 不过若是如此,庄园里这么多张眼睛和嘴巴……还是永远闭上的为好。“伦敦的驱魔人……”威廉说到一半又自己停了下来。他见过那些驱魔人,虽然也称得上桀骜不驯,但他们的道德底线甚至高过了一些威廉的朋友和同僚。 “狗和狗也是不同的。”利维嗤笑,即便女王陛下已经签字否决了对驱魔人的禁令,但能够进入伦敦的任何一件物品和任何一个人都会经过不止一次的审视和查验,这种家伙可不配进入女王陛下的视线。 “驱魔人就是另一个世界中的吉普赛人,”他看了一眼威廉,“你们这些绅士和官员是怎么看待他们的呢?我说吉普赛人。” 怎么看待?当然是当做预备的罪犯来看待。 提起吉普赛人,人们对他们的最大印象就是总是穿着褴褛但不失艳丽的衣服,乘坐马车,能歌善舞,还会为人算命,但非常擅长和热爱盗窃,事实上,他们带来的罪恶可未必只有这些,除了盗窃之外,抢劫、谋杀、强奸他们什么不做? 经常有好奇心重的小姐会去寻找吉普赛人的老太婆给他们算命,也有生性风流的年轻绅士们想要谋求一夕之欢,但如果他们足够谨慎,又有护卫,那也就算了,一旦他们忽了单,女人很有可能被他们抢走,男人嘛,要么被杀死,要么被留下勒索赎金——只不过后一种情况很少,毕竟吉普赛人也很清楚,若是受害者的家属态度较为强硬的话,他们一整个部落都落不得好。 而且吉普赛人还有一种相当奇特的规矩,那就是无论是偷来的,抢来的,还是骗来的,只要落在他们手上,无论是人还是钱物,就都是他们的,你若是从他们手上带走赃物和受害者,他们不但不会感到歉疚,不安,反而会憎恨你,认为你才是那个十恶不赦的罪人,并想要重新抢回来——这种做法很容易引发各种激烈的冲突——大仲马所写的《巴黎圣母院》中,吉普寨人甚至敢攻打教堂,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而且,迄今为止,人们还在认为是吉普赛人带来了瘟疫,或许真的如此,毕竟他们生性邋遢,四处流荡, 也没有任何卫生意识与防护手段。 驱魔人因为其特殊的血脉,身份和职业,以至于大部分的人都过着朝不保夕,漂泊不定的日子,这点与吉普赛人十分相似,但他们却有着吉普赛人所不具备的天赋与能力——即便受人鄙视,又受人排斥,但从内心里说,他们隐约带着一份傲慢,毕竟只有他们能够看见普通人看不见的东西,与普通人所无法对抗的东西对战,他们能够如同英雄一般地拯救别人的性命与灵魂——这种现实与理想反复拉扯的结果,就是他们又自卑,又自,心灵扭曲得不像话,他们之中固然有克拉玛和莉莲姐妹,但更多的还是自私自利之辈,以及一些简直可以与恶魔相较一二的渣滓。 而且就算是莉莲,她也接受过女王陛下的密令,如果不是有约拿和拉结,除了库茨男爵夫人以及寥寥几个贵人之外,其他的……不过如果是克拉玛或是莉莲,在遇到这样的事儿时,即便没法违逆上头人的命令,他们也会干脆利落地下手——那些无辜的牺牲品至少可以得到一个快速无痛的死亡。 但今天,他们可能遇到了一批最糟糕的驱魔人,他们更愿意在处理掉这些“东西”之前尽情的享受一番,因为这些人注定要死,他们甚至懒得给出一份最后的怜悯,房间里的每个人都是血迹斑驳,伤痕累累,等威廉去帮助这些人的时候才发现,这些人没有大呼大叫,向他们申诉,告饶,是因为这里的每个人都已经被割掉了舌头——一些人已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奄奄一息。 “你还有圣水吗?” “你确定?” “他们是证人。”威廉说,一边接过了利维递来的圣水,他将圣水稀释后,让这些人喝了,这点分量和浓度的圣水,可能不足以让缺损的肢体重新长出来,但至少可以保住他们的性命。威廉又将这些人重新转移到另一个房间里——这个房间他们可能一刻都不想多待下去,又给了他们一些混合着鸦片的茴香酒,安定心神。 他从一个客房里找到了与他身形差不多的一套衣服,鞋子,换上后沿着利维之前的痕迹,一间一间的房间走过去,看到还能呼吸呻吟的人就补上一枪,或者是一棍。 等他回到利维身边,又是那个风度翩翩,举止优雅的绅士了,他又瞧了瞧利维,利维也换过了衣服,不过他没有选择通常的四件套,而是更换了一身猎装,这身猎装做的格外瘦削,贴身,也更能满足他们之后行动的需要。 “无花果俱乐部里有五名成员是非人,两名半天使和三名半恶魔。”威廉说。 “你认识无花果俱乐部的首领吗?他给你什么样的印象?”利维问。 威廉还真认识,“这位首领,曾是我的学长,”他犹豫着说道:“一个虽然平庸,但足够忠诚,沉稳的人吧,”他皱眉,“我很难想象他竟然会堕落到这种程度。” “我倒觉得,”利维说,“你应该希望自己的朋友堕落了,不然的话,等待着我们的,或许会是一个更糟的结局。” 第361章 女巫(上) “我们可能来晚了一点。”利维说。 两名绅士肩并肩的站在一座低矮的山丘上,眺望着不远处的石堡,或者说一个石头烟囱,它的每个窗口都在向外喷射黑烟和火焰。 整个大不列颠总共有十九座甚至俱乐部,其中有三分之二的圣植俱乐部首领依照通常的看法与认知,将俱乐部坐落在各郡的首府或者是繁华的大城里。毕竟俱乐部的初衷就是为了给绅士们提供一个与同好和朋友交谈消遣的地方,就如歌斐木俱乐部——不知情的人只会认为在那里出出进进的绅士们都是一些对圣经植物有着格外爱好的学者或是官员,但也有几位圣植俱乐部的首领认为处于繁华的都市,反而容易引起人们的窥视与好奇——俱乐部的成员中 有半天使与半恶魔,也有一些非人的囚徒和罪人需要暂时关押在那里——所以还是选定在荒僻,冷清,人烟罕见的地方为好。 无花果俱乐部的第一任首领就秉持着这样的想法——无花果俱乐部的前身是一座十二世纪末建成的石堡,但凡在十二世纪到十四世纪建造的城堡,几乎都是防御性堡垒。它的主要职能不是给人们提供舒适的居处,而为了在关键地点安插一个军事要塞,所以无花果俱乐部既不能说是在诺丁汉城内,也不能说是在这座小城里——它矗立在一座陡峭尖细的悬崖上,这座悬崖从侧面看简直就像是一柄刺穿了地面的长剑,“剑脊”上只有一条堪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小径,当然,既然是坐落在“剑尖”上,这座石堡也不会很大,比起其他的堡垒甚至显得十分精巧,六角形的主墙之中只有一座正方形的主塔楼,主塔楼四角都有防御塔,高度约高出城墙六英尺,也就是说,它的总高大约在三十英尺——之前利维说它像是个大烟囱,是因为这所主塔楼以及四角的防御塔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小窗,可能有四十个到五十个左右,长方形的小窗既是瞭望孔,也是射击孔。而此时,这些孔洞就像是巨人在黎明时分睁开的眼睛,每一只眼睛都是赤红的,明亮的,而滚滚的黑烟则从主塔楼的顶端涌上天空。 威廉的面色像是一阵苍白,又是一阵嫣红,不得不说,无花果俱乐部的这一手并不高明,但也因为太蠢了所以才能出乎他们的意料——如之前所说,上层社会是有特权的,你可以对一个平民为所欲为,声称他中了魔或是做了魔鬼的仆从,将他烧死也好绞死也好悉听尊便,绅士和淑女们可能还会乘着马车举着伞来看热闹,但一个如汉莱顿夫人这样的贵妇人? 今天无花果俱乐部以女巫的罪名处死一个可敬的虔诚的女士(别说证据,谁都知道酷刑之下证据,证人和证言都做不得数)难道下次他们就不会以这个名义来除掉其他人来掠夺他们的财产吗?毕竟十四世纪的时候,西班牙的宗教审判庭就是这么干的,但今天已经是十九世纪,即便是教会也没有那个胆量重开女巫审判,何况即便是宗教审判庭,最后也迎来了一枚自己酿造的苦果。 他们当真有着这样的勇气,敢于面对女王陛下的怒火与诺丁汉人的忌惮吗? 当然不,他们可能已经做好了抛弃这里的准备。 女王陛下或许会感到愤怒,他们可能再也没有前程。但从一开始,俱乐部里面的成员多数就是不得志的次子,或者是三子,甚至是幺子。他们为俱乐部做事,但得益最多的还是他们的家族,而他们和他们的后代都有可能要遭受诅咒,并且时刻恐惧着会被恶魔拖下地狱。若是在伦敦。他们还能因为时常侍奉女王陛下而得到女王陛下的赏识与青睐,可在诺丁汉,他们能够更进一步的机会相当渺茫……之前的世界博览会,十九座圣植俱乐部都有年轻人去了伦敦,但结果如何还用说吗? 既然如此,他们倒不如下一个大注,何况除了伦敦,他们也可以去到其他国家——欧洲也有类似于圣植俱乐部的存在,就连俄罗斯也不是不行,再则,诺丁汉的教会只怕也插了一手,有教会的许诺与保证,这些人唯一恐惧的东西——恶魔的侵扰,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而且,若是有教会出面招揽,俱乐部中的半天使与半恶魔也同样有可能背叛俱乐部,毕竟从信仰上来说,教会才是正统。 “别急,”利维忽然说:“最终的胜利者还未可知呢。”他抬起头,嗅闻着空气中的味道,微微的抿起了嘴唇,威廉还是第一次看到半恶魔露出了那样凝重的神情,“事情可能没你想得那么糟。”他按着威廉的肩膀让他坐下,这里的野麦草很高,只要威廉坐下,麦草就能将他的身影完全的遮蔽,利维还给他加了一张荨麻毯,这张荨麻毯可以遮蔽到他身上可能残留的魔法痕迹,免得被精怪或是小恶魔所注意到:“我去看看。” “大概多久?”威廉问道,威廉的怀表也留在了甬道里,幸好他在汉莱顿庄园找到了一枚带在身上,利维拿出自己的怀表看了看:“一个小时。” 他大概估计了一下,如果只是无花果俱乐部的人自己在纵火,他就没有什么逗留的必要,若是他所揣测的另一个可能,那他就更没有逗留的必要了。 借着黎明前的最后一丝黑暗,大恶魔振翅而起,他投入了影子,无所不在的影子。在影子中,他的身影时隐时现,即便有人看到,也只会以为自己产生了错觉,毕竟此时的饮食还不足以给农民们提供足够的夜间视力,等越过了村镇,他的行动就更加方便了,每一块崎岖嶙峋的石头都能给他带来足够的蔽身之处,而火光闪动中影子也在不断的变化。 他在距离石堡还有两三百尺的地方停住了脚步。 他看见了汉莱顿夫人。 第362章 女巫(中) 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利维在心中说道。 好消息是,这场大火可能并不是无花果俱乐部的成员引起的。在看到汉莱顿夫人的时候,利维也已经看到了——从主塔楼的入口开始,经过广场,直到城门的吊桥处,半恶魔粗略的一瞥就发现了十七八具尸体。 一些死者如普通的绅士那样,身着四件套或者是猎装,也有一些死者身着黑色的长袍,很明显,这里的无花果俱乐部确实与教会达成了一致。不然在俱乐部的建筑里就不该有教士的痕迹,从姿态上来看,直至临终的最后一刻,他们还在奋力向外奔跑,仿佛身后正有什么凶残的野兽在追赶他们,不过他们的死因应当是诅咒或者是某种诡秘的力量导致的内脏破裂或者是窒息。 俱乐部中的成员数量固然是个秘密,但并不在机密之列,就利维看到的死者大约就占据了无花果俱乐部应有成员中的三分之一,还不论主塔楼里的人,当然,看看火势,塔楼里的人也不可能有活命的机会。 若是汉莱顿夫人的反扑,确实做到了斩草除根的效果,对威廉和利维来说,反而是件好事。毕竟女王陛下直辖的圣植俱乐部,竟然与所在地的世俗权力者们勾结起来做了这样多的恶事——负责对抗罪恶的机构竟然自己就是一座污秽的沼泽——这着实是个丑闻。 但如果他们都死了,死干净了,那么威廉.兰姆的报告上就能有很大的转圜余地——他可以说是诺丁汉的民众受了恶魔的诱惑与胁迫,才犯下了如此深重的,完全违背了法律与道德,乃至信仰的罪行,被发现后,他们一边畏惧着恶魔的威胁,一边也怀抱着脱罪的侥幸,袭击了威廉.兰姆以及无花果俱乐部。 无花果俱乐部的成员们奋勇抗击待了最后一刻,,献出了他们宝贵的生命——这样说来是不是就好听多了?而且这里的势力出现空白之后,无论是世俗还是“神圣的”那部分,女王陛下都能派出她所信任的人来接手,还有汉莱顿先生的那笔令人垂涎三尺,疯癫失控,甚至失去理智的庞大资产——汉莱顿夫人已经被判定是个女巫。女巫,精怪的私生子(养子),半恶魔,半天使可以被豢养,但绝对不会被看做一个“人类”,也就是说,世俗中的所有动产与不动产,爵位与领地都与他们无关,汉莱顿夫人也不会例外,至于她的两个孩子,就算他们安然无恙,作为女巫的孩子——还要看女王陛下的想法,若是将他们排斥在继承人行列之外,而选择一个汉莱顿的远亲——女王陛下也至少可以从这份资产里分一杯羹,即便只有五分之一或者是十分之一,也是一笔可观的数字,尤其是汉莱顿的土地,矿山——别以为女王陛下就不会在乎金钱,更正确地说,正因为身为君王,她对钱财才会看得格外的重,毕竟有很多时候影响和政策都需要钱财来推动,并且进行下去。 坏消息也在汉莱顿夫人的女巫身份上。 他与威廉原先的想法是,如果他能够从无花果俱乐部中带走汉莱顿夫人,还有她的孩子,他们就是最好的证人。无论是纽斯蒙德庄园之前发生的那些令人难以启齿的丑事,还是无花果俱乐部联合那些世俗间的凡人犯下的罪行,汉莱顿夫人都无疑是最好的一个证人,有她在,任何人提出针对威廉.兰姆以及利维的指控,都只能起到微弱的作用,不管怎么说,汉莱顿夫人又是凶手的同谋,又是受害者,汉莱顿先生又对她的女巫身份一无所知,她知道的肯定比那些人以为的多。 但现在,别说汉莱顿夫人愿不愿意和他们回到伦敦接受女王的质询,为他们作证,就算她愿意作证,那些绅士们也未必愿意相信她的话,他们不会相信一个女巫——在她还是汉莱顿夫人的时候,在她还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和一个绅士的妻子时,她的证言当然是会是有力的,几乎无法被质疑的。即便她确实犯了罪,但只要她愿意忏悔——作为这个金字塔顶尖阶级的其中一个成员,她的话依然会有人愿意倾听。就像是曾经的伊丽莎白.法托里。 但现在她已经是个真正的女巫了,普通人无从分辨,但在教士,驱魔人或是天使与恶魔面前,两者的区别就像是一杯葡萄酒和一杯鲜血——她已经从一个人类变成了一个异类,而人类对于异类总是抱持着十足谨慎与防备的态度。 就连半恶魔也会更小心翼翼一些呢。 汉莱顿夫人也看到了利维,她周身赤裸,没有一点遮蔽用的织物,头发在灼热的气浪下翻滚飞舞,她的眼睛不知道是反射着火光还是确实自己在发光,它们就像是一对猫或是狼的眼睛。 如果不是汉莱顿夫人自己抛弃了衣物,坦然地面对这个世界,那么就只能是无花果俱乐部确实正规而准确地对待了她。 在一个流传于乡间的传说中,曾经有一个女巫在被审判并且处以火刑的时候,在裙子里面藏了四十磅的炸药和六十磅的钉子。当人们兴高采烈的把她绑上火刑架,在她的脚下堆起柴火,然后点火的时候,炸药爆炸,钉子四下飞溅,一下子就杀死了在场所有的人,包括那个拘捕她和审判她的驱魔人,还有周围兴高采烈欢呼着烧死女巫的村民们。 但只要稍有这方面知识的人,一听就知道,这纯粹是村民们自己幻想出来的荒诞故事。无论是驱魔人也好,教会也好,还是圣植俱乐部也好,他们在抓住一个真正女巫的时候,第一件事情就是将她的全身衣服全部脱掉,让她赤身裸体,这有两方面的作用。 第一个原因,是因为在中世纪的时候,人们会认为处女必然是清白无辜的,不可能有罪。所以任何一个处女一旦被指控有罪,被投入监狱的时候就会被狱卒强暴,破坏掉这层完美的屏障,这样对待女巫也是免得有被她迷惑的人,以这个为借口来为她脱罪。 第二个原因就是,只要是女巫,必然精通诅咒、符文、调试魔药,甚至于使用武器,她们身上所藏的任何一件东西,比如一个小小的戒指,也有可能置人于死地。所以一旦她们失去了抵抗能力,抓住她们的人,就立刻会拿走她们所有的配饰,衣服,就连头发也要篦过,因为就有女巫将发丝变成毒蛇,咬伤了看守她的人,从而逃走。更警惕一些的人还会将她们浸入河流,洗净全身。这不是为了让她们变得干净,而是为了冲刷掉她们身上的香膏,这些香膏很可能有迷惑人的成分,也有可能,她们会在身上写上魔鬼的名字,或者是符咒,这些都是她们用来逃跑和反击的手段。 女巫在被囚禁和行刑的时候,身上都是不着寸缕的。直到最后,她们要被送上火刑架了,为了避免有碍观瞻,才会在她们身上套上一件宽松的亚麻长袍。 “汉莱顿夫人。”利维说,同时微微欠身行礼。 “晚上……哦,不,早上好,伦蒂尼恩先生。”汉莱顿夫人回答说,她语气平和,姿态从容,好像她还是那个仪容端庄的未亡人,而不是一个赤裸着的罪犯。 “比比安娜女士如何了?”利维问道。 “她死了。”汉莱顿夫人回答说。 “您的两个孩子呢?” “也死了。”汉莱顿夫人再度回答。她说起比比安娜和两个孩子的时候,就像是提起几个与她毫无关系的陌生人,面容平静,语调和缓。 半恶魔则是在心中轻轻叹气。 女巫的源头是祭司,而在人们还信奉着诸多异教神明的时候,能够成为祭司,就意味着她们已经脱离了凡人的行列。可以说,无论是古希腊还是古罗马时期,或是古凯尔特人的祭司都极度缺乏人性。她们向神明献祭自己的同类,而后代神明行走于世间,代祂们发表祂们的旨意,向人类呈现祂们的愤怒与喜悦。 她们是神灵的代言人,也是祂们的工具,祂们的牛马,直至今日,女巫依然如此,只不过她们的神明已经从那些旧日的神灵变成了如今的恶魔,人们所宣称的女巫的罪行并不全都是虚构的。她们会在黑弥撒或者是献祭仪式中担任主祭或者是辅祭,她们会在仪式中与恶魔交欢,而她们也总是很容易接受恶魔播撒下的种子。她们若是怀孕,并不会对孩子产生多少与生俱来的母爱,只会将它看做恶魔赐予的一顿盛宴。如果这个孩子有幸没有成为仪式中的祭品或者是材料,那么他们在长大之后就很有可能成为女巫驭使的猎犬。 在面前的这个女巫还是汉莱顿夫人的时候,她对她与汉莱顿先生的两个孩子应该还是有些感情的,或许在那些人动手之前,她也曾怀抱着一丝幼稚的期盼,认为自己的身份足以庇护她在这个世界富足而又自由的生活下去。但在这个幻想被残酷的打破之后,她身体中属于女巫的那部分一下子就湮灭她残存的情感,无论是亲情,友情或是爱情,比比安娜和两个孩子或许曾经是她的软肋,但在她感觉到外界的威胁已经迫近她的生命时,就像是一些猫狗会在感到惊恐与绝望的时候咬死和吃掉幼崽那样——她毫不犹豫地就下了口。 但如果无花果俱乐部里面的人利用了比比安娜和她的孩子(很有可能,汉莱顿庄园里没有激烈反抗的迹象),却没有及时的发现她的变化,那么落到现在这个下场也算是咎由自取。 利维已经不提希望汉莱顿夫人去伦敦作证的事情了。一来,现在已经没有那个必要了,就如无花果俱乐部的成员们所想的那样,死人是不会为自己开口辩驳的,接下来应该怎么说,就只能看威廉兰姆德。 威廉应该也没有蠢到将所有的事实和盘托出的地步,女王也不会想要知道她的无花果俱乐部变成了怎样的一个怪物,畸形的树木已经被烧尽,只待雨露落下,新的嫩苗就会重新生长出来,或许诺丁汉将来会变得更好也说不定。 二来,作为一个女巫,汉莱顿夫人是否会愿意回到世俗社会为一个凡人作证还未可知,就算她愿意,那些绅士们又愿意听信,一个真正的女巫和一位上层阶级的贵妇人所提出的条件必然有着天差地别,利维可不想自己付出这份代价,他也没有这个资格——你进我退也罢,讨价还价也罢,最后他都做不了主,又何必多费这份力气。 “您打算往何处去呢?”利维问道。“如果您愿意告知我的话。” 汉莱顿夫人还没回答,就若有所感的看向了身后。 漆黑的石堡,暗蓝的天空,橙红的火焰……此时主塔楼的木梯已经被焚毁(那个时代的主塔楼为了抵御敌人,入口只有木质可移动的阶梯)——她们从空中缓步走下,仿佛脚下踏着一道无形的阶梯,一个身披月色,一个鲜血加身——前者是薄绸银裙,丝线与同样纤细的银丝交织而成的布料,丝绸与金属在天光与火光的照耀下相互辉映,犹如湖面波光粼粼,也像是积雪在星辰下点点闪烁,后者是著名的主教红长袍,它的红色来自于墨西哥的胭脂虫或是红海沿岸的朱砂。 但从式样上来看,它们又显得那样古旧,袖子有切口,外裙前方拉开,露出衬裙。 外面还有一件宽大的黑色兜帽斗篷。这种斗篷可以完美的掩蔽发色,大半张面孔和整个身体,在贵人需要隐蔽身份出去偷情,或者是私会的时候就会穿着这样的斗篷,同时她们还佩戴着面具,人们将这种面具称为莫雷塔。我们之前也提到过,通身由黑色的丝绒制成,没有宝石或者是花边的点缀,不会露出鼻子也不会露出嘴巴,只露出两只眼睛。如果你在肖像画中看到,会感觉戴着面具的面孔被割掉了一块,显得非常诡异。但事实上,这种面具在一个阶段非常受到尊崇,因为它不是用丝带系着的,而是在嘴巴的地方有一只扣子,佩戴面具人需要将这只扣子咬在牙齿间,这样她就没法说话了。 莫雷塔的意思就是黑暗,有时候也被称为哑巴夫人。它能够凸显出女性的贞静与清白——那个时期有很多妓女会在街道上游荡,而一位正派的女士戴上这种面具就不会有人指责她道德低下,有过于风流的嫌疑。当然了,如今是两个恶魔的娼妇佩戴着莫雷塔,就颇具讽刺意义了。 “我来回答你,我们的小朋友。”其中一位女士高声说道,她的声音尖锐而高亢,像是一只喜好啼叫的夜枭,“森林,沼泽,或是岛屿。可爱的小恶魔。只要你能找到我们,找到任何一个女巫,你就找到了她。” 灰侦探 第109节 利维后退了一步再次行礼。这次他的行礼更为恭敬和卑微了一些,能出现这里的毫无疑问的只有威尔士的女巫——威尔士地区距离诺丁汉并不远,她们可能早就听说了汉莱顿夫人的事情,但直到她陷入绝境的时候,才终于出了手。 即便如此,她们也没有想要留下她的爱人和她的两个孩子,毕竟对于女巫来说,她们都只能算是累赘,“我们现在要带走她。”另一个女士说,“你有什么意见吗?” “悉听尊便,女士。”利维老老实实的回答说,他或许可以击杀这两个女巫,带走汉莱顿夫人,但汉莱顿夫人未必会听从他的安排,以及,女巫们最棘手的地方就在于她们就像是个马蜂窝,碰了一个其他的就会倾巢而出,不把你蛰死誓不罢休。 何况女巫还有可能是某个恶魔的姘头,她们与恶魔有时候会是盟友的关系,有时候则是恶魔留下的后手,你永远无法弄清一个恶魔拼命的跟在你屁股后面跑,不惜一切地要把你拖下地狱是为了什么?或许就是因为你只是极其偶尔和无辜的杀死了一个女巫,而且女巫的魔药,也是半恶魔们相当需要的一件东西,即便它们无法与圣水或者是焦油相比,但无论焦油还是圣水,都算是地狱与人世间某些地方的硬通货,女巫的魔药就要易得的多。但如果你胆敢触怒一个女巫,所有的女巫都会拒绝与你的交易,半恶魔并不想自找麻烦。 两个女巫发出了响亮的笑声,一个女巫挽住了汉莱顿夫人的手臂,另外一个则走向利维,利维抬起头,温和但危险的注视着对方,他不会对女巫动手,但如果女巫对她动手,他也不会束手待毙。 “好孩子。好孩子。”女巫柔声说道,特别是在看到了他身上的荨麻毯后,“多么精巧的手艺啊。”她说,然后伸过手来,她的手指又细又长,又白又瘦,留着锐利的长指甲,看上去更像是一只鸟的爪子,而不是一个人的手,她轻轻的摸了一下利维的面孔,就像是被鸟儿的翅膀扫过。之后她更靠近了一些,非常近,她的嘴唇几乎就碰到了利维的面颊。 她在他的耳边轻轻的问道,“还喜欢我们不久前送给你的那份礼物吗?” 第363章 女巫(下) 汉莱顿夫人——不,现在不该再用这个名字了,她已经不再是个凡人,她就像是一只蜕了皮的蛇,或是从蝌蚪变成了青蛙,又抑是一只正从茧里面挣脱出来的飞蛾,她已经彻底的变化,舍去了旧日的躯壳,成为了一个新的更美丽和更强大的存在。 过去的一切当然还留在她的记忆里。但这份记忆就像是一本看了很久的小说,里面描述着另一个人的半生,她的摇篮,她的卧室,她的乳母,她的贴身女仆以及她的父母,她对着空气自言自语的说话,她将死了的老鼠埋进花盆里,她让毒蛇在自己的手指间转动,看见了这些的人立即尖叫着逃走,而她的父母开始大喊大叫,惊恐不已。 她想起了他们常去拜访的那位神父,那位老先生除了喜欢小男孩之外,几乎就没有别的缺点了。他确实虔诚而又勇敢,他为她驱魔,但效果不尽如人意,于是她的父母又找来了新教的牧师,那位胖胖的牧师先生为她做了一系列的治疗,从抽打到冷水浴,从禁食到灌肠等等,但结果还是一样。 那时候她已经意识到自己应该控制自己的力量,不要激起更多的恐惧与厌恶。可惜的是为时过晚,她的父母已经彻底的放弃了她,他们将她放逐到一座修道院里,她在那待了整整十来年,如果不是她的父母在此之后没有生出另一个女孩,她可能会被一直放在那里直到她逃走,或者是寂寂无名的死去。 如今,父母的面孔已经在她的记忆里淡漠,她对他们是感到满意的,就像是满意她的丈夫和两个孩子。她的丈夫对她所做的事情可能会让很多女性感到愤怒以及绝望,但她一直很清楚,她不是被恶魔附了身,也不是一个犯了癔症的普通女人,她是一个女巫。 她在修道院里所学到的东西告诉了她这一点,她能够飞翔,能够呼唤野兽,毒蛇,她一见到某种草药或者是矿物,就知道它们可以被用来酿造毒药或者是药物。她随口说出的话,就可能是一句诅咒,或者是一个祝福。 当然,后者她很少使用,她有有着比强人更强烈的欲望,以及似乎与生俱来的魅惑手段。凭借着这些,她在修道院过得很不错,离开修道院后也是如此,她发现自己乐于观赏人类的种种,表情、话语、思想和感情,她可以品尝到他们的沮丧,他们的愤怒,他们的喜怒哀乐。 她可以随心所欲的调控他们的情绪,叫他们为她所用。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什么人对她是不可或缺的。即便是她耗费了两天三夜生下的一对孩子。依照此时的传统,她将孩子交给了乳母,并不亲自哺育,或者是看护,她每天会预留一个小时给这两个孩子,给他们读书,为他们制作小衣服,给他们准备牛奶和蛋糕,但依然会有人在暗地里说,夫人似乎并不怎么喜欢少爷和小姐。 她仔细思索,如果要求她做到如普通女性那样愿意为孩子舍弃一切,包括自己的性命与尊严。她想她大概是做不到的,她爱他们,但是她的爱是有前提的,他们必须可爱漂亮,并且意味着一大笔财富,她是个寡妇,但丈夫的财产依然属于她的儿子,女儿或许也能有一部分,但她必须作为他们的抚养者与监护人才能支配这部分钱财。 所以当无花果俱乐部的那些人来到她面前,并且暗示一切都可以谈判的时候,她没有反抗。虽然作为一个距离威尔士地区很近的大郡,要说没有经历过十四世纪到十六世纪的那场大审判几乎不可能,何况这里的女人的地位直至今日还非常低下,但她坚信,这种审判永远不会波及到上层,除非遇到了暴动或是战争,又或者是权力上层的相互争斗,她无所顾忌,所依仗的并不是自己,甚至不是她的丈夫和她的父母,应该说是她身后背靠的整个阶级,教会也不曾做到的事情,难道现在的这个所谓俱乐部就能做到吗? 即便她一进入石堡就被迫脱去了全身的衣服,拆掉了所有的首饰,两手空空的进入一个房间——这个房间空无一物,连用来睡觉的稻草垫子都没有,墙壁上没有灯,关上门就是一片黑暗。 她很快嗅到了比比安娜的鲜血气息,活人的血和死人的血是不一样的,她为自己的女伴感到惋惜。毕竟能够被食尸鬼收养,并且长到那么大的女孩实在是很少,对于她来说也是一个难得的范本。然后就是她和汉莱顿先生的两个孩子,她可以感觉到那两个幼小的幽魂正在脱离她们的躯体——他们将会迷失在人世间很久,因为她们身上并没有什么显著的过错。唯一可以称得上罪孽的,大概就是他们有一个身为女巫的生母——但这份罪孽又不至于让他们直接跌入深渊,之后看是能够解脱还是堕落,甚至直接被吞噬,就要看他们的运气了。 也是从那一刻起,她就明白了无花果俱乐部里面的这些人,还有诺丁汉城的那些绅士——治安官、法官、市长,议员……那些声名显赫衣冠楚楚的人物并不打算让她继续活下去。他们杀死了汉莱顿家族的继承人,他们将会如同狼群一般将这头庞大的公牛撕裂,饮它的血,吃它的肉,她所依仗的人世间的法则与道德,在此时并没能起到遏制贪欲的作用,反而加剧了她的死亡。她看向那扇密不透风的铁门,知道下一次它打开的时候,迎接她的可能是前来夺取她性命的刽子手——她能化作黑烟吗,能够变成一只小鸟吗?她能够让自己的皮肤变得无比坚硬,不畏锋利的刀刃或者是枪弹吗? 她不能,虽然她可以——她在修道院里所阅读到的那些书籍,那些被封禁的罪恶卷宗告诉她说,如果要获得真正的力量,就必须向魔鬼屈从,成为祂们的所有物,但那时候她已经被父母接出了修道院,即将成为一个极其富有的贵妇人,汉莱顿家族的资产可以让她过上一辈子无忧无虑的生活。 她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需要向恶魔祈求的东西。更别说汉莱顿先生在婚后的行为无意中满足了她已经彻底扭曲的欲望与嗜好。她想起了那个用人皮做封面的书籍,在打开后,最终翻开的最后一页上所写的名字——恶魔的名字。 她知道,她在黑暗中微微的张开了嘴巴,最初的时候,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伴随着颤动的第一个音节溢出嘴唇的时候,她终于可以肆无忌惮的放纵自己的灵魂——先是呢喃然后是祈祷,再来是恳求与哀告,之后是高声呼喊,最后,她发出了犹如野兽一般的嘶吼与咆哮,她的声音是那样的响亮、洪大与尖锐,它在狭窄的房间里四处回荡,震动门扉和墙壁,很快就有人匆匆赶来,有很多人,配备着武器,手举着圣经,持着圣水瓶,十字架,圣人画像,还有一个人身上带着一股让她倍感厌恶的力量。在铁门打开的同时,她看到了他正站在门前,那张严峻而秀美的面孔上,充满着犹如冬日岩石般的冷硬,他向她举起手啊。与此同时她也展开了双臂。此时,火焰从她的嘴、眼睛、鼻孔中喷出,她并不感到灼热,也不感到刺目,只感到一阵说不出的畅快,仿佛身在云霄。 来人立即展开了他的单边羽翼,似乎想要为身后的俱乐部成员抵挡一二,但火焰一碰到那灰白色的羽毛,就立即将它们灼烧成了焦炭般的黑色,他的神色变了,变得惊慌,他大声呼喊着上帝的名字,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汉莱顿夫人向他扑了过去,紧紧的将他抱在怀里。她听到有人在高唱经文,有人在泼洒圣水,还有人扣动了扳机,或者是投出了匕首,刺出了刀剑,但都无济于事。即便她的身体确实因为他们的攻击受到了一些伤害,但她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那样的有力,毫不畏惧,她的双手紧紧的扣在那个半天使的脊背上,她的牙齿嵌入了他的喉咙,咬断了他的血管,鲜血涌入她的喉咙,她前所未有的满足,这是无论和多少男人上了床,或者是吃了多少美味的食物,都无法达到的潮水顶峰。 她什么都顾不得了。所有的记忆在这一刻变得模糊,她狠狠的咬着他,用力地吸吮。她清醒过来的时候,无论是怀里还是周围,都只剩下了灰烬。地狱的火焰与人世间的火焰交织在一起,沿着甬道和阶梯向上延伸,仿佛在为她指路,她走了上去,她不知道现在自己是什么样子,只知道不断有人向她冲来,但只要她一眼扫过去,他们不是立即变得癫狂,反过来去杀死同伴或者是自杀,要么就像是遇见了猛兽洪水一般疯狂地转身逃跑。 她知道他们是无法逃离这里的,这里已经成为了女巫的狩猎场。她看到了她的同类,她们的装扮看上去就像是正在奔赴一场盛大的舞会,但她们的侍从和她们所驭使的力量却在屠杀石堡里面的每一个活物,“欢迎你,我们的新姐妹。” 其中一个说道,对,姐妹,她向她们伸出手,当她们的手握在一起的时候,汉莱顿夫人就清晰的感觉到她们确实血脉相连,灵魂相依。或许在一千年前,她们曾经在同一座祭坛前,割开祭品的喉咙,任由他们的鲜血流过自己的双手和双脚,也有可能是在七百年前,她们在同一个空地中,围绕着篝火舞蹈,飞向天空与恶魔欢好,也有可能只是在一百年前,她们向教会与民众发起了反击,诱惑他们,蛊惑他们,当人们开始要将邪恶驱逐出他们的世界时,真正女巫却在哈哈大笑——她们只需要抬抬手指,散播药物,吟诵咒语,就可以让他们变得神志癫狂,精神错乱,他们大叫大嚷,指证自己的仇敌,指证自己的朋友,指证自己的妻子、母亲,甚至女儿,并且将她们处死。那时候可不单单只有送上火刑柱,任何一种——钳子、镰刀、烙铁……哪种不可以置人于死地呢? 他们兴高采烈的以为自己杀死了一个女巫,却不知道这些无辜之人的灵魂,最终都成了女巫奉献给恶魔的祭品,而她们的骨骸也被女巫收拢起来,变成了仪式中的材料和用具。 她跟随她们飞上了天空,燃烧的石堡在她们的脚下逐渐变小,最终变成了一根小小的摇曳着的蜡烛。 随后她就看到了汉莱顿庄园,诺丁汉城以及绵绵不断的丘陵,黝黑的密林,广袤的田野,河流在月光下闪烁着银白色的光芒,犹如一根缎带,她们越飞越高,越飞越高,穿过云层,几乎可以触摸到月亮。她从来没有那样自由过。 利维回到威廉身边的时候,没有露出任何异样的神色,他甚至只用了大半个小时,而不是预期的一小时。 他告诉威廉说,无花果俱乐部的那些家伙不但贪婪,蠢,还相当的幼稚。 他们利用汉莱顿夫人的两个孩子与她的姘头来威胁这个女巫,却不知道女巫在某些地方与半恶魔非常相似——她们在人世间逗留的时候,可能会戴上女儿、妻子和母亲的面具,她们的行为和思想都会被老旧的规矩所掣肘,这是最好的时机,他们应该直接杀死她,不要给她任何机会,但无花果俱乐部那些人的行为不但没能如他们所以为的那样打击和恐吓到她,反而让她从世俗的躯壳中彻底的摆脱了出来,她撕裂了自己施加给自己的桎梏,完成了成为真正女巫的最后一个步骤,那就是召唤恶魔,恶魔给了她力量。 而真正的女巫,就像是彻底恶魔化的半恶魔,人性从她们的灵魂中脱离,只留下了不属于人世间的兽性,那些残留的感情再也起不到控制她们的作用,她们将不受拘束地作恶。 她将石堡化作了一片火海。 接下来他们所能做的,也只是去收拾残局和辨认尸体。 第364章 一点后续 五旬节后的整整一个月,伦敦的每个人都在讨论诺丁汉郡发生的那些事情,早在威廉动身前往诺丁汉郡之前,伦敦就有小报在蠢蠢欲动,不断的提醒人们二十年前的那场声势惊人的风流韵事,卡洛琳.兰姆夫人可能只是一个疯癫的小女人。但首先,她的丈夫是著名的墨尔本子爵,女王因为他对整个兰姆家族的恩惠至今未绝,更不用说伦敦城里还有两个新贵也都姓兰姆,再则,她的情人乃是著名的诗人拜伦,诗人拜伦在面对卡洛琳夫人的时候就是一个毋庸置疑的混蛋,但在其他地方,譬如他在诗歌上的天赋以及他对自由与人权的向往——他确实兑现了自己的诺言,为了希腊的独立献出了自己的精力,鲜血与生命。 所以即便是他最苛刻的敌人,也不得不说他与卡洛琳夫人之间的事情,之后算是一颗钻石上最微不足道的尘埃。但既然卡洛琳夫人有这么一个丈夫,这么一个亲人,她又曾经如此大胆的将自己的私情公之于众,但凡是有一些好奇心和窥视欲的人在提起这件事情的时候,依然会津津乐道,回味无穷。 但这个局面很快就被威廉带来的消息所打破了。当然,关于这个案件,具体内容还是经过一番修改的,毕竟另一个世界依然不是普通民众可以触及到的东西,对照下官方的说法——在纽斯蒙德庄园里并不存在所谓的卡洛琳夫人的幽魂追寻薄情的情人拜伦一事,这只是纽斯蒙德庄园的所有人杰克斯怀抱着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有意放出的谣言罢了,而他所犯下的罪行还不止于此——虽然伦敦的每一所风月场所几乎都在违背法律,但前提是没有人愿意追究。一旦追究起来——超过十二岁的妓女是不合法的,没有身份证明的妓女是不合法的,妓女们患有梅毒或者是其他传染病依然在接待客人也是违法的,何况,这其中还牵涉到数十桩命案,其中还包括了诺丁汉最为令人尊敬的一位先生——更不用说那些为了寻求刺激而堕入杰克斯圈套的官员和医院,一座小小的庄园竟然隐藏着如此之多的秘密……可以说,每天人们展开报纸都能看到从诺丁汉来的各种消息,它们就像是一颗看似营养不良的番薯藤,但等到人们信手将它拔起来的时候,却发现番薯的根系已经攀爬得到处都是,而每根根系在末端结出了丑陋的果实。 如果没有他们企图谋杀威廉.兰姆,女王陛下可能还不会那么生气。哪怕是击穿了道德底线的更换配偶的游戏——君王们有时候会按照需要表现出正直和虔诚,但很多时候,在他们的心中,大部分罪行都是可以被忽视,宽恕或是与功绩抵消的——唯一的例外就是他们手中的权力。 让女王陛下感到愤怒的是,诺丁汉的杰克斯以及同谋是在某些人的授意下试图杀死威廉的,也就是说,地方上的官员已经和伦敦的某些大人物有了勾结,这对于任何一个意欲将所有权力牢牢把控在手中的君王来说,都算是一个噩耗,更别说威廉之后在秘密报告中详述的无花果俱乐部之事。 无花果俱乐部的首领,也就是威廉的那个学长,正如利维所说,他没有被诱惑,也没有堕落,但因为其他人不想让他跑出来指手画脚,或者是向伦敦发出警讯,就用女巫的魔药撂倒了他,让他整天浑浑噩噩,除了少量的饮食之外,就是昏昏欲睡,当女巫们焚毁石堡的时候,他正在地下的一个房间里,结果就是连同当时所有的看守和罪犯一起被烧成了焦炭。 当时在石堡的人无一生还,而在鉴别过身份后,里面固然多数都是无花果俱乐部的人,但也有教会的人,身份还不低,另外,无花果俱乐部的两名半天使后来也被证明,一个死于女巫的火焰,另一个却皈依了诺丁汉的天主教会(这么说可能有点奇怪,但也没有比这更好的表达了),至于半恶魔,一个半恶魔回到了俱乐部,但另外两个“据说”是逃走了,当然,教会不会公开承认自己会豢养半恶魔,或许在不久之后,他们还是会出现在人们的面前,只不过从王室的狗变成了教会的狗。 这对于女王陛下来说,几乎可以算是一个打击。 事实上,每一任君王加冕之后,之前的俱乐部首领,除了如威灵顿公爵这样权高位重又已经证明了对国家与君王的忠诚的老人,每个俱乐部的首领都需要重新向新王宣誓效忠,有时候他们也会明智地选择告老,好让新王换上自己的人。女王陛下37年登基,到现在已经有十三年,每个俱乐部首领的履历她都看过,也认为相当的了解他们,每年的圣诞聚会她也会尽力地去安抚与褒奖他们。 虽然每个俱乐部的轻重在女王心中都各有不同,但她也以为他们至少应当在能力与反应上超出大部分人——可惜的是,显而易见,无花果俱乐部的首领就是一个庸才,面对下属的架空和攻击,他甚至没能做出任何反抗,甚至没能传递出一星半点的消息。 如果不是无花果俱乐部的这些人过于贪婪了,导致他们在纽斯蒙德庄园逐渐编织起来的蛛网越变越大,大到了他们无法承受的地步。无花果俱乐部早已脱离中央控制的状况,不知道还要持续到什么时候才会被发现。 万幸的是,普罗大众愚昧无知,目光短浅,能够吸引他们东西,永远只在床榻之中,或者是刑场之上。他们在看报纸的时候,除了少数人之外,都只会关注情色,谋杀与欺诈,或是最新的戏剧预告,诺丁汉的“韦尔巨床”来势汹汹,一下子就盖过了之前的卡洛琳夫人幽魂事件以及一些人隐约提到的诺丁汉官员的大换血事件。 没人愿意舍弃自己手中的权力,虽然他们被控企图谋杀女王特使,多数人还是设法摆脱了这个可怕的罪名,但女王随即暗示舆论——也就是报纸以及从伦敦辐射出去的差分机传讯系统,已经将那桩超级大丑闻宣扬了出去,他们曾经为此杀死了汉莱顿先生的那件,如今他们声名狼藉,就和曾经的卡洛琳夫人那样,本该隐藏在裙底里的事情被翻到了台面上,在这个以道德与品格为首位的社会中,他们已经等于是个死人了。 对于他们而言,最好的选择就是在陛下派来的新官员面前,保持风度,有礼有节的,放下自己的贪婪,自愿辞职,而后隐居到某座庄园或者是村镇里,就此不问世事,或许等到二十年或者三十年之后,当他们的子女重新走出来,踏入社交界的时候,人们或许就会淡忘此时了。 不过事实真的会如此吗? 谁知道呢?毕竟,卡洛琳.兰姆夫人的事情直到二十年后,还有人提起,并且以此来攻击兰姆家族,可见有时候时间也未必能淡化所有东西,只能看几十年后他们和他们的后代还会不会有敌人——只要有,在道德层面,只要有人提起此时,他们就必然一败涂地,他们也根本无法寻求其曾经的同仁和朋友的帮助,每个人见了,无论心中怎么想(或许在私下里还有人会认为他们玩的花样百出精彩绝伦),但在表面上,他们就是人人必须唯恐不及的,就算是脚踩上去都会觉得肮脏的粪便和渣滓。 “接下来。”弗雷德里克说:“我兄长可能要忙碌一段时间。”他要在那里重新建立起一个新的,干净的无花果俱乐部,还要协助女王陛下派去的官员,重新梳理诺丁汉的权力系统,将那些脏的、旧的、容易引来麻烦的东西全都剔除出去,留下好的、温顺的,忠诚的。 还有汉莱顿家族的土地,矿山和资产,他的遗孀和两个孩子很不幸地在不久前意外身亡,杀死他们的是一个犯罪团伙,一个骗子集团,他们之前在纽斯蒙德庄园欺骗了汉莱顿先生,得到了一条一千磅的项链。在汉莱顿先生发现了他们的骗局,向他们追索的过程中,被他们蓄谋杀害。 后来他们被抓住了。但其中几个罪犯逃了出去,之后为了报复也是为了谋夺钱财,他们潜入了汉莱顿庄园,并残忍地杀死了汉莱顿先生的妻子和他的两个孩子——这种说法就相当的合适又合理了,“之后威廉可能还要巡游其他地方。”弗雷德里克说,“他可能还会需要你的帮助,” “让他去找别人吧。”半恶魔意兴阑珊的说,“接下来几个月我都不得空。”弗雷德里克立即紧张了起来:“最近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吗?” 半恶魔摇摇头:“不,这件事情是约翰.斯诺医生拜托给我的。你知道我与医生的关系,”利维无奈的说,“他的拜托我还真是推脱不了。” 第365章 拒绝 “事实上,诺丁汉的事情对你来说也算是个机会。”利维说,弗雷德里克不由得露出了一丝愕然的神色。“你是说无花果俱乐部吗?”且不说无花果俱乐部的事情是他的兄长威廉.兰姆在负责——弗雷德里克现在的身份也不允许他这么做,他之前是歌斐木俱乐部的成员没错,他甚至还是约翰.斯诺医生与大卫.阿斯特的引荐人,但自从女王陛下任命他为伦敦警察厅厅长之后,为了进一步完善与贯彻这个新的行政体系,他已经将他工作重心和大部分精力都转移到了警察厅,而不是原先的歌斐木俱乐部,他与另一个世界依然有联系,但很显然,他的前途会在世俗的工作上。 “我说的并不是无花果俱乐部,”利维解释说,“你还记得我和威廉第一次进入诺丁汉城的时候,就在他们的城中心集市里,看到了一个男人正在拍卖自己的妻子吗?”弗雷德里克点头,这件事事被当做一件趣闻说给他听的。虽然对于那位妻子来说,被自己的丈夫拍卖可能是一桩悲剧,但结果还不错,就在石堡的灰烬还未完全冷却的时候,威廉和利维还在诺丁汉城的一座旅店里(他们秘密租借了一个房间)整理衣着形状,结果从窗户看见了那个女人和买下她的那个老头儿,手牵着手,在黄昏时分的城间小径上散步。虽然从年龄上看,他们很不相称,但从面色和神态上来看,那个女人或许得到了原先所没有的幸福。 诺丁汉的人们迄今为止依然没有在遵循女王陛下的法律,他们所沿用的还是更为古老的习惯法和教会法。这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毕竟从整个欧洲到大不列颠。最初的王国事实上就是一个部落联盟,国王也只是诸多领主宗最为强大和最受推崇的那一位,什么领地权啦,什么宾客权啦,什么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啦之类的甜蜜说法,也只是在说明王权有多么的脆弱无力。所以历任的国王与女王们几乎无时不刻地和各大领主(世俗和宗教的)争夺对于这个国家的掌控权与发言权,在法律与之相关的种种细则尚未建立和贯彻的时候,对女王的旨意阳奉阴违的地方还多的是,这种情况或许会在今后的几十年乃至百年内得到改变,但现在毋庸置疑的,宁愿按照旧有的规律与法则运行的城市仍旧不在少数。 “你是说到诺丁汉去建立警察系统吗?”弗雷德里克试探的问道,利维点点头,“为什么不能?据我所知,你在伦敦做的很不错。”确实。弗雷利德里克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年轻人,而他能够得到这个机会,既有与生俱来的正义与善良使然,也有命运女神所给予他的充满善意的一瞥。 要知道,他是次子,依照贵族们的传统,长子继承家业与大部分资产,次子不是被打发去做教士,就是进入军队,因为兰姆家族在墨尔本子爵离世后所遭到的打击与压制,弗雷德里克甚至无法进入军队。所以在他的兄长已经确定从政之后,他就进入了圣植俱乐部,这是另一种从军也可以说是进入了女王的教诲,谁都知道接触另一个世界,意味着危险,但也充满了机遇——在大瘟疫的时候,如果弗雷德里克不是歌斐木俱乐部的成员,可以获得很多特权与便利的话,他也招募不到那样多的年轻人,甚至提供不了他们亟需的物资和药物。 他抓住了那个机会,兰姆家族才得以拥有两个被女王看中的男性成员。 利维说的没错,这确实是个机会。弗雷德里克将他的提议放在心中反复斟酌了一会——无花果俱乐部将会有女王的亲信所充实,而诺丁汉凡俗之中的权力体系呢?女王陛下之所以冒着被民众讽刺的危险也要公开诺丁汉-纽斯蒙的庄园里所发生的那些不堪的事情,难道不就是为了逼迫那些道貌岸然的家伙们卸下虚伪的假面具,让出自己的位置吗? 而且对于他来说,新建一个势力,总要比取代原有的势力更简单。在诺丁汉的警备力量已经陷入空白的时候,他只需要带着一两个可信的下属前往诺丁汉,执着女王的手令在那里建立起诺丁汉-警察系统,然后依照伦敦已经被实现过的种种步骤与计划,按部就班的将人员布置与安插下去就行了。 警察局局长可能需要女王来任命和委派,但中间力量可以用他已经熟悉和相信的那些好小伙子,普通警员则可以招募诺丁汉当地的市民和村民,况且他和威廉.兰姆还是兄弟,他们尽可以在诺丁汉大展手脚而不用担心遭到同僚的阻碍或是背刺。 —— “嗯,那么说来你是打算拒绝女巫们的邀请喽。”里鲁打开了一瓶茴香酒,酒瓶的瓶口冒出了一根荆棘,它在空中发出嘶喊而后跌入酒中,随后消融成无数泡沫,这瓶酒应该不是出自于女巫就是出自于堕落的教士,普通人喝了大概立即就会丧命,恶魔们却能尝到其中的痛苦与纠葛,它们对于恶魔就像是强烈的酒精之于人类,他慷慨地给利维倒了一大杯,“你要小心,她们可不好惹。” 利维做了一个“感谢”的手势,接过酒杯一饮而尽,他当然不会相信里鲁,里鲁必然和女巫们有些关系。在大利拉的房间里,就常威尔士最为著名的女巫集团毒尖钉会的魔药。 他在袭击圣博德修道院的时候,挨了一下约拿的苦鞭受了重伤,一开始的就时候就是用了毒尖钉会女巫们的魔药,只是这份魔药只能说是效果寥寥,但它没能起到作用,是因为约拿的力量过于强悍和纯粹了,并不是说这份魔药有什么不好的地方,相反的,它在其他地方都具有奇效,尤其是对半恶魔来说——半恶魔最麻烦的地方就在于他们的身体有一半属于恶魔,有一半属于人类,女巫的魔药,能够对人类起效又不会冒犯恶魔们,毕竟她们本来就是恶魔们的娼妇,一些魔药还必须在恶魔的指导下完成。但就大利拉所能拿到的那个量——房东太太大利拉是里鲁的备用躯壳,也是他的禁脔,没有特殊的情况,里鲁甚至不会允许她离开伦敦市区,更别说是让她去到威尔士那么远的地方,遑论与女巫们打交道。 那么大利拉的魔药是从何而来的呢?当然就只有从里鲁这里——这个问题或许就是女巫们委托他提出的,“我很少拒绝女士们的殷勤邀请,”利维神色如常般地说道:“只是在与一位充满魅力的女士见面之前,我总要好好地做一番准备——过于鲁莽和急躁,可是会令人感到厌恶的。” 他与魅魔相视而笑。 但里鲁和他都很清楚,女巫的所为不但没有能够要挟得了这个半恶魔,反而激怒了他。 第366章 母亲? 里鲁笑了笑,没有继续追问下去。虽然利维的反应让他对自己之前的预测产生了一些疑虑,但他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提起酒瓶,又为利维续了一大杯酒:“喝吧。”他说,“这可是难得的好酒。”利维举起杯子,向他示意而后一饮而尽。 “你今晚要回去吗?”里鲁一边问,一边和一个普通的酒馆老板那样随意的取过一只玻璃杯子擦拭了起来,只是他手里可不是一块棉布或者是亚麻布,而是一块人皮。随着人皮与玻璃相互之间摩擦时发出的咯吱咯吱声,利维似乎带着一点微醺地回答道:“不了,我可能还要待一会儿,里鲁。”他懒洋洋的说道,“这次去诺丁汉,我弄到了一些好东西,正打算把它们换掉。”利维所说的好东西,当然不是那种罕见的圣物或者是诅咒本体,最多的,也是最可能的,是储藏着人类灵魂的煤块,无花果俱乐部再怎么糟糕,它也是一座建立了近半个世纪的圣职俱乐部——之所以说“换掉”,是因为半恶魔们之间总有一种默契。 如果可能的话,他们不会直接用经由自己之手诞生的煤块用来缴付血债,或者是与地狱中的居民们直接交易,他们会通过多人赌博、交换之类的方式,将煤块打散后流转出去,每一块煤块都要流转四五道才能尘埃落定,这是为了洗去煤块上的个人痕迹,也是为了让煤块中的灵魂思想更加混沌,记忆越发空白,虽然很少有人能够通过煤块中的灵魂来搜索到造成这个结局的罪魁祸首,但半恶魔能够存活至今靠的最多的还是他的谨慎。 相比起这个来威尔逊的女巫集团们就完全不够看,要让里鲁来说,她们颇是有点破罐子颇摔的味道,明明知道自己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位置,却总是喜欢剑走偏锋,将所有事情推到无法转还的地步才罢休。虽然里鲁是不知道女巫们要做什么啦,但他觉得既然大家都在人世间,而不是在地狱里,那么总是可以谈谈的——就算是在地狱里,恶魔们与恶魔们之间的战争,偶尔也是可以放在桌面上来打的,但女巫们似乎并不这么认为,她们渴求的自由更像是一种歇斯底里的荒诞,在面对神灵之外的存在时,除了交易,她们几乎不接受任何规则与条件,完全的随心所欲,肆意妄为——或许祭司们从很早开始,就是这副疯疯癫癫神经兮兮的样子,这可不是诋毁他们。 虽然还是人类的躯体,但祭司们从来就被认为是神明的眷属与代理人,他们蔑视人类,并且深深厌恶自身上属于人类的一切。而那时候人类的愚昧似乎也推动了这一点,人们认为一个做事说话有条有理,思维敏捷清晰的人是无法成为祭司的。因为他既然还能够理智的思考,就说明他没有将自身的所有奉献给神明,神明对这一点似乎也总是非常敏感。 里鲁对此当然保持着不屑一顾与看笑话的状态。不过之前女巫们的疯癫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他甚至可以利用这一点,让自己在交易中得到好处,但他们对利维也用这么一招的时候……可算是踢上了铁板。 她们或许以为如利维这样软弱的半恶魔,可以像是对待人类那样来恐吓他,逼迫他,让他不得于不屈服于他她们的淫威之下,确实,有些人类是很容易被女巫们弄出的把戏恐吓住——人们提起女巫,多数就是魅惑,魔药和召唤恶魔,但事实上,最令人们恐惧的是女巫们的占卜,更正确地说,是预言。 女巫的前身是祭司,别忘记,从有了祭祀这一行业开始,他们就能够聆听神灵的旨意,并且传达给人类,但神谕无论是传说还是历史上都算得上非常罕见,人类寻求舍命的帮助时,更多的还是依靠占卜,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占卜而后由祭司读出结果,他们依靠的可能是神明的伟力,或者是自然的启示,也有可能是经验的累积——但无论如何,谁也不能否认,能够窥见命运之线的流转、方向与终结的人总是叫人畏惧。 魅惑可以依靠毅力来拒绝,魔药可以解除或是避让,恶魔么,可以逃入教堂或是修道院,但一个女巫读出你的将来时——有关于这点,莎士比亚所撰写的悲剧《麦克白》已经清清楚楚地向人们揭示了这项能力与其持有者的恐惧之处。 当女巫们找到里鲁的时候,里鲁的猜想就是女巫们应当从占卜中看到了些什么,而这件事情肯定与利维有关,甚至关联非常紧密,也有可能会对女巫有很大的影响。 所以女巫才会找到他,窥视他的命运,希望能从中找出他的弱点,从而来控制他驾驭他。那么会是什么样的事情呢?里鲁对此非常好奇,他和利维结识已经有三十年了,超过这里的所有人,可以说,利维踏入伦敦的时候第一个见到的同类就是里鲁。 里鲁向利维介绍了他的女儿大利拉。那时候大利拉还是伦敦城内数一数二的交际花,在这二三十年里,借助大利拉和其他人,他可以说是一直在关注着这个半恶魔——巨细靡遗,每时每刻。 他见过的半恶魔如海中的沙粒数不胜数,但如同利维这样又强大又理智,人性大于兽性的半恶魔依旧是少数,而且他也察觉到了,利维在人世间的时候很少动用恶魔之力,即便动用了也相当有节制,似乎不到最后一刻,他就不会用尽全力——半恶魔们确实会担忧,自己会因为过快的恶魔化而被拖入地狱。但能够做到利维这个程度的实在是寥寥无几,毕竟作恶才是他们的天性,叫一个半恶魔不去作恶,就像是叫一个感官正常的人不去听,不去看,不需嗅闻,不去品尝,甚至不去感觉,但利维就能做到,不但做到了,而且游刃有余。 灰侦探 第110节 所以里鲁一直在猜测,他的父亲一定是个大恶魔,甚至可能是恶魔领主,甚至于恶魔王子,他的名字可能就陈列在所罗门的七十二恶魔名单上,他没有继续往上推测——地狱的七君王简直就是如里鲁这样的魅魔想也不敢想的事情。 但当女巫们向里鲁提起利维的时候,里鲁第一时间想到的就可能是他的母亲。毕竟女巫们与恶魔交媾,诞育半恶魔是常有的事情。如果半恶魔没有被奉作祭品,或者是恶魔虽然收下了祭品,却没有直接吞噬了这块血肉,而是容许他继续存活在这个人世间——可能只是恶魔的一个恶作剧,或者是兴之所至的一场游戏。总之,他长大了。 是他的母亲在找他吗? 他的母亲是否就是威尔士女巫中的一个呢。她之前对这个孩子放任自流,弃之不顾,现在却向他发出了“邀请”—— 只不过她们的手段还真是…… 说真的,里鲁在心中感叹道,她倒不如亲自走到伦敦来,向着这个可怜的小家伙展开双臂,充满爱意的呼唤说,好孩子,乖孩子,快到妈妈的怀抱里来——至少被恶心到的只会是利维,而不是她们。 第367章 黑窗户酒馆里的赌局(上) 利维环顾四周,在煤气灯微弱的光线下,他看到的是一双双赤红色的眼睛,犹如鸟爪或者是羊蹄般的脚,在黑暗中闪烁着微光的獠牙以及投射在墙上,犹如猫、狗、蟾蜍以及山羊的奇特影子。 东区的人都知道,里鲁的黑窗户酒馆是暴徒,掮客与他们雇主的聚集之地,白昼降临的时候,人类占据这里的大多数。而在深夜的时候,恶魔的成分会更为浓郁一些。这个时刻几乎不再会有人类踏入这座酒馆,就算踏入了,他也会很快变成恶魔们的一份夜宵。偶尔你也能在这里看到即将堕落的天使,他们的羽毛已经变得此时的天穹一般漆黑无光。 一张小圆桌边的一个人向利维轻轻的摆了摆手,说是摆手,他做出的手势却很奇怪,不像是普通人那样五指并拢,而是做出了一个像是东方人比出数字六时的手势,也就是当中三指向内弯曲,大拇指与小指向着两边抬起张开——这个手势意味着山羊,引申为恶魔,进一步的含义是撒旦,地狱之主,这也是恶魔们经常用来打招呼的手势,就像是在说地狱万岁,撒旦万岁。 向利维打招呼的人,并不是一个半恶魔,而是一个半天使,一个随时都有可能直接堕落进地狱的半天使他展开着半片羽翼,只不过羽翼上找不出半点浅淡的颜色。 他的面孔上浮现着鳞片,手背和裸露的小臂上也有,绝大多数半天使在面对被腐化和堕落的时候都会显得异常惶恐和惊慌。他们几乎会不惜一切的寻求让自己的翅膀重新变得雪白的办法,一旦发现事情无可挽回,那么我们就能看到两个结局。 一种就是如同拉结曾经的父亲那样,欺骗自己,也欺骗旁人,他们会不择手段,同时又满怀不甘。这种家伙在被拖入地狱的时候,往往表现的非常丑陋,不是大声哀求,就是诅咒连连。 另外一种,用天堂的话来说,他们可能从一开始就在心中孕育着毒囊般的野心——这些天使或是半天使一旦发现事不可行,就立即干脆的转换立场——做不了天使就做恶魔。因为地狱里除了原住民之外,本来就有大量的堕天使担任地狱中的重要职位,甚至可以与撒旦相抗衡,所以只要足够强悍,意识坚定,尤其是“自我”的意识——就算落入地狱,不但不会沦为食粮,还会立即蜕变为一个强大到足以狩猎别人而不是被别人狩猎的大恶魔。 当然了,这种天使和半天使还是相当罕见的。毕竟自从晨星路西弗尔率领着三分之一的天使,从天堂叛出之后,天堂对天使们的要求就更加的苛刻甚至偏狭了——用利维老爹瓦拉卡的话来说,天堂现在可能更希望能够得到一群只会唱赞歌的白痴而不是一群悍勇但难以控制的战士。所以即便是坠入了人间,再也无法回到天堂,多数天使还是一如既往的规行矩步,因循守旧,而他们的后代几乎也是如此——就和半恶魔们生来就爱作恶那样,也会有一种力量驱使半天使对天堂升起无法遏制的向往,如果无法达成,他们甚至会自毁。 能够在发现自己堕落的势头无法遏制之后就决心投向地狱的半天使两百年里利维也只见过不到一双手指的数,他也确实要比其他同类更聪明,更果决,看面孔和手臂上的鳞片——这些散发着地狱气息的特征已经说明他已经得到了某位恶魔领主,甚至于王子的青睐与庇护,这可以确保他在堕落时候不会变得虚弱,不会被其他恶魔狩猎,作为回报,他会成为那位恶魔王子的仆从或是下属,但那又有什么不好呢?说句实话,恶魔王子的仆从在地狱里也是一个炙手可热的职位呢。 “看来你这次收获颇丰啊,”利维在他身边坐下后就听见他半是讽刺半是调侃地问道,“我哪次也没空手而归啊。”利维不冷不热的回了他一句,从大外套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匣子,往桌子上一放。 实际上,既然这些煤块都是他从无花果俱乐部里面弄来的。他若是直接拿去偿还血债也不是不可以,就像是他可以拿从歌斐木俱乐部那里弄来的煤块,直接献祭给自己的老爹瓦拉克——但姑且这么说吧,恶魔也是需要交际的,他们就与人类的罪犯一样,更喜欢喝熟悉的人打交道,一来是因为若是相互熟悉,总能有一两个弱点被他们抓在彼此的手里,双方都能更安心;二来就是和熟悉的人交易可以免掉很多试探、周旋和猜测,次数多了,他们大概都能知道什么人手里有什么货。 “怎么算?”利维问,“一局十块。”另一个半恶魔回答说,利维不再多话,捏起了一张骨牌,说起来,恶魔们总是精通各种赌博手段,从纸面上的,到口头上的,骰子,骨牌,纸牌,跑狗,赌马到鲜血淋漓的角斗。只是你若是要与一个恶魔赌,那么就请别忘了他们同样擅长另外一种精妙的记忆,那就是作弊。而当三个半恶魔和一个即将堕落的半天使,坐在赌桌边开赌的时候,作弊几乎就是正大光明且必不可缺的。 他们信手一拍,就可能将桌面上的某块骨牌与桌下的某块骨牌调换了位置,也有可能信手一抹,就将将骨牌上的数字六变成了数字七,甚至有可能在你打出某张骨牌的时候,它会如同兔子或者老鼠那样的逃走,一眨眼就不见踪迹……而这些奇妙的事情发生的时候,黑窗户酒馆里的常客可不会愚蠢的大喊大叫,指责某人作弊,要求旁人为自己作证,或是翻开其他的纸牌或以及骨牌来寻找证据。这也算得上是一种公平——这就和人类打牌的时候会猜测,会审视,会计算那样属于个人能力之一,你有本事就抓住他,没本事,就别在那里唧唧歪歪,或者你有办法把你认为作弊的人全都打一顿,把他们打回地狱,当然也能得到堆在桌子上的所有赌注。 但你若是做不到,就别指望这里的人为你主持公道了。 第368章 黑窗户酒馆里的赌局(下) 利维这桌上的种种技巧与手段,当然也是此起彼伏,变化万端,叫人眼花缭乱。作为筹码的煤块在每一局结束之后,都会迅速地打散和整理,重新计算更换主人。有时候赌客们还会随手抓起一块丢进嘴里咬得咯嘣作响,他们的唇齿间会传出还被彻底消弭的灵魂所发出的哀嚎声与尖叫声。 利维成功的将自己的筹码散出去了一大半,又收回了一小半,那损失的一部分筹码,并不是输给了其他人,而是里鲁的抽头。他是庄家,只要在他的酒馆里,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都会消失得那样无声无息,难以捉摸,不过里鲁不算贪心,在其他恶魔的领地上一样要交付交易费和手续费,没人会计较这些。 “我记得上次有人在这里散了大概三四十块新鲜货色。”一个半恶魔突然说。 “怎么了吗?” “有几块散到曼彻斯特去了,在那儿闹出了一些事情,据说那些煤块里可能有女巫们下了诅咒。” “那些不安分的娼妇。”另一个半恶魔不耐烦的打出了一张骨牌,他的指尖不耐烦的敲击着桌面,“她们想干什么?” “不知道,”提起了这个话题的半恶魔回答说,“那个倒霉鬼将剩余的煤块拆开并且审讯了里面的灵魂,不过里面的灵魂都经过了两三次的打磨,而且封装的人也足够谨慎,几乎没有留下什么可供追寻的痕迹。但诅咒确实是来自于女巫们的没错。也不知道那些娼妇需要付出多少补偿才能平息那位的怒火。” “什么样的诅咒?” “好像是附着在灵魂上的,”一个半恶魔掂起骨牌,应该是三的数字瞬间就变成了五,但它被丢下的那刻又变成了八,“大概就是如同瘟疫之类的东西,也有可能是用来追踪。” “她们不知道只要足够谨慎,新鲜的煤块都会被处理过吗?” “有些会有些不会。”第三个半恶魔回答。这又要半恶魔足够理智,足够冷静,能够控制得住自己的欲望,又要他学习到了如何消除痕迹的办法——我们之前也说过,除非是被豢养的,半恶魔几乎不会接受太过高等的教育,何况这还不是人类大学可以予以教导的东西。 “是女巫们疏忽大意了。”之前的半恶魔平静的说道,“或者是她们低估了那个家伙。” “确实,”半天使赞同的说,“但我们应该更体谅一下这些女士们,”他充满恶意的笑道,“她们已经隐藏在沼泽与森林中多久了呢?一百年,两百年,还是三百年,她们甚至还不如那些吸血鬼,吸血鬼至少还兴盛过,女巫么,她们从头到尾就没有掌握过真正的力量与话语权。” “她们甚至不如男巫。”试图将骨牌上的八改成九但没能得逞的半恶魔说道。在整个社会中,男性确实比女性占有一定的优势。男巫们在察觉不对的时候,他们早就变成了数学家,天文学者,炼金术士,占卜师,甚至大学教授,这些身份都不可能被一位女士拥有。 “女人在理性和逻辑上确实居于劣势。”另一个半恶魔站在公允的立场上说道:“这是她们天生的弱点。” “或许几百年后,女巫们的处境会变得更加宽和一些。”半天使漫不经心的说道,“当然只要她们能够坚持到那个时候。”半恶魔们发出了一阵哄笑,虽然他们的母亲就有可能是个女巫,但半恶魔们可不会在乎那个将他们带到世间的器皿,更不用说这个器皿有时候还会是第一个加害他们的人。 算是打听到了自己需要的情报,利维留下了十块煤块,算是一点小小的回报,他离开桌子,走出酒馆,回到了野葡萄公寓,他听见大利拉正在自己的房间里沉睡,据说在他离开的这段日子里,公寓附近又多了不少健壮男性的尸体。不过这在东区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虽然现在的夜晚并不会冻死人,但谁说夺走性命的就是寒冷呢,死亡从来就是与东区的人们如影随形。 利维回到自己的阁楼里,一把抓起了莉莉丝,将它放在自己的膝盖上。他一边和人类那样,在思考问题的时候用柔软丰厚的小猫毛皮来为自己手指做按摩,一边重新将这件事情捋了捋。 他这几十年来第一次想起自己的母亲,是因为见到了克拉玛父女,察觉到了他们与他之间的血脉牵系——当时他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他们可能是被他的老爹瓦拉克放在这里的,但随后他就在这个推断上打了个叉。 虽然他的老爹瓦拉克一直在说,他的母亲就在他的手里,在地狱中,在他单独为她设计的刑室中,受尽折磨,终日哀鸣,但利维总是本能地察觉到他在说谎,她母亲的灵魂并不在这位恶魔王子的手中,她可能还在人世间或是别的什么地方,但绝对不在地狱。 而且如瓦拉克这样的恶魔王子,祂如果接触过克拉玛父女,后者身上绝对会留下瓦拉克的气息与印记,但利维几次探寻,并没有,这代表着什么?这代表着瓦拉克并不知晓他们的存在,利维难得大胆地做了一个决定,就是立即向他们送去了无论天堂还是地狱力量都相当薄弱的俄罗斯。 当然,如果瓦拉克真得恶劣到即便隐匿自己的痕迹(这种做法在恶魔王子与领主身上很少见)也要和利维开这个玩笑,利维也只能认了。 幸好没有,在终日风雪覆盖,天寒地冻的远东地区生活固然艰苦,但因为太艰苦了,所以人烟稀少,人烟稀少,就代表着天使与恶魔们也未必愿意涉足那些没有信仰也没有灵魂的地方,少了无数双窥视的眼睛,也能减少他们被瓦拉克发现的几率。 现在想起来,克拉玛父女的出现更可能与女巫们有关。 虽然利维不知道她们是怎么找到这两个人的,毕竟女巫和驱魔人在不久前还是不死不休的关系。虽然说,现在驱魔人只会看着报酬干活,但也说不好会不会有两个将工作看作了使命的傻瓜——他的手突然停了一下,如果一个女巫想要将自己的后代藏起来,比起将树叶藏进密林,更好的办法难道不是将兔子藏在狐狸堆里吗?谁能想到一个传承了两百年的驱魔人家族竟然是女巫的后代呢? 当然,按照利维的想法,当初他的母亲就应该彻底将这一只血脉毁灭,现在不会有这样多的麻烦——但事情发生了,就别诅咒打翻的牛奶了,总之,女巫们找到了克拉玛和他的女儿,也看见了伦敦,她们将他们释放出来,希望能够引出更多的秘密。 或者说,那时候他是否应该对克拉玛和他的女儿视若无睹呢?也不行,利维在心中摇摇头,伦敦是什么地方?这里是财富的漩涡,是权力的中心,人类和非人犹如被磁石吸引的铁砂那样在这里聚集,随便哪个恶魔或者半恶魔——他们或许嗅到过和尝到过利维那位母亲的血,又或是机缘巧合,感知到了这对父女的异样…… 他冒不起这个险,只是他的行为毫无疑问引来了女巫们的注视,就像是漂浮在水面上的浮标忽然开始颤动——幸好她们对于他还保持着一个轻慢和蔑视的态度。她们以为只要投下足够多的肥美诱饵,他肯定会像个饥肠辘辘的小傻瓜那样,不顾不管的一口咬上去。 虽然多数半恶魔都是如此。 不过她们之中应当有个天赋出众的预言者,现在想起来,或许那个比比安娜所承担的工作不仅仅是监视汉莱顿夫人——那些人都已经死了,利维也懒得下地狱去找他们,但此刻上下一联系,可能他和威廉在诺丁汉遇到的那些事情里也少不了女巫们的推波助澜。 这些女巫究竟看到了什么呢?利维满心疑问,他可以感觉到他的角色对这些女巫颇为重要,但她们又始终对他抱有着一些若有似无的敌意,甚至还有嫉妒,她们嫉妒他什么?嫉妒他的老爹瓦拉克吗?又或者是他的母亲? 利维将一张荨麻毯拉过来,盖在了自己的脸上,荨麻毯下没有任何气味,更正确的说,没有任何可以被追踪的痕迹。“我或许应该去拜访一下约拿。“半恶魔仿佛自言自语般的说道,他膝盖上的黑猫立即坐起身体,睁大眼睛,竖起两只耳朵,“我得去和他谈谈。”利维说。他或许可以问问当时情况,虽然看起来知道得更多的应该是莉莲,但一看就知道莉莲只是件工具,工具能知道些什么? 第九卷 惠特比镇的遗产 第369章 来自南丁格尔女士的雇佣(1) 这是一个春日明媚的午后,阳光璀璨。对于伦敦人来说简直就是上帝赐予的恩惠,他们迫不及待的打扮起来,乘马坐车,出外踏青或者是寻亲访友。在这川流不息的人群中,一位年轻的绅士因为其容貌俊秀以及那头罕见的灰发,引来了不少人的注目。但就如一朵美丽的花儿一只灵巧的鸟儿那样,他们或许会在下午茶或者是晚宴的时候,兴致盎然的与身边的朋友提起此事,但不会再有更多的关注和着意。 这是一次美丽的邂逅,却不会在他们的心底留下一丝波澜。 这位绅士不久之后就转入了更为寂静的林荫道,他在那里拜访了军营的长官——长官热烈地欢迎了他,“他们都在问我你去哪儿了。”他说,“不过我们也知道,你大概不会在这里留太久。”漂亮聪明的人在哪儿都会受欢迎,而无论是政府还是教会都会将这种好钢用在刀刃上——他们或许不太懂什么宣传手段,但“美丽的容颜是上天赐予”这种说法可不是近几年才有的,无论遭遇了什么,只要看到一张出色的面孔,野兽似乎也会变得温柔和善起来。 “我来拜访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利维说。 长官看了一眼利维,今天这位教士居然没穿着法衣,不过有些时候,尤其是出门在外的时候,教士们也会穿着凡俗人的衣服,并不奇怪。“那位一向深居简出,寡言少语,不知道你去能不能见到他。” 圣博德修道院的修士们也这么认为,并不觉得这个没有预约的客人能够破坏掉院长的每日定律。 这位年轻的院长来自于苏格兰的长老会,据说是某位长老最为亲爱的弟子。这个年龄,这个资历来担任伦敦一座修道院的院长,实在有任人唯亲之嫌,但如果他是长老会的,那就又有不同了。毕竟,长老会与圣公会的仇恨与矛盾始终存在着。但就如国家与国家之间,即便它们相互敌对,总有约定俗成的特权可以超越两者之间的沟壑——若是一个长老会的牧师来到伦敦或者是一个圣公会的教士去了爱丁堡。他们得到的待遇大概就如一个敌对国家的王子差不多,警惕防备必然是有的。但肯定也会给予相应的尊重以及待遇。 虽然这位新院长初来乍到就废掉了。原先修道院中最有权势的人物之一,甚至有好几个修士都因为他遭到了牵连。但几年下来,圣博德修道院的修士们觉得这个新院长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对男孩或者女孩都没有兴趣,也不喜欢妓女。他虽然对自己非常的刻苦,并且虔诚——他每天都要跪在圣像面前,用苦鞭鞭打自己——平日里,不是处理修道院中的事务,就是抄写经文,念诵祈祷,但他并不要求其他修士做额外的功课,对他们偶尔偷偷懒摸摸鱼的行为也不会严厉的苛责,顶多叫他们将遗漏的工作重新补充上来而已。 而且他是一个真正有本事的人。修士们都这么说,在食尸鬼袭击修道院的时候,一个修士被剥了皮,这种情况人人都觉得他必死无疑,那时候他们都给他擦了圣油——后来他被迫休养了很长时间,但在治疗和用药下,他确实好了,如今正在做一些比较轻松的活儿,不仔细看也看不出他曾遭到过这样残酷的对待。 还有些兄弟因为修炼中辛苦的生活与严苛的戒律,也不免会虚弱和伤兵,但只要不是梅毒这样的脏病都能得到妥善的看护,他们可以吃到更有营养的食物,在房间里休息,即便那些雷打不动的每日祷告也会有一个兄弟来到他的床边,带着他一起念诵,无须自己亲自走到祈祷室中跪在冰冷的地上完成功课。 就连修道院中蒸汽枪队的队长也对这位新院长赞誉有加,之前修道院的圣骸被盗,蒸汽枪组却没能起到原先的作用,追根究底,也可以说是他的失误——他早该发现安置蒸汽枪的塔楼下面地基不稳,如果遭到攻击,就有塌陷的风险,他却没有在意,他已经做好了承担责任的准备。没想到的是,这位新院长约拿不但承担了大部分的责任,还用自己的血换回了圣骸丢失了的两颗眼珠。 可以说,蒸汽枪队的队长除了受到了女王的责备之外,自身几乎没有遭到一点损害。而且这位新院长的作风与为人,也确实值得他敬佩。 所以当修士们说完来人的意思,他看到约拿的面容上露出了一丝明显的抗拒之色后,就自然而然地关切道:“您不想见这个人?需要我出面推拒吗?” 他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但伦蒂尼恩的姓氏就是在半公开地宣称这个家伙是个私生子,但修士们说那是一位绅士,所以他只是试探着问了问:“或者我和您一起去见他?” “不了。”约拿说,半恶魔的这次造访可以说是中规中矩。他不但一个人类的身份上门,还说出了造访的理由——他是来感谢上次在水晶宫时,院长约拿曾给予他的一些帮助。 旁人听来可能就是这位绅士在游览水晶宫的时候丢了什么东西,受了伤或是遇到了什么意外——约拿并不会主动告诉身边的修士们有关于另一个世界的事情,水晶宫的事情更是涉及到女王陛下的博览会是否可以如期继续直至闭幕——他当然会更为谨慎。 他点点头,“请他进来吧。”约拿大略能猜出利维的来意。 那位莉莲女士在他身边待了那么久,半天使不可能不察觉到她的异样。他一开始还以为是某个恶魔占据了女性驱魔人的身体,或者是有意假扮成她的模样。他做好了被袭击的准备也时刻准备着反击。但奇怪的是,自始至终,这位莉莲女士都表现出了一种包揽而又宽容的态度,甚至带着一种长辈看待小辈的慈爱之色,她没有对他们造成任何损害。从约拿这个半天使到其他人类,包括驱魔人和俱乐部的成员——他们几乎是恶魔的天敌。 她还给他们留下了一份相当难得的馈赠。虽然他怀疑这份礼物原本就是要送给利维的——所以利维拿走它们的时候,他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 那个灰发的不速之客走进了院长的房间,他们可能只谈了一小会儿时间的话,不久之后,他们就走了出来,虽然一开始的时候,约拿似乎并不想要见到这个人,他表现出了一种非常不情愿的态度,但在灰发的绅士离开的时候,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居然殷勤的将他送到了修道院之外,穿过了军营,几乎走到了熙熙攘攘的大路上。修士和士兵们都感到惊讶至极,这难道是一个什么了不得的人物吗?、 当然不是。 约拿将半恶魔送出那么远,只是为了确保半恶魔不会趁着这个空隙反身过来袭击修道院罢了,他已经发现了,利维这个家伙总是想方设法的寻找机会给自己谋取一点或是很多点好处,他不好说,这毕竟是恶魔的天性,但他怀疑利维总有一天会在这上面摔跟头。 利维告别了小约拿,他可以感觉得到约拿对他的态度一直在变化,不是往坏的那种,而是往好的那处。毕竟对于这些生来向善的存在(只要他们没被可见的未来逼疯)来说,他们是很愿意看到浑浊的水变清,枯萎的花结出果子,从粗陋的岩石里开出宝石的。 最初的时候,约拿看待利维,简直就像是看一堆渣滓,看一个无可救药的罪犯,看一只危险的,没有人性的野兽。这点利维并不否认,他们的初见并不叫人愉快。更别说为了救回被利维撕掉了全身皮肤的那个修士,以及赎回圣骸的那对眼珠时约拿付出了多么沉重的代价。 不过很快,在之后的两次被迫或者是阴差阳错下的合作,利维一下子就将这个坏印象扭转了过来——有些恶魔会大肆嘲笑这些良善的人,认为他们太容易被欺骗了,但要让利维来说,这对于他们这些坏种来说难道还是坏事吗? 他甚至没有有意伪装,伪装是很难的。尤其对于约拿这种虽然温和但感觉敏锐的人来说,他只要将自身那些还不算丑陋的地方暴露出来给他看就行了,即便没有,误导一下也行,譬如这次造访。 他真正的用意当然是为了消灭隐患。无论他的母亲是被操控着的,还是自由的,他都必须保证她不会成为瓦拉克或者其他人用来要挟自己的一件工具——如果半恶魔与母亲之间的关系,就如同普通母子之间的关系那样简单就好了。可惜的是不能,他从她的胞宫中长大,而后由她的身体内诞生,两者之间的关系,即便到世界末日都无法彻底解开。 何况在被瓦拉克吞噬掉了半个身体后,利维属于人类的这部分还是依靠他母亲留给他的脐带重新生长起来的。那时候事态紧急,他无法也无暇顾忌这根脐带中是否隐藏了什么有毒的种子。 而就在这件事情发生后不久,两百年里从来没见过利维一次的那个女人出现在了一个半天使面前,借用他的手送了利维一份礼物。 这两张荨麻毯确实很有用处,而且几乎是针对性的有用处,以至于半恶魔几次想把它转出去或是丢弃都没能下定决心,这不得不让利维担心起来。他的母亲是否已经看到了他的将来,这个将来是否已经得到了诠释,会给她带来好处或是坏处? 这可不是半恶魔天性多疑,女巫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极端自私的生物,不是如此,她们也不能干出将自己才生下的孩子奉献给恶魔享用的行为,不,有时候她们自己也会吞食婴儿,自己的,别人的。你要是指望她们有什么天生的母性,那就是在缘木求鱼——她已经避开了瓦拉克那么多年,如今又出现在瓦拉克的子嗣,也就是利维面前——她必然有所求。 当然,这些念头,想法和目的,利维都是不会和约拿说的——约拿或许知道什么叫做恶魔与女巫,但他还是会下意识地认为这是一份微薄但值得挽回的亲情,无论是利维对他的母亲,还是他的母亲对利维,他当然不会对利维有什么隐瞒,那位莉莲女士留下的线索很少,不过他还是尽可能的告诉了利维所记得的一切——详细和认真到,虽然最后他还是坚持将半恶魔送出了修道院,但半恶魔还是觉得自己或许会很快多出一个半天使朋友。 —— 利维坐上了一辆出租马车,在马车内闭目养神,母亲没有留给他太多可供追寻的蛛丝马迹。她仿佛就是来宣告,她仍旧在这个世间,并且在注视着他的儿子,半恶魔在心里叹了口气。不过想想也是,如果不是有这样的本领,她又如何能够从瓦拉克的手下逃脱,甚至逍遥至今呢? “先生,到了。”马车夫的提醒声在车外响起,利维下来,丢给他两个先令——马车停下的位置就是他和约翰.斯诺医生定下的咖啡馆。医生从窗户瞧见了他,就向他挥手,两人见了面,也懒得寒暄,毕竟他们都是东区的人,对于那种上层社会的虚伪作态不屑一顾,“你要来杯咖啡吗?”医生问。 灰侦探 第111节 “我之前刚喝过好几杯咖啡,待会儿可能还要来个好几杯,这一杯就免了吧。”虽然半恶魔不会被凡人的茶,咖啡和酒精影响,但今天喝得着实太多了点。 “放心吧。”医生说,“南丁格拉女士,虽然也是一个贵族,但她可是从战场上摸打滚爬下来的。你以为他会和那些无聊的贵妇人那样和你用一顿四个小时的下午茶吗?我想顶多——嗯,她只会用一块三明治一杯茶,就把你打发了。” “这位可敬的女神竟然如此无情和吝啬吗?” “也别提女神。”约翰.斯诺医生没好声气的回答说,“她并不喜欢那个绰号。这个绰号纯粹是女王陛下与报社的记者想要为了给她打造一顶耀眼的桂冠才杜撰出来的。不,我说的不是她的经历,她的经历是真的。那要说到什么提灯女神,嗯么么么,她的信仰……并不……怎么牢靠。”医生说。 这倒可以肯定,一个虔诚的女士如何会去寻求一个半恶魔的帮助?利维在心里说,他们一起出了咖啡馆。咖啡馆的转角处就是梅菲尔南大街十五号,也就是南丁格尔女士在伦敦的住处。正如医生所说,她是个不折不扣的贵族,没有半点虚假的成分。她的母亲甚至是一个王室成员,只是血缘距离现在的汉诺威家族已很远了。 这对年轻的夫妇属于会被很多人艳羡的对象。他们出身好,富有,年轻,在结婚后旅居了好十来个国家,他们每一个孩子名字都跟随当地的地名,就像是南丁格尔女士,全名就是弗洛伦斯.南丁格尔,因为她就是在弗洛伦斯出生的,不过因为她离经叛道的行为和思想,她的家人与她的关系非常冷漠和疏远。 即便她已经获得了女王的嘉奖,人们的赞誉,也隐约被排斥在这个大家族之外,所以即便她的家族拥有两处大庄园,数处伦敦中心城区的宅邸和几十处地产,这座梅菲尔南大街的住宅还是在几个朋友(女王陛下与库茨男爵夫人也在其中)的帮助下买下来的。 第370章 来自南丁格尔女士的雇佣(2) 我已经跟随着利维的脚步走过了这个时代的许多建筑,从河边的棚屋到拥挤的租屋,从吵闹的酒馆到静谧的俱乐部,从简陋的农庄到广阔的庄园,从肃穆的教堂到堂皇的宫殿,南丁格尔女士的小公寓呢,它确实矗立在伦敦的市中心,但几乎没有一点值得人们去记忆的特征,与伦敦的大部分建筑十分类似。 脱色的红砖墙面,灰白色的墙基,半山墙,门廊柱,门和窗台,屋檐和墙角都残留着雨水与青苔攀爬过的痕迹,烟囱从砖红渐变到黧黑,通往正门是五踏边缘光滑的大理石阶梯,阶梯两侧的黑铁扶手和门窗的黄铜把手,插销,铰链一样生了锈,只不过黑铁扶手生得锈是赭石色的,而黄铜配件生得锈是青绿色的。 唯一值得人们注目的可能只有门前的小平台,原先的住户曾经精心地设计了一款石头马斯克的拼图。可惜的是,日久天长,这块精美的地壁画早已颜色消退,轮廓模糊,只有一个大概的形状可供人猜测。 今天医生算作利维的引荐人与同伴——即便南丁格尔女士已经等同于半个修女,享有盛誉,又是女王陛下的密友和盟友,但一个单身绅士去拜访一个未婚的女士,又受到了接待,依然会迎来无数流言蜚语——医生走上前,脱下帽子,放在手里和手杖捏在一起,他瞧了瞧门上的铜环,举起手来谨慎的敲了两下。房屋里隐隐约约传来一个人的回应声,但距离很远,似乎正在二楼或者是三楼,也就是这座屋子的阁楼里忙碌。半恶魔的听觉足以让他描述出这个人整个的行动轨迹,她站起身,裙摆细索作响,她可能只穿着平底的便鞋,但鞋底是硬牛皮,而不是通常淑女们选用柔软的小羊皮。 她打开门,穿过走廊,走向楼梯,发出咚咚咚的声音。声音由上至下,由远及近,下了楼,鞋底敲击地面的声响,不再是咚咚咚,而是哒哒哒。看来门厅不是木地板,是地砖或是大理石,她朝他们走来,打开了门,斯诺医生明显的愣了一下。 “哎呀,南丁格尔女士,”他说:“怎么是您帮我们开门呢?您的仆人呢?” “她去替我接受一份柏林来的捐助。”南丁格尔女士回答说,她侧过身来,医生才发现了自己的失礼,“这是利维.伦蒂尼恩先生。” “您好,先生。”南丁格尔女士硬邦邦地说,他们走进门厅,南丁格尔女士在他们身后关上了门,说是门厅,但对于这种小公寓来说,门厅也算是一桩奢侈品,这根本就是一条走廊,走廊的护墙板上安装着几个衣帽钩,利维和斯诺医生挤挤挨挨的将自己的帽子摘下来,挂在钩子上,手杖靠在墙边,大外套和外套只能挂在另一边的一把高靠背梯子上。 这里好像没有第二个仆人了。 他们的身边就是通往二层的楼梯,又窄又陡,右手边应当就是这座房屋的厨房,或者是盥洗室,再往前打开一道门,才是一个小客厅——南丁格尔女士打开了门,医生一下子就呆住了,因为这个客厅里面堆满了箱子,纸箱木箱都有,就连沙发都已经被搬到了角落里去,腾出位置堆放货物。 “抱歉,先生们,”南丁格尔女士拍拍额头:“我忘记这个地方已经被我用作临时仓库了。不过没关系,”她语速很快地说:“去二楼吧,我的房间。”将客人们邀请到自己的房间,对于贵妇人来说,并不是一桩罕见的行为,但有个前提,来客必须是已经非常熟悉甚至可以说是暧昧的那种。但考虑到已经三十一岁的南丁格尔女士早在印度和非洲的战场上工作了好几年,她当然不会去在乎这些繁文缛节,她走在前面,将两位绅士带进了自己的房间,说是她的房间,利维觉得这里更像是一个多了床和写字台的仓库,房间里仍旧堆满了东西。 “你应该租个仓库,有很多人这么说,”南丁格尔女士推开桌面上的文件,搬开一些东西,拖出两把椅子,让他们坐下后又跑到一楼的厨房里,给他们倒了两杯热茶。正如医生之前所猜测的那样,她果然还带下了两个干巴巴的三明治,“但放在其他地方我没法保证不会有人偷走它们。” 半恶魔闻言,更为仔细的嗅了嗅,确实,空气中弥漫着鸦片、奎宁、橄榄油、乳香、生姜、酒精的气味。这些东西即便只是原材料都能直接拿去卖钱,还有一些如酒精和鸦片,既能卖钱,又能自己享用。如果它们被放在如红砖巷码头这样的地方,没几个见过血的好手看着,嗯,都不需要一晚上,或者是几个小时,一转眼周围的人就会把它们搬空,他还嗅到了棉花的气味,纱布与绷带,一些人或许会以为这些纺织品并没有太大的价值。嗯,但对于那些生活在穷困和疾病中的人来说,一块干净的布料有时候就能救他们的命, 南丁格尔女士当然也可以租借一些就在附近的仓库,但租金可能比这些药物还要贵,她显然并不准备用这些珍贵的捐款来填满这些人贪得无厌的胃口。 医生也注意到了那些被南丁格尔女士匆匆搬开的纸张、墨水瓶和笔。看来她刚才正在写信,虽然是约定好的,但他也能觉察到这可能是南丁格尔女士在百忙之中抽出来的一小点儿时间,于是他看了看利维,又看了看南丁格尔女士,开门见山地说:“需要我避让一下吗?” “您可以到隔壁去坐坐。”女士毫不客气的说。 等医生走开了,南丁格尔就重新将注意力放回到这位年轻的小绅士,一个半恶魔的身上。南丁格尔女士去过好几年的战场,而战场上总是会滋生各种各暗的阴暗与绝望,她见过食尸鬼,瘟疫和战争会带来伤痛和死亡,后两者会带来食腐的野兽,我们也知道,食尸鬼从不挑剔,但在确认猎物已经虚弱无力反抗的时候它们更倾向于新鲜的血肉;她也见过蹲伏在伤员的床头窃窃私语的小恶魔,或者是那些异教的精怪,她甚至亲眼目睹过地狱之门的开启,只不过与其他只懂得跪下来乞求哭喊的人不同,她非常冷静,尝试了祷告,圣经和十字架后,她拔出了匕首和锤子,不过这些都没起到什么作用,还是及时赶来的教士救了她的命。 幸运的是,经过这一遭,她得知了另一个世界的存在,虽然后来一想她觉得这和自己没多大关系——虽然她想过如果真有恶魔降临到她面前,她要不要试试自己菲薄的灵魂能不能换来世界和平——当然不能,或许正因为她打着这样的主意,她之后就没有再遇到过类似的险境。 女王陛下曾经提过要为她提供两个可靠的“助手”,不过被她拒绝了。她是这样说的——如果我在平常的生活中,我会尽量避开这些诡异的事端。若是我去了战场,或是在医院里那里,那里原本就有着守护人类的天使与神灵,祂们会眷顾我,就如同祂们眷顾着每一个有福的人。 第371章 来自南丁格尔女士的雇佣(3) 南丁格尔女士并不认为自己会在伦敦逗留很久。为了感谢女王陛下对她的支持,她已经很好的充当了宴会中的装饰品以及女王陛下荣光上的一点点缀,她的事业不在这里,她的同伴也不在这里。可就在几天之后的一封来信,让她骤然升起了一点轻微的懊悔,但随机她就释然了,毕竟有很多东西从女王陛下手中获得和从其她人手中获得,或者是直接用钱雇佣,看似没什么不同但从意义与内涵上来说有着天壤之别,她所需要偿还的东西也将会有很大的不同。 她试着询问了身边的朋友,以及一些可能知晓另一个世界的人。但她没想到的是,与她只有匆匆一面的约翰斯诺医生,听说她需要一个得力的助手——这个助手又必须通晓另一个世界的危机与陷阱,并且有足够的战斗力,保证自己和南丁格尔女士的安全——就急忙赶来了,并且强烈向她推荐了一个灰外套侦探。 若南丁格尔女士还是原先的那位弗洛伦斯.南丁格尔小姐,她和一个东区的灰外套侦探只怕此生都没有交集的可能,但命运就是这样的神使鬼差,在医生离开房间后,她就顾不得应有的礼仪,好奇的打量着对方,除了那头不常见的灰发之外,这位年轻的绅士几乎看不出有什么与人类不同的地方,他可能只有二十岁,举止优雅又带着一点俏皮和玩世不恭,他的头发是银灰色的,就像是用了很久的银币,带着金属的冰冷与温润的质感——她略微歪了歪头,才发现对方的眼睛居然也与旁人不同,是一黑一蓝,煤气灯的光线毕竟无法与日光相比,粗看起来它们都只是常见的神色, 利维察觉到她正在观察自己,将面孔转过来,好让她瞧个仔细,这可真是一个漂亮的小伙子啊。南丁格尔女士在心中赞叹道。她听约翰.斯诺医生说,他是北岩勋爵的挚交好友,虽然人们对此颇有诟病,但据说两者的友谊缔结在滑铁卢的战场上(这时候南丁格尔女士才想起对方的年龄应当与外表不符),而之后的情况似乎也证明了北岩勋爵的固执并非毫无来由,与这位灰外套侦探合作过的俱乐部成员一致认同的是,虽然这个半恶魔也有着地狱种子与生俱来的贪婪与凶狠,但至少他愿意遵守与人类的契约,冷静理智,从未让自己的情绪脱轨,任由本性支配——后者是许多半恶魔的同伴们难以摆脱的噩梦。 “如果您一定要选择一个人,”医生恳切的说道,“我认为在这个时间段内没有比利维.伦蒂尼恩更稳妥的人选了。”虽然他可以向南丁格尔女士推荐俱乐部的成员或是驱魔人,或是教士,但他对利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信心,似乎无论事情到了怎样难以解决的地步,最低限度,他可以带着委托人一起逃出来。 就如不久前的诺丁汉-卡洛琳.兰姆夫人幽魂事件——在最终的真相被揭露出来之前,谁也没想到,看似只是一桩老旧的风流韵事,居然是会针对威廉.兰姆乃至整个墨尔本子爵其家族的一桩阴谋,而且是追根溯源下去,居然揭开了一桩牵系了大半个诺丁汉上层社会的巨大丑闻,如果你认为这还不算什么——无花果俱乐部表面光鲜亮丽,实则腐朽不堪岌岌可危的现况,更是将这场狂潮从诺丁汉推向了伦敦,从威廉.兰姆,他的家族冲向了整座大不列颠岛上的十九座圣植俱乐部以及俱乐部的每一个成员…… 而当人们重新审视这双阴谋的时候才发现,如果不是北岩勋爵听说了威廉.兰姆的事情,向他推荐了利维.伦蒂尼恩做了旅行的同伴。在这一层叠着一层,一环套着一环的罗网之中,最有可能的就是威廉.兰姆叫人失望地死在了诺丁汉,纽斯蒙德庄园的罪恶犹如霉菌一般继续在地下滋长蔓延,无花果俱乐部么,继续与当地教会沆瀣一气,朋比为奸,等到终于无可隐瞒的一天,他们造成的灾祸只会比现在可怕上一百倍。 只不过在官方文件中,整份报告里可能只有威廉.兰姆的名字。这也不奇怪,在这个时代,能够在文件上署名的只有绅士们,警察,仆从,私人侦探等等顶多只能得到一笔金钱上的嘉奖。但深谙内情的人肯定会对利维.伦蒂尼恩这个名字给予关注——尤其是那处“露西夫人”的妙笔——没错,谁不知道可以利用古老的异教神明与地狱之间必然发生的冲突渔翁取利?为什么他们不这么做呢,是因为不喜欢吗? 当然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不敢,也不会喽。 如今更是有几个权高位重的人,要么打算把这个半恶魔收拢进自己的俱乐部,要么就是打算与他达成一个长期的雇佣关系。只不过这些要求都已经被北岩勋爵拒绝了,这也是一桩叫人无可奈何的事。北岩勋爵现在是玛哪俱乐部与歌斐木俱乐部两个俱乐部的首领,他甚至不需要寻找理由,单就这两个俱乐部的工作量,就足以让利维.伦蒂尼恩忙碌到世界末日。 但有约翰.斯诺医生做担保,又是为了南丁格尔女士——别忘记北岩勋爵原先也只是一个战场上的普通士兵,他不可能不尊重这位可敬的女士,更不会拒绝与她有关的请求——而且这真不算是什么棘手的事情,只是耗费的时间会略微多些。 利维也满心希望这是一件小事,也不知道是遭了谁的诅咒,他发现自打拿了那枚曾经赠出去的大硬币,似乎什么事情都会如同海上的飓风那般毫无预警地变得难以收拾,他想向撒旦祈祷,或是祂的老对头,反正不管是谁听到了,半恶魔都希望祂们能尽量给他之后的工作减低一下难度,最少的,别让他碰到一个恶魔领主,或是他的老爹或者老妈。 第372章 来自南丁格尔女士的雇佣(4) “一封信?” “是的,一封信。”南丁格尔女士说 ,她从桌边站起身,走到一张几乎被文件与纸箱淹没的小写字台前,从小写字台的抽屉里找出了一张被折叠起来的信纸。她直接将这张信纸递给了利维,利维接过信纸,用拇指轻轻的摩搓了一下,发现它只是最普通的那种黄色毛边纸,边缘有些粗糙,纸张的质地也不够光洁,用的墨水也是非常普通的矿物墨水。这种墨水闻起来有一种淡淡的臭味。这种臭味来自于墨水中所蕴含的动物胶,他打开信来粗略的读了一遍,这是一个律师写给南丁格尔女士的。 他在信上说,他的委托人是南丁格尔女士的一个远房亲戚。如今,他已经垂垂老矣,疾病缠身不久于人世。 不幸的是,他的妻子与儿女已经更早一步的离开了这个人世间升向了天堂,但他仍旧有一笔可观的资产无从分配。于是,他就从自己所知的血亲中,挑选了几个身世清白,品德高尚的年轻人,将他们择做自己的继承人。 但作为交换,他们必须在他离世之前赶到他所在的惠特比镇,聚集在他的床头与他做最后的告别,参加他的葬礼,然后正式的为他哀悼一个月,然后才能拿走属于自己那部分钱,如果有人不愿意,那么他的那一部分就会平均抵分给剩余的人——单看措辞与内容,这位即将去世的老人并没有提出什么苛刻的要求,甚至算得上是情理之中。要知道,有些孤寡的老家伙在去世前不但不会变得善良,反而会变得更加古怪。他们会要求继承人不戴珠宝,不穿某类服装,生活在某个指定的地方,办个降灵会把他的灵魂召唤回来,要求妻子再婚,必须等到在世的子孙全部死光他们的孩子才能继承遗产,将遗产交给医生,让他为自己做木乃伊化处理,而后每年检查一次她是否“死了”等等……才允许他们得到自己手里的钱。 “您能继承多少钱?”利维问道,这个问题有点失礼,尤其是对于一位女性而言,南丁格尔女士却毫不介意地摆了摆手,无所谓的回答说,“两万英镑。” 两万英镑算是多还是少呢? 对于那些盘踞在金字塔塔尖,即便在上层社会中,也只是极少数的人来说,两万英镑实在是算不得什么,他们有祖辈相传的大片土地,有庄园、有城堡、有矿山、有产业,还有数之不尽的投资、股票与证券,他们的钱财就如同是从土地上长出来的野草,蓬勃,旺盛,处处都是。 而在这个阶级中的大部分人呢,他们或许会欣喜于这笔意外之财。但如果失去了,他们也不会太在意。这笔钱财对于他们来说只是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南丁格尔女士之前就属于这个阶层,但问题是,她已经成为了南丁格尔家族的叛逆与笑柄。 她的父亲视她为耻辱,她的姐姐觉得自己的妹妹发了疯,而她的母亲听到她拒绝婚姻,拒绝孩子,拒绝如任何一个女性应当度过的“正常”的一生的时候,早已舍弃了她。她现在虽然还是南丁格尔女士,但这个姓氏所意味的财富与爵位基本上已与她毫无关系了。 “您很需要这笔钱吗?” “当然了,”南丁格尔女士奇怪的反问道,“我怎么可能不需要这笔钱,到处都在用钱。”她所说的当然不是她自己。虽然一位淑女有两千金镑的嫁妆就能嫁得很好,一位绅士一年只需要五百金镑,也能过得起出入马车,雇请仆从的优渥生活,但无论是两千金镑还是五百金镑,一旦投入到慈善事业中,那就像是落入了河流的石子,只听扑通一声,转眼就不见踪影。 事实上,两万金镑也起不了多大的波澜,但这意味着又有一所医院可以拥有新的上下水设施,可以雇佣上百个护工和护士,可以为数千名伤员提供珍贵的药物,挽救他们的性命,让上万个家庭重获新生。 即便只是为将要落成的护士学校多建一座宿舍,多请几位老师,也是一桩极其划算的事情。 因为报纸上的渲染,人们通常对她有一种相当理想化的看法,他们觉得她能够获得提灯女神的美名,能够让粗鲁的士兵们对她心悦诚服,满怀感激。就是因为她曾经提着灯笼在伤病员的床榻前走来走去,安抚他们,为他们祈祷吗? 最初的时候,南丁格尔女士也有着一种天真的想法,那就是凭借着个人的热诚与虔诚,去履行上帝赐予她的义务与责任,但残酷的现实很快给了她一个结结实实的教训——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一个人的力力量 都微薄得可以忽略不计,她在,或是不在,对当时的情况产生不了任何影响,这个认知曾经给她造成了很大的打击,她不由得在深夜中质疑自己,她所坚守的,胜过名誉,亲情与生命的事业是否正如那些人所说的,只是一个无知的女孩所犯的特殊癔症罢了。 万幸,那时候她还有一些愿意支持她鼓励她的好友,他们虽然没有她这样的勇气与胆魄,但帮助她思考,找寻一条可信的道路还是可以的。 她瞥了一眼利维:“我记得您也曾经去过战场,那么您应当知道,那些侥幸从死亡的罗网中逃生的人们最需要的是什么。” 医生,药物,护理,住所,床榻,毯子,丰盛的食物……那才是他们最关心的,也是他们最为迫切需要的。见鬼的提灯女神,若是每晚能带来这些东西的家伙提着镰刀,我想那些病人们也会高兴的称她们为镰刀女神的。 而这些东西——直白点来说,都需要钱。 募捐,游说,招募,让更多人认识到这个社会阴暗与痛苦的那一面,让那些伤病员的呼嚎与哭泣能够传达到上位者的耳朵里,贵女们少买一条丝带,少去一次戏院,绅士们少抽一根雪茄,少打一次牌都能为那些陷于绝望与痛苦的人带来一丝希望。 虽然这种声音与这种景象早就应当被他们听见和看见了—— “当然啦,”南丁格尔女士豁达地笑道:“等到伦敦的事务告一段落,我还是要回到战场上去的,非洲或者是印度。您或许要问我,我为什么还要回去。”她环顾整个房间,从信纸与墨水上掠过:“我可以如那些慈善家——我的父亲,我的祖父那样,坐在房间里写信,去沙龙演讲,与朋友们交谈,用这种文雅而又符合社会道德的方式来寻求他们的帮助,但那样……那样只能说是杯水车薪,您明白吗?” “我明白。” “我不知道您是否见过那些苦修赎罪的人。” “我见过。” “从中世纪开始,就有人会在耶稣受难日或是复活节里走到街上,自己鞭打自己或是与他人相互鞭打,直到鲜血淋漓,遍体鳞伤,他们称这种行为是为了感受耶稣当初所受的苦难,虽然教会一力制止,但这种行为即便到了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的销声匿迹了。 当然,我们不能说,那些没有鞭打自己的教士就是不虔诚的,不刻苦的,但毫无疑问——说句亵渎的话吧,那些愿意受苦的修士们所在的修道院,必然是受到捐助最多的地方,并且人们也会认为他们必然更圣洁,更光明,更值得信任,若有人要行圣事,必然会往那里去。” 她居然俏皮地向利维眨了眨眼:“你姑且就将我当做另一种类型的苦修士吧,我表演给他们看,虽然不是鞭打,但一样会受伤,流血,有失去生命的危险,他们会为我感动,也会愿意捐出更多的钱。” “看来这笔两万金镑的遗产确实对您很重要。”利维说,他来见南丁格尔女士,而不是立即答应这份委托,也是为了确保不会碰上一个狂信徒——现在看来,这位南丁格尔女士虽然是宣称自己是得到了上帝的启示,才发愿要为穷苦的大众服务的,但在她的心里,天主,不,应该说那些行走在地上的天主代理人并不值得被尊重,而她又是那样的聪明,以至于一眼就看穿了在神圣的仪式,隆重的游行,与冗长的祷告之后隐藏着的真正目的——或者说她也是虔诚的,只不过她将她的事业看做了上帝的事业,她在病床间点燃灯光彻夜守候,兑现的也应当是她自己立下的誓言。 “那么您应该知道我是一个半恶魔吧。”南丁格尔女士点点头。 “那么这封信有什么地方让你觉得您需要雇佣一个半恶魔来做护卫呢?”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第373章 来自南丁格尔女士的雇佣(5) “我曾经听父母说起过这位远方亲戚。”南丁格尔女士沉吟着说道。 她记得那时候她还很小,可能只有五六岁的样子。但心智已经非常成熟,不过在父母眼中,她还是个小女孩。 那一晚,她因为风寒发了烧,母亲给她吃了药,也就是混合了鸦片酊的甜酒,她喝了药,昏昏沉沉,闭着眼睛。她的母亲一直在她的床边守候,以为她睡着了,正准备起身离开的时候,她的父亲却突然走了进来,之前,她的父亲接到了一个亲戚的信,就带着仆从离开了家,出去了好几天,今天却毫无预兆的回来了,没有叫仆人送信,也没有叫家里的人去迎接她。 他就这么走了进来,身上甚至还带着一丝外面的寒意,他似乎遇到了一件急切地想要向他人倾诉的事情,一进来,就握住了南丁格尔女士母亲的手,拉着她在壁炉前坐下,“孩子呢,她睡着了吗?” “睡着了。”她听到了她的母亲回答说,然后他们在沉默中等待了很久,父亲才发出了长长的一声叹息。 随后他们就说起了她父亲的那位表兄,也就是南丁格尔女士的表叔。 这位先生非常不幸地在家中排行第四,是家族中的幺子。而我们都知道,在这个时代,欧洲与英国父母为自己的儿子们做安排的时候,长子将会继承大部分家业,家中的人脉也会为他铺设一条康庄大道,次子会成为一个教士,三子送去军队——如曾经的威灵顿公爵,如果还有四子以及更多的儿子,他们的将来一般都不会太尽如人意——这时候除了一些资产雄厚的大家族,他们的父母已经没有余力来为他们寻求前程了,他们也是最有可能从原先的阶级滑落到下一阶层去的人。 她父亲的表兄不算聪明,也不够谦恭,但也有一个很不错的地方,那就是外表,他高大强壮,仪表堂堂,而他的家庭至少也能给他准备几套漂亮的行头,而他的愿望也很明确,那就是找一个有钱的妻子,寡妇也好,女继承人也好,只要她能够出得起一笔丰厚的嫁妆,他愿意娶她,这种事情也算是寻常——甚至还会被人赞许,至少丈夫拿了妻子的嫁妆不是去赌博或是嫖妓。 那时候南丁格尔女士的思想该有点混沌,但还记得可能就在几个月前,他们还参加了这位绅士的婚礼,他如愿以偿的娶到了一个女继承人,女继承人会给他带来一万五千英镑的嫁妆,足以让他在军队或者是在政府中谋得一个很不错的职位。南丁格尔女士依然深刻的记得,他在婚礼上是如何的神采飞扬精神奕奕,他甚至还抱了南丁格尔女士,吻了她的面颊,称赞她是个小天使。 而他的妻子居然也是一个相当出色的美人,面色苍白,头发乌黑,唇色有点浅淡,说起话来细声细气,但举止也称得上温和可亲,她看上去有点虚弱,但这个时代虚弱并不是一件坏事。对于女性来说,甚至是个优点,她和南丁格尔女士的表叔看起来堪称珠联璧合,天生一对。 当然,一万五千英镑的嫁妆,新娘又没有明显的缺陷——像是面容残疾,痴呆,私奔过或是有私生子女,就表明女方肯定有劣于男方的地方——确实如此,惠特比位于北约克郡,不算富有,居民都是靠出海捕鱼和造船为生,新娘的姓氏是乔慕利,这个姓氏确实属于一个大贵族,可惜的是,现在这个大贵族的嫡系已经搬迁到了伦敦,留在惠特比的只是一个分支,没有爵位也没有领地。 说得尖刻一些,这个分支更像是被留在惠特比的一条无足轻重的根脉,不过他们确实姓惠特比,而之前新娘的祖先曾经跟随著名的库克船长去了新西兰,并且发了一笔横财,具体情况我们无从得悉,但他们确实在这之后建造了一座相当辉煌广阔的宅邸,买了了码头与造船厂。 他们在结婚证书上签了名,又接受了亲友们的祝福,但他们乘上马车回去的地方,并不是男方家,而是女方家。因为在婚姻协议上有注明,新婚夫妻必须先回到女方家居住,等生下第一个孩子后,丈夫才能离开妻子去谋求他的前程。 说实话,这并不过分,婚姻协议上为了限制丈夫过于苛待妻子,肆意挥霍她的嫁妆,女方家长往往会设立很多苛刻的条约,以保证妻子和妻子所生儿女的权益——如果幸运的话,一年之后他就能够恢复自由身。 “那么他突然写信叫你过去,是为了什么呢?”南丁格尔女士听到自己的母亲疑惑的问道,结婚才几个月,即便无法一见钟情,那也至少应当有一段温和的蜜月期,无论多么疯癫的妻子,或者是一个多么恶毒的丈夫,都不应该这样快的露出自己的真面目。 灰侦探 第112节 可这些算算,现在只过了三个季度不到的时间,就有一封信寄给了南丁格尔女士的父亲,信中的内容南丁格尔女士不是很清楚,但听父母的交谈,信上笔记凌乱,还带着血迹与泪水,他的表兄说,自己受了骗,上了当,他的妻子,他妻子的父母亲眷,甚至他妻子腹中的孩子都是恶魔,他被他们囚禁了起来,随时都有性命之忧,他向上帝忏悔和祈祷了自己当初的贪婪,只希望自己的亲人接到信后,能够尽快来救他。 南丁格尔女士的父亲并不怎么相信信中的描述,这位先生或许不是个坏人,但实在说不上品行高洁,可能他又出去寻花问柳了,又或是喝多了酒,甚至对自己的妻子吵了架动了粗,也有可能是偷了妻子的嫁妆所以被妻子的家人教训了。但谁让他是自己的表兄呢,他还是马上叫了两个朋友,带着仆人,医生,甚至还有一个神父,毕竟他在信上是说他遇到了恶魔,一行十几个人匆匆的就往惠特比镇去了。 万幸的是,这时候他们正在恩珀莱庄园里。如果他们还在佛罗伦萨或者其他地方,那封求援信还不知道被放到什么时候。 “那么他真的是遇到了恶魔吗?”南丁格尔女士的母亲问道。 “没有。”她的父亲气恼地说,并没有什么恶魔,只是他酗酒成性又开始服用鸦片,因此产生了大量的幻觉。他总觉得自己生活在地狱里,与一群诡异的恶魔为伍,身边人不是想吃了,他就是想杀了他。他觉得自己日渐瘦削,四肢无力,他想要逃走,但每次醒来的时候,都会发现自己仍旧躺在这间散发着阴郁气息的卧室里,他哭泣着哀求南丁格尔女士的父亲把他带走。但神父说,他并没有在周围察觉到有恶魔出没,不过他还是撒了圣水,做了祷告。 而他带去的医生则说,他没有在表兄的身上找到任何伤口,他可能是有些疲乏,枯槁,但一个人如果只是整天喝酒,喝得酩酊大醉,又吸食鸦片,和娼妇们鬼混,当然会造成精力不济,神情恍惚。 结果南丁格尔女士的父亲还要向女方的家人们道歉,尤其是他看到表兄的妻子已经大腹便便,看来随时可能生产的时候,他更是觉得歉疚无比。女方倒是不怎么介意,只是告诉他说,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在南丁格尔女士的父亲之前,他的三个兄长都已经来过一遭了…… “您觉得他是因为鸦片发了疯,还是真的遇到了恶魔呢?”南丁格尔女士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后问道。 “酒精,女人,鸦片都是好东西,”利维懒洋洋地说:“但对于一个具有野心的人来说,这些东西根本无法绊住他的脚步。”如果对方一开始就是个纨绔子弟也就算了,但事实上,他一直目标明确 ,思维清晰,就算暂时无法离开惠特比,他也应该为自己今后的前程做打算,怎么可能那么快地腐烂掉。 “后来……”南丁格尔女士:“他们确认他是疯了,在征得了男方家人的同意后,他就被囚禁在了惠特比的宅邸里。在我离开家后,我曾经去探望过他,他看上去过得并不差,有一个单独的大套间,衣着整洁,饮食充沛。在天气晴好的时候,他还被允许在仆从的服侍下出去走走。” “或许就是因为那次,他还记得有我这么一个表侄女,”南丁格尔女士说道,“只是我没想到他会把我列入继承人的行列。” “那次你发现了什么吗?”肯定发现了什么。 虽然说在这个时空里,天堂和地狱真实地存在着,但疯子也不在少数。在这个时代,鸦片酒精依然是人们认为的最好的镇定剂,不但给成人使用,也给孩子使用。许多年轻人在十来岁的时候就上了瘾头,结婚之后,失去了父母,教师与经济方面的约束,他们也有可能彻底放开在这方面的欲望,导致中毒程度加深,这种人的思想与理智都会被摧毁,做出各种极端的行为,这并不罕见。 但南丁格尔女士的神态已经说明了那位先生并不是一个疯子。 “那时候我毕竟不再是个五岁的孩子了。” 第374章 来自南丁格尔女士的雇佣(6) 利维当然不会怀疑南丁格尔女士的话,他抬起眼睛,凝视着这个平凡的人类女性,她并不具有特殊的天赋,血脉中也没有天使与恶魔的组成部分,她就是一个纯纯粹粹彻头彻尾的人类,但他几乎可以看她他发光的灵魂,这是一种相当奇特,并且罕见的感受。 人类中虽然有很多虫子,但也有英雄。为了自己的信念与理想,他们可以无惧痛苦与死亡。但若是让他们认识到,他们的付出,在大多数人眼里只是一出叫人感动,令人叹息的好戏——说真的,他们未必能够支持得下去。而他面前的南丁格尔女士却早已迈过了这道崎岖的阶梯,她极其坦然地面对人们对她的质疑与嘲笑,为了挽救那些处于困境无法自拔的人,她甚至愿意将自己的家庭,婚姻,子女,生命与尊严摆上货柜,任人出价。 半恶魔的沉默令南丁格尔女士感到忧心。她虽然经历过来自于另一个世界的凶险,但在她所接触到的人当中,能够为她解决这类事情的人并不多。她不得不说,约翰.斯诺医生的强烈推荐为她解决了一大难题。 她不是不可以向女王陛下求援,也不是不可以去寻求圣植俱乐部或者是教会的帮助。但这里有个问题,即便他们愿意相信她,他们也不会让她去惠特比。在这些绅士与教士的眼中,一个贵女原本就不该为了一些钱财去做这样危险的事情。 至于能够被这笔钱财拯救的生命——他们并不会太关心这些东西,以前没有,现在当然也可以没有。南丁格尔女士虽然与家族近乎于断绝关系,但只要她还是南丁格尔,她还有那些朋友,以及女王陛下对她的看重,他们都不会允许她轻易深陷险境。 不过在此之前,她也曾旁敲侧击的问过医生,这位绅士的佣金大概在什么价位——结果让她犹豫不决。按照医生的说法,利维可以说是野生的半恶魔中极其具有性价比的一位,他愿意遵守契约,并且可以酌情收取世俗货币——已经很实惠了,要知道,若是佣金需要用圣物或是“煤块”支付,还不知道要溢价多少。 但南丁格尔女士大约计算了一下,自己可能只能拿出七百金镑左右的佣金。再往上,她可能就只有放弃了——或是索性去冒一次险。 利维叹了口气,喝了一口茶,又嚼了一口三明治,说实话,这两样东西都不怎么样。三明治干巴巴的,里面没有培根,没有熏肉,只有一层薄薄的黄油。对,只有黄油,半恶魔第一次以为自己的味觉出了错,他不敢置信的将三明治放到眼前看了看,确定自己判断的没错,那就是两片面包当中擦了一层黄油。至于茶嘛,就更加不用说了,他觉得自己像是吃到了像锯末一样的东西,只是在一位女士面前呸呸呸太过不礼貌,他才忍耐了下来。 “我对这双委托很感兴趣。”他放下杯子,也将三明治放回了碟子里,“但你也应该知道我的收费不低。”“我听说大卫.阿斯特是您的委托人时,您并没有索要太高的价钱。” 这倒是真的,利维在心里说,但那是因为他嗅到了绳子后面牵着的那头牛,而事情也正如他所期望的那样,他在那场黑弥撒里捞到了不少好东西,但南丁格尔女士并不能清楚地说出她在乔慕利的宅邸里遇到了什么,她又不是驱魔人,也不是教士,只是因为接触过地狱之门,才能有那份隐隐约约的感知,就像是曾经被毒蛇咬过的人,肯定会对嘶嘶的声音,滑腻的触感和游动的绳子格外敏感。 如果乔慕利家族以及南丁格尔女士的表叔只是在故弄玄虚,或者就如那位倒霉的汉莱顿先生那样,只是一桩发生在人类和人类之间的罪行,那么利维此行就是得不偿失。 但很快,惠特比这个名字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的记忆中似乎沉淀着这么一块小碎片,他举起手,请求南丁格尔女士不要打搅他,然后就沉浸了下去。他在寻找,他找到了。 南丁格尔女士只看到利维闭上了眼睛,仿佛陷入了沉思。几分钟后,他的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丝微笑,转瞬即逝,她几乎都没能捕捉到它。随后那双一蓝一黑的眼睛睁开了,“好吧,”半恶魔向前倾身:“您再说说在那所住宅里,您看到了些什么?” —— 惠特比是一座海边小镇,与大部分海边小镇不同的是,它最初被建立起来的时候,并不是为了捕鱼和造船,而是一座属于维京人的军事要塞,维京人从这里上岸,劫掠周围的村庄,六世纪的时候他们在这里定居了下来,接受了洗礼,皈依了教会,而后在一座海蚀平台上建起了惠特比修道院。 不过如今的惠特比人谋生的方式还是打鱼和造船,而正如我们所知,这两种职业都没法叫人飞黄腾达,安富尊荣——但十八世纪中期的时候,随着蒸汽大革命的发展,作为润滑油原材料的鲸油突然变得供不应求——人们开始大量地造船,出海,捕鲸,惠特比由此陡然兴盛起来,这里不但有近五十条捕鲸船,还建了船厂和鲸油提炼厂。 与守旧的诺丁汉不同,这里的人们接受新事物的速度很快,或许也因为新事物带给他们的都是好处而没有坏处,这里有数不清的蒸汽机,各种机械,三座用来预测天气与飓风的大差分机以及连贯的传讯管道,还有两座蒸汽机车车站与轨道,通往北约克郡首府。 这两座机车车站分别位于老城和新城。 惠特比镇并不完整,艾斯克河从它中间流过,将一整座海蚀平台切割成了两半,最初矗立于此的是惠特比修道院,而后围绕着它建起了教堂,村庄和镇子——曾经的惠特比修道院确实如人们想象的那样,是一座无比宏伟壮丽的建筑,它是一座双修道院,也就是说,女子修道院和男子修道院,这里曾经接待过无数虔诚的朝圣者,但在亨利八世进行轰轰烈烈的宗教改革时,这座修道院不幸也被列入取缔的行列,修士和修女们都被驱逐了出去,这座建筑被原先的乔慕利家族买了下来,改建为他们的城堡——和纽斯蒙德庄园的情况类似,在之后的岁月里,乔慕利家族更是将环绕在城堡周围的居民们迁移走,让他们在艾斯克河的对面定居,也就是现在的新城,让这片土地彻底成为乔慕利的私人花园。 在十六世纪的时候,乔姆利家族的嫡系因为得到了君王的宠幸,举家搬迁到伦敦,一个分支被留下,他们负责在这里固守家族的领地和财产。但随着时局改变,岁月流逝,伦敦的乔慕利家族显然已经不打算再回到这么一个荒僻凄凉的小镇里,他们甚至断绝了与分支的联系,也不再支付维护城堡的费用…… —— 乔慕利家族的管家带着一个男仆等候在老城的车站。 蒸汽机车是没法直达乔慕利宅的,原先的惠特比修道院矗立在海蚀平台的最高处,与滩涂约有两百英尺的高差,曾经的朝圣者们需要攀爬一百九十九级台阶才能到达教堂和修道院,这被视作朝圣途中的试炼——现在没有朝圣者了,但蒸汽机车也没法垂直前行,对吧。 管家打开怀表看了看,因为有差分机予以调配与控制,机车抵达的时间基本上不会差很多——顶多半个小时。“五点十五分,他们该来了。”他自言自语般的说道,南丁格尔女士是七名继承者中唯一的女性,也是最后一个抵达这里的人。 幸而就在几分钟后,他就听见了机车拉响的汽笛与车轮撞击轨道发出的铿锵声。他从长椅上站了起来,走到站台边,一个小黑点由小及大,逐渐占领了他的整个视野,乌黑的机车头缓慢的从他眼前滑过,顶上的烟囱喷吐着令人不快的硫磺气味与灰色的烟雾。 而在他的脚下,成团的白色蒸汽犹如下落到地面的云团那样猛烈地爆发出来,几乎淹没了整个站台。这种情景让管家感到了一阵轻微的不适,但凡在海边生活的人,没人会喜欢这种景象——贴着地面或是海面的云团往往会带来暴雨和飓风,而这两者几乎就是死神握在手中的号角。 车门哐啷一声打开了,一个列车员在还没完全停稳的列车上伸出脑袋东张西望,他看到了管家,愉快地伸出手来和他打了个招呼。乔慕利家族的人深居简出,很少和外人打交道。所以若是有什么必须要办的事情,总是由管家和代理人操持——要离开惠特比最快捷和最舒适的方式当然是蒸汽机车,何况这辆蒸汽机车几乎就是为了老城的乔慕利家族开设的,这两个人不但认识,还是很不错的朋友。 只是今天管家没心思和这位老友寒暄,他只是提起帽子,点了点头,列车员跳下车,取出一个钩子,往车门下折叠起来的铁梯上一搭,猛地把它拽了下来,只听碰铛一声,铁梯展开落地,又等了几分钟,一位女士出现在他们面前。 管家已经拿到了南丁格尔女士的照片。他身后的男仆也曾经在报纸和画册上看过南丁格尔女士的画像,只是男仆一看到那位女士,又确定了她就是他们正在等待的人,就不由得露出了失望的神色,在报纸和画册上,南丁格尔女士被描绘成一个犹如圣母玛利亚的美丽形象,身材窈窕,面容秀丽,眼中充满了慈悲。 而正在与管家说话的这位女士,说句确切但不怎怎么好听的话来说,她更像是一个严苛的女管家,或者是女家庭教师,她挽着发髻,发髻从中间分开,露出一条白色的发缝,头发紧贴头皮,光滑得犹如一块黑色的陶瓷。 她穿着一件褐色的长裙,但不是丝绒,也不是毛呢,只是普通的亚麻。如果不是领口,袖口还缀着雪白的蕾丝,甚至可以说是一件苦修士的长袍,她也没有佩戴珠宝,戒指、项链、手镯一概没有。至于她的面孔,她应该是美的,在她还是无忧无虑的少女时,但在日夜辛劳的工作和沉重的压力下,那些犹如玫瑰般娇嫩的东西早就被消磨干净了。 她的眉毛很黑,但高高的挑起,看上去就如同一个倒置的对勾,厚重的眼皮下只有半个眼珠,白色的部分要大于黑色的部分,她的鼻子异常高挺,反而显出了那对深刻的法令纹,她的嘴唇或许曾经美妙过,但因为长时间的抿着,做出严厉的表情,导致每只唇角都在下垂,更显得她咄咄逼人,难以接近。 这样的容貌可以说是完全破坏掉了人们对一位富有美貌的女继承人的幻想。 男仆才压下了心中的那声叹息,就看到南丁格尔女士的身后下来了一位年轻的小女仆,她看上去可能只有十六岁——顶多十八岁,戴着软帽,穿着苍蓝色的长裙,围着雪白的围裙,她的头发蓬松得就像是一个洋娃娃,虽然是普通的浅褐色,但在夕阳的光下看上去就像是铜丝般的红棕色。 她有着一双黑珍珠般的眼睛,小小的面孔和淡粉色的双唇,她看上去是那样的美丽,生机勃勃,如同一只小鸟儿般的可爱,简直就是那位女士的对照组。 “这是我的女仆,莉莉.伦蒂尼恩,”南丁格尔女士说:“叫她莉莉就好。” 第375章 乔慕利老宅(上) 列车员从车上提下了两个皮箱,一左一右的放在地上,女仆走过去,将它们提了起来,一旁的男仆看见了,立即殷勤的跑上前,将两只皮箱接到自己的手里,只是才接到,他的面容就掠过了一丝不敢置信和扭曲。 管家看上去还很平静,但心中已经升起了极度的不满,在一所宅子里,年轻的男仆与女仆发生一些什么事情是相当常见的。但在这个时候,在这种场合,对方又是别人家的女仆,他这种直白到近似于粗鲁的行为,不免会让人觉得乔慕利家的仆人缺乏教养,性情放荡。但他也不好说些什么,只能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他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怀表,露出了有些迟疑的神色。“我们要在天色完全暗下来之前回到老宅。”如果今天的蒸汽机车没有误点就好了,现在剩余的时间足够他们返回老宅——但这个足够意味着他们中途不能休息。 一百九十九级台阶,以数百年后的建筑做例子,大约是在十层到十一层楼之间,这个距离与高度对于一个年轻而健康的人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在这个时代,人们所推崇的女性体态从来就和纤细,羸弱,单薄分不开,她们的母亲,父亲以及她们将来的丈夫,希望她们留在房间里看看书,做做女红或者是绘画、弹琴而不是走出去——而且医生也建议说,女性最好不要从事太过剧烈的运动。譬如骑马,一个年轻的女士,若是骑马骑得多了,他们就会说这种极其颠簸的运动会导致她们子宫下垂,造成流产或者是难产。 所以一个淑女即便有着宽容的父母与丈夫,她能够做的运动也仅限于桌球,网球或者是散步,长时间的缺乏运动也就算了,她们还要时时刻刻地穿着紧身胸衣——用绸布,鲸鱼骨,丝带做成的一种“刑具”,它们固然能让她们显得胸脯饱满,腰肢纤细,臀部高翘,但也会严重的压迫内脏,造成穿着者的肋骨与脊椎变形,由此引起各种病症。一些女性因为过早的穿上紧身胸衣,紧身胸衣又被勒得过紧,导致身体永久畸形,她们连睡觉的时候都不能脱下紧身胸衣,因为一脱下紧身胸衣,她们连坐起来都需要女仆在旁边协助。 南丁格尔女士当然不会这样虐待自己,只是在这个时代,就连监狱里的女性罪犯都要穿着紧身胸衣,她当然也没法例外,但穿着这个极度压迫胸腔和腹部的东西,还要在一个小时内走过一百九十九级台阶,确实有些为难人。 何况这条古旧的阶道也并不是人们所想象的平整宽大的水泥台阶,一千多年前维京人用巨大的木头铺设,十八世纪初的时候人们又用粗糙的条石取代了木头。在那个时候,要找寻和修整这样多,这样宽大平整的条石可不容易,可见当时人们的虔诚,但经过了几百年海风,雨水与阳光的侵蚀,这些条石上早就出现了数不清的裂缝,凹坑与风化的痕迹,一些生性顽强的草木,会从缝隙中探出身体,愈发强壮的根茎会在之后的岁月里进一步将缝隙扩大,它们看似弱小,又是那样的坚韧,最后甚至能将一整块条石四分五裂。 阶梯两侧也没有扶手,一些地方还能说是平缓,而另一些地方则对着深不见底的悬崖,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每走几十步会有一个转角或者是平台,人们可以在这里略作歇息。 “抱歉,女士,”管家说,“并不是我不愿意雇佣轿子或者是驮夫,惠特比一向有一桩古老的禁忌——那只有死人会被抬上惠特比修道院。”他指了指平台上摆着的两三个石块,这些石块每一块都有三尺见方,膝盖高,“这个也不能坐。” 这是抬着棺椁的工人走到这里,实在无法坚持的时候,可以将棺椁放在石块上,但他们自己仍然要站着休息。 他说完,就略略后退了一步,走在南丁格尔女士身后,心想,如果这位女士实在坚持不下去,或是因为疲惫而昏厥跌倒的话,他还能伸手搀扶一下,不至于让她直接滚下台阶。 出乎意料的是,对方的体力甚至比他还要好一些,一路上昂首挺胸,步伐坚定,紧身胸衣丝毫没能影响到她的发挥。他曾经以为报纸上所说的那些,只是对这位女士的美化,现在看起来倒有几分可信。 但是他偶尔往后望的时候,却看到那个不争气的男仆一直跟在他们后面,一开始只有几步,后来就是十几步,几十步,到最后居然拉下了整整一百多级台阶,管家没法催促,只是对这个年轻人的评价又低了一层,他原先还准备给这个男仆写一封推荐信,鉴于这里很快就会迎来一个新主人——新主人或许会更愿意用一些他所信任的人——现在?还是算了吧。他也要为自己的声誉考虑。 他和南丁格尔女士踏上第一百九十九级台阶的时候,天穹已经完全变成了深邃的灰蓝色,只在海天之间还残留着一丝艳丽的赤色光线,南丁格尔女士站在铁门前,回首望去看见的是圣玛丽教堂,它在惠特比修道院被取缔后为当地的居民提供宗教仪式和服务,从教堂往下的一大片空地上伫立着密密麻麻,如同骨骼一般惨白的石头墓碑。 这里除了乔慕利家族的人之外,仅存的居民全都是死者——这点在南丁格尔女士上次前来造访的时候就知道了,只是再次目睹这个景象,她也不由得生出了一丝荒凉的寒意。 “我在这里等等,”南丁格尔女士对管家说:“那孩子有些胆小。” 管家只得匆匆叫来了一个年轻的仆人,叫他下去接一下贵客的行李,那个男仆跑下去之后,又过了好一会儿,三个人才终于出现在了管家与南丁格尔女士的视野中,小女仆还是原先的那个样子,仿佛她刚才只是在花园里转了转而不是徒步攀登了近两百级台阶,依然笑容可掬,脚步轻快,像是一只吃饱了的团雀那样神气活现。 与她相比,另外两位男士可就要差劲多了,之前被管家带去车站的男仆,固然是大汗淋漓,面色灰白,双手双脚都在颤抖,看上去下一刻就要倒在地上。他后来派下去的那个男仆居然也是面色绯红,气喘吁吁的样子。 “你们这是怎么了?”管家等到南丁格尔与她的女仆跟着这里的女管家离开,才皱着眉问道,“老天爷,”后来的那个男仆说的,“先生,我从来没有提过这么重的箱子,他们是在里面装了铁或者金子吗?”管家不太相信,毕竟他曾经看到那个小女仆从列车员手中接过了那两只皮箱,列车员是个强壮的男人,他可能不会感到吃力。但那个小女仆,她那条纤细的手臂能够提取多重的东西,二十磅还是三十磅? 再说如南丁格尔女士能在箱子里装些什么呢?总不见得会装一副哑铃吧,顶多装些衣服——他试探性的伸手一提,一下子居然没提起来,这是客人的箱子,他当然不好打开,但活见鬼,他确实觉得里面装了一副重量约在五十磅左右的哑铃,或许两副,“把行李送过去吧。”他叹了口气说道。 —— “你看上去很高兴的样子……是有什么好事儿发生了吗?”南丁格尔女士问道。 一进房间,她的小女仆就在口中哼着不知名的小曲,一边走来走去查看房间里的每一样东西——不是好奇,也不是贪婪,他似乎在找些什么,也是在防备些什么,之后更是可能拿走了一两样东西,南丁格尔女士不确定,随后,他就认认真真的干起了女仆的活儿,打开箱子取出衣服,整理好,挂在架子上塞进衣柜,将书籍、信纸、墨水瓶、充水笔一一放好。还有一些女士所需的必备用品也是如此。 “等我去厨房弄点热水来,您好好的擦洗一下。”莉莉——当然,我们知道“她”就是利维,曾经在赤足女子修道院用过的身份现在又用上了,只是换了姓氏,“这里居然没有浴室。” “这毕竟是一座老宅了。”南丁格尔女士说:“你还没有回答我之前的问题呢。” “嗯,打探到了一些很有趣的消息。” 第376章 乔慕利老宅(下) 南丁格尔女士的小女仆快快乐乐的跑下了楼,找到大厨房,向里面的人要了水,一份凉水,一份热水,都装在铜壶里,他提起了两只沉重的铜壶,铜壶本身就有五磅的重量,加上里面又装了近五加仑的水,一个还是刚刚还在沸腾的滚水,加起来有四十磅重,两次就是八十磅,她却像是一点都没有感觉到这份重量似的,轻轻松松的将它们提了起来,跑回了楼上。 厨娘盯着他的背影,瞧了好一会儿,摇摇头,转向一旁的厨房女仆,“你都给他装满了吗?”按理说,用来洗漱的水只要装到三分之一或是二分之一就足够了,但厨娘在厨房里干了半辈子的活儿,一眼就能看出两个铜壶都被装到了快要溢出来的地步。 “当然是装满的。厨房女仆在厨娘的逼视下有些胆战心惊,但她的回答还是那样的理直气壮斩钉截铁。 “真是个稀里糊涂的蠢货。”厨娘说,正在厨房里用晚餐的仆人们高高低低的发出了几声嗤笑。今天跟着管家到车站去迎接南丁格尔女士的男仆叫做肯,他高大强壮,容貌也称得上俊俏,有不少女仆喜欢着他,在很多地方愿意为他行方便,偶尔也会争风吃醋。 但厨房女仆肯定是其中最死心眼儿的一个,她肯定是听说了今天在车站发生的事情才有意要让这个外来的女仆吃个亏。 “我说你在想些什么啊?”一个和他交好的女仆忍不住出言提醒,“她根本就不喜欢肯,这根本就是肯在一厢情愿。”这话完全是出自于好意,确实,喜欢肯的女仆有很多,但其中有几份真心实意就很值得考量了,大部分都是逢场作戏,寻欢作乐罢了,毕竟仆人也是社会中的底层,他们可能比农民或是工人好一些,但也好不到什么地方去,一旦女仆怀了孕,男仆被赶出去,手里又没有积蓄和推荐信,他们会迅速堕落成无处可归的流民。 厨房女仆显然是动了真心,可她的朋友却看得很清楚。肯根本不会选择一个厨房女仆做自己的妻子,他很贪婪,野心也大,客人的女仆非常可爱是一方面,还有的就是,等到这位女士继承了遗产,她就是一个拥有两万金镑嫁妆的女继承人,而她现在只带了这么一个女仆在身边,看上去主仆之间的感情还十分深厚,她对这个女仆相当信任,甚至带着几分宠爱——无论肯能不能够和这个女仆结婚,但哪怕是搭上这一层关系,能离开荒凉偏僻的惠特比到伦敦发展也是一桩美事啊,更何况他们也听说了,这位女士看起来十分寒酸没错,却曾经受到女王陛下的召见,也和很多贵族有来往。如果能够从她的手里得到一封推荐信,说不定将来他们也能成为某个贵族老爷的仆人,与他现在的处境可谓有着天壤之别,也不怪他想要争一争。 “也就是说她戏弄了他!”厨房女仆同样压低了声音,却无法掩饰语气中的嫉妒与愤怒,她明明可以自己提着箱子或是分担其中的一个——她却假装自己做不到,只让肯一路提着那两个重得要命的行李——肯回到老宅,放下箱子就累得瘫倒在了地上。 另一个仆人扶着他把他带回自己的房间里,肯一下子就昏睡了过去,而等到和他同一房间的仆人做完事情回去房间的时候才发现他发了烧。幸好在已经赶来的继承人中有一个人是医生,他给肯做了检查,认为他是因为过度疲劳而导致的肢体麻痹,体液紊乱,只要好好休息一阵子就没事了。 只是在这段时间里,他肯定要吃点苦头。像是浑身酸痛还是小事,他还会发热,甚至会痉挛或是发癫痫——不过医生也好心地说,他随身携带了他的最新发明,艾萨克.泡芙马克电皮带,当然,肯可能承担不起医疗费用,但如果真到了性命攸关的时候,他也不是不可以做做善事。 —— 利维提着两个铜壶回到了南丁格尔女士的房间,乔慕利家族的老宅最新一次修缮是在五十多年前。而当时的主人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并没有引入当时就有的上下水管道,储水塔,水泵,抽水马桶和锅炉,他们的房间甚至没有独立的盥洗室,人们用来洗漱的器具还是有支架的搪瓷水盆、亚麻布和一块肥皂,利维将热水倒进脸盆,然后又往里面倒了些凉水,调好温度,才让南丁格尔女士过来洗漱。、 这个条件当然无法与伦敦的公寓相比,南丁格尔女士脸上却露出了一丝怀念之色。非洲和印度的军营和医院里当然也不可能有那样好的条件,她所有的也是一个房间,一个脸盆,一个便壶——现在比那时候好多了,这里有热水,还不用她自己去打。 灰侦探 第113节 “我帮您解开胸衣吧。”半恶魔女仆热情的说道,南丁格尔女士忍不住抬起手来,按了按额角,她不知道半恶魔变成了一个女仆之后竟然会如此——“活泼”,“不,不用了,”她坚定地拒绝,“我希望您没忘记,您还是一个先生。” 虽然她第一次看到莉莉.伦蒂尼恩的时候,根本没想到“她”就是利维.伦蒂尼恩,她听说有些人能够凭借着化妆,变声和假发,把自己打造成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人——她也能从莉莉的脸上看出一部分属于利维的特征,但她当时的想法是——这个女孩可能是利维.伦蒂尼恩的妹妹或是……女儿之类的,毕竟半恶魔可是一个参与过滑铁卢战争的人,他的外表与实际年龄毫无关联。 南丁格尔女士不是那种对男女之别毫无概念的淑女,她见过男人的身体也见过女人的身体,她甚至做过医生的解剖助手,看到过在皮囊之下的肌肉和骨头,她很清楚男性与女性之间的本质区别——她之前看到的就是一个又高又瘦的,年轻的男性,现在看到的却是一个娇小玲珑的女孩,她无法想象对方是怎样将身高和体态改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难道是抽掉了几块骨头吗? “我现在是个女人。”利维毫不犹豫的说,“你要试试看吗?您可以摸摸我的胸,软的。” “您让我感到头痛。”南丁格尔女士有气无力地说,“先生,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请不要用你们这些……”她想了想,艰难地说道:“这些超出人类范畴的三观与认知来荼毒我了,可以吗? 就算她知道半恶魔与恶魔那样,不但不会拘泥于性别,还可以将身体化作昆虫、老鼠或者是蟾蜍,她也没法接受,“我能料理好自己。”她毫不客气的将利维赶了出去。“我在印度和非洲的时候可没有女仆。她当然不会告诉利维,那时候她和室友会相互帮助,没有条件时干脆穿着紧身胸衣休息。 不过,她确实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解开束缚,毕竟她的紧身胸衣只是为了避免多余的口舌与风波,不会收紧到没人帮助就没法解开的地步。 利维耸耸肩,走开了,他想了想,回到了大厨房。 仆人们当然不可能与主人坐在一起用餐,他们的用餐时间也要比主人更早一些,免得在服侍主人与他的客人们的时候露出狼狈的神态,同时也让他们更加精力充沛,反应快捷。 在他再度回到大厨房的时候,就感觉到一股充满恶意的视线投了过来,是那个厨房女仆,利维想起了那壶滚开的沸水,如果“莉莉”不是一个半恶魔,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这壶水肯定会让她狼狈不堪,万一跌倒了,沸水甚至会烫伤她的手脚——她们之前素未谋面,他哪儿来的这么一个敌人?还能是什么呢,只能是那个肯了,他是仅有的一个可能与她们有关系的人。 医生当然看不出来——肯之所以这样迅猛的病倒,并不单只是因为劳累过度。 半恶魔没有那么急切,但如果有人送上门来,他也不是不可以欣然笑纳,可以说在管家转过身去的那一刻,男仆就已经被利维控制住了——管家只看到男仆走的越来越慢,和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却不知道,就在这短短的一小时内,他已吐净了所有他所知道的事情,无论是该说的还是不该说的,甚至已经被他忘记的,都没有一丝遗漏。 整个过程中,他宛如一个被利维操控着的傀儡,一边提着犹如装满了铅块般沉重的行李,一边又在疯狂的回忆与思索,头脑和身体都在不断地消耗他的精力,所以等到他的价值被勒索干净,半恶魔干脆利索地抽回了法术,他就彻底的崩溃了。 “你要吃些什么吗?”厨娘问,南丁格尔女士的房间里有预备客人万一感到饥饿时的葡萄酒和奶酪,但那不是给仆人吃的。 “有什么吃什么。”利维说,厨娘端上了黄瓜汤和一些面包,面包很粗,满是碎屑,黄瓜汤是苦的,而女仆吃得津津有味,真让人怀疑这位南丁格尔女士是否是被人假冒了——他们不知道的是,面包和黄瓜汤确实不好吃,但空气中弥漫着的嫉妒,嘲讽,怨恨,恐惧,痛苦……对于一个半恶魔来说,实在是再好也不过的调味料了。 第377章 晚餐(1) 只不过这些丰富而又复杂的情绪很快就被急切与焦躁取代了——三个半小时之后,这里的主人将会在大餐厅盛情款待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虽然大部分菜肴早在一天前就开始准备,但还是有许多东西需要烹煮,烘烤或者是调制,大厨房里的每一个人都开始忙碌起来,他们脚步匆匆,神情紧绷,并没去注意那个外来的小女仆是什么时候离开大厨房的。 利维回到客房,才发现南丁格尔女士不但已经迅速地洗漱完毕,甚至换上了皮箱里仅有的一件深灰色丝绒礼服。她看向镜中的自己,眼中满是怀念,“这是我祖母留给我的。” 因为她决心要从事护理工作,也就是在此时的人们眼中,只有终日酗酒,衣衫褴褛,粗俗不堪的最底层的妇女才会去做的工作,她的父亲早就终止了对她的经济支援,她的姐妹与兄弟也耻于与她来往,她的母亲一见到她不是痛哭,就是失望的转过头去,唯一一个愿意支持和鼓励他的人,居然是她的祖母。 她的祖母在离开这个人世前的几年里,几乎都是由她照顾的。当然,那时候她的行为还是被赞许的和褒奖的——耐心而温柔地照看自己的家人可是一个淑女的加分项。 或许正是因为在那几年里,这位守旧固执的老妇人深刻感受到了一个人在虚弱无力的时候,能够得到照看和安慰是多么珍贵的事情,她的祖母罕见的没有厌恶和反对她的选择——虽然那时候她已经垂垂老矣,精神不济,但她还是竭力给了这个自己最喜欢的小孙女一份珍贵的馈赠——在她名下可以动用的所有资产,包括她的珠宝和衣服。 这件深灰色的丝绒长裙曾经是南丁格尔的祖母最喜欢的,但它的年龄几乎与南丁格尔女士相当,虽然一直被保护的很好,还是不可避免地失去了原有的光泽与质感,更不用说样式早已过时,领口和袖口上的蕾丝也已经微微泛黄,还打着皱。幸好这里还有一个半恶魔,南丁格尔女士看着它们瞬间就重新变得平整雪白,不由得睁大了眼睛——不仅如此,因为过于辛劳,日夜颠倒,南丁格尔女士在少女时期就称不上浓密丰厚的头发现在更是稀疏得可怜,半恶魔居然也能给她挽起一个丰美的圆形发髻。 南丁格尔女士自己随身携带了一串玫瑰念珠,也是祖母赠给她的。用的是当时还很昂贵的紫水晶,挂着一个银十字架,现在水晶表面已经不再光亮,银十字架也已经发黑,却相当符合南丁格尔女士本人的气质与个性。 利维看了看,拿出了一个羽毛别针,它看上去是镀金或是纯金的,南丁格尔女士犹豫了一下:“我从一个朋友那里拿来的,好东西。”半恶魔说,小心地将它别在女士的领口,当然是好东西,他在接受了南丁格尔的委托后就再次拜访了他的“好友”圣博德修道院院长约拿,从半天使那里薅了一大把羽毛——半天使当然不会给一个半恶魔羽毛,但他肯定会愿意为保护一个好人出点力。 虽然他知道半恶魔肯定要从中抽成——可能十分之一吧,南丁格尔女士一。 —— 主人与宾客们享用晚餐的时候,贴身女仆当然不可能随时在侧,更不可能参与其中。人们只看到南丁格尔女士孤身一人下了楼前往餐厅,她的女仆留在房间里,却不知道利维早已点燃了小蜡烛头捏在手里,大大方方的跟在南丁格尔女士的身后,他之前已经从肯那里了解到了不少有关于主人与客人的情报,但正所谓耳听不如亲见,也正好将情报与真实的人对照起来观察。 乔慕利老宅的大餐厅,正如其名,开间开阔,空旷阴冷,暗沉沉的天顶,涂刷着白垩的墙壁,黑铁框条的小块玻璃格子窗,高度大约在成年男性腰间的黑色护墙板,深灰色的石砖地面,同样由石头砌筑起来的壁炉(今天没有火),没有透雕或是浮雕,金银箔,螺钿或是镶嵌的餐桌与边桌,和同样单调毫无装饰的靠背椅。 如果不是这里还点着明亮的煤气灯,这座餐厅看上去不像是五十年前的,倒像是五百年前的。不过从器皿和食物上看,主人倒是诚意十足。客人们一踏进餐厅就已经被边桌上所放置的桌边菜吓了一跳——桌边菜并不是指剩余的食物或者是装饰品。 它的性质类似于东方的看菜,在确保外表富丽堂皇的同时,每道菜也都是可以吃的。在伦敦,桌边菜多数都是蛋糕、果蔬或是一些冷切肉。但在这里,他们看到了高高叠起的馅饼,透明的肉冻,装饰着鲜花和坚果的布丁,还有一整只栩栩如生的信天翁,不,应该说这就是一只信天翁。在烤完信天翁之后,厨师们将它重新支撑起来,并且插上羽毛——就像是它还能飞起来似的,在它的旁边就是一只小鹿,除支棱着两只角,四条腿蜷缩在腹部下,除此之外,或许是因为惠特比就在海边的关系,桌边菜中还包括着巨大的海蟹,传统的生蚝,还有形容狰狞的海鳗,以及难以辨别种类的各种贝类,即便被端上了餐桌,它们依然色彩绚丽,触角峥嵘,叫人惊叹的同时,又不免为了这份丰盛而感到恍惚不安。 今天的座位有点难以排序,因为依照现有的社交礼仪,宾客们需要男女间隔入座。也就是说,一位绅士旁边必须有一位淑女,而一位淑女的旁边必须有一位绅士,在用餐的时候可以交谈,但一位淑女与左侧的男士交谈过之后,就必须与右侧的男士交谈。与一位男士同时交谈两次,属于相当失礼的行为。 如今却完全没有这个顾虑。因为天杀的——连主人在内,这里有八位绅士,却只有南丁格尔一个女士,她只能被安排在主人的左手边,主人就是南丁格尔女士向利维描述过的那位表叔,在南丁格尔女士的口中,他是一个高大,强壮,乐观,野心勃勃的男人,南丁格尔女士今年三十一岁,按照年龄推断,这位先生应该在五十岁到六十岁之间,单就他们现在看到的,他和一个八九十岁的老人没什么区别,皮肉松弛,眼神浑浊,肢体无力。他必须依靠轮椅来行动,两个男仆和管家携手把他从轮椅搬到主人的座位上。即便如此,他都无法挺直脊背,坐得端正,只能斜靠在椅子里,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他的头微微的向南丁格尔女士倾斜,他注视着她,仿佛是在通过眼前的这个人去追忆当初那个小女孩,好一会儿他才笑了一声,转过头,看向另外几位客人。 他的神情十分平静,说话有些吃力。但也算得上有条有理。他感谢了这些愿意在接到他的来信后长途跋涉来到这里的诸位客人,希望他们能在这里过得好,并且能够得遂所愿。 第378章 晚餐(2) 这句话说的有点讽刺,但谁让他之前还是个疯子呢?即便有人不知道他是个疯子,也能理解一个即将离开世间的老人,总免不了会变得脾气古怪思想偏激,没人认为他失礼,甚至还有几个人微笑着,仿佛听到的不是一句讥嘲,而是一份真心实意的祝福。 这里的主人在观察南丁格尔女士的时候,胆大妄为只因为在场大概没人能够看得到他的利维也在观察着他。这位先生的衰老显然是不正常的,但他身上并没有地狱打下的印记,也就是说不是祭品,或者是预备祭品。那么他身上有没有与恶魔交易的痕迹呢? 但凡与恶魔做交易的,多半会留下属于这个恶魔的印记(除非恶魔有意为之),一来是留下一个追踪记号,免得猎物在完成交易后不想付出代价而逃跑;二来也是为了警告其他的恶魔,表示这个灵魂已经名花有主,如果有人敢于觊觎与掠夺的话就要准备面对一个恶魔的报复——不过利维还是没能从他身上发现这些让恶魔们来看极其鲜明的痕迹。 他的身上倒是有一些缭绕不去的硫磺气息,但是也说明不了什么。南丁格尔女士身上也有,有些人不幸遇上了幽魂,或者是接触了地狱之门,但如果他们足够幸运,幸运到没有被彻底的卷入其中,却依然无可避免地被留下痕迹——除非他们重新洗礼,做赎罪弥撒,或是用圣水洗浴,或是求得天主的赐福——当然,这些都需要由天使,半天使或是虔诚的教士来做。 想到从老宅侧近的圣玛丽教堂后翼直至蒸汽机车车站上方那一大片白惨惨阴森森的坟墓——长期居住于此的人沾染上一些阴晦气息,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的事情。如果这里如果像是纽斯蒙德庄园那样,明明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罪恶之事,却还是干净的像张白纸,那才不对头。 利维并不着急,这位先生最少还能在人世间苟延残喘上好几天,即便他想要做些什么,南丁格尔女士也肯定能比这里的其他人更有保障——他可不单薅了约拿一个人。 仆人们端上了开胃酒。 为了刺激胃口,增加食欲,用来做开胃酒的酒一般都是烈性酒,这里就用了茴香酒。茴香酒里加入龙胆草、白芷、紫苑、肉桂、豆蔻、鲜橙皮,还加了大量的蜂蜜。说实话,这种餐前酒的味道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茴香酒原本就有一种相当浓烈并且刺激的味道,令人难以下咽。加香料,加蜂蜜,并且加热之后,不习惯饮用这种烈酒的人,只会是觉得自己吞下了一只竖着尖刺的刺猬——还在不停的抓咬着你的喉咙,但在场的宾客中,没有一个人拒绝这杯餐前酒,虽然未必都能一饮而尽,但也尽量用完,甚至还有两位客人热情的称赞起这杯烈酒中的香料如何醇厚,茴香油如何雪白,用来作基底的蒸馏酒又有多么纯粹干净。 有时候,在绝对的利益和权力前,绅士们也和娼妓差不了多少,半恶魔恶毒地评价道。 南丁格尔女士将空杯子放回桌面,她倒不完全是为了逢迎主人。主要是她在战场上的时候接触的多半都是烈酒,烈酒在战场上是一种重要的军用物资——抵御寒冷,抵御寂寞,关键时刻提供热能和营养,鼓舞士气,一旦有人受伤还能用来清洁伤口避免感染,还有的就是,在战场上一些士兵如果需要截肢——一瓶烈酒可以让他们在混沌中安安静静地挺过整场手术。 在没有乙醚和氯仿之前烈酒不但是士兵们的救命药水,也是医生的,这时候可没专业的医用器械,外科医生有时候看起来就是一个木匠或是屠夫——斧子,短剑,锤子和锯子——病人一旦没被固定好,或是助手力气或是胆量不足,这些东西就很有可能招呼到医生或是助手身上。 护士,尤其是在战地医院的护士给人留下的印象总是醉醺醺的也是因为她们非常容易拿到烈酒。 南丁格尔女士虽然相当有节制,并不酗酒,但她的酒量也已经在战场和医院里锻炼了出来。茴香酒的味道古怪,酒性猛烈,对她来说还可以接受。 客人们的捧场,让主人非常高兴,他惨白的面颊上甚至浮现出了一丝亢奋的红晕,轻微地摇摆着头,接到示意的管家微微颔首,仆人们陆续端上了汤。 一般情况下,它只有一道,但在这里,汤和宫廷里一样是两道,一道汤是甜的,一道汤是咸的,甜汤居然不是普通的胡萝卜汤,而是藏红花黑豆汤,藏红花同样是一种极其昂贵的香料,也不知道是因为番红花加的过多,还是因为黑豆造成的影响。这碗山红花黑豆汤颜色不是常见的金黄色,而是如同琥珀一般的橙红色,汤汁粘稠,吃起来就像是搅碎的内脏,幸好只有很小的一碗,也不是不能对付过去。 咸味的汤同样颜色鲜艳,南丁格尔女士吃了一口,发现它应当是来自于印度的红咖喱,红咖喱里面还额外加了辣椒末,里面沉沉浮浮的白色丸子应当是牛肉丸,里面可能还掺杂了一些其他的肉类,她吃不出来,但这道汤的口味还算可以,除了辣味稍微浓郁了一点。 吃完了这道汤,按照礼节,她应当转向自己的左侧,与身边的男性宾客交谈——在这种正式的晚餐中,一味的只顾着吃是会令人嘲笑的——虽然南丁格尔女士也不是那么在乎,但她还不至于将别人置于一个尴尬的境地。 她身边坐着的就是那位给男仆看了病,并且表示如果他的病症没有好转的话,可以征求主人的意见,向他借用那条万能电皮带的医生。说是医生,他的身上却看不到一点医生常有的冷漠与矜持,倒很像是一个推销员,他一直在注意着南丁格尔女士,一发现南丁格尔女士愿意与他攀谈,他立即大大地恭维了南丁格尔女士一番。 虽然他们并不认识,但在博览会开展的时候,他就在两侧的人群里,他看到了南丁格尔女士,她就站在女王陛下身后,发着光,宛如一个真正的 圣女。 事实上,让这位先生发自内心地说,他觉得南丁格尔女士的行为有些诡异——养尊处优的贵女不做,反而要去做一个卑贱到极点的护士,着实令人难以理解——不过既然南丁格尔女士和他也没什么关系,他倒觉得这样也好,姑且将她看做一个苦修士吧,一个曾经高高在上的人若是愿意俯身,落入尘埃之中,为穷苦的民众服务,她肯定是一个极具慈悲心的人——当然,如果只是个慈悲的苦修士那也就算了,但她也是女王陛下推出的一个表率,朋友中也不乏权贵,如果他能与她结识,甚至成为朋友的话,他的电皮带就不愁没有销路了。 没错,他确实发明了电皮带,也确实是个医生。但比起发明家和医生,他更愿意成为一个获得大成功的商人。他恭维了南丁格尔女士,恭维了女王陛下,恭维了世界博览会,连带恭维了自己的电皮带,他甚至兴致勃勃的邀请南丁格尔女士来试用那根电皮带。据他说,这根电皮带可以治疗癫痫、头痛、风湿、消化不良、心悸、浮肿、痔疮、疲劳……以及所有的精神类疾病。 他认为这是一件现在虽然看起来不起眼,但事实上可以开启人类医疗先河的先进工具,他发誓说只要南丁格尔女士愿意试一试,这条电皮带就立刻能够让她精神百倍,神采飞扬,散发出前所未有的生命力。为了给自己的产品提供一个强有力的背景,他甚至还提到了公元前四十八年罗马帝国的皇帝克劳迪乌斯世,就曾经将一条电鳐鱼放在枕头下面,以治疗他的偏头痛,还有著名的学者富兰克林也曾经将静电应用在治疗妇女的歇斯底里症上面,他甚至让自己十几岁的儿子也充当了电击治疗的实验品,而且还不是一次,其效用也是毋庸置疑的。如果不是他的儿子死了,也会是一个可以做出无数成果来的科学家——这听起来可真是有点地狱,南丁格尔女士都忍不住要开口阻止他了。幸好这时候前菜上来了,她得以中断与这位医生的交谈,转向主人这里。 在一场晚宴中,前菜应当是鱼,鱼排煎过,然后加上调味汁,或是炸过,烤过,撒上椒盐。也有些人家会将两种烹饪方式的鱼一起端上来,算是有两道前菜。 但今天的前菜端上来的时候,长桌边的客人们都不由得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入口。 因为端到他们面前的是一块生肉,血红色的生肉,带着粗糙的纹理。 在英国人匮乏到了极点的菜单上,鱼也是相当重要的一个品类。毕竟无论是天主教徒还是新教教徒,他们都有守斋的需要,只不过天主教徒有着较为严格的时间限制,还有大斋和小斋之分,新教教徒则只会在一段时间内,为了表达信仰的虔诚或者是修行,选择守斋,但无论是哪一种守斋方式,鱼都不在斋戒的行列里,甚至在水面上游动的海鸟,鸭子,在水里生活的海豹,鲸鱼,海豚——即便后来被证明为哺乳动物,也一样被算进鱼的行列里。 所以在鱼类前菜的范围里,可供挑选的品种就很多,鳕鱼,海鲈鱼,鳟鱼,龙虾,蟹都可以被端上餐桌。金枪鱼是一种人类很早就开始食用的鱼类,最早可以追溯到腓尼基人,古罗马人更是将这种大型鱼类视作神灵的恩赐,不断在日常中食用,还将它晒干腌制了作为军粮,不过现在的英国人更喜欢鳕鱼,它肉质细嫩,刺也少。 金枪鱼更多的被作为罐头用材,这里倒是有几个人吃过金枪鱼罐头,但他们应该没有见到过鲜活的金枪鱼,金枪鱼出水后很快就会死亡,要尽快放血极速冷冻才能保持新鲜。 “这条鱼是今天才到码头的。”主人用微弱而又热情的声音说道,“我的厨师建议我说,这样新鲜的鱼类应该采用远东的一种食用方法——你们可以把它想象成海里的鞑靼牛肉——你们可以尝试一下,当然,如果实在觉得无法接受,可以让厨师给你们略煎一下,再端上来。” 既然主人都那么说了,客人们也只得动了手,说实话,生的金枪鱼肉也不是那么难吃,和所有的大型鱼类那样,它没有多少鱼腥气,吃起来有点像小牛肉,只是更加粗糙。在盘子边还装饰着一些透明的像是果冻一样的事物,南丁格尔女士用勺子略微挑起一点,尝了一口,“骨髓。”她下意识的说道。 主人发出了呵呵的笑声:“没错,”他说:“您的味觉十分灵敏,这是金枪鱼脊椎骨中的骨髓。”看得出,他对这道菜十分满意,吃光了所有的肉和骨髓。在座的客人们虽然感觉有点不舒服,但也没有人真的叫来仆人,让他把这道菜端下去,让厨师煎了之后,重新端上来,反正在这种宴会中,每道菜的分量都不会太多。何况一位淑女都能把它吃下去,绅士们若是露出异样的神情,或者是拒绝使用,岂不是显得自己太过怯懦? 南丁格尔女士却感到了一丝隐约的不安,她可以感觉到她上一次来的时候,她的叔叔似乎还怀抱着一点微薄的希望,他依然有属于自己的喜怒哀乐,眼神中依然有着一个人类的理智,即便人们都说他是个“疯子”。 现在或许是因为死期迫近的关系,他开始变得肆无忌惮。南丁格尔女士很想知道,她的叔叔之前究竟遭遇了些什么,他现在看起来不太像是个疯子,有分辨力和判断力,说话也清晰,流畅,还带着点尖刻。那么他的妻子呢,他妻子的家人呢,还有他的两个孩子,她听父亲说过,他与他的妻子有过两个孩子,而且她想起来了,上次她来的时候就没有见到她的两个表兄妹,也没有见到表叔的妻子,出来接待他的是一个乔慕利家族的人,他对她的态度不算好,也不算坏,更像是敷衍或是例行公事,让他远远的看了表叔一眼就客客气气的把她请走了。 现在他却没有看到这个人,他明明记得那时候在这里还有不少乔慕利家族的人,像是这种老宅,从来就不会只有一两个家庭,主人的一家,主人的亲眷,主人的朋友,以及一些可信的仆人的家眷都会住在一起。 有时候一座宅邸,一座庄园就是一个微缩的社会体系。但现在正如她的叔叔所说,这个家族和这座老宅似乎只剩下他一个人,虽然不想提起别人的伤心事,但南丁格尔女士已经做好决定,如果接下来的几天还有机会的话,他会设法探听一下这里的情况——那股曾经叫她不安的气息并未消失。时隔数年它依然存在,甚至更加浓重尖锐,叫人心神恍惚。 “女士?”那位“电皮带”医生试探地问道,南丁格尔感到了一阵厌倦,她发誓,如果她转过身去,按照礼节与他说话的时候,他还在提那根电皮带,她就要风范全无的勒令他住口了。 天知道听了整整一脑袋的电皮带,电皮带,电皮带,那是种什么感觉? 不过她也奇怪,如果这位先生有这样的恒心与魄力,而电皮带也确实曾经在世界博览会上展出的话,他不应当还是如此地寂寂无名,要知道,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正处在一个极度崇拜工业与技术的“开明”时期,当他们意识到所谓的传统医学,像是放血,灌肠,上烙铁等等,不但不能被让他们恢复健康,还会让他们变得更加虚弱,甚至丧命的时候,他们就像是沙漠里的蜥蜴那样开始急迫地寻求“科学”的甘霖,他们希望在蒸汽大革命后蓬步发展起来的现代医学能够给予他们真正的希望。 她想到了约翰斯诺,她深深的敬佩着这位平民医生,不仅仅是因为他的人善,更是因为他的才学与能力。所以当女王陛下想要调和他们之间的关系时——之前袭击斯诺医生的就是为她管理怜褔会的人。虽然这桩事情与南丁格尔女士也没有什么很大的关系,但既然怜褔会名义上还是属于她的,她就不可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女王进行调解的时候,可能只是希望她能够让渡出一部分权利。不过南丁格尔女士那时候已经明白自己将要踏上一条何等难行的道路,原先只是为了帮助穷人的怜褔会虽然不至于被废弃,但她也不可能将更多的心力用在打理它上了——约翰.斯诺医生的事情已经让她看到,为了行善而设立的怜褔会怎样差点就成了助纣为虐的刽子手,她很担心,如果随随便便地将怜褔会交给别的什么人,像是一个官员,一个教士,一位贵族,它最终都免不了要成为他们谋权夺利的工具。 但约翰.斯诺医生就不同了。他出生于东区,在所有离开东区的人都毅然决然地不再回头时,他却还能迎着旁人的责难与怀疑回到东区,免费给穷人看病,从这点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如何品行高洁而又坚贞不移的人,她将怜褔会交给这样一个人,怜褔会或许无法得到进一步的扩展,但肯定也能够恢复到她曾希望它拥有的纯洁原身。 后来的伦敦大瘟疫也证明了这次选择她并没有做错。约翰.斯诺在东区开设的医院,如果没有怜褔会的鼎力相助,也未必能够这样顺遂地建立起来…… “请说。”南丁格尔女士不得不从回忆中摆脱出来,她在心里叹口气,神情严肃地着着身边的另一位“医生”,“不好意思,我略微走了一下神,请问你要和我说些什么呢?” “我想为您介绍另外几位先生。”医生贴心的说,他并不介意南丁格尔女士的走神,他的产品确实曾经在博览会上大放光芒,但也不知道为什么,等到博览会结束,那些曾经与他约定过要感受一下产品的顾客们突然一下子就改变了主意,哪怕他带着产品上门,得到的基本上也是毫不客气或是虽然温和,但仍然坚定的拒绝。 他问了很多人,是他的产品不好吗?是担心它没有效果吗?甚至可能会导致更坏的后果吗?又或是价格的问题?不不不,这些都不是问题,他的开价虽然不低,但也不是他的目标客户所无法承受得起的。何况他也说了,他带着产品来,就是希望他们能试用一下,如果他们觉得不好,无需交付任何费用。 奇怪的是,他明明从几个人眼中看到了犹豫,似乎很想要尝试一番的样子,但最后还是婉言谢绝了,他百思不得其解,吃了好几次闭门羹后,他将这桩烦恼的事情和自己的一个朋友说了,那个朋友听了之后,默然许久,最后,或许是因为他们已经维持了十来年的友谊,他还是悄声建议他说,如果他还坚持要用这种治疗方式的话,最好能够换一换——“性质”。也就是说,蒸汽,药剂或者是其他的医疗手段,而不要去用电。 为什么不能用电呢?当然他没将这个问题问出口,那是在犯蠢,但他已经研究这件东西研究了好几年,他的所有积蓄都投入了进去。现在想要改成蒸汽或是药剂,哪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最起码的,他需要一份新的投资,但他自己都没有头绪,又怎么能够说服别人投资呢? 这时候,一封出乎意料的来信就成了他唯一可以抓住的救命稻草。如果真的按照对方承诺的那样,他能够在这位先生死后得到一笔大约在五千到一万金镑的遗产。 不过与我们想象的不同,如果能够得到遗产,你以为他会去弄药剂或者是蒸汽医疗吗?不,他还是想用电,他认为自己的路并没有走错,极有可能某些人因为嫉妒他的成功,所以散播了谣言,以至于他的顾客连尝试一下都不敢。而这个谣言可能就与电有关。但如果他有了这笔钱,他或许就将这种医疗手段先从中下阶层人这里扩散开来,只要他们的疾病能够被这种神奇的电击治疗治愈,他就有了一定的名气。 凭借着这些名气,他也一样可以得到官员与贵族们的青睐——就像是那位发明了牛痘的医生,他一开始不就是为那些穷苦人接种牛痘,确定牛痘不但不会引起不好的副作用,还能有效地防治天花,才得到了上层社会的接纳吗? 他确信自己也可以。不过他终究是一个精明的人,他已经察觉到了南丁格尔女士的不耐烦。于是他提起另一个话题,南丁格尔女士是最后一个抵达老宅的,其他人已经在这里逗留了不小的一段时间。最早的一个人三个月前就到这里了。医生是在两周之前踏入老宅的,但两周的时间也足以让他与这些先生们熟悉起来,他甚至还偷偷的查了查他们的底细。 “您看在我左手边的那一位。”他侧着身,小心地为南丁格尔女士介绍说,“这位先生据说是一名作家,他也是最先一个来到惠特比的。据他说这个地方给了他很多灵感,他可能就此写出一本精彩绝伦的小说。”他微笑了一下,意味深长,他从仆人那里得知,这位先生很有可能是付不起房子的租金了,才在接到信的时候立即马不停蹄地赶来了,“我看过他的一些稿件,这个人的文笔还算可以,内容也算是引人入胜,就是他的思维非常的混乱和零散,想象力也不够丰富。我问他之前发表过哪些作品,他也答不上来,也哪怕一本小说被出版过。不过我想这可能是因为他没有一个有力的朋友或者是亲眷的原因,何况他还是个爱尔兰人。” 如今,大不列颠的殖民地已经遍及了非洲,印度,东南亚与澳洲,但谁也没有忘记英格兰最早的殖民地就是爱尔兰。当威廉和利维来到诺丁汉的时候,他们惊讶于诺丁汉的迟钝和落后,但这是诺丁汉人自己的选择。而在连续两次的改变命运的机会里(蒸汽大革命与机械大发展),爱尔兰却被奇妙的忽略了——这种忽略并不是自然的,而是人为的,英格兰的贵族与官员们一致认为,与其将爱尔兰带入到轰轰烈烈的工业大革命中,让他们与自己并驾齐驱,这不如强行让这块土地仍旧维持在老旧,停滞,固步自封的状态,好让它成为英格兰最大的一个粮仓。 在这个时期,粮仓可不是一个美好的名词,它意味着英格兰将会使用手中的各种权利,将爱尔兰变为一个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在经济上都无法独立的地区。他就像是一个懵懂的处女那样,任由居心叵测的罪犯肆意摆弄。他们需要牛奶,爱尔兰人就需必须放牧,他们需要小麦,爱尔兰人就需要耕种。 而我们也知道,如果没有现代化的机械辅助,原始农业的性价比比是很低的。但爱尔兰人又能如何呢?直至维多利亚女王登基的那一年,爱尔兰只有百分之五的耕地是属于爱尔兰人的,其他全都是英格兰人的,老爷们要怎么处理自己的财产,难道还要看奴隶的面色吗?当然不可能。幸好这时候土豆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的作物。土豆是样好东西,只要把它切开埋进土里,隔年就能得到一场大丰收,它的果实足以喂饱上千万的人,而没有土地的爱尔兰人所能积累起来的财产会是什么呢?人口,他们很早就结婚,没有仪式,也没有宴会,只需要有一间连窗户都没有的泥巴小屋就行。他们靠着土豆来喂饱自己和自己的孩子,等到孩子长大就可以到田地里去耕作,种出小麦供给英格兰这张似乎永远不会感到满足的饕餮巨兽。 一个农夫当然是不需要学习的,他们也没有那个条件去学习,能够活着是他们最大的奢望。 讽刺的是,英格兰人居然还能用这个理由来攻击爱尔兰人愚昧、懒惰、无能。他们将爱尔兰人看做一群直立的畜生,不要说上层社会与他们女王陛下,就连最普通的市民也不会关心这些人的死活。 是的,土豆遭灾后造成的大饥荒,直至今日还在持续着,爱尔兰人饿死了一部分,苟延残喘一部分,还有的就是——上百万的爱尔兰人奋力一搏,居家迁徙,去美洲也好,去澳洲也好,只要还能给自己与全家谋得一条生路,随便让他们做什么都可以。 而这种行为被英格兰人视为叛国。所以现今爱尔兰并不受英国主流体系的接纳,他又是一个作家,这就是意味着他的才华并不是英格兰人不可或缺的,他们需要士兵们为他们打仗,需要医生们为他们治疗,需要建筑师们给他们建造房子,也需要数学家,物理学家和天文学家。 但一个作家,英格兰早有一个莎士比亚,还有数也数不清的,犹如明星般璀璨繁多的文学创作者,他们并不需要一个爱尔兰人来瓜分文学上的荣耀。 灰侦探 第114节 第379章 晚宴(3) 南丁格尔女士隐约感觉到,虽然医生并不怎么喜欢爱尔兰人——和每个英格兰人那样,但他对这位作家却保持了一些微妙的好感。看来,这位作家确实有一些旁人无法企及的才华——她礼貌的向作家看了过去,作家已经听到自己正在被介绍给南丁格尔女士——可以说,南丁格尔女士是他们这些继承人中身份最高的一位。 他窘迫的朝对方微笑了一下,紧张的点了点头,不知道自己的反应是否符合这位女士的喜好和礼节,南丁格尔女士也对他笑了笑,她对这个人并不了解。但这个人和她是这里除了主人之外唯二将所有的菜全部吃完的人,其他人总是留下了一点不合口味的部分,南丁格尔女士是因为经过战场,所以看不得将能够吃的东西白白的浪费掉。而作家的盘子里之所以几乎不留什么,或许是因为他的同胞甚至家人正处在极度的饥饿之中。一个胸膛里还有心的人绝对做不到——明知有成千上百个人正揪着干瘪的胃囊死去的时候,还能对面前的食物挑三拣四。 前菜的盘子被撤了下去。 接下来是主菜,主菜可以是牛肉,也可以是羊肉,医生有点紧张,他有点担心,在生的金枪鱼肉之后,这里的厨房会不会再端上一道鞑靼牛肉,有些人喜欢吃生肉,觉得新鲜有韧劲,汁水充盈,但大部分人还是喜欢吃熟食的,要不然当初普罗米修斯为什么要为人们带来火焰呢? 幸好第一道主菜倒是正规正矩的小羊排,小羊排上撒着青翠的罗勒,浅褐色的胡椒,雪白的海盐,汁水在煤气灯下流动着绚丽的光彩,浓烈的香味更是充满了整座餐厅。此时,管家又吩咐仆人给宾客们换过了酒。在品尝前菜的时候,他们饮用的是爽口的香槟。现在则换成了来自于格鲁吉亚的干性葡萄酒,酒中单宁丰富,单独饮用会觉得酸涩,但配合味道浓郁的香草烤小羊排却如同珠联璧合。 第二道主菜就显得有意思了一点,这不应该说是英国菜,英国是有内脏菜的,叫做哈吉森,但这是苏格兰的特色菜肴,与英格兰人基本上没什么关系,而这道菜是纯粹的法国菜红酒炖牛心。没错,法国人可能是欧洲中最喜欢吃内脏的国家,心脏肝脏肺都能被他们拿来做成菜。而这道菜也只能称作略有些诡异,并不难吃。不过伴随着它的到来,南丁格尔女士又要转过身去。和那位医生先生说话。 这次倒是南丁格尔女士先开了口,表示这道菜略有些偏甜,医生仿佛受到了很大的鼓励,他一边附和着说,厨师可能错误地加多了橘子酱,一边向南丁格尔女士介绍起第三个人。 第三个人从面容上来看,似乎并不像个坏人,但也不是那种会受人欢迎的和善人。他的头发被剃的很短,灰白夹杂着黑褐色,眉骨非常的高,而且秃,眼睫毛也是相当洗漱,他的眼睛是非常浅的湖蓝色,近似于半透明,像是两颗质地优良的玻璃珠子。他有个犹太人似的大鼻子,但嘴唇又扁,又厚,下巴短得像是被造物主忽略了,像是一尊被精心捏造后又不慎摔在地上,砸平了半张脸的泥土雕像。 据他说,他是陆军第十七步兵军团的一个上尉,但因为一场过于冲动导致的决斗,他杀了人。虽然这场决斗是经过公正的,也有人为他作证,但一条生命的逝去,还是让他被迫离开了军队。之后,他一直在谋求进入政府或是重返军营,但始终不得其法。 当然这种不得其法只是一个委婉的说辞,切实点来说,就是他的身后没有愿意支持他的人,他要么是没结婚,没法使用妻子的嫁妆,要么就是他的家族已经舍弃了他,看他的年龄约在四十多岁上下,这个年龄,他的父母可能已经离开了人世,家中执掌大权的会是长子,也就是他的兄长,他的兄长同样要为自己的孩子铺路,又怎么会去顾惜一个弟弟的前程呢? “那么他现在以什么为生呢?”南丁格尔女士轻声问道,“他现在算是一个私人侦探,”医生也以同样的音量回答说,“他曾经跟我说,有不下一打的凶神恶煞的杀人犯被他送进了监狱或是地狱,还为自己的雇主追回来过被绑架的孩子,被劫持的未婚妻以及大量的赃款。 “那么说,他倒是个厉害人物。”南丁格尔女士自言自语的道。 利维也沿着他们的视线看了过去,从打扮上来看,这位前军人后私人侦探的这点奇妙的与利维契合了,而且看起来他的生意还不错,尤其是比起他身边的作家——虽然比不得女士们可以争奇斗艳,色彩纷呈。——男士们在这种正式场合的着装,很少会脱离黑白两色,即便是最风流的年轻子弟,也只会在领口的扣眼上别上一支鲜花。 但正如我们之前曾描述过的,穷人和富人在着装上总是有着极其鲜明的区别——衣服的色泽是否光鲜,质地是否厚重,刺绣是否精细,肩膀、袖子、腰、膝盖、足踝是否都在最好的位置,即便他在走路,奔跑或是坐下?就算没有钻石的别针,或者是纯金的怀表,以上关键点也能一眼看出此人的家境与现况如何,像是作家的衬衫和礼服就非常的不合身,颜色发黄,只能说他幸好不是那种过瘦或是过胖的人,肩膀也够宽,才能勉强撑起这套衣服,而私人侦探呢,就完全不同了,硬挺的高领,端正的领结,雪白的衬衫,绸缎的马甲熠熠生辉,细羊毛的礼服几乎黑的发蓝,只有一个地方不那么符合现在的审美——他的手指上还套着一个巨大的金戒指,这只金戒指没有镶嵌任何宝石,方方正正。戴在那样粗大的手指头上,它看起来不像是一件装饰品,倒像是一个经过伪装的指虎。 指虎这种东西还是从美国传来的,据说那里的罪犯非常热衷于在被没收了刀枪与匕首后,往手指上套几枚沉重的铁戒指或者是黄铜戒指。当他们挥出拳头的时候,原本可能只能造成鼻梁骨裂的一拳,现在却能打塌别人的半张脸。 对于一个私人侦探来说,这确实也是一件隐蔽的武器。即便在这样庄重的场合也可以佩戴,又不至于引起他人的反感。 第380章 晚宴(4) “我有一个问题,”南丁格尔女士听完了这两个人的介绍之后,突然感到有些奇怪,如果说她是她叔叔的亲眷,那么从医生开始,这三个人与他的叔叔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个……”医生突然有点不好意思,“我曾经写过一封信,向梅森先生(南丁格尔女士的叔叔)推销我的电皮带,我认为我的电皮带即便无法让他痊愈,也至少能让他在最后的时刻感觉更加舒服一些。他用了我的电皮带后,也确实说自己的病痛有所减轻。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将我列入了遗产继承人的行列。至于……另外两位,那个爱尔兰人可能不是第一次来的惠特比,他之前也曾经来过这里采风。或许在那个时候,他曾经在这里借宿过,并且与梅森先生结识。 至于他如何会被列入继承者的名单,我想可能是为了资助,梅森先生也读过他的小说。”医生向南丁格尔女士微微点头,表示他可能也是因为其才能而受资助的一个:“至于那位前军官现私人侦探的先生,”医生着重强调说,“我听说他曾经救了梅森先生一命。” 这个理由让南丁格尔女士感到疑惑。要知道,就在几年前她来探望她的叔叔时,她的叔叔还在受人监管的状态下,他几乎无法离开这里。这位私人侦探先生又是从哪里救了他呢? 她将这个疑问按捺下去,因为仆人们已经上来收掉小羊排的盘子,换上第三道主菜鹿肉丸子。 医生在众人还没有来得及大快朵颐之前,抓紧时间向南丁格尔女士介绍了第三个人,只不过这第三个人,他一提起来就面带着那种你都懂得的暧昧笑容,和不易令人察觉的鄙夷。 “他是一个芭蕾舞剧团的团长。但之前他做了十九年的芭蕾舞演员。” 南丁格尔女士看过去,那位团长先生确实是整张餐桌上最美貌的一个人,身材也高挑纤细。但南丁格尔女士并非是一般的女性,她见过的优秀男性实在是太多了。从犹如巍峨高山的北岩勋爵到温和而又坚定的大卫.阿斯特,再到看似纨绔实则韧性十足的弗雷德里克,以及他严肃沉稳的兄长威廉,再到不拘小节但心地仁善的约翰.斯诺医生。 当然,还有她经过这些人结识的半恶魔利维,还有她曾在女王身边惊鸿一瞥过的圣博德修道院院长约拿。从外貌上而言,没有人能够比得过后两位,约拿完全符合人们对天使的所有想象。利维呢,他也确实如恶魔一般充满着令人无法抵御的诱惑力,只是他一直谨慎地将它隐藏起来。 他经常站在阴影里向外观望,你或许坐在马车上,又或许偶尔的转头一瞥,看见了他那张苍白忧郁的面孔,就会感觉像是被人刺了一刀似的——就连如南丁格尔这样性情冷硬的女士,如果她再年轻十岁,她也不敢雇佣利维这么一个年轻“人”在自己身边,还让他来照看和保护自己。 说实话,即便是她三十一岁的时候,看到利维没有以男性的身份来做她的同伴和监护人,而是以一个女性的身份,作为一个小女仆伴随在侧的时候,她还是大大的松了口气。 这位男士呢,只能说是如果他是一幅画的话,这幅画早就褪色了。只不过在精心打扮后,他又像是被另一个手法精妙的画家涂刷上了新的颜色,让他看起来依然拥有过往的魅力与颜色。只是这种魅力与颜色,总是让人觉得格外突兀不契合。 南丁格尔女士已经猜到了,他可能就是她叔叔婚前或者是婚后的……情人。鉴于梅森先生婚后不久就疯了,那么就应当是婚前——年轻时候的轻浮放浪——合情合理。 现在的芭蕾舞演员并不能得到人们的尊重。 虽然芭蕾最早是宫廷舞蹈,只有达官贵胄们才能享用的高雅艺术,但到了十九世纪的时候,芭蕾早就迅速地堕落到了底层,成为了下流的同义词——它的表演者也从国王、贵族、大师变成了贫困家庭的女孩。她们八岁就开始学习舞蹈,每天要跳十到十二个小时,没有休息,长时间的练习与微薄的收入——不,应该说她们没有收入——剧院提供给她们的回报,就是能够让她们吃饱,有时候连这点也未必能做到,因此这些女孩被人轻蔑地称为小老鼠,因为她们总是会到处钻来钻去寻找一口食物。 演员的地位如此卑微,富丽堂皇的歌剧院最终成了另一种形式的妓院。剧院有老客,也就是那些富有或有权势的宾客,他们不单单欣赏音乐和舞蹈,也是来挑选“花朵”的,一些小女孩很早就会被看中,等到可以采摘的时候,就会被毫不留情的摧折。 有些家庭甚至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女孩去做情人或者是做买卖,才会送她去练习芭蕾舞。 女性芭蕾舞蹈演员如此,男性芭蕾舞演员又如何呢?请别忘记,最早的时候,芭蕾舞演员全都是男性,女演员作为主导者还是在十七世纪之后,他们的遭遇并无不同,毕竟皮肉买卖从来就不看性别,只看阶级。只不过他们的交易会更加隐晦,毕竟此时男性与男性之间的关系还是会导致他们被投入监狱。 南丁格尔女士的叔叔年轻的时候放荡不羁是出了名的——这个时候的男孩大部分都是如此。有些人结了婚之后会趋向于稳定,而有些人则变本加厉。梅森先生可能是属于不得不趋向于稳定的那种,但他似乎还牢牢记得自己年轻时的荒唐事,竟然将这位不但违背了世俗道德,还触犯了法律的前任,给邀请到他妻子的家里,并且决定要将自己的遗产分一部分给他,也不怪医生会露出那样古怪又厌恶的表情。 他似乎也察觉到了众人对他的排斥——他坐在长桌的末端,与那位私人侦探的距离几乎还能插进一个人,对面也是空荡荡的,或是出于职业习惯,又或是确实无所谓——他居然还能平静地微笑。 确实,比起遗产——即便他也只能分到医生所说的,最低的五千金镑,他也足以舒舒服服地度过后半生,与之相比,小小的鄙视又算得了什么? 第381章 晚宴(5) 介绍完第四个人,医生顿时如释重负,在通常情况下,将客人介绍给彼此,让他们迅速的熟悉与结交,是男主人或者是女主人的任务,但谁让这里的女主人很早就过世了,这里的男主人又疾病缠身,虚弱不堪呢?他勉强将医生介绍给了南丁格尔女士,而后就将这项重要的任务交给了医生,医生虽然感到为难,但也不想拒绝。 首先,结识南丁格尔这样一位尊贵的女士,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二来这位女士可以说是梅森先生最为亲近的人,无人可以辩驳血脉对于感情的影响,据说她所能继承的遗产也是最大份额的,他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应当让他疏远这位女士。 何况,既然是由他来介绍其他人给南丁格尔女士,他大可以在从中尽力展现自己的长处,暴露他人的短处,如果能够通过南丁格尔女士进一步影响到梅森先生的决定,那就是再好也不过的事情了, 他这样殚精竭虑,甚至没有注意到第三道主菜就是他最喜欢的鹿肉丸子,直到说完了男芭蕾舞演员的事儿,才注意到鹿肉丸子已经彻底的凉了,上面的红褐色酱汁都已经凝结起来,他一边感到惋惜,一边用叉子戳了戳,幸好,丸子的表面还是焦脆的,一口咬下去,内部依然带着些许温热,肉质细腻,富有弹性,带着一种只有野物身上才会有的奇异香味。 他抓紧时间,心满意足地吃掉了所有的丸子,在抬眼看过去的时候,几乎所有人的盘子里都只剩下了一些酱汁和配菜,看来这道菜确实是整道宴席中最好的一道,不过也很难说,因为紧接着是两道甜点。 人们常说,英国人的菜谱乏善可陈,但谁也不能否认,英国甜点至少还有两三道是可以拿得出手的。两道甜点中,第一道是非常普通的苹果挞,除了撒上了味道浓郁的肉桂粉之外,也没有什么可值得人们记忆的点,但第二道就相当不同了,它是一道无论在庄园的晚餐里,还是隆重的宴会中,人们都很难看到的一道甜品,它有个很朴实的名字,叫做葡萄酒蛋糕,具体做法很简单,首先你要去找一个可以双手合拢起来的大玻璃碗,然后用细腻的海绵蛋糕,在最底下铺上一层,接着往里面倒入白兰地(厨娘,会嘱咐小女仆说,这道菜绝对不要吝啬用酒)蛋糕会迅速的吸收酒液,并且变得湿润,柔滑,再来就是往上面铺上一层厚厚的果酱,草莓果酱也可以,蔓越莓果酱也可以,铺上一层厚厚的果酱之后,再摆上一块块的小饼干,手指饼干是优选,其他饼干也可以,等铺满了饼干,厨娘会用雪莉酒浸透每一块,酥脆的小家伙,让它和蛋糕一样充分的吸收酒液,变得疏松,绵密,完成了这道工序之后,再撒上水果丁或者是蜜饯,同样要撒满厚厚的一层,之后再铺上大约两指厚度的蛋奶冻,奶冻铺满之后应该距离玻璃碗的边缘还有一指的距离,这一指的距离是留给奶油的,打发后的奶油在蛋奶上挤出一个小小的宝塔尖,要堆得很高,堆得满满的,让整个蛋糕,犹如丘陵一般的耸起,好了,现在是最后的步骤,撒上干花瓣和蜂蜜腌制过的花瓣。 那么为什么这道菜在一些重要的宴会上,反而不会被采用呢,问题就出在最后一步——最后一步不可省略,不然就不是葡萄酒蛋糕了——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这些花瓣,谁也不能保证说每一次都不出问题,当然,擅长此道的厨娘会信誓旦旦的保证说她只会用玫瑰,紫罗兰,三色堇这类人们熟悉的可食用花,但事实上,干花瓣还能看出原先的色泽和模样,蜂蜜腌制过的花瓣不但会改变颜色,形状也很难分辨得出来,确实有些人将腌制后的夹竹桃花瓣撒在了葡萄酒蛋糕上,并且成功的杀死了一个成年人,所以为了保险起见,主人招待客人的时候,都会尽量避免掉这道甜品。 葡萄酒蛋糕上只有三种颜色,紫罗兰,红玫瑰,黄三色堇,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大块,颤颤巍巍地堆在盘子里,不得不说,这道甜品,确滋味醇厚,口感细腻,何况主人还大方地配上了甜腐白,也就是说,一种珍贵的,特意留在枝头任由细菌附着发酵,又经过了整个冬天提炼浓缩的葡萄酿成的白葡萄酒,现在的人们可能很难想象,已经足够甜蜜的蛋糕再加上同样甘醇的葡萄酒会是个味儿? 但此时的人们只会将这种搭配称之为天作之合,没人会拒绝这么一份甜品,就连医生也是尝了好几口之后才想起自己的责任,他提起餐巾稍微擦了擦嘴,“女士,”他和南丁格尔女士说道,“还有一位先生,你也看到了,他是一位神父。” “天主教的神父?”南丁格尔女士有些惊诧的问道,那确实是一位天主教神父,而不是新教的牧师。 新教与旧教(也就是天主教)在大不列颠岛上已经经过了好几个来回,或更正确的说,不是来回,是战争,血淋淋的、赤裸裸的战争,新教徒曾是猎物和猎人,天主教徒也不遑多让,他们就像是两头红了眼睛的狮子,一个劲儿的想要置对方于死地,虽然从官方记录上来看,被烧死的天主教徒或者是新教教徒可能只有几百个,但事实上,因为信仰的不同,被判为异端关入监狱,送上刑架,断头台的人可远远不止这个数,如果要将被他们牵连的亲眷友人再加进去,数量可能要上万,这股几乎席卷了,整座大不列颠岛的血雨腥风,直至今日,影也未全部退去。 南丁格尔女士知道他的叔叔应当是一个新教教徒,因为国王与女王都必须皈依新教,并且成为新教的首领,能够出入宫廷的贵族,很少会继续顽固地坚持自己的信仰。但既然他的叔叔已经时日无多,也很难说他会不会改变自己原先的想法。 不说别的,就说那个冒天下之大不韪,毅然叛离了天主教教会,悍然成立新教,并且将自己立为新教首领的亨利八世,他在离世前,也仍然回感到懊悔,有人说他已经暗中向一个天主教神父做了忏悔,并且请他为自己做临终圣事,甚至有人说,他在死前已经重新秘密皈依了天主教,这种流言,直至今日还有市场就表明人们依然认为天主教是正统。 当凡人们还健康,年轻,能够为所欲为,尽情欢乐的时候,他们当然是哪个教派能够给他们好处,他们就倾向于哪一派,可等到他们走近生命的终点,需要面对地狱或者天堂的时候,他们就会感到恐慌,自己的选择是对的吗?自己是否已经堕落,是否受到了魔鬼的诱骗呢? 如果只是在离世前做个忏悔,接受涂油,就能够确保自己升入天堂,想要这么做的人只怕不在少数,已经见过了无数生死的南丁格尔女士,比旁人更能深刻得了解了这一点,当然不会对她叔叔的出尔反尔提出什么异议。 但就她看来,这位神父着实有些怪异,他就坐在南丁格尔女士的对面,一个重要的位置,他很年轻,与弗雷德里克.詹姆斯.兰姆或者是曾经站在南丁格尔女士面前的利维(从外表而言)年龄相仿,按理说他这个年龄应该还在做执事或者是辅祭,但很显然,他晋升的非常快,南丁格尔女士之所以无需医生介绍就知道他是神父,就是因为他穿着一身黑色的法衣,露出白色的罗马领,胸前挂着一枚银色的十字架,蓄着一个花环形状的发型——新教牧师也有可能戴罗马领,十字架,但很少有人会采用这种中间留白,四面环绕中心的发型。 他吃起东西来,倒不像是一个神父应有的那样节制清淡,他不太喜欢鱼肉,也不太喜欢羊肉,对鹿肉丸子却是,甜食也是,他不但吃掉了所有的蛋糕,还在食用蛋糕的时候往上浇上了腐白酒,让它变得更加湿润,他将每一块蜜饯,每一点奶油,每一叉蛋糕都尽数送入自己的嘴里,葡萄酒蛋糕的制作中从不吝啬烈酒,因此很容易让一个不善饮酒的人当场醉倒,就连那位前军官后私人侦探的先生在吃了半份蛋糕后,也不由得露出了醺醺然的神态,但这位神父——那张灰白色的面孔自始至终都没有做出过任何改变。 “他是这里的神父吗?”南丁格尔女士问道。 “不,不是这里的,惠特比只有牧师。”医生的回答让南丁格尔女士确定了自己的判断,这位神父确实是她叔叔从其他地方找来的。 “他看起来,不太平易近人,对吧?”医生小声的说道,“我倒觉得比起神父,他更像是个苦修士——从待人接物这方面来说。他很少与我们接触,通常只留在自己的房间里,但从吃穿住行上,我又觉得他挺像是罗马的那些前辈。” 这里医生指的是16世纪那些的骄奢淫逸罗马主教们,“他的内衣和睡衣都是丝绸的,你想象得到吗?”医生做了个鬼脸:“他似乎也不守斋,除了一日三餐,他还经常会要求厨房为他提供夜宵,而夜宵里必须有肉和酒,还有仆人说,明明是他应当祈祷的时候,却看到他孤身一人在外面走来走去,如果不是梅森先生对他十分的信任……”他摇摇头,仆人们当然是没法也不敢去驱赶客人的,但他们会私下里嘲笑他,上,捉弄他?或是在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上动手脚,叫他吃了苦头又说不出来,“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们有些怕他的关系,他看上去就是一个严厉的人 。”医生说。 对此南丁格尔女士,必须表示同意,虽然从外貌取人是一件极其不正确的事,但这个神父的面孔只会让人想起插了几根黑铁钉子的白色岩石,他的头发是黑色的,即便是个“地中海”,但边缘翘起的头发却是又黑又硬,又直又粗,他的眉毛就像是一个斜插在额头下方的通火条,眼睛深深的凹陷下去,像是一块熄灭的煤渣,鼻梁骨窄而长,像是一把剃刀,嘴唇薄,但嘴巴足够大,嘴唇几乎毫无颜色,偶尔露出的舌尖却是非常艳丽的桃红色。 他的手指让人想起了被剥了皮的树枝,又硬又直又尖,这时候,南丁格尔女士才想起一件事情,他们在用餐前似乎没有祈祷,虽然在宗教改革之后,一些新兴教派会大幅度的简略各种圣事和圣仪,但天主教徒们肯定要在餐前祈祷,毫无疑问,即便他面前摆的只是一颗豆子。 但他们没有,仿佛就是一群无信仰的人或者是异教徒,坐下来就开始大吃大喝,虽然有时候在战场上,在医院里,因为劳碌,因为匆忙,像是那种随便往嘴里塞一口面包的事情时常发生,当然也不可能坐下来祈祷,但南丁格尔女士还是感到了一阵古怪。 她停顿了一会,将视线投向神父旁边的那个人,“这位是律师先生。”医生侧着头说道,当然了,如果说是神父会是领导梅森先生脱离人世,升上天堂的指引者,律师就是为了替他执行遗嘱,完善后续的世俗代理人,与神父不同,他对葡萄酒蛋糕似乎没什么兴趣,只是慢条斯理地尝了几口,甚至没能触及到饼干的那一部分,他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最普通的律师,中年人,头发微卷,神色平和,嘴唇蠕动的幅度很小,在桌上的时候也不去打量其他人,而是自己专心致志地吃着每一道菜,几乎不去动酒杯,他的神态不由得让南丁格尔女士想起了一种美国人送到博览会的奇特生物,这种生物就像是一只没有尾巴的大老鼠,有着圆圆的小耳朵,睿智的眼神,蹲在水里,嘴巴总是在不停的嚼着什么,脾气出乎意料的温顺,无论是尖叫,触碰,甚至于推搡都很难让它们生气更不用提攻击和撕咬,那种东西叫什么来着? 她低着脑袋想了想,好像叫卡皮巴拉,但就算外表是卡皮巴拉,她也不相信一个律师的内心会是卡皮巴拉,虽然对于一个律师来说,能够如卡皮巴拉一样无论何时何地都足够镇定是个莫大的优点——一旦宣布了遗嘱,总有人大吵大闹,不敢置信,甚至于指责他们与某人勾连,将遗嘱中对他有利的部分改成了不利的,甚至有人会对律师动手,杀身之祸也不是没有过,一个有经验的律师在经过几次、十几次、几十次折腾之后,当然就会变得心平如水,但你要以为他们没有攻击性,那也是大错特错,毕竟他们有些时候要比平常人更容易的接触到机密与财富,不够心狠手辣,只会给自己招来没顶之灾。 葡萄酒蛋糕的盘子也被撤了下去后,上了点坚果和蜂蜜水,晚宴就告一段落,原先应有的闲暇时光也被取消了,毕竟此时的主人没法招待他们去欣赏自己收藏的武器或者是雪茄。 南丁格尔女士在回到自己的房间后,就看到他的小女仆,惬意的半躺在床铺上,一只脚搭在另一只脚的膝盖上,他的手里抛掷着一个小袋子,“没想到这里也有零用钱,”利维说,“给客人的零用钱”是中世纪的一种风俗,一方领主或者是国王们招待宫廷中的客人们时,会在他们来到的第一夜,于枕头或者是梳妆台上摆上一小袋子金币或者是银币,供他在之后的日子里开销,在离开的时候,还会赠予宾客们礼物,但在18世纪之后,这种情况就很少了,因为这时候,商人们都已经习惯了挂单,只要住在庄园或者城堡里的人,要买些什么或是要享受些什么服务,这笔费用都是记在主人身上的,除非他们特意说明由自己支付,没想到在这里居然又看到了这种特殊的零用钱。 南丁格尔女士接过来看了看,里面有五个金磅,这已经不少了,毕竟这里不是伦敦,惠特比并没有伦敦那种过大的花销,不过这对她没什么用,在她叔叔离开人世前她没准备离开老宅——其他人可能是畏惧那一百九十九级台阶,如需必要,他们并不准备过于折磨自己的双脚——南丁格尔女士则是因为见到了自己的叔叔,发现他确实身体虚弱,精神不济,就决定要留下来照顾他。 她最初想要做护士,就是因为看到了自己的祖母在人生的最后几年,孱弱不堪,无人照看的样子,当然不会像个不懂事的孩子那样,为了自己的快乐而抛下病重的亲人不管。 “给你了,”她说,“如果你愿意到处走走看看——就拿着这个去吧,惠特比——是个不错的地方。” 第382章 外出 南丁格尔女士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也不会轻易敷衍了事或者是虎头蛇尾,她做出了这个决定,第二天就去照看她的叔叔梅森先生去了——她还拿了一些她认为照料一个极其虚弱的病人所必须的东西——在那两个沉得要命的皮箱中,除了利维的一些行李之外,多半就是南丁格尔女士所随身携。的医疗设备和药物, 只是这种行为并未能得到人们的赞扬和理解,尤其是这里的管家和仆人,他们对乔慕利老宅毫无感情,也缺乏对梅森先生的忠诚之心——这倒是全在情理之中,梅森先生原来在这座老宅中的地位只怕不会很高,他被当作一个疯子关了好十来年,虽然不知道他是如何脱困的,又如何篡夺了这个家族的大权,但他肯定不会留着原先的管家和仆人。 要知道,有人将管家称之为主人的半身并不夸张,管家常年服务于一个家族,一个姓氏,而后将这份工作交给自己的儿子或者是其他男性亲属,有时候是管家看着小主人长大的,还有些时候则是主人看着管家长大的,他们之间的关系犹如大树与附着在大树身上的树藤,密不可分,又因为这个社会对女性的严苛要求与强烈的不信任感,身为男性的管家,在外面的时候甚至比女主人更有权利, 现在梅森先生是这所老宅的主人,那些忠于乔慕利家族的人,当然不会被他留下——只是从管家到仆人,恐怕也找不出几个可信赖的人——无论是从道德还是从能力。 至少利维之前可没见过才一见面,宅邸里的男仆就打算勾引外客贴身女仆的事儿。 但这种混乱的状态对利维颇为有利——虽然女仆们大多不太欢迎这个新同僚,男仆们倒是不介意乘机与这个浅褐色头发的漂亮小女仆搭讪说话,反正这个宅邸里几乎没有什么纪律与秘密可言。 这些仆人们都不太喜欢南丁格尔女士。 或许有人认为,南丁格尔女士人品贵重,性情高洁,又是一个愿意为了穷苦人做事的好人,作为社会的底层民众,仆人们应当对她有着足够的尊重与爱戴才是,可惜的是事情恰恰相反——仆人们并不认为他们与南丁格尔女士所援救的平民同一阶层,他们自持甚高,虽然做着卑微的工作——但,天呀,他们可是贵族或是官员的仆人哪,怎么能与那些工人或是农夫相提并论呢? 这固然是种错觉,但在幻想没有被残酷的事实击破之前,他们简直可以说是理直气壮地认为——南丁格尔女士的行为根本不符合他们之前对贵女的想象。 在这个时期,人们对于未婚女性的要求是非常苛刻的,她们需要纯洁、年轻、美貌,柔弱,谦卑,会演奏音乐、会跳舞、会唱歌,能够阅读诗集和小说,但——到此为止,她们的聪慧只能表现在这些地方,绝对不能触及如政治,战争或是金融这些只有男性可以触及的领域。 南丁格尔女士不但去过医院,还去过战场,还在伦敦建立了一家护士学校?这听起来就叫人觉得头昏目眩,更不用说,她来到这里之后,居然立即大言不惭地提出要照料她的叔叔——这里难道没有医生吗?没有贴身男仆吗?需要一个……一个未婚女性来亲手照料一个男性亲属…… 这实在是,太不矜持了! 这个用词还算是温和的,更多人用上了阿谀奉承,卑躬屈膝,他们觉得,南丁格尔女士只是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才放下身段,做出了这种卑微的举动,他们甚至猜测说她并不是一个贵女,而是一个家庭教师或是护士,偶尔捡到或是偷走了这份重要的信函,然后假冒女士的身份来到了惠特比。 为了掩盖自己卑微的出身,险恶的目的,才想要留在梅森先生身边,时刻监视,免得在最后的时刻发生什么重要的误差,导致自己到头来双手空空,一无所获…… 但确实只有南丁格尔女士一个人如此吗?才不是呢,利维从几个大献殷勤的男仆那里得知,聚集到这里的几位男性继承人,可以说是没一个好东西,他们留在老宅里,一来是因为受不了那一百九十九级陡峭崎岖还没有栏杆与锁链的阶梯,还有那一大片令人毛骨悚然的墓地;二来也是为了防止有人借着与梅森先生亲近的机会,说些甜言蜜语,让他改变遗嘱,将自己所能得到的份额增大,但在私下里,他们没有一个是真正为梅森先生考虑的,也没有人关心他的病情——除了希望他能早点死掉。 因为没法到惠特比镇上去,从医生到私人侦探,从私人侦探到神父,神父再到律师,除了爱尔兰作家和身份特殊的芭蕾舞演员,每个人都和这里的男仆或者是女仆有过勾搭,他们说,私人侦探先生毫无疑问是其中最强壮,攻势最为猛烈的,但比起技巧,神父远超于他,律师先生则要节制的很多,而且他超级吝啬,仆人们都懒得去应付他。 至于作家,他来到老宅的时候,已经饿了好几天的肚子,房子也早已被房东收回,他拿不出什么钱,除了梅森先生给他的零用钱,但这笔钱他一直严严实实收藏着,如果说律师只是吝啬,他就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仆人们说起他都要翻白眼,而那位男芭蕾舞演员,他的处境就有些尴尬了,梅森先生曾经与他独处过好几个夜晚,他们可能没做什么,毕竟梅森先生已经虚弱到这个地步了——因为这一点,仆人们不敢去招惹他,虽然有些人一直在蠢蠢欲动,但他们更不愿意得罪梅森先生,仆人们是怕被解雇,其他人则是怕被梅森先生排除在继承人的行列之外,不过另一个男仆说,那位作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非常喜欢茴香酒加了鸦片酊的那种,他经常看到他躺在床上,鞋子也不脱,露出一副混混沌沌的样子,他还有些神经质,疯疯癫癫的,嘴里总是说着一些他们完全听不懂的话。 可就是这么几个腐烂透顶的家伙,他们留在老宅的时候,可没人说他们只是为了梅森先生的遗产而如同贪婪的秃鹫那般等候在奄奄一息的死者身旁——但一个女士出于善意想要照看自己的叔叔时,就迎来了无数恶意的猜测。 灰侦探 第115节 他们当然不敢直接问到南丁格尔女士头上去,但从她身边的人打探,恐吓,试图从最脆弱的地方敲一条缝出来,倒是相当有可能,他们可能是受了贿赂,也有可能是得到了某些空洞的承诺,毕竟谁都知道南丁格尔女士得到的遗产在总数中占据了很大一个比例,如果没有了她,其他人肯定能够多得上一份,还是极其可观的一份儿,东区的盗匪为了几个金镑就能杀人,没道理这几个道貌岸然的先生们就不会为了几千个金镑杀人了——何况他们未必要杀人。 但他们很快就失望了,从利维的口中,他们得知,这个小女仆也是南丁格尔女士最近才雇佣的,因为女性不能孤身一人外出,她对南丁格尔女士并不了解,还有一点单纯到过头,她享受男仆们对她的追捧与逢迎,却没有一点儿实质性的付出,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南丁格尔女士对这个小女仆十分的宽容,甚至有点溺爱,她不要她服侍,还允许她自由自在地出去玩耍。 那么你要小心,一个女仆不知是出于好意还是出于恶意的提醒利维,新城里的人对我们并不喜欢。 不但是这些男女仆人,就连管家也不怎么赞同南丁格尔女士对贴身女仆的放纵,当然,利维没有说自己想要出去玩,只说自己要到小镇上为自己的女主人购买一些东西,这个要求无可厚非,但谁知道,这只不过是南丁格尔女士对自己小女仆又一次宽容。 管家有些为难,一般来说,男女仆人都不该随意离开自己工作的地方,一些严苛的主人甚至会要求他们要么在自己干活的地方,要么就在自己的房间,仆人们在庭院里随意乱逛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他们也不被允许随意出现在主人和客人的面前——虽然主要原因是免得他们打搅到主人与客人,但也是为了避免某个客人一时兴起,将女仆或是男仆拉进房间。 这种事情并不罕见,虽然人们都说这个时代的英国,沉闷又守旧,无趣又古板,但就算是在宫廷中,舞会中供客人们休息的房间主人也不敢放沙发或者床,只敢放一把椅子,你猜是为什么? 但他又不好摆出强硬的态度拒绝这个要求,毕竟小女仆是南丁格尔女士带来的,她并不属于乔慕利家族和这座老宅,他只能委婉的劝说,一个称职的仆人怎么可以随随便便离开主人呢,她应该待在主人身边随时听候吩咐,或者是为她的主人打理一些杂务——靴子需要擦一擦吗?裙子也该熨烫一下,花儿需要换吗?是否需要一些可口的点心或者茶,房间里的蜡烛够吗?煤气灯够亮吗?什么时候洗漱?或者还有些东西需要整理一下,但这些旁敲侧击的话,对利维毫无作用——小女仆只是露出了甜美的笑容。 “那么,要在日落前回到老宅。”最后管家只能无可奈何地说。 “为什么?” “不安全。” “是有怪物,还是有坏人?” “或许都有。”管家说。 第383章 新城(上) 老乔经常说,他和他的家族已经在这里居住了有一千年,这当然是一种夸张的说法。而且对于他们这些平民来说,用家族这个称谓着实滑稽的令人可笑。确切点来说,他的高祖父曾经是一个水手,在惠特比还只是一个靠着捕鱼与贸易为生的海边小镇时,他来到了这里,囊中羞涩,年纪老大,完全是凭着一份难得的幸运,才能在这里成家生子。 或许是因为血脉中流传着水手那种不安分的基因。他的曾祖父并没有遵循农夫的儿子是农夫,工人的儿子是工人,水手的儿子是水手这一被大众认可的传统。他进了造船厂,成了一个造船厂的工人,不得不说,他的选择很对。那时候蒸汽大革命的飓风正在吹袭过整座大陆,科学与技术成了人们趋之若鹜的新信仰,在强有力的驱动与精妙的计算之下,人们制造大船有了可能,有了大船,人们才可能进入深海去捕猎鲸鱼。 鲸鱼是一种相当有价值的生物。它的肉可以吃,吃起来很像是小牛肉,但更为珍贵的是它的油脂,这些淡黄色的液体可以从鲸鱼的骨头,内脏和肉里被提炼出来,可以制作成蜡烛,也可以制作成肥皂,甚至可以在冶炼钢铁的时候作为助燃剂,但在机械的时代来临的时候,它们又有了另外一桩最为重要的功用,那就是作为高级润滑油的原材料,有多少机器,就有多少齿轮、连杆、轴承……就需要多少润滑液,没有润滑液,这些黑铁造的大家伙很快就会生锈腐蚀,再也无法动弹。 于是,他的祖父又跑到鲸油工厂去做了一个提炼鲸油的工人。按理说,这是一份好工作,完全值得他们传承下去。但他的父亲另辟蹊径,比起每天十二个小时在炼鲸油工厂里拼死拼活的干活,他更喜欢游荡在外面,自由自在地呼吸新鲜的空气。 当然,如果只是游荡在外面呼吸新鲜空气他很快就会冻死,饿死。于是他想了想,就去买了一辆双轮马车,用掉了家里一大半的积蓄。他这么做的时候,周围的人都以为他发了疯,惠特比在捕鱼和贸易为主的时候,并不能说是多么兴盛,民众们也只能说是勉强维持生计,这里的大部分人依然过得十分艰难。就算有人有一辆骡车,或者是有一辆马车,也不可能用来载人,多数用来运送货物补贴家用——一些家境较为宽裕的人会骑马,就算有一辆马车,也不会出租——就算出租也不会有多少生意。 老乔父亲买下的这辆马车打造得非常精美,黑漆的车身装饰着金边,虽然没有车厢,但有可以折叠起来的车篷,坐垫与靠背用的是枣红色的小牛皮,踏板和其他金属构件都是黄铜的,车夫的座位又高又宽,足以容纳两个人,可以想象驾驶它将会是一桩非常惬意的事情,但真的会有人出钱来用它代步吗? 那时候的惠特比人并没有注意到,随着惠特比的捕鲸业逐渐走入正轨,鲸油加工厂也在一间接着一间的开设起来,这里往来的商人和游客就一日胜过一日地增多起来。他们当然不可能带着自己的马车千里迢迢的从伦敦或者其他地方赶到惠特比,如果他们不想靠着自己的两只脚行走,或者是骑马,租用马车也就成了一桩自然而然的事情。 老乔父亲的生意在最初的半年里几乎没什么起色,还有人嘲笑他,但很快,他就凭着整齐的行头和干净的车辆迅速博得了一批外客的欢心。 等到了老乔坐上车夫位置的时候,他们家里面已经可以配置得起第二辆双轮马车,只是老乔暂时性还没有打算把这笔钱投下去。因为他有两个儿子,长子是个平庸的人,但次子就比较活泼,而且聪明。他的老师说,他将来可能成为一个医生或者是律师。那意味着他的家庭可以从一个阶层迁跃到另一个阶层——若是如此,这辆双轮马车,他会交给他的大儿子经营,而另外一辆用来购置马车的费用折给自己的小儿子赚取学费。 今天他一大早就赶到了蒸汽机车车站,蒸汽机车站距离连接新城和老城的红桥并不远,顾名思义,那是一座被涂刷成赤红色的长拱桥,桥面和栏杆都是灰白色的。 桥上曾经非常热闹,人们来来往往,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它就在阳光与风雨中逐渐变得苍老和寂静,或有那么一天,它会无声无息的断裂,坠入埃克斯河,就此彻底的中断新城与老城之间的联系。 老乔叹了口气,将视线转向蒸汽机车站,他在这里是来等候客人的。他注意到有几个浪荡子弟正聚集在桥头,挤眉弄眼,嘟嘟嚷嚷,并朝一个地方不断的打量着。他看过去,原来就在这群家伙的对面,站着一个小女仆。 随着惠特比的兴旺与发展。作为一个马车夫,老乔也从乘客口中听到了不少有趣的讯息,他听说,从伦敦开始,确实已经有一些大户人家为自己的女仆定制黑白两色的女仆服,黑色的裙子,外加一件白色带荷叶边的围裙,戴着软帽。但这股风气还没有流行到惠特比。 他之所以一眼看出这个姑娘不是农户的,也不是渔民的,或者是面包师的女儿,是因为她的神情和姿态都没有那些女孩们的局促不安,而且她的穿着与装扮也远胜于那些普通女孩——这时候的女仆多半都会得到一些女主人不要的衣服,这些衣服穿在她们身上,往往都会显得宽大肥胖,因为她们在少年时候没有得到足够的营养和充分的休息,通常都是又矮又小,但这个小女仆肯定是个心灵手巧的人,她将这件帝政时期的长裙改成了符合她身形的大小,腰往下放,下方可能还加了一层内衬,让裙摆变得更加蓬松。 她手上提着一个篮子,头上倒是戴着一顶符合人们想象的荷叶边软帽,但软帽和围裙的颜色却是黑色的,长裙倒是质地优良的浅白色毛呢,同样的强烈对比,却充满了说不出的……违和感——但又很有吸引力,也不怪这些浪荡子弟盯着她 瞧个没完。 老乔没发现自己已经动了起来,他驱赶着马匹,让它走到那个小姑娘的面前。 “你要去城里吗?” 那个小姑娘还没来得及回答她,他就听到有人高叫道,“嘿,老乔,它是东崖上下来的!” 我们之前说过,艾克斯河将整个惠特比截成了两半,东侧高地顶端上矗立着乔慕利家族的老宅,圣玛丽大教堂,还有平整的绿茵地,只在坡度较为平缓的位置有几座零散的建筑,相对的,西边的高地就是人们所说的新城,那里橙红色的屋顶密密层层,犹如鱼鳞,鱼鳞下是雪白的墙壁,在这些犹如油脂也如同肉块的建筑中流淌穿行的灰黑色经脉,就是街道和小巷。 在高耸的山崖之下,矗立着的是一座座灰黑色的炼油工厂,它们与大海之间连接着一座座白色的栈桥,捕鲸船会将经过初步提炼的鲸油装在木桶里,而后通过栈桥直接运进炼油工厂,更远处则是一个双钳式样的港口,鲸鱼肋骨半的码头向左右辐射出去,可以同时供一百艘捕鲸船在这里栖息停泊。 或许是因为这里曾经提炼过太多的鲸油,沙滩不是乳白色的或者是金黄色的,而是犹如焦炭般的灰褐色,海水也不是那么碧蓝。它同样发灰,反而呈现出一种极其素雅,淡漠的美感。 那些人的叫嚷既是提醒,也是威胁,老乔踌躇了,“你是梅森的仆人?” “不是哦,”利维轻快的回答说,“我的主人是来参加葬礼的,他接到消息的时候有点晚,离开的时候十分匆忙,所以有很多东西都没能带上,所以我要到镇子上,为他配置齐全。” 她的回答让老乔的神色和缓了一点,他摘下帽子,“这并不是你主人的错。”他垂下头,“是那个……家伙,他坚持在一周内就完成了所有的仪式——他应该等到所有人到齐后再将可怜的乔慕利兄弟下葬。”他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忍住了,“代我向你的主人说声节哀。” 利维答应得很干脆:“好的,先生,我会和我的主人说的,”她探头看了一下马车。“如果载我到城里要多少钱?” 老乔犹豫了一下:“两个便士,”他说,这个价钱不低,但对于利维来说当然不是什么问题,老乔还准备跳下马车来搀扶。没想到年轻的小姑娘只轻轻一跳就跳上了踏板,仿佛一眨眼间,就好好的坐在了座位上,老乔只来得及帮她关上车门。 “嗯,那么我们先到城里……”老乔看看蒸汽机车站,“虽然您乘坐蒸汽机车也可以进城……” “这个不行,”小女仆不耐烦地用鞋根敲着马车的地板,“我可能要去很多地方,又对这里不是很熟悉——对了,如果雇佣您在城里面走一圈,需要多少钱?” “一个先令。”老乔说,他还是有些怀疑的,毕竟他面对的不是一位绅士,只是一个小女仆,但对方仿佛看穿了他心中所想,随手捏出一枚闪亮亮的大先令,在他面前摆了摆,放在了他的手里。 这下老乔总算是安心了,他跳上马车,不顾那些浪荡子弟发出的嘘声,他知道他们有可能要对这个小姑娘图谋不轨。如果只是出于正义,他或许还会顾虑一下家里的两个老人,妻子,还有他的孩子们,但一个先令,这些家伙能给他一个先令吗? 什么都比不上赚钱重要,对吧? 利维靠在座位上,这辆马车被它的主人打理得非常精心,车座下安了弹簧,椅背上还有固定着的靠垫,除了略有些上上下下之外——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如所有的海边小镇那样,惠特比的道路也是因地制宜,使用的是从海滩上采来的卵石,车轮走在上面,总是免不了会有轻微的颠簸。 伴随着这阵颠簸,半恶魔意味深长的笑了起来。之前他的一个疑问在这里得到了回答——一个强行被指为疯子十几年的人,突然摇身一变成为了乔慕利老宅的主人,除了他可能一直没有停止过挣扎与窥视之外,当然是因为原来能够管理和统治这个地方的人发生了什么惨烈的意外,又因为粗心大意,没有安排任何后手,以至于原先的猎物终于摆脱桎梏,成了猎手喽。 梅森先生提到过,他曾经有妻子,还有两个儿女,只是很不幸,他们也死了,那可就相当值得深究了,他们是死在了乔慕利兄弟去世之后呢,又或是在此之前? 如果乔慕利的男性继承人过于幼小,或许也会有一些愚昧的人,是有可能只愿意支持这个家中的男主人,而不是去相信他们的女主人,当然,也有可能是两者兼而有之。他没有去问乔慕利兄弟是什么时候死的,应该没多久——当他模棱两可的说出他的主人是来参加葬礼的,只是来得太晚,这个马车夫就自然而然的认为他的主人是来参加乔慕利兄弟的葬礼的——也无需打探,反正今天他回去的时候,到墓地里去找找看他们的墓碑就行了。 第384章 新城(中) 惠特比的新城确实非常年轻,它从诞生到今天可能就只有百年而已,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里的人大胆,不拘束,敢于冒险——这座城市可以说是除了伦敦与各郡首府之外,利维看见过的最混乱无章又生机勃勃的城镇。 之所以说是混乱无章,这里的人似乎什么都愿意接受,什么都想要尝试——离开红桥后,他们几乎是与蒸汽机车并肩而行——那是一条非常宽阔的道路,正中是蒸汽机车的铁轨,闪着银光,两侧是大石板铺设的马车与骑马的人行进的道路,它与人行道之间间隔着一道明渠,明渠中流动着不算清澈但也不算肮脏的水流,人行道路面使用的是一块块海边采集的鹅卵石,鹅卵石几乎都是黑灰色的,并不漂亮,但非常光滑,光滑到足以倒映出天空,阳光,行人与两侧的店家。 在这个时代,要判断这个城市的人是富庶还是贫穷,有个很简单的方法,那就是看店铺,一般来说,店铺的数量,货物的品类还有店面的新旧程度,都能很好地说明这座城市的消费水平——简单地来说,如果店铺只能提供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而且只有一两家,譬如只有一家面包店,一家铁匠铺,一家杂货店……这就是在说,这里的顾客只能支撑得起那么一两家店铺,如果连这一两家店铺都没有——譬如东区的大部分地方,就表明那儿必然充满了危险,危险到根本不允许存在正常的交易。 但利维在马车上,最先看到的就是一家餐馆,有餐馆就意味着这里有会进餐馆用餐的人,他们有这个经济实力,也有这个意愿——这家餐馆还奢侈地用了玻璃窗,里面灯光明亮——此时是早晨没错,但惠特比和英国的其他地方一样,一年里大多时候都阴沉又潮湿——还散发着叫人难以抗拒的香气…… 这个时代一般的餐馆多数都是冷食,面包,熏肉,奶酪,啤酒或是葡萄酒之类,只供人填饱肚子,只有面对那些达官显贵的餐厅才会有精美的菜肴,这座餐馆里卖得却是热腾腾的食物——原材料也和道路一样属于因地制宜——炸鱼和炸土豆条。 炸鱼不必多说,就算现在惠特比以捕猎鲸鱼与提炼鲸鱼油为主产业,但依然还是有人更愿意去捕鱼,而且大船能够深入海洋,捕猎鲸鱼也就表明可以捕捞更多更大的鱼,新鲜的大鱼切割后投入鲸油炸到金黄,和土豆条一起捞出来放在盘子里,浇上酱汁,配上啤酒或是朗姆酒(看顾客的酒量如何),每份的价格在五个便士,在肉类只需要两便士一磅,土豆只需要一便士一磅的时候,这份餐点可真是不便宜,但谁能拒绝在寒风萧瑟的早晨来上这份一份热气蒸腾的食物呢?何况油炸的东西原本就能提供给人们更多的热量,尤其是那些需要大幅消耗体力的工人和水手,还有在体力之外还需要附加脑力运动的商人,他们一些坐在餐馆里吃,一些索性用油纸包上食物拿在手上吃,或是塞进口袋里。 利维跳下马车,在马车夫老乔的注视下买了两份,一份放进篮子里,估计是要带回去给她的主人,另外一份小女仆毫不客气地自己享用了,老乔轻声咳嗽了几声,忍住没拿出自己带着的面包片,那是他的午饭,他当然也可以去买一份,但那就是说他今天的第一份活儿几乎就等于白干了一半。 这座餐馆堪称生意兴隆,而距离它不到三百尺的地方,居然还有一家同样以炸鱼为主的餐馆,利维左右观察,才发现这里应当是一座私人学校,这座餐馆显然是针对这里的学生——与免费的主日学校不同,私人学校的学生基本上都有点身家在身上,不然付不起学费——私人学校和餐馆一样,表明这里的居民的经济条件都很不错,不然一个学校只能招到两三个学生,就场地与老师的费用也足以让学校的主人入不敷出了。 而且在学校附近,利维竟然还看到了书店,这可是在一些小村镇里根本看不到的东西,就算印刷术与造纸术的出现保证了书籍不再是贵族与教士的垄断物,但书籍依然是一件贵重的东西,而且不能吃也不能穿,必要的时候也没法拿去换钱——只有人类在满足了物质方面的需求后他们才会去追求精神上的升华。 这座新城还不止这么一家学校,另外还有一家主日学校,之后他们还看到了皮具铺,香水店,烟草店,典当行,律师所……竟然还有歌剧院与音乐厅,这可远超出惠特比这座城镇应有的水平了。 “你们很喜欢猫头鹰吗?”利维注意到这里的很多建筑上都有猫头鹰的浮雕或是标志。 “那是乔慕利家族的象征。”老乔说,“这里有很多建筑都是由乔慕利家族捐献的。” 利维有点惊讶,老乔说的应当不是乔慕利家族的主枝,新城不过百年,乔慕利家族的主枝早在十六世纪就搬到伦敦去了,他们不会在惠特比继续付出——那么就只有乔慕利的那个分支了。不得不说,他的行为让利维想起了他曾经去过的佛罗伦萨,那里也到处都是梅迪奇家族的小球,看来乔慕利的分支主导人在这里下了不少功夫,只是他大概没想到,最终来乔慕利家族的分支竟然会凋零如此。 这个变化肯定非常的突兀,而且就在最近,以至于新城的惠特比人还记得这位先生的恩惠——不过他们虽然记得,但似乎除了欺负欺负一个孤身的小女仆之外,就没有人愿意为乔慕利家族说话,遑论挺身而出。 最后,老乔还带了这个慷慨的顾客去看了鲸鱼骨拱门,它矗立在西边的高地上——捕鲸船往往会在捕猎到鲸鱼之后就将鲸鱼最大的两根肋骨立起来摆在船头,这样一眼看去就知道他们这次没有无功而返。 为了祈祷每次出海都能有收获,这里的人们就将最大的鲸鱼骨立在这里,做成了拱门的式样。 第385章 新城(下) 在鲸鱼骨拱门的下方,利维发现了一块半插在土中的大理石,暴露在外面的部分被雨水和海风冲刷的十分干净,洁白如水,边缘上已经铭刻上了一行文字,是詹姆斯.库克的出生日期与死亡日期,这不太像是块墓碑,倒像是一尊雕像的基座。 “是的,”老乔承认说,“当初那位乔慕利家族的先生计划过在这里立起库克船长的雕像。”惠特比并不是詹姆斯.库克的出生地,也不是他的葬身之处,一定要说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那么就只能说詹姆斯.库克确实在这里踏上了自己的航海之路。 后来他也曾在这里招募过一批年轻人,但这些年轻人除了乔慕利家族的那位先生之外,没有一个能够回到家乡——要说惠特比人对詹姆斯.库克的观感,可以说完全就是那位乔慕利先生挽回的,他将从新西兰获得的丰厚回报投入了大半到这里,让惠特比从一个寂寂无名的渔村变成了现在这副兴旺发达的样子,他若是一定要在这里立一尊詹姆斯.库克的雕像,惠特比的人虽然不会支持,但也不会反对。 但听老乔说,最后是教会极其坚决地表示不允许,乔慕利先生才不得不放弃。 “为什么,詹姆斯.库克也应当是一个虔诚的教徒吧?”利维好奇地问道。 虽然这个时代能够航行在海上的人,即便他是英国海军军官,也大多与海盗无异,他必然身负罪孽,但教会会在乎这种犯在异教徒与土著身上的罪孽吗? 他曾三次进入太平洋海域,带领船员首次踏足澳大利亚东岸与夏威夷群岛,也创下欧洲船只首次环绕新西兰航行的纪录,他还为新西兰与夏威夷之间的太平洋岛屿绘制了精细的岛屿与海岸线地图——别说他的功绩只有世俗的君王认可,如果教会不想要向外拓展自己的势力,那些冒险者与海盗的船上就不该有教士。 教会的坚持实在是让人觉得蹊跷——老乔在看到利维拿出第二枚大先令的时候,露出了真切的笑容,“我不应该收您的钱。”他说,“但我毕竟也要养家糊口,对吧?”他接过钱放进自己的口袋里才继续说道。 这件事情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明面上的。另外一个是暗地里的。 “或许您听说过那位可怜的詹姆斯.库克先生,他并没有死在上帝的光辉所照耀的地方,他死在他的探险路上,”老乔说:“夏威夷群岛。如果他只是被一群野蛮的土著杀死也就算了。但据说那些人认为这位白皮肤的勇士是他们的异教神明罗诺的化身,他们对他发动的是一场神圣的战争。哦,上帝保佑,”发现失言的老乔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我只是用那些土著的话来说,神圣的战争,他们将他杀死后,他身上的肉被割了下来,被烤熟后吃掉,那些可怕的野兽认为他们可以从中获得勇气和力量。他的骨头也被分给了当地的酋长们,被打造成弓箭、棍棒或者是其他武器。没错,他们认为这些武器能够保佑他们在战争中所向披靡,百战百胜。后来还是经过了好一番磋谋与协商,库克船长的后代才取回来他们父亲的遗骨,并且将其焚毁洒向大海,但有一只腿骨做成的箭头,依然保留在博物馆里。” 老乔感叹地摇摇头:“这是后话,我们暂且不管,但我听过教士说,即便库克船长是个虔诚的教徒——但据他身边的人都说,他是被一击倒地的。也就是说,此前没有进行过忏悔,也没有做过任何圣事,没能取得宽恕,而且他的尸骨受到了亵渎,那些土著们将他称之为神——虽然这个神被他们杀掉和吃掉了。但如果有人在这里立起了他的雕像——谁知道他们崇拜的是库克船长还是异教徒的神明罗诺呢?这是一桩他们绝对无法容忍的事情。” “那么那个不可明说的理由呢,”利维接着问道,老乔看了他一眼,小女仆露出了兴致盎然,听得津津有味的样子。 “你可千万不要对别人说,”老乔压低声音嘱咐说,“我有一个亲戚在北约克郡的大教堂里做事,他说,库克船长之所以遭到了教会的厌恶与排斥,是因为他确实背叛了自己的信仰,他不但礼拜了异教的神明,还将吸血鬼带了回来。” 利维不由得微微后仰——他有点无语,吸血鬼这种本土生物什么时候变成舶来品了? 几百年后的人们会因为吸血鬼小说的故事错误地认为,吸血鬼最早出现在公元后,与人类共生的时间并不十分遥远,至于它的来历,传播最为广泛的是两种。 一种说法是,吸血鬼的源头来自于该隐,该隐是一个农夫,而他的弟弟亚伯是个牧羊人,因为上帝满意于亚伯的祭品,该隐就将自己的弟弟杀死并且在上帝责问他的时候说谎,上帝惩罚他,叫他不死并且永远受到诅咒。 另外一种就更近了,他们声称,吸血鬼的始祖是罗马尼亚大公弗拉德三世,这位先生出生在1431年……因为受到魔鬼诱惑而变成了吸血的怪物。 但事实上,吸血鬼这种精怪在人类的历史上要比教会和基督更古老,早在古希腊与古罗马时期,人们就描述过这种怪物,并且在欧洲以及大不列颠岛都确定有分布——各处对它的称呼不一,但从词根来看,可以发现,它的主要描述是:吸血,夜间飞行,法术,鬼怪——与圣经和上帝基本上没什么关系。 而就利维所知道的,吸血鬼和食尸鬼一样,虽然在教士们的口中它们都是由堕落的人类转化而来的,或许吧,但早在教会降临之前,它们就存在了,无论它们为了什么堕落,肯定不是因为信仰,但这也不能深究,就像是你也不能去深究“上帝创造了万物”这句话。 虽然圣经上写明了世界是怎样被创造出来的,但你会发觉,它就是一个被封了大半章节的连载文——一个精彩绝伦的开头,和莫名其妙的承转合…… 当然,这些话利维可不会和老乔说:“带回了惠特比?”他瞪大了眼睛,仿佛听到了极其不可思议的话。 “或许吧,”老乔说,“但我听说就在一百年前,惠特比确实曾经闹过一阵子吸血鬼。那时候家家门户紧闭,人心惶惶,教士们淹死了不少女巫,还揪出了不少崇拜恶魔的撒旦信徒,一些人被烧死,一些人被斩首,还有一些人被囚禁,每个人都要缴纳做弥散和净化的费用。那时候有不少人想要逃走,但都没有成功。听说教会还向国王求助,调用了一部分军队。真可怕,他们或许还真的抓住了几个吸血鬼,”老乔指着东面的墓地,“就从那些墓地里,他们打开了每一座坟墓,无论是新的还是旧的,若是发现棺材中的尸首没有腐烂,面色红润,伸出了獠牙,或者是长长了头发,又或是长矛戳开身体后流出了血,那就是吸血鬼了。当然,这些尸体都被拖出来撕碎,并且焚烧,骨灰也已洒入了大海。但从那之后,吸血鬼袭击人类的事情还时有发生。” 第386章 挖掘(1) 教士们认为,詹姆斯.库克已经堕落了,他受到了魔鬼的诱惑,成为了地狱的帮凶与奴仆,他将灾祸带入了惠特比,或许还有更多的地方。好在他悲惨地死于夏威夷群岛。如果他回到这里,教会说不定会将他送上火刑架,烧成灰烬,投入大海。 灰侦探 第116节 也幸而现在不是三百年前的大审判时期,乔慕利先生作为他的下属和密友,不必因为这桩罪名遭到审判,进而被囚禁或者是被处死,没收所有财产。但教会的态度显然十分坚决,乔慕利先生也只能放弃了原先的打算,雕像或许销毁了或许被存放了起来,基座就这么留在了这里,没人去触动它,也没人去关心它。 凭借着这个故事,老乔从利维的手中得到了第三枚大先令。事实上,虽然他做出了一副非常谨慎又小心的姿态,但就像是每个地方的出租马车车夫那样,他们手上一般握着几个听起诡秘奇异的小故事,他们说给自己的乘客听,也许乘客们就会生出好奇心,想要去看一看也说不定——他们自己内心深处,对这种故事并不能说有多么相信,甚至不屑一顾。 不过,在离开鲸鱼骨骨门之前,他还是真心实意的为这个詹姆斯.库克祈祷了几句,希望他能够在天堂得到安宁,毕竟这家伙确实为他赚了不少钱。一旁的利维很想告诉老乔,库克船长可不在天堂,不过他也在地狱。 而且教士们所说的詹姆斯.库克与恶魔做了交易的事情,还真不是假的。他们或许曾经制造过很多场冤案,但库克船长肯定不算清白无辜,这种情况在水手和冒险者中非常常见。毕竟他们比起常人来要面临更多的危险,多变且不可捉摸的天气,陌生却危机四伏的幻境,同伴的被刺,下属的质疑,随时可能到来的暴动,还有君王,领主与债主们的“期望”,每个人都在期望他们能够做出一番大事业,包括他们自己。像这种人不和恶魔做上几场交易,那才叫做奇怪。 詹姆斯.库克最终落得这么一个下场,还是因为他与和他契约的恶魔翻了脸,他可能想要寻求一个摆脱契约限制的方法——这种方法和利维曾经在纽斯蒙德庄园的地底下做过的应该差不多。他见到土著们崇拜着异教神明,那是一个活着的神明。虽然信徒稀少,力量微弱,但总比现在连个真正的神名都没有的露西女士强得多吧——他孤注一掷,只为了自己的灵魂不落入地狱去,但可惜的是,土著的那个神明似乎也不是一个好惹的家伙,祂觉察到了人类对他的利用,结果就是这位库克船长,他可能逃过了恶魔的爪子,却落入了异教神明的口中。 他实在是太狂妄了。 利维知晓这件事情还是因为恶魔们总是不惮于将其他同类的丑事到处乱说,这其中固然有他们本性中的恶劣成分促使,也有可能是出自于实际需要——我们都知道地狱中的恶魔即便是结盟了也会相互勾心斗角,倾轧不止,这或许并非出自于祂们的本愿……利维很早就注意到了,恶魔们崇拜强者,鄙视弱者,无论是那一方面的,一个恶魔若是在战场或是骗局中失败,不但会被其他恶魔标注成“弱者”、“猎物”,祂的运势与力量也会转向衰弱。 就好像恶魔的残酷与暴虐也是其必履行的某种职责,若是失败就会遭到惩罚…… 老乔将利维送回了红桥,那些浪荡家伙们已经不见踪影。或许他们有了新的目标,也有可能只是因为无聊而散开了。 “有人来接你吗?”老乔问道。 “或许有吧。”利维说,如果换做另外一个地方,出租车马车的车夫问出这个问题,很有可能心怀不轨。毕竟出租马车车夫有时候也会摇身一变为穷凶极恶的歹徒。尤其是在面对一个单身旅客又身在偏僻地方的时候,但老乔是惠特比的本地人,他的收入也足以支持起他的整个家庭甚至还略有盈余,他完全没有必要去冒那个风险,何况——就算他想要做什么,也不会选择这么一个目标,别人或许看的不太清楚。但他看得很清楚,这个小女仆力气大得都快超越了人类的范畴。 他看着她往那个大小足有双手环抱的篮子里装了些什么,炸鱼,土豆条也就算了,她还装了好几本沉甸甸的精装书,三个瓶装墨水,好几磅的黄油,奶酪,一整个的火腿,还有半打蜡烛和肥皂,在海滩上时候,她还捡了好几块她觉得很漂亮的石头放在里面。 整个篮子他估计至少有四五十磅重。这个重量即便是一个成年男性提起来都不免会感到吃力,但这个女孩把它提在手上的时候就像是那个篮子里面根本没有装着任何东西,身体没有一丝倾斜,脸上也看不出吃力的神情。她甚至只是用一只手提着篮子,另外一只手还能举起来朝老乔摆摆。 老乔注视着她,她转过身向着那道灰白色的石头阶梯走去。此时夕阳的最后一缕光芒正在缓慢的消退。虽然在白昼的时候,这里的太阳也称不上有多么灿烂明亮——现在更是暗淡的如同褪了色的鎏金铜盘,取而代之的是浅灰色的天光,天光是一种非常奇特的光线。在它的照耀下,黑暗的东西会变得更加黑暗,明亮的东西会变得更加明亮。一百九十九级台阶已经完全地在乌黑的高地上凸显了出来,它曲折缓慢向上延伸,没等老乔看太久,那个小小的身影就已经走到了大约四分之一的位置。 老乔还以为自己是因为发愣才耽误了那么长时间,但掏出怀表一看,他的脊背就不由得泛起了一阵寒意,他将怀表塞进口袋,急忙驱赶马车离开了这里。 利维当然知道老乔一直在注视着他,或许是出于好奇,又或许是出于其他目的,但他已经对这个人类毫不关心了。 他向着墓地走去。此时云层正在一层层地叠加,风也在变得潮湿而又冰冷,夜晚正式降临,周围的可见成度进一步的降低,待会儿可能还要下雨,利维看一看四周,随手将篮子放在了一座崭新墓碑的后面,脱下自己的斗篷,将它罩住。 圣玛丽教堂里当然是有教士的,但现在他们应当正在做晚祷告,利维也隐约听见了从教堂中传出的唱颂声,想来不会有人来打搅他之后的行动。 第387章 挖掘(2) 若是现在有人看见南丁格尔女士的小女仆,准会惊恐万分,倒不是说她突然变成了一个凶神恶煞的暴徒,她仍旧是那个小小的,可爱的样子,但从卷起的袖子往下,你可以看到两只巨大的爪子,爪子上覆盖着皮毛与鳞片,每一根弯曲的指甲都像是一把小匕首,在阴暗的光线中寒光闪烁,它们看上去像是猎豹的爪子又像是鳄鱼的脚蹼,如果不是看着它由那双白皙的小手转化而成,或许有人会怀疑,是有一个性情恶劣的古怪医生,将这对钢铁打造的凶器移植在了这个可怜的女孩身上, 当然,这只是利维经常使用的部分恶魔化,他毕竟不可能随身携带铲子,鹤嘴镐,教堂里或许有,但如果他潜入教堂,反而变成了一桩舍本求末的事情,毕竟圣玛丽教堂也是有赐福,圣物和经文守护着的,甚至整个墓地也有,只是就如许多公共墓地那样,越靠近教堂,受到的防护就越严密,距离教堂越远……这片墓地又过于广阔了,几百年来,无论是渔民也好,工人也好,商人或者是农夫也好,整个惠特比死去的人几乎都埋葬在这里,墓地的范围不断地向外拓展,甚至碰触到了乔慕利老宅的边缘。 利维一边观察着墓碑上的姓名,出生与死亡日期,一边慢慢的向前走去,在同等阶层种,越新的墓碑越靠外——库克船长是在1779年死去的,马车夫老乔说,这里闹吸血鬼是百年前的事情,也就是说以攻对攻是在1750年左右,这个时间确实与乔慕利家族的那位先生返回故地的日期相符合,库克船长的船队也确实在这个时间段内来到过惠特比。 半恶魔的眼睛在黑暗中发出红光,地狱种子的天赋让他可以轻而易举的辨识出石碑上残破的文字,与外围的墓碑不同,这个墓碑上只有一个孤零零的名字,一个只要你在英国的街道上叫一声,十个女孩中,大概会有五个回头的名字——玛丽,之后就是她出生和死亡的日期,这个女孩相当不幸,她死去的时候可能只有时十七岁,这是最为青春美好的年纪,而她的父母甚至不愿意,在墓碑上给她写一段温柔的悼词,或者是镶嵌她的画像,留一个十字架以及守护它的天使——这些花销算不得非常沉重,何况那时候的惠特比已经因为鲸油而变得富有起来。 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那段时期的贝特比必然处于极度的恐慌之中,而这个女孩的死亡,只怕也不是因为生病或是意外那样简单,至少她身边的人认为不是一桩平常的事情。 利维微微俯身,伸出爪子,在几分钟内就彻底地掀开了覆盖在棺木上面的泥土,棺木只是最普通的白松木,几乎没有一点装饰,棺盖被打开后,里面也没有柔软的棉布或者是亚麻布,光秃秃的木板早已腐朽不堪,松散的土壤里也看不到任何随葬的物品。 时隔百年,但利维还是能够看出她被下葬时候的模样,为什么呢?因为她是被捆绑着下葬的,对,用铁索,一道铁索尚且不能平息人们对吸血鬼的恐惧,他们用了很多道,看上去就像是一张铁质的渔网,而这个女孩就是一条可怜的小鱼,铁索每根都有大拇指的粗细,每个铁环都焊得不留一点缝隙,将女孩捆收掇得结结实实——利维甚至能够从铁索的形状走向,看出女孩的身体轮廓,他伸手提起了一根铁索,发现,在铁索的末端居然还挂着一把大锁——好像女孩“醒来”之后还会有能力和智慧将身上的铁索解开似的。 而且从头盖骨的位置来判断,女孩应当是面孔朝下,两根手臂被提起来,在背后捆紧,双脚则是朝着膝盖弯起,向上举着,双手与双脚被束缚在一起。 这是人类对付吸血鬼的一种办法,因为他们听说那些被吸血鬼转化的那些死者们会在死后推开棺木,爬出泥土,而后向活着人发起攻击——他们认为,用铁锁牢牢地捆绑住死者,然后将它面朝下的放在棺材里,将它埋葬,就算死者变成了吸血鬼,也没有办法从这样紧密严实的桎梏中摆脱出来——这样,他们就安全了。 这个女孩是否只是被单独选中,特意针对呢?并不是,利维看到在1750年到1780年这段时间里,比起之前的人,这里似乎多了不少遭到冷漠待遇的家伙,他们墓碑上也如这个女孩一样,只有名字,出生日期和死亡日期,其他的什么都没有,而他们的下葬方式倒是千奇百怪,多种多样——人们并不完全相信教士的话,他的意思是说,并不完全相信教士对于吸血鬼的处理方法,而采用了他们认为有效的手段。 这个女孩不算是最凄惨的,利维在打开距离它不远的一座棺木时,发现里面是位年龄约在三十岁的妇人,她生前应当过着颇为优裕的生活,至少衣食无忧,证据就是即便到了今天也没完全腐坏的淡金色秀发,头发是否丰美意味着一个人是否依然拥有健康与青春,年轻的,康健的人,必然头发茂密,色泽光亮,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位女性不但被铁索紧紧的捆绑住,而在双乳之间与口中还被塞上了尖锐的石头,不,也不应该说是塞进去的,应该说是犹如木楔子一般被恶狠狠的打进去的,这种行为导致了她的下颌骨,颧骨与牙齿,还有肋骨与脊椎,破裂折断了很多地方,虽然往可能成为吸血鬼的死者口中塞上石头,胸口打入木桩确实是对抗吸血鬼的手段,但能够造成这样大的伤害——看来做出这件事情的人,恐怕还与她有着一点私怨。 但在打开另外几位男性的坟墓时,人们对他们的态度就要温和多了。一位可能是商人的死者,他甚至有随葬品,一枚戒指,一本圣经,一个大奖章,上面写着惠特比最佳市民什么的,利维没在意,随手就扔在了一边——为什么要说他得到了优待呢?他没有被铁锁捆绑,棺木里也有铺垫用的枕头和床褥,衣着整齐,身上覆盖着白色的亚麻布,虽然现在这些东西只有些许纤维,但可以证明它们存在过,而且他确实是面朝上,双手放在胸前,安安稳稳,整整齐齐的下葬的,人们做出的防护措施只在他的棺木外面,一只 黑铁打造的笼子,这确实要比铁索缠身,往嘴里打进石头,胸前插上木桩要体面得多了。 还有一位先生,他的身份可能要更加显赫一些,从随葬品看,可以看出他可能是一个德高望重的绅士,也许是个官员,也许是个贵族,在他华美庄重,镶嵌着金边,刻着圣经故事的橡木棺外,他们给他造了一座水泥小箱子——也就是说先预制一个水泥开口箱,大到足以放下他的整个棺木,然后在他下葬后,再往上盖一个水泥盖子,这样就算他变成了吸血鬼,也只能乖乖地待在里面直到世界末日。 不得不说,这个预防措施不只是体面,而且还相当严谨,充满了尊重与爱戴,它不但可以防止里面的人跑出来,还能防备外面的人跑进去,我们之前说过,大不列颠岛上食尸鬼和盗墓人无所不在,只是那些厚重如同石块的水泥,在半恶魔的爪子下依然不堪一击,倒是因为它被保护的太好了,半恶魔对它的研究,格外详细而又彻底…… 利维可以确定,从那个女孩开始,到这两位先生,这里面并没有出现被吸血或是被吸血鬼选中进行转化的幸运儿,他们死的时候是人类,死后也是,接着,他又连续打开了几座人们死后的安居之地,可惜的是,看到的情景大同小异,没什么出奇的地方,就算有一些隐晦的气息,也是因为这里是墓地,是地狱之门最容易被打开的地方。 不过很显然的,人们对于女性死者的恐惧要比男性死者更大,利维想起老乔曾和他说,教会曾经在这里处死了好几个女巫,想必也是因为女巫的出现,让这里的人认为女性死者更有可能变成吸血鬼,他们厌恶她们,憎恨她们,认为她们是所有罪行的开端,他们还愿意勉强让她们进入墓地,或许还是因为这些女性还有家人,为了自己的名誉,这些家人也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女儿,妻子和母亲是女巫,非得将她们埋在这里不可。 还有,利维很快就发现,他之前的计划要略微修改一下,乔慕利兄弟的墓并不在这里,也不在圣玛丽教堂的地下,那么在哪里呢?只可能在原本就是一座修道院的乔慕利老宅,将家族陵墓设在祖宅地下的,乔慕利家族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看来那个推测还要等到他回到老宅后才能得到确证。 小女仆站起身,将双手重新恢复成人类的样子,他没打算去恢复那些被他挖得乱七八糟的地方,反正明天教士们会尽善尽美地处理的——如果他们不想被指责疏忽职守。 只是在站起来的时候,他嗅见了海风传来的一股生人气息,谁会在这里?要知道,就算是惠特比的人,除非迫不得已,也不会走到这里来——哦,他找到了,那个正在寒风中颤动的瘦削身影,那位倒霉的,贫穷的,备受歧视的爱尔兰人,那位作家先生。 第388章 挖掘(3) “哦,原来是您啊,作家先生。”利维语气轻快地说道,“我是不是该说一声晚上好呢?”他脸上笑盈盈的,那股子若无其事的劲儿,几乎要让人误以为,在这种时间,这种地点,一个女仆与一个老宅的客人毫无预警的见了面,是一桩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事情。 作家可就没他那么从容了,尤其是一阵狂风袭过差点将他吹倒的时候,他看上去确实非常单薄,不单是身躯,还有他的衣物,他都没有厚实的大外套,而只是穿了一件无帽斗篷,斗篷的质地也并不是很好,看得出它原来属于一个身材更为高大魁梧的男性,一些地方更是被磨的脱了线。 他坚强的站在那里,靠着一座石碑,他蠕动嘴唇,又不安地看了看四周,仿佛从无边的黑暗中会跳出一两个手持凶器的暴徒,“晚,晚上好,”他低声说道,“我只是出来走走,女士。”虽然就他的身份,他无需对利维解释什么——利维虽然不是老宅的仆人,但他的身份肯定是要低作家一等的,但作家似乎并并没有这个概念。 作家向前走了两步,他没有换上有护耳的旅行帽子,也没有换上暖和厚重的靴子,仔细看在斗篷下穿着的还是那套应该在起居间或是餐厅出现的行头……老宅主人的零用钱可能只够他配齐这么一套,就如老宅的仆人们私下议论的那样,他之前的状况或许只能用穷困潦倒来形容,如果不是这份遗产,他的将来一眼就可以看穿——一个倚靠在街道角落里默默死去的无名之人。 “出来走走?这里可没有什么好景色。” 如果今天的惠比特天气晴朗,万里无云也就罢了。但它和英国的很多地方一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三百天都是阴云笼罩不见天日。即便到了夜晚,你所能看见的也只有混沌的云层,而不是皎洁的月亮和钻石般的星星。何况作家出现的地方还在圣玛丽教堂的后方,从这里可以看见教堂高耸的围墙,尖锐的钟楼和一小部分玫瑰花窗,但也只有这些了,能够认为林立的墓碑很美的,就利维所知,可能只有食尸鬼……他可以确定作家不是食尸鬼。 “我来听钟声。”作家说,果然,就在他们话音刚落的时候,钟楼上的钟被教士们敲响了,钟声悠远,凝重,一声接着一声传出很远,利维站在那里和作家先生一起安宁地听着,等到钟声停歇,他才去捡回了自己的篮子。 “这,这些是,你主人需要的东西吗?”作家结结巴巴的说,“请将篮子交给我吧,往上面走,还有很长一段路呢。”四五十磅的重量,对一个半恶魔来说实在是算不了什么。但既然作家提了出来,他就将篮子交给了这个消瘦的年轻人——就算是作为倾听者的一些报酬。 他刚才的行为已经说明了他确实有点疯癫,但更有可能是因为他心中的苦闷,无法与他人诉说,也难以消解。 “您肯定认为我是个疯子,”作家一边走,一边微微的喘着气,但还是忍不住说到,“有什么人会跑到那种地方去聆听钟声呢?”他仿佛自言自语的道,“我的老师曾经跟我说,他在灵感枯竭的时候,就会走到教堂附近去,伴随着钟声思考他所需要构建的人物与情节,他是一个相当出名的戏剧家,曾经教导过我很多有用的知识,以及他一路行走过来所积累的许多珍贵的经验。只可惜我并不是一个好学生,他所交付给我的这些,我能够使用到的不过十分之一或许更少——我决定想要创作出一部能够用他骄傲的作品,但始终没能成功。” “你的老师?” “亨利.欧文。”作家回答说,利维点点头,亨利.欧文确实是一个有些名气的剧作家,他的一些作品还在伦敦的戏院上演过。“你想写一本怎样的小说,或者是戏剧?” “我想写一出悲剧。”作家说,“但不是人们所通常认为的那种悲剧。人间有许许多多的悲剧,但人类的悲剧总是无比短暂,如同时间长河中的一个闪现,转瞬即逝。它所带来的痛苦与遗憾,也犹如黎明时刻的晨雾,等到太阳升起,就会消散无影无踪,并不能在这个世间留下深刻的印记。 我想描述一个神话中的人物,或许是个幽灵,他所存在的时间可能有几百年,上千年,他所要对抗的也不再是人类,而是另一个神明,又或许是他的信仰,他会对其发出挑战,叫无数人为之震撼与颤栗。 但与此同时,他的心中必然还会保有某种美好而又强烈的情感。这种情感就如同阿基里斯的脚踝,或是齐格弗里德的那片树叶,那是这个主人公身上唯一闪光的点,让人们为之崇敬或是爱戴的地方。但也正是因为它的存在,让他有了一个致命的弱点,他最终会死去,但不是死于敌人的强大,而是命运的注定与嘲弄。” “这听起来很普通,”利维毫不客气的指出,“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的人物。” “不不不,”作家慌乱的说道,“我可以说给您听,但您千万不要说出去,小说的主角,我想把他写成一个吸血鬼。” 这下子可轮到利维惊讶了:“你想要把你的主角设置为一个吸血鬼?”半恶魔难得地出了点小纰漏,“您知道吸血鬼是个什么玩意儿吗?”说完,他才想到自己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小小的女仆,应当对吸血鬼这种怪物没什么了解才对,幸好作家也不是那种敏锐的人,或者说他现在的所有思想几乎都在他尚未完成的小说上,他没有注意到利维露出了些许马脚,而是认真地辩解道: “我前几年就来过惠特比采风,那时候我是在为我的老师和雇主做事,他需要我为他准备一些有关于海边小镇的素材,我在这里听说了有关于吸血鬼的故事,还有库克船长,他们说库克船长从那些野蛮的地方带回来一个强有力的吸血鬼。他并不是普通的精怪,而是由一个异教的神明堕落而成的。他能够变化成风,变化成乌云,变化成野兽,能够在夜间飞行。在白天的时候就隐藏在坟墓里,夜晚就出来猎食——吸吮人们的鲜血。他尤其喜欢美貌的处女,要求人们向他们奉献祭品与钱财,教士们曾经与他发生过多次战斗,好不容易才将他抓住,他们将他放在阳光下暴晒,从他的身体上冒出了浓浓的青烟。他嚎叫着死去,皮肉溃烂,直至露出白骨。 从那时候起,我就没打算去写一个普通的恶魔,他应该,非常强大,非常邪恶但又十分高贵——您听说过弗拉德三世吗?” “没有。”利维干巴巴地说道,他何止听说过,他还亲眼见过这位老兄呢,他虽然生前皈依了天主教,但死后立即落进了地狱,并迅速晋升为一个大恶魔,现在已经在地狱占据了一片很不错的领地,那片领地上到处都是横生的荆棘,每根都有十来英尺高,手臂粗细,上面穿满了灵魂,如果对弗拉德三世不够熟悉的人,乍一见准会以为这里的领主曾经是只伯劳鸟。 第389章 挖掘(4) 利维抬头往上看,一百九十九级台阶,当然不可能像是工人的梯子那样从上垂直往下,一眼就能看到顶。它就像是一把灰白色的折尺沿着高地的走势盘旋向上,再转过一个弯,他们就能看见乔慕利家族的老宅了。 小女仆的突然停步,让作家先生疑惑的回过头来,他手上还提着利维的篮子,沉重的分量不断地把他往下拉,他已经感到非常疲惫,但作为一个绅士——即便这里的人并不这么认为,他也做不出将篮子还给这位女士的行为——但如果能够尽快回到老宅,当然最好不过。 “女士?” “我只是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利维伸出手接过来那只沉重的篮子,然后轻轻往他身上一拍。 作家先生只感觉到一阵说不出的力量涌入体内,疲惫与寒冷顿时离他而去。他就像是被包裹在一只天鹅绒的枕头里,软融融,软绵绵,说不出的舒适,也像是饮下了一杯他最喜欢的茴香酒,还加了他现在最需要的鸦片酊,他的灵魂似乎已经摆脱了沉重肉体的束缚,升上了半空,只有很小的一部分还在大声报警——他眼前的是谁? 她应当是南丁格尔女士的小女仆,一个普通的人类,孱弱的羔羊,需要保护,需要帮助,她是人群中最无害,也是最容易让人掉以轻心的那种类型。但此刻,猎物向他张开了血盆大口,露出了狰狞的獠牙与利爪。 利维将篮子拿下来可不是出于好心,而是在这种状态里,被他的法术所慑服的人类是没法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躯体的,长时间的维持一个姿势,会让他感到精疲力竭。如果再加上外来的负重,等利维撤销法术,他或许会立刻瘫软在地动弹不得,到时候就很难解释——这位先生怎么会在外面发了病,以及他也不想引起乔慕利老宅里某些人的怀疑。 作家先生看到小女仆向他伸出手,她一只手还提着篮子,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衣领,像是提着一包羊毛似的把他轻轻松松地拖到一块巨大的石头后放下。 他现在的状态很像是一个失去了控制的活体木偶,脑袋向一侧倾去,两只手臂向外打开,手掌拖拉在地上,他的两条腿直挺挺地冲向前方,他看不见现在的自己。但能感觉到自己张着嘴,瞪着眼睛,看起来肯定很像是一个白痴。 小女仆在他面前坐了下来,还随手从篮子里摸出了一个苹果,咔嚓咔嚓的咬了好几口。 “您之前说,”利维一边咬着苹果,一边还能奇异地保持着口齿清晰:“你是在几年前来过惠特比的。您在这里为您的老师和主人采风,并且就在那段时间里借住在乔慕利家族的老宅。那么,那时候您认得的是谁呢?是现在的梅森先生还是某个乔慕利先生?” “乔慕利先生。”作家先生听到自己这么说,“我原本住在新城的旅馆里。”那时候他的经济状况还没有那么窘迫,他的老师与主人给他的薪水不算丰厚,但足以供得起一个单身汉体体面面的生活。爱尔兰的土豆大饥荒也尚在酝酿之中还未爆发,他无需将他的工资和积蓄全部用在保证自己的家人和朋友不饿死上面。他从惠特比的居民那里听说了有关于吸血鬼的事情,作为一个剧作家的秘书和一个将来的作家,当然不会放过这样好的题材。而他再一次造访圣玛丽教堂的时候,偶尔遇见了一位乔慕利先生。 乔慕利家族的主支在伦敦,在这里的是他们的分支。但如今,这根分支眼睛根深蒂固,难以拔除了。可以说,即便是伦敦的乔慕利重新回到惠特比,惠特比的人们也未必会愿意支持他们。毕竟那位曾经跟着库克船长前往新西兰的惠特比先生给予了这里的人们很大的帮助,甚至可以说,新城中有三分之一的建筑都是他捐献的,还有学校和码头,工厂等等。 而这位乔慕利先生也做出了主人的姿态,盛情款待了这位外来的客人,他们年纪相仿,兴趣相投,几乎只用了一个下午加上黄昏的时间,作家先生就与这位惠特比先生成了言无不尽的好友——那天实在是太晚了,于是惠特比先生就对他的新朋友提出,他可以借住在乔慕利老宅里。 我们之前也说过,在这个时期,城堡与庄园的主人时常会招待一些客人,他们可能只住几天,也有可能是几个月,几年也不是没有,贵族们将这种款待视为展示自己富有与尊贵的方式,不但不会推诿,甚至还相当欢迎。 “那时候老宅里还有几个乔慕利?” “不太多了。如果你是说主人的话。”作家先生老老实实的回答道,他的记忆不由自主的被拉到了那个时候,这个时代的人们是没有节欲这个说法的,除了娼妓以及最底层的那些女工,因为养不起孩子而需要堕胎之外,其他的女性,尤其是上层社会的女性,几乎会不停的生孩子,除非她们无法生育。 按理说惠特比的乔慕利家族也应当枝繁叶茂,但到了作家先生拜访这里的时候,这座老宅里的主人只剩下了不到十位,其中称得上真正的主人,意思就是,留在这里的分支的直系血脉也只有五个人,他们就是两位乔慕利先生和他们的妹妹,以及他们的妹妹与妹夫共同抚育着的一对儿女。 “你是在那个时候遇见了梅森先生吗?” “是的,”作家先生回答说,“虽然他们都认为梅森先生有点疯癫,但他并不是那种粗鲁无礼的疯子,只是偶尔会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我并不理解。但据他说,他在这里的十几年一直徜徉在乔慕利家族的图书馆里,除了偶尔出来散步之外,他最多做的就是阅读和写作。听说我是个作家,他很感兴趣,希望能够和我谈谈,交换一些有关于写作与编剧方面的知识与经验……” 作家先生一边说,一边露出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奇特表情,旁人或许看不出来,但半恶魔最擅长的就是窥视人类灵魂深处的弱点,他一眼就看出,作家先生并不怎么喜欢梅森先生,虽然表面上他似乎也将梅森先生看做了一个“朋友”,但事实上,他对梅森先生反而有一些敌意,可从他们的回忆中来看,明显先生并没有对他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那时候的梅森先生应该还相当沉默与安稳——那时候乔慕利兄弟还在这里,还有他的妻子…… “哦,等等。那么梅森先生的妻子,也就是那位乔慕利小姐是个怎样的人呢?” 作家先生的情绪明显地起了一阵剧烈的波澜,他甚至露出了想要挣脱束缚的神情,虽然很快就被利维按了下去,“我没见过她几次。” “那么也就是说,是见过的喽。”利维愉快地去戳对方内心最柔软的那个地方,“你对她一见钟情了。” “只是我一厢情愿。”作家先生说,“我经常会在深夜中整理老师嘱咐我收集的材料,以及构思我将来的作品,我喜欢在月色下漫步,感受海风穿过我的头发和手指,有那么一两次,我在小湖边遇见了乔慕利小姐。”按理说他不应当将她称作乔慕利小姐,因为那时候她已经是梅森先生的妻子,应当是——梅森夫人,但利维先将她称作乔慕利小姐,暗中符合了作家先生的心思。他又是惭愧,又带着一些隐约的嫉妒,“她很美,但十分忧郁,就像是倒映在水面上的银月,只要一阵风或是一根羽毛,都会将它打得粉碎。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只是打了声招呼。第二次见面的时候,也只是点了点头,我知道我不应该,但但我并不觉得梅森先生是个好人,或许就如他们所说的,他是个疯子,只是将他的疯狂隐藏在温和有礼的外表之下,好吧,”他颓丧的说道,“就算他并不是我以为的那种恶人,他也是个疯子,我难以想象一个柔弱的女性如何能够在这种畸形的婚姻中,保有那种犹如珍珠般可贵而又贞洁的神采。” “我爱上了她,但可惜的是,她似乎也明了了我的情感,我们没有第三次见面,后来我就告辞了。” “之后你没有再来过吗?” “我没有再来过,只是和乔慕利先生通过几次信在心中,他们似乎遇到了一些棘手的事情,但我无法继续追问下去——我只是一个……”他苦笑了一下,没有继续说下去,但利维知道他在说什么,他说的就是1845年起爆发的爱尔兰土豆大饥荒。他可以想象这位作家先生为了从死神的镰刀下拯救他的亲朋好友,就已经耗尽了所有的力气,他现在如此穷困,可能就是因为将他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换成了一条条珍贵的性命。 从这点上来说,他的牺牲就不是毫无价值的。 “那么你来到这里的时候,就知道乔慕利兄弟已经不在了吗?” “我的朋友,我是说那两位乔慕利先生,他们都是挺好的人。他们即便知道我是爱尔兰人,也从未向我表露出轻蔑或者是厌恶的态度。他们甚至对我的小说很感兴趣,并且愿意在经济上给予支持。我只是我没想到意外来的那么快,他们死于一次海难——他们的妹妹在听闻了这个噩耗后,因为悲痛过度而去世了。” 灰侦探 第117节 “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应该不超过半年。”也就是说,在乔慕利兄弟以及他们的妹妹去世之后,梅森先生作为这个家族唯一的未亡人,继承了乔慕利家族的一切,钱财、土地、老宅还有码头,工厂——但也就短短两三个月的功夫,他就病入膏肓了,不得不将这笔可观的财产交给其他人。要说其中毫无关联,利维可不信。 “那么你知道梅森先生曾经和乔慕利小姐曾有过儿女吗?” “两个女孩,一个男孩。”作家先生回答说,“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他们好像一直生着病,身体虚弱。 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去世的,可能比他们的母亲和舅舅还要早一些吧。”作家先生发出了一声悲哀的叹息,“愿上帝保佑他们,愿他们早日升入天堂。” 第390章 挖掘(5) “那么你留在这里是为了继承梅森先生的遗产吗?”最后的这个问题让作家先生彻底的沉默了下去。虽然半恶魔的法术会让他说出内心中最为真实的想法,但这并不是说他最迫切希望达成的那个愿望 只能有一个,他现在可能如同被撕裂了一般——站在一个爱尔兰人的立场上,在大饥荒还未结束,上百万人四处流亡,上百万人凄惨死去,而更多人还在苟延残喘痛苦挣扎的时候,如果他能够从梅森先生这里得到一笔钱,五千金镑也好,一万金镑更好。这笔钱能够挽救多少条珍贵的生命? 比起这些生命,一份从未言之于口以后也永远不可能大白于天下的私情又能有多少分量呢?但即便他只是孤单地爱慕着乔慕利小姐,他与那两位乔慕利先生之间的情谊也应当远超于梅森先生——那时候他甚至是羞惭的,觉得自己是个卑劣的人,完全是出于阴暗的欲望而无法对其升起好感——但比起梅森先生,乔慕利兄弟确实更能得到人们的喜爱,他们乐观,开朗,大方,即便偶尔也会露出阴郁,烦恼的神情,但作家先生可以保证,他们对于他作品的喜爱,并不是假的,他们的的确确地欣赏他的想法与才华,并且鼓励他尽快完成自己的小说——两个慷慨又愿意尊重自己的金主,没有这更能让一个作家为之欣喜若狂的事情了,何况他还是一个爱尔兰人,他之前曾经遇到了多少冷遇,他自己都数不清。 在他的诉说中,乔慕利兄弟在意外发生之前,不但一直在支持他完成那本小说,还说,等到他将这本小说出版之后,要雇佣一个编剧,将他的作品改编为戏剧,在各个地方演出,这远远超出了作家先生对于他自身的期望,可惜的是,这些承诺伴随着乔慕利兄弟的突兀死亡都化作了泡影。 他和惠特比的人们一样,对这场惨祸的唯一受益人,也就是梅森先生充满了怀疑。即便乔慕利兄弟遇到的是一场无人可以预知的海难,但那三个不知下落的孩子以及那位据说因为悲痛迅速去世的乔慕利小姐呢?仿佛就在几天之内,东边的山崖上,乔慕利的老宅内就只剩下了这个外来者,这个等同于入赘到这个家族的梅森先生。 如果说他与乔慕利小姐情投意合,感情深厚,也就算了。但事实上,他似乎很早就被控制了起来,早先利维从南丁格尔小姐这里听说他是一个有抱负有志向的年轻人时,就感觉到了事情的发展或许不该是这样的,他或许可以陪伴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在老宅里度过两三年的甜蜜时光,但绝对无法将他的脚步停滞上十年,二十年,他的雄心壮志呢,他的野心与抱负呢?一个人不会在这样短的时间里改变想法,果然,他可能想要背弃自己的诺言,当然,也有可能是乔慕利家族背弃了自己的诺言——在孩子出生之后,并没有放他自由,相反的,他们将他诬陷为一个疯子,把他关在老宅里。 十几年里,他没有自由,也没有尊严。他不是一个丈夫,也不是一个父亲,他被监视着,被控制着,长年累月地待在自己的房间与图书馆里,没有发疯已经是一桩非常幸运的事情。换个人设身处地地想一想,无论是谁都会生出怨恨与报复的心吧——或许从乔慕利兄弟遇难开始就是一个巨大的阴谋。 但同样微妙的,惠特比的人们虽然厌恶这个梅森先生,却没有将这件事情扩散出去,是没有证据吗?还是另有别情?利维当然倾向于第二点,乔慕利家族曾经捐献出去的产业当然是无法收回的。但他这里还有属于他们的码头,炼油厂以及土地,还有这座老宅…… 利维在人世间流浪来了两百多年,他当然知道利益的驱动将会是一股多么强大的力量。就算要让成千上万人闭上嘴巴,遮住眼睛,掩盖住自己的良心,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梅森先生身体健康,强壮有力,或许还有人乘机发难,但他现在病入膏肓,随时都可能去见上帝,无论别人想要做什么,所需要做的,似乎也只剩下了等待。 毕竟若是狮子见到了羚羊,肯定会追逐它,撕咬它,猎杀它。但如果这头羚羊已经受了伤,或是已经衰老了,跌跌撞撞,随时可能倒下,那么狮子也会观望,羚羊也有角也有蹄子,能够避免它在垂死挣扎中伤害到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只是不知道这只羚羊是梅森先生,还是…… 凭借着一个半恶魔特有的本能,利维觉得梅森先生还没有枯竭到那种山穷水尽的地步,他的衰弱也不是那么自然。他将这些看似毫不相关的人召集起来,并且宣布要将他的财产全部分赠给他们,也着实有些古怪。他并不是没有血亲,伦敦的乔慕利家族也还在。两万英镑可以让南丁格拉女士也为之动容,不惜冒着危险也要来这么一次,那些乔慕利家族的人还真能这样淡泊名利,无动于衷吗?若是如此,他们就不会举族搬迁到伦敦去了,只能说这个家族肯定还有更大的秘密。只是他暂时还不知道。 “你知道乔慕利家族和猫头鹰有什么关系吗?” “猫头鹰?”作家先生迟疑了一会:“雅典娜女神的圣鸟。” 利维笑了笑。看来这位作家先生对那位只见了两次的乔慕利小姐确实有着几分真心实意,在半恶魔的控制之下还是努力说出了那个最不容易引起人们恐慌的解释。 —— 作家先生与小女仆在没人注意的时候偷偷溜出去,并且在深夜时分回到老宅的行为,当然引起了一些流言蜚语。但首先,作家先生就不是在乎这种事情的人,或者说在这种风流韵事中,男性本来就不会遭到太多苛责,至于应该遭到人们鄙视与冷淡的小女仆,除了第一天,她几乎不和老宅内的仆人一起行动。她的主人,那位南丁格尔女士对她非常的纵容,溺爱,没错,如果不是有着年龄上对不起来,他们几乎要认为这个小女仆是这位女士的私生女,才能拥有这样多的特权,她是不是要做事,还是要玩耍,都尽随她的意——她甚至还委婉的谢绝了管家的建议——管家的意思是说,为她调拨一个女仆,免得客人在乔慕利老宅里感到不便。 南丁格尔女士觉得自己并不需要女仆,她在战场上的时候就没有女仆,而且如果她真需要什么,一个半恶魔能做到的事情绝对要比一个女仆多。 她坐下来检查利维给她带来的药剂——都是从新城的药房采购到的,都是一些非常普通的酊剂和药油,“梅森先生的情况怎么样?”半恶魔坐在椅子上(南丁格尔女士坐在床上)享用她的“房间点心”——也就是主人提供给客人的一些饼干和点心,免得客人晚上饥饿的时候找不到东西吃。 南丁格尔女士抬起头,有点迷惑,“有点奇怪。”梅森先生身体虚弱到无法行走,她在开始照顾他之前已经有预想——病人肯定会有肌肉萎缩,皮肤糜烂的情况,这是卧床病人很少能够避开的问题,但没有,梅森先生虽然皮肉松弛,但肌肉萎缩程度并不严重,也没有褥疮,连红疹都没有——能够维持这种状态只可能有两个原因,一个就是服侍他的人有充足的医学知识并勤勤恳恳,仔仔细细,另外一个就是他卧床的时间可能并不如他表现出来的那么长。 “哈。”利维意味深长地笑了一声。 第391章 挖掘(6) “你说,亲爱的,”南丁格尔女士若有所思的问道,“我的叔叔究竟是遇到了什么事情呢?他将我们这些人召集起来又是为了什么呢?”她不得不承认自己一开始想的还过于简单了,可以说,在接到那封律师信的时候,她第一个念头就是她的医护学校,她的战地医院,她的药物和医疗用品。 她以为她的叔叔,也就是梅森先生,可能就和她的祖母那样,因为时日无多而产生了一些偏激或者是固执的想法——她的祖母当初就是不顾身边人的反对,坚持将她可以支配的每一枚便士留给了她。她的叔叔曾经有过雄心壮志,但最终还是在这个海滨小镇默默无闻的度过了十来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做出什么任性之举来,也不是那么叫人奇怪。 如果不是她在前几年来探望过她的叔叔,在这座老宅中感觉到了一些不祥的预兆,她甚至不会寻求利维的帮助,可能就是孤身一人,又或者是随意带一个同伴和朋友就匆匆赶去惠特比——现在事态的发展让她庆幸起自己身边还有这么一个可信任的“人”。 “你感觉到什么了吗?” “让我想想该怎么说……”南丁格尔女士思考着回答说:“我感觉,伦蒂尼恩先生——我是说,我的叔叔似乎并不是那种不于人世的人,不单单是身体状况,你知道的。我在战场上和医院里都见多了垂死的病人和伤者。我知道人在去世的那几天会是个什么样子,绝望、疯狂、悲哀,痛苦、不甘心,这些都会有,但在我的叔叔身边,我感觉不到这些,我觉得——他虽然身体虚弱,但精神却异常的活跃。如果不看他的外表,他的内在倒像是一个精力旺盛,兴致勃勃,正在策划一场大闹剧的孩子……”他充满恶意的凝视着老宅里的每一个人,贪婪的嗅闻着他们的味道,似乎要将他们的生命力吸进自己的嘴里。 “如果不是有你在,我可能会选择马上离开。” “你想要离开,我确实可以马上带你走。”利维看似漫不经心地说道。 南丁格尔女士深深地吸了口气:“若是我说,我为了那笔遗产,不想离开,你会鄙视我吗?” “怎么可能?” 利维做了个夸张的惊讶表情:“那是两万金镑,不是两个便士,我是一个东区人,东区人为了两个便士也能杀人的。”他可不是在说笑,东区的绳子旅店就是一个便士一晚上,在严寒的冬天,挂在绳子上睡一晚的房间最起码可以保证你不会被冻死,两个便士就是两个晚上,为了能多活两个晚上杀个人算什么。 也就是南丁格尔女士这种出身的女性没有这个概念了,不,也不能说她没有这个概念,只是她并不明白,为着钱,人们都能做出什么样的事情——她所认为的最糟糕的局面可能顶多就是诈骗,绑架或是最坏的——一场谋杀,她不知道在一些时候人类的尊严,性命和灵魂会廉价到什么地步。 “另外,”南丁格尔女士带上了一丝忧虑:“我总觉得这座老宅里似乎还埋藏着——某种我们一时间无法探寻的秘密。而这个秘密可能还联系着一些无辜的生命,我无法告诉你我是怎样感受到的,或者你可以将其视为一个年长女性偶尔产生的古怪念头。” 利维停下了咀嚼,他注视着南丁格尔女士,眼中闪烁着光芒——南丁格尔女士曾经在这里感受到了来自于另一个世界的威胁——不奇怪,一些过于靠近死亡的人是会有这种感知能力的,但若是——“生命”,那就不太对头了,那已经脱离了正常的范畴。 他的视线让南丁格尔女士感到了一阵寒意,这时候的利维看上去很像是一个来自于地狱的生物,虽然他的外表还是那样,小巧可爱,天真无邪。 南丁格尔女士并不知道,若是她所说的确实是真的,并不是一种错觉或是臆想——她就很有可能是个“圣人”。 那些古代的圣人,他们在水上行走,驱赶野兽与恶魔,撕裂大海,分发无尽的食物——这些人并不全都是天使或者是魔鬼。他们之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先只是普通的人类,经文和教士们提起他们,就说这是因为他们得到了上天的感召,天主赋予他们这些超凡的能力。 但这些圣迹与圣人,早在耶稣复活升天后的三百年内就已经十分罕见,往后更是消失无踪,而在近一千年里所谓各种神圣的现象,不是被编造出来的,就是人类还未理解的各种自然现象。 一股蕴含在半恶魔血脉中的恶念油然而生,一个活圣人——那将是无尽杀戮中的一点生机,也是浩瀚火海中的一滴甘露,更是无穷尽的黑暗中的一星火光,任何一个恶魔都会迫不及待地将其绞杀,他甚至无需自己动手,只要宣扬出去——那些盘踞在罗马、伦敦、君士坦丁堡、圣彼得堡的宗教亲王们就会迫不及待的伸出手。他们或许会跪拜圣人的雕像,却绝对不会允许一个活的圣人矗立在他们中间。 如果南丁格尔女士是个不幸坠入人间的天使,又或者是半天使也就算了,他们或许还能忍受,她偏偏又是一个人类,一个人类女性,背负着双重原罪,她凭什么能够得到这样珍贵的恩赐?即便她的灵觉与之前的圣迹相比,弱小,细微,不值一提—— 南丁格尔女士看着利维,他微笑起来,似乎正想说些什么,却在此时听见了一声尖叫,仿佛只在一瞬间,半恶魔重新变回了她的小女仆,他迅速的吞下嘴里的奶酪,从椅子上跳下来,拍了拍宽大的裙摆,一把拽起了南丁格尔女士,“好戏开场了。”他低声说道。 半恶魔当然不会搞清搞错声音的源头,何况这个声音距离他们本来就不远,就在他们的脚下——老宅的两层是客房,但一层也有几间单独的房间,主要是给管家之类的高级仆人或是普通客人暂住的——这里的普通客人是指客人们的同伴,像是律师的秘书,私人侦探的助手之类的。 这位先生——也就是律师的秘书,房间毗邻男管家的房间,他很少在众人面前出现,偶尔出来散散步,三餐和男管家一样都在自己的房间里面用。本来这个时候大家都已经休息了,但突然之间,律师想起了还有一份重要的文件,需要秘书帮忙草拟。于是他叫了仆人把秘书喊上来,结果仆人敲了敲门,没人回应,后来他又大喊,也是一样, 一阵喧扰后,管家拿来了钥匙打开了房门,结果就看到这位先生只穿着衬衫和长裤,仰面倒在床上,大张着嘴和眼睛,死了。 第392章 挖掘(7) 梅森先生新雇佣的管家或许对这个主人,对这座宅邸都没有什么忠诚之心,但一个管家必须有的素养他还是有的,一见到这样的场景,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叱喝所有的仆人们闭上嘴巴,除了他允许留下的两个男仆之外全都回自己的房间,不允许在这里探头探脑。问东问西,他在这里还是有些权威的,老宅的仆人们带着一丝兴奋与惊恐之色三三两两地离开了,想必他们在回到房间后,还是会就这件事情讨论个不停,但这就不是管家能够管到的事情了。 他叫一个男仆去通知梅森先生,另外一个则去通知另外几位客人,他也看到了利维,眉头一皱,很想叫这个过于活跃的小女仆滚出房间,但此时南丁格尔女士已经快步走上前来,她在医院和战场上积累下来的经验,可不是贵女们用来装饰自己的丝带和脂粉——管家一时间甚至无从着手,他不能驱逐她,更不能呵斥她,他甚至还要退后两步,竭尽全力寻找将这位尊敬的女士劝离这个地方的说词,还没等他说出些什么来,“拿我的那个箱子来。”南丁格尔女士对利维说道,利维立即轻快的穿出了人群,不过几分钟就从南丁格尔女士的房间里拿来了她那个小巧但齐全的医药箱。 “这位……”管家上前,还想争取一下。 “她是我的助手。”南丁格尔女士说,管家不由得露出了沮丧的神色,幸而此时另外几位客人也都走了下来,还有梅森先生,陪伴他的就是那位医生先生,他的那个电皮带还挂在梅森先生的身上。看来他们之前正在梅森先生的房间里做所谓的电击治疗,医生一见到房间中的状况,也当仁不让的上了前,他和南丁格尔女士一样,只掠过去一眼就知道这个人肯定没救了。 虽然有人嘲笑他说,比起医生来他更像是个商人,但他确实是个医生没错,他见过那些死去的人——利维举着蜡烛,南丁格尔女士与医生一起检查了死者的眼睛,按压了他的颈动脉,医生还俯身去嗅闻了死者的嘴巴和鼻子。据说一些因为服毒或者是某种胃肠疾病的人,鼻子和口中都会散发出一股强烈得叫人难以忘记的古怪气味。 他认认真真的嗅闻了一遍,相当专业。随后,他抬起头来向南丁格尔女士,还有其他人摇了摇头,表明这位先生的死因并不是因为中毒——无论是药物还是食物。“我们要为他做全面检查,这里最好不要留下太多的人。”医生说,这就相当于一个逐客令了。毕竟,接下来他们可能要脱掉死者的衣服,检查他身上是否有枪伤,刀剑伤,窒息痕迹,或者是毒物咬出的伤痕或是可能导致死亡的骨折等等——因为需要死者赤裸,为了表示尊重,这里的人当然不能全都聚集在这里,像是在观赏一场好戏似的围观。 管家快步走到梅森先生身边,向他诉说了医生的请求,梅森先生环顾四周,作为老宅的主人,他肯定是要留在这里的。而这位先生是律师的秘书,律师不可能置身事外。接下来就是那位私人侦探先生,他让他的助手暂时离开,但他自己坚持要留在房间里:“如果这是一场谋杀,”他捻着两条翘起的胡须威严地说道:“就是我需要履行义务与职责的时候了。” 那么剩下的人就只是有那位芭蕾舞男演员,还有刚从外面回来的作家先生了,作家先生面色苍白,嘴唇青紫,似乎被这个噩耗打击到无法反应,就连举止都带着几分惶恐。 那位男芭蕾舞演员,戏剧团团长倒是露出了相当冷漠的神情。他在临走的时候,还记得在梅森先生的肩膀上微微一压,俯身在他耳边说,如果有需要,可以随时召唤他——也不知道是出自于“职业习惯”,还是对金主的谄媚,反正私人侦探先生是冷哼了一声。 这里的人恐怕没几个能对这位演员先生保持尊重,虽然将自己的情人列入继承人行列也不算什么罕见的事儿,但一个男性情人……至少在表面上,这属于一桩很难被宽容的事情, 事实上,这个可能只有九英尺乘九英尺的房间在挤进那么多人后,还是显得极其窘迫。管家在为他们打开窗户之后也不得不退了出去。不然的话,站在床榻两侧的南丁格尔女士和医生根本就没有办法动作。医生瞧了一眼南丁格尔女士:“我们开始吗?” 与人们想象的略有不同。在这个时代,虽然在有关于男女之事的道德规范上有时会极其严苛——譬如说一位女性与一位男性,若是因为各种意外或者事故在外面单独度过了一夜,那位男士就应该承担起责任与这位女士结婚。但这种规范,若是落在医生和患者身上又有很大的不同——举个简单的例子,此时的女性多数都罹患着歇斯底里症,,这是一种男性强加给女性的病症。一般而言,女性有抑郁,愤怒或者焦躁的表现时,无论为了什么,都会被他们粗鲁的归结到这个病症上去。而男性医生治疗这些女性患者的方法,居然就是对她们进行安慰。对,就是那种私密的安慰,让她们在床榻之间得到欢愉,抵达顶峰,借由这种快乐来平息她们的不满…… 这种做法,现代人看起来简直就是匪夷所思。但此时确实是一种非常可行性高且流行的治疗方式。无论是医生还是接受治疗的患者,都不会被认为在道德上有什么瑕疵。而换个角度说,女性医护与男性患者的接触,也同样获得了人们的宽容——上层社会对南丁格尔女士的一些非议,也只是集中在她不该以一个贵女的身份去服侍那些卑微的士兵。如果她照料的是一个身份尊贵的先生,人们或许还不会有那么多的反对意见。所以,即便南丁格尔女士在战场和医院辗转过多年,亲手照料过那么多的伤员,给他们换衣服,清洗身体,包扎伤口,却丝毫无损于她熠熠生辉的品德,迄今为止,依然有不少同阶层的绅士向她求婚,希望她能够成为自己的妻子,只不过,南丁格尔女士最后还是为了自己的理想与事业,拒绝了这些求婚罢了。 医生的询问也只是一个提醒,南丁格尔女士点了点头头,医生就手脚快捷的将死者身上的衬衫揭开,里面是一件类似于长内衣,他直接将它剪开。事实上,他们已经看到了在这位年轻人的脖子上,更准确地说,在他的动脉大血管上留着两个尚未完全收缩起来的创口,圆形的,还流着血。 “颈部有伤口。”医生低声说,随后就迅速地检查了下去,双臂,胸部,腹部,最后他褪下了死者的长裤与内裤。他检查了对方的私处,那里是干净的,没有受过打击,也没有任何污秽的痕迹。死者没有穿鞋子,赤着脚,可能马上就要就寝。但医生在对方的小腿上发现了一些红色和青色的淤痕,非常新鲜——他比了一下床的位置,可以确定死者可能原先站在床边,一股很大的力气将他撞倒,让他的胫骨撞在了坚硬的橡木床架上,才会产生这些伤痕。 他们又将他翻了过来,又在死者的肩胛骨位置发现了一些细小的摩擦伤。这些擦伤像是在某种粗糙的表面摩擦出来的,南丁格尔女士指了指枕头边的靠垫,这个靠垫原本是放在椅子上的。或许是因为这位先生想要在临睡前看看书,或者是习惯了高枕头,才会将这个靠垫转移到床头,他被打倒在床上之后,有人用很大的力气按住了他的肩膀,让他的肩胛骨在靠垫上摩擦,靠垫是柔软的天鹅绒没错,但它的流苏是粗短的金银线,与现代的所谓“金银线”不同,此时的金银线货真价实,才会造成这些擦上。 除此之外,他的身上几乎就没有什么肉眼可见的伤痕了。“等等。”南丁格尔女士突然说,她轻轻的拨开了死者耳后的头发,发现里面有一些轻微的肿胀:“是什么?” 那位私人侦探几步走上来,他掏出一把匕首划掉了那部分毛发,然后仔细的看了看,还对比了一下自己的手掌:“像是一个人曾经用力的掰过他的脑袋。”他的视线往下滑落,脖子上的那两个伤口几乎是这位年轻男性身上最为致命,也是最为显眼的痕迹,他忍不住去触摸了一下它们,然后从口袋里摸出来一盒火柴,抽出一根火柴梗,捅了捅那两个小洞,发现火柴梗能够轻而易举的探进去后,他轻轻地诅咒了一声:“这是动脉还是静脉?”他嘶哑着声音问道,不是他分辨不出来——如果是动脉的话,那么这里早应该是四处鲜血淋漓,人类的动脉被切开,或者被贯穿之后,南丁格尔女士医生还有私人侦探都很清楚会发生什么样的状况,滚热的血液可以从地板的位置一直喷射到天花板,但这里居然是干干净净的,除了床榻和死者身上之外,几乎没有多少血迹。 血去了哪儿? “把它剖开看看吧。”私人侦探毫不留情的说道,“看看他身体里还有多少血。” “您是在说什么啊?”律师忍不住喊道,“您是在说他……他是被吸血鬼杀死的吗?”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究竟有没有吸血鬼这玩意儿,”私人侦探说,看来这里的人也都听说过惠特比的恐怖传说,私人侦探烦躁地将一根雪茄咬在嘴里但没有点燃:“当一样东西看起来像块奶酪,吃起来像块奶酪,闻起来样也像块奶酪,那么它就是块奶酪。同样的,若是我们发现这两道伤口确实贯穿了这位先生的动脉大血管,而他体内的血液也有很大一部分不知所踪,”他扫视周围,“我们又提不出其他证据,证明这是人类可以做到的事情——虽然我也很想说那就是危言耸听,但也只能承认是吸血鬼所为。” 第393章 挖掘(8) 私人侦探的提议最终还是遭到了否决。首先是这里的主人——梅森先生坚决的认为世上根本就没有吸血鬼这种东西,“吸血鬼原本就是以讹传讹的无稽之谈罢了,”他用那种虚弱而又冷淡的声音说道,“或许你们要说,早在一百年前,惠特比就有有关于吸血鬼的传说,但我认为那时候的惠特比只是遭遇了一场迅猛而又未知的瘟疫罢了,他们没有医生,也没有药物。面对愚昧而愤怒的民众教会唯一能够采用的方法,就是寻找去替罪羊,他们将病人和死者一起焚烧掉,而后宣称他们是女巫和吸血鬼——当然,最后他们成功地用这种方法遏制了瘟疫的传播。但对这里的人来说,这就是传说的起源。可如今若是还有人相信这种无趣的怪闻……”他没有继续说下去,但在场的人都能猜到,那后面接着的肯定是一句刻薄而又尖锐的评论。 私人侦探看向他们之中唯一的神职人员,“您觉得呢?” 神父笑了笑,“我不得不说,教会从来没有承认过有吸血鬼的存在。” 律师也不同意,“他是个好小伙子,跟了我很久了,”他似乎想要上前去抚摸一下那个年轻人的额头,却因为恐惧而停了手:“不,我不想让他遭遇那些事情。先生们,我曾经观赏过解剖表演,我知道所谓的检查会让它变成一个什么样子。”他坚定的摇摇头,“我觉得这应当是一场谋杀,一个残忍的罪犯试图通过荒谬的传说将罪名转给莫须有的恶魔,”他诚恳地对侦探说道:“我觉得我们之中您才应该是那个足够理智的人。” 私人侦探沉默不语,利维饶有兴致的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他现在怀疑这位私人侦探可能也在以往的工作中接触到过另一个世界,所以他才会马上提出罪魁祸首可能是个吸血鬼。就像他说的那样,人类可以完成这样的谋杀吗?或许可以,但要知道现在距离晚餐时间也不过两三个小时,而这位受害者身上几乎没有经过剧烈挣扎留下的伤痕,房间里也没有厮打的痕迹,管家的房间与这个房间只有一墙之隔,他晚餐后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却也没有听到任何异样的声响。 但如果说是一个力大无穷的精怪,从窗户外跳进了房间,一把将毫无准备的秘书先生按在了床上——利维很清楚这种精怪能够爆发出多大的力气,它们只需要一只爪子就足以让一个强壮的成年男性动弹不得,它将他的头按在了靠垫上,而后俯下身去,伸长脖子,咬住了他的大动脉,吸取了他身体里的大部分血液。 没错,人类如果需要知道这究竟是吸血鬼干的,还是其他的缘故,还需要进行解剖与探查,但一个半恶魔——他在踏入这个房间的时候,就已经嗅到了空气中弥漫的血气,还有那具名明显不再那么“美味”的躯体,让利维来说,它就像是一块新鲜,但是被放了血的肉。 “那么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让死者安息。”梅森先生带着一丝倦意,慢吞吞的说道,“我可以为他提供一块墓地。” 之前没有在教堂后方的公共墓地中找到乔慕利兄弟的墓碑,利维就在猜测乔慕利家族是否也有属于自己的长眠之地?确实有,而且就在老宅之内,曾经修道院的菜地,现在是一片阴郁的山毛榉林地,因为乔慕利家族将这里作为自己的祖宅的时间也不是那么长,这个地方居然还有不少空地,第二天,在神父的主持下,众人为这位不幸的死者举行了一个小小的葬礼,梅森先生还特意提出,他额外支付一笔费用作为抚恤,好让律师能够向其秘书的家人交代。 在众人散去之后,利维也趁机查看了那些雪白的大理石上所铭刻的名字和日期。他发现乔慕利家族的主支在离开这里。前往伦敦之前的陵墓与其他的普通陵墓并没有什么区别,顶多较为华美整肃,但在主支离开这里之后,这里就出现了防御吸血鬼的独特装置,铁笼,绳索,木桩——但近些年,这些东西又都不见了……至少因为海难而死的乔慕利兄弟就没有。 那就奇怪了,毕竟按照传闻,吸血鬼是库克船长带回到惠特比的,但看乔慕利家族的行为,这里很似乎早就出现了这些不祥而又危险的生物。 第二天的夜晚,利维举着那根我们熟悉的小蜡烛头,再次走过老宅的走廊,厅堂,甚至于人们的房间里,他在惠特比的老宅里也看到了很多猫头鹰的图案,标志和雕像,虽然它们都很隐秘,一些抽象到人们根本看不出来。 不过作为一个半恶魔,他不可能会对这种象征着吸血鬼的鸟儿感到陌生。 虽然作家先生在利维问起猫头鹰的时候,他给出的第一个答案是雅典娜女神的圣鸟——他说的没错,猫头鹰曾经被誉为雅典娜女神的象征,它象征着知识与智慧,但伴随着罗马帝国的倾覆,多神崇拜被一神教所取代。这位曾经的女神甚至不能如那些力量微薄的花神和春神——后者因为弱小,无能,反而能够在人们的传说中苟延残喘,而不是如曾经的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不是被取而代之,要么就是被丑化和边缘化。 这种事情腓尼基人干过,希腊人干过,罗马人也干过。现在基督教徒们这样做也没什么可叫人惊讶的——神明如此,祂们的附庸更是不可避免地被污名化,猫头鹰曾经被人们尊崇与爱护,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原本词根为鬼怪,幽魂和被诅咒的吸血鬼,被赋予了“在夜间飞行的生物”的含义——在夜间飞行的生物最多的是什么呢?当然就是猫头鹰。教士们成功的将猫头鹰这种神圣的鸟类与吸血鬼联系了起来。同时也成功地将猫头鹰的主人,雅典娜女神隐晦的同化成了怪物的保护人。 利维可以确定乔慕利家族的主支并没有将猫头鹰视作象征,他们家族的徽章上没有鸟类,他们也没有祭司的血脉,所以不存在为了崇信异教神明选择了猫头鹰作为家族图腾的可能,也就是说,只有这里,柜惠特比的乔慕利们选择了这种古怪的生物作为自己的标志——而且可能就在这一百来年里。 灰侦探 第118节 或许正如私人侦探先生所说的那样,这里确实存在过吸血鬼,它们仍旧游荡在这个房子里,觊觎着这里鲜活的生命。 仿佛是为了证明这一猜想,就在一周内,又有两个人连接被害,一个是老宅内的女仆——就是那个曾经因为嫉妒而企图戏弄利维的厨房女仆,另外一个就是肯。 男仆与女仆们都有各自的房间,虽然不是单独的(他们一般两个人或者四个人住在一个房间里),但这两个人有意避开了所有人,他们是在老宅的一个储藏室内被发现的,死亡原因和那位可怜的秘书先生一模一样。 第394章 挖掘(9) 这着实很有意思,现在的情况几乎是将这里有个吸血鬼写在了明面上,崇拜吸血鬼的家族,诡异的徽章和标志,被吸血而死的受害者(虽然梅森先生依然坚持不做尸检),一座古老的宅邸和一群惶恐不安的人类——旁人看起来或许是这样的。但对于利维这个半恶魔来说,总觉得有些违和感,毕竟他看过了太崇拜恶魔与异教神明的疯狂信徒,知道真正的他们应该是个什么样子。 第二周的第一个早晨,餐桌上的人都可以看得出有些精神不济,神思恍惚,但没有人提出离开——除了私人侦探的助手,侦探说,这个小伙子自从在储藏室里发现了那两具尸体之后,就被自己的懦弱击垮了,他总觉得自己已经成为了下一个吸血鬼狩猎的目标,他终日躲藏在房间里,总觉得黑暗中有一双眼睛紧盯着他的一举一动。他近似于歇斯底里地认为,若是再让他留在这里,他肯定会死于非命。 虽然私人侦探,甚至于其他人都希望他能够留在老宅,直到所有的事情都尘埃落定——更直接的说法就是,等到他们拿到遗产之后再走,但对方的态度十分坚决,他宁可不要属于自己的那份酬金,也一定要离开,不得已他们只能放他走。 惠特比也如英国的其他地方一样,常年笼罩在一层浅灰色的阴影之中。侦探的助手虽然希望能够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走,但他实在是等不到那一天,也不知道那一天什么时候会来临,思忖再三,他还是在今天一早就收拾行李,走出了老宅的大门。 “他不会跑出去到处胡言乱语吧。”律师忍不住问道,确实,两个仆人的生死无所谓,可要培养出一个进修法律的大学生——虽然不像是几百年前那样艰难了,但也肯定需要一个普通家庭尽全力支持,他又是那样的年轻和强壮,他的死亡肯定在他亲人与朋友的意料之外,解释起来也肯定会更复杂。 幸好还有梅森先生许诺的抚恤金,律师才可能在回到自己的城市后设法与这对悲伤的父母交涉,但前提是他们不知其中的内情,若是私人侦探的助手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他会被迫付出更多的代价来堵住那两张嘴。 侦探喝了一大口威士忌,“放心吧,我已经和他说好了,我已经预支了他的一部分酬劳。等到我回去之后,他还能从我这里拿到另外一部分酬劳,说定的酬劳一个子儿也不少,他今后还能继续作为我的助手,伴随在我的左右,为我工作。”他这样说,餐桌边的几个人显而易见的放松了一些。 今天的菜肴依然精美,只是可以看得出,大家伙儿都没有什么好胃口。就连梅森先生看上去是那样的心事,重重忧虑——尤其是律师,虽然有侦探先生的保证,但他对那个年轻人一无所知,他只能祈祷后者确实如侦探所说的那样诚实可靠。 不过,很快他就不必再将这个年轻人放在心上了。因为就在黄昏的时候,圣玛丽大教堂的教士们就敲响了老宅的大门。他们抬回来了一具尸体,就放在门前的长廊上,管家一看就面色煞白,尸体面朝上,嘴巴惊愕的大张着,灰白色的眼珠,透出无尽的绝望与恐惧,头发散了,浸透了露水,双手如同鸡爪一般弯曲着向上伸起,仿佛在向上苍控诉自己遭遇的不公,因为他的头犹如反折般的深深地向后弯曲,所以管家可以非常轻易的看到大动脉处的两个穴洞,教士们面色严肃,再看到走出来的人中,居然还有一个神父的时候,更是面色不虞——管家去禀告了梅森先生,不多久,管家就将这两个教士引入了他的书房,不知道他是怎么和教士们解释的——可能他依旧坚持没有吸血鬼这回事,说这个人可能只是遭到了劫持以及谋杀。教士们离开后,梅森先生将众人召集起来,告诉他们说,教士们是在做完了午间的功课后,才发现一具尸体倒在公共墓地的一个偏僻角落里。 一个教士发现了他,教士们检查后发现了他脖颈上的伤痕,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叫治安官,而是先为他做了净化和祈祷,他们在寻找他的身份时从行囊中翻出了带有猫头鹰标志的信封,一些文件,可能是他顺手牵羊的一些餐具(带着纹章),也有教士认出了他似乎曾经在乔慕利的老宅里出现过,于是他们就找到了梅森先生。 梅森先生许诺了三场弥撒,用来赎罪和驱除吸血鬼,还可能布施了一大笔钱。虽然他没说,但大家都很清楚他这么做,只是为了让这些教士们不再坚持去通报治安官。 “这里的治安官是个什么样的人?”侦探问道。 “就我个人的看法,一个有些顽固的老好人。”梅森先生意味深长的说道,“他与乔慕利兄弟的关系很不错,但对我的观感不佳。虽然大家都很清楚,乔慕利兄弟的死,只是一场意外之中的意外——除非我是海神波塞冬,但他总觉得他们的死有我其中做的手脚,他完全不顾我也是一个悲伤的丈夫与父亲,同样为我妻子兄弟的死而感到痛苦——仅因为我成了这个家族仅有的继承人,就对我百般看不顺眼,”他甚至笑了起来。“他曾经在公开场合称我为凶手。虽然他没有证据,但若不是我也已经命不久矣,他或许会率领着愿意听信他的那些人冲进老宅,将我抓起来,捆在火刑架上烧死。” 事实上,在听闻了乔慕利家族的事情后,对梅森先生产生怀疑的可不止利维一个。不过他竟然就这么直白的说了出来,让这几个人感到非常尴尬。梅森先生呵呵的笑了几声,“别担心,”他说:“我承诺给你们的一点也不会少。”而且那位治安官先生也未必那样真的那样的大公无私,毕竟死者去了他们的世界,而生者还有自己的生活要继续。 他拍了拍轮椅的手柄,管家立刻会意的走上前将他推出了房间,现在算上私人侦探的助手已经有四个受害人了。 南丁格尔女士倒是认为他们应该去寻求治安官的帮助,幸好她并不是那种鲁莽的人,她没有说出自己的意图,而是在回到房间后询问了利维的看法——她现在已经对这两万金镑的遗产毫无兴趣。 第395章 挖掘(10) 半恶魔倒坐在椅子上,下巴放在手指头上:“能告诉我您在犹豫什么吗?” 南丁格尔女士指了指窗外,窗外只有灰蓝色的海洋和天空,但她的意思是那些深褐色的码头,栈道和灰黑色的炼油厂,乔慕利家族现在属于梅森先生,而他决定分配给几个继承人属于动产,不然律师就不会在信中承诺每人可以获得多少金镑,毕竟不动产的价格是会随着时间与情况产生波动的。 乔慕利在惠特比的资产当然不可能只有这么几万金镑,最重要的部分。当然还是码头和炼油厂,这些都是生金蛋的鸡。作为与惠特比简直毫无关系的外来人能够拿走梅森先生承诺的那笔钱就很好,还想要炼油厂,船厂和码头简直就是痴心妄想,绝对不可能。 那位治安官先生没有冲进来将梅森先生吊死,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有这位正统的继承人,要将乔慕利的产业继续留在惠特比将会是一桩简单的事情,相反的,他们面临的障碍可麻烦就会非常的多,毕竟这可是一块鲜美的好肉,谁不想伸手来蹭一蹭呢? “这也是人之常情。”南丁格尔女士说:“所以说……” “嗯,”利维轻声发笑,“若是您真的出于一腔正义去找了治安官,而他也愿意前来调查此事。那么他即便到了这里,也只能得出这几个受害者都是不约而同的得了疾病,意外身亡的结论, 他们在这里没有监护人,只有他们身边的绅士可以为他们做出决定。而你觉得这些绅士真的会允许他们解剖尸体吗?不会的。而且他们若是愿意佐证,治安官也没有办法强行执法。” 难怪女王陛下和首相先生会想要建立起一整套全新而又系统的警察体系,治安官更类似于一种慈善性质的,纯自愿的,但缺乏公正性与专业性的暴力机构,它是否有效,完全寄托在治安官与追随者本身的道德和意愿上,即便他们有着足够的道德,他们的权威也仅对绅士阶级以下的人有用,譬如工人与农民。 但对于绅士们,他们就会立即变得笨拙,无能起来。梅森先生对于治安官的敌意一清二楚,但依然有恃无恐,难道不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吗? 南丁格尔女士叹了口气,“你觉得那是吸血鬼吗?” 利维换了一个姿势,他原本是将双手搭在椅背上的,然后将下巴搁在手背上,现在他略微坐直了身体,将手臂从椅背上垂了下来,看上去就像一只拉长的猫,他懒洋洋的回答说,“您觉得呢?” 南丁格尔女士失笑,“我可没有这样的能力。” 利维噘嘴:“您可以在我面前说说真心话,您并没有感觉到那股着让你不安的气息,对吧?”这些死亡都是人为的,所以南丁格尔女士才会想到要去找治安官,利维不想告诉她说,事实上他们似乎已经被紧密的监视了起来。 南丁格尔女士只有他这个小女仆,私人侦探有助手,律师有秘书,其他人都是孤身前来的,而老宅里有充足的人手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何况现在私人侦探的助手,连同律师的秘书已经死于非命——“放心吧,”他安慰南丁格尔女士说,“这出大戏很快就要落幕了。” 南丁格尔女士不知道是否应该相信利维。但就在这个晚上,飓风袭击了惠特比。这种气候对于惠特比来说并不算罕见,在沉闷的云层下,船只早早的就进了港,放下了船帆,街道上空无一人,教士们也躲进了教堂,老宅里更是充满了一种压抑与紧张的气氛。不但是仆人,就连留在这里的客人也都参与到了加固门窗的行列里,他们将木板钉死在门窗的边框上,每个房间都被完全地密封了起来,空气随即变得浑浊,几乎叫人喘不过气来。这次梅森先生也没有和大家一起在餐厅用餐,是将餐点送到了每个人的房间里,管家一个个的去看过了梅森先生的客人,并嘱咐他们说,今天飓风将会穿过整个惠特比,除非必须,请不要离开自己的房间,更不要走到老宅之外的地方去,那很危险,甚至可能丧命。 果然,晚餐的餐盘还未被驱走,他们就听到了尖锐而又刺耳的巨响,因为窗户被钉起来了,南丁格尔女士看不见外面,但可以猜测飓风的前哨正在耀武扬威地经过老宅,穿过钟楼,尖塔和围墙。虽然老宅原身是座修道院,用了巨大的石砖来作为墙壁的主体,但坐在房间里他们还是能够感受到自然的威力——煤气灯的灯光在颤抖,护墙板也扑簌簌地落下灰尘,窗户上的木板更是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吱嘎声,就像是有无数不可见的巨人,正在疯狂的反复冲击这里,他们想要撕裂它,然后撞碎玻璃冲进房间。 “什么时候才会下雨?”南丁格尔女士忧虑地问道,一旦下了雨,风暴的威力就会变得小一些——风带来的压力似乎总比雨大一些,或许是因为雨水也可以说是人类所需要的物资之一……他们在等待着暴雨降临的时候,煤气灯突然闪烁了一下,逐渐变得暗淡,细弱,最后扑得一声熄灭了。 南丁格尔女士听见了从远处传来的一些惊叫声,利维将一个蜡烛头交在她手里,轻轻一搓蜡烛头就亮了亮光让她安心了很多——利维侧耳倾听着门外的动静,在一阵忙乱之后,传来了管家威严的声音,在他的命令下,几个急匆匆的脚步走向了客人的房间。他们的房间是由管家亲自扣响的,管家端来了一个烛台,烛台上一共有十二支蜡烛,并且都已经被点燃了。 房间里顿时一片光明。 除此之外,管家还拎来了一大包蜡烛,“煤气灯的管道因为飓风的冲击而断裂了,我们正在维修和检查,请不要担心,这场风暴在惠特比算不得什么,或许明天就会天晴了。”管家借着蜡烛的光仔细观察了一下南丁格尔女士的脸,才将蜡烛和烛台都留在了桌子上,转身告退离开了房间。 南丁格尔女士感觉到有人从她手里拿走了蜡烛头,她转身看过去,“我感觉很不舒服。” “嗯,”利维说,“你肯定会感觉不舒服,他们又要动手了。”南丁格尔女士还没有来得及说话,他们就听到了一声枪响,有人在惨叫,有人在咆哮,随后就是咚咚咚奔跑的声音——就在他们头顶上方,也就是梅森先生的房间。 南丁格尔女士立即取过了烛台,在他们之前已经有几个人从走廊奔上了三楼,他们跑进了主人的房间,不那么意外的发现了第五个受害者——那位男芭蕾舞演员,万幸的是,他居然还活着,只是从面颊到耳根留下了几道异常深刻的抓痕,一些地方深可见骨,医生马上走上去,为他做检查,发现他虽然没有死,但受了非常严重的伤。 除了面孔上那几道鲜血淋漓的伤口之外,他似乎还被大力地丢了出去,肋骨撞上了什么坚硬的东西,折断了好几根,肋骨骨折不算什么严重的伤势。但是折断的骨茬有可能会插进肺里或者心脏里。若是如此,就算是将全伦敦的医生集中起来也没法救他,除非有足够纯净的圣水。 除此之外,他的大腿似乎也被什么东西碾压过,出现了一个明显的凹痕,骨头的走向也不那么自然。 人们之所以看的那么清楚,是因为他全身赤裸,梅森先生也是只穿着一件宽松的衬衫,他们之前在做什么不言而喻,只是在场的人的注意力几乎全都被男芭蕾舞演员身上凄惨的伤痕吸引了过去,就算有道德卫士也不便在此刻对一个重伤的人说三道四。 南丁格尔女士这里还有一些药,但这些药对于这样沉重的伤势来说,完全是杯水车薪,他应当被送到医院去,由经验丰富的医生进行施救。但惠特比没有医院,圣玛丽大教堂的教士们呢,说起医术来教士们未必能够精通此道,但他们这里肯定会有圣物和圣水,梅森先生的要求也不高,只要能够保下男芭蕾舞演员的一条命就行。 只是管家才冲出门外,又不得不退了回去,不是他愿意这么做,而是外面的飓风直接将他拍了回来,他差点就成为了第二个重伤的人。 这时候南丁格尔女士感觉到利维拿了一个什么东西,塞在她的手里,“我这里还有一些鸦片酊。”她只低头匆忙看了一眼,立即将瓶子递了过去,“至少可以降低一些痛苦。” “那可真是太好了。”医生说,他拿过利维塞在南丁格尔女士手中的小瓶子,打开瓶塞嗅了嗅,南丁格尔女士一开始还有点紧张,因为医生居然还尝了尝,幸好他随后颔首表示,“这是相当纯净的鸦片酊,”他说:“好东西。”而后他娴熟的按住伤者的下巴,将一瓶子“鸦片酊”全都灌了进去,伤者发出若有若无的呻吟声,不一会儿,终于在众人的期待中彻底的安静了,医生给他矫正了骨头,止了血,包扎了伤口。接下来就是听天由命了,愿上帝可以保佑他吧。 等到男芭蕾舞演员被安置妥当,他们被一起转移到了一个大房间里。这里可能原先是被用来举行小型舞会的,面积广阔,还有很多座椅与一个大壁炉,现在窗户虽然被封了起来,但在蜡烛的加持下,房间依然亮如白昼。壁炉里的火也被点了起来,火焰能够带给人们希望和信心。在这里也不例外,梅森先生也服用了一些用于安神的药物,不等众人询问,他就露出了一个惨淡的微笑。 “是的,”他承认:“诸位,我们遇到了吸血鬼。” 第396章 挖掘(11) “老天!”第一个叫出声来的居然是律师,他感到了一阵恐慌,毕竟第一个遭到毒手的就是他的秘书,谁知道那位可敬的吸血鬼先生在挑选猎物的时候,会不会就盯准了他们这样的绅士呢?即便在这之后死去的是两个仆人,一个莽夫,受到袭击的是这里的主人和一个男芭蕾舞演员,他也不得不担心这些都是那位吸血鬼先生退而求其次的结果。 “我们为什么不让教士来处理此事?”他的想法符合大多数人的观念,之前没有确定是吸血鬼。他们怀疑是他们之中某些人为了一些不可告人的缘故而动了手,要说在继承案件中这种事情也不少——虽然这么说,凶手选择目标的方式也够奇怪的。无论如何,那两个仆人,还有秘书与助手,都不可能从中分一杯羹。 但谁知道呢?或许他就是一个疯子,又或是受到某人的指使,这些人之所以答应不去宣扬,不去找治安官,也是因为他们怀抱着自私的想法,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只想尽快拿到属于他们那部分的遗产。 或许还真有人打着能够少一两个继承人的念头。不管怎么说,梅森先生的这笔遗产是固定的,少一个人,其他人就能多拿一部分。但如果是那种无法理论,也无法对抗的怪物就难受了。不过比起律师,神父、侦探,还有医生和作家都要镇定很多。 侦探一早说过,这很有可能是吸血鬼的狩猎;神父么,虽然律师盯着他的时候,一脸你怎么可以说谎,或者你是不是个冒牌货的表情,却依然从容的微笑着。当然,仔细回忆,他说的是,教会从来没有承认过吸血鬼的存在,可没说吸血鬼是不存在的,教会不承认的东西太多了——天使、恶魔、女巫、吸血鬼、食尸鬼,还有各种各样的精怪,但只要接触过另一个世界的人都知道,这只是教会为了平息民众中的恐慌而不得不撒的弥天大谎;医生显得有些犹豫,但他似乎也决定了还是留下来看看动静为妙;作家则露出了孤注一掷的神情,他要是双手空空地离开这里,别说是他的亲友,就连他自己都得饿死在路上。 梅森先生也考虑了他们的为难之处:“我正准备向惠特比人售卖码头和炼油厂。”他承诺道:“如果合同能够在我去世之前谈定,我会将这笔钱加入我的遗嘱。” “这不是钱的问题。”侦探说,众人无不向他投来了一个你在说什么鬼话的表情,侦探满不在乎:“您一开始说不,现在又说是,是这个吸血鬼和您,或者和这个家族有什么关系吗?” 侦探的提问堪称一针见血,只见梅森先生露出了一个苦涩的表情,“这我很难解释,”他拍打着轮椅的扶手,慢吞吞的说道:“这其中的情况很复杂,复杂得一时间,三言两语很难说清。我只能说我之前的一些不得已的谎言和我的决定都是有理由的。” “我确实遇见了一件危险,可怕而又叫人为难的事情。我也知道,如果继续要求你们留在这里,也是一桩——不近人情的事情。这样吧,”他坦然的说道,“如果想有人想要离开这里,随时可以,只是我请他离开之后,能够对这里的情况三缄其口,作为回报,我会承担他来回的路费,食宿费,还有我之前赠给他的零用钱也不必返还,你们可以回去,全当是做了一场梦。” 他这么说,当即就有两三个人的脸上露出了不甘的表情,他就假装没看到似的,继续说道,“当然,你们也可以留下来,我可以保证——之后应该不会再有什么危险。我已经下定了决心,请你们等我两天或者是三天,顶多不过一个星期,我就能解决此事,也会给大家一个公正的判决。若是还有人不愿意相信我……”他看向管家:“但仍旧愿意留在这里。那我也可以许诺,他现在就可以到乔慕利家族的库房驱走一件他觉得有价值的,可以保护自己的东西。乔慕利家族的藏品非常丰富,而且件件货真价实。我相信你们能够从中找到适合自己的武器。” 收藏武器是这个时代的男士们最大的爱好,仅次于雪茄和酒,有时候还要超越这两者。尤其是一些有底蕴的贵族家庭。有时候,绅士们还会将酒窖,吸烟室和武器陈列室合并起来,他们在墙上挂满刀剑和枪支,还有陈设桌,若他们的祖先中有一位可敬的持剑贵族,那么出现一两具保养精细的老式盔甲也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 还有一些绅士们会将自己喜爱的手枪,匕首放在书房或者是卧室里,自己随手就可以拿到的地方。在小说和戏剧中,时常会出现某位先生正要就寝的时候,听到门突然被打开,或者有人惊声尖叫,他立刻从床上跳起来,拉开抽屉,取出手枪,或者是匕首,冲下楼梯,与来犯的盗贼,或是刺客打成一团的场景,确实来自于现实生活,一点也不夸张。 他们以为梅森先生向他们打开的也是这样一个房间,没想到看到的却是阿里巴巴的藏宝库, 有人想起,乔慕利家族的祖先的确发迹于海上,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是他们曾经做过海盗,这也不奇怪, 十六世纪的时候,伊丽莎白一世女王曾经有意鼓励臣民们出海劫掠和战斗,她甚至为一些海盗授勋,给予他们官方身份,乔慕利家族的分支兴盛于他们的当家人与库克船长的航海生涯,而它的主支,也就是他们的祖先,最初的家业也确实可以追溯到更为黑暗的源头,毕竟惠特比原本就是一个港口。 门才一打开的时候,人们嗅到的就是一股沉闷的气息,不是霉烂或是臭味,而是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所有的东西都是暗沉沉的,杂乱无章的堆放着,只能隐约看出,其中确实有盔甲和大型武器,管家带来的仆人拧开了煤气灯就退了出去,管家则随手将一样东西摆放整齐,向他们鞠了一个躬。“先生们,女士,”他特意对南丁格尔女士说,“你们可以随意从中挑选你们需要的东西,任何东西都可以。先生说了,如果你们以后觉得有需要……只要取得他的允许,仍旧可以来造访这里。” 这个房间里放了些什么呢?它确实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武器库,挂在墙上的,就有十字弩、弓箭、手斧、连枷,长矛,盾牌——还有最新的手铳和猎枪这些从十二世纪至今的各种危险物品,而在它们的下方,则横七竖八,堆堆叠叠地摆着家具,而家具上则挂着丝毯,摆着烛台,雕像,陶瓷或是金属的器皿,还有一些精巧的摆设。但从武器,到器皿,再到摆设,甚至油画和挂毯,都具有一定的价值。每一件东西拿出去,都可以在拍卖会上得到一个很不错的价钱。 譬如说侦探第一眼看到的那把手铳,象牙握把雕刻精美,铂金的枪身和枪管,枪身上镶嵌着细碎的宝石。虽然这让它看起来有些笨重,但笨重已经不再是它的劣势而是它的优势。侦探先生一边试着这柄手铳,一边不自觉的将视线停留在随意靠在柜子一角的一双靴子上。 这双靴子是是用皮革加天鹅绒制作的扣子,可能是黑曜石或者是青金石,丝绒的系带,靴子的头和鞋跟也都是金色的,因为明显被人穿着过不少时间,金属部分都有磨损,也正是因为磨损才看得出这些金色的部分不是鎏金或者是镀金,而是纯金。 就在它的上方是一座战舰的模型。虽然丝绸的船帆已经破旧不堪,但那些应当是木质的部分,则是纯银的。虽然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沉淀,银开始氧化,一些地方都在发黑,但即便不算材质,就这份手工艺也一样可以算得上拍卖会场里的一件佳品。 除此之外,还有青铜的头像,精美的玻璃杯,海贝壳的水果碗……他们还看见了用一双毯子随意包裹着的一双假肢,用黄铜打造的手腕和手指关节都以大大小小的弹簧相连接,医生好奇的拿起它挥舞了一下,发现它的转动,摇摆和颤抖,和真人的手几乎没什么区别。 他发出了赞叹的声音,就在这只手的旁边整整齐齐摆着三个手臂高的人偶,只要上了发条,它们就会弹琴,写字和绘画,角落里靠着一座机械座钟,黑檀木的底座上镶嵌着珍珠和螺钿。神父拉开一个抽屉,发现里面放了一串玫瑰念珠,玫瑰念珠的下方是一柄厚重的银十字架,他拿起来仔细的看了看,确定这应当是一件圣物。 看到他这么做,其他人也跟着打开了抽屉,抽屉里基本上都是一些笨重的银餐具,纹章各有不同,并不全都是乔慕利家族的。除了这些之外,还有一些小巧的珠宝盒和圣物盒,这些盒子材质多数都是黄铜或者是银。 这里面可以说没有真正值得人们称羡或是在意的珠宝,但这只是针对于金字塔塔尖的人物——对于这里的每一个人,除了南丁格尔女士之外,这些东西之中的任何一件放在外面都是一件很不错的传家宝。现在梅森先生向他们打开了这个房…… 虽然最后每个人都只是选择了一件最心爱的,但可以看得出他们对其他的东西也都是恋恋不舍,难以抉择。只有南丁格尔女士是真的去挑选一件防身器具的,她选择了一柄新式的打鸟猎枪,打鸟猎枪还是从美国那儿传过来的,他们那里的工匠专门为了狩猎鸟儿而设计和制造出来这种猎枪,里面装的不是子弹而是细小的铁砂。 猎人们对着鸟群开枪的时候,犹如一个扇面猛然炸开的铁砂可以一下子在鸟群中打出一个空白来,对于人类和吸血鬼也是一样,只是要说到价值——这柄没有任何装饰和镶嵌的猎枪,就真的只能说是一柄猎枪。 侦探看了一眼,“我用过这种枪。” 他是想说,如果南丁格尔女士不会使用这种枪的话,他可以作为一个临时老师,南丁格尔女士只是笑笑,“先生,我也上过战场的。” 如果南丁格尔女士面对的敌人是法国人,或者是欧洲的任何一个国家,作为一个贵族之后,一位淑女,即便她在战败的战场上被俘虏了,也一样会收到优待和尊重,她不会有任何人身或者是声誉上的损失,但她去的战场是非洲和印度,面对的敌人也是一群未开化的土著。虽然医院在后方,但战场上的事情谁也说不好,所以她一直在学习使用武器,尤其是枪械,毕竟对于一位女性来说,枪械是拉平她与男性体力差距的最好工具。 第397章 吸血鬼(1) 只有这些吗?当然不。 南丁格尔女士在回到自己的房间后,梳妆台上就摆了一个小匣子。她打开匣子一看,里面居然是曾经属于南丁格尔家族的一枚胸针。南丁格尔家族并不是一个新兴家族,历史也算得上是悠长古老,这样延绵了几百年的家族,即便家族秘藏的珠宝都会被尽量仔细地收藏与保护,还是会因为盗窃,转送或者是抵押而流失,这枚胸针的价值,或许还不如那双金头的靴子,但对于南丁格尔女士来说,它弥足珍贵,甚至让她无法拒绝。 她见到这件珠宝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她可以将这件珠宝拿回去,还给自己的父亲。无论如何,他们之间还有着最亲密的血缘关系,这个想法让她失笑。 “原来我也是很好被收买的。” 她举着胸针向利维展示了一下,就把它收回到了盒子里,想必其他人的房间里,肯定也有这类似的东西,而且比起南丁格尔女士来,他们更容易被赤裸裸的金钱所打动。对于梅森先生来说,也更加方便。 —— 对于惠特比的人来说,这只不过是寻常至极的一天,除了它是个难得的好天气,阳光灿烂,万里无云——飓风似乎将所有的水汽和尘埃都带走了,每个地方都是亮晶晶和干干净净的。 灰侦探 第119节 只不过比起碰上了好天气,就能兴高采烈,呼朋唤友,骑马坐车外出去踏青游玩的伦敦人,惠特比的人多数没有那样的闲情逸致,他们身上的负担可要比大城市的人重得多——出海的暂且不论,无论他们是打渔还是打劫,没有出海的,渔民和水手要乘着难得的好天气洗刷甲板,清理船舱,晾晒渔网,缝船帆,搬运货物或是补充给养,还有修补缝隙,给舵盘以及其他金属做防锈处理等等只适合在晴好天气做的事情…… 而在炼油厂工作的工人们呢,他们甚至都没能看到绚丽的晨光,就带着简单的午餐走进了工厂,工厂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时无止境地弥漫着灰色的蒸汽与恶臭的气息,为他们提供光亮的不是太阳,而是赤红色的火光。这些刺目灼热的火焰带来的不是愉快,而是负担,他们一刻不停地忙碌,当然也不会在乎外面的天气如何。 除此之外,就是在大街小巷四处游走的商人和掮客,但他们的视线从来就不会停留在美丽的景色上,他们只关心亮晶晶的金镑,银先令和铜便士,他们的视线一目十行的在白底黑字的账册扫过,完全不在意照亮它们的是阳光,月光或是煤气灯,又或者是蜡烛,他们要么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要么就钻进马车急促地喊出自己的目的地,天气晴好还是恶劣,只要不要影响到他们的买卖,他们就一点也不会关心。 还有一些人,一些卑微而又危险的人——他们同样不在乎天气如何,他们只在乎自己往某个房间里一钻的时候,里面是不是有一个丰满的女人正在等待着,若是没有女人,那么至少也应该有一箱子的朗姆酒,大块的肉和面包,他们沉溺在食欲与性欲之中,彻底地沉沦在最基本的两种欲求中,不要说晴天或者是雨天。他们甚至不知道现在是黑夜还是白昼——若是没人催促,或是受到钱和鞭子的胁迫,他们甚至可以烂在床上,或者是任何一只酒桶里。 在整个惠特比,仅有的那些会注意到阳光所带来的温暖与明亮的人,可能就只有那些老人了。 当然他们的手里也是停不下来的。他们总是一边干着一些力所能及的活,一边让阳光照耀自己粗糙的皮肤,让热量渗入体内,缓解似乎永不休止的酸痛。这种天气总是可以让他们更轻松一些,不会被经年累月的病痛所困扰。 能够真正为了窗外一碧如洗的天空与宁静的大海而感叹的人在惠特比可能也只有那么寥寥几个,里面甚至还不包括老宅里的这几个人。 利维为南丁格尔女士端来了一大盘子厨房准备的早餐,面包、黄油、培根、鸡蛋、葡萄酒,还有一些烤牛肉:“多吃些。”利维说。 “今天有什么事情会发生吗?”南丁格尔女士问道,利维想了想:“不太好说,”他说:“我担心的是你可能在接下来的一天或在两天以内都没有什么胃口。” 利维当然知道南丁格尔女士曾经上过战场,对一个上过战场的人说什么接下来一两天都会没有胃口,想必利维已经发现了一些事情,而这些事情可能在某些地方会超出南丁格尔的想象——南丁格尔女士当然不会拒绝利维的好意,她尽可能的大吃了一顿,将自己塞得饱饱的,这位女士难得地希望意外能够晚点到来,别让她因为控制不住而清空整个胃部,幸好也正如她所期望的,直到午餐后,梅森先生才来通知他们——让他们到钟塔来。 自从发生了那几件事情之后,梅森先生就允许他们单独在自己的房间里用餐了,而剩下的人似乎也不打算和其他人的继承人亲密接触,他们依然独自住在自己的房间里,偶尔出来散步远远见到了也避开,看来,虽然梅森先生说是吸血鬼在作祟,但这里的人似乎更相信人心叵测。 今天梅森先生甚至没有乘坐轮椅,虽然仍旧需要手杖的扶持,走动缓慢,并且管家一直在他身边小心翼翼的守护着,但到了今天,还待在这里的人都不会是缺乏耐心的家伙。 我们都知道,就和曾经的纽斯蒙德庄园一样,乔慕利家族的老宅也是从一座修道院改建而来,而修道院最不缺少的就是高耸的围墙,巍峨的天主住所,齐全的附属建筑,以及必不可少的钟塔,钟塔会是整个建建筑中最高的一座,甚至会超过修道院的教堂,它高高的耸立着,结构简单,下半部是由石砖砌筑构成的巨大方形柱状基座,长宽在三十五英尺,高度在七十英尺左右;上方是开敞的钟楼,当中悬挂着一口巨大又沉重的铜钟。当修士们沿着旋转的楼梯爬上钟楼敲响铜钟的时候,钟声可以传出很远。 甚至有人说在埃克斯河的上游都能听到修道院的钟声鸣响。 现在这座钟楼已经彻底的改造成了一个用于警备的瞭望塔,铜钟已经被拆卸,开敞的四壁也被封闭起了起来,只留下了四扇小小的窗户。 钟塔的高度对一个健康的 成年人来说算不了什么,但对于奄奄一息的梅森先生,又是个真正的大难题了。幸好这里多的是愿意为他效劳的人。管家先背了他一段路,中间由侦探接手,最后是神父先生,等他们陆续登顶——那个小平台只能容下三个人,其他人只能暂时站在阶梯上。 管家先生拿出了钥匙,在打开房门之前,还转身看了梅森先生一眼,梅森先生点点头,他才打开了房门就有一股叫人难以忍受的恶臭味扑面而来——站在门外的人都情不自禁地向后一退——南丁格尔女士站在最后,医生站在她身边,两人都不由得蹙眉,臭味对医生和护士来说实在不算什么,没有什么比死人更臭,但臭味中混杂着浓郁的血腥味,不是那种新鲜的血,而是累积了很久的血。 血液在刚刚离开人体的时候,气味并不难闻,甚至还带着一丝丝的甜味和锈味。但他们现在嗅到的却是已经腐败了很多天的血的味道,这种气味几乎可以与尸臭相提并论。有所准备的管家和梅森先生还能保持镇定,侦探则发出了一声类似于干呕的诅咒,神父也似乎还能坚持,但律师和作家已经扭过身体去吐了——梅森先生很好脾气的等着他们吐完,管家先生居然还拿了一个装着薄荷水的瓶子,还有干净的手帕给他们整理仪容,看来他对此早有预料。 等到门外的人都勉强适应了这个味道,或是说,随着门被打开,内外空气流通,臭味和血腥味都被稀释了一点,梅森先生才带着他们走了进去。钟喽改建的小房间要容纳他们那么多人,实在是有些为难,侦探先生大胆地在黑暗中向前走了两步想要让出位置,但没能成功——他被管家先生一把拦了下来,随后他就听见了黑暗中传来的古怪嘶吼声,像是动物,但要比动物更加暴躁混沌,他握住了自己的枪,“是什么?”他低声喊道。 “是吸血鬼。”梅森先生回答说。 第398章 吸血鬼(2) “各位,请一个一个的走进房间,脊背紧靠墙壁,尽量不要靠近房间中央,手和脚也不要随意的伸出来,”管家声音低沉的提醒道,而他自己也以身作则,保证将肩膀和脚后跟都紧贴着墙面。然后他小心翼翼地从一个凹陷的坑洞中拿出了火柴和蜡烛,火柴在墙面上划了一下,燃烧了起来,接着它点亮了蜡烛。 蜡烛的光芒,当然是微弱而又渺小的,但对于这个房间来说,已经足够了。 在没有点起蜡烛之前,这个房间唯一的光源来自那扇半开着的门。这座钟塔正是标准的同心圆内旋转楼梯结构——也就是说,若是能够俯瞰它的剖面,你就能看到两个同心圆圈,楼梯就在这两个圆圈形成的环形空间中盘旋向上,中间的小圆形成的如同烟囱般的空间,就是一个个的小房间。 当然,如果被作为钟塔使用,房间是没有必要的,钟塔仅有的光源只能来自于外墙上开出的小窗。在中世纪的时候,修道院也同样肩负着军事要塞的作用。一方面,那时候的战争可不区分世俗和教会。二来,就如我们所看到的领主们将某座修道院或者是教堂占为己有也是常有的事情。 这些窗户不但小,而且几乎都开在普通人无法攀援到的地方,比起提供照明更像是为了让士兵可以躲在后面安全地射箭,投掷火把。这个房间能够得到的光线自然也是微乎其微,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南丁格尔女士在医生之后,在作家之前,她是这些人中唯一的女士。这两位先生虽然一个胆小慎微,一个身体单薄,却仍旧义无反顾的担负起了保护与照看的责任。“你可以挽着我的手臂。”医生低声说,作家则沉默的站在南丁格尔女士的身后,南丁格尔女士有些感动,也有些想笑。不过这两人毕竟是出于好意,她将手放在了医生的小臂上,跟着他慢慢的移动到了那个房间里,等她的眼睛逐渐习惯了昏暗的视野,就能勉强看清房间里的状况了。 她首先看见的是一些闪动的光点,再仔细一瞧,原来是从窗口-射进来的光线——没错,这座由钟楼改造而成的小房间四面都有窗,只是现在它们现在被厚重的帷幔遮得严严实实,只是在窗户就被海风击打的时候,才会因为缝隙中射出的风而轻轻摆动起来,露出一个光亮的小角。 管家举着蜡烛,蜡烛散发出的光亮照亮了房间正中的铁柱,这根铁柱的直径大约有手腕粗细,贯穿了天顶和地板,从铁柱与水泥基座的接触面来看,它的存在时间可不算短,但因为捆缚着吸血鬼的铁索上下摩擦以及吸血鬼的拼命挣扎,铁柱上见不到多少锈迹。 束缚在这根铁柱上的三个吸血鬼——姑且这么说吧,南丁格尔女士不能确定。虽然她见过食尸鬼——食尸鬼,比如我们已经见过了的“大鼻”,还有“巨棒”。这两位女王陛下以及她们的臣民,尤其是女性食尸鬼,让她们涂脂抹粉,穿起人类的衣服,完全可以以假乱真,有不少生性吝啬又好色的嫖客,就是被她们引诱到黑洞洞的小巷子里弄死吃掉的。 不过南丁格尔女士在战场上见到的多数都是雄性食尸鬼,它们被派出来搜罗食物,雄性食尸鬼要比雌性食尸鬼更加矮小,丑陋,但至少还像是个人。 但她确实没有见过吸血鬼,在今天之前。 吸血鬼比起食尸鬼来,更不像是个人类,一定要说,它们很像是被剥除了皮肤的大猴子,它们的脑袋光秃秃的,其他地方应有的毛发也不见踪影。皮肤或者说表层——凹凸不平,在蜡烛光线下,就像是覆盖着一层红褐色的泥土,从下垂的乳房到双-腿之间的器官,勉强可以辨认出它们是两个雌性和一个雄性。当管家先生移动蜡烛的时候,它们会侧过头躲避光线,同时发出那种侦探先生听到过的古怪咆哮声,一边拼命的扭动身躯,铁索深深地嵌入它们的皮肉,但它们似乎感觉不到疼痛。 散发着恶心气味的黑色血液从这些伤口中流出,在生长着弯曲脚趾甲的双足下蜿蜒流动。“这就是袭击了我们的吸血鬼吗?”侦探问道。 “是的。” “嗯,你派人抓住了他们,不……”侦探自己做出了否定的回答。然后疑虑的问道:“当第一个受害者出现的时候,你坚决的说不,没有吸血鬼。你认为这可能是一场谋杀,然后你决定保守秘密,任由那个不幸的年轻人无辜丧命,而后两个仆人遭到了他们毒手之后,就是我那个落单的助手,那个倒霉蛋!可你依然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任由我们猜忌,彼此指责,直到你还有你的情夫也受到了袭击,你才终于痛下决心——你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把它们抓起来呢?” “我接受你的指责。因为我确实想要保守这个秘密,但我需要特意指出一点,我并没有等到我遭到了袭击,才开始对它们进行搜捕。事实上我一直在设法抓住他们,只是我错误的估计了我的下属对我的忠诚,或者说他们对我的忠诚远不如他们对乔慕利家族的。当然,这其中也有我的优柔寡断在里面。我一直下不了决心——哪怕他们彻底撕碎了我的心。”梅森靠着墙壁,将身体大半的重量全都压在手杖上,虚弱而艰难的说道,“在这之后,我重新招募了一些人,才终于把它们重新抓了回来。” “重新抓了回来?”医生惊呼道,“您在说什么?您是说这些吸血鬼竟然是乔慕利家族,或者是您豢养的吗?” “请不要这么说,”梅森先生有气无力的恳求道:“请不要这么说,先生们,因为乔慕利家族和我,对他们来说都是有责任的。我们对他们的容留和爱护是天经地义,不可动摇的。” “你们和恶魔签了约?”南丁格尔女士问道。 “不不不,没有契约,”梅森先生先生先是否认,而后又无奈地承认道,“但您要这么说,也没错,”他看一下自己的侄女,这里唯一和他有血缘关系的人:“您看,我作为家族的幺子,我的前途是一眼可以看到底的。当时我的父亲以及家族,已经没有力量,金钱和人脉去供养第二个梅森了,长兄继承了父亲所有的一切,我的二哥也已经耗尽了他最后一点资源,我只能自寻出路。对于一个幺子来说,有什么能比一个富有的妻子更好的选择呢?”他的话让在场的大部分男士都点了点头。确实如此。在这个时代,男性靠着妻子的嫁妆从军,从政,做生意,甚至于吃喝嫖赌都是一桩寻常的事情。 “但你也知道我妻子的嫁妆对于这桩婚事来说,有点不平衡。我的意思是说,按照常理,我不值这个价。”梅森先生半是讥讽半是挖苦地说道:“但那时候,我没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毕竟我的家族即便无法与王室相提并论,我们的祖先也是一个毋庸置疑的持剑贵族,他曾经为亨利八世服务,而乔慕利家族的分支,想要与我们联姻,确实算得上是高嫁低娶。” 既然如此,就算新娘的嫁妆有点超出寻常,他也认为这是一份慷慨的补偿罢了。 第399章 吸血鬼(3) “谁知道,”他停顿了一下,“我可以接受新娘有瑕疵。譬如说放荡,譬如说吝啬,譬如说精神不正常,哪怕她有一两个私生孩子,我也觉得可以忍耐。虽然他们家族的规矩有些奇怪,一定要等到我和她生下孩子之后我才能离开,但我也只是天真的认为,这是为了确保婚姻得到天主与世俗的承认。”在这个时代,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继承了双方血脉的孩子,那么这桩婚姻几乎可以说是失败的,对于两个家族来说也是如此。 “但我实在没有想到我的妻子……她甚至不是一个人。”说到这里,梅森先生甚至哽咽了一声。 “你是说她是个吸血鬼吗?”医生惊讶的问道,“但你和她有过三个孩子……这三个孩子……”他卡住了,他实在没办法当着一个丈夫的面询问这三个孩子是不是他的…… “很遗憾,他们确实是我的孩子,但他们继承的是属于他们母亲恶魔的那一面,丝毫没能因为我而得到上帝的宽恕。”梅森先生神情阴郁地说道,“没错,诸位,我的妻子是吸血鬼,而她生下的儿女也个个都是吸血鬼。” “你有三个孩子,”一直沉默不语的作家突然插进来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她是个吸血鬼的?” “在我第三个孩子降生之后。” “第三个?”有这种疑问的,可不单单只有医生一个人,一对夫妻要到第三个孩子降生,丈夫才意识到他的妻子可能不是一个人,这可能吗?“当然可能。”梅森先生的面孔掩藏在黑暗中,但听他的语气并没有什么愧疚不安的地方,“我和大部分绅士一样,缺乏敏感的心思与锐利的眼睛,”他说:“我尊重我的妻子,但很抱歉,我不爱她。我们的婚姻是一双交易,我们签订了契约,我跟着她来到这里,是为了在第一个孩子降生后,我这可以动用她的嫁妆为自己谋得一份前程。但乔慕利的家长拒绝兑现,因为第一次降生的孩子是个女儿。 他的父亲那时候他还活着,希望看到外孙的出生,他给我加了筹码,我承认,我被这份很不错的回报诱惑住了,我答应了他。而后在第二年,我们就有了一个儿子,在这时候我已经对他们有些不耐烦了。诸位,当你有一个神经兮兮的妻子,你或许还能忍受。 但若是那个妻子还有各种各样的怪癖呢?她吃带血的肉,还会饮用鲜血,她将整条鱼全部搅碎,然后喝掉,她经常生病,生病了就要放血,她还总是拉着窗帘,不论是冬天还是夏天,她的房间都是又闷又热又压抑,她也不喜欢我。每次上床我们都像是受人操控的木偶,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机械地运动,而她的父亲和兄长也允许我出去找乐子,惠特比并没有什么好的妓院,我也只是和几个女人逢场作戏而已。本来到了第三年,我就觉得难以忍受。但这时候她居然又怀孕了,怀的就是我们的第三个孩子,而这个孩子出生后没多久,我已经决定不再忍耐,我计划着要向他们说清楚,然后离开惠特比。” 梅森先生轻轻地咳嗽了两声,一口气说那么多话他也感觉到力有不逮——此时房间里突然响起了一声凄厉的哀嚎,发出这声哀嚎的正是那个年长的雌性吸血鬼,她愤怒地瞪着梅森——只是一种感觉,房间里的光线并不容许人们看清楚它的面孔。 梅森先生只是轻蔑地笑了一声:“事实上,那时候就算不是动用我妻子的嫁妆,我手上也已积攒了好一笔钱,我满怀雄心,野心勃勃,打算在伦敦或其他地方为自己挣一个前程出来。但就在那天,我听到了婴儿的哭声,就在我妻子的房间里,我本来不想管——先生们,别用那种眼神看我,你叫一个父亲对他几乎没碰过几次面的孩子能有什么样的真情实感呢? 但那时候我突然动了恻隐之心,或许我也有那么一点父爱在身上,我向她的房间走去,推开了门,房间里依然黑沉沉的,点着蜡烛。但那时候无论是她的仆人,还是她自己以及乳母都不在房间里。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老乔慕利先生发生了一些事情,这场意外导致了他后来的死亡,他们都跑去看望他们的父亲了。 我看到了婴儿,他在哭泣,我就把他抱起来,心想我应当找一个合适的人来接手,我把他抱了出去。那天也和今天一样,是个难得的晴好天气,阳光强烈到你看向每个地方都是明亮的,我把他抱到了花园里,摘了一朵玫瑰,希望这件新鲜的事物能够遏止他的哭泣。 但他哭得越来越厉害了,没多久,他的脸上就泛起了红斑,紧接着就是水泡。你们没有亲眼看见,是很难想象那个场景的,仿佛就是一瞬间,我怀里娇嫩可爱的孩子就变成了一个血肉模糊的肉团,他的哭声已经变成了刺耳的尖叫,襁褓被我扔在了地上。 他,它从布料里挣脱出来,遍体水疱,在拉扯下破裂,渗出脓水。我从来没有见到过一个婴儿的嘴巴能够张到那么大,而它没有牙齿的嘴里也几乎都是溃烂的痕迹。我不确定我是否看见了獠牙,但那颗孤零零的牙齿肯定不符合普通婴儿牙齿应有的长度和大小,我怕极了,当即跑到马厩里拉了一匹马,从这里一直跑到了新城。 我究竟是在和一个怎样的怪物同床共枕,又怎样让她诞下了三个小怪物呢?等我清醒过来,我才发现我犯了一个错误,我走的太急,没有带上我的钱包,我的身上只有空落落的一套衣服和我的马——我想过去圣玛丽大教堂,旋即又改变了主意,不为别的,先生们,你们可以感觉到我不信心他们,你们也不该信,”他比划了一下:“它们之间的距离还不到三百尺,教士们当真对这里的事情一无所知吗?” “所以我想,我可以用我的马换一张蒸汽机车的车票,这是我犯过的最大的一个错误。我实在小看了乔慕利家在惠特比长达数十年的经营。我找了一个掮客,他满口答应了我的请求,但等我走出酒馆,经过一个巷子的时候,乔慕利家族的那两兄弟就突然跳了出来,带着几个人把我抓了起来,他们把我狠狠的打了一顿,并且声称我发了疯。 之后的事情,你们也都知道了——我在老宅里做了近十年的疯子。” 第400章 吸血鬼(4) 说到这里,梅森先生的声音也不由自主地颤抖了起来。确实,如果事情真的如他所说,他等于是在这座老宅里度过了暗无天日的十年。在这个漫长的噩梦中,他几乎失去了自己所有的一切,野心、名誉、自由——他的妻子并不将他当做一个丈夫尊重,他的孩子也将他看作了一个麻烦的陌生人,他或许有很多次得救的机会,这也因为乔慕利家族在惠特比的一手遮天,他始终没有成功逃离这个魔窟。 接着又是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房间里只有吸血鬼们混沌不清的咆哮声和人们的呼吸声,他才发出了一声如释重负的叹息。“当然,”他说:“还是有一些人愿意同情我的,也正是这些人给我的帮助,我才没有在绝望和痛苦中选择自杀。 我坚持到了这一天,或许你们要说我薄情寡义。幸灾乐祸。但于我而言,乔慕利家族的家长与他的兄弟就只是看管我的两个狱卒。他们的死亡虽然不是我导致的,但发自内心地说,我也没有办法为他们哀悼。他们的死亡可以说是是投入地狱的一缕阳光,我得救了,而那些被他们庇护的……”人们听见了梅森先生的笑声。 “请打开窗帘吧,让我的客人们看看乔慕利家族庇护着的三件‘珍宝’。”管家——他当然不是乔慕利家族原先的那位管家先生,他对梅森先生的命令无条件地遵从,立即走上前拉动了一根绳子,随着滑轮的转动,厚重的窗帷缓慢地下降,阳光立即从四扇小窗子里直接投射到房间的中央。 这种设施很难说不是为了吸血鬼们而准备的。或许早在梅森先生之前,这里就囚禁过不少可怕又狰狞的怪物。而随着光线逐渐充满房间,吸血鬼们也渐渐暴露在阳光下,铁链叮当作响,他们在发狂般地挣扎,只听铁柱都在因为怪物的挣扎哐当作响。 一些胆小的人,譬如医生先生,甚至忍不住更往后退了一点,只不过他的身后就是墙壁,想退也实在是退不了多少,“天啊,这是什么啊?”医生忍不住喊道,也不怪他发出这样的疑问,最初房间里只有蜡烛的时候,人们能够看到这三个吸血鬼。但在光线极其匮乏的空间里,他们是看不到任何细节的,只能朦朦胧胧的感觉到有三个骇人的生物被束缚在这里。但现在整个房间是那样的明亮,而主要的光线又集中在吸血鬼身上,他们可以将它们看的清清楚楚,一览无余——这三个都赤裸着,这点他们早就知道了,也没有毛发,但他们弄错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它们是有皮肤,只不过——每一寸皮肤都是红褐色或是鲑鱼红色的,覆盖着层层叠叠的瘢痕,密密麻麻的水疱,犹如婴儿小口般的皲裂,黏腻变色的溃烂面,几乎没有一点平滑完整的地方,才让他们误以为这三个吸血鬼身上没有皮肤这种东西。 但现在他更希望他们是被剥了皮的,不管怎么说,被剥了皮之后的人体组织看上去虽然狰狞可怕,但至少不会让人觉得那么恶心,它们的眼睛也似乎完全隐藏在了这深深浅浅的红色里,要努力辨识才能找到那两颗圆滚滚的珠子——每一双眼睛都是赤红色的,混沌的,甚至找不到黑色的瞳孔,泪水混合着血水从深深凹陷的眼窝中流出来。而在这些东西里勉强可以还有点原先模样的,大概就是它们的牙齿。 医生很注意保护自己的牙齿,他也很骄傲于自己有一口洁白干净又整齐的好牙齿。但他也见过因为没有好好保护而发黑烂掉的牙齿,又或是因为职业原因——譬如说那些在火柴厂工作的女工那样,因为解除了磷而变得畸形的牙齿,但这些看上去都没有吸血鬼的牙齿来得可怕,它们又尖又长,完全超出了人类应有的范畴,牙缝间满是血肉,也不知道是他们自己还是别人的。 他们的手指甲和脚指甲也是又尖又长,不是抓挠着铁柱,身体,就是抓着地面,发出刺耳的吱嘎声。 不过就算没有这些,最有力的证据也已经呈现在他们面前了。 一个普通人类在看到阳光的时候,第一个反应肯定是感到舒服,心中快活。阳光能够给人们带来热量,也能带来光明,谁会拒绝上帝赐予人类的最大的恩惠呢?但吸血鬼就不同了,窗帷一被打开。阳光照在它们身上,它们就惊恐万分的嘶喊起来,你甚至能够听明白——它们正在喊着,“不!不!求你了!” 它们的声音混沌不清,倒也不全是因为阳光的关系,或许是为了避免它们咬人,那些人在它们的嘴里卡进了一块类似于给狗,或者给马使用的口衔,它很好的避免了这三个吸血鬼合拢嘴巴,叫獠牙深深的刺入人类的血管里。 而阳光一旦照耀到他们身上,他们的皮肤就重新发生了新一轮的溃烂。虽然不如教士们所说的那样冒出白烟甚至起火,但也能证明阳光确实可以对吸血鬼造成危害这一说法。 侦探谨慎地数了数:“梅森先生,您之前说您有三个孩子……”他的妻子,他的长子,还有一个应该是他的长女。那么他的小儿子呢? “很遗憾,他还在外面。”梅森先生示意管家拉上窗帷,吸血鬼们的嚎叫渐渐的低沉了下去,人们才能听清楚他说话,“我的人还在追捕他们,我想也只不过是这一两天的事情了,其他的事情,我们不妨回房间再谈吧。” —— “现在你们知道,我为什么不敢将这件事情公开宣扬出去了吧。虽然这桩婚姻是建立在欺骗上的,但不管怎么说,她仍旧是我的妻子,而那三个小的……也都是我的孩子,这也是我们正在这个年代,如果是在三百年前,这里的人完全有理由将我和他们一起送上火刑架烧死。” “何况,”梅森先生接过管家端来的一大杯烈酒,一饮而尽:“乔慕利家族的分支在这里经营了好几十年,很多人和他们有着数不清道不清的关系,而这些人也并不都是循规蹈矩,遵纪守法的。我不相信圣玛丽大教堂的教士们,也不会相信惠特比的治安官和其他人——事实上从我出逃的那一天,我就该知道了,这里都是他们的耳目与眼线,我能够脱困,甚至不是因为我有多么的聪明或者是多么的有能力,只是因为一桩巧合,对我而言极其幸运,对那些吸血鬼来说极其不幸的意外,”他居然还笑了笑:“乔慕利兄弟大概也没想到,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次再寻常也不过的出航,只是事情总有万一,他们遇见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风暴。而这场风暴将他们卷入了海底,等人们在海边发现了沉船的残骸与他们的尸体后,我就知道我的机会来了,我寻求了几个我可以勉强信任的人的帮助。 他们良心未泯,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让他们相信可以得到一笔极其丰厚的回报。在他们的帮助下,我得到了……”他举起了杯子,管家又给他倒满了酒,其他人也是,“得到了我早该得到的东西,连带一些利息——我更换了我身边的人,因为我并不能确定他们是否知道乔慕利家族一直在豢养吸血鬼,甚至家族成员就是吸血鬼的事情。 然后我招募了一些人,他们帮助我将老宅里的吸血鬼囚禁了起来……” “只是囚禁?”侦探不赞同地吱了一声。 “你要我怎么办呢?虽然他们对我十分的残忍,”梅森先生满怀怜悯地说道,“我也并不爱我的妻子,但我至少还有一个丈夫和父亲应有的责任心,哪怕他们都是一群怪物,我也下不了这个决心去杀死他们——至少那时候我是这么想的,我想把他们永远的囚禁在这座宅邸里,和我一起度过剩下的岁月,”他看了一眼众人,“当然我并不会提供人类的血液给他们,他们或许会饿死,但我终究还是一个人类。但或许他们依靠着动物的血也能存活,我也是这么做的,他们一直表现的非常平和,我以为……”他抬起头,闭上眼睛,“他们成功地骗过了我,我以为我们的日子就会这样下去——但我没想到,或许是吸血鬼的诅咒,我的身体突然毫无理由地迅速衰弱,我找了很多医生。但每个医生都说我已经没多久可活了,几年或是几个月……”他带着一种古怪的,不甘的,微妙无比的神情说道,“当我知道这一点之后,我就打定了一个主意,那就是在我离开人世之前,一定要将他们带走,免得他们为祸人间。” 侦探摸了摸自己的胡须:“他们是猜到或者是探知到您的想法了吗?”所以他们才会不顾一切的逃走。 “逃走。”梅森先生冷笑了一声,“若是只是逃走那就好啦。我虽然有点责任心,但我的责任心还没有达到这种地步——既然惠特比的人对乔慕利家族以及他们的吸血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只为了一些微薄的利益。我也没有理由为他们坚守到最后一刻,是吧?但很显然,他们更想要报复我,想让我感到恐惧,忐忑不安,所以他们先袭击了我身边的人,然后是我的爱人,”他语调缠绵地说道:“可怜的蜜糖……我原先只想给他留点属于我的东西——他们袭击了我们,却放过了我,在逃离之前的匆匆一瞥中,我可以看到那个女人眼中的嫉妒与仇恨,或许她还真是有点爱我吧。”他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嘲笑,也不知道是在嘲笑自己,还是在嘲笑那个吸血鬼。 “不过很显然,无论如何,他们都是要将我拖入地狱的。” 第401章 吸血鬼(5) “那么您相信他的话吗?” 灰侦探 第120节 “不太信。”南丁格尔女士坦诚地说,她可能是这群人中唯一去过医院,又去过战场的人,他见过甚至触摸过,处理过无数鲜血淋漓的创口,也听过无数的呻吟与哀嚎。见过虽然口不能言,身不能动,但从眼睛中就能迸发出无数言语的伤者。 她甚至可以说,就连她见过的死亡远比侦探或者是医生来的多,何况她还真的见过食尸鬼,知道这些精怪与人类的区别,那三个可怜人的外表固然可怕,叫人无法不将他们与吸血鬼联系在一起,南丁格尔女士也不能确定他们究竟是得了什么样的病,或者是遭受了怎样的诅咒?但比起其他人,她的心情无疑要更加平静,观察也更加仔细,皮肤溃烂,牙龈暴露,毛发脱落算什么?她在战场上照料过的士兵多得是比他们更差的。即便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在阳光的照耀下,这些人的情况会变得更差,但从伤口的恶化情况来看,完全可以被归属到病理的范围内,而不是神学的管辖区域,考虑到乔慕利家属所拥有的巨额资产,以及他们曾经对梅森先生做过的那些事情——她不能说他们做的是对的——梅森先生想要向他们报复也无可厚非,但他的矛头却聚集在了应该被他保护的弱者身上,这就让南丁格尔女士觉得难以接受。在管家拉起窗帷之后,她差点按耐不住自己的恻隐之心。想要阻止他,让房间重新回到黑暗里,然后设法为这些人治疗…… “那么其他人都信了吗?” 南丁格尔女士叹了口气,她对人性还是有所了解的,毕竟她出生在一个贵族家庭,见多了因为遗产而相互倾轧,陷害甚至谋杀的事情,别以为贵族们就会对这些世俗之物的态度一如表面上的淡泊无求——要知道,这个时代,男性若是走入婚姻,多半都是为了妻子的嫁妆。 而为了得到遗产,小辈们向长辈们阿谀奉承,甚至于献媚献到床榻上的也不在少数。那些老迈而没有道德的人,也会像是个手持鱼竿的人那样晃动着钓饵,看着子孙的丑态狂笑不已。 以及,即便是在这个对道德要求苛刻到畸形的时代,所谓的贞洁也不会针对那些上层社会的人,你可能永远都无法想象,一位伯爵夫人因为其美貌异常,居然半公开地向情人索要上万金镑一万的过夜费…… 而且之前就医生对这些人的介绍来说,这里的每个人都有对钱财的迫切需求。 侦探先生,也就是那个被迫离开了军队的家伙,他急需一笔钱财,好让自己重新回到军队里——私人侦探这一职业听起来还算不错,但它永远无法与一个有军衔的士官相提并论,从社会地位到保障,再到前程都可以说是有着天壤之别。 那位作家就不必说了,他是个爱尔兰人,他需要钱的原因居然还和南丁格尔女士有着几份相似之处,同样是为了救人,而且他要救的多数不是陌生人,他当然会痛苦,但要将梦想中的爱人,以及两个无辜的孩子与成百上千条亲友的性命放在一个天平上称量,孰轻孰重还用多说吗? 还有医生,医生和他的电皮带,他对这个作品竭尽全力,寄予厚望,而他也确实在世界博览会上大放异彩,他也找到了不少愿意支持他的人,但谁知道展会一结束,这些人突然就变得冷若冰霜,对他避而不见,甚至视若蛇蝎,这样大的落差很难叫人接受——也不怪他苦熬到了现在,还在坚定地认为,只要有人愿意支持他的研究,他就能一跃而上,成为一个名利双收的成功者。 至于那位男芭蕾舞演员,他差点就被那个愤怒的吸血鬼撕碎了——据说他今后可能很难再站立得起来,更别说是跳舞。虽然他已经摆脱了舞台上的身份,转而成为后台的剧场老板,但他对于自己的双腿还是相当骄傲的。骤然遭到这样的伤害,也不怪他会恨得咬牙切齿。而且同样的,他难道还能拒绝一份如此丰厚的馈赠吗? 还有那位神父先生,他的目标就更简单了。虽然他与宅地里的其他宾客都不怎么亲近——他是个神父,要在身心上保持纯洁,当然不可能与南丁格尔女士这样一个单身女性接触过多,其他宾客嘛,多数也不太愿意和他来往,毕竟和一个神父你能说些什么呢?这里都是新教教徒,要知道在信仰的战争中,异端可比异教徒可恶多了。 更何况,梅森先生将神父叫到身边来,很难说他是不是存着在临终前皈依天主教的意思,这可着实令人倍感不适。 而就利维打探到的消息说,这位神父的野心居然也不比其他人小。他现在就职于一个北方的小乡村,很不幸,他几乎是被打发到那里去的,教区面积小,信徒少,还很穷。他的前程一眼就能看到底,就算他没有野心,大概率也不愿意腐烂在这个地方。所以他一直想要聚敛一些钱财贿赂主教,好被调派到一个更加温暖,更加虔诚,也更加富庶的地方去。梅森先生的遗产可能是他最后的希望了,毕竟他最为慷慨的客户,顶多也只能拿出十来个金镑,与梅森先生所许诺的简直就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 他们各有各的祈求,各有各的欲望。 一些人可能是真的信了梅森先生的说辞,但更多人也只是“愿意”相信。 再则,老宅里都是梅森先生雇佣的人,除了仆人和管家之外,还有那些为他“狩猎”吸血鬼的人,南丁格尔女士还没天真到以为这些人只能狩猎吸血鬼。 “我觉得我应该写封信,”她开始思考周围有没有她熟悉或是可以信任的人,她确实可能找到那么一两个可以处理这项事情的人——虽然不知道梅森先生为什么挑中了南丁格尔女士,但是他肯定对她的能量有一些错误的认识。 “先等等吧。”利维说,“如果是几天后的月圆,那么我们还有些时间。”他轻快的跳下椅子,跑出房间,几分钟后,他拎了一条鲜血淋漓的牛肝上来,不等南丁格尔女士问他要做什么,他就飞快地从她面前跑过,穿过整个房间攀到了窗台上,向着天空举起手,没一会儿,一只黝黑发亮的大渡鸦就从天空落了下来,落在半恶魔伸出的手臂上。 显而易见它是被这块牛肝吸引来的。但古怪的是它居然能够一眼也不看那条牛肝,而是和半恶魔头碰着头,叽叽咕咕地说着些什么?说实话,如果不知道这句小巧的躯壳下装着些什么,落在他手臂上的不是一只黝黑发亮的大乌鸦,而是一只白鸽或者一只小团雀。这种场景即便放到童话里,也丝毫不违和,现在看起嘛,就有些邪恶了。 半恶魔和渡鸦交头接耳了好一会儿,渡鸦才抓起他手指间的牛肝一飞冲天,利维跳下窗台,随手将手指放进嘴里,在南丁格尔女士不赞同的目光下舔了舔,将血迹舔干净才慢悠悠地说道,“我让它回一趟伦敦去看看那里的乔慕利家族的状况。” “你是说乔慕利家族的主支吗?” “没错,”利维看看南丁格尔女士,“您去过伦敦,那么您去到那里之后,有没有听说过乔慕利家族的名字呢?” “没有。”南丁格尔女士坚决地回答说,虽然在伦敦拥挤着的达官显贵数量之多之密集犹如山丘上的黑麦草,但正如历任国王与女王们所期待的那样,现在的伦敦已经成为一个真正的政治与金融的中心,整个英国的金融,人脉,权力,都如同河流融入大海一般向着伦敦汇聚,而在翻滚的飞沫中闪现更迭的名字更是数不胜数,但一个家族即便遇到了如霍华德家族这样的 事情,也不至于在百年内衰败到几乎没人听说过他们的名字,更不用说,原先的乔慕利家族的主支就是因为得到了乔治三世的青睐,才会从惠特比搬到伦敦去的,但叫人迷惑的是,搬到伦敦之后没多久,他们就突然销声匿迹,不再显露于人前。 虽然国王的心思就和多变的妓女一样难以揣测,但这个家族居然一直沉寂至今,似乎失去了争权夺利的欲望,就很难理解了。 第402章 吸血鬼(6) “我曾经在这里过了十年如同炼狱般的日子,”梅森先生低声说道,但他面前空无一人,他只是在说给自己听,或是说再说给已经无法听到的他的敌人听。“我曾经以为我会死于某个深夜,在你们觉得我没有活着的必要时,我或许会被闷死,也有可能被溺死,或者是一贴毒药。” 他慢慢的说着,一边说,一边唇角缓慢地向上扬起,他的五官也随之变得扭曲。无论是眼神还是表情,都带上了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恶意,“但最后还是我赢了,乔慕利们,我赢了,而你们失败了,你们比我更早的迎来了死亡。 而你们曾经珍爱的,庇护的,甚至愿意为之牺牲的,也将会在不久之后彻底地灰飞烟灭。你们若是在地狱相聚,请不要忘记我这个恩人……” 他慢慢的闭上了双眼,他在脑中幻想着,在赤红色的地狱的火湖中,在那些随处可见,哀嚎不绝的灵魂里——他看见了很多人,他看见了自己的父亲,他曾经怨恨过的那个老人,因为后者不愿意将支付给他兄长的资源与钱财稍微分一点给自己;他也看见了自己的母亲,一个懦弱的小妇人,她总是说‘我最亲爱的儿子’,却在父亲对他大发雷霆的时候沉默不语;他还看见了自己的长兄,还有侄子,他对他们充满了嫉妒,因为他们头脑愚蠢,品德低下,容貌丑陋,没有一丝半点与他们的身份相符 的优点,却能轻而易举地得到一切。 相反的,他高大,英俊,聪明果敢,但唯一的缺憾就是出生的太晚了,他注定了要双手空空地离开。 他也看到了乔慕利家族的老家长,也就是他的岳父,他知道他看不起他,但他无所谓,只要签订了婚约与他的妻子生下了孩子,他就可以拿着妻子的嫁妆到伦敦去创下一番事业,他们可能二十年,三十年的不见面,他都已经做好了准备,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可能就是在老乔慕利的葬礼上——要是这么说,也没有什么不对的,只是他没想到比起老乔慕利,乔慕利兄弟更加雷厉风行,不择手段。他有时候想,是不是就算他没有发现自己的孩子是个怪物,他们一样会声称他是个疯子,然后把他囚禁在老宅内,不准走出半步呢? 也有可能,他们的妹妹是一个沉默寡言的美人。在蜜月期间,虽然她有种种怪癖,但那时候他觉得还能勉强忍受,在蜜月里,他们和一对真正的夫妻那样温和地相处过一段时间,就算是后来他们感情彻底破裂了,他们也依然上床履行了天主与他们的约定,后面的那两个孩子就是这么来的。 虽然那时候他并不知道他的妻子带有怎样可怕的罪孽。他们有了三个孩子,他是个丈夫,也是个父亲,他被抓回来之后,曾经哀求过乔慕利兄弟,也哀求过自己的妻子,甚至还有他们的长子,他对着十字架和父亲的坟墓发誓,他绝对不会将这里的事情说出去一字一句。 他也用利益来诱惑他们。他说,无论他以后从军还是从政,都需要乔慕利家族的支持。如果没有了乔慕利,他的前途就是一片昏暗——出卖他们,对他没有一点利益可言,对他们的孩子也没有半份好处,他为什么要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蠢事? 他也打了亲情牌,他扑倒在自己妻子的脚下,流着热泪,吻她的手,也抱着自己的两个孩子,请求他们向他们的舅舅求情,别让他的后半生沉浸在这种暗无天日的命运里,但他的长子始终一言不发,而他的女儿那时候还很小,或者说她就算懂了,也不会开口为他说半句话,后来她和他的接触也证明了这一点,即便她长成了一个美丽的姑娘,在看到他的时候,还是不免会露出一副冷漠厌恶的神情。 他的孩子就算不是怪物,也已经被他们教坏了。他们不是梅森,而是乔慕利家的怪物。 而他的幺子,哎,说起他这个最小的儿子,那时候他发现他浑身长满了红斑,起了水疱,他被吓坏了,毫不犹豫的把他扔在了正午时分的花园里,等到乔慕利家族的人处理完老爷子的事情赶回来后才遇到了惊慌失措的乳母和仆人,他们在各处找了很久,最后才找到了气息奄奄的小主人,但阳光也灼坏了他的皮肤。这些伤疤严重到他快要成年了还有残留。为此他受到了更多的怜爱与纵容,也幸好这份怜爱与纵容——这个孩子就像是温室里的花朵一样,没有经历过半点外界的风雨。他在母亲的许可下见到了他的父亲,当梅森先生发现这个孩子竟然会渴望父亲的爱时,他就知道他的机会来了。 只不过那时候他所渴望的也只不过逃出乔慕利家族的老宅,之后如何还要看他能够攀爬到什么位置。 但幸运就是来的这么猝不及防,他先是抓住了那孩子,然后用那孩子引来了他的哥哥姐姐——以及母亲之后,他犯了一个错误。 梅森先生立即打住了脑中的念头,他不喜欢懊悔,尤其在白白抛费了这样多的珍贵时光后,他就更不喜欢做这种徒劳无功的事情了。 现在所要做的就是弥补,他立即着手,如今已经算是干得很不错了。 烈酒带来的兴奋和麻痹作用还在持续。梅森抬起头,让酸痛无比的身体得到舒展,但抬起头看到天顶的壁画时,他又不由得露出了得意的微笑。这件房间原先并不属于他,它曾经是老乔慕利的,最后又给了乔慕利兄弟,也就是当家人的房间——面积约有他原先房间的三倍,护墙板使用的是最为珍贵的桃花心木与黑胡桃木,挂着提香和乔尔乔内的画作,沉重庄严的黑铁壁炉上方用了最为细腻洁白的克拉拉白大理石做台面,它们从遥远的罗马而来,又请了工费可观的工人来雕琢水波纹和卷草纹,每个花纹都卷曲的恰到好处,在波纹的凸起面有鎏金。 台面两侧端坐着两座铜像,分别是海神波塞冬和他的妻子,海神举着三叉戟,胡须如同铁丝一般弯曲,肌肉虬结,翻卷的波浪中青色的海豚凌空飞起。而另外一面,是他的妻子,著名的海中仙女安菲特里忒,她身态婀娜地靠在海浪上,飞鱼在她的裙摆之中穿梭飞跃,她微微侧过身,回头凝望着她的丈夫,眼中充满了挥之不去的眷恋。 摆在雕像的中间则是各种昂贵的珐琅与镶嵌饰品,譬如金烟盒以及零零碎碎,说不出用途的小玩意儿,唯一的相同之处就在于它们都很昂贵。而在壁炉的上方是一面足足有一人高双臂展开的镜子。镜框顶端固定着一只纯银的猫头鹰,它的翅膀垂下来后与橄榄枝一起成为了镜框,镜面略微有些凹凸不平,这可不是镜子的质量问题,也不是这里的主人囊中羞涩,只能买到不平的镜子——它是一件古董,来自于十六世纪,那时候的制镜技术完全无法与现在相比,但这不是最重要的问题。重要的是,那时候的镜子价比黄金,这样大的一面镜子价值连城不说还需要有足够的身份,当镜子挂在这里的时候,就等于在向每个人阐明他们的祖先有着多么显赫的身份。 当然,现在古董镜子已经不值那个价钱了,但它也意味着一个家族的底蕴。 除此之外,就是这里的每一件家具,床榻,矮桌,长榻,三角柜……都用了紫檀木与罕见的金丝木。据说金丝木是一种被远东人狂热推崇,并且追逐的稀有木材——但就算不是远东人,也没有厌恶这种材质的可能,它太美了,如果一定要找一种类似于金属的木料,除了它之外别无可选,这种木头的每一寸都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像是晨光中流动的泉水,说不出的富丽堂皇,令人向往。 当然,在梅森先生真正的成为这个宅邸的主人之前,他对这个房间可没什么好感。他一旦被招进这个房间,不是受到训斥,就是遭到羞辱,要么就是催促他尽快再和妻子生下更多的孩子来——生下更多的孩子,现在想来是生下更多的怪物吧。 他不知道乔慕利家族想要用这些人来做什么,但他可以确定的是,他们的目的必然充满了邪恶与亵渎。他推动轮椅挪到写字台前,从写字台的暗抽屉里面抽出了一个木头十字架,这个十字架看上去不显眼,却是他花了一大笔钱,从亚西西的圣方济各修道院求取来的。 据说他曾经是圣方济各手中所持木杖的一段,他无法知道它的真假,但他可以确定当他把它捧到嘴边的时候,他的心中就充满了无边的安宁,“再等等。”他对自己说,“噩梦很快要过去了。” 第403章 吸血鬼(7) 老乔又在红桥的彼端看见了那个小女仆,他对这个女孩印象深刻,不单单是她又可爱又娇小,完全不像是惠特比的那些女人,还因为他身上那股说不出的劲儿,不,你不能说她落落大方,应该说——应该说……老乔只是一个马车夫,虽然上过主日学校,但词汇量匮乏得就像是乞丐盘子里的硬币,即便他仔仔细细地搜罗了一番,也只能说——就是带着那种肆无忌惮的味儿,好像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放在眼里。 她坐在红桥的护栏上,面朝着奔腾不休的埃克斯河和灰蓝色的大海,两只小脚快快活活的拍打着栏杆的横档和支撑角,叫人一看就不免一阵心惊胆战。若是从这里掉下去,就会被湍急的河水直接冲进大海里,连援救的机会都没有,老乔几乎是不假思索的策动马车来到了她身边,他高高的坐在车夫座位上,向她俯下身。 “您好,小姐,”他说,“您今天还需要马车吗?”小女仆回过头来瞥了他一眼。虽然之前他和这位已经有过一天的接触,但近距离看到这张面孔,老乔还是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说起来,这个小女仆的穿着打扮并没有什么突出的地方,除了与人们想象中的女仆着装略有些相反——她总是穿着浅色的长裙,却带着黑色的软帽和围裙,她的头发和眼睛都是褐色的,却因为寻常的颜色与精致的形状,丰润的色泽造成的反差,更有一种惊心动魄,极具冲击力的美。 “不,先生,今天我不用马车。”老乔踌躇了,上次他从红桥这里带走了这个小女仆,让那群浪荡子弟的打算落了空。他们之中的头儿还曾经特意来警告过老乔,叫他不要坏了他们的好事,老乔确实还有点良心,但他也有父母妻子和孩子,何况这份美丽并不属于她,他无需为之牺牲。 但想到那三枚亮闪闪的大先令,他还是低声说道,“我觉得您还是用一用马车吧,无论你要到哪里去,老乔都尽可以为你效劳。如果不是什么紧要的事,你也应该待在老宅里,这几天都不要出来,或者去向你的主人诉诉苦,让他配一个男仆跟着你。”话已至此,老乔可以说是仁至义尽,至少他是这么觉得的。 但今天的小女仆似乎根本没有领会到这份难得的好意,她冷淡的嗯了一声,就转过头去,继续坐在栏杆上,遥望着远方,这下子就连老乔也不由得感到了一阵气恼,他在心里呸了一声,也骄傲地昂起了头,“驾!”,那匹温顺高大的夏尔马立刻就迈开了步子。 马车从利维的身边驶过,很快就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里。几分钟后,小女仆似乎终于看够了这片千百年来都不会改变的景色。以一个男性才有的粗鲁姿势从桥梁上翻了下来,落在桥面上。 她在原地站了一会,似乎在思考要到什么地方去玩,让那些浪荡子弟们松了口气的是,她没将老乔的提醒放在心上——虽然他们之前也已经看见了老乔那张气愤的脸,猜到他好心大概率没好报——他们对老乔还是有些不满,因为他显然又想要去做那个女仆的生意,但等着他识趣的走了,他们又得意洋洋起来。 乔慕利家族老宅中新来的小女仆早就成为了他们看中的目标——一些消息还是从东边的山崖上传下来的,可能来自于某个嫉妒的女仆或是某个失望的男仆,这不要紧。让他们满意的是,这个女仆只有一个寒酸的女主人,他们从伦敦千里迢迢而来。在当地,除了梅森先生之外没有认识的人,而他的主人居然还是一个护士。天啦,在惠特比,就算是最穷困的家庭,也不会让自己女儿去做护士。你不能说每个护士都是娼妓,但要说每两个护士当中必然有一个娼妓那谁也不会怀疑。 一个护士的女仆能够高贵到哪里去呢?虽然他们说,护士对这个女仆相当纵容,甚至他们怀疑这两个女人可能有一定的暧昧关系,但一个从事卑微职业的女人又有什么办法能可以找到一个自己偷偷跑出来玩儿的女孩呢? 他们已经计划好了,等到这个小女仆在离开老宅的时候,他们就要去跟踪她,然后设法抓住这只活泼的小兔子,他们会把她关在一个屋子里,轮流享用,等到厌倦了,就把她卖到更远处的某座妓院里,只要他们和老鸨说明这个家伙的来历,老鸨就会把她看得紧紧的,叫她逃也逃不出去,也无法向其他人申诉。 不过就算申诉了,谁又会相信一个妓女的话呢。 他们看着那个小女仆走出了红桥,她先是走过了机车车站,在人们的注视下穿过一个小广场,而后走向新城的深处,跟着她的人几乎无法控制的浮想联翩起来——他们紧紧的盯着她的面孔,胸部和掩盖在裙子下的臀部,幻想着那里有多么的细嫩,雪白,富有弹性,他们几乎是急不可待的发出了喘息声,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跟着这个小女仆走进了一处僻静的巷道,或者对于他们来说,正合其意。 一处偏僻的巷子,面对着巷子的木窗都紧闭着。就算有人突然想要打开窗,透透气,看到他们正在作恶,也会聪明关上窗,免得打搅了这些恶徒的兴致。 这种事情在一些封闭的小城,村镇里就很罕见,当然,那里也有恶人,但那里的人几百年来住在一起,相互联姻,每个人都认识和了解对方,如果他们发现有人在作恶,受害者肯定是他们认识的朋友或者是亲眷,他们绝对不会轻饶了这个家伙。 但惠特比的外来人口已经超过了本地人,人员流动性很大,数量也很惊人。其中的一些人就如梅森先生曾经咒骂过的那样,他们的先辈就是海盗,即便已经离开了血腥的船只,在这里宁静地度过了好几代,男人和女人的血管中依然流着邪恶与残虐的黑水,他们教导自己的孩子不是用棍棒,而是用鞭子和刀剑。他们会用深入血肉的痛楚来告诉孩子们,一个弱者,无论受到怎样的对待,都是理所当然的。 这些人组成的帮派,甚至要比东区的帮派,更让人觉得无处着手,难以对付。因为他们的家庭可能就是惠特比随处可见的,普通普通通的一户人家,他们住在毫不起眼的小房子里,父亲和母亲甚至于祖父母都有正当的职业,他们自己也有,而且他们的师傅和老板还会信誓旦旦地说,他们都是勤快老实的好小伙子。 若是有治安官找到他们,他们就是最循规蹈矩,安分守己的善良民众。但在私下里,他们无恶不做,而且他们聪明的只将矛头对准那些外来人,而不是惠特比的本地人,尤其是那些没什么依仗的陌生人。 最叫人恶心的是,他们可以随意的残害外来人。但如果外来人反抗了,甚至于杀了他们之中的某人,那么他们的父母,亲戚好友就会哭哭啼啼吵吵闹闹的,将他围起来,要求治安官将他绞死,如果对方是个治安官也惹不起的家伙——别以为这样就能高枕无忧了,在离开惠特比之前他们也要提防着被打闷棍。惠特比的新城外就是奔腾不息的挨克斯河,只要站在红桥上,将尸体往下一丢,河水就会立即将尸体带向大海,就算是最聪明的人,也难以找到痕迹。 没有尸体怎么追究呢?怎么能证明这个人不是离开惠特比,去了什么别的地方,而是被杀死了呢?就算事情到了最糟糕的地步,他们也有最后的退路,那就是跑到海上去,这里的人和海盗船保持着一定的关系,必要的时候,他们就会被送出去,成为海盗船上的新血。 利维走到巷子里的时候,发现巷子的出口也已经有好几个人守在那里,他平静地站住,转身看了一眼自己的身后,那些人不再掩饰,面带着恶劣的笑容慢悠悠地围过来,他们懒得和他说什么话,确实,也没什么必要,难道一个小女孩还能掀起什么风浪来吗? 为首的年轻暴徒是这么想的。他看到小女仆将篮子放在了一旁凌乱堆砌起来的木箱上,提起黑色的毛呢围裙,大脑中掠过一个非常符合现在状况的想法——他以为,这个已经落入罗网的猎物企图用自己的身体贿赂他们——这着实是个幼稚可笑的做法,他一边遗憾这个女仆不但不是一个处女,还是一个身经百战的娼妇,一边冲动了起来,他将手伸向自己的裤带…… 但这股冲动在他再次看向可爱的小女仆时骤然消失了。他们的猎物张开了嘴,她似乎在笑,又像是在狩猎之前张开口腔与鼻腔感知空气中的味道——就像是那些狮子和老虎们所做的那样。在她口中闪烁的并不是他们经常看到那种整整齐齐或是有些凌乱,但也能算得上是贝壳般的小牙齿,而是如同鲨鱼牙,惠特比人最熟悉的牙齿之一。 三角形的,向内弯曲的,带着锯齿的,因为鲨鱼的牙齿终身可换,持续不断更新,所以在砂砾和大鱼的皮肉里很容易找到这种东西,在小时候,谁能说没玩过几次鲨鱼牙? 他只觉得脑中轰得一响,被欲望所压制的本能终于浮限的上来,但太晚了,利维扑了上去。 第404章 吸血鬼(8) 距离利维最近的那个人立即举起双手挡住自己的面孔和喉咙,这完全就是人类下意识的自我保护行为。但事实上,他只是被一股巨大的力量迎面冲倒,他的后脑勺撞在坚硬的路面上,顿时一阵眼冒金星。 他听到了一声难以形容的低沉的咆哮,它滚滚而来,仿佛从地下最深处溢出,却只限于这条巷道,他做不出任何反应,抵抗也好,挣扎也好,呼救也好——他将希望寄托在他的那些狐朋狗友身上——他倒没指望他们能够冒着危险来救他。 但只要有一个人跑出去告诉他们的父母,他们的父母就会拿着枪和刀赶过来,将这个胆大妄为的外地人活活打死。但他竭力睁开双眼,去寻找那些朋友的时候,却发现无论是他身前的那些,还是他身后的那些,都只呆呆的站着一动不动,他气得想要大骂这些没用的家伙,却又发觉自己根本无法鼓起胸膛,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惠特里是一座海边城市,在这里出生长大的人,并不懂得与自己的天敌面对面时所产生的那种“僵直”现象。就像是被毒蛇盯住的青蛙会一动不动,人类和动物在遇见猛兽的时候,也会产生头脑空白,无法动弹的现象。 有些时候他们甚至不需要看见,或者是被袭击,只需要猛兽发出一声吼叫,也能起到同样的效用。 惠特比的周围没有森林,也没有平原。这里的人除非随船出海,不然一辈子也碰不到熊或者老虎这些东西,当然也就没有了被猛兽的一声嘶吼定在原地的经历,但利维有过很多次。虽然作为一个半恶魔,普通的猛兽对他而言顶多只能说是一顿味道奇特的美餐,或者是一张丰厚的皮毛,但他早就从这些生物身上学会了如何利用这种可以激起人类本能的能力,巷子里的人除了他已经超过了十个,虽然半恶魔动作迅速,但他们距离人声鼎沸的广场和街道也只有咫尺之遥,他或许可以做到,但有更简单的方法为什么不用呢。 他首先一击击倒了当中的那个头儿,也就是这些半大孩子们的首领,接着发出了一声令人胆寒的吼叫声,逼迫他们的身体关闭了大部分“机能”,让他们只能傻乎乎的,站在原地,什么都不做,这段时间并不长,可能只有几秒钟,但已经足够利维击倒每个人。 对于这些一早就将他看作了猎物的家伙们,半恶魔没有一丝半点手下留情的意思,他们的皮肤被撕裂,肌肉被粉碎,骨头被敲断。 在巷子外经过了一个人,他仿佛听见了一些响动,在他转身朝这里看过来的时候,利维已经在巷子的前后各画上两个倒六角形的符号。在符号外写上了一个恶魔的真名,这个举措并没有多大的威力,但在妨碍凡人的感知上有着出其不意的妙用。 那个人左右张望了一会,看向黑黝黝的巷子,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没敢走进去。 利维做完了这一切,缓步回到这些人的身边时,这些人的首领已经从之前的混沌中勉强清醒了一些,凭借着祖先的血性与本身的残暴,他咬牙切齿盯着利维,怪物!他在心中喊道,一只怪物!他不知道这个怪物要将他们怎么样,但就算是他将他们全部杀死在这里,他的父母也一定会为他报仇的——他对这点毫不怀疑。 “先生,这可不太好”一个声音突然在利维的身后响起,利维眼看着那个年轻人的脸上猛地浮现出了一阵说不出的狂喜,好似看到了一个前来拯救他们的圣人,他挑起眉毛,转过身去。 来人正是他所想的那一位。 “您好啊,卓库勒先生。”利维说。 灰侦探 第121节 “你应该知道惠特比的人都在我的庇护之下,当然也包括了这些孩子和他们的父母,我对他们是有责任的。” “庇护?你是说这些只会欺负小女孩子的废物?你不更应该庇护乔慕利家族的两兄弟吗?”利维笑盈盈的反问道,“不管怎么说,就我看到的那些,乔慕利家族的主支姑且不说,他们的分支可是一直在尽心竭力地在完成你交付给他们的任务。他们大概不知道,你不但没有保护他们,连他们最为珍爱的女儿和外甥,也未曾施以援手,不知道他们在地狱里会作何感想,或许会磨牙吮齿,恨不得冲出来将你撕成碎片吧。” 这位被利维称为卓库勒的老绅士无视地上的年轻人困惑不解的眼神,露出了一丝苦笑,“正因为太突然了,而我所交付给他们的护身符也没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所以我很担心——我所谋求的事情是否已经被……”他做了一个手势,这个手势,人类大多都看不懂,但半恶魔一看就知道指的是地狱,或许还有天堂,“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警告,所以我必须安静的蛰伏上一阵子,而后视情况来做决定。你要说我唯利是图,我也只能承认,先生,我也曾劝诫过乔姆利兄弟,最好不要同时在一艘船上,甚至不要再在一支船队里出海,但你也看到了…… 而等到我匆匆赶回老宅的时候,他们的那个女婿——对,我也曾经提醒过他们,既然已经有了三个孩子,他们就应该让这个男人彻底的沉默下去。但同样的,他们也没有采纳我的建议,他们认为只要他们继续生育下去,就肯定有健康的孩子。”他摇摇头,“他们实在是太固执了。 而我如果出手保下那母子几人,对于我来说也没有什么好处。你看,我需要的是能够行走在明面上为我做事的人类。虽然他们的孩子之中有两个是男孩儿,其中一个也已经成人,但他们一样无法暴露在阳光下……” “不能够暴露在阳光下,岂不是更符合你的需求吗?” “不,至少要有一个是正常人类,”卓库勒反对道:“人类从来都是贪婪而狡猾的。一旦他们发现他们的对手,合作伙伴,甚至于朋友,亲眷有着这样大的忌讳。他们第一个反应可不会是去充满爱意的去爱护他们,而是利用尽情的利用这个弱点来取得任何他们想要的东西。像这样的孩子,即便我将他们保下来,他们也只能在窗帘紧闭的房间里度过之后的几十年,他们的生命对于他们自己,对于我来说都毫无意义,我不愿意付出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所以你就挑中了梅森作为他们的继任者。” “你是在指责我吗?先生?”卓库勒惊讶地问道,“我也是没办法,事情已经进展到了这一步,乔慕利家族在惠特比已经没人了,剩下的女人孩子也不可能为我所用——我不可能再筹集到那么大的一笔资产——倒是他,一个野性十足的混蛋小子。”老绅士竟然用一种十分亲昵的语气说道:“他被乔慕利家族当做一个疯子和种猪关了整整十年。这十年里他居然也没有发疯,更没有去自杀。他坚持下来了——我觉得有这么一个代理人也不是什么坏事。” 他莞尔一笑:“当然,作为回报和补偿,我可以给你一百个。”他说的一百个,当然就是装载着人类灵魂的煤块,按照一个普通的半恶魔所需要缴纳的血债来说,足以让他支撑上六个月,别说只有六个月,虽然对于长命的半恶魔只是短短一瞬,但这无异于是六份死刑特赦令。很多时候,一个半恶魔,就是因为欠了一次血债,就被他们的父亲或者是母亲抓进了地狱或是背负上了更加沉重的债务,这位卓库勒老先生的出价,不可谓不慷慨。 利维露出了他可爱的小尖牙:“有点心动,我承认,但——太可惜了,我的主人是南丁格尔女士。你应该听说过这个名字。” 卓库勒老先生的面孔上终于出现了踌躇不安的神情。“你说什么?是那位——弗洛伦斯·南丁格尔女士吗?”能够被一个半恶魔郑重其事地提起,还能有哪个 弗洛伦斯·南丁格尔,但他还是抱着一丝希望问了一遍。 “对呀,虽然这家伙卑鄙无耻,冷酷无情,但他居然和我的临时主人有着那么一丝半缕的关系,弗洛伦斯·南丁格尔的父亲和他是表兄弟,他们之前已经有几十年没有见过面,也没有通过信了。但几年前,南丁格尔女士曾经来看望过她,您没有注意到吗? 当然,那时候乔慕利家族的兄弟还活着,一个疯子并不是你会关注的对象。现在您知道了。” “见鬼,他们就让你一个半恶魔陪着她来?” “为什么不可以?我很能干的。”利维大言不惭的说,事实上他确实也有这个能力。如果南丁格尔女士说马上离开这里,他可以立即带着她远走高飞,远离一切危险,但谁让他所服侍的这位临时主人是个仁慈而又大胆的圣人呢。 即便利维可以强行带走南丁格尔女士,他也不觉得这样做之后,南丁格尔女士会给他一个满分好评。南丁格尔女士在伦敦的贵勋圈子中有着很高的声望,他可不希望他耗费苦心在北岩勋爵,大卫.阿斯特,约翰.斯诺医生等仁人君子面前所树立起来的——虽然生在黑暗中但依然向往光明的形象有了裂缝。 他可从来不会小觑人类的疑心,疑心必然是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断扩大的。他们或许不会试探他,但肯定会默默的对他升起警惕,一旦被他们排斥出朋友的行列,他现在的很多特权就会被立即取消,他可不希望走到这一步。 “那你是要坚决站在我的敌人这边喽。” “敌人可说不上。”利维说,“但有人说他宁愿相信一个认识了十年的敌人,也不愿意相信一个认识了十天的朋友,你的布局应该早于一百年?” “是的,我们是在三百多年前开始布局的,但真正有了实施的可能还是在一百五十年之前,我们接触乔慕利家族,也是在那个时间段。” “嗯,我相信。”利维说,他想起了乔慕利家族那些被铁链捆绑,或者是在外面加设铁笼和水泥匣子的安息之所。很显然,最初的时候,乔慕利家族也是将这些人看作吸血鬼的,但又是让什么让他们改变的想法呢? 当然就只有真正的吸血鬼了。 第405章 吸血鬼(9) 利维回来了,他带来了一大篮子吃的,丰富到足以在他们自己的房间里开一桌宴席,南丁格尔女士翻看了一会,面露疑惑:“我们之后会遇到什么事情吗?需要逃亡之类的……”半恶魔刮掉一只奶酪的蜡封——在这里人们用不同颜色的蜡来标注奶酪的品种,香草,烟熏和大蒜,也不知道是不是今天才遇到一个吸血鬼的关系,他挑中的是一只圆滚滚的大蒜奶酪,满不在乎的放在嘴里咬了一口——与其他地方的奶酪不同,惠特比的奶酪会略微多加盐,吃起来滋味更足,但奶香味就有些欠佳:“仪式可能就在这几天了。”利维警告她说:“如果哪天早餐或者是午餐,甚至晚餐,你们都到了餐桌边,却没有看到这里的主人梅森先生,那么餐点上来的时候,无论多么美味可口,你最好都能少吃点。”他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从现在开始你就可以少吃点了。” 这个要求确实有些古怪,但南丁格尔女士只是点了点头,又重新开始整理她的医护箱,整理了一会,她仿佛才想起来般地说道:“对了,我想问问你,你身边有没有携带一些……武器?”利维停下咀嚼,“武器,当然有,”他笑眯眯的问道,“能杀死吸血鬼的那种?” 他索性把它摆了出来——所以他的行李才会那么重,“嗯哼,”他轻快的说道,“看看这些,不打一点折扣的吸血鬼猎人套装,五百八十年前的东西,由一位享有盛名的驱魔人持有,他拿着这个最起码干死了一百来个吱吱狂叫的小蝙蝠。” “你怎么会带这个来?” “吸血鬼的传说在惠特比可不是一个秘密.” 南丁格尔女士推了推箱子,那是一个胡桃木的木箱,大小约等于一个女性常用的手提藤箱,上盖可以打开,下盖还附带一个抽屉。打开后可以看到上盖是一个大十字架,一个圣像,一个可能是圣物的干枯指头,两管药水,“小心点,”利维特意提醒,“其中有一款是新配的,很容易爆炸。”南丁格尔女士马上停下想要把它拿起来细看的手,让它安安稳稳的待在原地:“是硝化甘油?” “你知道?” “我为什么不该知道?”南丁格尔女士叹了口气:“虽然我确实不想知道。”这是一个新发明,但只要能与爆炸有关,立即就能引起有心人的注意——她接着看箱子底部的那些东西,一瓶干净的圣水,闪烁着微弱的金光,这是真正的圣水所能表现出来的最大特征。她仔细看了看,然后拿起来摇晃了一下,里面的金色犹如缭绕在其中的晨光,或者是蜂蜜,不散开,也不沉积,当然了,从半恶魔手中出来的,只要不是他有意为之,就不会是假货或是劣货。 另外还有一瓶子非常纯净的盐,一柄匕首,一柄十字弩,十字弩边摆着整齐的宽头箭矢,一本铁质封面的圣经——重得惊人,必要的时候可以拿来当做投掷物。 拉开抽屉,抽屉里的东西可以说是专对吸血鬼的猎杀工具,一柄木锤,木锤上镶嵌着一个银十字架,一瓶子银粉——用来涂抹在木桩上,锤子两侧整整齐齐的排列着四根木桩。木桩的尖端并没有被削得非常尖锐,看上去圆圆的,钝钝的,这是为了避免在锤击吸血鬼胸膛的时候,不会一下子就折断——每根木桩的直径大约都有食指和拇指圈起来的那样大小。 南丁格尔女士提起锤子放在手里掂了掂,发现它异乎寻常的轻盈,她左右张望似乎想要试一试。她记得战场上的宗教人士曾经和她说过,食尸鬼的皮肤坚韧,如同牛皮,寻常的子弹和箭矢根本打不穿,她想了吸血鬼也不可能脆弱的和人类那样,使用这种普通的木桩和木锤,难道真的能够一下子把它钉死在地上,叫祂难以挣脱,继而灰飞烟灭吗? “这当然是不一样的。”利维说,“木桩和木锤都经过了神圣的冶炼和祝福,就像是半天使或者天使们想要制造猎杀恶魔的武器,就是将子弹和枪械放在自己的鲜血中浸润山一段时间——猎杀吸血鬼的工具同样经过了这种处理。 这套工具若是放在黑市里,说不定可以换来一座小教堂。如果不是南丁格尔女士第一次寻求他的帮助,半恶魔未必舍得拿出来:“很坚硬,非常坚硬,”利维指了指一旁的壁炉架——乔慕利家族的老宅提供给他们的客房应当是提供给贵客居住的,证据就是每个房间都有一个壁炉,壁炉里堆满上好的木炭,是切切实实可以拿来使用的,所以壁炉前必然会有一个防止人们不小心跌进去的壁炉架。 壁炉架是黑铁铸造的,非常结实,几乎无法移动,旁边挂着一个用来拨炭火的拨火棍,这也是所有家具里面最坚固又不易令人发觉其缺损的东西。南丁格尔女士提着裙子,拎着木锤,犹犹豫豫地走了过去,她试探性的往壁炉架上一敲,几乎没用多大的力气,就看到栅栏式样的壁炉架最上端的小三角尖头猛地向内折去,她不敢相信的伸手捏了捏那块地方,确定那里是坚硬的黑铁,又看了看自己的手和锤子,良久才露出了一个痛快的笑容:“哦,这正是我需要的。” —— 这一天的黄昏时分,惠特比人看见了有生以来见到的最美的晚霞,它犹如倾倒在青金石颜料中的朱砂与铅白,两种溶液沿着大海与天空的边界线不断地流淌与变化,层层迭加,又相互交缠,又仿佛只是在一瞬间,这三种颜色骤然暗淡了下去,更正确地说,是突兀地褪了色,一切重归于灰沉沉的普鲁士蓝。 马车夫老乔抬头张望,哎呀,他心满意足的想到,接下来的几天应该都不会下雨。这对于惠特比和他来说都算是个好消息。下雨的时候,人们当然不会愿意在外面艰难跋涉,但这不意味着他们就会雇佣马车了。除非十万火急极其紧要的事儿等着他们要去办,不然他们宁愿龟缩在自己在家里,或者是旅馆里,靠着打牌或者聊天消磨时间,而且又有什么人会不喜欢晴天呢? 同样的梅森先生也在家长的大卧室里,透过干净的玻璃凝视在海面上不断翻起的明艳光彩,谁都知道晚霞的颜色越明亮,就预示第二天的天气越发晴好,他渴望的晴天可能就在明天,他怀抱着这样的期望睡去,第二天一醒就急不可待的指挥仆人为他拉开床幔,他望向窗外,此时太阳还未完全升起,但天空已经大白,他可以看见云层正在聚集,就在他感到担忧的时候,这些云层渐渐的变淡了,变薄了,最后消失了,他睁大眼睛,即便太阳升起,灼热的晨光让他眼泪直流,他也没有一点避让的意思,他尽情地感受着,身上的光线越来越强,越来越热,只觉得浑身上下终于又充满了曾经失去的力量。 他急切的拍打轮椅的扶手,叫来管家,“去告诉他们,仪式就在今天举行。” —— 管家来通知客人们下去用午餐的时候,南丁格尔女士才吞下利维塞给她的一大块奶酪,擦了擦手,喜滋滋的将那只木锤塞进了自己的裙摆里。或许这个时代,女性们所必须遵从的陈规陋俗也并不一定都是坏事。至少这柄长度有成人男性手臂那么长,锤头也有成人男性两个拳头那么大的木锤藏在她的围裙下,没有一点痕迹。 “你觉得会是今天吗?”在走出房间之前,她还顺便问了一句,利维看了看窗外:“很有可能。”他说,这可真是一个晴朗明媚的好天气,对于人类来说,无论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会感到十分舒适,也能最大程度的抵消他们心中的惶恐,对吸血鬼则是有害的——至少那些“疑似吸血鬼”的可怜人一遭遇到阳光就会感受到无尽的痛苦。在这种痛苦的折磨下,他们能够勉强不去翻滚,大声哀嚎就算是意志坚定了,更不要说站起身来反抗,对他人造成威胁。 直到南丁格尔女士走出门去,利维都没有听见他想要听见的话。 “小女仆”困惑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现在的世道是怎么了?他百思不得其解——这里可蹲着一个强大的半恶魔呢? 在伦敦,大卫阿斯特可以说是他第一个正式的签约人,但在之前的一百多年里,难道利维就一直是孤身行走在这个人世间的吗?当然不,他从人类身上学到的罪恶简直比地狱里的还要多,人类从来就是一种非常奇特的生物,或许是因为寿命短暂的关系,他们的忘性也很大。前一晚还在对你卑躬屈膝,唯唯诺诺,后一晚,就因为你的沉默或者是纵容而变得妄尊自大,不可一世,尤其是那些自以为只要与恶魔签订了契约,恶魔就必须俯首贴耳乖乖的做一个好奴隶的契约者。 附带说一句,现在人们所记载和流传的传说童话中,但凡涉及到恶魔的内容,几乎都是——无论人类将恶魔描述得有多么残忍,暴虐,狡猾,但只要与人类签了约,智慧的野兽就会立即变成与人无害的小傻瓜——人类可以提出各种各样无理的要求,甚至可以凭借着自己的小聪明,将恶魔耍弄于股掌之间……这当然不是真的,但也从一个侧面阐明了人类的渴望,似乎人类生来就是要做主人的,做动物的也好,做其他人类的也好,做恶魔的也好。 甚至于说句亵渎的话,做天使的主人也是一桩相当不错的事情。事实上,如果不是还记惮着天堂的注视,人类会对天使做出怎样不堪的事情,就连恶魔都想象不出来。利维遇到过许多恶心透顶的人类,他们对于恶魔尚且如此,对于一个恶魔与人类的杂种更加是不必说了,蠢货会立即原形毕露,有点小聪明的家伙则假惺惺地想要用所谓的爱和宽容来让他干白工,但打心底里就没看得起过他。 当然,这些人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教训,利维可不是那种善于隐忍的家伙,而且他又是大恶魔瓦拉克的儿子,这就意味着它要比普通的半恶魔更懂得玩弄人心,摆弄利害。 总之,曾经想要做利维主人的人类,基本上连下地狱的机会都没有,利维不会留着他们多嘴饶舌,让更多的恶魔知道自己的弱点或是特征。他确保每一个灵魂都已经被他封印在煤块里,嚼得粉碎,吞在肚子里,但命运似乎总有起伏。自从他来到伦敦后,遇到的契约者居然都不错。不说大卫阿斯特这个正直过了头的家伙,以及久别重逢的北岩勋爵——这个曾经与他短暂的签过契约,又在契约结束后分别的大傻个儿,他的品德和操守都是不容置疑的,就连他的敌人也没法从这方面攻击他。 约翰.斯诺医生也算是雇佣过他。虽然一开始的时候,利维想的是借着这个医生的关系,与女王陛下搭上线,毕竟有梅林在前,哪个恶魔不想拥有自己的亚瑟王呢?即便梅林最后还是失败了。但也可以说,失败的根源并不在他的思想或者是力量上,而是在于当时教会势不可挡的崛起速度,何况梅林只有一个人,而作为地狱中的恶魔,大不列颠岛上的本土精怪也是他的敌人,其他恶魔也只会乐得看他笑话。他可以说是靠着一己之力创下了这样大的业绩——也难怪他一回到地狱里,不但没有沦为钱币和食物(梅林也是一个半魅魔),还立即将他拔擢成了大恶魔,之后更是成为了一方领主。 利维有时候想想,自己未必会有这样大的野心,但不得不说,为又为君王做事,可要比为一个平民,一个官员,乃至于一个贵族做事来的轻松简单多了,而且君王们的回报也极为慷慨,慷慨到他无需在为每个月的血债担忧。 也因为有了这样的依仗,他才能够大胆地接下南丁格尔女士这份委托,他承认在这份工作中,他的好奇心胜过了他的警惕心,毕竟就算是他的老爹瓦拉克也未必见过几个活圣人。 真有那么一个人可以舍弃优渥的生活条件,矜贵的身份,美满的婚姻,以及儿孙绕膝的将来投身于一个几乎看不到将来的慈善事业吗?这与贵女们常做的慈善活动不同,他们面对的不是一个人,几个人,或者是几十个人,也不是面对着一座育婴堂,一个救济院,或者是如维纳斯小屋那样的收容场所,也不是一天,一个月,或是一年中的几天,要做的也不是坐在桌子前签个字,说个话。 她是要从无到有的建立起一个体系来。虽然现在大部分人还看不清,但一些具有远见卓识的人已经能够充分的认识到——若是她的奢望能够成真,弗洛伦斯。南丁格尔的名字真有可能被铭刻在历史的基座上,伴随着人类的文明一直持续到千万年之后,甚至可以说只要人类的文明不灭绝,她的名字就会永远在人类的丰碑上熠熠生辉——无论这座丰碑是什么材质。 这个名字的存在时间,甚至可能超过任何一个宗教流派,毕竟宗教也有兴盛和消亡的时候,但人类永远无法摆脱疾病,伤痛和死亡的侵扰。而每个人在他们最虚弱,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接受了他人的护理服务时,他们就能想起这个名字。 弗洛伦斯.南丁格尔,利维将他称之为活圣人并不夸张。可以说,如果不是没有超凡的能力与奇异的迹象,她所做的事情和历史上人们所称颂的圣人并没有什么区别。可以说,她若是死了,天堂立即就会打开大门,说不定还会派两个天使下来把她引领上去。 而她若是坐在圣人之间,倒不是天堂为她增光添彩,倒是她为天堂加上了一块高尚而纯洁的基石。 所以,当约翰.斯诺医生向他转达了南丁格尔女士的请求,并不好意思说,他们可能提供不出半恶魔们最需要的煤块,只能以普通的金钱来支付酬劳的时候,利维马上就答应了。他很想知道,如果有了一个半恶魔作为仆人,这位女士会不会有一些其他的想法呢? 不是说他要去做坏事,很多时候你会发现通过恶毒和卑劣的手段来达到目的会更快,更便捷,更彻底。利维见过不少人类,就是因为把握不好其中的度量走错了一步,就迅速的堕落了下去——他也在等着,南丁格尔女士会希望他去做什么吗?无论是离开这里,救出那三个可怜的人或者是杀死梅森先生,他都可以答应。 但南丁格尔女士只要拿走了那柄木锤,就昂首阔步地走了出去,根本没有给她卑微的“小女仆”留下只字片语。 “让事情变得更简单一些不好吗?”半恶魔嘀咕道——他甚至感到了一丝绝望,他难道真的是来做女仆的吗? 第406章 吸血鬼(10) “等等,”医生尖叫道,“你之前可没说我们还要干这个!”他手握着匕首,忐忑不安的看向那三个……三个……姑且说是吸血鬼吧,他们在阳光下更加不堪,唯一能做到的事情,就是将自己的身体尽可能的蜷缩起来,但他们被铁索捆绑在十字架上,顶多只能动动头和手指,脚趾。 他们这样直挺挺的,一动不动,彻底暴露在阳光下已经有段时间了,甚至已经失去了哀嚎的能力,只能发出细若游丝的呻吟。“为什么不能?”梅森先生靠在他的轮椅上,以丝毫不逊色于医生的响亮声音回击:“你们不会以为成千上万的金镑是那么好拿的吧。我说过,当我离开这个人世的时候,也会将我的仇敌,以及她和我共同缔造的,留给这个世间的罪孽一起带走。我当然可以自己杀了他们。但如果这样的话,你们就一个子儿都拿不到,立即给我滚蛋,可以吗?我不会强迫你们干任何事儿,哪怕你们打算写本书……都行,反正我快死了,”他略微摇了摇头,不过看神情,这应当是一个轻蔑的姿态,类似于点点下巴之类的,只是他现在已经虚弱到没法完成这个动作,但在场人都看懂了,即便看不懂,他刚才的话也说得很清楚了。 果然,在场的人都犹豫了起来,医生、侦探、作家、演员、南丁格尔女士,神父以及律师——他们今天才知道律师也在继承人的行列里,这种情况也并不罕见,尤其是那些接受律师多年服务的家族中,将律师列为遗嘱的受益者,也是为了酬谢他之前的工作,但在梅森先生这里,他的这种做法就有点像是将律师拉上了这艘充满了血腥与诡异的船只,逼迫他成为他们的 同谋。 在这七个人当中,唯一一个可能,也可以不受梅森先生威胁的。或许只有南丁格尔女士,不管怎么说,她来是为了拯救更多的人,但若是为了拯救这些人,而要牺牲掉三条无辜的性命,那就是本末倒置了。律师从未表露过自己对钱财的渴望,但看他现在这个进退两难的模样,也能知道——他不但早就得知了遗嘱中的内容,还有可能无法割舍掉梅森先生许诺给他的那一份钱财,他在众人的注视下尴尬的笑了一声,干巴巴的说道:“是,是的,先生们,还有,女士,这确实可以算作遗嘱的一部分。” 梅森先生还在世,在他彻底的失去言语和行动能力之前,遗嘱随时可能被更改。这条当然也可以加进遗嘱中,“但他们要我们杀人!”作家低声喊道,他说得太急,以至于话没说完,就急促地咳嗽了起来,他咳嗽的非常厉害,面色绯红,嘴唇煞白,似乎随时都会昏厥过去。 梅森先生对管家摆了摆手,管家拿给他一瓶药剂,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他一口灌下去之后,果然振奋了许多,声音也变得愈发洪亮:“人,我要你们杀的是人吗?人会是这个样子吗?人会畏惧阳光吗?人会因为碰触了阳光,就皮肉溃烂,眼睛发红吗?人会有这样尖锐的牙齿吗?人的指甲会变得这样又尖又长,人会需要喝新鲜的血液,吃生肉吗?不,人类都不需要这些,也不会有这些特征,那么需要这些,又有这种恐怖模样的是什么呢?吸血鬼!诸位,我已经说过无数遍了,吸血鬼,它们或许和那些小画册以及教士们所描述的不太一样。是的,他们没有翅膀,也无法化作一阵黑烟。但谁知道呢?或许是在这之前,它们已经与一个强大的修士战斗过,神圣的力量击伤了它们,困住了它们,我们才有机会从它们设置的樊笼里逃脱,先生们,你们已经看到了它们的真面目,见到了它们最为狼狈不堪的一面,也知晓了它们的身份,就算你们现在不杀了它们,今后它们也会找上你,想想看吧。在你们今后几十年的生活中,每一个夜晚你们都要警惕,它们会来敲你家的门,然后杀死你身边所有的人,最后才是你,你们要怀抱着这种恐惧生活下去吗?” “但我从来没有试着夺走某个生命!我做不了这事!”医生颤抖着声音喊道,侦探微微动了动嘴唇。他仿佛要说些什么,但还是将话咽了回去,他的神态表明他对梅森先生的用意抱持着质疑的态度,他为什么一定要让他们动手杀了这三个吸血鬼,或者是人呢? 他杀过人,其中有罪人,但不得不说,也有无辜的人,他很清楚自己的手不干净,但这样稀里糊涂的做了他人的替罪羊,他又不怎么甘愿。至于梅森先生最后的恫吓,他倒是嗤之以鼻,他可不相信吸血鬼,而且如果吸血鬼真的这样虚弱,好对付,惠特比的吸血鬼传说就不会持续了一百多年了。 不过,侦探又细细的打量了一下。那三具在阳光下被暴晒到快要卷曲、干瘪起来的,血淋淋的躯体,在心中反复斟酌了一回。这三个家伙已经变异成了这种古怪的模样。就算他们说是自己生病了,也很难解释,为什么只有在阳光下,他们才会发生这样的改变,毕竟在人们的心中,阳光是洁净的,温暖的,只对邪恶之物有杀伤力的东西。 乔慕利家族之前无论干了什么,和恶魔交易也好,和吸血鬼通婚也好,现在已经死的只剩下梅根先生这么一个外来的女婿,无论梅根先生想做什么——他也很快就要死了。到时候无论前来追究的人说些什么,他都可以矢口否认,而且他的视线扫过众人,这里的每个人都会成为和他一样的凶手。 他若是要被送上绞刑架,这些家伙也没一个能逃得脱,而且,若是他能够在罪名降临之前,找到一个合适的人,重新回到军队里,攀上高位,一个小小的海边城市的治安官又能拿他怎么样呢? 他转向梅森先生,“多少钱?” “什么?” “我是说,”侦探先生确认道,“你要我动手,那么你愿意给我多少钱——好吧,你在遗嘱中给我留了多少?”还是用另一个较为委婉动听的说法吧。 “五千金镑。”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数字了。 侦探神经质地抖动了一下面颊上的肌肉,说不出是在笑还是在惊讶,“不算我之前承诺给你们的加成,”梅森先生又慢悠悠的补充说道,“我可以再给你加一点儿小小的惊喜,譬如一处致命伤一千金镑。头颅,眼睛,咽喉,心脏,脊椎,肾脏都可以,这点你比我专业。” 浮现在侦探心头的第一个念头是,这里有三个“吸血鬼”,那就是三刀,也就是三千金镑,若是在其他地方,譬如殖民地或是旁人不认识他的地方,他肯定会想也不想的独吞——八千金镑可以说是一个很了不得的数字了,但其他人难道就甘愿眼睁睁地看着? 梅森先生之前可是说过,不愿意动手的人就得两手空空,一无所获的离开,如果愿意离开,早在秘书和他的助手,还有两个仆人死于非命的时候就可以离开了,甘愿冒着生命危险留在这里的人,不都是为了钱? 侦探先生没想到的是,他只是踌躇片刻,就马上有人抢了先。 “我,梅森先生,让我来,让我杀了他们!”发声的家伙几乎都快被他们遗忘了——那个男芭蕾舞演员,他是梅森先生年轻时候的情人,一个男性,作为一个男性,却又是娼妇,这里大概没几个人看得起他,他也是他们之中仅有的一个,因为吸血鬼而受了重伤的人,梅森先生还能够坐在轮椅上,他却因为这些伤势而不得不躺在一张软塌上,被人抬过来的。 管家看向了梅森先生,梅森先生笑了起来:“按他的话做。”于是仆人们就将男芭蕾舞演员抬到了距离那三个吸血鬼不远的地方,他的腿上已打上了石膏,梅森先生这里也有之前从圣玛丽大教堂购买来的圣水,大教堂的圣水当然无法与利维手中的相比,但至少比寻常的药物更有效。 他从身边掏出一瓶鸦片酊往嘴里狠狠的灌了几口,等了几分钟让药物起效,从软塌上艰难地爬到了地上,而后抓着铁索,一边恶狠狠地盯着那三个吸血鬼,一边靠着十字架站了起来——其他人并没有看到吸血鬼如何残害秘书、助手和那两个仆人。他确实亲眼看见并感受到了——他看见那个赤身裸体,浑身溃烂的女人冲进了房间,在他还没能反应过来之前,她就猛地撕碎帷幔,跳到了他的身上。她挥舞着手臂,用尖锐的指甲在他身上留下了惨烈到皮肉翻卷的狰狞伤口,又把他从床上抓起来,从房间的这一端丢到了那一端,他想要逃跑,却没能成功,他被拖了回去。然后她就在他的身上又叫又跳,又抓又咬,还是梅森找到了放在抽屉里的手枪,对着吸血鬼连开了好几枪才把她赶走。 虽然他已经退居幕后,做了剧团的老板,而不是仍旧需要在舞台上跳跃和旋转的演员。但医生说了,他的这条腿,除非能够得到最纯净的圣水或是天使的祝福,就不可能痊愈如初。他今后都可能是一个瘸子,一个健康人突然变成了一个瘸子,还有纵横面孔和身体的重重疤痕,还有那些令他在噩梦中哀嚎不已的痛苦与恐惧——你教他怎么能够宽恕这些“怪物”?是人,是吸血鬼对他而言已经不再是那么重要的事情了,梅森或许是想要利用他,没关系,像他这样出身的人,一生都在被利用。如果被利用,能够为自己复仇,还能够换来一大笔钱,保证他后半生安枕无忧,他为什么不干? 即便他此时的姿态着实有些狼狈——他的一条腿完全无法着力,只能靠着十字架。对于钱财的渴望,以及对仇人的憎恨,成功抵消了一个人类对吸血鬼的恐惧。不过他还是挑中了那个最小的,无论是从身高体型,还是从呻吟的声音都能判断出她还未成年,他也几乎能猜出,她就是那位乔慕利小姐,梅森先生与那个怪物的女儿,他抬起眼睛,斜睨着那个伤害了自己的吸血鬼——梅森先生的夫人,露出了一个挑衅的冷笑,他知道在一个母亲面前杀死她的女儿她会有多悲痛,“这就是您应得的回报。” 他举起匕首,比着那个小吸血鬼的眼眶,小吸血鬼发出了尖锐的惨叫声,但一点没能撼动他那颗冰冷的心。 “等等!”侦探大声喊道“停手!”你以为他是生了恻隐之心?不,才没有,他的义正辞严来自于他的自私自利:“团长先生,”他语调强硬地说道:“在动手之前,您是不是应该跟我们商量一下呢?” “这里有七个人,吸血鬼只有三个,你甚至不愿征求一下我们的意见,就要抢走其中的一个,不觉得有些过分吗?那可是一千金镑。”他不但说,而且还出了手,他的一只手牢牢的钳住了演员的手腕,逼迫他手指张开,匕首当的一声落在了地上。 他强行将演员拖到身边,拖到人群中。 灰侦探 第122节 “我们应该仔细商量一番,”他以首领的口吻说道,根本不去考虑其他人会不会拒绝,依照他的想法,没人会拒绝这么一大笔钱,“我们应该一起动手。”他冷静的分析道,“这里有三个吸血鬼,一个大的,两个小的,大的肯定能够坚持比较长的时间——它可以被分给三个人,那三个人可以从它身上挑选三个致命的位置同时下刀,另外两个小的,就留给其余的四个人,每只两个致命处,每人一个,这样我们都能多得一千金镑。” 医生翕动着嘴唇,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举着慌张的眼睛东张西望,希望能够找出一个能帮他拿主意的人,神父则要镇定许多。他点头表示同意侦探的意见。作家想要说什么,但从口型上来看,明显就是想要拒绝,看来,他终究打破不了心中的那道底线,或许他也看出来了,这三个并不是吸血鬼,其中一位还是他曾经暗中眷恋过的女性,但他还没有来得及发声,就被南丁格尔女士一把按了下来,他和南丁格尔女士都没出声,律师则垂下眼帘,做出了一副我不认可,但也不拒绝的姿态,侦探一眼就能看出这老家伙只是在虚张声势,他非常赞同他的意见,只是碍于戴了几十年的道德假面,他说不出“是的。”这个词。 被侦探提在手里的演员有些不服气,但他身负重伤,能够挣扎着动刀子,已经是最后的极限,他只能勉强同意了。 “那么你觉得呢?梅森先生?”侦探先生粗鲁的问道,“我没意见。虽然这样,我要多出很大一笔钱,但您居然没有想要将这三个吸血鬼全都纳入囊中,也有点超乎于我的意料。”梅森先生微笑着说道,虽然他也猜到了,侦探先生愿意舍弃这笔钱,建议大家一起动手,是为了分担罪责——作为同谋,他们就不可能在今后的某天出面指证他。 梅森先生是罪魁祸首,唆使犯,而且他快要死了。至于其他的人——管家,仆人,很抱歉,他们并不属于绅士阶级,他们的证言毫无价值。 第407章 吸血鬼(11) 侦探先生煞有其事的分配了每个人的任务,他甚至还贴心的将南丁格尔女士分到了自己一组。 “我知道女士们总是软弱,并且多愁善感的。即便是要她去杀死一个吸血鬼,她也会感觉为难,但没关系,不要担心,您是为了正义而这么做的,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能够理解,到时候还请站到我的身边来,闭上眼睛,我握着您的手,您握着匕首,请不要把它们看作是什么有知觉有智慧的生物,这些怪物即便有智慧,也将智慧用在了最邪恶和血腥的方面,它们完全不值得您一点一滴的怜悯。来吧,”这句话他是对着所有人说的,“我们并不是在犯罪,相反的,我们是在做一件善事。即便我们死去了,站在天使面前,我们也能理直气壮的说,我们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一个好人。”他的眼睛不住地在剩余的几个人里瞄来瞄去,最终他挑中了医生,将医生拉到自己的身边来。 这样他们这一组就是三个人。另外几个呢,他将律师和作家强行分配在一组,又让演员和神父站在一起。他的理由是每一组里必须有一个性格较为强硬,身体也较为强壮的伙伴来协助他的同伴完成他应该做的工作,也就是胁迫他们成为共罪者。 但在动手之前,他居然还狡猾地将医生推向前,“您第一个,对准他的心脏。”他提醒说道,医生握着匕首——事实上它们只是被重新铸造过的银餐具——在阳光的照射下,金属愈发的刺眼,滚烫,医生几乎拿不住,侦探先生忍不住啧了一声:“我说你为什么要把它看作一个人或者是一个生物呢?把它看成一个口袋吧,只要您将手伸进去,就有数不尽的金镑如同水流般地掉出来,你只要刺一下就行了,放心,我会割断它的喉咙,叫它头身分家,绝对没有反抗或是复生的机会。” 医生闭上眼睛,但在匕首碰触到女人的皮肤,受害者忍不住发出了一声绝望的哀叫时,他还是忍不住睁开了眼睛——他与那个吸血鬼对视了,一个短暂的对视就让他知道对方绝对不是什么吸血鬼,这是一双人类的眼睛。虽然裸露在外的部分几乎看不到一点白色或是其他颜色,只能看到一片血红,但正如达芬奇所说,观察一个人,再没有比观察他的眼睛更真实,更确切的了。眼睛不能掩盖一个人的丑恶或是正直,心中纯善,眼睛就明亮澄澈,心中恶毒,眼睛就混沌不明。 医生一直就在半信半疑之中,尤其是梅森先生的指控显然对他十分有利,如果不是梅森先生自己也时日无多,他肯定早就抽身远离——问题是,即便他知道了对方不是吸血鬼,但侦探先生,还有这里的主人梅森先生以及他的仆人们都在紧紧的盯着他,在场所有的人为了消弥罪证,保证自己今后的名誉和生命不受威胁,就必然会让他手上沾血。 如果他不愿意——那么,最坏的结果……他忍不住微微吸了口气,从这里看不到奔腾一往无前的埃克斯河,但依然可以听见河水在峭壁中反复撞击发出的咆哮声,在之前四十年的生命里,医生难道就没有听说过一两个游荡在大河边,峭壁旁或者是森林中的暴徒的传说吗? 他们最喜欢的就是将被洗劫一空的旅人直接扔到大河里,悬崖下,或者是沼泽里,自然的力量会迅速腐化和吞噬尸体,保证他们的罪恶不被别人发现。 如果他们……已经决定要杀人,那么杀一个和杀一百个又有什么区别呢? 他颤抖着,几乎要昏厥,他想过舍弃良心,告诉自己只是杀了一个怪物,但,他最后还是哀叫出生:“”不!不行!”他急促地喘着气,丢下匕首,“不行,我做不到,先生们,我做不到,求求你,我愿意放弃这笔钱,请让我走吧,让我离开这里,我可以对着上帝发誓,我绝对不会对任何人说出这里的事情,我一走出这里就会迅速的把它们忘记,求求你们了,就算恶魔站在我面前,我也不会泄露哪怕一个字!” “我实在是做不到,我会疯的,”他啜泣起来,瘫软在地上:“我承受这不起这笔代价。” 梅森先生的神色有些难看。“既然这样,你帮帮他吧。”他冷淡的说道,“侦探先生,他归你了,他的钱也归你。”侦探先生神色微动,他迅速大跨步向前,将医生从地上拉了起来——他强迫他握住匕首,“我来帮你。”他看似温和体贴的说道,实则却仅仅地捏紧了手指头,医生的手指被迫抓住匕首,他的大拇指碰到了锋利的刃面,裂开了口子,流出了血。侦探先生却始终保持着一副毫不在乎的神情,他可以说是半拖着医生来到吸血鬼——也就是那位乔慕利家族的小姐,梅森先生的妻子面前,因为医生的不配合,侦探得拽着一个体重近三百磅的成年男人,他就放弃了心脏的位置——下刀位置不够精准的话,刀锋可能会被肋骨挡住。 他的想法倒是和男芭蕾舞演员不谋而合——眼睛,这个位置是整个人体最脆弱的地方,但也是最不敢叫人下手的地方,流荡在东区的那些暴徒,可能会朝着人的腹部,胸膛,大腿乱捅,但那些单挑着别人的眼珠子戳的家伙,即便或许会有人伸出拇指,称他是个“高手”,但绕着他走的人只会更多——这种人不但会让他们的敌人感到恐惧,他们的同伴也很难相信他——太过了,已经超出了人类的范畴。 医生发出了惨叫声,他的叫声甚至比将要受害的“吸血鬼”还要凄厉,无奈侦探先生的手可比男芭蕾舞演员稳定多了,他一发力,匕首就刺入了女人的眼睑。但就在这时,他的眼角掠过了一丝浮动的白色影子,他一时间无法判断出这是什么——后来才想到,这应当是一条白色的围裙。 在这里只有一个女性,也就是南丁格尔女士,她总是穿着深色的长裙,外面加一条围裙,当然她的围裙不会像是利维那样特立独行,和大部分女性一样,都是白色的,也正是因为这一抹浅色引起了侦探的防备,他手下微微一顿,也就是在这一秒,甚至可能只有半秒的时间里,南丁格尔女士就从裙摆下抽出了木锤,她没有丝毫停顿,就像是她的拳击教练指导她的那样,肩膀稍稍后撤,转动腰部,手臂从下而上发力,一锤子就狠狠的敲在了侦探先生的手上,这一下,不但打得对方手骨碎裂,就连医生都感到了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 侦探嚎叫着,医生在剧痛之余居然还能机敏的做出判断,立即下蹲,缩起身体,用自己可观的体重延迟了侦探的行动,侦探踉跄了一步,他终究是上过战场的人,疼痛并不能让他立即失去反抗能力,反而会激起他的凶性。他毫不犹豫的将手伸进自己的口袋,拔出了短枪,对着南丁格尔女士的胸膛连续扣下扳机。 “你以为只有你上过战场吗?”南丁格尔女士大喊道,一边猛地低下头,她的判断是正确的,子弹从她的头顶呼啸而过,刮走了她的头巾,人们顿时闻到了一股难闻的焦糊味,那是被烧焦了的几缕发丝所散发出来的气味。 她的话音还未落地,第二锤甚至比第二颗子弹还要来得快,她一下子就击中了侦探先生的下巴,可以将一整根铁条都敲弯过去的驱魔木锤确实显现了它超乎平常的威力——趴伏在地上的医生,一歪头就看到空气中飞过了几道鲜艳的血痕,还有如同花生米般爆裂出来的牙齿,他瞠目结舌看着南丁格尔女士,犹如一头凶猛的母狮般挥舞着木锤继续进攻,不断的进攻,那柄从材质到色泽都像是木锤的武器简直比钢铁做的撬棍还要可怕。 他距离侦探先生着实太近了一些,他都能听到皮肉被打到凹陷下去时的吭吭声,骨头断裂的噼啪声,可怜的侦探先生,因为第一下就打碎了下巴,他连发出的嚎叫声都是含含糊糊的,不知道在喊些什么——他的手枪早就被打落在地上,他举起双手抵挡,于事无补,南丁格尔女士乘胜追击,连续几锤子敲在了他的双腿上,大腿,膝盖或者是小腿,她没注意,反正她身材矮小,侦探先生要比她高大的多,打下半身要比打下巴和手轻松多了——现在看起来,身材小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身材高大也未必不是一件坏事。 梅森先生喊叫着,他在指挥管家和仆人抓住这个胆敢破坏仪式的蠢女人,但南丁格尔女士只是叉着腰叫了一个陌生的名字,他们不知道这是谁,但仿佛就在瞬息之间,飞来了一群大渡鸦,他们双翼展开之后,几乎有人类的手臂那么长,羽毛又黑又亮,鸟喙又尖又硬,一落下就开始猛烈地攻击梅森先生和他的仆从们,就连梅森的客人们——除了南丁格尔女士之外——也几乎难逃它们的骚扰。 人类对于狗儿的牙齿,鸟类的喙,昆虫的毒刺天生就有这难以控制的恐惧感。何况梅森先生的仆人都是他在重新掌权之后招募来的。对他根本没有什么忠心可言,只是靠着钱来收买他们俯首帖耳——他们当然不可能为梅森先生奉献出自己的生命和健康,一时间,场面一发不可收拾,到处都是飞扬的羽毛,下流的粗话,诅咒以及气急败坏的各种叫声。 而就在这一片混乱中,南丁格尔女士不退反进,她弯着腰,提着裙摆,飞快的小步跑向了梅森先生。梅森先生看见她正向自己跑来,立即从轮椅上跳了起来,以一种就连常人也难以达到的矫健步伐向外跑去——看来,他的身体状况并不像他所说的那样糟糕,但长时间待在轮椅上,也难以让他如同一个健康人那样肌肉结实,反应敏捷,何况他已经是个老人了。南丁格尔女士从后面追了上来,她可能犹豫了那么几秒钟,但随即就提起锤子,一锤打得他翻着白眼,彻底地昏死过去。 整个过程叙述起来或许有点长,但在现实中可能就只有一分钟或者两分钟。谁也没想到,南丁格尔女士这么一个至少应当高贵典雅的贵族女性,会突然如同一头暴怒的母狮子那样,瞬间就打倒了两个男人,即便梅森先生已经是强弩之末,但侦探先生可以说是他们当中最为强壮有力的那一个。 南丁格尔女士的目标也很明确,她先是击倒了这些人当中意志最为坚定,性格最为卑劣,手段也是最为残忍的侦探,而后丢下其他人直奔罪魁祸首。 “梅森先生!”梅森先生被击倒后,被乌鸦啄咬的那些人终于窥见了一丝空隙,管家连忙高声召唤了几个仆人,向梅森先生这里奔了过来,但南丁格尔女士单膝跪在梅森先生身边,一只膝盖压在他的脊背上,手里提着锤子,“您是疯了吗?”管家惊恐的叫道,“他是您的叔叔!您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情?!” “我做了什么?哦,你是说,我救了别人的命,还有我自己的良知吗?”南丁格尔女士略微有些喘息,但利维交给她的这柄木锤还真是好用。它轻得就像是根芦苇,打起来呢,却像是一根撬棍,她将手放在了梅森先生的脖颈上,管家立刻就不敢动了。谁知道这个疯女人会做出什么来,她很有可能抄起锤子一锤砸断梅森先生那根可怜的小脖颈。 “如果你有什么疑问或是困惑,”管家强忍着怒气说的,“您大可以和梅森先生坐下来,好好谈谈,而不是,而不是采用这种粗鲁的手段——用锤子揍他。” 南丁格尔女士发出了一声嗤笑:“先生,我是个女人,但不是个傻子, 老天,你的主人都在逼迫我们杀人了,你还在乎他究竟挨的是锤子还是鞭子,”她又看向那些仆人,“我不知道梅森向你们许诺了些什么。但先生们,迷途知返,现在还没人丧命,你们所遭遇到的最糟糕的事情,也只不过被开除,你们依然可以找得到工作,或许不是那么令人满意,但总要比上绞刑架强。” “我们什么也没干。”一个男仆说。 “这不是你有没有干什么就能够解决的问题。”南丁格尔女士一向很讨厌用身份和阶级来压迫他人,但此时她也不得不摆出事实,“我们在这里杀了人。没错,我们是凶手,你们只是帮凶或者是知情者,但你们应该知道,无论保守得多么紧密的秘事,总有一天都要大白于天下。你们好好想想,如果有人愿意为了乔慕利家族的这三个无辜的受害者伸冤,追查到了我们,在法庭上,你觉得法官是愿意相信我们,还是愿意相信你们? 我或许不会那样做,但我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够像我这样,拒绝犯罪,或是愿意承受随之而来的,应得的惩罚。 仆人们连通犯罪团伙,趁着主人不防备,里应外合,杀死住宅中的人,然后劫掠走所有的财物,这也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法官可能看也不看,听也不听,立刻就判定你们有罪,你们确定要这么做?无论梅森先生之前答应了你们什么,我现在都可以告诉你们,这些承诺都是不可能被兑现的——只要你们被卷入罪案之中——除非你们愿意孤注一掷,用自己的性命来换钱,”她略微放缓了语气继续说道,“但现在就不同了,事情还没有演变出最恶劣的后果,你们或许会被开除,但那又怎么样?如果你们需要推荐信,我可以给你们写,或者委托别人给你们找一份稳定可靠的新工作。” “你不担心我们将这件事情说出去。” “这桩案件可能很快就要大白于天下了,”南丁格尔女士坚定地说:“何况我相信你们会比我更希望忘记这件事情。” 不得不说,南丁格尔女士的话,很有几分道理。仆人们,尤其是那些良心未泯,只是被吸血鬼的传闻吓到的仆人们已经露出了犹豫之色。他们已经从之前的谈话中猜到了——原来乔慕利家族的小姐,梅森先生的夫人,以及他们的三个孩子并不是吸血鬼。而是生了病,或者是遭到了旁人无法看出的伤害。而梅森先生想要借着这个机会,迫使他的客人们动手杀死他们。虽然他们不明白梅森先生为什么要多此一举,但南丁格尔女士说的很对,在这种只涉及钱财的重大案件中,只要被涉及到的有绅士和这个阶级之外的人,法官就立刻会将怀疑的目光转向仆人,工人或者农民,这是根深蒂固的偏见,也是这个社会的糟粕之一。 但在这种理念被掀翻和革新之前,谁也不想尝试其中的厉害。 管家却在这个时候叹了口气,抽出了口袋里的手枪,对准了南丁格尔女士,“很抱歉,女士,”他神色麻木地说道,“如果您能早来一年就好了,但现在已经不可能了。我的主人梅森先生和他的妻子共同育育三个子女。现在你们看到了,这里有三个‘吸血鬼’,他的妻子和他的两个孩子。那么他最小的那个儿子呢?” 南丁格尔女士的脸沉了下去。 “他被梅森先生杀死了,”管家平铺直叙的说道,“所以您说的很对,很好,但太晚了,我们已经成为了他的帮凶和包庇犯。”他转身看向仆人,“你们也别痴心妄想了。虽然我知道你们之中的大多数对此毫不知情,但你们觉得法官老爷会听信你们的证词吗?甚至于梅森先生完全可以说是你们杀死了他的儿子。法官和陪审团都会信的。毕竟在此之前,我也没有想到,一个丈夫能够如此残酷的对付待他的妻子,一个父亲竟然能够如此残酷的对待他的孩子,”他又转过头来面对南丁格尔女士。 “所以,请您放下手中的木锤,站起来,离开梅森先生,然后走到那……”他几乎都说不出那三个字,“那些人的面前,然后给他们一刀,或许是会有那么一天,有人听见了幽魂的申诉,发誓要将所有的罪犯缉拿到案。但在事情已经无法挽回的时候,我们也只能让它发作的更晚一些。 谁知道呢?这或许是十年之后,也可能是五十年之后,到时候我们都已经寿终正寝,安然地升上天堂,或者是坠入地狱,这岂不是比你给出的出路更好吗?” 南丁格尔女士陷入了沉默,但她也没有按照管家的话去做,管家顿时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他不可能真的就此杀死南丁格尔女士,除非穷途末路——何况在这段时间里,他也对这位女士有了一些了解,她死在这里伦敦的那些大人物绝对不会置之不理,而且他也只是一个管家…… 最好的处理方式还是让她卷入这桩可怕的罪行。 他望向另外几位客人,发现他们已经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处,一处是律师和神父,他们的身边是还在呻吟但已经满怀着怨恨盯着他们的侦探先生以及男芭蕾舞演员,他们四个明显都是站在梅森先生那一边的,为了钱,他们可以不择手段,而且梅森先生已经给他们找好了一个最漂亮的借口。 再看另一边,医生,作家,加上南丁格尔女士,他们也只有三个人,而且南丁格尔女士被管家控制着,管家还带了枪,另外几人手中也只有银餐刀改造而来的匕首罢了。管家正想要催促,却听见了一阵羽翼击破空气的拍打声。 他以为乌鸦又来捣乱了,在他循声看去的时候,却只看到两个人正慢慢的走进这里。 第408章 吸血鬼(12) 突然出现的两个人,对于这里的大部分人来说,简直就是莫名其妙。其中一个他们都认得——南丁格尔女士身边的小女仆,她娇小可爱的身姿和超乎寻常的俏丽容颜,可不单只是引来了男仆们的垂涎,只是有遗产这个巨大而甜美的诱饵在前,这里的客人们难以升起太多的旖念,一个小女仆而已,只要有了钱,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将她搞到手。 但另一张面孔对他们来说完全陌生,从着装上来看,他很像是那些在伦敦街道上拄着拐杖,昂着头,端着一张严肃的面孔,大步行走的老绅士,哪怕用律师那双习惯于估量的眼睛去看,他的帽子、大衣、马甲、衬衫、精巧的别针,华丽的挂表,精美的手杖也没什么可挑剔的地方,这些东西无一不说明他是一个养尊处优,家资丰厚的老先生,叫人觉得奇怪的是,他居然带着一副圆形的黑水晶墨镜。 眼镜是一种非常奇特的东西。它在人类中有需求,但需求它的人类多数都是能够阅读和写字的。而从中世纪直至今日,能够阅读和写字的人仍旧属于整个阶级的中上阶层,更不用说,有眼镜这个需要的人几乎都需要和爱好经年累月地沉溺于堆积如山的文件之中,这些人要么是修士,要么是律师,要么就是学者。 所以,虽然眼镜到了今天,大概已经有近五百年的历史,但有颜色的镜片,确实最近才出现的。这也应该是因为伴随着科学与技术的大发展,人们终于懂得如何将颜料掺入玻璃中制造出透明带有颜色的镜片来。不过,也只有一些会追求时髦的年轻人会戴着这种墨镜,毕竟英国是一个大多数地方,大多数时间都处在阴天与雨天的国家,偶尔的晴天来临时,人们只会急匆匆的跑出去迎接阳光带来的温暖与光明,根本不会想要去遮挡它——绅士们连伞都不用,因为雨水和雪都算是上帝的恩赐,何况是阳光——一位老绅士戴着这么一副墨镜,是有点哗众取宠的嫌疑。 还有的就是他居然蓄着在英国人身上很难看到的法兰西式的分叉胡须,这种胡须你可以把它为理解为一个连鬓的络腮胡,但下巴上的胡须被蓄留得很长,然后通过发胶或者是其他手段,将其分作两股。有时候善于打扮自己的绅士们,还会将这两股胡须编成小辫子。 这位老绅士的高顶礼帽帽檐比其他人的更宽大,在脸上投下了深重的阴影,他的胡子倒是雪白光亮,在阴影中显得格外突出,“您是谁?”律师下意识地喊道,但没有人回答他的话。 虽然这里依然晴空高照,阳光璀璨,但随着他们两人的到来,一阵难以言喻的阴影刹那间便笼罩在每个人的心头,这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压力,其效果和利维在小巷子里发出的吼声差不多,猎食者用来震慑猎物的小小手段罢了。 南丁格尔女士虽然也感到了一阵窒息,却没有忘记膝盖下的梅森先生——这家伙倒是因为冰冷的刺痛醒了过来,在看到来人之后(应该不是看到了利维)他仿佛忘记了疼痛,与这个屈辱的姿态,扭曲的面孔上露出了一个狞笑。“你们,”他从牙齿间蹦出血沫,恶毒地嘶嘶道:“你们……完了,一个也别想逃过……” 南丁格尔女士面无表情地挪动了一下身体,将身体的大部分重量放在了梅森先生身上,他的肺部顿时就瘪了下去,呼吸都困难,别说大放厥词了——再来这么几下他大概就得翻白眼。 老善士瞧了他一眼,不甚赞同的摇了摇头,他听到了半恶魔毫不留情的吃笑声,“那时候他不是这个样子,我发誓。” “嗯嗯,”利维敷衍的回答说:“人类嘛,总是很多变的。我知道,我知道。” 他用三根手指按住嘴唇,褐色的眼睛掠过全场:“您来还是我来?” “你来吧。年轻人,”老绅士疲惫的回答说,“我老啦,不太适合剧烈运动。”他的年纪可能真的要比利维大一点,考虑他从三百年前就开始布局。那么他至少在世间已经存活了四百年或者五百年。 他朝管家比了一下:“这个留下。” “别忘了我的酬劳。”利维叮嘱一句,倒也没有很在意。毕竟这个老家伙虽然活的时间比较长,但无论力量还是背景都无法与利维相比,恶魔们固然对自己的子嗣没有丝毫称得上正面的感情,但子嗣也是祂们的私产,一个大恶魔伤害或是吞噬了祂们的子女,祂或许能拿出让瓦拉克满意的价钱——这个吸血鬼呢,他为了之前的谋划,早就穷得叮当响(要不然他怎么会选中梅森这个蠢蛋!)——他可开罪不起利维和他的恶魔血亲。 梅森先生为自己的妻子和儿女们挑选的葬身之处是一块平坦而又荒凉的高地。这里距离新城的钟楼恰好就是对角线上的两个点,又有圣玛丽大教堂和乔慕利家族的老宅遮挡,保证没人能够看到这里发生的一切,他已经打点过了圣玛丽大教堂的教士叫他们不要出来多管闲事,他们也不会出来,毕竟乔慕利家族人很难解释这种奇特的病症,他们就是来了,也不可能站在乔维家族人这一边。 现在这些安排全都方便了半恶魔,他冲进人群,犹如野兽冲进羊群,半恶魔对暴力的渴望与喜好在这一瞬间达到了顶峰,那些巷子里的年轻暴徒们遭受到的与之相比只能说是开胃菜——医生和作家他们倒是非常敏锐,利维这里才开始,他们就立即跪了下来,双膝着地,双手按着脑袋,做出无比服从的姿态,律师的反应要慢一些,但也马上学着他们这么做。倒是神父还想负隅顽抗,他或许以为利维也只是一个吸血鬼,或者是普通的精怪。他拿出了他的十字架,一柄小小的十字弩,装在十字弩上的宽头箭矢亮闪闪的,中间有沟槽,浸过对精怪和恶魔魔来说犹如硫酸般的圣水——他受的伤也是这些人当中最重的。如果不是还要留着这些人做证人,利维有可能会直接拧断他的脖子,想必地狱里的恶魔们会欢欣鼓舞的跑来迎接他——再怎么堕落,也是个神父呢,现在英国大陆上的神父可不多。 至于侦探和男芭蕾舞演员,他们就不必多说了,他们一早就被所谓的吸血鬼和南丁格尔女士打了个半死,还能苟延残喘是因为梅森先生这里有早已预备下来的圣水——利维在侦探面前停了下来。侦探先生早已将他的枪拿了回来,压在手下,他的手骨痊愈,恐怕还要段时间,但仿佛有了枪就能给他一些保证似的。 直到那个小女仆踮着脚尖,提着裙摆,笑吟吟地俯身看过来,“你打算用这个对我做什么吗?” 侦探轻蔑又愤恨地呸了一声,“我就知道女人全是女巫。” 利维对他举了个大拇指,提起一只脚,在他的脸上盖了个深刻的脚印——深刻的意思是,侦探先生刚长出来的牙齿连带着其他的同伴一起嵌入了脆弱的牙槽骨,或是上颚,他的鼻子不复存在,头盖骨多了一个可以当做酒盅的小凹陷…… 他干完这些活儿,没有回到老绅士的身边,而是回到他的主人,也就是南丁格尔女士的面前,才做出一副惊讶的神色。 他看了看管家先生,然后又看了看与他僵持着的南丁格尔女士:“战果显赫啊。” “可能无法与你相比,”南丁格尔女士骄傲地说,“但他们对我的了解实在是太太太少了。他们或许只知道我是弗洛伦斯.南丁格尔,是女王陛下的密友,是一个慈善家,以及一个不顾身份和体面,跑到战场上去做护士的疯女人。 但他们可不知道,我可从来不是什么提灯女神,活见鬼!那是报纸记者杜撰出来的东西。事实上,在战场上,医院里,他们都叫我提锤女士。” “提锤?”老绅士有点迷惑的问道,“我可以知道你如何能够拥有这么一个绰号吗?” “啊,说给您听,也无所谓。”南丁格尔女士轻快地答道,“我才到战场上的时候,那些医生们对我们非常排斥,他们不但不允许我们去照看伤员,还将他们储存药物和医护用品的柜子全都锁了起来,不允许我们使用。所以我就提了一把锤子,敲开了柜子上的锁,然后把那些东西都拿出来,分给了我的护士们。 所以从那天起,他们都叫我提锤女士。” 老绅士恍然大悟,他发出了一声充满遗憾的叹息。“你看看,你看看,”他生气地对梅森先生嚷嚷:“我早就说过,让你随便找几个身负罪孽,对钱财有着极其强烈的渴望,做事情也不那么讲究的傻瓜就行,好吧,实在不行,有点小聪明的也能将就,你偏要找到一个富有盛名,而你却根本不知底细的家伙。 好啦,现在所有的事情都被你弄砸了,我也不得不做出新的安排,梅森,你给我找了不少麻烦。” 第409章 吸血鬼(13) 梅森先生目眦欲裂,他瞪着这位分叉胡子的老绅士,也就是那位被利维强行叫出来的卓库勒先生,又瞪着管家,“他是你的人!” “到这时候,你还在关心这个。”卓库勒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顿顿手杖,不再理会梅森,毕竟对于吸血鬼这类精怪来说,人类根本就是他们的食物和工具。即便他们偶尔会和某个意外讨得了他们欢心的人成为所谓的朋友。这个朋友的保质期长短,也要看后者的运气, 他向管家微微颔首,管家就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他不知从哪里抽出来一块很大的斗篷,将梅森先生劈头盖脸的蒙了起来,像是对待一个克里欧佩特拉(埃及艳后)那样将他裹在大斗篷里,然后扛上肩膀。 “这里的人怎么办?”南丁格尔女士问道。 “我们先回老宅吧,”卓库勒先生仿佛不堪重负般的说道,“这样的阳光实在让我感到很不舒服。”他手按着胸膛,“我感觉我都快要从里到外的烧起来了。”这个烧起来可能不是一种比喻,是而是带有物理性质的一种现象。 南丁格尔女士只觉得臂弯一动,利维已经挽住了她的胳膊:“来吧。这样的天气确实不适合一位老人家直挺挺的在外面站那么久。” 梅森先生当然不可能带着所有的仆人来观摩他是怎么利用别人杀死自己的妻子和儿女的,他带去的只有几个最强壮的男仆,管家回到老宅,马上就召集了其他的仆人们。而后他从手边摸出一个铃铛,在手里摇了摇,仆人们的眼神立刻就从清醒慢慢转向了迷惑,最后是温顺与茫然。“男仆跟我来。”管家说,他命令女仆们去工作——遵从客人的所有命令,带着男仆走出了老宅,看来是要让他们把那些客人,还有他们的同僚给搬回来。 门厅里现在只有利维,南丁格尔女士和卓库勒先生。 灰侦探 第123节 利维推推南丁格尔女士,南丁格尔女士却显露出了前所未有的决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她凶狠地支起手肘:“我要知道真相,伦蒂尼恩先生,我应当知道真相,我询问过你以前的雇主,你对他们可是很慷慨的,无论什么都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怎么到了这里,我就得乖乖的待在房间里等到所有的事情都尘埃落定呢?” “让她留下吧。”卓库勒意外的插话道,南丁格尔女士要知晓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或许也并不是什么坏事。“我虽然是个吸血鬼,但我可以说我并没有残害过这里的任何一个人。甚至事情的开端都来自于一个善意的想法。” 利维看看他们,耸了耸肩,他倒不是被他们说服了,而是南丁格尔女士巧妙的踩在了每一根底线上。 首先,她不是没有碰触过另一个世界的普通人。她在战场上看到过食尸鬼,在医院里遇到过幽魂,她甚至面对面的遭到过精怪致命的威胁,她还雇佣了利维这么一个半恶魔做护卫和仆人;再则,若是他们要尊重世俗的法则与伦理,该死的,她居然是这座老宅里唯一一个可以行使主人权利的人。 因为梅森先生还活着,他的继承者们还不算数,而这里唯一与他有血脉关系的人,就只剩下了南丁格尔女士——别说他还有妻子和儿女,那三位比梅森先生还要不能自理,他们能保持现有的状态已经是上上大吉。 南丁格尔女士还真是仅有的,可以代替梅森先生发号施令的人。 以及这桩事情还直接牵涉到了乔慕利家族,乔慕利家族在惠特比的分支几乎凋零殆尽。那伦敦的主支却还能算人丁旺盛,他们现在仿佛避世绝俗,东山高卧了,但谁也说不好什么时候他们就会被人想起来,引入政场,宫廷,站在女王陛下面前。 如果他们这家族内部埋藏有可怕的隐患。南丁格尔女士这次无论是无意还是有意的欺瞒,都可以算是叛国罪。何况女王陛下也给了堪称强有力的支持,即便站在朋友的立场上,她都不可能背叛女王。 最后只能说,她是个女性,但偏偏在恶魔与精怪之中,性别与实力无关,如食尸鬼这样的族群,雌性还要强于雄性呢。 “好吧,”半恶魔举起双手表示投降,“我们去哪儿谈?” “先等等吧。”南丁格尔女士说,“我知道你有药,你可以将这份这笔钱先记在我的账上,”她担忧的望了门外,那里正传来一阵细微的嘈杂声。看来那些人都已经被搬回来了,“你能救他们吗?” “这我可不太好说,”利维诚实的回答说,“我只能说我可以设法让他们好受一点。” 但要说到痊愈与否——如果能痊愈,乔慕利家族不会走投无路到与卓库勒先生达成交易,“足够了,”南丁格尔女士叹息了一声,放下肩膀:“愿上帝保佑这些无辜的人。” 梅森夫人以及其子女被放在了曾被梅森先生占据的主人卧室里,南丁格尔女士要求病人居室的房间必须干净,大,通风要好,设施齐备,这样的房间在老宅里固然有很多处,但能够同时容得下母子三人的,也就主人卧室里的那张大床,忙碌的仆人们因为受到了吸血鬼的操纵与迷惑,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是在服侍怎样的三个人,他们在床上铺上了干净厚实,洁白如雪的棉布,将三个人放上去之后,从他们皮肤,或者说从层层叠叠的疤痕里渗出的体液和血,就将棉布染成了半透明的红褐色色。 之前梅森先生把他们放在阳光下折磨了很久,在发硬的瘢疤下,新的水疱正在形成,这种剧烈的瘙痒就像是无数只小虫在他们的伤口里爬来爬去,如果他们还有力气,甚至会将自己抓挠得鲜血淋漓,皮开肉绽,幸好他们如今只能喘息。 南丁格尔女士走上前,面色忧虑,她将手指轻轻的放在微信夫人的手上,不知道她是否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触碰。“如果想要叫喊的话,就叫出来吧。”她可以感觉到对方正在努力压抑着自己的声音,梅森夫人应当听见了她的话,向她投来了一个感激的眼神,但她依然努力咬紧了所剩无几的牙齿,坚持不让自己呻吟放肆的溢出口唇。 另外两个孩子也是一样,南丁格尔女士立即想到了,他们是在顾及彼此,他们担心自己呻吟的声音大了,或是惨叫起来。他们的母亲,她的孩子都会为之感到痛苦,南丁格尔即便已经见过了许多的绝望和悲哀,但还是不由得为之动容,她看向利维,希望他能有办法。 半恶魔当然有很多方法,要让他们痊愈,可能要让真正的天使来亲吻——这当然不可能,不说他们原先就背负着人类的原罪,听梅森先生的控诉,他们是吃过血的,”——利末记中说,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吃甚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 虽然也有人说,这不是诫令,而是劝告,但对于天使这种只要一闪念就会堕落的纯洁圣物来说,这一点小小的罪恶就足以叫人堕落了,即便是个真正的圣人,祂们也未必愿意去吻,何况是这么一个罪人。 但若只是减轻痛苦,恶魔的手段就多了——等等——“您的箱子里就有啊。”半恶魔兴致勃勃地叫道。 南丁格尔女士卡了一下,突然想起她药箱里确实有药,约翰.斯诺医生非常擅长使用乙醚,它可以有效地减轻外科手术中的病人或是产妇分娩中的痛苦。 这次她也带来了一瓶,以防万一,“但我没有带工具,”她带着乙醚只是为了不时之需,没想到真的会用到它。不过这也不算什么问题,乙醚麻醉所需要的工具非常简单,即便没有专业工具,用其它东西也完全可以代替。这不,南丁格尔女士在主人卧室里走了两步左右,打量了一番,就马上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东西,那是一个灯罩,真丝的材质,制作得非常精美,不过南丁格尔女士更看重的是它的大小和重量,她把它拿了下来,快步走回床边,在梅森夫人口鼻处试了试大小,将大的这一端罩在他的下半张脸上“可能不是那么标准,但还能用,”她咕哝到,“从我的药箱里拿一块纱布来,”她对利维喊道:“把它打湿。” 利维欣然从命。从药箱里找出了一块纱布,并且将它打湿,南丁格尔女士接过,欣慰地发现半恶魔做得居然不比在她身边跟了很长时间的护士差,打湿但不是湿漉漉滴水的纱布蒙上灯罩较小的那一端,然后往上滴上乙醚,只需要几滴,不能多,多的话,是有可能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甚至死亡,等乙醚逐渐挥发,往下沉降——夫人的眼睛睁大了,她被囚禁了一段时间,惠特比这个地方也较为偏僻。在伦敦所流行的乙醚麻醉术可能还没传到这个地方,但她的感受是立竿见影的,痛苦正如潮水一般的褪去,她情不自禁的加深了呼吸,想要将这些宝贵的气息完全吸到肺里。 但几秒钟后,她突然挣动起来,身上的疮疤裂开,流出了血,南丁格尔女士连忙按住了她,不过她也马上懂得了梅森夫人意思,“我们马上为你的两个孩子实行手术,别担心,他们会好的,和你一样。” 灯罩有两个,剩下的一个被拿来覆盖在那个较大的男孩脸上,南丁格尔女士用羊皮纸做了一个小圆筒,用在女孩身上,接下来如法炮制,两个孩子终于得以从他们父亲所赐予的痛苦中摆脱出来,梅森夫人居然一直坚持到身边的呼吸声变得均匀,安然,才终于放弃了坚持,陷入了沉睡。 “这就是母亲。”卓库勒先生感叹般地说道,南丁格尔女士站起身来,将灯罩放回原处:“之后可能还要来几次。” 利维拿出了一瓶圣水,装在只有指头大小的玻璃瓶里,近似于纯金色的圣水——吸血鬼的视线几乎无法离开,他可能吞咽了好几次,半恶魔却像是没看到似的,往一旁的水瓶里滴了两滴,进行稀释然后交给南丁格尔女士,“每五分钟给他们各自喂一勺。”乙醚不是完全安全的,它有副作用,在用量少的情况下,一个普通病人接受了乙醚麻醉,在醒来后可能会咳嗽,呕吐,这些都是病人愿意,也可以承担得起的副作用。但对于床上的这三个人来说,任何一点震动都会导致他们痛楚异常,更不用说是咳嗽和呕吐这种几乎会引动整个上半身肌肉痉挛的行为了。 “他们不是吸血鬼,对吧?”南丁格尔女士问道。 “对,”卓库勒回答说,“他们只是生了病。” 第410章 吸血鬼(14) “我可以先提一个问题吗?”南丁格尔女士问道,卓库勒老先生有些不太适应地看了这个人类女人,说句实话。南丁格尔女士属于那种其貌不扬的人。我们之前也说过,她看上去面相很凶,眉毛高挑,眼睛有点倒三角,鼻尖太窄,很难想象在这么一张刻薄的面孔下,竟然有着一颗大爱无私的心脏。 不过当她端正面孔,直起身体,双手放在膝盖上,语调沉稳的提出问题时,就连将军或者是勋贵,也不得不正视这个女性,卓库勒老先生斟酌了一番后,点头表示她可以询问。 “我想问的是,在梅森意图杀死他的妻子,子女侵吞乔慕利家族的整件事情中,你有没有插手,或者说暗示,引诱,协助,您是否也是帮凶之一?” “这可让我有点难以回答。”卓库勒说,“我只能说整件事情几乎都是命运的安排。我从未诱导人去触犯我盟友的利益,但我也不得不承认,在我发现事态已经无可挽回时,我确实做了一些措施,试图挽回一些我的投资,免得它们全都打了水漂。这是人之常情。虽然我是一个吸血鬼,但我的投资只会比人类更多,更长久,也更难以舍弃。” “抱歉,我问这个问题,并不是要追究您的责任,这不是我的权责范围。我只是想知道,接下来某个人的叙述我可以相信几分。” 卓库勒先生笑了,“确实如此。女士,正所谓这一张案件中,如果你找不到凶手,那么你就可以去找那个在这场案件中得利的人,毕竟每个人做事都有他的原因嘛,对吧?” 他咳了两声,“那么我就从头说了,”他转而看了一眼利维,他们都是长命种——和人类说一些事情,尤其是涉及到时间,那种跨越了几个世纪的故事,就很难以取信于这些短命种。就算他们知道面前是一个吸血鬼,或者是半恶魔,他们也会觉得整件事情似乎与自己没什么关系,也不怎么可信。 就像是他们的童话故事,或者是神话传说,这些文字作品经常会在开头用到一句我们都很熟悉的话——在很久、很久、很久以前:“我也要这么说,因为我的年龄可能已经跨越了五个世纪。我曾经亲眼目睹了吸血鬼的卑微,崛起,顶峰以及之后不可避免的衰落。 至顶峰的那段,我就不说了,你们也知道,在那个时期,欧洲以及这座大岛上瘟疫横行,战争频繁,民不聊生,到处都是饥饿与死亡,但我们有着充足的食物,以及伴随着食物而来的财富,我们握着财富,向人类交易到了权利。在两三个世纪之前,我们甚至可以贵族的身份在地面上行走。我们拥有庄园,宅邸,城堡,我们在人群中尽情的挑选猎物,以及需要转化的族人。 但融入人类也有坏处,人类的寿命虽然短暂,但他们创造的文明又是多么的繁华绚丽。那时候我们的不少族人都不由自主的被吸引,他们不再甘愿如同野生的精怪那般生活,而且要成为一个人类——你觉得他们会成功吗?” 南丁格尔女士沉吟着,思索了一会儿:“我不知道,但站在人类的立场来说,他们大概无法接受你们所具有的这种不同。事实上他们厌恶一切与他们不同的东西,无论它是好的还是坏的,是容易的还是艰难的,又或是光明的还是黑暗的。面对强者,他们会畏惧,面对弱者,他们会生出无限的恶意——吸血鬼,除非有什么又让他们惧怕又让他们渴望的——但又无法得到的东西,才有可能在人类生活社会中生存下来。 但在我的记忆中,宫廷和乡间都没有你们的踪影。看来你们的计划是失败了。” “失败了,而且结局非常惨烈。人类最初接受我们是因为我们是精怪,不会被人类的疾病所侵袭。那时候黑死病可以在一夜之间侵占一整个村庄,乃至一整个城市,城市中或许有幸存者,尸体也不可能被堆在那里,任由其腐败和侵蚀土地、流水,一开始的时候,人类用的是他们之中的穷人和罪犯。但很快,这些穷人和罪犯也因为染上了疾病而死去了。他们试图向具有着智慧的我们求救。于是我们戴上面具穿上斗篷,来到了城市里。那时候你们称我们为鸟嘴医生。” “啊,”南丁格尔女士情不自禁的发出了一声惊叫声。“那时候竟然是你们!” “我们与人类一半一半吧,也有一些具备着勇气,魄力以及专业知识的人类,愿意为了他们的理想献身,不过他们打扮成那个样子,是为了自身的安全,而我们装扮成那个样子,是为了掩饰我们有异于人类的容貌,”卓库勒先生摘下了脸上的墨镜,除下了帽子,难怪他会打扮的这样稀奇古怪,格格不入,利维也曾说过,吸血鬼实际上就是一种精怪,它并不是什么遭受诅咒的人类,它的存在时间,甚至比基督教会还要长,属于大不列颠岛典型的本土生物。 他一摘下帽子,连同里面的假发,南丁格尔女士才发现他的脑袋寸草不生,光溜溜的,然后就是拱起的眉骨,深凹的眼睛——这种凸起和凹陷都不像是个人类所能有的,因为没哪个人类会有着屋檐般的眉骨和一双瞳孔只有针孔大的眼睛,以及一个看上去像是新月的鼻子,它就像是一只老鹰的喙,弯曲的程度差点就能让鼻尖碰到嘴唇。 胡须倒是真的,但在卓库勒张开嘴后可以看到口腔上下有着两组尖锐无比的獠牙,他还敲了敲牙齿,告诉南丁格尔女士说,这是中空的,和毒蛇一样。“我们能够通过这种牙齿向人类体内注入防凝血的毒素和一些麻醉药——这是我们本身就有的东西,所以很难向你解释其组成成分,我们并不贪婪,一个健康的人可以承受我们在短时间内的少次吸血,在被吸血后,他们的伤口会很快痊愈,至少在他们醒来之前不会发觉,有时候我们也会以医生的身份行走于人世间——放血疗法,”他露出了一个狡猾的微笑,“您知道吧?” “这其中十之八九都是我们的人,不是吸血鬼,就是吸血鬼的仆人,”他继续道:“被放血的病人一般都不敢去关注手术过程和那些被抽取的血液,他们即便昏厥过去了也只会因为是身体虚弱。”他停顿了一下,说道,“我好像将话题拉远了一些是吗?抱歉,那么话说回来,我大约是在三百多年之前发现了一个可能解决我族群危机的办法,是怎样的危机?哈,这个我暂时没有办法告诉您,请您不要再追问下去了,对你不好,对我更不好。 总之,我需要一个人类代理人,让他在人世间为我做事。在一座城市里推波助澜。” “有关于吸血鬼?” 卓库勒笑了笑,“是的。” “你就不怕教会和驱魔人找上来?” “教会嘛。如果是在三个世纪之前,我们或许会感到恐慌害怕。但现在……”卓库勒深深的叹息了一声,“人类的威胁可要比吸血鬼大多了。至于驱魔人,我相信我们族群积累的财富,足以让他们回心转意,我们甚至不是恶魔,不是他们命中注定的敌人,我们是本土精怪,和他们之间并没有你死我活的要命关系。” “嗯,你选中了惠特比。” “一个尝试罢了,虽然也确实用掉了我很长时间积攒下来的一大部分人脉和财富。” “乔慕利的分支,也就是那个据说跟了库克船长去了新西兰,在那里发了一大笔财的家伙,是和你达成的交易吗?” “那个可怜的年轻人,他跟着库克船长去了新西兰。但与他所说的不同,他在新西兰并没有发到什么大财,至少不可能有重建整个惠特比的这种大财。他只是遇到了我,我救了他的命,而他也因为身上所背负的某些重任而答应与我交易。” “重任?” “对呀,非常沉重的责任,”卓库勒老先生端起红茶喝了一口,人们总以为吸血鬼只能吸血,他们不能和牛羊一样吃草也不能吃人类的食物。但如果是这样,他们很难伪装成一个人类,在人类社会中安稳的生活的——所有人类可以吃的东西,他们都可以吃。但对于他们而言,这些东西都是淡而无味,而且也无法被他们提取所需营养的,只有人的血液能够提供给他们必要的能量。 “你挖了乔慕利家族的棺材,”他对利维说道,“那么你也应该知道他们在一百多年前,近两百年的时候,就开始在棺木外,加上铁索、笼子和水泥匣子了吧。” “那是因为他们的家属突然出现了一种可怕的疾病。当然那时候他们不认为是种疾病,只以为他们受到了吸血鬼的转化,或者是遭到了诅咒,他们杀死了那些发病的族人,然后将他们用处理吸血鬼的方法埋葬。不过他们很快就发现了。这不是一种诅咒,也不是吸血鬼咬了他们。那是一种疾病,虽然这种疾病看上去太像是地狱的产物了,病人们不能接触阳光,一碰到阳光就会感到刺痛。他们的皮肤表面浮起水疱,水疱会很快破裂溃烂,然后形成厚厚的血痂,他们的眼睛也会随着罹病时间的增长而布满了血丝,看上去就是一颗红彤彤的眼珠子,他们的牙龈也会慢慢地萎缩,它们会往上提,”吸血鬼做了一个手势,“往下拉,暴露出牙齿的根部,所以他们的牙齿看起来又尖又长,这跟我们的獠牙完全不一样,只是人类无法分辨之后,然后最要命的来了,那就是他们因为疾病会本能的选择鲜血淋漓的生肉,他们不能吸血,但啃咬生肉的动作,和一头野兽或者是一个恶魔也没有什么区别。他们也曾秘密找过驱魔人,教士,炼金术士和任何有能力的女巫和巫师,但都没用。 最后他们只能确定这确实不是诅咒,那位被我救了的先生,他在听说我是个吸血鬼后也是不怒反喜,他渴望我能够找到那个暗中捉弄他们的吸血鬼,以长辈的身份要求他偃旗息鼓,放过这个可怜的家族。但我去看了,我也只能回答他,这并不是吸血鬼的杰作,这是一种疾病。” “所以从那之后,乔慕利家族终于可以正眼看待这些病人了,他们不是被恶魔附了体,或是一个将来的吸血鬼,但问题还存在,这时候他们的嫡系中,一个相当有为的年轻人居然获得了国王陛下的青眼。他在宫廷中任职,必须搬到伦敦。于是,当时的乔慕利家长就做出了一个非常大胆的决定,他决定将所有生病的族人全部留在老家惠特比,而带着健康的族人搬到伦敦去,这就是为什么或特比的家族会分为两支,而且与其他的分支不同,其他的分支顶多只能分到一些动产。 不动产,领地和老宅一向就是每个家族的基础,即便主支离开了惠特比去了伦敦,这里仍旧是属于他们的。但主支的表现像是将这里的一切舍弃给了分支。当然了,因为他们要分支承担起照看这些病人的任务。他们原先想法可能是,过了这一代病人全部死了,他们重新搬回来,或者是做其他处理,但顶顶糟糕的事情还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他们搬到伦敦后,一个族人的妻子,生下了一对孩子,双胞胎,而他们一碰到阳光就会尖声哭嚎,面孔潮红,晒的时间长了就会起红疹子,接着就是水疱脓肿——和我们今天看到的梅森夫人以及她的两个儿女完全一致。 接着,他们只能将这两个孩子送回了惠特比。” 第411章 吸血鬼(15) 卓库勒先生这么一说,南丁格尔女士就立即明白了。 诸位,在这个时代,新生儿中患有先天性疾病以及畸形的非常多,尤其是在底层民众中,无论是工人和农民,他们过早的结婚,过早的生儿育女,承担着最沉重的社会责任,同时又得不到良好的营养和睡眠,这样孱弱的身体,所生出的孩子几乎注定是不健康的。 对于这些“不好”的孩子,他们要么就抛入河流,要么就埋入田地,或是在晚上睡觉时“不小心”被母亲“压死”。即便是那些心肠柔软的父母,也顶多只会将孩子放在修道院的抽屉里,或者是台阶上,希望有善心的人愿意收养。当然这种情况是很少的,毕竟这几百年来也只有雨果所写的《巴黎圣母院》中有提到过,还是修士的副主教曾经收养了一个畸形儿,把他抚养长大,让他得到了一份敲钟人的工作。这可能在现实中有范例,修士和修女为了积累功德确实会收养那么一两个孩子,他们在长大后会在教堂中从事杂役的工作,也算是落得了一个好下场,但更多的修士和修女们将他们略微养大之后,就会卖给马戏团。 此时的马戏团可不像是我们现在的马戏团,有的是青春、漂亮、健康的男女演员,凭借着惊人的技巧与天赋获得观众们的褒奖。这时候的马戏团更像是一个畸形人展览馆,他们展出的是各种猛兽,怪物,还有畸形人——像是有两个头的人,连接在一起的双胞胎,长胡子的女人,长尾巴的男人,拥有两种性别特征的先生女士,或者是各种各样的病人——只要你生的病足够稀奇古怪,就可以被他们送上台去展览,得到人们一阵又一阵的惊呼。 但就像是在正常人的社会中,阶级等级泾渭分明,在畸形人中也是一样,他们会因为有着尊贵的出身和姓氏,拥有不同的结局。 南丁格尔女士知道有不少家族也曾频繁的生下畸形的孩子,像是早就被古希腊与古罗马的学者们分析和判定过的白化病(由近亲结婚而产生的),如果一个家族依然坚持在血亲中通婚,白化病人的比例就会越来越大。像这种家族通常会捐助于一座修道院,甚至自己建造一座不接待外客的疗养院,然后将这些可怜的孩子直接送到进去,他们一生可能就只有凝望着四角的天空,想象着外面的世界度过孤寂而又凄凉的一生,但至少他们不必去死,也能够衣食无忧,更不会被人拉到外面去装在笼子里展览。 而乔慕利家族似乎要更进一步,“他们的家长是怎么想的?” “这我也不是很清楚。”卓库勒先生谦逊的回答说,但我曾经从我的朋友,也就是之前乔慕利家族的分支的家长那里听说,“在两百年前,他的兄长和一个哲学家和炼金术师相识,后者和他说了有关于近亲结婚以及于遗传的事情,具体内容我也不是很了解。但他举了个例子,说,当一颗果树的果实总是不够健壮,完美的时候,就可以从其他的果树上沾来雄花的花粉可以为雌花授粉,授粉结出来的果子,或许还是会有不好的地方,但只要将这一行为进行累加,总有一天能结出又甜美又硕大的果实。” 南丁格尔女士抬起手来,按住了心口,她虽然已经经过了不少事情,但一想到她的表叔就曾经被视作了果树上的雄花,就不由得感到了一阵滑稽而又悲凉的怜悯之情。 那时候的他一定是神采奕奕,生机勃勃,并且充满了对未来的期望吧。对他来说,这只是一桩非常普通的婚事,新娘或许有些缺陷。但没关系,此时的婚姻就是这样,他和她结了婚,有了孩子,拿了钱就可以到伦敦去上下钻营,谋得权位,而后就可以肆无忌惮的过他快乐的“单身汉”生活。 但他没有想到的是,乔慕利家族一开始就没有打算把他放出去。毕竟在最初的几个月里,新娘的异样可以用她的怪癖来遮掩。但几年过去,她始终不敢见一片阳光,怎么会不让丈夫起疑心?而丈夫一旦深究其中的缘故,秘密就无从遮掩。 更别说他们还有孩子,孩子如果不是那种“完美的果实”,接触到阳光就会显露出病症——就和梅森所遭遇的那样……作为丈夫的男人肯定会被吓得半死,而后也会勃然大怒。 “我的表叔不是第一个人吧?” “不是第一个,说到这里,我也觉得奇怪,”卓库勒先生感叹,“我曾经和乔慕利的数位家长谈过此事,我认为这是一种即便在理论上可行,但在现实中会非常艰难的工作,且不说这个理论是真是假,需要多久才能实现?就说人吧,我虽然是吸血鬼,但我非常了解人性,人总是非常多变的。男性还好说,男人总是有着一种天性中的残酷与果断。但是女人呢,尤其在她生下孩子之后,她就会对他的丈夫生出恻隐之心,也有可能她的丈夫在发现事情不对后,就会对她甜言蜜语,百般诱骗,她可能成为他丈夫获得自由的一把钥匙,一个戳破家族骗局的决定性证人,还有他们的孩子,这件事就是活证据!乔慕利家族肯定不会允许这样可怕的秘密大白于天下,这会严重影响到他们孩子的前途与婚姻大事,就算是在婚事上,他们可以用嫁妆和聘礼来填补。 但在前程上呢?” 说这些的时候,他注视着南丁格尔女士,她了然地垂下眼睑,吸血鬼说的很对,譬如女王陛下,她尊贵的朋友——你会发现簇拥在君王身边的,总是一些完美无瑕的人物,哪怕是到了几百年后,人们已经不在将美貌视作一种上天的恩惠,是高洁品行的佐证,当权者的身边,依然很少会出现有“瑕疵”的人,说句尖刻的话,在选择面很大的时候,他何必要选中一个有问题的人来碍眼呢? 按照卓库勒先生的意思,倒不如将这些畸形的孩子全都送进修道院,或者是囚禁在祖宅中,不叫旁人与他们见面,但乔慕利们还是坚持,要让他们有婚姻和孩子。 “后来我想了想,”卓库勒老先生遗憾的说道,“虽然他们的这种坚持对我来说也不是没有好处——毕竟我的传说中还是需要一些演员的,但我也不能真让吸血鬼充满整个惠特比,毕竟它们必然会引起各种骚乱,教会和驱魔人只怕也没法继续袖手旁观,视若不见,但我想,乔慕利家族的人可能还是怀抱着那一丝渺茫的希望,他们还是不甘心。 他们也许会觉得自己并没有犯下多么大的罪孽。为什么会有这种事情降临在自己身上呢?他们怀抱着渴望,如果真的能够如那位哲学家所说,等到这些有病的血被健康的血所冲淡,他们就能拥有健康的后代的,乔慕利家族也能从这种难堪的境遇中摆脱——每个孩子的降生都是值得期待和欣喜的,而不是日夜担忧,唯恐生出又一个‘怪物’。 何况站在他们立场上,他们也没有犯罪,所有人都是愿者上钩,包括您的表叔,”他目视南丁格尔女士,表示礼貌的歉意,“任何事情都有风险。婚姻当然也是一样,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就应该知道生活中总有各种不顺,你不能坐在地上大哭,大叫,四肢乱蹬,就以为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了。” 利维突然笑了起来:“哦,那位梅森先生或许就是这么想的。” 第412章 吸血鬼(16) 说起这位梅森先生卓库勒先生就又要无语,“我只能说命运女神曾经投过给他一瞥,但这一瞥收回去的也太快了。应该说这个家伙又蠢又毒,又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迷信……” “一个吸血鬼在一个半恶魔面前说这种话,是不是有点过分了?”利维调侃道。 “您可别这么说,吸血鬼和半恶魔可不是迷信,我们都是真实存在的。”卓库勒一脸严肃地说道:“不过也难怪他这么想,你想想看吧,一个男人发现了他的妻子和子女都是怪物,而他这个怪物所在的家族还成功的囚禁了他,并且把他说成是一个疯子,他行动都带着铁链,被囚禁了整整十年,或许还要多,他终日苦闷,无处抒发,也看不到任何希望,也亏得他至少意志坚韧才能活到现在。 可就是有这么一天,犹如晴天霹雳,一直压在他身上的三座大山,也就是乔慕利小姐的父亲,还有两个兄长突然就消失了,一个被中风带走,两个被飓风带走。当他们尸体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简直可以说是欣喜若狂……” 灰侦探 第124节 “欣喜若狂?”利维打断了他。但乔慕利家族可不是没有人了,他一定有帮手,才能成功的接管过整个家族。 “整个家族?”卓库勒先生轻蔑地大笑了一声,“可别说笑话了,他连这个老宅都搞不定,如果没有我——但这不能怪我。”他承认说,“我曾经与乔慕利家族达成过协议,也为之投入了莫大的心力和钱财。 眼看我们就快要成功了,他们却不听我的建议,一意孤行,想要继续他们所谓的新果树计划不说,还莫名其妙地折损了家长和两个继承人——我和他们的契约是建立在分支上的,而不是建立在主支上的,主支或许有所耳闻,但等到他们派人过来,我难道还要跟这个新来的家伙重新来一次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吗? 不,先生,我老了,我的寿命也是有限的,也不想看着自己的心血白费。所以我就挑中了,不,也不算是挑中。”他垂头丧气的说道,“谁让只有这么一个可以主事的人了呢?梅森夫人和她的两个孩子根本走不出大宅,他是仅有一个可以重新捡拾起这份事业的人,我给了他一些帮助,但作为一个吸血鬼这份帮助真的不多。” “等等,你之前说你没有伤害过这里的任何一个人。那么原先的管家和仆人?”南丁格尔女士关切地问道。 “我给他们做了一点点记忆上的小改变,然后送到别处去了,你们不会认为我只有惠特比这么一个地方吧。”卓库勒老先生理直气壮的说道,“我可以给你们他们的姓名和地址,但你们最好别去惊扰他们,我给他们下的法术并不深,他们或许会再想起来,虽然想起来也无所谓。 他们毕竟只是一些小人物,即便管家有着十二万分的忠心,他也有自己的生活要过。他或许可以像乔慕利家族的主支告密和球员,但谁知道事情会变成什么样呢?或许他会被视为替罪羊或者是迁怒的对象。如果我给他安排的新工作算得上称心如意,他那颗复仇的心也会淡上很多。” “何况,”他一旦发现现况,也会和卓库勒先生一样沮丧透顶,“这个家族已经没有男性继承人了。没错,梅森先生和他的妻子有两个男孩,但一个男孩已经被梅森亲手杀死,而另一个男孩也不可能暴露在阳光下。” “你说那个孩子是被梅森杀死的?” “嗯,他不听我的劝阻,亲手杀了那个可怜的孩子。”卓库勒老先生第一次露出来了相当不屑而又不满的表情,“或许是因为他想要从敌人的尸体上获得自己早已丧失的尊严。就这样,他还挑中了一个最为孱弱,也是最为爱他和信任他的孩子。那个孩子……”他欲言有止,最终还是长长的叹息了一声,“那个孩子是这三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他出生之后没多久,梅森就给囚禁了。所以他对自己的父亲和自己的母亲以及舅舅之间的复杂关系并不怎么了解。 而在被囚禁的那几年,梅森也表现的相当温顺无害,似乎已经死心了,愿意接受这种被豢养的生活,他们也没有拒绝孩子们与他的接触。那两个大孩子并不十分渴望父亲的爱,他们有舅舅,乔慕利的两兄弟填补了他们生活中所有的空白,但那个最小的孩子却奇妙的爱着他们的父亲,他总是希望能和他接近,他们经常坐在书房里一待就是一下午,看着书,吃着点心,梅森也经常陪伴着他在月光下散步与嬉闹,关系融洽又亲近,我也没想到梅森先生会挑中他,我只以为他会对自己的妻子施暴。 哎,那个孩子还是如果没有疾病的话,他会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天使啊。” “你说的‘迷信’是不是和这件事情有点关系呢?”半恶魔无情的揭穿了吸血鬼的假惺惺。 “我还是得说这不是我的错,”卓库勒摆了摆手。“你看,那个时候我也不是坐在一旁,什么事情都不管的。虽然我对于他们的那套进化理论完全不感兴趣。但每次秘密暴露后,我都会在那个丈夫面前出现,并且……嗯……”他吞吞吐吐的说道,“我会略微表演了一下。” “表演?” “比如梅森,当梅森确信我是个吸血鬼之后,我就在他面前做了一场小小的仪式,仪式的内容并不怎么复杂,就是告诉他,如果他伤害了乔慕利家族的任何一个人,他都会遭到诅咒。那时候我们只是为了防止被欺瞒的丈夫因为怒上心头做出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 他最后表现的又是那样的懦弱,以至于我们根本就没有察觉到他心中暗怀的恨意,这股恨意,甚至驱使他一获得自由之,就杀死了自己最小的儿子。而在在杀死这个孩子之后,他的身体上就突然出现了一些症状。 我发誓那场仪式真的只是一场表演,只是为了恫吓,保证他不会在乔慕利兄弟没注意到的时候,对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下手。但我没想到的是,我所说的诅咒内容竟然都在他身上出现了,他只要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小儿子幽魂站在他的床边流着血泪,嘶喊着,要他偿还自己失去的性命。 他开始变得虚弱,没有任何原因,他叫来了医生,但医生对他的病症束手无策,他也叫来了驱魔人,教士,但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没有用,这全都是他的心理作用,他感到愧疚,但又不敢真正的面对这份愧疚,他咬牙切齿,认为是我做的仪式诅咒了他,当我需要他为我做事的时候,他就提出了条件,他不但要去掉身上的诅咒,还要避开这些诅咒,杀死他的妻子和另外两个孩子。” “原来这个方法是你提供的,想想也是,他不可能认识其他的恶魔,也没有那个胆量召唤他们,他也不可能向教士们求助,教士们只怕不会对近在咫尺的乔慕利家族的异样一无所知。” 这个词利维用的可真是有点讽刺。他猜到圣玛丽大教堂可能早就和乔慕利家族达成了协议。他们也知道,乔慕利家族并不是和恶魔签了契约。但与吸血鬼有勾结——这其中的底线就有些耐人寻味了。就像是当初的库茨男爵夫人家族中也会豢养小精怪——这片土地存在的时间可要比基督教会长的多了,本土精怪早就存在古凯尔特人的史书中,它们就像是生长在这片大陆上的植物,与人类早就密不可分。 “你告诫我的那些话,是与这场仪式有关吗?”南丁格尔女士忍不住问道。 “嗯,”利维点头:“您听就说过食罪人嘛?” 第413章 吸血鬼(17) “我知道,”南丁格尔女士说 。 “对,你是个贵族,看来我就不需要多加解释了。” 食罪人是一个职业,但并不是每一个家庭都能雇佣得起食罪人的。他们不但要准备大量的食物,还要支付给食罪人一笔报酬——简单点来说,就是他们要在死者逝去之后,在他的身体上摆满各种各样的美味佳肴。然后从小门或者是侧门引领食罪人入内,让他们与死者共处一个房间,而后食罪人开始放肆地大吃大喝,他们要将死者身上的所有食物全都吃干净。有时候苛刻的主人会要求他们不要剩下任何东西,骨头、刺或者是皮,果核也要吞下去。因为这些摆放在死者身上的食物代替了死者的罪孽,他们吃下了多少食物,就等于为死者背负了多少罪孽。作为主人家,当然会是希望他们能够一点不留的将所有食物吃完。 “可是梅森没有死。” “他身边不是还有个神父吗?”卓库勒老先生提醒到:“那位神父,很抱歉,他并不是那种品行高尚,虔诚无私的修行人,恰恰相反,他对权利和钱财都有着非常强烈的欲望。 他一直为自己的命运不公,因为他出生于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他的家庭无力为他支撑起更好的背景与铺设向上的阶梯,他能够做到神父已经是侥幸,而他还在索求一个更富庶更温暖的教区——他研究了不少歪门邪道。”这句话从一个吸血鬼嘴里说出来着实让人啼笑皆非,但他说的也没错,“他不但找到了行贿的门路,也找到了作恶的渠道。 毕竟教会中有很多典籍都与恶魔有关。他告诉梅森说,像是我跟他说的,只要找几个为他承担罪孽的人,就能够解决他身上麻烦的方法是正确的,但还远远不够。如果要保证杀死自己妻子与子女的罪孽一丝一毫不沾到身上,而且还能就此踏上通天坦途,他要做的更多。 嗯,事实上,他挑选食罪人的时候,完全可以从那些贫民窟,工厂里或者是剧院里挑,那里的人很清楚自己的身份,也懂得如何闭嘴,更不在乎看不清摸不到的所谓罪孽。只要你把钱给足,就不会出现任何后遗症。”卓库勒老先生对于这个说也说不得,拉也拉不动的盟友十分头痛。 “但他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还有神父的建议,选了你们几个人。男芭蕾舞演员意味着情欲,这是他年轻时最强烈也是最热衷的一项喜好,医生则是贪婪,因为站在梅森的立场上,所有的学者与有志于研究的人都是贪心不足的家伙——明明世界已经是完整并且按照应有的规则运转,他们却还在孜孜不倦地想要从每个地方探索出新的东西;侦探先生么,暴怒除了他还有谁呢? 神父是暴食……”卓库勒看了看手上的小纸条,这是他从梅森的书桌抽屉里找到的,此时暴食并不是单指暴饮暴食,浪费食物,从广义上来说,就是指“沉迷”于某事物,神父沉迷什么,现在他们都知道了。 “律师是嫉妒。”这里的嫉妒也并非局限于男女之情,但凡因为对方所拥有的资产比自己丰富而恼恨他人就算是嫉妒——看来这位律师先生在经手的各种案件中积累的负面情绪可不少,而且他明明知道这份继承案件中有着诸多疑点,却还是紧闭嘴巴,没有说出一点内情,其中也有可能是因为“嫉妒”。 “作家是什么?” “懒惰。” “梅森可没将他看作一个作家。他在梅森眼里只是一个勉强保持着体面的乞丐罢了——虽然这点他也没说错。” “神父居然也在其中,承担了这份罪孽,难道他不会因此感到恐惧吗?”南丁格尔女士不禁追问道。 “有什么可恐惧的,”利维托着下巴。“他将这一套摆出来的时候,根本就是在骗人吧,反正能把梅森骗进去就好。他才不在乎梅森是否背负了什么罪孽呢?他也不认为自己真的会承担这份负担——我想我们之中最不相信有幽魂作祟的人就是他了。” 吸血鬼将小纸条一扔:“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个神父嘛,神父即便没有天赋和真正的本领,也能够通过他的人脉弄到一些必须的用具,他或许无力驱逐恶魔和精怪,但要判定诅咒是否真的存在,还是很容易的。” “那么我是什么,等等,只有一个了,我竟然是傲慢吗?”南丁格尔女士难得地张口结舌:“我,傲慢?”她虽然不能自己说自己是个谦卑虔诚的好人,但仔细回想一下,比起其他的贵女来说,她和傲慢应该搭不上什么很大的关系。 利维露出了一个调侃的笑容。“女士,对于梅森这种人来说,一个真正的符合社会观念,以及他自身要求的女性应该是个什么样的呢?在家是一个温顺的女儿,出嫁了,则是一个温顺的妻子,等到生育了孩子,就是一个慈爱的母亲,她应该对所有的男性保持敬畏,服从,尤其是对她的父亲和丈夫,你不但背弃了你的家庭,你的父亲,你还拒绝了婚姻,拒绝有一个主人,甚至不愿意尽你最该尽的男性义务——生孩子,只想着你未来的人生,你还纵容女人们站起来去抢夺男人的工作,和男人们毫无间隔地厮混在一起,将现有的道德规范全部踩踏在脚下,昂首阔步,丝毫不去关心身后那些魍魉小鬼的窃窃私语和上下打量,你怎么不傲慢呢?在他的心里,你的傲慢几乎可以比得上地狱之主路西法。” “这番话倒是没说错。”卓库勒老先生居然也表示同意,“您知道吗?我经过了这样长的岁月,和你一样的女性虽然不多,但每个名字都可以在人类的历史中闪耀,即便人们提起他们的时候都会说,啊,这是一个多么谦卑的女性啊,这是一位多么慈爱的伟人啊,但说实话,如果她们真去天真地按照男性所要求的那些——可笑的陈规陋俗,像是卑微啦,贞洁啦,含蓄啦,她们就根本不可能达成她们现有的成就,只能和那千千万万的女人一样默默地淹没在家庭和劳作里。” “我姑且将你们的话视作一种恭维吧。”南丁格尔女士算是有点明白他们和梅森的意思了。想来几年前她来探望叔叔的时候,他在表面上言笑晏晏,充满感激,暗地里只怕对她没什么好话,他或许还埋怨过她的迟钝,居然没看出他的艰难处境。 或许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更宁愿相信她是傲慢,眼高于顶,才没有将他这么一个低贱的囚徒看在眼里,后来才有了他坚持要用两万金镑把她引诱到惠特比来,一来是为了所谓的赎罪仪式,二来就是为了报复。 “这可是无妄之灾。”南丁格尔女士叹了口气。 “总之,这就是一场瞎胡闹。”吸血鬼毫不客气的评论道,“他把你跟这些乱七八糟的人给召集过来,用人为的闹剧去恐吓你们,让你们丧失理智,又用大量的金钱来诱惑你们,叫你们堕落,最后告诉你们说这里有吸血鬼,用那种鲜血淋漓,可怖难当的惨状,来逼迫你们走出最后一步——也就是杀人。” “那么死去的四个人,是……”南丁格尔女士的胸膛起伏着。这四个人的死,侦探的助手,律师的秘书,还有那两个小情人,他们都并非死于吸血鬼的袭击,与梅森夫人和他的三个子女也毫无关系——他们可能一早就被囚禁起来了,而不是梅森想让他们以为的——是在大规模的搜捕后才抓到了他们。 “是的,惠特比毕竟是有吸血鬼的嘛。”卓库勒老先生居然还能幽默的来一句:“管家是我的仆人,也是我派给他的帮手。那时候我恰好暂时离开了惠特比……”利维和南丁格尔女士都没有去追索这句话的真假,就算证明了卓库勒也是同谋之一,又有什么意义呢?吸血鬼在这里经营了这么多年,他就不可能毫无防备的坐在他们面前,何况,这也是女王陛下才能处理的事情,他们只是受害者,也只能是受害者。 “我的管家按照我的命令,遵从他的吩咐,他们在客人的酒里或者茶里下药让他们昏迷过去,然后将空心针刺入他们的血管,从里面抽取血液,营造出被吸血鬼袭击的假象,秘书是第一个,然后走出老宅的侦探助手是第二个。 那对小情人也是管家故意留了半瓶酒,放在橱柜里。他们以为这是意外得到的一份犒赏,欢欢喜喜的拿去了小仓房并在寻欢作乐的时候饮酒助兴,结果你们也知道了,我就不再多说了。如果换做普通人,或者是那些自私冷酷,只要自己得利,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样的人,梅森的计划完全有可能成功。 但他偏偏选择了这么几个还有点良心的人,他们有自己必须坚守的准则。无论是面对金钱的诱惑,还是致命的威胁,他们永远都走不出那一步。” “我就说,”卓库勒老先生苦恼地一笑:“我怀疑梅森是那几年看多了乔慕利家的藏书,那里面有很多莎士比亚的作品,他或许以为自己也是如哈姆雷特那样的厉害人物——复仇者的舞台已经搭建妥当,他还有好几十个帮手,他邀请来的客人就是被蒙在鼓里的演员,他策划了一场又一场血腥的场景来让他们发疯,然后操纵了他们杀死他的妻子和剩下的两个儿女,解脱了他的枷锁。。 像是作家,男芭蕾舞演员,这些毫无背景的家伙,或许很快就会死掉。神父,律师,还有你,也等于被他握住了一个致命的把柄,而他今后拥有乔慕利家族在惠特比所有的资产,他尽可以高枕无忧,舒舒服服的享受剩下来的几十年。 “那么伦敦的乔慕利家族,他打算怎么处置呢?” “他已经知道了乔慕利家族的秘密,我想他可能会用这个秘密来要挟他们闭嘴。他或许还会和他们达成协议。如果伦敦的乔慕利家族还打算进行他们的果树计划,看管人和执行人是不是乔慕利家族的,有什么关系,你不会以为他会是感同身受的那种人吧。” 吸血鬼转动眼珠,环顾四周,“这是一座华丽的监狱。但身为囚徒和主人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当你成为了这里的主宰,以往困扰你的一切都不复存在的时候,你就是这里独一无二的王。” 这个房间因为吸血鬼难得真心的慨叹而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中,片刻后,半恶魔没有半点心肠地哈了一声,“所以说,梅森先生所展现给我们的这场好戏,就算是搬到伦敦最下九流的戏院里,也只能被当做一出拙劣的喜剧。”蠢,没事儿,坏,也没事儿,但又蠢又坏,就算是恶魔都受不了。 “那么他所信誓旦旦宣称的那个诅咒到底存不存在呢?” “并不存在。”卓库勒老先生坦然的说,“那时候乔慕利家族的人确实是想请我设置一个极其恶毒的诅咒。但说实话,你也知道这种事情干起来又麻烦,又危险,还有可能引来杂七杂八的人,其中说不定有我对付不了的家伙,我何必给他们找好处,给我自己找事干呢。” “所以我就告诉他们说,任何诅咒都比不上人类自身的疑心更可怕。无论多么恶毒的诅咒,他就能凭借着线索一条一条的进行破解,一年破解不成,总有十年,十年破解不成,也能有三十年或者五十年,只要他愿意,总有这么一个机会,但如果诅咒本身并不存在,也就不存在破解的问题了。” “我想梅森一开始或许也是这么认为的。”南丁格尔女士说,但梅森并不是不畏惧诅咒——不然就没有之后的事情了,他只是怀抱着侥幸心理。 想要一时痛快而杀了自己的亲生儿子——还是最爱他,最相信他的那个,他的心中可能也有这么一份歉疚,或者是恐惧之心。他担心杀死血亲的罪行,会将他直接压到地狱里,永世不得翻身。他的思想直接影响到了他的灵魂,他的灵魂直接作用于他的躯体,他觉得自己应该遭受到诅咒,应该虚弱,应该缠绵病榻应该命不久矣——事情就这样发展了,说起来确实有些匪夷所思。 “但我想。”卓库勒老先生转向利维,“我们见到自己吓死自己的人可不少呢。” 利维摊开双手:“确实不少。” “那么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交给女王陛下,”利维回答了南丁格尔女士的问题,这已经涉及到乔慕利整个家族的问题——嗯,还有惠特比这笔无比丰厚的产业。 “看来我是损失定了。”卓库勒老先生仿佛不怎么愉快的说道,在南丁格尔女士面前利维不能戳穿他的谎言,只能虚伪地呲牙笑了笑。 人类的事情已经告一段落,非人之间的交涉还在进行。今天也算是经过了好一番波折,无论是心力还是体力,都已经接近耗尽。南丁格尔女士简单地洗漱了一下,倒在床上就直接睡了过去,而精神奕奕的半恶魔还有一场仗要打。 俱乐部的人很快就会来接手这笔资产,为这里的事情扫尾,乔慕利家族可能要倒霉,因为他们竟然敢欺瞒女王陛下,还有她的叔叔们。 “这和我们没有什么很大的关系。”卓库勒站在月光下,拄着手杖:“吸血鬼退出宫廷很久了。” “你就甘心承受这样大的损失?” “不接受也不行吧,”卓库勒冷淡的回答说,吸血鬼曾经鼎盛过,那时候我们可以出入宫廷与贵人的府邸,但现在他们已经不再需要我们了,我们又重新回到了原野和沼泽,我们不再受到他们的庇护,他们也不再需要我们为他们工作。 “那你和我说说——你之前提到的,你的族群遇到了什么问题?还有你在惠特比做的这些事情——这些与你的计划有关?你打算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卓库勒上下打量了了利维一通,露出了惊讶的神色,“天哪!你是变化成女人,所以脑袋也和女人一样,变得又蠢又呆了吗? 你是个半恶魔,你的血亲在地狱里,他们是恶魔,是我们天生的敌人。你现在要让我向一个敌人说出我们族群的弱点,以及我们为了挽救族群而行的手段和计划,你疯了吗?!我怎么会将这些事情告诉你,别说你愿意保守秘密,即便你向地狱发誓,我也不会相信你。 我对恶魔还是有所了解的。我知道,如果你的父亲或者母亲找到机会吞噬你的话,你的一切都会归他所有,你的魔力,你的血肉,以及你的记忆,你在他们面前就像是一本打开的书,我可不愿意冒这个险,何况这对我又有什么好处?” “好处多的是。”利维从容不迫的回答说,“譬如说我给你和玛哪俱乐部牵个线如何?” 吸血鬼这下子可真是吃了一惊。他猜到半恶魔肯定有说服他的方法,但他没想到竟然是这个,“你选的人总是有点不太对头,”利维慢吞吞,悠哉悠哉的说道,“你先是挑了乔慕利家族。可惜的是,他们固执起见,心怀鬼胎,根本不将你这个盟友放在眼里,哪怕你提供了足以改变整个惠特比的钱财。后来他们又因为冒失和鲁莽失去了和你契约的对象,你只能将目标转移到乔慕利家族在惠特比仅有的一个主事人身上,也就是梅森。 但这家伙显然比前两个家伙更糟糕,他或许早已疯了。在他失去了他的自由,他的事业,乃至于家庭,儿女之后——你不是以为他会将那三个小怪物看做自己的孩子吧?他失去了所有的约束,做起事情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你看重的契约和谋算,对他而言来说,根本就是一个屁!” “这个有点太粗鲁了。先生。” “我相信你藏在肚子里的话,肯定要比我恶心的多。”利维直言不讳:“事情发展到这里,俱乐部很快就会过来接手。他们之前已经做了一笔,那笔让女王收获颇丰。这次她大概也不会放过乔慕利家族以及惠特比。 那么你呢,你肯定也有着自己的打算吧。你是否已经想好,要设法收卖和诱惑来到这里的俱乐部成员,或是尽力说服他,让他继续乔慕利家族在惠特比的投资呢?毕竟如果他答应的话,你还可以投入一笔钱。我相信你,还有你的家族不至于那么吝啬,但你又怎么知道你所收买诱惑的这个人是能够最终拍板的人呢? 要知道,这桩案件的文书最终还是会摆在女王陛下的案头,她签下字,才能算作真正的盖棺论定。在此之前,所有的结论和方案都可能会被推翻。而你又是个吸血鬼,你不是人类,你是一个精怪,女王陛下是个人类,不说她身边还多的是天使和恶魔,你觉得你可以和他们竞争吗?” “你认识玛哪俱乐部的人?” “我不认识玛哪俱乐部的人,我只认识玛哪俱乐部的首领,”利维转向吸血鬼,给了他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这件事情在伦敦的黑暗面中人尽皆知。他们都知道玛哪俱乐部的首领是个冷酷公正,毫不徇私的骑士般的人物。他唯一的污点就是豢养了一个半恶魔。那就是我。 你觉得你想象得到的任何一个人能够比得上我吗?我可以直接把你送到勋爵的面前。好了,”半恶魔不容置疑的说道,“现在该你出牌了,你手里还有多少张牌,都打出来吧,给我看看。当然,如果你还有疑问,我也不在意等上那么一两天。” “我确实有。”吸血鬼警惕地回答说,他再次凝望了半恶魔一眼,回身向着黑暗走去,在月光与阴影的交界处,他的身体突然散开了,从一大块暗色的阴影,变成了无数碎片,碎片扑啦啦的向着空中飞去,那是一群可爱的小蝙蝠。 第414章 吸血鬼(18) 半恶魔响亮地冷笑了一声。 他将卓库勒老先生叫出来之后,这位吸血鬼先生肯定去调查过自己的身份,他突然改弦易辙,从梅森的盟友和保护者摇身一变为他的敌人,恐怕就是因为意识到了南丁格尔女士和他的出现已经表明梅森的计划不可行。再往坏处想一想,或许他一早就知道了南丁格尔女士的身份,也知道凭借着这位女士的勇敢与善良,梅森就不可能吃到什么好果子,但他还是纵容梅森那么去做——毕竟,若是有个摆在明面的罪魁祸首,附庸和同谋的罪名就要轻多了。 而是否要真的去探究这个秘密,也难得地让利维陷入了一阵彷徨之中,他很少会因为前途艰险而踌躇不前,半恶魔的性命和灵魂大概只值九镑十五便士,他能够坚持到两百年,已经算得上是这个肮脏类别中的翘楚,接下来他就要选择——是浑浑噩噩地继续他的生活,还是往秘密的更深处进发,面对随时可能到来的死亡、覆灭? 但他更愿意相信自己的直觉,末日若是即将来临,就算是虫蚁也应当做出挣扎的姿态——为什么不?一个半恶魔,作为一个从地狱里面爬出来的杂碎,他怎么可能甘心与那些愚昧懦弱的存在一起蒙着眼睛走向不可知的未来!? —— 灰侦探 第125节 南丁格尔女士的小女仆。第三次愉快的走出了乔慕利家族的老宅,不过与往常不同的,每个窗口都不再有仆人们偷窥的眼睛,也没有讨人厌的窃窃私语,更没有管家不赞同的眼神。 南丁格尔女士倒是急着想要回到伦敦,她手上还有很多紧急的事务要做处理,但利维劝住了她,在这件事情中,这位女士不但是当事人还是半个功臣,对于能够给自己带来利益与荣誉的下属,女王陛下从不吝啬与精神和物质上的褒奖——即便这件事情并不能够公开,她大概可能还是能够得到梅森曾经许诺给她的两万金镑,这对于负责人来说不是什么难题,现在梅森先生是个罪犯,而且乔慕利家族的人,他的两个孩子以及他的妻子都还活着,这就意味着他无权分割这里的哪怕一个铜子儿,他的承诺,无论书面还是口头的都不会被兑现,他已经在监狱里了——虽然他也是贵族之后,杀死的又是自己的儿子,通常会被处以流放或是囚禁,但鉴于女王陛下的垂问,为了避免后续的麻烦,他大概率会被绞死。 神父、律师以及侦探先生都被视作同谋关押了起来。医生、作家还有南丁格尔女士继续住在他们各自的房间里。不过去除了梅森先生这个莫大的阴影,他们之间的气氛反而变得轻松活泼起来。南丁格尔女士向作家保证,无论拉出梅森先生向他许诺了多少,她都会从自己的收获中分割出四分之一给作家,也就是五千金镑。 这笔钱足够作家完成他现今最紧要的工作,无论是购买粮食,还是弄来船票,都足以挽救上百条生命,作家感激不尽,“我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拯救更多的人。”南丁格尔女士豪爽地摆摆手,“至于他们是什么地方的人,从事什么职业,又是什么性别或是肤色,对我来说都无关键要。” “我不会说出去的!”作家激动的说道,南丁格尔女士想说,女王陛下不会在乎这点小事,但她看见了作家的表情,着实有些难以形容,像是想要哭泣,又像是想要微笑,但仔细看还带着几丝愤怒——这下子就连这位提锤女士也不由得感到了一阵羞耻——白金汉宫里的那些人正是爱尔兰大饥荒的始作俑者。 但爱尔兰人与英格兰人的仇怨时日长久,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说清楚的。作家也只能强迫自己将思想和感情全部集中在面前的这个人身上,跳脱出对方的身份,而去看她本人的品德与操守,南丁格尔女士当然是值得尊敬的,他也会铭记她的名字,在今后的每个夜晚为她祈祷。 至于医生呢,医生非常遗憾于他的电皮带可能再也没有了得到宣传与升华的机会。幸好善解人意的南丁格尔女士也和他说,愿意为他推荐几个尊贵的客人。 “呃,我不能说——我是说,我不能有愧于您的好意,”医生窘迫地捏着茶杯说道:“但您要知道我之前在世界博览会的时候,让不少人尝试了我的电皮带,它大受好评。很多人和我约定了,要我带着货物到他的宅邸去,他会再次试用,并且给予我资助,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人都销声匿迹了,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我担心可能是因为有某个人——某个非常具有权势的人。虽然我也不知道我究竟是哪里触怒了他,但他很显然看我不顺眼。 如果您帮了我,您是否也会遇到一些麻烦事呢?” “我不认为我会遭到什么迫害,”南丁格尔女士摆摆手,不以为然,她倒不是无所畏惧,而是站在她的立场上来说,别人再想要迫害她,都很难找到契机和缝隙,她没有家庭,没有丈夫和孩子,没有舍弃不了的世俗欲望,她追逐的是最为美好和崇高的事业。 别说对方敢不敢,就算他敢,也会有数之不尽的朋友愿意为她伸出援手——虽然说起来有些令人尴尬,但这个时代能够做慈善的人都不会是平民百姓。 医生看着南丁格尔女士起身,连忙跟着站了起来:“您去哪儿?需要我陪同吗?” “我去看看梅森夫人和她的两个孩子。” 说起梅森夫人和两个孩子,就连自认没什么心肝的医生都立即心情低落了起来。 正如利维所说,圣水无法让他们痊愈——他们的血液中似乎流动着一种毒液。医生和教士们是这么说的,吸血鬼也可以肯定这点,他们甚至不愿意去吸这些病人的血。 这种东西似乎是从他们身体的最深处迸发出来的,骨髓、肝脏、心脏都有,就算是最高超的医生或是医生没有办法将这些东西剔除出去。 便是采用换血术,换血术在这个时代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物,甚至它被发明的时间要超过现在的大多数医学手段,早在十五世纪的时候,罗马教皇英诺森八世在临终前,就曾经买了两个健康的男孩,让医生将他们的血输入到自己的身体里,希望能够攫取他们的青春与活力,当然最后他还是不可避免的去见了上帝。但这种做法依然在上层社会暗中流行。此时的医生还不知道人类失血多少会死(或者他们也不会在意),时常拿不准分量而导致陆陆续续的残疾或是死亡。 但也正是因为医生也提到了这种如今在法律和道德上都应当被严禁的行为,说明他们确实黔驴技穷,找不出其他的办法来了。 而且这种病症是遗传的。但这种遗传根本没有规律,一个生病的母亲可能生下健康的孩子,而这个健康的孩子,今后也有可能会有患病的后代,而且最让人烦恼的是,他们的病症一旦恶化就很难逆转。也就是说,被阳光烧灼的皮肤没有办法再长回来,萎缩的牙龈也没有办法变得饱满,他们依然渴望鲜血,渴望生肉,而且比起还能勉强还具有一些理智的梅森夫人,那两个孩子依然是浑混沌沌的,除了依偎在母亲身边什么都做不到,能够让他们好受些的,只有黑暗的环境,熟悉的人,还有圣水,他们能够使用圣水,也已经说明了他们并不是吸血鬼或者是被恶魔附了身。 教士们也来看过他们,他们脸上的表情表明,梅森先生的猜测并没有出错。他们确实知道这个家族中不可告人的秘密——可能是因为乔慕利家族的人也在教会中占有一席之地,但他们也严肃的告诉不幸的三个人,这是一种无法痊愈的疾病,是上天赋予他们的磨难,他们会为他们祈祷,但也只有如此。 第415章 吸血鬼(19) 吸血鬼卓库勒先生再次见到利维的时候,半恶魔身边已经坐了一个人,他就是现在的玛哪俱乐部的首领北岩勋爵,按理说,玛哪俱乐部的首领不可能直接与吸血鬼见面。想想看,第一任玛哪俱乐部的首领是声名赫赫的威灵顿公爵,这位老人可能会怜悯和平等地看待有能力的人而不去论他的出身,至于吸血鬼——他甚至不会给予憎恶的一瞥——你会向一堆垃圾怒目而视吗? 但北岩勋爵本来就只是一个平民,他的行事作风浸润着贵族们绝对不会接受得无所顾忌,他并不认为去见一个吸血鬼,有什么叫人难以忍受的地方。何况他做事一向谨慎,踏实,如果他派遣一个人来,这个人又将事情转述给他,他却远在千里之外,对这里的情况一无所知,只能凭借着另一个人的言词与文书来揣摩整个事情的真相,做出自己的判断——若他是个常见的官僚,这种做法十分寻常并且普遍,但他是玛哪俱乐部的首领,而这个俱乐部所做的事情是抢夺教会的权柄,与另一个世界敌对,任何一点小小的差错说不定都会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北岩勋爵并不喜欢赌博,无论是哪一种。 何况还有利维派遣渡鸦传来的讯息。 于是他来了,就这么简单,将大部分要和贵族们,官员们打交道的事情交给了威廉.兰姆。 有趣的是,这种行为没有引起多少非议,前首相墨尔本子爵的政敌们发现没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将威廉》兰姆摧毁——这个摧毁囊括了物理和非物理的——之后,那些达官显贵们立即调转枪头,开始与威廉.兰姆还有他的弟弟弗雷德里克接触,毕竟眼看着这个家族又如同又一轮的旭日般重新从海上升起来了。这时候不交好,什么时候交好呢? 这倒让威廉.兰姆做事的时候便利了许多,这时候就别提之前的陷害,作梗和谋杀了,要在在政治场上如鱼得水,就得有一张厚脸皮和一个大心脏。 话题转回这里,卓库勒老先生在见到北岩勋爵的时候甚至有点难以置信——这个半恶魔真的将玛哪俱乐部的首领叫来了,看姿态,两人还挺熟悉,亲密——他之前就调查过利维,当然知道这个半恶魔确实在伦敦有着相当广泛的人脉,最古怪的是,他不但能够在黑暗面随心所欲,在光明这一面居然也不受多少束缚。 至少,如他这样的半恶魔,无论是被豢养还是被雇佣,都得套上枷锁,这种枷锁可能是符文,也有可能是诅咒,或者是半恶魔的一点灵魂一点血肉。总之,不管是俱乐部也好,还是教会也好,都不会让没有了项圈的野兽在外界自由行动。 更不用说,与恶魔有着近似于盟友的关系也就算了,能够在人世间长留的恶魔,多半都懂得忍耐,善于交易,拥有理智。虽然这不妨碍祂们在你虚弱的时候上来咬一块肉,甚至咬断你的喉咙,但和这些恶魔打交道确实要比与祂们地狱中的同类更轻松一些。 可让人想不明白的是,他居然还能够和天使交好,一个叫做拉结的半天使——正在女王陛下身边服侍,如果说她与利维认识可能是因为她属于歌斐木俱乐部,而半恶魔经常受到这个俱乐部成员的雇佣……那么那个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呢,虽然他也只是个半天使,但据说他具有天使般的虔诚和力量,照理说,他们与利维之间的关系除了敌对就不该有其他,至少也应当保持着一个疏理而又冷淡的距离——他也听说了,这两位半天使都分别与利维有过一段往来,他们甚至还一起出过任务,这可就叫人费解了。 他们一旦出任务,就意味着所面对的,不是精怪,就是恶魔,甚至要下到地狱里。在那种危险的环境里,同伴们之间相互不信任,可是要招成滔天巨祸的。 相比起来,他和北岩勋爵的密切关系反而成了这其中最为平淡的一个了。 人类,卓库勒在心中叹息——在吸血鬼眼中,北岩勋爵就是一个固执守旧的绅士,或者说骑士,他秉持着他从幼年时所接受的那些教育,而这种单纯的老好人是最容易受恶魔欺骗的。不过现在的形势对他有利,他也就明智的沉默不言了,只是他在看到利维的时候,还是觉得眼睛有些酸痛。 如果不是卓库勒已经在人世间消磨了那么多年,见证了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事情,他真想问问,利维这个半恶魔是假扮女性扮出兴趣来了吗?虽然精怪和恶魔都不在乎性别——他们之中并不存在于雄性高贵,雌性卑贱的事…… 但直到现在利维都还只是一个小女仆——但这里的人或是非人都知道他的内芯是个什么玩意儿,简单地比喻一下,就是一块看似草莓小蛋糕下的东西却是一块实打实的钢锭,他的表象正在诱惑着他们咬上去,但他们又很清楚,咬上去必然会崩一口牙。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奇怪了,卓库勒老先生不由得转开视线,他是个吸血鬼,但终于也知道人们在看到奇怪的东西时为什么会觉得眼睛疼。 “感谢您的诚意拳拳,”卓库勒对北岩勋爵说道:“请相信,我们也是言而有信的,但正如教士们所说,插上十字架的地方天主的光辉就能普照每一个角落,我还不想试试这句话的真假,所以……” “我们要在一个耶和华的目光无法抵达的地方说话。” 卓库勒选中惠特比并不是一时兴起。 北约克郡位于英格兰的一角,不能说是贫瘠,但也说不上繁荣,惠特比的特殊在于它原先是一个海盗聚集的落足点。后来又因为吸血鬼卓库勒先生与乔慕利家族的结盟,在这里建起了捕鲸船队和炼油厂,才形成了这么一个良性循环。有了船队,这里人们就可以出海去捕鲸,船队只要狩猎到鲸鱼,就能得到价值万金的鲸油,鲸油直接送入炼油厂进行提炼,甚至于进一步的粗加工,又运送到英国乃至欧洲的各地。 于是工人们来了,商人们也来了,水手们也来了。它的繁荣不是一个惊喜,而是一个必然可以得到的结果。 也不怪卓库勒先生犹犹豫豫的始终不愿意放弃,而且惠特比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一旦事情有变,他们想要撤退也很简单——惠特比原本就是个港口,港口总是有船,是可以深入大海的巨船,哪怕吸血鬼们畏惧阳光,他们也可以躲在船舱下成功的抵达“圣地”。 “圣地?”北岩勋爵满怀疑窦地问道:“是你们的祖地?” 在吸血鬼兴盛的年代里,他们数量繁多到可以分出十三个氏族,每个氏族的魁首也拥有自己的领地和城堡,这座城堡被他们称作“祖地”,但在黑死病的狂潮退去之后,人类向吸血鬼索回了曾经赐予他们的特权,当然包括了领地和城堡——所谓的祖地也就变成了一个笑话。 第416章 对等咒令 “我们可不会把人类随时可以收回去的东西当做庇护所。”卓库勒轻蔑地说道,北岩勋爵也有些面孔发热,虽然这并不是他所做的事情,也与他毫无关系,但一个正直有道德感的人,总是有各种掣肘,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一旁的半恶魔毫无芥蒂地保持微笑,相比起北岩勋爵和他可能得到的好东西,一点小小的讽刺完全不在话下。 “你是说,那个圣地可以保证我们的谈话不至于外泄?” “当然不能——不是做不到,而是……”卓库勒老先生平静地做了个手势,“你们一个是人类,背叛我们的前盟友,一个是半恶魔,你的血亲与我们是不死不休的敌人。那里是我们仅有的神圣之地,怎么可能容许你们进入呢?” 北岩勋爵脸上露出了迷惑之色。 之前卓库勒老先生提到了圣地,也说圣地是唯一个不会被教会的爪牙们窃听到秘密的地方,他现在又说,这个地方并不允许他们入内。那他们要怎么知道怎么交谈?难道要通过一根长长的管子?卓库勒老先生在这边说,他们在那边听?一想到这个场景,就觉得滑稽透顶,也觉得不可能。 倒是半恶魔在心里呸了一声,他已经猜到了,毕竟恶魔们有时候也会采用这种方法。 “祭品。”吸血鬼图穷匕现:“先生们,如果你们能够成为祭品,你们就能进入圣地。”他的视线就像是一把刀子,在他们身上扫来扫去,似乎随时都会割开他们的皮肤,撕裂肌肉,裸露内脏,鲜血喷涌而出。他的话语中都不禁带上来一丝贪婪,“你们一个是人类的爵爷,服侍女王,是高贵的官员,有资格充当最好的祭品。 另外一个嘛,你是我们敌人的子嗣,而且你的父亲或者母亲应该是个大恶魔,对吧?所以也有资格,”他矜持地点评道,仿佛有这个资格算得上一桩天大的好事。 “你不是认为我们还要感谢你吧?” “为什么不呢?你们可是首个得以踏上圣地的人类和半恶魔。” “我看未必。”利维毫不留情的戳穿了他,“你们难道就不祭祀祂吗?即便你们的神明已经陨落,你们还是会怀抱着希望吧?”人类如此,精怪更是如此。毕竟他们之前是依附着这些异教神明而生的,神明们的失败导致了他们的堕落。但谁不愿意受人类敬仰,尊崇,高高坐在金字塔的顶尖俯瞰众生?就算如今吸血鬼只是阴沟里的老鼠,哪怕只有千万分之一的可能,他们也会不择手段地促使神明们再次归来。 卓库勒老先生不再与利维对话,而是将目光转向了北岩勋爵。“我相信女王陛下的使者有这个权利,也有这个力量,将我们从惠特比驱逐出去,但我也不得不说,虽然吸血鬼,现在已经如同落入大海的夕阳,再无往日的荣光,但我们要摧毁一个城镇,还是很容易的,你也不可能永远的驻守在此。” “你宁愿舍弃这里的一切也要保守秘密吗?” “这个秘密之前,我并没有和我的任何一位盟友说过,当然他们也不在乎这些,但对于您的那位陛下,我不想有所隐瞒,你们也不会允许我们隐瞒,先生,我们可是在宫廷里待过好一阵子的。”这倒是真的,论到玩弄心机和权术,北岩勋爵还未必比得过面前的这个卓库勒老先生,卓库勒也已经发现比起半恶魔,北岩勋爵才是最容易被说服的,毕竟他是个正直的人,又肩负着女王派给的任务,他的责任心不会允许他半途而废,而他要牺牲的,也只是他自己。 宁愿为了荣誉与使命付出生命的人多的数不胜数,北岩勋爵也只是其中之一。但是他终究还是低估了北岩勋爵与利维之间的默契,或者说,北岩勋爵更清楚他与利维之中——更熟悉这种祭祀、魔法、神灵的,肯定是半恶魔,而不是他。 果然在他还没有回复之前,利维就有了动作,他站了起来,慢慢的走到了卓库勒的身边,他们都坐在一把高靠背的椅子上,椅子典雅,庄重,有着精美无比的浮雕,大约是几个世纪之前的造物。 卓库勒老先生坐在上面的时候,更是显得高贵庄严,利维却还是那个可爱的小女仆。当他靠近卓库勒,微微的俯下身,将嘴唇靠近对方的耳朵。说了一句什么的时候,这幅场景甚至可以称得上温馨,简直就像是小孙女在和自己的爷爷说悄悄话,但事实上,就在利维说完那句话之后,卓库勒的脸色突然变了。 吸血鬼总是非常苍白,那种苍白简直就好像他们的血管里并不存在着血液似的,此刻他的面孔看上去更加可怕,几乎已经撕下了他伪装为人时戴上的假面具,无数大大小小的青筋从那层薄薄的皮肤下凸显出来,像是有无数藤蔓在底下涌动,挣扎,想要撕开这层薄薄的障碍翻涌而出,他的眼珠向外突出,嘴唇拉长,呈现出老鼠或者是蝙蝠的样子,獠牙刺穿了嘴唇,他的毛发在变长,指甲也穿透了手套和鞋子。 可就在几秒钟后,那股子狂乱的气息骤然平静了下来,他直勾勾的盯着前方那一块空白,然后缓慢的,非常缓慢的放松着身体。即便如此,他的种种异样依然要在好几分钟后才全部收了回去。 最终,这位吸血鬼先生像是终于无法控制一般,露出了疲惫的神态,“圣地并不是我一个人能够做主的,两位,你们要答案,又要万无一失,就只能在圣地,那里是,”他指了指天上和地下:“他们无法也不敢觊觎的地方。” “当然了,”他恶毒地瞥向北岩勋爵,“如果你愿意,我也可以将你转化为吸血鬼。这样你可以以我的后裔身份前往,但您肯定不愿意,像您这种人,”他无趣的说道,“就算在下一刻就要死了,也不会愿意用吸血鬼的身份苟活下来吧。至于你,”他盯着利维:“你就更是不用说了,你的血亲是个大恶魔,你们的血对于我们来说就是毒药,我们也不可能转化你们——有吸血鬼试过,但结果就是他中毒而死,而那个被注入了血液的半恶魔惨嚎着化为了一堆脓血。” “我并没有说不愿意成为祭品。我甚至可以说服北岩勋爵,”利维轻声说道:“但我要下一个对等咒令。” 卓库勒的第一个反应是笑,他不相信这个半恶魔竟然会懂得如何使用咒令,请注意,是使用,而不是知道。 古凯尔特的神明们已经湮灭了几百年。但有关于咒令的传说,还是经过口耳相传游荡在每一个家庭的夜晚里——咒令,你也可以称之为誓约,如同所有的神明,凯尔特人的神明们也会聆听人们的祈愿,达成人们的愿望,而后收取人们的信仰,但施行的方式与现在的基督教会有所不同。 当一个勇士渴求力量,需要婚姻或者是向上攀登的途径时,他们就会跪下来,向他们的神灵祈祷。如果神灵听到了他的声音,也愿意给予他这份荣耀的话,那么就会通过祭司们传达祂的意见——但除了之前祈求的人奉上的祭品(金银,盔甲,牲畜和人)之外,祂还会要求前者立下一个与自己相关的誓约。 格式大约就是——“xx情况下,不可/不应/不能不如何做”这样的严格行为规范。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勇士想要百发百中的箭技,神明允诺了他。但神明通过祭司说,从此之后,他就再也不能吃任何鸟儿的肉。如果违反了,不但他所祈求得来的力量会被收回,自身还会遭到严重的反噬。所以誓约的内容一向实在当事人和祭司之中流传,不会被第三个人知晓。 若是被敌人知晓了,当事人就会陷入危境,同样——也是上面的例子。这个勇士如果不慎透露了立誓的内容,他的敌人知晓后,就可以在一场盛大的宴会中趁机在一份猪肉里掺杂少许的鸟肉,他只要吃下去,那么无需旁人动手,他就会遭到最为惨烈的反噬。 而与这种单方面的咒令不同的是,还有一种咒令做对等咒令,一般只能有神灵的祭司们可以使用。也就是说是在神灵的见证下,彼此许诺。 他们可以答应卓库勒以祭品的身份进入圣地。但同样的,他们也要立下一个对等咒令,其中内容想也不用想,肯定是要求卓库勒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 卓库勒当然不那么情愿,虽然他们的神明已经很久没有回应过他们了,但神明的力量最令人畏惧的就是未知——不知何时,不知何地,不知因为什么而被触动,就像是他为乔慕利家族设下的那些“诅咒”——谁也不知道它是否真的存在,又是否会被真的兑现,那些人类才会恐慌得不能自已。 同样的,他也不能确定他与这个半恶魔达成了对等咒令后,他会遭到些什么,就算他的神明不会因为他有一个半恶魔达成对等咒令而愤怒…… 卓库勒承认,他确实有着为神明奉上祭品的想法,如果没有咒令束缚,信徒的那一部分很有可能胜过商人的那部分——他会看着他们去死,但若是有了咒令,他也会跟着他们一起去死,吸血鬼活了五百年,但他还在眷恋人世间的繁华,他希望能再有一个五百年,两个也不错,三个更好…… 但同样的,半恶魔也有着他自己的杀手锏——他俯身在卓库勒耳边说的那句话很轻,并且加上了法术屏障,保证除了卓库勒之外,谁也听不见,包括房间里的北岩勋爵。一般而言,他并不想在北岩勋爵面前表露出对他的不信任,但这次他还是这么做了,当然不会就这么白白浪费北岩勋爵对他的信任——这是一句必然可以撼动这个老家伙的话。 “我的老爹是瓦拉克。” 这一句话就够了。 瓦拉克是将名字登载于所罗门之书上的七十二位恶魔王子之一,但比起其他的大恶魔,他对于权利色欲和财富的欲望远不如对智慧与知识的,他似乎很乐意充当天上、人间。地下的博学卓识者,并且引以为傲,他的真名一直在修道院,大学和图书馆里广为流传,在历史中,你可以在数以千计的炼金术师,占星师,哲学家,学者身后找到他的影子。 人们在召唤恶魔的时候,只要能够与知识有关,就容易能够召唤出瓦拉克。而且当他与人类交流的时候,只要触及到了他从来没有听见,看见,领悟过的那些新鲜事物,他甚至可以是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的,谁也不知道他是否掌握着吸血鬼们这片圣地的消息,又知道多少,深入到了哪里。 利维的意思就是,如果卓库勒老先生坚持不说出那个秘密,或者说坚持要他成为祭品后才能踏入圣地,又不愿意立下对等咒令,他就会带着这个消息,高高兴兴的跑回地狱去告诉老爹,凭借着瓦拉克卓越无比的头脑,渊博的知识,说不定他还真能推断出一部分真相。 到那时候,吸血鬼们的坚守就变成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笑话。 卓库勒气得要命。但最后还是不得不同意了,只是在筹备仪式的时候,他还在幻想,如果半恶魔也只是一知半解,或是在重要步骤上出错,他就能乘机做些什么了——可惜的是半恶魔早就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了。 要寻找祭品,倒是很简单,惠特比多的是无用而又有罪的人,他们挑选了一个海盗,将他倒吊起来割断脖子,放干了他的血。利维与卓库勒,分别身穿长袍,佩戴橡树枝条,定下了对等咒令,利维将北岩勋爵也囊括了进去。 北岩勋爵仔细感受,与恶魔和天使的契约不同,所谓的咒令并没能带给他什么鲜明的感受,没有寒冷,没有炎热,也没有空虚。他都不知道这个仪式是否成功了。 “当然成功了。”利维对北岩勋爵眨眼,他们正走在卓库勒的身后,半恶魔突然动作极快的在北岩勋爵的手指上捏了一下,一股尖锐的痛楚穿透了勋爵的手,但在勋爵叫出声来之前,卓库勒就陡然回过头来,恶狠狠的盯了他们一眼。 “咒令不是让你们来玩的!”他气恼地低声喊道。 半恶魔:嘻嘻。 灰侦探 第126节 第417章 “圣地”(1) 他们在深夜上船,上了船,两个祭品就开始梳妆打扮了,一点也不夸张,就是梳妆打扮,他们要清洗全身,从头发丝到脚跟,修剪头发和胡须,穿上白色的亚麻长袍,腰上系着金色的腰带,脚上套着柔软的皮靴,还戴着珠宝,有人给他们熏香,说真的,就算是对待一个新娘,也不过如此了。 船上的每一个人都像是对待一个可敬的贵宾那样对待他们,可以说是有求必应,精美的食物,甘醇的酒水,舒适的床榻,还有人陪着他们,跳舞、演奏音乐或者是下棋。 船在凌晨时分出发。但直到接近黎明才放缓了速度,此时他们已经在大海之中,要有半恶魔这样的好视力,才能看见远处的一个小黑点,是岛,利维一点也不意外。 海中的岛屿从来就是数不胜数,没人会去统计它们,除了数量之外,也因为一些岛屿会因为海底火山爆发而沉没或是崛起,绝大多数还在航线之外,哪艘船敢轻易偏离航线,是想死吗? “我们到了……”卓库勒说,吸血鬼们不需要跳板和绳索,在阳光尚未真正投向大地与海洋之前,他们纷纷从桅杆上一跃而下,有些只是展开了膜翼,有些则是化作了黑烟和蝙蝠。 船上已经放下绳索。一艘小船紧靠着大船在海面上微微起伏,卓库勒连同他们一起进了小船,小船向岸边划去。这时候他们已经能够看见整座岛屿的轮廓。这座岛屿从远处看,像是一座巍峨的岩石山。但等到走近了,才发现那些高耸入云的黑影是无数不该生长在这里的橡树,这些橡树与他们以前所看到的橡树不同,树干和枝叶的颜色都很深,树干漆黑,叶片则是如同一种珍贵的宝石——墨翡,在没有光线或者光线微弱的地方,它就是黑色的,只有在极其明亮的地方或者透过太阳光去看,才能发现它事实上是绿意盎然的。 这些橡树更比普通的橡树高大出两到三倍,橡树原本就是一种高大的乔木,这些树木更是高得叫人难以望顶端见,为了支撑起这样惊人的身躯,橡树的根部都发生了古怪的异变——在接近地面的地方生长着巨大的树瘤,每一棵树瘤都有人双臂展开那么大,那么高,树瘤下伸出了蛇群一般的根系,深深地插入泥土、岩石和沙粒中,它们甚至已经延伸到了岛屿的边缘,以至于这座岛屿居然只有一条窄窄的滩涂。而只要你走进其中,就会发觉外来的光线根本无根本无法透入其中。甚至就算你手上持着火把,只要走出百尺之外也会与同伴失散,何况吸血鬼们并不需要火把,他们可以在夜间视物,如同白昼,半恶魔也不需要,这里只有一个在黑暗中就没法走动的人类——北岩勋爵,利维想了一下,还是没有拿出自己的小蜡烛头,卓库勒老先生适时的送来了一盏罩着玻璃罩的煤油马灯,但煤油马灯的亮度有限,只能让北岩勋爵照亮脚下的路。 “基督教会没有办法触碰到这里,但我们不同,”他脸上露出了怀念的神情。“我们原本就是他的眷属,即便祂沉默良久,在这里我们依然可以受到他的庇护。” 北岩勋爵本能地蹙眉,作为非人力量的首领,他当然不可能对异教神明一无所知,尤其是古凯尔特人所崇拜的那些异教神明,归根结底,基督教会才是入侵者,而他们的神明才是本地的土著。 他微微的摆了摆头,想要将这种古怪的愧疚感与违和感抛掉,但没能成功。卓库勒老先生轻蔑的笑了一声:“当然,教士们会说,祂是邪恶的,但美国人还说,印第安人是一群天杀的野兽呢,你们信吗?基督教会所做的事情和美国人并没有什么两样,说起来,美国人原本就是被这片大陆放逐出去的罪犯。他们,你们,或许会有那么一两个好人,但就算有,他可能也是最早死掉的。”卓库勒在黑暗中说道,声音忽远忽近,令人感到一阵阵的恍惚:“想想看吧,那些依然在母亲的唇舌间传承的传说,神话,童话——里面出现了多少尊贵的神灵,娇美的仙子,勇猛的武士,可爱活泼的精灵,现在它们都变成了什么呢? 能征善战的人马变成了马型水怪,仙女变成了女妖,或是是洗衣妇,怡然自得的精灵变成了嗜血的小魔怪,更不用说神灵,即便祂们已经陨落了,却还要被后来者加上恶名与污名。 你要说有幸存者吗?有的,但祂们已经不再是祂们了,祂们有了一个英格兰人的名字,变成了基督的圣人和圣女,人们跪在祂们脚下,如同千年之前,却在向耶和华祈祷!” 利维品尝到了吸血鬼的愤慨与不满,但隐藏在卓库勒尖利的声音中并不十分突出。“你们原先是……哪位的扈从?”北岩勋爵问道。 “祂是萨温的侍从与继承人,为人类带去睡眠与死亡,我们是飞行的使者,也是夜间的卫士,我们惩戒恶人,安抚好人。” “那时候你们——以什么为生?” “在基督教会之前,你们听说过吸血鬼吗?”卓库勒声音嘶哑地说道:“单就我们诞生的源头——就基督教会的说法,任何一个聪明人都能看出其中的蹊跷之处——吸血鬼的源头一共有两个,一个早在人类诞生之初,一个却在近三个世纪内,当中的一千多年到哪去了? 没了。记载,文书,壁画,挂毯……统统没了,一概被判定为邪恶的异教信物,全都销毁掉了。 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他们一直在持续不断地进行污蔑与清晰,直到十五世纪中期,他们才终于逼迫人类忘记了神明们给予他们的种种恩惠,将罪恶的名头压在了我们身上,叫我们挣脱不得。 我们失去了……”卓库勒突然有了一个微妙的停顿:“总之,正如他们期望的,我们终于堕落成了可憎的怪物,让人类厌恶我们,畏惧我们,我们被驱赶,被剿灭——虽然我们也挣扎过,但最终还是功亏一篑——如果不是我们还有圣地。” 基督教会当然不会轻易放过旧日神明的眷属,但问题是,这是神灵覆灭的地方,这里所有的一切都已经被亵渎和污染了。他们不是不可以净化这地方。但这就意味着有成千上百的天使,至少是半天使要因此而死去。他们的血液必须浸透这片土地,骨骼,内脏和羽毛也必须埋在这里,还要经过上百年的岁月,才能够将这里最后的异端力量去除。 但这对教会又有什么好处呢?那时候的教会已经走向了追逐金钱,女人和权力的歧途,不再有为了信仰付出一切的圣人了。 “何况神明已死,留下的不过是祂最后的残余罢了。于是教士们就理直气壮的宣称,愿意怜悯我们,给我们一点最后的苟延残喘之处。” 说完了这句话,卓库勒不再言语,北岩勋爵抬起头,才发现,这里寂静如死,从他们走上岛屿开始,无论是海水,是滩涂,还是密林,都没有一点生机,没有昆虫,没有鱼,没有飞鸟,也没有走兽…… 第418章 “圣地”(2) 不过这种说法也不是很对,因为密林中还有北岩勋爵,利维和卓库勒,以及其他寻踪而来的吸血鬼们,只是身为人类,只有一盏煤油马灯的北岩勋爵,或许能够隐约感觉到却绝对看不到他们——吸血鬼的隐匿能力是很强的,仅次于精怪中的小魔怪,但小魔怪胜在身体细小,可以藏在任何一道缝隙或是窟窿里。吸血鬼的身形却与人类差不多,大小,甚至比人类更为瘦长高大。 这些贪婪的狩猎者一路追随着他们,数量越来越多,却露出一丝端倪——仅限于对人类,半恶魔却是一个不差的将他们看在了眼里,他甚至能够看见他们的面孔和衣着,有趣的是,当他们才从船上下来,踏上浅滩,进入密林的时候,出现的吸血鬼都如卓库勒一般衣着整齐,四件套,戴着高顶礼帽,脚上也是光亮的系带皮鞋,一些吸血鬼手中还持着手杖。这种装扮虽然拘谨,繁琐,却丝毫不影响他们在林中奔跑,攀援,跳跃。但随着他们进入密林,吸血鬼们的衣物就变得越来越少,容貌也开始与人类有了鲜明的不同,很难说,他们是因为抛弃了世俗间的遮蔽物,才开始肆无忌惮地展露原先的模样,还是为了肆无忌惮地展露原先的模样,才抛弃了世俗间的遮蔽物。 他们的头颅已经呈现出扁平的蝙蝠形状,耳朵却拉长长大,高高地立起来,这种头颅显然无法戴上高顶礼帽,犹如锥子般的肩膀,拱起的脊背,凸起的胸膛当然也穿不了人类的衬衫和外套,就连他们的裤子也会因为犹如鸟儿般向后弯折的膝盖而被撕裂,他们的手和脚已经有人类的两倍或是三倍那么长,所以手套和鞋子都只能被抛下,或是被尖利的爪子从里面戳穿。这些爪子很适合用来捕捉和杀戮,以及将他们自己挂在屋檐或者树枝上,却没办法让吸血鬼们变得更加体面一些。 等利维感觉到他们正在往下的时候,身边的吸血鬼看上去已经和人类毫无关系,更像是一只只灰白色皮肤的大猴子,他们挂在树枝上,卷缩在岩洞里,或是爬伏在溪流边,偶尔会发出利维听来非常刺耳的声音——那是人类听不到的高频率声。 过了一会儿,又一群吸血鬼出现了,他们身着一千多年前的古罗马人或者是凯尔特人的装束。在那个时代,织物的获得非常艰难,无论是亚麻,丝绸还是棉布,所以虽然是两个国家,两个文明,两个不同的信仰,他们在穿着上依然有着很多相似的地方,譬如,最里面是一件贯头长衬衫,简单点来说就是一大块长方形的布料对折后,在对折的中间点挖个洞出来,以便穿着者把它套在头上,然后在中间系上腰带,或者是在两侧用针缝起来。外面的,要么是一件圆形斗篷,要么就是后来被罗马人称为托加的大块羊毛布,甚至无需剪裁,他们通过精妙的缠绕而将它固定在人体上。 这些吸血鬼的表现也更加沉稳冷淡。他们望向北岩勋爵和利维的时候,眼中甚至没有出现过一星半点的食欲,畸变的程度也要比之前看到的吸血鬼更加轻微,也就是说更像是一个人。 利维立刻就想到了,他们应当就是这里的祭祀,他们依附着死去的神灵而生存到今。或许因为有着这点眷顾,才能够避免堕落为令人恶心的野兽。 北岩勋爵也已经看到了黑色密林中的一抹白色,凯尔特人的神殿还停留在朴素,自然和庄重的时段,论起华丽与精巧,根本无法与现在的教堂相比,但灰白色的庞大建筑——尤其是突然出现在密林之中的,连绵不断的岩石宫殿,依然会令人惊叹与慑服,他们和卓库勒一起被迎接进了神殿,作为祭品,他们依然可以得到优待。 北岩勋爵打量着他的房间——利维在另一个房间,他们分开了,他的心中却不怎么惊慌。或许是对于曾经听说过,但从未见到过的另一种信仰而感到震撼,这种震撼,甚至超过了他心中的恐惧。 这是一个极其方正的房间,有门,没有窗户,显然也是在这种光线昏暗到几近于无的密林中,窗户仅有的两个作用,通风和取光,已经缺失了其中的一半——至于通风,他看见了墙壁高处的镂空,石头被砌筑起来的时候有意错开一小点,错开的一小点就成了天然的通风口,狭窄细长,既能避免野兽的入侵,又能保证房间不受雨雪的滋扰。 他手上的马灯开始变得昏暗,北岩勋爵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它拧灭了,接下来是吸血鬼们休息的时间,这里没有光,但不妨碍他们继续昼伏夜出。 北岩勋爵坐在床上,这是房间里唯一一间木质的家具,他摸索了一下,床榻上横七竖八,随意地丢着几张毛皮,它们又是枕头,又是床单,又是毯子,毛皮鞣制得很好,柔软而温暖。勋爵几乎想要立即跳上床去用它们将自己紧紧的包裹住,但他还是迟疑了一会,伸出手去抚摸墙壁上的那些深刻的纹路(灯还亮着的时候他看见的),这些精妙的三角,绳结和条带,直至今日还是能在这片陆地上的各处看到,甚至基督教会偶尔也会采用其中的图形,最多的就是三角——当然,基督教会的解释是,这种有着三个角的绳结图案代表着神圣的三位一体,北岩勋爵摸过去的时候小心翼翼,但他一碰到这些绳结图案,就感到一阵尖锐的刺痛从指尖传来,他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咬了,又像是被什么东西抓住了,他可以感觉到自己的热量正在源源不断的向着墙壁流去。 他吓了一大跳,另一只手立刻捏碎了口袋中的符文,符文碎裂的时候隐约响起了一声不甘的惨叫,他马上收回了手,把它放回口袋里。 勋爵不敢继续探索了,就刚刚那么一下,他的口袋里的符文就碎得连粉末都称不上,只能说是一撮灰烬,他慢慢的倒退回床榻上,也不脱掉外衣(反正是长袍),就这么直挺挺的躺着,在思索中闭上了眼睛。 等他醒来的时候,房间里又多了几份食物的香气。有人走过来服侍他。如果说他们在船上受到的是主人般的待遇,那么在这里受到的就是国王般的待遇。虽然有这种待遇也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吸血鬼款待他们,他们得到的款待越殷勤越丰盛,也就意味着他们遭到的折磨就会越惨烈——虽然对于吸血鬼来说,这是一场隆重的祭祀仪式。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头猪突然有了自己的智慧。它知道人类对他那么好,给它吃橡子,苹果,甘薯,给它整理干净的窝,都只是为了在不久之后吃它的肉,它大概也不会高兴到哪里去。 他现在担忧的是卓库勒是否会履行承诺,他想起了利维——虽然人们都说他不该这么相信一个半恶魔,但谁让这个半恶魔在北岩勋爵面前从来就没有失手过一次呢?当一个人在你面前成功的完成了一件艰难的工作时,对你或许会觉得他好运气;当他完成了十件时,你会觉得他是一个有才干的人;当他完成了一百件时,你就不得不承认,他不但有才干,有能力,幸运女神还在无时不刻地注视着他。 而且对于北岩勋爵来说,死亡也并不是一件什么值得恐惧的事情,只是作为基督教徒,他的信仰或许并不狂热,但他也不怎么想要成为一个旧日神明的祭品。 幸而他们没有拒绝勋爵去见利维,利维要比他惬意得多,他看到了那盏暗淡的马灯,还命令他们拿来了更多的蜡烛,将整个房间都照得亮如白昼,房间里的家具似乎也比北岩勋爵更多,不知道是因为利维更受到看重,还是他自己要求的。 他躺在一张天鹅绒的矮踏上,靠着扶手,瞧起来活像是个莎乐美或是以斯帖(见作者有话说),他让他们给勋爵端来了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还要求修指甲,手指甲和脚趾甲,每只指甲都被打磨得发亮,他还要挑好看的服侍他——北岩勋爵还注意到他的餐盘里摆着一些颜色鲜红的肉,看上去和他的食物有所不同,利维没有给他思考的时间,挥手叫吸血鬼们把这些吃剩的东西撤下去,。 吸血鬼在这些方面还真是相当的体贴入微。他们给北岩勋爵端去的,当然是人类的食物,烤牛肉,鸽子汤以及一些蛋糕,但给利维端去的却是最鲜活的血肉,半恶魔当然大快朵颐了一番——为什么要拒绝?他从不或者说很少亲手狩猎人类是因为他不想背负上更多的罪孽,这些罪孽会加快让他恶魔化,完全恶魔化的时候,他就会被迫坠入地狱,再也无法脱身。以往他都将这个任务交给了自己的使魔黑猫莉莉丝,在这里充当这个角色的是吸血鬼,他们在这里豢养着奴隶和仆人,这些人类可能是自愿的也有可能是被迫的,但没关系。他们所制造的罪严沾染不到利维一星半点。 半恶魔难得畅快淋漓地痛快吃了一顿。他可以感觉到里面可能有一些对半恶魔不好的东西,但那又如何呢?在能够确认心中的想法之前,他暂时还不想扯开这层含情脉脉的面纱。 卓库勒走进房间的时候,也显然被整个房间的蜡烛惊吓了一下,不过他毕竟是在人世间厮混了很久的老吸血鬼,很快就镇定了下来,甚至还记得向利维和北岩勋爵行了个礼,他在两人面前坐下,唯一的门被无声无息的关上,隔绝了这个房间与外界的所有信息。 卓库勒抬起头,口中不知道念诵了些什么,半恶魔可以感觉到这个房间里的风停了。他将最后的联通渠道,也就是那些用来通风的缝隙也全部封闭了。现在这个房间可真是成了一个毋庸置疑的密闭空间,。 我来履行承诺,两位,希望你们也能够履行你们的承诺。” 虽然不是人类,但吸血鬼还是下意识地在开始他的长篇大论之前轻声咳嗽了几声,略略清过喉咙才慢慢的说道:“诸位,不知道你们是否探究过神灵的起源。” 第419章 “圣地”(3) 有那么一瞬间,北岩勋爵忘记了呼吸,或许心跳也是如此,他只能尽量不露出过分惊骇的神色,在听到最终的答案之前,他有很多猜测,譬如说,吸血鬼发现了一种新的疫病——这是最接近事实的;还有的就是这是一桩针对女王陛下或者是英格兰的阴谋,更有可能是吸血鬼这个种族有意向女王陛下投诚,希望能够得到陛下的宽佑和接纳。 他有这个猜想,是因为不久之前女王陛下签署解除了对驱魔人的禁令。虽然驱魔人和吸血鬼可以说是敌对关系,但声名狼藉的驱魔人能够获得女王的宽恕,重新在伦敦活动,甚至还能得到重用,就不免让一些非人种族升起了一些奢望,如卓库勒之前所说的这些人马,精灵,湖中仙女以及更早的——具有智慧的怪物们,他们也确实曾经为人类君王所用过。 但他也觉得不太可能。以前君王愿意用这些必然与人类保持着相异心思的异类,是因为他们确实强大。简单来点来说,就在几百年前,人马依然是可以纵横在原野和森林中的最佳猎手。人们都坚信,英格兰人之所以组建长弓队,就是因为他们看见了人马无比出色的战绩,人马甚至可能是他们的老师和战友。 当然,按照人类,或者说所有智慧生物的通病,在人类掌握了射箭的技巧后,人马也就理所应当地消失在了军队里,之后的凋零和绝灭,人类也恐怕出力不小。 但如果你现在还能找得到人马,去和他们说,你愿意把它带入宫廷,带入军队,给予他与人类一样的待遇,允许他拿着功绩换取金钱和物资,你以为他不会欣然允诺吗? 吸血鬼又一向自诩甚高,毕竟他们可以说是所有本土精怪中攀升得最高的一族。可以说,如果不是黑死病如同雷霆一般的降临,又如同潮水一般的褪去,让他们继续得以经营上五十年,一百年,三百年,他们还真的有可能成为人类社会中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 但以上种种猜想在卓库勒提起神灵的起源时就已经烟消云散了。 这是一个非常可怕的话题。即便是如北岩勋爵这种耿直的人,也会逼迫自己尽量不要往这方面去思考,去探索。只要那些神明没有突然发了疯,想要如传说中的那样毁灭世界。他就绝对不会轻易地想要去逆转命运的河流——他有过那么一个念头——立即站起来,跑出去,不要听这可怕的话。 但他下意识地看向正坐在他身侧的利维时,却看到了半恶魔的眼睛,半恶魔的眼睛在人类的时候是一双极其漂亮的双色瞳——蓝宝石和黑曜石,赞叹他的人经常这么说,但在他恶魔化或者是情绪激动的时候,眼睛就会如同所有的恶魔呈现出幽暗或者是明亮的赤红色,你可以把它看作还未熄灭的木炭或者是流动的岩浆。 现在它们看上去更像是一颗活跃的,蓬勃的心脏,发着光,那种不应当属于恶魔的生命力几乎要溢出他的躯体,他的嘴角带着残酷的微笑,又带着些许疯狂,北岩勋爵想起来了。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他来到了惠特比,作为两座俱乐部的首领,他身边肯定有人护卫,监视或者是其他,但利维要求他说,他只能一个人,现在他明白了,如果他身边还有这么另外一个人,那么他就只有把对方杀死,或者是等着对方去告密,然后他的后续只能是被秘密处死。 换做旁人,可能心中充满了愤怒,一心以为半恶魔有心害他,但北岩勋爵却很快镇定了下来——有时候,危机也是机遇……何况他原本就不是那种会在危险来临时闭着眼睛逃避的人。 “看看,”这时候大概只有卓库勒才能幸灾乐祸的真正的笑出声来。“您看看您的表情,您难道就没有想过我或许只是在虚张声势,胡言乱语吗?您不这么认为,因为您也知道我们曾经是最靠近神明的一个种族。”这当然是有点往吸血鬼脸上贴金的意思,在千百年前,他们连附庸的附庸的附庸都算不上。 利维之前一直在猜测,他们始终没有说出自己的神明是哪一位,但之前提到了萨温——所谓神明可能也就是一个曾经效力于萨温的精怪,萨温是达奴神族中的死亡之神,他有着通天的威力,又掌握着每个人必须经过的关卡,所有丝线的端点都握在他的手中。人们活着的时候,受国王与其他的神灵统治,死去后,他们就只属一个人,那就是萨温,无论他们生前是个恶人,是个好人,是个男人,是个女人,是个国王,是个勇士,是个乞丐,都没有例外的可能。 萨温可以让他们在另一个世界安居乐业,也可以纵容他们回到原先的世界游荡,甚至是作恶行善,像这么一个深入人心,力量强大的神明,就算他已经湮灭了那么多年,基督教会依然没有敢轻易的将其恶化或者是丑化。 虽然崇拜萨温的行为不再被允许,但为了萨温而诞生的节日,也就是过去的萨温节,现在的万圣节——这个盛大的节庆日被基督教会改姓换名,用在了自己身上。当然,教会的说辞是,这是一个纪念诸位圣人的节日,但大家都心知肚明。 可能再过个一千年,萨温的名字会彻底消散,在历史中不再被人提起,但现在吸血鬼们提起他,即便他们借用的只是他的一抹余晖,也依然让北岩勋爵精神紧绷,蓄势以待,利维伸出手去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放松。 他很难说明自己对北岩勋爵的感情,属于恶魔的那部分厌恶他,但属于人类的那部分又不由自主地愿意信任他,有时候他感到厌烦,但又不敢真正的把他舍弃,就让冥冥中的那位来做决定吧。他在心中说。 见状卓库勒笑了一笑,接着说道,“让我们暂时将基督教会那套张冠李戴,胡说八道扔到一边去。在人类的历史中,你们必须承认,此地神明的诞生,哪怕不是最早的。”他有些遗憾的说,“但他肯定是最靠近自然的意志,又是消亡地最晚的那只。更早的是阿兹科特的神明,阿美利加曾经的居民们曾经用数以万计的血祭来供奉他,可惜的是,等到白皮肤的人登上这块陆地,残留在印第安人中的也不过是徒有其表的仪式和图腾,神明的力量早就如同风中残烛,甚至无法让他们摆脱瘟疫和屠杀。 古埃及的神明在古罗马时期就已经衰退得不见什么痕迹,据说他们的祭司曾经能够掀起沙尘暴,发动虫潮,令死者复活,可等到凯撒当权的时候,埃及已经无可挽回地沦为了罗马的粮仓,法老名存实亡,最后更是成为了罗马的一个行省。 而达努神族是不同的,曾经被他们眷顾与庇护过的各种精怪,依然生存在这片大陆林间、沼泽、沙地、海岛上。或许有一天他们也会销声匿迹,但也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基督教会在这里的行事比起那些殖民地来也更为谨慎,节制,他们一直在努力吞噬和同化着这个神系,以及它相关联的文明。 在每一次传教与宣讲中,基督教会都在竭力地为这种说法涂脂抹粉。他们不敢触碰初始神明,只能将二代和三代神明移花接木般的加在了诺亚的子孙身上,宣称他们是基督圣人的后裔——虽然略有学识和逻辑的人只要稍加计算,就能发现其中有着不小的漏洞,就和吸血鬼的来源一样——如果有人愿意深究,教会根本就没有办法自圆其说。 “最初的时候神明是很弱小的。他们主要诞生于人类对于自然现象的渴望和敬畏,当一个人遇到了大火,火焰烧灼了他的皮肤和眼睛,他感到恐惧,却又没办法抵抗火焰的侵害。 这时候,他会耗尽所有的力量与思想来寻求解决的方法,他不会承认火焰是无法沟通的,如果这样,你教他如何面对自己,面对同伴和族人呢? 或许只是灵光一闪,他将这团火赋予人格,他发自内心地,或是逼迫自己发自内心地认为,火也是有生命的,有情绪的,会愤怒,会欢喜,会悲哀。在他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场火带来的利益和危险之前,他会不惜一切的将它看做一个人,以便与其沟通。 这时候信仰就诞生了。” 卓库勒的声音在密室中回荡着,没有人插嘴,他们就连一点声音都不发。 “同样的,水流也是一样,小溪的水流干净甘甜,能够带给人慰藉与快乐。河流的水会为人们带来鱼群,但也会卷起浪涛,夺走人们的性命,大海辽阔无垠,一眼望不到头,它有什么?是怎么诞生的?为何会有潮汐和漩涡?这是人们百思不得其解的东西,但若是将它预设为另一个人,一个强大的人,就会变得简单许多。 除了这些之外,还有风,微风,狂风,飓风,温暖的风,寒冷的风,夹着雪粒子或者是沙粒的风,还有雨水,雨水之前来临的雷霆。 当蓝白色的电流穿过云层击打到地面的时候,又引发了火,随后水又到来了,它熄灭了火,这都是一种什么样的现象呢?人们自然而然的将这些神聚合了起来,认为他们也和自己一样,拥有部落,拥有朋友拥有亲人,他们之前或许有恩怨,也可能有友谊,更可能有争斗,每一次天地变色,云层翻卷,大雨倾盆,雷电轰鸣,都有可能是他们在战斗,在咆哮。 这一切都是人类为了解自然并且能够掌握自然而自主产生的行为。他们在水中,火前,雷雨中呼唤它们的名字,给予它们意识,也给予它们力量,神明就是这样诞生的。 而当一个新生的神明诞生后,祂就像是一个婴儿般懵懂无知。祂可能如同现在的精怪那样在荒野中四处流窜,放肆地使用自己的力量,人类向祂祈求,祂未必会能听懂,但只要有一次,或许是兴之所至,祂回应了人类的召唤,给予了人类祂们想要的东西,祂就与人类有了联系,人类会更多的呼唤祂的名字,向祂奉献祭品,建起神殿。 他们加诸在祂们身上的希望越多,神的力量就越强。 最后,真正的神明终于出现了,祂们不是诞生在自然中,而是诞生在人类的知道中,祂们一诞生就肩负着人类给予的职责,更多地倚靠人类的信仰为生——古希腊与古罗马的神便是如此,在祂们出现之前,神灵的名字,力量,权威都已经被彻底的建立了起来,简单地举个例子,像是古罗马的门神雅努斯,那时候人们有了自己的住宅,门扉就成了他们抵挡野兽和敌人最重要的器具,他们注视着它,希望它牢固,敏锐,雅努斯就从中诞生,但朱比特,维纳斯与阿波罗呢?祂们根本就是脱胎于希腊诸神,而希腊诸神,从传说中就可以知道,是先有神明,而后再赋予神职的。 祂们无论是从形象、名字还是曾经发生的故事,都与人类更加亲密,息息相关,也更加富有人性。” 而后卓库勒想了想,或许因为这里还有个人类,他又做了一番比喻:“这大概就和人类提纯烈酒是一样的道理。 人类先是发现将口水吐在谷物里,可以让谷物发酵,变成浑浊但可以令人兴奋的液体。后来他们将这个技术进一步的拓展到其他植物,酿造出了葡萄酒,甘蔗酒,之后他们又通过更多方法,从之前的造物里提炼出更加精纯的东西,也就是蒸馏酒,但你不能将蒸馏酒视做与最初的发酵酒完全不同的东西,没有发酵酒,就根本就没有后来的蒸馏酒。” 事实上说到这里,话题已经下沉到一个相当危险的地步,古希腊与古罗马之后是谁?基督教会,几千年来神灵在人类中迭代数次——直到今日——耶和华是唯一的神,他们都知道,但现在别说说出来了,就能想一想,他们都不敢。 第420章 “圣地”(4) “精彩,真是太精彩了。”半恶魔用一种说不出是幸灾乐祸,还是意味深长的语气感叹道,他拍着手,同时用肩膀轻轻地撞了撞身侧的北岩勋爵,用眼神示意他表现出一个积极的态度,北岩勋爵只能举起手来拍了拍——此刻他可总算理解了几百年前的教会。那时候教会并不允许普罗大众们染指圣经,无论是经书本身,还是对经文的诠释权,只有圣职人员才能够拥有,站在宣道台上对大众吟诵和解读,甚至连国王与贵族都只能站在一旁,垂手恭立,静静的倾听。 圣经中自相矛盾,首尾乖互的地方很多,但他的撰写者却是真正存在过的,他们经过的事情也是真实发生过的,虽然他们不得不进行了很多修改,编造和隐瞒,但若是有心,还是能从中寻觅到几块无法被改变分毫的沉重基石。 以此为基础,进行推导和追索,又有如吸血鬼这样旧日神灵的残余做旁证—— 灰侦探 第127节 圣经的第一句话就要被推翻。 世界并不是耶和华所创造的,恰恰相反,祂是一个新神,从无数旧日神灵的遗骸中跳脱而出,祂固然是唯一的神,也是最强大的,也是最尊贵的,但就如太阳会东升,也会西沉,旧神曾经逝去,新神曾经诞生,这个轮回也依然会在命运的长河中再现。 那会是多久之后呢?一百年,一千年,还是一万年? 但无论是多少年,只要这个概念暴露在众生之前,对于现有的基督教会以及他们的神灵来说就是滔天的浩劫,别忘了人类有多么的喜新厌旧,忘恩负义,他们生性贪婪,即便寿命短暂,也总是渴望将世间上所有的一切抓在手里——耶稣还行走在人间的时候,受到了怎样的待遇,我们都清楚,但大家心里也很明白,如果他再次降临到人世间,以神的爱子,救世主的身份。你以为人类对他的觊觎会减少哪怕一分吗? 在这里思考的还是如北岩勋爵这样对另一个世界有所了解的人,他所窥视的真实就更加深邃,危险,不用提及那些隐匿的只被少数人知晓的事情,他只是在思想中翻开圣经,就可以察觉到……恐惧,神的恐惧…… 虽然圣经上记载了很多罪恶,但不管是欺骗也好,劫掠也好,乱-伦也好,又或是可怕的谋逆,弑亲……这些罪行并不一定会受到神灵的注视,受到惩罚。有时候神灵还是这些罪行的主导者,或是唆使与帮凶——唯有一桩罪行是绝对不可以饶恕的——哪怕你是拯救了整个部族的英雄,一位尊荣的国王,一位再虔诚也不过的教徒,都没有收到赦免的可能。 “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只有这桩罪是不可饶恕的。一旦你犯了,作为人,你就只有沉沦在火狱中直到世界末日;作为城市,你就要覆灭;作为国家,你就要分崩离析;作为部族,你就必须永远的流荡在这个人世间,难有一个栖身之地。 神灵是否已经看见了末日——不是世界的末日,是他的末日,而这种征兆似乎已经出现了,教会的力量早在三百年前就开始史无前例的大衰退,可以供千万人目睹的圣迹更是早在一千年前就不复存在,现有的几乎都是造假,或者是窃取了旧日神明的残烬。 但与之相反的,坠落在此的天使,窃据于此的恶魔,还有两者的子嗣,近些年来却是越来越多,这种现象北岩勋爵暂时无法得知其中的真正原因,但有了他们,教会与王室,更正确地说,神权与人权之间的争斗才能勉强保持着一个平衡…… “你们想造神?”过了好一会儿,北岩勋爵声音艰涩的问道。 “造神,不?我们没有那么大的奢望。你是个人类,我们很难让你理解那种感觉。”卓库勒左右张望一番,指的是一旁的壁炉,“看,火焰在燃烧。但我们都知道,如果我们不送上木炭,它就会变小,变得微弱,变得冰冷。而作为旧神神灵与自然最忠诚的追随者,我们可以感觉到曾经属于我们的那份力量正在迅速地消退。 在达奴神明统治这片土地,我们还是神灵眷属的时代,我们是可以如同人类和食尸鬼那样,通过交媾来自然繁衍的。”卓库勒认真的说道:“但自从萨温湮灭,我们就失去了生儿育女的能力。而就在我们反复呼唤却没能得到任何回应,几乎要绝望的时候,我们的神阿巴特——” 利维露出了然的神情,吸血鬼的神不是萨温,萨温即便还有残余,那也不是他们能够承受的,但萨温的眷属,他身边的一个精怪所留下的东西,吸血鬼们或许还能攫取一二。阿巴特是萨温的使者,他被描绘为一只蝙蝠或者是一只猫头鹰,正与吸血鬼所竭力塑造的动物形象重叠。 “他赐给了我们用另一种方法繁衍的可能”卓库勒接着说道。“那就是在我们吮吸人类血液的时候,也将自己的血液注入他的体内,等到人们发现他,为他哭泣,举行葬礼,放进棺材,埋入地下的第七个夜晚,他就会醒来,以我们子嗣的身份,他和我们一样具有超凡的能力,并且对给予他血液的吸血鬼有着天生的亲近与臣服心——很快,我们就掌握了这个方法,我们称之为初拥,人们将之称之为转化。 我族最为昌盛的时候,是在黑死病时期,那时候我们的部族遍及整个欧洲大陆与英格兰,每座大城市里都有一个吸血鬼领主,他的城堡或者居所里也必然会有几十上百个子嗣和奴仆。虽然后来我们遭到了人类的厌弃和打击,不得不从城市中撤退了出来,从此隐匿自身,潜于黑暗,但我们的数量依然非常可观。 也会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们发现,经过我们初拥的人类成功转为吸血鬼的几率越来越低。我们将他们的棺材打开的时候,他们依然是个死人,与之前不同的地方只在于他们已经浑身黑斑,散发出难闻的臭气,肿胀或是萎缩。 这个比率渐渐的从千分之一变成了百分之一,现在则是十分之一。我们不可能不对我们将来的子嗣进行挑选,也不可能毫无节制的对每一个人初拥,这对我们来说可谓不折不扣的灭顶之灾。我们寻找了各种方法,采取了很多措施,但都于事无补。 我们翻阅了族内的典籍与记载,然后——或许我们也可以利用一下人类的信仰?如果人类的信仰能够无中先有的造出神来,那么只是复苏原有的神明,岂不是更加容易吗?我们只想维持种族的存在与发展,只需要一点点阿巴特的力量……。” “希望谁也能那么想。” 利维讽刺的评价让卓库勒长长地叹了口气:“我们也预料到了这个后果。所以说,即便在我们的族群内,知道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的人也很少,更不用说我们的人类盟友,譬如梅森,还有乔慕利家族,他们并不知道我们想要做什么。在他们简单的脑袋里,可能以为我们只是想在惠特比开个‘海盗餐厅’(即自助餐,见作者有话说)。 惠特比是个海边小镇,居民虽然不多,但往来的人口有河流中的鱼群那样密集,且迅速循环,无休无止,而且大多数还是来寻找工作机会的底层民众,当然也不会有人在乎那些失踪和死亡人口,吸血鬼们在这里狩猎猎物可以避免引起旁人的怀疑。 这可比呆在一个人口稀少的封闭小村庄里,或者是一个教士,驱魔人众多的大城市里好多了。 吸血鬼绝对不会告诉他们自己的真正目的,若是让他们知道了,只会有两种反应,软弱者立即去教会告密,强硬者则会索取吸血鬼们支付不起的代价,这两者都是卓库勒所不想看见的,何况人类从来保守不了秘密,他们脆弱的意志力在大部分情况下甚至用不到法术或是药物就能摧毁。 如果不是他遇到了利维,利维又是一个敏锐到过分的半恶魔,他身后的老爹先正是被地狱人间公认博学多识的大恶魔瓦拉克,卓库勒也不会在这里向他们坦白一切。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卓库勒的行为也可以说是一个带有报复意味的恶作剧。 半恶魔不是想要得到吸血鬼们守护着的宝物吗?他给了,还立下了对等诅咒,但就算他们可以安然离开“圣地”,他们掌握的“宝物”就是一枚不知道什么时候裂开的毒药丸,不要以为他们只要向女王陛下或者是地狱的恶魔领主们告密就能上上大吉,安枕无忧了。 他们面对的是天堂和地狱,还有那位“唯一神”。 第421章 “圣地”(5) 算是完成了一半“对等咒令”的卓库勒心满意足的离开了房间,留下了利维和北岩勋爵。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他们过得非常单调,虽然吸血鬼们都在隆重而慎重地筹办献祭仪式,但作为最后才会出场的祭品,他们只能待在自己的房间里无所事事。 这些空白时间几乎都被他们用来思考卓库勒向他们揭示的计划。 正因为,“你不可信别的神”——所以在这个时代中,虽然各种献祭仪式横行,人们不但召唤恶魔,也会召唤天使,召唤圣人,甚至祈求能够见到上帝(不是物理性质那种),但说到召唤旧日的神明,除了少数还在艰难苟活的原住民之外,几乎没人这么做,就算他们想,也找不到可以参考的仪式——没人知道在数次“纯洁运动”中,基督教会毁灭了多少古早的奠基和学者,地狱甚至还拘押了古希腊与古罗马时期的哲学家与科学家的灵魂,罪名是“不信神”,但谁都知道这个罪名有多么可笑——他们无法离开地狱,无法与生者交流,只能终日徘徊在荒野上,等待着末日降临。 何况,在经过大量的丑化,娱乐化与张冠李戴,移花接木后,很多人连神灵的真名、象征和喜好都难以找到痕迹,更别说筹备祭品,寻找祭司,完成整个仪式,把祂们召唤回来。 吸血鬼却可能是个例外,他们是旧日神灵眷属的子嗣,典籍、血脉和力量在他们这里都没有缺失,虽然他们自己都不抱什么希望,但在族群即将绝灭的时候,什么不可以试试呢——但很多事情连尝试一下都不可以。, 至于他们召唤的是阿巴特或者是萨温。说实话,没人关心。 基督教会用了近千年的时间,成千上万人的牺牲,以及神的独子终于得以为唯一神的信仰奠定了基础。从那天开始,所有的国王都需要有他的代理人加冕,所有的骑士都需要在十字架前垂首,所有的民众都必须跪在祂的脚下,向教士们的箱子里投钱,每一片土地上都必然矗立起祂的地上住所,祂的传教士奔走在太阳和月亮所能照到的每个角落。 祂是崇高的,是伟大的,是毫无瑕疵的,只有祂向人们索取——信仰,子嗣,祭品,土地,生命和灵魂,人们从祂这里所得的却只有一个空洞的承诺——只要你足够虔诚,你就能升上天堂,和圣人坐在一起,与天使一起为上帝唱赞歌。 但人类又能如何呢,他们面前只有这么一个神,古希腊与古罗马时期的多神崇拜早已消逝在命运的长河里,唯一神也注定了要比多神更加的独裁与残酷——这里没有可以与祂竞争的神,祂尽可以为所欲为。 这或许同样可以被作为一个佐证——耶和华是新神。 只有新神才能如此清楚地看见多神崇拜的缺点。人类生性卑劣又贪婪,他们在能够有所选择的时候,必然会毫不犹豫的倾向于能让自己获得最多利益的那一方,即便是面对的是神也是如此—— 利维毫不怀疑,若是吸血鬼或是别的什么玩意儿真的召唤出了另一个神明,人们立刻就会将祂与现在的上帝做比较。 谁需要进教堂,谁不需要;谁需要交税钱,谁不需要;谁会对君王们指手画脚,谁不会;谁会应允自己的祈求,谁不会——这是一个三岁的小孩子也能做出的问答题。 教会固然可以派出他们的天使,但他们就甘心吗?那些天使与恶魔愿意为君王和领主效力,却不会给普罗大众一个多余的眼神,更不用说,一个农妇可能只是来祈祷,明天的面包能够发得更好一些——这种情况完全有可能发生。 只要有竞争,一方的底线必然会被放得无限的低,但这让那些高高在上了足有上千年的人如何能够忍受?可笑的是,当初基督教会能够击败罗马城中的诸多神灵(虽然那时候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灵几乎已经不再给人们回应了),但那时候基督教会也不能够,也不敢显露出自己的能力——是因为他们接纳了贫穷的奴隶和平民。 这些平民和奴隶因为拿不出像样的祭品,而无法向神灵祈祷,他们浑浑噩噩,满心绝望,又带着一丝仇恨,仇恨神灵与贵族们对他们的忽视与冷淡,那时候愿意安抚与照料他们就只有基督教会,基督教会不但不要他们的钱,还会反过来给他们食物,淡酒以及药物。 当然,随着基督教会的逐渐兴起,强盛,将万神殿中的神明们驱逐并且取而代之,这种好事就再也没有了。 利维收回发散的思绪,他不知道这件事情究竟与自己的将来有什么深刻的关联,他只是再次相信了自己的直觉。 这份直觉曾经救过他很多回,但如此频繁的出现还是第一次。他总是感觉正有什么巨大的危机正在毕竟自己,却如同坠入迷雾,看不见前路分毫。 难道是因为他有意隐瞒下这桩事情,所以被他的老爹瓦拉克与其他大恶魔施加了惩罚?他会提前坠入地狱吗?会被撕裂和吞噬吗?他不确定。 又或许是他有意让地狱知道了这件事情,吸血鬼们的妄想不至于污染整个英格兰,但地狱和天堂们肯定会携手起来,将他这个告密者连同这个秘密一起埋葬在无尽的火狱中。 别看地狱和天堂曾经爆发过数次惨烈庞大的战争,数以千万计的天使与恶魔在战场上陨落和消散。他们毕竟都是由同一个存在创造的,兄弟之间的矛盾永远无法与旧日神明的复苏相提并论。 至于北岩勋爵——他沉寂了很长一段时间。但他的不安源头并非自身,而是在于女王陛下以及整个英格兰,他是个骑士般的人物,对国家、对君王、对民众都充满了责任感。 在这件事情面前,他难得得踌躇起来,因为他不确定自己做出的决定是否是正确的。他想要隐瞒,但若是吸血鬼们真的完成了仪式,等到阿巴特复苏的时候,谁还不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到时候女王,以及整个政府乃至基督教会们措手不及,民众也可能因此受害,那就是他的罪孽了。 但反过来说,他又有点担心,毕竟他现在所效力的女王陛下和她的几个叔叔们一样是个叛逆的君王,他们并不虔诚,狂热的也不是信仰,而是权利,为了权利,即便上帝站在她的面前,她也会举起武器。 如果吸血鬼能证明旧日神明可以被召回,女王陛下可能会欣喜若狂——这是一柄最锐利的双刃剑,会威胁到她,但同样可以威胁教会以及他们身后的另一个世界——北岩勋爵毫不怀疑。 那么,现在的教会还能爆发出多大的力量呢? 如果他们接受了女王陛下的勒索和敲诈,事情或许还有转圜的余地。但如果教会想要孤注一掷,重现千年前的辉煌,事情会变得怎样就不好说了。 利维冷眼旁观,并不许干涉北岩勋爵的决定。但就他对勋爵的了解,无论他最后做出了怎样的决定,他都必然会毅然决然,一往直前。 就在北岩勋爵做出了最终决定的那一晚,他们被带了出去。 这一次,他们重新沐浴更衣,洒上香水,带上金冠,金腰带,他们赤着脚跟随着吸血鬼来到了一颗橡树下。 一开始的时候,作为人类的北岩勋爵甚至没有察觉到这件横亘在他面前的事物是一棵树——他以为那是一座高耸的巨墙,至少他站在那里的时候,火把提供的光亮让他朝左看,那是沟壑万千的墙壁,往右看,依然是墙壁,直至隐入黑暗——他都看不到“巨墙”的尽头。 当然,抬起头来也看不到“巨墙”的顶端。 事实上这座“巨墙”也不是处处平整的,还记得那些畸变的树瘤吗?从属于这颗橡树的树瘤就像是起伏不定的小山丘或者是圆形的屋子,而切开和串起这些“山丘”和“圆屋”的是犹如蟒蛇般的根系。 他在吸血鬼们的“提升”下,无比艰难地攀爬和翻越过一重重森然而膨大的障碍,偶尔一回头,就能看到自己身后蜿蜒游动的火光——吸血鬼们可以在黑暗中视物,但这应该是仪式的一部分,就和那些在密林中忽隐忽现的歌声那样。 这座自然的神殿没有门,也没有窗,用来出入的是橡树底部裂开的一道缝隙,“缝隙”只对于这棵橡树而言,呈现在吸血鬼和人类面前的是一个向内凹陷,向下的洞穴,洞穴漆黑一片,深不见底,阴冷的风缠绕在他们的颈脖和脚踝上。 他们在这里熄灭了火,换上了装在玻璃瓶里的磷火,磷火独有的青白色光芒微弱且不稳定,它们在黑暗中浮动,吸血鬼的面孔,白色的长袍,橡树枝条的冠冕,金与银的器皿就像是在纸筒中翻转的彩色宝石碎屑,一会儿是这样,一会儿又是那样,北岩勋爵就下是坠入了一场噩梦,可怖而又绮丽的噩梦,他知道自己应该觉得冷,但他的心脏正有力地跳着,滚热的血在他的体内流动——是之前喝的蜂蜜酒,里面可能加了鸦-片酊,也有可能是乌头和颠茄。 他的脚下从坚硬的树根和疏松厚软的落叶层,渐渐地变成了潮湿滑腻的苔藓,又从苔藓渐渐的变为了水泽——前方终于又出现了光,空气中弥漫着没药燃烧后的气味与橡木特有的木质香混杂在一起的味道。他看到的地方都覆盖着庞大的山形纹,勋爵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这就是橡木的独特纹路,这里竟然是橡树体内吗? 他根本无法想象这棵橡树有多大。 半恶魔感觉到这里隐隐绰绰地站着数百个吸血鬼,他们是这场献祭仪式的旁观者和执行者。 他们停住了脚步,这里燃烧着闪烁不定,数之不尽的蜡烛,烛光倒映在水面上,却无法突破水面下的额黑暗。北岩勋爵经过战争也曾经游历各处。他知道这样的黑色水面往往意味着底下的水深到了一个非常危险的地步,他的双脚似乎也证明了这一点,水太冷了。 他就像是站在一块正在融化的冰上。 第422章 “圣地“(6) 歌声再次响起,与之前在林中听到的,若隐若现的歌声不同,这次吸血鬼们齐声唱诵在空气中产生的回旋与涌动愈发清晰,震撼——虽然北岩勋爵还是无法理解其中的意思,他在教堂中听过的圣歌和乐曲,但那更多的是人为的辉煌,而这场隆重的吟唱,所带来的景象更像是水流越过山峦,疾风穿过密林,大海的潮汐在月亮上升时抬起,在太阳落下时降退,鸟儿在回巢,蝙蝠的翅膀在空中拍打出透明的涟漪,昆虫咀嚼草叶,狼群狩猎兔子,鱼儿吞噬小虾,它是那样的简单,但又是那样的凝重,令人感到惧怕,这是人类的本能反应——自然是人类的母亲,它滋养了人类以及人类的文明,但同样的,它也是人类所能遭遇到的最大的威胁——即便后者已经掌握了这样繁多而又强大的力量,但无论是魔法还是科学,都无法让人类摆脱这种自从他们睁开眼睛看见这个世界时就落下的刻印。 北岩勋爵跪俯在地,没有人强迫他,他也不觉得屈辱或是尴尬,他平静而从容,就像是一个孩子跪在自己的母亲身前,他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什么,不是什么阿巴特,也不是萨温,而是“源头”,当一个人面对给予了自己生命与归处的存在时,他做出任何卑微的行为都是可以被理解的。 利维也已经放下了一侧的膝盖,在在场的所有“人”几乎都匍匐在地的时候,你最好不要站在那里做个显眼的靶子,只是相对于北岩勋爵来说,他像是进了另一座教堂,浑身都在刺痛,烧灼。每一个音调都像是一把尖锐的钩子,想要从他的嘴里,把他的心脏,肺,肠子全都勾出来——他就像是一条挂在钩子上的鱼——那个垂钓的人似乎并不急着把他吊起来,任由他在水中游来游去,奋力挣扎,却也不愿意放他自由,拔掉他嘴里的鱼钩,他只能这样徒劳地张着嘴,无声的祈求对方发发善心。 万幸吸血鬼似乎也没能完全地掌握这首颂歌。 利维之前在瓦拉克所安排的那座修道院中度过了好几十年,这段时间,足够一个人类婴儿长成一个强壮的男人,而对于生长迅速的半恶魔来说,他已经等同于度过了人类的一生。 在那几十年里,他几乎每天都要长时间的阅读,瓦拉克对他的信徒们倒是十分慷慨——在有关于知识的方面,修道院里原来就有数量惊人的藏书,几乎摆满了两个耳堂,一个圣物室,教会一直在民众,贵族中和君王手中搜索有关于旧日神明的记载和文书,或许还有一些画板。 这些东西经过教士们的仔细甄选后,一部分会被销毁,但另外一部分并未如他们所说的那样,被永远地封存起来,恰恰相反,它们被锁在修道院和高级教士的房间里,他们日以继夜地阅读,反复揣摩,从里面汲取基督教会所需要的营养以及攻击敌人所需的毒液。 瓦拉克的收藏当然要比修道院更为丰富,他将一部分藏品填充在了里面,反正这座修道院也等于是他领地的一部分,在那里利维看到过几份有关于古凯尔特人的残本和手抄本,这些记录并非来自于异教神明和祭司——古凯尔特人很少会用到书面记载,他们用冗长优雅的歌曲来记录历史和事件,一个祭司的学徒可能需要耗费整个美好的青春时光来记下这些复杂的吟唱——这些都是基督教士们的笔记。 他似乎在一份只有几页的残本中“看”到过这首颂歌,它不是唱给萨温的,是唱给达奴的,或许这就是为什么不论这处潭水中藏着什么,都不会因此不满的缘故,达奴是所有异教神明的母亲,这等于应该夸奖你的人突然转去夸奖起了你的母亲,你或许会啼笑皆非,但肯定不会生气。 但正因为记得,利维才能知道这群家伙甚至没能记全曲谱和歌词……不过吸血鬼们的不求甚解,半途而废正合他意,他也乐得装聋作哑。 “应该燃火了。”利维在心里说。 这里应该是巨橡树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而产生的空洞,洞穴巨大,但不管怎么说,木头还是会燃烧的,而且这里是一处低洼的水洼,不过吸血鬼们居然毫不迟疑地用了人类的新产物——可以浮在水面上燃烧的油脂。他们用一个被特意铸造成了三角绳结的模样的黑铁框架保证油脂不会散落到其他地方去,祭司们点了火,它就开始熊熊燃烧。 接着祭司们退去,一群全身赤裸的年轻男女走了进来,个个生机盎然,肌肉饱满——他们是被吸血鬼豢养起来的人类,无论男女都容貌秀丽,皮肤白皙,半恶魔不由得舔了舔嘴唇,之前他可是受到了很好的招待。 这些人类——至少在表面上看不出一点不情愿的样子,也有可能他们受到了欺骗,或者是被吸血鬼的法术所捕获。他们在水中跳舞,这种舞蹈完全不像是现在所流行的任何一种舞蹈,不是老旧的小步舞,也不是时新的华尔兹,与芭蕾似乎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 他们挥动四肢得幅度非常的大。还有许多剧烈的跳跃的动作,每个人都几乎跳出来一尺来高,以至于身上那些累赘的挂件都随之剧烈地摆动起来,雪白,丰腴,鼓胀,叫人看着目眩神迷,而他们每一次落下。摆动双足都会溅起犹如钻石般的水珠,这些水珠落在了他们的身上,为他们披上一层又轻又湿润的外衣,湿润的毛发在烛光下犹如为肌肤镀上了一层金子,不多会,每个人都是面色绯红,大汗淋漓,在一群吸血鬼中,北岩勋爵能够更加清晰的感觉到从这些人类身上传来的蓬勃的热量,这就是生命,真正的生命而非吸血鬼的那种活尸。 他们一直跳,跳到精疲力竭,跳到空气滚热,他们倒在了水里,相互纠缠,尽情的享受人世间最为快乐的一桩事情,水声混合着好似野兽般的嘶吼声——北岩勋爵几乎已猜到了他们的结局。他闭上了眼睛,不忍继续看下去,他知道自己救不了这些人,他们早就将自己的灵魂和躯体卖给了吸血鬼,他应当同情他们,但又无法控制地愤怒于他们的无知与天真。 等到这些精疲力竭的人类被领上祭台时,他们甚至还能面带微笑,即便之前的一个人才被割断了喉咙鲜血流入水里,他们也没有丝毫畏惧之色。 勋爵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正看到一个女孩,面朝上躺着,伸出双臂,闭着眼睛,渴望地吐出最后一口气,即便本能促使她浑身痉挛,双足乱蹬,面孔上却满是挥之不去的满足与狂喜,像是这种人,即便北岩勋爵想要去救他们,也只会得到一个憎恶的白眼。 对于他们来说,阻止献祭不是在挽救他们的生命与灵魂,而是在阻止他们踏上一条光辉而有璀璨的道路。 道路的尽头是什么?可能就像是每个基督教徒所被承诺的那样,是一个去了之后,就绝对没有任何烦忧,只有幸福与欢乐的世界吧。 最后吸血鬼们才会奉上最为珍贵的祭品。 一部分吸血鬼面露不满,认为这是一种欺瞒神明的行为。但一来阿巴特始终没有复苏的迹象;二来吸血鬼们事实上并没能继承到真正的传承——就连他们崇拜的阿巴特也只是一个精怪,他们一直就是一知半解,凭着自己的臆想一通乱干…… 灰侦探 第128节 譬如他们并不知道一场不彻底的献祭只会引来神明的愤怒,倒还记得“三重死亡”。 在古凯尔特人的认知中,但凡国王,勇士,祭司都不会简简单单地如一个凡人般的死去,只有连续杀死他们三次,才能彻底地让他们丧命。 既然勋爵和利维都是“重要的祭品,”他们当然也要经历过三次死亡。 第一次是绞杀,这次北岩勋爵可真是受了一场大罪,慢慢窒息的痛苦不必多说,当他恢复意识,感觉到自己还活着的时候,他全身上下每个地方都在抽搐和疼痛,他想要呼吸,但每次呼吸都像是被人剖开胸膛,塞了一大把烧得通红的炭。 相比起来半恶魔就不那么狼狈,虽然吸血鬼们的绞索要勒得更紧,时间也更长,他的脖子差点就被勒断,但他只是喘息了一会,甚至还记得遮住脖颈,免得吸血鬼们看到了那些瞬间痊愈的伤口。 第二次死亡应当是斩首,但在这里被换成了放血,他们手腕上的血管被割开,然后被推进了水里——这就是第三次死亡。 在被推入水中之前,谁也没有发现利维的手正悄无声息的动了几下,一条影子从他的脚下伸出来,像是一只豹子的尾巴,悄无声息地卷走了一名祭司腰上的匕首,祭司浑然不觉——可能是因为过于漫长的献祭仪式让他感到不耐烦,又或是满溢的鲜血气息让他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獠牙和干渴的喉咙里。 利维落入水下的时候,只有北岩勋爵看到了随他而来的那一抹银光,他用不解的眼神看向利维,他们落了水,并未立即坠入深处,距离水面还的距离并不远,烛光依然可以透过水波,利维因此也看见了北岩勋爵不解的眼神,他该怎么说呢? 他只知道在他看过的每一本小说和每一场戏剧中——像是这样盛大又诡异的仪式,只有一个平平淡淡,波澜不惊的落幕,不管是读者还是观众都要气得大声叫骂。 果然就在下一刻,光从他们的视野中消失,北岩勋爵一时间还没能反应过来,但利维已经看到了,无数条毒蛇,不,橡树的根系,从粗壮到可以双手环抱的到细弱手指的——它们或是分散,或是纠缠在一起,向着他们猛然袭来。 利维来不及去想这是卓库勒改变了主意,为了让神明喜悦而甘心牺牲自己,又或是吸血鬼中的另外一些人动了手脚,他一把抓过了北岩勋爵,带着他飞快冲破水面。他落地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半恶魔化,从他的脊背上伸出了一对残破的膜翼,双足也蜕变成了利爪。 半恶魔的膜翼比吸血鬼的膜翼更长也更宽,它能够飞行更多借助的是魔力,而非物理。 利维略微振动膜翼,带着北岩勋爵从水中冲向了空中。而在他们身后有什么东西正裹挟着沉重的风声紧追不止,吸血鬼们有些在大叫,也有人在呼喊,更有不少吸血鬼拉下了身上的长袍,展开了膜翼飞了起来,事实证明这种做法很正确,树根敌我不分,有些吸血鬼被一击打中,立刻就化作了血肉模糊的一团。 利维根本没有回头看。如果他回头看,就会发现,这个庞大到可以容纳上千人的空洞再度被充满了,这些从深水和地下爬出的根系将原先的树干都撕裂了一部分,就像是一个过于巨大又足够恶毒的婴儿强行从母亲的下-体里爬出来,它们不像是伸出来,或是飞出来的,而是像装药炮弹那样,猛然爆裂开的——半恶魔和人类的耳边充斥着尖锐的噼啪声,像是树木在哀嚎。 有个声音比它们更低沉一些,也像是从更深的地方发出来的,利维不能确定,也无暇探究,实质的阴影已经笼罩在了他们上空,利维一把,将北岩勋爵扔上自己的脊背,“抓住了!”他喊道,而后右手反手一刀,斩断了自己的左臂。这一小块血肉迅速的向下坠去。 树根迅速的向内收缩,紧紧包裹,立即形成了一个内芯与外皮完全不成比例的大团子,它们吃掉这一小块血肉,可能只用了一秒钟不到的时间,但这么一点时间却已足够利维迅速地下落,他和勋爵一起撞进了柔软的腐质层,落叶和浮土纷纷坠落在他们身上,同时,利维抽出了那张荨麻毯,完完整整地将自己与北岩勋爵紧裹了起来。 一眨眼间,荨麻毯就将他们的气息完全地掩盖住,吃掉了手臂的树根们在此蠕动和狂躁起来。它们向着空中飞舞,也向着地下挖掘,更是进入海水中搜索与探寻,利维和勋爵就像是一块无机质的石头,被它们推来推去,拱起埋掉,他们可以感觉到——到处都是树根,不停地改变位置,不停地交换讯息,没有一刻停息,但它们终究还是没能找到利维。 利维猜想着这次他要等多久,不是一百年就好……不过吸血鬼们一定会尽力安抚它的,这座岛屿不在航线上,但谁知道这样大的动静会不会惊动了什么人呢。 而就在半恶魔准备纹丝不动做石头做上一阵子的时候,却毫无预警地一阵发冷。 是那个声音,它又出现了,这次利维听清楚了,那是一声哀鸣。 “布瑞……吉……特……” 第423章 “圣地”(7) 这一声哀鸣当然不可能只有利维一个半恶魔听见,岛屿上的其他吸血鬼和残余的人类也听见了。只不过这个声音在他们的耳中只是一道古怪的嗡鸣声,他们无法理解其中的意义。何况此时地动山摇,房屋崩塌,到处都是暴乱的树根,橡树的枝叶也在疯狂地四处蔓延,向上也向下,不要说人类,就连吸血鬼也有猝不及防,被困在了这些枝叶根蔓中难以挣脱,以至于被活活勒死或者是被挤压死亡的。 不过这些危险只对限于五代之后的吸血鬼,五代之前的吸血鬼基本上都拥有化身为蝙蝠和黑烟的能力。两个五代吸血鬼虽然也被枝叶拉住了手脚,但还是及时地变换成蝙蝠,飞上半空后重新凝结成人形,俯视着下方的情景——其中一个面容格外稚嫩,他可能在十四五岁的时候就被转化了,和所有的少年一样缺乏察言观色的能力,“这又是怎么了!”他大声喊道:“我的利利还在下面!” 他说得是他豢养的一个人类,语气中不乏惋惜,但这份惋惜大略与人类意外打翻了一个果酱瓶子或是弄丢了个娃娃后产生的情感相仿。 “快别咕哝了,我的东西也在里面。”另一个五代吸血鬼不耐烦地说道。 “我们为什么要供奉这么一个——一点用处都没有,反而经常给我们找麻烦的家伙?”有着一张孩童面孔的吸血鬼继续抱怨道,没有注意到他的同伴突然神色大变。 直到他的脊背传来了一阵尖锐的剧痛,他失声喊叫,却发现浑身无力,才变了神色——他身边正悬浮着一个三代吸血鬼——虽然不是他的“父亲”,也不是他们氏族的族长,但一个三代吸血鬼要惩戒一个年轻的后辈,是无需经过任何考量和被追究责任的,而他的要害正被对方牢牢的抓在手中。 他才要发声恳求宽恕,就感觉到一阵空虚——如字面意义上的那种空虚,三代吸血鬼拔出了这个新生儿的椎骨,从后方撕开他的躯体,抛出内脏,他往下坠落——他想要变化成黑烟,变化成蝙蝠,但无论他怎样努力,他的灵魂也依然困守在残破的躯壳里,他就像是一个人类那样地无能,弱小,下方则是欣喜若狂的畸变橡树,它们就像是无数条母亲伸出的手臂,一把将他接进怀里,而后疯狂地“吻”他,深入到他的每一块血肉里。 吸血鬼的毒血溅落,流淌和浸润,这些具有强烈污染性的血液若是注射在人类的体内,立刻就会让那个人类七窍流血,浑身疮孢,而后惨叫着爆裂,但对于橡树们来说,却是一顿不可多得的饕餮大餐,他甚至没有发出半点多余的声音,转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的同伴还在空中,僵硬的像是一块岩石。幸好那位吸血鬼三代没有再多看他一眼,转身离开了。 五代吸血鬼虽然也算是吸血鬼族群中可期许的那一代,但很抱歉,真正的权利还被掌握在三代吸血鬼的手中。他们并不知道这个五代吸血鬼的话语无意中刺中了三代吸血鬼心中那个隐秘的痛点。 阿巴特喜怒无常吗?当然了,换做任何一个神明,甚至只要是一个有意识有智慧的存在,就别想再有平静的可能。 卓库勒精擅谎言之道,人类都知道最好的谎言是九真一假,吸血鬼的话甚至没有多少虚假的成分——只不过在真实的基础上进行了扭曲,美化和掩饰。 他们说在萨温陨落之后,他最忠诚的眷属与随从阿巴特也已经被基督教会逼进了死路。但在他消亡之前,他慷慨的将自己仅有的神力分给了他的追随者们,也就是一些精怪(他们是阿巴特的仆从,以动物和人的形态为阿巴特效力),正因为得了阿巴特的恩惠,曾经只是精怪的他们才能拥有超人的智慧以及悠长的生命。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当然不是。 当一只巨大的野兽衰老,虚弱和死亡的时候,他的身前身后都会跟随着不少食腐的飞禽走兽,它们能够敏锐的察觉到死亡的到来,并在庞然巨物倒下的那一刻立即扑上去大快朵颐。 阿巴特并没有那么高尚,在萨温陨落之后,他甚至祈求被基督教会接纳,只是当时的基督教会正在上升期,压根儿没去理会这么一个用处不多的眷属,他们更想要的是他的血肉、骨头、灵魂和那些微薄但值得研究的神力。 他知道自己如果屈从于教会,他的下场不会比一只剥了皮的羊更好些。于是他逃到了这座小岛上。在这座岛屿上,他将唯一的希望寄托在自己曾经的仆从身上——他可没指望它们能救他,他想的是吃掉它们,虽然只是一些不值一提的小精怪,但至少也是自然的造物,谁知道吃了它们之后,他能不能苟延残喘到事情有所转机的时候呢? 他没想到的是,正所谓有其主必有其仆…… 昔日的奴隶反戈一击,他倒下了,它们在他冰冷的躯体上狂欢,分享萨翁赐于他的最后一点恩惠。第一代吸血鬼曾向他们描述过那时的场景,他们吃空了阿巴特,只剩下了一颗心脏,所有人都以为阿巴特已经没有了反击的手段和可能,只是当时的每一只精怪都想要独享这份最为肥美的好肉——他们虎视眈眈,相互防备…… 但就在此时,那颗心脏却发出了阿巴特的声音。他诅咒他们说,他们背叛与吞噬了主人的罪行绝不可被饶恕,终此一生,他们必将享有罪恶的报应——阳光会烧灼他们,木桩会刺穿他们,白银会净化他们,他们再也不能以水,果实,根茎,动物为食,他们必须和人类为敌,以他们的血肉缓解自己的干渴与饥饿。 他们虽然具有着人类的神态,却永远有着野兽的外貌,他们不再能够自然的繁衍,只能通过杀戮来保证种族得以持续。 阿巴特的诅咒条条应验,吸血鬼们发现自己确实已经无法摆脱这道残酷的束缚后,他们将心脏切成了几块,通过法术与咒令,将心脏埋在了各处,并在这里设立祭坛,用来缓解阿巴特的诅咒。 没错,这座岛屿只是阿巴特的一部分留存的地方,吸血鬼们当然也不会对利维打出所有底牌。 他们向阿巴特残破的心脏献祭,献祭仪式完成后,从水泽或是深潭——事实上那是从心脏中流出的血,阿巴特的血,他们饮下阿巴特的血,将这些血储存在他们的喉囊内,只在必要的时候才会通过毒牙注射给人类,从而将他们转化成吸血鬼。 而就如卓库勒向利维坦承但没有详细说明的那样,阿巴特的血在这几百年里的产出越来越少了。三代吸血鬼们察觉到这一点的时候,在分享阿巴特的血时理所当然地为自己留下更多,而将少部分分给四代和五代。 四代和五代一开始的时候,还会以为自己是弄错了什么步骤或者是挑选的子嗣不对,但时间久了,频率也在变高,他们当然也开始对三代产生了怀疑。 但你要说让三代放弃自己的利益,将血更多的分配给四代和五代,那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于是,以卓库勒为首的吸血鬼们才拿出了这么一个看似荒诞可笑的办法,他们没觉得只凭着一点小巧手段就能真的召回阿巴特——这位被他们背叛和杀死的神明,你可以把它看做一种搪塞拖延的手段或是奇妙的妄想——如果真的能够能行呢? 但从象征物和逐渐在人类中流行起来的怪谈来说,他们似乎更愿意为自己,也就是吸血鬼造出一个神来。 杀死了那个鲁莽家伙的三代吸血鬼回到族长中间——现在十三氏族已经萎缩成了七氏族,而担任族长以及在族群中拥有发言权的几乎都是三代——这座岛屿上只有卓库勒以及另外两位族长,他们高悬在夜空,小心翼翼地观察周围的状况。 这个岛屿不在航线上,但谁知道会不会有迷途的船只。经过这里呢?或者是恶魔豢养的渡鸦与天使们投喂的鸽子,这里距离陆地很远,但这两者就和曾经的“它们”那样深受神灵的恩惠,越过一整个海峡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那两个是什么东西?”卓库勒身边的一位族长不满地问道,因为利维和勋爵是一起跌入水中的,所以他们并不清楚是利维的血引起了这场震动——但这不妨碍吸血鬼更多地关注利维,毕竟他是个半恶魔,“是因为阿巴特尝到了恶魔的血……”以为遇到了敌人,才会如此暴怒呢? “我觉得不太像,”另一个组长说,他是卓库勒的好友,也是他的同盟,当然要为卓库勒辩解:“之前,我们也献祭过半恶魔,并没有这样的情况出现。” “那是因为献祭仪式……不够完整?”先前提问的族长继续瞪着卓库勒,因为卓库勒和对方定下了对等咒令,他们才同意了那个荒谬的方案,都是他的错! 这时另一个三代吸血鬼摇头了:“仪式没结束,我们不算是欺瞒了阿巴特,”他们又没有把祭品捞回来,“那个半恶魔的父亲或是母亲是地狱里的谁?” “我怎么知道。”卓库勒忧愁的说道,:“我只知道他是一个非常善于算计的家伙。我想他的血亲应当是地狱中的某个大恶魔,但地狱中的恶魔如同海中砂砾,你要我怎么查证他的来历?” 为了避免引起自己血亲的注意,以及血亲敌人的觊觎,半恶魔很少会暴露出自己的来历——卓库勒的话很有道理,虽然他知道这些吸血鬼们猜测的没错,问题确实出在利维这里。他的父亲是著名的恶魔王子瓦拉克。 或许阿巴特也曾经与瓦拉克交手过,结下了怨仇,但这时候他可不会傻乎乎的说出来——利维说了这么一句话,是个威胁没错,但也是交付给他的一个把柄,他一定要善加利用,用在最需要它的时候和地方。“好了,这些事情以后再说,”卓库勒的盟友,也是最为年长的一个吸血鬼说道:“我们先把那两个祭品找出来,”他转向卓库勒,“然后设法解除你们的对等咒令。现在看来,阿巴特非要这两个祭品不可了,我们不可能放任他继续弄出那么大的动静来,其他族长会感到不满,也违背了我们隐世的准则。” 卓库勒在心中嗤笑,什么隐世的准则,只不过是畏惧教会的威力,而不得不像是一只老鼠那样藏头缩尾罢了,但他没有表露出自己的真实想法,而是恭顺的低下头。 一刹那间,三位族长就在空中化作了几缕黑烟,四散而去。他们很自信,认为自己绝对可以找得到那两个失踪的祭品,一个半恶魔一个人类,听说他们关系不错,但如果半恶魔执意要带着人类,肯定逃脱不过他们的嗅觉和听觉,这个岛屿是他们的圣地,是他们的根基,也是他们的巢穴,他们对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了如指掌,每个吸血鬼都没有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似乎最后的尘埃落定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半点不用担心。 第424章 “圣地”(8) 卓库勒踌躇了一会,他不知道他的盟友会如何解除他和利维身上的对等咒令——但三代吸血鬼中也有上下高低之分,对方就是他也要俯首听命的那一个, 他轻轻地在心中诅咒了一声,转身飞往岛屿的边缘地带,半恶魔和那个人类会不会藏在这里呢?这里虽然也有橡树的根系蔓延,但因为海水的侵蚀,这些根系都不怎么发达,虽然也引发了一些动静,但除了沙粒里的螃蟹和浅海里的鱼虾,就没有其他的受害者了。 他落在只有一线的灰白色沙滩上,这里的沙粒比起其他地方更加粗大,还有不少不规则的圆洞和缝隙,有年轻的吸血鬼说这是人类的骨骸在这里留下的痕迹。卓库勒当然是对此不屑一顾的,他们可是相当的物尽其用,之前被他们献给了阿巴特的人类,别说骨骼,就连他们的灵魂也已经被吃得一干二净。 突然间,他的视线凝固了,在耸起海面的一小块礁石上突然多了一个黑点,那是一只渡鸦,吸血鬼毫不犹豫,以人类无法以肉眼辨别的速度扑了过去,一把将那只渡鸦攫在了手里,但真的抓住了,他反而猛地颤栗了一下,这只渡鸦竟然没有丝毫真实的触感,光滑的羽毛,小巧的骨骼,跳动的心脏和鼓动的鲜活躯体都没有,它就像冰块一样在他的手中融化。 但与此同时,他感到了一阵尖锐的刺痛。他翻开手掌,却发现掌心多了一个红色的小点,吸血鬼当然也是有血液的,只不过他们的血都是死血和毒血,就像是凝固和氧化后的人类血液,颜色红得发黑,触感黏腻而柔滑,散发着腥臭的气息。 但他现在嗅到的却是一股异乎寻常的奇妙香气,他情不自禁将手掌移到唇边,想要去品尝——他的舌尖立即尝到了一点陌生而又熟悉的味道。 甜的,又带着酸苦。 这是他最后的一个念头。瞬息之间,无数树根从沙地中翻卷而起,一把将他笼罩在里面。作为一个三代吸血鬼,卓库勒当然有很多办法,他的力量,他的魔法,他的天赋,化作黑烟或者是化作蝙蝠,但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刺伤,却让他浑身麻痹,动弹不得,他不知道是什么,但他马上想到了利维,吸血鬼突然意识到,从一开始半恶魔就没有打算跟他立什么公平对等的咒令,他将自己父亲的名字告诉了他,这是半恶魔的弱点,一个致命的弱点,他怎么可能让这个弱点握在他人手中太久? 他可能早就计划好了,就像是卓库勒一开始也打算着假戏真做,将他们献祭给阿巴特那样,他也提前留了后手,无论他是怎么制造出渡鸦的,它都会找到卓库勒,而后留下伤口。 但他怎么知道阿巴特会代他完成灭口的工作呢?就是卓库勒仅有的迷惑,他带着不可思议的神情,倒进了橡树的根系里,无数根尖刺进了他的身体。他看着那个五代吸血鬼死去,现在也要遭到相同的厄运。他想要发声,想要将灵魂飞出去,至少要给其他吸血鬼留下一条口信,很简单的口信——利维的父亲是瓦拉克,或者只有一个瓦拉克也行,会有人去探究这个单词的含义的。 但很可惜,几秒钟后一位吸血鬼族长才姗姗来迟,他只能感觉到卓库勒的气息消失了——他被阿巴特抓住了,他厌恶的叫喊了一声,就去向另一个吸血鬼族长告知这个不幸的消息了。 利维和勋爵蜷缩在荨麻毯的包围中,疯狂的滚动,抽打,禁锢都还在继续。现在就是比耐心的关键时刻了,不过他隐隐感觉到了自己之前设下的陷阱已经被触动。他当然不知道阿巴特竟然还拥有自己的意识,还会帮着他或是盯着他乱咬一通。但他确实习惯了祸水东引——半恶魔很少与人正面对战,这可能是瓦拉克留给他的余泽,也有可能是他的另一个血亲。 布瑞吉特,他慢慢的将这个单词在牙齿间一点点地咬碎吞下去。 布瑞吉特并不是一个会受到防备或者是忌讳的名字。在大不列颠岛上有许多女性的长辈会以这个单词的变体或者缩写取名。她在达奴神系中的地位并不低,她是古凯尔特的女神,主神达格达的女儿,名字带有“高贵者”、“伟大者”的意味,通晓占卜、预言、学问、诗歌—— 作为萨温的眷属,阿巴特肯定见过这位女神,甚至可能卑微地嗅闻过她的气息。他从利维的血中尝到了熟悉的味道,才会引发这样剧烈的骚动。 这对于利维来说,算是一个好消息,也是一个坏消息。 说是好消息。那是因为他终于弄清了自己母亲的身份,在诸多的半恶魔中,大多数小杂种们并不在乎自己地狱血亲之外的人,即便她/他是自己的另外一半血脉提供人也是如此,这也不奇怪,他们可能是黑磨砂的主祭,辅祭,也有可能是祭品,或者是一个信徒,他们对于恶魔来说,只是免费的娼妇,美味的点心,用来作恶的工具,他们之间并不存在着任何美好的感情。 仪式结束后,就立即将自己的孩子充作下一场献祭仪式的祭品,或者是实验材料的人类父母也大有人在,他们的行径与地狱中的恶魔并无不同。 因此,要么他们就早早死了——无论是在仪式中被杀的还是被半恶魔反噬的,要么就是始终隐藏着自己的真实身份,不与罪孽的产物产生任何联系,直至死亡。 万一见了面,多半也不会有什么好事,我们之前说过,通过血脉来往上追索,或者是往下追索,都是件非常简单的事情,而无论是黑弥撒的主持人还是黑弥撒的产物,带来的都只有麻烦。 利维很清楚。自己的母亲应当不是一个凡人,一件寻常的祭品。 瓦拉克的确是个强大的恶魔。 利维能够变化成一只巨大的黑豹,在阴影中穿行,展开膜翼飞翔,撕裂钢铁,使用法术,洞悉与迷惑人心,无论多么严重的伤势——只要不是天使留下的,都能迅速痊愈——这都是瓦拉克给他的。 但就他所知道的瓦拉克似乎并没有预言的天赋。这里不是说瓦拉克无法预言,他依然可以通过占星术,占卜术或者是其他手段来得知将来的事情,但他没有那种非常强烈的直觉,这种直觉不但强烈,而且指向性很高,在利维所了解的诸多预言者中,似乎只有卡桑德拉能够做到这一点。 他在年幼的时候也曾凭借着这份天赋躲过了许多灾难。因此,当瓦拉克跟他说,他的母亲作为一个不怎么礼貌的娼妇,早已被他抓回来囚禁在地狱之中饱受苦痛的时候,利维并不怎么相信,他更愿意相信自己在成长过程中所触碰到的各种蛛丝马迹,它们无一不说明他的母亲是一个非常狡猾的女巫,她和瓦拉克有了子嗣之后,瓦拉克也想过用利维将她留在地狱里,但她逃脱了,不仅逃脱了,她居然还能一直密切的注意着利维的行动——要知道,利维随时都有可能被自己的父亲凝视。 但在利维被暴怒的父亲撕掉了人类的半具身躯时,他的母亲甚至能够通过他的老师转交了一根脐带,这根脐带帮助利维重塑了人类的躯体,以避免他彻底恶魔化,落入地狱。之后,就是荨麻毯,在水晶宫的案件中,他的母亲——姑且不论用了什么手段,竟然通过约拿和拉结,两个半天使,将这件重要的物品转交给了他。 她是否在那个时候就已经看到了他的将来,认为他会需要这件东西。不过利维更为确信的是,他的母亲正在渐渐走入他的生命,她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她不知道这样的行为不但会为利维带来危险,更是会威胁到自己吗?又为什么是现在?而不是两百多年前或是后? 利维不敢妄想对方的行为是出自于母性,出自于爱。但在有件事情上,他们是绝对一致的。 他们都想让瓦拉克和地狱见鬼去。 第425章 回归后的一些安排(1) 北岩勋爵醒来的时候,看见的是满室阳光,缠绕在四根床柱上的纱幔轻微地扬起又落下,微风携带着海面上的潮湿与寒意充盈了整个房间,空气干净得就像是一块透明的冰块,他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但又格外的舒服,懒洋洋的,他很少有这种浑身放松的时候,一时间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做梦——做的是哪一个梦? 灰侦探 第129节 是还在那座岛屿上的噩梦,还是现在的美梦。 但他马上就知道了,无论他现在在哪里 ,他都安全了,他看到了约拿。这位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长老会长老的得意门生,他到伦敦不过一两年的时光,就已经被人冠上了“可比天使的半天使”的美名,此时明亮的晨光正照耀在他的身上,将他的短发,面孔以及身上深黑色的长袍都缀上一层金边,让他看起来更加高洁神圣,不容亵渎,甚至更像是一名天才画师的创作而不是一个真正的人。 不过他很快就察觉到病人的苏醒,收回眺望大海的视线,对着北岩勋爵微微一笑,“你醒了?勋爵?你还有什么地方感觉不舒服吗?” “是您为我治疗的。” “嗯,”约拿颔首:“您回来的时候,身上有着多处损伤,骨头折断,皮肉溃烂,内脏也有碰撞导致的碎裂和变形。万幸,我受了长老会的命令,来这里处理一些事情——在这里见到您,我不是不意外的。” “那么说起来我确实非常幸运。” 北岩勋爵回答说,此时他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手脚和身体,它们确实痊愈了,但新生长出来的骨头和肉,还有内脏与原先连接部分的磨合,以及精神上的痛楚可能还要持续一段时间:“利维给你吃了点女巫的药物,”约拿解释说,“它能够让你更好的度过这段缓冲期,”然后他又不怎么赞同地看了一眼北岩勋爵:“今后你再和利维一起出去做任务的时候,还请多带几个人,利维是半恶魔,他能够承受的伤势和痛苦,人类想象也未必能够想象得出,更别说与他相提并论了——他会尽力保住你的命,但其他的他大概率不会在乎。 他做起事情来,也总有一些不管不顾的劲儿,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半恶魔都是这样的脾气——为了目的不择手段——有时候这些手段甚至包括他们自己。” 北岩勋爵翕动嘴唇,约拿说起利维来的语气太过熟悉,也有点超越了他们之间原本应该维持的那根底线。 他不知道约拿是如何想的,他知道利维若是愿意专心去讨好一个人,几乎就没有无功而返过。 当然,同样的,他要捉弄,甚至要羞辱,折磨某个人的时候,他的手段也从未失效过。 在最初的争论过去之后,他就不可避免的想起了吸血鬼向他揭示的那个可怕的计划,以及他为了保守或者不保守这个秘密而产生的踌躇与痛苦。 “约拿先生……”有那么一瞬间,他几乎想要冲动的说出那座岛屿上的事情,但他及时打住了,他想起了利维与吸血鬼们签订的对等咒令。这时候他还不知道卓库勒死了的事情。但是他想到了,如果他泄了密,那么与卓库勒签下了对等咒令的利维会不会因为这个原因而被诅咒, 他不敢赌。 “不,没什么,我只想要感谢你。我以为这次我是没办法再回伦敦了。” 约拿和气得笑了笑。“这是我应尽的义务,不用感谢,如果实在想为我做什么,那个半恶魔想要干什么出格的事儿时,您设法拦一下就好。” 他看了看外面的情景,“那么我先告辞了,勋爵——我会叫照顾您的人来。” 约拿离开后,闭上眼睛的北岩勋爵没多会就听到房门打开的声音。他以为会是这里的某个仆人,但对方径直走到了他的床前,并且拉过椅子坐了下来,这可不是仆人的行为。他睁开眼睛,看到了威廉.兰姆。 北岩勋爵的神色顿时冷了下来。他不是对威廉有意见,而是——他将威廉.兰姆留在伦敦,是许多人乐见其成的,包括女王陛下,毕竟女王陛下将他拔擢到这个位置,只是一个权益之计,威廉算不得一个最好的人选——对于一些人来说,但总比他这个平民好。 勋爵也能感觉到女王陛下对他的不信任,而这个不信任只是建立在他的出身上,而不是他的能力和人品,这个认知固然让他十分痛苦,但同时又感到了一丝释然,他已经想好了。等到威廉能够独挡一面后,他就会先退到歌斐木俱乐部首领的位置。等找到了合适的继任者,他会向女王陛下提出辞呈,带着这些年的积蓄,回到乡间买一座小庄园,优哉游哉地度过之后的日子。 虽然他知道这也算是一个奢望,在俱乐部里待过的人和驱魔人一样,几乎终生都要受到恶魔的纠缠,稍有不慎就会坠入地狱,但人类总是要有些期望的对吧? 可一看到威廉,他就知道他所担心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吸血鬼的圣地发生了那样大的变动,察觉到的可能不仅仅是教会,长老会这些宗教组织,在北约克郡的白杨木俱乐部不可能对此一无所知,他们的首领是个贵族子弟,特别的是,他曾经做过教士,又在年轻的时候回到俗世,却又没有娶妻生子,而是进了军队,离开军队后又进了圣植俱乐部,或许是因为这份履历,他也可以称得上是个出色的首领——他早就在注视着这群吸血鬼了。 吸血鬼是否与他有过往来?这也很难说,这群精怪就和人类一样对着权力有着异乎寻常的追求,并不像是其他族群那样将自己放逐在人类社会之外——他们遇见了卓库勒,那么白杨木俱乐部的首领也有可能遇到另一个吸血鬼…… 威廉放下了伦敦的事务紧急赶到这里,只能说是得到了女王的授意。女王陛下很有可能已经从其他人那里得知了吸血鬼们将要进行的事情,但她会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只是纵容,无论吸血鬼是要开个自助餐会还是要造个神出来。 他脸上的变化当然瞒不过心细如发的威廉,威廉苦笑了一下,他虽然是在女王的命令下赶赴惠特比的,但却是为了另一桩事情,与吸血鬼,神明以及活见鬼的圣地毫无关系——至少明面上没有什么关系。 他很明白,这种做法就是典型的君王行径,有性情直爽,不喜欢弯弯绕绕的君王,也有讳莫如深,凡事都不会明示的君王,女王陛下是后者,而她的女性身份更是带给她不少便利,在社会舆论统一认为女性情绪化,神经质,反复无常的时候,她给出的回应总是似是而非,模棱两可,叫人难以抉择的。 幸好同时,她也会将权利和责任同时下放到下属手中,下属可以以女王陛下的名义随心所欲地行事。虽然说,这件事情若是最终引发了不好的后果。这个责任就需要由这个下属全权负责,但有些人会很喜欢这种大权在握的感觉,甘愿冒险。 也有些人如威廉,却是因为没有选择的余地。 他已经等同于女王陛下的走狗,失去了女王陛下的庇护,他就是他人掠夺与狂欢的目标——别忘了威廉之前的独生子是怎么丧命的。 在这个前提下,他能后退吗?不可能,他身后不但还有他的妻子,他的弟弟,他的父母,还有整个家族。 两人视线交汇,最后只有短短一瞬,但几乎都已经明了了对方的处境。 只见两位绅士,就这么一个躺着,一个坐着,干巴巴的聊了一些:今天的天气如何,很不错啊,很适合出去走走,真是难得,或许是海边的关系,也未必惠特比的天气一向不怎么好——诸如此类听起来毫无营养的寒暄。 威廉在沉默片刻后松了口气,像是完成了一个艰巨的任务,他站起来说了几句真心实意的安慰话,约拿有事情要做,他在惠特比要做的事情只会更多,他要面对教会的诘问,要平息民众的恐慌,还要接手惠特比的一些产业(这是最重要的!)。另外也要明查暗访,看看有多少人被卷入了此事,被卷入的程度又有多重? 幸好他也不是第一次做这件事情了。纽斯蒙德德庄园在诺丁汉郡掀起的轩然大波至今还未平息,连带着无花果俱乐部,整个上层社会简直就像是换了一次血。 相比起来惠特比倒要简单的多了。毕竟它原先就是一个小渔村,后来则是因为捕鲸和炼油起家,这里多的是商人,除了乔慕利家族之外,就没有在其他的大贵族,圣玛丽大教堂崛起得也比较晚,教会的力量不算很强,大部分事情还能进行得下去。 但就在将要走出房间的时候,威廉突然停住了脚步。他转身看了一眼周围,低声说道,“女王陛下让我转达她对您的慰问。在您回到伦敦后,她可能会亲自接见您。以嘉奖您这次的英勇行为。或许您今后还会承担起更重的担子。”说完,他就走了出去,步履匆匆,像是被什么东西紧紧追逐着似的, 在威廉之后走进来的就是仆人了,仆人有着一张完全陌生的面孔,既不是乔慕利家族的,也不是梅森先生的,举止都还有些笨拙,看来原先他也不是专门服侍人的。 北岩勋爵也懒得管他,起身在床上吃了午餐,又喝了女巫的药水,在药物的作用下,他很快睡了过去,重新陷入了那种混沌不堪,但又非常舒适和缓的状态。他不知道睡了多久,最后还是被一股子浓烈的香气惊醒了。 第426章 回归后的一些安排(2) 说是惊醒也不完全正确,毕竟没有什么人会被一道牧羊人派的香味所惊醒,北岩勋爵睁开眼睛,果不其然地看见了站在床前的半恶魔,谢天谢地,他终于不再是那个圆眼睛,圆面孔,蓬松卷发和大裙摆的小女仆了,他恢复了原先的样子,又高又瘦,彪悍而冷冽的一个年轻人。 他没有穿外套,只穿着白衬衫,罩着一件暗红色的马甲,从马甲的口袋里伸出一小截金链子系在它的第二颗扣子上,或许是因为之前做了太多的噩梦,又或是女巫的魔药,也有可能是因为窗外的天色重新变成了阴暗而又冰冷的蓝灰色,北岩勋爵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不单单是在昨晚,之前的三十年都是假的。 他和他的同伴仍旧蜷缩在那个到处湿漉漉,黑漆漆,泥泞不堪的黑松树林里——他们已经在这里被困了很久,唯一的慰藉和补给就只有一瓶利维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苹果酒。苹果酒在英格兰地区非常常见,属于一种乡间的自酿酒,用的是从树上掉落下来,或者是被风雨打下来的残次果实,酒水浑浊,酒精度不高,还总是带着一些杂质。 但对于那时候的他们来说,就算天使降临,赐予他们玛哪都无法与这瓶劣质的苹果酒相比。 利维递给了他,他喝了一口,又把它递出去的时候,就没想过它还能回到自己手中,就算回到自己手中,也应当是空荡荡的,点滴不存。 三十多年前,军队中依然充斥着罪犯和将来的罪犯,他身边的士兵都算不得是个正直的好人,有些怯懦,有些自私,有些暴躁,有些恶毒,在这种困境中,他甚至做好了听到争夺推搡,诅咒质疑以及互相殴斗的戏码的准备,但没有,只有雨声和偶尔响起的吞咽声,酒瓶回到他手中的时候,居然还有一两口的分量。 他清楚的记得那一瞬间,他的心中充满了温暖与快慰,仿佛在阴雨天中看见了阳光他甚至控制不住的碰了碰身边的利维,想要将这份好心情传达给他,但同样的,让他至今难以忘怀的那个声音在黑暗中响了起来。 “你们有什么想要的吗?我的朋友。” 他并不知道这是恶魔在发出引诱的低语,他笑着,只是在轮到他的时候说起了他的小庄园——迄今为止,他还是不确定人类在一无所知的状况下签订的契约是否还有效?他只知道在那一场战役后,他们确实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并——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再见的时候,利维已经成了东区里一个声名狼藉的灰外套侦探,而他却已经高高在上,是个爵爷,还是威灵顿公爵的得意门生。虽然他出身平平,但也已经可以说是抵达了平民们所能攀登到的最高峰。或者说,如果他不是坚持不婚,而选择联姻的话,他的前程可能还不仅于如此。 “怎么,不饿吗?” 利维的问话打断了他的回忆。半恶魔将那个大餐盘直接放在了他的膝盖上,然后走到床前毫不费力地抄着他的腋下往上一拖——像对待一个四五岁的孩子那样,让他坐好坐端正,给他围上干净雪白的餐巾,往他手上塞了叉子,还有一把勺子。 他将餐盘往前推了推,让它沉甸甸地压在了勋爵的大腿上,然后——“登登!”他打开了餐盘上的盖子,更加浓郁的香味伴随着蒸腾的雾气散了出来,餐盘里面堆得满满的,但都是一些贵族看到就会蹙眉的菜肴。 正如北岩勋爵之前嗅到的那样,在餐盘中占据了主体的是一道牧羊人派,这固然是英国所存不多的古老食谱中的一道主菜,但它的材料只是一些动物内脏,譬如肝脏和心脏,在切碎后混合一些从骨头剔出来的碎肉,然后把它放进派皮中进行烘烤,烘烤完毕后,在上方堆上和黄油搅拌成细腻糊状的土豆泥,倒上红褐色的洋葱肉汁。 这道菜在英国乡间很受欢迎,尤其是那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们,他们总是饥肠辘辘,只有这道热菜可以让他们感到满足。而在这道牧羊人派的周围则堆满了坎伯来香肠,这是一种在很早的时候就从爱尔兰传如英格兰的菜肴,简单点来说,它就是一种由猪肉,羊肉和牛肉制成的各种香肠。 在它们和牧羊人派的中间掺杂了很多煮过的蔬菜,也有烤过的小番茄,青橄榄和土豆,在餐盘的最远处则放着一个实实在在的面团饼,你可以把它看作一个做成了半圆形状的馅饼,里面的馅料各种各样,可以放肉,放蔬菜,也可以放果酱和奶酪。 从金黄色的面皮中渗出的淡紫色可以看出,里面应当是樱桃果酱或是覆盘子果酱。 这个餐盘里面所有的食物几乎都是北岩勋爵从小吃到大的。虽然说要那么齐全,那么丰盛,还要等到每年一次的复活节或是圣诞节,但那又怎么样,只需要一眼,这些让北岩勋爵魂牵梦萦的菜肴就已经让他胃口大开,食指更是蠢蠢欲动,这还还不算半恶魔就像变魔法似的——等等,他或许确实可以使用魔法从身后提出了一个小酒桶,人头大的小酒桶里面至少有五加仑那么多的苹果酒。 这桶葡萄酒也与北岩勋爵记忆中的一般无二,浑浊,泛着泡沫,喝一口就像是嚼了一口沙子,细细沥沥得总是吐不干净。但就是这餐在伦敦已经非常罕见的乡间美食,却让北岩勋爵放下所有戒备吃了个痛快,只是吃到最后,他的眼睛中不由自主的流下了泪水。 “应该是厨师没能把洋葱煮熟。”他盯着盘子说。 利维一如既往,对北岩勋爵有着超乎寻常的耐心。他等他吃完,将餐盘、酒桶、刀叉和杯子全都收在一起端了出去交在交给守在门外的男仆。 然后他回到床前,坐在威廉坐过的那把椅子上,看到他的面孔,北岩勋爵觉得自己像是吞了一头大象,他的胸腔和腹部有什么东西在鼓胀着,压迫着他的肺部和心脏,让他的心跳和呼吸都变得缓慢起来。 他感到紧张,想要呕吐,但半恶魔只是伸出手在他的胸前,轻轻地摸了摸,那些难受的感觉就立即烟消云散了。 利维重新站起来,给了他一杯茶,反正勋爵之前睡得够多了,晚上睡不着也没什么关系。 第427章 回归后的一些安排(3) “南丁格尔女士已经回伦敦了。” 勋爵抬起头,惊讶于利维居然先说起了别人,但这个话题确实让他略微放松了一些。 “虽然说,她此行的目的已经无法达成了,梅森先生的遗嘱不再具有任何效力。第一,他还活着,当然他可能活不了多久;第二,他是个罪犯;第三,乔慕利家族并不是如他所说的那样没有主事人了,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都活着。其中一个还是男孩,即便伦敦的乔慕利家族不插手——作为一个外姓人,他也没有权利主持和分配乔慕利家族的财产。他唯一可以动用的就是妻子的嫁妆,但很可惜,乔慕利家族那时候和他签订的契约中也已经写明了这需要他妻子的签字同意——梅森先生的妻子是绝对不会签字的,他没法拿走哪怕一个便士。 如果在其他情况下,梅森先生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像是欺骗,要挟,甚至武力胁迫妻子签字。但他现在在监狱里,他的帮凶也是,但南丁格尔女士肯定不会一无所获,这点威廉.兰姆已经向她做出了保证,等他回到伦敦后,将会有一笔出自于乔慕利家族的捐款被注入她的账户。 至于那位医生,他之前已经和南丁格尔女士达成了一个小小的协议,或许是因为在这段时间里,他们也算是有了一定的了解,又有点惺惺相惜,并肩作战的感情,南丁格尔女士答应他,愿意将他的电皮带送到殖民地和战地医院做推广。虽然他的电皮带以及相配套的设备都卖得很贵,但这又不是用一次就会坏掉的什么东西。如果有医院愿意买下这个设备,然后用在病人身上的话,他的推销或许会变得更加简单些。 南丁格尔女士回了伦敦,他也回了伦敦,不过他也说,他还会再尝试一次,看看那个他得罪的贵人是否会愿意看在南丁格尔女士的份上,宽恕他的失礼或是随便什么罪名。” 北岩勋爵对那位医生并不了解。但如果是南丁格尔女士愿意信任的人,他就不可能是个坏人,他沉默着点了点头,然后利维提起了那个作家,那个爱尔兰人,他的情况要更加急迫一些——南丁格尔女士之前给他的承诺被威廉.兰姆接了过去,他的事情有些棘手,因为女王陛下并不喜欢爱尔兰人。 爱尔兰人与英格兰的战争持续了很多年不说,直至今日,爱尔兰人还在隐晦并且顽强的抵抗,他们在所有方面反对英格兰的统治,英格兰的女王当然也不会给他们什么好脸色——大饥荒后,他们不愿意留在原地活活饿死,而是乘上船只流亡到其他大陆的行为,更是让女王陛下气恼不已。她认为这是一种叛国行为,如果不是首相和其他大臣,一再劝谏,这位以慈悲仁爱的美名传闻天下的君王或许会封锁航线和港口,不允许一个爱尔兰人外逃。 现在南丁格尔女士出于慈善,愿意捐助一笔钱给这位先生,这个数字甚至超过了女王陛下在听说爱尔兰,因为土豆病爆发了大饥荒后捐出的善款的两点五倍。 没错,女王陛下捐了两千金镑,按照应有的礼节,其他人在捐款的时候,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应当只有女王陛下的一半,这也是为什么会有土耳其的苏丹,因为这场饥荒向爱尔兰人捐款一万金镑的时候反而遭到了无比严厉的拒绝的传闻…… “大卫.阿斯特帮了忙,”利维说,“他听说那个作家曾经受到这里的主人的雇佣,想要为精怪写一本小说,这是一个相当新鲜的题材——看过他的文稿后,大卫也觉得这确实可以为沉闷的英国文坛带来一股新的风潮。而且它并不低俗,也不暴力,甚至可以说,从另外一方面去看这些精怪,把他们当做一个人那样的去描述,还有点文艺复兴时期文学家们的风格,他买下了这本书的版权,向这位先生预支了五千金镑,这样他就可以拿去救他的家人和朋友了。” “至于另外几位,像是与梅森先生同流合污的律师先生,明知道有所不妥,但还是为了钱财,隐瞒了真相的侦探先生,以及其他助纣为虐的那些人都已经被投入了监狱,等待着他们的是法律的制裁。 最后需要一提的,当然就是乔慕利家族的那三个幸存者,梅森先生的夫人和那两个孩子,他们是这笔庞大资产毋庸置疑的拥有者。”说到这里,利维向北岩勋爵微微一笑,“伦敦的乔慕利家族并不敢插手。毕竟他们也知道,之前对女王陛下的隐瞒已经引起了女王陛下的极度不满,这算是他们给予女王陛下的赔偿。 但因为之前遭受的伤害,梅森夫人和她的两个孩子已经变得非常虚弱,即便圣水可以让他们的皮肤恢复光滑,体液得到补充,内脏不再腐烂,但他们只要暴露在阳光下,依然会如吸血鬼那样受到灼烧,他们的牙龈还是会红肿胀痛,裸露出牙根。他们的眼睛还是会时常充血,而且他们也无法舍弃鲜肉和鲜血的诱惑。 这种情况下他们根本无法出面来打理乔慕利家族在这里的产业。所以女王陛下出于怜悯,给他们安排了一座幽静的疗养院,虽然疗养院和这里可能有段距离,但没关系,会有一个合格而又忠诚的代理人来为他们打理。” 实际上就是在帮女王陛下打理,女王陛下的资产固然丰厚,但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她不可能不收。 “看来所有的人都被安排的非常妥当。”北岩勋爵沉吟片刻后,“那么我呢?” 半恶魔露出来一副乐不可支的神情,仿佛刚才北岩勋爵所说的不是一个问句,而是一个千年难得一遇的笑话。“嗯,您当然会有一个好结局啦。兰姆先生不是说了吗?女王陛下听说了这件事情,感动于你的忠诚和勇武,对你有了很大的改观,在不久的将来,你或许会得到她更多的信任,拥有更大的权利;你所要想做的事情几乎都能做成,也能得到更多的尊重和服从;而无论您最终的结局如何——该有的待遇和荣誉一点都不会少。” “我不是一个聪明的人,但也不是一个目光短浅的蠢货,”,北岩勋爵冷淡的回答说,“我知道你曾经想要舍弃我,”他抬起眼睛,盯着这个半恶魔:“虽然我不通人情,不善交际,但这几十年来,在威灵顿公爵身边,我看到的想要通过他或者我往上攀爬的人太多了,我一见到你,就知道你需要什么——我并不介意,虽然你是一个半恶魔,但我无法否认我们都通过你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至于代价——什么不需要代价呢,就和大卫.阿斯特那样,我还是对你充满了感激,随便别人怎么说,说我堕落了,那就对堕落吧……” “但既然我已经对你不再有用,甚至可能成为你的累赘时,你为什么又突然改变了想法呢?”他握紧了双拳:“你已经有了大卫.阿斯特,有了兰姆兄弟,有了南丁格尔女士,甚至还有库茨男爵夫人,你的人脉已经拓展到了上层社会,俱乐部的成员们也对你赞誉有加,看看,现在已经不再有人诟病我的做法,他们接受了一个没有任何枷锁的半恶魔……虽然可能还是有些犹疑和防备,但你那么好用,虽然力量强大但也不是不可以进行制约……” 他低声但坚定地问道:“这次,你明明可以将这个秘密交给白杨木俱乐部的首领,交给威廉.兰姆,交给随便什么人——为什么一定是我?” 而他却因为这那份信任,毫不犹豫地来了,又和他去了吸血鬼的“圣地”,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其中。 第428章 回归后的一些安排(4) 利维笑了起来,北岩勋爵看过很多次半恶魔的笑容,但没有哪一次,能够比这个笑容更清楚的让他认识到面对着的是个地狱里的杂种。 “因为我爱你呀,我的朋友。”半恶魔毫无愧色的说道:“确实,当你做得不那么尽如人意的时候,我是想丢下你,我几乎可以看得到你的将来,就算不用水晶球,木棍或者是摆出扑克牌,或许你以为你很安全,你从不和人争夺利益,也很少与人发生冲突,只要不触碰你的底线,甚至有人想要伤害你,诋毁你,污蔑你,你都能一笑了之。 你并不介意表露你的真实想法,就像是坐在学校里,乖乖的将双手放在膝盖上一动不动,背熟了所有单词掌握了所有语法的小学生,以为这样就能避开教师的鞭子和板子了——而你之前的几十年似乎也证明了这点——这都要怪威灵顿公爵。 虽然你只是一个平民,他也没有因此花点小钱直接打发了你,凭借着这份恩情,他让你从一个普通的士兵晋升为了一个令人称羡的军官,不止如此,他可以看到你的勇武与果断,并认可你的理想和你的品行,他赞赏你,几乎将你视作了他的另一个儿子——如果说从士兵成为军官,只是你跃升阶级的第一步,那么他又将你引荐给女王陛下,让你得到了一个爵位——甚至最后还将你带进了圣植俱乐部,一个不为多数人所知但犹如阿拉丁的宝库那样珍贵的部门,就远超过了大部分贵族所能做出的回报了。 说真的,如果不是做出这件事情的是威灵顿公爵,我都要以为这是一个极其恶毒的人所做的恶作剧了。 他给了你在这个世上根本不该出现的妄想——那就是——这个世界是公正而又公平的。 灰侦探 第130节 你根本没有察觉到自己已经超过了大部分的凡人,不仅仅是穷人,就算是一个伯爵或者是一个公爵的儿子,他们都会羡慕你的幸运——在他们最为平庸无趣的几十年里,你却做着一份让他们在最好的美梦中和最坏的噩梦中都想象不出来的工作。 至少每年有一次,女王陛下都会面对面的和你交谈,倾听你的意见,赠送给你礼物。不仅如此,你所做的每一份工作都很可能涉及到一件重要的秘密,它或许会引起政场的动荡或者影响女王对某件事的决议,甚至于——你可以如威灵顿公爵那样,在建立了足够多——我是说,被上头(利维指了指天花板)认可的功勋后,只待你脱离了凡人的躯壳,灵魂升腾,天堂的大门就会朝你打开,天使会来迎接你,你将和圣人并肩而立…… 如果只有对另一个世界一无所知的人也就算了。但总有那些虽然知晓有着另一个世界的存在,却永远无法步入其中的人,你猜,他们会有多么的嫉妒你?尤其你还是一个平民,一个农民的儿子,他们平时都不会多看一眼的人。 你觉得,等到威廉.兰姆能够主持玛哪俱乐部的事务,度过这段过渡期后,你就可以退回到歌斐木俱乐部。等上一段时间,你会为歌斐木俱乐部培养出一个年轻的继承者,然后向女王陛下提出辞呈。像你所说的那样,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重新回到你的故乡,在那里,你或许会有一家小庄园,有一个宽敞的屋子,有树林,有小湖,你会去小湖上划船,在船上钓鱼,也有可能去树林采蘑菇,打兔子。 但很抱歉——” 半恶魔露出了嘲讽的神色。“这种将来威灵顿公爵可能有,威廉.兰姆也可能有,或者是任何一个大权在握的人都可能有,唯独你不行。 事实上,最有可能的结局是,你孑然一身回了家乡,嗯,买了一座小农庄,但接踵而至的是恶魔们的不断侵袭与滋扰,你孤身一人,即便有着对抗祂们的经验,但还是免不了左支右绌,疲于奔命,你在无可奈何之下向圣植俱乐部求助,但圣植俱乐部……哈,你现在就在圣植俱乐部,你觉得,你能从浩如烟海的事务中抽出人力来照看一个已经离开了俱乐部的人吗,一个只有一个虚爵,却没有领地和产业,君王并不看重,而无论在俱乐部内外都树敌众多的人?” 勋爵想要反驳,但利维只是比了个“安静”的手势:“或许你要说,我可以去找朋友们,当然,你是有朋友的,但除非他是国王,是首相,能够随意调动俱乐部的力量,若不然,你就只能希望祂是撒旦或是路西法了。” “哦,”利维举起一根手指:“对了,你还能去找教会呢,问题是,你本来就不算什么虔诚的教徒,何况你之前的工作就等于在帮助君王们对抗教会,神父或者牧师们——他们对敷衍,搪塞,拖延总是相当的有心得。好吧,你想没关系,我可以忍受,我还可以战斗,但周围的人们一旦知道了,只要待在你身边,就会遇到很多怪事,而且是致命的怪事,他们就会纷纷远离你。 你的庄园里不再有仆人、马夫、园丁,或者是愿意耕种你田地的人,你走到街上,人们纷纷躲避,你进不了商店,买不了东西,想要自给自足,就会发现现在已经没有了那种老旧的磨坊和作坊,从面粉到灯油都需要通过交易来获得,你只能过着野人般的生活。 虽然这段生活也不会太长——让我想想会是哪个恶魔先找到你呢?布松,弗拉士,还是化勒?”这都是利维在翻阅歌斐木俱乐部的资料时看见的恶魔真名,这些大恶魔不是在北岩勋爵指挥的行动中吃了亏就是被挫败了计划,恶魔的记忆力和分辨力卓绝异常,祂们绝对记得北岩勋爵的名字。 “可你本来就该是属于我的,先生。”恶魔与人类签订契约并不会老老实实的等到签订了契约的人自然死亡再去收走他的灵魂。事实上,无论对方所求的是什么,回报的是什么,恶魔们都会尽可能快的设下陷阱,让人类自取灭亡,除非他能够提供给祂足够的价值,像是大卫.阿斯特对于利维,现在他能够得到半恶魔的诸多优待,就是因为他是利维的长期契约人,如果利维不再被圣植俱乐部雇佣,其他人脉也除了问题,他也能凭借着与大卫.阿斯特的这份契约加强他与人世间的联系。 但北岩勋爵是不同的——北岩勋爵属于一个意外。在滑铁卢战役之后,利维就离开了比利时去了其他地方,对他来说,这个地方已经成了一块“废地”,要等到五十年或是一百年后,这里的人们都把他忘记了,他才会回来。 至于那个大傻个儿史东……几年后他和利维的联系突然断了,利维还以为他死了,一般而言,这种情况是无需半恶魔或是恶魔亲自去收取灵魂的,他的灵魂已经被预定了,到了地狱就会被送往瓦拉克的领地抵偿利维的血债——但到了伦敦,利维在报纸上看到了史东.哈姆斯沃斯爵士,才探听到他已是圣植俱乐部的成员之一,他与利维的联系不是断了,而是受到了俱乐部的庇护。 ——他以为大傻个儿史东对他只有憎恨与戒备,事情却恰恰相反,或许是因为那一晚死了太多的人,他才会错误的将情感放在了一个半恶魔的身上,可这显然是对利维有好处的,难道不是吗?他等于投资了一份很小的钱,却在多年之后获得了巨大的回报。要知道他对史东的帮助也只在那个夜晚,之后史东能够被威灵顿公爵看重,获得功绩,迅速晋升,完全是他本身的才能、忠诚和一份难得的幸运,与半恶魔没什么关系。 他承认,他确实想过要丢掉北岩勋爵。但就在他想要这么做的时候,或许是那份同样深藏于人类以及恶魔心中的贪婪,还是攫住了他的理智,他想——凭什么呢?北岩勋爵专心致志的向着那条死路走去——难道就是他一个人的损失吗? 你就当是人类对这一件趁手的工具即将损毁时产生的惋惜之情吧,毕竟之前利维可是耐心地等了他二十年…… “或者你也可以将它看做一个半恶魔的一时兴起。勋爵,你在逼迫我放弃你,但很抱歉,我觉得还不到时候,何况,”他的语气重新变得轻快起来,“这难道不是你想要的吗?你不在乎职位的高低,也不在乎个人荣誉的得失,更不用提金钱和女色。 你存在的意义似乎只是为了向这个国家,民众以及君王献出你所有的忠诚和热血,现在你得偿所愿了。我的朋友,虽然知晓那个秘密的人不再局限在这个房间里,但真正卷入其中,并且正对阿巴特的却只有你和我,我终究是个半恶魔,是视旧日神明为敌人的恶魔的子嗣,吸血鬼和女王陛下都不会相信我,但你就不同了。 你是一个人类,而且女王陛下就算再看不惯你的平民出身,却不会质疑你的忠诚。没错,”他肯定的说,“她是一直在贬低你,厌恶你,疏远你,但你究竟是不是个好人,她可是心知肚明,而且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在任何时候,任何事情上有两手准备才是最妥当的。 对于人们来说,威廉.兰姆虽然不怎么完美,但至少要比你更合适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位置,而等到他取代了你,你又黯然退回歌斐木俱乐部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只会集中在威廉身上。即便有人会看向你,也是在嘲笑你的失败,他们会轻看你。因为你的出身已经证明了你永远无法继续向前走出一步,往后只需要稍加操作,你就能成为一个虽然握有大权,却悄然隐身的人。 这时候,你的平民出身反而成了你的一个优点,你没有依仗也没有退路,你唯一可信也可以倚靠的也只有女王陛下,你是个孤臣——如果你能够在这个位置上做得足够出色,想必女王陛下也会更加地看重你,你会有属于你的战场,哪怕你的功绩不能公之于众,不过你也不是那种会在乎这种东西的人。而且,若是你的成绩能够让女王陛下放下成见,她也不是那种顽固到不愿意承认事实的人——她原本就不那么循规蹈矩,何况总还有在一旁看着的人呐。” “那么你呢?你能得到什么?” “我嘛,我大概能得到很多东西,金镑,一个安全所,‘煤块’,一些人脉,与人世间更多的‘楔子’等等,”半恶魔的语气到这里反而变得愈发的温和轻柔,“还有你——你会需要我的,在你面对更多黑暗的时候,能够帮助你的人还有谁呢?兰姆兄弟,约翰.斯诺,大卫.阿斯特?玛哪或是歌斐木俱乐部的成员?那些见风转舵的贵族?或许你还能接触到一些恶魔和堕落的天使,但他们会有我好吗?我会继续留在你的身边,我们依然是配合默契的搭档,你可以继续做你的好事,而我也会少做一些坏事——在你的监督下……”半恶魔将一只手放在了勋爵的手上。 半恶魔的体温和恶魔一样都冷得像块不会融化的冰,只是在有需要的时候,他们会将体温提高,好让别人觉不出异样,此时勋爵感觉到的就是一只滚热的手,如果它是属于人类的,那么他会认为,能够为这只手带来这种温度的心脏一定是赤红色的…… “我们可能终究都要下地狱,或早或晚,”半恶魔垂下眼睛,低声说道:“但在人世间的这几十年,我还是希望能够与你成为一对真正的挚友。” 第429章 回归后的一些安排(5) 惠特比的事情,并未能在伦敦掀起多大的波澜,比起诺丁汉郡的纽斯蒙德庄园案件直指的兰姆家族,乔慕利家族早已远离了伦敦的权力中心。虽然他们一直在四处钻营,攀高踩低,现在么,毫无疑问的他们为了隐瞒这种可怕却令人畏惧的遗传病症所使用的手段已经遭了女王陛下的厌恶——还有整个上层社会的——隐瞒一些不好的问题而为自己有缺点的儿女寻求一门好婚事也不是什么罕见的事儿,问题是他们失败了,暴露了,还差点被一个蠢货攫取了惠特比的祖产。 对于那些道貌岸然实则唯强是举的绅士们,即便等到下一位君王登基,他们也未必能有出头的机会。可想而知,他们的子女再也找不到合适的婚事,不得不向下将就的结果,就是如许许多多种古老但不幸的家族那样默默无闻地湮灭在了时间的长河里,最终只成为一个不入流的小乡绅。 更多人对着女王陛下的善举大加赞赏。如果不是有女王陛下与他的特使,谁会注意到那个海边小村的受害者们呢?尤其是加害于他们的人就是他们的丈夫和父亲法定的监护人——有多少妻子和孩子康健强壮,虔诚顺从的家庭,依然会让他们依仗唯一一个的主人升起暴虐的心来呢?别说这么大一笔产业,哪怕一个失了业的工人,终日喝得醉醺醺,拿不出一个子儿给家人,打老婆打孩子都还不是家常便饭,有时候力气大点,打死了也就打死了。 有些女人还会说,都是那个妻子的不好,她早该将嫁妆拿出来,交给丈夫挥霍,毕竟她都没能给他一个健康的孩子,她们会骄傲地说,她们不但会交出婚前所有的钱,还会将婚后赚到的钱一便士不留地交给丈夫呢。 叫她们更加嫉妒的是,现在女王陛下的代理人已经接手了他们在惠特比的产业,他们将来会有一笔稳定的分红,无论是否能够长大,结婚生子,这笔分红都足以让他们在那座幽静的疗养院中度过衣食无忧的余生。 至于那些有关于吸血鬼的种种怪象,在伦敦倒是没多少人提及,毕竟这是作为秘密文件传送到女王陛下案头的,里面用了一些只有王室成员才能领会的隐匿用语,这也是为了防止教会在今后对这一事件问责, 当然也不会广为人知了。 “都是些不负责任而又鲁莽愚蠢的家伙。”坎特伯雷大主教疲倦地说道,他才从伦敦回来——当然,他去伦敦可不是为了这些不值一提的小事。虽然基督教会已经统治了这里一千多年,但在这片土地上,人仍旧生活着许许多多与旧日神明相关的幽灵,精怪,野兽,就算是最虔诚的教士,也不得不承认它们存在的时间和此地居民的紧密联系,可比教会悠长太多了。 而在教会已经开始衰弱的现在,他们也没有余力去清除它们。但吸血鬼?一个家族竟然因为生了怪病,就决定与吸血鬼一起弄些古怪的鬼把戏,他们简直就是疯了——大主教迷惑不解地嘟哝道,这简直就像是一些女人为了苗条而去故意服用活绦虫——但在他的心里,这桩事情并算不得什么大事,我们之前提到过,吸血鬼和食尸鬼一样,都是一些旧神时代留下来的渣滓,就算吸血鬼还有些智慧和伪装的能力,也不被教会看在眼里,它们属于想要投靠教会都会被无情拒绝的那种低贱货色。 “白杨木俱乐部的人已经过去了,还有北岩勋爵,之后还有威廉.兰姆……” “乔慕利家族可是在惠特比重新建了一座城,”大主教抓了抓脸:“我们的陛下为了举办博览会可是花费了很大一笔钱,虽然在公开场合她总是宣称这场博览会是盈利的……” “那么我们……” “让圣玛丽大教堂的人写份报告给我,”大主教吩咐道,他不信乔慕利家族的事情近在咫尺的圣玛丽大教堂就没插手过,他们得到的钱也得吐点出来给圣公会:“另外再叫附近的……喷泉还是温泉修道院来着?叫他们的教士们去暗中查看一下。如果有吸血鬼给我通通赶走。” “长老会也派人去了。” “长老会一向如此,就算是老鼠洞,他们也恨不得插只手进去,看看能不能抓出把麦子来。”大主教暗中呸了一声,在秘书的服侍下,脱下外出的法衣,换上了宽松的寝衣,他深深的吸了口气,浑身都松弛了下来,一头栽倒在小床上。 他之前才去意大利的孔波斯特拉朝圣,回来后还没来得及休整几天,就接到了伦敦的紧急召唤。女王陛下又怀孕了,但感觉不是很好,她需要大主教为这个孩子举行一场盛大的祈福弥撒。 大主教忍了好一会儿,才没有在冲动之下告诉女王陛下说,这种征兆可能是因为她之前采用了麻醉分娩的方式,拒绝了上帝赐予女性的惩戒与考验才会如此。 女王陛下登基三十年了。在这三十年里,难道他还能看不出来吗?陛下虽然身为女性,但没有一点女性应有的慈悲、软弱和无能,恰恰相反,她将自己放进好妻子。好母亲,一个仁爱君主的壳子里那,内里却还是和她的叔伯如出一辙的多疑、残暴与果决,迄今为止,坎特伯雷大主教非自然死了四个,不是出于君王的明示,就是暗示,他暂时还不想成为第五个。 虽然女王陛下对这场弥撒有着很多繁琐并且麻烦的要求,他还是一一接受了下来,并且完美的完成了这次任务。只是连接几天的疲于奔命,精神紧绷也不由得让他累到快要虚脱。在仪式结束后,他几乎就是躺着进了马车,又是躺了进了机车,万幸他没有拒绝女王陛下的建议——从伦敦修建一条直达坎特伯雷的机车轨道。如果还按照原来的做法,乘坐马车的话,即便只有短短六十英里,也足以颠断他的老腰。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他的秘书还向他回报,说玛哪俱乐部以及歌斐木俱乐部的共同首领北岩勋爵已经返回到伦敦,据说他在途中遭遇了意外,受了很重的伤,需要疗养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他所负责的事务和工作基本上都被转交给了威廉.兰姆。 虽然对于威廉不满的人也不在少数,但很显然,这位年轻人有着女王陛下的支持,还有这墨尔本子爵留下来的遗泽,他在宫廷与政场中要比北岩勋爵更能获得贵族们的青眼与照拂,据说哪怕他还在惠特比,门房处的请柬却已经能够堆成山了。 北岩勋爵在伦敦的时候,得到的请柬能有这些的百分之一吗?大概没有 说到这里的时候,大主教的秘书也不由得露出一丝无奈而又轻蔑的神色,相比起世俗的政府与宫廷,教会里倒是不怎么讲究血脉和身份,毕竟在新教被建立起来之前,教士们都是不允许结婚生子的,哪怕他们有很多私生子,也有很多私生子等于接过了父亲的衣钵,但这毕竟不是可以公之于众的事情。 因此也有不少教士,主教甚至于教皇,出身微寒,能够一路攀爬到顶峰靠得全是自己。 大主教的秘书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对北岩勋爵有些同情,但也不会因此做些什么。毕竟圣植俱乐部原本就是君王们为了对抗教会而建立的,他们等于是分润了教会权柄的敌人,何况勋爵也是那种思想顽固,不值得予以教化的异端。 教会确实有试过去接触他,看看能不能通过这个身份卑微的人来达到摧毁,或者是掌控圣植俱乐部的目的,结果当然不怎么尽如人意。 “还是看着点他吧。”大主教沉吟片刻后还是嘱咐了一句,“毕竟他的老师是威灵顿公爵。” 威灵顿公爵,说起这个人,大主教的秘书也沉默了,那时候圣迹显现,天堂的大门向着人间敞开,天使延着光线组成的阶梯,走下来迎接这位圣人,他们的密探可都是亲眼看到的。 除非几个教会派去的人都在有志一同的说谎,但他们都知道,不可能。如果王室能够收买这么多的人,教会早就被驱逐出去,或者是成为君王们的傀儡了。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情。罗马那里发来的信函。”秘书端过了一个匣子,大主教随手拿起一块手帕擦了擦手,打开匣子,拿出里面的信函,信函上扣着一个火漆封印,深红色的蜂蜡中缭绕着沉深的金色,保证摧毁后无法被复原,但从路径和时间上来看,应该也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情。 大主教把它打开,看了一遍,露出了疑惑之色。不过他还是在秘书端来的烟灰缸上烧掉了信,犹豫了一会儿手写了一张小纸条,让秘书送了出去。 第430章 回归后的一些安排(6) 如果不是里鲁的邀约,利维这几天,不,这几个月都不会踏入他的领地,半恶魔才走进黑窗户酒馆所在的那个街区,就从空气中嗅到了极其阴郁并且暴虐的情绪分子,这种感情对于恶魔或者半恶魔来说非常罕见。 恶魔们可不会如人类所幻想的那样,总是沉溺在莫名其妙的狂暴焦躁中,事实上,无论是焦虑还是疯狂一般只会出现在受到威胁的弱者身上,而不是强者——恶魔们总是从容不迫的,尤其是在人世间的恶魔,毕竟整个人世间都算是祂们的游乐场和餐厅。 如果只是这些残留的情绪,利维或许还能觉得事情还不是那么糟糕,但走进黑窗户酒馆之前,他就已经看到了多处地狱之门打开后(虽然现在已经关闭了)的鲜明痕迹,还有那些依然在阴影中哀嚎叫不止的幽魂,还有堕落的天使,半恶魔或者是恶魔飞溅出来的,带有腐蚀性的血迹留下的印记——种种迹象都在说明这里的领主,也就是里鲁曾经在这里肆意的发泄过一阵子,能够让表面上看来懒散,懈怠,无所事事的里鲁暴怒到这个程度——只有那件事情了。 或许是因为之前他们去了吸血鬼的圣地,之后又一直在圣植俱乐部的成员以及教士们的视线下的原因,玛门的小恶魔并没有能够及时找到利维。但利维回到伦敦的第一天,或者说第一个小时,祂就出现在了半恶魔的面前,玛门的小恶魔很少带来好消息,尤其是对于半恶魔来说,这次也一样。 血债的额度再一次被提高了。而且这次提高足以叫一些半恶魔陷入绝望——原先的三倍。 哪怕半恶魔们应该已经习惯了——每个半恶魔所肩负着的血债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一直在增长,有时候是地狱的要求,有时候则是他们血亲的要求,但就和人类的某些费用那样,只要提上去了,就别指望它能掉下来。以及,它也和前者一样,无论是时间还是数额的改变,都无需征询任何人的意见。 幸而世间的人口在这几百年里有了迅速的增长,不然地狱的这种要求,肯定会引发一波叫人无法想象的混乱。半恶魔对于地狱的畏惧,我们无需再三重申,那些被豢养着的半恶魔或许还好些,那些野生半恶魔为了得到足够的”煤块”,肯定会不择手段。由此引发起的一连串的连锁反应最终会演变成怎样的滔天大祸谁也想象不出来。 “你当然不用担心。”里鲁难得酸溜溜地说道,“你不是已经和你的那个老朋友言归于好了吗?” 对于里鲁能够知道他这次去了哪里,见了什么人,又做了什么事,利维倒不是那么意外,他只希望他们能够和人类一样低估了吸血鬼,吸血鬼信誓旦旦的“圣地”也确实可以隔绝天堂和地狱窥视的目光——天晓得,他当然知道一旦吸血鬼做的事情暴露了,地狱一定会追索他的责任,即便他百般抵赖,不,祂们可不会在乎这些,毫无疑问,他会成为地狱的通缉犯。但那又如何呢?如果一个半恶魔畏惧冒险的话,他早就死了。 利维抬起眉毛,向着里鲁挑衅地一笑,“很可惜,我还不打算把他交给其他人。”他知道像是北岩勋爵这种人,他的灵魂早就被很多恶魔所觊觎,着他死后甚至不会被做成”煤块”,这是暴殄天物,他可能会被劝诱堕落,成为一个大恶魔;也有可能会被某位恶魔领主制作成活人偶,悬挂在他的堡垒顶端做装饰;也有可能会成为某些恶魔王子——譬如他的父亲瓦拉克的实验材料,瓦拉克一定会从各方面仔细的研究这个人类,他总是对这些品行高洁,性情固执的家伙格外感兴趣,就像是那些在他的投影领地中徘徊着的修道士们。 里鲁之所以说出这种类似于嫉妒的话,也并非没有来由。别以为只有半恶魔才需要缴纳血债,他们这些滞留在人世间的恶魔,同样要向地狱缴纳税款。 这种税款,你或许可以把它称为“安抚费用”,谁都知道,但凡是恶魔,就没有一个喜欢留在地狱的,他们总是期望着能够爬上繁荣的人世间,肆无忌惮地作恶和享乐,但只有少数幸运儿可以做到这一点。而这些幸运儿为了平息同僚们的愤怒与不满,也要和半恶魔一样,每三十天缴纳一笔沉重的税款。 里鲁所缴纳的税款,比起利维的血债只多不少,现在又翻了三倍,难怪他也会感到吃力。 “我可不认为这能难倒你。”半恶魔将胳膊肘压在吧台的桌面上,他和里鲁的距离略微拉近了一点:“地狱突然提高了血债和税款的额度,应该不是玛门或是某位大人的心血来潮吧。” 里鲁不说话,只是用手指点了点吧台,利维啧了一声,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了一大把“煤块”,把它们平铺在桌面上,而后如同整理骨牌那样一把将它们展开成一个完美的弧形,紧接着,又顺手一抹将它们全部握在手里。 “因为圣战。” 利维感到疑惑:“他们安静了一百多年了,怎么又突然准备打一场了?” “谁知道那些大人物在想什么?”里鲁无精打采地说道。 天堂和地狱的圣战并不如人类所以为的只有寥寥几次,反正天堂多的是天使,地狱多的是恶魔,他们的战争非常频繁,只是有小有大,一场盛大的圣战可能会导致成千上万个天使坠落或者是同等数量的恶魔消亡。所以在每一场圣战前,恶魔们都会大量的收缴”煤块”,”煤块”在地狱里之所以能够成为货币,也是因为它们可以充当食物,让一个恶魔尽快的痊愈,或者是变得更加强大。 为了不成为消亡中的一份子,每次圣战前恶魔们肯定会尽可能地吞噬每一块“煤块”中所蕴含的人类灵魂,直到开战。 利维已经猜到了,但有里鲁这里得来的消息他能更有把握一些,也不怪这里的气氛变得这样沉闷——圣战降临的时候,不但血债和税款都要提高,一些恶魔还会被召唤回去。除非他们能够提供得出比自己的战力更有价值的东西。很显然,大部分恶魔做不到。 半恶魔们也要看他们的血亲是否已经被写在了撒旦或是路西法的名单上,不然他们的血亲也会来寻找他们,如果恶魔们决定不再需要这个定期缴纳血债的儿子或者女儿了,他们也有可能会被吞噬,或者被强行带入地狱,成为某种用具——毕竟血亲之间的联系,会让半恶魔成为献祭仪式中最好的祭品。 利维将“煤块”推了过去,里鲁伸手按住,但没有立刻收起来,“你那里有什么消息吗?“ 利维微微抬头打量了一下四周。里鲁的客人,半恶魔、恶魔以及堕落的天使们都在注视着他们。但从他们的表情可以看出,暂时没人能够无声无息地打破里鲁设下的屏障,他呲着牙笑了笑。 “同样是战争。”他干脆利落的给出了答案,“是人类的战争。” “这可真是一个好消息。”里鲁愉快地说道,将“煤块”退了回去,确实,一但人类爆发了战争,恶魔能做的手脚可就多了,至少,他就不用担心即将缴纳的税款啦。 第十卷 女巫们 第431章 战争的阴云(1) 通往典礼厅的门打开了,女王陛下走了进来,日出时就在边廊恭候的亲王立即站了起来,迎上前去,想要搀扶她,但他的妻子只是冷淡的把他推开,“孩子还很小,”她说:“暂时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妨碍。” 虽然被拒绝,亲王却没有露出沮丧的神色,反而相当平和地微笑着,坚持将女王护送到了座椅上。然后抽出一条羊毛小毯子搭在了她的膝盖上。在整个过程中,他几乎都没有看旁人一眼,所有的注意力几乎都集中在维多利亚身上。无论是谁来看,他都只是一个满怀着赤诚之心,爱着妻子的丈夫。 女王却无来由地感到了一阵烦躁,这个孩子的到来完全不在她的计划以内,她在一年多前才生下来一个孩子,近期一直在试图避孕——当然了,宫廷和民间都有很多避孕的药物和手法,但这些东西女王都没有办法公开使用。因为作为整个英格兰女性的楷模与引导者,拒绝怀孕生子简直就是罪不可赦——孩子是天主赐给人类的恩惠,每一对夫妻都应该欢欣鼓舞的接受,无论妻子已经生产了很多次或是才生产完毕,或者是生了病,又或者是这个家庭根本承担不起一个新生儿的抚育费用。 女王陛下当然不需要担心经济上的问题,但医生也说过于频繁的生产已经让她的身体产生了亏虚,她也已经感受到了——当医生确定她确实再度怀孕之前,她就开始遭受折磨了,她睡不着,又疲惫得什么都不想做,她觉得饿,但哪怕一杯苏打水也会让她呕吐,她头脑混沌,记忆力大幅衰退,连坐在椅子上几分钟都会觉得腰酸背痛,几乎立即就要瘫软下去。 灰侦探 第131节 这还是在怀孕的前三个月,等到孩子显怀之后,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会变成一个怎样的怪物,连带着对孩子的父亲也没了多少耐心。 因此当亲王拘谨而又殷切地提出,是否能够允许他在这里陪伴她的时候,女王坚决的拒绝了他。即使在不久前,坎特伯雷大主教还在委婉地提出,她应该更多地顺从丈夫,毕竟她在很多地方都过于“任性了”,女王懒得去探究他和亲王之间有没有达成什么协议,反正亲王的野心——在他们结婚和生下第一个男孩之前他还有所掩饰,但在这之后,他就开始焦急起来了,不管怎么说,一个君王有了足够的后代,无论这个君王是男是女,都能够很好地稳固其手中的权力。 这对亲王不是什么好消息,作为一个外国人,他仅有的可能染指王权的可能就是,坐在王座上的人是个需要依仗他的人,至于这个是妻子,是母亲,是女人,都无关紧要,可偏偏他的“小五月花”(维多利亚在五月出生)根本就是钢铁打造的,婚后拂去了表面的颜色,才发现她内里刚硬得完全不像是个女人…… 他也是无可奈何,放在几年前,他只会知趣地告退,而不是这样赤裸裸地试探。 “我最近可能有些忙。阿尔伯特,去看看孩子们吧,他们已经失去了母亲的陪伴,就不要再失去父亲了。 等到这里的一切事情都结束了,我们可以或许可以去岛上住上几个月。”女王抬起手来,轻轻地抚摸了一下他的脸:“别让这种繁琐无趣的事情插入我们之中,吾爱,在你面前我永远只是一个妻子。” 亲王还想争取一下,但此时门外的侍从已经前来通报,首相和奥匈帝国的大使已经等待在门外,他们所要向女王陛下禀报和商谈的必然是再重要不过的国家大事——也就是不该有一个外国人参与的那种。 亲王本想要用柔情来打动女王,希望她能够容许自己留下旁听。虽然他还无法成为其中的决策者,但至少这是他踏入权力中心的第一步,他几乎可以说是恳求得看着自己的妻子,但女王陛下只是微笑,直到他垂下头,“好吧,我和孩子一起等你用晚餐。”女王提起手,让他吻了一下。 她脸上的笑容在亲王转过身去后迅速地消融,犹如烈日下的冰雪,事实上自从爱德华(第二个孩子,长子)降生后,她每次怀孕亲王都会尝试几次——看看能不能从她这里撬开一个口子。 确实,人们都说,女人总是歇斯底里,多愁善感,喜怒无常。一个孕妇更是无法用理智和冷静来形容。她每次怀孕的时候,都有不少人来劝说她暂时性搁置手上的事务,去庄园或者是城堡安静地度过孕期和产期,毕竟作为一个君王,她发出的任何一道旨意都有可能影响到这个国家将来的走向,无论她是不是在产床上嚎叫着发出的。 一些人是出于好意,一些人则是出于嫉妒和贪婪。她很难分辨,作为一个手掌大权的女性,那些男人们,无论是她的丈夫还是她的臣子,甚至于她的亲生儿子,都在期望着她能够远离王宫,去做一个真正的妻子和母亲。 但就这几天发生的事情来说,如果她现在就放下了那些被斥为“繁琐沉重,有碍康健”的工作,为了一时的欢欣与轻松而离开伦敦的话,那么当真有大事爆发的时候,这些人就可以理知气壮的夺过她的权力,谁让她自己先退让了呢,就别怪别人说,“看,这就是女人!” 她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维多利亚将双手放在膝盖上,微笑着等待门外的人走进来。 —— 奥匈帝国的大使在行礼的时候,不以令人察觉地瞥了一眼女王陛下的腹部,不是他有什么猥亵的念头,而是不久前才听说英国女王再度有孕——问题是一般来说,在欧洲王室,女性成员怀孕之后,通常会等到三个月甚至六个月,肚子大到无法掩饰后再公开,而且还不能自己公开,需要国王在公开场合宣布这个孩子的到来。 而在此之前,所有人哪怕知道了,或是孕妇表现出明显的怀孕症状,都需要装着什么都不知道——叫人惊讶的是,这竟然还能被作为一种挟制女性成员的手段,如果这个王后,王妃不讨国王喜欢,孩子又不受期待的话,宣布的日期就会被无限制地拉长。 别以为大家一起装聋作哑不是什么大事,作为王室成员,是会有很多宴会和活动的,国王不宣布,就算肚子大得像个球,孕妇也一样要通宵做弥撒,跳舞,骑马…… 维多利亚一世自己就是女王,她当然可以什么时候高兴宣布就什么时候宣布,但如果只有两个月,那也未免太仓促了,但就他打探到的情报来看,最近伦敦又没有发生过什么大事。 除了与俄罗斯的战争。 有人或许会感到疑惑。俄罗斯距离英国间隔着大半个欧洲和一条海峡,从地图上看,无论如何两个国家都不会发生什么在领土和利益上的冲突。是的,在十九世纪之前,世界局势也似乎是这样的。但自从英国夺去了印度这座殖民地中的明珠,他们就在不断地以各种形式来掠夺这片广阔土地上的财富,每年获的利润高达上百万金镑,还在不断地逐年递增。 这么一座似乎永远不会停止增值的“流着奶和蜜”的地方,自然也被英国视作了天主赐予的“应许之地”,他们当然不会轻易舍弃已经攫取在手中的金子。好,现在让我们打开地图,你就会发现,如果不想跨越整个欧洲连带一个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英国与印度唯一的脐带就只剩下了海上航线。 但这条航线,英国出发,经由大西洋绕过好望角,抵达印度洋后抵达目的地,似乎也和俄罗斯没什么太大关系,但如果我们沿着航线往上看,就能看到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部分领地,它恰好在达伽马航线与加布拉尔航线的上方。 那么再往上呢,就是俄罗斯。 俄罗斯国土广阔,却没有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最重要的出海口,在大航海,大殖民时期,他们简直就像是被困在巢穴里的一头野兽动弹不得,更别说伸出自己的爪牙。所以在俄罗斯人的心中,每个沙皇都有着为俄罗斯开拓出海口的权力和义务。 事实也是如此,率先被每个俄罗斯人所承认的彼得大帝就是因为从瑞典王国手中夺取了波罗的海出海口,而原先只是一个小国公主,篡夺了其丈夫彼得三世的王位的叶卡捷琳娜二世,也是因为两次击败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夺取了克里米亚半岛与黑海周边领地,俄罗斯人才会毫无芥蒂的接纳这个外国女人成为他们的沙皇。 但自从叶卡捷琳娜二世离世之后,俄罗斯的国力与军队就如江河日下,难以挽回,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又怎么会心甘情愿的舍弃这件无比的珍宝,这一地区的战争时断时续,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迄今为止也有一百多年了。 不过比起衰弱的俄罗斯,腐朽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还是略差一筹,于是他们转而寻求其他国家的帮助,说起来也有点好笑。俄罗斯人虽然一直以为俄罗斯应当是一个欧洲国家,但欧洲并不愿意接纳俄罗斯。他们认为,俄罗斯是契丹人的后裔,鞑靼人的混血,野蛮人的部落,称不上是个国家,他们对其只有防备与警惕,绝对不会展开双臂将它接纳入欧罗巴的怀抱。 俄罗斯是不是得窒息在黑海之内,奥斯曼土耳其是不是全盘灭亡,英国人根本不会关心,跟维多利亚女王陛下更是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但如果任由俄罗斯击溃奥斯曼土耳其,让它占据了这部分领地以及其属的海湾,就意味着只要俄罗斯愿意,就可以随时随地的封锁这两条英国与印度之间往来的生命线,这绝对不是英国人想要看到的。 之前,维多利亚女王已经和首相商讨过这件事情,也已经达成了初步的一致。而奥匈帝国之所以参与进来,则是因为俄罗斯一直在狂热地煽动泛斯拉夫主义,他们支持希腊人与南部斯拉夫人取得独立或者是自治地位,这就直接影响到了奥匈帝国境内的西斯拉夫人和南部斯拉夫人,导致帝国境内的民族战争频频发生。 所以说,无论是对英国人来说,还是对奥匈帝国的人来说,最好的就是维持一个虚弱的,腐朽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它既是他们与俄罗斯那些野蛮人之间的盾牌,缓冲带和祭品,又能将那只蛮横的野兽牢牢地锁进黑海,但又因为不敢两面对敌,而去触动他们的任何利益。 于是,在相同的利益下,有趣的事情就发生了,两个基督教会统治的老牌国家竟然和一个异教国家成为了联盟。 女王陛下之所以提前将有孕的消息放出来,更多的也是为了这件事情,从被约克郡传来的事情固然让她有些吃惊,但和整个国家相比又算不得什么了——现在可不是君权神授的年代了。她考虑得是更多的是,在她因为这个孩子而彻底失去处理事务的能力之前,将有关于这场战争的事情全都处理妥当,接下来的几个月,就是筹备,整合和进发——每场战争开始之前都有着漫长的准备过程,在这段时间里她正好可以去生孩子,将这些琐碎的事情交给她的大臣们去做。 等到孩子降生,如果她没预计错误,正好接近开战或是战争初期, 等到局势发生变化或是胶着,需要她做决定的时候,她也应该已经恢复健康的身体与重新清醒的头脑了。 第432章 战争的阴云(2) 首相与奥匈帝国的大使告退后,女王陛下只觉得疲倦正一阵接着一阵不受控制的涌上来。她斜靠在椅子里,用两根手指揉捏着自己的额头。如果可能,她更愿意回到自己的卧室,试着用昏睡来抵抗掉这阵子,叫人难以忍受的折磨,但就和之前的每一次怀孕那样,她必须表现出,在完成一个妻子与母亲的义务时产生的种种问题,并不会妨碍她履行一个君王应尽的责任,她让仆人给她拿来了一份三明治,但毫无胃口,勉强咬了两口,又全部吐了出去——她一边用柠檬水漱口,一边想要吩咐仆人,给她拿鸦片酊过来,但迟疑了一会后还是按捺了下去。 鸦片酊此时在上层社会是一种疗效颇佳的万能药,尤其是对于孕妇和婴儿来说,孕妇可以用这种药物缓解大部分的孕期不适,而婴儿的哭闹,痉挛也可以用鸦片来治疗,立竿见影。 但约翰.斯诺医生曾经建议过女王陛下最好能够少用这些药物。虽然他说不出其中的缘由,提交不出证据,而其他御医都没有对这种药物说过些什么,甚至他们还会建议女王陛下使用鸦片,但女王陛下还是听信了约翰.斯诺医生的建议,即便需要忍受不适和痛苦也已经减少了这种药剂的用量。 女王陛下对约翰.斯诺医生的宽容和信任,令很多人都为之迷惑不解,但一个医生多加宠幸又能如何呢? 她不由得想起了另一个平民出身的大臣北岩勋爵,哪怕北岩勋爵确实是一个品性正直的好人,又有着威灵顿公爵做担保,但女王陛下还是一直犹豫不决,不知道是不是该真正的重用他。约翰斯诺是个医生,无论受到多么大的看重,他所能影响到的,也只有医学界这一领域,而医学界的昌明与兴盛,又是女王陛下所乐见的。毕竟医学界如果因为那些御医的控制与压制而变的僵硬,麻木,不知进取,倒霉的还不是病人,无论是国王还是马夫,都是会生病的,一个庸医或是很多个庸医能够干出什么来,查理二世已经以身作则地向世人做出了例证。 但北岩勋爵完全是两回事,他自滑铁卢战役中就一直跟随着威灵顿公爵——听说他曾经救了威灵顿公爵的命,所以公爵一直对他照看有加。而他那个固执的脾气,刚硬的性情,在军队中倒是大受欢迎,尤其是近些年来总有一股不好的思想让民众们觉得,军队中的军官都是些平庸无能之辈,反倒是士兵中多有值得人人夸赞的英雄——等到他从一个士兵成为军官,又从一个军官成为了勋爵,他更是被形容为一个如同古老传说中那些仅凭着美德与勇武就受到国王看重的骑士。 威灵顿公爵原意是将他留在军队里,只要再有一两次战争,他或许会成为第一个出生在农妇裙摆下的将军,但后来公爵接受了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位置,但他老了,也预计到自己后继无人,出于对国家和王室的忠诚,他才要求勋爵退役,让他成为了歌斐木俱乐部的成员,而后是首领,按照公爵的希望,他将会在女王陛下的另一处战场上挥斥方遒,所向披靡。 但公爵大概本人也没想到,有些东西总是根深蒂固,难以拔除的。 不过困扰着女王陛下的问题现在已经得到了解决,她不愿意让一个平民沾染到过大的权利——但有种情况可以例外,那就是……一件必然会被奉献出去的祭品。 君王身边必然要有忠诚的将领,睿智的大臣,虔诚的教士,以及……一个被所有人憎恨着的宠儿,就像是亨利二世的托马斯,亨利八世的克伦威尔,詹姆斯一世的白金汉公爵,他们在生前虽然受到了国王的重用和信任,但除了国王之外,他们几乎就没有任何朋友和臂助,而一些事情——很有可能是国王要求他们去做的事情,招来的憎恨却被他们完全地承受了,一等到失去了国王的庇护,那些饥饿的鬣狗就会立即冲上来,将他们彻底撕碎…… 想到这里,女王就不禁微笑起来。 她曾经想让威廉.兰姆去做这件事情,甚至威廉.兰姆也确实为她杀死了克拉伦登伯爵父子——女王陛下给他的第一道考题,但她很快就改变了注意——她在身边的人中选了又选,怎么也挑不出一个可以取代威灵顿公爵,成为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人——那些穿袍贵族和持剑贵族的后代不是太懦弱,就是太愚笨,不是太轻浮,就是看太狂妄,要么就是不够忠诚,或者是太忠诚——忠诚于他们的信仰。 虽然,站在金字塔尖的人应该知道,信仰和权力本来就是一种不相兼容的东西,他们应该冷静地允许自己的行为与思想站在相反的立场上,像是那些古老的家族,他们之中不乏有严格守斋,每日三次祷告,每周都要做一次弥撒的虔诚之人,但在可以豢养半恶魔与半天使的时候,他们就有丝毫犹豫吗? 才不会,只要能够对他们,对他们的家族有好处的事情,哪怕是神的爱子,他们也可以拽下来钉上十字架。 但在威廉.兰姆走出帷幕后,谁来担任他原先的角色呢。女王陛下一开始根本就没有考虑到北岩勋爵,毕竟她很难把这个耿直得犹如一柄长矛的男人和任何不道德的事情联系在一起。 现在想来,是她的思考方式产生了误差。谁说高尚的人就不能够去做罪恶的事情呢?有些时候正是为了一个伟大的目的,才需要不择手段呢。 —— “法国大使……” 女王睁开眼睛,她仿佛听到有人提到了这个名字,却只是摆了摆手,她知道首相希望她能够接见法国大使——据说法国也打算在即将到来的战争中分一杯羹,女王陛下虽然不会拒绝一个有力的盟友,但她也不会给他们多少好脸色,别忘记法国大革命距离今天还不到五十年,路易十六被砍掉的头依旧沉甸甸的挂在每个君王的心里。 虽然他不是第一个被民众砍掉头的君王,但法国人的行为无疑是触碰到了国王和女王心中最为敏感的那根底线,“让他去和首相谈吧。”女王站了起来,她记得手上还有一些比较重要的文件需要批示——但可以在下午茶的时候略微休息,“请诺顿夫人和马蒂诺小姐和我一起用下午茶。” 第433章 战争的阴云(3) “夫人身边的那位男士是谁?”一个年轻的小护士好奇的问道,而她的同伴,一个要比她更为年长,也更加沉稳的护士,只是简单地在登记册上画了一个勾,而后弯腰将一个沉重的木箱搬到指定的位置,“那不是你该关心的事情。”她冷淡的说道,“快过来干活,不然我们明天的行程就要被拖延了!” “我只是想知道一下。”年轻的护士窘迫地抱怨道。 “如果他是南丁格尔女士的朋友,你最好还是不要痴心妄想了,没有哪个绅士会愿意和我们这样的女孩结婚的。”年长的护士看得很清楚,“这可也未必。”年轻的护士不甘心的争辩道,“我看他的穿着也不是那么奢侈,甚至称得上普通,他或许只是一位律师事务所的实习生,又或是一个书记员,但他看起来也很机敏的样子,可能会是个警察。” 如果是那样,一个小杂货商的女儿和他倒也十分般配。 但年长的护士只是摇了摇头,“我不建议你那么做。如果你一定要那么做,那么我会和南丁格尔女士说,让她开除你。” 年轻的护士一下子睁大了眼睛,她完全不明白,自己只是表露了一些少女心思,怎么就突然转到要被开除的事情上来了,她并不愿意,她在家中是第三个女孩,上面有姐姐和哥哥,下面有弟弟和妹妹,她的父亲只是一个小商人,不可能给她多少嫁妆。 对于她来说,最大的可能就是如同修女一般孤老终身,又或是嫁给一个不要嫁妆的男人,但那种男人多半都不是什么好货。他们甚至可能在婚后以没有嫁妆为由,肆意的羞辱、践踏、殴打他们的妻子。她可是亲眼看到过的,尤其像她这种在家中本来就不受重视的女孩。 如果不是不受重视,她也没法成为这里的护士。毕竟护士在大多数人心里还是没什么名声可言,家里把她送到这里来,也像是丢掉了一个累赘,他们说了,她今后要向家里缴纳大约三年的工资才能为自己攒钱。 她如果能够攒到一定数额的嫁妆,她的父亲会为她寻找一门较好的亲事,但如果找不到或者是去做了娼妓,那么她就和这个家没什么关系了。 “就算那个年轻的先生和你门当户对,你也不能选他。” “为什么?” 年长的护士将一个药箱摆放整齐后,借着直起身体的机会稍微舒展了一下脊背。在这里做护士的女性虽然也要穿着紧身衣,但在南丁格尔女士的建议下,她们不用将带子束得像是那些淑女样的紧,也取消了宽大的裙撑,衣服也多以朴素的黑色灰色为主,罩着白色的头巾,这样看起来更显得肃穆,庄重,也抵消着一部分流言蜚语。“你来这之前应该知道外边的人是怎么称呼护士的吧?” “他们把我们做比娼妓都要不如的东西。因为我们不但要看很多男人的身体,给他们擦拭,给他们换药,,给他们收拾污物,我们还要将他们搬来搬去,做出亲密的举动,比一个妻子对待丈夫尤甚。”她做了很多年的护士了,在南丁格尔女士没有到来之前,医院的病房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臭味,腐烂的伤口,粪尿,呕吐物,还有血液和残肢——确实有这种东西会被随意地丢在角落或是垃圾堆里。 我们不但要昼夜服侍照料这些病人,还承担了将死人拾掇干净和搬运到地下室的工作,这种活儿在外面也只有最底层的男人才会去做,你没搬过尸体,大概不知道那种沉甸甸冷冰冰的味儿…… 人们总说护士们都是一群整日喝得酩酊大醉的泼妇,天晓得,”她冷笑了一声,“即便换了一个身体健壮的男人,他也会时刻酒瓶不离手的,不然根本就支持不下去。当然——现在的情况要好得多了,病房里充斥着新鲜的空气,消毒水的味道,阳光照进来,病人和我们总是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即便不可避免的沾染到了一些脏东西,也能很快的得到处理。 我们以前一个人要服侍一百个病人。而现在一个人却只要服侍十个病人,我们的工作压力大大减轻。还有了虽然不能说丰厚,但也足以温饱的工钱。 所以你到来的时候看到的才是这么一幅和融融融的景象。你可能要问,这和你想要寻找一个和你相配的丈夫又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有关系,我们这里每一个护士都是女人,而且都是些年轻的,健康的女人。如果我们在病人,或者是病人的朋友中挑选丈夫的话,外面很快就会将我们污蔑成一群饥渴的妓女,只是为了找男人才来做护士。你知道这个后果吗? 在我们之后就不会再有身家清白的女孩来应聘护士了,就像是你也不会跑到妓院里自愿去做一个妓女。“ 年长的护士说完,斜睨了这个天真的女孩一眼,碰地一声将又一只木箱推进货架,别人怎么样她根本不会管,但她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不想被人轻率地毁了。 年轻的护士被吓住了,她嗫嚅着问道“这么严重吗??” “你以为呢,男人们非常讨厌女人们侵占他们的工作岗位,纺织厂如此,面粉厂如此,燃料厂,肥皂厂,火柴厂通通如此,哪怕有些工作是他们不要的,不想干的也一样,护士也是一样,何况护士可比在工厂里干活轻松多了——在南丁格尔女士提出医护的概念之前,医院里只有医生和他们的男性助手,明白了吧? 我们是在抢他们的饭碗,你会对抢你饭碗的人有什么好脾气吗?你难道不会想要趁着他们出错,一把把他们拉下来吗?这是很寻常的事情,不用为了这个生气,生气也没用。” 年长的护士耸耸肩。“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将我们本职工作做得更好,以及不要沉溺在过于旖旎的幻想里——睁开眼睛看看残酷的现实。 来,继续干活吧。” 她也并不想说那么多,但接下来她们可能去往战场,不是非洲的,或者是亚洲的殖民地战场,而是真正切切的一个国家对另外一个国家的战争,这场战争可能要打好几年,她们会在战地医院里与男性士兵朝夕相处,不将这种可笑的念头打碎,到时候就有可能发生很多叫她无法接受的事情——譬如说偷情,私奔,生下私生子,这些可怜的小姑娘,并不知道南丁格尔女士为他们争取到了些什么。 但她,还有医院里那些结过婚或是有过男人的护士都知道,在这个时代,女性不是人,而是一份资产,婚前属于父亲,婚后属于丈夫。 在这里没人知道,她也曾是一个乡绅的女儿,如每个普通的乡绅之女那样在成年后按部就班地结了婚,在新婚的时候,她也抱着一些天真的幻想,但这些东西很快就被婚后的真实生活所打破了。 为了挣脱可怕的婚姻,她做了种种努力,但总是徒劳无功。最后她做了有生以来最大的一次冒险,就是从乡下跑到伦敦来,她给自己重新杜撰了一个名字和身份,但没有推荐信,没有可靠的担保人,她只能做一些非常辛苦的活儿,或者去做妓女,她几乎要妥协了。 幸好这时候她看到了招聘护士的启示(她能够阅读和写字)。 正因为她经历过那么多,所以她很清楚。如果放任这些小女孩们的幻想,不但是她们,她,就连南丁格尔女士的事业也会被摧毁。 她想着是否要向南丁格尔女士汇报此事,却不知道南丁格尔女士早就注意到了那些年轻护士投注在利维身上的视线。 她并不厌恶,这是人之常情,女孩们必然会有一些玫瑰色的奢望,就连她也曾经在为了一位先生的求婚而辗转反侧,只是她心中的事业胜过了所有的私人情感,最终她拒绝了他,但她也并不认为她麾下的护士就必须个个守贞,不婚,她们依然可以有一桩美满的婚姻和一个温暖的家庭。 但首先这种婚姻是绝对不可以是私奔,苟合,更不可以是在她们照料病人的时候发生。 要改变人们的观念太难了。即便到了今天,更多的人还是在观望,并且对她不抱什么希望。而即将发生的战争——虽然这么说有些残酷,但确实是将护士这个概念深深的植根于人们心中的一个机会。 英国境内不可能有这么多的医生能够随军上前线,到时候那些数以千计的伤兵就要全看她们的了。做得好,以后人们心中就有了真正的白衣天使;做得不好,军营里就依然只有随军妓女和洗衣妇。 当然,她可以通过甄选来择定要带走那些护士,譬如说已经对婚姻和男性失去希望的那些人——但这样做,一来原本就不足的人手更要捉襟见肘,投入到战地医院后更是杯水车薪,压根儿起不到什么作用;二来,一次可以这样,两次呢,三次呢?战场上可以挑选,那么医院呢?她的野望可不限于伦敦,今后整个英国,乃至欧洲,亚洲,非洲的医院都会需要护士,怎么,到时候再来在招聘启事上限定年龄和婚否? 灰侦探 第132节 第434章 战争的阴云(4) 半恶魔发出了很小的笑声,南丁格尔女士忍不住瞪了他一眼,她确定方才那个年轻的护士肯定是受了半恶魔的影响。半恶魔给她做过了一阵子的小女仆,她当然知道,半恶魔虽然可以魅惑任何一个他想要的人类——几乎没有任何限制,老少,男女,富有或是贫穷——只有人类才会愚蠢地将恶魔分出性别来。 但他同样可以将这种能力完全的收敛起来,所以这根本就是属于恶魔的那部分恶劣性情突然发作了而已。 南丁格尔女士摇了摇头,她和利维一起走进了医院仓库旁边的一座小房间里,在这所房间里,账册堆积如山,这都是南丁格尔女士这几个月在伦敦四处探访,拜谒,觐见所得到的结果。 她并不算是人见人爱,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支持她的慈善事业——有人觉得她是假借他们的利益为自己谋取私利,也有人觉得她作为一个女性已经超出了社会给她划分的底线,更多人只是因为不屑于去做真正的善事,特别是对他们没什么用的善事。 但在战争即将来临的时候,就算是为了女王陛下,为了英国的士兵,人们大多也会慷慨解囊,而他们支付的支票会被迅速地拿去兑换成病人与伤者们所需要的各种物资,从罐头,黄油,到绷带,酒精,各种药物,还有干净的衣服,床单,装载它们用的木箱,马车,负责管理调配拨运的人员,还有护士们所需要配备的行李,以及之后几个月乃至几年的薪水,都需要仔仔细细,清清楚楚地做出来—— 这时候南丁格尔女士所遭遇的最大问题就出现了——人手不足。 绅士们不太愿意参与到这种“女士的游戏”中,而雇佣又要很大一笔钱,无论何时,能够阅读和计算——不是主日学校那种可以书写自己名字和计算一百以内数字的“阅读和计算”,而是专业的,都算得上是有一说一的人才,这些人也有固定的工作,报酬不丰厚他们压根儿不会挪动一下屁股。 她依仗的只有几位女士,她们的父亲要么是商人,要么是银行家,耳濡目染,又足够聪明的话,她们倒也是可以承担起这份重担的。 当利维第一天来找她的时候,她只想把这家伙赶快打发走。她现在可没有余力和半恶魔玩什么主仆游戏,虽然她必须感谢之前在惠特比的那些事情——但她现在真的没有时间,没想到是利维一来,就即刻接手过了她身边一个因为临时有事而无法前来的夫人的工作。 仔细一想,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半恶魔在人世间流浪了两百多年。在这两百多年里,他更换过很多身份,侦探只不过是最新的一个,半恶魔曾经做过记账员,做过管事,甚至还在军队里做过军需官的职位,这些让旁人看来相当繁琐,凌乱,几乎连个线头都找不到的工作,在他这里却是驾轻就熟,轻而易举。 他的到来大大减缓了这些女士们的辛劳程度,以至于南丁格尔女士想要把他赶走的时候遭到了相当一致的反对。后来南丁格尔女士还发现,他居然还对济贫院,孤儿院,收容所这样的慈善机构(因为她们要将一些临期的捐献品转赠出去)也十分熟悉,“真奇怪,”她忍不住问道,“这里难道也有你们感兴趣的东西吗?” “当然有啦。”利维毫不遮掩的回答说,“有什么地方能比这些穷苦人最后的存身之处有着最多的绝望,痛苦和不甘呢?” 这和狼群们会随着羊群一起迁徙是一样的道理——恶魔们很少往中间部分走,他们要么是在最上层,要么就在最底层,最上层是因为那里的人无所顾忌,又贪得无厌,最底层则是那里的人已经没有了多少可以失去的东西——两者出卖灵魂的速度都非常快。 只有中级层阶级有点麻烦,他们能保证自己和家人衣食无忧,平稳度日,当然精神上就会有追求有寄托,他们要么就是坚定的信徒,要么就是无神论者,无论是哪种,恶魔想要诱惑他们都会变得非常的困难。除非他们遭遇了难以揣测的天灾人祸。这时候他们的信念溃塌起来比任何人都要快。” “多丽还没有来吗?”在他们坐在桌前开始这一天的工作时,一位夫人低声问道。 “她的丈夫不允许她来,据说还动了手,她被打得鼻青脸肿。我去看她的时候,还一直带着面纱,不过她说只要她好一点,还是会过来的。”她身边的另一位夫人说道。 “我倒觉得还是别让她来了,她的丈夫显然并不愿意让她成为我们中的一员——我们总不能让她一次次地挨打。我的兄长说,她的丈夫曾经在公开场合宣称,她参与的是一个邪恶的女巫集会——每个成员都该被烧死。” “男人们总是这样,只要任何一个不让他们满意的女人都可以被称作为女巫,还是别理他们了。” “如果你要仔细听他们说话,你就会发现他们比我们更加的歇斯底里,无理取闹。他们总觉得我们就该待在家里,什么事儿也别听,别看,别管——除了家庭和孩子,还有他们的衬衫。” 夫人们的对话引发了一阵低低的笑声,没人将那个丈夫的话放在心上。 “那么你们的丈夫呢?” “我的丈夫还行。他觉得孩子已经大了,”说话的人是个大约四五十岁的夫人,按照这个年龄,儿子应该已经去政府上班或是去军队报道了,女儿也已经出嫁了:“他说,在家里待太久,或许会生出病来的,比起我病恹恹地躺在床上,他更愿意我出去走走。我和他说了我想要到这里来工作的事情——呃,当然我不能说工作,只能说是某种慈善行为,他也欣然允诺,只是希望我别因为做慈善而搞坏了自己的身体。”“我的丈夫也很支持我。不过我想他更希望的是,我能够通过南丁格尔女士来结识更多的贵妇人。如果可能他还希望我能够进宫去见见女王陛下,看看能不能给他换个更好的职位。” “这可真是个奢望。” “也不好说。女王陛下最近很喜欢招来一些夫人们和她共进下午茶。” “我想是因为她怀孕了,需要一些更为温和很柔软的安慰,男人们能说什么?女王陛下,我想我们该和俄罗斯人打仗了?” “女王陛下这次提早宣布了怀孕的事情,还做了弥撒,听说这次……不怎么好。” “愿上帝保佑女王。”几个夫人异口同声的说道。 但随即又有一位妇人泄露了她最近才听到的消息。“但我听说女王陛下曾经召见了诺顿夫人和马蒂诺小姐。” “是那两位吗?” “确实。” “我想陛下最近可能是有些烦。”南丁格尔女士低声对利维说,她为了自己的事业走了不少地方,见过最野蛮的人,也见过最懦弱的人,更见过最高尚和最卑劣的人。她当然知道,事实上围绕着女王陛下想要篡夺其权力的鬣狗,从来就是不绝于途,甚至前赴后继。 这些男人们从她的丈夫,到她首相,或是任何一个贵族与官员,只要他们是男士,似乎总有一种天经地义的想法——女王陛下应该将手中的权利转交给他们才对,这种想法换作在一个男性君王身上,简直就是十恶不赦,应当被五马分尸,但在一个女性君王身上,人们又变得通情达理起来。 毕竟女性总是有着这种那种的缺点嘛,让她们手握大权,总是会让这些男性感到不安。 但女王陛下的意思也很明显。正如远东一位哲人所说,当你想要开窗的时候,你最好告诉别人,你想要开个门,甚至要掀掉屋顶。她平时的时候,一直以一个顺服的妻子,慈爱的母亲自居,但若是这些人做的太过分,她就会立即召见一些特立独行的女性——这些顽固的家伙们觉得最无法忍受的那种。 那位诺顿夫人,说起来还和墨尔本子爵有些渊源,她原先只是一个普通的没落贵族之女,为了自己妹妹的婚事而匆匆嫁给了一个恶棍,乔治.诺顿勋爵,诺顿勋爵是个徒有虚名,不折不扣的无赖,他不给家用不说,还时常殴打妻子,甚至于他们最后一个孩子因此胎死腹中,在墨尔本子爵的帮助下,诺顿夫人逃离了他,但之后诺顿勋爵还在向她索要她写作所得的稿费,并拒绝给付赡养费,也不允许她见她的孩子。 如果只是这样,也不过是这个时代的一个缩影罢了,但这位乔治.诺顿勋爵在不久之后还做了一件事情——控诉自己的妻子与墨尔本子爵通奸。 就和之前威廉.兰姆不得不去处理的“卡洛琳夫人幽魂”一事,这不但是一桩丑闻,还是托利党对辉格党的一次挑衅,幸好控诉方连一件证据都拿不出来,唯一的证人还曾经受过诺顿勋爵兄弟的“招待”(等同于收买),此事就是诺顿勋爵的一顿胡搅蛮缠。 但在此时,或是很久之后,这件事情的受害者诺顿夫人依然在声名上受到了很大的损害,即便她与同名的墨尔本子爵夫人不同,但人们最爱看的花边新闻还是在小报上不断流传,像是墨尔本子爵与诺顿夫人赤身裸体地见面啦(好像他就藏在他们床下看到的那样),要么就是诺顿夫人流产的那个孩子就是墨尔本子爵的(全然不顾那时候他们根本不认识),又或是…… 按理说,除了如墨尔本子爵夫人那样的疯子,换了个女性就只有以泪洗面,黯然隐居了,但诺顿夫人可不是这样的人——她提起笔,和丈夫以及与他同一立场的混球们干起来了! 第435章 战争的阴云(5) “那位夫人啊……”这声感叹中包含了很多内容,惋惜,赞赏,更有不安。怎么说呢?这位夫人算是一个极其不幸的人。但从另外一方面来说,她又是一个极其幸运的人,说起来有些矛盾,但只要知晓她婚变始末的人就会觉得这句话再对也不过了,说她不幸,是因为她的婚姻,她年幼的时候父亲就因为罹患结核病而死,母亲还有包括她在内的六个孩子,可以想象生活有多么艰难。 万幸的是,她家里一共有三个女儿,都生的非常美貌,即便没有嫁妆——在如今的婚姻市场上,她们无疑是要看运气的那群人,她的姐姐和妹妹运气都很好,找到了爱着她们因此可以不要嫁妆的两个如意良人。但为了不妨碍妹妹的婚事,她匆匆找到的丈夫,却是一个人面兽心的狂徒。 她没有嫁妆。当然,这是一早在婚书上写明的,她的丈夫也早已知道,但她没想到的是,她丈夫所说的话也都是假的。他只有一个贵族的头衔,没有庄园,也没有公寓,虽然有律师证件但并不执业(因为他认为贵族工作有失身份),全家人连唯一的一个仆人只能住在律师事务所的二楼,尤其在在生过三个孩子之后,五六口人就这么拥挤,在一个房间里,说不出的嘈杂,肮脏,煎熬。 如果只是这样就算了,问题是在这个时代,女性,特别是像她这样的淑女是没法出去上班的——即便她想要去找一份工作,也会被周围的人劝阻,她的丈夫也不会允许,毕竟这样他就太丢脸了。但她又不得不这么做,因为她的丈夫可以连接几个月,不往家里拿一个便士——壁炉需要炭火,餐桌上需要面包,床铺上需要毯子和床单,仆人也需要支付薪水,这些都从哪儿弄呢?她当然和她的丈夫争吵过,但没有用。她的丈夫依然流水一般将能拿到的每一个金镑花费在妓女,狩猎和赌博上,他甚至会反过来从诺顿夫人这里拿走她用写文章赚来的微博稿费。 诺顿夫人若是拒绝,就会招来一顿如同暴风骤雨般的殴打。他打她,也打孩子们,对自己的孩子们毫无爱惜之心,只顾着自己寻欢作乐,几天几夜的不回家,当然,鉴于以上的表现,他不回家,或许也算是一件好事。 在伦敦,在整个英国甚至扩散到欧洲,这样的女性数不胜数,有些女人会堕落成为别人的情妇,或是索性去做娼妓,也有女人只懂得流泪和忍受,直到自己被丈夫打死,或者是病死——这两种女性,虽然前者会受到男性们的谴责,后者会受到男性们的追捧,但从本质上来说,都没什么区别,她们依然属于男性的资产与玩具,但诺顿夫人却选择了第三条路,也就是男性们最厌恶的一条道路,那就是反抗。 在那些小报们陷入狂欢的时候,她没有哭泣,只是问了朋友一句话:男他们能写,难道她就不能写吗? 她可谓家学渊源,她的外祖父就是一个享有盛名的剧作家。虽然他的才华与所得的回报毫不相配。她的母亲也是靠写作将几个孩子养大的,诺顿夫人同样在婚前,婚后都有化名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可以说,在她还对婚姻抱有幻想的时候,全靠自己才得以维持着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 但她与其她女性不同的是,她很爱自己。 当她发现自己的忍让,自己的顺从,自己的温柔体贴,仍旧无法挽回丈夫的心,甚至无法让他像个人的时候,她就毅然决然的离开了家,向法庭提起了长期分居的申请。 诺顿勋爵勃然大怒,他不但将她的三个孩子送到其她亲戚家,完全不顾年幼的小孩会对陌生的环境有多么恐惧,也不在乎他们是否能够得到妥善的照顾,只想让这个女人付出应有的代价——为了她对自己的羞辱。 他逼迫她流离失所,缺衣少食,却在墨尔本子爵出于怜悯为诺顿夫人寻找了住所,并给了她一笔补贴后,得意非凡地认为找到了这对奸夫淫妇的把柄,在有心人的煽动下,将自己的妻子以通奸罪告上了法庭。 如果只是这样,倒也不算什么,毕竟这时候的政治斗争都很肮脏,但诺顿勋爵发现,即便他极其放肆地一通胡言乱语了,还是没多少人相信他时,他竟然将自己的妻子传召上了法庭——在这个时期,女性几乎是不上法庭的,除非她是那些声名狼藉的下等人,像是娼妇,盗贼,奴隶——也就是最肮脏,最堕落的那些女人,诺顿夫人被她的丈夫强制传唤到法庭上,最初的时候她也是泣不成声,浑身颤抖——就像是在数百人面前被剥光了似的。但最终为了自己朋友的名誉与地位,她还是让自己的愤怒压过了羞耻,勇敢的将所有的罪名驳斥了回去, 有鉴于此,诺顿夫人彻底的对这个男人失去了信心,她反击的手段也称得上颇为有效。她很清楚。在此时人们根深蒂固的观念中,女人依然只是男人的造物,一种不完整的生物,天生背负着罪孽的污染源。所以她即便写了有关于其不幸婚姻的小册子,小册子上也没有着重渲染她的丈夫有多么的暴虐可怕——这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人们若是看了这个,肯定会说别人能够忍受,凭什么你就不能忍受呢? 她也没有在里面写一些比较极端的论点。譬如说男女平等,女人需要政治权利,女人应当对自己的婚姻和财产有自主权,母亲也应当享有对孩子的监护权等等——这是会被立即封禁的内容,一些人还会以为她发了疯,就像墨尔本子爵的妻子另一位卡洛琳夫人那样。 她只是竭力描述了她生活上的困苦——她的丈夫一直在拖延她赡养费,让她衣食无着,流离失所,又如何拒绝她与孩子见面却将孩子寄放在一个陌生的 地方,“他让孩子失去母亲,让母亲失去孩子”,又怎么无耻地诋毁了一个愿意帮助一个可怜妇人的好心人…… 现在我们听起来,这种论调有些……有失尊严,但在这个时代,倒是条条打中了绅士们的软肋——没错,此时的男性们拥有很大的权力,但除了最底层的那些流氓之外,凡是能够被称之为绅士的人,就算是对妻子动粗,也不能少了家用和给妻子的针线钱(零用钱),妻子和儿女的衣食住行都应该被他安排得足够妥帖;同样的,在一个人们公认的完美家庭里,孩子在未成年之前也应当由母亲而不是其他人来照看;以及,诋毁一位怜贫惜弱的同阶层的绅士也是不道德的行为……更不用说他还输了官司。 事实证明,她的小册子也是有效的人们虽然不满与她的激烈反抗,但还是给出了一些宽容,特别是墨尔本子爵将她的册子递到了维多利亚女王的案头。 在那本册子中,她这样写道:陛下,我能够出现在这里,是因为我能够阅读,能够书写,能够申诉我的冤情。但和我一样的女性还有千千万万,她们不懂得如何写字,也不懂得如何诉说,更不可能来到伦敦,她们又能祈求什么人的帮助呢? 这段话确实打动了女王陛下。虽然她更多的时候是以一个君王的姿态思考,而非一个女性,但她也确实给了这位诺德夫人一些帮助。有些时候,君王想要垂青于某人的时候,甚至不需要明确的说出来,或者是下发书面命令,可能只是偶尔提及,又或是像这样的一次邀请,就可以让她摆脱大部分艰难的窘境。 在她成为女王陛下身边的人后,她的丈夫也就是诺顿勋爵突然变得通情达理起来。他不但允许她去探望自己的孩子,也默认了长期分居的事实,甚至还答应将一部分财产转回给她。 “但我听说她的两个孩子都死了……” 夫人们发出了一声长长的感叹,一些多愁善感的夫人还在胸前画了十字,“愿上帝保佑她,她现在还好吗?” “听说前一阵子她出去旅游了,但她应该过得不错。”一位曾经与这位诺顿夫人有过几面之缘的夫人说,“她是个外貌柔美的像一朵花儿,但内在却像是一根钢铁的女人,这些打击还不至于完全的摧毁她。” “我的丈夫认识当时的一个陪审员。”她说,“诺顿夫人给他留下的印象非常深刻。他相信她与墨尔本子爵之间毫无私情,毕竟她是一个这样的女人——她不可能做出这种下作的事情来。虽然说,”她笑了笑,“我的丈夫并不希望我也会变成这个样子。” “但如果能有余地,谁会愿意舍弃一切,走上战场呢?”一位夫人说,于是她们一起点了点头。 第436章 战争的阴云(6) 利维对于这位诺德夫人也略有耳闻。毕竟当时有不少人传说,她被魔鬼迷了心窍,已经做了魔鬼的情妇,成了一个女巫,说来有点好笑。当时黑窗户酒馆的里鲁还真的去窥视过她,看看是不是有哪个恶魔与这位夫人做了交易? 结果当然是没有,没有恶魔与这位夫人做交易,不过这更显得她可怕了,也不怪女王陛下一直在有限度的照拂她——女王不能做得太明显,但不妨碍在必要的时候把她拿出来,把她当成一根刺刺刺那些挑衅她的男人们。 说实话,这样一个女性,反而让绅士们感到有些棘手,因为她是站在一个弱者的立场上,却如同一个强者般的发声,她非常懂得如何规避阴谋诡计与明枪暗箭,甚至可以说她在这方面简直如同一个男人,他们甚至拿不出足够的证据和把柄来勒令她离开女王,而女王陛下的态度也很暧昧,更近似一种嘲笑,她知道他们不甘心,她的丈夫身后也未必没有支持者,如今年仅十岁的长子成年之后,也会在其他王室成员与臣子的支持下,向她这个母亲发难。 男士们的做法完全就是未雨绸缪。他们尽可能的王女王陛下身边安排一些温柔贤淑的女性,好让她向这个方面潜移默化的变化,如诺顿夫人这样的女人他们当然希望她少接触——说起来还真是好笑,他们有时候也是自相矛盾的可以,在处理国家大事的时候,他们希望她能够像个男性君王那样冷静、理智、果断,但回转到权力的争夺上,他们又希望她能够变成一个没有任何攻击力的小妇人。 但他们的心愿恐怕很难达成,她现在依然掌握着最大的权利,没有丝毫分出来的意思,她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依然只能在他的小书房里抄抄写写,整理档案。她的儿子爱德华虽然已经被确定为将来的国王——如果他没有夭折的话,但从他的课程和日常安排来看,女王陛下似乎并不希望他过早的沾染权利。 “如果,我是说,如果在女王陛下身边诺顿夫人这样的人更多一些,陛下可能会一直执掌政权,直到她去见上帝。” “若不然呢,要成为第二个疯女胡安娜吗?”夫人们交换着微妙的眼神。、 疯女胡安娜在欧洲可是一个家喻户晓的角色,可惜不是什么好角色。身为卡斯蒂利亚的女王,她只有短短几天享有过君王的尊荣和权利。之后她的权力一直在男人中流传,她的父亲,她的丈夫,她的儿子——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男性,却只把她看作登上权力之巅的桥梁。她是她们的女儿,妻子和母亲,他们却对她充满了轻蔑,她的父亲不爱她,她的丈夫不尊重她,她的儿子不在乎她。 她的臣民几乎不知道自己头上还有这么一位女王,知道的人也几乎都是嘲笑与轻蔑,而她四十多岁就被关进了修道院,就算她的儿子登基了,也没说把她放出来。 维多利亚女王是否会遭遇到这样种事情呢? 她确实缺少了一个会争权夺利的父亲。上帝保佑,她的父亲肯特公爵很早就死了。虽然她还有个麻烦的母亲,但这个外国女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成为英国的女王。而在其她王室成员中,没有比她更名正言顺的王位继承者。她的丈夫也同样是个外国王子,天生就具有劣势,唯一担心的就是她的儿子——毕竟女性对自己的孩子总是抱着一份慈爱之心。 “我看可未必……”一位夫人低声说道。 “不知道这场战争会持续多久?”或许是因为考虑到过于频繁的提起女王陛下确实有些不礼貌,而且话题正在往不可测的深渊滑去,另外一位夫人打断了她,另起了个话头,这场战争也确实与她们休戚相关。 这不单是南丁格尔女士的事业,也可以说是她们的事业——虽然男人不不会承认,但来到这里,她们才算是活了,她们不再是妻子和母亲,是一个真正在工作中展示自身价值的人,她们为了这件事情担心无可厚非——毕竟南丁格尔女士说,她这次要带走学校以及医院里大部分护士,这将是一场漫长的战争,受伤害的人可能数以万计,她们带去的护士也有两百多名,这样多的人很难说会不会在途中出现什么事情——受伤,病倒甚至死亡也就算了,她们担心的是丑闻,就像是那个年长的护士告诫年轻护士所说的那样,不用多,哪怕只是出了一桩私奔或者生下私生孩子的丑闻,学校就别想再办下去了,她们的丈夫也会命令她们回家,她们甚至不能拒绝,毕竟这也是为了她们的名声考虑,除非她们以后决定不在上流社会的圈子里出现。 “最低不会低于三年。” “希望不要超过三年,我们会赢吗?听说俄罗斯人都很野蛮。” “我们会赢的。”一位夫人坚定的说道。女王陛下必然要赢。这是她在位以来所遭遇的第一场国家与国家(阿富汗战争是英印联军,属于殖民地战争)的战争,也是她身为女性君王所面临的一次重大考验。她有多少话语权,可能全都在这场战争上,当然,就算是英国遭到了大败,女王陛下也不会立即被囚禁起来,就像疯女胡安娜那样被送进修道院,但她的权威肯定会被动摇,一些政策也会难以推进,但如果英国能够获得大胜,在依然坚信君权神授的国家,她会被视作一个受到了上帝祝福的君王。她身上的神圣光辉将会掩盖掉她身为女性的一些特质,也会让她看起来不再那么“刺目”。 半恶魔听力卓绝,一点没漏的参与了隔壁的这场座谈会,听得津津有味,手里的工作倒是不曾有一丝懈怠,也是南丁格尔女士并不知道他能够听见隔壁的说话声,或者说没有注意到这点,不然的话,她肯定会叫那些夫人略微收敛 一些。 就在利维心满意足地收回耳朵,打算抓紧时间干一会,早点回公寓的时候,却听见正有人大步的从走廊上奔过来——伴随着急促的呼吸声,仿佛遇见什么万分紧急的事情。过了一会儿,一位夫人敲响了南丁格尔女士的门,说是外面来了一个男仆,说他的主人遇上了人命官司,他们在伦敦没有什么朋友,除了南丁格尔女士,他希望女士能够尽快赶去为他作证,或是给他一些帮助。 南定格尔女士连忙放下手上的工作,匆匆走出门去。她在门外看见了一个从衣着上来说并不怎么起眼的年轻人,他将帽子摘下来,握在手里捏得发皱。在看到南丁格尔女士的时候,他甚至还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小画像,可能是想将她与画像上的女人进行比较。 这也难怪,报纸和画册上的南丁格尔女士,除非是有意污蔑,否则都柔美谦和得像个天使。他现在看到的却是一个凶巴巴的中年妇人,“我是艾沙克·普尔弗马赫先生的仆人。”他面色灰白的说道,“今天我们先生去为一位约定好的病人做治疗,谁知道治疗才做到一半,那位病人突然大叫了一声倒地死去了。现在警察们说,她是因为受了治疗而死去的,所以……他们把先生拘捕了起来……已经被关在监狱里了,天哪,求求您救救他吧。” 南丁格尔女士愣了一下,因为她一下子没能想起艾沙克·普尔弗马赫是谁,利维小声提醒:“惠特比。”于是她马上想起来了,“对,医生,他怎么了?” 第437章 战争的阴云(7) 灰侦探 第133节 半恶魔只是稍一打量,就知道这个年轻人没说真话,他可能确实是来求助的,但这里肯定不是他的第一站。首先,他的帽子和外套都太干净了。此刻大约是上午的十一点一刻,也就是说外面正在下烟尘雨——伦敦周围的工业区的烟囱里会不断地喷出灰黑色的烟尘,与泰晤士河所蒸发的水蒸气混合在一起之后,会在早晚形成污染性雾气。 这种灰色或是赤红色的雾气在消散之后,并不会就此消影无踪,而是凝聚成有时候肉眼也可见,轻飘飘但非常油腻的碎屑,在空中飞舞一阵子后附着在伦敦的建筑和人们的外套上。所以在这个时期,行走在街道上的人多数会选择深色外套。 同时,这种污染也引发了一个习惯,当一个客人踏入门厅的时候,就会有仆人将他的帽子和外套接过去,他们并不会把它们直接挂起来,而是会拿到另一个房间里进行清洁,这样客人走的时候就可以穿着干净的外套和帽子走。 这个年轻人虽然是普尔弗马赫医生的仆人,但如果他去求助的人允许他走进房子,他的衣服依然会受到很好的照看,所以才会像现在他们看到的这样干干净净,只有零星散落的一些灰尘。 再看他的外套,他的肩膀在靠近肩胛骨的地方,居然还有一块残留的油漆,看颜色与凝固的程度,它还非常新鲜,也就是说,他可能是经过某个地方的时候不小心碰上的——没错,这时候伦敦人已经开始使用油漆,并且有了油漆加工厂,但这仍然是一种新事物,而我们都知道,所有新事物都不会太便宜…… 如果这两点还不足以说服你们的话,那么再往下看,他穿着一双翻毛靴子,靴子是系带的,而在帮面与鞋底之间的缝隙里插着一片深红色的玫瑰花瓣,普尔弗马赫医生所居住的旅馆在温尔士登区,这个地区虽然不至于如东区那样贫穷,混乱,但也不能说得上是什么好地方——也不可能有花园,任何可以用来换钱或是果腹的东西都没法在伦敦的大部分地区存活太久。 更不用说,在这个季节 ,这种深红色的高卢玫瑰只可能开放在温室里。 不过他这么做也无可厚非,是,南丁格尔女士可以说是一位贵女,又是女王陛下的密友,但她的离经叛道也时常被社会中的某些顽固分子所唾弃,即便他们不敢表现出来,让一个男仆去理解她有多么的高洁和无私,也实在是太难了。 而且看他不容错认的焦灼表情——有可能他是普尔弗马赫医生家里某个老仆的儿子,他们一起长大,等同于半个兄弟;也有可能他是普尔弗马赫医生的学徒,只是兼着男仆的工作(这种情况也很常见),他对普尔弗马赫医生的担忧是真真切切毋庸置疑的。也因为如此,他很难相信这么一个女人可以在这种紧急时刻起到什么作用。 毕竟这个时期的人们对于女性的看法就是——一个身家清白,道德高尚的女性,就根本不该出现在法庭、监狱、妓院或是其他有损于她名誉的地方。她们即便去了,那里的人也未必对会对她们有什么好态度,遇到蛮不讲理的家伙,甚至可能直接开口斥责和驱逐,他们这种行为还会被赞扬,被视为在保护女士们的名声…… 南丁格尔女士当然不可能看不懂这个小家伙的心思。事实上,这个年轻人一边在和她诉说普尔弗马赫医生昨晚遇到的事情,一边将大部分注意力和视线落在她身边的利维身上。 要知道,利维今天只是做了一个普通绅士才有的打扮,除了面容和又高又瘦的身材之外,他不像个官员,也不像个贵族,但只要他还是一位绅士,他就比这里的任何一位女性可信。 南丁格尔女士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来需要您陪我走一趟了。” “这正是我希望的。”利维客客气气的说道,他们进房间换了衣服——然要换衣服,男仆说,普尔弗马赫医生已经被投入了监狱,按照此时的法律,犯人一概是先拘押,再受审,最后判决的。 而他被关起来的地方,正是臭名昭著的纽盖特监狱。在我们的印象中,监狱应当是法律最大的现实表征,井然有序,警备森严,肃穆庄重,即便不能说环境舒适,但至少应该算得上干净整洁。 每个罪犯虽然是被送进来接受惩罚的,但至少需要有最基本的人权,譬如说,食物、水、衣服、毯子等等。但这个时代的监狱嘛——我们之前曾经说过,小乡村和城镇里是没有监狱的,完全要看治安官想要将犯人关在哪里?如果犯人没有被他们直接打死的话,一般会被关在磨坊里,仓库里或者是修道院的房间里。如果实在没有地方,直接用一根铁链拴着套在空地上的柱子上也行。 不过一般来说,这种罪犯很快就会被审判,在简单的问询后,会被处以各种刑罚——赔偿、罚款、鞭挞、奴役、阉割、截肢(砍掉手或是脚)、流放、绞死,并不会在这种临时监狱里待多久。 在此时的大城市里,倒是很早就有了监狱这个概念。之所以说概念,因为所有的监狱原先几乎都是用来抵御外敌的堡垒。譬如说巴黎的巴士底狱,以及伦敦的伦敦塔,它们最初都是国王建造来防御外敌的军事要塞,战争结束后,这些建筑就成了王室的城堡,王室有了更好的居住之处后,它们又被改造成了仓库和监狱。 不过这种监狱可不是普尔弗马赫医生这种人可以去的地方,无论是伦敦塔还是巴士底狱,他们的住客几乎都只有达官显贵,其中不乏王子公主,王后、国王,大主教也不是没有待过。同样的,普尔弗马赫医生也不可能被投入我们之前提到的那种临时监狱,他被关在纽盖特监狱里,纽盖特监狱是个什么地方呢? 它原先也是英国国王所建造的一座堡垒。但在十二世纪的时候就被改做了监狱。这座监狱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欠债人监狱。当一个人犯了轻罪,或者是欠了债的时候,他就会投入这种监狱,直到他服完了刑期或者是还清欠款才能被放出来。 为了逼迫欠款人尽快还钱,监狱的条件当然称不上好,或者更正确地说,只有一部分是好的,而另外一部分恶劣透顶。因为这种监狱的管理权,就像是曾经的包税官制度那样,全都是卖出去的——你可以买下监狱,然后成为监狱长,监狱不再属于国家或是法律,而是属于你个人,无论盈利或是亏损都有你自己负责。 盈利?一座监狱难道也能盈利吗?当然,资本家可以从稻草里榨出油来——带上镣铐,取下镣铐,住单人房间或者是多人房间,有没有床,有没有灯,有没有充足的食物和饮水,有没有老鼠,有没有跳蚤,这些东西都是明码标价的。 一般来说,每个罪犯在进入监狱的时候,都会被各种理由剥个精光。如果他的朋友,亲属不愿意为他出钱的话,他就会被投入多人监狱,和危险的杀人犯,疯子以及传染病人关在一起,在粪便里打滚,忍饥挨饿。 男仆也确实如利维所想,在这一上午拜访了很多人家,普尔弗马赫医生确实在伦敦结识了不少人,在回到这里之后,他又做了一番努力,有南丁格尔女士为他做保,又有几个贵族愿意试用他的电皮带。 他那时候还兴高采烈的与自己的仆人说,他们可能终于等来了出头的日子。但谁也没想到,命运的玩笑总是这样的恶劣,仿佛就在瞬息之间,天地颠倒,一切都毁了,他奔走了那么多人家。但也就一两家允许他进去等候,只是他也没能等候到主人。最后是管家或者是贴身男仆给了他一点钱,把他打发走。 另外几家更是连门都没让他进。最后他迫于无奈才跑到了南丁格尔女士这里,他几乎不抱什么希望,就这么一个普通的妇人,真能将普尔弗马赫医生从可怕的监狱里带出来吗? 第438章 倒霉的医生(1) 南丁格尔女士以为他们此行可能要受到一些刁难,钱财还是小问题,普尔弗马赫医生被莫名其妙的投入了监狱还涉及到了一桩谋杀案,其中肯定有操纵此事的人,只是她完全不明白,普尔弗马赫医生只是个普通人,他身上没有爵位,也没有领地,他也没有占据着某个最高权重的职位,更没有一个漂亮到叫人不择手段也要抢占的妻子,别人为什么要对付他,让她完全摸不出来头脑。 她担心的是纽盖德监狱的监狱长即便不明白其中缘由,也会因为想要迎合上头人的好恶,而有意会拒绝任何可能给予普尔弗马赫医生帮助的人。 没想到的是,他们的马车非常顺利的驶入了纽盖德监狱。无论是门外的守卫,还是里面的狱卒,都没有对他们——尤其是南丁格尔女士表露出什么异常的情绪,或者是不堪的言语。 他们在庭院中下了马车,就看到纽盖德监狱的最新一任监狱长正从里面迎了出来——马文男爵,据说他原来只是一个偏僻地方的小爵爷。但他的勇气与果断显然超过了他的祖先,他一继承了家产,就毫不犹豫的卖掉了贫瘠的石头地,以及那里的农庄,磨坊和树林,一点儿也没有给自己留。 也就是说,那时候他算是会被上层社会所鄙夷的那种无地贵族,但他会在乎吗?他才不会在乎,即便他到伦敦的时机非常不妙。那时候伦敦正在流行瘟疫,贵族们几乎全都携家带口的跟着女王去了行宫,哪怕没有在随行行列里,至少也要去乡下的农庄或者是别墅。 他此时来到伦敦,别说找引荐人了,就算想要交际,舞会,沙龙也没人举办呢。 但谁让他的头脑灵活异常呢,凭借着自己的贵族身份,他招揽了一批人,然后向各个逃走的贵族们发去了信函或者是口讯,询问他们是否需要他的效劳——确实瘟疫来的又快又急又迅猛,即便是御医,也有一家丧命于此的事情,贵族家中也不免有被抛下的病人和被舍弃的死者。虽然伦敦城内有不畏死的瘟疫医生和收敛工人,但贵族们最信任的还是自己的同类。 最让他们感到欣慰的是,等到瘟疫过去,他们回到伦敦的家里,发现家中并未遭到每次灾祸发生后必有的洗劫,所有的东西都好好的放在原处,病人居住过的房间洒满了消毒药粉和白垩,其他房间也有人每天打扫,开窗通风,庭院中的树木与花草都经过了精心的修理。他们好像真的只是去乡间别墅度了个假,而不是在惊惶之中抛下了一座空城。 他们给予马文男爵的回报十分丰厚,这份丰厚不仅仅体现在金镑上,更多的是人脉和交情,也是凭借着这点,马文男爵才能够以一个外地乡巴佬的身份谋得了纽盖德监狱的监狱长职位。 要知道平时的时候想要得到这个职位,没有一位公爵或者是亲王在后面撑腰几乎是不可能的。毕竟,如纽盖德这样可以关押收容一千人以上的大监狱,每年能够为监狱长提供大约五千金镑左右的收入。这笔钱即便对于一个伯爵来说,这也不是个可以被轻易忽略的数字,何况只是一个小小的男爵呢? 人们都说马文男爵真是个好运气的家伙,在利维来说,他就算有这份运气,也是自己谋求而来的。 如果那时候他带着钱来到了伦敦,却不幸遇上了大瘟疫,之后只想着逃跑,那么伦敦城内贵人吗会愿意多看他一眼吗?不会,他甚至连他们的门房都见不到,更不用说,为了保证他手下的那些小伙子们不至于将贵族们的宅邸视作可以随意采收的菜圃,每次进入房屋的时候,他都是身先士卒,难道他就不怕吗? 那里面是可能有死者和病人的。但他就是做到了,一丝不苟,勤勤恳恳,他将病人送往医院,将死者送出城外焚烧,而后郑重其事地收拾起来。 等到贵族们回来,就可以为自己的亲人们举行一个体面的葬礼,不是在良心的折磨下,不断回忆这些尸骨在卧室中腐败肿胀,发臭生虫的可怕情形。 他有这份回报理所应当。 不过从外貌上来看,马文男爵完全不像是那种丧心病房的大赌徒,他生得又矮又小,皮肤灰白,看上去就像是一只牛骨雕出来的猴子,这样的人——不怪他会在瘟疫来临时孤注一掷,凭借着他的样貌,他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够踏入上层社会的社交圈的,而他也颇有自知之明。如果他向那些呈了他的情的贵族们要求一个政府或者是宫廷里的职位,肯定没法成功,甚至会遭到奚落。毕竟贵族们的忘恩负义也是相当有名的。但如果只是一个监狱的监狱长,说不定还会有人认为,这副尊容倒是很适合与那些下等人厮混在一起。 与其他人一样,监狱长走出来的时候,他首先看向了利维,南丁格尔女士并不惊讶。这个时代以男子为尊,所有的人都认为女性是没有办法承担起任何权利和义务的,她们只是男子的附庸——就算按照出身和社会地位来说,利维在地上,她在天上也是如此,但很快,她就知道自己的猜测有一半是错误的。 马文男爵之所以与利维这样熟悉,这样亲热。因为他们原来就是认识的,甚至还是一对相当不错的狐朋狗友,“你忘记我是一个灰侦探了吗?”利维低声说,灰外套侦探还有一个名字就叫做罪犯掮客。 为罪犯介绍雇主,为雇主引荐凶手,揭破冤情,制造冤情,买卖情报,掀起波澜,设置圈套——都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而监狱最多的是什么?罪犯。 这些罪犯如果没有可信的朋友和亲人,也同样会寻找一个掮客为他们支付在监狱中所需要的费用,同时利维还承担着将一些碍了别人眼的家伙送进来,以及将一些得到的承诺或者是有用的人输送出去的重大责任。当然,这些都需要另一个人来协助完成,那就是这里的监狱长,毕竟他经手的“生意”又多,又重要,可不是一两个狱卒就能办好的事情。 可以说,马文男爵看见了利维,就像是看见了一只生了双脚和嘴巴的钱袋子,最妙的是他与利维之间具有合作关系,却没有竞争关系,利维不可能跑来做监狱长,他也不可能去做一个私人侦探,而利维的地位也注定了他是没有办法威胁到马文男爵的。 马文男爵和利维问好,又向南丁格尔女士问了好,他虽其貌不扬,声音却异乎寻常的动听,几乎可比那些歌剧院里的台柱,他又非常的擅长恭维,甜蜜,贴合又恰到好处,就连忧心忡忡的南丁格尔女士也不由得被他几句话说得面色和缓。 马文男爵听说过,南丁格尔女士的名字,也知道她的身份,也知道他们的来意,当然也不会没眼色地提出叫人不快的问题——无论是一位女士该不该走进监狱或是普尔弗马赫医生的事情,直到几人进了马文男爵的办公室,也是他的居所,被角楼,外墙与监舍环绕的庭院中心位置矗立的圆形塔楼。 塔楼经过改造,新开了窗,从窗口可以俯瞰大半座纽盖德监狱。 有仆人端上了茶和点心。他们坐下来,又过了一会儿,南丁格尔女士才终于提起了普尔弗马赫医生的事情——这该死的寒暄文化。幸而马文男爵也是一个爽快的人,他点点头,算是承认了昨天确实有一个被指控谋杀了一位伯爵的普尔弗马赫医生被投入了监狱。他翻开了那本黑色皮革封面的册子,在最新一页上找到了这个名字指给利维和南丁格尔女士看,等他们确认了就是这么一个人,他收起册子将另外一个本子夹在胳膊肘底下,“我先带你们去见见他吧。” 这算是额外的优惠了,换做其他人不交上几个金镑是绝对见不到人的。 纽盖德监狱是一座典型性的四方形合围式建筑。从空中俯瞰,它的构造就像是一个“回”字,中间是庭院和主塔楼,外层是高墙与监舍——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一座格外宽大的中空墙壁,上方足以容纳三辆马车同时并肩奔驰,下方是与高墙齐平的三层建筑,建筑向外的墙壁就是监狱的外墙,两侧是砖墙,面对着封闭廊道的是一面铁栅栏和铁门。 连接着这座街垒与主塔楼的是一座木质吊桥,这里原先是一座军事要塞,这个可以保证万一有人攻破城墙,主塔楼只要毁掉吊桥依然可以坚持一段时间,现在它被改成了监狱,但监狱里一样时常有犯人暴动,于是木质吊桥也被保留了下来。 令南丁格尔女士感到惊奇的是,她在吊桥附近看见了很多脚上拴着镣铐,镣铐的一端拴在嵌入地面的铁钉的罪犯。他们看上去就像是被人拴在杆子上的马,或者是猴子。当然,他们可不如马或者猴子那样悠闲,手里基本上都有一份活儿要干,有的在搓绳子,有的在磨鞋底,也有些人在缝制或者是敲打什么,她辨认不太出来。 “放心吧。”马文男爵戴上帽子,“他们都是一些轻罪的罪犯,没什么攻击性。” 两个身材高大又强壮的守卫,站在了他的面前。另外他们身后还缀着两个,个个眼睛犀利神情严肃,手上提着棍子,似乎随时准备着给什么人一家伙,犯人见了他们不慌不忙的往外挪了一点,确保自己不会被扫入需要警戒的范围内。 “他们为什么要在这里干活?”南丁格尔女士不禁问道。 马文男爵先是露出了迷惑的神色,随之恍然大悟,“他们住在这儿,”他随意地说道:“这里就是他们的牢房。” 南丁格尔女士惊愕地回过头去,她下意识地想问下雨和冬天怎么办,但她很快就吞下了这个蠢问题——这是监狱。 他们从角楼的楼梯往下走,角楼是供守卫以及狱卒们居住的——还有他们的家人,与后世人们所想象的不同,十九世纪的监狱并不如后世那样阴森冷酷,相反的还相当具有人气。不单是守卫和狱卒的家人可以和他们住在一起,被拘捕在这里的罪犯也一样,他们可以邀请妻子与自己同住,只要他们的妻子同意,这些女人可以自由往返于监狱内外,给丈夫带来外面的消息,或者是做活为丈夫偿还债务,同时,她们还要照顾他们的丈夫,为他打理仪表,整理房间。 他们所经过的第一层就是这样的。这里的牢房都是单人间,虽然向外只有一扇小窗,面向廊道的这一面全都是没有丝毫隐私性可言的铁栅栏,但里面有床有柜子,有洗漱用品,一些条件较好的牢房,还有餐桌和椅子。“如果需要的话,”马文男爵向他们介绍道,“我们还提供蜡烛或者是油灯。” 纽盖德监狱曾经有设想过安装煤气灯,但如果安装了煤气灯,就有可能被罪犯拿来破坏,引发骚动。所以最后这里的照明还是要采用更古老一些的方式。 他们经过这里的时候,房间里的人要么对他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要么就站起来,微笑着和他们问好,点头示意——就像是在家里遇见了前来造访的朋友。 他们之后还遇到了两三队前来游览监狱的游客。呃,没错,这也是监狱的收费项目之一,游览监狱观赏犯人,那些一看就知道是外地乡巴佬的家伙们手上捏着帽子,脑袋不断的转来转去,东张西望,嘴巴张得大大的,似乎感到相当的不可思议。 他们看得津津有味,兴致勃勃。如果不是旁边的狱卒一直在敲打手中的棍棒,或许还有些人想要跑过去和里面的罪犯握个手什么的——亲密接触是不允许的——这里毕竟都是一些犯了罪的人,他们待在这里心情压抑,有时候就会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 第439章 倒霉的医生(2) 因为这些吵闹的游客正走在监狱长一行人的前方,马文男爵有些不耐烦,但还是忍耐了下来。毕竟他们也是他的顾客,对吧?利润再微薄也是利润——但就在他竭力说服自己的时候,前面的人索性不动了,马文男爵的眉毛明显的竖了起来,一旁的警卫正要上前推开这些人,却听到了他们发出的一声高呼,这声高呼中充满了兴奋与庆幸——很难想象在这所阴森的监狱中能以后什么好戏让他们这样狂喜。 答案很快就揭晓了。 这些游客很快就拥到了一座牢房前,反而让出了一部分空地,让他们可以经过,利维的身高让他看见了让这些家伙们骤然间愈发兴致勃勃的事儿——事实上这件事儿在外面很常见,但这里毕竟是监狱,一路上过来罪犯们也还算是安分守己,游客们虽然感觉新鲜但还是有点意犹未尽。 “发生了什么事?”南丁格尔女士问道。 “一个丈夫正在殴打他的妻子。” 南丁格尔女士原本想要走开,听到这个回答后就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她从缝隙中可以隐约看到没有丝毫遮拦的铁栅栏内正在上演着一出暴虐的喜剧,这间牢房里点了一盏油灯,光线昏暗,但还是能让人窥见里面的情况。 有床,床单下是没有遮掩好的稻草垫子,一张桌子,平时可能是用来吃饭用的,但现在它被暂时当做了一块烫衣板,一件衬衣正乱七八糟的堆在上面,下面还衬着一块厚棉布,一旁有暗色的水渍,桌子下还有一个小水桶,一个小火炉,炉子冒着微弱的红光,上面插着一个熨斗。 那个男人则在大叫着:“蠢货!蠢货!你这个没用的,倒霉的娼妇,这是我最后一件丝绸衬衫!你把它毁了!白痴!老鼠!粪便!”随着他的嘴吐出了更多,也更加恶心的污言秽语,他一手拉住女人的长发,一手攥起了拳头,恶狠狠的打在她的后脑,脸和脖子上。 女人发出了闷哼声,她的脑袋和身体随着男人的动作摇来晃去,就像是一个装满水的皮口袋。 围观的人们只觉得兴奋,他们不断发出叫好声,仿佛是在看一场势均力敌的拳击赛,而不是一个强者对弱者的肆意欺凌。还有人说:丝绸衬衫吗?那是该挨揍。只有南丁格尔女士用力推开这些人,靠近铁栅栏,她努力提高声音,大声喊道:“先生,先生,请别再打了,如果只是一件衬衫的话,我可以代她赔偿给您。” 但这个性情暴躁的丈夫,似乎并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他已经上头了,利维在心中想道,他在东区看多了这种人,他们很容易陷入暴怒,并且被暴怒统治,一旦发起了火,根本没法冷静下来思考,更别说倾听他人的劝导,或者说,旁人的话语对他来说,反而是一种刺激。 果然他只是冷淡的瞥了南丁格尔女士一眼,又转向他的妻子。“我应当给你一个教训。”说完他就拿起了搁在那只小火炉上的熨斗,在十九世纪可没有所谓的电熨斗,人们使用的熨斗是一种三角头的铁盒子,铁盒子上面有盖子可以打开,在需要熨衣服的时候,掀开盖子,将滚热的木炭倾倒在其中,让它加热底下的铁板,然后一手拿着这只铁熨斗,另外一手整理布料,同时在口中含上一口清水,用喷吐的方式让水呈细雾状落在布料上,然后迅速的用滚烫的铁熨斗按压过。 但这种熨烫方式很容易弄坏衣服,毕竟谁也没有办法保证熨斗里面的火炭会不会突然迅猛地燃烧起来,即便是最老练的裁缝工,也不能保证自己永远不会熨坏一块料子。 从这位丈夫的穿着打扮来看,他也有过富足宽裕的日子,但无论什么原因,只要他进了监狱,家中的一切都会被变卖来偿还债务。南丁格尔女士还看见了一旁的脏衣篮,肥皂和一些明显不属于这里的衣服,也就是说,他的妻子可能还在充当洗衣和缝补的妇人来补贴家用。 但这些并不被视作爱和付出,至少这个丈夫不那么认为,最后一件丝绸衬衫重要吗,也不是那么重要,他只是需要一个发泄口——他提起那柄烧了一段时间的铁熨斗,开始用它抽打妻子,,熨斗上的盖子原本就不怎么牢固,他一挥动它就掉了下来,里面通红的炭火全都洒落在了妻子的脊背上。 万幸,现在的天气,尤其是在监狱中,空气总是潮湿而阴冷,妻子穿了厚重的毛呢外套和大披肩,里面还有必不可少的紧身衣。这才逃过了致命的危机,但一些细小的火炭还是沿着衣领的缝隙钻了进去,烧得滋滋作响,让她发出了一声不像是人的嚎叫。 南丁格尔女士已经目瞪口呆,随即就是勃然大怒,“钥匙呢?钥匙呢?打开门,难道你们就看着这个女人去死吗?” 马文男爵摆一摆头,狱卒打开牢门,冲了进去,将那个女人拖了出来,从他们的表情来看,他们并不觉得这是有什么大不了的了。但如果这里的人一时冲动,杀死了人,对于马文男爵来说也是个麻烦。南丁格尔女士一起上前去检查女人的状况,她已经无法对外界的呼唤做出反应,只是拼命地号啕,对于她而言,这是一桩猝不及防的横祸——她的脑子完全无法理解,她已经做到了世俗对一个妻子的所有要求。 她没有舍弃破产的丈夫,没有离开他,她来到监狱和他同住,照料他,干零活儿为他还债…… 他为什么还要揍她?是因为她不愿意去娼妓来为他攒钱还债吗?或许这确实是她的错……监狱里的日子太难熬了。 每个牢房都伸出了一个或者多个脑袋,一些人饱含同情,一些人则幸灾乐祸,“给她找个医生。”南丁格尔女士说,“我来出钱。”马文男爵顿时眉开眼笑。“当然,当然,这是一个可怜的女人,您可真是个好心人啊。” 他笑眯眯地说,警卫很快将那个女人搬走,然后又驱散了聚拢在这里的游客。“往前走,这儿没故事了!”他们喊道,“继续往前走,不要在这里停留!” 在离开前,南丁格尔女士最后看了一眼牢房中的男人。她希望能够看到他的懊丧与不敢置信,他的本心是否没那么坏?只是在药物和酒类的催化下才做出了这种疯狂的行为? 事实上,当守卫冲进去拖走他的妻子时,他没有做出任何抵抗行为,甚至可以称得上温顺,他立刻向后退,双手垂着盖着裤缝边,不停的拧着自己的裤子。他的笑容突然就从狰狞转化为了谄媚,等到牢门被重新关上,他跑上前来,但不是为了关心自己的妻子,而是在询问他是否可以花点钱雇人来为他打扫房间。 狱卒看了一眼,被他弄得乱七八糟的牢房,“你还有钱吗?” 灰侦探 第134节 “让我的妻子陪你一晚怎么样?” 最后的话半恶魔就没心思去听了。这种卑劣的灵魂就算是在地狱里也卖不上价。 马文男爵有点生气,纽盖德监狱有个非常巧妙的设计,每一层都有四处角楼没错,但一层只有两处对角线上角楼,是可以联通上下层的。也就是说,一旦罪犯暴动,想要逃狱,没法沿着一个角楼直接上上下下,而是要经过一条长长的廊道,这样,另外一处角楼的守卫如果发现有什么不对,就能有反应的时间。 但闹出这么一桩事情来——平时就算了,但谁让他身边还有两个客人呢,他心里一边记下那座监牢的主人,准备等到他无油水可榨的时候去狠狠收拾他一顿,一边引着南丁格尔女士和利维往下。 第440章 倒霉的医生(3) 第一层尚且如此。第二层的状况当然就会更差一些。这里主要关着的都是疯子,外国人(无人担保的那种)和一些骗子,以及坚决不肯拿钱出来的欠债人。也就是说,这里人要么有亲戚定期的给钱,但这笔钱不会太多,要么就是处于可能有钱,也可能没钱的薛定谔状态。 对于马文男爵来说这些就是鸡肋。 这里的条件也是忽好忽差,好的时候就像是第一层那样舒适与安全,坏的那些则像是一个真正的牢房,地上只有稻草堆,墙壁上爬满苔藓,角落搁着便桶,房间里没有灯,一些罪犯身上挂着镣铐——按理说这些镣铐是应该被取下来的。 但如果他们没有钱就得挂着,一直挂着,直到他们死了,或者是出狱,现在还不到放饭的时间,也看不清楚他们在吃些什么,利维猜想,在这里的犯人多半都会用咬跳蚤来打发无聊的时间,偶尔或许还有臭虫、蟑螂和老鼠。 相比起第一层,第二层就要吵闹得多。 一些家庭或许是因为付不起精神病院的钱,或者是不想让别人知道家族里有个疯子,就会将犯了癔症的亲人送到监狱里来,这些疯子至少可以得到一些食物。因此他们显得精力充沛,只要有人经过,他们就会不断的喃喃自语,来回走动,摇晃栏杆,敲打镣铐,又是哭,又是笑,像个猴子似地蹦跶来蹦跶去。 至于那些正常的犯人——白天这里的光线也依然十分昏暗,至少他们——除了利维之外——就没人能够清楚的看见房间里犯人的面孔,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们来到这里之后,就没有再沐浴过,也没有人给他们刮胡子理发,只需要三四个月,他们就会变成一个野人。 他们的精气神显然也不如上一层和他们的疯子狱友,不是躺着就是坐着,要么就是抓着栏杆站着,从那些蓬乱的毛发后面射出的视线是直挺挺的,赤裸裸的充满了威胁。“这里就是一些顽固透顶的家伙了。”马文男爵说,“很显然,他们认为钱要比他们的自由更重要,也要比他们的身体健康更重要。” “您说那些疯子……他们的家人委托我们照顾他们,但我们也只有这么几个人,力量有限,但总要比放他们出去,在街道上乱跑来的好,对吧?” 南丁格尔女士将手放在心口,忍耐着不去看这些人。 “等等,”南丁格尔女士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你是说普尔弗马赫医生也不在这层?” 能够拥有医生这个头衔的人,就不可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穷户人家承担不起医学院的学费,就连约翰.斯诺,他的父亲说是工人,但也是煤矿里的一个工头,他的母亲还和某个贵族有着一些远到很难联系的亲戚关系,他的叔叔有个医生朋友——不然的话他也不可能成为一个医生的学徒。 普尔弗马赫医生不是伦敦人,甚至不是一个英国人,但他在外面有朋友,有亲眷,监狱的最底层是些什么人呢?负债的穷人,流浪汉,痨病鬼,乞丐……他们连衣兜都没有,更别说是衣兜里的便士,还不起任何欠债,是社会中注定了绝对翻不了身的那些人。 “受害人的家属异常愤怒。”马文男爵为难地说道,“我也是无可奈何。” 死者是一位伯爵先生,他之前就和普尔弗马赫医生有过一些来往。在普尔弗马赫医生再次回到伦敦后,他与普尔弗马赫医生在咖啡馆邂逅,医生再次竭力向他推荐自己的电击疗法。 而伯爵素有头痛的宿疾,就和惠特比的乔慕利家族的病人那样,这种头痛就算是用了圣水,也只是治标不治本,他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才邀请普尔弗马赫医生到他的家里来用了电皮带,因为电皮带佩戴的时候需要病人周身擦上药水,还需要裸露一部分躯体,所以当时只有伯爵的贴身男仆,普尔弗马赫医生和伯爵在一个房间里,因为伯爵之前已经接受过了一次治疗,所有人都没有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直到十来分钟后,会客室的人突然听到头上一阵巨响,仿佛有什么非常沉重的东西倒在了地板上,随后就看到伯爵的贴身男仆面色苍白从楼梯上飞奔下来,一边高喊着:“死了,死了!我的主人给他害死了。” 他们全都吓了一跳,等他们蜂拥上楼,走进房间,才看到普尔弗马赫医生正手足无措地跪在倒地的伯爵身边,颤抖的手伸出去想要摘掉他身上的电皮带——伯爵夫人当时就昏睡了过去。伯爵的两个朋友立刻冲上来,把普尔弗马赫医生按住,捆绑了起来,然后送到了这里。 “那位愤怒的家属是?” “伯爵夫人,真可怜,他们还没有孩子,伯爵也没有兄弟姐妹。” 越往下,空气就越浑浊,光线就越微弱,而且随之而来的,还有潮湿的恶臭气味,它们就像是在空中漂浮着的小飞虫,成团结群地飞舞着,你用手去抓,什么都抓不到。但你若是不管它们,它们就会蜂拥在你的口鼻旁,争先恐后地想要要冲进你的身体。 这里的牢房当然也没法和上两层相比,更与宽敞、舒适、干净无关。 每间牢房里大约都有七八个犯人,而且高度和宽度以及进深,都只有第一层的一半,只要你身高超过了五尺,就很难在里面直起腰站着,所以他们只能躺着,但躺着也不是每个人都能躺着,一些人只能蜷缩在角落,其中还有一些人索性被当做了别人的坐垫和床单。 每个人身上要么就是半赤裸,要么就是一团团,看不清楚原先的颜色和面料的纺织物。他们在经过上两层的时候,还会有人朝他们看,向他们喊叫、嘶吼,在这里,他们却只能听到几声咕哝声,还有麻木不堪的表情和僵硬的眼神。 南丁格尔女士看到了一些牢房里居然还会有积水,她下意识的看了看天顶,哦,这不是在室外。那么这些积水是从哪里来的呢?这几天,伦敦虽然阴云密布,但没有下雨。随后她就想到了——比起第一层与第二层会有人清洁和打扫,这里的犯人可能只能便溺在自己的牢房里,不过看他们的神情,他们大概率也不会在乎这些。 “我到这之后还给他们挖了一条下水道呢。”马文男爵说。 “下水道?” “没错,就在您的脚下,我们在上面盖上了一些水泥板。” 南丁格尔女士低头看脚下……原来不是错觉,她总觉得脚下凹凹凸凸的…… “这样我们只需要每隔一段时间冲洗牢房,里面的污物就能随着水流到下水道里,然后冲出去。” 南丁格尔女士一时间不知道是不是该夸赞这个马文男爵,夸赞吧,他并没有想过要彻底的改善监狱的环境,不夸吧,马文男爵的那几位前任,甚至没给这些人一条下水道。 利维不是第一次来,但每一次他都觉得这座监狱简直就是这个世界的缩小版,最上层是天堂,中间是人世间,最低的一层当然就是地狱。可无论天堂,人世间还是地狱,活见鬼的,所有的人都只能是马文男爵的所有物——除了少数人之外,他们的命运全都掌握在这个瘦小的男人手里,他可以任意的摆布他们,尤其是最底层的那些。 他们穿过长廊后,终于看见了医生,这一排牢房应该都是被划分给死刑犯和最恶劣的暴徒的,又小,又黑,比起房间,这里的牢房更像是关狗的大笼子——狱卒点上了火把,这里有七八个人,但无一例外的都带着沉重的镣铐,从脖子到手腕,再到脚腕,都有铁链连接着,锁链特别短,让他们只能坐在地上,垂着头无法动弹。 普尔弗马赫医生几乎快被剥光了,只穿着一条粗劣的衬裤(应该不是他的),衬裤也已经污浊到看不清楚原先的颜色。他不是那种身材瘦长的人,相反的有些矮胖,皮肤白皙,肥肉层叠。因为如此,那些被殴打的痕迹看起来特别明显,那些人显然得下了死手,利维甚至看到了好几处不自然的扭曲。 普尔弗马赫医生目光呆滞的望着前方,他就和那个突然挨揍的妻子一样懵了,难道他在脱离了惠特比的噩梦后,又进入了另一个噩梦吗? 但身上的痛苦和沉重的镣铐,都在随时随地的提醒着他现在的处境,他在被抓出去的时候,拼命的向自己的学徒和男仆喊过,让他去找能够帮助自己的人,虽然他并不认为会有什么人能帮到自己……他是个外国人,被指控谋杀了一个英国贵族,他已经确认这是一场诬陷,一个阴谋,但正是因为如此,才最可怕…… 就在他即将绝望的时候,他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他睁大肿胀的眼睛,向外看去,他看见了南丁格尔女士,这个可怜的人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连滚带爬地冲到了栅栏边。 他将脸挤进栅栏,眼睛向着中间靠拢,嘴唇突出,看上去真是又可怜又可笑。“天哪!上帝呀?!”他喊道:“是您吗?是您吗?女士?求求您,求求您,帮帮我吧,我是无辜的,我绝对没有伤害任何人!” 第441章 倒霉的医生(4) 普尔弗马赫医生狼狈不堪,当然了,谁都知道他进来的原因是杀了一个伯爵。如果他是一个伦敦人,或许还有申诉的机会。但既然他是一个外国人,这件事情就很容易被攀扯到政治谋杀上面去,政治谋杀是最容易煽动民意的东西,就如同曾经的巴麦尊子爵,每个英国人都会因此感到愤慨异常。 他能出去的希望不能说没有,但也是相当渺茫。所以他一进来的时候,就立即被勒令脱下了所有的衣物。所有的意思是连袜子和内裤都没能保住,他现在身上这条勉强可以被称之为衬裤的东西,看破损的程度和厚重的油垢,只怕在上一个人身上穿了好几年都有可能,说实话,哪怕是上街去拿张报纸挡在他的身前,都要比这块布更有用些。 普尔弗马赫医生的惊恐,还不仅止于这件强压到他头上的罪行,他颤抖着嘴唇,望着护士:“女士,”他嘶哑而绝望地喊道,“这里有伤寒病人!” 这句话一出口马文男爵的脸色就突然变了。没错,每座监狱都会时断时续的爆发一些疫病,疟疾、鼠疫、白喉、天花都有可能,毕竟这里就算是最上层也称不上干净卫生,犯人与犯人之间又没有隔离的可能,除了少数牢房,每间监舍里都有好几名居民,还有狱卒,他们每日都要巡查整座监狱,当然也会将致命的病毒带得到处都是。 而且普尔弗马赫医生这么说,估计那个得了伤寒的人距离他不远,也许就是这些死刑犯中的一个,毕竟他是一来到这里,就被立即带到了最底层,他没有与其他罪犯长时间的呆过,当然也看不出他们身上有什么病症。 护士也立即明白了,普尔弗马赫医生的恐惧不是没有来由的,伤寒是一种传染性极高的病症,而且只要他得了伤寒,在没有合适的医疗与照顾的情况下,几天内就会丧命,甚至不用等到出庭受审,被送上绞刑架。 “我给他买个房间。”护士当机立断,毫不犹豫地说道,“我想受害者的家人也更愿意看到他得到正义的审判,而不是以一个清白无辜的姿态上天堂。” 马文男爵当然没有不同意的,露出了一个愉快的笑容。“当然,夫人,当然可以。”这时候他将一直夹在胳膊肘下面的册子啪地一声打开,递给护士,护士一开始还以为这是犯人的名录,或者是记载着他们案情的备忘录。没想到一打开后映入眼帘的是显然经过多次翻看而卷起的纸张和印得整整齐齐的项目以及收费。 进了监狱,几乎什么都要钱,但像这样将这些条目一五一十,整整齐齐的列出来,在后面明码标价,一副童叟无欺的行为,她还是第一次看到。 或许是因为护士脸上的表情太明显了……“别这样看我,”马文男爵骄傲地说:“我可不是那些贪得无厌的暴发户,您看吧,这里的每一个条款都沿用了快一年,我从来没提过价,也没加过名目,每个人看了都要叫好,都要感谢我的公正,仁慈。” 可不是嘛?这本特意印刷出来,就像是餐馆菜单一样的行贿用文书确实非常得详细,他甚至体贴地标明了各种常人无法想象到的细节。譬如说:镣铐要摘,摘多久,摘一半,还是全部摘下来,是穿着衣服戴还是不穿衣服的,手铐和脚镣又是不同的价格。 犯人需要衣服吗?如果他不想赤身裸体的话,从家里面带来衣服是一个价格,由监狱提供衣服,又是一个价格。这些衣服甚至还包括了用料,式样和裁缝的名字,护士甚至在上面看到了某个非常有名的裁缝,她疑惑的抬起头,“难道进了这座监狱的人,还会请这这位裁缝做衣服吗?” 这里又不是巴士底狱,或者是伦敦塔,不会有有权有势的人被投入这里。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马文男爵回答说,“总有些人认为自己只是一时遭了难,很快就会峰回路转。”也有可能是为了威慑监狱里的人,从马文男爵到狱卒,再到可能的舍友,为了这个目的,他们甚至可以不去考虑之后的事情,护士不由得在心中摇摇头,她继续往下看。 房间里需要家具吗? 如果有床要什么样的床垫,需要几张床单,要三角柜吗?要餐桌吗?要写字台吗?要笔吗?要墨水吗?便桶几天倒一次? 监狱里提供热水,一加仑的热水是多少钱?三加仑的热水又是多少钱?需要照明吗?蜡烛或者是油灯,灯具是放在外面,还是放在里面? 这个可是很有讲究的,毕竟有些犯人发了疯,真的会把自己烧掉。如果想要放在里面,那个价格几乎可以在外面买下一整座蜡烛铺。 监牢里的房间也有讲究,是朝着东还是朝着南,比较喜欢阳光,还是月光,叫人惊讶的里面居然还有一项鸟儿喂食费,“这是什么意思?“ 马文男爵解释说,有一些囚犯在监牢里呆的烦了,就会想用面包屑喂喂外面飞过的鸟儿,“我们这里的餐费……”他意味深长的停顿了一下——当然很贵,囚犯们可能吝啬于用自己的饭食去喂饱一些动物。但如果他们有这个需求,监狱里可以提供一些玉米粒或者是小麦。 再往后看就是一些人际往来要求,简单点来说,就是如果他们需要朋友来探望,妻子来照顾,这些也都是明码标价的,只是价格也一样叫人咋舌。 护士匆匆看完了整个账册,只觉得头昏脑涨,毕竟这里的灯光简直就是聊胜于无,就算有两个狱卒为她举着煤油灯也实在是太暗了,而且这里的气味实在是令人无法忍受,她匆匆说:“能换上面的房间吗?”“这个不行,”马文男爵坚决地回答说,“您看,”他指着从与他们的来处相反的一条通道——他所指出的那条路在昏暗的光线下居然显得非常平整,上方还吊着几盏煤油灯,只是没被点起来,两侧的牢房似乎也空置着,它的长度可能只有三十尺,或是四十尺,但一股阴冷和污秽的气息正不断的从通道的尽头溢出来。“上帝。”护士喃喃地说道,她在战场上遇到过食尸鬼,也曾经被恶魔袭击过,亲眼看到过地狱之门如何打开,这个通道给她的感觉就类似于最后一种,但没有那么强烈。 “从这里走出去,就可以直接走到后面的刑场,犯人们将它称之为死亡之路,所有的重刑犯都被关在这里等待他们的报应来临。这点无论你给我多少钱,都是没法改变的。” “那么给他一个干燥的房间,大一点的,距离病……不,距离他不想见到的人远一点的。” 马文男爵这回点了点头,“当然可以。然后呢,还有什么要求吗?” “给他一件体面的衣服,给他一点吃的,给他水。总之让他过得像是一个人,审判还没开始,他还不是个真正的罪犯。” 马文男爵不以为意地点了点头,“好的,还有吗?” “我们还能再来看他吗?” “可以,但请让我提醒你一句,伯爵的家人可能派了人留在了监狱门口。您的探访可能会被他们认为你与这位先生是同谋,从而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来。” 利维插话道:“他的妻子很爱他吗?”那么强烈的憎恨与反感?此时的婚姻中貌合神离的夫妻实在太多了,多少丈夫和妻子在配偶去世的那瞬间感觉到的是轻松和愉快。 “或许是吧?他们可以称得像是一对璧人哪。” 护士与利维的造访带给了马文男爵大约五十金镑左右的可观收入,他心满意足的收下了这笔钱,同样也也如约改善了普尔弗马赫医生的居住条件——事实上他说的也未必全是真的,这完全就是他的敛财手段,但被他勒索的人能说些什么呢?看着自己的亲友受罪,或者说我不认为受害者的家属会提出这样的要求——要求对质吗? 为了这份额外的收入,马文男爵决定今天晚上他要吃烤烤圃鹀,他正打算叫仆人先到他所熟悉的那座餐馆里去告诉老板,毕竟这道菜要准备很长时间——此时又有一个狱卒叩响了他的门。狱卒说,一个犯人突然死了,“谁?” “那个打老婆的,他把他的妻子打成了一只鼻青脸肿的猪。” 马文男爵还准备找个空闲时间找找这家伙的麻烦呢,他身上没什么油水了,只要确定监狱外没人再在乎他了……他就只需要考虑怎么最大化地利用这个废物就行。 “他是怎么死的?” “好像是为什么卡住了喉咙,我们不确定,他老婆擦了点药水之后就回去服侍他了,给他洗了衣服,打扫了房间,又给他带了一道炖鱼汤,或许是被鱼骨头卡住了,总之的是个倒霉透顶的家伙,我们才打开门,他就翻了个白眼,咕噜了一声死掉了。” “等我翻翻他的资料,”男爵找到了罪犯的名册后,翻开来看了几遍,确定这个男人的确没什么用处了,他最后一个债主早在半年前就不再来监狱了——他原有一个小店铺,还有一座公寓,但这些都随着他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后,被飞快地挥霍光了。 随之而去的,还有他的理智与道德,不,或许他原先就是这样的人,“他老婆怎么样?” “他老婆完全傻了,”狱卒猜到马文男爵士在问,是不是他老婆下的毒,“看上去不像是中了毒,他的嘴唇没有发乌,没有呕吐,口鼻也没有流血。何况……”如果不是真的很爱他,他的妻子不至于会跟到监狱里来,虽然监狱里允许妻子陪同丈夫一起坐牢,但能够持之以恒那么久的,还是少数。狱卒不由自主的为那个可怜的女人说话,这几年来她一直在拼命干活,想要为自己的丈夫清偿债务。 倒是她的丈夫,一直在揍她,有时候指责她放荡,有时候说她懒惰,反正两三天总有那么一回,这次有点狠,但看她的反应似乎也没有什么怨恨和抱怨的意思,何况毒死了她的丈夫对他又有什么好处呢?她从此之后,就要成为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寡妇了。 在伦敦,一个单身女人,除非她是护士这样出身名门,又有着许多朋友和自己事业的女士,一般女人不是要马上重新找到一个丈夫,就是得去做妓女。毕竟在伦敦最多的都不能说是老鼠,只能说是人,并不是每个女人都能找到工作的。 她或许可以回到乡下去,在乡下的情况也不会比伦敦更好。一个又穷又丑的女人在什么时候都是任人欺凌的对象,要不然也不会有所谓的女巫审判,。 “让他的妻子缴一笔钱,把他的尸体领走吧。”马文男爵说。 那个女人雇了一个人,让他推着木轮车,和她一起将丈夫的尸体搬到了车上,而后他们出了监狱的大门,走了一段路,在黄昏时分来到了一个偏僻的码头,在那里,他们沉默的将尸体倾倒了下去,只听扑通一声,泰晤士河里又多了一堆大垃圾 女人按照之前商定的那样,给了对方一笔几个便士,拉了拉披肩,拢了拢头巾,一个人摇摇晃晃的走向了远处。 第442章 倒霉的医生(5) 马文男爵怀抱着遗憾的心情,在小名册上划掉了那个男人的名字。他只庆幸在这之前已经将这个男人榨得差不多了。就算没有他的妻子来这么一出,过几天他也要收缴他在监狱中所有特权把他扔到最底层去和那些死刑犯作伴。 没错,所有人都知道这其中必有蹊跷。这个男人在被所谓的鱼骨头卡死之前,强壮的就像是一头野牛,但狱卒这么说,他的妻子这么说,其他的犯人这么说,那么他何不从善如流呢?监狱长也不是刻意一手遮天的,虽然利维时常开玩笑说他就是纽盖德监狱的上帝——但没了那些下等人,还要他巨细靡遗事必躬亲吗? 现在他可以全心全意的去期待那道美味的烤小鸟了,可惜的是,他没能等来烤小鸟,倒是等来了一个熟悉的人。 灰侦探 第135节 这个人,马文男爵一厢情愿地称他为我的朋友,虽然对方未必这么想。他就是弗雷德里克,人人艳羡的新贵,年轻的警察厅厅长,兰姆家族的次子,要说起来,马文男爵的发迹与弗雷德里克也有些关系。那时候,他到了伦敦,却发现伦敦已经十室九空,瘟疫在死神的庇护下,肆意凌虐着城中尚未逃离的人群,他愿意留下,完全是出自于赌徒心理,何况那时候他已经没了退路,他很清楚一个没有领地也没有财产的贵族已经算是被排斥出了上层社会的圈子,除非他能够找到另外一个有领地或是财产的女继承人结婚,但那种事情只有阿朵尼斯可以试试,他这个 赫菲斯托斯就别指望了。 (前者是著名的美男子,后者则是以丑陋出名的神明) 他孤注一掷,带着人进了伦敦。好像那时候弗雷德里克已经开始号召城中尚未逃离,有一些责任心,又幸运的没有被疫病侵蚀的人们来与这场浩大的天灾对抗。 毫无疑问,弗雷德里克这个人是值得钦佩的,他是个贵族,又是墨尔本子爵的后代,凭借着这份轻易,哪怕去恳求女王,女王也会在行宫中给他留一个房间,但他没有,他不但留了下来,还身先士卒,带着民众清理街道,焚烧死者,救援病人,更叫人意外的是,他的争斗居然还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不能说胜利,没人能够说自己能够战胜瘟疫。但在这场战争中能够留下哪怕一条性命也是人类最显赫的战绩。 马文男爵的时候,很担心对方会阻止他或是抢夺他的功劳。事实上并没有,弗雷德里克那时候几乎没将心思放在他的身上。 他只要求他管好底下的人,不要让他们去趁火打劫,或者是做出一些违背道德和伦理的事情,他甚至还给了马文男爵一些帮助,给了他药物、食品、向导和那时候最为珍贵的普尔弗马赫医生。马文男爵对弗雷德里克是有些感激的,但也有些嫉妒。 他们在瘟疫结束后都得到了应有的嘉奖。但作为兰姆家族的次子,俊美年少的弗雷德里克显然更得女王陛下的青睐,看看,他还要花钱买到一个监狱长的职位。而弗雷德里克则索性成为了这个新监察系统的首领。如果他没有犯下什么大错,将来历史书上都会有他的名字。 但马文男爵能够从一个平庸无奇的外地乡巴佬,小爵爷,成为纽盖德监狱的监狱长,凭借的可不只是那点在瘟疫中积累下来的功勋,他马上转换了心情。不单单是外表,言语和神态——他也曾经受人恭维过,当然知道口不对心是很容易被看出来的。 他努力调动了仅有的一点善意,他的笑容非常真挚,拥抱也很有力。说起话来也是情真意切,没半点虚伪。 弗雷德里克来到监狱,当然不是为了看望马文男爵,他的目的一样是那位被指控杀死了伯爵的普尔弗马赫医生。 在走向底层监牢的路上,马文男爵小心而又谨慎的探问起有关于这桩案件的讯息——主要是问问道德拉斯侯爵的态度——这位伯爵先生暂时还没有什么正式的职位,但他不久前来到伦敦,和道格拉斯侯爵的长女结了婚——人们都说侯爵可能会在将来的战争中为他争得一个位置。 “道格拉斯侯爵现在还在巴黎。他听说了这件事情,万分悲痛而又十分焦灼,但他公事在身,无暇脱离,就将这件事情委托给了他的长子鲍勃。” 接下来弗雷德里克就不再说话,直到他们到了普尔弗马赫医生的牢房。因为有了南丁格尔女士在打点,普尔弗马赫医生的牢房终于可以远离结核病人,远离污浊的臭水。他的身上也终于有了一件衬衫和长裤,看起来可比原先好多了。他见到弗雷德里克,一样非常激动。 他现在就像是一个溺水的人,伸着手胡乱的在空中抓着,能抓到什么就是什么,南丁格尔女士这样的,他要抓;弗雷德里克,这种陌生的人也要抓;或许你现在给他一个婴儿,他也会抓。他之所以如此绝望是有道理的,他可是被指控谋杀了一位伯爵! 他又是个外国人,战争在即,南丁格尔女士能想到的他当然也能想到,普鲁士这次又不是英国的盟友…… 如果这还不够的话,加上道格拉斯家族呢?这个曾经连续做了四位苏格兰国王摄政的家族?即便如今他们已经不复往日的显赫,却依然拥有盘根错节般的庞大势力——这位伯爵先生姓班森,他的兄长年纪轻轻已经是圣公会的主教,人们都说,他很有可能在将来成为坎特伯雷大主教——这可能是他最终能够成为道格拉斯家族的女婿的原因。 他的死可能直接导致班森家族与道格拉斯家族的联盟破裂。 弗雷德里克感到了一丝纤细异常的古怪,但他没有来得及去抓住那份契机,就被普尔弗马赫医生的嚎叫打破了,他注视着这个可怜人,虽然伯爵府邸的人们众口一词,但他并不怎么相信——他到过现场,拿走了“凶器”,就是那根电皮带,他不是个愚昧的人,在从普尔弗马赫医生的仆人口中得知了这种电皮带的用法后,他马上用鸡,兔子,羊和自己做了实验, 说实话,这个之前贵族们用来和宾客们开玩笑的所谓电流没什么区别。当它穿透人体的时候,顶多带来一些刺痛,灼热,要说这种刺激能杀人,倒不如说是一只巨大的跳蚤袭击了伯爵先生会更可信一些。 第443章 倒霉的医生(6) 弗雷德里克沉着脸,一言不发,他已经见过了很多罪犯,尤其是在大瘟疫期间,那时候的人性之恶,人性之美就像是火山一样彻底地爆发了,你可以看见许多勇敢而又无私的人,但乘机掠夺,盗窃和强暴的渣滓也不少,那时候他根本没有充裕的时间慢慢判定,所有敢于在痛苦的人心上雪上加霜的人都被挂在了路灯上。 而因为瘟疫和罪行的压力,施害者和受害者都有精神崩溃的——他知道疯子自有一番逻辑,正常人想要和他们交谈是不可能的,他只是等着,用严厉的目光来让对方冷静——果然,几分钟过后,普尔弗马赫医生终于渐渐的恢复了平静,他找回了自己的理智,不再会像是个猴子似的乱吼乱叫,虽然他看向弗雷德里克的眼神还有一些迫切和渴望,但在正常的范畴之内。 他也知道这位年轻的警察厅厅长未必会有南丁格尔女士那样的耐心,也不确定自己的哭诉是否能够打动他的心肠——他像是一个绅士般地坐下来,坐在一个小木箱上。 像这种完全是由笼子组建成的监牢,根本不可能容许放进太多的家具。一捆稻草垫子,一个小木箱,一个便桶,是马文男爵接受了五十金镑的贿赂后格外为他添置的,弗雷德里克看了看身边的马文男爵:“您确定要在这里吗?在我询问这个犯人一些问题的时候。” 马文男爵犹豫了一下,这种秘辛他当然很感兴趣。但他又转念一想,这里面可能涉及到一些贵族家庭中的私密,他在伦敦没有多深的根基,也没有得到某个大人物的庇护,他的职位都是用钱买来的,“那么我就先告辞了。”他遗憾地说,“我会留两个守卫,他们就在外面。您如果有需要,就叫他们一声。”虽然普尔弗马赫医生属于那种看上去就没有什么攻击力的犯人,但谁知道一个处在绝望之下的人会干出一些什么事情来呢?弗雷德里克看上去也不是那种身体强壮,可以以一敌百的男人。 弗雷德里克谢过了他的好意,等到监狱长离开后,他才转向普尔弗马赫医生,与那些轻易就听信了伯爵家人一面之词的人不同,弗雷德里克并不怎么相信普尔弗马赫医生就是杀死伯爵先生的凶手。 首先,普尔弗马赫医生完全没有动机。 伯爵确实曾经对普尔弗马赫医生食言没错,但整个伦敦对普尔弗马赫医生失诺的人没有九十九也有一百,而且作为医生,他也应当习惯了这些达官贵人们的出尔反尔,普尔弗马赫医生又没有到穷途末路的地步,为了这么一点小小的摩擦就杀人,还是杀死一个贵族,着实令人难以想象。 何况,伯爵邀请他到自己家里来,再次试用他的电皮带,就已经说明了这位贵人有可能被他再次说服,为他的医疗产业投资,不夸张的说,就算是从外面来了一个刺客想要刺杀伯爵先生,普尔弗马赫医生都有可能为了这笔投资上去和刺客搏斗的,他又怎么会自毁前程? 其次,伯爵先生今年只有二十六七岁,正是身体最为强壮反应最为敏捷的时候,何况他还是拳击俱乐部的成员,又非常的喜欢骑马、打猎、击剑。普尔弗马赫医生呢,不好意思,虽然这么说有点过分,但他看上去就是一大团柔软的油脂,如果放在几百年前,哪怕他不是个医生,也能够凭借着这身有趣的肥肉,成为领主夫人身边最受人宠爱的小丑,而且就弗雷德里克的观察,医生甚至不如一般的胖子壮实,他胖没错,但四肢非常的纤细,两条短腿几乎支撑不起圆敦敦的腹部——极其类似于吃饱了的蚂蚁。这么一个人,你要说他能徒手杀死伯爵这么一个勇武的年轻人简直就是在说一个一点也不好笑的笑话。 最后,或许有人要说普尔弗马赫医生是用电皮带杀死伯爵的。但这个电皮带——当然事发时缠绕在伯爵身上的那条,已经被悲痛的伯爵夫人和他身边的朋友一把拉下来,扔到壁炉里烧掉了。这个时候的人们并没有保存证物的概念,但弗雷德里克还是设法找到了普尔弗马赫医生存放在旅馆里的那些备用品。 在来监狱之前,他就亲自试了试,那是一个精巧的小玩意儿,像是一根宽腰带,腰带的主体是一根根细长的软木塞,外面缠绕着铜丝,而后又有铜做的钩子,将它们一个个的连接起来,很像是排列整齐的腊肠。 在使用前,它们还都要在醋里面浸泡,这样才能产生电流,但从原理和感觉上来说,与医院现有的电疗设备相差不大——弗雷德里克也曾看过一些电疗设备,毕竟在人们无比信服科学这种新神明的时候,任何有关于研究发明的东西,他们都想要试一试。而对于健康和长寿的渴望总是最直接和强烈的,用电流做治疗,普尔弗马赫医生可不是第一个人,现在伦敦的好几所医院里都摆放着电疗设备,只不过这种设备的驱动需要蒸汽机,用来产生电流的机器也很庞大。 总之不可能放在一个箱子里,一个人就能提着走,普尔弗马赫医生的发明确实要精巧得多,只是要杀人——除非普尔弗马赫医生趁着所有人不注意的时候,将伯爵拉到荒野里,然后在一个雷雨天里放起风筝,将连接着风筝的铁丝握在伯爵先生的手里,就像富兰克林曾经做过的那样,才有可能引下雷霆一下子把伯爵打死。 问题是只有他这么认为考是没用的。伯爵的妻子信誓旦旦,认为是普尔弗马赫医生杀死了自己的丈夫。而伯爵的尸体上也确实没有留下什么明显的致命伤,唯一的一些淤青也都是电皮带留下的。有两个医生为弗雷德里克检查了伯爵先生的尸体,没有窒息,骨折,溺水,头部、心脏、肾脏部位也没有受到过隐密的重击,他的血液没有呈现出樱桃红色,口鼻中没有呕吐迹象,耳道里也没有出血,他死去的时候并不痛苦,也没有丝毫挣扎和抵抗的痕迹。 “我已经听他们说过了。现在我需要听你说。”弗雷德里克缓慢地问道。 “好。”普尔弗马赫医生点点头,他竭力平静着自己的心情,从他进入伯爵的府邸开始讲起,他是受了邀请去的,带着他的学生和仆人,他精心为伯爵挑选了一副疗效最好又是全新的电皮带,只要做完了一个疗程,伯爵先生的头痛就会好很多。 一开始的时候,他们简直就像是一对亲密的朋友那样,有说有笑,神态轻松,普尔弗马赫医生还在想,如果他真的治好了伯爵先生的头痛,他或许还能够探听到有关于那个敌人的消息,无论对方是什么,为什么要对付自己,他总要知道个究竟——到时候无论是跪在对方脚下,恳求他的宽恕,还是偃旗息鼓,不再出现在他的面前,都是办法,总比现在被蒙在一个口袋里,莫名其妙的挨揍来得强。 普尔弗马赫医生尽可能回忆起每一个容易被人忽略的细节。他说那天伯爵先生的精神确实不太好,可能是因为前一天晚上没有睡好的关系。他向普尔弗马赫医生说,自己的头一直在痛,就算用了鸦片酊也毫无作用。他慷慨地承诺说,如果普尔弗马赫医生的电皮带对他确实有好处,他愿意开一张一千金镑的支票来支持普尔弗马赫医生对这种电疗法的研究与制造。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有谁进去过房间吗?” “因为要脱掉上半身衣服的关系,只有男仆们可以出入——我的仆人,还有伯爵先生的贴身男仆。”“你们吃过什么,喝过什么吗?” “这个是有的。”普尔弗马赫医生垂下眼睛,“伯爵先生认为我的治疗很有用处,他说确实感觉到了有一股力量正在他的身体中肆意横行,他觉得它很快就要起效了,然后我们就都放松了一些——他躺在矮榻上,我坐在椅子上,我们喝了点酒,还吃了一点小点心。” 茶和点心,伯爵先生的家人们似乎压根儿没提起这个,是疏忽还是……弗雷德里克在心中记下了这一点。 第444章 倒霉的医生(7) “你还记得事情是怎样发生的吗?伯爵先生在倒下前,有什么症状吗?” 面对弗雷德里克的追问,普尔弗马赫医生闭上了眼睛,看得出,他正在搜肠刮肚,努力从那一团混乱中找出对他有利的线索,“我不能确定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普尔弗马赫医生终于慢慢的说道,“我只记得伯爵突然皱起了眉,露出了一副不太舒服的样子。 我还以为有什么尖锐的地方刺痛了他,或者是电流过于强烈,但我还没来得及询问,或者是做调整,就看他突然从矮榻上跳了起来——他按住了喉咙,身体往下弯曲,朝着地面做出呕吐的姿态,看上去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卡住了,我连忙去看,但他的嘴巴里空空的什么都没有。 我怀疑他可能是喉头水肿,又或是癫痫,我大喊着,说服他躺下来,他躺在了地上,我让仆人将蜡烛端近,仔细观察他的喉咙,但我什么都没看见,他就这么大张着嘴,不能说话也不能呼吸,看上去活像是有颗瞧不见的鸡蛋卡在了他的喉咙里。 我甚至将手指伸入了他的喉管,一直到会厌部分,这时候他开始拼命挣扎,像是一条被钓上来的鱼我几乎按不住他,我知道肯定坏事了。这时候,伯爵身边的男仆回来了……” “等等。你是说他之前没有陪伴在伯爵先生身边吗?这可不是贴身男仆该做的事情。” “伯爵想抽烟,他去给伯爵拿烟了。”普尔弗马赫医生露出了懊丧的神色。“如果他还留在那个房间里——他或许可以为我作证,从头到尾,伯爵都没有受到来自于我的一点伤害,相反的,我还在拼尽全力地救他。但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了。” 那么,伯爵的贴身男仆走上来的时候,看到的是怎样一个景象呢? 普尔弗马赫医生和他的学生兼仆人正跪在伯爵的身边,伯爵倒在地上,身上绑着电皮带,而普尔弗马赫医生正在努力从他的嘴里挖着什么,他或许没法一下子判断人的生死,但那个时刻伯爵的脸色和眼睛肯定不像是一个活着的人。 男仆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喊叫,丢下手里的东西,就冲出了门,普尔弗马赫医生甚至没能拉得住他,他跑到楼下,告诉了楼下的人正在发生的事——楼下是伯爵先生的妻子,还有他的两个朋友,他们一起冲了上来,将普尔弗马赫医生给控制住了,普尔弗马赫医生的仆人是个机灵的小伙子,他一看到上楼的人一部分冲向伯爵,一部分冲向普尔弗马赫医生,面容凶狠,就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跳窗逃跑。 他幸运地掉在了一大丛勿忘我上,在仆人们尚未反应过来之前冲出了伯爵府邸的后门,从这个后门跑向了街道,之后就是我们知道的那些事情了,他去向一些人求援,但不是被拒绝,就是被敷衍。最后他去找了南丁格尔女士,这是他无可奈何之下的选择,却非常正确。 起初那些人还不太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等他们得到了伯爵府邸来的口信或是纸条,说不定还会扣留下这个年轻人。 “你可以确定吗?伯爵的死于你,还有你的电皮带无关?”国王也曾经被御医“过度治疗”直至死亡,伯爵尝试的又是一种新疗法,有差错也不是不可能。 这一点,普尔弗马赫医生表现得很坚决,“和您说实话吧,”他说:“事实上我已经能够制造出比你看到的电——不管是什么,都要更加迅猛和强烈的电流,但我为什么不把它用在我的医疗设备上呢?因为我很清楚,我是个外国人,我可以推出任何全新的医疗手段——它尽可以平庸些,无用些,却绝对不能是种威胁——即便只是他们认为的威胁也不行,只要产生哪怕一丝怀疑,他们肯定会把我抓起来,投入监狱。” 他苦涩的笑了一声打开戴着镣铐的双手,“不过现在看起来好像也没什么区别。” 弗雷德里克在这点上倒是愿意相信这位医生,虽然当时捆绑在伯爵身上的电皮带已经被愤怒的朋友们撕下来,扔到壁炉里烧掉了。在普尔弗马赫医生暂时寄居的旅店那里还有好几件存货,弗雷德里克收缴了旅店房间里的这些东西后,就拿着其中的一副先后在兔子、山羊和自己身上做了实验。 他甚至一次将三条皮带搭在了自己赤裸的身体上,那些电流带来的感觉确实明显了一些,但也没能对他造成任何损伤。就像普尔弗马赫医生所说,宁愿让那些人得不到真正有用的治疗,也绝对不能够让他们怀疑普尔弗马赫医生想要谋害他们。 “何况,”普尔弗马赫医生继续说道,“先生,我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说过受雷电打击而死的人,身上必然会出现树根一般的纹路,有时候是红色的,有时候是褐色的,如果他们侥幸不死,这种纹路,甚至会跟随他们一生。您如果不信,可以在一个雷雨天,用风筝从天上引雷下来打在猪身上,您一样可以在猪身上看到这种纹路,我实验过,而且这种强大的电流会引起非常剧烈的痉挛,受到击打的猪还会疯狂的惨叫起来,根本不是伯爵先生那时候的反应——您去看了就知道,我被人拉开的时候,伯爵先生身上没有一点伤痕,也没有痛得大喊大叫。 他就是喘不过气来,我觉得那是哮喘,他很有可能是哮喘发作了,先生……但谁也不肯听我解释……” “我会带医生去见见伯爵先生的。”弗雷德里克谨慎地说。 普尔弗马赫医生只是回给了他一个虚弱的笑容,医生也很清楚,他可能被拖进了某桩说不得的事情里,像他这样被指定的替罪羊几乎没有生还的可能。 如果他也是一个高尚的人,他大概会要求这个年轻人别再查下去了,免得把他自己都卷进去,但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贪生怕死,即便只有一点点希望,他也不想让自己的生命之火熄灭在这里,他还有自己的事业,有朋友,有家人,他还年轻…… —— 班森伯爵夫人坐在连通着主人卧室的小厅里,从这座小厅的一扇窗户可以直接看到大门外的情景。管家正在指挥着仆人们在铁门顶端挂上刚送来的丧徽,这种披挂着黑色绸缎的纹章,标志着这座宅邸的主人已经离世,但还没有落葬,无论是亲人,还是朋友们应该来及时的拜望,见他最后一面。 现在伯爵的死亡信息还没有正式的迅速的传出去,到来的几个客人都是周围的邻居,班森伯爵夫人将这些事情——尤其是一些不重要的客人交给了她的弟弟鲍勃.道格拉斯,自己则过度悲伤,体力不支的理由留在了卧室旁的小厅里。 她看到有一辆简便的双人马车,正从街道的拐角迅速驶来,停在了门房处,从马车的上面跳下来两个年轻人,其中一个人向门房递交了名片,门房只看了一眼就迅速地跑了进来,不多会儿管家就敲响了她的门,向她询问——弗雷德里克.兰姆先生前来造访,是否能够予以接待。 当然要予以接待。弗雷德里克.兰姆可谓是伦敦近年来最为炙手可热的新贵之一。他是在大瘟疫中被女王拔擢和表彰的,在瘟疫消退之后,女王陛下毫不犹豫的将一份丰厚的报酬赐给了这个年轻人——虽然旁人对这个所谓的警察体系还不甚了了,但她既然是道格拉斯家族的女儿和班森伯爵夫人,当然知道这个系统的将来不可限量。 第445章 倒霉的医生(8) 何况,警察体系本身就是女王陛下对世俗权力伸出的又一只触角。 如果放在平常的时候,警察厅的建立可能还没有那么顺畅。但谁让伦敦之前爆发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瘟疫呢,大瘟疫中所被破坏的可不单只是人类的健康,还有社会的秩序——就像是那些贵族们必须要承马文男爵的情,他们也不得不承认,在那场浩劫中,他们的家产,甚至于家人得到保全弗雷德里克功不可没,更不用说在警察厅建立之后,确实解决了不少棘手的案件,伦敦人也逐渐习惯了警察在周围的街道上巡逻,甚至对他们给予一定的信任——要知道在之前的警察等同于半个罪犯的前提下,这份信任来得可不容易。 虽然现在警察厅势力范围只能局限于内伦敦。也就是说,伦敦的中心城区,就连西堤区又未能覆盖遑论东区,却已经让人觉到有警察和没警察的地方,简直就是天壤之别,这也让贵族们很难拒绝警察厅对他们家族内部事务的干涉,尤其是在发生了这种重大的刑事案件时,他们没法再和过去那样简单地“解决”——以班森伯爵的死亡案件为例子,换做没有警察厅的时候,只要两个家族能够商榷停当,外人,无论是治安官,主教还是国王,都是不容置喙的。 班森伯爵夫人知道自己必须说服这个人,或许还有他身后的女王陛下,她还不能确定要和他说出多少内情,等着吧。她在心里说,让我来衡量一下他的分量。 管家一共带上来两位客人,其中一位客人交付了名片。另外一位客人应当是他的助手,或者是朋友,他没有名片,但那头罕见的灰发和不同颜色的双瞳,一下子就让班森伯爵夫人认出了他的身份,利维.伦蒂尼恩,这个名字在上层社会中已经广为人知,毕竟就连女王陛下也曾经宣召过他去觐见,一个半恶魔,一个东区的灰外套侦探,即便有北岩勋爵作保,他的身份也提升的太快了。 但他是个很不错的“工具”。人们都那么说,虽然要价不菲,但胜在温顺富有人性,从来没有出现过无法控制的状况。有时候对于那些贵族们来说,这一点比是否强大或是低廉更重要,前者一头不顺服的野兽也会对主人造成威胁,后者就像是衰老的猎犬那样扫兴——他还受过很不错的教育,能够谈论十四行诗,对于古拉丁文很有造诣,擅长所有的娱乐与赌博,有时候他们甚至会忘记他是一个地狱来的杂种。 不过班森伯爵夫人能够对他如此熟悉,还是因为她的弟弟鲍勃.道格拉斯。 在威斯敏斯特公学中的降灵会案件中,这位利维先生曾与弗雷德里克男爵一起以公学教师的身份进入学生中间。按理说,鲍勃.道格拉斯作为一个古老家族的继承人,应当对弗雷德里克更有好感,而不是这个出身于底层的灰侦探,一个半恶魔,但就鲍勃偶尔和她提起的几件事情来看——当然,弗雷德里克是一个可信的好人,但他们显然更喜欢利维,这个原因很值得探究。 毕竟这些男生的家族中也有一些部分正在豢养半恶魔,甚至于半天使,他们应当已经见过了这种不同寻常的非人类,他们的家族也不会叫他们去崇拜这些“人”,这些家伙和工匠、士兵、教士没什么太大区别,都是贵族手中的工具和武器。 贵族们并不将平民看作与自己一样的人,也不会将这些非人划归在自己人的范畴里,“我没有崇拜他。我们接触的时间很短,”鲍勃.道格拉斯与自己的姐姐这样说道,“我很难描述这种感觉,至少在我曾经见过的人中,没有一个可以与他相比,我是说危险,一种对人极其有吸引力的危险。 你明白吗?就像是你看见了一柄雪亮的刀剑,就忍不住想将自己的手指压在上面试试看它有多锋利;也像是你看到了一条湍急的河流,你就渴望着跳下去,让它的波浪击打你的全身;也可能是火焰。当您坐在壁炉前凝视着火焰的时候,你难道不想将手伸出去触摸它吗?即便你知道它会灼伤你的手,带来难以痊愈的伤痕。 我也无法说清这种感觉是从何而来的,虽然依照常理,我不该这样想,他是个半恶魔力量强于我们是一件再正常也不过的事情。而他在之后的行动中表现出来的灵敏与果断,也应当是一个圣植俱乐部成员应该表现出来的那种,他也没能带回弗洛.哈斯廷斯的灵魂和躯体。” “但我想他可能是遇到了强敌——而且之后的肯特公爵夫人和女王陛下也派遣了很多人,却仍是个个无功而返……”他说到这里,发现自己似乎正在为利维辩解,就不由得轻轻的晃了晃脑袋。“总之等你见到他就明白了,他确实是一个值得一见的人物。” 班森伯爵夫人平静地接受了弗雷德里克对他的慰问,还有他身边的朋友——利维.伦蒂尼恩。 他们来此肯定有女王的授意。毕竟班森伯爵的死亡来得突兀,又不是因为疾病或者是意外,他们声称他是被一个普鲁士人谋杀的,这其中的关系可就大了。 这也同时表示着女王陛下的不赞同,女王陛下并不认为他们直接将那个医生送上绞刑架就能了结此事,他们可以继续坚持原来的说法,但肯定也要提供出足够搪塞普鲁士人的证据。如果不能,那么也别指望女王陛下给他们擦屁股。 “我们可以去见见伯爵先生吗?”在询问了伯爵夫人一些问题后(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东西,所有的说词与之前毫无区别),弗雷德里克问道,他当然不是要下地狱,按照此时的传统,死者会在家里停灵数日,等待亲友吊唁,最后才一起去墓地完成最后的下葬仪式。 班森伯爵夫人并没有陪同两位先生去拜访伯爵先生的想法。她的借口是——只要一见到她那可怜的丈夫,就要忍不住要痛哭一场,而她的身体已经不住太多的消耗,“医生说,如果我再这样无止境的悲伤下去,我可能连他的葬礼都无法出席。”她叫来了男管家,管家提着灯,带他们去了底层的一个大房间——可能原先是被作为休憩厅使用的,现在这里堆满了鲜花,中间是一个黑色的大棺材。 幸好这几天已经冷下来了,不需太多的冰块也能保证伯爵先生不会太快腐烂。伯爵先生的尸体已经过了清洁和美容,躺在雪白锦缎内里的棺材里,闭着眼睛,面容肃穆,双手合拢,放在胸前,身上是整整齐齐的四件套,头发边散落着许多枯萎的花瓣。 正如医生所说,从神态上来看,伯爵先生死去之前没有受太多的苦。对于伯爵身上是否有根系状伤痕或者是其他致命伤的问题——管家拒绝了他们亲自检查的要求,而是叫来了伯爵的私人医生,还有为他清洗身体的仆人,他们都坚持说没有在伯爵身上看到什么明显的伤痕,除了一些轻微的淤伤,这可能是因为他曾经站起来又跌倒在地上的原因。 灰侦探 第136节 虽然他们这么说了,但要以此作为医生无罪的证据还是有些困难。因为此时人们对电的研究还停止在一个非常浅薄的状态,普罗大众更是将它看做一种玩具或是游戏,普尔弗马赫医生所说——只有强烈到可以在皮肤上产生受根系状伤痕的电流,才能够打死人的说法并未得到普遍认可。 这种证据提出来,法庭是不会采纳的,陪审员也不会相信,除非他们能够找上十来个试验品,挨个儿重复富兰克林先生的实验,但就算他们能那么做。如果班森家族和道格拉斯家族坚称医生可能用了什么巫术,或者是药水来消除伤痕。所谓证据也就不攻而破,他还是得被送上绞刑架。 “你觉得接下来我们应该是从医生的身上查,还是从伯爵先生身上查呢?”等回到马车上,利维问道。 “或是从两方面着手。”弗雷德里克回答说,“你为什么回来关心这件事情呢,利维?”虽然他和这个半恶魔关系不坏,但他雇佣利维做事的时候,利维的收费也从未打过折,他认识的人几乎都在抱怨这个半恶魔收费过高(虽然他们还是只愿意找他就是了),总之,半恶魔做事,不是为了钱,很多钱,就是这家事情对他有好处。 譬如亚麻圣母小堂的恶魔召唤案件。 利维突然出现在他办公室里的时候,弗雷德里克还以为他是为了道格拉斯家族而来的,但现在看起来半恶魔的兴趣,更多的还是在医生身上。一个外国人,一个招摇撞骗的家伙,所谓的医生能够带给他什么好处呢?他的灵魂应当没有这个价值,他也没有积累起足以让半恶魔动容的财富,现在还是一个被关在监牢里,随时可能被绞死的倒霉鬼。 “医生和我说,他一直很倒霉,”利维笑吟吟地说到,“似乎自从他来到了第一届世界博览会,并在博览会上因为自己的电皮带大放异彩后,就遭到了一些人的针对,他不知道是什么人在针对他,但他的顾客因此都跑了。 这次,他随着南丁格尔女士一起返回伦敦,有了女士的担保,他以为他可以为自己的产品开辟出一条新道路。事实上,他所遭到的针对也确实缓和了不少,像是伯爵先生,原先突然断绝了与他的联系,甚至不愿意见他,这次倒愿意再次尝试一下他的电皮带疗法。 不过那时候他大概没想到这是一口包裹着蜜糖的毒药,他高高兴兴的去了,然后狼狈不堪的被送入了监狱。如果他再有能力一点,或者再有权利一点,又或是再有钱一点,我都会认为这是一桩阴谋的延续。但我实在想不出来,我亲爱的朋友,这么一个人,怎么能值得用一个伯爵的死来给他设套呢?” “确实有些奇怪。”这就像是用一只精美的花瓶去砸一只老鼠,老鼠必死无疑,但花瓶本身的价值难道就能忽略不计了吗? “除非花瓶本身就有了瑕疵或是有人提出了超过这只花瓶的赔偿……” “如果是第一个理由,我们要去调查伯爵,如果是第二个理由,我们要去调查普尔弗马赫医生。”弗雷德里克说:“只是伯爵先生不知道有什么问题,我的母亲还称赞过他们是伦敦社交圈中难得一见的佳偶。”确实在现在的婚姻中,老夫少妻,少夫老妻是非常常见的,毕竟婚姻就是一桩买卖一份交易,谁会在乎抵押品的好坏?但班森伯爵今年只有二十六七岁,他的兄长已经成为了圣公会的一位主教,人们都说他将来有可能会成为坎特伯雷大主教,他的弟弟也在军队中博到了一个很不错的职位,他本人才能平庸,但从容貌和身材上来说,无可挑剔,完全满足人们对这个时代绅士的期待。 我们之前也提到过,他还是道格拉斯侯爵创办的拳击俱乐部的成员,虎背熊腰,气宇轩昂,非常的具有男子汉气概,他的妻子班森伯爵夫人是道格拉斯家的女儿。虽然比班森伯爵要年长上一两岁,但这个年龄差在婚姻中几乎不值一提,而且她也确实生的非常美貌。 他们站在一起的时候,人人都要夸奖,他们真是珠联璧合,桂馥兰馨。而且班森家族与道格拉斯家族的盟约仍然在继续中,两家的关系非常的亲密而且和谐,说到财产,无论是班森伯爵现有还是将来能够继承到的财产,还是班森伯爵夫人的嫁妆,也都非常丰厚,肆意挥霍上二三十年都不成问题。 他们又是新婚燕尔,看不出有什么不和谐的地方。 如果不是身为半恶魔的利维可以品尝出情绪的气味,以至于班森伯爵夫人的厌恶与恶意根本无法在他面前被掩盖——就连他也说不出有什么理由要让一桩基础坚实的婚约在短短几十天后就被有意摧毁。 第446章 倒霉的医生(9) 那么,谁去查医生,谁去查伯爵呢? “用骰子来做决定吧,”利维说,他像变戏法似的,从空中一捞就夹出了三枚骰子,“数字大于九,你去查医生,数字小于九,我去查医生。”弗雷德里克很不礼貌地翻了一个白眼——和一个半恶魔赌博还是骰子这种可以有千百种方法作弊的赌博工具,他是疯了吗? 但他并没有拒绝,而是伸出了手掌,利维的手啪的一声,扣在了他的手上。半恶魔挪开手指后,里面出现的果然是整整齐齐的十八,最大的数字,弗雷德里克听见半恶魔发出了哧哧的笑声,很显然,能够戏耍一下人类让他性格中的恶劣成分得到了满足,他无声的收了骰子,猜到半恶魔为什么不愿意去调查医生——普尔弗马赫是个普鲁士人,和伦敦几乎没半点关系,除了他的电皮带,谁会那么讨厌他,要置他于死地? 教会,或者说他们上头的天堂对于雷电的厌恶,更正确的说,对于有关于电的研究,教士们只差明明白白将这份不满公示于世人眼前了,但祂们厌恶的东西还少吗? 厌恶数学、厌恶化学、厌恶物理、延误机械,厌恶所有让人们不再变得那么虔诚,或者说虔诚的对象不那么正确的东西祂们都深恶痛绝。对于教士们所宣传的雷霆是神明的权柄,凡人不该沾染的说法,弗雷德里克也是嗤之以鼻,也是因为暂时人们还没有发现这种东西有什么用——它看起来确实没什么用。 天上的雷霆固然威力无比,但他们又没办法将天上的雷霆引下来打击敌人。现实中的电流确实会引起一些有趣的现象,或许还真的能够对人类的身体产生一些好处,但那也不足以让人类耗费大量的精力去研究——现在更多人还是在深耕蒸汽这一领域以及从这块领域中延伸出去的内容,譬如纺织机,枪械,差分机,机车和轮船,这些东西确实带动人类社会产生了巨大的飞跃。 所以才会有,教会一来警告或者是恫吓,很多学者就立即改变了研究方向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利益的问题,没有利益,就没有动力,当然也不值得冒险。 利维是个欠缺道德与感情的半恶魔,丝毫没有将更危险的任务推给别人的愧疚感,他甚至没有将之前的一些事情和自己的推测说给弗雷德里克听——或许他不知道也是一桩好事。 天堂和地狱对电的态度太奇怪了。 如果说雷电是上帝的造物与权柄,人类不得僭越,那么火、风,水流呢,它们难道不是上帝的造物吗,人类用了它们,也研究了它们,怎么就没有看到上帝降下惩罚呢? 比起以上东西的广泛使用,电简直就是一颗还埋在土里才出了白根的种子,而教会的动作简直就是要将它淹没在盐水里,恨不得它永远不见天日才好。这种谨慎的态度——虽然他们已经做得非常隐晦了,也不由得利维不好奇,万事总有些理由是吧? 他在心中喃喃说道,也因为这一点他就不会将调查伯爵先生的任务交给弗雷德里克——弗雷德里克如果去调查那个针对医生的人,他所遭受的怀疑还不会那么大。虽然他也曾经是圣植俱乐部的成员,但他接触到的东西完全不如北岩勋爵或者是他的兄长威廉那样深刻,他又已经半脱离了俱乐部,改而为女王陛下的世俗体系效力,就算他查到了什么——结局也总要比一个半恶魔好些。 —— 利维要调查伯爵先生也要简单得多,他几乎不用去关心伯爵先生的财务问题。班森伯爵是这个家族的继承人和将来的主人,绝不可能有破产或者是入不敷出的状况,何况他也不是那种蠢到会上当受骗任由手中钱财白白流失的蠢货。 虽然就和任何一个贵族子弟那样,伯爵一直享受着奢靡而又舒适的生活。但这份生活支出完全不会成为他的压力。甚至还有人说他非常节制,证据就是他只包养了一个歌剧女演员,每个月大约有一千金镑的支出,除此之外就没有了。 他当然也会去妓院,但这是每个英国绅士都会干的事情,他会赌博,但多半是茶余饭后的消遣,还有一部分支出在骏马、猎犬和鹰隼上,还有拳击俱乐部的会费和着装费,但这些都不算什么,何况他又新娶了一个富有的妻子,道格拉斯是个悠久而古老的大家族,他们先后为四位君王做过摄政,聚敛了多少财富谁也难以说清。伯爵夫人的嫁妆丰厚无比,有了这笔嫁妆,就算伯爵先生没有任何收入,也可以舒舒服服的过上好几年。 既然在财政上没有问题,那么就应当在感情上了——利维,悄悄的去拜望了那位被伯爵先生包养的歌剧演员。据说伯爵先生在他首次演出的时候,就一眼看中了她,立刻为她租借了公寓、马车和仆人,为她购置了衣服,珠宝,每周还会去看一次演出。 那这位女性演员并没有什么突出的地方,除了天赋出众,她的高音确实灵巧又明朗——她是漂亮,但伦敦漂亮的女演员实在是太多了,而且这个女演员的面相还有一些过于硬朗。怎么说呢?如果她穿上男人的衣服,会比她穿着女人衣服更能够吸引人们的目光。 另外就利维所找到的知情人中,也有人提到这位女演员虽然受到了很好的供养,却极其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 “她背着伯爵先生养了一个小情人。” “你怎么知道他养了一个小情人呢?你看到了吗?” “我老婆是那间公寓的洗衣妇,那间公寓的租客几乎都会把自己的衣服交给她来洗。我的老婆就曾经在那一大堆衣服中发现过好几件男人的衣服。” “如果伯爵先生会在那里留宿的话,放几件自己的衣服也没什么可奇怪的。” “但如果那几件衣服要比伯爵先生的还要小两三个码呢,”男人狡猾地眯着眼睛,搓了搓手指:“先生,我的老婆还仔细的翻过这几件衣服的衣领和袖口,看看能不能找到些什么,你猜怎么着?她找到了几个字母,我把它记下来了。”在得到了一枚金镑后,他拽过一张纸,用一根粗劣到好像火柴棒的铅笔,在上面划下了几个大大咧咧的字母,应当是一个名字的缩写。 利维拿过来念了几遍。 这的确是个男性名字的缩写。 第447章 倒霉的医生(10) 无论是弗雷德里克还是利维,他们的调查都没有受到太大的阻扰。不管是那个针对医生的人,又或是伯爵,似乎都不认为这是什么需要隐藏的秘密。 他们在第二天的下午约定在苏格兰王宫附近的一座咖啡馆碰面。这所咖啡馆有个设计巧妙的小露台,露台在二层,但还要走上几层台阶才能抵达,距离地面大约有十一英尺左右。 也就是说,如果露台上的人以正常的音量说话,底下的人是很难能够窃听到的。而在露台四周,没有高耸的围墙,也没有隔绝视线的墙壁,空荡荡的只有两三套桌椅,在这里谈话的人可以轻而易举的看见一旁的屋顶。 这里原本有一些深红色与粉色的蔷薇花。在五六月份的时候,它们犹如绚丽的锦缎一般从露台上垂到人们的头顶,但现在它们也只剩下了一些褐色的叶片和铁丝般的茎秆。总之,不要说是人,哪怕是一只鸟儿,一只虫子出现在这里,都显得非常突兀。或许恶魔们有办法听到他们的交谈,但说实话,利维并不觉得会有哪个恶魔无聊到这个程度。 “你得到结果了吗?”弗雷德里克问道。 “应该八九不离十吧,那位伯爵先生——他喜欢的不是女人,而是男人。”利维说道。 洗衣妇的男人说,那位歌剧女演员有一个身材要比伯爵更加纤细一些的情人,他是从那些待洗的衣服上推测出来的,但他在主日学校学到的东西并不足以让他分辨出那几个字母代表的是一个意大利名字——利维并不认为班森伯爵会是一个大傻瓜,那位歌剧女演员竟然敢将情人的衣物放在自己的房间里并且公然交给公用的洗衣妇清洗,就代表她并不在意被别人发现。 事实上,一听到歌剧演员,意大利,男装——曾经也在亚平宁半岛流浪过好几十年的利维马上想到了一个罗马特产——阉伶。 鉴于教会一直将女人视作背负着罪孽的怪物,一千多年来,女人并不允许在教堂里发声,她们必须保持安静,即便祈祷,也只能翕动嘴唇默念,所以教堂里的唱诗班里只有男孩,他们纯净的声音对教士与那些虔诚的信徒们来说,简直就是黄金的夜莺,流动的水晶,直达天堂的阶梯。 可惜的是,男孩们的青春期很短,七八岁的男孩顶多只有三四年的好时光,最早十二岁,最晚十四岁,他们就要变声了,一旦变声,夜莺就要变成乌鸦,水晶也会失色,阶梯毫无疑问地也会崩裂坠落。 于是教士们就想了一个好办法,既然变声是男孩成长为一个男人的证明,那就不要让他们变成男人——办法很多,但明面上的说法一般是“被狗叼走了睾。丸”,“从马上跌落折断了‘骨头’”,“洗了太多的热水澡”……等等——这样,他们如愿以偿地得到了在成年后依然拥有美妙声音的歌手……又不必背负残忍的名声。 伯爵先生金屋藏娇的这位歌剧女演员——这位先生,姑且这么说吧,从他身上就可以看出,那些红衣亲王们将这桩可怕的罪行从十六世纪做到今天,并不是毫无理由的——阉伶成年后,既有男子的体格和肺活量,又能保持着孩童时期的声带和喉头。再经过严格的声乐训练,百里挑一甚至千里挑一的阉伶歌手,肺活量与横膈膜支持力惊人,一个音能保持延续一分钟或是唱出两百五十个音符,同时拥有男低音和女高音,还兼带有孩童的纯净与清澈。 他甚至不是被挑中的那个,而是被筛选下来的,但如果作为一个女人,他就成了一个天赋出众的幸运儿,他必须承认,不然他也不会在第一场演出的时候,就被伯爵先生看中。当然,伯爵一眼就看出了他并不是一个女人,至少不是一个纯粹的女人。那时候他大为惊慌,直到发现伯爵也是此道中人。 利维向他转告了伯爵先生的死讯,他表示了遗憾,但也仅此而已。 “我以为你和他之间至少有一些真情实感。” “真情实感,先生,您是在说笑吗?”那位歌剧演员大胆的说道,“我本该和你一样高大强壮,威风凛凛。正因为罗马城内有着许多与伯爵先生有着相同癖好的人,我在十一岁的时候被阉割,但那时候我已经是男人了,我知道我失去了什么,我想我会终身痛苦。如果不是我还想活下去,我可能早就崩溃了。”他翘起一只脚压在膝盖上,“感谢上帝吧,我还对这个世界有些眷恋,不然的话,无论是谁,那些红衣主教也罢,那些王宫嫌贵也罢,我是绝对不可能一个人去死的。 您或许会觉得可笑,一个任人玩弄的阉人,居然还有这样大的妄想。我不该感恩戴德吗?就如我的父母所说的,我原先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小子,如果不是教士们发现了我——哈,我现在也只能在乡野里辛苦的耕作,我进不了教堂,唱诗班,见不到那些身份显赫的老爷,没有美味的食物,没有鲜亮的衣服,没有天鹅绒的枕头和羊毛床单…… 我身边的同伴也有人这么认为,“这都是为了完成上帝交付给我们的工作”,但我看,他们就像是那些被截去了尾巴的牧牛犬,被割掉了半截舌头的鹦鹉,被修饰了尾巴和眼睛的鱼——那些人只因为想要满足自己的欲望,就肆意的残害自己的同类,而后又逼迫他们因为被强加的残疾而摇尾乞怜。 他们剥夺了我们身上最为重要的一些东西,让我们永远无法以天主赐予的完整身躯活着和死去,这是宠爱?他们自己为什么不试试?不,”他坚定地说:“我永远不会感激他们,遑论对他们生出任何善意和感情。” “何况,”他笑道:“班森伯爵也不能说是一个好主人,他有点吝啬,还有点古怪,”他百无聊赖地拍了拍桌面,利维注意到上面有一个首饰盒子,班森伯爵去世有两三天了,盒子上别着的玫瑰花还鲜艳欲滴,看来不是伯爵的手笔,“你有其他的追求者?” “没错,我之前还在烦恼,伯爵可不是一个心胸宽大的人。”他松弛的斜靠在椅子上,手持着一根从梳妆台上抽出来的长柄烟杆,点了火,慢悠悠的吐出了几个圆圈。这个动作看上去俏皮而又轻浮,但他做起来却十分优雅,“其实伯爵早就对我厌倦了,”他对利维直言不讳,有半恶魔的法术的作用,也因为半恶魔留下的一张支票:“他留着我,是因为他需要一个可以放在明面上的情妇,而女人又让他觉得恶心,他没法在一个女人身边度过一整晚。” 弗雷德里克听到这里,短暂地怀疑了一下这位歌剧演员的追求者,但他很快就否决了这个推测——伦敦的绅士们偶尔也会争夺一个妓女或者是交际花的青睐,但他们绝对不会将这份这份愤怒从妓女的身上移动到她们的顾客,也就是他们的对手身上。别看他们在追逐那些娼妇的时候表现得有多么狂热或是深情,但就像是那位阉伶所说,他们只把她们看作可以打发时间,显示魅力的小玩意儿——但你要说他们会为了这些不值一提的玩物真刀实枪的干一场——那简直就算是最低俗,最无知,最恶劣的小报记者都杜撰不出的内容。 不但是他们自身所受的教育和塑造的认知不允许,就连周围的人也会立即予以阻止和劝说,这在上层社会会被认为是一桩非常下流的事情,严重的甚至可以将涉事人驱逐出他们的圈子。 第448章 倒霉的医生(11) “伯爵竟然如此厌恶女人——竟然无法与他们同床共枕?”弗雷德里克低声问道,他的神色也终于凝重了起来。别看在这个时期,淑女们甚至连桌子腿都不能说出口,要说成“在桌布之下的东西”,一对孤男寡女在外共度一夜就应当结婚,一位未婚女性不能连续和两位绅士跳舞等等严规陋俗层出不穷。 但我们都知道,伦敦依然有十之六七的女性在做专业或者是兼职的娼妓,“货物数量惊人”,当然也有对应的顾客,才能让这门生意如此的繁荣昌盛。 但在这桩古老的职业中,从来就是不分男女老少的,伦敦同样有男性娼妓。只不过因为宗教和法律的约束,绅士们很少会去那些专门的男妓妓院,甚至声称他们就是为女性服务的。但事实上,人们都知道,像是那些身份卑微,两手空空的漂亮小伙子,要与其共度一晚,也只需要几个先令,他们可能是一个旅店的仆人,也有可能是酒馆里的招待,甚至于是一个邮差,一个俱乐部服务员就曾经说过,他在俱乐部的顶层有自己的小房间,在深夜的时候,经常会有一些戴着面具或者是压低帽檐的绅士,找到他,给他钱,他会把他们带上自己的房间,然后允许他们对自己做些什么事情,简单点说就是摆弄他们两腿之间的那个玩意儿,或者是让他们将这个放入他的体内。 令人感到讽刺的是,这种事情是被允许的。有些人只是好奇,有些人则是厌倦了女人柔软的胸脯和手臂,这和一个人吃多了牛肉想要试试培根一般无足轻重。 既然如此,基督教会又为什么会不断的谴责与严令禁止同性之间的恋情和实质行为呢? 很简单,两个女人生不出孩子,两个男人也生不出孩子,在机械还没有普及到可以取代人类之前,人口的增长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情。教会会征税,国王也会征税,没有了新生的人口,田地里不会自己长出麦子,纺织机也不会自己织布纺纱,没人去建造房屋,也没有人为国王打仗,更没有人为他去探险,去寻找新的大陆。 在这个前提下,任何阻碍自然繁衍的行为都是十恶不赦的。而在上层社会的婚姻中,一对男女结了婚,还不是落幕,而是一个开始,他们需要孕育出同时具有两个家族血脉的孩子,才能算是这两个家族正式交融在了一起。 如果他们没有孩子这个婚约甚至可以被宣布为从未成立过,连带着一系列的经济与政治行为都要受到影响。班森伯爵尽可以去包养一个阉伶,豢养几个男妓,没关系,没人会在乎,谁会去在乎一只鸟,一只狗,一朵花呢。但如果他迟迟没有与伯爵夫人同房,那对班森家族与道格拉斯家族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但如果只是为了这个,又有点说不通,班森伯爵与他的妻子缔结婚约也不过几个月,采用这种手段未免太激烈了,他们应该不断的去寻找其他的方法才对。哪怕用药——只要有一个孩子班森伯爵就可以重获自由。 “他一定还做了些别的事情。” “或许我们可以去直接问班森伯爵夫人。”道格拉斯家族,或者说班森伯爵夫人这件事情做得很粗糙,几乎带着一些不耐烦和敷衍,毕竟这两个家族起加起来的力量,足以让大部分人都乖乖的闭嘴。这么说吧,如果不是弗雷德里克以及他身后的女王陛下,这桩案件也就和过去每一桩发生在家族内部的罪行一样,在当权者的默许下,静静的发生,安静地结束,渐渐的被人忘记。 这桩案件特殊的地方也不过是因为替罪羊是一个外国人,而他又恰好与一个充满了好奇心的半恶魔有着几面之缘罢了。 “那么普尔弗马赫医生呢?他究竟是碰到了什么人的逆鳞,才会让一群鬣狗这样穷追不舍?” “教会。” 弗雷德里克说,“据说一位极其虔诚的贵人非常讨厌这个总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喋喋不休的宣传什么所谓电皮带的家伙。” “能让道格拉斯家族出手,哪怕是废物利用,这位大人物定然贵不可言。” “是的——坎特伯雷大主教阁下发出的命令。”虽然不是明示,更不会有什么文件或是只记录。 利维眨了眨眼睛,他觉得真正要让普尔弗马赫医生去死的人,应该是罗马,别看圣公会是亨利八世建立起来的新教教会,他们依然与罗马的天主教会有着千丝万缕,不可脱离的关系。毕竟,新教被建立起来,原本就是一群过于虔诚与刻苦的信徒在百般无奈之下,采用了这种激烈的手段来反对天主教会中的腐败与堕落。 他们对世界上最为神圣的那个地方,依然保持着足够强烈的向往心,虔诚心与敬仰心,不看坎特伯雷大主教还会每隔几年去罗马朝圣吗?这种行为并不会引起王室和教徒的不满。反过来说,如果一个坎特伯雷大主教对圣人与祭礼无动于衷,漠不关心,才会让人怀疑他是否称职。 虽然从理论上来说,圣公会并不承认教皇的权威,但在一些方面,他们还是可以说是臭味相投,甚至殊途同归的——无论是罗马,还是伦敦,他们对科学家的警惕与厌恶从来没有减少过,哥白尼,布鲁诺,伽利略,安德烈,采科……这些还是能够为人所知的,不为人所知的就更多了。 但就利维了解到的,之前科学家们也不是没有办法继续研究,只要你悄悄的在家研究,不要留下书面笔记,就算落在纸上,留下了记录,也别留给自己的孩子,或者是传播出去,更不要对人说起你的发明和发现,只是当做个人的喜好,离开人世前烧掉,投入水中,教会并不会管你究竟在干什么 但这几十年来,这项暗规则不知不觉间就被取消了,甚至绞索都勒得更紧了些,倒霉的普尔弗马赫医生可能只是恰逢其会。 第449章 倒霉的医生(12) 灰侦探 第137节 “真奇怪,我见过那个普尔弗马赫医生,让我来说,他也不过是一个手段高超些的骗子罢了。”弗雷德里克这么说是有情可原的,毕竟在金字塔的顶尖聚集着整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都会为之垂涎的财富与权利。固然,在这里行骗一旦被发觉,必然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但有些时候或许只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尊严,不被他人嘲笑,或只是为了欣赏一个小丑在自己面前翩翩起舞,达官显贵们也会放放手,犹如给鱼儿投下饵料般的随意抛洒出去一些他们认为无关紧要的东西,可这些东西却可能瞬间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轨迹,甚至惠及他的后代,亲友。 像是炼金术士、占星家、医生、药草师、巫师(假的)等等,这样的人简直就如同推动泰晤士河的潮水一波接着一波,普尔弗马赫医生也只过是其中无足轻重的一个小水滴。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特殊的地方,那可能就是——一直被他极力推崇的电皮带,有一个谎言的造物,却引起了不少人的兴趣——是因为这个吗?凡人并不在意,教会却厌恶至极的玩意儿。 弗雷德里克在没有调查之前也没注意到,在医生之前已经有好几位对“雷电”的研究已经初入门槛,或者是已经有了成果的科学家突然改弦易辙又或是遭遇意外的事情。 附带说一句,就算是那几个舍弃了理想的科学家似乎也没能逃脱命运的戮害,他们或许以为屈服于教会可以保证自己与家人的安全,但很显然,那只是一个甜蜜的幻像,断头台的刀子总有一天要落下。 但这个时代的人们并不如现在的人们一般能够理解到这些卓越头脑的重要性,他们看重的还是与生俱来血脉,继承而来的姓氏和领地以及上位者的青睐。为了一些科学家与教会作对,绝对不该是一个明智的人应做的事情,但就如野兽会本能的追逐奔跑的猎物,弗雷德里克已经经手了许多案件,见过了许多罪犯,他本能地察觉到了在这些匪夷所思的案件中所蕴含的暗流涌动。 突然之间,一根手指竖在了他的面前,只差几毫米就能碰到他的嘴唇,“停。”利维微笑着说道,“停,停止思考,先生,你头脑中的那些东西会为你带来难以想象的危险,更不要将这件事情说出去,或者是记录在纸面上,你只是一个行走在凡俗中的人类官员,这很好,以后也这么下去吧。” “我会谨慎行事,”弗雷德里克试探着问道。“如果是坎特伯雷大主教的意思,那么普尔弗马赫医生只怕很难摆脱身上的罪名。” “你想要知道事实还是要为无辜者申诉呢?” “后者我只怕暂时做不到,兰姆家族还没有实力与坎特伯雷大主教作对,而且我们与那位先生毫无关系,倒是你,你所服侍的那位女士,似乎想要对他伸出援手,他们之间有什么密切的关系吗?” “很遗憾,没有。但您知道南丁格女士就是个好心的女士,她将来或许真有可能成为一个圣人。她既然知道普尔弗马赫医生是无辜的,就不可能袖手旁观,但如果超出了她的能力范畴,也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 “那么你呢?”要知道半恶魔突然出现在他办公室里的时候,弗雷德里克吓了一跳,自从他离开圣植俱乐部之后,半恶魔与他的见面次数就逐渐稀疏到几近于无了,毕竟他们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 那位普尔弗马赫医生,他是一个外国人,没有爵位,没有领地,又将所有的钱财都投入了自己的研究与产品中,根本不可能拿出足够的钱财来支付报酬——有什么原因会让这个唯利是图的半恶魔来为他做事呢?虽然利维毫不遮掩地称赞南丁格女士着实是个圣人,但他无论怎么理智,怎么温和,都是一个半恶魔,半恶魔见了圣人不是要引诱他堕落就是要挖出他的心来,可不会为了一时半会的平和而免费为她干活。 “那您可真是太高看我了。先生。”利维懒洋洋的说道,“又或者是低估了我的好奇心。有时候地狱里的杂种也是会因为自己的私欲而去做些事情的。我们又不是商人,必须每一笔生意都要收回本来。”他摇摇手,拒绝继续这个话题,转而提起表面上更重要的那件事情:“那么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呢?是继续沿着伯爵的那条线索查下去吗?我觉得你也查不到什么东西,顶多只能说他道德沦丧,为人鄙俗,但他已经死了,这个世界的法律与舆论已经没有办法影响到他一丝一毫。 如果你要以这件事情作为证据去指证他的妻子对他做了些什么,也很难让人相信——伦敦城内又不是没有如伯爵这种见了女人的裸体都会呕吐的家伙,他们的家族只要发现了这一点,也总有办法让他履行丈夫的职责, 只要妻子能够忍受得下这份屈辱,想要个孩子也不是很难,他们可以从如里鲁的黑窗户酒馆这种非人的黑市上弄到一些很有效的药物,也能雇佣半恶魔制造幻像。 班森伯爵也没有公开自己的性向,或是羞辱自己的妻子,以及妻子的家族,他可能拒绝了几次邀请,但谁知道,再过上几天、几月、几年他就会改变主意呢?伯爵夫人完全无需这样做,更甚者。如果伯爵一意孤行,而她与别的男人有了孩子,只要伯爵同意,这个孩子依然可以得到两个家族的承认,这种事情不是没有过。 “我觉得你倒不如去直截了当的问问班森伯爵夫人,当然,不要以警察厅厅长的身份去问,要以兰姆家族的子爵先生的身份去问,她可能会给你一个答案。虽然这个答案不会被公开,也不会被承认。” “你要去吗?” “如果可以,我很愿意。” 第450章 倒霉的医生(13) 班森伯爵夫人对此似乎也早有预料,她正在等着他们。 为了避开多余的视线,弗雷德里克和利维直到深夜十二点后,才再度踏入了班森伯爵的府邸。此时前来吊唁的人群已经散开,即便有留在班森伯爵府邸的,也已经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安歇。 弗雷德里克以为他们会再次被引入之前的那个房间,没想到管家直接将他们带到了会客客厅——如班森伯爵这样的显贵人物,他的宅邸当然不会只有一座孤零零的小厅,面积广阔的厅堂总共有四座,一座是人们所熟悉的,用来招待亲朋好友的会客客厅,还有一座供这里的主人和他的妻子孩子们一起共享天伦之乐的家庭客厅,还有一座跳舞厅以及一座大餐厅,每个厅都各有用处。 依照传统,班森伯爵的棺木被安置在会客客厅,这座厅堂的面积最大,走动也最为方便,最多时可以容纳一百多人在里面出出进进,它的用色也相当合适,墨绿色与金色,华丽又庄重,犹如晨曦或是黄昏时分的幽暗密林。 翡翠色的壁纸,墨绿色的帷幔,深褐色的橡木壁炉前矗立着黑铁护栏,护栏前还有一座花鸟屏风——用来遮挡壁炉燃烧时产生的烟灰,房间一侧摆放着暗金色的丝绒座椅和桃花心木的小圆桌,靠近窗边摆着一个装饰性的鎏金鸟笼,里面关着一只色彩斑斓的大鹦鹉。它眯着眼睛看上去像是要睡了,但嘴里还在叨咕叨咕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班森伯爵夫人身着丧服,脸上覆盖着面纱,这件通体纯黑色的衣服,她可能要穿上好几个月,甚至好几年。这要看道格拉斯家族或者是班森家族的意愿——如果双方家族,尤其是道格拉斯家族的家长许可,她可以减少为自己的亡夫守节的时间。 一年后她就可以改穿颜色较浅的深色衣服,三年后,她可以穿着灰色,紫色或是褐色的衣服,而在这之后,如果她穿上了颜色明亮的衣服——当然,如少女那样的白色,粉色和嫩绿色还是不可以的——但可以是红色或是乳黄色,人们看到她穿上了这样的衣服,就意味着她可以重新开始接受追求。 她会有另一桩婚事,第二个丈夫也未必会比第一任丈夫更差,毕竟此时的人们并不在乎妻子是否是一个纯洁无暇的少女,或者说他们也在乎,但如果在另外一些地方补足,那些曾经被他们十分看重的东西又变得轻飘飘起来,谁都知道娶一个有钱身后又有势力的寡妇,简直就是一步登天的好机会。 作为一个身份高于弗雷德里克的女人。班森伯爵夫人在他走向他的时候微微点头,然后伸出了自己的手,弗雷德里克快步上前握住他的手,看似轻轻吻了吻指尖——事实上,他也只是亲了亲自己的大拇指,这是一种有节制的表现,一些人赞成,另外一些人觉得有些不合传统,让利维感到惊讶的是,这位尊贵的夫人居然也将手伸向了她,他没有拒绝,只是好奇这么一个应当目下无尘的贵女,怎么会对一个东区的灰侦探屈尊纡贵呢? 他相信,在他们进来之前,管家已经向班森伯爵夫人说过了他们的身份。 “我听说过你。”班森伯爵夫人解释说:“你曾经在威斯敏斯特公学做过一段时间的老师,对吗?我的弟曾经向我提到过你。” 原来如此,那时候他还是利维.肯尼特,伯爵夫人所说的弟弟应当就是那个身着粉红色连身衣的“女王学者”,利维记得那个骄傲而又健壮的年轻人,他现在应该已经从公学毕业了。 在降灵会案件中,弗洛.哈斯廷斯落得了个尸骨无存,魂飞魄散的下场。虽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也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但他的母亲肯特公爵夫人会在乎这个吗? 人们都说为母则强,何况弗洛还是他她在四十多岁的时候生下的私生子,那时候肯特公爵已经去世多年,谁都知道这个孩子是她和康罗伊男爵所生的,是个不名誉的存在。而且那时候她的身体和年龄都不适合生孩子,但她依然冒着名声扫地甚至丧命的危险生下他,又怎么可能不在乎这个男孩? 虽然事实证明,弗洛完全继承了来自于母亲的奸诈恶毒和来自于父亲的无耻卑劣,但在肯特公爵夫人的眼里,他肯定还是个小天使。 利维当然也关心过降灵会案件之后的余波——毕竟他和弗雷德里克都算是当事人,他还是最容易被迁怒的那一个,只是他不在宫廷内,也不在圣职俱乐部内,更不属于某个大家族,肯特公爵夫人的怒火暂时性还无法烧灼到他身上。 但听说降灵会的几个成员所在的家族都或多或少的受到了肯特公爵夫人的攻击,他们也很干脆,要么直接接受了肯特公爵夫人的勒索,要么就将自己的孩子抛出去来抵消她的不满。当然也有如道格拉斯家族这样的强硬派,他们对肯特公爵夫人充满了不屑,也不认为自己会畏惧她的威胁,只是碍于女王陛下的情面,还是在表面上做出了退让的姿态。 按理说,鲍勃.道格拉斯在公学毕业之后,就应当被安排到政府或者是军队中历练几年,可就是为了这件事情,道格拉斯家族暂时把他留在了伦敦,他很少在公开场合露面,甚至大多数时候都生活在道格拉斯家族的乡村别墅或者是庄园里。 不过在他的姐姐与班森伯爵结婚的时候,作为弟弟的鲍勃.道格拉斯肯定是要出席婚礼的。如今又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他若是不在这里,也肯定在尽快赶回的路上。 虽然与这位班森伯爵先生没什么交情,但依照礼仪,弗雷德里克和利维还是走到打开的棺木边,与伯爵先生做了最后的道别,弗雷德里克乘机仔细查看了一下这位班森伯爵先生的尊容,从他露在外面的面孔和双手来看,班森伯爵先生死去的时候,确实没有什么遭遇太大的痛苦,表情没有扭曲,指节也没有变形,脸色很难看得出来——因为此时的传统是要为死者清洗身体,美化容颜的,为他化妆的人用了非常厚重的铅粉,将他的面孔涂得就像是雪一样的白,又用脂粉给他擦了嘴唇和面颊,他穿着整齐的四件套,弗雷德里克也不可能把它们脱下来查看。 不过之前弗雷德里克就已经问询过了为他清洁身体的仆人和医生,确定他身上除了撞在地面上产生的轻微淤伤之外,就没有其他明显的痕迹了,遑论那些致命的可怕伤口——他看上去确实如他们所指控的那样,除了电皮带之外就没有导致他丧命的可能。 利维却更愿意同意普尔弗马赫医生的话,因为他看到过被雷电击中的人、动物和树木,确实,无论是有机的还是无机的,电流都会在他们身上留下犹如树木根系般的痕迹。一些幸存的人身上都会留下鲜红或是青紫色的鲜明纹路,被打死的人更是不用多说,他们的皮肤都会脱落,肌肉焦黑,发出烤肉般的气味。 如果伯爵的死因确实与雷电无关,那么就只有另一种可能了——毒药。 并不是每种毒药都会引起强烈的痉挛、呕吐、眼膜充血或者身体扭曲的,毕竟这里有女巫也有半恶魔。这两者所出产的魔药可是在上层社会中风行了好几百年的特殊商品,利维将手轻轻的放在了班森伯爵先生的嘴唇上,只有短短一瞬,快到就连弗雷德里克都没注意到他的动作。 他收回手指放在嘴唇上,轻轻的尝了尝,不是恶魔们的手笔,没有地狱和魔法的气息,但很难说是不是女巫的,女巫的很多魔药并不依仗魔力,她们甚至能够将最普通的小麦和最甜美的果实转化成毒药。 等他们重新落座,管家送上了茶——这位可以说是永远都缺少不了的主角,现在房间里只有他们三个人了,这有些不符合现有的社会道德规范,但对于这些贵人们来说,所谓的道德规范有时候也就是一个【】屁。 只见班森伯爵夫人深深的叹了口气,转向了弗雷德里克。“我说这个也许你们不信,但班森伯爵的死确实只是一桩意外。” 第451章 倒霉的医生(14) “意外?据我所知,班森伯爵先生一向身体康健,精力充沛。不久前,他还参与了两场拳击赛以及一场森林狩猎,并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他的医生也证明,他没有肝脏,心和大脑位置的疾病。我可以问一句么——您觉得会是什么样的意外才能迅速击倒一个如此年轻而又健康的人呢?” “只是说来话长,”对于弗雷德里克咄咄逼人的问询,班森伯爵夫人并没有露出受到了惊吓的样子。虽然按照此时的观念来说,这有点不符合人们对于贵女的认知。她只是将手指交握在了一起,做出了一个又像是祈祷,又像是恳求的手势,而后非常温和并且缓慢的解释道,“你们都知道,伯爵并不是家族中的长子,他的兄长才是真正的继承人。只不过他在大学的时候就受到了上帝的感召,去做了教士。现在他已经成为了伯克郡的主教。三十岁的主教呀,先生们,人人都说他这样年轻有为,又深受坎特伯雷大主教以及女王陛下的信任和看重,将来班森家族的纹章上会多出一个大主教的冠冕也说不定。 然后呢,我的丈夫与他兄长关系——可以说是融洽。”在这里,她微妙的停顿了一下,又用了“可以说融洽”这么一个奇妙的短句,不由得让半恶魔心中暗暗发笑。看来,虽然班森伯爵才是家族的继承人,但那位伯克郡的主教才是隐蔽在幕后,操纵众多傀儡的那双手,“他在几个月前给伯爵寄了一封信,具体的内容我不得而知,但听说是因为伯爵先生与普尔弗马赫医生有来往的事情。” 班森伯爵夫人说道,“你们或许不知道,伯爵先生对于任何一种可以增大肌肉,加强体魄,让他变得更为雄壮、高大、有力的东西都充满了兴趣,他敢于尝试任何一种药物或者是医疗手段,甚至于古怪的偏方。在博览会上,他试用了普尔弗马赫医生的电皮带,而普尔弗马赫医生告诉他说,这种电皮带可以刺激他的肌肉,让他的肌肉发红、肿胀、变得更加粗大,从而迸发出更多的力量。 我不知道他的感受如何,但从他的表现上来看,他是相信了的,伯爵甚至考虑过买下几副电皮带,分别放在府邸、别墅和他的俱乐部。但好像就在一夜之间,他就改变了主意……” “是因为他的兄长吗?” “应该是,但就是在几天前,他又接到了一封来自于他兄长的信件。同样的,我也无法知晓其中的内容,但第二天他就兴致勃勃地吩咐仆人给普尔弗马赫医生传了一个口信,说他愿意再次试用他的设备,叫他带着设备到这里来。然后他把我叫了过去,他跟我说,他还会邀请两个朋友到家里来,在他和普尔弗马赫医生试用电皮带的时候,我和他的两个朋友必须在下面的会客厅等着,一听到上面发出一声巨大的碰撞声,以及他的叫声,我们就要马上冲上去,把普尔弗马赫医生抓起来,然后指控他有意谋害一位伯爵。” “你答应了。” “作为一个妻子,第一要务就是服从丈夫,我没有违抗他的权力和想法。”班森伯爵夫人冷淡的说道,“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那么做,但他似乎觉得这是一桩大事,喜滋滋,乐悠悠地命令我去安排,务必一击必中,不留破绽。另外我从他的贴身男仆口中得知,他可能还准备了一些药物,会在他陷害普尔弗马赫医生的时候把它喝下去。 哦,先生们,别这样看我,这是对他身体有害的事情,又是他男仆端给他的。他的男仆即便对他再忠心,也必须将这件事情告诉我,毕竟我是他的妻子。”班森伯爵夫人垂下眼睛。 “那是什么药?” “一种污秽的药,我几乎不想说出它的名字来,我只能向你们描述它的功效。它的功效就是在服用了药剂后,服用了药剂的人士就会变得非常敏感。他的皮肤只要稍微施加外力,就会呈现出各种各样鲜明的伤痕。” 他这么一说,弗雷德里克和利维立刻就明白了弗雷德里克,毕竟也曾经是一个风流子弟,而利维更是无数次的行走在那些罪恶与淫秽的地方,这种药剂——应当怎么说呢?它是女巫们从荨麻里面提炼出来的一种微弱的毒素,就和妓女们会将颠茄液滴在眼睛里,让自己的瞳孔放大,看上去对顾客充满了爱意,这种药剂也是妓女们为了让顾客们满足其特殊癖好而准备的,同时也是为了让自己免受更多的皮肉之苦,甚至落下疾病。 班森伯爵从哪里知道这种药物的,不必多说。 “他很想把自己伪装成一头强壮的熊,或者是狮子。可惜的是,”班森伯爵的夫人干巴巴地说道,“事实上他很怕痛,也不爱在自己身上留下伤疤。他之所以那样努力表现,只是为了说服他们的父母和所有对他有所质疑的人,证明他比他的兄长和弟弟更强,更具男子气概,更适合做一个继承人——如果是在狩猎或是在行军中,他不介意受点苦,但若只是为了诬陷一个外国医生,他可不愿意,反正这点药水喝下去,伤口就会很快的显现。然后让证人们看到——就行了,不会有人要求一个伯爵频繁地脱衣让他们检查。 “但我们并没有看到他身上的伤痕。” “所以我才说是意外,我想他无意间错服了什么致命的药剂,可能是他原先就有的,也有可能是男仆给他跑腿的时候拿错了药水,又或是女巫们的恶作剧,这种事情非常常见。” 班森伯爵夫人说完,弗雷德里克就陷入了沉默,在片刻如同墓地般的死寂后,他不由得露出了一个苦笑。“夫人,我并不想为难你,但你知道你在这里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被我写在报告上呈递给女王陛下吧?” “有什么不可以呢?” “你觉得女王陛下会相信这个说法吗?”弗雷德里克承认这个世界上会有巧合,但肯定不会是这种需要百万分之一几率的巧合:“夫人,坐在您面前的,并不是伦敦警察厅的厅长,也不是一个……”他轻轻叹了口气,“也不是一个平民。我是兰姆家族的次子,我和我的兄长同样都在为女王陛下效力。而我身边的这一位,”他犹豫了一下,利维则善解人意地补充道,“女王陛下的一条狗。夫人,”他毫不介意地说道:“请相信我,半恶魔虽然从来没什么信誉而言,但我从来就是一个善于权衡利弊的家伙。” “而且,夫人。”他接着说道,“你知道我是一个半恶魔,那么你就应该知道,你所隐瞒的事情——如果我和弗雷德里克执意要调查的话,还是能够调查的出来的。你可以欺瞒我们,但也得欺瞒过……不不不,甚至你只要拿得出一个可以自圆其说的借口,我们也能假装什么都没看见,把结果递交给女王陛下。 但如果只是你说的这种意外,我们可没办法为你收拾首尾。” “我说的就是……”班森伯爵夫人还想要挣扎,但一个声音打断了她。 “让我来和他们说吧。姐姐。”会客客厅的一扇门被打开了,这扇门可能通向客厅后方的一个小更衣间,这种房间一般用来给客人休息或是在他们需要避开什么人的时候提供一个小小的隐蔽空间,在门前有一挂帷幔,与窗帘一模一样,旁人看了,会以为帷幔后也是一扇窗——鲍勃.道克拉斯掀开帷幕,走了出来,这个年轻人比起一年多前要瘦弱很多,显得更加精干,成熟。 “说起来,他们也曾是我的老师,是值得尊敬的长辈,再用这种可笑的说法来搪塞就是在愚弄他们了,这可不是道格拉斯家族的人应当做的事情。” “弟弟……” “您先回卧室去吧,相信我,姐姐,我有办法处理这一切。”鲍勃.道格拉斯走上前,轻轻的握住了班森伯爵夫人的手放在嘴边,亲吻了一下,然后扶着他姐姐的肩膀,把她送出了房间,几分钟后,他走了回来,在他姐姐的座位上坐下,他看着弗雷德里克和利维,沉着地扔出了一枚炸弹。 “班森伯爵强奸了一个人,是的,先生们,他强奸了我。” 第452章 倒霉的医生(15) 在这之前,弗雷德里克设想过了很多可能,在他的设想中,导致班森伯爵被谋杀的最大缘由,也是最恶劣的,也只不过是班森伯爵夫人在婚前就有情投意合的情人——毕竟她结婚的时候已经二十多岁了,而在两人之间确实有些真情实感,即便她遵从父命嫁给了班森伯爵,也没有和对方结束关系,当她发现班森伯爵根本无法履行一个丈夫应当在卧室中应尽的义务时,她或许就如他猜测的那样,去寻求情人的安慰,并且有了孩子,但班森伯爵并不愿意承认这个孩子,甚至可能动手殴打她或者是威胁她以及她身后的家族看,要让他们声名扫地。 如此妻子在急切之下,确实有可能对班森伯爵动手,而班森伯爵也在这时候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将他的妻子当成了那种在修道院里长大,被养得循规蹈矩,无论是挨打还是遭受羞辱,都只会哭哭啼啼,一声不吭的可怜女人,他在班森伯爵夫人与自己的关系僵近破裂时居然还敢做这样一件危险的事情,不,那时候他可能根本就没有考虑到,他的生活中已经多了一个可以对他的生死下判决书的女人,没想到的是,他不将她看做自己的妻子,但他的仆人会——以他的男仆为了摆脱向主人下毒的罪名,去寻求了班森伯爵夫人的帮助。 而班森伯爵夫人正好推波助澜,调换了他的毒药,这谁又能说得清呢?除非在班森伯爵夫人调换毒药的时候,带着证人亲手抓住她,不然就算是班森伯爵复生,也很难证明自己的妻子想要谋害他。这瓶毒药经过了几个人的手——是他让仆人从一个女巫手中拿来的魔药,女巫可能拿错了药,仆人也可能拿错了药,又或是伯爵自己弄错了,没有切实的证据,伯爵夫人甚至不会被送上法庭。 但突然之间听到了这么一个理由,对于弗雷德里克无异于五雷轰顶——是的,他也是贵族。他知道在表面光鲜的上层社会社交圈里,普通人看来简直就是罪不可恕的乱-伦、私通、群聚秽乱,都算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他曾经亲耳听过,也曾亲眼见过,只差亲身经历……上天保佑,兰姆家族一开始是没有资格,后来是墨尔本子爵身边的眼睛太多,他对家族的管束也十分严格。 对班森伯爵先生的行为,弗雷德里克根本无法理解,他都没法去推测,即便已经有了结果。 为什么?他没有问出口,但他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他的内心想法。 “我也觉得很奇怪,”鲍勃平和而又冷静地说道,仿佛在说一个与他毫无关系的人,“我只知道他相当得有惧无恐,仿佛并不担心会因为这桩可耻的罪行遭到什么惩罚。” 他也听说了他的新姐夫在婚前的一些癖好,却完全没有放在心上,在公学里的学生也有相类似的行为。一些低年级生也曾经以此向他献媚,只是都被他拒绝了——比起床榻之事,他更喜欢在拳击场上消耗过多的精力。在遭到不堪的对待后,他的第一反应也是茫然高于耻辱。 正如弗雷德里克的不解——鲍勃生得并不漂亮,至少不是那种会令人生出欲望的漂亮,他只能说是面目端正,粗眉大眼,鼻梁挺直,嘴唇厚实,他的身材比在公学的时候还要壮硕一些,从背后看,完全是一个高大的成年人。他常年练习拳击,眼神犀利,别人在与他对视的时候,首先移开视线的肯定不是他。 可以说,无论他站在哪里,即便是站在军队里,他也更像是个猎人而不是猎物。 班森伯爵的喜好也不像是他这样的人,他喜欢的是纤细,高挑,眉眼间带着一些忧郁的少年人,鲍勃为他的姐姐忧虑过,但没想到首先受了羞辱的竟然是自己,回想起那一晚,他都觉得这件事情相当的匪夷所思,甚至把它当做一个梦境来看都足够可笑,但它是事实,切切实实发生的事实,他并不想自欺欺人,他甚至还仔细的回想过,是否在与这位姐夫短暂接触的几个月里表露出了对他的不屑与不满——这是必然的,没人会希望自己的姐姐所嫁非人。 班森伯爵的心胸竟然狭隘到这种地步么? “如果只是这样还算好的,”好一会儿利维才懒洋洋的开了口。“只是如此,你姐姐还不至于如此当机立断地送他去见了上帝。” 鲍勃点头承认,在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我们也曾试图了解他的想法——我和我姐姐商讨下来的结果是他可能对这桩婚事有些不满,他并不爱女人,只爱男人,这是他的缺憾。但他认为是他做出的牺牲,他觉得自己应当在这种婚事中得到更多的利益,无论是从他的家族,还是从我们的家族,他向我的父亲索取一个政府中的高位,但我父亲拒绝了他,毕竟他婚后的态度叫人不安,在没能生下孩子前这桩婚事并不文档,而且他生性轻浮,才能平庸,我父亲很担心这间婚事最后会弄到一个叫人无法收拾的地步。 一旦婚事破裂,那么之前投注在他身上的资源就等于通通白费,道格拉斯家族或许还有一些资源,但还没有慷慨到可以任由一个外人随意支配的程度。 但那和他……伤害了自己的妻弟又有什么关系?弗雷德里克一时间还没能弄明白。 灰侦探 第138节 “斯堪提尼亚法。”利维提醒道。 斯堪提尼亚法是一条古罗马法律条文,经常被这个时期的人们引用,但别误会。这条古老的法令并不是支持同性恋情——它是反对者撰写的,现有的历史学家们推测出来的大致内容是:允许对出生自由的男性实施诱奸之人提起诉讼。 如今的英国人并不是古罗马人的后裔,恰恰相反,他们的祖先曾经倾覆与摧毁了古罗马帝国,但有一部分属于古罗马的遗产还是被他们继承和传承了下来,其中就有斯堪提尼亚法的一部分,因为它也同样符合基督教会与国王们的需要,只是到了今天,这句话又有了新的含义。 虽然早就有了斯堪提尼亚法,但古罗马人的同性行为从未断绝过——从凯撒直到最底层的平民屡见不鲜,但在这段漫长的时间中,有一个准则,始终是颠覆不破的——那就是在两者间,身份高的一方绝对不可屈居于他人之下。 古罗马的同性行为,最容易受到诟病的地方并不在于性别,而在于社会地位。 他们在提到一对男性情侣的时候,依然会说出某个人是男人,某个人是女人,他们甚至没有“同性恋”这个词,完全看参与者所扮演的角色——那时候的古罗马是父权制和奴隶制,父亲就是一个家庭的主人,他的妻子,孩子也只不过是等级高一些的奴隶,依然可以被他们的丈夫和父亲买卖。 而当时的古罗马人所公认的,一个自由民,一个纯粹的罗马男性,一个能够担任公职,并且被民众所簇拥的人必然必须是个男人。这可不是多余的形容——也就是说他绝对不能够被殴打以及被进入。一旦他这么做了,就等同于他甘愿被他人所征服,意味着他是软弱的,愿意放弃他作为自由民的权利,他会被当做一个女人。 最著名的例子,当初凯撒的政敌就曾经用凯撒“做过女人”这一条来攻讦他。 这种观念一直延续到了今天,这也是为什么公开承认自己在此类行为中位于下方的人会被蔑视的原因。一个下等人如果提出控诉,他的控诉可能不会被受理。一个绅士如果控诉另一个绅士,对他进行了男人对女人般的行为,那么他也要像女人一样向法官与陪审团详细地描述整个过程,甚至要允许医生检查他的私密部分来作为证据,但事实上没有哪个绅士会这么做,即便他们之间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关系也是一一样。 他的控诉可能让罪犯锒铛入狱,判处流放或者是监禁,服苦役,但他自己也等于社会性死亡了,无论是从军还是从政,别想得到任何一个高位,也没法再有一桩门当户对的好婚事。 “你的父亲真是选错了人。”利维直截了当的说道。 “他不是最坏的。” “但是最蠢的。” 这或许就是为什么伯爵夫人毫不犹疑就动了手的关系,他们已经证实班森伯爵是个蠢货了,谁知道他会不会不顾不管地继续做出一些叫人难以想象的事情呢,他是真有可能,公开宣称自己曾经与道格拉斯家族的长子发生了令人作呕的关系,甚至有可能直接承认他确实强奸了这个年轻人。 最要命的是,他是一个伯爵,主教的弟弟,班森家族的继承人,他的话会有很多人听信,其他人也会将信将疑。 这对于鲍勃.道格拉斯将来的前程是一个相当致命的打击。当然,如果道格拉斯家族愿意挽救的话,他或许还是能够谋得一个职位,但那又有什么用呢? 这种方法虽然下流,但是还真是挺有效的。 第453章 倒霉的医生(16) 班森伯爵无疑就是那种又蠢又坏,因为被过度骄纵而做起事情来丝毫不考虑后果的渣滓,但细细考量他的过往,他被养成这个样子也不奇怪。首先他并不是最初既定的继承人,他的兄长才是,但他成年之后忽然就在一天受到了感召,投身教会,舍弃了世俗的权利和家产。 而在这二十多年之前,他们的父母就和所有的贵族家庭那样将所有的关切、爱意、资源全都投注在了长子身上,当然长子也并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他风度翩翩,学识渊博,又能言善道,擅于察言观色——若不然怎么能如此年轻就攀爬到主教的位置上呢?但他成为了教士,却可以说是对于父母乃至家族的一次重大打击,在失望之余,他们不得不将视线转到次子身上。 虽然他们之前对这个次子一向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但不妨碍他们一边将继承权转移给他,一边还在感叹他根本无法与长子相比,这种冰火两重天的待遇和精神折磨也不怪,能造出班森伯爵这样的一个怪物。 而就他所做的事情,道格拉斯采取雷霆手段也没什么好指责的,不说他对鲍勃.波道格拉斯个人制造的心理与生理阴影,单就他以此作为把柄和要挟,道格拉斯家族就不会允许他活在这个世上。 “那么……”弗雷德里克在许久后,艰难地问道,“普尔弗马赫医生呢?” 鲍勃还没有来得及回答,一旁的利维就发出了一声尖利的嗤笑:“我的好先生,你突然之间想吃兔子,于是你骑着马牵着猎犬去了森林,你看见了兔子,你打中了它,但它带着子弹逃跑了,于是你策马追了上去,一边还在呼唤猎犬,但今天你很倒霉,你固然追到了那只兔子,但你的猎犬不幸陷入沼泽,淹死了,你的马绊到了一根藤蔓摔倒在地上,摔折了前腿,你不得不一枪把它打死,然后拖着泥水淋漓的双腿,从森林的中心一直走到边缘。 现在有人跟你说,这只兔子很无辜,很可怜,你能不能把它放掉呢?” 弗雷德里克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就没有抱什么希望。班森伯爵的行为出于他兄长的授意。当然,他的兄长并没有想要为这么一个小人物付出自己弟弟的性命。 这本来这就是一件手到擒来的事情。如果不是班森伯爵过于戏剧化的惺惺作态——甚至于,他只要在医生和他走进同一个房间后,大叫宣称医生要谋杀他,然后随便找两个证人也一样可以让医生身陷囹圄,可他却选择了一种更加危险的方式,完全不考虑在这个宅邸中还有他的死敌——或许是因为在这之前,他身边都是一些卑微的仆人和阿谀奉承的小人,可以任由他肆意欺凌的缘故…… 他做出了这样的事情,危害到了同盟家族的继承人,就算是伯克郡的主教阁下也不能说些什么,反正他还有一个弟弟,但道格拉斯的两人能够在付出一些代价后全身而退也就算了,作为始作俑者,不,作为一切祸端的源头,普尔弗马赫医生居然还能够安然无恙地回到普鲁士,舒舒服服地过完下半生,怎么可能呢? 普尔弗马赫医生必须要死,他甚至应该觉得荣幸,因为他的死让两个家族都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 有关于班森伯爵之死的调查很快就被呈送到了女王的案头。这毕竟关系到两个颇有分量的家族。但女王陛下今天的精神非常差,她仔细回忆,之前的几次怀孕似乎都没有让她这样精疲力竭,孩子已经有五六个月了,但她还在呕吐,晨起会呕吐,刷牙会呕吐,今天吃到鱼会呕吐,明天吃到牛肉会呕吐。他可以命令身边的侍女,或者是侍从不再用香水,或者是掺了香粉的胭脂,但那些前来觐见他的大臣和贵族们身上总是或多或少的会有一些味道。 这些味道平时闻起来,甚至称得上是芳香馥郁,但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和泰晤士河那种刺激的恶臭没什么区别,她不得不在办公桌边摆上一个小木桶,当她想要呕吐的时候,就把头伸下去,而大臣们也会会意地移开视线,这种场景当然十分难堪,也让她身心俱疲,几乎吃不下任何东西,只能喝点蜂蜜水。 她知道这样不行,于是强迫自己进食,结果又是一轮恶性循环。 在看到这份报告的时候,班森伯爵的行为更是让她觉得恶心透顶,她的胃顿时翻涌起来。一旁的夫人看到了立刻取来了木桶,她俯下身体吐得撕心裂肺,几乎快要把胃吐出来了才勉强止住,侍女服侍她漱了口,擦了脸。 女王不再想看那份报告了——哪怕一眼,她摆了摆手,“我去休息一会,”侍女躬身应是,但扶起她的不是侍女而是另外一双更有力的臂膀。 只看那双手手上戴着的戒指和袖口上的花纹,女王就能辨认出这双手臂是阿尔伯特亲王的,亲王没有扶着他走路,而是一把将她从椅子上抱了起来,他一路将女王陛下抱进了隔壁的小休息厅,这里被布置成小卧房的样子,以供女王陛下随时休息。 他将女王放在了床上,然后想要解开她外套的扣子。 站在一个丈夫的立场上来说,他的行为是相当可取的。他正在殷勤的服侍他的妻子,让她感觉更舒服些,以抵消怀孕给她带来的痛苦。 但女王陛下立即伸出手来,按住了他:“不,我躺一会就行了。接下来我还要见几个人。”她闭着眼睛,但可以感觉到亲王坐在了他的身边,反过来轻柔的握住了她的手。 “维基……”他亲昵地呼唤着女王的小名:“难道我就不能为你多做一些事情吗?为什么不能将一些无关紧愿的事情交给我去处理呢。我一定会把它们处理得妥妥当当的,不叫你忧心。这个孩子你怀的实在是太辛苦了,我知道你有自己的坚持。但作为一个丈夫和父亲,我也希望能够为你分担一二。” 亲王的话说的非常动听,但只会让女王发笑——能够送到女王面前的,无论是文件还是人,都不可能无关紧要。但如果说出来,就等于彻底和阿尔伯特亲王撕破了脸,她暂时还没有这个多余的精力去应付自己的丈夫,“我很愿意,”她柔声道,一边抬起一只手,轻轻地抚摸着丈夫的脸:“但让我想想……”她露出一个微笑:“也要和大臣们商量,你知道的,他们……这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如果你觉得无聊了,亲爱的,你可以去找那些小玩意儿打发打发时间。” “维基……你知道我对你……” 女王的手指往下滑,按住了亲王的嘴唇,亲王与她同年,论起月份还要小一点,但三十岁的男人和三十岁的女人是不同的,何况她还经历过多次生产,阿尔伯特一向对她信誓旦旦,保证只有她一个人——但她知道亲王只是没有在外面豢养女人罢了,在沙龙或是公寓里,他依旧是个唐璜般的人物。 但说出来就没意思了。 第454章 倒霉的医生(17) 对于阿尔伯特亲王来说,这并不是他在女王陛下这里遭遇的第一次挫败,甚至也不是第十次,或者是第一百次,他都忘记了自己经历过多少次这样的难堪,他站在走廊上,心中充满了对妻子的不满与愤懑。当然,你要说他没有这样的准备,也是胡说八道,毕竟从一开始的时候,英国人为他们女王挑选的王夫条件就只放在了容貌和身份上。至于他所在的国家是否强大,他个人的能力如何,他是否是一个合格的统治者,这些都不被考虑在内。甚至可以说,如果一个候选者既有以上这几种优点,反而会成为他的劣势。 他们选择阿尔伯特亲王,就像是为国王选择王后——因为国王和女王的配偶必须有着与他相称的身份和血统,所以不可能在国内的大贵族中选(亨利八世的第一任妻子也是西班牙公主)——阿尔伯特是女王陛下的表弟,但并不是他父亲萨克森公爵的长子,只是幼子,就和曾经的班森伯爵那样,他的教育是被放任的,前途是暗淡的,资源和人脉都少得可怜,不过这些缺点在被放入王夫的格子后,又变得格外契合起来。 但一个外国人,即便他是女王陛下的丈夫,距离她最近的人,和她生儿育女,他还会是将来国王的父亲——正因为他有这种便利的身份,英国人对他一向十分警惕,每一双眼睛都在盯着他。一旦他有所僭越,会有无数双手伸出来,试图把他拉下去,但这些眼睛和手都永远无法比得上妻子对他的轻蔑,他确实有在无需陪伴妻子或者是孩子的时候,那时候他就隐藏身份,进入那些公寓或者是沙龙惬意地享受上一段短暂的爱情,可谁都知道,这是每位绅士都会做的事情,他甚至没有包养其中的一位,他恪守了自己对婚姻的承诺——他是这么认为的。 在这个时期,如果一个妻子对自己的丈夫斤斤计较,不允许他出去寻欢作乐,寻求短暂的慰藉,那才叫滑天下之大稽。即便是女王陛下,也应当给丈夫一点喘息的时间,只是他没想到,当女王真的说出允许他去寻找那些小玩意儿打发时间的时候,他只感到了深刻的羞辱。 但他能发怒吗?能咆哮吗?能像一般的丈夫对待妻子那样挥舞拳头,逼迫她签下文书,给她权利和金钱吗?当然不可能,站在他面前的这个女人,早在十九岁的时候就清楚的知道自己将掌握着一股怎样巨大的权利,并早已做好准备来如何使用它。 他对于那些大臣和贵族来说,只是一个外国人,他的处境和那些命运凄凉的外国王后没什么两样,他的职责就是负责做一匹种马,保证这个国家会有足够多的继承人以及联姻的备选。除此之外,他不会允许接触任何与政治或是权力相关的东西。 但他就是不甘心。 他没有去找那些妓女们,他担心自己会将在妻子这里遭受挫败而产生的狂暴情绪发泄到她们身上,他毫不怀疑,可以凭借着自己的双手轻而易举的扭断一个女人的脖子。当然,作为女王的王夫,他即便犯下了这样的罪行,也不会有人来追责,他也不会被送上绞刑架,更不会对这些低贱的女人产生怜悯和悔恨的想法——只是这种事情若是被暴露出来……他的野望就更加不可能有达成的那一天。 他也不知道自己如何能做到的——强忍着心中的怒火和孩子们一起玩了会玩具,给他们念了几段故事,一个个的看着他们去房间睡觉。最后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不是与女王共用的卧室,而是那个用来整理文件的小书房——女王陛下也很少踏足这里,仆人们更不会,连整理与清洁都是他自己一个人做的——这里可以说是他在王宫里唯一的私人空间,一个清净的沉思之处。 可就在今晚,这个被所有人默认的规则被人打破了,阿尔伯特亲王不自觉的将牙齿咬得咯咯响,面色通红,神情狰狞,他冲向了书桌,一把拉过了椅子,强迫那个半躺在上面喝酒,还将两只脚放上了桌面的女人转过身…… 可一看见她的脸,他就像突然被骤然浸入了一座冰窟里,刹那间就彻底冷静了下来。“您怎么会在这里?”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我是女王的母亲,公爵夫人,这座宫殿就没有我不能去的地方。”肯特公爵夫人笑了起来。 她看着阿尔伯特亲王放开了手,警惕地向后仰,活像是只满怀戒备的野猫,向他晃动了一下手中的酒杯。这个房间曾经是非常干净而又纯粹的,充满了书籍的方向,新鲜空气的冷冽,和墨水的苦涩。现在呢,你只能在这里嗅到浓郁的杜松子酒味。 这种酒可不是王室成员们应该享用的,更不该在这里享用。 肯特公爵夫人的打扮更是可以被那些道貌岸然的君子们视之为放荡无耻,她只在外面套了一件又厚又软的天鹅绒睡袍,里面则是宽开口的丝绸长裙,裸露了大半胸脯。她是个五十多岁的妇人,但人们都说她要么就是个女巫,或者是与女巫相处甚密。因为她看上去还是如三十、四十岁的妇人那样,具有着一种叫人堕落的魅力——像是一枝被有意留在枝头上枯萎的玫瑰,花瓣干瘪,但颜色却更加浓烈,还有气味——你以为它的香气已经消散,但你站在远处,不知不觉间又仿佛有什么深邃又纤细的东西在牵引着你向她靠近,你将它握在手中,感觉不到的是水润与饱满,它已经失去了这些年轻人才有的优点。但那种颜色,气味,还有仿佛随时可能碎裂的触感——你将它紧紧的握在手中,想要把它捏碎,揉烂,让它深深的透入你的肌肤。 阿尔伯特亲王向后退了两步,才发现自己已经靠在了墙壁上,墙壁的寒气透过壁布直接刺入到他的内心深处,而他只要垂下头,就能碰到距离自己不过几丝的公爵夫人,“怎么了?看来我女儿给了你好大一个没脸,可怜的先生,你还是没能拿到你想要的吗?哪怕只有一点儿?天哪,没错,维基就是这么一个吝啬的人。” 亲王事实上没有能听清楚她在说些什么,他的注意力完全就被那股子浓郁的酒味和同样蓬勃的热量吸引过去了。他是一个非常节制的人,即便平时饮酒也控制在半杯之内,而且很少饮用烈酒,他也很讨厌看到人醉醺醺的。 但现在他却动弹不得,他知道自己不能,但公爵夫人已经吻上了他的嘴唇,比任何酒液都要柔滑的舌头伸进了他的喉咙。 第455章 倒霉的医生(18) 黎明尚未到来的时候,一辆通体漆黑,浑身没有一点标识和装饰的马车缓慢而又安静地驶出了肯辛顿宫。它沿着草木葱茏的小路走了一段后,小转进入贝斯沃特路。而后经过巴尔马勒门和阿尔比恩门,在大理石拱门与花园街交界的地方停下,这里矗立着一座老旧的多铎时期的建筑,它有这个时期建筑所有的特色。譬如白墙上镶嵌着密密麻麻的黑色条木,尖锐的屋脊,高耸的山墙,以及镶嵌成菱形格子或者是方形格子的玻璃窗,周围的邻居只知道这座住宅的主人是一位年长的绅士,却不知道他只是肯特公爵夫人的一个仆从,而这里也只是肯特公爵夫人与康罗伊男爵的一处藏身之所,人们只说狡兔三窟,他们拥有的可不止三窟。 康罗伊男爵一直没睡,肯特公爵夫人说了,她今天是要回来的,他是她的情人,但也是她的主人,当然没有主人还在外面奔波,仆人早早就寝的道理——男爵草草用了晚餐,简单的洗漱了一下,就穿着整齐等候在门厅,在约定的时刻快到的时候就跑了出来,站在墙后,借着一处繁密的树篱掩藏住身形,煤油提灯被掩盖在厚实的大氅下,只在需要看看怀表的时候才拿出来照一下。 当然,作为伦敦的中心城区,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地方,这里的煤气灯不可能遭到破坏,也不可能被点灯人遗忘,但这座建筑附近却奇妙的耸立着许多枝繁叶茂的大树,这些大树切碎了灯光,让它们就像打碎的玻璃那样星星点点的分布在路上,让人看得清路面,但难以辨识更详细的一些东西——譬如脸。 马车停下后,康罗伊男爵稍微等待了一会,看到从马车的窗口里伸出了一只他熟悉的手才立即殷勤的迎上前去,打开车门,如同一个仆人般的搀扶肯特公爵夫人下车。“太冷了。”肯特公爵夫人抱怨道,康罗伊男爵连忙伸出一只手掀开大氅,将她揽入怀中,另一只手稍微前伸,好让提灯照亮脚下的路,他们匆匆走进了房屋,没有在门厅停留,直接进了二层的主人卧室。 康罗伊男爵看着肯特公爵夫人一把拉下了身上过于厚重宽大的海獭皮斗篷——男式的,才看见她居然只穿着丝绸长裙,脚下也只是单薄的软缎拖鞋,面色却带着异乎寻常的绯红——他的心头不由得泛起一股酸意。有人说他贪附上肯特公爵夫人只是为了得到权利和地位,或许还有金钱。没错,这些东西也是出身平平的他所急需的,但他们已经经过了那么多年,甚至还有了一个孩子,如果没有半分真心实意,无论是他还是肯特公爵夫人都做不到这一点。何况在另一方面来说,他们也算是套着同一条镣铐的人——被迫生死与共,也是一份难得的情感,是吧? 肯特公爵夫人在妆台前坐下,她并不喜欢阿尔伯特,虽然只是出于恶劣的心理,以及今后的需要才与他逢场作戏了一番,但那副假惺惺的伪君子作态还是恶心到她了。 “给我……”她想要吩咐康罗伊叫男仆端一杯茶来,一转头却看到他站在那里,像是一只没被主人摸头的小狗,可怜巴巴的看着她。 她不禁莞尔一笑,“怎么,你感到嫉妒吗?”当然,男女都会嫉妒,但像他们这种撒旦的信徒不太会有这种无用的情绪……肆意地释放欲望一直就是魔鬼们最为欣赏的一种行为,尤其是在仪式上,你可以将其视作祭品,宣誓,献媚——如果有人跳出来说,要为某人保守贞洁或是要求某人保守贞洁……说是蔑视都算是轻的。 “只是觉得没有必要。”康罗伊男爵说。不过他还是放下手里的东西,走过去为肯特公爵夫人解下了长裙,抽开紧身衣上的绑带:“浴室已准备好了。”他一边说一边低声抱怨道,“我不认为他能有这个勇气,他应该很清楚,他现在所有的权力都来自于他的妻子,如果没有了女王,他算是什么呢?一个外国人罢了。” “这你可小瞧他了,他可是一心一意想要成为菲尔南多或者是腓力的人。” 这里的费尔南多与腓力指的是卡斯蒂维亚女王胡安娜的父亲和丈夫。虽然他们都应当是尊重和爱护她的人,但可惜的是,无论是作为父亲的费尔南多,还是作为丈夫的腓力,一心一意只想要从她身上夺取不应有的权力和地位,他们把她看作傀儡,看作筹码,看作拔河用的绳索,你来我往把她弄得苦不堪言,她最后变得疯疯癫癫,这两个人可脱不开干系。 康罗伊男爵的手停顿了一下。 “爱德华王子已经十岁了。” “十岁又如何?我的女儿可是十八岁才从我的掌握下脱离。”肯特公爵夫人有些咬牙切齿的说道。当初威廉四世重病缠身,气息奄奄,但就是为了让现在的维多利亚女王不至于有一个替她摄政的母亲,他死死坚持,尽量活着,直到维多利亚度过了十八岁的生日,让肯特公爵夫人的野心彻底落了空才去世。 这是肯特公爵夫人一生中最大的遗憾,几乎没有之一。 康罗伊男爵立即闭上了嘴,毕竟这件事情已无法扭转,说起来也只会徒生烦恼罢了,“要我抱着您去吗?”他将双手轻轻地放在那对柔滑饱满的肩膀上。 肯特公爵夫人从镜子里对他妩媚一笑,伸出了手臂,康罗伊男爵抱着她进了隔壁的房间,那里早就备好了热气腾腾的浴水,还有各种每盎司都要以金镑计算的沐浴用品和香水,让康罗伊男爵感到安慰的是那些让他讨厌的痕迹在衣服覆盖着的地方倒不是很多,肯特公爵夫人也注意到了,她轻声发笑:“他是一个懂得控制自己的人。” 康罗伊男爵面露不屑。“好一个正人君子,他一定表现的相当拘谨。” “活像是个刚从乡下来的农村女孩儿,可能还是个处女。”肯特公爵夫人毫不掩饰的讽刺道,“在维基的床上他肯定工作得挺辛苦,要不然也不能有这好几个孩子。” “他觉得他可以摄政,但据我所知,他并没能取得太多贵族的支持。政府中的官员也并不看好他。” 康罗伊男爵站到珐琅浴缸的另一端,为公爵夫人按摩双脚。 “毕竟我们的维基是个那样霸道的人,无论是对她的母亲,还是对她的丈夫。我想,即便她的父亲从坟墓里爬出来,站到她面前,只要他敢于表露对权力的需求——她都会一耳光把他的父亲抽回到地狱里去。” 公爵夫人在浴缸中舒展四肢:“维基太过骄傲了,也太过刚愎自用了。没办法,她毕竟是个女王陛下嘛,不怪她会过于忽略身边人的感受。我,还有她的丈夫,以及……孩子们。” “您觉得他会站在我们这一边吗?” 肯特公爵夫人哼了一声,“站在我们这一边?没错,他野心勃勃,可惜的是,他没这份能力,也没那份资本,又是一个胆小鬼。不过这个胆小鬼,因为他特殊的身份和位置倒也能派上出其不意的用处。”肯特公爵夫人轻轻的将手指放在了嘴唇上。她承认自己在维基身上的安排都算是落了空,但维基有孩子,她是孩子的外祖母,这点无论如何都没法改变。 挂号施令的时候,他这个母亲就等于只是一张竖立起的招收牌,确实算不上稳固。但如果他不能呢,如果他昏迷了,如果他正处在巨大的疼痛之中,又或者死亡的雨影已覆盖在他的脸上,意外总是会发生的,尤其是对于一个大腹便便的女人来说,他生活未及。 “那个孩子的预产期大概在什么时候?” “应该在明年的四月。” “哦,那可是个多事之秋。”公爵夫人叹息道,她有两次婚姻,三个儿女,当然记得一个产妇将会面临多少的难堪、痛苦和恐惧。在那个时候,无论是军队还是权力,都没法拯救她——那个时候在她身边的人会是谁呢?她的母亲和她的丈夫,他们是她的血亲和上帝认可的伴侣,他们的话会比任何人都有分量。 灰侦探 第139节 第456章 倒霉的医生(19) 普尔弗马赫医生坐在他的牢笼里,距离上次有人来探问已经过去了好几天,他不能确定,因为他的怀表被收走了。而在最底层的监牢里,没有自然光线,也没有任何可以被用来计算时间的东西,餐点的发放都是不准时的。他怀疑这可能是故意为之,好让那些没有希望的囚犯无法判断狱卒巡逻的时间,以防他们做出什么危险的事情来。 他这样猜测并不是没有理由的。这一层关押的几乎都是已经被榨干了所有价值的废弃品,他们不是正在等待死亡,就是在近乎于死亡的终身囚禁中慢慢的消耗自己——当然在这个时代还没有终身囚禁这个说法。这些人更像是被遗忘了,被外面的人遗忘,也被里面的人遗忘,他们究竟能活多长时间,全看他们本身的身体素质和运气。 但普尔弗马赫医生就不用担心了,他昨天才上过庭,然后毫无滞纳地被判处了死刑,他会在明天被绞死,他以为自己已经预料到了——在那位年轻有为的警察厅厅长来看过他之后,他就没有再见过除了狱卒之外其他的人,但他的待遇却越来越好了,干净柔软的毯子,蓬松干燥的草垫,一盏点在监牢外的老式油灯,丰盛新鲜的食物,澄净的饮水或是葡萄酒,甚至清洁自己所需要用的牙刷和毛巾也都被送了进来,他甚至要求了几本书,这些书也被狱卒拿给了他,他应当高兴吗?不,他每提出一个过分的要求,又能得到满足的时候,他的心就越往下沉一分。 他是个医生。当然知道人们是怎么对待一个命不久矣的病人的,当人们都知道他活不长的时候,就得对他特别宽容,尽量满足他的所有要求,哪怕要求非常的不合理和过分,反正他没几天好活了,他们都这么说,对于一个没有以后的人来说,何不趁这几天让他好好的快活一番呢? 他甚至怀疑,如果他要求一个妓女,监牢外的人也会帮他做到,他们对他没有亏欠,那肯定有一点愧疚,因为他们都知道他是无辜的,而这些人又是好人。 判决下来之后,普尔弗马赫医生并没有他所希望的那样镇定,他当场就瘫软了下去,牙齿不停的打颤,以至于他想要大叫,哀嚎,却都没法发出一点声音来。他在人们鄙视与厌恶的目光中被拖走,还有一些人则对他投以怜悯,同情的视线。他们知道他并没有谋杀班森伯爵,但在几个贵族的执政下,作为一个外国人的普尔弗马赫医生,几乎没有逃脱的可能,除非有女王的特赦令。 但现在看起来,这个社会罕见的道德感并不怎么值钱。他这样一个小人物,无论是活着还是死了,都不会对金字塔尖的那部分人有任何撼动,自然也不会有人为他张目。 他浑浑噩噩,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回到了他那个几乎称得上舒适的牢笼里。比起几天前,他的待遇就像是从乞丐变成了国王,但那又怎么样?他甚至羡慕起那些拥挤的多人牢房,那里关着的都是一些被监狱长认为再也榨不出油水的欠债人,骗子,或者原先罪行就不怎么重,但因为没人打点,而一再沉沦至此的倒霉鬼,他宁愿被人遗忘,宁愿烂在那一堆污糟的垃圾里,哪怕他们浑身都生满了蛆虫,老鼠在他们衣服里做窝,他们也是活着的。 活着就有希望。这句话他曾经认为太过庸俗而嗤之以鼻,现在才知道,它说的就是一桩再珍贵也不过的事实——他想活,天哪,如果现在有个魔鬼站在他面前,他会毫不犹豫的掏出自己的心,挖出自己的灵魂来奉献给他。他愿意出卖一切,包括他的家人和朋友。 只要祂能够伸出手来把他打救出去,哪怕要让他成为一个恶毒透顶的罪犯或是个堕落的异教徒,他也愿意。 他彻夜难眠,不住嘴的诅咒,诅咒着空气,诅咒着阳光,诅咒着风,诅咒着梅森先生,诅咒着伯爵,诅咒着南丁格尔女士,诅咒着她身边的那个小女仆,或是任何一个他人世甚至只是听说过的人,他诅咒着给了他希望又任由这些希望坠落在地砸个粉碎的混蛋们,他也诅咒自己,诅咒自己为什么会突发奇想的从普鲁士跑到伦敦来,他抓住机会,向空荡荡的廊道嘶喊叫嚷,他有多么聪慧,有多么重要。他是个外国人,他应该被送回普鲁士审判,他的老师如何,他的学生如何,他认识多少达官显贵,有些事是真的,有些则是他胡编乱造的。他又说,他知道一桩可怕的袭击即将发生,又说有人要刺杀女王,总之什么样的借口都能被他说出来。 令人遗憾的是,这里的狱卒早就习惯了犯人在临死前的胡言乱语,根本不信,连眼神懒得给他一个,他所祈祷的无论哪一种奇迹都没有发生。 第二天一早,在色彩斑斓的迷雾尚未消散之前,他就被带了出来。两个狱卒紧紧的握住了他的手臂,几乎是夹着他往前走。 监狱长之前曾经向南丁格尔女士介绍过死亡之路——从这座监狱的最底层走出去,就能走到监狱后方的一个大广场。这个广场上搭建了一个半永久性的绞形架,每当有人要被处以绞刑的时候就会贴出公告,(偶尔报纸上也会有刊登)毕竟此时绞刑还是一种威慑性的表演,虽然它对人类的道德并没有什么帮助,但在这个缺乏娱乐的时代,还是有挺多人愿意花上一点儿小钱来观赏一个人怎么被夺走生命的——这种行为不会受到责备,一些父亲还会带着他们的孩子来看,作为一种教育手段。 这也是监狱的牟利渠道之一。 走过,或者说被拽过那一段不算短的路,普尔弗马赫医生看见了光亮,可惜这些光亮并不会让他感到快乐,他知道那意味着什么——他们穿过了甬道,来到了广场上,几个守卫正在努力维持秩序,在这座广场上拥挤着大约有三四百名观众,他们个个翘首以待,脸上充满了期望,等到普尔弗马赫医生被拖到平台上,就有一个官员宣读了他的罪状,人们发出了惊讶的喟叹声,一些人马上想到了政治谋杀,这个设想很快就被传遍了人群,人人都煞有其事地点着头,面露愤慨之色,对这个外国凶手充满了鄙夷与愤怒,一些人打出了亵渎的手势,另外一些人则大声唾骂,还有人试图朝普尔弗马赫医生扔些什么,但被阻止了。 宣读完罪状,官员退下,一个教士上前来为他祷告,戴着头套的刽子手剥掉了普尔弗马赫医生身上的外套,只允许他穿着马甲衬衫和长裤。普尔弗马赫医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此时他几乎无法思考,心中完全被恐惧充满了,他仰头看向那个已经打好结的绳圈——它在空中晃晃悠悠地摆动着,虽然还没套在他的脖子上,他却已感到窒息。 刽子手粗鲁的推了他一把,逼迫他踏上窄小的台阶,整整五级台阶,普尔弗马赫医生磨磨蹭蹭的走了有好几分钟,底下人发出嘘声,认为这个凶手不但恶毒,而且怯懦,但无论怎么拖延,他也已经踏到了活板门上。刽子手开始将他的双手双脚捆紧,双手捆在身后,毕竟人类在被勒住脖子的时候,下意识的反应就是伸出手去抓住绳圈,这样可就太难看了。还有双脚,双脚也要绑紧,免得他无法垂直的掉落下去——绞刑架可不怎么牢固,而一个人求生的时候力气会变得前所未有的大。 当粗糙的绳圈套在了普尔弗马赫医生脖子上的时候,他以为自己的一生将会如同走马灯般的在他眼前掠过,但没有,他只想到了一个有些可笑的问题。他曾经向他的学生们演示过被绞死的囚犯——他们的死并不痛苦,除非有人故意这么做。一般而言,他们都是因为长距离短时间的坠落中造成的颈椎骨折或脱位而快速死亡的——比起之前那种强制性的自缢,也就是相对应的“短距离坠落”,通过人体本身的重量而将绳圈收紧导致窒息而死,这种死法说起来并不残忍,甚至称得上人道,但再人道又怎么样,最终的结果并不会改变。 他的回忆戛然而止。刽子手一下子就拉动机关,打开了活板门,他的脚下伴随着碰的一声猛然悬空,整个人掉了下去,正如曾被他用来演示的罪犯,他可能痛苦了一瞬,但不会很久。 好几分钟后,刽子手用一种古老的方法来测试罪犯的生死,那就是抄起一块烧红的烙铁,按着他的脚心。 如果他没有立即跳起来,就代表他死了。 人们心满意足的离去,普尔弗马赫医生的尸骨由他在伦敦认识的朋友南丁格女士予以收敛。无论是班森家族还是道格拉斯家族,似乎都没有将凶手挫骨扬灰的意思。按照他们的话来说,虽然他们依然痛恨这个凶手,但既然凶手已经付出了代价,他们也不会去亵渎一个已经忏悔过的死者。 他的学生兼他的仆人接受了将他的棺木长途跋涉,千里迢迢运回普鲁士的委托,这个年轻人算是幸运的,他没有在一开始的时候被抓住,之后因为一些你我都知道的原因,他也没有被追索任何责任,还能带着他主人的尸体返回家乡。 即便如此,他依然愁眉苦脸,他不知道该怎么对普尔弗马赫医生的家人说,他们曾经满怀雄心壮志,从普鲁士来到伦敦,以为能够大展身手,为自己博得一个前程——这种想法可不单是普尔弗马赫医生才有的。而现在呢,一切都完了,普尔弗马赫医生被作为一个罪犯处死,他的所有收入和器材都被没收,他身边的八十金镑,还是南丁格尔女士出于怜悯支付的报酬,用以他和普尔弗马赫医生的棺木返回普鲁士的费用。 这笔钱当然不算是个小数目。但对于这个年轻人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他想自己是没办法再成为某个医生的学徒了,不,应该说他无法成为任何一个人的学徒。他的父亲会对他失望至极,他还能做什么呢?难道去做杂工吗?又或者回到乡下做过农夫,他是见过这些人的,他不想成为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这些人就是双足站立的牛马,不管他去了农村还是留在城市都是一样—— 别忘了他是普尔弗马赫医生的学徒,他见过成百上千,遭受到职业病折磨的工人,也很清楚他们最大和最小的死亡年龄,说句实话,这个数字基本上是只有上下没有下限的,而回到乡村,经过圈地运动后,乡村也不再有有地农民了,所有农民都是被雇佣的,也就是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业工人”。 但他现在有八十金镑,那么他可能有带着这笔钱离开吗? 他木呆呆地待在舱房里看着他主人的棺木,他想起来了,这艘船是英国人给他找的,船长和船员都不太清楚他和棺木主人的身份,他的心中不由得涌起一股恶念。如果他扔下这座棺木自己逃走呢?等等,他甚至可以将普尔弗马赫医生的尸体翻出来,直接扔到海里,这具棺木也值不少钱了,反正也不会有人去关心,这所棺材里究竟有没有一个死人。 他想到就干,马上离开舱房,用一个便士向一个水手换取了一柄羊角锤的使用权。 他用羊角锤拔出了棺材上的钉子,然后将沉甸甸的棺盖推到一边。本来这种重体力活儿他是干不来的,但或许是肾上腺素或者是对钱财的渴望,他竟然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力气——他喘息着将棺盖推到了一边。 以为自己会看到一具生满了青紫色尸斑,面容扭曲的尸体,但叫他不敢再看的是,普尔弗马赫医生的面色甚至没有多少改变。人们常说——“他看上去就像是睡着了似的”,普尔弗马赫医生也是如此,男仆,也是学生几乎不敢去看他的脸,他偏过头拉住普尔弗马赫医生的手臂,将它从棺材里搬出来。 只是在这个过程中,他不受控制地一阵阵的毛骨悚然。他当然接触过尸体,知道尸体在一段时间后会变得非常的僵硬和脆弱,还有沉重,现在沉重是有了,但他所接触到的皮肤居然依然有些弹性,关节也不是那么难以弯曲,他甚至感觉到普尔弗马赫医生的胸膛正在微微的起伏,从他口鼻中喷出的气流喷洒在他的后颈皮肤上,他想要安慰自己说,这是因为尸体内脏腐败后产生的气体,但还是忍不住在半途中就将普尔弗马赫医生扔在了地上。 然后他就听到,倒在地上的尸体发出了一声悠长嘶哑的叹息。 第457章 倒霉的医生(20) 普尔弗马赫医生首先感觉到的是难以言喻的轻盈感,他像是漂浮起来了,难道自己已经升上了天堂?他自然不是个好人,但也不是个坏人,他还在不久前拯救了可怜的母子三人,或许就是因为这份功德他才有幸摆脱了可怕的地狱,得以与天使和圣人并肩。 他想象得很美好,但很快,眼前缭乱的光线和逐渐清晰起来的视野,以及接踵而至的惊呼声、碰撞声,还有在缓慢恢复的嗅觉中渐渐变得浓郁起来的海腥味和臭味,都让他意识到自己居然还活着,还活在这个艰难而又危险的世间,他想要坐起身来,却发现自己浑身无力,手指麻木,四肢僵硬,他微微转动脑袋观望四周,希望能找到一个愿意帮助他的人,有那么一瞬间,他很担心自己跌落的地方只是绞刑架的空心地台——供罪犯悬挂的地方,他可能因为刽子手的失误没有立即死亡。 他们现在围拢过来,正要将他第二次送上刑台,万幸在微弱的光线中,他看到了自己的学生,他试图从喉咙里发出一些声音来,却没有成功,只能发出呵呵或者呼呼的古怪混声。他挪动面部肌肉,想要做出一个过来的表情示意,也没能成功。 他只能这样直挺挺地半靠着船舱的舱壁上,和自己的学生兼带仆人大眼瞪小眼,也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这对于一个死里逃生的人来说似乎非常短暂,因为普尔弗马赫医生还是不能说话,不能挪动,但对于一个已经起了坏心,并且付诸与实施的人来说,又是那样的漫长,一时间,普尔弗马赫医生的学徒脑袋里转过了不知道多少念头,他想过自己假装什么都没发生,满怀欣喜的跑上去告诉他的主人和老师,他的朋友们已经把他从绞刑架上救了下来,现在他们正要返回哺鲁士。 虽然此行没能获得任何东西,还损失巨大,但没关系,他老师的性命还在,头脑还在,他们一定能够再创出一片辉煌的新天地,但他就像是被人突然变成了木偶,和他的老师一样动弹不得,因为他也马上想到了,凭借着老师聪明的头脑,他会猜不出刚才自己的学生要对他做些什么吗? 哪怕他知道老师是假死,但很显然,就算想要在旅行过程中撬开棺盖观察他的情况,也不应该现在就把他从棺材里弄出来,毕竟他们还在英国人的船上,然后联系之前和之后的情况——如果他真的心软了,那么最好的结果是,他回到普鲁士之后,被老师驱逐,结果和他设想过的,将老师的尸身安安稳稳地送回家后要面对的并无不同;最坏的结果。他们一落地老师就会指控他试图谋杀自己,医生在伦敦的时候,贵族们指证他要谋杀一个伯爵,他就得不明不白的含冤入狱。并且在几个好人还在竭力为他辩解的时候就被判有罪,他也实打实地接受了绞刑,并且差点死了。同样的,如果站在普鲁士的大地上,他若是指证他的学徒想要谋杀他,这个年轻人的结果和他也没什么区别,一样得死,无论他是有罪的还是无辜的。 想到这里,年轻人的眼中就迸发出了危险的光芒。普尔弗马赫医生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他的喉头涌起一阵苦涩。在他入狱的时候,他的学生和仆人还在到处为他奔走,为他寻找能够帮他洗脱冤情的人。这个行为当然是有风险的,如果他是安然无恙的从监狱里走出来的话,他绝对要好好感谢他,即便无法把他当做亲生的儿子看待,也会全心全意的将他扶植成一个药剂师或是医生。对于他原先的小手艺商人出身来说,这算是一个了不得的阶级迁跃。 但谁也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正如他的学生所想,普尔弗马赫医生是个聪明人,他不但想到了学生的背叛,还猜到了原因,他的朋友们不但把他从绞刑架中救了出来,还有可能给了他学生一笔钱,叫他带着他的棺木横渡海峡,回到普鲁士,他们给可能给的太多了,或者说这笔钱原本就很可观。 想想看,他为了到伦敦参加第一次世界博览会也耗尽了大半积蓄。现在虽然有了蒸汽机车,蒸汽轮船,但旅行尤其是跨国旅行还是一桩可以轻易叫人倾家荡产的事情。更不用说,他的学生还需要带着一具沉重的棺木,一路上搬运的费用,马车的费用以及雇人看守和打点的费用,在旅店住宿的费用积累起来就是一个可观的数字。 但如果他的学生只是把他扔下海,等落了地,就把棺木卖掉,带着这笔钱远走高飞呢,他可以在某个城城镇里舒舒服服地作为一个小商人或是工匠活着,也有可能跑到意大利或是其他地方,凭借着之前的经验,继续为某个医生做杂工或学徒,说不定也有出头的机会。 等到多年之后,他功成名就,谁还能来追究他没有将一个死人送回家乡的罪过呢?普尔弗马赫医生就像是一个标准的疟疾病人,一会儿冷,一会儿热,一会儿充满希望,一会儿满心绝望。他想要尽力说服他的学生,甚至想好了应当如何说——他可以拿走所有的钱,他们可以在港口就分道扬镳,他不会去追究他的过失,毕竟他之前也给了自己很多帮助,但换过来,设身处地地想想,你会相信一个举手投足间就能对自己生杀予夺的人吗? 他不会相信贵族的那套说辞,他的学生也不会相信他,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学生解开了脖颈上的丝巾,在他的脖子上打了个死结,然后插进一个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烟杆,插进丝巾后沿着顺时针的方向慢慢地搅紧。此时,普尔弗马赫医生居然还能苦中作乐地想到,没想到那么快,自己就要遭遇第二次绞刑,还是典型的西班牙绞刑,他的视线重新变得模糊起来。 但他依然在抗争,他的手指努力撑着地面,想要将自己的身体撑起来,免得自身的体重反而成了学生的帮凶。就在这时,他看到了一张脸。 他不确定这是不是自己死前的幻觉,这个人他完全不认得,难道是死神?死神并没有长着骷髅头。 他就像是任何一个你在大街上经过时看到的绅士,留着胡须,五官端正,但肤色却是水手或者是海边的人才有的古铜色。他摘下礼帽的时候,灰白色的头发映着舱房油灯的一点微黄色。 这个骤然出现在舱房里的人举起手来,轻轻地摆了摆,医生脖颈上的织布突然松了,断成两截,从普尔弗马赫医生胸前滑落,这个差点被自己的学生二次谋杀的可怜人张大了嘴巴贪婪地呼吸起来。 他的呼吸声听起来就像是一扇残破的风箱,呼哧呼哧的还带着漏音,他感觉到有什么碰触他的嘴唇,是毒药吗?他实在想不出一个人如何能在这样短暂的时间里死三次,他大胆的把它喝了下去。事实证明,他的冒险是正确的,一股暖流从他的胃囊里伸起,涌向四面八方。 首先恢复的就是他的视力和思考能力,接着就是触感,然后就是吞咽和说话的能力,他感到过一阵相当短暂的疼痛,但随后就被热流抚平了,普尔弗马赫医生之前以前没有喝过圣水,但他知道这时世界上现有的人类药物绝对达不到这种效果。不管来人想要做什么,他确实救了自己。 他坐起身来,碰到后面有一样沉甸甸的有温度的东西。 医生转头看了一眼,是自己的学生,他昏迷了过去,但从表面上看不出一点伤痕。 “谢谢,先生。”普尔弗马赫医生强作镇定的说道,“您救了我。” “我们之间就无需讲这些客套话了。”来人说道:“普尔弗马赫医生。”利维。当然是利维,他随手拉过舱房里仅有的一把椅子坐下,丝毫不考虑面前还有一个片刻前尚且奄奄一息的倒霉鬼。 “我救了你两次,先生,”半恶魔毫无羞惭之色,理直气壮地说道,索要他应有的报酬。“我从绞刑架下救了你一次,对,不是你以为的那几个人,你以为他们能派什么用处?这关系到两个大家族的丑闻——又在这里救了你一次,作为回报……” 普尔弗马赫医生咽了口唾沫,“我……我能给你什么呢?”灵魂?他不敢说。 “你所知道的一切,全都告诉我。” “秘闻?”说实话,比起医生他更喜欢研究电,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可以让一个恶魔满意的东西——这当然不会是个天使,他知道。 “不,”利维给了他一个鄙视的眼神,“你知道的能有我们多吗?”如果知道,他也不至于那样贸贸然地上了伯爵的门:“我想知道你对电研究得如何了?” 医生一阵恍惚,“什么?”他该赞扬这个恶魔真是努力上进,与日俱新吗? “快点,难道你此时还想要寒暄上一两个小时吗?”半恶魔不耐烦地催促道。天快亮了,水手很快就会起身,到时候他肯定会来敲这座舱房的门,毕竟要为这里的客人提供一日三餐,利维的视线扫过普尔弗马赫医生和他身后的学生,在船上,水手才是主宰乘客命运的人。他们之前对于要让一具棺木上船已经十分的不耐烦,完全是看在钱的面子上才勉强接受。 “如果他们发现你竟然又活了,而你的学生又快死了,你猜他们会不会认为你是个恶魔或者是某个带来了不祥预兆的家伙,会不会把你和你的学生一起扔下船?别以为他们会害怕委托人的追责,海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如果说他们说遇到了风暴,风暴击穿了船舱,把你的棺木以及你的学生全都卷了出去,又愿意做出一定赔偿的话,就算是女王陛下到了也没办法说些什么。” 这当然是种夸张的说法,但普尔弗马赫医生马上听出了其中的厉害。他虽然不怎么相信这个人(恶魔)搭救自己,居然只是为了他手中和脑子里的研究资料——他看起来实在不像是个学者。不过普尔弗马赫医生终究还是那个普尔弗马赫医生,他的口才早就在无数商人、贵族和官员那里锻炼出来了。 他马上说了有关于电皮带的种种,他说的很详细,真切,几乎没有任何保留,详细到了只要任何一个有点物理知识的人,听了就直接能够仿造出第二条电皮带,但等他口干舌燥地说完一大串话,对方却没有露出欢喜的表情。只是若有所思地摩挲着自己的下巴,“只有这些了吗?” 普尔弗马赫医生想说只有这些了,但他马上拦住了这个念头,“不,我还能够制造出更强的电流来。虽然只是一个巧合,并不建立在他丰厚的学识上,但既然是他的发现,他当然希望能够将这种发现变现,以及让他青史留名,何况他制造出来这个电流也确实危险,能够打死一头一百多磅的猪,当然也能打死一个一百多磅的人。” 如果不是在监牢里无处可去,无计可施,他也不会急切切的说出来。但如果对方就是要这个——比起生命来又算得了什么呢?他一五一十没有丝毫保留地说了,只恨现在手边没有现成的材料,不然他就可以立刻演示给自己的救命恩人看。 利维确定他没有在说谎,脸上就浮现出来些许思考之色。他指了指棺材,“你还是先躺进去吧。”等普尔弗马赫医生重新躺回到棺木里,利维走向前去,一把扭断了学生的脖子。这个年轻人灵魂立刻就从身体里脱离了出来,就和所有的幽魂那样,他再度睁开眼睛的时候,眼神是茫然的,他还不知道自己死了,他背负罪孽,毕竟他曾经想要谋杀一个人,但毕竟是未遂,这层罪孽在他的灵魂表面浮动着,就像是一层薄薄的煤灰,然后他就看见了利维 在幽魂的眼中,利维不再是那个普通人的模样,而是一只人立的野兽。他的眼睛散发着红光,尖锐的尾刺悬浮在空中蓄势待发,他才要发出尖叫,利维就甩动尾巴,一下就戳中了他的心脏,将他一把拽入了另一只手上放置的“煤块”,年轻人的灵魂还在“煤块”里挣扎嚎叫,半恶魔有随手一抛,仰面一口将“煤块”咬进了嘴里,咯嘣咯嘣地咬碎吞到肚子里。 虽然他经过了伪装,但能够少一个多嘴饶舌的人,或是幽魂,才是最安全的。 他甚至想过索性连普尔弗马赫医生也一起送到肚子里,但最后他还是改变了主意。因为他还是很难理解为什么普尔弗马赫医生所说的电就是天堂和地狱忌惮的东西——要说电能杀人,刀剑和子弹也能杀人啊,也没看上下两方这么同仇敌忾,或许变故在将来?那么留下这个人显然要利大于弊,谁知道他最后还能研究出来些什么呢。 当然,今后他是不可能以普尔弗马赫的名字行走在外面了,但经过了生死大劫,还是两次的医生肯定不会在乎。 舱房里的变动没人发觉,毕竟这个年轻人原本就深居险出,而他又携带着一具棺木,水手们都觉得他晦气。除了一日一天三次送餐的人之外,几乎没有人和他交谈。 等到了码头,船长更是急不可待的把他赶下了船,搬运工人帮他将棺木送上了一旁的轻便马车,年轻人吩咐马车驶向最近的一个公共墓地(而不是教堂墓地),又叫来了掘墓工人,将死者草草下葬。 除了棺木因为质地优良而让掘墓工人看了好几眼后(这个公共墓地是罪犯和妓女的墓地,他们很少能有这样好的棺材),整个过程如同行云流水般没有遭到一点阻碍。 至于那个年轻人在微微发抖,甚至流下了眼泪,在墓地中也非常常见,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在恶魔释放的幻觉中,真正被埋葬的是普尔弗马赫医生的学生,而那个有着年轻人外表的则是普尔弗马赫医生。他满怀期待地横渡海峡去了英国,以为自己能够赚得盆满钵满,兼之荣誉满身,没想到却是这个结果。 现在除了他的生命之外,他一无所有,连名字和过往,亲人和朋友都要被舍弃——利维已经和他谈论了一些有关法拉第以及麦克斯韦的故事,或许还有哥白尼与布鲁诺——普鲁士也有教会,他之前所想的,只要离开英国就能安然度日的可能性并不存在…… “你还有你的发现和实验资料,想试试和一些与你志同道合的人待在一起继续你的研究吗?” 医生面露错愕:“一起?研究?在哪儿?” “一个很不错的地方,除了有点冷之外。” 第458章 托法娜仙液(1) 普尔弗马赫医生的到来和离去都没能在伦敦城内掀起什么波澜,他还是医生的时候,大多数人都认为他只是一个哗众取宠的小丑,而当他被诬陷,被关押,被审判和处刑的时候,更多人冷眼旁观,漠然处之,班森伯爵也没法与曾经的政治新星巴麦尊子爵相比——除了有个好姓氏之外,这个人着实没什么可说的。 虽然他“完美”地完成了其兄长交给他的任务,但为了这么一件哪怕用条狗也能完成的工作,自己却粗心大意地丧了命——这件事情在上层社会顿时成为了笑谈,他的兄长倒是得到了一些安慰,不管怎么说,他牺牲了一个弟弟。 但据有心人说,那位主教大人还是很生气,因为他的荒诞行为——他当然是知道班森伯爵干了什么蠢事的——这不但意味着班森家族与道格拉斯家族的联姻彻底破裂(反正在这几十年里,这两个家族很难再联合了),他所遭受到的报复也导致了他们的弟弟必须舍弃在军队的大好前程,回来做继承人…… 不过为了两个家族的名誉,真正的内情也只有几个人知晓,利维不受隐瞒是因为他是个半恶魔,没有罪行能够逃过他的眼睛;弗雷德里克则是因为他是女王的耳目——道格拉斯家族曾经为四个君王摄政,你要说女王陛下对他们没有一点提防是不可能的;家族的族长以及嫡系——继承人和在宗教界或是政界已经有了一定权力和地位的成员也必须知道,以防他们的敌人将之当做武器而己方猝不及防,除了这些,几乎就没其他人了。 然后少数人知道的就是班森伯爵是如何弄巧成拙的,之后,大多数人知道的就是班森伯爵是因为一场政治谋杀而死于电击,最后,那些连报纸也看不起的家伙们只能记得有个贵族因为试用了“新工具”而没了命——这种话题传来传去就不免带上了一些黄色成分,有人说他是因为太兴奋了,有人说他试用的工具弄破了他肠子,也有人说他是被妻子谋杀的,因为他背叛了他们之间的爱情与婚姻…… 嫉妒的丈夫和妻子从来就是风月剧场中最为盛行不衰的话题,这种话只会引起一场毫不在意的大笑以及更多有关于裙子和裤子里面的内容,就像是土豆泥上撒的盐,纯粹是为了提高胃口和兴致…… “但一个女人如何能够杀死一个强壮的男人呢?”一个客人高声问道:“诸位,我见过班森伯爵,他强壮得就像是一头公牛。” “或是是等他睡着了……”一个妓女说道。 灰侦探 第140节 “一头筋疲力尽的公牛,囊袋与头脑中的汁液被榨得一干二净……他只想要沉睡,即便天上打下的雷霆也没法叫醒他。”另一个妓女打趣般地说道。 “就像那些睡在你身边的男人?”怀抱着她的客人不怀好意地反问。 众人大笑,那个妓女则噘起了嘴,“那是因为我技艺高超,”她毫不羞惭地说道:“你以为每个婊-子都能干得和我一样出色?”她甚至大胆地握住了对方的要害:“今晚您应当试一试,先生,好好地试一试,看看天上的雷霆能不能把你叫醒。” “每个人都该试试!”第三个客人快活地叫嚷道:“谁都知道茱莉亚夫人的沙龙里多得是缪斯与宁芙!” “也有可能是塞壬……”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一个醉醺醺的声音说道。 “若是美丽的塞壬,我倒宁愿被她们吞吃入腹!”第三个客人继续说道:“先生们,比起在战场上被炮火打得四分五裂,又或是终老在办公桌边,班森伯爵的死亡方式未必就是一种叫人沮丧和失望的事情,我就曾经幻想过,犹如罗马皇帝尼禄的客人们一般,拥抱着佳人,在玫瑰花瓣中窒息而死!” “窒息?啊,”第二个客人握住了妓女的手免得她的动作中断了与朋友们的谈话:“我好像是听到过一些——是有人说,班森伯爵是因为窒息而死的。那些人去见他最后一面的时候,看到他神色平静,皮肤苍白,但嘴唇却紫得发黑,就算是擦了粉都没法掩盖得住。” “哦嘿!”那个想要死在玫瑰花瓣中的家伙露出了一个暧昧的笑容,窒息,他们都尝试过,在床榻之上,有时候对妓女,有时候用在自己身上,但从今天后,他提醒自己,最好还是别这么玩儿了,他是为了寻欢作乐,不是为了自寻死路。 这样的交谈发生在很多地方,说的人不在意,听的人也不入心,毕竟这件事情和他们大多数人都没有什么关系。 只有第一个客人,或许是为了自己的好胜心,又或是没能得到妓女们的迎合,心中一直不太痛快,即便在沙龙中厮混到了第二天中午,才精疲力竭地回了家,他还是满心烦躁,于是在黄昏的时候,当他的妻子和孩子和他一起用晚餐的时候,他又提起了这件事情。 “一个女人是没法杀死一个男人的,她们没有力气,也没有胆量,更没有头脑,你说对吗?菲兹?”他问坐在他右侧的妻子。 “您说的很对。”他的妻子温顺地回答道。 丈夫满意地点头,马上给了他妻子一个迅捷无比的回报——他从椅子上跳起来,挥动手臂,给了他妻子一个大耳光,一下子就把妻子从椅子上抽到了地上,妻子面前的盘子和杯子都掉在了地上,噼里啪啦地一阵响,他的孩子,一个大点的七岁,还能勉强保持镇定,一个小点的只有三岁,立即大哭起来,他的妻子从地上慢慢地坐起来,耳朵和鼻子都流了血,她 叫着长子的名字,让他把自己的小妹妹带回房间里去,长子立即从命。 “去照看一下他们。”妻子低声说,仆人马上也跟着离开了,这种事情第一次发生的时候他们还会手足无措,现在几乎已经变成了一个流程……餐厅里只剩下了他们,妻子抓着椅子扶手爬起来,坐回原先的位置。 “你看,菲兹,我说过,一个女人是不可能杀掉一个男人的。”丈夫已经重新开始享用他的晚餐,他和妻子说起话来,温和,平静,有条有理,仿佛刚才突然发疯般地动了手的不是他。 “您说得对。”妻子说:“您还要些葡萄酒吗?” 第459章 托法娜仙液(2) 打了这一巴掌后,丈夫的心情总算是好了不少。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继续对所有的东西挑刺,灯不够亮,玻璃杯擦的不够干净,汤有些咸,蔬菜不够新鲜,面包不够柔软,肉里面胡椒放的太少,餐巾也不够雪白——他将这一切全部都归咎于他无用的妻子,他骂她是个废物,是个傻瓜,是个除了他之外,不会有人娶的老处女,他嘟嘟囔囔一味的抱怨,自己在婚姻中损失了多少,而现在获得的回报又是那样的可怜。他一边说,一边吃,将每样食物都吃的精光,完全不顾他的妻子只能捏着一点小小的面包边勉强果腹,而他的妻子也只是默默的忍受着他的无理指责,麻木地垂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只偶尔劝说她的丈夫再喝一些酒,“这是勃艮第的葡萄酒。” “你不会还有私房吧。”丈夫怀疑的看着她,妻子马上说这是她做了针线换得的一些零用钱买的——丈夫还是感到不满。“你应该将所有的钱交给我,让我来支配,我才是这个家里面的主人。” 等到仆人们进来收拾了餐桌。丈夫已经在靠在壁炉边的椅子上打起了盹,他半闭着眼睛,舒舒服服地享受着火焰带来的暖意,不多会他听到了悉悉索索的声音,不用睁开眼睛,也知道是他那个唯唯诺诺,瘦小干枯的妻子,她慢慢的走到他身边,就像一头脆弱温顺的羔羊那样,跪在他的脚边,用那种可怜巴巴的声音,祈求他说,希望能够让女儿回来住一段时间。 “她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看在刚才那一巴掌的份上,丈夫难得解释道,“她应当尽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操持家务,生育儿女,打理她和丈夫的家,而不是老是跑回来干扰我的生活,也让她的丈夫生气。”闻言,妻子不由得颤抖了一下,她的不幸当然来自于她的婚姻,而她女儿的不幸则来自于她有这么一个父亲,他在女儿十二岁的时候,就把她定给了一个商人。 当然,商人为此付出了一大笔钱,可惜的是,这笔钱几乎没能改变任何事情——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钱,在两三年内就被丈夫挥霍一空。以至于当商人提出,要在他们女儿十四岁就完婚的时候,她的丈夫根本没有一点讨价还价的余地,虽然他也不在乎这个就是。 对啊,能够与她丈夫这种人交好的能是什么人呢?他的女婿也同样是个性情暴戾,行为粗鲁的混蛋,他的年龄甚至比她丈夫还要大一些。对于她的女儿,他简直就不是把她看作人,而是一件买来的货物,无所顾忌地“使用”,蹂躏和侮辱。 她的女儿嫁过去还不到一年,已经两次流产,没能生下一个孩子反而成了她的罪名——完全不看这都是因为她年纪太小,营养不良,又经常被自己的丈夫殴打导致的——她曾经向丈夫提出将女儿接回来一段时间,等到女儿再长大些,十八岁或者二十岁的时候再把她送去与丈夫同居,但毫无疑问的,除了挨了一顿揍之外,她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她只能时不时的让女儿回家来住几天,哪怕一晚,甚至几小时也好。 “麦克思!”她的丈夫突然大声叫道,妻子颤抖了一下,管家马上跑了进来,毕竟谁也不想惹怒这个犹如野兽般的主人,“把小姐的卧室拆掉,改成储藏室。”他命令道,他妻子的脸色一下子从苍白变成了青灰,简直就像是个死人,丈夫的意思就是从此之后,他不想再让女儿踏出他们的家门。 他认为,他女婿的行为完全合情合理。一个女人总是往娘家跑,不关心丈夫,也不生孩子,原本就是极其严重的罪行,而她的母亲不但不反对,甚至还鼓励她这么做,是发了疯病吧。 管家怜悯地看了夫人一眼,她摇摇欲坠,似乎随时都会昏过去。但他又能怎么样呢?在这所宅邸中,他的男主人就是唯一的国王,他发出的每一条旨意都要被不折不扣地执行,他退了出去。果不其然的听到里面发出了哭叫和拳头打在皮肉上的噼啪声,他摇摇头走开了。 他不知道的是,丈夫在不久之后就感觉到了一阵头昏目眩,他连忙收回拨打妻子的手,坐回到椅子上,他的妻子被他打得鼻青脸肿,但看到他时,居然还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她张开嘴,吐掉牙齿和鲜血,声音诡秘的问道:“亲爱的,你怎么了?” 丈夫想要呵斥她,叫她滚开,却发现嘴唇发麻,无法发声。 “你看上去很不好,是有点口渴吗?”他的妻子看到他这样,不但不担心,反而眼睛发亮,语气也变得欢快起来。 “你应该再喝一些葡萄酒。”他才不要喝什么葡萄酒,丈夫心想,但他突然发现连身体都瘫软了下去,四肢不受控制,只能眼睁睁的看到妻子从隐蔽的柜子里取出了一小瓶葡萄酒,然后拔掉木塞,将它直接塞到他的嘴里,甘甜的葡萄酒充满了他的口腔,他的妻子则轻柔的用手指抚摸着他的喉咙,促使它蠕动,酒液流入他的咽喉以及胃部,他感到惊恐,但妻子的手法非常老道——她曾经无数次地用这种方法服侍醉酒的丈夫。 “一个女人当然是没有办法打过男人的,”他妻子在他耳边轻声说:“男人多有力量啊,他们一拳就可以将女人打倒在地上,他们还会踢她的肚子,砸她的脑袋,几个耳光就能叫她连声音都发不出来——但女人——即便你一再说,女人就是一些头脑发育不全的动物,但就算是动物,它也是会挣扎和反抗的。 而且我们终究也是人,我们会思考。我们即便没有力气,也知道应该怎么……怎么……处理掉一些垃圾。” 她露出微笑,丈夫只觉得自己的每一根血管都在发热,鼓胀,似乎随时都会爆裂。他哀求地看向自己的妻子。但为时已晚,他的妻子已经给他喂了将近一个月的慢性毒药,这只不过是最后一杯。她耐心地喂完了酒瓶里每一滴液体,给他擦了嘴,又将擦过嘴的丝巾扔进火里,最后敲碎瓶子,也一样埋进了灼热的火炭里,火焰能够烧掉一切证据。 那位女士是这么她说的,她继续按照她的嘱咐抱来了一床柔软的毯子,盖在丈夫身上,就像每一次那样给它掖好,盖得严严实实。他看上去就像是睡着了,多好啊,曾经有那么多天,对于她来说,丈夫睡着的时候,就是她唯一可以呼吸自由空气的时间。 “睡吧,亲爱的。” 她在心里说,安静地走出了餐厅,大概几小时之后,管家或者其他仆人会发现他们的男主人躺在壁炉边,无声无息的死了。他的身上没有伤痕,口里和外边没有呕吐物,耳朵和鼻子里也没有流血。他看上去可能是因为中风或者是心脏病发,每个医生在进行检查后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果然,之后她没有受到任何阻碍的就将丈夫下葬了,下葬的当天他的女儿和女婿当然也来了,在告别宴会上,她伸手拉过女儿,发现自己的食指和拇指已经可以在女儿的手腕上打一个圈。她那样瘦,明明是个青春少女,却像是已经在风霜中遭受了数十年摧残的枯枝败叶,她的心中产生了一阵剧烈的疼痛。 “我想和我的女儿单独待一会。”她对他的女婿说,她的女婿仿佛终于看见了这么老大一个的岳母。哦,对了,她现在已经是个有钱的寡妇啊,不是一个无能的妻子了。她手中可支配的财产比起原先缩水不少,仍就是一份甜美的诱饵,在没有把她榨到双手空空之前她的女婿应当会对她保持几分尊重,哪怕只在表面上。 她将女儿拉进了自己的卧室,看到她身形摇晃,步履蹒跚的时候,她担心地问道:“你挨打了?” 女儿摇摇头,“我怀孕了。”这次怀孕可能是因为她的丈夫也想到,他总该要有个继承人的原因,没有再对她动手,当然斥骂和羞辱是少不了的。 “我以后还可以回来看您吗?” “当然可以,”她的母亲温柔的说道,“你想要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女儿短暂地笑了一下,摇摇头,”他不会允许的。”这里的他当然是指的是她的丈夫,之前还要加上她的父亲,但既然她的父亲也死了…… “你爱他吗?”她的母亲突兀的问道 爱,怎么可能爱?她今年也只有十五岁,青春少艾,是一朵稚嫩的花骨朵儿,而她父亲为她挑选的丈夫,却是一个年纪快要能做她祖父的人,每晚躺在她身边的时候,她都能嗅到她身上腐朽的老人气味,他碰她 的时候,松弛的皮肉,斑点,还有数次罹患梅毒之后留下的瘢痕,每次看到她都几乎要呕吐,她都不知道之前的每一晚自己是怎么过来了。 “即便已经有了他的孩子?”她的母亲低声问道,她知道有些女人会因为自身的母性-爱上腹中的孩子,甚至会转而将这份爱连接到孩子的父亲身上。 “我不知道,妈妈,我很害怕,我怕我会死在产床上!”女儿再也忍耐不住了,她扑在母亲的怀里,咬着牙齿,压抑着痛哭。“我受不了,我受不了。我并不觉得那是我的孩子,我只觉得它是一个畸形的肿瘤,在我的肚子里长大,让我感觉非常难受,我吃不下任何东西。我睡不着,也醒不过来,我每天都在遭受它的折磨。它和它的父亲一样,是个恶魔!” 她希望她的母亲能够说我来照顾你,或者是让她回到家里,但她很快就失望了,她的母亲只是低下头,“让我想想,孩子,让我想想。” 毕竟葬礼举行得太过频繁,也会有人生疑的。 在仪式结束,棺木下地后,她找到了她的女婿,和他说,她的女儿身体欠佳,希望能够暂时离开家去某个著名的疗养院休养,她的女婿欣然允诺,作为回报,他得到了岳母一笔不小的投资,得到了想要的结果,他心满意足地离开,去做他所谓的生意。 她同样死于一个凛冽的早晨,那时候伦敦已经来到了最为寒冷的一个季节。只不过他与他的岳父不一样,他没有安安静静的死在家里,而是死在了一个妓女的公寓里,死在了散乱着脂粉和香水的床榻上,这是一次不名誉的死亡。同样没人提出疑问,他被匆匆下葬,而他年轻的妻子也因为过于痛苦和悲哀而失去了腹中的胎儿。 人们对这位可怜的寡妇充满了怜悯。对于她不再继续丈夫的生意,而将所有的资产全部拍卖,然后和自己的母亲一同隐居到了某个乡下的事情,也觉得可以理解。毕竟女性是脆弱的小动物,她们的思想和理智也不完整,怎么能够要求她们如同男子一般性情坚毅,理智果断呢? 这样的事情同样在上百乃至成千个家庭中发生。但伦敦的人口基数实在是太大了,也不会有人去关心自己的邻居,或者是朋友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能够为人解除烦恼的药水。在女人之间隐秘的流传,她们有时候会在某一处静谧的花园中得到一瓶药水,有的则是在忏悔室的某个角落,还有可能只是一份不知道被谁送来的小礼物,或是混杂在商人送来的日用品里。 它们通常只是一个一掌高的小瓶子,瓶盖用了精美的镀银或者是鎏金工艺,甚至镶嵌着宝石,瓶身上描绘着维纳斯像和精美的花纹,看上去就是女性常用的化妆品或者是香水,拔开盖子闻闻你也能闻到馥郁的花香味和干净的草药香味。你甚至可以尝一尝,它并不苦涩,也不辛辣,只带着一点隐晦的酸味,使用它的人并不全都是有一个野兽般的丈夫,她们也可能只是有个背信弃义的情人,或者是忘恩负义的朋友;也有可能是一个伪装成受害者的施害者所,求的也不过是钱财,或者是资产;也有一些女人,甚至可能只是为了让自己的爱情永远保持在这个美好的瞬间——犹如一朵永不枯萎的玫瑰,好让它永久的保存在心间而使用了这种药水,她们的动机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接,也因此隐没在了无数的葬礼和眼泪中。 男人们继续在公寓和沙龙里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如那个丈夫般人就认为女人没有勇气进行谋杀的论调仍旧大行其道。他们觉得这对于自己来说是一桩非常遥远的事情,哪怕他们知道自己对于妻子来说,就是一个恶魔,就是一头畜生,也没有丝毫改过的意思。 毕竟在这个时代,这个社会,这才是婚姻的常态。正人君子并不是没有,但实在是太少了。毕竟人类的天性并不怎么美好,当有一件事情,只要你去做就能获得巨大的收益,相对的,受到的惩罚却是微乎其微,甚至没有的时候,心中的道德和操守也就一文不值了。 这种药水的再度流行。当然瞒不过利维,但对于半恶魔来说,罪恶难道不是一件司空见惯的寻常事是吗?而且女巫的魔药一千年来一直在各个阶层中顺畅的流行着。如果他们不做,半恶魔还要推波助澜,煽风点火,甚至主动撺掇或是怂恿呢。 唯一让他注意到这件事情的可能只有房东太太在抱怨某种原材料的突然短缺和因此从产生的价格飙升,虽然只是一个半魅魔,但大利拉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和里鲁一起学习过魔药的制作。她在伦敦做交际花的时候,这些药物给了她很大的帮助,而在她退出伦敦的交际圈,成为野葡萄公寓的房东后,也没有舍弃这门手艺。毕竟魔药不但是一桩可观的收益,也能够成为武器或者是交换的商品。譬如,她曾经用在利维身上的治疗用魔药。 “缺的是什么?” “西班牙苍蝇。”大利拉给利维倒了一杯咖啡,然后直接坐在他和报纸之间。 西班牙苍蝇是一种学名为斑蝥的昆虫,翠绿色的小昆虫,是一种制作媚药的主要材料——它能够让男人维持——比较长的一段时间,人们对它们以及产物趋之若鹜,大利拉的大部分产品中当然也绝少不了它的存在。 “那么你是要我去把他揍一顿呢,还是直接把他扔进泰晤士河里?”利维抱着她的腰,免得她跌下去,一边越过她丰腴柔软的肩膀继续看报纸,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道。 “我担心的是有外来的人和我们抢生意。”大利拉说,伦敦当然是个好地方,不但人类喜欢往这儿来,恶魔、精怪也都会群聚于此。之前大利拉也并不是没碰到过想和她抢生意的人,无论是男人还是魔药,主要是外来的家伙总是不太讲规矩,不是有意加重药物的剂量,就是提高价钱,前者可能会导致一些不好的后果——顾客死了,后者则会造成供求失衡,人类可比恶魔贪婪得多了。 当他们发现一种货物有价格下降的趋势时,他们不会想,哦,我真走运,他们只会想再等等,它肯定还有下降的空间,结果就是不断的和她讨价还价。如果她接受,他们还甚至还会进一步的将价格往下压。大利拉可受够了这些。 “好吧,我去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利维叹了口气,放下了报纸。 第460章 托法娜仙液(3) 即将被利维找麻烦的家伙正在伦敦,他不是一个凡人,也是一个半恶魔。 我们现在都知道,大多数半恶魔都不怎么完美,不是欠缺理智,就是欠缺力量,而这位半恶魔商人就是不折不扣的后者。据说,当然,没有哪个半恶魔会愚蠢到将自己的来历和出身广而告之——据说他的父亲是美第奇家族的分支,美第奇家族原先是医药发家,所以在纹章上有六个小球代表药丸,但在这个家族成为了整个佛罗伦萨的无冕之王之前,家族业务就从医药转向了金融,不过他们也没有完全地舍弃医药,这项业务被交给了分支中的一个年轻人——文艺复兴时期,这座罪恶的半岛上媚药、毒药和炼金药物大行其道,他因此积攒了好一笔家业,人们都说,教皇亚历山大六世引以为傲的毒药坎特雷拉也来自于他的妙手,只是亚历山大六世既是为了封口,也是为了避免他制造出更精巧的毒药,就将其冠上了“男巫”的罪名——这个年轻人走投无路,只能凭借着一本残破藏书扉页上描述的恶魔真名,阵法与咒语召唤了恶魔…… 这是一个看似正统而强力的传说,可惜的是没几个人信——“斑蝥”,是的,他的绰号就是“斑蝥”,他面容丑陋,身材矮小,力量几乎只比普通人强一点点,能够在人世间苟延残喘至今完全是因为“不好吃”——半恶魔的血液有腐蚀性,对凡人来说是剧毒,皮肉坚韧犹如硬革,内脏即便离开身体也能够保持一段时间的活性,一些恶魔的心脏或是肝脏,如果是被整个儿吞下甚至能够反过来占据对方的身体,继承了更多恶魔之血或是濒临彻底堕落的半恶魔也可以如恶魔那样昆虫化,火焰化——而斑蝥的身体…… 他曾经创造了只剩下了半个头颅依然存活的记录,而那个吃了他的恶魔曾经说过自己无所不吃,恶魔也确实不会在乎口味——祂们自己都能化作蛤蟆和蛆虫,但祂越吃,越恶心,对于恶魔来说也算是种新鲜的感受了……因为这家伙吃起来简直就是芹菜之对于人类——恶魔用来消化他的力量还不足以他提供的…… 得不偿失的恶魔骂骂咧咧地走开了。 总之,这家伙凭借着这份叫人啼笑皆非的能力成功地存活到了现在,他又非常地擅长调配药剂与培养药剂所需要用的植物和动物,最近的五十年他手中最著名的货物当然是斑蝥,这种碧蓝色的小甲虫原先只能由人类从野外采集,但就在某一天,这个“难吃”的半恶魔竟然研究出了在温室养殖斑蝥的技术,立即从受人嘲笑的鸡肋一跃成为了女巫、炼金术士,半恶魔与恶魔甚至精怪们最欢迎的供应商——比起毒药,炼金药物,能够让男人雄风长存的媚药才是需求量最大的魔药。 “斑蝥”也由此得到了一个“长期契约”,一个可以在人世间行走的正式身份,还有在伦敦西堤区的一座宅邸,宅邸不大但有着一个三倍于居住面积的温室,温室里没有常见的花卉,果木,只有大量的豆子藤,里面有数以万计的斑蝥在飞舞,爬行和交配。 也有人或是半恶魔试图效仿,但无论他们怎么做都无法成功,只能说,“斑蝥”的成功可能来自于他在地狱的血亲。 需要说明一点的是,利维并没有打算去和“斑蝥”和和气气,有商有量地坐下来说话,这是人类的行为,地狱里爬出来的杂种只会看力量说话,没有被拧断脖子或是被扯出肠子,“斑蝥”只会以为利维是个可以讨价还价的“好人儿”。 对于半恶魔来说,这件事情简直就是一个工作之余的小消遣,鉴于他之前才做了一桩要命的事儿——他把一个天堂和地狱都要弄死的家伙改头换面送去了俄罗斯——万幸的是,或许是因为普尔弗马赫医生之前不那么有名,与另一个世界也没有直接关系,他的灵魂上没有烙印,也没有立即要下地狱的罪孽,或是立即得上天堂的功德…… 只希望他不要突然死了然后又被某个多事的恶魔注意到…… 利维迅速地将这个可能抛在脑后,他乘着月色在阴影里潜行,犹如水流和微风,不多时就看见了在暗蓝色的天光中闪烁的三角形屋顶,半恶魔习惯性地轻轻吸气,嗅闻着空气中的味道,然后惊讶地睁开眼睛——他嗅到了什么? 只听轰隆一声,一个圆球形状的黑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出了温室——不是靠双腿或是翅膀,也不是进行了昆虫化——而是如同一个哑铃一样,被大力投出,砸穿了温室的屋顶,飞向半空,利维不假思索,高高跳起,就像是一个心有灵犀的密友那样,牢牢地将被投出的“东西”一把抓住,提在手里。 他提着“东西”,也就是被扔出来的“斑蝥”,越过树篱,踏进草木茂密的庭院,走向正从温室里走出来的圣博德修道院院长——约拿。 “好久不见,”利维喜悦地打了个招呼:“我的鸽子朋友。” “我不是鸽子也不是你的朋友,恶魔,”约拿神情严肃地说道:“把他给我。” “他就在这里,”利维举手:“但你得先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你来找这个家伙干什么?”难道这只纯洁的小鸽子也终于到了该发情的时候了?不过凭借着他的外貌和身材,什么样的男人和女人才能不屈服于他的白袍下? 约拿犹豫了一下:“我想要他的买家名单。” 利维给了他一个“朋友你很大胆”的眼神,“‘斑蝥’的买家分布区域很广,从最高到最低,你想得到的和想不到的都有,你或许只是想要一份名单,但你也该知道有些人总是会将事情想得很复杂,有些恶魔也异常警觉,你只是匆匆一瞥,但他们肯定会防范于未然。” 约拿不得不承认半恶魔说的有几分道理,“……但我既然已经知晓了,就没法置之不理。” “和我说说,”利维说:“然后我去和北岩勋爵或是威廉.兰姆,又或是弗雷德里克说说,总比你一个人横冲直撞来得好。” 第461章 托法娜仙液(4) 约拿发现,只要他遇上了利维,无论什么事情,重要与否,最终的结果总是会往半恶魔所希望的方向走。他也曾经为此担忧过,但他很快想起老师曾经教导他说,恶魔的舌头总共有七股,每一股都能够如鹦鹉般的灵巧,在漫长的修道生涯中,一名修士遇到恶魔后被误导,蛊惑,诱骗,甚至于胁迫都不是什么罕见的事。 灰侦探 第141节 老师说,只要你能够坚定自己的内心,执着于自己的初愿,就不会被恶魔带到堕落的路上去。相反的,只要你能够信任自己的意志力,你甚至是可以反过来驱使恶魔为你做事,祂们就像是恶犬,在你倒下的时候会毫不留情地予以撕咬吞噬。但当你如同一个巨人般地站立着,手中拿着肥美的诱饵,祂们也会对你言听计从。 对于这一点,约拿一向是将信将疑,他虽然是半天使,但在人世间停留的时间并不算久,而长老会为了能造出这么一个纯洁而又强力的武器,令他的前几十年全都在与世隔绝的修道院中度过,他的身边环绕着的全都是经过挑选的修士,这些人要么是天性刚直,要么是性情机敏,反正不会让小约拿有任何窥见黑暗面——尤其是教会的——机会。 只是叫他们为难的是,因为教会也在豢养半恶魔,一旦约拿离开了修道院——就会发现真相,他们只得承认,教会中也不是人人都那么高尚的,他们生性软弱,还有恶魔在不断地诱惑他们,但这就是为什么上帝要派遣天使与他们的后裔来到人间的原因。 这样的解释并不能让约拿满意,尤其是他来到伦敦前,他见到的恶魔,半恶魔都是一些令人厌恶的渣滓,他对上祂们,唯一的想法就是将这些污秽尽快地打回地狱。 直至他遇见了利维,虽然他们的初见并不愉快,利维当着他的面剥了一个教士的皮,差点让他丧命,又掠走了修道院的圣骸,他也没手下留情,给了利维一鞭子,令他重伤——但在之后的几桩案件中,他们又不得不合作,或者说至少为了一个结果而努力,他发现这个恶魔非常的擅长伪装。他在约拿的面前伪装,在人类的面前伪装,也在恶魔的面前伪装。他所做的任何一件事情,几乎都是为了自身的利益。 但他显然善于思考,懂得左右权衡,反复斟酌,在满足自己的需求时还能够无损其他人的利益。 他经常有听俱乐部的成员说,他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一个半恶魔。其实他也没有遇到过——他甚至以为这是因为他身在伦敦,或许一国都城的半恶魔就是如此与众不同,但经过了另外几桩案件,他才发现自己的想法绝对是异想天开,大部分恶魔还是半恶魔,他们似乎都无法控制本性中的那份恶毒——当一件事情可能走向两个方向,一个坏的一个好的,他们肯定要把它往坏的这方面推,哪怕走向坏的这方面,对于他们没有好处,甚至有坏处也是一样,但利维却能够抵抗得住这种冲动。 以及,如果说其他恶魔的舌头是银的,利维的舌头就是金的。 譬如此刻,如果只说自己愿意为约拿效劳,约拿大概率不会相信他。但他既然提起了北岩勋爵,威廉以及弗雷德里克这三个称得上是品行高洁的人类,约拿的眼神就温和了许多。不过因为之前利维曾提到过斑蝥的买家可能远不止于普通的人类——虽然这三个人都已经是接触过另一个世界的,但若是无缘无故地为他们招来大恶魔的注视——半天使当然不会那么做。 他注视着利维,自己应该再度信任这个半恶魔吗? 半恶魔却只是提着““斑蝥””,和他一起走进了损毁严重的温室,一边打量着豆子藤上那些瑟瑟发抖的幸存者,一边摇着头发出啧啧的感叹,“这次你可是损失惨重啊。” 被他提在手里的“斑蝥”想要露出一个谄媚的笑容,但他一抬头,利维就看到他面孔上鲜血淋漓,多么熟悉的痕迹啊,就像是在他的脸上开出了三道深深的壕沟,连骨头、牙齿以及一部分喉管都能看得一清二楚。不过他既然也是一个半恶魔,又足够富有,这些伤势也不难痊愈,利维完全不将他可怜巴巴的模样放在心上。 他把“斑蝥”往地上一放,“这下子伦敦的斑蝥价格又要上涨了。” “我来的时候,这里就没有多少斑蝥了。”约拿说,一边仰头望着璀璨的星空,今天居然是一个难得的晴朗夜晚。 “这个房子里的仆人呢?”利维问。 “我让他们都去睡了。”他在对”斑蝥”动手之前,就已经确定”斑蝥”没有办法抓起一个身边的人类来做人质。 “两位,两位,”斑蝥躺在地上,勉强恢复了一些后,用微弱但清晰的声音颤颤巍巍地说道,“可以允许我暂时修补一下温室的屋顶嘛?如果你们要在这里殴打我,可能会把剩下的”斑蝥”全部吓跑,等我的客户问起来,我很难回答他们——你们只是想要名单,对吧?让我为难吃苦对你们又有什么好处呢?” “你愿意拿名单出来了?”约拿蹙眉,他之前也是好好和“斑蝥”说话的,但“斑蝥”显然不准备领这份情,他只好用这个半恶魔给温室开个洞。 “斑蝥”希望身边的那个同类能够帮他说几句话,看起来他跟这个半天使的关系还不错——他只希望这次不是一个堕落的半天使和一个半恶魔同时为他设下的圈套,他们看起来是偶遇没错了,但只要涉及到地狱里的杂种,几乎就没有巧合这种说法。 “让他去吧。”利维耐心地解释道,“他也未必知道他的客人们都是谁,他们可能用了假名,派遣仆人或是雇佣跑腿儿的,也有可能采用其他掩饰身份的手段,我们可能要在这里守株待兔。如果让这些人发现了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他们可能就会立即收手,逃之夭夭,这不是你想要的结果,对吧?” 约拿还能说什么?他只能默许,“斑蝥”立即身手敏捷的跳了起来,爬上了温室的墙壁。利维露出了赞赏的神色,他挨过约拿的鞭子,知道那些伤口会带来多大痛楚。 约拿仿佛看出了他的想法,“不是我用来揍你的那根。”也就是说不是圣物,利维瞪他,“我就那么特殊?” “可不是,”约拿平静地说:“你干的事儿可真是下作啊,唆使食尸鬼冲击修道院,混入教堂剥了教士的皮,劫走圣骸,制造恐慌,还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我当然要用最隆重的礼节来欢迎你。” 两人动作一致地抱着手臂,懒洋洋地,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根本没去看正在忙碌的“斑蝥”,但“斑蝥”一直老老实实的,他拿起一卷亚麻布补好了温室屋顶的大漏洞,以确保剩下的斑蝥不会冻死,或者是飞走,才从温室的墙上溜了下来,他居然还殷勤的为两人搬来了黑铁的小圆桌和椅子,招待他们坐下,“需要茶吗?” 约拿想要拒绝,但利维已经先点了头,“拿最好的茶,‘斑蝥’,我们在这里等着。” “斑蝥”温顺地走出温室,要说他没有想要逃跑那是假话,但他在转弯的地方小心地恶魔化了自己的眼睛——他的眼睛顿时如同苍蝇或是蜻蜓一般充满了难以计数的小眼面,可能有几千只,上万只,而这里面也只有两三只捕捉到了格外明亮的一丝光辉和格外晦暗的一抹阴影,他深深地吸了口气,知道这两位先生确实如传说中的那样难以对付。 利维等了一会,“现在你可以和我说说是什么事情了吗?或者你要直接和勋爵他们说。” “不了。”约拿面露迟疑——因为他得知这件密事的渠道并不怎么符合教义,他甚至不能够和他的兄弟们说,也不能够告诉老师,当然也能也不能和任何官方上面的人说,他们上报的时候必须将情报的来源说的清清楚楚。 他犹豫不决,不知道是否应该踏出这一步。“大约是在一周前,”半天使慢慢地说道,他的眉头微蹙,眼睛下垂,明丽的面孔上露出了忧郁的神情。在月光的照耀下显得完美无瑕,甚至脱去了平时的几分冷冽,让人更觉得容易亲近。 利维一边欣赏着这幅面容,一边在心中想道——如果此刻坐在他面前的是一位女性,或者是一位对男性有好感的绅士,他大概可以要求他们去做任何事情吧,这幅面孔留给这么一个不解风情的半天使实在是太浪费了。 “我去一座郊区的小教堂做工——别问我去哪一座,等办完事情,我正要离开的时候,经过了主堂。那时候已经很晚了,我却看到还有一位夫人正在跪地祈祷。我想要提醒那里的兄弟,别将她关在了教堂里,毕竟她所在的位置非常偏僻,身上又披着黑色的丧纱,几乎与深色的桌椅融为一体,很容易被人忽略。 然后我就听见了她的告解。” 新教当然是没有告解的。但没有告解的意思,是指信徒们不会坐在告解室里,与神父间隔着一块木板喃喃自语般的说出自己的罪行,以求得宽恕——新教的倡导者们认为没有人类能够取代上帝来宽恕人类,所以这件圣事就被取缔了, 但如果你向上帝告解是可以的,你可以向天主说说你的罪行,然后期望得到祂的谅解。 这位夫人的声音很小,几乎只是轻轻吐出嘴唇的气流,但约拿是个半天使——他能听见十英里之外的夜莺鸣叫,也能分辨出管风琴巨大轰鸣中的一点杂音,所以,即便他不是有意的,也还是听见了这位夫人告解的内容——她杀了自己的丈夫,然后又杀了自己的女婿。 过于惊世骇俗的内容,让约拿不由得愕然,他甚至下意识地停住了脚步——现在想起来,他实在不该停这么一下的,窃听别人的告解,也算得上是一桩罪行,但他又不得不庆幸自己停了这么一会,因为这位夫人在忏悔了自己的罪过之后,又开始感谢那个给她提供毒药的人,希望荣天主能够宽赦他的罪行,因为他虽然制造了毒药,却拯救了她和她的女儿。 “茱莉亚.托法娜。”这曾经是个名字,但最后却成了一种剧毒药剂的代称。 利维在人世间流荡了两百多年。在来到伦敦之前,他行走在欧洲大陆各地,从最冷的地方到最炎热的地方,罗马当然也是必经之地。如果那里不是教会力量最为鼎盛的地方,他甚至愿意再继续待上个五六十年,毕竟那里也是最堕落的地方,他几乎赶场子似的去赶黑弥撒,每次都能得到很不错的收益。 他当然听说过这个名字,说起来,这个名字的拥有者早就死了,死在了一百多年前的宗教审判庭的火刑架上。不过比起这个名字来说,最为著名的还是她的孩子,毒药托法娜仙液——这个听起来美好又温馨的名字却象征着一起又一起惨尽人寰的谋杀案。 教士们总是说女性有原罪,这点谁也不可否认,她们在婚姻里,或者说在整个社会中遭受到来自于父亲、兄弟以及丈夫的苦,几乎已经延续了一千多年,甚至可以追溯到人类还在刀耕火种的年代。 女性是男性的附庸,被视为如同动物般的家畜,繁衍后代的工具,盟约的抵押物,一件珠宝或是一朵花,她们的权利被一项项的剥夺,受到的约束也越来越多——她们或许值得同情,但这种情况并不是可以改变的,或者说是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就能被改变的,既得利益者不会让出自己的利益——男人之间的厮杀已经足够残酷,他们可不会给自己召来更多的敌人。 女性被要求纤细,美貌,无知,她们被整个社会推动以自我隔绝在权力中心之外,能够在铁屋子里张开眼睛的女人已经是凤毛麟角,更别说能够做出可观的成绩——即便是女王陛下也一直在她的丈夫(将来还有儿子)以及臣子们争权夺利,没有一刻可以停下来的空隙。 在这样的压制下,女性唯一能够做出来的事情,似乎也只剩下了歇斯底里,大吵大闹。而这种情况又被男性们统一归纳为欲求不满而导致的癔症,不是被关在家里,就是被关进精神病院。 如南丁格尔女士,库茨男爵夫人,诺顿夫人这种女性在社会上不是没有,但也很少,甚至于连带着她们的支持者女王陛下也时常会遭到男性们的指责,认为她们太过不安分,太虚荣,太轻浮,哗众取宠,攻击性太强,她们取得的成绩和才能几乎不会有男人愿意坦然的地承认——除了那些表里如一的好人。 但你说女性就甘愿做婚姻中的一件装饰品,一个奴隶,甚至于一条狗吗? 这可未必,大部分女性固然只能默默忍受,麻木不仁地接受自己的命运,但还是有些女性——不是为了自己的父亲,也不是为了自己的兄弟,只是为了自己而决定对丈夫动手。但就是我们之前看到的例子,男性们认为女性是没有办法去谋杀一个人的,她们没有魄力,也没有力气。 但她们可以有托法娜仙液。 她们平时看上去甚至是一个温顺服从的好妻子,镇定的往丈夫的酒里或者是食物里下药,仔细的估摸着分量,耐心的劝他喝下去。 “当初意大利死了多少人?” “可能有几百上千吧,”利维笑了笑。“但我们都知道,事实上绝对不止这个数字。毕竟托法娜仙液最大的好处就是隐蔽,它是采用了几种人们常用的药物混合在一起制造出来的毒药。”他举起手指一个个地数出来:“斑蝥,男人们用来重振雄风,砒霜,用来美白,颠茄,从来就是女性们最喜欢也是最常用的药物之一,铅——这玩意儿就更多了,罗马人的水管都是铅的。” “它又是一种快速的慢性毒药,慢性是指它不会一下子就夺走人的性命,快速则是因为它只需要一周或是一个月就能置人于死地,下毒的次数不超过四次,而且中毒人最先的症状就是虚弱,嗜睡,然后就是四肢麻木,头脑混沌,可能还有一些呕吐和腹泻的症状,到了那时候,即便中毒人心中生疑,也已经没那个力气来做出判断或是拷问了,那时候唯一可以为他做决定的就只有他身边最亲近的那个人……” 第462章 托法娜仙液(5) 虽然只是无意间得知了这个可怕的秘密,但约拿还是毋庸置疑的陷入了两难的境地。要知道,即便是在天主教会中聆听忏悔的神父,也是不能够将告解的内容说给第三个人听,这同样是一桩罪行。无论他面前是否站着受害者和受害者;无论这桩告解内容是否牵涉到反叛、谋杀、囚禁或是一笔难以叫人舍弃的财富,哪怕他泄露的第三个人是主教、是教皇或者是国王都一样。因为他们在聆听忏悔的时候代表着上帝,说宽恕的也是上帝,而不是一个凡人,一个凡人若是说出了旁人的忏悔内容,就是僭越和亵渎。 虽然这条严苛的戒律也曾经被打破过——但约拿这么一个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好人是绝对不会明知故犯的。 问题在于,你要他面对这么一桩罪行,权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也是不可能的。他调查了这个老妇人,发现她是一个即将离开伦敦的商人遗孀,她的丈夫在三个月之前死去,一个多月后,她的女婿也死了,两支顶梁柱的死亡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打击,她无力支撑家业,只能变卖掉丈夫和女婿的产业带着她同样可怜的女儿回乡下居住,周围的人提起这对母女来,都充满了同情与怜悯,认为她们曾经拥有过两段相当幸福的婚姻。虽然丈夫的年纪都大了些,虽然丈夫们时常殴打她们,虽然她们从丈夫这里得不到什么好处,就连针线钱丈夫们也给的相当吝啬,但她们至少有一张婚书,他们至少有个丈夫啊,成了一个寡妇,流离失所,孤苦无依多可怜啊。 同样的,当有人问起,这两个丈夫的行为会不会导致整个女人铤而走险时,邻居们都摇头,男人女人都是一个表情,这怎么可能呢?哪个家庭不是这样的,吵吵闹闹一晃就是几十年过去了,他们还有孩子,有住宅,有生意可做,怎么看也不到穷途末路的地步,等到男人老了,有了孙辈,就会变得慈和起来了,他们会和所有的夫妻那样白头偕老,相濡以沫,最后还要一起进坟墓。 约拿一无所获,但他不敢赌,这位夫人是偶尔得到了这么一瓶有效的毒药,还是有一个稳定的供货商面对所有心怀叵测的凶手——多数是后者,毕竟这位妇人在毒死了自己的丈夫之后,没多久就毒死了自己的女婿。 如果换了其他人,可能就会直接追上去,相反设法从这两个女人口中拷问出毒药的来源,但约拿实在无法承认自己是无意间听到了她的告解内容,才发现了这个秘密。他记下了她们的住址,返回伦敦,利用手中的特权开始追索托法娜仙液的供应渠道。 也就是近三个月内,伦敦城内死去的男人们。 这也是利维所做不到的事情。他当初要进圣伯德修道院,还要有大卫.阿斯特做个引子,留下自己的标记。即便如此,在二次潜入修道院时,也需要食尸鬼的疯狂进攻做掩饰的烟雾和拖延教士的祭品。 但若是约拿呢,他是长老会的教士,是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而知晓另一个世界存在的人们,对这位半天使也是赞誉有价。他谦卑,温和,强大,当然,顶顶重要的就是最后一点,没人会不喜欢一个能够在危惧时刻飞下来拯救他们的天使。 他可以走进伦敦的任何一家教堂和修道院。无论是修士,神父还是牧师,都会对他尊敬而又热切,而且他要做的事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要看看教堂以及修道院们这几个月来的墓地登记名册。 托法娜仙液固然不是一种高昂到令人难以企及的毒药,再也不是一般的平民家庭可以买得起的,能够买下它的人,必然也是家资殷实的女人,或者是男人,他们并不会将自己的亲人埋葬在属于罪犯、妓女和流浪者的公共墓地里——就算可以,其他亲属和朋友也会质疑。 他们能够选择的只有教堂墓地,教堂与修道院的登记名册上也会留有死者的姓名、职业、生卒日期,一般而言,这本记录会写得非常详细,因为它不单单是一本名册,还是教堂与修道院们的账本。 信奉天主教的人会需要做临终圣事,需要神父走到床头,倾听他的忏悔。家人们需要为他举行一场或者两场甚至更多场的安魂弥撒。有时候掘墓工也是有教堂方面提供的,还有主持下葬仪式的费用,奉献给教堂或者修道院的蜡烛和亚麻布,一些教堂和修道院还会代为制作将头发编织在内的玫瑰念珠或者是镶嵌着死者牙齿的十字架,这是公开并且合法的收入。 教士们直接将名册交给约拿,而约拿凭借着卓越的记忆力一一扫视,并且记录下来之后,又回到自己的房间里进行整理,整理的结果触目惊心。要知道,像这些二十多岁,三十岁,最高不过五十岁的绅士们,应当是死亡率最低的一批人。 他们自小就受到很好的供养,营养充足,身材高大,又少不了参加一些必须的体育运动,譬如板球、骑马、狩猎和划船等等。还有如道格拉斯家族的人所热衷于的拳击运动,他们也很少会产生心理问题。毕竟他们所遭受的任何挫折和不满都可以有发泄的地方,可能要等到他们快六十岁或者七十岁的时候,酗酒、抽烟、纵欲所导致的恶果才会渐渐的显现出来。 往前看名册中几乎都是以女人和孩子占多。在这个时代,孩子们很容易夭折,而女人们,可能是因为暴力,也可能是抑郁,又或者死在产床上。而在这一大片女性名字中,原本只是寥寥数个的男性名字渐渐的占据了上风,约拿只看了最近的三个月,只看伦敦城内的教堂与修道院的墓地,就看到了一百五十八名正值盛年的绅士们的死亡登记。 比起前一整年的平均每月死亡人数,这个数字竟然飙升了五十名,这其中还不包括一些需要回乡安葬的死者。 别小觑这个数字,托法娜仙液最初在意大利盛行的时候,六百多人的死亡数字,也是在二十年内逐渐积累而成的,并不是在短短几天之内,若不然她老早就被发现了。 约拿心情复杂,如果这些绅士们都是如那位老妇人的丈夫一般的畜生,他可以说上一句这都是他们咎由自取,但也有可能是一个天真的好人,遇到了水性杨花的妻子和性情恶毒的奸夫,更别说这其中大概率也不乏一些姐妹谋害兄弟,子女谋害父母的事情掺杂其中。 毕竟托法娜仙液只是一种毒药,和所有的毒药一样,它并不会分辨你是无辜的,清白或是正直的——无论是个罪人,还是一个圣人,它所导致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但他没法做什么,他不是那些品行低劣的官员,托法娜仙液又着实十分隐蔽,药物发作的时候,受害人不会有非常狼狈或者痛苦的姿态,死去时的神情甚至称得上安详。毕竟那时候,他所有的感官和肢体都几乎麻木了。 “哦,”利维了然,这只鸽子难得愿意坐下来和他和和和气气地说话,原来也是有目的的:“你要我去挖墓……因为你不能,你做不到,你知道你这种行为属于欲盖弥彰吗?” “我与你同罪,但我实在做不出去打搅死者安宁的事情,但他们的冤屈又不可不申。我希望他们的在天之灵能够宽恕我。”约拿停顿了一下:“不宽恕也可以。” “我倒觉得你并不像一开始的那时候那么天真可爱了,或许这就叫做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或许会有人跟我说,你正走在堕落的路上。” “这不是每个半天使必经的路吗?就和半恶魔那样。” “我就说……”利维不怎么高兴地咕哝道,最后还是约拿停了下来,因为他发觉自己又在和这个半恶魔说些和案件没有什么关系的事情了,他不想和这个半恶魔如同朋友般的相处,真奇怪,为什么呢? 或许是寂寞吧,他从小就知道自己是与众不同的。他有一只洁白无瑕的巨大翅膀,可以将实质性的躯体化作无法触及的金色光线。他能够治愈病人,他能够击杀恶魔,所有的虚伪与做作在他面前都无处遁形,任何罪恶在他眼前,都如同雪地上的一点污痕那样鲜明。 对于他来说,这个世界是一成不变的,太阳自东边升起,月亮自西边落下,春日里草木返青,冬日里白雪皑皑,浪潮永无休止的击打着堤岸,修道院里一日七次的功课从未被扰乱过——或许外面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但他走出修道院后,发现绝大多数人正如书本上所描述的故事,如修士们所说的那样无知,愚昧和贪婪,即便是教会中人也不例外,人类总是有着这样那样的弱点,而恶魔就是游荡在羊群外的狼群,他们则是牧羊人,竭尽全力的想要将每一只羊羔赶回羊圈,但这么一天天的下去,约拿也不由得感到了厌倦。 毕竟按照半天使的年龄来说,他还是一个年轻人,年轻人总是充满了向往与好奇,渴望着新事物。 第463章 托法娜仙液(6) “之前的那位女士怎么样了?”他突然问道。 这个问题来得有些突兀,利维无法理解地看向他,“南丁格尔女士?”他所能想到的也只有这一位,他为这位女士服务,让她逃脱了一场可怕的阴谋,要么是库茨男爵夫人又或是拉结的养母,利维迅速地将近期几位有可能与他有关系的贵女们排列了一番,但约拿只是摇摇头:“我说的是在水晶宫案件中,借着我的手送了你两张荨麻毯的女士。” “你说那位?”利维故作不知,“那位莉莲女士不是已经受到了女王陛下的雇佣,成为温莎城堡的看守人之一了吗?” 女王陛下是要用驱魔人,但既然要用,就不可能任由驱魔人依然只是一团难以拿捏的散沙。她从这些人中挑出了最好的,然后给了他们一个职位——看守人,名义上来说,他们是为女王陛下或者是今后的国王陛下看守猎场、庄园、城堡的护卫——这个职位原本也就是给当地民众提供的,介于官方与民间之间,他们有着丰厚的薪水,稳定的生活,温暖的住宅,但不会成为一个爵爷。 可以说他们是比原先的阶级迁跃一层或是两层,但也到此为止了。除非地狱战胜了天堂,教会不复存在,不然他们永远也不可能在人世间攀爬到更高的位置。 对这个结果大部分驱魔人心满意足,另外一小部分或许心有不甘,但心有不甘又能如何,他们只能算是补充,并不是主导者。 “我觉得她不是莉莲。” 约拿沉稳地说道,她可以骗过不谙世事的拉结,但没法骗过他——或许“她”也没有那个意思——但如果真正的莉莲能够做到她这个程度,能够轻易地在一个恶魔领主的领地上狩猎恶魔,她早就成为教会的座上宾了,而不是与一群驱魔人混杂在一起,过着不人不鬼的生活。 而且之后约拿也借着净化的机会,见过莉莲女士,她对那段时间的记忆有印象,但她也承认那段印象并不深刻——她告诉约拿说,如果一定要做个比喻的话,那么就是在服用了某种可以触发人类潜力的药物后才能达成的状态,她脱离在躯壳之外,看见那个人借着他的躯壳奔驰,战斗和猎取。说完之后,她甚至松了一口气,“天哪,”她笑道,“原来那真不是我,我还以为我真有那么大的潜力呢,不过我并不喜欢拥有太大的力量。我们都知道,当你身怀珍宝的时候,总会有人觊觎,力量也是。” “一位长辈。”利维当然可以搪塞过去。毕竟在他面前的约拿,虽然说是一个合作过多次的同伴,但也可以说是他的天敌,对自己的天敌袒露弱点肯定是件蠢事,但他想到了刚刚被他送走的普尔弗马赫医生——面前的人似乎也不是那么循规蹈矩——他大概猜得到,约拿突然提起此事,事实上是在寻找与他相处的另一种方式。 他当然乐见其成,从北岩勋爵身上他学习到了一件事,那就是在你寻找盟友的时候,最好去找那些好人。哪怕他们是你的敌人,在你们目标一致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背弃你,或是落井下石。 应当是母亲赐予他的天赋告诉他去寻找那些被地狱和天堂在意的事情——比如电。 虽然现在似乎只有天堂在追杀那些太过热衷于研究电的科学家,但天堂和地狱原本就是一体两面的一枚硬币,他们对于人类的迫害从来就不存在上下之分,被教会烧死的科学家是有那么几位,但莫名其妙的死于恶魔之手的更多。 灰侦探 第142节 他已经做了太多会让地狱不满的事情了。 他需要盟友,或者说,发现这一点的人越多,他就会越安全——约拿当然是个不错的盾牌,或是长矛,一个半天使,一个教会的圣骑士,他发现了一些端倪,采取了一些措施岂不是很合理?然后,相对的,作为一个半恶魔,要与教会和半天使作对,同样玩弄了一些手段,也很正常对吧。 这样,约拿去对付恶魔,他去对付教士和天使,这样他们承担的压力都会小一点,无论哪一方也不能指责他们做了错事。 “她不是莉莲……是你的情人……或是血亲?”约拿不太相信第一种说法,毕竟半恶魔很难得到他人的信任,而那些能被他诱骗的人,也拿不出两张荨麻毯。 当然是母亲,这点利维已经能够确定了,虽然他们在这两百年里一直尽量避开对方,免得引来瓦拉克的注视,但他还是能够感觉到的——他是她的一部分,即便两者已经分离,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只是有那么几分钟,约拿被利维怀疑,半天使是不是也成了瓦拉克的信徒,正在借助这个机会靠近他,探听他母亲的消息,但他随即就否认了,若是得到了约拿,瓦拉克绝对不会不炫耀。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约拿已经知道利维的父亲是一个地狱中的恶魔王子了——那么半恶魔一些叫人柔软的地方,是否继承于他的母亲呢? 他只不过犯了一个好人常有的通病,那就是把人往好的方面想哦,他在为利维找根据,仿佛找到了这个根据,他就可以放下心来向前一步,不至于如现在这样踌躇不绝,难以判定他与利维之间的关系。 利维微笑,“等以后再和你说吧。”他知道要对付约拿这种人,偶尔地推心置腹,尤其是说出旁人绝对不知道的秘密是一个绝妙的好手段,但他肯定不可能在“斑蝥”的地盘上说。 “斑蝥”整理好了名册,给他们拿了过来。名册上密密麻麻的名字叫人看得头晕目眩哦,有就连利维都不禁有些胆寒,他之前居然不知道伦敦还有这么多的炼金术师,巫师和和他一样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杂碎。约拿也不由得皱眉。因为他在看到了几个熟悉的名字,里面竟然还有半天使。 “半天使也要养家糊口的嘛。”利维劝道,这个还真是,有些半天使会成家立业,和普通人一样的结婚生子,在人世间度过平静的生活。就像是那位昆虫学家,还有孔雀的老师,教会曾经试图阻止过。后来他们发现,如果有一段正常的婚姻,挚爱的丈夫,可爱的孩子,半天使堕落的程度居然会大幅度的降低。哪怕最后他们还是免不了走上末路,但这段时间可以被拉的很长,于是也就默认了。 所以这些半天使购斑蝥毛,很有可能只是为了制造一些受人欢迎的药物来补贴家用而已,完全不必在意。利维在心中,大约大概估计了一下托法娜仙液所需要的斑蝥数量。“有没有需要一千只以上的大客户?要近期的。” “斑蝥”帮忙翻开名册的后几页,这几页上的墨迹非常新鲜,但也让人无可奈何。因为他们几乎都只用了伪名或是绰号,每隔几天来拿一次,不确定,三天,或是一周,也有一个月的,有时候拿的多,有时候拿的少,斑蝥不是一种难以储存的材料,在脱离了豆子藤后,它们依然可以存活三到五天。如果将它们立即制造成干粉,储存的时间会更长。 “托法娜仙液的保质期多久?”约拿问。 “一个月。” “让我们看看这几个人。”利维指着几个名字说。 “他们都戴着面具,披着斗篷……”斑蝥刚说了一句话,就被利维脸上那份似笑非笑的表情逼回去了,他们都是半恶魔,就算斑蝥,只是一个废物,垃圾,也不可能对被人类的纺织物或者是金属挡住视线——更不用说半恶魔生性多疑,要说他对这些人一无所知,那才叫笑话。 斑蝥慢慢地叹了口气,“我不能……”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利维打飞了出去。这次他也被打了个半死,手臂被扯下来,一条面孔也血淋淋的。他的惨嚎声一里之外的人都能听到,温室再一次被破坏,里面的豆子藤被扯得到处都是,小甲虫更是飞的只剩下寥寥几只。 人们惊恐的跑出房屋,房子随即就着起火来。 对于外界的说法就是斑蝥遭到了两个非常强大的敌人的袭击,他们残忍地凌虐和拷问了他,他受到了控制,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只能狼狈不堪地逃回了乡下庄园,在那里躲藏了起来,谁也不见,但只有“斑蝥”,约拿和利维知道这只是他与他们合作的一场戏,不管怎么说,轻易地出卖客户似乎不太好。 他带走了剩余的斑蝥,这些斑蝥可以供他继续满足那些不能得罪的客人,他可以得罪的那些客户他已经说清楚了,但至少在表面上过得去,等到了事态平息之后,他又依然是“斑蝥”。 对于大多数不知情的人来说,这场火灾被归咎于煤气爆炸。这些人一直以为“斑蝥”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只是那些急需斑蝥的顾客们不由得感到了一阵烦心。 “你觉得他会卖了我们吗?”康罗伊男爵有些焦急的问道。 “那又怎么样?” 肯特公爵夫人慢吞吞的放下手中的马鬃刷,她用的当然不会是有损容颜的铅粉,而是一种出自于女巫之手的细腻散粉,散粉中有珍珠,曼陀罗,恋人的鲜血,以及其他一些不可告人的东西,可以让她的肌肤有十六岁少女那样娇嫩芬芳,红润光泽。 “伦敦城内至少有一万个人都在使用斑蝥制作的药品,制作它的人也有一千个。就算是他们查到了我们这里,你以为那些药剂师敢说出我的名字吗?即便说出了我的名字又怎么样?我们的女王陛下还能因为她的母亲使用了一些媚药来惩罚我吗?“” 她微笑着摸了摸康罗伊男爵的面孔,“真可惜,我们不能再有一个孩子了,不然我还真想要用用,不过没关系,现在这种药物依然可以带给我们应有的利益。那些东西姑娘和小伙子们卖出去多少了?” “一百二十瓶了。” “这个月的数量太少了,叫他们更快些,要主动的去寻找目标,目标永远是不会少的。那些男人……如果还是不行,就让他们去勾搭某个妻子,女儿也行,只要他们的丈夫或者父亲发现了,大发雷霆,有我们的姑娘和小伙子在一旁推波助澜,她们很快就会生出怨恨的念头。到那时候,我们的收益会比一瓶药水的价格更可观。” “对了,告诉他们,下个月每瓶药水再涨价一百金镑。” “这样的话,那么每瓶药水就是两百金镑,会不会太高了些?” “小傻瓜,你不懂,女人迫切地想要摆脱什么的时候,他们不会在乎任何东西。” 第464章 托法娜仙液(7) 虽然有了名册,也从斑蝥这里得到了那些被隐藏起来的名字身后之人的真正身份,利维与约拿的工作反而陷入了一个僵局。怎么说呢?出乎人们的意料,半天使与半恶魔都未能在这个名单上占据多大的比例,更多的还是被达官显贵们豢养的炼金术士和巫师。 甚至有一些人会亲身参与其中,有公爵,也有亲王,贵族们固然鄙视体力劳动,但研究学问、观察星象、调剂药品却被视为一种符合现有道德与规则的崇高行为。如果有人精于此道,甚至还能聚集起一批同好,建立与之相关的俱乐部。可以说,当初的乔治国王想要建立圣植俱乐部,也正是因为有这些绅士们珠玉在前——他们不可能去拘捕这些人,也不可能去逼迫他们,他们会引来整个上层阶级的反感与怒火,利维这个狡猾的家伙当然不会,就连约拿也知道自己单凭个人的力量是无法与之抗争的:“我会去觐见女王陛下。”他对利维说,现今如此也只好这样了,利维的视线落在名册的最后几行字上。这几个药剂师都是肯特公爵夫人的人,他们甚至就在肯特公爵夫人的私人庄园里做事,他猜想这件事情会被女王陛下交给谁? 弗雷德里克,威廉.兰姆还是北岩勋爵?如她选择了北岩勋爵,这倒是个好机会,毕竟直至今日北岩勋爵也没有在自己的工作上出过什么错,个人的品性也是无可挑剔。女王陛下那时候只是为了制衡而将他推上了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位置,但无论是她自己还是贵族们都不觉得那是个好人选。 不过,即便这样想,但在表面上,女王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将北岩勋爵撤职,换上威廉.兰姆。毕竟勋爵现在也是一个贵族,一个贵族总有各种特权。即便面对着君王也是一样。但若是让北岩勋爵去处理托法娜仙液的案件——按照勋爵的性情,必然会让这桩案件犹如雷霆犁过大地那样犁过每一个涉案人员,贵族们必然义愤填膺——对啊,他们是有罪,但有罪的贵族也绝对不能忍受这样的羞辱! 到时候女王陛下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剥夺他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位置,但可能会为他保留歌斐木俱乐部首领的位置。但这已经等于相当严重的贬谪和冷淡了。这样贵族们会感到满意,女王陛下也可以将威廉.兰姆送上他应在的位置。北岩勋爵呢?北岩勋爵不是那种渴望财富和权利的人,他甚至会感到高兴——他为这个庞大的帝国驱除了树干中的蛀虫,为民众抚平了他们头上的阴霾,只要还能继续允许他工作,他基本上不会在乎这些身外之物。 看着约拿离开,利维伸了个懒腰,有一种冥冥中的预感,告诉他,接下来他会忙碌一阵子——北岩勋爵若是要调查此事,其中可少不了他的帮助,或许他会还会组建一个小组。嗯,他也可以趁机渐渐许久不见的那些“朋友”和契约人。不过这件事情总给他一种奇怪的感觉,就类似于当你伏在地面想要拔起一根小草的时候,却发现它的根系早已拓展到足以覆盖一个郡。 虽然整件事情看上去只是一瓶毒药,以及为了逃开暴力或只是让自己不满意的丈夫的那些女人们,想要调查起来也很简单,有些时候只不过是不举不究罢了——毕竟这个时代还不怎么讲人权和证据——只看施害者与受害者的身份,那么身份低微的寡妇肯定要倒霉,但如之前道格拉斯的女儿,班森伯爵夫人这样的……她必然能够安然无恙,之后还有可能会有第二场门当户对的婚事——虽然她的父亲肯定要为这件罪行付罚款,但对于贵族来说,这才是合情合理的惩处方式……又或许还要在政场上做出一些退让和交易…… 最后的最大赢家应该还是我们的女王陛下——别说公正不公正,女王一向很明白她的支持者是谁,若不如此,她如何能够成为一国之主呢?就像肯特公爵夫人一直在给她找麻烦,但她始终不愿意严厉地惩罚肯特公爵夫人——她的正统性正来自于父亲和母亲,父亲固然是最重要的,但母亲如果是个罪犯,这桩婚姻是可以被视为无效的,她也就成了一个私生子。 而让利维警惕的正于此,如果说一定有什么要他警惕的地方,可能就是肯特公爵夫人。别说只是为了钱,托法娜仙液就算卖到了一千金镑一瓶也没法和她的合法收入相比,她肯定另有企图——肯诺公爵夫人的私生子弗洛之前莫名其妙的在一场降灵会中丧了命。不仅如此,他的躯体和灵魂到现在也没能找回来。肯特公爵夫人难道不会感到愤怒吗?而且她作为撒旦的信徒,黑弥撒的祭司,很难说她是不是已经与某个恶魔达成了交易,只是秘而不宣。 或许有人会天真地说,她不是已经报复了当时在降灵会上的学生们了吗?但这种报复简直就像是隔着天鹅绒挠痒痒,人们都以为这是因为之前举行了黑弥撒的事情被女王放逐了一段时间,因此收敛了一些,但利维不这么觉得,他曾经远远的观望过肯特公爵夫人,这个女人就算是死了,坠落到地狱里,也能立即成为大恶魔,而不是任人鱼肉的猎物。 说实话,他一直等着肯特公爵夫人对他,对北岩勋爵,对弗雷德里克动手,但他始终没有等到。难怪人们都说只有不可测的危险才是最可怕的,他在心中嘀咕道,或许他也应该做些准备。 —— 今天对于伦敦来说是个好日子,阳光明媚,微风和煦,对于诺顿夫人来说也是一个好日子。因为这是她每年两次探望孩子的机会。说起来会让现代人会觉得诧异和可笑的是——就这么两次机会,还是诺顿夫人坚持不懈地连接几年不断地给报社与女王写信,给议员们分发册子,煽动舆论,并且动用了所有的人脉与关系才能达成的结果。 这条法令在后代,被称为儿童拘留法案。简单点来说,就是在夫妻分居或是离婚(非常少)之后,只要母亲没有犯下通奸罪,就可以监护七岁以下的孩子,以及探望十六岁以下的孩子。 在她达成这个诉求之前,她就已经流产一次,以及在孩子父亲所谓“严厉而又慈爱”的监护下死了她最小的儿子。 对于剩下的两个孩子,诺顿夫人当然是充满了一腔慈爱与歉疚的,只是无论如何,她还是一个坚持独立和自主的人,她拒绝了他们父亲的勒索,她爱孩子们,但不会为了孩子们而无底线的满足其父亲的贪欲和暴力。 之前的几年,碍于法案的份上,她的丈夫不得不允许她每年两次看看孩子,但他肯定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的给她难堪,比如说将孩子放在苏格兰亲戚家的庄园,限制时间,场合,旁边还要有仆人监视,但这些诺顿夫人都不放在心里。 这种情况在她得到了女王的青睐后发生了转变。乔治.诺顿突然变得宽容和和气起来,他大概还记得自己之前那个每年有一千金镑收入的工作正来自于诺顿夫人的百般斡旋(那时候诺顿夫人还对丈夫有期望)——他想要故技重施,从这个“堕落无耻”的妻子身上获得更大的利益。他带着孩子们从遥远的苏格兰来到了伦敦,然后在距离诺顿夫人住所不远的地方,租下了一栋宅子。 这样不但是在每年约定的探望时间,极其偶尔的,诺顿夫人也能够从露台上眺望到两个孩子或是在庭院中游戏,或许在街道上走动的身影。这对于一个母亲来说,已经是最大的安慰了,只是诺顿夫人一直没有松口,哪怕诺顿伯爵威胁说要将孩子重新带回苏格兰,她也没有点头为丈夫在女王面前说话。 她很清楚,女王陛下找她以及马蒂诺小姐,还有一些性情大胆的贵女们说话,只是为了她们足够特立独行,女王将她们摆在那些顽固派的面前,意思就是说我已经做的够好了,你看看她们吧,你要我向她们学习吗?如果你们咄咄逼人,我会的。 现在那些守旧的达官贵人们已经受不了女王死守权力的做派了。如果她再做出什么匪夷所思的怪事了,他们只怕要当即昏厥过去,尤其是女王陛下一直握有实权和军队的支持,甚至在另一个世界也是如此,她了解政府如何运转,也知道议院中的蝇营狗苟,她就像是一个男人那样完全遵照着整个社会应当遵循的法律与规则行事,她们只是女王随意摆弄的一个小棋子,也是一面示威的旗帜,这位旗帜如果是为了自己的丈夫,父亲,总之任何一个父权体系的得益者向女王要求什么,就等于是在背刺她。 而女王陛下会对背叛者手下留情吗?而她就算是为了乔治.诺顿,为了自己的孩子做出了牺牲,他们会怜悯她吗?会照顾她吗?会冒着招来女王不满的危险帮助她吗? 不会。 她的长子快要成年了,但对这个母亲一向保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现在突然变得热切起来。或许正是因为她为他谋得了威斯敏斯特公学的入学资格。想到这里,诺顿夫人就不由得苦笑。 孩子啊,孩子,你既是母亲的希望,又是母亲的桎梏。有了你们是一桩多么美好的事情——对于母亲而言,但对于一个女性而言,又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她在纸上写下这样的词句,犹豫了片刻,又把它撕碎烧掉了,她终究还是抵不过那份与生俱来的爱意,她打扮停当,乘上马车,前往诺顿的宅邸。 这里距离她的住宅不过两个街区,她进了门厅,管家和仆人上来服侍,然后家庭教师带着她上楼去,见了她的两个孩子,长子已经是可以进入公学的年龄,次子还在接受家庭教师的教导,他们没有在玩玩具,也没有在看书,而是穿得整整齐齐,恭敬地等待着,她见了他们立即拿出了自己的礼物。 她现在收入不菲。在此之前,她已经有两本诗集大受欢迎。虽然这两本诗集的稿费几乎都被自己的丈夫拿走了,但在分居之后她又撰写了一本长篇小说,也在不断的为各个报纸投稿。鉴于她是女王面前的红人,报社主人与出版商们签出稿费的时候从不吝啬。她还有一些朋友,一些向往着她这种性情与生活的贵女们,她们虽然不可能离弃家庭和婚姻,但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支持还是可以的。毕竟她们的丈夫虽然不太好,但也不至于像乔治.诺顿这样,简直就是一个毫无用处的废物。 她给两个孩子的礼物也真的是昂贵又精致。她考虑到长子即将进入公学,所以送了她一套鎏金的版画游戏。这种玩具你可以把它想象为现在的大富翁,整体由鎏金版画棋盘,陀螺和棋子组成。玩家通过旋转陀螺来决定前进的格数,并且根据棋盘上所描述的事件来进行相对的操作。 当然,这种棋盘上不会是大富翁那样买卖土地,建造房屋,这样会被贵族们认为过于低劣庸俗,一般都会采用某个重要的历史事件来做主要内容,这样既好玩,又具有教育意义。 譬如说诺顿夫人送给长子的天鹅棋盘,就描绘了乔治三世的故事,她希望他能够熟练的使用它,而后带到公学和自己的朋友们一起玩,至于她的次子,她给了她一套漂亮的铁皮玩具,一队士兵,一个军官,头和脚都可以动,神色肃穆,双目有神,涂着鲜艳的油漆。 两个孩子都表示了对礼物的喜欢,只是次子的喜欢,是没有任何掩饰的,充满了真情实意。而长子的喜欢更像是某种表演和应尽的礼节。诺顿夫人的心中翻涌着一股说不出的情绪,每年只有两次,每次只有短短的几分钟,她能够对孩子造成的影响实在是太小了,她的孩子显然更倾向于他们的父亲。 尤其这两个还都是儿子,长子更是要继承他父亲的一切,哪怕他父亲压根本没什么能让他继承,她顿时兴味索然,只是她也不是那种会为了孩子委曲求全,无所不从的女性,如果是这样,她就根本不会和诺顿伯爵分居。 她站起身来向孩子们告别。但就在这时候,诺顿伯爵突然走了进来,高大的身影几乎堵住了整个房门,这具魁梧的躯体加诸在她身上的记忆,不由得让诺顿夫人瑟缩了一下,她挺直脊背,强迫自己注视着这曾经带给她无数噩梦的混蛋。“我正在和孩子们告别,”她说“我马上就离开。” “等等。”诺顿伯爵说,“我有些事情需要和你商量。” 诺顿夫人看了看天色,时间是伯爵约定的。他当然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不过他还是装模作样的,摸出了怀表。“你看马上就是午餐时间了。我们倒不如简单的坐在一起吃一点。” 吃一点?诺顿夫人想,看着这么一个男人,她不吐出来就算好的了,还一起吃一点。 “不好意思,我并没有和你共进午餐的兴趣。”她直截了当地说道,完全不顾弄到诺顿伯爵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但他居然还忍耐下来了。“有关于女王陛下的事情,你也不想知道吗?” 诺顿夫人露出了嘲讽的表情。她知道她的丈夫虽然来到伦敦后,就一直在四处钻营,但他没能力,没人脉,只要她不向女王开口,他永远都打不进伦敦的权力中心——连孩子在威斯敏斯特公学的入学资格都需要她来争取,他能知道什么有关于女王陛下的重要情报? “一杯茶就行了。” 诺顿夫人最后还是决定留下来,主要是如果这件事情让女王陛下知晓了,女王陛下或许会感到不快——任何个人情绪都要在王权前退让。 他们在大餐厅坐下,诺大的餐桌边只坐了两个人,一人面前摆着一杯茶。诺顿伯爵让仆人们都下去,然后从外套里掏出了一个又扁又长的盒子,放在她面前,诺顿夫人没有动,诺顿伯爵就打开了盒子,让她看,里面放着一条光彩璀璨的钻石项链。 “我希望你能够回到我身边来,继续我们的婚姻。”伯爵说。 诺顿夫人一时间甚至有些恍惚,她啼笑皆非地拨弄了一下项链,“你是疯了吧,我回到你身边有什么好处?是觉得挨揍成了习惯,不挨不舒服,还是继续让你抢走我所有的钱?这条项链也是用我的钱买的吧,你的钱都用在了那些女演员和妓女的身上,甚至孩子的衣服都要我来添置。” 她看到伯爵再次露出了那种熟悉的神情——想要殴打她的神情,但这时他居然忍住了,收起盒子,“这是我给你的机会,是你自己不要。”他低声嘟嘟囔囔着走回到自己的座位前,没有坐下,而是站在那里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然后转过身来,盯着她。 在诺顿夫人觉得不妙,想要夺门而出的时候,诺顿伯爵突然提起杯子用力地往下一摔,然后大声的惨叫起来。而原先寂静的宅邸突然就像是一桶突然爆炸的火药桶,所有人都涌了出来,诺顿夫人还没有来得及做出反应,就被几只有力的大手牢牢的控制住。 她听到有人在喊女巫,也听到有人在喊谋杀,还有人在叫嚷着诺顿伯爵的名字,把他扶起来。诺顿夫人只看到伯爵躺在地上,嘴角却带着诡异的微笑。她浑身发颤,又听到有人说保护茶杯,“把茶杯都保护起来,还有茶壶里面的水!” 骤然间,一个在上层社会中流传不久的笑话跃入她的脑海,她意识到诺顿伯爵想要做什么,但为时已晚。第四百 第465章 托法娜仙液(8) 然如利维所猜测的那样,女王陛下没考虑多长时间,就将这个棘手的大-麻烦,扔给了北岩勋爵。勋爵可能是唯一一个不会拒绝这件工作的贵族了。不过你要说他对其中的艰险一无所知,当然不可能,他甚至无意邀请更多的人参与其中为他分担压力和责任,只是约拿和利维已经卷入其中,没有脱身的可能,而且约拿的脾性也不会允许他放弃关注此事。 另外,弗雷德里克也是必须的成员之一,不然他这个伦敦警察厅厅长是做什么的?尸位素餐的白痴吗?另外还有大卫.阿斯特,这是利维要求加上的,北岩勋爵对此感到不解,直到利维提醒他——不需要这宗案件中有多少凶手与受害者,“你猜单单一个托法娜仙液的词儿就能引来多少人的狂欢?” 想到现在依然屡禁不绝的低俗小报和画册,北岩勋爵承认是自己疏忽了,毕竟报纸还是一件凡俗间的新兴事物,他们之前的经验中并没有这种东西——大卫的真理报现在位于整个伦敦报业的第二名,或者是第三名,论起信任度甚至可能是第一,能有大卫.阿斯特在舆论方面予以管控,他们可以少耗费很多解释的力气。 在英国法律中,制造毒药,投毒都是一桩重大的罪行。北岩勋爵的计划是根据利维所提供的名册,将那些药剂师一一拘捕起来,然后从他们那里寻找买家的名单,他们肯定会有——然后联系受害者的亲属,查看这些不幸死去的人们体内有没有托法娜或者是其他毒药的主要成分。虽然要证明这一点不太容易。“我们需要一个有经验的,有权威的医生。” 谁呢?约翰.斯诺,也只有这么一个有着丰富的学识与经验又刚直不阿,无所畏惧的老家伙能够在此时给予他们援手了。 “我们似乎总是在一个圈子里打转。”等确定了大致的人选后弗雷德里克不由的感叹道,把北岩勋爵的神情却有些郁郁寡欢,确实,他在伦敦那么多年了,但在遇到重大事件的时候,能够信任的朋友居然也只有这么几个,他们都说他为何要如此相信一个半恶魔,不相信利维这个半恶魔,他还能相信谁? 那些只会争权夺利的贵族吗? 利维毫不在意,如果人类之中好人能够占据大多数,在地狱中一个好人的灵魂也不会卖的那么贵了。“这件事情要解决的尽可能快一些。”他和弗雷德里克说道,弗雷德里克点头,他是兰姆家族的孩子,当然知道贵族圈中的肮脏手段,还有愚昧的民众如何容易被煽动。 可以确定的是,在这桩案件中北岩勋爵毫无疑问的会触怒很多贵族,他们不一定会在乎钱财,也不一定会在乎权力,但肯定会在乎自己的尊严是否受到了侵犯。 尤其是北岩勋爵还是一个平民出身的幸运儿,又拒绝与他们同流合污,,他们对他动起手来不会有一点顾忌。“所以这件事情必须快,如同雷霆落到地面上的那么快,在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之前,药剂师、凶手以及与此案有关联的主要人物全都要一网打尽,全部抓起来,然后让阿斯特的报纸先行发表有关于此案件的详细内容和评论,以主导社会面上的种种舆论。” 这样即便有小报危言耸听,或者肆意扭曲,受他们影响的人也会少很多。 贵族们肯定会抱怨,但很显然,女王陛下并没有打算,让北岩勋爵变成一个一次性用品,不然他不会允许弗雷德里克,约翰.斯诺等人参与这桩案件,最大的可能应该会是在案件结束之后给予他们小惩大诫,这样对他们来说当然不算什么好处。但在场的哪一位会在乎所谓的好处呢? 灰侦探 第143节 就连弗雷德里克也有着属于他自己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而就在他们的商谈告一段落的时候,约拿却突然站了起来,“你听到了吗?” “嗯,我听到了。”利维点头回答说,至于他们身为普通人的同伴,除了经过训练的北岩勋爵与弗雷德里克能够隐约感觉到空气中所流动的那种不安气氛,大卫.阿斯特和约翰.斯诺医生就要迟钝多了,他们这次会面在歌斐木俱乐部里——毕竟在圣植俱乐部里,眼睛和耳朵会少很多——又选择了最高处的房间,街道上的声音根本传不进来。 医生他站起身来走到窗前,打开窗户,将脑袋伸的很长,身体微微前倾。 “哎呀,”他喊道,“那里是不是发生了骚乱?” 确实发生了骚乱。 弗雷德里克立刻举到窗子边,吹响了警笛,尖锐的声音立即叫来了两名正在附近巡逻的警察。两个年轻小伙子迅速的跑了过来,再看到自己的顶头上司之后,连忙停下,行了一个礼;“先生,”他们高声喊道,“有什么需要我们去做的吗?” 弗雷德里克给他们指出了方向,“那个街区正在发生骚乱,你们赶快过去,最好能够叫上周围的同僚!”警察们应声而去,一路上还在吹响警笛。弗雷德里克一直担心的看着,直到有足够多的警察汇入其中,那可不是一场小骚乱,至少就他看到的就有几十个涌动的人头,他们挤满了一个街角,围着一辆黑色的马车。 然后他们也跟着跑了下去。这里是伦敦的中心城区,距离白金汉宫很近,近到这里发生骚乱,女王立刻就会知道,不尽快将它平息下去,肯定会有人跳出来,指责警察厅只是一个无用的摆设,。 北岩勋爵跑在第一个,弗雷德里克紧随其后,利维带着大卫,斯诺医生只有约拿带着,天使的手握着他的。从外表上看,只是两个绅士在手拉着手的奔跑。只有斯诺医生知道,他平时跑上一百英尺都要气喘吁吁,双腿沉重如铁,今天跑起来却像是有一股风托举着他似的。如果不是他的腿还在动,他几乎以为自己是在飞。 利维笑盈盈的跟在他们身后,不一会儿,他看到半天使居然和医生跑在了最前面——半天使和半恶魔都能听见很远地方的声音,约拿应该已经听见了那些人正在叫嚷着要将马车中的那位女士脱下来。 当然他们的用词没有那么文雅,他们说的是那里面藏着一个邪恶的女巫,对,他们要把他拖下马车,撕光她的衣服,用棍棒或拳脚对付她,然后再拖到广场上烧死。 万幸的是,这位女士的车夫十分勇敢,还带了短枪。他凭着枪和这些人对峙,而那位女士也聪明地蜷缩在车厢里,不动也不发出声音,以免引起这些暴徒更为强烈的愤慨或者是觊觎。 然而,就在约拿转过最后一个转角之前,突然一个可能只有七八岁的孩子从人群中钻了出来,一把将一根铁钉刺进了车夫的大腿,车夫惨叫了一声,可能只有一两秒就被旁边的人夺去了短枪。枪声响起,也不知道是谁受了害,而车夫立即被淹没在愤怒的拳头里,他还在挣扎,还在呼喊。“这位是女王的!贵宾!是马蒂诺小姐!” “一个女巫,”另一个声音比他更为高亢,更为激烈。“一个蛊惑了女王陛下的女巫!”他们这样叫嚷道,开始疯狂的摇晃马车,马车的车门从里面被锁住,但这难不倒他们,他们一直把它推倒,马儿哀鸣着摔倒在地上,蹄子乱蹬,而一些人则站在了车厢上,挥动斧头,一下一下地砸开玻璃窗,他们用外套裹住手臂,然后探进去,将那位女士从马车里拖出来。 那位女士年纪不是很轻,穿着普通,称不上奢侈艳丽,披着羊毛披肩,挽着发髻,容貌也不是非常漂亮,更没有化妆,即便如此,她被拖出来的时候,还是有无数双手在她的胸前和臀部粗鲁地抓过,甚至还有人捏她,撕扯她,她想要反抗,想要说话,但立即被扇了好几个耳光。 她被揪着头发,一路拖到了旁边的人行道上,人们开始撕扯她的衣服,披肩被抛在一边,丝绒的裙子也被撕开,万幸的是紧身衣此时形成了一道牢固的防线,没有让这些恶徒一下子得逞,但这也是时间问题。她只能尽量地护住头部,将面孔朝向自己的胸前,拱起脊背,避免自己的致命处遭到袭击。 而在一片唾骂声中,她竟然听到有人说:“让我们剐了她吧!”她不清楚那个单词有没有被用错——这个单词经常被用在鱼或者动物身上。但很快,她被扯着头发,强迫仰起头。然后她就看到了一个面目狰狞,满身油腻的男人,向她展示了一个布口袋,布口袋散发着浓重的腥气,里面有着哗啦啦的声音,他把口袋打开,让她看见里面的东西——是一堆边缘锐利的牡蛎壳,她的脸色一下子就变得惨白。 她语无伦次地向这些男人们恳求,但没有人听她的,他们为了她的恐惧而哈哈大笑,“把她拖走。”有人说:“把她拖到码头去,那里没人管。”于是一大群人开始闹哄哄地行动——约拿带着斯诺医生到了,他将斯诺医生塞进一个安全的角落里,一瞬间就飞到这些人中间,或者说,直接降落在了那位女士身边,他还是第一次在大庭广众之下毫无顾忌的展开了自己的半只翅膀。 那圣洁的,雪白的羽翼,一下子就耀花了这些人的眼睛,他们顿时呆住了,呐呐地说不出话来,他们之所以如此肆意妄为,是因为他们认定了这个女人是一个无耻的,卑贱的,邪恶的女巫,而他们是审判者,是高洁的信徒,他们可以对她做任何事情而无需担心受到惩罚。 但一个天使……一个天使降落在了她身边,并且做出了保护的姿态…… “他被女巫迷惑了!”又一个声音从人群中响起——他如此肆无忌惮,或许以为隐藏在人群中,不会被发现,人们又开始蠢蠢欲动,可惜的是约拿不是那种天真到愚蠢的半天使,他只是一抬翅膀,抽出了腰带里压着的苦鞭,这可不是普通的鞭子——是利维亲身感受过的那条。 如果是一个无辜的,没有罪行在身上的人挨了鞭子,他只会感觉到一阵轻微的疼痛。但对于那些有罪的人可就未必了,在场的人没有一个能逃脱,纷纷惨叫着倒在了地上。他们的身上出现了巨大而又深刻的血痕。不仅如此,这些血痕还在迅速的扩大和溃烂,他们浑身发臭,满地打滚,不住口地哀嚎,倒是方便了后面赶到的警察们将他们一一拘捕。 利维捏住了其中一个的脖子,把他拖到约拿面前,“就是这个人在煽动他们。”他说,那个人面露恐惧之色,却还是想要做些什么,但利维只是转过头来,对他笑了笑。在那一瞬间,他的眼睛就从漂亮的一黑一蓝,变成赤血般的红色。 “想清楚,”他说,“他是天使,我是恶魔。” 恶魔的威慑力可要比天使大多了,那个人立即就像脱去了浑身骨头似的瘫软在地,斯诺医生从角落里跑出来,立刻脱下自己身上的大斗篷,盖在那位女士的身上。大斗篷原本就是可以加在四件套外的宽大服装,斯诺医生也不是那种身材矮小的人,立即将这位女士盖得严严实实,他甚至还记得掀起领子盖住他的脸,利维推了推约拿,让这位半天使去帮助那位女士。 约拿把她抱了起来,“我先送你去医院。”他低声说,没有收起翅膀,那圣洁的光辉与实实在在的触感确实很好的抚慰了这位女士惶恐的心,她呻吟了一声昏了过去——这对于他和在场人都算是件好事。 第466章 托法娜仙液(9) 约拿腾空而起,留下他们打扫现场。 “这是怎么回事?什么时候伦敦又开始猎巫了?”斯诺医生心有余悸地咕哝道。 说真的,英国人似乎对猎巫并不热衷,倒是新旧两派教派的争斗更激烈一些,可能在乡下会有一些,但在伦敦市内早就空白了近一百年。 “他们袭击了谁?”北岩勋爵问,利维上前去单手将马车翻回到原先的位置,仔细看看马车上的标识,“是马蒂诺小姐。”在伦敦可不只有一位马蒂诺小姐。但说到最出名的那位,当然就是经常受到女王召见的哈丽雅特.马蒂诺小姐,她未婚,独身,学识渊博,善于辩论,在公共事务上和政治上都有所见解,是个罕见的女性社会学学家。在此之前已经撰写了有关于社会行为学的一系列著作,属于离经叛道的女性中颇为突出的一个。 在此之前,虽然也有人对他颇有微词,但更多人对她表示尊重,毕竟她切切实实的做出了以往人们认为只有男性才能够做到的事情。虽然在贵族中,如弗雷德里克,大卫,北岩勋爵这样的人很少,但要说如班森伯爵以及诺顿伯爵这样的败类也不是很多。总体而言,她虽然遭到非议,但如果他不结婚的话,这些非议似乎也起不了什么很大的作用——是谁那么恨她?竟然撺掇一群显然处于社会最低层的暴徒来袭击她。 “他们怎么还背来了一袋子牡蛎壳?这是刚卖鱼回来?”斯诺医生不解的问道,那些牡蛎壳撒的到处都是,他差点就踩上了一片,看着那锋利的边缘,他直呼自己好运。 “那些啊……”利维快乐的说道,“应该是他们准备剐了这位女士。”同样的,斯诺医生也没听懂,这个“ scrape”是怎么能够用在人类身上的——它通常用于描述用尖锐或粗糙的物体轻轻或用力地擦过另一物体的表面,如刮皮革、刮木板等…… “西帕提亚。”利维提醒,斯诺医生顿时露出了恐惧之色——一开始他想不起来,但利维一提醒他就想起来了。西帕提亚是公元四一五年,希腊的一位女性学者,那时候希腊的诸神早已没落,取而代之的是新兴的基督教会。虽然在那个年代,女性的地位更加卑微——人们只认为她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为男人繁衍后代,操持家务,但这位年轻的女性却不这么认为,她向男人的领域——也就是数学,天文和哲学发起了攻击,不断地学习,深入,并且慷慨的将自己的学识教授给其他人,她也确实有这个能力和才华,愿意聆听她教诲的人数以万计,甚至包括了异教徒和基督教徒,她逐渐建立起了属于自己的威信,曾经数次插手该城邦的公共事务。 一些男性认为,如果她有这样的智慧,即便插手公共事务,侵入男人的权利范围也无可厚非。但还是有些人认为她已经违背了神灵的教诲,不是个男人,也不是个女人,只是一个怪物。 这点新到任的大主教希比尔更是深有同感。 对他来说,这个女人就是一个可憎的恶魔,她数次挑衅他的权威就算了,居然还声称,他所计算出来的复活节日期是错误的。这已经不是在挑战权威,而是在动摇基础了,希比尔忍无可忍。于是他从城外找来了一群贫穷的基督徒,他们无知。愚昧,贪婪,当然也不知道,西帕提亚拥有的智慧有多么宝贵,在大主教的煽动下,他们轻易就相信了西帕提亚是一个伪装了自己的恶魔,她来到人间就是叫人堕落的,而且已经有不少青少年受了她的害,即将走向无尽的深渊。就和今天的这群暴徒一样,他们只认为,自己的行动既公正又纯洁,他们毫不犹豫的在西帕提亚前往会场的路上阻截了她,把她从马车上拖下来,殴打她撕光她的衣服,然后把她拖到一个广场上,用锋利的牡蛎壳割下她身上的肉,最后把她烧死。 很显然,有人正企图重现这个所谓的圣迹。 如果不是事情恰好发生在距离他们不远的地方,他们之中居然还有两个非人类,听觉敏锐,说不定这些家伙还真能成功,毕竟这里距离泰晤士河的河岸不远,附近就有一个隐蔽的小码头,他们只要把她拖到码头跳上船,让船只顺流而下,就可以直达东区。 在那个混乱的地方,就算警察能够及时找到这位女士,他也早已化作一捧灰烬了。 但这可不太对,希比尔想要谋杀西帕提亚是有原因的,有西帕提亚。他永远无法成为那个城邦的第一人,但杀了马蒂诺小姐有什么好处?马蒂诺确实在社会学上有研究和成就,但无论怎样,她的地位也无法比过其他的男性社会主义学家,她毕竟是个女人。 她确实受到女王的宠信,但她还能因此在政府或是在军队中任职不成? 利维看向北岩勋爵,北岩勋爵慢慢地,微微地点了点头,意思就是允许他用半恶魔的手段去调查这件事情,而不是慢慢的等这些人开口。 半恶魔做起事情来可比人类有效率得多了,街道上的血迹还未打扫干净,警察们还在等待“警车”,也就是警察厅用的载货马车,马车没有篷子,两侧车厢向外倾斜,原本是为了载更多货物的,现在可以一次塞进七八个,十来个人——最后一辆“警车”慢腾腾地驶来时,利维提着那个已经变成了白痴的唆使犯回来了,他神情古怪,北岩勋爵不由得紧绷起来,。 “我该说什么呢?”利维招手让大卫.阿斯特过来:“赶快叫你的记者来,出大事儿了。” “大事儿?” “你大概想不到这家伙说了什么,”半恶魔神情凝重:“他居然不是收了什么人的钱——他的妻子想要毒死他,被他发觉了,他痛打了她一顿,并要把她送进监狱,然后……那婆娘哀嚎着说:她也是受了女巫的诱惑……” “女巫?” “马蒂诺小姐,虽然我也不知道他怎么能信了那女人的话——他的妻子连给马蒂诺小姐做仆人都不够格,总之,她说她们在教堂里相遇,听说她的丈夫经常打她,就给了她一瓶毒药……” “托法娜仙液?” “托法娜仙液。” 第467章 托法娜仙液(10) “阿斯特先生,请您过来看看!”一个记者,突然叫道,阿斯特立即向他走去。这个年轻的记者当然是大卫.阿斯特带到现场来的,其他还有三四名记者正在现场记录和询问。而这个年轻的记者着力点都在罪犯身上,他靠近了一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罪犯,这个罪犯性情格外桀骜不驯,嘴里一直在不干不净的骂着一些类似于恶魔的娼妇,地狱的母猪之类的词语。 但这时候的男人骂起女人来,尤其是那些底层民众用的词都差不多。所以记者并没有在意,他在挨了警察重重的两棍子下后安静了,不敢再喊出声来,但他还是不那么甘,。在押送上囚车的时候,他还想要从囚车上跳下来逃跑——当然没成功,他跌倒在地上摔了个狗啃泥,牙齿都飞了出去,两个警察飞快赶到,恶狠狠地挥动棍子打他的脸和脊背,打到他瘫软,然后被两个警察合力抬起来,扔进了囚车。 在这个过程中,从他的外套口袋里掉出了一卷卷得紧紧的小画册,记者也只是一时好奇,跑过去把它捡了起来,结果打开一看,居然是一本粗制滥造的宣传册。这种小画册自从印刷术普及之后,就泛滥存在于任何一种观念,任何一个口舌,任何一张广告,似乎一切垃圾可以在上面堂而皇之地占据一席之地,记者没指望能发现什么,只是想自己是不是可以在报道上加上这么一段——“这位先生是受了某种思想的蛊惑,才做出了这种疯狂的行为。” 但他没想到的是,才一打开,就在第一页上看到了硕大的托法娜仙液几个字。要知道大卫.阿斯特带他们来是有目的的,这不是一场自由发挥,是一个命题作文,他们要做的是将托法娜仙液这个可怕的单词尽可能的予以压制与稀释——他们要将这场未遂的谋杀视做一种个人行为,而不是一场有组织的行动;他们要安抚民众的情绪,告诉他们,这只是有人在哗众取宠,免得引起又一场猎巫风波;尽可能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谁知道他们还没来及动笔写下第一个字,就已经看到了这些——最糟糕的事情事实上已经发生了。 阿斯特接过他手中的画册,匆匆翻阅,越看他的神色就越难看。在这张小报上,居然有人公开宣称,曾经在意大利形成了一场庞大死亡风潮的恶魔毒药,又在伦敦死灰复燃,新的女巫又出现了。她们携带着大量的毒药,向所有不安于室的女性兜售,唆使她们去杀死自己的儿子、兄弟、丈夫和父亲。他们将之称之为是一场女性对男性的战争,或者说是恶魔的娼妇们对虔诚教徒的报复……就算是那个年纪轻轻的记者看了这个都不由得一阵头昏目眩,面色苍白,别说大卫.阿斯特。 他太知道那些愚昧的民众了,有时候只需要一瓶酒,几个先令,几句合心意的抱怨,或者是一场不在心的恭维与奉承,就能够立即叫他们热血上头,干出些你想象都想象不到的事情来,尤其是他们还人多势众。 有时候他们都不知道是为什么,就看有人喊叫着从身边冲过,他们就跟上去。 一只手伸过来,抽起那份小画册。 利维一目十行地看完了里面的内容,为了能够更好的煽动只在主日学校念过书,只认得几个单词的人,画册上的文字明显要少于画面,而这些画面充满了低等的情色内容,不是赤裸的女人正在与她们的恶魔姘头交媾,就是同样不着寸缕的妻子在和情夫们寻欢作乐,要么就是她们一丝不挂地跨骑在快要窒息而死在丈夫身上用枕头按住他的脸——面目扭曲,肌肉隆起,其中甚至还有几副袒露着胸膛与臀部的女巫们将孩子们投入火焰作为献给恶魔的祭品的画面。 当然,其中也少不了托法娜仙液,毒药的瓶子被有意的放大,让人可以清晰的看到上面的精细花纹,还有描绘的圣人,着力要人看清楚上面的每一个细节。利维不知道如大卫.阿斯特这样的人看了会作何想,但他相信,肯定有一些刚愎自用的丈夫或者父亲看到这一景象后勃然大怒的同时在心中充满了恐惧。 想想看,当初的托法娜仙液为何会引起这样大的风波呢?要知道亚历山大六世毒死人的数量可不逊色于毒药的制作者与贩卖者茱莉亚夫人,而且各个不是权高位重就是声名显赫,而且也只是在他当上教皇的。短短几年之内,论起来,托法娜仙液是在二十年内毒死了六百人,但平均每年也只有三十人,这个数量并不惊人。 引起男子恐慌的是——他们很清楚他们对自己的妻子女儿,甚至妹妹并不怎么好,甚至称得上恶毒。他们辱骂后者,殴打后者,肆意的安排后者的将来,摆弄她们就像是摆弄一枚不值一钱的棋子。对于他们而言,家庭中的其他人,尤其是他们的妻子和女儿,甚至于母亲都只是弱者。无论他们怎样对待她们,女人们也只能忍声吞气,默默忍受,她们怎么能……怎么能想到反抗,怎么能做出这种可怕的事情来呢? 就像是做了亏心的事的人才会害怕鬼敲门那样。做了恶事的男性们也会更加畏惧女性的反扑,托法娜仙液恰到好处地戳中了他们的弱点,使用毒药,不需要有什么坚定的意志,也不需要有力的手腕或者是战斗的技巧。加害者只要每天定时定量的往他们的酒里或者食物里滴一点就行了,他们会死,而且死的无知无觉,毫无反抗之力,就像是他们的猎物。 “看来你们的报道方向要更改一下了。”利维说。 “怎么说?” “如果这种舆论已经在底层风行开了,甚至已经有一些绅士们读过了这其中的内容。那么你的报纸在报道此事的时候过于轻描淡写,反而会激起他们的愤怒,认为你们要么就是粗疏大意,毫无责任感,要么就是和女人站在了同一立场上,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这么一来,真理报反而会成为整个伦敦的敌人。 毕竟现在的家庭里,男士们才是家庭的主人,他们有权利要求家人订阅或者是不订阅某种报纸。” “我明白了,我会叫他们注意。”大卫.阿斯特慎重地说道。 就在他们说话的当儿,突然又有一个辆马车急匆匆的从街角拐过来——然后毫无预兆地骤然停下,车门打开,一个小伙子猛地跳了下来,身上还穿着白色大衣,在伦敦很少有人这么穿着,这样穿的人几乎只有在斯诺医生的医院里工作的医生们,这个人一下子就看到了斯诺医生,立即快速地向他冲过来,一边跑一边惊慌的喊叫道:“医生!斯诺医生,请你赶快回医院!”他惊慌地转动眼珠,又看到了警察们顿时如获至宝:“警察厅厅长也在您这儿吗?太好了,赶快让他去派一些警察去医院,一些愚昧的暴徒正在攻打我们的医院!他们说我们的医院藏匿了女巫,女巫就在我们的医院里制造毒药,然后要投放到水源里毒死他们所有人!快去吧,医生!” “什么毒药?”斯诺医生敏感地问道,“托法娜仙液?” “您怎么知道的?是的,他们喊的就是这个词。” “活见鬼!”斯诺医生诅咒道,在这个时期的医生,乃至医院和药房不但不是合作对象,还是对抗的双方,医生认为药剂师根本算不上医务工作者,而药剂师则以医生会过度治疗与廉价的药剂来作为武器,药物公司更是光明正大地在报纸上用上了这样的广告语:““你想让一个陌生男子知道你所有的疾病吗?” “男人永远不会读到你的信件。”标题则为“医生没有作用”。 医生们也不会在医院里调配药剂,他们多数还是在自己的家里或是工作室里,药房是有,里面储备着一些如绷带、烈酒、鸦片酊之类的常用药物,是给病人们准备的。 弗雷德里克听了,马上就让一个警察尽快跑回警察厅去叫人,但他还没有来得及离开,弗雷德里克就一把被利维拽住了手臂,“等等,”利维说“你再叫一队警察去个地方,带上枪,最好是蒸汽枪。” “什么地方?” “南丁格女士的护士学校。” 就连约翰.斯诺医生的医院都被列入了攻击目标——医院里面可只有几十个护士,南丁格尔女士的护士学校呢,那里可是有两三百名女士,还有一些听说了她的事迹,毅然赶来伦敦,想要和她一起上战场的其他地方的护士。 事实上,在事情没有发生之前,就有人在议论,像这种女人聚集的地方,不是个女子修道院,就应当是一个女巫的聚居所——在托法娜仙液的威胁下,只怕没人以为会是前者。 而且利维也能猜得到,那些攻击医院和护士学校的男士们并不是单单为了驱除邪恶,维护自己对于妻子和女儿的权力,更多的也是想着趁机劫掠一番,甚至有可能,他们还打着将那些地方变为免费妓院的念头。 第468章 托法娜仙液(11) 南丁格尔女士为自己的护士学校择位的时候,也是进行了一番考量的。虽然她创立这座学校,有女王陛下的恩许,有慈善家们的慷慨解囊,也有志同道合者们的全力支持。但伦敦的中心是什么地方?这里可谓寸土寸金,居住在这里的人,不单要在经济上毫无困扰,还要在权力和地位上有着一定的可观之处,其中一些宅邸还是君王恩赐给个人或是家族的,除非发生了巨大的变故,或者是招来了后来君王的厌恶,不然的话,他们是无论如何不可能出卖这份产业的。 何况护士学校不但需要交通便利,还需要面积广阔,最好还要靠近医院。事实上,南丁格尔女士最初的想法就是将护士学校建立在医院里,这样不但她们可以尽快的在病人身上实现自己所学习到的内容,还能通过旁观医生和药剂师的治疗对药物和医疗知识有着更深一些的了解。但很可惜,伦敦城内的大部分医生和医院都拒绝了她们,唯一可能接受她们的可能就只有约翰.斯诺医生创立的东区大医院。 但问题是,在不久前的伦敦大瘟疫中,这座医院接收了上千个疫病病人。虽然他们因此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和家庭,但也给了他人一个很不好的印象,那就是——这是一座只接收疫病病人的医院。虽然这种谣言已经随着时光的流逝慢慢的稀释了,但护士的亲人和朋友们依然有所顾虑,不希望她们到那种地方去学习和工作。 最后南丁格尔女士只能在泰晤士河的下游选择了一个废弃的岛上堡垒。这座小岛可以说是人工的,大约在三百年前,为了抵御可能从泰晤士河入海口入侵的敌人。当时的国王在一处拱起的浅滩上投下巨石作为基础造成了一座小岛,并在上面建造防御性的堡垒。只是伴随着武器与战争局势的发展,这座堡垒已经被废弃了好几十年,如今已经是藤蔓横生,墙体溃塌。但经过一番修整后,这里至少能够遮风避雨,储物纳人,当然最大的缺点是因为建筑老旧,并始终位于河水的包围之中,堡垒的底层非常潮湿,有些时候,没入的水流能够浮起学生们的木鞋。 教师们甚至不得不将大部分课程挪出堡垒,学生们拿着笔记本和铅笔在堡垒外的空地上学习,学生和教师们的住所则直接迁移到了堡垒的顶层和上层,虽然还是免不了水汽蔓延,青苔斑驳,但至少要比直接睡在地上好多了。 每个学生几乎就只有一张低矮的木床,木床上是稻草床垫。这些床垫不久之后就会变得湿漉漉的。床垫上有一层床单,床单上则有一张毛毯,学生们会将自己的外套叠起来当枕头,这里也没有单独的房间,除了少数几个供给教师的之外,学生们都十几个人十几个人地住在一个大房间里,和女子修道院一样,这里的房间是彻夜不灭灯的,免得发生盗窃或者更加不堪的事情。 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下的妥协方式,毕竟暂时不会有修养良好的富家小姐来做护士,这里的护士全都出生于最底层的家庭,她们原本的命运是应该在纺织厂、油漆厂,甚至于矿山里消耗掉短暂的一生。 但现在有了更好的出路,为了这些,她们几乎可以忍受一切的不便利,不,也不应该说不便利。因为她们原先待的地方还未必有这里好,何况这里还能让她们吃饱,穿暖,只是因为本身以及家庭养成的一些坏毛病,小偷小摸和一些冲突还是不可避免,年轻的女孩子总是会有这样那样的毛病。 南丁格尔女士对此并不怎么在意,她知道,只要一日来到战场上,或者是来到战场般的医院,这些女孩子就会立即紧密的团结在一起,因为她们面对的甚至不只是男人,社会的道德规范以及艰苦的工作,还有噩梦、伤痛甚至死亡。 灰侦探 第144节 这些死亡有些时候是病人带来的,有些时候则是敌人带来的。还有时候来自于她们内心的软弱,就如同一个普通男人能够在战场上淬炼成钢铁般的战士那样,一个普通的女孩也能够在艰苦的环境中被打磨成器,只要她能够坚持下来。 只是南丁格尔女士,大概自己也没有想到,这些年轻的预备护士需要所面对的第一场风潮,竟然不是来自于敌人,而是自己人。 护士学校的学监和教师们对这些女孩子管教的很严厉,因为学校的位置距离东区很近,那个充满了妓女,罪犯和骗子的地方——她们为此担心了很久。如果东区的人知道这里有一群年轻的女孩,会不会在夜半三更的时候划着小船过来,偷偷的冲上来把她们带走呢? 因此,她们也做了一定的防御措施,像是生锈的铁丝、玻璃渣、陷阱和捕兽夹,学监甚至没有允许工人在堡垒的入口搭建阶梯——那时候的堡垒入口基本上都在一人高以防敌人攻击,她们平时走进走出,都是靠着一块可以随时放下来的大木板,这给她们造成了很多困难,甚至还有人从上面掉下来摔进泥地的。但学监 ,一个古板的老妇人始终没有因为教师和学生们的抗议而动摇过——掉进泥里顶多狼狈了一些,或者是崴了脚。但如果被外人冲进堡垒,这些女孩子面对的就不知道是什么了。 此时,这些防御措施都得到了最大化的应用,这不是一桩好事——这意味着人很多——这里的女孩子固然得以保全,虽然只是短暂的保全。 “那些是什么人?东区的流氓和暴徒吗?” 一个手持着望远镜的教师,通过又小又窄的瞭望口往外望去。她仔细观察了一番,语气苦涩,“不,我看他们都是从西边来的。” 初入伦敦中心的人总是会有一种错觉。他们会觉得,伦敦的西区似乎只有富人和贵人,但事实上并非如此。通常来说,一位绅士,一位淑女就需要五到十位仆人来服侍她们,保证他们的生活安然无忧,没有一丝烦忧,而在这些仆人之外,还有他们看不到的车夫、跑腿、杂役、游商、点灯工、园丁等等。这些小人物在昼夜不停的忙碌,以保证整个城市的顺畅运转。这些人就等于是上层的最底层,但他们自己又觉得自己属于底层的最上层,个个矜持骄傲,洋洋得意,自以为自己服侍了老爷,那么自己也应当是个老爷。 这些人看不起东区的那些人,认为他们都是一些如同蟑螂老鼠般的低贱家伙。虽然他们也只能住在狭小的工人宿舍,或者是地下室里,吃着廉价的食物,穿着不合身的衣服,也依然甘之如饴,他们干得都是“体面活儿”,指甲缝里没有黑泥,可以去逛街道和公园,去咖啡馆或是河边野餐,说起话来拿腔拿调,尽可能的向自己服侍的先生和小姐们靠拢,眼睛也总是往上望而不往下看,这种惺惺作态可以说非常滑稽,确实他们人生中最重要的部分。 他们是一股无法忽视的力量,毕竟人数众多,甚至可以说他们才是“西区”的主要成分,半恶魔想到的就是这些人,这些人也是最容易被煽动的。就像是那个率先围攻了马蒂诺小姐的家伙,他并不是一个无业游民,包括她身边的人,他们都是一个园丁行会里的,他在行会中还算得上是一个小头目。 你或许会觉得,既然这些人至少上过主日学校,未来也不是不可期待(至少他们的工作不会带来减缩寿命的职业伤害),孩子们至少也能衣食无忧甚至可以继承他们的工作,那么他们为人应该更和善一些——但叫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些人对待自己的妻子女儿和妹妹的时候,也都是效仿着着那些老爷的做派,殴打,辱骂,贬低,冷着脸儿,他们在外面只是一条狗,或只是一块擦脚毯。但回到家,他们就是一家之主甚至国王陛下,所有的人都必须遵从他们的命令,看着他的眼色行事——他们甚至会挑拨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为了显示自己的权威而随意安排“附庸”的未来,他们当然知道这些行为非常容易招来其家庭成员的怨恨,但那又能怎么样?即便如诺顿伯爵夫人这样的淑女都无法保有自己的财产,无论是嫁妆,针线钱还是她自己的稿费,离开他,他们就没法在餐桌边吃饭,在床上睡觉,遑论其他,有些人就是要看别人憎恶他们又无计可施的模样。 直到托法娜仙液出现。 在小报登出关于这剂特殊毒药的报道之前,大多数男人还是浑浑噩噩满不在乎的。可一旦刊登了,被提醒了,作为主要读者的他们就骤然发现,他们身边居然少了很多人。那些人曾经是他们的同事,或者是酒馆里的常友,也有可能是妓院里共享一张床的同好。 他们突然就死了,而他们的寡妇立即获得了解脱。这些心怀鬼胎的人顿时毛骨悚然,甚至确实有几个家伙在自己家里搜到了托法娜仙液,可能那并不是托法娜仙也,只是一瓶他们老婆买来备用的药油,但那有什么用呢?他们疑神疑鬼,找到任何一丝不对的地方就会大肆发作,但这些还不够,他们可以打死老婆,但后来的老婆能够确保其纯洁和忠贞吗? 未必,就算是最温顺的羊羔,也会用自己的角顶人,何况是人类,没有人会喜欢生活在殴打、羞辱和不知道何时到来的死亡中,他们发现自己竟然开始畏惧自己的老婆,按照小报上的渲染,这些毒药几乎是送到这些女人手里的。 这时候,只要有一个人冲进来,大声喊道,我知道有谁在制造这些毒药,或者说知道谁是唆使女人们犯罪的恶魔,又或者说我们附近就有一个女巫的巢穴,里面藏了几百个女巫,让我们去把她们拖出来烧死!当即就会一呼百应。 而这种事情还可能发生在另外的酒馆,或者是妓院里,一个两个,每一个地方都会涌出十几个或者几十个男人,他们在有心人的煽动和裹挟下,越来越多。 袭击马蒂诺小姐的只不过是其中的一股,而攻打约翰.斯诺医院的又是另外一波,但更多的人还是往南丁格尔女士的护士学校去了,毕竟它太显眼了。每个人都知道,那里有好几百个女孩子,比起其他穷人家的女孩,她们因为作息准时,吃的饱穿的暖,又无需十几个小时地去做那些辛苦的工作,而身体丰盈,面色红润。 更关键的是,就算这些男人也必须承认这些女孩是干净的,她们的学监和教师们把她们看得很严,简直就像是个修道院。在此之前,已经无数人动过潜入岛上抢走一个女孩,肆意享乐一番的兴趣。只是岛上有狗,也有一些警卫,他们形单影只,不敢轻举妄动。 但现在他们有那么多人,干什么不行呢? 在烈酒与欲望的催促下,她们弄了几条船,登上了小岛,小岛上的玻璃渣,捕兽夹,横生的藤蔓,确实给他们带来了一些麻烦,一些倒霉鬼受了伤倒在路边。哎呀哎呀地直叫,但他们的同伴们对他们没有一丝关心,脚步丝毫不停,他们冲向了堡垒。 幸而此时发现了不对的教师们已经将学生全都收拢在了堡垒之内,距离地面最近的一个窗口也有十来英尺,被用作主入口通道的宽大木板已经被收了起来,但这些人会善罢甘休吗?他们已经来了,之中也不乏身强力壮的家伙,他们设法搜罗了一些破旧的木板和石头,在堡垒的入口脚下堆积起来,他们伏在上面,用斧子、锤子或者是任何趁手的工具敲打木板,还用火去烧它。 只是这块木板,因为天长日久地被浸泡着潮湿的水汽中,并不容易被点燃,最后还是一个石匠,用锤子和凿子解决了这道障碍,男人们发出欢呼,但随后他们又感到了一阵剧烈的失望,因为就在这扇木板的后面还有两扇原先的铁门,铁门后面还严严实实地堆着各种各样的杂物。 这时候一个锁匠出场了,就算铁门是从后面锁住的也无所谓。他上下查看了一下,找到了这扇门的隐藏铰链。发现了机巧后,这扇门并不还不如之前的木板牢固可靠。它看上去坚实,但是铰链已经腐朽了大半,锁匠胸有成竹敲了几锤子,就让一个铰链发出了吱嘎吱嘎的声音,大块的铁锈剥落了下来,它也摇摇欲坠。 还有一些人则将他们驾驶来的小船竖立起来,靠在堡垒的外墙上,试图穿过那些窗户,在里面的学生和教师——她们都是和南丁格尔女士在战场上打过滚的老练护士,必要的时候,她们曾经和士兵一起作战,岂会害怕这些只懂得欺凌弱小的卑劣之徒? 第469章 托法娜仙液(12) 她们胆量十足,而且作为护士的必备品,剪刀、刀子、锤、锥子这些东西,她们也有。而为了穿过这些窄小的窗户,想要爬进来的人就不可能身高体壮。年长的护士们下手丝毫不留情,只是外面的人太多了,而她们又只有寥寥几个,一个护士甚至差点被那些家伙拖了出去,她的手臂折断了,脑袋撞在墙上,顿时昏了过去。 年轻的女孩们又哭又喊,连忙把她救下来,但那个窗口就空了。一个身材矮小的侏儒顿时想要钻进来,他几乎成功了。如果不是一个性情刚毅的女孩捡起护士掉在地上的剪刀一刀戳进了他的耳朵,将他的脑子搅了个稀巴烂,那么掉下来的就不会是一具尸体,而是一只饿狼。 外面还有人想要继续钻进来,只是一时半会没有成功——也不知道哪里来那么大的胆量,一个女孩甚至竟然用剪刀剪下了那个侏儒的头交给了正站在扶梯上的女孩,而那个扶梯上的女孩毫不犹豫地将这个头从窗户口塞了出去,顿时引起了一片怪叫,外面正在攀爬人掉了下去,而这个窗口竟然空了好几分钟,没人敢上来。 只是在片刻的平静之后,男人们爆发出了更大的愤怒。他们现在可以确定这里面都是一些女巫,她们正靠着与魔鬼交易而得来的力气和邪恶在对抗他们,他们感到恐惧,恐惧又促发了怒火,他们担心下一个就是自己,但要他们退缩,没门! 毕竟除了那上百个年轻女孩之外,这里面还藏着上百箱的好酒,珍贵的药品和无数的布匹。那个人是这么对他们说的,有人不信,那个人便说,你们难道没有听说过那个老女巫正要上战场去蛊惑我们的士兵吗?为了能够成功完成恶魔交托的阴谋。她可是花了好大一笔钱,几乎买下了伦敦城内所有的好酒,每个酒馆的酒水因此都在上涨,你们没发觉吗? 事实上并没有,或者只是酒馆老板的一贯做法。但这些人难道会去相信那些理智的好话吗?他们只想听他们想要听到的,女人和酒,这就是投在一捧干柴上的火苗,他们砰得一下就着了。现在他们还有了损失,上岛的时候受伤的人,在攀爬过程中坠落的人,还有刚刚被女巫们杀死的汤姆罗伯斯吉利丁或者随便啥玩意,他们今天要是达不到目的,绝对不会甘心。 “警察,我看到了警察!那些穿着深色大衣的,是不是警察?警察来了!太好了!警察来了!”一个女孩高声叫道,她站在堡垒最高处,这里的窗口距离地面达到了一个哪怕站着看着都会心慌的程度,愿意攻打这里的人当然也不多,可以说是最安全的地方。 从这里可以看到河对岸的情况,教师和其她女孩们让她爬到这里也是为了让她仔细观察并且及时报告。她们也记得伦敦有警察,而且这些小伙子们也确实给了普通民众不少帮助,并不是原先那些喜欢酗酒、渎职和勒索贿赂的无能废物。 教师们之前已经敲响了警钟,现在又更加猛烈地敲起来。女孩们爆发出一声声欢喜的叫喊声,外面的暴徒们也停滞了几分钟。无论是站在梯子上的,站在船上的,还是在一旁鼓噪,呐喊,打气的家伙们,他们面面相觑,停下了动作。 他们可不是东区那些没身份的人,在这里的,不是某某伯爵的园丁,就是某位律师的车夫,又或者是一位政府官员的看门人,他们是有正式工作的,时常和法官显贵们打交道,这次攻打护士学校的行为,完全就是他们的一次发泄——和打老婆差不多。 他们并不想为了这次发泄而失去自己的工作。如果被警察逮到了监狱里,她们的主人可不会宽宏大量,他们会被立刻辞退,而得知了消息的房东也会来驱赶他们,他们会沦落到东区和那些曾经被他们看不起的家伙们瞬在一起,彻底的腐烂成一滩泥泞。 但几分钟后,他们也发觉了河对岸的警察没有动作,他们站在那里,似乎被凝固。“哈哈!”一个人颤抖着笑道,“你看,警察知道我们在做什么,我们在做一件正义的事情,我们在讨伐女巫,他们怎么会去帮助女巫而不是一群虔诚的好人呢?” “快!”他催促道:“先生们,赶快行动起来,我们也不要让我们的警察兄弟们为难,是不是?” 男人们应和着,发出一声响亮的呼叫声。对呀,没错,警察们站在那里不去动作,也没有带来任何可以威胁到他们的东西,难道不就是一种态度吗? “我们真的什么都不做吗?”一个小伙子问他们的长官。 这位小队长迟疑了一下。事实上,南丁格尔女士以及她的护士学校名声最坏的地方,并不在上层社会或者是最底层的民众里,而是在他们这种中低阶级,不是贵族不是商人也不是官员但能够在伦敦拥有一席之地的普通人,是那种顽固的相信着只要虔诚,只要温顺,只要坚定,就一定能够升上天堂的所谓正统家庭,这种正统家庭里是不会看得上南丁格尔女士这种离经叛道的女人,哪怕女王时常允许她来觐见,也是因为女王陛下受了她的蛊惑,一些家庭甚至会对女王陛下暗中腹诽,认为她还是不够温顺,服从,一个女性,哪怕她是君王,怎么可以真正的插手政治呢?如果不是她有一个和睦的家庭,有着那么多的孩子,她的名声只怕会更加难听。 从这些家庭里走出来的小伙子并不能说是坏人,甚至应该说是好人,其中有不少人都曾在疫情中舍生忘死,救援他人,但他们的思想毕竟受到了这个时代的局限,他们无法理解南丁格尔女士,当然也无法理解她的学校,就如我们曾经说过的,对于他们而言,女人聚居的地方要么是女子修道院,要么就是妓院, 护士学校当然不可能是后者,毕竟能招收的都是一些穷苦出身的女儿。她们的母亲是妓女,父亲是无家可归,没有工作的流浪汉或者是罪犯。而且南丁格尔女士创办的这所什么护士学校,还不如济贫院,济贫院院内会让女孩子们认认真真的干活,祈祷,来洗脱她们本身携带的罪孽,她却让她们读书,你能想象吗?不但让她们读书,还要让她们成为护理病人的医务人员,她们有这个资格吗? 但要他们将自己的妹妹或者女儿送去,他们又不愿意,毕竟在南丁格尔女士之前,护士的名声实在难听。 小队长明显在犹豫,“我们应该找几条船,”他不去看自己的下属。他知道他们也不是那么甘愿,毕竟对方太多人了,简直就像是一座雪白的糖塔上爬着无数的蚂蚁,粗略一看最少有上千人,上千人的暴乱,叫他们七八个人去阻止——无异于螳臂当车,现在他才想起来,弗雷德里克.兰姆先生要求他们带上蒸汽枪的事情,但为时已晚。 何况,蒸汽枪的使用需要通过女王和首相允许,兰姆先生是墨尔本子爵的子侄,和兄长一样深得女王陛下青睐,他可以僭越,但谁知道这桩罪过最终会落在谁身上?是警察厅厅长,还是一个小警察?那几个警察都知道去找船只是在拖延和推诿,他们没再说话,四下离开,殊不知他们的离开成为了压垮堡垒中女孩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女孩们听到了同伴的转述,一些人已经忍不住大声嚎哭起来,一时的松懈导致了一个窗口的失守。一个男人先是爬了进来,他先是一肩膀推倒了靠着窗前的梯子,梯子压倒了几个女孩,又有几个女孩被他抓着头发撞在墙上,越来越多的男人从那个窗口里爬了进来,他们多半身材瘦削,行动敏捷,一落地,他们要么就是将这些女孩们往死里打,要么就是冲向门口——他们要把堵塞在门口的家具搬开。虽然女孩们爆发了最后的一点勇气与他们拼命厮打,但于事无补,爬进来的人越来越多,等他们将挡在门口的家具全部搬开,暴徒们一拥而入,他们甚至称得上井然有序,有些人拖着女孩们往外走,有些人则从房间里搬出酒,药品,布匹棉花以及所有能用的东西。有些人已经在迫不及待的享用。 而此时从另一个方向也正有船靠近,一个暴徒抬头张望,以为是来接应他们的船,他手里拖着一个护士。这个护士年纪很大了,又曾在战场和医院里工作过不少时间,因此皮肤粗糙暗淡,头发花白。这个人在发觉自己找错了目标后,不由得呸了一口,把她往地下扔去,一脚踩在了她的肚子上,护士发出一声尖锐哀嚎,他则痛快地哈哈大笑,当船上人跳到他面前的时候,他甚至没去注意男人的打扮,而是头也不抬的咕哝道:“你来早了。” 他们已经和别人约定好了,在他们享受完毕后,这些女人将全部会被卖给一个船长,他会带着她们直接去美国或者是其他新大陆,女人被卖掉所得的钱,他们都能分得一份,“你要么在这里等着,要么再多给我们一些钱……” 回答他的是一拳头。 第470章 托法娜仙液(13) 这个拳头又冷又重,角度刁钻,一般人在愤怒之下出拳的时候,瞄准的不是下巴,就是颧骨。而这个拳头打中的却是这个男人的鼻尖,鼻子是个非常巧妙的器官,它位于整个面部最为突出的地方,但又不怎么抗揍——即便不能说是最脆弱的,也很容易导致非常坏的结果。 事实上,男人挨了这一拳后,他就听到了无比清脆的啪嚓一声,那是鼻梁骨骨折的声音。而这个声音就像是从他的脑子里传出来的。他哀嚎一声倒在了地上,双手还没有来得及抬高按住自己的鼻子,脑袋上就挨了一棍,一只脚踩在了他的头上,把他半个脑袋踩进污泥里。 一双手扶起了脱离了男人劫持的护士,护士浑浑噩噩,几乎只能依靠本能行事,她感觉到身边扶持着自己的也是个男人,就不由自主的颤抖了起来。 那个人并没有对她施加暴行或者其他轻浮的行为,是用力架着她的胳膊说着一些什么。几分钟后,她才听懂,对方是在询问她是否有更严重的伤情,能不能自己站稳?他还要去“帮手儿”(东区黑帮的黑话:意思是参与群斗)。 别的人?难道来人不是警察吗?护士向那个人望去,她看到的是一个戴着扁平的浅檐帽,穿着粗毛呢你的外套,鼓鼓囊囊的衬衫一半拖在外面一半塞进裤腰,胡乱地系着皮带,脚上的裤子挽到了膝盖的东区人。 东区人是很容易被辨认出来的。怎么说呢?在人们盛赞某位绅士犹如松柏,某位淑女如同花朵一般的时候,他们就像是林立在东区的那些烟囱,满身灰烬,瘦骨嶙峋,沉默寡言而又充满了压迫力。 “您能行吧?”那个人没能注意到护士的恍惚,大声嚷嚷道。“那么您就站在或者坐在这儿吧。”他可不是一个绅士,更不用说对东区人来说护士的这点伤完全不值一提——他将护士推到一边的一棵小树上,跑上去跟上了同伴们。护士握住粗糙的树干,回首望去,发现大约有几十个男人正在冲向那些暴徒。 如果说那些暴徒在攻打护士学校的时候,就像是一群鬣狗在围攻无辜的绵羊。那么这些男人就如同一群狮子冲向了鬣狗,而且他们都是有备而来,几乎没人赤手空拳,不是提着撬棍,就是拎着拨火棒,还有我们所熟悉的那种会汪汪乱叫的小狗(短枪)。 当然,不仅是这几十个人,之后还有数条小船飞快地靠近这个临时码头,送来一批人,然后又迅速地返回去接另外一批人,护士没法数清他们的数量,只知道从西岸来的暴徒们很快就陷入了劣势。他们总是嘲笑东区的那些人全都是罪犯或者是罪犯的预备役,但罪犯和罪犯的预备役就意味着这群家伙的胆量会比他们更大,性情也更残忍,群殴或是杀戮的技巧也更娴熟。 东区总是少不了三天两头的倾轧与争斗,帮派之间的混战要么在白昼要么在夜晚总要来那么一次,这些人也根本不用区分敌我,这里的教师和学生都是女人,他们只要逮着男人揍就行。这些暴徒在殴打女人的时候,有多么猖狂,多么得意,多么“具有男子汉气概”。在面对与自己一样,甚至更为暴力的男性时,顿时就变成了胆小的兔子。一些反应机敏的人甩下手中的猎物就跳进了河里。虽然在这么冷的天气里,他们就算能够游上岸,也免不了要遭受好一番折磨——但至少免了皮肉之苦甚至性命之忧。 没有来得及反应,或者是心存贪念的人。东区人的棍棒可不会饶过她们,毕竟他们从来不懂得什么叫做手下留情,棍棒凶猛地不是往人的脑袋上招呼,就是往人的脊背上招呼,一下子就被打死的人可不在少数。 “护士,护士?”一个人叫醒了仍旧处于茫然之中的护士,“您跟我来。”护士战战兢兢的跟着他来到了学校前方的一块空地上,这块空地上曾经洒满了阳光,女孩们在阳光下抱着书本和石板安安静静地听她们讲课,现在这里却只是一个如同屠宰场那般的地方,羔羊们被归作一堆,袭击羔羊的鬣狗们被归作一堆,只不过后一堆弥漫着呻吟与血气。另外一堆虽然惊恐不安,但受到伤害的并不多。 学监和另外几个教师正在忙碌着点人数,看到她连忙把她叫过去。这也是东区的人提醒她们的——虽然原因有点令人难以启齿——他们对犯罪都很有心得,当然知道这种情况下会发生些什么事情。 这里的学生至少有两百多人,如果不及时清点清楚,很有可能会有几个胆大包天的家伙劫持着女孩们从其他地方逃脱,这些女孩们几乎不可能再回来,甚至不可能活着。 护士立即加入了清点人数的行列,幸好东区的人来的很及时,虽然有几个女孩在方才在冲突中受了伤,或者是遭到了侵犯,但至少还活着,活着就好,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 “头儿?”一个东区人高声问道,“我们要把他们打死吗?” “不了。”头儿意兴阑珊地说,“打死那么多人会有麻烦的。”他是个老练的罪犯,在一场混战中死了几个人,四五个人七八个人都没什么问题,反正这些人也不是什么绅士,警察们不会关心官员们更是无所谓,贵族和女王陛下?哈,东区人固然是蝼蚁,这些家伙也不是什么可以登堂入室的爵爷,想要取代他们的人多的是。 但如果死掉几十个人,上百人就不太好说了,他们很清楚事情发展到何等程度才会引起那些大人们的愤怒和不安,他又问了问自己的兄弟们有没有受重伤的。 “没有,那些都是孬种。”一个膀大腰圆的家伙这样说道,“见了我们只知道屁滚尿流地逃跑,没几个敢拿起家伙和我们干的。”他不屑的哼了一声。 他们是听说约翰.斯诺医生和他的医院遭到了一群人的围攻才匆忙赶过去的,他们驱逐和报复了那些人,但随后又从医生口中听说,护士学校也会遭到攻击,他们才又跑了过来——虽然医生说已经有警察追过去了,但头儿猜到了这些警察大概不会插手此事,这些女孩都是南丁格尔女士从东区收揽的,而东区的女人另一个名字就是娼妓,这些警察在之前的妓女连环杀人案中就摆出了一副无动于衷的姿态,难道还会在这件事情中奋不顾身吗? 但这些女孩就和在约翰.斯诺医生的医院里工作的护士那样,是东区人的“例外”,医院里的护士们也有工作到很晚的,有时候就在医院留宿,但她们在路上,在宿舍里会受到滋扰和侵害吗?东区的黑帮没有以前也有八百,但没有哪个帮派会容忍伤害这些护士的混球,无论他是有意还是无意。 他们是坏,但他们不蠢。他们完全知道约翰斯诺医生在这里开设了一个大医院这一事实对东区人来说意味着什么?这并不单单是说有一个人看到了他们,也愿意将他们看作一个人,而不是一件工具,或者是一个畜生,而是意味着希望,意味着东区终于有了一个具备规则和秩序的地方,哪怕这种规则和秩序依然需要罪犯们俩维护,但就如人类引来河流中的水冲刷沼泽。如果这个地方能够长久的保持下去,存在下去,东区那一片令人绝望的,痛苦的阴霾或许也会有消散的那一天吧。至少他们是这么期望的,没人会愿意终身生活在一个不得解脱的魔窟里,即便他们就是其中的一份子——哪怕其中的很多人已经到了生命的最后十来年,只要能让他们看到一丝生机,他们也会挣扎,谁不想堂堂正正的活着,谁不想安安静静的在家里睡个好觉,谁不想有个妻子,有几个孩子,孩子们可以上学,工作,结婚生子? “我们……我们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学监犹豫着说道,她实在没想到,她原先以为即便西区的先生们即便诸多怨言,也不至于会突然对护士学校露出獠牙,更没想到她一直防备和警惕着的东区人,竟然会无所顾忌地对她们伸出援手,她窘迫不安,他们会要钱吗?或许可以将学校储备的一些药物和烈酒送给他们。 但头儿只是摆了摆手。他看过那些依然有些惊惶不安的女孩子们,其中还有几张他颇为熟悉的脸,而后满足地叹了口气。如果说约翰.斯诺医生的医院是一座驻扎在浑浊浪涛中的岩石,那么护士学校就是从这块岩石上探出来的幼小嫩芽。 因为南丁格女士早就在东区创立了一个怜褔会,用来帮助那些贫苦无依,难以得到生活与医疗资源的可怜人,所以当这位女士来到她们中间,希望他们能够送自己的女儿到护士学校来的时候,他们也没有怀疑这位女士是想要拐卖她们的女儿去做妓女,或者是奴隶——虽然这种事情在东区很常见。 而正如他们期望的那样,女孩进了学校之后,确实得到了很好的照料,食宿免费,不用干活,她们还能学习识字,读书,计算,天哪,这些可是他们连想象都不敢想象的,犹如贵族小姐般的待遇——即便学校的要求非常严格,女孩进了学校就不能回到自己原先的家,也不允许家人探望,但可以派出代表来查看女孩们的情况,这就足够了。 怎么可能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呢?尤其在意识到自己的孩子不幸落在了一个怎样污糟的地方之后,能有一个逃离的机会,他们怎么也不会放弃的——即便南丁格尔女士说,想要带着这些女孩子们去战场,也没人提出质疑——没人能够比东区人更懂得什么叫做没有付出,就没有获得,他们的每一口面包,甚至每一口水都要靠着自己的双手去挣,从来就没有什么从天而降的好处落在他们身上,去战场可能会死,但留在这里,这些女孩们只会死得更快,也更恶心。 “如果有人来问我们,我们该怎么说?”学监谨慎地问道,她当然不可能出卖这些人,而且她也可以理直气壮的说,她一个也不认识,确实不认识,这些都是陌生面孔。看来他们在来到这座小岛之前也做了一定的准备,一些人还带着蒙面巾。 但她要确定这些帮助了她们的人的计划。 头儿想了想,提起撬棍,把那根粘满了红红白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铁家伙栽到她手里,“您就这样说,”他尽可能和煦温柔地说道,“你就告诉他们说,有人要来袭击你们,然后你们就打退了他们,就这么简单。” “嘎?”学监甚至下意识的发出了一个难听的杂音,“他们不会信的,何况那些还活着的人肯定会指控你们。” “你只要坚持这么说就行了。如果他们一定要说是有别的什么人袭击了自己,行啊,”头儿笑得非常猖狂,“让他们来东区认人好了,只要他们能够认得出来,我们就能交的出来。”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周围的东区人都在笑,几个警察带着人到东区来指认某个罪犯,是打算往警察厅的死亡名单上再添一页吗? 毕竟,在伦敦不可告人的秘密守则中,就有这么一条,东区人若是跑到西区来犯了事,那么肯定会引起老爷们的大肆征伐。但如果老爷们到东区出了事,那么除了少数几个可以引动舆论的家伙之外,其她人就只能自认倒霉。就像是曾经的大卫.阿斯特,如果不是他拿出了半恶魔的信物,早就连人带马被扔进泰晤士河了,谁会在乎他是不是某个爵爷的儿子,是不是某个银行家的继承人,又或是某个前途无量的年轻人呢? 就像是一个人孤身徒步走进森林,若是被森林中的沼泽吞没了,也是一桩无可奈何的事儿,对吧? 这个时候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这些暴徒们一早就有计划,他们来攻打学校,得逞之后他们可以肆意的享受几个小时,然后在天亮之前把女孩们运上船,从船长的手里拿钱,而后一哄而散。 家里的妻子或者是其他成员,没人敢去询问他们这一晚上出去做了些什么,他们也发过誓,绝不向警察或者是老爷们告发彼此。不仅如此,他们还能得到幕后人的赏赐,那也是很大一笔钱——他们真是打的一手好算盘,可惜现在全都成了破裂的泡影。 第471章 托法娜仙液(14) 警察们终于来了,为首的就是怒火中烧的弗雷德里克,他简直难以想象,自己手下居然还有这些阳奉阴违之徒。虽然在侦办妓女连环被杀案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些人并不怎么甘愿为这些他们认为道德沦丧,品行低下的女人们做些什么,但他实在没想到这些,他看来都是好小伙子的警察们,居然也会将南丁格尔女士所创立的护士学校视作另一种类型的妓院,并且拒绝为她们出力。 如果不是东区人——等他们赶来这里,早有一大批人受了害。这些受了害的姑娘们,是否还能继续自己的学业,继续成为一个护士?很难说。 何况明天必然会有小报与画册开启又一场狂欢,那些无德的记者和编辑准会将一场可耻的暴乱描绘为一件如同“韦尔巨床”般的风流韵事,人们可不会说,是一群可怜的女孩遭到了暴徒的毒手,他们只会说这群女巫终于得到了她们应有的报应,或者说,如果她们安分守己,乖乖地呆在家里,又怎么会遭遇到这种事情呢? 灰侦探 第145节 这种不讲理的家伙甚至在人群中占了很大一个比例,往最坏处想,若是让他们得逞,南丁格尔女士的护理事业是否能够继续下去,都在两可之间。 只是有过这么一遭,护士学校没办法再待了。这些女孩子们需要一个更安全的居所。弗雷德里克倒是提供了几个修道院的地址,他已经和那里的院长联系过了,那里愿意暂时收留这些惶恐不安的女孩们。 但学监迟疑了。 在这个时候,她更愿意相信那些粗鲁不文的东区人,她知道这些人的目的也不是那么单纯,这里可能就有他们的女儿,侄女或者是妹妹,但那又如何,她首先要保证的就是这些女孩的安然无恙, 何况她扫了眼弗雷德里克身后的警察们,虽然从脸上看不出,但她依然深刻的记得,他们是如何在河对岸冷冷地看着,根本没有想要前来救援的意思——是,她可以理解,这些女孩们出身寒微,甚至不能以寒微来形容,她们的母亲是妓女,姐妹是妓女,祖母也是妓女,她们如果不是来了这里,也是妓女,但那又怎么样,她们也是人,也是生命。 但这些警察完全没有认识到这点,他们觉得自己没错——弗雷德里克.兰姆先生是一个品行高洁的绅士,但这些人只是被迫遵命,叫他们来保护这些女孩们。简直就是叫一位绅士去保护一条赖皮狗,他们怎能够心甘情愿,毫无怨言呢? 她不再将希望寄托在这些人身上,而是轻轻的摇了摇头,“我带她们去约翰.斯诺医生的医院。” 弗雷德里克见状只能深深地叹了口气。他命令警察们将那些或是倒在地上呻吟不止,或是头破血流的男人们抓起来送回西区,等待着他们的将是简短快捷的审讯与牢狱之灾,除非他们的主人愿意慷慨解囊,为他们赎罪。 但如果他们真有这样的主人,或者是他们的品行值得主人这么做,他们就根本不会出现在这里。 “先生,”一个小队长在他身边低声问道,“”您是不是可以等一下……等一会……我是说……有关于报告……” 弗雷德里克明白他的意思,这件事情已经等同于一个小型暴动,不上报女王陛下绝对不可能,首相和其他大臣也会知道。 而在这份报告中,他们当然可以写是警察英勇地拯救了这些女孩,即便事实并非如此。 这个小队长不像其他人那样目光短浅。在得知消息的时候,也是第一时间赶到了这里,但为时已晚。他看到了那些女孩和教师们的表情和眼神,她们鄙视他们,也不相信他们,这是他们咎由自取。 但如果让首相和女王陛下看到了真实情况,这些小伙子们的前途就全完了。这不是在大瘟疫期间,看到了警察厅好处的人多得是,只要女王陛下或者是弗瑞德利克略微露出点警察厅需要换人,或是增派人手的意思,会有成千上万的自荐信和推荐信塞满警察厅与弗雷德里克.兰姆的邮箱,他不得不为他们求情——虽然他也在肚子里骂他们是个蠢货,他们是警察,女王的警察!这代表着什么?代表他们就和士兵一样,应当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无理由地听从上官的安排,就算上官要求他们去救一条癞皮狗,他们也应该奋不顾身,毫不犹豫地跳进臭水坑。 何况这些女孩们还关联到了南丁格尔女士,南丁格尔女士的护士团要上战场的事情在伦敦也是人尽皆知,她们接下来可能会拯救一个甚至更多个士兵的性命,而这些士兵——不管怎么说,都是英国人,甚至又有可能是他们的亲戚和朋友。既然如此,他们又怎么能够用那种傲慢的眼光去审视她们呢? 就算是要审判女巫,三百年前审判的也是又老又没用只能活着浪费粮食的老寡妇! “不。”弗雷德里克冷淡地说,换了其他事情,哪怕他们只是畏惧暴徒人数过多而不敢上前,这种情况他都可以原谅——在面对另一个世界的恶魔时,他也会害怕,也会两股战战,无法思考。但这些警察摆明了就是出于狭隘的个人认知而不愿向这些女孩们伸出援手,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不但是他们的义务也是他们的职责,他们可以在这里拒绝为一群他们以为的“妓女”效力,那么谁知道在将来的某一天,他们会不会因为另外一些原因而不去服从他或者是女王陛下的命令呢? 这种情况绝对不可以出现,这些警察们或许还能保有这份职业,但终此一生,不太可能再有向上攀爬的机会了。 小队长失望地垂下了头,但他也知道弗雷德里克.兰姆先生说得没错,错的是他们,或许是因为这个年轻的上官太没贵族架子了,他为人随和,宽容,对每个和他在大瘟疫里过来的小伙子都很照顾,甚至愿意为了他们和其他官员争执……他们,他们或许只是…… 只是…… 他们只是忘记了这位大人给予他们的恩惠罢了。 第472章 托法娜仙液(15) 如果此时上帝打开名为伦敦的玩具屋,从原先名为天空的位置往下偷窥,他就会发现,即便参与到此事之中的半恶魔利维,约拿,弗雷德里克,大卫.阿斯特与北岩勋爵都属于经验丰富,反应机敏之人,可动作终究还是慢了主谋一拍,又或者说这不是他们的错,只是主谋早已准备好了种种手段,只等在此时发难。 仿佛就在一夜之间,通过小报画册,甚至一些喜欢耸人听闻的大报都在报道有关于托法娜仙液的事情,每个阶层之中都有流言蜚语犹如雷霆一般迅速的传播。 许多男人第一次回头去观察自己的妻子、妹妹,以及家中的女性成员,这些经常被他们忽略的人,竟然也可以称为可怕的凶手吗?这种认知完全违反了他们以往的认知,简直就像一直养在身边的小羊羔,在你抚摸它的时候突然朝你抬头,露出了它的血盆大口以及白亮的獠牙,这种极具反差感的画面,足以叫人日日辗转难安,头脑混沌——这完全违背了他们在课堂与社会中学到的经验与知识。 只不过一些男人们仔细回想,自己似乎并没有做过值得一瓶托法娜仙液的事情。而另一些男人很清楚自己干了些什么,他们几乎是从家中逃跑的,跑到任何一个地方,只要那个地方的人并不认识他们也和他们的妻子女儿没什么关系。 还有一些人,他们仍旧和那位曾经的商人一般坚决地认为,女性是没有这个胆量与能力的。但他们也说,引诱女子堕落的恶魔必须被驱除。 约翰.斯诺医生的医院以及南丁格尔女士所创办的护士学校遭到围攻的事情,也同样是没法遮掩的,毕竟,这几乎可以被称之为两场声势浩大的暴乱,而他们所担心的事情也发生了,确实有人会怜悯那些无辜的女孩,谴责暴徒——但也有人说,那些女孩原本就是一群来自于东区的娼妓。他们没有说南丁格尔女士不好,也没有说护士不好,毕竟在之前的大瘟疫中,护士也确实展现了她们不亚于任何一个男人的德行与魄力——但他们振振有词,如果南丁格尔女士要招募护士,为什么不从那些出身优良,品德无暇的淑女中挑选呢? 她去招收了那些东区的女孩,或许是出于女人的多愁善感,但谁都知道她们七八岁就开始做妓女,十来岁就开始大肚子,她们到了哪儿,哪儿就会变成一个妓院,这简直就像是用一块脏污的抹布去擦拭纯白的盘子或者是碟子,不但没能起到清洁的效果,反而让原本干净的盘子和碟子都脏了。 这种滑稽的说法当然是诚心找事——如果南丁格尔女士能够从淑女中招收到护士——说句实话,她大概率不会选择东区的女孩,毕竟淑女们最少懂得写字和阅读,也能够进行简略的计算,这是他她们必修的功课之一。不像那些东区的女孩,几乎是一片空白,什么都需要从头教起。 但可能吗?一个淑女可以从事各种慈善行为。但现在的社会要求她们是最好能够将这些慈善行为局限在捐赠善款这方面,或者也可以去教堂祈祷。但是最好不要亲身或者亲手去做。当一个淑女出现在济贫院、疯人院或者是贫民窟的时候,性情温和的人会责备她们不够体面,不够注意重自身的安全。而那些本性刻薄的人,则会认为她们是想要去寻欢作乐,自甘堕落。 像是这种人,怎么可能会允许他们的姐妹,或者是女儿去和一个陌生的男人亲密接触,甚至观看他的裸体,为他擦拭血液和汗水呢? 问题是,然后全听坚信的人,实在是太少了,多半人都是喜欢偏听偏信的,何况又是那样一个刺激和轰动的话题。那些女孩子们的名誉飞快的向着一个深渊滑去。 首先会有人说,暴徒攻占了护士学校,将里面的女孩都拖出来强暴了;而在下一个人的口中,就变成了一群男人跑进了护士学校和那里面的女孩通宵欢乐;第三个人则说,那里原本就是一个类似于妓院的地方——他们承认,这些女孩将来可能会去做护士的工作,但她们也很放荡,不会拒绝任何男人,这简直比妓女还要糟糕,妓女至少还要钱;然后第四个人会说,怎么可能不要钱呢?她们不要钱,肯定还会索取其他的代价;女巫!第五个人坚决地说道,女巫们就会无偿的用自己肉体去引诱虔诚的信众。叫他们堕落,叫他们腐烂,叫他们舍弃原先的信仰,出卖自己的灵魂,这就是她们最好不过的回报啦;而后这种论调必然会引来大批的赞同者,于是又有人说,我听说了那些攻打护士学校的人,平常可都是一些老实的好人呢。他们这样愤怒,肯定是那些女孩做了什么对不起他们的事情,钱财?可能,但应该不仅仅在于钱财,他们应当是不在乎钱财的,应该是更可怕的事情…… 最后,再来一一个人给予确认——你们都听说过托法娜仙液了吧。据说女巫们制作了大量的托法娜仙液,她们把托法娜仙液卖给所有有此需要的女人,甚至主动向她们推荐,教唆他们去毒害自己的丈夫和父亲,从而谋取他们的财产,这样她们不但可以得到钱,还能得到一个或者更多的堕落的灵魂,多妙啊,这可真是只有恶魔才能想出来的主意。 听众们此时必然会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在小报和画册上面蔓延的有关于托法娜仙液的故事。这些画册制作的多么精美啊,简直可以比得上一本圣经。每个看过报纸的人都能详细的说出,托法娜仙液是何时被发明出来的,里面又有什么成分,制造和出卖这种东西的女巫,因此收获了多少罪恶的灵魂,又有多少无辜的丈夫和父亲受害它曾经在意大利造成了多大的轰动,成百上千的家庭因此覆灭,最后制作和贩卖它们的女巫又如何与帮凶们一起在广场上被民众焚烧。可惜的是,恶魔的阴谋总是无穷无尽。它们曾经在亚平宁半岛四处流荡,现在又来到了伦敦,又要有数不清的男性们受害了——只是我们都不知道她们在那里,如何作恶。 在酒馆、在妓院或者是在咖啡馆和广场上的男人们面面相觑,浑身颤栗。有人说,哎呀,我的一个兄弟明明健壮有力,正值盛年却突然死了;也有人说,我有一个朋友,他的婆娘是个放荡的女人,而他又是那么的爱,他不愿意离开她,不然宁愿一起去死,可就在不久前,他突然死了,他的婆娘立刻找了一个新的男人;又有人说我认得一个掘墓工,他说原先他多数为女人和孩子们掘墓,现在男性的数量明显的上升了…… 是这样吗?是有一双手在摆布那些女人,让她们拿着毒药滴入他们这个主人的酒杯或者是盘子里吗? 从最底层到最上层,每个男人都在怀疑和恐慌,即便是那些自认为没有亏待过家中女性的男人们也改弦易辙,减少在家中用餐的次数,而改在俱乐部,或者是外面的餐馆里用餐,但这还是生活吗?还是婚姻吗?他们是这一家的主人,是所有家庭成员的主宰,现在却要避开这些孱弱无力的女人,像个胆小鬼似的偷偷摸摸地在外面吃饭休息,无论是他们的自尊,还是他们的钱包都无法支持这种艰难的模式。 他们那不得不回家,但等他们回到了各自的家庭中,又因为这份恐惧而变得疑神疑鬼,惴惴不安。他们总是用怀疑的目光看向每个人,尤其是女性家庭成员,偶尔感觉不对,哪怕只是胡乱猜疑下的不对,也会立即大打出手,他们仿佛想要用坚硬的拳头,凶恶的咆哮,通红的眼睛来证明自己对这个家庭依然有掌控权。 他们的想法或许是对的,也或许是错的。那些还没有被琢磨到完全失去自我的女性同样在那些小报和画册上得到了启迪。她们拿出了毒药,未必是托法娜仙液,可能只是普通的砒霜,也有可能是马钱子或是颠茄,又或是热油,刀子,枕头…… 这些案件的发生,无疑又加剧了之前的那些说法,而在有心人的挑唆下,整个社会都开始对女性重新审视甚至挑剔。 大卫.拉斯特已经在其他报纸上看到了所谓的有识之士提出,女性之所以会变成这个样子,完全不如她们的母亲、祖母、曾祖母那样温顺,可爱和纯洁,就是因为接受了太多的教育,哪怕所谓的教育只是在女子学校中所接受的一些基本课程。 他认为现在的男性们对女性太过纵容,允许她们阅读、写作,甚至学习数学、天文、物理这种女性们压根儿不该接触的东西,还有人允许她们成为一个学者,简直难以想象!她们固然聪明,但聪明没有用在正途,也就是没有用在维持婚姻,安抚丈夫,照料孩子与做家务上,就是本末倒置,不,应该说,正与人们所期望她们达到的目标背道而驰。 更不用说,女人本身就是有弱点的。她们天性傲慢,轻浮,目光短浅——在她们只有美貌的时候,都可以凭借着这份美貌制造出许多祸端。而现在她们除了美貌,还有在被人们吹捧起来的所谓才华与能力,她们就更加的不可一世了。 从表面上来看,这似乎没有什么大问题。但事实上骄傲原本就是原罪之一,她们原本就很容易受到恶魔的诱惑,如此更是变本加厉。 他在文章末尾居然还一本正经的提出,应当取缔女子学校,取缔任何与女子相关的职业,像护士,文员,服务员之类的绝不可取,大学里更是不应当接受任何女子的旁听,所有的女性都应该被严厉的管教,不应抛头露面。不应该涂脂抹粉,不应该去剧院或者是舞厅,她们应当贞洁顺从,只在房间里做女红,去教堂祈祷,她们应当用头巾蒙住自己的头发,用宽大的斗篷来遮掩身形,以免引起他人的觊觎,导致许多年轻的灵魂只因为偶尔一瞥就堕落进了地狱。 这种论调事实上一直没有消失过,只是在伦敦,它并没有多少市场,毕竟在伦敦多的是达官显贵,而这些达官显贵,也不可能只生出儿子,不生出女儿。既然生出了女儿作为血脉的延续,他也是会疼爱她们的。若是要将她们囚禁起来,如同这位老先生所描述的那样,让她们过着暗无天日,犹如修女或者是罪犯的日子,她们的父亲和兄长肯定不会同意——何况对于上层社会来说,无论德行还是贞洁都是可以商“商榷”的。 但他们也会同意这位老先生的一部分说法,就是女性们是否需要学习那么多的知识呢,她们是否需要拥有自我,并且在家里或者是公开场合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是否显得她们过于傲慢,不够恭顺,甚至会影响到她们将来的婚事,他们的丈夫也会对她们不满意,毕竟一个勇敢的妻子能做出来的事情,绝对比一个胆小懦弱的妻子来的多得多。 只是公开讨论此事的人还不是很多,毕竟他们上面还坐着一个女王陛下呢。 这个圣诞节几乎没有多少伦敦人能够过得好,到处都在讨论托法娜仙液和女性地位的事情。 数以百计,千计的家庭愁云惨淡,厄运环绕,有不少刚刚被埋下去的人又被挖了出来——他们的亲属认为死者可能并不是自然死亡,像是生了病的人,后来连之前溺水,枪击,年老甚至于被一块砖头砸中脑袋而死的人也都给挖了出来。但之前我们也说过,托法娜仙液有很多成分会在男用药中找到,它的发作又极其隐蔽——这曾成为了凶手们的宽赦令,现在又成为了无辜者的追命符。 如果女方的家属不够强硬,或者是背景不够强大,男方就有可能指认寡妇为谋杀丈夫的凶手,一些人纯粹是出于盲从或是个人恩怨,更多人则是为了利益。毕竟,若是寡妇被投入监狱,被流放,那么就意味着寡妇所继承到的所有财产,就又成了无主之物。 即便他们还有孩子,还未能成年的孩子自己都算是监护人的一份财产,他们又怎么能够保得住手上的东西呢?一时间,与之相关的案件不断递交到警察厅和法院,弗瑞德里克又是疲惫,又是愤懑。他什么也做不了——太难了,除非他能够走进地狱,找到那些受害人的灵魂一一询问,否则他也很难辨别出那些受害者究竟是自然死亡,还是死于托法娜仙液或者是其他东西。 大卫.阿斯特在这里也是苦苦支持。虽然他们已经与政府部门有过协定,要将每个案件详实而又公正地报道出来,但我们也都知道一份一本正经的类似于结案总结的报道,怎么能够比得上小报那些花里胡哨,充满了隐晦想象——其说是报道,倒不是说是故事的文章更能引人入胜呢? 人们的观念是很容易被影响的。在圣诞节后,街道上的女性就少了大半。她们一来是为了遵从父亲或是丈夫的吩咐,二来也是为了避免遭到暴徒的突袭——这种事故已经发生了多起,但凡是单身的女性,哪怕她们身边有同伴——车夫或者是朋友,但只要稍一落单,就立刻会有人向她们投资石块,把她们打的头破血流,凶手还会高喊“打死女巫”之类的混账话。 而且还有一些淑女们很讨厌自己无论走到哪里都会遭到隐晦的打量,仿佛她一刻就要拿出托法娜仙液,毒死在场所有的人似的——而大部分药店和香料店都开始拒绝女性客人的光顾——虽然以前女性客人是他们最重要的客户,但如今为了让店铺不被砸掉,他们也必须这么做,他们可不想被认为是女巫们的帮凶。 第473章 托法娜仙液(16) 女王陛下疲倦的躺在床上,这段时间来她异常煎熬,总是累,总是想睡觉,总是反应迟钝,总是腿脚肿胀,情绪反复……但医生和她身边的天使都说,这是正常的,因为她怀着孩子。 但之前的几个孩子都不是这样。 她一向骄傲于自己强壮而又康健的身体,在很小的时候她就有了天使护卫在侧,也就是她的老师瓦耶,祂不但教导她如何成为君王,也同样教导她如何成为一个在思想和身体上都称得上健全的人。她的伯父威廉四世也一向非常注重她的健康,毕竟他和她的父亲,还有另外几个伯父都称得上英年早逝,而对于一个国家来说,频繁更换统治者并不是什么好事。 所以在此时的人们还在要求女性文雅娴静的时候,她丝毫不掩饰自己对于骑马和狩猎的兴趣,尤其是在她成为女王,没有人再能对她的一言一行指手画脚之后——她几乎每天都要去骑马,隔几周就要去打猎,或者是出游。 在伦敦流行起板球等运动的时候,她也经常和自己女官们打球,即便到了冬天万物萧瑟,寒风凛冽的时候,她也会在温暖的室内打保龄球,跳舞,击剑,日夜不辍地锻炼,可以说,有着足够的运动量,再加上充足的营养,她可以称得上是个丰硕康健的美人。 即便她结婚之后几乎以一年或者是两年一个的频率生孩子也没将自己的身体彻底摧垮,要知道,如果她只是一个平民百姓,这种生产频率很有可能让她变成一个面色灰黄的骷髅,而她呢,不但生产顺利,恢复的速度也很快。不然她和自己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就不可能有这么多的孩子,何况现在还有了约翰.斯诺医生的麻醉分娩术,对于生产来说,她着实不该有什么太大的压力。 不过有了这个孩子之后,她想她不会再怀孕了,一来,她已经有了好几个孩子;二来她的年纪似乎也到了应当节制生育的时候,这个孩子的到来和成长都不太顺利。她哪怕是在头胎的时候都没有这样疲惫不堪,精神恍惚,她的肚子不大,但双腿浮肿的情况非常严重,以至于她不得不一直躺在床上,虽然这样她也可以召见大臣和贵族,但每次交谈只能被局限在一小时之内,一些重大的问题在一小时之内根本无法解决——她相信自己还能掌控局势,但这些掌控都是被分割成一段段的。她很担心,就在这一段段中会不会出现什么不可挽回的差错。 最后,就是她与自己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的感情已经不如新婚时候那样甜蜜,或者说那时候的阿尔伯特还很自信,认为自己能够成为第二个腓力,他认为自己能够通过女王——通过自己的妻子来获得权利。 可惜的是,事与愿违,女王爱他归爱他,但头脑一直非常清醒。同时她也知道阿尔伯特亲王对她的爱只建立在她是女王陛下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如果她为了对一个男人的爱而舍弃手中的权利,那么这个男人的爱也会迅速消失——这点要感谢著名的疯女胡安娜,这位曾经的卡斯蒂利亚女王陛下,她的遭遇已经成为了所有在她之后的女王与女皇的一个血淋淋的例子——没有权力,别说你的丈夫,就算你的父亲,你的儿子,都会毫不留情地把你弃若敝履。 而在她执掌权力的时候,即便阿尔伯特亲王再不情愿,也要对她毕恭毕敬,温和有礼——女王已经决定,无论亲王是否会为了之前的失态而道歉,她都会大幅度减少与他共寝的次数。 毕竟作为女性的典范,她没有办法采取手段避孕或者是堕胎,她与丈夫同房,一旦有了孩子,就必须要生下来。如果亲王是个可爱的人,她都可以为他稍稍放宽约束,但他不是,那么更多的孩子就毫无必要了。 她闭上眼睛,靠在天鹅绒的枕头上,正打算睡一会的时候,门外传来了轻轻的响动,坐在壁炉前为她读书的科恩伯里子爵夫人立刻站了起来。子爵夫人走到门前,女王陛下听到裙摆扫过地面的声音,非常明显,她正在向这个人行礼鞠躬。在这个宫殿中需要子爵夫人行礼的人并不多,她听到子爵夫人正在轻声问候“肯特公爵夫人,”女王陛下微微睁开眼睛,果不其然,进来的是她的母亲肯特公爵夫人。 肯特公爵夫人身后还跟着一个侍女。“我给你准备了一些匈牙利甜汤,”肯特公爵夫人说:“是你小时候最爱吃的,我希望它能让你好一点。”女王勉力打起精神,她的母亲从来就不是个好对付的家伙,她只希望在自己最虚弱的时候,肯特公爵夫人不要再闹出什么让人感觉棘手的大-麻烦。 肯特公爵夫人坐在女王床头前的一把椅子坐下,她注视着自己的女儿,眼神中充满了担忧,和任何一个普通的母亲毫无二致,她带来的甜汤被子爵夫人交给了另一个侍从,名义上是加热。事实上是要确定里面有没有什么有害的成分,大家心知肚明,但没有一个表露出来,肯特公爵夫人甚至在甜汤重新被送上来的时候,夸赞了一下子爵夫人的体贴和用心:“来。尝尝吧。维基,看看是不是还是小时候的味儿?”肯特公爵夫人甚至亲手将银勺递到了女王的嘴边,女王陛下必须承认,她的心确实是在此时软了一下,肯特公爵夫人确实始终打着自小控制她,蛊惑她,让她成为自己手中傀儡,进而通过她来博取权力,成为无冕之王的注意,但她也不得不说,她的童年并不都是一些不堪的记忆。 相反的,比起那些只愿意将孩子丢给乳母和女仆的贵妇人,无论肯特公爵夫人是为了培养女王陛下与自己的感情,或者是避免另一个人占据女王心中的重要位置,她对女王陛下的看顾一向是亲力亲为,譬如这碗匈牙利甜汤,在女王陛下小时候生病或者是悲伤的时候,肯特公爵夫人就会亲自到厨房做来给她吃。 事实上,它这只是一道非常普通的甜水果汤,红醋栗、桃子、酸樱桃被切成碎块,放到糖里煮,然后加加盐,加肉桂,加丁香,加杏仁奶,加糖,乳白色的汤面上漂浮着颜色暗淡的水果,非常的甜,女王陛且还记得自己每次吃过这种甜汤都会能舒服很多,头也不疼了,胸口也不窒闷了,然后就不知不觉的沉入了甜蜜的梦乡,再醒来的时候,疾病和忧愁就都能离自己而去啦。 她沉默着任由肯特公爵夫人喂完了这碗甜汤,感觉到熟悉的倦意正在卷土重来,“我不能和你聊天了。妈妈,”她对肯特公爵夫人说,“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和我说。” 而肯特公爵夫人只是站起身,伸出手臂帮她慢慢地躺下,然后给她擦嘴,盖上了毯子:“睡吧。维基,我在你身边。” 片刻后女王昏睡过去,肯特公爵夫人则起身离开,她没有向女王祈求什么,也没有提起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子爵夫人注视着她远去的身影,感到一丝不同寻常,旁人若是在场,或许会为肯特公爵夫人的改变而感到高兴,但……子爵夫人不敢肯定地想,一个人会有这样大的改变吗? 虽然之前女王陛下因为自己的母亲参与了黑弥撒——尤其是,她想要通过这场黑弥撒来操纵女王的情感——而将她流放到了莱宁根,虽然在女王陛下再次怀孕后,肯特公爵夫人被宽恕,又一次回到了伦敦——自那之后,她似乎终于幡然醒悟,开始循规蹈矩,安安稳稳的做起了女王陛下的母亲。 对于子爵夫人来说,这当然是件好事。毕竟阿尔伯特亲王与女王之间几乎撕破脸了,他不再像过去那样,殷勤或许是因为他知道殷勤了也没用——女王陛下这一胎怀的又特别的差,兼之与俄罗斯的战争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这样多和这样重要的事情萦绕在女王陛下的心头,她的状况很难好得起来,肯特公爵夫人愿意不添乱,甚至能给自己的女儿些许支持,无论谁看了都会觉得宽慰。 但子爵夫人总觉得有哪里不对?肯特公爵夫人会是这样的人吗?要知道,她不但被女儿流放,还在流放期间失去了自己的私生子。人们都说这个女巫不太会爱自己的孩子,但弗洛肯定是个例外,肯特公爵夫人是在五十多岁的时候生下这个孩子的,也是她的最后一个孩子,子爵夫人不认为她会对这个孩子毫无感情——她对这个孩子的感情可能还要胜过自己的女儿,维多利亚是她攀援权力顶峰的拐杖,而这个孩子呢,他的生身父亲只是一个抓着公爵夫人的裙边才有了一个男爵爵位的军官,她不但冒着生命危险生下了他,还和哈斯廷斯家族达成了交易,哈斯廷斯家族不但给出了一个女儿做了她的烟雾弹,还给了这个私生子一个光明磊落的身份—— 第474章 托法娜仙液(17) 肯特公爵夫人在离开了女王的房间后,并没有马上离开肯辛顿宫,她怡然自得地走在廊道里,穿过一个个的房间,这里曾经是她给女儿打造的安乐窝,可惜的是她的女儿并不领情。 “亲王在哪儿?”她毫不掩饰地问道,得到答案后,她去了这里的图书室。 曾经的图书室,现在已经被改成了阿尔伯特亲王的书房,亲王依然坐在他的书桌后面继续盲目的,顺服的为女王陛下整理那些似乎永远也回不完的信函,永远归纳不完的文件,以及永远无关紧要的回执,见到肯特夫公爵夫人从阴影里走出来,他吓了一大跳,如字面意义般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面孔一会儿就从苍白变成了铁青。 “你怎么来的?” “你可真是太不客气了。”肯特公爵夫人轻轻地用手套抽打着自己的手心,“无论是对一位公爵夫人,还是对你妻子的母亲,或者是一位……”她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一位曾经和你春宵一度的佳人。” 阿尔伯特亲王的面孔浮上了一层浅薄的绯红,一部分是羞愧,另外一部分是愤懑,他也不知道是发了什么疯——或许是因为妻子带给他的挫败,他的心中充满了报复的欲望,所以当肯特公爵夫人在他面前脱下衣服的时候,他就没有拒绝。 但这可以被作为一个借口和理由吗?当然不。 “你的文件整理得怎么样了?”肯特公爵夫人说,摔下手套,走到书桌边随意地翻开几份文件——亲王猛地按住了她的手:“别碰这个!” “哦?你还打算和维基重归于好吗?在和她的母亲上床之后?” “维基会原谅我的。” 肯特公爵夫人仿佛看穿了他的色厉内茬,“别蠢了,你敢走到维基面前去告诉她,你曾经和我睡在一张床上,就别指望维基还能顾惜和你仅剩的情分,你让她没脸,让她痛苦,她每次看到你都会想起你和我之间的龌龊事情——” “她也会恨你!” 灰侦探 第146节 “那又怎么样?我们是不同的,我是他的母亲,这一点永远也无法改变。你虽然是他的丈夫,没错,你们是在天主面前发了誓,但那又如何?” 肯特公爵夫人按住他的嘴唇,“你现在还和维基睡在一起吗?” 人们说起女王与丈夫的感情深厚,必然会提起这对夫妻并不如其他贵族那样分别在两个房间安寝,女王陛下将自己的卧室与丈夫的卧室归于一处,他们住在一个房间里,朝夕相处,耳鬓厮磨。可以说,在那段时间里,亲王是距离女王最近的一个人,即便女王很少放下自己的警惕,但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可以在某些时候改变女王陛下的一些想法。 但公爵夫人已经听说了,女王陛下已经搬出了那个大卧室,只是尚未对外公开,人们依然以为他们还住在一起。但事实上,阿尔伯特不再拥有随意进出女王寝室的资格,可以想象得到。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女王陛下还会继续与自己的丈夫保持距离——大部分知情人对此额手称庆,而不会有任何非议与阻扰。无论哪一个国家,贵族和官员都不会高兴看到自己的君王被一个外国人影响。不说一个君王的配偶能够是博取多大的权利,单单就他万一站在了自己国家的立场上做出一些事情来,就足够他们难受了。 而且女王陛下和他也已经有了好几个孩子,夫妻之间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之后他只会被进一步的排斥出权力圈子,他或许还会在自己的书房里抄抄写写,但没人会再去关心他究竟抄了些什么,写了些什么。当然,每当遇见重大的庆典或者是节日,他们还是会一家人整整齐齐的出现在公众面前,坐在马车上巡游整个伦敦,向每个热情的民众微笑摆手,在王室的合影和画像上,也必然会有他的一席之地。 但除了这些,他还能有什么呢?几座庄园,一笔年金,虽然他才三十多岁,但他的人生一眼就能望到头。在最后的五十年乃至六十年、七十年里,他的生活将会是枯燥的,无聊的,一成不变的,也是可有可无的。 只有一件事情发生了,他的处境才会发生翻天覆地般的变化,那就是维多利亚女王陛下的死亡。 他们的长子爱德华王子也只有十一岁,距离成年还有七年,就像是公爵夫人曾经策划过的那样,作为父亲,他绝对有资格承担起监护的责任,即便无法成为摄政王,他也将会在政场和王宫中拥有很大的话语权,他甚至可以在这个孩子感到恐慌无措的时候,靠近他,把他抱在怀里,告诉他,只要父亲还在,就没有人可以伤害他,他要什么有任何需求都可以和他说,他可以让他依赖自己,从而对他百依百顺…… 但…… 他谋杀的不仅仅是个妻子,还是这个国家的女王! “你也知道你们之间已经有了很多个孩子。”肯特公爵夫人无情地撕裂了他幻想中的后路,“也就是说,你作为一个丈夫最大的用处已经没了,一旦失去维基对你的爱,你的命运就全得受别人支配——在宫廷里什么事情不能发生?你或许会喝醉了酒跌进湖里;也有可能是因为突然受了风寒高烧而后病情急转直下;当然你有可能在打猎的时候,纵马飞跃,从马上跌下跌断脖子;也有可能遭遇了刺杀——当然了,那些无政府主义者……连维基也遭到过几次刺杀。一个外来的外国王子但对他们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维基依然可以成为一个悲伤的寡妇,为了自己的丈夫哀悼半生——虽然也不妨碍她和我一样有个合适的朋友?或是很多个?譬如——年轻的兰姆兄弟们?” 阿尔伯特亲王咬着牙,但他必须承认肯特公爵夫人说的没错,肯特公爵夫人在肯特公爵去世之后,就等于与康罗伊男爵成了一对非正式夫妇,为此,他们甚至还携手给过现在的女王一份难堪,让她承受了很大的打击。 但那又怎么样呢?康罗伊男爵还好好的活着,肯特公爵夫人依然是女王陛下之下万人之上,他们的孩子,就是那个倒霉的弗洛,如果他长大了,也能得到一个很不错的职位和爵位。毕竟谁都知道她是女王陛下的异母弟弟。无论如何,女王陛下都要给他一个好前程,因为他身体里和自己有着相同的一半血液——他若是落入了卑贱的境地,连同王室都要蒙受耻辱。 那么,如果他真的死了,那么依然会有另一个人来享受女王的恩宠,虽然可能不如他来得光明正大,但说个地狱笑话,得到的实惠说不定还比他多呢。 第475章 托法娜仙液(18) 二月十四日是圣瓦伦丁日,这个节日在后世有个相当世俗化的名称——情人节。而在维多利亚女王的统治时期,含蓄的英国人暂时还没有选择这个直白的名称。不过,印刷着诗歌与精美图像的小卡片,也就是所谓的圣瓦伦丁卡却早已风靡于各个阶层,甚至由此衍伸出了散步卡、跳舞卡和约会卡,一般而言都是夫人递交给得到了她们青眼的绅士们,示意或者鼓励他们邀请自己去散步、跳舞,或者在公园里约会用的。 当然,这张卡片只能出自于已婚妇女之手。如果女性还未婚,那么递给卡片的对象也只可能是自己的未婚夫或者已经求过婚并得到公开的人,他们将来必须要结婚,这是大家所公认的。不然的话迎接他们的就是一个身败名裂的结局。 只是在一八五三年,这个节日过得相当没趣。虽然在商店和邮局中,卡片与玫瑰的销量依然很好,但有着托法娜仙液的传闻(或者是现实中的威胁)在前,这些曾经叫人心动和欢喜的事情,就像是一盘子被兑了河水的甜汤。虽然还有些甜味,但吃起来怎么都感觉不像那么回事。 这种情绪也同样弥漫在金字塔的最上层,以往在每一个圣瓦伦丁日,女王陛下都是和阿尔伯特亲王一起度过的,但就如我们知道的那样,女王因为这次怀孕而精疲力竭的时候,亲王不但没有如以往那样给予无条件的支持与安抚,还一反常态地露出了对于权力的贪欲与觊觎——说实话,这不是他的错,英国人虽然没有放下应有的戒备但也必须说作为一个丈夫他无可挑剔, 可谁让他的妻子是个女王呢。 “这该死的圣瓦伦丁。”女王难得粗鲁地抱怨了一句,虽然正在冷战中,她和阿尔伯特亲王依然要完成自己的政治任务——在圣瓦伦丁日,他们要一同出现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弥撒上,还有他们的孩子。但对于一个预产期就在下个月的女人来说,这个任务不可谓不艰难。 “亲王送来了礼物。”一位夫人说。“是一只珍珠蜜蜂。” 之所以不是玫瑰,而是蜜蜂,是因为后世的人们对圣瓦伦丁有着一种错误的看法——在最常见的传说中,瓦伦丁之所以成圣,是因为他为了民众的爱情而毅然决然地抗击了克劳迪乌十二世的暴政——据说那时候,古罗马正在与蛮族打仗。为了鼓励年轻的男性尽快的回到军队,而不是他们温馨的小家庭,,罗马皇帝克劳狄命令,整个罗马的祭祀都不允许为年轻人们举行婚礼,祭司们当然只能从命,唯有基督教的神父瓦伦丁拒绝遵从这份奇特的旨意,不仅如此,他来者不拒地为上千位年轻的情侣证了婚,皇帝因此异常恼怒,就在二月十四号将他处以绞刑。 但如果有熟悉历史而又喜欢考证的人就会发现,瓦伦丁殉难的时候是在公元三世纪,那时候基督教都没能在古罗马的万神殿中占据一席之地,是个非法教派,怎么可能会有人去请求基督教的“祭司”证婚呢? 按照教会的正式文书,圣瓦伦丁的殉难与爱情和婚姻没有一点关系,他是坚持传教——甚至传教到了皇帝这里,才被诛杀的,而一定要说与女性有什么关系,大概就是他有一桩圣迹——被关在监狱的时候让一位少女重见光明了吧,因为有这桩圣迹,他受到了养蜂人的崇拜。 是什么时候人们将圣瓦伦丁与爱情联系在了一起呢?可能是在十三世纪时,著名的英国诗人乔叟为当时的国王理查德二世和他的王后写了一首爱情诗,其中提到“今日正是圣瓦伦丁日,鸟儿于此群聚求偶。”——但可能只是为了迎合国王订婚一周年……毕竟有人提出在二月十四日,天气还太冷,鸟儿只会待在窝里。 但在一四零零年,法国国王查理六世也在圣瓦伦丁日举行了以爱情为主题的盛大庆典。奥尔良公爵查理被囚禁在伦敦塔期间也用圣瓦尔伦丁这一单词的阴性模式,用作妻子的爱称。一四九六年,以残暴与淫荡尔著称的亚历山大六世罗马教皇授予于圣瓦伦丁“爱情守护者”的称号。一六零一年,莎士比亚在传世之作,哈姆雷特中也曾经这样描述:“明天就是圣瓦伦丁日,请打开窗户吧。为了你的圣瓦伦丁。”这其中不但将瓦伦丁日描述为了一个定情的好日子,也用圣瓦伦丁作为了情人的代称。 有着这样的珠玉在前,但凡是对妻子还存有爱意,或者不得不存有爱意的丈夫,或者是情人,必然会在这一天大献殷勤,阿尔伯特亲王也不例外。即便之前夫妻关系已经僵硬得可以直接埋掉,他还是从珠宝匠那里取回了自己定制给女王陛下的珠宝——一枚珍珠蜜蜂,以两枚硕大的异形珍珠组成蜜蜂的胸膛和肚子,触须,头部与尾巴都是纯金,镶嵌着钻石。眼睛是祖母绿,伏在一朵珐琅的橙花上。 可以说,任何一个人,即便是那些绅士们见了这枚胸针,都会忍不住驻足观赏。这不单是一件首饰,还是一件值得称道的艺术品,打造它的固然是工匠,但设计它的却是阿尔伯特亲王。阿尔伯特亲王的审美确实非常不俗,只可惜这枚胸针送到女王陛下面前的时候,女王陛下依然因为妊娠的不适而紧闭双目。 她只匆匆瞥了一眼,就发出了一声冷笑,若是放在阿尔伯特触怒她之前,她看到这份礼物定然满心欢喜,毕竟橙花花环是阿尔伯特在他们订婚时送给她的礼物,她在结婚的时候还带着其中的花环,这是一种示好也是一种哀求——请求她想起他们往日的情分,宽恕他,原谅他。 女王不是没有犹豫过,但她知道自己只是个有私人的凡人,她很担心,如果自己让步了一次,那么会不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呢,她耳朵一再退让,会不会让阿尔伯特亲王认为,他终于找到了窃取权利的捷径?她不想冒险,没有了阿尔伯特,她还是英国的女王陛下,没有了权利,她就是一个仰人鼻息的傀儡,今后还有可能是疯子、病人,甚至于是个死人,别忘记他们的儿子已经十岁了。 想到这里,女王的心再次坚硬了起来。不过她永远不会让个人情感凌驾于国家大事之上,她让子爵夫人拿出了那枚别针,并且和自己将要穿的礼服放在一起。 礼服是一种接近于银色的淡金色绸缎,这枚胸针放上去之后不怎么显眼,也不怎么合称。女王陛下却并不在意,“拿斗篷来。”还有一个月她就要临产了。如果不是这种盛大的庆典,她甚至不会在公众面前露面,加一件斗篷也好遮掩一下隆起的腹部。 毕竟这个时代对孕妇还没有任何明确的优待。一些王室成员甚至怀孕五六个月的时候还要参加舞会。在一百多年前,如果没有国王或者是女王向着大众宣告某人已经怀孕,要求众人为之庆贺,孕妇就算大腹便便了,也不会有人(包括她自己)承认自己怀孕了。 一个孕妇若是蓬头垢面,衣衫宽松,精神不振,在这时也会被认为是一种失礼的行为,天晓得有多少女性在怀孕初期还会穿紧身衣。女王陛下因为将生产,紧身衣是可以不用的,但也绝对不能将自己的疲态与大肚子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第476章 托法娜仙液(19) “我之前没看到过你披这件斗篷,”子爵夫人的女伴好奇的问道:“是你最新定制的吗?” “可以说是。”子爵夫人简单地回答说,女伴意识到了子爵夫人的心不在焉,就不再和她继续说话。而持家头转向了大门的方向,等待着她们的主人,也就是女王陛下从里面走出来。 子爵夫人之所以拒绝与自己女伴讨论有关于这件斗篷的事情也是有原因的——她不知道自己的女伴是否看出了这件斗篷并不单单只是一件衣物,它还是一件圣物,或者说是施加了魔法的防护用具。 只要在女王身边服侍的人,就不可能不知道另一个世界,不仅如此,她们接触另一个世界的机会也会比常人多上很多,她们会遭到各种各样的引诱,诓骗,甚至是攻击。所以在女王身边工作的人一般都会佩戴上一两件用于保护自己的圣物。这种行为是得到允许,并且被鼓励的——当然,只能是防护型的,攻击型的绝对不可以。 如果女王身边的侍女出身寒微——当然这种可能性很小。但如果说她的家族已经衰败到无法再提供给她足够的庇护,女王陛下甚至赐给她几件适合佩戴的防护用具,就和珠宝或是衣物那样。 毕竟她们名头虽然是卧房侍女,却不会去做那些仆从所做的事情,她们更像是随时跟从在女王陛下身边的女官,因为位置关键,深得信任,甚至有人说,在权力这方面,比起那些衣冠楚楚的大臣们,这些穿着裙子的淑女们也不遑多让。 简而言之,她们并不是消耗品,女王陛下看重她们也相当爱护她们。不过此时,子爵夫人又不太合时宜的,想起了另一位也曾经被女王陛下视作好友与同伴的夫人——诺顿伯爵夫人,她与丈夫的离婚官司曾经震惊了整个伦敦,在女王陛下的支持下她可以说是得到了胜利,虽然非常微小,她只是得以与丈夫分居,一年可以探望孩子两次,保有自己的财产(分居后)不被丈夫掠夺而已…… 但就算是这种胜利,也让人们议论纷纷,而且现实也证明了她的胜利更像是结出了恶果的枝蔓——就在几天前,有关于诺顿夫人的审判结果已送到了女王的案头。虽然人们都知道,这可能是一件明晃晃的诬陷——诺顿伯爵说是被下了毒,但他毫发无伤,提供出来的所有证据和证人几乎都是站在伯爵这一边的(和多年前的通奸案多么相像!) 但得知此事的首相立即进宫,婉言劝说女王陛下不要插手此事,现在有关于托法娜仙液的传闻已经在伦敦沸沸扬扬,即便北岩勋爵雷厉风行,冒着得罪大半个伦敦勋贵圈的风险拘捕,扣押了不少炼金术师和药剂师,搜查了不止一座金碧辉煌的府邸,也确实找到了不少毒药,但这些都没用——只有大卫.阿斯特的“真理报”还在风潮中勉强支撑着报道此事,其他的报纸都集中在“托法娜仙液”上,从起源说到谋杀,从谋杀说到风流韵事,从风流韵事说到道德与伦理……怎么夸张怎么来,怎么骇人视听怎么来,他们隐约感到有股力量正在推动此事,却无法看见后者的目的。 大法官也明确说了,虽然在法庭上女性罪犯总是能够得到轻判,甚至免罪,但唯有一桩罪行可能是例外,那就是谋杀——尤其是谋杀自己的丈夫,这可能是唯一一个无法让绅士们升起怜香惜玉之情的罪行了。当然,也有人劝说诺顿夫人,只要她能提供出一个情夫的名字,将罪行推给他,自己就可以退到次犯的位置,她可能依然要面临二十年的徒刑和流放,但总比没了命好,但诺顿夫人也很固执,当初为了自己与墨尔本子爵的名誉,她甚至不惜走上法庭,现在她依然不屑于此,即便代价是她的生命。 是,她确实是被诬陷的,但问题是,诺顿伯爵挑选的时机太妙了,男人们正处在时刻可能被自己的妻子与女儿谋杀的恐惧中,人们也用严厉的视线审视着每个穿裙子的家伙,诅咒女巫的声音随时响彻大街小巷——如果他们敢于宣判诺顿夫人无罪,诺顿伯爵就能组织起人来冲击法庭,民众也会对他们大为不满,认为他们只是慑于女王的威严而放纵罪犯。 至于女王陛下,她可能曾经尝试过向诺顿夫人伸出援手,但问题是,她正处在孕后期,在身体备受折磨的同时,还要处理即将到来的战争,以及丈夫与母亲的双重压迫,她感到烦恼,也开始感到吃力。 子爵夫人想——她可能还有点埋怨诺顿夫人,确实,诺顿夫人过于轻信她丈夫的操守。 事实上,在她丈夫诬陷她与墨尔本子爵有染的时候,她就应该了解她的丈夫是一个怎样的无赖,这样的一个无赖却突然邀请她到自己的宅邸去,即便理由是让她去探望自己的两个孩子,她也不该如此轻率,身边甚至没有带着一个可以证明她清白无辜的绅士,她被抓住的时候,身边簇拥着的全都是诺顿伯爵的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她,所有的证词都对她不利。 只是子爵夫人不免会猜测,诺顿夫人是否会对女王陛下的冷淡感到怨恨呢? 女王确实给了诺顿夫人一些帮助,但诺顿夫人也并不是没有任何而回报的,她是女王陛下的挚友也是喉舌,她奔忙于各个沙龙和咖啡馆的时候,并不单单只是为了她自己——她是女王陛下摆出来的一枚旗帜,她也极力做到了女王陛下所希望她做到的那些,而且她们也有着相同的志愿和向往…… 她不由自主的想起诺顿夫人和她们以及女王陛下坐在王宫的花园中,喝着茶,享受着难得的阳光,讨论着那些男性不希望她们去讨论的那些——历史、科学、人类的文明与发展,甚至于一些政治和战争上的事情。那时候她们多么快活啊,她们以为她们至少是有一些力量,可以与这个世界上种种根深蒂固的思想与规范抗争的。那事实上呢,诺顿伯爵的诬陷与他想要并且轻而易举达到的结果简直就像是在她们脸上甩了一巴掌,子爵夫人不由得垂头丧气起来,她们真的能够成功吗? 越是经历的多,她就越是感觉到自己有多么的幸运,但她的自由并不纯粹,其中的手段更不可能拿出去当做一份战利品向整个社会宣扬。 她们的做法与两百年前的意大利女人并没有什么区别,多么叫人沮丧。 她在心中哀叹的时候, 女王已经与她的丈夫阿尔波特亲王走出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大门,这对夫妻看上去还是那样的温情脉脉,和蔼可亲,周围的人都激动起来,他们鞠躬行礼,高呼万岁,将帽子抛向半空,斗篷很好的遮住了女王陛下高耸的腹部,只是她在登上马车的时候,试了好几次,才终于让自己踏上了踏脚。 第477章 托法娜仙液(20) 离开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之后,他们要穿过贝尔格雷夫广场,然后穿过威灵顿拱门,沿着长湖一路返回肯辛顿宫。当然更近的还是白金汉宫,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女王陛下更希望自己的这个孩子能够如自己一般在肯辛顿宫出生,没有人会在这种小事上违逆她的愿望,只是今天空气中总是弥漫步着一股奇异,甚至可以说诡异的气味。 两侧街道人头涌动,欢呼声不断,但其中也有不祥的杂音。子爵夫人知道自己应该放心。虽然我们之前也说过,女王陛下自从登基之后就遭到了不止一次刺杀,但那些刺杀放在知情人的眼中不过如儿戏一般,毕竟除了那些确定被天堂和地狱同时放弃的君王之外,几乎每一位君王身边都有着这两方的双重加持。 毕竟,从一开始来说,这两股权利就是相辅相成,彼此补益的。别看王权和教权的争斗贯穿整个历史。但最初的王权若没有教权予以扶持。欧罗巴和英格兰现在依然只是一个松散的蛮族联盟,如今的国王也只不过是一个部落酋长。同样的,新生的教权如果没有王权予以肯定,它也只能如开创时一般流动在平民和奴隶当中,当然,在需要肥沃的大地给予养分的时候,这支孱弱的根苗当然不会鄙弃砂砾与粪便,但一旦它长成了,茁壮了,肯定会渴望璀璨的阳光和接近的雨露——没有了贵族,只有平民和奴隶,他们就无法获得世俗的权力,丰厚的供奉以及人们的崇信。 如果你觉得难以接受,你可以看看经书上所说,最初的耶稣门徒,只不过是渔民、船夫、,最高不过是一个征税小吏。但之后呢?那些身着红衣的亲王们无不出身显贵,他们要么就是国王的儿子,要么就是公爵的弟弟,或者索性是某位主教的私生子,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匙,手握权柄,不可一世——他们的信仰或许并不坚定,思想也不够纯洁,但他们可以建起巍峨的大教堂,为圣像涂刷金粉,在所有的天顶与墙壁上描绘精美的壁画,在地上铺设橡木和羊毛地毯…… 这些事情,那些被践踏、羞辱和伤害的平民和奴隶能做到吗? 当然不可能。虽然后者可以奉献出一颗真诚的心,但很可惜这种真诚的心在很多时候并不值钱,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累赘和灾害。 譬如此地,此时。 他们已经到达了贝尔格雷夫广场,广场中间是一个精美而又雅致的花园,周围围绕着白色的建筑,能够居住在这里的不是达官,就是显贵,与所有的广场一样,它连通着多处街道,而这些街道中也拥簇着人群,还有人站在面对广场的露台上向车队招手。 就在女王陛下的车队行进一半的时候,突然从一丛街道中涌出了一群人,他们浩浩荡荡,人数上百,周围巡逻的警察立即吹响了警笛,挥舞警棍禁止他们继续往前,但为首的是两个衣着华贵的绅士,他们骑着马直接向警察们冲了过来,警察们只稍微犹豫,就被他们撞倒在一侧,骑马绅士身之后的人群立即蜂拥而上。 他们是有备而来,甚至还提着喇叭,几个洪亮的声音,在不约而同的喊道:“处死女巫!处死女巫!抓住逃走的女巫!” 女王的护卫队立即冲上前去阻止他们继续靠近车队,还有被允许随行在车队后的绅士们,他们即便赤手空拳,但也敢于挥舞着手杖或是随便从什么地方拔出来的栏杆,车闸与这些暴民对峙,也有人抽出了短枪,却被身边的同伴制止了,这里的人太多了,枪声可能会引发混乱。 如他这样想的可不止一个——有人开枪了,分不清是贵族,还是那些前来抗议的民众,一时间在场的人群顿时大乱。无论是前来观礼的,还是向女王欢呼的,又或只是来凑个热闹,甚至于做小买卖的,他们个个都慌了神,不是到处乱跑,就是想要找个地方把自己藏起来,还有一些血气上头的年轻人,甚至跑向了女王的队伍,他们的用意可能是好的,是想要护卫他们的君主。 但问题是,他们的到来不但没有对局势产生好的影响,反而把它往坏的那方面拖了过去,有些护卫性情果断,只要敢于冲击队伍的,无论是抗议的群众,还是心怀叵测的刺客,又或是忠贞的绅士,只要不听呼喊继续接近车队的,不是纵马撞击,就是用剑鞘狠狠地抽打,甚至一些刺剑上也见了血。 他们竭力维持秩序,但只见一个身材矮小的孩子,不,不是孩子,他抬起来头来的时候,那份狰狞与扭曲显然是属于一个成年人的。他灵巧的在马蹄下转来钻去,竟然被他逼近到了女王的马车旁,“去死!女巫的庇护者!”他喊道,声音又尖又高分不清是男是女,随后用力一掷,从他的手中飞出了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以为那是炸弹,但那不是炸弹。 它砸在黄金马车的车厢上,顿时臭味四溢,只是一包大便。 正随侍一侧的侍卫长才松了口气,却没有注意到他身边的另一个护卫——一个半天使,突然面色大变,“快!快!离开那辆马车,陛下!”他的惶恐溢于言表,他已经嗅出来了,这是地狱的味道。 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地狱突然违背了之前的承诺,但危险已形成,他们不可能去和地狱问责,商榷,讨论责任归属之后再来处理这件事情。 地狱是半天使们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方,但成为女王护卫或是侍女的半天使就和俱乐部成员一样,必须去过地狱——不然的话,如果遇到之前的“投影”甚至被拉入真正的地狱,他们如何能承担得起护卫的工作? 他去过地狱,而且非常凑巧的也曾经嗅到过这种气味。这种气味是著名的恶魔大君之一的别西卜的粪便。 祂最初是异教神明,力量强大,几乎仅次于路西法,所罗门的著作中,把它刻画成巨大的小牛或者长尾巴的公羊。但随着时间流逝与教会稳固,在十八世纪的时候,祂的形态被固定为巨大的苍蝇。 这种东西堆积在别西卜的领地,臭气浓郁犹如实质,普通人踏入这里,不,哪怕只是嗅一嗅都会立即浑身溃烂,这种损伤甚至会波及灵魂,等他们死了,死后的灵魂也是残缺不全的——万幸,除了那些冲入车队的暴徒之外,从女王往下,所有的侍从与护卫都有圣物护卫,只见或是明亮或是暗淡的白光不断从他们身上散开,为他们驱去看不见的伤害。 子爵夫人身边的女伴紧抓着自己的面孔,才能保证自己不会尖叫起来,她的玫瑰念珠在发光,倒是子爵夫人,她身上的斗篷没有任何光亮,也没有任何异样的表现,但她发现,只要她低下头,她就嗅不到那种恶毒 的气味——她将自己卷缩起来,尽量掩藏在斗篷下面,发现连外界的声音都消失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没有看到,在别西卜的诅咒向着四周蔓延翻卷的时候,一道圣洁的金光从天上降下,生有雪白双翼的天使落在女王陛下的黄金马车上,他举起双手,向着上天祈祷,从他身上迸发出的光芒比太阳更耀眼,也比声音更迅速,仿佛就在一瞬间,光就覆盖住了整座广场,有什么无形的东西在光芒中尖叫与扭动,最后不甘心的湮灭。 人们在恍惚之中泪流满面,他们纷纷跪下,向天使与受到天使庇护的女王大声感恩,事实上,他们甚至不知道,就在须臾毫厘之间,他们差点就死了,不仅如此,别西卜的粪便若是传播出去,伦敦就会迎来第二次大瘟疫。 第478章 托法娜仙液(21) “你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做!”女王高声喊道,自从她登基之后,就很少有这样失态的时候,但今天她实在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你身边的人背叛了你。”女王陛下的车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接近的,周围的警戒也不会那么轻易被打破,还有别西卜的粪便——这种东西之前应该被某种圣物包裹着掩蔽气息,即便如此,那也是半天使们可以一下子就能察觉到的东西——但所有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我知道!但我不认为我会有危险。除了你,我身边还有很多人愿意护卫我,愿意为我献出生命,他们之中也有天使,甚至还有恶魔。我遇到过很多次刺杀,我能够权衡局势,保证自己的安全。” “你或许可以,但伦敦会迎来又一场大浩劫。” “但比起你来,这并不是不可以接受的。人类总是多灾多难。”这句话说的十分冷漠,瓦耶也经不住惊愕地看向女王,而女王只是闭上了嘴,回到椅子前上坐下,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坐下的时候,瓦耶下意识的帮她扶了一把椅背,她看了一眼,她知道自己应该说谢谢。但现在她怒火沸腾,只怕自己一开口说出不是平和的话语而是能够刺伤人心的刀剑。 她之前与瓦耶的争执可能已经伤害到了这个亦师亦友的好人,但她实在无法忍受失去瓦耶,瓦耶对于她而言就有如穿透了厚重的云层,投射到地上的第一缕阳光,他揭开了笼罩她面前的萌昧,让她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成为了现在的君王。但作为代价,瓦耶永远不可能回到天堂了,他被迫留在了这个污浊的人世间,如所有的堕天使与半天使那样,他会坠落地狱,成为恶魔们的玩具和食物。 她还很小的时候,只是高兴于自己终于多了一个可信任的玩伴和朋友。看着瓦伊身上的雪白羽翼日益变得灰白暗沉,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总是拿着自己的手绢给他擦,倒了花瓶里的水给他洗,但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把那些灰蒙蒙的东西洗干净,直到她八九岁的时候,隐约感觉到这不是什么好东西——她向坎特伯雷大主教询问此事,而大主教回答她说,这是天使为人类所承受的罪孽,是没法用凡俗中的东西清洗干净的。 面对维多利亚的追问“什么东西可以洗干净这些污秽”,他又说,只要维多利亚继续做一个虔诚的信徒,时刻祈祷,或许有那么一天,天堂会重新为瓦耶打开大门,他会重新以一个纯洁的姿态飞上天空,回到他的同伴那里去。 女王还清楚的记得自己居然非常天真地问道,“可以让他留在我这里吗?让他的羽翼重新变得雪白,但不要让他回到天堂。” 灰侦探 第147节 大主教怜悯地笑了笑,说道:“殿下,天堂是我们每个人都会去的地方,你的老师可能只是暂时先行一步,,但没关系,几十年后,你也会升上天堂,与圣人肩并肩的坐在一起,到那时候你就能看见你的老师了。” 当时的维多利亚暂时性还没有接触到另一个世界,或者说她隐约听说过,但没有深入其中的资格,直到她十三岁的时候,她的伯父威廉四世的健康状况愈发糟糕,他确定不可能再有自己的孩子了,于是就将维多利亚接到身边抚养和教导。 大主教面对她的时候,更多的是在看一个孩子,但她的伯父所看到的是一位将来的君主,当然不会如坎特伯雷大主教般敷衍和虚伪。他第一次带着维多利亚去见了圣植俱乐部的首领,也见了俱乐部的半天使成员,那些半天使成员都如瓦耶一样,御医或多或少的带上了一些不纯的颜色。 最后他把她带到了一个静谧而幽静的小教堂,那些即将彻底堕落的半天使在这里暂居,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幽禁——维多利亚还是第一次看到翅膀居然漆黑如夜的半天使,如果旁边没有人解说的话,她只会以为那是一个恶魔。 不仅如此,连他们的面容都带着几分扭曲,眼神不是空洞,麻木,就是充满了疯狂与嗜血。这些堕天使会在最后一刻被他们的同僚处决。威廉四世毫不掩饰地告诉她说,她的老师瓦耶将来也会成为这种东西,维多利亚简直不敢相信。 在她十来多岁的生命中,她从来没有见过比瓦耶更纯洁,更无私,更高尚,更渊博以及更耐心的人了。他完全符合了经书上所描写的天使的种种特征,甚至比她想象的还要好。她不仅仅是维多利亚的老师,也是她的父亲,她绝对不可以失去的挚友,以及这十年来的精神支柱。 她无法想象,失去瓦耶,自己会变成一个什么样子——又一个被亲人利用,被贵族抛弃,被子民唾骂的疯女胡安娜? 她回去后研究了很多这方面的资料,再次怀着忐忑和侥幸的心理问自己的伯父。如果瓦耶堕落了,她会不会变成一个大恶魔呢?确实,那时候她还想过,如果事情真的到了最坏的一步,她当然希望瓦耶能够继续存在,何况各个君王身边也不是没有恶魔,地狱和天堂的力量总是会在宫廷内相互拉锯。只要国王或者女王不要做的太过分,教会也会睁一眼,闭一眼。 “你是说直接堕落为大恶魔吗?这种情况确实有过,”威廉四世平静地回答说,“但就我这几十年来看到的,孩子,虽然说天使和恶魔都有着超越人类许多的力量、智慧以及种种奇妙的天赋,但从感情上来说,祂们与人类非常相似。 坠落世间的天使与半天使,对于自身的堕落有着三种反应。第一种就是:祂们一落到地上,无论是为了何种罪名,都只会立即陷入绝望与愤怒之中,祂们绝望于无法再叩响天堂的大门,又愤怒于自己居然轻而易举的受到了诱惑,祂们看不见未来,也不想看见。虽然有时你会看到祂们发誓为了回到天堂而不择任何手段。但祂们很清楚,这不过是徒劳无功,祂们的前路犹如沙漏里的沙粒一般只会不停的往下坠落,而不可能重新浮空,回到上面的瓶子去,她们的任何举动都只是在垂死挣扎,一条上岸的鱼罢了,迎来最终的结局,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第二种就是你所说的,祂或许早已不那么纯洁,甚至已经堕落但未曾被发现。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她们也是性情果断的人,一旦发觉一条路走不通,就立刻会转向另一个方向。即便这个方向是祂们曾经万般唾弃的也毫不在意,只要能够达成目的,为此不但可以扭曲自己的躯体,也能扭曲自己的灵魂。 能够挥动利刃,将自己身上最重要的东西切割抛弃,这不是一般的天使能够做到的,但只有做到这一点的,才能够成为大恶魔。 第三种,很抱歉,那就是你的老师瓦耶,我知道你身边一直有一个领导者和保护者,我也曾经见过他,和他谈过话,你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吗? 这么说吧,如果他是个人类,那么他要么就是个苦修士,要么就是一个圣骑士,你要他走前两者的道路,他是绝对不会肯的。到了那一天,他只会走到其他天使面前,要求他了结自己,真可惜。他原先在天堂的时候,身在智天使之列,是一个非常强大的战士。” “就没有其他办法吗?” “有,但没有什么意义,你付出了再多,他也是要坠落的。”威廉四世想了一想,还是告诉了自己的侄女,“有两种方法都可以延缓他的情况恶化。第一种就是为天堂做事,与恶魔们作战,摧毁恶魔的投影领地,关闭地狱之门,清洗黑暗教会等等都可以,事实上,一些人犯了大错,也会通过这种方式减轻身上的罪孽,但这种方法普通人根本支撑不了几年,毕竟你已经知道了,恶魔们只能被打回地狱,而在地狱中,祂会不断地诅咒你,一旦能够爬上人间,祂就会来找你,你击退、得罪的恶魔越多,你的敌人就越多…… 第二种方法,就是祈祷,弥撒,净化仪式。你甚至可以为他建起一座大教堂,当然,无论是哪一种都需要钱和权力。”他微笑着看向自己的侄女,“幸好你将来不会缺这些。我亲爱的维多利亚。” 第479章 托法娜仙液(22) 瓦耶与女王的谈话最终结束于一句:你知道你所谓的善行可以抵消多少个伦敦吗!? 话一出口女王陛下便感到懊悔,但在激愤之下说出的话已经无法收回,瓦耶的脸顿时变得苍白,他知道女王陛下说的是什么意思——为了能够让他得以继续保持着原先的纯洁无暇,长久地留在这个浑浊的人世间,自从登基之后,女王陛下就在不停的寻找各种方法,或是累积功勋,或是祈祷修行,其中消耗的钱财还是小数,最可怕的——也是瓦耶几乎从来不敢去想的是——这其中还包含了多少人的荣誉和性命。 女王陛下看着他,那双他从六岁的小女孩一直看到现在的明亮眼睛,仿佛就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他的虚伪和不堪,天使突然抬起手来,遮住了自己的脸,镶嵌着灰黑色细边的羽翼也猛的抬了起来,将自己裹成了一个雪白的茧。 女王向前一步想要伸手抓住他的时候,天使已经化作流光消失了,瓦耶从房间里逃走,但他又能去哪儿呢? 他们现在正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在女王遭到了刺杀,并且是牵涉到另一个世界的刺杀之后,这里无疑成为了最近也是最安全的地方。 天使与半天使们几乎都很喜欢住在教堂、修道院这些地方,这些地方不但给予人类庇护,也会给予他们力量,让他们的堕落速度能够进一步的放缓,而且这里的吟唱、圣物、经文、以及弥漫在空气中的圣洁力量,与他们曾经待过或是期望过的天堂总有几分相似之处,但只要走出去,可能就距离大教堂不过几百尺的地方,就有可能有一个撒旦的信徒,或者是想要打开地狱之门的炼金术士。 瓦耶呆呆的站在大教堂的庭院里,幸好此时已是深夜,经过了白天的那一场刺杀,大多人都已经精疲力尽,即便有人醒着,他们也未必会去注意一片漆黑的庭院,他孤零零的站着,不知道该做什么,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只知道自己不能够再消耗女王陛下竭力维持的平衡了——他知道维多利亚不会放弃他…… 但难道他就要这样下去吗?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小女王的时候,不,那时候她还是个小公主,她那么小,那么天真,眼睛都充满了对这个世界的信任,而作为智天使,他不但有着强大的战斗天赋,也同样有着一双可以看见未来的眼睛,他可能只是多看了那么一眼,就看到了这个女孩的将来,一个悲惨无比的将来。 但对于天使们来说,这又算得了什么呢?祂们的寿命几乎是永恒的。无论事实如何变迁,只要人们的信仰还在,祂们就是最光辉与最圣洁的存在。君王又如何,只不过是个凡人而已,何况没有了维多利亚,也会有另一个君王。但他的心还是动摇了,他顿时感觉到身躯一重,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他坠落在地,一时间头昏目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也犯了曾经被他嗤之以鼻的错误。 几分钟后,他感到一只温暖的小手放在了他的身上。在发现无法移动这个大人之后,小小的维多利亚居然还能记得拉起自己的床单披在他的身上。 他留了下来,隐藏身形,以一个不为人知的导师身份伴随着公主一起成长,肯特公爵夫人的谋划对本应该成功的,如果没有他。 威廉四世一直在努力,他希望有一个自己的孩子。他对维多利亚这个继承人并不怎么满意,除了她是个女孩之外,也因为他的母亲是野心勃勃的肯特公爵夫人,他很担心维多利亚一旦成为女王,肯特公爵夫人,就可以趁机上位,成为在背后操纵整个英国的黑手,而等到他最终绝望,决定妥协的时候,维多利亚已经十三岁了,这个年纪性情早已奠定,几乎不可能再发生改变。 他的干涉来的太迟了,维多利亚能够有今天完全靠瓦耶以及她自己。 小小的维多利亚说要洗净他翅膀上的污垢时,瓦耶并未放在心上,他坦然地接受了自己的结局,但你要说他没有为之欣喜那就是在自欺欺人了。那时候他并没有想到情况会演变到现在这种地步,在维多利加冕之后,他有几年时间依然伴随在她身边,她也愿意倾听他的意见,毕竟他也曾经目睹过许多个君王的过去与未来。可渐渐的,他感觉自己就像是被维多利亚放在了壁龛上的一只神像,维多利亚会哀求他不要离开自己的房间,不要接触外界,不要去做任何与他自己或是维多利亚无关的事情。 但正如作恶就是恶魔与其种子的本能,行善也是天使们的职责与义务。若是见了受苦的人,他不可能不伸出援手。而维多利亚总是强留他在自己身边,也是为了避免让他见到那些会向着上天哀告哭求的人群——依靠着这种苛刻的方式,他的羽翼才能在近三十年后依然保持洁白无瑕,但那并不是他要的。 他不会为今天所做的事情后悔,但看到维多利亚伤心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感到痛苦。他甚至有那么一刹那,宁愿自己立即堕入地狱,也不要继续困在这种左右为难的境地里。 “瓦耶?”一个声音激起了瓦耶的注意,他抬头望去,有些安慰的发现,那并不是维多利亚或者是其他人,而是他的一个同僚,后者也是一个坠落到地面的天使。但瓦耶与他接触的不多,因为受他庇护的不是别人,正是肯特公爵夫人。 虽然名义上来说,这个天使是圣职俱乐部委派给肯特公爵夫人,或者说女王的亲生母亲的护卫,但是如人们所说,爱屋及乌,而当你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也会下意识的对他的身边人保持距离。 虽然这位天使先生与肯特公爵夫人的关系并不密切,多数只在重大的仪式或者是庆典时才会出现在她身边,比起一个真正的护卫,他更像是一个必须摆出来的装饰品…… 瓦耶不由自主的看向了他的羽翼。 这个天使的羽翼有着一种相当奇特的色彩,当一个天使坠落到人间后,人们只要看他的羽翼,就知道他已经被人世间的罪孽侵害到什么地步了,他们的翅膀边缘首先会发灰,然后发黑,并且如同墨汁投入水面那样,渐渐的向上渲染,蔓延,但这个天使的受损迹象却很奇怪,它并不均匀,在两张巨大而雪白的羽翼中,就像是灰点儿似的,夹杂着很多已经变色的羽毛,它们出现的位置并不相同,有些是在中部,有些是在尾部,颜色也不太一样,有些深有些浅,看上去就像是一把花里胡哨的灰白色大鸡毛掸子。 这位天使先生也注意到了瓦耶的眼神,他没有感到窘迫,甚至还大方的展开翅膀给他看:“我可没你这样的好运气,瓦耶,但肯特公爵夫人,你也知道的,她避开我都来不及,当然也不会叫我去做什么事情,我经常留在教堂里,所以受到的侵染比较小,但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这样也不算难看,对吧?” “你怎么会在这里?” “公爵夫人并不怎么喜欢我,当然我也并不怎么喜欢她,这样我们两相得宜。而且……我留在她身边,若是发现了什么,那才叫麻烦。” 肯特公爵夫人几乎就是一个公开的撒旦信徒,但谁让她是女王陛下的母亲呢——女王陛下永远不可能处死她的母亲,她的大臣们也不会提出建议或是要求。女王陛下如果这样做了,下面的人会怀疑她刻薄狠毒,冷硬无情,甚至于有碍人伦,如果大臣们缄默无语,也是因为疏不间亲,若是真有人这么做了,那个人最怕大概就是女王陛下会在某一个夜晚后悔,然后他就要被挂上绞刑架了。 第480章 托法娜仙液(23) “哎,请不要做出这种表情,”那位天使先生注视着瓦耶,温和又真诚地说道:“肯特公爵夫人还不是最坏的呢。不管怎么说,她做起事情呢肆无忌惮,几乎不加遮掩,这对我颇有些好处,毕竟谁都知道,在我们尚未彻底的堕落之前地狱里爬出来的杂种是我们永远的敌人,也因为这个原因,如果我不在他身边,很少有人能够说我懈怠。” “有人遇到上更坏的了吗?” “当然有。你要知道我们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尤其是我们不在教会,而在王室这里。当然我不是说在教会里的那些天使们能够得到多么好的待遇,人类都是下作胚子,别这样瞪我,你也被你的女王陛下折磨得够呛,不是吗?他们有时候做出来的事情,就连恶魔也要瞠目结舌,而且我们又有着他们无法企及的东西——强大的天赋,永恒的青春与长久的生命,哪怕我们注定了要堕落进地狱,那也是几百年之后的事情了。即便我们堕落进地狱,瓦耶,你也知道我们之中有很大一部分会立即转化为堕天使,成为恶魔中的一份子。我知道你可能不会选择这条路,但那也是一条路——人类就会想,他们真是太走运了。曾经的高高在上,现在的无法企及,将来的依然强大,依然永恒。 如果不是还有天堂的存在,他们说不定都会割开我们的血管吮吸我们的鲜血,等等,似乎他们现在就在这么做,只是还没做的太彻底。但若是那份顾忌的话,他们准会如法国人吃圃鹀那样把我们吃得干干净净。所以你应该知道,”在片刻停顿后,他又略带残忍地说道,“我们之中羡慕你的人可不少,维多利亚女王陛下虽然不算是一个鼎好的君主——她毕竟是个女性,而且性情固执,刚愎自用,但她对你可是真心实意的,并且这份真心实意并未掺杂有任何肮脏的欲望,她如同仰望一个父亲般的这样仰望着你。为了能够让你平安的度过今后的一百年或者两百年,无论是权势还是钱财,她就从来没有吝啬过,她耗费在你身上的心力,完全可以重建一个威斯敏斯特大教堂。 当然,我知道这不是你想要的,你虽然落在人世间,但你的心依然留在天堂中。我听说过你的名字,即便是在天使中,你也是最为耀眼的那几个,你总觉得有什么职责需要你来承担,有什么悲苦需要你来拯救,你的心就如同钻石一般坚硬和纯洁——即便你已经堕落了,你仍旧没有任何改变,哪怕你的善行会让你在几十年内就迎来自己的毁灭。但你甘之如饴,”说到这里,他忍不住长长的叹了口气,“你是个好人。只是,即便只是为了我们,你也应该做出一些改变了。” “为了你们?” “对啊,我们,和你一样坠落在尘埃中的鸽子们,我想要让你知道——我们对你的感情,除了嫉妒之外,可能还有一些不甘。”他紧盯着瓦耶,“你的羽毛至今——至少在今天之前依旧洁白如雪,其中可少不了我们的付出,虽然女王陛下也给出了足够的报酬——但做个低俗的比喻吧,我们就像是为女王狩猎猎物的鹰群,我们固然得到了住所,供养和照拂,但我们却要为另一位同类缴纳血肉——无论是猎物的还是我们自己的,而他只需要待在明亮的玻璃塔里,享受阳光和君王之爱。 甚至是在我们羽毛脱落,爪牙折断,即将迎来最后结局的时候……” 他走上去,轻轻地拉起瓦耶的羽翼,底端的几根羽毛已经开始发黑:“别西卜的病菌,苍蝇王的侵蚀总是要比其他君王来得更为凌厉,更为直接。你猜你的女王陛下又会要抛掷出多少珍宝来换取它的洁白如洗?” 瓦耶张了张嘴,他几乎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抱歉。” 天使先生只是摇摇头,“我要去祈祷了。” 祈祷是每个天使与半天使都必须做的事情,每次祈祷都能轻微地消除他们受到的侵染——只是轻微的,但总比任由这些污秽肆意蔓延来得好,同时,这也是他们怀抱着的一丝奢望——若是他们正在祈祷的时候,天堂中的圣人与天使长愿意往下一瞥,正看见了他们,愿意宽恕他们了呢? 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有着好几座礼拜堂,都是为了纪念圣人们而建的。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圣爱德华礼拜堂,他是唯一被封圣的英国国王,瓦耶在天堂的时候,也曾经看见过他正在圣人的队列里,但没有交谈过。 或许是因为天使先生所说的那些原因,天使们都有意避开了瓦耶。他来到礼拜堂祈祷的时候,周围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他向着圣像跪下,闭上了眼睛,然后缓慢地匍匐在地,将四肢与面孔贴在冰冷的地面上,即便地面的寒意无法对一个天使造成伤害,但他还是感觉到了那股缭绕不去的刺骨之感,它们还在不断的往他的身体中渗透。此时,他倒希望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类,这样他就能用这份痛苦来责罚自己,只是他也不知道该责罚自己什么,是这次的鲁莽冲动,还是一直以来的自欺欺人,又或者是偶尔升起的懊悔之心。 天使先生站在紧闭的礼拜堂大门之外,他抚摸了一下门上闪烁的经文,脸上升起了诡异的微笑。 “他不会察觉吗?”他身边的一个人问道。 “察觉?这原本就是礼拜堂门扉上所带的经文,我只是略微加固了一下,镌刻它的修士最初的想法就是要为礼拜堂的人抵御外界的一切干扰,情感,欲望,色彩,当然也包括了声音,虽然只要里面的修士或许随便什么人走出来,经文的阻隔就会立即消散,但他肯定会在里面停留上好几个小时。” “你怎么知道他会来这座礼拜堂?” “因为他爱着维多利亚,你们的女王陛下,而无论怎么说,她都是英国的君主。虽然她与圣爱德华已经没有多少血脉上的联系,但他肯定会希望已经升上了天堂的圣人爱德华能够庇护他的这位后辈——好了,我这边已经完事了,你们那边呢?” “我们?”那个人回答说,“您听啊,仔细听,你应该听得到,她发动了。” 第481章 难产(1) 几乎与此同时,在医院忙碌了一天的约翰.斯诺医生也正在准备就寝。 他在就寝前,先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个热水澡。 在蒸汽大革命之后,随着蒸汽机以及其配套的机器、设备、机房的普及与蔓延,热水不再成为一种昂贵的享受,此时一种有趣的状况出现了,热水澡更多地出现在底层阶级而非中上层阶级。 这与此时的医学观念有关,医生们虽然已经有了细菌的概念,但他们错误地认为,细菌就如同他们眼睛所能看到的那些烟尘和雾气,也是离散在空中的,如果他们浸泡在热水里,令得毛孔张开,细菌就会趁虚而入。 这种说法是因为很多人在洗澡之后都会得风寒,实际上是因为保暖措施做的不妥当,毕竟在没有锅炉房之前,人们在浴桶里洗澡,洗澡水会很快的冷下去,从而让人着凉。只是这种在我们看来十分落后与可笑的观念,在这个时代还是一种非常新的健康理念——另外还要加上之前的几个世纪中热水浴池总是会令人联想到妓院(那时候公共浴室确实有此服务),于是,喜爱干净的绅士和淑女多半都只会采用站浴,也就是说,用一块打湿的毛巾在身上擦拭,而后匆匆将衣服穿上裹紧。 而另外一些人则是要等到身上实在是油腻发臭到不行了才会去洗澡。即便如此,坐浴时间也很短,或是采用冷水浴,据说冷水浴还能治疗歇斯底里等癔症——它确实能叫人冷静。 如果有人想要时常浸没在热水里,基本上要等医生开药方,浴水里要加药物和香料,或者选择温泉,这时候温泉旅行被人们视作一种特殊的疗养方式。 约翰,斯诺医生原先也没有这种奢侈的爱好。但他的大医院里有一个锅炉房,他们通过高温来消毒一些医疗器械,还有床单、毯子、衣物等纺织品,同时还给整个医院供暖。当然了,也是为了预备将来可能会有的差分机系统。当医院里只有十来个病人的时候,他们的资料只需要手抄心记。可当一个医院里总有几百个病人,并且他们来来去去,永不停息的时候,比起差分机人类所能做到的就不免相形见绌。 约翰.斯诺医生又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他本身也不是贵族,只是个平民,他甚至用这个锅炉房建造了一座平民澡堂,也就是所谓的河水澡堂。意思就是说,他们直接从泰晤士河里抽水上来,过滤后进行加热。他可以说,在他这里工作的医生护士乃至病人,他们身上的味道说不定还要比那些绅士和淑女们温和一些,即便他们用不起香水和肥皂——反正上层人士所担忧的细菌入侵什么的,这些人要么清楚其中的缘由,要么根本不在乎。 反正就医生所看到的,只要保暖措施妥当,也没什么人会因为洗个澡而丧命。 他更是爱上了热水澡,他觉得热水似乎能够洗脱自己的烦恼与疲惫,他几乎离不开它了,“我简直比女王陛下还要奢靡几分。”他对自己嘀咕道。女王陛下在冬天的时候,一个月洗一次,在夏季的时候,两个星期洗一次。“我呢?”他每隔个三五天就要去享受一番。 说起女王陛下,他就想起了今天上午的时候,还有人邀请他一起去广场和街道围观女王和她的车队,不过约翰.斯诺立即婉拒了。 在多年前,他也曾经对这位年轻的女性君王抱有一些幻想,希望她能凭借着女性仁慈的刑场,将视线投向底层的民众,引领他们,帮助他们,能够改变英国底层的种种恶状,至少在见到她之前,约翰.斯诺医生会很愿意装扮一心,热泪盈眶地走上街道,向她投掷花朵,叫嚷女王万岁什么的。 但正所谓击破幻想的必然是残酷的现实,因为麻醉分娩术他得以来到女王身边,并且为她服务。而在窥视到这位女性君王的真实想法后,约翰.斯诺的心中充满了失望。一千年前的君王和一千年后的君王毫无区别,一位女性的君王也不比一位男性的君王仁慈多少,她不是人类,是一头巨龙,一头盘踞在权势与金钱上的巨龙,她或许称得上合格,但远远说不上优秀,更不屑于低头看一眼脚下的尘土。 甚至约翰.斯诺——她欣赏他的才华,赞赏他的品德,但同时她又倍感不满——遗憾于他的出身卑微,又厌烦于他过于眷恋以往——他一直以为女王陛下会问他为什么至今还在为东区的人们免费治疗,无论是诘问,还是责备,又或是单纯的好奇。 他能说出很多道理,他能列举很多事实,他设想了很多次应当如何说服女王,哪怕只是尽可能改善一下东区人的现况。可就如我们所知,女王陛下根本没有那个意思,她甚至并不怎么相信约翰.斯诺,如果不是御医们过于无能,一个东区出生的平民医生可能只是被赏赐点钱财就会被随意地打发掉。 虽然在大瘟疫之后,女王感念他为拯救整个伦敦而做的事,而愿意将他重新召回身边,让他成为御医中的一员,但他仍然可以感觉得到的,自己仍旧在这个勋贵(边缘)圈子中格格不入,他们对他或许有过期待,但发现他着实冥顽不灵的时候,顿时就对他失去了兴趣。 好吧,就这样吧,约翰.斯诺在闭上眼睛时想到,反正他也尽了一位英国公民应尽的义务,他不但为女王实行了一次成功的麻醉分娩术,还教出了一批优秀的好学生。这些学生大多都有个不错的家世,最少不会出身于罪犯的巢窠,一些则是御医世家的后代,有他们在女王陛下想必会更加安心。 说到底,这个手术也没有什么难度,主要看经验和个人的天赋,他必须冷静,果断,敏锐才行,毕竟此时的麻醉术完全都要看医生对剂量的把握和对人体的了解。 “医生?约翰.斯诺医生?”一个人把他叫醒了,他有点不快,但也没有生气。他住在医院里,当然就知道万一病人出了什么事情,护士和其他医生都有可能找到自己。但他睁开眼睛,发现居然是利维——一个笑容可君的半恶魔,他的眼睛就略微睁大了一点,“是你?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他抓着睡帽,揉揉脑袋坐了起来,而利维则穿着整齐的在床边等着他,笑盈盈地给他递来衬衫,裤子,殷勤得叫人发毛:“,我来接你去见女王陛下。” 约翰大惑不解。 他知道女王陛下的预产期就在一个月后,但就算女王陛下突然提前生产了,也用不到他呀。他的学生已经为上百个贵女做过了麻醉分娩术,其中有些人比他做的更好。他不认为女王陛下会舍弃他们不用,非要找一个平民医生来给她做手术。 “相信我。”利维说,“等我们赶到了,你就会发现除了你谁也不行。” 约翰.斯诺医生从他的语气中听出了一丝轻蔑与嘲弄。虽然半恶魔说起话来似乎总是这样——“是女王陛下出了什么事吗?” “我在路上慢慢和你说吧,医生。” 可以说,这一个多月来伦敦所发生的事情——从班森伯爵到马蒂诺小姐,从马蒂诺小姐到南丁格尔女士,从南丁格尔到诺顿伯爵夫人,被一百多年前的毒药托法娜仙液始终贯穿其中的这场风波几乎都被利维看在眼里,作为一个半恶魔,他从来不相信有什么事情是会无缘无故发生的,往前走,必然能够看到它的根源,往后走,必然能够看到它的结果。 确实,很多人都在抱怨,蒸汽大革命后,越来愈多的女人都开始不安分了,她们不再甘于留在家庭里做个贤妻良母,她们想要社交,想要上大学,想要工作——但首先,这股思潮所影响到的人并不多,毕竟能够读书写字,甚至于著书立说的女性,即便在上层社会也是凤毛麟角;二来,就算是这些女性,她们也未能脱离家庭的藩篱,更别说是走上社会成为有影响力的一股势力了;再则,他们也察觉到女王陛下——她虽然自己也是一个女性,但她并不赞成女性拥有太多的权力——没错,她自己渴望权力,就如同一头警惕的野兽,任何一个人敢于与她争夺都要小心她的獠牙,但她并不在乎同性之人如何,可以说,如果她们做得太过分,反而会对她形成掣肘,而且,在最初的时候,女性争夺到的东西并不能为她所用——她们是能给她打仗还是能为她治理国家? 但在另外一方面,她对这些女性示好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她的确用了十几年将自己打造成了一个令人赞叹的母亲和妻子,但这种状态决不能始终如一——人类的劣根性,当他们觉得你足够软弱的时候可不会心生怜悯,只会变本加厉——但如果她给予“叛逆者”或者说“疯子”支持和赞赏的时候,鉴于她仍旧是个女王,他们就要担心起她是否会“变坏”,为了设法挽回她,他们肯定会在某些方面妥协…… 灰侦探 第148节 半恶魔无法窥见女性的未来,但这十几年里,他们的这位女王陛下一直将这种摇摆不定的局势把控得很好,至少没有让任何一方的势力成为舆论中的主流。 可就在这时候,在她大腹便便,行动艰难,头脑混沌又要面临一场国与国之间的战争时,却有人推波助澜,煽风点火,用一瓶毒药激起了上下各个阶层对女人的戒备和愤怒——虽然托法娜仙液卖到了一千金镑一瓶,但半恶魔始终不觉得那会是主谋者想要的东西——更别说,在不久前,他还听说有人设法弄到了一些别西卜的粪便,伦敦才经过一场大瘟疫,再来一次,女王陛下所做的一切努力只怕都要付之东流,甚至更糟——女巫审判中最大的罪名是什么? 她们带来了黑死病。 人们都说,君王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女王陛下似乎也做到了这一点,但可惜的是,当她的敌人蓄谋进攻的时候,这是一个永远都无法摆脱的软肋。 第482章 难产(2) 对于自己可能早产的事情,女王也不是毫无所觉。 看看这一天她都遇到了些什么事儿啊! 天色还未大亮的时候,她已经起身,带着满身的疲惫与烦躁。在侍女们的服侍下,梳妆打扮,穿着整齐,然后保持着一副虔诚而又庄重的姿态前往威斯敏斯特教堂,参加圣人瓦伦丁的瞻礼弥撒——虽然这对她而言并不是什么难事。 她在弥撒结束后,还做了一个简短的演讲,主题内容是人类的小爱与大爱,以及由此延伸出的爱情,婚姻,夫妻之间的职责等等。在演讲结束后,她在人群的簇拥下上了马车。按照原先的计划,她应当在中午之前回到肯辛顿宫,在简单的午餐后,还能有一段不长的休息时间,但毫无预警的刺杀无疑彻底毁掉了她的计划——对于刺杀,女王或许会感到愤怒,或许会厌恶,却没有多少恐惧的成分。毕竟她很清楚。虽然她一直在拓展科学在各领域的发展,却一直十分谨慎,没有触碰到天堂和地狱的底线,而在十六世纪后,这两者对人世间的干涉也已经大不如前——简单地说,就是不到万不得已,祂们不会彻底地与世俗的统治者决裂。 她知道自己会安然无恙,唯一的担忧就是腹中的孩子可能会受到冲击,事实也是如此。虽然刺客们居然带上了别西卜的粪便这种罕见的地狱产物,差点为伦敦带来第二场灾难性的大瘟疫,但这不是不能解决的事情。就如一年前——只要有君王、有贵族、有官员以及他们代表的王室与政府,哪里不能成为第二个伦敦? 她当然希望伦敦可以避开这场浩劫,但若是事不可行,一座城市和几十万人的性命,依然是可以放在赌桌上的筹码,只是叫她又惊又怒的是,原本应该留在肯辛顿宫的瓦耶突然出现在了现场。他为伦敦抵去了一场弥天大祸,却让她之前的辛劳与付出全都付之东流。 事实上,早在上一次瘟疫时,瓦耶就有意回到伦敦,如果不是那时候女王的行宫里也出现了瘟疫流传,他放心不下维多利亚与她的孩子们——但这次他显然无法再继续忍耐下去了——女王对他的行为十分不满,更懊恼于事态的无可挽回。 而最让她生气的是,在她的车队返回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后的两小时后,威廉.兰姆以及北岩勋爵递交上来的审讯结果,那些冲击了车队的暴徒居然都只是一群无所事事的小市民,为首的是诺顿伯爵的一个堂兄弟。 他之所以率领着人冲击女王的车队,是因为这个蠢货听说——波顿夫伯爵夫人因为谋杀自己的丈夫,而被法庭判处了死刑后,原应在今天上午接受绞刑。但不知道为什么,又有人听说女王陛下秘密赦免了她,并且派遣侍从将她从监狱搭救出来,把她藏进自己的车队,等到弥撒结束,她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将诺顿伯爵夫人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任由她逃之夭夭。 确实他们没能在监狱广场上看到诺顿伯爵夫人摇晃在绞刑台上的身影,哪怕监狱方面坚持说,诺顿伯爵夫人是自己逃走的,他们并没有看到过什么女王的特赦令,但作为受害者的家属,这些男人们还是陷入了狂怒之中,他们群情激愤,甚至有人说出了,这是一个女巫对另一个女巫的包庇,他们像是发了疯似的,要跑到女王面前,以一个正义使者的身份要求她交出诺顿伯爵夫人。而在她们一路过来的路上,又将这个一看就破绽百出的谣言传播给了其她人。这些人中连一个能够思考的绅士都没有,只是一些酒馆与赌场的常客,他们时常躺在妓女的怀里或是靠在壁炉边慷慨激昂,高谈阔论,仿佛自己是个公爵或者是个法官,只恨自己的运气不够好,没有生在贵族家庭里,不然的话,他们会绝对做的比任何人都好。 一听到这样的消息,又被对方请了几杯酒,他们就忘乎所以起来,也不知道谁先起了头,一声呼喊之后,这群家伙就冲出了房子,汇聚到街道上,浩浩荡荡的向着广场去。 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在来到广场的时候,可能已经酒醒了,但这时候已经进退两难,有人想好了逃走或者是躲藏起来,也有人不以为意,以为自己顶多在监狱里关几天。 他们也没想到会有一个刺客混迹于他们之中,这也是他们进了监狱之后才知道的,这些人甚至看到了那个侏儒手中提着一包粪便,但他们压根没有阻止他的意思,只是幸灾乐祸,准备将它当做了今后的谈资——我是看着那包粪便扔在女王的马车上的! 但一进了监狱,他们的胆气就全飞走了。 这些可怜的蠢货,先是不敢置信,然后痛哭流涕,之后大声喊冤,声称自己绝对没有侮辱和伤害女王陛下的意思。怎么可能呢?他们是绝对忠诚于这个国家与君王的,而且他们都是有身份的人,为某位官员或者某个贵族工作,在哪里上过学,和什么人结了婚,又缴纳了多少税,都是老老实实再忠诚也不过的好人,他们跑到广场上来,也不是怀抱着什么恶毒的念头,只是想让女王陛下看清,围绕着她的那些女人们都是个什么样的货色——她们都是一些疯子,娼妇,只会让人“变坏”…… 不过无论他们怎么说,他们的下场都注定了不会好。如果只是一次寻常的冲击,甚至那个侏儒手中拿着的不是地狱产物而是一柄手枪,他们的结局都不会这么糟糕—— 那个侏儒必然是会被处死的,连同灵魂都会被摧毁。而这些人也逃不开一个叛国罪——这个时代的叛国粹,可不论主犯和从犯,只要越过了这条警戒线,所有人都会被绞死,他们的雇主,朋友或是亲眷都可能受到波及。, 女王陛下已经没有兴趣去关心这些人的下场。当然之后还有对于她身边那些人的处理,禁卫军、官员、侍女、仆从、车夫……还有那些非人的护卫们,毫无疑问,他们之中肯定有人背叛了她,但要得到结果肯定是一周或者更多时间之后的事情了。 因为这件事情,女王陛下连晚餐都用得很少,她只喝了一杯酒,吃了几枚橄榄,她的胸中就像塞满了棉花一样,又闷又肿胀。这让她情绪低落,原本只是想和瓦耶谈谈,结果还是爆发了一场激烈的争吵。她知道自己做的不对,也知道自己的行为等同于让瓦耶违背了她的本性,就像是将一只鸟儿折断翅膀塞进笼子里,但那又如何,她没法看着他走向毁灭,并且是迅速地走向毁灭。 疲惫、激动、愤怒、悲伤,各种情绪糅杂在一起。别说她现在是个孕妇,即便她只是一个身体康健的妇人,也承受不起。她回到卧室后,只觉得腹部在不断的下坠,这是一个很不好的兆头,女王在侍女的协助下换了衣服,躺在床上,希望能够让孩子安静下来,但事情的发展显然正在向一个不好的方向走,她叫来了子爵夫人,让她给她拿笔和纸。 她不是第一位女王。而在第一位女王诞生时,就已经有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在女王分娩之前,她要写下一份遗书,在遗嘱中,她必须指定继承人的人选。如果已经生下了一个继承人,而这个继承人又未成年的话,她要在遗嘱中指定这个继承者的辅佐人,也就是所谓的摄政王。 她提起笔的时候,思想在肯特公爵夫人的名字上掠过,她不可能选择她的母亲。她知道她的母亲是如何的野心勃勃,对她曾经触手可及的权利渴望得快要发了疯,她很难想象,如果将未来国王的监护权交到这个女人手里,她会将这份权利挥霍到一个怎样的地步,那么剩下的人选就只有一个了。 她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但之前的冷战已经让她彻底的看清了阿尔伯特这个人——她应当活着,她必须活下来。虽然她最后还是在遗书上写上了他的名字,如果她有不测,阿尔伯特将会成为未来国王的监护人,他将会是英国的摄政王,但请上帝保佑她吧,她实在不想将权力交给一个已经无法掩盖住口中獠牙的野兽。 “陛下,医生来了。”她才将遗书卷好,交给子爵夫人,让她转给等候在门外的首相及其他大臣,医生就来了,这位医生年轻但富有经验,他的父亲也是御医团中的一员,而他是约翰.斯诺医生的学生中学得最好的一位. 女王曾坐在帷幕后,亲眼看过他为几位贵女实行过麻醉分娩术。她相信这个年轻人,当他抿着嘴唇严肃地举起手帕时,她还向他微笑了一下作为鼓励,她可以感觉到那个年轻人拿起和展开手帕时手有些颤抖,可能是因为他终究太年轻了,又第一次承担这么重要的任务。 “没关系,”女王在阵痛中低声安慰,“按你平时那样的去做吧。” 年轻的医生垂下了眼睑,他轻轻倾到药瓶,在手帕上滴入乙醚。 他应该滴三滴,却滴了五滴。 第483章 难产(3) “我是说,”半恶魔语调轻快地说道,“你们的女王陛下就要死了,即便不死,也会瘫痪中风,或是变得十分虚弱,只能躺在床上,像是一个木偶般地被人摆弄来摆弄去,甚至说不出一两句连贯的话,总之她就算不失去自己的性命,也会失去手中的权利。就这样。” 今天这辆四人坐马车里有点拥挤,这里有四个人类和两个非人类。四个人类分别是威廉.兰姆以及他的弟弟弗雷德里克,还有一位是北岩勋爵以及被半恶魔莫名其妙的催促起床,穿配整齐后,又被拖到了这里的约翰.斯诺医生。 他们面面相觑,完全是出于对半恶魔的信任才没有拂袖而去,又或许是因为这里还有一位从身份到品行上都无可挑剔的非人类约拿,但从约拿脸上的表情上来看,他也不知道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和他们一样充满了疑虑和茫然。 “女王陛下现在正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威廉率先提问,“警备森严,护持周全,贵族和大臣都簇拥在她的身边,除非敌人已经打进了伦敦城内,不然谁能对她造成威胁呢?” “敌人为什么要来自外部?”利维从容不迫地回答道,“你们现在应该已经知道女王陛下已经正在分娩吧。” 半恶魔用起这个词来毫不掩饰,说得现场的三位男性,除了约翰.斯诺医生都露出来尴尬的神色,但留给他们害羞的时间可不多了。利维摇摇头,“请告诉我,现在谁能在她身边?” 谁? 这里的几位第一时间想到了女王陛下的母亲,肯特公爵夫人,她作为除了女王之外身份最为尊崇的女性,必然是有资格进入产房的,何况她又是女王陛下的母亲,新生儿的外祖母,她若是提出请求,没人能拒绝。 还有女王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作为丈夫,如果他愿意,也能进入产房。 而除了他们之外,就只有医生,助产士和侍女们了——事发仓促,如果女王陛下没有召唤她身边的女官们,她们可能必须等候在产房外的房间里,说不定还要在首相与其他王室成员,贵族之外。 “如果女王陛下发生了意外,谁能做决定?” 威廉.兰姆的神色顿时难看起来,他们都可以说是女王陛下的心腹,但无论哪个都别想进女王陛下的产房,约翰.斯诺医生或许可以,但他得等女王的旨意——估计是等不到了,如果最近的桩桩件件就是为了此时…… 能为女王陛下做决定的只有两个人,肯特公爵夫人和阿尔伯特亲王——“他们不会……”弗雷德里克虚弱地说道,他想要说服自己,肯特公爵夫人至少是女王的母亲,而且她的权势全都来自于这个女儿,就算不为了血缘和亲情…… 至于阿尔伯特亲王,是的,他确实听说最近女王陛下与阿尔伯特亲王正在冷战中,但那又如何,没有夫妻不吵架的,哪怕这对是这个国家最为尊贵的夫妻,何况阿尔伯特亲王为了参政,几乎每年都会来这么一两次,人们都快习惯了,虽然这次可能尤为激烈,但没人在意,一个外国王子如何根本就不是他们这些贵族会去关心的事情。 “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其他人吗?”约翰.斯诺医生小心翼翼地问道。 或许还有女王陛下的孩子们?很抱歉,就算是最大的公主,现在也只不过十二岁,还没有成年,远不到可以做决定的时候,甭更别说是为她的母亲,为这个国家的君王做决定。 “首相,还有其他大臣们呢?” “这就是身为女王的坏处了。”半恶魔感叹的说道,现在的王室已经很少再去遵守那些陈规陋俗了,他在人世间流浪了近两百年,两百年前的王室们还在遵循一些让后世人看来十分滑稽与耻辱的规定——譬如说,王后分娩的时候,她 必须裸露着她的大肚子,在贵族们的围观下,一路被抬进用于分娩的房间,而房间里除了一张巨大的产床之外,还摆着十来张到几十张椅子,是供给王室成员以及贵族们围观时端坐的,他们要在这里紧盯着产床,看着王后分娩,好确定王后没有假怀孕,或者是从外面抱一个孩子过来冒充是国王的子嗣。 有些时候他们甚至会要求胎儿分娩下来之后,不必立即剪去脐带,而是任由其继续连接着产妇,来确定这个孩子的血统毋庸置疑的纯正与高贵。这条古怪而又残忍的习俗。对于产妇来说,当然是一场折磨,但如果产妇不是王后,而是女王的话,那么这条陋俗就可以得到减轻或者是豁免。 毕竟王后可能生下不具有国王血脉的孩子。但女王生下的孩子肯定是她的,嗯,当然也可能有私生子,但只要继承王位的是婚生子,多半也没有人会耿耿于怀。但这就导致了女王分娩的时候,她身边除了一些女官和侍从之外,就只有两个真正能为他做决定的人。 一个是曾经用黑魔法引诱她服从自己的亲生母亲,另一个则是为了权力而和她争吵不休的丈夫。听到这里,无论威廉.兰姆,还是北岩勋爵,都终于露出了凝重的神色,他们没有愚蠢的继续追问。这两个人为何要对女王不利?他们也想到了,女王毕竟已经有了那么多孩子,长子才十一岁,阿尔伯特亲王最有可能成为摄政王,他可以拿到他梦寐以求的权力了。 而肯特公爵夫人,如果她在这场阴谋中是帮凶,甚至同谋的话,她之后的处境是肯定也要比现在好得多,毕竟阿尔伯特亲王已经见识到了她的狠毒与果决。 天晓得,之前她对自己私生子的死犹如一个外人般的漠不关心,报复也是来势汹汹,却绵软无力。现在想起来,她可能就是等这一刻,她相信她的盟友必然会给她一个满意的答案。 “女王身边……的那些天使……或许还有恶魔呢?” 这个问题是约翰斯诺医生问出的,他虽然已经是俱乐部中的一员,但对这方面的情报掌握的还是不够全面,他的心几乎都扑在了他的医院和他的研究里,威廉.兰姆,弗雷德里克以及北岩勋爵缄默不语,他身边的约拿居然也都露出了难以言喻的神色。 他顿感不妙,“不是说君王都会得到他们的护佑吗?”他看向利维。 第484章 难产(4) 他不能确定,但半恶魔的脸上露出的是近似于忍俊不禁的笑容。 教士们总是说,与恶魔做交易的没有什么好下场,但为什么人类还总是前赴后继地召唤恶魔,打开地狱之门呢?还不是因为恶魔们至少不会说空话,你要财富,就给你财富,你要权力,就给你权力,你要青春和长寿,就给你青春和长寿啦,即便东西偶尔会打个折,索取代价的时候更是胜过任何一个高利贷者—— 但说起天堂的那帮子家伙呢?确实,在最初的那几百年,天使们还行走在地上的时候,祂们或许真如他们所说的那样,给予虔诚的信徒各种恩惠——带他们逃离罪恶的地方,让他们摆脱卑微的身份,让瘸子丢掉拐杖,让数千人可以吃饱,让大海让出道路,让死者复活……种种神迹不胜枚举,但问题是,随着信仰逐渐统一与稳固,祂们也就变得吝啬起来了,浩大的神迹变成了雕像流泪,尸骨不朽,石头变红……但你能够不信吗?能够拒绝缴纳十一税吗?能够不在教堂里举行婚礼或是葬礼吗?不能。 这种情况就等同于垄断了,不仅仅只对那些普罗大众,对贵族与君王也是如此。 而且祂们就算承诺了,也是空洞且虚无缥缈——说是庇护,又有几个人真正目睹了为了自己而降临的神迹呢?于是教士们又说,凡俗间的权利更迭甚至不值得天堂上的众灵一瞥…… 也不怪现在的君王不再看重信仰和神灵了,不过你想要眷顾的时候,祂们可能根本不会理睬,但若是国王或是女王有意对祂们的意旨发起挑战的时候,祂们的报复倒是来得又激烈又迅猛。 即便罪魁祸首或许并不是君王本身,而是是天堂与地狱之间的争斗导致——譬如人们所熟悉的亚瑟王,虽然他最终幡然悔悟,派遣自己的十二骑士去寻找圣杯,这也算得上是一件弘扬教义推广信仰的行为,却依然无法得到天堂的宽恕,且不说十二骑士的下场如何,你看看他自己吧,他曾经战功显赫,威风凛凛,美誉满身,但他留下了多少痕迹呢?人们现在提起他都以为只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更不用说,就算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他还绝了嗣,他的王后和他的骑士共同背弃了他,他最终甚至没有一处墓地可以安眠,只有异教徒的仙女与湖泊接纳了他,这难道不是一种耻辱吗?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距离现今也没多少年的亨利八世吧。他原先就不是一个怎么成虔诚的教徒。而在后来,他为了拥有一个正统的继承人,分裂了教会,更不可饶恕的是,他将自己立为新教会的宗教首领。这种行为只有几千年前的异教徒才这么做过。 神权与教权的合二为一,将会带来多大的权利,不必细说,但这种僭越毫无疑问地触怒了天堂,他并不是天堂所挑选出来的牧者,也不是得到了地狱青睐的暴君——他最后在肿胀与剧痛中死去。死前虽然得到了一个儿子,但极其可笑的这个儿子竟然都没能活过十六岁,和他的那个私生子一样,他在两个女儿一前一后的继承了他的王位,但那又怎么样呢? 虽然我们都不得不承认,比起血腥玛丽,伊丽莎白一世显然更值得赞赏。她让英国迈入了一个新的高度,不曾落后于这个新世纪,可她终生未婚,“童贞女王”多么讽刺啊,亨利八世汲汲营营万般渴求的,难道不就是都铎的血脉延续吗? 可就从他这里开始,都铎王朝的血脉算是彻底断绝了。亨利八世的奢想,最终还是成了一汪泡影。他为此所做的一切努力,看上去都滑稽得像是一个小丑在摆弄他的小球和套圈。 利维听说所有的君王都会被接应到天堂,除非他犯下了无可饶恕的罪孽。他在地狱中没有看到过亨利八世,他在天堂吗?我不知道,但如果他在天堂仍然有着人类的记忆与感知的话,看到这样的景象,他只会觉得痛苦万分吧。 如果你们觉得亨利八世遭到这样的报应,或许还在情理之中。 那么你们可以看看维多利亚女王陛下之前的两位男性君主,乔治四世,威廉四世,多么奇妙啊,他们在婚前都有着情妇以及私生子女,而且不是一个两个,是七个八个甚至十几个。但等到他们结婚之后,就像是突然变成了石头,一个籽儿也蹦不出来了。 一个国王没有后嗣,还在情理之中,这能说他运气不好,但连续两个国王没有继承人,那就很奇特了。威廉四世在登基之前的十几年,可是和他的情人生了五个 儿子和五个女儿,但他结婚了,和妻子居然努力七八年却还是寸草不生,你们觉得这只是一个巧合吗? “或许就是一个巧合呢,”北岩勋爵忍不住反驳:“女王陛下继位后……”他的意思是说,女王陛下却生育了很多个孩子。他这句话还没说完,就听到半恶魔哈地一声笑了出来,利维几乎笑得前仰后合:“上帝指着夏娃说,女人你必要受生育之苦,这是因为爱她吗? 恶魔们想让黑弥撒中的祭品或是辅祭怀孕,生下自己的种子,是因为爱她们吗? 生育对于女性来说,原本就是一种应受的惩罚与应尽的职责。即便她是一国之君也是一样,而且……”说到这里利维顿了顿,露出了个意味深长的微笑。“那些孩子现在不是已经派上用场了吗?” 约拿面色冷淡,毕竟将上帝赐下的惩戒与恶魔给予的享乐相提并论,不可谓不是一种亵渎的说法。但说出这句话的就是一个地狱来的恶魔种子,他也无可奈何,只能默默的将苦修提上日程。 “你们的女王陛下还是有些天真的,她以为她至少不像亚瑟王那样受到了恶魔的诱惑,也不像亨利八世那样分裂了教会,甚至圣植俱乐部也算是她继承了两位伯父——而非她首创的,她就能置身事外了,但怎么可能,那些家伙可不是会讲道理的人……” “那么那些受雇佣的……我的同类和你的同类呢?”约拿问道。如果天堂无法依仗,那么权利与钱财呢? 女王陛下身边有一个在人世间驻留了三十多年,却依然羽翼雪白的智天使,知道的人不在少数,毕竟女王陛下为了他曾做过很多次交易和妥协,他是女王陛下的老师,如父似兄,难道他就不会去阻止这场阴谋的发生吗? 还有如拉结这样的半天使,女王身边可不止一个。 “阴谋?哪里来的阴谋?”半恶魔毫不客气的刺了回去。“这件事情巧妙的就在于他们利用了女性本身的弱点。 生育之罪是上帝下的旨意,是女人们应当受的苦,女王陛下使用了麻醉分娩术,反对的人可不少,天使们应当对这件事情颇有几分抱怨。” 约拿点头。他虽然不是其中的一员,但拉结曾和他说过,无论是在俱乐部还是在宫廷中,都有一些半天使和天使认为这是一桩不够虔诚的行为,他们甚至坚定的以为被逃脱的罪责,将来会一分不少的还在女王以及她的子嗣身上,他们一些人保持着冷漠的态度,只是旁观;另外一些则决定为女王祈祷,希望能够减少一些罪孽,但肯定都没有支持她的人,就连拉结也属于后者。 “你们也知道今天的刺杀中,刺客用了别西卜的粪便,这东西即便在地狱也不算常见,得到它的人肯定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而且,一直留在肯辛顿宫中的天使瓦耶居然能够觉察到了一样,瞬间出现在现场并将这场灾难化于无形。这对于伦敦,甚至整个英国都算是一件好事,但……”他看向约拿,对于天使和半天使来说,这算是一桩危险之极的行动吧。 “的确如此。”约拿干涩地说。 他虽然是半天使,没有去过天堂,但教导他的教士和他遇见的同类都曾经告诉过他,每次圣战后,从天堂坠落的天使会超出平常很多——因为只要与恶魔交战,身上就免不了沾染恶魔的血与地狱的污秽,而这些东西只要碰到就无法清除,被污染的天使就只能屈居一隅,忍受着痛苦,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走向末路。 倒是那些从来不需要与恶魔作战的天使们,能够近似于永恒的保持他们的纯洁与无暇。 灰侦探 第149节 不得不说,当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约拿就在质疑,这岂不是是在说战士不但不能得到他应有的荣耀和功勋,反而会因为他的勇敢和无畏付出代价吗? 只是他从来没有将这个疑问问出口,而是将它深埋在心里。现在它又被重新挖了出来。比起天堂,人世间的天使们要直白得很多,他所认识的天使或者半天使。但凡提到女王身边的那个瓦耶时,只有少数才能保持着一如既往的崇敬和爱戴,多数要么避之不提,要么就是带着难以隐藏的嫉恨。 嫉妒,这可是七宗罪之一,但这些天使们似乎并不在乎,他们只是不甘,他们坠落在人间,也不都是因为自己的私欲,有些时候也是为了正义与大爱,只是天堂业已无法接受任何瑕疵——除了天主之外,你心中不可再有别的神——这天使们,只要他们一动念头,就会立即坠落在地。 从无形的圣灵变成了有形的人体。他们如同星辰一般长久的寿命也被缩短到了短短的一两百年,能够不怨恨的,也只有少数几个人,而只要有了怨恨,就不可能不对女王身边的那位天使产生异样的想法…… “天使们有办法对付他们的同类的,是吧?” 利维愉快的问答,而约拿第一次露出了无法应对的难堪神色。也就是说,女王陛下最可信任的那位,永远不会背叛她的那位已经被他们处理掉了,至少不会对他们的计划产生影响。要知道,瓦耶力量非常强大,因为有着女王的庇护,他这几十年来都没有进一步地堕落,这就意味着他的力量几乎与他降临于此时一样完整无缺,顶多只有很少的损耗。 “你以为那些人弄出这场虎头蛇尾的刺杀来是为了什么呢?”利维摇头,这些人显然很了解女王,也很了解瓦耶,别西卜的粪便只是为了创造这么一个小小的间隙,反正整件事情从发生到结束,也只不过几个小时,甚至几分钟也说不定——想到这里,北岩勋爵心中就不免翻滚着一阵难以按耐的焦躁。 “你的同类……也被收买了吗?”约拿问道。 他们都知道女王陛下身边豢养了恶魔,只是出于各种原因而保持了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也不去讨论此事,毕竟说出来了,大家都会觉得尴尬。 女王陛下的恶魔,因为信仰问题以及另外一些原因,几乎从来不露面,人们只知道祂存在,但一些人连有这么一个恶魔都不知道,只知道那是一个强大的家伙,可能是一个恶魔王子也说不定, “那位大人与女王陛下签订的文书肯定十分周密——而你们都知道,一张罗网无论怎么细密,都能透过东西,或许是一只虫子,或许是一缕风……如果他们给出的酬劳足够,那位大人他又何必节外生枝呢?” 利维说道:“看,诸位,这就是为什么他们要等待这个时候的原因,他们若是给女王陛下下毒,往她的胸口插刀子,这肯定会受到阻扰,甚至会被反击,但分娩……难产而死的母亲太多了,他们可能只需要等待,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而你们呢,也只能等待,”利维一个个地看过去,“虽然你们都是女王陛下的心腹——约拿可能例外,但你足够正义,可无论哪个你们都没有进入产房的资格,哪怕你们大喊大叫,说出了他们的谋划,又有谁敢为你们作保呢?” “而对于那些贵族和议员来说——女王在位的这十几年真的让他们心服口服了吗?那些家伙利用托法娜仙液的传闻铺垫了那么多,连带着将女王陛下的一概密友全都拉下水,谁知道他们会不会想,一个女性君王也许生来就是有瑕疵的。” 第485章 难产(5) “那么你将我们叫到这里来,肯定已经有所谋划。”最为了解这个半恶魔的北岩勋爵说道,半恶魔只是笑了笑,“让我们来看看吧。如果之后的发展正如我所预料的那样,”他转头看向车窗外,几分钟后一缕微弱的火光在威斯敏斯的大教堂修道院位置的一角悄然亮起,一会又熄灭了。 像我们把时钟拨回到女王陛下才发动的时候,科恩伯里子爵夫人与其他卧房侍女被聚集在一个房间里,每个人都极其疲倦而又不安。但这时候谁也不可能说,我觉得累了,我要去休息一下,毕竟她们的主人正在距离他们不远的另一个房间里挣扎,即便女王陛下已经生过了那么多孩子,但谁也不能保证一个产妇必然能从产床上安然无恙地下来。 房间中弥漫着咖啡与黄油饼干的香味,她们用这种方式来抵御寒冷与焦灼。几位夫人将头倚靠在柔软的椅背上,闭着眼睛,看似正在假寐。事实上,从颤抖的眼睑与之下不断转动的眼珠可以看出,她们根本无法平静下来,此时,科恩伯里子爵夫人的徘徊不定倒也不会引起什么人的怀疑。 “你怎么了?坐下来吧,亲爱的,你走来走去的,让我们感到心慌。”好一会儿后,才有人温和地给出了建议。 “我想,”科恩伯里子爵夫人犹豫了一下之后说道,“我想去见见我的女儿。” 提问的贵妇人略微迟疑了一下,随后想起在这个王宫中确实有个子爵夫人的“女儿”,一个养女,她是个被父母抛弃的半天使, 似乎受过很多苦,后来通过圣植俱乐部的渠道,子爵夫人收养了她。这件事情在场的人都知道,还有一些人生出过嫉妒之心,那可是一个半天使——无论哪个家族都会敞开门扉欢迎他加入。而科恩伯里子爵夫人呢,确实,她的父亲和公公都可以说是著名的政治家,大权在握。但很遗憾,无论是巴麦尊勋爵还是克拉伦登伯爵父子都已经死了,去见上帝了。他们的威慑力就如同他们的存在一样,消散得飞快。不过就算他们还活着,科恩伯里子爵夫人能够得到的助力大概也不会多到那里去,巴麦森勋爵很明显的更喜欢她的那个私生女姐姐,而克拉伦登伯爵这时常指责她不是一个好女人,以至于他的儿子时常浪荡在剧院和酒馆不愿意回家。 可以说这两位男士的死反而解除了她身上的桎梏。不过在解除桎梏的同时,她身上的盔甲也被卸下。当时人们都说女王陛下身边的卧室侍女一职很有可能会被他人顶替。而作为一个寡妇,她最大的可能就是拿着一份微薄的遗产回到某个乡间隐居,谁也没想到她居然能够搞到——用这个单词来说可能有些不恭敬,但在这些人眼中,即便是天使也只能算是一种资源——一个半天使多么珍贵啊,居然就这样被北岩勋爵白白的给了他。 不过,上层人都知道,北岩勋爵就是一个刻板又严谨的家伙,他是最有可能,只是因为科恩伯里子爵夫人会是一个合适的监护人,就将半天使交给她的人。这件事情进行的隐秘而迅速,等他们知晓已经无可挽回,女王都已经认可了这个女孩。不久之后,她还允许这个女孩进宫,成为她的贴身侍女——在半天使中擅长战斗的很少,而擅长战斗又是女性的就更少,她平时侍奉着女王左右,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你知道她在哪儿吗?” “我知道。” “在这个时候最好还是不要到处乱走吧。”另一位夫人不怀什么善意地提醒道,最让她们不满的是,虽然科恩伯里子爵夫人只是那位半天使的养母,本身也提供不出什么可观的资源与人脉,但日久天长,她们居然还真的培养出了犹如真母女般的感情,她们时常见面,一起在花园散步,喝下午茶,拉结还带着子爵夫人一起飞过,你能想象吗?就算一些夫人家里豢养着半天使,她们也不敢提出这样的要求! “我很害怕,我需要她的安慰。”科恩伯里子爵夫人说,一边说,一边拉起斗篷盖在身上。 她们这些女官可以说是距离女王陛下最近的人,而作为护卫,拉结更是不可能拒离女王太远。所以她们的房间只间隔着一条走廊。 既然科恩伯里子爵夫人这样坚定,其她人也就不再说些什么了。一位贵妇人甚至站起来帮她叩开了门,和门外的侍从说了科恩伯里子爵夫人的要求,那位侍从似乎并不怎么情愿的样子,他的说辞与房间里的其他人如出一辙——在这种紧张的时刻,最好还是不要离开这里。 “发生了什么事情吗?”子爵夫人突然大声喊道,这种不合礼仪的行为立即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房间里的贵女们都站了起来,而另一个房间里也有人打开房门张望:“我只是想见见我的女儿!” 侍从明显有点慌张,当看到伸出脑袋的人居然是首相的时候就更加惊慌失措了,首相皱着眉,摇摇头,他没说什么,而科恩伯里子爵夫人已经乘着这个时候猛地向外冲去,侍从根本不敢伸出手臂去阻挡一位夫人,就那么一犹豫,夫人就跑进了走廊。 侍从追了过去,看见科恩伯里子爵夫人跑进了黑暗里,他神色不定,但还是跟了上去,直到看到夫人进了一个房间才离开,不知道去向谁禀报了。 在等待拉结开门的几秒钟里,子爵夫人心急如焚,幸好门打开了,拉结看到了自己的养母,她立刻把她拉了进来,然后关上门,她的眼神中充满了疑惑,甚至下意识地打量子爵夫人的周身上下…… 科恩伯里子爵夫人一走进房间,就看到了一旁点着的蜡烛、玫瑰念珠,还有经书,想必之前,拉结和其她天使那样正跪在十字架面前,为她们的女王陛下祈祷,子爵夫人一把拉起来拉结,紧紧的拥抱住她,拉结虽然不明所以但没有挣扎,任由她的养母把她抱在怀里,像抱着一个小孩子。 科恩伯里子爵夫人什么都没说,而是掀起了原先披在身上的斗篷,盖在了她和拉吉身上。拉吉的身体微微一抖,因为她马上发觉这件斗篷居然阻隔了它与外界的交流。这种感觉很难形容,就像是她突然之间变成了一个凡人,或只是一个无生命的物体。 她转过头,想要询问自己的养母,却被她掩住了嘴唇。 “听我说,拉结,”子爵夫人急促地说道:“这是一件圣物,可以屏蔽几乎所有的魔法感知,甚至可以避开天使与恶魔,有人把它给了我,更正确地说,是借用,他告诉我说,如果他的预言切实地发生了,那么就让我把它交给你。” 拉结抬起眼睛。 “你披着它,去找女王的老师,瓦耶阁下。” 第486章 难产(6) “好了,现在轮到你了,”半恶魔转身对约拿说道,约拿面容肃静,看不出一点欢喜或者是不悦的模样。“你做了什么?” “当然是好事喽。”半恶魔大言不惭的说道,他拉开外套,从里面抽出了一张荨麻毯,也不知道这么一副并不算小的织物他是怎么塞进外套的口袋里的,他把它展开,停顿了一下,没有将它直接披到约拿的身上。 不管怎么说,约拿也是一个嫉恶如仇的半天使,而他就是就是那个“恶”,利维笑盈盈的将它递给约拿:“水晶宫的事儿里,你已经看到了它的威力。现在你可以二次尝试了,你把它披在身上,应该可以避开一些窥视的目光——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防护结界不会拒绝一个半天使的进入,尤其是你这样的一个半天,你进去之后,不要直接往女王那边走。 你是长老会的门徒,不是圣公会的,可能会引起一些纠纷和拉扯。你没有时间浪费,你要去找一个只要一出现就能让他们心服口服的人——哦,也不能说是人。总之你落了地,就往爆发出战斗的地方走。” “另一张荨麻毯在哪儿?” “你可真是敏锐。是的,我将另外一张交给了科恩伯里子爵夫人,这种纯粹防御性的圣物不会引发人们的戒备。” 约拿因为外貌与身份的优势,一向很注意与女性之间的距离,但这位子爵夫人是拉结的养母。他当然听说过她的名字,并且了解过她。毕竟拉结曾经的悲惨经历和她天性中的良善都不由得让约拿升起了几分怜悯,他又是她的指导者,当然要为这个后辈负责。 “我告诉她说,有可能一些人会趁着女王分娩的时候作恶,她没有我们的眼睛,也没有我们的耳朵,更没有我们的感知,但在女王发动的时候,若是她们被聚集起来,关在一个房间里,限制自由,甚至对其他的大人也是如此。若是如此,她必须马上拿起这件斗篷去找养女拉结,然后让拉结借助斗篷隐藏身形,去找女王身边的那位天使。 瓦耶身边肯定有监视他的人,子爵夫人无论如何也只是一个普通人,完全可以被阻止得无声无息,快速迅捷,但拉结是个战斗天使,哪怕无法与那个“人”对抗,也不至于一下子就落败,至少可以发出讯号。 约拿没有再说话,他只是直接拿过了斗篷,在众人注视下消失了,就如同拉结曾经感到过的那样,那是一种非常奇特的感受,人们依然可以看到他却没有办法予以分辨。就像是看到了一团朦胧的雾气,或者是带有轮廓的闪光,他们捕捉不到它,也无法描述,感到异样的同时又觉得这不是什么很了不得的事情,犹如一阵微风吹过,一点露水滴落,司空见惯,根本不值得去关心。 而约拿的感受则要更为强烈和鲜明。 怎么说呢?作为一个半天使,他是有形体的,他就和人类一样,在走动、说话和观察的时候,都可以感受到自己的肢体和器官发生的变化。但现在他也感受不到这些了,这种感觉让他很难控制自己。但在水晶宫,他已经尝试过一次,这次只需要几个呼吸的时间,他就重新夺回了自己躯体的掌控权。 半天使展开羽翼,向着威斯敏斯特修道院的位置飞了过去,当他即将越过最外层的建筑时(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也同样是合围式建筑)时,却听到了一声尖锐的呼哨。他瞬间做出了一个最为准确的反应——猛地往下一坠,他的羽翼微微上扬,因此没能完全避开那根浑身漆黑,散发着不祥气息的宽头弩箭,几根羽毛被打落,还没在落地上,就被腐蚀的发黑发脆。 如果没有那声唿哨,即便不会命中要害,约拿也会受到极其严重的侵染。 半天使看向弩箭飞来的方向,以为自己会一无所获。但没想到的是那个射出弩箭的人——或者说,一个不折不扣的恶魔根本没有离开。祂站在虚空中,从外表上来看,就像是一个文质彬彬,人畜无害的高大绅士,他的穿着与人类十分相似,在整齐的四件套以外搭着一件尖领的斗篷,他头发蓬松,末端卷曲,犹如一大捧深绿色的海藻,面色苍白,他仰头望着约拿,从那双漆黑的眼睛中流出了深红色的泪水。 约拿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身份。毕竟这个恶魔在人类的历史上也是赫赫有名。虽然他不在七十二位魔神之列,也不是七君王之一,但他的力量却丝毫不逊色于他们,他只是更喜欢人世间,而且与其他恶魔不同,他对于人类的血肉与灵魂并不怎么感兴趣,可以算作是另一种类型的瓦拉克。 如果说了那么多,你还是不能够猜到他是谁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再加上一个条件,那就是他曾经与上帝打过赌。 第一个与上帝打赌的家伙是撒旦,而祂们打赌的对象是耶稣,撒旦将耶稣攫取到最高的山峰上,让他俯瞰人世间的种种景象,撒旦对他说,只要他愿意改信自己,那么祂就可以将这一切赐给他,让他成为万国的国王,享有人世间所有的财富与权势。 而第二个有据可查的,与上帝打赌的恶魔,就是梅菲斯特。 在所有的恶魔中,梅菲斯特可能不是最强大的,但他必然是最为猖狂的那个,他不断将自己的真名广而告之,甚至允许一个人类,也就是著名的约翰.沃尔夫冈.冯.歌德用了整整五十年,将他与浮士德的故事撰写成一个长篇悲剧剧本,在歌德因为这部剧本名利双收的时候,他也与无数人产生了各种各样的迁牵系。他的真名曾经被数以千万计的人在口中吟诵,人们以为这是一个传说,一个剧本,却不知道这也是恶魔的手段之一,无知无觉地成了他的傀儡和帮凶。 其他的恶魔也曾经效仿过祂,只可惜成功的几率很小,一个才华横溢的作家并不怎么容易得到。即便他们能够找到这么一个,又请问哪个能够撰写出如此长篇巨作的作家会没有接受过足够的教育呢?他们对于哲学与神学通常都有着极其深刻的研究,也拥有着超人的自制力与敏锐的洞察力,恶魔们与他们讨价还价,却很难够得到一个称心如意的结果,毕竟祂们的权能比起梅菲斯特还是差了太多,祂们以往施之有效的手段屡屡碰壁,毕竟如歌德这般有着辉煌成就的作家还会缺少金钱和女人吗? 利维从角落里走了出来。他坦然的将自己暴露在这位著名的恶魔面前,并且屈身,深深地鞠躬,表现出了十二万分的服从——约拿是匆匆看了他们一眼,发现那个恶魔没有再阻挡自己的意思,就犹如一道流光般投入了之前闪光的地方。 梅菲斯特轻轻地落在了地上,看起来没有继续战斗的意思,他一抬手,那支十字弩就像是某种活着的生物那样,蠕动着将自己折叠起来,回到了他的衣袖中。 他在明亮的月光下注视着这个胆大妄为的半恶魔,一旁的北岩勋爵已经赶来。他紧张的握着一件圣物,它已经灼烫到快要穿透他的皮肤,刺入他的肌肉和骨骼,但利维只是做了一个隐晦的手势,意思是不必太紧张。 是的,梅菲斯特或许接受了耿特公爵夫人以及其同谋的贿赂,但这个贿赂肯定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他们的阴谋不会被人发现——这桩阴谋说到底有着很大的回旋余地,他们也没法说服一个梅菲斯特这样的恶魔完全投靠他们,只是利用了一个如瓦耶那样的漏洞。 谁也不知道女王与梅菲斯特签订的契约上写了些什么,但肯定不会有这么一条——恶魔必须在任何情况下无条件的保证女王陛下的生命安全,像是这种用于强制定义的词语,根本不会出现在恶魔与人类签订的契约上——这种事不得不说,就连上帝的使者也未必办得到,人总是会犯蠢,有时候蠢到你简直不敢相信,也没办法收拾,就像是诺亚那个坚持要回头结果变成了盐柱的老婆…… 但肯定会有这么一条,梅菲斯特在知晓了针对于女王陛下的阴谋时,不能够袖手旁观,无动于衷。 不过在契约的管制范围之内,他可以“不去知晓”,然后将这枚箭矢解释为恶魔对于天使本能的厌恶,也可以解释为正在驱逐一个不知道来历的入侵者,但利维一出现,他就知道肯特公爵夫人的阴谋已经被揭穿了,只不过既然女王只是在分娩,他依然可以保持中立,分娩可不是刀剑加身,女王也只是在履行每一个女性必须履行的职责。 只是能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外射出那一箭已经算是他的诚意了,不能要求更多。 恶魔们从来都是非常爽快的。他们在占据上风的时候当然不会留情,在棋差一筹的时候也不会拖拖拉拉,梅菲斯特看了利维一会儿,笑了笑:“你知道你在地狱中的名声已经相当不妙了吗?你不会真的愿意做人类的一条狗吧。狗可是狼群最讨厌的东西。如果祂们确定了你已经背叛地狱,那么等待你的就是永无休止地撕咬,你能够防备多久呢?半恶魔,你终究还有一半是人类,你也会疲倦,你也会麻木,至于人类——”他看了一眼利维身边的北岩勋爵,“人类比你更加不堪,到了那时候他们可没办法兑现对你的承诺。” “我从来没有背叛地狱的意思,”利维先说了这么一句,免得真的被抓到把柄,毕竟在地狱中沉默往往就代表着承认罪行。“梅菲斯特大人,不知道近期内你有没有回过地狱?” “没有。”梅菲斯特干脆地回答说,“是发生了什么异动吗?我怎么不知道?” 他虽然喜欢人世间,在人世间长时间的驻留,但他在地狱中肯定也有自己的眼线。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带着一些漫不经心,他根本不觉得眼前的这个半恶魔能够提供给他什么有用的讯息。相反的,他对这个小家伙倒是知之甚详,他甚至知道他是瓦拉克和一个女巫的子嗣。 “如果我是您,我就会回地狱看一次,或许您能够从陈旧的风景中看出一些新的东西。” 梅菲斯特想了想,“希望这不是你的缓兵之计,也不是某个针对我的陷阱,”之前的泪水流到了他的唇边,在嘴唇两侧留下了深刻的深色痕迹,让他看上去就像一个僵硬的木偶,“我会回去看看,希望等到我回来的时候,你的心情还能和现在一样好。” 第487章 难产(7) 约拿的救援对于拉结来说,正是时候。 约拿看见她的时候,她正非自愿地被悬挂在半空,那位天使先生所投出的标枪穿透了她的肩膀,把她带着向后飞去,她径直撞向了一座雪白的大理石喷泉池,将站在高处垂头沉思的小天使,水池上的石头小鸟一起撞得粉碎,尖锐的石头碎片刺伤了拉结的后背。 她挣扎着想起身,但那根标枪上所带着的毒素正迅速的在她体内蔓延,半,使可以免疫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毒素,但这份毒素就如别西卜的粪便那样来自于地狱,她的半个身体顿时无法动弹,拉结惊恐地抬头看向那张微笑的面孔。 之前他们共同侍奉女王陛下的时候,她也曾经向他请教过许多问题,或者聆听他在天堂中的故事。对于她来说,子爵夫人是温柔的母亲,约拿是个可靠的兄长,天使先生则如同一个男性长辈那样值得尊敬。如果不是他们相处的时间太短,或许会积累下更深的感情也说不定。 “你堕落了!”她悲哀而又凄惨地喊道。“你堕落了!”一个还未彻底堕落的天使,是绝对不会手持着地狱的武器,向自己的同伴发起进攻的。 天使先生笑容不改,只是仔细看,那双平静无波的眼睛中蕴藏着的是无尽的疯狂。他打开了双翅,让拉结看清楚那些被他小心翼翼掩藏在雪白羽翼下的黑点。 他收起翅膀的时候,这些黑点几乎很难被看清。而在他展开翅膀之后,就能发现被污染的部分占据了整个羽翼的三分之二。可以说,除了表面上的那层依然洁白无暇之外,在内层的部分已经变成了斑斑点点的混浊纸面,看上去甚至比一张完全漆黑的纸还要恶心。 他的手中还提着第二柄标枪,这些锐利的杀人利器来自于他的天赋,他能够将自己的大羽拔下来,化作武器,或是弓箭、或是标枪,它们锋锐无比,能够击穿绝大多数屏障和盾牌,拉结以为他在武器上沾染毒素,并不全对,这份毒素实际上来自于他的本身,他垂头看了自己一眼手中的武器——面露惨淡之色。 而就在他无视拉结的挣扎,想要给她最后一击的时候,一道明亮的雷霆落在了他的面前,他投出的标枪像是碰上了一张纤薄而又坚韧的渔网,如同一只被罗网兜头抓住的鸟儿或者鱼类疯狂地冲刺了一番,最终不得不温顺的坠落。 只听叮的一声。它先是砸到了石板小道,而后向外跳出落进草丛里。即便是在这样的冬日,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草地依然能够保持绿意盈盈。只是这份脆嫩的生命之色,在一碰到天使先生的标枪后立即迅速消退,呈现出大片的焦黑色,像是被火焰焚烧过。 约拿的感知要比拉结更为灵敏。他冷静地瞥了一眼这位天使先生,“你距离彻底落入地狱不远了,可能就在这几天。” “是啊,”天使先生说,似乎什么事情都不能再打破他的平静了。他曾经绝望过,哀嚎过,在无人知晓的地方。如今他已经接受了,或许这些人将他派到肯特公爵夫人身边是想要对这位任意妄为的贵妇人形成一些威慑,就像是派出一个狱卒看管犯人,希望他能够有所顾忌。 但如果她能够有所顾忌,她就不是肯特公爵夫人了。对于权力旁落的失望已经让她变成了一个疯子。他们大概不知道在天使先生来到她身边的第一个月就落入了她的陷阱。可笑的是,这十几年来,他还能够勉强保持着一个脆弱的外壳,没有被直接拉进地狱——是因为他与肯特公爵夫人的恶魔主人签订了契约,他饮用同类的血,吃同类的肉来维持这份摇摇欲坠的表象。 所以当肯特公爵夫人来找他,要求他配合他们的时候,他反而感到了一阵如释重负。他终于可以有一个合理的理由彻底的堕落了,他会落到地狱,也许会成为昔日敌人的工具,但那又如何? 他的敌人往日也是天使,他们落到地狱,经受了无尽的折磨,在变得丑陋和污秽的同时,但也拥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而不是凭借着祈祷或者是哀求得来的力量,他相信自己也会成为一个恶魔领主。只要假以时,——他难道就不能成为第二个路西法吗? 约拿可不是拉结,对这位天使还有着残存的好感与侥幸,他叫出对方即将堕落的事实,也只是为了提醒倒在地上的拉结,这家伙已经是个彻头彻尾的敌人,别再指望他会犹豫或者怜悯。 他这次过来,因为已经有了利维的提醒,不仅带了苦鞭——苦鞭对驱逐恶魔很有用,但他今天的敌人需要更强力的武器,他将双手伸向腰后,抽出了一对苏格兰洛哈珀斧,他这样的容貌,这样子的气质,这样的装扮用起这中形体狭长,斧背还带着一个钩子的双手斧头,看上去着实让人觉得难以接受。 灰侦探 第150节 但这可能是他除了苦鞭之外使用的最好的武器之一。他的战斧老师曾经是一个骁勇善战的战士,他曾经骄傲的说,他的老师的老师的老师曾用这种造型奇特的洛哈珀斧,不止一次地勾倒敌人的锁甲,把他拉下战马,或是让他失去平衡。然后一斧了结了他(那个时代的修士确实需要武力)。 但他也说战斧的辉煌终结于十五世纪。虽然那时候在战场上还有人使用洛哈珀斧,但洛哈珀斧有一个无法改变的弱点,那就是比起长剑等的武器,它的重心在前端,所以挥舞它的人需要更大的力气来掌握住它,这样他们很快就会感到疲累,无以后继——以及,洛哈珀斧的前端固然锐利,后背坚硬宽厚,但它的斧柄为了降低重量使用的都是木头。而在战场上,你手持着一柄以木头作为主躯干的武器,被斩断的机会显然要比别人多得多。 所以洛哈珀斧虽然是苏格兰人的骄傲,但在苏格兰人能够打造得起大剑之后,它也就被弃之不用了,但这样的弱点对于圣物来说是不存在的,半天使的力量也能恶魔一般无穷无尽,即便是他们争斗上几个昼夜,也不会感到疲累。 可惜的是,在面对这位天使先生的时候,这对洛哈珀斧还是有点缺憾。那就是它们显然是需要靠近敌人才能使用。而天使先生所用的标枪、弓箭、长枪则是一种远距离武器,而且这些武器上都带有来自于地狱的毒素。 “多么漂亮的翅膀啊。”天使先生低声嘲讽。“虽然只有一只,但如果你现在离开,你还能保有它。” 约拿没说话,他做出了战斗的姿态,天使先生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狞笑,在他终于不得不接受,自己必然会坠落到地狱,面对无穷的敌人的时候他就已经崩溃了。而肯特公爵夫人以及他的恶魔主人向他注入了毒素——告诉他说,若是他能拉下更多的天使来为他陪葬,他就可以在地狱得享高位,完全无需担忧往日仇敌的报复。 尤其是像约拿这种,虽然身为半天使,却被誉为等同于天使的纯洁之人,即便没有恶魔的承诺,他的心中也一样充满了憎恨,他张开双手,或白或黑的羽毛,在空中形成了钢铁的飓风,犹如暴雨倾泻,向着那个高洁的身影投刺过去——标枪原本就是古罗马人用来破盾的一种武器,最坚实的牛皮大盾都能够击穿,更别说是一具软弱的肉身,约拿所做的就是将洛哈珀斧抬到自己的面前,斧面迸发光芒,相互交叉,顿时击落了一大部分带着不祥和浑浊气息的标枪,它们接触的地方发出了犹如炭火焚烧鲜血般的滋滋声,弥漫令人窒息的臭味,但这不是全部,还是有一部分依然带着圣洁光芒的标枪突破了拦截,而就在此时,约拿低下头,将自己的躯体掩藏他的半张羽翼之下,那片伸展后似乎能够覆盖半个庭院的巨大白翅,每根羽毛都在散发着淡金色的光芒,几乎要令人以为此时不是深夜而是黎明——天使先生的标枪击中了他,却在圣光中收敛了所有的锋芒,并没有对他造成伤害。 “不错啊。孩子。”天使先生冷淡地赞赏道。而此时约拿已经收起羽翼,纵身一跃,与他的距离已经不足十尺,约拿浅蓝色的眼睛从羽翼的缝隙中露出,那样的坚定,那样的纯粹,他没有继续靠近敌人,而是猛烈地投出了手中的洛哈珀斧,短斧在空中呼啸、旋转,天使先生伸出双手,握住了由两根最为坚实的白色大羽化成的长枪。 这个长枪就如同曾经的罗马士兵用来戳刺耶稣肋骨来探查其死活的长枪一模一样,那根长枪在最后成为了一件圣物,能够打穿所有有形无形的屏障,包括天堂与人间,人间与地狱——圣朗基努斯长枪,他借用了长枪的形状,也借用了这片圣物的一部分力量。 他猛然将它们向地面戳去,两柄长枪同时发出巨大的嗡鸣声,形成了一道凡人无法看见与染指的墙壁,短斧直接击打在了上面。在天使先生的眼中,那道墙壁突然凝固了,而后从中心泛起了波纹,之后是细纹,最终碎裂,短斧落地,他手中的长枪也化为乌有。 他面色冷静地站起来,却发现倒在地上的拉结和向他攻击的约拿都不见了,他们是逃走了吗?还是……他突然耸动鼻翼,轻轻地嗅了嗅:“啊。”他说:“多么无用的仁慈啊。” 天使先生伸手向背后拔出了一根最长的羽毛,羽毛在他的手中化为了一柄足有他半个身高的大弓,同样由羽毛化作的利箭搭在了弓弦上,然后他看也不看的向着某个方向射出了一箭。 这一箭正向圣爱德华的礼拜堂——瓦耶还在里面无知无觉地祈祷,天使先生设在上面的束缚并不十分沉重——如果太过沉重了,就会引起瓦耶的警觉。 很好的设想,他在心中想,那两个小家伙一定是在想,只要打开了这道束缚,惊动了里面的人,瓦耶当然就会走出来对付他。但这个半天使最不该做的就是没有舍弃受伤的同伴,他将她背负在身上,借助了某种可以掩蔽身形的圣物潜入到大门旁。 但就是这么一缕细微的血气,让他嗅到了——他曾经憎恶过这种感知能力,这种因为生物的血肉而变得格外灵敏的感官显然是属于恶魔的。现在他却要庆幸,他听到了一声惊呼,约拿将荨麻毯扔在了拉结身上,并将她推开,她在空中只短暂的显露了一刹那的身形就又消失了,约拿的手已经放在了那道约束上,只是想解开还需要时间。 但此时,天使先生的箭已经朝他而来,它在穿透空气的过程中变得漆黑,腐烂的气息也愈发浓郁。可以说,即便不是被贯穿要害,这支有毒的箭矢也足以要了约拿的性命。他可以退开,但束缚就无人打开,天使先生不再会给他们机会,但让天使先生难以相信的事情发生了,就在箭矢碰触到约拿的那一刻,他突然虚化了。 也就是说将他将有形的躯体化作了无形的灵光。如果天使先生还是原先的祂,还在天堂,可不会将这种能力看做什么了不得的事情,每个天使都是无形体的,祂们只有来到人间,向人类宣告的时候才会短暂的凝聚出一个可以被人类看见的形体,而只有他们堕落的时候,才会变得和人类一样有血有肉。 而一旦如此,他们再想要成为一缕光,成为一捧火焰,就变成了不可能的事情——一瞬间无数想法冲过了天使先生的心头,最终落在了难以忍受的屈辱和嫉妒上面,他简直难以想象,竟然真会有那么一个……他甚至不是天使,是天使留在人间的孽种,是天使所犯罪行的证据,他应当比半恶魔更下贱,更无能,更污秽,可就是这么一个存在,却再次做到了他梦寐以求的事情,他多么想再重新拥有一个没有低劣欲望与下作思想的躯体,好重新看见登上天堂的道路,回到他的“家”,但一桩桩一件件的事实告诉他,不可能。 修士们说,只要他们认真忏悔,做善事,就能够回到天堂。但这只是哄哄半天使的,天使们都知道,这不可能,可就是这样的奇迹却在他眼前发生了——天父不爱任何人,他可以接受。但天父独独将这样的宠爱给了这么一个半天使…… 他心中的平衡彻底地被打破,他疯狂的大叫着,想要把约拿撕碎,想要在他的口中灌下火炭,想要看着他陷入地狱的泥沼,慢慢地腐烂。他冲向了约拿,但约拿根本没在看他,他只注视着那门上的经文,它们闪烁着组成了一句箴言的形状,只要回答出下一句话,就能够打开门扉。 “我的劝告,你们全不理会,我的责备,你们全不接受……” 他喃喃道,伸出手指,在上面写下来了:“因此你们遭受灾祸,我就发笑,你们惧怕的来到,我就嗤笑。” 而就在门扉被打开的同时,瓦耶就已经站了起来,天使向他们看了过来,瞬间就知晓了所有的 事情,他发出了一声响亮的怒吼,这声怒吼驱散了已经冲击到约拿面前的力量洪流,让天使先生比来之前更快地倒飞出去,他从空中跌落,重地的砸在了一座壁龛的底端,上面的圣像摇晃一下,掉了下来,在他的身上摔得粉碎,他的羽翼无力地在他的身后耷拉着,而污浊的颜色正在从底部往上蔓延,就在瞬息之间,他的羽翼已经变成了最为肮脏的黑色。 “不!不!别杀我。”他看着向他缓步走来的瓦耶绝望地喊道。 原本像他这种已经彻底堕落的天使,最终堕落的过程一结束,地上就会开出地狱之门,会有无数的小恶魔爬出来迎接他,或者是说来捕捉他,他会被拖下地狱,立即蜕变为大恶魔,他可能会被其他恶魔狩猎,也有可能会被昔日敌人追杀,但也有可能在地狱谋得一席之地,无论如何都要比人类灵灵魂好得多。 但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是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如果地狱之门能够开在这里,除非是天堂和地狱发生了又一次圣战,并且地狱在这场圣战中大获全胜才有可能。现在既然没有圣战也没有地狱的胜利——确实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外围正游荡着灼热的雾气,火焰之中,无数的鬼影在摇曳与哭嚎,欢迎新同僚的加入,但祂们无法触及这里,无法给予他任何帮助。 瓦耶抬起手来,他没有看这个堕落者的眼睛,也没有去听他的求饶与解释。就如同之前的每一场圣战那样,他杀死了他,如同杀死一个恶魔。 第488章 难产(8) 处死叛逆的时候,瓦耶没有一丝犹豫,下手也是干脆利落,但他抬头仰望上方的房间——女王陛下正在那里分娩——时,却露出了迟疑的神色。 旁边的约拿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他想自己可能是被带坏了,被那个很难称得上是朋友,但也绝对不能称为敌人的半恶魔,不用利维提醒他也能知道瓦耶在想些什么,分娩之痛以及其延伸出来的危险都算是上帝赐予女性的惩罚。 正因为夏娃听信了蛇的挑拨,诱骗亚当,与他一起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子,违背了他们与上帝的约定,才被驱逐出伊甸园——上帝对亚当说:“你要比地上的其他物种更加辛苦,你要以汗水为食,直到你死去。” 上帝对夏娃说:“你要服从你的丈夫,你要生育孩子,你要受苦,你要服从你的丈夫,直到你死去。” 从此之后,男性要日夜劳作才能取得勉强可以果腹的食物,而女性必须操持家务以及生儿育女,忍受妊娠带来的折磨和死亡,就如同女王陛下抱怨过的那样,如果她是挨了一剑,或者是中了枪,瓦耶会毫不犹豫地救她,但如果她是死在了产床上,瓦耶虽然也会悲痛但也会觉得理所当然…… 这桩阴谋巧妙的地方也这里,肯特公爵夫人与阿尔伯特亲王共同利用了人类及非人们的意识误区。是的,他们都知道,女王陛下可能遭受了至亲至人的谋刺——但这个至亲之人并没有下毒,也没有动刀。他们只是顺水推舟般地释放了稍微过量一点的乙醚,即便放在后世都很难确定是谋杀,只能算做医疗事故。 幸好,这里还有一个被迫学坏的约拿,他从拉结手中拿回那块可以屏障魔法力量的荨麻毯,把它裹在了一柄尚未消散的标枪上——标枪锈迹斑斑,弥漫着黑色的雾气,一看就知道是地狱的产物,他一把抄起它连同荨麻毯一起猛地投向了女王陛下的产房,只听哗啷一声,整块玻璃窗都碎了,标枪径直投入了房间,引来了一阵仓皇的叫声。 “你现在可以去了,”约拿对瓦耶说,“看!地狱来袭!” 他不知道这是不是个笑话,反正瓦耶笑不出来。不过这确实打破了现有的僵局,他瞬间化作一缕流光,投入了那个混乱的房间里,约拿深深的吸了口气,接下来他的工作就不多了,他走向拉结:“你继续留在这里,还是和我一起先回修道院?” “你能为我做一次净化仪式吗?”因为受了堕落天使的袭击,拉结现在依然是半身麻痹的状态,她急切地想要去看自己的养母,但又担心自己的状态会影响到她——她的养母只是个普通人类,可没那么多力量和护符来抵御地狱的污染。 约拿点了点头,在离开之前,他又重新看向了那个房间,那个房间已经灯火大盛,其他几个也是如此,走廊上更是人影幢幢。 看来也不是每个人都一无所知,难怪有人说,在宫廷里没有秘密,有些人装聋作哑,不过是为了在最后下注。 —— 纱布蒙在自己的口鼻上时,女王陛下并不紧张,她已经经历过了一次麻醉分娩术,这种手术将会大幅度减轻她的痛苦,痛感依然还有很轻微,而且她依然能够有意识,能够听从医生和助产士的话,用力或是放松,又或是改变呼吸的频率,但很快她就感觉不对了。那股甜蜜芬芳的气息被她吸入之后,她竟然开始昏昏欲睡,这不对,这完全不对。 她忽然记起了约翰斯诺医生曾经向她说过的,麻醉分娩术中可能发生的一些危险,其中就包括乙醚释放过多,而导致产妇最终昏睡过去的事情发生。而乙醚过量,几乎没有可以中和的方法,它不是毒药——就算是毒药,现在的医生也顶多只能采用促进呕吐或者是灌服大量清水的方法来救治——甚至于圣水都对这种乙醚过量的情况没有什么大作用。它对于人体没有伤害性,就是让你能够更好更快的睡过去而已。如果换了普通人,医生就会索性让她直接睡上几个小时。但如果换了产妇,那就危险了,胎儿迟迟不下来,它会窒息在产妇的肚子里,而产妇也会因为分娩过程被迫终止而出现各种问题,最好的情况是胎儿死了,但母亲还活着,那时候就可以叫助产妇将婴儿切碎了拿出来,这种方法和一百年前并没有什么区别,但这样很容易导致产妇大出血或者是内脏缺损。 只有可以用在普通人身上的催吐或是大量饮水的手段,也没法让一个产妇去用,不说她还能不能做到,就算能做到,她也会因为剧烈的呕吐或是饮水过量而难产,结果和将婴儿切碎了拿出来也没什么区别。 不得不说的是,约翰医生终究还是一个负责任的女王子民,他在为女王陛下做手术之前也曾经招募了不少与女王陛下身体状况大致相等的女性,用免除手术费和给予一定补贴的方法来试验,以确定女王陛下究竟需要吸入多少乙醚,而这个方法也被证明是有效的。 甚至这个为女王陛下做手术的年轻医生也采用了这个办法,他甚至获得了更多的实验者。这些实验者甚至与有荣焉——历史上不乏有有意得上与君王相同的疾病来谋求恩宠的人,而女王也是一个个地看过她们,确定个个安然无恙,母子平安才终于挑中了这个年轻人。 正因为一切顺遂,没有一个人发生过任何危险,她才能如此大胆,但她忽略了没有命运注定的危险,却有人类有意为之的危险。 她在察觉到的时候,已经为时过晚,或者说早在她在进入产房的那一刻,就为时过晚了,不是她过于大意——她的女官在距离她不远的房间里,她的大臣更是就在隔壁,但一个吸入了乙醚气息的人,根本没有办法大喊大叫,而过量的药物,更是让她手脚麻木,动弹不得,她可以感觉到正有人注视着她,不,应该说是两对视线——她的母亲和她的丈夫。 她知道他们对她都有不满,只是她没有过多地放在心上,她是这个国家的主宰,是唯一的统治者,他们都只是她的附庸、寄生物,没有了她,他们就什么都不是。但她忽略了他们已经有了好几个孩子,长子爱德华十一岁了,距离成年却还有七八年,她又将权力把握的太紧,没有分给他们一丝一毫。是的,没错,这是一个很容易算得出结果的数学题,跟随她,继续一无所有,杀死她,或者是让她无力继续主持朝政,他们无论如何都能分到一部分权利,怎么也要比现在的零更好。 她惊慌起来,她多么希望这两个人现在就对她动手,或是用枕头捂住她的口鼻,或者是用什么东西敲打她的腹部,总之,只要做出威胁她的举动来——但她能想到的事情,那两个人如何不会想到呢? 一个是她的母亲,一个是她的丈夫,他们完全知道她曾经与那些非人签下了怎样的契约,而契约中对危险又有着怎样的定义。如果她们这么做,那么阴谋立即就会被中止,两人会立即被控告犯了叛国罪,女王更是可以在瞬间得救。 但他们就是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的等待着,等待着这几小时之后的结果,女王可能会死,不死也会昏厥,她会变得虚弱,极其虚弱,虚弱到无法对他们做出任何追究和指责,他们甚至连碰都不碰她一下,女王陛下能够听到助产士在惶恐不安地询问医生,而那个她亲自挑选的医生温和地告诫她们不要做“”多余”的事情,如果她们影响女王分娩,她们就要大获临头了。 这当然只是恫吓,但这些助产师又怎么能够懂得这些大人物的内心想法呢?她们甚至连动都不敢动了。 疼痛并不剧烈,这并不是一桩好事,它代表在子宫内的胎儿所有的反应已经越来越轻微了——虽然它还在努力往下,希望能够得到母亲的帮助,好在强有力肌肉的挤压下,穿过那狭窄的甬道,但他的母亲就像是死了,睡着了,她松弛地躺在那儿,完全不顾它的挣扎,羊水已经流干了,子宫内的空气变得稀薄。胎儿开始了最后一次的挣扎,它知道自己快要死了,他的母亲也知道,对于生存的渴望,甚至让女王感到了一丝尖锐的刺痛。 她听到有人在喊:你疯了!你要做什么?! 瓦耶站立在女王陛下的产床边,垂手看着维多利亚,他看着她长大,从一个扶着门框的幼童到几个幼童的母亲,他看着她赤裸的,布满了青筋的大肚子,在产床之上,即便尊贵如女王也与最卑微的农妇没什么区别,头发凌乱,面色灰白,大汗淋漓,身下满是污浊的羊水,鲜艳的血和黑色的血块,甚至还有不受控制的便溺之物。 伴随着一阵喧哗声,约翰.斯诺手提药箱急匆匆地奔了上来。他掠过已经被人控制起来的肯特公爵夫人以及阿尔伯特亲王,直奔产床,一看女王陛下现在的状况就不由自主地叫了一声上帝保佑! “你有什么办法吗?”威廉.兰姆问道。 “乙醚过量,”约翰马上回答说,“问问那家伙用了多少乙醚?” 威廉.兰姆面沉似水,那个年轻的医生几乎没什么抵抗力,他完全就是受了公爵夫人的诱惑和胁迫才铤而走险,被兰姆打了几拳就老老实实的说出了乙醚的用量,五滴。不多,说实话真的不多,但不用等几小时之后了,就这几分钟,至少女王肚子里的胎儿就保不住。 医生可能迟疑了几秒钟,但他立即面露坚毅之色,一把抓住了瓦耶的手臂,“现在只能剖腹产了!” “不!”旁边的一位公爵立即高声叫道,“不,绝不可以!” 剖腹产实际上在很早之前就有记载。最早的权威记录应当来自于公元七百年前著名的罗马法,罗马法中规定,在剖腹取出孕妇的腹中的婴儿之前,禁止将孕妇埋葬——这种手术非常粗糙,没有任何科学理念做辅导,简单点来说,就是在母亲断气的几分钟内就切开腹壁的皮肉和子宫,将婴儿掏出来,被剖出来的婴儿,可能死了,也有可能侥幸活着,但母亲绝无生理(有些产妇只是因为难产而休克)。 而后直到一六一零年,才有医生为第一个孕妇做了剖腹产手术,但这种手术超乎后世人们想象的是,当时的医生居然只知道切开孕妇的肚子和子宫取出胎儿,却不知道应该缝合子宫的切口,这导致大部分产妇在剖腹产手术后不是死于出血,就是死于感染,存活率还不到一半。 如果这里躺着的是一个普通的妇人,这个建议未必不可行。在这里躺着的是一位君王,约翰.斯诺医生的建议完全值得人们将他吊起来绞死。 “但活见鬼的!这里不是有那么多天使吗?”医生歇斯底里地大叫到道,天使与半天使的血液,我们之前说过了,就是最纯净的圣水,它能够驱逐瘟疫,抵御伤害,也能够在瞬息之内止血,弥平伤口,而剖腹产最担心的不就是这个吗? 可此时就有人低语道:“这难道不就是女王陛下为了逃避分娩的痛苦而遭受的报应吗?”这个句话声音虽低,但在场的人又有谁听不到?一部分人沉默不语,而另外一部分人居然在赞同的点头。 瓦耶站立在那里,他已经想通了前后关节,当然明白为什么自己明明留守在肯辛顿宫,却突然听见有人在奔走呼嚎,声称女王陛下在广场遭到了袭击,他们是有意这么做的,他们知道维多利亚一直在担忧的是什么,也知道自己已经因为这份担忧受尽了折磨,就像是渴望自由的鸟儿,一看到笼门打开了,就会不由自主地飞出去。即便这会打破女王陛下为他建造的玻璃高塔,让自己受伤,让维多利亚愤怒,他们的争吵让他们的敌人有了可以利用的空隙。 这是他的错。 人们还在争执,但瓦耶已经接过了约翰医生递来的一柄锋利的手术刀,他直接握着刀柄,割开了女王的高耸的肚子,皮肉翻卷,脂肪溢出,粉红色的膨大子宫犹如心脏般的跃动着,他继续往下,在一阵狂乱和惊恐的呼喊中,托出了那个面色青紫的婴儿。 他俯身在她的小嘴唇上轻轻一碰,如果他还是一个真正的天使,这个吻能够叫死人复活,现在它只是一个赐福,但这个孩子是幸运的,他还没有完全失去生命。在瓦耶的嘴唇离开后,他就立即活跃起来,可怕的青紫色从他的皮肤上褪去,婴儿张开了嘴,响亮地嚎哭。 “是个男孩。”瓦耶将他交给就在近侧的子爵夫人,然后他转向女王——这个情景非常可怕。 他举起手,刚才切开了女王的手术刀,割开了自己的手臂,将大量的淡金色血液流入女王陛下的腹腔内,血肉和内脏被笼罩在了一层温暖的光芒里,它们蠕动着,伸展着,愈合着,这比后世的任何一台外科手术都要精妙,所有的血液、神经、肌肉、粘膜、脂肪、皮肤都在遵循着自古以来的规律与方位各归其位。 瓦耶任由自己流了好几分钟的血,才慢慢的将手臂收回来,他的羽翼肉眼可见地变灰,但女王已经完全痊愈了,她闭着眼睛,面色红润地睡去,腹部光洁无瑕,一点也看不出曾经被开腹过,甚至不像是个疲惫的产妇,一旁的侍女们连忙帮她擦洗身体,更换床单和衣服,多余的人也慢慢的退了出去。 今天的变故着实叫人目不暇接,但结局还不那么坏,她们安慰自己,女王陛下活着,新的小王子也活着,就是不知道会不会有人得为了自己的作为付出生命的代价。 那个年轻的御医肯定得死,谋刺女王未必都会死,但他倒霉就倒霉在与之合谋的人“不太对”,女王若是无法追究主谋,就算是法官也未必能阻止她在一个无关紧要的帮凶身上发泄怒火。 “你是说肯特公爵夫人和阿尔伯特亲王?” 一个人低声与自己的密友谈论道,“我觉得他们顶多只会只会被流放或者囚禁吧,流放到她儿子的公国里,或者是囚禁在某座宫殿里,他们甚至不可能被流放和囚禁多久,毕竟之后还会有数不尽的重大场合,美满的家庭——这是民众们所希望看到的事情。 更不用说了,我们有的毕竟是个仁慈的女王,可不是亨利八世,她绝做不出将自己的两个至亲推上砍头台的事情,哦,对了,就算亨利八世也没砍了他老妈。” 第489章 决断(1) 阿尔伯特亲王被囚禁在威斯敏斯特修道院的一个房间里,这个房间曾经属于一个苦修士,四壁空荡,只悬挂着一个很小的十字架,地上是稻草的床垫。对于一个亲王来说,几乎可以视作一种羞辱。但他的心中并不十分惊慌,说到底他甚至不是主谋,顶多是个从犯,而他也只是纵容肯特公爵夫人玩了个小把戏而已。 如果要追根究底,还是女王陛下自己的错。如果她愿意按照正常的方式生产,而不是去做什么麻醉分娩术,没人能够在她不允许的情况下让其嗅闻乙醚。又或者是说她愿意给他,给她的母亲,他最亲爱的两个人一些权利,他们也不会铤而走险。 天晓得,他的状况也已经糟糕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如果不是为了女王手中的权力,他何必要成为一个受到百般限制的王夫呢?即便他只是家族中的幼子,分不到多少资源,他也可以进入军队,或者是进入政府,他会有一个比现在更为完美的家庭,一个对他俯首贴耳温顺至极的妻子,几个更亲近父亲的孩子,他不用被人用警惕和戒备的眼光注视着,也不用去做一个空洞的展示牌。 他忽然发笑,说到做展示牌,大概没人能比他做的更好了。之前他们也在冷战,但到了重大的场合女王陛下依然需要他站在自己身边,他是这个家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虽然没什么用处。 阿尔伯特亲王都能如此轻松,肯特公爵夫人更是无所顾忌。 她只恨自己的计划没有成功,她对自己的女儿一向没什么好声气,自打她见到了女王身边的那个天使,就知道自己的女儿不可能再被她说服和影响,但她的外孙们可就不同了,比起一直忙碌在政务和妊娠中的女王陛下,她这个外祖母还是做的相当称职的,尤其是女王陛下与阿尔伯特亲王的长子爱德华,对于这个未来的国王肯特公爵夫人简直就是呵护有加。她有一个与爱德华王子年龄相近的私生子,当然也知道这个年龄的男孩子都在想些什么,需要些什么,懂得些什么,她见缝插针地争取他对自己的信任,或许还有爱意。再过两三年,她又有另外一种手段,让这个男孩对自己心悦诚服。 她已经考虑过,如果女王也就是她的女儿维里多利亚死去之后,作为其父亲的阿尔伯特亲王是最有可能成为摄政王的,到时候他们直接免不了又有一场争锋,但没关系,孩子与父亲几乎都是天生的对立者。父亲厌恶孩子的鲁莽冲动,孩子厌恶父亲的古板守旧,而且爱德华王子身边的英国人也会帮助她一起来对付这个外国人。 即便事情到了最坏的那一步,她还有一个杀手锏,那就是将今天的谋划和盘托出,爱德华未必会有多爱他母亲,但亲王杀死的绝对不仅仅是一个妻子,或者是一个母亲,她还是一个国王,哪一位君主受得了这样的威胁! —— “你觉得我应该见他吗?” 女王躺在床上忍受着胸脯鼓胀带来的酸痛,低声问道,她询问的对象当然只有那一位,她所最为信重的老师——瓦耶,瓦耶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神情温和,眼神宁静,仿佛暴风雨后的大海那样毫无波澜,他的翅膀没有收起来,而是放在了身后,长长的羽翼拖曳在地板上,已经被染上了大片的灰黑色,女王陛下强迫自己不去移开视线,这是瓦耶的错,也是她的错。 她不是那种愚钝固执的人,当然知道自己之前的行为才是这桩祸事的真正根源,她对瓦耶充满了愧疚。只是在这时候,她还是想要听听他的意见。“有关于这一位,”瓦耶沉吟着说道,“我也有过一点了解,毕竟他与您身边的人往来的着实过多。”北岩勋爵、墨尔本子爵的后嗣弗雷德里克与威廉,还有科恩伯里子爵夫人与她的养女拉结,以及那位长老会的半天使门徒约拿,甚至于今日的这桩阴谋都可以说是他一力挽回,”瓦耶无法确定,这是不是地狱的一个陷阱。毕竟地狱曾经成功的将一个恶魔送到了亚瑟王的身边,很难说祂们会不会在故技重施? “但我觉得你还是应该见见他,”用一个甚至完全可以被获封爵位的功绩来换取一个觐见女王的机会,那个半恶魔应该有更大的企图才对,瓦耶斟酌着说道,“我会留在您身边,不要害怕,维基,没人再能伤害你了。” “我顾虑的不是这个……”女王很清楚,再怎么“倒施逆行”,她也是一个君王,她不是“可以”而是“必须”会升上天堂,但她会焦灼于瓦耶的命运,瓦耶也会恐惧她的死亡,这时候她还是别说太多了。 灰侦探 第151节 瓦耶隐去了身形,女王陛下则吩咐科恩伯里子爵夫人将那位请求觐见的半恶魔带进来。 因为有着瓦耶的救治,女王陛下现在的身体状况简直比之前还要好一些,只是她的精神显然受到了极其重大的打击,被最亲的两个人背叛尚在其次,差点死在了自己所倡导的新科技下,才是最让她懊丧的事情。 利维走进房间,向女王微笑着行礼,他知道房间周围甚至房间里面就有着他所无法看见和感知到的护卫,但半恶魔丝毫不放在心上,他又不是来行刺女王的——他笑盈盈地坐在了椅子上,将自己的双手放在了膝盖的位置。 现在看来,他和那些行走在宫廷中的绅士没有什么区别,除了过于秀美的外貌和瘦高的体型之外,甚至称得上彬彬有礼,循规蹈矩,他转头看向了子爵夫人,子爵夫人看向了女王陛下,女王陛下略一停顿,“你先出去吧。”子爵夫人率领着侍女退后,走出房间。 现在房间里只有女王陛下和利维两个人了,虽然这句话也并不什么正确——“我想这次我要感谢你。”女王陛下慢吞吞的说道,半恶魔则是用着一副崭新而奇妙的眼光打量着这位最尊贵的女性,如果放在平时,女王陛下早就叫人把他赶出去了,但此刻她只是探究的看向利维:“你有预知的能力?” “预知?不,我没有。”利维回答说,“只是作为一个恶魔,我太清楚作恶的手段了。就如同狗鲸鱼吹起水泡是为了驱赶鱼群,猴子拔下树枝是为了掏出洞里的蚂蚁,当人们为了某件事情吵吵嚷嚷的时候,这件事情必然能够给他们带来利益。若不然呢,你以为争吵、打官司或者是掀起舆论的风潮,是不需要耗费力气的吗?人类从来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为自私的生物,没有利益的事情,他们才不会去干。” “这么一想,这些事情就都很好解释了。 事实上有意设计您难产,也只是其中的一步。您若是真的,因为分娩的时候出现了差错而导致死亡或者是瘫痪。对于他们来说当然是最好的。但如果就像现在这样,您安然无恙的活下来了,您的孩子也很健康。那么他们就要用到那些铺垫了……” “他们是想让我退回到一个普通女性的位置吗?” “没错,就是这样。当您退回到一个普通女性位置的时候,您所留下来的那么一大块蛋糕,尽可以让很多人分享。” “你是想问我会吗?不,我不会。”女王冷淡地说道:“尤其是在遭受了这样的危机后——” “我觉得未必。” “你是想要激怒我吗?先生,这不是一个好主意……” “但您一直是这样做的啊……陛下,您让我有点失望,我曾经以为您是一位值得效忠的君王,但现在看起来,您似乎正在被什么桎梏和约束着,是什么呢?让我来猜猜吧,陛下您会怎么处理那两个想要让您丧命,至少失去掌权能力的人呢。一个是您的母亲,一个是您的丈夫,失去任何一个,您在这二三十年里苦心打造的完美形象,就会遭到摧毁。 人们会指责你,会质疑你,其中甚至还包括你所信重的臣子和你的孩子。 所以,这件事情又是不了了之吗?陛下,一开始的时候,我并不想涉入你们的纠纷之中。但问题是,这次是我破坏了他们的计划,如果您不做些什么的话,我就要设法逃走了,我或许会逃到欧洲,也有可能逃到远东,总之我不会留在这里,等着他们针对我——可能还有我的朋友们,威廉.兰姆,弗雷德里克,大卫.阿斯特,北岩勋爵,南丁格尔夫人,以及所有那些能够让他们发泄怒火的人。” “他们什么都做不到。”女王强硬地说道,只觉得可笑,难道对方还以为自己保护不了他们吗:“我会给予他们严厉的惩戒……” “没用的,陛下,你很清楚,他们之所以这样肆无忌惮,毫无悔过之心,就是因为他们很清楚,你需要他们,他们甚至可以对你为所欲为,何况只是你的臣子呢?我只能说墨尔本子爵可真倒霉,他因为你招惹的祸事而被迫辞职,退出权力中心,而他的后辈也免不了这一遭。还有我可怜的北岩勋爵,那几位将你视作同道之人的女士们,你有意纵容了他们,但你的心中并不爱他们,也不认为他们所做的是正确的。你只是把她们当做了对敌的长矛与盾牌…… 他们并不知道,您也只是一个懦弱的妇人罢了……” 女王差点气得发笑:“我懦弱?” “难道不是吗?”半恶魔笑道:“您简直就是掩耳盗铃的最佳典范,陛下,您所一直表现出来的,难道不都是围绕着旁人的眼光来转吗?哦,我是如何的贤良,我是如何的贞洁,我是如何的勤劳,我如何的简朴,与任何一个街道或是公寓里的女性并无什么两样。” “这难道不是女性们的美德吗?” “您看,这就是您最大的弱点,不过这不能怪您, 毕竟您的教导者先是一个天使,而后又是一个男性君主,他们在看到你的时候,首先是一个女性,然后才是这个国家的统治者,而非相反,这是一个相当致命的问题。” 听到这里瓦耶不由自主的露出了身形:“恶魔。”他警告般的说道,“我见过一百个君主,我知道应当如何教导她走上正确的道路。” “哦,若是真的如此,那么你现在就应该有乳房,而不是有一根哔哔。”半恶魔粗鲁地说道,在场的一个人,一个非人都不由得抽气:“我经过了那么多年,走在这个人世间时也遇到过不少天使,天使是无形体的,也是无性别的,这点你无可否认,对吧,但是为什么他们坠落在地上,被迫拥有血肉之躯的时候,几乎全都选择了男性吗?很简单,因为在你们的思想中,女性原本就是污浊的化身,她是诱惑男性失去理智与纯洁的妖魔;她每个月都会被鲜血所浸染,她要忍受妊娠的繁重和危险;她的原罪就要比男性更多上一重,不是吗?所以当你看到了维多利亚的时候,你心中所想的是什么呢?这个女孩很可怜,所以我应当给予她照看与教导,但你还有后来的威廉四世教给她的是什么呢? 我不是说,你们并不是没有教导她,你们也不是想要把她教成一个唯唯诺诺的淑女。但你们终究还是把她教成了一个女性的君王,而非一个君王,”他转向女王:“最有力的证据就在我面前,陛下,请告诉我,你为什么要结婚呢?你为什么要生孩子呢?如果一定要有个继承人,那么为什么要生那么多呢?这是您第几个孩子了?原本如果你不结婚,也不生孩子,那么你这次所遭遇的危险本就可以消弭于无形。不要告诉我,您若是没有孩子,若是没有结婚,您就无法成为国王——您的婚礼是在加冕仪式之后。 而在您之前,也已经有了一位童贞女王,您为什么不那么做呢?别说是为了爱情,爱情是什么?陛下你很清楚,那只是一时的情感冲动。作为一个君主,您自己又有多少爱意落在这位先生身上呢?他只是当时最适合您的这一位而已。 我承认,您起初可能只是为了争取更多站在您身边的力量,那些大人们,他们看您就像是看自己的女儿和妹妹,您能够恪守他们欣赏的种种美德,他们当然会感到欢喜万分,但已经十四年了,陛下,您若是继续瞻前顾后,为了一些虚无缥缈的赞美而舍弃实质性的东西,那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第490章 决断(2) 维基是女王陛下诸多孩子中最为年长的一个,她出生在父母最为浓情蜜意的时候,女王陛下三九年结婚,四零年她就降生了。在她降生的时候,不得不说,承载了许多人的期望与惊喜。毕竟之前的两位国王陛下都未能在正式的婚姻中为汉诺威王朝增添一个合法的继承人。 对于三四岁的时候,维基几乎没有记忆。但她听说她的父母曾经因为她的教养问题而爆发过一场前所未有的争吵,甚至冷战了好几个月,最终是父亲让母亲妥协了,她解雇了她的保姆(之前也曾照看过女王),然后维基公主的教养就转移到了她的父亲阿尔伯特亲王这里,在维基公主的孩提时期,她以为自己的家庭可能是整个英国乃至整个世界最为美满和和谐的,慈爱的父亲,温柔的母亲——虽然母亲常常因为各种事情而在她的生活中缺席,但父亲对维基无微不至的照顾,也已经弥补了这点不足。 她所见到的任何一个人,即便是首相或者是公爵,都会屈下身体面色和煦,笑容可掬地与她说话,她的侍女们称她为天底下最可爱的小女孩,她从来不会缺少漂亮的衣服,美味的食物和宽敞温暖的房间。在最底层民众的孩子,在两三岁的时候就需要钻进烟囱里打扫烟灰或是在五六岁的时候奔波在纺织机边的的时候,她却能够在明亮的宫殿里跑来跑去,和自己的小马、小狗一起玩耍。 在她的弟弟爱德华王子降生之前,她是所有人的关注中心。而在爱德华王子出世之后,虽然她可以感觉到众人的注意力被略微分去了那么一部分,但她依然是相当受看重的。毕竟在这个时代,无论是农夫的孩子,还是女王的孩子,都有夭折的风险。 不过,随着女王陆陆续续的为她生了好几个弟妹,她所受到的关注也越来越少。不过没关系,那时候她也已经是个大女孩了,她不再是那个受照顾的人,而是成为了一个照顾别人的人。 可就在她以一个姐姐的身份爱着自己底下的弟妹时,之前被忽略的种种违和感也就出现了。她曾经以为自己有一个天底下最好的父亲,甚至有一段时间,她对他的爱超过了对自己母亲的爱,但爱是不能够被比较的,当她发现自己对于弟妹的爱,无论从真实性还是从深厚的程度来说,都要远远超过父亲时,她就开始怀疑之前的种种美景是不是自己的臆想,又或者自己还是个小孩子时,看不清大人面具下的真面目,她不得不痛苦的承认,她的父亲可能真的只是在履行一个丈夫和父亲的义务。 他对她们并没有多少真情实感,相反的,他一直满怀怨恨,因为他们的母亲不愿与他分享权利。她口中说着爱,却时常隐隐迁怒于他们的孩子。是的,她知道自己的父亲在外面也有情妇,情妇也为她生了私生子。或许在将来这些私生子还能因为与她的弟弟爱戴华王子有着相同的血脉而得到新王赐予的爵位,说起来可真是讽刺。 在她发现这点之前,所有人都称维多利亚与阿尔伯特为世界上最为和谐与真诚的一对夫妻,他们的爱情与婚姻被大肆渲染,甚至在女王陛下结婚之时她所穿的白婚纱和橙花花环,成为了女孩子们指定的婚服与花冠。 维基公主已经十三四岁了,婚事也已经被提上了日程。她知道有着她的母亲在,无论是血统还是国力,都注定了她能够选择到一个最好的婚事。她将来的丈夫不是王子,就是国王, 事实上,这个人选似乎早已确定,在女王陛下开办第一届世界博览会的时候,她邀请了她的表兄普鲁士的威廉王子,威廉王子的儿子腓特烈被带到维基公主的面前,公主被要求做一个和善的主人和向导,或许过了四年或者五年之后,腓特烈和他的父亲就会再度伦来到伦敦,向她求婚。 这桩婚事并不需要征求两个年轻人的意见,她们被安排在一起,就像是在餐桌上摆上一对合衬的餐具,但哪个少女没有幻想过爱情呢?但她此时只感到茫然,难道她的将来就是另一个母亲或者是父亲吗? 维基此时还不知道她所向往的爱情,可能是永远不会到来。但政治的残酷性,她倒是能够亲眼目睹,并感受到——伴随着一声清脆而巨大的碰撞声,隔壁房间的窗户被打破了,维基公主猛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因为女王陛下正在分娩,虽然已经有着十几名医生和助产师围绕着她,而她也不是第一次生产之前,也没有出现过任何不祥的征兆,但王子和公主们还是被集合了起来。他们被放在一个大套间里,年幼的孩子在里面,年长的孩子在外面,这声巨响,惊吓到了维基公主,还有爱德华王子,还有两个较为年长的弟妹,她们发出惊叫,而侍女们个个面色苍白,保姆们连忙跑过来,把她们抱在怀里。 维基公主面色苍白的冲进了里间。将另外几个较小的弟妹,尤其是只有两岁的亚瑟王子,抱起来并把他们都推到床上,然后覆盖上一层厚重的毯子,与保姆们一起尽可能的安抚他们,但最小的两个孩子还是忍不住地大哭,怎么也哄不住,“拿点鸦片酊来。”维基公主命令道,保姆们面面相觑,一时间不敢聪明,确实,底层的妇人或者是一些不尽责的保姆,会给她们的孩子或者小雇主喂鸦片酊,好让他们尽快入睡,不要打搅她们去干活或者调情。但这里是王宫,她们的一举一动都有无数双眼睛看着,没有人敢如此胆大妄为,除非她想和她的全家上绞刑架。“或者拿蜜酒过来也行。”维基公主很快的改变了命令。 保姆们如逢大赦,她们迅速拿来了酒,加了很多蜂蜜和牛奶,喂给了几个孩子,这些东西都能够让他们尽快的安静下来。如果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一个昏昏沉沉,不会发出声音,胡乱挣扎的孩子,也不会成为逃跑的阻碍。维基公主一边让侍女们为弟妹们穿好衣服和鞋子,以防万一——一边跑回到外间去查看情况。 爱德华王子让弟弟和妹妹躲在窗台上,他靠在门边努力倾听着走廊上的声音,走廊上没有声音,他朝维基摇了摇头,面色凝重,手上握着一柄短枪,维基抿了抿嘴唇,也从墙壁上的装饰剑上抽了一把下来,感谢她的父亲阿尔伯特亲王以及她的母亲维多利亚女王陛下,维多利亚女王陛下因为曾经遭到过母亲的种种限制,所以对自己的孩子们一向十分纵容,甚至只要他们愿意,就能学习相同的东西,并不因为公主或者王子而有所区别对待。 而阿拉伯特亲王原本就非常的擅长和喜爱击剑,他甚至因人施教地教导过维基,维基的击剑技术并不在重于杀伤力,是在于延缓别人的脚步,增大自己逃生的几率,虽然维基没有想到过自己真有用到的一天,她朝爱德华王子苦笑了一下,和他分别站立在门扉的两侧。 之后的几分钟里,他们简直就是如日如年,维基公主的脑子里不知道掠过了多少史书中遭遇不幸的王子与公主,从被理查三世篡位的爱德华四世的两个王子——他们据说是被活活饿死的,死后被砌在了伦敦塔的墙壁里,再到距离不远的路易十六的四个儿女……他们在监狱中遭受了极大的侮辱与折磨,回到王宫后也没能活太久。 一串匆忙的脚步声就从远及近,有人在外面叩响了门,询问他们是否能够进来,维基从声音就能听出,那是首相以及另外几位重要的王室成员,她与弟弟爱德华王子对视了一眼,打开了门,首相走了进来,视线来回在他们之中犹豫了一会儿,最终慎重地行了一个礼,询问是否可以请爱德华王子去处理一桩极其紧要的事务。 维基之前也想到了许多恶劣的可能,民众叛乱、血亲篡位,甚至于是另一个世界对人世间发动了最后的进攻,世界末日即将来临——然后,有人告诉她——此时发生的事情固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可怕,但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 人们正在征询爱德华王子的意见,毕竟他才是将来的国王。维基公主本来想走开,但爱德华紧紧的抓住了她的手,她可以感觉到他的双手又湿又软,还在发抖,甚至于紧靠着的肩膀也是。她看见爱德华双眼含泪,连忙为他擦拭,举起手才发现自己也已经是泪流满面。 是的,这对性情敏感的孩子也早已发现了父母之间的不和谐。但没有孩子会希望失去自己的母亲或是父亲,他们有意避开了这桩不堪的事实。 对于爱德华王子来说,行刺女王的嫌疑人,居然还有他的外祖母肯特公爵夫人——更是让他觉得难以接受。他比维基公主小两岁,又是一个男性,成为国王,几乎是命中注定的事情——只要他没有在成年前夭折。 肯特公爵夫人自然而然地将目标放在了他身上。虽然人们都说肯特公爵夫人是一个生性淫荡,冷酷自私,甚至是个崇拜着撒旦和地狱的女巫,他依然很喜欢她,哪怕他知道她的爱多半也是装出来的,但爱德华无论如何,也只不过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他会不由自主地倾向于那些与他熟悉,有感情的人,这无可厚非。 但现在是这两个亲爱的人想要杀死他的母亲,这是种什么概念?他几乎想要逃走——从人群的包围中,他不想做出任何决定,但维基公主反过来死死的拉住了他的手。“我在这里。”她哭着说:“弟弟,我在这里,妈妈……”她没有用母亲,而是用了这个所有孩子都会在最初的时候发出的简单音节:“妈妈也在这里,她需要我们。” 最后的一片混乱,就算是爱德华王子自己也想不起来是如何签署下那道命令的,孩子们只记得大臣们拿了这道命令后如释重负,立刻冲向了另一个房间,不过随即就有更多的人涌进来,留在他们身边,毕竟一旦女王有了差池,在这里的就是英国的新王。 半个小时后尘埃落定,两个犯人秉着一种有恃无恐的态度,没有做出太大的抵抗,他们只是在不断的发出或明或暗的威胁。肯特公爵夫人说的非常直白,无论如何,她都是女王陛下的母亲,将来国王的外祖母,而阿尔伯特亲王也十分从容,他坚称,这是一个误会,等到女王陛下醒来后,肯定能够还他一个清白。不过在此之前,他愿意接受诸位先生们的请求,留在某个房间里——他完全理解他们的忠诚,等到事情过去,他还要请求女王嘉奖他们。 整件事情听起来有些古怪, 但长期浸润在宫廷里的人倒是可以大致推断出这个过程——肯特公爵夫人与阿尔伯特亲王的阴谋并不复杂,只是利用了女王分娩的这个好时机。 这或许就是为什么直到如今,还有人对女性登上王位颇有非词的原因——国王和女王都需要继承人,但两者承受的风险完全不对等。 国王可能只需要几分钟就能完事,女王却需要几小时甚至几天,而且在分娩的过程中,就算没有人乘机动手脚,她也有段时间处于无法思考的混沌状态,在那段时间,她没法做出判断也没法颁布旨意,就算有大臣和将领留在她身边,他也无权对女王的事情指手画脚。 维多利亚女王甚至称不上疏忽,原本肯特公爵夫人与阿尔伯特亲王都只是她的附庸,因为都在“裙带关系”之内,他们之间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政敌——谁也没想到他们居然联合了起来。 不过大臣与贵族所利用的也就是这个空隙,女王陛下虽然正处于困境之中,但她还没死。她在分娩前所签署的任命阿尔伯特亲王为摄政王的旨意未能生效,肯特公爵夫人更是不用说——她都没出现正式的文书上。现在女王陛下危在旦夕,唯一能够做出决定的当然就只有她的继承人了。 爱德华王子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做错,他是否真的签署了一份可能置自己的亲生父亲于死地的文件?只能说维多利亚女王陛下在这十几年之中为孩子们树立的观念——也就是说,她来主持朝政,管理国家,他们的父亲则照料家庭,抚养孩子的认知终于起到了作用。在父亲和母亲之间,她们最终还是选择了母亲。等到女王苏醒,他们的小弟弟也被送入了育婴室,是他们也终于能够从房间里走出来,见到了自己的母亲。 女王告诉他们说,他们做的很好,非常正确,她安然无恙,他们的弟弟也是,并且挨个亲吻了他们,母亲的嘴唇又凉又硬,维基公主看在爱德华王子双唇翕动了好几次,但还是没能问出来。 父亲现在在哪里?如果大臣们拿来的那份旨意是真的,那么他们的父亲会遭到怎样的惩罚呢?维基公主和爱德华王子心中沉甸甸的,幸好他们的弟妹还未觉察到此时紧绷的气氛,等他们回到各自的房间,就疲倦不堪地一倒在床上就睡着了,甚至没来得及换衣服。 仅有维基公主,还有爱德华王子在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只是他们的担忧并没有持续太久,就在第二天,公告出来了。 女王陛下在广场受到了刺杀后,辗转来到了威斯敏斯特的修道院待产。而就在当天夜晚,刺客们发动了第二次袭击。在这场袭击中,很不幸的,阿尔伯特亲王为了保护他的君主和妻子,以及新生儿而英勇的战死,女王陛下受了惊,万幸的是,母子平安。 还有一桩遗憾的事情,就是女王陛下的母亲肯特公爵夫人也在这次袭击中受伤,她已经年纪老大。虽然这处伤势并不致命,但还是让她遭受了很大的折磨,她可能需要好几年的休养,才能重新在人们的面前出现。当然也有可能,这个休养的时间会被延长到一个无法估量的长度。 第491章 决断(3) “那位大人想要再见您一面。” “不必了,与一个已死的人又有什么话好说呢?”女王温柔地回答说,北岩勋爵抬起眼睛,让他感到一阵毛骨悚然的是——女王陛下居然已经换上了一身纯黑色的丧服,就连头发也已经整齐的盘起来,披着能够遮住面孔的黑纱,身上的首饰也全部换成了黝黑发亮的煤精,这彻头彻尾就是一副寡妇的咋装扮。 虽然已对外声称阿尔伯特亲王已经因为奋力阻止此刻而不幸身亡了。但事实上,他还活着,就在威斯敏斯特修道院的一个房间里,如果换做另外一个犯人,北岩勋爵不会犹豫,他向来忠诚的,就只有两者——这个国家,或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但亲王终究还是王子与公主们的父亲,他不得不前来禀告。 但即便得不到回答,只看这身衣服,他也知道女王心意已决,勋爵在心中发出了一声轻微的感叹,带着说不出的情绪悄然退下。女王没有回头,她依然凝视着窗外,或许是因为阿尔伯特即将死去,她在心中倒是翻涌出了不少曾经的美好时光以及微薄的怜悯之情,或许还有一些对孩子的歉意。 但与此同时,她心中又有着一份难以描述的雀跃之情,就像是一个孩子,终于能够凭靠着自己的双腿走出房间,踉踉跄跄的奔跑在辽阔的原野上——原来那么简单的吗?她曾经固守于自己的房间里,望着窗外的风景,以为自己能做到的,也就是将整个房间装扮的更加花团锦簇,富丽堂皇——原来她是能够走出去的吗?她的天使导师曾经教导过她,她的伯父威廉四世也曾经教导过她,甚至之后的墨尔本子爵也曾经说,作为一个君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成为所有臣民的典范。 若是个男性的君王,他应该是个品行高洁的绅士与英勇无畏的骑士。而作为一个女性的君王,她所要做的就是如她之前所做的那样——一个乖巧的女儿,一个温顺的妻子,一个慈爱的母亲,这是现在的社会对女性的所有期许。 但她时常可以感觉到自己被分裂成了两个人,尤其是在她妊娠与生产时。 孩子出生后她可以把他们交给保姆和阿尔伯特亲王。但她还怀孕和生产的时候,它们就是她根本没办法摆脱的累赘,它们让她焦躁易怒,让她呕吐浮肿,让她终日昏沉,什么事情都处理不了——她的大臣们会安慰她,赞美她,告诉她这只是暂时的,而且无论作为一个女人还是作为一个君王,生下继承人都是她应尽的职责,但她可以敏锐的感觉到,在她因为怀孕而精力不济的时候,大臣们对她的态度就会变得敷衍起来,更是会越俎代庖地为她“解决”许多大小政务…… 而没有怀孕的时候,她是多么地轻松自如啊,她可以骑马,可以游泳,可以狩猎,可以通宵达旦地处理国事,她头脑清晰,反应敏锐,她可以察觉到与她交谈的人最为细微的心理变化,她肆意地摆弄手中的权柄,一个人可以因为她的一言一语而瞬间升上天堂或是跌落地狱,那种畅快的感觉,完全不是人们告诉她的——孩子们给一个母亲带来的快乐所能比拟的。 而且她也不喜欢孩子,她不止一次这么说过,她并不喜欢孩子,她厌恶孩子们的吵闹声,可她居然还是这么做了,一次次的怀孕和一次次的生产,甚至没有休息时间,现在回想起来,她都要嘲笑自己,竟然会蠢到这种地步,这组镣铐甚至不是别人拷在她身上的,而是她自己拷在自己身上的。 摆脱了旧有的思想桎梏,她的视野顿时清晰起来,是为了要继承人吗?但她结婚后就有了维基公主,英国的继承法是允许女性继承人即位的,如果说一个继承人太危险了,那么在有了爱德华和阿尔弗雷德,还有海伦娜也够了,也就是说,早在十年前,她就应当停止生育了。 即便按照教义,她不能够避孕和堕胎,她至少可以分居,说实话,在浩如烟海的国事面前,个人的冲动和欲望微乎其微,完全可以忽略。 但她竟然懦弱到忽视了自己最为重要的身份,她是一个女人,但也是一个君王。 她必须承认,她被说服了,也有可能她一直在等待有人说出这句话——虽然在做出处死阿尔伯特亲王的时候,她还有些忐忑,她甚至做好了一旦她说出决定,铺天盖地的反对就会随之而来的准备,她想到了最糟的结局,那就是大臣们还有贵族们认为她发了疯,他们会宣称她因为身体原因无力履行一位君王的职责,而将她软禁起来,转而奉她的长子爱德华为国王,阿尔伯特甚至可以名正言顺的成为摄政王。 但她没想到的是,她说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人反对,或者说还有一两个人露出了本应如此的表情,她原本就该这么做吗?她还以为他们会认为她决定秘密处死了自己的丈夫和孩子的父亲,会觉得她薄情寡义不可信任呢。 接着她试探性的提出,应当将她的母亲肯特公爵夫人施以最为严厉的长期囚禁,也就是仿效曾经的匈牙利伊丽莎白伯爵夫人以及传说中的巴士底狱的铁面人,事实上遭受到这种囚禁的人很多,只是他们最为著名——监狱中那样的房间比比皆是。简单点来说,那就是准备一个足够宽敞的大套间,里面无论是家具、衣物,笔墨还是棋子等娱乐器具都一应俱全,将人关进去后就用砖头和灰泥封死牢门,只留下一个投递食物和排泄物的小口,门外只有一个聋哑的狱卒或是由典狱长亲自服侍,但也只负责每天给里面的犯人提供饮食,拿走污物,其他事情一概不管。 伊丽莎白被关押了四年,铁面人则被关押了三十四年,也不知道这位肯特公爵夫人能够被关押多少年,或许就她与恶魔签订的协议来说,她会足够顽固地坚持上更长时间——女王猜想或许会有人提出,短时间内两个与她关系最为亲密的人不该同时消失——但也没有,大臣们俯首帖耳地接受了这个判决。 坎特伯雷大主教甚至提出,他知道有一个非常荒僻的修道院,里面的修士极其虔诚,并且大部分都在坚持“闭口”的苦修(也就是不说话),绘制的经文简直就如同钢铁一般不可动摇,还有许多圣物,他说,若是将肯特公爵夫人囚禁在那里,在场的就位尽可以安然无忧。 这两桩曾经被女王认为绝不可能的判决被执行的如此迅捷平静,远完全超乎了女王陛下的想象。 或许这是因为这两者都不是英国人的关系?阿尔伯特亲王和肯特公爵夫人都可以说是外来人,一个萨克森的公主,一个萨克森的王子,一个姨母,一个外甥……但之后女王陛下又非常迅速的下了几道命令。这几道命令全都是针对之前所发生的那些事情颁布的。 首当其冲的当然就是诺顿伯爵,谁都知道这位伯爵先生所提起的控诉完全就是无中生有,造谣中伤,没人见过一个中了毒的人还能这样活蹦乱跳声高气壮的。而且他身边的那些所谓证人,难道个个就能对他忠诚不二,将这桩阴谋隐藏到底吗? 才不会。 大法官得到了重审这桩案件的旨意后,只略一迟疑就接了下来。 诺顿伯爵也只有这个爵位了,他是贵族圈中最被看不起的失地者,没有领地,没有城堡,没有官职,只有一个律师事务所,但他也不工作,因为“不体面”,不然他也不会娶了没嫁妆的谢里丹家族的次女(即诺顿伯爵夫人),即便她漂亮聪明。 而这些年,他不但不给家用,居然还从自己的妻子手上拿钱——虽然在这个社会中,丈夫用妻子的嫁妆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而妻子的钱也应当属于丈夫(她本人也是)这个观念更是得到了多数人的认同,但像是诺顿伯爵这种没能为家庭做出任何改变,只顾着自己花天酒地,一事无成的人还是会让大部分人不齿。 是的,他们拒绝允许女性拥有继承权,拒绝女性工作(那些在纺织厂或是酒馆里的不算),拒绝给予女性任何政治权利,拒绝女性上大学——但绅士们的特权也不是平白得来的,在平时的时候,他要承担起一个家庭所有的责任,要懂得投资,要懂得斡旋,要能在宫廷或是政府里某个一个好职位,准备好儿子学习与攀升所需的资金和人脉,为女儿准备好嫁妆,挑选一门好婚事,在战时就需要装扮整齐奔赴战场,在血与火之中证明自己对这个国家与君王的忠诚。 灰侦探 第152节 这两者中你至少要能做到一条,做不到就不免会遭到他人的嘲笑和鄙视,而在功利场上也很难有什么出头的机会。 而经过询问,他们才知道,诺顿伯爵夫人逃出监狱的事情居然不是假的,是真的,或许是为了让借口变得更真实一些,他们确实买通了狱卒,将诺顿伯爵夫人从监狱里劫掠走,他们原先是打算在广场附近放下诺顿伯爵夫人,让她在惊惶失措下去寻求女王陛下的帮助,。 但诺顿伯爵夫人除了在面对孩子的时候容易失去理智,原本就是一个果敢聪慧的女人。经过了这么一遭,她也想明白了他们的企图,她与这些人虚与委蛇,左右周旋,居然趁着他们防备疏送的时候,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跑掉了,现在她可能就躲藏在什么地方,诺顿伯爵的那些人没找到她,但只要等女王陛下发出旨意,想必她很快就会出现。 所有钦佩这位夫人的人都松了一口气——有女王的旨意,诺顿伯爵夫人的清白很快就会夺回,诺顿伯爵最终的下场可能是囚禁或者是流放,毕竟在英国诬陷也是一桩大罪。至于他的那几个酒肉朋友,抱歉,他们就只有上绞刑架一路可走了,毕竟他们冲撞了女王的车驾,而其中正有一个是刺客——无论他们怎么解释自己并不知情,只是来为自己的朋友寻求一个公道,是如何的忠诚于女王陛下,如何的忠诚于这个国家,做了多少重要的工作,又是缴纳了多少惊人的税款……都没用了。 行刺君王就是毋庸置疑的叛国——虽然一下子将十来个人全都挂在绞刑架上,有点叫人触目惊心,但考虑到之前的几次刺杀,女王陛下都没受到什么伤害,而这次由此场刺杀引发的波澜的确差点让女王陛下直接上了天堂,大法官也不得不允许这头盘踞在王座上的巨龙喷泻怒火——反正也不是朝着他。 虽然在大臣们的请求下,被判处绞刑的变成了为首的三个人,其余的人全部处于苦役或是流放,但在次日的广场上摆出三个绞形架的时候,那场面还是蔚为壮观,更别说之后还有公开审判,那些罪犯立刻被送上了苦役船或是流放船,苦役船上大部分人挨不过三年,流放船上也是九死一生,之后会如何就要看他们的命运如何了。 只是在不久之后,他们又听到了一个消息,就是苦役船上的人死了。这不奇怪,他们遇到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瘟疫,这在苦役船上是常事。但被流放的那几个人居然也没能有一个人活着。问起原因,船长告诉他们说,那些罪犯想要逃走。 在英国的法律中,被判处流放的人若是逃离了流放地,必将处以死刑,这是一条沿用了好几百年的法律,大法官也无言以对。虽然他知道这肯定是女王陛下的密令,却也无可奈何。 第492章 决断(4) 紧接着女王陛下还推动议院制订与御批了好几条法律,最主要的有两条——对医药行业的规范及标准和对印刷品传播行业的规范及标准。 整个伦敦乃至英国的药剂师和医生都不由得叫苦连天,可能还要加上炼金术师,总之所有能够调配药物以及储备药物的人都必须去药师协会的专门部门登记,不但要登记真实姓名和住址,还要登记现在所有的药物和药物的原材料,像是一些有毒的原材料。如曼陀罗,颠茄,夹竹桃等等,连分量和来处都要写清楚。 不过相对于这些家伙们的抱怨连连,民众们倒是对这条旨意大感欣慰。毕竟之前托法娜仙液的传说闹得整个城市沸沸扬扬,人人不安,就怕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毒药毒死了——现在虽然还是无法避免身边人偷偷去买毒药,但一旦发生凶案,首先调查的就会是周遭的药剂师医生和炼金术士,如果他们手中的药物或者原材料与原先登记的不符,就要遭到调查,甚至会被指认为凶手。 虽然想要完全阻止这种行为还是很难的,但如果一个人想要用投毒的方式杀死另一个人的时候,至少不会如原来那样轻松和隐秘。 至于对印刷品的管理,实际上也早就提上了日程——女王陛下早就受够了。那些大报小报小画册的胡言乱语,只是一直没能下定决心。 但这次人为的恐慌浪潮,更是让她意识到,如果不对这些印刷品予以控管,就这么她培养起来的一两只喉舌根本无法与之对抗。这次还是因为她的敌人们过于疏忽大意,只将这种手段当做了胁迫她交出手中权利的工具,又或者是她之前一直做的很好,完全符合人们对于一个完美妻子与母亲的想象,他们找不出其他的把柄,才会让这次攻击来得虽然声势浩大,却明显的后继无力。 可如果他们用了曾经对付路易十六以及王后的手段来对付她呢,她终究是一国之主,正如远东的贤者所说——以一国之力而奉一人,虽然她所有明面上的支出看起来很有节制,并不惊人,而阿尔伯特亲王也算是一个理财的能手,这几年的王室财政早已从赤字变成了颇有盈余,但若是有心人仔细考量,还是能从其中看出点问题的。 而且民众有几个是理智的呢,就像是有人宣称在法国遭到饥荒的时候,路易十六的皇后玛丽·安托瓦内特会说:没有面包吃,为什么不吃小蛋糕呢?这条传闻被证实纯属谣言,这种话只有智障才能说得出来——但法国人就是信了。 还有据说玛丽·安托瓦内特在民不聊生的时候定制了一条三百克拉的钻石项链——后来也被证明是珠宝商人遇到了一个以王后密友身份拿走了项链的骗子(那时期的贵族们经常赊账),王后对此一无所知,但那又怎么样?这条钻石项链最终还是成为了撼动整个王权的罪魁祸首。 那些铺天盖地的小册子还是可以连篇累牍地描写她有多么的淫荡,多么的奢靡,多么的横行无忌。但让维多利亚看来,当时的路易十六和她的妻子都没有花费超过应有的一位国王和一位王后所需的花销,他们的悲惨下场,还有他们孩子与宫廷的悲惨下场,完全就是争权夺利而导致的。 法国人可以这样做,英国人为什么不能这样做呢? 虽然这条法律确实触动了一些人的蛋糕。一些人前来请求觐见女王陛下,希望她能够撤回这条命令,但女王陛下的意思非常坚决。她也曾经以为这样的坚决会遭到或明或暗的抵抗。但在一阵轻微的抱怨后,这条律法居然也被贯彻下去了。她感到迷惑不解,不过很快,半恶魔就告诉她,就是因为她之前毫不留情的处死了她的身边人以及囚禁了自己母亲——你以为一位君王的愤怒意味着什么?您已经登基十四年了,不是四个月。 人类都是趋利的。您的决定可能会剥夺一些人的权力,但也赋予了一些人权力。有人反对你当然也有人会支持你,他们或许已经从您这里得到了好处,又或许期望从您这里得到好处,只要您能及时给予一个正面的,积极的反馈,您会发觉能够成为一个君王,是多么幸运和惬意的一件事情。 当然,利维的存在也引起了某些人的不安,尤其是天使们,他们知道他们可能很难再获得女王的信任,但放任一个地狱的杂种在女王身边——之前的梅菲斯特都不如他得女王的欢心,他们承认这是情有可原,但…… 最后承担起这份重责的还是瓦耶,他对之前的事情愧疚在心,但送走利维的时候倒是没有一点迟疑,他甚至礼貌地将半恶魔送到了肯辛顿宫的门口。 只是他一回来就看到女王陛下手持着一枚纹章,露出了相当奇特的表情。这个纹章他之前从来没有看到过,它的样式很简单,可能只有一代或是两代——纹章的图案会随着纹章主人的经历而增加,这枚纹章只有两个图案,只能看出他曾经为国王效力,是个骑士,没了。 “这是谁的纹章?” “一个骑士,名不见经传。“”瓦耶可以感觉到女王陛下在对她说谎,只是他想不明白为什么要为了这么一枚看起来普普通通的纹章对他说谎,他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有揭穿。 等到瓦耶离开后,女王陛下露出了一个惬意的笑容。 她对瓦耶说了谎,这当然不是什么名不见经传的小贵族的纹章,那也不值得她拿在手里。 伊丽莎白一世曾经有一个秘密支持者,祂在女王的身边存在了很长时间,从她还在伦敦塔被囚禁时,直到她来到宫廷,最终成为女王陛下为止。 人们都猜测她可能是个天使或者恶魔。因为没人能够查到祂的踪迹,看见祂的面容,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人类能够做到的事情。可以说,伊丽莎白一世曾经遭受过她亲生父亲的冷遇,她亲生姐姐的折磨与迫害,她在年少时缺衣少食,几乎没有接受过教育,还被囚禁了一年,这一年中随时都有可能被拖出去斩首——她能够走出伦敦塔,成为女王以及拥有这样长久的寿命,都不由得叫人啧啧称奇。 这个秘密支持者可能居功甚伟,但奇怪的是,伊丽莎白一世没有在任何公开场合宣扬过祂的功绩,只是曾用“伯爵先生”来称呼祂,但这是空头爵位,没有领地,一些人甚至到了最后认为这只是一个小女孩的胡思乱想,但她知道这是真的。 因为当初的乔治一世(汉诺威王朝的第一人)就是从安妮女王手中拿过了这枚纹章,而詹姆斯一世(斯图亚特王朝的第一人)又是从伊丽莎白一世那里拿到了这枚纹章,这是唯一证明祂曾经出现过的东西,这叫人难以想象。女王在心中喃喃道。她曾经调查过北岩勋爵的密友,他是个半恶魔,现在是东区的一个灰外套侦探,和一群卑微如同泥土的人厮混在一起。 女王之前以为他只是一只野生的半恶魔,在颠沛流离中苟延残喘到了今天,现在才知道,他居然也是一个曾经服侍过一位君王的人呢,他是亲眼见过伊丽莎白一似的,甚至还是她身边的密友和大臣。 女王陛下举起那枚纹章,放在阳光下看了看,收进了自己的梳妆盒里。 第493章 决断(5) “那么说你真的侍奉过伊丽莎白一世?”黑猫莉莉丝喵喵着问道,她跟随在利维身边的时间并不长,可能只有五六十年(她记得不是很清楚,使魔刚被制造出来的时候没有多少神智),对于利维之前的事情,更是一无所知,利维也不会允许她随意窥视自己的过往,但如果是利维自己提起来的,那就没关系。 “你猜?”半恶魔很少会暴露自己的重要信息,尤其是真实的,利维停顿了一下,随手抛出了手中的那枚大便士,然后又迅速的将它接住,这枚钱币是现行的英国货币体系中面值最小的一种——除了那些曾经被故意污损过,剪过边,甚至重新铸造过的假币,也就是人们通常所称的小便士。 有关于伊丽莎白一世那位秘密支持者——他确实引起了很多人的猜测,而他们的猜测大部分都是正确的——那确实是是个来自于地狱的杂种。 在古修道院待了三十年后,瓦拉克想起了这个儿子,祂降临在他的面前,给出了考题,合格,就能得到奖励,不合格,就摆上餐盘,非常简单。 恶魔王子的用意无需多言,地狱的恶魔试图重蹈穆林覆辙的太多了,这对瓦拉克而言这只是一次小小的尝试,可惜的是从亚瑟王之后,教会对君王的看守就变得严密起来——利维也毫不意外的遭到了一次挫败,幸好他还是做出了一些成绩——虽然也受到了惩罚,但至少他被允许离开了父亲的领地。 他没能亲眼目睹伊丽莎白一世登基,不过伊丽莎白还是设法叫人转交给了他一封信和一枚纹章,虽然看起来很儿戏,他被封为哈特菲尔德伯爵,盾型纹章也简单的就像是个假货,只有红白两个底色与一个横亘其中的大写b字母和底下的对角线(代表剑)。 人们或许很难理解这个爵位,还有字母的含义——但如果他对伊丽莎白一世有所了解,就该知道,哈特菲尔德庄园曾经是伊丽莎白童年记忆里最为美好的一处所在,那时候她的母亲安妮.博林还是亨利八世的王后,虽然她是一个女孩,但还是得到了父亲的宠爱,他在哈特菲尔德庄园为她建造了一座府邸。 当然,这座府邸她没住上三年就被迫离开了。 而那条b字母项链几乎就是安妮王后的标志,她在被斩首前把它留给了自己的女儿。 他将这枚纹章留了很久,但即便二十年前他来到了伦敦,也没有想要将这枚纹章拿出来。 “如果你在那时候拿出来……” “如果我在那时候拿出来,只会被视为一个骗子。”利维说,他在人世间行走了那么久,难道还勘不破人类的那点心思吗? 二十年前,现在女王陛下还只是一个公主,威廉四世虽然已经放弃了拥有一个继承者的奢望,但在沮丧与病痛的折磨下,他怎么会去在乎一个一百来年前的空头爵爷的后人?除非当时的利维能够给他一个儿子或者是其他让他觉得值得的巨大回报,但如果利维能做到,他也不会将筹码投注在一个快要死了的国王身上。 等他结识了北岩勋爵,确实有机会拿着这枚纹章去见威灵顿公爵。但威灵顿公爵是个怎样的人呢?他是个正直的人——如果他对姓氏过于看重,就根本不会拔擢北岩勋爵——利维拿着纹章向他寻求一个向上攀升的路径,那可真是自取其辱。 何况这位谨慎的老人也绝对不会允许一个半恶魔经过他的推荐来到女王陛下身边,利维不但不可能会被重用,甚至可能被有意远调甚至会被暗中处理掉——威灵顿公爵打了一辈子的仗,可不是那种心慈手软的人。 甚至于他第一次觐见女王陛下的时候,也没拿出纹章,他看得出女王的态度,当时他对女王陛下并没有什么用,她身边簇拥着各种有才能的人以及非人,梅菲斯特是个敢与上帝打赌的强大恶魔,瓦耶是仅次于炽天使的智天使,除了他们,女王还有无人知晓的诸多契约者,以及整整十九座圣植俱乐部中的天使、恶魔以及他们的后裔,她凭什么要对一个陌生的半恶魔另眼相待呢? 利维一直在等待,直到“托法娜仙液”的涟漪逐渐自小到大,扩散到整个伦敦甚至周边城镇,他早就发现了市井、官场以及宫廷中回荡的恶流,从仅属于地狱的情报网中他也嗅闻到了肯特公爵夫人与阿尔伯特亲王之间的悖伦之事——这可不是普通的风流韵事,阿尔伯特亲王是肯特公爵夫人的外甥—— 他接受了肯特公爵夫人的引诱,未必全都是因为肯特公爵夫人的魅力,更多的还是一种报复的心态。他对于女王陛下的冷漠与绝情已经憎恨如此,要越过那条致命的底线,只怕也需要轻轻一推…… 利维当然可以在事情发生之前发出警告,将这场阴谋掩灭在无声无息之中。但说实话,这对一个半恶魔来说有什么好处?女王陛下简直就是执拗倔强,自以为是的典范,不让她亲身感受一番生死之间的拉扯,被绝望彻底覆盖的痛苦,她是绝对不会低下头来俯视他们这些小人物的。 这时候才是拿出纹章的好时机。 即便经过了这番教训,想让这位君王背弃自己的地位与阶级,向着底层靠拢仍旧很难——简直就是要叫鸟儿去游泳,鱼儿去烤火,她不得已选择了北岩勋爵做圣植俱乐部首领(这并非是个永久的职位,回报微薄而且非常危险)时都满心抱怨——在被自己的亲人,大臣,贵族背叛后,需要屈就于平民甚至罪犯的时候当然也不会那么心甘情愿,但这时候惊喜就突然来了! 这可是一个服侍过荣光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半恶魔! “伦敦城内的舆论如何了,还有人在讨论该怎么烧死女巫吗?” 黑猫咂咂嘴,打探消息是使魔的本职之一,这也是恶魔们在制造使魔的时候通常都会捏造成小动物形态的原因,一群人在高谈阔论,一张陌生的面孔会让他们瞬间沉默并升起警惕心,但一头老鼠,一条狗,一只鸟压根儿不会引起他们的注意。 “没了,除了少数傻瓜没人再议论这件事情,就连毒药都没几个人提起了,就算是那些傻瓜叫嚷起来,也会被立即打断,有些时候他们会被嘲笑没法管好自己的老婆,有些时候他们会被说成喝醉了立即丢出门。” “那么阿尔伯特亲王的死讯,还有肯特公爵夫人的‘病况’呢?” “人们都说亲王确实是个好样的,男子汉,正如女王陛下所说:‘我相信天堂给我送来了一位天使,照亮我的生命’,”黑猫喵喵地说,居然还能从中听出大量的嘲笑成分:“至于肯特公爵夫人……人们只有额手称庆的份儿,她又不是被砍了头,只是被送去疗养而已。 “实际上他们就是怕了,”黑猫毫不留情的总结说:“女王的士兵和警察都在到处抓人,一开始还有人怀疑她是因为没了丈夫而发了疯,就和疯女胡安娜那样,但在这些人也都被关进监狱之后——”这时期腹诽或是言语攻击国王或许还不会构成大罪,但如诺顿伯爵这么一个空有爵位的窝囊废都能够找到足够的“证据”和“证人”诬陷一国首相和自己的妻子…… 何况这原本就不是什么难事,在这个时期,英国法律中还有很多难以令人置信的内容,以会被判处死刑的大罪来看吧,与吉普赛人待上一个月会被处以死刑,破坏桥梁和公路会被判处死刑,砍树会被处以死刑,写一封恐吓信会被处以死刑,冒充退役军人领取养老金会被判处死刑……更别说此时的审判完全可以秘密进行,并不一定全都会公开,还有如我们之前所知的,嫌疑犯会被第一时间投入监狱,如果他的亲友对他没什么感情,或是无法伸出援手,那么他也只有待着,等待着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到来的结局…… 第494章 决断(6) “她早该这么做了。”黑猫莉莉丝伸了个懒腰,评论道。 “有些人并不希望她这么做。”利维猜想,或许威廉四世从未将维多利亚看作一个君王的人选,维多利亚只是一个诞育君王的器皿,她的唯一职责就是留下汉诺威的血脉,如果威廉四世活得足够长久,这枚王冠说不定还会直接落在爱德华王子的头上。一个男性继承人。 利维甚至敢对着地狱发誓说,若在三九年戴上这顶王冠的不是维多利亚,而是一个爱德华,她现在所遭遇的困境根本不可能存在。 不然呢?不说三百年前的亨利八世,这位可敬的君主砍起自己王后的头,就像是摘掉一枚玫瑰花,砍起大臣的头,就像是拧断一只小鸡的脖子,他处死的贵族数不胜数,还屡屡发动一场又一场的对外战争,一层又一层的加税,更别说他掀起的宗教战争,这场战争的余波一直延续到他的小女儿伊丽莎白一世继位,因此失去了生命与财产的人无以计数。 就看近期的乔治三世吧,他和亨利八世一样喜欢战争,虽然他确实打赢了七年战争,获得了法国的诸多海外殖民地,确定了英国的海洋霸权,在之后的反法战争中又打败了拿破仑.波拿巴,但在美国问题上,他犯了一个大错,使得英属的北美殖民地彻底独立。之后他的健康和精神又都出了问题——经常觉得自己是一个古罗马皇帝,只有少数时间清醒。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失去过夺取到手中的权力。 而他的继承人乔治四世,没什么雄心壮志,只喜欢肆意享乐,对国事漠不关心。他重新营造和修缮了穹顶宫、白金汉宫以及温莎城堡,还有国家美术馆与国王学院。他与自己的情妇生了好几个孩子,但与自己的妻子婚姻关系极其恶劣。他甚至曾经考虑过与自己的妻子离婚,可就是这么一个丑角般的人物。人们提起他的时候,依然会说他是一个集才华、机智、幽默、和善于一体的“英格兰第一绅士”——即便他亲口说过,宁愿选女人和美酒,也不要政治和宗教布道。 至于我们熟悉的威廉四世,他倒不怎么而在乎享乐,但因为以军官的身份参加过海军,跟随英国舰队征战四海,直到四十几岁才因为乔治四世无嗣而登基,因此与上层社会的奢靡风气格格不入,经常有人非议说他就是个坐在国王宝座上的一个海军军官,更有人戏称他为水手国王。 婚姻更是别提了,虽然没和乔治四世那样与妻子势成水火,但也在婚前和一个女演员有了十个私生子,将近二十年的事实婚姻……但一旦发觉自己有可能成为国王,就火速与其脱离了关系。 他才能平庸,几乎没有什么值得人们敬念和缅怀的地方,唯一的一个成就,可能就是坚持多活了九个月,维多利亚在一八三七年五月二十四日成年,威廉四世在六月二十日的时候驾崩,他成功的活到了维多利亚无需再受于母亲操纵的时候。 但人们提起他,依然会说,他是一位多么宽厚,并且平易近人的国王陛下。 而且有趣的是,从乔治三世到威廉四世,也都有很多反对者。但无论是哪一位,他们都没有遭受过刺杀,一次都没有。 而女王陛下,虽然在今天之前她一直就是人们公认的女性楷模,但算上这次,短短十几年,她已经遭遇了六次刺杀了。 黑猫莉莉丝回过身去仔仔细细的舔了圈皮毛,“如果她在第一次遭到刺杀的时候,就将刺客挂起来,甚至处以车轮刑或是五马分尸,可能就根本不会有第二次。” 利维微笑,“那可不行。车轮刑和五马分尸早已被废除了,但是挂在伦敦塔或者是挂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屋顶上还是可行的。毕竟克伦威尔的头颅也不是插在铁叉上被展示了整整二十五年嘛。” “我听说第一个刺杀女王陛下的刺客还曾大声疾呼,女人不该统治英格兰!就奇怪他怎么还能好端端地活着。”黑猫莉莉丝嫌弃 地吐舌头,“她真没用!”换个国王试试看?这种足以撼动王权正统的话别说是说出口了,连想想都是罪过,要不然当初的都铎诸王怎么会杀了一批又一批,不就是因为开创了都铎王朝的就是一个私生子吗? 那个刺客没有被处死,也没有被流放,更没有被判处去做苦役。在大臣们和丈夫的劝说下,维多利亚没有过于追究他的罪行。他被关在了疯人院里。最教人啧啧称奇的是,外边的报纸都传说他在疯人院里得到了很好的照料,他的生活舒适而富裕,远超过于当时的普通民众。 这种说法就很难以让人很难理解,若刺杀君王,不但不是一桩罪过,被判刑之后,还能够尽情享受,这岂不是一种鼓励吗?但当时并没有人提出这个疑问。两年后,第二个刺客出现了,但第一次没有成功。第二次女王用自己做诱饵,次他被抓住了,抓住后理所当然被判处了死刑,他确实该死。 可叫人瞠目结舌的来了,这次女王陛下又再次接受了丈夫的劝说,结果他只是被判处驱逐出境,在澳大利亚服了七年苦役。 第三个杀手则是那些舆论导致的后果,因为他是个侏儒,所以无法继承父亲的铁匠工作。所以最终他在一个报摊上干活儿,艰苦的生活叫他感觉毫无希望,结果他读到了有关于第一个杀手的报道,他相信了报纸上所说的,刺客没有受到惩罚,反而过着好日子的说法。于是他就去行刺了,他被判了十八个月的拘禁。 从这个时候,整件事情开始荒诞走板。第四个杀手向女王开了枪,如果不是子弹没装好……但也有可能是女王的非人护卫出了手;第五个刺客则是用一根铁头手杖打中了她的头(不知为何),这条伤痕持续了好几年。这位先生被流放到塔尼马尼亚判了七年苦役。 然后第六次就是这次了,很难想象一位男性君王在遭受了如此多次的刺杀后,依然能够保持平和的心态,并且允许对他的安危造成致命威胁的人,依然舒舒服服的活着。 在一个小贼盗窃了几条手帕就要上绞刑架的时候,一个刺杀了国王的人,居然只需要服刑一年到两年,顶多就是流放和苦役,看起来简直就是一个精神病人的呓语,但这种事情就是发生了——当一件事情有着巨大的收益而没有什么损害的时候,当然会有人争先恐后的去做。 “这不是行刺,”黑猫莉莉丝言简意赅地规整道:“倒像是规训。” 在女王陛下近似于孤注一掷地派出警察和军队前,因为她处死了那三个刺客以及流放同谋的判决,已经有人在指责女王陛下不够宽容,过于残忍,失去了一位女性应有的仁慈与温和了——这也就是曾经的女王陛下最为担心的事情,“但她很快就会发现。”利维将身体靠在倾斜的屋顶上,懒洋洋地说道:“再灵巧的舌头也比不过刀剑,再迅猛的抗议也扛不过一颗子弹。人们的精力有限,在短时间内得不到回报的时候就会马上舍弃他们信誓旦旦发誓要坚守的立场。” 这个观念在许多男孩子的年少时代就已经能够得到确立。但对于一个女孩来说,她们总是天真的以为世界是遵照着某种规则转动的——她们因此遵守规则,并维护规则。 女王陛下能够就此醒悟,还不晚,她还活着,还拥有权力。 灰侦探 第153节 最让利维赞赏的是,她秘密处死了阿尔伯特亲王,没让他活到第二天——她可能会在一个深夜中流泪和后悔,但这对于将来的她是绝对有利的——每当她感到疲倦,感到烦恼,想要转身后退的时候,阿尔伯特亲王的死亡就会如同一道深不见底的天鉴一般横亘在她的面前,她不能回头,一旦回头,她所做的所有牺牲,就变成了一场笑话,连同她自己。 “你想成为第二个穆林吗?” “第二个穆林?不说教会允不允许,我也没有这么大的野望。”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了,他的老爹瓦拉克,肯定能找上他。利维一向对这些虚无缥缈的名头不感兴趣,他更喜欢隐藏在幕后,就像是台下的观众那样,欣赏着舞台上的一幕幕精彩演出。 或许在某些必要的时候,为了让自己看的更加舒服,更加安全,而出手调整一下剧情的走向。但要他上台,他敬谢不敏,除非迫不得已。 最后一点鲜红的余晖被黑暗吞没的时候,半恶魔站起身来,学着莉莉丝伸了个懒腰,“你和我一起去酒馆,还是待在公寓里等我?” “我和你一起去酒馆,”莉莉丝说,“但我要藏在你的外套里。”或许是因为之前的一段时间,利维一直在外奔波的关系,莉莉丝总是一个人孤单单的留在公寓里,这让她对自己的主人有了一丝过于强烈的眷恋,不等利维回答黑猫就跳了起来,从利维的领口一股脑儿的钻进了他的胸前,她尖利的小爪子紧紧的抓住了利维的马甲开口,两条后腿伸进了他的马甲内侧,也幸亏利维今天穿的是东区人常穿的宽大外套,换做绅士们的四件套,这套衣服早就被她折腾的不成样子了。 利维吹了声口哨,向着公寓间的巷道跳了下去,他的脚尖才碰触到巷道中的阴影,就瞬间如同一滴墨水般的融化在了那里。 黑暗笼罩着东区,阴影中的半恶魔无声无息的避开了几条和他一样的影子,他有些惊诧,从什么时候开始,东区又多了那么多地狱来的杂种?就算战争即将到来——这个数量也未必太过分了。 黑窗户酒馆是东区最为消息密集的地点之一。非人在此聚集,有些时候是为了探听情报,或是出卖情报,也有人以物易物,或是直接用金银换取“煤块”,也有些只是为了纯粹的享受——别看黑窗户酒馆看起来又小,又黑,里鲁开辟的投影区域可是一整个工厂或是庄园(这点谁也不能确定),而只要你愿意付钱,无论是地狱的,天堂的,还是人间的,你都能得到老板的盛情款待。 里鲁一眼就瞅见了走进来的利维,他看了一眼身边的一个半魅魔,点点头,半魅魔立刻走过来,接替了他的工作,他朝利维走过来,就像是之前的警告和芥蒂都没发生过那样挽住了他的手臂,“最近在忙什么,老兄?”他明知故问,而后惺惺作态地表达了一长串对利维的思念之情。 等到利维拿出这次的“货物”,他的笑容才真实了许多。毕竟王室能够拿出来的东西绝对不是一般的贵族,甚至于商人可以比拟的。“我给你预留了一个房间,”这种话听听就算了,“你可以在里面舒舒服服的享受,里面所有的东西你都可以尽情取用。” 他说的当然不只是酒,食物(煤块),还有人类与半魅魔,这些都是已经被里鲁完全控制在手中的玩物。他说了随意,那么即便利维将她们的心掏出来吃了,他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吗?这里似乎多了很多客人。”利维直截了当的问道,里鲁点点头,“有什么可奇怪的,战争迫在眉睫。这些家伙们都是来找找看有没有机会进入军队的。” 在整个人世间,恐怕也只有军队,尤其是参战的军队,最适合半恶魔了。在生与死,血与肉的战场上,只要你足够勇猛,足够坚强,能够最大幅度地杀伤敌人,保护自己人,无论是你的战友还是你的上司,都会对你无比宽容……宽容的程度,要看战争的残酷程度,越残酷,越宽容。 如果你能够控制得住自己的天性,你还能获得大量金钱或者是等阶上的嘉奖,一些野生半恶魔,甚至能够就此获得一个合法身份。 “何止是半恶魔,你如果愿意出去走一走,你会发现那些长着白翅膀的小鸟儿们也多了很多。”里鲁说。 第495章 决断(7) 里鲁为利维预备的房间里,早已有人恭候多时。 只是倚靠在柔软的靠垫与枕头上的,不是任何一个人类或者是半魅魔,而是一个彻头彻尾毋庸置疑的大恶魔,梅菲斯特。 这个结果对于人类而言,这当然是一种出卖和背叛。但对于恶魔来说,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利维从来没有指望过里鲁能够给自己什么特殊优待,若是梅菲斯特找到了他,他不将利维卖得一干二净才叫奇怪,只是利维没想到梅菲斯特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往返人间,看来这位大恶魔也有着不少属于自己的便捷路径。 “过来。”梅菲斯特懒洋洋地命令道,此时,出现在利维眼前的并不是那个曾经来到浮士德身边,诱惑他舍弃信仰与真理,陷入世俗欲望的学者姿态;也不是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外,呈现在利维和其他人面前的青年贵族姿态;是一个周身披拂着半透明薄纱的美丽女人,这层薄纱并不是真正的纺织品,它甚至没有实体,而是由梅菲斯特不断吐出的烟雾构成——祂手中取着一根长长的烟杆,看上去像是某种生物或者说人类的一根肋骨,骨头被打磨得非常光滑,犹如细密的白瓷或是珍珠,恶魔的手指类似于鸟类的利爪,指节惨白,指甲漆黑,锋利并且末端弯曲,当它们轻轻端着白骨做成的烟杆时,说不出的诡异,却充满了致命的吸引力。 在利维走向梅菲斯特的时候,梅菲斯特也在打量着利维,祂可不是地狱里那些消息闭塞的恶魔,祂早就听说过有这么一个在人世间如鱼得水的半恶魔,祂曾经站在风中嗅闻过利维的味道——虽然利维的身份是个秘密,但对于有心追根究底的梅菲斯特来说,只是一本封存的比较严密的古卷——祂不但知道半恶魔的父亲是谁,还知道半恶魔的母亲是谁,甚至知道祂还有某种未能被揭开的天赋。 不过现在嘛,恶魔和半恶魔更愿意遵从自己的本性,在里鲁的房间里,他们将一切抛开,畅快淋漓的来了一番最为深入的交流,他们体力充沛,毫无顾忌,甚至于那些会立即导致人类昏迷、死亡的花样儿也能肆无忌惮地拿出来。 梅菲斯特确实是个恶魔。但祂的手段简直要比魅魔还要多,不过这也不奇怪,每个恶魔都有着各自的喜好和偏向——这也是为什么人类在召唤他们的时候,需要按照自己的需求去找寻合适的真名。不然的话,试想一下吧,想要追求知识的教士,找上了玛门;想要追求财富的商人,找上了瓦拉克;寻求力量的骑士,找到了贝利尔……虽然说,能够召唤到以上恶魔大君的人提出的要求,基本上也能得到满足,但总有轻忽与怠慢的嫌疑,一旦恶魔觉得自己受到了愚弄,召唤人的要求即便会被满足,也会立即迎来更为猛烈的报复。 梅菲斯特掌握着的也不是普通的欲望,只在身体感官方面叫人满足,那是半魅魔才会做出的蠢事,祂更懂得如何叫人获得两方面的极致感受——就算是利维,也不得不承认,他之前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炽热、混乱而又不断颠倒的床榻之事,他一开始还在享受,到了最后就变成了被享受……而恶魔之间的情事又格外凶猛,他们相互撕咬,攫取,喉咙里发出尖锐的叫声或是沉闷的咆哮,他们的力量相互震荡,彼此交融,碾压又翻腾,房间里的家具,床品,一件接着一件的损坏,金属生锈,墙布剥落,火焰升起又落下,阴影中生出无数交缠的蛇、虫或是蝙蝠…… 利维几乎以为梅菲斯特会因为之前的事情而把他弄死在这里。 梅菲斯特骑在他的身上,低头俯瞰着他,恶魔的女性身躯高大而丰满,每一寸皮肤,每一块肌肉,每一次心脏的搏动都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祂的长发似乎每一根都有意识,犹如无数根飘荡的丝线那样垂落而后缠绕在利维的手腕、脖子和腰上。 半恶魔就像是一只被蜘蛛抓住的猎物,只能无力的看着祂将自己包裹起来,也差不多被祂吮吸一空,仿佛只剩下了一只轻飘飘、空荡荡的皮囊,他一点也不怀疑地狱中所说的,浮士德所遇到的两个女性,年轻而秀美的玛甘泪,温顺且典雅的海伦,事实上都是梅菲斯特的化身,也只有这样几乎可以隔绝一切,放纵彻底的享乐,才能够激起一个人心中所有的贪念,动摇他的精神支柱,摧毁他的人生目标。 虽然到了最后,梅菲斯特输了赌约,但这并不是他的过错。如果按照他为浮士德设计的道路,浮士德早就坠入地狱了。那谁让上帝可以出尔反尔呢?说什么“凡自强不息者,到头我辈均能得救”,只要他愿意宽恕任何一条罪恶的生命,它都能够立即升上天堂。 但大家都明白,这场赌博是上帝输了,所以即便在地狱中也没多少针对梅菲斯特的嘲笑声,这在恶魔中相当罕见。 “您回过地狱了?” “是的。” “那么这是一个惩罚呢,还是一个奖励?” 梅菲斯特嘶哑的笑出声来。“或许两者兼而有之,”祂笑着将利维紧紧地抱在怀里,如果不是半恶魔无需呼吸,他可能会窒息而死:“哎,多么可爱的一个小人儿啊,我甚至动了向瓦拉克索要你的心,可惜祂在把你彻底地榨干净之前,是绝对不会放手的——就算他愿意放手,他索要的代价也会让我得不偿失。”大恶魔伸出尖锐的指甲,爱怜地推开覆盖在利维面孔上的散乱发丝,注视着他那双漂亮的异色双瞳:“你说的没错,小家伙,”祂声音柔美而又嘶哑地说道:“我回去了,没有见任何一个领主,或者是王子,我走过他们的领地,也走过只有灰烬与岩浆的大地,你是何时发现的呢?据我所知,半恶魔很少会愿意回到地狱,每次降临地狱。对于你们来说,就是一场赌博,你们可能会被永远留在那里——我想这段时间并不长,但情况非常严重。所以你才会感到恐慌,不是只有人类才会在惊恐的时候举止失措的。” 梅菲斯特信手抚过虚空,现在除非是撒旦或者是路西法亲临,不然没人或是非人听见他们的交谈:“我看见了,地狱正在荒芜,”祂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色,“虽然它原本就是一处放逐之地,但它依然是‘活的’,可我这次回去却发现,它正在枯萎——虽然小恶魔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君王和领主们的城堡也依然屹立在赤红的熔岩之上不曾毁塌和腐朽……问题是,我所能感知到的大恶魔的数量却在骤减。太奇怪了,大恶魔是从小恶魔中晋升上来的,小恶魔的数量增多,依照常理。大恶魔的数量也会跟着增加才是。虽然他们都说,这是因为地狱和天堂正在筹备下一次圣战,而且这场圣战的规模要大大地超出以往,据说要出动三十个军团,数以百万计的大恶魔,数以千万计的地狱怪物以及无穷无尽浪潮般的小恶魔。” “他们在把我当做傻子看待。”梅菲斯特苦恼地说:“看来长久不回地狱,也会是桩麻烦事,我不得不深入地了解了他们一下。”这里的深入,大概率的与人们所想象的深入以及利维刚刚感受过的深入不同,梅菲斯特肯定仔细的研究了他们的身躯和灵魂深处,将每一块组成他们的碎片都翻来覆去的研究了一番。 “可惜的是,这些家伙也不太清楚这其中的事情,他们只感到了资源匮乏,一些恶魔领主已经提出了将血债的额度进一步提升或是召回半恶魔的要求。这对于你来说,应该不是什么好消息,所以现在你可以告诉我吗?”祂捧起了利维的面孔,低声问道,“你究竟看到了什么呢?” “我只能感觉到那是一个对我非常不利的事情。”利维洁力保持着内心的平静,他不知道能够对梅菲斯特隐瞒多少,但在任何时候一个恶魔都不会轻易地和盘托出。“好吧,”梅菲斯特俯下身和他接了一个凶猛的吻,“我先来出价,半恶魔。我知道你的母亲是谁,她是一个女巫,但没有生活在威尔士的森林里,她可能来自于亚平宁半岛或者是欧罗巴的最北端,你或许可以回到你的出生地去看看。 而你的父亲之所以特意找上了她,是因为他听说她继承了母系先辈的能力,在母亲的母亲的母亲……遗传给她的血脉中,有阿波罗女祭司的血。你知道帕纳塞斯山上的德尔斐神庙的皮提亚吧。在阿波罗的恩宠下,她说出的每个字几乎都能成为现实,而不像是如今的占星师与占卜者那样说起话来总是含含糊糊,模棱两可。 瓦拉克想要她,但是她的血脉与能力却不能为祂所用,所以就有了你,瓦拉克一直在等待着你能够展现出如母亲般的力量。不过现在看起来……它被藏了起来,”梅菲斯特笑道,“看来你的母亲也让瓦拉克吃了一个不小的亏,你是什么时候才得回那份力量的?” 用脐带重新塑造了自己的半身之后,利维在心中回答说,他在回到地狱的时候,就察觉到了地狱中的暗流涌动,但这份警觉非常浅薄,和小动物在地震之前的惊恐不安没什么区别,他只觉得焦躁,却不知道这份危险从何而来?他真正看见,还是在他用脐带重塑了作为人类的半身之后,他的母亲可能早就看到了这一天——虽然不知道她是如何做到的,但她确实将它完整地藏在了利维的老师手中,就在瓦拉克的领地上,祂的眼皮子底下,并且在两百多年后成功的转交到了利维手中。 “瓦拉克如果知道了,他肯定会气得发疯。”梅菲斯特也看见了那个景象,祂站起身来,束缚着利维的发丝消散在空中,突然流动起来的空气带走了床榻之间的温度和暧昧,梅菲斯特重新恢复到了一个年轻贵族的模样,祂看向虚空,笑容缓慢地消失:“你很走运,”祂垂着头:“你带来了一个坏消息,但你也让我感到开心,所以这次就算了。” 说完,祂就和一个人那样,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等了好一会儿,利维才终于放下了紧绷的肩膀。梅菲斯特真正实力如何,谁也不知道,他是罕见的那种不受地狱调派的大恶魔,他甚至会拒绝参加圣战,这简直匪夷所思,要知道,就算是利维的父亲瓦拉克在接到君王的旨意后,也必须按时出征,而在地狱中自由的程度一向与实力挂钩,梅菲斯特至少不会弱于他的父亲瓦拉克——瓦拉克曾经轻松地撕碎了利维的半身,梅菲斯特当然也可以。 每次和这种大恶魔相处,对于一个弱小的半恶魔来说,简直就是最大的折磨,就算是利维所能凭靠的,也只有自己的头脑和一些运气,万幸这次他又赢了。 第496章 决断(8) 利维现在的状态——无论是心理上还是躯体上,继续留在里鲁的地盘上,着实不是什么明智之举。想来里鲁也不需要太正式的告别——利维离开了黑窗户酒吧,回到了野葡萄公寓顶层的阁楼里,黑猫莉莉丝居然罕见的不在房间,而是在底下的大厨房和房东太太大利拉喵喵喵的说着什么,他猜想这两个家伙可能是在抱怨,他回到伦敦没多久就去了黑窗户酒吧。而她们都知道里鲁用来招待客人的,绝对不只是酒水和食物,利维很难确定她们表现出来的醋意是给他看的,还是真的有那么一些。 但他并没有下楼去打断她们的交谈,短时间内,他只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待着。 他不想见的人中当然也包括了我们可敬的女王陛下,其中也有为了避免引来更多视线的原因,尤其是在梅菲斯特已经回到了人世间的时候,幸好接下来的这段时间,女王陛下也不需要他的协助或是指点,毕竟接下的流程他她简直就是轻车熟路。 首先,她要为自己的丈夫——为了妻儿而英勇献身的阿尔伯特亲王举行葬礼。 在这个时期的英国,人们对于身后之事非常的看重。除了东区那些连个栖身之所都没有的流浪汉,就算是最为穷困的家庭,只要能够租得起房子,吃得起面包,就会从微薄的工资里面省出一些钱来作为举行葬礼的费用,每周要存下一个便士给孩子,存两个便士给母亲,存三个便士给父亲——这笔钱将来用于购买棺木和墓地,支付掘墓工的工钱,在家中招待前来哀悼的朋友和亲人用。 若是略有盈余的家庭,还会将死者的头发剪下来做成首饰随身佩戴,如果死者是个孩子,他们的头发和衣服会被送去做成一比一的玩具娃娃放在家里。许多孩子的过家家游戏是在模拟送葬仪式,而富人们则会在服丧期间身着全套黑色的服饰,佩戴煤精首饰,部分摩登家庭还会去照相,和去世的人一起…… 普通家庭尚且如此,何况是一国之主的丈夫呢,他的死亡又是那样地符合现在这个社会对于绅士的要求,只不过让一些人来看,阿尔伯特亲王的葬礼规模很显然地小于不久前威灵顿公爵的葬礼,只是女王陛下说的也很对,她确实很爱她的丈夫,也对他充满了感激与怀念。 但无论如何,他不是个英国人,对英国的贡献也绝对无法与威灵顿公爵相比,这个说法让大臣们感到欣慰,何况对俄罗斯的战争迫在眉睫,他们也不希望在一个外国人的葬礼上耗费太多的金钱与精力。不过就算是在再节省,在寻常市民的眼里,这场葬礼依然有着许多可观赏的地方。 在阿尔伯特亲王“死亡”的当夜,圣保罗大教堂的大钟就敲响了,在这种时刻,只意味着两件事情,一件事情是君主或是重要王室成员的死亡;另一件事情则是国家遇到了严重的危机,譬如战争;有些人还在猜测,这是不是克里米亚的战争终于爆发了——虽然有点早于他们的预料,但也不是不可接受,不过等到第二天一早报纸送到,他们就会知道自己错了。 阿尔伯特亲王的死亡讯息飞快的通过钟声从圣保罗大教堂传到了另一个教堂。然后从这个教堂到下一个教堂,犹如平静的湖面上被投入一颗石子,涟漪渐渐向外扩散。紧接着,女王陛下出现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窗台上,向聚集起来的人们宣告了这个可怕的消息。女王陛下已经换上了全黑的丧服,她面孔浮肿,眼睛发红,声音中带着难以抑制的悲痛。 人们或是出于真心,或是迫于礼仪,不是在窗上罩上了黑纱,就是在门前挂起了黑布,商店关了门,公寓的窗帘也被拉下,旗帜半降,所有的演出和音乐会都被取消,就妓院和沙龙也难得地进入了一个萧条期,男士们在袖子上戴上了黑色臂章,女士们则换上了深色的衣服,她们惶惶不安,只是比起那位亲王,她们更担心她们的女王陛下,毕竟她之前一向表现的很爱她的丈夫,她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女王陛下今后该怎么办呢? 她失去了自己的丈夫,却还有那么多的孩子,身上还承担着整个国家的重任。如今连一个能够与她分担的人都没有了,她们不由得为女王陛下祈祷,希望她不要因为这件事情而彻底荒废了自己的身心。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过——像是那种感情深厚的夫妻,往往会出现一方离世后,另外一方立即一蹶不振,自我封闭的事情。 女王陛下与亲近之人的倾诉似乎也证明了这一点。她说阿尔伯特亲王的离去,简直就是从她的骨头上撕下了肉。她也说,现在没有人叫我维基了,她所能感到的亲情与爱情,乃至躯体上的安慰都已经消失了。 当然,民众们并不知道她们的担心纯属多余。阿尔伯特亲王之前的举动已经将他与女王陛下的感情消耗殆尽,而他又选择了最糟糕的时刻,也就是女王陛下对他的感情降落到最低点的时候,选择谋反,女王陛下可能只为他真正哀悼了三个小时,也就是那一晚上,就重新振作起来,履行自己的职责。 在阿尔伯特亲王的葬礼之后,她首次出现在公众面前,就是阅军。 阅军自十四世纪就有了,不算是什么鲜见的事情。无论是国王还是女王,但这次女王陛下宣称,她不但要阅看即将投入战场的陆军,也同样要举行一个阅舰式,也就是海军,在这场阅舰式中首次出现了蒸汽动力的军舰——此时最为先进的战争机器。阿尔伯特亲王的去世带给伦敦人的阴影迅速消逝,取而代之的是对于强盛国力的欢欣鼓舞。 不仅如此,维多利亚女王身着黑色丧服向大臣们宣布,为了纪念她可敬又可爱的丈夫,她将会继续向两人共同创建的爱国基金会注入资金,还会发行战争债券,但这份债券的收益并不会被收入国库,或是女王的私囊,而会被用在于抚恤在克里米亚战争中死去的士兵,以及伤残军人的补助金以及疗养院——每个因为战争或者是其她国事而伤残的军人都能够在那里领到一笔称不上丰厚,但也足以支付家用的补助金,也能在疗养院中得到治疗和安抚。 她还特意制作了一枚勋章,命名为维多利亚十字勋章,用于嘉奖那些作战勇敢的军人,这些行为为女王陛下博得了巨大的声望——原先女王陛下就很得军队的拥护,不过这个基础是威灵顿将军为她奠定的,现在士兵们可是真心实意地为她欢呼。 而且这次并没有另一个人站在她身边分享她的荣耀,人们的赞誉与感激全都集中在了了她一个人身上。这是一种奇特的感觉,毕竟以往的时候,但凡略微重要点的场合,哪怕去歌剧院看一场精彩的演出,阿尔伯特亲王也必然会陪伴在她的左右。 不然的话,她身边的人会说,如果女王陛下在结婚后依然孤身出行,会让人怀疑她的家庭是否如表现出来的那样和睦,但她身着黑色长裙,披着面纱,佩戴着装有阿尔伯特亲王头发的珠宝,骑马从面色通红,精神振奋的士兵队列中穿过的时候,女王陛下发现,根本没人认为她身边缺少了一个丈夫会是什么了不得的大问题。 而在王宫中,阿尔伯特亲王的位置也早已被科恩伯里子爵夫人取代,她现在是女王陛下身边的第一女官,虽然大部分人不清楚其中的细节——但其他女官都没有表露出嫉妒与不满,女王对她的恩宠可不是空穴来风,她在那一晚所做的事情简直是冒着莫大的风险——女王陛下醒来后身边的人被她毫不留情地删减了一大半,你猜是为什么? 还有值得一提的就是诺顿伯爵夫人,对被诬陷入狱的事情,哪怕她差点死了,诺顿伯爵夫人依然表现的毫无芥蒂,虽然她知道她被关在监狱里的时候,女王并没有向她伸出援手,但她是个聪明人,她知道自己若是心怀怨怼,只会让自己的处境更加不利。 她在重获自由之后,立即请求觐见女王陛下,并在见到女王陛下的时候,诚惶诚恐地跪了下来,匍匐在地,亲吻女王陛下的手表示由衷的感激,并且在之后的这段日子里撰写了不少文章来赞美女王陛下的忠贞与慷慨。 女王陛下投桃报李,让她得到了剩下两个孩子的监护权。诺顿夫人简直就是大喜过望,她甚至觉得就算是为了这一点,她之前所受的苦也就不算什么了。 当然,女王最重要的朋友还是南丁格尔女士——在阿尔伯特亲王与肯特公爵夫人谋划着要利用女巫的传闻来逼迫女王陛下交出一部分权利的时候,她的护士学校受到了暴徒的冲击。如果不是东区的工人感念,南丁格尔女士对他们的帮助,跨河过来救援的话,这些女孩可能剩不下几个,而且被当做娼妓和女巫劫掠,对护士学校的名誉也是一大打击。幸好这些女孩都被救下来了,攻击护士学校的暴徒们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他们可不是贵族,也不是官员,可没有被赦免的特权,其中很大一大部分人被绞死,还有一些人则被关进了监狱,等待他们的是永无休止的刑期,另外一些人则被流放,或者是上了苦役船,也不知道这三种人哪种更幸运。 女王陛下召见南丁格尔女士的时候,最关心的就是这场变故对之后的计划有没有影响——毕竟在女王与南丁格尔女士的计划中,这些护士都是要上战场的。如果她们因为这个而犹豫或者是畏惧战争,不愿意离开伦敦的话…… “请您放心,”南丁格尔女士马上说,“她们都愿意,每一个都愿意。”现在她觉得因为普通民众对护士这一行当的冷淡,而不得不到东区去招募这些女孩的做法真是太对了。 东区的女孩没多少出路,相比起在工厂里忍受着毒气或是噪声昼夜不停的干活,或者去做妓女,十来岁就大着肚子,这些女孩们更愿意去战场,战场上的护士可以拿到更多的工钱,而且万一在战场上死了,她们的父母也能拿到一笔不小的补偿金。 而且与做女工,做妓女不同,她们在实习的时候就能感觉到病人对她们的尊重,说的也是,除了少数冥顽不灵的人之外,没有什么人会对能够掌握自己生死的人胡言乱语,肆意妄为—— “我们还可以继续招募一些护士。”女王斟酌着说道,库茨男爵夫人向南丁格尔女士点了点头,骚乱发生的时候她正在巴黎处理一些个人事务,幸运地逃过了一劫,但在听说了伦敦的事情之后,她就毫不犹豫的赶了回来。虽然她赶回来的时候已经尘埃落定,但她也已经察觉到女性现在的社会地位,并不如她们以为的那样稳固,它们就如空中楼阁,随时都会化作幻影,稍有不慎,就会从万丈高空跌下,跌得粉身碎骨。 但要怎么奠定女性的社会地位呢?方法也很简单,就是你要付出——付出你的精力,付出你的心血,付出你的金钱,付出你的婚姻,付出你的人脉,付出你手上所有的东西,没有这点牺牲精神,单靠着祈求与别人的怜悯,你就只能得到一个空洞的名号,这个空洞的名号既可以是可敬的女士,也能变成可恶的女巫。 所有的一切都在他人的一念之间,丝毫不由她们控制。 不仅如此,库茨男爵夫人还决定捐资建立十座战地医院,同时联系其他人,尤其是那些贵女——捐助药物、衣服、绷带等等,这个问南丁格尔女士就行了,她对这些再清楚不过。 第十一卷 战争,预言和电 第497章 新男仆(上) 里鲁也没说错,或许是因为利维之前一直将心思放在了肯特公爵夫人和阿尔伯特亲王身上的关系,他可能忽略了一些明显的讯息——有不少半恶魔千方百计的进入了伦敦城,圣植俱乐部的每个人都忙碌起来,这其中也有不少新面孔——女王曾想乘着世界博览会召开的契机从外地的圣植俱乐部挑选一些可信的人手,结果却发现大多数圣植俱乐部都快烂光了…… 诺丁汉郡的事情终于算是给了这位陛下一个合情合理的借口,威廉.兰姆带着女王的手令巡查过了每一座圣植俱乐部,尸位素餐的,玩忽职守的,骄奢横逸的,愚钝。不堪的,全都被威廉.兰姆以女王的名义拘押或是驱逐,再重新招募成员,虽然新来的人不如原先的成员那样老练,却比后者可信,他们都是一些满怀热诚的年轻人,又是虔诚的教徒和忠诚的子民。 这时候女王陛下所招揽的驱魔人也起到了不小的作用。驱魔人的数量原本就很可观,威廉可以从容挑选将他们分派到各个圣植俱乐部去,他们很好的填补了俱乐部的力量空白,更不用说,这些经验丰富的驱魔人还能成为俱乐部新成员的半个老师,磨合的时间也因此被大大地缩短,减少了将来的隐患。 至于驱魔人中那些桀骜不驯,但确实力量强大的人呢,他们被交给了北岩勋爵,黑暗中的他们固然无法得到荣耀,但可以得到更多的回报,行事也更自由,再说句不怎么好听的话,有些不适合好人去做的工作他们也能做。 啊对了,北岩勋爵已经在人们幸灾乐祸的眼神中交出了玛哪俱乐部首领的位置——毕竟玛哪俱乐部首领原本就是为了保证女王陛下的人身与灵魂的安全而设立的,哪怕这件事情并不能将责任完全的归咎于他。那时候,从各种意义上来说,女王陛下都不算是遭到了恶魔或者刺客的袭击。她只是被最亲近的人出卖,陷入了昏睡,一个产妇在产床上死去,何等寻常? 女官就在他隔壁的房间里,而她的大臣则在另一端,他们都要比北岩勋爵距离更近。但有时候你和这些人讲道理是没用的,他们可能对威廉.兰姆也有一些不满——虽然威廉.兰姆说起来应当是他们中的一员,但他太年轻了,他们抱怨道,这样一个年轻人如何能够与威灵顿公爵相比呢?虽然他们明知道女王根本没法重新挑出一个威灵顿公爵那般,又有权威,又有魄力,又有资历,又有身份,又足够忠诚的人……如果真有这么一个人,女王根本不会犹豫,也不会拔擢北岩勋爵,现在她看过所有人,也只有威廉.兰姆可以一用。 好在他还有弟弟弗雷德里克可以帮忙,再加上,虽然墨尔本子爵可以说是黯然离场,但在政府中,依然留存了不少他的支持者。这些支持者在观望了一段时间后,倒也愿意为这两个新贵提供一些渠道上的便利,年轻或许是件坏事,但长远来看,反而利大于弊。毕竟他们还有那么多年,即便遭到挫败,沉寂个几年也不会对他们构成什么压力。而且女王陛下对他们的恩宠,只要世人都能看在眼里。 譬如女王陛下在自己的生日时,也就是五月二十四日,在肯辛顿宫举行了一个很小的生日宴会。这个宴会只有女王的孩子以及最为亲近的几个人参加,其中有首相和几位重要的大臣,即将奔赴克里米亚作战的将军们,还有的就是弗雷德里克与威廉,兰姆家族的兄弟居然占了两个席位,万幸的是让他们讨厌的那个外乡人北岩勋爵没有出现。 另外的还有一些王室成员与大贵族,虽然人数也达到了一百多名,但对于女王真正的生日庆典完全不值一提,在这里需要申明一件事情,自从乔治二世后,英国国王或女王的生日都有两个,一个真正的生日,一个官方生日——这是因为乔治二世生在十一月,这个月份伦敦几乎每天都是阴雨连绵,浓雾弥漫,寒风凛冽,天色暗沉,无论是举行庆典也好,游行也好,做弥撒也好,跳舞也好,都会叫人缩手缩脚,伸展不开来,就连欢呼也是有气无力,断断续续,这让他感到很扫兴,于是他就将自己的生日改到了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那时候的伦敦雨雪最少,天气温暖,他可以称心如意的乘着敞篷马车穿过街道,来到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一路上看着兴奋的民众们向他欢呼行礼,将帽子抛上半空。 灰侦探 第154节 维多利亚女王陛下的生日是在五月二十四号,这个日期伦敦的天气还没有那样糟糕。但正所谓传统就必须要遵守,所以她仍旧要有两个生日,但可以说,从宫廷到政府没有哪一个大人物,或者说自以为是大人物的人会不期待今天的一张请柬,这代表着女王陛下是否决定将你囊括进了自己人的范围里。 她若是看中你喜欢你,若你身在高位,你不用担心政敌的打击或是犯了错,若你还未攀向高位,你就能够得到非一般的提升,就像是那个两个兰姆家族的年轻人。 这里的大多数人更多地将视线集中在兰姆兄弟身上,却没注意到女王陛下身边多了一个褐色皮肤,包着头的男仆, 除了坎特伯雷大主教,作为一个宗教亲王,一个异教徒出现在女王身边他不可能不闻不问。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过去询问他的来历,女王陛下倒是毫不在意,今天她依然穿着黑色的长裙,只是摘下了面纱。“他是兰吉特辛格夫人送来的锡克人。” 兰吉特辛格就是锡克国王,当然,对于英国人来说他已经是一个早就埋葬于六尺之下的敌人。 博览会召开前,尼克尔森已经失去了女王的宠爱,为了避免横生枝节,女王就决定在尼克尔森还在伦敦述职的时候,先一步将杜利普辛格带回伦敦。 “旁遮普之狮”的儿子曾经作为人质在尼克尔森的堡垒中像是个英国男孩那样过了好几年,他对尼克尔森没什么好感,但他可以说他喜欢伦敦,毕竟伦敦所有的衣食住行和享乐的方式都是他在锡克所不曾享受过的。 北岩勋爵将这个任务完成的非常完美。这个任务说起来并不怎么道德,但知情人都认为女王陛下的反应非常及时。尼克尔森在锡克的统治固然残暴,但他也确实慑服住了那些性情残忍的褐皮肤野蛮人。而一等到尼克尔森的死讯传开,锡克又连续爆发了几次叛乱。当然这些叛乱都被后来的那位司令官压制了下去。但如果锡克国王的独子还留在尼克尔森的堡垒里,他或许会被对那些锡克人带走,英国就等于失去了一颗最为重要的筹码——女王曾笑着说,他比一颗光明之山更有价值。这句话可不是在开玩笑。 而在今天的生日宴会上,这位锡克王子也出现了,毕竟维多利亚女王曾经宣布过,他是她的教子,在孩子失去了父母后,教母或者是教父就等于是他法定的监护人,和他在一起的还有个黑色皮肤的小女孩,是个英国军官买下了一个奴隶女孩,精心教养后送给女王陛下做礼物的,当然英国没有奴隶制度,这个幸运儿成为了维多利亚女王陛下的教女,她如同任何一个英国贵女般无忧无虑的长大,但谁都看得出,她也只不过是个特殊的小玩意儿罢了,即便她也是一个部落的公主,可惜的是,这个部落已经彻底覆灭,她的父亲和母亲可能早就死了,或者是做了奴隶。 此时她看着锡克夫人送来的珠宝、玩具、衣服,这些还不值得她羡慕,她羡慕的是杜利普辛格的母亲给他送来了仆人,和他一样皮肤颜色的仆人,他们看着杜利普辛格的眼神和那些白皮肤的仆人看着爱德华王子是一模一样的,他们是真心爱着他,并且奉他为主人的,而她身边却只有那些白皮肤仆人。 她原本以为锡克王子和他一样,也是个没人要的小可怜。但她随即发现锡克爱德华王子的处境要比他好得多。他是个男孩,还有着一个正统的继承人位置,他还有母亲,他的母亲活着,还在外面四处奔波。没有舍弃丈夫创下的基业,还在与英国人打仗,但因为有着这个头衔,她送来的东西和人也不可能被拒绝,杜利普辛格的地位也因为这些东西和人有了变化。 他并不是孤立无援的。 只是在那十几位仆人中,维多利亚女王陛下一眼就看中了其中最为挺拔与俊俏的一个。她饶有兴致地问了他几句,发现他居然能够对答如流。如果闭上眼睛,他听起来就像是个伦敦人,他的英语说的简直比一些外省人还要好。 女王陛下可能只是在开玩笑,但这个锡克人居然大胆的站出来说,比起服侍他的王子,他更愿意服侍这个庞大帝国的女王,于是他就从一个压根儿踏入不了王宫的卑贱之人,摇身一变成为了女王身边的仆从,这个晋升的速度简直比兰姆兄弟还要叫人侧目,叫人难以相信。 第498章 新男仆(下) 坎特伯雷大主教前来询问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一个来自于敌人的褐色皮肤男仆简直就超越了他们的想象,“别太担心了。先生。”女王陛下冷淡地说道:“我已经要求他去做洗礼,他会成为一个基督徒,我还给了他一个新名字,叫做约翰布朗,您觉得怎么样?” “很适合一个仆人。”坎特伯雷大主教当然不觉得怎么样。在之前,女王陛下已经借着阿尔伯特亲王的死清洗了一大批人,这其中也有他的人,他并不想在这时候进一步触怒女王,如果她单纯只是一个为了死去的丈夫而发疯的胡安娜就算了,但见鬼的她还有军队支持。 他可不想赌维多利亚会不会像是亨利八世那样在某个阶段开始热衷于砍掉主教和大臣们的头,一个男仆也不是那么要紧——应该。 在坎特伯雷大主教与女王陛下说话的时候,周围的仆从都没有上前。而在坎特伯雷大主教离开后,那个褐色皮肤的约翰.布朗立即端着银光闪闪的咖啡壶,走过来为女王倒了一杯咖啡,但只倒了很小的一点。 “只有这么一点?”女王不满地问道:“最近咖啡涨价到这个地步了吗?” “陛下,过多的咖啡摄入会让您无法安枕。” 这句话可完全超出了仆人的范畴,而维多利亚丝毫不在意,“你是怎么做到的?”她好奇地问道,梅菲斯特似乎没有发现,瓦耶也不曾发出警告。” “这是我作为人的一部分,而且他们非常讨厌异教徒。梅菲斯特如此,瓦耶也是如此。他们就和您一样,时常会忽略这些细小的虫蚁。我现在毫无力量,顶多只能像个凡人般的奔跑,或是搏击,我不可能会飞,也不可能穿过墙壁。这具身躯只是为了能够与您说话,仅此而已。” “每个半恶魔都能做到这种事情吗?” “您应该问是不是每个恶魔都能做到这件事情?据我所知,半恶魔中能做到这件事情的人,除了我似乎暂时还没有,即便有,这也冒着很大的风险。”他给了女王陛下一个示意的眨眼,然后接着说道,“恶魔可以千变万化,无所不能,尤其是如梅菲斯特这样的大恶魔以及恶魔中的王子与领主。 在你们的传说和记载中,时常有出现某个恶魔去找圣人辩论,辩论到最后就突然撕下伪装,露出原先的真面目。这种传闻可不都是假的,而连圣人都无法窥视住他们真正的内在,更别说是凡人了。只是这种事情恶魔很少会去做,因为想伪装成平常,就必须舍弃力量。 那时候的恶魔,或是半恶魔十分脆弱,即便来个孩子也能用一把匕首杀死了他。当然,恶魔是不死的,可也会被立即打回到地狱里,他们力量会衰退,也会遭到其他恶魔的觊觎与嘲笑。 陛下,我知道您是要试探我的能力,但继续下去,我就真的会被发觉了。所以我要告退了,陛下,祝您今天过得愉快。”约翰.布朗说完这句话,就有一些东西迅速的从他眼中消失。他发现自己正站在女王陛下身边,手中持着银咖啡壶,他记得是自己走了过来,在没有被允许的情况下为女王陛下加上了咖啡,他感叹于自己的大胆,就像他在第一次见到女王陛下的时候,就不顾一切地毛遂自荐——但就如人们所羡慕的那样,他非常骄傲于自己一跃从一个人质的仆人变成女王身边的侍从,而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那些不合理的地方。 女王陛下将视线转开,不再看他,约翰.布朗只能略带遗憾的退回到了仆人的行列里,他可以感觉到那些冷飕飕的视线却丝毫不在意,他在侍奉一个女王陛下,她比他原先的主人锡克国王拥有更为辽阔的国土,更多的民众,更强大的军队和更多的宫殿,还有黄金,他不是个目光短浅的傻瓜,他投向这个女人的膝下,是因为她是一扇通往权势的门,以往的他永远看不到的那种。 约翰.布朗洋洋得意,当然没有注意到当他转身的那一刹那女王陛下显然想说什么,但没有说出来,女王陛下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么想,她甚至为自己的这个念头而发笑,或许是因为她正面对着一个半恶魔,即便他可能是女王遇见过的,受到了最多赞美与认同的半恶魔,又曾经为伊丽莎白一世效力,也不能够改变他是个地狱种子的事实,他可能在某个时刻诱惑了她,改变了她的思想,让她认为他是一个可靠的人,就连威廉.兰姆或者是北岩勋爵,都没有办法让她付出那样多的信任。 这种信任,她之前只交给了两个人,一个是墨尔本子爵,一个是威灵顿公爵,而他们也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墨尔本子爵是她在政治场上的老师,而威灵顿公爵为她奠定了在军队中的威望,她能够做到现在这个程度与这两者有着无法分开的关系。 虽然利维拿出了纹章,她也问过了那些可靠的长辈,但这位哈特菲尔德仍旧不可能与之前的那两位相比,他忠诚的可不是维多利亚女王陛下——而女王之前居然有一个瞬间在思考是否应该带着利维去见那位”诺查丹马斯”。 最后,女王陛下将视线落在了她的长子爱德华的话身上,阿尔伯特亲王的背弃与死亡,只是给女王陛下带来了三小时的痛苦和打击。但对于她与亲王的几个孩子简直就是对以往人生的摧毁,年纪较小的几个也就算了,像是长女维基早就开始议婚,她已经是个大人了。长子爱德华因为需要在将来承担起一整个国家的重量——现在作为威尔士亲王也已经承担起一部分王室义务,他懂得的也肯定要比他的弟弟妹妹们更多。 但亲手签署一份让自己的父亲去死的文件,还是让他惊恐万分,女王也不能对他说,别怕孩子,那份文件只是授权大臣们将肯特公爵夫人与阿尔伯特亲王拘押起来,要了他性命的人是我——这种事情,她虽然做得出来,但实在是说不出来。 她听爱德华王子的贴身男仆说,爱德华王子已经很多次在深夜惊醒,含含糊糊地叫嚷着:父亲,不是我要杀了你的,父亲,请你原谅我!她可以理解孩子的惶恐不安,但也对自己与这个孩子的将来产生了忧虑,他应该更坚强一些,更冷酷一些。 女王想到,或许带着他去见见”诺查丹马斯”会是一个不错的决定。但凡发生大事的时候,女王陛下肯定要去一次伦敦塔,这也是一桩被人们默认的奇特规矩,以往她都会带着首相或是其他可信的人。但带上长子也在情理之中。爱德华王子已经是威尔士亲王,他将来还会是英国国王,“诺查丹马斯”对任何人都可以是个秘密,唯独不会对他。 第499章 差分机与传讯(上) 爱德华王子是第一次来到伦敦塔的地下,样样都让他觉得新奇。 伦敦塔即便已经被改造成了监狱,却依然是一个肃穆之地。这里关押的犯人都是非富即贵,什么人能够想得出,在这座森严的堡垒之下,居然会有一座工厂。是的,他认为这里是一座工厂,他曾经跟随过自己的父亲参观过工厂,他知道这种蒸汽升腾的地方是锅炉房,蒸汽会被送进管道,驱动机械,机械则转动或是碾压,生出各种各样有价值的货物,像是布匹、面粉、工件等等等等,不一而足。他的父亲曾经告诉过他,现有的英国工业基础几乎都是建立在蒸汽机上的,甚至你可以把这个几乎去掉——工厂里的气味是有些难闻,蒸气也很危险,但作为一个王储,将来的国王,他应该对此感到欣喜万分,绝不可以觉得厌恶而有意远离,没有它们,他手中的权利和身下的王座都将不再稳固。 他听见母亲在他身边轻声发笑,爱德华继承了他父亲的身高,虽然才十来岁,但已经有五英尺四英寸。而女王陛下是出名的身材矮小,她轻轻地挽着长子的胳膊,说道:“如果你一定要将它视作一个工厂,那么这座工厂可能会被很多人鄙视,因为几十年来它只生产了一样产品,不过这件产品你可以将它视作世界上最为罕见的奇迹之一。 它是人类制造出来的贤者,掌控着世间所有的秘密。过去的,现在的,和将来的,知道它的人寥寥无几。我也是在十三岁后才接触到了它。”在维多利亚十三岁之前,威廉四世还在努力制造出一个属于他的继承人,直到他的妻子第三次流产,他才终于放弃了原先的打算,开始正视这个侄女。 维多利亚第一次见到”诺查丹马斯”的时候,也和爱德华那样惊讶,只是她没有问出这样傻乎乎的问题。又或是那时候她已经接受了淑女的教育,认为贸然的发问是一桩不庄重的事情。现在想起来,这些规矩简直就如萦绕在身周的灰尘一般令人讨厌。 她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带着他向前走去,就如同我们跟随着首相与女王经历过的那样,他们穿过了一整个燥热,潮湿又繁忙的“厂区”来到了”诺查丹马斯”面,第一眼看上去,爱德华王子,甚至无法理解,这是个什么东西。 他当然见过差分机,但他见过最大的差分机也只是摆在白金汉宫中的,那栋有房间那么大的差分机,当时他就觉得那是个庞然大物。而那台差分机与这台差分机相比就像是矗立在鼹鼠面前的一头大象,向上几乎看不见顶,左右看过去,则是向着两侧无限延伸的墙壁,几乎看不到头,就连它脚下的基座也有一人多高。 巴贝奇一听见女王和爱德华王子前来的消息,就急忙穿戴整齐(这里十分潮热,所以一般情况下他和工人只穿着宽大的罩衫)跑来迎接,他向这两位贵人行礼,爱德华王子好奇的看着他,“他可以说是‘诺查丹马斯’的父亲。”女王说:“是一个值得尊重的学者。” 爱德华王子看看自己的母亲,向巴贝奇点点头,巴贝奇受苦宠若惊,连忙引领着他们走上楼梯,来到了那座我们熟悉的平台上,从这里可以俯瞰整座“诺查丹马斯”主机的运作。 “我来这里是为了寻求克里米亚战争的结果。”女王陛下说,然后拿出了一张纸条,巴贝奇接过又鞠了一个躬,他匆忙跑下楼梯,将这个问题改写成打孔卡片,然后塞进”诺查丹马斯”的入口,仿佛就在一刹那间,这头沉默的巨兽就活了过来。 从颤动的睫毛,发亮的眼睛,颤抖的皮肤,伸展的四肢,以及躯体中的心脏,肝脏与肠道,每一个最为细小的地方都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直到最重要的头脑开始旋转,它开始阅读卡片上的信息,在获取了题目后,机器在蒸汽的驱动下发出巨大的轰鸣声,进入计算模式—— 这次计算的时间要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要长,女王颇有耐心地安静等待,爱德华王子则觉得这里的一切都是陌生而且充满了吸引力的,他入迷的看着那些不断翻卷,颤动却又细腻吻合在一起的零件,目不暇接,“它们居然没有出一点错!”他忍不住喊道,“每一个齿轮都咬在了一起。” 女王只是微笑,并不回答他。她知道这个孩子并不是在问问题,他只是在惊叹,就和曾经的她那样,只是那时候的她只能将激动的心情按捺在自己的心里,甚至不敢表露出来。爱德华王子已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在平台上跑来跑去。如果不是平台的护栏过高,他甚至可能将身体探出去看。 他曾经在温莎城堡看见过狂风如何掠过成亩的松林,每一片松叶都在向着一个地方整齐的倒伏,风吹过的地方,甚至形成了一片片平滑犹如丝绸般的波峰浪谷。他的老师告诉他说,这就是自然的力量,是人类永远无法企及的天主杰作。 但他现在看到了人类的力量,它们丝毫不逊色于自然。他同样看到了无数片细密的小个体,遵从着一个命令向左,向右,向上向下,他目瞪口呆,几乎无法感觉到时间的流逝,直到那个巴贝奇,又跑上来,气喘吁吁地递给了女王陛下一个结果,他才从栏杆前离开,发现自己的双足酸痛不已,小腿像是灌了铅,不仅如此,就连他搭在栏杆上的手臂都有些僵硬发麻。 母亲的脸上露出了一个真正的笑容,他能够辨认得出来。他没有急着去问,如果那个答案是他能够知道的。他的母亲肯定会跟他说,果然,女王向他招了招手过来。“爱德华,我们得到了一个好消息——英国将在克里米亚战争中大获全胜。” 这确实是个好消息,只是爱爱德华王子不太明白这台被命名为”诺查丹马斯”的机器是如何得出这个结果的?这个结果又如何能够被他的母亲采信? “是有个人躲在里面吗?又或是一个天使,还是一个恶魔?” 女王陛下不由得哈哈大笑,“没有,这里没有任何属于天堂或者地狱的力量。只有我们人类,它是人类的造物,”她带着爱德华王子走下平台,靠近”诺查丹马斯”,握着爱德华王子的手去触摸那些仍旧在发烫的铜片,“它的每一个组成部分都是由人类制做出来的。” 第500章 差分机与传讯(下) “那它究竟是什么?” “差分机,孩子,就和你之前看到的差分机一样。我知道你的父亲曾经送过给你一个差分机的小模型,这个模型能够计算一百以内的加减乘除。你还记得吧,你将卡片塞进去,它就会给你一个数字,原理是一样的。” “我们将数之不尽的各种讯息做成打孔卡片,塞进入口里,里面一排排的竖轴齿轮会进行读取,初期的齿轮每个都能储存十个数字,整个‘仓库’可以存入一千个五十位数的数字,现在当然更多,第二个部分是运算室,利用齿轮的啮合、旋转和平移来做数字运算,第三个部分我们将其称作‘管理者’,它能够根据打孔卡片上的指令来控制前两者——哦,我知道你不太明白,事实上直到现在我也是很难彻底明白里面的运作规律,但没关系,乔治三世的时候它开始建造,我登基的那年它开始运行,三十年了,它还没有出过一次错。 但要说有什么不足的地方……”女王遗憾的说道,“首先它的占卜费用着实是太贵了。每一次运作它的费用都是以秒来计算的——每秒都要吞噬成吨的煤炭,时间越长,消耗的燃料就越多,更不用提那些精密的轴承,齿轮和叶片必有的磨损,每次占卜之后,都要有一次大检修,而每天也必须有一次小检修,数以千万计的零件都要一一筛查,以防其出现扭曲和变形,或者是锈斑,这会导致出不了结果或者是结果错误,后者显然要比前者更为严重。 其次,它给出的答案都很简单。譬如说,我这次问的是克里米亚战争中,英国是否能够得到胜利,它会回答英国会得到胜利。但你要问它会损耗多少人员,会消耗多少粮食,需要多久时间才能结束战争? 这个它就回答不出来了,即便能够回答的出来,我也承担不起这笔消耗。 还有的就是,它不能提前发出预警,但这可能就是人类所能做到的极致了。毕竟再往前一步,那是许多神明也没能做到的事情。”不然,威灵顿公爵可能可以避开那次刺杀,女王陛下也不会次次遇险,“或许是……”女王陛下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她想说的是,“或许是上帝还没有做好准备,要将这样重要的权柄交在人类的手中。”这听起来可真是太可笑了。他们在用人类的造物亵渎上帝的智慧,却还指望上帝给予他们庇护。 女王只是摇摇头,“还有件事情,”她问巴贝奇,“有关于长途通讯的问题你解决了吗?” 巴贝奇惊惶了一瞬间,他马上低下头去,“我……我还在研究……” 这里不得不提一句差分机的运作原理,你可以将差分机看作一个天生聪慧无比,却只能呆在襁褓里的婴儿,它哪里都不能去,所需要的营养全都由人类给予,人类喂的越多,它的反应就越迅速,给出的消息也越准确,还会随着你喂养的东西品类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功能,就像是银行和报社中的差分机,它们所承担的职责完全不同。 而通过差分机传讯,又是巴贝奇的又一个极其有用的发明。 他和女王说,他从汽笛风琴中得到了启发,而造出了可以与差分机连动的传讯装置,简单点来说,就是在读取了打孔卡片后,差分机反过来控制蒸汽机阀门,让蒸汽快速地通过一个管道,每个管道对应二十六个字母,一方发出,一方接收,就可以将讯息从一个地方传到另一个地方,或者是所有的地方向着一个中心点聚集,但这个距离一直受到管道和蒸汽机马力的限制,蒸汽与大气压力所能创造的功越大,管道越光滑越平顺,接收到的信息就越准确,越快捷——反之亦然,所以一旦要长距离的传递一个消息,就需要设立中转站,也就是a得到的信息传到b,b再将这个信息传到c,c再将这个信息传到d……就这样一站一站的传下去,距离越远,这个消息越有可能出错。 所以巴贝奇一直在研究长距离传送消息但不会出错的机械设备——“我只能保证五英里之内的差距不大于百分之十。”他的声音很低,而女王已经面露不快之色:“那我还不如找个肺活量大的士兵举着喇叭吹。” “我会努力的,陛下,我会竭尽全力……”巴贝奇哀求道。 “你想要什么都可以说出来。”女王陛下毫不犹豫的说道,“但我要快。克里米亚战争即将到来。虽然‘诺查丹马斯‘’告诉我们说,我们会得到胜利,但我希望这场胜利来的更全面,更快速,我希望这一战能够奠定英国在全世界的强者地位。” “算了……”她思考了片刻,皱眉说道:“这样吧,你先试验一下在克里米亚战争中所要用到的差分机传讯装置的安装和运行。” “您打算在战场上用这个吗?” 女王陛下用一种看傻瓜的眼神,看了一眼巴贝奇,“要不然呢,你以为我会用它来传递情书吗?” 当然是战争,世界上所有的发明,几乎都是最先使用在战争中的。从最粗陋的黑曜石匕首到现在的差分机与蒸汽机,“我希望你能够在一个月内给我一个结果,简陋点也没关系,我要看它动起来。” 她说完了这句话就转身离去,完全没有倾听巴贝奇抱怨或者是祈求的意思。 虽然巴贝奇被迫留在了伦敦塔的地下,但他的衣食住行无一不是最好的,甚至连曾经的亲王也比不过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也可以在伦敦塔内散步,仰望星空,他的家人得到了最好的安置,他的孩子在将来也能够获得一个爵位和一门好婚事,安然无忧的度过整个人生。 但让巴贝奇时常感到惊恐的是,他确实发明了差分机,但用差分机传讯,却是他挪用,或是剽窃了他人思路与成果的结果。 1753年,同一个叫做摩尔逊的人,利用静电感应的原理,用代表二十六个字母的二十六根导线通电后进行消息传递的结果……那时候摩尔逊的发明因为需要的导线太多,设置繁杂,静电感应的距离有限而被放弃——他偶尔读到了摩尔逊的日记,又得知摩尔逊因为意外身亡后没有他人再继续这种实验……在利益和荣誉的驱动下,他将这种想法应用在了自己的差分机上…… 这份成果出来后果然大受欢迎,无论如何,蒸汽在管道中的穿行速度可要比人和马快多了,除了费用高昂之外,保密性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女王要求他更进一步,现在还要用在变幻莫测的战场上…… 这不是他的东西,他根本无法再进哪怕一步! 第501章 意料外的客人(1) 爱德华王子在回去的一路上都表现的很兴奋。他之前见到了人类为了供奉神而创造的各种奇观和巨物,但这座真正被人类亲手造出来的神却还是第一次看到,尤其是他得知,他的母亲维多利亚女王都是在十七岁的时候才知道了这个工程的存在——这是一桩绝对不可以轻易向外吐露的秘密。 他现在尚未成年也未登基,母亲却愿意让他知道这样重大的秘密——这个意义非常重大,她并不介意他之前在那场阴谋中不够敏锐或是忠诚,也并未觉得他签署下那份可能叫自己的亲生父亲丧命的命令,是因为本性;冷酷无情,他还是她最为倚重和信任的长子,他在母亲心中的地位并未改变。 这样的答案让爱德华王子不受控制地轻松了起来,露出了些孩子的天真本性,忍不住在马车里问了女王陛下很多问题,女王也一一耐心的向他解答,直到他好奇的问出:“您预测过‘诺查丹马斯’的将来吗?” “怎么说?” “我的意思是说,‘诺查丹马斯’是否能够预测出将来会不会有比它更加厉害的‘诺查丹马斯’?会有什么取代它吗?” 女王明显地正了一下,她还真是没想过这个问题,不过人类总是在谋求更好的东西——更丰产的作物,更锐利的刀剑,更柔软的织物……教会曾经将之斥之为“贪婪”,但如果没有这份贪婪,他们都还是挂在树上的猴子——不过爱德华王子提出这个问题可能是因为最近在上辩论课,而辩论课中最为犀利的一种手法就是以彼之矛攻彼之盾,这是一种相当有挑战性的手段,意味着你得对对方的言论与理念了如指掌。 “我还真是没想过这个,或许在下次的时候,我们就会去问问‘诺查丹马斯’,一百年,两百年或者更久之后会不会出现一个比它更准确的预言机器吗?” 灰侦探 第155节 女王陛下如此说,但在她心中,这个问题恐怕就此一生也不会提出。首先她认为”诺查丹马斯”已经是一个跨时代等的造物了,不要说一百年,一千年后也未必有这样立意崇高,精密先进的机械。 再则,她也必须小心,“诺查丹马斯”很容易被损坏。巴贝奇曾告诫过她,在使用它的时候,第一:交给”诺查丹马斯”解决的问题必须阐明的非常清楚,提供的资料也要足够多;第二:”诺查丹马斯”若是不能给出答案,不能强求,给出了答案,也不能对细节过多追问。甚至,在寻求答案的时候,要么预设答案,要么只需要得到“是”或者是“否”;第三:机器运行的时候能源要给足,不然,要么就是给不出答案,要么就是因为过热而自毁。 自启用以来,女王一直谨慎的遵守着这个规则,今后也不打算去打破,除非真的会有比“诺查丹马斯”更好的机器,她无法想象地摇了摇头,或许会有吧。但在这个时代是不可能的,她不会看见,爱德华也看不见,他们的子孙都不知道要过多少代……既然如此,又何必去自寻烦恼呢? 女王从“诺查丹马斯”这里得来的结果安了大多数知情者的心,战争不可避免的到来了。 锅炉冒出蒸汽,烟囱黑烟滚滚,整个国家都如同一台加足了马力的大机器,轰隆轰隆地运转起来。 南丁格尔女士和库茨男爵夫人的慈善捐助会颇有成效。经过了之前的一段叫人提心吊胆的动乱后,原本对于所谓的“人权”漠不关心的贵女们也开始警惕起来,在那几场暴乱中受害的可不仅是那些底层的女工和娼妓,连诺顿伯爵夫人以及马蒂诺小姐这样的贵女也一样,不免受到了滋扰、陷害。诺顿伯爵夫人更是差点丧了命。马蒂诺小姐也是运气好,才没有被那些暴民抓走。据说在那些匪徒的口袋里,还搜出了磨得锋利的贝壳片。 有关于那位希腊最后的女学者的传说,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毕竟那场事故太过惨烈,甚至有人说,这场暴行终结了古希腊的文明。 而且她们之中不乏聪明人,她们不会愚蠢的去说:没关系,这只是男人们的一时冲动,也不会说,只要我们循规蹈矩,做个好女儿,好妻子,好妹妹,我们就不会遭到这种事情。没错,她们是女人,但在这之前,她们还是贵族,身为贵族的她们最清楚不过,若是将选择的权利放在别人手里,你就注定了是砧板上的鱼肉。 虽然她们也知道,现在女人们能够做到的事情很有限,但没关系,先做起来。她们也有爱她们的朋友,爱她们的父亲,爱她们的兄弟和爱她们的丈夫,还有她们的孩子,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着铁石心肠,顽固到宁愿看着自己所爱的人遭受暴行(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无动于衷的)。 这些男士们当然不会支持女士们去寻求政治与经济上的权力——在政场上,或者是在商场上和他们做势均力敌的敌手,给他们找麻烦。但若站在父亲、兄长和丈夫乃至儿子的立场上,他们的妹妹、妻子、女儿、母亲所获得利益,难道不是他们的利益吗? 尤其是后两者,他们是一个姓氏的,她们所得的都必将传给他或是她的儿女,至少是他们的血亲。 这就是一大群人在瓜分一块大蛋糕,男子将女子完全排除在外,就等于少了一半的对手,但他们之中也必然会有一些自私自利的家伙。他们会想,如果我身边还站着我的女儿/妻子/妹妹/母亲,她们若是能伸出手来,就算是只能抢来下很小的一部分,那也是我的呀,我至少可以与她们平分,这样我所能得到就是一又二分之一块蛋糕。 他们的想法固然会让一些坚定的父权主义者唾弃甚至不屑一顾。但正所谓所有的行动都是由利益驱动的,这些叛徒也只会层出不穷。当然,这些涌动在人类心中的暗流暂时还不会影响到伦敦城内的非人们——反正天使几乎不将女性看在眼里,恶魔们则无所谓男女——反正他们随时可以变变变。 利维这几天也很忙碌,人类只需要祈祷和开战,半恶魔要做的事情就多了——拖几个人下地狱;偶尔去“亲自打个猎”;去黑窗户酒馆里买卖情报;再设法签上半打一打契约,和自己的“朋友”见个面,包括总觉得得揍他几顿的小鸽子;探听一下军队里的情况,可是有不少半恶魔想要通过他的渠道去战场…… 所以当他接到南丁格尔女士的信时,他就去了。 在那个拥挤的小房间里,他见到了一个意料之中的人。 第502章 意料外的客人(2) 战前大量人口涌入伦敦,对于警察厅厅长弗雷德里克也是一份沉重的负担。虽然说伦敦厅警察厅主要负责的暂时只有伦敦西区,西堤区以及东区的一部分教堂和工厂,但就算扩增之后,警察的数量相对于伦敦的总人口来说,还是杯水车薪。 自从女王陛下宣战之后,伦敦的混乱变本加厉,泰晤士河里的尸体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愈发的多了,万幸的是警察厅在数次暴乱后经过了整肃,至少那些新警察们不会愚蠢到以为纵容那些暴徒是一桩体面的事情,还有圣植俱乐部以及新的驱魔人组织,这些加起来勉强可以支撑起一个还能维持的架构,他才能艰难地维持住现在的局面。 他已经连续好几天没有回他的公寓了,吃和睡都在他的办公室里,他将咖啡当做水喝,还在兄长不赞成的眼神下用了提神的药物。 如果警察体系能够进一步的推广到伦敦周围的城市和村庄就好了。他在心中想道,现在的伦敦就像是一个物理意义上的洼地,周边的鱼群都疯狂游入这里,想要在这里找到一份工作,或者是一口食物。他们都是一些无秩序的人,也不遵守所谓的法律,他们的思想依然禁锢在老旧的教会法和习惯法上,或是以暴制暴。 这种人来得多了,与本地人不发生冲突才叫奇怪。 到处都是吵闹,到处都是殴斗,就算是弗雷德里克,也不得不授意他的小伙子“放开手去干!”他确实厌恶曾经的警察勒索敲诈,动辄挥舞棍棒的行为,但要在一群外来的暴徒中和被他一手教出来的小伙子中选择,也不是什么难事。 所以当他的助手来敲门,说有一位先生想要来拜访他时,他都没能反应过那个麦克斯韦是谁?但当这个人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一下子就想起来了,他曾经与半恶魔一起办理过的威斯敏斯特公学降灵会案件,这桩案件的结果并不好。肯特公爵夫人的私生子死了,这也导致了她参与到了对女王陛下的叛乱活动中。除此之外,还有他的侄子,他兄长唯一的独生子也死了,他甚至死在了他们还未来得及参与其中的时候,他们连挽回的余地都没有。即便到了今天,在这桩案件中失去了性命,被掠夺了灵魂的两个孩子还是踪影全无。虽然他和兄长很少说起这个话题,但弗雷德里克始终将这件事情挂在心头。 麦克斯韦先生的侄子查理也是那桩案件中的当事人,甚至是最重要的工具之一,但那时候他们以为这个孩子还是挺幸运的——他安然无恙地离开了伦敦。后来弗雷德里克也听说,他的父母想要将他送到其他地方去,他们并不认为自己可能承担得起女王之母,肯特公爵夫人的怒火。 可就在俱乐部的成员还在监视着这个家庭时,他们的别墅突然起了一场大火,这场大火将那个孩子连同他的父母烧得一干二净,唯一的生还者就只有这个孩子的叔叔。那时候他正在某个俱乐部和自己的同行们一起研究数学题,而没有回家。 弗雷德里克理所当然的将这场惨祸归咎于肯特公爵夫人。虽然那时候他她没有回到伦敦,但她有的是爪牙,还有康罗伊男爵,他甚至比肯特公爵夫人还要愤怒一些,毕竟肯特公爵夫人还有另外的几个孩子,他却只有这个孩子能算做他与肯特公爵夫人乃至女王陛下相关联的唯一链接。 “这是什么?” “一种可以用作远程通讯的设备。” 弗雷德里克还以为麦克斯韦是听说肯特公爵夫人已经被软禁的消息,想要向他与女王陛下寻求公道,但他根本没提之前的事情,而是打开了他带来的一个沉重的箱子。它看上去像是一个微缩的纺车,或者是打字机这类的东西,又或者是差分机上的一个零件,“这是一个电报机。我想你没听说过,这是我们刚发明出来的,我们给它起了这个名字。” “你说它能传讯?但我们已经有……” “能超过五英里吗?”麦克斯韦用一种嘲讽的语调说道,“我们的设备不需要蒸汽机和管道。” “那它靠什么?” “靠电。” 要说弗雷德里克没有听说过那些非人类的卑劣行为,那不可能,但大多数人,包括之前的女王陛下都以为那是一种虚张声势或是无病呻吟,曾何几时,教会限制甚至严禁的东西可太多了,从日心说,印刷术,到圣经(翻译与普及),再到现在的麻醉分娩术……但到最后呢,无论如何他们还是没法阻挡历史的潮流,现在罗马都建起蒸汽机车轨道了。 “电……你们在哪儿研究的?” “一个非常荒僻但教会的力量极其薄弱的地方。”麦克斯韦做了个手势,“我们已经测试过了,它最多可以达到五十英里的有效距离而且错误率几乎为零。这还是因为我们所能筹集到的款项有限,只能做出那么长的绝缘电线……我可以给你演示一下。” 弗雷德里克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他虽然是警察厅厅长,但是长距离传讯设备也是警察厅的必备品,尤其是他想要将警察体系从伦敦铺开到周边城市的每个角落时。 人类对于传讯的需求一向很大,从最早的人力开始——譬如那个相当著名的谣言——古希腊士兵菲迪皮德斯从马拉松跑到雅典,宣布胜利后即刻倒地死亡,因此创立了马拉松赛跑……这确实是个振奋人心的好故事,但并没有确切的史料佐证,但确实,人类还在岩洞中居住的时候,就有几个人会被分出来,他们跑得非常快,一旦他们的队伍遇到了大野兽,他们就会被命令跑出去找其他的队伍。 至于后来的古希腊人,古罗马人,他们的奴隶当中甚至有专门的“传信奴隶”,骑士和领主有跑步或是骑马传令兵,直到现在,伦敦城内也有不少人是做“跑腿儿的”。 而据说在教皇亚历山大六世的私生子为了保证他的“父亲”可以在教皇大选中得胜,首先使用了信鸽。 之后也有人驯养狗来做这件事情。 第503章 意料外的客人(3) 这种新设备的第二次演示比放在了面积更为广阔的海德公园与肯辛顿宫。而观看这次演示的人,除了弗雷德里克之外,还有女王陛下、首相、几位重要官员以及这场战役的司令官威廉·科德林顿爵士,他们对于这种需要用电来驱动的设备充满了好奇,毕竟在他们的认知中,电还是一桩上不得台面的小玩意儿,一种科技巫术,被用来和宾客们开开玩笑可以,但要用到血肉横飞的战场上,他们不免保持着质疑和不赞成的态度。 对于这些人而言,他们更愿意相信蒸汽机,毕竟英国现在能有这样的地位,完全仰仗于乔治三世率先发动了蒸汽机大革命以及在之后的君王支持下环绕着蒸汽动力而发明创造的一系列机械、生产体系与科学原理,蒸汽机车、蒸汽轮船、蒸汽驱动的车床、纺织机、提升装置、枪械还有现在已经普及使用的差分级等等,才是他们耳熟能详的东西。 这些东西让他们在与人类的战争以及非人的战争时,都取得了傲人的成果,他们头脑并不僵化,但实在难以想象出能有什么东西能够胜过那些轰轰作响的钢铁巨物。 所以,当麦克斯韦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甚至有一位贵族不怀好意的问他:“先生,我记得您原先是住在伦敦的,也曾经接受了大学的聘任文书,但不知道为什么,你突然消失了,有很多人在找你,但始终没有找到,不知道这段时间你都去了哪里呢?” 麦克斯韦一听他说话就知道他的恶毒用意。作为一个学者,潜逃到了其他国家,为别的君王效力,献上了忠诚和心血。这种行为如果放在亨利八世的时候是要被判为叛国罪的。即便是现在,他的答案如果不能让女王陛下满意,也会被驱逐或是囚禁,他的发明自然而然也会被束之高阁。 更不用说,他去的地方是俄罗斯,英国即将与其爆发一场惨烈的大战。 但这位官员忽略了女王陛下对于新科技的追求,以及对现有传信方式的不满,女王陛下只是看向麦克斯韦,“听说你去了俄罗斯?” “我们受到了一个朋友的邀请,”麦克斯韦并没有愚蠢到将教会与他的龃龉,以及他怀疑自己的兄长一家的死亡与教会有关的事情和盘托出。他虽然是个学者,但也知道君王是种什么样的怪物,你甚至不能认为站在你面前的这个人还有性别,身份(女儿、妻子和母亲),更不用说所谓的道德和良知了。 “他说他发明了一种非常有趣的传讯方式,但有一些难题需要解决。他给我们的俱乐部写来了信,于是我就和雷霆会的几个主要成员一起去了伊尔库茨克——那是一座繁荣但也崭新的城市,有不少潜心于研究的学者隐居在那里。 在那里我们就那个问题进行了漫长的研究和解析,做了很多实验。不久前才拿出了这么一个成果,原本我们想将它设计的更完善,再送到您的面前。但陛下,我听说英国与俄罗斯即将爆发战争——虽然我们与那位朋友有着深厚的友谊,但这笔友谊还完全抵不上我们对这个国家以及对您的敬爱,所以我们就带着机器回来了。” “他没有阻止你们吗?”那个贵族不依不饶的追问道。 “我依旧爱和尊敬着我们的国家和君王。但那位先生可不是。”麦克斯韦冷淡的回答说,“他更像是一个固执透顶的老头,一个纯粹的研究者,他并不热衷于权利,有也从不认为一个凡人的力量能够改变些什么。” “那他也太过薄情寡义了。毕竟那些战场上的士兵,还是他们俄罗斯人。”贵族尖刻地指出:“他是一个人民意志党人(那时候的革-命者)吗?”这个问题就更危险了,如果说在这时候,被指证为一个俄罗斯间谍或许还只会被流放和驱逐,但一个声称国家和人民不需要君王的革-命党人简直就是女王和贵族们的眼中钉肉中刺了。 “那么您希望看到些什么?我留在俄罗斯,而后将这件可能影响战事的设备奉献给他们的皇帝?” “你……” “好了,好了,”女王陛下不耐烦地摆摆手:“在这么紧要的时刻,你突然从俄罗斯回到英国又带来了这么……哦,电报机,就不得不让人心生疑窦。”不过她并不怎么在意,有什么需要在意的,无论是间谍还是革-命党人,这里只有麦克斯韦一个人,只要把他控制起来,他又能如何? “先生,如果这件东西真的有你说的那么有用。我可以保证你会得到应有的赏赐。” 麦克斯韦沉默着向女王陛下鞠躬,行了一礼。接下来他们这行人分散开,各自占据了三个点,因为他们不但要检验这种电报机的传讯距离,还要检验它的准确度——电线从肯辛顿宫向海德公园的最东面延伸,深夜时公园人烟稀少,一队骑兵扛着电线一路放过去,并不会引来多少好奇的视线,虽然这段路就算绕着长湖走了一圈,依然不足麦克斯韦所说的五十英里,但这只是第二次测试,麦克斯韦拿出来的设备也不大,他们完全可以在行军的时候继续试验。 三个点的主持人分别是女王陛下,首相和科德林顿爵士,这三个人都对这场战争保持着十足的信心,并且利益攸关,不可能为了什么蝇头小利而在演示过程中做什么手脚。 麦克斯韦告诉他们说,五十英里,还是因为他们募集到的资金只能够允许他们制造五十英里以内所需的绝缘电线——橡胶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的产物了,但电线是,而且说起电报机,他给弗雷德尼克看的只是一个发报装置。事实上,还有配套的发电设备,发报机,接收机,解码器…… 这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设备了,女王陛下已经敏锐地发现,这可以被称为一个新体系,如果电报机被证明有用,就和锅炉制造的蒸汽可以驱动上百种机械那样,电也或许会有更多的用途。 第504章 意料外的客人(4) 从肯辛顿宫,而后从长湖与九曲湖绕行,直达威灵顿拱门——海德公园的最东端,虽然还是没有五十英里,但也是一段不容小觑的距离了,女王陛下当然留守在肯辛顿,首相等在长湖(中转点),科德林顿爵士等在威灵顿拱门。 电报机的原理当然由麦克斯韦先生尽量简单地解释了一番,说实话,除了提供的能源从蒸汽变成了电之外,其他的很好理解,科德林顿爵士甚至提到了旗语塔——旗语塔是十七世纪的发明,同样是为了战争的需要,法国皇帝拿破仑对快捷,长距离以及准确的传讯方式提出了需求,于是一个法国人就发明了旗语塔,它是灯塔与旗语的综合体,每座之间都保持着只要拿起望远镜才能望见的距离,高塔顶端悬挂着一个机械臂,机械臂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手持两个旗帜的人,由蒸汽驱动,可以让它做出各种各样的“图形”,每个图形象征着一个字母,另一个塔上的人看到了,就会立即重复摆出一致的图形,就这样一个接着一个地传下去。 这在当时可以称得上先进,但缺点也是很明显的,第一,耗资巨大;第二,一样很容易出错,尤其是在敌人的领地上你不能确定其中一座塔是否已经被敌人占领;第三,需要晴朗的好天气。 电报机与之相比起来就要隐秘得多,虽然绝缘电线价格不菲,但这只是对几个科学家而言,几百英镑就算是科德林顿爵士而言都不算什么问题。 “请对我说句话,陛下。”麦克斯韦端坐在电报机前,对女王陛下说。 女王稍加斟酌,“荣耀与胜利永远属于大不列颠。” 麦克斯韦立即将这句话抄写在纸条上,在脑中迅速地把它破解为“点,线和空白”,然后敲打按键,迅速地把它发送了出去。 “要多久?”女王问道。 麦克斯韦拿出怀表,“已经到了。”女王闻言露出了饶有兴致的神色,她拿出怀表,看了一眼时间,虽然电报传送情报的速度很快,但要佐证却需要一点时间,不过他们早有准备,在首相和科德林顿爵士那里都准备了专人快马。他们那里一接到讯息,就马上写在纸条上由骑士送回——十五分钟后,首相那里的骑士先到了,然后是科德林顿爵士那里的,时间差不多,是因为骑士没必要和电线一样绕远路。 两张纸条上写明了解码器解读出来的那句话以及时间,时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科德林顿爵士那里略晚,是因为他的讯息是从首相那里传出去的——女王站起身来,面带笑容,拿着两张纸条左右看了看,因为差分机传送系统的不够完美而产生的不快一扫而光。 “这个很不错,”她说:“需要多少钱?多少工人?向首相提出来,他会满足你们的一切要求。”她那双越发像是个君王的眼睛向着麦克斯韦一扫:“你会因为你的忠诚获得应有的报偿,完成我交付的工作,无论是科学院中的位置还是爵位,年金,婚事……都只是一桩小事。对了,你说你还有其他同事,让他们回伦敦,无论是之前犯下了怎样的过错,单单这一桩发明,也足以让我宽恕他们。”她笑了笑:“俄罗斯人也在其列。” 麦克斯韦按捺住胸中涌动的情绪,鞠了一躬,“他们并没有犯下过什么罪行,只是一群鬣狗正在不断地追逐着我们。” 女王抬起眼睛来瞥了窗外一眼,她身边无时不刻都有天使与恶魔的守护,但自从那场差点要了她命的分娩后她就对这些非人不是那么相信了——他们守护君王,与君王签订契约,与凡人没什么关系,只不过是为了维持天堂,地狱在人世间的势力,对他们来说,君王就是坐在宝座上的那个人,什么人都可以,对祂们都没什么妨害。 祂们高高在上的宣称不插手世俗权力的更迭真的是因为性情高洁吗?别开玩笑 了,只不过人世间对天堂和地狱的限制太大了,祂们无法真正地,永远地降临于此,祂们无法直接统治人类,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借助王权的触须来汲取民众的养分——祂们必须如此宣称,否则的话,人世间的君王难道就不能破釜沉舟吗? 如果单说神灵而不是哪个神灵,女王都能说,神权与王权的争斗也有几千年了,祂们和他们都一直在小心翼翼地保持着一个平衡,就像是从针尖上的一个盘子里喝牛奶,你一口我一口,但打翻了盘子就谁也没得喝——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君王们也会在需要的时候对一些小动作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要知道,迄今为止,教育一向是一桩价值高昂的货物,但凡学者,除了少数幸运儿几乎都出身贵胄,甚至还有国王和公爵的儿子,教会一有动作,就不可能不和王室勾连和交流,一些王室认为“有用”的学者会被态度强硬地保下来,而另外一些要么是被认为“无关紧要”,要么是同样触怒的君王的家伙就会被踢出去填充恶龙的巨口。 而麦克斯韦无疑是“有用的”,女王陛下和弗雷德里克的想法一致——就算是天堂和地狱都不怎么喜欢电又怎么样。祂们或许认为雷霆原本就应该是神明所掌握的权能,人类不该擅自僭越。但是恕她直言,几百年来,教会看不惯的东西太多了。 如果人类真的还要依照过往的教会法,循规蹈矩战战兢兢,不敢越雷池一步。他们现在大概还在挥舞着石块和棍棒打仗,守在衣箱里的几件衣服,每天吃着粗糙的谷物和发臭的肉过日子呢,哪里有现在这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女王陛下只稍微犹豫了一瞬,就将这些顾虑放下了。 不过她在开口允诺前,又突然转过了一个小念头,“你们的发明就只有这些吗?” 麦克斯韦抬起头来,他想起了那个半恶魔和他说的话——“不止,陛下,不止,有很多,但它现在还是一个蹒跚学步的婴儿,一个婴儿能做什么工作呢?但只要等它长大,它就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奥丁或是宙斯。” “……太夸张了,”女王说:“我们有蒸汽。” “蒸汽并不是什么新东西,但在古希腊的西罗手中,它只能被用来开门。” 第505章 蒸汽枪 南丁格尔女士怎么也没想到,报纸为自己杜撰的那个“提灯女神”的头衔,居然能够在克里米亚战场上名副其实。她已经经过了许多场战争,自以为见过人世间最可怖也是最残酷的地狱,在硝烟弥漫间,在战斗结束后,伤兵们横卧帐篷,到处弥漫着血液与粪便的气味,脂肪溢出,内脏溃烂,那种场景人们不时刻呼唤着上帝的名字根本坚持不下去。 但人类对于残杀同类的手段永远保持着同一种难以描述的热忱与一种近似于歇斯底里的极致——最新,最快和最好,指挥官们瞪大眼睛,而士兵们则双目流泪,他们发了疯似的为敌人的死亡大声叫好,完全不顾自己或许就是死神割走的下一株麦子。 她尝试过躺在单人床上闭上眼睛,但后来却发现自己只要一闭上眼睛,看到的就是那一幕接着一幕的,血肉飞溅的景象,其程度已经远远超乎了人们对于地狱的想象,或者说地狱都要比它更宁静。 灰侦探 第156节 她根本没法有办法入睡,只能提起马灯,如那些小画册所绘制的那样行走在伤员中,粗陋但设备齐全的战地医院远胜以往,毕竟有着女王陛下的支持以及各方社会人士的慷慨解囊,尤其是那些尊贵的贵女们,她们没有那个勇气和魄力随着南丁格尔女士到战场上来,但她们在捐钱捐物上可丝毫没有手软。 有了她们的捐助,无论是医护人员还是帐篷、药物、水和食物之类的补给都没有匮乏之忧,士兵们死亡的比例也在进一步降低,这是桩好事吗?当然是桩好事…… 可我方的低伤亡率并不代表这场战争不会造成伤害,南丁格尔女士刚安抚好了一个满脸泪痕的士兵,又听到了不知道从何处传来的惊恐叫声,她急忙往那个方向奔去,路上又被另几个士兵拉住了手,他们含糊地叫着,把她错认为圣母或者是某个女性圣人,他们跪在南丁格尔女士脚下,祈求原谅和宽恕。 南丁格尔女士好不容易让他们回到了自己的病床上,跑到出事的地方,才发现是一些精神错乱的士兵,他们胡言乱语,又或是大哭大叫,甚至出现了自残的行为,他们把脑袋往墙上撞,用刀割自己,把手放在蜡烛上,甚至于将枪口对准了自己——遇到这种情况,南丁格尔女士就不得不拿出此时最有效的药物,也就是鸦片酊,她已经知道这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为了让那些士兵安静下来,她还有其他医护人员不得不这么做。 直到这场战争,她才知道恐慌是有传染性的。它会像涟漪一样,一阵一阵的向外扩散。如果不能尽快的将陷入疯狂的士兵安抚下去,紧接着整座战地医院都会回荡着叫人毛骨悚然的哭嚎声以及洒满淋漓斑驳的鲜血。 而这些景象的产生是因为英国人拿出的一种新式武器。 最初的时候,对于这场战争英国并没有多少必胜的把握,反对与俄罗斯开战的人也不少,毕竟在此之前,俄罗斯与英国之间的经济往来相当频繁。如果不是俄罗斯有意占据黑海,直接威胁到英国与印度之间的贸易航道,这场战争可能根本就不会爆发。 当然这时候说这些毫无用处,最初的时候,俄罗斯在海战上占据上风——与他对战的是早就大而无当的奥斯曼土耳其,俄罗斯在海上取得了非常辉煌的成果,打的土耳其人丢盔弃甲,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但在陆地上,他们的运气就没那么好了。土耳其人居然在英法联军到来之前坚守了两个多月,这无疑重挫了俄罗斯人的士气。 俄罗斯人虽然也抓住了蒸汽大革命的尾巴,但他一直被欧洲人鄙视和戒备,被视作白皮肤的鞑靼人,卧榻之侧的野蛮人,一个长期存在的敌人,没有国家愿意与他们互通有无,在欧洲与英国升腾起数之不尽的蒸汽黑烟时,俄罗斯国内依然以农奴作为经济与军事力量的核心与支柱,落后的制度,注定了他们没有办法如期望的那样迅速发展。 在海上,他们的舰队根本无法与英国那些由蒸汽机驱动的铁甲舰相比只稍一接触俄罗斯的海军将领就立即察觉出,他们根本没有办法对抗这些强大的舰队,他立即下令弃船,俄罗斯的舰船被他沉入海底变作人为的礁石,来阻挡联军的舰队靠岸,他们只用岸上的炮台来作为仅有的防御手段。 而在陆地上,俄罗斯的陆军从来就是他们的沙皇最为骄傲的杀手锏,他们的士兵全都是从农奴之中招募来的,这些农奴缺乏见识,也没接受过教育,只懂得听老爷和教士们的话,就像是一只只未曾开化的牛马那样温顺听话,因为愚昧无知,他们甚至不懂得反抗,就算是面对死亡也是如此。 这种士兵在老旧的“线列战术”中,当然可以占据优势。毕竟那种排成整齐队列,然后在战场上面对面的前进,最后在军官的命令下射击的战斗方式无疑要看各方士兵们的胆量,越是勇敢无畏,获胜的可能性就越大。但人的胆量再大,也无法让脆弱的血肉之躯能够坚硬到对抗子弹,俄罗斯人的老旧滑膛枪完全比不上最新的步枪,英国人的步枪可以射出两千英尺,也就是滑膛枪的三倍,英国人可以远在俄罗斯人攻击到他们之前杀死他们。 俄罗斯的士兵们或许确实勇猛无畏,但就算是最愚笨的傻子,在发现只有自己人在不断地倒下,而敌人却毫发无伤的时候也是会崩溃的。 如果说只有这些还不至于成为双方士兵的噩梦的话,女王陛下还做出了一个叫人瞠目结舌,甚至觉得难以接受的决定,那就是启用蒸汽枪。 我们之前提到过蒸汽枪,圣博德修道院里用了这种枪械来保护圣物,而另外几座获得了王室特许的修道院和教堂也有蒸汽枪,或许是因为一开始这种造价不菲的枪械就只被用在了对抗恶魔和精怪上,没人想到可以把它们搬运到战场上。 但因为有了蒸汽驱动的机车,轮船,沉重的锅炉以及相配套的机械,如何快速地搬运到战场上已经不再是一件难事,就连繁琐的组装与试行也可以在几天内完成。 最初的时候,一些人还以为它们是火炮——火炮当然也是令人恐惧的。当人们还在用实心炮弹的时候,那些沉甸甸的石弹和铁球就能够裹挟着巨大的动能,连续击穿好几个人的躯体。可以说。一碰到它们,人类的身体就立即变成了柔软的布丁、果冻,那些平时起来看起来十分坚韧的皮肤,坚硬的骨头像是不存在似的,一下子就能在人群中撕出一个好大的口子。 而那些填充了火药的炮弹所能发挥的杀伤力就更大了,一击之下,沙土就会伴随着人类的断肢残臂飞上半空,伤害面积从实心炮弹的一条线,立刻变成了一个圈。 蒸汽枪则几乎是以上两者的综合,它能够击穿三尺厚的土墙,也能够击穿一尺见方的石砖,而脆弱的人体碰上它更是犹如一张纸,一片云雾,在弥漫的白色蒸汽中射击手甚至不需要去瞄准,它扫平的是一整个区域。 而相比起火炮,蒸汽枪的杀伤力来自于蒸汽,而产生蒸汽只需要煤炭和水,它力量强大,消耗又小,除了过于残虐之外,几乎没有什么缺点。 被子弹杀死的人类的躯体基本上是完整的,被火炮炸飞,至少还能看得出你曾经是个人类,而被蒸汽枪击中,人们只能从墙面或地面上的某些东西来确定这里曾经有个人。 一处被蒸汽枪集中扫射过的地堡,最后什么都没有留下,那里空荡荡的,像是地堡以及地堡里的七八个人根本就没存在过似的。 第506章 意料外的客人(5) 地上的事情并不能影响到地下。 在伦敦塔最深的地下,巴贝奇和他的数百名奴隶一起勤勤恳恳,时刻不敢懈怠地维持着”诺查丹马斯”的运转,同时还在为女王陛下所交付的任务尽心竭力,废寝忘食。 他并不知道女王陛下事实上已经有了比之前的任何一种传讯手段更好的通讯工具。 女王并没有派人来通知他,或许是觉得没有这个必要,也并不认为他知晓与否会对今后的这个世界产生什么影响?事实上,有时候巴贝奇也很清楚,当他被带到国王陛下面前,又为他创造了”诺查丹马斯”这个奇迹,他就注定没有办法再离开伦敦塔了。 他兴奋过,也骄傲过。偶尔他坐在整个厂房的最顶端,俯瞰底下密密麻麻的齿轮、滑杆、轴承,升腾的蒸汽,灼热的铁轨时都会变得恍惚,只觉得这只是一场幻梦,等他醒来睁开眼睛,他还是那个名不见经传的数学家,他和他的家庭就像是千万个芸芸大众一样,不值一提,也兴不起什么风波。 没人听说过他的名字,他也没有任何权势,更没有人来赞美和投资他。 他被机器运作时的轰隆声惊醒,而后又开始羡慕起那个依然无忧无虑的自己。没错,女王陛下给了他毋庸置疑的国士待遇,他的后代可以成为一个贵族,一位院士,即便那个愚笨的孩子做不出一点成绩,也不用担心会从现有的阶级掉落。 他相信女王陛下的话,但他终究是个普通人。他也会感到痛苦,尤其是他的将来如此漫长,一眼看不到头,却又清晰可辨——他每天都在做着同样的工作,看情报,做卡片,读卡片,收卡片……他和他的那些奴隶有区别吗?没区别。 当女王有意将优化蒸汽传导系统的任务交给他时,他是欣喜若狂的,他已经厌倦了重复的工作,他都觉得自己都快成为那些黄铜零件中的一个了。但他接过了这项任务,才发现,“不同的行当犹如间隔着一座山脉”这句话是有道理的,他逼不得已剽窃了他人的创意,沿用了前几位发明家的思路,能做到的也就是在现有的传讯基础上进行改良而已。 他设法加强蒸汽压力,让活塞与管道之间更紧密,他也有考虑过是否能够通过改变小球的直径或者是管道的宽窄来加快喷射的速度,也去参考过管风琴的图纸,希望能够通过小球撞击机关的频率与力度来传达更多的讯息,他甚至有想过采用古罗马引水桥的方式,将管道一段抬高,好让小球能够滚出更长的距离,但后来发现这些都是一些花里胡哨的无用功。 女王要将这些东西用在战场上,即便不用在战场上,只是用在民间,这样数量的铜铁暴露在旷野之中,也会遭到劫掠和偷窃。他的设想根本就是痴人说梦,完全不可行,何况即便完全按照他的设想,传讯距离依然过不了十英里,还容易出错。 一次次的打击让巴贝奇怀疑自己真的是那个创造出差分机的人吗? 会不会真正的巴贝奇已经死了,坐在这里发愁的只是一个卑劣的冒名顶替者? 又是一天过去了,巴贝奇看着今天送来的“养料”,也就是他们要喂给”诺查丹马斯”的情报。这些林林总总的讯息全部汇集在一起,而后交给”诺查丹马斯”,这台庞大的差分机就像是一头巨大的野兽撕咬和消化这些食物,将每个单词都咀嚼的粉碎,而后化作自己的养分储存在那密密叠叠的仓库里。 与人们想象的不同,”诺查丹马斯”并不是只有女王来寻求答案的时候才会运作。事实上,它一直在运作,只是这种运作更类似于人类在呼吸,吃饭,这种运作非常平稳,非常和缓,可以说已经有很多答案被它储备在最重要的位置,只等着必须的时候拿出来再次进行剖析和解读。 它是不知疲倦的。巴贝奇在最后一次巡视的时候,忍不住将手放在了它的入口处,那里只是一长条毫不起眼的缝隙,就像是一个邮筒的口,而解密卡片也只有半张信纸大小——他站在那里,动也不动,知道自己接下来做的事情很有可能引发警报,引来女王陛下的怒火,更有可能祸及他的亲人和朋友。 但他还是那么做了,他写了一张卡片,然后将卡片塞入了”诺查丹马斯”的入口,而且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他并没有直接询问是否有进一步改良蒸汽传讯的方法,而是写了——现在最好的传讯方式是哪种? 机器开始运作起来,动静比平时要更大一些。巴贝奇惊慌的看了看周围,发现身边的工人已经陷入了疲惫与混沌的状态,根本没有发现”诺查丹马斯”的异常,毕竟他们并不被允许掌握太多知识。那几个给”诺查丹马斯”写卡片,递卡片的家伙对这份工作也是意兴阑珊,麻木不仁,并没有多少追根究底的心思。 他匆匆的赶去了给出答案的那一端,只希望这个答案不要比即将到来的战争更难以预测。事实上,结果来的比他的还要快,他才赶到那里,从出口就传出了一张卡片,他拿在手里几乎无需进行解读,就看到了答案。 “电报机。” 巴贝奇感到了一阵头昏目眩,他丝毫不怀疑”诺查丹马斯”的话,这台机器已经无数次的向他们证明了它有多么可靠和可信。也就是说,在某个他不知道——或许女王陛下也不知道的地方已经有人研发出了比蒸汽传讯更先进的通讯方式了吗? 他掏出怀表看了看这个动作在他进入伦敦塔后就很少做了,在好几百尺的地下,时间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意义——现在正是凌晨三点钟,他没有看得太清楚,就匆忙将怀表塞进了口袋。在地底有一个很不好的地方,就是很难掌握得住自己的作息规律,维护”诺查丹马斯”的工人们几乎都是以工作时间来做标准,确定自己是该休息,玩乐还是工作的。 事实上,巴贝奇心知肚明,有很多工人在连续待了几年后都不约而同的得了病,这种病会让他们分辨不出时间,地点,他们会胡言乱语,甚至会攻击别人。一旦到了这个地步,他们就会被送出去,之后就再也听不见一丝有关于他们的讯息。 他知道这些人恐怕是凶多吉少,毕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剩余价值根本不值得专门建造一座疗养院,但他也会用这些工人已经获得了足以让他的家庭安枕无忧的丰厚报酬来安慰自己,他努力不去想,如果自己也到了这么一个时候,女王陛下还能对他有多少怜悯之心。 不过此时,他已经彻底顾不得这些了,他用颤抖的手重新写了几张卡片,迅速地输入给”诺查丹马斯”。这几个问题分别是:是谁发明的,采用了什么方式,已经有结果了吗?这个结果是否已经被提交给了女王陛下,或者是其他人? “诺查丹马斯”这次回复的也很快。它给出了几个名字,其中有一两个名字就算是被囚禁了很多年的巴贝奇也也不觉得陌生,他的心进一步地往下沉,然后他又看到了这个发明确实已经被提交给了女王陛下,他双膝一软,就跪了下去。 他总算知道为什么女王陛下不再派人来催促了,她已有了最好的,当然就不会再关心一个次品。 他不甘心的拿起答题卡片,想要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发明,对方究竟用了一些什么样的思路和手段。如果这个发明者曾经用过“差分机”——这完全有可能,他们要靠着这个来做计算,他或许能够从中一窥究竟,但他没有看到,难道那些人都是用手算的吗?另外他也看到一个陌生的单词,那就是电。 那种哗众取宠的小玩意儿他很少关注,必须承认他,在创造蒸汽传讯系统的时候,他曾经利用过一位电子学家对静电传讯的思路,但这只是科学家之间的相互借鉴,他并不认为这是一桩不道德的事情,而对方也确实没能研究出什么可用的结果。 在沉思了片刻后,他又重新站起来,将一个问题输入给”诺查丹马斯”——电是什么。 几分钟后,他拿到了答案,这个答案让他觉得莫名其妙,甚至还以为“诺查丹马斯”坏了。 那张卡片上写着:一个可证的毁灭者。 第507章 电报机 幸而这种情绪基本上只弥漫在底层的士兵中,发号施令的军官,以及他们的顶头上司丝毫不觉得这是什么难以承受的负担。让他们来说,这种新式武器固然可怕,但哪种新式武器不是可怕的呢?当人类第一次使用火炮轰击城墙和人群的时候,那种血肉模糊的景象也同样叫人浑身发寒毛骨悚然。 他们的想法也不全都是错误的。士兵们与其说是见到了恐怖的景象,倒不如说是难以接受这种威力过于强大的新武器,它完全超出了他们以往的认知范畴。事实上,也有人在抱怨女王陛下何必要将这种对抗另一个世界的武器拿出来呢,就算是没有蒸汽枪,新式步枪的优势也足以压倒那些鞑靼人。 不过也有人说,如果这样能够减少士兵们的伤亡,提前结束战争的话也很不错。 这场战争并不如人们所预期的那样,持续的三年或者更久,而是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就结束了。对于一场裹挟了数个国家的大战来说,不可谓不是一种奇迹,只能说俄罗斯的沙皇是一个相当识时务的人,对其他国家而言结果也不坏,每个国家都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英国可能是这场牌桌上的最大赢家。虽然自诩绅士实际上还是一群暴徒的英国人骨子里还是那副强盗的做派,就如同曾经的伊丽莎白一世,维多利亚女王主持下的战争得到了一场大胜,有力地奠定了她在军队与政府中的权威,可以说,如果现在她的母亲肯特公爵夫人和她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想要蠢蠢欲动的话,第一时间就会受到人们的阻扰。 那些大臣和将军所担忧的也不过是担忧女王陛下会屈从于一个女儿和妻子的天性,而将权力交付给外国人,他们可不相信肯特公爵夫人与阿尔伯特亲王会真心为英国考虑,这个国家很快会因为这两个外人争夺权利的种种行为而变得混乱而衰败,这将会导致正在上升期的大不列颠重新迅速坠落。 但这种忧心在女王陛下毅然暗中处决了自己的丈夫,囚禁了自己的母亲后悄然消失,克里米亚战争的大胜又让国家和女王的荣耀达到了一个顶峰。 英国人们为这场战争的胜利举行了日以继夜的盛大庆典。他们的士兵可以回家了,购买了战争债券的人都发了一笔财。而以东印度公司为首的商人们也不必担心自己的航道会被截断,他们的贸易依然可以进行下去,日进斗金,财源滚滚。 只除了一些人——这里不是说俄罗斯的大使们。 科德林顿爵士在前去肯辛顿宫觐见女王陛下恶时候,见到了几张不那么熟悉的面孔。他们正从女王的书房走出来,面露不快之色。他觉得奇怪就问了身边的侍从,侍从告诉他说,这群人是皇家学院的院士们,个个都是这个世界的科技先锋,学术界中的翘楚,“您大概不知道,”那个侍从兴致盎然的说道,“这次将蒸汽枪运上前线用在这场战争中也是这些人提出的请求。” “他们提出的?” 科德林顿爵士惊讶地问道,但凡见过蒸汽枪的,没有哪位将军不想让它在更重要的地方发挥作用。但这些学者们总是不断地予以拒绝——他们说,这种枪械需要一个巨大的锅炉和蒸汽管道装置作为后备,而枪械的结构又格外精密,精密到必须有一组读过了大学的人来操作,他们可不打算将自己的珍贵发明交在那些粗鲁不文的士兵手中。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蒸汽枪队可能驻守在修道院或者教堂里,但他们直属女王陛下,维护和操纵这些机械的人全都出自于贵族或者官员家庭,他们要像学生那样在这些院士的课堂上上课,学习一些艰涩的知识,才被允许靠近那些银白发亮的枪管,但是否必须真的如此呢? 当然不需要。 女王陛下也听说了科德林顿爵士遇到了这些学者的事情——“我实在很难懂得这些人,或许学者们就是这样的,总是有着一些古灵古怪的脾气,” 科德林顿爵士摇着头:“他们是来要求拨款,还是别的什么要求?” 女王陛下示意侍从给他倒茶,“这倒没有,不过他们似乎想要改变我的一些想法。说起来也和之前的战争有些关,。子爵先生,您觉得我之前让您带去战场上使用的电报机怎么样?” 说到电报机,科德林顿爵士只觉顿时赞不绝口。在一场战争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当然就是通讯了,拿破仑之所以在滑铁卢马失前蹄,也是因为他的几个军团因为暴风雨和夜晚而失去了与他以及彼此之间的联系,在明明占有优势的状况下,依然顾此失彼,才会导致整个法军溃散大败。“可以说,”子爵先生道,“如果拿破仑那时候就有了电报机,恐怕失败的就是我们了。” “真的那么好用吗?”女王陛下好奇的问道,那时候他们在肯辛顿宫做试验,距离并不远。而且那一天是个难得的晴朗夜晚。“是的,”子爵先生说:“非常的准确,非常的快速。可惜的是,在海上无法铺设电线,不然这场战争还能结束的更快一些。” “那就好。”女王陛下欣慰地说道,她没有告诉科德林顿爵士,那些学者们前来向她陈情,居然也是有关于电报机——他们请求女王陛下能够更多地支持蒸汽传讯方面的研究,而不是电报机这种新鲜玩意儿,蒸汽机大革命的势头还在上升,英国的工业正是欣欣向荣的时候,这颗老树上已经结出了累累硕果。他们认为,女王陛下完全不必在一颗新芽上耗费心思。他们会让女王陛下明白,电这种哗众取宠的发明,根本没有办法和已经完全成熟的汽缸、活塞与杠杆相比……无论她付出多少信任,给予多少投资,将来都只是一场叫人发笑的白工…… 但女王是个怎样的人呢?如今的她都不会受到血亲的桎梏,更别说是这些院士的意见了,是的,英国工业有今天完全依仗了蒸汽大革命以及机械大发展的背景。但这并不是说她就要被捆缚在这台机车上,只能朝着一个方向走——更不用说,以麦克斯韦为首,法拉第与其他研究者为辅的雷霆会成员们所要求的东西并不多。 一个安全的研究场所,一份不那么多的拨款,他们甚至没有急切的索要名誉和地位,而他们已经拿出了可用的成果。女王陛下甚至在想,她可以先在伦敦和周边城市试行电报机传讯的方式,她是个君王,他一眼就能看出这种东西对于巩固自身的统治有多么的重要。 当一个地方发生叛乱时,三天才能得到消息和三个小时就能得到消息,那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第508章 锡克人 电报站也很快在伦敦以及周边地区铺设开来,就如同曾经的蒸汽机车、煤气灯和所有有利于人类发展与享受的设施。当然,比起情侣、家人。对这项发明最为欢迎的还是商人们,他们得了电讯的好处,恨不得能够将电报机的绝缘电线铺满整个大不列颠,不,最好还能铺满整个世界。 这样,他们就能够在瞬息之间得到千里之外的消息,而不错过任何一条有利用的内容,尤其是对那些做期货和金融的商人们而言,源源不绝的数字传递到他们手中。比之前的蒸汽传讯更加快捷、准确。 之后甚至于银行、报社这些地方也开始使用电报机。他们接过电报机传来的讯息,然后将它制作成卡片喂给他们的差分机,这样,银行职员和报社记者得到的讯息会更多,更全面,没人能够拒绝,新发明的势头已经不可阻挡,电变成了伦敦城内的时髦玩意儿,几乎人人都在提起。 利维不知道什么时候恶魔和天使们才会发现这些事情中有他在推波助澜。不过他也有个有趣的发现,那就是同样在给予这些学者们支持的不止他一个非人,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那里的住客以及后代似乎也都有属于自己的想法。即便他们知道这是天堂和地狱发出来的旨意,也不是个个遵从。 伦敦城内外甚至陆陆续续的爆发了一些小型战争。这倒也不奇怪,毕竟就利维所知,玫瑰的老师玛利亚嬷嬷就是站在人类这边的,还有另外几个生性耿直的家伙,譬如圣博德修道院的院长,我们熟悉的小鸽子,他的立场永远是正义,非常不巧的是,现在天堂和地狱几乎都算不得正义,他们对于人类科学发展的粗暴干涉,已经引起了约拿的质疑,只是他暂时还没有表露出来罢了。 利维猜测可能是因为蒸汽枪的缘故,蒸汽枪作为一种威力强大到叫人噩梦连连的武器,一向是用在恶魔身上的,恶魔,还有精怪,祂们坚硬的皮肤、肌肉、骨骼以及顽强的生命力大大减弱了这种武器会带给人的恶感,但它被挪移到战争上——肆意杀戮那些脆弱的人类时所造成的悲惨景象,绝对不是这些还未被扭曲的半天使们能够看得下去的。 利维去过几次里鲁的酒馆,发现有不少半恶魔和恶魔都会因为这件事情发生争执,地狱似乎也不太愿意看到人类科技发展过快,但恶魔的本性就是作恶,鲜血,内脏和死亡能够带给恶魔以及子嗣无穷的快乐,他们看不出人类有了电之后会有什么不好——“反正最后都会被用来杀人。”一个恶魔这样说道。 不过这种古怪的氛围还是带来了一些不安,利维计划去一次威尔士。 虽然他的母亲并不是威尔士的女巫。但很显然,威尔士的女巫已经来拜访过他,给他留下了一道谜题,她们在等待着他去一探究竟,他在那里可能拿到那个问题的答案,也有可能就是他的母亲在那里等着他,为了遮蔽瓦拉克无所不在的视线她注视了他近两百年,却在不久前突然展现出一个母亲的仁慈心肠,利维才不会信她是突然悔悟了。 只是在他动身前,北岩勋爵先找到了他,“和我去一次锡克。” 利维感到意外,虽然能够离开英国,对现在他来说也算是桩好事。不过去锡克——虽然圣植俱乐部的成员们时常要出外差,像是威廉.兰姆,北岩勋爵,还有另外几个俱乐部的首领,都曾经远赴海外,甚至要驻扎上好几年。 毕竟在那些殖民地上原先也有神明和精怪,虽然祂们早已离去,衰弱,消散,只留下了微弱的反应和力量,但面对一个普通人,祂们依然可以算得上是可怕的恶魔。不过最初承担起这份重任的是修士,教士和修士们在开拓新大陆的时候跟随着军队与移民一路深入新大陆,在开垦的过程中损失了不少人手,当然回报也是巨大的。在王室,贵族和官员在新大陆的躯体上吮吸甘美的血液时,教会拿的肯定是最大一份——他们要钱,也要人,他们要求王室和政府支持他们获得新信徒,具体表现就是自留地教堂,修道院和寄宿学校,这些都需要上面拨款,简而言之就是用世俗的钱来获得神圣的权力。 这种情况直到圣植俱乐部建立之后才略有改观。当然,这种用完即丢的行为引发了教会很大的不满,即便他们依然可以在这块肥沃的土地上分得一杯羹。 灰侦探 第157节 “我可以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可以,但你需要保密。”北岩勋爵说,他知道半恶魔不会犯那种不慎失言,或者是说了醉话或者梦话的愚蠢错误,但他肯定会把那情报卖出去。只要这份情报足够值钱。 “是锡克人。”北岩勋爵说,“他们混入了庆典,然后带走了杜利普.辛格,还有光明之山。” 杜立普.辛格,利维马上想到了那个少年,他是真正的旁遮普之狮兰吉特.辛格的儿子,最小的那个儿子,他之前有四个兄弟,但在旁遮普之狮因病去世之后,他的四个兄长命运多舛,不是生了病,就是遭到了意外,总之一个都没能活到成年,王位继续往下,传到了他的身上。 那时候他已经被英国人控制住了,在尼克尔森死去之后,杜利普来到了伦敦,他之前就被当做一个英国孩子教养,来到伦敦后更是不再被允许接触任何锡克文化,他说英国人的语言,穿英国人的衣服,没人知道他甘不甘心,又情不情愿。 他将光明之山交在了维多利亚女王的手里,一边说着:“很荣幸,能亲手将光明之山赠送给我的君主。” 那时候他十一岁,已经懂事了,他应当知道自己是锡克的大君,可惜的是,他被迫留在敌人之中,接受敌人的恩惠。 五万英镑。一年的年金,还有一处庄园说起来很不少了,但这是否就是他要的呢?他一直表现的非常服从,甚至称得上温顺,没几年学会了花天酒地的度日,不去考虑以往,也不考虑今后。 今年他十五岁了,完全就是个花花公子的做派,利维偶尔会听到他的消息,但这么一个人并不会被一个半恶魔放在心上,“那些锡克人?” “是那些异神的信徒。”利维猜也是,虽然在表面上说,杜利普.辛格不是个囚犯,他没有被关起来,但他身边可不少人。 更别说他还有个母亲在外,那位公主从来没有忘记过她的丈夫,以及她丈夫创立下的辉煌事业。她一直在试图偷走杜利普.辛格,但始终没有成功。看来这次他们挑对了人,挑对了时间,也挑对了地方。他们将杜利普.辛格带走不算,居然还拿回了“光明之山”…… “女王一定很生气。” 当然不仅仅是因为那颗钻石,那些锡克人带走了杜利普.辛格,带走了光明之山,就意味着锡克很快就会爆发一场声势浩大的叛乱。 第509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1) 利维没能从北岩勋爵那里得到太多有用的讯息。 北岩勋爵虽然是一个正直而又古板的人,但他也能隐约感觉到,那时候女王派他去接回杜利普.辛格,也就是旁遮普之狮,锡克大君的唯一继承人,也有打发他的意思,这件工作没什么困难的地方,唯一需要的就是迅速和安静。 当他看见杜利普.辛格的时候,根本没发觉他是个印度人,还以为自己见到了一个皮肤略黑一点的英国男孩,这位大君之子在性情暴虐的尼克尔森手下,日子并不怎么好过,他的衣食住行当然是有保证的,但自由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而且在尼克尔森找到他,并且将他“保护”起来之前,他已经记事了。 虽然这些记忆犹如咖啡升腾起来的泡沫那样容易消散,但他曾经是锡克大君的幼子,也曾被大臣和奴仆簇拥过,随意的将那些价值连城的宝物挂在手上,戴在脖子上。他的母亲也曾指着宫殿外的辉煌景象,告诉他说,这是他的国土,这是他的人民。 据说他才来到尼克尔森的军营时,并未像一般的孩子那样大哭大闹,说起话来还相当的有条理,并且企图发号,这种倨傲的神态当然是引起了尼克尔森最为恶毒的反应,一个已经成年的英国军官要摆弄一个还处在稚龄的孩子有多么容易就不必多说了,他就像是在训练一只小狗,训练一只鸟儿似的折磨这个孩子。、 虽然从外表上看不出伤痕,在北岩勋爵带着他返回伦敦的路上,每一次发声,每一次抚摸,甚至于一个眼神,都能够让杜利普树立起浑身的尖刺,然后又不得不违背本性般地“松弛”下来——尼克尔森的手段就此可见一斑。 尼克尔森的卑劣行径并未能彻底折断杜利普的脊梁,他记得父亲曾告诉他说,在锡克男性的名字中,有许多“辛格”,它的意思是雄狮,而他的父亲则是雄狮之王,同样的,他也希望杜利普能够成为一只小狮子——即便他在幼小时必须朝鬣狗献媚,苟延残喘地活下来,也要记得…… 他是一只狮子。 他记得,只是在尼克尔森的死讯传到伦敦后,经过再三确认,一向谨慎小心的杜利普辛格甚至难得的犯了一次错。他跑到酒窖里打开了那些留给宾客们的酒,喝了个酩酊大醉。 他在伦敦的日子要比在尼克尔森的军营里好得多,虽然女王陛下拒绝让他与那些印度人接触(包括他的母亲)。 但若是那些印度人能够遮住普通侍从的眼睛和耳朵,杜利普也未必如如人们以为的那样已经舍弃了自己的国家与臣民。 “女王陛下难道没在他身边安排得力的侍从吗?” 利维这是在问侍从里有没有半恶魔或者半天使,甚至于天堂或者地狱的住客伴随着这位大君之子,时刻监视着他。 “有的。”北岩勋爵回答说,“他们都被杀了。” “额,那么我能看看他们留下的东西吗?还有他们的灵魂,你们找到了吗?” 无论是半天使还是半恶魔,他们一旦死去,灵魂就会立即成为地狱的猎物,半天使身负原罪,因为他们的诞生就意味着一个天使的坠落,无论他们做了多少好事,发了多少善愿,都无法被赦免,即便他们竭力挣扎,也不过是在这个世上多存活一段时间罢了,最终他们都要走向不可救的深渊,这是个人人都心知肚明的结局。而半恶魔呢,更是不必说,他们的血亲在地狱里早就等待良久,每个月必须缴付的债务当然是一份很不错的收入,但如果能够直接拿回本金,这些恶魔们也不会太在意。 “我们的人已经去调查过了。”说到这里,北岩勋爵露出了凝重的神色,“他们的灵魂并没有去到地狱,很有可能是被那些异教的祭司们直接吞噬了。” “哎,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利维说道,他站起身来,和北岩勋爵一起上了马车。 虽然估计从尸体上看不出什么端倪,但能够从中略为了解一下这些异教徒祭司的手段,也是相当有必要的。 这些尸体被同样被放置在苏格兰王宫的地下,这里有个特别的区域,专门用来放置这些非人类的残躯。“知道死因吗?” “一个是被毒死的,一个应当是被绞死的。还有一个……”北岩勋爵微微停顿了一下。显然,第三个家伙的死因有些不敢恭维,“他死于兴奋过度。” “好一个温文尔雅的说法!”利维嗤笑了一声。 弗雷德里克亲自陪同他们去了地下室,打开门,里面摆着好几个解剖台,三具尸体放在上面,覆着一层白布,利维看了看两人,拉开了其中的一件。 半恶魔和半天使几乎可以免疫人世间的所有毒素,但也有些毒素是他们无法抵抗的——那就是附着了神明之力的毒,“可以看得出是什么毒药吗?”北岩勋爵问道。 半恶魔谨慎地用手指抚摸过半天使赤裸的身体,他就像一个称职的医生那样毫无顾忌地俯卧在死者的身上,仔细的嗅闻着他身上的气味,又闭着眼睛仿佛在倾听什么,片刻后又掀开死者的眼睑,对着他的眼睛注视了好一会儿。 之后利维拉开他的嘴巴观察,才一拉开,死者的整条舌头就像是一个被压在了盒子里的惊吓玩具那样,碰地一声鼓胀着冲出来,一旁的弗雷德里克和北岩勋爵立即后退,利维则打开了斗篷,唰地一声遮挡在他们几人面前,只听砰的一声——那个如同紫色圆球的舌头猛然爆裂,爆裂后喷溅出来的黑色液体溅满了半恶魔的斗篷。整件斗篷立即发出了刺拉拉的声音,利维将它扔在地上,面露惋惜之色。这件斗篷虽然比不上他母亲交给他的那两件荨麻毯来得有价值,但也不是普通的货色。 它里面交织着圣人的头发,地狱巨蟾蜍的皮和一个亵渎之人的舌头,甚至能够抵抗得住圣水子弹的攻击,却在残留的毒液面前毫无抵抗之力。不一会儿,斗篷就在人们惊恐的眼神下,化作了一摊粘稠的污渍。 “记得赔给我。”利维毫不客气的说,只见他双手一翻,不知道又从哪里抽出了一一条如同水流般的丝绸斗篷披在了身上。 北岩勋爵猜想,这肯定不是一般的丝绸,他已经习惯了,半恶魔的手中总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好东西,这次他们更加小心翼翼了一些。刚刚爆裂的只是一条舌头。如果爆裂的是内脏呢,那危害的面积可要比之前大得多了,利维又仔仔细细的观察了一番,“没事了,那可能是最后一点毒液。毕竟这位……”他笑了笑,“半天使的血液都是圣水,就算没有抵抗得住异教神灵的毒液。它的躯体也不是那么好侵蚀的……这些毒药是经由他的口下去的。他的食道和喉管都有可能受到了一定的腐蚀。在这里我就不打开了”,利维说:“胃里应该也受到了烧灼。但等到这些毒药腐蚀了胃囊,扩散到他的身体各处时,他的血也做出了及时的反击。” 仿佛是为了证明他的话,利维抽出一柄小到,切开了半天使的小臂。这当然是种亵渎的行为,但这里没有想要阻止的人——他们了解利维,他虽然是个半恶魔,但很少为了取乐做无益的事情,果然,他这里才纵向切开小臂,他们就看到了凝固成了一条条的血管,利维把它们挑出来给他们看,血管里的血早已凝固了,整条血管都像是某种无机质的东西,坚韧富有弹性,让人想起黑色的橡胶条。 利维甚至还把它放在解剖台边拍了拍,血管发出了噼噼啪啪的声音,并且在光亮的台面上留下了鲜明的乌黑痕迹。 “这张解剖台看来是不能用了,这些尸体都会被毁掉吧?”利维问道,北岩勋爵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第510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2) 剩下的两位死者都是半恶魔,“他们都是俱乐部的成员。”北岩勋爵说道,利维顿时了然,俱乐部建立的时间不长,他们里面的成员多是贵族的子女。而一些大家族平时就豢养有半恶魔和半天使,在乔治三世世创立这个组织的时候,为了显示自己的忠诚和力量,他们交出了一部分“眷属”——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之前国王要打仗,有领地的贵族们也要提供粮草和骑士。 而且这些由大家族们豢养的半恶魔,也要比野生的半恶魔更好控制,性情也要更温和一些。不过,无论性情怎么温和,他们终究还是地狱的种子。一旁的弗瑞德里克看到过他们的脸,他们曾经伴随在着年轻的大君之子杜利普身边,带着他到赌场和剧院寻欢作乐。 不过这也很难说——或许这就是他们的工作内容之一。 “他不是被勒死的。”利维观察了一会之后说道,虽然他的身上确实有触目惊心的勒痕,但这种痕迹看起来很奇怪,不像是绳索,也不像是皮带,反而像是某种柔软而又有韧性的东西,他的身上闪烁着银亮色的痕迹,像是蜗牛爬过的后留下的粘液,利维嗅了嗅,露出一个诡异的微笑,“你们有剖开过他的肚子吗?” “ 暂时还没有。”北岩勋爵说,“是毒药吗?” “不不不,这些印度人也有着相当不错的品味,”利维向站立在一旁的驱魔人示意,对方立即拿来了盐,蜡烛和几柄尖锐的刀子,他们看着半恶魔点燃了蜡烛,放置在尸体的周围。然后用盐绘制了一个法阵,他在空中焚烧了某样东西,他们不太清楚,但他们立即就看到第二个死者的肚子突然蠕动起来。 利维大声念诵经文,但不是正念,而是反念,这是撒旦的崇拜者与恶魔们最熟练的功课之一。他的声音越来越高,在死者肚子里面蠕动的东西也越来越惊慌。 就在此时,半恶魔将手中的小刀向上轻轻一抛,这些刀子完全违背了物理定则,被抛到空中后就不再下落,而是就此悬浮,折射着蜡烛与煤气灯的光,每一道光线都在空中形成了一片耀眼的白色。 那只肚子里的东西终于忍耐不住,撕开了那脆弱的皮肉,从里面冲了出来。 人们以为自己会看到膨胀的内脏或是畸形的胎儿,但他们只看到了金子,闪亮亮的金沙,金币和金块,它们喷向半空,而后哗啦啦的掉的满地都是,一边的驱魔人一阵恍惚,他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漂亮的金色,它在诱惑他伸出手去,抓起一把,放进自己的口袋,他差点就这么做了,如果不是北岩勋爵及时的抱住了他。 半恶魔打了一个响指,只听噼啪一声,刀锋折射的闪光所交织成的罗网一下子就将所有的金子拢住,切割成了无数块,说是切割,也不是那么正确。因为这些金子明明看上去有质感、有颜色、有反光,但当这些无形的光线切割下去的时候,也像是穿过了另外一些没有形体的东西,人们所能看到的,就只是这些金子企图凝结为一个形体的时候,突然分崩离析,重新散落下来。 “这是真的金子吗?”北岩勋爵问道。 “是真的。”利维笑子说,“你把它们捡起来,拿出去用或者熔掉重新敲成金币或是首饰都不会有什么问题,只不过从今往后,你大概会无时不刻的听到它的召唤,召唤你到某个地方去,那个地方会有更多的金子,你尽可以拿走它们,你会变成一个无比富有的人,富有到可以买下整个伦敦。” 驱魔人总算是平静了些,他大汗淋漓,知道自己刚才差点中了诅咒:“然后……我会死吗?” “就我知道的传说,”利维说道,“当你最后一次回到那个地方,拿走金子的时候,你就会留在那里,成为祂的胎儿,你的血肉会化作金子,等着下一个人来把它们拿走。” “不能让这些金子散出去。”弗雷德里克说,庆幸自己没有带普通人下来。 “交给你们了。对于你们来说也算是一次难得的考验。”利维漫不经心的说道,他来到最后一具尸体前,这具尸体的死因不用他解释,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来,他被劈成了两半,而被劈成两半的位置,是他的两腿之间…… 在早期的英国与欧洲有一种刑法叫做木桩刑,简单点来说,就是削出一根圆头的木桩,把它立在地上,上下都擦满了油。然后将罪人赤身裸体的放置在上面。这个木棍会通过他的——哔哔——穿入体内,因为人体本身的重量,罪人会慢慢的往下坠,木棒也会一点点的深入,从肠子到肝肾,从肝肾到胃部,还有人会不断的做调整,以保证木棒最后能够从他的嘴里出来,这是一种漫长、残酷,还有恶心的刑罚。 在宗教裁判所里也有类似的刑具,只不过他们做了一定的改进,将木棍改成了一个从正面看是个三角形的乘坐刑具,它被称之为“耻辱之椅”,受刑人一样需要赤身裸体,又时候还会在罪人脚上拴上石块,加快她/他被撕裂成两半的速度。 “不,虽然是被撕裂的,但仔细看,让他遭受到如此摧残的,并不是任何尖锐的东西,那仍然是一个木棒,只是粗大上了很多倍。”利维居然还伸出手来比了一比这根木棒所有的直径,成功的让在场人都肠胃翻涌:“没有多少反抗的痕迹,”利维轻蔑地说道,“没用的家伙。” 身为半恶魔,居然能够被金子和女人诱惑,利维不由得啧了一声。 “那些异教……祭司很难对付吗?”弗雷德里克忍不住转过身去,不愿再看那些形状凄惨的尸首。 “也不能这么说。”利维来了一点兴趣:“只能说……挺别致。”他之前一直在欧洲和英国流浪,也没有遇到过这些神明的祭司,或是接触到祂们的信徒。 他只听说过一些,毕竟作为一个半恶魔,情报的收集是相当重要的,尤其涉及到天堂、地狱和他们的敌人——他倒没有听说祂们有多么强大,但肯定听说过祂们有多么恶心,只是那时候利维并没有放在心上。 在基督教会诞生之前,这个世界上有着诸多的异教神明,罗马有,伦敦有,冰岛有,新开拓的阿美利加也有,遥远的东方也有——每个神明都有自己的性格,爱好和倾向,格外恶毒下作的也不是没有。 第511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3) 圣植俱乐部中的一些半恶魔,恶魔倒是曾经接受过雇佣——毕竟印度是大英帝国最重要的殖民地,只是对他们而言,似乎就算是提起那里的经历都是一桩不堪重负的事情,不是回避就是坚决地拒绝……“我都要好奇起来了。”利维在这里得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当然只好去找里鲁——魅魔的交际与情报网果然广泛,只要利维愿意付钱,他就能以最快的速度给他找人和想要的情报——他找来的就是一个恶魔。 一个切切实实的大恶魔。 只不过这份情报的代价也很高昂,三盒,整整三盒精选的”煤块”,每一个”煤块”所禁锢的灵魂都足够饱满鲜活,对方与利维一见面就先拿过了一个盒子,打开,随手挑了其中的一块放在口中咀嚼。 他闭上眼睛,仔细品味着其中的痛苦、怨恨、喜乐与悲伤,确定不是对面的这个半恶魔拿来欺诈他的伪劣物品,才满意地点了下头,又对剩下的两盒如法炮制,“不是我信不过你。”他假惺惺地说道:“你不知道为了这三盒小玩意儿,我要付出多么沉重的代价。” “真的?” “真的,非常真。”他神色严肃的说,然后看向里鲁,魅魔只能举起双手,识趣的离开了房间。 “好了,我就来跟你说说——我在印度遇到的那些事情——先来说说印度的神明。” 说到这里,大恶魔居然还明显的卡了一下,似乎想要将那些地狱里的污言秽语喷泻而出,但考虑到对面坐着的也可以说时他的临时金主,三盒精选的”煤块”还明晃晃的摆在他面前,他的嘴里还残留着灵魂的美妙滋味,他只能压了压,忍耐了下去。 “这么说吧。对于印度人来说,他们有三位主神,其中的一个主神叫梵天。他的传说……那些故事,我不想说,那几乎就是一千本圣经,简单概括一下。那就是所有人……人类的,我们的,这个世界上所有曾经有过名字,出现过的神明全部加在一起,”他做了一个捏在一起的手势,“也打不过那个梵天。” “而另一个他们的神明,一个叫做湿婆的混球,他用一根小手指就可以捏死那个梵天。” “他们有许多神明,多得就像是海中的沙子,不,就像是风中的灰尘,当然,这些神还有这个世界都是那个湿婆创造的,在梦中创造——没错,按照那群傻瓜的说法,轻松的就像是哔了一下——虽然我也对天堂的那位没什么好感,但要我说,比起他们所谓的那位造物主来说,我们的这个还算不错。 天哪,你永远无法想到他们是什么描写他们的神的——你知道,东方的神要创造一切,他需要撑开天地,分解自己。而我们的神呢,他创造整个世界,也耗费了整整六天,直到第七天才能去休息。 印度人的神哦,那可真是了不得,他居然是在睡梦中创造的。我们现在所能看到、听到、感觉到的一切,你可以想象吗?多奇妙啊,你闭上眼睛,睁开眼睛,啪!所有的东西都无中生有了……” 对于一个大恶魔来说,这种凌乱不堪,前后颠倒的状况实在是非常少见,可惜的是利维却高兴不起来。他已经能够感觉得到对面坐着的这位先生受到了多大的创伤——不是身体上的,大恶魔就算在这个世界上被撕裂成了无数块,最坏的结局也不过被打回到地狱里,他可能会因为受到了重创而坠落到下一个阶层,甚至直接退化为小恶魔,但他依然存在,只要没被其他恶魔吞噬,他都有翻本的机会。 因此大恶魔从不会在意在人世间所受到的打击,人类的竭尽全力,绞尽脑汁,甚至自我与牺牲他人,都会被祂们视作一场笑话,一个游戏,祂们总是会在火焰中向着人类大笑,伸出中指,嘲笑他们的徒劳……他们总是会回来的。 利维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恶魔也会受到心理创伤。 “您是遇到了什么事吗?” 是遇到了他们之中的那个梵天,还是遇到了湿婆? “不,那里已经没有神明了,我怀疑那些包头的家伙将他们的神明吹嘘成这个样子,就是因为他们的神明早就不存在了。很早,可能在几千年之前。”大恶魔耸着肩,“我是接受了一个老友的委托,才陪着我的雇佣者一起去了印度,他是一个探险团的团长,这份工作我完成的非常完美,他安然无恙的回到了家里,除了这辈子他永远都不会再去印度了,不,应该说他就算是听到印度这两个字,都会浑身发抖,大喊大叫,冲回房间,关起门来,谁也不理。 我们遇到的是一群苦修士,他们崇拜的就是那个湿婆。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压根没把他们放在眼里,我们已经摧毁了他们的村庄,剿灭了他们的军队,他们的领主不是死了,就是成了我们的俘虏。当时我的雇佣者看中了他们的神庙。虽然我们这里的教堂也必然是一个村庄或者是一座城市里最为辉煌高大的建筑。但看到那座神庙的时候,我们还是叹为观止——它简直和其他建筑不在一个位面上,每个地方都是那样格格不入,它是用檀香木制成的,柱子上贴着金箔,屋檐上挂着青铜的铃铛,里面的雕像不是象牙的,就是翡翠的。 灰侦探 第158节 他们甚至还有一个纯金的顶子,你可以想象吗?这是他们的民众连个窝棚都没有,只能在烂泥里打滚的情况下造起的神庙,那个纯金的顶子至少有上千斤,我们不带一丝犹豫,立即把这个顶子取下来,预备送回伦敦。 这时一个苦修士就走了出来,他将一只手高高的举在头顶,那只手看上去不像只手,倒像是一截枯木,尖端留着弯曲的指甲,他头发蓬乱,里面窝着数不清的跳蚤和臭虫,发白的眼睛恶狠狠地注视着我们,他说湿婆会诅咒我们——我可以感觉到,他的身上确实残留着一教神明的微弱气息。 但那又如何呢?在这之前,我也已经处理过不少这种古旧的渣滓,他们的灵魂散发着一股恶臭,并不怎么好吃,但确实给了我不少额外的力量。对他我也是如法炮制,我把他的头拧下来,扔在了神庙门口的一盆牛奶里。 呃,是的,没错,他们供奉老鼠,数以千万计的老鼠拥挤在这个神庙里,那些发黑发臭的信徒们,宁愿自己饿死,也要将家里的最后一滴牛奶奉在那个盆里养老鼠,我不太清楚他们究竟是在干什么——就算是撒旦的信徒,也不可能白白的去做这种对自己没有一点好处的事情,他们的神并不保佑他们,他们一样死在子弹和刀剑下,那些祭司们也只会在我们侵犯神庙的时候才会出现。 士兵们搬走了所有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东西,还有一些壁画也被我们拓了下来,这是一场相当愉快的劫掠——任何一个敢于阻挠我们的人都被我们杀死。我肆意享用这些新鲜的血肉与活泼的灵魂,直到我看见了一根非常大的木棍,它树立在那里,一开始我没能认出那是什么?直到我搜索了一下那些苦修士的记忆,才发现那是一个……一个他们神明的哔哔。 对于一个教士来说,这简直就是异教徒最为狂妄的一种行为。但对于我们来说,当然算不得什么,他看向利维,真诚的说道,“老鼠,哔哔,苦修士,我们都有,对吧。” “然后,”他继续说道:“到了晚上,我们就在那座神庙里修整,异教的象征物被士兵们推倒,他们把它劈成碎片投入火堆,在上面煮了一锅汤,我没有吃那锅汤,我的主人吃了。 到了下半夜,我醒来的时候,就非常幸运的旁观了一场情欲的狂欢,所有的士兵都脱得赤条条的,每个人都在唱歌,跳舞,相互哔哔,我想要安慰自己,在地狱中这种景象也不少见——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两个或是很多个,在弥撒上我们看得多了,就算他们和猴子哔哔……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还和山羊一起哔哔呢。 即便一些人开始攻击老鼠,那盆牛奶,鼻孔,没事,这种事情在人世间你也能看到,根本不值一提……还有人在捅墙壁上的缝隙,树上的洞,地上的一个坑,蜂窝……那场景简直滑稽透顶。 如果说到这里,我还能忍受的……”利维竟然从一个恶魔的口中听出了几分悲惨,这明明是祂们赋予人类的东西。 “我要说,我的雇主很不错,除了说定的酬劳之外,他还承诺将他最喜爱的一柄枪送给我。” “那是一柄好枪。”他意兴阑珊地说,地狱里的恶魔总要比天堂的天使更快接受人世间的新事物。枪械当然也是其中之一,利维就很喜欢他的胡椒匣子枪,恶魔中使用枪械的也不在少数,这位大恶魔显然也是同好之一:“那是一柄大口径的前滑膛火药枪,长度在十英寸左右,枪管八英寸,手枪构件不是纯银的就是镀银的,上面雕刻着神圣的文字和图案,它曾经属于一个半天使,一个虔诚而又刚烈的教士,上百个恶魔在这柄枪口下灰飞烟灭——这柄枪在持有者堕落后是要被上缴给教会的,但被他花了大价钱藏了下来。 我的雇主承诺,在这次任务结束后,就会把他它送给我作为额外的赠礼。 我已经准备了一个完全的亵渎仪式,只等我拿到枪——这将是我最喜欢的一件武器…… 但就在那一晚,我就看到了他光溜溜地站在写字台前,抽屉拉开,而那柄枪的枪筒就套在了他的哔哔上……”大恶魔忍无可忍地大骂了一句,“我立刻就知道我的枪没了!” 第512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4) “这里就是阿姆利则了。”北岩勋爵说道。 列车长并不太清楚,这两位英国绅士究竟是什么样的身份,但还是恪守职责,送这两位头等车厢的乘客下了车。在车外,他看见了新任旁遮普总督的两名亲信,他立即确定这两位客人非富即贵,态度顿时变得更加恭敬。 如果不是怕他们担负着什么重要的任务,他都想询问他们会在什么时候乘车回到英国或者是去其他地方,他会考虑将车厢的位置和服务的质量提上更高的一格。 北岩勋爵根本没注意到列车长的心思,他环顾四周,所有的蒸汽机车车站都免不了弥漫着烟尘和蒸汽。但这里的空气似乎尤为浑浊——对了,北岩勋爵想起来了,这是香料的气味。伦敦人也要会使用香水,他在俱乐部或者是参加宴会的时候,同样会置身于各种各样的草木、皮革和烟草的香气里,只是,这里的香气没能让他想起任何花草,倒让他想起了一道味道浓郁的炖汤,里面有肉碎,牡蛎,小豆蔻、藏红花、丁香、胡椒…… 总之他所知道的不知道的所有的香料几乎都在这里汇合了,在这一层层的香味下,是一种近似于凝固的臭味,就是某样散发臭气的东西被冰冻起来后又解冻的恶心气味——扭扭捏捏,半生不熟。 要说臭味的类型,应该是动物臭,北岩勋爵肯定地判断,是牛、羊、马身上上那种根深蒂固,永远无法遮掩的生膻气味,他还在战场上的时候,因为经常和马睡在一起,所以对这种气味十分熟悉。 但这里没有马,这里只有形形色色的人群,除了他们熟悉的那些身着四件套的绅士与移动着巨大的裙摆,撑着阳伞的淑女之外,还有一些衣着华贵而绚丽的印度人,他们多半都留着浓密的胡须,包着头,眉心中点着鲜艳的红色痕迹。 他们身上的织物层层叠叠,做出漂亮的皱褶,系着华贵的腰带,一些皮肤微褐,另外一些则是乳白色,在这里几乎看不到多少女性,孩子也很少,这些印度人看他们的眼神也很奇怪,有些怯弱,但也有些傲慢,有些仇恨,但更多的还是艳羡,能够出现在这个车站的印度人当然不会是平民百姓,但他们依然只能乘坐二等车车厢,头等车厢只供给白人。 前来迎接北岩勋爵和利维的,以及另外几个俱乐部成员的人,一位是总督的秘书,另外一位则是一位军官,这位军官是葡萄俱乐部中一个颇为强大的成员。有趣的是,他身后跟随的两位助手,一眼就被利维看出那是两个伪装的很好的半恶魔,三个半恶魔的视线在空中一触即分。 地狱生物都是有领地的意识的,即便像是他们这种要么受了雇佣,要么本来就是俱乐部豢养的半恶魔,不会因为领地范围而起,争执,要让他们待在一个地方,也免不了会冲突一番,直到确认出谁是首领,谁是第二成员,谁是这个领地上最无用的奴隶。 所以在乘坐马车的时候,利维将北岩勋爵扔给了总督的秘书,让他们和那个军官共乘一辆马车,他则与另外两个半恶魔坐一辆马车,车中发生了什么,我们无法得知,只知道那辆马车的车夫突然昏厥了过去,从高高的座椅上掉了下来,然后一个半恶魔从里面钻了出来,他把马车夫丢在车站,自己担任了车夫的工作。 当然,他就是那个在争斗中最先退败下来的倒霉鬼,留在马车里的半恶魔喘着粗气,“你的血亲一定是个非常强大的恶魔。” 利维只是耸了耸肩,谁不是呢?地狱之门是一个相当奇特的通道,能够通过它的,要么是那些力量弱小到犹如沙砾般的小恶魔,它们太渺小了,所以能够钻过地狱之门的缝隙,要么就是那些强大到可以开辟,甚至撕裂地狱之门的大恶魔。 但只有后者才有可能在人世间繁衍后代,小恶魔无法让女人受孕,它们就算是作恶,也只能让人做噩梦,或者是打个喷嚏什么的,只有数量多了才能造成危险。这点与大恶魔完全不同,若是可能,一个大恶魔可以在一个月之内毁灭一整个偏僻的村庄,叫成百上千的人堕落。 利维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半恶魔。“看来你们在这座城市中过得很不错。” 半恶魔是否能够定时偿还血债,是否能够得到充沛的食物和供给?有时候是可以从外表上看出来的,就算他们能够将外表伪装的很好,眼睛也会暴露他们的真实内在。 那些可以定期缴付血债,也可以肆意的享用人类的血肉和灵魂的半恶魔眼神中总是带着说不出的笃定和傲慢。而与之相反的是那些失败者,野生的半恶魔总是充满了焦虑与狂怒,似乎随时随地都要暴起伤人或者逃跑。 “这里也就这么一点好处。”还有一些狼狈的半恶魔擦掉了已经凝固的血迹。若无其事的微笑道。 “毕竟是个异教徒的国家嘛。”这点利维深有同感。他在冰岛的时候受到的约束并不多,但他来到佛罗伦萨、巴黎、伦敦的时候就可以清晰的感觉到教会与生俱来的那种对地狱生物的压迫和拘束,人群中总是走着修士或者是教士,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人指着你大喊:“恶魔!” 让人们感到吃惊的是,地狱的种子们最厌恶的竟然不是那些强大的教会人士,他们身上会有一种辐射出去的力量,叫他们警觉,进而避让——最难防备的反而是那些力量弱小,甚至只能靠魔法用具与经书来威胁到他们的教士 ,他们看上去很普通甚至有点堕落,但这不妨碍他们能够发现那些疏忽大意的蠢蛋,就像是一个勤恳的牧人,可以轻而易举地从一群白羊中挑出黑羊。 他们一般还挺聪明的,不会冲上去和恶魔正面对抗,而是立即跑回去喊人…… 但在这里他可以明显的感觉到这里教会的力量非常的薄弱,甚至时有时无。 在身边的这个半恶魔示意下,利维看向窗外,窗外的景象令他感到新奇。他早就听说了印度的新殖民地,或者说是新国土——这里每年产出大量的小麦、黄麻、茶叶、咖啡……这些产出极大的丰富了英国人们的餐桌和钱包,而且这里的劳动力非常廉价,除了要对付那些王宫和高种姓的贵族之外,大部分民众的酬劳都是可以忽略的。 可以说,当有一个伦敦人感到幸福的时候,是因为有一百个印度人正在为他辛勤劳作。 第513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5) 但利维自从来到了伦敦,大部分时间都待在东区,对这里并不怎么熟悉,不过有权势者对工人或者是农民的剥削,从不会跟随着你有着成什么样的肤色而转移,而且这里是殖民地,他们的行径只会更为恶劣和赤裸——这里充斥着各色各样的冒险家、暴徒和骗子,几乎可以说是一个大型的东区,像是这种法律和道德不再起作用的地方,信仰的势弱也是必然的,更不用说这里原本就是一个充斥着异教徒的国家。 早在英国人到来之前,这里就为了宗教爆发过多场战争,伊斯-兰教,佛教,印度教、耆那教以及最新的锡克教,还有基督徒们带入的天主教与新教,这些教派犹如一团乱糟糟的丝线,彼此纠缠,撕扯不清,每个教派都在极其激烈的争夺信徒,不惜一切手段,利诱,威逼,直到鲜血淋漓的刀枪相向。 这种状态如果是在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下,或许还能得到缓解,但事实上,在奥朗泽布皇帝去世之后,印度的最后一个大一统帝国,莫卧儿王朝就此败落,帝国逐渐衰弱和瓦解——地方官员纷纷宣布独立地域上的分解与自立,更是增强了宗教信仰之间的冲突,宗教信仰之间的冲突,又反过来影响到了各个地区的交通。 这种情况甚至要等到印度的英国的东印度公司,从一家贸易机构转变为一股不折不扣的政治和军事力量,侵占了印度的大部分国土后才告结束。 虽然这可以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地狱笑话,但在英国人的统治下,所有的印度国民都被一视同仁的蔑视和奴役。虽然人就有严格的等级划分,但因为宗教信仰问题而发生的局部战争却小了,毕竟对外来的英国老爷来说,不管你是什么肤色,什么信仰,牛马都是牛马,都是资产,东印度公司可不会允许自持有的资产受损。 于是在这些被东印度公司和英国王室掌控的地方,可以看到一个罕见的景象。上述宗教的信徒们居然能够平安无事地待在一个地方,街道上来来往往,川流不息的有擦着红印的印度教教徒,也有赤裸全身的,耆那教修士,戴着白帽的伊斯-兰教徒——他们或许保持着警惕和疏远,态度冷漠,但更多的还是对于工作或者应该说是钱财的渴望。 他们前进的速度很慢,坐在利维对面的半恶魔无可奈何的提起:起初这里的总督也想也想过在这里施行犹如英国般的交通制度。但问题是,想要在印度修筑道路太难了,很有可能,你修上个几百尺,就会遇到一个王公的私有土地;也有可能在你需要填平一道沟渠的时候,你会发现这是寺庙的财产;又或者你修完了道路,却还是有人络绎不绝的从另外一个地方走过去,当你把他们拦下来问的时候,一旁就会有睿智的长者及时的出来劝告,说,请不要接触他们,他们都是贱民。 印度的贱民无权和他们之外的印度人走同一条道路。但如果是那样,修建道路又有什么意义呢?他们还是在到处乱跑。 于是总督最后只能保证自己的府邸,到蒸汽机车车站,到码头的道路能够平坦整齐,其他地方就顾不得了。只是这两条道路也因为平坦整齐而成了印度人们最喜欢走的一条路。他们坐在马车上,往外一望,就能看到熙熙攘攘的人群。呃,不,正确耳朵说法应该是说熙熙攘攘的货物群。 印度人们运送货物的方式很少,要么是牛车,但这很罕见,牛可是一笔巨大的资产,不是高种姓的人家根本负担不起。所以更多的印度人会选择将货物顶在头上,这是一个相当奇特的景象。这些包裹甚至可能大过他们的肩膀两倍。高度与他们的身高相当——虽然大部分印度人的身形格外矮小,但也足够说上一句蔚为壮观了。 他们在头顶顶上一块木板,然后将货物一件件的累上去。从布匹到水果,从水果到陶罐,从陶罐到干鱼,你所想象得到的任何一件货物都有可能在人群中缓缓的蠕动,像是自己长了脚。所以当他们拥挤在一起的时候,即便有佣人挥舞着棍棒上前驱赶,好为他们开辟出一条通畅的道路,也很难达到目的。 不管怎么说,当你头上顶着一大堆东西的时候,你根本没有办法灵活的闪避,或者是转弯,你只能慢吞吞的一步一步的往前挪。别说是棍棒了。就算是在这些人脚下铺上一块烧红的铁炭,他也只能往前走。 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这段路程堪称无聊,这里的臭气比蒸汽汽车车站上的还要复杂、混乱和浓郁,所见之处,除了一些水果之外,什么都是灰扑扑的,暗沉沉的,那些皮肤藜黑或者是深褐色的印度人几乎没有表情,他们麻木不堪,他们任劳任怨。 “他们唯一渴望的就只有下一世。”总督的半恶魔也同样往外望看去,仿佛自言自语般的说道,“这里的异教徒们所信奉的神许诺他们,只要他们能够在这一世老老实实,勤勤恳恳的干活,他们下一世就能成为更好的人,我是说,更富有,更高贵,更有权势。这点与基督徒不同,对于我们来说,无论是国王还是乞丐,在死后不是落入火狱,等待末日审判的降临就是升上天堂,与圣人们并肩坐在一起,他们并不会回到人间。 但这里的人认为,他们会在一个地方接受责罚或者奖励之后,重新降生为一个胎儿,这个胎儿的家庭——如果他之前确实尽了自己的本分。”说到这里,那个半恶魔脸上露出了讥讽的微笑,“他们就能晋升为一个更好的种族,你理解吗?”这句话纯属多余,恶魔们再清楚也不过了。 这是许多召唤恶魔的人,以及恶魔们常干的恶劣行径,一个邪恶的灵魂,附着在一具无辜的躯体里。人类想要就此长生不老,而恶魔们多半则是借用这具躯体延长自己在人世间的时间以及去作恶。 “那么你们的生意一定很好。”利维托着下巴,懒洋洋的回应道,“怎么说呢?”那个半恶魔脸上露出了复杂难辨的神色,“你吃一块就知道了。”他从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啪地一声向利维打开,这是一个在英国绅士的口袋中常见的雪茄盒,只是里面一排排放着的不是雪茄,而是“煤块”。 利维拿了一颗,但没有吃,而是放在了口袋里。“煤块”,或者说是任何一个进口的东西,都是最容易被做手脚的。对于他的谨慎,那个半恶魔也没说什么,毕竟换成他他也会这么做,“等你吃了就知道了。”他苦恼地说道:“滋味寡淡还在其次,问题是咬开外层后里面的内容往往会带着愚蠢的酸臭味,质感粘腻,简直就如一口老痰,我都不知道是该吞下去,还是该吐出来。” 这种形容对于一个半恶魔来说实属是罕见,就连利维都感到惊讶,“真的那么糟糕?” 第514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6) “可不是么?” 这个半恶魔继续说道,在我刚来印度的时候,印度人的灵魂在地狱还是十比一,也就是说十个印度的人的灵魂可以换一个普通人的灵魂。现在可能已经贬值到几百比一,三四百个印度人的灵魂才能抵一个正常的灵魂,他们难吃就算了,还非常的脆弱,几乎一捏就碎,没有办法用来作为城堡的基石,也没有办法熔炼进武器里,你也别指望这些灵魂能够滋生出大恶魔。 据我所知,地狱至少搜罗到了几百万个印度人的灵魂——有好奇的君主试着从这些灵魂里培养出小恶魔来,但那个小恶魔也是最畸形和最弱小的,它们甚至不用等待他人的杀戮,直接放在地狱的热风中,一会儿就融化和迸裂了。 利维想起里鲁给他找来的那个半恶魔说的故事,“他们的苦修士或者是祭司怎么样?” “说实话吧,我觉得把它们称作苦修士和祭司都侮辱了这两个名头。就算我是个地狱种子,也觉得太不尊重我的敌人了,他们听了,说不定追到天涯海角都要把我撕成碎片——”说到这里的时候,那个半恶魔有些艰涩,很显然,这完全违背了他的天性,但他还真是很难接受自己会遇到那样的对手:“他们有很多奇怪的修行方法,长时间的断食断水,躺在满是钉子的床上或是荆棘堆里,行走在火热的木炭上,这些还能理解…… 就算是他们长年累月的不洗澡,不换衣服,这也不奇怪。毕竟我们这里的苦修士们也会认为自己的身体是罪孽的载体,躯体越脏越臭,就表示精神越崇高越伟大,但我们的苦修士至少他还穿着衣服……他们很喜欢光着,虽然我们也喜欢光着,但他们的身体非常丑陋。 他们会把一只手举高,多数是右手,从来不放下,无论他们在干什么,哪怕是需要擦屁股的时候。 我还看到过一个苦修士在头上种了小麦。他会将小麦一直养到开花结果,然后将它们剪下来,分发给他的信徒,然后种上新的种子。 也有人将头埋进沙子,单腿站立,将自己的头发编成粗大的辫子,把它系在房梁上,通过这种方式把自己悬挂在空中。 还有一种我觉得可能有与食尸鬼抢买卖嫌疑的修士,他们游荡和生活在墓地里,在身上涂满骨灰,用头盖骨吃饭,他们吃的饭就是那些漂浮在河面上的尸体。哦,对了,我忘记跟你说了,这里的人会将尸体抛进河流,每个人,然后他们还在里面洗澡,你绝对无法想象,那种景象非常壮观。 比起泰晤士河其观赏性至少要高上一百倍。 当然,还有一些普通的修行方式,像是吃粪便之类的,在这里就不必多说了,” “他们借此获得力量?” “没有,就我观察到的,那些神都死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在逼迫或者是鼓励他们这样做,我想可能是个小淘气鬼。”那个半恶魔意兴阑珊地说道,“你大概不知道这片土地上的神灵数量有多么惊人——简直比河里的沙子还要多。我来了这里快三十年了,都没有搞清楚,他们究竟有多少神,只听懂了他们的神伟大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你知道吗?这里的教士从不对某个异教徒所发表的奇谈怪论有什么意见,更不会把他抓起来,因为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你若是把它们当真,只会觉得可笑,一个疯子的梦话都不至于如此叫人难以相信。 我不是在抱怨,但听了他们的传说,经文,你会发现天堂都他妈的变得可爱起来了。” “呃……之前我已经遇到过一个倒霉的家伙,他和我说了一些这里的事情,但我没想到还能更夸张一些。” “等你在这待了一段时间后,你就知道了。”这个半恶魔试探般的问道,“如果你打算试试,你可以设法请求你的首领,把你调到这里来,这里虽然没什么好处,但灵魂绝对足够,虽然不值钱,但总能积少成多。” “不,”利维说,“我不太喜欢这个地方。”他就可以感觉到对面的半恶魔松了口气,谁也不会想要突然之间多了一个强悍的敌人,是吧。 他们可能在路上磨蹭了好几个小时,这给了利维一个不错的机会——自己看到的东西可要比别人那里听来的切实多了。 半恶魔的视力可比鹰隼,他可以看见好几十英里以外的地方,掠过满是货物和人头的街道,掠过那些让利维想起了伦敦的教堂、车站、公寓、俱乐部和银行,他能可以看见更远的那些地方——那些当地人的村庄,几乎与地面融为一色的泥土房子。这些房子可以被称为棚屋,两侧的坡屋和墙壁所用主要材料应当是泥土,或许还有少数的稻草木头,屋顶覆盖着或是稀疏或是茂密的稻草,房屋非常低,还有一些不知道是没有完成,还是完成后倒塌缺漏的地方,可以从泥土中看见被绑成菱形格或者是方格的树枝,里面覆盖着芦苇杆,没有窗户,这倒和欧罗巴几百年前的农奴房子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有人在小屋周围劳作,大片大片的白色亚麻布云风舒展,但利维猜测,这并不是属于印度人的财产,而是他们所接取的一份工作。牛马行走在人和人之间悠然自得,看起来比这些印度人轻快的多,绝大多数印度人都是又黑又小的,生活中无形的重担仿佛时刻压在他们的脊背上,让他们直不起腰,他们在行走的时候,低着头,拱着肩膀,在坐下或者是干活的时候,就蹲着跪着,他们手和脚一样粗糙,浇满了尘土。 而且整个村庄都是这样的房子和人,利维怀疑他们的领主或是富有的人会不会住在别的地方。 与之相对的是他们的庙宇。马车经过了一座金碧辉煌的庙宇,真正的金碧辉煌,因为它上面贴满了金子,装饰着色彩绚丽的玻璃与陶瓷片,整座庙宇都有巨大的石砖砌筑而成,砖面上可以被连贯起来的故事性浮雕,每个柱头上都雕刻有神像或者是怪物的形象,庙宇的大门是深黑色的木头,镶嵌着黄铜的线条和图案,高度有三个印度人摞起来那么高,里面黑洞洞的看不清楚是什么,但利维身边的半恶魔介绍说,里面曾经有黄金的车轮,宝石镶嵌的神像,大量的象牙和檀香木。只不过这些在几年前的战争中已经被士兵们劫掠一空,这里的祭司曾经向总督强烈的抗议过,但结果总是不了了之。 尼克尔森如此,现在的新任总督也是如此,赔偿?开什么玩笑?这座神庙之所以矗立在这里,只不过因为剩下的东西已经不值得英国人耗费力气掠夺。简单点来说,就是不值钱了,随便它,就这么放在这里吧。 第515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7) “这里的神父就没有打算过把这里改成教堂吗?”这在基督教会开拓的那些时候,可是非常常见的事儿。 “呃,他们曾经尝试过,但等到后来,他们走进去一看,里面全都是相互交媾的神像。躯体丰满,颜色艳丽,姿态多种多样,有机会你可以进去看看,很有趣,其花样丝毫不逊色于地狱。 他们固然可以将这些雕像全部敲碎,扔掉。但一想到这里曾经布满过那样的画面,就算是最虔诚的神父,都会觉得充满了亵渎的意味,他们根本没有办法在这座庙宇里跪拜和祈祷,只会浮想联翩,所以也只能遗憾的放弃。 不过你要说教堂,这里也有,”他指向一座不远处的建筑。“这是新造的,用的是和这座庙宇相同的河底沙岩。”除了颜色和质地外,印度的教堂与伦敦的也没什么太大差别。只是从往来的人群来看,愿意改信基督教的印度人很少,进进出出的只有一些身穿黑色法衣的教士和绅士淑女们,另外一个与伦敦教堂不同的就是它的位置和结构很奇怪,不单距离大道有一定距离,还在外面布置了一层“廊房”,就是合围式的房子上方增加了一层连廊,可以供人在上面巡逻与作战。 灰侦探 第159节 “这里的异教徒会攻击教堂吗?” “不。”总督的半恶魔遗憾的说,“不会,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与不同的神明共存,就算不习惯,他们也没有这个胆量,更没有这个想法。主要是因为基督教并不被印度人棘手,没有侵占到本地人的利益。所以无论是祭师还是苦修士,都对这座外来人的庙宇不以为然,随便他们站在那儿祈祷吧,他们大概就是这么想的。 不过我猜,更多的还是因为我们有枪和火炮。”半恶魔笑道,“对了,我们快到了。” 总督的府邸是一座占地面积广大的白色建筑,座落在城外,距离城区中心很远,这点与伦敦人的喜好不同,但想到那些吵吵嚷嚷又发臭的印度人和牲畜,这个选择倒也不奇怪。 最初的时候,东印度公司来到这里,并没有明确的要在这里长期定居或者是迁移来更多的移民,他们要么借住在王公的府邸里,要么只修建很小的聚居点。 直到后来,东印度公司以及他身后的英国渐渐成为了一个庞然大物,东印度公司才将其他势力驱赶出去,开始正式审视这片浩瀚的国土,他们建造了堡垒、码头、蒸汽汽车车站和轨道,还有教堂,最后就是提供给东印度公司主要成员以及军官们的住宅。 这些住宅和他们刚才看到的教堂那样也有着环绕在住宅外的廊房,有些属于军官,有些属于法官、收税官以及东印度公司的专员。 总督的府邸更是在廊房内还增设了一道围墙,来拜访他的人要进三道门。 这里的住宅丝毫不用考虑用地问题。这片广阔的土地已经属于他们了。所以只要有这个能力和意愿,一座住宅有几十个,甚至一百多个房间都是司空见惯。 “还有一个原因,英国人认为印度人太过肮脏,落后,浑身带着臭气与疾病,还有虫子,所以需要将住宅建造在印度人的城市之外,还要加多门禁……现在的伦敦怎么样?” “不久前才爆发过大瘟疫,泰晤士河到了冬天都臭得叫人作呕,你觉得呢?” 总督的半恶魔大笑起来。 这里的总督,也就是曾经的尼克尔森将官邸建造在一处高坡上,最外的廊房上走动着警惕的锡克人,他们包着头巾,身躯粗壮,眉眼漆黑,他们通常就住在下方的屋子里,只需要一声呼喊,就能立即从床上跳起来,加入到保卫这座建筑的战斗中。 马车直接驶入了第一道和第二道门,穿过第三道黑铁鎏金的铁门,外面的喧嚣与灰尘似乎就立即离他们远去了。这里到处都是高大的乔木,碧绿的灌木丛,色彩各异并且气味芬芳的花朵。 阳光下,白得耀眼的住宅前,有一个碧波荡漾,足以行船的巨大水池,水池的边缘和底部,以及侧面全都是深绿色的大理石,水池中央是一个青铜鎏金的人鱼雕像。雕像手中捧着的贝壳,不断的流出清澈的水流,迎风而来,可以嗅到隐约的没药和檀香的香气,很显然,有人在其中撒入了香料。 总督率领着家人迎接他们,毕竟从名义上来说,北岩勋爵是女王特使,并且肩负着一个相当重要的任务。 而这个任务的来源——虽然不能说是总督的失职,但他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毕竟他在阿姆利泽,在锡克教的中心,监督那些锡克帝国的遗民,以及最后一个继承人的母亲,原本就是他的职责,他们在伦敦行动,他居然一无所知,这让女王深为不满。 如果他不是东印度公司一力举荐的人物,现在阿姆利泽就要迎来另外一个总督了。 有这么一层原因,在接待北岩勋爵与随员的宴会上,总督可以说是不遗余力,与之前的尼克尔森不同。他有这一张圆胖的白脸,留着一撇八字胡,至少在面对北岩勋爵和利维的时候,他笑容可掬,满怀热忱。无论从用词还是姿态上都挑不出一点错来。 他给他们准备了盛大的宴席。现在的宴会虽然没有邀请太多人——毕竟北岩勋爵是为了执行女王的秘密任务而来,但也保证了在这座城市里有头有脸的人全都集聚一堂。 宴会的菜肴与酒水多么精美,多么昂贵,就暂且不提了。在宴会将要结束的时候,总督甚至站起来说,按照东方的习俗,客人所用的杯碟碗盘都应当作为一份礼物,让他们带回家去。在这里,他也要履行这么一次主人的义务,希望大家能够不吝接受这份微薄的好意。 谁会不接受呢?利维拿起面前的一个盘子看了看,这是纯银的盘子,纯金的叉子,象牙的酒杯,水晶的小碗,虽然跟着北岩勋爵过来的俱乐部成员都有一份不错的家底,但听到这席话时,还是不由得微微动容,其中最为奢侈的一只金盘子,镶嵌着红蓝宝石,篆刻着精美的花纹,拿回家去,甚至可以作为一只传家宝一直流传下去,这份礼物不可谓不重,不由得让人怀疑起这位总督的用意。 第516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8) 新总督与尼克尔森完全就是两种人,还是那种可以说是背道而驰的两种人。 尼克尔森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疯狂残酷,野心勃勃。照理说,像他这样的年纪和出身能够做到一地总督已经算是一桩相当值得人们艳羡的事情了。但他并不满足,他更想要留在伦敦,留在女王陛下的身边,成为出入宫廷与议院的达官显贵,而不是在短暂的述职后,就要回到印度,继续与那些有着黝黑皮肤的猴子长久待在一起的野人。 或许正是因为心中的这份不甘时刻犹如野火一般焚烧着他的胸膛,他才会从一个虽然性情暴戾但还有这几分责任与勇武的军官,变成了一头野兽。他在旁遮普如何冷酷无情的对待那些当地人,在伦敦就如何对待那些他认为的下等人,他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对于他来说,无论是印度的土著居民,还是伦敦的妓女,都只是被他用来发泄怒火与愁闷的工具。 而这位新总督呢,他就和大部分被派遣到印度的军人或者是商人那样,充满了随遇而安的乐观精神,也有可能,是因为他对权力的欲望不如尼克尔森那样急迫与汹涌。 北岩勋爵显然并不适合与这种人打交道,他数次想在宴会上向主人提起有关于锡克大君之子杜利普辛格的事儿,却总是被他岔开。 “先生,我们正在举行一场欢乐的欢迎宴会,暂时就不要提这些事情了。您知道吗?”总督往自己的盘子里夹了一大块蜂蜜果仁蛋糕,用勺子挖了一大口,放到嘴里,吞下后才慢悠悠的说道,“这里的土著没什么可取的地方。他们愚昧,暴躁又懒惰,唯一的好处就是他们对待工作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什么样的精神?”利维问道,总督赞赏地看了他一眼,毕竟如果北岩勋爵这边的人都冷冰冰的不接话,他也很难将之后的话说下去。 “当然就是他们对待工作的悠闲态度喽。事情总是做不完的,你今天做了这件事情,明天就要做另一件事情,你就算明天能够将那件事情做完,难道后天就不会有新的事情来找你吗?既然如此,何不将今天,明天和后天的工作全都抛在一旁,只要它们没有急迫到你不去做就会死,就不妨等上一等。 何况过于匆忙,总是会让人忘记观看路上的风景,也会让他因为无暇顾及脚下而被绊倒,反而会耽搁工作的进度。 何况我们是在印度,不是英国,英国的法律和人情风俗都不再适合这里——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我们应该静下心来,慢慢的了解它,了解它,然后才应该知道应该怎么对待这里的事情和人。” 北岩勋爵气得一瞬间说不出话来:“现在就有一桩必须马上要做的急事。”他焦虑万分,他们必须在锡克人推出着他们的国王之子,宣称锡克帝国复辟之前找到这些人,然后带回杜利普辛格,再将那些叛国贼一个不留的吊死在绞刑架上。 但就算是他拿出了女王的手书来威胁,这位胖胖的新总督还是那副漫不经心无所事事的模样。而这次又与上次他带回杜利普辛格不同。 上次他知道杜利普辛格就在尼克尔森的军营里,何况一个浅褐色皮肤的男孩在都是白人的地方,总是很好找。再加上那时候,尼克尔森还没有回到他的旁遮普,他又是女王特使,做起事情来,简直如同擦了油的轴承那样顺畅。 现在就算是即便他找到了葡萄俱乐部的负责人询问此事,那人也只是露出了为难的神色,并不愿意多说,他甚至建议北岩勋爵听取总督的建议。“你可不要小瞧了他,”他面色严肃的说道,“并不是所有狗都会在咬人之前叫一声。他是东印度公司推举的。而在这之前已经在印度生活了将近二十年,他原本只是个小职员,却能一路攀升到这个位置,怎么可能会是一个简单的人物?他怎么说你就怎么做吧,就算这桩工作完成的不够完美,有他在这里,女王陛下也不会对我们太过苛责。” “你就用这样的态度来回报女王陛下的信任吗?” 听他这么说,葡萄俱乐部的负责人就笑了起来。“北岩勋爵,这是因为你几乎没有离开过伦敦的关系。之前你还在军队里待了很长时间,你的老师是可敬的威灵顿公爵,而威灵顿公爵又可以说是女王陛下的引导者之一。他看待女王陛下,像是在看待一个君王,但更多的还是现在看待一个可爱的后辈,他的看法不可能和女王真正的子民一样——你似乎也继承了他那些古怪的念头。 我可以直截了当的告诉你,你绝对不如我们更了解女王陛下。对于这位陛下,有些时候过于殷勤,并不是什么好事。” 他抛下那句话就施然然离开,完全不顾北岩勋爵心中的难堪。 相比起北岩勋爵的焦躁,利维此时倒是已经猜到了一些可能,但他没有告诉北岩勋爵。自从北岩勋爵说过,他对权力没有欲望后,他就被半恶魔排除在了可以合作的盟友之外。一个无所求的人才是最可怕的,无论你提出怎样的条件,给他揭开了怎样的真相,又或是为他铺设了怎样的坦途,他都有可能随时随地地出卖你——为了他心中那个虚无缥缈的理想。 你又不知道他有什么理想,而那个理想究竟是什么,就算你知道了,他也可能会在下一刻改变。 当北岩勋爵看向他的时候,他做了一个手势:“稍安勿躁,先生,稍安勿躁。我们毕竟是外来者,这里的人,或许有些不欢迎我们,这也正常。” 他沉吟了一会儿,说道:“何况或许那位总督先生正以此为乐。” “以此为乐?” “对啊,有些人就是这样的恶劣,他明明知道你想要什么东西,想要做什么,偏偏就不给你,也不为你指一条路出来,他就喜欢看着别人犹如一只没头苍蝇似的乱跌乱撞,吃了许多闭门羹,却还不明所以的样子。我们来了几天了?才第三天,先生,别着急。” “或者我去和他谈谈。” “但谈谈的结果未必能够如你所愿。” “你没法说服他吗?” “先生,有些人是非常固执的,而且他已经身为旁遮普的总督,根本无需在意那些权利与金钱,就算他在乎,他所要的,你能给他吗?不可能,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去迎合你呢?” 半恶魔微笑着说道,他的眼神中带着一些让北岩勋爵不舒服的东西。仿佛在说:看啊,我早就说过,你应该争取更大的发言权,更多的权利,更多的钱财。如果你那么做了,或许你来到这里的时候,见到的就是一个毕恭毕敬,无命不从的总督。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这里被他当做一个猴子般的戏弄。 第517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9) 北岩勋爵侧过脸,“我会和他谈谈。”他坚定地说。 北岩勋爵和总督谈得怎么样,利维没关心,反正这肯定又是一次彻头彻尾的挫败。 总督先生简直就是一只在沸腾的油里翻腾的肉丸子,闻着香气扑鼻,看起来也没什么威胁性。但你想要吃它,你就会发现捞不起来,也抓不住。 “我倒是可以给你一个建议。”在北岩勋爵满怀怒意地回来后,利维说道:“从今天开始,你就那也别去了,就待在旅馆里听听音乐,看看书,欣赏欣赏舞蹈。”这座旅馆里经常有印度女人进来跳舞,有时候只是从客人这里拿点赏钱,有些时候则会跟着客人去他的房间,勋爵可能不会享受第二种娱乐,但是第一种娱乐应该还是可以的,即便只是怜悯,给这些女人一些钱。 “这样可以吗?” “你以为呢,他第一天就和你说了,你要做出他想要的姿态来——这是他给你的下马威,他不是尼克尔森,他比尼克尔森更棘手,你在乎的东西他不在乎,这就是最要命的地方!但只要你按照他的话去做了,你投降了,他就会称心如意,愿意施舍给你一点好处了!” 北岩勋爵沉默不语。最后,他虽然没如利维所说的那样去照顾舞女的生意,但也强迫自己安下心来开始欣赏这一片,完全陌生而又带着浓重异域风情的城市,这里和伦敦完全不同,虽然那些公寓、银行、码头和车站都是英国人建造的,但在用色上和装饰上都有着不小的区别。该如何描述呢?它就像是一大块泥胚,在粗略的内在外用了昂贵的涂料,将它涂抹的色彩缤纷,引人注目,远远一看就能叫人赞赏。 可等你走近了,你就能看到色彩的粗陋不堪,手法的拙劣可笑,同时还散发着一股叫人不适的腐臭气息。 但半恶魔的提议是对的,他这样度日如年地消磨了两天。第三天的下午,总督就递来了一封信件。信件是一个印度仆人送来的,他跑得气喘吁吁,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香料味,他打扮成了英国邮递员的样子,带着小圆筒的帽子,穿着合身的制服,长裤,外套衬衫都没缺,只少了一双鞋子,对,他赤着脚,并且将裤腿挽的很高。 但这也有情可原,毕竟外面的街道上布满了尘土与粪便。伦敦的街道也有一段时间状况非常的恶劣,但自从有了抽水马桶和上下水设施,至少这些臭哄哄的东西可以被排入泰晤士河,而不是堆积在街面上,只有东区的一些码头和公寓的巷道间还有着这样的状况。 印度则不同,哪怕这里的道路也用了水泥、石板、石砖或者是鹅卵石(这里的人似乎永远那么随心所欲),但这里并不存在禁止随地便溺的法律。就算有这样的法律,你也没有办法控制得住街面上的任何一个人,还有他们的牛。这些圣牛昂首阔步的走在挤挤挨挨的人群中,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翘起尾巴,叉开双腿来一泡尿或者是一泡屎。 北岩勋爵曾经亲眼看到过,当这头牛撒尿的时候,许多印度人冲上前去,接了尿,放到自己嘴里,他感到一阵恶心,利维却笑着告诉他这是印度人的一种风俗。他们将牛视为神圣之物,据说喝了它的尿就能身体康健,长命百岁。 “那么人和马也是吗?”勋爵问道。 半恶魔难得发出了哈哈的笑声。北岩勋爵大概是忍无可忍了,除了圣牛之外,马、驴子、骡子、猴子以及任何一种动物都可以在街道上随意的抛散它们的粪便。人也一样,他们根本不会去寻找厕所什么的。有时候都懒得隐蔽一下,直接撩起衣服,蹲着或是站着就完成了自己的人生大事。 所以这个听差才会赤着脚,什么样的鞋子能够经得起这样的糟蹋?何况鞋子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件极其昂贵的东西。 “总督在信上说了什么?”利维问道。 “他邀请我到他的一个朋友家去做客。”北岩勋爵无可奈何的说道。 “这或许是个好消息。”利维将信件接过来看了看。这位总督的朋友是个印度王公,看名字就知道,巴哈杜尔.沙哈。 —— 印度王公是种奇妙到在其他的大陆和国家都很难看到的一种物种。这可能要从莫卧儿帝国解体之后再说起来说起,也就是十八世纪后期,英国人才开始对印度展开了真正的征服,毕竟在那个庞大的王朝还存在的时候,他们并不敢轻举妄动,就算那时候它已经千疮百孔。 最早的时候,他们在七年战争期间占领了孟加拉,直到旁遮普,它是在一八四六年才被兼并的,英国占领了印度三分之二的土地。另外三分之一则属于帝国解体之后,由原先各地的大君,官员纷纷独立而形成的无数土邦,它们的主人就是王公,他们背弃了自己的皇帝,也背弃了自己的国家,关起门来自成一体,残酷地统治他们麾下的农民和工匠。 若是放在其他地方,哪怕是爱尔兰,又或是新大陆,在他们加税收提高到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六十六,百分之七十,百分之八十甚至百分之九十的时候,那些皮肤黝黑的民众早就该反抗了,但叫英国人完全无法理解的是,那些民众似乎早就习惯了这样的蹂躏,就算饿死了也不反抗,甚至于还会拿着家里的仅有一点食物,去施舍僧侣,献给寺庙,给那些莫名其妙成为了神圣动物的猴子、牛、老鼠糟蹋,他们认为,这样就可以让他们在第二世得到一个比较好的出身,至少要比这一世来得好。 “种姓制度。” 利维点头:“发明了这个制度的人一定是个大恶魔,说不定他下了地狱,就连玛门都要让位给他。”一时的利润算什么,这可是长久到百年,千年都无法打破的良性循环,永远有贱民,永远有婆罗门,但只要得利者可以让那些民众相信,真的有下一世,只要这一世老老实实地做奴隶,下一世就能成为奴隶主…… 现在就是这样,别说原本就心怀叵测的英国人,就算那些当真心怀善念的好人——也不能做什么,如果你阻止了他,他会视你为妨碍他得到来世福报的敌人,你也不能帮助他,你帮助他,他不会认为他的生活状况好转是因为有你的帮助,他不会感谢你,他只会感激神灵,甚至感激他们的土邦王公。他们觉得不是神灵就是王公把你派到这里来的,他们不会认为你对他们有恩情,但绝对会将你给予他们的一部分钱财或是食物,甚至绝大多数,乃至全部上缴给寺庙,或者奉献给他们的主人。 你若是敢揭穿那些谎言呢?想想看吧,能听懂你说话的,不可能是孩子,他们已经煎熬了这样多的岁月,随时随地都可能死去,他们唯一的期望就是能够来世成为一个高种姓的人,如今你却来告诉他们,别傻了,根本没有来世这回事,你受的苦都白费了…… 你猜他们会先杀了那些祭司和王公,还是你? 第518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10) 当然有关于这些,现在的北岩勋爵还不了解,他是隐约听说过几个土邦王公的恶名。如果说英国的资本家在剥削工人的时候,至少还把他们当做一个人来看待,这些印度王公对待这些民众就像是看待脚下的杂草。 工厂主因为工人罢工,怠工,毁掉机器甚至暴动,杀死工头和管理者而产生一些忧虑,进而改变自己一些过于苛刻的做法,王公们却完全不在乎他治下的民众是否能够继续活下去。 在他们从小到大的认知中,民众,尤其是那些贱民,就如同泥土中的杂草,无论你是水淹,火烧还是撒上毒药,他们都能够在几天后郁郁葱葱蓬蓬,勃勃勃勃的长起来,根本不用担心无人可用,这里的人太多了。 能够与总督交好的,当然不可能是一个弱小的王公。 虽然英国人已经尽量和分化剿灭了一批王公,但这位王公在旁遮普还是有一些权威的,他将税收提到了百分之七十二,民众不但不感到愤怒,甚至还觉得遇上了一个仁慈的君主,他们对他顶礼膜拜,万分敬爱。 “如果我们要收缴这位王公的领地,”总督像是开玩笑般地与北岩勋爵说:“他的子民们肯定会站出来,反对我们这么做。虽然他们可能只是坐在地上不吃不喝,但会非常臭,真的,我碰到过,那段时间我都不敢呼吸。” “百分之七十二,他们怎么能活下去呢?” “谁知道呢?反正我看到田地里的人也没少到什么地方去。”总督对他眨眨眼睛说道。 他们是乘坐马车往那位王公的领地去的。但在半途,王公的近卫队就骑马出来迎接他们了。 这些属于王公的士兵,缠着头巾,穿着白色的长袍,系着丝绸腰带,挂着子弹袋,手持着猎枪,骑着皮毛光亮的马匹,马匹的鬃毛和尾巴都编成了漂亮的小辫子,马鞍与辔头也经过了一番点缀,用的皮料可能还要比他们穿的鞋子还要好些。 为首的是这位王公的长子,他留着半长的卷发,五官端正,眉眼也称得上俊秀,皮肤像是掺了咖啡的牛乳,呈现出微微的褐色,头上戴着一顶漂亮的帽子,身上穿着丝绸的对襟长袍,长袍的袖口、领口和下摆都有很宽的刺绣花边,镶嵌着闪闪发亮的钻石,闪烁的光芒就像是一盏盏明亮的小灯。 北岩勋爵下了马车,从这里一眼望过去,所有的平民都已经将身体放在了地上,他们的头甚至超不过马的膝盖,诚惶诚恐动也不敢动一下,他们的做法非常正确,因为那些士兵们正在用锐利的目光扫视周围,若是有人敢轻举妄动,或是不够恭敬,肯定会遭到他们的殴打。 灰侦探 第160节 不过王子殿下根本就没有去看那些人,或许他会觉得作为婆罗门的他看到了这些低贱的人,眼睛都会受到污染,他径直迎向了总督和北岩勋爵。 他们特意为总督先生准备了一抬装点奢侈,柔软舒适的轿子,而作为总督的贵客,北岩勋爵也得到了一顶,北岩勋爵犹豫着,因为那两个轿夫瘦得可怕,他们看起来简直就像是一个平面的人物,画在纸上的,印在书上的,反正就不是有血有肉的那种。他都担心他一坐上去,他们就会碎成一片片的。 总督的卫队当然也骑马,而他们的随员只有另外一群人服侍,利维已经笑盈盈的跨上了”骡子”的脊背,这里的”骡子”可不是指那种有着两只尖耳朵,一条长尾巴,叫起来吵死人的骡子,而是人,啊,不,应该说是高等级的牲畜。 至少那位王子和他的随员都是这么认为的,这些应当属于巴哈杜尔的奴隶们几乎全身赤裸,只在腰间缠着一块破烂的缠腰布,但他们会用一块很大,干净的白棉布,将自己从头到腰全部遮住,只留下一个无法看清细节的“座位”。 总督的官员们倒是已经习惯了乘坐这种”骡子”,他们下了马车,就毫不犹豫的跨上了这些”骡子”的肩膀,在确定他们坐稳后,“骡子”就把他们顶了起来,扛在肩膀上缓慢但稳定的向前走去。 北岩勋爵看得是目瞪口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总督说,前面没路了,哎,没错,他们视线所及之处就是一片荒野,到处都是凹凹凸凸的泥泞和土块,根本看不出叫做路的东西。 “我们可以骑马。”北岩勋爵低声说。 “这样你惹来那位王公的不满,他会怀疑你是否不愿意做他的客人,才会拒绝他的招待。”总督用更小的声音说道。“你要记得印度人是很好客的,他们说:客人是神,你若是拒绝了他们,就像是神拒绝了他们,他们会非常沮丧,甚至不高兴的。我劝你别那么做。”说完他就上了轿子,北岩勋爵看了一眼利维,只见他骑在”骡子”上笑嘻嘻的望着他,他也只能无可奈何地上了另外一顶轿子。 只是轿夫们把他抬起来之前,他浑身都是紧绷着的,没有一时一刻敢放松,看着让人觉得又好笑又可怜。至少那位王子殿下脸上的笑容十分真实。 这真是一个奇特的形象,负责警戒的卫队分列两边,一侧是印度王公的士兵,一侧是英国总督的士兵,策马前行在总督轿子旁边的是王子殿下,另一侧则是竭力放松但放松不了的北岩勋爵。总督的随员和利维一起快乐地骑着一大帮两条腿的”骡子”跟在后面。 这些”骡子”连带前面的轿夫似乎就是以此为生的,他们扛着那么一个人,居然不曾比马儿跑得更慢,也没有出现摇摇晃晃或者是不堪重负的状况,哪怕其中有一个”骡子”扛着一个大约有两百磅重的官员也是如此。 利维都感到奇怪,这样的坚韧的灵魂应该很好吃才对,怎么他的同僚竟然会和他抱怨连连,叫苦不迭呢? 他们走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终于看到了阴沉沉中的一抹亮色。 王公的府邸是白色的,很有可能借用了一点英国人的建筑特色,譬如外面的长廊和围墙,但更多的还是充满了强烈的伊斯兰建筑风格,也就是数之不尽的穹庐、开孔和纹样,它们层层叠叠,起伏不尽,室内的光线丰富无比,乳白色的底色上青色与蓝色的马赛克就如同宝石一般熠熠生辉,令人印象深刻。 而就在他们只是望见了这座建筑,可能还要走上几百尺的时候,一群仆人就每人扛了一卷精致的地毯奔了过来,他们将地毯直接扔在湿漉漉,黑黢黢的泥地上,把它们打开。 王公的士兵们迅速的在两侧排成一列。而总督则笑盈盈的下了轿子和王子殿下手挽着手向前走去,北岩勋爵有些迟疑不全,他依然深刻地记得那些印度人的打扮,像是那些为英国人工作的,或者是有着自己店铺,据说属于高种姓的印度人——男人会包头,然后穿上一件长袍,长袍下是一条裤子,他们会赤脚或者是穿着拖鞋,多数是前者。 而那些穷苦的人,或者说是那些低种姓的人呢,他们往往蓬乱的头发,光裸着身体,只在腰间系一块布,稍加遮挡。像是鞋子衬衫之类的东西,想也不用想,他们满身污垢,这倒是件好事,以免得裸露出一些叫人难以接受的风景来。 但就算是前者,他们身上的布匹也是灰绌绌的,脏的,有明显缝补痕迹的,在他们身上看不到一点艳丽的颜色,而这条供给他们踩踏的地毯呢,它是深红色的,两侧镶嵌着深蓝色的菱形花纹,就算他是一个不解风情的平民,也知道这块地毯大概率是不会再被拿起来,清洗,使用的。 只是无论他怎么想,那些官员们也已经纷纷下了他们的”骡子”,他们高高兴兴地寒暄着,也有一些人看向北岩勋爵,毕竟他又有爵位,又有官职,又是女王的特使,无论如何也应当走在最前面。 利维看了半天笑话,才走上前去挽住他的手臂:“来吧。”他低声说,“我担保,这只是九牛一毛,震撼的东西还在后面呢。” 第519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11) 他们就这样踩着可能价值数百个人的所有身家,乃至性命的地毯走进了这位印度王公的宫殿,迎面而来的就是一股浓重的水汽,水汽中裹挟着没药和檀香的馥郁气息,它们似有似无,闻起来又甜蜜又庄重,让人说不出的心旷神怡。 而投入他们视野的则是层层叠的碧色,高大的乔木,攀援的藤蔓,蓬勃的灌木,还有陈设在这层翡翠底色上的各色宝石,很难想象,他们一路走来看到的就是数不尽的灰色和泥土色,而在这里呢,就像是一张黑白照片突然变成了彩色照片,世间所有你想象得到和想象不到的颜色,全都蜂拥而至。 那些璀璨的宝石可能是花朵,可能是果实,也有可能是鸟儿或者是动物,甚至有可能是黄铜或者是黑铁,但镀银鎏金的雕塑。而在这些璀璨的珠宝之间,有着一条象牙的大道,雪白的大理石与绿色和青色的玻璃马赛克共同构成了这条平直的道路,而在这条大道的左右两侧,则是湖泊。 虽然按照常理来说,它们应当被称为水法造景,但什么样的水法才能够有这样自然而有绚丽的景色呢?,它们就像是一大块,一大块玉石那样拱卫着乳白色的建筑,点缀在这个华美的珠宝盒周围。 这座宫殿的主人已经走出来迎接,他的身边簇拥着他的王子和公主们,粗略一看,也有二十几人,还有几个有地位的妻子。 他们都穿着本地人的服装,也就是男性裹着头巾,身着丝绸的内衣,长裤,披着开襟的长袍,脚上套着拖鞋或者是短靴,就连最小的男孩也不例外。手上戴着戒指,脖子上戴着项链,腰中系着腰带这些就不说了,在每个包头上必然有一颗婴儿拳头大小的宝石别针,周围镶嵌着钻石,末端有一个插管,插着一个蓬松的鸵鸟毛,这个毛的长度利维大约比了一下,有他的手肘到中指线那么长。 这位王公并不如人们以为的那样臃肿,凶恶,他看起来甚至称得上颇为英俊,而且皮肤白皙。只是这种白皙与英国人的苍白略有不同,就如利维之前比喻的那样,是加进了少许咖啡的牛奶(而英国人则是加进了石灰粉的牛奶),相比起来,这种肤色显然要更健康,更漂亮一些。 而他同样也五官深邃,轮廓清晰,如果不是留了胡须,看起来会更年轻一些。而他的妻子和年长的女儿们则都在长裙外披着一条很大的披肩,从头到脚,披肩颜色富丽,有着精致的花边与刺绣,在腰部和手肘处呈现出曲线优美的皱折,有点像是罗马人的托加。 只是之后的宴会比起之前总督邀请他们那次要显得更加朴素。 当然这种朴素是指菜肴的种类,全都是素食,虽然他们身边都有一个翻译,告诉他们,这些盛装在金银盘子里的菜肴有多么的精致,有多么的奢侈,但说实话,除了浓重的香料味,北岩勋爵和利维都吃不出什么,感觉就是个各种各样的饼,调味料和糖果。 利维碰了碰北岩勋爵:“英国人的菜单总算不是最匮乏的了。” 北岩勋爵则一直忧心忡忡。他听从了利维的劝告,也似乎得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他不明白,总督把他带到这个王公的宫殿来吃饭有什么意义?他不得不告诉自己要耐心。 终于,他们在用完这场漫长而又单调的晚餐后,终于听见总督说,“他答应带我们去阿姆利则金庙了。” 阿姆利则金庙,做过功课的北岩勋爵当然知道那是什么地方,那是锡克教的圣地,据说不止一位佛陀在此沉思,他们的创始人在那里建起了这座寺庙,并且在寺庙中提供免费的饭食给所有需要帮助的人。 “我知道你是在担心什么,”总督端了一杯加了蜂蜜和香料的甜茶,笑盈盈地对北岩勋爵说道,“你有着如同年轻人般的果敢和勇气……” 利维腹诽,这是在说北岩勋爵过于鲁莽,并且急迫吧。 “但你也要知道,一个老练的猎人绝对不会贸贸然地冲入一座陌生的森林,他会观察,守候,了解,才能确定自己的脚步不会惊动和赶走猎物。而捉到猎物的最好方式是什么呢?当然就是以逸待劳。虽然现在不太有可能一头撞到木桩上,在你面前昏死过去的兔子,但我们都知道鱼儿总要入水,鸟儿总要回窝,锡克人也是如此。 我们的女王陛下总要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加冕,他们也是一样,他们的威斯敏斯特就是阿姆利则金庙,他们的国王必须在那里接受他们祭司的祝福—”他低下头,若有所思:“祭司,是不是这样说,大概是这样吧——总之你知道这点就行了。虽然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拖拖拉拉,直到现在也不见动静,但我们都知道他们没有公开宣告,就表示这个仪式还没完成。” “所以我们只要控制住阿姆利则。” “不好意思,不行,那是锡克人的圣地,就如我们的耶路撒冷,朝拜它的人络绎不绝,日夜不休。你敢派去军队把那里全部封锁起来,第二天你就能看到愤怒的锡克人往你的窗户上糊满牛屎。”总督低头喝了一口茶,“当然也会有子弹和箭矢,他们已经学会了怎么用弓箭和枪——这是宗教问题,我的朋友,在印度没有比这个问题更大的。 但我知道您肯定带来了一些比较特殊的人才,比起军队,他们应该更隐蔽,也更有用。”总督朝他们眨眨眼睛。 说完,他伸了个不那么引人注意的懒腰,似乎觉得公事说完了,他就开始说些更有趣的,譬如,别拒绝王公的礼物,主人会不高兴的。 这位印度王公出手,甚至要比总督更大方,他们得到的竟然是一条黄金手镯,上面镶嵌着大如榛子的钻石。这条手镯即便出现在女王陛下的手腕上,也不会让叫人觉得不相配啊,而这只是一份普通的礼物,毕竟他们只是女王特使,来去匆匆,不是包税商也不是驻地军官,这位王公并没有什么要收买他们的地方。 北岩勋爵只能将这件足以买下一座庄园的小礼物放进口袋里。 “你听到什么了吗?”利维喃喃道,他向外望去,勋爵也跟着转移视线,将手伸进口袋里,空气中除了那股湿润芳香的潮意之外,又多了一些嘈杂的声音。 王公的脸上顿时出现了一些不快,他放下杯子,一旁的仆人已经敏捷地靠上来。低声说了些什么。 “发生什么事了?”北岩勋爵低声问。 也不是什么大事,原来是有一群海吉拉斯,看到他们门口铺了鲜艳的地毯,又有一大群客人被迎了进去。 就以为这座宫殿里正要举行一场欢庆仪式——为了婚礼或者是孩子的诞生日,所以就坚持要来跳舞。 但这并不是婚宴,而且这里的主人并不怎么喜欢海吉拉斯——王公犹豫了一会后,觉得这可能是一个拉近彼此关系的好方法。他知道这些英国人很喜欢稀奇古怪的东西。 于是,他双手一拍,允许这些海吉拉斯进来表演。 第520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12) 虽然允许了海吉拉斯来表演舞蹈,但作为印度最高阶层的婆罗门,王公并不会允许他们踏入自己的宫殿。于是架设在外建筑群上的长廊就成为了最好的观赏场所。 女人和孩子都被驱赶了回去。只有年长的男性可以观看,这点引起了好几个孩子的不满。其中一个可能是王公最为宠爱的孩子,还拉着他的衣摆,哀求了好一会儿,但还是毫不容情的被赶走了。 他的父亲告诉他,这种表演会污秽他的眼睛,至于他的兄长为什么可以,因为他长大了,有了抵御邪恶的力量。 “海吉拉斯是什么?”北岩勋爵完全不明白,为什么这位王公看起来十分的不情愿,但还是允许这些海吉拉斯在他面前表演。 “这我倒听说过一些传闻。”利维说,但他没有继续说下去,他们身边一直紧跟着一个翻译,他担任的角色是半个仆人,半个官员,身份类似于宴席间在桌子下钻来钻去,等待着上面的主人丢下一块骨头的狗,他们对待那些贱民或者是社会阶层不如自己的人,非常凶狠,充满轻蔑,但在面对王公以及如北岩勋爵这样白皮肤的领主,他们就会显得非常殷切,甚至可以说是谄媚。 当利维说他听说过一些传闻的时候,他们身边的翻译很明显的就露出了失望的神色。如果客人自己就知道,那么他们所知道的东西就没有办法拿出来邀功请赏了。 幸好利维是个善解人意的人,他也懒得和勋爵说这些没有什么用处的东西,于是他微微的抬抬下巴示意那个翻译,那个翻译急匆匆的上前来,低声说道,“海吉拉斯就是阉人,或者说是在男人和女人之外的人。据说王子罗摩想要进入森林持戒苦修的时候,他的品行与美德引来了他所在的这座城市中所有的人跟随,他走着走着,就发现跟在他身后的人越来越多。 所以在进入修行的密林之前,他就说,城内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回去吧。他这么说,城内的人也只好无奈地返回。没想到在他们当中,有一个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的人,于是他对自己说,既然伟大的修行者没让你回去,你就待在这里等他吧。 王子罗摩走进密林,苦修了整整十年。等他走出来的时候,他惊讶的发现,其他人虽然走了,那名名叫海吉拉斯的阉人却还在等待,他让王子罗摩万分惊奇,并且感动。于是他就赐予了这个海吉拉斯祝福婚姻和孩子的神力。” “实际上呢,”利维在一旁百无聊赖地插话,“这可能与莫卧儿王朝崩溃之后,从宫廷里流散出了很多宦官和男孩有点关系——众所周知,莫卧儿王朝的皇帝们,不但在后宫豢养女人,也会豢养男人,更有数不清的宦官服侍着他们,他们流散到民间,就有了这么一个传说。” 翻译尴尬地点点头,“但在最初的时候,人们都相信他们确实有神力,他们会被邀请到婚礼以及孩子诞生日的时候去跳舞,跳舞之后可以得到一点小钱。 但现在的情况可不如以往了,这些人最终自甘堕落,玷污了神明的名字,活该受此报应。”他意有所指的说的。 总之,现在人在举行婚礼,或者是庆祝孩子诞生的时候,他们不会再受到邀请。但有时候他们听到了消息,就会载歌载舞的上前来要求表演,他们要的钱并不多,但近似于强买强卖,这点就很让人不满。 “但有些时候,也不是不可以,如果他们之中有漂亮的孩子。”翻译咕哝着说,又是厌恶又是期待地往下看去。 那群海吉拉斯来了。 我们之前说过,北岩勋爵这一路过来,看到的最多的就是纷乱的荒野,贫瘠的村庄,枯干的人类。但这些海吉拉斯显然做过一番准备,他们身上披着的大披肩——这里的人将它们叫做沙丽,用了颜色非常鲜艳的染料,但因为质地不佳,不是棉布,就是麻布,也不柔滑,反而有点说不出的恶心。 他们浓妆艳抹,手腕和脚腕上的铜镯或者是铁镯叮当作响,还在手心里涂抹胭脂,系着挂着铃铛的腰带,戴着的首饰也可以说是琳琅满目,只可惜没有几件是真的,或许一件也没有。他们甚至和这里的女人一样打了鼻环,鼻孔上吊着一个很大的细圈,圈的一端垂挂着一根链条,链条着被挂在了耳垂上。 再看他们的容貌,虽然知道他们是男人,但还是让北岩勋爵吓了一跳,忍不住叫起上帝来,即便是个真正的男人,将自己化妆成一个女人,也不会比这些海吉拉斯更叫人惊骇了。 “嗯,海吉拉斯阉割的很晚,他们都要等到十五六岁才阉割。”翻译嘟囔着说,第二阶段发育后再阉割,就导致了他们几乎都已经有了非常明显的男性特征,粗大的骨骼,浓重的五官,粗犷的面部轮廓,还有那蠕动的喉结,无论谁来看,都不会觉得这是一个女人。 可是偏偏他们把自己看作了一个女人,做出了种种妩媚的姿态,婀娜的身姿。其中有几个,可以说,如果还是男人的话,称得上俊美,但现在穿上了沙丽,裙子,将嘴唇擦得鲜红,赤裸着手臂,双足,看起来真是扭曲到了极致。 他们高高兴兴欢欢喜喜的对着门廊跳了有半小时,北岩勋爵看见里面不但有那些三十几岁,二十几岁的成年人,还有七八岁的孩子,这些七八岁的孩子声音清脆,容貌清秀,倒要比他们的长辈更漂亮一些,等王公的仆人下去给了赏赐,来拿赏钱的,也是他们。 他们做出了一种叫北岩勋爵几乎看不下去的怪异姿态,看来虽然还没成为真正的海吉拉斯,他们也已经接受了一定的训练,那些仆人们动作也相当放肆,虽然他们对这些人满怀轻蔑,倒不妨碍乘机占占便宜。 北岩勋爵将视线转了过去,又听到这些海吉拉斯叽叽咕咕说了一些什么话,他们是在祝福吗?他现在也大约听得懂几个单词。 “这里是在祝福。”翻译连忙说:“他们是因为这里给了他们工作,让他们跳了舞,又给了他们钱才祝福的。如果不给钱或者不让他们跳舞,他们可要诅咒了。” “诅咒,怎么诅咒?” “他们会诅咒这座建筑的主人的孩子会和他们一样。” 难怪那位王公虽然不情愿,但还是让他们来表演了。 北岩勋爵只觉得一阵头痛,如果不是利维在身边,他准会以为自己跌入了恶魔的陷阱,正在经历一场匪夷所思的荒唐话剧。 幸好海吉拉斯拿了钱给了祝福,就三三两两的走了。 他们回到王公给他们安排的房间,房间极其的舒适而又宽敞,放眼一望,每个地方都有精细的雕刻,绘画,或者是镶嵌,你几乎看不到有什么完全空白的地方。 北岩勋爵一边思考,一边漫不经心地抚摸着一颗镶嵌在孔雀画上的宝石。他以为这是玻璃假冒的,但利维适时地出现了:“这是真的,你要把它撬下来吗?这里的主人不会在乎的。” 北岩勋爵瞪了一眼半恶魔,没说话,利维笑嘻嘻地走开了。 利维的房间里也有一副精美的画作,占满了一整面墙壁,上面用到的金银涂料,螺钿,珍珠,宝石数不胜数,看人物与服色应当是众天女或是王妃敬拜某位神明,来自于地狱的恶劣家伙露出一个尖锐的笑容,他之前和勋爵说的话,半真半假。 海吉拉斯的历史要比莫卧儿王朝更长久,在遥远的过去,海吉拉斯经常在宗教仪式和重大庆典中表演,被人们认为是神的使者,深受敬爱,而选拔海吉拉斯的的程序也非常严格,并不是人人都可以成为海吉拉斯。 而人们,哪怕是国王和婆罗门,在结婚、庆祝或迎接新生命时,也会邀请海吉拉斯来舞蹈,让他们带来好运,并且驱走厄运若是被拒绝了,就可能会被视作不祥,从而产生一系列的麻烦。 他们什么时候开始堕落的呢? 从他们不再具有真正的力量开始,这和利维曾经遇到过的诸多神明残迹没什么区别,就如同曾经的女祭司,她们曾是神明的代言人,能够参与政事,管理城邦,但现在的占卜者呢,多数已经沦为招摇撞骗的吉普赛人了。 第521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13) 走出了一段距离后,海吉拉斯“母亲”就慢慢的停住了,他们共有七八个人,有一个”母亲”带着五六个成年的海吉拉斯,以及三四个预备役——他一停下,那些海吉拉斯就涌上来,关心地询问”妈妈”怎么了。 他们叫”妈妈”,并不是说这里面最年长的一个就是他们的”妈妈”了,他也是一个海吉拉斯。 灰侦探 第161节 这些年轻的海吉拉斯都是被他收养的。他们虽然都是男人,但他们依照母系社会的称呼来称呼彼此,最年长的——也是养着他们,并且拿他们来赚钱的人被叫做”妈妈”,其他的海吉拉斯依序而下,就是大”女儿”,二”女儿”,三”女儿”,他们相互以姐妹相称,并且如真正的家庭般对”母亲”敬爱有加。 每个海杰拉斯赚的钱都要交在他手里。他在这个小家庭中拥有着无上的权威。 “没什么,只是觉得赏钱少了点。”妈妈”说,而另外几个海杰拉斯只是露出了疑惑的神情,他们拿的钱并不少,完全不知道”妈妈”为什么要那么说。 “妈妈”没有再说什么,他带着”女儿”们回到了他们的暂居点。 这里的人们并不欢迎他们。如果要走到村庄里,想要住宿。他们往往要交给村长一大笔钱,所以更多的时候,他们就露天住宿或者是居住自己搭建的棚屋里,这些棚屋也是他们自己搭的,毕竟他们已经长成了男人,力气比女人大得多,搭建个棚屋,并不是什么难事,就算是有人要来驱赶,他们也会以“你的儿子会变成我们这样!”来诅咒和驱赶他们。 只是在听到这句诅咒的时候,勋爵心中百味杂陈,这些海吉拉斯也是一样,他们难道不知道这不单是诅咒,还是对于自己所在处境的一种嘲讽吗? 或许最初的海吉拉斯还曾经幻想过得到人们的尊重,但现在谁都知道他们是些什么货色,他们比起最底层的贱民来说,也就是还拉着那一层薄薄的沙丽,勉强苟延残喘罢了。 “妈妈”看着几个”女儿”安排好了值夜的人,打扫棚屋的人,以及汲水做饭的人,别看他们是海吉拉斯,每晚还是要有人守夜的,不然总有一些想要免费享用他们或是认为他们是个灾祸的人跑过来,想要占点儿便宜或是把他们绑起来,烧死。有时候也会是先占便宜,然后烧死。 “妈妈”看了看天空,确认了一下现在的时间,叮嘱几个”女儿”看好棚屋,看好“姐妹”,不要随意离开。自己却孤身一人走进了密林,”女儿”们投去了疑惑的目光,但谁也不敢说话。 “妈妈”找到了一棵被放倒的树木,仔细观察了一番,树木旁撒了一些黑色和白色的石子儿,才举起哨子吹了吹,哨声响起,他坐在倒卧的树木上,等可能过了半小时或者一小时——他身边没有可以清晰指明时间的钟表,只能从天色上做判断——和他联系的人终于来了。 “你要是来的再晚些,我就要回去了。”“妈妈”说,“天色暗了,野兽就会走出来。”男人知道他所说的并不是只有四足的野兽,还有双足的野兽,他鄙夷地笑了笑,“你们看到那些人了吗?” “妈妈”没有说话,是伸出了手,男人露出了一个烦躁而又苦闷的表情,拿出了一把乱糟糟的钞票。 “妈妈”摆摆手,“我不要这个,我没法弄清楚这些东西是什么,你就算给我们一些花花绿绿的擦屁股纸,我们也认不出来,我们要金子和银子。” 对方嗤笑了一声,海吉拉斯还想要金子和银子呢,但他也是无可奈何,只能摸出了一把卢比银币放在手里,他并不和“妈妈”直接接触,而是将银币慎重的数了十个放在地上,然后往后退去,大概距离“妈妈”三四步的样子,又站在上空处,免得吸呼吸到了那肮脏的空气,“妈妈”毫不在意,他将钱币捡了起来。 “现在你可以问了。” “你看到他们了?” “如果那些就是你们要我去窥视的英国人。是的,我看到了其中一个双鬓灰白,五官端正,有着明显的军人气息,另外一个有着一头灰色的头发,两只眼睛就像魔鬼那样,一只黑色,一只蓝色,但真的非常俊俏。 他们身边还有几个人,其中之一是我们这里的英国人总督,另外一些可能是他的仆人吧。” 对方点点头:“没错了,就是那些人。行了,你干的不错,可以回去了。” “”妈妈”笑了一声,“希望我在回去的路上不会出事,不然全都是你的错,我的‘女儿’会诅咒你的。” 男人微微的紧张了一下,“什么叫都是我的错。你以为我会安排人在路上杀掉你吗?” “也许你什么都没做,”“妈妈”嘶哑着声音说道:“但谁知道呢?愿王子罗摩保佑我们也保佑你,别让他的诅咒落在你身上。” 接头人的面色有些难堪,不得不说,他确实动过索性将这批海吉拉斯杀了一了百了的想法,但他的想法很快就遭到了同伴的反对。 首先,这些海吉拉斯并不知道他们要做什么,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是谁——对于这些没有了将来的人来说,能够多活在世上一天也是好的,所以他们什么钱都收。只要你给钱。就算有人抓住了,他们被严刑拷打,也很难问出个所以然来, 何况,或许真有诅咒呢? 至少他们知道印度的神明或许早已远去或者是沉睡,但确实是存在过的。 —— 男人飞快地跑回了他们的临时居所。 这个是一座半荒废的庙宇,这种庙宇在印度很多,不知道什么原因被僧侣舍弃后,人们不再前来朝拜,渐渐地,荒草丛生,藤蔓攀爬,吞没了最后一点石头的灰白颜色。 但这里也会成为如苦修的僧人,贱民与如海吉拉斯这样的边缘人借以栖身的地方,所以即便有人发现这里有人影晃动,也不会太在意。 男人去见了他们的首领,一个面容枯瘦黧黑的苦修士,他听了,只是摆动了一下长长的手指甲,男人恭敬地爬过去,吻了他的脚趾,才慢慢地向后退走。 随后,这位苦修士就去见了杜利普.辛格,不过与其说是见杜利普,倒不如说是去见杜利普的母亲,哈兰尼·金德·考尔。 第522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14) “是他们吗?”马哈兰尼问道,苦修士缓慢的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而后左右摇动手指表示——是的——他的眼睛先是附着在那个男人身上,而后又附着在那个海吉拉斯的“妈妈”身上,他看见了那两个英国人,如果说北岩勋爵还只是那种较为常见的英国绅士,那么他身边的那个魔鬼,灰发,一黑一蓝的眼睛,迄今为止,就连他也没见过多么古怪的人,而且他嗅到了,他和那些吃人的血魔一样,都是这就是曾经被天神们打入地狱的魔鬼之一。 无论他们披着黑色的还是白色的皮,都是邪恶的,会给人间带来瘟疫与灾害。他们来了,就表示英国女王的那些走狗也跟着来了。 马哈兰尼担忧地蹙眉,他们能够将杜利普从伦敦带出去,完全是窥准了女王生产前后的精力不济,仿佛天神也在眷顾他们,他们听说,女王的母亲被囚禁,她的丈夫也“意外身亡”,曾经在兰吉特.辛格的后宫里争斗了好几年的马哈兰尼马上就猜到,女王这次分娩绝对不顺利,甚至遇到了政变。 那个时候,女王陛下可什么多余的精力放在杜利普身上,他们找机会和他接触,见到了他,并且劝说他跟着他们回印度。 苦修士看了一眼马哈兰尼,弯曲手指,在头顶做出一个皇冠的形状,而后又在面前打了个转,马哈兰尼能够看懂他的手势,他的意思是在问王子怎么了。 “他有些不适应。”有那么一瞬间,马哈兰尼想要隐瞒杜利普的情况,她和她的孩子已经好几年没见了,预感到他会对她感到陌生。 但他没想到的是,她的儿子,伟大的兰吉特.辛格之子,庞遮普之狮的血脉,竟然已经被那些白皮肤的魔鬼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英国人,他答应他们回到印度,只是出于对一个陌生国度的好奇,对故乡的怀念,以及对于权力的追求,但他还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 他兴奋的告诉她说,在学校里他的同学会称他为黑王子。“如果我成了国王,”他高兴的说,“他们就应该称呼为黑国王了。”马哈兰尼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明明是那些白皮肤人对杜利普的嘲讽,但他根本听不出来,他完全意识不到那些英国人对他的恶意。 她发现,原先的设想彻底没用了,比起将杜利普打造成一个合格的君主,现在更紧要的是,把他重新塑造为一个不会让他的父亲蒙羞,追随者唾弃,敌人却很喜欢的“锡克人”,这有点难。因为杜利普已经开始抱怨环境的恶劣了。他所想的是和那些印度王公一样,有些数不清的仆人,前呼后拥的护卫,华美的宫殿,柔滑的丝绸,丰盛的食物,他可以随心所欲的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也可以宽恕他们,看着他们匍匐在地上亲吻他的脚。 但他自打离开英国就是失望了。没办法,他们把他偷渡出来,已经算得上十分艰难。何况他们还带走了女王陛下引以为傲的光明之山,或者说应当说是兰吉特的宝钻——狮子的心脏,他们一路受到追捕与通缉,在大神湿婆的庇护下,才能勉强避开这些无所不在的视线与手臂,乘上轮船,回到了印度。 马哈兰尼也想提供给杜利普更好的生活条件。无奈的是,她的丈夫死去之后,王国也跟着分崩离析,英国人夺走了他儿子的财产和土地。她作为兰吉特.辛格的遗孀,王子的母亲,原本是有一份年金一处宫殿的,但她并不是那种甘于平庸的女人,她曾经是这个王国的摄政王,但在英国人来到之后,她只剩下了一个名头,她怎么可能甘心。 她始终没有放弃过复国事业,英国人因此感到愤怒,他们取缔了她的年金,把她从宫殿迁至一个城堡居住。即便如此,在城堡里,她还在拿出珠宝首饰贿赂护卫和女仆,想要与杜利普.辛格重新取得联系。 当然,自始至终,无论是杜利普.辛格想要联系他,还是她想要联系杜利普.辛格都没能成功。英国人拦截了他们的信件。而后勃然大怒的尼克尔森索性抢走了她所有的珠宝衣物,没留下哪怕一点稍微值钱的东西,她变成了一个贫苦的寡妇,只能依靠以往兰吉特.辛格的朋友、大臣和将军的一点补贴艰难度日。 这次他们去到伦敦的船票,贿赂、收买守卫,甚至餐食和住宿的费用,又耗尽了她手中的最后一点积蓄,她实在拿不出能够让杜利普满意的东西。 杜利普的崩溃,被她看在眼里,毕竟这个孩子几乎没有吃过苦,除了在尼克尔森军营里度过的那两年,他虽然遭到了虐待与苛责,但在衣食住行方面还是有保证的。 现在呢,他们就像是个贱民,躲躲藏藏,风餐露宿,或者和现在一样,藏在废弃的庙宇里,过着与老鼠虫子同床共枕的生活。 看到马哈兰尼的表情,苦修士大概也猜到了内情,毕竟杜利普抱怨起来的时候,可一点没有遮掩自己的声音。他摇摇头,觉得马哈兰尼的期望只怕很难达成,但很不幸。兰吉特的后裔就只有杜利普这一个了。虽然他之上有很多胸长,但很不幸的,在兰吉特死去后的几年里都因为不同的原因陆续离世,大家心知肚明,这里固然有王朝内部势力相互倾轧的原因,也有英国人从中推波助澜。 他们要保住杜利普这唯一的一根根苗,更要把他树立起来,做成一面旗帜,锡克王国才有复国的可能。 苦修士又打着手势告诉马哈兰尼说,没关系,我们可以慢慢教导他,只要能够在阿姆利则的黄金庙宇中为他祈福,取得正式的统治权。无论是士兵也好,宫殿也好,车马也好,或者是他想要吃的任何一种食物都会有的。 他安慰了一番马哈兰尼后起身离去。不过很快的,一个仆人前来禀告马哈兰尼说,预定的计划中最关键的一个人想要来见见她,马哈兰尼思考了一会儿,答应了。 走进来的是一个年轻而又美丽的女人,年轻,很多人都有,美丽也不罕见,难得的是,她似乎天生就有那种叫人为之动容的东西。 她看上去是那样的娇小,那样的脆弱。即便身着丝绸的长裙,披着赤红的沙丽,她看起来还是充满了哀愁。她来到皇后面前,跪在她的脚下,轻吻了她的脚趾之后,却又沉默着,似乎并不知道该怎么说话。 马哈兰尼仔细端详着这个年轻女子的容貌,她让马哈兰尼想起了十三岁的自己。 马哈兰尼的出身并不怎么好,她的父亲只是一个皇宫的养狗人,种姓是首陀罗,也就比贱民好一点,虽然养狗人在首陀罗中也算是高等的了。 他们家有好几个女儿,唯独她生的最漂亮。该怎么形容呢?在她还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女孩时,人们就传说在混沌的迷雾里升起了一轮月亮,有些人甚至不称呼她的名字,而是直接把她叫做月亮。 到了十来岁的时候,她的美名远驰千里,她的父亲为此十分担忧。首陀罗这个种姓,养狗人这个职业并没有资格拥有这样华美的珠宝,或许有些人会觉得高兴,因为一个漂亮的女儿,可能会帮助全家脱离现有的阶级向上跃迁。 但也有可能她会被庙宇中的僧侣看中,被要求进入神庙做庙妓。她的家庭除了一句赐福之外得不到任何好处,今后她不但要服侍那些僧人,还要服侍所有拿的出钱到庙里寻欢作乐的男人们,等到年老色衰了,又会被驱逐出去。没有孩子,没有家庭。如果那时候她的亲戚不愿意接受她,觉得她是个耻辱,那么她的结果会比贱民更糟糕。 就在这时,好消息来了,国王兰吉特听说了她的美貌,就叫了派个总管来,要把她娶走。当然马哈兰尼那时候是没有资格成为一个国王的妻子的,她也不过是国王众多后宫女性中的一个。 而且那时候的兰吉特已经五十多岁了,比她整整大出四十岁。从年龄上来说,她们完全不相称。可如果从地位上来说,又有着天壤之别,当然马哈兰尼就是那个壤。 她爱兰吉特吗?如果发自本心的说,并不,无论兰吉特多么英勇和睿智,他已经是个老人了,但站在妃子的立场上,她是爱他的,兰吉特等于是她的拯救者,是她的大神,是她的主人,尤其幸运的是,在那个尔虞我诈,争斗不休的后宫中,作为一个毫无背景的,除了美貌一无所有的女孩,她竟然能够在第一年就怀上了孩子,并且把他生了下来。 这个孩子就是杜利普。兰吉特当然是高兴的,但其他人并没有将这个孩子放在心上。毕竟之前国王已经有了好几个儿子,他们都已经成年了,背后不是朝廷的大臣,就是有着军队中的将领,他们野心勃勃,跃跃欲试,他们眼中只能看到兰吉特身下的王位,以及成年的兄弟,一个刚生下来嗷嗷待哺的婴儿,并不能引起他们多少的敌意和嫉妒。 兰吉特死去之后,王国四分五裂,战无不休,他们依然是安全的。嗯,一定要说曾经遭遇过什么危机的话,马哈兰尼将视线落在了这个姑娘身上。那大概就是兰吉特死去之后,有三位正妻和七位信奉印度教的妃子,要遵循印度教的萨蒂法随丈夫而去,也就是殉葬。 第523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15) 而马哈兰尼却因为信奉锡克教,而有幸逃脱了一劫。事实上,其中也有她自己的挣扎与努力,还有一些人的别有用心,总之她活着,能够亲手抚养自己的儿子——她还清楚地记得那一天,她拉着沙丽躲藏在一根柱子后,满怀惊惧地望着抬着这三位正式妻子的轿子远去。 在轿子里是打扮得华丽异常,犹如新嫁娘的妻子,两个正妻已经老了,一个却才嫁进来,还是那样的年轻美貌,她们流泪了吗?马哈兰尼不确定,但如果她们流泪了,旁边就会有人大声的呵斥她们,或者直接灌下掺了药物的药酒叫她们昏昏欲睡,她们要欢欢喜喜,满怀倾慕,完全是“自愿”的,为自己的丈夫殉葬。 可笑的是,只有三位正妻能够盛装跪在兰吉特的火葬堆里,和他一起被烧掉。另外七位印度教的妃子只能在其她地方架起一个火堆烧掉,因为她们没有那个资格与一代雄主共同化为灰烬。 马哈兰尼不时会怀念这位君主与丈夫,她也可以说她爱他,但她绝不希望跟着他一起去死,她还年轻,正是最好的时光,又有一个儿子,她怎么舍得呢? 在最后的几年,她更是坚定了这个想法。她是摄政王,她能够带自己的儿子操纵这个即便覆灭了,却依然具有庞大身躯的国家。虽然其中也遭遇一两次危险,英国人更是咄咄逼人,无法无天,但一个首陀罗的女儿竟然能够攀爬到这样高的位置上,那种畅快与欢乐,是任何世俗间的欢愉都无法与之比较的。 也因为如此,她对自己的儿子充满了期望,她希望他能够成为一个被人们服膺并且爱戴的国王,他应当接手过他父亲的事业,或许神灵们就是这么期望的,不然他之前的几个兄长怎么都会莫名其妙的死了呢?旁遮普之狮之前是兰吉特,现在应该是杜利普。 她缓慢的俯下身体,凝视着这个女孩。她真美呀,雪白的皮肤,深色的眉眼,柔顺的长发,就像是一副精致的细密画,她的眼睛又圆又大,犹如一双黑珍珠,她的鼻子小巧又精致,犹如象牙的果实,嘴唇嫣红,犹如花苞。 马哈兰尼注意到她还带着鼻环,相当显眼,她碰了碰它,然后说道:“把这个摘掉。英国人不喜欢这个。” 那姑娘抬起头来看着她,马哈兰尼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我知道你感到恐惧,你在害怕,你是否在想,如果你真的遭到了那些白皮肤人的侵害,是不是就背叛了你的丈夫,要落到无尽的地狱里去呢。不,我们的神明湿婆和他的妻子萨蒂站在天上看着你们,他知道你是为了什么做出牺牲的,没人能够质疑你的清白,等你做完了这件事情,你若是想要去追寻你的丈夫,我就让他们为你准备一个撒满了香料的火堆。 如果你不想,我就给你一笔钱,你可以自己找个村庄住下来,也可以寻找第二个丈夫,你不用担心,我的人会安排好一切。你为之服务的是锡克王国的大君,有什么可担忧的呢?你提出来的一切条件都能得到满足。” 是吗?事实上连马哈兰尼自己都不确定,就连她所承诺给这个姑娘的钱,她也拿不出来,她只是在骗她。她很清楚,但她将她推出去的时候没有一点迟疑。 —— 相比起北岩勋爵的急切,王公与总督的心情却十分的悠闲,并且懒散。有了之前的教训,北岩勋爵也不敢催促,他询问过葡萄俱乐部的人是否可以调动军队暗中包围那座庙宇,但被明确的拒绝了。尼克尔森当初也没法做的事情,现在的总督更是不会做了。 “你不知道那些印度人——虽然我也搞不清楚他们信奉的是什么神灵,尤其是那些锡克教徒。我听说他们接受任何一个教派,包括我们的,有点像是罗马人。”葡萄俱乐部的成员这样介绍道,“他们将所有的神都放在一个神殿里,并且认为他们应该和谐相处,他们的教徒也是如此,这当然是一种亵渎的行为,”他不停的摩梭着自己的手指,“但对于一个管理者,锡克教徒的包容,反而比其他教派的相互冲突,相互诟骂来得好。总督或许跟你说过,那座庙宇就是锡克人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事实上并非如此,你应该把它看作锡克人的耶路撒冷,你想想看吧,如果你要调动一支军队,无论是明是暗,去包围耶路散冷,会是个什么样的结果。” “那些印度人会起来反抗吗?” “反抗,你要说这点,倒也很难说。”葡萄俱乐部的成员喝了一口酒后懒洋洋的说道,“你要说锡克人,他们可能会的,这里的锡克男人就像野兽那样好斗,而他们也曾经有个王国,有一个强壮的君主,他教导他们,把他们松散的力量收束在一起,变成一只坚硬的拳头。 这只拳头曾经让东印度公司很不好过,所以他们不会希望再看到这只拳头有重新凝聚起来的那一天。但你所想的让他们去主动采取武力措施,也不太可能,他们毕竟是商人,而且杀死了杜利普.辛格或者他的母亲毫无作用,反而刺激这些人,让他们变得更加疯狂。 所以你们最好能够安然无恙的带回杜利普.辛格和他的母亲,其他人的生死倒是无所谓。只要能让锡克王国的大君之子,他最后的血脉待在英国,让他在女王的照拂下,如同一个平常人般的度过他的一生——他的母亲也是如此,你的工作就算是完成了。 别为杜利普.辛格担心,有时候平庸也是一种幸福。” 他看似真心实意地说道,“人类很少会葬送于自己的平庸,利欲熏心倒肯定会。” 总督或许也看出了北岩勋爵的苦闷。鉴于北岩勋爵之前终于愿意向他服软。他居然还派来一个仆人告诉北岩勋爵说,就在这几天了,他已经设法与庙宇的僧侣达成了协议,允许他们在庙宇的外围停留,虽然没有明确的表示,会帮助他们抓住杜利普等人,也有待价而沽的意思,但至少事情正在进展。 “你看,”利维兴致勃勃地说:“我说过,改变一下生活方式也不错,若不是女王陛下把你派出来,你可能还看不到这些多种多样的新鲜事儿呢。” 北岩勋爵瞪了他一眼,比起他,半恶魔这段时间倒是过得逍遥自在,印度现在就是一堆被有意打散的沙子,土邦林立,东印度公司的大手掌控一切,再加上他们多如繁星的信仰,牢不可破的种姓制度,这些怪物糅合在一起,硬生生的将这里的人扭曲成了一个旁人很难理解的状态。 也难怪东印度公司和女王陛下一心一意的要控制住杜利普.辛格,锡克王国可能是这个国家,不应该说这么一块庞大的区域最后的希望,可惜的是那头老狮子没一个与他一样坚强勇武,目光长远的继承人。 他的儿子们在他死后争抢权利,为的只是一己之私。没有一个负起这个沉重的责任,也没有为了这个王国牺牲自己的觉悟。 照利维来看,杜利普.辛格也不会是那个人。那些人把他带回到印度,可能也只是想要一个招牌或者是旗帜。要知道,自从他母亲逃离了英国人的控制之后,只要一露面就会有几千个锡克士兵立即揭竿而起,簇拥在她的身边。只因为她是兰吉特的妻子,杜利普的母亲,在这个女性可以说是如同畜生般的地方,她能够有这样的号召力。完全是因为她有着那样的一个丈夫,以及她丈夫的血脉,若是真正的杜利普.辛格佩戴着光明之山,或者说是兰吉特的宝钻出现在锡克人面前,那种场景只会更为惊人。 第524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16) 灰侦探 第162节 “好啦,别再抱怨了,这个地方只适合随遇而安。”利维说道,一边拍拍勋爵的后背。 比起只是换了猎装的勋爵,利维的装扮更精心,他戴了猎鹿帽,披着厚重的毛呢斗篷,印度的天气并不需要这样的厚式斗篷,但这里的人也会备上几件——如果他们要去狩猎的话,这种斗篷可以很好的避免他们被森林中的毒物咬伤,或者被树枝划伤,利维今天还穿了一双高度直达大腿的皮靴,同样是为了在印度的森林中狩猎而准备的。 这里的森林要比英国的更原始也更危险。英国的森林里,至少会有守林人,也会有猎人搭建的小屋。在印度的森林里,只有野兽,毒蛇和野人,这些野人基本上都是贱民或者是罪犯。他们逃到森林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一命呜呼,又渴望着去下一世享受更美好的人生,所以他们不会畏惧死亡。 你要说,贱民和罪犯为了下一世的幸福,应该不会冒犯高种姓的大人,这里又要提到一个有关印度人的奇特风俗。 第一次听见这个“常识”的时候,北岩勋爵简直就是目瞪口呆。印度的贱民当然是最卑微的,无论是什么人,都可以指使他们,辱骂他们,殴打甚至杀死他们,高贵的婆罗门,即便碰触到了他们的影子,或者是闻到了他们的气味,眼睛看到他们,都要认为受到了污染,需要马上回家。从上到下的彻底沐浴一番才能保证自己的纯洁不受侵害。 他们平时的表现也是懦弱,温顺甚至有点麻木不仁,但在某些时候,他们也会不顾一切的攻击那些高种姓的人,尤其是婆罗门,尤其是在他们不想活的时候。 因为按照印度教的说法是这样的,最高顶级的婆罗门是仙人之体,吃了他们的肉能有大福报。所以即便是贱民,若是能够吃了婆罗门也能够在下一世至少晋升一个种姓阶层——这种事情之前并不是没有发生过。 所以王公与他的亲眷只会居住在自己戒备森严的宫殿里,每次出行或者是打猎,都是前呼后拥,身边至少要有几十个上百个护卫,这种措施并不是无用或者是纯粹用来夸耀的,而是有着切实的用途。 英国人也会狩猎。不过那时候他们狩猎的多半是狐狸或者是大雁,整场狩猎过程更像是一群绅士骑着马相互追逐,享受在田野中奔驰的愉快感觉。 而在印度这种打猎方式根本不会被采用,王公的仆人们早就在一处丘陵的顶部搭建起雪白的牛皮帐篷,帐篷上系了色彩鲜艳的丝带,让人一眼就能辨认出这是一个婆罗门贵族的领地,低等种姓的人会在很远的地方看见并绕开这里。 在帐篷中,所有的家具陈设,器皿软枕一应俱全,简直就和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一模一样,就连脚下也铺满了图案精细,色泽柔美的地毯,帐篷中央还点着几只精致的小火炉,上面各自架着一只银壶,正扑腾腾的冒着热气——王公的仆人给他们倒上了热红酒或者是咖啡,主人与宾客们抽着雪茄漫无目的地聊着天,等候着王公手下的猎人将猎物驱赶出来。 猎人们将整座森林围拢起来,他们就像是一张活着的罗网那样不断的收缩,惊出里面所有的飞禽走兽。王公挑选的这个地方绝对安全而又舒适,他们可以居高临下的张望,丘陵下方的小道就是猎人们为动物们让出的一条生路,不断的有动物从里面跑出来,先是飞鸟,然后是小型的走兽,像是兔子,猴子和狐狸等等。但这些东西,王公丝毫不看放在眼里,他正在等待老虎或者是豹子。 利维注意到王公身边也有几个打扮朴素的印度僧侣。但从他们身上,他一样感觉到了一些残存的神明气息。看来将有能力的人收揽在身边,可不只是英国人的特权。 果然,当一只凶悍的花豹被恋人们驱赶出来之后,王公立即来了兴致,他举起猎枪,向花豹射击,一枪就打中了它的肩胛,但不是致命伤,花豹因此激起了更大的凶性,它的身躯也要比同类更为强健,颀长,几乎有一个半人那么长,还不连尾巴——它猛地跃起,竟然一下子就跳到了丘陵边缘,猎人们连忙带着武器上前,王公大声呼喊着,又端起了枪,他完全不顾惜那些猎人们的性命,直接开了枪,子弹穿过了花豹的胸膛,也打伤了好几个人,幸好没人丧命。 但这些猎人的眼中看不到丝毫愤怒,反而为王公欢呼起来。 而就在这个时候,变故突生,另一只花豹从森林里窜了出来,也不知道之前的花豹是否是它的伴侣,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吼声后,它就径直向王公冲了过来。它是那样的聪明,居然知道这个人就是罪魁祸首。 这时候,王公身边的那几个印度人动了,其中一个人的身体突然膨胀起来,皮肤也变得灰暗,一道道的皲裂纹在他的脸上裂开,他变成了一只由泥土揉合起来,然后经过了暴晒的巨人。他挡在后一只花豹的必经之路前,被它恶狠狠一口咬住手臂上,面上却丝毫不见痛楚。 他一把抓住了那只花豹,然后用力敲打它的下颚,腹部。当花豹发现它没有办法拿这个人如何时就松开了口,被打中的时候发出了一两声哀鸣,翻过身来想要逃走,却被那个人一把抓住了尾巴。 而此时,野兽的凶性也暴露了出来,豹子一转头就咬断了自己的尾巴,继续鲜血淋漓地向前冲去。 但这次猎人们已经反应过来了,子弹在花豹身边溅起了泥土。它也察觉到今天是没法报仇了,就迅速的朝着另一个方向冲去。王公在呼叫着把它留下来,猎人们也迅速的追了上去。他们很快消失在另处山丘后面,看不见了,人们只听到了枪声惊呼,和有人在大声诅咒的声音,王公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他可以将别人的性命不当性命,但有人竟然敢将诅咒降临在一个尊贵的婆罗门身上的时候,他的怒火就可以焚烧整个旁遮普。 他马上命令人去打探是怎么回事?不一会儿,一群人就被带到了他的面前。一看到这群人王公的脸色就变的更加阴沉烦躁。 第525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17) 这不是别的,正是一个送葬队伍,但王公不满不是看到了送葬的人群。 在印度,一个人死了,他的亲戚需要在第十三天举行宴会,并邀请十三名高种姓的婆罗门,否则会叫死者无法得到安宁,也无法攀升到一个更好的阶层。 你走在大街小巷,或是走在河边的时候,更是能见到一场又一场盛大的送别仪式,他们并不忌讳死亡。 王公不高兴的是,他看见了这个队伍并不是送别死者的,而是送别寡妇的。“殉葬?”一旁的总督惊讶的问道,“不是说印度早已取缔萨蒂这个风俗了吗?” 萨蒂是印度教的一种针对女性残酷而可怕的习俗,它甚至被称为萨蒂法,意思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至少在东印度公司侵占大半个印度之前,处处都有焚烧寡妇的火堆。 最早的时候只在婆罗门和萨帝利这两种高级种姓中流行。后来在低种姓的家族中也开始实行萨蒂法。 他们用这种方式来宣扬家族的高贵,寻求晋升的途径,反正这种廉价且安全的途径只需要用女性的生命去换。 翻译在一旁低声解释,它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来自于印度神话,萨蒂是梵天的孙女。她到了结婚的年龄,他的父亲就组织了一场宴会,无数的年轻人蜂拥而来,希望能够娶到美貌的萨蒂。 梵天与湿婆一向不对付,所以这场婚宴当然也不可能邀请湿婆,但无奈萨蒂早就对湿婆有了情意,当她的父亲要求她将花环交给她所喜欢的男性的时候,她就将花环丢向了正在空中修行的湿婆。虽然梵天十分的厌恶湿婆,但也不得不接受这桩已成定局的婚事,但这个结依然存在于梵天与湿婆的心中,并未解开。 后来,萨蒂因为去参加了一场家族宴会,违背了湿婆的命令,在回来后就遭到了湿婆的怀疑与冷淡。萨迪为了证明她对丈夫的忠诚之心,纵身入火自焚而死。 这个传说很快就被印度人引入了现实,他们要求寡妇在丈夫死后,随着他一起被焚烧,以此来要求寡妇证明自己对丈夫的爱和忠诚。 不过当恶魔们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都不由得发出了意味深长的嗤笑,这是一种非常简单的精神与肉体的束缚方法,他们将女性束缚在活的父亲,丈夫或者儿子这里还不够,还要将她们的灵魂也牢牢的控制住,利维刚认识的恶魔甚至发出了这样的感叹——如果这些印度人信奉的是撒旦就好了。这样我们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得到源源不断满怀怨恨的灵魂了。 不过恶魔们虽然对此喜闻乐见,古板的英国人却不会。虽然他们在平时也对女性有着诸多约束控制,很多丈夫都会在婚后殴打自己的妻子,掠夺妻子的嫁妆,甚至冷眼看着她病死或者发疯,但这种活生生的把人直接烧掉的行为,还是引起了英国人的震惊。 当时的总督就下令停止萨蒂法,却遭到了印度人的反抗。当然,他们的反抗也是犹如雨后的潮湿空气那样软弱,却叫人烦躁的。经过了一段时间后,总督不得不做出让步,你们要实行萨蒂法就实行吧。但我们英国人也有个风俗,就是在寡妇被烧掉的时候,那些烧掉她的人也应该在一旁被绞死。 没错,我们尊敬你们的风俗,你们也应当尊重我们的风俗。这样一下来,印度人果然只能偃旗息鼓。不过在一些地方,萨蒂法还是被坚定的推行着。而那些受害者似乎也从未发过声。现在总督又是那种万事不管,只要不给我找麻烦的性格,萨蒂法悄然死灰复燃也不奇怪。 此时,总督正在王公身边,王公觉得这些人给他丢了脸,他非常的生气,又不愿意亲口否决萨蒂法,“她”是自愿的。”他对总督说,“她爱她的丈夫,不和他一起去死,一样会痛苦到心碎而亡。既然如此,我们何不送她升天,这样她就与自己的丈夫永远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了。” 但叫他没想到的是,就在下一刻,这位打扮的犹如新娘般的寡妇,突然冲了上来,紧紧的抓住了北岩勋爵的裤脚:“不,我不是自愿的,我不想死,我还年轻,求求您救救我吧。先生,”她说的居然还是一口流畅的英语,北岩勋爵惊讶的往下望去。 他看见了一张年轻而又明媚的面孔,虽然皮肤白皙,但看得出她是一个印度女人。 “你会说英语?” “我曾经在英国人的学校里读过书,我受过洗礼,我信基督,先生,救救我吧。我是一个好学生。嬷嬷们都那么说,也是一个好信徒,我是被欺骗的,我不是自愿结婚,也不是自愿被架上火堆的,他们想要烧死我,像是烧死一个女巫,求求您,看在上帝的份上,救救祂的子民吧!” 这可真是一个尴尬的场面,寡妇紧紧的抱住了勋爵的腿,就像是一颗纤细的藤蔓死死的纠缠在一棵参天大树上,她是那样的娇小,完全看不出这么一点身躯内竟然能够爆发出这样大的力量。北岩勋爵当然可以把她踢开,或者是踹开。 但说要用这样的暴力手段对待这么一位女性,即便她只是一个印度人,无论是作为一个军人,还是作为一位绅士北岩勋爵都做不出来,他只能将求助的目光投向利维,但半恶魔怎么会是那种解救他人于危难之中的好人呢?他得到的只有一个幸灾乐祸的微笑,以及故作姿态的耸肩,他看向总督,总督咳嗽了两声,将视线移向远方。 王公甚至露出了愉快的笑容。他虽然恼怒于这个寡妇的行为,但也很高兴她让这个古板的英国人落入了一个难堪的境地,为之愤怒的就可能就只有作为寡妇的亲属,或者说是她丈夫的亲属。 他们愤怒的围拢过来,如果不是慑于王公身边的护卫,或许会做出更激进的举动,至少要将这个年轻的女人从另一个男人身边拖开,但面对着黑森森的枪口与雪亮的刀刃,他们只能围拢在一个被允许的范围内,不断的向北岩勋爵发出怒吼,勋爵虽然听不住他们的话,但从表情上也该知道,他们绝对不是在赞美自己。 只是依照他的性格与经历,就算是这个女人没有去过英国学校,受过洗礼,是个基督徒,他也不会轻易地让这些人把她送去烧死,只是因为他来到印度之后所目睹的种种怪状以及这里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让他也不由得谨慎了起来。 他再三看看寡妇和她的亲属,最后不得不向总督再次低头,“先生。”他苦笑着说道,“这种状况该怎么处理呢?” 总督看够了笑话,终于愿意出来帮个忙了,他和王公说了一会儿话,王公就派了一个仆人去和那些印度人交涉。那些印度人虽然并不想与这些白皮肤的魔鬼说话,做交易,但也不得不屈服于王公仆人的若有似无的笑容之下,最后交易谈妥,他们一个个的上来,亲吻了王公的脚。 然后从王公这里拿走了,大约十个卢比银币,与那群海吉拉斯跳一场舞蹈的酬劳相同。 但它们买下了一个年轻女人的命,“那么你回去吧,”通过翻译,北岩勋爵和这个女人说。 “我回到哪里去呢?”那个女人用英语回答说,“我的父母曾经在你们的公司里做事,为了回报他们的勤快,我得以到英国人的学校里面去上学。 但很不幸,他们在前几天离开了我,而我的大伯立即掠夺了我家所有的财产,并且将我嫁给了一个快死的病人,我才嫁过去,他就咽了气。他们的家人立刻将我装扮起来,要把我投入火中烧掉。我对他没有感情,也不承认这桩婚约,它没有受到上帝的祝福,是不成立的。 但我丈夫——那个男人的家属和我的大伯又怎么会放过我呢?我若是回到村庄里,要么就是被他们抓回去重新烧死,要么就是被我的大伯再卖第二次,我无处可去,先生。”她沉默了一会,又哀求道:“让我服侍你吧。我知道你们在印度总要有个女仆的,不然谁来洗你们的衬衫,刷干净你们的鞋子,给你们做早饭,午饭和晚饭呢? 相信我,我是一个好学生,也是一个勤劳的人,我一定能将你打理的妥妥当当,干干净净的。” 北岩勋爵当然不想要。但很显然,这里的所有人都将这件事情看作了一场有趣的闹剧。王公可以说是半强迫的让北岩勋爵将这个女人带了回去,而总督也劝说他,至少在印度的这段时间里,他可以把她留在自己的房间里,让她做一些贴身的活计。“我觉得你确实需要,你都没有带你的男仆来。”总督说,“你是在可怜她,等你做完了这里的工作,回英国的时候把她带上不就得了,到时候随便你,愿意给她再找一门婚事,或者是给她写一封推荐信,让她去做女仆都不是什么问题。” 确实不是什么问题,勋爵只能勉强接受了这个建议。 “我们什么能去阿姆利则的金庙,见见那里的主教或是什么……” “他们这里不叫这个名字,”总督敷衍了一句,“明天,就是明天。” 得到了这个确切答案的北岩勋爵,心情轻快了不少。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发现这里被打扫的一尘不染,空气中散发着甜蜜的香气,水瓶里也换上了新鲜的花朵。 “确实不太一样哦。”利维说。 北岩勋爵简直就是无奈了,他挥了挥手,并告诉利维说他会将这笔账记到伦敦,就把这恶魔打发出了自己的房间。 他只觉得精疲力竭,简单的洗漱过后早早睡了。 而在万籁俱寂,人人都在安眠的时候,只听咔嗒一声,北岩勋爵的卧室门被打开了,一个曼妙的身影,轻轻地,慢慢地走了进来,她一边走,一边将身上的沙丽,长裙和饰品全都摘下来,丢在地上,厚实的地毯吸收了一切声音,没有惊醒勋爵,而等到她那具丝缕不着的身体覆盖在勋爵身上的时候,勋爵才骤然惊醒。 他一睁眼睛就看到了在微弱的天光下,朝向自己的美丽面孔,她在眼中含着眼泪,低垂着脖颈,露出了一副亟待拥抱与怜悯的可爱神情,若是换了一个人,他准会欣喜万分,被情欲冲昏了头脑。 但北岩勋爵原本就是那种缺乏世俗感情的人,他只想一跃而起,将这个女人打飞出去,但他发现他竟然动弹不得。 第526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18) 北岩勋爵顿时心中一紧,他虽然没有做过殖民地的总督,但也曾经听说过,这些野蛮的大陆上遍布着嗜血而邪恶的土著,他们脾气古怪,难以琢磨,又崇拜着形形色色比恶魔更可怕的神明。 他现在不能动弹,如果下一刻,这个美丽的女人抽出一柄匕首来直接结果了他也不奇怪,但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对方居然没有拿出任何具有威胁性的东西,而是继续在他身上舞蹈,她看上去有些奇怪,不停的伸出舌头,瞪大眼睛,赤裸着,却像是穿着最华贵的衣裳,不断的做出各种各样奇特的姿态。 有时候站着,有时候坐着,有时候只用一条腿支撑着整个身体,有时候则将身体弯曲到可以用脚尖碰触额头。如果她穿着衣服,这种舞蹈甚至可以称得上是赏心悦目。 北岩勋爵想要转开视线,不去看她,却无法控制被她吸引过去,不得以,他开始念诵圣经上的经文,祈求主能够帮助他摆脱这种奇怪的诱惑,他宁愿死也不愿意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以及他也想起来了,他这次身边还带着利维,如果放在平时,利维,应该早就冲进房间了,但不知道为何,他都感觉那个女人在自己的身上跳了一百年的舞了,隔壁的房间还是毫无动静,他马上想到了一个可能——那小混蛋又在看他的笑话了。 利维确实在看他的笑话,他没有进入北岩勋爵的房间,是斜靠在走廊上,在看到那个葡萄俱乐部成员身后跟随着的半恶魔从一缕黑烟中窜出来的时候,他还笑盈盈的向对方招了招手。 那个半恶魔还以为自己是看错了,停了一会后又确定自己的半个同僚不可能被那些印度人收买,他有点紧张,直到感受到利维身边的气息——那是一种对恶魔来说最大程度的“友好”味儿,他才慢慢地放松了下来,说起来也是他们失责。 不管怎么说,他们在检查这个女人的时候,确定她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但突然之间她确实具有了神明和魔鬼才能具有的力量。 “你知道那是什么吗?”利维问。 “我们在这里聊天不要紧吗?里面那个人应该是你的头儿吧。”半恶魔委婉地问道,别到时候因为办事不利,他们两个通通要被打回地狱。 “他正在享福呢,别管他!” “应该是某个女神的祭司。”半恶魔说:“赋予了她一些力量。” “印度女人并不能信仰男性神明吗?” “信也可以。但男性神明并不会给予他们庇护。事实上,女性神明也差不多。我曾经见到过,有不少信仰女性神明,获得力量,但最终还是屈服于男性权力之下的印度女人——如果她们‘不守规矩,’还会被剥夺被赋予的力量呢——我是说,印度没有女祭司,只有庙妓。” “挺有……意思。”毕竟在地狱里或者是在恶魔的圈子里,并不存在有性别之分。一个恶魔或是力量强大的半恶魔都可以转换自己的性别——不仅仅是为了享乐或者是恶作剧,这种能力很有用。以利维举例,他可以与自己的使魔互换身躯,这点只有寥寥数人知晓,这样他一旦需要悄悄的去做什么事或者需要逃亡的时候,就可以避开多数人的耳目。 而那些真正从地狱里出来的家伙。譬如里鲁,虽然在人们的传说中,会进入睡梦中骚扰人类的魅魔是有性别之分的,男性的incubus,女性的succubus,这纯属人们的臆测,只要没有被困在一具血肉之躯里,祂们爱做男人,就做男人,爱做女人,就做女人。 但有一点必须说明的是,无论是恶魔还是半恶魔,或者还应该加上天使与半天使们,他们的态度都是很明确的,那就是有大能的人,并不会被所谓的法律与道德桎梏。 除了拉结那种从小就被教导成了一个机器或是工具的半天使,就算是半天使以一个女儿的身份嫁了出去,成为了别人的妻子和母亲,她的自立性也依然要比这个时代的女性要高。如果她们的丈夫想要侵占她们的嫁妆,殴打她们,或者是出去寻欢作乐的话,他们马上就能见识到上帝的雷霆之怒,这些半天使行使起这个权利的时候,可是毫不留情,毕竟击打罪人也是她们的职责之一。 半恶魔就更不必说了,有丈夫想要借助契约来控制某个半恶魔,结果就是被她一起拖进地狱。 人类在地狱里,那地位可比半恶魔低多了,只要没被血亲立即吃掉,或是变成货币,祂们总有办法苟延残喘,设法为自己谋求一条生路的——人类?除非你是但丁,尼禄或是亨利八世,那种一落进地狱就能变成大恶魔的家伙,就只能乖乖地接受自己既定的命运。 所以无论是教会还是大贵族,又或是君王们为自己豢养的半恶魔,半天使寻找丈夫的时候——如果她们愿意走进婚姻——都非常的谨慎,小心,而被选中的人也很清楚自己的配偶是个什么样的存在,一般而言,就如玛利亚嬷嬷的婚姻那样,他们可以过得非常幸福和安宁。 “这里的女人地位很低,”半恶魔说道,确实,想想看就知道了。她们居然需要英国人来拯救,英国人对待自己的妻子,简直就如同牛马一样。即便如此,他们也不会因为主人死了就将牛马随随便便的烧掉。 “他们崇拜的女神不帮他们吗?” “他们的女神只会教导如何服从和向男人献媚,”半恶魔说道:“萨蒂法不是正因为先有湿婆的妻子萨蒂做了示范,才会有数之不尽因为丧夫死了而被送去一起烧掉的寡妇吗。 说实话这真是匪夷所思,一个妻子因为去见了自己的母亲而被丈夫冷待,她的做法是跳进火里自杀而她还是一个女神。 而那些有幸获得异教徒神明青睐的女人也完全接受这种理论,即便对她们来说,这是一笔很大的馈赠。可惜的是,她们从来不会拿着这笔馈赠去争夺权力或者是其他方面的利益,她们只会欣喜若狂的把这些全都送到男人面前,父亲,丈夫或者是儿子,然后由此得到他们另眼相待。 她们会说,我是父亲最宠爱的女儿,是丈夫最宠爱的妻子,是儿子最尊敬的母亲,却从来不会想利用这些能力,让自己成为一个领主或者是皇帝。” 灰侦探 第163节 “她们能做到吗?” “起初的时候是能的。不过随着时间流逝,神明的力量越发薄弱,分润到她们身上就更少了。” 半恶魔做了个“窥探”的动作:“里面的这个女人可能是婆罗门,婆罗门就是印度人们的祭司,她的身上流着神仆的血,而且天赋出众,但很显然,她并没有被仔细的教养。 她在跳舞,是拉克舍米女神的魅惑之舞——拉克舍米也是一个异教徒神明的妻子,她非常美丽,有着珍珠般的肌肤与水藻般的长发,她象征着繁华与财富,还要爱情——我想他们把她派到这里来,可能并不是想要杀死你的雇佣者,而是想要让他成为她的俘虏。” 第527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19) “其他人呢?”葡萄俱乐部的半恶魔问道。 “大概也被缠住了吧。”利维漫不经心的说道,这里确实是一位王公的宫殿,他身边也有着非凡力量的人物服侍,但那又怎么样?那些人追随着锡克大君的最后一个继承人,只等他在阿姆利则金庙里完成了最后一个必须的步骤,他就是锡克的国王。 哪怕这个王国事实上早已灭亡,却还是能凝聚出一股不容小觑的力量。一个土邦的王宫,还不值得他们多费心思。 等了不到十秒钟,邻近的一个房间里突然爆发出一声巨响,伴随着响声,有什么击碎了窗户,在飞溅的玻璃与木屑中跳出了一只畸形的怪物。 他有着六条手臂,皮肤是靛青色的,每条手臂上都握着一柄尖锐的利刃。在闻讯赶来的守卫面前,他龇牙咧嘴,做出一副危险的姿态,他确实也很危险。他手上的利刃仿佛淬过毒,一碰到皮肤就会马上撕出一道翻卷的伤口,这个伤口很快就会腐烂,肿胀,发黑,受伤的人也会立即失去行动能力。 利维可以听到他们在喊着一个名字。“可能是个印度传说中的怪物或者是神灵,”葡萄俱乐部的半恶魔不确定地说,“这里的人总是将怪物和神明糅合在一起,有时候则是野兽和怪物,野兽和神明。” “像是那种吗?” 利维随手一指,葡萄俱乐部的半恶魔就看到在走廊的末端,一个顶着这个狮头的年轻武士正在左右张望,他发现了他们后怒吼一声,冲了过来。 “我来试试。”利维将一只手搭在了半个同僚的肩膀上,笑盈盈的说道,“不知道比起食尸鬼和马形水怪?印度的怪物是不是会更有趣些。” 年轻武士看到他们了,那两个白皮肤的英国人距离他可能只有一百尺不到,脸上丝毫不见畏惧。他知道,这些人只是披着一张光鲜的皮囊,皮囊底下是可怕的魔鬼,他已经召唤了伟大的那罗辛哈降临在自己身上,神明赐予了他足以吞噬一切的巨口,可以在黑暗中看清一切的眼睛,捕捉得到任何一丝风吹草动的耳朵。 他可以嗅到那两个家伙身上的硫磺味,以及那种用新鲜的血液和凝固的鲜血调和起来的甜腥味,他转向利维,朝他们大吼了一声,手和脚也在渐渐发生变化。从人类的正常手指变成了厚重的肉爪,爪尖伸出尖锐的指甲。 长长的走廊仿佛在瞬息之间缩短,他冲向那两个英国人,他的獠牙几乎已经碰触到他们的脖子——但就在下一刻,年轻武士撞上了无形的刀刃,它们切断了他的四肢,他摔落在地上,想要重新站起来,挥舞利爪,但这些已经和他没有半点关系了,他只能不甘地嘶吼着,牙齿在空中碰撞,却什么都咬不到。 一双精致的雕花皮鞋慢慢的从不远的地方移到他的面前,他看到那个灰头发的魔鬼,好奇地打量着他,而后一伸手,就从他的口中拔掉了一颗牙齿。 利维将狮子的牙放在眼前端详确定,那是一颗真正的狮子牙,被拔下来后也没消散,“有点意思。” 随后他拔出一隐匕首,从那张狮子口中捅了进去。从柔软的上颚直接刺入了大脑,年轻武士瞪大了眼睛,挣扎了一会儿,终于还是不甘心地咽了气。 葡萄俱乐部的半恶魔没看清利维是如何做的,要么是对方不想让他看清,要么就是对方的动作快到让他无法捕捉。 他在心中啧了一声,在想这是不是一个警告。 “他们不会变化回去吗?” “不会。”葡萄俱乐部的半恶魔说。 “他们就这样白白地耗费力量?”暂时变化,与变化之后进行固定,甚至死亡之后依然保持原样,所消耗的力量是完全不同的,甚至可以说是天差地别。 “谁知道呢?” “或许他们认为力量就是应该这样使用的。” 恶魔们包括半恶魔,他们也会时常改变形体,像是利维的半恶魔形态,就是一只身有双翅的黑色豹子,但他们能够这样变换形体,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他们原有形态就是火焰、虫子和老鼠蟾蜍之类的小生物。 当他们的形体骤然变得巨大,猛地看上去确实犹如一头野兽或者是一个巨人。但你若是拥有如恶魔领主那样锐利的眼睛,你就会发现那些鬃毛,獠牙和利齿还是由火焰、虫子和小生物组成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恶魔们很难被彻底击溃的原因。 印度的祭司们这么做,又有什么意义呢?这些无意义的皮肉,骨头和毛发,竟然要维持到失去生机,腐烂,变成枯骨才告终结。 不过,也有可能,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够相信自己的神明尚未离去。 “或许也不算什么坏事。”葡萄俱乐部的半恶魔笑道。 之前总督一直推诿敷衍,是因为杜利普,他的母亲以及他的那些拥护者们并没有侵害到他的利益,而且他是东印度公司的人,这就意味着,就算北岩勋爵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就干脆利落的办好了所有的差事和他也没有多少关系。 他为什么不能让自己先享受一番为难同僚的乐趣呢? 更不用说这位同僚惹出的所有祸事,到头来还要他收尾。 北岩勋爵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才忍耐了下来。所以确实叫人无可奈何,他也不能直接来了当地和总督说,我就是来完成女王陛下交付的任务的,至于这个任务完成后,会不会引起暴乱,会不会引发此地民众对你的不满,会不会影响到东印度公司在这里的统治——关我屁事。 他敢这样说,总督先生就敢直接将杜利普送到阿姆利则金庙里去,让他的任务彻底失败。 但经过了这么一场,总督和王公大概很难继续忍受杜利普和他的那些拥护者,但杜利普身边的修士又为何会做出如如此鲁莽举动呢? 他们来诱惑北岩勋爵,情有可原,但仔细听听,不止一个房间在发生战斗,王公的这座宫殿大概率是要保不住了,他们这样触怒此地的主人,是有什么好处吗?除非…… 利维转向葡萄俱乐部的半恶魔:“总督与这里的锡克修行者关系怎么样?” “他们基本上从不见面。”王公有时候还会去庙宇里祭拜施舍一些钱财。但总督是个标准的基督教徒,怎么会和异教徒神明的祭司发生什么联系? “他们之前说,金庙中的僧侣和修行者已经与总督以及王公达成协议,说,会拒绝杜利普.辛格在庙宇中完成继位仪式。你觉得这些印度人有可能说谎吗?” “说谎?他们应该没有这个必要吧。” “我觉得这件事情可能比我们想象的更容易处理一些。”说完利维就站起身来,推开了北岩勋爵的房门,葡萄俱乐部的半恶魔站在门外,不一会儿就听见房间中传出了一声愤怒的大骂。 事实上就算没有利维,北岩勋爵也快摆脱束缚了,毕竟他们曾经破坏过不少黑弥撒,黑弥撒中多得是这种放浪形骸的女人,勋爵即便从不去妓院或是沙龙,一个赤裸的女人也不会让他大惊失色,举止失措——他只是对这种力量有些陌生。 但这个女人始终无法奈何得了北岩勋爵,勋爵凭借着自己的意志力,也在渐渐夺回身体的掌控权,他只担心会不会在这个过程中,被对方发现不对,或者是因为失去耐心,而决定直接杀了他——但,好吧,外面还有个喜欢看热闹的半恶魔。 利维确实和他不愉快过,也冷淡过一段时间,但他相信他与利维之间的情谊,半恶魔还不至于让他在这种地方丧命,但让他吃惊的是,那个女人居然也就是一遍遍的跳着那诡异的舞蹈,时而愤怒时而流泪,又或者是狂喜,反正没有做出其他行为的意思。 在这种舞蹈失去了最初的魅惑力后,对于北岩勋爵的影响就更少了。他的一只手已经抓住了随身携带的经书,那本经书的封面和封底,全都是最硬的桃花芯木,刻着经文,镶嵌着防损坏的铜角,和一块砖头没什么区别,沉重,结实,只要时机得当,角度合适,一下子就能把人砸晕。 只可惜他还没有来得及付诸实施。那个可恶的半恶魔就走了进来。 利维看向了那个翩翩起舞的女人,“你好,勋爵,希望没太打搅你们。” 他转向那个女人:“如果我杀了你,你会变成什么东西?蛇?狐狸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女人却只是侧过头去。 耐心终于彻底消失的利维顺手拉下了床前的帷幔,放在手里一抖,他一手挥出短剑,将这个女人一斩为二,另外一只手则扬起帷幔,一瞬间紧紧地包住了两段躯体,整个过程堪称行云流水,没有一丝迟滞。 女人死去的那一瞬间,北岩勋爵只觉得身上一轻,他又能活动了。 他将那本圣经砸在了利维的脑袋上。 第528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20) 利维一歪头,抓住了它,那本圣经上附着着的神圣力量立即灼痛了他的手指头,真要命——半恶魔随手将它扔在了一边的小圆桌上,“你大可不必如此——我是说,恼羞成怒。我的朋友,你没有受到任何损害,无论是你的品行,”他顿了顿,上下扫视了一周,“还是你纯洁无暇的身躯。” “你在看我的笑话。”北岩勋爵气恼地说:“竟然放纵这些异教徒的祭司潜入这里……” “请别冤枉我,”利维举起双手,这个姿势又像是投降,又像是一种提醒。“这里不是英国,先生,我可以嗅闻得出天使或者是半恶魔的血,除非它已经被稀释了很多代,在这里,印度人的神明和我们完全不是一个体系,而且他们的祭司血脉已经扩散到了很大的一个范围。 整个婆罗门阶级都是祭司,他们的血脉还有可能通过自上而下的婚姻,向着更低的阶层延伸。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自打我们来了印度,能够和我们接触的人,几乎都是这个阶级以及它的分支。如果你要拒绝所有异教徒祭司的血脉与你接触,我们会寸步难行。” 勋爵发现他又一次在半恶魔的言语前败下阵来,“我听到其他地方也发生了袭击。”他悻悻然地转变话题。“你可不是他们唯一看重的贵客。”利维走上前去。“总督和王公很快就会派人来找你。”他一眨眼睛,将北岩勋爵所有的衣服送到了他面前,北岩勋爵看了一眼,发现这居然还是外出的打扮。 他感到有些奇怪,“我只是想要去看看外面的情况。” “这里大概没法住了。”利维将最外面的大衣,搭在自己的手臂上。“不过你说的也对,你要是打扮整齐了,走到王公的面前,他肯定会觉得你在嘲笑他。” 转过身去,北岩勋爵命令道,然后一边脱下睡衣,换上衬衫与长裤,一边问道,“嘲笑?” “对啊,他们以为牢牢把握在手中的东西,似乎并不怎么乖顺。”利维说。 “袭击这里的人难道不是杜里普辛格的拥护者吗?” “是啊,他们确实有理由袭击这里,但为什么早不袭击,晚不袭击?偏要选择这个时候呢?” “因为我们到了,他知道这里的总督与王公对锡克是否能复活并不怎么而在乎,东印度公司看重的是利益——虽然当初是国王突然去世,而他的儿子又没能继承到他的军事才能与执政能力,才导致这个国家四分五裂,动荡不定,东印度公司才有意侵入其中——但现在的状况又有所不同。女王陛下想要收回东印度公司,他们正在与女王陛下相互拉扯。 如果锡克在印度复辟了,女王陛下将会不得不更倚重东印度公司,无论是他们的商人,还是军队。此刻的勋爵已经不会说出,他们竟然敢如此大胆的天真话语了。 “若不是需要一个能够在必要的时候为女王陛下负起责任的人,在这里的就应该是威廉。” 北岩勋爵很清楚,女王派他到这里来,并不单单为了锡克人——能够带回活的杜利普.辛格。当然好,若是能够带回杜利普的母亲更是值得褒奖。但如果事情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那么“收拾”残局又是北岩勋爵该做的事情。 当然,之后,他必然会遭到许多谴责,就算杜利普是锡克的国王,有查理一世与路易十六在前,欧洲与英国依然非常的警惕那些敢于杀死一个国王的人——他将这个问题放下:“袭击给这里造成了多少伤亡?” “我还不知道。”利维给他提来帽子,“但你可以去关心一下。” 总督先生与王公大人安然无恙,再仔细询问一下,他们身边的人——总督先生以及他身边的随员,还有王公的妻子儿女,都没有什么大碍。 “我们可以把它视为一种逼迫庙宇中的僧侣站队的行为。” “你说的是金庙。” “对,”利维说,“我早就发现印度就是一盘散乱的沙子,这里的每个人几乎只考虑自己,对于这个国家漠不关心,不仅如此,军队中的将领,宫廷中的大臣也是如此,还有他们的士兵、仆人、行走在街巷中的的商人和耕作在田地里的农夫,僧侣当然也不例外。他们知道金庙对锡克的重大意义——杜利普辛格想要在这里取得一个无懈可击的身份,毕竟他是兰吉特.辛格最小的一个孩子,他的母亲还是一个卑微的养狗人的女儿。” 既然如此,金庙中的上师,就是那些僧侣的首领,当然可以待价而沽,看看哪方出价高,再决定要卖给谁。 但是杜利普身边没什么钱,他的母亲也没什么钱。他的追随者虽然有些特殊的力量,但看起来也不是十分富有。一群穷光蛋,他们或许想要用国家大义,宗教信仰,或者是其他的东西来说服僧侣们,但僧侣们显然不会轻易的舍弃这个难得的好机会。 毕竟之前的大君兰吉特辛格根本无需在意金庙。 但杜利普不同,没有他们的允许,金庙就会将杜利普辛格拒之于门外。 虽然这样的行为也不是免费的。他们一样会和总督与王公要钱。” “这场袭击是为了离间寺庙宇与总督、王公之间的关系?”勋爵问的:“他们伪装成了金庙的人?” “不用,”利维说:“只要让总督和王公感到不快就行了。” 果然,如利维所说,在这场声势浩大的袭击行动中,死掉的人不是没有,但这些人几乎都是外围的仆人与守卫,那些褐色皮肤的人,而不是宫殿中的白皮肤人,但就算重要的主人和客人没受到致命的伤害——他们还是气得发疯。 王公他认为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挑衅。如果他给予回击,他所认识的每一位王公都会嘲笑他。 勋爵可以说,杜利普.辛格身边的那些人所使用的粗劣计策确实是成功了——王公才不会管,金庙那里算是一个卑微的盟友,这场事故也不是他们所为,他只知道金庙僧侣们的左右摇摆给他引来了这场祸事,他是肯定要报复回去的。 第529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21) 即便总督和王公都知道,是锡克人有意在挑拨离间,为了自己的尊严,却还是不得不显示出应有的姿态,看着那些被迅速调动起来的人手,北岩勋爵这才发现他之前被敷衍的有多么厉害,尤其是他听到总督命令军队包围了金庙周遭的道路时,更加沉默。 “那些苦修士居然能够做到这一点,可真不容易。”利维在他身边,仿佛自言自语般地道,苦修士多数也是出身婆罗门,如非不得已,他们可不会撼动自己所在阶层的基础,“不过也只有这样了,他们想要僧侣们站到自己身边,但他们没有钱,没有办法收买僧侣。” 僧侣们并不敢赌,总督和王公是否不迁怒,也不记仇。 如果他们倾向于这两者,即便锡克无法复国,他们依然可以做他们至高无上的祭司,享受着民众们的供奉与朝拜。但事情弄到了这种局面,他们倾向杜利普.辛格的可能性就大了。 毕竟,一旦杜利普在金庙登基,今后无论如何都应当给予金庙足够的荣宠,英国人的总督会被赶走,王公一样要龟缩起来。 灰侦探 第164节 如他的父亲兰吉特.辛格在这里受赐福,那是锦上添花。毕竟,兰吉特.辛格原本就是一个骁勇善战的军人和睿智有远见的君主,但杜利普就不一样了,他是个没受过多少教育的孩子,即便现在算是成年了,但比起一个印度人,他显然更像是一个英国人。 他凭借的就是他父亲往昔的荣光,若是金庙愿意伸出援手,那就是雪中送炭。 虽然是被迫的,但很快,金庙僧侣就会召集信众,然后让他们亲眼目睹杜利普.辛格受赐福,甚至有可能直接在金庙中坐上他父亲的宝座。 利维的分析没错。 金庙的上师面色阴沉地看着面前的女人,他并不愿与一个养狗人的女儿说话,即便她曾经生的十分美貌,但现在她已经老了,加上这几天的风餐露宿,更是面色憔悴。这样的妇人寺庙的僧侣每天都能看到好几个,丝毫不会引起他们的注,但对方……该怎么说呢? 她似乎不再是那个外厉内荏的女人了,或许当初那个锡克王太后又回来了,她的表情和语气着实令人感到不适,上师见多了毕恭毕敬跪在他们脚下,任由他们随意摘取的花朵。现在看到这么一块又硬又尖锐的石头,心情更是恶劣。 “你派人去袭击了王公的宫殿。”刚一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僧侣们差点从地上跳了起来,完全失去了他们应有的冷静。“你说什么?你说什么?你们去哪里?袭击了谁?”他们七嘴八舌地叫道。 “王公.”马哈兰尼平静的回答道,看着这些僧侣们面色灰白,心中不由得掠过一丝快意,她的人很早就接触到了这些僧人,并且向他们传达了杜利普.辛格想要在这里受到赐福,并且登上王位的想法。 湿婆在上,这些僧侣他们曾经受过了兰吉特多少庇护与供奉,现在呢,却对他仅有的一点血脉推推搡搡,满不在乎,他们光明正大地向马哈兰尼的使者索要金子,她哪里来的金子,如果她有金子,杜利普如何会一路抱怨到这里呢? 如果她有金子,她更愿意去购买枪支,雇佣士兵,不需要在这里假托一个虚假的头衔,现在看到他们慌乱起来,马哈兰尼心中无比痛快。正如那个女人告诉她的,英国人的总督和这里的王公根本不会去考虑,是什么人袭击了他们。 当然他们会追究罪魁祸首,但与这件事情有关联的人同样逃不过他们的报复,他们很快就会查到僧侣们,不单在与他们交易,也在与杜立普.辛格和他的母亲交易。这种骑墙派的做法在平时或许还能被容忍,但当总督和王公的面孔被抽打得啪啪作响的时候,他们只想毁掉与之相关的一切。 他们说信众众多,难以处理,根本就是搪塞北岩勋爵的。 事实上只要他们想行动,就会又迅速又彻底,那些信众们虽然虔诚,但早已被驯化成了盲目的羔羊,他们根本不会反抗,道路被封了,他们就走荒地,走村庄,走河流,并不与军队发生冲突,也是,他们连不能够和低种性人喝一处的水坐,在一起,甚至不能够踩到他们影子——这种稀奇古怪的严苛法律都能忍受下来,只是封闭了道路,根本不会引来怨言,这些道路原本就是属于老爷们的。 被迫站到杜利普.辛格这边的金庙也不是没有反制的手段。他们的上师宣布将会在七天内举行一场盛大的法事与赈济。 金庙中原先就有这么一个规定,只要愿意,锡克的信徒们随时可以在这座宏伟的建筑中吃饭。,无论他们是否有布施。 这样的赈济已经持续了很多年,之后还会继续持续下去,但这次尤其不同,金庙宣布,印度教徒或是其他信徒都可以在金庙外的广场上得到一顿饭,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周围的村庄都被震动了,这个消息借助口耳相传的方式迅速扩散,几乎在一天一夜就扩散到了整个旁遮普。 北岩勋爵,一路走来,见过了多少穷苦的人——不,你不应该说穷苦,应该说他们居然还能活着的人,他们大概从出生起就从来就没有吃饱过,肚子总是空空荡荡,除了食欲,没有其他的想法,此时却有人告诉他,金庙将会举行一个七日的庆典,只要你到了那里就可以随便吃,高兴怎么吃就怎么吃,吃的饱饱的,他们怎么可能不心动,只要还能动弹,能赶去的人都赶去了。 其中还有一些虽然平时能够吃饱的人,但既然能够白白的得到七天的粮食,为什么不去接受这份馈赠呢?他们急不可待,他们呼朋唤友,带着他们自己的父母妻儿竭尽全力地朝金庙去。 如果此时有人驾驶着飞机或者是飞艇。从这个地区的上空掠过,他会看到一个非常奇特的景象,那就是以金庙为中心,人群正在密密麻麻的,如同蚁群围攻一个糖块似的向着金庙聚拢,除了几个有意被绕过的关卡,他们几乎不受任何阻碍。 他们经过的村庄,大部分人也去了,他们根本没有办必要留在家里,反正他们也没有什么财产,将布料往身上一裹,瓦罐往地里面一埋,留下只有四面泥土墙壁的房子,他们就去了。就连王公的村庄里,也有大量的人向金庙赶去。 这对于金庙的僧侣来说,完全就是孤注一掷——或许不能这么说,因为他们还是从马哈兰尼手中得到一些回报的——那就是光明之山。 如果杜利普.辛格能够顺利的登上王位,成为锡克国王,那么在将来,金庙必然会受到他的庇护,甚至可以被定为如英国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这类的地方,只要今后每个君王都会在这里接受赐福,金庙的地位,就必然会屹立不倒,永在人心。 那么,如果杜利普辛格失败了呢,那么金庙依然可以将这颗钻石交给总督,或者是王公,他们再怎么愤怒,也不可能彻底的摧毁金庙,唯一需要为之担忧的就是里面的僧侣。但如果有黄光明之山,兰吉特.辛格的象征,他们至少能够得到一个苟延残喘的机会。 相较于此,为了吸引来成千上万的人所付出那点米粮又不算什么了。金庙也有着上百年的积累,他们的信徒布施起来也是不惜一切,他们还承受得起这七天的损失。 “你觉得如何呢?”皇后微笑着问道,但奇怪的是,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并没有第二个人。 第530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22) “马哈兰尼”可以感觉到心中翻卷出一股恐惧的情绪。她可以理解,被她占据了身躯的每一个人,如果还能保留一些意识的话,几乎都是如此。她当然也可以让真正的马哈兰尼彻底的沉默下去,让其无意识的度过这段时间,就像是那位驱魔人的女性首领。 但这里并不是英国,她又在一个异教徒神明的祭司体内。她根本无需担忧,被恶魔们嗅到气味,让马哈兰尼清醒着对她来说,反而有些好处。她可以凭借着马哈兰尼的反应来区别对待出现在她面前的人:“儿子,”她笑着呼唤道,“你怎么样了?” 杜利普一咕噜从床上跳了起来,就在前几天,他终于可以过上了他梦想的日子。富丽堂皇的房间,精美可口的食物,如同牛马那样服从而众多的仆人,还有镜子、宝石、丝绸,这样的生活可要比她在伦敦如一个中层阶级的绅士那样生活舒服多了。 虽然他还有点吃不惯这里的东西,尤其是他们不允许他吃肉,只允许他吃素食这一点。而就算素食,他们也会做成各种各样的糊糊,他简直于难以理解这些印度人的想法。他们总说里面加了许多珍贵的香料,是啊,但他又不是教堂里的香船,他不能只吃香料,不吃饭。 他如此这般地和马哈兰尼抱怨了一大串,而马哈兰尼只是微笑着,看了他一眼,“那你就多吃点甜食和咖啡吧。”他漫不经心的说,杜利普也发现自己已经很难在这个母亲面前讨到好了,他的脑子倒没想到他的母亲已经不是原先的那个了,他就以为马哈兰尼对他也只是利用,并没有多少舔犊之情。 她之前只是伪装出来的慈爱。现在他们已经来到了金庙,可能就在这几天,他就能够得到赐福,然后登上王位,她又会成为锡克的王太后,当然也就无所顾忌起来。 但他想,你这个王太后,难道还不是因为有了我吗?而且他已经成年了,他不再需要一个摄政王,杜利普难得地兴致勃勃-起来,召唤来仆人叫他拿来地图,认认真真的看了起来。 一旁的仆人问询般的看向马哈兰尼,马哈兰尼却只是摆了摆手。杜利普.辛格这个人类她看得很清楚,能够坚持十分钟,已经算得上是上上大吉,果然还不到十分钟呢,杜立普就觉得腰酸背痛,他丢下地图,躺在榻上高声叫仆人给他拿水烟来。 这样的一个大君,如果不是担心锡克人会重新聚拢到她身边,他可能早就死了,或者被抛弃了。如果她来做,她根本就不会去在乎那个被养成了英国人的杜利普,她会让他继续留在英国。啊,无论英国人如何宣称,她都会找来一个与杜利普差不多的孩子,然后宣称他才是真正的大君之子。 英国人带走的那个只是个赝品,她总有办法证明这个杜利普.辛格才是真的,而印度人应当也会更愿意接受一个更与兰吉特.辛格相似的大君,她也能继续做锡克的摄政王太后,毕竟那个傀儡是不敢与她争夺权力的,除非愿意想要与她同归于尽,那也不错。 据她所知,在印度的另一个角落,另一个“马哈兰尼”就是这么做的。 不久前她听说对方的申请已经遭到了驳回。这倒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这就是以英国为后盾,在印度发展壮大起来的东印度公司常用的伎俩,他们承认这些土邦王公的统治以此交换各种权利,包括最重要的税收,但同时也和他们做约定,这些土邦王公如果没有子嗣,将来他们的宫殿、土地、子民以及这个地区的所有权力都要交在东印度公司手里。 而这些目光短浅的王公并不认为自己会缺少儿子,就爽快的答应了下来。他们大概没想到,有时候想要一个继承人会很艰难,而要失去这个继承人却有成千上百种办方法,没看兰吉特.辛格的几个成年儿子连带他们的母亲都莫名其妙地死了吗。 那位章西王公的遗孀遇到的就是这个问题。章西王公死去之后,没有儿子,她只能领养了一个。但这个在印度教的上师与其她大臣一致同意收养的孩子,并不被英国人承认,英国人早就想要收回章西王公的领地。 她的境况也和马哈兰尼差不多,被驱逐出宫殿,带着养子孤苦伶仃,四处漂泊,但她的胆魄,可要比马哈兰尼大多了,那个人愉快的想到,她已经提供了对方所需要的一切,只希望她能够给自己献上一出盛大精彩的表演。 相比起章西,阿姆利则的剧目就要无聊多了,金庙的人群越来越多,她们聚集在一起,只为了每天一次的施舍,一些人手中甚至没有碗,只用一块很大的芭蕉叶,甚至只用双手。金庙中的杂役拖着锅子出来的时候,就直接将粥倒在他们的手里,他们就这样大口的吞咽起来。 这种景象着实叫人匪夷所思,但它确实的发生着,但这只是普通的印度人,锡克教徒可以进入庙宇进食。另外还有锡克士兵在陆陆续续的赶来,在锡克王国四分五裂之后,这些士兵不是被王公们瓜分就是被英国人收编,但也有一些留荡在外,他们或是给人做护卫,或是给人做一些见不得的人的事情,茫然地活着。 现在听说兰吉特.辛格的唯一血脉又回到了印度,他们无比振奋,纷纷赶来,还携带着自己的武器。当然,如果被发现这些人都会被拘捕起来,带着武器的视情况处以囚禁或者是死刑,但这依然阻挡不了,他们可能只用了几天时间,金庙那里就有了上千个士兵,还在不断的增加。 总督终于感到烦心了。 他将这件事情交给了葡萄俱乐部的成员处理。当然不是叫他们去处理那些苦修士和僧侣——恶魔最擅长的恶行之一就是散播瘟疫,没多久,疟疾就在这些人中散播开来,金庙前的大湖都被这些又是吐又是泻的人弄得肮脏不堪,更有人不断的倒下,然后被运走。 这段时间,那条河旁边的火葬堆昼夜不息了,但这似乎并没有影响到那些前来求食的人,人越来越多了。 到了最后一天甚至到了很难找得出一块空地的地步,所有的人都只能简简单单的坐着,或者站着。 第531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23) 锡克士兵和僧侣们走了出来,他们带来了这些饥饿之人渴望的粥还带来了一个要求,就是待会杜利普.辛格在所有人面前边上王座的时候,他们都要为他欢呼,并且向他行礼。 如果他们做到了寺庙,就会分一袋米给他们,叫他们带回家去。这些人哪里有不听命的,一些人已经欣喜若狂的呼喊起了旁遮普之狮,这是一个动听的名字。虽然在兰吉特辛格统治旁遮普的时间里,他的子民也没能过上多好的生活,但至少要比现在好多了,现在他们不但要被王公剥削,还要被英国人剥削,明明他们种出了那么多粮食,但在双重税负的压迫下,各处还是在不断地爆发大饥荒,一个地方,接着一个地方,一个村庄可能在几天后就会过于一片寂静,不能走的人都饿死了,而走掉的人也未必能活很久。他们怀念兰吉特.辛格,并且将这份怀念转移到了他儿子身上。他们天真的以为,如果杜利普.辛格成为了他们的国王,他们的日子或许会好过一些。 至少现在他看上去非常慷慨. 这几天开始感到焦虑的变成了总督。 最初的时候这些印度人始终处于劣势,王公们和僧侣的态度让他认为,他们根本不可能够做成这样伟大的一桩事——要将一个覆灭的王朝重新扶起来,让它显露于世人眼前。 他甚至动用了叫军队驱赶这些民众的念头,但很可惜,在军队中有大量的锡克教徒,要让他们去反对他们的希望之星几乎不可能,他又将视线转向了北岩勋爵。 他认为,既然他们是女王陛下派来的,那么就应该在这个时候担起责任来,对于这个又蠢又贪的总督,北岩勋爵简直无话可说。虽然利维也曾和他说过,他已经做了一些准备,但具体什么样的准备,他并不合北岩勋爵说的很清楚。半恶魔说,你应该相信我,毕竟我也受了俱乐部的雇佣了吗? 勋爵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不过他们也确实做好了准备。如果事情并不如利维所说,他们会动用最后的杀手锏,虽然在名声上不太好听。 伴随着一声欢呼,身着华服的杜立普.辛格走了出来,他似乎有意打扮成他父亲的样子,戴着插有羽毛的帽子,身着长袍,外面覆盖着甲胄,脚上穿着靴子,腰间挂着腰刀,只是他父亲是一个威严的强者,他却还是一个刚成年的孩子,看起来反而有些不伦不类。 他在一张精美的丝毯上坐下,阿姆利则金庙的上师在他身边盘坐,然后慢慢的说了一些杜利普不怎么关心的话,又念了一段经文——可能是从一些古代典籍中挑选的。那些锡克士兵也走了出来,他们已经舍弃了英国人给他们的衣服,留着长发,长发上插着发梳,手上戴着钢镯,穿着短裤,配着短剑——这是兰吉特.辛格为他们预备的衣服,他们眉飞色舞,士气高昂,不断的呼唤着辛格,辛格,辛格是所有锡克男性的姓氏,意思就是雄狮。 他们在呼唤曾经的兰吉特.辛格,也将希望放在在现在的杜利普.辛格身上,还有的就是为了坚定自己的意志。他们满怀热情,以为从今天后,锡克王国将会重新矗立在这片大地上,而他们也有了一个可以追随的主君。他们将会跟随着他四处征伐,即便献出自己的鲜血和生命,也在所不惜。 阿姆利则金庙的上师终于念完了最后一个音节,这次他站起来向着杜林普.辛格深深的弯腰鞠躬。杜利普.辛格举起手,他站了起来,旁边就有人抬来轿子,这同样是金庙中的资产——而杜利普.辛格的母亲马哈兰尼,从旁边走出来,她端着一个摆着丝绒垫子的托盘,托盘里放着一根色彩璀璨的宝石项链,项链上吊着一个坠子,就是我们所熟悉的光明之山。 周围的印度人看到了,都不由得大声鼓叫起来。如果不是有锡克士兵,竭力为他们的主君进行阻挡和驱赶,他们可能就要拥上来了。 这颗钻石当时被送到兰吉特.辛格面前的时候,他的将领是这么形容的。这块钻石有多么贵重?一个大力士向四方投掷石块,投掷出的长度作为边墙,然后向天空投掷石块,这个高度作为最高点,填满这个金字塔状空间的黄金,大概就是这块钻石的价值。 据说,兰吉特辛格对这块钻石爱不释手,曾经说要将它带进自己的陵墓里,即便也有上师说,这块钻石将会为所有的男人带来厄运,只有女人持有才能安然无恙。但很显然,他的遗孀并没有完成死者最后的遗愿。他被作为兰吉特.辛格的最珍贵的遗物,也是旁遮普之狮的标志,被作为了加冕时的王冠,毕竟金庙不可能再提供一顶王冠给杜里普.辛格。 当马哈兰尼将这根项链挂在杜利普辛格身上的时候,周围的人都兴奋的呼叫起来。他们甚至忘记了金庙曾经许诺给他们的米,完全出自于真心实意。 而杜立普的脸上也露出了喜悦之色。他登上了轿子,然后由四名头戴链甲钢盔的锡克士兵将其抬起,高高的放在肩膀上,在远处用望远镜看着的总督面色铁青,准备将这里的印度人全部杀掉。他责备地看了一眼北岩勋爵,似乎在说——你这个没用的废物。 北岩勋爵却露出了惊异之色,杜利普.辛格突然从抬轿上一跃而下,他一边跑,一边拼命的朝这里叫,喊着:“救救我,救救我!” 所有人都惊呆了,以至于一时间竟然没有人去阻止他。只有上师,指着杜利普.辛格的背影,目瞪口呆,几分钟后,才有人在马哈兰尼的催促下赶过去,但已经来不及了。英国人早已设下的包围圈里马上跑出了几个人,他们的速度简直比马匹还要快,一把就抓住了杜利普辛格,并且把他带回到英国人的势力范围内,杜利普.辛格的双脚一落地,他就大叫起来,“谢谢,谢谢,诸位先生,谢谢!” 第532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24) 我才不想做这个什么见鬼的锡克大君呢?他一边说,一边还在士兵们的注视下将光明之声摘下来,指向天空,指向伦敦的方向。我将锡克献给英国的女王陛下维多利亚,他这样喊道,然后就晕了过去。 这几乎不能被称为变故,只能被称为一个雷霆,锡克人和印度人全都愣住了。总督发出了一阵狂笑,他一边按着自己的肚子,一边命令军官们包围和驱赶这里的印度人,拘捕所有的锡克信徒和他们的士兵,他们立即交起火来,硝烟弥漫,子弹乱飞。那些金庙的僧侣和只是想要一口饭吃的印度人顿时吓得到处逃跑,这一下,一个热热闹闹的登基仪式,顿时就变成了一座溃散的蚁穴。 金庙的上师又惊又怒,杜立普辛格的追随者将他们推到了王公与总督的反面,他只能赌一把。如果杜利普辛格真的能够重新将这个庞大的帝国支撑起来,那么就如同兰吉特所做过的那样——谁不知道大理石的巨大庙宇以及在庙顶上的金子都是这位国王捐献的呢,若是锡克王国能够复国,他们要求杜利普辛格再来一座这样的金庙也不是不可能呢。 但现在,这样的幻象已经完全破灭了,上师完全不理解发生了什么。他看向马哈兰尼,想要从这个女人眼中看出崩溃与惊骇,但他只看到她在微笑,是她吗?那这样做对她又有什么好处?她不是一直在谋求复国,让她的儿子登上王位吗? 好在他之前,已有几个苦修士扑了过去,他们也想要问问马哈兰尼,问问她究竟做了些什么,怎么突然之间,杜利普就改变了主意,不再愿意做一个国王,而要回去做他的英国人,他们将所有罪名放在了马哈兰尼身上。但马哈兰尼只是莞尔一笑,转身向庙内走去。 他们追上去,只拉下了她的头纱,连她的发丝都没碰触到:“是魔鬼,”一个苦修士嘶哑地道:“是魔鬼,占据了她的心灵,蛊惑了王子。” “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呢?”一个苦修士沮丧的说道。 “当然有用,我们要抓住她,然后用这个威胁杜利普.辛格回来,没有哪个儿子会不眷恋母亲的。” “如果眷恋她就不会抛下她跑掉了。” “那是因为受到了魔鬼的蛊惑,只要除掉魔鬼,他就会清醒过来。”他们一边争执,一边追入了寺庙。 从金碧辉煌的厅堂,追到了晦暗的内殿,而后又追到了阴森的地下,他们一路追赶,在人们所看不到的地方,开始变成不同的模样。有时候他们看起来就像是动物。有时候看起来就像是某件装饰,某件武器,一些人的面上不断的浮现出其他人的面容。 他们脚下流动着火焰、水和毒药,翻腾的岩浆,他们的口中不断的呼唤着印度各个神灵的名字,但流动在他们身上的力量却只是若有若无的一点,他们甚至没有察觉到自己追到了很深的地方,金庙的下方,这里又潮湿,又阴森,他们慢慢的停下了脚步,这个巨大的空间是没有光的,应该如此。 但仿佛一刹那间,所有的蜡烛都亮了起来,他们看向前方,以为会看到马哈兰尼惊慌失措的身影,却发现他她对他们面露笑容,不,这不是马哈兰尼,是……是…… “卡莉女神!”一个苦修士恐惧地惊叫起来。 卡莉女神是印度人最为敬畏的一个女神之一。有人说她是师婆的化身,也有人说她是湿婆之妻萨蒂的化身。总之,她相当于一个无比凶狠的神灵,人们敬拜他,她就帮助人们降服魔鬼,保护他们。人们若是不尊敬他,她就会是魔鬼。 马哈兰尼的模样已经完全变了。黑色长发向着上方升起,每一股发辫上都系着尖锐的金刚杵与念珠,面孔是靛青色的,脖颈上戴着长长的骷髅项链,腰带上系着人类的手骨,耳朵上挂着死去的胎儿,手臂上环绕着眼镜蛇,肩膀上垂挂着颜色鲜艳,新鲜又湿润的花环,她向他们伸出舌头,血液从她的紫色嘴唇中流出。 一只脚高高提起,一只脚落在地面,双手各持着可怕的武器,只信手一挥,一个苦修士就被切掉了头颅,一些苦修士竟然跪了下去,这也是他们的神明,但他们的祈祷没被“卡莉”听在耳中,他们被杀死,卡莉赤裸的双足在他们身上舞蹈。 “不,这不是卡莉,快逃!” 一个苦修士及时地喊道,但他的提醒太晚了。此时他们的人数已经略减到个位数,剩下的人完全经不起这样的杀戮。他们曾经想着向外逃去,但卡莉,或者说,伪装成卡莉的女人开始唱起歌来,并且按着节拍跳起了舞,每一步都像是踏在他们的心脏上,他们越走越慢,越走越慢,最后不堪重负的倒在了大殿门外,他们的血留在了黑色石板上,然后被它们吸收,整座大殿都在颤抖,呻吟,仿佛很久不见雨露的大地,终于享受了一场痛快淋漓的灌溉。 覆盖在马哈兰尼身上的虚假表象渐渐的退去,还是那副虽然青春不在,但依然雍容华贵的模样,但这只是她的躯壳。 利维缓慢的从大殿外走了进来,他敬畏的注视着这个女人,在水晶宫案件中,或许因为还在恶魔领主的投影领地上,她只是借用了女性驱魔人首领的身体,转交了一份礼物,在还没被注视到之前就离开了。 她没有和利维交谈,以免被他的父亲瓦拉克看出端倪。但现在他们正在一个异国的土地上,借用的是一个异教徒的身体,无论是死了的人,活了的人都不会走到地狱里去,向瓦拉克和其他恶魔揭露这个秘密。 “我该怎么叫您?” “叫妈妈吧?” 灰侦探 第165节 女人超乎异常的爽快,“你很清楚你是怎么来的,我也很清楚你是怎么来的?我们都知道彼此的处境,有着共同的敌人,就不必如那些戏剧和小说上所说的那样来场抱头痛哭,或者是相互指责了。”她走向利维,然后在距离他大约八九尺的地方停住。 “我们终于有机会好好谈谈了。” 第533章 印度的那些事儿(24) 利维回到北岩勋爵身边的时候,北岩勋爵明显的感觉到他的情绪有点不对。利维和他相处的时间可不短。利维了解他,他当然也了解利维,半恶魔身上很少会出现这种低沉阴郁的气氛。一个平时总是为所欲为,无法无天的小混蛋,他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若是在伦敦,勋爵还不会这样关切,但这里对他和利维都是一个陌生的地方,利维之前还要面对着一众邪恶的异教神明。虽然利维说这些神明很早之前就消散了,现在印度人用的不过是他们留下的最后一点恩惠,但有些时候,这种异教徒的神明比魔鬼或是精怪更可怕。 虽然他之前还有点生气,因为利维没有告诉他他是采用了什么手段,潜入到杜利普.辛格的身边,并且改变了他的想法的,但现在他更想知道半恶魔是不是遭遇了什么危险。 利维转过头来认真的看着他。“我说了,你能帮我解决吗?” “我已经为你帮你解决了很多事情。”北岩勋爵没好声气地回答说,利维想了想,居然点了点头,承认了。 确实他之前无论是偿还血债,还是与恶魔、天使们打交道,都称得上游刃有余,从容不迫,但有些时候他也会遇见相当为难和紧急的时候,尤其是作为一个半恶魔,几乎没有可寻求的援手。 这种情况在遇到北岩勋爵之后就好了很多。他得到了圣植俱乐部的雇佣,这就意味着他每个月都能有一笔非常固定的收入,俱乐部的成员们也很少有那种恩将仇报,或是只为了开心就设下套子或是出卖他的混蛋。 他甚至可以对他的工作挑三拣四,只捡着自己喜欢的做,将那些令人厌烦的,枯燥无味的,或者可能是个陷阱的工作排除在外,“你确实给了我很多帮助,”利维说,“但这件事情只怕你帮不上。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什么难事能叫你烦恼,世界末日提前降临了吗?”北岩勋爵嘲讽道。 “是的,”利维万分认真的点头。“是的,没错,世界末日就要来临了。先生,你、我还有所有生活在这个人世间的人都要倒霉。” “我会扣你工资。”北岩勋爵说,虽然没能带回杜利普辛格的母亲,但能够带回杜利普.辛格,并让那些拥护他的锡克人硬生生的吞下这么一枚苦果,北岩勋爵的任务也算是完成了,他早就厌倦了这个如同泥沼般的地方,在这里,他寸步难行,还要随时注意那些攀爬到自己身上的东西,他也受够了这里的畸形观念。无论是寡妇殉葬的萨帝法,还是总姓制度,又或是极其悬殊的贫富差距。 虽然英国也好不到哪里去,但那些人至少还知道反抗或是逃走。 “你是怎么让杜利普.辛格改变主意的,你自己潜入其中并说服他的?” 之前也有半恶魔想要潜入到杜利普辛格的身边,但不是在僧侣那里遭到了挫败,就是被他身边的苦修士撕成了碎片。 “说起来您或许不相信,我有一个非常强有力的同伴,就在杜利普旁边身边,您大概想象不到他是谁,但您只要看到结果就好。” 想起不久之前,这家伙还在跟他胡说什么世界末日即将来临,勋爵顿时失去了和他继续谈下去的兴致,他叹了口气,走开了。接下来他要带着杜利普.辛格尽快返回英国,无声无息的,这样等到他国的记者或者是大使不怀好意提出问题——大君的最后一个儿子在阿姆利则登基的事情,女王陛下就可以让他出现在众人眼前,告诉他们说,杜利普.辛格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的庇护,他依然好好的待在这里。印度的那个只是个假货,请他们千万不要相信,以讹传讹。 他们离开阿姆利则没多久,那里就传来了一道紧急的讯息,暴乱,那里的锡克人掀起了一场暴乱,他们冲进了王公的宫殿,将他和儿女拖出来关在监牢里又掠夺了他的财富。 起义军正在迅速的壮大,犹如滚雪球般,而总督早已龟缩到当地的军营里,靠着寥寥无几的英国士兵艰难的支撑着,他缺少尼克尔森的残忍,也缺少尼克尔森的勇武,他本身就是个商人,他以为世上所有的事情都能够通过商榷、诈骗、诱哄的手段来达到。 真正的暴力将临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就手足无措了。 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北岩勋爵也很惊讶,因为杜利普.辛格确实被他们带回了伦敦。“那么谁在领导他们?”他问,带来了这个消息的先生说道:“您大概想象不到,那是个女人,还是个印度女人。” “对,就是那位杜利普的母亲,她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作战,为自己的丈夫复仇,为自己的儿子争位。另外还有一件消息,您听了只会觉得更惊讶。” “什么?” “另一股暴动也在发生,而且暴动的首领同样是个女人,巧的是她也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养子作战。” 来人笑道:“她是章西的遗孀,在章西王公后死去之后,她没有遵从命令——按理说她,领地与子民都应当属于东印度公司。但我不知道那些家伙是怎么处理的,他们不承认这个养子,只愿意给这个遗孀一笔年金,一个房子。说实话,这样的操作,他们也操作了不止一百次了,这次却撞到了一块铁板,那个女人悍然拒绝了他们,并且在回去后没多久就掀起了叛乱。” “东印度公司那里怎么样?” “东印度公司的士兵们完全无法对抗这股气势汹汹的急流。他们正在向女王陛下求援,希望女王陛下能够派出军队镇压这些叛民。但女王必须还在斟酌。”他朝北岩勋爵会意的笑了笑,北岩勋爵也立刻明白了。女王陛下不是想要放弃印度,他是绝对不会放弃印度的,这是一颗多么璀璨的明珠啊。 虽然生活在上面的人十分古怪,又是异教徒,但它每年都能给英国提供数不尽的小麦和棉花,以后或许还会有更多的东西。这么一头肥美的奶牛,只有傻子才会将它丢掉。但是他也感觉到了,这次他去印度所受到的待遇已经清楚地说明,东印度公司有和女王陛下打擂台的意思,这也有情可原,谁也不想被杀死吃掉。 但归根结底,他们所依靠还是英国的军队,他们要女王陛下派兵可以,但肯定要付出足够多的代价。 “我觉得这挺好。”那位先生说,“总是让商人出面做事算什么?那是一个国家,不是一家公司,可以任由他们随意操弄,”他兴奋得两眼发亮,勋爵才想到他的祖上是再正统不过的持剑贵族,他们在马背上博取功勋,获得爵位,领地。 现在当然也想如法炮制,英国的土地早已被瓜分的差不多了,他们只有到殖民地上去才能有成为真正有领地的“老爷”——殖民地的条件虽然艰苦,但还是有一个好处——那就是那里没有法律,也没有道德,他们到了那里就可以过三百年前的日子。 有着这样想法的,又何止他一个人呢?整个英国的贵族们都在翘首期盼,英国人的实力早已在克里米亚战争中得到证实,联军打的俄罗斯一败涂地,毫无机会,尤其是蒸汽枪和电报的大放光彩,更是让他们确信胜利将会永远站在英国这一边。 第534章 电(1) 俄罗斯人尚且如此,那些印度的土著更是不被他们放在眼里。如果不是那些锡克士兵手中有枪,也懂得怎么使用,单东印度公司的那些雇佣兵就可以解决此事。但东印度公司经营到今天,是块何等巨大的蛋糕,垂涎它的人当然也不少,他们纷纷向女王陛下进言,希望她能够解散东印度公司,将对印度的控制权收回,拢在王室和政府的手中。 这个建议女王陛下欣然笑纳,现在只等一个适合开战的好时期,她要让那些印度人摆脱不可能的妄想,还要削弱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影响力,让那些家伙明明白白的看见,金钱当然是样好东西,但永远不能比过暴力。 另外,她还招来了麦克斯韦等人,要求他们尽快研发出能够更远距离,更长时间,也更准确的电报机,毕竟印度可比克里米亚大多了,要想迅速而又准确的扑灭的星星点点的火种,电报机就成了重中之重。她承诺说,等到印度那的事情告了一个段落,她会拨付更多的款项给他们,叫他们推行更多的项目,得出更多的成果。 这可能是科学家们最愿意听到的一句话,他们在俄罗斯的冰天雪地里煎熬了。那么多年始终没有放弃过探讨,实验,研究,不就是为了这个吗?他们兴高采烈的去了,没过几天,他们就将一台奇异的发电机送到了女王陛下面前。 女王陛下知道电报机是需要用电来进行操作的。 电流将会通过电线直接奔流到千里之外的地方,为了保证准确性。电流必须稳定,并且持久。之前的电报机在这方面还不是十分完美。但现在科学家拿出了这个让她倍感兴趣的东西这就是发电机。 “它能够不断的发出电来吗?”女王伸手去摸了摸,没能看到什么绚丽的景象。 ,她还以为能看到火花四溅什么的。 “请等一下陛下,我们来向您演示。” 法拉第说,女王朝他颔首示意,这位科学家她很早就听说过他的名字,但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几年他突然沉寂了下来,不久之前才从俄罗斯回到英国,因为正在与俄罗斯人打仗,还有人以为他叛了国,还是作为奸细回来的,但哪个奸细能拿出影响了整个战局的发明呢? 有的话,再给女王陛下来一打。 听说不是电报机,而是发电机,女王陛下还有点失望,但发电机才是电报机的基础,也确实能达到女王陛下要求的,更快,更远更准确的要求——只是看上去很奇怪,它像一台被竖起来的铜锣,旁边立着一个没出头的十字架,十字架上固定着一块石头,两者固定在一块木板上,中间连着电线。 然后法拉第就开始摇动那个圆盘,圆盘发出吱吱的声音,“这件东西我们在很早的时候就有想法,但最近才终于做出了一个雏形。”法拉第一边演示,一边殷切地说道,他让他的助手坐到发电机旁边开始拼命的转动圆盘。 “等等,需要人来转动吗?”女王问道。 “人可以,动物也可以,还有蒸汽机。”法拉第回答说,然后他让另外一个学者——女王一开始还以为他是另一个助手,“他是谁?” “约瑟夫.斯旺。一个发明家。” “向,向,向您致意!祝,祝,祝您健康!我我我……我是……我是约瑟夫.斯旺……” 这个年轻人显然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他进了宫,见到了女王这件事情更让他晕头转向,不知道该怎么样才好,幸好女王陛下见过了窘迫不安的人,只是点点头,看向法拉第,法拉第不是那种会嫉妒他人才华的人,相反的,他更愿意向女王陛下举荐可用的人才,这位斯旺先生应当也是其中的一个。 这时,法拉第的助手已经累得气喘如牛,女王招手让侍从来代替他,斯旺又请求将所有的蜡烛——至少大部分蜡烛和煤气灯熄灭,女王照做了 ,这个房间里的蜡烛只留下一两根,还放在远处。 “但这样光线会非常昏暗。” “不,不不这样——我的演示很,很难,让您窥见它,它,它的的重要性。” 女王宽容的摆摆手,等到房间里变得昏昏沉沉的,那位发明家才走上前去,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像是装饰品的玻璃小圆球,将那个小东西,往某个位置一插,它瞬间就亮了。 亮度并不是很高,就像是一个大号的萤火虫,而且亮度也不稳定,时而明亮,时而昏暗。但女王陛下已经呆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伸手去碰触了一下那个圆球,“这是什么?” “电灯。”发明家说,“陛下,用,用,用电来照亮这,这个,个世界的东西。” —— “太吵了,”利维抱怨,“外面在吵什么?” “他们在开凿路面。”大利拉神采飞扬地给他倒了一大杯咖啡,加上一盘子炒鸡蛋和面包:“听说他们要在这里加设一个电报站,你知道什么是电报站吧……” “非常知道。”利维端着咖啡,咬着面包走出去看,透过厨房的窗户可以看见很多人在那里忙忙碌碌,正如大利拉所说的,他们正在撬开石子,挖开泥土,直直地挖到路基下面,然后将一卷卷的电线理直了放下去。 “那是橡胶和铜吧,”利维好奇地问:“埋在这里,不会有人偷走吗?” 东区最糟的时候,连煤气灯的灯罩都有人偷。 “被抓住了一概绞死,”大利拉说,“他们还会往上浇水泥,就算挖出来,还要从水泥里凿出……电……” “电线。” “对,太费人工了,得不偿失,在吊死了几个人后就没人去挖了,何况还有人说……” “说什么?” “电报站设在这里或许是桩好事,”房东太太扭着腰肢走过来:“有贼头子说,这样若是在外地发现了肥羊,就能马上叫同伙过来干活。” 利维微微睁大了眼睛:“确实。”也算是急事。 “你为什么一直这样看着我?”大利拉问。 “或许突然爱上你了。” 大利拉笑得前仰后俯,“世界末日要来了吗?”她抚摸利维的脸:“那么我也爱你。” 第535章 电(2) 电灯和电报是完全不同的两样东西。电报确实方便快捷,但除了需要时时刻刻掌握整个王国以及殖民地信息流向的女王陛下,以及她的大臣和将领;那些四处钻营低买高卖的商人和金融家、冒险者、投机分子;又或是那些干着不法勾当的混球,大多数人对电报并不怎么感兴趣,他们可能会走进电报站,像是品尝某种新鲜食物那样,试着发几封电报,但也仅此而已。 他们生活在自己的父亲、母亲、祖父母、曾祖父母……生活的城镇里,所去过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城外的庄园,或者是修道院。他们偶尔造访亲友,也会和自己的朋友写信,但他们还是喜欢和习惯一笔笔亲手写下书信,将它们交给等候在门外的邮递员,邮递员会将他们的信放上马车,一路晃晃悠悠的驶向另一个地方。 他们可能要等半个月,一个月——甚至半年才能等到回信。那那又怎么样呢?他们有的是时间等待,反而成了一种消磨空虚岁月的好办法。 但电灯就不同了。 人类时常嘲笑扑向烛火的蛾子,他们又何尝不是呢?亚当和夏娃离开伊甸院后,据说有一个仁善的天使,给了他们一柄燃烧着火焰的大剑,他们方能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得以生存。 在古罗马神话传说中,普罗米修斯也正是因为将火种给了人类而遭到了宙施残酷的惩罚。其他地方呢,传说中也时常有某位英雄从神灵的手中取来火种,授予人类的故事。 现在我们说起火,第一反应就是它能烹饪食物,这点不假,但它最大的功勋是给人们带来了热与光,可以让人们不再畏惧寒冷,黑暗,驱除凶残的野兽,有了火,人类才能够生存下来,并且一代代繁衍至今。 若不然,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恐怖故事发生在可怖的黑夜呢?只有在明亮的光下,一切邪魔鬼怪都无所遁形,人们也会勇气倍增。 而生活在伦敦的人们,对于光的需求就更大了,任何一个晴天都能让他们视为上帝的恩赐,即便是最古板的人,也会在阳光下露出笑容。 法拉第带着自己的朋友向女王陛下演示了电灯后,消息不胫而走,迅速的传播到了社会各处。没错,此时的已经有煤气灯了,但煤气灯的光是绝对无法与电灯相媲美的。 虽然斯旺先生拿出的只是一个可以装在口袋里的小灯泡,但已经有聪明的人想到,如果将这个灯泡做大,做的非常大,然后也同样的加大电流的话,它岂不是可以如同一个太阳般的发光? 而且比起煤气,电或许还有一个好处,有人急切的问道,“它会爆炸吗?” 当然不会,就算是灯泡爆炸,顶多只会留下一地碎屑。一些人可能或许会被那些尖锐的小刺,小碎片扎伤手指或者脚趾。 但煤气灯需要贯穿整座房屋或是街道的煤气管道,这些交错层叠的管道爆炸起来有多大的威力呢? 只看圣植俱乐部或者是驱魔人在对抗恶魔时产生的巨大响动与破坏,经常就被推卸煤气爆炸,就可见一斑了。 即便有这样的威胁,人们还在用煤气灯,让那些危险的管道在自己的脚底透顶里穿梭,还不是为了得到足够的光照嘛,虽然煤气灯的亮度也只能说是差强人意,但总比蜡烛和煤油灯好。 只是当人们需要阅读细小的文字时,还是得配合上其他光源或是等到白天。 还有一点就是,煤气灯都是固定在墙面上或是立杆上的,连通着管道,没有办法随意地拿来拿去。 灰侦探 第166节 人们要走动,还是只能点蜡烛,提着煤油马灯。 据说法拉第给女王演示的就是一个小机器,靠着人转动转盘来发电,然后让电流穿过灯泡,让灯泡发光。贵族们不太懂其中的原理,没关系,商人也不懂,但他们马上想到了,如果他们随时备一个带着发电机的仆人,岂不是就可以带着光源到处走了吗? 哪怕法拉第与他的朋友一再出来解释说,现在发电机和电灯泡都只是一个雏形,不可能大批量的生产还需要研究与改进,但人们依然热情似火,无数的商人涌上法拉第的府邸,申明自己愿意投资。如果不是有女王监督着,他们或许就要诱骗法拉第签下一份又一份的合同,好将这块美味的好肉吞进肚子里。 如果说这只是钱财的奖励,那么在荣誉上,法拉第也是收获颇丰。 女王陛下给了他一个爵位,下级勋位爵士,这是最低等级的一个爵位,主要封赏给那些对社会事业有着重大功勋的人——对于持剑贵族,穿袍贵族,这种爵位当然不值一提,但法拉第是什么人?看看他的履历吧,铁匠的儿子,上过两年小学,做了报童,然后是书商的学徒,如果不是化学家汉弗莱.戴维的慧眼识人,他只能在那座小城里做“一个聪明的傻瓜”,别指望能有什么前程。 他连大学都没能上过。 但一旦获得爵位,这就等于法拉第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学徒成为了高贵的爵爷,他的孩子前途无量,至少可以在政府里做一个官员,他的子孙后代也会因为他的发明而受益。 斯旺先生也得到了进入皇家学院进行学习与研究的奖励,以及一笔资金,女王鼓励他们继续研究。如果他们真的能够拿出来可以普及和大范围使用的东西,法拉第就是他们的明天。 这张消息一登上报纸,整个英国,不,整个欧洲都在震动。 此前脚踏实地,精心做研究的科学家并不多,身份不够高的,还要养家糊口,身份高的,研究这些只是为了拿来打发时间,纯属消遣,当然不会花费多少心力。 一些小人物研究出来的东西,也有可能会被别人夺走。他们或许是为了名誉,或许是为了利益,或许只是为了好玩。 总之,当权力与钱财这座庞然大物碾压过来的时候,普通人根本没有还手之力,有许多发明,也因此半途而废。 法拉第的事情一出,所有的人都生出了一个念头——既然他能行,我为什么不行? 更别说各国的国王,各地的贵族看过灯泡和电池以及发电装置的实样后,也大感兴趣。 对于他们来说,煤气灯已经是很好的东西了,不会产生滚滚黑烟,也不需要频繁更换,一些煤气灯还加了自动点火的装置,除了不能提着到处走,其他地方都要胜过蜡烛。 但现在有更好的东西出来了。在宴会上,他们一个一个的抚摸灯泡,欣赏它的亮光,直到两眼发黑,还有人去触摸它,“它是热的!”他们高兴的说,如果是在冬天,岂不是可以把它作为热量的来源? 他们投下了巨额的赏金,只希望自己的府邸能够尽快的换上这种叫做电灯的东西。 不过真正的普及根本没有那么快,有不少人被骗子骗了钱,成了茶余饭后之后的笑话。 第536章 电(3) 虽然是笑话,但也看得出人类对于照明的需求有多么急切,无数人蜂拥而至,挥舞着钞票,希望能够及时的在这个新发明中分一杯羹,毕竟蒸汽机所营造的新时代,已经被所有人看到了,能够抓住那个契机的人,无不在这场大革命中赚的盆满钵满。 报纸上开始成篇累牍地报道,有关于电,电灯的发明,一些曾经被人遗忘的研究成果,艰涩无比的论文也被人拿出来讨论。这时候在伦敦的沙龙里,俱乐部里,如果有人对电和电灯一无所知,都不免会招来嘲笑。 而更大的风潮来了,一个叫做赫勒森的人制造出了可以随身携带的干电池,又有一个德国人与比利时人分别拿出了可以发出大功率电流的发电机,而女王也确实兑换了承诺,他们都得到了非常丰厚的奖励。 一天后,报纸销量又迎来了喷射式的大爆炸。每个人,哪怕是最底层的工人和农民,都想要一份报纸来看看,从报纸上他们也更多的得到了有关于电的知识,他们开始询问,我们可以有电吗?可以有电灯吗?我们可以制造这些东西嘛? 女王的开明宽容也确实给了科学家一个明确的信号,他们之前也或多或少的受到了警告和威胁,以至于不得不放下手上的研究,或者说他们也觉得这种研究似乎起不了什么大作用,也没有办法为自己谋得什么利益,既然教会不允许,那就不研究了。 但现在实实在在的利益就放在他们面前,他们不可能不生起别的心思。 一些科学家甚至连夜打包行李,跑到了英国。他们想,既然女王陛下给了一个只是做出了小小成绩的科学家下级勋位爵士的头衔,那么他们至少可以在这里研究而不受打搅。 一时间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发明都出现了,能够拿到麦克斯韦以及法拉第面前的东西,也确实给了他们不少敏感与启迪,他们也从中挑选出了不少志同道合的发明家与研究者。 现在皇家科学院中电的申报项目都多了一大批。 “教会居然毫无动静。”法拉第疑惑地说,“我以为他们会立即大动干戈,再弄个末日审判出来什么的。” 麦克斯韦没有回答他,他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渐渐亮起来的煤气灯。如果现在用的是电灯,那么就不需要点灯人这样辛苦的上上下下了,只要一点开关,电灯就会亮起,或者是暗掉,“我也一直感到困惑,先生,如果说教会反对我们研究电,是因为雷电是上帝的权能吗,是祂用来打击敌人的武器。 但我们的研究途径完全是不同的。我们希望便能够给人们带来更为便利的生活。就像是曾经的蒸汽机,他们在蒸汽机大革命的时候,并没有发表什么反对的言论,顶多指责铁路和工厂的营造给河流带来了污染以及升起的黑烟叫人烦躁。 可为什么就是电呢?” 麦克斯韦依然无法理解,他的哥哥嫂子以及他劫后余生的小侄儿,就这样白白的死在了一场大火中,只是因为他研究了电吗,而他之前的科学家中,也有因为研究电又不愿意舍弃发明和成果而发生各种意外的,譬如富兰克林,但电已经出现了,也被看到了,教会如此作为又能有什么用呢? 就像是他们永远无法遏制河流的奔流和日月的落升。 “大概是很难被阻止了吧”。法拉第说,“在这个世界上最不可能被阻止的就是利益。” 人人都会往有好处的跑,教士们也不例外,不,应该说他们只会变本加厉,电报已经让女王陛下尝到了甜头,电灯,发电机,干电池还有其他方面的应用,作为一国的统治者,一个心思敏锐的君王女王陛下不可能不看出它的璀璨前景。 如果他们真的能够发明出更好更稳定的电池,或者是马力更大的发电机,更大更亮使用寿命更长的灯泡,电将会普及到整个英国乃至整个世界。 由此产生的巨大利润简直叫他连想都不敢想。 “但它依然无法取代蒸汽机。”另一位科学家疑惑的说道:“发电机还需要锅炉提供蒸汽,正确地说,蒸汽产生的机械能,它并不能直接驱动机械,当然,照亮很好,我倒觉得,它会成为蒸汽大革命的又一次飞跃契机。” “或许你说得对。”麦克斯韦承认道。他没说自己正在研究电磁波,他坚信有这么一种电流动在大气中,虽然看不见,但可以检测到…… “但事物都是在发展的。就像孩子终归会长大,这就是我们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法拉第严肃地说道。虽然他在发言中充满了活力和理想,但这番话着实与他现在的打扮不太相符。 或许为了让所有人看到电能够给他们带来的好处,他现在已经变得和一个不服老的花花公子没什么区别,他总是将头发抹得油光干净,戴上挺拔的高顶帽,用着丝绸的领结,衣襟上别上钻石别针,手上也戴着一枚钻石戒指,他穿着闪亮的皮靴,忙碌在实验室里的时候,科学家们看得几乎要发笑。 他还在考文垂花园区买了一栋房子,装修得金碧辉煌,他也经常出没于各种沙龙与俱乐部,即便有人嘲笑他失去了一位学者应有的风范,他也毫不介意,他知道有些人确实目光长远,有着可贵的理想与品德。 但更多人,即便是科学家,也有鼠目寸光的。他们看到他如此打扮,只恨不得改天就发明出一台马力更强大的发电机一举把他踩下来,得到女王的青睐,获得居委,也成为一个人人艳羡的贵人。 法拉第会在乎吗? 他才不在乎,只要对方确实有着真才实学,人品差点只是一个不足轻重的小问题。譬如曾经的牛顿先生,他确实打压了一些人,但他在数学方面的研究永远不可能有人望其项背。 法拉第倒是隐隐约约的能够看得出电确实是一个还在嗷嗷待哺的虎仔。没有绚丽的皮毛、尖锐的牙齿和宽大的爪子,但这些只要他能够茁壮的长大,都不会是什么问题。 而蒸汽机呢,蒸汽机确实已经发展的非常成熟,它就是一头有着坚硬双角的公牛,皮肤结实,身躯庞大,但只要假以时日,长大的虎仔却能够把它击倒而后咬断它的喉咙,从公牛肥硕的躯体中汲取血肉,让自己成长得更为强壮啊。 那个反驳麦克斯韦的科学家碰了个软钉子,嘀嘀咕咕了一番,虽然他也在研究电,虽然他总觉得电是一种精致的东西。难以与蒸汽机无可匹敌的强劲动力做比较,总不见得电能驱动机车、轮船或者是差分机吧。 他说的是那种大差分机。大得如同蒸汽管风琴的那种。 他话音未落,门外就传来了一声兴奋的大笑,而后就是走廊上咚咚咚的脚步声,一个家伙不顾礼节一把就推开了门。对房间里的人大喊道,“诸位!我用电驱动了一台差分机!” 第537章 电(4) 科学家们一股脑儿的冲进房间去看,只是他们在看到它的时候非常失望,因为这台差分机不但小,而且造型古怪,运算能力也很弱,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如果没有蒸汽机在后面提供机械能,电能所能产生的效率太低了。 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一个新方向,他们勉励了同僚几句又纷纷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倒是麦克斯韦站住了,看了好一会儿,“你在想什么?”法拉第问道。 “我在想空气中所有的电能,虽然你们都觉得我在发疯,”麦克斯韦笑着说道,“如果我们能将它捕捉起来,它将会是一股多么巨大的力量啊,就算不能,如果借用它们的运转方式来驱动机械,也能减少不少损耗,就是我还不知道该怎么捕捉和使用它。” “那么我们就一起想吧。越来越多对电感兴趣的人来到伦敦了,我想我们很快就能找到很多志同道合的同伴。”法拉第感叹道,“我只奇怪,为什么教会突然偃旗息鼓了,他们不是一直厌恶那些想要篡夺天主权威的人吗?”还为此杀人。 “谁知道呢?或许是他们发现了自己终究无能为力。”他又给了自己一个答案,作为一个长者,他是再清楚不过的,“人类会为了利益做出任何事情,不然的话,人类根本就走不到现在。” —— “也有可能是因为没有那个必要了吧。”利维说,他和约拿正坐在一张小圆桌前,小圆桌一侧撑着一把很大的遮阳伞,圆桌上摆放着红茶和点心,他们看起来就像是一对好朋友正在惬意的享受下午茶——如果不看环境的话。 他们正待在一座废弃的修道院里,远离城市的喧嚣,周围都是人迹罕世的密林,这里是利维在不久前才发现的,几乎可以算作一个奇迹。要知道,一座废弃的修道院是很容易被盗贼当做巢穴,或者是成为举行黑弥撒的上佳地点的。 这座修道院虽然废弃了,却还没有遭到污染,哪怕它已经被拆掉了大部分有价值的东西,像是灯架、玻璃、门窗等,现在就是一个空洞的石头屋子,但对于他和约拿来说都非常的合适。 修道院原有的防御经文已经被摧毁,不至于让利维浑身刺痛。而对于约拿来说,这里没有受到过恶魔,或者是暴徒的污染,也能叫他心情平静。 不过他注意到了周围一些明显生长得过于旺盛的藤蔓,“这是我催生的。”利维说:“古凯尔特人的手法。为了保证我们的谈话不会被轻易窃听。” “谁会来窃听我们的谈话?” “你是在说笑吗?我身边就有不少人,你身边也是。”利维说,他已经发觉了,聚集在自己身上的视线越来越多,只有在他跟随北岩勋爵去了印度的时候,那些家伙才无可奈何的放弃,而他的选择也是对的。如果他继续留在伦敦,他的母亲只怕很难找到机会与他见面。 而约拿呢,他老早就说过,约拿是长老会派来伦敦的。长老会与圣公会的关系并不和睦,能让他们默契合作的恐怕是一桩相当棘手的麻烦。 “我不想浪费时间。”利维直截了当地说:“我首先要告诉你的是,我的父亲是瓦拉克。” 约拿明显的被惊到了,他呆滞了好一阵子,如果不是时刻保持着一位教士必有的修养,他几乎想伸出小指头去掏掏耳朵,他听到了什么?一个半恶魔,向他袒露了血亲的身份,这就等于将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绞索交给他没什么两样。 虽然他是认为自己是个正直的人,不会利用一个——即便不能说是朋友——至少也合作过的同伴的把柄去威胁他。 但所谓秘密,多一个人知道就很难说是秘密了。 “我告诉你并不是想要让你吓一跳什么的。”利维笑盈盈的说道,“只是不说出那位恶魔王子的名字,之后的事情,你恐怕很难相信。” 即便利维这样说了,约拿依然很难相信他最后所说的那些话,太匪夷所思了,“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们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做。即便有了电,之后的几千年内,人类依然会具有信仰,就像是有了火,有了蒸汽机,我们依然可以看到教堂和教士那样。” “但信仰呢?人类的信仰呢,没错,教会依然在收税,教堂也在一座接着一座的矗立起来,人们依然愿意将自己的将来寄托在祈祷和做弥撒上。 但现在还有多少人会去购买赎罪券呢?又有多少人会唯教会的命是从呢?又有多少人会愿意严格的遵照教会的历法守斋戒呢?教士们犯了罪一样要受到惩罚,主教们的特权越来越少,即便是教皇,也要屈尊走到民众之中…… 人类最初崇拜神明,就是因为他们无法理解身边发生的事情。 看看曾经的异教徒神明吧,那些古希腊和古罗马的神,或者是更早的神明,他们难道不就是自然界中各种景象和事物的代表吗?虽然你们常说天主创造万物,是啊,天主或许是创造了万物。而那些异教徒神明只不过是假冒了他的圣名,偷窃了他的权柄。 但有没有一种可能,最初的时候,神明就是从人类的信仰中诞生,而非恰恰相反呢?你放心,”利维看着约拿慢慢的说道,“这种话我也只有对你说了,我甚至不能够对其他人,哪怕一个恶魔说,毕竟我们都知道……”他没有继续说下去。约拿明白他所说的意思,毕竟人类也在猜测,用来惩罚人类的地狱是否也是上帝的造物呢? 每一位当权的人都知道,如果给予人的只有利益与褒奖,那么这个人很快就会变得骄傲和不满足起来。只有同时使用鞭子和糖果,才能叫人乖乖听话。 天堂无疑就是上帝赐予人类的一枚糖果。而地狱就是鞭子。 “我不能对你说的太详细,或者说我会以后再告诉你,但你可以睁开眼睛看看,你难道没有发觉现在的半恶魔与半天使越来越多了吗?” “你是说在伦敦的?他们可能是为了战争而来的。” “克里米亚战争已经结束了,何况只有半恶魔才会需要在战争中寻求报酬和血肉。半天使呢?半天使似乎并无此需要,而且就算是为了战争,他们的数量依然太多了。”利维说道:“以前我坐在泰晤士的河边,放眼望去,一百个人当中能够有一个半恶魔就代表肯定发生了什么大事。而我现在一眼看过去,一百个人当中,居然有三四个,五六个半恶魔,这代表着什么?平衡明显被打破了。 如果只是这样,我还不担心,可是我发现半天使的数量也在增加。虽然我的消息渠道告诉我说,这是因为印度又发生了两次大暴乱,女王陛下正在准备调集军队去镇压,这场战争可能要打上好几年——印度是个好地方。 我刚去过那里,还残留着异教徒神明的痕迹和力量。而且那里的人就如同温顺的牛马,不懂得反抗,犹如一盘散沙,半恶魔到那里,几乎就像是到了一个可以随心所欲的‘天堂’。 但这种情况却让我想起了有些人在钓鱼之前,必然会在看中的地方洒下丰富至极的饵料,这样鱼群才会群集过来。然后他们只需要……” 利维做了一个手势:“投下大网,一网打尽。” 第538章 电(5) 利维在野葡萄公寓里已经住了二十年,这里是他的领地,也是他的巢穴。那幢小小的阁楼里,他曾经遭遇过危险,也让别人遭遇过危险。他对此会有留恋吗?或许会有的,即便是恶魔,也会喜欢一成不变的生活环境,毕竟对于他们来说,变故往往就意味着危险。 今天的野葡萄公寓似乎也一如既往,夫妻在吵架,邻居在抱怨,还有一些踏在两个世界边缘走着钢丝绳的家伙们不知道在忙碌些什么,大厨房里升起了火光,浓烈的香料和油脂的味道,弥漫了整个屋子。 有人将面包片放在炉灶旁烤,烤箱里有什么呢?可能是一只鸡,也有可能是一块牛肉,利维走了进去,看到了大利拉,房东太太比之前的任何一天都要来得疲倦,浑身都带着一股湿漉漉的味儿。紧身胸衣的上半部分解开着,将裙子撩到膝盖上方,露出半截丰腴的大腿,她抽着烟,长长的烟杆末端火星闪烁,朦胧的雾气从她的口中溢出,“你回来啦,”她抱怨道,“才从印度回来就一直在外面,谁在等着你,或者是你去找了谁,我难道无法满足你吗?” “我确实去见了一个挺紧要的人,但不是为了那个。”利维说,“你在煮什么?” “一锅肉汤,”大利拉站起来走到锅子边,“我放了很多迷迭香和咖喱,尝尝看吧。虽然我们都不需要这个,但若说我们有什么地方比恶魔更好的话,大概就是我们依然具有人类的味觉,我还烤了鸡和面包,你闻到了吗?去把面包拿出来,我来给你盛汤。” 灰侦探 第167节 她给利维盛了一碗汤,也给自己盛了一碗,又从炉灶上抬起那个大到需要双手举着的锅子,把它子放到了餐桌当中,“这样我们可以随时再加点儿汤。”她说。 大利来的手艺当然是无可挑剔的。 她在做交际花的时候,就经常用这种手段挽留顾客。在这里又做了二十年的房东太太——这个时期,房东太太依然要为租客提供食物,大利拉也不例外。利维得说她的手艺丝毫不逊色于那些考文垂花园里的厨师。 大利拉确实没说谎,这碗汤吃得利维意犹未尽,“我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汤。” “那么要再来一点吗?” “那就再来一点吧。”半恶魔的胃口当然是人类无法比拟的,他们两个又吃又喝,居然吃光了所有的面包,还有那锅汤,大利拉站起来为利维加汤,“不多了。”她说,然后将一枚小小的头骨放在了利维面前的盘子里。 经过了那样久的熬煮,这枚头骨居然还是完整的,利维看着它,油脂溢出了那些小小的尖锐牙齿,这是个猫头骨。 他一眼就能看得出来,利维从椅子上笔直的跳了起来,几乎撞翻屋顶——之所以没能做到。是因为在此之前有一张更大的罗网劈头盖下,把他整个罩在了里面,“大利拉!”他喊道,然后又否认:“里鲁!” 虽然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天,但他没想到的是,这其中居然没有丝毫缓冲,或许是地狱终于对他不耐烦了,也或许是里鲁觉得她他过于碍眼了…… “还有个可能,就是你的爸爸雇用我,把你带回地狱,”里鲁脸上露出了愉快的笑容。“瓦拉克大人正期待着你能够尽快回到他身边,他非常的想念你,急不可待想要看看你的脑子。” 利维不能确定,笼罩在自己上方的大网是什么?它并不具有粘性,但非常的坚韧。他怀疑这也是瓦拉克给里鲁的,它们被编织得非常紧密,并且覆盖着一些魔法,“这是幻术。”利维冷静的说,“你不可能能抓到莉莉丝,即便你是个地狱里的纯血恶棍,她只是我的一个使魔。” “里鲁可能不行,但大利拉肯定能行,真奇妙,一个半魅魔,一个使魔之间似乎产生了一些微妙的情感。她对我没有防备,或者说是防备太小了,就像你一样,你既然已经窥视到了天堂和地狱所保存的秘密。怎么能不升起十二万分的警惕心呢?” 里鲁伸出手来,用力一握,黑色的罗网顿时就如同塌陷的粘液一样,猛然下坠,覆盖在了利维的身上。 他有些惊讶,在这之前他也没想到,抓住利维竟然这样简单,魅魔不敢掉以轻心,站在原地仔细地感觉了一下周围的波动,就如同利维能够靠着舌尖品尝出空气中残留的情绪分子,恶魔们对力量也是相当敏感的。 “你带回了什么?”他疑惑地问,而后就是一声凶狠的大叫。“你带回里了什么?” 只听轰隆一声,野葡萄公寓面对街道的一堵墙壁就如同被火烤过的这张那样被轻而易举的撕裂了,燃烧着的炉火,点着的灯,大厨房,还有里鲁与利维,就这样赤裸裸地的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更正确点说,只有一个人,“你居然带了一个半天使回来!”里鲁尖叫道、 “谢谢你的提醒。”利维说,“但我可能不需要。” 他说服约拿就是为了这一刻,里鲁想要将利维拉到身前,却发现自己无法动弹,虽然可能只有几秒钟的时间,但已经足够约拿飞了过来,一把攫住了抓住了利维的黑网,投向黑黢黢的街道,利维撞断了一根路灯,几个木箱,可能还有一个流浪汉的临时居所,直到撞到了坚硬的防波堤才勉强停下。 而等他靠着身上的荨麻毯(藏在了他的外套下)挣脱罗网钻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发现约拿已经和里鲁打在了一起。 里鲁当然有着魅魔的傲慢,虽然他不是一个恶魔,但也是地狱最纯粹的恶意所酿造的生物,或许人世间对他有限制,但他现在使用的是子嗣的身体,受到的压制并不那么强烈。 而他还在地狱的时候,力量或许不如瓦拉克这样的恶魔王子,但也自认不逊色于一些领主或者是大臣,但他立即毛骨悚然地发现,在对上约拿的时候,他几乎毫无还手之力。约拿似乎对她十分了解。 他马上想到了利维,忍不住大声发出诅咒,但利维并不在意。他一伸手,莉莉丝就从黑暗中跳到了他的手臂上,“可不是只有魅魔才会使用幻术,里鲁。你猜猜你是什么时候走进我的幻境里的呢?早上,中午还是现在?” “你不在乎大利拉吗?” “当我知道有一样东西注定会失去的时候,我就不会对她投注感情。如果我有的话。”利维冷淡地说道,而后加入了围攻里鲁的行列。 第539章 预言(1) “自我接触到另一个世界开始。”女王说道,“他们就告诉我说,恶魔所说出的每一句话都不会是真的,或者说他们的每一次呼吸都蕴含着欺骗与误导,你又是那么一个……”女王斟酌了一下用词,“那么一个奇特的人物,现在你向我揭露的这桩秘密,着实叫我难以相信,天使和恶魔依然行走在人世间,向我们展现他们的权能,也是历任君王们与他们达成了协议,才叫这个秘密不至于暴露在普罗大众面前。 但若是真的到了必要的时刻,他们也同样可以向民众们展现自己,如果他们能叫瘸子爬起来重新走路,叫人行走在水面上,叫死人复活,不,他们哪怕只要拿出一篮面包来,就可以让整个东区的人吃饱,他们就能拥有数之不尽的信徒。” “您确定吗?姑且不说他们能不能做到,”利维懒洋洋的坐在沙发上,双腿放在茶几上,这当然是一个非常不礼貌,甚至称得上冒犯的姿态。但此时房间里的人或者是非人——女王的老师瓦耶就在他身边,根本无从顾及,毕竟这个半恶魔带来的消息太令人震撼了。 他们几乎以为他是在耍弄他们,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无论是天使和恶魔都有发疯的时候。 “如果是在一千年前,这种方法完全可行,他们甚至不需要拿出任何实质的东西,只要展开翅膀就能叫人匍匐在地,无条件的听从他们的任何一条命令。现在呢,”他看了一眼女王陛下身边的约翰.斯诺医生。“医生,请你告诉我,你在看到那个袭击你的人居然长着一对白色翅膀的时候,你想到的是什么?你想要跪下吗?你想要祈祷吗?你想请求上帝不要惩罚你过去的僭越,把你打到地狱里去吗?告诉我,你的第一个想法是什么?” 约翰.斯诺医生沉默了一会,才无可奈何的说道,“研究,先生们。陛下,我不得不承认,当时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研究,从来不曾出现过的生物——我只在书本上看到,从人们的口中听到的生物,居然活生生地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哪怕他是来杀我的,我也只想要抓住他,我想研究他,他是具有实质的吗? 这样的肉体是真实存在的吗?他流血吗?他呼吸吗?我无法看懂他身上的翅膀是凭借着什么拉动他的躯体,让他飞到空中的,毕竟按照我们的研究,人类想要飞起来,必须长达二十英尺的羽翼,与之联系的肌肉要增加到现在的数倍,我们的骨骼也要变得更轻。如鸟儿那样的中空,我们的体内不能储藏太多的粪便,身体结构也要进行改变……” 他滔滔不绝,一口气想要将所有的想法说完,让一个半天使忍不住抬起手来,封了他的嘴,他今后绝对不会让这个医生靠近自己三米之内,他在心中想道。 “您看,这就是问题所在了。陛下,人类越是愚昧,就越是虔诚,越是睿智,就越是傲慢。事实上,这种变化从文艺复兴时期就开始了。之前的教会无论多么腐朽、堕落、肮脏,愿意向教士们的募捐箱里投钱的依然大有人,所谓的赎罪券也是一大把一大把的撒出去,换回金子和银子,农民们就算饿死了,也会把最后一把麦子送到教会收税官的手中,口袋里。 他们为何会这样做呢?在他们所生活的那个世界里,没有什么美好的,值得他们珍惜的东西。他们唯一的期望和寄托,就是能够升上天堂,不用再受饥饿与寒冷之苦,也不用终日辛劳,忍受领主与野兽的侵扰,但随着时间流逝,人类文明的程度进一步的提高—— 您看,哪怕是现在的东区,人们都说那里的年轻人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他们甚至因此拒绝结婚和生子,但他们依然可以居住在有屋顶,有墙壁,能够遮风挡雨的房间里,能够吃饱,虽然吃的不怎么样,寿命虽然短暂,但至少要比那个时期的农奴强的多。 而在他们之上的人生活就更加多姿多彩了。像是这样的人,他们难道会想要升上天堂吗?当然,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们会希望的。但在之前的五十年,六十年甚至更久的时间里,他们依然可以享受人世间种种美好的东西,芬芳的鲜花,飘香的烤肉,甜美的蛋糕。 这些人升上天堂的迫切心就不那么足了。他们更愿意将捐献给教堂的钱拿回来,换取世俗中的种种享受。”“那也是教会的问题。” 女王知道他说得对,可不是么?教会已经进行了数次改革,变得至少比过去更为保守,廉洁,开明。但那有什么用呢?人类的信仰还是在渐渐消弭。 利维突然看向瓦耶,“您是在什么时候从天堂坠落到地上的呢?二十年或者是三十年,不会太久。而我不久之前也去过地狱,与之前的几次造访不同,我发现地狱正在荒芜,空旷的地方越来越多,恶魔王子与领主的领地都在收缩,力量也在减退,如同祂们对人类产生的影响。 为了弥补这份缺损,祂们向所有的半恶魔以及驻留在人世间的恶魔提高了血债。您知道,狼群什么时候会开始吞噬同类吗?食物不足的时候。 那么天堂呢,我当然没法去天堂。但我可以去问问,在您之后,依然有坠落在地上的天使——不过我想您也可能已经有所发现了,天堂的光是否变得暗淡了?天使的数量是不是也在减少?我怎么记得人们所记载的,传说中的天使,原本不该如此轻易的坠落呢?即便是在你们的经书中,天使也不是没有来到过人间,祂们行走于此,执行天主所交付的任务,祂们也会愤怒,也会喜悦,还会和犹-太人玩玩摔跤。 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哪怕你们稍微有了那么一点点瑕疵,甚至只是一个闪念,就必须要离开天堂坠落到地狱里呢?我知道我无权提起那个被你们所仰望的伟大存在,我也不想提。但如果地狱也就是天堂脚下的影子——地狱已经变成了那个样子,天堂的情况大概也不会太好。 我不知道你们在天堂吃什么,不过我想,如果开源减少的话,想要继续维持平衡,那么就只能缩减支出了吧。” 瓦耶不用回答,女王一看他的神色就知道了,她也一直在奇怪。如果天堂的要求一向如此苛刻的话,那么地上早就该布满堕天使才对,可是很明显的,堕天使的数量增加是从十六世纪之后才开始的,近百年里更是多了很多。 “我要求助于一个预言者。”女王说。 “诺查丹马斯?”女王不悦的明起了双唇,她严厉地看向利维,“即便是你也不应该将这个秘密放在唇边。” “这对于一些人来说,不,对于一些非人来说,已经不是秘密了。陛下,祂们早已对你颇有非词。若不然你以为你之前遭遇到的危险是怎么来的?” “祂们无权这么做。” “祂们之前之所以不那么做,是因为祂们与世俗间的君王有协议,天使与恶魔都无法在人世间长久的逗留。虽然你们寿命短暂,但一代一代接着传承下去的只有你们,这个世界是属于你们的。 而任何一位君王,统治者都不会高兴看到有一股势力——不管是天堂也好,地狱也好——竟然能够威胁到祂们。即便一时无法与你们对抗,你们也会想出各种各样的方法来限制祂们,扼杀祂们。但这点是建立在,”利维一点桌面,“祂们仍然需要你们的前提下,一旦祂们不需要你们,祂们毁灭你们就像是人类的孩子踩开一个蚂蚁窝那样容易。” “我要去问问诺查丹马斯。” “可以。”利维说,“但你千万不要忘记,任何能够思考的东西都会变得自私。你所得到的答案——让我来猜猜看,绝对不是我和你说的那些,它会安抚你,它会坚定的告诉你说,你的统治将会继续维持上一百年,而你的儿孙将会延续你的辉煌,你的国家将会成为一个庞大的帝国,所有的国王和女王都要在你面前低头。 你或许也可以问问电,你猜天堂和地狱为什么讨厌电?电会带领人类走向另一个辉煌的未来,而在这个未来中没有差分机,也没有天堂和地狱,你觉得它会怎么回答你呢?它会说电只是一样新奇的东西,是它的附属品,没有了蒸汽机提供动力,电根本无从存在,更别说是发展了。但事实上已经有一个科学家想到了,在蒸汽机没有出现之前,那些沉重的磨盘又是用什么来驱动的呢?” 利维微笑着,它想起了在那家磨坊里与食尸鬼们做的交易,“水,水力所产生的机械能同样可以供给电的时候,蒸汽机是否存在就无伤大雅了。哦,对了,你也看到了,电还是个孩子,却已经做到了很多蒸汽机所无法做到的事情。 至少在我看到的未来里,它会成为一个庞然大物,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前行,将旧时的一切全部抛弃于身后的东西,而它的一个衍生物,是能够将差分机彻底取代的。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但如果你想去追寻这个答案,你的诺查丹马斯,一定会想方设法的阻止,这确实有点可怕,但还请您不要畏惧。 唉,即便您不去,我要想办法请您去一次的,这也算是一件令人称奇的造物,他居然是人类造出来的。”他摇着头. 女王陛下去见了诺查丹马斯,不但见了,她还罕见地多带了几个人,她的老师瓦耶,还有半天使约拿以及利维,她不但自己提问了,还让首相也问了,得出的结果,居然与利维所预测的相差无几。 女王陛下茫然地看向这一台台顶天立地的机器,怎么可能呢?它们只是卡片轴承齿轮,它们应当如纺织机或者是其他机械那样,诚诚恳恳的为人类工作,“它明明是钢铁的造物,如何能够滋生出与人类一样的思想?” “为什么不能?人类的组成部分,也是由一块块细小的血肉。您就应该将它看作一个有血有肉的庞然大物。它的大脑就是这些散发着机油味的零件,它躯体就是整座伦敦塔,而提供给它能量,让它运作的就是巨大的锅炉,蒸汽就是它们的食物,它为什么不能有自己的思想?它就是长得怪了些,大了些而已。” 第540章 预言(2) “女士,您这样的形态着实叫人毛骨悚然。” “不好吗?我以为你会感到开心。”房东太太大利拉,或者说利维的母亲,那个为了逃避瓦拉克的追杀,以幽魂的姿态藏匿了好几百年的女人说道——她曾经以女性驱魔人的样貌,出现在约拿的面前,又以印度女祭司或者说锡克王后的样貌出现在利维面前,现在又借用了被魅魔里鲁抛下的身体。 当然里鲁也没能逃掉。 他被利维早已设置下来的陷阱抓住,而后被交给了约拿。约拿是个半天使没错,也是在一个与世隔绝的修道院长大的没错,但他从他的老师和同僚那里继承来的折磨恶魔的办法,简直比西班牙的宗教审判所还要多。 即便里鲁可以变化成各种各样的形态。女人、孩子,甚至于婴儿,动物、昆虫、烟雾……这些都无法打动约拿的心,半天使的眼睛似乎总是能够看到祂的真实内在,并如同钉子般的把祂钉死在十字架上,叫祂挣脱不得。 而从里鲁这里,他们得知地狱里确实发生了巨变——地狱的杂种可不会为了保守秘密而甘愿受苦,去死,“什么样的巨变?” “地狱在急剧的缩小,这种状态很难描述,一定要形容一下的话,就像是一个曾经非常大,非常大,非常大的房屋里面装了一窝蚂蚁,空间曾经大到祂们以为可以继续拓展上千万年,甚至上亿年,直到世界末日来临,可就在某一天,它突然开始收缩了,收缩的速度非常之快,恶魔吗被迫向着中心聚集。 而我们都知道,即便在人世间,恶魔们也是有领地的,在地狱更是不必说,碰撞下产生了极其可怖的状态,那就是恶魔们的相互吞噬。小恶魔是首先消失的,而后就是大恶魔,大臣,以及一些较为虚弱的恶魔领主,他们或许只是不凑巧,正好在人世间受了伤被打回了地狱,还没弄明白状况就遭到了同类的袭击。 那就是一场地狱之中的混战,什么地方都在厮杀,诅咒,火焰与喷溅的黑血、酸液占据了视野中的每一寸空间,除了魅魔与恶魔,还有地狱的原生生物,它们几乎不能保持原有的状态,而是变得更为畸形。那种状态着实叫人触目惊心,但对于它们来说并非没有好处,那些多长出来的触须、节肢、獠牙和毒刺,为它们在最后的地盘上占据一个立足点起了不小的作用。” “那些血债……” “血债原本就是能让恶魔更加强大的东西,当然,祂们还打算着,如果有子嗣交不出‘煤块’,就设法把他们骗回来,直接吞吃了了事。 里鲁只是想回地狱,看看地狱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恶魔们会突然提高‘税金’,就差点成了用身体和灵魂偿还血债的诸多恶魔之一。 他并不是靠自己逃出来的,而是瓦拉克拉了他一把,而瓦拉克也不是白白救他一命的,他的要求就是让他将我带回地狱。” “他可能已经察觉到我找到你了。” “瓦拉克究竟做了什么?你也应该大概能猜到。瓦拉克原本就是一个善于探究或寻找真相的恶魔。 至于我,”幽魂回答道,”可以说是瓦拉克的妻子,孙女,外孙女……” 利维并不意外,在地狱里这种事情非常常见。 “他从很早开始就开始培养预言者。你也知道,在诸多的神话传说,也就是曾经存在过的历史中,女祭司是经常被挑选出来的预言者。 他选中了一位皮提亚的后代——这里的皮提亚并不单指一个人,而是指太阳神的女祭司的后裔,而后他们共同孕育下了一个儿子,当然,他就是一个半恶魔,然后他为这个半恶魔挑选了一个凯尔特女神布瑞吉特的后裔。他们结合之后的孩子,虽然也留有一部分恶魔的血,却没有出现过任何预言的能力。 瓦拉克因此感到失望,不过他也没放弃,他以他的女性姿态与这个孩子重新生下了一个半恶魔。而后在之后的几百年里,他继续寻找布瑞吉塔,皮提亚,或者是其他神系预言者的后裔,他们的血液在这种混杂中不断变得浓厚。 最后就是我,我能够看见很多东西,包括我的未来,”她在唇边浮现出笑容。“还有你我的儿子,我知道我的命运,甚至于瓦拉克的命运都会在你身上终结。只是我很好奇,因为我还是看不到那些细节,你觉得那会是些什么呢?电吗? 我看得见一些细小的内容,但我和那些人一样无法理解。” “我只想知道一件事情。”利维问道,“天堂里的那些存在和地狱里的这些存在,是否都是依靠人类的信仰而存活着?” 幽魂笑了,“你说到点子上了,我的儿子,确实如此。嗯,古希腊的神,古罗马的神,古埃及的神,古巴比伦的神,古印度的神,古凯尔特人的神——都是一样的,即便他们存在的时间有长短,力量又强弱,甚至有重叠的部分。 但归根结底,他们都是因为先有了人类才诞生的,人类需要他们,他们就存在,人类不需要他们……但总有神明想要改变命运。你以为在那些诗歌传颂中,所谓的众神黄昏,所谓的黑铁时代,青铜时代,白银时代,黄金时代都是杜撰的吗? 当然不是,对,他们原本刻画的就是神灵的苟延残喘,或者是垂死挣扎。” “那么,母亲。如果你允许我这么叫你的话,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也是一样的情况。您可能在这几百年中并没有着意关注人类的发展。所以您不太明白,虽然您能看到的那些东西究竟是什么? 那是一个不再有神的将来。” 利维感叹,那时候他凭借着心头的一点明光,将麦克斯韦等人送出了英国,他完全没有考虑到他在干什么,过去也不是没有被迫害的科学家受到了国王或者是领主的看重,得以逃出教会的缉捕,他们也确实创立了一些崭新的学说,但那有什么用呢? 人类知道地球是圆的,并不妨碍他们崇拜上帝。上帝可以创造平坦的大地,圆盖式样的天空,当然也可以创造圆滚滚的地球,围绕着它旋转的星辰,但就是在麦克斯韦再次来到他面前的时候,那一瞬间属于将来的预感就击中了他,让他看到了一个非人类消亡的时代,或许冥冥之中确实有这么一个造物主,但肯定不是上帝。 祂不会依靠人类的信仰生存,或者说祂不会仰赖任何属于人类的东西生存,祂就是命运,是条流动不息的大河。 祂将会带走所有的东西,包括神明,曾经的古代众神已经随祂远去,现在轮到了天堂和地狱,或许还有他们的主人。 “你是说,只要电能发展,你所看到那个将来就会势不可挡的来临喽,天堂和地狱都没有任何办法吗?或许他们可以再次以各种方法杀死麦克斯韦,甚至可以杀死女王陛下,以及任何一个可能缔造了这个将来的人,包括你。” 灰侦探 第168节 “没用的,人类已经看到它了,”利维说,“所以天堂和地狱只能发动他们最初设想的计划,或许祂们也一直在迟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能如愿以偿?但最坏也就是这样了,至少不至于人类有了新的未来,而祂们只能消亡在昨日。” “你觉得祂们会怎么做?” “很简单,想想看当上帝对人类失望的时候,祂是怎么做的呢? 来一场大洪水。” 第541章 预言(3) 伦敦一向阴雨连绵,但像这样连续一个多月都不曾见过阳光的情况,还是相当少见的。 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不再出门。虽然路面上的尘土与粪便几乎都已经被雨水冲刷走了,但叫人倍感焦灼的是,伦敦的地下水道,似乎也承载不了这么多的雨水,它开始不断的暴涨,溢出排水口,泰晤士河的水位也到了一个最高峰,有人甚至怀疑,如果泰晤士河不曾连通大海的话,它会将整个伦敦淹没。 对于警察厅的那些人来说,他们已经接到了多起地下室溺毙的案子,多得是一个家庭连着一个家庭,甚至一下子会淹死好几十个人。 虽然警察们已经提醒过房东和租客,叫他们立即从地下室搬出来,但那些人又怎么愿意呢? 但凡在伦敦,还有个地下室可住的就代表着他能够凭借着这一席栖身之地而获得一份体面的工作,还有他们所有的资产几乎都在这个地下室里。一床毯子,一个缺角的桌子,摇摇晃晃的椅子,在工业产能还不足以覆盖所有人需求的时候,对这样的家庭来说就是一笔珍贵的资产。 如果他们离开地下室,任由这些东西被水浸泡着的话,他们来年该怎么生活呢?他们总不见得直接睡在地上吧,他们的衣服会脏得没法工作,也会生病。 要劝说这些人离开地下室唯一的方法,就是给他们提供更好的住所,更多的家具,更温暖的毯子,但是怎么可能做到呢? 而且其他地方也在不约而同的发生种种灾害,爱尔兰就不必说了。自从土豆大瘟疫爆发了以后,爱尔兰人就死了三分之一,走了三分之一,留下的三分之一也不过是在苟延残喘,他们不但无法负担起英格兰逼迫他们缴纳的赋税、粮食,还反过来,请求英国政府与女王的帮助。 他们当然是等不到女王的,女王现在也在头痛,她原本想从印度调运小麦,但印度连续爆发了两场大暴乱。 这两场暴乱已经将英国的一部分军队全都卷了进去。即便如此,战争依然没有平息的迹象,“那就是个烂泥沼!”女王陛下气愤的喊道,还有她无法对公众宣布的一件事情——就是那个半恶魔来到她面前所宣读的那个预言,她不想相信,但又不得不相信,甚至一直与圣公会不和的长老会也已派出了他们的预言者,也就是玛利亚嬷嬷。 她希望能够从玛利亚嬷嬷这里得到一个不同的答案。 但很可惜,玛利亚嬷嬷的回答与那个半恶魔一模一样,甚至长老会从很早之前开始,就已经将他们的一枚棋子,也就是约拿安插在了伦敦,就是因为玛利亚嬷嬷从星辰的轨道中看到了一些危险的迹象。 只是他们没有想到这个末日会来的这么快。 难道人类就没有挣扎的余地了吗? 北岩勋爵不久前才去过印度,他回到女王陛下身边的时候,也告诉女王说,在那个蛮荒之地——神灵曾经掌控一切,但现在已经彻底消亡的地方出现了大量的献祭,不是印度人的,而是他们的黑弥撒。 对黑弥撒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献祭的祭品越贵重,所能求的东西就越大。 而在这些纷杂不断的暴乱中,竟然有不少半恶魔和半天使都被献祭了,“没人阻止他们吗?”女王陛下问道,“我们阻止了。但是……”北岩勋爵看向窗外,伦敦也是一个恶魔与天使相当密集的地方,他听威廉说,近来驱魔人工会和圣植俱乐部的成员们也是疲于奔命。 但太多了,太多了。 如果说原先的黑弥撒,恶魔崇拜,献祭只是一场零丁落在路面上的小雨,你都能数出地上的深色痕迹,现在就是暴雨倾盆,他们才平息了这处,那处又出事儿了,而且献祭越来越简单了,甚至一个普通的学生,随便的画了一个倒六角形,恶魔们就会循踪而至。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逃往乡间,但毫无用处,乡间现在也是精怪,魔物肆虐的舞台,一些应当早已绝迹的小魔怪出来滋扰人类,吸血鬼与食尸鬼们也开始了他们的狂欢。一个晚上,一座小镇从人声鼎沸到悄寂无声也不是没有过。 他们尽力安抚,但电报的坏处显现了,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世界正在变得古怪。 乐观的人已经开始组织起自卫队,扛起枪,举着煤油灯四处巡逻,发誓要与这些怪物奋战到底。而悲观的人呢,他们要么将自己紧紧的锁在屋子里,哪里也不去,谁也不接待,要么就计划逃到更远的地方去。“他们为什么这么做?半天使和半恶魔究竟是什么?”约拿问。 “这个答案你也应该猜到了一二才对,”利维说:“你应该知道,当一个恶魔或者是半恶魔,在人世间消散的时候,他们的灵魂是被打回到地狱里了,但他们会留下他们的血,或者是部分躯体,残留的气息、能量也会形成一个瘴气的漩涡, 如果积累得多了,地狱之门就会在这里打开,形成一个新的通道,大小恶魔们会蜂拥而出。 而天使,我也是见过天使们消散的。” 利维说到这里,约拿明显的感到不舒服。但他还坚持听了下去。“ 天使消散的时候,留下的是光、温暖与生机,与恶魔完全不同,但也有一点相同,这同样是不属于人间的力量。 这原本就是一个最简单也是最直接的处理方式。之前天堂和地狱不这么做,只是祂们不想做,毕竟祂们也不能确定现在的天堂和地狱,是否还能坚持到人类重新拥有信仰这东西。 这将是一段颇为漫长的岁月。但我相信,如果这次计划成功了,祂们会将黑暗的中世纪延长的更久一些。 不,应该说祂们已经厌倦了与人世间继续隔绝,祂们更希望能够与人世间合二为一。” “祂们之前所做的就是将绿豆和红豆一起掺入小麦粒,一开始的数量不多,那股冥冥中的力量还能够将绿豆和红豆挑出去。但随着绿豆和红豆越来越多,而且这些绿豆和红豆身上,可能还有这小麦的胚芽,就是半恶魔和半天使。 你看,我们在人世间行动的时候不会受到压制。 那个存在也就没法将那些不同的东西再挑出去,慢慢的,这三股力量驳杂着交缠在一起,再也无法分开,人世间就成了天堂和地狱的共有物。 你知道那会是个什么样的情况吗?” 利维兴致勃勃地说道:“那将会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景象,人类所幻想过的所有东西会以一个最直接的方式降临在祂们面前,我是说——他们的神话和传说,他们再也不用畏惧野兽和暴徒了。因为会有更可怕的东西取而代之。 譬如说,你是一个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人。当你早上走出门的时候,绝对不要忘记祭拜你家里的神像,向祂献上祭品和酒,不然的话,你出门就要跌跤,鸟会在你的头上拉屎,工作也会一天都不顺利。 走在街上,你和你的邻居打招呼的时候,也别忘记称颂太阳神或者是天空神的美名。 街道上突然走过一列傲慢的侍从,祂们驾着马车或者是抬着轿子,而马车和轿子上的人不再是法官,或者是商人,而是某座神殿的祭司,你看着祂们走过去,心中羡慕不已。想起你的小儿子,如果能够得到某个神明的宠爱,你的家庭,或许也有飞黄腾达的机会。 你怀抱着这样的心思去了作坊,在作坊里,你的师傅认为你来晚了,需要给你三鞭子,但他实际上打了你五鞭子,你愤愤不平,但又无可奈何,你说你已经四十五岁了,你应该离开师傅了,毕竟你已经为他做了整整十年的白工。 可师傅坚持你只做了七年。 你去神殿申诉,但祭司认为你不够虔诚,在制作奉献给神的雕像时,嗯,磕断了一根头发丝,这是一桩相当严重的罪行。所以罚你要继续为师傅工作十五年,你气得要命,但也无可奈何,因为整个行会都是由神殿来把控的。 你在下午的劳作中,甚至想到,如果可能的话,你会搬到城外去生活,偷偷的做一些自己的活儿。 但你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你附近的一个手艺人,就是因为受不了行会的压榨,搬去了城外居住,结果被马形水怪拖下了水,一命呜呼,他的老婆还来不及为他哀悼。又有一群从地下爬出来的小恶魔,把她吃得一干二净,连同他们的婴儿。 你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家,希望能够看到妻子的笑容,但她还没有回来,你感到忧心,于是就提着灯出去找她。天已经黑了,你走在路上很害怕,你想起了今天你去神殿的时候,拒绝了祭司学徒的建议,不愿意买护身符,结果换来了一个似笑非笑的古怪表情。 想到这里,你口中不由得暗暗的诅咒了好几声。但正所谓坏事一想就来,你看到了你的妻子,但还没等你走过去,她就被几个黑影扑倒了。 你这才发现是几个吸血鬼袭袭击了祂,你连忙逃跑,不是你薄情,而是你知道自己作为一个凡人,根本没有办法帮助她,但人类的速度怎么能够比得过吸血鬼呢? 你被捉住了,在失去最后的意识前,你看到了那个神殿祭司的学徒正在跟一个吸血鬼交谈,吸血鬼在你面前就是一头蛮横的野兽,在祂面前却是一只温顺的狗。 你明白了,你成了这个街道被杀鸡儆猴的那只鸡,你张大了嘴巴,想要叫喊,也要说我的儿子还在神殿里,却不知道他很早就成了祭坛上的一堆血肉。 在神明与恶魔的统治下,人类会过的更加黑暗与痛苦,但与之相对的,他们会奉献出所有滚热的信仰。即便他们知道,那个虽然有着很多不足,但还是有着那么一点希望,生机勃勃的人世间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罪魁祸首是谁,但他们又能怎么样呢? 他们的命运被扼杀在了即将起步的时候,人类一开始被错误的导入了蒸汽机时代,蒸汽机给他们带来的好处,蒙蔽了他们的眼睛,让他们觉得何必呢? 有蒸汽机就很好了,他们只想着将蒸汽机发展、做大、精益求精,却忽略了其他的途径。 而等祂们醒悟过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何况现在不要说电,比电更先进的东西,就连蒸汽机也没有了。人类的文化整整倒退了一千年,没有学校,没有老师,人类不被允许学习和研究啊,承担起指挥者与管理者任务的已经全都变成了天使和恶魔。 祂们还会打仗,但祂们都有了各自忠诚的信徒,或者说是祂们的食物与力量来源——就像是一千年前的天堂和地狱。” “若是如此,人类难道就没有再发展的机会了吗?” “很难,现在人类能够随心所欲的发展,是因为这个世界不允许天堂和地狱插手,祂们可以偷渡进来几个人,但影响力太小了。 就像是我,在看见将来的时候,就将麦克斯韦送往了冰天雪地的西伯利亚,那里人迹罕至,鸟兽绝迹,环境艰苦到无以复加。但同样的,祂们那里,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的的力量都很薄弱,以至于无法及时发现‘电’,我是说,跨越性的‘电’应用的诞生。 但如果祂们得逞了,经由能量打开的通道大规模地入侵人世间,人世间就成了祂们的乐园。 天使是如何管理天堂的,恶魔是如何管理地狱的,都可以在人世间实施。 人类若是只凭借着脆弱的本体,根本无法与天使与恶魔对抗,他们没有足以撕碎钢铁的利齿獠牙,没有与生俱来的敏锐直觉,也没有瞬息之间就能愈合甚至无法靠着物理力量毁灭的身躯,更无法使用魔法,他们无法招来野兽驱赶瘟疫,或者是相反,尤其是在天堂和地狱毁灭现有的所有文明,将所有人类捏造成愚昧无知,只会麻木不仁的干活,或是奉献信仰和血肉的工具之后…… 稍微聪明一点的人就会成为鹤立鸡群里的那只鹤,想要拔掉不听话的嫩芽实在是太容易了。” “我还以为祂们会再引发一场大洪水。” “你也可以把它看作一场大洪水,这场洪水冲垮的不是有形的堤坝,而是无形的壁垒,人类文明的高塔。” “那么曾经给予你们指导的那个存在呢?” “谁知道呢?或许人类对于祂来说也不是必要的。而且如果真有这么一个存在,时间对祂没有任何意义。祂可以看着天堂和地狱,将人世间复盘上百次,上千次,上万次。或许还有那么一天,天使与恶魔终究会失败,人类会重新占据上风,将祂们抛在腐朽的废墟里。 但至少就我们看到的这些,连同我们都会被毁掉,我们会更早一步的隐没在了时间的长河中,再也无法留下痕迹。” 第542章 预言(4) 后世的人们再来看这段历史的时候,只觉得种种记载荒诞可笑,匪夷所思,难以叫人相信,最后他们只能归结为旧时代的人们与新的科学理念碰撞时,产生了一种恐惧。这种恐惧让他们幻想出了很多只属于神话和传说里的生物,并且信以为真,他们没有深入的研究过,只认为这是就是在留在史书上的一抹污渍。 但对于这个时期的人们来说,这场新的百年战争涉及到了各个方方面面。 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是在做什么的,他们的认识是片面的,或者他们也不想知道太多,尤其是那些教会人士,他们根本无法接受,有那么一天,他们要站在人类的立场上去对抗他们所信仰的神明。奇妙的是,就连那些曾经崇拜恶魔,信仰撒旦的人也居然站在了地狱的对立面。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利维说:“他们向地狱祈祷,奉献,难道追求的是地狱的延续或者是恶魔的滋生吗?不,才不是,他们所求的是属于自己的青春美貌,荣华富贵,长久的生命与永远的权利。 当他们发现无论怎样卑微,怎样忠诚,都无法获得他们想要的东西时,他们当然就会反戈一击。” 依然滞留在人间的天使,恶魔,还有半天使和半恶魔也是如此。 虽然在天使间一直流传着一个假设的谣言,之所以这么说,因为这本就是被天堂有意放出来的虚假信息,祂们说只要滞留在人间的天使,或者是半天使们能够行善——也就是说,为天堂做事,让天堂满意了——也就是赎清了他们身上的罪孽,就能够看到天堂大门重新为他们打开,让他们回到天上。 但事实上一千多年了,从来没有过天使回归过。 天堂的信仰一直在减少,原本耶和华派遣天使到人间,不是为了覆灭某座城市,就是要杀死某个民族的独生子,他们都身负着非常重要且神圣的任务。 但从什么时候开始,天使就开始频繁下凡了呢?只是为了向君王显圣,或是查看某一处的神迹是否真实,教士是否堕落,有或是某处恶魔强大到驱魔人和神父都已经对付不了祂了——但这种情况真的需要引动天使吗? 当然不需要,如果需要的话,那么人间早该挤满了天使才对,只是,只要天使在那辉煌的九重天上,就必然会消耗那越来越少的力量。 “我不知道他们的神耶和华是否还存在着。但我怀疑他原本就是不存在的,没有形体,也没有名字,只有这么一个概念——那些环绕在他身边的天使们才是真正的掌权者,或者说他们也是神明,与曾经的宙斯,奥丁,拉,梵天什么的,都是一样的货色。 他们曾经将人类的信仰聚拢起来,打造了九重天、神山或者是其他什么东西,然后将其中的一部分化为神迹,降下人间,这种行为大概就等于是说花很小的投资,然后得到更大的收益。但自从文艺复兴后,这种买卖就越发的得不偿失了。 于是神迹消失了,圣人也消失了,而更多的天使被驱逐下来。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只是因为不能够再提供更多的力量,给天堂才会被赶出来。他们只以为是自己犯了错,这本来就是一桩非常容易发生的事情,谁能够毫无私心呢,只要有智慧的生物,就绝对不会。 只有那些傀儡,工具,才会无条件的听从主人的安排。” “但我的下属确实看到,威灵顿公爵去世的时候,天堂大门立即向他打开了。”北岩勋爵说。 “如果我们的女王陛下现在死了的话,我相信天堂大门也会立即打开的。”利维毫不客气的说,“你以为天堂向各个君王承诺,无论他们怎样的倒行逆施,为所欲为,只要他们能够维护教会在人间的统治,死前忏悔,就必然能在死后升上天堂,只是为了安抚他们吗? 这还不是因为所有的,任何一位君王,哪怕他做得再糟糕,在人间都会有数以千万计的拥护者,崇拜者,他们就像是一只储满了水的罐子,天堂将他们提上去,马上就能够将这份积累起来的信仰纳为己有,何乐而不为呢?” 北岩勋爵顿时一阵毛骨悚然,“竟然是这样……吗?” “你以为呢,包括那些犯了罪的人,为什么他们一旦死去,地狱就会打开通道,小恶魔们就会把他们拉下去呢?道理也是一样的,天堂和地狱两面一体,只不过吃的东西不太一样罢了。但在这个时候,他们必然会合作——人类若是能够继续发展下去,被针对的可不仅仅是天堂。 想想看吧,以后如果恶魔想要人类的灵魂,他找到了一个正在犯罪的人,并且想要和他做交易的时候,人类却看着他,露出了好奇并且感兴趣的神色。然后,他或许更愿意抓住这个恶魔,然后把它卖出一个好价钱,而不是和他立下什么见鬼的契约。 人类掌握的力量越多,他们就越自信,越不会依仗虚无飘渺的外力。 我们已经见过了。” “你是说女王的诺查丹马斯。” 灰侦探 第169节 “嗯,那台大机器——自从有诺查丹马斯,女王即便依然豢养着预言家和占星师,但她最相信的还是诺查丹马斯——在人类的心中,这些硬邦邦冷冰冰没有脑子的机械才是最可信的。当然,我们现在已经揭破了这层迷障。 对了,诺查丹马斯拆完了吗?” 北岩勋爵叹了口气。 如果不知道天堂和地狱正在筹谋着什么阴谋,或许留在人世间的恶魔和天使,以及他们的子嗣,当真会为了信仰和立场而争斗起来,就像那是些湮灭在印度的半天使和半恶魔,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相互厮杀,只是为天堂和地狱提供了更多的通道,对后者而言,他们只是如同电池那样的消耗品。 于是,随着预言被证实,滞留于此的非人类,也开始携手合作起来。他们对于彼此有着根深蒂固的近似于本能的憎恶,但他们更想活着,保留住这个人世间,尤其是那些有后代的天使与有着栖身之处的半恶魔。 利维转向约拿,约拿点点头,比起恶魔们,天使更容易抱有幻想,只不过连续几个半天使,天使都陨落在了登上天堂的半途中,他们也已经看清了天堂的真面目,不再受祂们的诱骗去猎杀恶魔们了。 “可惜,里鲁如果不那么心急的话,他的命运可能有所不同。”利维遗憾的说,里鲁叫他讨厌,尤其是他占据了大利拉的身躯之后,半恶魔并未将更多的感情投入在房东太太身上,但他依然会感到遗憾,他以为至少可以和大利拉说声再见,但恶魔们做事总是如此,不会给你一星半点的准备时间。 “吸血鬼和食尸鬼怎么样了?” “女王陛下拆掉了诺查丹马斯,它的蒸汽机与锅炉,还有其他组成部分,制造出了更多的蒸汽枪。诺查丹马斯可真是大——”北岩勋爵说,“由它所产生的蒸汽枪可以覆盖好几座大城市。” 人世间和人类一样,都是有致命处的,尤其是这些大城市储藏了人类将近一半的文明,它们一旦覆灭,天堂和地狱进攻的脚步就会加快。 那些松散的乡间护卫队,根本无法组织起有效的对抗。 “我们该说组建起圣植俱乐部的国王陛下真是高瞻远瞩吗?”北岩勋爵感叹道,那时候他大概没料到这些,只是想从教会手中夺权,无论这份权利来自于哪里——但现在这些圣植俱乐部倒是成了一颗颗有用的钉子,他们联系到当地有名望的人,并且向他们展示另一个世界带来的危险。 不管这些人是多么的惊异,难以接受。在真正见到了天堂与地狱的残酷后,他们也立即振奋起来,精怪与恶魔的防御确实很难被破坏,而它们又能够使用魔法,有着利爪獠牙,还能够攫取人类的灵魂,听起来确实可怕,但人类决意与他们一定生死的时候,如同蚁群般的人类,也同样可以吞噬如同野兽般的非人类。 最让人感到棘手的莫过于那些恶魔领主的投影。这些投影原本就是地狱的一部分,与现实的相似,可以让他们设法与人世间重叠,重叠后,那就是一条宽阔无比的通道。不过人类也想到了方法,就是一旦找到了恶魔的地狱投影就设法找寻出相对应的现实中的位置,他们会摧毁那里的建筑,森林,或者是任何具有标志性的东西。 这样地狱的投影也会如同被惊扰了的水面一样变得模糊,抖动不定,然后人类再趁机洒下圣水,倾泻沥青,或是泼洒硫酸,引爆炸药。总之,那些魔法的,物理的,化学的手段,一个个都用下去,总有一种能起效。 第543章 完结 难道就没有执迷不悟的人吗?有的,这种人到处都是,在任何一场暴动和革命中,他们自以为清醒理智,对于别人的牺牲不屑一顾。他们总觉得自己只要像一只狗,像一只虫子那样蜷缩起来,匍匐在别人的脚下,就能够苟延残喘了。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对于这种人,圣植俱乐部和驱魔人以及其他有能力的非人类——譬如半天使,也会收起自己的慈悲心肠,冷静地看着他们自食其果。半恶魔,恶魔就更加不用说了,他们本来就喜欢看戏,那些天真的认为可以苟且偷安的人,并不知道天堂和地狱对人类只有蔑视与厌恶,只将人类视作信仰、血肉和灵魂的来源。 祂们已经计划了好几千年,即便之前从人类这里获得了难以估测的“财富”,只要人世间的屏障还在,祂们就依然不会感到满足。祂们希望这样的日子可以永远的持续下去,甚至更进一步,但在冥冥之中的命运告诉祂们,没有什么是永恒的,即便是神明,也无法违背祂的意志。 曾经的奥林匹斯山,现在已经不见痕迹,辉煌的瓦尔哈拉,也只存留在人们的记忆里,那些白袍的祭司,那些黑衣的先知,那些在身上纹身和描绘图案的萨满,祂们都消失了,被视为传说中的一个句子或者是一个单词。 既然如此,天堂和地狱为何不可成为时间长河中不值一提的一个小点呢? 只是祂们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安排。就如所有的蝼蚁,天堂与地狱发起了对命运的冲锋,这是好是坏呢?很难判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祂们勇气十足,只可惜命运依然可以让一些人窥见将来的情景,让祂们来成为人类的警钟,叫人类提起警惕心,握紧武器,做好战斗的准备。 那些不愿意站在信仰对立面的家庭成了最好的范例,他们以为自己能够得到保护,但并没有,一旦圣植俱乐部或者是驱魔人,将他们排除在保护名单之外,他们就只能哦束手无策的等待着厄运的降临。 是啊,没错,换做一个人来思考。他们会觉得,站在天堂和地狱的立场,在遭到人类背叛的时候,若是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为他们说话,他们就应当将这个人,这个家庭视若珍宝才对,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人臣,但他们忘记了,他们面对的可不是人类。 那些天使们对这种家伙嗤之以鼻,而恶魔们则欣喜若狂。比起那些被猎犬们严密围笼在羊圈里的羊羔,被孤零零给丢在外面的小羊崽子岂不是唾手可得的猎物吗? 这些人家是最早受到侵袭的,他们的死法无比凄惨,且多种多样,只看袭击了他们的人是谁——是食尸鬼,吸血鬼还是沼泽和森林里的精怪,也有可能是恶魔们。食尸鬼吃的最干净,吸血鬼会留下一具空壳,精怪们各有爱好,要么是内脏,要么是骨头,小恶魔们会将受害者撕得七零八落。而大恶魔们只会吞噬他们的所有,有时候还会套上他们皮囊在周围行走,直到被圣植俱乐部成员以及驱魔人发现。 当然,这又是一场会引发恐慌的玩笑,也是给予人类的一个警告,叫他们不要心存幻想。 但除了那些原本就具有特殊的天赋,或者是经由了培训的人和非人之外,人类自己也在不断寻找着各种各样解决办法,并没有坐以待毙。 他们要么举起猎枪,打起火把,走进森林里一寸寸一点点的搜索那些精怪的痕迹,要么就设法调来抽水机,将那些原本他们并不在意的泥沼和坑洞里的水全都抽出来,而后往里面灌油,点火,将这些精怪从他们的藏身之处逼出来。 人类的热武器在很早之前就对精怪造成了威胁,现在只会更为犀利。 它们在面对一个单独的女人或者是家庭的时候,就是一个暴君。而在针对人类有意识的围剿时,它们却成了一个懦弱的奴隶,只敢瑟瑟发抖,即便被逼出了凶性,竭力一搏,对人类造成的伤害也不如一头巨熊,或者是一只老虎来的更大。 何况人类在武器上的研究和发展总是日新月异,在蒸汽枪后,又出现了紫外线灯——吸血鬼们讨厌太阳、银器和木桩,是人类自古以来就知道的事情,但要抓住他们或者是打伤他们,非得接受过训练的人不可。但此时,一位科学家拿出了他的最新发明。 紫外线是阳光中蕴含最多的部分,也是真正能够对吸血鬼造成伤害的东西。而它被发现的时候,是在1800年,只是暂时性的,人们还没有想出它的用途。当然也没有人想要把它制造出来。但现在有了需求,这件事情就变得简单起来。 人们或是在屋前屋后放上一盏紫外线灯,或者是在出外的时候,在马车和马身上挂上一盏。当然,这种光线,据医生们说很有可能会灼伤人的皮肤和眼睛,但总要比吸血鬼突袭失去了性命的来的好。 而且同样的,人类也可以携带这种灯对吸血鬼们发起攻击,吸血鬼不同于其他的精怪,他们的落脚点是固定的,废弃的房屋被人们一间间的照耀和搜索过来。不过一两年,吸血鬼们就向女王陛下提出了和谈的请求。 当然这个请求没有得到回应,女王陛下有得事情要忙,而且人类对于吸血鬼的围剿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在胜券在握的时候,她又何必在乎这些只能在黑暗中躲躲藏藏的怪物呢? 不过这场战争人类打的还是非常艰难,精怪原本就是被人类剿灭的对象,但天使与恶魔不是。 祂们飞翔在空中,或是攀爬在地面,降下诅咒,散播瘟疫,喇叭声伴随着“末日来临”的嚎叫,叫人彻夜难以安眠,祂们甚至会借助半恶魔和半天使的死亡打开通道,一个城镇一个村庄的摧毁所有。 到了最后,以各国的君主为首,开始将他们国土上的人类全都聚集起来,让他们来到大城市,而后在这些城市的外围建造高耸的围墙,将他们与那些可怕的精怪,恶魔,与天使隔绝开来。 虽然说,这种做法对天使与恶魔不利,但对人类本身也是如此。 首先,在仓皇的迁移途中,有数之不尽的人类死去。而在进入城市后,城市中的居民也会时常与外来人发生冲突。 毕竟食物匮乏一向是这个时代的通病,饥荒所能带给人类的种种危机他们记忆犹新,而且就算是已经忘记了那种可怕的感觉,圣经上有关于世界末日的文字,难道就没有描述过,那四位骑着白马踏出天空的天使吗? 那是上帝在末日审判时派遣到人世间的四个重要使者,代表着战争、饥荒、瘟疫和死亡,他们的到来意味着世界的终结。 战争确实到来了,小规模,大规模的,在人类必须争抢有限的物资时,它不可避免。 而后死去的人无人收敛,尸首腐烂,引来了瘟疫。 在后期时常发生这样的事情——有一个地方,每天必发的电报突然断绝了。而等到谨慎的人们过去一看,才发现他们已经全都死了,很难说这样的人口减少,对于现在的人类是件好事还是坏事,毕竟少了的人口意味着他们的食物压力会得到减轻,他们甚至可以搬走那些剩余的东西。 侥幸的话,这些东西上没有带有致命的病菌,他们反而可以多存活一段时间。 还有的是一些城市燃起了大火,大火可以燃烧几个昼夜都不熄灭。也有的是附近的河水暴涨,最大的例子就是伦敦。伦敦本来就是一个盆地,在泰晤士河变得暴虐,并且不安定后,女王连同她的宫廷,还有大部分市民都迁移到了汉普斯特。 而让人们真正感到绝望的是天堂向下崩塌,而地狱向上攀升的那一天,那一天已经习惯了与这些非人类战斗,以及平静对待各种异象的人们只听到了一种非常奇特的声音——仿佛有什么巨大的东西在撕裂,撕裂的声音从地平线的这一端传到了另一端,他们按耐不住好奇心走到窗前或者门外去看。 而后他们就看到了一个奇特的景象。这个景象曾经被科学家们认为是海市蜃楼,也就是在某种巧合的条件下,云层与雾气形成了一面镜子,从而能够让人看到远处的景象。 但有哪个远处会有这样巍峨的宫殿呢?它看上去并不属于任何一个风格的,底层的像是巴西利卡式的长方形建筑,上方则出现了哥特式的尖顶和文艺复兴时期的圆形穹顶。 从表面上来看,它们就好像是用钻石和糖做出来的,没有一点接痕与斑驳,只有金色与白色两种颜色,而围绕着它们飞舞的,有人形的天使,犹如传说中那样的长满了眼睛的车轮,巨大的野兽,或者是有着很多张面孔的畸形躯体。祂们都展开着雪白的羽翼,唱着,歌颂着,人们一听到祂们的声音,就不由得感到神魂不定,一些人直接晕了过去。 而另外一些人只需要牢牢的扶着什么,才能不摔倒,更多的聪明人则找出东西来。想要将自己的耳朵塞住,但毫无作用,那个声音还是不断地往他们的耳朵中钻进去,就算他们将耳膜戳破也是一样。 这些声音出现在了每个脑子里,而伴随着这些歌声越来越清晰,那巍峨瑰丽,连绵不断如同山峦的建筑,也在不断的下落,每一个细节都在不断的放大,放大,黑夜不再存在,因为它的光辉可以照亮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而与此同时,地下也出现了异样,首先发生问题的就是深井和矿洞。 在这个时代,矿洞依然经常发生意外,爆炸、坍塌、灌水一下子埋掉十几个,二十几个,一百多个工人都算是司空见惯的寻常事。但随着另一个世界的出现,矿工们所遭遇的危险就不只只是有这些了,他们还遇到了会吞噬人类的黏液,人那么大的蛤蟆,没有上半截面孔的小怪物以及数之不尽的老鼠和昆虫,它们能够一拥而上在几秒钟内将一个人吃光。 惊恐万分,侥幸逃生的人向工厂老板申诉,但这样的申诉与往常一样起不到任何作用。他们可以拒绝工作吗?当然可以拒绝,但随之而来的就是饥饿。而他们或许还有家庭,还有老人和孩子,那么要冒险吗? 下了矿井但上不来的人越来越多了。 最后还是女王颁布敕令,要求矿井全部暂时关停。 这道旨意下来的时候,工厂主们还愤愤不平,认为这纯粹是大惊小怪,但后来他们也不得不放弃了,不是爱惜这些工人的性命,而是因为从矿坑里涌出了太多的沸水和酸液,就算矿工下去开采,矿石拉上来后,筐里也全是不能用的废料。 没有了工作的工人回到家里,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又听到了一些好消息。 没错,就是城市里面需要他们,他们被分派去建造围墙,在工厂里生产炸药,药水,以及紫外线灯,这些用来对付敌人的东西。 这或许也可以算是混乱中的一点安慰。 井就有些麻烦了。据我们所知,即便是在伦敦,也有不少自打井或者是公家打的井,许多个街区都必须从这些井中抽水才能满足自己与家人的所需。但这些井在大灾变来临的时候,一下子就变成了瘟疫的源头。 有时候从井水里还会溢出黑色的东西,然后它就开始燃烧,猝不及防被引燃的人数之不尽。 幸好人类的科学再次发挥了作用。研究者们拿出了可以净化水源的药片。这些药片只要投入到污水里,就立即可以将水变得澄清。虽然不能够过于奢侈的使用,但维持生命还是足够的。 瘟疫。当然还有瘟疫,这是地狱和天堂的老把戏了。祂们曾经靠着这个训诫了人间人类一千多年,但此时医生开始研究疫苗——人们最熟悉的当然就是百年前的牛痘疫苗,现在已经不会有人蠢到说种植牛痘疫苗,会让人头上长出角,口中发出哞哞的牛叫声了,新的疫苗少不了半天使们的牺牲,他们一半是天使,一半是人类,瘟疫对他们没有影响,但有几率可以在人类的那部分生出抗体。 疫苗溢出来,就得到了迅速的推广。 虽然最先种植这些疫苗的是君王和达官显贵,然后是军队,一层层的向下传递,但无论如何,人类确实遭到了重创,但瘟疫并没有达成原来天堂和地狱想要的效果,或者可以说他们最想杀死的那批人还活着。 天堂和地狱也不是没有派出过刺客,但这些刺客都被他们留在人世间的那些同僚和子嗣绞杀了,他们或许在力量的使用上,不如那些天堂和地狱的原住民,但他们有着人类的帮助,也懂得如何使用人类的武器,他们可以团结一致,相互呼应,虽然这往往意味着不断的陨落。 而让利维感到惊讶的是,约拿居然创造了一种法术,能够将那些陨落的半天使和半恶魔的灵魂拉起来,藏在宝石里,免得他们落入地狱去受苦。 虽然他们不可能再复生,在宝石里也没有意识,等到一切结束,他们也会被摧毁,不留一点痕迹,约拿却依然得到了很多感激,这原本就是他们最为畏惧的一件事情。 这样的战斗持续了多久呢?久到连利维都忘记了已经过了多少年,他只知道身边一直有人在死去和离开, 人类的社会趋向于溃散,一片片的领地被荒芜与废弃。 天堂终于坠入人世间,几乎与攀爬上来的地狱相连接,天堂的天使,与地狱里的恶魔已经可以毫无障碍的在各个城市中穿行,他们只留下那些已经断了奶的婴儿,其他人类一概杀死,半天使和半恶魔也不例外。这些孩子被收集起来,放在一个地方抚养。 约拿曾经去窥视过,但他非常后悔。 天堂和地狱,正在挑拣那些愚钝的孩子,对,祂们不要聪明的,也不要可爱的。祂们需要的是那些反应迟钝,面相平庸的孩子,凡是有孩子显露出了聪明的特征,譬如会主动向照料他们的傀儡微笑,发出声音,试图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又或是想要表达什么的时候,他们就会被挑选出来,然后成为恶魔的食物。 事实上,约拿早该习惯,在他所诵读的神圣的经文中,不是早就说过吗? 从一座城中挑选出一家人——不超过三个,还是五个,就已经是上帝最大的仁慈了。 那么如此绝望的前景又是怎么突然消失的呢? 好像是人类的领地,已经缩减到原先的十分之一,或许更少一些的时候,那时候也只有利维和约拿,依然坚守在对抗天堂和地狱的第一线。那些人类都已经一个一个的离开了,从北岩勋爵开始,到女王陛下,然后是兰姆兄弟,还有各种各样利维所认识或者不认识的人,他们消失的无声无息。 女王陛下难得的连葬礼都没有举行,只是烧成灰烬了了事。这时候的人们都接受了火葬,因为如果他们继续将尸体埋在坟墓里,不是被恶魔利用起来,骚扰原先的家人,就是成为了食尸鬼的食物。 女王陛下原本是希望在圣乔治大教堂安息的。但圣乔治大教堂已经成了恶魔的巢穴。这里需要提一下的是,在天堂降临人世间的时候,人们都以为教堂和修道院会成为人类的庇护所。那些虔诚的教徒蜂拥而入,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就和那些教士修士一样,反而更快的成为了地狱的战利品。 天堂上的天使们认为他们的信仰并不虔诚,怀有私心,这种信仰简直比不信者更为可恶。祂们毫不犹豫的将他们全部舍弃,连同那些巍峨的建筑,祂们在人世间立起自己的地上天国,远要比任何修道院和教堂都要来的辉煌纯洁,能在里面行走和坐卧的也只有天使们。 那些已经堕落的天使和他们滋生出来的杂种也是一样。 新一代的人类,或者说天堂和地狱所需要的材料已经在这几十年里更迭了好几代,利维当初与约拿所设想的可怕场景,与祂们所做的相比起来,居然还算得上温馨和谐。 这些人类只能说是被养殖的,就像人类养殖羊,鸡和牛,天使和恶魔不需要他们拥有多高的智力,或者说越蠢越好,他们的肢体都是畸形的,尤其是女人,因为她们需要尽快尽多的生产,生养更多的信徒出来。 他们吃的是什么呢?当然不会是伊甸园里的智慧果啊,是一种类似于土豆的东西。之所以说它类似于土豆,因为它的成长比土豆还要旺盛,还要快,也不知道天使们往里面加了一些什么东西,让这些人类生长速度变得异常迅速,如今也有好几百万人了。 当然,每一代都要经过精心筛选,平稍微显露出一些不逊苗子的家伙都被打发出去了。而剩下的人类再婚配,不,准确点说,应该是配种——他们的孩子会变得更加温顺。 天堂和地狱的原住民们得意洋洋,他们终于侵吞了这个庞大的空间,并且将他们早已渴望了很久的东西全数揽入怀中。 而那股冥冥中的力量似乎也已经绝望了。祂偃旗息鼓,不发出一点声息,不过,天使和恶魔仍然在继续找祂,祂们甚至向残存的人类发出了悬赏令,如果有人能够寻找得到“祂”,哪怕是蛛丝马迹,只要汇报给祂们,他们就会被立即拔擢为天堂或是地狱中的一员。 确实有蠢货会相信祂们的话,但更多的聪明人只是寂默不言,他们已经看穿了天堂和地狱的把戏。这一个所有的法则都有一只你看不见也摸不到的手在掌控时,祂们所做出的任何承诺都可能被随时推翻。 人类也确实找寻不到将祂们引向覆灭的那样东西,天使与恶魔渐渐变得更加疯狂,他们搜索着每个地方,每个人,利维的老爹瓦拉克数次差点抓到了他。 不仅如此,利维能感觉到自己正在进一步的恶魔化,他甚至不惜向约拿要来他的血,用那种刻骨的疼痛来抑制它的发展。 约拿在见到他的时候,还是不由得吓了一跳,利维不再具有人类的形状——他看上去像是一只有着人脸的豹子,但是这只豹子更像是个标本,而不是一个生物,皮肉翻卷,翅膀也只剩下了稀稀拉拉的几根骨头。他的一只头已经完全的消失,只留下了一个凹陷的伤口,并且不断的流着血。 而另外一只头,比起一个豹子,更像是一个人的脸,正在露出一个愉快的笑容。 灰侦探 第170节 “你好,很久不见了,约拿。” 约拿落在他身边,半恶魔感觉到了明显的震动。“哎呦,看起来你最近也不怎么样。” “他们一直在试图捕捉我们,捉到的天使,或者是半天使都会被投入‘熔炉’,暂且这么说吧,因为我不太清楚那是什么。总之,一旦被投入那里,我们就会成为重新成为能量,而被他们吸取,但总有股力量支持着我,我一直在与他们战斗,只是有时候也会感到疲倦。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到什么时候。” “坚持到最后一刻呗。”利维说:“要不然呢,我们和他们争斗了那么多年,难道还打算在最后一刻跪下,摇尾乞怜不成,何况就算我们跪下了,我们又能得到什么呢?我们什么也得不到。” 约拿没说话,而是伸手拿了一个小玻璃瓶递给利维,利维接过来直接灌入口中。可惜的是,里面的血不够纯粹,只能说是聊胜于无吧。 他蹲在那里,看着自己的手指伸出了乌黑的尖指甲,又看向自己的双脚。他现在的双脚已经根本不能再穿着人类的鞋子了。利维下意识摸摸身后,才想起尾巴也早就成了他老爹瓦拉克的收藏品。 他想起了与自己只是匆匆一面,就再也没有见过的母亲,也不知道她已是已经被瓦拉克吞噬了,还是又一次逃脱了他的魔爪。 “喵喵!” 约拿吓了一跳。随后他才发现发出这一声猫叫的,竟然是他经常在利维身边看见的那个使魔莉莉丝。 “莉莉丝?”他叫道,但那只黑猫完全没有回答他的意思,只是一味的低下头去舔自己的毛,只是这些毛就和利维身上的一样,稀稀拉拉缺乏光泽,“我实在弄不到东西给它吃了。”利维说。 “莉莉丝怎么了。” “它消散了。”利维自身难保,何况是他的使魔,而莉莉丝在他与瓦拉克的一次争斗中,不幸被波及,或者说代他受了瓦拉克的一击,利维只来得及匆匆将它的核心一把抓过来,塞到嘴里逃走,又在几年后,为它找了一具真正的猫的躯体。 这颗核心如果放在平时,只要多喂喂新鲜的血肉,灵魂,很快就会滋生出灵智,说不定莉莉丝还能记得过去的事情。但现在利维已经不抱希望了,攀上地面的地狱掠走了所有的生机和灵魂,莉莉丝就和她一样,只能在地狱的边缘垂死挣扎, “你居然还留着它。” 约拿神情温柔的说道。 “呃,请不要做出这个表情,这个表情让我很恶心。”利维说:“我留着他是因为我就算把它吞了,也没什么大用。既然如此,就把它留着吧,半恶魔有时候也是会幻想的,或许我们闭上眼睛,再一睁开世界,就又重新回到了我们那个熟悉的样子了呢。”他开玩笑般地将手指伸向天空。“不,等等,应该说,请回到我们那个真正应当存在的时代,而不是被天堂和地狱扭曲过的这个。” 约拿被他的话逗笑了,“好吧,”他伸出手指,“我也这么希望。” 利维完全就是在开玩笑,他已经看不见未来了。当他想要窥视的时候,他就会觉得疼痛难忍,甚至会直接昏厥过去,这差点让他成了一堆小恶魔的食物。他也曾想过去寻求玛利亚嬷嬷的帮助。但玛利亚摸摸早已在与天堂的战斗中消散,留下来的只有快有九十岁的玫瑰,她被很多人竭尽全力,不惜一切手段的留了下来,是因为她能够看见星星,是的,她依然可以使用占星术。 在这个无论白天黑夜都一样光亮的时候,她的占卜准确而又及时,为人类指出了很多生路,只不过这些生路都在被一条接着一条的掐断,她并没有气馁,只是当利维来见她的时候,她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悲叹,她记忆里的利维总是神气活现,精明通透的。 而她现在所看到的利维却总是带着一股挥之不去的疲倦感。 不过他也该疲倦。 当利维问她是否还能看到什么的时候,玫瑰告诉他说,自己能够看到的东西越来越少,或者说越来越短。原先她可以看见一年之后的事情,但这个时间在渐渐的缩短,一年到十个月,再到三个月,直到现在的三天。 即便如此,她还在不断的计算,不断的观望,不断的发出启示,哪怕只有一小时,她咬着牙说,一分钟也好,或许就是这一分钟可以成为人类重新获得希望的关键呢? 她的模样让利维又想起了那个漂亮而又危险的小女孩。“那么你现在能够看到的将来是什么样子?” 玫瑰看向远处,正想要回答,却立即神色大变。 利维反应飞快。他一把掠起玫瑰——她就和十来岁的时候一样轻,半恶魔打开还能勉强支撑起他和玫瑰的双翼,飞出了隐藏在悬崖上的一座小屋子,而交织在一起的光明与黑暗紧随其后,“祂们来了!” 祂们来除掉人类的最后一双眼睛。 利维最后不得不将玫瑰藏在一个山崖塌陷后留下的坑洞里,他将他母亲留给他的一张荨麻毯披在了玫瑰身上,而另一张则披在自己身上,只身逃走,在幸运地摆脱了这群凶狠的恶狼后,他回来寻找玫瑰,却玫瑰已经死了,她没被发现,只是她太老了,也太累了。 她蜷缩在脏臭的泥坑里,双手抱着膝盖,脸上带着微笑,她终于可以陷入永恒的长眠了,利维一直盯着她,直到她的灵魂缓慢的离开躯体。而就在她的灵魂被嗅觉灵敏的恶魔闻到之前,利维一把抓住它,然后直接塞到了自己的嘴里。 这并不是怜悯,也不是背叛。 他知道对于玫瑰来说,能够被他吃掉,或许是一个最好的结局。 他一把拉起荨麻毯,甚至来不及摧毁玫瑰的尸体,就匆忙逃走。他的做法很对,因为紧接着就有一群小魔鬼,连带着两个恶魔王子出现在了玫瑰所在的位置。 事实上连同兰姆兄弟,北岩勋爵,大卫.阿斯特,他们的灵魂利维也是这样处理的。他可不想在某一天看到他的老爹瓦拉克在他的画廊里向他展示这些已经被他折磨到快要崩溃的灵魂,就像是他的老师,以及那些养育过他的那些修士。 约拿隐约发出一声叹息。他或许并不想让自己的朋友——是的,他现在必须承认利维是他的朋友了——毕竟在这个时候再来讲天使与恶魔的区别,实在是有些讽刺,他并不想让利维回忆起这些叫他痛苦的事情。 他正想要展翅离去——有更多的人等待着他的拯救,可就是就在此刻,时间停止了。 跃入利维脑袋里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敌人来袭。 无论是在天堂还是在地狱,多得是能够将感知拉长或者是缩短的恶魔,或是天使,他之前也曾经遇到过很多次。 半恶魔随即就是想要寻求约拿的帮助——他并不会为此感到羞愧。嗯,之前他也曾经帮助了约拿很多次,但约拿的思想和躯体却都像是凝滞住了,他似乎想让自己重新变为无实体的存在,但有什么东西遏制住了这种变化。 利维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他等候了很久,很久,几乎要以为这是一种新的酷刑,正被他的老爹瓦拉克,或者随便哪个混蛋使用在他身上,周围的景象依然没有变化。之后,伴随着一声悠长的呼唤,他看见了奇异的景象,雨滴正在向天空飞去,灰尘降落在地面,刺目的光芒在飞快的消退,而遍布在地面上的泥泞和血液也在逐渐变得透明。 半恶魔难得的瞠目结舌,说不出一句话来。随后,他看见那些残垣断壁都在奇迹般的复苏,仿佛从一颗枯枝上重新长出了鲜嫩的新叶,墙壁出现了,屋顶出现了,覆盖在上面的砖石瓦片也出现了,放置在房间里的家具,悬挂在门上的铃铛,庭院里那些肥沃的泥土,盛开的花儿,攀在墙壁上的藤蔓都出现了。利维竭力将视线放在更远的地方。 他在狂喜之中看到早已被烧毁的威斯敏斯特教堂也正在无中生有般的恢复原貌。 他贪婪的看着从威斯敏斯特教堂延伸出去的道路,再到大道两侧的树木,它们正在重新变得葱茏碧绿,只是这一切依然是静悄悄的,还没有声音,任何生物。他在担心着是否又是一场恶作剧的时候,听见了约拿颤抖的声音。 “你看,你看!那是不是人!?”一个身着黑色制服的警察站在街头,手里提着警棍,嘴上咬着哨子,东张西望一脸茫然,似乎完全不明白自己什么时候来到了这里,要做什么。随后他突然吹响了哨子,朝一个方向跑了过去,啊,他看到了一个小贼正在偷偷翻开一个绅士的口袋,从里面抽出一块手帕,绅士转过头来,他同样不理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现在……他现在是要做什么?他往后走去,不是转过身的那种往后走去,是倒退着走,他倒退着进了俱乐部,一个仆人探身出来,又转身回去。随后,阳台上也出现了正在喝下午茶的淑女,马车重启行驶在石子路上,空气中出现了很多复杂的成分,像是鱼腥味,蔬果的腐烂气味,鲜花的芬芳以及肉类的膻气。 这些味道还混杂着各种各样的情绪分子,半恶魔贪婪的呼吸着,他曾经将这些视做可有可无的附赠品。现在才知道它们对他来说有多么的重要,他是个地狱来的杂种,没错,但他自从离开了修道院,在人世间的两百年里才是他真正活过的日子。 他从未想过要回到可怕而又混乱的地狱。对于天堂也不怎么感兴趣,他看到了天堂是如何规训生命的,这才是人世间。 然后,就像是一组倒放的画片,他眼前的景象还在不断的后退,后退,后退。他看见了人们正在挥舞手帕抛掷彩带,他们在庆祝克里米亚战争的胜利,军人们坐在马车上,脸上洋溢着骄傲的笑容。 而在他们身后,还有一批女性,虽然人们在看到她们的时候面露犹豫之色,但在这之后也一样给予了欢呼和笑容。因为有了她们,才大比例地降低了伤员死亡率,护士曾经是一个卑贱的职业,而南丁格尔女士改变了这一切。 虽然在这个过程中,她也遭遇了很多困难险阻,包括在地狱煽动的暴行中,她的护士学校还遭受过一些暴徒的冲击,就连她自己也曾经差点遭到骚扰和危险,但这一切都是有回报的。 她带着这些年轻的护士们去了战场。在一年多的克里米亚战争中,这些姑娘几乎成了和战士一样的英雄,没有哪个母亲看到自己的儿子,虽然受了伤,却还能回到她身边的时候,不会对他们心生感激的,而这些孩子的父亲,也会真心实意地感谢她们而不是心生恶毒的揣测。 虽然确实有不少士兵在痊愈后,向护士提出了共结连理的要求,但只有一两个护士答应了他们。 更多的女孩还是拒绝了。虽然这对她们来说,是桩再好也没有的婚事,但他们担心,如果她们答应了,人们就会以为她们来这里做护士,只是为了攀上一个金龟婿——虽然士兵们也只是普通人家出生的孩子,但比起她们这些身在东区,几乎生出来就要做娼妓的女孩来说,已经没有比他们更好的婚配对象了。 南丁格女士对此既不赞同,也不支持,她有着她的担忧,但也希望这些女孩做出这样的决定,不会在将来后悔。 马车迅速的向后飞去,几乎拉成了一条绚丽的彩带,在彩带的末端,又一列游行队伍出现了,这是女王陛下抱着她最小的孩子来到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进行洗礼的场景,她身着黑色丧服,面带忧郁之色,而人们更多的是脱帽鞠躬,向她致意而不是欢呼。 毕竟这时候她的母亲因为遭遇到了刺杀,而卧病在床,而她的丈夫却因为保护自己的妻儿与刺客奋战到死,她才举行了丈夫的葬礼,要她露出笑容,着实是件难事。她身边的孩子也是一样沉闷的颜色,以至于黑色与灰色成了威斯敏斯特教堂内部的主要色调,唯有包裹着婴儿的襁褓是白色的。 随后这个景象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批身着绚丽服装的人,利维一眼就看出这是在女王举行世界博览会时,从四面八方而来的商人,他们对伦敦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兴致勃勃,不断的交换着意见,想要在这里寻找到生意的门路或者是贵人的赏识。 那么那座被地狱的领主看中的水晶宫呢?当利维转过视线去的时候,发现它还没有完全建造好,工人们依然如同蚂蚁一般忙碌地将玻璃和钢材通过蒸汽机车运向海德公园。 当整个场景都在倒转的时候,他们的行为看起来非常有趣,他们不是往上装玻璃,而是往下卸玻璃。他们不是将柱子立起来,而是将柱子放倒,而后仿佛在瞬息之间,所有的工人都离开了,海德公园又重新恢复了以往的平静。 再往前一点,利维在心中说道。再往前一点,他又看到了很多人,他看到了北岩勋爵,看到了弗雷德里克,看到了他那个倒霉的委托人,他正捏着一枚大铜币,匆匆骑着马走进东区,却不知道已经被无数双眼睛紧盯着。 利维的视线,一路往下又往上,他看到了自己,他和房东太太大利拉肩并肩地躺在床上,享受情事之后的余韵,他们交换手中的情报,分享“煤块”。 当他回到阁楼后,黑猫莉莉丝正在等待着他,并且用爪子和他打招呼。 利维从来不知道。原来这时候的他居然是笑着的。 嗯,要继续往前吗?他对自己,也对那个冥冥中的存在说道,是的,时间似乎还在往前,再往前,可能更早一些。早到那时候的利维还没有踏入伦敦啊,这个时候电的研究也刚刚开始,时间在这里戛然而止。 随后,就像是一只被强行拨回的大钟,到了一个叫人满意的位置,时针又被允许往前走了。只是与之前利维所经历和听到的不同,天堂和地狱都没有能再阻止人们对电的研究。没有人提出雷霆是上帝权柄的说法,科学家们兴致勃勃地研究,谈论,发表论文,他们做着危险的实验,但没有人因此而死去,似乎每天都有不同的创意和想法诞生。 迈克尔·法拉第、尼古拉·特斯拉、乔治·西蒙·欧姆、安德烈·玛丽·安培、亚历山德罗·伏特、本杰明·富兰克林——他们所拿出的每一样东西,都让人们看到了电的光辉前景,但叫人感到惊奇的是,原先成为人类另一个大脑的差分机却消失了。发明了差分机的科学家,虽然得到了政府的支持,但他的发明似乎总是停滞在一个巨大的门槛前,无法再进一步,在政府不再为他出资的那一年,他郁郁寡欢销毁了所有的资料,然后在一个乡村的屋子里悄然离世。 但你要说人类就放弃了对计算机械的追逐了吗?没有,当时间来到第一届世界博览会的百年,一个庞然大物出现。 人们把它叫做电子计算机。 —— 一个晴朗的春日对伦敦人是相当重要的。 当云层打开,阳光投下来时,人们都不由得发出了一声小小的惊呼,行驶在街道上的车辆都立即降下了车窗,打开了天窗,或者是掀开了车篷,他们肆意的享受着这份难得的温暖与光明,只是无论他们怎么做都比不上此刻正有时间和闲情,在泰晤士河边散步和野餐的人们。 一位女士已经戴上了墨镜。因为在她凝视河面的时候,河面上掀起的层层波浪就如同闪烁着的无数黄金,但不一会儿她又拿了下来。因为这种景象实在是太美了——虽然对一个法国人来说,她可以在自己国家的布尔歇湖和北海上看到这种景象,但这不是在伦敦吗?、 “真难想象,”她对自己的英国男友说,“这条河在一百五十年前还是一个臭哄哄,烂糟糟的垃圾场。” “不止,”她的男友说,“那时候的泰晤士河还算是一个流动的墓地。猫狗牛羊甚至人的尸体时常漂浮在上面。” “难道没有人去捞吗?” “有啊,市政府有这样这么一个职位,只是这个职位,人数一向很少,而且那时候的尸体是捞不完的,重复无用的劳动会让人感到厌烦,久而久之也没人去管了。直到那年夏天,市政府的老爷们被臭得昏过去好几个,他们才终于痛下决心,决定改造这条河流。 当然了,你也知道英国政府有多么的扯皮,虽然他们提出这个提议与通过的时候很快,但接下来的工程却非常漫长,而且又艰难。 毕竟这要钱,你知道的,我们的政府总是缺钱。” “但它被治理得非常好。” “我不太清楚,好像是在十来年后,突然有一个人提出了一个相当精妙的方案,这其中可能联动了几个科学家与发明家,他们制造了一些机械,然后……不好意思,我对这个方面并不怎么了解。但泰晤士河的臭味确实是一天比一天低了,又在某一天,人们在其中看到了游动的鱼儿,虾也出现了。后来有人尝试着下去游泳,那时候水还非常浑浊,但之后他似乎也没生什么病,最后,大概是在我念小学的时候,这里的水就已经清的和现在一样了。” 不仅如此,他环顾四周,市政府还对泰晤士两侧的河道进行了修缮与改造,他们增加了一整条的木栈道,可以让人们从河流的这一边走到那一边,后头在木栈道周边设立了很多喷水池,小庭院和休息的场所,“就像是我们现在待着的地方。” “它确实很漂亮。” 他的女友惬意的说道,一边向后仰起脖颈,放松地呼吸着,空气中有玫瑰的味道,也有茉莉的香气,还有檀香和没药。她惊讶的睁大了眼睛,难道是某种她从来没有闻到过的香水吗?这种气味可真是太好闻了,这位女士马上就决定要去问问。这种香水是从哪里买的? 可是当她找到源头的时候,并没有看到某个摩登人物,男人、女人都没有,仅有一名身着黑色长袍的年轻人正在和他的同伴说话。而在他转过身来的时候,这位女士先是赞叹的叫了一声,又随即感到了一阵失望。 因为对方的领口显然有着一个罗马领,白色的小领结说明他是一名神父,人们呼吁教会允许神父们结婚的声音虽然越来越大,但罗马的教皇还未松口,或许会有神父愿意违反戒律。与某位女士春宵一度,但这位大概率不会——她为什么这么说呢? 这位简直就是神父,不,应该说是圣人或者是天使的典范,他有着浅金色的,梳理的整整齐齐的短发,一双浅蓝色的眼睛,比宝石或者是湖水更加晶莹通透。他看向她的时候,眼睛中并没有多少贪欲,也没有欣赏,这让她感到失望,毕竟她也是一个毋庸置疑的美人。 然后这位女士的视线无意识地落在了正和这位神父交谈的先生身上,一位年轻的先生。“哇哦,”她忍不住说,“原来伦敦竟然会有这么多的美人吗?”说起伦敦,人们印象最深刻的当然就是那些身着四件套的绅士。但要说起美人,人们更多的会想到巴黎或者是佛罗伦萨。 但与这位神父交谈的年轻人很显然的就是一个英国人,一看就知道。 “你觉不觉得他很像是詹姆斯邦德……” 她的男友同样在欣赏这两个人。“什么詹姆斯邦德,你是说他像詹姆斯邦德吗?” “不不不,”他的女友连忙否认道,“”我觉得他像是詹姆斯邦德电影里的反派。“她低声说,“就是那种能够将詹姆斯邦德耍的团团转,最后还能全身而退的家伙。” “行了,我们换个地方吧。”利维对约拿说道,虽然他们已经习惯了,无论是走在街上,还是坐在店里,都免不得要被人围观的事实,但那对情侣的思维也未免太过发散了。 他们已经联想到某部詹姆斯邦德的电影里一个危险透顶的大反派,与一个道貌岸然的神父联合起来,酿造一场震惊世界大惨案的剧情内容了,他们甚至还为约拿编造了一个教皇秘书的身份。他担心他们再待下去,演职人员的列表都要被他们编出来了。 “我们去哪里?去野葡萄公寓吗?” “还是别去那里了,房东太太说你一到那里,她就浑身刺挠,浑身的毛发要等好几天才能歇下去。” “我记得她原本没有那么讨厌我。” “那是因为原来的她是个半吊子。大利拉虽然是个半魅魔,但里鲁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让他拥有力量或者是智慧,她就是他预备的一个空皮囊,但是我们反过来让房东太太成为了里鲁的主人之后,”利维笑盈盈的说道,“她就是一个真正的魅魔了。” “而作为一个力量几乎等同于天使的半天使。呃,不,应该说我也不知道那家伙对你做了什么,但你现在觉得自己到了什么阶段了,智天使还是炽天使?” “炽天使不足,但智天使的等级我大概可以够到。” “但你看上去没什么改变。”利维说。 灰侦探 第171节 “我为什么要有改变,我依然保留着属于人类的那部分,并且为此感到喜悦,或者你可以到我们的修道院来。” “到你的修道院?你是觉得我不会感到刺挠吗?” “你的荨麻毯呢?” “我母亲来过一次把它们拿走了。” “把送给人的礼物拿走?” “为什么不能,她原本将这两张毯子给我,就是为了让我找寻机会与她见面。当然,那是因为我们有着一个共同的敌人,我的老爹瓦拉克,现在瓦拉克已经被她封印了起来,至少一千年内没有再出来的机会。 她又为什么要将这两件重要的东西放在我这里呢? 我现在也不怎么需要它们了,倒是她,她最近非常活跃,至少在威尔士的女巫群中,我听说她打算开设一个女巫学校,招收一些有天赋的女巫进来学习。” “她想干什么?” “消磨时间吧,大概也有可能她始终对地狱和天堂怀着戒心,觉得总有一天他们会死灰复燃,重新为祸人间。”利维看向约拿,“对了,你有去过天堂吗?天堂现在的情况怎么样?” “天堂与人世间现在是彻底的隔绝了,或者说地狱也是,如果地狱依然保留着与人世间的通道。你的老爹瓦拉克大概还没那么容易落入你们的陷阱。” “嗯,没办法,如果留在地狱,恶魔与恶魔之间就是相互倾压,彼此吞噬的命运。哪怕我的老爹瓦拉克是个恶魔王子,但恶魔王子就有七十二个,更不用说还有撒旦与路西法,何况就算他能够坚持到只剩下他一个,成为地狱独一无二的主人,又有什么用呢?老天,我去过地狱,那里几乎没什么好风景,也没有好吃的东西,有趣的人,那里只有无穷无尽的废墟,沙地,红色的天空,永远燃烧着的火焰。” “那么天堂也是一样。人类所描绘的天堂与真正的天堂确实没什么区别。宏伟、壮丽、辉煌,到处都是圣洁的白色与金色,还有光。如果你到了那里,不到一天,你就会发疯,我想我也会。”约拿说的。 “那么你确实去过。” “在天堂被彻底封闭起来之前,祂们曾经打开过大门,所有坠落在地面上的天使,或者是半天使都能返回天堂。只要祂们愿意,但真的有人愿意回去吗?在祂们不会在坠入地狱之后——或许有人想要享有长久的生命,或者说永恒的生命,但那里只有一份工作,还没有报酬,也没有任何娱乐。” “现在它们算是什么形态?” “已经被彻底的独立了出来,在本质上就与人世间分开,属于两个不同的空间,就像是二维和三维,祂们甚至无法再窥视人间。当然,如果祂们不再做任何无望的举动,凭借着以往积累的信仰,祂们或许还能够永远如此平静的待下去。 但我想可能不会,恶魔会互相吞噬,天使呢,他们也是有着属于自己的私心的。” “上帝究竟存不存在?” “存在呀,”约拿笑了,“那个注视着我们,并且预定了天堂和地狱命运的不就是上帝吗?只不过他们不愿意承认罢了。奥丁,梵天,宙斯,上帝,他们自始至终就是一个人,他是一个管理员,那些神灵天使圣人,只不过是他手下的员工,而他所负责的事情就是每到一个阶段,就有不同的员工接手不同的新的项目,项目完成后就会更换一批。 当然,如果这些员工固执的不愿意离开的话,他也会采取非常强硬的手段。我们都看到过。” “那么你觉得今后还会有新项目和新员工吗?” “在我们所在的这个地方可能不会了,因为接下来就是人类的事情了。天使与恶魔必然消亡,人类会接过他们的接力棒,继续往前走,人类成为神明,有什么不能呢? 人类不正是在创造新的智能生命吗?对于那些生命来说,人类就是他们的造物主,是他们的神。这个未来距离我们并不远,或许我们都能看到。” “待在这个地方的人有福了,”利维嘲弄般的说道,引来了约拿的一个瞪视,确实,在那位真正的造物主伸手拨动针表上的时针,叫时间倒转,情景重置的时候,那些曾经犯下的罪行和曾经做下的善行都有被他看在眼里,每个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偿。 虽然除了少数人之外,大部分人都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情。对于他们来说,那段悲惨的经历,那个绝望的故事是根本不存在的。他们的时间从来没倒流过,时间一直在往前走。 但利维和约拿肯定是属于记得的。 在天堂和地狱完全被封闭,被抛向了另一个维度的时候,那些堕落的天使,有幸攀上地面的恶魔,还有他们的子嗣都留了下来,他们依然具备着人类所不具备的力量。 但这些力量,随着人类的科技文明飞跃式的发展已经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起不到什么重要的作用。或许等到人类的科技文明发展到足以让他们青春永驻长生不死,或是具有无穷的力量,卓越的感官后,他们与这些非人类的差距会进一步的缩短。 “这并不叫人感到惊讶,”利维打开了他的手机:“想象得到吗?”他对约拿说,“二十年前,这还是一块粗大的砖头,但现在它几乎已经可以负责人类的所有事物,从衣食住行到记录,到做生意到学习,类的想象力,确实是一份难得的财富。” 约拿也拿出了他的手机。“哎呦,”半恶魔不那么甘心的说道,“居然是最新的折叠屏。” “怎么样?很漂亮吧。” “半天使也会炫耀这些身外之物吗?” “当然,我只会向能被我炫耀的的人炫耀。”约拿折拢手机,把它放进自己神父服的内侧。 既然没法去修道院,也没有办法去野葡萄公寓,他们只能在一个咖啡馆前坐下,但没有坐在咖啡馆里,而是坐在了外面,毕竟他们也喜欢阳光,老板,特意将遮阳伞微微倾斜过来,这样不至于让客人们感到灼热,又能让他们享受到阳光的明亮与温暖。 他们坐在那里享用一杯香醇的咖啡,还有甜蜜的小点心,注视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类,他们看到了大卫.阿斯特,他没有开车,而是徒步前行。 “大卫.阿斯特的报社在这附近吗?” “不,他不是大卫阿斯特,当然也不是报社老板,嗯,他是大卫.阿斯特的后代,是一家多媒体公司的管理者,他的住所距离他的公司不远,而这段距离也成了他健身的好方法。 毕竟他们这种公司总是非常的忙碌,事情多的数不过来。” “你一直注视着他们吗?” “当然了,大卫.阿斯特,可是我的终身契约人。” “他的灵魂还在你那里吗?” “和他的妻子在一起,他们待在一颗煤块里,彼此都感到轻松愉快。不过在几年前,他们也向我提出了请求,他们想要安息了。 于是我就让他们长眠了。” “没有长眠在你的肚子里吗?” “还不至于,亲爱的,不至于,大卫阿斯特是我的好朋友,别这么看着我,我有想过把他的那块煤块放在宇宙勘测器里,让他们一起去遨游太空。 但后来我也想不太对,嗯,毕竟现在太空中也太多垃圾了。如果大卫.阿斯特知道我这么干了,说不定他会醒过来,大骂我一顿也说不定。于是我在他们重修真理报报社的时候,把它们放在了纪念碑的脚下,我想那里会比墓地更适合他们安眠。” “你有去找过北岩勋爵的后人吗?” “北岩勋爵一直没结婚,他没有后代。至于他的灵魂……”利维抬起手指,让约拿看自己的一枚戒指,这枚戒指上镶嵌着一块煤精。 “你把他留在身边了?” “也只有我身边了。我想象不出把它放在哪里,难道把他放在我们当初打仗的地方吗? 老天,那地方已经成了一个旅游胜地,每天都吵得让人心烦。我又想过把他放回他的家乡,但那个地方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些外来移民的集中地。我真担心他某一天从煤块中醒来的时候,看到的全是黑面孔,还以为我把他丢去了非洲。” “为什么不把它放在威灵顿公爵的陵墓里?” “我就直说了吧,我不愿意,虽然他是一个混蛋,但待在我身边有什么不好?威灵顿公爵的墓地也未免太过冷清了。现在的人似乎已经把他彻底的遗忘了,还不如跟着我,每天都能看到一些新鲜事。” “那么你呢?长老会还在纠缠你吗?” “他们一直想让我回去做终身长老,我知道他们想要干什么,他们还是认为人类需要宗教的指引,没有一个全能的圣人在前方做榜样,人类必然会走进歧途,落入深渊。但我觉得人类现在的发展就很好,他们凭借着自身的智慧与努力演绎,成为了另一种意义上的神灵,就像是孩子,终于脱离了大人的手,大人就不该继续把他抱着,抓着,遏制它的发展。” “但这些家伙让你很为难吧。” “是有点,”约拿不得不承认,在一百多年前,他还是长老会中的学生和后辈,长老会的长老们全是他的老师和上司,但随着时间流逝,渐渐的成为了长老的人,全都是他熟悉的面孔。他们曾经簇拥在他身边,热热闹闹,高高兴兴的喊着他老师、叔叔。现在他们虽然也已经垂垂老矣,却还是能够在看到他的时候,一股脑儿的拥过来,抓着他的衣服不放,纠缠着他,要他回去。 可惜的是,约拿从来就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 如果他足够循规蹈矩的话,他就根本不可能与一个半恶魔成为朋友。虽然其中也经历了很多事情——他并不喜欢发号施令,高居人上的感觉。他更喜欢在伦敦的圣博德修道院里做他的院长,虽然现在已经没有蒸汽枪这些东西了,他也不需要在修道院上铭刻经文,击杀恶魔,日子过得相当悠闲。 是的,现在还是有一些恶魔和半恶魔会为非作歹,但他们所能造成的伤害,已经与人类的罪犯没什么区别了。只不过在拘捕他们的时候,需要圣植俱乐部的人员来帮忙。举个简单的例子,就是在美国的侦探片中,经常可以看到的mbi——的那种玩意儿。 总之,一旦察觉到某桩案件中有非人的力量,警察们就会立即向上方报告,然后上面就会调拨一批特殊的警察来,所有的恶魔,半恶魔只要犯罪都会被拘捕起来,看他们的罪行轻重予以判决。当然他们的刑期要比人类长得多了。而且有趣的是,他们在监狱中也要和人类罪犯一样劳动。 别以为恶魔只会破坏。 他们做起一些工艺品来手艺丝毫不逊色于人类的大师。而且除了一些没有经受过教育的半恶魔,恶魔们都会有意识的向人类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而且他们经历过漫长的历史,是亲历者,旁观者,人类在研究历史的时候,他们就是最好的证人,有些恶魔,甚至会被几个历史学会,大学借来借去,忙得不亦乐乎。 但若是有犯下重罪的恶魔,他们也会被处刑。在地狱已经消失的时候,被打回地狱已经不可能,等待他们的只有消散。这对于恶魔来说无疑是个威慑,所以近期这样肆无忌惮的家伙也越来越少了。 唯一需要担忧的就是恶魔和半恶魔们的食物,恶魔们的菜单上灵魂是必不可缺的,有时候他们也需要人类的血肉。半恶魔们可以吃人类的食物,但时间久了,没有灵魂的补充,他们也会变得身体虚弱,难以保有理智。 那这些东西并不是无法得到的,废死派的议员和支持者们一直在呼吁废除死刑。而这桩原本应该在很久之前就得到通过的法律,却依然实行在各个国家。其中的含义也只有少数知情者才能品味出一二来。 利维想起不久前被他吞噬的一个罪犯的灵魂。当然,知道自己将会被处死,灵魂也被会被吞噬的时候,那家伙惊恐得难以控制自己,与之前冷静的态度完全不同,利维很高兴能够在他死前吓唬吓唬他。这家伙杀死了七个孩子,不是为了献祭,也不是为了泄愤,更不是精神失常,他就是乐于享受这些弱小猎物的喊叫。 说起这个约拿还是有点不适应,但现在就算是最纯洁的天使,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因为天堂没了,地狱也没了,人类还在不断的繁衍。如果任凭他们死后的灵魂四处游荡,这个世界还不知道出现多少莫名其妙的事情。 成为恶魔的食物当然不是什么好事,尤其对那些依然拥有信仰的人来说,但若是被圣植俱乐部的成员,或者是驱魔人打散,似乎也不是什么好下场。 “不过我真没想到,你会有那么一天,虽然有不少半天使都会结婚生子,尤其是在天堂和地狱消失之后,但你似乎决定了要终身守贞,但你对于那些吵吵嚷嚷的人类来说,简直就是爸爸,哦,不对,应该说是祖父,曾祖父,高祖父。”半恶魔毫不留情的嘲笑道,没办法,一百五十年已经足够人类更迭好几。、 “你也不遑多让啊。”约拿毫不客气的回击道,“想想你家里的那一大堆猫。” “嘿,”半恶魔回嘴道:“猫猫难道不可爱吗?”猫猫比人类可爱多了。 这要说到他的使魔莉莉丝,在地狱消失后,利维不用担忧自己因为摄取血食过多而快速恶魔化,从而坠入地狱,他不再需要莉莉丝了,但他能够在世界覆灭的时候,依然将只是只黑猫的莉莉丝带在身边,现在也不会轻易的抛弃她。 他和莉莉丝商量过后,就将她的核心设法塞进了一只黑猫的躯壳里。但他没想到是,这只黑猫虽然年轻居然已有了一大堆孩子,残留在躯壳中的意识驱使莉莉斯将这些小猫仔一个个的叼回了野葡萄公寓,等他发觉的时候,他的床榻上已经是喵呜喵呜的一大堆,这一大堆,再后来又各自有了自己的小猫仔。 他曾经想将它们其中的一些绝育,但被莉莉丝凶狠的拒绝了。幸好驱魔人的女性首领开设了一个宠物收养所,她的原意是在宠物中为驱魔人挑选一些可以充当警卫和烧炭的动物。没想到开张了没多久,被送来最多的是属于一个半恶魔的黑猫。 那些小黑球球被她一个个的送了出去,收养者多数都是驱魔人。毕竟黑猫从很早之前就开始拥有着通灵的能力,也能嗅得到地狱的气息。有它们在,驱魔人就等于多了一双眼睛,一只鼻子和一双耳朵。 但在野葡萄公寓还是有一些拒绝离开利维和莉莉丝的黑猫。 它们将这座公寓当做了游乐园和最舒适的窝,就算走出去了,也会经常回来看看。为此,房东太太不得不解除了与大部分租客的合约,将野葡萄公寓变成了一个大猫窝。真奇怪,她曾经非常的讨厌莉莉丝,却不讨厌这些黑猫。 “那么说接下来的加冕仪式,你还是不参加喽?” “一个半恶魔跑到英国国王的加冕仪式上算什么?何况我非常的讨厌菲利普那家伙,他简直一无是处朋友,他总是让我想起阿尔伯特亲王那个没什么用处的废物,一个薄情寡义的丈夫和一个目光短浅的蠢货,他差点就给我们捅出了一个篓子,而且无论怎么找,都找不出他他的优点。 何况现在的国王陛下真抱歉,他甚至没办法做到对他的妻子忠诚。而且他的第二任妻子嗯,你知道的……十之八九的英国人都讨厌他,我也算是半个英国人。那么你要去吗?” “我得去。” “说的也是,那么兰姆家的小威廉还是拒绝出任首相吗?” “他对做首相没什么兴趣,他似乎更愿意隐藏在幕后。” “他很像他的祖先,但也有点弗雷德里克的风韵。” “你是说他风流吧。不过他确实也有这个资格,他非常英俊,又慷慨大方。虽然有着七任前妻,但他对每任前妻都没有丝毫亏待的地方……也不知道他现在的钱包怎么样。” “还行吧,毕竟他并不单单只是英国政府中的一个政客。” “对,他还是玛哪俱乐部的首领,国王最亲密的一个盟友。” 接下来,两个非人类又非常愉快地聊了一会儿天。 他们的视线偶尔会落在人群中,也发现了一些半天使和半恶魔的痕迹,但他们除了出众的容貌之外,也与人类没什么区别,甚至一个半恶魔还被自己的老板在电话里骂得狗血喷头,因为他搞砸了一笔生意,半恶魔。虽然生气,但也不得不老老实实的承诺,他会将这笔生意找回来,看来他可能要用一些不会引起警报长鸣的小手段。 还有一些半天使或者具有天使血脉的人类,他们要么就立起画板。对着泰晤士河描绘美景,要么找一个空地在那里弹琴、唱歌或者是舞蹈,或许是因为天使总是有着唱赞歌的天赋与本能,在艺术的表现方面,他们格外的强 利维想起了拉结,她现在是英国皇家芭蕾舞传的首席。当然,这是一百多年来她诸多身份中的一个,每一个见过她跳白天鹅的人都说,她仿佛真的能够飞起来似的,她还真的能够飞起来,而且她确实也有翅膀,即便只有半只,但她也曾经领略过在高空俯瞰人间的感受。 她的飞翔并不是人类的妄想与临摹,而是真实的映照。当然,她也还是圣职俱乐部中的一员,王室的守卫,她依然在照拂着养母的家族,这个家族因为她避过了很多次灾难。 而与她一样情深意重的还有女王陛下的老师瓦耶,他依然是王室的守护者,只是最近他越来越少出现了。 或许等到这一任国王彻底的成为一个有也可无也可的摆设,他就真的会放下这份沉重的责任。回到他想要的生活里去了吧。 第544章 尾声 灰侦探 第172节 告别了约拿,利维回到停车场开走了他的阿斯顿马丁,在沿着泰晤士河一路返回野葡萄公寓的路上,他依然可以看到路面上闪烁着荧光的两道铁轨。 这两道铁轨是蒸汽机车留下的痕迹。虽然现在蒸汽机车已经被取缔,车站也被拆掉,但这两道铁轨才经过了一系列的讨论后,还是被留了下来。作为对于以往历史的纪念。 看到这些的时候,半恶魔的脸上露出了微笑。他记得在另一个发展中,人们不得不将这些铁轨全部撬了起来,然后做成武器对抗天堂和地狱的侵袭。 现在它们依然在闪闪发光,一路延伸出很远。 野葡萄公寓周围,也就是利维的领地周围原先有着很多半恶魔,他们并不是自愿留在这里的,而是那时候只有混乱的东区才是他们狩猎和游乐的好场所。但现在,无论在哪里,半恶魔犯罪一样要受到拘捕和惩罚,领地也就成了一个不那么重要的东西,反正他们可以在任何地方谋生,他们有的凭借着漂亮的面孔,有的凭借着一手出神入化的技巧——对,他们去应聘做了魔术师,还在电视上,舞台上进行表演,只要他们别太出格,也没人会去管他们。 还有的就是他们会在直播节目中做各种极限运动。可以说,论起作死的程度,没谁能比得上人类,但人类做事总归有个限度,毕竟他们没有坚实的肉体和敏捷的反应,试着试着可能就…… 但半恶魔没有这个顾虑,他们可以尽兴的挑战各种极端环境,寒冷、酷热、最高的地方,最深的海里,而不知情的人们只会一个劲的给他们打赏。 这确实是个新渠道,有时候,利维会想,要么也去试试,不过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毕竟私人侦探的买卖,他已经做了快要三百多年了,他不舍得放弃这个职业,而它自始至终都那么有趣,而且也方便他猎食,虽然要走一道程序。 在驶入野葡萄公寓的地下停车场时,利维习惯性的深深的吸了好几口气,嗅闻空气中的情绪气味——很不错,房东太太的悠闲,莉莉丝的懒洋洋,还有猫咪们的兴奋、喜悦都融合在空气中,仿佛像是一个内容丰富的夹心面包,什么味儿都有,但出奇的美味。 他舒舒服服的享受了一会,才从地下室走上门厅,他跑到大厨房,房东太太不在里面,锅子上煨着一锅子热气腾腾的番茄牛腩,他捏起一块放进嘴里,然后回到阁楼,现在这里已经空了很多房间,但不知道为什么,他还是觉得阁楼住起来最舒服。 他才进门就差点踩到了一只突然跳到他脚下的猫,半恶魔提着它走进房间,又看到黑猫莉莉丝正趴在床上下去,像是一张平坦的毛皮,这种姿态在猫咪身上,可是很少见的。利维走上前顺手往她的肚子下面一掏,就把她举了起来,放在自己的肩膀上。 然后他躺了下去,当然在躺下去之前还要推开那些挤挤挨挨的小猫们,猫咪的气味总是暖烘烘的,容易叫人放下戒备。但此时他应该去戒备什么呢?戒备可能的危机吧,危机总归会是有的,没有了天堂没有了地狱,但还有人类。 不知道什么时候,人类才会对他们露出獠牙,或许就在下一刻,也或许会在很久之后,甚至可能永远不会,毕竟能够让人产生忌惮之心的,必然是有威胁的东西,但现在他们对于人类的威胁性已经越来越少,一发导弹可要比所谓的蒸汽枪强多了,至少如今食尸鬼与吸血鬼已等同于绝迹,精怪也成了各大研究所的一份活体资料。 或许有人类对他们的青春不老,长生不死感兴趣,但滞留在人世间的天使、恶魔和他们的后代太多了,多的只需要他们提出条件,自然就会有人应聘过来接受他们的试验,既不会引发冲突,也不会带来后患。 那些科学家也确实创造了不少近似于奇迹的药物和治疗方式。就算是那些已经无法继续等待下去的大人物,也能够通过交换的方式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或许其中也因为有着如利维这样的力量强大的半恶魔,或是如约拿这样的半天使的监督。 如果有人类敢于折磨一个非人类,哪怕他是恶魔,他们也绝对不会手下留情。 多奇妙啊。在没有了天堂和地狱之后,这些本应该是要对立的存在,反而联合起来成了一股新的势力。一只小猫喵喵地叫着,从利维的膝盖一直爬到他的大腿,然后踩着他的肚子来到胸膛,又在起伏的胸膛上蹲了一会,发现那地方不太稳,又慢慢地攀上了他的肩膀,在他的耳边舒舒服服的全身一团睡了下来,利维把它拿走,它又坚持爬回来,“好吧,好吧,”利维说,“随便你。” 而就在这时,他听见门被敲响了,他站起身来,可以感觉到外面站着的正是房东太太,一种奇妙的感觉油然而生,利维摸了摸身上,摸出了那只很久没有使用过的蜡烛头,大拇指一戳把它点亮,然后他拧开了门锁,房东太太站在门外,或许看得见,或许看不见,但她肯定做出了一副什么都没发觉的样子。 她手插着腰,气哼哼的说道,“我知道你在里面,利维,快出来,有事儿了。” 利维按掉蜡烛头,“谁找我?” 大利拉也露出了一个怀念的笑容,”一个人带着一枚大便士,来到了黑窗户酒吧。他说这是你留给他祖父的信物,他遇到了困难,所以来找你,希望你能够给他一个解决的方法。”